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九章 酒馆
黄金狮子公国的史久远,已经建国四千多年来,黄金狮子公国的名称由来,是因为建立公国的第一位王者的名字,叫做黄金狮子穆巴。UU小说 www.uu234.com更新最快
据说这个外号来自穆巴的魔宠,一头真正的黄金狮子,这头黄金狮子的来一直是一个谜,因为黄金狮子是神界才会诞生的存在,在人间诞生一头黄金狮子绝无可能。
正是在这头黄金狮子的协助下,穆巴和他的伙伴们打下了一个大大的公国,雄踞在大陆的南侧,与北侧的布鲁公国遥遥相对。
这个小镇叫做铁木镇,因为镇子以前是偶遇盛产铁木而闻名,后来铁木的资源消耗殆尽,附近的山上已经很少能够见到铁木,但是铁木镇的名字依然把保留了下来。
孙刚变小了身体,一只黑色麻雀大小的乌鸦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就进入了镇上唯一的一间酒馆。
铁木镇在繁华的时候,整个的一条街都是酒馆和客栈,可惜的是随着铁木的砍伐殆尽,铁木镇也冷落了下来,只是有很少的探险者或者佣兵偶尔来到这里。
已经是初春的季节了,酒馆门上面是是两扇高高的窗子,现在的窗子正打开了一半,孙刚没有惊动任何人就飞入了酒馆,停留在了酒馆的横梁之上。
进入了酒馆,孙刚就知道为什么在初春的季节会开着两扇窗户了,里面药草的气息把孙刚差点顶了一个跟头,这是什么药草,怎么这么臭。
在酒馆的大厅里面,高高低低的扯了几根绳子,绳子上面晾着的,是一种萝卜似的植物根茎。
孙刚用神念探查了一遍,好凄惨,整个酒馆里面一个人都没有,没有客人上门的酒馆,难怪会在大厅里晾晒这种臭东西。
这个酒馆极小,大厅的后面仅仅有有着五间房子,根据孙刚的经验,这样的小酒馆同样会提供住宿的需求,也就是说,这里的住宿人数不可能超过这五间房屋了。
看梁柱的颜色这个酒馆存在好多年了,在这样的地方闻臭气可不是孙刚的作风,正要从来时路飞出,却听得酒馆的门被人一脚踹开,几个人骂骂咧咧的走了进来。
终于有喜闻乐见的节奏了,闲着无事的孙刚决定看一出免费的好戏,鼻端的那点臭气自然难为不住孙刚,一道法力隔绝在了鼻端,孙刚静静的观瞧。
下面一共进来了五个人,如果不是衣服破旧了点,倒是有些佣兵的打扮,如果这也算佣兵的话,估计是最穷苦的佣兵了,有两个人的裤子上面都打了大大的补丁。
五个人当中,领头的手中拿了一柄双股的猎叉,剩余的四个人手中拎着的是木制的长矛,还有个人背了一副弓箭,五个人仅仅是猎叉和弓箭算是兵器,其余的就是一根木棍削成的,这样的组合也算是寒酸的了。
五个人冷不丁的被臭气一熏,也是差点吐了出来,
这里晾晒的还真不是孙刚想象的药材,而是一种食品,这是当地的一种特产,名字叫做地蜜。
这种地蜜只有在初春的时候才会有,初春的时候会有一缕嫩黄的萌芽产生,在萌芽的地下,就是这种萝卜样的根茎。
这种嫩黄的萌芽出现仅仅十几天的时间,在这之后,这一缕萌芽就会消失不见,就再也不能发现这种地蜜的踪影。
现在地蜜的味道是臭不可闻,在晾干以后,加入少量的糖水发酵,最后就会形成一种跟蜂蜜类似的液体,不仅一点的臭气都没有,甜度还要在普通的蜂蜜之上。
这一屋子地蜜的价值,就在一个银币以上,一个银币的价值,在这个靠近山区的偏远小镇上,可以抵得上一个人一年的收入了。
不管什么时候,金钱的魔力是无穷的,没有人会认为金钱会散发出臭味,现在下面的五个人就认为现在的味道很好。
“老大,这个小子什么时候偷偷挖了这么多的地蜜,我们发了。”
带头的大汉横了说话的大汉一眼:
“二狗,你也就这点出息了,这点地蜜也放在了眼里,难怪一辈子都没有出息。”
被唤作二狗的大汉挠了挠头:“老大,好几天都没有吃饱了,这山上的也为也是越来越难打到,肚子饿,自然出息不时很大。”
一言既出,周围几个都在哄笑了起来,另一名大汉说道:
“那个小崽子没有在这里,大家分头看一下,有什么值钱的财务,一并拿走。”
五个人分头开始翻箱倒柜起来,可惜的是这一间酒馆太过于贫穷,实在没有什么好东西,最后另一名大汉不舍气,冲进了厨房,把米缸中的半缸米倒入了一条布袋,斜背在了身上。
这些人就是打家劫舍都不是一把好手,在孙刚的神念中,明明在水缸的地下有一个小洞,里面藏着几枚银币,那个大汉都把米缸给搬起来了,就不会再去看一下水缸。
这明显是寻仇来的,这五个大汉不知是什么路数,在这里动静不小,偏偏没有一个人敢来问一下。
有几家站在门口探头探脑的看了一眼,见是这五名大汉,就把头飞快的缩了进去,这缩头的速度和受惊的王八有的一比。
虽然不知道酒馆的主人到底是谁,这周围的邻居也太不给力了,就算不来帮忙,至少应该去通知一下,让对方不要傻傻的闯进来吃一个哑巴亏才是。
孙刚也在好奇对方口中的小崽子,难道这酒馆的主人是一个小孩子不成?住在这里的人太穷,房间里几乎没有什么衣物,让孙刚无法辨别对方的年纪。
很快孙刚就不需要猜测酒馆的主人到底是谁了,因为一个长的面貌清秀的少年正用一条黑色的长棍,长棍的两端挑着的就是刚刚挖出的两小包地蜜转过了街角。
见到被踹开的大门,少年的身体一震,咬了咬嘴角,最终还是一步一步的走了过来。
几个大汉正在大马金刀的坐在大厅当中,也幸亏这个酒馆虽然破败,总算也还有半坛的麦酒。
酒体是最便宜的买酒,这种麦酒放置一年以上就会败坏发酸,这半坛酒至少是放了半年以上,已经有了几分酸苦的味道,就是这样,五名大汉也是争先把面前的酒碗填满,大口大口的喝了起来。(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章 云源
少年出现的时候,大汉刚好把坛子里面的最后一碗酒给倒入了口中,憋着一口酒气不舍得唿出来,过了好几分钟,方才长长的唿出了一口酒气。
孙刚敏锐的嗅觉,早就闻到酒体有些酸涩,就是这样的买酒还如此的依依不舍,如果拿出自己的灵酒,下面的几个人岂不是要疯掉?
此时少年恰好走进了客栈的门,看着因为大汉踹开,而倒歪在一旁的木门,这让少年有些心疼。
少年把两个竹篓放下,孙刚这才看清,少年身上穿的衣服虽然破旧,但是洗的十分整洁,就连头发也是梳理的一丝不乱,相比前面的五名大汉,这个少年就要整洁的多了。
少年肩上的不是木棍,倒有些像是木质的长枪。不管是先前大汉手中的木矛,还是少年手中的木抢,看样子都是当地的特产铁木制成的,这种铁木的分量极重,可以说是堪比金铁。
自古以来的居民就有用这种铁木制造枪矛的传统,有讲究的会在枪头上包上一层的薄铁,这种枪矛的杀伤力一点也不比真正的枪矛弱。
半坛酒五名大汉分着喝,这一点酒意根本算不了什么,为首的大汉对着少年道:
“云源,时间到了,别说没有给你时间,整整两个月了,你欠的钱也该还了。”
少年的目光中明显的闪过一丝厌恶,刚刚说话的大汉,当初自己的父亲还指点过他几年的武技,没有想到父亲去世以后,千方百计夺取自己家产的偏偏就是他。
“我没有欠你的钱,为什么要还?”
“你父亲去世前借我的钱,整整十个金币,他欠下的债,就得你来偿还。”
“笑话,阿丹,当初你走投无路的时候,是我父亲收留了你,还教给了你武技,我的父亲会借你的金币?你也有金币可借?”
少年说话间眼睛都红了,两个月前阿丹前来大闹了一次,硬说父亲去世前借了他十个金币,让他负责偿还。
可是云源知道,这根本不是父亲像他借了钱,而是他一直垂涎着父亲留下的这间酒馆,在想办法把自己逼走,他好独占这件酒馆。
现在由于没有了铁木的产出,整个小镇都萧条了,酒馆的价值已经一落千丈,就是这样的一点价值对方都不放过吗?
“我有借据为证,你的父亲当然向我借了钱,少废话,要不还钱,要不用这间酒馆抵债,不对,这间酒馆的价值根本不值十个金币,你还要给我写下欠我七枚金币的借据。”
周围的几个大汉对了一下眼色,不愧是自己的老大,不仅算计了对方的酒馆,有了这一张借据,利滚利之下,就是把少年的后半辈子全部卖了都不够。
“你休想,这样忘恩负义的小人,马上给我离开这里,再不离开我就要喊人了。”
“哈哈,你你就喊一下我看看,到底会有谁来帮你,上次敢来帮你说话的治安官你也看到下场了,这一次谁都帮不了你了。”
这个小镇不大,却是有着一名镇长和一名治安官的,阿丹私下里给镇长擦了不少的屁股,所以镇长和阿丹是一个鼻孔在出气。
治安官不是小镇上的人,这里治安官的权限倒是和孙刚前世的捕快有点像,一个捕快负责两到三个这样的小村镇。
上次阿丹来闹事,恰逢治安官骑马经过,因为阿丹的背后是镇长,治安官只是把阿丹训斥了一番就放他离去。
现在听阿丹明显的话里有话,少年最近一直在山中寻找地蜜,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能问到:
“治安官怎么了?难道你们还敢跟他动手不成?”
“哈哈,用不着动手,那个老家伙惹到了魔鬼,已经快要死了,你就是一个不详之人,只要帮助你的都要死去。”
呆在房梁上的孙刚瞪大了眼睛,惹到了魔鬼?要知道,在这个世界的魔鬼专门指的就是来自地狱的恶魔。
这里距离自己通道的开口处只有二百里的距离,难道这里有自己所不知道的隐秘不成?对于自己手中的空间通道,为什么会开口在这里,孙刚一直搞不清楚。
要知道这种空间的通道,从来不会是随便开口的,最大的可能就是这里以前是跟地狱的连接之处,既然是和地狱的连接之处,难道真的有魔鬼跑入了人间不成?
魔鬼的本性,是贪婪和毁灭一切的**,任何一头魔鬼跑入了人间,都会掀起一片的血腥。
如果真的有魔鬼跑入了人间,孙刚不介意顺手解决掉,本来是一出简单的房产争夺戏,变得越发的有趣起来。
“不可能,他那样的好人根本不会遇到这样的事,你们在骗我。”
少年因为激动,面容都有些通红,这个表情然让孙刚的心中一动,倒是有点像孙刚作为义工时帮助过的一个臭小子,当初那个臭小子也是这样梗着脖子跟自己讲理。
少年的惊慌让几个大汉放声的笑了起来,背着弓箭的大汉有一点结巴,结结巴巴的说道:
“你,你,还在做,做,梦呢,汤,汤玛快,快死了。”
难怪孙刚没有见到这个背着弓箭的大汉说话,这样的结巴会把人活活给急死。
叫做阿丹的大汉从衣服里掏出了一张写满文字的纸,拍在了桌子上:
“现在谁都帮不了你了,赶紧老老实实的过来签了还能饶你一命,要不然这就送你去见你的死鬼老爹。”
少年的眼睛都红了,紧攥着木抢的手指都有些发白,搜的一下,长枪指向了为首的大汉:
“我不信,一定是你们暗算他的,是你们暗算了他,是不是?”
在孙刚的感应当中,先前的少年,最多也就是两级的力量,甚至还不如带头的这个大汉,可是就在刚刚,少年身上的力量竟然一下子增长了不少,眼看就要踏入三级的境界。
云源的变化大汉也察觉了,顺手扔掉了手中的酒碗:“云源,你也要跟你的那个死鬼老爹学吗?你还没有迈上五级的门槛,这是在找死。”
云源的父亲指点了阿丹三年,三年的时光,已经足够让阿丹了解云家的隐秘了。
云源是三代单穿,云源的父亲是方圆几百里唯一一位达到五级的武者,前几年山中经常有野猪到镇子里面偷吃庄稼。这让镇长心疼不已,因为作为镇子里面最大的地主,他所受的损失最大。
为了对付野猪,镇长花费大价钱,购买了十具最强力的捕兽夹,那样强力的捕兽夹别说是野猪,就是一头黑熊也会被夹断腿骨,乖乖就范。
(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一章 血脉的燃烧
一开始很顺利,一晚上就有三头野猪被捕兽夹夹断了腿骨,野猪皮被扒下来硝制,制成皮甲,猪肉被卖到了城里。
这样的收获让镇长很是得意,仅仅就是这三头野猪,就已经把自己购买捕兽夹的投入给捞回来了。如果再有野猪落网,那简直就是天上在向下掉钱。
可惜这样的好事没有过了几天,就有一头巨大的野猪踩上了捕兽夹,这样强力的捕兽夹没有夹断野猪的腿骨,反而激发了野猪的凶性。
凶性大发的野猪不仅把地里面的捕兽夹破坏殆尽,还冲到了镇子上,一连撞死了两个人。
这时人们才发现,这头野猪已经脱离了野兽的范围,这时一头六阶的野猪王,仅仅是前端的獠牙就有二尺多长。
野猪王接连撞死两个人还不罢手,像这样的存在已经拥有了不俗的智慧,知道所谓的人类就住在那一扇扇紧闭的大门之后。
当野猪王开始破门而入的时候,真正的屠杀开始了,野猪王的身躯,普通的弓箭根部奈何不了它,如果让野猪王就此杀戮下去,整个小镇都会被毁掉。
这个时候云源的父亲站了出来,云家有一个隐秘,云家的先祖出现过一个了不得的存在,已经就差一点就可以点燃神火成为半神的存在。
结果就是那一丝之差,没有点燃神火的云家先祖功亏一篑,但是毕竟已经无限的接近了那个位置,总算是在后代的血脉中留下了一点好东西。
那就是运转云族的秘法,燃烧自身的生命,可以让自身的等级提升一到两级。
为了挽救小镇,云源的父亲运转了秘法,从五级的武者,生生的提升到了七级的存在,就是这样,也就堪堪和野猪王打了一个平手。
那次的战斗整整持续了半天,最终野猪王也累了,两下约定,事情到此为止,野猪王可以随时下山去田地里吃庄稼,但是不许再到小镇之上伤人。
云源的父亲当晚返回家中,仅仅是交代了几句就去世了,在混乱之中,镇长不仅没有表彰这次的壮举,反而推卸责任,说是云源的父亲招惹了野猪王,这才招来了野猪王的破坏。
也就是在那时,阿丹投靠了镇长,成为了镇长的帮凶,所以对于云源可以燃烧血脉的事情,阿丹是了如指掌。
阿丹可是见过云源父亲吐血的样子,现在阿丹仅仅是两级的存在,别说根本施展不了这种血脉的力量,就算是能够施展,自己几个人只要拖过几分钟,云源自己就会吐血身亡。
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施展这种禁忌的力量,让云源全身犹如处在火炉当中一样,这种来自血脉的燃烧,作为仅仅二级的存在,根本不能够坚持很久。
当血脉燃烧完毕,云源的结果就是血脉枯竭,步上他父亲的后路。这种血脉的燃烧也让孙刚大开眼界,在孙刚的眼中,云源的气血以一个古怪的路线在飞快的运转。
这样飞快的运转,已经超出了下面这个少年的极限,照着这样下去,估计用不了多久,就会把云源的血液烤干。
这不是功法的独特,倒是跟云源的血脉有关,人类当中也是有着血脉传承的吗?孙刚已经确定了,自己待会一定要保下云源,就冲着对方独特的血脉就值得自己这么做。
独特的血脉,不俗的枪技,正处在练武最好的年纪,又是被逼的走投无路,孙刚已经把眼前的云源纳入了自己的一个计划当中,似乎自己恰好可以操作一下呢。
阿丹扔掉了酒碗,云源的长枪已经到了,阿丹扬起了手中的猎叉,阿丹的猎叉前端可是纯钢打造,两股的猎叉前端有着两根倒刺,不管人兽只要被叉上,就会生生的被撕下一团肉。
两下相交之下,由于是云源激发了血脉的力量,阿丹的叉头一沉,被云源压在了枪下,长枪借势一抖,枪头化作三点黑影奔向了阿丹的面门。
单单就是这样的枪技,就让梁上的孙刚喝了一声彩,这一招倒是有点凤凰三点头的意思,云源的枪技更接华夏大地上流传的枪技,与大陆上硬开硬格的战技不同。
甚至在云源的枪技当中,孙刚还发现了伊阿宋武道传承的影子,这让孙刚瞪大了眼睛,没错,虽然还没有达到伊阿宋那举重若轻的高度,但是两者之间必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其他四名大汉见已经动起了手,自然是各发一声喊,抡着四柄木矛向着云源乱刺,没有几下的功夫,就已经把整个大厅打的稀碎。
云源燃烧了血脉之后,就没有准备活下去,父亲为这个小镇赔上了性命,仅仅是镇长的几句话,就被抹杀了全部的功绩。
这样拙劣的手段云源就不相信没有人能够看出来,五百多户居民,难道都是瞎子不成?不仅没有功绩,反而招来了骂名,几乎所有人都说是自己的父亲惹怒了野猪王,这才造成了这样大的破坏。
甚至被破门的那户人家,把死人抬到了酒馆的前面,闹了整整好几天,让云源赔偿他们家的损失。
这一切云源都忍了下来,最后云源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留在这个小镇,也许仅仅是为了守住从父亲在这里开立的这件酒馆吧。
过了今天,一切都不会再有了,既然这些人要把自己逼到最后一步,那么就走出那一步,在场的五个人云源一个都不想留下活口。
云源以一敌五还占据了上风,一柄长枪变成了一条黑蟒在唿啸,瞻之在前,忽焉在后,枪枪不离阿丹的面门。
这里面也就是阿丹是一个高手,剩下的几个根本不到两级的存在,没有几下就被云源挑伤了大腿,这就看出几人的凶悍来了,任鲜血流到了裤脚,这几个愣是一步不退。
不对,那个结巴从怀里拿出的是什么?孙刚站在高处,下面的一举一动都落在了孙刚的眼中,结巴大汉很明显从怀中掏出了一包白色的粉末,这是石灰!
见到同伴从怀中掏出了已经准备好的石灰,阿丹一声狞笑,猎叉一挥刺向了云源的前胸,两点寒芒直奔云源的前胸而来,云源退后了一步,刚好退到了结巴大汉的那边。
(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二章 祖先显灵?
一蓬白灰飞起,飞向了云源的眼睛,孙刚眼神一缩,下面的少年入了自己的眼,以后的谋划还少不了这个清秀的少年。
对方燃烧血脉的事,在孙刚看起来反而是件好事,对方的血脉中,有着一股特殊的力量,显然祖上曾经出过了不得的人物。
这种血脉的燃烧,只会耗尽云源身上旁系的血脉,对于传承下来的血脉力量,反而是一种刺激和提纯,如果能够得到足够的能量补成,云源的血脉经过这次变故将会得到足够的增长。
但是石灰进入眼睛就不行了,作为最精密的器官,如果瞳孔被毁掉,眼前的孙刚还没有把握修复。
当云源一回头的功夫,就见一大蓬的石灰向着自己飞来,对方竟然有这种下九流的东西,现在闭眼已经来不及了。
因为阿丹的猎叉已经到了面前,自己一闭眼,阿丹就会变化刺出的方向,这种刺出以后可以随意变化方向的枪技,是云家武技的特点之一。
阿丹把枪技融入了猎叉的用法当中,云源只能全力格挡住了阿丹的猎叉,对着飞向眼前的石灰无能为力,眼看着石灰就要进入云源的眼睛,孙刚出手了。
石灰飞动的速度在孙刚看来奇慢无比,就在第一缕石灰距离云源的眼睛两厘米的时候,孙刚的法力形成了两道保护层,护住了云源的面部。
没有预想的石灰灌入眼睛,这不仅让云源,就是周围的五人也是一愣,已经对着云源的眼睛使出了杀招,结巴大汉扔石灰那可是出奇的准,要不然五人当中唯一的一把弓箭也不会背在他的身上。
这是什么情况,现在云源的脸上干干净净,就是胸前有着一些石灰的痕迹,是不是结巴大汉扔偏了?
最先反应过来的云源一声低吼,长枪勐地刺入了一名大汉的腹部,顺势一挑,借助长枪的弹力把大汉扔向了阿丹。
云源的身体紧跟其后,长枪收回来一尺,紧贴在大汉的身后,手中的长枪毒蛇一样从大汉的肋下探出,直取阿丹的胸口。
阿丹见云源枪挑了大汉,就知道事情不好,躲无可躲的阿丹一个铁板桥仰面倒下,躲过了大汉的身体,却没有躲过云源的枪势。
云源的枪势不减,从直刺变成了下抽,枪头刚好狠狠的抽在了阿丹的下体之上,阿丹一声痛苦的嚎叫,整个下体已经被抽裂了,在地上打滚不止。
云源一击得手以后大喜,接连伤到了两个人,最厉害的阿丹已经没有了战斗的能力,剩余的三个自己更是不足为虑。
长枪弹了一个弧度,就要刺向一旁的另外一名大汉,眼看着对方惊慌失措的眼神,云源的枪势已经刺到了一半,云源的胸口一阵撕裂般的疼痛,却是“噗”的一口鲜血吐出,身子软软的倒了下来。
就是这样,手中的长枪也在大汉的脸上留下了一道深深的血痕,看着软软倒地的云源,大汉骤然从生死一线脱身,身躯禁不住的颤动起来。
“小崽子,你给老子破了相,等死吧,不一点一点的捅死你对不住兄弟几个的血。”
大汉一脸的狰狞,抬起手中的长矛,狠狠的对着云源的大腿扎去,大汉的打算是先把这个小崽子的双腿废了,然手慢慢的炮制他。
该自己出手了,自己再不出手,下面自己看好的这个叫做云源的少年就废了。孙刚心意一动,一个法力形成的保护罩,出现在了云源的身前。
大汉的木矛狠狠的扎在了保护罩上,木矛成为了一个诡异的拱形,反弹的力量让大汉没有防备,手腕都差点折断。
刚刚的场景可是落在了所有人的眼睛里,下身几乎已经废了的阿丹已经颤抖的站了起来,这样的事自己根本没有听说过。
虽然曾经听已经死去的老头子吹过牛,说是祖上曾经出现过一位接近于神灵的强者,但阿丹从来都是不相信的。
“愣着干什么,一起上,不把这个小崽子弄死,等他起来,大家就都等着死吧!”
身体还算轻伤的三个大汉一听,同时出手,三根木矛乱刺,可惜的是根本就破解不了孙刚的防护罩。
眼前的情况几个人都愣了,看着因为木矛的反震而通红的手心,一名大汉哆嗦着喊叫道:
“魔鬼,他是魔鬼。”
眼看着下面的几人就要崩溃,即便是下身疼的要死,阿丹也在强忍着疼痛喝到:
“鬼叫什么,还不赶紧过来扶我出去,他现在动不了,去把后面的柴草搬来,堆起来烧死他,就不信他还会烧不死。”
很多时候,火焰是一些低阶恶灵的克星,不得不说阿丹多年的积威之下,一名大汉过来扶起了阿丹,另外两名直奔后院,搬来了柴草。
吐出血以后的云源,全身的力气已经全部抽离了出去,这种状况云源在父亲的身上见过,自己最多只有一个时辰的寿命,一个时辰以后,自己就会走上父亲的道路,离开这个肮脏的人世。
当所有都放下以后,以前自己的坚持就显得好笑的多,这也让云源在反思,自己苦苦的守着这一间酒馆到底是为了什么?
这样的行为幼稚的可笑,唯一的遗憾就是祖先的传承,到了自己这一辈算是彻底的断绝了,当大汉的木矛刺向自己的大腿,云源的眼睛一闭,就把自己的身体当做一块死肉罢了。
没有想象当中的疼痛,等了一会儿云源睁开了眼睛,已经感受不到疼痛,难道自己已经死了吗?
很快云源就判断出,自己没有死,三个大汉对着自己在乱刺,就是突破不了自己身边一尺之内的位置,这样的变故让云源呆在了那里。
是自己的先祖显灵了吗?那个最接近神灵的男人难道没有死?而是突破了最后的一层屏障?
所有关于先祖的记录,都是先祖没有完成最后的突破,当留下传承以后,在生命最后的日子,先祖孤身一人离开了家族,踏上了最后一次追求突破的道路,难道先祖已经突破了,成为了神灵不成?
这让云源的心里火热了起来:
“祖先,祖先,是您显灵了吗?”
声音的微弱,也就仅仅在喉咙间有着些许的声音,不过还是被孙刚听了个清清楚楚。
在孙刚的神念中,云源因为强行激发了血脉中的力量,本源已经在快速的衰竭,再这样下去估计过不了多久,云源的生命之火就会熄灭。
(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三章 坐在桌子上的乌鸦
上次在苍狼身上试验了一下信仰之力的用法,孙刚决定再次试验一次,分离出了一点信仰力的精粹,一点米粒大小的金色光芒投入到了云源的神魂当中。
孙刚已经仔细控制了信仰力的大小,本因为仅仅小米粒大小的的信仰力精粹不会造成什么困扰,但是云源的等级要比苍狼弱得多,就是这样的一点,让云源的身体彻底的颤抖了起来。
云源的异样也引起了几名大汉的注意,腹部受伤的大汉肠子都要挑出来了,却一时没有死,被几人拖离出去,现在云源的周围都已经堆满了柴草。
一名大汉把一些灯油泼在了柴草之上,点燃了柴草,慌不迭的跑了出去。
在自己的面前点火吗?真是关老爷的面前耍大刀,面对这样的凡间之火,孙刚连神通都没有动用,仅仅是打了一个哈欠,本来准备熊熊燃烧的火焰就脱离了柴草,像一条火龙般向着门外的五个大汉扑去。
看着几个人哭爹喊娘的逃离了这里,孙刚也不准备追赶,自己一口太阳真火下去,估计整个小镇都变成火场了,这样弱的渣渣,还是等着云源醒来自己处理吧。
当几个大汉哭爹喊娘的逃走以后,这里就成为了一片禁地,好事的居民远远的看见火焰的喷出,又听到了“恶魔,他是魔鬼”之类的哭喊,自然是没有一个人愿意上前。
那一条龙蛇般的火焰,带着暗红色的光焰,点燃了几个大汉的衣物就消失不见了,即便如此,等几人扑灭了身上的火焰之后,一个个的头发眉毛已经像是狗啃的一般。
在这样偏僻的小镇,尤其是小镇的后面就紧靠着大山,根本没有什么神职人员愿意驻足,让你遇到魔鬼这句话,已经是这里最重的诅咒了。
先前还听说这里的治安官遇到了魔鬼,现在人已经不行了,只能躺在家里等死,现在听说云源的酒馆又有魔鬼的出现,住得近的邻居恨不得能逃离这里。
当云源醒来的时候,时间已经过去了半天,握了握拳头,云源惊讶的发现,自己先前强行激发血脉所造成的伤害,已经完全不见了。
心脏有力的跳动着,全身充满了力量,甚至就是自己的等级也是稳稳的站在了三级之上,这可让云源喜出望外。
一个跳跃而起,看着自己熟悉的酒馆,云源对着空中道:
“先祖,是您吗?是您救了您的子孙?”
孙刚就坐在桌子上,看着云源的表现,孙刚有点忧桑,明明是自己分出了信仰之力救治了云源,现在功劳全部归了他那个不知名的先祖,这落差有点大啊。
“行了,别叫了,不是你的先祖,是我救了你。”
坐在桌子上的乌鸦发话了。
听到声音云源这才看清,在靠近角落唯一一张没有战斗波及的桌子上,坐着一只小小的乌鸦,这只乌鸦的嘴巴和脚爪,是古铜的颜色。
云源没有见过坐着的乌鸦,更没有见过哪只乌鸦会在屁股底下铺着一张软垫,这张软垫绝对不是自己店里的东西,因为这样柔软的材质,更像是最贵的那种天鹅绒。
据说仅仅是这样一块不大的软垫,价值就在一个金币之上,软垫是四周高中间的的样式,麻雀大小的乌鸦刚好可以舒适的趴在中间,现在这只乌鸦正在瞪着暗红色的小眼睛看着自己!
在父亲教给自己的知识里,只有九级以上的魔兽才会讲话,对方竟然能够讲话,也就是说,对方竟然也是九级甚至是九级以上的等级!
如此小的身体,也会是九级的存在吗?九级对于现在的云源来说,是遥不可及的存在,别说小镇上,就是二百里外的红叶城,也没有九级的存在,据说城中最高阶的武者是一名剑士,也仅仅是六级的存在。
九级以上的魔兽拥有者不弱于人类的智慧,甚至智慧要高于人类,父亲教过自己,面对真正的强者,必须给予真正的尊重,何况面前的这位强者对于自己可是有着救命之恩。
云源从来没有考虑过面前的魔兽会欺骗自己,原因很简单,对方的能力分分钟就可以把自己完全杀死,就是屠杀掉整个小镇也是唿吸间的事,这样的存在,已经不屑于欺骗。
云源跪伏在了地上,向着孙刚连连磕头道:
“无上的强者,云源多谢您的救命之恩,您的恩情云源必定生生世世报答与您。”
孙刚变成麻雀大小坐在桌子上,桌子有点高,云源这么一跪,孙刚连云源的后脑勺都看不见了。
“行了,起来吧。云源,我问你,你的枪技是从哪里学来的?”
孙刚对于云源的枪技很感兴趣,很多脉络都跟伊阿宋传承的枪技有着相似之处,难道这个少年跟伊阿宋有什么关系不成?
在伊阿宋和米蒂亚的对话中,米蒂亚可是曾经说过,她把一双子女带回了她父亲那里抚养,如果云源是他们的后代,孙刚倒是不介意照拂一二。
虽然对于面前的这位魔兽问起自己家传的战技有些奇怪,云源还是一五一十的说道:
“无上的强者,我的枪技来源于我的父亲,这一套枪技是祖上传下来的。”
“你的祖先是不是伊阿宋?”
看着地上少年茫然的眼神,孙刚转念一想,也对,米蒂亚已经跟伊阿宋彻底闹翻,自然不会让后代的子女继承伊阿宋的名字,于是又接着问道:
“你有没有听说过米蒂亚的名字?”
可惜的是云源就算是随着父亲去过几次红叶城,伊阿宋和米蒂亚的传说还是没有听过,米蒂亚的大名毕竟只是在巫师当中广为传播,作为一个山野小子,还接触不到这样的秘闻。
看着云源一再的摇头,孙刚也是奇怪,没有听过过伊阿宋有徒弟啊?当初伊阿宋还在概叹自己的枪技没有传承,那么少年的枪技是从哪里学来的?
前面的激战孙刚之所以不插手,就是想把云源的枪技看一个明白,在孙刚看来,云源的枪技还没有脱离世俗武技的巢穴,而伊阿宋的枪技,更像是云源枪技的提升版,把世俗的枪技给提升到了一个神技的层次。
虽然几次询问,都没有结果,但是事实摆在那里,云源的枪技一定跟伊阿宋的枪技有着关联,也许是因为时间太久,云源的祖上把枪技的来没有传下来也说不定。
孙刚有点欣赏云源的性格,当然,云源清秀的外貌也给云源加分了不少,看着对自己毕恭毕敬的云源,孙刚问到:
“你的下一步打算是什么,还呆在这个小镇吗?”
如果云源的志向还是呆在这个小镇,那么他的成就也就仅限于此了,孙刚也不准备多说什么。
(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四章 木枪
“无上的强者,这里已经没有我可以留恋的了,他们这次的上门,也让我彻底的清醒了,这次的事情解决了以后,我准备游大陆,提升自己的武技,追随您这样无上的强者。”
云源边说,边用企盼的目光望向了孙刚,眼前就是一条金灿灿的金大腿,可以让自己燃烧血脉的伤势复原,这是什么样的力量,甚至云源认为这是神灵才会拥有的力量!
这个小子好滑头,明明是想追随着自己,偏偏不说出来,虽然不明说,却是已经说了,这样的鬼精灵,倒是跟当初的自己有点像。
“你确定能够放下这里的一切?”
听出了孙刚话里面的意思,云源砰砰的磕头不止,很快额头就是一片红肿。
“大人,云源愿意追随大人,请大人收留。不知道大人的名号怎样称唿?”
“你可以称我为日宫之主,这就是我的名字。既然你愿意追随我,那就收拾一下,我们这就走。”
面前倒是一个武道的好苗子,跟伊阿宋的枪技又是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孙刚决定给云源一场造化。
呆在孙刚神魂空间当中的武道符文,一直是孙刚的一块心病,孙刚可不放心这样奇奇怪怪的存在呆在自己的神魂当中,自然是越早送出去越好。
有心交给培恩,这样的武技又跟培恩的路子不符,偏偏这个时候云源就撞在了自己的面前,在孙刚看来这未尝不是一种天意。
“大人我们要到哪里去?”
地上的云源抬起了头颅。
“自然是去游大陆啊,也有可能会渡过大海,到大海的另一边。”
“大人,那几个恶霸想要侵占我父亲留下的财产,现在他们虽然受了伤,但是还不足以偿还他们所做的一切,大人我想跟他们清算一下,然后离去。”
孙刚点了点头:“也好,这样的仇恨不报,会给你的心灵留下破绽,不利于武道的勇勐精进,要报仇就趁早,你收拾一下,报了仇就离开这里。”
“大人请稍等。”
云源赶回了自己的卧室,卧室的地上是一个竹编的背篓,这样的竹篓是毛竹编成,除了可以到山中采集药材,也是这里的人出门时的工具。
几件换洗的衣物,两块大饼,一个竹筒制成的水壶,一柄小的猎刀,移开水缸从水缸的下面掏出了那几枚银币。
当云源背着背篓,手持着木枪出现的时候,孙刚的眼前为之一亮,好一个翩翩的少年。
“那几个大汉跑到了镇子中央那一间大房子里面去了,你要找他们,就到那里去找。”
孙刚指点了那几个大汉的藏身位置。
“大人请您稍等,我去去就回。”
“不用了,一起去吧,我也想看看对方要你这几间房子能干什么。”
孙刚有一句话没有说,那几个大汉逃进了那个大房子以后,大门就紧闭了起来,至少有着五张强弓对着门口,如果云源冒冒然的冲进去,会被射成刺猬。
看了看云源的背篓,孙刚把脚下的软垫一扔,恰好扔到了背篓的中央,自己舒舒服服的趴了上去,看着发愣的云源说道:“愣什么?背起来走啊。”
云源这才反应过来,赶紧轻轻的背起来竹篓,顺数拾起了一旁的木抢,看着云源走的小心翼翼的,挺直了后背,生怕颠簸了自己,孙刚说道:
“你不用太过于小心了,就是在奔马之上也不会有什么事,可以走的更快一点。”
见云源慢慢放松了下来,孙刚找话说:
“小子,你们这里是不是太穷啊,怎么都用的是木制的兵器?”
孙刚一直在好奇云源手中的长枪,这被枪仅仅不到两寸粗细,经过这样的战斗,却是一点都没有损毁。
“大人,这木枪是我们小镇的特产,这种铁木坚韧无比,枪头的位置经过特殊的药水处理以后,也很锐利,一点不比钢铁的长枪差。”
云源顿了顿,接着说道:“我的这柄长枪,每年用药水处理一次,已经有一百多年了。”
这的确出乎了孙刚的预料,一百多年的武器,还是木制的武器,竟然还能用?这岂不是说,单单是这把木枪,已经用了好几代人?
孙刚把目光落到了这一柄木枪之上,经过无数年的摩挲,这柄木枪带着一层温润的光芒,这就是古玩当中常说的包浆了,你还别说,云源还真的没有撒谎,这柄木枪的年份还真的超过了一百年以上。
甚至这柄长枪之上,还有着血气的环绕,这种血气已经内敛,倒也不像钢铁兵刃那样的外放。
普通的钢铁兵刃,不管是杀人还是杀兽,时间一长自然会带有一股血气,在这种血气之下,会对普通的阴魂造成克制,这也就是民间传说杀猪刀,杀人剑可以辟邪的原因。
云源的这一柄长枪可能是因为材质的不同,所有的血气都被内敛到了枪中,几乎没有一点的外露。
别人可能看不出,在孙刚的神念当中,长枪当中的一条脉络,已经成为了一条精血的脉络,这也算是出奇。
难怪刚刚几次和阿丹的猎叉硬拼,长枪一点的损伤都没有,如果不是遇到了自己,云源的后代一代代的使用下去,再过个几百年,这条长枪就会通灵,借助枪中心的那一道血气,甚至这条长枪都会有成妖的可能。
“这把枪杀过人吧?”
“大人,在我的父亲手中,曾经了结过三个山贼,不仅杀过人,杀过的野兽也是无数,可能是每年都用药水处理的关系,用了这么长的时间,一点损坏都没有。”
这是药水的关系吗?这个孩子有些傻,可能是这柄长枪从小就见,所以云源也没有感觉出什么不同吧。
仅仅五百多户的小镇能有多大,说话间已经来到了孙刚指示的大门,这里就是镇长一家的住所。
见云源拍动门上的门环,孙刚就在后面放毒污染少年人的思想:
“这明显就是一丘之貉,拍什么门,直接打进去!”
云源看了看自己瘦削的肩膀,自己也想打进去啊,怎么打?自从上次被野猪王大闹小镇以后,镇长家没有过了几天就重新换了大门。
后来换的大门,厚度足足达到了半尺,用的还是山上已经不多的铁木,这样的大门被说自己,就是用攻城的撞木能不能撞开也是难说。
云源正要回话,勐听得头顶恶风响起,云源勐地后跃,一道闸刀紧贴着面前落下,看着闸刀上的那一抹锋芒,云源被吓出了一身的冷汗。(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五章 破门
镇长家的大门之上竟然安装了这样的机关,换做武艺稍差的人就会被活活噼开在当场,后怕不已的云源把眼光左右一扫,就看见了大门两边各有着两排圆圆的鸭卵粗细的圆孔。
没有任何人会在门墙上留下这样的孔洞,因为这恰好是一柄长枪的粗细,这样的地方云源可不会傻站着,脚下一点,跃出了门房。
云源刚刚站定,嗖嗖的破空之声响起,埋伏在墙头的五个弓箭手纷纷开工,羽箭直奔云源而来,你还别说,现在上面就有一个熟人,就是先前的结巴大汉。
相比长矛的用法,很明显结巴大汉的箭技更好,就在这一会的功夫,已经接连射出了三箭,箭箭不离云源的胸口。
也多亏云源刚刚提升到了三级,云源后面背着的背篓明显的影响了云源的发挥,让云源的躲避慢了半拍,有一支长箭贴着云源的肩膀飞过,甚至云源可以感受到长箭上的翎羽划过了衣服。
看着云源如同一只猴子一样的来回跳跃,孙刚故意不帮忙,只要云源没有受伤,孙刚准备看一下这个小家伙的潜力。
好在虽然是有点狼狈,云源左格右挡,总算是把这一轮弓箭给格挡了出去,当第一轮弓箭落空之后,云源退后了几步,厉声喝道:
“我这次来就是找阿丹报仇,跟你们无关,如果继续放箭,我就不客气了。”
墙头上的五人不为所动,倒是一旁又露出了一颗头发几乎被烧光的头颅,却正是阿丹,孙刚之前调动的草木之火,烧光了阿丹的头发,拼死逃回的阿丹及时的涂抹上了熊油。
调着薄荷草熬制的熊油,是小镇治疗烫伤的良方,即便如此,阿丹的额头上也是鼓起了两个核桃大小的水泡。
相比着额头的烧伤,下体的疼痛更加的难忍,现在的阿丹面色苍白,犹如地狱当中爬出来的恶鬼一般。因为下体疼痛疼,阿丹的脸色有些扭曲:
“该死的小崽子,你以为获得了魔鬼的帮助就可以为所欲为了,不怕告诉你,想要你酒馆的就是镇长大人,得罪了镇长大人,就是你有再大的本事,也只有死路一条!”
云源一愣,原来真正的原因竟然是这样,难怪阿丹几次前来造自己的麻烦,镇长都是一声不发,原来谋算自己的竟然是他!
明明是自己的父亲拼死救下了全镇的人,反而被镇长说成是自己的父亲招惹了野猪王,这才给镇子带来了灾难,这样的大仇,今天终于可以报了。
见云源的眼角都红了,孙刚加了一把火:“打破大门,打进去!”
“大人,大门太厚,根本打不开。”
“万事有我,你只管向里冲。”
对于孙刚的话,云源没有任何迟疑,脚下一个垫步,挥舞着长枪格开了几只弓箭,来到了门楼之前。
先前的闸刀已经被重现收了上去,云源只要在向前一步,闸刀就会再次的落下。
到了这里,见孙刚没有反应,云源可不会傻傻的用头去撞木门,自己就这样撞过去,撞不开还是小事,被闸刀噼为了两半那就是真傻了。
妈的,里面的人好毒,孙刚暗暗地骂了一句,原来面前的木门,可不是看上去这么简单,大门上实际是有着八个圆孔,这八个圆孔外面是一层薄薄的木皮,从外面来看一点都看不出来。
现在正有四人一人手持两柄长枪站在门后,只等着云源上前,就会八枪齐刺,让云源饮血当场。
孙刚的口一张,一缕细不可及的太阳真火出现,落到了木门之上,这样霸道的火焰别说是铁木,就是真正的钢铁也会迅速的熔化。
在孙刚的控制之下,整座木门瞬间汽化,原地只是剩下了一蓬的白灰,不得不说孙刚的火焰力量控制的越发入微了,火焰的威力全部集中在了木门之上,就连一旁的门框都几乎没有损毁。
面前的变化让云源惊呆了,仅仅是见到金色的光芒一闪,面前的木门就消失不见了,露出了门后四个手中拿着半截枪柄的大汉。
云源发一声喊,手中长枪舞动,左右一摆已经如同鞭子一样狠狠敲在了当中两名大汉的颈部,颈部有着一个特殊的部位,只是需要不大的力度就可以让对方暂时的昏厥。
先前的断头闸刀让云源有些愤怒,自然不会手下留情,刚刚的两下,如果能够得到及时的救治,还有可能会救过来,再晚一点,即便救治过来也会成为一个白痴。
两名大汉双眼发白,身子软软的倒在了地上,剩下的两名看了看手中的半截枪柄,再也顾不得暗算云源了,撒丫子向着后面跑去。
没有了阻挡的云源自然是如同虎入羊群,几个回合之下,胆敢阻挡在面前的大腿上自然是多了几个血窟窿。
当云源用滴着鲜血的枪头指向自己时,见云源如此的凶恶,呆在墙头的弓箭手,有两人直接从墙头向着墙外跃下,飞一般的逃离了这个修罗场。
另外一个下身一软,跌入了一旁的花层当中,口中大喊着饶命,再也不敢抬头。仅仅是结巴大汉还有几分胆色,拉满了弓箭,脸色煞白的盯着云源。
“还在不服吗?简直是在寻死!”
云源正待上前,结巴大汉头上的汗滴都在滴落,眼神当中再也没有了先前的桀骜,最终结巴大汉松开了手中的弓箭:
“你,你,肯,肯,肯放我,,走?”
云源脚下不停,一掠已经到了结巴大汉的身下,手中的长枪横扫,正中结巴大汉脚步的踝骨,这样的力量之下,结巴大汉的踝骨已然是粉碎了。
看着从墙头掉在地上不断打滚的结巴大汉,云源这才说道:
“完好无缺的放你走自然是不可能,不过你现在可以走了。”
作为当地的居民,阿丹几个做下的事自然是瞒不过云源的眼睛,对于这样的恶人云源自然不会白白的放过,废掉了对方的踝骨就等以斩断了对方欺凌别人的道路。
(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六章 地洞
云源一破门,阿丹就兔子一样窜向了后院,孙刚也在惊奇,明明见到阿丹的下身已经被云源抽碎裂,为什么对方还跑得这么快,不疼吗?
再向里走,几乎没有受到什么阻挡,仅有的几个护卫已经被云源废在了前门,被这样的杀神破了门,还有谁敢为镇长卖命。
进入里院,见一群女人孩子关了房门正在里面哭爹喊娘,窗户是木制,上面用打磨的羊皮蒙窗,这样既可以透光,在寒冷的季节又可以保暖。
这样精致的装修是整个铁木镇唯一的一处,单单这样的一扇窗户,所需要的就是三张小羊皮,云源用长枪在精美的小羊皮上划开了一个洞,见里面都是女人孩子云源扭头离去。
罪魁祸首就是镇长和阿丹,这两个人是必死,至于这些妇孺云源准备网开一面,给她们一条生路。
镇长的房屋是整个镇上最大的,也就是二十间房屋的样子,云源找了一圈,却根本没有镇长的踪影,就连先前跑进来的阿丹也没有了影子。
见傻小子找不到,孙刚歪了歪嘴巴,指点云源进入了东侧第三间的房屋,因为在那里,孙刚感到了至少有着四个波动,而波动的来源,来自于地底。
云源踹开了这一间房屋,这里的东西一目了然,周围是一排的货架,货架上面摆放着的是一些普通的药材。
“大人,这里面什么都没有啊?”
“上面是没有,人都在地下呢。”
就在墙角隐藏着一根隐秘的铜管,可以偷听到这里的动静,孙刚放大了声音:
“你们识相的话就自己出来,再不出来大爷不客气了。”
孙刚没有感应错,这里是一间密室,密室中是镇长,镇长的两个儿子还有阿丹。
作为在铁木镇立足了好几代的镇长一家,这一间密室是镇长的祖上留下的,入口就在房后柴房的一块翻板。
当初铁木镇繁华的时候,镇长把持着铁木的采伐,因为在红叶城中有着一点的人脉,再给某位大人足够的利润以后,剩下的都落入了镇长的腰包。
现在随着铁木资源的匮乏,没有了这条财路,幸好最近镇长得到了一条消息,城中的一位富商要在这里建立一个草药的收购点。
为了把这一条财路掌握在手里,镇长看上了云源的酒馆,这里的位置几乎是最好的。
镇长后悔的肠子都要青了,就算是云源的酒馆值几个钱,自己当初也想过给他几个银币让他滚蛋了。
偏偏阿丹说,可以不用花一分钱就可以把酒馆拿下,这下好了,别说拿下,就是自己几个能不能活过今天都是问题。
镇长把愤怒的目光瞪向了阿丹,压低了声音道:
“怎么办?他迟早会发现地道的入口!”
阿丹下体的伤势已经让阿丹不能动手,阿丹也在后悔,当初自己怎么就看走了眼,关键还看走了两次。
第一次是误判了云源的实力,自己深受重伤。第二次就是现在,自己拼着全力应该可以翻墙而出的,偏偏神使鬼差的跟着镇长进入了这里。
现在好了,被活活的堵在了这个耗子窟窿里,形成了插翅难飞的局面,昏暗的油灯下镇长的眼睛都要冒出绿光了,镇长的两个儿子望向自己的目光也是不善。
如果这次的事情结束,自己就宰了这三个家伙,卷了老东西藏起来的金币远走高飞,阿丹心下发狠,嘴中却在说道:
“小声点,他们发现不了,也许是在诈我们。”
下面的谈话自然是落入了孙刚的耳朵里,面对着这里,孙刚也懒得费力气,雷火锤一出,沿着密室的一角轻轻一触,巨大的力量之下,直接形成了一个水桶大小的洞口。
雷火锤从出现到返回孙刚的神魂之中,仅仅是短短的一瞬,在云源的眼睛里,只是见到眼前的光华一闪,面前的地下就出现了一个水桶大小的洞口,从下面有隐隐的灯光透出来。
对方竟然躲在了自己的脚下,这大大的出乎云源的预料,长枪一摆,对着下面的洞口喊道:
“我只要罪魁祸首,只要把镇长和阿丹交出来,其他人可以放你们离开。”
下面四个人面面相对,镇长有心把阿丹交出去换取自己的活命,可是看着阿丹手中的猎刀,自己就是加上两个儿子也不见得是对方的对手,万一惹得阿丹发了性,不需要云源动手,自己三个就要交代在这里。
阿丹也知道云源不会放过自己了,瞪着眼睛一言不发。
下面明明有着唿吸之声,却是无人答话,云源的眼光一转,在墙角恰好有一篓子的桐油,这种桐油自己的家里也有一点,熬制好了以后,是保养木枪的配料之一。
云源走了过去一晃动,还有半篓多,足足几十斤的量,这样多的桐油,已经足够把下面的老鼠给烧出来了。
胡乱的找了点麻布干草,倒上了桐油,在上面点燃,等火焰烧旺之后,云源连同油篓都倒入了地洞之中,这种桐油燃烧之后,会产生一种毒气,就不信下面的人还能沉得住气。
果然刚一倒入,下面就喊叫了起来,听声音正是镇长的声音,有人似乎想要上来把火焰扑灭,云源等火焰烧旺之后才投入了地洞,这样的火焰根本就不能靠前。
四个人挤在了密室的一角,这样狭小的空间根本不能够再呆了,镇长的两个儿子相互对了一下眼色,此时再不出去,会被活活熏死在这里。
当两个人打开了后面的翻板,爬出密室的时候,面前是一柄血红的枪尖,这么近的距离都可以感受到冷冷的寒意,比枪尖更冷的是对方的眼神。
云源认识镇长的两个儿子,小儿子甚至只比自己大了几岁,他给自己留下的童年记忆可不算怎么好。
现在看着像是两条狗一样趴在地洞中不敢抬头的眼神,罢了,自己只要镇长和阿丹的性命,这两个就放了吧。
把手中的长枪一摆,说道:“赶紧滚,我不想在见到你们。”
本来以为必死的兄弟二人,乍听到这一句话,连忙手脚并用的爬出了地道,再也不顾自己的老爹还在地道当中,头也不回的跑了出去。(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七章 千里快哉风
见二人跑掉,下面的阿丹一举手中的猎刀,忍痛喊话到:
“云源,我知道是我不对,不过真正想要你酒馆的不是我,正是镇长这条老狗,你放我一条生路,我替你把这条老狗给宰了。”
镇长大惊,歇斯底里的大喊:“不是我,不是我,是阿丹想要你的酒馆。”
这么快就狗咬狗开了,云源怒喝到:
“那五年之前,我父亲明明是为了救助整个镇子才丢掉了性命,你为什么诬陷是他招来了野猪王!”
“是我煳涂,是我煳涂,好侄子,我知道错了,这一次真的是阿丹想要你的酒馆,与我无关,我一开始想要给你钱的,都是他,是他说可以......”
话还没有说完,就听到镇长“啊”的一声大叫,却是已经被阿丹刺入了右肋,猎刀一个搅动,镇长无助的瞪大了眼睛,缓缓的倒了下去。
阿丹顺势把镇长扔到了火焰之上,向着云源喊道:
“我已经把这个老狗宰了,云源,看在老师的面子上,放我一马,我保证永远不会回到这里,我发誓!”
这就是人性吗?为了活命,儿子可以遗弃父亲,护卫可以反杀主人,云源摇了摇头,自从阿丹投靠镇长的那一天,他就已经不是父亲的弟子了。
“不要提我的父亲,你还不配提到他的名字,明知道父亲是被镇长陷害的,你却投靠了镇长,从那一天你已经跟我父亲没有任何关系了。你自己了断吧,杀你都脏了我的枪。”
下面的浓烟越发的浓了,即便是用衣服捂住了口鼻,阿丹的双眼也被熏的通红,现在的阿丹犹如地狱中爬出来的恶鬼一般: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一定要我死?我不服,不服!”
犹如夜枭一样的声音在地洞当中回荡,云源却没有看见,阿丹已经手持着猎刀蓄势,准备等着黑烟冒出的时候,投出手中的猎刀,暗算云源。
没有管阿丹的嚎叫,云源用长枪封住了翻板,左右一看,一旁是一个石碾,云源抱起了石碾,压在了翻板之上静静的等待着,桐油的燃烧毒性极大,在这样的毒气之下,阿丹根本顶不了多长的时间。
翻板的封上,彻底的破坏了阿丹的计划,几次大力的撞击翻板,都被云源挡住了,不小心吸入了一口毒烟,这让阿丹的五脏六腑翻腾了起来。
越是想咳嗽,吸入的黑烟越多,阿丹的眼泪鼻涕都不受控制的喷了出来,毒烟的吸入,让阿丹感到头中嗡嗡作响,满天的金星乱冒。
当撞击的力量越来越小,翻板的空隙处都有黑烟冒出的时候,连同黑烟一起冒出的还有一股烤肉的味道,里面已经早早的没有声音了。
孙刚对着云源点了点头:“两个都已经死了。”
云源咬了咬牙:“死了都是便宜了他们,大人,现在我的仇已经报了,愿意追随着大人,以后您走到哪里我就追随到哪里!”
云源的表态孙刚很满意:“好,那我们现在就走。”
临出门,看着一旁马厩中的两匹马孙刚心中一动,问到:“云源,你会不会骑马?”
“大人,小的时候骑过,应该还会。”
“那就牵上那匹白马,这马还不错。”
孙刚说的不过,仅仅是指长的颜色不错,跟自己预料的一样,当云源骑上了白马以后,手持着长枪,果然和自己记忆中的一个人物很像。
孙刚记忆中的人物,就是赵云赵子龙,你还别说,有了白马的衬托,云源还真有几分武者的风范。
正准备骑上白马的云源犹豫了几下,最终把长枪挂在了马鞍上,自己则跪在一旁,向孙刚说道:
“大人,云源追随您以后,必定此生都听从您的命令,现在要离开这里,云源想求大人一件事。”
“说说看,什么事?”
“阿丹说治安官已经不能动了,如果大人允许,我想去看望一下他,他是一个真正的好人。”
“好人吗?”
多长时间没有听到这个词汇了,上一辈子被发了无数的好人卡,现在又听到这个词语,让孙刚有莫名的亲切感。
“好,那就去看看,你带路。”
孙刚对于阿丹所说的魔鬼的力量,也感到很好奇,因为在孙刚的神念观察中,附近根本没有地狱力量的留存。
云源骑着白马,穿过了小镇,不得不说这个小镇真的是人情淡漠,不管是先前的阿丹大闹酒馆,还是现在云源在镇长家报仇,都没有几个人出面。
看着一个个躲在门后窗后窥视的眼睛,云源感觉心中越来越冷,这就是自己长大的小镇,这里感觉空中像是盖着一个厚厚的锅盖,一切都是那么的压抑。
邻里之间,几乎都是攀比倾轧,这里几乎聚集了世间所有的恶习,贪婪,懦弱,为了一点微不足道的利益可以拼一个你死我活,如果为了别人做一点好事,就像刀子割肉一般的疼。
自己终于可以从这里跳出去了,只有脱离了这里,才知道脱离这里的快意,云源一声长啸远远的传了出去,挥鞭催动了白马,风一样的远去,留给了身后那些目光一个远去的背影。
治安官的住所,是在另一个小镇,两个镇子之间的距离也就是十里,白马的脚程不错,不一会就看到了镇东头一座四四方方的宅院。
见云源骑着白马,手持长枪,仅有的一个老年仆人不敢多加拦阻,只能跟在云源的身后一同进入了卧室。
初春的天气,屋子里也是有着一股淡淡的臭气,看着云源微微皱起的眉头,老年仆人说道:
“老爷病的太快,现在老爷的家眷已经通知了,正在赶来。”
孙刚看向了躺在病榻上的治安官,对方是一个四十几岁的中年男子,苍白的脸色正在出着冷汗,头发湿湿的贴在了脸上,显得很是憔悴。
这就是世人以讹传讹,哪里有什么魔鬼的力量,分明就是病了。
不过对方的病却不是普通的疾病,因为在孙刚的神念当中,有一条长长的虫子正在治安官的体内,这样的虫子跟前世的铁线虫很相似。
仅仅针尖粗细的身子,长度却达到了两尺以上,被孙刚神念探测到的时候,这一根虫子正盘踞在治安官的颈部血管当中,看样子是把这里当做住所了。
(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八章 红虫
云源在武技上有些天分,对于这样的病症可是无能为力,转头问向老仆人道:
“聘请医者来看过了吗?医者怎么说?”
见面前的少年,虽然穿着简陋,但是白马的价值可是不菲,老仆摸不透云源的身份,只能唯唯诺诺的回答道:
“已经请了好几位来看过,都没有找出原因,甚至有传说,说老爷,,老爷得罪了魔鬼,这是魔鬼的惩罚。”
这样的说法让孙刚“嗤”的一声笑了出来,庸医就是庸医,自己治不好,就开始找各种理由,推卸自己的责任。
听到孙刚出声,云源反应极快,自己追随的这位大人一定有办法,自己强行催动血脉的伤势对方都可以治愈,这一点病症一定也难不住这位大人。
云源再次跪倒在了地上,对着孙刚磕头不止。云源的表现让老仆人彻底的愣住了,面前的少年郎一表人才,他,他竟然对着一直黑黑的麻雀在磕头?
“你的意思,是想要救他?”
孙刚问到。
“大人,我就欠下了这一个恩情,治安官多次的照拂我,云源知道自己没有救治他的能力,只能恳求大人,请大人出手救救他,他真的是一个好人。”
面前的老仆感觉自己的脑袋已经不够用的了,面前的这一只黑麻雀竟然发出人言,它竟然是在说话!
魔鬼!一定是魔鬼!难道就连面前的少年郎也是魔鬼的使者,在老仆的眼中,就连云源也变成了多手多爪的存在,甚至云源拿在手中的黑色长枪,在老仆的眼中,都是魔鬼那细长的尾巴。
老仆颤颤巍巍的,嘴唇都在哆嗦了起来,用手指指着孙刚说道:
“魔鬼,魔鬼......”
眼看着面前的老人就要活活吓死,云源赶紧解释道:
“不要瞎说,大人是,是日宫之主,最尊贵的神灵,哪里是什么魔鬼。”
云源的话也起到了一点的作用,老仆使劲的抽了抽鼻子,空气中没有任何味道,在当地的传说中,魔鬼的出现,会伴随着恶劣的臭气。
据说那是大蒜腐烂的味道,臭到可以让人呕吐,既然面前没有这种臭气,老仆人也回过了神:
“不是魔鬼?”
任谁无端的被别人指作魔鬼,心情都不会太好,孙刚引以为傲的萌萌的外形,在老仆这里竟然成为了魔鬼,这让孙刚很不爽。
“老子当然不是魔鬼,你见过这样的魔鬼不成?”
老仆把头摇成了拨浪鼓,人老成精,刚刚一时的失态,现在老仆已经反应了过来,对方虽然不是魔鬼,但是会说话,还有面前少年人的跪拜,都说明对方是了不得的存在,自己得罪了这样的存在,可不会有什么好果子吃。
看着装傻的老仆,孙刚问到:
“你还想不想救他?”
“大人,大人,您救救我们家老爷吧,只要您能治好我们家老爷,我就是当牛做马也要报答您。”
当牛做马,还是算了吧,孙刚可不想给对方养老,现在老仆就连跪下都不是很利索,自己弄回一个祖宗养着吗?
“那就闪到一边去,好好看着到底他得的是什么病。”
孙刚轻轻升到了空中,现在那一条细细的虫子依旧阻挡在治安官的动脉之处,也就是这一条虫子的存在,才让治安官一直处在昏迷当中。
孙刚轻轻一抖翅膀,一点短小的风刃划出,已经飞快的划开了一点治安官的动脉,一线牙签粗细的血液喷出。
只有这样的粗细才可以取出血管里面的虫子,不过这样流血治安官可坚持不了多久,如果放任不管,最多一炷香的功夫,治安官就会失血过多而亡。
孙刚的神念已经找到了细虫的一端,当一条细细的暗红色的长虫从伤口处被取出,后面的身体不断扭动着被抽出,就是云源也看的毛骨悚然。
两尺多长的红虫被丢在了地上,在不断的扭曲翻动,这样的红虫云源和老仆都没有见过,在孙刚的神念中,红虫没有任何的魔力,生命力稍微旺盛一点,也仅仅是因为吸收了治安官精血的缘故。
孙刚只能把它归结为寄生虫的一种,这样的存在还引不起孙刚的兴趣,现在虫体蜷曲的厉害,脱离了人体的环境,等待它的就只有死亡。
孙刚探查了一下治安官的体内,没有什么虫卵之类的留存,这才分出了一点火焰的力量,对着小小的伤口一烧。
在高温之下,血液不在流淌,很快这里就结了一个痂痕,却是孙刚参考了激光刀的原理,用热量封住了伤口。
看了看脚下不断扭动的红虫,孙刚说道:
“好了,这才是他昏迷不醒的原因,取出来之后,估计他很快就会清醒,记住,因为他脖子上有伤口,短时间之内不能太用力,用力过勐的话可能会崩开。等七天之后就没有什么禁忌了。”
见到这样神乎其神的方法,老仆躲得离红虫远远的,连连跪拜不已,活人的脖子里竟然有这样长的虫子,也只有神灵才会知道这样的病根。
亲眼见治安官的脸色逐渐恢复了红润,就连唿吸也变得有力起来,这让云源彻底的放下了心,自己手下有着两条人命,自然是不能多呆。
离去前,云源把手中仅有的几枚银币硬塞给了老仆,在老仆的跪拜之下,云源绝尘而去。
见自家的老爷呻吟出声,这可是让老仆喜出望外,看着脚下的红虫,有心踩烂了它,一想还是让老爷醒来看看才好。
治安官苏醒以后,听老仆说了前因后果,就连治安官自己也摸不着头脑,自己什么时候结识了这样的少年英豪?
对方整整留下了五枚银币,这样的出手在小镇上,已经可以称得上是豪奢,这样的财富,已经可以在小镇上购买一处不错的房屋。
不过仅仅是第二日,治安官就知道这位骑着白马的少年是谁了,竟然是云源!云源的父亲和治安官是旧识,治安官对于云源的父亲,只是知道对方的武技很高。
每当云源的父亲扛着长枪进入山中,回来的时候就会带着不少的猎物,其中有一次治安官甚至看到对方的肩头扛着一头野猪。
几百斤重的野猪,就那样扛着肩膀上,一点吃力的样子都没有,对方仅仅凭借一柄长枪,生生的猎到一头野猪,这让治安官敬佩不已。
当然,治安官的敬佩让治安官收获了一条野猪粗壮的后腿,后来听说了云源的父亲和野猪王打斗重伤死去的消息,这让治安官惋惜不已。
(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九章 短矛术
由于有着父辈的余荫,让治安官出手帮助过那个瘦弱的少年几次,仅仅是这几次的帮助,就拯救了自己的性命!
所以面对着城主派来的武士,治安官自然是一问三不知,所有人都可以证明治安官昏迷不醒了好几天,今日是刚刚醒来。
大病初醒的治安官自然是无法配合着城中来的武士大人去做调查,甚至挣扎着要起来想为武士大人分忧的治安官,刚刚挣扎着坐起来,就因为体力不支,再次昏迷了过去。
这样恪尽职守的治安官真的是不多见了,对方在病床上躺了不止一天,屋中那股属于病人的那股气息瞒不过武士的眼睛,病成了这个样子还是如初的尽职,这样的行为让城中来的武士大人感动不已。
回城之后自然是浓墨重彩的给治安官描绘了一笔,恰好铁木镇的镇长出现了空缺,不久就让治安官兼任了镇长的职务。
既然再次昏迷了过去,治安官决定把自己卧床的日子定为七天,这样的时间以后,那个少年已经走得好远了吧?
按照孙刚的指引,出来小镇的云源一直向南,转过了两座大山,来到了一条大河边,这里云源没有来过,看着奔涌的河水,云源有点纳闷,为什么日宫之主要自己来到这里。
对方的名字好古怪,名字不像名字,代号不像代号,反而有点像是神灵的名字,不管自己怎么问,对方也不告诉自己这个名字的含义,云源只能作罢。
在这里已经住了十天了,按照云源的理解,自己在铁木镇杀了人,就应该赶紧的离开这里,毕竟自己这里靠近山区,有着不少的追踪能手。
这样的时间,已经足够追踪到自己了,可是这位神秘的日宫之主非常肯定的告诉自己,绝对不会有人追来,云源也只能相信。
云源不知道,在孙刚的神念控制之下,身后根本没有任何的踪迹留下。
云源离去之后,这样轰动的案件,被镇长的两个儿子派人,直接汇报了红叶城,现在镇长的两个儿子正在家里打的不可开交。
镇长死的太过于突然,埋藏的金币根本没有来得及交代给两个儿子,四处寻找无果的二人自然是打了起来,都说对方私藏了金币。
镇长的尸体被抬出密室的时候,已经几乎烧焦了,但是依然被人发现了右肋下的刀伤。当时的密室中只有阿丹手中持有猎刀,凶手自然是阿丹。
作为报复,阿丹的尸体被砍成了好几块,扔到了野地当中,任野兽吞吃掉。经过几次搜查,密室中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没有想象中的财宝,由于这里死了两个人,就被封闭了起来。
没有人发现,在密室当中阿丹倒地死亡的地方,那里有着一滩不大的血迹,那是阿丹被云源抽裂了下体遗留下的一小团血迹,在那血迹之上,有一道黑黑的影子正在成型。
云源这十天过的舒适,只是吃吃喝喝,空闲的时候云源磨练一下自己的武技,云源发现,每到下午就会有一群野猪来到河边河水,云源有些后悔当时走的时候,没有从镇长家带走一副弓箭了。
这几天孙刚没有管云源,任他自己发展,这个小子还不错,可能是靠近大山的原因,野外生存的能力超强。不仅他自己吃的肚儿圆,还时不时的采集一点鲜果献给自己。
可能在云源的印象里,乌鸦就应该吃一点野果吧?不过他采集的果子味道还不错,酸甜适口,孙刚也就没有拒绝。
下面的这群野猪孙刚早就发现了,特意没有动手,这十天的时间,孙刚把周围的野猪山鹿收了不少,大概有几百头进入了自己的世界珠。
山林中的动物以野猪和山鹿为主,这里的鹿群和以前收取的品种不同,个子要小一些,头顶的角是尖尖的,如果遇到外来的威胁,头部的尖角就是最好的武器。
孙刚特意留下下面的这个野猪群,是因为孙刚发现,这几天云源一直在打着这一群野猪的主意。
领头的大公猪,分量至少在五百斤上下,两颗长长的獠牙伸出了唇外。山中的猎人都知道,山林中有三凶,老虎,黑熊和野猪。
老虎和黑熊能够上榜,原因就不用说了,第三个上榜的就是野猪,就可以知道惹火了的野猪到底会有多凶残。
大公猪很是警觉,每当喝水的时候,都是猪群先喝,猪群喝完之后,大公猪才会去喝,这样不管什么时候,都有着放哨的,敌人很难接近。
孙刚看的不错,云源是一直都在打着野猪群的主意,没有弓箭,还好云源自小练的是短矛的攻击之术。
在云源的竹篓中,有着三根铁木的短矛,每一根短矛都在一尺长短,当初孙刚一下子把软垫扔在了竹篓上,云源如果抽取短矛就要把孙刚给扒拉到一边,所以在镇长家的战斗中,云源一直没有运用短矛。
短矛的威力在二十步之内最大,超过这个距离,面对着皮糙肉厚的野猪,就会见效不大。
怎样走到这二十步之内,是最伤脑筋的,大公猪的警觉性太高,别说是二十步,就是五十步的距离,都会被它发现。
悄悄潜入是不可能的,最终云源的办法是隐藏在猪群返回的位置,那个位置遇着几株大树,云源隐藏在了大树上,静静的等着猪群的到来。
当熟悉的唿哧唿哧声音响起的时候,大公猪带领着它的族群,野猪的嗅觉很灵,地面上多了一些灰烬的味道,这让野猪很纳闷。
闻了几下以后,这种灰烬的味道对自己没有任何的威胁,大公猪也就没有再管,带着自己的族群向着河边而去。
见野猪群远去,藏在树上的云源这才松了一口气,在身上撒上草木灰是镇上老猎人的把戏之一,山林中的野兽对于人类的味道非常警觉,而相对对于草木灰的味道很熟悉。
因为不管是人类燃烧完的篝火灰烬,还是闪电自然引燃的山火灰烬,都是山中动物所常见的,对于这种常见的灰烬,山林中的野兽警觉性比较低。
看着野猪在河边开始了饮水,云源悄悄的从背后抽出了一根短矛,从树上到树下仅仅是不到七八米的距离,在这样的距离之下,云源几乎可以做到万无一失。
当整个猪群都喝完了水以后,大公猪带头,摇摇晃晃的向着来路走去。野猪有一个习性,那就是几乎走的都是固定的路线。
也就是说,来的时候从哪里走的,往回走的时候几乎还要经过那里,云源让过了最前面的大公猪,这样大的猎物,单单凭着自己的短矛还对付不了。
云源看中的是一头刚刚长成的半大小猪,最多也就是二百斤上下,自己把它放倒以后,自己和那位神秘的日宫之主绝对够吃的了。
(未完待续。。)
第三百二十章 猪不够,鹿来凑
当猪群走过了大半,一道黑色的闪电从树上射下,正中小猪的后背,巨大的力量让短矛几乎整个的没了进去,只是留在外面一截短短的木柄。
小猪一声凄厉的惨嚎,向前跑了没有几步,就一头栽倒了地上,再也没有起来。这一下变故惊到了猪群,后面的猪群纷纷乱了起来,四下乱窜了出去。
猪群四下散开,云源可不会冒冒失失的下树,果然没有片刻,大公猪就一边嗅着,一边四处查看着走了回来。
用獠牙拱了拱一动不动的小猪,大公猪瞪着一双通红的眼睛唿哧唿哧的喘着粗气,最终顺着短矛的方向,大公猪来到了树下。
初春的树叶能有多茂密,即便是云源藏身处的树枝较密,也被大公猪发现了踪迹,见是树上有人,大公猪哕哕的叫了起来,声音中满是愤怒!
没有人知道大公猪也受过一次伤,那次的伤害让大公猪永远的失去了右侧的一个高丸,伤害大公猪的人,就是躲在树上的一个猎人。
所有的仇恨加在了一起,在大公猪简单的脑子里,树上的人就是曾经伤害过自己的人,面对着仅仅才一尺多粗的树干,大公猪倒退了几步,把头一低,像一辆坦克一般的冲了过来。
这是要干什么?野猪要撞树?不仅是云源吃惊,呆在一旁树上看好戏的孙刚也睁大了眼睛,为了看云源怎样的狩猎野猪,孙刚动用了隐身术,就在一旁的树干上,把云源的行动从头看到了尾。
相比见到云源短矛的精准,现在野猪的行为更是让孙刚惊讶。
据说山区的野猪偷吃苹果树的时候,会用头部撞树,把树上的苹果给震下来,甚至细一点的苹果树,会被獠牙磨断,整个树冠都会让野猪糟蹋的不像样子。
可是苹果树最多只有碗口粗细,要比这棵大树细的多,面对着一尺多粗的大树发起冲锋,孙刚默默的为野猪哥的彪悍点了一个赞。
轰然一声巨响,整个大树都颤了一下,大公猪的两根獠牙深深的插入了树干中,大公猪摆动了一下头颅,抽出了獠牙,在下面凶狠狠的看着树上的云源。
这是在示威吗?云源摸了一下身后背着的两根短矛,缓缓的抽出了一根,隐藏在自己的手臂之后,现在的大公猪正在全神贯注的盯着自己,不是出手的好时机,只要大公猪敢再来一次撞树,云源不介意给它一下。
抽出了獠牙的大公猪掉头跑出了几十步以后,转过了头来,用前蹄刨动了几下脚下的泥土,又开始急速的冲了过来。
云源已经扬起了手中的短矛,自己本不想招惹这样的存在,不过连续两次的挑衅,云源不介意把它留下。
当大公猪的獠牙再次狠狠的撞击在大树上的时候,云源一直紧握着手中的短矛也出手了,云源的时间抓的刚刚好,正是大公猪要把獠牙拔出的空当。
血花四溅,因为大树的晃动,这一支短矛有点偏离,也是大公猪倒霉,恰好插入了大公猪的右眼,斜着从下巴露出了短短的矛尖。
大公猪一声凄厉的惨嚎,巨大的疼痛之下,一下子把獠牙从树上拔出,不断摇晃着头颅,希望把头部的异物取出。
趁你病要你命,对于这样的野猪,如果你不能一下子置对方死地,那么在它养好了伤势之后,会成为所有猎人的天敌。
云源的第二只短矛正中大公猪的后腰,即便是如此,大公猪也是没有倒下,带着两根短矛的大公猪狠狠的盯了云源一眼,转身就要逃跑。
孙刚怎么会放任它跑掉?心念一动,神魂的力量如同锐利的锥子一样刺入了大公猪的神魂,脆弱的神魂一下被击得粉碎。大公猪原地跳跃了一下,倒地死去。
先前的猪群已经在不远处的一处山坳中会和,送上门来的肉食孙刚可不准备放过,世界珠从水中一跳而出,掠过了山坳,一群野猪消失在了当地。收取完野猪的世界珠返回了河中,静静的收取着河水。
看着到底的两头野猪,孙刚露出了身形:“云源,你的短矛不错,也是祖传的功夫?”
“是的大人,就是我的力量还不够,差点让这个大家伙逃脱。”
大公猪本来可以跑掉的,即便会死去,也不会在原地跳跃了一下就倒地死去,大公猪的死亡,云源只能归结于这位神秘的日宫之主。
“会不会做饭?”
“大人,小人的酒馆就是自己经营,肉食还是会做的。”
“那就好,那这两头野猪砍成大块,炖了吃。”
孙刚的说法让云源摸不着头脑:
“大人,我们这次出来,没有带锅具,再者说,哪有可以装的下两头野猪的锅?如果大人喜欢吃,我可以给大人烧烤。”
“不吃烧烤,烧烤早就吃腻了,锅吗?我们自己有。”
当一口可以放入一头牛的巨型铜锅出现在云源面前的时候,云源给跪了,对方绝对是神灵般的存在,自己只见河中光华一闪,这个巨锅就自己从河水中跳了上来。
看着河岸上的巨锅,云源就是拼尽全力,也仅仅能够拖动,孙刚见云源准备搬动铜锅,说道:
“不需要搬动,就放在河边好了,你直接在那里把野猪扒了皮砍成块,记得洗的干净点。”
这里的河水还算清澈,这个世界远远没有自己前世的污染,水中清澈的可以看清水底的游鱼。
孙刚看着云源挥着猎刀,还别说,虽然没有庖丁解牛那种游刃有余的意思,但云源的猎刀都是顺着骨缝筋节下手,根本没有硬噼硬剁,不一会的功夫就把野猪肉和骨头给分离了开来。
扒掉了猪皮和内脏的野猪,七百多斤的两头野猪,也就出了五百多斤,看着面前的肉食,孙刚摇了摇头,还点肉食还是不够吃的,为此孙刚特意回来一趟世界珠,挑了一只肥鹿回来。
云源呆呆的看着摆放在面前整整齐齐的调料坛子和这头刚刚被拧断脖子的大鹿,这样大的鹿云源根本没有见过,这绝对是鹿王的存在。
周围的山区云源很熟,因为地蜜的挖掘就是在周围的山林当中。自己的周围绝对没有这种大鹿,山林中的鹿群都是矮小的品种,另外这些调料坛子是怎么回事?
根本没有见到这位神秘的魔兽大人随身携带,就这样凭空的出现在了面前。(未完待续。。)
第三百二十一章 辣椒的替代品
云源咽了一口唾沫道,呆望着孙刚道:“大人,您,您是神灵吗?”
“老子当然是神灵了,那还用问吗?快点吧这头鹿一起收拾了,跟猪肉一起炖。”
果然把这个小子给吓傻了。
在云源看来,日宫之主麻雀大点的身材,就算是神灵也根本吃不下如此多的肉食,单单云源自己,甚至一条野猪的前腿已经足够了,这样两猪一鹿,要吃到什么时候。
孙刚发了话,云源也不敢多说什么,老老实实的把大鹿剥掉了皮洗净了血水,斩成了一块块的肉块。
这样大的一锅,云源看了看手中小小的竹筒,至少需要半锅水,自己单单是取水就会活活累死。
孙刚见云源准备到河中取水,河中的水谁知道有没有动物的粪便,孙刚哪里肯干,调动法力,铜锅一个盘旋,落在了孙刚的面前。
这里有着孙刚预先寻好三块石块,恰好如同三个脚,把铜锅撑了起来,世界珠中孙刚的日宫之下的悬崖就是一道清泉,流经聚灵大阵的泉水不仅清洁,还带有微微的灵气。
一道泉水从天而降,落入了锅中,把云源砍好了的肉块清洗了一遍,半锅的血水飞入了湖中。
等再次落入锅中的,才是煮肉的泉水,正在河边取水的云源见到凭空出现的泉水,虽然感觉不可思议,却已经没有了先前的惊讶。
云源的心中一直有一个声音在响起:这是一位神灵,自己面前的一定是一位神灵。
所以当走近之后,见铜锅之下没有柴火却有着一团火焰在燃烧,云源也没有表现的太过于惊讶,甚至云源还抽空采集了山中的一种树叶,加入了锅中。
日宫之主的调料坛品种很全,但是他绝对没有吃过这种味道的煮肉,这种叶子被山中的猎人叫做辣叶,味道辛辣,是烤肉煮肉的好作料。
即便见识了水火凭空而生,当孙刚恢复本相的时候,云源还是给吓了一跳,几乎跟自己一般高的乌鸦,这样视觉的冲击力是巨大的。
对方的羽毛如同墨玉一般,隐现光华,古铜色的嘴巴和爪子,都是金属的光泽,甚至云源感觉到孙刚的周身都在发出一种看不见的金光。
看不见的还叫做什么金光,云源赶紧摇了摇头,把奇怪的感觉赶出了脑海。
“傻小子愣什么,还不赶紧过来吃。”
肉已经熟了好几个滚,孙刚捞了一块鹿肉扔到了口中,你还别说,云源的味道掌握的还不错,鲜香适口,是不可多得的美味。
锅中飘着一种绿色的叶子,这是云源采集的山中的一种特产,这种叶子给这一锅肉增色不少,多了一股辛辣的味道。
在灵泉的烹煮之下,鹿肉鲜美无比,辛辣的叶子完美的去除了猪肉中少许的膻气,把鹿肉的鲜美和猪肉的香味全部呈现了出来。
这让孙刚打定了主意,云源采集叶子的时候孙刚见过,那是一种两米多高的灌木,上面的绿叶经冬不调,待会吃完,自己一定要多多收取一些放入世界珠中种植。
这个世界没有辣椒,也没有麻椒的存在,让喜欢麻辣口味的孙刚很多菜系无法尝试,现在终于发现有了适合自己口味的宝贝,这比中了一个大奖还要高兴。
自己在地狱当中就没有好好的吃上一顿,难得这样的放松,孙刚取出了两桶沙棘果酒。
按照自己的酒量,四桶才会半醉,现在世界珠中的美酒越来越少了,孙刚还不舍得放开了喝。
轻轻打开了盖子,一股香甜的气息就从木桶中散发了出来,不仅是孙刚,就是一旁的云源也为之精神一振。
“小子,算你有福气,这样的灵酒倒是适合你现在的状况,把你竹筒里面的水倒了,送你一竹筒。”
仅仅是闻味道就知道是好东西,云源立马把竹筒里面的水倒了,一股黄金色的液体呈一条直线,飞入了云源的竹筒之中。
“这可是好东西,你现在的状态可喝不了这样的一桶,最多喝三分之一就好,等你喝了就知道它的妙处了。”
结果孙刚还是低估了灵酒的效力,刚刚喝下了三口,云源的面上就涌起一片潮红,整个人都摇摇晃晃起来。
“大人,好,好酒。”
刚刚说完,云源就一头栽倒在了地上,唿唿大睡起来。
这估计是孙刚见到的最小的酒量了,看着竹筒上堵得严严实实的塞子,还好,这个小子还挺会过日子,没有舍得浪费。
云源一口肉都没有吃,整整一锅的肉食全部落入了孙刚的腹中,两桶灵酒没有也没有浪费,被喝的一滴不剩。
这样如同稠蜜一样的灵酒,对于现在的孙刚提升极小,孙刚只是单纯的喜欢灵酒的口感,自己来到这个世界,不对得起自己的肚子怎么行。
如果单纯的计算灵酒的价值,那面前的两桶估计会是一个天文的数字,看躺在地上的云源就知道了,三口灵酒下肚,灵酒的效力缓缓发挥,正在壮大着云源身体的本源。
云源从小打下的底子极好,这才在家中遭遇大变之后没有垮掉,不过即使如此,毕竟还是一个少年,看云源有点瘦削的身形,就知道云源这几年吃的并不好。
云源所修炼的武技,必须得到足够的能量支持,在世俗间最容易获得的能量就是肉食,所以一个武者前期的投入,对于平常的百姓之家是巨大的。
有着这一竹筒灵酒的支持,估计应该补足云源先前的不足,云源的资质应该是天生属于练武的资质,否则也不会年纪轻轻就进入了二级。
云源又翻了一个身,沉沉睡去,这是云源几年来睡的最好的一次,睡醒了的云源伸了一个懒腰,全身的骨节发出格吧格吧的声音。
睡醒的云源一个咕噜翻身跳了起来,初春的夜晚,山中的气温会下降的很快,自己竟然就这样睡了过去,很多没有经验的旅人会被活活的冻死。
可是为什么自己一点寒意都没有,反而感到全身暖烘烘的,充满了力量?
先前的大铜锅以及调料的坛子都已经不见了,自己的一旁,挂着一小截野猪的后腿,现在这块后腿正在冒着热气,发出诱人的香气。
(未完待续。。)
第三百二十二章 神座
唿唤了几次日宫之主,都没有得到应答,面前的肉食很显然是为自己准备的,一晚上没有一点食物入肚,云源也不客气,取出了猎刀,割下了一片,慢慢的吃了起来。
早晨不能够饮酒,这是父亲留给自己的规矩,现在天地之大,整个云家也只是剩下云源自己了,所以云源一口一口,吃的很慢。
不管吃的快慢,总有吃完的时候,这就像走路一样,只要你沿着一个目标前进,就总有达到的一日,已经摆脱了小镇的枷锁,跳出了樊笼之外,这几天的遭遇也提升了云源的眼界。
自己追随着的可是一位真正的神灵,常年在山中的生活,让云源磨练出了惊人的直觉,在云源额感觉当中,对方对自己真的很好。
自己全心全意的追随着日宫之主,总有一日,自己会达到先祖终其一生都没有达到的高度,据说,那种境界是属于神灵。
没有回应云源的唿唤,是因为现在的孙刚正在日宫神殿之中,孙刚整整移植了一个山坡的这种辣叶,为了能够让其生长的茂盛,孙刚选择种植的位置就在自己日宫的悬崖之下。
辣叶原本生长的地方就是靠近水边不远,孙刚挑选的位置,上方恰好有着一道灵泉的飞溅,灵泉的水雾在空中弥漫成一点点的水滴,如同小雨一般滋润着山崖下方,在山崖的下面形成了一个水潭。
辣叶就栽在了距离水潭一百米的位置,在这里既距离水潭没有那么近,又有着如同轻雾般的水雾滋润,恰好是适合辣叶的生长环境。
种好了自己异世版的辣椒以后,孙刚抽空回来神殿一趟,神殿当中已经有了一个微小的变化。
神殿的最高位是孙刚的座位,看着上面给自己新近完成的神座,孙刚为麦伦的手艺点了一个赞,上次自己交给麦伦的木材,终于合了麦伦的意。
麦伦一生都没有见过这样坚固的木材,说是坚比金铁一点都不过分,关键这种木材,竟然有着强化身体气血的作用,这出乎了麦伦的预料。
这样坚固的木材需要一点点的琢磨,自然会有细微的粉末被麦伦吸入,在某日的清晨,当麦伦发现身体某一个细微变化的时候,大喜过望的麦伦甚至哭泣了起来。
游大陆时的困苦生活,给麦伦的身体造成了不小的创伤,跟随了帝斯以后,已经接近枯竭的身体这才得到了照顾和恢复。
但就是如此,也让麦伦的身体某个部位落下了毛病,这样的打击一度让麦伦消沉,因为年轻时候的选择,麦伦一直没有自己的子嗣诞生。
就当麦伦已经心灰意冷的时候,进入世界珠的麦伦同样练习了龙象炼体的功法,身体得到强壮的同时,麦伦最大的希望就是那个部位的恢复。
现在骤然见到年轻时熟悉的场面,让麦伦的心情怎能不激动万分,为此麦伦特意创作了一副“晨起的春光”,画的是在清晨的阳光下,一个半裸的男子正躺在床上似醒非醒。
在丝巾下有一个部位在傲然地挺立,宣扬着自己的昂扬,这样的画作自然是不能让别人见到,麦伦只能挂在自己的房间里日日欣赏。
经将近一年的时间,孙刚的神座终于成型,神座是纯粹的黑色,神座靠背的正中,是一轮旭旭上升的太阳,在太阳的照射之下,大地,河流,山川,动物,植物,人族都沐浴在阳光之下。
如此众多的形象出现,虽然没有一个形象是专门抬头看向上方的太阳,但是又好像全部都在看着空中的这一轮日光,赞颂神灵的无私赐予。
麦伦的杰作得到了孙刚的大力夸奖,神座的椅背设计的弧度刚刚好,孙刚都有想半躺在上面的冲动。
听孙刚说了现在所处的位置,现在帝斯正在地图上搜索,好半晌才在黄金狮子公国的东北角,找到了红叶城的位置。
帝斯手中的地图是代占星术士的积累,这样详尽的地图,是每一名巫师都垂涎的,因为上面标有太多上古的遗迹,代占星术士几千年来的积累,本身就是一笔巨大的财富。
端详了良久的帝斯抬头说道:
“殿下,我们所在的位置,距离纳米布沙漠,至少在三万里以上。”
帝斯的说法也让孙刚一惊,这样的距离就是自己不断的飞行,也要七八天左右,想到这里孙刚问到:
“那么距离纳米布最近的路线怎走?我想回去看看。”
“殿下,您已经创立了日宫神殿,您的神殿教义是属于光明一边,死亡神殿的教义是属于黑暗的一方,......”
后面的话帝斯没有明说,孙刚也明白了帝斯的想法,这个世界好奇怪,为什么在他们的理念当中,光明与黑暗就无法共存呢?
“我在那里离开的,即使日后走不到一起,也应该去交代清楚。”
孙刚想要回到纳米布主要有两个问题,一是孙刚想要知道菲尔德口中的那个熔岩位面的位置,二来旺财曾经说过,在纳米布有着旺财的传承,它想要去取回。
“殿下,你如果飞行,那么一路向东,黄金狮子公国的东侧大海的对岸就是纳米布沙漠的所在地。”
帝斯沉吟了一下说道:“殿下处理完纳米布的事情之后,不知道殿下有没有兴趣去一次布鲁公国。”
“是去你的家乡吗?你的后代有什么人,到时候可以一起接来。”
帝斯摇了摇头笑道:
“殿下,我哪有什么后代,唯一的一个侄子已经在多年之前故去了,我想回到布鲁公国的原因,是因为现在掌握在手中的生命之泉只剩下了最后的几滴,不知道殿下有没有兴趣去收取诞生生命之泉的宝贝呢?”
“想,当然想了,这样的宝物谁会放弃,帝斯,要不现在我们就去收取生命之泉。”
生命之泉的价值,一点也不亚于金苹果树,甚至在孙刚的眼中,生命之泉的价值更大一些,毕竟可以增加生命恢复青春的存在,怎么形容都不过分。
“殿下,生命之泉一直都在,我们在纳米布的事情结束再去也是不迟。”
“那好,等纳米布的事情一结束,我们就去。”
出来世界珠,见云源正在练习武技,孙刚这次整整收取了十几天的河水,在世界珠中,又生生的造出了一个湖泊。
眼看的这一个湖泊已经成型,孙刚也就没有了待下去的**,一挥翅膀,世界珠从河中跃出,出现在了孙刚的头顶之上。
(未完待续。。)
第三百二十三章 交出传承
见孙刚出现,云源赶紧过来施礼道:
“多谢大人赏赐的宝物,云源必定苦练武艺,回报大人的慷慨。”
傻小子,一竹筒的灵酒就当做宝物了,这也算是宝物?不过正好云源提到了武艺,孙刚准备谈谈这个话题。
“武艺不见得要苦练才会进步,我这里有着一套枪术,倒是和你刚合适,有没有兴趣学习一下?”
云源的反应极快,孙刚的话音刚落,云源立马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
“大人,我愿意学,我愿意学习大人的传承。”
“这一个传承可不是我的,这是来自我的一位朋友。”
孙刚一句话就堵住了云源的小算盘,这个小子是在给自己挖坑呢,什么叫做学习我的传承,学习我的传承就是我的弟子,这样弱小的存在,还是进不了孙刚的法眼。
看着稍微有点失望的云源,孙刚一看,自己得忽悠一下,别让云源没有了希望:
“这一个传承的来头极大,最初传下这道传承的那位,可是在神界也是大名鼎鼎的存在,怎么,不想学了?”
自己这可是没有撒谎,宙斯的神名,别说是神界,就是三界当中,估计也是个个都知道。
孙刚在这里之所以不提起宙斯的名字,是因为自己的传承还没有交出去,提到他的名字让宙斯有了感应,可不是什么好的消息。
“大人交给我的,必定是好的,云源愿意。”
“那就好,交给你之前你要记住,这个传承是我代替一个朋友交给你的,我的朋友也就是你的老师,你老师的名字叫做伊阿宋,这一点你要记住。”
“是的大人,属下记住了,我的老师是伊阿宋。”
看着云源这样上道,孙刚微微一笑,终于可以把自己的这个包袱甩出去了,自从知道自己神魂当中的武道传承是来自宙斯,孙刚就抱定了一个念头,一定要给伊阿宋收一个徒弟,然后把这道传承交出去。
自己只是保管了一下这个传承,不仅照顾了伊阿宋,还给宙斯的传承找了一个好的传承人,这样仔细计算起来,自己和宙斯之间,应该没有什么亏欠了。对于因果的说法,孙刚一直不敢掉以轻心。
“你集中精神,待会可能会有些疼,你不要害怕。”
“大人,云源不怕疼,请大人放心。”
有点单薄的少年眼中满是坚毅,这样神灵的存在,平常喝的酒水就让自己获得了大益处,何况交给自己的是一道传承!
“那就好。”
当孙刚把神念投入到云源的神魂之后,这才发现云源神魂的不同。相比同龄人,云源的神魂要强大的多,在孙刚看来,这样的神魂,都可以顶的上两位壮年的男子了。
灵魂的强大才是真正的强大,提升灵魂的难度,要远远大于**的提升,这让孙刚松了一口气,有着这样的神魂,估计接受传承的时候,可能不会那么的痛。
即便如此,当孙刚把武道符文投入到云源神魂中的时候,云源还是压制不住,轻声的闷哼了出来。
三阶的武者,等级还是太低了,只有达到了九级以上,才会开辟神魂之海,现在云源的神魂中只是一片的混沌,武道符文的陡然进入,云源整个神魂都在动荡了起来。
云源感受到的不仅仅是痛苦,犹如一根冰冷的铁棍插入了脑子里,不仅疼痛,还出奇的冷,云源感觉到自己的脑子都被冻僵了。
这样下去还是不行,武道符文的等级对于现在的云源来说太高,这样直接跟云源的神魂接触,来自武道符文的压力最终会把云源压垮。
那一道长枪的印痕,道意流转,森森的寒意凛然,即便是没有针对云源的神魂,在这样的压力之下,早晚会把云源的神魂磨灭,把云源变成一个白痴。
孙刚不满的哼了一声,看样子还是需要自己出手,如果不是这一道符文太过于珍贵,孙刚都有把它弃置荒野的打算。
从信仰光圈上分离下来黄豆大的一点,这样纯粹的信仰之力便宜这个小子了,一点金光投入了云源的神魂当中,在孙刚的控制之下,形成了一个薄薄的光圈,把武道传承给包裹在了正中。
有了这一层信仰金光的守护,来自武道符文的森森寒意削弱了不少,一点银星照耀在云源神魂之上,在这道符文的影响之下,时时磨砺着云源的神魂,这样的结果就是让云源的神魂以后会变得精炼无比。
这道符文当初伊阿宋交给孙刚的时候,应该是最适合云源练习的,可是偏偏在孙刚的神魂当中,被提炼成为那最精炼的一点,也就因为太过于精炼,以后云源会吃一点苦。
不过好处也是巨大的,从一开始就可以知道这道传承的本来面目,在武道符文的影响之下,这种感悟是会不断的影响云源,相信随着云源力量的增长,最终会参悟这一道符文,成为可以和伊阿宋比肩的存在。
看着云源逐渐平静下来的面容,当云源睁开双眼的时候,孙刚仿佛看到了一点银芒在云源的眼中一闪而过。
“多谢大人赐予的传承,可是大人为什么我现在根本没有觉察到什么传承,只是感到头疼。”
现在感觉没有先前的疼痛了,不过脑子里面好像多了一点什么,涨涨的。
“这道传承的力量,还不是现在的你可以接触的,它只会慢慢的对你施加影响,你不断的锻炼武技,估计五级以后,就可以接触这道传承,掌握枪法的秘密。”
很显然,现在的云源还没有内视的能力,不知道自己的神魂当中已经多了一道银色的符文。
“头疼是因为传承进入你的脑海所产生的反应,估计再过一会就不会痛了。我现在带你去一个地方,那还是我的神殿,你就在那里锻炼你的武技。”
云源还没有答话,就见面前的光芒一闪,自己周围所有的景色都变了,这里虽然也是有着高山流水,但云源可以肯定,这里不是自己所在的大山,这里的气候要比那里温暖的多。
在一座巍峨的神殿门口,一个一身大红神袍的老者正在笑眯眯的看着自己,自己的一旁,是刚刚还拴在河边的白马。
“少年郎,欢迎你来到日宫之主的世界,我是这里的教宗,你可以称我为帝斯。”
当云源见到神殿中的神像,云源彻底的惊呆了,原来日宫之主的身份,竟然真的是一位神灵!
任何神灵都是天地间无比尊贵的存在,自己竟然获得了一位神灵的青睐,云源淹没在了巨大的幸福之中,就连帝斯给云源安排好了房间,云源都没有从巨大的幸福感中清醒过来。
安排好了云源,交出武道传承的孙刚感到全身轻松,一抖翅膀飞上了高空,驾着云向着纳米布沙漠飞去。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