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万民送行【二更】
三天之后,沈沐风的调任到了,因为沈沐风的推荐,薛岭正式成为万山县的知县,而马三强晋升为县丞,不过沈沐风担心自己离开后薛岭报仇心切,弄出乱子,所以将县蔚和典史两个位置补齐。
来的这两位不是万山县人,是从州城调下来的,而这两人的真正身份是探卫,是何潇划分给沈沐风这个第五探卫管事的两个手下。
用探卫是沈沐风经过深思熟虑的,自己离开了,自然要将自己亲近的人带走,那么万山县的产业仅仅靠掌柜短时间还行,时间一长肯定会出问题,而探卫自然就是自己的最佳选择,况且两人还是自己的手下。
被服厂,鞋帽厂,窑厂,屠宰厂,烘干厂,这些倒是次要的,可酒厂,肥皂厂,火柴厂,火药厂,铁匠铺,这些都是沈沐风的根基,万万不能丢弃。
然而让沈沐风意外的是,宋婉秋黄秋灵这俩丫头竟然要求留下来,替自己打理产业。
沈沐风本来是不同意的,毕竟这俩丫头可是自己老婆,自然不能让她们身处危险的境地,万山县看似风平浪静,可暗中又有多数双眼睛盯着,自己在还好说一些,自己不再难保不会有人动歪心思。
想了一夜,沈沐风最终还是同意了下来,之所以同意有两个原因,万山县是沈沐风的根基,是万万不能放弃,就算有一天自己失败了,那么万山县就是自己最后的避风港。
其次,因为继任州蔚,自己将统领一州兵马,那么黄三良可以暂时不必放在身边,放在万山县,一来可以保护黄秋灵宋婉秋两女,二来也可以震慑一些宵小之辈,有了黄三良的保护,两女的安全应该不会有问题。
沈沐风晋升的消息不胫而走,这一夜注定会让很多人失眠,沈沐风在任七个月,万山县从破旧不堪到如今的焕发生机,没有人能够真正体会沈沐风所付出的一切。
天没有亮,沈沐风亲自下厨就做好了饭菜,一家三口吃了顿团圆饭,不过吃了一半,两女就回房间了,沈沐风知道她们心里不好受,只得带着向天虎夏若灵,装出一脸从容的离开了县衙。
然而到了县衙外,沈沐风就惊呆了,县衙外可谓是人山人海,就连老天爷似乎也在压抑着情绪,阴沉沉的,看到沈沐风出来了,人山人海的老百姓缓缓的跪了下来。
沈沐风大吃一惊:“乡亲们,都起来,都起来啊!这不是折我的寿么!”
柳老头缓缓的走上前,双手捧着一把大伞,在沈沐风的面前撑开,密密麻麻的红手印,将整把雨伞染成了鲜红:“大人,一路走好!”
沈沐风看着大伞,眼睛有些湿润了,其实做的一切很大一部分都是出于私心,人是感性动物,沈沐风也不能免俗,这一刻他觉得,自己做的还不够,远远的不够。
雨终于落了下来,淅淅沥沥,沈沐风撑着伞,但他的血彻底沸腾了,再看向那一张不舍脸庞,沈沐风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向天虎一脸的肃穆,自以侠士,然而今天向天虎明白了,这才是真正的侠,侠之大者为国为民。
马车内的若灵透过车帘的缝隙看着外面,白皙的小脸上尽是震惊之色,万民伞,这是真正的万民伞,密密麻麻看不到尽头的百姓在雨中悲泣,戏文里出现的,如今竟然真切的出现在眼前。
片刻过后,沈沐风揉了揉眼睛大声喊道:“行啦!大家都散了,雨大在淋病了!”
沈沐风说完小心翼翼将伞一收,上了马车,马车向着城外驶去。
人群久久不散,哭泣声连成一片……
“哥,这,这就是万民伞么?”
马车内若灵看着万民伞,眸中闪过一抹复杂,沈沐风叹了一口气:“是啊!”
若灵有些意外,虽然只是一把伞,但那是百姓对一个官员的认可,大夏国立国这么多年,得到万民伞的寥寥无几,可眼前这位,倒是没怎么高兴,反而多了几分无奈。
“哥,你怎么好像不高兴啊!”
“没什么可高兴的,万民伞只能说明老百姓生活疾苦罢了!”
若灵陷入了沉思,许久之后这才问道:“可怎么才能改变!”
沈沐风还没有想那么多,下意识说道:“现有制度下无法改变,除非是变革!”
“变革,什么是变革!”
沈沐风回过神,微微思忖,决定告诉夏若灵这丫头点东西,毕竟以皇帝对夏若灵的宠溺,说不定这丫头能够改变皇帝的想法。
“变革,变革有些复杂,我给你打个比方,为了方便耕地,人创造了搞头,为了提高耕地的速度,人又发明了耕梨,人力用耕犁又太耗费体力,人们将耕犁用在了牛的身上,而这一过程就是变革。
咱们大夏国立国百多年,一直在固有的模式下生存,然而这并不是发展之计,比如说发展格物,就像我,用格物之术创造出了肥皂香皂火柴酒精,这些东西的成本低廉,利润很大,如果将香皂卖给其他国家,可以赚取大量的金钱来充盈国库,通过格物来改变一个国家,增强国力,而这一过程也叫做变革。
变革的方式有很多,格物创造只是其一,哪怕是在朝堂之上,也可以变革,只是形式上不一样而已。”
若灵若有所思,大夏国并不算耕地大国,山脉颇多,如果通过格物来赚取其他国家的钱财充盈国库,这无疑对大夏国来说是非常有利的事情。
然而听到沈沐风说可以将变革运用到朝堂上,若灵心中一动,迫切想要听到沈沐风在这方面的见解。
“哥,你说说朝堂怎么变革啊!”
沈沐风暗暗一笑,不过也存心想要斗逗一逗这丫头:“你一个小丫头片子管那么多干什么,这都是大人的事情。”
“哥,你说说嘛,我想知道!”嫩白的双臂搂着沈沐风的胳膊,夏若灵撒起娇来。
“好吧!不过我先问你个问题,你说当皇帝累不累?”
若灵一瞥小嘴:“这我那知道啊!我又不是皇帝,不过我觉得应该不累吧!锦衣玉食还有三宫六院,皇帝应该都很逍遥的!”
沈沐风直翻白眼:“拉倒吧!你说的那是昏君,昏庸无能的君王,大多皇帝都是很尽职尽责的,而不尽责的是那些贪官污吏!
说的简单一点,偌大的一个国家,那天没有事情发生,皇帝能管得过来吗!所以当皇帝一点都不轻松,反而跟坐牢似的,一点自由都没有,除非是你说的那种********。
然而放出手中的权利,估计任何一个君王都不会愿意,哪怕就是知道会累死,也不会将手中的权利放出去,因为那意味着将生命交给别人。”
“那怎么变革才能改变这样的情况呢!”
“很简单,发展党派!”
“不可不可,结党营私岂不是坏了朝纲!”
“丫头,懂得还不少啊!我所说的结党可不是你说的结党营私哦!况且什么地方都有党派,叫法不一样罢了!不要忘了,有人的地方就有争斗,而朝堂上更是如此,表面风平浪静,其实背地里早就分成几股了。
还有,皇帝一个人说了算真的就是好事吗?你不要忘记一点,皇帝又不出宫门,哪里了解事实的真实情况,还不是大臣说怎么样就怎么样,被大臣忽悠的皇帝还少吗!
而且你看看我,万山县治理的怎么样?为什么上几任知县不行,反而我却在万山县站稳了脚跟?”
第107章谁照顾谁【三更】
夏若灵一脸的疑惑:“为什么?”
“原因很简单,就是多走出去看一看,你哥我平时在县衙呆几天,虽然累的跟狗似的,可却看到了问题的本质,只有找到问题了的关键,对症下药,才是真正的解决办法。
皇帝是一国之主,要管理这么大的国家,不走一走看一看怎么行,只凭借大臣们的描述来判断事态的发展,而这就已经落了下乘。”
夏若灵撇撇嘴,心里翻了个大大的白眼,把自己比成狗,父皇比你还累,那岂不是连……
不过夏若灵觉得倒也有几分道理:“哥,那你觉得怎么才能改变!”
“改变什么!改变朝局吗?算了吧!正所谓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说多了传出去,在被扣上各目无君王的帽子,我有几个脑袋够砍!”
夏若灵郁闷的直翻白眼,心思貌似你这家伙目无君王的事情干的多了,不过嘴上还是说道:“哥,你说说嘛!我保证不说出去!”
沈沐风换了一个姿势躺在车上,拍了拍夏若灵的脑袋无奈道:“真拿你没办法,如果说我是帝王,当然我是不会去当皇帝的,太累,太蛋疼,自古最是无情帝王家,祸害子孙的事情还是留给其他人吧!”
沈沐风看着车顶,一副风轻云淡的模样,这让若灵恨不得咬上两口,不过沈沐风的话倒是事实,皇家子女如何不明白宫里的斗争,说是你死我活一点也不为过。
最苦命的就是公主,往往都是会成为联姻的工具,若欣姐不就是这样的命运吗!所以夏若灵是打心眼里,不喜欢这个公主的身份。
“如果我是当权者,就会扶持起几个党派,制造党派之间的矛盾,在弄一个总理衙门,由总理大臣负责国家大事,然后让这些人去争夺总理大臣,为了争夺总理大臣的宝座,党派之间自然会相互监督,拼命的盯死对方。
不过这么做也是有代价的,要付一半权利,但是有一点,只要军权在手中,一切都无所谓,那些个小鱼小虾还能翻出什么水花,干得不好撤掉,胆敢贪赃枉法直接丢进大牢了反省。
这样的方法比较适合大夏现有的情况,也能够将皇权从繁杂的政务中解脱出来,也缓解了与大臣之间的矛盾。”
“就这么简单!”
“简单,简单你个头啊!看似简单,其实里面需要很多的操作,最难的就是改变当权者的想法,而且当权者也要有非常强的手腕,还有规则的制定,军权的掌控,还要不停制造党派间的矛盾,如果各党派联合在一起,对皇权也是一种莫大威胁,万万不可超之过急。”
说完之后,沈沐风话锋一转:“这就是变革,需要决心和毅力,而说白了是让皇权退到幕后,规避风险,多出来的时间来思考国家的命运,皇室的命运,反正就是麻烦。
所以说真正的聪明人不会去想着当皇帝,而傻子又当不了皇帝。”
听到最后,没想到沈沐风会来这么一句,夏若灵实在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不过有一点值得肯定,这位还真是一个胆大至极的家伙。
沈沐风胆大么?并非如此,沈沐风如此也是一场豪博,赌的是夏若灵能听进心里,让夏若灵改变想法站到自己这边,大夏国立国一百三十七年,已经失去了进取之心,当官者贪赃枉法,地痞恶霸横行,百姓生活困苦不堪,沈沐风能救一个万山县,可这大夏国的万山县多了去了,他能就得过来吗?
如果夏若灵站在自己这边,潜移默化的影响皇帝,沈沐风相信,皇帝一定会深思。
走出了数里,沈沐风让向天虎停车,交代了向天虎几句,自己驾着车向着州城驶去,而向天虎站在细雨中,一脸无可奈何的看着马车离去,这才心不甘情不愿的向着山上爬去。
向天虎自然是去找黄三良的,俩丫头可是沈沐风的逆鳞,谁要真敢打俩丫头的注意,分分钟打的他老妈都不认识他。
马车继续上路,夏若灵有些意外,探出头发现是沈沐风在赶车,有些疑惑的问道:“虎哥呢!”
“我让他回去盯着镇猎人公会,有他在公会就不会翻天,万山县好不容易有了今天,别让那些大老粗闹出乱子!”
“哥,到了州城我怎么办啊!”
沈沐风想了想说道:“到了州城我把你放在知州大人家,孙大人跟我关系铁着呢!到了那也没人敢欺负你,要是有人欺负你告诉各哥,分分钟弄死他给你出气!”
夏若灵一听就急了:“我不干,我就跟着你!”
“跟着我干啥!当兵很苦的,我又是新上任的州蔚,自然要一视同仁,你想跟着我一起去吃苦呀!而且当兵也不收女孩子啊!”
“我,我可以女扮男装,而且我也可以照顾你的生活!”
沈沐风直接翻了个白眼:“谁照顾谁啊!”
沈沐风倒是想把这丫头拴在自己的身边,可问题那是军营,女孩子去了实在是不方便,万一一个没照顾到,出了什么事情,自己恐怕过真就玩完了!
正午,雨停了,也到了州城大门,沈沐风丢给守城兵丁半两散碎银子,驾着马车向着孙府驶去,到了孙府才发现,孙福义全家搬进了州衙,这又驱车去了州衙。
通禀过后,孙福义亲自出门迎接,阵容可谓是相当的豪华,孙福义,孙福义的妻子孙王氏,以及孙福义的女儿和两个小儿子,一家都到齐了。
“大人可是折煞下官了,下官是愧不敢当啊!”
孙福义皮笑肉不笑的看着沈沐风,心说咱别这样行不行,貌似你小子一直没有客气过。
不过不得不说,孙福义对沈沐风相当够意思,之位上的差距不用说了,无论是暗卫还是明面上的官职,对沈沐风一直都是非常照顾。
所以在沈沐风心里,也确实没把孙福义当外人,有好事找孙福义,有坏事也找孙福义,相比于何潇,沈沐风更愿意和孙福义走的近一些。
孙福义的女儿十六岁,正是在孙府亭中弹琴的白衣少女,气质出尘,长的也非常漂亮,这一点随了孙夫人,如果要是像孙福义,估计也就没个看了。
而孙福义的两个儿子是一对双胞胎,虎头虎脑,个头能有一米七,长的非常壮实。
“孙老哥,这是嫂子吧!嫂子,沐风刚到州城,来也没什么拿的出手的,这是孙老哥在我那生意的分红,今天就交给嫂子,免得孙老哥有了钱在外面花天酒地。”
沈沐风说完对孙福义眨了眨眼睛,孙福义无奈的摇了摇头:“别听这小子胡说八道,你小子信不信我给你穿小鞋!”
“穿就穿呗!有嫂子给我撑腰我怕啥!”沈沐风一副混不吝的模样,众人顿时都笑了。
孙王氏接过银票,居然都是一千两一张的,顿时惊讶的说道:“小沈啊!怎么这么多钱啊!”
“夫人呐!你管他钱多钱少干什么!这小子有的是钱,现在州城里那几个最大的买卖,可都是这小子的,咱们赚的只是九牛一毛罢了!”
沈沐风直翻白眼:“喂喂喂~我这钱也不是大风刮的啊!对了孙老哥,这丫头暂时要住在贵府上,就拜托老哥你照顾一二。”
孙福义露出和煦般的笑容看着夏若灵:“没问题,住下便是,当自己家就好。”
夏若灵脑袋摇的跟拨楞鼓似的,说什么也不同意,这让孙福义好一阵尴尬,留下若灵公主孙福义自然高兴,公主在自己的府上,也算是沾沾皇室的仙气,照顾好这位小主,也算是留了一条后路,可惜这位小主根本不给这个机会。
夏若灵的脑袋也不白给,她知道这些人的底细,当然不想再在暗卫的监视之下生活,而且看这孙老头的笑容,夏若灵心里就够够的。
而沈沐风不同,虽然也是暗卫,却不做作,哪怕知道自己的身份,可对自己就像对妹妹一样,那种感觉是她在宫里都没有感受过的,是一种无拘无束心灵放松。
况且夏若灵能分辨出,谁对自己是真心,谁对自己是假意。
第108章立军令状【四更】
沈沐风好说歹说,夏若灵才同意在州衙待三天,等沈沐风安顿好了再来接她。
书房中,两人碰了碰杯,一饮而尽后孙福义这才叹道:“老弟,你可能还不知道,在两个月前,我大夏国与宝日帝国全面开战,仅仅这个两月,大规模的战争发生了四次,小规模的战役打了不下数百次,仅仅我大夏军就损失了十五万人,当真叫一个惨啊!”
沈沐风脸色一变:“这么快就开战了,那粮草补给线?”
听到补给线,孙福义脸色好了一些:“也幸亏老弟你,若非你年前在我家说的那一番话,后果当真是不堪设想。”
沈沐风微微一愣,没反应过来:“我?这有我什么事啊!”
“你小子还装傻充愣,听了你的建议,大统领让我整理,然后上奏朝廷,朝廷命令补给线沿途州府郡详细排查,你猜怎么着?”
“这我上哪去猜啊!”
“你是不知道,在霸州百里外的老爷岭,竟然窝藏五千乱匪,霸州和万平州的城卫军倾巢而出,这才予以剿灭!
还不仅仅如此,你知道吗?上个月敌国奸细袭击你的县衙,其实真正目的就是你,只是没想到老弟你藏得如此之深。
不过老弟你也放心,不怕他们不动,一动咱们的机会就来了,之后暗卫倾巢而出,终于寻找到蛛丝马迹,就在前几天,终于将平兰州隐匿的敌国奸细一举剿灭。老弟啊!你是不知道统领他一听到你的名字,嘴笑的都合不拢了啊!”
沈沐风暗暗松了一口气,如果敌国奸细被剿灭,那么两女在万山县就安全多了。
可这个时候孙福义话锋一转,语气变得沉重起来:“唉!咱平兰州算是安稳了下来,可惜因为万平出兵一万协助围剿,致使万平兵力空虚,让敌国奸细钻了空子,敌国奸细也不知道在哪里收罗的乱匪暴徒,攻占了万平,万平州衙失守,知州许一雄宁死不降自缢而亡。
而万平州州蔚肖青云却率部投降了敌国奸细,如今万平州,已经沦为敌国之手。
更主要的是,如果短时间不将万平州平定,全州和霸州也有危险,战布五州如今已经是焦灼之态,如果全州霸州出了事情,三州就会相互协助防守,我大夏国后方就彻底乱了。
最要命的是,霸州贺州相距不足三百里,一旦霸州也沦落敌国之手,那贺州的补给线也就将彻底暴漏了。”
沈沐风有些傻眼了,什么情况啊!他竟然完全都不知道这些,不过想一想也就释然了,这些情况自然是要被严格封锁,怕的就是影响战局。
沈沐风放下酒杯来到地图前,天阙堡是与外界联系的重要枢纽,而贺州距离天阙堡二百里,如果霸州失守,补给线就彻底危险了。
如今霸州还有大军驻守,一时半会还不会出问题,可如果被叛军和敌国奸细控制的暴徒围困的话,霸州失守是迟早的事情,一旦霸州失守,补给线将彻底暴露,到那时就算贺州不失守,就是切断补给线也是相当的容易。
大夏国一共有两条补给线,一个是由贺州天平府运转制京城,再由京城转运至盖州东岭州运至战布五州。
另一路比较近,那就是由贺州天平府运至云州,由云州直接运抵战布五州南段龙坪州,无论是那条,贺州将是重中之重,一旦被掐断就相当于被掐住了大夏的咽喉,到时候没有粮草的补给,大夏国还有什么与宝日帝国周旋的本钱。
“统领有何安排!”
“统领原本是想让于州蔚率领一部分大军前去收复万平,至少要牵制万平叛军,谁知于州蔚还没有动身便被刺杀而亡,其实说实话,于州蔚不死,你小子还真不一定能当上这个州蔚,说来也是你小子的运气啊!”
沈沐风微微一愣,随即心中冷笑,于州蔚身死,这似乎也太寸了吧!沈沐风可不相信是敌国奸细所为,万平州很大,八十万人,如果万平州被控制,平兰州这两万人的军队还真不够看,更何况只是出兵一部分。
就算是一万人去收复货牵制,那根本不可能,收复需要攻城,而这个世界攻城就相当于用人命去堆,只要城头上站着两三千人,阻挡一两万人的攻城,还真不是什么难事。
至于牵制,顶多就牵制两三千人而已,其余人出了南门想干嘛干嘛,想栏也拦不住啊!
所以让于州蔚收复万平州,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拖住万平的叛军,更是痴心妄想,自己明白这一点,何潇其会不知道,结果很可能就是何潇自编自演一出戏,借机以敌国奸细为名暗杀于州蔚,借机让自己上位。
不过对沈沐风来说,无所谓,也许于州蔚的死和自己有关,可又能有什么办法,覆巢之下安有完卵,更何况是当官的十之**都是贪官,所以沈沐风根本没什么负担。
而且一想起入股的事情,沈沐风就郁闷,于州蔚当时可没给什么好脸子,若非亮出肥皂,恐怕那于州看都不会拿正眼看自己,不过如今也好,于州蔚一死,自己又少分了一部分的钱,也算是死得其所吧!
“不过说实话沈老弟,这个差事可不好干,时态紧急,圣上可是给了期限,半年内收复万平州,否则老弟你这官也算是做到头了。”
沈沐风嘴角微微抽搐,心里明白,这是何潇阴了自己,原因很简单,何潇知道自己的实力之后,算是对自己隐瞒实力的惩罚,无非是在跟自己玩恩威并施的把戏罢了。
心中暗暗算计了一下,半年时间应该没什么问题,况且自己还有秘密武器呢!
“半年就半年,我有把握半年内拿下万平州,不过老哥,只要你同意我的请求,我可以立军令状,四个月就能收复万平!”
“当真?”
“必须的,只要你按我说的做,甚至不需要半年,四个月即可!”
第109章覆巢之下【一更】
“必须的,只要你按我说的做,甚至不需要半年,四个月即可!”
“你想让我怎么做?”
沈沐风拿出了两本手抄本,一个是万山律法的原稿,另一个是沈沐风推行的新政纲领。
“我需要一个稳定的大后方,军队的银饷不是问题,我可以一力承担,但是我需要老哥你按照上面的要求去做,平兰州是咱们的地盘,有义务让老百姓的生活有所保障。”
孙福义接过册子,略微扫了一眼,微微沉吟片刻说道:“老弟你应该知道,我无法给予肯定的答案,需要统领定夺!”
“我知道,我相信统领不会拒绝的,所以希望孙老哥尽可能的帮我,沐风在此先行谢过了!”
孙福义叹了一口气:“老弟,你到底是为了什么?”
沈沐风脑海中闪过万山百姓为自己送行的场面,嘴角微微翘起:“为什么?人这一辈子总要留下一些东西,前人栽树后人乘凉,我有能力的情况下,自然是要多栽树,为的子孙后代多积一些阴德!”
孙福义眸中闪过一抹惊讶,可心里着实被震得够呛,他相信沈沐风是聪明人,万山县都被他捋顺了,怎么可能不知道官场的可怕,沈沐风做的这些实在是太特立独行了,也幸亏是在平兰州,放在其他州府你试一试,能全身而退就算祖坟冒青烟了。
沈沐风笑了笑:“老哥,我说的你可能不信,可我好歹也是官宦出身,如何不懂得藏拙,何必要锋芒毕露,自然也明白韬光养晦才是正理!
可老哥你想过没有,大夏已然是危机四伏,内忧外患,又要面临两线作战,难道还要藏拙吗!我们是大夏的官员,自然要保这大夏一方百姓平安啊!
别的州府怎么做我不管,也管不着,我只希望能力范围之内,尽可能让咱们州的老百姓过上好日子,也许我们的改变就是大夏的希望,大夏若是没了,咱们可就真真成了亡国奴了!”
忽悠吗?虽然半真半假,可却也是沈沐风的肺腑之言,就算在这个世界只停留二十年,沈沐风也不想在剩下的时间中,当一个亡国奴,对万山县,对大夏,沈沐风已经有了归属感。
孙福义面色平静,但内心深处就仿佛被丢进了一颗石子,是啊!覆巢之下安有完卵,这一刻他相信了沈沐风。
看着这个人只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孙福义是越看越满意,甚至萌生了将爱女许给这小子的想法,不过随即就打消了,这样的人注定绽放光芒,也注定不会缺少女人,这小子如今已经有两个女人了,女儿跟着他只会吃苦。
就在孙福义胡思乱想的时候,沈沐风似乎想起了什么说道;“还有个事,万山商号的三个人可以拿下了,三人送回万山县,罪名什么的我相信老哥比我在行,这件事情算小子我欠老哥一个人情。”
孙福义有些意外:“没问题,随时都可以抓捕,万山商号这边可有主事人选?而且沈老弟,那三个人杀了便是,何意如此麻烦!”
沈沐风微微一笑:“主事人选我已经有了,至于那三人必须要死,我已经答应万山的老百姓,要给他们一个公道,岂能失信于人!”
孙福义细细品味这这句话,随即郑重的点点头:“好!还有什么事情,我一并给你办了!”
沈沐风翻了翻白眼:“整天想着占便宜赚人情,这样真的好吗!对了,我看老哥你两个儿子够欢实的,我马上就要上任了,要不丢我那我历练两个月如何!”
孙福义开始还挺高兴,可一听到让自己儿子去当兵,顿时有些迟疑,他当然想历练历练儿子,可当兵就算了,开什么玩笑,军营好进出来可就麻烦了,况且如今两国战事焦灼,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上了战场,真要是上了战场,岂不是断了老孙家的根了。
看到孙福义的样子,沈沐风就猜出了孙福义心中的想法:“放心好了,我有办法,你那俩小子在老哥你面前看似老实,可你没看到那两双眼珠子,一看就不是省油的灯,才十五岁,性情浮躁的年纪,到我那里历练历练,对他们有好处,也能好好的磨砺磨砺性子。”
孙福义这才松了一口气,只要不把自己儿子送战场上去,一切都好说,战场岂是那么好上的,四次大战大夏国就折并十万,在大规模的战争中,个人的实力根本算不得什么。
“我在这样的位置,不会让你为难吧!”
“放心好了,我会先进行筛选,不合格的士兵直接踢出军营,等过两个月就以不合格为名,将那俩小子踢出去,不会留下话柄的!”
“老弟,我没听错吧!城卫军满打满算才不过两万人!你还要裁军!”
“恩!我会留下十八岁到二十八岁的青壮年,岁数太小体质跟不上,岁数太大也不行,我要的是精兵,人数多数不是问题,只要我五千精兵我照样横扫万平州。”
孙福义惊得目瞪口呆,心里还真不太相信沈沐风所说,不过当着沈沐风的面自然不会说什么,不过要将今天的事告诉统领,做好两手准备,万一这沈小子不行,也好有个回旋的余地,如果半年还没有收复万平州,到时候自己也跟着吃挂落。
至于两个儿子,孙福义如何不知道这俩小子的秉性,好打抱不平,不消停的俩小子,如今还只是十五岁,再大一些岂不是要翻天,想到这里,孙福义有了决定。
“好,这俩小子我就交给你了,先说好了,决不能让这俩小子上战场!”
沈沐风微微一笑:“我也先说好了,我是一视同仁,既然交给我了,可不带找后帐的。”
“没事,只要不弄死弄残就行,这俩小子是该好好收拾收拾了,再不知道收敛,命怎么丢的都不知道!”
“好,一言为定,不过说好了,人情我是还了,两不相欠!”
孙福义微微一愣,然后指着沈沐风无可奈何道:“你还真是个不吃亏的主啊!”
“别说笑了,你们在背后还不知道怎么议论我呢!说不定还叫我冤大头呢!”
望着沈沐风那笑眯眯的眼神,孙福义撇撇嘴,可心里却暗暗苦笑,别说,还真让这小子猜中了……
第110章孙家兄弟【二更】
大夏国的兵种分为步伍,越骑,以及射生,其实说白了就是步兵骑兵和弓兵。
就像一个平兰州的城卫军,也是由这三个部分组成的,不过除了三种战兵外,还有辅助兵种,分别是传令兵,辎重兵,以及火头兵,传令兵负责传达军令,辎重兵负责粮草的押运,火头兵其实就是负责给军队做饭的厨兵。
在大夏,军衔分为六阶,普通士兵没有军衔,只有百夫长开始才有军衔,百夫长叫【都统】,千夫长叫【统领】,沈沐风这个州蔚就是万夫长的将官【镇远将军】,然后的【虎威将军】,【龙威将军】,最后是【兵马元帅】。
在大夏国呆了大半年,对于这些沈沐风还是知道的,不过到了州蔚镇远将军这个位置,军职就非常的繁杂了,加上一些特殊的称号,听了绝对能让人头大,比如他的这个镇远将军,全名叫平兰州镇远将军,如果皇帝特封的,那就复杂了,比如平兰州飞龙使镇远将军,亦或是平兰州飞虎卫镇远将军等等。
沈沐风拿了将印就告辞去了城外的军营,而跟着沈沐风的还有两人,那就是孙玉文和孙玉武小哥俩,当兵,两兄弟倒是想过,也想过带兵打仗那威风的模样,可惜自家老子不同意,如今有了机会,所以显得非常激动。
而且两兄弟脑袋瓜很灵活,想到自家老子和小世叔的这层关系,这让小哥俩非常兴奋,甚至在幻想着,进了军营就能会带兵打仗,然后积累军功,在然后成就不世之功勋。
然而事实却给小哥俩泼了一头冷水,沈沐风将两兄弟带入兵营后,直接给两兄弟宣布了两条规矩,一条是坚决的服从命令,否则军法处置。
另一条不得当逃兵,那样更惨,扒光衣服裤子往校场上一丢,让城卫军所有人都围观。
两兄弟懵了,尼玛这是世叔啊!自己老子可是知州啊!怎么和想的不一样啊!
沈沐风没管那么多,冷冰冰的下达了第一个命令,让两兄弟站军姿,按照解放军的标准站立,最后沈沐风还附加了一句话,如果站都站不住,那就是废物。
小哥俩何等心高气傲,何时受过这样的气,不就是站着吗!站着就站着,谁怕谁啊!
小哥俩一声不吭的站着,而沈沐风拿出纸册,在上面写着东西,其实沈沐风也是感慨不已,还真应了那句话,时间能够改变一切,自己啥也不是的繁体毛笔字,这大半年时间居然练出了点模样,这放在以前是想都没有想过的。
沈沐风写的是军营变革方案和军队训练计划书,而且是那种魔鬼式的训练,选择淘汰制度的那种,人都有好胜心,更何况这个世界的兵痞,自己以身作则,利益诱惑,加激将法,就不信练不出几千个精兵。
沈沐风要的是纪律严明的军队,说冲的时候,无论是刀山火海都要往前冲,无论遇到多么强大的敌人时,都敢于亮剑的精兵。
足足用了一下午时间,沈沐风将能想到的都记了下来,虽然这份计划书并不完善,可日子长着呢!而且再完美的计划也需要去印证。
沈沐风的计划从裁员开始,然后将城卫军彻底打乱,基础建制为二十人为一个班,十个班为连,五个连为营,五个营为团,五个团为师,五个师为军,排长直接不要了,而且就算这样,两万人的平兰军在建制上,都不够一个师的人数,不过沈沐风觉得,以后扩编是迟早的,索性就给自己来了个中将军长的头衔。
这里不是二十一世纪的地球,也不可能将解放军那一套全部搬过来,基础班为单位的建制,二十人已经算是少的了,如果按照旧编制,起步就百人的百人队。
在沈沐风想来,军队的变革不是问题,问题在于收复万平州,如果万平州收复了,一切都好说,如果收复不了,那自己这个自封的军长,也就只有回家造小人去了。
沈沐风刚刚合上册子,便发现小哥俩的双腿已经微微抖了起来,沈沐风暗暗一笑:“今天就到这里,跟我去吃饭!”
小哥俩其实已经快挺不住了,两个多时辰,两条腿就好像不是自己的了,听到沈沐风发话,顿时瘫倒在地,更是委屈的眼圈发起红来。
两兄弟简直都快要憋屈死了,什么时候吃过这样的苦,受过这样的罪,越想心里越难受,眼泪不知不觉已经在眼圈里打转。
沈沐风冷冷的看着两人:“这点委屈就受不了了,还真给你们的老子丢人,你们可知道,你们老子在冰天雪地埋伏三天,最后将敌人一网打尽,你们可知道你们老被敌人打断手脚,连哼都没有哼一声,别看你们老子天天笑咪咪的,那才是真正的爷们,你们差的远着呢!
来我这里就给我做好觉悟,这里是我的地盘,规矩是我定下的,不守规矩,老子打断你们的腿,就是你老子来了我当着面打,如果敢逃走,我把你们身上的骨头一块块的捏碎,养好了十倍操练你们,给我记住了,是爷们咬碎牙往肚子里咽,掉眼泪的那是窝囊废!
今天晚饭不许吃,都给老子饿着,胆敢离开这里一步,把你们扒光了丢到校场上去,让城卫军看看,这就是知州家的那两个牛哄哄的公子哥!”
沈沐风说完大步流星的离开了,小哥俩目瞪口呆的看着沈沐风离去,实在是被沈沐风所说的惊呆了,他们老子很厉害,这一点他们知道,可怎么也没有想到会有那么强悍的事迹,雪地埋伏三天,打断胳膊没有吭一声,这是他们无法想象的,其实这哥俩并不知道,这完全是沈沐风胡扯罢了。
不过小哥俩更震惊与沈沐风的话,这个比他们大不了多数的世叔竟然这么狠,不守规矩打断腿,逃走捏碎骨头,他们很想当成个笑话听,他们可是知州的儿子,这个人居然敢说这样的话,可他们却不敢不相信,因为在这个世叔的眼里,他们看到了杀意,没错,令人彻骨生寒的杀意。
他们有种感觉,只要敢反驳一句话,以后绝对没有好日子过。
“哥,我,我想回家,我想娘!”
老二孙玉武憋着不哭出声,可眼泪鼻涕已经流了满脸。
孙玉文也好不到哪去,将头埋在膝盖里,浑身微微颤抖,他也想回家,可是他明白,这毫无疑问是不可能的,如果回家的话,他们的下场绝对会很惨,孙玉文想得很多,一个州城州蔚居然敢这样呼喝知州的儿子,那么只有两个可能,一个是这个人疯了。
另一个就是他有资本这么做,这个小世叔是疯子么!显然不可能,和自己父亲亲密无间,能够被自家老子请到书房吃饭的人,岂会是个疯子。
那么毫无疑问,答案就是第二个,他有些后悔了,为什么要来,在家里寻死觅活就是不来,谁又能把他们怎么样,现在想回去会很惨,更会丢了自家老子的脸。
“弟弟,完了,我们完了,没人能救得了我们,哇……”孙玉文说完哇的一声嚎啕大哭起来。
第111章武力收复【三更】
此刻军帐中,二十个身穿甲胄的大汉分坐两侧,每人身前都是一个红木矮桌,桌上摆放着丰盛的菜肴,然而这些人对于眼前的菜肴,根本没有丝毫兴趣,因为得到消息,新上任的州蔚大人,就在下午已经到了营中,然这位新继任的州蔚大人,却迟迟没有露面。
“大哥,我是忍不了了,凭什么不是你,论资历你在这军中无人能比,论实力,我黑老海就服你,凭什么调个狗屁的知县当州蔚,而且还是个二十岁出头的毛孩子,我不服!”
“我也不服,大哥你说怎么办,我都听你的!”
……
……
众人一阵七嘴八舌的,为首的中年汉子叫庞清,此刻庞清的脸色也不好看,扫了一眼众人吼道:“够了!这里是军营,都不许胡说八道,都是七尺高的汉子,不为自己着想也要为家人着想,这样的话我不想再听到了,以后休得再提!”
其他人都闭嘴了,唯独黑老海叫嚣道:“老子不怕,老子自己吃饱全家不饿,脑袋掉了碗大的疤,今天我倒要看看那个狗屁的县令有什么能耐,出了事情我一个人兜着!”
庞清一脸的愤怒,刚要说话,大帐的帘子被掀开,沈沐风一脸悠然的走了进来,沈沐风在帐外就听到了里面的议论声,所以也做好了充足的准备,今天要不镇住这些人,以后也别想带这支军队了。
“兜着,就怕你兜不住!”
沈沐风轻描淡写的来了这么一句,帐中顿时静了下来,片刻之后,老海怒道:“你是谁?居然敢私闯军营,老子绝饶不了你!”
谁都不是傻子,更何况都做到了统领一职,在军中敢跟他们这么说话的,恐怕也只有那个已经上任却迟迟没有露面的州蔚大人,不过老海也有点小聪明,以小犯上这顶帽子绝不能扣在自己的脑袋上,所以灵机一动,索性就当没认出来人,并且以此为由,借机好好收拾收拾眼前这个二十来岁的毛头州蔚。
其余人对视一眼,眸中都闪过一抹冷笑,而庞清眸中闪过一抹复杂,不过并没有阻止,也想看看这位继任的将军到底有什么本事,如果真要有危险,也可以及时出手,然后充当和事老,既能打压这位毛头州蔚的气焰,又能出了一口恶气,简直是一举两得。
沈沐风笑了笑,没有公布自己的身份,反而一脸嘲讽的扫过众人,最后将目光落到叫嚣的黑老海身上:“有本事放马过来,老子还真没怕过谁!”
黑老海心中大乐,众人也笑了出来,其实也不怪众人看不上沈沐风,个头还可以,可看起来太单薄了,而且还是个丹凤眼的小白脸,怎么看都像个弱不经风的书生。
然而这些人又哪里知道,沈沐风其实是真的有料,修炼之后,几乎天天晚上都修炼一两个小时,就算不用力量手套和力量药剂,两柄战锤战锤的力量已经有所适应,而脱了衣服,浑身上下都是腱子肉。
当然,正常情况下对上这些征战沙场的内家统领,沈沐风不借助外力的情况下,还真是必败无疑,所以在进门之前,力量药剂喝了,力量手套也带上了,速度戒指也处于随时启动的情况下。
所以这一战他不能输,一旦输了,想要将这只军队掌控在手中,可就难了,至少也会耽误不少的时间,那么四个月收复万平的军令状,就会十分被动了。
而听了沈沐风的话,黑老海嘿嘿一阵狞笑,拳头捏的咔咔作响,然后一个饿虎扑食扑向了沈沐风,沈沐风微微一笑,并不闪避,当拳头马上就要靠近沈沐风的时候,沈沐风猛然下蹲,拳头瞬间落空,当拳头错过之后,沈沐风单手向上一抓,正正好好抓住了黑老海的胸襟,居然将黑老海托了起来。
“黑子,做任何事情都要想一想后果,懂吗!”
沈沐风说完直接将黑老海丢了出去,一百五六十斤的汉子,丢出去四五米远,直接将红木矮桌压碎了,而那一脸的轻松,就仿佛完全没有用力一般,再反观众人,一脸的错愕之色,简直不敢相信眼前发生的一切。
黑老海一招被ko,躺在地上哼哼唧唧,当然,也是黑老海倒霉,一根大骨头整好顶在腰眼上,几次想站起来,可身子仿佛不是自己的一般。
沈沐风撇撇嘴:“还有谁?觉得自己是个人物就一起上!”
这一句话不要紧,噌噌噌穿出四个大汉,飞奔向着沈沐风,沈沐风嘴角微微上翘,露出一抹嘲讽之色,身影微微闪动,原地只留下一道残影,下一刻传来砰砰砰砰四声闷响,而再看去,四个人已经飞了三四米外。
这一刻,所有人都是一副见了鬼的样子,尤其是为首的庞清,已经是一脸的骇然,此人的实力之高已经超出了他的想象,恐怕在场的人全上,也不是这个人的对手。
其实庞清又哪里知道,沈沐风也是郁闷,他真正所依仗的就是速度戒指,刚刚的一瞬间就消耗了一万声望,他的声望也不多了,总不能都浪费在这些人身上,如果仅仅依靠力量手套和力量药剂,根本无法对付这些沙场战将。
庞清脸色变了变,一咬牙对着沈沐风半跪抱拳道:“平兰州第一千人队统领庞清请大人责罚,今日之事庞清愿一力承担。”
所有人反应过来,就连黑老海也挣扎的爬起,赶忙跟着庞清一同请罪,沈沐风冷哼一声:“今天定下一个规矩,军中不得行跪拜礼,跪习惯就真成软骨头了!”
庞清脸有些发红,其他人的脸色也好看不到哪去,可没办法,实力不如人,又是自己等人的顶头上司,不忍又能怎么办。
沈沐风看着黑老海冷哼一声,拿出一根银针,触不及防下在黑老海的腰上扎了下去,黑老海身体一僵,可随即就觉得腰间酥酥麻麻的,竟然一点都不疼了。
“大人,这是……”
“回去用热酒揉搓一下,明天就没事了!”
“多,多些大人!”
“好了,废话少说,明天傍晚天将各队人数如实上报,包括士兵的年龄,家中是否独子,记住了,明天傍晚我要看到结果,谁做不好就给我滚蛋!”
沈沐风说完转身就了出去,但到了门口沈沐风脚步一听,背着身子幽幽说道:“以后吃小灶的习惯都给我改一改,大头兵也是人,别搞特殊,普通士兵吃什么你们就给我吃什么,不能头干共苦叫什么兄弟,那我要你们又有何用!”
沈沐风说完撩起帐帘走了出去,留下一脸复杂的众位将领,庞清不知道在想什么,而众人则议论了起来,片刻之后,庞清悠悠的说道:“这个州蔚大人我庞清认了!”
相比于众人,庞清资历最老,威望最高,让众人信服,自然不缺乏手段,而沈沐风想要表达什么,他也猜出了一二,先给众人来个下马威,你们不是说老子实力不行吗!那让你们看看老子的实力,以后在老子的手下做事,给老子乖乖听话,不服打服了,还不服那就滚蛋。
第二个目的就像临走说的那句,这位州蔚大人要的同甘共苦的兄弟,不要窝里斗的酒囊饭袋。
其实沈沐风想要表达的也正是这两个意思,至于变革要复杂的多,沈沐风并没有将目的告诉众人,怕的就是有人弄虚作假,从中谋利,沈沐风毕竟只是一个人,来到军营两眼一抹黑,能相信的人还真没有。
第112章恶有恶报【四更】
回到营帐,便看到小哥俩可怜巴巴的样子,沈沐风直接将一个小袋子丢在桌上。
两兄弟有些疑惑,打开之后发现竟然只是四个馒头,而看着馒头,两兄弟眼圈又是一红,沈沐风的话这个时候传了过来。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想想你们老子,三天三夜不吃饭是怎么挺过来的,如今有馒头吃,你们应该感觉到幸福,以后的日子里,想吃未必能吃得上!”
两兄弟眸中闪过一抹恐惧,下意识看向这个魔鬼般的小世叔,这才发现这个小世叔,竟然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弄了两个巨大的锤子,还在吃力的挥动着铁锤。
次日,两兄弟早早就起来了,其实这一夜根本就没有睡着,狼吞虎咽吃完馒头之后,就一直看着沈沐风这个小世叔练功,大概练了一个时辰左右,这个小世叔几乎是汗如雨下,他们是实在没想到,看上去文质彬彬的小世叔,竟然有如此恐怖的耐力。
他们可是看的真真的,到了最后,这个小世叔几乎累的是青筋直冒,浑身被汗水打湿,全身抖动的如同筛糠一般,等小世叔睡去之后,小哥俩偷偷的掂了掂锤子分量,别说耍了,两把大锤只能勉强提起来,少说也有一百斤以上的重量。
挥动一百多斤的双锤,而且一挥就是一个时辰,一想到自己兄弟二人只是站了两个时辰,两兄弟第一次有了种挫败感,脑海中也不知觉回荡起小世叔说的那句‘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沈沐风并没有去管娇生惯养的小哥俩,而是继续开始完善训练计划。当天傍晚,沈沐风拿到了平兰州万平军的花名册,正如孙福义说的,万平州吃了八千多人的空饷,真正的士兵只有一万两千来人。
而经过沈沐风的统计,符合自己制定士兵标准的共有六千五百七十八人,剩下的都不符合标准。
至于说吃空饷,其实在大夏很普遍了,不说每一只军队都是这般,却也差不了多数。
大夏立国一百三十七年,除了开国初的二十年间,在后续的时间中,文官一直死死压着武将,武将的日子也是越来越难过了。
其实国家跟电脑系统是一样的,再如何完美的国家,再如何完美的系统,都会存在漏洞,需要及时更新维护,然而大夏却一直延续着旧的固有模式,这一百多年来,该烂的都烂了,不该烂的也烂了,武将不是原来的武将,文官也不是原来的文官,而大夏已然是日落西山。
与此同时,三辆压着囚犯的囚车抵达万山县,囚车上不是别人,正是昔日万山县呼风唤雨的三大家族之首,胡九指胡全张进酒以及张猛三人。
此时的三人极为狼狈,发髻凌乱,浑身上下脏乱不堪,口里更是塞着布块,带着铁枷镣铐,一脸的麻木无神,靠近都能闻叫尿骚味。
就在今天上午,三人还在做着美梦,然而下午梦醒了,这个时候才明白,他们被沈沐风骗了,胡全和张进酒还好说一些,自知必死无疑,所以并没有挣扎,对方是什么人,那可是暗卫,连反抗的念头都不敢生,如今二人,只求沈沐风给他们家人一条生路。
可张猛却根本无法接受,自己不应该是这样的结果,飞黄腾达呢!一飞冲天呢!大运呢!他怎么可能相信眼前发生的这一切。
囚车停在了县衙门口,看到这一切的百姓立刻就传开了,不少人更是奔走相告,张府中,黄三良黄秋灵兄妹讨论着什么,就在这时候,马六连滚带爬的跑了进来:“三哥,快,快啊!”
“完蛋玩意,天又没塌急什么,说,到底是怎么回事!”
“三哥,州衙派人把那三个王八蛋押了回来,就在县衙大门口!”
黄三良微微一愣,马上明白是什么意思了,腾地一下站了起来,飞快的往出跑,马六也是一脸的喜色紧跟其后,黄秋灵脑海里浮现出沈沐风的淡淡笑意,双眼渐渐的模糊了,突然嚎啕大哭起来。
与此同时,消息很快的传到城西的老养院中,当听闻这则消息后,一个个老头老太太,相互搀扶着走出了老养院,向着县衙的方向慢慢的走去,想要亲眼见证三人的下场,为祸万山多年的三大恶首,他们等的不就是这一天,等着三家遭报应的一天
无数人奔走相告,很快县衙外就被围了个里三层外三层,还有不少人继续向着县衙方向赶来。
继任知县一职的薛岭,可以说压力山大,这股压力完全是来自于沈沐风的,万山县有今天,可以说是沈沐风以一己之力创出来,所以做到这个位置上之后,他才明白自己以往的想法多么可笑,而管理一县之地又岂是那般容易的。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薛岭还算是从容,并没有以权压势,只是伺机寻找胡德财的罪证,他不想成为规矩的破坏者,也不是因为害怕沈沐风。
正如沈沐风曾说过的,活着的意义难道仅仅只有报仇,而薛岭也想做出一番作为,至于报仇,仅仅是他人生中的一小分而已。
县衙外的人越聚越多,薛岭也是越来越头疼,赶忙让人将三人押送大佬,他是一县之首,他明白沈大人为什么让自己坐上万山县知县的位置,更明白为什么让自己寻找证据报仇,无非是为了规则二字。
薛岭明白这么做的重要性,万山县步入正轨,需要的就是规矩二字,所以今天他不能让老百姓杀了三人,需要走正常程序来对三人进行审判。
“乡亲们,安静,三个罪犯会在明日午时开刀问斩,乡亲们,都回去吧!明日再来!”
走,开什么玩笑,尤其是那一个个老头老太太,恨不得生吞活剥了三人,他们什么地方都不想去,就要亲眼看着三人身首异处。
薛岭叹了一口气,索性也不走了,就陪着这些老人,让佣人准备开水取被褥,然后亲自陪着这些老人。
次日清晨,无数百姓再次涌向县衙门口,县衙前的空地上已经搭起了高台,临近午时,三人被拉上高台,三人神色惶恐,看着曾经被他们视为蝼蚁的普通百姓,那一双双怨毒的眼神,三人心生悲凉。
第113章大夏律典【一更】
“呸!活该,这三个王八蛋早该有这一天了!”
“畜生,还我闺女的命!”
……
随着一声声杂乱的谩骂,烂菜叶子满天飞,更有甚者用石块丢三人,用污秽的粪便泼三人,还午时问斩,别开玩笑了,刽子手这时候早就跑没影了,生怕受了池鱼之殃。
而再看高台上,已经没有可站人的地方了,三人满头满脸的血迹夹杂着污浊之物,烂菜菜叶子有半尺厚,三人已经翻了白眼,眼看就活不成了。
薛岭苦笑不已,得,也甭行刑了,索性带众多差役返回县衙,至于老百姓,三人都死了,出会气用不了多久也就散了。
不过有一些人站在群情激奋的百姓后方,这些人脸色复杂,更不乏脸色发白之人,这些人便是万山县的那些中小家族。
这些人的脸色都不怎么好,因为他们原本曾依附于三大家族,那个屁股底下能干净得了,尤其是胡德财,这段时间他能感觉到有人似乎在针对他,一想到这几年做过的那些事,胡德财心中打了个突。
胡德财唯一的念头就是逃离这里,那些平日里不屑的小老百姓,如今却都疯子,他同时害怕,有一天自己也会落得与二叔一样的下场。
胡德财想跑,可回到家后又有些犹豫了,买办法,胡德财舍不得,坐拥胡家基业,他胡德财如今是万山县数一数二的大户,护院佣人就有三百人,想要抛弃这里的一切,这比杀了他还难受。
“靠山,对一定要找个靠山才行!”
片刻之后,胡德财一拍大腿,终于想到了问题的关键,想到了二叔的发家史,不正是靠着当时的朱扒皮,一步步发迹的吗!自己也可以收买人心,那自己在万山县还是一样横着走。
越想越是这么回事,胡德财将目标放在了薛岭身上,然而胡德财并不知道,薛岭生命中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复仇,而仇人就是他胡德财,胡德财的想法虽然好,可却找错了人,以薛岭那深沉的性子,胡德财被玩死是迟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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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夏国的京师之地又叫盛京,盛京是大夏国最为繁华的城市,一来是天子脚下,治安极佳,二来高官云集之地,无论是各行各业都极其发达,就连房屋的价格,也比别其他州城高了是十数倍不知,说是寸土寸金也毫不为过。
城北又有一片占地极广的宫殿群,这便是大夏国权利的核心之地,大夏国皇宫。
此刻皇宫内正奔跑着一匹高头骏马,骑马的是一个身穿黑袍,头戴金色纹理的面具,正是暗卫在皇宫中的标志,骏马奔驰间已经到了宫殿群的中心之地,这里便是皇帝休息的寝宫养心殿,黑衣暗卫半跪在殿外,小太监赶忙进入内殿禀报,很快黑衣暗卫便得到了召见。
“躬圣安!”
“起来吧!万平如今怎么样了?”
“回主子,万平沦陷,城门大封,训鸟也被射杀无数,情报传不出了,无法得知城内的具体情况,不过主子放心,全州霸州暂时无碍,平兰军继任的州蔚立了军令状,有望在四个月内收复万平!”
龙椅上的中年人有些惊讶,暗卫继续说道:“回主子,属下还有一事禀报!”
“说!”
“主子,此物是平兰州暗卫统领何潇送来的,名为酒精,是平兰州州蔚沈万启配置的良药,可以有效防止伤口化脓感染,颇为神妙,我军若是可以将此药应用到军队中,可以有效防止伤口化脓导致的死亡!”
皇帝夏渊终于露出意思喜色,可马上想到了什么:“嚯!这沈小子可以啊!看来还真是小看了沈家父子,尤其是这小子,藏得够很深啊!不过藏的好,能在此为难之际替朕分忧,理应该赏!”
“圣上,还不仅如此,圣上清洁所用的香皂,还有万山贡酒,都是沈万启那小子弄出来的!”
夏渊愣住了,随即哈哈大笑起来:“好一个沈小子啊!替若灵解毒本就该赏,如今又立下如此大公,好,该赏,传朕旨意,沈氏一门忠烈,替朕分忧解难,册封沈万启为忠烈侯!”
黑衣暗卫躬身称是,沈小子被册封他还是很高兴的,别的不说,那肥皂和酒精自然也有他的一份,而且沈小子是探卫,算是半个自家人,也算是有了香火情。
更主要的是,这沈小子也是个奇人,医术颇高,暗卫在刀剑上过活,谁敢说什么时候用不到人家,就凭那一手借解毒的本事,这个人就不能得罪,否则沈小子的那些产业,他想搞到手,根本就费不了多大的劲。
夏渊封爵其实已经违反了祖制度,可没办法,大夏现在需要让人看到希望,尤其是武将,这个沈万启继任州蔚他是知道的,想要让武将为了他的天下卖命,就必须要让他们看到希望。
四十年前,大风国大举入侵大夏,他的父亲不顾阻拦,赐封了贾行云定国侯,否则哪还有如今的大夏。
如今大夏风雨飘摇,祖制和老夏家的江山相比,怎么选择还用说吗?是个人都明白。
这个时候,黑衣暗卫突兀的拿出了一个手抄本,恭恭敬敬的送到皇帝夏渊手中,然而当夏渊看到手册的名字后,脸瞬间就沉了下来,因为上面赫然写着‘万山律法’四个大字,不过字体有些怪异,并不想是手写。
虽然说各州有各州的情况,律法上也会所差异,就像断案一样,当官的都有自己的行事准则,皇帝就算想管,可也管不过来,大夏不是没有大夏律,可下面人却不那么唱,他总不能天天就盯着律法吧!
毕竟人都是有私心的,所以久而久之,夏渊也不太管这些事了,毕竟百多年来大夏一直如此,索性他也就不操那份心了。
然而这一份突兀出现的万山律法,就仿佛一个巴掌狠狠的打在夏渊的脸上,夏渊还算是沉得住气,大开这所谓的万山律法看了起来,他倒要看看这个沈家小子到底想要做什么,谁给他这么大的胆子。
然而看到第一页的第一句话时,夏渊的脸上有露出了笑容,因为这句话是‘国无君则不国,国无法则无国。’
弄这个万山律法的时候,沈沐风就将风险想到了,怕的就是有人浑水摸鱼,给自己扣一顶大帽子,那可是要命的,所以沈沐风直接一记马屁拍过来,扣帽子,质疑律法,尼玛谁敢啊!谁敢否定老子的律法,老子先就要谁一口目光郡王,谁先冒头拍死谁!
沈沐风也是没有办法,变革是绕不过皇权,在一个封建王朝中,你只要敢说这个国家不需要皇帝,分分钟教你怎么做人,而且还是死人。
夏渊笑容舒展开来;“不错,此子可堪大用,将此交由刑部修正名典,待适合之日将其公诸天下,改名为新大夏律典!”
“圣上圣明!”
第114章安平战报【二更】
黑衣暗卫离去后,夏渊脸上的笑容慢慢收敛,为王者什么最重要,无非是,对事态分析和把握,以及那颗永远保持孤寂的心,哪怕就至亲之人也不会真正的信任,该装傻的时候装傻,这些做不到,那么就不是一个合格的帝王。
在帝王心中什么最重要,毫无疑问,那就是执掌天下,每一个真正的帝王都是独裁者,然而独裁也会激起其他人的反弹,而这些人便是那些所谓拥护皇权的大臣们。
帝王是这天下最有权势的人,想要将权势延续下去,自然就不会让其他人挖自己的墙角,而大臣们表面上拥护皇权,然而挖皇家墙角的,往往就是这些大臣。
饥而欲食,寒而与暖,好利而恶害,贪欲是人的本能,更何况是这些手握重权的大臣。
沈沐风的这本万山律法,说实话是不错,夏渊是一个真正的帝王,不乏眼界,自然能看出如果这本律法发挥效用,对大夏有着莫大的好处。
但要说心里没有疙瘩是假的,就算沈沐风前面两句马屁拍得响亮,可心里一样反感,因为这里是大夏国,是他夏渊的大夏国,律法还轮不到那个沈家小子来修订。
至于这一些列的表现,其实是夏渊的一次无奈妥协,与国家命运相比,这点妥协又能算的了什么!
况且自己女儿还要靠人家救命,一个救了自己女儿的命,又弄出酒精为大夏士兵减少伤亡,所以就算先得知了万山律法的存在,封爵依旧会封,只不过这一手被夏渊玩的太漂亮了,没人看得出来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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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初,战布五州安平州大战爆发,大夏国守军二十五万,与来袭之敌在安平城外交战,宝日敌军露出败态,追击三十里围歼宝日帝国敌军五万人,此战安平守军伤亡两万人,毫无疑问是一场大捷。
捷报八百里加急送抵京师,朝堂上顿时热闹无比,夏渊于次日大摆庆功宴,在宴席上,夏渊举杯同庆,然而就在这个时候,另一封战报到了。
“启禀圣上,前方传来战报!”
“传上来!”
小太监走了出去,片刻之后双手呈着战报躬身送到夏渊身前,夏渊原本一脸的兴奋,可看着看着,笑容僵在了脸上,神色几乎要喷出火来,殿下众大臣心中一沉,知道,麻烦来了。
安平大捷,却不曾想是敌军的诱敌之策,以五万人诱敌,诱骗出安平军,一万敌军攻城,城内竟然也有敌军,趁机一举拿下安平州,得到消息之后,安平军迅速回城驰援,岂料城池易主,无奈之下主将下令攻城,当天傍晚夺回安平,可死伤近四万人。
然而仅仅伤亡四万人倒也罢了,可惜入城之后,才发现安平被破坏的太严重了,普通百姓死伤无数,就连数个粮仓也尽皆被毁。
“废物,都是废物!”
夏渊的脸黑的跟锅底似的,一脚踢翻桌子,也不怪夏渊发那么大的火,这几年战事频频,傻子都知道两国之间必有一战,所以这几年来,战布五州都在不停的储备粮草,虽然都损失了六万,可安平数百万旦粮草也尽皆被毁,这一仗细算下来,大夏国失利更大。
而且没有了粮食,这安平军搞不好就会哗变,潜在的危机实在是太大了。
“传令,坪州,万华,昌平,龙平各调集二十万旦粮草以解安平之危,擢贺州,天平府抓紧筹集粮草运粮,务必在二十天内筹集五十万旦粮草运抵安平!”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两鬓斑白的老头站了出来:“圣上,老臣弹劾安平龙威将军鹤永庆失职之责!”
“臣复议!”
……
为首的言官吴言贵立刻蹦了出来,其他几个言官也纷纷请奏弹劾鹤永庆,夏渊是真生气了,夏渊又不是傻子,战时换将是大忌,如果是鹤永庆无能也就罢了,关键是敌人太狠太狡猾,居然出动五万人做诱饵,别说鹤庆,自己坐镇估计也会选择出城歼敌。
当然,鹤永庆确实有失职的地方,那就是只留守五千人守城,实在是太大意了。
“就知道弹劾,你们几个老倌如果能带兵出征,朕就准了!”
夏渊冷冷的瞪着吴言贵几个老倌,说完拂袖而去,而吴言贵以及身后几个言官的脸,瞬间涨得通红,开玩笑,领兵打仗自己是那块料吗!去了还不是送死,嘴皮子说说行,可真要上战场还是算了。
在大夏,言官可以说和武将最不对付的一类人,这要归功于大夏国的开国皇帝,大夏始帝曾有遗照,言官无责,也就是言官参谁都行,就是参皇帝也没事。
不过想要做言官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必须是大学士出身方可,可不是随随便便一个文官都能当言官,而言官的作用只有一个,弹劾,准确的来说就是制约武将。
兵者国之利器,一个国家的核心所在,然而兵者也最危险最难以掌控的,必须有所制约制约,初始,文官制约稍显差了一点,所以这才有了大学士出任言官。
大学士不同,大学士可谓是桃李满天下,门人众多,就算是军队中也不乏门人,能够起到不小的制约作用。
当然,开始的时候制约能力要差很多,但皇帝会拉偏架啊!渐渐的,武将的威望日益降低,最后也就形成了如今这般局面。
至于言官,那是习惯和武将作对了,有皇帝撑腰他们怕什么,而武将也是最恨言官,长此以往文武对立的局面就形成了,只不过如今形式不同,如果夏渊这个皇帝还向着文官,估计大夏国可就真的要亡了。
满朝文官有几个可用,让他们和稀泥行,贪污受贿行,相互拆台更行,但是带兵打仗还是算了,将大夏国的命运交给这些人,大夏想不灭都难,这一点夏渊不明白也不用当皇帝了。
而安平失利的消息传播很快,沈沐风在第四天就得到了确切的消息,对于冷兵器时代的战争,沈沐风深感无奈,尤其是国战,打个十年二十年那都不算什么,只要一个国家的政权不被推翻,那么必然无止境的打下去,直到分出胜负。
别的不说,就说抗战,华夏东北被侵占了七年,在加上后面的七年抗战,真正抗日时间其实是十四年,用了十四年才将小日本鬼子赶出国土,那还是拥有火器的时代,更何况如今这冷兵器对砍的时期。
沈沐风不喜欢战争,但战争对沈沐风最有益,因为只有战争才能将局势搅乱,才能让沈沐风才有机可乘。
可问题是,战争中真正的受害的是老百姓,百姓流离失所,匪盗猖獗,屠城更是家常便饭,更有一些不惜功绩的军队,行那杀良冒功之事,杀戮无时无刻不在进行着,这也是沈沐风最无奈的事情。
第115章忠烈侯爷【一更】
想要解决这些,沈沐风是做不到了,至少现在的沈沐风是做不到的,也只能一步步按部就班,更何况现在的他,只是个小人物,离开平兰州估计没人会把他放在眼里。
“粮草,看来这一步还真是做对了!”
沈沐风当初只是想发展养殖业,为万山县老百姓多一个创收的项目,而且肉脯可以卖给军队,既可以帮助老百姓增加收入,又可以解决一部分的军粮问题,可以说一举两得。
可如今看来,这简直是神来之笔,如今万山县的养殖业经过小半年的发展,又有衙门的大力扶持,几乎家家户户都会养上几头猪,而且有了沈沐风养殖的办法,这小半年来竟然一次猪瘟都没有发生,不得不说是个奇迹。
而因为养殖了小半年的时间,绝大多数的猪都可以出圈了,就在前两天,因为高强度的练兵,沈沐风购置了大量的肉铺,这才得知万山县竟然养了五万多头猪,一家养个三四头都是少得,多的养了十来头,有一户更是养了二十八头猪,其中有二十三头可以出圈了。
一头猪以一百二十斤计算,能出猪肉在八十斤上下,五万头猪就是四百万斤猪肉,就是平兰军清一色吃猪肉干都能吃到吐了。
不过,粮食的问题可不是单单几万头猪就能解决的,而且收购这五万头猪也是要钱的,那可是真金白银,可不是开屁股用的纸。
两天后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
太监总管伍德佑笑眯眯的看着沈沐风:“忠烈侯,接旨吧!”
沈沐风恍然大悟,赶忙叩头谢恩:“谢圣上隆恩,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在场的几个人都愣住了,随即跟着沈沐风也喊了起来,也是,第一次听到万岁还能这么叫,其实不是沈沐风有意为之,实在是被吓了一跳,忠烈侯,这皇帝老倌居然给自己封爵了。
大夏这几十年来,只有四十年前破例封赏爵位,想不到四十年后,这种好事能轮到自己的头上。
至于叩头谢恩并非沈沐风所愿,没办法,跪了一地,而你这个接旨的不跪,你想怎么的,造反啊!
且不说沈沐风没有造反之心,就算是有也要跪,所以沈沐风心里也只有安慰自己,这特么叫入乡随俗。
“其余人都退下吧!陛下有道密旨要宣!”
营帐中二十个大老粗都退了出去,只剩下沈沐风和伍德佑,伍德佑看了看没有别人,这才笑道:“侯爷,这里没有人,陪洒家坐下说话就行。”
沈沐风赶忙说道:“伍总管请!”
“侯爷请!”
两人客套一番,伍德佑先行落座,沈沐风这才说道:“伍总管,不知陛下有什么事情交代末将?”
“陛下想知道公主的病情如何,二来对陛下对侯爷所创的印刷之法颇为欢喜,想问问侯爷,能否将印刷之法传授给朝廷的工匠!”
沈沐风松了一口气,还以为是要酒精和肥皂的配方:“伍总管请转告陛下放心,公主的病情已经得到控制,随时可以为公主解了残毒,不过为了公主的身体,还需要调养一段时日,短则三五月,长则半年即可!”
沈沐风也是没办法,有可能的话他想拖上个一两年,可如今已经执掌兵权,总不能一直带着公主吧!真要是出了点什么事情,自己可真就完了个蛋了。
至于三五个月时间,沈沐风是为了保险起见才说的,毕竟立下的军令状,如今已经过去了七八日,平兰军是天天练兵,但效果却达不到沈沐风的预期,沈沐风觉得四个月还是有些不稳妥,万一拿不下万平,总不能真的就束手就擒吧!
“印刷术完全没有问题,待伍总管回京,我会安平工匠随行!”
“如此甚好,如此甚好啊!”
“伍总管既然来了,不妨就住在我的府上如何,也让我尽一尽地主之谊!”
“好,这几日也是赶得紧了,没有休息好,那就有劳侯爷了!“
“应该的!”
两人聊了片刻,沈沐风便亲自送伍总管回府,沈沐风虽然是第一次见到太监,可心里也明白太监的习性,多为善变,喜怒无常,如果得罪了这些家伙,自己的麻烦绝对小不了,如今自己羽翼未丰,自然不会得罪,宁可敬着也不会露出丝毫的不满。
而伍德佑对这位忠烈侯也很有好感,交谈间感觉不到丝毫的做作之意,马车离开军营向着州城驶去,不到半个时辰便到了州城,沈沐风的府邸在城西,入城不到百米就能看到一座大宅,假山池塘一应俱全,不过安顿好伍总管,沈沐风便驱车回了军营。
一天的高强度训练结束后,沈沐风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傍晚十分,回到府中沈沐风亲自做了顿饭,伍总管知沈沐风亲自下厨后,心中那份好感更甭说了。
太监在宫里看似风光,其实他们也明白,没几个人真正看得起他们,然而沈沐风亲做饭,这让伍德佑如何不感动。
“伍总管,实在是抱歉了,如今战事紧急,我虽为一州州蔚,可自然要以身作则,平时多训练,战时少流血,白天怠慢了伍总管,多多包涵,这杯酒算我赔罪了!”
“唉!侯爷此言差矣,侯爷治军有方,洒家万分佩服!”
一顿饭吃的那叫一个畅快,当然,至少表面上是如此,沈沐风心里要是不别扭就出鬼了,尤其是伍德佑喝高兴了,搭着沈沐风肩膀推杯换盏,沈沐风鸡皮疙瘩就起来了。
一顿饭吃到了大半夜,伍德佑也渐渐露出醉态,说了不少不能说的事情,了不到一个时辰,伍德佑已经是烂醉如泥。
虽然心里不舒服,不过沈沐风也暗暗庆幸,再喝下去自己也快挺不住了,想不到这家伙酒量这么好!
两天转瞬即过,将一切安排好后,沈沐风送走了伍总管,临走的时候塞了一万两银子给伍总管,而且还有一车的随车物品,都是香皂和万山纯酿,说是贡品,其实有一半是给伍德佑伍总管的。
伍德佑高兴坏了,对沈沐风越看越顺眼,别看这一半的东西,一万两银子都未必挡得住,至于回去如何交代伍德佑不担心,人家做到这个地步,将事实说出来便是。
第116章兄弟回家【二更】
伍德佑走后,沈沐风又开始专注于士兵的训练,前后用了半月时间,专门训练列队军姿,又用了一个月时间长途拉练,训练体能,包括新招在内的一万士兵,真是被折腾的惨了,起初还有人不服管教违反军纪,可后来愣是没人敢了。
原因很简单,因为沈沐风有一只特殊的队伍,名为城卫军管理执法大队,简称城管,当然,沈沐风绞尽脑汁起了这个名字,心里也暗爽了一把,而且城管执法大队也没有让沈沐风失望。
城管执法大队共有三百人,是军中个人实力较强的精英,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拥有内力的小高手,对付四五个普通人完全没问题。
这些人被沈沐风单独抽调出来,一来是负责之法,二来是想弄出一支特战大队,暗杀,奇袭,训练好了,绝对是一股不可忽略的战力。
不过这只城管执法大队的花销也很大,普通士兵每人每月三十两银子,大队长有五十两,虽然钱多了,而他们的训练也极为刻苦,督导的同时,自身的训练量是普通士兵的三倍,可俸禄是普通士兵的六倍,执法大队的人就算再苦,也不会有人埋怨,而且整人的感觉真的很爽啊!
黑老海很牛了吧!一个千夫长统领,不过如今已经叫营长了,仗着官职高实力强,一天吆五喝六的,结果被沈沐风看到了,指挥十几个执法大队队员一起上,直接给收拾了一遍。
你再看现在的黑老海,乖的跟兔子似的,虽然红着眼,可毛是顺溜的,敢龇牙试一试,分分钟收拾的没脾气。
也许有人会疑惑,军队中最不缺的就是刺头,为毛一个个大老爷们被收拾跟乖宝宝似的,其实方法很简单,一个军饷,原本普通士兵的军饷只有一两银子,沈沐风上任直接涨了五倍,用沈沐风的话来说,当兵的抛头颅洒热血,一两银子一个月,那是扯蛋,仅仅这一条,没有一个兵对沈沐风不敬佩的。
当然,仅仅这样还不行,那就是刑罚,执法大队两种刑罚,一种是鞭刑,把违反军纪的人拉出来,当着所有士兵的面脱光施以鞭刑,人有脸树有皮,更何况鞭刑也是很遭罪的。
当然,鞭刑只能说一般般,真要是碰到脸皮厚的,光着就光着,挨鞭子就挨鞭子,都是大老爷们又能怎么的!
一旦碰到这种人,那就使用第二种刑罚,名为小黑屋,小黑屋不会被打,但是却能令人发疯,一米长宽的小屋子,里面漆黑一片,想好好躺着睡觉都不行,只能坐着靠着马桶对付睡。
吃饭的时候丢个窝头,一天到晚没人和你说一句话,还要忍受难闻的骚臭味,而这一关就是七天,尝过那种滋味的人,宁可挨几十鞭子也不想再来一次,除非是神经病。
两下一比傻子都会选择,一个是要吃有吃,一个是要么光着身子挨鞭子,要么就是窝头黑屋,累点就累点吧!傻子才犯军规呢!
心态的改变只是开始,训练的真正意义在于增强体魄,协作作战的能力,以及不断洗脑般的培养服从意识,打仗什么最重要,完全服从的服从意识,让你冲的时候,就必须像狼一样的嗷嗷往前冲,这才是最重要的。
七月中旬,一个半月的急训结束了,沈沐风开始有目的的训练军队,一万军队,开始打乱重新分配,步兵骑兵弓兵三大兵种的基础上,沈沐风又添加了一个投掷兵。
步兵训练战阵排列,打造清一色的刺刀营队,骑兵主要目标在于突袭,骑术是基础训练科目,弓兵压阵,负责驰援步兵,训练弓技,而多出来的投掷兵,主要训练科目则是投掷手榴弹。
一个半月的科目训练,一共三个月的高强度训练,有近百人无法忍受高强度的训练而退出平兰军,当然,这些人退出的还有另一个原因,那就要上战场了。
沈沐风的军令状是四个月收复万平州,急训了三个月,给沈沐风留下的时间不多了,然而让沈沐风郁闷的是,按规定的时间,和平兰军一同出征的通州军迟迟没有出现。
沈沐风派人去打探,结果让沈沐风郁闷的是,通州州蔚王向天居然只走了一半路程,更是谎报有叛军对通州军不停袭扰。
傻子都明白这叫拖延时间,还特么出来叛军了,如果说有土匪和敌国奸细烧扰倒是有可能,万平的叛军怎么可能出现在通州附近。
半个月走了一百五六十里路,合着一天走了还不到十里路,尼玛这叫什么速度啊!乌龟一天估计也能爬两里吧!
沈沐风明白,这王向天是不用指望了,就算是一同出征,恐怕也帮不上什么忙,去了反而是拖后腿,沈沐风索性不等了,通报全军,三天后开拔出征。
傍晚,沈沐风将孙玉文孙玉武两兄弟叫了出来,亲自送到州衙大门外,两个小家伙如今已然是脱胎换骨,身体站的笔直,原本白皙的小脸晒得黝黑,更主要的是,两人身上的气息完全都变了,少了青涩,多了几分稳重。
“你们两个可以滚蛋了!”
两兄弟露出茫然之色,沈沐风气不打一处来:“解散,滚蛋!”
两兄弟这才回过神,随即欢呼一声撒丫子就往州衙跑,两兄弟这三个月可是遭老罪了,说是扒了一层皮也不为过,蒙着被子在被窝里都不知道哭了多少次了。
一听少爷回来了,孙夫人就急急忙忙跑了出来,可看到自己的两儿子,却着实被吓了一跳,根本无法相信这还是自己的儿子,黑了,也瘦了点,尤其是拿双手,尽是厚厚的老茧。
三个月,只不过三个月没见而已,自己的儿子变成了这般模样,听到两兄弟要吃饭,孙夫人以为俩儿子是饿了,赶忙让下人做了一桌子的饭菜,结果这俩货可好,吃饭速度那叫一个快,不到三分钟就将桌子上的饭菜一扫而空,就仿佛几天没吃饭似的。
别说孙夫人心疼了,就连孙福义也吓了一跳,这地多少天没吃饭啊!其实饭倒是管够,可在军营吃饭,那是靠抢的,动手慢了好的都让别人吃了,兄弟两人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吃饭方式。
第117章挖坑自埋【一更】
别说孙夫人心疼了,就连孙福义也吓了一跳,这地多少天没吃饭啊!其实饭倒是管够,可在军营吃饭,那是靠抢的,动手慢了好的都让别人吃了,两兄弟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吃饭方式。
看着自己的两个儿子,孙夫人眼圈一红,眼泪不自觉在眼眶中打起转来,反观孙福义,除了刚刚的吃惊,如今是一脸欣慰的表情。
自己儿子什么德行他太清楚了,但这仅仅三个月而已,竟然有了如此大的变化,看看这站立的姿势,腰杆挺得笔直,虽然吃饭狼了一些,可大老爷们这样吃饭也无所谓。
吃完饭后,佣人送上茶水,看着自己两个儿子并没有像以前那样瘫在椅子上,孙福义那张白白胖胖的脸上满是笑容。
“玉文玉武,你们俩在军营里苦不苦!”
小哥俩不约而同的喊道:“苦!”
“爹,那个沈州蔚实在是太可恶了,我们年纪是最小的,天天都抢不到好吃的,吃的都是人家的残羹剩饭,体力跟不上还老受责罚,更可恨的是那个小黑屋,满屋子尿骚味,他居然把我们丢在里面好久,实在是太可恶了!”
孙福义微微皱眉,心说这沈沐风够狠的,还真下的去手,可紧接着孙玉文话头一转道:“可,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有点想军营了,在军营里吃饭那叫一个香,一开始我们吃不饱饭,一天天饿的饥肠辘辘,可后来发疯似的抢饭吃,那吃的叫一个香啊!”
孙玉武似乎想到了什么嘿嘿笑道:“爹,你是不知道,我们班有个大块头,可有劲了,是我们班长,这个家伙也很可恶,居然还抢********吃,我们还挨了顿揍呢!
不过那家伙倒霉,被当着全军营脱光受鞭刑,当时都笑死我们了!
这家伙受了鞭刑,坐都坐不住了,还跟我们抢饭,结果我们哥俩狠狠的揍了回来,后来就没人敢欺负我们俩了……”
孙玉武就好像是炫耀一般说着,可说着说着就皱起了眉头:“哥,这快开战了,不知道班长的伤好没好……”
在军营中的生活慢慢浮现在眼前,觉得在军营里似乎也没有那么苦了,反而现在有些没着没落的感觉。
打发走两个儿子,孙福义一脸的沉思之色,旁边的孙夫人叹了一口气:“这小沈也太狠了!看看咱儿子,手上都是茧子,还瘦了一大圈,他们可是孩子啊!不行,我非去找他理论不可!”
孙福义突然一拍桌子:“你懂什么!你当真以为人家是在欺负咱儿子!”
孙夫人吓了一跳,丈夫可从来没有和自己这么说话过:“这不叫欺负,什么还叫欺负啊!”
“欺负,你难道没有看到孩子们的变化吗?愚蠢,如果说公主也在军营中如此这般的训练,你还觉得是欺负你儿子么!这叫历练,磨砺心志,以前是站没站相坐没坐相,现在呢!身体笔直,也沉稳多了,这是你花再多少银子都换不来的!”
“可咱儿子也不能随随便便被一个兵痞给欺负了啊!”
“愚蠢,沈老弟把我儿子放在军营,岂会不盯着,能让一个手下欺负咱儿子,所以这很可能是沈老弟有意安排的,欺负你儿子,那是为了教他们喂饱肚子,狼行千里吃肉,狗行千里****,连饭都抢不到嘴里,活着干什么!
夫人呐!我们都不年轻了,也有离开的一天,如果咱们儿子一直娇生惯养,当我们百年之后谁还会惯着他们啊!
别人不知道,你还不知道吗?这个世界上有太多我们惹不起的人,当真以为没人敢动他们,笑话!沈老弟是在教他们做人,吃苦受累没什么,我们年轻时候吃得苦还少吗!玉不琢不成器,沈老弟他做得对,我们是欠了人家一个天大的人情啊!”
孙夫人抹着泪不再说话,孙福义很少发脾气,甚至外人看来有些妻管严,其实那是孙福义让着夫人,生孙玉文兄弟两个的时候受了不少罪,身子一直就不好,平时都让着,可今天不一样,如果不是担心打仗,孙福义甚至想让自己的儿子在军营中,多历练两年。
转眼间过去了两天,就在孙福义为儿子改变而感到庆幸的时候,意想不到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孙玉文两兄弟怎么也在家呆不下去,死活都要回军营。
孙福义捂着头,望着两个儿子倔强的眼神,是一个头两个大,没办法,只有去请沈沐风,不到一个时辰,沈沐风来到了州衙,孙玉文孙玉武两兄弟看到沈沐风到了,立刻站的笔直,甚至用期盼的眼神望着沈沐风,希望军长能把他们带走。
“老弟,这可怎么办啊!这俩兔崽子死犟死犟的,怎么说都说不动!”
沈沐风给了孙福义一个放心的眼神,然后转身看向两兄弟:“我问你们,军人的职责是什么?”
“军人的职责是保家卫国!”
“军人的天职是什么?”
“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
“那好,你们告诉我,你们是军人么!”
“回禀军长,我是平兰军二团一营三连二班战士孙玉文!”
“回禀军长,我是平兰军二团一营三连二班战士孙玉武!”
“那我问你们,成为平兰军士兵的条件是什么?”
“忠诚,勇敢,永不言弃!”
沈沐风照着俩兄弟的脑袋一人拍了一巴掌吼道:“成为平兰军士兵的条件是年满十八周岁,所以说你们还不是平兰军的士兵!”
两人对视一眼异口同声的答道:“回禀将军,我们在三连二班受训三个月,所以我们是平兰军的战士!”
沈沐风暗暗想,行啊!还特么跟老子较上劲了:“什么意思!你们两个是铁了心对吗?”
“我们是平兰军二团一营三连二班战士,忠诚,勇敢,永不放弃是我们的宣誓!”
……
“兔崽子,老子还治不了你们了!”
沈沐风说完拿出一根鞭子,孙夫人吓得脸都白了,想要阻止,岂料沈沐风将鞭子丢给跟着来的两个执法大队队员,而自己则脱了上衣。
“平兰军军长沈沐风违反军纪,将孙玉文孙玉武二人私自放入军中,刑鞭刑五十,以儆效尤!”
两执法队员对视一眼,只见沈沐风已经开始瞪他们了,其中一人才硬着头皮拿起了鞭子行刑,然而此刻的孙家兄弟已经傻眼了,须知被打的这位可是他们的顶头上司,军营中的老大军长啊!
孙福义原本笑眯眯的神色第一次露出郑重,实在是没有想到会是这般结果,不过心里对沈沐风的感激溢于言表,平时对沈沐风只是觉得很有能力,有好感,如今才真的把沈沐风当自己人。
而沈沐风的心里则懊恼无比,什么叫自己挖坑埋自己,自己这就是。
第118章出征前夕【二更】
虽然是挖坑自埋,但沈沐风真的就那么傻吗?还带着执法队来,其实沈沐风之所以这么做,其实还有更深层的意思,那就是明正典刑。
军人就要有军人的模样,就应该纯粹一些,违反军规军纪就要受到处罚,自己是平兰军一军之长,自己都如此,更何况其他人了,今天这件事情通过今天在场的人宣传出去,以后若有人胆敢违反军纪,那就别怪自己心狠。
不过想法虽然好的,事情干的也漂亮,可打在身上那叫一个疼,五十鞭子下去,后背都被抽的血肉模糊了,额头上豆大的汗珠滚落,沈沐风硬是咬着牙没有哼出一声。
五十鞭子打完,沈沐风已经有些站不住了,两个执法大队的队员赶忙上前搀扶,沈沐风这才勉强站稳身形,望着目瞪口呆的孙玉文孙玉武,沈沐风声音沙哑的说道:“从今天开始,你们就不是平兰军的战士了,还想当老子的兵,等十八岁以后再说,这个规矩,任何人都不得违背!”
沈沐风说完转看向孙福义:“老哥,人情我可还上了!”说完还勉强的笑了笑,然后在搀扶下向这大门外走去,而孙玉文孙玉武两兄弟则露出一脸的失望之色,孙福义喉咙微微蠕动,那个谢字怎么也说不出口。
沈沐风离开后,孙福义黑着一张脸看着自己的两个儿子:“还想当兵?”
两兄弟一个劲的点头,孙福冷笑连连:“我给你们三年时间,在军营中什么样,在家就什么样,三年之后如果你们还能如此坚持,我亲自送你们去当兵!”
两兄弟对视一眼,眸中闪过坚定之色,今天这件事对兄弟二人的触动很大,在军中三个月,他们思想上有了很大的转变,甚至已经习惯了军中的生活。
有人会觉得,这不是闲的蛋疼找罪受么!其实不然,就拿华夏进来建国后来说,那时候的人思想单一,纯粹,无论是做什么工作很有韧性,可后来就不一样了,受到外物的影响很大,很多人做事情都没有长性,姑且算是思想解放的后遗症吧!
而这个世界上也是如此,能够影响男人的恐怕也只有赌场和青楼了,而这两个地方都是销金窟,大夏的普通百姓能玩得起的不多,也没有多少人愿意深陷其中,加上这个世界对思想的禁锢,以及完全不懂得洗脑的强大,在周而复始的操练,以及不停的洗脑下,渐渐的融入其中,而人一旦习惯了一件事物,想要改变却并不容易,就像吸烟喝酒,那都是有瘾的。
而这对小哥俩的情况还有所不同,只不过才十五岁,按理说这个年纪不算大,但是在乡下结婚者比比皆是,就像老话说的,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而孙家两兄弟那是富贵人家,不缺钱,对子女的溺爱可想而知,真可谓是含在嘴里怕化了。
不过溺爱归溺爱,孙福义有两条不可逾越的铁律,那就是赌场和青楼,而精力旺盛跟牛犊子似的哥俩,潜意识中接受了军营中的生活。
当然,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和思想上的转变,则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而今天沈沐风的这一处,无疑是在兄弟二人的心里埋下了一颗种子,就像老话说的,得不到才是最好的,这个世界的人多为执拗,有点一根线,认准了一条道跑到黑,所以在无形中,更加刺激了两兄弟对军营的渴望,想成为沈沐风那样的人,而这是孙福义没有想到的。
此刻马车上,沈沐风露出呲牙咧嘴的表情,这个时候行刑的两个执法大队的队员,一脸的忐忑,紧张的看着沈沐风,生怕沈沐风找后账,沈沐风拿出了金疮药恨恨的说道:“打得挺狠啊!解气了吧!”
两人吓得一个哆嗦,赶忙摇头否认,不过这心里爽不爽,也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了。
“爽也不要紧,特么的,以后谁敢违反军纪就这么打,出了事情老子兜着!来,给我撒上!”
两人暗暗舒了一口气,刚刚可把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如果军长秋后算账,自己二人是绝没有好果子吃,将药小心翼翼的给沈沐风上好,还不忘拍了一记马屁。
“军长治军有方,以身作则,小人誓死追随军长,报答军长大人的知遇之恩!”
“是啊!我们兄弟是打心眼里佩服军长啊!”
沈沐风将衣服穿好,清凉的感觉使疼痛感立刻消失了:“唉!别怪我狠就好,战场杀敌其实那么容易,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咱们既然是吃了这碗饭,就不能认命,什么军人最好的归宿是马革裹尸,那是敌人的归宿。
所以想要在战场上最大程度的保命,就必须给我玩命的训练!”
“军长说的在理,属下佩服!”
沈沐风心情大好,毕竟孙家兄弟都如此,那么手下的兵就应该更没什么问题了。
不过当沈沐风看到空空如也的药瓶后,顿时怒吼一声:“我靠,你们两个败家玩意,这可是整整一瓶金疮药,居然都给我用上了,你们两个兔崽子今天的训练量加一倍!”
原本松了一口气的两人听到这句话,只觉得眼前一黑,心说果然没那么容易就混过去,这小鞋穿的真快,都特么不隔夜。
傍晚十分,庞大的车队抵达军营,沈沐风亲自接手了这批物资,这一批物资的数量极为庞大,其中包括在万山县运来的十万斤的猪肉脯和三万只手榴弹,以及州城购买的二十万斤粮草。
肉脯不用说了,十万斤看是不少,可以一万人计算,一个人也不过十斤肉脯,沈沐风命人先分发下去,一个人五斤肉脯,肉脯是单独缝制的布袋盛装,而这五斤肉脯正是每个人五天的口粮。
至于那三万只手榴弹大部分发给了第八营,而粮食等物资则统一由后勤队伍负责。
平兰军十个营,前八个是战斗营,第九辎重营,有一千五百人,第十火头营二百人,负责全军的伙食。
而第八营是从平兰军中挑选出来的投掷高手,这一千人的队伍,每个人分发了十颗手榴弹,用皮质的武装带挂在身上,一个个手持藤牌钢刀,说不出的威武豪迈,剩下的手雷出了第十火头营没有,其余营每人一颗,然后全部交由第九辎重营负责保管。
物资发放完毕,号角声响起,上万人的平兰军解散,而沈沐风则回到营帐陷入沉思,沈沐风总觉得还是缺点什么东西。
第119章绿巾行动【一更】
物资发放完毕,号角声响起,上万人的平兰军当场解散,而沈沐风回到营帐后就陷入沉思,总觉得还是缺了点什么东西。
片刻之后,沈沐风一拍脑袋,赶忙命人将执法大队大队长肖四龙叫了过来,沈沐风终于明白忽略了什么,那就是战争的本质,战争的本质就是杀戮,杀红了眼误伤自己人的事情也是时有发生,为了避免这种事情的发生,那就是要做个标志。
在战场上,绿色和鲜血有着鲜明的对比,也非常的醒目,所以沈沐风想要用绿巾警示战士,只要带着绿巾的就是自己人,以防误伤。
而且安平军已然在敌人之手,自己的军队和叛军穿的都是一样的军服,如果不区分好,误伤自己人是根本无法避免的。
当然,沈沐风也想弄出独特的军装,比如看着整齐的解放军绿色迷彩服,可惜也就是想一想,现在做肯定是来不及了,而且更改军装有易帜之嫌,等同于反叛,而自己羽翼未丰,远远没有这么做的本钱。
解释一番,给肖四龙拿了一千两银子,让肖四龙带着全部的执法大队队员,进城去购买绿色的绸子。
不过沈沐风也是糊涂,且不说天色已黑,就算将平兰州的绸缎铺扫荡一遍,也弄不出几匹来,毕竟是绿色绸缎,绸缎铺也不会有多少存货,这下子可苦了执法队,三百匹快马在州城横冲直撞,翻遍了绸缎铺,让肖四龙郁闷的是,偌大的平兰州居然只找到了四匹绿绸,平兰军上万人的队伍,四匹绿绸哪够用啊!
这可把肖四龙愁坏了,这个时候一个手下想出了个办法,那就是去青楼,如果说什么地方的绿绸最多,那么无疑是青楼,青楼的姑娘们一个个穿的花红柳绿,相信一定有所存货,最不济买下姑娘们的绿衣,也能解了燃眉之急。
肖四龙原本还有些犹豫,可想到完不成任务的责罚,顿时心下一横,带着所有兄弟奔着最近的青楼而去。
为了筹集绿绸肖四龙也算是拼了,用了两个多时辰,愣是将平兰州大大小小的青楼扫荡一遍,这才带着三大马车的绿绸,向着军营浩浩荡荡的驶去。
沈沐风得知后也只有苦笑,这确实怨不得肖四龙,毕竟在当时的情况下,也的确没有什么好的办法。
清晨,天边升起一抹鱼肚白,火头营三百人开始生火做饭,半个时辰后号角声响起,队伍整整齐齐排开,八千人的战营分成八列,火头营的三百个兄弟在队伍中穿行,每个人发了两个馒头一碗肉粥,八千人的队伍,沉默的吃着手中的食物,没有人说一句话。
一顿饭吃的很平静,入耳尽是咀嚼声,所有人都明白,今天是出征的日子,虽说一将成名万骨枯,可这三个月来的汗水,让他们有了无与伦比的信心,在加上那威力极大的手榴弹,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念头,不战则已,一战必胜。
沈沐风嘴角微微翘起,望着眼前的这些战士,心中升起一股豪迈之感,刚刚来到军营,当时的情况沈沐风可是看得一清二楚,然而不过三个月,已经有了如此之大的改变,而这一切,都是在自己的手中实现的。
沈沐风将平兰军分为四大主力兵种,步兵,四个营组成,分别是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四个营,第二兵种为弓兵营,由第五第六两个营组成,然后便是第七营的骑兵营,以及第八投掷营。
步兵营是以特质的刺刀兵器,每个人身上配备一颗手榴弹,弓兵营是以硬弓,和一壶五十只精钢箭矢为兵刃,每个人配备一柄短刀以及一颗手榴弹。
骑兵大队清一色的骑兵,一身皮甲甲胄护身,两米的长枪和一颗手榴弹,而投掷大队则是十颗手榴弹,外加一柄钢刀。
说实话,对于战争沈沐风是一点都没有涉及,更不要说排兵布阵了,沈沐风有的只是关于战争的一些浅薄的见识而已,这支部队在沈沐风看来,只有两个优势,一个是不停洗礼的服从意识。
虽然沈沐风不知道这支部队的服从意识,到了何种程度,但绝对比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一支军队都要强,在尊卑有别的世界,一个可以和普通士兵平起平坐的军事主官,怎么可能得不到敬重和爱戴,况且这还是一个愿为兄弟两肋插刀的时代。
而第二个优势就在于手榴弹,一个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产物,却能动摇这个世界,只要给沈沐风时间,沈沐风相信,绝对可以撬动这个世界,而这就是手榴弹带给沈沐风强大信心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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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着这些头戴绿巾的战士,沈沐风有些郁闷,不过这也没办法,带在手上万一看不到呢!自己的战士是绝不能死在自己人的手里。
强人心中的无奈,朗声说道:“兄弟们,告诉我,你们为了什么当兵!”
校场上,众将士身体站的笔直,肃杀之意油然而生,既然是出征,自然是要做战前动员,这对于沈沐风来说,也算不得什么太难的事情。
很快,近万将士也迅速给予了回应,整齐划一的呐喊道:“保家卫国,诛杀外敌!”
沈沐风拿着铁喇叭嘶声喊道:“好一个保家卫国,好一个诛杀外敌,在这里我告诉你们,这只是一小部分原因,真正的原因则是守护!
我们是军人,是爷们,是站着撒尿的爷们,外敌来侵我们难道要眼睁睁的看着,不,拿起武器将敌人赶出去,外敌杀我同胞怎么做,那就将敌人杀光,为了保护我们的亲人我们的国家,我们可以抛头颅洒热血,消灭来犯之敌。
一句话,犯我大夏者,虽远必诛!”
沈沐风很不要脸的再次抄袭了一把,不过也正因为这句话,瞬间点燃了台下众将士的热血。
“犯我大夏者虽远必诛!”
……
当然,如此的战前动员也算是比较成功了,不过沈沐风知道,还是欠缺了一点火候。
望着台下激动呐喊的众将士,沈沐风压了压手,仅仅数息之间,原本喧嚣的校场上瞬间化为寂静。
“男儿该当兵,男儿当杀敌,然而在我看来,还有一句话更加贴切,那就是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一将成名万骨枯,只要兄弟敢想敢做,就没有什么能够阻挡我们的脚步!
从即日起,斩敌者授予军衔制,斩敌十人授予少尉,月俸八两,斩敌三十人,授予上尉月俸十两,斩敌百人授予上校月俸二十两,斩敌三百授予上校,月俸五十两……”
第120章发兵万平【二更】
“从即日起,斩敌者授予军衔制,斩敌十人授予少尉,月俸八两。
斩敌三十人,授予上尉月俸十两。
斩敌百人,授予少校月俸二十两。
斩敌三百授予上校,月俸五十两……”
沈沐风说的来劲,可到了上校猛然停了下来,不是沈沐风不想说,而是在考虑自己的家当,这些算是自己的嫡系人马,这点钱也算不上太多。
可问题是以后呢!随着手中的兵马越来越多,又赶上两国交战,万一弄出数万的尉衔,自己就是砸锅卖铁也养不起啊!
所以沈沐风赶忙停口,不是不说,而是不敢说下去了,况且这些东西是需要好好研究的,弄出一个详细可行的方案,如果信口胡说,完成不了承诺,那可就是把自己架在火上烤了,可惜的是,话已经出口,想收是收不回来了。
而沈沐风的话听得众将士心血来潮,骤然发现沈沐风停口,一双双炙热的眼睛看着沈沐风,沈沐风干咳一声:“儿郎们,今日出征,告诉我你们怕不怕!”
“不怕!”
……
山呼海啸般的回应让沈沐风心绪激荡:“好男儿当保家卫国,众将士随我出征!”
沈沐风说完来到聚将鼓前,两根硕大的鼓棒抡了起来,片刻之后,沈沐风嘶吼一声:“出发!”
沈沐风说完一跃上马,身披白袍,脚踏白马,率先出了校场,紧随而后的是三百人的执法大队,他们也担当着沈沐风护卫队的职责,然后的是八只战兵营队,而最后是后勤【辎重营,火头营,医疗队】。
上万人,如同长龙一般驶离军营,向着万平而去。
校场上空空荡荡,唯独远处一个独立的营帐,营帐前站着一个小个子的瘦弱士兵,脸色略微潮红,望着远去的人影愣愣的发呆。
在瘦弱的士兵身后站着几个人,一身黑衣头戴黑巾,将瘦弱的士兵护在其中,仅仅感受身上的气势,就知道这些黑衣人绝不是泛泛之辈。
没错,瘦弱的士兵正是夏若灵,如今大夏国国主夏渊的小女儿,而身后的这些黑衣人,便是平兰州第二队的暗卫,负责保护公主的安全。
沈沐风率兵出征,对于夏若灵来说,也不知道是个什么感觉,有些复杂,而更多的是空荡荡的,十三岁了,说大不大,却也不小了,在乡村十二岁的女娃已经有嫁为人妇的了,用沈沐风的话来说,这个世界上的女人普遍早熟。
“公主,该走了!”
夏若灵望着已经消失的队伍愣愣的出神,似乎未觉,许久之后夏若灵叹了一口气,望了望已经升起的初阳,默默的走向营帐旁的马车,至始至终一句话都没有说。
夏若灵知道,这一走想要再看到沈沐风就不容易了,因为夏若灵明白,自己父皇的文案上,定然有着无数关于沈沐风的消息,甚至包括沈沐风曾说过的话。
而沈沐风所表现出来的多是对皇权的藐视,而这是父皇所不容的,所以她打心眼里担心沈沐风的处境。
就算父皇暂时不会对沈沐风下手,可一旦战事结束,矛盾也会立刻显现,以沈沐风的性子,如何会对皇权低头,到那时,两者势必会势如水火。
夏若灵想起听到沈沐风与何潇的谈话,内心突然矛盾起来,该不该将这些话告诉父皇,夏若灵陷入了深深的矛盾中,本意是不想告诉父皇的,但是夏若灵却隐隐的觉得,沈沐风会对夏家的天下造成伤害,当然,这仅仅是夏若灵的感觉,可正是如此,却让夏若灵陷入到了纠结仿徨之中。
而放任夏若灵离去也是沈沐风的无奈之举,原本想着还有夏若灵在手里,就算一个月后未收复万平州,可有了公主这张牌,谁又能把自己怎么样。
可想法是好的,但到了此时也不得不放手,别的不说,行军打仗难道还真的带着夏若灵那丫头,如果夏若灵那丫头真的出了什么闪失,自己所做的一切可就真的白搭了。
思来想去,沈沐风还是放弃了,既然决定放手一搏,那就痛快一些,就算在平兰州困住夏若灵,可那又能有什么意义,自己分身无术,怎么可能困的住夏若灵,索性痛快一些,消消停停的打发走,如果出了什么事情,跟自己也没半毛钱关系了。
至于说收复万平州,沈沐风也算是孤注一掷了,一个月收复就一个月收复,而如今看到全军上下的阵势,沈沐风也有了点信心。
此刻远在六百多里外的万平州,曾几繁华似锦的百万人的城池,如今街道上却尽失萧瑟之意,主街道上那鲜红的血迹,显然不久之前,这里曾发生过血腥的杀戮。
在城门外的一片小树林中,一棵棵树上,吊挂着一具具已经有些腐烂的尸体,放眼望去有数百人之多,可谓是惨不忍睹。
城门楼上数百人不停搬运着滚木石块,而在人群中站立着两个人,一人一身戎甲,虎背熊腰,左脸上是一条狰狞的刀痕,正是万平州州蔚肖青云,而另一人,一袭黑袍,黑巾蒙面,将整个面容都隐在黑巾之下。
“肖兄,探子回报,今日便是那沈小贼出征之日,不出半月,便可抵达万平州,肖兄可有御敌之策!”说话之人正是黑袍人,声音嘶哑,虽然话语客气,可语气中却隐隐有戏虐之意。
肖青云出身行伍,出生武将世家,性格耿直执拗,最烦这种阴阳怪气,眸中闪过一抹厌恶之色,不过还是忍了下来。
一个铁骨铮铮的汉子,一个传承三代的武将世家,怎么可能会投靠敌国奸细,所以传出肖青云叛国投敌之后,朝堂之上可谓是惊掉了一地的眼珠子。
然而朝廷的那些大佬又如何知道,肖青云也是无可奈何,自己全家数十口的性命,全都掌握在这些敌国奸细手中,上到六十多岁父母,下到刚刚出声的孙子,只要他敢有任何反抗,全家老幼绝无一人生还。
肖青云胆怯了,宁可站着死的人物终于弯下了脊梁,如同木偶般接受外敌指挥,其实肖青云也明白,他已经走上了一条不归之路,而无论这条路是什么,必然是身败名裂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