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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寇十五郎     放啸大汉txt下载     放啸大汉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六十一章 【落 水 狗】

    (感谢大盟、小胖、铁锤s、同乐村落。原本以为书要裸奔了,所以昨天才说是本书的低谷期,没想到却有一个我怎都找不到却很给力的推荐。好吧,兑现承诺,双更,争取一周。如果下周还有这样好运,会再接再厉。谢谢诸书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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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晨,篝火已熄,余烬袅袅,两岸一派沉寂。远处灰濛的群山与树林,象一片剪影,单薄而毫无生气。

    突如其来的一声尖锐的鸣响,打破寂静。

    李忍从睡梦中惊得跳起,骇然抬望,映入眼帘的是一道从未见过的长长火光,就象流星。只不过流星是从天而降,而这道火光则是冲天而起。从距离上看,至少在二里之外。这么远都能让人看到听到的东西,究竟是什么?

    “这……这是何物?”李忍张大嘴吧,半天合不拢。

    曹雄、林天赐、初六、鹿奴与他一样茫然,能回答他的,只有一个人。

    “这是信号,匈奴人来了。”张放走到众人身边,早已穿戴整齐,腰悬宝剑,手持具弩,仿佛昨夜未曾入睡一般。

    “信……号?”林天赐似乎明白了什么,望着张放的背影多了几分惊悚,这个富平侯家的公子,还有多少宝贝?

    嗯,林天赐猜得没错,这信号正出自张放之手,简易版的“钻天猴”。

    张放能制造大威力炮仗,当然也能做烟花,炮仗能惊马吓人,而烟花唯一的用途,就只能是用做信号了。不过受限于材料与技术,张放没能做出那种在空中爆开,炫丽灿烂的真正烟花。仅仅只发出尖厉响声,飞上半空,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就象是哑火的钻天猴。

    这玩意当烟花,那绝对不合格,但用来当信号,却足够了。

    张放交给河对岸值守的府卫三支信号烟火,用来警示,现在烟火窜空,说明匈奴人来了。

    很快,河对岸出现了几个骑影,但不是匈奴人,而是撤离的哨卫。

    “匈奴人来了,在东北十余里外,他们同样发现了我们,正急扑而来。”府卫们奔到河对岸,边大声通报敌情,边策马渡河。

    但是,这时却发生了一件意外——河水涨了。

    这是一条不起眼的小河,宽不过三丈,深不过马腹,水流平缓,昨日张放等人就是骑在马背上直接涉渡。但一觉醒来,河面陡然变成四、五丈宽,水流甚急,河心还有漩涡。府卫们驱马欲渡时,还没泅出丈余,水面就没过马腹,而且水流推得人马难以把持。

    会出现这样的情形,只有一种可能,昨夜河流上游某处下了一场大雨。

    “好,天助我也!”邓展喜不自胜,河水满溢,对追击的匈奴人无疑多了一道屏障。不过,当务之急,得接应河对岸几个府卫过来。

    当下招呼营地的府卫入林砍些粗而长的树枝,捆绑连接,然后几人接力,把树枝伸到河中心。对岸的府卫也搭肩握臂,三人一组,奋力打马向前。饶是如此,也数次被急流冲散打偏。几经周折,方才把浑身湿透的府卫接应上岸,但他们置于马毡子后的干粮睡毯等物品却被冲走了。

    最后一个涉水的府卫两手刚搭上岸沿,远处山棱线已出现隐隐绰绰的骑影。

    匈奴人,终于来了。

    ……

    天空灰濛,淡淡的日影透过薄薄的云层照在荒凉的原野,长风吹拂,青黄相间的荻草向南偃伏,空气透着丝丝凉意。两支骑队隔河对峙,更将这凉意扩展开去。

    匈奴人来得很快,邓展一边组织府卫临河阻截,一边尽快收拾粮草毡帐等用具。他们不可能扔下这些东西扭头就跑,在茫茫荒原上,失去基本生活用品,寸步难行。

    匈奴人在人数上占有绝对优势,足有五十余骑,比张放一行多出一倍有余,如果不是中间横亘着一条河,匈奴人早就像恶狼一样扑上来了。

    在匈奴骑队中间,那腰插长短刀,模样狞恶的匈奴恶汉,不是卜骨须是谁?

    卜骨须策马来到河边,瞪圆牛眼,恶狠狠扫过对岸的人群,突然鞭梢一指:“你,射杀了我五个勇士,我要把你五马分尸,每一截残肢祭一人。还有你,砍杀了我两个战士,我要把你砍成两段,一段祭一人。”

    卜骨须鞭梢所指,分别是初六与曹雄。

    府卫们无不侧目,曹雄与初六逃回营地时,俱一身是伤,谁也没想到,他们在重围之下,居然干掉了对方七个人。这样的战果,邓展自问都做不到。

    初六沉默寡言,闻言只凶狠瞪回去,没说半句话。

    曹雄却哈哈一笑,因笑声牵动伤口,直抽冷气,嘴里却道:“才砍成两段?太少了,起码要大卸八块才像样。”

    这话听上去像泄气的自嘲,但联系卜骨须前面的嚣张话语,无异于宣告“我还要杀六个,凑够八人。”

    卜骨须能当上当户,自然不笨,这点绕弯子还是听得出来的。他汉话说得不太好,口拙,也没还嘴,只以马鞭向二人重重点了两下,意思是我记住你们了。

    这时已收拾停当的张放拍拍手掌,从人群中挤出,面对卜骨须:“卜骨须,我问你,你亲自动手杀了青溪聚多少人?”

    卜骨须眯着眼,惊奇地看了半了,从齿缝里挤出字来:“你,就是张放!”

    这是卜骨须真正意义上第一次与张放照面,在三水那一次,张放始终背对卜骨须,在昏暗的食铺里,不留意的话多半没注意。张放认得卜骨须,而卜骨须并不识得张放。

    卜骨须此前从未见过眼前这个俊美少年,但在他看到张放第一眼时,就能百分百肯定,这一定就是那个长安人出天价袭杀的目标,同时也是害得自己举族西迁的罪魁祸首。

    张放用剑鞘末梢向卜骨须一指:“回答问题。”

    卜骨须拔出连鞘短刀,向张放一亮,狞笑道:“我每杀一人,就在刀鞘上划一道。想知道?过来数数。”

    张放双目冷芒一闪,死气森然:“不必,有人替我数。”

    “谁?”

    “河伯。”

    话音刚落,卜骨须只觉大脑嗡地一响,意识顿丧,一片空白,只有一个无可抗拒的声音在回荡:“冲冲冲冲冲冲……”

    于是,隔河对峙的敌我双方便看到这样诡异的一幕:毫无征兆地,卜骨须突然拔出长短双刀,一磕马腹,疯也似地向张放冲去——问题是,在二人之间,还横着一条汹涌的河流。

    战马前蹄刚探入水中,因畏急流,缩蹄后退。卜骨须则拚命催骑,结果战马踏入软泥的前蹄一沉,后臀一掀,竟将卜骨须甩下河中。

    噗通!水花四溅,隔断了张放与卜骨须之间的目光联系。

    张放哈哈一笑,翻身上马,扬长而去。

    匈奴人顿时乱了套,等卜骨须被救上岸,张放一行早已远去。

    落水狗般的卜骨须折腾了半天,差点连黄胆水都吐出来了,方才还是满面油光,此刻却面如土色,发梢滴水,嘴唇发紫,定定往着前方若隐若现的身影,突然大叫一声:“他……他就是巫师!”

第六十二章 【意外的援手】

    (感谢大盟、小胖、铁锤s、叫谁、人生是一场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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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望无际的湖面,大片大片的湿地,满天芦苇摇曳,香蒲茂盛,飞鸟成群,碧波倒映。雪山纯白,草原如黛,湖水碧绿发蓝,那种浩渺与纯净,宛若人间仙境。

    张放没想到,印象中一片荒芜的塞外,竟然还能看到这样的美景。

    这便是塞上明珠——蒲类泽(巴里坤湖)。

    既便在后世,这里也是塞上江南般的美景,更遑论二千年前了。

    在湖岸边,已经搭起了十几顶毡帐,除了张放一行,还多了十几个梳着奇异发型的胡人。这些胡人,说是牧民吧,却佩带制式刀弓;说是军卒吧,却衣着各异,令人费解。

    而事实上,他们真的就是军卒——蒲类前部的士卒。

    在蒲类泽方圆千里内,有一支迁徙不定的游牧部落,人数很少,不过几百帐,数千人。当初汉匈相争天山北道,五伐车师,蒲类人俱附于车师,在匈奴的支持下,对抗汉军。

    经过数度征伐,汉军攻破车师,俘其王。蒲类人败逃,没来得及逃的,也都做了俘虏。不过随后匈奴反击,与汉军形成拉锯,并控制部分败逃车师人及蒲类人,重建部帐。

    而汉军当然也不会将大义名份拱手相让,很快为两部另立部帐。于是车师、蒲类被一分为二,汉军控制的称车师前部(国)、蒲类前部(国);匈奴控制的称车师后部(国)、蒲类后部(国)。

    这种局面,一直持续到汉神爵二年(前60年),匈奴日遂王先贤禅降汉后,失去倚仗的车师后部、蒲类后部方臣服于大汉,属西域都护府管辖。尽管这两个部落并不具备哪怕是城邦国的基本条件,但汉朝官方却习惯性称之为国。

    游牧民族与中原王朝不同,凡能拿得动武器的,都是战士。这蒲类前部不过二千多族民,但“胜兵”居然有八百之多,三比一的比例,简直称得上是全民皆兵了。当然,这样有一个算一个的所谓战士,素质自然参差不齐。这蒲类前部八百“胜兵”中,真正能称得上“可战之士”的,恐怕一半都不到。而这部分真正的战兵,装备着蒲类前部用蒲类泽物产,马匹、盐与芒硝换来的大汉制式兵器:环首刀、短戟、铁镞。

    大汉的兵器向来禁止外输,主要是防止被匈奴人夺取为战利品,不过对附属国的军事援助不在此例。蒲类国国力弱小,兵力单薄,不提供一些兵器很难让他们有勇气对抗匈奴。

    这也是张放眼下看到的,这些胡人穿着像牧民,却佩带制式武器的原因。

    这支蒲类前部巡哨士兵,是张放一行穿越蒲类泽时碰到的。双方通报身份后,蒲类国士兵大为吃惊,立即请他们稍歇,然后派人快马返回王帐,向其王禀报。

    在等待过程中,蒲类士卒对这一支汉人骑队表现得十分恭顺,尤其对那为首的张公子十分好奇。不少蒲类国士卒一度怀疑所谓张公子是女子假扮,因为搜遍他们可怜的见识,哪怕所谓最好看的女子,都无法与这位张公子相比。直到那张公子一开口,所有猜测都被粉碎——那明显变声期的少年嘎声,当真是如假包换的“公子”啊!

    午后不久,前往迎接的林天赐和邓展,伴随一支骑队回来了。

    这支骑队约三十余人,看上去与蒲类国的巡兵并无不同,看样子也是“胜兵”,其中一中年胡人十分醒目。这中年胡人虽魁梧强壮,但不是醒目的原因,因为周围如他一样的胡人也不少。他的醒目,在于他头戴的皮帽,插着两根差不多两尺长,颜色洁白的雉翎。这在穿着基本以棕、褐为主的胡人当中,自然格外醒目。再加上他与林天赐并驾齐驱,更能彰显其身份——毕竟林天赐的身份可是西域诸国官制中,文官之长府丞啊。

    “敝人蒲类前部辅国侯奎木,这位一定是富平侯世子张公子。果然,当真是丰神如玉,平生仅见啊!”这位自称蒲类前部辅国侯奎木的,一见面就大赞不已,不过绝不是客套话,实实在在语出真诚。

    蒲类前部说白了就一游牧部落,举国上下无一通汉语,更别说这样带点文采的溢美之词了。为他做翻译的是林天赐,翻译时自然经过润色,蒲类人说的也都是匈奴语,林天赐胜任有余。

    张放这一路上也有向林天赐、阿里穆学习匈奴语。如果是真正的富平侯世子,绝不会这么做,堂堂世家子,煌煌大汉民,岂能学胡语?但来自现代灵魂的张放,却没有这样的心理障碍。他这一路上多与胡人打交道,而塞外西域受匈奴操控百余年,多以匈奴语为通用语,总指望别人翻译怎么行?万一落单怎么办?连问个路、讨个食,都不知怎么张口,这不是张放为人处世之道。

    张放脑子灵活,口齿灵便,又有后世的广博见识,语言天赋是极好的。但毕竟所学时日尚短,勉强能听懂,说还是不行,所以还是以汉话回应:“张放向辅国侯问安,请代向贵国国君转达敬意。”

    张放这些天没少向林天赐打听西域的风土人情及各国状况,自然也是知道,西域诸国的官制相对固定。一般而言,比较大的邦国,如乌孙、大宛、康居、月氏等,除国王之外,下设副王,通常由国王的兄弟或伯叔子侄,又或部族中实力强盛者担任。其下设辅国侯、击胡侯,却胡侯、左右大将、左右都尉,击胡左右君、左右骑君等等。文官职位较少,只有府丞、译长等。

    不过对许多西域小国而言,并无这许多官职,似乌丹支离,就只有辅国侯及左右都尉两级而已。而蒲类前部则多了左右大将一级,再多的话,什么大将、都尉就掉价成为队率、什长了。

    眼下这位辅国侯奎木,就是仅次于蒲类前部君长的副首领,派他来接待,应当说对张放还是挺重视的了。当然,与都尉一样,西域诸国的这个侯、那个侯与汉朝的侯爵没有可比性。张放这位富平侯世子,权势秒杀蒲类前部这类君长,更别提什么辅国侯了。

    奎木先向张放表示了敬意,再解释国君出猎未归,故未能远迎,致以歉意之类。

    其实张放并无证明自家身份的印信之类的东西,不过有曹雄、林天赐这些货真价实的乌丹支离都尉、府丞旁证,再加上整个西域都找不出第二人的风采,奎木哪有质疑之理。

    奎木孤陋寡闻,并不知道富平侯在汉朝的地位如何,但当听说张放的母亲是当今汉家天子之姊,他是汉天子的亲外甥时,这简单明了的身份信息完全将其震住了,呐呐道:“难怪、难怪……”

    大概这是奎木第一次如此近距离见到汉家皇室贵胄,激动中更带着几分惶恐,惟恐怠慢。在得知他们身后追着一群“胡盗”之后,立即自告奋勇,表示愿率国中勇士前往截击,教训这帮有眼无珠的恶徒,公子尽可放心前往我部帐休整云云。

    张放表示府中有要事,需赶回长安,不克前往,再三致谢。

    奎木再三挽留未果,当下拨了一什人马给张放,既为保护,也为向导。然后急吼吼拍马回驻地,召集部族战士,为张放阻挡追兵去也。

第六十三章 【荒 城】

    (感谢大盟、小胖、铁锤s。呃,推荐的事,我想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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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咻——

    一声尖利的锐响划空而过,凶猛地穿透一个打马飞奔的骑士后背。箭镞入体,怒血迸射,骑士喉管发出长长的颤音,一头栽倒。失去主人的战马,发出阵阵悲鸣,茫然奔向苍凉的原野。

    很快,一队胡骑飞驰而过,两骑脱队而出,一左一右包抄无主战马。其中一人扔出套索,精准套住马颈,将其捕获。

    另一个骑士眼见同伴被射杀,头都不敢回,拚命挥鞭打马,马臀被抽出条条血痕。仿佛也感受到迫在眉睫的危险,那马也像发了疯似地狂奔。身后破空声不绝于耳,一支支箭矢如附骨之蛆,不离左右,最险的一支箭,竟是从骑士耳边擦过。

    这一追一逃很快走远,消失于地平线。约莫过了半个时辰,蹄声轰鸣,那支胡骑追兵返回,看样子是追杀无果。在经过先前被射杀的骑士尸体旁,胡骑停下,先将骑士的刀弓箭矢等兵器收走,再翻找财物。不过他们注定失望,除了少许干粮,什么都没有。

    胡人显然很不爽,最后将尸体身上的衣物尽数剥下,扔下赤条条的尸体,纷纷上马,一声呼啸,扬长而去。

    当那淡淡的烟尘消失后,荒野又恢复亘古不变的苍凉,若不是那滩未干的血迹与渐僵的尸体,简直让人以为之前发生的一切都只是幻觉。

    张放也希望这一切都是幻觉,但侥幸逃回的蒲类士卒的哭诉,让他明白了事情的严重性。

    这是张放一行遇到蒲类人之后的第七天,他们向南走了三百多里。有了蒲类人做向导,一路都很顺利,三天就走出了蒲类泽,来到了后世哈密西南的一片区域。这里距离敦煌近千里,如果都像之前那样顺利的话,再有个把月就能抵达玉门关……可惜,他们的好运到此为止了。

    “我们翻过山南向东南方探查时,发现大批匈奴人,他们在土伦河谷扎下毡帐。我们刚想靠近观察,就被发现,驼奴在逃跑时被射杀,我是弃马逃进山谷才捡回一条命。”逃回的蒲类士卒一脸后怕,还有掩盖不住的悲伤。

    “土伦河谷?!”林天赐与阿里穆都变了脸色。

    “怎么?”张放见二人神色,心下隐隐感觉不妙。

    林天赐与阿里穆苦笑对视一眼,才向张放一揖,道:“土伦河谷是入玉门关的必经之道,倘若真如哨探所说,匈奴人在此扎营,我们就没法通过了。”

    张放皱眉:“就没有别的路了么?”

    “有倒是有,但绕路太远,得上千里,与其那样,倒不如……”阿里穆略微犹豫一下,建议道,“不如往西走。”

    “往西?”张放惊奇不已,他的目的地在东边,阿里穆居然说要往西,这不南辕北辙么?难道这胡商知道地球是圆的,想绕圈?

    “好主意,往西。”没想到林天赐也兴奋叫好。

    邓展也似有所悟:“难不成,是说西域都护府……”

    “不,都护府太远了,在乌垒城呢,那也有上千里路程。”林天赐也是个喜好看图说话的人,他拾起一根树枝,在地上划了一条曲线,两头各打一个叉,“这头是我们眼下所在,这头是都护府,在中间偏近我们位置这里,是车师前部的交河……”

    一听后两个字,邓展便叫起来:“交河壁!”

    林天赐与阿里穆齐声道:“正是。”

    张放听得有些迷糊,交河他知道,这地名一直保留到后世,他到吐鲁番旅游时经过这里。但在这个时代,交河代表着什么呢?

    为张放解惑的,不是林天赐,也不是阿里穆,却是邓展,他一脸兴奋地比手划脚:“交河城是车师前部王治所在,那里有一支我大汉朝廷屯田驻军,统领这支驻军的,就是戊己校尉,而驻军之营,名交河壁。”

    邓展对西域情况远不如林天赐与胡商清楚,但好歹也曾是边军军官,对朝廷边塞军制还是有了解的。

    张放恍然大悟,说到西域都护府,那是如雷贯耳,但这个什么戊己校尉、交河壁,却是头一回听说。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距离多远,有多少兵马。

    阿里穆伸出三根手指,言简意赅:“三百里,三百户。”

    三百里,倒是不远,值得走一趟,但这三百户是什么情况?什么时侯大汉朝的校尉也跟西域小国的都尉一样,只管几百兵马了?

    邓展一解释,张放这才明白,原来这戊己校尉别看兵力不多,但权力与管辖范围都不小。按大汉军制,在情况紧急时,戊己校尉可以调动周边各国的军兵。也就是说,遇有战事,戊己校尉除了本部近千人马之外,还可以指挥车师前部、车师后部、蒲类前部、蒲类后部、伊吾卢、东具弥、西且弥,甚至是龟磁国等诸城廓邦国的兵力,有多少算多少。

    张放咂咂嘴,搞了半天,这不就是后世某超级大国的海外驻军模式么?利用土著打土著,用最少的军事成本,达到控制一个地区的目的,唯一的区别只是多了一层自力更生而已,真是高啊!

    “好,就到交河壁。”张放拍板。

    张放可不认为就凭他们这么一点人马,加上几个炮仗,就可与狼一样的匈奴人叫板。虽千万人吾往矣,那叫勇敢;明知不可为而为之,那叫愚蠢。

    第二天午后,张放一行驰出数十里,阿里穆远远向前方一指:“看到了,那就是东庚烽燧。”

    所谓烽燧就是烽火台,相当于一处哨所,不过这都是几十年前的往事了。

    在汉匈五争车师其间,为防范当时还是敌对势力的车师、蒲类各部有可能的骚扰,汉军在这一地区设置了不少烽燧,编有段号。这东庚烽燧,就是东面第七座烽燧之意。不过在汉宣帝神爵二年以后,匈奴日逐王降汉,随着天山北道诸部归汉,这些烽燧慢慢被废弃。斗转星移,风沙侵蚀,多数以夯土筑成的烽燧都已残破不堪,眼下这个东庚烽燧却是保存最完好的一个。

    直到渐渐靠近时,张放才知道这烽燧为何能保持基本完好。

    原来是建在一条已经干涸的河床边,当年的汉军士兵为了加强防御,从河床里挖来许多鹅卵石,镶嵌入烽燧外墙。这在很大程度上延长了建筑物的生命力,远远看去,颇有几分后世楼房外墙镶马赛克的模样。

    午后的阳光映照在烽燧上,棕、褐、红、黑,各种颜色的鹅卵石镶成的夯土墙,反射出丰富层次感的光晕,犹如海市蜃楼。

    只是当越发接近之后,透过眩目的光晕,才会发现垛口杂草丛生,墙体到处开裂,坍塌的豁口,随处可见的破败。

    这是一个早已没有生人气息的戈壁荒城。

    正当张放犹豫是现在就停宿在这个烽燧里呢,还是再赶一程……

    咻——

    一道烟火冲天。

    所有人都变了脸色,互望一眼,再不犹豫,抖缰催马,全力奔向荒城。

第六十四章 【围 城】

    (感谢大盟、小胖、铁锤s、同乐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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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匈奴人来了。

    从烽燧的敌台望过去,车马辚辚,牛羊成群,烟炎张天。不时有挥弓舞刀的匈奴骑士从滚滚烟尘里钻出,很快又被吞没。

    “来……来了五六百人,多是控弓之士,咱们……被包围了。”跑得上气不接下气的府卫哨骑奔到烽燧下,仰头大声禀报敌情。

    五六百人听上去不多,但加上七八百匹马,上千只牛羊,还有近百大车。那种人声鼎沸,牛马嘶鸣,尘烟滚滚,比赶集还热闹的气氛,形成一股巨大压力,扑面而来。

    张放在垛口探出半个脑袋,口舌发干,手心出汗,心跳如鼓。尽管他此前也曾参与甚至是指挥了两场战斗,但一次敌我人数相当,心里有底气,再有一次是计划周详,又有利器,更是偷袭……那都是有准备、有把握的仗。

    而这一次,情况却完全反过来,在完全陌生的战场,突然遭遇强敌,敌我力量更是悬殊达十几倍。这种几乎看不到任何胜算的战斗,是张放极力避免的——但这一次,怕由不得他选择了。

    匈奴人并没有一窝蜂冲到烽燧下,而是在东、西两个方向开始扎营。这两个方向一旦被堵住,张放一行既不能东归,也无法西行,生生被包围在一座鸟不拉屎的废墟里。很明显,匈奴人打的是一网打尽的主意。

    匈奴人不紧不慢从大车上、马背上、驼背上取下毡包,拉绳打桩,布置牲圈,饮马牧羊。许多人边干活边朝烽燧指指点点,风中不时传来断断续续的嘲笑声。更多手持刀弓的匈奴骑士,只是远远监视,甚至都没靠近百步。

    张放长长一叹,心理战呐,看来不只有他一人会玩。

    张放观察之时,其余人等也在抓紧时间备战,不管胜算几何,都没有束手待毙的道理,多一分准备,或许就能多一线生机。

    众人忙碌的当口,张放站在敌台,俯瞰这座烽燧。

    初步观察,这烽燧虽然破败,但基本设施还是相当完善的。

    首先是烽燧外围有两道半人高的羊马墙,平时圈养牛羊,战时可用来阻挡敌军。虽然过了几十年,风雨侵蚀,墙体已破败不堪,很多地方都裂开大豁口,但多多少少还是有点阻挡作用。

    烽燧外形四方,面积相当于一个篮球场,有敌台,有箭垛,东西两侧有土阶梯,可以通往敌台,而敌台也是相通的,便于士卒环形守御。在东西两侧各有一个丈许宽的大门,门板早已被拆除,不过在门内两侧各堆放着十几根长短不一的顶门石,这会邓展正指挥蒲类士卒把这些顶门石撂起来,堆叠成一人高的样子,可以有效阻挡骑兵冲入。

    烽燧分上下两层,上层是作战区,而底层则是生活区。在南北两侧,是两个大通铺,邓展看过了,表示住下十几人不成问题。在外侧还有厨房和储藏室,甚至还有疑似茅房的黑乎乎小屋。后来得到邓展证实,那的确就是茅房。

    在西南角有个醒目的方台,很像后世的垃圾围台。张放探头看去,里面也是黑乎乎的尘土灰烬,确实像个扔垃圾的所在。

    张放点点头,又摇摇头:“还算有清洁意识,但把垃圾扔在楼上,有些不妥。”

    因为背伤未癒,行动不便,跟张放一样观察地形的曹雄奇怪地看了这位少侯一眼,说道:“这是烽燧,有敌情时用来点火的……”

    张放直摸鼻子,这下糗了,赶紧转移话题:“那现在能否点火示警?我看墙角还有点狼粪块……”

    曹雄还没说话,经常走这条道的阿里穆摇头:“交河壁还在二百里外,看不到这么远。早年在西面还有三四个烽燧,可以接力点火示警,可惜早已废弃。就算没废弃,也没人替我们传递啊……”

    烽燧令人泄气,不过也有令人惊喜的,就是烽燧靠近河床那一面还有一口井。只是轱辘、木桶、绳索什么的自然是没有了。

    不过,随着初六扔下一颗石子后,众人的惊喜就只自下惊了——石子落井,声音沉闷,不闻水声,而似泥尘。

    这是口枯井。

    所有人的心都沉了下去,没有水源,这将是一场注定会失败的战斗。

    “匈奴人来了!”

    骑在垛墙上瞭望动静的初六一句话,像滴水珠溅入热油里,众人哄地一下,扔下手头的活,纷纷涌上敌台。

    蹄声清脆,十余骑轻快驰来,在七八十步外停下,随后左右各有骑士持木盾将三个人遮挡住。

    匈奴人通常都备有两把弓,骑弓有效射程三四十步,步弓远些,能有个五六十步,所以一般来说七八十步之外算安全距离。但这个距离对某些神射手或强弩而言,依然具有相当的杀伤力,因此匈奴人不得不防。

    “鞮汗部骨都侯莫顿,莫奚部当户沙鲁鲁、还有来自汉境的东且部当户卜骨须,向张公子致意。”

    声音远远传来,在风声中时断时续,说的是匈奴语,大概匈奴人也知道,张放身边有一大群人可轻松翻译。

    张放也在垛口后探出半边身子:“有劳三位当户千里相送,前方二百里就是戊已校尉所驻的交河壁,也算是送到家了,盛情已领,诸位请回。”

    那声音哈哈大笑:“不劳张公子提醒,匈奴是西域的主人,这里的形势我们比公子更清楚。有我们相送,二百里不过二三日可达,若无我们相送,只怕一辈子也走不到。哈哈哈!”

    张放提醒对方,汉军就在二百里外,你们掂量着办。而对方也暗含威胁,哪怕援军近在咫尺,有匈奴人挡住,你哪也去不了。双方无形中交手一回合,有恃无恐的匈奴人明显占上风。

    “然则骨都侯有何所求?”张放确认说话的人多半就是这支匈奴军队的首领莫顿,也没跟对方多纠缠,直奔主题。

    莫顿也不含糊,爽快道:“公子身份尊贵,我们绝不会为难,只要从烽燧里走出来,我莫顿必待之以上宾之礼。哦,还有那几位乌丹支离的兄弟,我们也会给与相应的款待。”

    这么好说话?张放有些不敢相信,扭头看向邓展及曹雄、林天赐等人。众人也是面面相觑,满脸不敢置信。

    张放想了想,试探道:“在下不过一长安富贵人家,谈何尊贵……”

    莫顿笑声不绝:“公子过谦了,这么说吧,我们在三日前击溃了蒲类部的奎木。这样说,公子明白了吧?”

    张放明白了,知道他真正身份的,只有蔳类国那伙人。莫顿应该是从他们口中得知自己身份,这才全力追击,以兵力优势分兵抢占土伦河谷,封锁了他们东归之路。想想也是,以他的身份,的确称得上奇货可居,政治意义大小且不说,光是赎金,就足够一个部落崛起了。莫顿的确没有放过他的道理。

    钱财乃身外之物,只要能保住性命就行。

    张放挺直身子,高声道:“既然如此,我要骨都侯发个毒誓,绝不会为难我们。”

    莫顿的声音传来,一字一顿:“我向祁连神发誓,绝不会为难公子与乌丹支离、蒲类部的兄弟……但其他人,必须用血为莫奚族人献祭!”

    在匈奴语中,“祁连”就是天的意思。匈奴人占据河西百年,视巍巍祁连为天神居所,设坛祭祀。以祁连神发誓,属重誓,无人敢违背。

    烽燧敌台上先是哄地一阵骚动,随后沉寂下来,一股无言的绝望气息在蔓延。

    张放没有回头,但他知道身后有十几双眼睛在看着自己。他深吸一口气,探出身子,高声道:“若骨都侯答应不流血,我张放这就出来……”

    远处的莫顿似乎摇摇头,语气绝决:“必须有人为我的族人偿命,这是我身为骨都侯的责任。张公子,你要明白,我已做了最大让步。”

    “没得商量?”

    “没得商量!”

    “那好……”张放挺直身躯,一字一顿,“那便——战吧!”

第六十五章 【抉 择】

    (感谢大盟、小胖、叫谁、流无逝、同乐村落、树叶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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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月,晚秋,白天的温度还有些闷热,但到了傍晚,从西北吹来的长风,已带着砭肤的寒意。而张放与莫顿之间的对话,使这股寒意更是降到冰点。

    莫顿的声音与傍晚的寒风一样,渐渐冷下来:“公子可要想好了,莫要自误。”

    张放的声音更冷:“想好了,你要流血,那我只有以血还血——这点,也是没得商量。”

    谈话到这里,已经没法进行下去了。

    但匈奴人并没有立即战斗的意思,缓缓后退,驰回营地。大概认为这些人如鼠入笼,慢慢玩。

    望着匈奴人的背影,张放不无遗憾地叹了口气,距离还是太远了啊!否则大可重演卜骨须自行投水那一幕,把莫顿牵过来,那就什么事都解决了。

    张放的强制催眠术是有距离限制的,那就是以看清对方眼睛为准,越近效果越好,最远不超过三十米。而莫顿等人却在七十步外,还有盾牌可随时隔断视线,这一招行不通啊。

    匈奴人一走,敌台上的气氛出奇沉默。过了一会,以邓展为首的富平侯府卫齐齐跪下,向张放叩首:“少主,请不要为了我等贱命而自陷险境,否则,我等纵是百死亦难赎其罪。”

    另一边,韩氏兄弟、青琰、渠良等互望一眼,也同时跪倒,俯首道:“公子万金之躯,不可冒险,请公子答应匈奴人的条件。”

    张放左看右看,只问了一句:“你们都是跟我从北地出塞的,我问你们,我们出塞的目的是什么?”

    出塞的目的?这还用问,当然是救人。眼下匈奴人全被吸引来了,大概他们要救的人已经安然脱险了吧。

    张放两手一摊:“我出塞的目的是救人,如果我答应了莫顿的条件,那之前付出的努力岂不白费?岂不是又回到原点?”

    韩家嫂子、阿离、石牛是青溪聚乡亲,非救不可。而韩氏兄弟、青琰、渠良又何尝不是?还有邓展与那群富平侯府卫,不管是迫不得已还是其它的什么原因,他们终究随自己奔波数千里,任劳任怨,无怨无悔——拱手把他们送到匈奴人的屠刀下,这种事,张放怎能做得出来?

    众人面面相觑,道理好像是这样,可又似乎有些不对,到底哪里不对,也说不上来。

    “起来吧,匈奴人已经知道我的身份,他们不敢把我怎么样。”张放蹲下身子,两手分别按在邓展与韩骏肩膀,环顾众人,“既然匈奴人铁了心要拿你们当祭品,那就振奋起来,为自己的性命拼搏吧!”

    邓展张了张嘴,终究没能说得出话。匈奴人的确说过不会伤害张放,可一旦他决意抵抗,敌我对垒,生死搏杀,斧矛临头,刀箭无眼,谁也不敢说会是什么结果。

    战事一起,没有人会绝对安全。

    这一点,张放心里比谁都更明白,所以,他不会拉人陪绑。

    “多谢诸位一路相送,你们可以离开了,匈奴人说了不会为难你们。”张放对那九个蒲类士卒说道。

    九个蒲类士卒互相用口音很重的胡语嘀嘀咕咕一阵,一齐伏地向汉朝贵人行匍匐大礼,然后将身上的刀弓、粮食、水囊及马匹尽数留下,纷纷翻过烽燧豁口,向匈奴人营地跑去。

    很快,匈奴营地驰出十余骑,先搜查一番,再将他们带走。不时有匈奴人向这边挥舞刀弓,大呼小叫,耀武扬威。

    九个人只走了八个,竟有一人留下来。

    莫说张放,所有人都大感意外。

    张放上下打量一番,认得这人正是先前侥幸逃回的那个哨探。

    “你跟匈奴人有仇?”张放没问这人为什么留下来,敢在这种绝望的情况下做这样的选择,恐怕只有唯一的理由了。

    那蒲类士卒依然保持匍匐姿态,面容悲戚:“跟我一起探查而丧命的驼奴,是我的堂弟,他死了我活着,我不敢回家。除非把杀他的仇人首级带回,部帐才会接纳我。”

    张放听完林天赐的翻译,紧接着问一句:“蒲类人有这样的习俗么?”

    林天赐点头:“不止蒲类,胡俗皆如此。”

    阿里穆也补充道:“若能复仇,非但能重获接纳,更可获得死者妻女财产。”

    张放深吸一口气,望向那蒲类士卒:“你叫什么?”

    “回公子,小人叫宗巴。”

    “宗巴,你也算蛮拚的。”

    蒲类人的事解决了,接下来就是乌丹支离人了。

    李忍首先表态:“我与鹿奴的命是公子所救,莫奚之祸有一半是因我而起,我无法置身事外……我与鹿奴都会留下。”

    张放沉吟道:“你好歹是坚昆小王……”

    李忍苦笑:“我已经被郅支削去封号,贬斥为奴,整个西域亲郅支的势力都不会承认我的身份。我被匈奴人抓去,就是个奴隶,什么都不是。”

    “我是右校王的后人。”李忍面容肃然,“绝不能当两次奴隶。”

    张放看向鹿奴,本是依偎着李忍的少女,挺起****:“我是右大将之女,绝不会不战而降。”

    张放点点头,转向乌丹支离人。曹雄抬了抬下巴,示意林天赐表态。

    林天赐淡淡一笑:“正如公子所言,我们也是为救人而来,若是现在走了,之前所有的努力岂不白费?”

    “可是两位的伤……”

    曹雄活动一下臂膀,嘿嘿一笑:“公子针石之术极好,伤势愈合比以往任何一次受伤都快,我换一只手使刀,不会太牵扯伤口。”

    张放目光转到初六身上:“你一手一足受伤,使不了弓……”

    话音未落,初六已摘弓在手,一手取箭,搭于弓弦上,接下来的动作,令张放瞠大眼睛——就见初六坐在墙墩上,以完好的一足蹬着弓把,另一只没受伤的手拉动弓弦,手足用力,刷地开弓如满月。

    绷!啪!

    弦声响处,正中枯井上方竖着的辘轱。本已朽坏的辘轱,被这强劲的一箭爆成碎片。

    站在左近的邓展被一块碎片划破面皮,鲜血渗出。初六慌忙丢弓俯首请罪。

    邓展却毫不在意,连声喝彩:“好箭术!硬是要得。”

    张放无语,这家伙,只剩一手一脚,却比寻常四肢俱全的人射箭还厉害——嗯,说的就是自己。

    现在,每个人都做出了自己的选择。接下来的问题是,这场仗,究竟能不能打?是不是毫无希望?

    “我们并非毫无希望。”张放竖起一根手指,“要想翻盘,只有一个机会。”

    曹雄、林天赐、邓展、阿里穆齐声道:“交河壁!”

    “没错,交河壁,求援!”

第六十六章 【突围求援(上)】

    (感谢大盟、小胖、l蓝黑色、铁锤s、同乐村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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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张放向匈奴人喊出——战吧!的确舒筋活络,提神振气。但真要战,凭什么战?

    外无必救之援,内无必守之城,要想守住这个小小的烽燧,必须有援兵,有援兵才有信心,有信心才敢以弱击强。输阵不输人,输人不输气,只要气还在,早晚赢回来。

    现在要想保住这口气,他们需要援兵——二百里外,交河壁,大汉屯垦部队,戊已校尉。

    “我们需要最少两个人突围,向西求援。”

    张放话音刚落,韩重立即叫道:“那不用说,就是公子与青琰了。”

    渠良也苦苦劝道:“公子,你应当先走。这里太危险,指不定匈奴人一个冲锋就……”

    邓展也请求:“去五个人吧,外加三个保护公子。”

    “不是我,也不会是青琰。”张放摇头,示意众人稍安勿躁,“突围的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是骑术要好,否则就算出其不意突围,也难逃匈奴人追杀;二是能够证明自己的身份,同时也证明我们的身份。若不能取信于戊已校尉,又怎能促使其发兵救援?”

    张放这话一出口,乱哄哄的人声就静了下来。没错,的确是这个理。首先就是自己要有能力逃脱,再者还得能向交河壁驻军自证身份,二者缺一不可。这样看来,这求援之人还真不能随便派。

    张放肯定不行,第一条就把他刷了下去。他要是接这活,以他那拙劣的骑术,恐怕跑不出二里地就会成为匈奴人的俘虏。青琰更是两条都不合格。

    实际上,当张放说出两个条件时,众人心里已差不多有了合适人选。只有三个人符合这条件:邓展、曹雄、林天赐。

    “邓护卫,拜托了。”张放向邓展合袖一揖。

    邓展慌得忙不迭俯身下拜,有心想说护送张放一起走,但嘴巴张合,终究开不了口。其实他心里也很清楚,且不说张放这样抽身而走在道义上合不合适,单是张放那不入流的骑术,就会拖累整个突围行动,搞不好大伙全完。

    张放扭头望向乌丹支离人:“我这边解决了,你们……”

    林天赐毫不犹豫:“曹都尉走。”

    未等曹雄说话,张放也点头同意:“应该。曹都尉肩背的缝线刚拆,正需小心养护,若此时贸然动手,创口迸裂,必有性命之忧。”

    “张神医”都这么说了,曹雄只有闭嘴。

    “公子若不能同去,见到戊已校尉后,我该如何分说?”邓展犹豫再三,还是说出了自己的担心。

    邓展是有个富平侯府的信牌,但说破天他也不过是个随从,在堂堂二千石食禄的校尉面前,犹如鞋底泥一样的存在,恐怕人家连多看一眼的兴致都欠奉,你凭什么能让人家冒若大风险发兵?

    至于曹雄这个乌丹支离右都尉,人家顶多会给予应有的礼遇,但涉及到实际利益,怕未必能有多大影响力——毕竟乌丹支离太袖珍了,西域是个一切唯实(力)的地方。有实力就有话语权,没实力哪凉快哪呆着去。换成是龟磁、车师这些重要邦国,就不会有这样担心了。

    张放想了想,从怀里掏出一枚玉玦——就是穿越之初,与钱袋子一起拾到的富平少侯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

    张放研究过这枚玉玦,质地上佳没错,却不是什么稀世珍品。不过也正因这一点,令张放有了另一层猜想,以堂堂富平少侯身份,佩带这么件谈不上多珍贵的东西,多半是因为这是一件特殊饰品。其后与邓、陶二卫会合后,他也搞清楚了,美玉的镂空雕刻,并非随意而为或是什么艺术纹饰,而是富平侯的家徽。这样的东西,或许能证明什么。

    邓展郑重双手接过,贴身藏好。

    定下计划之后,开始盘点头手资源及防御要点。

    张放再不懂兵法,那句“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还是知道的。“知彼”现在还做不到,但至少可以做到“知己”。

    很快,情况汇总过来。

    “我们还有六日口粮,省着点可支撑七八日。”

    “大伙水囊尚满,足够撑三四天不成问题。”

    “烽燧多处豁口,其中东南段有两个豁口最大,必须堵上,否则很容易冲进来。”

    “这里没有太多可资利用之物,无非土石而已,易攻、难守啊……”

    最后林天赐建议:“不若把食物与水囊都集中起来,可以多撑几天……”

    “可以。”张放向林天赐揖礼,“守御之事,就拜托林兄了。”

    曹雄与邓展走后,这里除张放之外,身份最高的就是林天赐了。而且不光如此,论对匈奴人习性之了解,对匈奴人战法之熟悉,亦非林天赐莫属。将防守指挥权交给他,正是量才施用。

    林天赐暗松了口气,连声称谢。眼下他最怕的就是这位富平侯世子不肯将手下交给他指挥,届时令出多门,不用匈奴人打,自家就乱了。

    计议已定,刻不容缓,正好太阳已落山,突围,正其时也。

    “二百里,大约三日可抵达……”

    “两日!”邓展头一回打断少主的话。

    “好,算两日,援兵来也需两日,你们有一日的时间说服戊已校尉。”张放盯住曹雄与邓展,五指一叉,“我们等你们五日。”

    五天,这是个沉重的时间表,匈奴人能给他们五天时间吗?

    黄昏时分,包围烽燧警戒的匈奴人发现异状,那本已被堵住的哨墩“东大门”被扒开了,随后数骑飞驰而出。

    匈奴骑士立刻摘刀擎弓,从四面八方聚拢过来。双方稍一接触,却并未交手,匈奴人一分为二,十余骑左右挟持,另有数骑则飞速驰回营地禀报。不一会,几个匈奴骑士簇拥着一个头顶光亮的青年急匆匆迎上来,正是莫奚当户沙鲁鲁。

    沙鲁鲁一见就大叫:“谁是曹雄?”

    曹雄跃马而出:“我是。”

    沙鲁鲁眼睛直冒凶光,瞪了半晌,伸手一指:“算你识相,没跟那个公子哥发疯。看在你识相的份上,这一刀先寄下,等你背伤好了,我要与你决斗。你输了,算偿还我族人的命;你赢了,仇怨一笔勾销。”

    曹雄想都不想,立刻回答:“就这么定了。”

    沙鲁鲁策马围着曹雄等人转了一圈,喝道:“报上名号。”

    “乌丹支离右都尉曹雄。”

    “乌丹支离府丞林天赐。”

    “乌丹支离甲队伍长初六。”

    “坚昆人李忍。”

    沙鲁鲁发出一阵鬼哭狼嚎的大笑:“好、好,哈哈哈哈!禀报骨都侯,乌丹支离人来投降了。”

第六十七章 【突围求援(下)】

    (感谢大盟、小胖、铁锤s、蜜桃鸡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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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放远远望着匈奴人簇拥着曹雄四骑进入西面匈奴营地,双手紧紧扣住墙沿,能否成功,在此一举,不由得他不紧张。表面上,他还是露出轻松的笑容,对身边的少年道:“不如咱们数数,看什么时候出乱子。”

    少年难为情地直挠头:“初六不识数……”

    初六?初六不是随曹雄进匈奴营地了么,怎么又有一个?

    韩骏倏地一指:“看,匈奴人有动静了。”

    众人运足目力,果然见匈奴营地一阵骚动,许多匈奴人扔下手里的活计,乱纷纷向营地中心蜂拥而来。同时可以看到不少匈奴骑士匆匆牵出马匹,向西面追去。

    青琰紧紧握住刀柄,手心都攥出了汗,嘴里不停叨叨:“快!快!快呀……”

    韩重则一个劲问阿里穆:“大叔,你确定那沼泽地可以通过么?要是……要是不行,可就完了!”

    渠良重重给了韩重一个爆栗,斥道:“说什么丧气话!”

    阿里穆眼睛紧盯前方,头也不回向后一点:“看到那干得像酥脆胡饼的河床了吗?下游都这么旱,上游也好不到哪去,我说的那条道就一定能过去。”

    忽闻匈奴营地一阵叫嚷,随即两骑从营地冲出,飞快向哨墩子奔来。紧随其后的是一群发疯似地匈奴人。

    初六跳起来,大声叫道:“快,快到东门,搬起石条,做好封门准备。”

    府卫们刚习惯性朝张放看一眼,就被狠狠训斥:“看我干什么?没听懂副指挥的话么?快照做!”

    副指挥?初六?没错,莫看初六年纪小,好歹人家也是正经八百的伍长,有管理及指挥五人的经验。林天赐不在时,他就是副指挥。这一点,是经过张放确认并定下的。

    十余府卫顺着土梯哄然而下,奔到东门,七手八脚扛起顶门石,露出一个可容一骑通过的缺口。

    不过盏茶工夫,蹄声急遽,渐驰渐近,随着两声约定的唿哨响起,两骑飞驰而入。府卫们立刻蜂拥而上,将手里顶门石不管不顾一抛,砰砰嘭嘭一阵乱响,缺口顿时堵住。

    围墙外传来纷乱马蹄声、咒骂声、弓弦嘎吱吱绷响声……

    “保护公子!”

    随着韩骏一声大叫,韩骏、韩重、渠良、宗巴像叠罗汉一样将张放压倒,最上面的宗巴还举起木盾。

    几乎同一时刻,烽燧上空嗤嗤之声大作,十余支利箭交织成网,从天而降。

    下方府卫纷纷寻找遮蔽物,敌台上的阿里穆更是慌不择路,一失足从近五米高的敌台摔下,轰地将茅房砸出个大洞……

    几轮乱箭过后,匈奴人箭势一停。原本与鹿奴依偎在垛口下贴墙而卧,利用射击死角躲过箭袭的青琰一下跳起,扬手掷出两颗飞石,旋即立马卧倒。

    烽燧下传来两声痛呼,立即惹来一阵狂暴攒射。甚至有匈奴人从马背跃起,扒上垛墙裂缝,打算冲进来。

    就在这时,远远传来阵阵轰鸣,有点像夏日的闷雷,一声紧过一声。

    匈奴人的攻势一滞,一个个讶异回首,惊疑不定。短促的号角适时响起,来自东面的鞮汗部营地,这是撤退的信号。烽燧下的匈奴人终于放弃,骂骂咧咧撤走了。

    不一会,向西面追击的二十多个匈奴骑士也灰溜溜跑回来,显然一无所获。

    “成了!成了!”

    韩骏、韩重、渠良一个个跳起,兴奋不已。只有宗巴拎着插满箭矢的木盾,眨巴着小眼睛,一头雾水,喃喃道:“这天不像要下雨啊,好生奇怪的雷……”

    半晌,地上传来一个哼哼唧唧声:“我说……有没有谁能拉我一把?”

    ……

    “看情形,曹雄、邓展都安全突围了……咝!轻点,别把我的肩膀当你手里的石子啊。”张放呲牙咧嘴,为他按摩的青琰忙放轻动作,连声陪罪。

    众人脸上都露出笑意,旋即又被沉重之色取代。援兵是突围了,但此举明显激怒了匈奴人,匈奴人越是安静,就越发令人感觉如同暴风雨来临的前奏。也就是说,他们的苦难就要开始了。

    宗巴一肚子疑惑,却不敢问张放,只压低声音问身侧的阿里穆:“那片沼泽地有什么?匈奴人怎么会那样快放弃追击,任由他们逃走?”

    匈奴人是草原之狼,他们追击敌人也像饿狼尾行一样,有时几天不眠不休,如附骨之蛆,甩都甩不掉,不将敌人杀净杀光绝不罢休。可这次明明激怒了匈奴人,为何只追了不到烤一只羊的工夫就放弃了?

    宗巴想不明白,更想不明白的还有那一阵奇怪的雷鸣声。

    阿里穆笑而不语,他同样也并未得到告知详细的突围计划,但一听那“雷声”,获救那晚莫奚部的惨相就浮现眼前,当即就明白匈奴人甭想追了。而比起这个,他更佩服突围前的计划。

    如果曹雄、邓展直接冲营突围,阿里穆敢断定,百分之一的成功率都没有。而张放、林天赐利用先前匈奴人的劝降,玩了个诈降,一举成功。

    这并不是说匈奴人笨,匈奴人既有狼的凶狠,也有狼的狡猾,但他们完全没想到,除了投降没有半点希望的乌丹支离人竟然敢拚死玩这一手。最妙的是先前的蒲类人是实打实的真投降,这就给匈奴人一种心理暗示,接下来乌丹支离人还会陆续投降……直到最后那嘴硬的公子哥在大势已去的情况下不得不举白旗。

    正是利用了匈奴人这种惯性思维及麻痹心理,林天赐、李忍、曹雄、邓展才得以进入匈奴人营地中心。趁敌不备,二骑奔西,二骑杀回,令匈奴人目瞪口呆,措手不及,最终溃围而出。

    巧妙把握匈奴人的自以为稳操胜券的心理,示敌以弱,出其不意——而且是在这么短的时间拿出这样一个计划,这才是阿里穆最佩服的地方。

    这时张放抬抬手,示意青琰停止,站起边活动腰边朝匈奴营地张望:“那沙鲁鲁看上去不像是个胸宽之人啊,我们打了他这么个大嘴巴,他居然也忍了?”

    林天赐向天边一指,苦笑道:“匈奴人在等。”

    张放顺着手指处望去——不知何时,山颠升起一轮圆月,此时夕阳刚刚西沉,圆月还晕染着橙色的阳光,如同一面鎏金的圆盘,金黄而清亮。

    张放有些莫名其妙,月色是不错,但关匈奴人什么事?不过他还是笑道:“老天爷待我们不薄啊,有一座现成的防御工事不说,还赐与了一个不易被偷袭的明亮夜晚。”

    初六、阿里穆、宗巴也抬头看到了这一轮明月,脸色齐刷刷变了,异口同声:“糟了!”

第六十八章 【风暴将起】

    (感谢大盟、小胖、铁锤s、同乐村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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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穹庐广阔,月辉澄澈,山如勾勒,四野通明。远处簇簇篝火,映出隐隐绰绰的人影,时有烤肉香随风飘来,间或夹杂隐约人声马嘶。置身其间,顿生天为被、地为席的荒凉沧桑之感。

    而感受着这一切的张放,却并无半分这般诗样情怀,因为他知道,很快——也许就在明天,这看似美好的一切,都将被匈奴人的弯刀切碎。

    今晚是十四,明天就是月圆之夜。月圆,对汉人而言,是相思,是团圆;而对匈奴人而言,则完全相反,它代表着——战争!

    匈奴人一直遵循着一种原始、神秘而独特的军事准则:“月满而战,月亏而退”。

    当匈奴人要发起一场战争,通常会选择在一个满月时分进攻,一直持续到月亏时退兵。这不由令人联想到月圆之夜的狼啸。看来匈奴人不光在战术方面以狼为准则,连习性也在向狼靠拢。

    张放本想月色明亮,不利夜袭,有利防守,没想到人家匈奴人偏偏就是要在满月时开战……不由得苦笑不已,看来老天爷还真是公平的,给了他们一个现成的防御工事,同时也给了匈奴人一个进攻契机。

    夜已深,但篝火边没有一个人休息,所有的人都在工作,区别只在于是体力工作还是脑力工作。

    烽燧里别的不多,就是土方杂木多。大量用于修补哨墙的渣土、石块、干草、柴枝、芦苇等物,散落堆放在地窖、在四周。尽管经过许多年月,多有朽烂,但土石没事,柴枝也能用——因为多是胡杨木。

    “生而不死一千年,死而不朽一千年”的胡扬木。不过区区几十年光景,自然不在话下。

    几乎每人手里都有活:有搅拌泥土,修补垛墙;有制做简易陷阱,部置于四周;有削制木叉、木矛的;更有临时赶制木箭的……防守第一利器就是弓箭,再多都不嫌多。当然,在缺乏箭镞与羽毛的情况下,这样赶制出来的粗陋箭支,也只在实在没办法的情况下应急用,杀伤效果不容乐观。

    要说制做陷阱,青溪聚的韩氏兄弟、青琰、渠良等人都是一把好手。他们就用简单的木枝加上编织的草绳,再配以挖坑刨土,在烽燧外围的羊马墙内外设下一个又一个令人防不胜防的陷阱。

    韩家兄弟一边挖坑一边细语。

    “明日要是打起来,你多留意那两个胡人。”韩骏向烽燧呶呶嘴,这样嘱咐兄弟。

    韩重停下手里木铲,从半人深坑抬起头。讶然望着二兄:“你是说宗巴,还有阿里穆大叔?他们不对劲?”

    在整支队伍里,只有两个胡人:蒲类人宗巴、胡商阿里穆。

    韩骏阴沉沉道:“我不相信他们,我不相信胡人。”

    “可阿里穆大叔一直为我们当向导,宗巴今日也豁命为公子挡箭了啊。”

    “人心隔肚皮,你知道人家咋想?一旦匈奴人发起攻击,大难临头,谁知道会怎样?总之,你多留意没错。”韩骏丢下这句话,继续埋头刨土。

    韩重骚骚头,似乎也觉有理。

    咣!另一边的渠良扔出木铲,费力地从一人多高的坑爬出,抖落一身泥,下意识向远处那片星星点点火光聚集地望了一眼,喃喃道:“胡奴……太多了啊!”

    青琰刚安好一支伏弩,正喵着腰从旁侧经过,闻言扭头安慰:“六叔,公子也说了,咱们不跟匈奴人硬拼,就守上五六日,大汉的军队就会来救咱们了。”

    “可是,咱们能撑五六日么?”渠良语气极不自信,充满浓浓的无奈,“还有……那曹都尉与邓护卫能求来救兵么?”

    青琰瞪大妙目:“怎会求不来?公子可在这里啊!”

    “那也要人家肯相信才行啊!”渠良终究还是没说出这句话。他半辈子都是老实巴交的庶民,最远才去过三水。而在遇上这位公子爷之后,整个人生天翻地覆,面目全非。先跟强盗干仗,再以一介草民,竟出入农都尉别邸,最后更追击数千里,与匈奴人厮杀,生生端掉了一个部帐……这经历,简直像梦一样。

    渠良相信,如果他向人说起这段时间以来的经历,怕是没人肯信——不是没人相信他的遭遇,而是没人敢信天下会有这么胆大包天,肆意妄为,这么的……乱来的贵介公子。

    二百里外,大汉交河壁屯将戊已校尉,他会相信么?这才是渠良最担心的。就算他这样最底层的庶民,也是明白,调动驻军是什么概念。若是大汉境内,那是想都不要想,而塞外驻军还有几分希望。但是,真有希望么……把所有人的性命,都拴在这点指望上,这样好么?

    “我们不能把全部希望,寄托在交河壁驻军身上。”在一个无人打扰的小火堆前,林天赐与张放这两个决定所有人命运的人,互相交流着不可入他人之耳的秘语。

    “我知道。”张放也有同感。

    “其实,投降是最好的选择。”林天赐接下来的话更是直言不讳。

    “我知道。”张放倒很坦然。

    怎么做是一回事,怎么想又是另一回事。

    “能拖就拖,能守就守,能保住多少人就保住多少人。”张放也向林天赐交底,“现在投降,会死很多人。”

    “现在投降,至少公子不会有事,但若死拼的话……”林天赐望着眼前这个美少年,蓦然发现,与初遇时相比,那线条柔和的轮廓,已显现几分棱角,少了几分俊美,却多了一股刚毅。

    塞外的风沙,还真能磨砺人啊!不光是心境,也包括样貌。

    “不战而降,把他们交到匈奴人手上,让他们来承担我所行之事的后果……他们怎么想我不知道,我这辈子都不能原谅自己。”张放重重吐出一口气,在冷风中凝成一团白雾,迅速被吹散,“并肩而战,不管结局如何,我们总算奋争过,我让他们看到,我没有抛弃他们……纵然结局是死了,残了,俘了,都不会有人怨我。”

    林天赐深深望着他:“在公子之前,我没见过真正的汉室贵胄,但我总感觉公子不像那些皇亲贵胄,倒是更像我们塞外汉子。”

    张放哈哈一笑:“在塞外就得像塞外人,入长安则像长安人,这叫入乡随俗。”

    林天赐笑了,按塞外风俗取过一支箭,单手持握一端,箭镞冲自己,箭羽朝张放:“林天赐愿与长安来的塞上人共御强敌,同生共死。若违此誓,便如此箭。”

    张放伸手握住箭羽尾端,重重道:“若违此誓,便如此箭!”

    两条手臂同时用力一折,喀嚓!木箭断为两截。

    箭折,誓成。

第六十九章 【獠牙初现】

    (感谢大盟、小胖、铁锤s,一直守护这本书,顿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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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晨,天空阴霾,云层低厚,今夜若有月,那一定是看不到了。

    很显然,匈奴人也是这么想。

    “不要让那些狡诈的汉人活着看到今晚的月色。”

    随着这无声的口号,匈奴东西大营的号角声此起彼伏。三三两两匈奴人钻出毡帐,拎着弓箭,从畜栏牵出马匹,翻身上马,向立着硕大牛头骨旗杆的首领帐前汇聚而来。

    在牛头旗下,匈奴人开始举行冗长的出征血祭仪式。

    先是一个头戴羽冠、浑身涂满各种颜料,面目狰狞的萨满巫师围着火堆,抽风似地跳大神。而聚拢成群的匈奴人自骨都侯莫顿以下,无分贵贱,俱跪倒一地,顶礼膜拜。

    远远望去,黑压压一片人头。

    仪式的最后,由莫顿亲手牵过一匹精心挑选的白马,用弯刀割开马颈。在白马的悲鸣声中,四五个匈奴人奋力压住白马,又以大盆接血,接了满满一盆后,跪奉于巫师面前。

    莫顿先上前,由巫师用手指蘸马血在其额上涂抹其意难明的古怪符号。涂毕,莫顿以手加额,躬身退下。然后是沙鲁鲁、卜骨须、屈突……大大小小几十个有一定身份地位的匈奴贵人。

    其余普通匈奴人与奴隶,眼巴巴看着,眼睛透着炽热。

    白马祭祀,匈奴人最常用的歃血方式。

    在匈奴人做这一切的时侯,烽燧一片死寂。所有人都隐于垛墙后方,从垛口的十字射击孔默默注视着一切。

    祭祀毕,随着巫师一声鬼哭狼嚎的厉叫,匈奴人哄然大呼,纷纷上马,挥舞刀弓,大呼小叫着冲出营地,从东、北、西三个方向,朝烽燧猛扑过来。

    一时间,蹄声如滚雷,响彻荒野。铁蹄过处,草木摧折,泥石四溅,沙尘飞扬。荒野上空腾起一片黄云,几乎与低厚的云层融为一体,远远看去,仿佛天牢地狱之门打开,放出无数妖魔鬼怪。

    当烟尘渐散,烽燧百步之外,已是黑压压一片人马。压倒性的优势,给烽燧里的人造成极大的威压。

    还是在昨日的距离,一队匈奴骑士策骑而至。

    耳熟的粗哑声音远远传来:“你们汉人不是有一句话么,叫什么‘我们手里拿刀,你们就像牛羊’。张公子,何必再做无谓的抵抗,投降吧,我必待之以贵宾之礼,绝无虚言。”

    嗯,莫顿,这位意气风发的匈奴骨都侯在做最后的努力,想玩一把汉人说的“不战而屈人之兵”。

    张放直翻白眼,哪有这句话?

    倒是林天赐既通汉典,又懂胡俗,转念一想就明白了,嘴角含笑,轻声提醒:“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吧。”

    张放恍然,探出身子,仰首长笑:“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这话不假,但别忘了——鱼不光有肉,也有刺!”

    莫顿眼角抽搐,这个公子哥是怎么回事?降了有好酒好肉,不会伤他半根汗毛,是信不过还是咋地?打死他也不相信是为了一群仆从,他宁愿相信这长安贵公子不知天高地厚,以为自己不敢动他。

    莫顿磨磨牙,眼睛闪过狼也似地绿光,声音从齿缝挤出:“好,那我就来拔掉你这根刺!”

    莫顿不再多言,打马返回,对心腹爱将,族中第一勇士屈突道:“出击,五十人,一只烤羊。”

    屈突在马上俯首为礼,答道:“一条烤羊腿。”

    如果是张放听到,必莫名其妙。若是林天赐也听到,必会告诉他,这是某些匈奴部族计算时间的方式:烤一只羊,大概要一个时辰;而烤一条羊腿,只需一刻。

    莫顿抚须大笑,正要说话,身后传来一阵蹄声。回首,正见沙鲁鲁带着两个从骑,急驰而至。也不见他勒马,直接从马背飞身跳下,向前奔跑几步,脱帽伏跪于莫顿马下,声音难掩恨意:“那烽燧里的人,与莫奚部的仇恨,比天池的水还深。沙鲁鲁请求骨都侯把复仇的机会交给莫奚勇士。”

    屈突亢声道:“大当户已经把任务交给我……”

    莫顿抬手止住手下言语,平静望着沙鲁鲁:“沙鲁鲁说得在理,这里没有人比你更有资格复仇。如果不是你的部族损失太大,原本应交给你的。好吧,你要多少人?”

    沙鲁鲁咬牙仰首:“请大当户一旁观战便是,我莫奚部的勇士足够了。”

    “真是勇气可嘉啊,不过,狼光有凶狠不够,还得有同伴。”莫顿用马鞭轻敲皮靴,略一沉吟,道:“这样吧,你二人一齐出击,谁先登上烽燧,活捉张放,谁就是我新的莫顿部第一勇士。我将在此亲手热一壶马奶酒,敬给勇士。”

    嗯,攻击人数倍增,时间自然又缩短了,由“一只羊腿”,变成“热一壶酒”。

    沙鲁鲁重重顿首,翻身上马,勒转马头,飞也似冲回本部帐旗下,也不戴帽,露出光亮的半秃脑门,对仅余不足五十人的部族战士嘶吼:“杀我父兄,毁我部帐的汉人凶手就在眼前,他们的人数不到我们的一半,只有几天口粮,人手箭矢不过几十支,就像陷入狼群的兔子。你们说,怎么办?”

    “杀!杀了他们,一个不留!”

    “不,要活捉,绑在马尾拖死。”

    “再砍下他们的脑袋祭神!”

    沙鲁鲁双手拔出一刀一斧,声如狼嚎:“谁第一个冲上烽燧,赏羊五只,角筋一捆,奴婢一人。是奴隶的,可以解除。砍下的人头,祭过祁连神后,由你们处理。是喂秃鹫还是制酒器,随意!”

    “嗷嗷!嗷嗷!“

    荒野上传来阵阵亢奋的嚎叫声。

    随着沙鲁鲁刀斧一指,匈奴人就像嗅到血腥的饿狼,呲着利牙(弓箭),撒开四蹄(马匹),疯狂向烽燧扑去,搅起一股股尘烟。

    而屈突只向莫顿致礼:“我会杀光汉人与乌丹支离人,再把那个长安公子哥绑跪到骨都侯面前。”

    莫顿摇头:“不要捆绑,他到底是汉家天子的外甥,身份尊贵,不要让人笑话我们匈奴人无礼。”

    屈突俯首应是,伸手接过从骑呈来的灰狼旗,迎风一抖,大旗猎猎声中,没说半句动员的话,而是一马当先,向前冲去。身后从者如云,呼喝震天。

    望着呼啸而去的族中战士,莫顿细眯的眼睛里,掠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他手头可以调动的人马超过五百,而对手不过区区十余人,只要他愿意,一个冲锋就足以将那烽燧里的人碾成肉泥。他之所以又是包围,又是劝降,又是祭神。目的有二:一是利用这个机会统合新加入的莫奚、东且两部。对新加入的部帐而言,最好的磨合办法,就是并肩子打一仗。仗打完了,也就变成一个新部帐了。二是向那位汉皇贵胄展示自己的实力,将来借过此人之口,向长安的汉皇、将军、大臣们传达这样一个信息——莫顿,与他的部族,是漠北一支不可轻视的力量。

    莫顿丝毫不担心这样做会引来汉军的打击,这会不是军臣单于时期(汉武帝时期),也不是壶衍鞮单于时期(汉宣帝时期)。那时候匈奴人面对的,是汉王朝一个强势的帝王与一个睿智的天子,稍露獠牙,就会招至坚决打击。而眼下这位汉家天子,明显是一个动口多于动手的“君子”——这一点,从郅支单于杀了汉使长达九年,而汉朝廷除了三番五次派使者前去谴责,徒费唾沫之外毫无所得可以看出来。

    既然耀武扬威不会招来打击,只会引来重视,他为何不干?

    莫顿想着,连嘴角都绽出笑意。只要屈突冲上烽燧,将那杆灰狼旗插在烽燧台上,他的如意算盘,就可以完美达成了。

第七十章 【一壶热酒】

    (感谢大盟、小胖、爱哀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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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角低沉,烟尘激扬,两股匈奴轻骑,自东、西两个方向,如同两支箭矢,激射而至。

    烽燧敌台上,张放握剑柄的掌心全是汗,面对来势汹汹、数倍于己的匈奴人,他们无非有两种结局:一是匈奴人冲上烽燧,他们或被杀、被俘;二是打退了匈奴人的进攻,他们付出惨重的代价。

    无论是哪种结局,都是不能承受之重。

    那么,有没有第三种结局呢?

    “韩骏、韩重,把黑箱子抬上来。”

    随着张放一声令下,韩氏兄弟飞快冲下楼,从驮马背解下黑箱,合力抬上敌台,小心放在地上。

    “打开!”

    砰,盖子掀翻,露出码放得整整齐齐的灰白色管形器物。

    “这就是雷炮。”张放对林天赐、李忍、初六、宗巴、阿里穆等人道,“我会教你们怎么使用。我的要求是——每人手里都要准备两、三枚,在匈奴人冲上来时,听我号令,一齐扔出。”

    李忍松了一口气,初六好奇瞪大眼睛,阿里穆眼神发亮,只有宗巴一脸迷糊。

    林天赐露出笑容:“我还以为公子要压箱底哩。”

    把所有存货全给了陶晟之后,张放与青琰又赶制了一批,约有半箱,在场十多人,基本上可以人手两到三枚。

    府卫们基本上都有实弹投掷经验。林天赐、李忍、初六等人也都见识过这利器的威力,稍加说明,也很快明了。唯有宗巴,拿着这奇怪的东西倒来倒去看了半天,差点想用牙咬一咬,更伸手欲掐捻索……

    听了兄长的话,一直留意胡人的韩重眼疾手快,一把抓住宗巴腕子,怒目而视:“方才没听清讲解么?不准乱动,否则捻索松动,投出去变哑炮,不是害人么?”

    宗巴听不懂汉话,但愤怒这种情绪,是没有语言障碍的,而众人齐刷刷投来的带刺眼光,更令宗巴淌下冷汗,连声谢罪。

    宗巴来得晚,又不通汉话,自然不清楚韩氏兄弟的来历,只知这兄弟二人都是汉家贵人的随从,自然非他一介“草民”(草原之民)所能比。他这一放低姿态,同样底层出身的韩重倒有些手足无措了,再有重话也说不出口,只得讪讪放手。

    说话间,烽燧墙外沉闷的蹄声逼近,弓弦绷张的嘎吱声清晰可闻。

    “隐蔽——”

    “镝——”

    随着一声尖厉的鸣镝声,烽燧上方出现一张密集交错的箭网,带着尖厉的呼啸倾泄而下。噗噗噗噗!箭矢透墙,杆振羽颤,泥沙四溅,烟尘激扬。噼里啪啦象下了一场冰雹。

    已经有过躲箭经验的诸人,全挤在垛墙根下,有盾的用盾护身,没盾的身体蜷缩,护住要害,尽量减少身体部位的暴露。面对占绝对优势的匈奴人一轮又一轮狂暴打击,除此别无他法。

    最初修建这烽燧的汉军显然更有这方面的经验,将半人高的垛墙修成一个向内凹的斜角,只要人往下一蹲一趴,就形成一个射击死角。只要运气不是太背,不为从侧方射来的流矢所伤,安全方面还是很有保障的。

    汉匈打了百余年交道,彼此战守之法都是门清,几乎没有秘密可言。匈奴人也是知道,只要烽燧上的守卫者不露头,他们想射杀对手着实很难。不过匈奴人此举也并非寻求什么杀伤效果,他们的目的,与后世的炮击弹幕一样——压制!威摄!

    古代战争,士气占绝对主要因素。甭管怎样精锐的军队,只要士气散了,也就完了。匈奴人不惜耗费箭矢,弄出这片箭雨,就是要瓦解烽燧守卫的士气,更为接下来的登燧作战创造机会。

    数轮箭雨过后,张放感觉箭袭停止了,推开护住他的渠良与韩氏兄弟,举目看去,倒吸一口凉气——原本光秃秃的敌台竟“长”出密密麻麻的“狗尾巴草”。

    “快报告,有没有人受伤?”职业本能令张放最先意识到这个问题,高声询问。

    “没有!”

    “无事!”

    “好着呢!”

    “啊!三才伤了小腿,中了一箭。”

    “鹿奴,上!”张放摆头示意。

    鹿奴望了一眼李忍,后者向她点点头,鹿奴旋即拎起一个木盒,飞快奔向伤者处。

    敌台中段,最易受到两侧箭袭的所在,一个点背的年轻府卫右小腿外侧插着一支箭矢,满头大汗,脸色煞白,腿肌打颤,衣裤晕染一圈血渍。

    “别动,让我来。”鹿奴口里安抚着,打开木盒,取出扩口器,一边熟练把创口略微撑开,一边快速将箭拔出。在血标出之前,飞快用洁净的厚纱布摁住创口。接下来是结扎止血、清创消毒,最后包扎。

    张放远远注视着,缓缓点头:“干得不错。”

    一旁的李忍满怀感激:“多得公子指教。”

    张放淡淡扫了他一眼:“没什么,我也是人尽其用而已。”

    嗯,鹿奴,是最没有战斗力的人员。但在这要命关口,没有人能闲着,正好,让她当卫生员。鹿奴被发为奴这些年没少吃苦,多少懂得一点治伤之术,再有张放这专业的医生稍加指点,处理一些简单的外伤还是没问题的。

    这时墙下传来一声带着痛楚的怒吼,伴随着马匹悲鸣。

    韩重扒着射箭孔向外一望,哈了一声:“匈奴人踩中我下的套了。”

    话音未落,啪地一响,一根牛皮索套住韩重头顶的箭垛,差一点就连他的脑袋一起箍住。

    韩重惊得跌了个屁股墩。

    旁侧一把短斧飞来,铿铿铿连砍数下,皮索断裂,刚刚攀爬露顶的匈奴人啊地大叫,旋即消失,下方传来重物坠地的沉闷响声。

    同一时刻,咻咻之声不绝,几乎每一个箭垛都被套上绳索。

    “快砍绳索,别让匈奴人爬上来!”林天赐嘶声大叫,双手举刀,奋力砍去。

    “韩重,别发呆,快砍!”张放吼一嗓子,还不忘朝以斧断索的宗巴颔首,“干得好!”

    牛皮索非常坚韧,除了用斧子,一般刀砍不易斩断。加上心神慌乱,落点不准,一时间没几人能砍断。

    一个府卫刚刚举刀,不意飞来一根索套将其套住,一声惨叫后,生生被拽下墙头。

    墙下马嘶声声,一匹又一匹战马从烽燧下飞驰而过,马背的匈奴人依次扔出套索,纵跃而起,援索飞攀。

    眨眼间,小小的烽燧眼看就要被如蚁附城的匈奴人淹没。

    远远的,莫顿正将刚热好的一壶马奶酒高高举起,狂笑不已:“看,就只有一壶酒的工夫。”

    卜骨须正驱马奔来,听到莫顿的笑声,也跟着哈哈大笑:“骨都侯神威,鞮汗勇士威武,看来没我什么事了。”

    莫顿揪着杂草般的胡须,咧开大嘴,呲着一口黄板牙,笑眯了眼,正要说话,蓦然瞪圆眼睛。而卜骨须的表情也如出一辙。

    远远的,他们看到那个少年的身影倏现,剑指群敌,声裂长空:“扔——”

第七十一章 【一只羊腿】

    (感谢大盟、小胖、铁锤s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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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屈突率五十鞮汗战士冲锋,起步晚于沙鲁鲁,当他们冲到烽燧下时,莫奚人已经绕着羊马墙朝烽燧射了好几轮箭。有的跳下马,有的直接用马蹄踹破残破的羊马墙,连人带马冲进去。

    鞮汗部与莫奚部是第一次联手作战,但胡人战法相似,配合也颇默契。一见莫奚人收弓登墙,鞮汗人立即接手,左右散开,边跑边开弓,不断向烽燧发射,牢牢压制住烽燧的反击。而莫奚人则冲到烽燧下,纷纷扔出套索,攀援而上。

    整个过程,烽燧上竟连一支箭都没法射出。倒是羊马墙处所设的陷阱,陷了几匹马,摔伤了几个匈奴人。

    “羊腿还没熟。”屈突勒停战马,仰首大笑。以他过往的经验,把对手压制到这个程度,后面的事已无悬念,只等着收割首级便是。

    就在这时,垛口处人影倏现——屈突看到了那个挺拔的身影,燃烧的双眸,雪亮的剑光,以及变调嗓音的嘶声呐喊:“扔——”

    屈突弓在手,箭在弦,但从冲锋到此刻,始终没射过一箭。他是神射手,用的是部族里最好的铁镞箭,他从不无的放矢,而现在,目标出现了。屈突此前从未见过张放,但只消一眼,他就知道,这一定就是那个大汉富平少侯。

    屈突举弓,张弦,闪烁着灰冷光芒的镞锋,直指少年手里的长剑——骨都侯有严令,他不能伤这位少年贵人。击落其手中剑,不失为一个震慑的手段。

    弦张满,弓如月,下一刻,箭如流星。

    砰!一声爆响恍若耳边惊雷。屈突一哆嗦,弦一松,咻——箭矢从少年上方掠过,连发丝都没碰掉一根。

    第一管雷炮就落在屈突马腿下,战马受惊比人更甚,灰聿聿嘶鸣着人立而起,将屈突掀下马来。

    远处莫顿的瞳仁里,十数个小黑点凭空倏现于烽燧上空,每一个小黑点都闪烁着耀眼的火花,拽着长长一溜淡淡的青烟。

    火箭?不像,这些小黑点的长度连半根箭都不到。火把?也不像,这点火花能烧得了谁?等等,莫非是那个……

    莫顿不止一次听卜骨须、沙鲁鲁及莫奚部民说起那个凌晨发生的如同神罚的天雷轰鸣,他也曾在昨日隐隐听闻沼泽那边一连串闷响……但如此近距离亲眼目睹,还是头一回。

    小黑点纷纷落下,没入烽燧下的人马之中。然后,火光频闪,砰砰砰砰砰砰砰……

    在空旷的平野上,这连串的爆响传得很远,同时声波也渐次减弱,传到莫顿与部下匈奴人的耳中,其实也就跟有人在耳边鼓掌差不多了。声响不大,但对莫顿及一众匈奴人心里的冲击,却只能用震撼来形容。

    匈奴队伍传来阵阵骚动,营地的牛羊驼马俱不安嘶鸣,乱跑乱窜,人畜脸上都写着“惊疑不定”。更有人畏惧地扔下兵器,不断向后退。以往出现这样的情形,后方督战的匈奴力士手里的刀斧早就砍下来了。但这一回,连匈奴力士都吓得不知所措,哪还顾得上砍人?

    这世上竟有东西能发出这样的爆响!这样的火光!感觉就象阴云密布的苍穹中,一串滚雷从天而降,劈入人堆。这对远在百步之外的莫顿的冲击可想而知……远在百步犹如此,而近在咫尺,身临其境的部族战士,又会是怎样的感觉?

    鞮汗部战士此刻若能回答,只有三个字:没感觉!

    爆炸一起,半数鞮汗战士都被掀下马背,摔得浑身发麻,点背的更折了手腿。未知的恐慌,令他们大脑一片空白,张嘴瞪眼,面容呆滞,连爬起来都忘了。便如当日峡谷反袭之夜,初次被雷炮吓坏的匈奴人一般。

    余下运气好没被波及的鞮汗战士,也被这突如其来的连串爆响吓得够呛,拚命勒住乱踢乱跳的战马,四散逃开。

    仅仅一轮投掷,就击溃了鞮汗部的攻击,一如张放所料。

    张放顾不得欣喜,长剑一落,声嘶力竭:“目标,墙下,扔!”

    羊马墙外的鞮汗人被击溃了,但还有烽燧墙下的莫奚人。

    府卫们早见识过雷炮对匈奴人的打击效果,见状一声欢呼,奋力将点燃的雷炮向下扔去。有的甚至将雷炮劈面扔到已经爬上垛口,近在咫尺的匈奴人脸上。

    而对首次见识雷炮威力的乌丹支离人与坚昆王子而言,那种震撼,不在敌人之下。

    蒲类人宗巴更是不堪,他早早就手握一根雷炮,学着人家点燃,正要扔出,这时第一声爆炸响了。然后,宗巴傻了。他这一傻不要紧,手里的雷炮引索还在嗞嗞燃烧……

    呼——

    人影一闪,一人劈手夺下快要燃尽的雷炮,飞快扔出。

    雷炮刚离手数尺,砰然爆炸,将那人与宗巴震倒。

    待那人灰头土脸爬起来,先是重重地掴了一记宗巴,再把过来扶他的韩重踢开,咆哮:“让你多留意胡人,你倒好……万一伤了公子怎么?”

    解危之人,正是韩骏。

    韩重吭吭哧哧半天,嗫嚅道:“我,我光顾着扔雷炮炸胡人了……”

    宗巴吃了一掌,自知不对,半点不敢有怨言,刚坐起来,张口想说什么。

    韩骏冷着脸,一把将宗巴手里剩下的两枚雷炮全抢了去,呸了一口:“胡奴就是靠不住……”

    继那个血色凌晨之后,莫奚人再次倒大霉。在绵密不断的爆炸声中,像蚊子吸血般附满墙壁的莫奚人,如同被电蚊拍大力劈下,在火光中噼里啪啦掉下来,摔得比鞮汗人还惨。

    沙鲁鲁在追杀陶晟那一路人马时,就曾吃过雷炮的大亏,生生被堵在峡谷口两天,最终不得不放弃追击。尽管早有心理准备,但再次面对迎面飞来的冒着火花的“可怕小管子”,沙鲁鲁还是没由来一悚,本能松手,顺索滑落墙下。

    砰!

    雷炮在头顶爆炸,碎屑纷飞,沾满沙鲁鲁一头一脸。

    沙鲁鲁呸了一口,抹一把脸,嘶声大吼:“拿好木盾,提防汉人的雷火利器,不过是吓人的玩意,没什么可怕的。鞮汗人吓跑了,咱们莫奚人不怕,再给我上……”

    呜——

    沙鲁鲁话音未落,低沉的牛角声响起,是匈奴人撤退的号声。

    一掐时间,从进攻到撤退,不多不少,刚好够烤熟一只羊腿。

第七十二章 【铩 羽】

    (感谢大盟、小胖、炁忈坠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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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这样赢了?

    望着渐渐淡去的烟尘,烽燧之上,人人喘着粗气,面面相觑。蓦然发出一阵欢呼,互相拥抱、大力拍击肩背。然后一个接一个瘫坐在地,脸上充满劫后余生的庆幸。

    张放四肢百骸也是阵阵发软,若不是用力撑住垛沿,他也别想摆出“临危不惧”的pose。方才那一刻,最危急时,连匈奴人的鼻毛都看得清清楚楚。尽管匈奴首领对他下达了免死令,但匈奴人杀上来了,你拔不拔剑?你拔剑,人家当然也会举刀,谁也不会伸脖子给你砍吧——还是那句话,兵凶战危,谁也别想绝对安全。

    身侧砰地一震,有人跌坐在身旁。回首,正见林天赐倚着垛墙,举起手里剩下一枚雷炮反复端详,惊疑不定:“如此犀利之物,莫非……莫不是大汉新制军器?”

    青琰不满插嘴:“什么呀,这是公子与我……”

    张放打断道:“正是我设法从武库领取的,此物尚在试验阶段,未曾装备军队。”伸手顺回雷炮,交给渠良,“把剩余雷炮全数收回,清点数目,再缒绳下烽燧检查一下,看看有没有哑炮,若有就要收回。完事后禀报。”

    渠良躬身领命,一瘸一拐地去了。

    张放的举动,更坚定了林天赐认为这是汉朝新研发的秘密军器的想法。

    张放为何要否认这是自制的独门利器呢?很简单,今日之战,敌我双方都见识到了所谓“天雷”的真面目,面对如此利器,能不动心?如果他自承就是研发者,难保不会引起他人觊觎,就像后世某些研制出秘密武器而被别国势力盯上的科学家。

    身处险境,不由张放不多长几个心眼。

    初六早就见识过雷炮之威,但那会是远观,此刻亲手使用,当真有说不出的喜欢。热切望向张放,两眼放光:“张公子,你带了多少这器物?”

    张放苦笑,两手一摊:“我怎想到出趟远门竟会与成百上千匈奴人放对?就只带了几驼。匈奴人若照此规模再来一两回,恐怕我都得操刀子上了。”

    初六眼神一下黯淡下来。

    林天赐仰天叹息,看样子,自救是不可能了,还是得指望援兵啊。

    ……

    偃旗息鼓,马放北坡的匈奴大营陷入一片沉闷。开战之前,拜神祭天,杀牲祭祀,好大阵仗,足足折腾了大半天,本以为一只羊腿就能搞定的事……结果,真的是一只羊腿就……被搞定了。

    营帐里,莫顿连饮数碗酪酒,一旁跪侍的女奴小心用毡布为其抹去胡须上沾着的酪浆。莫顿不耐烦一踢:“滚,别碍事。”

    女奴惶恐伏首,手足着地,倒退挪出帐子。

    莫顿重重将木碗一顿,叹道:“原来不是巫师做法,而是汉人利器。今日所见……沙鲁鲁,莫奚输得不冤啊!”

    陪坐莫顿左右的,正是沙鲁鲁与卜骨须,还有如斗败公鸡的屈突。

    沙鲁鲁狠狠啜了一大口酪酒,鼓起腮帮子,嘴唇呡成一条线,眼里涌起血色。本以为今日就可雪恨,剥几张人皮,锯几个头骨酒器,以祭告族人在天之灵,没想到……其实方才退兵时,就有不少族人抱怨,说鞮汗人没担当,被几个雷火吓成兔子(说这话的人也不想想,当日他们初次接触雷炮时也好不到哪去)。甚至有几个一心复仇者认为不该退兵,汉人就要撑不住了,只要再加一把劲……

    沙鲁鲁也深以为然,但当着莫顿的面,自然没敢说出来。

    骨都侯承认汉人古怪武器的可怕,因而并未见责,这让屈突好受不少,悬着的心也落回肚里——至少今次不会吃鞭子了。这时忍不住问卜骨须:“当户在汉境多年,见汉军使过这军器么?”

    “没有!”卜骨须回答得很干脆,“别说没见过,连听都没听说过。”

    “能发出轰雷一样的巨响,火焰炸裂一样的光芒,连汉军都没有的厉害杀器……”莫顿眼睛慢慢眯起,掠过一抹贪婪。

    屈突侧首回忆日间突遭雷炮打击时的感受,沉吟道:“这雷火嘛……虽然不会如真雷电一样致人死地,但若是运用得好,杀伤也不小——就像当日以雷火惊马,驱使乱马踹营一样。”

    沙鲁鲁最恼别人提这事,恨恨道:“其实雷火这玩意,初时吓人,接触多了,也就只有吓人而已。”

    屈突横了沙鲁鲁一眼,这话什么意思?说我是胆小鬼,不禁吓喽?

    沙鲁鲁自顾道:“前些日子,我奉骨都侯之令,追杀往东去的另一批汉人。眼看就要得手,就是被这玩意炸得不轻,到手的兔子又跑了。虽然伤了不少人马,但总算没白受罪,摸清了这雷火习性。只要见火花划过,赶紧躲到盾牌后,或用盾牌击飞,包管没事。”

    卜骨须正要饮酒,闻言顿住:“这样就行了?能挡住你说的雷火?”

    沙鲁鲁瞪着眼,一字一顿:“我试过,一定行。”

    这里就属沙鲁鲁,或者说是莫奚人吃过雷火利器的大亏,这方面最有说服力,他说行,多半就能行。

    卜骨须闭嘴了,但屈突有话要说:“就算人没问题,但马怎么办?”

    是啊,这玩意与其说是吓人,不如说是吓马。人受惊吓还可以克服,马受惊吓怎么控制?今日之败,几乎所有受伤的匈奴人,都是从马背摔下或被惊马踩踏所致,真正被雷火炸伤的,少之又少。

    莫顿重重一拍短案,木碗打翻,酪酒倾出:“那就弃马步战,匈奴人不光是马上战士,也是攻城拔寨的勇士!”

    不管怎么说,搞出了这么大阵仗,烽燧必须攻下来。如果拥有绝对优势的力量,却被区区十几个汉人吓跑,莫顿这个骨都侯也不用当了,迟早会被部族里的反对者掀下台。

    无论是为了自己在族中的威信、地位,还是那个有大用的汉朝贵人,还有,那种神奇的武器……都必须攻下烽燧!

第七十三章 【危 局】

    (感谢大盟、小胖、铁锤s)

    ~~~~~~~~~~~~~~~~~~~~~~~~~

    凌晨,天色依旧漆黑,东方天地连接处,隐现一线微光,而远方连绵的山脉仍灰蒙蒙地看不真切。

    苍穹之下,孤零零矗立着一座残破烽燧,象是废弃的远古城堡遗迹,透着一股遗世独立的苍凉。而两个抱着长矛,蜷缩垛口下的守夜人,就象垣古守卫城堡的守卫。

    随着一阵轻微地脚步声入耳,一个看似打盹的守夜人倏地惊起,弯屈的食指一下塞进嘴里,刚想打唿哨未来警,一个声音及时传来:“初六,是我。”

    守夜的初六慌忙拿出手指,啊了一声,垂首致意:“是张公子,这么早……”

    “守了一夜,辛苦了,来点羊肉吧。”张放递过一大块肉,是羊排骨。

    初六确实饿了,谢过之后,老实不客气接过大嚼。

    张放一身短打,腰佩长剑,踱上敌台,轻拍垛口,远眺匈奴营地,长吁一口气:“睡不着啊!我看你也一样吧?”

    “我没事,习惯了,以前狩猎时,两天两夜都没合过眼,一犯困,就吃祖父一记爆栗子。”初六嘴里嚼着肉,含混应道,蓦然变色,向张放急招手,“公子别站着,快躲到垛墙下,小心匈奴人的冷箭……”

    张放也意识到自己疏忽了,急忙伏低身形,坐靠在初六身旁,屈起双腿,抱膝而笑:“祖父很严厉啊。所谓‘爱之深,责之切’,想必平日还是很疼你的。此次出门甚远,历时又长,老人家想必很担心吧?”

    初六停止咀嚼,神色一黯:“祖父……两年前已逝去了。”

    张放连忙致歉,初六哪敢受礼,惶恐还礼,只觉这张公子不愧是贵族世家,如此谦和有礼。却是不知,真正的贵胄子弟或许不乏谦和有礼者,但更注重上下尊卑,绝不会对他这样的小人物放下高贵的身段。

    张放还是将话题拉回眼下的局面来:“你有过与匈奴人交手的经验,依你所见,今日匈奴人还会不会进攻?”

    初六想了想,随手将吃干净的羊排骨扔到烽燧里篝火处,双手边在皮袄试油腻边道:“公子带来的雷火利器着实惊人,若是寻常情况下,倒也能吓住他们。只是匈奴人摆出这大阵仗,怕不会草草收兵。”

    话音刚落,号角声起。

    二人闻声互望一眼,一下跳起,远远看到匈奴营地已开始骚动,人呼马啸,四方聚集。

    张放的脸色沉了下来,初六无心之语,正道出了雷炮的弱点——说到底,这不过是一枚炮仗,顶多就是威力大些的炮仗。其作用,也就是“吓人”而已。

    这玩意就象战鼓一样: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首次使用,任何人都会不明觉厉,尤其对信神拜巫的胡人,那心理杀伤力不是一般的大。峡谷反击,夜破莫奚,就是最好的证明。但是,一旦胡人适应过来,更明白那轰雷焰火跟神灵无关,雷炮还能发挥多大的作用,就难说了。

    经过一夜休整,匈奴人再度发动攻势,这是否说明,敌人已经发觉这个弱点?如果这唯一利器失去威慑力,接下来的四天怎么守?

    号角声骤响,烽燧内杂沓之声顿起,人人夺帐而出,手持兵器,头发蓬乱,眼睛熬红,却衣裳整齐。这倒不是说大伙穿戴迅速,而是压根没人敢除裳,全是和衣而睡,而且看模样还没几个人能真正睡着。

    林天赐飞快登阶而上,双手按刀,与张放并立,侧首看了一眼:“张公子睡得很好啊。”

    在垛口火把映照下,张放神采奕奕,双目发亮,如同饱睡了七八个时辰。林天赐很是无语,不知该说这贵介公子是有恃无恐呢,还是没心没肺。

    张放同样无语,他总不能说,自己压根就没睡!周围环伺着好几百堪比豺狼的匈奴人,随时有命睡没命醒,谁敢闭眼?他的神经还没那么大条,不过他的“精神”,确实够强大。估计若有必要,几天几夜不合眼也能撑住。越是危机时刻,就越是体现这种能力的可贵。

    这时身后传来宗巴兴奋的声音:“张公子,是不是该发雷炮了?”

    宗巴很为昨日不堪举动而惭愧,憋着劲要好好表现,只可惜……

    张放没说话,目光望定匈奴营地,凝神看了一会,苦笑摇头:“没用了……”

    此时天边已泛起鱼肚白,晨曦毫光透过层云射下,隐约可见一队队匈奴人鱼贯而出。而最前列的匈奴冲锋队,与以往匈奴人一冲出营地,就策马扬鞭,迅疾如风不同,他们没有骑马,而是每人手里都多了一面盾牌。

    盾牌不是匈奴人的常规装备,至少对鞮汗部的匈奴人不是。而这些盾牌多为圆木盾,许多连边缘都没削规整,模样粗陋,很明显看出是急就章。匈奴人这一手,毫无疑问,是掐到了雷炮的软肋。

    看到这场面,林天赐也似想到了什么,嘴巴发苦:“张公子,这雷炮,破不了……木盾?”

    张放微叹:“连皮袄都破不了,遑论木盾。”

    听了这话,烽燧上所有人都变了脸色。他们最大的倚仗就是雷炮,若是连这奇兵都不管用,那还用打么?人家光是挤就能挤扁你。

    眼力最好的初六手搭眉际张望一会,报了个数:“来了六十五……不,是六十七个人。”

    诸人都吸了口冷气,敌人是己方的四倍,虽然不及昨日多,但昨日那种轻松,怕是一去不复返了。

    张放心头沉甸之余,也有些奇怪。莫顿看样子也是惯于厮杀之人,怎么打起仗来那么蘑菇?若是换成自己,一下砸出手头所有兵力,几百人一拥而上,他就算把所有雷炮换成手雷都没辙啊!

    其实张放还真没看错,莫顿打的其实就是这个主意。只不过,昨天那串雷炮没白扔,不但击溃了进攻的匈奴人,更在所有匈奴人心里烙下一时难以消除的后遗症。

    任是莫顿发出重赏,都没有多少部民敢进攻烽燧。而巫师也罕见地不吭声,既不支持,也不反对。没了巫师打鸡血,再多犒赏也不好使,结果只能是驱赶一些奴隶,加上被雷炮炸皮了的莫奚人与东且部众,勉强拼凑了一队人马,交由卜骨须指挥。

    嗯,这位当户也该动一动了。

    虽然是一支七拼八凑的攻击队伍,但在饱含杀伐之意的号角驱使下,匈奴人发出此起彼伏的呼喝怪叫,如狼似虎,凶猛扑来。

第七十四章 【血 战】

    (感谢大盟、小胖、铁锤s、同乐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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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铿!宗巴第三斧砍在垛口的套索同一位置,坚韧的牛皮索终于断裂,手掌快搭上垛沿的匈奴人发出一声闷哼,连人带索,重重摔下。

    在匈奴人进攻伊始,就被韩氏兄弟、渠良、青琰等半请半推,硬拉下敌台,推进营房的张放,趴在坍塌了半边的断垣前,将这一幕看得清清楚楚。

    看不出,这矮小墩实的蔳类人还真有一手。反观富平侯府的七八个府卫,同样也在狂砍匈奴人抛来的套索,却鲜有得手。区别就在于宗巴连续三斧都砍在同一位置,而府卫一气砍了七八刀,几乎没有重叠的刀痕,手法相差甚远,能砍断才怪。

    正因府卫抵御不得力,终使匈奴人一个个扑上敌台。

    一切正如张放所担心的那样,匈奴人找到了破解、或者说对付雷炮的方法。当匈奴人扑近羊马墙时,府卫们试着扔出雷炮。结果大半被匈奴人以盾牌拍挡开。爆炸声依旧惊心动魄,也有不少匈奴奴隶吓得腿软跌跪,浑身哆嗦。但整个过程,除了几个倒霉蛋被炸伤眼睛、耳朵之外,无一重伤,更无一人阵亡。

    在此过程中,鞮汗部的奴隶落胆而逃不少。莫奚人势单力孤,被府卫们以箭矢、石块阻击于烽燧下,一时不得登城。随着时间推移,炮声渐稀,莫奚人攻势渐急,战局的天平开始向兵力优势一方倾斜。

    而这时候,匈奴人也终于适应了轰雷与火焰。再一次进攻时,不光有奴隶,更有壮着胆的鞮汗人,以及看到便宜就捡的卜骨须。

    当红彤彤的硕大圆日跃出大地那一刻,第一个匈奴人也跳上了烽燧。

    最惨烈的一刻终于来到。

    韩氏兄弟冲上去了。

    瘸子渠良也冲上去了。

    同样受到初六保护的李忍也冲上去了。

    最后连一手一脚受伤的初六,也拖着伤腿冲上去了。

    张放不顾青琰阻拦,跳出断垣,拔出长剑,随手扔掉剑鞘,向青琰一指:“你跟鹿奴呆在一起,不管情况如何危急,不要动!”

    青琰急得差点哭出来:“不行!我要保护公子啊……”

    “青琰,你睁大眼睛看着,本公子用不用你保护!”张放横剑在胸,嘴唇呡成一条线,略显单薄的身躯向前倾斜俯冲,登登登沿土阶冲上混乱一片的敌台。

    当张放踏上最后一级台阶时,眼前人影一闪,一匈奴人背对自己,正挥刀与林天赐对砍。

    这匈奴人个头不高,但肩宽背厚,显得很有力量,每一刀劈下,金铁震鸣,溅射出灼人双目的火花。

    令张放吃惊的不是匈奴人的悍勇,而是林天赐这个标准的文官“府丞”,非但稳稳接下对手攻击,还不时觑机反击,还以颜色,整个一西部刀客的形象。

    惊讶之色一闪而逝,战局激烈,来不得半点迟疑。张放毫不犹豫,曲右肘抬剑对准匈奴人背心,左手以掌心贴住执剑的右手小鱼际——这是一种剑术中短距击刺时的发力手法。

    张放前世因为职业关系(精神病院,危险系数大),学过反关节术、地面控制术等,却没学过剑术。而他之所以能使出这一手法,皆因这具身体的本能反应。

    大汉标准的贵族世家子弟,不光习文,也练武,骑射击剑都是必修课。真正是朝“上马击狂胡,下马草军书”方向发展。这具身体虽然底子虚,但同样经过正规的剑术训练。张放噬魂之后,也将这种本能融入自身,就像礼仪一样,需要的时候,就会自然展现出来。

    剑尖触背,倏地加速——噗!四尺长剑,足足没入半尺,可见宝剑的锋利。

    啊!

    匈奴人发出愤怒的吼叫,反手挥刀——张放却先一步弃剑,向后飞退。他可不是技击盲,基本的攻防准则岂会不知。

    下一刻,刀光闪过,血喷如泉,匈奴人脖子被劈开一半,凸着死鱼眼,以怪异的姿势倒下。

    身后现出林天赐柱刀喘着粗气的身形,向他点点头,然后再度挥刀杀向敌人。

    张放上前一脚踩住匈奴人尸体,双手奋力拔出长剑。挥手一甩,剑锋划过一个半弧,血珠飞洒,剑身如镜,竟不沾半点血迹。杀人不见血,果然是宝剑。

    经过青溪聚事件的洗礼,张放对于杀人已无心理障碍,而满地的鲜血业已司空见惯。

    杀戮,一旦开始,就停不下来了。

    呀!一匈奴人挥殳从垛口怪叫跃下。只一击,就将下盘不稳的渠良打得东倒西歪,险些摔下敌台。

    殳,形状似锤,大小如拳,有铜、铁、石不同材质。这个匈奴人用的就是石殳,不下七八斤重,借跃起之势,一锤下去,生生打断渠良的矛杆。兵器一折,顿时险象环生。

    这个匈奴力士比方才与林天赐对砍的匈奴人还要凶猛,而下方的青琰与鹿奴惊骇看到,身形足足比对方小一圈的小郎君,竟疯也似地扑上前,朝对方刺去……

    渠良早已浑身乏力,左支右拙,苦苦支撑。就在随时都要倒下时,身旁突然蹿出一个助力,心下一松,正要出声感谢,蓦然眼睛一直,刚放松的心顿时抽紧。

    与时同时,匈奴力士的石殳一转,重重砸向来人。

    “公子不可……”

    两个惊骇的女声与一把悲痛男子之声同时响起。

    几乎与惊呼不分先后,血光迸射,迷糊了人眼。

    待血色散去,眼前的情形不是殳碎颅,少年殁;而是剑入喉,殳坠地。

    怎么会这样?

    匈奴力士最后一个念头是“我怎么会突然犯迷糊了……”

    亲眼目睹这一幕的青琰、鹿奴、渠良等都呆住了,脑筋一时转不过弯来,喉咙里的惊叫还在继续……

    听到惊呼的张放百忙中不忘回头向青琰扬扬下巴,意思是“看,我究竟用不用保护?”

    但张放看到的却不是青琰的笑容,而是惊恐的眼神,还有陡然提高八度的尖叫:“公子小心……”

    张放还没回头,一股大力涌来,身不由己向后踉跄。一瞥之下,他已看清是一突然出现的匈奴人挥刀劈砍。是渠良捡起半面破盾奋身抵挡,被对方巨力所撞,拿桩不住,后背重重撞到自己。

    张放一路跌跌撞撞,几次差点从阶梯滚下来。在离地面还有五六阶时,终究还是刹不住势,咕噜噜翻滚摔下。好容易定住身子,柱剑撑起上半身,仰首一看——一张熟悉的狰狞大毛脸映入眼帘。

    卜骨须!

第七十五章 【绝 杀】

    (感谢大盟、小胖、铁锤s,这支持真是没得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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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卜骨须呲牙狞笑,目光锁定张放,看都不看拼命冲上来的渠良一眼,抬腿就将其踹飞。发辫一甩,双臂伸展,像秃鹫一样从三丈多高的敌台纵身跃下。

    张放这一摔一滚,浑身上下,无一处不痛,但他顾不上揉搓,双眼死死盯住卜骨须,全神贯注,心里不断大喊:再近些、再近些……

    灵魂穿刺!张放的必杀技。先前那个凶悍的匈奴力士,就是一个照面就着了他的道,割喉放血,如同杀鸡,毫无还手之力。这也是张放敢于以弱质之躯,杀入险象环生的战场的最大倚仗。

    方才卜骨须望定他得意狞笑时,张放就有机会发动催眠,但对方距离稍远,而自己摔得浑身都有些发麻,一口气差点缓不过来,无法保证在此过程中一击必杀。

    张放只看了一眼就知道,卜骨须要置他于死地。就如同他不会放过对方,卜骨须也不会留下他这个大患。至于莫顿的命令,对于一个刚投靠没几天的部落首领而言,又能有几分约束力?

    卜骨须一定会走近,只要他踏入十步之内,就是他的死期!

    果不其然,卜骨须纵身跳下,双刀在手上转着刀花,脸上涌起猫戏耗子的残忍,一步步向张放逼近。

    张放以剑做杖,垂着头,慢慢撑起,状甚辛苦。其实经过这么一缓,刚摔滚时身体那种麻木疼痛感已大为缓解,手脚灵活性又回来了。张放缓慢而僵硬的动作,是示敌以弱,以求出其不意。

    烽燧直径不过十多步,卜骨须三两步就踏入了十步之距。

    张放缓缓抬头,正对上卜骨须饱含杀意的双眼……好机会,就是现在!

    蓦然一声尖叫传来:“休伤公子——去死!”

    张放跌足,要糟。

    卜骨须飞快转身,双刀飞舞,铮铮两声,将迎面掷来的两柄尺刀击飞。火星四溅中,一团灰影入目,砰!正正打在他的左脸颊,却是一枚鸡蛋大的鹅卵石。

    不用说,这是青琰的手笔。只可惜,她只有两柄尺刀,外加一袋飞石。如果还有第三柄刀,这一记必定会给卜骨须来个穿脸,重创仇敌。

    啪啪啪啪!当当当当!

    面对屠村杀亲的元凶,青琰像只炸毛的猫,双手连挥,入袋、取石、扔石,快得只见虚影。短短十数息,就把一袋飞石掷了个干净。

    卜骨须也没白给,双刀抡似飞轮,打飞了大半飞石。

    当那瘦弱的少女终于消停时,堂堂的当户,几百族人的首领,已是一副鼻青脸肿,唇破齿折的狼狈模样。

    呸!卜骨须吐出一口带着断齿的血沫,瞪着一只乌青的眼睛,恶狠狠盯住青琰。脚步一动,开始向她逼近。

    手里有飞石的青琰是危险的,有飞刀的青琰是致命的,而两手空空的青琰,却是无害的。

    啪!一块泥块砸来,正中卜骨须面颊。

    是鹿奴。

    “小母马,永远别想逃出我的手心。”卜骨须狞笑着从革囊取出坚昆右大将的头骨,扔在地上,大脚踩上,一用力,啪!头骨碎裂。

    “啊——”鹿奴发出尖叫,浑身颤抖,瘫坐在地。

    张放的声音适时传来:“卜骨须,你的对手是我,来啊,来取我性命啊!”

    卜骨须置若罔闻,脚步不停,握刀的指关节噼啪直响,显然一心先取二女性命。那边的青琰已抓了两块泥块在手,而鹿奴挣扎着从怀里掏出一把五寸长的切肉小刀。只是拿这样的小刀对付似卜骨须这般庞然大物,怕是用来自杀还快些。

    张放大急,剑尖遥指卜骨须后背,大喝:“卜骨……”

    名字都没喊全,异变倏生。

    卜骨须猛回头,大旋身,呼噜噜旋转得象沙漠龙卷风——方向,张放。

    张放暗骂,这混蛋还真狡猾啊,玩得好一手声东击西。从头到尾,对方的目标始终没变过,就是自己。

    卜骨须这一手或许谈不上什么刀法,但刀刀凶猛,势大力沉,简单有效。张放避无可避,只能硬扛。

    叮叮当当,一连串急如密雨,好似打铁的声音传来。

    张放握剑的双手完全失去知觉,脸色阵白阵红,嘴唇都咬出了血,胸口翻腾,直欲吐血。面对不断翻腾劈砍,根本对不上视线的卜骨须,张放空负足以秒杀敌手的必杀技,生生被打压得命悬一线。

    张放的险境,敌台上的韩氏兄弟及府卫们俱看在眼里,一个个急得嗷嗷叫,却苦于陷入苦战,自身都难保,更别提杀出重围来救主人了。

    当!一声大响,一道白光激飞,夺地钉在土墙上,泥尘簌簌而下。

    龙影剑。

    吭!卜骨须收刀起腿,将张放踹飞。蓬地一下撞倒尚有余温的篝火架,炭火四溅,烟灰弥漫,翩翩公子成了黑人。

    张放仰躺在地,大口喘息,嘴角溢血,两臂麻木,多处擦伤,浑身无处不痛,一时竟爬不起来。

    卜骨须那张大毛脸居高临下俯视:“小子,也许你很有用,但我不敢留你。”

    他是用匈奴语说的,张放居然听得懂七七八八,嘴角抽动,想笑一下,却见两把弯刀高高举起。刀身映照阳光,泛着令人发毛的暗褐色血芒。

    如果张放眼下一切正常,随时可以秒掉卜骨须……只可惜,他的体力消耗太大,直接影响到无法集中精神。

    任何一种催眠术,都应在静态下施展。累得气喘吁吁,甚至浑身伤痛,怎么能集中得了精神?精神力看似无形无质,却同样需要身体这个载体,身体极度疲劳,精神同样也会涣散。

    刀锋临头,张放没有绝望地闭上眼,就那么冷冷地盯着卜骨须——如果一定要死,他会睁着眼死。

    四目相对,卜骨须只觉一股说不出的冰冷死气射进双眼渗入心腔,刹时浑身冰凉,不禁打得了寒噤,双刀为之一顿。

    邪门!这……这小子会巫术!想起前日鬼使神差扎进河里差点送命,卜骨须汗毛竖起,用力晃晃摇脑袋,嗷地一声狂吼,正待劈下。

    蓦然狂吼变痛呼——在他背后插了一把切肉刀。

    鹿奴!

    她的眼神冰冷,毫无生气,在头骨破碎的一刻,她心已死。所以,这一刀刺下,她也不打算活了。

    就是现在!

    张放奋起余力,抬脚朝卜骨须左膝重重一蹬。就在卜骨须曲膝跪倒的一瞬,张放猛然挺身坐起,与卜骨须面面相对。

    “死吧!”

    噗!在撞倒篝火那一刻,胡乱抓在手里的尖锐羊骨化做致命武器,闪电般从卜骨须下颌刺入,一直深入颅脑……

    一切戛然而止。

    盏茶之后。

    砰!一颗蓬乱的人头扔出烽燧,原野回荡着一个疲惫沙哑、却铿锵有力的声音:“卜骨须死了!莫顿,换你来吧!”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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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成帝刘骜:“你问朕……呃,问我是谁?嗯,我乃富平侯家奴是也!” 汉宫第一美人赵飞燕:“宁为君侯妾,不愿为皇后。” 两汉第一尤物赵合德:“得偿所愿不辞死,只羡鸳鸯不羡仙。” 西汉第一才女班婕妤:“望明月而抚心,对秋风而思君。” 四大美人之一王昭君:“昭君出塞,只为郎君。” 这是一个英雄辈出,美人流芳的时代,既有吴侬软语,亦有马鸣风萧,更有时代最强音: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 大汉,不应止步于西域! ~~~~~~~~~~~~~~~~~~~~~~~~~~~~~~~~~~~~~~~~~~~~~~~~~~ PS:昭君此出塞非彼出塞,不是屈辱事胡奴,而是担当西域女王(捂嘴,好象剧透了……)。放啸大汉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放啸大汉,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放啸大汉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