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先天高手
“夏侯卧龙,你不要乱来。”
正是因为金越和夏侯慧兰在对方手中,夏侯淳才一直投鼠忌器。本想借着护卫手中的弓弩,与对方讨价还价。谁知道,对方竟一下子多出两名后天至极的高手。还有那个斗篷遮面的神秘人,虽然夏侯卧龙没有言明,但想来也绝非等闲之辈。
“让这小野种参加大赛,本意就是利用他,逼你束手就擒。谁承想,一箭双雕,居然连你的掌上明珠也一起落入我的手中。”
扫了一眼面前一脸防备的夏侯慧兰和金越:“你们两个觉得,从我手中逃脱的机会有多大。”
“夏侯卧龙,你的目标是我,别拿孩子做文章。”
夏侯卧龙才刚靠近金越姐弟俩,夏侯淳便坐不住了,几个纵跃,来到擂台之上。紧随而至的青瑶长老,则是一脸警惕的注视着夏侯武兄弟二人。
“哈哈哈哈,终于沉不住气,自己过来了?”说着,夏侯卧龙枯干的面皮,露出一丝诡异的笑容:“你们这对儿女亲家,还真是同生死,共进退。青瑶加上你夏侯淳,两大后天至极高手,可惜,我们父子三人在人数上,依旧远胜于你。”
“远胜?这话说的不觉得太早了一些吗?”言语间,夏侯淳从怀中掏出一只巴掌大小的方形黑铁盒。
铁盒通体黝黑,表面充斥着密密麻麻,如同马蜂窝一般的小孔。不远处的金越,远远扫了一眼,面色顿时变的古怪起来。
“天雨针?”夏侯卧龙看清黑盒外貌后,面色阴晴不定许久,深深吸了口气:“看来大哥当年,确实把这套天雨针留给了你。”
“天雨针的厉害,不用我说,你也知道。我劝你还是赶快收手,否则,对谁都没有好处。”
夏侯家机关术数了得,机括暗器同样厉害。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便是“天雨针”“坤盾伞”“神弓弩”“柳燕盘”。
“柳燕盘”早在百年前便已失传,就连夏侯家的族亲也仅仅知道个名字,至于他的功用,百余年来,罕有人知。
可“天雨针”“坤盾伞”“神弓弩”不同,这几样,是在近几十年,由于锻造工艺残缺,渐渐失传。二者都是失传,本质上却有直接的区别。
“天雨针”“神弓弩”“坤盾伞”或多或少都有些手稿流传下来,不像“柳燕盘”这般,仅仅是个传说。
数十年来,夏侯家先烈无时无刻,不想把这些失传的技艺填补回来。经过无数人呕心沥血,终于仿制出这么几件。
夏侯淳手中这套天雨针,便是其中之一。传闻,此暗器一经施展,漫天针雨,五丈之内人畜不存。
不管传闻是真是假,夏侯卧龙都不想以身犯险。更何况,他十分清楚夏侯淳手中这套天雨针的来历。
“不错,我一直十分顾忌你手中的天雨针。若是只有我父子三人,我也不会和你硬碰硬,可惜,就像我刚才说的那样。我对你的了解,远超过你对我的认知。”说着,夏侯卧龙来到斗篷男子身旁。
“传闻金雕银手谢不凡谢大侠,一身功力通玄。这次,能请动谢大侠出马,老朽铭感五内。”
“行了,你是什么人我还不清楚?只要你记住咱们的约定就行。”低沉的话音从斗篷中传出,斗帽掀起,那是一个满脸刀疤的丑陋汉子,一头白发隐隐透出几缕金丝参杂其中。
“那是自然。”夏侯卧龙一脸赔笑。
“谢不凡?”夏侯淳身后的青瑶长老闻言,先是眉头一皱,待他看清斗篷男子的样貌后,面色顿时大变:“不对,你是二十年前,血洗江湖的魔银手。”
二十年前,江湖上出现一个后天至极巅峰的高手,此人神出鬼没,心狠手辣,仗着成名绝技魔银手,搅的江湖一阵腥风血雨。后被先天强者刀狂王金虎追杀至云山之巅,打成重伤,跌落山崖。自此,魔银手这个称号也渐渐被人遗忘。
“魔银手吗?这个名字我已经许久不用了,相比之下,我还是更喜欢如今金雕银手的称号。”刀疤男子嘴角一咧。
“二十年前,狂刀前辈将你打落山崖时我也在场,怎么可能,你怎会还活在世上。”青瑶长老一脸不敢置信的样子。
“哦?你也在场吗?看来今天运气还真是不错,赚了一套神弓弩,还能顺道泄泄私愤。”言语间,斗篷男子浑身无风自动,随手击出一掌,居然凭空出现一道无形的掌印拍击在青瑶长老胸前。
“噗~”
堂堂后天至极高手,居然连反应的时间都没有,整个人就口喷鲜血,倒飞出去。
“先天高手。”一旁的夏侯淳见状,面色刷的一下苍白起来。
先天自成,内气外放。传闻,后天高手,一旦突破自身极限,便能融合体内一丝先天之气,做到内力外放,隔空杀人。对方刚才这一掌,正是内力外放的表征。
“义父,义父你怎么样。”台下的夏侯易见青瑶长老重伤,连忙冲上擂台边缘,扶起倒地重伤的青瑶长老。
“易儿我没事,咳咳。”言语间,青瑶长老咳出两口鲜血。
“孩儿这就为您报仇。”
“不要。”青瑶长老一把揪住夏侯易的袖口:“对方是先天高手,你不要枉送性命。”
夏侯淳面色冷峻,死死盯住斗篷刀疤汉子:“就算你是先天高手,也该听说过天雨针吧。”
“夏侯家机关暗器两大绝技,普天之下谁人不晓?否则我也不会为了一套神弓弩,专门跑上这么一趟。”斗篷男子神情悠闲的回答道。
“既然知道厉害,还趟这趟浑水?”
“狂刀进入先天的时间比我长,想要报仇,必须做到万无一失,本来我只是想要一套神弓弩,现在嘛,这套天雨针我也想一并带走。”谢不凡说着,双眼中露出贪婪的神色。
眼看谢不凡步步紧逼,夏侯淳额角处,不自觉的渗出几颗豆粒大小的汗珠。
“哈哈哈哈,没想到今天这里居然这么热闹。”
在此千钧一发之际,擂台对面的屋顶上不知从哪凭空出现一个黄衫青年,对方手持一把墨玉折扇,下巴上生有一颗黑痣,眼睛里满是戏谑的神情。
“也罢,也罢。你们忙你们的,我忙我的,大家两不耽搁。”话音才落,黑痣青年脚底生风,身法十分飘逸的落在擂台中央的石柱上。
经黑痣青年这么一闹,台上一触即发的局面,再次发生变化。
“阁下是敌是友?”丝毫感受不到黑痣男子气息的谢不凡,双眼一眯,沉声问道。自从他进阶先天以后,这种危险的感觉还是第一次。
“敌友?你也配?”言语间,黑痣青年眉头一挑。
“阁下口气未免也太大了些,老夫可是...。”
“噪舌。”
丝毫没有心情和谢不凡啰嗦的黑痣青年,长袖一挥,一道三尺来长,薄如蝉翼,犹如弯月一般的风刃凭空出现,直奔谢不凡飞去。
眼前情形由不得谢不凡分说,只见他迅速调动内力,一双肉掌闪耀起银色幽光。这就是他的成名绝技“魔银手”。
下一秒,出乎众人意料的一幕出现了,足以开碑碎石的魔银手连一个呼吸都没坚持住,便被呼啸而来的风刃横切而过。
“不.不可...能。”谢不凡一双眼睛瞪的滚圆,似乎不敢相信自己苦练了一辈子的魔银手会被对方如此轻易的破开。
可紧接着,谢不凡被风刃切过的身体浮出一丝红线,没多久,便鲜血四溅,化作两段气息全无的死尸。临死都还保留着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
堂堂先天高手,居然转眼间横尸当场。如此翻转的一幕,别说是夏侯卧龙,就是夏侯淳也是一脸呆滞,许久没有反应过来。
“我想现在没人站出来妨碍我办事了吧?”黑痣青年一字一句落在众人心中,原本不温不火的话音,此刻落在众人心中,却是让人一阵胆寒。
见没人搭话,黑痣青年嘿嘿一笑:“那就好,与人方便自己才能方便。”说着,黑痣青年从石柱上飞落而下,目光在众人身上一一扫过,最终落在金越身上。
“金烈阳的儿子,平安活了这么多年,也该是送你们一家团聚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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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练气士
“咕嘟~。”
鸦雀无声的擂台上,连吞咽口水都是那样清晰。
“等一下。”
“哦?你也想像他那样?”黑痣男子眉头微挑,看了一眼声音的出处,指着地上早已死透的谢不凡问道。
“先生手段高绝,在下自问平生所见之高手,无人可望其项背。但越儿是妹妹留在世上唯一的骨血。我自认没有能力阻拦先生,可要我看着越儿死在自己面前,在下绝做不到。”
这开口阻拦之人,自然就是金越的亲舅舅,夏侯家当代家主,夏侯淳。
瞥了一眼夏侯淳手中的黑盒,黑痣青年眼角闪过一丝笑意:“你的底气,莫非来自手中那小玩意儿?”
“天雨针的威力,我也只是在书稿中见过。若是无法阻拦先生,横尸当场,九泉之下对妹妹也算有个交代。”夏侯淳面色平静的说着,深深吸了口气。对于天雨针的威力,他从未怀疑过,可面前这位黑痣青年,却给他一种浩瀚如海的奇怪感觉。
不远处的金越听到这里,眼圈一红:“舅舅且慢,这些年您为侄儿牺牲已经够多了,切不可再为侄儿赔了性命。”
说着,金越目光一转看向黑痣男子,也不知是因为激动还是恐惧,平放膝前的双手隐隐有些颤抖。
“虽然我不知道你是谁,不过刚才你似乎提到我父亲,难道你是为了这个才要杀我?”
“哈哈哈哈,还真是温情脉脉。不过千万别奢望这样我就会放过你和任何胆敢阻拦我的蝼蚁,谁叫你是金烈阳的儿子呢?”
对方不止一次提到金烈阳这个名字,金越内心隐隐有些猜想,强压着内心的冲动再次问道:“你口中的金烈阳,是否就是我的父亲?”
“看来你还真是什么都不知道,也罢也罢,看在你就要死了的份上,我就把一切都告诉你,让你死个明白。在这之前,先自我介绍一下,在下貅宁练气士,化一休。”
“练气士?”
“练气士是什么?”
四周传来一阵低吟。
享受的环顾一眼四周惊异的人群,那名自称化一休的黑痣男子,将手中墨玉折扇缓缓收起。
“你们不需要知道练气士是什么,只需要明白,在我眼里,你们只是一群蝼蚁般的存在。”说着,一身黄色长衫的化一休回身看向金越:“你父亲金烈阳本和我一样,出生练气世家,自幼以练气修仙为目标。怪就怪他金家,居然妄想将温阳古玉这样的异宝占为己有。这才有了后来那场飞来横祸。而你父亲,正是为数不多,在这场横祸中侥幸逃脱的金家余孽。”
“十七年前,金烈阳遇见了一个女子,身为练气士的他居然和这个凡俗女子产生感情。二人暗生情愫,悄然结合。偏偏在这个时候,我化家收到消息,找到了金烈阳的藏身之处。那金烈阳也是号人物,一身修为竟达到练气十层大圆满的境界。可惜,在九太公,筑基修士眼中,练气十层的金烈阳依旧没有还手的余地。”
“可惜啊,那个和金烈阳暗生情愫的女子,趁乱逃走了。经过多方打听,九太公找到了她的藏身之处。碍于某些规定,九太公没有直接杀了她,而是悄悄在那女子身上施展了噬魂术。”
黑痣青年话音一顿,满眼戏谑的看向金越:“在噬魂术的虚耗下,女子生机渐渐流失,可不得不惊叹她意志之坚强,居然坚持生下了金烈阳的孩子。”
金越听到此处,双拳一紧,一双眼睛红彤彤的:“为何当初不早一点杀了我?”
“这个问题很简单。那女子能在噬魂术的虚耗下,坚持这么久,某种意义上来说,跟她腹中的胎儿密不可分。九太公并不觉得一个先天魂魄残缺的婴儿能对自己产生什么威胁。”扫了一眼金越座下的轮椅:“事实证明,确实如此,这十六年的废物生涯不好受吧?”
“是你,是你们?”金越额头青经暴突,眼睛早已血红一片。
“愤怒吗?哈哈哈哈,不过你能平平安安活了十六年,很大程度上,还得感谢你父亲。”
“父亲?你们把他怎么样了?”金越大声怒喝。
“声音再大,也改变不了蝼蚁的命运。他被九太公禁锢在法器中,每日都在抽魂炼魄的痛苦中煎熬。我还真是佩服他的毅力,居然在这样的煎熬下苦苦支撑了十六年之久。可惜,他元神再坚固,十六年的抽魂炼魄,也足以耗尽他最后一丝生机。一个月前,他的元神“嘭”的一下,彻底灰飞烟灭了。要不是他挺了这么多年,你的小命早没了。”
黑痣青年口中的噬魂术,炼化元神,这些可是传说中的仙人手段。此刻在场之人内心的骇然,早已达到一个无以复加的程度。
“哎,难怪九太公平日里总是教导我们,言多误事。今天这么多人知道这个秘密,看来我得费上一番手脚了。”
环顾一眼四周惊异的目光,化一休双袖一挥,下一秒,数百只指甲盖大小的飞虫,顺着袖管飞舞而出。这些飞虫,通体灰黑,尖锐的口器中,发出“嗡嗡”的咛叫,半空中一个盘旋,迅速冲进下方的人群。
“....这是什么?”
“它钻进我的衣服里了。”
“...好痒,好痒啊,它在咬我,它在咬我...。”
“不...它在往我身体里面钻。”
“族长,救命啊...。”
仅仅五六个呼吸,下方人群传来撕心裂肺的惨叫。不少人倒在地上满地打滚,双手不停抓绕皮肤,在身上留下一道道幽深的血痕。
刚才还相互对持的两伙人,此刻如同置身修罗地狱,四周满是血腥和令人胆寒的嘶吼。
“他们就交给我的宝贝解决好了,至于你们几个,我该从谁先下手呢?”化一休露出凶兽玩弄猎物的神情,仿佛刚才的一切仅仅是为了增添这场狩猎游戏的乐趣。
“这位仙人,我们和此事毫无关系,我父子三人本就和他夏侯淳有私怨,还有这个小野种,我早就想杀了他。我们和您的目的是一样的,都是想杀了他们。”
化一休的目光刚一落到夏侯卧龙的身上,对方顿时满脸惶恐的将一切推到夏侯淳等人身上,甚至指着金越,扬言要将其碎尸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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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修仙界
“你还真是卑鄙,不过,我喜欢卑鄙小人,因为他们可以为了活命,做任何事情。”黑痣青年化一休嘴角微微一笑,接着眉头一挑:“我们来玩一个游戏如何?”
言语间,化一休双手飞快打出一道法决,口中轻吟:“收。”
刚才还在人群中肆虐的怪虫,再次发出“嗡嗡”的咛叫,飞回黑痣青年的长袖当中。做完这一切之后,化一休扫了一眼场外奄奄一息,侥幸存活下来的夏侯族人和武林人士。
“我给你们一盏茶的时间,任凭你们厮打,最终活下来的五个人,可以活着走出这里,否则,看看你们周围死去的那些蝼蚁,他们就是你们的榜样。”
化一休话音才落,存活下来的众人纷纷看向四周死状奇惨的同伴,目光逐渐变的冰冷起来。
“混蛋,你敢砍我。”
“杀了你我才能活命。”
“对不起堂兄,为了活命,别怪我...。”
“不,不要,我们是兄弟啊..........。”
不知是谁先砍出第一刀,众人心中最后一丝犹豫,也彻底被求生的**所取代,手足相残,同室操戈的惨剧不断上演。
“那么....你们几位呢?你们的人数,似乎已经超出我给的名额。”眼见擂台下方互相厮杀起来,化一休古怪的目光在夏侯淳和夏侯卧龙之间扫来扫去。
“武儿,非儿,如今形式,杀了夏侯淳才有一丝生机。”
随着夏侯卧龙的话音落下,身后的夏侯武夏侯非二人,对望一眼,双目凶光一闪,直奔夏侯淳冲去。借着这丝空隙,夏侯卧龙脚下一动,一双利爪,直逼金越姐弟二人。
“越儿,兰儿..。”
如此命悬一线的时候,夏侯淳再也顾不得一旁虎视眈眈的黑痣青年,手中黑盒一托,“噗噗噗”数以百计的飞针,瞬间从黑盒内喷射而出。
不愧是夏侯家流传已久的“天雨针”。夏侯武夏侯非两兄弟,连反应的时间都没有,堂堂后天至极武林高手,竟双双饮恨在这针雨之下。
“老匹夫,休要伤我孩儿。”没有多做迟疑,利用天雨针将夏侯武兄弟二人击毙的夏侯淳,脚尖一点,整个人如同离弦的利箭,直奔对方而去。
可就在这时,夏侯卧龙抓向金越二人利爪,方向一转,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急攻向夏侯淳心口处。
夏侯淳担心姐弟俩的安危,本就来的仓促。如今整个人在半空中,更是没有丝毫借力的地方,眼看夏侯卧龙一双铁爪抓来,也只能硬着头皮,双臂在胸前一挡。
“噗~。”
双臂虽卸去部分铁爪的力道,但依旧震的夏侯淳头晕目眩,一口逆血喷出。
“爹爹.”将这一切看在眼中的夏侯慧兰,瞬间俏脸一白。
夏侯卧龙,双爪一变,化爪为掌,丝毫没有放过对方的意思,朝着夏侯淳后退的方向急攻而去。
身负重伤的夏侯淳,此刻实力锐减,面对急攻而来的夏侯卧龙,只能硬着头皮交起手来。
眼看着夏侯淳一步步落入下风,夏侯慧兰心急之下,和金越交待几句,纵身一跃加入战圈。
“兰妹,我来助你。”不远处的夏侯易见状,也冲了过来。
夏侯慧兰和夏侯易武功上远远不及夏侯卧龙,但有了他们从中调解,夏侯淳的压力顿时减轻不少,一饮一啄之间,竟勉强顶住了夏侯卧龙的强攻。
“羽儿,站在那发什么楞?还不快帮化仙人,结果了那小野种。”见一时强攻不下,夏侯卧龙大声对远处的夏侯羽喊道。
“老匹夫,可恶...。”
合三人之力,才勉强撑住夏侯卧龙的猛攻,此刻战圈内的夏侯淳等人,哪里还有余力,再去阻止夏侯羽逼近金越。如此阴险的一幕,气的夏侯淳父女二人,一阵怒骂。
“你不是要亲手杀了我吗?怎么连这种杂鱼都用上了。”眼见夏侯羽向自己步步逼近,金越恍若未闻,盯着不远处的化一休问道。
金越这一问,顿时阻止了夏侯羽前进的步伐,一双眼睛试探性看向面色如旧的黑痣青年。
“嘿嘿,没想到金烈阳的儿子,还有些小聪明。居然想利用我来保命。不错,我是说过要亲手杀了你,可现在我改主意了。”
见化一休一脸玩味的看着自己,金越再次开口道:“如果我没猜错,练气士之间应该有什么相互制约的规定,比如,不能随意向凡人出手。如此一来才能解释,当初你们没有直接杀死母亲的原因。今日,你一出现便施以雷霆手段,灭杀了在场最具震慑力的谢不凡,接着又以毒虫伤人,挑唆他们自相残杀,兜兜转转,只有一个解释,你在利用人性。”金越的话如同一只利爪,撕开了化一休伪装的面具。
仿佛没有看见化一休逐渐阴沉下来的面容,金越继续道:“你本可以直接杀掉在场所有的人,这是最简单,也是最便捷的方法。可你却利用人性,让他们自相残杀,以此掩盖你的所作所为。种种迹象,依旧只有一个解释,无故屠戮凡人,是被练气士相互禁止的。而你,正是利用他们求生的**,掩盖你屠戮凡人的真相。”
化一休面色阴沉的注视着金越,早已没有先前闲散的模样。他万万没想到,自己精心炮制,不留痕迹的杀人计划,居然被他视作蝼蚁一般的少年一语道破。
化一休来自一个普通凡人眼中,十分神秘的世界,修仙界。修仙界存在于俗世,却有不被俗世所知。或者说,绝大多数的凡人,并不知道修仙界的存在。
练气士,又被称作炼气修士。属于修仙界中,最底层的存在。练气一共分为十层,十层之上是大圆满,只有突破大圆满,成功筑基,才算正式踏入修仙界的大门。从此不受俗物所惑,不被凡尘所困。彻底从凡人的世界中超脱出来。
化一休所在的化家,就是一处由修士组成的修仙世家。化家老祖,化一休口中的九太公,正是一位货真价实的筑基修士。
在修士面前,凡人显得无比脆弱,即使是先天武者,在化一休这种练气士面前也毫无还手之力。可修士超脱凡人,却又生于凡人,凡人是修士的根本。为了修仙界,乃至整个人类族群的延续,修仙界有着严格的规定,修士中人不得肆意干扰凡人生活,更不可对其大肆屠戮。
各大仙门每年也都会定期派出巡查仙使,为的便是查验俗世中有没有人不遵号令,干扰凡俗世界正常运转。
正是因为修仙界铁一般的秩序,才使得化一休费尽心思,威逼利诱,挑唆众人自相残杀,以此掩盖自己屠戮凡人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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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元魂夺舍
“不错,你猜对了,我就是要这群蝼蚁自相残杀,不过你却成功勾起我亲手杀人的兴趣。我承认你比其它蝼蚁聪明,可惜,一只蝼蚁再聪明,它依旧是只蝼蚁。还有一点,做蝼蚁就该有蝼蚁的觉悟,自作聪明,只会加速自己死亡的脚步。”
原本还玩性十足的化一休,此刻已经失去所有兴趣,或者说,被一只蝼蚁猜透自己的图谋,让他觉得很没有面子。
瞥了一眼不远处迟迟不敢有所举动的夏侯羽,化一休嘴角一瘪:“废物。”长袖一挥,一股无形的巨力将夏侯羽击飞出去。
目光锁定金越,双臂一震,催动体内法力。霎时,一颗拳头大小,炙热的火球瞬间出现在黑痣青年两手之间。
“火球术我也刚掌握不久,算是对你的优待。”瞥了一眼手中跳跃的火球,化一休阴厉的一笑。
“不...越儿。”
“小弟...。”
远处正与夏侯卧龙交手的夏侯淳父女二人,远远看到这一幕,整张脸迅速苍白起来。
可就在这时,让人意想不到的一幕出现了。只见金越平静的目光中闪过一丝寒芒,下一秒,数以百计的飞针,直奔黑痣青年飞射而去。
“天雨针?”远处的夏侯淳看到这里,心中惊骇丝毫不比一开始化一休斩杀谢不凡时要少多少。
虽说凡俗高手在练气士眼中跟蝼蚁没什么区别,可若是**大面积损毁,对练气士而言,同样足以致命。
面对数以百计的飞针,化一休眼中惊异一闪而过,双手围绕周身一阵翻转,胸前炙热的火球,顿时化作一道圆弧形火幕,将飞来的针雨尽数吞没。
眼看飞针被火幕吞噬,金越知道,想要活命,决不能给对方任何喘息的机会。几乎在飞针化作铁水的同时,金越将轮椅一旁,毫不起眼的油布雨伞迅速展开。
紧接着,大量柳叶状,泛着悠悠寒光,尖锐无比的奇形暗器,直奔化一休面门射去。这一切仅仅发生在两个呼吸之间,刚将天雨针熔炼一空的化一休,面对急速飞来的柳叶状暗器,眉头一皱,迅速在身体外围,撑起一道透明的圆形气罩。
“铛铛铛铛”疾驰而去的柳叶暗器,才一接触到透明气罩,便发出金铁碰撞的声音,弹落一地。
“坤盾伞。”
擂台边缘,将这一切尽收眼底的青瑶长老,眼睛里满是不可思议的失声叫道。
可这一切,还远远没有结束。似乎早就料定,坤盾伞无法伤到化一休一般,几乎在透明气罩出现的同时,金越迅速从怀中掏出一把镶嵌有六根精铁圆管,如同蜂巢一般的古怪物体,外型上,隐隐和手弩有些相似。
“嘭”没等众人弄清怎么回事,其中一根铁管中迅速蓬发出耀眼的火光,下一刻,坚不可摧的透明气罩上,竟荡漾起阵阵涟漪。
化一休死死盯住被气罩阻拦在外的黑色钢珠,脸上神情似乎不敢相信,如此电光火石的一击,是由这颗普通至极钢珠造成的。
就在化一休感到不可思议的时候,第二根铁管中再次闪耀起艳丽的火花,无奈之下,化一休只能硬着头皮,再次调动体内法力,灌注在气罩当中。
接着是第三枪,第四枪....随着那奇怪物体一次又一次迸发出强烈的火光,化一休不断调动体内法力,维持气罩防御。
每一次受到钢珠冲击,化一休都需要调动大量法力维持气罩不被钢珠穿透,可这支奇怪物体似乎没有止境,再次对他发动了第五次攻击。
“可恶,这究竟是什么暗器?为何威力如此之大,若是元光罩再次受到冲击,即便我不断灌注法力,只怕也难以继续维持。”勉强接下第五击的化一休,内心深处一阵怒骂。
“嘭”。
在化一休惊恐的眼神中,枪管中迸发出第六朵耀眼的火花。伴随着枪声响起。看似坚不可摧的透明气罩,居然发出一声玻璃碎裂的脆响声,与此同时,遇到阻力偏离弹道的钢珠,顺着化一休肩头一擦而过,挑起一抹艳丽的血花。
“混蛋,我要把你碎尸万段...。”一项视凡人如蝼蚁的化一休,居然被一个只能靠轮椅维持行动的凡人少年击伤,这样的耻辱,对他来说足以让他失去所有理智。
可就在他发疯乱吼的同时,一股钻心的疼痛,从小腹下方传来。只见一只细长的短箭,不知何时,射入自己体内,对面的金越,则是一脸劫后余生的高举右臂,有些紧张的看着自己。
“小混蛋,我要杀了你.....。”惊怒之下的化一休,想要调动体内法力,结果却发现,四肢居然逐渐僵硬起来。
“不,不可能,我怎...怎么会...会...。”说话开始吃力的化一休,终于感受到死亡的临近。
但这一切还没有结束,是的,那个只能依靠轮椅生活的废物少年,居然在众人惊异的眼神中站了起来。
是的,他就这样站了起来,拾起一片被弹落在地的柳叶暗器,深深吸了口气,走到僵直的化一休身旁。
“你们杀了我父亲,害死我母亲,让我沉沦在病痛的折磨中足足十五年之久。总有一天我会亲自前往化家,连本带利,把这笔账算清楚。”
“不过在此之前,我得先收点利息。”话音才落,金越手中的柳叶暗器,迅速一划,挑断了化一休的手筋。
跟随封建华学习的这一年里,人体构造这样的常识,金越早已了然于心,下刀的位置也恰到好处。
“啊.......。”强烈的痛苦,让化一休发出杀猪般的嚎叫。
“练气士?生命力果然非同一般,提纯后的神经毒素,足以毒死一头大象,你却还能坚持这么久,仅仅是全身僵硬。不过这样一来也好,为我一家三口所受的折磨,忏悔吧。”说着,金越手起刀落,挑断了化一休双腿的脚筋。
失去支撑的双膝,化一休“啪嗒”一声,跪落在金越面前。
“现在,你正跪在你视为蝼蚁的凡人面前,还是那么高高在上吗?”金越深深吸了口气:“前辈说的不错,只要我手里掌握了大棒,所谓的仙人,将不再那么高不可攀。”
化一休的舌头开始僵硬,甚至在挑断脚筋的剧痛中,也只能发出“呃...呃..。”的轻哼。
金越蹲下身子,盯着化一休双眼。
“老实说,你现在后悔了吗?后悔把我当做蝼蚁?”
奇怪的是,金越没在化一休的双眼中看出悔恨,反而觉得对方因为自己的举动而感到兴奋。正在金越惊疑之际,化一休的双眼中忽然闪耀起青绿相间的幽光。
下一秒,金越脑海中一股钻心的剧痛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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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练气决
“啊.........。”钻心的痛楚,让金越捂着脑袋,倒地翻滚不已。
远处正与夏侯淳三人对阵的夏侯卧龙,看到如此翻转的一幕,双眼一亮,用尽全力将三人逼退,纵身一跃,来到金越身旁,捏住金越的脖子,将他从地上揪了起来。
“别过来,否则我扭断他的脖子。”夏侯卧龙大声喊道。
今天的一切,对于他来说,实在是太诡异了。先是自己花大代价请来的先天高手,被一个不知从哪冒出来的神秘青年斩杀。接着,那个被众人视作废物的小野种,居然奇迹般的击杀如同传说仙人一般的神秘青年。而且从刚才的情形来看,金越的怪病,早就已经痊愈,甚至另有一番机缘。
原本,在金越挑断化一休手筋脚筋的时候,夏侯卧龙已经彻底绝望了。因为他知道,那个神秘青年或许还有放过自己的可能,但金越,绝不可能放过自己。
紧接着,不知什么原因,金越竟发出痛苦的惨叫,在擂台上翻滚不已。不管是因为什么,夏侯卧龙清楚,这将是自己活下去,甚至反败为胜的最后机会。
看着对面丝毫不敢妄动的夏侯淳父女,夏侯卧龙知道,自己赌对了,枯干的面孔,露出久违的笑容。
“哈哈哈哈,能笑道最后的,才是真正的赢家,有了这张护身符,我夏侯卧龙就已经立于不败之....呜啊呜呜啊啊呜呜.....。”
只见被捏住咽喉的金越,面色痛苦,用尽全力将一支黑色,如同短棍一般的物体插入夏侯卧龙口中。下一秒,那老匹夫竟然满脸痛苦的颤抖起来,白眼一翻和金越双双栽倒在地。
“越儿..。”
“小弟..。”
远处的不明所以的夏侯淳父女二人见状,先是一愣,接着,满脸焦急的向金越跑去。
.......................
“怪就怪他金家,居然妄想将温阳古玉这样的异宝占为己有。”
“有了这张护身符,我夏侯卧龙就已经立于不败之地,啊哈哈哈哈。”
“蝼蚁..你们仅仅是群可怜的蝼蚁。”
“第一期磁转加速器试运正常。”
“多年的心血就要成功了,我们终于能在一起了,晓云等我。”
“九太公,什么是灵气?”
“灵气是天地万物扭转的起点。”
金越眼前不断闪现出零碎的记忆,时而熟悉,时而陌生。
不知过了多久,金越渐渐恢复意识,床边除了一脸焦急的夏侯淳父女二人,还多了一位白衣青年,正是大赛现场见过的夏侯易。
“小弟,你醒了?”
见金越缓缓睁开双眼,夏侯慧兰率先一脸惊喜的来到床头。
“嗯。”金越下意识的应了一声。
“越儿,你感觉怎么样?”
“感觉..似乎脑袋里多了许多东西...呃啊..。”金越刚一回忆,脑袋顿时传来阵阵“嗡鸣”。
“你暂且不要多想,先好好休息。”眼见金越满脸痛苦,夏侯淳连忙宽慰道,虽然心中有许多疑惑,也只能暂时抑制住内心强烈的好奇。
又询问了一下金越的身体状况,三人相继离开。三人离开之后,金越闭上双眼,整理起脑海中混乱的思绪。
还记得,化一休双眼闪烁起油绿的碧光,自己忽然感到头痛欲裂。强烈的阵痛下,额头渗出豆粒大小的汗珠。
随后,夏侯卧龙趁乱挟持自己,昏迷前夕,自己拼尽最后一丝意识,从袖管中掏出电击器,朝着身后的夏侯卧龙狠狠插去。
接着,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但这一切还远远没有结束,昏迷过去的金越,来到一片漆黑无光的世界里。在这个神秘空间中,金越变成一团闪耀晦暗光芒的蓝色光团。
“回想起什么了?”
正当金越努力回想的时候,封建华的声音,忽然在脑海深处响起。
“前辈?”金越面色一喜。
还记得,自己化作蓝色光团后,居然在这个神秘空间中见到了封建华,当然,金越所看到的封建华,也仅仅是一团乳白光团而已。
整个漆黑空间中,除了自己和封建华以外,还有一团气急败坏的墨绿色光团。它不断在神秘空间中怒叫着,想要吞噬近在眼前的金越。
“前辈,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这件事说起来有些复杂,你所经历的那个地方,我们称它为意识空间,也是脑电波的根本所在。那化一休在垂死之际,发动了一种叫做元魂夺舍的秘术,想要强行占据你的肉身。可他千算万算,怎么也想不到,你我居然会共居一体。到头来,反倒被我们合力吞噬。”
“相信你在醒来的瞬间,已经感受到了。对方脑电波被我们吞噬之后,部分来自灵魂深处的记忆,和我们融为一体。令我感到吃惊的是,宇宙之大,居然还有如此神奇文明存在。练气士,还真是让人期待啊。”
听到这里,金越微微一愣:“那意思是不是说,我们赢了,而且还得到化一休的部分记忆?”
“可以这样说,根据化一休的记忆,练气士把脑电波称之为灵魂,这样一来,就充分解释了你天生脑电波残缺,正是受到那所谓的噬魂术影响。不过也正是如此,勾起了我对修士世界的好奇。可以确定的是,这里存在着一个对我来说完全陌生的文明。当然,也有我想不明白的事情,比如我们所在的地方,还是不是我记忆深处的宇宙?”说到最后几句的时候,封建华的话音渐渐有些低不可闻。
“前辈,现在想想,我反而有些后怕。”金越感到内心深处,充斥着一股强烈的危机感。
“是啊,换做我,在同样的情况下,也会对陌生的事物感到恐惧。尤其这件事情的危险程度,远远超过之前的预算。在化一休出现之前,即使是我,也想不到人类居然可以徒手释放火焰,风刃,凭空凝聚的防御罩,居然能阻拦高速冲击下的子弹。”
“不过,也正是因为如此,才让我们正确认清如今的处境。相信在化一休的记忆中,你已经知道,练气士仅仅是修士世界中最底层的存在。这次成功击杀对方,很大程度上,是利用了对方的轻敌。这样的机会,不会再有第二次。而且别忘了,化家还有一位九太公,那可是货真价实的筑基修士,传说中能够腾云驾雾的存在。”
“我担心的正是这个,如果对方知道化一休身死的消息,杀了过来。试问有谁能抵挡得住他?”金越终于说出内心深处困扰自己的阴霾。
“所以我才说,这次真该谢谢这化一休。在你昏迷的这段时间,我把那些散碎的记忆碎片拼凑了七七八八,在对方记忆中,居然让我找到了一篇名叫练气决的基础功法。”
“练气决?”金越神情一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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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百年传闻
“不错,化一休之所以能拥有常人所不及的本领,正是因为这篇练气决。按照练气决中所述,炼气期一共分为十层。这化一休满打满算,也不过练气六层的修为而已。”
“练气六层,便能拥有如此匪夷所思的能力?”金越眼中的震惊,此刻毫无掩饰的展现出来。
“是啊,我也觉得这一切非常不可思议。要说在我们普莱斯特联邦,一些生物学家,利用人体基因分子链解锁分码,确实创造出一些拥有奇特能力的新人类。可要说依靠一篇修炼心法,使人拥有超乎寻常的威能,要不是亲眼见到,连我自己也不敢相信,世界上居然还有如此神奇的事情。”
“既然前辈提到练气决,想来心中已有决断了吧?”金越试探性的问道。
“我确实有些想法,恐惧往往源于未知,想要消除对陌生事物的恐惧,最佳的选择就是融入陌生事物当中,去研究它,了解它。这本练气决,就是你前往未知世界的钥匙,有了它,你才能一步步去了解那神秘莫测的修士世界。”
“前辈的意思是让我修炼这篇练气决?”金越张大嘴巴,一脸呆滞。
“对,我就是要你修炼它。”
“可是千百年来,修士世界不为人所知,存在于世间,却有隐于世间,想要成为一名修士,恐怕并非眼前看到的这般简单吧?”
金越的疑虑,并非毫无根据。要是人人都可以修炼,那还会有凡人和修士之分吗?
“这点我也想过,不过这本练气决上只是隐隐提过,修炼者,必须拥有灵根资质。这灵根是何物,我不太清楚。可你别忘了,化一休曾经说过,你的父亲也是一名修士,所以我想,死马当活马医。既然我们对修士世界茫无头绪,倒不如从这篇练气决开始着手。”
略微细想了一会,金越也觉得为今之计,也只能按照封建华说的这样。毕竟修士世界是一个怎样的地方,谁也说不清,倒不如按照练气决上所述,试着修炼一下,说不定还能有些意外收获。
接下来的几天里,金越除了在房间静养,便是按照练气决上描述的方法,进行修炼。可一连六天过去,金越却始终无法感应到练气决中所述的“气感”。
闲时,金越也从下人们口中打听到一些关于天枢大赛事后发生的事情。据传,夏侯卧龙一身武功被舅舅亲手废除,念在对方年长,并未处以极刑,而是派人看守,囚禁起来。那些活下来的武林人士,则被移交官府,听候发落。
唯一让金越感到奇怪的是,夏侯羽事后,竟不知所踪,安葬的尸首中也没有找到对方。倒是夏侯旬此人,在那日的混乱中,被人乱刀砍死。
得知这些以后,金越暗自唏嘘了许久,虽然夏侯旬此人甚是可恶,但最终落得尸首异处,却也让金越有些于心不忍。
当然,金越在大赛当场大发神威之事,也在族人们口中传的沸沸扬扬,如今大家看他的眼神,都不自觉的带着一丝敬意。
这天清晨,金越一如既往的在房间内修炼,刚入定没多久,舅舅便差人前来,让金越前往书房一叙。
............
东跨院,族长书房内。
夏侯淳双眼出神的盯着书案上,一只古色古香的丝秀锦盒。
“族长老爷,越少爷到了。”
“嗯,让他进来吧。”夏侯淳吩咐着,起身从书桌旁站了起来。
那名前来传话的族人将金越领进书房,出门前,还不忘将书房两侧的房门掩上。
“舅舅。”金越刚一进门,便中规中矩的行了一礼。
“嗯,今天叫你过来,除了询问一些事情,也是有些问题要跟你交代一二。”说着,夏侯淳目光一转,看向金越站立的双腿:“虽然族人们已经知道你痊愈的消息,可我还是想知道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距离金越击杀黑痣青年,已过了小半月的光景。金越勇挫化一休的事迹,早已在夏侯府上传的沸沸扬扬。
前段时间金越一直昏迷不醒,后来清醒了,却又有些神情恍惚。所以这些日子,夏侯淳一直强压着内心的好奇,没有过多追问。
近几天,见金越身体康复不少,这才将他叫到书房,问出心底压抑许久的疑惑。
“事情是这样的,大约在一年前...。”
对于舅舅会追问此事,以及如何回答,金越早在几天前,便和封建华胡捏了一个故事。大体意思是这样的,一年前的某个夜晚,一个神秘人潜入金越房间治好了金越的怪病,传授了金越很多机关术心得,这才有了半月前,勇斗化一休的一幕。至于为何不将痊愈的消息告知夏侯淳,金越也全然将责任推给了那个脾气古怪的神秘人。倒不是金越不愿对舅舅坦诚相待,而是这一切实在太过匪夷所思,真解释起来,金越还真不知该从何说起。
“嗯,既然是那位前辈的意思,确实不好忤逆。这么说来,那日你所使用的“天雨针”“坤盾伞”以及那把十分厉害的古怪暗器,也都是那位前辈传授于你的?”夏侯淳死死盯着金越,似乎想在他的目光中找出点什么。
“天雨针和坤盾伞,是我综合从舅舅这借走的手稿,由那位前辈从旁指点制作出来的。至于那把六管火铳,却是在那位前辈的帮助下完成。”
金越至始至终回答的都是那样井然有序,令夏侯淳找不到任何值得怀疑的地方。双眼盯着金越,沉思许久,夏侯淳忽然问出一句连金越都感到震惊的话来。
“那位前辈有没有跟你提过灵根?”
“灵根?”
金越神情一怔,要知道灵根这东西,金越也是在化一休残存的记忆中得知的。舅舅虽是夏侯家当代家主,可终究是一介凡人,又是从何处得知灵根的存在。
“哎...看来那位前辈确实没有对你提起灵根的事情,亦或者说....,罢了,想必灵根二字,你也是第一次听说吧?”见到金越这副模样,夏侯淳深深叹了口气,似乎有些失望。
“也难怪,如此隐秘之事,若不是那日在擂台上见识了化一休的手段,我也不会想起这段尘封许久的往事。”
“不知舅舅所说的往事是?”金越试探性的问道。
“是这样的,关于我夏侯家的起源,相信你在一些传言中也听说过,接下来我要说的这段往事,虽和传闻有些出入,却是夏侯家历代家主口口相传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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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决意
听闻此事居然还牵扯到夏侯家的起源,金越顿时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接下来,夏侯淳足足花了半柱香的时间,才将整件事情的始末全盘托出。
原来,传闻夏侯家的先祖,得仙人垂怜,上谛天听的传闻,是确有其事。但整件事,却并非市井传闻那般简单。
按照夏侯淳的说法,夏侯家的先祖与传授机关术的仙人有着很深的渊源,甚至有传闻,夏侯家的先祖,正是这位仙人的后辈血亲。可惜,夏侯先祖天生灵根资质欠缺,无奈之下,仙人只能将夏侯先祖留在俗世。仙人离开时曾严明,若是后辈中,出现灵根资质优异者,可持仙人随身之物前往沧瑶山脉,天傀宗,修习寻仙问道之术。
“虽然我不知道这个传闻是真是假,但这枚仙人的随身之物,却是被夏侯家历代家主保存了下来。”说着,夏侯淳从书案上取出那只古色古香的锦盒,小心翼翼的打开盒盖,只见锦盒内,一枚式样古朴,看不出是何种材质制成的黝黑令牌,安静的躺在锦盒中央。
“这就是仙人随身之物?”金越目光闪烁的问道。
“正是此物,我一直以为仙人之说,纯属子虚乌有,可自从那天见了化一休,我就想,没准这个传闻会是真的。如今,缠绕你多年的恶疾,也被人暗中治好。此人能治疗你的恶疾,多半也是修士中人,在机关术上又有如此造诣,除了与先祖大有渊源的仙人,我实在想不出还有谁,会在这种情况下暗中相助我夏侯家。”
听到最后几句,金越面色古怪的看了夏侯淳一眼。自己随口胡捏了个神秘高人,居然如此凑巧和舅舅口中的传闻相契合,如今再想解释清楚,只怕是难上加难了。
“可我想不明白的是,若你身怀灵根,仙人为何不直接收你为徒。若要说你没有灵根,仙人又为何要出手救你。”
看着眉头紧皱,一脸疑惑的夏侯淳,金越连忙开口解释起来:“这位前辈性格古怪,也许是想多观察些日子,看看侄儿的心性如何。”
“嗯,看来也只有这个解释了。”说着,夏侯淳将令牌从锦盒中取出。
不过半个巴掌大小的令牌,一面刻有古朴篆写的“令”字。另一面则是两个看不大懂的文字,令牌周身,刻画有不少花纹,算不上精美,却给人一种浑然天成的感觉。
“这枚令牌本是历代族长亲传之物,今天我就把它送给你,希望那位仙人,看到你手中的令牌,能将你收归门下。如此一来,也能保你一世平安。”
眼见舅舅将如此贵重之物递到自己面前,金越连忙开口回绝起来:“万万不可,此乃历代家主相传之物,怎可因为侄儿,就此断送在舅舅手中。”
金越出言回绝,最重要的一点还是因为自己口中的前辈仙人,皆是凭空杜撰而来。且不说那传闻是真是假,光凭这么一块令牌,金越真不知道留它何用。况且,这块令牌是夏侯家历代家主相传之物,金越若是就此收下,岂不是陷舅舅于不义?
“你就别再推辞了,这个传闻在夏侯家流传数代,如今那位仙人既然肯垂青于你,也算是你的机缘。再说了,当年若是没有你母亲鼎力相助,这家主之位也不会如此便宜落在我的手中。就当是我还你母亲的人情吧。”
说到这里,夏侯淳将令牌塞入金越手中:“那日,化一休所言,不难听出,他身后还有更难缠的人物。若是没有仙人庇护,你很难在这场浩劫幸免。不管怎样,你必须寻求那位仙人的庇佑。还有,一定要恳求那位仙人,带你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舅...舅舅,您这是要赶我走?”金越双眼一红。
“你本是聪慧之人,怎么会想不明白,死了一个化一休,仅仅是个开始,后面的麻烦很快会接踵而至。除了和他们一样的存在,谁又能保你平安?”
夏侯淳的顾虑,也正是金越苦恼之处,可自己在这里生活了十多年之久,这一走更不知何时才能再见,每每想到此处,金越总是忍不住回避这个问题。
之后夏侯淳又交代了一些事项,这才以疲劳为由,打发金越离开。
金越离开书房之后,夏侯淳愣愣的盯住房梁位置:“当年你不愿说,可我知道,寻常之人怎会入得了你的眼。如今越儿有了自己的机缘,我能做的,也只是最大限度保全他。希望祖上这丝荫庇,能护他万全吧。”
........
离开夏侯淳书房,金越百般滋味涌上心头。
他知道,舅舅这是在保全自己。可对于未来的路,却让金越感到迷茫。所谓的神秘仙人,仅仅是自己胡诌出来的。如今,带着这么块传闻中的仙人遗宝,金越真不知道后面的路该怎么走。
第二天一早,夏侯淳便吩咐人把化一休的遗物,搬到金越房间。
这件事,昨天在书房,夏侯淳已经跟金越交代过。据说,那日众人检查尸首时,特意检查了一番。确认对方被剧毒毒死后,这才把身上那些七零八落的东西整理一番,随后将尸体火化。
按照夏侯淳的意思,这化一休本就是修士中人,身上的物件,金越迟早是要用上的。所以,也不管有用没用,连裤衩都一股脑塞在箱子里,给金越送了过来。
金越将箱子里的物件精心挑选了一下,除一把墨玉折扇,一个古怪竹筒,还有五六张颜色各异的灵符。其它衣服鞋子裤衩之类,全差人拿到后院,就地焚烧了事。
“做出决定了?”封建华的声音在脑海中响起。
“嗯,留下来,必然会牵连舅舅和整个夏侯家,离开的话,或许这里还能回归平静。”
经过一夜的协商,金越和封建华已经决定,离开彭元城,离开府州。至于去哪,按照封建华的说法就是走到哪算哪。连自己都没有明确方向,别人想找到自己,就更是痴人说梦。
当然,为了方便决断,金越特地拿来一份诸云国地图,用了一个啼笑皆非的方法,确定了这次远游的大体方位,青州。
为什么不去天傀宗?金越几乎翻遍了所有褚云国的地图,也没找到一个叫沧瑶山脉的地方,更何况,这个隐秘的传闻,已经在夏侯家流传了上百年,鬼知道那什么天傀宗还在不在原来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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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青牛救美
青州,诸云国三大州府之一,位于府州西南方向千余里。
此刻,青州,一座名叫青牛镇的边陲小镇上,人来人往。
熙熙攘攘的集市街道上,一个身穿儒装的俊秀青年,正骑着一匹高瘦的老马,缓步前行在青石铺垫的大道上。
“前辈,赶了这么久的路,身上干粮也消耗的差不多了,不如就在这镇上,歇息一日如何?”
“你已经能感应到练气决中所述的气感,相信再过些时日就能彻底巩固练气一层的境界。这些天你修炼的也是勤奋,确实应该找个地方,好好歇歇脚了。”
心中略一交流,俊秀青年便驾着胯下老马,来到一间名叫“回客楼”的客栈门前。
这个俊秀青年,自然就是金越。离开彭元城,已经整整三个多月了。离家那日,舅舅和姐姐千叮万嘱的情形,金越还历历在目。
转眼,已跨越一州之地,行程千里。来到了这次离家的第一个目的地,青州。此刻的金越,除了皮肤略微黝黑一些,双眼也显得格外有神。
三个月的时间,金越故意放慢行程,途中刻苦修炼练气决中所述的心法。终于在一个月前,感应到一丝练气决中所述的气感。这也间接给金越逐渐消失的热情,打了一剂强心针。
经过整整一个月的巩固,这丝气感逐渐强烈起来。估摸着再过些日子,金越便能进入传闻中的练气一层境界。
一切进行的都是那么顺利,金越自然心情舒畅。让客栈伙计,将马匹牵至马棚。又差人,将一应行李搬上房间,金越独自来到一楼酒桌旁坐下,点了几样爽口的小菜,津津有味的品尝起来。
“真没想到,这练气决一旦有了气感,引气入体后,整个人会有这么大的变化。”金越不动声色的吃着小菜,内心深处和封建华二人闲聊起来。
“这确实算是意外收获。”封建华直言不讳。自从金越掌握气感,引气入体后,整个人的气质有了质的变化。更重要的是,耳聪目明,感官六识相比从前,也有所提升。
“练气决上曾说,修炼以钟天灵气浓密之处最佳,这个钟天灵气指的会不会是名山大川之类的?”金越细想一番后问道。
“嗯,我看有可能。化一休残留的部分记忆中,化家便是建在一座深山之中。依我看,倒不如找个风景秀丽的深山潜修试试,说不定还会有意外收获。”
“既然前辈也觉得应该如此,那我明日便找座景色秀丽的深山试试。”
二人闲聊之际,一道端庄中带着几分娇媚,韵美中带着几丝质朴的绝美身影缓步踏入客栈。
“一壶青酒,几样精致小菜。另外,给我准备四十只烧鸡,看见门口的马车了吗?帮我把烧鸡打包,放进马车。”
来人是一位皮肤白皙,身材样貌堪称绝美的宫装女子,要说对方身上有什么瑕疵,就只剩下腰间悬挂那只酒壶大小的黑皮袋子。只见她指着门外宽大华丽的马车吩咐了一句,便寻了个靠窗的座位坐下,一双玉手托着下巴,双眼出神的看着窗外。
此时,正是晌午饭点,来往食客不少。皆被这宫装女子的美貌吸引,连客栈伙计在上酒菜时,都忍不住多停留半刻。
不过说来也奇,那女子让伙计上了酒菜,却半口未沾,依旧出神的望着窗外,似乎在寻思着什么。
“想不到世间居然有如此美妙绝伦的女子。”金越忍不住在内心深处感慨了一句。
“红颜祸水,今古不变,你小子可别被她迷了魂。”封建华见状,连忙提醒道。
金越自认不是什么登徒浪子,此刻却也不能免俗,一双眼睛,忍不住向那女子看去。似乎错过一秒,都是罪过。
许是被周围盯的有些烦了,宫装女子回过头来,正好看见不远处盯着自己的金越。眼中闪过一丝意外,接着便不再理会,自顾自的拿起筷子,翻挑着盘中的小菜,却迟迟不肯下口。
“哈哈哈哈,小二,给程爷我弄些好酒好菜过来。”这时,原本清新素雅的氛围,被一道粗狂的声音打破。
一伙衣着各异,面相凶恶的江湖人士,进入客栈。嘴里一边吵吵着,一边吩咐小二准备各种吃食。
“我说,你们声音能小点么?吵醒了我的宝贝,后果可是很严重的。”原本拿着筷子翻弄小菜的宫装女子,不知何故眉头一皱,单手捂着腰间皮袋,隐隐有些不悦。
“谁他娘的...咦?”为首的刀疤汉子,怒气冲冲的回过身来,刚一看清对方容貌,一双瞳子迅速扩大:“我的个乖乖,这小娘们长得可真俊,爷们今天艳福不浅呐。”
看清惊艳女子的容貌后,为首的刀疤汉子,一双眼直溜溜的盯着宫装女子走去,身后几人,同样面露淫笑,跟了上去。
“小娘子,家住何处,可否婚配?”刀疤脸往宫装女子对面一座,一双眼睛贪婪的在对方身上扫来扫去。
“啪”。
“光天化日,调戏妇孺,有辱斯文,当真是有辱斯文。”客栈中一位儒生打扮的食客,看不过眼了,拍着桌子起身指责道。
“哟呵,程爷的事情你也敢管?还有辱斯文?我今天就让你看看,什么才是真正的有辱斯文。”说着,刀疤汉子打了个手势。
“哥几个,给我上。”
环绕在刀疤汉子周围的同伙闻言,一个个奸笑着,围了上去。
“你们要干什么?我可是堂堂秀才,你们敢...哎哟...我的鼻子,别打了,别打了...。”
那见义勇为的儒生被刀疤汉子的手下一顿乱揍,鼻青脸肿的扔出客栈,其它原本还想出头的食客见状,纷纷低下脑袋,大气不敢喘一下。
刀疤汉子满意的环顾一眼四周低头吃饭的食客,再次看向宫装女子:“那酸儒已经被爷们打发了,小娘子现在大可安心跟爷们我喝喝小酒,谈些风花雪月的事儿。”说着,刀疤汉子的手顺着饭桌,向宫装女子方向滑动。
那宫装女子,眉头一皱,正欲出手教训对方,不远处的金越忽然拍案而起。
“住手。”
眼看着自己就将碰到佳人的芊芊玉手,却被人从中打断,刀疤汉子顿时怒气腾腾的站起身来,待他看清金越这身打扮后,面色一下子古怪起来。
“我当是谁这么大胆子,原来又是一个酸儒。”
第一次出门远行,安全起见,金越自然随身携带了许多自保的小玩意儿,为了方便隐藏,衣着上也选择了宽大为主的儒生长袍。加上他本就生的清秀,自然被刀疤汉子误认成一个没有眼力劲的穷酸儒生。
“哥几个,不用我多说了吧?老样子,轰出去,别让这小子打扰老子泡妞的兴致。”
刀疤汉子的手下闻言,一个个凶神恶煞的走来,可还没来得及靠近金越,便见他单袖一挥,距离金越最近的宽额男子“哎呀”一声,捂着大腿,满地打滚起来。
“疼死老子啦。”只见,宽额男子血流不止的大腿上,一支做工精良的短箭大半没入血肉之中。
“妈了个巴子,这小子会使暗器,大家散开。”其余几人见状,纷纷向一旁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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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青山奇遇上
原以为不过是个愣头青的穷文酸儒,却不料对方随身带有暗器,还打伤了自己一个手下。刀疤男子双眼寒光一闪,拍桌走上前来。
“我看你小子是活腻歪了,程爷的人也敢伤?”
金越死死盯住对方。本想着是伙欺软怕硬街头混混,给点颜色看看,便能惊走对方,谁想,居然碰到了硬茬。
俗话说,小惩大诫。为了应对各种可能遇见的危机,金越特意在左手加装了一套无毒袖箭,用于小惩。刚才放出的,便是左手袖箭。至于右手长袖中隐藏的剧毒袖箭,不到非常时刻,金越是不会随意动用的。
“路不平有人踩,阁下只要答应不再为难这位姑娘,今天的事就此揭过如何?”虽然知道此事发展到这一步,很难善了,金越依旧故作镇定说道。
“路不平有人踩?你的意思是看不惯爷们我,想连你程爷一块踩?”刀疤汉子双眼一横,面露凶色。
“不肯善了也可以,你怎么能确定,下一次我发出的暗器还和上次一样?万一染了剧毒,你还有机会像他一样大喊大叫吗?”倒不是金越畏惧对方,毕竟,自己身上所带暗器,大部分都是见血封喉。若对方硬来,自己少不了要沾上几条人命。到时,若是被官府发下海捕文书,自己可就真的变成众矢之的了。
果然,金越的这番话听在刀疤汉子耳中,忍不住面色微变。这江湖上,善用暗器毒药的旁门高手可不少。刚才金越施展手弩,并未伤了宽额男子的性命。可谁能保证,下一次射向自己的暗器是没毒的?
越想越觉得心悸的刀疤汉子,沉默良久,最终双眼一眯:“算你小子狠,咱们走着瞧。”说着,扶起倒地血流不止的宽额男子向客栈外面走去,临走之前还不忘恶狠狠的瞪上金越一眼。
刀疤汉子带着一众手下离开后不久,宫装女子较有兴趣的打量了金越一眼。
“有意思,我此生从不欠人人情,今日,算你一个,若是日后有缘再见,定会还你。”说着,宫装女子站起身来,向门外走去。
“小二,我要的四十只烧鸡准备好没有?”
“已..已经给您备车上了。”一旁有些慌乱的伙计应声道。
“拿着,不用找了。”宫装女子随手抛出一枚金锭,缓步登上马车。
“敢问姑娘,你我何时才能再见?”眼看着宫装女子就要离去,金越忍不住问了一句。
“有缘自会相见。”说着,宫装女子放下马车的轿帘,整辆马车绝尘而去。
看着马车离去的方向,也不知为何,金越隐隐有些失落。
“早就提醒你了,红颜祸水,如果那刀疤汉子不肯善了,你手里犯下人命官司,被官府发下海捕文书,到时候四境一封,任谁都知道你身在青州。只怕,第一个杀上门来的就是那化家老祖。以你如今练气一层不到的修为,别说面对化家老祖,就是那衙门里的捕快,你又能对付多少?”
见金越这幅样子,封建华忍不住教训起来。
“知道了,前辈。可我心里就是忍不住想她,这能有什么办法?”金越一脸无奈的回答道。
说来也是,金越眼看就要十七岁了,正是少年心性,欲罢不能的年纪。如今又碰见这么一位绝世美女,心动也是在所难免的。
看着马车消失的方向摇了摇头,金越再次回到座位上,吃起酒菜。有了刚才英雄救美的一幕,客栈里的食客,对金越不由得升起一丝敬意,就连客栈伙计上茶时,也显得格外卖力。
.....................
三个时辰后,青牛镇,西郊外,官道一旁的密林当中,几道人影鬼鬼祟祟的商量着什么。
“怎么样?打听清楚那小子的去向了吗?”
“打听清楚了,据镇子里的人说,他正四处打听青元山的消息。要到青元山,这条官道是必经之路。“
“青元山?哼,只要他敢来,这里就是他的鬼门关。”
若是金越在此,定能一眼认出,这几人,便是在客栈中,欲要调戏宫装女子被自己阻拦的刀疤汉子及一众手下。
之前被金越袖箭所伤的宽额男子,腿上早已缠上长长的绷带,此刻众人正一脸兴奋的商量着,如何截杀金越。
谁也没有注意到,这时候,众人身后的密林中悄然伸出两道猩红悠长的触须,下一秒,几声凄惨的嚎叫从密林间传出。
紧接着,一身宫装的美艳女子从密林中缓步走出。
“说了多少次,吃人的时候别那么磨唧,每次都弄的满嘴血腥。”
宫装女子话音刚落,密林中顿时探出一颗磨盘大小的蜈蚣头颅,两条猩红的触须,不停挥舞,一对黝黑尖锐的口器,闪烁着幽幽寒光,不时还流淌着鲜红的血沫。
“算了,看来你这习惯是改不了了。”说着,宫装女子手掌一翻,凭空取出一只烧鸡,向巨型蜈蚣抛去。
巨型蜈蚣见状,十分欢快,将烧鸡一口吞下,不时摆动着头顶触须,那样子仿佛在向宫装女子讨要更多的烧鸡。
“省着点吃,每日来回这么多地方给你买烧鸡,耽误的时间可不少。这南海域是三大仙门的地盘,要是被人看出疑端,麻烦总是少不了的。如今,已经快到青元山了,倒也不用窝在马车里摇摇晃晃。不过,想要顺利进入三阴锁龙大阵去见蛇姬,还真得好好准备几日。”
说着,宫装女子单手一召,巨型蜈蚣顿时摇晃脑袋,化作一团血雾,进入腰间的皮袋当中。
随后,宫装女子脚尖轻轻一点,整个人化作一道紫色流光,消失在天地之间。
................
第二天,金越起了个早。
经过昨天下午打听到的消息,青牛镇附近,能算得上名山的,就只剩下西郊八十里开外的青元山。
据当地人说,这青元山树深林密,常年白雾环绕,景色秀丽。但当地人却很少上山,原因居然是因为山上有巨蟒。
一位砍柴的樵夫说,他爷爷的爷爷,就是在青元山上失踪的。
诸如此类的传闻,还有许多,比如采药的郎中,打猎的猎户。总之是各有各的说法,一个比一个玄乎。
当然,这些听在金越耳朵里,也只当是个传闻。毕竟,这些故事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祖上传下来的。
祖上传下来的事,都过了这么多年,且不说那巨蟒能不能活这么久,上百年的时间,说不定巨蟒早就举家搬迁到别的山头去了呢?
现在对于金越来说,最重要的,就是尽快找到一个钟灵地秀的名山修炼,看看是否如练气决中记载那样,对修为颇有助益才是最重要的。
(章节小谈:主角的第一次机缘即将来临,虽然不是什么夺天地造化的大机缘,可万里高楼平地起,修行这事,还就得一砖一瓦慢慢来。希望大家多多支持推荐,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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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青山奇遇中
青元山,位于青牛镇以西八十里处。
此地,丛山环绕,景色秀丽,山顶常年飘雾,远远一观,确有几分仙家之地的景象。
青元山脚下,一身儒生长袍的金越将行李从马匹身上卸下,解除了马鞍缰绳,扬起马鞭,狠狠挥下。
“嚯~。”枯瘦的老马一声长鸣,四蹄挥舞,“啪嗒”“啪嗒”顺着来时的道路绝尘而去。
“少了马匹代步,想必行程会疲累不少。”金越掂量了一下后背沉重的行囊,脚步一动,向深山走去。
如今正值三伏天,深山之中一片生机盎然的景象,时不时,几只小兽从林间嬉闹而过,树梢上的鸟儿,灵猴,纵情玩耍。
金越走走停停,花了大半日的脚程,终于来到山腰,找了一处荒废已久的石洞,安顿下来。
从山洞内枯干的杂草,以及散落的不知名兽骨判断,这处山洞已经荒废很久。这也让金越彻底放心下来,在洞口布置了一番,严防各种大型兽类闯入,就地拾了些木柴,在山洞内生了个火,取出事先准备的干粮和水,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简单对付了腹中的饥饿感,金越找了处还算软和的地方,就地打坐修炼起来。
为了测试深山修行是否对修为提升更有利,金越在背囊中足足准备了半个多月的干粮。偶尔就地取材打点野味,解决一下口腹之欲。
时间一晃,金越进山,已经过了十日有余。
这段时间里,金越引气入体的速度比往常快了许多。练气决中所述的练气一层,终于彻底稳固下来。当然,由于体内灵气稀薄,除了反应快些,一些练气决上记载的基础法术,金越一个也施展不了。
本着有提升就是好的良好心态,金越将剩余不多的干粮收拾了一下,背着行囊,向着云雾环绕的山顶行去。
渐渐习惯山野生活的金越,依靠猎取野味逐步减少了干粮损耗速度,这些天闲时,也在不断在四周熟悉地形。
终于在昨天晚上和封建华一同决定,向山顶行进。既然确定在深山里修行,速度远比其它地方要快,倒不如看看山顶灵气是否更加浓密,更适合练气决的修炼。
山路陡峭,金越连爬带走,终于在大半日后,来到云山雾绕的山顶,和山腰处不同,这里丛深林密的程度,远远超过之前走过的任何地方。四周茂密的枝叶,厚重的青苔,也都一副灵气十足的样子。
扫了一眼周围渐渐增加的迷雾,金越甚至感觉到体内有一股热气流窜,与四周浓郁的天地灵气产生共鸣。
“真是不可思议,这山峰上的灵气,居然比之前的山洞浓郁数倍有余,甚至无需刻意感应,都能察觉灵气在周身环绕。”
金越满脸惊异的感受着周围的一切,心里隐隐有些兴奋,灵气如此浓郁的地方,对修炼速度的提升,那可不是一星半点。
尽情感受着这近乎每秒的一刻,金越脸上喜悦之情,不自觉的流露而出。
可就在这时,金越脚下泥土一阵晃动,四周山体突然翻滚起来,如同一头庞然巨兽,正在地底扭动身体一般。
金越只觉得脚下一空,整个人随着四周泥土,一同陷落下去。
“咳咳~呸呸,真是倒霉,居然遇到山体塌陷,咦?脚下的泥土为什么软软的,而且还会动?”艰难的从泥坑中爬起,金越不断咳吐着嘴里的泥头,待他看清周围的情景,整张脸瞬间煞白了起来。
只见足有百丈的深坑当中,数以万计碗口粗细的黑蟒不停在四周扭动身躯,乍一看去,如同一片翻滚不已的黑色浪潮。
此刻,金越正站在这片由无数黑蟒组成的巨浪上,随着翻滚的“浪潮”不停摆动着。这样的场景,让金越忍不住一阵头皮发麻,秀气的脸庞,看不出丝毫血色。
可是,这一切还远远没有结束,就在金越面无血色的时候,四周翻滚不已的蛇潮中,忽然探出一颗门板大小的脑袋,一双灯笼大小,碧绿的眼珠子,死死盯住金越,那样子如同在看饭后甜点一般,猩红的信子,不断从血盆巨口中喷吐而出。
“巨蟒传闻?”
看着眼前近乎夸张的巨蟒,金越鬼使神差的联想到在青牛镇上流传已久的巨蟒传说。
“咕嘟。”
“前辈,看来传闻并非都是子虚乌有,你看它身上的鳞甲,怕是连六管火铳也不一定能伤到它吧?”
看着巨蟒身上幽光闪闪的鳞甲,金越不自觉的吞咽了口口水,内心深处焦急的和封建华商量应对之策。
“嘶嘶~练气一层?三大仙门不会派修为如此低劣的弟子前来送死,练气世家的子弟也不会独自跑到这荒郊野地,嘶嘶~莫非是个散修?”
就在金越内心盘算之际,那颗巨大的蛇颅,居然口吐人言,声气如女童一般,言辞间却多了股阴森森的感觉。
“妖怪啊。”大惊失色的金越脚下一软,整个人栽倒在蛇潮当中,可一看周围扭动的蛇潮,却又忍不住“噌”的一下跳了起来。
“嘶嘶~~妖怎么了?人能在这天地间敛掠天才地宝,难道我们妖就注定倍受打压?囚困一隅之地?”
金越的行径似乎惹怒了这条口吐人言的巨蟒,只见对方头颅一扭,长达百丈的身躯从蛇潮中冲了出来,霎时,天地间,狂风大作,雾气升腾。
长达百丈的巨蟒,凭空飞腾在半空中,那样子,煞是威猛。可这一切仅仅维持了几个呼吸,半空中忽然闪现出大片灵光闪烁生涩玄奥的字符,将巨蟒的去路拦截阻断。
“嘶嘶~~三百年了,你们还要困我多久?”只见巨蟒怒喝一声,张嘴喷吐大片黑色毒雾。
黑色的毒雾气刚一触碰字符牢笼,四周灵光顿时晦暗不明的闪烁起来,如此大约维持了几个呼吸的时间。字符牢笼忽然强光一闪,迅速吞噬起四周不断冲击的黑色毒雾。
“我蛇姬今日发誓,若有一天冲出这牢笼,定要杀上你三大仙门,杀的你们血流成河,嘶嘶~。”
眼见毒雾被灵光字符逐渐吞噬一空,半空中的黑色巨蟒发疯似的嘶吼起来。
“哟,谁这么大胆子,居然惹的蛇姬妹子这么大火气。”就在天地为之变色的时候,一道流光般的身影出现在天际之间。
待光影散去,一位身着黑白宫装,样貌绝美的宫装女子凭空穿透字符光影,出现在牢笼之内。
“是你?”半空中煞气腾腾的黑色巨蟒发出一声轻咦,碧绿的瞳子不断收缩,如同遇见什么险恶之事一般。
“是她?”看清来人相貌,金越同样心中一惊。来人不是别人,正是前些日子在青牛镇客栈中遇到的宫装女子。
“蛇姬妹子如此惊慌作甚?我这次,可是给你带来了一个天大的喜讯。”宫装女子莞尔一笑,如同百花齐放。
可这一切看在黑色巨蟒眼中,却是忍不住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双眼一眯:“你能带什么喜讯过来?”
(章节小谈:还望各位书友多加推荐收藏,谢谢各位...)
新年春节通报
在这里,给大家拜个年,祝大家新年快乐!
昨天收到签约短站,预计15号以后就能更改状态了,在此之前,我准备偷个懒,好好过个春节。
实话说,我已经六年没在家过过春节了,一直忙于工作,好在不久前,辞职了,才有了这次回家过年的机会。
总体来说,能签约还是很开心的。目前数据如下:
点击:54
推荐:0(难道是我写的太渣了?)
收藏:8(不排除友情收藏的可能)
总体得出结论,暂时没人看这本书。
不过正好,给了我一个懒癌发作的理由,我决定最近几天好好过年,暂时不更新了。
签约合同大约15号才能寄发,那我也就讨个喜,十五号左右恢复更新吧。
不过,在此之前,我是不会偷懒的,还会好好构思剧情,继续码字存稿。
为什么要存稿?不一口气发出来?
因为签约以后有推荐呐
推荐的时候每天两更或者一更,好意思么?
至少也得四更或以上吧~
所以,没有足够的存稿和底气,还是很怕上推荐的,毕竟要把握剧情,不过分参水,就必须事先准备足够的存稿。
写这篇口水话,也没别的意思,就是告诉大家,更新会继续,而且会更精彩...
好了,末尾祝各位猴年大吉,万事如意!
第二十二章 青山奇遇下
“妹妹何必如此谨慎,这喜讯,可事关妹妹能否顺利脱困...”说到这里,宫装女子也不知是故意压低了话音还是怎么的,话音竟变得低不可闻起来。
“此言当真?”
半空中的巨蟒听完宫装女子所述后,双眼不可思议的看向对方。
“不然妹妹以为,我怎会进得了这三阴锁龙大阵?”
黑色巨蟒双眼晦暗闪烁了许久:“嘶嘶~要真像你说的这样,之前所说之事倒也不是不能答应你们。”只见它半空中一阵盘旋,巨大身躯化作一团黑雾,不多时,一个个头矮小的黑衣女童缓缓从雾气中走出。
“不过,事成之后,我要三枚天婴丹。”女童刚一出现,便一脸笑意的看向宫装女子,声气与之前的巨蟒一般无二。
“三枚太多,一枚已经是极限。”宫装女子眉头一挑。
“两枚。”
“一枚天婴丹,顶多再加一份华龙散,见好就收的道理,不用我提醒妹妹了吧。”
黑衣女童眼中闪过一丝笑意,接着嘴角微微上翘:“成交。”
“好了,既然蛇姬妹子应下此事,待时机成熟,兄长自会派人前来救你脱困。只是在此之前,还需委屈妹妹一二。”
“都在这待了三百年,只要能出去,多待些时日又有何妨。”说着,黑衣女童似乎想到什么,一双眼睛看向下方蛇潮满脸惊异的金越。
“今天老祖我心情好,这个小散修,就分给你们了。”
女童话音刚落,蛇潮中翻滚的黑蟒,发出欢快的“嘶嘶”声,纷纷露出尖锐的獠牙,纵身涌向金越。如此危机的时刻,半空中的宫装女子,随手虚空一抓,原本站在蛇潮中央的金越,奇迹般的出现在对方手中。
眼看煮熟的鸭子飞了,蛇潮中的黑蟒纷纷发出愤怒的嘶吼。
“赤练,你这是做什么?”半空中的黑衣女童见状,面色隐隐有些不悦。
“没什么,这小修士的肉,恐怕还不够你那些子子孙孙们分食,正巧,前几****帮我打发了些苍蝇,今天有缘见到,全当是还他个人情好了。”宫装女子微微一笑,语气平淡的说道。
“就这么简单?”
“不然你以为呢?”宫装女子双眼一眯,原本温润的气息不怒自威起来:“总之,记得我今天跟你说的事,要是事后反悔,我那兄长的脾气你也知道。”
说罢,宫装女子瞳子间闪过一道寒光,接着通体灵光一闪,消失在了原地,唯留下半空中一脸沉思的黑衣女童。
..........................
金越只觉得眼前景物一阵翻转,阵阵眩晕袭来,胃里一片翻江倒海。待他再次看轻周围事物之时,已经出现在青元山脚下。
“这青元山,可不是像你这样的练气修士该来的地方。那三阴锁龙大阵玄妙无比,对凡人和你这样的练气士毫无作用,却对蛇姬这样的丹期妖修有着绝对的压制力。这次,算你走运,我说过,再见你时会还你这个人情。”
强忍着头晕目眩的感觉,金越面色复杂的看向不远处的宫装女子:“你和那蛇妖姐妹相称,莫非你也是?”
“妖!”宫装女子双眼一眯,娇笑起来:“这天地间的大道,谁都能走,偏偏妖走不得吗?怎么?后悔当初在客栈遇见我了?”
“妖也有好有坏,你能出手救我,足见你有情有义,这点倒比许多道貌岸然的小人要好得多。”金越沉默半响后答道。
宫装女子有些意外的看了金越一眼,接着“噗嗤”一声笑了起来:“你这小修士倒也有趣,不过练气一层的修为,居然无惧于我,也不知该说你是无知还是胆大,平日里那些筑基修士见了我,也是战战栗栗,反倒是你....。”说到这里,宫装女子话音一顿:“也罢也罢,再见也算有缘。”
只见宫装女子单手一翻,凭空取出一只巴掌大小,颜色灰褐的粗布袋子。
“你我人妖有别,我这许多东西对你无用,这是一个沿途眼拙冒犯我,被我顺手击杀的筑基修士留下的。我大体看了一下,里面除了一些不入流的丹药,还有一些灵符,符宝之类的。这些东西对我无用,对你倒是作用不小。”言语间,工装女子随手将粗布袋子抛向金越。
“呃..对了,这东西叫储物袋,一般是筑基修士才有的东西。用起来倒也方便,只需注入少量法力,便能将它打开。以你如今的修为,每天开启一次,已经是极限了。顺便提醒你一声,里面那些丹药,除了黄瓶子装的纳灵丹,其余丹药可留到练气八层的时候再行服用,如此一来短时间内进入练气十层应该不成问题。”
“练气十层?”金越神情一怔,在化一休的记忆中,练气十层已经是练气士中顶尖的存在,可在宫装女子口中,却是如此轻巧。不过随后一想,对方连化家老祖那样的筑基修士都可随手击杀,练气十层在对方眼中,确实显得不太入流。
“好了,这次出来事办的也差不多了,是时候该回去了。最后给你提个醒,我观你资质不差,做个散修未免可惜,刚才给你的储物袋中有一份南海域的地界图,算起来南海域三大仙门开门授徒的日子也该到了,你倒不如去碰碰运气。”宫装女子说完,莞尔一笑,通体灵光一闪,化作一道紫色遁光,消失在天际之间。
金越痴痴的看着紫色流光消失的方向,一时间竟有些出神。
........................
待金越再次回到青牛镇,已经是第二天清晨。
找了家还算干净的客栈,吩咐伙计打了些热水,取过事先叮嘱客栈伙计买回的长衫,把身上破破烂烂的儒生长袍换下,好好洗了个澡。
下楼随意食用了些酒菜,金越回到房间锁好房门,取出怀中的储物袋。深深吸了口气,按照宫装女子所述,调节起体内不多的灵力注入储物袋中。
下一秒,不过拳头大小的粗布袋内,竟出现了足有四五丈大小的神奇空间。
“介质空间技术?”几乎在金越打开储物袋的同时,脑海中封建华忍不住怪叫一声。
“前辈,你刚才说的介质空间是怎么回事?”金越微微一愣。
“介质空间技术是指空间科技开发到一定层次后,利用空间技术,在原有的空间中开辟一个同等质量,较为稳定的人造空间。没想到,这项技术在修士手中得到了完美的运用。”封建华一边解释一边啧啧称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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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南海域
如果说,此前封建华还在想着如何回到普莱斯特联邦,那么现在,他已经彻底被这个神奇的修士世界所吸引。
在这里,普通人只要拥有灵根,就能通过修炼获取强大的能力。不光是人,哪怕是一条蛇都能通过修炼,飞天遁地,口吐人言。
封建华越来越坚信,这已经不是他熟知的那个世界,因为在那个他所熟知的世界中,这一切已经违反了最基本的生物进化法则。
不过他始终觉得,这一切一定存在一个合理的解释。而想要知道这一切是怎么回事,就只有一个办法,让金越尽快融入修士世界当中。
“这储物袋还真是神奇,咦,这瓶应该就是纳灵丹了吧。”金越不断翻动着储物袋里的东西,最终从储物袋中取出一个黄色瓷瓶。
打开瓶盖,只见大半瓶不过豆粒大小的灰白色丹药,静静的躺在瓷瓶内。鼻子靠近瓶口嗅了嗅,一股令人心旷神怡的甘甜气息扑面而来。
“果然不愧是筑基修士的随身丹药,光是这么一闻,就觉得通体舒畅。看来她所言非虚,这瓶丹药确实对我功效极佳。”一想到宫装女子,金越不自觉的心神一荡。
“好了,既然确定这就是纳灵丹,还是尽快服用修炼的好。正好我也想看看,在丹药的辅助下,修炼起来,功效如何。”
在封建华的催促下,金越收敛心神,服用了一颗纳灵丹后,迅速坐上床头,打坐修炼起来。
这纳灵丹刚一入口,便化作丝丝甘甜温润之气,渗透到金越的四肢百骸之间。随着时间推移,金越吸收转换灵气的速度,居然成倍提升起来。如此大约持续了四五个时辰,药效才逐渐减弱。
直到药效彻底消失,金越这才深深吸了口气,缓缓睁开双眼。
“没想到这纳灵丹的效用居然如此神奇,仅仅小半天时间,便如同平日里苦修了三四天的效果。如此下去,我倒真有把握短时间内达到练气八重的境界。”
金越一边赞叹纳灵丹的神奇药效,一边和封建华讨论起一些修炼相关的事宜。第二天,金越运转起体内明显厚实几分的法力,打开储物袋,取出宫装女子口中所述的地界图。
仔细观看之后,金越内心一阵翻腾。在这张被修士称作南海域的地图中,褚云国仅仅是个东南临海小国。
而南海域,则是由数以百计这样的凡人国度组成的庞大地缘体系。
在这张南海域地界图上,清晰的标注有三大仙门,及各地修仙世家的势力范围。让金越颇感意外的是,夏侯家百年传闻中所述的天傀宗,毅然就在三大仙门之列。
所谓的南海三大仙门,除苍瑶山脉的天傀宗外,还有炎云山脉的青阳门以及云梦山脉的法华宗。
当然,出于某些目的,金越还专门在地界图上翻看了关于貅宁地界的修仙世家分布图,其上果然标注有化家的具体位置。
宫装女子离开前曾言,三大仙门开门授徒的日子快到了,让金越前去碰碰运气。这一点倒是与金越如今的心思不谋而合。
既然要去拜师学艺,金越自然是选择与自己大有渊源的天傀宗。
按照地界图上所示,天傀宗所在的苍瑶山脉,位于南海域西南方向。与褚云国之间隔着燕国,赵国,等七八个凡人国度。
金越大体计算了一下,就算快马加鞭,也需要大半年后才能赶到苍瑶山脉。不过既然宫装女子让自己前去试试,时间上多半还是来得及的。
更何况自己身上还带着一枚传闻中的“仙人遗物”,虽然不知道这块令牌的具体效用,不过那位仙人既然留下此物,必然也会考虑到这些方面的问题。
所以金越倒也不急,在青牛镇好好修炼准备了几日,这才在镇上买了匹快马,向天傀宗所在的苍瑶山脉行去。
十日后,一路疾驰的金越终于穿过青州,进入鹏州境内。
鹏州位于青州以西,与赵国的越州接壤。按照地界图上所示,横穿赵国,是目前来说,最为便捷的一条路径。
这些日子,在纳灵丹的帮助下,金越修炼的速度越发快了起来。甚至隐隐觉得,就快突破练气一层进入练气二层的境界。
即使如此,金越也从未有丝毫放松,除了每日赶路吃饭以外,其余的时间全都用在修炼之上,就这样,又过了七八日,金越终于来到了褚云国与赵国之间的交界地,阔海城。
阔海城三面环海,海运便利,乃是褚云国的海运要地。与邻国之间的贸易往来,也大都在阔海城中进行。
毫不夸张的说,褚云国大半的经济枢纽,都与阔海城有着密切的联系。
为保证阔海城这样一个海运经济要地的正常运转,褚云国君特地在城内设立三司。
司府衙门,主管本地刑责治安。督商院,主管通商贸易,发放买卖凭证。而通运衙门,则常年驻军城南,维护往来运送航道安全,抵御外敌入侵。
三司看似各执己政,实则环环相扣。想在阔海城内通商,治安,商权,贸易航道,缺一不可。
此刻阔海城外,金越盯着足有三十几丈的青石城墙,内心暗自感慨。夏侯家祖居的彭元城,身为府州首府,已经算是境内最繁华的城池了。可是和眼前的阔海城相比,还是逊色不少。
在城门关卡处出示了通关凭证后,金越牵着马匹,进入阔海城中。
赶了大半个月的路,金越之前购买的马匹,脚程已经略不如前了。金越进城一来是想购换马匹,二来则是兑换前往赵国的通关凭证。
此时此刻,金越倒是十分羡慕宫装女子那飞天遁地的本事。若是自己也能如此,倒是省去不少麻烦。
进入城中,看着四周衣着各异的商旅。金越彻底感受了一番什么叫做异国风情,虽然此刻依旧在褚云国境内,可这些往来的异国客商,却带给他一种不一样的人文风貌。
金越在城北找了家还算干净的客栈住下,随后向客栈伙计询问了一番兑换通关凭证,以及购换马匹的相关事宜,这才点了几个精致小菜,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赶路的这段日子里,金越虽准备了不少随身干粮,可一直吃这些东西,渐也形同嚼蜡,食之无味。
如今终于能吃上顿热乎的,自然觉得无比美味。
酒足饭饱之后,金越便差客栈伙计将随身马匹带到马市上贩卖,顺便购买了一匹精壮些的马匹。
确认客栈伙计购买回来的马匹没什么问题,金越随手打赏了些散碎银子,至于客栈伙计有没有在中间赚回扣,这些金越倒也懒得追究。
按照客栈伙计的说法,明早金越兑换了通关凭证后,最便捷的方式就是走海运进入赵国境内,比陆路足足快了一倍有余。
至于马匹,在上船的的时候,额外付些银子,置办个托运单子即可。
办完这一切后,金越回房间洗了个澡,服用了一枚纳灵丹,继续盘膝修炼起来。
(章节小谈:呃....虽然有点水,但是这些水都是为了后面爆发做铺垫,大家凑合着点看吧。咳咳,说这话之前,本人摸着良心保证,这绝对是真话。还有就是希望大家多多支持推荐,收藏本书,谢谢各位。)
第二十四章 御风术
第二天一早,金越前往司府衙门办理相关印信,又去了趟通运衙门兑换了通关凭证。这才骑着马匹前往城南渡口。
到了渡口一看,金越才算真正明白什么叫做海运要地。青石铺垫,百丈开阔的渡口,光停靠在渡口两旁的船只,就足有数百条之多。
数以千计的脚夫,在码头上搬运着各色货品。衣着鲜明的商旅,满脸焦急的清点货物,不时和渡口码头上的蓝衣人士商量着什么。
“这应该就是巨鲸帮的人马了吧。”
金越内心嘀咕了一句,早在昨日与客栈伙计闲聊之时,金越便已了解到,阔海城三大渡口分别掌握在巨鲸帮,连环舵和海沙派这三个江湖帮派手中。
这三派势力之雄厚,帮内单是先天高手,便有三四人之多。更别说掌控三大渡口如此多年,所积攒的财力物力。
略微留意了下,金越按照客栈伙计所述,找了一艘最近前往赵国的海船,办理了托运单据,牵着马匹登上船只。
海船和平日里航行于运河中的船只略有不同,最明显的一点便是庞大的体积和粗壮的龙骨。为了适应波涛汹涌的大海,海船在整体上给人一种气势磅礴的感觉。
将马匹安置在托运的船舱后,金越便按照单据上显示的房号,进入休息舱内盘膝坐下,安静的修炼起来。
为了更好的修炼,金越多付了些银两,挑选了一间环境不错的单间。要不是出门时舅舅夏侯淳为金越置办了不少银两,这一来二去,还真是有些麻烦。
海船航行,长途颠簸,即便是如今的金越,偶尔也会略感眩晕。好在修炼练气决也有些日子了,略微调动体内法力,便能迅速恢复常态。
海船足足航行了三四天的时间,金越终于如期进入赵国境内,在当地渡口找了家客栈休息了一夜。
第二天一早,金越通过客栈伙计介绍,加入一支常年往来燕赵两国的商队。
为什么要随商队一同前行?这也是为了安全起见。想要横穿赵国进入燕国境地,就必须沿着越州,向横北沙漠方向行进。
横北沙漠位于燕赵两国交界之地,像这种吞噬生命的地方,想要顺利通过,就必须跟随往来经验丰富的商队一同前行。只要你愿意多付些银两,途中还能获得商队护卫的格外关照。
金越跟随的这只商队是一支常年往来于燕赵两国,人数大约在两三百人的行商团队。这些商旅中,有做陶瓷的,也有做丝绸和各色香料的,总之物品繁多。
像金越这般,依附商队带路的客商也有不少,总数占商队的十分之一不到。除了商贾和依附的客商,商队护卫占了整个队伍的五分之二。
这些商队护卫,可都是商旅们花费大价钱请来的。金越曾听一位贩卖香料的行商酒后提起,他每年的利润中,有三分之二都要花销在往来的商旅护卫上。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往来商路上不太平。没有这些刀头舔血的护卫庇佑,商旅们很难到达目的地。
半个月后,金越跟随商队正式进入横北沙漠。
在进入沙漠之前,驼队护卫领队“奎哥”,一个皮肤黝黑,身强力壮的魁梧汉子,还特别提醒了金越一些穿越沙漠的注意事项。
这倒不是因为他为人热忱,而是金越在加入商队时,额外多付了些银两。
奎哥的真实姓名没人知道,但商队的护卫们对他都很拥戴。因为他是所有护卫中唯一一个达到后天至极的高手。
除此之外,奎哥常年往来横北沙漠,对这一带的地形十分熟悉,在年轻护卫的心中,奎哥就是他们的主心骨。
值得一说的是,就在前两日,金越的修为正式进入练气二层境界,体内法力增加了三倍不止,甚至可以施展一些虚耗较小的初级法术。
其中最让金越欣喜的便是一门名叫御风术的初级术法,施展之后,可使人在一定时间内身轻如燕,丝毫不逊于世俗间的轻功高手。
以金越如今的法力而言,施展三次御风术,已经是极限了。
横北沙漠,万里黄沙,炙热的阳光没有丝毫阻拦,直射在高温的黄沙上。天空不时飞过几只秃鹰,似乎在等待落队的“羔羊”。
金越取出事先准备的蓄水袋,轻轻抿了一口,缓解了下干涩的嘴唇。胯下骆驼缓慢的随着商队前行。
在进入沙漠之前,金越按照奎哥说的,把在阔海城购买的马匹变卖,换成一头精壮的骆驼。
保险起见,金越还购买大量清水食物悄悄收入储物袋中。为了不引起有心之人的注意,金越一直使用随身清水和干粮,对于储物袋中的物资分毫未动。
“越小哥,我看你这几天喝的水不多,应该还有不少,能不能分我一些?”说话的是一个身材肥胖的青年男子。
这人姓李,是前往燕国投奔远亲的。也不知是天生能吃还是怎么的,这才进入沙漠没几天,身上的水喝干粮就吃的差不多了。
“呃..分你些倒也可以,但我随身的干粮和清水并不多,这次分些给你,下次我也就无能为力了。”金越假装犹豫了一会,从水壶中分出一些清水给对方。
“谢谢,谢谢越小哥,您可正是个大好人。”在金越这讨到好处,肥硕男子一脸喜色的夸赞道。
金越微微一笑,点了点头,赶着骆驼向前行去。独留下身后继续向他人讨要水源食物的肥硕男子。
“刚才你真不应该把自己的清水分给他,在沙漠里,水和食物就是自己的生命。”将一切尽收眼底的奎哥,见金越跟了上来,话音平淡的提醒道。
“呵呵,反正我每天消耗不多。身上这些水和食物,应该够用了。”金越闻言,微微一笑。
见金越如此不在意,奎哥也懒得再说什么,打开水壶往嘴里含了小半口清水,继续观察起四周的地形。
在奎哥的带领下,一路上倒也没遇见什么太大的麻烦,偶尔遇见几股盗匪,也在奎哥的“贿赂”下,十分爽快的给商队行了个方便。
按照奎哥的说法,做商团护卫,吃的就是人情饭。走哪条路,拜哪个山头,都是有讲究的。别看他们收取商团高额的报酬,这一路下来,能揣在自己兜里的,也没剩多少。
至于为何不与盗匪搏杀?哼哼,这年头,能用钱解决的问题,谁舍得用命换?用护卫们的话说就是,钱没了可以再赚,命没了,那一家老小还不得沦为孤儿寡妇受尽白眼和欺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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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飞来横祸
就这样,金越随着商队在横北沙漠中又赶了七八天的路程。这天,奎哥告诉大家,再往西前行三日的路程,便能走出沙漠,进入燕国境内。
得知这个消息,大伙终于露出久违的笑容。其中最开心的,就要数那位李姓肥胖男子了。这段时间,靠四处讨要来的清水食物,虽然勉强撑了下来,整个人却明显瘦了一圈。
“咕嘟..咕嘟..咕嘟。”
顺着声音的出处,金越好奇的看了眼不远处端起水壶牛饮的肥胖男子。
“还有三日才能走出沙漠,这几日大家剩余的水和食物都不多了,你这般牛饮,若再想像前两天那般讨要一些,怕是不太容易了。”金越忍不住提醒道。
“嘿嘿,越小哥不必替我操心,刚才王老伯听说马上就能走出沙漠,又将多余的清水和食物分了我一些。”肥硕男子闻言,咧嘴一笑。
“哦,原来是这样。”言语间,金越回头看了一眼身后一群由五个人,八头骆驼组成的小型商团。
领头的是一个年过半百,枯干瘦弱的灰发老头。为人随和,平日里商队里的人都叫他王老伯。
除了王老伯以外,还有四名精壮的随从和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那少年长的唇红齿白,甚是清秀,据说是王老伯的孙子。
王老伯的商团是商队临行前,额外加进来的。据说,一开始奎哥是不同意陌生商团加入的,后来王老伯出了一大笔银子,奎哥这才勉为其难的收下他们。
“停,今天就在这歇息一晚,明天继续赶路。”前方带路的奎哥看了看天边出现的火烧云,吩咐众人原地安营扎寨。接着,又在护卫中挑选了几个精明能干的,去远处戒严放哨。
金越将骆驼牵引到一个小沙丘背后蹲下,利用骆驼作为掩体,就地取了些食物和水,坐在热腾腾的沙地上吃了起来。
吃完以后,金越从驼峰上取下御寒的被褥,往沙地上一铺,接着扯出一张宽大的帆布,在驼峰一侧布置了一个简易帐篷。
白天的沙漠,炎热难当,可一到了晚上,却又是阵阵彻骨的寒流,与白天形成鲜明的对比。所以一到傍晚,保暖便成了大伙的重中之重。
不过这一切对于金越,却不仅仅是保暖防寒那么简单。更重要的是,有了这层简易帐篷的阻隔,平日修炼起来,就不用担心被人看出什么破绽。
将简易帐篷布置完毕,金越钻入帐篷,把入口封住,盘坐在被褥上,服下一粒纳灵丹,静心修炼起来。
一如既往,商队众人布置好营帐,吃喝结束后,便相继进入帐篷安然入睡。护卫们则在奎哥的安排下,在四周设立岗哨,负责商队安全。
在药力的催动下,金越体内原本稀薄的法力,渐渐厚实起来。接收到这一良好讯号,金越全力运行练气决,将周身灵气纳入体内。
如此大约持续了四五个时辰左右,一种金越期盼已久的感觉浮上心头,只见他眉心一喜,下一秒,额头上渗出毛毛细汗。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大约一炷香的时间,金越满头大汗,猛的睁开双眼,目光中隐隐有些失望。
“失败了么?”
经过这些天的修炼,金越体内的法力越发浑厚起来。刚才那一丝熟悉的感觉,正是突破练气二层瓶颈的契机。
“短短两月有余,从世俗凡人成为一名练气二层的练气修士,这速度,在化一修残存的记忆中,堪比修仙界那些百年难得一见的修炼奇才。虽说有丹药相辅,但就速度而言,我敢断定,你的灵根资质一定不低。”就在金越内心失落之际,脑海中的封建华开口说道。
“算起来,我的修练速度确实比化一修快上许多。在他的记忆中,他可是花了足足一年时间才从练气一层提升到二层境界。不过刚才那丝气感,确实和之前突破练气一层时一般无二。只是没想到突破起来,竟比练气一层时困难这么多。”金越内心一阵感慨。
“我倒一点也不觉得奇怪,突破瓶颈越来越难,这是肯定的。否则修仙界还不满地都是高阶修士?”封建华见状,开导起来。
“前辈说的也是,既然这次能感受到一丝突破瓶颈的契机,看样子距离练气三层的境界已经不远了。”想通其中关节,金越微微摇头一笑。
可就在这个时候,金越双耳一动,脸上的笑容顿时凝固起来。
“外面好像有动静。”
经过两个多月的练气修行,金越的感官六识,早已远超普通人。刚才与封建华闲聊之际,明显感到远处传来几道“嗖嗖”而过的细响声。
紧接着,便听到人体倒地的声音。
“难道是贼人趁夜袭击商队?”眉头微微一皱,这个想法几乎刚一出现在金越脑海之中,便被他迅速排除。
沿途一路下来,商队路线上的盗匪,大都卖奎哥一个面子,收下“买路财”后,便不再对商队有分毫为难的举动。
而商队的行进路线,也是在奎哥的指定下,从未有半点偏离。按理说,沿途盗匪袭击商队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敌袭。”果不其然,不过几个呼吸的功夫,便有岗哨发现异常。
“呔,前方是那条道上的兄弟,为何偷袭我们商队。”紧接着,奎哥浑厚的声音,在四周回荡起来。
惊疑之下的金越连忙钻出帐篷,只见远处,几名中箭倒地的护卫,嘴角不停溢出血沫。奎哥和迅速聚集起来的商队护卫们,正一脸紧张的盯着远处急速靠近的黑衣马队。
这伙黑衣人组成的马队,人数大约有一两百人,他们一袭黑衫,黑布裹面,双跨骑在狂奔的骏马上,一双手还游刃有余的挽着长弓,明显不是普通盗匪之流。
没有任何犹豫,甚至没有任何回应,策马奔袭的黑衣人纷纷拉动弓弦,一支支利箭,带着“嗖嗖”的破空声,射向奎哥及一众护卫。
“情况不对,快找掩体隐蔽。”眼见对方不由分说,便开弓射箭。奎哥满脸沉重的吩咐大家寻找掩体,躲避飞来的箭矢。
这时,不少被惊醒的商贾纷纷走出帐篷,可还没来得及反应,便被凌空飞来的利箭穿透身躯。
一声声惨叫,从商队营地内传来。
“兄弟们,听我说,想要活着回去见老婆孩子的,就给我拿起武器反击。”
待第一波箭雨过去,奎哥迅速召集存活下来的护卫们,取出随声弓弩,展开反击。利用营地货品和尸体,组成临时阵地,一时间竟稳住阵脚,瓦解黑衣马队来势汹汹的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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