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5章收获颇丰【三更】
沈沐风抬头看向周围,静静的听了一会,不过让沈沐风失望的是,听到的只是这些铁匠们的沉重呼吸声。
其实沈沐风担心的是,其他死士突然杀出来,三百五十个死士,这要是一窝蜂冲过来,就算自己有烈焰战刀和速度戒指,想要毫发无损那也是不可能的。
不过显然沈沐风的担心有些多余了,刚刚厮杀的动静可是不小,到现在依旧没有出现一个人,很显然那些死士并不在山洞中。
足足过了一炷香,依旧没有人出现,沈沐风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也有些失望。
似乎想到了什么,沈沐风来到数百个铁匠身前,看着这些人,沈沐风叹了一口气,这一个个骨瘦如柴,脸色麻木,尤其是惨白的脸色,显然在这山洞中不知道呆了多久。
而这些人看着沈沐风,有的露出茫然,有是疑惑,还有的是满眼期待,不过没有一个人说话,很显然他们是怕了,害怕这个刚刚大杀四方的人,并不是来救他们的。
沈沐风轻咳一声:“你们放心,我是来救你们的,这里只有这几个看守吗?”
众人闻言激动了起来,甚至已经有人开始嚎啕大哭,其中一个稍微壮硕的汉子还算是清醒,抹了抹眼泪激动的说道:“你,你真是来救我们的吗?”
沈沐风无语,没看见老子刚刚杀了那么多人啊!居然还问,不过还是耐着性子说道:“我是来救你们的,告诉我,这里还有没有其他的看守?”
大汉松了一口气,这才说道:“没有了,这里只有五十个黑衣人,大概一个月左右会换一批人!”
“那这里还有没有其他的出口!”
“有,我们被抓来的时候,都是从这个山洞进来的,而且那些黑衣人,也都是从这个山洞进进出出,只有搬运铁石的时候,才会走你出现的那个地方!”大汉说完指向另一个山洞。
沈沐风想了想问道:“那山洞外面的情况是什么样的?”
“外面就是望龙山,下了山绕过北山走五六里就能进郡城。”
沈沐风点了点头,用烈焰战刀将这些人的镣铐砍断,然后看着众人说道:“大家受苦了,大家去郡城直接找巡夜的士兵,将这个令牌给士兵看,让他们带你们吃饭休息,有什么事情咱们明天再说!”
听到士兵,众人顿时露出惊慌之色,沈沐风明白他们担心什么,微微笑道:“不必担心,是州府的士兵,兰陵郡现在已经被州府接管了,就在今天,老百姓已经分得了粮食,以后的兰陵郡不会像之前那般,老百姓只要肯干活都会有饭吃有衣穿,生活也会越来越好的!”
众人有些半信半疑,不过现在也是不是说这些的时候,反倒是那个接过令牌的大汉心里清楚,这个人能够轻而易举杀死那么多黑衣人,并且救下自己等人,完全没有必要糊弄他们。
沈沐风将这些人送出去后,便再次返回山洞,沈沐风明白,这里不仅仅有夏有德私造的兵器,恐怕还有夏有德三四十年积累下来的财富。
而且也别小看了这些兵刃,一个铁匠一天顶多能造一把兵器,而且还是普通的兵器,因为大夏本身冶铁技术的限制,炼铁的作坊少之又少,大部分的成铁都是从天阙堡高价购买而来,这就导致了兵器成本的大大提升。
如果凭空得到上万件的兵器,其价格不说,也会省下大量的时间,这不像手榴弹的制造,车床加工,一天能造出几百上千只,而且手榴弹用的是生铁,所以沈沐风不担心手榴弹,反而担心兵器的补充。
而眼下这里可能就会有上万,甚至数万件兵器,沈沐风怎么可能不动心,而且很有可能还有很大一笔银钱的进账。
沈沐风拿着火把进入山洞,看到山洞内的兵器时,这才满意的点点头。
看这架势,别说一万件兵器了,就是六七万件也有,不过这夏有德也确实有些本事,居然私造了这么多的兵刃,想要不被朝廷察觉,仅仅铁石的来源以及运输,就是一个大问题!
沈沐风暗暗感叹,打劫果然是最有前途的职业,目光扫动,突然发现旁边还有十数口大箱子,沈沐风一一打开,有十三个箱子里装着白花花的银锭子,一口箱子里面是清一色的小黄鱼,一斤一根的。
摸着小黄鱼沈沐风笑了笑:“还算是小有收获!”
其实沈沐风心中还是有些失望的,看看兰陵郡老百姓的状况,如果说能收刮上几百万两银子,沈沐风都相信。
而这些,算上金条,充其量也就三十多万两白银,不过又看到这些被打造好的武器,沈沐风释然了,如果算上王府的日常用度,能剩下几十万两也就不足为奇了。
沈沐风将黄金收入背包中,有一万八千九百两,至于白银倒是没有去动,大军每天的日常用度就是一笔不小的花销,而且沈沐风打算成立西南军区,规范三州三郡军力配比。
这十几万两银子看似不少,真正算起来就有些杯水车薪了,好在蚊子再小也是肉,存着这样的念头,沈沐风回了王府府库。
半个时辰之后,一众铁匠回到了兰陵郡,顿时被巡夜的士兵拦下了,领头的汉子将令牌交给巡夜的班长,那班长一看竟然是军长的令牌,顿时一阵错愕:“你们是什么人?怎么会有我们军长的令牌!”
领头之人也愣住了,根本没明白军长代表这什么,更不知道救他们的人乃是这三州最大的官。
就在这个时候,沈沐风的声音从远处传来:“给他们安排好饭菜和住处,好好款待,这些人我有大用处!”
一队士兵微微一愣,下意识看去,一看是军长,顿时一个个身体站的笔直,班长称是,沈沐风接过令牌收入怀中,这才看向领头的汉子:“你叫什么名字?”
“大人,小的叫李明武,是铁匠,不知道大人有何吩咐?”
说完还一脸期待的看着沈沐风,显然他已经明白了,这个人能够决定他们的生死,而且之前这位大人可是说了,自己等人有大用处,只是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大用处。
“好,李明武,带着这些人安心住下,以后好好跟着我干,干得还是你们的老本行,一个月给你们五两银子,饭菜管够,只要好好干活,我是不会亏待你们的!
对了,吃完饭后,李明武你带着我的人再回一趟山洞,将里面的东西清点出来!”
沈沐风说完看向那个班长:“安顿好他们去通知三营,让这个李明武兄弟带三营去查封一处山洞!”
“是,军长!”(未完待续。)
第166章意外收获【一更】
安排完,看着李明武和一众铁匠走远,沈沐风这才回到王府,不过回到王府又有些担心起来,毕竟还有不知道藏在什么地方的三百五十个死士,如果三营大意,说不定就会吃个大亏。
所以沈沐风又急急忙忙去了三营,正好李明武也被带到了三营,众人又一道去了望龙山。
进入山洞后,三营的战士看到堆积如山的兵器,顿时露出震惊之色,而且除了兵器,竟然还有大量的金银,就连李明武也没有想到,这里居然还隐藏着这么多的银子。
足足折腾到了天亮,才彻底将山洞内的东西清理完毕,沈沐风下了封口令,有关山洞的事情不允许传出去,隐瞒夏有德私自兵器谋反只是一个原因,主要是沈沐风想在这里大兴土木,将这里弄成一个隐秘的军工厂。
这么说吧!如果说这个世界上沈沐风最在意什么,出了亲朋好友之外,沈沐风最在意的就是火药,手榴弹,以及后续火器的开发,火药手榴弹一直被沈沐风严密封锁,不过沈沐风也知道,万山县不可能有真正的封锁,如果不是火药配方被严格的保密,以及手榴弹制作工艺的复杂,沈沐风恐怕就不会有闲心去管兰陵郡了。
想要解决的方法很简单,那就是尽快将军工厂牵走,迁到一个知道的人不多,容易防范的地方,而这个地方已经找到了,就是眼前的这个山洞。
这个山洞够大,也够隐秘,将山洞休整一下,足以容纳上千人,千人的兵工厂,对如今的沈沐风来说,足够用了。
无论是加工武器,还是后续武器的开发,在保密和防御上都有很大的优势。
下令将洞口封死,沈沐风开始规划兰陵郡,其实也没什么好规划的,无非是万山县那一套。
如今的兰陵郡可谓是旧貌换新颜,虽然说和原来的区别不大,但是百姓们的心态已经发生改变,这些大兵给他们打了一剂强心剂,从来就没有看到过如此一支纪律严明的军队。
当天下午,有关兰陵郡改制的一系列举措公布,包括城区的改造计划,兰陵郡郡衙的成立,兰陵郡律法总汇,以及王府名下店铺恢复正常市场价格,王府设立被服厂鞋帽厂大量招收女工,一系列眼花缭乱的政令,将兰陵郡老百姓震得眼冒金星。
不过对于老百姓来说,没有比这些政令更令他们激动的事情了。
沈沐风不可能一直坐镇兰陵郡,所以沈沐风决定,将一部分军队留下负责维系兰陵郡的秩序,自己则回平兰调集人手,专门负责兰陵郡的事物。
至于其他两郡,沈沐风派人送去了文书,下令整顿,改善民生,设立衙门,而兰陵郡设为三郡首地,两郡受兰陵郡节制。
沈沐风不是不想管其他两郡,实在是分身乏术,一来人手不够,其他两郡的人口在三十万,他手上的兵力只有一万,而且收复万平这么久,平兰军总不能一直都停在万平境内,至少要调集一部分镇守平兰。
更主要的是,沈沐风要尽快的成立西南军区,各州屯兵五万,所以必须要将队伍拉回去,一来平兰不能没有军队镇守,二来需要练兵,尽快的完善三州的布防。
不过沈沐风想走,可有人却不想让他离开,其他二郡郡王都纷纷派人来请沈沐风,说有要事商议,沈沐风心中冷笑,估计是两个郡王坐不住了。
其实还真被沈沐风猜对了,兰陵王的死给两个郡王非常大的冲击,毕竟事发突然,而且王府护卫家丁跑了个精光,二郡郡王都以为是沈沐风下的手,而沈沐风敢对兰陵郡下手,说明是有皇帝的授权,再加上沈阎王凶名在外,还真怕沈沐风来硬的。
但对沈沐风而言,怎么可能去见二人,这个时候还是不要搞出太大的动静,兰陵郡都是烂摊子,等理顺了兰陵郡再说,况且沈沐风明白,一口又吃不成个胖子。
而且再出来个如同兰陵王这般的野心人物,岂不是要吃大亏,所以沈沐风打定主意不去。
并且告知二郡王府的管事,说是皇帝严令,彻底彻查整顿三郡,三郡太安逸了,不为君王分忧,只给三个月的期限,如若不见成效,立刻派军大肆整顿,决不姑息!
扯出皇帝,说白了就是扯虎皮拉大旗,不过二郡郡王却丝毫不敢怀疑,万平的事情就在眼前,加上治下百姓民不聊生,皇帝恼怒也就没什么奇怪的了。
更何况他们也心虚啊!藤古拉拢了夏有德,怎么可能会放过他们两个,虽然他们更希望安逸的生活,可有些事情他们也是无法选择,至少他们面对藤古的时候,还真没有资格拒绝,拒绝就是一个死。
傍晚,负责狩猎的张大海部二营终于回来了,然而让沈沐风意外的是,黑老海的脸色极差,身上也受了伤,沈沐风心中一沉,追问之下才得知详情。
正如肖沐雨所说,此地在天脊山脉边缘,想要狩猎就只能深入,然而走了八十多里,二营竟然发现了一处铁矿,以及炼铁的房屋,铁矿的重要黑老海如何不知道,所以赶忙派人去查看,结果派出去的两人非但没有回来,反而冲来了三四百个黑衣人,上来就是喊打喊杀。
若非手榴弹出奇效,一下子炸死了三百来人,否则黑老海部的二营损失就大了,饶是如此,在对付不到数十的黑衣人,二营还是死了十一个,伤了二十多个,就连黑老海还挨了两刀,可见这些黑衣人多么的凶悍了。
黑衣人,铁矿,沈沐风腾地一下就站了起来,终于明白了,这些黑衣人应该就是夏有德的死士。
“死去兄弟都带回来了吗?”
黑老海沉重的点点头:“都带回来了,老大,不是老海我推卸责任,那些人实在是太凶悍了,悍不畏死甚至不惜同归于尽。”
沈沐风叹了一口气,十来个兄弟死了,他也心疼,不过能够将夏有德残余的死士消灭,倒也了却了沈沐风的一桩心事。
“这件事不怪你,这些人应该是兰陵王夏有德的死士,只是想不到,他们竟然找到了一处铁矿,对了,铁矿怎么样?”
沈沐风突然想到了一点,既然夏有德找到了铁矿,可为什么这么多年,只积累下来数十万两银子,这没有道理啊!所以才有此一问。
说道矿山,黑老海脸色好看了很多:“老大,你是不知道啊!那是一处露天矿,铁矿石随处可见,我找了个炼铁的工匠问,他们说铁矿应该不小,而且他们炼铁才不过三四个月而已。”
沈沐风这才释然,这样就说得通了,而且沈沐风觉得运气还是不错的,不仅仅覆灭夏有德的残余势力,又得到了一处铁矿,还真是意外的收获。
“将手下的兄弟妥善安顿好,铁矿太重要了,你叫庞清来一下,你也累了,回去好好休息。”
黑老海走了后,庞清很快就来了,沈沐风将事情说了一遍,庞清也非常高兴,毕竟一个铁矿的出现,对军队的需求缓解了不小的压力。
“兰陵郡和铁矿我都交给你了,一定给我将铁矿保护好,不能有任何的闪失。
明日我带一部分兄弟先行返回平兰,毕竟平兰也不能空着,执法队我会留下来一队,张大海张大彪李杰,我把他们留下帮你!”
“是军长,一定完成任务!”
庞清离开后,沈沐风长长的吐出一口气,想不到好事会接踵而来,不说别的,就是这平白无故得了个铁矿,这一趟兰陵郡也算是不虚此行了。(未完待续。)
第167章遇刺中毒【二更】
将事情交代完毕,沈沐风去了王府与肖桂兰辞别,如今的肖桂兰可是从头忙到脚,被服厂鞋帽厂的筹措,已经让她忙的焦头烂额。
清晨天不亮,沈沐风带着其余平兰军向着万平进发,一路急行,正午时分终于赶到万平。
沈沐风找到了肖四龙,和代知州肖青云,商议扩军以及成立西北军区,平兰军为第一军,万平为第二军,军服的制作也提上日程。
至于全州,隔着恒河,沈沐风最后决定先搁置全州。沈沐风经过计算,两州变革以及成立军区扩军,所需要的银两非常庞大,沈沐风是有些家底,可也不可能一下子拿出那么多钱,而且沈沐风深知要留一些后手,否则真的遇到大事的时候,没钱就真的麻烦了。
所以沈沐风决定,先行搁置全州,全力发展平兰和万平两州之地,等两地有了一定的基础,再进行全州军政的变革。
在万平呆了五天时间,将改制进行完善,并且成立三州总理衙门,成立监察信访机构,并且将刑狱从衙门剥离出来,建立独立的刑狱司衙门。
而三州总理衙门就设立在万平,万平之地可谓是重中之重,平兰霸州的重要枢纽,北度恒河便是全州,可以说是四州汇集之地,而且身后便是人口达到近五十万的三郡。
可以这么说,沈沐风坐镇万平可统筹三州三郡之地,就算沈沐风有谋逆之心,那大夏也奈何不得。所以这也是敌国会抢先占据万平的主要原因。
将万平的事情处理完,沈沐风帅军赶回平兰,到达平兰的时候已经是六天之后了。
沈沐风一举收复万平,并且一跃成为忠烈王,这在平兰州,沈沐风已经成为了家喻户晓的英雄人物。
而且平兰州比万平先变革了四个月,老百姓的生活得到了一定的提升和保障,尤其是律法上的改变,让平兰百姓对于如今的生活,可谓是相当的满意。
当沈沐风帅兵凯旋而归,立刻得到了老百姓的夹道相迎,沈沐风到底是年轻人心性,看到人山人海的欢呼之声,心中无比的满足,觉得自己所做的一切并没有白费。
然而当沈沐风带着众多将士进城时,一场风波也就此开始,数十人跃出人群,手持兵刃向着沈沐风杀来,一时之间场面混乱之极,老百姓蜂拥后退,甚至出现了踩踏,还有一个怀孕的妇人被挤出了人群,就倒在沈沐风和来袭的匪徒中间。
沈沐风心中一急,不等护卫上前,一跃跳下马想要去救那个妇人,可脑海中竟然闪过了一个画面,这一幕似乎在哪个电视剧中看过,沈沐风苦笑,这个时候哪里还有心思去想电视剧,几个跳跃便越过了妇人,与黑衣人交战在了一起。
沈沐风可谓是大杀四方,这数十人的武力并不如何强,而烈焰战刀锋利无比,离火刀诀施展出后,大开大合连绵不绝,不到片刻,便和赶上来的护卫,将这些来袭的黑衣人合力斩杀。
一众护卫将沈沐风保护起来,神情肃穆的戒备着,而剩下的士兵开始疏散人群。
这个时候,沈沐风来到孕妇身前,孕妇捂着肚子在地上打滚,似乎动了胎气,沈沐风心下一急就要去扶,可就在这个时候,孕妇竟然在肚子里抽出一柄匕首,向着沈沐风的胸口刺来。
沈沐风眼皮一阵狂跳,后退是来不及了,一咬牙身体猛地侧过,匕首直接刺入沈沐风的右臂,顿时引来阵阵的惊呼声。
而沈沐风能感觉到匕首透过手臂,已经刺入右肋,来不及多想,一个侧踹将孕妇踹了出去,这才发现,别说孕妇了,这特么分明就是个男的,肚子里夹着的棉花包也掉落在了地上。
沈沐风这一脚何等的力道,那人直接被踢出六七米远,一口血喷出就要挣扎的站起身,顿时被数柄钢刀架在了脖子上,刺客大喊一声‘宝日帝国万岁’,然后抓住钢刀自己抹了脖子。
沈沐风拔出匕首,看了看自己侧肋的伤口,还行,因为手臂的阻挡,只刺入不到两厘米,并没有伤到内脏。
可随即沈沐风就愣住了,他感觉到自己的手臂有些麻痒,流出的血竟然是黑的,暗骂一声,赶忙拿出解毒药剂灌入口中,一瓶喝完又拿出一瓶,一连喝了三瓶,这才感觉麻痒消失了,流出的鲜血也恢复成了鲜红色。
沈沐风这才松了一口气,拿出金疮药敷好,这才对着一脸紧张自责的肖沐雨,以及围上来的几个营长笑道:“没事,想要杀老子没那么容易!”
肖沐雨恨恨的看了一眼死去的刺客,恨不得将其千刀万剐了。
“行了,反正也没什么事,看看老百姓的伤亡,尽快统计好上报州府!”
“是军长!”
沈沐风看了看依旧有些慌乱的人群,暗暗摇了摇头,便带着护卫直接去了州府衙门,手下的士兵开始维持秩序,调查百姓的伤亡详情。
此刻等在州衙的孙福义冷汗都下来了,刚刚得知沈沐风遇袭,气的孙福义一阵大骂,这个时候给自己上眼药,孙福义怎么可能不生气。
沈沐风没事还好,可真要是有了什么事,自己难逃其责不说,心里也过意不去啊!
所以孙福义也不等了,带着一众侍卫就往州衙大门跑,不过到了州衙大门,就看到被上百人护在中间的沈沐风,此刻的沈沐风身上鲜血淋漓,脸色也有些发白,不过看样子应该是没什么事了,这才松了一口气。
“哎呦喂!沈老弟,你没事吧!”孙福义脸上的肥肉一颤一颤的,让人颇有喜感。
沈沐风摇了摇头:“挨了一下,已经没什么大碍,让老哥你挂怀了。”
孙福义一脸的愤恨:“老弟我怎么说你好啊!你现在是什么身份啊!这要是真出了什么事情,老哥哥我也要扒层皮。
他娘的,竟然在这个时候给老子上眼药,我就是将平兰弄个底朝天,也不会放过这些个王八蛋!”
沈沐风无奈的笑了笑,虽然孙福义话语中,有所抬高自己,但是一副稀松平常的语气,反倒是让沈沐风心中有些暖意,毕竟他也能看出来,孙福义确实是真的关心自己。
“好了孙老哥,走,咱哥俩好好喝一杯,我还没给嫂子请安呢!”
话刚说完,从州府大门里连滚带爬跑出了两个小青年,竟然是有些日子没有见到的孙玉文孙玉武兄弟二人,两人看到沈沐风,激动的满脸通红,身体也不自觉站得笔直,一副等待沈沐风训示的样子,反倒是把沈沐风看的一愣一愣的,有些哭笑不得。
“老弟,咱们走,别理这两个兔崽子,老哥我都快被这两个小子折腾疯了。”
听到如此说,沈沐风隐隐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好笑的看了一眼小哥俩,拍了拍兄弟二人的肩膀,随即与孙福义一道去了州衙。
而孙玉文孙玉武兄弟二人,则是一脸的激动,沈沐风的崛起就如同照亮他们心田的明灯,在他们内心中留下了无法磨灭的痕迹。
而这位如同战神一般的军长,如同魔王一般的阎王,竟然微笑的拍了他们的肩膀,这让他们兄弟如何不激动。
“哥!老爹不让咱俩当兵,不如咱们去求世叔!”
孙玉文想了想,然后摇了摇头:“恐怕没戏,世叔他铁面无私,几个月前的事情你没看到啊!是决计不会收下我们的!”
“可……”
孙玉文想了想说道:“既然要等到十八岁,那咱们就等到十八岁。
不过咱们要更加努力才行,我听父亲说,世叔的训练量是咱们的三倍,世叔有今天的成就,我们也一定能有,我们也用三倍,不,要用四倍的……”(未完待续。)
第168章大夏朝局【三更】
孙家家宴,除了沈沐风之外,还请了另外一人,那就是平兰州暗卫统领何潇。
家宴很是热闹,沈沐风也不是端架子的人,与何潇孙福义二人推杯换盏,不知不觉喝到了半夜,孙夫人,孙玉文兄弟,以及长女孙玉莲都退了下去,如今席上就剩下沈沐风何潇孙福义三人。
觉得时机差不多了,何潇轻咳一声肃然说道:“沈老弟,如今京师风云涌动,你要当心啊!”
沈沐风微微一愣,对于京师的消息,自己还真是什么都不知道:“何老哥可是知道了什么吗?”
何潇笑了笑道:“现在的你已经算是大夏顶级的权贵了,不过也同时站在了风口浪尖上。”
“老哥,咱们不是外人,不妨直言!”
何潇倒也爽快,叹了一口气便娓娓道来,这还要从文官武将的矛盾说起,自古文武不两全,在朝堂之上,武将本就没有什么话语权,沈沐风出身虽万山县县首,可真正让沈沐风一步登天的却是平兰州州蔚,可以说沈沐风已经被深深的打上了武将的烙印。
如今这个武将更是权柄滔天,掌握了大夏西南三州三郡之地,这要是让沈沐风做大了,其影响力不说,恐怕其他武将也会纷纷拜贴投靠,那样对文官的话语权,绝对是毁灭性的打击和削弱。
故此原本分散的朝堂势力,如今拧成了一股绳对抗沈沐风,几乎将沈沐风视为死敌。
别的不说,言官进言撞死在金殿上的就已经有两人了,弹劾沈沐风的奏折,也有数千之多。
“靠,我刨他们祖坟了……”沈沐风闻言不禁一阵头皮发麻。
对于沈沐风的口头禅,孙福义淡定的多,反倒是何潇微微一愣,随即笑着继续说道:“更麻烦的是,就是我们暗卫的顶头上司,似乎对你也……”
“也什么?”
何潇微微沉吟,随即不确定的说道:“具体的也不是很清楚,只是让平兰的暗卫对老弟你进行秘密监视,密切掌握你的动向!”
沈沐风皱了皱眉道:“何老哥,你就直说吧!”
何潇盯着沈沐风看了片刻,微微一笑说出了二字:“嫉妒!”
沈沐风彻底晕菜了:“别开玩笑了,人家是明王,又统领大夏暗卫,嫉妒我犯得着吗!”
这还真是沈沐风的真实想法,别看他统领三州,可暗卫统领大夏各州府,自己为什么与何潇在万山县定下盟约,还不是因为自己的情报系统根本不行,首先需要人,大量的可用之人,其次是钱,玩情报没有钱怎么行!
暗卫是什么,不客气的说,那是相当于情报头子戴笠,和锦衣卫指挥使的结合体,要实力有实力,要情报有情报。
而这样一个强大的官方组织首领,居然羡慕自己,这让沈沐风如何不惊讶。
而何潇看了一眼孙福义,示意孙福义解释,此前孙福义可不知道何潇会说这些,不过和沈沐风算的上是深交了,所以也不介意告诉沈沐风自己的理解。
“沈老弟,统领说的恐怕是真的!”
“你俩不是在忽悠我吧!”
孙福义苦笑:“首先我并不知道统领掌握的情况,但如果说大统领嫉妒你的话,还真有这个可能,原因就在于封王!”
“封王?我是王爷,他不也是吗?这算什么理由!”
“沈老弟,大夏的封爵你以为是大白菜啊!大夏开国后的那些世袭爵位,已经没了一大半了,在这近四十年里,除了贾老他老人家,你是第二个被封爵的人,而且封的还是王爵!”
“可不对啊!据我所知,那明大统领不是明王吗?也是王爷啊!”
“这就要说大统领的来历了,我们暗卫的大统领是从龙之臣,皇帝小时候的伴读书童,是与皇帝一同长大的,感情颇深,私下里以兄弟相称。
而明王并非官面上的,是皇帝刻意散播,就是为了给大统领造势,掌握暗卫。
也就是说,我们大统领这个明王并非封王,虽然叫王爷,但上不得台面。
与你这个王爷却不同,先是封侯,平乱有功再行封王,是实实在在的王爵,我这么说你明白了吧!”
沈沐风听得目瞪口呆,没想到事情居然是这样的,不过沈沐风还是有些疑惑:“明王是暗卫大统领,可暗卫是皇家铁卫,难道不是皇帝让明王监视我吗?”
对于这个疑问,孙福义就无法解释了,反倒是何潇,微笑的拿出一张画像,而沈沐风看到画像上的人后,瞳孔猛然一缩,因为这个人他认识,可以说和他有着莫大的关联,没有这个人就没有现在的沈阎王。而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自己冒名顶替的沈万启。
何潇笑了笑继续说道:“这张画像,在我这里已经有一个多月了,而且是大统领传给我的,让我确定你的身份,老实说你的身份瞒不住,我也不敢隐瞒,所以就据实上报了。
而后来就有了你的封王之事,似乎皇帝陛下对于你的出身并不在意,尤其是在满朝都极力反对的情况下,依旧对你进行追封王爵。所以皇帝陛下应该是知道你的底细,而且对你也是非常的信任。
可问题就在于不久之前,大统领下达的密令,让我密切观察你的动向,时时刻刻向他汇报,并且严令保密,沈老弟,你觉得大统领这么做意味着什么?”
沈沐风的脸色终于变了,心里清楚,何潇的推论完全正确,而且当着自己和孙福义的面,将事情的始末一一道出,可以说何潇已经赌上了一切,为的就是和自己昔日的盟约。
而孙福义一直在笑着,只不过端酒的手,却在微微颤抖,显然他的心也不平静,甚至说是惊涛骇浪,何潇的抉择其实和他并无关联,可在这里明言就有些绑架他的意思了。
可想到了沈沐风,以及小心谨慎的何潇会有这样的选择,这无疑是一个信号,一场豪赌,赌赢了,飞黄腾达,赌输了可能会一败涂地,而且这场豪赌的赢面貌似还很高,否则不会让何潇放下如今的利益,死心塌地的跟着沈沐风。
“明白了!今日之恩必将厚报,我这里没什么问题,只要半年时间,稳固了平兰和万平的局势,谁再想动我,那就看有没有一副好牙口了!”
沈沐风虽然说的自信满满,但心里还真是没什么底,开玩笑,他不怕别的,什么满朝文武,什么暗卫大统领,自己自身的实力还是没有问题的。
只要皇帝那老小子顶住压力,给自己半年时间,一切都不是问题,如果皇帝都顶不住,自己也只有闪人了。
至于皇帝为什么那么信任自己,沈沐风将原因归结在帝师贾行云以及夏若灵两人的身上,具体是怎么回事,沈沐风就不得而知了。
不过沈沐风心里也有个大概,那就是宝日帝国战败之前,朝廷是不会对自己出手的,毕竟都不是傻子,他们可以逼迫皇帝,但却不能太针对自己,真要是惹毛了自己,还真怕来个鱼死网破。
如果皇帝顶不住压力退缩了,那自己也只有撤了,自己有能力推翻大夏,却并不想那么做,因为推翻大夏自己却没时间去治理,腥风血雨弄出个不世霸业,却因为根基浅薄,就如同这个世界两千年前的大汉天朝,在霍去病死去后土崩瓦解。
如果是这样,那沈沐风情愿不去做,沈沐风更不想要那样的一个王朝,因为沈沐风那么做了,大夏将血流成河,倒霉的也只有老百姓。
如同世人常说的,治大国如烹小鲜,那是需要时间的积累,通过时间来慢慢的总结完善,找到一条最为适合的发展道路。
沈沐风没有时间,也只能在大夏的架构上进行完善,在大夏的架构上,让这个国家进行脱胎换骨,而这才是沈沐风真正想做的(未完待续。)
第169章沧海一笑【一更】
宴席到了这里,已经没有吃下去的必要了,三人各怀心事,便草草散了席,沈沐风站在客房外,看着夜色中的星空,眸中闪过一抹无奈之色,恐怕也只有没人的时候,沈沐风才会像正常人一样,显露心绪。
就在这个时候,一阵琴声突兀的响起,沈沐风不知不觉被这琴声吸引,便漫步向着琴声之处走去,绕过假山看到了一处楼阁,在庭院的大柳树下,一个少女在灯光下抚着琴,动作轻柔曼妙,那一双玉手就如同琴上的仙子,灵动的跳跃。
似乎感觉到了有人来到,孙玉莲抬眼望去,发现是沈沐风,目露迟疑之色,不过因为家教严苛,孙玉莲还是站起身,给沈沐风做了个万福。
“玉莲见过王爷!”
沈沐风看了看天色,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喝了一些酒,听着琴声就过来了,倒是我有些唐突了!”
孙玉莲笑了笑道:“天色已晚,王爷还是早些休息的好,玉莲就不留王爷了!”
虽然在笑,可话语的意思无非是在说,这大半夜了,没事跑来女儿家的阁楼干什么,没什么事情赶紧走,以免影响了本大小姐的名节!
沈沐风尴尬的挠挠头,转身就要离去,可似乎想到了什么,又回过身说道:“玉莲姑娘,不知我唱出一曲,你可否能弹奏出此曲!”
孙玉莲脸色有些不自然,这叫什么话,大半夜让我跟你抚琴弄曲玩,说出去成何体统,孙玉莲本想拒绝,可又觉得当面拒绝难免有所尴尬,毕竟人家现在是王爷,又是自己父亲的上司,而且跟父亲的关系又非常要好,所以拒绝的话,怎么也说不出口。
也是夜色正浓,沈沐风并没有看到孙玉莲的犹豫之色,以为孙玉莲同意了,便将他想的歌唱了出来,声音铿锵有力,节奏更是孙玉莲从未听过的,而且那种豪迈热血的感觉,一瞬间就将孙玉莲惊呆了。
孙玉莲赶忙注意聆听,当沈沐风唱完一遍,她竟然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那种男儿的激荡缭绕在心田久久不散:“王爷,不知此曲叫什么?”
沈沐风有些恍惚,听到孙玉莲的话,这才笑了笑道:“沧海一声笑!”
“好名,也是一首好曲,请王爷稍等片刻,玉莲去去便回!”孙玉莲说完小跑回了屋子,不到片刻又跑了回来,手中是一本纸册,和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弄来的一截木炭。
“王爷,可否在唱一遍,刚刚,刚刚听的太投入了,忘记下了!”孙玉莲说完一阵脸红,十分的不好意思。
沈沐风微微一笑,说了句无妨,便又唱了起来,其实沈沐风并不是在唱歌,而是想将心中的压抑情绪,以这种方式宣泄出来。
苍海一声笑
滔滔两岸潮
浮沉随浪只记今朝
苍天笑纷纷世上潮
谁负谁胜出
天知晓
江山笑
烟雨遥
淘浪淘尽红尘俗世几多娇
清风笑
竟惹寂寥
豪情还剩了一襟晚照
苍生笑
不再寂寥
豪情仍在痴痴笑笑
啦……
一曲完毕,孙玉莲便直接回到了琴旁,抚奏起来,时而调试节奏,时而轻声哼唱,全心全意的投入其中,足足用了一刻钟,终于将这首‘沧海一声笑’弹奏了出来,别说,在孙玉莲口中唱出,别有一番滋味。
这个时候孙玉莲才响起沈沐风,抬头望去,恰巧看到沈沐风离去的背影,身姿挺拔,似乎有了无穷的斗志一般。
是的,的确是充满了斗志,沈沐风原本想留下一些自己在意的东西,这首曲子便是其中之一,在孙玉莲抚琴弹奏完整曲之后,沈沐风突然豁然开朗起来。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优胜略汰,不到最后就不能认输,也正因为孙玉莲弹奏的这曲,召回了斗志,什么满朝大员,什么狗屁的明王大统领,老子不鸟你们又能怎地……
然而沈沐风并不知道,这首沧海一声笑,在后续的日子里,被无数人推崇,更被视为江湖第一神曲,而他沈沐风在一个少女的心中,不,在无数少女心中留下了无法磨灭的痕迹。
当然,也可以说沈沐风,无论是否有这一曲,依旧牵动万千少女的芳心,因为他是沈阎王,他是大夏立国百年以来,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外姓王爷,大夏第一人杰。
其实孙玉莲并不知道,此刻沈沐风找回自信的同时,也最为坏念对着手机嚎叫的日子,可惜注定在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是无法做到了……
大夏历一三七年八月,沈沐风迁家兰陵郡,军工产业也一并迁往望龙山中,而沈沐风则坐镇万平三州总理衙门,开始处理平兰平兰以及三郡的军政要务。
一三七年八月中旬,西南军区正是成立,平兰军为西北军第一军,万平为第二军,每军扩军至五万人,同时将军职也做了一些调整,委任庞清为第一军军长,第一军为三个师,每个师一万人,分别是一师师长张大海,二师师长张大彪,三师师长李杰,第一军驻扎平兰,负责平兰防务。
万平军为第二军,肖青云正式辞去军务,军长由肖四龙担任,一师师长曲杰,二师师长赵通,三师师长李海。
成立三郡守备师,一师师长由肖沐雷担任,主要的任务就是驻守矿山,以及协同布防三郡。
二师师长由黄三良担任,主要驻守望龙山,以及保护兰陵王府与沈王府。
而沈沐风自封为西南军区总司令,而肖沐雨为军区执法大队大队长,兼任军区警卫营营长。
一三七年十月,西南军区换装,第一军第二军换上了独特的军服,清一色的黑衣黑裤黑帽,而守备师则是绿色军装,以黑色和绿色区分战斗部队和预备役。
转眼间到了一三七年十一月。
军队的扩建和防区的划分,很大意义上促进了政务上的改制,毕竟此刻的平兰万平几乎在军队的掌控之中,而沈沐风又是两州军政最大的官,他所发出的政令,几乎得到了全效的执行。
不过在这三个月中,沈沐风也是忙到脚打后脑勺,很好的完成了救火队队长的职务,几乎每日于奔走两州之间,政务上的处理,军务上的协调,三个月的折腾,沈沐风几乎瘦了一圈。
但沈沐风的努力得到了最大的回报,经过三个月的努力,军队和地方上的磨合已经初见成效,各司其责的同时,也会最大程度上的相互协助。(未完待续。)
第170章神武步枪【二更】
十一月初三
沈沐风回到了兰陵郡的新家,看沈沐风消瘦了一圈,宋婉秋和黄秋灵都是心疼不已。
夫君能有今天,两女都明白,不仅仅是运气,自家夫君所付出的,绝非外人所看到的那般,从万山县到平兰,从平兰到万平,在她们眼里,沈沐风是一个心系黎民百姓的盖世英雄。
而这一切,自家夫君只是用了一年零三个月的时间而已。
沈沐风在家中休息了两天,做了回地主,两个丫头悉心伺候着,这让沈沐风有了种农民翻身把歌唱的感觉。
当然也不免享受了一回齐人之福,沈沐风又不是太监,都是有媳妇的人了,当初因为十八岁的调调,弄得他后悔不已,如今还不好好的享受享受。
不过沈沐风回到兰陵君,并不是为了真的为了齐人之福,而是为了另一件大事,如今万平平兰二州已经步入正轨,不需要他亲力亲为的去盯着,闲下来的时间决定提升一下军队的战力。
如何提升战力,沈沐风想到了两个他认为能做出来的火器,一个是炮,一个是大抬杆。
炮自然不是火炮,沈沐风还没有那个能力,沈沐风要铸的炮类似于红衣大炮那种,不过和红衣大炮不同的是,沈沐风造的是钢炮。
在华夏历史上,之所以不用钢铁铸炮,那是因为古代炼钢水平不行,炉温不高,造成锻造生铁太脆、熟铁太软,也不好掌握熔点,气泡较多,结构简陋,强度也不如铜炮。但对沈沐风而言,这就不是问题了。
正所谓百炼成钢,沈沐风的锻造技术完全可以满足钢铁铸炮的要求,而且还有一点,拥有车床,可以用车床车出炮筒,速度不必说,精确度也会大大的提升。
所以沈沐风休息了两天,就开始了铸炮的大业。
首先是炼钢,对于炼钢沈沐风可以说是轻松至极,有内力辅助,每天可以锤炼出数百斤精钢,而且凝炼钢铁的效果也是相当的好。
直到五天之后,两千五百斤的精钢重新融炼,铸造成了一个圆形的钢柱,并且又用了一天的时间弄出了超大号的车床,钢柱也放在了车床上。
但问题也随之出现,根本无可用的车刀,在这里的车刀,只是车一些普通物件,比如生铁的手榴弹的壳,饶是如此,车刀的磨损也会很大。
这次车的是如此大的一件铁物,而且还是百炼精铁,那么对车刀的要求就极高了,如果车刀的硬度不够,那么车出来的炮膛精准度也会大大的降低。
困扰了三天,不过沈沐风想到了自己的烈焰战刀,沈沐风一咬牙,兑换了一柄烈焰重剑,选择烈焰重剑的原因,是因为重剑剑身的宽度为半尺,这个宽度容纳炮弹应该是够用了,正好一刀成型,不用反复的去车炮膛。
有了车刀,用了一天时间,一门简易的大炮终于做了出来,将所有的数据都记录下来后,然后便是炮弹,炮弹是铅铸而成,铅弹比较软,对炮膛的破坏很小,毕竟一门炮怎么也要多用几年,也不能没事经常造炮玩。
钢炮有了,炮弹也有了,接下来就是试炮,试炮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火药的用量,多了怕炸膛,少了射程近,需要不停的实验,找到一个最佳的火药用量,仅仅这个过程就用了三天时间。
不过看数据,还是很满意的,炮弹的射程为四百米左右,可连续发射八枚炮弹,再多就不行了,炮身过热就会有炸膛的危险。
从造炮到试射,整个过程只用了十三天时间,而有了大炮,在这个时代,对攻城就有了非比寻常的优势。
大炮完成,沈沐风下令造炮,有数据在,造出只是时间的问题。
而沈沐风自己,则投入到了大抬杆的改制中,大抬杆不同于大炮,对于大炮沈沐风完全是靠着自己的想象弄出来的,而大抬杆,沈沐风见过也摆弄过,沈沐风的爷爷就有一杆大抬杆。
说是大抬杆,其实就是简易的土枪,比较蠢笨罢了,但威力却十分的大,杀伤范围超过百米。
相比于沈沐风造的钢炮,沈沐风更在意大抬杆,一打一大片,甚至比手榴弹还要犀利。
不过大抬杆需要优化一下,毕竟太蠢笨了,按照记忆中的大抬杆,沈沐风将整个枪的长度缩短成为一米五,枪管外径八厘米,内径四厘米,优化之后,重十二斤,因为枪管的缩短,有效射程只有八十米,名字也被沈沐风正式更正为神武步枪。
而且优化之后的神武步枪,在枪头设立了刺刀插孔,近战时也可以拼刺刀。
看着神武步枪,沈沐风知道,虽然简陋操作费时,没有真正的步枪方便,但是以三段射的方式激发,这要是弄出一个军来,一样可以吊打这个世界。
沈沐风将神武步枪的数据交给了向天龙,并且嘱咐向天龙,钢炮先造四门,交付给第一军和第二军,然后让所有的人手,都全力赶制神武步枪。
有了数据,向天龙当场下了军令状,一个月交付三千支神武步枪。
如今军工厂可谓是相当的庞大,万山县的工匠和本地的工匠有把百多人,以流水线的组装,一天弄出百十条神武步枪不是问题。
不过沈沐风觉得,这样的速度依旧很慢,想了想决定暂停手榴弹的制作,全力赶制神武步枪。
接下来的时间沈沐风就清闲多了,天天在家里被娇妻伺候着,剩下的时间就是练功。
其实沈沐风也明白,这四个半月耽误了修炼,可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毕竟给他的时间真的不多。
然而又过了两天,让沈沐风就郁闷了,自己的元气竟然不在增长。
“不是到瓶颈了吧!”
想了想,沈沐风进入了系统。
姓名:沈沐风
年龄:25岁
性别:男
内力:100/100【基础功法第一层】
根骨:3/10【根骨驳杂,资质垃圾】
境界:1/12【基础功法】
功法:武元九式【至宝】冥王决【稀有】离火刀决【高级】绝命斩【高级】凌云步【高级】
物品:速度戒指【稀有】烈焰战刀【稀有】
声望:2912125
兑换系统:1/3【初级】
果然,内力值到了上限,想要继续修炼,就只能突破。
沈沐风皱起眉头,突破,没有指导,也没有这方面的经验,一时间也犯了愁。
叹了口气,沈沐风想了想决定兑换一颗化灵果,毕竟这两天一点突破的感觉都没有,怀疑是不是根骨的关系。
正当沈沐风要拿出化灵果的时候,突然发现被遗忘五个月的武元九式,而武元九式也已经解封。
在沈沐风的心里,武元九式应该是顶级的攻击武技,可当沈沐风看了一遍后,顿时傻眼了,武元九式竟然并不是攻击的武技,只是辅助修炼的功法。
它的效用只有一个,那就是凝炼内力元气。(未完待续。)
第170章神武步枪【二更】
十一月初三
沈沐风回到了兰陵郡的新家,看沈沐风消瘦了一圈,宋婉秋和黄秋灵都是心疼不已。
夫君能有今天,两女都明白,不仅仅是运气,自家夫君所付出的,绝非外人所看到的那般,从万山县到平兰,从平兰到万平,在她们眼里,沈沐风是一个心系黎民百姓的盖世英雄。
而这一切,自家夫君只是用了一年零三个月的时间而已。
沈沐风在家中休息了两天,做了回地主,两个丫头悉心伺候着,这让沈沐风有了种农民翻身把歌唱的感觉。
当然也不免享受了一回齐人之福,沈沐风又不是太监,都是有媳妇的人了,当初因为十八岁的调调,弄得他后悔不已,如今还不好好的享受享受。
不过沈沐风回到兰陵君,并不是为了真的为了齐人之福,而是为了另一件大事,如今万平平兰二州已经步入正轨,不需要他亲力亲为的去盯着,闲下来的时间决定提升一下军队的战力。
如何提升战力,沈沐风想到了两个他认为能做出来的火器,一个是炮,一个是大抬杆。
炮自然不是火炮,沈沐风还没有那个能力,沈沐风要铸的炮类似于红衣大炮那种,不过和红衣大炮不同的是,沈沐风造的是钢炮。
在华夏历史上,之所以不用钢铁铸炮,那是因为古代炼钢水平不行,炉温不高,造成锻造生铁太脆、熟铁太软,也不好掌握熔点,气泡较多,结构简陋,强度也不如铜炮。但对沈沐风而言,这就不是问题了。
正所谓百炼成钢,沈沐风的锻造技术完全可以满足钢铁铸炮的要求,而且还有一点,拥有车床,可以用车床车出炮筒,速度不必说,精确度也会大大的提升。
所以沈沐风休息了两天,就开始了铸炮的大业。
首先是炼钢,对于炼钢沈沐风可以说是轻松至极,有内力辅助,每天可以锤炼出数百斤精钢,而且凝炼钢铁的效果也是相当的好。
直到五天之后,两千五百斤的精钢重新融炼,铸造成了一个圆形的钢柱,并且又用了一天的时间弄出了超大号的车床,钢柱也放在了车床上。
但问题也随之出现,根本无可用的车刀,在这里的车刀,只是车一些普通物件,比如生铁的手榴弹的壳,饶是如此,车刀的磨损也会很大。
这次车的是如此大的一件铁物,而且还是百炼精铁,那么对车刀的要求就极高了,如果车刀的硬度不够,那么车出来的炮膛精准度也会大大的降低。
困扰了三天,不过沈沐风想到了自己的烈焰战刀,沈沐风一咬牙,兑换了一柄烈焰重剑,选择烈焰重剑的原因,是因为重剑剑身的宽度为半尺,这个宽度容纳炮弹应该是够用了,正好一刀成型,不用反复的去车炮膛。
有了车刀,用了一天时间,一门简易的大炮终于做了出来,将所有的数据都记录下来后,然后便是炮弹,炮弹是铅铸而成,铅弹比较软,对炮膛的破坏很小,毕竟一门炮怎么也要多用几年,也不能没事经常造炮玩。
钢炮有了,炮弹也有了,接下来就是试炮,试炮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火药的用量,多了怕炸膛,少了射程近,需要不停的实验,找到一个最佳的火药用量,仅仅这个过程就用了三天时间。
不过看数据,还是很满意的,炮弹的射程为四百米左右,可连续发射八枚炮弹,再多就不行了,炮身过热就会有炸膛的危险。
从造炮到试射,整个过程只用了十三天时间,而有了大炮,在这个时代,对攻城就有了非比寻常的优势。
大炮完成,沈沐风下令造炮,有数据在,造出只是时间的问题。
而沈沐风自己,则投入到了大抬杆的改制中,大抬杆不同于大炮,对于大炮沈沐风完全是靠着自己的想象弄出来的,而大抬杆,沈沐风见过也摆弄过,沈沐风的爷爷就有一杆大抬杆。
说是大抬杆,其实就是简易的土枪,比较蠢笨罢了,但威力却十分的大,杀伤范围超过百米。
相比于沈沐风造的钢炮,沈沐风更在意大抬杆,一打一大片,甚至比手榴弹还要犀利。
不过大抬杆需要优化一下,毕竟太蠢笨了,按照记忆中的大抬杆,沈沐风将整个枪的长度缩短成为一米五,枪管外径八厘米,内径四厘米,优化之后,重十二斤,因为枪管的缩短,有效射程只有八十米,名字也被沈沐风正式更正为神武步枪。
而且优化之后的神武步枪,在枪头设立了刺刀插孔,近战时也可以拼刺刀。
看着神武步枪,沈沐风知道,虽然简陋操作费时,没有真正的步枪方便,但是以三段射的方式激发,这要是弄出一个军来,一样可以吊打这个世界。
沈沐风将神武步枪的数据交给了向天龙,并且嘱咐向天龙,钢炮先造四门,交付给第一军和第二军,然后让所有的人手,都全力赶制神武步枪。
有了数据,向天龙当场下了军令状,一个月交付三千支神武步枪。
如今军工厂可谓是相当的庞大,万山县的工匠和本地的工匠有把百多人,以流水线的组装,一天弄出百十条神武步枪不是问题。
不过沈沐风觉得,这样的速度依旧很慢,想了想决定暂停手榴弹的制作,全力赶制神武步枪。
接下来的时间沈沐风就清闲多了,天天在家里被娇妻伺候着,剩下的时间就是练功。
其实沈沐风也明白,这四个半月耽误了修炼,可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毕竟给他的时间真的不多。
然而又过了两天,让沈沐风就郁闷了,自己的元气竟然不在增长。
“不是到瓶颈了吧!”
想了想,沈沐风进入了系统。
姓名:沈沐风
年龄:25岁
性别:男
内力:100/100【基础功法第一层】
根骨:3/10【根骨驳杂,资质垃圾】
境界:1/12【基础功法】
功法:武元九式【至宝】冥王决【稀有】离火刀决【高级】绝命斩【高级】凌云步【高级】
物品:速度戒指【稀有】烈焰战刀【稀有】
声望:2912125
兑换系统:1/3【初级】
果然,内力值到了上限,想要继续修炼,就只能突破。
沈沐风皱起眉头,突破,没有指导,也没有这方面的经验,一时间也犯了愁。
叹了口气,沈沐风想了想决定兑换一颗化灵果,毕竟这两天一点突破的感觉都没有,怀疑是不是根骨的关系。
正当沈沐风要拿出化灵果的时候,突然发现被遗忘五个月的武元九式,而武元九式也已经解封。
在沈沐风的心里,武元九式应该是顶级的攻击武技,可当沈沐风看了一遍后,顿时傻眼了,武元九式竟然并不是攻击的武技,只是辅助修炼的功法。
它的效用只有一个,那就是凝炼内力元气。(未完待续。)
第171章皇权架空【三更】
第171章【武元九式】
沈沐风有些傻眼了,这可是sss+级别的至宝啊!竟然只是凝练内力元气的辅助功法,有种被耍了的感觉。
对于凝练内力元气的重要,沈沐风不是不知道,原因也很简单,因为想要在武道上有所建树,那么基础便是关键,什么是基础,那就是内力元气的精纯程度,经脉的拓展,以及功法运行的速度,三者可谓是至关重要。
只是没有想到,所谓的至宝武元九式,就只是一本内力元气凝炼的辅助功法。
沈沐风摇了摇头,而手中的武元九式也慢慢的化为灰烬,就仿佛从未出现过一般。
似乎想到了什么,沈沐风喃喃低声道:“自己似乎太悲观了,系统出品必是精品,而且系统给的东西就没有让自己失望过,既然是sss+级别的至宝,那就一定有它的神奇之处!”
想到这里,沈沐风闭上眼睛,开始仔细回味武元九式,有关武元九式的信息一一浮现在脑海中,关于武元九式,有一部分是他的来历,当时看的时候只是一眼而过,并没有特别的关注。
但如今,沈沐风有些惊讶了,因为这些信息是他从未接触过的。
武元九式的来历是一个叫做武元星系的地方,没错,是星系,就如同银河系一般的存在,在武元星系,这个武元九式是一个叫战天族的大帝所创,是战天族奉为至宝的存在。
沈沐风是愣了半天:“靠……这都哪跟哪啊!”
可沈沐风随即就有些明白了,无论是药剂还是技能书,亦或是化灵果,这些都是真实存在的,那么这个世界副本系统,把自己带来了这个世界,那么说不定还会把自己带去别的副本世界,比如说这个武元星系。
最好的证明,那就是物品第一次出现来源地的信息,也许是沈沐风想多了,可这样的想法在沈沐风的脑海里,怎么都挥散不去。
“管他呢!以后的事情谁知道,倒要看看这武元九式有什么令战天族推崇的。”
沈沐风渐渐的冷静下来,将武元九式在脑海中过了一遍,然而沈沐风随即就有些意外了,说是武元九式,竟然少了一式,只有八式而已,以八个姿势配合运行内力元气。
而这八个姿势分别应对修炼的四大境界。也就说,现在的自己正好可以修炼第一式,第一式的动作没什么难度,但是以这样的姿势运行元气,沈沐风还感觉不是一般的有难度,元气就仿佛受到了万斤重力一般,运行速度慢的吓人。
“龟速,恐怕还不如乌龟的速度……”
而且还不仅仅如此,浑身也酸疼无比,就仿佛那万斤巨力也同时作用在身体上一般。
沈沐风咬着牙坚持,因为武元九式的解释,每一式第一次做的效用最大,坚持的越久越好,所以沈沐风几乎使上了吃奶的力气,可也坚持了不过六分钟而已。
而且从第三分钟开始,沈沐风的身体就已经抑制不住的颤抖,第四分钟双手双脚已经不听从自己的使唤,饶是如此沈沐风还是撑到了第六分钟,而沈沐风也瘫痪一般倒在地上,甚至连动一动小手指的力气都没有了。
沈沐风是万万没有想到,这所谓的武元九式第一式就如此的变态,那龟爬般的运行速度,就仿佛元气在经脉中受到了莫大的束缚,而对于能够坚持六分的时间,沈沐风想一想都感觉头皮发麻。
因为三分钟后的每一秒,感觉是那么的漫长,那种抑制不住的颤抖麻木,甚至带有如同虫蚁啃食般的痛楚。
稍作休息,沈沐风拿出了一瓶体力药剂,直接灌了下去,待体力恢复,身体的不适都消失之后,沈沐风开始做武元九式的第二个动作。
而第二个动作的变化幅度不大,但诡异的是,那种千斤万斤的巨力消失了,就连身体也仿佛失去了原有重量一般,元气在经脉中奔腾,运行速度竟然是正常运行速度的两倍到三倍快。
打个比方,如果平时元气运行的速度好比六十迈,如今却达到了一百五十迈,而且是只快不慢。
但诡异的是,元气运行并没有出现任何差错,就仿佛有牵引一般,在经脉中奔行,而这才是沈沐风最为震惊的地方。
一慢一快,一重一轻,完全是两个极端。
——————
此刻大夏皇宫,养心殿。
在养心殿中,夏渊独自一人喝着闷酒,太监大总管伍德佑小心翼翼的候着,对于伍德佑来说,这些日子过得可谓是战战兢兢,皇帝几乎天天发脾气。
伍德佑当然不是普通的太监,心机眼力自然都不缺乏,否则也坐不上这如今太监大总管的位置,朝堂局势纷乱,自从五个月前就已经有了征兆,弹劾忠烈王的奏折如同雪花一般,这前前后后已经有四个老倌撞死在金殿上。
直到两个月前,他就已经察觉到,皇帝的话语权几乎已经无法传出宫外,伍德佑脑海中浮现出一个词,架空,皇帝的权利被架空了。
“酒,拿酒来!”
伍德佑一个哆嗦,看了看已经醚酊大醉的皇帝夏渊,一咬牙道:“陛下,您万万不能再喝了,再喝就伤身子了啊!”
“混蛋,就连你也要违背朕的命令吗?”
伍德佑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却依旧劝道:“陛下,您就是杀了小人的头,也不能再喝了,您的身体精贵,真要是喝坏了身子,就中了那些乱臣贼子的奸计了啊!”
夏渊仰倒在椅子上,脸色由狰狞变成了大笑,笑声中有种复杂南明的意味:“朕有些乏了,你退下吧!”
伍德佑闻声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这才恭恭敬敬的退了出去,不过却将不远处柜子上的奏折,也一并拿了出去,那动作就跟做贼一般。
这让凝视着伍德佑的夏渊,突然觉得有些好笑,可随即心中升起一股暖意,也许在伍德佑心里,奏折已经毫无意义,只会让他这个皇帝心中烦乱。
当伍德佑离开之后,夏渊长长的叹了一口气,闭目片刻,身上渐渐的有水雾蒸腾而出,任谁都想不到,堂堂的一国之君夏渊,竟然是一个内家高手。(未完待续。)
第172章有人相助【一更】
片刻之后,夏渊吐出一口浊气,看着满桌的酒菜露出一抹苦笑,他不知道这样的日子还要装多久,也希望尽快的结束这一切。
就在这个时候,大殿的门被慢慢的推开,动作极其轻柔,夏渊眸中闪过一抹杀意,不过却闭上眼假寐起来,他倒要看看谁有那么大的胆子。
然而让夏渊意外的是,竟然是伍德佑去而复返,返回来的伍德佑蹑手蹑脚的打开了一个柜子,在柜子里拿出了一个毯子,夏渊心中复杂,同时对伍德佑的好感上升了一个层次。
他是君王,很多时候他看到的只是结果,甚至在他的心里也只想看到结果,至于那些过程对于他来说,反而多余。
但是今天,让他有了种特殊的感觉,也许过程和细节更加值得人推敲,也更加值得人去深思,或许这样更能看清一个人的面目。
比如说明镜,他视为的兄弟,并且委以重任的兄弟,在这最为关键的时候却保持了中立,这就是他信赖的好兄弟,在他的身后狠狠的通了一刀。
其实这一切都是有迹可循的,可夏渊就是忽略了细节,过分的信任明镜,才导致暗卫彻底摆脱了皇权,这是夏渊最为后悔的事情。
当伍德佑将毛毯轻手轻脚的给夏渊盖上后,夏渊突然睁开了眼睛,正好和伍德佑四目相对,伍德佑吓了一跳,赶忙躬身退后,不敢和夏渊直视。
而夏渊则做起了身子看着伍德佑:“坐吧!与朕说说话。”
伍德佑咽了咽口水,一时有些犹豫不决,夏渊微微笑了笑,脸上哪还有半分的酒意:“坐吧!我能信任的人不多了,而你值得我去信任!”
伍德佑眼圈一红,扑通一声跪了下来,二话不说连连磕头,磕了三个头后,这才畏畏缩缩的坐在酒桌旁的椅子上,等着夏渊的询问。
“说说忠烈王,你和忠烈王相熟,朕想知道你对忠烈王的看法,朕想听实话!”
伍德佑心脏骤然一停,随即不敢隐瞒的将和沈沐风的过往说了一遍。
“陛下是小人的主子,小人的一切都是陛下给予的,小人能给的也只有一片忠心!”
如果是在平时,夏渊绝对不会在意这些话,表忠心的人多了去了,他又怎么会当真,但是有了伍德佑之前一系列的举动,对伍德佑没有丝毫的怀疑。
“陛下,我与忠烈王相交颇深,小人两度受到忠烈王的礼遇,忠烈王为人随和,带人有礼,一视同仁,无论是对下属还是平面百姓,甚至是小的这个阉人,都未有半分贬低之意。
昔日沈兄弟只不过是一州州蔚,对小的也许有拉拢之意,但就算是当上了忠烈王,小的也为见过沈兄弟区别对待他人,对于小的更是如同以往一般,所以小的认为,此人若为陛下所用,必将是大夏之福,陛下之幸!”
夏渊没有想到谨小慎微的伍德佑,竟然对沈沐风如此的推崇,不过还是板着脸问道:“难道他就不是伪装的吗?难道就不会是所图非小吗?”
伍德佑想了想说道:“陛下,此人机智过人,但是陛下,小的自认还是有些眼力,小的在沈兄弟的眼中,看到的不是对权势的贪婪,不是对金钱的渴望,反而看到最多的则是怅然。
小的不知道那是什么,也不知道沈兄弟在想什么,但是小的觉得,一个没有贪欲的人,是不会成为佐天那等乱臣贼子,不会被人所限,所以正如小的刚刚所说,此人若为陛下所用,将是大夏之福,陛下之幸!”
夏渊没有想到伍德佑在这里等着自己,可也因为伍德佑的话陷入了深思,他所想的是两方面,一方面是如何拉拢沈沐风,另一方面是如何掌控沈沐风,因为伍德佑说的也是他心中所想,毕竟夏渊有关沈沐风的情报的确不少。
尤其是伍德佑所说,这个沈沐风一视同仁,嫉恶如仇,对权力金钱没有太多渴望,毕竟一个权力金钱**强烈的人,是不会表现的太过于平易近人,更不会将钱大把大把的往外撒,所以伍德佑的话印证了夏渊心中所想。
可问题是,没有对权利和金钱的**,那么自己如何拉拢,且不说对金钱,就算沈沐风真的爱财,估计人家的钱要比自己内府中的还要多,这是事实,所以用金钱拉拢那是想都不用想,而权势自己已经给予了能给的一切。
许久之后夏渊叹了一口气,这个时候他发现,自己似乎并没有完全本钱拉拢沈沐风,甚至需要仰仗沈沐风才能摆脱此次的危机。
“陛下,为何叹息?”
“德佑啊!你说如何让你这个沈兄弟为我所用啊!”
伍德佑愣住了,而似乎想到了什么,随即微微一笑,露出贱贱的表情:“陛下,何必去拉拢呢!”
夏渊被弄糊涂了,心里也有些恼怒,这个伍德佑居然蹬鼻子上脸了,还敢吊自己的胃口:“想死是不成,有话快说!”
夏渊笑骂一句,反而期待起来,伍德佑苦着一张脸说道:“陛下,沈兄弟的胸襟无人能及,他是最看不得老百姓受苦,万山县如此,平兰如此,万平亦是如此,可以断定,沈王爷菩萨心肠,怕是最见不得这天下百姓受苦。
所以小的觉得,权利越大,责任也就越大,就像陛下您,日夜为国操劳,何尝不是为了天下苍生,为了还天下一个太平盛世吗!
他既然坐上了这个位置,他就不得不面对他的责任,陛下如此,他亦是如此!所以陛下,此人无需拉拢!”
伍德佑心中忐忑,可久久没有听到夏渊的声音,下意识抬起头,发现夏渊正在沉思,这才慢慢的退了出去,当关闭大殿的殿门之后,伍德佑暗暗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又有些无奈的摇了摇头。
对伍德佑来说,他能帮沈沐风的的确不多,尤其是这皇权被架空的时候。
所以在伍德佑心中,他做的这一切,其实并没有什么意义。
“沈老弟啊!老哥我也就这么大的能耐了。”(未完待续。)
第173章孙家酒楼【二更】
别看伍德佑善于溜须拍马,但那是在宫里必修的课程,可想要爬到伍德佑现在的位置上,也不乏运气胆量以及独到的眼光。
伍德佑对于夏渊,可谓是相当的了解,甚至比夏渊还了解他自己,为什么这么说,那是因为在皇宫中夏渊就是天,伍德佑时时刻刻要揣摩他的想法,然后小心翼翼的印证。
伍德佑为什么敢劝酒,为什么敢私自给夏渊盖毯子,真的就是出于关心吗?也许是出于关心,但更多的是本能,这么多年他对于这位主子可是了然于胸,看似借酒消愁,其实那只是故意传达给外界的信号罢了。
而以这位皇帝的性格,怎么可能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在背后隐藏的实力绝不会小就是了,至少有自保能力,权利被架空,暗卫的独善其身,虽然让夏渊陷入被动,但如果说夏渊这个皇帝没有底牌,那是打死伍德佑都不信。
当然,伍德佑依旧不看好夏渊,只不过身处皇宫,他这么做只是出于本能。
不过也能通过这件事,看出伍德佑的本质,虽善于钻营,但本质来说,还是一个恩怨分明的人。
当然,一个太过于自私自利的人,通常也走不到太高的高度,圈子只会是越来越小,毕竟没什么人愿意跟自私鬼交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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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在兰陵郡的沈沐风已经准备前往京师,半年之约还有一个月,如今平兰万平政务稳定,有孙福义和肖青云二人,那些个宵小之辈也翻不起什么浪花。
三天后,沈沐风离开了兰陵郡,半日之后到了万平,然后北渡恒河到了全州,全州这个名义上沈沐风治下的三州州府之一,其实并不在沈沐风的掌控之中。
全州相对于平兰万平要繁华一些,是通州霸州的重要枢纽,而且因为恒河的缘故,通州以农耕为主,所以老百姓也要相对温顺一些。
快到了通州城门,沈沐风开始伪装,贴上假胡子,换上一身有些老旧的青色长衫,外面套着一见皮夹袄,头戴狗皮帽,在额头上贴着一小块的狗皮膏药,同时也拿出了一个白帆,上面四个大字,一针包好,下面是沈沐风的名讳,沈一针,典型游方郎中的打扮。
在大夏,游方郎中和坐堂大夫的地位大不相同,坐堂大夫那是被处处敬着,可游方郎中就完全相反,多数是卖野药忽悠人的,毕竟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老百姓没少吃这些人的苦头,往往是骗了钱就走人,甚至连病都被耽误了。
所以沈沐风进城就被守城的兵丁,狠狠的鄙视一番,还被搜遍了全身,可愣是没搜出一个大子,兵丁这才骂骂咧咧将沈沐风放了进城。
沈沐风这个无语,不过只是两个小卒子,根本也犯不上计较,所以很快就将这件事抛到了脑后,找了一家客栈,门帘还是相当不错,可进入后发现并没有什么顾客。
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小跑了过来,看到沈沐风是一脸的热情:“这位客观,您是打尖啊还是住店!”
“先吃饭,然后住店,你这里有什么好吃的!”
少年脸上的笑容更胜三分:“我们这里的招牌菜那就是红烧恒河的青鱼,客观您尝尝吗?”
“行,来一条,再给我来斤牛肉,半斤米饭,就这样吧!”
“好嘞!你稍等,马上就来!”
不到小一刻钟,红烧青鱼被端了上来,还别说,这条鱼不小,有四五斤重的样子,鱼被炸的金黄,汤汁咸鲜,其实跟红烧鱼差不多,而味道上更要鲜美一些,牛肉整整一盘,看上去只多不少,这家店倒是货真价实的很。
饭菜都上了,小二看着沈沐风疑惑的说道:“客观,您不喝酒吗?”
沈沐风微微一笑:“酒我自己有,别的酒我喝不习惯!”
说完就细嚼慢咽的吃了起来,看着沈沐风的动作,店小二这才退了下去,就在沈沐风和饭菜对峙的时候,门口走进来了十多人,一个个流里流气,为首的更是一副尖酸刻薄的模样。
而店小二看到这些人后,顿时露出恐惧之色,下意识看了看后厨的方向,犹豫片刻,这才不情愿的迎了上去。
店小二还没有说话,就被为首的大汉一脚踹翻在地。
沈沐风微微皱眉,不过并没有起身的意思,想要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店小二疼得够呛,额头上已经渗出汗来,显然刚刚一脚的力道着实不轻,可那大汉还不算完,竟然一脚踩上了店小二的脸,更是不屑的喊道:“孙二娘,给老子滚出来!”
就在这个时候,一道瘦弱的身影从后厨冲了出来,双手拿着两把菜刀,看向来人眸中闪过一抹冷冽的杀意:“王八蛋,放开我外甥!”
那个大汉吧唧吧唧嘴,不过还是把脚从店小二的身上抬了起来:“吼什么吼啊!老子也不是吓大的,我告诉你,欠老子的钱再不还,老子就到衙门告你去!”
孙云英气的浑身发抖:“王八蛋,别逼急了老娘,逼急了老娘大不了鱼死网破!”
“这是什么话!酒楼是你大哥的,你大哥欠老子的钱,这酒楼自然而然也就是老子的,怎地,你孙家的人还要赖账不成!”
“黄下柳你怎么那么不要脸啊!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弄张狗屁的欠条,就说我大哥欠你的钱,你怎么不说知州也欠你的钱啊!世上哪有这般道理。
想要酒楼门都没有,今天我倒要看看,你们谁敢在这里撒野!”
孙云英是真的豁出去了,大哥三年前去世,这黄下柳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弄了张不知所谓的欠条,说自己大哥欠他钱,更可恨的是欠条,根本不是大哥的字,一看就是伪造的。
最让孙云英气不过的是,州府的田师爷也向着黄下柳,更是亲自来说什么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孙玉英也不是傻子,黄下柳是田师爷的小舅子,很明显是这姐夫小舅子合伙想要霸占自家的客栈。
黄下柳目光阴狠的看着孙云英,可随即便将目光移开,突然看到竟然还有人敢在这里吃饭,顿时发现了沈沐风,怒骂一声:“妈的,真有人当老子的话是放屁,给我扔出去!”
黄下柳是知道孙云英的厉害,这个疯婆子要是玩命,自己也好不到哪去,所以黄下柳就让田师爷想办法,这个田师爷也是够损的,竟然出了个断其财路的缺德主意,让黄下柳带人经常去骚扰孙家客栈,孙家客栈原本生意很兴旺,可被黄下柳这么以搅合,才有了如今这般冷清。
虽然黄下柳不敢紧逼孙云英,可不代表其他人他就不敢惹,在全州这一亩三分地,他黄下柳也是横着走的主,更何况这个人不过是个卖野药的游方郎中,怎么可能放在眼里。
所以被孙云英这么一抢白,又不逼迫紧了,顿时便把沈沐风当成了撒气筒。(未完待续。)
第174章狂扇耳光【三更】
沈沐风也没打算袖手旁观,毕竟一群大老爷们,欺负一个丫头和一个小孩子,怎么可能置身事外。
可如今倒好,自己还没怎么样呢!反而先找上了自己的麻烦。
不过据沈沐风所知,全州的治安还算是不错的,没听说这么乱啊!可自己一来倒霉事就接踵而至,被守城的兵丁刁难,如今还被人当成了出气筒,这上哪说理去啊!
所以沈沐风的火也上来了,好歹也是三州只首,倒要看看怎么把自己丢出去的,老虎不发威还真把自己当病猫了。
黄下柳吼完一嗓子,顿时从黄下柳身后跳出几个人,孙云英怒了,暴喝一声:“我看谁敢!”
几个大汉就跟触电似的停了下来,纷纷看向黄大少,而黄下柳的脸顿时就阴沉了下来:“孙二娘,别以为老子真的就怕了你,我就问你,你是想要这客栈,还是想要你外甥的命!”
黄下柳说完在靴子里拿出一把匕首,直接抵在了少年的脖子上,而孙二娘原本想去拦阻的身体,顿时僵在了原地,一双美眸愤恨的望着黄大少,似乎想要把黄下柳吃了一般。
而几个大汉顿时有了底气,纷纷的向着沈沐风冲了过来,最近的一个大汉,更是直接向着沈沐风的面门打来。
沈沐风冷哼一声,轻描淡写的一挥手,那大汉的胳膊顿时传来一声咔的脆响,紧接着便传来惨叫声,而紧随其后的其他人吓得脚步一顿,不敢在上前了。
“再叫,再叫老子弄死你!”
沈沐风说完将贴着的狗皮膏药取下,直接贴在了喊叫之人的嘴上,那人吓得一抖,竟然尿了。
沈沐风这个郁闷,抓起那人的衣领直接丢出了大门,飞出门外,依稀听到嘎的一声,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其余人头皮一阵发麻,看了看沈沐风,有看了看被丢出去的韩老大,一股死亡的气息笼罩心头,最后又连滚带爬的跑回到了黄下柳身边。
沈沐风冷笑一声,一步步向着黄下柳走去:“老子最恨在吃饭的时候被人打扰,刚才不愿意搭理你们,你们还特么蹬鼻子上脸了,那个你,对,就是你,给老子滚过来!”
沈沐风指的自然是黄下柳,黄下柳的眼皮就是一跳,一挥手把人胳膊就打断了,然后一甩手将人丢出去十多米,这是怪物啊!
尤其是这说话的语气,比自己还嚣张,不过让自己过去,黄下柳打死也不会过去,鬼知道过去之后会不会比韩老大还惨。
黄下柳看了看沈沐风,又看了看身后的人,眼珠子一转道:“咱们人多,都给我上,废了这个卖野药的,打断一条腿我一个人给他十两银子!”
十两银子可不少了,一个好劳力一年也未必能赚上十两银子,毕竟全州可不是万山县,亦或是如今的兰陵郡,在全州,一年到头省吃俭用,能剩下三四两就是好手了。
可黄下柳也是倒霉,也不看看沈沐风是谁,跟沈沐风比钱多,就是皇帝夏渊也不敢比啊!
所以沈沐风听到这话后,顿时露出古怪的表情,看着跃跃欲试的一众打手,顿时笑呵呵的说道:“嚯!还跟我比银子,就你也配!”
说完拿出一叠银票,看样子少说也有上万两银子:“你们给我听好了,银子老子有的是,今天就给你们个发财的机会,抽这个黄,对叫黄下流,狠狠抽他大耳刮子,抽一下我给他十两银子,要是有能耐抽一万下,我就给他十万两,机会不多,过了这个村就可没有那个店了!”
一句话出,顿时一片寂静,全都是猛咽口水的声音,在人群的后面,一个迟疑的声音响起:“真,真的吗?”
沈沐风咧嘴一笑:“当然是真的,我说话就没有不算数过!”
一阵沉默,而黄下柳随即惊醒,刚要说话就被刚刚问话的那人一脚踹翻在地,那人也是生猛,直接骑在黄下柳的身上,如同雨点的巴掌落了下去。
不过有一个人动手,紧接着便是第二个人,第三个人……
第一个动手的人被挤出去后,看了看争抢扇巴掌的众人,摇了摇头,走到沈沐风身前,眼神平静的看着沈沐风。
沈沐风无所谓的笑了笑,拿出几张银票,那汉子看了沈沐风一眼,只拿了一张银票:“谢了,告辞!”
说完转身而去,沈沐风眸中闪过一抹玩味,这个人倒是有点意思,自己拿出七八张银票,他却只拿了一张,望着那汉子的背影,沈沐风笑了笑,不过也没有太放在心里。
至于其他人,沈沐风也没有难为,一帮狗腿子而已,而是一帮噬主的狗腿子,以为这钱就是那么好拿的吗?麻烦还在后面呢!
一众人光顾着打了,突然有人惊呼一声,发现黄下柳开始翻白眼,这才停手,众人是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想到黄下柳死掉的可怕后果,顿时都清醒了,什么银票不银票的,一个个吓的脸色发白,慌乱的往出跑,竟然没有一个人去找沈沐风要银票。
沈沐风笑了笑,漫步来到已经呼吸困难的黄下柳身边,在黄下柳的身上点了几下,然后拿出一根银针,刺入黄下柳胸口下方半寸的位置,黄下柳的身体猛然坐了起来,仰着头口中发出了呃呃呃的声响,随即才长长的吐出一口气,然后便昏迷了过去。
此刻的孙二娘孙云英已经看傻眼了,就在刚刚,黄下柳眼看就要没气了,可仅仅点了几下,然后扎了一针就活过来了。
不过孙二娘也长长的出了一口气,这黄下柳不能死,因为他在全州还是很有背景的,如果黄下柳死了,恐怕自己和外甥就有麻烦了,而这就是现实。
所以孙云英一直在忍着,即便对黄下柳起了杀心,依旧不敢轻举妄动,不为自己着想,也要为外甥着想,这可是孙家唯一的独苗。
不过看到黄下柳的惨样,这些日子的苦闷一扫而空,感激的看了一眼沈沐风,可随即又担忧起来,虽然这件事情跟自己没什么关系,打人的也不是自己,可一旦让黄下柳缓过来,势必会对自己更加的怀恨在心,那些狗腿子可以跑,这个野郎中也能逃,可自己该怎么办。
沈沐风当然明白少女的心思,无所谓的笑了笑,抓起黄下柳的衣领,就如同拎死狗一般拎出门口,然后直接丢了出去,又是嘎的一声,反倒是将黄下柳摔醒了。
黄下柳也着实够惨的,头肿的跟猪头似的,牙也被打光了,可饶是如此,依旧含糊不清的对着孙家客栈大门叫嚣道:“给,都给老子等着,这事不算完!”
沈沐风皱了皱眉头,转过头,黄下柳顿时吓了一个哆嗦,连滚带爬的跑了,可眼中的怨毒之色,被沈沐风看的清清楚楚。
沈沐风冷笑一声,他知道,事情并不会结束,倒要看看这个黄下柳还有什么手段。(未完待续。)
第175章意在全州【一更】
黄下柳离开之后,沈沐风便询问了黄下柳的事情,得知之后,心里顿时有底了。
沈沐风的目标,怎么可能是黄下柳这样的下三滥,如今得知黄下柳是州衙师爷的小舅子,正好借着这个机会,敲山震虎一番,一来可以出出心中的这口恶气,二来看一看全州知州姚祁的反应。
至于说安全的问题,沈沐风并不担心,开玩笑,就算打不过也可以跑啊!自己若是想走,这个世界恐怕还真没有几个人能够拦下自己。
而此刻的黄下柳,一瘸一拐的去了州府衙门,找到了自己的姐夫田师爷,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将事情的始末,原原本本的说了出来。
田师爷个头不高,四十七八岁,留着山羊胡,贼眉鼠眼,尖嘴猴腮,颇有些狗头军师的意思。不过说起来这个田师爷也确实有几分本事,专门给知州姚祁出谋划策,很是受到姚祁的倚重。
但是听到黄下柳所说,田师爷的心提了起来,第一个念头就是有些不妙,貌似蹦出来的这个管闲事的,来头可能不小。
按照黄下柳的说法,这个野郎中根本就不是普通人,极有可能有着深厚的江湖背景,或者说是哪个门派中的大人物,也只有这样,才解释得通此人的嚣张霸道以及财大气粗。
看到自家姐夫的神色,顶着个猪头的黄下柳暗叫不妙,眼珠子转了转急忙说道:“姐夫啊!你是不知道,他那个包裹这么大,我看的真真的,里面都是银票,一叠一叠的,我是亲眼所见。
依我之言,咱就****一票,只要将钱拿到手,咱们就是离开全州也是相当的划算!”
田师爷闻言怦然新动,可随即怒道:“干,干个屁,你那么多人都打不过人家,我去了有什么用,瞧你那熊样,想让老子和你一样变猪头啊!”
黄下柳嘿嘿一笑道:“姐夫,我那些狗腿子是什么货色你还不知道吗?想要制服此人,只能靠您了,以您的身份地位,只要您一句话,那些个捕快还不争着抢着帮你,有二三十个捕快,绝对可以拿下此人。
到时候带着我姐,咱们一起远走高飞,有了这些银子,去京城,或是去云州,足以舒舒服服过上一辈子,这笔买卖划算啊!”
田师爷咽了咽口水,随即开始思量起来,在衙门干了二十多年,满打满算只攒下了不到五千两银子,按理说有了这些银子,后半辈子也可以说是衣食无忧了,可眼下有个更大的发财机会,至少也有几万两的银子进账,这让他如何不心动。
似乎下定了决心,田师爷咬牙道:“你小子确定他包裹里有那么多的银子!”
黄下柳肿的跟猪头似的脸苦笑起来:“姐夫啊!你可是我亲姐夫,你说我骗你干什么,你就跟我的衣食父母一样啊!我欺骗你又有什么好处呢!
姐夫你如果遭了难,我还能依靠谁?而且姐夫,你看看我这脸,都是那王八蛋用钱砸的,十两银子一耳光,人家都放话了,谁有能耐打我一万个耳光,他就给十万两银子,他那包里,少说也有这个数啊!”
开始的时候田师爷还不住的点头,这小子虽然不是什么好东西,可说的确实在理,但听到十万两银子的时候,田师爷的眼睛都值了。
“那好,我这就去找人,你小子马上去给我盯住了,别让他给我溜了。”
黄下柳一脸激动的点点头,急急忙忙跑出了州府衙门,片刻之后,田师爷带着三个小队的捕快向着孙家客栈走去,走在路上田师爷可谓是趾高气扬,满脑子想的都是白花花的银子。
这一来一回就用了半个小时的时间,而自从韩老大尿了后,沈沐风也没心情吃饭了,本以为那个黄猪头会很快带人来,不过等了这么久都没来,索性就去楼上洗了个澡。
可让沈沐风郁闷的是,刚刚进入浴桶,外面就传来了吵闹之声,听的出来,这个声音正是那个猪头黄下柳的,不用说,敢这样呼喝,一定是找来了帮手。
沈沐风叹了口气,不急不缓的穿上衣服,这才下楼,黄下柳看着下楼的人,微微一愣,心说这人是谁啊!
可随即发现这人有些眼熟,下意识揉了揉眼睛,这才大叫道:“臭卖野药的,你就是化成灰老子也认的出你,敢欺负到你家黄爷身上来,今天就是你的死期,姐夫就是他!”
黄下柳没了牙齿,说话漏风,而且不知道是不是脸被扇肿了的关系,说话竟然还有些大舌头,听起来时分的好笑。
沈沐风冷哼一声,不过别说,找来的人还不少,足足来了三十多人,而且是清一色的捕快。
站在黄下柳旁边的,是一个四五十岁的山羊胡小老头,尖嘴猴腮,还拿着把折扇摇啊摇的,正用审视的目光看着自己。
不过要说最震惊的莫属孙二娘,见到沈沐风就怔住了,这哪里还是那个贴着狗皮膏药卖野药的家伙,面容刚毅,身姿挺拔伟岸,加上一身的白衣,说不出的英武不凡。
沈沐风神色平静,迈步向着黄下柳等人走去:“还敢来,难道不记得我说过的话吗?”
语气平淡,似乎眼前的这些人根本不值一提,所有人都怔住了,就连田师爷也是如此,但唯独被揍成猪头的黄下柳,一张脸都扭曲到了极点,黄下柳并不傻,反而很聪明,很有眼力,他知道自己在这个姐夫眼里的价值,卑鄙龌龊的事情自己做,便宜却进了人家的腰包。
至于黄下柳的主要目的,其实只有一个,那就是报仇,然后拿到钱远走高飞,至于田师爷,算个屁啊!把老子当狗使唤,正好借着这个机会,摆脱这条老狗。
“臭卖野药的,真给你能耐的,敢惹你家黄爷,今天就要让你看看我姐夫的厉害!”
黄下柳说完一脸赔笑的来到田师爷的身边,那样子就跟一条哈巴狗似的,田师爷回过神,有些不满的看了黄下柳一眼,可这个节骨眼怎么可能退缩。
“你叫什么名字?为何出手伤人?难道不知本朝律法严明吗?”
一连三个提问,直接将问题上升到律法上了,沈沐风一脸冷笑的看着田师爷,然后不屑的说道:“你一个无品级的师爷,指使捕快已然是犯了律法,还敢在这里大言不惭的跟我说律法严明,似乎有些太不要脸了吧!
当然,如果说你是授了知州的命令抓我,那就另当别论了!”
沈沐风一席话说出,将田师爷气了个半死,而三个捕头也不好看,这顶帽子要是被扣严实了,他们三个人恐怕也不用干了。
不过沈沐风的话也彻底将田师爷激怒了,看着沈沐风深寒的说道:“三位捕头,今天的事情就有劳三位了,此事了解我老田必有厚报!”
三人对视一眼,纷纷露出喜色,能让田师爷说出厚报两个字,那意义可就不同了,他们三人说好听点是捕头,可在州衙里是个官都能给他们脸色看,因为捕头是捕快的极限了,根本没有晋升的机会。
而田师爷是知州大人的心腹,要是能为他们美言几句,下放个县丞典史也未必没有可能,何况这样的事情田师爷还真干过几次。
还有,没谁真的喜欢过刀头舔血的日子,就像他们三个捕头,在这个位置上,哪个不是干了几年了,有这样的好机会,哪里还不好好的表现表现。(未完待续。)
第176章凌空虚度【二更】
听到田师爷的话,三人对视一眼,嘴角挂起一丝阴冷的笑意,异口同声喊了一句‘上’,三人拔出刀率先冲了上去。
而其他捕快也跟着三人的脚步往前冲,不过却有一个人没有动,此人脸色发白,看到沈沐风的瞬间,便抑制不住的颤抖起来,显然他已经认出了沈沐风。
面对冲来的人群,沈沐风露出一丝不屑,捕头也好捕快也罢,对付对付普通人还行,以沈沐风的实力,就是面对三五十个暗卫高手,也同样奈何不了他。
沈沐风和众捕快的距离不到三丈,沈沐风只是漫步向前,而一众捕快却是飞奔而来,只是三两息间就已经不到半米的距离,三柄钢刀斩向沈沐风。
而沈沐风则在这个时候瞬间出脚,以沈沐风的速度,三人又如何能躲得开,紧接着三人胸口先后被踢中,而密集的骨骼碎裂声也在瞬间响起。
三人没有来得及惨呼,就昏了过去,正好将身后赶来的一众捕快压翻十数人。
突如其来的变化让所有人都惊呆了,沈沐风微微一跃,离地半丈高,整个身体在空中飘了起来,忽左忽右,只是一两息间就到了六七米外,正好落在黄下柳和田师爷正对面。
这一手的展露,让看到的所有人忍不住倒吸一口冷气,如果说跳个三四米远倒也没什么,哪怕就是功力深厚者,一跃四五米也不是不可能做到。
可问题是,这个人竟然在空中左右飘动,只要懂点武功的人就会明白这意味着什么,这个人已经恐怖到可以在虚空移步的程度,在这个世界的武林之中,还有另一个名字,叫做凌空虚度,只有达到内气外放的宗师才能做到。
沈沐风自然达不到内气外放,所以更谈不上宗师修为,之所以能做到,靠的是凌云步。
“呵!你找来的帮手似乎也不怎么样啊!”
黄下柳吓得一个哆嗦,他自然不懂什么凌空虚度,只是看到那些捕快的神情,黄下柳明白,今天是踢到铁板了,尤其是对上沈沐风那冷漠的眼神,黄下柳的心都蹦到了嗓子眼。
“大大大,大侠……”
沈沐风一瞪眼,而黄下柳吓得双腿一软,直接跪在了地上,沈沐风就这样居高临下的凝视着黄下柳,黄下柳心里都快悔死了,自己怎么就惹上了这么个杀神。
就在这个时候,沈沐风已经走到了黄下柳的身后,冷冰冰的话语声也响了起来:“既然这么愿意跪着,以后就别站起来了!”
黄下柳闻言暗暗松了一口气,以为对方放过了自己,可随即感觉双腿一阵发麻,下意识摸了摸,可随即发现,自己的双腿竟然没了知觉,联想到沈沐风的那句话,黄下柳惊呼一声:“啊!我的腿……”
沈沐风拔出银针一个手刀,黄下柳直接晕了过去,而这才转头看向田师爷,此刻的田师爷已经吓得瘫倒在地,想要跑根本就站不起来。
不过这老小子也真是豁出去了,竟然如同磕头虫一般不停的磕着头,一声声求饶的话,说的是十分顺口。
“一大把年纪了,你这头我可受不起啊!”
沈沐风又是一个手刀,田师爷也昏了过去,而这个时候沈沐风才看向两人身后唯一站着的那人。
“不在万平当你的捕快,怎么跑来了这里。”
这人不是别人,算是沈沐风的老相识了,曾在万山县陪着他的四个捕快之一的王启元。
王启元一脸的苦涩,躬身一礼:“属下王启元,见过王爷!”
这一句话出口,所有人都如遭雷击,就连孙云英也是如此,沈沐风笑了笑道:“既然你不愿意说,我也不好过问,回去告诉姚祁,全州乃三州之一,想要坐稳屁股下的位置,就给老子拿出点成绩来,别阿猫阿狗都能在州衙里混日子。
至于你,相识一场,回去告诉姚祁,就说是我说的,许你个州衙典史的位置,不过别以为典史就是那么好做的,我这个人恩怨分明,做不好事情就给我滚蛋!”
沈沐风说完理都不理王启元,迈步向着楼上走去,而那些捕快则一脸惊惧的看着沈沐风的背影,这个时候他们隐隐已经猜出沈沐风是何许人了。
王启元脸色急剧变化,随即躬身一礼喊道:“谢王爷栽培,属下定当尽心尽力!”
沈沐风迈向楼梯的脚停了下来,看了一眼十几米外的王启元:“我不喜欢空话,我想要什么你应该明白,带着这些人都走吧!”
王启元点点头,招呼着众人离去,而来时嚣张的一众捕快,如今却战战兢兢的抬着昏迷的五人退了出去,就仿佛里面有什么吃人猛兽一般,生怕激怒了对方。
出了门之后,一个相熟的捕快来到王启元身边,脸色依旧有些发白的问道:“启,启元,他是?”
王启元抿了抿嘴,下意识擦了擦额头上渗出的冷汗,艰难的说出了四个字:“沈,沈阎王!”
众人心中已经有了猜测,可听到确切的答案后,还是忍不住眼皮一阵狂跳,甚至有不少人在吸着冷气,显然沈阎王这三个字,给他们的冲击实在是太大了。
许久之后,这个捕快顿时吼了一句:“我靠,还说是兄弟,你都认出沈阎王了,居然都不说,你想害死我们啊!”
王启元一阵苦笑:“说什么?我敢说吗?如果沈阎王不想暴露行迹,说出口不仅仅是我,就连你们也会有杀身之祸,不说那是为了救大家的命!”
“可你为什么还是说了!”
王启元一脸的唏嘘:“沈阎王已经认出我了,那么就说明他并没有起杀心。”
一个老一些的捕快感叹道:“唉!这就是命!你小子这回好了,攀上了高枝,以后兄弟们可就要仰仗着你了!”
王启元又是一阵苦笑:“你们真的认为这是好事吗?老子更希望重来没有见过这个煞星!
咱们是自家知道自家事,谁屁股下没有屎,沈阎王眼里揉不得沙子,这一点我最清楚不过了。
所以你们也别觉得这就是好事,不过大家都是兄弟,能帮的自然帮,但以后做事要有个分寸,别让兄弟我坐蜡就行了。”
不过王启元紧接着话锋一转:“可若是连我都栽了,恐怕谁都不会好过,就今天的这个事,沈阎王肯定已经记在心里,真要是到了算总账的时候,大家不死也要扒层皮!”
众人听到王启元的解释,汗毛都竖了起来,正所谓人的名树的影,沈阎王是什么人,在众人眼中,绝对是杀人不眨眼的主。
甚至有不少人听到王启元的话后,捕快都不想干了。(未完待续。)
第177章又来麻烦【三更】
全州的事情基本搞定,敲山震虎也好,出一口恶气也罢,该做的基本都做了,所以沈沐风回到房间后,就换上了新的伪装,留下一张银票,打开窗子便离开了。
孙云英有些踌躇,对于这个所谓的王爷,孙云英已经有所猜测,毕竟她是做客栈生意的,消息上自然要灵通一些,而且孙云英还有另一个身份,全州州蔚副将孙启耀之女,只不过其父在数年前已战死沙场,所以对官场上的事情多少有些了解。
而如今,出现了一个王爷,如此年轻英武不凡,加上那令人震惊的实力,孙云英想到了一个人,那就是传说中的沈阎王,而对于这个猜测,她有九成九的把握。
自古美女爱英雄,别的地方不说,但是在平兰万平全州三州之地,沈沐风绝对是万千少女倾慕的对象,年轻有为,贵为三州之首,克敌万平敌匪,百姓免遭荼毒,维护百姓,仁义远播,一曲‘沧海一声笑’,被无数人传为神曲。
有钱,有权,武功谋略无疑不全,更主要的是,他年轻有才气,就连孙云英也对其倾慕不已。
当人,以前只是向往而已,可如今,知道为自己解围的是沈阎王之后,孙云英反而有些踌躇,不知道该用什么理由去看看心中英雄。
在闺房的铜镜前,孙云英几度收拾妆容,后悔为什么之前没有好好打扮一下,就在这个时候外甥走了进来,孙云英顿时来了精神,自己去不免有些尴尬,不妨带着外甥以感谢之名去见心中的英雄。
站在门口良久,孙云英的外甥疑惑的看着孙云英:“小姑,咱们还进不进去了啊!”
孙云英心都快跳到了嗓子眼,被自己外甥这么一问,差点惊叫出声,有些不满的看了一眼外甥,突然觉得有些不对劲,站在门口已经有一炷香的时间,里面没有丝毫的响动。
似乎想到了什么,孙云英赶忙推开门,屋子里空空荡荡,桌子上留下一张银票,而自己最想看到的人,已经飘然而去,一股失落之情浮上心头,望着空荡荡的房间,孙云英叹了一口气,其实她心里也明白,那般的盖世英雄,自己注定无缘……
对于后面的事情,沈沐风自然是不会知道的,之所以离开,那是因为不想给姚祁选择的机会,在三州,全州是他势力最薄弱的地方,甚至可以说毫无根基可言,明面上是自己的势力范围,可如果姚祁不归顺,那么他只有来硬的,而来硬的无疑是和朝廷决裂。
所以沈沐风直接走了,你姚祁好好想一想吧!机会给你了,如果不识时务,那么就别怪老子秋后算账了。
至于姚祁如何选择,沈沐风不知道,也不在意,因为短时间也顾不上姚祁,他要做的只是能够影响到姚祁,方便日后的行动。
更主要的一点,现在的沈沐风手头也有些紧,虽然有钱,但是摊子也大啊!两州的军政要务,几乎掏出了大半的家底,如果想要整顿一个人口近两百万的全州,沈沐风还是感觉有些底气不足,况且如今也没有那么多的精力。
而在这样的情况下,朝廷一定会想方设法对付自己,当然他们不会直接找自己的麻烦,那么目标自然就成了全州,一定会千方百计拉拢姚祁。
所以,沈沐风还有另一层深意,敲山震虎虽然是临时起意,但何尝不是一次试探,沈沐风想看看姚祁的反应,如果姚祁大肆围捕自己,说明姚祁已经被朝中大臣所收买。
如果姚祁收敛,并且听了自己的忠告进行整顿政务,说明这个姚祁至少在摇摆之中,那么日后对付起来就容易很多。
当然,姚祁的反应对沈沐风来说也并不重要,就算姚祁一意孤行倒戈朝廷,那么就算自己亲自动手,也决计不会摆在明面上,沈沐风想暗中弄死谁,貌似还真不是一件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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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家堡,距离全州城不过三十里,在武陵县境内,武陵县治下十二个村落,赵家堡是首屈一指的富地,赵家堡能有今天,得益于一个叫赵廷权的人,赵廷权二十年前走出赵家堡,摇身一变身上就缺了个零件,直接入宫当了太监,长袖善舞,八面玲珑,很快就得到燕大总管的青睐。
可就在是五个月前,燕大总管倒台,赵廷权不仅没有受到波及,更是成为了御膳房的总管。
所有人这才明白,这人哪里是燕大总管的人,分明就是伍德佑安排在燕大总管身边的内应。
在宫里,伍大总管权柄滔天,如今赵廷权跟着伍德佑,身份地位自然也就水涨船高。
所以在全州官场,赵家堡算是一个禁忌,当然,在此之前,也没什么人敢招惹赵家堡,毕竟连姚祁见了赵家堡的族长,也要叫一声老爷子,可见对赵家堡是多么的忌惮了。
赵家堡因为赵廷权的原因,行事肆无忌惮,蛮横至极,在武陵县无人敢惹,尤其是临近的几个村子,更是被侵占了不少的土地,敢有反抗就是一阵棍棒相加。
对于狗仗人势的人,沈沐风从来都没有好感,听着车夫唠唠叨叨的说着,沈沐风将赵廷权和赵家堡记在了心里,看了看天色,沈沐风问道:“老人家,天快黑了,前面的村子还有多远啊!”
老车夫看了看天色这才说道:“五里外就是张家集,赶得到的!”
沈沐风轻轻的哦了一声,便听到老车夫继续唠叨了起来,说的无非是赵家堡这些年干的坏事,是多么多么的可恶。
可就在这个时候,赵家堡的大门被打开了,一大群人急急忙忙的跑了出来,只有不到百米的距离。
“这些个王八蛋,这么晚出来准没好事!”
老车夫嘀咕了一句,就想加快速度,生怕招惹来晦气,可有的时候就是这么寸,你不想找麻烦,麻烦偏偏找上你。
“妈的,人一定在那马车里,给我追,前往别让人跑了!”
听那大声的呼喝声,沈沐风叹了一口气,麻烦还真来了,应该是什么人从赵家堡逃了出来,而赵家堡的人在搜查,巧合的是,自己坐的这辆马车恰巧路过,结果被当成逃走之人的策应。
沈沐风很郁闷,自从到了全州地面就一直点背,进城被守城兵刁难呼喝,吃顿饭莫名其妙的也招惹了麻烦,离开全州,结果又被赵家堡的人给盯上了。
沈沐风本意是不想招惹任何麻烦,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出手,此行的目的在于隐秘,毕竟京城那些大人物,可都巴不得自己死呢!所以是能不暴露就不暴露。
但问题是,有的时候你不想惹事,可事情偏偏找上你,看了看追赶而来的那些人,沈沐风微微思忖说道:“老人家,停车吧!跑下去更会激怒那些人,况且咱们也跑不掉的!”
老汉脸色有些发白,赵家堡是出了名的蛮横霸道,稍有不顺就是大打出手,杀人之事也是常有的,如今赶在这档口上,恐怕麻烦了。(未完待续。)
第178章捡个新娘【四更】
果不其然,当马车停下来不久就被一群人围住了,为首的是个青年,二十来岁的模样,骑着白马,穿红挂彩,胸前还带着朵大红花,竟然是个新郎官。
“老王八蛋,把人给我交出来,否则小爷今天活剐了你!”
赶车的老车夫吓的脸色惨白,惊惧的看着眼前的青年,有些紧张的说道:“这位爷,小老儿就是个过路的,拉着客人去张家集,真的不知道您说的是什么啊!”
青年大怒:“老王八蛋,还敢糊弄你家小爷,我问你,早不过晚不过,小爷媳妇跑了你却过来了,难道是巧合,就算是巧合,你刚刚跑什么?还敢说你心中没鬼?
我告诉你,识相的就给小爷交出人来,小爷今天大喜,只要交出人就不跟你计较,否则就别怪小爷的刀子不认人了!”
青年说完拔出刀子,老汉吓得豆大的汗珠滴滴滚落,沈沐风冷哼一声,靠,不分青红皂白就安罪名,还动不动就要杀人,这赵家堡也太嚣张了吧!
“我说你还讲不讲理,就这么大点的地方,你认为能藏人吗?”
沈沐风一掀车帘,车厢里顿时暴露在众人眼前,而青年露出失望之色,顿时勃然大怒:“哎呦喂!哪个裤裆没夹住,把你小子漏出来了,找死是不是,敢跟小爷这么说话!”
沈沐风的脸沉了下来,显然对方是要把气撒在自己的头上。
不过沈沐风也不想忍了,这要是让这小子继续说下去,指不定说出多么难听的话来,所以沈沐风身影微微闪动,直接穿出马车,凌云步瞬间施展,在空中一个腾挪就到了青年的身边,一伸手直接将青年从马上拽了下来,青年摔的‘嘎’的一声,沈沐风根本不管这些,左右开弓,直接就是十多个大耳刮子,出手毫不留情。
反观青年,第一个大耳刮子下去就昏了,那俊俏的脸庞已经是皮开肉绽,满嘴的牙齿没超过三下就打光了,两侧脸颊更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鼓胀起来。
如果说黄下柳还没有让沈沐风如何生气,可这个赵家堡的什么狗屁的小爷,是真把沈沐风惹怒了。
“少堡主……”
众人都被突如其来的变化吓了一跳,纷纷大声喊叫起来,距离近的七八人,已经抄起刀向着沈沐风冲来,不过赵家堡的这些人,冲其量只是普通老百姓罢了,仗着权势嚣张跋扈,可哪里明白武林高手的厉害。
沈沐风迅猛出手,三两息间就撂倒了七八人,而剩下那些赵家堡的人,一个个如同见了鬼一般的看着沈沐风,吓的腿都软了。
“仗着有几分势力胡作非为,难道不知道什么叫人上有人天外有天吗?今天仅仅是警告,回去告诉你们赵堡主,再有下一次,老子直接灭了赵家堡,带上你们狗屁的少堡主,都他娘的给老子‘滚蛋’!”
一声暴喝,剩下的人如蒙大赦,或拖或拽的将少堡主以及被打昏的几个人弄了回去,沈沐风没有再理会这些赵家堡的人,而是看向几米外的树丛,似乎被沈沐风的气势所吓,树丛竟然动了动。
“出来,难道还让我请你不成!”
沉默片刻,一道身影站起,然后扒开树丛慢慢的走了出来,竟然是一个披红的俏丽女人,女人脸色发白,有些惊惧的看着沈沐风,眼圈一红竟然小声啜泣起来。
说是女人,其实只不过是十七八岁的小丫头罢了,不过这个世界的女孩子普遍早熟,十六七岁嫁人的比比皆是,更有甚者还有十一二岁就已经成为人妇,说是女人倒也没什么不对。
沈沐风皱了皱眉头,原本以为是姚祁派人跟踪自己,或是全州暗卫在跟自己的梢,想不到出来的竟然是个丫头,貌似这个丫头,应该是刚刚被自己揍成猪头要找的人。
“哭什么哭,老子又不吃人!”
还别说,少女被这么一吓竟然止住了哭声,可那副要哭不哭,眼泪在眼圈里打转的模样,别提多让人怜惜了。
不过话说回来,虽然这丫头惹人生怜,可沈沐风又能做什么!一来不屑去做那些龌龊之事,二来此去京师,也没有时间在这里蘑菇,所以沈沐风想了想说道:“行啦!那些人都被打跑了,你自己回家去吧!”
沈沐风说完就要上车,可转过头一看又愣住了,靠,车呢?
原来沈沐风收拾过一帮赵家堡的人后,便发现树丛中的响动,就在沈沐风和这个丫头说话的时候,老车夫赶着车一溜烟的跑了。
沈沐风能够理解老车夫的做法,但要说不郁闷那是假的,幸运的是地上还有一匹赵家堡少堡主的白马,沈沐风直接上了马就要离开,可这个时候,少女顿时大哭起来,哽咽的求着沈沐风带她一起走。
“你知道我是谁吗?就不怕我是个淫/贼?”
少女脸色更白了,可随即使劲摇头,带着哭腔说道:“不,不会的,你不是的,你刚刚让我回家,可我没有家了,大哥,你行行好,求求你收留我吧!
我什么都能做,我会洗衣服会做饭……”
沈沐风心中的柔软被触动了,看了看少女,叹了一口气下了马,将少女抱上马,两人一马在夕阳下,向着张家集方向走去。
而这一幕被少女深深的烙印在了心里,心中在这一刻变得前所未有的安定,似乎只要有这个陌生的大哥在,就不用再担心了。
少女姓林,叫林沫,本事州府一个九品书隶的女儿,家境还算不错,虽不是大富大贵,却也不必为衣食发愁,在十六年前,其父林序汀给林沫订了一门婚事,就是赵家堡的少堡主赵大少。
不过林沫的父亲在三年前病故过世,林家就此没落,家族产业也被瓜分,林沫的母亲也因此一病不起。
赵家堡得知林书隶竟然死了,便派了个下人送来了退婚文书,两家婚事就此作罢,而接踵而来的打击,让林沫一夜之间长大了起来,开始照顾母亲,悉心打理家族仅有的一点产业,日子也就勉强的过了下去。
不过林沫虽然心性有了变化,但也不过是十五岁的小姑娘而已,下人的欺瞒,不到两年林家败光了,为了给母亲治病,林沫一咬牙将林家的老宅也给卖了,用了一部分钱盘了一间小小的茶馆,剩下的钱,陆陆续续也都用在给母亲治病上了。
林母看着一天天疲惫的女儿,当妈的心里痛苦万分,若不是自己,女儿何以如此辛苦,有心想要一死了之,可又怕林沫孤孤单单的,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不过坚持了一年,林母发现林沫竟然经常唉声叹气,甚至听到了大夫索要诊费的话语,林母知道,再下去就彻底把女儿拖进了火坑,所以从那以后林母开始绝食,加上病情恶化,不到三天便撒手人寰。
母亲算是林沫心灵上唯一的寄托,如今母亲也走了,林沫算是彻底的无依无靠,葬了母亲,林沫的日子还要继续往下挨。
可就在三天前,林沫的麻烦还是来了,赵家堡的少堡主来州府办事,看到林沫之后顿时惊为天人,那种悲伤中带着孤独的气质,赵公子痴了。
林沫本来就是个美人胚子,只是有些青涩,可先是丧父,后是承担起这个家,当时的林沫仅有十五岁,而随着母亲的离世,三年来的精神支柱突然崩塌,将她打回了那个柔弱楚楚可怜的小女人,加上那倔强而又孤寂的眼神,赵公子彻底被征服了。
而赵公子一查之下竟然呆住了,没有想到这个令他魂牵梦绕的女人,原本就是他的媳妇,这下子赵公子更欢实了,立刻带着人去找林沫,林沫一听赵公子的来意,顿时怒目相对。
开玩笑,别说婚约取消了,就是没取消也不会嫁给这样的王八蛋,哪有人家母亲刚刚过世就凑上来的,最需要你们的时候干什么去了,所以林沫一口回绝。
赵旭庭也是鬼迷了心窍,一天都不想耽搁,回去闹了自己老子两天,老爷子被闹得实在是受不了,这才应下,并且派人将林沫抓了回来。
林沫这三年也不是白混的,口上答应,表现的很平静,但是在大婚前却打昏了侍女逃脱了,这才遇到了沈沐风。
虽然和沈沐风短短的接触,但林沫敢断定,这个人绝不是坏人,而且林沫深知,自己虽然逃了,但是没有背景的她想要逃过赵家堡的魔爪,并不容易,而且州城也不能回去,无依无靠,自己一个弱女子,又能去什么地方。
思来想去,林沫决定就跟着眼前这个人,她相信自己的直觉,这个陌生的大哥是绝不会害自己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