当前位置: UU小说现代都市毓秀TXT下载毓秀章节列表全文阅读

毓秀全文阅读

作者:弄雪天子     毓秀txt下载     毓秀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三十章 开业

    说来,她这玉珏空间里头,像她一样正正经经叫‘红尘’的还真不多见,好像都是一些奇奇怪怪的代号之类。

    ‘红尘’也不像是正经名字,看着到不突兀。

    “小妹妹,要引水入园可不能轻率马虎,光引进来怎么行,还得漂亮,还得和谐,这事儿找我,你把你们那儿的环境照好上传,我亲自给你做设计!”

    她看过这人发的一些文字,好像就是四处找人要帮忙设计园子什么的,有时候收取一点儿报酬,有时候就免费做,据说是再磨练技术。

    因为人家说了,不要钱也不要物,红尘也就随口答应。

    对方却十分认真,第二日就给出一张简直和真的一样的设计图,不是平面上的,和实物一模一样,若不是摸上去那就是一张纸,红尘都要以为这是真的!

    ‘天下第一’说,那是一种绘画技巧,叫3d立体画,学起来有点儿难。

    好像这位为了学好,也吃了好些苦头。

    红尘颇感兴趣,为此专门托他给买了几本学习3d画的书,她生来最不怕的就是吃苦,都吃习惯了。

    图纸完成,这位特特又给送了一些材料。

    “我送你的竹子都是特别栽培,粗且高,质地细腻,柔韧性好,不会轻易损坏!”

    ‘天下第一’对此事,看着到比红尘更上心。

    “可惜不知道你手里的工匠做活地道不地道,万一要做不妥,白瞎了我的好设计!”

    这个到不用担心,蒋家庄就算没有好工匠,杞县可不少,个顶个有绝活。

    红尘就答应等工程完工,照下来传给‘天下第一’,丰富他的资料库。

    这位似乎正在积累什么经验,说是找工作用的,也不知道他到底想找什么工作!

    难道和崇阳先生一样?

    崇阳先生是大周有名的园林设计大师,连皇帝为太后修园子,也特意请他去帮忙。

    园子改建没用多少时日。

    杞县闲人多,闲着的工匠也不少,设计图又是如此清晰明了,反正不知道各种部件都有什么作用,也不懂什么叫虹吸,什么叫水泵,依照葫芦画瓢而已。

    就连那些奇奇怪怪的竹子,也没人放纵自己的好奇心。

    他们这边的山上,奇奇怪怪的植物多得很,朝廷还时常从海外弄些珍禽异兽,奇花异草展出一番,大家早习惯见识各种不认识的好东西。

    不过,等到泉水源头垒砌上青石铸造的高台,清水沿着竹管和各种小型金属物件,弯弯曲曲,甚至上行,一直流入家中,冲到山石上洒落,波光潋滟,堪为奇景,不光是那些个参与建造的工匠们叹为观止,简直想顶礼朝拜,蒋家庄的人,更是快把这地儿当传说看待!

    世上引水入园的事儿多见,那些个富贵人家,都好这一口,但用这么短的时间,用这么简单的工具,让泉水自己主动往家里流淌,却超出了他们的想象。

    红尘在村里人口中,也就快要拥有无上法术威能,就差能点石成金了。

    且不管这些乱七八糟的,眼下最要紧的,茶馆兼书局,准备多时,差不多该挂牌营业。

    红尘就选了个好日子,自己写几张请柬,送去给相熟的朋友,这段时日,她到真认识了几个贵人。

    那个‘天下第一’送的竹子的确好,红尘移栽了几棵在自家竹林中,越发显得郁郁葱葱,竹子切成薄片,稍加雕琢,做成请柬,就显得分外文雅。

    四月初五,茶馆开张。

    小猫和小狸手脚麻利地又擦了一遍桌椅,整个房间都显得亮晶晶的。

    他们是一对儿双胞胎,都是男孩儿,今年十六,正是半大不小的年纪,家里爹娘去了,大哥娶了嫂子之后就对他们不上心,每天别说吃饱,能勉强不死,还得靠整日上山摘点儿野菜饱腹,后来就干脆离了家,自卖自身了事。

    红尘要找人手,本来轮不上他们,人牙子给推荐了一个从京城落难回乡,一条腿有点儿瘸的老人做管家,叫柳二,以前也是大户人家的二管事,后来主家内斗,他受了牵连,这才被赶出门,身世还算清白。

    至于厨娘就是本地人,是个寡居的中年美妇,娘家搬走,婆家容不下,又没个孩子,就是从小擅长厨事,在灶台上有点儿能耐。

    红尘当时找好了人手,小猫和小狸也不说什么,就眼巴巴瞅着她掉眼泪,两个孩子五官都好,人也干净,粗布的补丁衣服,也掩盖不住好根骨,她想着茶馆怎么也要有个店小二什么的,便顺手又搭了俩,把这两只也带走了。

    或许是心中不安,两个小子做事特别卖力。

    只是今天,他们这心里却免不了嘀嘀咕咕——主人这间茶馆未免太偏僻遥远了些,有谁会天天到这么远的地处,就为了喝一杯茶?

    小猫使劲擦桌子,恨不得让桌子再干净个三五倍,好让客人们看在他们勤快的份上,多来几回。

    生于世上,求存不易,吃主人家的饭,自然要为主人家着想。

    擦完桌子洗地板,正忙活,外面太阳初升,传来一阵叮叮当当的声响。

    小猫脸上大喜,连忙招呼小狸过来把东西端走,整了整衣裳,利利索索地去开门。

    他家小主人在大门口挂了一口小钟,和寺庙道观中的稍微有一点儿像,更精巧漂亮,据说是主人自己亲自动手打造,只要来了客人,拉动绳索,钟声悠远,他们听得清清楚楚。

    开了门,小猫就愣了下。

    外面停着的马车竟然是六匹马拉的。

    要知道,周朝的规制,除了三品以上的高官,或者有勋爵的贵族,再有,便是圣上特赐,别人最多只能用四马而已。

    车厢牌子上那个大大的薛字,一看便知道,正是杞县最不能招惹的薛老爷家的马车!

    呆愣中,便见四个小厮客客气气地捧着一应礼品进门,递上帖子:“我家老爷恭贺红尘姑娘开张大喜!”

    不只是有礼物,薛公公亲自到了。

    红尘连忙出来接。

    他老人家大笑:“别顾忌我,你今天可闲不了,有的忙呢。”

第三十一章 捧场

    薛公公慢慢走,面上和气得很:“你送的茶叶却非凡品,识货之人,得了你的好处,今天肯定要捧场。”

    还是玉珏空间里有人提出,茶馆新开业,应该准备点儿赠品,广而告之,算作宣传。

    红尘想了想觉得并不费事,她当初为了试验各种配方,炒制了好些个茶叶,陈茶不好喝,送出去些不浪费,就自己动手雕了些竹筒,不多不少地装了野茶,送到相熟的大户人家,至于蒋家庄的乡亲们,也就不包装,直接拿纸包包了茶叶便是。

    并非舍不得,主要是村民们求的是实惠,一个小竹筒才能装多少?

    眼下看来,效果不错,今天果然比想象中热闹得多。

    小猫和小狸一时给吓得浑身冒冷汗,一时又激动得恨不得多张几张嘴。

    来来往往的,有大商人,衙门的官吏等等,杞县各种平日离得极为遥远的大人物,不约而同地送了贺礼过来,还有亲自登门的。

    “我有点儿晕!”

    小狸晕晕乎乎地看了小猫一眼,觉得他应该是睡糊涂了,做白日梦呢,要不然他怎么会看见县太爷家的师爷?

    杞县县太爷也派人来道贺,甚至特特写了个招牌‘杞县第一茶’,虽说没露面,可有老父母这块儿牌子,他们这生意,绝对不用担心有不长眼的胡作非为。

    小猫到淡定许多,县太爷虽然是现管的县官儿,可再大,也大不过薛老爷去。

    薛老爷那曾是天子近臣呢。

    一抬头看见自家主人陪着薛老爷,还有那位穆爷出了后门去园子,那个本来稍嫌冷淡的师爷毕恭毕敬地躬身行礼,他连忙站得更笔挺些,挺直了腰板儿。

    这才刚开始,随后送礼的络绎不绝,先不说生意怎么样,小猫觉得就这些礼物统计一下,茶馆开个大半年,都不一定能赚得回来。

    两个未来的店伙计浮想联翩,县太爷家的这个亲信师爷,亲眼目睹此地盛况,一时也把脸上的表情放得更柔软亲热了三分。

    其实他们家大人本不会把区区一茶馆开张的事儿放在心上,连对方递上的帖子和请柬,还有那两小竹筒,包装精美的茶叶,本都不大可能送到大人眼前。

    只是说来巧合,帖子送到的时候,县里一文书刚好看见,一见帖子上的字,便眼前一亮。

    在杞县这等地处,虽文风还算鼎盛,到底偏远,正经的举人都没有几个,秀才也是稀缺资源,识字的更不多,能有一手好书法,那绝对特别长脸。

    文书别的不行,于书法一道,深有心得,见了帖子,再看看用竹片制作而成的请柬,如此精巧,简直令人爱不释手,他心中欢喜,在大人面前,就不免提了几句。

    县太爷见了一样觉得好,还品了品茶,茶虽无名,看说明和寻常加入各种调料的喝法也有不同,却别有一番风味,主要是足够特别,说不定能成为他们杞县一大特色。

    师爷这才会奉命走这一趟,只若是知道薛老爷也肯给脸面,甚至大驾亲临,他说什么也要拉着自家老爷过来套套近乎才是。

    薛老爷自从来了杞县,轻易不与官面上的人物来往,想拉关系难如登天!

    蒋庄也闻讯而来,立在不远处的青石小径上,看着大门外车水马龙的景况,一只手死死拉住顾氏的胳膊,不许她过去。

    迟疑半晌,终究还是不好靠近。

    “走吧。”

    顾氏咬了咬牙,犹有不甘,连她都不知道自己的不甘是哪来的,或许是因为本在掌心里攥着的一个人,忽然挣脱出去,瞬间变得陌生,再也认不出,而且越变越好,渐渐到不像是她能够得着,所以心中才难受。

    可蒋庄在,她再想去给红尘添堵,让人知道知道,这丫头是何等无情不孝,一时也不敢轻举妄动。

    踌躇间,让蒋庄拉得踉跄了下,顾氏心中大恨,却只能老老实实跟着离开。

    “县太爷给送的那块儿匾,好像人家没想挂?”

    “不挂也就不挂了,薛老爷那是在宫里替万岁爷磨过墨的,他老人家给了块儿清韵墨香的牌子,县太爷的还怎么挂?”

    一转弯,耳边忽然传来窃窃私语声,说话的也是经常施粥舍药,还修桥铺路的大豪商,顾氏撇了撇嘴,既看不起商人,心里又有点儿发酸。

    在周朝,商人的地位比前朝高些,虽不能和读书出仕相提并论,却不是寻常百姓能比的,且供养个读书人出来,便能改换门楣,限制不大,早年顾氏也想过,要是能购进家正正经经的商铺,儿子读书的银钱就不缺了,奈何蒋家的那点儿家底,实在不够用的。

    蒋庄一步三回头,拉着顾氏向回走,忽然听见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响起,笑语声无数,顿时止了脚步,面上露出几分欣然宽慰,他还担心二丫头……红尘的生意不好做,再赔了银钱,现在看到门前车如流水马如龙,声势颇大,也就安心许多。

    三年后的灵女之选,就如在他心口堵了一块儿巨石,压得他喘不过气,如今若是红尘当真能赚出丰厚的家业,他也就不必再担忧。

    顾氏非要跟着,蒋庄心里明白,带着她不是好事儿,既然来看过,就拽着她远走,省得给自家丫头添乱。

    夫妻两个各怀心思,走得飞快,还不小心撞到了一个老汉,蒋庄吓了一跳,不过这位须发斑白的老汉身子半点儿没动,反而扶了他一把,手臂结实有力,竟能牢牢撑住他的身子。

    “小心点儿,别着急。”

    蒋庄愣了下,点点头,来不及回话,那老汉就领着一年轻男子,一个十一二岁的孩子,还有三个书生施施然走人。

    这几个书生看模样像是附近阑珊书院的学生,春末出游赏景题诗,自然是要来苍青山走一遭。

    杞县苍青山,虽然比不得天下名山,宁州金顶山巍峨壮阔,却也秀丽非常,平日里文人墨客众多,书生们也爱过来。

    只是大周朝的书生,固然喜欢佩剑,但大部分佩剑就是个摆设装饰,不可能和人家西狄一般,书生也能上阵杀敌,一路辛苦,走到此处,已然是口干舌燥,其中一位远远地瞧见迎风招展的一个‘茶’字,倍感亲切。

    “这字遒劲有力,飘逸中有灵秀,不是一般俗人能写得出来的。”

第三十二章 争辩

    老汉看了,也捋了捋胡须,赞了句:“果然好字。”

    他身边的年轻人登时扭头看了他一眼,一双眼睛瞪得滚圆,满脸不可思议,忍不住嘀咕:“这种小地方也有人能当得起您老人家一句赞,可真不得了了!”

    到是一个披着苍青色大氅的书生,抿了抿唇,脸色似乎有些复杂,眉宇间的神态有一点儿古怪。

    身边跟着的小厮鼓着脸,压低声音耳语:“公子爷,我看,大小姐真不愧是咱夏家人,不在家里长大,也……”

    公子忽然冷目扫过,他连忙收声,目中就露出几分懵懂,随即暗自抽了自己一嘴巴。

    只是他总不能为了让公子欢喜,就说大小姐不如阿蝉小姐!

    虽然他只是个小厮,可能贴身伺候夏家的公子爷,又知道这些个本该保密的消息,自是最忠心不二的家生子,对夏家那是掏心掏肺……让他说夏家的血脉,比不上一个假小姐,哪怕那个假小姐才是主子的心尖尖,他也说不出口。

    只好闭上嘴,低下头不吭气了。

    茶馆里着实热闹。

    大门洞开,这几个人就自己溜达进去,进了门,绕过一簇簇郁郁苍苍的盆栽,便见好些老老少少的客人坐在林荫掩映的石桌上,一边喝茶,一边说笑。

    还有人捧着书本摇头晃脑。

    老汉扫了一眼,隔着青石小径,敞开的大门内,一排排书架顶着屋顶,乍看过去,所有爱读书的读书人,都要眼前大放光明。

    几个书生靠过去看了一眼,居然很大一部分书籍都看着特别陌生,再一翻阅,随手选一本都属于无论装帧还是内容,全都极好的,顿时就有点儿走不动路了。

    不知不觉,好些人喝茶读书,区区一茶馆,到有了几分书院圣地的模样。

    薛公公年岁大了,不耐久坐,既然来过,也无大事,转了一圈,四下看看,红尘便早早送他回去。

    乍见此情此景,老人家不觉一笑:“连我这个老家伙,站在你这儿,嗅着茶香,居然也觉得身上的俗骨轻了轻。”

    红尘挑眉,刚想说话,忽听屋里有人争执起来,声音还挺大,闹得喝茶的那些书生们都跑过去看热闹,一会儿工夫,书房内一个书架前面,就挤过去十好几个客人。

    “这是怎么了?去瞧瞧?”

    薛公公年岁大了,反而好热闹,当先就转头过去,红尘只好跟上,顺便给穆爷还有一路耷拉着脑袋,畏手畏脚的胡政使了个眼色。

    穆爷摊摊手——他家这老岳父调皮起来,跟个小孩子似的,做晚辈的可管不住。

    薛公公寄过去,看见人群最中间争执的那两个人,脸色顿时变了变。

    “姓孔的和姓张的什么时候来了杞县?”

    红尘也吓了一跳,这两个人她可认识,都是致仕高官,一个正正经经给皇帝讲过经史的孔文林,另一个更厉害,曾经中过**,那是鼎鼎有名的状元郎张振,还做过两年太平阁老。

    这两个大人物,怎么会跑到小小的杞县来?

    在看一看他们身边围着的几位,个个都在大周属于有名有姓的,或许远算不上位高权重,却是文人清流里的顶梁柱。

    小小杞县,平日里连多个秀才也让县太爷高兴的不行,如今冒出一堆高官,哪怕是致仕的……若是让人知道,绝对要惊天动地了。

    红尘失笑,若是她这会儿让眼前一群人留下墨宝,自家这茶馆以后必然客似云来!

    不过,薛老爷恐怕会不高兴。

    翰林院那帮人,尤其是这两个,整日说一些宦官怎么怎么祸国之类的话,薛老爷可是宦官,还是皇帝亲信,正是他们口中最该千刀万剐的那一批,怎么可能会相处融洽?

    此时,两位学士没瞧见薛公公,正对着桌子上摆放的一幅画指指点点,争论不休。

    小猫猫着腰溜过来,低声道:“那幅画是城南的粮商,王员外送的贺礼,让这两位看见就闹起来了。”

    他也纳闷,实在不明白,为什么因为一幅瞧着不起眼的画,两个人能吵得这般热火朝天。

    那是一卷泛黄的古画,重新装帧过,还是显得有些古旧,看题跋,应是南楚最后一任国主李碧的作品。

    若是真的,那可价值连城!

    孔文林显然不信,冷哼道:“别开玩笑,李国主什么时候画过泰山之巅的日出图?他这一辈子都不曾去过泰山!李国主早年爱画宫廷美人,擅长人物画,画风绮丽,后期多为园林山水,所作‘乌江夜’,悲壮雄奇,他的字画,怎么可能流落出去?必然是伪作!”

    张振失笑:“你急什么,我也没说就是真的,只是说画这幅伪作之人除了内容之外,其它的都极为用心,纸是澄心堂纸,用的印章也毫无问题,偏偏画出一幅泰山日出图,让人实在哭笑不得。”

    “哼,还翰林学士出身,连幅画都辨不清。”

    薛公公冷冷道。

    屋子里顿时一静,两个进士大人同时转头,一看到薛公公,面上不变,目中已经阴云密布,眼看说不得都要撸袖子大战三百回合。

    “原来薛大太监也在杞县?难不成这幅画是你的?我们说说还不行了?”

    薛公公皮笑肉不笑:“反正不是你们的画,你们在那儿叽叽咕咕胡说八道个什么,烦死人了,阿尘,这是你的茶馆,也是你的画,你来跟他们说说这幅画的真正来历!”

    红尘:“……”

    她还没见到那什么画好不好!

    可这会儿要是让这几个加起来快两百岁的老家伙在她家打架,那就真热闹了。

    想着,红尘就走过去看了一眼,指了指下面的印章,笑道:“二位别急,请看,一枚是‘大雍永和五年’,旁边这一枚,‘雅苑秘府’。这两枚印章都不假,想必二位学士能分辨得出来。”

    这到不错,孔文林和张振点了点头。

    红尘便笑了:“那就说明这幅画是大雍永和五年,被藏在雅苑秘府的,世所周知,禹亲王还在他的雅苑小记里评价过,说南楚李碧,风流才子,误作国主,然所作书画,非他家所能及也,对他的书画,十分推崇,搜集收藏了许多。李碧永和五年曾被大雍禹亲王所擒,书画也被一并带走,既然是雅苑秘府的藏品,是真画的可能性还是很大。”

    孔文林和张振都安静了些,皱了皱眉:“可这是泰山?”

    红尘轻轻拍了拍桌上的画作,让它不要吵了,才道:“我曾经有幸读过高湛高长源所作的‘泰山纪事’,上面提到一则奇闻。”

第三十三章 见识

    “大雍永和元年,李碧被迫流亡北燕,身处万里荒漠,**难耐,几近死亡,朦胧间仿佛见到一座神山,烟云密布,朝阳初升,事后他被西狄平南郡主所救,所见之事,没人相信,连他自己也只当是一场大梦,直到和高湛相遇,看过高湛做的泰山晴日图,才恍然惊觉,神山即为泰山。”

    红尘叹了口气,“我想,李国主一定是将他所见的场景画了出来。”

    “这,这?”

    孔文林和张振都不大相信,“怎会有此奇异之事?”

    “也不只是这一桩,《博物志》里说,海中有蜃,能吐气成楼台,还有,当年南楚第一才子苏先生所作的万古秘闻里,曾赋诗一首‘东方云海空复空,群山出没空明中,荡摇浮世生万象,岂有贝阙藏珠宫?心知所见皆幻影,敢以耳目烦神工。’,说的大概也是同一种现象,既然前辈们能见,李国主自然也能见,而且他天生过目不忘,那般奇景,若真见过,想必不会忘却,能画出泰山日出图,也不是什么完全不可能之事。”

    孔文林登时哑口无言。

    红尘笑道:“再说此画,看用笔和南楚画圣柳文青柳先生如出一门,李国主曾在他老人家门下受教,有几年笔锋中柳先生的刻印很重,由此看来,此画有九成可能,并非伪作。”

    周围的客人们都呆住。

    张振拊掌叫好,满脸的赞叹,瞧着红尘越发觉得不可思议,“没想到杞县也有如姑娘这般博闻强识的大才,怪不得阑珊书院得享百年盛名,选址果然选在地杰人灵的宝地。”

    不远处,夏家那位忠心耿耿的小厮,更是满腔激动之情,恨不得现在就扑过去告诉这位大小姐——你是夏家的嫡出千金,快和我回京去吧。

    可惜,他家的大公子,也就是那位在家族中最受重视的夏世杰夏公子,心里略略有些不愉快,板着脸皱眉:“我夏家的女儿,读那些个杂书做什么,有闲工夫,还不如多铸两把好灵兵……夏家的女孩儿出色还是不出色,真正要看的,还是有没有灵性。”

    小厮闷不吭声。

    虽说天资灵性这东西,不接触,不开始练习铸造术,不大能显露出来,可别的先不说,师风大人确认过,人家能收服灵兵,只这一点儿,就强过百分之八十的夏家人,哪能说天资不出众?

    事实上,夏世杰心中也不平静。

    他自幼便极疼爱宝贝妹妹阿婵,向来是妹妹要星星不给月亮的,自小发誓,一定让她一生平安喜乐,如今乍然说,阿婵不是亲妹妹,反而从一个犄角旮旯的小山村,出来个真妹妹,他怎能不震惊,不惶恐?

    如果这个红尘粗鲁些就好了。

    若是这人只是个寻常的粗俗村姑,他就有把握说服家里人,让一切都不要有变化。

    夏家不缺女孩子,和自小聪明伶俐,长在夏家,讨人喜欢的阿婵比,外面的野丫头,就算有夏家的血脉又如何?

    人的感情毕竟是处出来的,在他的心中,只有阿婵才是他的宝贝……可他万万没想到,师风口中的红尘,居然是如此模样!

    一张脸虽未长开,却已有七八分酷似皇后,可以想见,再过行几年她会何等美丽。

    如果只是花瓶那也罢了,夏家从来不缺美人,一个花瓶千金,给副嫁妆嫁出去便是,影响不到阿婵。

    他的阿婵自幼浸泡药浴,调理身体,学习夏家各种秘术,将来一定能成功锻造出灵兵,不是随随便便哪个人就能相提并论。

    可事实偏偏与他的所思所想都不同,这个红尘如此博闻强识,又灵性逼人,他再偏心,也说不出阿婵就真比她好出多少的话来。

    夏世杰也知道,师风那人不会撒谎,眼前的女孩子,必然是真能在不知不觉间收服灵兵了。

    他在那儿五味杂陈,那帮子翰林出身,做过高官的进士老爷频频赞美,红尘到有那么一丝心虚。

    当年她也爱读书,也读过不少杂书,可说起博闻强识,到还算不上,今天能说的头头是道,各种奇闻异事信手拈来,纯粹是这幅画它自己在那儿叨咕半天,还有这些书架上的书,争先恐后地要和她说话交流。

    别人又听不见,也就只能当红尘自己记忆力一流,见识一流。

    红尘活了两辈子,脸皮确实比以前厚得多,反正能感应到书画中的灵,也是她自己的本事,不过让人称赞几句,实在不至于一直羞愧下去。

    招呼客人们继续喝茶读书,她领着小猫和小狸去把别人送的各种贺礼整理下,还有几幅字画摆在桌子上,赶紧收起来,省得又有人争辩。

    令小猫他们抱着东西,在客人的注目下缓步离去,红尘也看见了夏世杰。

    有那么一瞬间,她也升起一丝冲上前问一问——你究竟有没有心?你的血是不是黑的?怎能怪你无辜的亲妹妹,影响到一个假妹妹的地位?

    蒋婵可是占据了她的父亲,母亲,兄长亲人十八载!

    人生又有几个十八年!

    好吧,婴儿的蒋婵无法选择,可她长大后的所作所为,难道你是瞎子,你竟看不见?

    但红尘真正看到夏世杰,胸口里堵了一辈子的气,居然提不起来,看见这个亲生的大哥,她的感觉和看见一个熟悉的陌生人,也没有太大不同。

    夏世杰的脑子里,却接二连三地浮现出一个,又一个杂乱的念头……

    他或许可以展示给这个红尘的女孩子看,夏家不是那么好进,夏家的子弟从小开始,就要学很多很多的东西,身上担负着卫护家国的重责,不是随便什么人,靠着血脉就能融进来。

    也许,她会知难而退?也许,将来她一想到夏家就很害怕,转头就走?

    “你看什么呢?”

    砰一声,脑后门被一巴掌扇了下,夏世杰伸手撑住桌子,扭头一看,登时吓了一跳:“小侯爷?”

    薛柏桥晃悠着两条大长腿,坐在石桌上,似笑非笑地盯着他看:“虽说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吧,可你这么大刺刺盯着人家姑娘,可是不太妥当,要让夏安伯父知道,说不定你这一双明亮的招子,就能被挖下来送给我玩了!”

    夏世杰:“……”

第三十四章 挑事

    像薛柏桥这样的公子哥儿,父亲是宁侯,皇帝的发小密友,大哥承袭爵位,可他出生不久就另有封赐,如今一门双侯,堪称人生赢家,但也让夏世杰这般,自己努力坐稳大公子位置的人,颇瞧不上眼。

    可谁都没想到,纨绔小公子说浪子回头就浪子回头,入国子监读书第二年,便一直名列前十,有时候认真一点儿,还能得一回榜首,弓马娴熟,文采出众,深得皇帝宠爱,这让他们每日兢兢业业,不敢有一分放纵的人情何以堪?

    尤其是自从出了这一个特别的例子,他亲爹就一门心思觉得人家宁侯家的小公子是天下第一好儿子,他自己的儿子全是稻草,动不动便拿出来说一说。

    把他和个纨绔比,还真有脸?

    “红尘姑娘是什么人?你算什么?还是别白日做梦的好,人家就是看上我,也看不上你!”

    夏世杰:“……”

    那小丫头……不就是夏家流落在外的一介女儿,难道还是奇珍异宝不成?

    可惜,不等夏世杰出声,薛柏桥已经懒得理他,蹦蹦跳跳蹿到对面,抓住一老者的胳膊,高声道:“我都忘了,王老头,你快说说这是怎么回事儿?区区一小县城为什么冒出这么一堆……这个来?”

    那老者失笑:“什么这个那个,人家都是正正经经的读书人,多为翰林出身,还有人做过阁老,小侯爷请慎言才是。”

    这个老人家鹤发童颜,雪白的长眉很柔顺,慈眉善目的,让人见了心都跟着安定许多,他老人家一眼扫过去,跳脱的小侯爷就安顺下来,老老实实地坐下喝茶。

    “也不是什么大事,阑珊书院去年出了事,先生紧缺,今年聘新先生罢了。”

    小侯爷没吭声,若有所思地趴桌子上。

    不过,无论这里头有没有不为人知的隐秘,和红尘都没关系,最多是她的茶馆来了一回开门红,且可以想象,以后很长一段时日都会生意兴隆。

    茶馆不比酒楼,是清雅所在,又是书局,客人多为文人雅士,自然有规矩,完全用不着红尘整日盯着,她把家里几个交好的,重量级的客人送走,就扭头回后院,抱着平安翻了本书闲坐品茶。

    客人们来时疲惫,一杯香茗两卷书,精神舒缓,疲态顿消,大部分对这个小小的茶馆书局,印象大好,便是外地来的进士们,心里也松了口气。

    虽然下定决心要走一趟,但到之前也担心这是个粗俗所在,待得太苦闷。

    没成想,如今初来,竟发现能寻到平日里都少见的孤本好书,怎么也不算白来一遭。

    夏世杰坐了片刻,整了整衣服,按了按袖子里的银票,想了下,又多添了五张,都是一百两的,一共加起来足足一千两。

    别当他钱多,他已经成年,平日里交际往来不少,自然能调用银钱,但一次动用超过百两,那都得回禀母亲,他就是不回禀,管家也不会给他隐瞒。

    大户人家的公子家教反而更严格,不可能随意花用,至少那些为了个青楼名妓一掷千金的做派,在他们这些大家公子身上很少出现,除非是自己能赚钱。

    小厮吓了一跳:“公子爷,您到底要干嘛?”

    夏世杰冷笑:“别多管闲事,还有,管住你那张嘴。”

    话音未落,他就大踏步地沿着红尘走的方向,向后院走过去,他那小厮连忙跟上。

    小猫和小狸都在招呼客人,主人家吩咐过,前院和后院之间的门是锁着的,客人不会误闯,用不着他们操心,他们见有人朝那边走,也没太在意。

    夏世杰一路畅通无阻,就找到了院门。

    那只是一扇很寻常的木门,藤蔓环绕,粉嫩的小花点缀其上,一呼吸便是一口幽香。

    大门紧闭,贴着两张虎将模样的门神,还有一块儿长条木板,除了些玄妙符文,还写着几个遒劲有力的大字——辟恶符在,宵小退避,恶客止步,不速之客入此门,地狱有座,勿谓言之不预。

    夏世杰皱眉,冷道:“真没规矩!”

    小厮却盯着那字,满心欢喜:“大小姐的字儿真好啊,符也画得好,我看比赵天师画的还精巧。”

    说着,扭头瞧了眼气色不佳的主子,“公子爷,大小姐一个女孩子独居一室,肯定要多加小心,不愿意让别人进去很正常。”

    夏世杰轻轻踢了他一脚,把人赶到一边儿,先是砰砰几声敲门,等了片刻,里面一点儿动静也没有。

    到是小狸一手托着盘子站在身后不远处,轻声道:“客人,里面不能进,您若是需要什么,请尽管吩咐小的。”

    他理也不理。

    小狸无奈,想起自家小主人的嘱咐,就不多管,扭头继续去招呼别的客人,所以也没看见夏世杰随手掏出袖刀,一戳一撬,在他家小厮目瞪口呆地注视之下,愣是把人家小姑娘家的门撬开,大跨步地走了进去。

    两张贴在门板上的门神,随风一吹,到似乎狂怒起来,怒目而视。

    “真是来挑事的,真是来挑事的……族长,您可一定要相信,我冤枉!”

    小厮欲哭无泪,他多少猜到自家公子接了消息,赶在师风少爷前面来杞县,一定没安好心,但实在想不到公子爷竟会如此粗暴,也不知回去后要受多大的惩罚了。

    红尘正喝茶吃点心。

    平安还小,小碟子里面加了一点儿羊奶,让它慢慢舔着喝,老参在一边蹲着,时不时探头探脑,抚须而笑道:“有人来了。”

    坏人!

    周围的花木挥舞枝条。

    红尘笑了笑,总觉得园子里的大家很可爱。

    夏世杰进来的时候,第一眼看到的便是笑颜如花的小佳人,眸子一闪,一瞬间喉咙有点儿干,也有一点儿别扭,但他还是大大方方地走过去,走到红尘身前站定。

    “你是蒋二丫?”

    红尘抬头看了他一眼,没点头,也没摇头,自顾自地塞了块儿点心,才道:“你看没看见我家大门上的牌子?”

    夏世杰冷笑,颇不耐烦,仿佛毫无兴趣回答这种问题,故意板着脸,目中阴寒之气四溢,就是京中那些贵介公子,都怕他这种压迫感十足的视线。

    半晌,才冷声道:“我夏世杰从来不喜欢绕弯子,我们京城夏家,传承近千年之久,收下的每一个弟子,必然是精挑细选,入门之前,不知遭受多少磨难,多少苦楚,每年为此死的所谓天才之流,也是车载斗量。”

第三十五章 苦头

    说着,他的声音略有些干涩。

    人家小姑娘托着下巴看着他,完全没有手无足措,更不像被他的气势压倒的样子,到像是把他看成一块儿马上能入口的肥肉。

    一时间,夏世杰自己反而不自在起来,在他看来,红尘还不知自己的身世。

    若是有可能,他希望眼前的女孩子永远也不知道这件事,即便不能,只要她今天丢一个丑,将来她的身份真正曝露,怕是家里的长老们也先就看轻她几分。

    暗暗吸了口气,他连语速都快了两倍:“……师风师兄不知道怎么让你蒙骗了过去,才随便把邀请帖相送,我实话告诉你,那帖子对你来说,不但无用,还可能是催命符,你要真敢拿着帖子登我夏家的大门,也许还活不过第一关。”

    红尘还是不说话。

    夏世杰一咬牙,猛地从口袋里掏出一沓银票,轻轻放在身前的石桌上。

    “这是一千两,你把邀请函卖还给我!”

    红尘一下子就笑了。

    夏世杰登时被她笑得浑身不自在,勉强才把脸上的恼怒压下,没流露出一丝,眯了眯眼:“怎么?你嫌少?哼,我奉劝一句,做人别太贪心,不是自己的东西,奢求太过,只会让你什么都得不到,你以为,夏家是好来的?我夏世杰,乃夏家族长的嫡长子,今天我把话放下……”

    咕咕,咕咕

    肚子忽然一阵绞痛。

    夏世杰向来心性坚韧,便是被人拿刀戳两下,也能做到面不改色,可这次不知为何,只觉得肠子搅动,一股便意,他硬忍,好像也忍不住。

    双腿抖了抖,口里的话一下子都给憋了回去,一张俊脸憋得扭曲通红。

    挪动了下脚步,立时便想走,可一动弹,他就感到不好。

    眼前的小女生还是那么软绵绵的,又很漂亮,瞧着软弱可欺,可她随手搁在膝盖上,细细擦拭的那把短刃,却青光湛湛,在他眼中,简直如毒蛇,正冲他露出獠牙。

    夏世杰打了个哆嗦,低下头,不敢直视。

    即便是他,其实也没见过几柄真正能主动护主的灵兵。

    红尘这才把桌子上的银票拿起来,仔细看了看道:“这位公子还真说对了,这些钱确实不太够,可我看你也不像个有钱人,也就罢了,保半条命足矣。”

    她把银票举起来甩了下,阴影中无数花草树木摇曳,夏世杰根本顾不上听她说,更再也没心思说什么,一时间觉得腹中的绞痛稍稍减轻了些许,连忙抱着肚子撒丫子向外跑。

    他那小厮一直老老实实耷拉着脑袋,这会儿才恭恭敬敬地冲红尘行了一礼,跟着他家主子溜达出去。

    红尘挥了挥手,两个门神模样的虚影才多少收敛了一点儿脸上的暴怒,伸了个懒腰,懒洋洋地缩回门上。

    “睡觉去。”

    站起身,点了一支香插在门边的香炉里,看着香气氤氲而起,在半空中弥漫,她才满意,抄起平安,抱着回屋睡觉,脸上却也不觉露出一丝笑意。

    能让这位一直高高在上的大公子倒霉,还是挺让人开心的。

    或许是感受到主人的好心情,家里的那些花木,都也变得活泼了些许。

    夏世杰这会儿却顾不上红尘了,他一路小跑,满头大汗,努力让自己不那么狼狈地往厕所去。

    跑着跑着,慌不择路,一头撞在树上,脚下微微踉跄了两下。

    “夏公子?”

    救了他和几个书生,并一路相送的那个老人家,正好迎面碰上,顿时惊奇,上下看了看。

    “你这是怎么了?脸上……好重的晦气!”

    老人身份不同,连他夏世杰也不敢失礼,虽然难受的厉害,依旧强忍着停下脚步打招呼,可一听这老人家的话,就不由皱眉。

    老人也不管他高兴不高兴,打量了两眼,一拍手惊问:“哎,你是不是硬闯了主人家的大门?”

    夏世杰抿了抿嘴唇,脸上露出几分不以为然:“那又如何?”

    在杞县,还有哪家的门户他不能闯不成?

    别说杞县,就是京城,他夏家的长公子要闯门,只要不是去皇宫,不是去东边坊里那几家,哪里还闯不得?怕是他闯进去,主人家也只会责备看门的竟敢拦阻他罢了。

    老人叹了口气,摇了摇头:“夏公子,你要知道,世上有些地方闯不得……罢了,多说无益,你好自为之!”

    说罢,转头便走。

    夏世杰顾不上揣摩这位老人家的心思,抱着肚子蹭一声,钻进了厕所。

    到是他那小厮忧心忡忡,快走几步追上老人急道:“王老,王老,您刚才的意思是?”

    老人一向和气,哪怕夏世杰不大有礼貌,到也并不介意,听他追问,就捋了下胡须,和缓一笑:“我见此地园子布局精美,甚为喜欢,也四下走了走,路过人家后院的小门,惊见对方用上了辟恶符箓,还有种种布置,虽然我看不透,但想来很不一般。”

    小厮若有所悟,老人轻笑道:“我年岁大了,别的不说,好歹经历得多,见的也多,如果我是你家公子,见到人家房门上的东西,绝不会敢硬闯。”

    几句话,小厮就觉得毛骨悚然。

    “别怕,别怕。”

    老人家到是笑起来,“此地的主人不是心狠手辣之辈,反而很心善,我看你家公子应该不会有性命之危,不过,恐怕多少要吃些苦头了。”

    他这么一说,小厮才稍稍放心,虽还是愁眉苦脸的,却不得不安慰自己——自家公子爷这两年在京城被人吹捧惯了,那脾气是一年比一年高傲,让他吃点儿苦,长长见识,也不算坏事,省得族长大人和公主担忧。

    “只是你们若放任不管也不妥当,若是不让人家主人消气,恐怕此事永不算完。”

    那小厮闻言,脸色大变,五官都皱起来。

    就他家公子那脾性……就是这次让大小姐消了气,指不定转头又得罪了人家!

    他一个做下人的,做不了公子的主,也只能盼着师风师兄早早到来主持大局。

第三十六章 选择

    嗤嗤!

    一股恶臭!

    本是四月,春日虽末,却依旧阳光明媚,鸟语花香。

    杞县最大的酒楼,最好的租赁小院,一日的租金能抵得过寻常一家三口半月开销。

    这种园子租出去的时候也寥寥无几,按说酒楼掌柜该很开心才是,可隔着小门,恶臭味扑鼻,这还真是……

    至少老掌柜就感到得不偿失了,奈何百年老店,金字招牌,要是做出驱赶客人的事儿来,怕他爹娘地下有知会爬到上面撕碎了他了事。

    夏世杰脸色煞白,满脸恐惧。

    他出身夏家,也知道点儿神鬼手段,可他在以前,万万不相信在杞县这种地方,还有人能把手段使到他的头上来。

    小厮忧心忡忡,一个劲儿地围着院门转圈:“公子爷,您赶紧的,登门去赔礼道歉,这要是再闹下去,您真是不死也得丢半条命了,这怎么得了!”

    夏世杰白着脸不说话,瞪大眼盯着那小厮。

    这个白痴!

    他今天要是真对那个小妮子低头,以后哪里还能抬得起来?再说,他就是想去,现在这种状态,又怎么去得了!

    “要不,去求求那位爷,看看他……有什么主意?”

    小厮想了想,忽然低声道。

    夏世杰愣了下,他自然知道自家的下人说的是哪位,正是鬼谷高徒!

    到听说了,那位忽然跑到杞县。

    可就凭自己的身份地位辈分,怎么敢去求人家?

    以前夏世杰对鬼谷先生的关门小弟子,还没有多少概念,因着爹爹对名震千古的鬼谷门徒有点儿心结,所以在夏家,这几乎可以说是禁语,没人多提。

    他长大离开家门之后,却是难免经常听到鬼谷弟子的声名。

    都是年轻人,听说那位的年纪和他也没差多少,人家已然名满天下,他被人介绍,还是只有一个夏家公子。

    眼睁睁瞧着京中那些他要老老实实下跪磕头的大人物们,都对一个和自己差不多的年轻人或者戒惧,或者敬佩,那种滋味,还真是五味杂陈,要他服气,怎么可能?

    年轻人嘛,还是他这样的天之骄子,岂能没有傲气!

    只是就在前些日子,他忽然就不得不相信,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他的傲气,也只能在自己眼下三亩地儿上展示展示,吹捧他的人,大部分也是因为他的家族,他这个人,恐怕是真不能和林旭林先生相提并论。

    那日,夏世杰得了消息,脑子一蒙,一刻不停,长途跋涉奔赴杞县,就在路上,为了一个卖茶水的小美人,和一纨绔公子争执起来,很是耍了一把威风!

    耍威风时很痛快,奈何阴沟里翻船,那纨绔自己没什么,爹却是南平郡王李希。

    李郡王统领汉北十万铁骑,身边高手如云,连圣上都对他礼遇有加,他的儿子哪里能惹!

    夏世杰教训纨绔时,到没人出手阻止,结果教训完了,出来一个大周十大高手之一的鸳鸯剑高远,只道他受郡王所托,看护小世子。平时小世子受点儿教训,也就教训了,算是磨磨性子,但他事后不能束手不管。

    “抱歉,我可不管你是不是夏家的公子,我接受的命令是照顾小世子,总要尽心,这样吧,看在夏家的份上,便不取你性命,你断他一条腿,今天断你四肢,便算相抵!”

    高远是什么人,那是绿林道出身,一出手就是狠茬子。

    夏世杰吓得差点儿昏过去,心里清楚自己绝不能幸免!

    就在他的腿脚马上让人打断的前一瞬,旁边同样坐着喝茶的老汉扔出一个木牌!

    那牌子上甚至没有一个字。

    可看见这个木牌,高远就收了手,向那老者行一礼,一言不发,扭头走了。

    夏世杰也得以侥幸脱险,连忙跟老人家连连道谢。

    因为顺路,他也被吓了一大跳,再没有刚出门时的意气风发,干脆结伴同行,也好有个照料。

    一边走,一边听老人身边那好奇心十分重的小孩子追问,他才知道,这个老人竟然是王家的家主,王元道。

    而那块儿木牌,便是鬼谷林旭林公子的信物!

    “有了木牌就能吓走坏人,王爷爷,你送我几个好不好!”

    王元道还没说话,小孩子身边一直护着他的于文波可吓了一跳,轻轻揽住他的肩膀:“别乱说话,那是林旭林公子的信物,就是送给别人,别人又怎么敢拿?”

    小孩子目光闪闪,一脸疑惑:“……那个什么林旭比我文波叔叔还厉害吗?”

    童言无忌,十一二岁的小童说什么话,大人都不好计较,他这么说,老人也没生气,反而笑眯眯把那少年抱起来搁在大腿上,捏了点心给他吃。

    “念念觉得爷爷厉害不厉害?比你文波叔叔呢?”

    “爷爷好厉害,能打走很多坏人!所以,好像比文波叔叔厉害一点儿,只有一点儿哦!”

    夏世杰嘴角抽了抽,王元道那是什么人?

    永平三年,高顺,杨密,董奇等十三路人马反叛,把陛下围困在金山,正是王元道刀斧加身不退一步,手捧圣旨,踏入敌营,舌辩滔滔,花了三日把那十三路人马说的分崩离析,给禁军争取时间,一举平叛,救回陛下。

    王元道也一举成名,谁敢说他不厉害?

    可他厉害在那一张嘴,不在他的武功吧!

    再说,他那文波叔叔,也能放一块儿比?

    王元道却一点儿也不介意,抚须大笑,还觉得小少年说的极是,低下头循循善诱:“爷爷这么厉害,可只能给林公子做点儿跑腿的差事,他说什么,我就得听什么,那你说,林公子是不是更厉害?”

    小少年顿时蒙圈儿,也只能承认,林旭特别特别厉害了,比他文波叔叔厉害一大点儿。

    夏世杰一时好笑,回过神,却心中颤栗,王元道说的不错,麾下能驾驭如王元道这般的人物,可见那位鬼谷先生最中意的弟子,不是等闲之辈,那些达官显贵们畏惧他,也自有道理。

    现在他就面临一个选择!

    夏世杰找了一群大夫,几乎把杞县上到名医,下到走方郎中都找了一遍之后,终于承认,他腹泻不止,泻到脚软身体软,快不行了,却没有医生可以治,吃什么药都不管用,大概不是正常的生病,而是遇见了别的问题,必须找人帮忙——是鬼谷高徒,还是他那个便宜妹子?

第三十七章 仙茶

    夏世杰觉得他面临的选择简直是天下第一难!

    想他顺风顺水二十年,在家受宠,出外被捧,哪里面对过什么选择?从来是想要什么就有人毕恭毕敬地全捧到他眼前,只有他丢弃,没有他得不到。

    可一回他是真和杞县犯冲了!

    左右纠结半晌,整个人越来越虚弱,几乎到了不敢大声喘气,就怕一不小心丢丑的地步,他家小厮再也看不下去,直接就奔了王老爷子王元道那儿,备重礼托他传一个口信儿,求一求林公子援手相助。

    林公子别看名气冲天,人到很客气,也没因为夏家对他的师门有心结,就为难人家的公子爷,不光亲自过来一趟,给开了个特别的药方,还送上了师傅所赠的护身符。

    不说那小厮,连夏世杰也是满心复杂之余,也是十分的感激。

    护身符挺管用,坚持了半天,让夏世杰夏公子舒舒服服睡了一觉,神清气爽,然后就碎了……碎了……

    夏世杰不得不抱着肚子再一次冲进厕所,愣是两个多时辰没能出来。

    短短一日光景,夏世杰就脱了相,面色枯黄,神气衰微,略陌生些的人看见,怕都不敢认。

    他家小厮吓得哭着奔去寻王元道,顺路把流连美景,还未离去的林公子又请了来。

    蓝色的护身符碎片,林旭捧在掌心里细细看,也不恼,只是又仔细观察了病人的面相,叹气:“夏公子怕是得罪了一尊真神,恕林某无能为力。”

    夏世杰:“……”

    不只是他,连王元道也愣住。

    世上能让林公子说无能为力的事情和人,他当真是第一回遇见。

    “我在三年前遇见过同样的症状,有个旧识受人挑唆,不听劝阻,闯入我师兄的后院,那日师兄刚从师父那里请了一双门神,还请来护符一枚,正好让他冲撞了,结果头痛欲裂,每日噩梦连连不能入眠,眼看性命不保,师兄见他受了教训,才劝了嫂夫人几句,允他去上香请罪,才解除危难。”

    人家林公子毫不在意,这般轻飘飘几句话,却不知给听的人造成多么大的震撼。

    王元道也就罢了,他和林旭相熟,也知道自家这位公子爷固然是鬼谷先生最得意的弟子,但那也不代表他就全知全能,但夏世杰心中的震荡,恐怕很难用语言描述出来。

    原来让长辈们捧上神坛的林公子,面对他那个……妹子家中的布置,也会束手无策。

    一时间,他也不知自己该失望,还是该暗自欣喜。

    不知怎么回事儿,他居然冒出来点奇特的念头——有一个如此有本事的妹子,也没有特别坏。

    夏世杰叹了口气,绝对不肯说出口,他可不是受虐狂!

    那边夏家的公子纠结难受,红尘早忘了这倒霉货,生意做得红红火火。

    不只是有爱读书和爱喝茶的文人雅士,最近茶馆里居然多了几只吃货。

    小侯爷薛柏桥是日日来报道。

    林旭貌似就是来游山玩水的,没正事儿可做,到天天去苍青山探险寻奇,偶尔也到茶馆喝杯茶。

    红尘最近自己动手制了几块儿茶砖出来,香气纯正,煮出来的茶汤,清亮如琥珀,路过的猎户百姓,都爱过来喝上一大碗解解乏。

    他们常年在苍青山打猎,吃的油腻,喝些茶水,肠胃就觉得舒坦得多。

    茶馆里固然有不少喜欢她新冲泡式喝茶方法的文人雅士,却也有寻常百姓不大习惯,还是做出来的茶砖更耐用些,还能买回去长时间存放。

    连林旭都很喜欢红尘做的这些茶砖,只是随手鬼画符一样弄出的图案,他就觉得不错。

    不光是在茶馆喝,还买了好几块儿,打包送去给他两个师兄都尝尝。

    鬼谷先生的大弟子云天生,二弟子王琼,和他们的小师弟不同,二人都在京城,都在朝中。

    云天生是皇帝最信任的太师,官居一品,位高权重。

    王琼和他大师兄有点儿不对付,年纪要轻些,也已经是吏部侍郎,正四品上。

    他今年只有二十七岁,二十七岁的正四品,那也是凤毛麟角。

    两个鬼谷弟子,都是京中名人,这几日偶尔见客,见那些比较看重的客人,都用的是小师弟所赠茶砖。

    例如太师大人和三皇子齐王陈瑞小聚,就珍而重之地取了茶砖,煮了茶汤,慢慢品了一下午。

    茶水是真甘甜可口,喝得陈瑞神清气爽。

    云天生还显摆了一通,他家小师弟何等不容易,才得了这么好的茶,专门送给他这个师兄,顺便把他小师弟闲谈时提起,夏家大公子冲撞真神,招来神罚,他也束手无策,幸亏见到这茶砖,让夏公子一百金一点儿碎末买回去煮来喝,这才得以幸免,一下子就让此茶砖变得神秘莫测起来。

    一百金才一点儿碎末啊!

    齐王厚着脸皮求了来一块儿,献给他父皇,皇帝喝了也说好,还说此乃仙茶。

    太贵了有木有,这么贵只能是仙茶!

    只是太稀少,皇帝只给太后,还有后宫得宠的娘娘大臣分了一块儿半块儿的,其它都珍藏了,京中寻常官员是想求一见也见不着。

    在这则故事里被拿来当例子,证明茶叶真好的夏世杰,也确实算一百金买了点儿茶末子回去,才治好自己的腹泻症状。

    他就是再纠结,身边跟着的小厮,总不会放任他把自家的小命给糟践没了。

    一看公子爷双目无神,整个人虚脱,小厮就令人抬着直奔红尘那儿,把可怜巴巴没了力气的一个大男人往门口一戳,老老实实等人开门,等了两个时辰也没敢走,更不敢再次莽莽撞撞冲进去。

    直到红尘闲来无事出去换本书才瞅见这俩,她也就没多为难,随便要了一百金的茶资,给他泡了点儿茶叶沫子,又拿了香过来,让他毕恭毕敬地上了香,上完了就把人打发走,别说,出了门,夏世杰好歹不用随时准备十条裤子来替换,更不用拿厕所当家,可他也再不敢招惹红尘,提都没提那张邀请帖的事儿。

    夏家的公子,终究不是蠢人,他此次过来很隐秘,不敢直接用夏家的力量对付人家,那小姑娘又不是个寻常村姑,他还能怎样?

第三十八章 吃货

    红尘的茶馆,也不只是茶水能吸引人,真要论到吸引吃货,自然还是要靠美食。

    她到觉得自己的茶也就那么回事儿,当然不坏,以她多一辈子,还好歹在夏家长过几年的见识,同样觉得杞县野茶,能排在国内茶叶的前列,外面的茶园出产的茶叶,也没几个能比这里的野茶更好了。

    或许是水土佳的缘故,山上有几棵野茶树,到似比顶尖的云雾茶还好。

    奈何甚少,寥寥无几,寻常用来待客的,只是一般上品,甚或中品而已。

    好茶的文人书生爱喝这个,像薛柏桥这类还没退去纨绔习气的公子哥儿,却独爱茶馆的小吃零食,每天都跑一趟,尤其是早晨,好像吃不到便浑身不舒坦似的。

    红尘在给客人们提供饭食,那也是没法子,全是她家的书惹下的祸患。

    她当初选购书籍的时候,到底还是眼光高,除了一些街面上能买到的普通书外,大部分还是从自家玉珏空间里淘换出来的,虽是旧书,但因为给出书的人,个个不简单,收藏的书本也样样有来历,她把太特殊的挑拣走,剩下的同样不是寻常书生能看到。

    有一部分,甚至只有皇宫大内的藏里,才有可能收藏。

    对于读书人来说,书籍的吸引力之大,连红尘也没有料到,经常有个把人读起书来就忘了吃喝。

    一开始红尘是打算照顾周村和蒋家庄的乡亲们,让他们在茶馆门口摆个摊,做个简单饭菜什么的,可惜,她想得到不错,人家那些相亲们却少有她那般眼光,就是愿意做小生意,那也是去阑珊书院门口。

    那地方才是真繁华。

    书院附近都快便出一个小镇来了,各种店铺一应俱全,茶馆酒楼数不胜数。

    既然大家都没这个心思,红尘就只能自己想办法。

    她店里的书多,怕弄脏了书,像酒楼似的,让人在屋里大吃大喝自然不妥当,而且吃起来太复杂的,那帮子读书人也没耐心。

    就说常来的一个老先生,好像和张振有点儿亲戚关系,一坐就是大半日,点一壶茶看书,到了吃饭的点儿都不肯挪动地方,只从怀里掏一块儿胡饼浇。

    后来红尘多准备点心,这位到好,连胡饼也不带了。

    总不能真让他们天天吃店里的点心,那些点心只收成本价,做起来可复杂的很,就是这些人想吃,红尘还觉得不太划算来着。

    想了想,还是小吃零食更妥当。

    早晨有时候准备一些烤得外酥里嫩的烧饼,中间加上个煎蛋,或者肉饼什么的。

    有时候是一种叫手抓饼的美食,还是她从自己淘到的,介绍各种地方特色食品的书上看见的,制作简单。

    另外有鸡蛋灌饼,有杂粮煎饼之类。

    红尘自己也爱吃,哪天想吃什么,就顺便多做点儿,放到茶馆里供那些读书人果腹。

    中午她不提供,又不想抢人家酒楼的生意。

    晚上干脆就煮一大锅卤煮,各类肉,菜都切碎了,用竹签串好,连汤都有了,味道也很鲜美。

    不得不说,人家人牙子推荐的厨娘曲三娘那真是一把好手艺,稍微提点一下,就做得比那书上描述的还要诱人,红尘吃得停不下来,到真是恨不得天天换花样,就用最简单的主食,也能随意打发了一干读书人,还让这些人心存感激。

    说起来都是再寻常不过的吃食,偏偏对了薛柏桥的口味,他在侯府珍馐美食,一样不爱,饭量比猫也大不了太多,结果到这边,爱极了红尘的手艺,不光当初觉得她煮的面天下第一,现如今对她做的各种小吃都爱得不行。

    这位贪吃的程度,到了平安都不待见他的地步。

    谁让他连红尘专门给平安做的酸奶都要尝一尝,还一尝就给尝没了,连一个底儿都没给平安剩下。

    “呜,汪汪汪!”

    这日,红尘正给小茉莉读书,就听见外面平安的叫声,顿时哭笑不得,一出门,薛柏桥果然又溜达到后院院门前,盯着平安食盆里存下来的小根儿奶棒棒流口水。

    平安两只前爪护住自己的碗,背毛都立起来,冲着薛柏桥呜呜,满脸威胁。

    “乖。”

    红尘顺手把平安和它的食盆推到院子里,又给小侯爷手里塞了一小陶瓷盆蜜饯。

    两只顿时都被安抚好。

    她现在做这事儿做得极熟练,上辈子一生没学会,也没机会去学的哄孩子技能,这辈子到提前练习好了。

    薛柏桥也不介意,特别珍惜地慢慢吃,找了个石墩坐下,一边享用一边和红尘说话。

    “杞县恐怕要有麻烦了,你最近没事儿,可千万别出去乱跑,最好回蒋家村住一阵子。厉王殿下在边南剿灭了最后一伙黄莽逆贼,俘获贼首及妻妾从属三百余人,要回京献俘,正好路过你们这儿。”

    红尘怔了下。

    黄莽叛乱闹了三年多,这是彻底灭了?也是,差不多就是这个时候。

    薛柏桥叹气,“我也没想到那个混世魔王居然要在杞县休整,听说还要搞什么人祭,要挑选俘虏里的美女,为他死难的弟兄陪葬,看来,你们杞县人,免不了要难受一阵子。”

    红尘低下头,没吭声。

    薛柏桥也没了说话的力气。

    厉王是大周皇帝的第九子,只有二十五岁,战功赫赫,威名震四国,在大周这种重文轻武的地处,出这么个皇子,实在不是值得庆贺的事儿,而且他还性情暴戾异常,每次征战,无论是和敌国交锋,还是剿匪,向来喜欢战前就许诺,若能得胜,犒军三日,由着手下兵士四下劫掠,甚至时不时地闹出屠城之事,朝中大臣,对其多有诟病,可皇帝就是钟爱他,从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闹大了就罚他的老师,罚他的副将,很少罚他。

    以至于厉王变本加厉胡闹,连封号都是自己选的,不要‘贤’字,非要个‘厉’字,说是威风。

    红尘拂了拂衣袖——谁能想到,上辈子最后获得皇位的,不是三皇子、五皇子,也不是小太子,而是这位从来没被人当成储君人选考虑过的,九皇子厉王!

第三十九章 厉王

    到底发生了什么大事,这些身份各异的人们,竟都聚集到这区区一小县城来。

    红尘想到厉王陈玮,心中也慌,这人实在是个不按常理出牌,脾气再古怪不过的,但凡见到他,连皇帝也要头痛。

    犹记京城传言,当年皇九子刚刚出生,尚未满月,万岁爷就开始为他择名,那是召集翰林院学士同来,好字儿都想给了儿子,选了半天,终还是挑了一个‘玮’字。

    玮,美玉也。

    那些时候,万岁最宠爱的乃是宓妃,传闻宓妃色如春晓,肤若凝脂,比皇帝年长十岁,却始终犹如少女,本该是祸国妖姬的命,在京城却一直广有贤名。

    连太皇太后都赞过宓妃,说她若身为男儿,必是个如玉公子,和当今皇后一时双姝,难分高下。

    皇帝想必是希望他的儿子,和他的宠妃宓妃一样,温润如玉,世间难寻,可惜啊!

    皇九子越长越歪,明明让徐秋徐太傅亲自来教导他,学的也是孔孟之道,他偏要和武将混迹一处,武功不怎么样,性子到学得比武人还要暴力三十倍。

    也幸好他在兵事上很有天分,不过几年,就能胜过大周大部分将领,率兵打仗,也是屡战屡胜,不像学武功那般,学了二十多年,和手底下一个亲兵打,还是打不过。

    红尘叹了口气,黄莽之乱,长达三年,波及大半个周朝,皇帝甚至都差点儿被俘,听说当年在陈州一役,为保圣驾,厉王的亲军也战死了八成,他此次亲自出马,剿灭了最后一股黄莽叛贼,恐怕正要狠狠出一口恶气。

    厉王一冲动,怕是要血流成河了。

    好好一太平杞县,不知被鲜血浇地后,血腥气什么时候才能散尽。幸好她一无名民女,对方乃是天潢贵胄,大体上应该不会有交集,到不至于太过忧虑。

    过了四月,天气就开始变热。

    山上到还清爽,林木掩映下,到比山下更美,红尘如今不知道厉王什么时候来,自然不敢去县城,就时常上去逛逛,一路走,蚊虫都自动走避。

    一条粗壮的藤蔓卷住一串七八只灰色的野兔,红尘走过去看了看,有两只母的,两只看着个头还小,都解下来放了,其它的装背篓带走。

    幸亏这山上的小动物们,并不是都通灵,否则红尘吃起肉来,一准儿会留下心理阴影。

    拣了几只野兔,又摘了点儿鲜嫩的蘑菇野菜,小猫和小狸四处跑了半天,找的野菜加起来也没自家主人的多,还累得气喘吁吁,气得直跳脚。

    这两个小孩子才跟了红尘个把月,就被养得肥了一圈儿,脸蛋上,胳膊上,腿上都有了肉,圆圆润润,再不是以前面黄肌瘦的难看模样。

    “别乱跑啊,小心让狼叼了去。”

    眼见两个小家伙跃跃欲试,很有不怕累,继续登山的意思,红尘失笑,连忙把他们喊回来。

    小猫掐了把自己腰身上的肉,挺满意的。

    眼下这个年景,胖点儿才好看,在他们村里,最漂亮的村花选相公,首先提出的头一条要求,就是和她家养的大肥猪比一比轻重……

    主仆三人找了个背风的小凉亭,生火煮了一锅蔬菜汤,烤了只兔子。

    小平安趴在她脚边乖乖的,哪怕闻见肉香,也只是动动小鼻子,看一眼,并不肯凑过去吃。

    红尘细嚼慢咽地喝完汤,吃饱了,才摘了片叶子,挑了点儿没加太多作料的兔肉递过去。

    “说起来咱们平安也没见怎么教,可这规矩到真不错。”

    小猫以前见过他们村村正家养的狼狗,听说专门花大价钱找人训练过,特别有规矩,主人没吃饭,自己绝不进食,除了主人亲自给的东西,别人哪怕拿最香最美的肉骨头过来,哪怕饿了三天三夜,眼睛都绿了,也绝不肯吃。

    他看小平安,到也有几分类似。

    红尘挑了挑眉,拍拍平安的头,让它吃完东西自己跑着玩去。

    在家里她是没训过,可平安现下的智商,真和四五岁的孩子差不多,老参,小茉莉,还有家里那一堆书祖宗都没少逗弄它,这小家伙的行为做派,自然是越发大气了。

    “汪!”

    正靠着树歇脚,平安忽然抬头,双目注视不远处的山坳,轻轻叫了一声。

    红尘也站起身,皱了皱眉,招呼两个小厮:“走吧。”

    小猫和小狸怔了下,看了看天色,夕阳已经西斜,的确到回去的时候,连忙抢着背背篓,只是还没收拾完,就看见他们家的小主人露出个特别纠结的表情。

    红尘叹了口气,扭头朝着东边的山坳走去。

    走了差不多也就片刻,平安就呜呜叫唤,说什么也不动弹了,还一口咬住红尘的衣摆,也不让她走。

    小猫和小狸都很惊讶,这小东西平时最听话,自家主人到哪儿,它就跟到哪儿,少有耍赖的时候,今天这是怎么了?

    红尘只是低头把小东西抱起来,胡撸了下它的后背抱在怀里,平安就把脑袋往她的长袖子上一埋,不再吭哧。

    绕过一片桃林,进入山坳,天边忽然就起了雾,一尺之外什么都看不见。

    “小猫,小狸,跟紧我别乱走。”

    根本不用主人说,两个人紧张的不行,哪里还敢走开?

    三人慢慢进入雾里,就忽然听到前面传来一声呵斥——“什么人!?”

    两个小厮吓了一跳,红尘却早有预料,半点儿不慌乱,高声道:“薛公子吗?是我。”

    前面的人立时就吐出口气,大叫道:“阿尘,救命啊,我们迷路了,这儿都转了十几圈,死活出不去!”

    薛柏桥这声音里头,几乎带了哭腔,显然是怕得厉害。

    “别急,请诸位跟我来。”

    红尘话里没露,实际上却有点儿不甘愿,要不是风中传来的消息,知道薛柏桥也在,她可不想蹚这摊浑水。

    奈何薛柏桥是林师兄的朋友,又是茶馆常客,性情天真无邪,是个好朋友,她若不管不顾,还真过不了自己这一关。

    好在,对方似乎也没有置人于死地的意思,只是想困住他们,赶走他们罢了。

第四十章 鬼打墙

    薛柏桥缩着身子,瞪大眼向前看。

    微风袭来,偏偏周围阴森森一片,仿佛有魑魅魍魉潜伏其中,一点儿动静,差不多都要吓得他拔腿狂奔,忽然闻到一点儿幽香,听见平和安稳的声音,茫茫迷雾中,忽然而来的,踢踢踏踏的脚步声,居然不光没让人惊惧,还让人难得有了一点儿安全感。

    红尘点着了火折子,举好,一点儿亮光,顿时让在原地打转的那些人看到通途。

    薛柏桥乍见红尘,就和见到祖宗似的,激动得两眼泪汪汪,小鼻子一抽一抽,呜呜咽咽,扯着她的袖子再也不敢松手。

    不知道在这个破山头困了多久,他早有些辨不清时辰,感觉里,似乎过了起码有三五天的样子。

    他不是一个人,身边起码跟了十几号。

    个个都是银袍长枪,身负强弓,腰悬宝刀,为首的那个头戴金冠,眉如刀锋,面孔冷肃。

    这种打扮,只有皇亲贵胄才行。

    尤其是金冠上那一颗明珠,恐怕连皇子中没有封王的,也不能随便佩戴。

    红尘是个村姑,自然不该知道京城贵人的装扮如何,只客客气气,十分拘束地见过礼,还没来得及说话,薛柏桥已经叽叽喳喳地诉起苦来。

    “我只是陪着厉王殿下进山找人,结果他老人家要的人没找到,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儿,死活就出不去了,这转到现在,一个人也没遇见,浓雾也始终没有退下去,简直是,简直是……哎,你们苍青山平时不是打猎砍柴的樵夫挺多的!”

    薛柏桥说得口干舌燥,抓着水壶灌了一气水。他身边这些人也显得很狼狈,还有两个受了伤,袖子碎裂,衣摆凌乱,胳膊上都是血渍。剩下的银色的铠甲也快成灰色。

    “见到你就好了,我在山里困了几天,有五天吗?外面那个姓林的也不知道找,真不够意思!”

    红尘失笑:“今晨薛公子才在我的茶楼点了两个肉夹馍吃,说加的香料不够味,明日要再重些。”

    薛柏桥顿时愣住,激灵一下,打了个冷战。

    眼前女孩子安抚的话,到像是起了反作用,让他忍不住举目四顾,越发觉得这座山上有古怪。

    否则明明一日不到,感觉怎么像过了很久?

    早不耐烦听他们废话,厉王轻轻扫了一眼,盯着红尘,语气也略有些不耐烦:“你知道下山路?”

    红尘顿时寒毛都竖起,拼命咬牙忍了半天,才把那种毛骨悚然的感觉压了下去。

    现在的厉王还年轻,还不是那个心中不悦,就直接上鞭子抽打重臣的实权王爷,不用怕。

    “回殿下,眼下确实有点儿不妥,不过民女时常进山,对道路向来熟悉,愿意勉力一试,为殿下领路。”

    “那就快。”

    厉王一挥手。

    红尘老老实实地点头,一转身,举着火折子,领着一行人向前走。

    这位王爷似乎特别着急,不断催促,步子越迈越大,没走几步,甚至到了红尘必须要小跑才行的地步。

    平安也许知道自家主人辛苦,探出头冲着厉王呲牙咧嘴,可只要厉王一看它,它就缩脑袋,连叫都不敢叫。

    薛柏桥见红尘额头上汗水淋漓,心里也很不是滋味,可他连一声都不敢出。

    他其实怕厉王并没有怕林旭那么严重,可在林旭面前他敢炸毛,在厉王面前却不敢。

    这位王爷心情要是不好,是真会杀人的。

    小猫和小狸都觉得平安今天胆子特别小,往日里有人敢让自家主人不舒坦,这小家伙的狗爪子肯定拍上去,可这会儿它明明对那位王爷十分不友好,却没敢上爪子,真是怪事。

    当然只敢随便想想,念头一闪既过,这会儿他们居然碰上个活的王爷,已经脑子昏了,哪里还有深思的能耐。

    “又,又回到这儿了!”

    薛柏桥脚下一顿,猛地蹲在地上,抱着肩膀,恨不得大哭,“看那个标记,是我系的衣带,我们还在原地打转,到底怎么回事儿啊,就咱们走的这些路,都快能围着苍青山转一圈儿的!”

    厉王的脸色一下子也变得十分阴沉。

    小侯爷一看,本能地拉住红尘,把她护在身后,高声道:“王爷,您的宝刀金贵,还是留着砍贼吧,小美人可不能随便砍。”

    厉王一瞪,小侯爷顿时缩头,又把身子藏红尘身后去。

    “你说过,你认路?”

    红尘挑了挑眉,低声道:“咱们怕是遇到鬼打墙了。”

    对方的道行的确高深莫测,她有整座山上的生灵帮衬,本不会迷路,可惜大意了,没想到对方布置的迷障,竟连山上的生灵一不小心也会被蒙蔽。

    不过,到不是不能解。

    只是她这鬼打墙三个字一出口,薛柏桥的脸色先是白了白,紧接着转青。

    “难道真的有鬼?”

    周围一片死寂。

    一阵风吹过,瑟瑟作响。

    厉王却冷笑了一声:“鬼?本王多年来征战四方,刀下亡魂数不胜数,若真有鬼,还不知谁会怕谁!”

    小侯爷咬了下嘴唇,心里却觉得厉王今天脾气不错,他本来都在担心,这位会直接先办阿尘个‘妖言惑众’的罪名,一刀砍了了事。

    他却不知道,厉王既然精于兵法战阵,不但会打仗,还是帅才,就不可能是莽撞之人。

    这一路走,他很清楚,眼前这个小姑娘领路时,明明身处迷雾,看不清楚路,可她走的每一步都不曾迟疑,轻松地就如走在家中花园。

    而且,她没走错过一步,既不曾遇见深坑,也没有枯草拦路,想他们之前前行,一路上波折不断,好些人都受了伤,简直是一路流血流过来的。

    就凭这个,厉王杀了没用的薛柏桥,也不会杀她。

    “王爷身上杀气重,自然无惧鬼怪。”红尘笑了笑,“是民女言语不当,不过请王爷放心,民女自幼出入苍青山,山路熟悉,便是闭着眼也走不丢。”

    说完,她果然闭上眼,大踏步地继续走。

    薛柏桥的一颗心扑通扑通,声如擂鼓,不过,这次走了很久,竟然再没有看到什么记号,显然没在原地打转,甚至隐隐约约,能见到山下的灯火了。

    红尘的表情,却并没有这位小侯爷那么放松,总觉得周围还躲藏着择人而噬的猛兽,只是似乎因为自己在这儿,才潜伏不出。

    这个王爷身上的麻烦大得很呢,以后绝不打交道才好。

第四十一章 恩赐

    迷雾不知道什么时候散去,远处的景象也越发的清晰。

    不过,都说望山跑死马,在山上向下看,也是同样的道理。

    红尘带着这些人又走了起码有小半个时辰,才总算瞧见青石铺就的小路,应该差不多走到苍青山边缘地段儿了。

    大家一下子就放松许多。

    薛柏桥更是长长地吐出口气,抖搂了下自己的头发,扫了扫肩膀上,衣服上沾染的花粉,一张俊脸,笑颜如花。

    “可算是……”

    吼!

    他那笑容还没有绽放,顿时就僵住。

    一头吊睛白额大老虎,还有一头比一般金钱豹大上一圈的大豹子,毫无预兆忽然出现,从旁边的灌木丛中窜出,冲着厉王就咬了过来。

    速度之快,所有人都反应不及。

    腥臭味扑鼻而来,眼见厉王的脑袋就要被猛虎吞下去。

    “去!”

    红尘吐气扬声,她腰间的八吉祥宝瓶顿时爆发光彩,一闪之后,随即黯淡,她的声音也一瞬间响彻长空,炸得人耳朵嗡嗡了好一阵。

    那两只畜生陡然停下,身子晃了晃,缩了下头,大大的眼睛也闭了一下,仿佛受到惊吓,竟然齐齐呜咽一声,夹着尾巴扭头就跑,转眼没了踪影。

    薛柏桥张大嘴,喉咙里发出呼噜呼噜的声响,简直不会喘气了。

    厉王身边的银甲侍卫,其中一个身材壮硕,四十岁上下的中年男子,这时才来得及一张手臂,把厉王牢牢护在身后。

    好半晌,整个山上只剩下瑟瑟风声。

    厉王猛地看向红尘,目光闪烁,多少带了几分郑重,只是天色已经昏暗,他怕是看不见红尘脸上避之唯恐不及的恐怖表情。

    “难道是做梦?”

    薛柏桥回过神,揉了揉眼睛,嘴里嘟嘟囔囔,一下子打断了厉王的惊讶,他是完全不肯相信,这里还会有老虎和豹子同时出现,明明都到了山边上,不是深山老林。

    “你就当做梦吧,别多想。”

    红尘笑了笑,随手塞了块儿自己做的磨牙饼干给他,让他嚼着慢慢吃,有事做便不那么害怕,才略略一转身,拂了拂衣袖,领着这一行人继续向山下走。

    接下来,再没有遇见什么,可这下子,连那些银甲的侍卫们也都感觉危机重重,所有人刀剑都没离手。

    有那么两次,红尘甚至不得不把自己的青锋握在手中,才阻止了蠢蠢欲动的东西出来作怪。

    终究还是安全了。

    到了山脚下,薛柏桥和被狗咬了屁股似的,撒丫子就跑,顺便还拉着红尘。

    这小子的心眼不少,他自己装害怕把小丫头带走,既不会让厉王和小姑娘多接触,还没显得是小女孩儿怕了厉王。

    他在京里,经常听有关这位王爷的传言,传说他对女人荤素不忌,却并不上心,王府里被他收用过的美人车载斗量,大部分也就几天的新鲜度,转头就把人抛在脑后不记得。

    若不是皇帝宠他,每次他花钱,都是直接走内库,王府也是内府帮忙管着,不会苛待府里的人,美人们没了宠爱,好歹能享荣华,恐怕京中的女子见了王爷就被吓得直接去死一死。

    即便是有富贵,但以厉王的脾气,身边包括亲随在内所有宫女宫人,除了有数几个从小和他一块儿长大的,更新换代都快得很。

    红尘这样的姿色模样,谁也不能说差。

    小侯爷忍不住担心,万一厉王连小女孩儿也下得去嘴,万一他跑到穷乡僻壤呆久了,春心欲动怎办?

    不是都说当兵三年,母猪赛貂蝉?

    眼前漂漂亮亮的小美人,总比母猪有吸引力。

    “阿尘,你可仔细些,这阵子真别乱出去瞎逛,等把祖宗送走,你在街上骑马狂奔也没人管。”

    薛柏桥唉声叹气,他真是后悔啊,有病不是?非跟姓林的跑一趟,害得自己正好撞上煞星。

    红尘都不得不领情,决定下次他再来吃饭,不随便拿剩下的敷衍了。

    不过,厉王看样子挺忙,应该不至于太关注一个黄毛丫头。

    此事就算过了,她也没放在心上。

    四月天,正是不冷不热的时候,适宜喝茶。

    茶馆在杞县扬名,不少读书人都爱来,若不是地处偏远,需得长途跋涉,很是耽误时间,并非所有读书人都能有闲暇日日过来,恐怕地方再大,再宽广,都有些不够用。

    红尘觉得眼下的情况正好,生意红火又没过度,有小猫和小狸两个人,再加上雇佣的几个临时帮闲的农妇,足足够用,用不着她费一点儿心思,每日就坐在自己的书房里读书。

    她最近开始学画画。

    玉珏空间里有好为人师的愿意教导,她又新得了几本关于3d立体画的书籍。

    她对画画挺感兴趣的,学起来简直入了迷。

    当年她去夏家,在一众多才多艺,擅长琴棋书画歌舞声乐的千金中,就和掉到天鹅群里的野鸭子差不多,只有那张脸够漂亮,别的样样不成,拼了命地努力,学习,甚至彻夜秉烛读书,也只是读了些书,书画琴艺方面,仅仅学会了皮毛,难有大成就。

    还是后来被鬼谷先生调教了两年,才渐渐有了点儿真正的本事,心胸也豁达许多。

    可惜啊,她沉溺于凡尘俗世,过了十多年,临死之前才真正领会到鬼谷先生传给她的精神,懂得了那种豁然大气,那种秉持一颗精诚透彻心的生活态度,懂得什么才是真正应该看重的东西。

    能一朝重生,上苍保佑,她可不能浪费了恩赐,上辈子没时间,没精力,没机会,此生此世,顺了自己的心,学自己所有想学的东西,不要浪费一分一秒,总能做到。

    “哎,上哪儿能听首好听的曲子,也好散散心。”

    红尘扭头看了眼在那儿跳舞,可却像疯魔的茉莉花,鼓了鼓脸,

    每每忆起旧事,她就有点儿想林旭,主要是想听他弹琴,记得当年心情抑郁了,只要一听那人的曲子,便畅快的很。

    “真的假的?在咱们杞县搞活祭,那个什么厉王……”

    “少废话,快去告诉小姐。”

    听见外面小猫调高的音调,红尘站起身,推开窗户:“怎么了?”

    “小姐,厉王决定杀三十个少女,说是要祭龙王,好让他死难兄弟们的魂能回到京城去。”

    小猫一脸的不可思议,像他这样都惨到自卖自身的,也想象不出随便杀人活祭是怎么个情形。

    “听说主持活祭的,竟然还是普济寺的三嗔大师,他可是和尚,出家人!”

第四十二章 君子小人

    和尚?

    这可是新鲜事。

    主持祭祀活动,寺庙的大师们不是不行,不过大部分时候,都是由朝廷供奉的灵师主祭。

    要是和尚主持祭祀,轻易不会是活祭,出家人慈悲为怀,杀生是大忌讳。

    红尘听自家两个小厮添油加醋地说了一通,又说厉王会举行多大盛大的祭祀活动,杞县大部分有头有脸有名望的人都要去参加,心中就察觉出一丝违和感。

    厉王那人的确不靠谱,任性妄为,时常做点儿让名宿大儒们气得恨不得撞死在宣政殿的事情,但他也是个聪明人,不是真的疯子!

    像眼下这种事情,若真只是为了死难的亡魂,祭品可用活的牲畜,何必用人?

    想了半天也想不出缘由,干脆只当厉王是个神经病,自污也手段狠辣……要不然就是她想多了,厉王这次确实损失惨重,恨那些黄莽乱贼入骨,等不及回京献俘,先找借口杀了。

    薛公公过来喝茶时,也因为这事儿唠叨好久。

    红尘心里多少也有点儿惦记,“薛爷爷,您说活祭是真还是假?闹得这么大,您就没想管管。”

    按说这位公公在宫里地位很高,离了宫门,也该能在那些龙子凤孙那儿说得上话。

    薛公公叹了口气,摇了摇头,他老人家看样子挺相信红尘,连一些私密话,也不避着她,“我和厉王不熟,也不想熟!”

    瞧小姑娘盯着他看,一脸迷糊,敲了敲桌子,笑道:“我在宫里能活得长久,最大的能耐不是揣摩上意,是相人。”

    红尘笑了笑,连忙让小猫奉茶。

    她也爱听薛公公说话,像他这种在宫里混迹多年,揣了一肚子故事,见多识广的老公公说出口的话,只言片语,也颇有意思。

    “什么人是君子,可欺之以方,什么人是小人,要避而远之,还不能得罪,都要清清楚楚才好,我只愿意和聪明有脑子的君子深交,和君子交往密些,偶尔帮个忙,哪怕君子失败,也绝不会牵连朋友,所以我在万岁爷面前就永远是不涉及任何党争,一心只为陛下的忠心奴才。”

    红尘:“……”

    “现在离了宫门,真是自在多了,憋了几十年,还是如今痛快。”薛公公笑眯眯地喝了口茶,“厉王那人不是小人,可也不是君子,是最麻烦的一类,和他做敌人,一准晚上天天做噩梦,可和他做朋友……他那样的人,又怎么会有朋友!就是偶尔接触两次,我回去还得偷偷摸摸烧点儿柚子水洗洗澡。”

    红尘:“……”

    薛公公都说到这份上,恐怕是真指望不上了。

    她心里难受,虽然厉王发下话,用作祭品的是黄莽逆贼,即便不用活祭,回京也是个死字,那位任性妄为,一向听从本心,怕是不会觉得用犯人当祭品,会对龙王不敬。

    可她还是不自在,说是逆贼,十五六岁,风华正好的少女,又能有多大的罪过?当真个个手上都沾着血腥不成?

    红尘记得,这些女孩子也不都是反贼的女儿亲属,还有很大一部分是被劫掠走的贵女千金,就是从贼了,也只是想活着,蝼蚁尚且偷生,何况是活生生的人,还是没经过风雨的娇花。

    薛公公在宫里这么多年,心肠却还没冷到底,终究还是叹了口气:“好些女孩子都是好人家的,若是家里肯有人来接,说是被抢了去,愿意认回孩子,虽然可能还是活罪难逃,至少有转圜的余地,不至于就……可惜,所有人都避之唯恐不及。”

    红尘闭了闭眼。

    是啊,黄莽逆贼当初攻破陈州,掠走的好些都是高门大户的千金小姐,那些人似乎就是喜欢名门贵女,毕竟娇养出来的千金,那才是貌美如花,和天生地养的苦命人不同。

    既然是世家大族,家族声誉重若千钧,谁又肯为可怜的女孩儿想想,怕是在孩子们的亲人长辈心中,她们就该自尽全节,才对得起养了她们很多年的家族。

    红尘几日睡不好,心里琢磨,她便是怕厉王,还是该想个办法尽尽心,哪怕最终救不了人,也是天命如此,人力难及,事后不至于后悔了。

    把这事儿拿去玉珏空间里商量了下,有些大能不当一回事儿,也有人大为惊讶,直言厉王简直是野蛮人,奈何只能通过小小一枚玉珏联络,大能们,多是有心无力。

    然后——红尘就发现,她怕是没有退缩的余地。

    四月末,芳菲尽,夏家嫡长子夏世杰冲撞厉王,让打断了两条腿,还被关了起来,要在祭典当日处置。

    消息没封锁,不多时就传得沸沸扬扬,谁让这位夏世杰夏公子太嚣张,竟然到人家厉王下榻的行营大吵大闹,看见的人多得是,自然第一时间人尽皆知。

    夏家公子这回是撞铁板了。

    换了任何一个人,尤其是军中将领,都不会不给,也不敢不给夏家三分薄面,他闹得再凶也无所谓。

    偏偏得罪的是厉王。

    谁不知道厉王那就是个混不吝,几年前还一言不合,就在宣政殿上拔刀,差点儿把夏安给宰了,若不是夏安有点儿功夫,见势不妙,一头扎进文武百官群里溜之大吉,说不定还真得挨一刀。

    当爹的都敢砍,还动不了儿子!

    听小猫绘声绘色地把夏世杰指着厉王的鼻子,大骂他不是人,是个畜生的故事,描述得详详细细,宛如亲眼所见,红尘顿时哭笑不得。

    厉王是畜生,厉王的爹,皇帝陛下又是什么!

    这位便宜哥,好大的狗胆!

    其实吧,她对救夏世杰的生死不感兴趣,但她不冲动,如果她如今什么努力也不做,诚然也没什么,一个村姑民女,怎么敢在厉王面前说话?

    但她总有点儿不甘心,有时候她在梦中,梦到过回夏家的情形,她终究还是有个影影绰绰的念想,要成为夏家真正重视的人,到时候她接不接受这种重视再另说。

    她还是希望,夏世杰有朝一日会仰望她,她会像上辈子的夏世杰一样,也轻描淡写,客客气气地说那句话——抱歉,我不认识你!

    可这些小心思,总要夏世杰活着才好实现,她要救了此人,若真有一日回到夏家,身份便不只是遗留在外的一个女儿,更是夏家的恩人,也不至于太被动。

    “看来,祭祀大典不但要去,还得占个前排的好位置。”

    此事拜托薛公公正好。

第四十三章 迁怒

    漓溪水畔,芳草萋萋。

    杞县人多靠它吃水,遇上年景不好的时候,也会祭奠龙王,溪边就有一座小小龙王庙,哪怕灾年,也有香火供奉。

    今日的漓溪,却更热闹些,人烟滚滚,似乎一整座县城的人都齐聚而来。

    这条溪水实在算不上什么好水,哪怕略长些,也偶有断流,好些人怕是连它的名字也未曾听说过,只是一条无名小溪。

    之所以叫漓溪,怕是因为传说它其实和从边南绵延而至的漓江同宗同源,也就取了同样的名字。

    即便是漓江,也鲜为人知,现在小溪能有如今的热闹,若是溪水有灵,恐怕会挺高兴的。

    红尘坐薛公公的马车,很低调地靠了过去,随着他老人家下车上了高台,俯瞰全景。

    这台子搭建也就半日,却是高且宽,用的都是上好木料,周围还摆放许多不知哪家奉上的鲜花,都非凡品。

    连红尘自己种的兰花也在最显眼的位置上,看样子养得极好,也亏得薛公公舍得。

    “阿弥陀佛!薛公有礼。”

    刚找到位置坐下,三嗔大师便一身袈裟,手持法杖,缓步上来,走到薛公公身边。

    两个人显然相熟,只是眼下的场合太让人难受,薛公公一见他皱眉:“你怎么也……干这个?”

    像这种谄媚之事,高僧都不屑为之,难道便不怕让天下人耻笑?

    三嗔大师闻言便叹了口气:“我不做,难道还让癫师兄得罪厉王不成?”

    他是一年多前,被普济寺的癫和尚救回来,养病期间竟发现这个死了八成的中年男人深谙佛理,他又苦苦恳求,说是与俗世再无瓜葛,只希望皈依佛门。

    癫和尚就动了恻隐之心,也有怜才之意,代师将他收归门下,让他当了这普济寺的和尚。

    仅仅一年时光,这位三嗔大师就比癫和尚更受欢迎了,毕竟他相貌好,风度佳,又不像癫和尚那么疯疯癫癫的,自然更容易让信众们信服。

    “哎,厉王找上门,总要有人为他做。”

    三嗔和尚苦笑,“就是佛祖,也不能事事顺意,何况我虽然身在佛门,毕竟成不了佛,这凡尘俗世,总有能影响到我们的地方,到是……薛公何苦带着如此灵秀佳人卷进这一摊子浑水中来,合该躲一躲才是。”

    薛公公瞪了红尘一眼,没吭气,他总不能说,他一个老头子,歪缠不过一个小姑娘,被忽悠着答应带这孩子过来搅局?他也有点儿怕好不好,厉王不是个好招惹的。

    “你也不容易!”

    他听出来,三嗔和尚这是为了报恩,出家人便是五蕴皆空,可身在世间,就很难不被情谊所累,为了普济寺,为了寺中上下,他就绝对不可能看着癫和尚拒绝厉王。

    两人面面相觑,唏嘘不已,红尘却盯着三嗔大师看了半天。

    “我记得北燕雷音寺有一种秘术,能捕捉濒死的猛兽魂魄,炼制成灵仆,只是魂魄易碎,有伤天和,后来让大周的大宗师廖先生打上门去,烧毁了所有有关的典籍,这才失传,前些日子小女在苍青山就遇见过一虎,一豹,虽像生灵,却无活气,不知道是不是雷音寺的某位大师莅临?”

    三嗔一愣,半晌才捋了捋他那雪白的胡须。

    “雷音寺早就毁于战火,和尚们也死得死,散得散,就是有残余,也不可能来大周!”

    “也是。”

    红尘笑了笑,耳边忽然听到马蹄声,就转过头去看向台下。

    厉王殿下已经到了。

    四下张望,小侯爷薛柏桥坐在不远处,嘴里叼着串葡萄,却是半吃不吃的,脸上有些忧愁。

    红尘仔细找了找,不觉有一点儿失望,林旭师兄居然没来,她很想念他,每次看见他,心就安定。

    “救命……放开我……”

    耳边隐约传来一声声的嘶喊,声音干涩,嘶哑难听,像是半个月没喝水。

    红尘饶有兴致地探下头去,这才看见厉王身边一侍从,马背上倒吊着只粽子。

    正是夏世杰。

    他人到没被绑得多么结实,可身上的衣服又黑又乱,披头散发,整个人都有气无力的。

    厉王没给他一个眼色,身边的侍卫,随手就把他甩到地上。

    好些人大是惊奇,忍不住指指点点。

    夏世杰一下子就僵硬住,闭上嘴,气得瑟瑟发抖。

    红尘到觉得,这人要是死了,也许不是让折磨死的,或许会羞死。

    他可是夏家的嫡长子,什么时候受过这种屈辱!

    大概当真是面对这么多的人,他再也忍受不了,破罐子破摔,也不求情,高声呼喊:“厉王,你身为皇子,竟然折辱那些少女,淑芬姑娘只有十四岁,她有什么罪过?你还有没有半点儿皇家的尊严?哼,有你这样的将领,想必你的镇北军也都是禽兽之流,朝廷之大不幸!”

    厉王本来没理他,此时忽然转头冷笑,声音不高不低,却充满了嘲讽。

    “大不幸?这些年你们京城的贵公子,走马章台,肆意风流,为了青楼名妓,一掷千金,过着声色犬马的日子,你知不知道,这些好日子是怎么换回来的?是我们将士浴血拼杀,战死沙场换来的,至于你说的无辜,我只看见她们身上揣着兵器杀我将士,她们锦衣玉食,身上戴的首饰连我的王妃都没有,怎么?我为了将士们的英魂能回乡,杀几个本就罪大恶极,该死的俘虏,就算残暴?那我今天剁了你,是不是就是毫无人性了?”

    夏世杰气得脸色通红:“你强词夺理!”

    “我到觉得,你这种公子哥儿,死上十个八个,也无所谓。”厉王轻笑。

    话音未落,他旁边一侍卫,手里不知什么时候,竟多了把斧头,朝着夏世杰的脑袋就砍过去。

    一瞬间,这位贵公子甚至能说一句‘花容失色’。

    红尘弹了弹青锋。

    一道剑气,伴随轻鸣,居然让那侍卫晕了下,手里的斧头就移了位,擦着夏世杰的脑袋滑到地上去。

    厉王也扭头,就看见那位曾为他引路的少女,大大方方地走下来。

    “厉王殿下所言不错,夏世杰死不足惜,可夏家并不仅仅是你口中的权贵,永平三年,北燕趁我大周内乱之机,侵袭北境,厉王率众将士迎敌,却遭受北燕大宗师黎涛所阻,诸位将军皆陷入危局,是夏家大长老领十三位最杰出的弟子,赶往北疆,众弟子以身投入炉火之中,炼制出了能克制大宗师的箭枝,这才迫退了他……”

第四十四章 不祥

    夏世杰本来闭目等死,身体冷的紧,第一次感觉到什么叫害怕,这会儿听见一个清清朗朗的声音响起,睁眼一看,瞧见脑袋边的斧头,顿时汗水浸润额头,渗入眼睛。

    挤了挤眼,大口大口喘了两口粗气,他还是心有余悸,勉强抬头便看见了红尘。

    那少女只是穿了很寻常的衣裙,料子不算差,却是家中的丫鬟们也不会穿的东西,但她竟然在厉王面前,竟能侃侃而谈。

    夏世杰不想承认,其实他怕得厉害,虽因为实在不忍心看淑芬姑娘惨死,奋力一搏,其实他根本不敢直视厉王的眼神。

    那人就像修罗地狱里出来的恶鬼,看一眼便让人浑身发寒,他都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勇气敢在他面前找死!

    红尘站在那儿,气势上竟足以匹敌。

    有一瞬间,夏世杰甚至觉得自己看到了光,这女孩子如此光芒万丈,让他都心神动荡。

    回过神,不免暗自叹息,他忽然想起阿婵来。

    小时候他领着阿婵出门,阿婵因为一只头花,和一个小姑娘争执起来,直掉眼泪,哭得眼睛都肿了,他一时心疼,就冲动了些,推得那小姑娘摔倒,却不曾想,随意在街上遇见个小女孩儿,居然是当今皇帝的五公主,他因此被大发雷霆的爹爹,打了十板子,还罚跪祠堂三天。

    阿婵哭得好凶啊,现在想起,他还是忍不住心疼。

    那孩子从小就娇气,刺绣扎了手指会哭,跳舞扭到脚会难过,性情更是柔弱,在夏家所有的女孩儿中,她是最娇,最软的一个。

    这样的阿婵……

    这样的红尘姑娘……

    夏世杰不知道,爹娘会更疼爱哪一个,红尘姑娘若是回了夏家,以她的能力,恐怕一定会受重视,到时候人人都知是阿婵替了她的位置十多年,会有怎样的反应?

    最重要的,红尘姑娘会不会痛恨阿婵?

    她会不会一气之下,伤害阿婵?

    夏世杰自己其实很清楚,如果换了他,父母亲人被旁人占据十数年,一定会气得恨不得将对方给生吞活剥。

    红尘可不知道,这个白痴在眼下的紧要关头,还能东想西想,满脑子都是他的阿婵。

    真知道的话,指不定红尘扭头就走,呃,也不至于,不管这货,还有别的事儿要做。

    不过,这会儿无论是她,还是厉王,显然都没把夏世杰放在心上。

    “这么多年来,夏家的弟子,年年折损,却从无退缩,厉王要承认,他们于国有大功,好歹也该可以荫庇子孙。”

    “夏世杰乃是族长的嫡长子,深受宠爱,他自己不算什么,但为了那些他家中疼爱他的长辈们,您要是觉得,他不是非死不可,不如就留一条命吧。”

    厉王的怒气略略收敛了些。

    红尘多活了一辈子,好歹了解这个人的心思。

    他当了皇帝后,不知多少人天天琢磨要揣摩他,观察他,红尘也是其中一个。

    这时候,若她当面说些别的大道理,厉王听都不会听,可说起永平三年的那一场惊心动魄的战争,这人绝不会忘记。

    那一次,夏家损失的都是最杰出的弟子,即便底子厚,但到现在也没完全缓过来。

    厉王并不是忘恩负义之人,他这人同样不喜欢矫情,并没因为红尘当众说话,似乎扫了他的颜面,就心有芥蒂,看了看夏世杰,就冷笑道:“罢了,我劳心费力收拾他,夏家也不会领情。”

    话音落下,他的侍卫就过去拎起夏世杰扔到后头,看样子打算完了事儿打发他走。

    这位公子哥儿也不是个傻的,此时没再出言挑衅,受了这番惊吓,估计怜香惜玉的小心思也没了。

    朝阳初升。

    三嗔大师身披袈裟,领着童男童女各二十人,一跪一叩首,向着河边走去。

    祭祀要开始了,三嗔大师口中吟诵经文,每念一句,居然大地震动,旁边山道草丛里嘶嘶声一片。

    好些有很多蛇出没。

    春天里有蛇,似乎很正常,厉王这边都没大在意。

    围观的群众到有一点儿躁动,觉得腥气扑鼻,犯了些恶心。

    红尘忽然道:“万蛇乱舞,不吉之兆,今日杀生不详,不宜见血光!”

    厉王一眯眼,侧了侧头。

    “怎么,小姐今日还想再阻我一次?”

    看见他的目光,红尘心里苦笑,哎,要是没夏世杰这桩事儿就好了。

    估计眼下王爷有点儿生气。

    厉王也是人,人多有一种习性,一天之内,被同一个人阻止两次,大部分都会不高兴,所以,阻止他第二次,会比第一次困难,尤其是双方地位完全不平等。

    人家是王爷,红尘只是一介民女。

    若不是就在此时,她那玉珏叮叮咚咚响个不停,极力催促她接下拯救美少女的任务,她恐怕再难受,也会动摇。

    “云杉。”

    厉王喊了一声。

    云杉就带着身边侍卫手举斧头,上前走到溪水边上一字排开,捆着的少女也踉踉跄跄被带了过来,都按着跪下。

    这些少女,有痛哭流涕的,有大声高呼的,也有萎靡不振认命的,个个形容憔悴。

    厉王再没看红尘,披着披风,缓步走上前。

    薛公公一伸手没拉住,红尘也过去了。

    “我想旁观学习一下,三嗔大师的经文念得极好,听一次也不容易。”

    她果真没去厉王那儿,径直走到三嗔大师身后,不远不近地跟着,就是三嗔走一步,她也前行一步,步伐轻盈,落地却极重,竟似踏着鼓点。

    三嗔的身体却忽然一僵,脚步一下子就乱了,连吟诵经文的节奏也错乱了些。

    刚才还威严肃穆,此时就显得有几分狼狈。

    “我看那些灵蛇凶戾异常,真要是作乱,恐怕会死人的,而且你的操控手段也不高明,万一失控,第一个死的是你。”

    红尘的声音细微得很。

    三嗔皱眉:“与姑娘何干?”

    “这什么话?我可在这儿呢,你那灵蛇阵要是发动起来,顺利还算好,万一失控反噬,你死了倒霉的还不是我?”

    三嗔一噎。

    大和尚听这位的口气,就好像自己一定不能成事儿似的,只是他偏偏还反驳不了,就这小姑娘每一脚都踏在节点上,已经扰乱他施法的步骤,他本来就受了伤,不过勉力为之,如今就更无把握。

    脑中思绪乱了乱,三嗔就缓和了声音:“小姐,我本也不是非要厉王死,他那日若受了教训,肯老老实实离开杞县,我又何苦为他破戒,只是他不走,又劝解不得,此时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了,今日若真让他活祭龙王……”

    三嗔又把话咽了回去,似有苦衷,只神态愈发坚定。

    红尘叹了口气,眯了眯眼,笑道:“这样吧,反正有我在,你这事儿能成的可能性不大,也别急着太快鱼死网破,要是我把厉王给忽悠走,岂不是皆大欢喜?”
本节结束
阅读提示:
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net/r14465/ 第一时间欣赏毓秀最新章节! 作者:弄雪天子所写的《毓秀》为转载作品,毓秀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①书友如发现毓秀内容有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我们将马上处理。
②本小说毓秀仅代表作者个人的观点,与UU小说的立场无关。
③如果您对毓秀作品内容、版权等方面有质疑,或对本站有意见建议请发短信给管理员,感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毓秀介绍:
古代升级颠覆版‘蓝色生死恋’ 红尘多可笑,痴情最无聊。 她夏红尘上辈子被养母掉包,千金小姐变成农家女,最后落到个被婆婆毒死的下场,这一世总要摆脱假妹妹的纠缠,奔一锦绣前程。 又名:真千金重生‘假千金逆袭文’ 又名:我在古代玩论坛 又名:我家的小伙伴遍及全世界毓秀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毓秀,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毓秀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