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五五章 黑色土豆
刘鑫当然明白,杂交水稻的战略意义更加重要,毕竟杂交水稻的年产量是大汉任何粮食作物七八倍左右,这就是说如果益州全境种植杂交水稻的话,那么光是益州一地杂交水稻的年产量就相当于大汉其他州粮食作物总产量。
这是什么概念,这可是代表着益州有机会能够控制大汉的粮食价格,其中的战略意义不言而喻。
但是,还是那个问题,天道给予刘鑫的任务可是规定了,必须将五种作物推广到大汉各地,所以刘鑫也只能抱着为了天下苍生谋福祉的想法,将杂交水稻推广到大汉天下各地!
在选择好了第二种作物种子之后,苏佳这时也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主人,我个人觉得我们还需要一种作物种子——那就是土豆。”
刘鑫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土豆可是一个好东西啊,不仅可以单独作为主食,也能作为蔬菜,而且不论是单独用来煎炸烹炒,还是搭配其他食材一起烹饪,味道都是极好的。
刘鑫从小到大,就一直喜欢吃土豆,从来没有厌烦过,而现在穿越到了大汉世界,刘鑫就没有吃过新鲜的土豆了,只能用薯片解馋。
这是为什么呢,原因很简单,大汉时期还没有土豆,因为土豆是原产于南美洲安第斯山区,人工栽培史最早可追溯到公元前8000年到5000年的秘鲁南部地区,所以土豆现在还和大汉隔海相望呢。
刘鑫想到这一点就感受到了深深地绝望,这就代表着自己在十年之内是没有办法再吃到土豆了。
虽然成都市的仓库里肯定有土豆种子,但是根据刘鑫与苏佳对天道的分析,在统一大汉之前,天道很有可能是不会返还作物种子给刘鑫的。
所以刘鑫想要在统一大汉之前获得土豆种子,就只能在拿下交州之后兴建港口,然后建造远洋船只前往美洲获取各种作物种子。
不过这两种获得土豆种子的方法,都要至少十年的时间才行,毕竟大汉这么大,诸侯这么多,刘鑫就算掌握着不小的优势,但是想要将优势转化成胜势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就像曹操在统一大汉北方之后,在赤壁之战前优势那么大,看牌面完全可以碾压孙权与刘备成立的联盟,大有席卷天下之势,结束乱世指日可待。
如果换成一句星际2圈的流行语,曹操那就是飞龙骑脸怎么输?!
结果曹操就被一口毒奶给奶死了,竟然在赤壁之战中大败而归,最终也形成了三国鼎立的局面。
所以优势不等于胜势。
因此刘鑫保守估计,自己想要击败所有对手统一大汉,至少需要十年左右的时间。
之所以需要这么长的时间,主要还是因为目标是统一大汉,现在大汉有不少的法理领地被异族所控制,比如并州那边有一半的领土还在异族的手中,西凉那边的大汉领土虽然大都在大汉的手中,没有并州那么严重,但是西凉地区有一个很严肃的问题,西凉的军事长官大都与羌族人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联系,大汉朝廷对西凉部队的掌控力度也不容乐观。
然后就是益州与交州地区南蛮一族,益州与凉州交界处的氐族部落,东吴地区的山越部落,这些异族也掌握着大量的大汉领土,所以刘鑫想要统一大汉,就必须把他们也一一解决掉才行。
所以刘鑫才会做出十年统一大汉的预测,而且这还是最理想化的结果,刘鑫觉得就算能用十五年来统一大汉,也算是谢天谢地了。
话归正传,刘鑫这才发现,原来自己竟然忘了在作物种子里还有土豆这样的选项。
顺带科普一个小知识,在2015年的时候,国内已经启动了马铃薯(在官方层面上,土豆都是叫马铃薯的,但是土豆更加适合国情接地气,所以本书所以马铃薯都叫土豆了)主粮化战略,主张将马铃薯加工成馒头、面条、米粉等主食,所以马铃薯将成稻米、小麦、玉米外的华夏又一种主粮,因为中国现在已经是全球第一大土豆生产国。
话说回来,土豆如果作为主粮的话,刘鑫感觉土豆要比杂交水稻更有优势,毕竟土豆在营养价值上并不逊色于杂交水稻。
因为土豆的生长习性,遭受的病虫害比杂交水稻要少的多,只需要充足的水分就能顺利的成长,并且育种速度极快,能够在短时间内推广到整个大汉,因为土豆只需要切块播种即可,比种植杂交水稻要简单的太多了。
而且土豆的亩产量达到了惊人的4000斤,而且依据种植条件,每年可以种植三到四次,也就是土豆的年产量上万斤!
而当土豆大约在十六世纪左右传入华夏之后,华夏的饥荒问题得到了一定的缓解,因为马铃薯块茎中含有丰富的膳食纤维,并含有丰富的钾盐,属于碱性食品。有资料表示,其含量与苹果一样多,因此胃肠对土豆的吸收较慢,食用土豆后,停留在肠道中的时间比米饭长的多,所以更具有饱腹感,这对于饥荒中的灾民们来说土豆更加顶饿,所以土豆是一种极好的救灾食物。
再说土豆的药用价值,没错。就是土豆的药用价值,这听起来很玄乎,毕竟土豆是一种非常常见的食物,怎么看都和药材没有联系。
但是作为一个老中医,刘鑫就必须得为土豆正名了,土豆不论在中医还是在西医中,都有着极为不俗的药用效果。
按照中医的说法,性平味甘无毒,能健脾和胃,益气调中,缓急止痛,通利大便。对脾胃虚弱、消化不良、肠胃不和、脘腹作痛、大便不畅的患者效果显著,主治胃痛、痄肋、痈肿、湿疹、烫伤,属于和胃健中药和解毒消肿药。
我不会说上面这段是刘鑫直接默写出来的。。。当年刘鑫背这些背的欲仙欲死,足足有几百种药材要背啊,现在想想都觉得刘鑫的懒癌,都是因为背完这些后被逼出来的。。。
而在西医中,也肯定了土豆在调理脾胃方面的效果,而且还能帮助消化,排毒养颜,甚至有可能防止中风。
总而言之土豆是个好东西,所以刘鑫非常看好土豆在大汉的发展,绝对能成为大汉的第一主食。
刘鑫想到这里,便拿出手机查看起了关于土豆的评分榜。
这不搜不知道,一搜吓一跳,在成都市的仓库里可是有着两百多种土豆,而且其中有不少观赏性极佳的彩色土豆,并且天道给出的评分榜前三名都被彩色土豆给包揽了。
刘鑫点开排名第一的黑色土豆,发现这黑色土豆竟然是国内研究所培育出来的特色土豆。
而且根据天道给出的评价,黑色土豆之所以会呈现为黑紫色,是因为黑色土豆中含有大量的花青素,而这些花青素具有抗衰老作用,对人体十分有益。
同时,黑色土豆还具有主秆发达、分枝少、生长势强、抗病性强的特点,亩产量可达一千五百公斤,比普通马铃薯品种增产了百分之二十左右。
所以这黑色土豆可不是那种中看不中用的土豆,它不仅外貌不错,而且品质也是极佳。
黑色土豆明明可以靠颜值做土豆中的偶像派,结果黑色土豆却是一个实打实的实力派。
ps:今天运气不好,更新了新版的作家助手后出bug掉了两次稿子,本来保存稿子之后可以直接发布,结果又弹出一个原稿子,结果又覆盖回去了,一个小时白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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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五六章 吃货的决心
除了占据第一的黑色土豆之外,排在土豆评分榜第二三名的分别是红色土豆与紫色土豆。
刘鑫满怀好奇的打开了红色土豆与紫色土豆的简介里,发现这两种彩色土豆也是国内研究所培育出来的新型土豆,都有着各自的优点与特色,总体来说比普通的原色土豆还要好上不少。
不过在要刘鑫做出选择时,刘鑫倒是有些开始选择困难症了,虽然彩色土豆的评分都很不错,但是这些彩色土豆的颜色有些太鲜艳了,就算在刘鑫看来也不是什么正经土豆。
而人类在数十万年的进化中,无数经验的积累早已融入了人类的基因中,其中就有这么一条——越鲜艳的事物,危险性就越大!
而汉代现在已有的各类蔬菜中,基本上都是属于淡色或是绿色植物,看起来都比较柔和可靠,都没有彩色土豆那般鲜艳突兀。
扪心自问,如果换成刘鑫自己在第一次遇见这种彩色土豆时,刘鑫恐怕也不会选择食用这种彩色土豆。
总而言之,刘鑫觉得彩色土豆虽然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是刘鑫很担心汉代的老百姓们能不能接受这样鲜艳的彩色土豆。
刘鑫叹了一口气,便决定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了苏佳,让苏佳来帮自己做决定,“苏佳,你也看到了,这些彩色土豆的整体评价要比那些原色土豆好上不少,但是我觉得这些彩色土豆的色彩实在是太过鲜艳了,我怕在推广这种彩色土豆时,大汉的老百姓们会接受不了,到时候情况就不妙了。”
苏佳沉思了片刻,然后笑着对刘鑫说道,“主人,这并不是什么问题,你可别忘了你现在的身份啊,还有你日后在大汉的地位,再说了,在这大汉世界之中,除了主人你和我之外,也就只有南美洲的那些土著人知道土豆应该是什么样的颜色与形状,所以这土豆的最终解释权可都在主人你的手上啊!”
刘鑫听完苏佳的想法之后,不由得一拍脑袋,心中暗道自己怎么会这么蠢,竟然连这么简单的问题都想不通。
正如苏佳所言,在如今的大汉,也只有刘鑫与苏佳知道土豆是什么东西,其他人根本不可能知道土豆的本来面目,所以刘鑫现在就手握着土豆的最终解释权,刘鑫说土豆应该是什么样子的,那土豆就该是什么样子。
而土豆在历史上便是作为舶来品出现在华夏大地上,而刘鑫的身份也是一个从西域归来的仙师,刘鑫大可以将土豆说成西域特产,然后再加入一些其他的说法,那么大汉的老百姓们接受起来会容易不少。
而且当刘鑫开始推广这种彩色土豆时,那时的刘鑫早已是一方诸侯,说话的可信度直接上升了一百个百分点,再加上刘鑫肯定会先在益州推广种植这种彩色土豆,到时候那些见识到彩色土豆有多高产,吃到土豆有多美味的益州百姓,绝对会成为彩色土豆的“自来水”,帮助宣传彩色土豆,推广起来也更加简单。
所以话说回来,刘鑫根本就不用担心彩色土豆会推广不出去。
于是乎,刘鑫决定选择一种彩色土豆作为第三种作物种子。
刘鑫在黑色土豆,红色土豆,以及紫色土豆之间开始犹豫不决,因为在天道的评价中,这三种彩色土豆的基本属性都差不多,也就是说在年产量,抗虫害,对种植环境的要求都是相差无几的,但是它们都有着不同的特殊作用,就比如黑色土豆能够抗衰老一样。
不过在这个时候,刘鑫才注意到在黑色土豆简介的最下端,天道留下了一句备注——因为彩色土豆培育的特殊性,这批黑色土豆的种子并不能确保能够百分之百的种出黑色土豆,到时候很有可能有百分之十五的土豆会呈现出另外一种颜色。
而红色土豆会有百分之三十的可能性出现其他的颜色,而紫色土豆则是有着百分之四十五的可能性出现其他的颜色。
刘鑫也清楚这是怎么回事,就像小学时刘鑫曾经学过一篇课文,讲述一个种花人在培育一种黑色的郁金香(具体是什么花作者也忘了,毕竟这是十几年前的事了),这位种花人坚持了几十年,将每年颜色最接近黑色的郁金香种子收集起来,来年就只种植这些种子,久而久之,郁金香的颜色也越来越黑,最终种花人成功培育出了黑色的郁金香。
而培育彩色土豆的大致流程与这个故事差不多,重点在于选种培育方面,虽然现在有着高科技的辅助,但是彩色土豆的培育历史还很短,所以这方面的培育技术也不完善,黑色土豆的种子种出来红色土豆,这就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了。
最后,刘鑫在看到天道给出的备注之后,便决定选择评分榜排名第一的黑色土豆,因为黑色土豆的稳定性最高,而且抗衰老的这一特性也令刘鑫非常心动,毕竟这可是一个极好的卖点,毕竟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在推广彩色土豆时,又可以简单一些了。
不过这些黑色土豆的种子倒是需要刘鑫找个大点的地方,因为土豆的种子可不像其他植物的种子那般小巧脆弱,土豆的种子说白了就是它们的本体,只要将土豆切成大小合适的块状之后,把这些块状土豆丢入土里埋好,没事撒点水,施点肥,过个两三个月就能收获一大串土豆了。
所以说,土豆的种植要比杂交水稻来的轻松,而天道给予的这一万枚黑色土豆的种子,刘鑫目测应该是一整颗黑色土豆,毕竟切成块状的土豆只要暴露在空气之中便会受到氧化作用的影响,到时候就会影响到土豆的种植效果。
不过这对于刘鑫来说,这就意味着刘鑫终于可以吃饭新鲜的土豆了,虽然是刘鑫从未见过的黑色土豆。
而且根据天道的简介,这种黑色土豆的个体重量平均在两斤左右,也就是说这一万枚黑色土豆种子就是两万斤左右的黑色土豆,如果切块播种的话,刘鑫估计每颗黑色土豆能切分十次左右,这就代表刘鑫实际获得的黑色土豆种子达到了十万枚以上,一年之内就可以完成初期的种子培育工作,然后就可以着手推广到整个大汉。
不过刘鑫也已经准备好中饱私囊,截下一百来斤土豆,来犒劳一下自己的胃。
在从成都到洛阳将近一个月的旅程中,刘鑫从成都仓库里取来的新鲜蔬菜早已经被吃光了,而现在只能吃一些洛阳本地出产的蔬菜。
不过说到这里刘鑫就想要吐槽,因为土豆本身就能作为种子直接种植,所以就被天道直接归类于种子一类而不是蔬菜,所以在成都市的仓库里,近百种蔬菜中就没有土豆的影子,当然了,也没有红薯之类的影子,原因自然是和土豆一样,被分类在了种子一类中。
而天道最丧心病狂的一点,那就是将那些带有种子的蔬菜水果,也就是像西瓜丝瓜和南瓜之类带籽的,全部进化为了无籽蔬菜与无籽水果,让刘鑫无力吐槽。
而因为地域限制与天气原因,再加上洛阳本地的蔬菜种类并不丰富,所以来来回回就那么几样蔬菜,刘鑫早已经吃腻了。
而刘鑫一想到自己可以吃到炒土豆丝,土豆炖肉,油炸土豆块等等美食,心中就有些一种劫后余生的感觉。
不过刘鑫突然想到了一件事,那就是自己能不能先找天道兑换出一两颗土豆种子来呢?
如果不行的话,刘鑫就得等到自己离开洛阳返回成都后,才能吃到自己朝思暮想的土豆了。
刘鑫满怀忐忑的心情,决定询问天道这个对于刘鑫来说十分重要的问题。
天道的回信速度堪比刘鑫当年交话费时,某动的回信速度,刘鑫刚刚将自己的想法编辑成短信发给天道,天道就秒回了刘鑫一条短信。
刘鑫深呼吸了一口气,这条短信可是决定着刘鑫这段时间到底是吃荤还是吃素了。
因为蔬菜太过于单一的问题,刘鑫在洛阳已经进化为了肉食性状态,基本上都是依靠着各种口味的烤肉下饭。
刘鑫点开短信,快速的浏览了一遍天道回给自己的消息,刘鑫第一眼便看到了自己想要看到的那几个字——允许零散兑换作物种子。
刘鑫这才松了一口气,看来自己和天道好好聊了一下人生,天道也算是通情达理了不少,知道给自己发福利了。
不过话说起来,刘鑫脑海中出现的旋律合音,十有**也是因为天道的原因,因为刘鑫觉得自己在与天道见面之后,精神清明了不少,思维能力也活跃了许多,总而言之刘鑫觉得自己又变聪明了。
不过刘鑫看完短信,只能说自己真是图样图森破,竟然会认为天道会给自己发福利!
天道是如此回复的——允许刘鑫零散兑换作物种子,但是只能以十进制选择兑换数量,并且每十枚种子将会收取一枚种子的手续费,而每一百枚种子的手续费将会被降低为八枚(ps:这是我从成都市里,那个名为银行的机构中学习到的新知识,我真是一个与时俱进的好天道啊),请自行选择想要零散兑换作物种子的数量,么么哒。
刘鑫一脸懵逼的看着手机,又一脸生无可恋的抬头望天,心中忍不住的吐槽道,“这ps是什么鬼,天道你好的不学学坏的,竟然会相信银行的那些鬼话,而且最后那个“么么哒”又是什么鬼,我记得天道你的形象可是一个白衣胜雪的公子,怎么就突然卖起萌了呢?!”
刘鑫忍住摔手机的冲动,以及亲切“问候”天道的想法,在手机中输入了兑换一百枚土豆种子的指令。
没错,就算是手续费也阻止不了一个吃货的心!
ps:今天提前翘班,等会吃完饭就第二章,应该是在八点左右。(未完待续。)
第二五七章 第四种作物种子
刘鑫作为一个吃货,自然是抵挡不住美食的诱惑,而十枚黑色土豆自然是满足不了刘鑫的食欲,毕竟自己还要在洛阳待上一段时间,从洛阳到成都的旅程也要耗费不少的日子,所以干脆要了一百枚黑色土豆,毕竟还能优惠一点手续费。
不过刘鑫可忘了,一百枚黑色土豆所占的体积可不小,还好刘鑫和苏佳选择谈话的地方还算空旷,凭空出现的黑色土豆才没有砸在刘鑫的头上。
不得不说天道的效率还是很快的,刘鑫这边刚刚发出请求,黑色土豆就送到了刘鑫身边,不过现在又有了一个问题,这些黑色土豆该放在哪?
最后想来想去,刘鑫决定将这些黑色土豆放在木牛流马里,毕竟木牛流马的防盗效率可是极佳的,只有苏佳与刘鑫有资格打开,因为木牛流马用的是指纹解锁。
虽然放在现代,这一百颗黑色土豆算不了什么,但是在汉代,现在可就只有这一百颗黑色土豆,刘鑫只要炒作一二,就能将这一百颗黑色土豆炒作成能够续一秒的神果,到时候卖个一千两黄金是毫无问题的。
当然了,刘鑫可不会干这样毫无节操的事情,毕竟日后自己可是要推广这种黑色土豆,如果现在昧着良心把这些黑色土豆卖给其他人的话,刘鑫可以肯定一点,那些冤大头以后绝对会来找自己的麻烦。
所以,刘鑫决定还是留着自己慢慢吃的好。
至于苏佳,对于刘鑫这种“中饱私囊”的做法,只能表示刘鑫你开心就好,毕竟刘鑫是苏佳的主人,在苏佳的出产设置中可没有能指责主人的选项。
不过刘鑫还是有些心虚的看着苏佳,刘鑫也已经意识到自己这样做是有些太过于自私了,虽然无伤大雅,但刘鑫还是有些抱歉的对苏佳说道:“苏佳,你也知道我喜欢吃土豆,这不我就一下子没有控制住自己的手吗,你不会有意见吧。”
苏佳笑着摇了摇头,开口说道:“怎么会呢,孔子曾经就说过,食色性也,虽然作为一个机器人我是没有口舌之欲,但是我很能理解这种感觉,所以主人你何必挂怀,而且这一百枚黑色土豆的种子也算不了什么,对主人你向大汉推广作物种子的任务来说也算不上多大的影响。”
苏佳一边说着,一边拿起了一颗黑色土豆,大致估算了一下,然后对刘鑫说道:“主人,我刚才已经扫描过了,这一百枚黑色土豆的种子大小几乎一致,所以我觉得这些黑色土豆的种子重量应该是一致的,大概在一千两百克左右,而土豆种子只要有五十克就可以保证其存活并正常发育,所以每颗黑色土豆实际上可以分为二十四枚黑色土豆的种子,所以我们育种的数量只要有十万枚黑色土豆的种子,我就能保证在一年之后,主人就可以向大汉推广这些黑色土豆了。”
经过苏佳这么一分析,刘鑫才发现黑色土豆分切为种子之后,数量竟然有这么多,刘鑫都忍不住想再兑换一些黑色土豆出来了。
当然了,作为一个意志坚定(?)的男人,刘鑫自然是忍住心中的冲动,没有将罪恶的黑手再次伸出。
刘鑫捡起一枚黑色土豆,发现这黑色土豆实际上并不是纯黑色的,而是一种紫黑色的土豆,不过要不是经过了天道的认证,刘鑫都快以为这是紫薯了。
不过想到这里,刘鑫又一拍脑袋,自己怎么把和土豆齐名的红薯也给忘记了呢。
红薯的官方名字为番薯,但是根据地域的不同的,有着数十种称呼,在成都的话一般被称为红苕,光是刘鑫知道的名称就有红芋、番芋、地瓜、线苕、白薯、金薯、甜薯、朱薯等等。
红薯一般被认为是起源于墨西哥以及从哥伦比亚到秘鲁一带的热带美洲地区,而在史料上的第一次关于红薯的记载,就是哥伦布在初次面见西班牙女王的时候,就曾经将从新大陆(也就是南美洲)带回的红薯献给了西班牙女王。
所以到了十六世纪初,西班牙已开始普遍种植红薯,而西班牙的水手在航行世界时,就把红薯携带到了菲律宾的马尼拉和摩鹿加岛,然后再传至亚洲各地,所以在十六世纪的末叶,红薯才通过多种方式传入了华夏,并且和土豆一样,在极短的时间内被推广到了华夏各个地区,可以说是整个华夏都有种植红薯。
之所以说红薯与土豆齐名,因为红薯与土豆有着很多相似之处,比如它们的原产地都在南美洲,都是十六世纪左右传入华夏,而且都在极短的时间内传播到了华夏各地,为解决华夏地区的饥荒做出了重要贡献;并且红薯的种植方式也相对简单,只要有充足的光热,红薯就算是在贫瘠的土地里也能顺利的发育起来,亩产量也是十分惊人,与土豆可谓是不分上下。
而红薯属管状花目,旋花科一年生草本植物,根系能长达2米以上,生长时平卧地面斜上,与土豆一样都具地下块根,块根呈纺锤形,外皮土黄色或紫红色,远看和土豆差不多。
因为红薯富含蛋白质、淀粉、果胶、纤维素、氨基酸、维生素及多种矿物质,所以有“长寿食品”之誉,当然,红薯还具有抗癌、保护心脏、预防肺气肿、糖尿病、减肥等功效。
不过刘鑫想要吐槽的是,红薯的含糖量达到了百分之十五到百分之二十,所以味道比较甜,再加上淀粉含量也非常高,所以红薯不太适合糖尿病患者食用,不过糖尿病患者少量食用还是有一定好处的。
而据刘鑫所知,我国已经确诊的糖尿病患者人数已经到达了一点二亿人左右,而且这都还是已经确诊的,估摸着还有至少一半以上的糖尿病患者对自己患病并不知情,而且在这些不知情的糖尿病患者之中,就有不少是二三十岁的年轻人。
就像刘鑫在穿越到大汉世界的那一天,刘鑫就遇到过一个二十八岁因为腰痛前来看病的男子,看起来脸色都还不错,但是在检验血常规后才发现这名男子已经患上了糖尿病,而那名男子竟然都还不知道(这是作者今天遇上的事,作者一开始还以为自己眼花看错了)。
而在老年人中,百分之三十的老年人已经患上了糖尿病,而且因为以前医疗条件的不成熟,或是一些个人原因,这些患上了糖尿病的老年人一经查实,糖尿病就已经非常严重了;当然还有不少老年人还不知道自己已经患上了糖尿病,结果听说食用红薯可以延年益寿,并且能预防糖尿病,于是就天天吃,顿顿吃,结果反而导致糖尿病越来越严重。
所以如果家里有老年人的话,不要因为红薯好处众多而盲目食用,要先确认老年人是否患有糖尿病,以免红薯不仅没能起到延年益寿的作用,反而成了“罪魁祸首”。
以上这段也算是作者夹带的私货,希望大家能注意到这个误区。
回到正题,刘鑫觉得自己既然已经选择了土豆,那么还要不要再选择一种红薯作为第四种作物种子呢?
刘鑫对此表示十分纠结,毕竟土豆与红薯的相似度极高,感觉选择了红薯的话,就会与土豆类型相重合,而自己现在只能选择五种种植作物,必须要规划全面才行。
但是刘鑫作为一个吃货,又有些舍不得红薯,因为红薯粉和红薯干的味道太好了,而且刘鑫在大学时,每到冬天校门口都有卖烤红薯的,刘鑫每次路过都会买上一个,吃起来那感觉简直舒服,当然红薯有一点非常不好,就是能够促进新陈代谢,让体内的废气加快排出。。。
恰好现在正是冬日,刘鑫想到这里都有些心痒痒了,这就让刘鑫对红薯有些难以取舍了。
于是乎,刘鑫决定和苏佳商量商量,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刘鑫嘿嘿一笑,对着苏佳说道:“苏佳,我这里有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想要问问你,那就是我该不该将第四种作物种子选择为红薯呢,你也知道红薯的年产量与营养价值都不错,很适合大汉的现状,但是有一点非常严肃,那就是红薯与土豆的类型有些类似,所以我觉得红薯与土豆只要选一个就好了,如今我已经拥有了黑色土豆,所以我就想如果不选择红薯的话,这样我们就能选择另一种类型的作物种子,因此我决定将选择权交给你,因为我的选择困难症又犯病了。”
苏佳想了想,然后认真的对刘鑫说道:“既然主人你都这么说了,那我这里就提出我的个人意见,红薯既可以选择要,也可以选择不要,我认为两者的概率五五开。”
“不选择红薯的原因其实很简单,正如主人你说的那样,土豆与红薯的类型已经重复了,而我们还能选择两种作物种子,如果选择了红薯,我们就只能选择一种其他类型的植物种子了,我们能够选择的面就比较小了。”
“不过选择红薯也有不少的好处,因为红薯可以与土豆进行轮耕,因为土豆是一种不耐连作的作物,也就说土豆对土地肥力的消耗比较严重,所以在选择种植土地的地块时,要选择那种在三年内没有种过土豆和其它茄科作物的地块,当然了,现在的大汉可没有土豆和茄子之类的作物,所以这一点不需要担心了。”
“再说土豆对连作反应非常敏感,所以在种植土豆方面上一定要避免进行连作,如果在一块地上连续种植土豆超过三年,不但会引起各种严重病害,而且还会引起该片土地的土壤养分失调,特别是某些微量元素,从而使土豆生长不良,植株矮小,产量低,品质差。
“所以土豆与玉米、小麦等植物轮作增产效果较好,不过如今的玉米大汉也没有,还在大汉彼岸的南美洲,暂时就不考虑了,不过红薯倒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因为红薯对土地的要求并不高,产量也与土豆差不多,所以很适合与土豆进行轮流种植,确保一块地的粮食产出,毕竟马上就是天下乱世,像水稻小麦这样的作物需要仔细打理,所以只适合在相对平稳的地区进行种植,以免毁于战火;而像红薯土豆这样的作物只要丢在土里,不用刻意照料也会有不错的收获,非常适合在河北地区进行推广,毕竟在历史上曹操统一河北地区之前,那里可是战乱不断,粮食产量可以说是几乎没有。”
虽然苏佳口中说的是五五开,实际上刘鑫知道苏佳更加倾向于红薯,正如苏佳说的那样,红薯可以弥补土豆的缺点,与土豆进行轮流种植能有效的利用土地。
于是乎,刘鑫果断的决定选择红薯作为自己的第四种作物种子。
ps:今天之前会有第三更,万更妥妥的?(未完待续。)
第二五八章 今日事
刘鑫开始翻查红薯的评分榜,和土豆一样,红薯也拥有近百个品种,不过总的来说都大同小异,评分相差无几。
不过排名第一的紫薯倒是甩了后面几个品种的红薯七八分,可见天道也是挺看好这种紫薯的。
紫薯和黑色土豆一样,是因为含有大量的花青素才会呈现为紫黑色,不过紫薯还含有大量的硒元素,而硒则被称为“抗癌大王”,易被人体吸收,同时还可长期停留在人体血清中,增强机体免疫力,清除体内自由基,抑制癌细胞的生长,所以能够预防癌症的发生。
因此紫薯虽然与常见的红薯、白薯相比,其中的蛋白质、糖分等营养物质都没有太大的区别,但是紫薯却拥有不俗的抗癌能力与抗老化能力,这一点是其他红薯与紫薯比不了的。
不过也不要盲目追求吃紫薯的保健功效,毕竟过犹不及,紫薯吃多了也不算什么好事,容易造成胀气反酸,到时候就不美了。
而且这种紫薯与红薯的种植方法差不多,但是亩产量达到了惊人的四千公斤,如果培育得当就能达到五千公斤,这也算达到了大跃进时期亩产万斤的标准了。
最重要的是,在紫薯最后的备注中,标明了这种紫薯的单个重量与体积都很大,普遍在四到五公斤左右,这就是说比普通的西瓜小不了多少。
这意味着什么,这就是说着紫薯种子的体积重量都很大,那一万枚紫薯“种子”能够细分下来的种子数量就更多,刘鑫选择这样的种子也算比其他种子要“赚”的越多。
所以刘鑫毫不犹豫的选择了这种紫薯当做自己的第四种作物种子,并且在将黑色土豆都放进木牛流马之后,刘鑫又兑换出了一百枚紫薯种子来。
天道果然靠谱,刘鑫看着面前十来斤左右重的紫薯,心里不禁笑开了花,这波不亏,被天道坑了这么多次。总算从天道手上占到便宜了。
不对,刘鑫突然发现自己好像有点傻,这些东西本来就是属于自己的,是自己在穿越时带上的“金手指”,结果被天道强行扣留,现在也才一点点的还给自己,这也算是收回自己的损失,自己怎么能算是占便宜呢。
哪有自己占自己便宜的道理。
刘鑫不无恶意的想到,是不是在自己与天道见面的时候,天道把自己给催眠了,所以自己才会有这样莫名其妙的想法。
不过又有一个问题摆在了刘鑫的面前,虽然刘鑫觉得紫薯种子越大越好,但是这紫薯种子的占地面积实在是太大了,而木牛虽然是类似面包车加货斗的形式,但是里面已经放上了各种物资,比如其中最扎眼的毛绒玩偶,这是刘鑫准备去走“夫人路线”时所要用到的,毕竟不论是多大年龄的女人,对这种毛茸茸的可爱玩偶都是缺乏抵抗能力的;还有各种线装书,毕竟洛阳是天子脚下,那些高官大臣,基本上都是文人出身,哪怕是皇甫嵩这些将军,基本上都是儒将,至于何进这样的酒囊饭袋,也经常标榜自己是文化人,搜罗了不少书籍来填充自己的书房,而且洛阳还有各种文豪大儒,所以刘鑫觉得自己准备的这些线装书绝对能成为不错的敲门砖。
除此之外就是那尊金龙雕像了,这可是刘鑫进入洛阳面见汉灵帝的最大底牌,所以被安置在木牛的中心处,周围就是各种各样的毛绒玩偶作为缓冲物,以免发生意外、
不过刘鑫觉得,在一尊华贵威武的金龙雕像旁边,摆放着各式各样可爱的毛绒玩偶,不仅没有任何违和感,反而还有一种莫名的喜感。。。
除此之外,木牛里面还放置着不少的华丽衣物,以及各种宝石制成的华丽首饰,还有各种半米高的小桶,这些小桶里都是苏佳抽空提炼出来的香水与精油,这些就是一桶桶的黄金,至于分装用的小瓶子也堆放在旁边。
所以木牛的内部空间基本上都被装满了,还好天道给予的那些种子都是非常干净且没有带上一点泥土,所以刘鑫也就放心的丢进了木牛里,反正每个黑色土豆的体积并不算太大,而且重量也就一般,不会压迫到木牛内部放置的其他物品。
不过这紫薯就成了一个大问题,每个紫薯都有普通西瓜大小,而且重量也不轻,所以不能随意压在某些东西上,所以在木牛里面放下二十多个紫薯之后,刘鑫就发现木牛内部已经没有合适的地方让自己继续放置紫薯了。。。
这就很尴尬了,刘鑫看着木牛旁边那一大摞紫薯,心中似有万马奔腾。
至于放在流马里面,那就更不现实了,因为流马里面放的是各类酒水已经玻璃制品,所以都是易碎品,紫薯这样的傻大个不适合放在里面。
所以,刘鑫只能一脸纠结的看着地上这七十多个紫薯,心中只有惆怅。
如果放在外面,一是这些紫薯个头实在是太大了,有些扎眼,而且现在的温度并不适合在外面放置这些紫薯;二来就是怕被那些已经叛变自己的车队成员们看见之后,肯定会偷走向他们的新主子献媚,到时候又是一堆麻烦。
至于放在房间里,刘鑫可不想象自己的房间里堆满了一堆紫薯会是怎样的情景,而且刘鑫现在还要和曹操与袁绍一起交流感情,所以陪睡业务是少不了的,如果袁绍与曹操看到了这些奇怪的黑色物体,绝对会找刘鑫问这问那,虽然刘鑫已经拿出了几个黑色土豆准备在今晚宴请曹操等人,顺便试探一下这些大汉本土人士对于黑色土豆的接受能力。
但是这不是刘鑫能把紫薯放在自己房间的理由,因为被看见太丢人了,你见过谁在自己的卧室里放上一大堆紫薯的吗?
至于大院里的空房间,只有那些车队成员住的地方才有,所以不用考虑放在那里。
不过刘鑫突然想起来,苏佳也是有自己房间的,而且苏佳的房间刘鑫也去过,只有一张床,和几个上锁的大箱子。
毕竟苏佳作为一个智能机器人并不需要休息,床只是一个摆设罢了,而那些大箱子里是苏佳的一些工具,用于进行研究与制造,比如里面就有一套精油提取器,还有简易的磨石机,切割机之类的小型机器。
总而言之苏佳的房间非常空旷,正好将这些紫薯放进苏佳的房间,也算是帮苏佳充实自己的房间。
于是乎,刘鑫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了苏佳,苏佳表示对此毫无异议,于是刘鑫与苏佳就将这些紫薯都放在了苏佳的房间中。
今日事今日毕,这是刘鑫的原则问题,实际上也就是强迫症,如今已经选择好了四种作物种子,那么就得一鼓作气把第五种作物种子也选出来,也就算是了结了这件事。
所以,刘鑫对苏家说道:“苏佳,对于第五种作物种子你有什么建议吗?”
苏佳想都没想,开口说道:“我推荐的作物种子和益州非常契合,那便是辣椒。”
刘鑫一听,立马点了点头,作为一个蜀地人,对于辣椒来说有一种特殊的情节。
因为蜀地的地形原因,属于盆地地形,气候潮湿寒冷,常年多雨,而且按照现代的说法,四川的寒冷属于“法术攻击”,所以蜀地人的体内寒气较重,因此风湿病患者尤其之多,因此需要吃辣来发散寒气,温暖身体,因此自古以来蜀地人都喜欢吃辣,尤其是辣椒,因为辣椒中含有一种叫做辣椒素的物质,能使人心跳加快,毛孔张大,皮肤毛细血管扩张变粗,血液加速,汗腺张开,全身冒汗,身上的寒气湿气就被驱赶出体内,全身就会感觉到热乎乎的,所以在辣椒传入华夏之后,辣椒就成为了蜀地人的专宠。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古代蜀地山高路险,道路崎岖,交通极为不便,所以缺油少盐,普通老百姓买不起太多的油盐,因此只能炖煮食物,大家也都知道这样虽然清淡养生,但是如果要长期吃这样的食物,实在是有些难以下咽,为了解决这一难题,于是辣味成为了蜀地人的新口味。
而现在的大汉地区,辣味大都源自于茱萸与花椒这两种华夏本土植物。
所以刘鑫在来到成都的前几天,黄枚就曾经宴请过刘鑫蜀地的本土菜,结果茱萸那特别的口味让刘鑫接受不了,毕竟刘鑫已经吃惯了辣椒的那种辣味。
那时刘鑫非常惆怅的想到,辣椒现在也还在南美洲,还有一千多年才会传入国内,那也就是说自己在蜀地竟然没有办法吃到正宗的火锅,那自己和咸鱼有什么区别!
不过刘鑫在选择作物种子,也曾经想过选择一种辣椒,但是刘鑫也不想因为自己的口腹之欲而选择辣椒种子,毕竟自己可是有任务在身,辣椒也不想土豆红薯那样能够作为主食,并且产量巨大,能够帮助大汉百姓面对饥荒与战争。
但是,现在苏佳竟然向刘鑫推荐辣椒,这是刘鑫所没有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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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五九章 今日毕
不过刘鑫也很快反应过来,苏佳为什么会向自己推荐选择辣椒作为最后一种作物种子,因为辣椒可不仅仅是一种蔬菜或是调味料,辣椒的药用价值也可以算是在各类蔬菜中数一数二的存在。
辣椒是一种茄科辣椒属植物,原产于中南美洲热带地区,明末时期才从南美洲传入华夏地区,而辣椒的药用价值体现在辣椒的果实中果皮含有辣椒素而有辣味,能增进食欲,并且对口腔及胃肠有刺激浸染,能加强肠胃蠕动,促进消化液渗透,改进食欲,并能克制肠内非常发酵,有利于促进胃黏膜的再生,维持胃肠细胞成果,防治胃溃疡。
没错,辣椒能防治胃溃疡,这也是辣椒最为神奇的一点,不过这也证明了事物的两面性,在你患上胃溃疡时经常吃辣椒可以起到防治作用,但是当你患上了胃溃疡之后再吃辣椒的话,你的胃溃疡肯定会更加严重了。
而且辣椒的辣椒素还能够起到降血压和降胆固醇的功效,进而在很大程度上预防心脏病,因为研究发现辣椒素能够通过减少堆积以及加快分解和排泄的方式降低有害胆固醇水平,此外辣椒素还能够抑制一种导致动脉收缩的基因的活动,动脉收缩会导致流入心脏以及其他器官的血量减少,通过抑制这种基因的活动,肌肉能够得到放松和扩张,进而提高供血量。
不过和辣椒防治胃溃疡一样,辣椒虽然能预防心脏病,也只能在心脏病发病前食用,否则如果你已经有了心脏病再吃辣椒,便会引发辣椒的刺激性而使循环血量剧增,心跳加快,心动过速,短期内大量服用(也就是吃火锅这类的),可致急性心力衰竭、心脏猝死,即使没发生意外,也可妨碍原有的心脑血管病及肺内病变的康复。
此外辣椒中维生素c的含量在蔬菜中位居第一位,在所有食物中位居第四位!
说道这里,刘鑫当时听说这个消息时也非常惊讶,因为在刘鑫的潜意识里,富含维生素c的应该都是那些具有酸味的水果或是蔬菜,比如柠檬橘子之类的,但是辣椒的维生素c的含量竟然远远大过柠檬与橘子,这让刘鑫非常惊讶。
所以,辣椒在药用价值方面算的上是蔬菜之中的佼佼者,在防治各类疾病的方面上辣椒更是堪称最强王者,再加上辣椒在作为调味料与食材的方面上也是具有不可撼动的地位,所以辣椒在天道的总体评分上也是名列前茅。
所以刘鑫对此也表示非常心动,不过辣椒虽好,但也有其不足之处,那就是种植条件比较苛刻。
虽然在现代辣椒已经在国内广泛种植,到处都有辣椒的身影,但是辣椒对于土壤养分的要求非常高,而且需要完善的排水条件以防止被水淹没,导致辣椒死亡。
因为现代有着各种化肥打底子,加上大棚技术的完善,所以可以忽略这方面的要求,但是在大汉时期,可没有化肥这一说,而且肥料也仅限于人畜粪便,不仅数量少,而且都没有经过充分的发酵,肥料的效果非常一般。
因此想要在大汉种植好辣椒,是一个非常艰巨的任务,需要花费巨大的努力。
而且因为种值条件的变化,辣椒的亩产量也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就比如天道给出的预计亩产量在两百公斤到一千公斤左右,所以上限与下限差距非常大,而刘鑫估摸着以现在益州的条件,辣椒能达到亩产量五百公斤就算是谢天谢地了,而且辣椒如果是要经过脱水制成调味料的话,损耗会更加巨大。
而辣椒基本上是一年生作物,所以每年的产量在刘鑫看到过杂交水稻,黑色土豆与紫薯之后,感觉根本不值一提。
还有一点,如今大汉的主要种植结构,还是以种植主食作物为主,蔬菜基本上都是少量种植,而辣椒这种更加偏向于调味料的蔬菜就更少有人种植了,因此刘鑫怀疑自己能不能将辣椒推广到整个大汉去。
于是乎,刘鑫有些犹豫的对苏家说道:“苏佳,你确定要选择辣椒作为最后一种作物种子吗?虽然辣椒在各方面的数据都很不错,但是辣椒的种植要求比较高,想要推广到大汉的难度也比较大,所以我并不觉得辣椒是一个很好地选择。”
苏佳自然是聊到了刘鑫会这么说,所以苏佳早就做好了准备,开口对刘鑫说道:“主人此言差矣,首先辣椒非常适合主人的根据地,也就是适合在益州种植,毕竟蜀地一直在等待着这种辣椒这种作物,我们有必要提前引进辣椒这种作物;而且主人你也说到了,辣椒的药用价值极高,而且还能提取辣椒素已作他用,并且在之后的远洋航行中也可以带上辣椒治疗败血症,能够调节口味;至于辣椒的种植条件,我们回到益州之后就可以准备研究各种各样的肥料,以及推广大棚种植,毕竟这都不是什么难事,完全可以改善辣椒的种植条件;再说了,大汉现在像辣椒这样既能够作为蔬菜,又能作为调味料的作物太少了,所以这也是说辣椒可以抢占市场,而且我们大可以搭配益州酒楼的发展,顺便推出益州火锅,益州火锅的魅力主人应该比我要清楚,绝对能够受到大汉人民的欢迎,到时候辣椒绝对能够顺利的推广到整个大汉!”
刘鑫听完苏佳的解释后,不由得点了点头,苏佳说的很对,辣椒的那些缺点都不是事,毕竟瑕不掩瑜,因为辣椒的优点实在是太多了,比如说泡辣椒,火锅,小炒肉。。。
刘鑫的吃货属性再次取得了胜利,刘鑫点了点头,决定了最后一种作物种子,就是辣椒了。
当然了,因为辣椒种子并没有“即战力”,也就是现在吃不了,这让刘鑫不免有些残念。
今日事,今日毕。
刘鑫总算把作物种子的事情给处理掉了,不过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事情刘鑫要和苏佳商量,也就是关于自己和来莺儿的事情,当然重点是在于旋律合音上,刘鑫与来莺儿约定终生的事情自然是被刘鑫一笔带过。
在苏佳听完刘鑫关于旋律合音的事情后,沉思了片刻之后,有些疑惑的说道:“难道这个世界真的是选用了不少三国时期的野史和《三国演义》里的记载作为背景吗,我没想到除了夏师傅的那本《武书》之外,还有一本记录着旋律合音的古书,而且来莺儿姑娘应该还没有掌握到旋律合音的精髓,否则来莺儿姑娘使用旋律合音的效果还能提升一倍以上,到时候就真的具有战略意义了。”
“不过我也可以肯定一件事了,太平道的大贤良师张角,很有可能也拥有一本与《武书》类似的古书,或者就是《太平天书》,说不定还真有呼风唤雨,召唤雷电的能力,而且黄巾力士也有可能成为类似生化武器那样的存在,总之这太平道可能有些难对付啊,尤其是现在主人的任务是提前逼迫太平道开始黄巾起义,并且还要在汉灵帝驾鹤西去之前平定太平道起义,所以我们也不能指望张角提前身死道消,让黄巾起义自行崩溃,我们必须一次性解决掉太平道才行,因此我们得想办法加入前线战场,出手对付黄巾起义军了。”
刘鑫点了点头,苏佳说的很对,本来刘鑫还打算在黄巾起义之中独善其身,不去参加前线对抗黄巾起义军的战斗,而是趁机平定益州,彻底将益州收归于自己的控制之下,并且谋取交州的控制权,然后开始在交州建设港口与船只,准备在统一大汉之后对外扩张。
但是因为自己获得了那五种作物种子的缘故,必须在汉灵帝驾崩之前解决黄巾起义的问题,否则如果没有在黄巾起义结束之前平定大汉,大汉必定陷入混乱之中,毕竟汉灵帝虽然昏庸无道,但汉灵帝怎么说也是大汉的精神象征,在一定程度上维持着大汉的稳定,而汉灵帝驾崩之后,刘辩与刘宏都是小孩子,自然无法压制那些权贵豪强们的野心,到时候大汉天下只会乱上加乱,普通的百姓日子便更加不好过,人口的损失也算更加严重,所以这可不是刘鑫想要看到的情况。
因此刘鑫只能在黄巾起义时便从益州出兵前往前线,想办法尽快处理掉黄巾起义这个“副本”。
刘鑫本来想的是使用斩首计划,直接找个机会暗杀张角,毕竟作为太平道的大贤良师,张角在太平道里的地位毋庸置疑,而张角的两个弟弟——张宝和张梁,这两人因为他们哥哥的缘故,在太平道的地位虽高,但是并不能服众,所以可以这么说,太平道就是张角一个人的太平道,没有张角就没有太平道。
所以太平道的信徒都是因为张角才走到一起的,没有了张角的太平道就会自动分崩离析,历史上也证明了这一点,本来官军都没有办法攻下广宗城的,因为有张角作为黄巾起义军的精神支撑,让黄巾起义军可以不畏生死的守卫广宗城,结果张角突然病死,而在广宗城内的张宝与张梁都不能服众,加上张宝与张梁争夺权力而发生冲突,广宗城内的黄巾起义军士气大降,最后被官军轻而易举的攻破了广宗城,原本声势浩大的黄巾起义,在张角的去世后瞬间化为飞灰,令人唏嘘不已。
如今要逼迫张角提前发动黄巾起义,那就不能指望张角也会提前病死,所以刘鑫只能使用认为手段来让张角提前去世了,但是正如苏佳所说的,即然这个大汉世界中存在《武书》与旋律合音这样超现实的存在,那么张角手中拥有一本《太平天书》也不足为奇,到时候张角说不定有什么护身法术,自己的暗杀计划成功性还真的是有待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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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六零章 思维误区
刘鑫叹了一口气,如果真如苏佳所说,想要镇压住提前发动叛乱的黄巾起义军,好像也不是什么简单的事情,尤其是暗杀张角的计划,恐怕得暂时放下了。
不过刘鑫突然想到了张角的那两位弟弟,也就是张宝和张梁,这两人都生活在张角的阴影之下,但是张角的强势让他们没有什么特殊的想法,但是在历史上张角死后,这两人可是为了权利而兄弟阋墙,发生了不少冲突。
所以刘鑫觉得自己可以从这方面入手,提前离间张宝与张梁的关系,从而给张角制造麻烦。
刘鑫想到这里,就对苏佳说道:“苏佳,我们在黄巾起义之后,可不可以想办法离间张宝与张梁的关系,从而牵扯张角的注意力,这样再对付黄巾起义军就容易的多了。”
苏佳想了想,觉得刘鑫的这个建议非常不错,毕竟在历史上黄巾起义的初期之所以能够节节胜利,就是因为初期的黄巾起义军在张角的领导下,抱着推翻大汉,建立新秩序的目标而奋斗,那个时候的黄巾起义军可以说是万众齐心。
但是如果离间了张宝与张梁,这两个名义上的太平道二把手和三把手发生了内讧的话,不仅能够牵扯住张角的注意力,让张角不得不将精力放在安抚自己的两个弟弟身上,而且说不定还能引起黄巾起义军的内部权利斗争,降低黄巾起义军的士气,让黄巾起义军在前期的攻势减缓下来。
想到这里的苏佳,忍不住点了点头,对刘鑫说道:“主人的想法非常不错,只要离间计发动发动成功,破坏张梁和张宝之间的关系,而且我们还可以将黄巾起义被大汉朝廷发现的原因,推给张梁或者是张宝,这样就能加深黄巾起义军的内部矛盾,就算张角想要隐藏下来,我们也可以安排间谍在黄巾起义军的内部散播谣言,最好再离间几个黄巾起义军的渠帅,让他们发生冲突,黄巾起义军本来就不是什么正规部队,他们的组织度非常低,如果发生内乱的话,黄巾起义军必定陷入混乱之中,到时候就会成为一盘散沙,黄巾起义军中除了张角领导的直系部队之外,其他的黄巾起义就不过是一群连土匪不如的部队罢了,到时候只要各州官军就能够轻松解决,我们就可以放心的对付张角了。”
刘鑫笑着点了点头,正如苏佳所说,黄巾起义军看似团结一心,实则上还是一盘散沙,除了张角在冀州的直系部队外,其他州郡的黄巾军渠帅都是各自为政,如果有张角的命令还好,这些黄巾军的渠帅还是会选择听从张角的指挥;但是如果能切断了这些黄巾军的渠帅与张角的联络,这些黄巾军的渠帅就不过是一群无头的苍蝇罢了,想要解决起来非常容易。
而且据刘鑫所知,有些黄巾军的渠帅曾经发生过各种矛盾,也就是说只要将这些矛盾放大化,尽量演变成内部冲突,这对于黄巾起义军的打击无疑是非常巨大的,而且还能引起黄巾起义军内部的互相猜疑,将原本团结的黄巾起义军分成一个个派系,到时候就够张角头痛的了。
不过这些都还只是停留在想象中的计划,刘鑫与苏佳现在都还没有想到该如何具体实施离间计,毕竟现在刘鑫在太平道的内部也没有安插棋子,对太平道的内部情况也不是十分了解,更别提对张角三兄弟的了解了,所以刘鑫只能依靠《三国志》与《三国演义》,以及各种乱七八糟的野史传说进行猜测。
有一个伟人曾经说过——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刘鑫现在想的再多,再完善的计划,也都不过是空中楼阁罢了,所以刘鑫也不想浪费那么多脑细胞,到头来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所以,刘鑫还是将目光放在了唐周身上。
刘鑫将唐周很有可能是张让安插在太平道的卧底,并且现在就住在张让名下的郊外庄园的消息告诉了苏佳。
苏佳眉头一皱,不过很快就反应了过来,刘鑫的猜测很有可能就是现实,因为苏佳通过自身的数据分析器,将关于唐周告密的所有资料进行统合推算,发现“唐周是张让安插在太平道的卧底”的这个结论正确率高达百分之八十以上!
苏佳不由得笑了笑,苏佳的想法和刘鑫的一样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只要想办法控制住唐周,就能够“控制”黄巾起义的时间,而且唐周现在在太平道中的地位可不低,能够接触到不少太平道的高层,也就是那些黄巾起义军的渠帅,所以唐周能够毫不费力的得到许多有用的情报。
不过话说回来,想要控制唐周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毕竟唐周现在是张让的手下,而张让既然敢安排唐周潜伏在太平道中当卧底,并且还给予了大量的资源帮助唐周提升他在太平道中的地位,说明张让对唐周十分信任,又或是掌握着唐周的把柄,自信唐周是不可能会背叛他的。
所以,刘鑫想要将唐周变成自己的手下,任重而道远啊。
刘鑫自然也知道这一点,毕竟自己可不是什么某点三流小说中的主角,只要虎躯一震,唐周就会不顾一切,哭着喊着的要当自己的手下。
不过刘鑫知道这一点,每一个人都有他的软肋与弱点,只要找到唐周的软肋与弱点,就能想办法瓦解唐周的心理防线,然后就能一步步的将唐周收为己用。
当然了,如果唐周真的是软硬不吃,一心想要为张让尽忠的话,刘鑫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毕竟自己总不可能光明正大的去挖张让的墙角吧。
所以,如果最后实在不行的话,刘鑫大不了再安排几个自己的手下人潜伏在太平道中,刘鑫相信以自己的能力与手中的资源,绝对能够扶持又一个“唐周”来。
虽然自己另起炉灶,在太平道中培养出一个合格的卧底并不容易,需要付出的代价也比策反唐周要大的多,但是这也是无奈之举,毕竟情报的重要性无需多言,就算是苏佳能够计算出来的东西再多再准确,这也是建立在情报量足够的情况下,如果没正确充足的情报,苏佳也没有办法制定合适的计划。
不过话说回来,刘鑫已经在准备找机会与唐周见上一面,而且是越快越好,毕竟刘鑫也不知道唐周会在张让名下的那处郊外庄园待上多久,万一这次没有见到唐周,下次再想见到唐周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但是有一个问题摆在刘鑫面前,自己该如何与唐周见面呢?
毕竟唐周现在明面上的身份是太平道的信徒,张角的弟子之一,在太平道中也算是有些人望,而洛阳城内也有着不少的太平道信徒,并且现在还专门有太平道的信徒监视着自己,而且张让也派了人来关注着自己的一举一动,唐周那边肯定也有张让的手下负责监视。
所以唐周不论是有正大光明的前来洛阳“完成任务”,还是背地里偷偷返回洛阳给张让传递消息,所以刘鑫不仅不能让太平道的信徒发现自己与唐周接触,而且还要避开张让的手下耳目,否则唐周不仅会被太平道怀疑他是一个叛徒,说不定还会惹怒张让,张让到时候给自己制造麻烦的话,那乐子就大了。
所以如今想来,刘鑫想要和唐周不被发现的见上一面都非常艰难,更别提该怎样说服唐周为自己效力了。
而苏佳对此也保持着同样的见解,认为刘鑫根本就没有什么机会,能在不被其他人发现的情况下与唐周见上一面,至于想在刘鑫或是唐周离开洛阳之前,说服唐周弃暗投明,成为刘鑫的手下,可能性几乎为零。
这让刘鑫都有些想放弃招揽唐周成为自己卧底的打算,干脆自立门户,等自己回到益州之后,安排几个合适的人选去太平道当卧底,这样还来的简单一些。
不过这时苏佳想到了一个不错的办法,“主人,既然我们想要绕开张让和太平道的监视与唐周见上一面如此困难,那我们还不如换一个思路,只要想办法通过张让的许可与唐周见上一面,既然唐周现在敢住在张让名下的郊外庄园,那就说明洛阳城内太平道要么不知道唐周在洛阳,要么里就是太平道给唐周安排的任务就是与张让接触,总而言之主人你就可以通过张让与唐周取得接触,就算主人没有机会策反唐周为主人效力,也可以通过唐周获取一定的情报,这样对我们接下来的计划有好处。”
刘鑫听完苏佳的话后,不由得一拍脑袋,自己怎么又走入了思维的误区。
自己又不一定是要偷偷摸摸,绕开张让与太平道与唐周见面,自己完全可以找个理由说服张让,从而与唐周见上一面。
俗话说的好,万事开头难,自己只要能和唐周见上一面,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办多了,无论是想要获取太平道的相关情报,还是找机会策反唐周,都要轻松的多。
所以这件事情的重点,还是在于该如何说服张让,不过刘鑫心里已经有了一个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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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六一章 邀请
正如刘鑫在春意楼中想的那样,如今十常侍势力的内部已经分为了两个派系,张让与赵忠明面上还是和和睦睦,实际上已经开始互相针对,暗地里对对方下绊子,所以刘鑫可以肯定,张让一定很想找机会解决掉赵忠这个威胁。
而刘鑫现在也算是属于张让的盟友,虽然张让十有**并不相信刘鑫,与刘鑫也不过是相互利用的关系,但是这并不影响刘鑫与张让共同对付赵忠。
所以刘鑫打算给赵忠安上一个支持太平道的罪名,最后让唐周“成为”赵忠的手下,这样就更有说服力了。
因此,刘鑫觉得张让应该会选择与自己联手,一起将赵忠置于死地,毕竟解决了赵忠,张让就是十常侍势力的唯一首领了。
所以刘鑫觉得,只要自己与张让达成合作意向,到时候再要求张让安排自己与唐周见面,一切便水到渠成了。
当然了,如果刘鑫能说服张让,让自己来控制“揭发”太平道阴谋的时间,那一切就更加完美了,因为刘鑫就不用花费大量的人力与物力,在太平道里安插自己的卧底了。
不过刘鑫觉得这个想法可能会失败,因为张让也不是个老实人,能够吃亏将自己好不容易安插在太平道中的高级卧底,安心的交给刘鑫来负责,而且以张让那狡猾的性格,不让刘鑫共同承担唐周在太平道卧底时的花费就好了。
当然了,刘鑫现在也得想办法与张让先见上一面,毕竟张让和自己的交流都是通过毕岚这个中间人传递的。
庆幸的是,因为张让是汉灵帝最宠信的十常侍,所以张让有资格随意进出皇宫,所以不用像毕岚那样只能待在宫中,张让在洛阳城内也有一处大院,听说张让只要在宫中没有什么事,半夜就会从宫中回到自家大院休息,毕竟白天还要服侍汉灵帝。
而汉灵帝对张让也非常不错,有着特殊的优待,比如每个月都会给张让安排五天左右的休息时间,让张让回到自己大院好好休息,逢年过节还会给张让一些赏赐。
所以刘鑫想要见张让的话,还是比较轻松的,只要等到张让每个月休息的时候,就可以抽空去张让府上与其见面,而且正巧的是,刘鑫听说按照惯例,两天以后就是张让出宫休息的时候了。
刘鑫打定主意,两天后只要张让出宫休息,那自己就得去和张让见上一面,一来是为了与张让达成反赵忠同盟,二来也是和张让谈谈关于赵忠的事情,三来便是问问赵忠,汉灵帝何时才会召见自己。
刘鑫与苏佳一边聊着,一边将黑色土豆与紫薯带到了刘鑫等人专用的厨房,一般来说都是由苏佳负责安排刘鑫等人的饮食。
而苏佳的手艺也非常好,毕竟苏佳可是储存有几千本各式各样的食谱,古今中外的各种名菜苏佳都会做,而且对火候的控制也达到了一种惊人的地步,对于各类调料的使用也已经是炉火纯青,所以苏佳做出来的菜都是色香味俱全,并且都能保证口味的纯正。
当然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由于食材的限制,苏佳只能利用从成都市仓库里取出来的各色调味料进行搭配,创造出了各式各样新奇的口感,也算是让刘鑫打消了吃泡面的打算。
刘鑫其实已经料到了现在的情况,所以在木牛流马里准备了不少各式各样的泡面,苏佳也特意给刘鑫准备了各种口味臊子,偶尔用来打打牙祭也是不错的选择。
苏佳开始准备晚宴,虽然只有苏佳一个人负责负责煮饭做菜,但是苏佳仍旧是游刃有余,毕竟强大的计算能力让苏佳精确的知道,自己在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事,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出一桌丰盛的美味佳肴。
至于刘鑫自然是离开了厨房,毕竟刘鑫在厨房只会影响苏佳做事的节奏罢了。
而刘鑫也没有忘记,在客厅还有一位客人在等待着自己。
刘鑫回到客厅时,便看见曹操给自己使了一个眼色,刘鑫顺着曹操的目光看向了逢纪,发现逢纪正一脸笑意的看着自己。
刘鑫这时心领神会,知道在自己离开客厅,与苏佳商量事情的时候,曹操与袁绍已经把自己说服了逢纪,现在只需要刘鑫给出一个合适的待遇,逢纪便会选择投靠刘鑫了。
想到这里,刘鑫便笑呵呵的走进客厅,开口说道:“抱歉抱歉,刚刚我去后厨安排了一些事情,耽搁了一些时间,再过一会儿我们就可以吃饭了。”
袁绍这时也笑着说道:“如此甚好,大哥家里的饭菜就是不一样,昨天那顿晚宴真是我这辈子吃过最好的饭菜,尤其是那红酒真是名副其实,简直太好喝了。”
袁绍自然是在吹捧刘鑫,不过袁绍也算是实话实说,因为有各种各样的调味料,苏佳制作的菜肴味道更加丰富,就算是袁家这样的世家大族,饭菜也就那么几个味道。
而刘鑫得说句老实话,虽然那些讲究不放调料,味道清淡的食物比较健康,但是使用多种调料的重口味食物更受到大众的欢迎。
而刘鑫虽然是一名医生,但刘鑫仍然是属于那种重口味的流派,刘鑫根本不喜欢那种清淡的饮食,感觉吃起来没食欲。
而对于袁绍和曹操这些吃惯了清淡口味的大汉人士来说,苏佳那些对他们来说比较“重口味”的菜肴,对他们味觉的冲击非常巨大,而袁绍也喜欢上了这些“重口味”的菜肴,比如今天中午袁绍在逢纪家里吃的那顿饭,让袁绍感觉没有任何食欲,不过作为世家子弟的礼仪,还是让袁绍吃完了这顿索然无味的午饭。
这也让袁绍有些暗自庆幸,如果自己没有答应跟随刘鑫去益州的话,自己一定会因此后悔的,因为自己就吃不上这样美味的菜肴了。
于是乎,袁绍也在不知不觉中被刘鑫变成了一个吃货,果然吃货还是会传染的。
而这时曹操一拍脑袋,好像突然想起来了什么,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哎呦,偏偏我这记性,我怎么把这件事给忘记了。”
刘鑫有些好奇的看着曹操,不知道曹操忘记了什么。
曹操这时也看着刘鑫,开口说道:“大哥,洛阳令让我给你说一声,如果你明天有空的话,就希望你明儿中午能去洛阳令的府上做客,听说是洛阳令的幼子听说你已经和洛阳令见过面了,所以扭着洛阳令说想要见你。”
刘鑫点了点头,没想到周瑜这个小粉丝竟然迫不及待的想要见自己了,那自己能让自己的小粉丝失望了,正好刘鑫也打算在明天去见见周异,顺便见见周瑜这位未来的大都督,没想到这下可就赶巧了,正好周异邀请自己去他府上做客。
于是乎,刘鑫笑着说道:“我明天正好没有什么事,正好可以去拜访洛阳令,二弟三弟,你们就陪我一起去吧。”
为了继续提高袁绍与曹操对自己的好感度,刘鑫自然是不会独自一人去拜访周异的。
曹操见刘鑫答应了,也就笑着说道:“如此甚好,明儿我就去告诉洛阳令这件事,然后我再回来带大哥二哥一起去洛阳令的府上。”
袁绍这时笑了笑,开口说道:“我还是别去了吧,毕竟身份不合适。”
袁绍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洛阳令邀请刘鑫去赴宴,曹操作为洛阳令的下属,也是刘鑫的结义兄弟,自然可以是随行;而袁绍虽然也是刘鑫的结义兄弟,但是袁绍与洛阳令并没有什么交情,现在也只是一介白衣,贸然跟随刘鑫去赴宴的话有失礼数。
当然了,袁绍像苏佳姜维等人可以作为刘鑫的随从或是护卫,前去参加洛阳令为刘鑫举行的宴会,这倒是没有问题,但是袁绍当然不会这样做,这不仅是丢自己的脸,也会让袁家蒙羞。
不过曹操这时笑着说道:“二哥,洛阳令可是给我说了,希望你也能一起去赴宴,如果你不去的话,那洛阳令就要给我穿小鞋了。”
刘鑫本来还在想该怎么说服袁绍跟随自己一起赴宴,毕竟自己和曹操都去了,袁绍不去的话总会有些不好,也会在三人之间产生一些隔阂。
不过没想到周异如此通情达理,精通人情世故,竟然也特意邀请了袁绍一起去赴宴。
事实也是如此,周异知道刘鑫已经与曹操和袁绍结为异性兄弟,而大汉时期的结拜兄弟可比现在的那些所谓“哥们”要靠谱的多,所以周异明白刘鑫三人的感情非常不错。
因此周异才会让曹操给刘鑫带信,顺便将袁绍一起邀请前去赴宴,这样就能保证刘鑫答应前来参加自己的宴会。
袁绍在听到这个消息后,也算是送了一口气,如果刘鑫真要坚持让自己参加这次洛阳令举行的宴会,那袁绍就真的有些难办了。
不过现在好了,袁绍总算不用面临这种两难的选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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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六二章 周异的死因
在袁绍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刘鑫也在心中暗暗松了一口气,还好周异这人挺上道的,看来自己有必要给周异好好看看病了。
按照历史上模糊的记载,周瑜是在年幼时因为父亲重病不治,所以才从洛阳回到了江东,虽然周异去世的具体时间并不明确,而且周异的具体病症也没有相关记载,但是刘鑫估摸着也就是这一两年了,至于具体病症,刘鑫大可以找机会给周异把把脉,毕竟中医在这方面就方便的多了,只要望闻问切,就可以确定患者所患的疾病了。
不过刘鑫在上次与周异见面时,虽然没有仔细观察,但是刘鑫也不难发现,周异的身体情况好像还算不错,面色与声音都算还行,没有患病的现象。
因此刘鑫觉得,周异在历史上的死因很有可能是因为某些“疾”病,让周异在短时间内便不治而亡。
刘鑫第一个想到的便是那场名为“伤寒”的瘟疫,曾经在洛阳爆发过多次,而周异很有可能就是患上了“伤寒”瘟疫而死的。
不过刘鑫又觉得这个猜测很不靠谱,因为刘鑫知道瘟疫的传染性是极强的,而汉代的防疫手段与防疫意识几乎为零,基本上就是将那些因为瘟疫而死的尸体进行简单的掩埋处理,或者干脆弃之不理。
而且那些因为瘟疫而死的人如果有什么合适的衣物或是生活用品,也会被一些喜欢占小便宜的人拿去继续使用,这要导致了瘟疫传染的更加迅速,也很难扑灭瘟疫的源头。
所以在关于瘟疫的相关记载中,基本上都是一个村子一个村子的死人,只要村子里出现了一个人患上瘟疫,那么整个村子里的就都跑不了了。
而且大汉官方对于瘟疫的态度就是放任自流,因为大汉官方也没有办法对瘟疫进行管控,对患上瘟疫的百姓进行治疗,所以干脆就任其自生自灭。
甚至有些患上瘟疫的人还能随意进出城市,将瘟疫传染给更多的人,这也导致了瘟疫的蔓延速度越来越快,到了大汉战乱时期,瘟疫更是如同蝗虫一般,席卷了整个大汉,尤其是在董卓火烧洛阳之后,因为大量的尸体没有得到妥善的处理,于是爆发出了一场可怕的瘟疫,让本来就元气大伤的洛阳,瞬间化为了一座死城,十室九空都不能形容那时衰败的洛阳,洛阳也花了数十年的重建发展,才得以恢复往日的繁华。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周异真的是被传染上了瘟疫,那么周异的家人也应该会被传染上瘟疫才是,尤其是像周瑜这样的幼童,抵抗力明显不行。
但是在关于周瑜的各类书籍记载中,基本上都只提到了周异的去世,而没有说周瑜家人大规模的离世,这就说明周异之死应该与“伤寒”瘟疫无关。
这时刘鑫又想起了是曹操给自己说过的话,现在十常侍率领的宦官势力与袁家带领的世家势力,以及何进把持的外戚势力,都在争夺着洛阳的各种权利,就连曹操这个洛阳北部尉都被各种拉拢,更别提周异这个洛阳令了。
而且洛阳令虽然在品级上不高,但是在实际权利上可不低,比如洛阳城内的治安基本上都是由洛阳令负责,而且洛阳令手下的衙役也是数量众多,算是一股不错的军事力量,毕竟洛阳城内除了各类衙役之外,也只有皇宫内的禁军能够佩戴武器,大将军何进手下的士兵都只能驻扎在洛阳城外。
皇宫内的禁军是由汉灵帝亲自掌管,就算是张让都不敢插手禁军,毕竟也已经算是在谋反了,如果被人抓到把柄,那就是死路一条。
所以三方势力只能争夺洛阳城内各种衙役的控制权,所以三方势力都想要在洛阳衙门里安插自己的人手。
而现在的洛阳令周异,便是世家势力的一份子,毕竟周异祖上显贵,也算是一个有实力的世家大族,自然是受到了世家势力的重视与扶持。
但是刘鑫知道,如今在洛阳城内,世家势力看似掌握了朝堂,但是并没有多少实权可言,因为汉灵帝根本就不理朝政,每次上朝都是走一个过场,基本上一个时辰就结束了,再加上各类奏疏又要经过十常侍之手,世家出身的那些大臣们根本就没有什么发言权,说白了就是一堆摆设了。
所以世家势力在洛阳城内并不好过,因为他们永远处于被动挨打的状态,所以洛阳令这个位置自然是保不住了。
当然,十常侍们与何进虽然受尽恩宠,但是也没有办法随意将洛阳令周异给免职掉,毕竟周异在洛阳令任上表现的还不错,为人兢兢业业,找不到什么合适的把柄。
于是十常侍们与何进想要“正大光明”的免职周异,然后让自己的手下坐上洛阳令的位置,基本上是不可能了,所以只能用一些上不了台面的手段了。
而那些上不了的手段,无外乎是用各种方式暗杀周异了,而周异突然“病死洛阳”,很有可能就是十常侍或者何进动的手。
在权利的斗争中,除了明面上的刀光剑影,还有背地的剧毒与匕首。
当然了,这也都只是刘鑫的猜测而已,毕竟以大汉现在的医疗水平,感冒都能死人,周异真的是因为疾病而死,也并非没有可能。
不过就冲着周瑜是自己的忠实粉丝,刘鑫就决定救周异一命,毕竟周异作为周瑜的父亲,而且能坐上洛阳令的位置,说明周异还是有一定水平的。
而且如果能让周异一直坐在洛阳令的位置上,这对于刘鑫在执行未来的计划时,也能够有所帮助。
不过现在也不是想这些事的时候,毕竟这都只是刘鑫的阴谋论罢了,一切还是先等明天见了周异之后再做谈论。
现在刘鑫所要做的,就是和袁绍等人继续聊天刷好感度,至于招揽逢纪,还是等到饭后再说吧。
刘鑫与袁绍等人聊了一会儿,苏佳推着餐车来到了客厅。
因为大汉实行的分餐制,也就是一个人一张桌子,一套饭菜酒水,刘鑫虽然觉得这些吃起来不如所有人坐在一起那么热闹,但是为了照顾袁绍这些“当地人”的习俗,刘鑫也只能接受现实。
不过刘鑫还是对分餐制做出了改变,那就是加入了自助餐的元素,将所有菜肴与主食放在了苏佳亲手打造的餐车上,然后将餐车放在客厅的中间,所有人的案几都围绕着餐车,这样就比较有气氛了,虽然这就需要每个人时不时的起身加菜,说实话还是有点麻烦的。
不过姜维等人已经习惯了这种吃饭方式,而袁绍与曹操在昨天之后,也算是接受了这种新奇的聚餐方式。
而逢纪与淳于琼也对此表示毫不在意,毕竟淳于琼已经投靠了刘鑫,而逢纪在心里已经打好了算盘,只要刘鑫给予他一个合适的职位,那逢纪就“勉为其难”的为刘鑫效力了。
所以逢纪与淳于琼可不会傻到因为一点小事,就和自己的未来“老板”发生矛盾,搞得不愉快。
不过很快,所有人都将注意力放在了一道菜上,一道只有刘鑫与苏佳知道名字的菜——炒土豆丝,因为其他人可不知道这道菜的主料是什么。
苏佳也知道刘鑫很久没吃过土豆了,而且这几天刘鑫基本上只吃烤肉,所以也没有吃多少蔬菜,于是苏佳便没有做土豆丝炒肉之类的荤菜,而且只用土豆做了一道素菜。
刘鑫对此也表示十分赞赏,自己这两天吃烤肉也已经吃的有着腻了,是时候换个口味吃点素菜去去油了,果然还是苏佳了解自己的喜好。
不过不要忘了,这可是黑色土豆,所以这道炒土豆丝自然也是漆黑一片,如同一片黑暗。。。
就算是早已有了心理准备的刘鑫,也不由得微微摇了摇头,这真是名副其实的黑暗料理。
而早已兴致勃勃,准备开始吃饭的曹操等人,也被眼前这道“黑暗”料理给惊呆了,因为他们都没有见过这样的黑色不明物体。
曹操看着这盘炒土豆丝,不由得对苏佳说道:“文艺兄,你这道菜是不是把醋给放多了,所以才会这么黑?”
对于曹操来说,这是他唯一能想到的解释了,因为在曹操的认知里,只有放入了大量醋的食物,才会被醋给染成这样的黑色。
醋作为汉代最主要的调味料之一,一直都被广泛应用,所以像曹操等人以前最常吃到的口味,便是醋所带来的酸味了。
不过逢纪这时却摇头说道:“孟德兄你说错了,这应该不是醋的原因,而且食材本身的颜色,因为如果放了大量的醋,那么我摸早就该闻到一大股醋味了,而这道菜反而散发的是一股食材的清香,说明这道菜应该是没有加多少醋才是。”
袁绍也跟着点了点头,赞成逢纪的说法,“元图说的对,醋味那么大是不可能被掩盖下来的,而这菜肴的成色也非常的自然与均匀,说明这道菜并不是被醋所染成的。”
曹操被逢纪与袁绍这么一唱一和,不由得老脸一红,再加上曹操本来就是个白脸,当真是白里透红。
不过曹操还是梗着脖子说道:“那你们来说说,这到底是什么食材,竟然能黑成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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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六三章 受欢迎的黑色土豆
曹操抱着要死一起死的觉悟,决定将袁绍与逢纪都拉下水来,反正总不能让自己一个人丢脸吧。
而曹操的这个问题,也算是把逢纪与袁绍都给难住了,因为他们作为大汉的本土人士,自然不可能见过土豆这个舶来品,毕竟他们之间还隔着一个太平洋呢。
不过逢纪的脑袋很灵光,虽然他从来没有见过这种奇怪的食材,但是他完全可以祸水东引,把这事牵扯到刘鑫的身上,这样曹操不会再为难自己了。
于是乎,逢纪一脸自信的说道:“虽然我也不知道这种食材究竟叫什么,不过这种食材既然是刘仙师提供的,那么刘仙师肯定是知道这种食材的名称,所以还请刘仙师指教。”
曹操本来还想说逢纪耍赖,竟然把刘鑫给牵扯进来,不过曹操也很好奇这漆黑的细条状物体,究竟是什么东西。
本来在一旁看热闹的刘鑫,没想到逢纪这就把自己给拉入其中了,只得无奈的说道:“这种食材名为土豆,是我从西域带回来的植物,顾名思义,土豆就是生长在土里的食材,它既可以蒸熟之后作为主食食用,也能够像现在这样切成细丝作为蔬菜食用,当然还可以切成块状用来炖肉。”
刘鑫刚刚说完,一旁的淳于琼这才有机会插上一句话来,“原来这个叫土豆啊,而且还是生长在地下的,怪不得这么黑呢。”
刘鑫眉头一挑,没想到淳于琼会这么解释土豆的颜色,不过,刘鑫自然是不可能将土豆原来的颜色说出来,所以刘鑫打算沿用淳于琼的这个说法。
于是乎,刘鑫笑呵呵的点头说道:“仲简说的很对,正是因为土豆生长在地下,所以缺乏光照,所以久而久之就变成了黑色,不过虽然从外边来看这土豆有些,嗯,有些难以接受,但是这土豆的味道非常不错,大家可以来试试。”
刘鑫招呼着众人拿好自己的碗碟准备开饭,然后便一马当先夹了一筷子炒土豆丝,迫不及待的一口吃下,不禁心满意足的笑了起来。
就是这个味。
曹操等人见刘鑫吃的这么开心,也纷纷开始尝试性的夹起几根黑色的土豆丝,然后视死如归一般的吃了下去。
不过这一口便让曹操等人眼前一亮,因为前文说过,因为汉代的炊具问题,大汉的烹饪方式基本就是水煮清蒸加烧烤,所以炒土豆丝的那种清脆口感,瞬间让曹操等人有了一种别样的感受,再加上土豆的味道本身就不赖,苏佳专门配置的调味料也是锦上添花。
于是乎,一大盘炒土豆丝就在众人的筷子下,如同风卷残云一般“消失”的无影无踪。
刘鑫望着被吃得一干二净的炒土豆丝,心中如同万马奔腾。
刘鑫本来考虑到用餐的人数,以及曹操等人对黑色土豆的接受程度,最后忍痛拿出了十斤黑色土豆作为今晚的食材,本以为今晚上自己应该能吃个痛快,结果这么快就被这群人给抢光了。
最可气的是,众人之中抢的最欢实的王双,此时摸了把嘴,有些意犹未尽的说道:“哎,这土豆的味道还真不错,就是数量少了点,没吃过瘾啊。”
刘鑫听到了王双的话,不由得冲着王双呵呵一笑,原本站在王双旁边的钟会立马往旁边挪了两步,防止自己被误伤。
而王双见主公冲着自己呵呵一笑,便知道自己刚才又说错话了,又是立马勾下了头,一副你看不见我的样子。
众人在解决完炒土豆丝之后,便开始点评起了土豆来,大家都认为土豆的味道非常好,绝对是他们吃过的蔬菜中,数一数二的美味。
在得到了大汉本土人士的认可后,刘鑫忍不住笑了起来,看黑色土豆在大汉的推广应该是不成问题了。
想到这里,刘鑫不禁开口说道:“看来你们对这黑色土豆都很满意吧,其实我从西域将这些黑色土豆带回大汉时,还担心你们可能接受不了这种颜色的蔬菜,看来还是我多虑了。”
曹操笑着点了点头,认真的说道:“大哥我这说句实话,一开始我看这土豆的颜色这么黑,心里还是有些抵触的,感觉吃了这黑色的土豆自己可能会死,所以不敢尝试,不过在吃过这黑色的土豆之后,我就知道什么叫不可貌相了,虽然黑色的土豆长得有些恐怖可怕,但是味道却是极好的。”
袁绍也附和着点了点头,开口说道:“二弟说的没错,这黑色的土豆外表虽然不行,但是内在的味道却是不错,只要尝试过这种味道的人,绝对不会在意黑色土豆的颜色问题了。”
其余众人也跟着点了点头,表示赞同。
刘鑫也点了点头,决定向众人先透一个底,“其实我还带了不少这种黑色土豆的种子,现在都还放在益州成都,准备等我回去时就开始播种下去,这种黑色土豆的播种非常方便,种植起来也很轻松,不想稻子高粱那样得天天伺候着,还得经过多种工序,这黑色土豆只要埋进土里,基本上浇浇水就可以保证存活了,过三个月就可以收获这黑色土豆了。”
张松有些惊讶的看着刘鑫,忍不住开口说道:“这种黑色的土豆,真的能够种植的那么轻松吗?”
张松可是见过益州百姓在种植各色农作物时,基本上都是早出晚归,一天的时间基本上就待在田里各种忙活,而且一年到头天天如此,如果要是遇上了某些重要步骤,还更是争分夺秒的干活,总而言之就是非常辛苦。
而按照刘鑫的说法,这种黑色土豆只要播种下去,基本上就不用怎么管理了,只需要等到三个月之后收获就好了。
刘鑫自然明白张松在惊讶些什么,于是自信的对张松,也是对所有人说道:“那是当然,基本上只要你把这黑色土豆的种子播种下去,平时也就施肥洒水,除除野草就可以了,基本上三个月之后,就能收获十石左右的土豆了。”
因为汉代的重量单位比较奇葩,比如石的重量基本上与斗挂钩,所以根据作物的不同,每一斗(这个比较标准,一般为2000毫升容积的斗)粮食的重量就不一样,所以每一石作物的重量也不一样,所以刘鑫才会以黑色土豆亩产千斤的标准估算出十石来,毕竟要考虑到黑色土豆的体积与比重。
不过这倒是吓了逢纪一跳,逢纪忍不住说道:“刘仙师,你说的是真的吗,这黑色的土豆能够达到亩产十石?而且每三个月就能够收获一次?”
逢纪之所以这么激动,是因为大汉的作物产量基本上都是在三石左右,而且一年只能耕种一次。
而刘鑫口中的黑色土豆竟然能够亩产十石,而且每三个月就能收获一次,那岂不是一年能收获四十石的黑色土豆!
当然了,刘鑫也要开口纠正逢纪的错误,“元图,首先我得纠正一点,这种黑色土豆一年只能栽种两季,因为黑色土豆对热量的要求比较高;至于亩产量的问题,我只能说是十石保底,如果精耕细作的话,亩产量就算达到二十石也没有问题。”
刘鑫的发言让所有人都惊呆了,如果按照刘鑫的算法,黑色土豆的年产量能够达到二十石左右,是其他作物的六倍以上!
这可是整整六倍啊,逢纪已经开始计算,如果在河北地区种植上足够的黑色土豆,每年能够生产出多少黑色土豆来。
逢纪越算越激动,最后竟然忍不住向刘鑫跪拜道:“刘仙师,还请你赐予在下足够的黑色土豆种子,我想带回冀州进行推广,以解冀州百姓的口粮问题!”
刘鑫没想到逢纪竟然如此激动,突然就向自己跪拜起来,刘鑫立马上前扶起逢纪。
不过刘鑫也有着尴尬的说道:“元图你这是何意,我本来也打算将这黑色土豆推广到整个大汉,以此解决大汉长期以来的饥荒问题,不过因为黑色土豆的种子非常有限,所以我打算先在益州进行育种,到时候就能更快的推广到大汉各地。”
在逢纪听说刘鑫手上黑色土豆的种子并不多时,不禁叹了一口气,也知道自己操之过急了,于是无奈的说道:“刘仙师,是我刚才有些太激动,唐突刘仙师了,不过还希望刘仙师在培育出足够的黑色土豆种子时,能够提前推广到冀州,因为冀州真的很需要黑色土豆这样的高产种子。”
在逢纪的讲述下,刘鑫才知道逢纪为什么如此激动,因为逢纪的老家在冀州,最近这些年来冀州时常发生旱灾,然后随之出现蝗灾,总之粮食减产十分严重,导致冀州的老百姓们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所以逢纪在得知了黑色土豆如此高产时,便忍不住为了冀州百姓向刘鑫跪求黑色土豆的种子。
最后在刘鑫的再三保证,只要有足够的黑色土豆种子,就会优先供给于冀州,逢纪才算安下心来,并且决定不论刘鑫给予自己怎样的职位,自己都会在刘鑫手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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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六四章 同行张角
逢纪的表面功夫做的非常不错,就算是内心对刘鑫充满了感激,表面上还是风轻云淡,一派文人风采。
所以刘鑫现在也不知道,今天自己拿出黑色土豆是多么明智的决定,为自己减少了多少麻烦。
不过在与逢纪的交谈中,刘鑫得知冀州,或者说是整个河北地区都出现了严重的干旱情况,并且蝗灾不断,整个河北地区已经是民不聊生。
既然提到了冀州,刘鑫便有意识的将话题引向了太平道,想要询问逢纪是否了解太平道。
结果逢纪苦笑着摇了摇头,有些愤慨的说道:“呵呵,现在冀州谁人不知道太平道,谁不晓得有一个救苦救难的大贤良师。”
刘鑫一听逢纪的口气,就知道逢纪对张角这个所谓的大贤良师感官并不好。
于是乎,刘鑫试探性的询问道:“哦,元图如果可以的话,你能给我说说这大贤良师的来历吗?”
逢纪点了点头,认真的对刘鑫说道:“大约在十年之前,冀州发生了一次蝗灾,饿死了不少人,然后祸不单行,冀州接下来又发生了一场规模不小的瘟疫,很多人因此患上了重病,而且无药可治,只能干坐着等死。”
“这时那个大贤良师不知道从那里冒了出来,自称是太平道的教主,有能力解决掉这场瘟疫,于是这大贤良师的身边聚拢了一批信徒,而且奇怪的是,这些原本已经患上瘟疫了的太平道信徒,本来按理来说应该全部病死,结果最后这些患上瘟疫的太平道信徒,有三分之一的人活了下来,这在当时引起了轰动,毕竟在这之前还没有任何一个患上瘟疫的人能逃脱一死。”
“这个时候,那个大贤良师也站出来说道,活下来的这些太平道信徒,是真心实意信奉他们太平道教义的,而那些死去的人根本就不是真心实意想要成为太平道的信徒,所以才会死于瘟疫。”
“于是在这件事之后,大贤良师与太平道的声望一涨再涨,越来越多的冀州百姓加入了太平道,而且根据我的调查,发现了一件很奇怪的事,那就是在那场瘟疫之中,患上瘟疫的太平道信徒存活下来了三分之一左右,而且不论我调查那个时间点,患上瘟疫的太平道信徒数量有多少,最后都只能活下来三分之一,这一点让我十分不解。”
刘鑫听到这里,不由得一皱眉头,这种情况可是有些微妙,不论患上瘟疫的太平道信徒有多少,张角都能救活其中三分之一的太平道信徒,这让刘鑫觉得就像是一个电脑游戏,而张角的职业是一个医生,他的技能便是有三分之一的几率救活一个人。
所以,刘鑫怀疑张角手上很有可能真有一本《太平天书》,又或是类似于《武求》的神奇古书,能够起到救死扶伤的效果,不过因为某些原因,张角的成功率只有三分之一左右,这也就是张角为什么能治疗瘟疫的原因。
逢纪这时接着说道:“在这场瘟疫之后,太平道与大贤良师的名气在冀州已是家喻户晓,尤其是在大贤良师的老家巨鹿,当地人更是将大贤良师奉为神明,而且只要有人生病就会去求取大贤良师的太平符水,基本上都是药到病除,甚至我还听说张角能够起死回生,将好几个已经没了呼吸的人给救活了过来。”
刘鑫眉头一挑,如果说张角依靠着某本神奇的古书治疗疾病,刘鑫倒是表示还能相信,但是如果说张角能够起死回生,那刘鑫就只能表示呵呵了,不过张角很有可能是遇上了假死症。
假死症说得简单点,就是因为某些原因导致生命体征在一段时间内消失,没有了呼吸心跳与脉搏,而且昏迷过去,看起来就像和真的已经死了一样。
在医学落后的古代,在遇到这种假死症时,人们往往会真以为这个人已经死了,而华夏向来重视入土为安,基本上在人死后的第二天便会下葬,到时候假死的人就算苏醒过来,也会在地底的棺材里被闷死。
不过这些苏醒过来的假死者,往往会在被闷死前在棺材里挣扎一段时间,所以当路过坟地的人听到这假死者挣扎着的声音,往往会以为是尸变,一些民间鬼故事便是由此而来。
而在历史上最有名的关于假死者,便是刘鑫的祖师爷扁鹊所遇见的虢国太子。
扁鹊,其真实姓名是秦越人,又号卢医。据人考证,约生于周威烈王十九年,卒于赧王五年,至于秦越人为什么会被称为“扁鹊”呢?
因为扁鹊算是秦越人的绰号,绰号的由来可能与《禽经》中“灵鹊兆喜”的说法有关,因为医生治病救人,走到哪里,就为那里带去安康,因此,医术高明的秦越人就被称为了扁鹊。
扁鹊虽然不是华夏的第一名医生,但扁鹊是一名开创中医流派的医生,基本上制定了中医的各种规范,比如望闻问切,针灸、按摩、熨贴、砭石、手术和汤药等多种中医特色治疗手法。
而关于扁鹊最著名的一件事,就是为齐桓公看病,病入膏肓这个成语便是出自此处。
不过扁鹊也曾经也遇到过假死症,当时被称为尸厥。
当时扁鹊和弟子子阳、子豹等人路过虢国,也就是假途灭虢的那个国家,这时虢太子恰好患病,而且病得很厉害,当地人民都以为太子死了,为此全国正举行大规模的默哀活动。
扁鹊在听到这件事之后,便找到了中庶子(就是太子的侍从官,进化之后就是中常侍了,手动滑稽)问道:“太子患什么病?”
中庶子也是一个老实人,一切如实的回答道:“太子是中邪了,邪气发泄不出去就突然昏倒,然后就死了!”
扁鹊在进一步了解了太子发病时的各种情况,就信心百倍地对中庶子说:”你进去通报虢君,就说我能救活太子!”
但是中庶子可不信扁鹊能做到“起死回生”,于是不肯去通报国君,而且嘲讽扁鹊说:“你难道拥有上古名医俞跗(这是刘鑫的另外一个祖师爷,具体情况可自行百度)的本事吗,竟然敢说你能救活太子,就是不懂事的婴儿也知道你这是骗人的!”
受不了中庶子这种态度的扁鹊气愤地说道:“你这是坐进观天,我老实告诉你,我秦越人那个国家没有去过,你知道齐桓公吗,我与他谈笑风生,他不知道比你高到哪去了,你可以去看看太子,他此刻耳朵该会鸣响,鼻翼还会扇动,从其大腿摸到阴部也该是温热的。”
听到这里,中庶子不禁目瞪口呆,因为扁鹊虽没有见过太子,但通过多次询问,对太子的病情已了如指掌,说得头头是道,这就说明扁鹊很有本事,不可小看。
于是中庶子只得进去通报国君,虢君得知这个消息后大吃一惊,赶快出来接见了扁鹊,“我久慕先生大名,只是无缘拜见;先生路过我等小国,能够前来救助太子,这实在是寡人的幸运!如果有先生救助,我儿就能活命;如果没有先生救助,就只有把他的尸体埋在山沟罢了。”
扁鹊这时也将自己的推测告诉了虢君,太子患的是“尸厥”,也就是假死症,然后扁鹊叫弟子子阳磨制针石,在太子头顶中央凹陷处的百会穴扎了一针,没过一会儿,太子就苏醒过来。
然后扁鹊又让太子再服了二十天的汤药,虢太子就完全恢复了健康。
从此以后,天下人都知道扁鹊有“起死回生”之术,不过扁鹊可不接受这样的说法,扁鹊实事求是地认为,并非是他能将死去的人救活,而是病人根本就没有真正死去,他只不过用适当的治疗方法,把太子从垂死中挽救过来而已。
所以,刘鑫在想到了扁鹊的故事后,就知道张角十有**是遇上了假死症,而且张角的运气很好,当病人在接受了他的“治疗”后,自然苏醒了过来,这也让张角有了“起死回生”的能力。
而张角也是一个“耿直”人,毫无压力的将所有功劳都揽在了自己身上,并借此鼓吹自己的能力,让太平道与自己的名声越来越大,慕名而来求见张角的人也越来越多。
而且尝到甜头的张角,十有**还故意找人来假扮假死者,从而展示他那“起死回生”的能力,让无知的老百姓更加相信张角的天师身份。
不过在刘鑫看来,张角很有可能是自己的同行,不过在得到了某些奇遇之后,张角便走上了装神弄鬼的道路上,毕竟在古时巫医不分家,医生因为要与病人进行各种交流,基本上都有着良好口才,所以张角毫不费力的便转职成功了。
想到这里,刘鑫便忍不住询问逢纪道:“元图,你知不知道这大贤良师以前是干什么的?”
逢纪想了想,有些不确定的说道:“我听说这大贤良师以前是一个普通的农民,不过好像跟着一个游方道士学了些医术与道法,也不知是真是假。”
刘鑫轻轻的点了点头,这张角果然和自己是同行。(未完待续。)
第二六五章 张角的往事(上)
在刘鑫意识到张角可能是自己的同行后,不由得在心中感叹,自己现在和张角选择了一条同样的路。
因为刘鑫和张角一样,医生出身的两人都在各自的奇遇之后,选择走上了仙师之路,而且都是各凭手段获得了不错的名声,逐渐成为了大汉有名的仙师。
不过刘鑫还是与张角有些不一样,刘鑫选择了走高层路线,打算直接通过汉灵帝成为一方诸侯,可以正大光明的发展自身势力,待到天下大乱之时再出山谋取天下。
而张角则是走群众路线,通过成立太平道来吸引信徒,获取民心,一步步成为冀州的实际实权人物,待到太平道信徒遍布大汉天下之后,张角便就可以带领大军发动黄巾起义,推翻大汉取而代之。
刘鑫与张角的做法虽然不同,但是殊途同归,也有着各自的利弊。
比如刘鑫的做法虽然能在短时间内成为一方诸侯,放心大胆的在益州发展自身的实力,但是作为“空降”在益州的一把手,刘鑫手下的底层官员严重不足,益州各地的世家大族也不一定都会给刘鑫面子,所以刘鑫也知道,自己得到了益州牧之位,也只能暂时控制益州的蜀郡地区与巴郡地区,益州的其他地区只能徐徐图之,而且对民心的掌控也略有不足,因为县官不如现管,除非刘鑫能够控制当地官员真心实意的为自己效力,否则就别指望当地的老百姓能对刘鑫这个益州之长多么倾心。
而张角成立太平道的这一步棋走的非常好,而且牢牢控制住了太平道的信徒,在掌控民心方面绝对是达到了百分之百的程度,不过张角这样的做法也有不足之处,而且非常明显,那就是张角终归只是一个平民,无法获得大量的武器装备,也不能公开训练手下的太平道信徒,否则就会受到官军的围剿,所以太平道是表面看起来非常风光,实际上张角也知道为了达成自己的目标可是困难重重,所以太平道一直以来都是以发展信徒数量为主要方式,不过张角也在暗地里集合了一批太平道中的精壮男子,训练他们成为太平道中的精锐部队,也就是黄巾起义之后,黄巾军中最强大的战斗单位——黄巾力士。
而且刘鑫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张角手上可能拥有的那本古书,或许能够感知到其他神秘古书的存在,比如按照来莺儿的说法,那本记载着旋律合音的神秘古书是她父亲无意中买到的,然后就一直放在家中,也没有和其他人说过这本神秘古书的事情,不过这时负责徐州太平道的马元义却找上门来,指名点姓的想要获得那本神秘古书。
刘鑫当然不会认为马元义有那么大的能耐,能够知道那本神秘古书的厉害之处,所以刘鑫更加相信是张角通过某种手段感受到神秘古书的存在之后,专门安排马元义去徐州想要获得这本神秘古书。
毕竟这本神秘古书上记载的旋律合音,如果被张角获得的话,那么张角招揽信徒的速度将会更快,毕竟旋律合音有着催眠的效果,配合太平道的教义更是效果惊人,不是一加一那么简单。
不过按照现在的情况,被派来追踪来莺儿的太平道信徒,虽然已经在春意楼找到了来莺儿,但是贾万三那有意无意的“入场费”却阻止了太平道的信徒进入春意楼,毕竟太平道的信徒中有九成九都是平民百姓,不知道春意楼内部情况的太平道信徒只能按兵不动,毕竟天子脚下的洛阳城内,四处巡逻的衙役众多,如果太平道的信徒们贸然发难去攻入春意楼,很有可能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不仅会对洛阳城内的太平道发展产生影响,甚至影响到张角的起义大计。
毕竟你一个教派的信徒竟然敢在天子脚下的洛阳城内大肆行凶,还把不把大汉天子放在眼里了?
到时候汉灵帝说不定一气不过,就派出重兵去围剿冀州太平道,那时候张角就得气晕在茅厕里了。
而且话说回来,如今来莺儿在洛阳城内的名气越来越大,尤其是在那些世家子弟的圈子内已经是风头无两,天天都有大量的世家子弟前来观赏来莺儿的歌舞,所以太平道的信徒就更不敢轻易在白天动手了,万一弄死弄伤一个世家子弟,到时候就会招惹到一个世家大族,而世家大族们同气连枝,那就是招惹到了整个世家势力,到时候世家势力一合计,你一个太平道发展的越来越大,在一定程度上也触碰到了世家势力的利益,到时候来一个联名上书,让汉灵帝取缔太平道,到时候乐子也大了。
至于夜里趁黑偷袭春意楼,那就更是在开玩笑了,如今洛阳城内实行宵禁,到处都有衙役巡逻,太平道的信徒如果只有三四个的话还有可能偷偷摸摸的来到春意楼前,但是却没有办法绕过春意楼自身的护卫手段;如果太平道集合上二十多人,可能一出发就被巡夜的衙役给发现了,然后就被就地解决了。
所以根据刘鑫的猜测,洛阳城内的太平道信徒可能也没有什么办法,只能静观其变了。
而张角如果有办法感知到神秘古书的存在,那么张角现在也应该知道那本记载着旋律合音的古书已经被来莺儿销毁了吧。
事实也的确如此,远在冀州的张角已经知道了那本记载着旋律合音的古书已经被人给销毁了!
坐在一间密室中的张角正眯着双眼,一手轻轻的抚摸着一本黑色的古书,一手握着一块青玉,口中念念有词。
突然,张角浑身一阵颤抖,睁开了眼睛,无奈的叹了一口气,然后说道:“该死,那本古书的气息竟然消失不见了,看来又被人给销毁了!”
张角从铺着虎皮的地上站了起来,如今的张角因为已经当了十多年的大贤良师,这也让原本只是一个农民的张角,也变得有些仙风道骨,看起来也已经是名得道高人了。
不过张角也知道,自己和那位送给自己《太平天书》的道士比起来,各方面都差的远了。
张角当然还记得,在十多年前的一个傍晚,张角在自家田里忙完了农活,与自己的两个弟弟准备回家时,遇见了一名行色匆匆的道士。
这名道士看起来发须皆白,得有个七八十岁的样子,但是行走如飞,而且没有一点疲惫的样子。
但是张角见这名道士眉头紧锁,便知道这名道士可能遇上了什么麻烦,于是出声询问这名道士有什么需要帮忙的。
那时的张角还是一个二十来岁,老实憨厚,乐于助人的年轻小伙子,经常帮助村子里的乡亲们。
那名老道士突然听见张角招呼自己,便停下脚步看着张角,而张角的两位弟弟,也就是张宝和张梁见这老道士神色古怪,便以为这老道士有什么问题,想劝自家大哥不要多管闲事,赶紧回家为妙。
不过张角并不怎么认为,于是张宝和张梁便先回家去了。
而当张宝与张梁一步三回头的离开以后,那名古怪的老道士突然从怀里掏出一本黑色的古书,一言不发的塞给了张角,然后便不理会张角不解的询问,快步离开了。
而张角一头雾水的看着自己手中的黑色古书,以及眨眼间就走出几百米的那名老道士,一时间楞在了原地,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就在这时,有一名灰衣老叟突然发现在了张角面前,似笑非笑的看着张角,把张角吓了一大跳。
而那名灰衣老叟歪着个脑袋,看了看张角手里的那本黑色古书,又看了看张角的面相,然后呵呵一笑,对张角说道:“想不到南华那老道士竟然把《太平天书》交给了你,看来你就是那个搅动大汉之人,我这也没有什么能给你的,这块青玉你就拿去吧,希望你能好自为之。”
那名灰衣老叟说完,便从怀里掏出了一块青玉,直接丢给了张角,张角连忙接下,然后只听见一阵诡异的笑声之后,面前的灰衣老叟就不见了踪影。
张角看着自己手中的那本黑色古书与青玉,一时间有些恍惚,也不知道那两名神秘的老者到底为什么要给自己这些东西。
过了许久,张角才理清了思绪,首先一开始送给自己黑色古书的那名老道士,应该名为南华,或者道号南华,然后这本黑色古书应该名为《太平天书》。
至于后来那名灰衣老叟,张角就不知道他是谁了,不过看来这灰衣老叟是和南华道人是认识的,而且可能就是南华道人匆匆离开的原因,不过具体情况张角就不得而知了。
张角先是看了看那块青玉,碧玉无暇,就算是张角这样见识不多的农民,也知道这块青玉绝对是一块价值连城的宝贝,这让张角就更加不解,那灰衣老叟为何会将这么宝贝的青玉送给自己呢?
至于那本黑色古书,因为天色已晚,已经看不清黑色古书上记载着什么呢,不过张角的心中隐约觉得,这黑色古书的价值觉不亚于那块青玉。
ps:今天四更。(未完待续。)
第二六六章 张角的往事(中)
话说回来,张角也算是半个文化人。
张角所在的村庄里,住着一个老书生,曾经在县城里当过官吏,后来因为各种原因辞官回到了村里颐养天年。
而不幸的是,这个老书生的妻子与几个儿女都在一场瘟疫中死去,只剩下老书生一个人孤苦伶仃的生活在村庄里。
前文提到过,张角现在还是一个热心助人的小伙子,所以张角时常帮助这位老书生干些力气活,比如打水劈柴之类的,逢年过节还让老书生与自己一起过。
久而久之,老书生便将张角当成了自己的儿子,于是打算教授张角识文断字。
在这个文盲率高达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时代,能识文断字就算是文化人了,而且还能受到其他人的尊敬,运气好还能谋个一官半职。
所以张角自然是答应了跟随老书生识文断字,于是在每天忙完农活之后,便去老书生家里学习,而张宝与张梁一开始也跟随张角一起去读书,但是很快张梁就放弃了,跑去跟村里的一个杀猪匠学手艺,而张宝也在学习了一段时间后,觉得自己已经学的差不多了,常用的那些字词都会写了,于是就不再跟随老书生学习了。
只有张角一直持之以恒,跟随老书生学习了整整五年,老书生也可谓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将毕生所学都教给了张角。
不过因为老书生自己的出身也就一般,四书五经也就学了个大概,在第三年时张角就学的差不多了,于是老书生就开始教授张角一些自己的见闻,其中最多的便是一些神话传说,这也让长这么大还没有出过村庄的张角,对外面的世界有了初步的认知。
可惜这位老书生在教授张角的第五年时,就因病去世,张角便负责埋葬了这位老书生。
不过之所以说张角是半个读书人,那是因为张角基本上也就会识文断字,在写字方面因为买不起纸墨笔砚,所以并不怎么会写,所以张角也没办法像老书生那样去县城里当个小官,只能自嘲为半个读书人,继续在村子里耕田种地。
如果不是遇到了那两名神秘的老者,获得了《太平天书》与那块青玉,张角很有可能就会作为一个普通的农民过完这一生。
不过在得到了《太平天书》与青玉之后,张角便回到了家中,匆匆吃过饭后,便有些不舍的点亮了油灯,看起了那本《太平天书》。
依靠着老书生教授给自己的知识,张角勉强能看懂了《太平天书》的那些话是什么字,不过张角却发现自己根本无法理解这些话代表着什么,有些段落的前后文根本就是牛头不对马嘴。
简单的来说,张角手中的这本《太平天书》就是一本记载着大量密码的书籍,而没有解码书的张角,自然无法看懂这本《太平天书》讲了些什么。
张角有些疑惑的看完了整本《太平天书》,结果依然是一无所获,一脸懵逼,根本不知道这本《太平天书》中记载了什么内容。
不过张角并不觉得这本《太平天书》是胡编乱造,毫无意义的书籍,因为张角曾经听老书生说过,像这样的纸质书籍价格非常昂贵,基本上可以与等重的黄金相提并论,只有那些世家大族才能拥有,像县城里的那些小家族就算是变卖家产也买不到这种纸质书籍,因为纸质书籍根本就是有价无市。
所以张角看着这本纸质极佳的《太平天书》,就知道没有人会用这么好的纸张写一些乱七八糟的内容,可能只是自己没有看懂罢了。
于是乎,张角决定多看几遍《太平天书》,毕竟老书生教过张角一句话——熟能生巧,张角觉得自己只要多看几次,就能够明白《太平天书》到底记载着什么。
就这样,张角每天出门耕耘田地时,都会带上这本神秘的《太平天书》,在休息时就会拿出来看一看,久而久之,张角都不知道自己老了多少遍《太平天书》。
突然有一天,在张角又一次看完一遍《太平天书》时,张角只觉得脑袋一痛,然后一些莫名其妙的信息出现在了自己的脑海中。
张角花费了一些时间,终于将这些莫名其妙出现在自己脑海中的信息归纳整理了一遍,终于知道了这本《太平天书》里记载了什么。
首先这本《太平天书》是一本医书,上面详细记载了各种疾病,以及不少神奇的药方,并且号称只要使用相应的药方,便可以治疗任何疾病,不过这些药方中都有一味主药——太平符。
太平符简单的来说,就是用一张黄纸作为载体,然后《太平天书》的拥有者就可以聚精会神,以手为笔在黄纸上写出“太平”两个字,然后就可以烧成灰烬,到时候与其他的药材共同煎熬便可以了。
而且最神奇的是,直接服用太平符的符水就可以治疗各类疾病,不过按照疾病的严重程度与《太平天书》使用者的能力,是有一定的成功率而已。
不过在这里还有一条特别备注,《太平天书》的拥有者将无法使用太平符为自己治疗疾病,这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医者难自医。
而且张角还从《太平天书》中知道,那块青玉到底有什么作用——只要手握青玉,青玉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精神力的恢复速度,而绘制太平符时就会消耗一定的精神力。
简单的来说,张角只要手握青玉,就能够绘制更多的太平符。
在此之后,张角就凭借着《太平天书》中记载的药方,治好了不少人的疾病,而张角也不要多少钱财,只需要患者给自己一些黄纸即可。
当然也有人问过张角师从那位名医,张角为了不暴露《太平天书》的秘密,于是编造了一个理由,就说自己是跟一个游方道士学习的医术,而那个游方道士也没有留下姓名就离开了。
久而久之,因为《太平天书》帮助,张角在当地的名气越来越大,被十里八乡的乡亲们称呼为神医。
张角也曾经想让张宝和张梁学习《太平天书》上的知识,结果自己还没说几句,张梁就嚷嚷着听不懂自己在说些什么,张角这才发现自己不能将太平天书中记载的知识说出来。
不过为了给自己的两位弟弟谋条出路,张角就凭借着自己的名声,在治好了县令的病后,将自己的两位弟弟推荐进了官府,张宝因为会识文断字,于是当了一个负责传抄消息的小官,而张梁因为早就忘了曾经学过的字,所以只能当了一名衙役,不过因为身强体壮,很快就成为了衙役中的头头。
而在这时,冀州因为旱灾与蝗灾的双重打击,有不少人因此饿死,所以出现了一场瘟疫,一时间整个冀州都在瘟疫的笼罩下,死神随处收割着生命。
而张角所在的村庄自然也不能幸免,张宝与张梁也染上了瘟疫。
还好张角从《太平天书》中知道了这种瘟疫的治疗方法,于是配好了药方之后搭配着太平符,治好了张梁与张宝的病。
而村子里的其他人在这时也早已经染上了瘟疫,见张宝与张梁竟然被张角给治好了瘟疫,于是纷纷上门求药。
因为这些人都是几十年的乡里乡亲了,张角自然不会拒绝,于是张角也治好了他们的瘟疫。
因此,张角能够治疗瘟疫的事迹传遍了整个巨鹿。无数染上瘟疫的人都希望张角能够救下自己。
不过张角这才发现一个严重的问题——没有药材了。
在治疗瘟疫的药方中,有一味药非常重要,但是在冀州这种药材的储量非常少,再加上这个时代的药材基本上都是野生的,由药农从山里挖掘出来,没有大规模的进行人工种植,所以一时间根本没有这味药材可用。
而张角也明白,没有这味药材的话,那么这个药方也就没有效果了,但是自己现在的名声已经传出去了,无数人跑来向自己求药,自己总不可能都拒绝吧,而且其中还有不少世家大族的病人,他们可不会和自己讲道理!
于是张角一咬牙,决定只使用太平符来救治瘟疫患者。
不过张角也不知道《太平天书》所说的单用太平符水的成功率是多少,张角这时因为害怕成功率太低,自己万一医死了太多人,就会惹来杀身之祸。
所以张角咬了咬牙,决定给自己披上“仙师”的外衣来自保,于是自称大贤良师,借用《太平天书》中的“太平”两字创立了太平道,并且借鉴了老书生曾经给他讲过的一些神话故事,编造出了太平道的教义。
给所有来求药的人说道,只要感染了瘟疫的人信奉太平道,喝下这太平符水就可以治疗瘟疫,反之则会死去。
让张角没想到的是,这些前来求药的人都没有提出异议,一个个老老实实的听从张角的命令,取回了各自的太平符水。
并且当张角听说有三分之一的瘟疫患者因为太平符水活了下来时,张角总算松了一口气,毕竟在瘟疫百分之百的死亡率面前,能活下三成的人来已经是很不错了。
而且张角还留了一个心眼,特意保留了几份可以治疗瘟疫的药材,用它们治好了一些世家大族的病人,这也让世家大族成为了张角的忠实拥护者,巩固了张角的地位。
不过这时的张角,心境悄然发生着变化。(未完待续。)
第二六七章 张角的往事(下)
有句话说的很好,一个人的地位决定着一个人的眼界,也左右着一个人的**。
当张角还只是一个普通的农民时,张角的世界也就只有自己的村庄与巨鹿城,张角也只想要娶妻生子,安安稳稳的过一辈子。
当张角获得《太平天书》之后,凭借着太平天书中记载的药方成为小有名气的医生,这时张角的目光便放在了巨鹿城,他想要搬入巨鹿城,依靠自己的医术挣下一份产业,顺便找机会让自己的两个弟弟入仕为官,之后就能让自己的子孙在巨鹿城中生活,改变他们的人生,因为张角不希望自己的子孙再作为一个农民,过着辛苦又清贫的日子。
但是现在,张角因为在瘟疫中救下了大量的百姓,并且其中还有不少世家大族的子弟,这让张角在冀州的名气越来越大,而且周围的人见到张角,都会恭敬的称呼一声大贤良师,太平教主,这让张角原本并没有的虚荣心瞬间膨胀,觉得自己真的是仙师了。
而且这些被张角救下的百姓,还自发给张角送上了各种礼物,而那些商人则是送来了金银布匹,豪宅商铺,至于世家大族更是阔绰,不仅让张宝与张梁升官发财,而且还帮助张角继续宣传太平道。
由俭入奢易。
张角很快就习惯了富裕的生活,这是他以前从来没有想到过,而且周围人都在吹捧他的仙术,这让张角越发飘飘欲仙。
就这样过了几年,在冀州又发生了几次瘟疫之后,张角又救下了一大批感染了瘟疫的百姓,这让张角在冀州的地位越发高大上,连冀州刺史都亲自接待过张角,并且在宴会上极力吹捧张角,这让张角隐约有了一种当皇上的感觉。
没错,张角感觉自己现在就是冀州的土皇帝,所有的冀州百姓都是自己的太平道教徒,所有的世家大族都在为自己歌功颂德,所有的冀州官员都把他当做皇帝来阿谀奉承。
不过回归神来的张角,突然发现自己背后一身冷汗,自己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农民出身,现在竟然把自己给当成皇帝了,自己怎么会有这样狂妄自大的想法?
毕竟张角骨子里还是小农思想,出身农民家庭的张角在这几年里飞黄腾达,受尽吹捧,眼界与**也比以前大了不少,但是归根结底张角还是认为自己是个平民,顶多是一个身怀奇书的农民,而皇帝这样神圣的存在,岂是他能贪念的?
于是乎,张角反省了自己的狂妄自大,继续老老实实的当大贤良师,不再妄想什么帝王之事。
不过有一天,张角的三弟张梁兴高采烈的回来告诉张角,太平道的信徒已经自发在并州建立了太平道分坛,张角心中的不是惊喜,而是惊吓!
因为张角曾经听那位老书生说过,历朝历代的帝王最忌讳的便是教派坐大,因为教派的信徒越多,被吸收的民心也就越多,到时候国家的统治就会受到动摇,帝王的权利就会受到影响,所以帝王就会选择毁灭掉这个将会动摇他统治的教派。
而如今大汉国内的最大教派——道教,虽然道教的信徒众多,但是道教的组织非常松散,再加上道教的道士大都云游四方,没办法集结成一个大的集体,而每一个县城的道观和其他道观基本没有交流,并且道教的教义是尊重王权,为帝王服务的,所以大汉皇帝才会默认道教的存在,所以才没有因此毁灭道教。
但是张角想起现在的太平道,信徒基本上都在冀州,而且冀州大部分的百姓都已经在信奉太平道,因为那些不信奉太平道的百姓都在瘟疫中死去,所以剩下的百姓都不得不信奉太平道了。
而且现在太平道竟然开始在并州传教,这不是明摆着告诉大汉皇帝,太平道想要搞个大新闻吗?
当然了,这也是因为张角不知道现在的大汉皇帝是汉灵帝,也不知道汉灵帝的所作所为,否则张角才不会如此紧张。
不过这时的张角虽然表面上风平浪静,只对自己的三弟张梁说了一句“我知道了”,但是张角的内心却是极度恐慌的,因为张角知道自己并不是什么仙师,而是一个拥有《太平天书》的医生罢了,如果真的惹怒了大汉皇帝,那太平道就会如同一只蚂蚁一般被踩成渣滓。
所以张角想要逃,但是又不知道该往哪里逃,毕竟在张角的思维里,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自己不论跑到哪里,都是会被大汉皇帝给抓回来的,到时候自己就死无葬身之地了。
就在张角胡思乱想的时候,张宝也听说了并州开始建立太平道分坛的消息,张宝的第一想法与张角一样,这可不是什么好消息,毕竟张宝是张家唯一一个在做官的,而且在哥哥张角的庇佑下,如今已经成了县丞,这对农民出身的张宝来说简直是不敢想象的事情。
但是张宝还想更进一步,因为他觉得以哥哥张角的能耐,绝对能让自己成为一地太守。
不过张宝也在官场上打拼了几年,也知道就现在的情况而言,自己能成为县丞已经是极限了,因为更高的位置需要皇帝的亲许才能担任,而想要得到皇帝的亲许,要么学富五车,得到皇帝的认可;要么成为孝廉。
而张宝也知道自己的学问不行,毕竟自己也就跟着哪位老书生学会了识文断字,四书五经是什么张宝都不知到。
至于孝廉的名额,那可是世家大族的私有物,他们的子孙想要入仕为官都需要孝廉的称号,而冀州每年就那么多个名额。
虽然这些世家大族对自己的哥哥张角非常敬重,但是他们可不愿意让出自己的孝廉名额,毕竟这是他们家族子弟最大的砝码,如果错过今年,那下一次获得孝廉名额的时间就不知道是多久了,这可是会影响到自己子弟的前途。
而且张宝还隐隐感觉到,自己身边的官员都对自己有所提防,甚至有时候张宝还会发现自己被人监视了,这就让张宝明白,自己这个县丞不过是那些世家大族与冀州官员为了讨好自己的大哥张角,特意“施舍”给自己的。
张宝仔细一想,果不其然,自己虽然当上了县丞,但是在权利方面并没有多少提高,政事基本上都被县令给包办了。还美名其曰帮助张宝,免得张宝太过劳累,当时张宝还觉得这个县令不错,知道给自己减轻工作量,但现在一看,这不明摆着是想架空自己吗?
现在的张宝,虽然是一个县丞,但是不负责任何事务,手下的官吏也都只会阿谀奉承,张宝不过是一个挂着县丞名号罢了。
想到这里,张宝就觉得自己被欺骗了,但是自己又无可奈何,因为自己毕竟没有真才实学,只不过是靠着大哥张角的能力才混到县丞这个位置上的。
不过张宝可不甘心,所以在得知并州出现太平道分部时,张宝知道这是一次危机,也是一次机遇。
张宝连忙找到张角,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张角。
张宝的想法其实很简单,那就是拿着这几年大哥攒下来的钱财,去洛阳贿赂十常侍,因为张宝听说十常侍的势力非常强大,甚至能够抓捕世家大族的官员(也就是党锢之祸),所以张宝认为只要贿赂十常侍,让十常侍成为太平道的靠山,那太平道就可以放心大胆的发展,再不济也能让十常侍为自己通风报信,在汉灵帝决定出兵之前通知自己,自己也好赶紧跑路。
当然了,张宝也是有私心的,他想要借十常侍之力,成为真正的县令!
张角思前想后,决定自己二弟张宝的建议非常不错,于是就给张宝安排了去洛阳贿赂十常侍的钱财。
情况非常顺利,十常侍之一的张让接受了张宝的贿赂,并且安排张宝升任县令一职,并且承诺只要每年供奉给的及时,十常侍就会替太平道说好话,绝对不会让汉灵帝对太平道出手。
当然了,张角可不知道,就是因为张宝去贿赂张让,才让张让对太平道有了兴趣,然后专门派人卧底在了太平道中,并且一步步成为了太平道的高层人士,这人便是唐周,而张让原本想让唐周将张角取而代之,但是因为张角在太平道的声望太高,所以没有机会只能潜伏前来,等待张角身死之后再做打算。
吃下一颗定心丸的张角,这才放开了太平道传教的速度,太平道也一点点的在大汉扩散。
不过到了今年,张角突然意识到一点,太平道已经传播了半个大汉,除了那些偏远地区,大汉到处都是自己的信徒!
而且张角对胃口越来越大的张让产生了厌恶,并且得知了汉灵帝的所作所为,张角想起了一句话——帝王将相宁有种乎?
张角觉得,自己好像已经有能力推翻腐朽的大汉王朝,成为这片大地上新的皇帝!
这种奇怪的想法,在张角的心中肆意蔓延,最后张角一拍大腿,就决定这样搞个大新闻!(未完待续。)
第二六八章 张角的想法
想到最后,张角便决定来搞大新闻——推翻大汉!
张角之所以会觉得自己有能力推翻大汉,主要还是因为太平道发展的太过于顺利了,如今太平道的教徒遍布大汉天下,数量已经超过百万,而且一个个都对自己唯命是从,所以张角觉得这普天之下,还有谁人能挡我太平道?
而且张角也不想再给张让年年进贡了,不过张让也让张角了解到了现在大汉朝廷的**,这才让张角更有信心推翻大汉了。
但是破船还有三两钉,大汉现在的部队可是不少,所以张角决定再安心发育个几年,然后再找一个合适的机会发动起义。
于是张角继续派出信徒去凉州交州等地传教,然后开始有意识的收购武器装备,并且训练可靠的士兵。
不过这个时候,张角突然感受到了一种奇怪的波动,让张角觉得十分熟悉。
于是张角拿起《太平天书》与青玉,发现是在徐州有一本无名古书,发出了这阵奇怪的波动。
张角可以肯定,这本无名古书和《太平天书》同出一源,很有可能拥有神奇的能力。
于是张角派出了自己最信任的徒弟马元义,去徐州负责太平道分坛的同时,顺便将这本神秘古书给自己带回来。
不过可惜的是,几个月后马元义派人给自己回话,得到神秘古书的那家人坚决不肯把这本神秘古书卖给他,所以马元义就制造意外杀死了这家人,可惜这家人的女儿带着那本神秘古书(在马元义看来是来莺儿带走了神秘古书)离开了徐州,已经跑到洛阳城内,不过因为洛阳城内形式复杂,马元义也不敢随意动手,于是询问张角该如何处理。
张角在得知消息之后,便想要再次感受那本神秘古书的波动,但是这一次却一无所获。
这很明显,那本神秘古书已经被毁掉了,因为张角也曾经尝试过,《太平天书》与普通的书籍一样,很容易就会被利刃割开一个口子,或者被火苗点燃,不过只要不是造成特别严重的伤害,就不会对《太平天书》造成什么影响。
当然了,张角现在早已经不需要《太平天书》的帮助了,因为张角已经将《太平天书》中记载的所有知识都背下来了。
不过张角也不想销毁《太平天书》,而是准备将《太平天书》传给一个自己相信的人,因为人必有一死,张角知道自己迟早有一天会去世,张角也不想太平道因为自己的去世而覆灭。
不过也不知道为什么,张角的膝下一直没有子女,张角的妻子也曾经劝张角纳妾,但是张角觉得这应该是获得《太平天书》的代价,毕竟自己总不可能平白无故的获得如此强大的能力。
张角曾经想过将《太平天书》传给自己的两位弟弟,既然给他们口述没办法听懂,那就干脆把《太平天书》给他们看好了。
结果张角逼着张宝和张梁每天看了两个时辰的《太平天书》,结果一个月下来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张角也就断了这个念想。
最后在无奈之下,张角决定再过几年,等自己推翻大汉朝廷,问鼎天下之后,再从自己的弟子之中选一批合适的人,谁能得到《太平天书》认可,那谁能成为太平道的继承人。
张角打定主意之后,便望着西南方向的洛阳,以及更远的益州成都,陷入了沉思。
张角已经听说过了,在益州成都出现了一个叫刘鑫的仙师,这人号称是淮南王的后裔,周公的弟子,手上拥有着各种奇珍异宝。
一开始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张角对刘鑫是嗤之以鼻,认为刘鑫不过是个骗子罢了。
但是,当负责建立太平道益州分坛的弟子回来向张角禀报了刘鑫的神奇之处后,张角就开始怀疑刘鑫手中也拥有一本类似《太平天书》的古书,但是在张角的感知中并没有发现在益州有什么奇怪的波动,于是张角认为,刘鑫很有可能是一名真正的仙师!
张角觉得这就麻烦了,自己不过是一名冒牌仙师,万一刘鑫在知道自己后,想要和自己切磋一下仙法的话,那自己该怎么办?
张角觉得,如果自己答应和刘鑫斗法的话,绝对是死无全尸;如果自己不和刘鑫斗法的话,那么自己在太平道教徒心目中的形象将会一落千丈,太平道的教徒必定会流失许多。
就在张角各种纠结,自己到底该怎么办的时候,就听说了刘鑫准备从成都前往洛阳的消息,当时张角便慌了神,连忙派了一个自己信得过的弟子前负责去打听刘鑫的消息。
张角已经决定了,太平道信徒的多少,哪有自己的小命重要,所以只要有消息说刘鑫准备来冀州,张角就以巡视太平道并州分坛的借口离开冀州,绝不能与刘鑫见面。
而这名负责监视刘鑫动态的弟子,正是唐周!
当然了,张角还顺便让唐周去通知洛阳城内待命的马元义,不用再管那本神秘的古书了,直接回徐州负责太平道的分坛。
刘鑫自然是不知道,张角竟然这么害怕自己,刘鑫现在还在和淳于琼等人推杯换盏,喝着不知道是什么牌子的白酒。
天道就是这点不好,所有的白酒都是同样的瓶子,让刘鑫只能随机选择了两瓶白酒拿来招待淳于琼等人。
也不是刘鑫这个人小气,想拿两瓶白酒就打发了在场的所有人,只是刘鑫觉得这么高度的白酒,像淳于琼这些一直喝低度米酒的大汉本地人应该喝不了几杯,毕竟他们的身体已经习惯了低度米酒,这措不及防之下喝这种高度白酒,恐怕喝不了几杯就会醉。
事实也的确如此,刘鑫再给所有人都满上一酒杯之后,白酒特有的香气便弥漫开来,众人还没喝就大呼好酒。
而逢纪则是明智的选择换了一杯红酒,毕竟等会儿他还要和刘鑫谈事,所以他了不能喝醉了,而这带有奇香的白酒,光是闻闻就有些醉人了。
所以,黄权这个小年轻为了显示自己的能喝酒,一口便闷了杯中的白酒,然后不负众望的醉倒在了地上。
有了前车之鉴,剩下的人便都小心翼翼的品尝着杯中的白酒,不一会儿所有人在喝完这杯白酒之后,都有些晕晕乎乎了。
这时,吃饱喝足的逢纪便对刘鑫说道:“刘仙师,可否与我一起出去醒醒酒?”(未完待续。)
第二六九章 仰望星空
刘鑫知道,今晚上的重头戏到了。
于是刘鑫跟旁边“醉醺醺”的苏佳吩咐了两句,让苏佳看着这些喝醉了的家伙,以免发生什么意外。
当然了,苏佳是不可能喝醉的,只是装出来的醉意罢了,为了和其他人看起来一样,苏佳现在也已经红着脸,口中说着意义不明的话。
在听到刘鑫的吩咐后,苏佳轻轻的点了点头,表示一切交给他就好。
交代好事情后,刘鑫便和苏佳来到客厅外的小花园,哪里早已经摆放好了两张躺椅,刘鑫直接躺在了上面,毕竟刘鑫虽然酒量不错,但是作为宴会上的主角,刘鑫自然是被各种敬酒,所以刘鑫也喝了不少,有些头晕了。
不过这些酒水在经过天道的处理之后,品质都是非常高的,所以虽然会有些头晕,但是第二天起来依旧是精神百倍,绝对不会头痛,这也是刘鑫敢放心喝酒的原因了。
而逢纪虽然喝的是葡萄酒,但是大家也都知道,葡萄酒看起来度数很低,不容易醉人,但是真喝起来就把握不好到那个度,所以也容易在不知不觉中喝的太多了。
而逢纪就是这样,因为被葡萄酒的美味所折服,而且感觉这葡萄酒又不醉人,于是逢纪便忍不住多喝了几杯。
不过逢纪的自制力还是不错的,在多喝了几杯之后,逢纪突然感受到了葡萄酒的后劲,这时逢纪可没有忘记自己来这里的原因,所以逢纪果断的放下了被子,开始吃饭吃菜,压制体内的醉意。
所以这会的逢纪也是处于微醉状态,步伐也不如之前稳健了。
逢纪见刘鑫直接就躺在了躺椅上,便有样学样,跟着躺了下来,望着满天繁星忍不住说道:“果然刘仙师的美酒名不虚传,虽然我没有见到过凉州的葡萄酒,刘仙师的葡萄酒绝对比凉州的葡萄酒要好的多,而且那白酒更是让我吃惊,我从没想到酒水会如此醉人,要不是想起来还要和刘仙师谈事情,我都忍不住想要喝两杯白酒了。”
刘鑫呵呵一笑,仰望着满天星空,在刘鑫还没上小学时,就经常与爷爷一起躺在摇椅上,看着满天的繁星陷入沉思。
而当时的刘鑫也不明白自己的爷爷为什么这么喜欢仰望星空,现在刘鑫总算是明白了——因为这片星空,是唯一熟悉的景物了。
刘鑫叹了一口气,然后说道:“元图,你应该从本初哪里听说了吧,我打算在落实身份之后就回益州,并且向陛下讨要一个益州刺史,或是益州牧来当当。”
逢纪点了点头,笑着说道:“这件事本初兄已经给我说过了,说实话我这么年来,到洛阳算是我离家最远的一次了,不过我还是很期待益州之行的。”
刘鑫笑着点了点头,逢纪这句话已经暗示的很清楚,基本上就是在直说自己已经答应了刘鑫的招揽。
刘鑫也知道,逢纪的态度在这半天以来,之所以有如此明显的改变,还是因为自己决定在黑色土豆的种子培育完成之后,就有效提供给逢纪的老家冀州,这一决定可以说是直接将逢纪的好感度给提升到了最大值。
古时候的文人最讲究的便是乡土情结,简单的来说就是我以家乡为荣,家乡以我为荣的观念,这也就有了衣锦回乡这个词。
当然了,这也是因为古代的文人大都是当地的世家子弟,他们为自己的家乡谋福利,也是为自己的家族谋福利,顺带提升自己家族在家乡的影响力。
就拿逢纪来说吧,说句老实话,如果逢纪从刘鑫手上获得了黑色土豆的种子,然后解决了冀州的饥荒问题,那么逢纪就会成为冀州的“救世主”,“活菩萨”,到时候逢纪在冀州的声望将会大涨,逢纪的家族也会因此水涨船高,成为冀州数一数二的家族。
毕竟说句有些恶意猜测的话,逢纪可以说是刘鑫在冀州的代理商,负责推广黑色土豆,而黑色土豆的价值无需多言,那么黑色土豆就成为了逢纪家族手上最重要的砝码,能够与冀州的其他的世家豪门谈条件,而且不出意外的话,刘鑫也会将杂交水稻,紫薯等作物种子交给逢纪的家族来推广,逢纪的家族绝对会因此而崛起。
所以逢纪无论是为了自己,还是为了家族,又或是为了冀州百姓,逢纪都要想方设法的成为刘鑫的最值得信赖的手下,获得黑色土豆在冀州的代理权。
不过看透不说透,况且这也是刘鑫的一己之见罢了,说不定逢纪是真的想为冀州百姓解决饥荒,才不得以委身于自己呢?
呸呸呸,刘鑫都忍不住拍了拍脑袋,看来自己是真的喝醉了,看看自己在想些什么鬼玩意,竟然连自己都黑。
不过刘鑫还是笑着对着逢纪说道:“如此甚好,我也不用再多做解释了,不过元图你也应该明白,我这不是刚刚从西域回到大汉吗,手下能够信任的人不多,而我就算成为了益州刺史或是益州牧,在益州的话语权也不会很高,毕竟益州那边的情况下有些复杂,益州的世家豪门与南蛮部落都还需要我去一一解决。”
“所以,我希望元图你能来益州助我一臂之力,而且我已经给元图你准备好了一个位置——蜀郡别驾,你看如何?”
逢纪在上午时就听袁绍说过一些刘鑫的事情,所以逢纪也很清楚刘鑫就算成为了益州刺史或是益州牧,真正能够掌管的地区就是蜀郡与巴郡,除非刘鑫想要与益州所有的世家豪门为敌,否则刘鑫暂时是不可能将手伸到其他郡县的。
所以在逢纪看来,刘鑫能给自己安排一个县丞的位置就很不错了,没想到刘鑫一来就给自己安排了蜀郡别驾的位置。
益州现在的治所就在蜀郡雒县,但是逢纪也清楚刘鑫在回到益州之后,一定会将治所放在成都,但是成都依旧是属于蜀郡,所以蜀郡官员的地位在实际上:是要比其他郡县的同级别官员高上几分。
而且逢纪担任的这个蜀郡别驾,实际上也能作为益州别驾,毕竟刘鑫这个刺史就在蜀郡,而刘鑫手上人才有限,所以在实际上州郡县这三套领导班子其实是共联的。
现在,逢纪真有一种士为知己者死的冲动。(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