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六五章 高大上的塑料镯子
刘鑫呵呵一笑,点头说道:“毕常侍,这是我给你准备的一份小礼物,现在这对镯子已经是你的了。”
毕岚一听,刘鑫竟然送给自己一对如此贵重的手镯,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王爷,前几天你才送给了我不少宝贝,现在又送给我这对镯子,我有些受宠若惊啊,而且无功不受禄,王爷你还是收回去吧。”
毕岚话虽如此,但是刘鑫很清楚的发现,毕岚拿着盒子的那只手,又捏紧了几分,丝毫没有想退回来的意思。
刘鑫笑着摇了摇头,重新坐回自己的位置,开口说道:“此言差矣,前些日子的那些礼物,是我为了感谢毕常侍前来益州传旨,并且告诉了我很多有用的消息;而这对手镯,其实算是真正意义上,我送给毕常侍的见面礼,希望我们能够成为朋友,所以毕常侍请你收下这对手镯。”
毕岚听完刘鑫的解释后,高兴的点了点头,然后便迫不及待的从盒子里取出一只手镯,拿在手中把玩起来。
毕岚是一个见过大世面的人,镯子刚一上手,毕岚就发觉这手镯并非是预想中的玉石翡翠制成,手感十分奇怪,重量也比想象中的要轻上不少。
毕岚不禁开口问道:“王爷,这镯子到底是什么材料做成的,我好像从来没有在大汉见到过这种材料?难道这是西域特有的材料吗?”
刘鑫呵呵一笑,这材料你当然不可能见识过,这可是几千年后才发明出来的现代材料——塑料。
没错,这对在毕岚看来珍贵无比的手镯,实际上就是路边摊上十几块钱就能够买到的塑料手镯,不过也是经过了苏佳的精加工,让这对塑料手镯看起来高大上了不少,如果放在现代,拿来骗个几百万是毫无问题的。
不过现在是汉代,就算是你再见多识广,也不会知道这塑料是什么来头。
当刘鑫第一眼看到成都市的仓库里,那各式各样的塑料制品时,刘鑫便想起了以前他看过的那些新闻,骗子将塑料手镯当成玉镯子卖。
于是在刘鑫离开益州前,专门让苏佳将这些塑料制品全部给制成了塑料手镯之类的饰品,当然都是经过精加工的。
刘鑫为什么会这么做?因为刘鑫相信,在这个不存在塑料的大汉世界中,就算是后世根本不值钱的塑料手镯,也能卖出天价来。
毕竟物以稀为贵。
一个用从未出现过的材料制成的手镯,光是这个噱头就能让人争破了头,更何况刘鑫已经准备好了一套说辞,来抬高这塑料的身价。
刘鑫先是喝了一口茶水,然后才慢条斯理的说道:“毕常侍你只说对了一半,这种材料不仅是在大汉没有出现过,在西域也没有出现过,因为这种材料只有我才有。”
“这时我在跟随师傅学习炼器时,一****突发奇想,将成色极佳的翡翠,碧玉,绿宝石等十八种材料按一定比例磨粉混合,然后加入足量的极寒潭水,用三味真火熬制九九八十一天后,才得到了这种材料的液体形态。”
“因为这种材料可以被塑造成各种各样的形态,如果将某些底料进行替换,那么它的颜色也会发生改变,再加上它的可塑性极强,所以我将它命名为塑料。”
“毕常侍你也看到了,这塑料手镯成色与顶级的碧玉别无二致,而且更加轻便,并且更具韧性,那些用玉石翡翠所制成的手镯,只要从半人高的地方掉下来,就会被摔得粉碎,而这塑料手镯,就算从洛阳城墙上摔下去,也会毫发无损。”
“而且这塑料的优点可不止这些,毕竟用的底料可都不简单,加上特殊的炼制过程,这塑料已经拥有了阻挡雷电的能力,如果将塑料制成一套完全密闭的铠甲,雷电就会被阻挡在铠甲之外。”
“不过塑料也不可能无限制的阻挡雷电,毕竟它的底料大都是一些凡物,在塑料阻挡雷电的能力达到极限时,塑料便会融化失去效果,顺带一提,塑料的弱点还有一个,那就是极度怕火,因为在炼制时塑料的耐火能力已经到达了极限,所以成形后的塑料,只要遇到火焰就会开始分解气化,毕常侍你要记得注意这一点。”
随着刘鑫的解释完毕,毕岚已经目瞪口呆,一脸震惊的看着刘鑫。
虽然刘鑫没有把制成塑料的底料说完(实际上是刘鑫不知道该编些什么),但是毕岚已经脑补出了各种各样珍贵的底料。
最令毕岚感到震惊的是,这塑料竟然有阻挡雷电的能力!
毕岚看着手中的塑料手镯,不禁开口说道:“王爷,如此神物肯定珍贵无比,你真的愿意送给我吗?”
刘鑫笑着挥了挥手,大方的说道:“这哪里有你说的这么夸张,虽然这塑料只有我能够炼制出来,但是并没你想象中的那么麻烦与珍贵,如果你不收下这对手镯,那就是不把我当朋友咯。”
毕岚点了点头,有些感慨的说道:“我给王爷你说句实话,至从我当了这中常侍,入宫以前的朋友都开始排斥我,甚至有的还把我骂的狗血淋头,不好意思,我把话题扯远了,既然王爷愿意把我这个中常侍当做朋友,那我就不再矫情了,这对手镯我就收下了。”
刘鑫呵呵一笑,端起手中的茶杯说道:“毕常侍此话差矣,我个人觉得,真正的朋友是不会在乎彼此的身份,只会在乎彼此的为人,现在常侍势力受尽鄙夷,都是因为某些姓常侍为了一己私利而祸乱朝政,但是我相信以毕常侍的为人,绝不会与他们同流合污,今天我也给毕常侍你交一个底,不论是赵忠张让,我都觉得他们是大汉的祸害,恨不得将这二人除之!现在大清早的不适合饮酒,如果毕常侍还愿意和我做朋友的话,那就让我们以以茶代酒,庆祝一下吧。”
毕岚感动的点了点头,端起茶杯认真的说道:“既然王爷愿意对我坦言相对,那我也实话实说,我毕某人是在机缘巧合之下才当上了这中常侍,但是我好歹也算是一名文人,一直以来羞与赵忠张让等人为伍,不过迫于大势所趋,无奈委身于其中,被迫收过不少好处,但是我毕某人可以向上天发誓,我从未害过一人,今日王爷愿意把我毕某人当朋友,是我毕某人的荣幸,我先干为敬。”
毕岚端起茶杯,一饮而尽。
坐在对面的刘鑫,也算是松了一口气,看来自己是赌对了。(未完待续。)
第一六六章 更进一步
刘鑫放下茶杯的同时,心里也暗暗的松了一口气,看来自己这次是赌对了。
而门外的苏佳,也第一次感受到了什么叫心惊胆战,他没有想到刘鑫会如此大胆,现在就准备开始招揽毕岚!
没错,刘鑫现在想做的,便是招揽毕岚!
在这之前,刘鑫已经与苏佳商量过几次,研究过招揽毕岚的可行性,根据目前掌握的资料,最后得出的结论是百分之三十一,也就是三成多一点点的可能性。
对于思维严谨的苏佳来说,这种不到五成的可能性就等于无法成功,所以苏佳告诫过刘鑫许多次,在没有掌握更多的情报,将可能性提升到五成左右时,千万不要开口招揽毕岚,以免发生意外。
可是,苏佳没有想到,刘鑫竟然会选择在这个时候开口招揽毕岚,苏佳都感觉自己的动力装置瞬间停滞了片刻。
不过,苏佳在听到毕岚选择向刘鑫坦白时,并且通过各种生命体征监测发现毕岚没有说谎时,苏佳默默的将已经变成铁棍的左手重新变换回来,在他身后的姜维众人,都是一脸惊恐的望着苏佳。
苏佳跟刘鑫一样长松一口气,他刚才都已经做好准备,只要毕岚有一点不对劲,他就冲进去客厅打昏毕岚,然后利用物理手段让毕岚强行失忆,接下来再用催眠术给毕岚灌输一段错误的记忆。
还好毕岚选择了一条正确的道路,否则他今天就会成为历史上第一个进行开颅手术的人。
而苏佳这时不由得开始思考,自己拥有感情到底是好是坏,因为感情这东西,好像能够影响自己的思维决策方式。
至于客厅中的刘鑫,倒是不知道客厅外的苏佳在想些什么,他现在只知道一点,自己已经赌对了,将毕岚招揽至自己麾下,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了!
至于刘鑫为什么敢如此冒险,只有三成的成功率就想开始招揽毕岚,因为刘鑫突然有了一份信心,认为现在出手就能够成功!
因为当刘鑫使出一招掌控雷电时,刘鑫就从毕岚眼中看到了震惊,佩服,以及那一闪而过的崇拜!
这时刘鑫便想起来,古人因为认知能力有限,对于大自然中的许多事物都不甚了解,所以产生了各种各样的崇拜与敬畏,比如古今中外的很多原始部落,都将火作为崇拜对象,并化为图腾。
不过随着时代的推移,以及火被人类“驯化”,这时的古人又开始敬畏各种自然现象,比如地震干旱,雷电暴雨之类,这些都被古人认为是天神发怒的征兆,从而产生敬畏与崇拜。
尤其是雷电,不仅来去迅速,不可捉摸,而且威力巨大,声势惊人,成为了最受敬畏的一种自然现象,也被古人当成了天上神仙的武器。
所以在毕岚眼中,如今掌控了雷电的刘鑫,简直就是弱化版的天上神仙。
刘鑫在发现这一点时,便默默在心中将那三成成功率,直接调整到了五成,不过刘鑫也是一个谨慎的人,除非万不得已,这种五五开的事还是不作为好。
不过也是巧了,刘鑫正好打算在今天送给曹操的一份礼物,当做两人结为兄弟的见证,那便是毕岚手中的那对塑料手镯。
要知道刘鑫前来洛阳时,总共就准备了十对塑料手镯。
成都市仓库里的塑料虽然不少,如果粗加工的话,能够制作出一两百对手镯来,但是制作出来的成品,在刘鑫看来实在是太掉价了,虽然拿来忽悠汉代人倒是没问题,但是刘鑫的强迫症发作,既然要去洛阳忽悠那些达官贵人,那就得做好一点!
于是乎,苏佳开始制作精加工的塑料手镯,才让这廉价的塑料拥有了碧玉翡翠一样的色泽,温润如玉的质感,在手镯上找不到一点瑕疵。
所以到了最后,苏佳总共制作出了二十对塑料手镯,刘鑫也只带了一半的手镯来到洛阳。
毕竟物以稀为贵,十对塑料手镯的总价值,或许是比二十对塑料手镯还高哦。
因为昨天刘鑫沉迷来莺儿的表演无法自拔,所以刘鑫昨天晚睡了几个小时,为了避免自己忘记带上这对塑料手镯,刘鑫便提前将这对塑料手镯放在了衣服中。
想起这件事的刘鑫,立马决定将这对塑料手镯送给毕岚,以此提升毕岚对自己的好感度。
虽然这对塑料手镯非常珍贵,在洛阳卖个几千两黄金是轻轻松松,不过只要能招揽毕岚,十个塑料手镯送出去刘鑫也不心疼。
毕竟毕岚能够给自己提供的帮助,可不是金钱能够衡量的!
当毕岚看到塑料手镯的时候,刘鑫便知道,招揽毕岚的成功率已经达到七成以上,除非自己十分倒霉,遇上某些不可抗力。
不过趁热打铁,刘鑫也不想想那么多,直接开口装作想要与毕岚交心,从而先试探毕岚的口风。
所幸这次没有遇上什么幺蛾子,毕岚痛快的选择了坦言相告,刘鑫看客厅外的苏佳没有发出什么动静,便知道毕岚应该说的是实话。
心情愉快的刘鑫,决定直奔主题,开口说道:“毕常侍,既然如此我也不绕圈子,直达主题了。”
毕岚心神一震,他已经猜到刘鑫想说什么了。
刘鑫站起身来,看着门外的天空负手而立,和前些日子忽悠贾诩的动作一模一样。
刘鑫酝酿了一番感情后,沉声说道:“毕常侍,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的志向是成为蔡伦那样名留青史的宦官吧。”
毕岚也不管刘鑫看不看到,还是先点了点头,开口说道:“王爷你说得对,我这余生剩下的唯一追求,就是希望名留青史,能被后人铭记。”
刘鑫呵呵一笑,开口说道:“毕常侍,我们现在已经是朋友了,我就给你这么说吧,我不仅有办法让你名留青史,而且会比蔡伦还要声名显赫,后人也会永远铭记你的名字,传颂你的故事,你相信我吗?”
毕岚看着刘鑫高大的背影,他沉默了片刻,才用颤抖的声音说道:“王爷,难道你还想要更进一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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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六七章 借卦说事
更进一步。
在王之上,便只有皇帝之位。
毕岚这便是在委婉的质问刘鑫,你是不是想谋夺王位!
刘鑫笑着转过身来,对着毕岚说道:“人总是要有追求的,我现在还不到而立之年,如果没了追求,那接下来的人生岂不是没有意思了?而且我也不是为了我一个人的未来而努力奋斗,我身上还背负着不少人的梦想,其中一个就是毕常侍你的梦想,所以我想毕常侍,你应该会选择支持我的吧。”
毕岚看着刘鑫,不禁陷入了沉默。
毕岚知道,刘鑫现在已经是在明明白白的告诉自己,他想要获得大汉皇帝之位,而自己作为他的朋友,貌似也只能选择帮助刘鑫。
不过,如果是入宫前的毕岚,或许会因为兄弟义气而选择加入刘鑫。
但是现在的毕岚,已经在尔虞我诈的皇宫中生存了十多年,早已没了当年的热血冲动,有的只是冷静克制,甚至说是畏手畏脚。
刘鑫现在想要做的那可是谋夺皇位,这可不是小孩子过家家,只要走错一步,那就会满盘皆输,到时候绝对会被株连九族。
但是,最令毕岚纠结的是,站在自己身前野心勃勃的刘鑫,可是能掌控雷电的仙师,如果自己不答应,惹到刘鑫不高兴的话,恐怕就会直接被雷电劈成一块焦炭。
至于暂且委曲求全,答应刘鑫的提议,然后回宫中告密,毕岚也就是想想罢了,毕竟一个能够掌控雷电的仙师,想要监视自己的一举一动绝不是什么问题,恐怕自己还没开口,就会七窍流血而死。
一脸纠结的毕岚,忍不住叹了一口气,看来今天自己出门没有看黄历,才会陷入这进退两难的境地。
站在一旁的刘鑫也不着急,毕岚虽然不是贾诩那种老狐狸,但也不是黄枚张肃这样急于建功立业的年轻人,他需要好好的思考一下其中利弊。
过了一会儿,毕岚终于开口说道:“王爷请恕我直言,虽然你仙法通天,完全有能力击杀当今天子,但是你的王位还需要陛下册封,如果你提前动手,那你在天下人眼中就仅仅是一名刺客而已;如果你得到了陛下的册封以后再动手,那按辈分你就算是陛下的兄弟,到时候你再动手就会是弑亲狂徒,所以无论是何种身份,你就算成为了皇帝,也不会被受到大臣们所承认,不会受到天下百姓的拥戴,到时候王爷你不过是一个孤家寡人罢了,这样的皇帝当着又有什么意思呢?”
毕岚一脸诚恳的对刘鑫说着,心里暗暗的松了一口气,还好自己想出了这样的说辞,刘鑫听了之后应该不会再执意谋反了吧。
刘鑫眉头一挑,没想到这毕岚看得如此透彻,不过毕岚虽然说得很好,但是并没有什么用,因为刘鑫早已看穿了一切,制定的计划可不是毕岚能想到的。
刘鑫呵呵一笑,坐回了自己的位置上,开口说道:“毕常侍,我先问你一个问题,如今大汉的太子是谁?”
毕岚眉头一皱,开口回答道:“如今陛下身强体壮,所以还没有选立太子,不过去年何皇后受封之后,其子刘辩便成为了嫡子,不过因为陛下之子在宫中不断早夭,所以刘辩被寄养在宫外,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刘辩以后将会是太子,不过说到这里,王爷你应该不会对刘辩下手吧?”
毕岚后知后觉,有些吃惊的看着刘鑫,这时毕岚突然想到,如果刘鑫想办法暗杀刘辩,再伺机杀死汉灵帝,那刘鑫只要上下打点一番,就能够名正言顺的继承大统。
刘鑫呵呵一笑,摇头说道:“毕常侍你多虑了,陛下与刘辩都是我的亲人,我可不想当什么弑亲禽兽,不过我想除了史侯外,陛下还有一子,名为刘协吧。”
毕岚如同见鬼一般看着刘鑫,语无伦次的说道:“这,王爷你这是怎么知道的?!”
正如刘鑫所说,汉灵帝还有一子名为刘协,不过刘协现在还没有出世!
没错,刘协现在可还在他母亲王美人的肚子里!
上个月时,深受汉灵帝宠爱的王美人被发现怀孕,并且经过多名太医诊断,王美人怀的是一位龙子,大喜过望的汉灵帝提前给这位龙子取好了姓名——刘协!
不过这刘协之名,除了宫内的汉灵帝与王美人,也就十常侍知道了,哪怕是何皇后都不知道有这回事,如今刘鑫却直接点透这事,这让毕岚如何能不惊讶。
刘鑫呵呵一笑,对一脸震惊的毕岚说道:“毕常侍,你可别忘了我的师傅是谁。”
毕岚这才反应过来,刘鑫的师傅可是大名鼎鼎的周公,不仅学究天人,一手算术更是能算天算地,前算五百年,后算五百年。
能算到刘协的出身,也不算是有多稀奇。
刘鑫这时接着说道:“我说过,我不会对自己的亲人下手,所以毕常侍你可以放心,我绝对不会伤害陛下他们的,但是毕常侍你常年跟在陛下身边,有些事你比我更清楚,那就是陛下的身体到底如何,恐怕不容乐观吧。”
毕岚刚想开口为汉灵帝解释几句,但是想到自己面对的是刘鑫,毕岚也只能实话实说了:“王爷你说得对,陛下因为房事不节,现在的身体已经远远不如往日了。”
刘鑫点了点头,认真的说道:“竟然毕常侍坦言相告,那我也就直说吧,以陛下现在的身体,不出八年便会殡天。”
毕岚跟着点了点头,这一点他也明白,汉灵帝房事不节,整日寻欢作乐,如今全凭各种滋补之物撑着身体,就算刘鑫说汉灵帝今年便会暴毙,毕岚也会选择相信。
刘鑫继续扯着周公这面虎皮,对毕岚说道:“毕常侍,你知道我为什么会回到大汉吗,因为我师傅前几年算到,我大汉有将倾之兆,马上就会成为又一个秦国,所以才会让我回归大汉,避免亡国之祸!”
毕岚本来已经被刘鑫抛出的一个又一个猛料,弄得有些反应不过来了,但是在听到亡国一词时,瞬间便来了精神,忍不住开口问道:“王爷你这可是认真的?!”
刘鑫点了点头,认真的说道:“我师傅在算出大汉有亡国之兆后,便专门卜算了一卦,卦象指出在十年之内,将会发生一场席卷半个大汉的叛乱,叛乱之后的五年内,将有一龙殡天,大汉龙脉将会分为数份,散落天下,其中龙首所化的一只小龙,很快便被一只恶蛟所杀,而那恶蛟会将他得到的一份龙脉化为小龙,之后便卦象不清,但是我师傅能够算到,在百年之后,大汉就会成为历史,一个崭新的王朝将会取而代之。”
“现在我再给毕常侍简单的叙述一遍,因为我回到大汉用了五年时间,所以在接下来的五年内,大汉将会爆发一场波及半个疆域的叛乱,而陛下也会在叛乱之后的五年内去世,最后刘辩虽然继承了王位,但是惹来了一名奸臣把持朝政,然后刘辩则会被奸臣所害,刘协则被奸臣拥立为新王。”
“接下来便是我个人根据卦象的猜测,首先便是太子之争,陛下为什么没有在身前立下太子,很可能是因为他想立刘协为太子,而非刘辩,但是刘辩的舅舅是何进,外戚势力的领头人,陛下不敢随意得罪,再加上刘辩是嫡长子,废长立幼不合规矩,所以陛下一直拖延此事,直到死前都没有立下太子。”
“不过可能在陛下去世前,密令让人,或者直接说,应该是让你们十常侍辅佐刘协登基,但是何进自然是站在他侄子一边的,所以洛阳内乱不可避免,而且你们十常侍最后输了,刘辩登基为王。”
“因为这个时候,那位奸臣就出场了,他应该是洛阳附近的刺史,奉命带兵前来洛阳勤王,但是混乱的洛阳,年幼的皇上让奸臣的野心不断膨胀,最后他便杀了刘辩,改立更加年幼,更加容易控制的刘协为王,大汉王朝的威信在此时已经落到了最低点。”
“之后,有了奸臣做榜样,大汉就像当面的秦国末期,天下诸侯并起,战乱不断,最后的胜者自然不会选择复兴汉室,他只会开创属于自己的朝代,所以我才会说,我是来匡扶汉室的,至少有我在,这大汉还不会亡!”
“而且我也跟你明说了吧,因为我知道你是一个好人,迫于无奈才加入了十常侍,所以我才会选择招揽你,希望你能够帮助我匡扶汉室!”
毕岚再次陷入了沉默,虽然他有些不敢相信刘鑫所说的一切,但是他明白,刘鑫不会为了骗自己这么一个中常侍,而专门编造出一个谎言来!
而毕岚也知道,刘鑫招揽自己的同时,也是在救自己一命。
因为十常侍势力看似强大,但是谁都知道,只要汉灵帝殡天,那十常侍就是一块任人宰割的肥肉罢了。
所以十常侍的众人才会吃相如此难看,四处搜刮钱财供自己享乐的同时,也都在向洛阳城外转移财物,给自己准备后路。
不过毕岚在这方面倒是看得很透彻,只要汉灵帝一死,十常侍们根本就没机会逃出洛阳,因为十常侍之前得罪的其他的势力,在汉灵帝死的时候就都会开始反攻倒算,十常侍们必死无疑。
而且如果和刘鑫说的一样,汉灵帝死前托孤给十常侍,毕岚知道以张让赵忠等人的性格,必定会殊死一搏,与何进争一个鱼死网破,到时候也还是必死无疑。
但是,毕岚虽然已经做好了死的觉悟,但如果能不死的话,那肯定是更好的。
想到这里,毕岚便打定了主意。(未完待续。)
第一六八章 双面间谍
毕岚深呼吸一口气,看着刘鑫说道:“王爷,你真的能确定这卦象无误吗?”
刘鑫笑着点了点头,开口说道:“那是当然,我师傅的能力你又不是不知道,这卦象绝不可能出现失误,而且我这么说吧,毕常侍我们现在已经是朋友了,我知道我这空口白话的,你可能现在都是将信将疑,所以我也不需要你现在就为我效力,只希望你能够将宫中的一些消息告诉我就好,等到那场叛乱真的出现时,你也就能够真正的相信我,到时候我也需要你帮我做这事了。”
刘鑫招揽毕岚的思路大致与贾诩差不多,先画一个大饼出来,然后等这个大饼真的出现时,毕岚与贾诩就会真的相信自己,毕岚二人只要不傻,就会选择为自己效力。
不过,毕岚这时却摇了摇头,认真的说道:“不用了,我很相信王爷所说的话,所以王爷如果愿意的话,请允许我现在就为王爷效力!”
刘鑫眉头一挑,有些疑惑的看着毕岚,难道自己的主角光环又续费成功了?怎么毕岚这么快就选择投靠自己了?
不过毕岚既然愿意现在就投靠自己,刘鑫自然是来者不拒,笑呵呵的说道:“毕常侍你真的想好了吗?我现在正在做的,实际上还是谋朝篡位,这可是一条不归路,只能一直走下去哦。”
毕岚做出决定后,整个人都好像松了一口气,现在都有了开玩笑的心情,对刘鑫开口说道:“王爷,我当然想好了,虽然跟着王爷走上这条路后就不能回头了,但是我想以王爷的能力,这条路应该是非常平坦的,我只要好好的跟在王爷身后就行了,以后我这也算是从龙之功。”
“何况我也知道,如今陛下的身体状况是一日不如一日,随时可能因为一个意外而殡天,我们这些中常侍都是靠着陛下撑腰才有如此权利,只要陛下一死,我们也只有为陛下陪葬的命,所以我在听到王爷你解读的卦象后,便下定决心投靠王爷,还希望王爷你能够收留在下。”
刘鑫点了点头,没想到毕岚已经暗中想了这么多事,怪不得会选择投靠自己。
与其被温水煮青蛙,不如放手一搏,找寻一条生路。
这或许就是毕岚的内心活动。
刘鑫想到这里,又笑了笑,开口说道:“毕常侍。。。”
刘鑫刚刚开口,毕岚就恭敬的开口打断道:“王爷,我现在已经是你的手下了,你直呼我的名字便可,毕常侍显得太生分了。”
刘鑫点了点头,这毕岚不同于黄权等人,他久居于宫中,就好比体制内的人,比较在乎称谓与上下级关系,把自己的位置放的很端正。
不过刘鑫也不打算现在就纠正毕岚,毕竟现在为时尚早,毕岚还要在宫中“潜伏”几年的时间,这事还是严肃的好。
刘鑫朝着毕岚点头说道:“我知道了,毕岚你现在在宫中属于怎样的地位,与其他的十常侍关系如何?”
毕岚点了点头,认真的说道:“回禀王爷,我现在名为中常侍,在宫中实任掖庭令,负责掌管宫人簿帐及蚕桑女工,不过有时候也会负责建造工作,比如前两年陛下要求制作的铜人与铜钟,都是由我负责的。”
“至于在宫中的地位,我们十常侍为宫中权利的顶端,而我在十常侍中的地位在中上水平,因为我与陛下的接触还是挺多的,加上我喜欢摆弄一些小发明,然后献给陛下,陛下对我还是有几分亲近的。”
“至于我和其他十常侍的关系,只能说是若即若离吧,虽然我属于张让派系,但是我主要负责宫内的各项事宜,所以与赵忠也接触颇多,关系还算不错,但是我和剩下的十常侍就关系不深了,因为我和他们基本没有什么接触。”
刘鑫点了点头,有些好奇的问道:“其实我之前就有些疑问,毕岚你既然负责的是宫内事务,为何会加入主外的张让派系,主内的赵忠派系应该会更适合你吧,能够给你提供更多的帮助。”
毕岚笑着点了点头,又有些无奈的说道:“其实一开始要选择站队的时候,我就打算选择站在赵忠派系一方,毕竟我还要负责宫内事务,赵忠派系能够给我提供更多的帮助。”
“不过我虽然作为十常侍的一员,但是至从我就任中常侍一职后,基本上与其他中常侍私交很少,到了开始划分派系的时候,我才发现其他人都已经站队完毕,就剩我还没有做出决定。”
“毕竟我们十常侍的数量是一个奇数,而且当时两个派系的人数相同,所以我加入那一个派系,那个派系就能成为多数派,于是我就被双方拉拢,就在我打算加入赵忠派系时,张让却开出了一个我无法拒绝的条件。”
“王爷你也知道,我本是世家弟子,因为家道中落,再加上某些意外,我才入宫做了宦官,而我家里还有不少兄弟,但是因为我负责的是宫内事务,虽然也还是赚了一些钱财,但是却没办法为我兄弟谋求个一官半职,毕竟我总不可能让他们也入宫当宦官吧。”
“于是,张让便在这时出手,给我的兄弟都安排了官职,而且都还不错,尤其是我大哥被任命为县令,这也算是家道中兴,我必须承张让这个情,于是我加入了张让派系。”
“不过后知后觉的赵忠,这时便找上我,开始威逼利诱,让我为他打探张让派系的内部消息,我也没有什么办法,毕竟我和赵忠在宫中低头不见抬头见,不过我也只是假意答应,回头便告诉了张让。”
“张让自然是让我继续为他效力,然后传递一些假情报给赵忠,不过有时候也会传递真的情报给赵忠,毕竟说到底,一家独大的宦官势力,只会让我们日后死的更惨,于是乎,我就这样成了双面卧底,还好现在两边都没有怀疑我,这也是我能够前来给王爷传旨的真正原因。”
ps:第二针,痛死我了。。。(未完待续。)
第一六九章 预感
刘鑫有些诧异的看着毕岚,没想到毕岚还是一个游走在两大派系间的双面间谍,张让赵忠这两个奸诈狡猾的大宦官,都被毕岚给忽悠得找不到北了。
这时毕岚继续说道:“王爷你放心,现在我绝对是真心实意的想要效忠于你。”
刘鑫点了点头,笑着说道:“我当然知道,毕岚你真是给了我意外之喜,有你在我们就可以得知宦官势力的各种情报,这样我们制定计划时就方便多了。”
原本刘鑫招揽毕岚,只是希望毕岚能够帮助自己获取宫中的一些情报,顺便确定汉灵帝以及张让对自己的态度,相当于在皇宫中安插一名眼目罢了,方便自己随时修改计划。
如今作为双面间谍的毕岚,更是让刘鑫欣喜不已,如此一来还能收集到赵忠派系的情报,可以提前得知赵忠将如何打击报复自己,这样刘鑫就有更充足的时间进行应对。
虽然刘鑫并不觉得赵忠能够对自己造成什么威胁,但刘鑫还是有些担心赵忠会突施冷箭,打自己一个措手不及,从而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所以刘鑫刚才还想找苏佳商量一下,能不能买通赵忠派系下的某个十常侍,让他为自己通风报信。
现在看来,有毕岚就足够了。
想到这里,刘鑫忍不住问道:“毕岚,赵忠现在对我是什么想法,他是不是还有什么后手?”
毕岚想了想,然后说道:“昨日晚上,赵忠将他派系中的中常侍都叫到他在宫中的住处,因为赵忠将我派去“卧底”张让派系的事,只有他一个人知道,所以为了不暴露我的身份,他让我待在房间中的一处暗室。”
“等赵忠派系的中常侍都到齐时,他们就开始商量该如何对付王爷你,不过赵忠这时应该也冷静下来,他知道王爷你现在加入了张让派系,张让不可能让他在明面上对付王爷,所以赵忠便和众人商量,该怎样暗中收拾王爷,最后就得出了之前我告诉王爷的那个方法,具体的来说,赵忠安排了十名门客,都是洛阳城附近小有名气的刺客或者盗贼,他们会在今晚前来偷袭王爷,而且赵忠还会安排巡夜的衙役远离这里,给刺客制造机会。”
“而且赵忠还准备在陛下召见王爷时,从中作梗,找机会给王爷一个下马威,不过赵忠也不想正面与张让闹翻,所以应该不会打扰陛下落实王爷的身份。”
“不过赵忠在最后还说,准备找机会让郤俭回到洛阳为官,有可能会接替曹操的位置,至于曹操也会被打发到外地当个县令,我个人觉得,很有可能会是顿丘令,因为几年前曹操打杀了蹇硕的叔父蹇图,蹇硕便上奏陛下,准备将曹操调职为顿丘令,不过曹操的爷爷曹腾也曾经当过中常侍,在宫中还算是有一定的地位,当时曹老爷子还健在,于是出面调解一番后,最后此事便不了了之,曹操也继续当他的洛阳北部尉,如今赵忠这便是想要翻旧账,而曹老爷子去年就逝世了,曹操这次恐怕只能离开洛阳了。”
刘鑫点了点头,怪不得曹操还留在洛阳,原来是曹腾出手保住了曹操的官位。
不过没想到在这个世界,曹腾竟然多活了二十多年,还顺手改变了自己孙子的命运,刘鑫觉得越来越看不懂这个世界了。
虽然这个世界运行轨迹还在刘鑫的掌握之中,但是某些细节已经发生了偏差,刘鑫隐约中有一种预感,黄巾起义与汉灵帝归天这两个重要事件,很有可能会提前发生!
刘鑫这时打定主意,准备在离开洛阳后,就派人去打探张角的情况。
毕岚见刘鑫好像在想些什么,便端起茶水喝了起来,也不打扰刘鑫。
过了一会儿,回过神来的刘鑫,有些不好意思的对毕岚说道:“不好意思,我刚才有些走神了。”
毕岚笑着摇了摇头,开口说道:“王爷你何须抱歉,话说这时候也不早了,如果王爷没其他事的话,我就先行回宫了,宫中还有不少事务需要我来负责。”
毕岚虽然也是中常侍,但是还没有达到张让赵忠那样的地位,只需要跟在汉灵帝身边溜须拍马,就不用负责宫内的事务,而且还能随意出入宫门。
除非有任务在身,毕岚就没办法长时间离开皇宫,今天便是张让带毕岚出宫,在申时之前毕岚就必须回宫,这也是毕岚这么早就来见刘鑫的原因。
刘鑫点了点头,想了想后说道:“毕岚,等会我再给你两对塑料手镯,一对帮我送给张让,就说是我的谢礼,另一对如果有机会的话,你就帮我献给陛下,就说是我献给陛下的见面礼。”
毕岚点了点头,恭敬的说道:“我明白了,王爷你还有什么吩咐的吗?”
刘鑫点头说道:“暂且就先这样吧,毕岚你帮我注意一下宫内的情况,重点还是放在赵忠身上,如果有时间的话,你找个合适的时间再来找我,到时候我会给你准备几份图纸,只要以你的名义献给陛下,陛下应该会更加器重你,而且也能让你青史留名,想要超过蔡伦都不是什么问题。”
刘鑫口中的图纸,便是翻车之类的构造图纸,借此提升毕岚在宫中的地位,顺便还能借汉灵帝之手提前推广到民间,也会是造福百姓。
毕岚连忙点头,他知道这是刘鑫给自己的一个机会,一个提前成就自己梦想的机会。
刘鑫又嘱咐了毕岚两句,让毕岚在宫中注意安全,不要暴露自己的身份;而毕岚也表示自己会小心行事,并且只要自己一有时间出宫,就会来找刘鑫报告消息。
刘鑫目送毕岚离开大院后,就见苏佳找上自己。
苏佳有些无奈的看着刘鑫,开口说道:“主人,你要招揽毕岚,怎么不提前跟我说一声,万一这中间出现什么问题的话,我们就得准备逃出洛阳了。”
刘鑫点了点头,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我这不是临时起意吗,我当时觉得应该能成功招揽毕岚,所以我就这么做了。”
刘鑫又拍了拍苏佳的肩膀,笑着说道:“我这不是成功了吗,苏佳你说是吧。”
苏佳有些无奈的点了点头,认真的说道:“的确,我刚才全程监测了毕岚的生命体征,发现他是真心实意的选择为主人效力,这下子我们在宫中,也算是有了一枚真正的棋子。”(未完待续。)
第一七零章 工匠与图纸
刘鑫已经意识到,在宫中有人的必要性。
要不是有毕岚在,刘鑫还不知道赵忠已经安排人手来对付自己,当然了,就算不知道也没有多大问题,毕竟自己有苏佳这个二十四小时人形预警机在身边,除非赵忠安排人来给自己一个万箭齐发,否则还伤不了自己。
不过见微知著,既然毕岚能够提前获得这些消息,就说明毕岚在宫中还算消息灵通,尤其是毕岚这个双面间谍的身份,不对,现在应该是刘鑫安插在十常侍中的间谍。
现在宫中的消息对于刘鑫来说非常重要,因为这些消息直接影响着刘鑫接下来的计划安排,毕竟赵忠想要对付自己的手段,以及张让对自己的态度都是值得刘鑫小心应对的,刘鑫可不想让自己原本愉悦的洛阳之行,变得心惊胆战,一步一个坑。
而且刘鑫虽然是个穿越者,金手指与老爷爷都是有的,但是刘鑫还没有膨胀到认为古人都是菜,觉得自己已经能够全方面碾压赵忠这个死太监,无视赵忠这个死太监的所有手段。
毕竟古人的智慧是无限的,有些时候连现代人都捉摸不透。
时代的局限性不仅适用于古代人,也适用于刘鑫这样的穿越者。
因为作为一个穿越者,刘鑫所受的教育以及塑造的三观,都与古人有所出入,看待有些事情的出发点可能完全不一样,这样就造成了所谓的误区,刘鑫很容易被这个世界蒙蔽住双眼。
就比如宗法制中的嫡庶之分,长幼之别,在刘鑫看起来这些早已是时代的糟粕,但是在古人眼中这都是规矩,万世不变的铁律;刘鑫眼中的众生平等,在古人眼中也不过是一个笑话罢了。
所以,刘鑫已经养成了一个好习惯,现在遇到任何事情,都会和身边的人商量一番,博采众长。
一个领先时代数千年的人,终究会被这个时代所淘汰,甚至被撕碎成渣。
哥白尼等人就是刘鑫的前车之鉴。
刘鑫都不得不承认,自己的为人处世,已经越来越像一个汉代人了。
刘鑫与苏佳闲聊了两句,重点在于该如何提高毕岚在宫中的地位。
毕岚在宫中的地位越高,能够获得的情报就越多,在宫中的话语权也就越重,对于汉灵帝的影响力也越大。
所以刘鑫与苏佳的观点很一致,那就是毕岚的地位越高越好,顺便把毕岚名声也抬高到一定的高度。
为什么要抬高毕岚的名声呢?
因为苏佳觉得,毕岚在宫中的地位抬高之后,就能够拥有更多的自主权,并且能和张让赵忠等十常侍的高层人物一样,在洛阳城内建立府邸,到时候毕岚就能够招揽门客,名声就非常重要了。
当然,刘鑫并不指望毕岚能够为自己招揽到多少有名的三国人物,毕竟毕岚宦官的身份摆在那里,只要有点身份,或者有点心气的三国人物,都不会投身于宦官门下。
前几年的第二次党锢之祸,已经让宦官在士族官员眼中已经成为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对象。
所以,刘鑫希望毕岚能够为自己招募到更多有能力的工匠。
士农工商,现在工匠的地位也不是很高,但是工匠的重要性却是毋庸置疑的,在刘鑫看来一个有能力的工匠,可比方悦程远志那些三流武将还有用。
特别是对于如今百废待兴的益州来说,苏佳虽然拥有着数量众多,各式各样的图纸,但还是缺少合适的工匠来将其化为现实。
虽然苏佳也能够进行制作,但他毕竟是一个人,不可能满足整个益州的需求,而这些图纸又不是随便找个人就能弄懂的,而且就算能弄懂,也需要拥有专业的能力才行。
就像刘鑫看得懂手枪的各种结构,但是真给刘鑫一堆零件,让刘鑫进行组装,刘鑫也只能是一脸懵逼。
所以,刘鑫如果想要发展益州,最缺的便是各类工匠,尤其是那种大师级的工匠。
而且随着益州的发展,工匠这方面的缺口将会越来越大,成为木桶中最短的那块板。
所以刘鑫才会未雨绸缪,在成都建立一个专科学校,但是之所以还没有成立专门的工科专业,就是因为缺乏大师级的工匠来传道解惑。
所以,刘鑫希望毕岚能够替自己寻找到更多有能力的工匠。
苏佳对此表示赞同,毕岚背后可是有汉灵帝撑腰,只要毕岚有了足够的地位与名声,招揽工匠就不是问题。
当然了,专业要对口,毕岚想要招揽名正言顺的大量招揽工匠,那就得让毕岚在这方面靠拢。
所以,刘鑫才会准备将翻车的图纸交给毕岚。
翻车又称龙骨水车,是世界上最早出现,流传时间最久远的农用水车,如今都能在不少地方见到翻车的身影。
翻车可用手摇、脚踏、牛转、水转或风转作为动力驱动,龙骨叶板即是链条,卧于矩形长槽中,车身斜置河边或池塘边,下链轮和车身一部分没入水中,只要驱动链轮,叶板就沿槽刮水上升,到长槽上端将水送出,如此就能连续循环,把水输送到需要之处连续取水,功效大大提高,操作极为方便,还可以及时转移取水点,即可灌溉,亦可排涝。
所以,我国古代链传动的最早应用就是在翻车上,这是农业灌溉机械的一项重大改进。
除此之外,苏佳还准备了一份图纸,那就是曲辕犁。
曲辕犁,又称东江犁。
根据相关资料,曲辕犁最早发明于晚唐的东江地区,现在大汉的犁是直辕,长辕,并且整体十分沉重,所以在汉朝某些反应农业方面的画作上,耕田往往都是两牛并耕。
而这曲辕犁有几处重大改进,首先是将直辕、长辕改为曲辕、短辕,并在辕头安装可以自由转动的犁盘,这样不仅使犁架变小变轻,而且便于调头和转弯,操作灵活,所以曲辕犁一般只需要一头牛就行了,大大的节约了人力物力。
所以唐代的曲辕犁一经问世,就迅速得到了推广,是农业进步的一大利器。
刘鑫拿起曲辕犁的图纸,上面不仅有曲辕犁成品的三视图,还有各个零件的分解图。
刘鑫不看不知道,这曲辕犁看似简单,这零件的数量可不少,整整有十一个。
而且这零件的名字——犁铧、犁壁、犁底、压镵、策额、犁箭、犁辕、犁梢、犁评、犁建和犁盘,更是看得刘鑫一愣一愣的,完全不明所以。
不过刘鑫对于苏佳能够拿出曲辕犁,表示非常震惊,因为在这之前,刘鑫就和苏佳讨论过,是否在成都地区推广曲辕犁。
当时苏佳是明确表示拒绝的,原因很简单,那就是容易通敌。
曲辕犁的作用是毋庸置疑的,它能够解放大量的人力,而三国时期最重要的是什么?
就是人力!
从东汉末年开始,战乱四起,民不聊生。
但是打战靠的是什么,那就是人和粮草!
粮草又是从哪里来,那还不是靠人耕种而来!
所以归根结底,人才是重要的。
而只要使用曲辕犁,便至少能够解放出一半的人力,而这一半的人力就会变成战斗力!
所以苏佳认为,就算是只在推广曲辕犁,一年以后整个益州都会知道曲辕犁的好处,五年之内整个大汉都会用起曲辕犁!
这是什么概念?
简单的来说,就是刘鑫以后面对的敌人,总兵力至少会增长三成!
所以苏佳才会坚决反对推广曲辕犁,因为这在苏佳看来,就是**裸的通敌。
刘鑫说服不了苏佳,反而还被苏佳用各种数据分析给说服了,所以到最后,刘鑫也放弃了在成都推广曲辕犁。
苏佳看着刘鑫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不由得老脸一红,有些无奈的说道:“以前我还没有拥有感情,所以将利益放在了首位,觉得推广曲辕犁弊大于利,因此才会竭力反对。”
“不过我现在算是想通了,推广曲辕犁虽然会让敌人的实力增加,但是对普天之下的老百姓来说,这却是一个天大的福音,而且我相信主人的能力,绝对没有那个诸侯能够阻止主人统一大汉!”
刘鑫呵呵一笑,这还是苏佳第一次恭维自己,心里感觉暗爽不已,拥有感情的苏佳还真是不错。
不过苏佳也是在鞭策自己,想要战胜更加强大的敌人,刘鑫还得继续努力才行。
刘鑫点了点头,认真的说道:“苏佳你说的很对,我们不能为了一己私利,而放弃造福天下百姓的机会,毕竟他们日后都是我的子民,我不忍心让他们像历史上那样颠沛流离,妻离子散,而且我发下的宏愿还需要我来完成呢。”
苏佳笑着点了点头,又从怀中取出两份新的图纸。
刘鑫拿过这两张图纸定睛一看,这不就是翻车与曲辕犁的改进版本——筒车和短辕犁。
刘鑫有些疑惑的看着苏佳,开口说道:“苏佳,既然有筒车与短辕犁的图纸,你怎么不早点拿出来呢?我们直接越过翻车与曲辕犁,岂不美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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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七一章 不请自来
苏佳笑了笑说道:“凡事讲究一个循序渐进,毕岚先向汉灵帝进献翻车与曲辕犁获取信任,并且打响自己的名号,吸引那些工匠前来投奔,然后这些改进版本的图纸,便能够进一步巩固毕岚的地位与名声。”
“而且我们还能打一个时间差,当毕岚向汉灵帝进言翻车与曲辕犁的好处后,汉灵帝一定会在大汉全方位的推广翻车与曲辕犁,而我们就可以在成都使用筒车与短辕犁,这样我们就能获得一定的优势。”
刘鑫点了点头,苏佳说的很有道理,毕竟筒车和短辕犁这两个经过改进后的农具,与翻车和曲辕犁相比,效率显得更高,也更加方便。
刘鑫将图纸放进了袖子里,方便与毕岚再次会面时,能够顺手将这几张图纸交给毕岚。
在聊完图纸的问题后,刘鑫便将姜维等人叫了进来,告诉了他们关于赵忠的事。
当王双听到赵忠已经安排好人手,准备进行夜袭时,马上拍着胸口站了出来,大声的说道:“赵忠这个太监真是不知死活,主公你只要一句话,我这就去他府上,让他知道什么叫沙包大的拳头!”
刘鑫呵呵一笑,点头说道:“既然子全你都这么说了,那我就答应你的请求,你就安心的去吧,只要记住一点,不要暴露我的身份就好。”
王双一脸懵逼,他只不过是想表一下忠心,刷一下主公的好感度,毕竟昨天自己也算是坏了主公的好事。
不过王双没有想到,刘鑫竟然不按常理出牌,这让王双一时间进退维谷。
周围的姜维等人,都是似笑非笑的看着王双。
人不作死,就不会死。
王双明知道自己还在刘鑫的黑名单上,现在还敢这么跳,果然那不到二十点的智力,还是有些不够用啊。
就在刘鑫准备放过王双的时候,钟会却站了出来,开口说道:“主公,我认为此事不妥,我们都不知道赵忠的府邸在哪里,怎么能让子全贸然出动呢?”
王双一脸感激的看着钟会,果然还是这个小白脸对自己好,也不妄自己和他这一路赶回大汉(天道给王双与钟会灌输的记忆中,两人与刘鑫走散后,花了一年多的时间赶到了成都,并找到了刘鑫)。
不过姜维等人却听出了钟会的言外之意,知道钟会又要捉弄王双了。
果不其然,钟会马上话锋一转,笑着说道:“所以,我在此向主公请命,请让我前去打探赵忠府邸的住址,以方便子全行动。”
王双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又被钟会给耍了,不过碍于刘鑫在场,王双也只能恶狠狠的盯着钟会。
当然了,钟会毫不在意王双的眼神,而且钟会还是很享受这种王双看不惯自己,但是又拿自己无可奈何的感觉。
刘鑫也笑了笑,借机与众人插科打诨一阵后,便嘱咐众人注意周围的情况,小心别被人偷袭了后,便各自散去。
当然了,闲不住的张松准备继续绘制洛阳地图,刘鑫便安排王双给他当护卫。
毕竟赵忠已经盯上了自己,如果让张松一个人出去,很容易被人袭击,不过只要有王双在旁边保护,对付十来个大汉还是没问题的。
王双本来还想拒绝,因为他知道今天曹操会来找主公结义,这样重大的事情,自己怎么能不在旁边有围观呢?
但是,当王双看到一脸微笑的刘鑫时,果断的选择了接受,然后往怀中揣了一柄短刀,便跟着张让离开了大院。
刘鑫闲着无事,找来黄权钟会两人打起了斗地主。
苏佳则带上了姜维,两人说是出去打探情报。
钟会的那句玩笑话给苏佳提了一个醒,现在他们竟然还不知道赵忠的府邸在哪里,这就有些尴尬了。
为了日后方便打击报复赵忠,苏佳便决定先去踩点认地方,顺便把张让和袁家的府邸都找到,以后行事也会方便点。
于是乎,一上午的时间就这么过去了。
刘鑫结束了牌局,有些不情愿的从怀中取出三十文钱来,分给了黄权与钟会。
这两人才学了不过一个月的扑克牌,现在都能赢过自己了,这让刘鑫有些怀疑人生,这世界果然是有天才的。
这时,苏佳也带着姜维回来了,此行非常顺利,计划中三家府邸的位置都找到了,而且还有意外收获。
苏佳两人很顺利的完成既定目标后,见时间还早,便决定去找曹操家的地址,毕竟曹操以后就是自家主公的结拜兄弟了。
结果在两人找到曹操家的府邸时,正好看见袁绍在曹操的欢迎下,走进了曹家。
不过苏佳注意到,在袁绍的脸上多了几处淤青,看来这袁术也是不记隔夜仇,当天就对袁绍进行了打击报复。
不过这也说明,袁绍与曹操的关系还很不错,主公想要招揽袁绍,曹操也会是不错的说客。
苏佳将自己的发现告诉了刘鑫,刘鑫点了点头,他的想法与苏佳一样。
张松已经说过今天自己不回来吃午饭,所以刘鑫等人便提前吃了中午饭,因为刘鑫从事了一上午的脑力活动,现在已经有些饿了。
今天天气不错,太阳高照。
刘鑫等人吃罢午饭后,便一人拿了一张躺椅,放在院子中开始晒太阳。
刘鑫一直觉得,躺椅是家具中最伟大的发明,因为他不仅能坐还能躺,简直是懒癌患者的福音。
刘鑫在温暖的阳光下,正有些睡意,准备好好打个盹,弥补今天一大早被毕岚叫醒的遗憾时,就看见一个下人跑了过来。
刘鑫知道,自己的午睡计划泡汤了。
果不其然,下人告诉刘鑫,一个叫曹操的人在门外求见。
刘鑫叹了一口气,让苏佳等人都把躺椅收起来,毕竟这一排躺椅被外人看见,成何体统。
刘鑫伸了一个懒腰,然后便一个人先去迎接曹****。
刘鑫来到门外便惊讶的发现,曹操是带着袁绍一起来的。
正如苏佳所说,袁绍的脸上果然有些淤青。
曹操见刘鑫这幅惊讶的样子,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子期兄不好意思,这位是我给你提到过的袁绍袁本初,今日本初恰好前来找我叙旧,我就跟本初说了关于子期兄的事,本初对子期兄很感兴趣,所以我就自作主张,把本初给带过来了,还请子期兄见谅。”
刘鑫连忙笑着摇了摇头,自己还正愁不知道该如何与袁绍搭上线呢,结果曹操就把袁绍给领上门来了,这对刘鑫来说完全是意外之喜。
想到这里,刘鑫笑着说道:“哪里哪里,至从我回到大汉以来,便听说过本初兄的大名,而且我对本初兄是仰慕已久,本来还在寻思着找孟德兄帮我牵线搭桥,将我引荐于本初兄,没想到今日孟德兄就给了我这么大一个惊喜。”
袁绍见刘鑫对自己如此推崇,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子期兄客气了,这些话应该是我来说才对,今日我从孟德口中听到子期兄的大名时,便厚着脸皮让孟德带我一起来见子期兄,还请子期兄不要怪我不请自来。”
曹操见两人一团和气,心中也算是松了一口气,曹操带袁绍来之前,还怕刘鑫会怪罪自己多事,现在看来还不错,刘鑫和袁绍聊的还算开心。
刘鑫带着曹操二人有说有笑的来到客厅,苏佳已经命人上好了茶水糕点。
刘鑫三人落座,袁绍便有些疑惑的问道:“子期兄,我们昨日是不是在春意楼见过?”
刘鑫眉头一挑,没想到袁绍竟然认出了自己。
不过刘鑫听出了袁绍语气中的疑惑,又看了看自己身上的棉布衣,总算明白袁绍是如何认出自己的。
毕竟在昨天的春意楼中,穿着布衣的刘鑫一行人,在一群穿着锦袍的世家子弟中还是非常显眼的,想必袁绍当时也多看了自己两眼。
而今天刘鑫因为要见毕岚,所以在布衣外面披了一身袍子,这样显得尊重毕岚。
不过刚刚在晒太阳时,因为袍子容易掉在地上,所以刘鑫就又脱了下来。
刘鑫点了点头,笑着回答道:“是的,昨日我的确也在春意楼,只是没能有机会和本初兄认识,我回来以后还为此遗憾了好久。”
袁绍有些脸红的摇了摇头,略显落寞的说道:“子期兄你这就是在说笑了,昨天我也可是在子期兄面前丢尽了面子,现在想想都觉得惭愧,让子期兄你见笑了。”
曹操自然是知道袁绍昨天在春意楼与袁术发生了冲突,于是有些懊恼的说道:“哎,要不是我昨日得押送赵林回去,我就应该也在春意楼,袁术那个混蛋敢在我面前乱说话,我非得上去教训他不可。”
刘鑫也跟着点了点头,有些无奈的说道:“本初兄,对于昨天的事情我很抱歉,本来我也想出手帮助你的,但这毕竟是你们袁家的内部矛盾,我一个非亲非故的外人也不好插手,所以。。。哎,这都怪我当时顾忌太多了。”
袁绍笑着摇了摇头,开口说道:“子期兄你不必自责,你昨天做的很对,这说到底是我袁家的内部矛盾,如果把你牵涉进来,我也会良心不安的,至于孟德,还好你不在场,否则你又要惹出一堆麻烦来。”
袁绍的一句玩笑话,将有些跑偏的气氛拉了回来。(未完待续。)
第一七二章 不入流的袁术
刘鑫叹了一口气,举起手中的茶杯说道:“说句老实话,袁术那家伙我是真看不起,听说你们袁家的长辈给他安排了很多位置,结果袁术没一个能好好干上一个月的,真是烂泥扶不上墙。”
袁绍点了点头,端起茶杯有些无奈的说道:“子期兄你说得对,袁术他本来就不学无术,整日游手好闲,他在那些位置上基本都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要不是我袁家在洛阳还有些面子,袁术他恐怕一天都干不下去,就会被贬官回家。”
曹操叹了一口气,开口说道:“我们就别聊这个扫兴的话题了,子期兄你也别和外人说这些事,小心隔墙有耳,被袁术知道了,以袁术那人的小肚鸡肠,一定会想尽办法来找你麻烦的。”
袁绍这时又点了点头,认真的说道:“说起这事我才想起来,袁术已经知道子期兄到了洛阳,他好像已经知道了子期兄的住址与相貌,并且安排了不少人手来找子期兄的麻烦,子期兄你平时出门的时候得小心点,袁术手下的那些地痞流氓很有可能会袭击你。”
刘鑫呵呵一笑,果然是祸不单行,赵忠已经开始对付自己,袁术现在也开始来凑热闹了,看来自己有的玩了。
刘鑫喝了一口茶水,装出一副很意外的样子说道:“我和这袁术无冤无仇,他这就莫名其妙的派人来袭击我,未免有些说不过去吧,更何况他这样做,还真是瞧不起我呢。”
刘鑫一边说着,一边给在客厅外待命的苏佳使了一个眼色。
苏佳心领神会,立马开启冷风机,定向送风给曹操与袁绍两人。
曹操与袁绍顿觉四周的气温瞬间低至冰点,忍不住缩了一下头,然后发现手上茶杯中,原本热气腾腾的茶水,表面上已经覆盖了一层薄冰,寒气升腾!
曹操与袁绍二人倒吸一口凉气,这是他们第一次见识到这般手段,不由得用惊异的眼神看向刘鑫。
刘鑫面色阴沉的坐在那里,慢条斯理的喝着热茶,给人一种反派**oss的感觉。
刘鑫装了一会深沉后,实在有些装不下去了,这幅样子实在是太中二了,刘鑫自己都看不下去了。
于是刘鑫叹了一口气,苏佳也顺势停止输送冷气。
就在这一瞬间,曹操与袁绍便觉得周身一阵温暖,竟然让他们心中升起一种劫后余生的感觉。
刘鑫见曹操二人一脸后怕,连忙开口说道:“不好意思,我刚才有些失态了,袁术竟然敢这样看不起我,看来我是得找个机会教他做人了!”
袁绍这时才反应过来,摇了摇头后说道:“其实这件事说到底,子期兄你也是因为我才受了这无妄之灾,子期兄你也应该知道,袁术与我相来不和,总是喜欢和我对着干,前些日子我在听说了子期兄在益州的事迹后,就在一次朋友聚会说了此事,然后表达了我对子期兄的敬仰之情,这事情不知道怎么的,就被袁术给知道了,然后他就开始在各种场合贬低子期兄,认为子期兄你不过是一个江湖骗子,昨天他就在府中扬言要派人教训子期兄,借此证明子期兄根本不会什么仙法。”
曹操也在旁边点了点头,开口说道:“本初所言非虚,那次聚会我也在场,本初只是说了几句子期兄的好话,隔天袁术就站出来对子期兄恶言相向,不过这说到底,子期兄你这次真是有些倒霉,遇上了袁术这个不讲道理的二世祖,为了证明他比本初强,而来找你的麻烦。”
刘鑫呵呵一笑,心里却在吐槽道,自己果然是躺着也中枪,袁绍随口一句话就给自己招来了袁术这个敌人,看来自己必须把袁绍拐走到成都,让他给自己打工还债。
不过袁术的那点小手段在刘鑫看来,实在是有些小儿科,就凭几个地痞流氓也敢来找自己的麻烦,简直就是开玩笑嘛。
想到这里,刘鑫毫不在意的说道:“本初兄,此事并非是你的错,以这袁术的脾气,迟早会和我发生冲突的,如今只不过是提前发生罢了,而且就凭袁术这些不入流的手段,你们觉得袁术他能对我造成什么威胁吗?”
刘鑫呵呵一笑,一副高人模样。
曹操与袁绍对视一眼,就凭刘鑫刚才那手不知名的“仙法”,袁术手下的那几个地痞流氓,根本不可能是刘鑫的对手。
袁绍松了一口气,刘鑫本是因为自己受了袁术的牵连,如果刘鑫因此受到伤害,那袁绍就实在是过意不去了。
袁绍想到这里,开口说道:“如此甚好,不过说到底这还是我的错,今晚还请由我做东,我要正式的向子期兄赔一个不是。”
刘鑫连忙摇了摇头,开口说道:“来者是客,你们既然到了我这里,那就应该由我请客,正好我从西域带回来了不少特别的食材与调料,还有美味的葡萄酒,相信你们应该不会不给我这个面子吧。”
曹操一听有葡萄酒,顿时两眼放光,点头说道:“既然子期兄你都开口了,我自然是要留下来了,我久闻葡萄酒的大名,可惜一直未能品尝,没想到今天能在子期兄这儿得偿所愿,真是三生有幸啊。”
袁绍也跟着点了点头,就算是在四世三公的袁家,葡萄酒也是个稀罕物,只有逢年过节时,袁家的高层人物才有机会喝上那么一小杯,袁绍这个庶子可以说是连气味都没机会闻到。
而袁术这个嫡子,都是在他父亲袁逢面前念叨了好几年,才喝到过那么一口,就因为这件事,袁术在袁绍面前炫耀了不知道多少次。
刘鑫笑着点了点头,果然在这个世界,葡萄酒的吸引力实在是太强了,那一出斗酒换凉州,简直就是广告业的巅峰之作。
还好天道在这方面非常给力,成都仓库里的那些葡萄酒,其价值都足够刘鑫买下整个大汉了!
而这次前来洛阳,刘鑫更是带了整整一百瓶葡萄酒,这可是刘鑫最重要的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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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七三章 桃园三结义(上)
刘鑫三人又闲聊了一会儿,刘鑫得到了不少有趣的情报,比如袁绍是怎样与曹操成为朋友的。
想必大家都知道,曹操本姓夏侯,其父曹嵩被宦官曹腾收为养子,所以才改姓为曹。
虽然曹腾作为中常侍,深受皇帝宠信,手握权柄,不过在大多数人眼中,他就是祸乱朝政的贼子,暗地里被人各种鄙视谩骂。
正因如此,曹操小时候就经常被人嘲笑,说他父亲真是不知羞耻,给一个太监舔屁股,而他这个太监的孙子,也是古今第一人。
总之,年少时的曹操为此没少和人打架。
其中,就包括袁术。
袁术作为袁家嫡子,在洛阳城内也算是平辈世家子弟的领头羊,袁术的长辈看轻鄙夷曹腾,那袁术也就有样学样,自然是看不起曹****。
所以,袁术便有事没事带着一群跟班,去找曹操的麻烦。
曹操作为一个外来户,身份又有些尴尬,自然在洛阳没有什么朋友,面对喜欢找自己麻烦的袁术,年少时的曹操也只能识时务者为俊杰,三十六计走为上。
不过就在这段时期,因为有着共同的敌人,曹操结识了袁绍,并且与袁绍结成同盟,共同对抗袁术。
袁绍专门负责情报,袁术每次准备纠集人手去找曹操麻烦时,袁绍都能够提前告知曹操,然后曹操便能暂避风头。
而曹操则负责做一些袁绍不方便出面的事,比如收买了一些游侠儿,趁着袁术落单的时候进行偷袭,用黑布把袁术的头罩住,然后曹操与袁绍就能出一口恶气了。
顺带一提,袁术现在都不知道,当年自己是被谁打的。
如此一来,曹操与袁绍的关系越来越好,有时候袁绍也会因为袁术的无端刁难,到曹操家中小住一段时间。
可惜回来袁绍离开洛阳,前往外地为官,而曹操则被曹腾举荐在洛阳任职,两人因此有好几年的时间没见过面了。
俗话说得好,风水轮流转。
成为洛阳北部尉的曹操,为了纪念自己与袁绍的友情,就会有事没事的去找袁术麻烦,毕竟袁术本来就是个不安分的主,经常在洛阳做些欺男霸女的勾当,曹操便能名正言顺的对袁术下手,而袁术也只能是无可奈何。
两年以前,袁绍为了给母亲守丧而回到了洛阳,袁术虽然不能像小时候那样无端刁难袁绍,但是袁术却学会了告黑状,有事没事就在袁逢面前抹黑袁绍,因为嫡庶之别,袁绍也只能默默忍受。
不过曹操现在可是一个热血青年,只要他和袁绍在一起时,不管任何场合,袁术只要敢在他面前大放厥词,欺辱袁绍,曹操就会出头对付袁术,丝毫不给袁术留面子。
久而久之,只要有曹操在的场合,袁术都会选择避而不见,因为这事袁术可没少被人嘲笑,这也让袁术对曹操记恨不已。
而在昨天晚上,袁绍准备休息时,几个蒙面的黑衣人冲进房间,将袁绍围殴了一顿,这就是袁绍脸上淤青的由来。
不消多说,这些黑衣人肯定是袁术的手下,毕竟袁家的守卫可不是吃素的,这些黑衣人也不可能闯进袁家,只是为了围殴袁绍。
最重要的是,今天一早,袁术便装出一副关心袁绍的样子,跑来“看望”袁绍。
曹操叹了一口气,有些气愤,又有些无奈的说道:“该死的袁术,不要让我再碰见他为非作歹,到时候我一定让他待在地牢里好好清醒清醒。”
刘鑫也点了点头,开口说道:“对,下次再让我见到他,我就让他知道什么叫生不如死!”
刘鑫刚一说完,袁绍就摇头说道:“子期兄你可不要冲动啊,袁术再怎么说也是袁家嫡子,你这样对付他,袁家肯定会不死不休的。”
曹操也跟着点了点头,急切的说道:“是啊,袁家可是出了名的护犊子,尤其是这个袁术,这些年来不知道闯了多少祸,但是都被袁家给压下来了。”
刘鑫呵呵一笑,神秘的说道:“我当然知道这一点,不过这件事我自有分寸,我说的生不如死其实很简单,就一个字——痒。”
曹操与袁绍眼前一亮,他们都知道痒是什么感觉,虽然短时间的痒并没有什么问题,用手挠挠就好了,但是长时间的痒,绝对能让人明白什么叫生不如死。
因为苏佳的机器人守则中,第一条规定就是不能对人类造成致残以及致命伤害,所以苏佳只能使用一些杀伤力较小的手段,比如麻痹电击,催泪瓦斯,以及苏佳特制的痒痒粉。
苏佳特制的痒痒粉是那种颗粒极小,无色无味的粉末,只需要与皮肤发生接触,就会在一定时间内深入细胞,让人感觉到由内而外,奇痒难耐的感觉,就算用水冲洗都是无济于事,除非吃下痒痒粉的解药,那要么将整块皮肉刮去,要么等待痒痒粉自动失效。
最重要的是,这种痒痒粉是具有可控性的,通过改变配料的比例,就能够配置出延时时间不同,持续时间不同的痒痒粉。
这在刘鑫看来,绝对是一种大杀器,在两军对垒之时,只要顺风抛洒出痒痒粉,敌军就会不战自降。
可惜的是,这种痒痒粉的原料,绝大部分都要经过化学合成与提纯,以现在的条件苏佳还不能进行制作,所以只有一百人份的存货而已。
不过这一百人份的存货,足以让袁术知道什么叫生不如死了。
刘鑫拍了拍手,心领神会的苏佳走了进来,从怀中取出三个小纸包以及一个红色小瓷瓶,然后递给了袁绍。
刘鑫看见红色的小瓷瓶,便知道了这三包痒痒粉的规格,笑着说道:“在我回大汉的路上,有一次路过一个小城,在路边摊上发现了一本古书,上面记载着一种叫痒痒粉的东西,经过我的尝试,顺利的制成了这种痒痒粉。”
“这种痒痒粉只要接触到皮肤,半个时辰后便会发作,到时候接触到痒痒粉的人,就会感觉到奇痒难耐,会一直持续两个时辰,除非服下相应的解药,否则就只能把接触到痒痒粉的皮肉全部刮去。”
“这里的三个纸包便是三人份的痒痒粉,这种痒痒粉是无色无味的,而且粉末极细,如果不仔细看的话根本看不出,所以隐蔽性极强,适合各种操作手法,具体就看本初兄你的发挥了,不过本初兄你得记好了,如果想要对袁术使用的话,就要先服下一粒小瓷瓶中的解药,然后再打开小纸包,到时候你就不会受到痒痒粉的影响。”
袁绍看着手中的痒痒粉,重重的点了点头,开口说道:“多谢子期兄,有了如此法宝,我定让袁术知道什么叫生不如死!”
刘鑫呵呵一笑,认真的说道:“哪里哪里,我们今天可是一见如故,而且不但有袁术这个共同的敌人,也有孟德兄这位共同的朋友,所以你我之间,何必道谢呢?”
一旁的曹操也点头说道:“子期兄说的对,而且今日正好,我要和子期兄结拜为异姓兄弟,本初你要不要一起来呢?”
袁绍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如果子期兄不介意的话,那我就参与其中好了。”
刘鑫在心中给曹操点了一个赞,果然是个好队友。
刘鑫点了点头,笑着说道:“我怎么会介意呢,能和本初兄结为兄弟,这可是我梦寐以求的。”
曹操见自己的提议得到了两人的认可,顿时高兴的说道:“如此甚好,我已经找到了一处结义的好地方,那就是我以前买下的一处庄子,位于洛阳城北的郊外,这个庄子的前任主人种了不少桃树,所以我就把那个庄子起名为桃园。”
刘鑫听完一愣,这剧情走向好像有些不对劲啊。
这不就是桃园三结义了吗!(未完待续。)
第一七四章 桃园三结义(中)
刘鑫忍不住感叹造化弄人,没想到自己还未把刘备的“皇叔”身份抢到手,现在就把刘备的“桃园三结义”给先进行了。
刘鑫不由得心疼刘备三秒钟,照这样下去,“三英战吕布”这个副本也得由刘鑫来完成了。
不过仔细算一算,刘鑫手上已经有了姜维,王双,龙治三人,他们现在都有着二流武将水平,所以在“三英战吕布”副本开启时,刘鑫觉得他们都能达到一流水平,对付超一流的吕布应该没有问题。
想到这里,刘鑫不由得眼前一亮,看来自己打压刘备的计划,或许有了新的方向。
三国时期的刘备是如何起家的呢?
说到底就是靠他的仁义之名。
而仁义之名的重点,便是在于名,如果没有名气,那刘备再仁义也没用。
而刘备的名气,主要来源便是“皇叔”,自称汉室宗亲的刘备,在乱世中便有了大义,拉拢百姓与招揽人才时,这名头简直不能再好用了,就比如在黄巾起义时,刘备作为一个卖草鞋的小贩,硬是靠着自吹自擂,把关羽与张飞给忽悠瘸了,顺带从两个富商手中募捐到了一笔“创业基金”,拉出来一支队伍。
其次那便是三英战吕布,这让刘备正式登上了台面,得到了与其他诸侯扳手腕的资本。
而刘鑫原本的想法,只是将“皇叔”的身份先拿到手,然后找机会黑一波刘备,让他不能再自称汉室宗亲。
所以,刘鑫才让苏佳准备了一份族谱,其中就有中山靖王一脉,当然了,其中并没有刘备的名字。
只要汉灵帝承认了刘鑫的身份,那么刘鑫手中的这份族谱就会成为真正的汉室族谱,到时候就算刘备真的是中山靖王之后,也不会得到认可了。
至于三英战吕布,刘鑫本来是没打算参和的,因为刘鑫根本没打算加入十八路诸侯去讨伐董卓。
第一,益州偏居一隅,如果跑去酸枣与十八路诸侯会盟,至少得行军一个多月的时间,这对于刘鑫这个懒癌晚期患者来说,这简直就和作者日更六千字一样,********。
第二,十八路诸侯讨董,看起来好像很有优势的样子,毕竟是十八诸侯个打一个董卓。
但是所有穿越者都知道,十八路诸侯中,大部分都是滥竽充数的乌合之众,手下能打的诸侯但是兵力很少,比如孙坚曹操;手上兵力多的但是没有合适的武将,比如袁术刘岱。
而且十八路诸侯勾心斗角,基本上没有几个是真心实意想要讨伐董卓的,这些诸侯要么是为了博一个好名声,要么是为了浑水摸鱼,找机会占点便宜。
总而言之,十八路诸侯就像是一群老母鸡,只会在原地“咯咯哒”,不敢带头冲锋。
而董卓当时的兵力,再依靠着两座雄关,按理来说应该能抵挡住十八路诸侯的,但是因为华雄这个逗逼异常自信,非得出关应战,结果丢了性命不说,顺带还把汜水关给丢了。
而吕布也是迷之自信,自认为天下第一,就敢一夫当关,没事就出关和人单挑,结果最后玩脱了。
至于董卓也是个逗,明明死守虎牢关毫无压力,毕竟十八路诸侯虽然人多势众,但都是出来摆摆架子,不会大义凛然的选择强攻虎牢关,因为谁都不愿意给他人做嫁衣。
结果董卓也算是听信谗言,选择放弃虎牢关,迁都长安,这才让十八路诸侯进了洛阳。
所以,刘鑫并不打算加入十八路诸侯,这完全是浪费时间,浪费人生。
而且,益州的地理位置可是极好的,只要北上就可以攻打凉州,东进便可进战关中,何必去打什么虎牢关呢?
不过刘鑫现在觉得,或许可以派点人手去参加十八路诸侯会盟,一来可以赚点名声,二来可以抢点风头,三来便是压制刘备,这一举三得,何乐而不为呢
曹操与袁绍看着已经陷入沉思的刘鑫,不知道如何是好。
站在刘鑫身旁的苏佳,不由得在心中叹了一口气,自己这个主人真是脑洞大,随时都能想到一些有的没的,也不在乎场合。
场面一点点的陷入尴尬,刘鑫在那里沉思,曹操与袁绍也不想打断刘鑫思考,所以也不好说话,只能坐在位置上默默的喝茶。
于是苏佳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那就是用一些特别的手段“提醒”刘鑫。
刘鑫突然觉得脖子一痛,就像是被人用银针扎了一下,这让刘鑫想起了自己大一学习针灸时,被朋友恶作剧的扎了一针,真是令人怀念啊,我那愉悦的大学生活。。。
苏佳有些无奈的看着刘鑫,苏佳能感觉到刘鑫清醒了片刻,然后又莫名其妙的陷入了沉思。。。
苏佳又在心里叹一口气,看来自己得下狠手了。
这一次,刘鑫突然觉得全身就像过了电一般,通体酥麻,不过又像遇到了鬼压床一样,不能动也不能说话。
不过刘鑫很快反应过来,自己是被苏佳给“电疗”了。
苏佳为了让刘鑫回过神来,又不想让刘鑫做出过激的举动,以免引起曹操与袁绍的怀疑,所以苏佳才选择使用“电疗”的手法。
而且苏佳模拟了“鬼压床”的情况,通过电流抑制了刘鑫的身体活动与语言能力,这样刘鑫既恢复了清醒,又不会因为“电疗”而出现跳跃,瘫倒等特殊情况。
苏佳见刘鑫已经彻底清醒,于是便收回了电流。
刘鑫知道自己刚刚走神了,不过苏佳这“电疗”简直太“提神”,刘鑫忍不住回头瞪了苏佳一眼。
刘鑫深呼吸了一口气,在心里选了一个借口,然后对着曹操二人说道:“孟德兄,本初兄,不好意思,刚刚我突然想到了一件事,就有些走神,让你们见笑了。”
曹操笑着摇了摇头,开口说道:“哪里哪里,话说子期兄你刚刚在想的,是不是和赵忠有关?”
刘鑫再次为曹操点了一个赞,果然是自己的好队友,不用交流就知道自己在想什么了。
刘鑫装模作样叹了一口气,有些疑惑的说道:“孟德兄,你是如何知道我想的事与赵忠有关的呢?”
曹操跟着叹了一口气,有些无奈的说道:“这事我还得给子期兄说声对不起,本来说好会为子期兄尽可能的保守秘密,不让赵忠太快知道是子期兄打了他侄儿,但是千防万防,家贼难防,我昨晚就从我的亲信口中得知,有几个衙役为了讨好赵忠,专门跑去将这件事告诉了赵忠,恐怕赵忠已经准备向子期兄进行报复了。”
刘鑫点了点头,笑着说道:“的确如此,我已经收到消息,赵忠安排了他的门客,会在今天半夜偷袭这座大院,不过说来也巧,袁术是白天行动,而赵忠是晚上来找我麻烦,看来我这几天会过得很充实。”
袁绍见刘鑫自信,便也跟着笑道:“以子期兄的能力,我想这都不算什么麻烦吧,只要随便动动手就好了。”
刘鑫点了点头,有些骄傲的说道:“那是当然,就他们这些小手段也想伤到我?简直是在开玩笑,要不是师傅告诫过我不能随意出手,我早让他们知道什么叫做天道无情。”
刘鑫脸不红心不跳的吹嘘一番后,便岔开话题道:“话说时间也不早了,我们是时候出发了。”
曹操点了点头,起身说道:“子期兄说的对,我已经让下人安排好了场地,各种可能用得到的东西我都准备好了。”
袁绍也跟着站起身来,笑着说道:“既然如此,我们事不宜迟,这就出发吧。”
刘鑫让苏佳安排了两辆马车,带上姜维等人,一起前往曹操在郊外购置的庄园。
说来也巧,在洛阳城的北门外,刘鑫便遇上了正在绘图的张松,以及他的护卫王双。
刘鑫向曹操袁绍引荐了二人,尤其是张松,刘鑫更是吹的天花乱坠,这让原本因为张松样貌而有些轻视的曹袁二人,也对张松起了敬意。
当然了,刘鑫也是在顺手刷张松的好感度,效果非常不错。
至于王双,被刘鑫直接给忽视了。
不过王双自然是不甘心被主公无视,于是便直接开口说道:“主公,我刚刚和子乔路过一处小巷时,突然冲出来了五个壮汉,想要攻击我与子乔,结果被我一拳一个给解决了,我在想他们会不会是赵忠的人呢?”
虽然王双说的是疑问句,但是王双却是一脸求夸奖的样子,这让刘鑫情不自禁的想起了自己曾经养过的一只二哈。。。
不过刘鑫这次没有再陷入沉思,开口说道:“这些人应该不是赵忠派来的,而是袁术派来的,就是昨天那个在春意楼闹事的。”
王双点了点头,晃然大悟道:“原来如此,就是昨天那个一脸欠扁样的家伙啊,本来我还打算等他和另外一个人起冲突后,再趁乱上去打那家伙一顿,可惜另外那个人实在是太怂了,竟然不敢动手。”
旁边的袁绍,自然是一头黑线的看着王双。
ps:果然三千字不好写,两千字我只用一个半小时,三千字我写了四个小时。。。(未完待续。)
第一七五章 桃园三结义(下)
王双浑然不知,自己已经被未来的顶头上司给拉入了黑名单。
袁绍呵呵一笑,开口说道:“这位朋友,你还记得我吗?”
王双扭头定睛一看,感觉袁绍有些眼熟,而旁边的刘鑫与曹操,都用似笑非笑的眼神看着自己。
王双心中暗道一声情况不妙,然后开始装傻充愣道:“啊,我们应该没见过面吧,对,我们肯定没有见过面。”
袁绍冷冷一笑,开口说道:“朋友你仔细想一想,我们昨天可都在春意楼啊。”
王双额头划过一滴冷汗,他现在已经知道面前的袁绍是谁了。
自己在他面前说坏话也就算了,最重要问题的是,袁绍可是从刘鑫的马车上下来的,而且还与刘鑫谈笑风声。
好像自己又在不知不觉中,招惹到了某位不该招惹的人。
王双如是想到。
刘鑫无奈的摇了摇头,王双这人也算是绝了,如此能吸引仇恨,这一见面就把袁绍给得罪了。
不过王双毕竟是自己的嫡系,刘鑫当然不能坐视不管,于是刘鑫站出来说道:“好了,子全你给本初兄先道个歉,还有就是你这乱说话的习惯得给我改改,记得以后说话前,先过过自己的脑子。”
王双立马点了点头,诚恳的对袁绍说道:“对不起了本初兄,我这人就是一个武夫,不太会说话,如果多有得罪,还请本初兄见谅。”
袁绍笑着摇了摇头,开口说道:“不不不,我只不过是想和子全兄开个玩笑罢了,而且子全兄说的也是事实,昨天我的确是有些认怂了。”
刘鑫听出了袁绍口中的落寞,不由得叹了一口气,开口劝慰道:“本初兄,有句话说得好,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如今袁术只不过是仗着他嫡子的身后,压了你一头而已,但是我相信,以本初兄的能力,日后的地位绝对会在袁术之上!”
曹操也上前拍了拍袁绍的肩膀,认真的说道:“子期兄说的很对,本初你的能力远在袁术之上,而且你马上就要有我和子期兄两个好兄弟了,日后袁术再敢仗势欺人,虽然你不方便出手,但是我们可以给他好看!”
袁绍笑着点了点头,有些感动的说道:“嗯啊,你们说的对,日后我一定会将袁术那个家伙踩在脚下,让他知道什么叫做尊重!”
刘鑫这才松了一口气,现在总算把气氛带回了正轨,差点就被王双这个二货给带偏了。
刘鑫又瞪了一眼王双,示意他赶紧离开,不要在这里惹是生非了。
王双总算得到了刘鑫的信号,立马点了点头,转身离开了。
刘鑫呵呵一笑,开口说道:“好了,我们还是上车继续出发吧。”
又过了半个时辰,刘鑫一行人来到了曹操的庄园——桃园。
桃园名副其实,在庄园内外种植着几百颗桃树,可惜如今才刚到二月份,还有一个月才是桃花花期,所以现在的桃树上,都已经结满了花骨朵。
曹操有些可惜的说道:“哎,可惜桃花还有一个月才会开放,到时候整个桃园全是桃花,入目所及之处皆是桃红,那场面简直美不胜收。”
刘鑫笑着点了点头,开了一个玩笑道:“既然如此,孟德兄我们再等一个月,一个月之后我们再来桃园结义。”
袁绍也笑着说道:“子期兄说的对,那我们就先走了,一个月后再来。”
曹操有些哭笑不得的看着刘鑫二人,开口说道:“本初兄,子期兄,你们就别拿我寻开心了,我这东西都准备好了,就等你们来了。”
在曹操的带领下,刘鑫一行人走进庄园的后院,那里已经摆放好了一座石台,上面摆放着香烛,水酒以及案头肉,而在石台前面,已经摆放好了三个蒲团。
而在石台旁边,更是拴着一牛一羊。
刘鑫见这阵势,口中喃喃自语道:“这还准备的真齐全,可惜还差一个关二爷的像。”
想到这里,刘鑫便想起了以前在网上看到的一个笑话,说的是关羽在桃园结义时,看见案台上摆放着一个塑像,长得和自己很像,于是就问刘备这塑像是哪位大神;然后刘备便给关羽解释道,这是武神关二爷,结拜时只要拜了武神关二爷,武神关二爷就会保佑结义者;然后关羽就拜了武神关二爷。
站在刘鑫身边的曹操,见刘鑫口中念叨着什么,便有些疑惑的询问道:“子期兄,你这在说些什么呢?”
刘鑫这才回过神来,立马摇头笑道:“没事没事,我刚刚突然想到一个有些好笑的故事罢了。”
袁绍有点好奇的追问道:“子期兄,你把这个故事给我们说说可好?”
刘鑫点了点头,刚想给曹操与袁绍讲一讲刚才的那个笑话,但是这才想起来,现在自己在曹操与袁绍面前黑了一把关二爷,日后他们再遇到关羽那就好玩了。
于是乎,刘鑫急中生智,改编了一个耶稣版本的笑话,开口说道:“这是我还在西域时听到的一个笑话,首先给你们讲一下故事背景,在西域有一个比较出名的神仙名为耶稣,他的法号则是上帝,在西域的地位类似于我们大汉的昊天大帝。”
“而这个笑话是这样的,得道之前的耶稣还是一个凡人,一天路过某个村庄,发现这个村庄中有座神庙,然后耶稣便走了进去,发现神庙中只有一座神像,而且和自己长的一模一样,于是他找来一个村民,询问村民这座神像是怎么回事;那个村民便对耶稣说道,这是万能的上帝,他可以保佑你一生平安。”
刘鑫说完,便发现曹操与袁绍一脸懵逼的看着自己,场面一度十分尴尬。
众人沉默了片刻,你盯着我,我盯着你。。。
刘鑫咳嗽了两声,然后苦笑着说道:“呃,可能是因为我翻译不好的缘故,你们或许不能理解这个笑话的精髓,我就这么给你们打一个比方,昊天大帝在没有成仙时,看见一尊神像与自己长得一模一样,于是他就询问附近的村民这尊神像是谁,村民告诉他这是昊天大帝,这样你们能理解了吗?”
袁绍茫然的点了点头,似懂非懂的对刘鑫说道:“我好像有些明白了。”
曹操也附和着说道:“呃,我也貌似懂了一点。”
刘鑫呵呵一笑,连忙说道:“那就好,这事我们就翻过去了,不要再提了。”
刘鑫这时也在心里告诫自己,以后不能再给这些汉代人讲现代的笑话了,毕竟三年便有一个代沟,这一千八百多年差距,那就是六百多个代沟了,再好笑的笑话在这里也会翻车的。
曹操点了点头,从旁边端过来一碗白酒,以及一把看起来就十分锋利的小刀。
刘鑫见此情形,便忍不住在心里腹诽道,难道今天是要歃血为盟,喝这血酒吗?
作为一个医生,刘鑫对这喝血酒还是颇有抵触的,虽然这象征着兄弟齐心,血脉相通,但是!这根本就不卫生啊!
大家都知道,很多疾病都是会通过血液进行传播的,而且这个时代的白酒就是水酒或者米酒,度数极低,根本起不到杀菌的作用。
所以,如果几个人喝血酒结拜时,其中有一人患有能够通过血液传播的致命疾病,那么这几个结义兄弟,就真的有机会做到同年同月同日死了。。。
不过,刘鑫当然不能有话直说,败了曹操与袁绍的兴致,还会有一种自己嫌弃曹操与袁绍的感觉。
于是乎,刘鑫还是一脸微笑的用小刀割开手指,向白酒中滴入自己的鲜血。
不过这时,刘鑫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好像他们三个人,还没有排定年龄呢!
仔细一想,根据历史记载,袁绍是公元153年出生,今年28岁;曹操则是出生于公元155年,今年26岁。
而刘鑫出生于公元1990年,穿越时是25岁。。。
作为一个心机boy,刘鑫自然是不甘心当小弟的,于是刘鑫准备“适当”的修改年龄,毕竟总不可能说自己是一千八百年后出生的吧。
于是,做足了准备的刘鑫开口说道:“话说我们还没有确定谁是大哥,谁是二弟,谁又是三弟呢。”
曹操这才一拍脑袋,开口说道:“哎哟,瞧我这记性,我竟然把这茬给忘记了。”
于是乎,刘鑫三人经过一番论资排辈,公元152年出生的刘鑫,成为了三人中的大哥,而袁绍则为二哥,曹操则变成了小弟。
虽然刘鑫年轻的外貌收到了曹操的质疑,毕竟作为一代枭雄,曹操自然也不甘心当小弟,而且曹操觉得自己要比刘鑫长相老成的多,所以怀疑刘鑫“谎报年龄”。
不过,刘鑫轻描淡写的一句——本仙师驻颜有术,让曹操无话可说。
最后,刘鑫从《三国演义》中“借鉴”来一段结义誓词,没错,就是桃园三结义那一段。
刘鑫,袁绍,曹操三人一字排开,每人手中拿着三炷香,异口同声的说道:“今刘鑫、袁绍、曹操,虽为异姓,今结为兄弟,则当同心协力,救困扶危;上报国家,下安黎庶;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愿同年同月同日死;皇天后土,实鉴此心,背义忘恩,天人共戮!”
后世史学家称此为——桃园三结义。(未完待续。)
第一七六章 兄弟齐心
桃园三结义之后,刘鑫看着自己的两个兄弟——曹操与袁绍,心中是激动万分,在到洛阳之前,刘鑫可没有想到自己会和他们结为兄弟,而且还当了他们的大哥。
曹操也是一脸激动的样子,他也没想到自己能和名动洛阳的刘仙师结为兄弟,心中也在琢磨着,是不是该找刘鑫学几个仙法呢?
至于袁绍,现在更是高兴不已,因为他现在无官无职,在袁家又备受排挤,父亲袁逢在袁术的挑拨下对自己不管不问,袁绍只觉得前途一片黑暗,已经不知道下一步路该怎么走。
现在,袁绍有了两个结拜兄弟,一个是洛阳北部尉,日后很有上升空间的曹操;另一个虽然暂且无官无职,但是拥有强**术的刘鑫,必然会得到汉灵帝的认可,成为大汉新的王爷。
袁绍觉得,就算袁家不再向自己倾斜资源,自己也能在两个结义兄弟身边发挥自己的能力!
这时袁绍突然想到,自己的守丧之期马上就要结束了,自己也应该开始思考下一步路该怎么走了。
虽然刘鑫的一句驻颜有术,让曹操不得不服,不过这也让曹操起了兴趣。
曹操凑到刘鑫身边,笑呵呵的说道:“大哥,你看我这不是比你小好几岁吗,但是我这洛阳北部尉天天都要巡逻办案,有时候还要夜巡洛阳,所以和大哥你比起来,我都要老个十来岁的样子,所以,大哥你能不能传授我几招驻颜之术呢?”
刘鑫呵呵一笑,没想到这曹操不仅是爱“美”之人,也是爱美之人啊。
不过说来也是,曹操身材长相都还不错,但是细看就知道曹操皮肤不好,面色不佳,稍显苍白,一看就知道气血不足。
再联系到曹操的职业关系,一天东奔西走,日晒雨淋,而且还要上夜班,皮肤不好也是情有可原,这也让曹操看起来就像是三十多岁的人了。
不过曹操的这一席话,也让刘鑫突然想到了一个巨大的商机,那就是化妆品!
汉代的达官贵人,文人雅士,那个不是万分注重自己的仪容仪表,再加上他们的夫人女儿,化妆品这块绝对是一个巨大的市场!
而且在汉代,化妆品来来去去就那么几样,无外乎脂粉之物。
而现代的那些化妆品,光是种类都能以百计数,各种各样的规格那简直是数不胜数,绝对能够征服大汉市场。
不过让刘鑫感到可惜的是,现在已经解锁的现代物资中,化妆品方面也就只有大约两百升的香水,以及一些勉强算是化妆品的雪花膏和宝宝霜,以及作为护肤品的面膜。
而这次刘鑫每一种都带了一些。
当然了,香水肯定是不能以桶卖的,这包装实在是太掉价了,所以万能的苏佳特别烧制了不少小瓶子,按香味划分装瓶。
但是因为受到材料限制,苏佳暂时无法制作喷雾装置,于是刘鑫在思考是将这些香水当做熏香卖呢?还是当做沐浴液卖呢?
这时袁绍也走了过来,有些好奇的说道:“三弟说的对,大哥你的驻颜之术还真是神奇,我第一次见到大哥你时,还以为大哥也就二十出头的样子,而且大哥你这皮肤。可比那些小姑娘还要白嫩呢。”
被袁绍这么一说,刘鑫情不自禁的摸了摸自己的脸,再回想了一下自己见过的大汉女性,好像除了来莺儿之外,面色都比不了自己。
刘鑫在这一刻,突然觉得自己可以当小白脸了。。。
啊呸,小白脸是什么鬼。
刘鑫被自己莫名其妙的想法给弄无语了。
而曹操这时好像有了新发现,开口说道:“二哥你看,大哥的头发明显比我们乌黑油亮的多,而且看起来也很正常,要知道我这隔三差五洗次头,都没有大哥这样好的效果,大哥一定有什么秘方吧。”
刘鑫看了看曹操的头发,果然也是乌黑“油”亮,没错,就是油。
因为古代大部分人都是用草木灰洗头,再加上那谜一样的洗头机率,能像曹操这么“油”已经算是不错的了。
想到这里,刘鑫不由得给那些魂穿三国的小伙伴们点了一个蜡,鬼知道他们是怎么过下去的,如果是一个有洁癖的穿越者,那他应该是如坠地狱吧。
刘鑫组织了一下语言,确切的说是思考了一下广告词,然后开口说道:“的确如此,你们也知道像我这种修道者,有事没事就会炼制丹药,不过我不喜欢拘泥于形式,经常会尝试各种不同的配方,所以就炼制出了不少奇奇怪怪的东西。”
“比如我曾经用何首乌,天山雪莲,珍珠粉等十八味中草药,炼制出了一种洗头水,这种洗头水能够快速清洁头发,并且还能起到保养作用,让你的头发不仅乌黑油亮,还能保持强韧,而且再加几种其他的中草药,还能有更多更好的效果;而且顺带衍生出了牙膏与沐浴液,牙膏能够更好的清洁牙齿,美白牙齿,沐浴液则是能够更好的洗去身体上的各种脏东西。”
“然后我还炼制出了一种名为雪花膏的外敷膏药,非常适合在冬天这个时节使用,尤其适合三弟这种每天在外行走的人,因为三弟你也知道,你只要出门一会儿,就会感觉面部干燥,被风吹的生疼,甚至让你的脸出现干裂。
“这时你就需要雪花膏了,因为雪花膏能够保护你的面部肌肤,当然你也可以涂在手部等要裸露在寒风中的位置,这样三弟就能年轻个几岁了。”
“至于还有一种物品,被我命名为面膜,那次我本来是想炼制出一种防水的纸来,结果却炼制出一种能够锁水的纸,而且因为这种纸本来也是由各类药材炼制,所以敷在脸上也能起到保养效果,能够改善肌肤,这也特别适合三弟,保证能让三弟看起来再年轻个五六岁。”
曹操与袁绍都被刘鑫说的心动不已,毕竟两人都是世家子弟,对于自己的样貌还是非常看重的。
在刘鑫出现之前,因为和其他人相比并没有多少差距,所以曹操与袁绍都没觉得有什么异样。
但是现在仔细与刘鑫这么一比较,曹操与袁绍突然觉得,自己好像很“脏”,如果用音乐来比较,那刘鑫便是“阳春白雪”,而他们两人就是“下里巴人”了。
这让曹操与袁绍二人,突然有了一种自卑的情绪,觉得自己这种凡人与刘鑫这样的仙师,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
刘鑫自然是察觉到了曹操与袁绍二人的情绪,心中暗道一声不妙,这才刚刚结义拉近了关系,现在眼看着就要产生间隙,刘鑫表示心里苦啊。
事不宜迟,刘鑫立马开口说道:“话说我这次前来洛阳,这些东西都带了不少,等会我们回去用完晚宴,你们今天就在我府上住下,我教你们如何使用,等你们回去时都带一些走,我保证不消五天,你们就能和本大哥一样英俊帅气了。”
刘鑫的一个小玩笑,让曹操与袁绍都回过神来,发觉自己竟然产生了疏远刘鑫这个大哥的不好想法,曹袁二人不由得感到一阵惭愧。
曹操想起来刘鑫在成都举行拍卖会时,每一件拍卖品都卖出了千两黄金的高价,而且这些拍卖品还大都是西域特产罢了。
所以曹操盘算着,这些刘鑫用仙家手段炼制出的东西,恐怕价值不菲。
想到这里,曹操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大哥,你这些洗发水面膜什么的,恐怕都是价值不菲,我们这些当兄弟的怎么能让大哥你如此破费呢?”
袁绍虽然也很想要刘鑫口中的这些东西,但是袁绍从刘鑫提到的那些材料中便清楚,这些东西的制作成本可不低啊,自己这才刚刚结义,就找大哥讨要如此贵重的物品,袁绍也有些不好意思。
所以曹操一开口,袁绍便附和道:“三弟说的对,我们怎么能让大哥先破费呢。”
刘鑫叹了一口气,然后装出一副生气的样子,对曹操与袁绍二人说道:“二弟,三弟,这就是你们的不对了,你们口口声声的叫我大哥,现在却不听我这个大哥的话,这让大哥我很寒心啊。”
“而且大哥我实话告诉你们,钱财不过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那有我们三人的情义重要?!”
说到这里,刘鑫走上前来,一手拉住一个,情真意切的说道:“我刚从西域归来,你们是我在洛阳最先认识的朋友,现在又是我在大汉唯一的兄弟,我不对你们好,那我该对谁好呢?而且我们结义时不是说过,兄弟要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吗?”
“所以,如果二弟和三弟还认我这个大哥的话,那就不准再和我客气,我给你们什么你们就得收下什么!”
曹操与袁绍被刘鑫的真情所打动,两人狠狠地点了点头,异口同声的说道:“我们明白了,大哥!以后不论你说什么,哪怕是上刀山下火海,我们也一定照办!”
三人相视一笑,现在才算是真正的兄弟齐心了!(未完待续。)
第一七七章 主角的坐骑正在上线中
刘鑫三人又闲聊了一会儿,见天色不早,便准备离开桃园,返回刘鑫府上。
不过这时,桃园中的下人跑了过来,“曹大人,桃园外来了一群土匪,他们手上都带着兵器,叫嚣着要么拿出黄金百两,要么就杀进桃园。”
曹操挑了挑眉,有些意外的说道:“呵,是那里来的小毛贼,难道不知道这桃园已经归我所有了吗,都打劫到我这个洛阳北部尉身上了,这还真是有趣,你说说看,这群小毛贼有多少人,武器装备究竟如何。”
那个下人想了想,认真的说道:“这群土匪大约有二三十人,几乎个个都身着皮甲,不过他们的武器以棍棒为主,几乎没有配刀剑,也没有看见他们有弓弩。”
曹操眉头一皱,望向刘鑫说道:“大哥,你看此事应该如何处理?”
刘鑫笑着摇了摇头,有些无奈的说道:“三弟,你应该也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了吧,这很明显,这些土匪应该都是袁术的手下,袁术知道我们三人到了桃园,所以派人来给我们一个下马威。”
袁绍也点了点头,开口说道:“大哥说的对,这群土匪应该就是袁术的人,毕竟三弟你当洛阳北部尉都这么多年了,见过几个土匪能身着皮甲的?而且这群土匪既然能置办皮甲,总不可能没钱买刀剑吧,所以这很明显,他们只是想冲进来打我们一顿罢了。”
曹操点了点头,笑呵呵的说道:“英雄所见略同,我也是这么想的,不过袁术这次竟然敢蹬鼻子上脸,那我们这次就必须打痛他了!”
刘鑫点了点头,这袁术就像是一只癞皮狗,死皮赖脸的来找自己麻烦,自己今天不好好收拾收拾他,恐怕他是不会安生了。
想到这里,刘鑫开口向曹操问道:“三弟,桃园里有多少可用之人?有没有合适的兵器?”
曹操摸了摸头发,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大哥,我置办这座桃园时也才一段时间,因为要重新装修庄园,购置各类物品,里里外外花了不少钱,所以就先辞退了不少桃园的下人,寻思着等桃花开放时再去招人,所以现在在这桃园里,也就三四个下人负责打理看门。”
“至于兵器桃园里倒是有的,就在这旁边的地下室里,那里准备了各种武器,还有几副我收藏盔甲,而且我记得马厩里也有三匹宝马,这可都是从凉州买来的顶尖好马,说实话我买这个桃园,就是为了安置这三匹宝马。”
刘鑫一听有宝马,瞬间便来了精神,虽然在成都也有骑兵队,但是那支骑兵队的马匹良莠不齐,一大半都是驽马,其他的都是普通的良马,只有县尉严帅才拥有一匹战马。
而这宝马,便是比战马还要高两个级别,而且也是这天下马匹之中,万里挑一的存在,比如刘备以后的坐骑——的卢,便是一匹顶尖宝马。
当然了,像赤兔这种千年一遇的神驹,自然便是神马了。
刘鑫也曾经对赤兔抱有幻想,企图通过人物定位功能找寻赤兔,结果还真被刘鑫给找到了,不过看那“赤兔”远在徐州,而且已有六十二岁的高龄,再加上旁边备注的重病提示,刘鑫自然是默默的关闭手机,放弃了利用非正常手段找寻赤兔。
而且刘鑫当时的心情,可以套用一句过时多年的网络流行语——神马都是浮云。
不过,虽然神马都是浮云,但是只要曹操所言非虚,刘鑫便知道,自己马上就会拥有第一只坐骑了。
袁绍有些诧异的看着曹操,用怀疑的语气说道:“三弟,就算在这洛阳,能称得上宝马的,也不过二三十匹而已,就连陛下也才拥有五匹宝马,你可确定那三匹真是宝马?千万别是你看走眼了,把战马当成了宝马。”
曹操呵呵一笑,肯定的说道:“二哥,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可是一个爱马之人,洛阳城内的宝马,我都找机会见识过了,虽说我的能力不比那伯乐,但是我自认为在这洛阳,不,应该说是在这大汉,我的相马水平也是数一数二,我自然不会看走眼。”
袁绍点了点头,很明显他对曹操的相马能力还是认可的,不过袁绍还是有些吃惊的问道:“既然如此,你是怎么得到这三匹宝马的,我记得上次有人在洛阳出售宝马,可是卖出了万两黄金的高价,而且我最近也没听说过有人出售宝马。”
曹操听到这个问题,先是哈哈一笑,然后自得的说道:“事情是这样的,大约一年前的某天,在我带队巡街的时候,遇到了一起纠纷,一个年轻人因为吃霸王餐,结果被客栈的老板给抓住了,正准备让手下的伙计动手打人。”
“于是我上前了解情况,原来这个年轻人叫马华,是一名来自凉州的马商之子,因为要提前联络客栈,于是他一个人提前到达了洛阳,因为这一路上风餐露宿,马华便打算先吃顿好的,结果在他准备付钱时,才发现自己钱袋子被人给偷走了。”
“当时我观察了一下他的样貌,头发与衣服中夹杂了不少尘土,手掌中也有老茧,整体衣着轻便但耐磨,再加上他的口音的确是凉州地区所特有的,所以我便知道他没有说谎,于是我便帮他付了饭钱,因为当时我正好也想买匹马。”
“在我帮助了马华后,马华便和我成了朋友,并且告诉了我一个消息,他父亲这次运送到洛阳出售的马匹中有不少好马,而且还附带有许多小马驹要出售。”
“等到马华的父亲将马群赶到洛阳城外时,马华便带着我提前选马,并许诺只要是我看上的,就都会以优惠价卖给我。”
“这批马群的质量非常不错,大都达到了战马级别,少数马匹还是骏马级别,可惜我没有发现宝马。”
“就在我开始纠结时该买那匹骏马时,突然想起来马华说过还有不少马驹,于是我就抱着捡漏的心态,去马驹群中寻宝,结果真让我找到这三匹拥有宝马潜质的马驹。”
“马华的父亲也是相马高手,自然知道这马驹的潜质,不过因为我帮助了马华的缘故,加上马华的父亲也是个爽利人,便以以三千两黄金的价格,将这三匹不到一岁的宝马马驹卖给了我,虽然几乎花光了我多年的积蓄,还从我爷爷那里借了不少,但是能买到这三匹宝马,我现在做梦也会笑。”
“不过有句话说得好——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我将这三匹宝马秘密养殖,从未透露过这三匹宝马的消息,毕竟如果被人知道我有三匹宝马,总会惹来各种各样的麻烦。”
袁绍点了点头,装出一副不高兴的样子说道:“三弟,你这事可从来没给我说过啊,看来你一直也在提防我哦。”
曹操连忙摆手,委屈的说道:“二哥你就别调侃我了,我怎么可能会不相信你呢,我这不过是想给你一个惊喜吗,我都已经在想象,当你今年生辰那天,收到我送给你的宝马时,会是一副怎样的情形,不过今天也是一个大好日子,我能和大哥二哥结为兄弟,恰好我这正好是三匹宝马,所以我刚才打算在离开桃园的时候,再将这个惊喜告诉给两位哥哥,结果没想到袁术这家伙找麻烦都找上门来了,破坏了我的计划,所以我想现在就将这宝马送给两位哥哥,等会儿我们三人三骑就能冲上去对付那些袁术的手下,这样岂不美哉?”
刘鑫笑着点了点头,不过心中却是有些纠结。
虽然刘鑫在现代时就会骑马,但是骑得都是那种马具齐全,训练有素的马匹;在穿越之后,刘鑫也勉强能够骑马,但是仅限于骑马而已,让刘鑫在马上战斗根本就不可能,因为就算让刘鑫随便在马上做个动作,刘鑫也只能表示臣妾做不到啊。
现在刘鑫看着跃跃欲试的曹操与袁绍,心里是有苦说不出,自己作为大哥,总不能在两个新认的小弟面前说自己骑术不精,又或是不小心坠马,那得多丢面子啊。
想到这里,刘鑫故作深沉的说道:“三弟,我记得马匹一般要到三岁时才能发育完全,这时的马匹才适合供人骑乘,我听你之前说的话,这三匹宝马都才不到两岁啊。”
曹操哈哈一笑,对刘鑫解释道:“大哥,你有所不知,这宝马之所以能被称为宝马,那它必定有其过人之处;马厩中的那三匹宝马虽然都才一岁半左右,但是它们的发育程度已经与普通的五岁战马差不多了,简单的说,这三匹宝马现在就可以自由的驰骋在战场之上!”
袁绍也跟着点了点头,开口说道:“三弟说的对,袁家在两年前也买过一匹两岁的宝马,当时那匹宝马看起来和成年战马没有多少区别,而且第二天就成为了马场里的新马王,要知道那可是袁家专门饲养三岁马到五岁马的马场。”
刘鑫听到这儿,便只能呵呵一笑,点头说道:“原来如此。”(未完待续。)
第一七八章 紫云
就在刘鑫疯狂思考,该如何防止自己在两个小弟面前丢脸时,苏佳终于站了出来。
苏佳知道自己的主人骑术不精,能够在马上待着就不错了,如果想要骑马冲杀,那妥妥的是会坠马。
所以,苏佳上前开口说道:“主公,我觉得应该先让子全他们去庄园门口守卫,以免那群地痞流氓狗急跳墙,冲入桃园,那就有些麻烦了。”
刘鑫眼前一亮,苏佳说的很对,自己手下还有王双与姜维两员一流武将,再加上黄权与钟会在旁边帮忙,苏佳负责压阵,哪怕是赤手空拳,对付这群地痞流氓也不是什么问题。
想到这里,刘鑫暗松一口气,开口说道:“文艺你说得对,你现在就带着子全伯约他们前去桃园门口,如果袁术的手下有什么异动,你们就提前出击,千万不要留手,哪怕是打死了几个,袁术也没有借口怪罪我们,毕竟这群人可是打着抢劫的名号。”
旁边的曹操也点了点头,笑着说道:“大哥说的对,只要他们敢先动手,你们就只管把他们痛打一顿,其他的善后事宜都交给我来处理,毕竟我可是洛阳北部尉,杀几个小毛贼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苏佳笑着点了点头,然后便带着姜维等人,跟着前来报信的下人先前往地下室拿取武器,然后再去桃园大门迎敌。
毕竟这桃园到处都是桃树,虽然都还没有开花,但是已经给人一种“乱花渐欲迷人眼”的错觉,就算是苏佳,都有一点不敢确信自己记得来时的路。
而刘鑫三人,则是快步前往马厩。
很快,刘鑫三人便来到了位于桃园东北角的马厩。
这时,那三匹宝马正在马厩附带的小型马场上,欢快的游戏追逐。
刘鑫远远的便望见了那三匹宝马,确切的说,应该是三个相互追逐,快速移动的身影。
刘鑫随意的目测了一下,发现这三匹宝马的速度都达到了八十公里每小时以上,这放在现代的赛马比赛中,基本上都妥妥的能拿冠军。
这时,曹操却突然停了下来,有些尴尬的说道:“呃,大哥二哥,我好像忘了一件事,我买回这三匹宝马时,它们都还是小马驹,所以我就没有进行特意的训练,以免影响它们的自然发育,所以这三匹宝马,实际上还没有被真正的驯服,而且我这连缰绳都没有准备好。”
袁绍与刘鑫都是眉头一皱,在古代骑马就等于是在现代开车,都是极具风险的一件事,被驯服的马匹就等于是生产出来的合格汽车,各类马具就等于是各种优质配件,而缰绳更是等同于汽车的方向盘。
现在在刘鑫看来,这三匹宝马就是没有方向盘的非法改装跑车,虽然看起来非常炫酷,但是想要坐上去,那就得准备好摔伤甚至摔死的觉悟。
刘鑫想到这里,不禁半开玩笑的对曹操说道:“三弟,你确定我们能够驾驭得住这三匹宝马吗,我可不希望我们刚刚立下的誓言,现在就会成真。”
袁绍也情不自禁的点了点头,有些担心的对曹操说道:“三弟,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这宝马虽好,但是就现在的情况下,我们还是不要冒险的好。”
曹操无奈的笑了笑,开口说道:“大哥二哥,你们说的都对,是小弟我没有考虑周到,把这么重要的事情都给忘了,这是我的错,那我们就暂时别管这三匹宝马了,等我把它们都训练好了,我再带两位哥哥前来挑选。”
刘鑫点了点头,开口说道:“虽然今天是没办法驾驭宝马了,但是我们也可以欣赏一下宝马的英姿,这也不妄我们走了这么多步路。”
袁绍也跟着点了点头,饶有兴致的说道:“择日不如撞日,我们今天便来分配这三匹宝马的归属吧,免得经过训练之后,三弟提前便把那最好的宝马给选走了。”
曹操无奈的笑了笑,装出一副很委屈的样子说道:“二哥,原来在你的心目中,我这个三弟竟然如此不堪,哎,说多了都是泪啊,不过二哥的提议也不错,就让我们现在就决定这三匹宝马的归属权吧。”
刘鑫也跟着点了点头,这三匹宝马他都是越看越喜欢,虽然不能上前驾驭,但是现在就能确定自己的坐骑,刘鑫也是非常欣喜的。
刘鑫三人走到马场旁,仔细的观察着三匹宝马。
曹操指着马场中速度最快的那匹黑色宝马,笑着说道:“那匹纯黑色的宝马,我叫它绝影,因为它是这三匹宝马中速度最快,有时候它全速跑起来,我感觉它的影子都跟不上它的速度,所以我才会叫它绝影。”
“绝影的性格也是这三匹宝马中最活跃的,而且玩心也重,经常会去挑逗另外两匹宝马,让它们来追逐自己,不过因为绝影的速度的确很快,再加上另外两匹宝马也会让着它,不会陪着绝影一直瞎闹腾,所以在马场中的追逐比赛,往往都是由绝影获得胜利。”
“所以,绝影这孩子也是三匹宝马中最骄傲的,你们没看过平时的绝影,走路都是抬头挺胸,一副趾高气扬的样子,不过绝影不会怕人,也不认生,所以他现在和我的关系非常不错,有时候我也能骑它在马场中溜几圈。”
刘鑫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没想到曹操这么早就得到了自己的专属坐骑——绝影,可惜绝影为了帮助曹操逃出生天,而死在了宛城。
袁绍这时笑了笑,用怀疑的口气说道:“三弟,看来你是很喜欢这绝影咯,听你的口气是不想我们选择绝影吧。”
曹操立马摇了摇头,无奈的说道:“二哥,你就不要调侃小弟我了,我怎么可能会这样想呢。”
刘鑫这时也起了玩心,开口说道:“哦,既然如此,那我就选择这匹绝影了,三弟你可得帮我好好照顾它。”
曹操见刘鑫也来凑热闹,只能开口承认道:“两位好哥哥,你们就别拿我开玩笑了,我承认我很喜欢这匹绝影,所以请你们成全小弟我吧。”
刘鑫与袁绍对视一眼,哈哈大笑。
曹操暗叹一口气,直道自己遇人不淑。
在这个小插曲之后,曹操指着绝影身后的那匹宝马说道:“绝影后面的那匹宝马名为爪黄飞电,因为它周身雪白,只有四只蹄子是金黄色的,如果真要跑起来速度也只差绝影一筹,而且远看就如一道闪电,所以我将它命名为爪黄飞电。”
“爪黄飞电是三匹宝马中最高大威武,体态庄严,有大家风范,如果说绝影是骄傲的话,那爪黄飞电就是傲气,对食物与住所的要求非常高,必须要是新鲜的粮食,干净的马舍,否则他就会绝食,不肯回马舍,而且平时也对我爱答不理的,心情好的时候能让我给它梳理毛发,不高兴的时候就会直接无视我。”
刘鑫看着飞奔中的爪黄飞电,正如曹操所说,爪黄飞电看起来就非常高大上,怪不得历史上的曹操,会骑爪黄飞电去抢汉献帝的风头。
曹操说完爪黄飞电,便指着最后一匹宝马,有些犹豫的说道:“最后的这匹宝马,名叫紫云,其实我也不好多做描述,因为这匹宝马实在是,我想只能用优雅这个词来描述。”
刘鑫看向紫云,果然如曹操所说,哪怕是飞驰中的紫云,也是极其优雅的,每一步都好想是经过严格的计算。
而且刘鑫可以肯定,这紫云是他见过最漂亮的马儿。
刘鑫看着紫云,有些看呆了。
ps:断章好麻烦,因为作者正在为了皮肤打风暴,第二章时间待定。。。(未完待续。)
第一七九章 通灵宝马
刘鑫看着紫云,不禁开口赞叹道:“紫云真是我见到过最漂亮的马儿。”
袁绍也跟着点头说道:“的确如此。”
曹操更是对紫云赞不绝口:“我见识过各种各样的宝马,可从未见过有紫云这般完美的马,简直就是一个艺术品,或许,紫云在某种程度上,应该被归纳为神马的行列。”
原本在马场内互相追逐的三匹宝马,在刘鑫三人靠在马场边的围栏时,也慢慢的停下了脚步,望着刘鑫等人。
绝影好像是认出了曹操,迈着小碎步走了过来。
而爪黄飞电则是朝着刘鑫三人看了两眼,然后便自顾自的回到马厩,吃食去了。
而紫云见两个伙伴都走了,一时间也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于是楞在原地,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刘鑫看着紫云,感觉这紫云一举一动看起来都十分优雅,但是好像也有点天然呆。
绝影来到曹操的身前,欢快的叫了两声,然后伸过头来蹭曹操。
曹操摸了摸绝影的头,笑着说道:“大哥二哥,你们也看到了,绝影和我关系很好,所以你们就别打他的注意了,爪黄飞电和紫云都是不错的宝马,绝对不在绝影之下。”
袁绍笑着点了点头,然后说道:“的确如此,大哥你先选吧,我觉得爪黄飞电与紫云都很适合你。”
刘鑫认同的点了点头,爪黄飞电威武霸气,极具王者气质,很能衬托乘骑者的形象;而紫云则是优雅神秘,就像一座巧夺天工的紫水晶雕像,非常适合自己的仙师身份。
刘鑫一时间陷入了纠结之中,无论是爪黄飞电还是紫云,刘鑫都想要啊。
不过刘鑫知道自己不能贪心,毕竟自己总不能抢二弟袁绍的坐骑吧。
就在刘鑫一脸纠结,不知道自己该做出怎样的选择时,原本一动不动,待在原地沉思的紫云,突然朝着刘鑫跑了过来。
然后,刘鑫与紫云大眼瞪小眼,一人一马开始了“深情”对视。
刘鑫没来由的觉得,好像自己与紫云之间多了一段似有似无的联系,就像。。。
刘鑫突然回过神来,自己没有加入什么悲风神教,怎么会产生如此奇怪的念头。
不过紫云那黑宝石一般的眼眸,让刘鑫忍不住开口说道:“你,想要成为我的坐骑吗?”
紫云歪头看着刘鑫,刘鑫哑然一笑,自己怎么会想到这样问一匹马。
不过,出乎众人意料的一幕发生了,紫云突然点了点头,然后把头伸向刘鑫,眼中充满了欣喜。
没错,刘鑫从紫云的眼中看到了一种情绪,那就是欣喜。
站在一旁的曹操,惊讶的说道:“紫云绝对是一匹神马,只有神马才能如此有灵性,而且还会自行认主。”
袁绍这时也羡慕的说道:“恭喜大哥得遇如此神马,不过这普天之下,也只有神马才能配得上大哥的身份!”
刘鑫这时也反应过来,有些激动的抱住紫云,开口说道:“今生能得紫云相随,我也算是别无他求了。”
紫云也高兴的跟着“咴咴”了两声,然后还撒娇般的轻轻撞了刘鑫两下。
刘鑫哈哈一笑,果然是好事成双,今天不仅多了两个结拜兄弟,还拥有了自己的第一匹坐骑。
袁绍看着刘鑫与曹操,都和各自的坐骑打成一片,相亲相爱,而属于自己的坐骑爪黄飞电,现在还在马厩中吃食,袁绍顿觉凄凉。
既然爪黄飞电对自己爱答不理,那自己只能出动出击了。
想到这里,袁绍便和刘鑫两人打了声招呼,然后便进了马厩,想要与爪黄飞电互动一下。
爪黄飞电看着突然闯进马厩的袁绍,有些警惕的后退了两步,眼睛直愣愣的盯着袁绍,好像只要袁绍一有动作,它就会选择跑回马场。
袁绍算是一个爱马之人,而袁家也在洛阳周边拥有多个马场,圈养着两三百头各色马匹。
虽然袁绍只是一个不受重视的庶子,但是在前往外地为官时,袁逢也送给了袁绍一匹战马级别的黄骠马,这次回洛阳守丧时,袁绍便是骑着这匹黄骠马,一路快马加鞭赶回来的。
所以,袁绍在应对马匹方面也算是略有心得。
不过这爪黄飞电可不是普通的马儿,根本就不吃袁绍那一套,在袁绍距离它不到三米时,爪黄飞电便转身跑出马厩,只留下袁绍在寒风中独立。
刘鑫与曹操自然是都看到了这一幕,不由得发出了善意的笑声,一脸无奈的袁绍只能出了马厩。
曹操笑着上前安慰道:“二哥,我刚才说过,这爪黄飞电傲气的很,就连我的面子都不给,不过刚才爪黄飞电的表现已经很不错了,以前它只要是遇到陌生人,别说让你靠那么近了,只要是进了马厩它就会发起攻击,所以我觉得它还是挺认可二哥你的,只要二哥多和它待几天,说不定它就会真正接受二哥了。”
袁绍经过曹操这么一安慰,也算是心里好受多了,点头说道:“那这几天还得麻烦三弟,我们每天都来这里转转吧。”
曹操点了点头,笑着说道:“那是当然,正好我们也能对它们进行训练,这样能够加深我们与它们之间的亲密度,日后我们能够上战场时,它们才会成为我们最大的依仗。”
刘鑫点了点头,在战场上,你能相信的便是自己的武器,你能依仗的便是你的坐骑。
刘鑫又摸了摸紫云的头,有些不舍的说道:“话说我们也该去门口与文艺他们回合了,毕竟门外还有二三十号土匪想要找我们麻烦呢。”
曹操与袁绍点了点头,还有麻烦没有解决,自己还不能在这里闲晃。
曹操依依不舍的拍了拍绝影的脑袋,开口说道:“大哥现在住的院子里应该不适合紫云居住,而二哥更不能将爪黄飞电带回袁家,袁术那家伙绝对会动歪脑筋,所以还是将它们饲养在桃园里吧,平时我们也可以趁此机会聚一聚,当然了,我等会也会通知桃园的下人,以后两位哥哥也是桃园的主人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