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零八章 英魂索命
“刁民!愚民!奸民!莠民!全都去死才好!”
丁直璜在心里发出了狂吼。
随着他的心中恶念横生,面前的梦境又一次变幻起来。
只是这一次他不再置身于吏部大堂之中,而是到了一处陌生的丛林之中。
这是哪里?
那些黑衣服的在林中小心穿行的小个子士兵,又是哪里来的?
当看到这些足有上千人的黑衣士兵当中的那面日章旗时,丁直璜象是想起了什么,一下子明白了过来。
这是……日本兵!
这里……难道是苔湾?
带队的日本军官似乎没有意识到丁直璜的存在,他小心的观察着周围的一切。
风突然变得大了起来,渐渐的将雾气吹散,被大雾遮住的景物渐渐的显露出来,两座险峻的巨大山峰出现在了日本人面前。
日本将军举起了望远镜,他看到在这两座山峰中间,有一条狭窄的石径蜿蜒向上,眉头渐渐的拧紧。
这条山路很窄,只能容纳两个人并排而行,对于几千人的大军来说,可是非常难以通过的。
日军军官纷纷骑马聚拢了过来,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了为首的日军大将身上。
日军大将注意到了大家眼中的惊疑之色,很是恼怒,大喝了几声,其他的日本军官犹豫了一下,但还是下达了继续进军的命令。日军士兵们随后排成两列纵队,走上了石径。
石径一开始还算比较平坦,日本将军看到好多的石块似乎都被专门平整过。于是大着胆子骑马上了石阶。见到日本将军竟然要骑马上山。一个日本军官吃了一惊,赶紧上前阻止了他。
日本将军点了点头,心有不甘的翻身下马,和军官们留在石门口处的林地中,看着队伍鱼贯通过。
此时,在对面的山崖,一支支枪正悄悄的从林间和石缝间伸了出来。
丁直璜看明白了,是苔湾的番民要在这里伏击日军!
日本将军看到部队顺利的通过。并没有人阻止,得意的对部下说着什么。但仿佛就是要专门打他的脸一般,就在他话音刚落之际,一连串清脆的枪声突然响了起来!
日本将军急忙举起望远镜,向前方望去,只见对面的山崖冒出大片大片的白烟,子弹好似雨点般的落下,日军队伍当中立刻倒下了一大片,伴随着阵阵声嘶力竭的惨叫声,不少人掉下了悬崖。
日本将军放下了望远镜。气急败坏的跺着脚大叫起来。
没有等到军官们下令,日军士兵们已然开始了向对面崖壁的射击。而呆在林地上还未走上山路的日本士兵也纷纷举枪向崖壁射击起来。
让丁直璜感到无比惊讶的是。和日军凶猛的还击相比,番民的火力竟然丝毫不弱,而在这特定的时刻,甚至要更强一些!
在他的印象当中,镇压圣平天国的战争中的大乾湘淮练军也没有这样的火力啊!
更让他惊讶的,是在他们这些士大夫眼中如同野兽般的“生番”们的枪法竟然十分准确!
就在刚才这几番对射当中,日军仿佛落叶一般的不断从山路向山涧间跌落,而对面的生番阵地中,只有几个人被击中落了下去!
哪怕是林地间未走上石径的日军全力的火力支援,战况也并未改变多少。看着落入山涧的日军士兵越来越多,日本将军破口大骂起来。
就在双方的排枪对射还在激烈进行的时候,丁直璜突然发现,就在石径上的日军头顶上的悬崖上,又现出了大量番民的身影!
这些番民人数不多,虽然手中拎着步枪,但却并没有向日军射击的意思!
日本将军也发现了这些番民,他有些不解的再次举起了望远镜,当他看到番民脚下有好多被木排和藤蔓架起来和束缚着的巨大山石时,手一哆嗦,望远镜竟然脱手掉了下来。
似乎是看到了日本人在向他们这边看,一位明显是番民头目的年轻人冲日本人的方向冷冷地一笑,猛地抽出了腰间的弯刀,对准一根藤蔓,狠狠的一刀斩下。
看到头目的动作,其他的番民也纷纷的拔出弯刀,向着一根根藤蔓斩下。
“轰隆!”“轰隆!”
伴随着声声巨响,一块块巨石从天而降,直向山路上的日军队伍砸去。
丁直璜眼看着一块巨石当先落到了日军的队列当中,一下子将两名日军士兵砸成了肉饼,接着巨石从他们身上滚落,向后续的日本士兵滚去,几名日本士兵躲闪不及,全都给巨石撞落到了山涧之中,发出凄惨的呼叫。
一名日本军官大声喊着,似乎是要队伍撤退,然后他便率先向山下跑去,接着日本士兵们纷纷转身,向山下奔逃,但人跑的速度哪里比得上巨石滚落的速度!更多的巨石翻滚而下,一时间山路山涧尽是日军士兵的惨叫声。
好容易逃下山路,重新回到林地中的日本士兵此时已然斗志全无,没命的向后方跑去,竟然冲乱了林地上的日军队列。
那人个日本将军见状大怒,喊了一声“八嘎!”,猛地拔出腰间的佩刀,一刀将一个昏了头逃到他面前的日本士兵一刀劈翻。
日本将军愤怒地挥舞着手中的武士刀大声的吼叫着,似乎是要部下不要逃跑,回去战斗,但没有人听他的,越来越多的日军开始调头向后跑去。
日本将军怒极,刚要挥刀继续砍人,却冷不防不知从哪里“砰!”的打来一枪,将他身边的一个卫兵瞬间击倒在地。
日本将军一愣,挥刀的手停住了,他情不自禁的转头。赫然看见了林子里冲出的大队番民的身影!
这些番民的人数足足有数百人。他们的手中全都拿着步枪。手指间夹着一发发子弹,他们一边奔跑着,一边开枪,并以极为熟练快速的手法向枪膛里压着子弹,顿时无数子弹如同暴雨一般的袭来,大批日军还没有来得及开枪,便被击倒在地!
看到番民这样英勇的战斗,丁直璜吃惊不已。
这些化外之民。怎么会比朝廷的经制之军还要能打?
猛然遭到这突如其来的狂暴打击,日军一时间乱成一团,在一位将军的指挥下,一些日军士兵好容易集中了起来,开始用排枪还击,但日军慌乱之下的射击精度大打折扣,接连几排枪射了出去,只打倒了十几个番民,而番民的射击却越来越凶猛。地面上到处都躺满了死伤的日本士兵。那个日本将军从马上跌了下来,看着身后惊慌狼狈的大队败兵和满地的伤者。日本将军大叫一声,猛地从一名卫兵手中抢过一把长刀。便要切腹自尽。卫兵们见状大惊,一个个嚎叫着上前,将他扑到在地,将刀又从他手中夺了下来。
“轰!”
伴随着一声巨响,一颗炮弹流星般的飞来,落到了番民的阵地当中爆炸了。
番民的阵地当中瞬间腾起了巨大的黑色烟团,一发发炮弹直飞过来,在番民的阵地中不断的爆炸,腾起一团又一团的黑烟,还有大量的碎木和飞石,一道飞上天空。
在部下的拼命劝阻下,日本将军放弃了轻生的念头,在卫兵们的搀扶下站了起来。他转头看了看已然被黑烟笼罩的番民阵地,恶狠狠的挥了挥拳头。
一位番民勇士看着阵地上的一个个炮弹爆炸形成的弹坑,和他们周围的大片尸体,眼中闪过一丝恐惧之色,转头对紧握着上了刺刀的步枪的首领模样的年轻人说了一句。
首领面色阴沉的看着那些尸体,这些人衣衫破碎,好几人半边身子被炸得乌黑,有的人的肢体已然残缺不全。
这突如其来的可怕爆炸,迫使番民勇士们停止了追击。
首领似乎知道这样的可怕伤害,是什么东西造成的,看到还有几名被炸伤的本族勇士躺倒在地上惨叫,首领和几名伙伴快步上前,冒着被日军炮弹击中的危险,或背或拖,将他们救了出来。
日本士兵开始嚎叫着向前冲去,在生番所占据的山头后方成线式进攻队形发起攻击。经过一阵猛烈的交火,番民死伤多人,轻伤者试图突围向西撤退。当日军围上来时,他们就躲到石头和大树后面进行顽强抵抗。由于他们人数少,而且大多受了伤,抵抗渐渐不那么猛烈了。
日军的炮兵火力转移到小山的两边,切断了番民这两个方向的退路。
很快,战场上到处都是残肢断腿与炸断的树枝木块,混在了一起,空气中充满了血腥味。
在小山的正面,日本步兵向番民发起总攻。日军以线式队形进攻,士兵们飞快地向前冲去。
第一次参加战斗的少年兵吓得面如土色,他跟着其他日军士兵向前冲去。一听见同伴大声叫喊,不知所措的他便不顾一切地向前猛跑,很快就跑到别人前面去了。他看见子弹从一棵大树后面喷射出来。他再向前冲了几步,便紧紧地趴在地上,端起枪进行瞄准,丝毫不顾身后其他日军士兵的鄙夷目光。
这一次他打得很准,子弹直接飞进树洞,将里面躲藏着的番民射手打死了。他听见了对方发出的惨叫声,他慢慢爬了起来,心满意足地看着他第一次参战所取得的战果。
另外两名生番从树后跳了出来。刚从后面赶上来的一个日军小队长大声叫着抢先射出一颗子弹,后面的士兵们纷纷开火,将两名番民打死了。
小队长上前查看,番民中了数枪,早已死去,他很讶异对方为什么没有开枪,而当他拿起对方已经上了刺刀的步枪后,才发现,枪膛里面已经没有子弹了。
日军继续前进,正在这时,向他们猛烈开火的的敌人突然停止了射击,因为另一支日军部队已经包抄到他们后方,发起了攻击。
当日军粉碎了番民的抵抗。来到山头上时。整个场面看上去令人震惊。令人作呕,令人恐怖。
这时的日本士兵,不论是部署在两翼还是更远的后方,还是在别的什么地方,见到战斗结束,都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随即日军炮兵开始轰击石门山,和刚才一样,番民的子弹雨点般地落在进攻的日军士兵头上。使他们再一次遭受了可怕的伤亡,同时也让他们很难向前运动。
在山上,年轻的番民首领看到日军正在向他们的正面用火炮猛烈射击,不由得握紧了拳头。
他想要冲上前去破坏大炮。但他刚冲出去几步,一颗子弹便击中他的胸部,他“扑通”一声倒在地上。当他的伙伴们跑到他跟前伏下时,他还活着,嘴里鼻子里直流着血。
一个伙伴流着泪呼唤着他的名字。丁直璜这时看到,首领的心口处,正汩汩地流着血。
过了一会儿。首领魁梧的身体颓然不动,丁直璜也是心中一沉。他知道,这个英勇的年轻人已经死了。
一部分日军开始打扫战场,另外一部分日军继续向山上搜索前进,途中遇到因受伤或别的原因没有来得及撤走的番民的顽强抵抗。没有一个番民愿意投降,他们战斗到最后一个人,流尽最后一滴血,决不投降。日军在粉碎了一些番民的拼死抵抗后,终于爬上山顶,占领了被炸得一塌糊涂的番民阵地。
在番民的阵地上,丁直璜发现了上百具尸体。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日军继续搜索前进,去清剿番民的另外作战群体。
“以番制夷,终究还是不行的!”丁直璜看着撤退的番民,叹息道。
而就在他这个想法一闪,眼前的一切变得模糊起来。
当周围的景物变得清晰起来时,丁直璜发现自己已然置身于番民的村子里,时间也变成了晚上。
木架上,端坐着一具具的牺牲的番族战士的遗体。周围则是一个个手举火把的番民勇士们。
火光映红了人们的脸膛,也映出了人们眼中熊熊燃烧的火焰。
一个中年番民首领看着坐在众位伙伴中的已然死去年轻首领——那应该是他的儿子,眼中流露出难以掩抑的悲伤。
此时的年轻人身上的血迹已经被洗净,换上了干净的衣服,端坐在那里,神态安祥,仿佛睡着了一般。在他的身侧,则坐着他的好伙伴威力斯的尸体。
一位身穿传统服饰的老者上前,张开双臂,他满脸悲怆的看着这些牺牲的战士,悲愤的用番族语歌唱起来,歌声苍劲悲凉,听人闻之欲泣。
看着儿子的遗容,听着这古老的灵歌,番民首领也禁不住跟着吟唱起来。
很快,所有的人都跟着歌唱起来。
番民首领一边唱着,一边从身边的一位战士手中拿过火把,抛到了木架的下方,烈火立刻飞腾起来,在一瞬间包围了勇士们的遗骸。
在完成了火葬仪式之后,番民首领挥了挥手,带着勇士们出发去同日军作战。
“无知愚氓,勇气可嘉,其情可怜,其遇可悯,可一味蛮行,与大局何益?”丁直璜又一次发出了他特有的感慨。
眼前的景物再次变幻起来,当周围又一次变得清晰时,丁直璜发现自己又置身于一处浓密的树林中。
日军在前进,但这一次他们一路上再也没有遇到番民的抵抗,番民们好象突然的从丛林当中消失了一样。
阵阵山风吹来,卷起漫天的红色花瓣,纷纷扬扬的飘落下来。
日本将军看着满天飞落的花瓣雨,吃惊地瞪大了眼睛。
一名卫兵用手捧着花瓣,惊喜地说着什么。
一片艳红的花瓣落在了日本将军的肩膀上,他轻轻的用手指拈起花瓣,放到了手心当中,仔细的看了起来。
花瓣是红彤彤的颜色。
红得仿佛是鲜血!
日本将军小心地接了几朵完整的樱花,取出笔记本,将它们放进了纸页当中。
一座原始树林出现在了日军的面前,
看着面前的一棵棵高耸的百年巨树构成的原始树林,日本将军的眼中闪过失望之色。
担任向导的洋人最先注意到了这些足有三人环抱粗细的大树树枝上的异样,不由得吃了一惊,立刻叫喊起来,用手指了指其中的一棵大树。
丁直璜和日本将军一样顺着洋人向导手指的方向望去,立刻看到了一具身着白衣悬挂在树枝上的女尸!
日本将军的身子禁不住颤抖了一下,座下马也跟着发出了不安的嘶鸣。
日本骑马缓缓上前,绕着大树看了看了,赫然发现,大树的枝干上,都悬挂着一具具自缢身亡的女尸!
而不远处,另外的几棵大树上,也都悬挂着大量的女尸。有的大树上因为悬挂的尸体过多,连树枝都弯曲垂了下来!
丁直璜从未见到过如此可怖的景象,他想要发出恐怖的叫喊,却出不了声。他刚转身要逃,却看到了一个浑身是血的年轻番族女子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
□□□□□□□□□□□□□□□□□□□□□□□□□□□□□□□(未完待续。。)
ps: 求收藏!求推荐!求订阅!求点击!求月票!
第六百零九章 袁氏蔚霆
“无冤无仇?”一个讥诮的男子声音响起,丁直璜循声望去,赫然看到了林义哲。
此时的林义哲,一身蓝色的朝服,头戴官帽,手执笏板,颈挂项珠,完全是入殓时的打扮,他面色苍白,双目深陷,眼珠布满血丝,看起来有如复活的僵尸一般,分外可怖。
而看到林义哲出现,丁直璜立刻明白了那个浑身是血的番族女子是谁了,也明白她为什么要向自己索命了。
“丁直璜!你当年逼死我爱侣,可曾想过会有今天?”林义哲看着浑身筛糠的丁直璜,冷冷的说道。
“你……以夷变夏,乃是名教罪人!我……有甚么错!”丁直璜虽然心中恐惧之极,但一涉及到“夷夏大防”,兀自强硬不休。
“愚顽老朽!以道学为名目,毁人婚姻,至我爱人为倭贼所害,而今尤不悔悟,留你在世上,又不知要害死多少无辜之人!”林义哲大怒上前,飞起一脚,将丁直璜踢了一个跟头,“白发匹夫,皓首老贼!天下之人,恨不能食汝之肉,寝汝之皮!我今日便为天下除害!”
林逸青说着,用手中的笏板猛地打起丁直璜的耳光来,丁直璜给打得眼冒金星,口中喷血,他猛地发出了一声哀号,眼前的梦境一下子消散不见了。
丁直璜从梦中醒来,惊恐的看了看四周,发觉自己仍在房间里,刚才只不过是做了一个恶梦时,这才松了一口气。
丁直璜正要起身,却发现自己的身体好似僵住了一般。根本使不上力气。头也分外的沉重。他低头看了看,赫然看见了胸前的斑斑血迹。
他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用颤抖的手轻轻的蘸了蘸胸前,手指上立刻粘上了粘粘的血。
他呆呆的看着自己的手,下意识的用手摸了摸自己的口鼻,立时便看到了满掌的血迹。
丁直璜回想着刚才的梦境,心中一时间恐怖到了极点。
“鬼!鬼!——”他发出了声嘶力竭的嚎叫。
听到丁直璜的房间里传来连续不断的嚎叫,仆人们都给吓着了。他们纷纷向房间跑去,但还没等他们赶到,房间里的嚎叫声突然间嘎然而止。
仆人们全都惊恐不已,他们在门口停住了脚步,面面相觑了好一会儿,一个胆大的仆人方才上前,推开了门,进到了房间内。
他一进屋便呆住了,几个仆人跟着进了屋,看到屋内的景象。也全都呆立当场,作声不得。
椅子上。丁直璜仰面朝天的坐在那里,口鼻胸前满是血污,他的一双眼睛瞪得大大的,望着天花板,象是看到了什么极为恐怖的东西。
管家闻讯赶了过来,进屋一看,顿时惊呆了,他过了许久才回过神来,战战兢兢的上前用手探了探丁直璜的口鼻处,发觉丁直璜早已没了呼吸,不由得吓得手一缩。
“老爷!——”
※※※※※※※※※※※※※※※※※※※※※
山东,登州,郊野山林。
叶都任有些担心地看了看给那位年轻的军官担任向导的老迈的父亲叶崇芝,回过头继续盯着前面的山地,频繁的重复着向前迈步的动作,自从五年前,这个动作就成了他每一天必然要做的事了,比吃饭和睡觉都要必然,叶都任可以三天不吃不睡,但不可能不走路。
今天比昨天要多走了快有两个时辰了,父亲显然还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叶都任想,两年前的事对他来说并不值得怀念,那其实是件倒霉事,明明和自己及父亲没关系的事却受了牵连。
叶都任继续飞快的重复着向前迈步的动作,一边继续回忆上一次这么拼命赶路的情形。
那一次,他和商队进山贩货,便遇到了绺子的劫掠,他们的目标显然是商队刚刚在外地收购的货物,那些精巧的铁制工具,锋锐的武器和那些带着密密麻麻的图案的漂亮花布,叶都任总觉得靠着人手就能织出这样美丽的东西是件很荒谬的事,可是显然,不管这事荒谬与否,那些花布和精铁制造的工具、武器一样,在绺子的眼里,同样宝贵。
那时叶都任还不知道那些绺子是什么时候来的,但是父亲知道,父亲不但知道,而且提前做好了绺子到来之后的准备,父子俩甚至是当绺子第一声唿哨的余音还未散去时,就直接从帐篷里跑出来的,带着所有早已收拾停当了的当然也是仅有的那点家当,然后就是没日没夜的赶路了。
当然,叶都任也迷迷糊糊的看到了绺子对他们营地的劫掠,绺子们注意到了这一大一小两个人的离去,不过营地里剩余的东西已经够他们多半年的挥霍之用了,没人愿意在没把更多的东西装到自己行囊里之前去搭理只带了一只包裹的人。
不过,叶都任父子俩却没有为此而放慢脚步,他们两天就走出了本要七天才能走出去的山区,当他们遥望到村镇的时候才开始放缓了脚步,而迎面偶尔行过的商队和行人让这父子俩知道他们已经没有危险了。
那一次可是在逃命啊!叶都任想,现在是在干什么呢?
父亲一边走,一边在和那位年轻的军官模样的公子哥儿不住的交谈着。这个人和他以前见到过的所有军官儿都不同,他年纪很轻,身材短粗,面肥耳阔,但脸上总带着和善的微笑,说话也极是和气,不象他以前见过的那些大大小小的官儿,和他们这些草民说话时总是吹胡子瞪眼的。
叶都任从看到他的第一眼时,便对他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好感。
但他身边的那些背着洋枪的护卫,却又让他心生畏惧。
因为他以前见过的官儿,哪一个也不象他的排场这么大。
前几天他也听别人偷偷说了。这个人姓袁。名蔚霆。是驻扎在登州的庆军大帅吴长庆的亲戚。
对于官儿们,叶都任一直是心存戒惧的,他现在还记得,被他和父亲及村长杨友旺等好心人救下后平安返回城里的那些洋人,后来曾托人带了两百块银元给他们捎来,以答谢救命之恩,但是这些钱却大部分都被那些官儿拿去了,最后送到他们手中的谢银。连二十块都没有!
但这位年轻的公子哥儿,却和那些只知道贪钱的官儿不同。他在请自己和父亲作向导时,便将酬金亲自送到了他们的手中。
那可是整整二两银子啊!
二两银子,对他来说,足够一年的花销了。
想到这里,他的脚步又变得快了些。身上也不觉得疲乏了。
刚刚的一片树林已经被放到身后了,现在两侧迅速向后掠去的是密密的一片灌木和零星的几棵小树,眼前已经能看到另一片树林了。
叶都任又看了看父亲,父亲和几个时辰前是一样的表情,想来是不会休息了。不过今天走的路和平时很不一样,平时大多都是走官道。偶尔偏离出去也是为了打些野味回来,或是弄上几张毛皮,动物筋什么的,这些都能换来食物、盐和衣服,当然,叶都任身上的行头大多还是靠着父亲的那个药筐和里面的草药,以及关于那些珍贵的草药的故事。可惜叶都任总也听不到父亲的故事,因为父亲开始讲故事的时候叶都任都要抓紧时间睡觉,叶都任从未见过父亲睡觉,当叶都任醒来,或是父亲将叶都任弄醒时就是要上路的时候了,其实赶路已经是叶都任生命中的一部分了,几乎要和呼吸那样自然了,可叶都任不明白为什么要这么匆忙,为什么不能像其他人那样在某个地方多停留上几天,哪怕几个时辰也好,可每次,只要醒来,就要赶路了。
林子越来越深,叶都任知道自己要换个法子赶路了,果然,父亲轻轻碰了下叶都任,叶都任便已经跳了起来,攀上了一棵树,向前了望着。
密林,叶都任想,密林是好地方啊,上次进这样的密林,收获了一张鹿皮和一枚蛇胆,为此叶都任吃了一顿新出锅的白面馒头而且还换了一双鞋。
白面馒头,其实白面馒头并没有多希奇,问题是新出锅的馒头,赶路的时候吃的都的冷冷的硬硬的干粮,那种松软的热气腾腾的馒头基本上吃不到的,不过这对叶都任来说还不是太大的惊喜,毕竟在路上也是能吃到或烤或煮的肉食。
大惊喜是那双鞋子,对于叶都任来说,脚上的东西多是草鞋,有时甚至会是在脚上绑上一块木板,因为每天都要赶路,鞋子可说是有一只坏一只,有两只坏一双的,而那次的鞋可是软底的猪皮鞋,如果不是父亲在鞋子下面又加了一层松木底,对于叶都任来说,那将是一双完美的鞋子。
叶都任对鞋子的回忆还没完的时候就听到了一声枯枝断裂的声音,寻着这声音,在叶都任的余光里隐隐约约出现了一头野猪的轮廓,就在侧后方大约七丈远的地方,叶都任仿佛看到了一双新鞋,急急的把脸扭向父亲,叶都任知道,自己发现了的东西,父亲会更早一步发现,可是父亲却还是之前的表情,没有波动,目光依然直直的盯着前方。
叶都任此很不满,不过他知道,父亲不打算做的事情,那么就不要再去想了,其实叶都任知道在上次收获了一张鹿皮和一枚蛇胆之后父亲也是很高兴的,虽然父亲没添置任何东西,但叶都任在父亲为他鞋子上钉松木板的时候可以看出父亲的喜悦来,那是平时见不到的东西,叶都任极力想回忆起当时父亲的表情,可是却想不起了,当时的叶都任太困了,他只记得再次醒来时对着新鞋子的喜悦以及后来那鞋子再也没法维持在脚上时的悲伤了。
算了,今天是非常时刻,饶过它吧!叶都任想,没有去碰背上的土火铳。
对于长期生活在这里的人来说,火铳可是威力最大的武器了。
以前生活在这里的人们,无论是农民还是猎户。狩猎都是重要的生活物资来源。加上村落之间的斗争和响马绺子的横行。使这里的人们普遍把武器视为第二生命。最早的时候。大家使用的猎具或武器都差不多,基本都是刀矛弓箭之类。听老辈人讲,火铳最早是全隆爷那会儿进入山东的。当然这些火铳都是偷偷带进来的,很多还是当地驻军卖给他们的。在韶光末年和洋人开仗之后,为了防止洋人夺取山东,朝廷才放松了对各地民众拥有武器的管制,并暗中提供了大量军队装备的火器给山东的居民。
民众手中的火器多了之后,绺子的武器装备自然也相应的得到了改善。他们自己当然不会制造火铳和火药。他们的火器都是高价从农民猎户那里买来或者用物品交换来的。再就是在和居民的冲突当中,从被杀的人手中抢夺来的。而且盗贼们似乎更容易接受火器这种新鲜事物,他们不但能够熟练的使用火铳,而且作为猎手,他们的准头普遍要好于农民。
就象眼前的这头野猪,在没有火铳之前,农民除非布设陷阱,否则是不会轻易去捕猎这种凶猛的野兽的。而且即使是有了火铳,农民和猎户也不敢轻易招惹。但绺子的猎手却常常背着火铳在逢年过节的时候主动去捕猎野猪,并且枪法厉害的常常能够做到对野猪一击毙命。
叶都任又回头看了父亲一眼。父亲的目光好象渐渐亮了起来,又或者是因为太阳的光芒渗进了林间的缘故。不过叶都任总觉得那是父亲的眼睛亮了起来,不是看上去亮,而是父亲的眼睛在发光。
叶都任注意到几名官兵护卫将肩上的洋枪取了下来,他看着这些闪着青光的的枪管,既感到畏惧,又有一丝羡慕。
那些高鼻子深眼窝的大个子洋人当初不就是凭着这些洋枪,深入到山里胡作非为的么?
虽然他们和官军一样,在凶悍善战的绺子面前铩羽而归,但那些洋枪的威力,却给生活在这里的人们留下了难以忘却的可怖景象。
而现在,这个公子哥儿的随从,竟然都带着这样一支洋枪!
野猪本能的觉察出了危险,刚要转身逃跑,护卫们的枪就响了。
伴随着一阵刺耳的枪响,叶都任看到几支洋枪的枪口喷出道道白烟,那头野猪的身上顿时血花飞溅,它挣扎着向前蹿了几下,便倒在了草丛中,不动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未完待续。。)
ps: 求收藏!求推荐!求订阅!求点击!求月票!
第六百一十章 雷电之击
走近了才发现,这林中空地矗着两顶帐篷,乃是用丈半长的木头搭成圆锥形的支架外边再苫上兽皮,锥尖的兽皮掀开了一块,是用来采光出烟的。帐篷前的空地上有两个穿着布裙的妇人,年少的那个长的颇为端正,皮肤蜜金头发黑亮,背上背着个婴儿。她们看见生人来了只羞涩地笑笑,接过了死麂子就去拾掇备饭。
遇见猎人时是下午,这会子天已经擦黑了,好在那两个妇人洗剥起猎物来又快又好,不一会儿香喷喷的烤麂子就好了。猎人把麂子的两条后腿递给了他们,说是猎物最好的部分要送给远方的客人。袁蔚霆盛情难却,加上也有些饿了,虽然他锦衣玉食惯了,但这会儿在这里啃这么一大块肉,倒也很有些风味。袁蔚霆叫叶崇芝把随从带来的上等谷酒挑一坛子送给他们,俗话说“西北骆驼见柳,山东棒子见酒”,这些猎人非常高兴,就着酒兴唱起了歌来。晚上他们就睡在猎人的帐篷里,虽然气味可怖了些,但是也还算舒服。
次日,他们按着猎人的指点,顺着打麂子的那条溪流往下游走。猎人的马是主要驮畜,不能出卖,所以他们还得去寻找那些农民。
溪水出了山谷汇入一条小河中,眼前的山岭消失无踪,只剩下一马平川,黄绿色的草一浪浪起伏着延伸到天边。我们又顺着河水走了七天,就看见一座农人村庄出现在眼前。
河水在这里拐了一个大弯,村庄就坐落在这个弯里。村子不大,只有十几幢泥墙草顶的房子。房檐都很长大概是为了防雨水。每座房子附近都有用荆条扎起来的畜栏。往往旁边还有一小块形状不规则的田地。好象是种的土豆。
他们的马又不肯走了,叶崇芝只好去村庄里叫人帮忙卸货。不一会儿出来了几个老头,帮着他把驮子下了抬进村去。叶崇芝给马松了笼头,腿上系上绊子,放它们到附近的草地去溜达。他们进了村子,发现这里显得空荡荡的,只看到老弱妇孺和寥寥几头牲畜。看来男人们是出去打猎了,他们的首领也在其中。百无聊赖的叶都任只好去看村里的铁匠打铁——这两个铁匠是唯一的壮年男人。村人的炉子温度不高。铁矿不能直接化成铁水,只能变成疏松多孔的一坨黑糊糊的东西,铁匠不停的敲打着这坨东西,有一搭没一搭回着他的问话。从这两个人嘴里他知道了原来这些农民只是冬天和春天住在这里,顺便种点土豆什么的。到了夏天他们就要迁移到山上去住帐篷了。
傍晚猎人们回来了,喧嚣声老远就听的见,但比喧嚣传的更快的是香獐的“异香”。猎人的首领是个年轻的男子,他脖子上挂着狼牙穿的项链。叶崇芝向他说明了来意,送上了带来的礼物。他欣然允诺,同意卖给他们一头大香獐和它的新鲜香囊。以及他们捕获的许多猎物。香囊是长在香獐的腹部的一个袋子,干制以后里面的油状的香会变成深色的小粒。獐香是名贵的香料。如果在室内放一丁点儿,便会使满屋清香,气味迥异。这种香不仅芳香宜人,而且香味持久。其实獐香在中土使用,已有悠久历史。古代文人、诗人、画家都在上等香料中加少许獐香,制成“香墨”写字、作画,芳香清幽,若将字画封妥,可长期保存,防腐防蛀。
虽然未能亲手猎获香獐,但打了一头大野猪,总算是不虚此行,加上买到了一头大香獐,目的也算是达到了,是以袁蔚霆便不再前行,休息片刻之后,便带队回转。
之所以想要打香獐献给林逸青,并非是吴长庆的主意,而是他袁蔚霆的临时起意,要为吴长庆巴结林逸青尽一份力。
袁蔚霆生于显凤九年八月二十日。袁蔚霆出生的那天,他的叔祖袁甲三恰好寄书到家,言得雷霆之助,与绺匪作战得胜。袁蔚霆的父亲袁保中大喜过望, 因此为这个新生的婴儿取名为“霆”,并按照家族“保蔚克家、企文绍武”的排行,给婴儿命名“蔚霆”。袁蔚霆的得名即与战争行伍有关,似乎在预示着他的一生将会是戎马生涯。
袁蔚霆六岁时养父袁保庆替他找个启蒙老师袁执中教四书五经。彤郅五年袁保庆在山东做道员,袁蔚霆时年八岁,也随行。后袁保庆由山东调到江苏。在南京,袁蔚霆的一位老师曲沼擅长武术,教会了袁蔚霆一些拳法剑术。袁蔚霆自小喜爱兵法,立志学“万人敌”。尝自谓“三军不可夺帅,吾手上如握十万精兵,自可横行天下。”他常常不惜重金搜罗购买各种版本的兵书战策,被人讥笑为“袁书呆”。13岁时袁蔚霆曾制联“大野龙方蛰,中原鹿正肥。”寥寥十字,比楚霸王的“彼可取而代之”豪气无二 。
光旭二年秋,袁蔚霆与沈丘于姓女子结婚,时年17岁。翌年初春他又回到北京。其时堂叔袁保恒刚刚调任刑部侍郎,工作繁忙,袁蔚霆一边读书,一边帮他办事,学得不少官场本领。两位堂叔夸奖他“办事机敏”,是“中上美材”。时华北大旱成灾,袁保恒奉命到开封帮办赈务,带袁蔚霆同行,遇有密要事案,均派他查办、参佐一切。光旭四年,袁保恒感染时疫去世,袁蔚霆返回项城,移住陈州。光旭五年,其姑丈张向宸办理河南赈务,委托袁蔚霆分办陈州捐务,因他集款独巨,提拔袁蔚霆为“中书科中书”。
袁蔚霆先后于光旭二年和光旭五年两次参加科举考试,都没能在乡试中中举。袁蔚霆家族以“求官建功,拯救天下”为门楣家训,袁蔚霆作为通过传统和教育承受了这些感情和观点的人,自然要效法先辈的榜样。把心思从科场转移到“疆场”上。袁蔚霆曾作诗《言志》一首以自勉:“眼前龙虎斗不了。杀气直上干云霄。我欲向天张巨口。一口吞尽胡天骄。”此诗甚有豪气,说明他少年时代便有了远大志向。当然一个人所走的道路,不完全是由家庭和自身决定的,还要接受到社会影响。从社会上看,洋务派“自强”的思潮对袁蔚霆思想意识的形成,有极其深刻的影响。
袁蔚霆在北京读书时,李绍泉正在直隶总督任上。他对这位大人的显赫地位不胜钦羡。在洋务派“练兵求强”思想的影响下,他“好读兵书”。“留心时事”,常作军事论说,侈谈练兵“安内攘外”。袁保龄对他的议论颇为赞赏,曾情不自禁地表示,袁家“嗣武有人,亦可略慰”。由于这种种原因,袁蔚霆在科场上的希望破灭以后,遂把诗文付之一炬,决心效法李绍泉。他说:“大丈夫当效命疆场,安内攘外。岂能龌龊久困笔砚间?”当时,李绍泉的幕府中大都是举人或进士出身。袁蔚霆仅是一个无名的秀才。因此,他没有直接投奔李绍泉,而于光旭七年5月,带领“其家旧部数十人”往山东登州,投靠淮军统领吴长庆。
吴长庆和袁保庆早年便“订兄弟之好”。袁保庆在南京时,吴长庆带兵驻扎浦口,两人过从甚密。袁保庆死时,吴长庆渡江视敛,“扶棺痛哭”,帮助料理丧事。因此,当袁蔚霆来到登州时,吴长庆不仅非常高兴,乐意收留他,而且对他备加照拂,而且随后又加以提拔重用。
对于吴长庆的厚待,袁蔚霆自然知恩图报,这一次林逸青秘密查访登州防务,吴长庆对林逸青加意巴结,机灵的袁蔚霆懂得其中奥妙,自然要使出手段来助吴长庆成功。
作为淮军宿将,吴长庆对林逸青可以说仰慕已久,而林逸青巡视海防,查到登州炮台,驻防多年对于这里的一切异常熟悉的他自然明白会发生什么事,只是他没想到,林逸青竟然会体贴炮台守军的苦衷,出钱帮他们修复炮台。
对于这位慷慨仗义的财神爷的出人意料之举,他可以说又惊又佩,他知道林逸青已经查明炮台修不好的原因不在炮台的守军官兵,而在刻薄无能的前山东巡抚丁直璜身上,所以才肯自掏腰包助修炮台。而同样曾深为丁直璜所苦的吴长庆,自然也有了想要林逸青帮忙“助饷”的心思。
吴长庆所部庆军六营原属淮军系统,作为李绍泉淮军的一支劲旅,庆军被调来山东加强海防,驻扎在了山东要地登州。对于这支属于北洋海防而不属于山东本省的军队,时任山东巡抚的丁直璜是没有节制的权力的,是以他对庆军的到来十分不满,认为庆军和北洋水师一样,是李绍泉在山东安排的钉子,是以对吴长庆所部很是敌视,不但不负担庆军的军饷,对庆军将士的死活也是完全的不闻不问,令吴长庆恼火不已。
到现在为止,庆军的军饷只能发放六成,这些还是由李绍泉设法在北洋海防经费下支解的,其余的只能靠李绍泉和吴长庆自己豁出脸来四处筹措,为了筹足军饷,吴长庆可以说伤透了脑筋,有时实在发不出饷来,只能靠老朋友任旅顺工程总办的袁保龄在项下临时拆借,而林逸青帮助炮台守军出钱的事,却让吴长庆看到了新的希望。
在林逸青视察炮台完毕之后,吴长庆便借口庆军同属北洋海防一系,主动邀请林逸青前来庆军大营视察,林逸青欣然同意,不久便带着随行人员到吴长庆处拜访,吴长庆喜出望外,这几天他一边请林逸青巡视各营,检阅兵马和武备,给出“指导意见”,一边殷勤招待,宾主相处甚欢。
这一次袁蔚霆借轮休之际出来捕猎香獐,就是为了得到这种名贵的香料,作为礼物,助吴长庆讨林逸青的欢心。
袁蔚霆带队急行了约一个时辰,回到了登州大营,见到袁蔚霆竟然捕获了一头硕大无朋的野猪,还有香獐麂子等其它猎物,官兵们无不欢呼雀跃——庆军缺少军饷,肉食不足,很多时候没有钱买。都是自己出去打猎。很少能猎获到这样大的野猪的。
当下军中疱丁将野猪肢解下锅。营中大开宴席,将士们少不得大块朵颐,开怀畅饮,袁蔚霆本来在猎人村中便喝了不少的酒,这时又是一番痛饮,结果很快便醉倒了,尽管如此,办事精细的他是安排人将取出的獐香用精美的木盒装好。给吴长庆送去之后,才一头倒在床上,沉沉睡去。
他这一睡便直睡到翌日天明,酒还未醒迷迷糊糊的他记起了今天该自己巡营,他忙不迭的起身喊来亲随,手忙脚乱的换了衣服,佩上佩刀和手枪,戴好官帽之后,便出去巡营了。
由于昨晚的酒喝得实在是多,他的头一直昏昏沉沉的。走路的步伐也有些不稳,好在巡营没有什么太多的事。他也就是四处看看,外面的清风吹着,也有助于他醒醒酒。
虽然林逸青来到庆军大营已经有几天了,但吴长庆还没有给他正式引见,但他知道,这獐香上去之后,正式拜见林逸青的日子就会快了。他可不想让林逸青看到自己醉醺醺的样子。
但就在这个时候,一个人的出现,彻底改变了袁蔚霆的命运。
前方不远处是操练场,在那里整齐摆放了一尊尊大炮,炮手们正在给大炮做着保养,可能是林逸青会要求炮兵试射的关系,一颗颗炮弹也被搬了出来,作着仔细的检查。
这时,从不远处跑来了几个小姑娘。
这些姑娘应该都是随军的家属,这个时候她们应该是到操练场这边的草地里去摘些鲜花给长官们的屋子里做摆设。她们正在采摘粉红色的雏菊和紫红色的紫藤,打算并摘些柑橘花柠檬花掺杂在一起。这些姑娘没有看到正在巡营的袁蔚霆,她们离那他所在的地方越走越近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未完待续。。)
ps: 求收藏!求推荐!求订阅!求点击!求月票!
第六百一十一章 如醉如痴
袁蔚霆不知不觉地向女孩儿走了过去,他根本没有注意到她和其他姑娘的不同,他的心在胸膛里“咚咚”地跳得很厉害。他感到晕头转向,全身的热血都沸腾起来,涌向四肢,冲击着手指头、脚趾头。此刻,好象他的灵魂已经离开了他,飞出了他的躯壳。
姑娘们看到袁蔚霆走近,都给他的表情吓着了,全都向后退去,而彩衣女孩儿看着袁蔚霆逼向自己,却并未后退,而是眼中闪过警惕之色。
袁蔚霆痴痴的看着她,恍惚间竟然伸出手去,想要拉女孩儿的手,女孩儿后退了一步,将手放到了背后,袁蔚霆没有拉到她的手,竟然将手向她的脸伸了过去。
“小妹妹……你叫什么名字?……找了婆家没有?……”鬼使神差的,袁蔚霆竟然问出了这样一句话。
女孩儿的眼中瞬间闪过怒色,脸上满是凛然之威,两名袁蔚霆的亲随看到她变了脸,看着她华贵的衣饰,突然象是明白了什么,清醒过来,上前想要拉住袁蔚霆。
“大人,使不得!这是……”
袁蔚霆对亲随的话恍若未闻,他的手眼看便要触上女孩儿白嫩的脸蛋,却见女孩儿猛地上前一步,闪电般伸出双手,揪住了袁蔚霆的衣袖和前胸的衣襟。
两名亲随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眼前一花,袁蔚霆的身子已经向他们俩狠狠撞了过来,二人一惊,本能的向后闪开了。
只听“砰”的一声闷响。袁蔚霆短粗的身子便好似一个米袋子重重的摔在地上。腾起了大片的烟尘。而女孩儿已然轻盈了跳出了烟尘之外。
袁蔚霆根本没有反应过来,他只看见女孩儿的双手抓住了自己的衣服,心中正自快慰间,突然间一股大力袭来,便是一阵天旋地转,接着便重重的仰面摔倒在地,他的后脑壳狠狠的撞在了地上,竟然险些晕过去。
大营客厅之中。吴长庆正和林逸青说着丁直璜的事儿。
林逸青最先是在邸报上看到了丁直璜暴亡的消息,朝廷对他的死只是简单一句“积劳殁于任上”,而《点时斋画报》和《申报》的报导则要详细一些,说他“因药厂焚爆之奇灾,忧惧成疾,魂梦屡惊”,“殁前曾言见诸鬼魂”,暗指他的死和成都火药厂大爆炸及成都“民变”有关。对于这个天下闻名的大清官的死,成都百姓似乎并不感冒,据报纸刊载。丁直璜去世后,有人前来赠送挽联。其中的一幅无名氏所赠,上联为“闻君之名,惊天动地,知君之来,欢天喜地”,似有褒扬之意,但下联却笔锋一转,“睹君之政,昏天黑地,知君之殁,感天谢地”, 厌憎之情溢于言表。当时象这样内容的挽联还有不少,如实的反映出了成都民众对丁直璜这位大清官的真实看法。
林逸青知道,成都百姓送这样的挽联,也只能是痛快痛快嘴,出一口恶气而已,丁直璜在四川留下的“遗产”,还将长久的困扰着蜀中百姓。
象丁直璜曾经任职多年的山东,留下的遗患便极多,现在他在山东,仅为了消除海防方面的遗患,便已然破费不少。
在通过几日的相处,明白了吴长庆的苦处和困难之后,林逸青慷慨解囊,直接给他签了一张10000英镑的罗特希尔德银行的支票,这笔钱名义上是他出的,实际上却是萨拉提供给他的,当然,这笔钱真正的来源,是林义哲当年留下的遗产。
得到了这么一大笔经费,吴长庆可以说这辈子都没见到过这么多的钱,可以说喜出望外,当然,他也知道林逸青给他这笔钱会有附加条件——一部分用于补发军饷;一部分用来经营商业,为部队创收;一部分用于部队更新装备、改革军制和加强训练——林逸青的这些条件对他来说于公于私都是相当有利的,他自然不会有任何异议,而对于林逸青派自己手下的那些富有作战经验的萨摩武士在庆军中担任教官传授先进战法,他更是求之不得。
对于自己的庆军现在的战斗力,吴长庆其实是很清楚的:自剿灭绺匪之后,庆军久未经战阵,用老上司李绍泉的话说,“暮气沉沉”,而今海疆不宁,若真再有战事,其战力堪忧,他也有心想要提高自己部队的战斗力,而现在林逸青的改革提议,可以说正中他下怀。
这几天他和林逸青的谈话始终围着这个题目转,而且已经议定了许多具体的章程。
“丁直璜这等老朽,如此去了也好,若等起休致乞退,蜀中恐糜烂矣。”林逸青叹道。
丁直璜在山东这些年,仅给当地军队留下的麻烦,就够他头疼一阵的了。
“偏偏朝中还有人分外推崇他,上书朝廷要给他荣光谥典,并付国史立传,以为天下士子之楷模,真是可笑!”吴长庆苦笑着摇了摇头,“全天下的官儿要都象他这样,我们这些武人就只能等死了。”
“不会总是这样的。”林逸青笑道,“此辈既去,便是我等作下一番安民济世的大事业之时。”
二人正说着话,吴长庆手下的一名把总跌跌撞撞的跑了进来。
“什么事这么慌里慌张的?”看到手下当着贵客的面竟然表现得如此不稳重,吴长庆不由得有些恼火,大声喝斥起来。
“禀大人!袁……袁会办……给林大小姐……摔了……”把总偷眼看了一下林逸青,嗫嚅道。
“什么?”吴长庆听报先是一愣,他看到把总的眼神瞅向林逸青,立刻便明白了把总口中的“林大小姐”是谁,刚刚又发生了什么事,一张脸刹那间变得铁青。
“吴兆友!”
“标下在!”一名年近五十的统领赶紧上前抱拳应道。
“你马上过去。把袁蔚霆这个混帐东西给我捆来!”
而听到“袁蔚霆”这个名字。林逸青心中不由得一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ps: 求收藏!求推荐!求订阅!求点击!求月票!
第六百一十二章 北洋俊杰今何在
山腰上,林语曦捧起一双手放到嘴边,大声地喊着:“如果你这一次能建功立业,凯旋归来,我就嫁给你!”
“好!”袁蔚霆同样将手放到嘴边,傻傻地回应。可话一出口,才发觉自己真的很傻,他转身快步走开,心里有个声音却快活得将胸膛都撑破掉。
星月无声,山松下一条静静的影子。他呼吸了足有两盏茶的时间,万事万物都脱离开自己的躯体,所有的念想都进入了一个幽深没有边际的地方。
……
吴长庆看着屁股已然血肉模糊的袁蔚霆竟然一声求饶的话也不说,只是呆呆的看着林逸青身边的林语曦,不由得暗暗焦急。
他现在后悔让林语曦跟着林逸青一道前来观刑了。
他原本以为,袁蔚霆调戏林语曦不过是见她生得秀美可爱,不知她身份临时起意,但现在就从袁蔚霆的眼神,是个人都能看出来,他是真的让林语曦给迷住了。
在将袁蔚霆绑来之后,吴长庆当着林逸青的面,下令责打袁蔚霆一百军棍,并要林语曦当场观刑出气,虽然下了打一百棍子的命令,但吴长庆知道,真要打一百棍子,袁蔚霆肯定没命了,他的计划是打几十棍之后,袁蔚霆开口求饶,他好就坡下驴,替他向林逸青求个情,这事儿也就算了结了。是以在开打之时,他特意向执行的军士使了眼色,意思是不要着实打,军士会意。虽然大板子打得山响。板下的屁股血肉模糊。但其实打得并不重,只是看上去吓人而已。
但饶是如此,这样的打法,打多了的话,受刑者失血过多,也是会受不了的。
吴长庆为了袁蔚霆,可谓煞费苦心,只是他一点也没有想到。袁蔚霆一见到林语曦,便有如失了魂魄一般,只是盯着她看,一句求饶的话都没有。
眼下军棍已然打到了四十多下,执刑的军士都有些傻眼了,就是这样的打法,真要打足一百的话,袁蔚霆就算是不死,也得残废了。
林逸青看着一声不吭只是傻瞅着林语曦的袁蔚霆,脸色铁青的吴长庆及一众庆军将领和两个满头大汗的执刑军士。不由得在心里暗暗好笑。
他当然明白,吴长庆之所以如此。是为的什么。
袁蔚霆调戏朝廷重臣之女的事,如果被言官得知,参劾一本的话,在这个“武人如狗”的时代,倒霉的可就不止袁蔚霆一人,弄不好吴长庆也要丢官罢职,整个庆军的前途都堪忧,是以吴长庆要努力的将这件事的恶劣影响降到最低,而要想不把事情搞大,自己这里吴长庆是必须有所交待的,是以他才会选择对袁蔚霆责以军棍。
而袁蔚霆和吴长庆的关系,庆军当中可谓无人不知,林逸青自然也清楚不过,对于吴长庆的打算,他也心知肚明,刚一听到消息,他也有些恼火,但了解了实情之后,知道林语曦并没有吃亏,反而摔了对方一个大跟头,又看到袁蔚霆现在的表现,林逸青知道,与其说是袁蔚霆情不自禁的想要调戏林语曦,莫不如说他是给林语曦“电击”了。
对于“电击”这种事,他再熟悉不过了——他第一次见到小桐时,也差不多和袁蔚霆一个熊样……
而对于历史上赫赫有名现在却还青涩无比的“袁大头”,他还是希望能够好好的用一用的,毕竟“袁大头”的本事比“孙小头”强得太多了。
此时转眼五十军棍已然打过,林逸青看着袁蔚霆已经给打得快烂了的屁股和被血殷透了的裤子的碎布片(因为有女子在场观刑,所以没有按常规脱裤子打),也是心惊不已——他当然知道这板子下的猫腻,但哪怕如此,常人也是忍受不了的。
熟悉历史的林逸青知道,自古以来,打板子就是一个“技术活”, 都是要预先操练熟的。有的虽然打得皮破血流,而骨肉不伤;亦有些下死的打,但见皮肤红肿,而内里却受伤甚重。
据说,预先操练这打人的法子,是用一块豆腐,摆在地下,拿小板子打上去,只准有响声,不准打破;等到打完,里头的豆腐都烂了,外面依旧是整整方方的一块,丝毫不动,这方是第一把能手。《历代刑法考?刑罚分考十四》记载,皇家负责施行廷杖的校卒在训练时,先用皮革绑扎成两个人形,一个里面放上砖头,一个外面包上纸,然后再给他们穿上衣服,让校卒对他们行杖。放砖头的人形是用来练习“外轻内重”手法的,要求能做到看起来似乎打得很轻,衣服也不要破损,但里面的砖头要打碎。包纸的人形是用来练习“外重内轻”手法的,要求做到看起来似乎打得很重,但里面包裹的纸不能损伤。行杖要达到这样的水平才算合格。
历史上有人曾记载在刑部监狱中亲眼看见的一件事:有三个犯人遭受同样的杖刑,为了少吃点苦头,他们事前都贿赂了行杖的差役。一个犯人送了三十两银子,被稍微打伤一点骨头,养了一个月的伤;第二个犯人送了一倍的银子,只打伤一点皮肉,不到一个月就好了;第三个犯人给了一百八十两银子,受刑后当晚就步履如常了。
这些是属于历史的记载,林逸青并没有亲眼见过,他闲来无事曾和一些喜爱技术的战友讨论过这些,有的战友认为这是非常可能的,技术上是可以实现的,而有的战友则认为不太可能实现,也许是当时文人的夸大记载。林逸青对此也是持保留态度的,只是他没有想到,穿越到这个时代之后,他亲眼见识了一回。
林逸青正在琢磨着要怎么给吴长庆这个台阶下,却不料身边的林语曦却突然喊了起来:“别打了!再打他会死的!”
听到林语曦的话,林逸青不由得一愣。转头看向她时。她已然将脸背了过去。显然是不想再看这血腥的场面了。
林语曦的话一出口,两名执刑军士立刻便停了手。
袁蔚霆此时已然处于恍惚之中,但他看到林语曦脸上的不忍之色,听到她为自己求情,一种巨大的幸福感瞬间包围了他,竟然让他激动得流下泪来。
“军法无情,还请小姐见谅。”吴长庆心头一喜,但脸上仍然努力维持着原来的表情。他对林语曦说完后,又面向执刑军士,“继续打!”
“慢着,不要打了。”林逸青先是向执刑军士摆了摆手,然后转向吴长庆,不动声色的说道:“这番惩戒,已然够了,毕竟人才难得,这次就饶过他一回吧。”
“既然是林爵爷发话了,理当遵命。”吴长庆在心里暗暗又赞了林逸青一回。他向林逸青施了一礼,转头对袁蔚霆怒喝道。“还不快谢过林爵爷!”
“标下……谢爵爷……”袁蔚霆伏在凳子上,话没说完,便晕厥了过去。
他最后听到的,是林语曦的惊呼声……
当袁蔚霆醒来的时候,发现已然回到了自己的住处当中。
“大人,您可算醒了!”看到袁蔚霆醒来,一名亲随高兴的喊道。
“林大小姐来过了?”袁蔚霆闻到了室内的淡淡幽香,猛一激灵,立刻问道。
“是啊!来过了,和林爵爷一起来的,还给您留了药呢!”亲随惊奇的问道,“大人,您一直昏睡着,咋知道林大小姐来过了呢?”
袁蔚霆没有回答,他的眼睛里,又现出了初见林语曦时的热切之色。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ps: 求收藏!求推荐!求订阅!求点击!求月票!
第六百一十三章 启瑞阼霖
老镖师回头看去,看到几名山贼竟然不再作战,而是向落马的山贼扑去,他知道,那应该是山贼的头领。
段启瑞手枪里的子弹打空了,他不慌不忙的将弹仓打开,飞快的重新装着子弹,有山贼向他射击,都被他身边的一块当作盾牌的厚铜板挡开了,不多时,他装好了子弹,再次开始了射击,两枪响过,又有两名山贼落马。
山贼们遭到突如其来的可怕打击,士气立时崩溃了,虽然他们的战技和武器装备要远高于镖局的镖师们,但在首领被击毙之后,人数处于劣势的他们便无心恋战,不多时便纷纷纵马逃散。
当枪声终于沉寂下来的时候,只留下了遍地的鲜血和死尸。
老镖师来到了段启瑞的身边,用难民营的目光看着这个仍然显得有些呆滞和木讷的年轻人,许久方才问道:“没受伤吧?小子?”
段启瑞摇了摇头。
“你好俊的枪法,在哪里学会打洋枪的?”老镖师看着倒在地上的山贼首领的尸体,他的头上有一个血洞,正汩汩的往外冒着血。
“我一小便在营里长大。”段启瑞笑了笑,答道。
他这话并非虚言,他7岁时便被祖父段佩带到了江苏宿迁的铭军直属马队三营,直到他前往威海投奔族叔段从德之前,他都一直在军营里生活,枪法便是那时打下的基础。
“你哪里找到的这梅花手枪?”老镖师看着他手中的左轮手枪竟然是象牙柄的,枪身和枪管上布满精美的花纹,不由得吃了一惊。
他记得段启瑞来的时候。身上除了一块银元和一些衣物。可是没见着有这样的名贵手枪的。
“你们押的这趟镖。好东西可真是不少呢。”段启瑞呵呵一笑,将手中的雕花象牙柄左轮手枪抛给了老镖师,指了指身边已经裂开的一个箱子。
老镖师上前细看,这才发现这个原本贴着源顺镖局封条的木箱已经摔破了,露出了里面的东西,他别的东西没有看清楚,但另外一个装着手枪子弹的带有嵌银洋文字母的精致木盒,他是看得真真切切的。
“可惜。这铜屏风给打坏了,老哥,你们这一趟镖,只怕是要赔钱了。”段启瑞指了指身边的那块在刚才的战斗当中被他用来当成盾牌的方形铜板说道。
老镖师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这才发现那是一块雕着富丽堂皇的花卉图案的紫铜屏风,上面有几处已经给子弹打得变了形。
老镖师看到这紫铜屏风,这才想起来为什么这个箱子这么沉,并且现在还裂了,原因就是因为这紫铜屏风。
这紫铜屏风上面的图案全系手工雕刻,一望便知是刻铜名家手笔。价值不菲,而现在却给枪弹打坏了。不过老镖师倒没有感觉可惜——刚才如果不是它帮了段启瑞的忙,他们大家这会儿可能都会死在山贼手中了。
“这块儿的损失,算在我帐上。”镖头的声音从身后传来,老镖师回头望去,看到两个镖手扶着镖头一瘸一拐的走来。
“今天的事,多谢小兄弟了。”镖头看着段启瑞,哑着嗓子说道。
“源顺还是比其它的镖局子强些,知道换了火枪,不再只靠原来的刀枪弓箭。”段启瑞看了看死伤惨重的镖手,叹了口气,“但对付山贼,还是差了许多,山贼都用上洋枪了,大伙儿还用的火枪,人就是再多,又怎么打得过呢?”
“火器这块儿,朝廷控制得一向严厉,若不是因为闹过长毛和绺子,又有洋人入寇,咱们这些人,现在连火枪都未必让用,更别说洋枪了。”镖头恨声道。
“这一次正好用用这洋枪。”一名镖手说着,捡起了一枝山贼丢下的马枪,高兴的摆弄起来。
“想用洋枪?洋数字儿都认不全,没那么容易就是了!”镖头沉声说着,甩开扶他的人的手,上前一把将马枪夺了下来,又从山贼的尸体上解下了子弹带,递到了段启瑞的面前。
“小兄弟,拿着吧,路上好用。这洋枪,也只有你用得顺。”镖头说道,又从怀里掏出了一个沉甸甸的红包,塞到了段启瑞的手中,“这是我代大伙儿的一点心意,还请收下。”
段启瑞接过马枪和子弹袋,却将红包推了回去,“走这一趟镖,您和大伙儿也不容易,又损失了镖物,您就不要和我客气了。您只要免了我的路费,让我和大伙儿一道到了威海便成了。”
见到段启瑞坚决不肯收下谢银,镖头叹了口气,也就没有再坚持。当下镖手们打扫完战场,掩埋了死者,作了标记之后,便急急的上路了。
当夜,段启瑞便到达了驻防威海的淮军大营,看到段启瑞竟然扛了支马枪前来,在大营任管带的段从德惊讶不已,段启瑞向他说了来路上的遭遇,段从德立刻意识到商队遇到的山贼可能是山东当地驻军中的逃兵(这也是前山东巡抚丁直璜留下的“重要遗产”之一),马上下令军营进入戒备状态,并要段启瑞写下事情的经过,由他行文当地官府和别处驻军,预备追剿。
段启瑞卸下行装安顿下来之后,便立刻开始写起与山贼交战的详细情形来,不多时他便一书而就,呈给段从德,段从德对他这么快便写好了很是惊讶,一阅之后对段启瑞的文笔更是大加赞赏,当下便要段启瑞做了营中的文书。段启瑞自此便在威海大营中安身。
但段启瑞并不知道,用不了多久,改变他一生命运的人,便会出现在他的面前。
※※※※※※※※※※※※※※※※※※※※※
辽东,旅顺口,铁山镇。
“人之初。性本善……”学堂传来朗朗的读书声。一个放牛的孩子经过此处。立刻被这声音所吸引。他将牛栓在马前石,径直走进了学堂的院子。几盆花点缀着前院,细草遮住了大半的空地,几条弯曲的小径,直达内堂,声音便是从那儿发出来的。学生们专注着读书,前台手握戒尺的先生却看到了这个少年。破衣烂衫,显出他那不同于屋内少年的家境。晨光照得孩子的眼睛雪亮。白发的先生分明看到了他的眼神,似曾相识的感觉。不知何时,他放下手中的戒尺,走了出去。
“孩子,你叫什么名字?”先生一手抚着孩子的头,体会到他的身体因胆怯而发出的颤抖。
“我……我叫张阼霖……”话未说完,他转身就跑开了。留下先生独自微笑,先生想追上去,却终究是没有迈开步子。
学堂是水师营出资设立的,名义上遵照朝廷开“大兴洋务”培养学贯中西的人才开办的。实际上却是为的是让整日无所事事的公子少爷们有所约束,否则。就这些人,也够把整个镇子给弄的天翻地覆了,况且,他们有的人以后还要继承万贯家财,必须得学会些为人处世。而先生只是教书,招纳学生的事情是一概不管的,这些都由水师营派来的负责人负责的。因此,在学堂能看到的,除了先生和学生们,也就是他的仆人了。
第二天,张阼霖又来了。这一次,他选择了学堂外一个偏僻的角落,在通风的窗台下面。他试着去听,用树枝在浅浅的沙堆重复着写,一笔一画,都显得很吃力,可他的脸上却重来没有烦躁。
这些先生都看在眼里,他笑了,可是没有说话。
不知不觉已近中午,等到学堂放学,公子少爷们的马车踏出浅浅的灰尘,张阼霖才知道要去放牛。他慌张地跑出学堂,看到的只是留在马前石的断绳。他整个人都呆在那里,帮别人放牛却把牛给弄丢了,工钱没有了不说,还得赔牛,两个银元,他怎么会有?家里砸锅卖铁也不会有那么多的钱,他这样想着。
就这样,他木讷地站着,全身麻木。风一吹,破衣衫露出他单薄的身体,整个人就像要被吹走。
一个脚步声靠近了,是先生。他看到了张阼霖,轻轻的走了过去。
“孩子,不回去吗?”
“不……是,我把牛弄丢了,如果没有钱赔给人家,肯定是回不去的。这可是我第一次干这样的活儿,还是我爹和别人说了好几次才答应的,现在完了。”张阼霖耷拉着脑袋。
“我帮你赔,行不行?”
“可是我没有钱还你。”
“不,傻孩子,不用你还,你只要答应做我的学生,以后都不要去放牛,而要在我身边好好读书就可以了!这里有四个银元,你拿着,明天来学堂来找我。呵呵!”先生说完后,往门外走去。他坚定而温暖的话让此时有些无助的张阼霖不能拒绝。一身白袍,走进了阳光之中,仆人顺从地跟了上去。
张阼霖不敢再看,他怕一抬头,这就是一个梦境,轻轻一碰,就破了。他紧攥着银元,往回家的方向跑去。
“娘,我回来了。”张阼霖欢快地喊着,毕竟还是一个六岁的少年,童贞的一面在艰苦生活的打压之下,依然还在。
“你回来啦!上午怎么样,累不累?”母亲关切地问道,手已经在擦拭着他额头上的汗珠。
“没事,才一个上午而已,不累不累。爹呢?”
“哦,他在山上砍柴,还没有回来,”母亲补充到,“小胖刚刚来找过你了,可是你没有回来,他就先走了。”
“我知道了,我现在去找他,待会儿回来吃饭……”话没说完,人已像风一样没有了踪影。
两家的房子隔的不远,一眨眼,张阼霖已来到罗骏家门前。平时,张阼霖和朱胜,罗骏玩得很好。而罗骏比较胖,于是就成了小胖,可爱的朱胜也被喊成朱朱,反正大家都喜欢这样,就顺口了。他们还搞了个什么“八拜之交”,用古人的一句话说,那就是穿一条开裆裤的铁兄弟。
“小胖。小胖……”张阼霖大声欢快的喊着。
“他和朱朱去河边抓鱼去了。还说如果你来了。让你也过去,说是什么老地方,在……”
“我知道了,谢谢胖嫂。”未等胖嫂说完,人已经一溜烟的跑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未完待续。。)
ps: 求收藏!求推荐!求订阅!求点击!求月票!
第六百一十四章 叶大呆子王龙目
终于,他还是伸出了他的右手,轻轻一推,门开了。他走进院子,看到那里的花和他第一次来时一样美丽,很熟悉的感觉,渐渐的开始不紧张了。
走到学堂的门口,有很多人,和他一般大小,家世却远非张阼霖的家境所能比的。当然,还有先生,依旧握者他的戒尺。
“老师,对不住,我来迟了。”张阼霖有些羞愧,低下了头。他分明感到了周围无数双眼睛在肆意地看着他,几乎使他快要窒息了。
“阼霖,你过来,”先生的开口,缓和了末末的紧张,“让大家认识一下。这是张阼霖,你们的新同窗,希望以后大家友好相处,不要欺负他。明白吗?”
“大家好好读书,过几天会有朝廷大员前来旅顺口巡视,顺便检查你们的学业,你们要表现得好一些,才能得到朝廷的奖赏,明白吗?”
这些话是后来老师转向那些同学说的,却不曾想到,在张阼霖的心里,感到无比的安全感,无比的幸福,以至于在多少年后张阼霖成长为一名独当一面的军事将领,仍然牢牢的记得这一幕。
而此时的张阼霖还不会想到,在不久之后,他便会遇到改变他一生命运的那个人。
※※※※※※※※※※※※※※※※※※※※※
山海关,城郊。
黄昏时分,青沙江上波光粼粼。
狭长的阴影横跨江面,是四方桥的影子。这座古桥有数百年的历史了,麻石铺设的桥面上坑坑洼洼。全是蹄铁与车轮留下的痕迹。此刻它沐浴在金黄的夕照中。像个老人静静的晒着额头的皱纹。
石栏前忽然伸出一个脑袋。冲着桥墩下喊:“韩老大,韩老大!”是个年青的守桥士卒。
喊过几声,尖尖的小舟才从桥墩下探出头来。船上架着只火炉,狗肉在滚滚的浓汤中翻腾。穿着青色军服的中年男人抹了一把汗,自顾伸筷子到锅里翻拣。
“是京师来的商队,有百十辆大车,刚验过关牒。”青年士卒晃着脸讲。
“知道了。”等到士卒离开,韩老大脸上才露出一丝笑容。验过关牒是套话。意思讲已收了商队的好处。四方桥乃“天下第一关”山海关的门户,有乾军常驻城中。守桥属人人争抢的美差。除去不必每日操练,更可以从往来商队身上小敲一笔。早先为争这守桥的差使,军中闹出不少龌龊,后来才改为轮守。好不容易轮到韩老大的步军左营当值,却遇上和俄国人关系紧张,往来商道尽数警戒,商队减少了许多,美梦顿时成了泡影。
已是秋后的天气,家里婆娘还没有置办秋衣。每晚都在枕边嚼舌头,韩老大好不烦躁。如今这笔抽成恰好解了燃眉之急。他一高兴从身边取来钓竿,将鱼线远远甩了出去。
“怕是钓不到大鱼咯……”掌舵的亲兵在一边撇嘴道。
韩老大正在兴头上,听他这一说,眼皮朝上一翻,就要骂娘。桥头却传来鼎沸的人声,原来是苦候的车队终于动了起来。上千的人畜一起动作,哪里还有鱼能上钩。
车队动起来时,担任护卫的几十骑镖手已先过了大桥,停在江边歇马。
一个小个子的镖手解开皮扣,刷的扯开了胸甲:“个狗日的罗刹毛子,早不来,晚不来,老子才上路他们就把军舰给开来了。害得路上全是戒严,老子这一路倒腾,裤裆里都要沤出病来。”
几个相熟的汉子不由哈哈大笑。抬眼望去,西边满是一片一片抽穗了的稻田。金黄的稻浪在秋风中翻滚,绵延出去看不到尽头。几里外,山海城头在望,再不会有凶险,人人松了口气。
“不怕不怕,你沤出病来,我妙春堂的丸药包治。”已经有商人过了四方桥,对着小个子笑喊道。
“可算是到了。”人群中沉淀了多日的郁气一扫而空,大伙的话也多起来。
“到是到了。货可以脱手,人回不回得去却是个问题啊。”有些心思重的人讲。
“哟,还想回去呢!”小个子憋屈多日,拿话吓唬商人们:“这辈子怕是回不去咯。要生儿子的,在山海另找个老婆吧。”
不能全怪小个子话糙。按商人们与镖手定的书约,这支商队五月里启程,出了京城,过了山海关,满打满算,来回一个月足够了。可就在启程前几日,听闻俄**舰在附近一带海面出没,朝廷下令山海关戒严,这商路便不好走了。
眼瞧着入秋,离冬季不远了。京城钦天监的官员们在夏天就昭告天下,今冬将是百年不遇的凛冬。南方缺皮毛,缺火碳,山海关无法通行,便都成了暴利。虽然海防形势紧张,守军对来往的商队盘查甚严,但并不禁止。商人们多送些钱财,一路上都走得通。商人都是逐利之辈,几人扛得住这等诱惑。
可没有镖手是走不通的。这一路上崇山峻岭,自古是匪患聚集之处。山贼,海盗,逃兵,囚犯,负罪在身之人无不将这里当做最好的藏身处,朝廷几次出动大军征剿都无功而返。听到商人们敢绕着大山运货,到了晚上不知多少双红眼睛在窥视,是以必须有武装的镖手沿途保护。
这批商队的商人们原本就签有书约,只是局势最紧时谁也不敢再提出镖。如今见有人发了大财,怎么还忍得住?于是联名要求镖手践约。镖手这个行当,最要紧是声名,白纸黑字的条款签得清楚,实在没有办法,于是将去山海关的商人们集中起来,统派人众沿途护送过来。
走到是走到了,路上的仗着实没少打。以京师镖局的声名,还是有人不买帐。几次冲突下来镖手死了不少人。路上走得加倍小心。有个风声鹤唳。无不把心提到嗓子眼上,冷汗一身一身的往外冒,几件褂子都换洗不过来,难怪小个子要说沤出病的气话。镖手也是人,能不死谁想把命搭上?
“掌柜的,山海关眼瞧着就到了。您出来看看?”商队中,一个低眉顺眼的伙计回头对着车帘讲。
一只带白玉扳指的大手微微掀开了帘子,掌柜是个中年人。瘦长脸,干练的神情,整齐梳起来的头发中间杂着不少银白。他远远眺望一眼矗立在夕阳下雄伟壮美的城关:“哦,是到了。快十年不来了吧,倒真有些想念。”
“若真要打起来,倒可惜了这样好的风光。”伙计望着城外起伏的稻浪,眼角微扬了一扬。
“是啊……”商人正要说话,刚喊了伙计的名字,陡然江边一片拔刀声。他循声望去,仔细看了看。将帘子放下,整个人退回到马车中。
歇马的镖手全动了。几十匹训练有素的战马风一样绕过商队,一字排开在朝西的方向。小个子镖手抿嘴吹响口哨,桥上顿时一阵慌乱,嘈杂的人流中又冲出几十骑,向桥下死命的赶。
西边地平线以下扬起了尘头,有甲片与刀枪的闪光耀成一片。就是桥上镖手冲下来的短短一刻,整齐的骑兵队出现在天地尽头。乌甲红樱,纵马奔行的姿势完全是冲锋,丝毫不吝惜马力。
山海关的守军除去极少数的斥候队,全都是步军,不可能蓄有这种数百骑的马队。若说是山贼做乱,胆子能大到逼近山海关城数里之遥,那怕得有攻城的实力。若真是赶巧,遇上趁这里守军的主力调防来洗劫山海关的骑匪,镖手还有信心打一仗。毕竟是倾巢而出,所有的底子都在这里,沿途虽然死了不少人,杀人的胆子倒是练出来了,到真要打时,还说不准谁怕谁。可老江湖们眼睛里揉不得沙子,看那队骑兵放马奔驰的时候,队型还保持得整齐有序,显然久经训练,那就不是骑匪这么简单了。
听说关外的八部之一“玄豹”部骑兵就是乌甲,难道是他们来了?
几百骑兵冲锋的阵势,大地都可以抖动,夕阳还是静静的洒在青沙江上,这静谧中却能听到扑扑的心跳。玄豹骑兵自成军时起,就是一支凶悍无比的劲旅,渤人入关南下,横扫中原,玄豹骑兵立功甚多,多少次生死的搏杀,能活下来的人都成了中原大地上的野狼。后来国家承平日久,关内的八部子弟已然失去了当年的锐气,但关外的八部却还保留着祖先当年的风范。长毛之乱起,关内八部糜烂不可用,关外八部和蒙古八部入卫京师,助各地练军平乱,曾将数万北上的长毛乱军击灭,京城酒馆里现在关于当年玄豹骑兵的传说仍多如牛毛,把他们形容成生吃活人的有,形容成所过之处寸草不生的有,这群人如同活在野火中的影子。
桥上乱成了一锅粥,原先过桥的车马想退回桥上去,镖手的骑士要冲到桥下来,两边一挤,路上积蓄下来的怨气都爆发了。镖手中有人扬起极长的鞭子,鞭梢在空气里撮出一串爆响。
“吵吵什么,还有规矩没有?”沙哑的声音,原本在桥下钓鱼的韩老大慢悠悠的走了过来。他的腮帮子动个不停,在嚼一块肉筋,跨着的军刀松松垮垮的吊在腰带上。
原本看热闹的守军官兵忽的刀枪齐出,震天一声吼,将人声压制下去。
镖手的首领趁这个机会打马过了桥,驰到韩老大对面几步,也不下马,就鞍上拱了拱手,抬眼打量远方的尘头。他看不几眼,手一按鞍桥,人已到了马下:“刚才谁吹的哨?”
镖手盯着马队的眼神有些发飘,偷偷的拿眼光在人群中逡巡,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没人讲话。小个子倒是爽快,滚鞍落马,走到首领面前道:“是我。”
他话没讲完,已被一脚踢翻在地。首领略带欠意的对着韩老大拱手:“让军爷看笑话了。”
韩老大深深看了首领一眼,点了点头。
几句话的功夫,骑兵的先锋已到了近前。领头的汉子身躯壮得像座小山。跨坐在黑马背上。黑色的棉甲。黑色的佩刀,横在商队前面,像一堵黑色的巨墙。
壮汉打量着长长的车队,问道:“打哪里来?”
“京城阳泰镖局的镖手,打京城来。”首领不卑不亢的讲。
“什么羊胎局!”汉子打雷一样怒吼:“烤全羊老子吃过,羊胎是什么东西?箱子,都打开看看。”
首领忽的冷哼一声:“在京城的时候听旁人讲,叶志超叶大人的马队是一流的强兵。今日见到才知是想错了。我们的行牒,官军的军爷们也验看过,要再查也没有什么可怕的。”他一扬手,被汉子猛的打断了。
“老韩,都验看过了?”壮汉的话头终于降下来。
韩老大点点头,仍是有滋有味的嚼着肉筋。
汉子拿马鞭指着首领:“你知道我?”
“怎么不知道?”首领有些惊讶的讲:“杀了长毛贼首来文光,剿灭绺匪无数的叶志超叶大人,我连这都不知道,也不必再混下去了。”
叶志超字冠群,号曙青。安徽肥西县花岗镇圣村人。自幼父母双亡,由舅父收养。少年帮舅父放牛。做杂活。青年参加解先亮团练,担任伙夫。其身材魁梧,猛力过人。一次,解先亮率团练攻打王圩圣平军,他要求参战被准允。激战中,一土铳枪弹击中他的腰部,将其打倒在地,人们皆以为他被打死了,可他却从地上站起来,继续参加战斗。原来土铳枪弹击中的是腰刀,没有伤到他的身体。解先亮以为,叶志超不是凡人,大难不死,必有洪福。以后每次战斗都让叶志超上阵,而叶志超在战场上总是一马当先,冲锋陷阵,屡建战功。
彤郅初年,叶志超认为在地方干团练,不足以成功名,遂往江苏投淮军张树声帐下。张树声军副将孙益寿系其妻弟,因委其为前营帮带。淮军收复常州、太仓及援浙诸战斗中,叶志超无役不从,战功卓著。彤郅五年,改带马队新左营。圣平军平定苏浙后,调刘铭传进剿绺军。彤郅六年12月10日,来文光率东绺军突围至张桥,就食间,叶志超在山西布政使刘秉璋指挥下,率军冲入东绺军阵地,麾军狂杀。肉搏间,身受矛伤,仍裹创力战,会同总兵才贵、杨岐珍等将东绺军击败,杀戮五六百人。12月11日,赖文光率东绺军突围至扬州东北湾头,中炮身亡,余部乘大雾向天长退去。他又率马步队穷追不舍,逐北于天长,又败之汊河,擒斩无余,将东绺军剿平。朝廷赏赐“额浑巴图鲁”勇号,遇缺尽先题奏。
在围剿西绺军中,他窥取南乐,大战德州、平原间,亦频有战功。彤郅九年,东西绺军剿灭后,适朝廷命直隶总督李绍泉办理北洋军务,李绍泉遂将其留北洋使用,派为马队统领,驻保定。时近畿多有山贼起事,凡令叶志超剿办之事无不平息。他不擒首领,不解散余众,决不罢兵。
光旭元年,叶志超署直隶正定镇总兵,率新式练军守天津新城,为大沽口后路,拱卫海防。光旭七年,因与俄国交恶,朝廷决定整理海陆防务,修筑山海关炮台,李绍泉荐其智略,奏委其任,予以实授总兵。是以现在山海关的实际守将,其实是叶志超。
“晓得的事情还不少。”叶志超回头对着掌旗官道:“聘卿,怎么你把旗帜藏起来了,还被他瞧出我们的身份。”
掌旗官背上负着一杆横卷起来的军旗,直立的腰背与旗杆一般笔挺,驱马上前几步,指了指首领的罗圈腿:“回大人的话,他是个老骑兵了。”
叶志超看看首领内弯的腿,又看看他的坐骑,一拍脑袋:“原来如此。”
“冠群。”有人喊道。骑兵们已全部到达,列成方圆阵一动不动的矗立着。两骑从队伍中走出来,并辔而行。喊人的骑士身量中等,声音相当悦耳好听:“肚子里的酒虫又犯了吗?”
叶志超哈哈笑了起来:“老周,还是你了解我。”
商队中,伙计团手缩肩,靠在帘子上发抖,看似被骑兵们吓到了,实则是向马车中的人悄然禀报:“那个胡吼的糙汉就是署正定镇总兵叶志超,还未实授。那个他叫老周的人,叫周盛传,以前曾在苔湾和日本人见过仗,立下功劳,朝廷屡有重用,听说已经委了湖南提督之职,但现在听说不知出了什么变故,他没去上任,反而来到了山海关。那个掌旗官名叫王士珍,听说是个弓马好手,也是从正定镇调过来的。”吕泽眯缝着眼扫了周盛传和王士珍二人一圈,见到他们马鞍上挂着些山鸡野鸽:“马队每日在郊外平原演习阵法,看他们这个样子,该是去城郊秋狩了。”
仿佛在印证他的分析,叶志超一拍肚子吼道:“这个鸟人的羊胎我是不吃的,聘卿打来的山鸡不可以放过。”他空出的手搭在镖手首领肩膀上,悄悄的说:“京城的烈酒很有名咧,我许久没喝过,倒是想念的紧啊。”(未完待续。。)
ps: 求收藏!求推荐!求订阅!求点击!求月票!
第六百一十五章 月下问卜
首领会意,吩咐早已立起身来的小个子镖手:“入城后从自家的辎重车上搬十坛京酿到叶大人营中。大人再有差遣时,就和我吩咐的一样。”他故意对着叶志超讲,说完后执礼问道:“不知这样的话,大人可满意否?”
叶志超哈哈笑着又在首领肩上拍了两把:“满意,自然满意。我没有吩咐了。”
骑兵们并不逗留,就此随着叶志超策马而去。
小个子镖手诧异的望着骑兵们远去,吐了吐舌头:“这……这样就打发了?还真是……好说话啊。”
首领又在他屁股上补了一脚:“人家才不在乎这些呢!瞧瞧你这点儿出息。”
“大乱平定不过十余年,便重又歌舞生平,怎么养得出英杰。”首领摇摇头,翻身上马道:“时候不早了,我们也入城吧。”
通衢大道两侧的店铺都挂起了灯笼,灯影下身着棉袍的男人们跨马游街,互相攀谈着走入一家家酒肆。重棉袍子上乱针绣出的各种吉祥的飞禽走兽和花卉图案被灯火一照,在乌沉沉的夜里发出淡淡的光泽,有种奢华的好看。
这里是城东的繁华之地。楼阁高台,伶人雅唱,一处处酒香弥散的地方,每日里不知要传出多少或时髦或惊奇的故事,又要吃穿用去几多民间的脂膏。自从俄**舰出现在附近海面,往来山海关的商旅大减,这里的人们手中大把的银钱却用不出去,早就眼巴巴盯着驿道了。如今听闻一支千余人的商队入城。又是从京城携货前来。怎么还忍得住。早就一拥而上,生怕落了人后。
军营扎在西面;街市居东,商贩云集;城市北边则是大片的居舍。在街市与居民区之间有片开阔的空地。荒草凄凄,暮鸦低吟,铁灰色的高塔安静的矗立在草丛深处。站在塔外仰头去望,只觉得塔尖收入了云中,像一把丈量天地的尺子。
石塔底层有些给信徒们静坐的长凳,两壁上是佛僧指导乡民锄犁、狩猎的图画。没有再多的装饰。这塔毫无层次之分。空旷高远得只有一层,两边极陡的石阶直直延伸到顶部。常理来讲,越高的台阶,底座便要越大,这石塔中却截然不同。到了高处,只是些石片漂浮在半空,用一种无法描述的细微弧线盘旋着上升,肉眼望去,台阶仍是直直的两条线。两侧台阶簇拥在中间的,是高耸的雕塑。一个披着斗篷持杖而行的老人。他神色安详,半闭着眼睛。好象见到的都是空幻。
月光从塔顶的天窗中投入地面,正沐浴在一个跪着的女子身上。
白眉僧人望着大佛雕像,想从那双半阂的眼睛里瞧出答案。许多的思绪像阴云一样在脑海中翻滚,一层一层遮断了故事的结局,他不知道将是怎样的一个未来。
跪在那里的是个秀美的年轻女子,细直的黑发丝缎一样披在肩上。她有着北方人中少有的好皮肤,白皙得如同牛奶浸润过。她总是穿着得体的长裙,让人看不出身材上的分毫累赘。
初次见面是在城中江湖豪士们组织的筵席上。那天到了城中的许多能人,也少不了美貌的女子。这里是北方重要的门户和交通枢纽,四方来往人等甚众,多少年杂处,城市里的人也被山民们放荡豪迈的气息感染,爽快了起来。是以城中的良善女子并不避酒筵,还颇多善饮的巾帼。那日白眉僧人恰好百无聊赖,便被一位好友张景浩拉着去赴了宴。席中他只略略寒暄,多是独自饮素酒,吃素席。那个时候,那女子殷勤的劝酒,轻轻的微笑,偶尔会看他一眼。散席时出于礼貌,互相通报了姓名居所,也就是隔日便忘的点头之交。
他那时才知道,她的名字叫朱雪雁。
让白眉僧人没有想到的事,发生在一个月后。那日午间,忽有人送来一封书信,是朱雪雁请他去“太白居”做客的邀约。白眉僧人有些莫名,有些惊讶,觉得有什么事情将要发生。
那是个静静的月夜,“太白居”中,朱雪雁、张景浩、白眉僧人挑了个僻静的角落,就着烛火天南海北的闲聊。朋座上的男女们把酒言欢,有轻狂的游侠儿立在高台上击剑而歌。可白眉僧人仍是觉得有种恰到好处的静谧。酒过三巡,不知张景浩又开了什么玩笑,逗得朱雪雁哈哈大笑起来。白眉僧人忽的被这女子的爽朗打动了,抬眼去看她,朱雪雁却同时瞧了过来。隔着一盏闪烁的灯花,这是他们第一次对视,都没有躲避。
白眉僧人在淡淡的灯影下看清了朱雪雁的脸。那双大大的眼睛里有亮闪闪的光泽,光泽的后面,是流动着的水影。对望的刹那,那些水的影子都凝固了,许多许多的忧伤和迷惑在其中跳动起来。
“大师,人为何会困惑?”
“有所求。”
“人生在世,几人能没有欲求?”
“富贵浮云,红颜骷髅,要洗亮你的眼睛。”
“如何才能洗亮?”
“无穷的磨难。”
“求大师授历劫度难之法。”
许多年前,在这古塔之中,白眉僧人对着一位高僧苦心问道。大师只是笑而不语,从他身边走过,离开了石塔,也离开了这里。
“无穷的磨难吗?”
她抬起头来,白眉僧人的嘴角轻轻笑了。
她轻轻的起身,站在塔中央,呆呆的望着佛像出神。
“你的眼中,有许多迷惘。”白眉僧人的声音在背后响起。
“谁又能不迷惑呢?”朱雪雁转头看着白眉僧人的身影。他并不高,也不魁梧,可静立负手的姿态。像踩着大地一样威严。令人心生仰慕。
“迷惑并不可怕。苦闷才是敌人吧。”白眉僧人转身,抬眼,目光像能看透她一样清冽。
“大师……不像是佛会的行脚僧。”
“我只是个庸碌的僧人,不过也曾问道于天地,稍稍懂得些处世的道理罢了。”
“大师愿指教我吗?”
白眉僧人呵呵笑着摆摆手,笑声爽朗:“从前的时候,在这座塔里,曾被一位故人点化。许多年过去了。再也没有见过他,依然记得当日的恩情。今天能重回故地,心中有些慨叹,小朋友愿意听,便说上几句,不要谈指教这样客套的话。”
“听闻大师精于卜算之学,可否为我算上一次?”朱雪雁问道。
“好。”白眉僧人盘膝而座,取出一个小小的包裹打开,在月光下摆起了算筹。
“姑娘想要问卜何事?”白眉僧人问道。
“就以我的心事问卜吧。”朱雪雁有心想要考较下白眉僧人的本事,说道。
白眉僧人微微一笑。用算筹摆出了一个奇怪的图形,接着他凝神想了一会儿。便用手飞速的移动起算筹来,原先的图形一会儿变成了三个,只是模样各不相同。
“姑娘的心事,竟然和杀戮有关?”白眉僧人仔细看了看算筹摆出的图形,神情变得凝重起来。
“哦?大师怎么会算出这样一个结果?”朱雪雁故作轻松的笑了笑,心下却极是震惊。
“卜象如此。”白眉僧人指着图形说道,“满含杀机,且危难重重,姑娘此前已经和此人数度交手,但俱都失败;卜象有血光之警,说明姑娘有诸多好友已然死于此人之手。”
“大师……说的是。”朱雪雁的心狂跳起来,脸上的表情也变得有些不自然了。
“姑娘此次来山海关,便为了刺杀此人,是吧?”白眉僧人说着,目光却仍然停留在图形上,并没有去看朱雪雁已然花容失色的脸。
“是……”朱雪雁轻轻的点了点头,眼中闪过难言的悲愤之色,“我诸多会中好兄弟,都被此人所害,我……定要报这血海深仇!”
“血海深仇?这确是奇怪了。卜象所示,此人与姑娘并无仇怨。”白眉僧人的眼中闪过惊讶之色,他抬起头,看了看朱雪雁,“不知姑娘和此人有何过节,惹得如此大动刀兵?”
“这……”朱雪雁闻言一愣,她情不自禁的回想了一下,赫然发现正如白眉僧人所说,自己和林逸青最开始并没有任何的仇怨。
“这当中的缘由,我一两句话说不清楚……总之,我必须要杀了他!”朱雪雁的眼中闪过悲伤之色,“不然……以天下之大,我真的没有地方可以容身了……”
白眉僧人注意到了朱雪雁眼中的悲伤,心中更是奇怪,他重新摆了摆算筹,三个图形这一次变成了六个较小的图形。
“真是奇怪,姑娘要杀的这个人,竟然是能入相拜将的大富大贵之人!”白眉僧人惊道,“而且是当世之奇杰!此人之前程,不可限量……”
听到白眉僧人对林逸青的卜词,朱雪雁眼中的悲伤重又转为愤怒。
“大师可否算一下,此人现在何处?”朱雪雁问道,“我这一次能否成功?”
白眉僧人将一个小图形摆了一会儿,化成两个小图形,他看了一会儿,说道:“此人现在海上,正乘铁甲兵船而来,不日当至左近海口。我们现在山海关,左近能停泊铁甲兵船的海口,便是旅顺口了。”
“我此次能否成功?”看到白眉僧人没有回答自己的后一句问话,朱雪雁追问道。
白眉僧人叹了口气,摇了摇头,“血光涌现,戾气横生,姑娘此行必然不得成功,然己身可免,只是随同姑娘前去之各位好兄弟,只怕难逃得性命。姑娘若肯听我一言,不如弃绝杀他的念头。”
“这确是为何?”朱雪雁听到白眉僧人竟然劝阻自己不要去杀林逸青,不由得愣住了。
“我适才细观卜象,发现……”白眉僧人的脸上难得的现出了疑惑之色,“发现姑娘的终身……即着落在此人身上……”
“什么?这怎么可能?”朱雪雁闻言险些跳了起来。
“卜象如此。”白眉僧人又细看了一下,叹了口气。
“这绝不可能!正邪不两立!我和他之间。不是他死便是我亡!”朱雪雁大叫起来。
“姑娘错了。所谓正邪。本就源于同根。”白眉僧人发现自己没有算错和看错之后,反倒平静了下来,“姑娘所谓正者,未必天下人眼中之正者,姑娘所谓邪者,亦未必天下人眼中之邪者。姑娘切不可过于执迷,害人害己。”
朱雪雁正要开口争辩,突然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深吸了一口气,慢慢的恢复了常态。
“大师金言,我当牢记在心,今日受教了。”朱雪雁向白眉僧人抱拳行礼道。
“姑娘客气了,不过举手之劳而已。”白眉僧人合什回礼道。
“我冒昧的问大师一句,大师卜算无数,可有算错的时候?”朱雪雁问道。
白眉僧人微微一怔,旋即微笑起来。
“当然有过,而且算错不止一次呢。”他笑着答道。
朱雪雁点了点头,再不说话。而是又施了一礼,转身离开了。
看着朱雪雁的背影在塔门口慢慢消失。白眉僧人叹了口气,默默的将面前的所有图形打乱,然后将算筹小心的收了起来。
可能是长时间的卜算让他有些累了,他闭上了眼睛,在月光下打起座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未完待续。。)
ps: 求收藏!求推荐!求订阅!求点击!求月票!
第六百一十六章 心有所系
“雪雁姑娘,你还是听不进我的劝说……不错,我是有算错的时候,可你知道,我是缘何算错的吗?……”白眉僧人叹息了一声,摇了摇头,将铜钱重新收好。
“英雄美人……当真都是情关难破啊……”明玄笑了笑,重新端坐入定。
长街尽头,是座极为庞大的院落。大门敞开,点营完毕的王士珍率几名部下到来,早有迎客小奴跑过来接了骏马。一条青石路延伸出去,夹道是两排劲拔的瘦松。王士珍一行人快步穿过庭院,停在迎客厅前。当头的牌匾上两个大字“太白”。到了这里王士珍反而不讲话了,倒是随从刘瑞堂冲里面平声道:“兰兰妹子,我们来了。”
人不到,一阵浅淡的香气先飘了出来。穿着暗红色马步裙的女子盈盈出门,眼梢笑成了两弯月亮:“知道知道,远远就听见蹄声跟打鼓似的,不是你们还有谁?”说着瞟了刘瑞堂一眼。
“我把山鸡送厨下。”刘瑞堂不敢正眼瞧兰兰,对王士珍说道,原已涨红的脸现在赤如猪肝,纵然他脸膛晒得黑,黑得浑然天成也遮挡不住,他提着猎物匆匆的跑掉了。
兰兰也不看他,抬起衣袖款款行了半礼:“诸位大人楼上请。”
王士珍率先走了进去,另外两名部下徐国栋与马云寿不急不慢的拾阶而入,马云寿始终落了半步在徐国栋后面。兰兰偷眼又看了看王士珍,这年轻公子换了身月白长袍,以一根玉簪束住墨黑发亮的长发。举止自有一派洒脱不羁的气度。他似乎心有所思。一直望着前方出神。兰兰明亮的眼神不由得黯了黯。
“太白居”是木石结构,没有大堂。一间间雅室都寂静空旷,四围笼着烟云一样的薄纱。明火点在石壁上,石壁斑驳陈旧,雕刻了许多精美的人物瑞兽形像。人在其中,穿窗远眺,月亮如初绽的花蕾开在了中天,很有些苍凉的味道。
徐国栋似乎明白王士珍的心思。刚落坐便问:“你姐姐不在吗?”
兰兰陪在一边笑答道:“姐姐今日午前便回山中办事去了。”
“哦。”王士珍笑笑,神色却有些落寞,旋即问道:“与马公子同去的?”
“人家是道台大人的公子,哪里有空常去山中见山民的嘛。”兰兰将话扯开去:“秋寒逼人,马道台咳嗽的老毛病又犯了,公子一直在家伺候着呢。”
王士珍又哦了声,微皱着眉头:“这个苏月,回山的事情,也不和……大家讲一声。”
兰兰笑而不答。徐国栋看了王士珍一眼,道:“道台大人的病。要紧不要紧?改天应该去看看的。”
“要紧不要紧,我们当下人的怎么知道?”兰兰有些嗔怪的讲。原本极圆润的眼睛又大了不少。
“你这个小妮子,讲话越来越没有分寸了。”马云寿笑骂了她一句:“有酒没酒?太白烧。”
“开馆行业,怎么会没有酒呢?”兰兰说。
“那就赶紧上吧。这镇子在郊外操练,想得紧。”
过往曾有旅人在晚上迷路,漆黑的夜里也没有月光,马都踯躅不前。生死的关头,绕过一座山丘,却见远方一片火海,繁密如星。旅人大喜下催马奔行,终于是到了近前,才发觉居然是座奇大的城市,这便是山海关。那旅人原是南方的酿酒行家,博采了南方与京师造酒的精艺,却因为所学过杂,反不能酿出美酒,所以才流浪四方,苦寻开窍的灵丹。这次险途求生,在酿酒技艺上也如茫茫夜幕中亮起了一盏明灯,给他想出一方绝佳的酿造法门。他闭关数月,亲自制作酒糟,一道道工序做下来,开门之日,酒香四溢,品者无不夸赞此酒烈中带柔,劲而不暴,是上上之品,有古李太白之风,自此得名“太白烧”。
后来,道台大人的公子马明义与山民之女苏月机缘巧合下,引山中溪水酿造,使得太白烧的味道更上层楼。那酒像位节烈女子,在懂酒之人的嘴中,又似与夫君温存时散发出百般娇柔,令人回味无穷。自“太白居”开业以来,便门庭若市,只不过这两位馆主都是怪人,对酒客多有选择,不是谁都可以喝得上。
侍女将温过的太白烧端上来,众人喝了一圈,兰兰问道:“这酒还合口不?”
马云寿边赞酒边问:“那样多的人去赶商队的集,你怎么不去?小姑娘爱俏可是出了名的。”
“去,就你老马嘴里不说好话。”兰兰拍了拍马云寿肩头:“姐姐讲了,女儿家要有持重之态。”
“不可以跟风嘛,讲得那么文雅。”马云寿哈哈大笑:“兰兰这小姑娘也长大了啊。”
“好酒,不错。”徐国栋惜字如金,不肯多讲。
“有酒无歌,怎么可以?”王士珍轻拍着桌面道。
“放心放心。”兰兰冲他眨巴着眼睛:“邻座几位先生都是好歌之人,你就等着吧。”
不需要等,邻室有人敲缶而歌。
“荒戌落黄叶,浩然离故关。高风汉阳渡,初日郢门山。江上几人在,天涯孤棹还。何当重相见,樽酒慰离颜。”
那是苍凉的古曲,男子的歌声在月空下回荡,充满了对男女之事的感怀。一曲终了,那边传来一声长叹,听得人心头一抖。
响亮的掌声,王士珍率先鼓起掌来。
“韵律优美,可惜词做得不太工整。不过听几个大家都讲过,词曲之道,首取的是意境,确实是不错的。”徐国栋做了番评述,合了几下掌声。
“医经?医什么鸟经?食谱还可以看看。”刘瑞堂的破锣嗓忽的飘过来,人已经风风火火的端着几盘菜闯了进来:“来尝尝我做的……”他话没讲完,就瞧到兰兰尚且未走。原本恢复了常态的大黑脸刷的一下又红了:“你……你……还没走啊。”
兰兰点点头:“和公子们聊天。尽是有趣的话讲。你一来。什么兴致都没了。”她重又行了半礼道:“公子们请慢用,兰兰先退下去了。有什么话,传唤一声便来。”
王士珍接着她的话笑道:“这回不管是医经还是食谱,都没你老刘的份咯。”
“得,美人一走,扫兴了。”兰兰走后,刘瑞堂长出了口气,大马金刀的坐下。提起一只酒壶,翻开壶盖将酒直灌到肚子里,喝完一抹嘴:“谗死我了。”
刘瑞堂的厨艺有山野风味,辛辣粗犷,相当的开胃。连徐国栋也频频举筷。王士珍却有心事,没有什么胃口,勉强吃了几口,他起身走到石墙边。巨石上悬挂着不少兵器,样式各异,上面都附着了斑斑锈迹。被这宽敞石室中的灯火笼罩,再也没有杀伐的戾气。不过这些兵器的做工很考究。样式也独特,确是不错的摆设。
“又来了几件古器。”王士珍有些吃惊:“苏月在山中没有回来,这些东西哪里弄来的?”
“我看看。”刘瑞堂凑到近前,取下一张弓拉了拉。这张弓保存得比较完整,绞筋弦被他拉满又绷开,弹出了不少灰尘,王士珍厌恶的挥挥手:“你搞什么名堂?”
“还蛮趁手嘛。”刘瑞堂嘻嘻笑道:“好!回头找小苏要来,我那把弓早该换了。”
“这弓我是见过的。”马云寿坐在圆凳上回头,边饮酒边道:“这些都是老古董了,不过是仓储中多的陈旧兵器,拿来换一换墙上的装饰罢了。”
这些墙上装饰的兵器,古早前都来自当地能工巧匠的手笔。眀、乾两朝的帝王将相,在威服四方后,都曾动过武力压服长白山民的念头。可精锐的军队进入山中,队尾一走进烟雾笼罩,群鸟回飞的峡口,就再也没有出来。茫茫长白山的密林深处,不知道藏着多少族群。他们茹毛饮血,食古不化,坚守着自己部族的传统,从不与内地人来往,其中不乏残暴嗜血的野蛮部族。到了大乾朝,哪怕是装备着从洋人处买来的精锐军械,久经阵仗的士兵们走入大山时,都没有谁想到过,等待他们的会是一场没顶之灾。
自从两支军队消失在长白山中后,后来的帝王中少有人再动过征伐的念头。不是压不服,是剿不尽。山中缺衣短粮,虎狼肆虐,根本不是人住的地方。军队不可能长期驻守,一旦撤离,又是大批暴民重归巢穴,而且照例要下山骚扰各地百姓,弄得民不聊生,大大的划不来。后来有文臣进谏,改剿为抚,分而治之。这才渐渐平息了长白山中的匪患。苏月家的部族,就是朝廷着力安抚后投过来的。
山民们狩猎耕种时,时常挖出一些当年军队的兵器。自从苏月在道台公子的资助下开了这家“太白居”酒馆,便常取些来用做装饰,听说洋人的富家贵胄便是如此。这些东西,除了刀剑弓矛,还有各类土枪洋枪,可谓五花八门。
“若对收集来的兵器加以精心修饬,恐怕能武装起一支队伍吧。”徐国栋道。
“收啥集啊,这山里都百多年没有动静了。咱们不去剿,山民们吃饱了没事干搞什么队伍啊。真要出了山,就指不定是谁给谁挖坟了。”刘瑞堂收起长弓,回桌抓住一只鸡腿大啃起来。
“那也未必。”王士珍负手走到窗边,望着月空出神:“若世道真的太平,咱们还操练什么?斗鸡的斗鸡,走狗的走狗,军中那些个士卒,在太平世道里谁是省油的灯?”
徐国栋停杯细听,末了摇头道:“聘卿,你未必将局势想得太坏了吧。”
“他还真没说错。”刘瑞堂呲开嘴,牙齿上还残留着些鸡肉:“就在今天操练的时候,守城士卒抓到了一个山民。”
“什么?”王士珍与徐国栋齐声问道。
长白山中的山民自古早时起,便分部族居住。他们信仰的山神乃是三眼两头、熊身狮相的斗乱之神。古老的传说中,山神日食牛羊千匹。吃饱了之后。两颗长着三只巨眼的脑袋就互相打架。呼出的热气化成了熔岩,浇灌在长白山中。许多年过去了,熔岩凝固成火红色的玛瑙,漫山遍野的铺在林木之下。
山民们饮多了沥过熔岩的山泉,脾气也火一样暴躁。多少次部族纷争,从来没有屈服的历史,战败者将被捆绑在山神的神像前集体处死。因了这个缘故,中原历朝对待山民都极尽怀柔之能事。就是怕这些野火一样的汉子一旦被点燃,烧坏了中原千里的膏沃之土。
山民们从不轻易走出大山,一旦出来就被沿途各城小心接待,这规矩都墨守了上百年。其间偶有山民与内地人起了冲突,断案官员一般怕若麻烦,也会多少的偏袒些山里人,如今却有个山民被当兵的给抓了。徐国栋沉吟片刻,轻轻握住了刘瑞堂的手腕:“守军抓人,是什么理由?”
“那个家伙怕是疯咯。从山里舞舞扎扎的跑出来,穿着条丁字裤直奔田里扰民去了。见着男人就打。见着女人就摸,嘻嘻哈哈没个完。恰好几个巡逻的兵士路过看到。上去制止。结果他神神道道的从屁股后面摸出一把刀,兵士们还没看清,他已经一刀扎到别人的肚子里去了。”
“出了人命没有?”徐国栋紧一步问。
“好象没有吧。”刘瑞堂伸出另一只涂满鸡油的手抓了抓脑袋,“当场就被锁拿了。受伤的兵士也立即送去了医所,到那还直哼哼呢。”
“哟,还知道得挺仔细。”马云寿笑道:“人家哼哼都让你给听去了。”
“哪里哪里。”刘瑞堂那只油滑的大手抓向马云寿肩头,被他躲过了:“我是听厨子们讲的。城卫所的千总接收犯人时,被那疯狗咬了几口。今日在这里喝酒时,很发了通牢骚。”
“虽说伤了人,只要不死,这冲突还是不挑起的为好。毕竟不知道对方的身份。”徐国栋长眉一扬:“知道是哪一营的军士拿的人吗?”
“步军左营。”刘瑞堂说这话时没有调笑。
“韩世川?黄昏收军过四方桥的时候,他居然没露一点口风。”徐国栋的眉心撇出了一道剑纹,随即敛去。
“步军左营都是山里人,与山民们若不是有仇,便是沾亲。跟你唠什么嗑?”刘瑞堂吃饱了拍拍肚子,打个长长的酒嗝。
“就是韩世川,才显得奇怪。山民抓山民,这中间恐怕不是那么容易扯得清楚……云寿,我们走。”徐国栋话刚落地,马云寿已经持刀站了起来。
“去哪里啊?”刘瑞堂望着两个人的背影问。
“城卫所。”徐国栋的话传来时,庭院外兰兰的声音惊道:“大人这就走吗?”没有人回答她,只听到得得的蹄声泼雨一样远去。
“你娘。跟个猴子似的,真沉不住气。”刘瑞堂掏了掏牙缝:“老王,你刚要问我个啥?”
王士珍一直立在墙边,听了他的话猛抬起头:“没有什么。”
“你娘!”刘瑞堂吼了一句,坏笑道:“以为俺老刘是草包啊,是在担心苏月吧?所以我就讲,什么叫关心则乱。苏月他老爹是山里的黑风寨寨主,那是啥?那是长白山里数得出的土匪头子。再者说,马公子能这样放苏月走?他的亲信跟班起码去了一半护卫。担心她,还是担心担心自己吧。”
“你有完没完?”王士珍猛的一掌拍在墙上,人不说话眼睛里的光却沉了下去。
“好好好,”刘瑞堂摆手道:“俺老刘心地善良,不跟你这人置气。我回营练刀去了,你爱咋整咋整吧。”
也不知道刘瑞堂怎么走的,兰兰又是何时进来,只听到她浅浅的声音飘过来:“王大人,这是何必呢?”
王士珍的愤怒早已消去,一层不易察觉的哀愁笼在眼中,他望着兰兰,惨然一笑:“都是做下人的,你和我,又有什么分别?”
“所以我陪你喝酒啊。”兰兰笑起来,脸的左边有个犁花般的酒窝,让王士珍觉得她还是个没有长大的孩子。她从背后伸出手,握着青花瓷的酒壶:“这个可是珍藏哦,平时不舍得喝的。”
“改日吧,改日陪你痛饮一回。”王士珍低下头,将眼睛落到看不见的阴影中:“现在,我想找个地方静静,好好的……想一想。”
就在这会儿,刘瑞堂却回来了。
“怎么回事?”王士珍注意到刘瑞堂神色凝重,立刻问道。
“老王,你说的那个……要你的林逸青林爵爷,过来了,现在正在叶大人的营里,和叶大人喝酒呢。”刘瑞堂叹了口气,打量着王士珍,苦笑着说道,“也不知道他看上你老王哪里好了,竟然怕叶大人不放人,亲自过来要人了。”
听了刘瑞堂的话,王士珍反倒冷静了下来。
“这位林爵爷来山海关,只怕未必是为我一个小小的掌旗头目而来。”王士珍摇了摇头,说道,“他有皇上御赐的银令牌,到地方上来,定是有重要的事儿要办……”
王士珍忽然想到了苏月的急急回山,不由得心中一凛。(未完待续。。)
ps: 求收藏!求推荐!求订阅!求点击!求月票!
第六百一十七章 天朝炮兵
所谓关心则乱,以王士珍之聪明,此时的联想也过于丰富了,其实林逸青来山海关,绝非是要和山民们为难。
此时的林逸青,正在叶志超的大帐中,和叶志超开怀痛饮,畅所欲言。
“林爵爷,我这边早知道你要来,正琢磨着如何迎接你呢,你却偷偷的提前便上了岸,也不知你这几天都去哪里转了,该不会把我叶某人的底儿都看光了吧?”叶志超干了一大杯酒之后,一语双关的笑着对林逸青说道。
“叶大人言重了,呵呵,兄弟我只是随便走了走,看了一看,了解一下当地的风土人情,以及贵军的装备和军容。”林逸青举杯冲叶志超晃了晃,也是一饮而尽,“叶大人所部果然精锐,可见叶大人练兵打仗,是相当有一套的,兄弟很是佩服,只是贵军的装备……呵呵,我是个直肠子,说话不会绕弯,还请叶大人见谅。”
“林爵爷不必客气,你这么说,是没拿我当外人,呵呵,正合我意。”叶志超大笑起来,“我对林爵爷一向敬服,林爵爷在日本,打得罗刹毛子大败亏输,我叶某人不过是剿过长毛乱匪和绺子,哪里能和林爵爷相比。不瞒林爵爷,我练的这支兵,朝廷那里也是有名声的,只是个中虚实,我自己个儿知道,你说我这支兵的装备差,那其实是一点儿也不错的,说的不客气些,这里的山民,装备只怕也比我这里好,呵呵。不过也没办法。谁叫咱们是勇营呢?不象八部、青旅。那是由朝廷出钱供养着。要是给我哪怕八部青旅一半的钱,我这些手下,便是另外一番样子了,不过当然不能和林爵爷当年手中的萨摩精兵相比,我听说你那支兵,一水儿的洋枪,真是羡慕得要死,哈哈。哈哈!”
听到叶志超毫不讳言自己部队的装备差劲,林逸青对这个在他原来的历史时空中给写进了教科书的“败军之将”、“草包将军”,不由得有了新的观感。
其实在他未穿越之前,他已经知道,加在叶志超身上的好多罪名,其实是不能成立的(详见《沉没的甲午》,陈悦著)。
而眼下他了解的山海关防务的情况,也让他对这个老大帝国的军队情况,有了深刻的了解。
乾国陆军的装备,远比他想象的要差劲。
以林逸青看到的山海关镇关陆营为例。其编制为:中营设游击1人(游击署在南门内街市西)、守备1人(守备署在钟楼南路东)、千总1人、把总4人、外委5人、额外外委3人,马兵117人。守兵394人,马125匹;分管城内西南、西北2坊、城外西、北2处关口和4处保甲,辖城以西、以南5座烟墩;装备兵器为:箭844支,刀724把,藤牌27具,鸟枪、马枪、洋枪244支,子母炮、威远炮、铁喊炮、劈山炮、抬炮、以及西洋行营炮共计43门。
右营设都司1人(都司署在城东门)、守备1人(守备署临都司署)、千总1人、把总4人、外委5人、额外外委3人,马兵115人,守兵368人,马122匹;分管城内东南、东北2坊、城外东、南2处关口和4处保甲,辖城以东3座烟墩;装备兵器为:箭749支,藤牌27具,腰刀、牌刀、砍刀478把,鸟枪、马枪、洋枪235支,子母炮、威远炮、铁喊炮、劈山炮、抬炮32门,没有洋炮。
这是驻山海关的铭军勇营的部分编制和装备数据。防护港口集镇的陆军也分中营与右营两部分。中营有骑兵117人,步兵394人,总计511名士兵。这些士兵拥有各种鸟枪、洋枪244支,火炮43门,总计有火器287件。右营有骑兵115人,步兵368人,总计483名士兵,他们装备了各种火枪235支,火炮32门。
按照这些数据,乾军拥有的火器比例均超过百分之五十。据林逸青从一些书中的了解,乾军“部兵自全隆五十七年始,每部兵千,弓箭三之,鸟枪七之。嗣选青旅兵三千,鸟枪、刀矛各半。至是新设额兵三千,每千人五成鸟枪,三成弓矢,二成刀矛。”,也就是说,作为乾军的正规军,八部兵和青旅兵的火枪的装备也达到了百分之五十。八部兵和青旅兵火器装备的比例大致相同,这个比例应该是乾**队的定制。
虽然叶志超所部装备了数量不少的火器,但大多陈旧,新式的洋枪洋炮较少,虽然李绍泉努力的为这支部队增加新式装备,但以林逸青现在看到的结果,还是远远不够的。
比起他麾下的萨摩军来说,乾军差得实在是太远了。
叶志超受命镇守要地山海关,不可说不尽心尽力,但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如此低劣的装备,能把部队摆弄成现在这个样子,也可以说是本事了。
“林爵爷,你可能也看着了,我这支兵,大炮不多,而且有不少还都是旧炮,放在城头和炮台上打两响还可以,野战可便用不上了,我队伍里骑兵多,也是为此。”叶志超的话表明,他对近代战争的理解并不糊涂,“象你在日本那样,搞出大号的炮营上阵,一顿炮轰,麻烦解决,我心里那叫一个羡慕,也想搞个炮营出来,象你那样的打法,操练一下,可惜一直没能弄起来,唉!”
听到叶志超说自己偌大的一支部队竟然没有炮营,林逸青禁不住在心里暗暗叹息。
据他对这个帝国的历史的了解,在渤人入关前后,其实也是很重视火炮的使用和制造的。渤人曾自行仿造了第一尊红衣大炮,开始编练“炮甲”,不断发展炮兵。“师行必携之”。到入关前夕。渤人军中拥有的红衣大炮近百门。到宁煦皇帝时。火炮的使用和制造达到高峰,如仅在宁煦十三年到二十六年,由西洋传教士督造的欧式火炮就有近600门。在乌兰布通、雅克萨、昭莫多诸役中,大炮都起了关键的作用。宁煦三十年在八部京营中建立了火器营,其中包括炮甲8000名。遗憾的是,自宁煦年间大规模的对外征战结束以后,朝廷重视弓矢而轻视火器,枪炮的发展进入了停滞。甚至倒退。
到禁烟战争前后,乾军中的制式火器主要是火炮、抬枪和鸟枪。五六百斤以上至**千斤的为重炮,主要配置于海防要塞和各炮台;四百斤以下的为轻炮。但式样大都是一两百年前的旧式,且年久失修,质量低劣。战争期间象广东、浙江等省虽然也购置和改良过一些新式火炮,但大多昙花一现,没起到什么大的作用。禁烟战争以后,乾军的装备仍然没有什么改进。如圣平军到湘北岳州,起获一百八十年前武山贵埋藏的数百尊千斤以下的大炮,竟也成为所向披靡的“神器”。一直打下金陵,乾军莫能抵挡。
后来曾伯函编练湘军。仿照的是束伍成法,不想数年后勇营取代部旅,竟成乾军以后三四十年里的主导兵制。湘军在发展过程中营制也几经变化,初立时为360人为一营,之后湘军营制改为500人一营。其陆师一营包括前后左右4哨(每哨两队抬枪、两队鸟枪和4队刀矛)和亲兵6队,其中6队亲兵中的第一、三两队配有劈山炮(其余4队为一队鸟枪、3队刀矛),劈山炮每队12人,配炮2门。全营编制人数505人,外加长夫180名。共装备劈山炮4门,抬枪24杆,鸟枪99杆,以及刀矛。湘军军制,以陆师的营制影响最大,不仅水师、马队的营制脱胎于此,而且以后的淮军、练军、防军、巡防队的编制无不以此为蓝本。
事实上,湘军与青旅一样,并无建立独立的炮兵部队建制,仅在营下附属两队。此外,装备仍以旧式的劈山炮为主,新式洋炮很少。其原因一是外购不易;二是与洋人接触较少,尚不完全了解新式洋炮的威力。
正因如此,湘军的装备长期得不到提升,对其作战方式和效能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例如在安庆、天京诸次围攻战中,湘军都是由“曾铁桶”通过长期围困,最后用挖地道爆破的方式奏效的。到了平定圣平军、绺军以后,曾系湘军大量裁撤,左系湘军远戍西北,湘军无论在规模上,还是在装备上,再难望淮军之项背。
林逸青知道,近代炮兵的含义,并不仅仅是看新式大炮的使用。所谓近代炮兵,更重要的还在于引入西式的操练、作战方式和采用相应编制,有一个全方位的提高。从这点来讲,湘军之间仍未产生近代意义上的炮兵。乾国近代炮兵的产生于淮军之中,而它的产生除了受到在上海的英法军队的影响外,独特的“常胜军”——洋枪队,也对它起了催化作用。
常胜军前身是由美国人华尔在上海建立的洋枪队。洋枪队在天马山击败圣平军,由江苏巡抚薛焕正式授予“常胜军”的番号。之后,常胜军与英法军和乾军一起,凭借优势的火力,多次击败圣平军,成为了乾军平乱部队的主力。
常胜军发展到鼎盛期时,总人数多达6500人,编为5个步兵团和1个狙击兵团,分别装备滑膛毛瑟步枪和李?恩菲尔德式步枪。常胜军的炮兵非常强大,也是头一支主要由华人组成的近代炮兵部队,编成4个攻城重炮中队和2个野战炮中队。配有24磅榴弹炮3门、12磅过山炮18门、32磅榴弹炮4门、8英寸口径大炮2门、臼炮12门,火箭若干具。此外,常胜军还有一支庞大的内河舰队,有轻便战船300余艘(后期减至50余艘),每艘装有6磅或9磅炮1门;内河蒸汽轮船32艘,各有32磅炮和12磅炮1门。
华尔在慈溪阵亡后,常胜军经白齐文、奥伦先后统带后,由英军少校戈登继任统领。戈登时期常胜军编制稍作调整,因当时江苏巡抚李绍泉的要求。人数下降到3500人左右。但炮兵变化不大。仅将中队改称连。炮兵连的人员编配。依装备火炮的种类而定,一般在144-174人之间,通常包括正副连长各1名、上尉2名、军曹1名(以上皆为西人)、旗手军曹1名、军曹6名、伍长12名、炮手120至150名(以上皆为华人)。所配火炮的形制与前无大变化,数量则略有增加。
常胜军在苏南诸战役中协助淮军,出力甚大。因英法军的行动仅限于上海附近,故当淮军打出上海后,全由常胜军配合作战。因当时淮军初换洋枪,炮队较少而不齐。每至攻坚,往往仰赖常胜军甚多。常胜军中的重炮,如32磅炮,在太仓、昆山及以后的苏常等地的攻坚战中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常胜军中的一些主力火轮,如“海生(hyson)”号、“飞而复来(fire fly)”号等,都是载有32磅和12磅榴弹炮的攻城利器。正因为此,戈登以后益发跋扈难制,李绍泉虽派有副将李恒嵩会办常胜军管带,亦愈感棘手。待“苏州杀降”事件发生。两人几乎势同水火。虽几个月后经过赫德调解,常胜军再次参战。但李、戈两人之间的裂痕难以弥合。后来李绍泉终于奏请朝廷批准,花银10万两将常胜军给资遣散。但留下其精华——炮队600人与洋枪队300人,编入淮军序列。
乾国近代意义上的炮兵由淮军开风气之先。淮军因衍生于湘军,在初期由湘军直接拨入的竟占六成。其初期的营制、装备当然与湘军相同,唯抵沪以后,李绍泉亲见洋人利器精良,遂师夷之长技,几年内淮军尽弃旧式冷热兵器,换装洋枪洋炮,成为中国第一支全近代化装备的军队。待平定圣平军、绺军之后,淮军成为全国主要支柱武力,尽管有各种复杂原因所致,但淮军的装备战力无疑是一重要因素。
70年代以前,乾军中使用的洋炮主要是依靠外购输入。那时输入的是前装炮,称为炸炮或开花炮。依其身管长短,分为长炸炮、短炸炮两类。长炸炮就是加农炮。其大小是按炮弹重量区分的,大的弹重百余磅以至几百磅,小的弹重几磅到十余磅。乾国从英、法等国输入的有12磅、24磅、32磅等种。12磅以下一般用于野战,这时期野战炮的长度约为口径的16至18倍,火炮重量为炮弹重量的110至150倍,装药量为炮弹重量的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附有炮架及弹药前车。进行直射时,炮弹约在300码距离上落地;如增大射角,射程可达3000-4000码,但距离这样远时,命中目标的可能性几乎是没有的;其有效射程不超过1400-1500码,即使在这个距离上,6发或8发炮弹中,也只可能有一发命中目标。24磅和32磅炮是用于攻城或装备于要塞及军舰上的重炮。一些为专门目的制造的,共长度为口径的22至25倍的炮,射程大,命中精度较好。短炸炮就是臼炮(田鸡炮或冲天炮)。当时乾国仿制的短炸炮有18磅、48磅、108磅等种。这种炮的炮身最短,一般约为口径的6至12倍。口径较大,一般为13英寸、15英寸或更大一些。发射时固定于45度角,用加减装药来定射程的远近,如18磅炮用药3两多,射程达1000余米,初速为200-260米/秒,弹道弯曲。一般用于攻城或装备在军舰上,也可用于野战。由于其炮身短,炮的重量较轻(18磅炮重不过50斤),因而运动灵便;由于其射角大,初速小,炮弹所受空气阻力不大,因而射程较远;出于其弹道弯曲,对遮蔽物后的目标及有掩盖工事具有较大助威力,这是它的优点,其缺点是命小精度差。
60年代初乾国开始仿造新引进的前装滑膛炮,以后在洋务运动中达到了**。由李绍泉一手建立的苏州样炮局就造出了24磅炮弹的生铁制田鸡炮,月产量有6-7尊。以后的江南制造局在9年间共生产12磅、16磅、24磅炮弹和生铁及铜质滑膛前装炮128门。后江南制造局在英国人的督导下,仿制出英国阿姆斯特朗式40磅钢膛熟铁箍前装线膛炮,即以钢管为内管外加一熟铁箍,以增加炮身强度。制造此炮时,采用了热套工艺。该炮口径4.7英寸,炮管长为口径的41倍,有膛线,射程远,最大射程7900码,炮弹侵彻力和命中精度,均较滑膛炮有较大提高,是乾国最早制造的钢质火炮,然而产量不高,到现在为止,仅生产出10门。(未完待续。。)
ps: 求收藏!求推荐!求订阅!求点击!求月票!
第六百一十八章 山中客栈
从本世纪70年代起,后装炮开始输入乾国,主要有英国的阿姆斯特朗式、德国的克虏伯式和格鲁森式几种,包括陆炮(野炮)、过山炮(山炮)、要塞炮和船台炮(舰炮)。就在今年,江南制造总局已经能够生产仿英阿姆斯特朗式80磅子钢膛熟铁箍炮,这种炮的口径为149.2毫米,炮身重4.5吨,射程7500码,但产量依然很少,无法大规模的装备部队。
比较其来,乾国陆军唯一能够和萨摩军比肩的,只有林义哲生前建立的船政水师下辖的船政海兵(严格来说,不算是正规陆军)作到了完全的近代化,而且装备火炮的数量,也远远超过任何一支乾国陆军。
从船政海兵分化出来的李绍泉麾下的北洋海兵,虽然也是近代化程度极高的部队,但和船政海兵一样,人数都不多,只有几千人。如果真的发生了对外战争,这只有不到一万人的部队如果打光了的话,就只能依靠叶志超率领的这种尚能一战的部队了。
而如果这些部队再打光了的话,局势将糜烂至不可收拾!
现在的乾国,空有陆军“百万雄师”的名号,实际上,并不具备和俄国叫板的本钱!
他现在也明白,为什么仁曦皇太后会给他一面银令牌,让他四处巡视了。
据他的估计,乾军中的练军勇营分布于全国各地,以民兵的身份和待遇担负着国防军的重任,总数应该在60万人左右。如果算上大乾王朝起家的皇家子弟兵“八部”和“青旅”。全**队的规模应该在180万人以上。乾国陆军的规模看似庞大。实际上战时真正能够一用的部队,不会超过10万人。
自己想要改变这种状况,可以说难于登天!
“叶大人放心,兄弟此次奏报朝廷实情,朝廷知道下边的辛苦,是会给叶大人想办法的。”林逸青不动声色的一笑,说道。
“呵呵,林爵爷是能上达天听的人。自可随意奏报,只是希望林爵爷奏报时,UU小说留情,莫要让朝廷动怒,一股火上来,把我这营制给裁了,到那时,我可就得跟着你林爵爷混饭吃了。”叶志超大笑道,又喝了一大杯酒。
“怎么会呢?国家多事,正需要叶大人这样的能将。兄弟我只能给叶大人锦上添花,断然不会做釜底抽薪之事。”林逸青微微一笑。举杯遥祝,“不瞒叶大人,兄弟此来,叶大人相待甚厚,我与叶大人相处甚得,却空着两只手,没有见面之礼,实在是不相话,不过也不要紧,兄弟已经发了电报,不日便有运船到来,内有法式格拉斯步枪五百支,以及相应之子药五万发,尽数送于叶大人好了,盼叶大人能更上一层楼,为朝廷练出一支雄师劲旅出来。”
听到林逸青的话,叶志超一口酒没咽下去,登时喷了出来。
“什么?五百支步枪?五万发子药?”叶志超的脸上写满了惊谔,他的一双牛眼瞪得大大的,直瞅着林逸青,似乎是在担心林逸青在骗他,但林逸青微笑着点了点头,明白无误的告诉他,这件事是真的。
“不过是五百支旧枪和些子药罢了。”林逸青淡淡的举杯,呷了一口,“这些枪原本是萨军所配备,而今萨人已归大乾保护,再留着这么多的枪有些不合适,正好叶大人缺枪,我便自作主张的安排了,还忘叶大人勿怪。这些枪虽然都算不上是新枪,但已经在战阵之上用过了,还是相当好使的,届时叶大人一观便知。”
“这……管他什么新的旧的!有了便好!有了便好!”叶志超狂喜之下,话都有些说不利索了,如果不是因为二人的座位隔得远,他很有可能扑到林逸青面前,给他一个大大的拥抱。
“林爵爷,大恩不言谢,以后有用得着兄弟的地方,还请尽管开口,千万别和我叶大呆子见外!”叶志超从座位上跳起来,跑到林逸青面前,亲自给林逸青斟了一杯酒,大声道。
“叶大人客气了,都是为朝廷效力罢了,以后就这练兵事宜,还要多多仰仗叶大人。”林逸青说着,举杯和叶志超相碰,二人将杯中酒一饮而尽,相视大笑。
此时匆匆忙忙赶回大营,在帐外打算偷听的王士珍恰好听到了林逸青和叶志超的这一番对答,知道林逸青来山海关不是为了征剿山民,而是为了改善本军的武装,不由得松了一口气的同时,暗自为自己刚才的念头感到有些羞愧。
可是苏月急急回山,究竟是为了什么事呢?
城郊,山路,青鸟客栈。
青鸟客栈店如其名:乌木板壁乱糟糟地伸向天空,架着摇摇欲坠的阁楼,不但模样破败,更有上千只野鸟在其上筑巢如云,每到清晨或是傍晚鸟群黑压压地飞起,就如同蹲伏的乌木怪兽头部的黑色乱毛飞舞。
此处路途险恶,人迹罕至,无论前程还是后路,都只能见窄窄一线山道,好似一条飞龙穿附在令人目眩的河谷绝壁之上。在两面光溜溜黑漆漆的石头悬崖上,有一处洪水冲出来的空地,青鸟客栈就像一棵扭曲的小树,硬生生地挤在这里。
它的顶上被黛黑色的丛莽掩盖着,有太阳的时候,那些粗大的树身会在隘谷对面投下巨大侧影,足有数百尺宽,至于它们有多高,那就不是平常的旅人所能知道的,他们的目光太过短浅,难以穿过数百尺高的茂密枝叶看到其上的情形。它们隐藏的秘密也从未被打破过的——所有人类的活动痕迹,不过限于山道上的窄窄一线而已。
季风时节,这段路途的景象更是惊心动魄。那风夹带着大雨来得凶恶,青鸟客栈有一半露在外面。被大风吹得山响。仿佛随时都会滚落下来。
店老板老郑的头发同样如鸦巢般蓬乱。仿佛刚从大风暴中夺路生还。他蹲坐在抹得油光鉴亮的柜台后,愁苦的目光依次转向水如瓢泼的天井,咯吱做响的门窗,筛糠一样的柱子,抖动不休的大梁,心里头还惦记着屋外摇摇欲倒的牲口厩以及怎么都关不严实的地窖门。“这生意是越来越难做了。”他在心里嘀咕着道。
老郑如此嘀咕,倒非抱怨人少,店堂里此刻拥挤着十多人。桌子边几乎都坐满了,生意比平日里好得不行,老郑的眉头却皱得越深。
那一天最早来店里歇脚的是位女客,身边只带着一名年老的扈从,另有两名脚夫挑着担子。她斜戴了顶青笠,罩了件油布雨披,雅致恬淡,大概是哪处的小吏亲眷。
老郑见女子很是年轻,送热茶上去时不免多看了两眼,只见她留着刘海。长发向后梳成一束,容貌谈不上极美。却眉目清秀,看着可亲。这般阴沉沉的天气,反倒让她皮肤更显白嫩。她端过杯子,只是浅浅地喝上一口,就望着屋外的大雨沉吟。
随后跟进的几路人却来得蹊跷。那五人面貌凶恶,衣服底下藏着刀剑,虽然是陆续进店,却相互挤眉弄眼,眼光贼溜溜地直往那边女子和老仆,及蹲在角落喝酒暖身的脚夫身上溜。老郑看了心里直冒凉气,心想大概是这官眷在前面什么地方露了财,就如同香饵诱来成群鲨鱼,自己却浑然不觉。
老郑正转着眼珠想些计较,突然轰隆一声响,两扇店门几乎被一股大力撞飞。只见一匹硕大的黑马如旋风般闯入店内,马上一名骑士全身都裹在一件宽大的黑披风下,黑色斗笠遮住了额头,余下的半张脸又被一条黑色帕子蒙着,只从帽檐下露出一双剐出人心的利眼。
黑袍骑士的肩膀上露着四把剑柄,它们从左到右并排插在背后。黑骑士斗笠下乱发茂盛,被大风吹得乱抖,剑柄上冒出的杀气也如茂盛的草木蓬勃而上。
店堂里喝茶的人都被敞开的大门外卷入的瓢泼大雨射在脸上,一时动弹不得。
“客官,”老郑迎上去双手乱摆,“马不能进店啊。”
黑袍骑士没有理他,反而在窄小的店堂里转开了身,黑鬓马沉重的蹄子踏得地板空空作响,被雨打湿的畜生臊味四散而起,先前进店的客人四处闪避,黑马在窄小的店堂噔噔地打着转,如海碗一般大的蹄子踏翻了一张方凳,只听得沉重的一声响,凳子碎裂一地。
那马上骑士一翻手,用马鞭挑开了那女子的斗笠。老郑见那女子神色如常,淡淡的看了骑士一眼,雨披下露出的袍角上可见绣着淡淡水印般的卷草纹饰,在这样的狂风里,还能闻到一股淡淡的香气。
骑士那副粗野的面孔如一座山倾倒下来,对着女子的脸看了一看,手上又一动,将地上的斗笠又甩回那女子怀里,然后直起身喝道:“上房一间。”
一粒光灿灿的东西划了道弧线朝柜台上落去,黑骑士连人带马窜上楼梯——朽烂的楼梯踏板如要断裂般吱嘎作响——如同一团魅影消失在二楼走廊里。
老郑眼疾手快,一把接住那粒东西,却是一枚沉甸甸的金瓜子。他转忧愁为喜笑,将金瓜子揣入怀里,就要上前关上大门,却发觉屋顶上无时无刻聒噪不休的鸟儿们没了声息。
他迟疑地探出头,只见一只巨大的雕展开双翅,正在天空中盘旋。那只雕一双巨翅张开足有十二尺宽,上部是褐色的,下部是白的,很是分明。
巨雕一翅膀飞开,山道上却行来了另一名客人。
那客人是一名秃头大汉,披着一身雨走入店中,如同一只鸟蛋的光头上雨水横流,鹰钩鼻子好似鸟喙一样长长突出,深陷的眼窝周围一圈颜色发黑,黑色的瞳孔有如鬼火滚动,客人伸出一只粗壮的手,敲了敲柜台,沉声说道:“一间上房。”
老郑看到他手背上隐然有个精细的纹身,仿佛是一个山川日月的图案,不由得心里悚然一惊。
老郑闻到一股强烈的骚臭味。低头一看。这才发现光头客人的身后。还无声无息地跟着匹状如牛犊的长毛畜生。那畜生带着一身毛发上带着灰褐的颜色,一昂头露出口雪白的尖牙,原来是头巨狼。
“客官,小店不许带……鸟兽进……”
一根细细的银链从秃头袖子下穿出,如电飞起,勒住他的脖子,将他缠绕在柱子上。
“救命……”老郑从喉咙咯咯地挤出了一声。
秃头人不受打动地继续说道:“送一壶酒,一桶热水。二十斤生肉到房里去。”
喉咙上的压力突然消失,老郑滑落在地,他摸着脖子坐起来,发现秃头人已经消失了,只是听到厚衣袍在楼梯上拖动,以及巨狼蹑手蹑脚走路的声响。
这声响余音未消,空气里铮铮响了两声,一名瘦骨支离见风就倒的琴师走了进来,右手上抱着只焦尾古琴,手上一支长竹杆笃笃地点着地面。却是名瞎子,看打扮显见是个游方卖唱的吟游人。除了那琴看上去较为名贵之外,倒不见什么特别,但老郑还是充满不信任地向琴师身后望去,地板上光溜溜的,确实没有其他古怪畜生。
终于来了个还算正常的人,他望着那瞎子一双翻白的死鱼眼如此想,不由嘘了一口气。
那琴师走得气喘吁吁,摸着了桌椅一坐下来,就从背后包裹里掏出一**如斗笠的锅盔饼,心满意足地吃了起来,一张怪口猛如狮虎,没吞咽几下就吃下半张。他的手举起来的时候,老郑看到他手腕上有一根细细的银链子,一个仿佛六弯新月簇拥成的莲花形状挂坠在其上晃动,不断向外荡漾出金色的光纹。
老郑在道上混得久了,不由得想起一个古怪的名头来。他自然不敢说破,只能装作没看见,只是舔了舔舌头,轻轻地说:“小店不能自带食物……”不过他声音太轻,即便是听力灵敏的瞎子也未必能听见。
“坐下一块吃点吧。”瞎琴师突然说。他的声音洪亮,几乎将老郑唬一跟斗,待明白过来这不是和自己说话,不由得吃了一惊,急抹头向店外看去,果然门外还一声不吭地立着一人,正在雨里淋着。
只看到那人面貌丑陋,驮了个背,头和脖子仿佛枯树上的节,不自然地向前探着,手脚关节又粗又大,一看就是个干苦活的农民,只是面色却如石灰一样惨白。
那驼背农民动作僵硬地走前两步,进了店门,直起身来,轰隆一声响,一个重物滑落在地。老郑张大了口,发现驼背上居然背着副棺材。
“老天,棺材不能……”老郑迎头撞上驼农民那死人一样的目光和脸孔,不由得把“进店”两字吞入肚子里。
瞎琴师扒拉一声掰下半块饼,朝农民递去,简单地道:“吃。”
“月亮快升起来了吧?”回答他的是个瓮声瓮气毫无生气的声音,就像是从农民的腹部发出。他慢悠悠地从怀里掏出一个骷髅头盖制成的碗,就着天井接了点雨水,碗很快满了,驼背农民端着就喝。
不管了。老郑绝望地在心里嘀咕着说,我什么也没看见。他现在一心只想钻入楼梯下睡觉的地方,给自己灌上两杯白酒,然后用被子蒙上头呼呼睡去。
而在店堂里,强盗们的屁股在凳子上的扭动也越来越多,他们在道上混的时间不少,看出来这些形象举止怪异的客人有问题。他们相互对视,不出声地埋怨自己人,最后决定扯呼。强盗头子是个动作迅速的人,既然做出了决定,就丝毫也不耽搁工夫,一眨眼的工夫就和四名党羽跑了个干净,临走还偷走了酒桌上的几副碗筷。
此时却不见店家的影子,原来那时候老郑那时候正钻在柜台底下,在一大堆积满灰尘的什物中翻找。他果然找到了一打发黄的纸,对着那几页纸沉吟半晌,叹了两口气,又将它们藏好,然后灰头土脸地钻了出来。
琴师慢条斯理吃完饼子,擦了擦嘴,说:“一间上房。”
“上房,上房,”老郑没好气地一遍遍抹着面前光溜溜的柜台,“上房已经满了。”
“上房一间。”那背着棺材的农民也直楞楞地转过身来,嗡嗡地从肚子里发出声来。
一听到这阴森森仿佛骨头相互摩擦的嗓音,老郑的粗话就堵在了嗓子眼里,挤出一副苦脸,道:“真的只有两间中房了,两位客官不妨再往前走一段,不用完全天黑,就可赶到前面山城,许多客人都宁愿多赶一程路,到大地方住宿呀。光洁松软的大床,还有热水洗澡的。”
“哦?”那瞎眼琴师明显地犹豫了一下。只是外面如此大雨声,要不要继续行进让人拿不定。
正在此时,门上又响。老郑嘟囔着不好听的话前去开门,门扇一拉开,却见那五名逃跑的强盗又排着队灰溜溜地站在眼前。(未完待续。。)
ps: 求收藏!求推荐!求订阅!求点击!求月票!
第六百一十九章 雨夜策反
老郑委屈地一摊双手:“几位大爷,真的没房间了,你们不是走了吗?何苦又回来呢?”
强盗头子悻悻地甩着头发和连鬓胡子上的雨水,动作好象一条狗。“你以为我们不想走吗?”他有一头又黑有长卷曲的乱发,冷笑时露出嘴角锋锐而参差的金牙。
“前面的路断了,走不通了。”他说,把沾满污泥的刀往桌子上一扔,大咧咧地坐回原先的位置上。
没奈何,老郑只得打伞前去查看。
那时候雨水从天上宛如瀑布直挂下来,悬崖上不少大小石头顺泥沙滚落下来,堆在道上。黑风山的山道宽有约四步,老郑走了半里远,发现山道果然断了有十来步长的一段,房子那么大的石头滚落,才可能砸成这样。老郑看了也只能摇头吐舌,无计可施。
突然脚步声响,却是那位紫色衫子的年轻女子和老仆撑着油伞,从后面赶来,待见到眼前光景,那老仆不由得叫了声苦,不知高低。两名脚夫歇下担子,站在雨里发愣。“还有其他路可以绕出去的吗?”老家人问。
老郑见一条藕段般白净净的胳膊从伞下露出,被水打得**的,不由得分了心,愣了一愣才回答道:“没有,只有这一条道。”
油伞侧倾了一下,一串水珠落了下来,伞下那女子的眼睛滴溜溜地转着,如会说话般求助地看他。
这野店荒途,此刻四处都暗伏着危机。不提刚才回去的那几名豺狼虎豹一样的强盗,单单是住店的几名客人看上去也不是好人家。老郑实在是有心助她。但却无能为力。只得不好意思地别过头去。灰溜溜地道:“我……没办法,得等到雨停了,从城里过来的人发现路不通,再转回去,报告县城里的官府,才有可能找人来修。”
“或者,”他又说,“派人到黑风寨去找人帮忙。可这得走上一整天路程,无论如何,这天气……今天是没办法啦。”
老仆像是没了主意,将皱纹缩在一起,只是猛揪胡子。
那紫色衫子的女子想了一想,说道:“我们还是回去吧,等雨停再走。”
“别走了,肥羊。”一个阴冷的笑声自背后响起,老郑回头望去,看到五个强盗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了他们的身后。手里各自拿着明晃晃的刀剑。
“老东西,早知道你起了怜香惜玉之心。想要照顾这几头肥羊,多亏老子盯得紧。”强盗头子嘿嘿冷笑,举了举手中的刀,老郑的腿一软,险些便要坐在泥水当中。
“这青鸟客栈属黑风寨的地界,你敢胡来?”年轻女子并不畏惧,只是用厌恶的目光瞅着几个强盗。
“这里是黑风寨的地面儿不假,只是这样的大雨,道路又给冲毁了,任你们喊破喉咙,也没有人能够听到。”强盗头子打量着紫衫女子,眼中满是淫邪之色,“小娘子,你还是乖一些,爷爷保证受用你肉身之前,不会伤你性命,不然……”他晃了晃手中的钢刀,向前慢慢的逼近。另外四个强盗也淫笑着各举刀剑,逼了上来。
老郑见状大惊失色,正惶急间,却见紫衫女子和那老仆却并无惧色,老仆冷笑一声,上前一步,双手笼在袖中,挡在了紫衫女子的面前。
“如此奸恶之辈,老朽是不能留你们在为恶人间了。”老仆沉声道。
强盗头子没有想到这个瘦小枯干的老头竟然敢向自己叫板,不由得大怒,猛地跃起,举刀便向老仆狠狠斩下。
但就在这时,只听一阵利刃破空的呼啸声,一道寒芒直向强盗头子射来,强盗头子大惊,此时他身在半空,躲闪不得,只能举刀封挡,却只听“铮”的一声,他手中的钢刀被一斩两段,寒芒接着从他胸前闪过,旋转着向来时的方向飞去。
“好一手乾坤圈!”老仆不由得大声赞道。
强盗头子惨呼一声,摔倒在地,他的胸口直到肩部给切开了一个大口子,不住的向外喷涌着鲜血,和雨水混合到了一起,很快便殷红了地面。
紫衫女子顺着寒芒的轨迹望去,看到一个身材窈窕的蒙面黑衣女子闪身跃出,伸手接住了寒芒。
那是一柄环形的利刃。
另外四名强盗见只有黑衣女子一人,想要夺路而逃,齐齐发了一声吼,直向黑衣女子所在的方向冲去,黑衣女子冷笑了一声,手一扬,将收回的那枚环形利刃抛出的同时,又抛出一枚新的环形利刃,分扫四名强盗。
与此同时,老仆长啸一声,双手一扬,四道乌光也直射四名强盗。
随着四声惨呼,四道乌光全都直没进四名强盗的背心,而两枚乾坤圈也分别扫到,从四名强盗的腰间切过,刹那间鲜血四散飞扬,四名强盗全都倒地。
看到有一名强盗的腰间竟然险些给整个切开,老郑的眼珠几乎要瞪出眼眶。
黑衣女子收回了乾坤圈,上前检视强盗的尸体,将射入强盗背心的四枚透骨锥拔了出来,还给了老仆。
“老人家身手不错,怪不得苏月如此胆大,敢在这样的天气赶山路。”黑衣女子瞟了紫衫女子一眼,眼中闪过一丝俏皮的笑意。
“雁儿姐!果然是你!”叫苏月的年轻女子高兴的跑到了黑衣女子面前,握住了她的手。
这名黑衣女子,正是朱雪雁。
“你胆子也太大了!苏老伯知道你这样乱闯,不打死你才怪!”朱雪雁爱怜的看着苏月,嗔道。
“我胆子再大,也比不过你雁儿姐啊!”苏月顾不上和朱雪雁畅叙旧情,而是向青鸟客栈的方向呶了呶嘴,“姐姐还没进客栈吧?那店里已经来了四个怪人。应该都是天地会的高手。我感觉他们是得了消息。特意在这条道上堵着姐姐的。”
“是啊!”老仆向朱雪雁详细说了黑袍骑士、秃头大汉、驼背农民和盲琴师的情况,“这四个人来者不善,我看了,都是极难缠的杀手,朱姑娘还是小心避开的好。”
“原来是他们四个……”朱雪雁皱了皱眉,立于雨中沉思了一会儿,说道,“来得正好。我们去会会他们。”
“什么?”苏月和老仆闻言全都大吃一惊。
“他们四个确实是来追杀我的,不过,我还是能和他们说上话的……”朱雪雁象是下了决心,斩钉截铁的说道。
“姐姐要和他们说什么?”苏月不解的问道。
“在他们取我项上人头回去交差之前,我希望他们能助我一臂之力。”朱雪雁的嘴角现出一丝凄苦的笑容,虽然有面纱的遮挡,但仍然让苏月心里一痛。
“不!雁儿姐!我才不能让他们杀你呢!大不了黑风寨和天地会打上一场!”苏月大声道。
“不行,绝不能把你们黑风寨牵进去!”朱雪雁坚决的摇了摇头,握了握苏月的手,“我这一次来找苏老伯。想让他借我几个帮手,目的是为了铲除那姓林的狗官。不是要与会中兄弟为敌……”她说着,难过的低下了头,“我现在这个样子,都是那姓林的狗官害的,只要能杀了那姓林的狗官,哪怕是丢了性命,我也愿意,只要能还我在会中的清白……”
“姐姐莫要如此说话,这一次小妹一定助姐姐一臂之力,渡此难关!”苏月晃着朱雪雁的胳膊说道,“姐姐当初救小妹的时候,可不是现在这个样子啊!”
看着苏月给自己打气,朱雪雁心中一阵暖流涌动,她点了点头,便和苏月以及老仆和两个脚夫向青鸟客栈方向走去。
“得,我那客栈,这下恐怕不够这帮人折腾的。”老郑在心里暗暗的叹了口气。
一行人回到青鸟客栈,刚一进门,“店家,跑哪去了?快端酒上来!”一个如金属般硬邦邦的声音在外面店堂闷雷一样滚动起来。
那时候瞎琴师和驼背农民已背着棺材各自占据了二楼的两间中房。黑马骑士却独自下了楼,大马金刀地坐在桌前,望着窗外连绵的春雨,一迭声地喊道拿酒来。
那一刻,野鸟们都在外面的棚顶上叽叽喳喳乱叫个不停。雨水如道道白线,从无穷中来,落到无穷中去,如万道幻流现于眼前。老郑望着窗外,只觉心猿意马,一时间发起呆来,几乎不知身在何处,突然莫名觉得另一股阴冷冷的寒气从背后逼来,他回转头看见二层走廊上,一双狼的绿眼在阴影中忽隐忽现,一时间竟然突然放大到无比深邃,几乎要将他吞没。
一条黑影悄无声息地冒出,在老郑肩头一拍。老郑这才彻底惊醒,却看见是光头驱狼人站在面前,冷冷地道:“不是让你送吃的上去吗?”眼睛却盯着窗前的黑骑士背后露出的四剑柄不放。
老郑叫苦道:“雨下了半个月,送货人都不肯过来,现在只有白米青菜,哪来的十斤生肉?”
驱狼人闻言倒也不恼,朝天上一望,不动声色地摊开双手,只见两只黑眼瞳渐渐翻了上去,只余眼白。骤然之间,他的相貌仿佛变了样,眉目宽广,嘴角深陷,带着不怒自威的神气。他低低地呼吸,瞬间双手一扬。
一些细小的箭枝向上空射去,瞬间宛如万箭齐发,密密麻麻地遮蔽了天空。
空中群鸟吱吱叫唤之声不断,随即如同墨雨般掉落,片刻间就在天井当中堆成一小堆,每只野鸟的身上都穿刺着一支小小的竹箭。
驱狼人这才缓缓放手,饶是老郑离得近,也还是没看清他是如何出手的。
此刻这名四字辰月教徒的目光,却仍然是紧盯窗口边安然而坐的那人。
一个人。四把剑。
任凭店堂中闹出了天大动静,那黑骑士浑若无事地自酌自饮。
这时天色将黑,室内暗墨,人影都只是隐约可见。那人肩头上露出的剑柄却在这黑暗中闪闪发亮:红柄微发红光。白柄寒光闪动。黑柄黑沉沉的不见光芒。青柄上显露一粒青铜骷髅的微光。
那驱狼人桀桀地笑着:“既然没有肉吃了。那就烤野鸟吃吧。”
他说这话时。黑眼瞳慢慢回到眼眶里。脸上的斑纹也不见了。刚才还弥漫在空中的杀气荡然无存。
他看了看朱雪雁和苏月几人,呵呵一笑,目光转到老郑身上,“喂,店家,收拾收拾,将这些鸟拣起来,大伙儿一起烤着吃吧。既然老天无眼。让咱们陷在这荒郊野店,就该同舟共济同甘共苦,嘿嘿,嘿嘿,是不是?”
几名店伙如同被烧红的铁钳子烫了屁股,朝着一地的死鸟就窜了上去,他们确实也是几天没见到肉了,就像对付小鸡仔一样,熟门熟路地将死鸟拔了毛,在大堂中央烧起一堆火来。将几只鸟串在火上烤了起来。老郑则去淘米烧灶,准备晚饭。
“大师姐。别站着,请坐吧。”黑袍骑士叹了口气,说道。
“柳兄,想不到是你来。”朱雪雁的眸子熠熠生光,看着黑袍骑士说道。
“不光是我,大师姐的面子大,四家分会,一家出一个高手,也不知道怎么,就轮上我了。”姓柳的黑衣骑士叹道,“其它分会的兄弟也到了,这位巴兄,你想必也看到了。”他指了指秃头驱狼人。
驱狼人冲朱雪雁点了点头,举了举手中的酒杯,露出一个狰狞的笑容,让苏月的心里一阵紧缩。
“我和大师姐也是老相识了。”驱狼人嘿嘿笑道。
正说话间,楼梯传来一阵吱呀的响声,苏月抬起头来,看到盲琴师和驼背农民正一步步走下楼梯,驼背农民的后背上,仍然放着那口巨大的棺材。
“这位背棺材的是骆兄,这位拉琴的是莫兄,以前似乎见过的,不知大师姐有没有印象。”黑袍骑士说道。
“我都记得,几位别来无恙。”朱雪雁抱拳冲四人拱了拱。
“咱们四个,都是奉了上头的命令,所以还请大师姐不要见怪。”黑袍骑士苦笑着说道,“其实,关于大师姐的那些个说你是那姓林的狗官相好的传闻,我们几个都不太相信,但上头下了死令,我们也没有办法。”
“柳兄,有你这句话,我便死而无憾了……”朱雪雁的声音变得哽咽起来。
原本以为朱雪雁会立刻动手和他们开打,四个天地会高手全都暗自戒备,但没想到她竟然说出这样一句凄苦无比的话来,让四人大感意外。
“我有一心愿未了,还想请四位帮我一个忙。”朱雪雁看着四人,朗声说道,“只要四位肯帮我这个忙,我了此心愿,不消四位动手,我自己便将这颗项上人头奉上。”
“大师姐所求何事?”一直没有说话的盲琴师突然问道。
“我求四位助我,杀了那林逸青!”朱雪雁握紧了双拳,大声道,“杀了此人之后,各位将我的头颅和这贼子的首级一并送到总舵,我朱雪雁的冤屈便可以洗清了!”
听到朱雪雁的这番话,四人对望了一眼,全都陷入到了沉默之中。
许久,秃头驱狼人紧盯着朱雪雁,说道:“大师姐,不是我信不过你,以前跟你前去刺杀那个姓林的狗官的兄弟,可都是没了性命,除了你自己,那姓林的极其难缠,你这不是想要借着他的手,做了我们四个吧?”
“姓林的杀了我那么多弟兄,单单放我走,目的便是为了败坏我的名声,离间会中兄弟。”朱雪雁有些气恼的道,“以巴兄之才智,这点事儿想不明白吗?”
“事可一不可再,关键是次数太多了。”盲琴师笑了笑,说道,“我们奉上峰指令行事,取大师姐的首级回去,大师姐却要我们相助杀那林姓狗官,你知道,我们办事,从来都是两害相较取其轻,我们四个联手杀大师姐易,取那林姓狗官的首级难,大师姐觉得我们会如何选择呢?”
听到盲琴师的话,朱雪雁的脸色不由得一变。
“你们要是想对姐姐不利,先过了我这一关。”苏月猛地拔出了一支乌亮的旧式雕花左轮手枪,对准了盲琴师,随着她的动作,老仆的双手也拈上了透骨钉,面向黑袍骑士,那两名脚夫猛地抬起了扁担,用扁担的一端抬起,分别对准了驼背农民和驱狼人——那扁担其实是两支伪装得极其巧妙的火枪,这两个脚夫动作麻利,也都是练家子。
“苏月,别冲动!”朱雪雁见状一惊,立刻阻止道。
“你姓苏?”盲琴师虽然面对着枪口,但身形却仍旧稳重,“黑风寨苏卿尧苏老爷子,是你的什么人?”
“正是家父。”苏月答道,手中枪仍直指着对方的脑袋。
“噢,要是这样的话,这事儿我们几个就得核计核计了。”盲琴师不动声色的说着,面向另外三人,“三位可有高见?”
“大师姐,你们这边加上你,一共有五个人,都是高手,还有火器助阵,尤其是大师姐,功夫了得,我们四个哪怕是一起上,能够得手,也要折手断脚,实在是划不来。”黑袍骑士笑了笑,“不如大家都退一步,做个商量。”(未完待续。。)
ps: 求收藏!求推荐!求订阅!求点击!求月票!
第六百二十章 四下寻援
“是啊,这事儿,还是得慢慢的商量着来。”驱狼人嘿嘿一笑,点了点头。
“要怎么各退一步?”苏月沉声说道,仍然没有放下手中的枪。
“要我们四个陪着大师姐一同去杀那姓林的,弄不好结果和以前一样,我们全都挂了,只剩下大师姐一个人逃得性命。”驱狼人的怪笑极是渗人,听得苏月汗毛直竖,“所以这一条,我们万万不能从命。我们四个顶多先容大师姐一段时间,让大师姐自行了结心愿,那时我们四个再来找大师姐办事,几位以为如何?”驱狼人说完,目光一一扫过另外三人。
“巴兄弟此议甚好,我双手赞成。”盲琴师拍了拍手,哈哈笑了几声。
“柳兄和骆兄呢?”驱狼人转向黑袍骑士和驼背农民。
“行,这法子不错。”黑袍骑士也痛快的答应了。驼背农民则点了点头表示同意,始终一言不发。
“姐姐杀了那姓林的,取了他的首级的话,你们还要杀姐姐吗?”苏月看了朱雪雁一眼,大声问道。
黑袍骑士沉吟了一会儿,终于说道:“我等是奉命而来,本是不问缘由的,但如能就此洗清大师姐的冤屈……”他抬头看了看其他三人,叹了口气,“这事儿我们肯定是做不了主的,不过可以帮大师姐向总舵递个话儿,如果总舵同意取消这江湖追杀令,那当然再好不过了。”
朱雪雁明白他的意思,也知道他是奉命行事,没有办法。这样做已经是帮着自己担了好大的风险。眼中不由得闪过感激之色。
“那就说定了。青山不改,绿水长流,我朱雪雁在这里,谢过四位了。”朱雪雁说着上前,慢慢压下苏月举枪的胳膊,抱拳向四人施礼道。
“鸟肉都烤好了,大师姐请吧。”驱狼人哈哈一笑,上前几步来到火堆前。抓起一根签子,咬着烤熟的鸟肉,接着一扬手,五串烤鸟分射朱雪雁苏月五人。
苏月本能的抓住了竹签,看着上面烤得外面焦色的鸟肉,微微皱了皱眉头,而朱雪雁则毫不客气的张开樱唇,咬起鸟肉,吃了起来。
长年生活在寨外,又和道台家的公子相好。让苏月原本的山民之女的粗野气息少了许多,她本不想吃这粗野的食物。但看到老仆和两个脚夫以及朱雪雁全都吃得香极,而驱狼人的目光始终在盯着她,她明白吃这肉是一种什么样的表示,于是狠了狠心,张口咬了下去。
驱狼人笑了笑,不再看苏月,而是继续大嚼起鸟肉来。
“另外,告诉大师姐一声,得令来杀大师姐的高手,并非只有我们四个。”黑袍骑士索性好人做到底,又告诉了朱雪雁一个重要的消息,“我估摸着,他们这些人现在也应该到山海关了。”
“事不宜迟,大师姐,你赶紧随我去见父亲。”苏月闻言一惊,丢下了手中吃了一半的烤鸟,说道。
“前方的道路给山洪毁了,现在去不了黑风寨,月儿,你不是认识道台家的公子吗?去求他帮着想想办法,征集人手,抢修山路。到时山路通了,你赶紧回寨,帮我打个前站,我再去拜会苏老伯。”朱雪雁表现得倒是非常镇静,“现在我还得回城里一趟,去看看那拨人,能否助我一臂之力。”
“好!”苏月是急性子,她看着外面灰暗的天空和瓢泼大雨,心中不由得暗暗焦灼。
当朱雪雁回到山海关城内时,大雨已经停了。
朱雪雁把自己裹紧在黑色斗篷里,以躲避街道上的一片混乱。长街很窄,兼而曲折不规,因此显得拥挤不堪。一个挂着两块陈旧的猪肉的小摊横伸出来,占了足有三分街面宽,三两只苍蝇围绕着发红的臭肉飞舞。运送货物的滚**车一辆连着一辆,铺街道的青石古老而光滑,已经被这些包铜的车轮磨损出一条条深深的车辙了,车子翻过这些坎沟的时候,车辕下的铃铛就在颠簸中发出细碎的叮呤声。
横穿街道的时候,她碰上了一队渤人贵族的车仗,于是耐心地让在路边。拉车的十二个夫役面无表情,低着头绷紧了他们肩膀上的纤索。车窗挡得严严实实的,以免卑微的平民看到渤人贵族那高贵的脸。
她离开阳光,走入小旅店里,立刻陷入了一片暗影中。她没有和柜台上那位昏昏欲睡的老板娘打招呼,径直顺着厅堂后面那道又陡又直的木头梯子上了二楼。
楼道又小又黑,散发着一股经年老久的霉味,她推了推客房的门,门被反锁着。
她捅开了锁。那位仿佛总是拥有无穷宝藏的小矮个子懒散地躺在床上,枯干的手垂在地上,从钉着木板的窗口透进来的微光中,她可以看到那只手上只有四根指头。
她从窗口让开一步,光线更亮了,她可以看到矮个子的喉咙被割了开来,血已经快流干了。她在床前沉默了一会儿,这位乖戾的老工匠,是个精明能干的生意人,他的口袋就仿佛一个永远掏不完的皱巴巴的灰色无底洞,如今却就这样被悄无声息地干掉了。
血浸透了整张床,在床下,一圈发黑的污迹正在缓慢地扩大。朱雪雁离开屋子,走下吱嘎作响的楼梯,趴在柜台上的胖女人抬起头来看了她一眼,又咕哝着垂下了头。这位臃肿的女人有一头蓬松的黑发,象刺猬一样支棱在头上。她知道,她在这条街上是位著名的难惹人物。除了头发之外,她还算风韵犹存,只要不笑,年纪看上去就不很老——要是她笑起来,来往的客商就会估摸她在200 岁左右。
朱雪雁仿佛不想理会她,目视前方往外走去,行过柜台时却猛地伸出左手。揪住老板的头发。把他的头提离柜台。她低下头。把嘴巴对着依然懵懂的老板的耳朵道:“他死了,好好安葬吧!”她朝柜台上扔了片薄薄的金叶子,头也不回地走出店门。
西斜的刺目的阳光射进朱雪雁的眼里。她眯起眼看了看四周,飞快地转身消失在城里那些成千上百的歪扭盘曲的鱼龙混杂的巷陌中。
太阳依然在喷吐火焰,但是已经不可避免地笼罩上一层淡淡的尘土色。在明亮然而缺乏热量的阳光笼罩下,整个东北最大的军事防御堡垒——山海关的黄昏就要来临了。
夜变暗的时候,朱雪雁已经走到了城里巷陌深处一处不起眼的门脸前。一堵青砖照壁挡在半开的黑漆大门后,让人看不清里面有几出几进院子。这儿大概是前朝的豪绅高官的府第,油漆剥落的门前蹲伏着的石头狮子已经磨损得看不出头脸。朱雪雁走到院前,就看到石头狮子前的青石台阶上蹲坐着一个体型高大的威武大汉,正在漫不经心地用团干草擦拭着一面大斧,他虽然只蹲坐着,那庞大的身躯却几乎堵住了整个出入口,门里半伸出一条板凳,板凳上躺着一位瘦干得蛇一样的年轻人,闭目而寐,却把一柄长得同样象蛇一样的长剑枕在头下。
她愣了一下。意识到这儿出了什么事。这两位保镖看似懈怠,暗地里的杀机却似一张拉长的弓。绷得又紧又直。这儿还弥漫另一种情绪,她感觉到了,那就是愤怒,一种尊严被凌辱被嘲弄后的愤怒。想明白了的朱雪雁无声地轻笑了一声,她当然猜到了这种愤怒的源泉,因为她记得,原来看门的那几个人不是他们俩,而且现在已经了无踪迹。
朱雪雁知道这两个人绝非等闲之辈,她看清了大汉右肩虬结的肌肉上印着的七条螭龙图案,那是只有最厉害的七海帮杀手才可能有的烙印。凭借这个烙印,无论在海上遇到哪个帮会,他都可以通行无阻。
朱雪雁把一块铁牌放在大汉面前。这位高大强壮的点了点头,凳子上的年轻人始终没有睁眼,朱雪雁却能体会到她身上发散出来的凛冽杀气,冰凉得彻骨。
看来这年轻人的点子比那个大汉还要硬——她当然知道进去可不是一次轻松的观光,这所看似平常的小院里其实步步杀机,每一块灰砖,每一根椽子,每一盆绿栽,只怕都安有瞬间致人死命的机关。
两名侍女提着灯笼正在等她。她们领着她穿过一条又暗又长的青砖甬道,她可以看到两侧屋顶上晃动的黑影,她们手里的利刃在月下闪着光。甬道的尽头又是一个甬道,她感觉自己穿过了重重叠叠的围墙,稠密的花木,铺满碎石的小径,终于来到了一进三开间的小屋中。
屋中梁上吊着两盏精致的铜油灯,往屋子里洒下橘黄色的跳动的光。二十名手扣张满弩弓的帮众站在两厢,他们全身穿着厚铁甲,只露出一双炯炯有神的眼光警惕地盯着她。侍女不知道什么时候退走了,两名没穿上衣露出一身精壮肌肉的大汉走过来想要搜她的身,没注意到斗篷下她的脸上一道怒意火焰般一闪。大汉伸出了满是绒毛的手,却没有碰到她的身子,她们只觉眼前一晃,手腕一紧,就轰隆一声头昏眼花地躺在了青砖地面上。只是一瞬,二十支锋利的闪着蓝光的利镞就对准了她全身上下。她负手而立,仿佛对那二十名箭手视若无物。她抬首望着油灯跳动的火焰,她的影子随着它在墙上和箭士们的脸上晃动。
众人环拱的后厢传来了两声咳嗽,“你知道他们为什么要穿铁甲吗?”那个声音慢悠悠地说,“因为他们怕射伤了自己——”声音继续慢悠悠地说,仿佛要跋涉穿透数百里的长途才能到达这间暗屋内,虽然说话的人就在屋中,“即使这样,她们一起对着屋子中央发射的时候,还是会有一半的人可能会被自己人的箭射死。”
“是关外八部用的铁连弩吧?听说它可以连发20支箭,箭势如同狂风暴雨一样。”朱雪雁淡淡地说,每个人都可以听出她的疲惫之意,“确实很难有人在这么狭窄的地方躲过它——只是穿铁甲也未必有用。不知你的箭比洋枪如何?七海帮竟然现在跑到陆地上来了。听说还改了名字。叫‘山海帮’了,难道是不舍得花钱买洋枪?”
那个声音沉默了好一会儿,才道:“放她过来。”朱雪雁听出了其中隐约的怒气。
铁甲仿佛一道移动的城墙般分开,帮主从阴影中慢慢浮现,刀一样的下巴上是密密麻麻的短胡茬,卷曲的黑发怒狮一样披散,遮住了他的脖颈和肩膀。他一手倨着剑,君王一样坐在符合他的身份巨大木椅里。这位曾经威震海上天生属于黑暗的君王。拥有无数死士的七海帮帮主汪瑞洋——仅剩的那只右眼正在对她怒目而视。
他满脸怒容地瞪着她,慢慢地道:“你到底惹了什么人?你的仇家居然有能量调动铁甲兵船和东瀛的杀手?你到底是谁?”他这三个问题一个连着一个,声调一个比一个缓慢,充满威胁之意。明白他脾气的持弩帮众都在这话语里战抖。
朱雪雁没有回答。她举起手,把斗篷的风帽摘下,乌黑的长发下面,是一张年轻、清瘦、秀美的脸,只是她眼珠子居然布满血丝,显得有几分诡异。她脸上满布疲惫风尘之意,却难遮掩那份与生俱来的高贵气息。
汪瑞洋的独眼对着那副象征前朝王族的高贵眸子凝视片刻。那一时刻里,他左眼上的黑皮眼罩仿佛也在黑沉沉地望着她。最后。他终于嘿了一声道:“我帮不了你——明天天亮以后,你最好也离开这里,到海外去吧。那个姓林的,绝不是你能招惹得起的。”
“黄老爷子,你可是收了我的一千两金子。”朱雪雁淡淡一笑,说道。
“这笔买卖无效了,”黄爷打了个不容置辩的手势说,“你有东西瞒着我——我要照看整座港口,这座港口有无数的穷人在艰苦生活,他们需要平静。我可不想带着我的地面搅到什么鬼玩意儿的朝廷政争里去。”
朱雪雁依然挂着淡淡的笑容,她不紧不慢地问:“山海关城里,黄爷的话难道是可以不做数的吗?”
黄瑞洋往椅子背上一靠,重新上下打量朱雪雁。他动了一下手,制止那些愤怒而躁动的弩手。他压下自己的怒火道:“如果只是天地会的人,我还能应付。可是铁甲兵船上的大炮,可不是我能料理得了的。”他发出了一声粗重的叹息,“要不然,七海帮也不会跑到陆地上来了。”
“黄老爷子,铁甲兵船和大炮,是难对付,可兵船是上不了陆的。”朱雪雁紧盯着黄瑞洋,“现下黄爷和各位海上奔波的兄弟们的大敌,便正在这山海关城里,黄爷难道不想报仇吗?”
“我当然想报仇,可是我也听说过,你三番五次的行刺于他,都失了手,除你本人仅以身免,随同前去的没有一个活下来。”黄瑞洋冷笑了一声,“怎么,你这一回来山海关,不是想要再试一次?”
“当然了。”朱雪雁听出黄瑞洋话里含着讥讽,但并不生气,她抬起脸,在一瞬间的沉落之后,她又显露出了她固有的高傲。她拱了拱手,道:“既然黄老爷子心有所忧,那就算了。我们各山归各路,各走各的吧。”
黄爷不快地哼了一声,没有理会朱雪雁对她的不恭,问道:“你在这里有朋友吗?”
□□□□□□□□□□□□□□□□□□□□□□□□□□□□□□□□
□□□□□□□□□□□□□□□□□□□□□□□□□□□□□□□□
□□□□□□□□□□□□□□□□□□□□□□□□□□□□□□□□
□□□□□□□□□□□□□□□□□□□□□□□□□□□□□□□□
□□□□□□□□□□□□□□□□□□□□□□□□□□□□□□□□
□□□□□□□□□□□□□□□□□□□□□□□□□□□□□□□□
□□□□□□□□□□□□□□□□□□□□□□□□□□□□□□□□
□□□□□□□□□□□□□□□□□□□□□□□□□□□□□□□□
□□□□□□□□□□□□□□□□□□□□□□□□□□□□□□□□
□□□□□□□□□□□□□□□□□□□□□□□□□□□□□□□□
□□□□□□□□□□□□□□□□□□□□□□□□□□□□□□□□
□□□□□□□□□□□□□□□□□□□□□□□□□□□□□□□□
□□□□□□□□□□□□□□□□□□□□□□□□□□□□□□□□
□□□□□□□□□□□□□□□□□□□□□□□□□□□□□□□□
□□□□□□□□□□□□□□□□□□□□□□□□□□□□□□□□(未完待续。。)
ps: 求收藏!求推荐!求订阅!求点击!求月票!
第六百二十一章 劫营
“说不上划不划算,谁知道这事儿过了之后,又会有怎样的一番血雨腥风呢?”黄瑞洋看着朱雪雁,言语之中带有一丝莫名的凄凉,“世事难料,你我当初,谁又能预料到会落到今天这般地步呢?”
朱雪雁一时间不知怎么,竟感到无言以对。
离了山海帮的地头,朱雪雁突然感到一丝莫名的疲惫,她意识到今天发生了太多的事,但她知道,自己是不可能停下来的。
几天后,黑风山。
被山洪冲毁的道路这些天已经重新修好了,道台的力度果然很大,对于苏月的选择,朱雪雁当初并不看好,但现在看来,她赌对了——这位道台家的公子果然爱她至深,不但肯陪着她一起开酒馆,对她的要求,似乎从来就没有拒绝过。
朱雪雁路过青鸟客栈的时候,没有进去,虽然她对那四个人是否遵守承诺并不怀疑,但她不知怎么,来到这里,还是有种莫名的不安。
山海帮已经搞定,虽然说花了不少的钱,黑风寨有苏月帮忙,应该会一切顺利吧……
走了一段山路之后,从山路转向深沟。沟内虽一片暖阳,爬山时却荫翳蔽天,从南坡上山,道路平缓,盘旋而上。踩着飒飒的落叶,松软的泥土,此时正值立秋,正是满山红叶时,来时北坡上已是万山红遍,到这里只在地上看到飘落的红叶,树上却很少见。稀疏的叶片大都为橙黄色,迎着阳光望去。似乎都晶莹透亮。如水彩画。古木参天。大都粗壮的环抱不住。竹叶青青,横过路面,竹林清脆依旧。有大片的竹林护卫,山寨也该是脱俗之地了。
半山上松树渐多,路上落一层松针,道路也变得干燥瓷实。山梁变得狭窄,过一个深凹,下去并不难走。爬上对岸就显得很危险,好在两旁早已装上了铁链子,手扶铁链,小心翼翼地踏着石头台阶攀登,两旁是光滑的石崖,没有树木,很少野草。第二道陡坡山势更险,台阶是在山石上凿出来的,只能容下脚掌,脚跟还在空中。向前从一个石头豁口拐过去,刚容一人通过。真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向前手抓住道旁的树木,下一个陡坡,朱雪雁已经站在了山寨中。
山寨坐南向北,刚才下来的路,是她来时的后路,正门面向北方。整个山寨依着山势,修筑成一个不规则的长方形院落。寨墙就地取材,用石料构筑,宽约一米,环绕三面,东墙依着悬崖长度最短,西墙面临深谷修得最长,北墙下修有石门,与普通家用门大小同,门两侧是一尺见方的石柱,上有石梁,门道上用石板筑成,随为石楼与寨墙有机结合,楼顶上的寨墙,和两侧的连接一体,成为防御工事。大石料明显有雕凿的痕迹,小石料全是天然的巧妙拼凑,没有用白灰泥浆,却稳如泰山,寨墙上绝没有能攀爬的地方。这样的建筑也非一朝一夕所为,无能工巧匠也难以胜任此举。
也许是山寨中本有高人,自己动手建造,也许是押来了本地有名的石匠为其修筑,不管是哪种情况,见到的人都不得不对这样的工程赞叹,前边城楼上只需一人瞭望,后边山路上只需一人守关,寨主就可以高枕无忧了。站在石门外,不要说要人来打,你就是有十八般武艺,也施展不出来,只能是望关兴叹。后山上要来人,可能还没回过神来,早已身首异处。
此时的城楼上和城墙上并没有几个人,烟雾升腾,飘起了饭菜和烤肉的香味,以及阵阵的呼喝声。当初这些人自在的时候,大碗喝酒,大块吃肉也不过如此吧?可能会更高雅,不像这样埋锅造饭打冲锋,或许还有管弦助兴,压寨夫人劝酒,弟兄们猜拳行令,或是打家劫舍后的分赃,或是每逢佳节的聚餐,山寨就迎来了了盛大的节日狂欢。
这石门虽小,可当年好汉们一个个就是从这里走下山去,或替天行道,打富济贫,或坑害百姓,残害乡里。金银绸缎,大肉美酒,也是从这里运回来的,供他们吃喝拉撒,享受山林,那压寨夫人也是从这石门里抬进去的,生老病死,也是从这石门里抬出去的。
想象着这山寨当年风光的时候,朱雪雁禁不住暗暗感慨。
院子里栽着高大的树木,顺着缓坡向南,寨墙尽头,是一大片石砌的碉楼和房屋,和山海帮的戒备森严不同,黑风寨到处都充溢着一种宁静祥和的气息。
得知朱雪雁前来,一位头目前去通报,不多时便回来引着她进了正厅,苏月并没有前来接她,朱雪雁猜想她有可能是在城中的“太白居”和道台家的公子在一起,是以并没有多想。
朱雪雁入了正厅,便见到了苏月的父亲——黑风寨的寨主苏卿尧,和山海帮的那位煞神一般的黄帮主不同,这位苏寨主是位个头矮小面目和善的小老头,他身上穿着一件浆洗得非常干净的粗布袍,身上也不佩刀带枪,手中只拿了一个黄铜烟锅,一望之下,说是乡村私塾里教书的老先生还差不多,没人会相信,这样一个人,竟然会是赫赫有名的黑风寨的寨主。朱雪雁要不是早年见过他一面,还不太敢确定是否是苏老爷子呢。
苏卿尧倒是对朱雪雁印象深刻,“好久不见,雪雁姑娘,风采还是一如当年。”他看着朱雪雁,一边招呼她入座,命人上茶,一边笑着说道。
四年前苏月路上遇到仇家劫杀,恰为朱雪雁遇到,她仗义出手相救,虽然杀光了对方,但却受了伤,被苏月带到山上治伤,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ps: 求收藏!求推荐!求订阅!求点击!求月票!
第六百二十二章 平乱
门卒和士兵们全都给这一声巨响震得呆了,头目刹那间只觉得飓风扑面,将他压在城墙上动弹不得,他想要张嘴狂呼,那一刻居然叫不出来。火堆,马车,年轻人,于老三,那一瞬间唰地一声都变得模糊了,他的眼中只见那面旋转如风的巨斧呼啸而来,斧刃闪着寒光,有如弯月般银亮。
要不是他凭借本能的一闪,这一斧势必将他直捣入城墙中去。势若奔雷的巨斧贴着他的耳边,厚重的斧背直砸到墙里。山海关城发出一声沉闷的响,大方青城砖垒成的城墙直上直下地裂了一道细小的口子。黑色的门楼发出暗哑的撕裂般的吼声,象是马上就要倾倒,接着便有土石砖块雨点般落了下来,将仍然木瓜般站在城墙下的头目砸得倒在了地上。
这一击之威良久方逝,那巨人用粗大的手指用力一扯,将深嵌在城墙里的斧子起了出来,转身面对城门边的一小队守军。守军的副头目脸色阴晴不定,待要下令开枪,那大汉却不等他们反应过来,自顾自的冲到城门前,双手用力顶,将两人才能抱起的门闩木拉起,拉开了两扇坚木包铁叶作就的城门。年轻剑士喝起驾马,冒风突雪,驾着马车便冲出了城门。
直到马车冲过了吊桥,守军才反应过来——刚才的那一声巨响,便是来自于城楼,巨大的吊桥机关给人不知用什么方法炸毁了,吊桥放了下去,是以那马车才能如此顺当的冲过了护城河。
“看什么看!还不快追!”头目瞪了手下一眼。当下便有人应了一声。各自上马。追了出去。
头目一转眼,看见于老三和其他那些当地的老门兵,全都闪至一边,手摸短弯刀的刀柄,却是目光闪烁,他心中顿时雪亮,知道这帮肮脏的当地游民闲汉素来不可靠,刚才如果真打起来。未必会和他们这些后来驻防的官兵站在一边,多半还是和那个什么“罗爷”沆瀣一气。
头目正准备派人前去大营通报叶志超,突然又一声巨响传来,只见城内的一处街区突然腾起了冲天的火光,头目立刻明白今夜是有人故意作乱,大吼起来:“快关城门!”
城外大道上空旷寂静,显得夜色越发浓厚,这辆遮挡严密的小车和它边上小小的护卫队四周弥漫着团团浓雾。一个戴斗蓬的人自车中探出头来,回望着暗黑雪夜中那座庞大沉默几乎是永恒的城池叹了一口气。铃声丁零,雪花点点而落。静夜之中。只听得人马嚓嚓的踏雪之声。他坐回车中,对帘布外问道:“小董。我们这么大张旗鼓地出来,岂非自暴行迹?”
那姓董的年轻剑士满不在乎地大步前行,道:“你放心,罗爷既然让我们出南门,自然会有安排。”正说着,只听得一阵轰响,火光冲天,却是城中西门的位置。过不多时,暗夜里其余三个城门也轰轰烈烈地烧了起来,直映得山海关城上空一片通红。
他们就着夜色走到了一条河边,在那里停下来打尖。这里的河流到了入海这一段,变成了三条纵横交错的宽阔河道,因为土质和藻类的不同,而让三条河水分别带上了青绿,淡紫和绛红三种颜色。而在这三色河水之间,则是成片成片的芦荡和沼泽围绕成的河汊地。纵然有船,一时半刻也难以不在其中迷失路径。小董也不歇息,他显然极为熟习这儿的地理,三拐两拐,已经深入芦荡中看不见了。
只见万里芦荡,冬色萧索。干枯的苇杆头上顶着瘪瘪的白色花絮,犹如独脚鬼孑然而立。风起处,万千芦花飘零而起,随风慢悠悠而荡,也不着急落下,只是借着风儿,忽儿东飘一下,忽儿西落一下。
两只哨鸟扑哧哧飞出芦荡,大汉握住了自己的斧柄,车中人抬眼望去,却是小董回来了。
他露着满脸笑容说:“运气不错,遇到了青眼阿三。他是这一带最有名的水鬼,有他带路,一晌就能过河。”他转头打了个呼哨,河汊深处果然荡出一支扁舟来。
一名四十来岁的精瘦汉子蹲在船头,一身的紧身水靠,青色的眼珠骨碌碌地转个不停,透出股精明气。
那船是艘小船,没有船蓬,只在后艄一支橹,一名少年掌着它。那少年顶多12岁上下,眉眼倒和阿三有七分相像。船中还坐着一位中年女子,她怀抱一个两岁左右的小女娃。小董看那女子身形颀长,身骨壮实,发色淡褐,只怕是有俄罗斯人的血统,也不知她祖上都是些什么人。但现在过了这么久,纵然是俄罗斯人,看上去和大乾民女也并无太多的不同。
看到戴斗篷的男人飘扬在风中的淡褐色头发,阿三不禁一愣,但也没有吭声。
“马车不能用了,把马卸下来吧。”小董说。
大汉解下三匹马,将它们深一脚浅一脚地送入船中。小董和戴斗蓬男子先后上了船,那大汉却双手抱起马车,尽力往芦荡中一推,直推出去好远,马车随即陷入绛红色的泥沼之中,不一会儿,只剩下几个泥泡。
“好,雷豹,你也上来吧。”小董叫道,那阿三也不多问,举起长蒿,往岸边一点,快船缓缓离开岸边。
那雷豹应了一声,迈步往上一跳,众人只听得一声响,脚下一沉,河水几乎要没舷而入。阿三嘿了一声,露出真工夫,竹蒿在水上轻点,那船稳若泰山,直荡出去。
阿三带着他们在芦荡河沟中左穿右行,一会儿冲过青绿如墨的急流,一会儿破开蕴紫如梦的静水,一会儿又滑回到绛红如血的沼泽中——每次竹蒿提起,上面就滑落一串殷红的血珠——一路无话,那阿三驾船东转西转。戴斗蓬男子只觉他在原地绕着圈子。然而不到半晌。船已经靠了西岸。
雷豹先跳下渡船,众人心中都松了一口气。那小董道:“雷豹,你到前面探探。阿三,麻烦你将我们的马牵上来。”
那阿三脸露不甘,但还是牵马上岸了,眼看他离了水,在陆上微微摇晃,同鹅一样伸颈而立。颇有几分局促不安,竟然像是不会走路一般。
“阿三,这人你也见了。要是有人问你,怎么说?”小董不去伸手接马缰,却正色对阿三说道。
阿三一愣,连忙道:“黄……不,罗爷的客人,我怎么敢胡说。”
小董却不依不饶,脸色沉得像块铁:“若是他们抓住了你的女人孩子,要挟你呢。”
那阿三脸色一变。待要回答,嘴舌张了两张。却说不出话来。
“莫怪我哄你上岸,到了水里,只怕会让你跑掉。”小董道,缓缓抽出那柄蛇形剑来。
就像一只蝴蝶飞过,翅膀上的磷末在阳光下闪了两闪。小董微笑着拍了拍阿三的肩膀,他手中的剑象蛇一样缩回鞘中。
少年呀地叫了一声,想往水里跳,小董只动了一步,那少年还是跃入了水中——下半身却留在了船上,两只干瘦的脚丫翻转过来,让人看到被水泡得雪白的起皱的脚底板。
戴斗蓬男子瞄着小董手上的剑看,就像在看一条活蛇一般,小董的手每一摆动,剑光犹如巨蛇一吐信,只一瞬间,“叮”的一声,便又缩回到了鞘中。
那女子在船上站起身来,俏美的身子绷得笔直。她脸色苍白,一双手紧紧抱着怀中的孩子,指关节都因为用力而发白了。
小董没有看她,只是拄着自己的剑。雷豹回来了,站在岸边的小丘上,望了望河里那圈越洇越大的血迹,按着斧柄却不吭声。
小董偏头看了看月色。“时候不早了,我们得走了。”他说。
那女子身子一哆嗦,哀声道:“这孩子还不会说话。”
“这个自然,”小董说,他缓缓地抽出剑,“你放心,罗爷会照看好她的。”
他的剑青光闪耀,上面从不沾血。
小董将那三人尸体都撺入河中,大哭不已的女娃却放于船上,在她怀里塞上一小块碎银,转身牵了马,当先而行。
这时忽然有人嘿了一声:“好个罗爷,就是这样照拂追随他的穷苦之人?”
三人大吃一惊,立刻背对背站好,各自戒备,但他们四下里望去,却看不到说话之人。
“谁在那里装神弄鬼?给老子出来!”大汉吼了一声,一扬手向高空中抛出了一个圆筒,然后一推二人,三人一齐躲在了一块大石之后。
圆筒给大汉抛得极高,在空中向下掉落时,内藏的机关打开,张开一个小伞,圆筒降速一缓,接着便是红光一闪,在天空中爆炸了开来。
伴随着火光和硝烟,只见无数铁钉如同暴雨一般射向四周,发出渗人的哧哧声响,女娃的哭声嘎然而止。
数枚铁钉打在了三人作为掩护的大石之上,顿时火星直冒,石屑乱飞,三人全都将头伏下,不敢抬起。
很快,铁钉射完了,雷豹刚刚抬起头来,只见一道红线直向他硕大的脑袋射来,而此时他手中巨斧恰好遮挡在了脸边,只听“砰!”的一声枪响和“叮!”的一声,子弹给崩飞了,而精钢的斧身也现出了一道疤痕。
“你们七海帮果然不愧为是从日本海过来的,连忍者的武器都会改造。”声音再次响起。
借着月光,三人这才看清,远处的土丘上,出现了几个蒙面人。
这几个人的手中,全都拿着一面乌亮的圆形钢盾。
“果然是他们,只有那个姓林的手下,才会用这种奇门兵刃和西洋火枪。”戴斗蓬男子沉声道,“看来他们早就算准了咱们要来这里,在这里埋伏上了。”
小董的脸色变了变,他刚刚看清了,黑衣人足有十多人,全都手持钢盾,刚才的“天女散花钉”没有杀伤他们当中的一个人,只在他们手中的钢盾上留下了星点的印痕。
“雷豹……”小董开口尚未说完,雷豹突然摇了摇头。他冷冷地道:“你不用说了——要在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自然非你不可;若要一夫当关。一万人来便敌住一万人,一千人来便敌住一千人,那便非我不可。你们先走吧。”
说完这话,他又蹲下身来,默不作声,只是望着脚下独自出神。他的肌肉块块在背上和臂上隆起,那团刺在臂上的螭龙标志仿佛在熊熊燃烧,肩头落满的雪花竟然悠悠融化。化成几道雪水滑落下来。
远处突然传来了阵阵喧闹声,小董抬头望去,只见火把构成的队伍蜿蜒而来,便同血红的毒汁顺着血管上行。
“快走!”雷豹话音刚落,对面又有数枪射来,打在大石之上,激起大片乱飞的石屑。
小董知他性格鲁钝,不爱说话,一旦把定了主意却无法更改。
“好,雷豹。若留得命在,我们城里见。”小董双手一揖。不再复言。
他转头看了戴斗蓬男人一眼,目光闪亮,火光映在其中,也不知他在想些什么,末了只淡淡地道:“把马弃了,我们走。”
“走?这样一出去,就得给人乱枪打死吧?”戴斗蓬男子冷笑道。
他话音刚落,雷豹大吼一声,猛地直起身子,向黑衣人们冲了过去。
远处城里的方向又传来了阵阵的爆炸声,举着火把的官兵们显然都给震慑了,火蛇竟然犹豫起来,不再前进,看着腾起的火光,小董的嘴角现出了一丝狞笑。
“狗朝廷!你们不给俺们活路,你们的日子也别想好过!”
咆哮呼喝声、惨叫声、枪声和金属碰撞的声音传来,小董知道雷豹已然和敌人交上了手,他当先而走,不再回头。戴斗蓬男人也不搭话,只是在他身后紧紧跟上。那小董低头咬牙,全力奔行,知道每一分每一秒都是雷豹舍了性命换来的。
他们很快把身后的咆哮和金属碰撞声尽数裹在身后的风中。
终于,什么也听不到了。
山海关,叶志超军大营。
“今儿个这是闹的什么鬼?”叶志超看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未完待续。。)
ps: 求收藏!求推荐!求订阅!求点击!求月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