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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笔如来     都市之无敌神医txt下载     都市之无敌神医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七十三章 大苟悲催了

    菊子连惊带吓,这么一躺,就忘了向她的合作伙伴通风报信。

    大苟的手下,四死一重伤,谁还会关心老大的死活呢。

    因此,大苟的命运就悲催了。

    马义找上他的时候,他正靠在子爵酒吧办公室的老板椅上,悠哉游哉地等着蜈蚣给他带来好消息。这次暗杀马义,他是做足功夫的,上次派出“滨海三剑客”,除了迷信他们名号外,其实他也轻视了马义的能力,以为他就一个一无是处的农民工,随便找几个阿狗阿猫,就能将他给灭了。

    结果让马义钻了空子,让他给逃了,“滨海三剑客”成了“滨海三贱客”。

    幸好“滨海三剑客”只是临时聘出人员,既传说中的临时工,他们不论生死,与他大苟没有半毛钱关系,所以大苟除了刺杀行动失败,其实对他没有任何损失。老话说,失败是成功之母。这次刺杀,是经过精心策划的,他派出的人,也是他手下兄弟中的精华,个个心狠手辣,手上有人命,手中的刀都是喂过血的,在他想来,这回就算马义有三头六臂,他都死定了。

    办公室的门开了。

    他眼皮都没抬,“什么事?”他问,同时心里有些愠怒,他是混混不假,但他是一个成功的混混,所以他很在意礼貌,注重素质,来人不经敲门就进来,他当然生气。

    “你就是大苟?”来人询问,语气带着不屑,大苟听到声音陌生,抬眼一看,顿时吓得差点从老板椅上摔下来,“你……你……是马义……”

    马义不意外,想杀自己的人,当然认得自己,但他脸上表情装作惊讶的样子,“你认识我?”

    大苟挣扎着坐正身子,故作镇定,“算是认识吧,你马义的大名,在滨海地下世界还是蛮响的。”

    “哦?还有这事?”马义坐在大苟对面,眼睛盯着他的眼睛,脸上依然是惊讶的表情,“虚名我们就不谈了,我们就谈一些实在的,好吧?”大苟心里陡然升起一股不祥的预感,眼睛不敢对着马义的眼睛,自己派出去的人,没有一个回来,而自己暗杀的目标,却全须全尾出现在眼前,就是傻~子都能明白,其中发生了什么事故。

    “我们……谈……些……什么呢?”他抬手擦脑门的冷汗。

    “就谈谈,你为什么想杀我。”马义也不拖泥带水,直奔主题。

    大苟再擦一把汗,结结巴巴地狡辩:“我……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马义仍然用眼睛盯着大苟的眼睛,脸上似笑非笑,“是么?”同时,他很随意地曲指一弹办公桌上的一个陶瓷茶杯,茶杯发出“叮”一声脆响,瞬间成了一堆碎片,“明白了吗?”马义的眼神时多了一份玩味,象猫盯着老鼠。

    “咕……”大苟瞪着桌面上的陶瓷碎片,一脸不可思义。这茶杯可是xx镇名器,质量是杠杠的,摔到地上都不轻易碎,而马义却只是手指轻弹,它就成了一堆碎片,麻辣哥笔,这不符合科学呀!

    大苟喉结蠕动,脑门上的冷汗都忘了擦,他呆呆地望着马义,仿佛时空已经在他眼前停滞。

    “别这么看哥,哥对男人没兴趣,别搞得我们基情深似海似的。”马义捡起桌上的一支笔,用笔尖挑开大苟的脸。

    “马义,我们之间……会不会是有误会?”大苟艰难地吞咽口水。因为他是坐着,没人能看到他双~腿在发抖,“滨海三剑客”傻呆的样子,不停出现在他脑海里,他脑门的冷汗越冒越多,脸色都发白了,可是马义还在刺激他。

    “刚才,在南区公园,你知道发生了什么吗?”马义的话很轻,可是对于大苟,不啻于晴天霹雳,他嘴唇一哆嗦,“发……发生……什么?”

    “有五个人。”马义张开五指,“要杀我,结果,四个死了,还有一个残了,残的人告诉我说,他们都是你的手下,是你让他们来杀我的。”

    “你……我……不关我事……”大苟心中仅有的一点侥幸都没有了,脸色由苍白变成死灰,他手臂紧紧趴着桌面,努力不让自己跌到桌子底下。马义轻蔑地看着他,“就你这胆,也好意思混地下世界?”

    “马……马义……马哥,我们……之间……有误会,真的。”大苟仍然死死挣扎,“我们远日无冤,近日无仇,请相信……。”

    “我相信。”马义不假思索,“所以请你告诉我,是谁想让杀我。”

    “……”大苟低头不语。他是混混,但混混也有混混的节操,不能随便出卖自己的主子,不然传出去,他没办法在地下世界混。马义也不急,他慢悠悠地说道:“其实,你不说,我也能猜到。我在滨海的时间不长,得罪的人不多,除了三金帮外,只有另一个人啦。我让你亲口说出来,只是想给你一个机会。”

    “你真不会杀我?”大苟抬头,两眼一亮。马义不置可否,“你不说,你会死得很惨。不论你说不说,你的主子,也都活不长。你是聪明人,难道不考虑一下?”说罢,他再随手一掰,实木办公桌竟然生生被他掰下一角,他将木屑甩到大苟面前,大苟浑身一震,看马义的目光都变得更加呆滞了。

    刚才,他一指弹碎陶瓷茶杯,现在随手一掰,就掰开了办公桌,特么滴,这还是人吗?

    “你的脑壳是比陶瓷硬还是比木头硬呢?”马义调侃,不理睬大苟的震憾,“机不可失,时不在来,我的耐心是有限滴。”

    大苟抬手衣袖擦脑门的冷汗,无奈地说道:“好,我说,是……”

    “等等。”马义拿出手机,打开视频拍摄功能和录音功能,对着大苟,“好了,说吧。”大苟面对镜头,一脸苦相,“马哥,咱能不能低调一点?视频就不用拍了吧?”

    “那可不行,万一你反悔,死不承认是你说的肿么嘛?”

    “我……这……”大苟犹豫,马义冷笑,“你觉得你还有选择吗?其他的,不用我再重复说了吧?”大苟无奈,只好供出他的主子长孙望,包括他为了争夺家主之位,暗害自己老子,以及如何与马义结仇,两次要自己出手杀死马义等等,所有的一切统统供了出来。

    马义收起手机,赞道:“还行,表现不错。”

    大苟脸上却是仿佛吃了屎一样的表情,“马哥,这你可不能外传,不然以后我没法做人。”

    “我知道,所以我不打算让你再做人了。”马义点头,话音未落,一片锋利的陶瓷碎片,在大苟脖子的动脉上一划而过,他的动作很快,大苟只感觉一阵风刮过脖子,接着是一阵锐器划破肌肉的刺痛,接着,血水象不要钱似地从伤口往外飙。

    这一切发生得太快了,快到大苟都来不及反应,只到血水打湿~了他的脖子,他才想到用手捂住伤口,可是血水喷得很凶猛,他根本捂不住,他也是杀过人的人,当然明白大动脉被割意味着什么。

    他瞪着马义,眼里充满惊恐和绝望,“你……不是……答应不杀我么?”马义脸上风淡云轻的样子,“对不起,我没有答应,是你自己想当然而已。”

    大苟没心情与他辩论,血液不是自来水,再不止血,他体内的血很快就会流干。

    “救我……”他乞求。

    马义竖起食指,在眼前晃了晃,“不,不行的,大苟兄弟啊,人出来混,总是要还回去的。打从你第一天出来混开始,就应该有这个觉悟。”

    “我……不想死。求求你,救我!”大苟哀求。

    “我也不想死,可是你不也还想杀我么?还有这些年,死在你手下的人,哪一个是自己想死的?所以啊,还是老话说得好,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可是你偏不听,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现在后悔了吧?”

    “我……后……悔了……救我……”大苟嘴唇越来越苍白,双眼渐渐翻白,身体也越来越虚弱。马义叹了口气,“唉,终天幡然醒悟了,你说,这是何苦呢?”大苟以为马义终于愿意出手救自己了,眼皮不由跳了一上,脸上显出一丝喜色。

    不料马义走到他身后,两手夹着他的脑袋,用力一拧,只听“咔嚓”一声,生生将他脖子给拧断了。

    “好了,终于解脱了吧。坏人不长命,好人活千年,希望你下辈子投胎,做个好人。”

    马义送完大苟到老阎那面壁思过,并没有急着离开,而是用大苟的手机,以大苟的口气发了一条信息给长孙望,请他到子爵酒吧,说有特大喜讯向他汇报。长孙望不知有诈,以为大苟办成了自己交给他的大事,于是兴冲冲地赶来了。

    当他推开大苟办公室的门,一阵浓郁的血腥味扑鼻而来,他心头大喜,边捂鼻子,边笑骂:“我拷,大苟,你不会将他弄死在自己办公室吧?”

    大苟趴在办公桌上一动不动,长孙望心里不爽,心说特么滴,你小子不就是给老子办成了一件小事吗?居然敢摆谱不鸟老子?他正想发飙,身后的门突然关上,他本能地回头,赫然看到马义一张诡异的笑脸。

第七十四章 抱大~腿

    长孙望吓了一大跳,一个趔趄,差点一屁~股坐到地上,“马……马义,你怎么还……”

    “怎么还活着,是吧?”马义笑着接过他的话。长孙望不愧是大家族子弟,反应不是一般的快,他脸色变了几变,就堆上了笑容,“马神医说笑了。”

    “哦,难道你那么大反应,不是这个原因?”马义脸上惊讶的表情非常夸张。

    “马神医误会了,刚才你突然出现在我身后,我吓一跳,这也是一个人的正常反应嘛。”长孙望解释,马义“哦”了一声,表示理解,随后又问:“长孙二叔匆匆而来,莫非有要事?”

    长孙望讪讪一笑,“没啥事,我刚好路过,来看看老朋友。”

    “大苟兄弟是你老朋友?”马义脸上惊讶不减。

    “算是吧,我们长孙家族虽然是名门旺族,但也不排斥社会上三教九流的朋友,大苟我恰好认识,他为人还不错,对我味口,所以我们就彼此成了朋友。”堂堂贵族子弟,竟然声称与一个不入流的混混是朋友,长孙望脸上多少也有一些扭捏。

    毕竟,人总是分三六~九等,那种不分贵贱,众生平等的调调,只不过存在于那些自欺欺人的假卫道士口中而已,咱们听听就可以了,不要当真哈。

    “也就是老话常说的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吧?”马义讽刺,长孙望脸上笑容一滞,马义马上改口,“不好意思,我说错了……”长孙望深以为是,可惜他还没有来得及表达自己大人不计小人过的广阔胸襟,马义后边的话差点就让他发飙了。

    “应该叫臭味相投,这个比喻更接地气,是吧?”

    长孙望脸上的笑容完全消失了,换上愠怒的气色,心说我拷,屁民就是屁民,说出的话比屁还臭。他果断撇掉到对马义的敬称,直呼其名:“马义,有一个名词叫礼貌,你听说过吗?”

    他强忍心中越烧越旺的怒火,不想丢下自己面子上的文明,与马义讲礼仪廉耻。

    “那当然,我虽然文化不高,但读小学时,年年都是三好学生呢!不讲礼貌的学生会是三好学生吗?”马义也是闲得蛋疼,居然不顾满屋子血腥味,与长孙望显摆自己昔日的辉煌。长孙望一顿鄙视,“确实,那三好学生的奖状,也就值一毛钱一张而已,你爸也花得起这个钱,如果换作十块钱一张,估计他就不会那么爽快了,想想看,你还能获奖么?”

    “长孙二叔,你可以冤枉我,却不可以冤枉伟大的祖国园丁。”马义严肃地反驳,“我们的三好学生,都是他们亲自主持,经过民~主投票,认真筛选出来的,所有程序合理合法,透明公开,绝对不存在暗箱操作,花钱买名额的卑鄙行径!”

    “哦,是么,不过这正好说明,你们学校的校风也不咋滴。”长孙望愈加鄙视。

    “此话怎讲?”

    “就凭你出口成脏,也能成为三好学生,就能说明你们学校真不咋滴,他们拿着国家的教育经费,却教出你这种学生,真是严重失职,甚至罪大恶极!”

    “有这么严重?”

    “那当然。你知道国家的教育经费从而来?”长孙望发问,然后自问自答,“国家的教育经费,有很大一部分来自我们纳税人,我,就是其中的纳税人之一,你们学校拿着我的钱,教出来的学生,却当我的面侮辱我,你说,他们是不是有罪?”

    马义哈哈大笑:“长孙望,我见过不要脸的,却没有见过象你这么不要脸的……”

    长孙望词穷,于是完全鄙视马义,“丢,老子都懒得理你!你不过是一只让滨海人民讨厌的蝗虫而已。”说罢,不再理睬马义,掉头走向大苟,他刚上前几步,就看到办公桌面上一大摊血,正“滴嗒”着往地上滴,就象春天的檐雨,只是雨的颜色是红色的,还带着一股浓重的腥臊味。

    “我拷!”长孙望大叫一声,双~腿一软,人就瘫倒地上。

    马义蹲下~身子,面对着他,脸上玩味浓郁,“想不到长孙二叔胆子这么小!”长孙望惊恐的望着马义,嘴唇不停颤抖,“这……这……是怎么回事?”

    “这不明摆着吗?你的老朋友大苟哥被人杀了。”马义脸色轻松,仿佛被杀的大苟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只流浪狗。长孙望心里还怀着一丝侥幸,对马义说道:“你是三好学生,所以不可能动手杀人,对吧?”

    “对,我从来不杀人。不然,我对不起档和人民的多年教育。”马义严肃回答。长孙望暗松一口气,心想大苟只要不是马义杀的,就说明自己交给大苟办的事没有被曝光,马义就不会对自己做出什么过火的举动。

    可是他很快就失望了,不,应该是绝望。

    “可是我会杀畜牲。”马义的嘴角勾起一丝冷笑,长孙望看在眼里,脊梁骨顿时嗖嗖蹿冷气,他晦涩地吞咽口水,“你杀大苟可以,但不要杀我……”

    “哦,我为什么要杀你?我刚才说过,我不杀人,只杀畜牲,莫非长孙二叔也是畜牲?”马义嘴角的冷笑更加邪恶,眼睛盯着长孙望的眼睛,长孙望感觉似乎有两道利刃,直接穿透自己的五脏六腑。

    “不。我不是畜牲,我不是畜牲……”他挣扎着说道。大苟被马义杀了,说明他已经知道大苟想杀他,同时也肯定知道,是谁指使大苟杀人,不然,大苟不会死得那么快,他必须留下活口,找出真凶。

    “你当然不是畜牲,畜牲还讲究跪乳之恩、返哺之义神马的,象你这种胆敢向自己父亲举起屠刀的人,简直都不佩称作畜牲!”马义声音冷如千年寒冰,冷得长孙望浑身发抖,嘴巴张歙着,似乎还想狡辩。

    “相信哥,哥真是三好学生,五好青年,人品那是杠杠的,从来不屑冤枉好人。”马义打开自己的手机视频,凑到长孙望的眼前,“来,看看你马仔的供词,希望他说的都不是真的。”

    长孙望不等视频放完,就爬起来,然后跪在马义跟前,一边磕头一边求饶:“马义,马哥,你大人有大量,大人不计小人过,你放过我吧,只要你愿意放过我,条件随你开,我全都答应,好吗?”

    马义站起来,用脚尖抵住长孙望下巴,让他不能向自己磕头,冷冰冰地调侃:“长孙二少爷,我马义只是一只让你们滨海市人民厌恶的蝗虫而已,可受不起你这份大礼。”长孙望不能再磕头,就改为扇自己耳光。

    “马哥,我错了,你不是蝗虫,你是傲翔长空的雄鹰、是过江的猛龙、是下山的猛虎……”

    “麻辣哥笔,敢情哥在你眼里,不是昆虫,就是禽兽啊?”马义脚尖往上一撩,将长孙望撩翻,然后坐到沙发上,翘~起二郎腿,勾勾手指,示意长孙望爬过来,长孙望不敢怠慢,立即手足并用,爬到马义脚下,马义也不客气,直接将双脚架在他肩膀上,恰意地伸了一个懒腰,赞道:“哇噻,这肉墩子还真不错。”

    长孙望直挺着腰,不敢乱动,抱着马义的大~腿,老老实实地给他当肉墩子。

    “马哥,还有更舒服的呢,你想要啵?不过,如果我把你伺候舒服了,你能不能把我当屁一样给放了?”长孙望说着,眼睛暧昧地瞄向马义的裤裆,马义一激灵,浑身汗毛倒竖,“你……你……怎么……伺候?”

    “随便你啦,只要你喜欢,偶咋弄都行,吹~箫、暴菊~花,打灰机,我都在行……”长孙望一脸羞涩。

    “我去!”马义抬脚,再次将长孙望一脚踹翻,特么滴,哥说了,哥是三好学生,五好青年,人品那是杠杠的,哥这辈子宁愿和如花搞,也不会和男人搞有木有?长孙望猝不及防,往后仰翻,后脑勺重重磕在坚硬的地板上,顿时两眼冒星星。

    可是他不敢躺着装死,而是挣扎着爬起来,再想磕头,却被马义果断制止,“麻逼,哥没死呢,你磕狗屁的头啊!”长孙望磕头被阻,心中涛涛谦意及爱意无从表达,他随即抬头哀怨地望着马义,仿佛自己肚子里已经怀上马义的骨肉,却要被马义始乱终弃的怨妇。

    偶滴娘诶,你敢不敢不那么幽怨?

    马义简直不敢直视长孙望的眼睛,他仿佛刚吃了几百只苍蝇、蟑螂神马的恶虫,五脏六腑一阵翻江倒海,差一点没有狂吐。

    “我不杀你!”马义忍着恶心说道。

    “真的?”长孙望两眼一亮,他赶紧冒着再次被踹的危险,抱住马义的大~腿,“你真不杀我?”

    “是的,哥我说话算话。”马义这回不再踹他,因为,被人抱大~腿的感觉,蛮不错的。马义虽然自称是曾经的三好学生,当今的五好青年,人品杠杠的,但是,是人都有恶趣味,再卑微的人,也希望有人抱自己大~腿有木有?

    长孙望欣喜万分,紧紧抱着马义大~腿还嫌不够,一张老脸也贴在他腿上,肉麻兮兮地表诉衷肠,“马哥,你是我的恩人,是我的再生父母,你是我的玫瑰,你是我的花,你是我的爱人,是我的牵挂……”

第七十五章 特么滴你忒贱

    “我丢……”马义表示严重恶心,脚一扬,直接将长孙望掀起来,然后“叭”一声摔落地上,直摔得他七荤八素,马义站起来,连抖几抖,抖落浑身的鸡皮疙瘩,几乎能装满一个簸箕。

    “长孙望,这话是你的原创吗?不,这是著名网络歌手庞龙的歌词,你是在抄袭!是在抄袭美好的歌词表达你龌龊的思想!”马义义正辞严的喝斥长孙望,“网文大学的教务长,著名讲师夜青魂大大说过,抄袭是不道德的行为,是写作圈的公害!可是你居然明目张明地抄袭……”

    “你太张狂了!你太邪恶了!你太卑鄙了!”马义指着长孙望越骂越激动,一顿排比句轰得长孙望外焦里嫩,他泪眼汪汪地望着马义,趴在地上不敢动弹。马义激动也是有道理的,他曾经是庞龙的歌迷,自己偶像情意缠绵的歌,居然被长孙望这孙子滥用,他不激动才怪。

    “马哥,马哥,你别生气,我错了,错了,你大人有大量,大人不计小人过……”长孙望看到马义发怒,哪里敢分辩半句,于是他又想磕头,马义果断再一脚将他踢得四脚朝天,然后一脚踩在他胸口上,“长孙望,特么滴你忒贱!”

    “对,对,马哥,我贱,我就是一贱b,你看在我贱的份上,饶了吧?”长孙望再次抱紧马义大腿,老话说,人至贱则无敌,马义对此深表无耐,他松开脚,坐回沙发上。

    “放心,我真不会杀你了。”他安慰长孙望,示意他起来,长孙望如蒙大赦,不敢怠慢,赶紧爬起来,象一个犯了错误的小学生,低着头,战战兢兢地站在马义跟前。“我不杀你,并不是因为我不敢杀你,也不是因为你可爱,舍不得杀你,只是因为你是长孙冶爷爷的儿子,英子的叔叔,是他们给了你一个继续活下去的理由。”马义说。

    “是,是……”长孙望忙不迭点头。

    “人,活在这世上,需要懂得感恩,老话说,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何况他们一个是你的老子,一个是你的亲侄女,我不说,你也应该知道怎么做了吧?”马义象一个德高望重的长者,在语重心长的教训一个青皮小子。

    “知道,知道……”长孙望一脸受教的样子,点完头,又困惑地抬起头,诚恳地,象一个懵懂的小学生请教自己的老师:“马哥,你需要我怎么做!”

    “我拷!”马义顿时暴起,一脚将长孙望踹飞,长孙望肥硕的身躯,象一只笨重的肥鹅飞起,一直飞到大苟办公桌旁的墙角才撞墙落地,他刚挣扎着站起来,无意中看到大苟死不瞑目的双眼,“啊!”他大叫一声,双腿发软,再次跌倒。

    马义本来不想再理他,但是一想到他的智商,又担心他不能完全理解自己的意思,结果会导致自己功亏一篑,于是耐下性子,苦口婆心对长孙望进行再教育,“我知道你一直觊觎长孙家族家主的位子,所以我在这里奉劝你,打从现在开始,你必须彻底死了这份心,长孙冶爷爷年纪大了,许多事情已经力不从心,英子又还年轻,经验不足,所以,如果你不想死,就必须老老实实、忠心耿耿地辅佐她,管理你们家族的产业,这个,对你来说,不难吧?”

    “不难,不难。”长孙望急忙点头,还信誓旦旦向马义保证,“从今以后,我一定尽心尽力帮助英子打理家族一切事务,唯她马首是瞻。”马义拍拍他的脸,赞道:“这才乖嘛!”

    一个四十多岁的老男人,被一个青皮小子称赞自己乖,长孙望怎么听,就感觉怎么别扭,可是人家是大杀神,自己只是人家砧板的肉,他不将自己剁碎当作人肉叉烧包的馅,自己已经烧高香,其他的,全都是浮云啦。

    “来,我再给你看一点更加刺激的。”马义招呼长孙望,他对长孙望还存在戒心,老话说江山易改,秉性难移,他才不会相信长孙望在走出子爵酒吧的大门之后,会象现在这么听话,要想将他彻底驯服,必须再给他一点震摄手段。

    长孙望不敢忤逆马义的意思,挣扎着站起来,乖乖站在一边。

    马义不再说话,而是打出一些长孙望看不懂的的手势,再听他猛喝一声:“疾!”

    随着他的吆喝,他的指尖突然喷出一股大火,“呼”一声扑向大苟的尸体,只有一瞬间的功夫,大苟就化作一股青烟,消失于无形。大苟的身躯少说也有一百七八十斤,可是他瞬间就没了,可见这火势有多凶猛!更诡异的是,这么凶猛的大火,象是有智商一样,仅仅只是烧了大苟的尸体,对其他的东西却没有半点危害,连他尸体边上的一张白纸都完好无损。

    长孙望目瞪口呆,因为眼前发生一切,完全不符合科学,更完全超出了他的知识范畴。

    “这……这……是怎么回事?”他大脑骤然接收到一股尿意,他本能夹紧大腿,以免出丑。

    “你不用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你只需要记住,我不仅手里有你的把柄,想杀你也易如反掌,最重要的是,我可以让你无声无息地消失,没有人能够知道你去了哪里。”马义脸上似笑非笑地看长孙望。

    “长孙冶爷爷其实多少也能猜到,他所中之毒是出自你之手,可是你是他儿子,他不想再次承受老年丧子之痛,所以他宁愿选择不相信是你。可是我不同,为了英子,我会杀了任何一个能够对她构成威胁的人。长孙二叔,你相信我会说到做到么?”

    “信!我相信。马哥请相信我,我一定全心全意帮助英子,绝对不敢再有二心。”长孙望点头如鸡啄米。马义在他眼里,已经完全成了妖孽,他敢不相信才怪。该办的事情已经办完了,马义也不想在这里停留,于是说道:“好了,我言尽于此,我要走了,要不,你留在这里,与你的好朋友好好谈谈心?”

    说罢他也不理长孙望,独自离开子爵酒吧。

    滨海国际酒店,步高一脸失望。他曾经老谋深算,想让长孙望代他除掉马义,可惜人算不如天算,马义仍然在滨海市活蹦乱跳,长孙望的御用马仔大苟却失踪了,其手下精英,死的死,废的废,他现在必须与马义赤果果的面对面了。

    “一群废物!”他咬牙切齿地骂道。“亮仔,去把长孙望找来,我要知道,他的人全完了,他为什么还活得好好的。”

    亮仔领命而去。

    长孙望经过几天调整,精神状态已经恢复,他被亮仔带到步高面前。本来,作为长孙家族子弟,他根本不需要鸟步高,可是当亮仔将匕首抵住他腰眼的时候,他突然觉得既然步老大愿意放下架子,主动邀请自己见面,肯定有什么重大事情相商,如果自己坚决不去,不仅可能会误了大事,也显得长孙家族的人没有教养,于是他立即改变主意,在亮仔的陪同下,来到步高的滨海国际酒店。

    “步老大,你好,你好,好久不见,我正寻思着找个时间与步老大喝个小酒呢,没想到步老大比我还心急,有什么事需要用到我长孙望,尽管说,我义不容辞!”一进到步高办公室,长孙望就扑上去与步高套近乎。

    “长孙老弟,今天你怎么变得那么客气啊?”步高冷眼看着长孙望,阴阳怪气地问道。

    “哈哈,步老大说笑了,长孙望一直以来,对朋友都是非常客气的。”长孙望打着哈哈。步高嘴角抽抽,“朋友?我哪敢做长孙二少爷的朋友啊,你可是滨海名门望族的子弟,而我,只是滨海地下世界一个混混,步某实在不敢高攀啊。”

    “哈哈,步老大又说笑了,步老大是滨海地下世界的一哥,你的大名谁人不知谁人不晓啊,所谓英雄不问出处,以步老大今日之成就,谁敢小瞧你一分半点呢!”长孙望依旧打哈哈。以前,他在家族里,向来以未来家主自居,在地下世界,养有大苟这帮手下,在滨海他还真没怕过谁。

    可是现在,家主之位彻底与他无缘,大苟已经死翘翘,他现在是要权没权,要人没人,就是一只被拨了牙、跺了利爪的老虎,连猫都不如,他是聪明人,懂审时度势,所以对步高尽量委屈求全,各种马屁能拍就拍。

    “长孙老弟能屈能伸,果真大丈夫啊?”步高竖起大拇指,脸上却没有半点表示佩服的表情,反而是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大苟死了,听说你们长孙家族家主的位子,也已经被你老子传给你的侄女,你现在是要人没人,要权没权,只是一个一无所有的闲人,对吧?”

    长孙望脸色暗了一下,随即说道:“话可不能这么说,大苟只是我豢养的一只狗而已,狗死了,对主人不会有什么影响,大不了再挑一只来养呗。至于家主之位,我是没机会啦,但你别忘了,现在的家主,是我的亲侄女,她年纪轻,缺乏经验,她说了,她必须要我这个当叔叔的铺佐她,所以,我也不能说是一个无权无职的闲人,我仍然是家族里举足轻重的人物。”

    “哦,那就恭喜你了!”步高对长孙望的自吹自擂兴趣缺缺。

第七十六章 智慧型的混混

    长孙望也不想多谈自己的近况,毕竟是落水凤凰不如鸡嘛,于是主动切入主题,“高老大,不知你请我来有什么吩咐?”

    步高眼皮抬了抬,“哦,也没有什么事,我只是想知道,大苟都死了,你为什么还活着。”

    长孙望闻言,心头顿时大怒,特么滴步高你几个意思?有你这么说话的吗?老子又没有欠你钱不还,为毛盼着老子死!怒火中烧的长孙望,若不是看在亮仔手中匕首的份上,他真不介意当场表达一下自己想~操步高女性祖宗的强烈意愿。

    “呵呵,对不起哈,我这人心直口快,想到什么就说什么,你也别生气,就当见怪不怪吧。”步高嘴里道谦,脸上却没有半点对不起的意思,对于豪门子弟,还是一个被边缘化的豪门子弟,作为**丝成功逆袭的杰出代表人物,他步高还真瞧不起。

    在匕首的威逼下,长孙望很好的表现出贵族子弟应有的教养,不论他心中怒气如何旺~盛,脸上依然笑容常在,“步老大请我来,就为了这事?”

    “你以为呢?”步高反问,摆出一付高高在上的样子。长孙望的笑容滞了一下,但很快就恢复原样,落水的凤凰嘛,怎么能给正得势的野猫甩脸色呢?它们可不止只吃鱼,凤凰也是它们攻击目标!所谓好汉不吃眼前亏嘛!

    不过步高的问题,让长孙望纠结,他当然不好意思说,是马义看在自己老子和侄女的面子,不杀自己,更不好意思说出自己当时象狗一样贱兮兮地求饶,还差点出卖了自己尊贵的嘴巴,“这个……大苟是我的兄弟,他这人嘛,没有什么优点,就是讲意气,所以我猜可能是大苟至死都没有出卖我,所以马义并不知道幕后主使是我。”

    大家族的弟子,反应之快不是吹的,眼珠子骨碌碌转一圈,就撒出一个谎都不带打草稿。步高半信半疑,可是他也想不出更好的答案,老话说,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马义不可能只杀小马仔,却放过幕后真凶,因为他才是自己真正的威胁。

    到目前为止,长孙望仍然活得好好的,唯一的解释就是大苟到死都没有出卖自己的主子,马义还不知道他就是杀自己的幕后主使。

    拷,长孙望何德何能,竟然养有这种马仔!步高不由一阵羡慕嫉妒恨,他好不容易稳定情绪,看到人家人品爆棚无所挑剔,于是就从他们的能力入手找碴,“你的手下,就是一群窝囊废,听说当时出手伏击马义的,有五个人,四把大刀,结果马义毫发无损,你们却全军覆没?”

    长孙望眼珠子再转,步高作为三金帮玄堂堂主,是滨海地下世界的名人,他的脾气,长孙望是研究过滴,这人心胸狭隘,睚眦必报,马义杀了他堂弟步仁,他必定欲除掉马义而后快。虽然自己与马义已经达成谅解,两人之间的恩怨已经一笔勾销,但是他没有义务阻止别人要杀他对不?

    如果马义死了,他才真正得到解放,不然,身后总有一双眼睛盯着自己的感觉,真特么不爽。

    眼看步高趾高气扬、高高在上的样子,长孙望果断中止给予他友情提示,心里说,步高你特么滴太**了,哥才不会告诉你,马义其实不止是一个农民工,更是一个妖孽级的存在呢,你们去掐吧,最好双方两败俱伤,搞不好,我还能趁机捞点便宜神马滴。

    “步老大说得是,我的人,虽然也是混地下世界的,但是他们也只是浪得虚名,平时欺负一下老实人还行,一旦对上马义这种稍有两下子的人,他们就没得玩了,真枉费我傻啦八叽地养了他们这么多年,所以死了也活该。”长孙望嘴里如是说。

    “告诉我,你的人,具体实力如何?也许我能帮你报仇呢!”步高不知长孙望心里所想,不知道他打算阴自己,他只是想更多解马义的实力,兵法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他步高能从一个小混混,摇身一变,成为华夏第二大帮的一个堂主,不是光靠打打杀杀就能上~位的,因为地下世界的人,也不全都是莽夫,莽夫只是地下世界的老大们手中的一把刀而已。

    刀,迟早是会钝的,甚至会折,刀钝了,折了,他就没有价值了。

    只有他这种智慧型的混混,才能真正笑到最后。

    “其他人我还真不太清楚,大苟嘛,平时三五个人,也能应付。”长孙望的回答半真半假。步高点点头,他相信大苟也就这点能力了,不然他不会甘心当长孙望的狗,因为人总是有野心的,一个人野心的大小,与他的能力成正比。

    当然也会有例外。

    不过一个野心大过自己能力的人,往往都会死得很早。

    情况已经了解清楚了,步高也懒得理长孙望,不要看他身上挂着滨海名门子弟的标签,满身名牌、代步的也是名车、出入高级会所,但步高仍对这种靠出身混上好日子的贵族,本能地嗤之以鼻,在长孙望出林猛虎之时步高都不想鸟他,何况他现在只是一只病猫!他理所录然兴趣缺缺,他示意亮仔送客。

    长孙望不是傻~子,能一眼看穿步高的心思,老话说,话不投机半句多,他本来就想坑一下步高,现在就更不想多说了,所以他也转身就走,边走心里还边诅咒步高,咒他也象大苟一样,被马义一把火烧得渣都不剩。

    亮仔送走长孙望后回来,“老大,我们真准备向马义下手么?”他问。步高一瞪眼,“废话,杀弟之仇,不共戴天,况且我婶天天念叨着要报仇,我能让马义活着吗?”

    “可是帮主那边,恐怕不好交待啊,他可是亲自交待过,我们三金帮任何人都不能再动马义,不然家法处置。”亮仔说出自己的担忧,步高脸色愠怒,“这个,你已经提醒过了,我也知道了,但是马义不死,我吃不香睡不好!麻逼,长孙望的人就是一群废物,本来指望他们能干~死马义,结果自己反而被人家给干掉,真特么窝囊!”

    步高恨恨地说道。

    亮仔躲开步高凶狠的目光,纠结地说道:“老大,听说……马义与市局的洪谷山走得很近,关系不错。”

    “哼,意料之中,洪谷山与长孙冶称兄道弟,马义与长孙冶的孙女关系暧昧,所以他们走得近一点也不奇怪!不过这又如何?难道我会怕他吗?”步高冷哼,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

    长孙望离开滨海国际酒店,并没有急于回家,而是直奔小四家去。这小四是他新换的,上次那个小四,因为不懂事,被他一巴掌拍墙上,结果她就破相了,破了相的女人,就象一个开裂的花瓶,失去了美~感,没有了欣赏价值,长孙望对她完全失了兴趣,于是授意大苟,找几个靠得住的兄弟,在一个夜黑风高的夜晚,将她给轮了,然后又“恰巧”让他撞见了。

    小四顺理成章成了残花败柳,然后理所当然被他扫地出门。小四虽然灵魂下~贱,但性子烈,人生受挫的她索性破罐破摔,当天就买了一张动车票,南下dg发展,可惜她每天只懂关心名各种名牌,不关心时事,还以为dg还是当年的卖肉胜地,竟然不知道dg正遭遇号称史上最严厉的扫黄运动!

    再加上她今年流年不利,结果第一天上班,她就中了大奖。警察破门而入的时候,她正在客人身下假装高~潮。她不敢相信自己会如此倒霉,当人家小四,被死徒轮了;当按摩女郎,又被警察逮了,特么滴,真是苍天无眼啊!她不想屈服,可是不论她如何撒泼耍赖,跪地求饶,铁石心肠的警察蜀黍还是坚持将她带回警局。

    当然后来发生的这一切,长孙望一无所知,只是小笔给大家作一个交待而已。

    新的小四,是一名艺校生,琴棋书画,略懂,略懂啦,最重要的是,她的身材,够火辣,她床~上的功夫,更是杠杠的,据她某次酒后吐真言,她一身功夫,来自遥远的岛国,爱情动作表演大师波多xx衣女士是她恩师,当然,她一介穷学生,木没到岛国留学的机会,因此木有条件直接得到大师亲传了,她都是模仿大师在爱情动作片中的动作,然后发挥自己的天赋,融合贯通,自成一派,“吹”、“拉”、“弹”、“唱”各种动作很有大师风范,又独具特色,让长孙望常常乐不思蜀。

    “宝贝儿,偶来啦!”

    长孙望悄悄打开房门,探头探脑地样子,小四年纪小,爱浪漫,长孙望投其所好,也经常陪她玩浪漫。客厅里空荡荡地没人,卧室的门紧闭,长孙望换好鞋,走到卧室门口,却发现卧室的门反锁。

    “宝……”长孙望正想敲门,门却自个开了,“啊!”门里的小四娇滴滴地一声惊叫,然后看到门外站着的是长孙望,顿时含娇带怒:“讨厌,你吓死我了!”

    “你怎么把门反锁了?”长孙望看着趿着小拖鞋,浑身只有一条小内内遮羞的小四,满腹狐疑。

第七十七章 父子档

    小四嘟起可爱的小~嘴撒娇,“人家在里边脱衣服,准备洗白白等你回来嘛,当然要锁门啦。”看到长孙望还半信半疑的样子,她立即扑到他怀里,用胸前玉~峰摩擦长孙望。

    “老公,你干嘛呢?不会以为我在房间里藏人吧?哎呀,你真讨厌啦,一点都不相信人家!”

    长孙望在小四嗲声软语的撒娇和坚挺凶器的双重进攻之下,很快就沦陷了,他一手搂着小四的水蛇腰,一手揉着她的凶器,脸上是猥琐的笑容,“宝贝儿,我当然相信你啦,别生气哦,么一个。”长孙望卖中年痴~呆萌,拱着一张臭嘴凑近小四,手沿着她的腰~肢,滑到她浑~圆的屁~股上,又一阵揉搓。

    小四推开他,“哎呀,老公你好讨厌,我不陪你玩了,我要洗白白喽。”小四施施然而去,走到浴~室门口,侧身倚着门框,然后回眸一笑,那妩媚说有多销~魂就有多销~魂,瞬间就让长孙望浑身骨头发酥。

    “来呀!”小四媚眼如丝,向长孙望勾小指头。长孙望搓~着双手,脸上的猥琐,险些让人误以为他是猪哥转世。“来了,我来了……”他刚上前,小四便迫不及待地拉着他走进浴~室,一会儿,水声哗哗响起,水声里夹杂着肉拍肉的啪啪声……

    浴~室里,春光无限,客厅里一如既往地空荡荡,忽然,卧室门轻轻的开了,随后钻出一个脑袋,贼头贼脑地往四周观察,确认客厅没人之后,他轻手轻脚走出卧室,然后穿过客厅,悄悄离开,临走之际,他还不忘回头冲着浴~室竖起中指,“丢!”

    他没有再停留,往楼下走去,可是走着走着,他心时越想越觉得不是滋味,于是蓦然产生一个促侠的念头,他鬼使神差般拿出电话,拨出一个号码。长孙望刚和小四完成啪啪,正筋疲力尽地躺在浴缸里休养生息,电话响了,他看了一下号码。

    “小添,找我什么事?”

    “爸,我妈叫你回家吃饭。”小添对着电话说。长孙望想都不想,回答道:“你跟你~妈说,我今天有应酬,回不了啦。”

    “是么?”电话里,长孙小添揶揄的口气非常明显,长孙望本来就做贼心虚,当即一激灵,心想:难道老子的行踪被这小子发现了?但他很快就否定了,他不相信自己有那么好的运气,不然他早买彩票去了。

    “妮玛滴,我是你老子,难道还骗你不成?我现在很忙,没事就挂电话了。”长孙望果断挂了电话,看到小四有些发愣,于是一把拉过她,不由分说,按着她的头往自己胯下那啥玩艺压,“来,再给老子吹一曲……”

    小四挣扎了一下,最后不得不屈从,不一会,一曲美妙动听的乐曲在浴~室里响起,余音绕梁三日而不绝。

    “哦,舒服……”长孙望长长吐一口气。

    一番折腾之后,也许长孙望这些天真是累了,他竟然在浴缸里睡着,小四不理他,而是拿出手机,开始发信息。

    “小弟弟,不好意思啦,今天委屈你喽,改天姐一定把你当小王子伺候哈!”

    长孙小添正在开车,一看信息,随即猥琐地大笑,“美女姐姐,伺候老男人的滋味爽啵?”很快他就收到回复:“爽毛线,老胳膊老腿,恶心死了,哪有小鲜肉可爱捏!”

    “哈哈,别在背后说人家坏话啦,他毕竟是我爸,小心我会出卖你哦!”

    “不要嘛,姐对你那好,你怎么可以出卖姐捏?”

    “不出卖也行,但你必须立即、马上、即刻发一张你的果体照给我压压火。”

    “小弟弟你好坏,不要不要啦。”

    “给你一分钟时间考虑,不然后果自负哦?”

    然后不到一分钟,长孙小添就收到了一张果照,还是私秘~处有特写的果照。长孙小添猥琐的伸出舌头,对着手机屏幕舔,“隔鞋搔b啊!”他收起手机,发出一声饱经沧桑的长叹。

    大伙儿读到这,应该知道那个从小四卧室里出来的人是谁了吧?对,不错,他就是长孙望的儿子,江湖人称滨海金枪小王霸的长孙小添。话说小四这人还真不愧是艺校高材生啊,果然智慧与美貌并存,人家都是男土豪玩母女档寻求刺激,她一介女**丝,竟然敢玩父子档,玩的对象还是自己的金主!没有胆大心细,没有左右逢源的高超手段,普通人还真不敢玩,因为这纯粹就是作死的节凑呢。

    小四担心熟睡中的长孙望会被淹死,于是将浴缸里的水给放了,再给他盖上一张毛毯,然后自己回到房间,与小情郎打情骂俏去了。

    马义果然信守承诺,没有将长孙望所做的龌龊事告诉长孙冶,也没有告诉白雪和长孙绛英,每天按部就班,接送她们上下学。半个月后,白雪和长孙绛英通过了毕业考试,顺利毕业了。

    白雪和长孙绛英没有立即回南云,因为滨海才是她们的主场,长孙家族的产业,几乎都在滨海,长孙绛英开始慢慢接手所有家族产业的管理权,白雪做为她的助手,寸步不离其左右。马义作为一个外人,完全成了一个闲人,这期间,他曾偶尔去滨海人民医院和天河医院坐诊,还去了几次黄村出租屋,找吕贺喝酒。

    日子过得平淡无奇,甚至有些无聊,修真卡在真元四重颠峰,鲎蚕还在培育中,要想它再为自己提供灵气,不知道要到猴年马月,他现在再想往上晋级,简直比登天还难。虽然修真不会象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但是老是停滞在一种状态之下,让马义苦恼不已。

    今天他实在闲得无聊,就到一个古玩市场逛,他不懂古玩,对古玩也不感兴趣,只是听长孙冶偶尔提起,古玩市场犹如一个大宝藏,里边的东西大都是古代人留下各种稀奇古怪的宝贝,有些还挺神秘的。他想既然如此,再若是机缘凑巧,或许还能淘到上古神器也不一定呢,所以他才决定来逛一逛。

    李家园古玩市场是滨海唯一,也是华夏第二大古玩市场。

    这个市场占地很广,里边商铺一间连着一间,街道上还摆着许多地摊,商铺里,地摊上,各种仿古家具、文房四宝、古籍字画、玛瑙翡翠、陶瓷玉器、中外钱币甚至各中民族服装、首饰,琳琅满目,无奇不有。

    马义随着人流,在各地摊、商铺之间游走,他惊讶地发现一个现象,这里的场面与菜市场相似,人流也不比菜市场少,甚至比菜市场人多,可是整个古玩市场并不象菜市场一样吵杂,买卖虽然也有讨价还价,甚至还有争执,但是大家都默契地放低音量,不影响他人。

    马义信步走到一个地摊前,一个形状有些象红薯,通体淡黄色的东西让他眼神一亮,因为他一眼就认出来,这个东西叫天庚石,其性坚韧无比,用它做成匕首,匕首不仅能削铁如泥,还有灵性。

    他不动声色,蹲下~身子,拿起天庚石,“老板,这东西叫啥,蛮好看的。”

    “这叫黄蜡石,是名贵观赏石,以石表滋润细腻,色彩纯黄著名,犹其是它的色相。自古以来,黄色就是非常尊贵的颜色,古代帝王都以黄色为尊,在佛教中,黄色的地位在所有色彩中地位也最高,天玄地黄,黄是土地之色,而土地,蕴育着我们无穷的希望……”

    地摊老板口若悬河,涛涛不绝向马义介绍,马义则一副非常受教的样子,一直到老板吹牛b吹得差不多了,他才慢悠悠地问价,“老板,这黄蜡石你准备多少钱卖?”老板出三个指头,“三千,这是原石,没经加工,不然没五千,我不卖。”

    “成交,我买了。”马义应到,然后将天庚石放到靠自己的一侧,就准备交钱。地摊老板却有点发楞,他刚才只是随口开价而已,因为他也不确定这块石头是不是黄蜡石,它象黄蜡石,又不太象黄蜡石,再说了,就算它真是黄蜡石,它也不值这个价,不料客人二话不说,就买了。

    当然,他也是久经商海的人精,还不至于傻到砸自己的生意,反正做买卖就是周喻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他们一个愿意买,一个当然愿意卖,说不上公不公平,于是他很快恢复正常,脸上波澜不惊,他接过钱,数完数,又逐张对着太阳光看,确认没有假币后,才将钱收起。他随手扔一个塑料袋给马义,“老板,这袋子给你。”

    马义接过袋子,将天庚石装好,拎着它继续掏宝。天庚石的出现,让他顿时对这个古玩市场充满兴趣。

    老话说得好,福无双至,祸不单行,马义花了大半天的时间,逛完了整个古玩市,也没有运气好到再遇神马上古神兵利器,万年神丹圣药,能用修真的灵物更不见踪迹。不过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他确实见到不少,甚至他看到一块肚兜,据老板说这玩艺儿竟然是慈禧当年的衣饰。呵呵,这到底是真是假,也许只有肚兜自己清楚啦,至于你信不信,全凭你自己,反正马义不相信,小笔也不会相信。

第七十八章 出门看黄历

    出了李家园古玩市场,马义看天色还早,就寻思着找一个僻静的地方,将天庚石炼制成匕首。随即他就想起滨海市郊的水库,库区来往人员少,确实是理想之地,他还可以躲进涵洞炼刀,完全可以做到神不知鬼不觉,不至于会惊世骇俗。

    现在问题的关键是,那风水宝地会不会仍然被野鸳鸯占用。上次他就在那恶作剧了一对野鸳鸯。这次与上回不同,上回他是去那边缅怀历史,撞见什么不撞见什么其实都不无所谓,作为身负异能的成年人,看到野鸳鸯打野战,眼睛都不会长针眼。

    而这次,他是来炼刀的,万一遇上不干净的东西,邪气入侵,会影响匕首的灵性。再说了,当自己正运用无根火炼刀的时候,万一被人撞到,他们还不得将他当作妖怪!吓着他们算是轻的,如果他们将此事传扬出去,估计燕赤霞都会返生,专门出来把他当妖怪给灭了。

    所以为了慎重起见,他走到古玩门场口的一个地摊,那里没有古董珍玩,却摆着各种版本的的黄历,他郑重挑选一本拿起,然后以虔诚之心,查找今天的是否利于出行神马的。黄历赫然写着,今天宜开业、求财、交易 、置业、合伙、搬家、装修、求子、祈福、开光、祭祀、安葬、冶金、出行,简直诸事皆宜,喜神东北,财神东北,水库的位置恰巧也在东北方向。

    果然今天是个好日子啊。

    马义心头暗喜,放下黄历,转身准备走人,身后传来貌似熟悉的声音:“老板,你好!”

    马义回头,身后站着一对年轻男女,女的背着一个黄色背包,男的拉着一个皮箱,穿着打扮,浑身风尘,脸上悲苦的表情与在昆月时大同小异。马义一眼就认出了他们是自己在昆月曾经帮助过的吴兴和汪红。

    可惜他俩没有认出马义,他们依然是先给他鞠躬,然后由吴兴开口,汪红则在一边扮可怜,一样的人,一样的版本:“老板,我们是来滨海打工的,刚到滨海钱包与手机就都被偷了,我们从昨天到现在,不仅粒米未尽,甚至连口水都没喝过,我是男人,还无所谓了,可怜我女朋友也跟着我受罪,真心疼死我了,老板,您看能不能给几块钱,我们买瓶水喝,解解渴。”

    我拷!

    即便是象马义这种脾气、性格都极好之人,遇到这种情况也会暴起,话说你讨钱就讨钱呗,反正现在以乞讨为职业的人也不止你们两个,对吧?但是你总不能死缠着同一个人乞讨,甚至不惜千里追踪从昆月追到滨海吧?

    好吧,假如你们看哥顺眼,偏要向哥乞讨,那么你们爱追就追,爱讨就讨呗,但你们最起码也要换一个形象吧?

    好吧,如果你们是因为懒,不想改换自己形象,但你们的台词总得改一改吧?

    你们就这么死乞白赖地,赤果果地再向哥乞讨,你是欺负哥善良呢?还是欺负哥没记性?还是现在的乞丐都已经很牛逼,牛逼到个个都是奉旨乞讨的苏察哈尔灿?我们每一个人,都必须往你钵里塞钱?

    若不是大庭广众,马义真想一脚踹死吴兴,然后一把无根火将他烧成一缕青烟。可怜吴兴和汪红一直没能认出眼前的马义,就是昆月那个爱心爆棚、住别墅的“好心”人,仍然兢兢业业地扮演着乞丐的角色,希望自己的表演能唤起马义的同情心。

    马义也不动声色,顺手抓起地摊上的一扎冥币,然后使了一个障眼法,在吴兴和汪红眼里,冥币瞬间成了一扎真币,“这钱你们拿去吧,省着花。”

    吴兴伸手接过钱,笑得大嘴裂到了耳根,因为激动,双手都在颤抖,他粗略看了一下,这扎钱最少有一万。一万块钱啊,对于土豪,可能当零花钱都不够,可是对于他们这些餐风宿露,以乞讨为生的苦b人,收入低微的**丝,绝对是一笔巨款了,放在以前,他们要遭受多少白眼,要费多少表情,损耗多少口水,要吃多少苦,才能讨到一万块钱?

    可是今天,他们轻易讨到了!

    所以说,这世上还是好人多啊?谁说当今人心冷漠?谁说有钱人不慈善?谁说**丝不能创造奇迹?

    汪红也两眼放光,但是她比吴兴冷静,她看到吴兴手捧着钱发呆,于是悄悄拧他一下,吴兴如梦初醒,他似乎害怕马义反悔,急忙将钱塞进汪红的背包里,然后不停地向马义作揖:“谢谢老板,谢谢大哥,你是好人,是我们的恩人,好人一生平安。”

    “好了,谢谢就免了。大家出门在外,都不容易,我能帮一点是一点,希望你们自己也好自好之。毕竟别人的帮助是有限的,最终还是需要自己解决生活中的困难。”马义挥挥手,示意他们可以走人啦。吴兴和汪红早就想走了,眼看恩人也是这个意思,当即不愿再多停留一秒钟,急匆匆走了。马义看着他们匆忙而去的背影,眼前却出现路云和米莉莉那副似笑非笑,揶揄满满的脸。

    “唉,这事就让它这样过去吧,千万不能让她俩知道,不然她们非得笑死。”马义自言自语。吴兴与汪红的突然出现,让他意兴阑珊,他们似乎再一次告诉他,这个世界丑陋,人心不古,助人为乐简直成了一个笑话。

    他自顾着自怨自艾,完全忘了自己刚查过黄历,今天明明是宜出行,不料半途遇上这种闹心的事。

    这老黄历,还能不能相信?

    “天银大陆上的人,应该不会这样。”马义不忘安慰自己。这个世界太大,太复杂,世风堕落,他明白自己没有能力改变这一切,他唯一能做的,就是离开这个星球,寻找另外一个世外桃源,安放自己的灵魂。

    可惜《无妄真经》只是一本异能秘籍,对于天银大陆的前世今生却没有任何的记录与描述,他对天银大陆的了解,仅限于绿儿在他梦中的简单描述,甚至他都无从考证绿儿的描述是否属实。

    当然这并不影响他对天银大陆的向往。人往往都是这样,对未知的领域总是充满好奇与向往,又因为好奇和向往,总是将它们完全美化,哪怕那里是一片荒漠,人们都能创造出美伦美奂,甚至浪漫得不行的美好来。

    反正天银大陆在马义的心里,就是一个十全十美的星球,值得他为其付出一切努力。

    实际上,他也一直在努力着,他一直在做准备,他愿意放弃地球上的一切,去追求自己崭新生活,在陌生的大陆开始自己全新的人生。当然这一切他还处于梦想阶段,至少现在,他的双脚还踏在地球上,所以他每天还必须做地球人应该做的事。

    马义驱车到了水库,为了不引起人们注意,他远远将车停在路边,然后步行到水库边上。老黄历总算准了一件事,水库边及涵洞里,没有他不想见到的人,也没有发生任何看了让人长针眼的事。他观察四周环境,心里担心会有人突然闯进来,所以最后还是决定到涵洞里炼刀。

    马义折了一根树枝,将洞口的蜘蛛网扫干净,然后躬身进入涵洞,环顾四周,涵洞仍然一样昏暗,一阵阵潮腐的异味扑鼻而来,马义不由有些感慨,当初他被迫在此地落脚 ,劫后余生的心有余悸、不知道明天在哪里的困惑、身无分文,随时可能客死他乡的窘迫,就象涵洞里的蚊子,困挠着他。

    今天,他故地重游,没有昔日的惜惶,只有征服命运后的自信和快乐,只有明确的人生目要标,只有一个成功人士的满足与傲骄。

    “唉……”马义用一声叹息结束自己的感慨,拿出天庚石,小心翼翼将它悬放空中,然后运真元之气,打出手印,“疾!”无根之火,瞬间团团裹住天庚石。天庚石的灵性被无根火激活,它似乎已经明白自己即将能够出世,于是在无根火这中,它快乐的扭着身子,同时发出“嘻嘻”的响声,似是在欢笑。

    真元源源不断,无根之火燧炼着天庚石,火势始终不变,天庚石随着火势,笑声越来越响,并渐渐熔化,精华相凝,杂秽则被无根火卷起的风吹开,天庚石宛如经历传说中的伐骨洗髓,自此精秽分离。眼看天庚石提炼成功,马义开始用意念幻化出匕首的模形,再用意念将天庚石的精髓之浆引入模型里。

    匕首成形后,马义又用意念锤将其精心地千锤百炼。

    大约又过了两个时辰,一把匕首终于稳稳落入马义手里,他抚模着余温尚存的匕首,简直爱不释手,它非常精致,通体呈橙黄色,长七寸,匕首两边开刃,匕身很薄,中间微窿,最厚处不超过2mm,但是它超薄的身材,丝毫不影响它的坚韧,其线条优美圆润,手柄有鱼纹状条纹。马义握着匕首,随手往地上轻轻一划,一块修涵洞时遗留的大青石,立即被劈成两半,刀口整齐平滑。

    “果然是好刀啊!”尽管是在意料之中,马义还是忍不住赞叹。他给自己的匕首取了一个通俗易记的名字:橙刀

第七十九章 共同的爱好

    马义收起橙刀,走出涵洞,他刚走到洞口,就接到了一个陌生电话,“马义,别来无恙?”对方的招呼看似很礼有貌,其实口气一点都不友好,一听就知道对方打这电话没憋好屁。

    “你是谁?”马义平淡地问道。

    “我?呵呵,步高,听说过吗?”对方阴阴一笑。马义大脑里立即跳出步仁的身影,“你是步仁的堂哥,三金帮玄堂老大?”

    “哈哈,马老弟好记性,竟然还记得亡弟,让兄弟我简直感激涕零啊!”

    “想不到步老大也是性情中人啊!”马义讥讽,“我可记得,你们三金帮的**毛江湖追杀令可是满天飞,你是欲杀我而后快啊。如果不是运气好,我恐怕早就到阎王殿上陪你老弟打麻将了。”

    “没事,晚去早去都一样。”步高的语气瞬间又阴又冷,“马义啊,你还在人世间活得好好的,我弟他在地下不开心啊,所以他托梦给我,让我送你下去陪他。”马义没心情陪他废话,说道:“步高,只要你有这个本事,我随时欢迎你来。”

    “不,我不会去找你的,我堂堂三金帮的堂主,怎么会去找一个小小的江湖郎中?所以还是你来找我吧。”

    马义被气笑了,“你特么滴装b吧,哥不管你是什么堂主,在哥眼里,你只是社会的渣滓!我找你干毛啊?”

    “年轻人,最好别冲动,不要以为你身后站着长孙冶和洪谷山,就当自己可以在滨海横着走,你可以看不起老子,但老子可以告诉你,半小时之内你不出现,你的女人,将会被我活埋。地点就在上次步仁活埋你的地方,你爱来不来,否则你别后悔。”

    步高说罢就挂了电话。

    “丢!”马义将电话一甩,不鸟步高,只当他的话是放屁。过了一会,他感觉心里不踏实,于是打电话给白雪,问她和长孙绛英在哪里,白雪回答说她们都在公司,然后反问马义有什么事,马义说没什么事,只是随便问问。

    既然白雪和长孙绛英没事,他更加放心了,只当步高吃饱了撑的。

    他的电话却再次响起,这次是谷花。“谷花,有事吗?”

    “马义,不好了,出事了。”谷花很慌张。马义心里一沉,赶紧安慰她:“谷花别急,有什么事慢慢说。”

    “骆蓉被人抢走了,刚才有几个人,在门口堵住骆蓉,要抓她,吕贺上前讲理,也被打伤了!”谷花在电话里哭起来。马义一下就明白,原来步高是向骆蓉下手。他没想到步高会向她下手,因为她仅仅只是自己朋友而已。

    步高,你死定了!马义身上杀气瞬间爆发。

    “吕贺伤严重吗?”他问谷花。

    “头破了,肋骨也断了……”

    我拷!马义猛拍方向盘,步高简直罪大恶极,不死都不足以平民愤啊!这时电话里传来了吕贺的声音:“马义,我没事,120马上就到了。你先去救骆蓉吧,他们说了,不能报警,只能你去,不然骆蓉小命就没了。”

    “吕贺,对不起,是我连累了你们!不过你放心,从今天开始,不会再有人敢上门欺负你们了!你好好治伤,完事了我去看你。”马义挂了电话,一脚将油门踩死,直奔滨海北荒郊。

    其实荒郊距离水库不远,所以他甚至比骆蓉还先到一步。

    “哟,来得挺快嘛!”步高看到马义,叹道,然后摘下墨镜,很装b地往镜片上呵气,再用一条白布,慢慢的擦拭,再对着阳光检查有没有擦干净。这时,骆蓉被几个彪形大汉押到了,看到马义也在,她非常惊讶,“马义?……”

    步高向大汉一挥手,他们松开骆蓉,骆蓉急忙跑向马义,“马义,你也被他们抓来了?”她在滨海打工多年,当然对滨海地下世界的土皇帝步高不陌生,当她看到马义也在,她瞬间明白,步高找马义寻仇来了。

    “我是自己来的。步高说他抓了我的朋友,我还在寻思他准备向谁下手呢,谷花就告诉我,他们抓了你,我就来了。”马义说。骆蓉点头表示明白,她刚才下班,刚回到出租屋门口,就被几个彪形大汉拉上车,慌乱中,她看到了谷花和吕贺,只是不知道他们现在怎么样了。

    “谷花没事,吕贺被打破头,胁骨也断了。”马义告诉骆蓉,骆蓉吸了一口冷气。地下世界的人凶残成性她是知道的,现在自己和马义都落入他们手里,肯定是凶多吉少了。

    “骆护士,不好意思哈,我本来是想用你引出马义的,没曾想他比你还先到,早知如此,就不劳烦你大驾了。”步高皮笑肉不笑,“不过既然来了,你就别走了,与马义做一对同命鸳鸯,一起下阴曹地府也不错嘛,反正你们这些外地佬,早死早投胎也好,说不定下辈子出生就是滨海人哦!”

    “哼,做滨海人就了不起吗?象你这种滨海人,活着也是滨海的耻辱!”骆蓉不知道从哪来的胆气,竟然不怕步高,对他反唇相讥。

    “伶牙俐齿,死到临头都还敢犟嘴!”他指指前面一个坑和一辆翻斗车,“这个坑和水泥都是为你们准备的。你们啊,活着没有机会做滨海人,死后却可以当滨海鬼,运气不错嘛。对了,不要感谢我哈,我这人,比较喜欢做好事不留名捏。”

    “我想,这个坑还是留给你自己用吧。”马义脸色微变,眼前的土坑,离上次步仁活埋自己的土坑仅有一步之遥,不由他不想起以前的耻辱。“你们兄弟俩,都那么喜欢活埋人吗?”

    “应该说是吧。”步高耸耸肩,重新戴上墨镜,“毕竟我们是兄弟,身上流着相同的血,所以有共同的爱好也不奇怪。你们还有什么话要说的,可要抓紧时间哦,我再给你们三分钟。”

    “几个月前,步仁想埋我,我没死,他却死了。现在,你以为你就能活埋我吗?”马义冷笑。步高嘴角一抽,“我和步仁虽然都喜欢活埋自己的敌人,但是我和他也有不同之处。他太过于骄傲,做事比较粗心。我呢,则正好想反,所以请你放心,你没死透,我是不会走开的。”

    “你,又凭什么认为,我会乖乖让你活埋呢?”

    “凭什么?难道你到现在不明白?”步高装作大惊小怪的样子,然后一挥手,他身后的小弟立即掏出刀枪,全对着马义。原来他已经下定决心今天要弄死马义,所以他将三金帮玄堂的十几个精英都带来了,他们都是带枪的,手中最差的枪,也比米莉莉的山寨六四式手枪要好,好几个人手里还是霰弹枪,能一打一大片,一般人想逃都逃不掉。

    骆蓉脚下一趔趄,差点摔倒。

    她是一名护士,虽然也接收过地下世界火拼受伤的病人,但还是第一次被那么多枪指着,她哪有不怕之理。

    “别怕,他伤不了我们。”马义在她耳边小声安慰,骆蓉奇怪地望着马义,不知道他的信心从哪里来,但是看他胸有成竹的样子,她竟然也相信了,她点点头,“马义,你放心吧,我不怕。”说罢,往马义身上靠了靠,马义伸手搂住她的腰,当然他没有丝毫占便宜的意思,他只是想安抚一下她紧张的心情。

    如果谁在被枪指着脑袋的时候还想着去揩油,那么他就是变态了。

    “哈,不错,要不,你们临死前也搞个湿吻啥的,让老子见证一下所谓的爱情?”步高揶揄,马义冷眼以对,“步高,别高兴得太早,等会有得你哭!”

    “步高,你就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坏蛋,你不得好死!”骆蓉骂道。

    “你说对了,我是一个坏蛋。”步高得瑟地对骆蓉说道,“我好不好死,你肯定看不到了,因为你绝对比我先死。”说罢,他对亮仔说道:“去,将他们推下坑,埋了。在倒水泥之前,要先拍照,我要拿回去给步仁的老妈看,省得她老说我不给她儿子报仇。”

    “你,你……”亮仔手指点出两个壮汉,“你们去将他们推到坑下去。”然后他拿出手机,打开摄像紧跟在他们身后。

    “马义,怎么办?”骆蓉虽然说不怕,但是眼看着自己和马义要被活埋,也不由紧张。

    “别害怕。”马义轻轻拍她的背。两个壮汉也不说话,上前就伸手抓向马义,他们两个是名符其实的壮汉,两个人体重加起来,差不多得有五百斤,马义站在他们面前,都显得有点寒酸。

    所以他们认为,他们能将马义轻轻松松拎起,随手一甩就能将他扔进土坑。

    他们没把马义放在心上,动作很随意,结果,他们就悲催了。

    他们伸出去的手,没抓着马义,只抓到了一撮空气。

    “咦!”他们一愣神。

    就在他们一愣神的功夫,他们的胯下几乎同时传来一阵爆裂的疼痛。

    那蛋疼,真特么滴不是人受的!他们捂着裤裆,正想躺地上打几个滚,以示自己蛋有多疼,可是马义根本不给他们机会,他的撩阴腿突然转型,犹如下海猛龙,直踹他们心窝,他们承受不了重踹,顿时凌空飞起,落地点,正巧就是步高准备用来活埋马义的土坑。

第八十章 神仙显灵

    两具庞大的肉山,差点就将土坑填满了,最底下的大汉,本来就蛋疼,又被摔得七荤八素,还没来得及喘气,又被自己的同伙重重砸中,那两百多斤的肉,重力加速度,简直不是他所能承受之重,所以他果断晕菜。

    后一个大汉,尽管有肉垫子为他缓冲,也被摔得不轻,胸口那一脚,也让他受伤不轻,可能都伤及内脏。他挣扎着想爬起来,可是蛋疼虽然不是病,但疼起来要人命,他稍一动,胯下就一阵撕裂般的巨痛,内脏也痛得撕心裂肺。

    好吧,躺着吧。他最后说服自己放弃挣扎。

    虽然人躺在准备埋死人的土坑里不吉利,可是光靠自己爬不起来,其他人又不来帮忙,他只能这么办。话说亮仔,正低头摆~弄手机上的摄像,站在土坑边准备拍照,突然耳边“呼……呼……”两声风响,他还没有来得抬头,就看到自己使唤的两个大汉突然从天而降,落入土坑。

    他顿时就傻了,所以都忘记将他们拉出土坑。

    步高也有些发愣,他没想到马义武力值如此滔天,与步仁的保镖阿豹和阿虎的描述相去甚远,否则他不会如此托大,只是让人空手对付马义。幸好他这人爱摆排场,将自己手下精英全带来了,家伙也都带上了,除非马义是神仙,不然他最后的结局,仍然是一个字就能概括全部:死!

    他立即收起活埋马义的计划,冲手下一挥手,“开枪,做了他!”

    三金帮玄堂精英都是杀人不眨眼的亡命之徒,看到步高下令杀人,当即他们就毫不犹豫扣动扳机,各种火器向马义和骆蓉疯狂喷射……

    “叭……”

    “嘭……”

    “呯……”

    只听一阵杂七杂八的枪声响起,让人震耳欲聋,连步高都不得不捂住耳朵,随即他又放下,因为他想听一听,马义和骆蓉中枪后的哀号。

    可惜他没能如愿,他只能到一阵阵金铁交鸣的脆响,几秒钟后,枪声停了,荒郊恢复安静,只有“呼呼”的风声和弥漫未散的硝烟。步高抬眼望向马义,查看他是否已经死透,然后他就看到一个巨大的钹轮,竖在不远处。

    钹轮呈血红色,面积差不多有门扇大小。步高正疑惑这家伙为毛突然出现,钹轮突然就凭空消失了,马义和骆蓉又完好无损地出现在他眼前。原来刚才步高下令手下人开枪,马义因为带着骆蓉不好躲避,于是他迅速从储物空间拿出钹轮,将它瞬间变大数倍,为他们挡子弹。钹轮防护性能优越,巴雷特m82a1半自动狙击步枪射出的穿甲弹都耐何不了它,三金帮的枪都不够给它挠痒痒。

    其实钹轮也没有突然消失,只是马义收起钹轮的动作很快,步高无法看清而已。

    “这……是怎么回事?”

    今天太多的意外,让步高这个老江湖都有点抓瞎。

    “步老大,你家的枪,难道喷的都是烟花吗?”马义边装模作样地检查自己身上有无伤口,边讥笑步高。步高老脸通红,刚才自己是全力一击,结果对方毫发无损,不论什么原因,他都觉得没面子。

    亮仔望望天,又看看马义,他同样没有发现马义取、收钹轮的动作,他看天,是因为他怀疑天上神仙下凡,出手救了马义,不然,这个现象没办法解释。

    “老大,是不是因为马义命不该绝,天上神仙显灵救他一命?”亮仔伏在步高耳边小声说道。步高一愣,也抬头望天,天空中,除了几朵白里带灰的云,一无所有。他扇了亮仔一记耳光,“你特么滴放屁啊?朗朗乾坤,哪来的神仙。”(这话有语病,但确实是出自大流氓步高之口,非小笔之言,人家文化就这程度,大家见怪莫怪哈。)

    亮仔作为心腹,当然就有心腹的觉悟,不会因为一记耳光,就忘了自己的职责,他继续提醒步高,“老大,刚才那个巨大的钹轮,你不觉得很奇怪吗?它能够凭空出现,又凭空消失。而且,我们有谁见过这种颜色象血一样,规模这么巨大的钹轮?它如果不是神仙的法器,你说会是什么?”

    步高被亮仔这么一说,心里也忐忑了。毕竟他也是华夏人,也是在鬼神文化的熏陶下长大的,虽然自从入了三金帮,随着在地下世界的身份、地位不断提高,他越来越相信我命由我不由天的理论,但是心底下,多少还残存有童年时代对鬼神的那份敬畏之心。

    而且今天的事情,确实透着诡异。

    “天上真有神仙?”他象是在问亮仔,又象是在自言自语。

    再说骆蓉,听到枪响,她以为自己是死定了,于是她本能地闭上眼。可是枪声过后,她蓦然发现,自己依然还活着,开始她还以为自己已经到达了阴曹地府了呢,可是头顶上的太阳,正暖暖地照耀着自己。她读过不少鬼故事,知道地府的太阳是冷色调。

    “马义,我们都没死呢!”她兴奋地对马义说道,双手紧紧地抱着马义的手臂,脸色因为激动而绯红。

    “我刚才都说了,我们死不了,别看人家人多还有枪,但是他们想杀我们,哼,没这本事?”马义得意洋洋。骆蓉看着他,脸上没有崇拜之情,只有疑惑之色,“马义,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刚才我明明是听到枪响了,他们已经向我们开枪,可是我们竟然没有中枪,都活得好好的。”

    马义没有立即回答她,而是想卖个关子,吊一下她胃口,不料她根本就没想过要他的答案,而是顺着自己的思路自己挖掘自己想要的答案。“你说,是不是神仙救了我们?马义,肯定是神仙救了我们。”

    马义顿时一脑门官司,虽然他不需要,也不想让骆蓉知道,其实是他动用了自己的异能,让他们幸免于难,可是骆蓉的想法莫免也太奇葩了吧?她那么会yy,不去写网文,真是暴殄了天物。

    “步高,人在做,天在看,连老天都看你不顺眼,要出手帮我们了。你就继续为非作歹,等天收你吧!”骆蓉大难不死,又仗着头顶三尺之上的神仙庇佑,胆子不是一般的大,她就差点指着步高的鼻子痛骂了。

    步高现在是越来越搞不明白状况,又被骆蓉一阵骂,脸上顿时一阵红一阵白。

    “老大,好汉不吃眼前亏,我们还是撤吧?”亮仔小心翼翼地建议,他是既怕真有神仙显灵,又怕步高犯犟,最后连带上自己一起倒霉,当然他更怕步高恼羞成怒,将火气撒在他身上。

    其他的精英,也被吓得不轻,因为他们再**,也是凡人。凡人,是斗不过神仙滴,与神仙为敌,就是屎壳郎打灯笼,找死。但是他们地位相对较低,一般没有发言权,他们也想撤,但他们没机会发表意见,他们只能希望寄托在亮仔身上,亮仔如果头顶披上光圈,就是救苦救难的菩萨。

    步高其实心里也有了退意,可是开弓没有回头箭,他不是普通的混混,他在地下世界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他如果就此罢手,传出去,自己将脸面顿失,从此没办法在地下世界混,也没有脸面见自己的亲婶,步仁他娘。

    神马叫骑虎难下?神马叫进退两难?

    步高蜀黍现在就可以给你答案。

    “马义,既然老天不让你死,我就勉为其难顺应天意,我们的恩怨就此一笔勾销,你走吧!”步高考虑再三,觉得还是不要得罪神仙为妙,至于撤退,那必须先由马义先走,他走后,他们才能撤。

    因为只有这样,人们才会相信,马义是他放走的,是他大人有大量,高抬贵手放他一马,而不因为自己惧怕某种力量,不得不放过他。

    这事关系到面子,所以绝对不能马虎,该坚持的原则,一点都不能妥协。

    马义倒不关心面子,他更关心的是自己与自己朋友日后的平安,他可不想步高哪天又犯贱,再绑架了谁,或者又把谁给打伤了,他朋友本来就不多,他不希望别人以为自己是灾星,谁沾上了谁就倒霉。

    况且,自己与三金帮之间的仇,肯定不能善了,别看现在东方鑫一直没对自己动手,但是天堂覆灭的仇,他肯定会记自己头上,他之所以没迟迟没动手,只是其中的利害关系没理顺,他暂时没找到机会而已。

    一旦机会来临,他肯定会象一条藏匿暗处多时的毒蛇,出奇不意地就给自己来一下。进攻是最好的防守,其实他也一直在计划要彻底灭掉三金帮,同样的,他也是一直没有找到机会。

    今天步高为报私仇,再次找上自己,马义觉得若放弃这个机会,他感觉自己都对不起自己。

    “不。”他摇摇头,对步高说,“我还不能走。”

    “为什么不走?我们老大从来没有这么轻易放过一个人,你绝对是一个例外,你别不知好歹!”亮仔喝道。

    “丢,搞得好象哥承领了你们多大人情似的。小子你别瞎嚷嚷,装b也不是这个装法的。”马义鄙视。

    亮仔顿时无言以对,无言以对的亮仔,脸上就露出恼羞成怒的样子。

第八十一章 头上三尺有神灵

    当然,他很快就认怂了,他迅速收起自己的愤怒,人贵在有自知之明,连老大都在想辙后撤了,他作为小弟,更没胆节外生枝,不然神仙会不会放过自己都不得而知,万一惹毛老大,坏了他大事,他绝对不放过自己倒是千真万确。

    还别说,这些年在步高身边,他也不是白呆的,他对他性格、人品的了解,就象对自己手指上共有几个螺一样清楚。

    刚才他是一时冲动,发现情况不妙后,他果断装怂,可是马义正想没事找事,所以岂肯轻易罢休?“哟,这位小哥,看你的样子好象很不服气呢?咋滴,想咬我啊?”

    “我……”亮仔气急,他想出口成脏,把马义骂回去,又担心被他抓着不放,然后小题大作,坏了老大的撤退大计。

    亮仔无计可施,于是他目光哀怨地望着马义,仿佛马义夺走了他初夜一般。马义本来就是身心健康的五好青年,从无不良嗜好,对亮仔的菊花从来不存非份之想,而且在他计划里,亮仔只是路人甲,所以对他果断选择无视。

    “步老大,你想开溜就直说呗,咱们谁跟谁啊,搞那么复杂没意思,对吧?”马义嘴角挂着讥讽。“识时务者为俊杰,我是不会笑话你的。”老话说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马义这哪是在打步高的脸,简直是扇他耳光啊!步高身为堂堂三金帮四大堂主之一,江湖地位相当于一方诸候,虽然不敢说他能够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但确实没有人敢打他脸。

    “马义,你知道‘死’字是怎么写的么?”步高恼羞成怒,对着马义咬牙切齿,完全忘记了对神灵的敬畏。

    “那当然,哥小学毕证可是实打实考来,而不是用钱买来的,方xx老师来打假偶都不怕。”马义一脸傲骄,然后用手指一本正经地凌空虚画,“死字一共有六个笔画,分别是横、撇、横撇、点、撇、竖弯钩。步老大,看懂了吗?”

    写完了,马义就象小学老师在询问自己的学生。

    拷!步高差点暴走。

    “特么滴,你找死么?”步高脖子上青筋暴露,似乎恨不得将马义生吞了。其实也难怪他生气,马义简直要逆天了,不仅打他脸,还拿他当消遣,确实是叔叔可忍,婶婶不可忍啊。

    看到老大生气,三精帮的精英们再次举起手中的枪,对准马义。还真别说,关于这一点,他们还真有点训练有素的样子。看着黑洞洞的枪口,骆蓉的心再度悬起,她疑惑地望着马义,因为她不明白,刚才步高明明已经有意放过他们,可是马义非但不领情,反而再次将步高激怒。

    “马义,为什么要这样?”

    她小声问。

    马义想了想,答道:“为了一劳永逸,为了我们不再受这些鸟人要挟。步高是混地下世界的人,他应该明白祸不及家人的规矩,可是他破坏规矩,向你、向吕贺夫妇下手,所以他必须要为自己愚蠢的行为付出代价!”

    骆蓉抱紧马义的手,环顾四周,小声说道:“可是他们现在人多,而且手里不是刀就是枪,你是打不过他们的。”马义轻松一笑,“刚才他们已经开枪了,可是我们不是毫发无损吗?”

    骆蓉抬头望天,心中疑惑未解,“莫非天上真有神仙?是他们在暗中帮助我们?”

    马义无奈地看着骆蓉,心说学医的人,学的不都是科学么?科学应该是唯物,而不是唯心吧?相信唯物的人,不是只相信科学,不相信鬼神么?

    可是为什么,骆蓉宁愿相信世上真有神灵,而不愿换另一个思路,想一想是不是身边的人特牛叉,一身异能不惧刀枪呢?他随即又转而一想,自己是修真者,身上的异能尽管不算唯心,但也不能归唯物一类,这都是自从有了网文小说后,才出现的特牛掰的超能力。

    当然这仅仅限于玄幻、都市异能小说的爱好者而言,对于传统的读者群、作家,他们对此会毫不犹豫地嗤之以鼻。

    看骆蓉的样子,她就是一个保守的姑娘,对时下五花八门,良莠不齐的网络小说不感兴趣,所以她不往那方面想,当然就顺理成章了。至于往神灵方面想的原因,其实也很好理解,是个华夏人都知道,华夏泱泱五千年文明古国,鬼神文化就象一朵奇葩,绵延几千年而不绝,华夏人从小就浸泡在鬼文化之中,鬼怪、神灵的形象深入人心,所以一旦有科学不能解释的异象,他们都自然而然地往神灵或鬼怪方面想。

    显然,骆蓉也不能免俗。

    “天上没有神仙,神仙在我们心中,只要我们心中有神灵,神灵就无处不在。”马义老神在在,仿佛五岁就博览群书,六岁能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凤姐都不能出其左右。

    “呃!……”骆蓉愣了,她没想到马义在被十几支枪指着脑袋的情况下,还能象得道高僧一样,给她讲偈语,她应该说他神经大条?还是说他傻呢?

    步高心虚地抬头望天,心里默念:“天灵地灵灵,头上三尺有神灵,过路神仙莫要怪,弟子步高确实不是在滥杀无辜,只是为报杀弟之仇,马义也不是神马善良之辈,其实是一亡命之徒,他做恶多端,死有余辜,我今天杀他,不仅是在报私仇,也是在为民除害,所以请各路大仙千万莫再插手此事,待我成功除害之后,必定全猪全羊备齐三牲祭品,还有奔驰宝马别墅美女进贡以还神愿。”

    步高双手合什,口中念念有词,把他平时用来对付、收买滨海各级公务员,为其服务、提供保护的手段都用上了,而且更加公开、赤果果地贿赂各路神仙。愿许完了,他就自认为已经买通了各路神仙,他们已经放弃了对马义的保护,于是他的胆气又壮了。

    “马义,我已经给过你机会了,是你不懂珍惜,所以到了阴曹地府,你也别怪我。”他阴测测地对马义说道。马义哂然,“步高,我发现你真能装!这些废话,还是留到你确实有本事搞死我的时候再说吧。”

    步高一再被马义打脸,哪怕他修养再好,也会忍不住发飙,何况他本来就是毫无修养之人,刚才那些废话,他只是想吓唬马义,希望他知难而退而已。不料马义就是一根筋,根本不吃他这一套。

    好吧,既然如此,那么我们就用实力说话吧。如果拳头不行,我们就用刀;如果用刀还不行,干脆就用枪吧。步高很想知道当马义没有神仙帮助,是如何在他们枪口下逃生的。

    这回,他亲自掏出了手枪,“嗒……”子弹上膛,保险打开,枪口对准马义,“你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么?”

    眼看自己胜券在握,步高再次卖萌。

    一个中年大叔卖萌?!

    各位《都市之无敌神医》的读者大大,小笔的衣食父母们,请你们大开脑洞,想象一下,那画面,会不会有点象凤姐扮萌哒哒?……唉,凤姐已经离开我们好多年,我们不再拿她开玩笑,好不好嘛?

    “你相信还会有人帮你挡子弹么?”步高得瑟地问马义,“如果你还能那么幸运,枪响过之后你仍然没死,我给你**趾头。”

    马义一脸苦笑,“我呢,肯定死不了,不过我也不敢让你**指头,不然你万一传染梅毒、爱滋给我,肿么办?”步高果断暴怒,“去死吧你!”他恶狠狠地扣动扳机,其他枪手也纷纷开枪。

    因为这次开枪没有人统一指挥,所以行动不统一,枪声就参差不齐,不料反而更显威力,一时间枪声大作,还绵绵不绝……

    毫无意外,金铁交鸣之声,也是绵绵不绝于耳,步高睁大眼一看,差点没一口老血喷薄而出。那个血红色的钹轮,不知在何时又平空出现,挡在他们和马义之间,他们的子弹,全被它给挡下。

    特么滴,莫非神仙都不靠谱么?刚才自己可是许下宏愿的,难道他们不在乎自己的香火贡奉,非要做一个廉洁、奉公、公正、正义的傻大神?

    我拷!

    步高一脸你特么就是傻b的样子,果断向头上苍天竖起中指。原本晴朗的天空,突然伴着隐隐雷声,从天边飘来一朵乌云。

    “呃……”步高大惊失色,赶紧收起中指,连带着脖子也缩一缩。

    特么滴果真是头上三尺有神灵,咱屁民可不能随便亵渎神灵啊!苍天突生异象,别说步高,就连骆蓉都紧张得直吞口水,似乎在神灵面前,枪的威胁都是浮云。马义这回没有急于收起钹轮,他从其后走出来,脸上笑容可鞠,“我说嘛,你杀不了我,你还偏不信。”

    “你到底是人,还是鬼?”步高不甘心,举枪的手却在发抖。

    “笑话,我当然是人啦,你见过可以在大白天里,在烈日之下走动的鬼吗?唉,没文化真可怕。”马义大摇其头,一脸为步高没文化而痛心疾首的样子。步高哭笑不得,如果按马义的定义,农村那些目不识丁的老太太全都是文化人啦,还保证能十步可见一个硕士生,百步能遇一个博士后!

第八十二章 枭首之刑

    不过步高相信马义说的是真话,他确实是人,不是鬼,因为自古以来,鬼确实都只在晚上出来活动,白天一般都躲在办公室里吹着空调,以前嘛无聊时是偷偷菜,现在品味提升了,则一般都在玩斗地主,他们没功夫出来体察民情,更不会没事找事,放着办公室不坐反而出来装神弄鬼吓唬人。

    其实这些都无关紧要,真正让步高感兴趣的是,他发现马义竟然从钹轮后走出来,正向他走来。他不明白马义到底想干什么,反正如果是他,他绝对会躲在钹轮背后不出来,因为对方手里拿着的是枪,不是烧火棍,也不是电动玩具,他的血肉之躯根本挡不住子弹。

    他擅自离开保护,就是屎壳螂打灯笼——找死的节凑!

    看着马义越来越走近自己,离开钹轮的距离也越来越远,步高心里暗暗高兴,因为他和骆蓉,一个离开钹轮,就意味着他脱离钹轮的保护越来越远,一个却还躲在钹轮后面不敢出来,步高才不相信钹轮能够同一时间内同时保护两个不在同一个地方上的人,所以马义离钹轮越远,他越不安全。

    他越不安全,自己越有机会搞死他!

    来吧,来吧,傻b,再靠近一点,哥好将你一枪爆头!

    步高因为兴奋而紧张,他死死盯着马义,握枪的手手心都冒汗。

    马义离开钹轮已经有三步之遥,可是他似乎还没有觉察自己正一步步走入危险之中,仿佛自己对面的人都是善良老实之辈,而不是穷凶恶极,两度开枪想杀死自己的歹徒。三金帮的精英们莫名其妙地望着马义一步步向自己走来,都忘记问他到底有何贵干,竟然不惜冒着生命危险向他们走来,他们可没有与他交朋友,把酒言欢的计划。

    步高眼看马义一步步脱离保护,心脏几乎都跳到嗓门眼上,他觉得全世界都安静了,全世界只剩下一个声音,那就是自己心跳的声音,“卟卟”的声响。

    一步……

    两步……

    三步……

    步高心里默数着马义的脚步,他看到骆蓉一脸焦急地从钹轮后探出脑袋,他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他突然双目凶光毕露,毫无预兆地抬起手中的枪,对着马义瞄准、扣动扳机……事情的发生不是不突然,步高的动作不是不快,他这几个动作一气呵成,完全发生在瞬息之间,放在部队,也只有兵王级别的士兵才能在瞬息之间完全这么完美的动作。

    “去死吧!”他心中呐喊。

    可是下一秒,他就愣住了,因为他的枪没响。就在一秒钟前,他的指尖刚触到扳机,他似乎看到一阵橙黄色的光芒从马义手中飞出,它快如闪电,在自己眼前一闪而过,然后再闪电般折回马义手中,这一切发生得非常快,快过他扣扳机的动作千万倍,然后他就惊恐地发现他的意识象空气一样突然消失了,自己仿佛突然掉入一片黑暗的冰窟。

    神马情况?步高顿时惊恐万状。最后一丝残存的意识似在告诉他,神灵法力无边诚不可欺啊!刚才肯定是因为他再次冒犯了神灵,神灵发怒了,掳走了他的意识。

    可是他步高也算是一代枭雄,枭雄最牛掰的,莫过于敢冲老天喊:我命由我不由天!天都敢蔑视的人,还怕鬼神吗?情急之下,步高瞬间完成从普通人到枭雄的角色转换,他心里已经没有对神灵的敬畏,只剩一个目的,就是杀死马义。

    放下了心中的敬畏,步高再次恶从胆边生,他想指再次扣动扳机,非置马义于死不可,可是他手中的枪很不给力,“叭”一声掉地上,他很意外自己竟然连枪都握不住,本能地正想弯腰捡枪,可是他体腔内突然爆发一股热流,热流就象脱缰的野马,狂野地自下而上,由里往外冲击,直接将他脑袋冲起三尺之高……

    “噗……”

    步高体内的热流冲出体外,化作温热、艳红的血水,高高喷起,宛如一股红色喷泉,往四周散射,站他旁边的三金帮精英猝不及防,被喷得满头满脸,他们伸手一摸,摸到一片粘稠物,还伴有让人呕吐的血腥味。

    “妈呀……”

    “呕……”

    三金帮精英看着手里让人恶心的艳红,心里一阵慌乱。步高被冲上天的脑袋从天而落,恰好砸在一个精英的头上,疼得他“哎哟!”一声惨叫,他本能地想看一下砸中自己的重物是神马东东,低头一看,映入眼帘的,竟是步高一张毫无血色的脸,最恐布的是他一双空洞无神的眼睛,正一眨为眨地死盯着自己,他脖子上的豁口血肉模糊……

    “妈呀!”精英本来就已经被砸得头有点犯晕,不料再受惊吓,于是他果断晕倒,四肢扩张成“大”字,一脸惊恐,两眼外翻,舌头外露,牙齿咬着舌根,晕得非常有特色。

    “扑嗵!”步高无头身躯轰然倒地,意外地镇住了三金帮精英造成的慌乱场面,他们面面相觑,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们甚至都忘了自己到这里的目的。

    幸好他们有急智,眼看老大已经身首异处,已经不可能带领自己为三金帮而奋斗,为大家一起奔赴小康、创建河蟹社会而共同努力了,亮仔作为老大的心腹,老大身边的红人,在这危急时刻,他必须众望所归,成为三金帮精英们的领头羊,而他也必须义不容辞站出来。

    于是他们高度一致地将目光投向亮仔,似在呐喊:哥们雄起,咱三金帮就靠你啦!

    “咕……”亮仔艰难地咽下一口口水,他胆怯地望着俨然已经神灵附体的马义,眼珠子骨碌碌乱转。因为他心知肚明,如果他们不是身临险境,三金帮的人不会连商量都没有就一致推他当主事人。

    他们与其说是尊他为大,不如说他们是推自己出来挡刀。

    地下世界就没有傻子。所以亮仔果断放弃火线上位的机会,他一边望着已神灵附体的马义,一边悄悄往后退,他要退到安全距离,枪打出鸟,出头椽子先杇烂,小时候爷爷的谆谆教导犹在耳边。

    “你……过来……”马义似乎看穿了亮仔内心的小九九,甚至故意不让他如愿以偿。亮仔顿时如丧考妣,他哭丧着脸,指着自己鼻子问马义:“你……叫我?”他心里同时祈祷一百次,希望马义的回答是:不是!

    但是马义果断让他失望了。

    “叫的就是你。”马义向他勾手指,脸上有一丝诡异的微笑,就象奈何桥上的孟婆子,“你别怕,快过来,说不定有福利领哦!”亮仔顿觉一阵阴风突起,头顶的太阳瞬间变成一个灰濛濛的灰白球体,没有热量,没有生机,这里所有的人仿佛全都失真,他们走路脚跟离地,悄无声息,地上没有他们的影子……

    他艰难地挪着脚步,半天都没挪出几厘米,他刚抬手擦一下脑门上的冷汗,忽然眼前出现一个阴影,他睁眼一看,一身邪气的马义赫然站在他面前。他们之间,本来最少相距有三十米以上的距离,就算是飞人,也不能眨眼之间,就到达自己眼前,可是马义就做到了,更悬乎的是,没有人看清楚他是怎么做到的,是跑?是跳?是飞?没有人知道,因为速度太快了,没有人能看清楚,他们只看到一道影子象风一样,一闪就到了亮仔跟前。

    反正亮仔感觉自己只是不小心眨一下眼,马义的身影就如同鬼魅般出现自己眼前。

    “你……你是人,是鬼?”亮仔大骇,本能地惊慌后退,不料脚下一绊,他一屁股跌坐地上。其他人则呆呆地望着马义,脸上没有丝毫血色,他们完全忘记了眼前的马义曾经是他们准备狩猎的猎物,忘记了自己手里握着的是刀枪,忘记了自己是专门干捅人肉放人血营生的狠人,他们就这么呆呆地望着马义,如果他头上悬挂祥云,他们肯定会把他神仙显灵虔诚跪拜。

    马义蹲下身,伸手拍拍亮仔脸颊,一脸遗憾的样子,“因为刚才我发现你的兄弟挺看得起你的,所以就想着让你接步高的位子,帮我管一管他们,但就你这胆量,唉,我看还是算了。”

    亮仔一听马义对自己没有恶意,也就放心不少。当他听说马义放弃让他当玄堂老大的想法,他心里没有丝毫的失落和痛惜,反而暗中松口气。虽然他惧怕马义,但是三金帮的堂主,不是谁想当就当的,而且马义是谁啊?

    有人当他是三金帮的干部啵?

    他只是一个外人,竟然妄想插手三金帮事务,空口白牙就许人家一个堂主之位,当人家是傻子,还是当人家是笨蛋?亮仔可是聪明人,知道马义的任命不是福音,搞不好还可能是自己的催命符!因为三金帮不仅不会承认他这个山寨版堂主,东方鑫还会派人清理门户,将他清除。

    马义放弃让自己出任堂主的计划,就等于是救自己一条小命,如果他还感到可惜,他就是二百四十九加一!

第八十三章 给人快乐

    “马义,不,马爷,其实我就是一打工仔的命,做不了老板,所以你不让我当他们老大,是你最明智的选择。”他非常诚恳对马义说道,马义笑笑,“人其实都是有野心的,老话说不想当老大的混混不是好混混,我不相信你从来没有当老大的理想。所以我宁愿相信,假如是东方鑫让你当玄堂堂主,你肯定会屁颠屁颠地立即走马上任,然后对东方鑫感恩戴德,恨不得认他当自己的老子,说不定此时你正向他磕头谢恩表达忠心呢!”

    老底被人揭穿,亮仔顿时老脸一阵发烧,“咳……咳……那个……马爷……我……不是……”

    “没事,即然你不想干,我也不勉强,我为人向来厚道,从来不干牛不喝水强按牛头的事,革命需要个人自愿,强迫是不可取的,反正想干的人多了去。”马义拍拍亮仔肩膀以示安慰。亮仔正想表示感谢,理解万岁,不料马义话锋一转。

    “你拒绝我,说明你不相信我的能力,认为我搞不过东方鑫,对不对?”

    “这……”亮仔一愣,马义所问正是他所虑,所以他果断无言以对。

    马义脸色瞬间变冷,身上杀气测漏,“你知道我最讨厌什么吗?”亮仔脑门冷汗瞬间狂飙,受马义身上的杀气裹挟,他突然跪倒在马义跟前,磕头如捣蒜,“马爷,我就是三金帮一打杂的,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求你饶了我吧。”

    马义手一甩,橙刀就到他手上,他用橙刀刀尖挑着亮仔下巴,一脸戏虐,“据我所知,你不是打杂的,而是步高的心腹,这些年,你跟着步高没少干伤天害理的事吧?”

    亮仔想摇头否认,刚一动,锋利异常的橙刀就划破他下巴,吓得他不敢动弹,他哭丧着脸,“马爷,你太抬举我了,我不是步高的心腹,只是他手下一个跑腿的人而已啦,我所做的事,都是他让我~干的,我不干,他还不得杀了我?”

    “哦,原来如此。不过你还是干了,对吧?作为一个成年人,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对吧?我们都是男人,是男人,就该有男人的担当,对吧?”马义轻声软语,列出一个不太整齐的排比句,仿佛在给一个迷途少年,循循善诱地讲解人生的道理,如果不是他手里的橙刀挑着亮仔的下巴,他还真象一个传道、授业、解惑的老师。

    “对!哎哟!”亮仔为表达深以为是的认同感,以拉近自己与马义心灵之间的距离,于是他点头回应马义的说教,不料这个动作就等于他自己将下巴往橙刀刀尖上送,橙刀也给力,毫不犹豫刺入他下巴,亮仔吃痛,忍不住一声哀叫。

    “丢,有这么痛吗?”马义鄙夷,手却不经意地松一松。亮仔吸着冷气,他确实不是装疼扮可怜,而是真正的疼,刚才橙刀扎进肉去好几公分深呢,伤口处血水顿时如檐雨滴嗒,如果不是他够机灵,反应快,搞不好气管都可能被割破了。

    他指指橙刀,哀求马义,“马爷,能把刀拿开么?”

    “不能!”马义一口回绝。

    “为什么?”亮仔眼角噙泪。

    “因为你刚才拒绝了我的好意。我这人嘛,喜欢给人好处,让他开心、快乐,当他开心我就开心,当他快乐,我就快乐……”

    亮仔顿时想哭了。

    如果他早点知道马义这么变~态,竟然有这种莫名其妙的爱好,他刚才就接受他的安排了,大不了事后再悄悄向东方帮主表明自己是白皮红心,是身在曹营心在汉,自己永远是东方帮主的好员工,甚至生是三金帮的人,死是三金帮的鬼,哪怕海枯死烂,痴心不改!

    “快乐,是相互给予的。”马义刀不离手,抬头仰望天空,化身哲学大拿,象是对亮仔说话,又象是在自言自语,“我给你快乐,你快乐了,我也跟着快乐,等于是你也给了我快乐。可惜现在的人功利心太重,对个人得失太过于斤斤计较,所以他们都不能得到真正的快乐。”

    “马老师,我明白了,以后我一定会多给别人快乐,然后自己也快乐,好不好?”亮仔的脖子又酸又疼,地上已经积了一摊他流的血水,但是马义的刀一刻没有离开他下巴,他就一刻不敢动弹。

    可是马义仍然没有收起橙刀的意思,他甚至是在有意放亮仔的血,虽然流血量不大,但是扛不住一直在流啊,人体内的血液又不是山泉水流不完。据有关专家研究表明,在正常情况下,一个人体内总的血量约为体重的8%左右。打个比方,你的体重若为50公斤,则血量为4公斤,合体积为4000毫升,亮仔不是体态健壮之人,他的体重不会超过75公斤,所以他体内的血液也不会超过6000毫升。

    他现在最少流失了100毫升以上的血,地上一摊殷~红,那不是油漆,而是他的生命之源啊!现在他还没有明显的症状,是因为流血量还不够,一旦他失血量达到800毫升以上时,他就会出现各种症状,比如面色苍白,怕冷、浑身无力之感,甚至呼吸急促,脉搏微弱。如果还不止血,任由他流掉自己身上1800毫升以上的血时,基本可以确定,他有机会与老阎握手了。

    所以他想止血。想止血,就必须先感动马义。

    要感动一个人,最好的办法就是投其所好。

    就好象贿赂,有的官,喜欢钱,你就给他钱;有的官喜欢附庸风雅,你就送他字画;有的官好色,你就送他美女。总之对症下~药,有的放矢,保你心想事成,马到成功。马义比较奇葩,喜欢送快乐给别人,然后自己也傻呵呵地偷着乐,所以亮仔也临时将自己变成一枚奇葩,以求马义的认同感。

    可是他再一次失算了。

    因为他误判了马义的性格,其实马义是一个挺正常的人,他之所以在亮仔面前表现奇葩,实际是与他闹着玩的,就象猫玩老鼠一样,猫玩老鼠不是因为老鼠好玩,而是为了更好剥它的皮。

    马义玩亮仔,他是想杀鸡给猴看,他想让其他人明白,小孩不听话,会有狼外婆,三金帮不听话,会有他马义这个冷面甚至变态的判官。因为他突然有心想掌控滨海地下世界,而滨海实在太大,他势单力孤,很难掌控局面,所以他想借这帮精英之手,为他做事。

    当然目的不能太明显,不然彰显了他们的重要性,他们会骄傲。他必须将他们完全臣服于自己,他才能实施自己的计划。亮仔是步高的红人,本来他是最好的人选,可是他心眼太活泛,不容易掌控,不好掌控的人,就象一个定时炸弹,别看他现在对你附首贴耳,搞不好随时都可能就炸了,所以这种人不能留。

    “孺子可教也!”马义向亮仔竖起大拇指,亮仔以为马义准备放过自己,不由心一喜,可是马义却接着兜头给他泼下一盘冷水,“不过很遗憾,你站错队了,既然你拒绝为我所用,你的下场只有一个,那就是一个字:死!”马义后面的话主要是说给三金帮其他精英听的,所以他故意加大音量。

    话音刚落,他握刀的手轻轻一拉,就割断了亮仔劲部大动脉,为了达到震慑的效果,他还故意放慢了出刀速度,以便他们看清楚他的动作。当橙刀划过亮仔脖子的时候,三金帮的精英们似乎听到利刃割破皮肤的声音,脖子不由一阵发凉,他们不自觉地伸手摸向自己的脖子,他们才发现,完整无瘕的脖子原来很可爱。

    “唔……唔……”亮仔双手捂着伤口,双眼绝望地望着马义,他不是菜鸟,劲部大动脉被人割断的后果是什么他一清二楚,现在哪怕马义想放他一马,他都已经没有活的机会,因为这一直汹涌往外冒的,真是他的血,而不是油漆。大动脉断了,血是止不住的,他不超过6000毫升的血很快就会流完。

    “马……马义……特么滴……老子就是……做鬼……也不放过你!”亮仔拼尽最后一口气,骂道。马义耸耸肩,一副老子不怕你的样子,“你死我手里,我就是你的煞星,所以就算你死后成鬼,也只会怕我,却不敢对我怎样。”

    “走……着……瞧……”亮仔吐完这三个字,两腿一蹬,嗝屁了,他双目圆瞪,一副死不瞑目的样子。

    “呼……”马义站起来,呼出一口浊气。三金帮的精英随之慌乱后退,他们惊恐地看着马义,他们杀过人,但是他们没办法象马义一样变~态,杀人如杀鸡不说,还能在谈笑风生中杀人,这,确实是一项恐布的技术活,他们这辈子都无法做到,更别谈超越,其中有胆小的,他们紧紧捂着自己的脖子,深怕他也给自己一刀。

    马义假装无视他们的反应,其实心里暗自高兴,他们害怕,正说明自己的目的已经初步达成,下面的事,就好办多了。他收起橙刀,然后作惋惜状:“唉,这又是何苦呢?所以说人啊,就得追求进步。人生就象逆水行舟,不进则退,退则死,你们说,对吗?”

    杀人凶手马义摇身一变,变成一个智慧长者,在谆谆教导三金帮的精英们。

第八十三章 给人快乐

    “马义,不,马爷,其实我就是一打工仔的命,做不了老板,所以你不让我当他们老大,是你最明智的选择。”他非常诚恳对马义说道,马义笑笑,“人其实都是有野心的,老话说不想当老大的混混不是好混混,我不相信你从来没有当老大的理想。所以我宁愿相信,假如是东方鑫让你当玄堂堂主,你肯定会屁颠屁颠地立即走马上任,然后对东方鑫感恩戴德,恨不得认他当自己的老子,说不定此时你正向他磕头谢恩表达忠心呢!”

    老底被人揭穿,亮仔顿时老脸一阵发烧,“咳……咳……那个……马爷……我……不是……”

    “没事,即然你不想干,我也不勉强,我为人向来厚道,从来不干牛不喝水强按牛头的事,革命需要个人自愿,强迫是不可取的,反正想干的人多了去。”马义拍拍亮仔肩膀以示安慰。亮仔正想表示感谢,理解万岁,不料马义话锋一转。

    “你拒绝我,说明你不相信我的能力,认为我搞不过东方鑫,对不对?”

    “这……”亮仔一愣,马义所问正是他所虑,所以他果断无言以对。

    马义脸色瞬间变冷,身上杀气测漏,“你知道我最讨厌什么吗?”亮仔脑门冷汗瞬间狂飙,受马义身上的杀气裹挟,他突然跪倒在马义跟前,磕头如捣蒜,“马爷,我就是三金帮一打杂的,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求你饶了我吧。”

    马义手一甩,橙刀就到他手上,他用橙刀刀尖挑着亮仔下巴,一脸戏虐,“据我所知,你不是打杂的,而是步高的心腹,这些年,你跟着步高没少干伤天害理的事吧?”

    亮仔想摇头否认,刚一动,锋利异常的橙刀就划破他下巴,吓得他不敢动弹,他哭丧着脸,“马爷,你太抬举我了,我不是步高的心腹,只是他手下一个跑腿的人而已啦,我所做的事,都是他让我~干的,我不干,他还不得杀了我?”

    “哦,原来如此。不过你还是干了,对吧?作为一个成年人,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对吧?我们都是男人,是男人,就该有男人的担当,对吧?”马义轻声软语,列出一个不太整齐的排比句,仿佛在给一个迷途少年,循循善诱地讲解人生的道理,如果不是他手里的橙刀挑着亮仔的下巴,他还真象一个传道、授业、解惑的老师。

    “对!哎哟!”亮仔为表达深以为是的认同感,以拉近自己与马义心灵之间的距离,于是他点头回应马义的说教,不料这个动作就等于他自己将下巴往橙刀刀尖上送,橙刀也给力,毫不犹豫刺入他下巴,亮仔吃痛,忍不住一声哀叫。

    “丢,有这么痛吗?”马义鄙夷,手却不经意地松一松。亮仔吸着冷气,他确实不是装疼扮可怜,而是真正的疼,刚才橙刀扎进肉去好几公分深呢,伤口处血水顿时如檐雨滴嗒,如果不是他够机灵,反应快,搞不好气管都可能被割破了。

    他指指橙刀,哀求马义,“马爷,能把刀拿开么?”

    “不能!”马义一口回绝。

    “为什么?”亮仔眼角噙泪。

    “因为你刚才拒绝了我的好意。我这人嘛,喜欢给人好处,让他开心、快乐,当他开心我就开心,当他快乐,我就快乐……”

    亮仔顿时想哭了。

    如果他早点知道马义这么变~态,竟然有这种莫名其妙的爱好,他刚才就接受他的安排了,大不了事后再悄悄向东方帮主表明自己是白皮红心,是身在曹营心在汉,自己永远是东方帮主的好员工,甚至生是三金帮的人,死是三金帮的鬼,哪怕海枯死烂,痴心不改!

    “快乐,是相互给予的。”马义刀不离手,抬头仰望天空,化身哲学大拿,象是对亮仔说话,又象是在自言自语,“我给你快乐,你快乐了,我也跟着快乐,等于是你也给了我快乐。可惜现在的人功利心太重,对个人得失太过于斤斤计较,所以他们都不能得到真正的快乐。”

    “马老师,我明白了,以后我一定会多给别人快乐,然后自己也快乐,好不好?”亮仔的脖子又酸又疼,地上已经积了一摊他流的血水,但是马义的刀一刻没有离开他下巴,他就一刻不敢动弹。

    可是马义仍然没有收起橙刀的意思,他甚至是在有意放亮仔的血,虽然流血量不大,但是扛不住一直在流啊,人体内的血液又不是山泉水流不完。据有关专家研究表明,在正常情况下,一个人体内总的血量约为体重的8%左右。打个比方,你的体重若为50公斤,则血量为4公斤,合体积为4000毫升,亮仔不是体态健壮之人,他的体重不会超过75公斤,所以他体内的血液也不会超过6000毫升。

    他现在最少流失了100毫升以上的血,地上一摊殷~红,那不是油漆,而是他的生命之源啊!现在他还没有明显的症状,是因为流血量还不够,一旦他失血量达到800毫升以上时,他就会出现各种症状,比如面色苍白,怕冷、浑身无力之感,甚至呼吸急促,脉搏微弱。如果还不止血,任由他流掉自己身上1800毫升以上的血时,基本可以确定,他有机会与老阎握手了。

    所以他想止血。想止血,就必须先感动马义。

    要感动一个人,最好的办法就是投其所好。

    就好象贿赂,有的官,喜欢钱,你就给他钱;有的官喜欢附庸风雅,你就送他字画;有的官好色,你就送他美女。总之对症下~药,有的放矢,保你心想事成,马到成功。马义比较奇葩,喜欢送快乐给别人,然后自己也傻呵呵地偷着乐,所以亮仔也临时将自己变成一枚奇葩,以求马义的认同感。

    可是他再一次失算了。

    因为他误判了马义的性格,其实马义是一个挺正常的人,他之所以在亮仔面前表现奇葩,实际是与他闹着玩的,就象猫玩老鼠一样,猫玩老鼠不是因为老鼠好玩,而是为了更好剥它的皮。

    马义玩亮仔,他是想杀鸡给猴看,他想让其他人明白,小孩不听话,会有狼外婆,三金帮不听话,会有他马义这个冷面甚至变态的判官。因为他突然有心想掌控滨海地下世界,而滨海实在太大,他势单力孤,很难掌控局面,所以他想借这帮精英之手,为他做事。

    当然目的不能太明显,不然彰显了他们的重要性,他们会骄傲。他必须将他们完全臣服于自己,他才能实施自己的计划。亮仔是步高的红人,本来他是最好的人选,可是他心眼太活泛,不容易掌控,不好掌控的人,就象一个定时炸弹,别看他现在对你附首贴耳,搞不好随时都可能就炸了,所以这种人不能留。

    “孺子可教也!”马义向亮仔竖起大拇指,亮仔以为马义准备放过自己,不由心一喜,可是马义却接着兜头给他泼下一盘冷水,“不过很遗憾,你站错队了,既然你拒绝为我所用,你的下场只有一个,那就是一个字:死!”马义后面的话主要是说给三金帮其他精英听的,所以他故意加大音量。

    话音刚落,他握刀的手轻轻一拉,就割断了亮仔劲部大动脉,为了达到震慑的效果,他还故意放慢了出刀速度,以便他们看清楚他的动作。当橙刀划过亮仔脖子的时候,三金帮的精英们似乎听到利刃割破皮肤的声音,脖子不由一阵发凉,他们不自觉地伸手摸向自己的脖子,他们才发现,完整无瘕的脖子原来很可爱。

    “唔……唔……”亮仔双手捂着伤口,双眼绝望地望着马义,他不是菜鸟,劲部大动脉被人割断的后果是什么他一清二楚,现在哪怕马义想放他一马,他都已经没有活的机会,因为这一直汹涌往外冒的,真是他的血,而不是油漆。大动脉断了,血是止不住的,他不超过6000毫升的血很快就会流完。

    “马……马义……特么滴……老子就是……做鬼……也不放过你!”亮仔拼尽最后一口气,骂道。马义耸耸肩,一副老子不怕你的样子,“你死我手里,我就是你的煞星,所以就算你死后成鬼,也只会怕我,却不敢对我怎样。”

    “走……着……瞧……”亮仔吐完这三个字,两腿一蹬,嗝屁了,他双目圆瞪,一副死不瞑目的样子。

    “呼……”马义站起来,呼出一口浊气。三金帮的精英随之慌乱后退,他们惊恐地看着马义,他们杀过人,但是他们没办法象马义一样变~态,杀人如杀鸡不说,还能在谈笑风生中杀人,这,确实是一项恐布的技术活,他们这辈子都无法做到,更别谈超越,其中有胆小的,他们紧紧捂着自己的脖子,深怕他也给自己一刀。

    马义假装无视他们的反应,其实心里暗自高兴,他们害怕,正说明自己的目的已经初步达成,下面的事,就好办多了。他收起橙刀,然后作惋惜状:“唉,这又是何苦呢?所以说人啊,就得追求进步。人生就象逆水行舟,不进则退,退则死,你们说,对吗?”

    杀人凶手马义摇身一变,变成一个智慧长者,在谆谆教导三金帮的精英们。

第八十四章 男人的操守

    “是……是……”

    精英们慌乱点头。马义身上发出的杀气气场很强,由不得他们不点头。马义对他们的表现非常满意,“你们都是知错能改的好孩子,以前你们之所以入岐途,是因为没有一个正确的带路人……”

    马义语重心长,完全切入智慧长者的身份,三金帮精英们则哭笑不得,眼前正装b的二货青年,若论年龄,他们哪个不比他大几岁,可是他竟然称呼他们是孩子!这不明显是岐视么?可是当他看到身首异处的步高和死状痛苦的亮仔,他们果断地表示欣然接受。

    其实称呼就是一个称呼而已,并不代表什么,我们没必要斤斤计较,对吧?

    因为,有时候小命比神马都重要,老话不是说么,好死不如赖活,他喊自己一声孩子,自己又不会因此掉一两肉,甚至说不定他一高兴真给自己派福利呢?马义正绞尽脑汁为自己的思想教育课即兴组织教材和理论,所以没有注意到精英们的表情。

    “所以我相信,你们不是不可药救,而是缺少一个带路人,我,马义不才,今天就毛遂自荐,担当你们的带路人……我相信,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共创辉煌,率先一步进入小康。好了,我说完了。”

    马义难得今天能够口若悬河,站在三金帮精英面前,引经据典一口气得啵了十分钟之久,然后在展望了美好未来后华丽收尾。精英们早就昏昏欲睡,可是又不敢睡,只好强打精神聆听人生导师的教诲,虽然这是免费课程,可是他们内心仍然有难以抑制的痛苦。想当初,他们就是因为讨厌听老师唠叨才天天逃课,然后光荣加入黑社会的。

    他们已经在地下世界打滚多年,都是小有名气的地下世界精英,却被马义堵在荒郊野地上人生哲理课,那感觉,嗯,就象是被人塞粪坑里出不来啦。可是他们不敢表示任何不满,更不敢反抗。马义说完了他们还得鼓掌,鼓掌他们倒是出于真心,庆幸凶人狂魔终于终止了念魔咒,让他们身心得以解放,所以掌得鼓相当热烈,马义看着眼前一张张青春活力的脸,心里陡然头升起一股傲骄,因为从不善辞令的他,今天却凭三寸不烂之舌,成功挽救了十几个已经堕落的灵魂,他还有信心自己、有能力让他们涅槃重生,重新涣发新的生机,这成就,说是丰功伟绩一点都不为过啊。

    “那个哈……”马义站在一块突起的石头上,“步高已死,玄堂已灭,你们没有了组织,我知道,你们已经习惯了组织生活,所以我决定,我们重新组织在一起,好不好?”

    精英们心里说我们敢说不好吗?我们不仅智商高,连情商都能甩亮仔好几条大街呢!

    “好!”他们轰然响应,脸上是找到组织,重获新生的激动,心里却是被逼上贼船,前途未卜的悲催,话说马义只是双眼能透视,却不能读心,他哪知道三金帮精英们真实的内心世界,他被他们的表相所迷惑,深以为自己刚才的一翻诲人不倦,已经结出丰硕果实。老话说得好,人之初,性本善,没有谁天生就是坏人,他之所以变成坏人,是因为受后天环境的影响造成的。

    既然后天环境能将一个本性善良的人变成一个坏人,那么,它也能将一个后天变坏的坏人变成好人,这个道理能说得通啵?如果你也觉得说得通,就送几朵小花给小笔呗?当然,盖红章、投贵宾神马的最好不过了,送红包?嘿嘿,当然也多多益善了!

    (哎呀,天天向你们求施舍,好害羞啦!)

    “你来……”马义向其中一个精英勾手指,这人只是十几个人中的一个,本来是很普通的三金帮打手之一,可是为毛马义向他勾手指,而不是向其他人勾手指呢?其实原因很狗血了,原因只是因为马义看他貌似有些眼熟而已。

    大家都知道,华夏人办事嘛,都喜欢找熟人,几乎没熟人就办不了事,马义也是华夏人,当然也不能免俗啦,他想重建组织,又不想事事亲为,当然必须首先从中挑选熟人作为他们的负责人了。至于是神马原因,小笔不懂,如果你有兴趣,不防深入研究一下,说不定一不小心,你就解开了这个千古谜题,从此你一鸣惊人,**丝变公知,赢得粉丝千千万,成为名符其实的大v哦!

    可是被勾手指的人却不知道马义为毛其他人不勾,非要勾自己啊,他只知道亮仔被他勾了手指之后,就被他当鸡给劏了,放了一地的血,现在血腥味还呛鼻呢。人家美女勾手指,那叫勾引,销~魂啊;马义勾手指,这叫勾魂,要命啊!

    情急之中,他“扑嗵”一声跪地上,双手支地,磕头求饶:“马哥,你大人有大量,放过我吧,我阿豹愿为你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阿豹?”马义惊疑地望着磕头好掏蒜的阿豹,想了半天才想起这个有点眼熟,自称阿豹的人是谁了。当初自己刚找到菊子时,这人就和菊子在一起,他是步仁的保镖,活埋自己的刽子手之一,他杀步仁时,也是他在自己背后开枪,让他刺杀行动暴露,逼得他落荒而逃。

    原来是仇人相见啊!

    拷!马义为自己糟糕的记性悲哀。

    “我想起来了,你,曾经杀过我!而且不止一次。”他对阿豹说道,他音量不高,但它就如同一道催命符,让阿豹浑身一震,当即就想脱~裤子……尿尿(嘿嘿,你往邪恶那方面想了么?)。他赶紧~夹紧双~腿,逼退尿意,一脸悔恨交加的样子,“马哥,我当初也是受步仁指使,我就是一个小卒子,实在是事出无奈才冒犯了你,所以请你高抬贵手,放我一马,好不好?”

    马义没说话,一道橙黄色光芒暴起,阿豹顿觉下巴有一丝生疼,这光芒,他太熟悉了,因为他刚刚才见识过,亮仔惨死的一幕再次浮现眼前,阿豹顿时脸色如死灰,他浑身冰凉,如同坠入冰窖。

    “阿豹,你特么滴快来啊……”他仿佛听到步仁在喊他。

    “阿豹,你必须下来陪我……”他似乎听到步高在吆喝。

    “阿豹,来,来,我们去喝酒去。”他似乎看到亮仔在向他招手。

    “马哥,对不起,真不是我想杀你,我是吃人饭受人管,迫不得以。”阿豹眼角溢出泪水,苦苦哀求。马义收起橙刀和杀气,“好吧,我相信你是受人指使的,所以我大人有大量,决定不杀你!”

    “呃……”阿豹却愣了,他没想到马义会这么好说话,所以他竟然反应不过来。

    “莫非你不相信我?”马义鄙视。

    “信,我信!”阿豹如梦初醒,他双手抱着马义的大~腿,感激涕零,简直把马义当作自己亲爹敬仰,曾经灰暗的内心,也漏进了一丝光线,心说这世界上还是好人多啊,我再不好好做人,就真对不起当和人民的期望了。

    于是他暗下决心,从此一定要跟当过走,在当有话,听马哥的话,洗心革面重做人,为滨海市人民鞠躬尽瘁死而一已神马的。马义厌恶地将他一脚踢开,“我去,你是不是有病啊?那么喜欢抱大~腿?”

    “呵呵,马哥的大~腿抱起来爽嘛!”阿豹爬起来,重新抱住马义的大~腿,一脸幸福得要死的**的样子。马义顿时鸡皮疙瘩暴起,“莫非你也喜欢吹~箫、暴菊~花神马的?”

    “这个……如果马哥喜欢,也可以有啦!”阿豹羞涩地说道。

    马义彻底服了,早在二千多的多年前,孟哥就说过:“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这话很好懂,上过初中的人都能读懂,所以小笔就不再解释了。总之孟哥的意思就是,作为男子汉大丈夫,必须得有骨气!

    骨气是什么?

    骨气是男人的脊梁,是和女人的贞操一样宝贵的男人的操守,没有了骨气的男人,灵魂是软弱的;没有骨气的男人,如同没有了贞操妓~女!马义忍住恶心,问阿豹:“你认识长孙望啵?”

    马义的问题太突兀,阿豹不明白他的意思,便脸上讪讪,“我认识他,他不认识我啦。”

    “哦,也对,人家是贵族,而你却是上不了台面的混混,你们之间的差距,宽过太平洋,他怎么会认识你呢?”马义释然,“要不,我介绍你们认识?”阿豹眼睛一亮,“真的?”

    “木有问题啦!”马义打下包票,“而且我相信他会喜欢你的。”说罢,马义嘴角显露一丝邪恶的微笑,大脑yy阿豹和长孙望上演互暴菊花,情爱绵绵的活春宫,太邪恶了,他强大的内心都忍不住打了一个冷战。

    阿豹从马义的笑容里看出他貌似不安好心,可是他虽然是混混,但是他本性是纯洁的,思想都没有马义龌龊,他想过马义会杀他,手段也可能极其残忍,但是他从没有想过马义会将他往这种火坑推!

第八十五章 牛逼的凡人

    “马哥,刚才你也说了,我们之间有差距。确实,我就是一个混混,长孙望却是滨海的上层人士,我高攀不上人家,所以我想我们还是没必要认识啦,好不好?”阿豹开始推脱。

    “别呀,我告诉你啊,长孙望可是长孙家族的重要人物,属于财大气粗型人士,手握各种重要资源,如果你们成为朋友,你最少可以少奋斗十年。”

    阿豹终究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莽夫,对权钱的贪欲简单粗暴,马义轻轻抛出一个香饵,他立即就忘了刚才的警惕,“咕……”他使劲吞咽口水,不想发财的混混不是好混混,他出来混,就是为了钱,不然你还以为他是为了实现四个现代化建设?

    “可是……可是我们身份摆在那,我估计长孙望会嫌弃咱,不想与咱交朋友。”阿豹犹豫,莽夫也有自知之明嘛!

    “不会,我相信他也想与你交朋友,因为你们有共同的爱好嘛,有了共同的爱好,你们就有了共同的语言,有了共同的语言,你们就能成为好朋友,对吧?”马义给他下定心丸。阿豹顿时对长孙望充满好奇与向往,“马哥,说说看,我与他能有什么共同爱好?”

    “这个嘛……”马义开始卖弄,“你确定要说?”

    “当然。”阿豹点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嘛!”马义深以为是,男男之间,如果没有彼此深入了解,没有深厚的情感基础,没有知己知彼,别说百战,就是一战都难成事,其中道理很简单,因为旱路肯定不好走,还要克服心理障碍神马啦。

    以你的经验,你觉得呢?(别东装西望,就问你呢!)

    “好吧,我今天就将我所知道的长孙望一字不落全告诉你。”马义脸上一副你赚翻了的样子。“第一个爱好,你们喜欢抱别人大腿……”马义说得慢条斯理,阿豹一阵羞涩,一张老脸象被泼了红油漆。

    “第二嘛,是重点啦,你们都喜欢那啥。”

    “那啥是啥啊?”阿豹不耻下问。

    马义挠挠头,“这个嘛,刚才已经说过了,这玩艺最好不要经常挂嘴边啦,不然的小编会将它河蟹掉滴!”阿豹仍然一头雾水,他不明白“那啥”,咋又和“河蟹”不河蟹了呢?

    “马哥,你可以说清楚一些吗?我一点都听不懂诶!”

    马义头都大了,摊上这么一个脑残,他能怎么办呢?只能怪自己八字不好呗!

    “阿豹,其实有些事情,说了一次之后,就不需要说第二次了,我们用那呀、这呀这些代词就能说明白,对不对?”

    阿豹点点头,“对!”

    “那么你现在明白了吗?”马义追问,阿豹想了想,“还是不明白!”

    “我去!”马义果断一脚,将他踹出三米远,阿豹身体刚落地,就连滚带爬回到马义身边,“马哥,我懂了,你是说长孙望他喜欢玩男男游戏,对不?”

    阿豹小宇宙突然暴发,回答正确,倒是把马义给搞愣了,心说这也太神奇了,自己刚才随意一脚,竟然能开启阿豹的智慧之门,说出去都没人相信啊。“阿豹,我刚才踹你脚,你竟然就想明白了一个问题,这科学吗?”

    “嘿嘿,马哥的脚是天下第一神脚,直接能将白痴踹成天才!”阿豹这一马屁拍得,真是大言不惭啊,让马义都感到有些不好意思。阿豹随后脸色一暗,委屈地说道:“马哥,其实我吧,性取向木有问题啦。刚才我只是以为马哥爱好这一口,所以才想舍命陪君子,为马哥献身啦。”

    “你不是男同?”马义微微惊讶,随即叹道:“这又何苦呢?”

    “不苦,一点都不苦,为马哥献身,是我阿豹的荣耀!”阿豹抢着说,脸上果真是洒满幸福的光辉。马义被阿豹左一个马屁,右一个马屁拍得鸡皮疙瘩掉满地,为了不让自己被阿豹恶心死,他决定进入主题。

    “你知道我为什么叫你过么?”他问阿豹,阿豹摇头,他又不是马义肚子里的蛔虫,他上哪去知道马义的意思啊?马义也不再卖关子,“你看哈,玄堂完了,以前呢,在滨海这一亩三分地上,都是三金帮说了算,现在三金帮大厦已顷,新生的地下世界力量尚未出世,其他的小帮小派肯定会趁机作乱,所以我希望你挑起这担子。”

    马义盯着阿豹的眼睛说道,“刚才亮仔主动放弃了这个机会,他是忠于步高的,所以他宁愿到阴间去陪步高斗地主,也不愿在阳间的地下世界作一方霸主,所以我成全了他。你又意下如何呢?”

    “我听你的!”马义话音刚落,阿豹就马上表态。他情商比亮仔高,关键时刻,忠孝礼仪廉耻都是浮云!因为活命才最重要,其他神马都是浮云。然后他才适时说出自己的担忧:“马哥,玄堂是三金帮最大最富裕的堂口,是东方鑫的心头肉,我们这么干,他可能不会甘心的。”

    “不是可能不甘心,而是绝对不甘心。但你放心,在我眼里,东方鑫只不过是一条小泥鳅而已,掀不起风浪!”马义安慰阿豹,阿豹心说我不担心——才怪!你马义有神马德行,不就是杀了步高和亮仔么?你以为杀死几个人就能在地下世界称王称霸?你太天真了,还是洗洗睡吧,骚年!哥才不会一条道跟你走到黑!

    可是他表面上却一副对马义言听计从,唯他马首是瞻的样子,“马哥,我从现在开始就听你的,你叫我往东,我绝对不往西,你叫我杀狗,我肯定不会宰鸡!而且我也相信,你文成武德,泽被苍生,一定能够一统江湖,雄霸天下!”

    马义笑骂:“麻逼,你欺负哥没看过《笑傲江湖》么?”阿豹傻笑,“嘿嘿……”

    “现在玄堂人马归我们了,但是我们不能继续使用玄堂这个名号,因为我们已经不再属于三金帮,我在南云有一个组织叫双煞帮,所以我们以后也以双煞帮为名号,你去问问其他人愿不愿跟我干。”

    阿豹看了一眼仍然吓得不敢动弹地原三金帮精英,然后一拍胸脯,“马哥放心,他们都必须跟你干,不然我让他们生不如死!”

    “好,有气魄!是个做大事的人!”马义交口称赞。阿豹从今往后,就是他在滨海的马前卒,他应有的荣耀,马义不会吝啬,只是他没有想到,阿豹从一开始,就没有真心想与他合作,而是离心离德,暗打算盘。

    马义不知道阿豹内心真实的想法,可是他也明白,眼前这帮人,没有一个是好鸟,他也没有想过真要依靠他管好滨海双煞帮,搞地下活动,路云和米莉莉是专家,他从拿下步高那一刻开始,就计划着让路云过来,协助他将三金帮的玄堂吞下去,将其成为双煞帮的一个堂口。

    “马义……”骆蓉躲在钹轮背后叫马义,马义刚才忙着为未来的双煞帮滨海分支招兵买马,几乎都忘了骆蓉,直到她叫自己,他才恍然想起,他向骆蓉招手,“骆蓉,没事了,过来吧.”

    骆蓉再仔细观察了一下,确认安全了,她才出来,地上步高和亮仔的死尸狰狞恐怖,可是她是护士,对死尸有免疫力,所以没有引起她过度恐慌。马义看骆蓉出来了,他向钹轮一招手,它突然腾空而起,飞向马义,当它落到马义手中的时候,已经小如一个酱碟。

    这次,所有人,包括骆蓉都看到了,他们才明白原来这个钹轮不是天神之物,而是马义秘密的防身武器。他们都是凡人,当然搞不懂钹轮到了马义手中,为什么可以随意变大变小。

    “马义,你是神仙?”骆蓉最先忍不住好奇,其他人也眼睁睁地看着他。马义无奈地笑笑,“我不是神仙,我只是比较牛逼的凡人而已。”

    阿豹悄悄吞咽口水,马义这一奇异的本事,让他背叛的决心发生了动摇。心说,万一马义就是传说中的神仙肿么办?自己是凡人,东方鑫也是凡人,他们凡人虽然在人数上占优势,可是你听说过凡人能打败神仙么?

    马义似乎为了证明自己是比较牛逼的凡人,他让人将步高和亮仔的死尸并排放一起,然后运真元之气,打出手印:“疾!"他的指尖凭空喷出一股火焰,火焰火势凶猛,将步高与亮仔的死尸体裹入火海,瞬间,两具死尸就化作了一股青烟,随火飘散。

    周围出现一片寂静,死一般的寂静。所有的人,包括骆蓉,都望着虚无的天空,试图寻找着步高与亮仔存在的蛛丝马迹,虽然他们知道已经不可能再找到他俩,哪怕是一点肉渣。他们寻找,是想分散心中那份恐惧而已。

    如果说刚才他们只是被马义恐怖的武力值和杀人如切菜的那份淡定震慑住了,那么现在则是被他一身诡异的本事吓住了。一个大活人,手指尖能喷火就已经够不可思议,他放出的火,还能将尸体烧成一股烟,更是闻所未闻啊。

    他们曾经怀疑有神仙在暗中帮助马义,只是没想到,他就是那个神仙。

    “马哥,你是怎么做到的?”阿豹战战兢兢,暗中庆幸自己能够在没有背叛他之前,及时发现他不是凡人,不然自己迟早也会象步高和亮仔一样被他烧成烟,连骨灰都没有。

第八十四章 男人的操守

    “是……是……”

    精英们慌乱点头。马义身上发出的杀气气场很强,由不得他们不点头。马义对他们的表现非常满意,“你们都是知错能改的好孩子,以前你们之所以入岐途,是因为没有一个正确的带路人……”

    马义语重心长,完全切入智慧长者的身份,三金帮精英们则哭笑不得,眼前正装b的二货青年,若论年龄,他们哪个不比他大几岁,可是他竟然称呼他们是孩子!这不明显是岐视么?可是当他看到身首异处的步高和死状痛苦的亮仔,他们果断地表示欣然接受。

    其实称呼就是一个称呼而已,并不代表什么,我们没必要斤斤计较,对吧?

    因为,有时候小命比神马都重要,老话不是说么,好死不如赖活,他喊自己一声孩子,自己又不会因此掉一两肉,甚至说不定他一高兴真给自己派福利呢?马义正绞尽脑汁为自己的思想教育课即兴组织教材和理论,所以没有注意到精英们的表情。

    “所以我相信,你们不是不可药救,而是缺少一个带路人,我,马义不才,今天就毛遂自荐,担当你们的带路人……我相信,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共创辉煌,率先一步进入小康。好了,我说完了。”

    马义难得今天能够口若悬河,站在三金帮精英面前,引经据典一口气得啵了十分钟之久,然后在展望了美好未来后华丽收尾。精英们早就昏昏欲睡,可是又不敢睡,只好强打精神聆听人生导师的教诲,虽然这是免费课程,可是他们内心仍然有难以抑制的痛苦。想当初,他们就是因为讨厌听老师唠叨才天天逃课,然后光荣加入黑社会的。

    他们已经在地下世界打滚多年,都是小有名气的地下世界精英,却被马义堵在荒郊野地上人生哲理课,那感觉,嗯,就象是被人塞粪坑里出不来啦。可是他们不敢表示任何不满,更不敢反抗。马义说完了他们还得鼓掌,鼓掌他们倒是出于真心,庆幸凶人狂魔终于终止了念魔咒,让他们身心得以解放,所以掌得鼓相当热烈,马义看着眼前一张张青春活力的脸,心里陡然头升起一股傲骄,因为从不善辞令的他,今天却凭三寸不烂之舌,成功挽救了十几个已经堕落的灵魂,他还有信心自己、有能力让他们涅槃重生,重新涣发新的生机,这成就,说是丰功伟绩一点都不为过啊。

    “那个哈……”马义站在一块突起的石头上,“步高已死,玄堂已灭,你们没有了组织,我知道,你们已经习惯了组织生活,所以我决定,我们重新组织在一起,好不好?”

    精英们心里说我们敢说不好吗?我们不仅智商高,连情商都能甩亮仔好几条大街呢!

    “好!”他们轰然响应,脸上是找到组织,重获新生的激动,心里却是被逼上贼船,前途未卜的悲催,话说马义只是双眼能透视,却不能读心,他哪知道三金帮精英们真实的内心世界,他被他们的表相所迷惑,深以为自己刚才的一翻诲人不倦,已经结出丰硕果实。老话说得好,人之初,性本善,没有谁天生就是坏人,他之所以变成坏人,是因为受后天环境的影响造成的。

    既然后天环境能将一个本性善良的人变成一个坏人,那么,它也能将一个后天变坏的坏人变成好人,这个道理能说得通啵?如果你也觉得说得通,就送几朵小花给小笔呗?当然,盖红章、投贵宾神马的最好不过了,送红包?嘿嘿,当然也多多益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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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来……”马义向其中一个精英勾手指,这人只是十几个人中的一个,本来是很普通的三金帮打手之一,可是为毛马义向他勾手指,而不是向其他人勾手指呢?其实原因很狗血了,原因只是因为马义看他貌似有些眼熟而已。

    大家都知道,华夏人办事嘛,都喜欢找熟人,几乎没熟人就办不了事,马义也是华夏人,当然也不能免俗啦,他想重建组织,又不想事事亲为,当然必须首先从中挑选熟人作为他们的负责人了。至于是神马原因,小笔不懂,如果你有兴趣,不防深入研究一下,说不定一不小心,你就解开了这个千古谜题,从此你一鸣惊人,**丝变公知,赢得粉丝千千万,成为名符其实的大v哦!

    可是被勾手指的人却不知道马义为毛其他人不勾,非要勾自己啊,他只知道亮仔被他勾了手指之后,就被他当鸡给劏了,放了一地的血,现在血腥味还呛鼻呢。人家美女勾手指,那叫勾引,销~魂啊;马义勾手指,这叫勾魂,要命啊!

    情急之中,他“扑嗵”一声跪地上,双手支地,磕头求饶:“马哥,你大人有大量,放过我吧,我阿豹愿为你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阿豹?”马义惊疑地望着磕头好掏蒜的阿豹,想了半天才想起这个有点眼熟,自称阿豹的人是谁了。当初自己刚找到菊子时,这人就和菊子在一起,他是步仁的保镖,活埋自己的刽子手之一,他杀步仁时,也是他在自己背后开枪,让他刺杀行动暴露,逼得他落荒而逃。

    原来是仇人相见啊!

    拷!马义为自己糟糕的记性悲哀。

    “我想起来了,你,曾经杀过我!而且不止一次。”他对阿豹说道,他音量不高,但它就如同一道催命符,让阿豹浑身一震,当即就想脱~裤子……尿尿(嘿嘿,你往邪恶那方面想了么?)。他赶紧~夹紧双~腿,逼退尿意,一脸悔恨交加的样子,“马哥,我当初也是受步仁指使,我就是一个小卒子,实在是事出无奈才冒犯了你,所以请你高抬贵手,放我一马,好不好?”

    马义没说话,一道橙黄色光芒暴起,阿豹顿觉下巴有一丝生疼,这光芒,他太熟悉了,因为他刚刚才见识过,亮仔惨死的一幕再次浮现眼前,阿豹顿时脸色如死灰,他浑身冰凉,如同坠入冰窖。

    “阿豹,你特么滴快来啊……”他仿佛听到步仁在喊他。

    “阿豹,你必须下来陪我……”他似乎听到步高在吆喝。

    “阿豹,来,来,我们去喝酒去。”他似乎看到亮仔在向他招手。

    “马哥,对不起,真不是我想杀你,我是吃人饭受人管,迫不得以。”阿豹眼角溢出泪水,苦苦哀求。马义收起橙刀和杀气,“好吧,我相信你是受人指使的,所以我大人有大量,决定不杀你!”

    “呃……”阿豹却愣了,他没想到马义会这么好说话,所以他竟然反应不过来。

    “莫非你不相信我?”马义鄙视。

    “信,我信!”阿豹如梦初醒,他双手抱着马义的大~腿,感激涕零,简直把马义当作自己亲爹敬仰,曾经灰暗的内心,也漏进了一丝光线,心说这世界上还是好人多啊,我再不好好做人,就真对不起当和人民的期望了。

    于是他暗下决心,从此一定要跟当过走,在当有话,听马哥的话,洗心革面重做人,为滨海市人民鞠躬尽瘁死而一已神马的。马义厌恶地将他一脚踢开,“我去,你是不是有病啊?那么喜欢抱大~腿?”

    “呵呵,马哥的大~腿抱起来爽嘛!”阿豹爬起来,重新抱住马义的大~腿,一脸幸福得要死的**的样子。马义顿时鸡皮疙瘩暴起,“莫非你也喜欢吹~箫、暴菊~花神马的?”

    “这个……如果马哥喜欢,也可以有啦!”阿豹羞涩地说道。

    马义彻底服了,早在二千多的多年前,孟哥就说过:“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这话很好懂,上过初中的人都能读懂,所以小笔就不再解释了。总之孟哥的意思就是,作为男子汉大丈夫,必须得有骨气!

    骨气是什么?

    骨气是男人的脊梁,是和女人的贞操一样宝贵的男人的操守,没有了骨气的男人,灵魂是软弱的;没有骨气的男人,如同没有了贞操妓~女!马义忍住恶心,问阿豹:“你认识长孙望啵?”

    马义的问题太突兀,阿豹不明白他的意思,便脸上讪讪,“我认识他,他不认识我啦。”

    “哦,也对,人家是贵族,而你却是上不了台面的混混,你们之间的差距,宽过太平洋,他怎么会认识你呢?”马义释然,“要不,我介绍你们认识?”阿豹眼睛一亮,“真的?”

    “木有问题啦!”马义打下包票,“而且我相信他会喜欢你的。”说罢,马义嘴角显露一丝邪恶的微笑,大脑yy阿豹和长孙望上演互暴菊花,情爱绵绵的活春宫,太邪恶了,他强大的内心都忍不住打了一个冷战。

    阿豹从马义的笑容里看出他貌似不安好心,可是他虽然是混混,但是他本性是纯洁的,思想都没有马义龌龊,他想过马义会杀他,手段也可能极其残忍,但是他从没有想过马义会将他往这种火坑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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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之无敌神医介绍:
一场飞来横祸,意外让马义获得了初级异能。拥有异能后,他由一个默默无闻的农民工,一跃成为万人睹目的人物。他挑黑帮,报私仇;他杀外军,扬国威。在俗世,他无所不能,身边美女如云;在修真世界,他所向披糜,斩妖降魔,最终拥得众星捧月……都市之无敌神医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都市之无敌神医,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都市之无敌神医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