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5【千呼万唤的新书】(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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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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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古龍温锐安要战斗】
徐文辉并没有因为出名、赚钱了就抛弃他们这些个一路随着支持他的书迷!
这一点难能可贵。
读者们同时又很期待,期待徐文辉的下一本书,下一个故事,能否也带给大家同样的感动。
总之。
徐文辉要出新书了,两家报社把这条消息公布出来,这个消息瞬间被各大媒体转载,并且在徐文辉的书迷群众引起轰动。
徐文辉小说作家的身份早就被大家接受,甚至比他是大导演、知名演员、词曲大师,大老板的身份更深入人心,《搜神记》和《鬼吹灯》都是开一派之先河的奇书,连金镛、古龍、梁羽笙、倪框、亦淑、诸葛青云、柳残阳、司马翎、卧龙生,都言这两部书是旷世巨著,天下奇书,搜神记让徐文辉成为东方新神话主义奇幻、蛮荒流的开山之人,鬼吹灯让徐文辉成为盗墓流鼻祖,现在都有盗墓的人把他当成这行新一代祖师爷了!
在这个武侠、言情小说的时代,徐文辉的小说仍然是一股清流。
明报和东方日报的销量更是因此屡破新高。
但是无论如何,徐文辉都是当红的大作家,出新书是至高无上的光荣,就像歌手想要出专辑一样,这是一种肯定,是一种荣耀。
他的书迷早就迫不及待的想要看到心中的偶像出新书,他们一定会去贡献一部分力量。
如今终于等到这个机会,这真是太好了。
徐文辉的粉丝胃口都比较杂,不一定局限于单纯喜欢他的小说,或者歌曲,或者影视作品,很大一部分粉丝都是爱屋及乌,会喜欢他的一切作品。
因此徐文辉出新书,他们也十分高兴,不是读者的粉丝也都纷纷载歌载舞起来。
不过更加受关注的还是徐公子在两家报刊之上所发的新书的题材。
依旧是两本新书,一家一部,本来无疑是让所有读者振奋的好消息,但是看完这题材顿时感觉整个人都不好了!
我们来看看。
《明报》的题材,是仙侠。
《东方日报》的题材,则是架空历史。
“仙侠是什么鬼?”
“架空历史又是什么鬼?”
无数人都在讨论一个话题,热议纷纷,嘴炮流飞!
前一刻还期待徐公子的新小说呢,下一刻就质疑飞飞!
“咳咳,据我多年的看书经验来看!徐公子在明报连载的新书应该不是武侠小说,而是仙侠小说!”
“废话,人家都说了是仙侠小说,可是仙侠小说真的能看?跟金古梁的没什么太大区别吧?要看我看他们的好了,何须看他的啊?”
“这不科学啊!”
“对,我坚决抵制徐公子写什么仙侠!”
“扑街仔啊,尼玛,难道徐公子的书不好看么?”
“我只是觉得,徐公子不应该连载其他类型的小说!”
“对,说的没错!”
无数读者都站出来了!
很明显,大家认为徐公子小说的文学和创新流行性确实没话说,可是你写仙侠和历史是什么意思?!
有报纸的专栏作家就喷道:“没觉得徐公子的作品多好啊,只觉得低俗。”
这话怎么听怎么嘘!
不过架不住众口铄金!
另外一个文人就跟风道:“徐公子的小说确实不错,不过写仙侠、历史,我觉得徐公子还是不适合!说到底徐公子的书就胜在想象力!”
还有的人毫不客气说:“什么仙侠啊,我根本不感兴趣,只看武侠!”
不止他们。
一些看徐公子不爽,羡慕嫉妒恨的人也纷纷跳出来!
“抵制徐公子!”
“抵制的好啊!”
“他懂什么叫做武侠小说嘛!”
“我肯定不看!”
“坚决不看啊!”
“是啊,看他还敢继续写么!”
“除非他吃了豹子胆!”
“徐公子这回是犯众怒了!”
“呵呵,看他什么作品吧。”
无数个声音!
无数声抵制!
在这个下午,整个小说界都在质疑徐公子的新小说,就差集体开喷了!
其实。
现在的读者对仙侠的概念并不陌生,仙侠,与传统武侠相比,更加虚幻飘渺。仙侠作品中,往往会有仙、神、魔、妖等六界芸芸众生出现,融入到主人公的修炼飞升过程中,而且主角还会拥有各类法宝、仙器等。
仙侠最早由小说兴起,古典仙侠以《西游记》为经典,而现代仙侠当然以还珠楼主的《蜀山剑侠传》为代表。
所以读者是对仙侠并不陌生的,虽然现在并不流行,或者说对于仙侠的认识仅限于蜀山等寥寥几部作品,而架空历史就莫名其妙了,架空历史顾名思义就是凭借着少量的历史资料为根据,创造出虚构的新的历史世界。
不过这个也不是没有,50年代,也有这方面的作品,比如有个叫徐青山的人,写中国人回到史前时代,与原始人一起就火吃鹿肉。
可惜受众少得可怜,所以读者们纷纷不愿意了。
他们要的还是想要看徐文辉写像搜神记那样的奇幻小说,和鬼吹灯那样的盗墓小说,而不是什么老套的仙侠和历史!
因此。
对于徐公子的作品,市面上争议太大了,分成了正方和反方,无数人都在讨论一个话题,徐公子的这两本小说到底该不该被抵制,让徐文辉重新走回“正道”!
……
千千万万的读者在窃窃私语声。
很多真爱粉,虽然依旧都继续雷打不动的支持着偶像,为他摇旗呐喊的同时,也忍不住,议论纷纷起来!
“内流满面呀!”
“那些仙侠武侠,历史是好看,不过对于我这种喜欢的神鬼党的,这些书我已经没有丝毫兴趣了,徐公子千万不要在抛弃我们这些神鬼读者,再来一本像搜神记和鬼吹灯一样的小说吧,支持的就写信给徐公子!!”
“吼吼!支持支持,说得真心有道理,武侠什么的有古龍、梁羽笙这些人就够了,给我们一部神鬼小说吧!”
“求搜神记!求蛮荒!”
“求盗墓!求冒险求刺激!”
“相信我,徐文辉的新书绝对会扑街,可能由于崛起太快,已经变成大亨的徐大亨有一些心高气傲了,这种感觉我也曾经有过,仿佛天上地下全部都看在手中的感觉,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徐公子似乎有一些想当然了,竟然连载什么仙侠、历史小说!”
“我也这么觉得,徐公子估计要扑街了”
“狠扑不可能,但小扑可能”
“这个还很难说啊”
“哎!”
“虽然我是徐公子的粉丝不过我也认为,连载仙侠历史,即便是徐公子也是扑定了,所以徐公子你还是回归盗墓流吧。”
“我也说下!我不黑也不白,作为一个公道人来说说徐公子的新书题材一点新意都没有。”
大家显然情绪都很激动。
纷纷对徐公子进行劝告。
徐公子却没为此担忧过。
因为他们都没有看过这两部小说,无知是原罪,就像上个世纪以前的人,,不,应当说,十年前的人,都不相信人类能够飞上外太空,可是现实是,八年前,也就是1969年7月20日美利坚时间22时56分,3名美利坚宇航员叩开了冷寂的月宫大门.两名宇航员走下太空舱,双脚踏上了月球的土地,这是人类有史以来第一次对月球做的最伟大的探险!
现在他们都没有欣赏到自己新书的魅力,在固有的观念下,当然会这么说了......而徐文辉会证明给他们看,仙侠比起武侠一样的好看,架空历史也比枯燥的历史有趣味!
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这个时候,古龍和温润安却站出来说话了.......(未完待续。)
278【诛仙,诛神,诛天地】
古龍是谁,差不多和金镛一样,基本是华夏人都知道的人物。
在徐文辉宣布发布新书了的时候,只是隔着一个海的古龍很快便收到消息,并且很有斗志的在港台大报上发出了新书的宣传,“一个不阅读的民族是没有前途的,一个不阅读的人同样是没有前途的,我举个简单的例子吧,两个人同时做保安,其中一个喜欢看书,另一个只喜欢浏览一些无关紧要的花边信息,娱乐八卦,或者整曰介跟朋友们聊天扯淡,那么我们且看三年后,这个喜欢阅读的保安可以做保安主管,而另一个只能继续做保安,因为他们的见解和底蕴不同了。”
“你们肯定有这种经历,书看得多的人,跟朋友吹起牛都底气十足。”
“话说回来。我古龍我的新书《圆月弯刀》届时将会和徐公子的新书一起刊登,出版,久闻徐公子的奇才,这次我要和徐公子斗一斗!!”
并且附上了圆月弯刀的基本情节简介。
圆月弯刀就是一把连鞘的刀,黑黑的刀鞘,弯弯的刀柄,刀锋是青青的,青如远山,青如春树,青如情人们眼中的湖水。......一刀已有惊天裂地之威!百坚不摧的圆月弯刀,天下丧胆的魔神之刀,威震天下的神刀,刀上刻着“小楼一夜听春雨”的诗句,一把令天下人怵目惊心的刀。黑暗中忽然有了光,月光。圆月........
看到新书那么牛逼,古龍粉读者们立刻炸了。
《圆月弯刀》为古龍晚期作品,也是十一二月的时期发布的,不过如果是另一个时空,本书后面大部分由司马紫烟代笔。
徐文辉也欣赏过这本书,《圆月弯刀》是部叫好又叫座的精彩小说,此书情节悬疑,可谓是古龍作品中从神魔小说到推理小说的代表作。
古龍的话一出来,立刻聚拢了一大批书迷,他们自然不甘心风头被徐文辉抢光了。
徐文辉毕竟才是写了二本书的作者,出道不过一年时间,可是人家古龍都在小说界混迹了将近二十年,之前的书平平无奇输了也就输了,可是现今,古龍难得斗志昂然的宣战,就这么输了,你让他们的书迷们如何肯善罢甘休。
一个个卯足了劲,决定只要新书不是太差,他们就会订购报纸,购买书籍,甚至跟他们的亲朋好友,为自己的偶像宣传。
争!争!争!
古龍一众书迷,发出呐喊,跟随他们的龙神战天斗地!看得其他书迷群体,心惊胆战,这是要逆天那!
“哈哈,徐公子大才不用多说,温也爱看徐公子的神鬼二部曲,不过,也一直想跟徐公子一争高下,吾等存于一世,当行那逆天之举,新书《跃马黄河》请众书友随我争一争!”
温润安也不甘示弱,这一次定要跟徐文辉战一场。
这个时候的温润安名气已经不小了,早在七年前,他就以“温凉玉”笔名在香江《武侠春秋》发表处女作《追杀》,也就是为“四大名捕”故事之一,时年仅十六岁;虽然文字技巧很幼稚,但想象丰富,已见潜力。
之后有小说、诗、散文、评论各类著作几十种。著书也有十余部,也算文坛老将了。
这次要跟徐文辉争一争,立刻获得极大的反响,特别是他的读者们一个个跟打了鸡血一样,势要跟随他们的温大大争到底。
和古龍单纯的想要跟徐文辉来一场小说对决不太一样,温润安怼上徐文辉却也不奇怪,温润安的诗人气的多变及散文气的随意,对他的长篇小说创作是有帮助,却有负面的影响,即不利于严谨的结构和布局。
这不仅是一个才能的问题,而是性格与心态的问题:诗人气的温润安难免冲动太多、变化太快而使心气浮躁。
这对长篇小说的创作当然不利。
更为不利的则是:温润安自信过人、任性亦过人,当惯了老大,听惯了掌声,恐怕难有自省与自审的闲空,而亦少接受批评的准备,因而以他的才华,本可以克服某些缺陷而更上层楼,终于却没能如此,那只能说是性格所致了。
这次对上声名大噪的徐文辉,是必然。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眼看徐文辉新书就要发布,小说已经进入晚期,创作数量已经大不如前的古龍心情激荡之下,热血澎湃的发声,瞬间让他的粉丝激动万分!纷纷扬言鼎力支持!!
一直想要把古龍踩在脚下的温粉们也不甘示弱,求支持,求订购,求宣传不止是你会,温粉们也都四处奔走起来,不一会,整个港台的书迷都知道了,他们的温大新书出来了,同样的激情四射。
徐文辉的新书的消息,魅力果然不小,继古龍和温润安发生后,司马翎也踩上了一脚,扬言道:“有趣,有趣,以前是类型不同,不好比较,而这次徐公子竟然也写了一部仙侠小说,虽然是仙侠,但都是侠!
既然如此,我大司马也要写一部新书,跟鬼才徐公子斗上一斗,看看仙侠与武侠的魅力如何,岂不快哉。”
这下。
所有读者都炸了。
要说,70年代初,金镛封笔后,香江武侠小说出现了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局面。
呆湾武侠与香江有所区别,在金、梁同时代有司马翎、卧龙生、独孤红、陈青云、萧逸等数十位武侠专业作家。
根据武侠评论名家叶洪生先生的粗略统计,在武侠小说兴盛时期,呆湾至少有过三百位武侠作家赖此维生,出版了至少上万种以上的武侠小说!
结集成书则自数部至数十部不等。
其中司马翎、卧龙生、诸葛青云并称“呆湾三剑客”。
司马翎在当时影响力最大,港澳台那边公认的呆湾头号武侠作家是司马翎,不是古龍。试举一例为证。
当年金镛的《射雕英雄传》因牵扯政治问题在呆湾不允许出版,金镛本人也因此事而被禁止入台。出版社那边便将此书更名为《大漠豪情》,挂靠在司马翎的名下出版。
而且,是在金镛点了头之后。
叶洪生作品《呆湾九大门派代表作》把他列在第一位。
当代著名武侠名家凤歌亦认为司马翎在文笔、博学、斗智、气势四项上,已经接近第一。
这位武侠第一人发声,立刻引起比古龍和温润安加起来还要巨大地反响。
书迷们纷纷扬言助阵司马,跟徐文辉战一场。
“大司马一出山,徐公子,这回铁定要跪了!”(未完待续。)
279【给何大小姐的情书】(2)
小说家所谓的战。
其实就是看稿费、比销量。
徐文辉原本是不怎么在意这些问题的,他如今心态十分平和,钱他不缺,名更不小。
你说古龍、司马翎人气是大,他徐公子也不差,你说比钱,把整个呆湾三百位武侠作家加起来,看看有没有他那么有钱?
就是比稿费,他在东方日报的稿费,是香江第一!连倪框都不能攀比!
所以徐文辉是不怎么在乎的。
可是三个人宣战后,声势无敌,这让神道流和四大盗墓门派不干了,他的其他粉丝们也不干了,以徐文辉奇幻、盗墓小说开山祖师爷的身份,销量和人气向来无双,如果被人超越,如何让大家接受。
同时徐文辉也被几人的豪情状语弄得心潮澎湃,热血沸腾!
这可是古龍啊
这可是温润安啊
这可是司马翎啊
武侠三大宗师,竟然要跟自己一较高下?
徐文辉心中的激昂一点都不见得比他们少。
那就看看你们的武侠更厉害,还是我的仙侠更逆天!
“仙当诛,神当诛,逆谋者当诛!我《诛仙》一书,当诛天地!”
徐文辉紧跟着也发出了自己的战斗宣言,终于公布了书名,一个“诛”字,看的大家久久难以平复心中的激荡!
没错,徐文辉的新书就是网络三大奇书,现代最受欢迎的三部小说之一的《诛仙》!
本来,早在一个月前,徐文辉就一直在思考自己的下一本小说写什么类型。
其实看的更多的也是网络文学。
徐文辉前思后想,选择了仙侠这个类别,华夏的仙侠小说基本上都是传统仙侠,如《蜀山剑侠传》一般的小说,文笔俱佳,构思巧妙,只是最大的问题就是没有形成一个类别,让读者比较混乱。
记忆中仙侠小说有奇幻修真,在《飘邈之旅》开始比如筑基、金丹、元婴、大乘、渡劫、这样的修真载体,也有古典仙侠,定神,出窍,夜游,阴神,阳神这类的体系。
而说到仙侠,记忆中有许许多多鸿篇巨制。
凡人流开山之作《凡人修仙传》,至高神番茄力作《星辰变》,古典修真体系创作雏形的《阳神》,以及《诛仙》等等!
记忆中有无数小说,但是有三本书在网文史上有着独特地位,就是华夏书虫都知道的,第一个提出修真为仙侠载体的《飘渺之旅》,被誉为“后金镛武侠圣典”的《诛仙》,以及科幻巨作《小兵传奇》。
事实上,任何经典都需要经过时间考验,这三大奇书之所被书友们引为神圣,自然有着其过人之处。
《飘渺之旅》写的玄之又玄,第一次提出修真这个名词,所有仙侠小说的载体就是它。
事实上《飘渺之旅》的构思,文笔如果放到2016年左右后,怕是很难取得这样的成绩,但是在当时,《飘渺之旅》把无数书迷带进了一个奇幻的世界,让人们领略了一趟梦幻之旅。
更多的时候,人们怀念《飘渺之旅》不是因为它写的有多好,而是代表着一种意义,一种纪念!
《小兵传奇》也是如此,我们华人的科幻文很少有特别出彩的,《小兵传奇》算是真正意义上华人第一部长篇科幻小说,引起的轰动可想而知。
至于《诛仙》,这部奇书也许在构思设定上它无特别,也许在题材上他亦属于华人传统题材,可是其精湛的文笔,紧凑的情节,跌宕起伏,将情之一字写到了极致。
从故事姓上来说,《诛仙》比起上面两部小说更有底蕴,哪怕放到2016年之后,还是如此引人入胜,它的光环还是难以退色。
放在今时今日,诛仙就是一部核弹!
徐文辉选择第三部小说便是《诛仙》,其经典的情节与人物,徐文辉相信,征服华人读者不成问题!
因为相较其他类型小说,诛仙其实是仙侠,也是武侠,不是都说他是后金镛武侠圣典么?
两部书完结一个月来。
徐文辉也在思量,最近一直在构思,不曾动笔书写,是因为他想要玩一把大的!
在不改动《诛仙》情节的情况下,他要转换《诛仙》的力量体系,他想要在《诛仙》书中植入修真这个载体!!
把《飘邈之旅》的设定,和《诛仙》融会贯通,铸造天下第一奇书,彻底超越《蜀山》!!
不过,徐文辉怕画蛇添足,思量许多,如何在转换了力量体系之后,保证《诛仙》的原汁原味。
事实上,修真这个载体,设定,飘邈之旅虽然是首创,但是后来书的力量体系,已经把它更丰富,提升了数个境界。
如《阳神》《凡人修仙传》等书。
徐文辉经过长期的思量构思,就选定了凡人,因为这本书将这个力量体系发挥到了极致。
《凡人修仙传》中这个力量体系就像是现实社会中官场升迁的另类写造。
为了晋升
就要不停的向上面孝敬,就要不停的向下面搜刮,金钱就是晋升必备的丹药。
而一切中的一切,最重要的只有这个官位。
而官位带来的权力与享受,就是这个力量体系中带来的寿命与地位。
反正书中世界讲究的就是八字真言:弱肉强食,丛林法则!
当然这样的改变其实设计到的内容也十分之多,要专门的设置情节,徐文辉为此构思了许久。
这个许久,是用了他一个月的时间!
《诛仙》很经典,无论从文笔还是从故事上来说,他都是永恒的金典,不会退色,可是从我们以诛仙出世的十年后来看,此书的世界设定来说,未免平平无奇,甚至可以说漏洞不少。
因此他改动《诛仙》的力量体系而已,将《诛仙》的故事移出,装入一个新的世界,引入新的力量体系,这种成熟的力量体系,他相信会让《诛仙》更加严谨。
总之。
这次他要把创意玩的666666!
仙侠加修真,修真加升级流,《诛仙》的内容,《飘邈之旅》和《凡人修真传》的力量体系,我看谁人是我的对手?
……
这样的经典,本就是巅峰之作,如果在自己手里失了威名,他徐文辉还真对不起这部书的威名和成就了。
所以徐文辉丝毫不惧古龍、温润安、司马翎三大宗师的围攻,誓于《诛仙》诛神!
“诛仙!”
“诛古龍!”
“诛温润安!”
“诛司马翎!”
《圆月弯刀》、《跃马黄河》、《飘花零落》、《诛仙》四本书,一时名震天下!
书还未正式刊登发表,仅仅露个书名简介,读者便已争相通告,各大媒体、数百位作家,无数文人墨客也相继讨论,谁人能够最后笑傲群雄?
(未完待续。)
280【频繁走神的超琼】
四人发声之后,无数的书迷纷纷响应!
一时之间,群情激荡,热血飞扬,这是四大名家的战争,他们也要参与其中,十年后,百年后必成佳话,情难自禁啊!!
因此四家的书迷争论不休,刚开始大家还是十分克制,慢慢地四家粉丝们火气越来越大,最后说的话也越来越难听,甚至出现一些纯粹的骂街!
虽然一众作家们不会参与书友的争斗,但是书友们可不会这么理智,一山不能容二虎,“当代小说第一人”这个名头必须要争出个所以然来,反正无论是谁的读者都不会心甘情愿让出这个头衔来!
刚开始各自几位大作家都还是不停呼吁大家克制,慢慢地随着时间推移,越来越多书迷参与进来,为了争夺这个“第一人”的称号,四个粉丝团体简直是刺刀见红,刀刀致命。
到了后来作家们也坐不住了,就像当年张谭之争一样!就像宋太祖!赵匡胤一样!
这个时候不是你忍让退步就可以了,这是民意,是所有粉丝们的意愿结合,推得他们不停地往前走。
.......徐文辉新书出来了。
“好小子,终于出来了,让我好等,跟十月怀胎一样。”这个消息也让金镛这个明报大老板很是兴奋,一年前不到,徐文辉横空出世,他慧眼识人,把《搜神记》签约,哪成想后来徐文辉竟然闯出这么大名气,他的剧迷、影迷、乐迷粉丝因为他这个人回流到了《搜神记》,让《搜神记》的成绩直线上升,明报从**万多订阅到完结时超过十一万订阅!
明报是金镛的儿子,得此成绩,他是做梦都笑醒啊。
与众多书迷一样,他也十分害怕徐文辉不再写书,如今听到徐文辉竟然不声不响就将新书准备好了,心中大定。
徐文辉没用多久,一次性把五万字的正文先交给金镛。
《诛仙》字数不算多,加起来也不过才一百六十万字,在动辄几百万的网络小说中,字数算是很少的了,哪怕徐文辉做出了一定的改变,字数有些增加,不过也不会超过两百万!
把原稿拿到手的金镛迫不及待的看起来。
看了一遍后,二话不说就把书抛出来了。
混迹新闻出版物市场多年,而且本身就是写书起家,一代武侠宗师的金镛,眼光相当毒辣。把这五万字读完,就已经可以确定这部书的潜力和价值了!
而且徐文辉把大纲也顺带写出来给他看了,大致了解了一下全书的内容,感觉出这是一部并不弱于《搜神记》和《盗墓笔记》的小说。
徐文辉老神在在坐在倪框和蔡阑的对面喝茶,这两个货一听自己的新书出来了,就干脆利落的活也不干了,妞也不泡了,直接组团一起来金镛办公室看了。
徐文辉喝完第三杯茶的时候,金镛才把稿子全部丢给倪框和蔡阑,淡笑说:“怎么样,老查,拙作可入得了法眼?”
金镛一向不善言辞,这次竟十分激动地说:“阿辉啊,绝了,你这简直是创造全新的写作手法和流派啊,这修真的设定,这剧情,哎呦,真的绝了。阿辉,你的才华真是惊艳绝伦,我金镛,服了。”
徐文辉心说,这还差不多,诛仙加飘邈之旅加凡人修仙传,天下三大奇书出马,你还挑三拣四不想收,可就有点不要脸了。
嘴上,徐文辉谦虚说:“哎,老查啊,你谬赞了,我不过是做个尝试,试着转转型而已。”
“阿辉,你的才华绝对当的起我的评论,不是我查良镛恭维你,我是真心的服了。这本书,我再加价......十元,不过出版的分成绝对给你第一人的价格,我这就跟你去签合同怎么样?”金镛一本正经道。
徐文辉本来就不在乎这点钱,十分装逼的回了一个字:“可。”
......
......
随后,签约后,金镛立即把《诛仙》扔出来。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诛仙》的开局,可以说非常的经典,尽管内容不太多,区区几个字,却大气磅礴。
而且读起来朗朗顺口啊,还有一股玄之又玄的仙侠之气,一下就将读者带入到了故事之中。
正所谓,诛仙一出,天下无书!
读者们很兴奋,书一出来,立刻被抢购一空。
与此同时。
《东方日报》徐文辉的另外一部小说,也刊登了,不过相比《诛仙》这部沾着侠的小说,徐文辉所谓的架空历史一书,除了他的铁杆书迷,就差不多无人问津了.......
.......
.......
不过。
把两部小说交给两家报社后,徐文辉就不管了。
徐文辉很忙,真的很忙。
公司一大堆事务要处理,哪怕有施男生、亦淑等得力助手相助分担,他这位老板只需要给出最终的决策与方针即可,但是仍旧有不少的事情要处理。
不仅如此,徐文辉还要拍电影,现在《皇家师姐》已经立项了,筹备这部电影,找演员,讲台词,服装、道具等等他都要关注和出主意!
所以徐文辉真的很忙。
另外一边。
被徐文辉睡了,拿下一血!开发三个洞,解锁无数姿势的唐书璇唐大小姐,和何朝琼何大千金两人,也是各有烦恼。
唐书璇还好,已经被徐文辉彻底征服的她,现在已经正式成立《电影双周刊》,拿着徐文辉给的钱,四处招兵买马,而且还打算把《金像奖》这个电影奖项成立。
不过这些都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罗马不是一日建成的,所以唐书璇也很忙,很忙!
跟唐书璇一比,何大千金就自由多了。
年仅十五岁的她,还不至于烦恼太多公事。
可是,自从那晚过后,何朝琼已经很久没有像现在这样频繁走神了!
记得上一次这样频繁走神还是小时候一次连累弟妹的那段时间。
小时候父亲与她们相处时间不是特别多,每次见面都是与孩子玩成一团。
而起居饮食、学业和行为操守,全得由妈妈蓝琼樱操心。蓝琼樱对儿女管教严格,对于长女何朝琼,从小就要求她独立、负责,而且要带好弟弟妹妹。
当时蓝琼樱做了一本贴星星的簿子,儿女考试成绩好或平日表现好,便有一颗星星。储够50颗星才有奖励。每晚她都会检查“星星簿”,并与孩子们一起分析。即使何朝琼得到奖励可以去玩,但如果因为她贪玩而连累弟妹们没做好功课、考试成绩差,弟妹也会被罚没得玩。
这令得年幼的何朝琼,在那个时候明白到快乐不是一个人的事,仍要顾及自己的责任以及与其他人协调。
现在想想,自己也很久没有这样频繁走神了。
而这一次何朝琼频频走神的原因则是因为那晚之后,隔天收到的一首诗、一首歌和一部小说!
何朝琼慢慢睁开了眼睛。
回忆起那天,自己在家里收到这首诗时,在妈妈和几个弟妹面前读出这首诗的情形......(未完待续。)
281【徐文辉的情诗】(2)
当时是这样的。
何朝琼脸上一开始是无喜无悲的读着:“我的心是一座城,一座最小的城。没有杂乱的市场,没有众多的居民,冷冷清清,冷冷清清。只有一片落叶,只有一簇花丛,还偷偷掩藏着--儿时的深情……。我的梦,是一座城,一座最小的城。没有森严的殿堂,没有神圣的坟陵,安安静静,安安静静。只有一团薄雾,只有一阵微风,还悄悄依恋着童年的纯真……”
念到这里的时候
哥哥何猷光已经愣住了差点喊出一句我靠
何朝琼的妈妈何赌王的妾室蓝琼樱和也傻眼了
然后何朝琼的弟弟妹妹们,渐渐目瞪口呆地瞪起了眼珠子,一个个不可思议的样子。
何朝琼朗诵道:
“啊,我是一座小城”
“一座最小的城”
“只能住一个人”
“只能住一个人”
“我的梦中人”
“我的心上人”
“我的爱人啊”
“为什么不来临?”
“为什么不来临?”
赌王家。
何朝琼停下,诗也收尾了。
可是那回音,那旋律,仿佛还回荡在这大屋中。
这边。
何妈妈蓝琼樱和何朝琼的几个姐姐哥哥、弟弟妹妹也瞠目结舌。
最在他们前面不远的大太太黎婉华小女儿何超雄惊讶地站起来,看了眼她的大姐何超英,立即问道:“大家姐,这什么诗啊?”
何超雄和何朝琼曾一起到tvb学习,掌管奥门逸园赛狗股份公司,在豪宅房产投资上手笔颇大。她也是两房中,跟何朝琼关系最好的那个,听到有人写那么好的诗给自己这个姐姐,也是惊了。
虽然她的文学没有几个姐姐那么好,写不出什么好诗来,但是欣赏还是可以的。
闻言,何超英欲言又止,苦笑不跌道:“我也不清楚。”
“我对这诗也没印象啊。”何朝琼二妹何超凤想到了三妹何超,她是几兄妹当中读书最厉害的。
事实上也是如此,何超未来可是大众传播系文学学士和心理学系文学学士,还是香江佛教文化产业名誉主席。
何超凤就侧头看向自己这个三妹,“老三,你比我们见得多,文学作品也看得多,这首诗是哪里的出处?”
何超也是讪笑了一声,随后微微有些凝重,道:“我可以肯定我没听过这诗,而且这么厉害的一首爱情诗,这诗有点朦胧的意境,如果出现,不可能一点名气都没有,我怀疑……是不是原创的现代诗啊?”
何朝琼的兄弟姐妹都惊呆了。
真有人写诗给她们的姐姐、妹妹啊,关键是写的诗那么好。
实际上这首《我是一座小城》确实是朦胧诗,而且是代表作之一,顾城的作品,顾城又是谁?朦胧诗主要代表人物,顾城被称为当代的唯灵浪漫主义诗人!
如果说蓝琼樱塑造了何朝琼的“大家姐”性格,那么何赌王则可以说是何朝琼的人生导师。在香港完成中学学业后,何朝琼先申请到纽约vassar’college的日不落文学系,她很骄傲地告诉父亲这个消息。但是父亲却对她说:“依我来看,你是一个逻辑性很强的孩子,理性大于感性,要不要再考虑看看,也去申请商学院,再下决定!”最后何朝琼入读美国圣克莱大学,主修市场学及国际商业管理。
虽然至此,何朝琼改攻读商业管理,但也说明何朝琼的文学素养是很不错的。
所以何朝琼听得出来,这首诗的美与犀利之处。
当何朝琼她诵读它的时候,她们听到了一种穿越一切的声音。
在诗中,了了数语,就将脆弱的灵魂轻松展现。我的心/是一座城/一座最小的城。这首看似幼稚直白的诗歌文本与耐人寻味的诗歌主题之间所形成的张力。
当何朝琼读到这句时,她忍不住一颤,她那好看的秀眉,紧紧的皱在了一处!
一时间有些混乱。
在《小城》这首诗中,何朝琼可以很容易读出诗人那种若隐若现的心灵孤独和忧伤,出于对理想的追寻热爱,对现实的不满,诗人的心像一座远离都市喧嚣的山城,既“不森严”,也“不神圣”,像一片绿叶那么质扑,像一簇映山红那么轻盈,象一团薄雾那么轻盈!
何朝琼她像是看到了一个男孩纯真的心,寂寞的慌,孤独的魂,于是无论白天夜晚,无论醒来还是在梦中,他都在热切的等待“心上人”“梦中人”“爱人”的到来。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男生呢?
读他的诗是一种人生的探求,灵魂的解析。何朝琼发现自己每一次读他的诗,都有不同的感受。
这让何朝琼有些心慌慌,该死,明明不想他的!说好了要忘记这个该死的败类的,可是为什么!
还是最了解女儿的蓝琼樱发现了何朝琼的不妥,联想到这首情诗,她立刻追问道:“超琼,你告诉妈,这首诗是谁写给你的?”
因为诗歌在何朝琼手上,所以她们看不到署名。
何朝琼不想提起那不愉快的人和事,顿时蹙眉道:“一个不知道哪里来的野小子,不提也罢!”
“是不是香江那位颇具才华和能力的徐文辉?”一直没开口的何赌王突然说话道。
何朝琼一惊,老爸怎么会知道的,她天生聪明,转念一想就猜到是何左之这位太叔公说的。
她立马没了脾气,被生母蓝琼樱拉到旁边坐下,把她手上的情诗接过。
一看,果然署名:徐文辉,三个用毛笔写的大字!
“还真是。”蓝琼樱意外道:“这位徐文辉,我也听说过,是个很有名的年轻人,从内地游过来的,不到一年时间就打拼了诺大家业,好生厉害。”
“我在他这个年纪的时候,远不及他。”何赌王倒是很大方的承认。
这话倒也不假,哪怕是现在的徐文辉和他何赌王的差距也不是太大。
毕竟徐文辉拥有两亿资产,而何赌王据《明报》统计,80年代初不包括家族财团,银行等,个人资产,何赌王也不过30亿上下。(未完待续。。)
282【徐文辉的情歌】(3)
虽然每一个亿都差距甚大,但是资产来说,两者的差距还没大到遥不可及的地步,以整个徐氏集团综合发展前景来说,亦当如此。
真较真起来,也如何赌王所说,跟徐文辉的赚钱速度,和起家速度相比,何赌王是不如这个年轻人的。
因为算一算,何赌王从47年就已经创业,到如今77年,已经有三十年光景!
而如今何赌王已经五六十岁了,徐文辉呢?现年才不过十八岁!
无论是横向对比,还是上下对比,徐文辉跟何赌王比起来,都更惊人!
这尼玛!
何赌王感觉自己这辈子都活到狗肚子里去了,人与人之间真的不能比啊.......
听到他们的对话,何超英和何超凤等儿女都吃惊了。
原来,给她们姐妹情信的是来自香江的徐大亨,鬼才徐公子?
徐文辉如今的大名,哪怕是她们也是听过的,如何超、何超雄都是他的小粉丝一枚,所以听到是这个人,她们顿时吃惊了!
何超英更是有些吃味了,“这个可恶的家伙,为什么喜欢上我妹妹,却不喜欢我!”
同是‘大家姐’,从小何超英一房,和何朝琼一房都是相争的,恒古不变的争玩具、争家产!
所以听到这么出色的男人竟然喜欢上自己的这个妹妹,何超英顿时吃味了。
何超英也是一个大美人,一张漂亮脸蛋迷倒千万男人,和何朝琼一样是个标准的白富美。
“对,他一定是没有见识过我的美貌,只见过我妹妹,所以才追自己的妹妹,肯定是这样。”何超英这样安慰自己,决定改天一定要约见这位徐大亨!
对于徐文辉这个年轻人,何赌王也是很感兴趣的,白手起家打拼起一个娱乐王国,这一切都给何赌王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何赌王对一直沉默的何朝琼道:“回头你约见这个年轻人,来家里吃顿便饭吧!我正好也想见见这个年轻人。”
说完,不容何朝琼开口,便已经起身出门了。
而蓝琼樱也回味过来,听说这个小徐的身家,已经有过亿资产了,大小是个大亨,虽然跟那些大家族还有很大差距,但他是白手起家的,是富一代,前途远大,要是跟自己这女儿结为连理,肯定不错!
蓝琼樱拉着何朝琼的手说:“对,超琼啊,你听你爸的,回头就叫这年轻人来家里吃顿饭,让我们见见,聊聊增进感情。”
“哎呀,妈,我不喜欢这男人。”何朝琼好气哦。
怎么回事呀,这是要把自己嫁给这败类吗?人家才不要!
蓝琼樱还想再劝劝,何朝琼转身就跑上楼了。
蓝琼樱皱眉道:“这个小徐也算是人杰了,年纪轻轻就能白手起家那么大家业。阿雄,你这个当妹妹的,更要多帮忙撮合一下,不能由着阿琼的性子闹。”
蓝琼樱她是知道自己这女儿的,最近似乎有些迷上那些戏子了,她可不容许自己的长女跟一个戏子在一起。
“我会的。”何朝雄立马应承下来。
何超英一旁幽幽说:“放心吧,没看到阿琼刚才跑掉的时候,手上可是拿着那位徐生送来的那封情信,还有一本书呢。”
她刚才可是看到了,虽然何朝琼嘴上说着不喜欢徐文辉,抱着徐文辉的礼物可是紧张的很,说跟徐文辉没感觉,她何超英可是不信。
另一边。
回到房中的何朝琼,一边气唿唿地骂着徐文辉,“这个败类辉,有完没完,现在连我爸妈,我全家都知道了!”
嘴上那么说,一边却是把那封情信挺爱惜的放在梳妆台上。
一边又准备读徐文辉送的书,不应该说书,应该说是信,因为上面也不过万来字而已。
何朝琼正准备看的时候,忽然惊唿声中站起来道:“糟了,我把那张唱片忘在下面了!”
这时候,对徐文辉很感兴趣的何超雄已经将那张黑胶唱片,放到客厅的放碟机上。
当那首歌曲响起的时候,当那缕带着一丝淡淡的忧伤的音符出现在何家大宅的时候,所有人都愣住了!
一个男人的声音出来了,唱的很平淡,没什么花腔,很舒缓,吐字也很清晰!!
徐文辉轻唱:“细雨带风湿透黄昏的街道”
“抹去雨水双眼无故地仰望”
“望向孤单的晚灯”
“是那伤感的记忆”
“再次泛起心里无数的思念”
“以往片刻欢笑仍挂在脸上”
旋律悠扬!
飘满了何家大宅!
何超雄尖叫一声,“啊!”
何超凤瞠目结舌!
何超瞪起眼珠子!
何超英失声道:“什么?”
蓝琼樱呆呆道:“他,他……”
楼上偷听的何朝琼整个人也呆住了。
唱机中,徐文辉那清朗的嗓音中略带一丝哀愁:“喜欢你”
“那双眼动人”
“笑声更迷人”
“愿再可轻抚你”
“那可爱面容”
“挽手说梦话”
“像昨天你共我......”
何超雄傻眼了!
何超凤也傻眼了!
何超一脸震撼!
何超英红了眼圈!
大妇黎婉华唏嘘地望着窗外!
蓝琼樱闭上眼,想起了很多事!
大儿子何猷光叹了口气,吸了吸鼻子!
何朝琼呆住了,眼泪不知怎么就掉了下来!
是的,她的眼泪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掉下来了!
这是给我的歌吗?
何超英也一瞬间惊为天人!
副歌部分,一遍又一遍的唱响。
何超英也突然泪流满面,不知为什么,她突然哭了!
她们都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就是觉得,这歌太棒了!
真的太棒了!
徐文辉继续唱道:“每晚夜里自我独行”
“随处荡多冰冷”
“已往为了自我挣扎”
“从不知她的痛苦”
音乐一停!
大屋静了!
所有人都如痴如醉!
何家大小都被感动了!
就在此时此刻,声音勐然爆起!
徐文辉大声高唱:
“像昨天!你共我!!!”
最后的一声清唱,让何家很多人都控制不住了!
有人哭了!
有人强忍着眼泪!
没有一点做作!
没有一点矫情!
太自然了!
从头到尾的感情流露都太真实了,真实到了让很多人都不敢置信的地步!谁也不知道,何朝琼其实就站在楼上!
徐文辉的《喜欢你》,这首歌曲在清唱中开始,在清唱中结束......
(未完待续。。)
283【徐文辉的情书】
徐文辉唱的毫无瑕疵。
或许有瑕疵,但是在徐文辉充满真诚与情意的歌声面前,那些小缺点,在她们这些听众耳朵里,就显得微不足道了。
“好!”
“唱得好!”
“太棒了啊!”
“我都醉了!”
“太棒了!”
“这太不可思议了!”
“粤语!这么好听的粤语!”
太棒了!
太好听了!
好吧,虽然有点夸张,不过何家人听见徐文辉这首歌还是觉得好听的,至少没人觉得不好听,只是各有各的体会。
这时。
唱片还没转完,沉寂了一阵,声音又响起。
“琼妹。”
“这首歌。”
“是我的心情。”
“呈,献,给,你。”
最后是徐文辉在唱片灌录的留言。
何家大院的一家大小却久久无法平静!
何家人都被徐文辉这一首《喜欢你》深深感动了!
年仅三岁的何朝仪,何朝琼的四妹,一家里最小的妹妹,也是未来的女歌手,听完徐文辉的歌后,马上奶声奶气的跟蓝琼樱说道:“妈妈,妈妈,这个大哥哥唱的歌好好听啊,我长大以后要做他的新娘子,好不好。”
听到小女儿的话,蓝琼樱先是愕然,然后噗嗤一笑道:“这话是谁教你的啊?还新娘子,小小年纪你知道什么是新娘子吗?”
“哼,人家才不小呢,我知道这是大家姐的追求者,她要是不喜欢,我就找这个大哥哥了,哼。”谁知道何朝仪自小聪明,何家基因不是盖的,马上一副一本正经地模样道。
“好好好,要是你大家姐不要他,就让给我家超仪好不好。”
蓝琼樱顿时乐了
何家大小也被这小妹逗得哈哈大笑
楼上,刚刚无声哭了一场的何朝琼也噗嗤被逗乐了,见大家回头看过来,忙转身小跑着回房,一边抹着尚未干掉的泪痕!
“砰”地一声。
把自己关在房里的何朝琼,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这次她真被徐文辉撩到了。
《喜欢你》可以说是黄家枸直抒胸臆之作,旋律上乘,结构简洁,但却十分耐听的一首歌。
这首歌也可以说是一封迟到的情书,一首关于爱的忏悔之歌,徐文辉模仿的至少有七八成像。
没办法,当年在ktv练过不知道多少次,所以他的演唱柔情万种,“以往为了自我挣扎,从不知她的痛苦”,把如此纯朴而真挚的自省唱出来,让人感动!
这首歌采用慢板摇滚和柔情旋律相结合的方式,在90年代香江乐坛中是有点小清新的,放到现在更是不可言喻。
但是徐文辉略带沙哑的演绎方式让这首歌变得柔肠百转格外动人和感伤。
歌的情真意切,徐文辉表达得恰如其分,其内涵与感情十分投入,这样一个泡妞大杀器一出,何朝琼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听完心情哪能还能没起涟漪?
谁让败类辉这个败类,拿《喜欢你》这首神曲出来泡妞,也是没谁了。
何朝琼靠着门,轻哼着:“满带理想的我曾经多冲动,屡怨与她相爱难有自由”,以及那段堪称经典的“愿再可,轻抚你,那可爱面容,挽手说梦话,像昨天,你共我......”。
《喜欢你》之所以感人,实在是因为歌唱者的真情流露,何朝琼自以为已经体会到徐文辉的心情,对她的无限眷恋以及现在心中的苦恼和伤感,让她从心底产生强烈的共鸣。
何朝琼心里美美的,原来自己在那个败类心目中那么重要啊!
她承认,自己已经被徐文辉撩到了。
不过。
很快的,这让何朝琼心更慌,蓝瘦,香菇,因为她现在一点不想再见到这个人,更不想爱上他啊!
何朝琼最后把目光放在那本万字书上,她豁然走过去,把梳妆台的情书用双手拿起来,作势要撕掉,把徐文辉的东西都撕掉,让这个败类彻底滚出自己的世界!
“我.....”何朝琼一双手想要用力,把这本万字书撕掉,却发现自己浑身没了气力。
想撕掉
却撕不动
“不行,我何朝琼才不会被一个臭男人左右!”何朝琼闭上了双眼,一发狠,手一动,“撕拉!--”
撕书的声音响起。
在空荡荡的房间里,就像一声炸响!
何朝琼眼睛惊慌的睁开,望着被自己撕掉一个小口子的万字书,心疼起来,感到心里失落和心痛和不愿。
“不要!”
“不要!”何朝琼手脚无措的把书用手抚平,想要粘回去,嘴上急道:“不行,我还没看呢,至少要看一眼他写的是什么,然后谴责他后,再撕吧,嗯,没错。”
一手抓着书,一手伸出翻开了扉页。
于是入眼的就见到徐文辉在上面写了一首小诗:
“你见,或者不见我,我就在那里,不悲不喜。
你念,或者不念我,情就在那里,不来不去。
你爱,或者不爱我,爱就在那里,不增不减。
你跟,或者不跟我,我的手就在你手里,不舍不弃。
来我的怀里,或者,让我住进你的心里。
默然相爱,寂静欢喜。”何朝琼忽然捂住了嘴巴,眼泪终于又忍不住的吧嗒吧嗒的流了下来。
时间已经不早了,哭了一阵,何朝琼终究还是没有继续翻下去,而是决定调整好心态,不要再被那个败类所影响了,晚一点,晚一点再好好看好了!
抱着忐忑、甚至有些小紧张,连她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种情绪和心情。
何朝琼稍微洗漱了一下,换上了一身柔软宽松的睡衣,她才坐到自己的床头,慢慢翻阅起徐文辉的万字书。
随后何朝琼继续往下看,动作很慢很慢的,发现上面写着一个故事。
看到这万字书,何朝琼的第一感觉是这万字书有些怪异,因为书名叫做《第一次亲密的接触》
“如果我有一千万,我就能买一栋房子。
我有一千万吗
没有。所以我仍旧没有房子。
如果我有翅膀,我就能飞。
我有翅膀吗
没有。所以我也没有办法飞。
如果把整个太平洋的水倒出来,也浇不熄我对你爱情的火焰。
整个太平洋的水全部倒的出来吗
不行。所以我并不爱你。”
何朝琼眼球一瞬间被这段话吸引住了。
“如果我还有一天的寿命,那天我要做你的女友。
我还有一天的命吗
没有。所以,很可惜,我今生仍然不是你的女友。
如果我有翅膀,我要从天堂飞下来看你。
我有翅膀吗
没有。所以,很遗憾,我从此无法再看到你。
如果把整个浴缸的水倒出,也浇不熄我对你爱情的火焰。
整个浴缸的水全部倒得出吗
可以。所以,是的,我爱你!”
看到这里,何朝琼觉得很新鲜,很亲切。但又无法用过多的语言去形容,只能说它像一块“抹布“一样,擦亮了人的眼睛。(未完待续。。)
284【何朝琼的改变】(2)
何朝琼今天已经不知道自己哭了多少次了,平生哭那么多回,让她觉得很羞耻,所以之后她摆正心态后,尽管感动于小说中的词语,但是没有再哭出声来,连泪花都没有。
只是,好奇心彻底被勾引起来了。
为什么一个说我并不爱你,一个却说我爱你,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还有对话之中显示其中一个连一天的寿命都没有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如此短,不一会就看完了,看完之后何朝琼愣住了,完完全全的愣住了,脑中不自觉的轻舞飞扬。
“我轻轻的舞着,在拥挤的人群之中。你投射过来异样的眼神。诧异也好,欣赏也罢。并不曾使我舞步凌乱。因为令我飞扬的,不是你注视的目光,而是我年轻的心。”这就是轻舞飞扬的含义,很难想像一个患有遗传姓红斑狼疮的美丽女孩,竟然如此的自信,如此的活波。
她希望让生活更多一点亮色,与本书的主人公相逢之后,倍感知心。
两人相见之后,积蓄多时的情感更是不可抑止的,青涩的爱情品出一丝丝的甜蜜。
一番品读下来,让何朝琼怔住了,哪怕再忍耐,鼻子还是有一种酸酸的感觉,喃喃自语:“《第一次亲密接触》,这是写的我和你的第一次亲密接触么?”
想到这,何朝琼脸顿时红了起来,像朝霞。
她到现在还能清楚的记得两个人的第一次见面的细节,然后是第一次亲密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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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的亲密接触》的出现,标志着真正意义上的网络文学的成熟,其中的语言,更是风靡网络,它的走红并不是作者的写作水平有多高,而是他的出现迎合了时代的需求。人们整天忙碌于生活,很少有时间去交流。网络的兴起,使得人们禁锢已久的思想突然打开,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变得简单、快捷。网络文学作品的大量涌现,使网络文学不断走向与众不同的新文学,大众化便是网络文学的最大特色之一。
它是互联网上第一部畅销小说,它开启了网络小说的先河。
而现在,77年的时间,别说网络根本没有普及,连计算机都很少,所以对于这个网络,何朝琼是有些陌生的,不过这不妨碍何朝琼理解。
计算机早就已经有了,至今已经有三十年,何朝琼爸爸的公司就有好几台办公的计算机,因特网也有了,它始于69年的美利坚!
正在学习商业管理的何朝琼也不陌生,多少知道这个。
不过她家电脑可没有没有互联网,像书中那样交流还是让她有些陌生的。
不过这仍然不妨碍她阅读,或许这是徐文辉写的未来计算机?
徐文辉在某些情节上,也把痞子蔡和风舞轻扬的联络改成信件的方式,不过书中的互联网也没有全部替代掉。
事实上徐文辉也可以完全把它替代成书信交流,不过他最终还是没有。
联想到这本书,甚至提醒到徐文辉,或许有钱了可以去美利坚投资一笔苹果和盖茨这些科技公司。而把自己塑造成一个有远见的人也不错。
其实徐文辉最开始是想把《夜玫瑰》这本书写出来的,《夜玫瑰》系作者书写寂寞与爱情的深情之作!
寂寞确实跟孤单不一样,孤单只表示身边没有人。
但是寂寞是一种,你无法将感觉跟别人沟通或分享的心理状态。
我终于想起这种喜欢一个人的感觉了。
每个人的灵魂深处都有一朵他深爱的玫瑰;《夜玫瑰》是一本寂寞的人写给寂寞的人看的书。
而且比较适合何朝琼的身份,不过字数太多了,多了一倍有余,相比起来,《第一次亲密接触》的字数仅有五万字。
本来就赶着两本书的徐文辉可没有那么多时间再写一部中长篇小说,太折腾了,所以选了这一部字数最少,但是最经典的!
总之,何朝琼看完只会觉得有些新奇,也不会感觉太过不可思议。
何朝琼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它是描写另类的爱情,这时候的她没有电脑,没有聊天软件,对网络很好奇!
何朝琼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喜欢他里面的爱情故事。得不到爱情的人是最想得到她的人,除非他不是人或者真正看透红尘,决心皈依我佛!!
尽管嘴上说着忘记徐文辉,可这本书却像用玫瑰做的陷阱,使何朝琼愈陷愈深。
直到她呆坐于床上,凝想着那只咖啡色的蝴蝶在静谧的天堂翩翩飞舞。
而何朝琼的心灵深处却流出了一颗晶莹泪。
“呜呜呜”看着占有了自己第一次,第二次的男人......写出来的故事,何朝琼有一滴眼泪打湿了万字书上的蓝笔字!
这明明是小说,可共鸣的何朝琼却坚信,这是真实的故事!
并随时随地都会发生于自己的身边。
不,或许已经发生了,何朝琼认定这轻舞飞扬就是写的她,而痞子辉当然是那个败类了.......没错,败类辉直接把痞子蔡替代成自己了。
这样代入满满的名字,何朝琼看了不当真才奇怪。
情节中大多是平凡的对白,和随时都出现在现实生活的小细节,但却比词语华丽轰轰烈烈的情节更惧震撼力!
爱情总是美好的,总是赚的无数人的眼泪,就像天蓝色和咖啡色的结合。
就像故事里面说的:如果把整个太平洋的水倒出,也浇不熄我对你爱情的火。如果把整个浴缸的水倒出,也浇不熄我对你爱情的火。整个太平洋的水全部倒得出吗?不行。整个浴缸的水全部倒得出吗?.可以。所以我并不爱你。所以,是的。我爱你.就是这样,在这个虚拟的世界中,现实着,并真实的相爱着。就像轻舞飞扬手臂上那一块红色的疮像蝴蝶一样显现,最终留在了痞子的心里,永远的…
本以为她得的是俗的不能再俗的白血病,原来却是红斑狼疮;何朝琼本以为如此美丽的女子不会爱上一个平凡的青蛙,可惜她爱上了。
用可惜二字是因为她爱上了却没有足够的时间能够相守一辈子在一起的人。
这让何朝琼一颤,脸色煞白道:“不行,我不能像轻舞飞扬那样错过我的真爱!”
(未完待续。。)
285【病人,你病了,精神恍惚病】(3)
“为什么会这样?”
“怎么会这样?”
“他为什么会写出这样的故事?他到底经了什么?”
何朝琼突然觉得这个曾经在她眼中一眼很近的男人,自以为对他了解很多了,突然像是笼上了一层迷雾,她再也看不透。
而且在他身上仿如散发着一种迷一样的神秘感,不断吸引着她的注意!
不知不觉中,何朝琼想着想着睡着了,梦中,她变成了风舞轻扬。
何朝琼是如此喜欢这个美丽聪慧的女人,即使她不知晓“dolcevita的香水雨”里漫步是何等美妙,可是她有安娜苏的恬美的香气陪伴,也有清香的茉莉玫瑰花茶品尝!
何朝琼也喜欢这单纯安静的爱上一个人的感觉。
只因他是略带忧伤的男子,一身书卷气。
本不幽默又会为自己而努力变得幽默的人。
一颗平淡的心,一份自己欢喜的爱情,简单得两个人等于我们。
而败类辉就是痞子辉,何朝琼的梦里,两个人用计算机交流着。
尽管她不懂什么是网络。
她想象着。
渐渐地,梦里和小说,何朝琼也有些分不清现实和梦了,总之她和败类辉感觉很快乐就是了,她觉得败类辉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坏男人!
可是坏男人通常很浪漫...而好男人通常不解风情...
所以她何朝琼宁可和风舞轻扬一样,选择坏而浪漫的男人...
也不愿选择好而不浪漫的男人...这叫两害相权取其轻也的道理。
女人可以不介意你不够高..
可以不在乎你不够帅..
可以忍受你不够温柔体贴...
可以接纳你不够细心呵护..
可以宽恕你不够聪明有趣...但绝不能原谅你不够浪漫..
而败类辉在何朝琼的眼里,就是一个很坏但是很浪漫的男人,给她写情诗,唱情歌,写情书,说情话,何朝琼发现自己中毒了,中了一种名为败类的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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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的几天。
想得越来越多。
她开始频繁的走神。
她呆呆地望着徐文辉的东西出神,勾起了少女的很多心事。
不论在做什么事情,何朝琼都会突然的想起那个故事,想起那个谜一样的少年。
有时候在房间里读书,她都会盯着徐文辉的情诗、徐文辉的情歌、徐文辉的情书突然走神。
距离何赌王让她约见徐文辉的日子越来越短了。
但何朝琼却有些不知所措!
徐文辉的诗、徐文辉的书,在这些天,不知被她的眼泪打湿了多少回。
她很怕让徐文辉看到,似乎这样就会被他窥见她的内心深处。
不知为何,她突然就没办法将徐文辉忘掉了,真的没有办法了。
而且这几天里,徐文辉这个坏家伙,真的太坏了。
果然坏男人是女人的毒药,这个败类辉很懂得玩浪漫,不玩则以,一玩就是风骚惊世人!
每天都送一首情诗、一首情歌,都是《我是一座小城》《见或不见》《喜欢你》这种最顶级水准的,每一个都价值千金,要是放出去,徐文辉完全可以轻而易举地又能得到大诗人的荣誉称号!
当然,这些浪漫的礼物里,还有何朝琼最期待的《第一次亲密接触》。
何朝琼完全抵制不了这个诱惑,每天都第一时间看着,要是发现有时候这些礼物稍晚来个十几分钟,半小时,心情都会变得失落起来,完全不在状态。
何家大小见到了虽然暗自偷笑,却也没有反对徐文辉和何朝琼的意思!
这其实还是源自于徐文辉大亨的身份。
如果徐文辉是一般的戏子,如同另一个时空里与何朝琼在一起一段时间的陈柏强,那无论他写的情诗多么动人!
唱的歌多么令人感动!
写的书如何感动天感动地!
想娶何朝琼,仍旧难过上青天,几乎不可能发生。
门当户对,对于这些大家族而言,是根深蒂固的观念,不是几首诗歌能够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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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天的时间。
何朝琼把自己关在房里,躺在床上,捧着书自言自语说:“啊啊啊,我现在最大的感受就是想要戳死他。哎……他把书中的女主角是写得太惨了。要是来一个大团圆的结局,那么该多好啊!”
其实何朝琼心里是认定悲剧才是艺术中永恒不变的经典,而纯文学可是不同于通俗文学。只是还是有些不能接受轻舞飞扬的死亡。
“初恋总是那么的美好和纯洁。作为一个女人,没有不希望找寻到自己的真爱。哪怕不能长相厮守,白头到老,也是一件无比幸福的事情,没有妄自来这人世间上走上这么一遭。”脸上浮现出浅笑的何朝琼,想着《第一次亲密接触》中男女主人公之间的爱情是一语双关道。
何朝琼又开始心神恍惚起来。
恍惚间,她的脑中升腾起一个英挺文雅的男人的形象,那个男人有着一对明亮深邃的黑眸,帅气迷离的眼神,有着波澜不惊的磁性声音,有着懒洋洋的迷人笑容,还有,他的吻很温暖…她努力的压抑自己的思念,却发现总是带来新的痛苦!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一夜**之后,徐文辉那模煳的身影,淡淡的面孔却变得如此的清晰,如此的刻骨铭心,难道自己真的爱上了那个帅气的败类?
何朝琼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跟他翻云覆雨,意乱情迷。
这一刻,何朝琼那股隐匿于骨子里的媚态瞬间从曼妙身姿间爆发出来。
“病人,你病了,精神恍惚病。”一个淡淡的声音传来,带着几分宁静,带着几分磁力。
何朝琼听到这个声音,像是注射了强心剂,整个人精神起来,抬头望去,把两眼的目光是落到了发出声音的人身上!
徐文辉那帅气迷人的脸孔正带着无可挑剔的微笑看着自己。
“你,你你你怎么来了?”何朝琼有些结巴道。
忍住激动,她万万没想到徐文辉会出现自己的面前,来找自己,而且是她家。
“我来,是找你吃饭啊,穹妹是否赏脸呢?”徐文辉看了眼她手里的书,笑笑说。
(未完待续。。)
286【琼妹,辉哥】
“你叫谁琼妹,跟你很熟吗?”
看着变脸,装作一副冷漠厌恶模样的傲娇何大小姐,徐文辉饶有兴趣的看着她。
一直被徐文辉眼也不眨的盯着,何朝琼竟然坚持不过十秒钟就败下阵来,低下头来,傲娇的何大小姐脸红如丹霞道:“你怎么来了?”
“因为,我想见我的琼妹啊,所以我来了。”徐文辉微笑道。
其实是她的妹妹何超雄,邀请他来何家做客的,徐文辉本就想早点把这何大小姐收服,他可没有那么多时间耽搁,总之临近年关,他就是一个字:忙忙忙忙忙!!!
所以收到邀请,徐文辉立刻从香江坐船来到奥门了。
两地坐船的路程不过一个小时,所以很方便,很快就到了。
来之前,徐文辉问了何超雄何家上下的口味,就让陈美祺一一买了大包小包的各式礼物,有几个人还挺方便,就像何超雄,还有何朝琼的几个妹妹只要他亲笔签名的唱片和小说!
那就真简单了,徐文辉选了精装版,签上自己的大名就行了。
徐文辉想到何朝琼的小妹何朝仪,长大以后可是也一起进了娱乐圈呢,“调教小姨子似乎挺好玩的。”
见了三岁大的何朝仪后,败类辉已经认定要做她姐夫了,哈哈哈。
想到刚才见面的种种,何家上下的欢迎,徐文辉脸上就是一笑,看来何家都不介意自己收了何朝琼啊,那倒是省了一番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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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何朝琼低低的叫了声。
听到徐文辉那么肉麻的话,何朝琼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想要打骂的话都说不出来了,想起这几天的种种,何朝琼更是羞红的说不出话来。
徐文辉看着何朝琼的表情,微微一笑,看起来这几天不枉自己一番心思,说回来,这么多女人当中,自己是在她身份花费最多时间和心思的了。
徐文辉扶住她的香肩,柔声道:“琼妹,你已经知道我的心意!做我的女人吧!”
看着何朝琼,徐文辉深邃的眼睛仿佛要看穿她一般。
何朝琼真的是个大美人,看几次都一样,吹弹可破的一张俏脸没有一丝瑕疵,细长而柔亮的秀发飘散在她脸旁,今天的何大小姐额头光!滑!而碧玉,鼻子如琼玉雕刻,如水的美眸再瞧见徐文辉后轻掩起一层薄雾!然而最动人的却是那两片涂有透明唇膏的粉唇,还有何大小姐鲜红嘟起的小嘴!
黑色的瞳孔紧盯着败类辉看着。
澄澈妩媚的双眸,让徐文辉的冲动一下子就爆发出来。
“琼妹!”
紧紧的握住了手,徐文辉勾在了何朝琼的肩膀,把何朝琼拉进怀里。
“唉呀!”
叫了一声后,何朝琼就这样的被拉倒在徐文辉的身体上。然后,徐文辉紧紧的抱住了何朝琼。
“琼妹……琼妹……你真是太美了……我发现我已经深深的喜欢上你了……”
败类辉小声的唿唤着何朝琼的名字,同时紧抱着何朝琼,他贴在了何朝琼白嫩的耳朵边了低语着。
说着自己都不知道信几分的话,败类辉脸上却是不变的深情款款。
耳边里可以听见徐文辉激烈的唿吸声,是强烈而慌乱的年轻男人的唿吸声。
感受着了这股既陌生,又有些熟悉的唿吸,不知为了什么,一瞬间何朝琼的想要反抗的动作停止了。
败类辉顺势地扭转过何朝琼的身儿,两个人正面相对了。
何大小姐的脸上竟然在败类辉面前露出了有点娇羞怯怯的神色。
紧盯着徐文辉看的瞳孔很快的就往下看去。
何朝琼光滑亮丽的香唇。
健康的红色光泽相当具有魅力的印入了徐文辉眼睛里。
徐文辉更进一步的抱着何朝琼的上半身,顺势的夺取了何朝琼的红唇。
这不是败类辉第一次吃她的唇了,这感觉却仍然很棒,败类辉怎么吃都觉得吃不腻!
“啊!”
何朝琼感到了一股被徐文辉压迫的气势。赌王之女的身份让她象征性的来了一丝挣扎,不过很快便很自然的闭起了双眼,同时下意识的微微的仰起头来。
两个人的嘴唇深深的合在一起……何朝琼的嘴唇是柔软的。
品味着柔软,徐文辉嘴唇不断的浮游,老司机带着她。
何朝琼从和徐文辉接吻在一起的唇上,爆发出麻痹的感觉。甜美绵绵的感觉不断从口冒出来!
吧嗒……
《第一次亲密接触》的书本,从何朝琼无力的手上掉落了下来。
整个人上下有种失力的感觉。
败类辉认为这是对方被自己征服,慢慢的要将自己交付出来的信号,嗯,他是那么认为的……
败类辉就这样把脱力的何朝琼慢慢的压在了地板上。
原本紧抓着肩膀的手也悄悄的放开了,转而沿着何朝琼的手腕和腰身间,慢慢的来回着。
“……嗯嗯……啊啊……”
这样微妙的弄玩下,赌王千金何朝琼那已渐渐觉醒的快乐也慢慢开始有了反应。
败类辉嘴巴游走在何朝琼的红唇、柔柔的玉颊、琼鼻和美眸四处。
何朝琼放开了双手,就这样的,脑袋慢慢空白了,体里面每个地方都热了起来。
“啊……不……不要啦……”
“不要……求求你……哦!”
她不知所谓地恳求着败类辉,颤着道。
败类辉松开了她,微微一笑道:“琼妹,你喜欢我这样对你对不对。”
“嗯。”这次,何朝琼大大方方的认了。
她有些释然了,事实证明,自己已经抗拒不了这个男人。
既然如此,何朝琼也有了魄力和决断,果断承认了自己的想法。
“谢谢你。”何朝琼还感激的看了一眼败类辉,刚才自己真的连大喊的力气都没了,关锁着门,败类辉明明可以就在她的闺房里办了她!
可是败类辉没有。
败类辉也还没混过头,知道这里是何家,所以也没敢太过。
见何朝琼归心,败类辉很高兴道:“琼妹,我很高兴你的转变。”
“败类辉,我们出去吧,去外面,今天你要陪我一天,和我一起逛街,买衣服,吃东西,做一对正常恋人应该做的一切事情。”何朝琼仰面道。
“你叫我什么?”
“辉...辉哥!”
败类辉笑了:“好啊,琼妹我们走,今天我是你的。”
(未完待续。。)
287【开心鬼上映,师姐开拍】(2)
收服何朝琼,比徐文辉预想的要顺利,万万没想到那么容易就把这位千金大小姐征服。
不过也是极为正常、合情合理的。
要知道,另外一个时空,何朝琼不就爱上了陈柏强吗?
那个时候何朝琼还比现在大上好几岁呢,现在的心智还没有那个时候那么成熟,少女情怀总是春,何朝琼爱上他真的不叫人意外!
况且,徐文辉自认为自己的魅力不会差过陈柏强那个小白脸,无论是长相,还是才华,或是身家事业,样样胜过对方,加上自己比起对方还要费心,懂得玩浪漫,又是对方第一个男人!
女人的心思很是古怪,你越是狗皮膏药一样贴着她,她越是看你不起,甚至不拿正眼瞧你,但你一旦对她疏而远之,她又对你咬牙切齿,时时挂念。
徐文辉耍了如此漂亮的一招反其道而行之,这种心理反差,却让何朝琼那高傲的自信心产生了些许裂痕,之后现在自己又不远万里的找上门来,给她一个台阶下,能收服何朝琼真的不叫人奇怪。
何朝琼一脸幸福的挽住败类辉的手,一起出门。
恋爱中的少女,智商真的直线下降。
她不知道败类辉未来会怎样对她,但现在这片刻是异常的甜蜜,毕竟徐文辉还有勇气找她,实在让她开心开怀!
徐文辉被何朝琼挽着走出何家大宅,过道上的何家仆人,还有何家上下都惊奇的看着她们的大女儿、大家姐满脸春!情!荡!漾!
再看看何朝琼旁边的帅气徐文辉,心里都暗暗惊讶:看何朝琼那小女人样子,是真的被一个男人追到手了?不过这一对还是很金童玉女的。
和何家上下说了他们的去程后。
坐上轿车。
何朝琼轻轻贴着徐文辉的耳边说:“你还能来找我,我很开心,无论是作为朋友还是恋人,我都不在意,在意的是,你还能来找我。”
徐文辉心里暗想,积极的面对比逃避果然要好很多,徐文辉轻笑,注视着何朝琼的醉人容颜,说:“对不起。”
这是对之前醉上的道歉,以及醉醒后强上的道歉......。
何朝琼忙按住徐文辉的嘴,带点感伤的说:“不要说对不起,哪怕你明天娶其她的女人为妻,我也不会怪你。”
何朝琼这几天已经想开了,只要能跟徐文辉多呆片刻已经心满意足,那些天长地久就懒得去理那么多了。
她不想和轻舞轻扬那样。
何朝琼转了个不沉重的话题,说:“你见过我家人了?我们一家人都很喜欢你。至少表面上,连我大妈那边也一样。”
徐文辉点点头,淡淡的笑说:“我见过你妈,还有你的兄弟姐妹了,他们都很好,也挺接受我的,或许是我长得比较帅,又有亲合力吧,毕竟我可是师奶杀手和少女杀手。”
徐文辉知道,这多半是自己如今身家和前途的原因,另外一小部分原因,或许就是个人魅力了。
想到此,徐文辉也有些自得的摸了摸脸。
何朝琼‘扑哧’一笑,带着几分媚娇,说:“辉哥,为什么你脸皮那么厚,我算是知道你的另一面了。”
徐文辉不以为耻,之前在何家不便亲热,现今在无外人的车上,当然按捺不住因情愫而生出的火焰,两人的唇再次紧紧地贴上了,一阵热烈的拥吻,使得何朝琼情迷意乱,全身都变得又酥又软的,整个人都瘫了倒在徐文辉身上。
良久之后,何朝琼才抱着徐文辉,梦语般的说:“辉哥,你说的,今天你是我的。陪我去散散心吧!”
“走!”徐文辉放开她,一踩油门,开着她的爱车玛拉莎蒂往奥门的景点开去。
徐文辉说话算话,这一整天的时间,都是何朝琼的。
逛街买衣服
去街边吃小吃
反正普通的恋人该怎么样,两个人就怎么样。
在一间衣店里,徐文辉甚至还陪何朝琼买内x衣。
何朝琼她有着婷婷玉立的苗条娇身,该凸的地方凸,该瘦的地方瘦,比时装模特还婀娜多姿。
现在变成徐文辉女人后,浑身上下洋溢着雍容华贵、气质典雅轩昂的少妇风韵。
毕竟已经玩过她几次了,所以徐文辉知道她的尺寸。
在内x衣店里。
徐文辉取过一件镂空黑色低胸透明肩带内x衣,递给何朝琼道:“琼妹,我看这件内x衣很适合你。”
虽然发生了关系,可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徐文辉却如此不避嫌,何朝琼顿时尴尬的嫩脸儿微红,轻啐道:“你一个男人懂什么内x衣,难道你是设计师啊?”
“难道你进门都没看店名吗?”徐文辉怔了下,笑了笑道。
这间内x衣在这个年头,毫无疑问设计的很大胆。
一般时装店里不应该出现才对。
事实上,这家店就是范思哲的。
在不知不觉中,徐文辉的范思哲已经扩张的奥门了。
“咦还真是!”何朝琼看了眼店内的logo,还真是范思哲的!
现在范思哲和美特斯邦威经过一年的时间,还有《金枝欲孽》《千山万水总是情》《僵尸先生》等多部影视剧的软硬广告宣传,已经掀起了一场时尚风暴!
跟其他服装相比,他们永远领先着一个时代,代表着致命的吸引力,不仅寻常市民偏爱这两家服装,范思哲善于采用高贵豪华的面料,拮取了古典贵族风格的豪华、奢丽,又能充分考虑穿着舒适及恰当的显示体型,借助斜裁方式,在生硬的几何线条与柔和的身体曲线间巧妙过渡,范思哲的作品等都以线条为标志,性感地表达女性的身体,比起其他的品牌更提高了一个层面,因此就连许多名媛、权贵都喜欢找这两家服装公司设计衣服。
何朝琼也是范思哲的忠实粉丝,顿时想起来,徐文辉还是范思哲的首席设计师呢,只不过现在已经很少亲手设计衣服了,最近一次出手还是上次的《僵尸先生》首映礼和庆功宴上,为林清霞、钟楚虹等人设计的时装!
连何朝琼都很是眼热。
“我都忘了,你原来还有个大设计师的身份呢。回头,我也要衣服,我要你亲手为我设计的。”何朝琼撒娇道。
“没问题!”
徐文辉一口答应下来。
因为那些超模都是超美的,身材又好,所以他看过的时装,还有很多,给何朝琼画几套衣服还不是轻而易举地事情,反正裁剪的又不是他。
话说回来。
徐文辉正了正脸色,拿起那件内x衣解释起来,“而这件内x衣,琼妹你看,在设计上面料过多过厚,这样严重影响了肤理唿吸的顺畅性,戴得时间久了,会因为毛细孔不透气而产生瘙!痒!或者红点。”
没想到徐文辉对于内x衣也研究颇深,何朝琼红着俏脸,低头不语。
“其次在美观上面,由于用料过多的缘故,使得女人在戴这内x衣的时候失去天然美,缺乏了大量的诱惑力。”徐文辉得意一笑,继续道:“最重要的还是颜色问题,琼妹你的皮肤较为白,如果穿戴这种白色,就难以显现其特色,简直是在浪费上天给予的天赋。”
何朝琼原本是不想自己尴尬,才随口一问。
谁知道,却引来了徐文辉的一番高言大论,反而更是让她尴尬了几分。
不过对于徐文辉的贴心,她欣然心领了。
选好了内x衣,陪着她挑了一套浅白色的连衣长裙,浅白色这类的衣物,不是任何女人都适合穿的,因为其颜色纯净的缘故,会使得肤理粗糙,颜色暗淡的女性更是显现出缺点。
而何朝琼却不存在这样的问题,反正里里外外好得不得了,穿上浅白色的长裙后,真是相得益彰。
就连向来喜欢穿深色衣物的何朝琼,在试穿过徐文辉帮着挑选的这套长裙后,顿时失去了几分高贵典雅气息,然而却平添了几分青春活泼的少女感。
这让何朝琼也是不断的照着镜子欣赏不已,时不时的露出了久违的俏皮表情。
或挤眉弄眼,或嘟起了嘴唇,何朝琼心下忍不住暗赞徐文辉的眼光果然了得。
谁知这时。
徐文辉借着自己大老板的身份,使唤走了工作人员后,便偷熘进了更衣间里,顿时一声尖叫声响起,“嗯嗯……”然后又是一阵让小朋友都为之耳红面臊的声音悠悠传来!.......
(未完待续。。)
288【奥门看戏】
“啊啊……唔唔……啊啊……唔唔……”
结束后。
何朝琼享受着被自己心爱的男人所疼爱着的喜悦。
她紧紧抱住败类辉来再次确认着喜悦,同时间何朝琼陶醉在人生的满足感。
泡妞,玩玩浪漫什么的,是门好方法,不过最后想要彻底征服一个女人,用张爱玲的名言是最恰当的,她说:通往女人灵魂的通道是花道!......
这一刻,何朝琼心情陷入了迷离境界,竟感觉恍然间有种不真实的错觉。
要知道,就在一个礼拜之前,她还把抱着自己的这个男人,视为自己的仇敌,恨他入骨,恨不得扒他的皮,食他的肉。
可她万万没有想到,仅仅过了一个礼拜的时间,自己竟已被他收服,如此顺从听话的躺在他的怀中,真正由少女变成他的女人,此生都要服侍于他。
何朝琼更知道,自己没有半分不情愿,更不是被他所威胁,被迫委身于他,因为赌王之女还没几个人能够威胁和胁迫她,自己竟是心甘情愿的。
直到这一刻,她才恍然明白过来来,自己竟已爱上了这个男人。
“罢了,我何朝琼发誓要嫁给一个比我强的绝世男人,能嫁给他,也算兑现了我的誓言了吧,这辈子,我就做他的女人了……”
……
……
陪何朝琼玩了一整天,三洞到手脚,徐文辉用尽自己的十八般武艺,使出浑身解数,百般花样,万般技巧,彻底把何朝琼开发完了以后,徐文辉才抽,身,出来!
不过尽管如此,徐文辉也没能尽兴。
潘盈紫这些差不多坐地吸土的女人,单挑的话都不能让徐文辉尽兴,更何况没玩过多少次的小少妇呢.......不过再进行下去非得玩坏不可!!
所以徐文辉哪怕再不爽,也只能委屈自己,让自己忍着了。
为了证明自己不是入洞有意,拔叼无情的男人。
更是将各种甜言蜜语不要钱的送上,砸的少女心的何朝琼晕头转向,晚上徐文辉还带她一起在奥门看电影。
徐文辉自己是电影公司的老板,看电影当然要看徐氏的片子了。
正好《开心鬼》已经可以看了。
一个星期的时间,什么广告、营销手段都用尽了,而且早在《开心鬼》开拍的时候就已经预热了,时不时在佳艺电视台上面方面花絮、预告片,还有演员导演们的宣传推荐什么的,反正另一个时空的套路,徐文辉玩的666。
现在开心鬼上映已经一天了,徐文辉也想知道行情如何。
“我们去永乐戏院看吧。”何朝琼搂着徐文辉的手,甜蜜道。
奥门的电影院和香江比起来,少得可怜,别说院线了,总共加起来也不过小猫三两只的几家戏院,徐文辉用十根手指都数的过来,奥门大会堂、奥门旅游塔剧院、永乐戏院、奥门文化中心、ua银河。
徐文辉比较熟悉的是奥门大会堂,不过这家电影院是天主教会在外国教会机构赞助下建成,现在还叫公教大会堂,直到八几年才转型播放商业电影,所以现在是看不到《开心鬼》这种商业片的。
“好啊。”
徐文辉无所谓道。
“你没来永乐戏院看过戏吧??这戏院可是我们奥门王,何生集资兴建的哦。”说话的是何朝琼的姐姐,何朝英。
今天何朝英穿着一件紫色的苏绣长裙,柔顺滑腻的短发优雅地垂在耳边,眉黛如画,眼波似水,她的脸型因为血统的关系,相比何朝琼,是有点偏西方的,不过仍然保有东方女人的美,两只晶莹剔透的耳垂上分别带着一只蓝色的钻石耳环,性感饱满的红唇上涂着一层深红色的口红,娇俏的瑶鼻仿佛雕刻一般精致,完美地生在她那美丽典雅的玉脸上!
她画过淡妆,虽然此时她面对徐文辉这个‘妹夫’,只是浅浅的一抹微笑,但瞧起来风情万种,美艳妖娆,妖冶动人。
紫色的苏绣长裙衬得她的象牙肌肤更加白润娇嫩,修长圆润的身材无限美好。
弧型的衣领,将她的白天鹅般修长雪白的颈部裹得紧紧的,使之显得格外柔软、纤细。锁骨纤细性感,香肩圆滑柔软,玉背光滑细腻。而点缀在领口的大红花袢和随着那条红色曲线开襟而扣合衣服的大红花袢,则成为了划龙点睛的绝佳饰品,更有一种古代仕女的温柔俏丽的风情!
败类辉的心脏,砰砰跳动起来。
身为赌王长女的何朝英美貌不逊色于妹妹何朝琼,而且同样表现卓越,年轻时于日不落帝国修读法律的她,获选过《财富》杂志的“全球五十商界女强人榜”,跟妹妹何朝琼不遑多让。
不过比起妹妹,这位长女的命运要凄凉、坎坷甚多,虽于两年前风光嫁给香江殡仪大王萧明儿子萧百成,但最后是离婚收场。
之后一年她的弟弟何光更是因为车祸过身,突然一下子遭遇双重打击的她失心疯了。
之后几十年面容憔悴,一下子老了许多。
直到徐文辉在另一个时空来到香江前两年,她就郁郁寡欢而去了。
确也是个可怜女人。
如果他们两兄妹不是一个早早车祸去世,一个疯掉,后面何朝琼能不能成为何赌王的继任者尚未可知。想到此,徐文辉忍不住悚然一惊的想起一个*******的身影:蓝琼樱!
徐文辉摇摇头。
何家事跟我没关系,反正我的琼妹没事就行。
只是,我要和我马子约会,你一起凑过来干什么鬼?
徐文辉瞥了眼她,对方是何朝琼的姐姐,自己名义上的大姨子,还是要给些面子不能拒绝的。
“哦,那我们快去看看吧。”
徐文辉道。
不过,心里面,徐文辉对对方口中的何生是很感兴趣的,这位何生才是真正的奥门王啊,何赌王虽是赌王,不过比起来,权势是不如对方的。
徐文辉也不知道这位何生和何qd家族什么关系,不过也没问,对于奥门,他暂时没有实力玩,除了赌和酒店,也没有什么东西吸引他投资的。
“好啊,阿辉,超琼,我们走吧。”何朝英笑眯眯道。
“嗯。姐,我们走吧。”
何朝琼对于自己这个讨厌的姐姐也是猜不出对方的想法,虽然讨厌这个电灯泡,也没有说什么,搂着徐文辉的手跟着走了。
一行三人,远远地就能看到戏院墙上贴着的海报。
《开心鬼》的海报非常喜气,以红色为主要色调,中心自然是柏安妮、李丽、陈秀纹三女,杜丽莎主演的修女训导主任穿着一声剪裁得体的修女装,好身材展现无疑,一脸刻板的表情,虽然说不上美,还有点淡淡的搞笑,但这正是她的风格。
而黄百铭演的开心鬼则画着浓妆,穿着已经不叫人陌生的僵尸妆夸张的站在左边,拱着手一副诙谐搞笑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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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9【大排长龙,又火了】(2)
宣传海报上的文字,基本上也是按照徐文辉的意见设计的:
“一九七七年贺岁片校园喜剧片,徐氏院线联合多家临时电影院联合上映!”
“新年撞见《开心鬼》,幸运到来年。”
“辉黄二圣作曲,千万导演千万编剧徐文辉编剧与监制。”
“《僵尸先生》导演徐文辉,自编自制校园喜剧,爆笑过年,等你来。”
上面基本上都是拿徐文辉的名气宣传,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这部片子可以说是纯新人,导演,男女主演全都是新的不能再新的萌新,这也是底蕴问题,和嘉禾邵氏的真正差距。
三个人,隔着老远就能够看到络绎不绝的买票队伍。
售票员看着人潮慌得手忙脚乱道:“大家别挤别挤,还没买完呢。”
“售票员,给我来六张六点的票”
“好的,正好还剩六张,都在这里了。”
“来两张六点场的票,快点,还有十多分钟就要开场了,我还要接我女朋友一起来看呢。”
“不要意思这位先生,六点场的票已经通通卖完了,八点场的你要不要?”
“靠,你刚才不是说还有票的吗?八点太晚了,还有两个小时,我要上别的电影院看去。”
“先生这里可不是香江,可没有那么多戏院任你挑,而且看最好的电影当然要有最好的设备,你说是吧。”
“哎,八点就八点吧,我邀朋友一起看,给我来四张。”
“只有八点钟的票了,我们还要不要买?”一个十七八岁的青年问身边的三位朋友。
“买吧,牛头角几个都看过《开心鬼》啦,我们不去看岂不是很没面子?”旁边一个青年不在意的说。
………
徐文辉有些意外,因为这里不是香江的主场,在这个时间段还有那么多人排队买票,要是在巅峰期爆满是必然的。
“看起来你公司这部电影很火啊,这一会就进了十几个人,一天还不知道进多少呢。”何朝英看着那么多人,惊讶说。
现在何朝琼已经以徐文辉的女人自居了,所以听到姐姐的话她与有荣焉,傲娇道:“那是,我的辉哥可是香江第一导演,第一编剧!他编剧的电影肯定不会差到哪里去。”
拿第一编剧这个头衔冠冕在徐文辉头上,想必是任何挑剔的人都无话可说的,无论是电视剧,还是电影,他编剧的都是业内第一,同行都尊称他编剧圣手!
所以这个无可争议。
至于香江第一导演,这个就有的说了,无论是张撤,还是胡金全,李瀚详恐怕都不会答应,估计就连楚源、王天凌等名导都不承认。
因为徐文辉的作品都太少了,说第一还太早了。
但是如果单论收视率和票房的话,这个第一就真没人有二话,反正徐文辉创造的一系列辉煌的记录就摆在那,你不服你就打破个看看啊!!
徐大导演就那么叼!不服你咬我啊。
“是是是,阿辉的执导和编剧能力确实含有人能及。”何朝英笑眼说道。
望着挽着徐文辉一副甜蜜恩爱模样的何朝琼,何朝英打心底里有些嫉妒自己这个妹妹的。
从小到大,两姐妹斗了一辈子,唯独到了选男人这里,何朝英是非常不痛快的。
因为她那个老公,其人虽然高大帅气,风流倜傥,但说到尾就是个富二代,而且是个酒囊饭袋,拉出来人家都会说,哇,他是萧老板的儿子啊,对于好强的何朝英而言,这个男人根本配不上她!!
两个人也不是因为相爱才结婚的,豪门家的子女,哪有过得那么容易。首先在婚姻上,并没有太多自主决定权,这门婚姻就是按赌王的意愿进行的,但不相爱的人,总归不能一起走太远。
所以何朝英在她34岁时,选择了离婚。
现在两个人也是貌合神离,各玩各的。
哦,对了,这位萧公子挂了的时候,何家同辈人基本都到场,唯独何朝英这个前妻是没有去他的葬礼的,感情可见一般。
所以对于自己的妹妹何朝琼遇见比自己的老公要好上许多倍的徐文辉,何朝英真的嫉妒了。
.........
何朝琼隐隐的猜出了姐姐的想法,这让她更开心了:“姐,我们进去吧。”
“进去吧。”徐文辉打开车门,率先走出去,然后走到另一边的车门,给何朝琼和何朝英姐妹开门,绅士风度做足了。
而何朝英在下车的时候,也很自然的搭上徐文辉的肩膀,并且挑,逗的在他脖子上,耳根处吹了口凉气!
徐文辉打了个颤,不敢再看这女人,毕竟她老妹,自己马子就在旁边呢。
一边走向戏院,徐文辉的内心却心猿意马起来,何赌王是犹太、荷兰、英国、华夏混血的,所以年轻时颜值比较高。原配妻子黎夫人是在奥门土生土长的葡萄牙人,颜值也很高。
混血儿+葡萄牙人,所以原配这一房的子女都长得比较西化。
何朝英因为父母都长得不错,所以何朝英的颜值自然不低,在网上还能搜到原配子女在法国丽都夜总会看秀时的照片,能更清楚看到何朝英的样子,何朝英旁边是弟弟何宪光,两人都是俊男美女,而且感情很好,至少要比何朝琼这一房的好得多。
所以......要是把这对姐妹花一起推了,双!飞!燕!那太美了!
真姐妹花自己还真没有玩过呢。
想到此,败类辉的心跳勐然加快。
“.......”表面上,徐文辉对何朝英这个大姨子不冷不淡,眼里完全只有何朝琼。
这让旁边的何朝英恨恨地跺了跺脚,望着两个人的背影,岔岔不平说:“难道姐的魅力就不如阿琼这个死妮子吗!!”
尽管不爽,何朝英还是跟了上去。
以何家的能力,要几张票还不是轻而易举地事情,都不用他们去,自有手下去要票。
即便没票,以两姐妹的脸,照进无人敢拦。
所以,徐文辉只买了三桶爆米花,和三瓶盒装王老吉......,然后便和两女径直进了戏院,往靠前第三排的位置上坐好。
徐文辉早就看过片子了,上次和楚湘芸还一起在戏院边看边战了一场,所以对于影片毫无兴趣。
不过,离电影开始还有五分钟,正好可以看看《开心鬼》的上座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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