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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笔如来     都市之无敌神医txt下载     都市之无敌神医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十六章 一吻定终身

    马义跨上摩托车,脚一蹬,手一扭车把上的油门,摩托车发出一阵轰鸣。车是普通的红色嘉陵125c,半成新,车身虽沾满泥浆,但车况还不错,油箱里油料充足,骑回家足够,马义用袖子擦擦后座。

    “美女,请问要上哪?哥捎你一程。”马义得瑟地说道。

    “我回大余乡板栗村,帅哥,我可没钱付车费哦?”险情已经解除,白雪心情大好,看到马义在开玩笑,也俏皮回应。

    “没钱也不是不可以,给个吻就行。”马义随口说道。

    “好咧。”

    白雪话音刚落,上前“叭”给了马义一个吻。

    马义是滨海医学院女生们心中的男神,而且他们只是萍水相蓬,他却愿意千里迢迢随自己回乡下给妹妹治病,不要说一个吻,就是为他献上自己的一切她都会毫不犹豫。

    其实她私心里还真希望自己的一吻能与他定下终身。

    马义愣了,没想到自己一个玩笑,白雪居然当真。这妹子心眼太实在,马义悄悄提醒自己以后少开这种玩笑。美女香吻相送,本是天下**丝梦寐以求,求之不得的福利。

    马义也明白白雪的心思,白雪美丽与智慧并存,菊子和她根本没有可比性,要比也是乌鸦之与凤凰。

    如果能够将她发展成女朋友,马义不仅光宗耀祖,自己也扬眉吐气。

    可是,马义现在不是普通的地球人,他是一个修真者,未来他要离开地球,到天银大陆去寻找绿儿,他不想伤害白雪,他不能给她带来幸福,只会给她带来痛苦。

    所以他不能接受白雪的爱。

    “咳,咳……”马义用咳嗽掩饰自己的紧张和无奈,拍拍后座说道:

    “上车吧。”

    白雪心里乐滋滋,她以为马义是害羞。她更加相信马义内心的纯洁与纯真,他的形象,在白雪心中登登陡然又高大了许多,他象一座挺拨的高山,象宽阔的大海,象高高在上的纯蓝的天空,而自己,象高山上的一颗小树,象大海里的一叶扁舟,象天空里的一片云彩。

    “嘀嘀……”

    轻快的喇叭声惊醒白雪的白日梦,她俏脸一红,爬上摩托车后座,然后一拍马义的后肩,吆喝:

    “驾!”

    走了半个小时,下了乡村公路,眼前的是一条泥土小路,大约只有一米宽,汽车走不了,摩托车却可以通畅无阻。路虽然是泥土路,但是还算平整,就算马义还是普通人,在这种小路开摩托都游刃有余,何况他现在是拥有异能的修真者。

    一路上,他把摩托车开得又快又稳,白雪伏在马义的后背上,呼吸着他的男人气息,幸福到快要爆炸。她希望他开得慢些,能让她在他的后背上多靠一会儿。

    马义感觉到背上两团柔软的温暖,它如水球般蠕动。马义的丹田渐渐发热,心燥口干。他急忙一边暗念清心诀,一边把车开得飞快,半个小时的路程,楞是二十分钟就到了。

    白雪虽然对马义的后背恋恋不舍,但是爸爸妈妈已经站在门口,她不好意思再搂抱着马义的腰,赖在车上不下来。

    “爸,妈我回来了。”白雪跳下车,径直走向爸爸妈妈。

    白爸手里端着一碗苞谷酒。这是苗家人迎接贵客的礼仪,贵客上门,首先要敬一碗酒,可是白爸只看到自己的女儿,却没见着她请来的神医。

    在他的意识里,女儿口中的神医,应该和电视里看到的一样,穿着丝绸唐装,童颜鹤发,白胡子飘飘。他把马义当成了搭客仔,村里不通公路,外出的年轻人回家都打摩的,马义的形象和搭客仔别无两样,满脸风尘,衣服和自己身上的差不多,皱巴巴的,皮鞋上还沾满泥土。

    “雪,神医呢?”

    白爸没见到神医,心情由最初的欣喜变成失望,他已经盼了一天一夜,结果神医没来,二女儿躺在床上生死未卜,揪心啊。白雪愣了一下,随即明白爸爸误会了马义,把他当搭客仔了,再看看马义,还真的有点象搭客仔的模样,她不由“扑噗”一笑,把马义拉到跟前,介绍道:

    “爸,他就是我说的神医,别看他年轻,医术可利害了,我同学的爷爷都被医生宣布死亡了,他硬是给救活了。”

    “啊,你就是神医,失敬失敬。”白爸顿时老脸通红,忙乱又不失恭敬地献上自家酿的苞谷酒,白妈和几个姑姑婶婶随即唱起敬酒歌,马义被他们的热情搞得有点懵,转头看着白雪。

    “接酒啊,看我干什么?这是我们家乡欢迎贵客的礼仪。”

    白雪被马义当着家人面直勾勾看着,虽然明白他心里没有其他的想法,但是还是俏脸飘红。马义没有想法,架不住自己有想法啊?

    马义双手接过酒,一饮而尽。喝了迎客酒,白雪挽着马义的手臂,给他一一介绍自己的家人,然后在家人的簇拥下回家,身后,她听到三婶小声地对妈妈说:“嫂子,是不是我们用错礼数了,我怎么看着这神医象咱家的新姑爷上门?”

    “就你会来事。”白雪听到妈妈在小声喝止三婶,但是她却听出了妈妈心中的期待,她也希望神医是她的未来女婿。

    “叔叔,妹妹呢?带我去看看。”刚进门,马义就问白爸,白爸没想到马义那么尽责,一时反应不过来。

    “你确定不要先休息一会?”白雪问道。

    “不用,治病要紧。”马义说道。

    ……

    白霜静静地躺在床上,浑身臃肿,肿到她自己的衣服都不能穿,她现在穿的是白雪的睡衣,白雪的衣服比她的大1号,但是依然被撑得紧巴巴的,手臂上的伤口已经开始溃烂,隐隐有一股恶臭。

    马义暗吸一口气,玉哥儿的毒果然利害,蓝妹儿的药性也只是暂时抑制住病毒发作,时间一长,它终将拦不住玉哥儿的剧毒,到时候就算是大罗神仙驾临恐怕都无济于事。

    救命如救火,怠慢不得,当即他让其他人都出去,独留下白雪。本来他想让白雪也出去的,但是白霜已经是一个十六岁的大姑娘,等会下针的时候要除去她身上的衣服,可能还要触碰到她敏感的地方,他怕引起尴尬。

    白雪看着已经病得不成人形的妹妹,忍不住落泪。还好她是医学院的学生,虽然情绪有些激动,却也不影响她的工作,她按照马义的吩咐,麻利地为白霜解开衣服,马义拿出银针。

    白霜的病很严重,他把108支银针都拿了出来。

    白雪知道马义准备给白霜施针了,于是她不用吩咐,一手按住白霜的双手,一手扶住她的脚,防止她乱动,影响马义施针。可惜她一双手不够用,照顾不到位,她抬眼看马义,马义说道:

    “没事,很快就好。”

    话音刚落,白雪只看到马义挥手留下的一道道残影,眨眼功夫他手中的108支银已经全部插在白霜身上,白雪一下就愣了,呆呆地望着马义。

    天啊!这哪是施针,简直就是撒针呢!

    白雪不知道马义是怎么做到的。中医针炙是她的选修课,她也见过教授施针,但是他们的施针技术与马义相比较,简直弱爆了。神医的名号果然名不虚传,先不说治疗的效果如何,单是他施针的技术,就已经是大师级别了,甚至大师也不一定如他。

    马义没有理会白雪的惊讶,施完针,他要逐一注入自己的真元,帮助白霜排毒。他躬着身,拇指、食指捏针,轻轻的来回捻动,真元也随着银针注入白霜的体内,马义每捻完一支银针,原本洁白的银针就泛起一层淡淡的黄色,大约过了半个小时,所有的针都捻了一遍。

    但是马义还是低估了玉哥儿毒性的顽强,尽管他在108支银针上注入自己的真元,但是毒素仍然顽固地滞留在白霜体内,岿然不动。

    “呼……”马义呼了一口气。

    “怎么样?”白雪焦急地问道。其实她也看出来了,治疗效果不太理想。

    “白霜中毒太久了,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但是别急,再来,我有把握治好。”马义轻声宽慰白雪。马义再次凝神静气,调动丹田内的真元再次凝聚于指尖,再由指类尖传递给银针,由银针输入白霜的体内,而且在每一支针上他都加强了真元。

    白雪只懂传统针炙,不知道马义针炙的同时也在给白霜输灌自己的真元,她象个尽职的助手,不停地给马义擦额头上的汗水。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白雪不明白马义为什么捻针会那么辛苦。马义却知道自己丹田内的真元即将耗尽,而白霜体内的毒素似乎刚刚有点松动。

    马义粗略数了一下,还有40多支针没有二次输灌真元,而他确实已经有点力不从心。

    “怎么办?”

    马义问自己。

    如果半途而废,白霜将永远醒不来,如果继续治疗,自己后果会很严重。

    马义为自己再一次高估自己而懊恼不已,上一次因为高估了自己的能力,冒然前去报仇,结果差点丢了小命,最后被迫逃离滨海市。

    最可怕的是这次因为自己的草率,丢的却是白霜的性命。如果白霜死在自己手上,他对不起白雪,对不起她的家人,他造的孽就实在太深重了。

    不能失败,坚挂就是胜利!

    马义不断地鞭策自己,强行催动体内所有真元,源源不断地涌向白霜,马义额头上的汗珠越来越大,冒得也越来越快。

    白雪意识到情况不妙,可是她根本帮不上忙,她不敢流露自己的焦虑,怕影响到马义,马义已经极度虚弱了,两条腿开始颤抖,似乎摇摇欲坠,白雪急忙从背后抱住他的后腰,紧紧的贴在自己身上为他作支撑,她不知道这样可不可以帮到他,但是,这已经是她唯一能做到的了。

第十七章 走火入魔的前奏

    还有二十支银针,最关键的百会、膻中、会阴三个穴位也还没有二次输入真元。

    马义的天眼观察到白霜体内的毒素已经开始放弃了抵抗,只要自己再加一把劲,它就可以被排除出体外,白霜就得救了。可是,他已经虚得连站立都费劲,如果不是白雪在后背抱着他给他支撑,他可能已经瘫在地上了,丹田内的真元几乎损失殆尽,他感到前所未有的空虚,后继乏力呀。

    如果不及时输入真元,将玉哥儿的毒素排出白霜体外,它势必会进行反噬,不仅他前功尽弃,白霜也凶多吉少。

    马义晃晃头,努力让自己清醒,他伸出自己的左手小指,疲惫地对白雪说道:

    “白雪,咬我手指,用力。”

    “为什么?”白雪知道治疗遇到了麻烦,但是她不明白马义为什么要她咬他手指。

    “快,没时间了,再耽误,白霜就救不活了,要用力,要狠,快!”

    马义没时间给她解释,他焦急地催促白雪,白雪是医学院的学生,当然明白时间对病人的重要性,因此她虽然不明白马义的用意,但是她还是听从马义,在他左手小指上狠狠咬上一口,一股咸腥味流入嘴里,马义的手指被她咬得鲜血淋漓了,她心一疼,眼泪就流了下来。

    一阵刺痛袭击马义,马义灵台一阵激灵,顿时精神抖擞,他再次强行运气,隐藏在丹田深处的最后一股真元被他激活了。

    这股真元是给主人保命用的,保命真元本身也有灵性,与主人浑然共体,一损俱损一荣俱荣,所以,就算是马义也很难驱使它。

    但是马义救人心切,直接豁出去,让白雪咬痛自己,刺激自己最后的潜能,拼尽全力逼迫真元流动,将剩余的二十支银针二次灌完真元,最重在的百会、膻中、会阴三个穴位也得到真元补充,白霜体内的毒素终于扛不住马义的最后一击,全线崩溃,毒素开始源源不断地沿着针孔和伤口流出体外。

    “终于成功了。”

    马义欣喜万分,脸上笑容灿烂,心情一松懈,他顿时浑身无力,瘫软如泥,白雪再也抱不住他了,两人一起倒在地上,白雪不知道马义出了什么状况,她吓得大叫:

    “爸,爸,你快来呀。”守在门外的白爸白妈听到白雪在叫,立即推门进来,房里的情景吓了了他们一跳,神医和女儿倒在地上,女儿紧紧握着神医的手,他们手上有血,只是不知道是谁的。

    “神医,你怎么了?雪,你怎么了?”

    “伯父伯母,你们叫我马义吧,我没事,成功了,白霜没事了。”马义虚弱地说道。

    “白雪,把白霜身上的银针取下来,动作要利索。”

    马义实在太虚太累了,取针的活只好让白雪完成。他自己挣扎着站起来。

    白爸白妈一听说白霜有救了,立即看向白霜。果然,白霜臃肿的身子就象被放了气的气球,正慢慢地收缩复原,一些黄色的液体正缓缓地沿着针口和伤口往外渗。他们双手合什,泣不成声,喃喃而语不知道在说什么,他们用的是苗语,马义听不懂。

    白雪收完针,不到十分钟,白霜身上的臃肿就消失了,恢复了她原来苗条的身材。

    “爸,妈,咦,姐你怎么也在?”白霜睁开眼,虽然有些虚弱,但是人已经清醒。

    “姐,你给我带姐夫回来了?”白霜看到站在旁边的马义,露齿一笑,笑容很美很纯,象一朵山茶花。

    “刚醒过来你就来事是不?”白雪轻轻地打了一下白霜,脸上不喜不怒不羞,白妈暗中观察着白雪,她发现自己第一次看不懂自己的大女儿。

    “叔,婶,用热水,把白霜身上的毒素洗掉。”

    马义感觉自己一阵阵玄晕,身上的真元消耗殆尽,几乎到了油尽灯枯的地步,丹田似乎被空虚反噬了,这是很不好的迹象,千万别让自己走火入魔伤及灵台才好,否则,别说修真,命可能都得挂了。

    “哎呀!”

    白霜突然发现自己赤身**地躺着,而房间居然还有两个大男人,最让她难堪的是有一个还是年轻陌生人,她羞得急忙用被子盖住自己,隔着被子大喊大叫:

    “你们出去,快出去。”

    白爸很尴尬,虽然白霜是自己的女儿,但是她已经是大姑娘了,他站在这里确实不妥,他急忙转身离开。马义也想离开,可是他刚转身,脚步还没迈开,一阵眩晕袭来,“扑嗵”倒地上了,白雪惊叫着冲过来扶住他,可是她体力小,扶不动,白爸又倒头回来,扶马义到客房休息。

    把马义放在床上,白雪帮他把脉,他脉象很虚弱,其他并没有问题,她判断是疲劳过度造成。她有点搞不明白,马义只是给白霜针炙治疗,时间也不算很久,怎么会把自己会累成这样。

    “爸,马义没事,只是累坏了,你去照顾白霜吧,这里有我照看着就行?”白雪对爸爸说道。

    “你确定他没事?”白爸不放心。

    “确定没事,虽然我的医术没他好,但起码也是半个医生,错不了。”白雪说道。白爸想想也是,就走了。房间里就剩下自己和马义了,白雪大胆地观察马义,清瘦,俊朗,还有一种很吸引人的气质,这种气质让人说不清道不明,反正就是很有魅力。

    突然,一阵极寒传到白雪的手上,白雪吓了一跳,低头一看,自己正握着马义的手,极寒是从他手上传来的。

    昏睡中的马义也吓坏了,他虽然陷入昏睡,但是他的灵台还一直保持着清醒,丹田内滋生极寒他当然能感应到,他知道空虚开始反噬丹田了,他急忙收拢四处分散的真元残余,回归灵台,将灵台保护起来,真元自动修复功能也开始启动。

    马义放下心,一切恢复动作处在正常运作中,身体恢复如初只是时间问题。

    然而人算不如天算,白雪虽然是滨海医学院的优等生,但是她不懂修真,不知道马义的身体为何有不良反应,看到马义身体突然冰凉,她本能地使出她的急救知识,她收集所有能收集到的被子,盖在马义身上,白爸也加入支援,可是再多的被子也不起作用,马义的身体仍然冰冷,而且眼睫毛上竟然结了一层薄霜。

    白雪彻底吓坏了,她还是学生,没有临床经验。

    “爸,快去烧一桶热水。”

    白爸立即去厨房,刚才烧的水都被白霜用了,要热水还得重新烧,没办法,白爸重新生火,烧水。

    马义很想告诉白雪让她放心,让自己慢慢恢复就ok,可是他现在有口不能言,更没办法阻止她,只好“眼睁睁”地看着她折腾自己,心里唯有祈祷苍天开眼,别让她将自己折腾死了,虽然她也是出于一番好意,但是万一她好心办坏了事,两个人都冤啊!

    他听到白雪吩咐她爸爸去烧热水,心头一松,因为他相信自己体温在水烧好之前就能恢复正常,而白雪在水烧好之前,该消停一会了。

    事实证明他想错了。

    吩咐了爸爸去烧水,白雪还不放心,水一时半会烧不热,等到水烧热了,马义也许已经冻僵了。各种急救方案飞快地在她大脑里闪现供她进行海选,最后,她选中了一个方案,也是目前唯一可以立即实施的方案。

    白雪把房门拴牢,将窗帘拉上,房间里顿时光线暗淡,白雪迅速脱光自己身上的衣服,钻进被窝里。

    白雪居然脱光了衣服钻进被窝!

    噢,卖嘎!马义顿时冷汗狂飙。

    白雪是医学生,明白救人如救火的道理。马义是因为救自己的妹妹才病成这样的,所以她也顾不上少女的矜持和羞涩,动作神速,钻进被窝,迅速她用自己火热的**紧紧覆盖马义。

    “轰”

    马义的丹田之火就象火星溅到了汽油库,冲天烈焰腾然而起,烧得马义浑身发烫,经脉澎涨欲裂,五脏六肺几乎都要快爆炸了,麻逼造的,这是走火入魔的前奏呀!

    马义想哭了,心里真诚地想给白雪下跪求情了:姑奶奶,放过我好啵?不带这么玩的,你想献身不是你的错,但是你要明白我是那种无福消享艳福的可怜人啊。

    再说白雪,她不顾女生的羞涩和节操,毅然抱紧马义冰冷的身躯给他温暖,正冷得打颤,突然一股热浪袭来让她措手不及。骤冷骤热的体温变化让她难以适应,她低头一看,马义已经烧得浑身通红,仿佛是一根烧红的木炭,鼻子还淌着血。

    马义体温的骤然变化和超常的温差已经超出了她所学的知识范畴,她茫然不知道如何应对,突然,一根火热坚硬弹起,直击她的小腹,白雪是医学生,对男女身体构造了然于胸,当然知道那根火热坚硬是什么。

    “哎呀!”

    白雪惊叫而起,所有的被子都被她掀到了地上。她毕竟还是未经人事的女生,突然遭遇这坏家伙袭击,她不惊慌失措才见鬼了呢。守在门外的白妈听到女儿惊叫,急忙问道:

    “雪,怎么了?”

    “妈,告诉爸,不要热水了,赶快打一桶凉水来了。”白雪紧张地大叫。

第十八章 上门寻仇

    三金帮玄堂堂口设在艳天堂夜总会。

    “傻b,你们都是傻b。”堂主步高正在冲一干手下发飙。

    三金帮玄堂五百小弟几乎将滨海市掀翻了,就是找不到马义,马义宛如人间蒸发了一样。发誓要给堂弟报仇的步高,就象一拳打在棉花上,拳上的力量是足够了,可惜棉花绵软,让他无处着力,一拳下去,谁也没有伤着谁。

    堂弟被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农民工当着保镖的面活活打死,让他脸上无光。他的婶婶,步仁的亲妈,这个老不死的女人正在家里闹腾呢,非要他交出杀死她宝贝儿子的凶手。

    她年轻的时候就是问题少女,听说都差点被枪毙了,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没有死成,俗话说: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下会打洞,步仁天生就是走偏门的料,这些年没少干伤天害理的事,光是女人都有好几个死在他手上。

    对于这些事,当妈的别说不知道,她只是固执地认为,自己的儿子永远是对的,死的人都是该死的,现在轮到她儿子死了,她却不觉得儿子是死有余辜而是觉得死得冤枉,是那个该千刀万剐的农民工成心让她白发人送黑发人,她誓与杀人凶手势不两立。

    她必须亲手掐死这只万恶的蝗虫。

    步高是她的侄子,她对他视如己出,她是他名正言顺的长辈,步高混地下世界的知识都是她言传身教,所以于公于私,找出凶手他都义不容辞。

    “老大,查到马义的住址了。”阿豹急匆匆进来。步仁死后,作为现场目击人和当事人,阿虎和阿豹都被调回玄堂总部,归步高直接指派,他俩现在最主要的业务就是找到马义。

    “在哪?”步高从大班椅上一跃而起。

    “他住在黄村的一家出租屋,在仁河医院当保安。”阿豹回答。

    ……

    菊子原来只是瞧不起马义,现在却转化成了仇恨。

    世界上只有最没用的男人,才不能容忍女人的背叛,因为他们知道以自己的本事,要泡到一位美女不容易,一旦泡到手,就会把她当作私人财产,死活不肯撒手。

    在菊子的眼里,马义就是这种小人。

    虽然自己与他有婚约在先,但是没有哪条法律规定,自己今生一定要非他不嫁。她菊子,作为闻名十里八乡的美女,有权力有条件选择自己的人生与爱情,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这是天经地仪的事,她没想到马义会死皮赖脸地跑到滨海市来搞事。

    更让她恼火的是,他居然没死成,步仁却死了,真是该死的没死,不该死的死了,这太没天理了。菊子甩开手中的爱疯手机,仇恨的火苗在她狭隘的心中乱窜。

    她刚才打电话回家,试探着问老妈马义有没有回家,爱八卦的老妈告诉她马义没有回家,但是却给家里寄了20万块钱。

    “菊子,你说他在外打了几年工都没赚到几个钱,为什么这次只出门十多天就赚了20万呢?他是不是找到什么好门路了,你看你和他的事……”

    老妈说到最后虽然吞吞吐吐,但是知妈莫若女,菊子当然明白老妈的意思。当初菊子决定抛弃马义,投入步仁怀抱,她就是菊子最坚定的支持者,她理由简单实用:马义是穷光蛋,步仁是大老板,她没有理由让女儿好日子不过,却跟着马义受穷吃苦。

    “菊子,什么时候我们搬到城里呀,你可要抓紧安排啦,今年田地都撂荒了,如果再搬不成,乡亲们可要看笑话了。”

    乡村女强人并不知道滨海市里的变故,依然做着她举家搬迁滨海的美梦。

    菊子不敢埋怨老妈,因为全家移民滨海市的愿景是她亲手规划的。当时,步仁正在钓她,他信口一说,天真的菊子就相信了,一直梦想着出人头地的菊子兴奋得当天就向老妈夸下海口,要让全家都搬到滨海生活,离开那个鸟不拉屎的乡下,风风光光做城里人。

    可是,步仁在与她上完床后就闭口不谈这事了,菊子不甘心,曾经问过几次,结果不是招来步仁的一番冷嘲热讽就是一顿拳脚,从此她再也不敢开口。

    可怜她老妈仍然一直在掰着手指头数日子,盼望着女儿给她带来喜讯。为了进城,今年的田地都撂荒了,如果这事给黄了,老妈不仅丢尽老脸,明年还得闹饥荒啊!

    菊子不敢把步仁已经死翘翘的消息告诉老妈,更不敢告诉她,就算步仁没有死翘翘她们一家也不可能搬到滨海市。因为她只是步仁的工具而已,泄欲和贩毒的工具,他从来没有与她结婚的计划……

    为了渲泄兽欲,他可以整天整夜地折磨她。为了逃避警察,他强逼她将一袋袋的毒品塞入她下体,有一次因为袋子破裂,泄漏的毒品让她差点挂了,她不仅没有得到他任何安慰,反而招来一顿毒打,因为毒品泄漏让他蒙受经济损失。

    当然,步仁也不是一无是处,菊子需要的毒品他管够,k粉、摇头丸、冰毒甚到纯度极高的4号。现在步仁被马义杀死了,断了为她免费供应的货源,她再想获得这些东西,她只能去卖b挣钱买。

    这也是菊子将马义恨之入骨的根本原因。

    “马义没有回乡下,应该还在滨海市。”菊子对一直守在旁边等候消息的阿虎说。

    阿虎点点头,却没有打算离开。

    “你还有事吗?”菊子问道。

    “当然有事啦。”阿虎伸长舌头舔着嘴唇,搓着手蠢蠢欲动,菊子一惊:

    “阿虎,你想干什么?”

    “干你!”

    阿虎淫笑着,回答干脆,动作更干脆,一只手抄住菊子的腰,一只手抓向她胸前的mm,这对mm硕大无比,阿虎眼馋已久。在菊子的眼里,阿虎只是直立行走的动物而已,四肢发达头脑简单,他根本不入她的法眼,所以她很生气:

    “阿虎,你好大胆子,仁哥尸骨未寒,你就敢占我便宜!”

    “装,我让你装,还真当自己是仁哥的未亡人了?要不你到他的灵前站一下试试,看仁哥的老妈会不会用扫把轰你出来。”对付这种波大无脑的粉女,阿虎胸有成竹。

    “还有,如果我告诉高哥,仁哥遇害是因为你与你的旧情人耦断丝连引起的,你说高哥会怎么处理你?好吧,就算高哥大人有大量,不与你计较,你以后买粮的钱从哪里来?你不会打算到夜总会卖b吧?”

    “我可以满足你,和仁哥一样,免费给你供货。”

    菊子的怒火顿时熄灭了。阿虎说的都是实情,而且字字诛心,阿虎趁机得寸进尺。

    “给我!”

    菊子向阿虎摊开手,阿虎心领神会,从口袋里掏出一小包粉未塞到菊子手里,然后迫不及待地将菊子扔到床上。

    菊子紧紧地捏着手中的小pe袋子,四仰八叉躺在床上任由阿虎鼓捣,她把脸别向一边,眼里的仇恨如火如荼。自己沦落到今天的地步,都是该点灯的马义造成的,她发誓,在她有生之年,她会不惜一切代价复仇。

    ……

    门外突然出现一大帮提刀带棍的混混,让谷花非常紧张,吕贺和骆蓉都上班去了,只有她和可可在家,她赶紧关上大门,躲在房间里不敢出来。

    “喂,吕贺,你是不是在外面得罪了人?”

    “你胡说什么呢?”吕贺被谷花莫名其妙的电话搞得莫名其妙。

    “门外来了很多流氓,都带着刀棍呢。”谷花紧张得牙齿“格格”响,电话几乎都握不稳。

    “什么?你赶快和可可躲好,我打电话给老房东。”老婆孩子的安全受到威胁,吕贺急了。他交待了几句匆忙挂了电话,接着打老房东的电话。他们一家已经给他守了几年老祖屋了,从来没有出过差错,所以老房东对他印象很好。

    “高哥,大门关起来了,怎么办?”

    阿豹向步高汇报。步高坐在白路虎里,嘴里叼着雪茄,大马金刀的坐姿,俨然九十年代港派龙头老大的范。

    “砸!”步高左手夹着雪茄,嘴里吐着烟圈,硕大的金戒指焯焯生辉。

    “是。”

    阿虎冲身边的小弟一挥手,十几个混混立即涌向出租屋,他们是出来砍人的,只带刀棍没带铁锤,但是他们不担心砸不开门,这老房子的门是木质的,挑几个膀大腰圆力大如牛的壮汉几下就能撞开,再说了,围墙也不高,再不济学张生翻墙也成。

    正当他们想一展身手的时候,突然警笛大作,几辆警车呼啸而至,警车类型比较杂,有丰田、比亚迪、三菱、车厢经过改装的五菱货车,也有警用摩托。

    黄村派出所接到老房东的报警电话,说有人在他的祖屋搞事。老房东是滨海市政法委黄书记的父亲,顶头上司的父亲亲自报案,黄村派出所的头头们坐不住了,黄村派出所所长宁中兴亲自带队,副所长指导员齐上阵,民警协警倾巢出动,浩浩荡荡赶赴现场。

    奈何混混不是普通的混混,是三金帮弟子,见过世面,老大也罩得住,他们并不怕警察。他们看到警车向自己开来,就老练地把手中刀棍往水沟里一丢,然后没事人一样勾肩搭背,吹牛打屁聊天,围屋门前顿时基情四射。

    步高心里发愣,出发之前已经和片警老顾打过招呼,他没想到老顾连这点小事都罩不住,简直愧对“人民警察”这四个字。警察的排场搞得有点大,步高心里没底,正想开溜,白路虎已经被警车团团包围,宁中兴所长从闪着警灯的三菱警车下来。

    “哟,我以为是谁呢,原来是高哥呀,好威水啊。”宁所长揶揄道,眼睛扫过步高的脸,再瞄向貌似在搞基情派对的混混们。

第十九章 未来的小姨子

    距走火入魔已经只有一步之遥了,马义被迫积极展开自救,他要趁白雪离开他,暂时还没有再次干扰的有利时机努力稳住心神,加快运转真元自动修复功能,收获的真元优先供应灵台,尽量保持灵台清明。

    然而,空虚的反噬比他想象的还要凶猛,再加上白雪一番添乱式的抢救,完全打乱了他自救程序,他现在要自救谈何容易。

    在他的灵界里,一股炽热的火山岩浆正以排山倒海之势呼啸而来,他已经被逼到绝境,被迫以自己缈小之力阻挡岩浆洪水猛兽般的冲击,防止它将自己吞没。然而自己只能勉强阻挡它汹涌的脚步,更无力扑灭它滚烫的岩火,他迟早不是被岩浆吞没,就是被岩浆火活活烤死。

    “嘶嘶……”

    突然天降甘霖,落在滚烫的岩浆上,岩浆随着嘶嘶有声,冒起一阵阵水雾,被雨水淋过的岩浆瞬间变成灰色,温度也迅速降低。

    马义迎来一阵清爽,灵台重新恢复清明,马义天眼到处,只见白雪正在用凉水给自己擦身,后来看到擦身效果有限,干脆直接往自己身上浇水。让他意外的是,这凉水居然蕴含着些许的天地灵气,虽然含量微乎其微,但是他就象快要饿死的人突然得到半碗稀粥,量虽然少,质也差,但是它完全可以让他重燃生的希望。

    马义身上的毛细血孔悉数张开,象一张张贪婪的小嘴,吸吮着凉水中的天地灵气,真元自动修复功能似乎受到了鼓舞,工作效率翻着番提高,丹田之内,元气开始得到补充。

    走火入魔的险情终于得以排除。

    白雪终于做对了一件事,否则自己的小命就交待在这里了。马义想想都后怕,他已经彻底冷静,任由真元自动修复功能慢慢地为自己补充元气,他感觉自己好累,反正已经没有危险了,他干脆让自己好好睡一觉。

    擦在马义身上的水份蒸发速度之快,让白雪莫名惊讶,后来她索性用杯子舀水往他身上浇,更怪异的事情发生了,水依然被快速蒸发,他的身体居然还发出嘶嘶的响声,仿佛那根本不是血肉之躯,而是一快被烧红的钢板,产生的水蒸汽弥漫了整个房间。

    幸运的是,一桶凉水浇完,马义的体温终于恢复了正常,再给他把脉,脉象虽然弱但已经不乱,白雪心中石头终于落地,高度紧张的神经一放松,她一下瘫坐到地上,捂着脸“呜呜”哭泣。

    “雪,你怎么了?”白妈推门而入,白雪抱住妈妈泣不成声:

    “妈,我终于把他救活了。”

    “救活就好,救活就好。”白妈如释重负,轻轻地拍着女儿的后背,给她最好的安慰。白雪哭了一会说道:

    “妈,我们出去吧,让他睡一会,他太累了。”

    ……

    “哪里,哪里,宁所误会了。”步高打着哈哈,掏出软中华,抽出一支毕恭毕敬地敬给宁中兴,宁所长一推,严肃拒绝:

    “免了,我不抽烟。”

    步高稍一愣神,遂将烟放回烟盒。他是三金帮玄堂老大,手下号称小弟五百;宁中兴区区一个派出所小所长,手下人马撑死也不过十几号人,目前双方到场人马旗鼓相当,真干起来谁也不怕谁。

    但是步高不敢放肆。

    自己虽然比宁中兴人多,但是,人家头上顶着的国徵就是托塔李天王手中的镇妖宝塔,专门镇压他们这些牛鬼蛇神,它法力无边,威力无穷,不论你有多少人马,惹毛了它,它都照单全收。

    如果他敢动手与宁中兴拼上一场,不要说他步高,就是他的玄堂,甚至整个三金帮绝对可能在华夏没有立足之地,再三权衡利敝,步高决定好汉不吃眼前亏,他能混上三金帮玄堂堂主的高位,也不全是靠敢打敢拼挣来的,脑子也很重要,有时候装孙子也是一种策略。

    淮阴侯韩信的故事他已经读过n遍,这点智慧他还是有的。

    “你看啊,宁所,我只是带几个兄弟出来遛遛,没想到就惊动您的大驾,好吧,我不给您添麻烦,马上带兄弟们回家,宁所您意下如何?”步高回过神,仍以超低姿态讨好宁中兴。

    其实宁中兴了解步高和三金帮,明白以自己区区一个派出所想与他们抗衡明显吃力,他也不想招惹他们。如果今天他骚挠的是一般人家,他也不想与他计较,毕竟也没有造成什么严重后果。

    实际上他们根本还没有动手,貌似也不好给人家治罪,但是,这帮被牛屎糊了狗眼的东西,惹谁不好,非要惹上自家老板的亲爹,如果他还不拿点实际行动出来,他也不好向自己老板交差。

    “那就走吧。”宁中兴淡淡地说道。

    “好咧。”步高顿时眉飞色舞,心说宁中兴还算识趣,不愧是党培养出来的好干部,有眼力有魄力胸襟广阔。不料他刚想钻回自家白路虎。宁中兴却伸手拦住他,脸上笑容可掬,嘴角挂着一丝嘲讽:

    “步老大,还是换换坐驾吧,它比较适合你现在的身份。”宁中兴指指货厢经过改装的五菱货车,步高脸上的笑容顿时凝固,脸色一阵青一阵白。

    “带走!”

    宁所长大手一挥,立即有两个民警上前,押着步高走向非常有滨海特色的五菱囚车。宁中兴还是给了他一点面子,没给他上铐。其他的小混混也被警察押着上车,十几号人将五菱车车厢挤得满满当当的,还有几个协警将小混混丢弃在水沟里的刀棍收集起来,丢进警车的后备厢。

    这是三金帮留下的罪证,必须一个不落带回派出所。

    宁中兴看着协警忙忙碌碌地搬着这些凶器,眉头一展,心中就有了底,给这帮小子安个非法持有管制刀具的罪名,行政拘留,敲山镇虎。

    谷花听到警笛声就知道警察来了,她一直趴在门缝里偷看,看到那伙流氓都被警察带走了才放下心。

    “吕贺,那帮流氓都被警察带走了。”谷花打电话给吕贺报平安。

    “知道了。”吕贺握着电话,两脚支地跨坐电动车上,看着警车打着双闪从自己身边呼啸而过时一脸的崇敬,默默地为敬爱的警察行注目礼。

    ……

    长孙绛英并不知道在滨海除了自己,还有两路人马在寻找马义,她从医院回来一直郁郁寡欢,马义不知所踪,她的心里也空落落的。

    她心里挂念着马义,这些年来,因为她的身份地位,因为她美貌与智慧集于一身的优势,她的追求者如果排列起来可以从地球排到火星,可是她从来没有为谁心动,尽管其中也不乏优秀者。

    她一直自然屏蔽其身后的一大批追求者,却一直在悄悄寻觅着。只到马义蓦然出现,她马上明白这个如昙花一现般出现在自己生活里的男生,正是自己寻找多年的真命天子。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两人只有短暂的交集,她就这么肯定马义就是她的真命天子,但是她知道绝对不是因为他救活了自己亲爱的爷爷。

    白雪来信息告诉她白霜被救活了,已经能够活蹦乱跳了,让她不要挂念,过几天她就回滨海了。

    白霜已经无碍,长孙绛英心里感到欣慰,虽然她不认识白霜,但是白雪却是她最好的同学兼朋友。只是她不明白,白雪上车的时候还哭得稀哩哗啦的,说白霜病情严重,有可能救不活了。可是她刚到家,她就告诉自己白霜没事了,不会是白雪妈妈为了骗她回去和某个乡下小子相亲,胡编了一个妹妹病危的谎言吧?

    这些年,这种奇葩的催婚方式正如细菌一样,在父母大军中蔓延。

    不过,她很快就推翻了自己的臆测。白雪告诉过她,她父母虽然没有文化,但是很开明,绝对不会做这种糊涂事。而且看白雪的短信就知道她现在的心情很轻松,不象遇到了什么麻烦。

    莫非白霜也和爷爷一样偶遇了神医?

    神医?

    长孙绛英脑海里刚跳出神医两个字眼,她心不由一动:难道马义去了南云省,到白雪家给白霜治病了?不过也不可能啊,白雪是自己亲自送上车的,只有她一个人,马义根本就不在车上,而且他们互相不认识,马义不可能未卜先知,知道白雪家中有高危病人吧?

    偏远山区常有高人隐世,长孙绛英记得小说里经常可以看到类似的桥段,白霜偶遇这种世外高人也不是不可能。

    长孙绛英患得患失,千里之外的白雪也很纠结。长孙绛英是她在滨海最好的朋友,这次回家,她就硬给了她五万块钱,让她带回家给白霜治病用,不论是因为友情还是人情,白雪似乎都有必要告诉她马义就在自己的家里,因为她知道长孙绛英在寻找马义,而且她寻找马义,绝不仅仅是为了给白霜找一个神医。

    可是,没有经过马义同意,白雪不敢乱说话,在回来的路上,马义已经告诉她他在滨海惹了大麻烦,估计滨海市的黑白两道的人都在寻找他的下落,他来南云省不是观光旅游,而是出来逃难的。

    她在网上调查过,没有发现滨海市警察通缉马义的消息,但是她还是不敢暴露马义的行踪,她不是不相信朋友,而是害怕警察的侦察追踪手段。

    马义从昏迷中醒来已经是晚上,窗外一片漆黑,屋里氙气节能灯雪亮如霜,一个笑容天真烂漫的女孩正盯着自己看,马义大病初愈,大脑还有些迷糊,没有认出她是谁。

    “你谁啊?”马义张口问道。

    “嘻嘻,我你都不认识?我是你未来的小姨子呀。”女孩的笑容就象一朵刚刚盛开的纯洁的山茶花,马义闭目回想了一会,终于想起来她就是白雪的妹妹白霜,他正想和白霜说说话,白霜已经兴高彩烈地冲门外喊道:

    “姐,未来姐夫醒了。”

第二十章 因祸得福

    吕贺前脚刚到家,骆蓉后脚就到了。她也是听说有人上门闹事才赶回来的。

    她和谷花一家虽然是萍水相逢,但是大家同住在一个屋檐下,谷花对自己就象亲姐姐一样,她很担心谷花和可可的安全,所以,尽管她心里也很害怕,但还是匆匆赶回家。

    “骆蓉,马义呢?”吕贺看到只有骆蓉回来很诧异。在他眼里马义不是胆小怕事之人,家里出了那么大的事,骆蓉都回来了,马义却不见人影,貌似不太符合逻辑。

    “马义没有上班,也没有请假,不知道他去哪里了。”骆蓉摇头。

    “莫非是马义在外面得罪了外人,他躲起来了,这些人才找上门来?”谷花猜测道。

    吕贺和骆蓉相互看了一眼,没说话。马义与他们相处不久,其实大家都对他了解不深,不好妄下揣测,但是谷花的话他们两人最少信了八成。骆蓉蓦然想起,她上班的时候,医院门口一直有人鬼鬼祟祟的,象在等人。

    只是她搞不明白,马义挺阳光的一个男孩子,怎么就会得罪人呢?这得有多大的仇恨才能劳动他们如此兴师动众地上门问罪?她心里隐隐为马义担心,衷心希望他已经逃出了滨海市,外面天大地大,想要找个容身之处也不是难事。

    ……

    宁所长的拘留计划并不顺利。

    那一帮混混有恃无恐,吊儿朗当就象逛自家商场,你问他东,他就答西,有的挖鼻屎,有的抠脚指甲,有个家伙更离谱,他居然当众摆出自己的香港脚,袜子一脱,顿时一股臭咸鱼的味道充斥了整个审讯室,民警们都忍不住捂鼻子,其他的混混更是乘机鼓噪。

    宁中兴脸色铁青,这些混混的无耻程度远远超出了自己的预计,他们在一旁胡搅蛮缠,很多审讯手段都不敢上。他担心这些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家伙借题发挥,将事情越闹越僵不好收场,只好眼睁睁地看着审讯室成了他们的表演场,审讯工作几乎陷入瘫痪。

    这还不是宁中兴最头疼的,猎物再狡滑,始终不是猎人的对手,老虎够凶残吧,最后还不是差点被猎人灭绝了,仅剩的几只,都乖乖的呆在动物园里供游人观赏。

    邪不胜正自古如此,几个跳梁小丑还至于让他束手无策。

    步高是滨海市优秀企业家、纳税大户,政协委员,审讯工作还没有正式开始,宁中兴就不停地接到来自方方面面的电话,有说情的,有所谓了解情况的,有劝和的,有明令放人的,他们都是各个领域的大拿,每一个人只要稍稍动动手指头,他轻则“伤筋动骨”,重则“内伤不治”。

    宁中兴正处于到底应该是听人劝吃饱饭,还是坚持原则,宁死不吃周粟的纠结中,滨海市南区分局孟局长捎来黄书记的话,感谢他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关心与爱护,夸奖他尽职尽责,不愧是人民的卫士,国家的脊梁。

    最后,局长委宛地告诉他,市刑警中队副队长职位出缺,告戒宁中兴在工作中戒骄戒躁,既要维护一方平安,也要注意搞好警民关系,不要让一小撮别有用心的人借机煽动人民群众对政府特别是公安机关的不满情绪……

    局长挂断了电话,宁中兴还握着电话陷入沉思,他仔细地揣摩局长的意思,作为官场中人,他当然知道孟局长是黄书记的得力干将,他也许是真的在代表黄书记与自己谈话,他到底是什么意思?官场险恶,处处都是雷场,宁中兴不得不小心谨慎。

    ……

    白雪俏脸绯红,对白霜称呼马义为未来姐夫既不制止也不赞成。

    “你醒了。”

    白雪虽然故意淡化自己的语气,但是仍然难以掩饰心中的惊喜和激动,玉葱般的柔荑搭在马义手腕的脉博上,她要为他再把一次脉,确认马义是否真正痊愈。

    马义知道自己的身体,现在不仅无恙,而且丹田内元气充盈,真元修炼俨然已经达到二重颠峰,晋级元气三重指日可待。想想刚才几乎走火入魔的凶险,马义仍然心有余悸。

    万一走火入魔,修真被迫启动自毁程序,自己就算不死,全身筋脉也会寸断,或许他还会有口气在,但是他已经完全是个废人,与其成为废人,还不如死了痛快。

    这就是传说中的因缘际会,因祸得福吧?

    少女的体温透过白雪的指尖传到马义的手腕上,再以手腕为起点,缓缓流向全身,那感觉暖暖的,麻麻的,很舒服,白雪正低头为马义把脉,她胸前一片雪白的温柔映入眼帘。

    “咕……”

    马义的喉结滑动,白雪听到动静,目光所及,明了马义心里不老实。她并没有惊慌失措,只是剜了马义一眼,贝齿轻咬,尖尖的的指甲瞬间嵌入马义的肌肉,痛得他“嘶嘶”吸气。

    “你真是怪人,病来得快,去得也快。起床吃饭吧,都一天粒米未进了,应该饿坏了。”白雪松开手,装作若无其事地说道,率先走了。

    “未来姐夫,我姐的凶器够汹涌吧?”

    看到白雪出了房间,白霜凑上前,一脸坏笑。秘密被白霜揭穿,马义尴尬万分,红着大脸,假装要穿衣服起床,不理会白霜,但是白霜似乎还意犹未尽,仍然在喋喋不休:

    “未来姐夫你也真是,想看就大胆地看呗,自家的东西,用得着偷偷摸摸吗?……哎呀!”白霜伶牙利齿正说得兴起,冷不丁白雪去而复返,一语未发,拧着白霜的耳朵直接将她拎出去,然后关上房门。

    “……”马义愣愣地望着白雪,忘记了穿衣服。

    莫非她真的想让自己堂堂正正一睹她凶器澎湃的风采?

    得咧,这事情完全可以发生,反正看一眼也不会怀孕。马义眼巴巴地等待白雪英勇献身,可惜白雪没有如他所愿,她似乎犹豫半天最终才下定决心。

    “马义,长孙绛英一直在找你,要不要告诉她你就在我家?”白雪问道。

    “长孙绛英找我?”马义一脸疑惑。

    白雪一脸肯定以及确定。

    马义大脑有点缺氧。

    他与长孙绛英貌似不熟,彼此的交情还没有达到有劳她费心寻寻觅觅的境界。唯一的可能是他爷爷旧病复发了,而他作为她爷爷曾经的医生,她第一时间想到的是他。

    但是这是不可能。长孙冶的病毒要在一年后才会复发,时间不会提前。这点马义相当自信。

    他都计划好了,自己力争在一年之内突然破元气二重,晋级三重,再返回滨海市为他做彻底的治疗。虽然他与长孙家族没有半毛钱关系,也没有给过他们任何的承诺,长孙治甚至都不知道自己的病还没有根治,但是长孙冶是自己的病人,做人要有始有终,这是马义的做人原则。

    “她为什么找我?”

    “一半是为白霜,一半是为她自己,你懂的。”

    白雪与长孙绛英是同学兼闺秘,她对马义的那点小心思她曾经毫不保留地向白雪一吐为快。当时白雪并不认识马义,他的形象和事迹都是来自长孙绛英梦呓般的叙述,白雪根本没放心上。然而上帝给她开了一个玩笑,让他们偶遇,让她对马义一见倾心。

    一个是让自己怦然心动的白马王子,一个是情同姐妹的同学,令人纠结的二选一啊!

    如果不是白雪提起,马义甚至都忘记了长孙绛英的存在。他们只有一面之缘,人家还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美貌与智慧并存的贵族小姐,血统纯正的豪门闺秀;而自己,只不过是一个一无所有的农民工,横在他们之间的鸿沟,宽阔如同浩渺的太平洋一眼望不到头。

    所以他怎么敢对她有非份这想?

    白雪这么一说,马义心里除了意外,那颗被菊子伤得千疮百孔的心还涌起一丝温暖与骄傲。他马义也不是没人挂念的可怜虫!

    “现在不能告诉她,我现在处境不妙。”马义说道。

    “白雪,拜托你一件事,你回到滨海给她提个醒,让她防着点长孙望。”

    马义来自草根,不知道现实中的豪门恩怨与电视里演绎的是否一样,但是他有预感,长孙望不会让长孙绛英过得一帆风顺。

    “长孙望是她的亲叔叔,为什么要提防他?”白雪莫名其妙,她也是出身草根,也不懂豪门恩怨。

    “唉,我们都是草民,不懂豪门贵族的家事,我也是凭感觉长孙望会对她不利,你就看在她把你当姐妹的份上提醒她一下,小心无大错。”

    马义不好把话说得太明白,毕竟只是自己的臆测,更不会告诉白雪,长孙冶其实不是患心肌梗塞,而是被长孙望下了毒药噬休。长孙家的这趟浑水到底有多深马义无从知道,他不想让自己与白雪牵涉其中。

    但是长孙绛英是个善良的女孩,好人就应该长命百岁,一生平安,而不是要惨遭小人的荼毒伤害,适当提醒一下,至于结局如何就看她自己的造化了。

    白雪点点头,觉得马义是对的,那个很火的电视剧《甄嬽传》演的不正是这样的故事吗?不论是宫廷之中还是豪门之内,为了一己私利而勾心斗角,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罔顾亲情的桥段也许并非全是虚构的,艺术源于生活嘛。

    “你为什么不亲自提醒她?人家可是白富美,而且她一直在找你。”白雪酸溜溜地说道。一双明亮的眼眼一眨不眨地盯着马义的眼睛,她在寻找一个答案,一个让她忐忑的答案。

    “我们没有任何交情,甚至可以说彼此还很陌生,所以我说了她未必相信。”马义老实回答。

    “没说你怎么知道她不相信?说不定她就相信你呢!这可是绝好的接近她的机会。长孙绛英可是咱滨海医学院的校花,追求者海了去,你却不去珍惜这个机会,你脑子是不是有病啊?”

    “刚才你也说了,她是白富美,而我呢?只是一**丝,癞蛤蟆吃天鹅肉的事做做梦就行了,千万别当真,否则伤身劳神。”

    “**丝也可以逆袭嘛!”白雪口是心非的规劝。她已经确定马义对长孙绛英没有那层意思,不由心头窃喜。虽然她觉得自己很过份,但是爱情是自私的,她也控制不好自己的情感。

    “唉,也只有你这个傻姑娘才会这么认为,我虽然不是一个宿命论者,但是我相信**丝始终就是**丝,能逆袭的**丝他本来就不是**丝,只是现实的环境暂时掩饰了他真实的身份而已。而我从里到外就是一个混得很悲惨的农民工,在自己的感情路上,不仅被别人扣了一顶大绿帽,还差点为此丢了小命。”马义叹道。

    菊子是他心里永远的一道硬伤。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失去是为了更好的拥有,你要把眼光往前看,别将自己的情感锁在过去里,要放松,放开,你迟早会发现在你的身边会有许多美好在等着你。”白雪循循善诱,目光温柔如水,水波中有银光闪闪。

    马义能读懂白雪的心思,但他躲开了白雪的目光。地球他都将要抛弃了,他还敢与地球人产生感情吗?

第二十一章 上古神虫

    白雪的家座落在半山腰,四周群山葱绿,晨雾缭绕,山峰忽隐忽现,宛如仙境,清脆的鸟鸣从晨雾深处传来,“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马义的灵台清明空灵。

    白雪家乡的空气比滨海空气清新,比自己老家的空气多了一份灵气。虽然这份灵气还不足以供他炼气,但是在这种空气里生活,本身就是一件很惬意的事。

    马义舒展了一会筋骨,他惦记着蜇伤白霜的玉哥儿,它是上古神虫,蓝妹儿也是上古灵草,他都想去看,看看那里还有什么有灵气的东西,说不定自己修真能用上。

    他想让白霜带他到玉哥儿出没的地方走走,可是他四处找遍了都没有见到白霜,白雪从厨房里探出头来。

    “马义,你在找什么?”

    “我找白霜,我想让她带我去她被玉哥儿蜇伤的地方看看。”

    “你疯了,那地方多危险。”白雪立即反对。

    “没事,它伤不了我。还有,那里说不定还有什么宝贝,不去看看多可惜。”马义坚持道。

    “我带你去吧,白霜天没亮就和她的伙伴上山采茶叶去了。”白雪想了想说道。

    说罢,白雪解下腰间的围裙交给白妈,带着马义去麻草坡。

    白雪虽然在城市生活了三年,但是从小翻山越岭练就的脚下功夫一点都没有荒废,崎岖的山路坎坷不平,但是对她一点影响都没有。马义也是山里的孩子,眼前的山路也难不到他,两人一路走来,轻松愉快,白雪边走边哼着苗寨山歌,音韵不错,可惜马义听不懂。

    大约走了一个小时,麻草坡到了。

    “就是这里。”

    白雪指着一棵绿葱葱的山茶树说道。马义俯首寻找,在茶树根附近果然发现了一株蓝妹儿,因为花已经被白霜采了,蓝妹儿已经开始枯萎,只留下几片枯叶。蓝妹儿生长周期很长,生长速度很慢,但是开花之后,它的生命也到了尽头,花谢草枯。

    马义在蓝妹儿周边一阵扒拉,终于在一堆草丛中,他又找到一株蓝妹儿,这株蓝妹儿刚出土没多久,只有两片嫩绿的叶子,要等它开花,起码要在五十年以后。

    马义将昨晚就准备好的一个香囊挂在茶树枝上,然后示意白雪躲在树后,白雪不知道他想干什么,但是看到他郑重其事的样子,也不多问,静悄悄地躲在树后。

    山风徐徐,香囊的香气四里飘散。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马义敛声静气,耐心地等待玉哥儿出现。蓝妹儿已经被白霜采走,马义也没有把握玉哥儿会不会再出现,只能希望自己亲手制作的香囊魅力足够。

    天边,一轮旭日冉冉升起,山间的雾气越来越淡,金色的阳光洒在山坡上,绚丽迷人。

    白雪脚蹲得有点麻了,但是她看到马义还是一动不动的,她也不敢乱动。

    “来了。”马义轻声说道,他听到了玉哥儿翅膀振动的轻微的声音。

    不一会,一只拇指大小的玉色虎头蜂从远处飞来,扑向马义挂在树枝上的香囊,马义瞅准时机,及时撒出手中的网兜。网兜是他昨晚向白妈要来的一块旧蚊帐布缝制而成的,经过马义法力加持,它已经不是普通网兜,而是神奇捕器。

    虽然元气二重法力低微,但是用来对付玉哥儿绰绰有余。

    玉哥儿猝不及防,落入马义的天罗地网,马义加持在网兜上的法术牢牢控制住玉哥儿,让它动弹不得,只好束手就擒。

    马义三只手指捏住玉哥儿的劲后背,将它取出网兜。玉哥儿摆脱了网兜的束缚,立即变得暴燥生猛,发出“嘶嘶”的叫声,伸出尖利的尾针,扭动着尾部,它的尾针顶端挂着一滴透明的毒液,它在寻找时机,时刻准备给自己的敌人至命一击。

    马义毫不畏惧,将真元灌注左手拇指指甲尖,指甲尖顿时锋利如刀,“刷”马义的指甲快速划过玉哥儿头部,在它的后脑划起一条细细的线痕。

    然后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过白雪的柔夷,白雪还没有反应,马义的指甲已经划破她的食指,白雪只感到一阵轻微的刺痛,伤口已经渗出一滴殷红的血滴,马义不含糊,立即将白雪流血的食指按在玉哥儿的伤口上。

    接着,他冲玉哥儿打出手印,口中念念有词,过了一会儿,玉哥儿渐渐停止了反抗,安静了下来,尾针收入腹中,尾尖的毒液也滴落草丛里。

    “好了。”马义说着松开白雪的手,白雪抽回自己的手一看,刚刚还在滴血的手指已经恢复如初,竟然还没有留下伤痕。

    她惊异的望着马义,眼神怪怪的,她看不懂马义,不知道他到底是什么人,是江湖术士?或者他根本不是人,而是神仙、是妖怪、是来自星星的教授?刚才他明明割破了自己的手指,血都流出来了,可是她居然找不到伤口,她是学医的,当然知道这种现象完全不符合科学。

    还有,马义刚才一系列怪异的动作,口中的念词都是些什么?他是怎么做到让一只凶猛的毒虫变得乖巧听话的?

    玉哥儿伏在马义的手掌心,没有刚才的凶狠好斗,就象一枚精雕细琢美仑美奂的玉雕。

    太多的疑惑充斥在白雪的心中。

    “送给你当宠物。”马义对白雪说,将玉雕般的玉哥递给白雪,白雪本能地缩回手。白霜中毒后的惨状让她心有余悸,她不敢碰这只让人闻之色变的毒虫,除非她疯了,才会将它当作宠物饲养。

    “别怕,它已经被我驯化了,不会乱蜇人的,而且你已经与它订了契约,你就是它的主人了,它还会听你的使唤呢。”

    “真的?”白雪将信将疑。她听说过驯狼驯狗驯老虎驯狮子,就是没有听说过驯蜜蜂,当然她还知道有人养蜂,但是那仅仅是“养蜂”,是为了攫取蜂蜜,而不是当宠物。

    “当然是真的,不信你试试。”马义将玉哥儿放在白雪的手掌心,玉哥儿果然乖乖地趴在白雪的手掌心不敢乱动,圆圆的小脑袋不停拱着白雪的掌心,痒痒的好舒服。

    “现在你和它还不够熟悉,只能用声音向它发出指令,时间长了,彼此熟悉心意相通了,你就能用自己的意念控制它。”

    “马义,你是怎么做到的?难道你也是来自星星的人吗?”白雪抑制不住的惊奇。

    “你呀,就是韩剧看多了,小脑瓜里满是奇思幻想。我可是如假包换的地球人,可不是那个都教授的老乡。其实这是我家祖传的一门专门驯化小动物的土方法,当然,我也不是每一种动物都能驯化,玉哥儿恰巧是其中的一种。

    对了,它还会变大变小呢,你试试看让它变小。”

    白雪对玉雕似的玉哥儿产生浓厚的兴趣,当即对掌中的玉哥儿轻声说道:“玉哥儿,变小……”

    玉哥儿果然小了一圈。

    “耶,太好玩了。”白雪高兴得象个小萝莉,手舞足蹈。

    “玉哥儿,再小,再小……再小……”

    白雪接连给玉哥儿发出变小的指令,玉哥儿一小再小,最后居然变得只有米粒一般大小。

    马义取下白雪的银耳环,将玉哥儿放在耳环的圆圈内,玉哥儿紧紧依附在耳环上,就象玉器名师为耳环镶上去的玉缀。白雪轻轻摇晃它居然纹丝不动。

    “马义,你确定它不会蜇人吗?”白雪对玉哥儿爱不释手,但是对它还是有些不放心,妹妹的伤在她心里阴影未散。

    “放心吧,绝对不会,除非你想让它蜇人。这个香囊给你,你将香囊的香料掺入蜂蜜里,每隔几天就喂它些许,当然,你平时还可以放它出去自己觅食,玉哥儿一般人是伤不到它的,更不用说捉到它了。”

    ……

    “老板,马义可能离开滨海市,蹿到南云省去了。”滨海市某商务酒店的包间里,大苟对长孙望说。这里是他们密秘据点,他们所有的肮脏交易都在这里达成。

    “有证据么?”

    “我手下一位兄弟就是南云人,今天家里来电话说他的哥哥昨天突然间患病,那症状与滨海三刀客一模一样,而且在患病前还在开面的拉客。”

    “马义为什么要打伤一个搭客仔?”

    “其实,他哥明里是做拉客生意,实际是专门做抢劫乘客的生意。有可能他将马义当作回乡的农民工,为了抢钱想动马义,结果反被马义弄傻了。还有他的两个同伙也一样被整傻了,你想想世上哪有那么巧的事,同时一傻就傻三个,如果不是马义做的,我们怎么解释?”

    “哦……”长孙望陷入沉思。

    马义离开了滨海市对于长孙望而言未偿不是一件好事,从此他再也不用担心有人出来给他捣乱了,只可惜了那一百万。

    一百万对于长孙望来说只是毛毛雨,不过金钱事小,面子事大,马义让他当着家人的面出丑,如果不在他身上找回面子,长孙望总觉得如鱼刺梗喉。

    现在他倒希望马义没有离开滨海市,虽然他也害怕他的报复。

    可是长孙望确实是很重面子的人,针对马义的报复,他可以请保镖保护他的安全,甚至他可以再请杀手灭了马义。

    面子丢了不去找回来,貌似不符合他的性格。

    在滨海市,目前以他的能力虽然还不能呼风唤雨横着走路,但是在不久的将来,他掌控了长孙家族,独揽大权之后,这一切就不会再是问题,他可不想在自己的彪悍人生里留下污点。

    可惜南云省太远了,长孙家族的手伸不了那么长远。长孙家族虽然在滨海市很牛b,但是出了滨海市估计没有几个人知道它是哪根葱,千里之外的南云省,长孙望更是鞭长莫及。

    “你说马义跑到南云省干**去啊?”长孙望非常不解。

    “跑路呗,他杀了三金帮的步仁,步高还不得要他命,不逃他就是等死。”大苟到底是道上的人,道上的事他比长孙望懂得多。

    “这样,你设法将马义在南云省出现的消息透露给三金帮的人。”长孙望的三角眼闪过一道寒光。

    “行,这我来办,只是三金帮的人被宁中兴拘了,不知道出来没有。”大苟挠挠秃头说道。

第二十二章 江湖追杀令

    折腾了一宿,宁中兴一无所获。

    步高翘着二郎脚,矜持地看着眼前的小警察手忙脚乱地给他们办理释放手续,下一分钟,他们将重获自由。人民的力量是伟大的,党更不会忘记他这种为国家和人民做出过贡献的人,从被押上警车开始,步高就想到了这个结果。

    他唯一不能释怀的是,宁中兴为了一个小小的农民工居然如此兴师动众,伤他面子,不太符合常理。就算有人报警,招来的顶多是110巡警或片警老顾。

    “亮仔,问一下老顾,昨晚到底怎么回事?”

    步高坐上白路虎,第一件事就是吩咐他的心腹手下找老顾问个明白。

    亮仔不敢怠慢,立即拨通老顾电话。

    “老顾,昨晚怎么回事?这点小事你都罩不住?你还能不能干,不能干趁早走人……”亮仔劈头盖脸一顿吼,毫不客气,仿佛老顾不是保一方平安的人民警察,而是他手下的马仔。

    “亮哥,你可不能怪我呀,实在是你们太鲁莽了,上门搞事也不打听打听那是谁的房子。”老顾在电话里喊冤,哪里有半点警察的样子。

    “谁,他很**吗?”

    “滨海市政法委黄书记,你说**不**?”

    “嘶”亮仔吸了口凉气,扭头看向步高。步高的脸色随即暗了一下。

    “那房子是黄书记的老爷子年轻时候建的,据说是风水宝地,老爷子信着呢,还专门请人帮他看家护院,你们倒好,拿刀动枪直接上门搞事。老爷子报警电话都打到宁所的私人电话上了,你说我怎么罩得住?……”

    “老大,怎么办?”亮仔捂住电话,小声问步高。

    步高脸色铁青,示意亮仔挂了电话。

    步高有自知之明,自己虽然在滨海地下世界能呼风唤雨,在官场上也能说上些话,但是他和黄书记,其实一个是小鬼,一个是捉鬼的钟馗。他这个小鬼本来应该躲着钟馗走,偏偏昨晚自己被猪油蒙心,带着一班人去挑衅自己的克星。

    昨晚三金帮玄堂算是彻底将黄书记得罪了,自己这些年耗尽心血开创的大好局面势必会深受影响。

    “啪……啪……”

    步高顾不上劳累,回到艳天堂就连扇阿豹十几个耳光,他负责追查马义的下落,却把玄堂带进沟里,步高没用水泥将他浇铸成水泥墩做地基,已显皇恩浩荡了。

    阿豹的一张俊脸都被打了猪头,但是他不敢吭声,低着头,步高突然抬膝撞向他裤裆。

    “唔……”

    阿豹捂着裤裆,两腿夹紧,弓着身子,“嘶嘶”吸着气,脸色瞬间苍白无血。他不敢出声哀嚎,也不敢出声求饶。因为步高有个规矩,在他教训人的时候,被教训的人不能躲闪,不能喊叫,更不能求饶,否则你会死得更惨。

    旁边没有一个人为他求情,阿豹手捂着自己受伤的蛋蛋,独自享受蛋疼的快感。手上摸到粘粘的湿润,残存的意识告诉他,他的蛋蛋已经碎了。

    恍惚中,阿豹似乎看到一顶鲜绿的帽子呼啸而来,稳稳地扣在自己色彩缤纷的头上。

    步高脸上露出狰狞的微笑,他对自己撞阴功很有信心,重撞之下焉有完卵?

    他惦记阿豹的媳妇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因为阿豹是自己的小弟,兔子不吃窝边草,他不可以明火执仗去抢,他一直在寻找机会,今天是天赐良机,哪容得他轻易错过。

    阿豹的蛋蛋碎了,他媳妇底下那张嘴的口粮也就断了,用不了几天,那骚b奈不住空虚寂寞冷,很快就会由窝边草变成路边的野花,那时候他再下手就名正言顺了。

    “老大,有马义确切消息了。”亮仔急匆匆进来。

    “他在哪?”步高撇下阿豹,盯着亮仔问道。

    亮仔瞥了一眼在地上打滚的阿豹,下意识地捂了一下自己的裤裆,说话都不顺溜了。

    “在……在南……云省。”

    “放屁,南云省远在千里之外,他怎么可能逃那么远?你们不是一直在路上堵截吗?他怎么能逃出滨海?”步高揪着亮仔的衣领咆哮道。

    亮仔放弃自己英俊的脸蛋,双手紧紧护着自己的裆部,他不想让阿豹的悲剧在自己身上重演。可惜他错估了自己的老大,他还是光棍,没有让步高垂涎三尺的美丽媳妇,没有让步高对他蛋蛋产生兴趣的资本。

    “马义太狡滑了,兄弟们都让他给耍了。”亮仔解释说,兀自自作多情地紧张着。

    “……”步高沉默了。

    南云省是天堂的地盘,虽然大家都是三金帮属下的堂口,但是步高与天堂堂主孟天熊一直面和心不和,步高不好冒然到他的地盘上抓人。

    马义非要抓到不可,他可是在婶婶和手下人面前夸下海口,要马义给步仁陪葬的。

    “出江湖追杀令。”亮仔不是纯粹的一介武夫,懂得察言观色,他从步高的脸色上明白了主子的忧虑,于是适时地提醒。

    步高双眼一亮,果然是好主意。江湖追杀令一出,马义将无处遁形。但是他只是一个堂主,没有资格出江湖追杀令。于是他立即上报总堂,在东方鑫面前少不了添油加醋,搬弄是非。

    东方鑫受理他的请求,很快就发出江湖追杀令。

    现在是二十一世纪,而不是上古天下群雄逐鹿,江湖号令天下的年代,三金帮的江湖追杀令再牛叉也不可能堂而皇之地出现在大众的眼前,但是蛇有蛇路,鼠有鼠道,追杀令以它特有的方式,很快传达到了三金帮所有堂口及天下群豪手中。

    杀人凶手就在自己地盘上,天堂孟天熊不敢怠慢。若是让其他人得手,他孟天熊丢面子不说,如果步高在老大面前稍一搬弄是非,他堂主的位子都可能坐不稳。

    于是,他命令手下所有人马,关停手中所有业务,全力追杀马义,死活不论,但是生要见人死要见尸。一张非官方的天网顿时张开它邪恶的大嘴,撒向马义。

    ………

    马义浑然不觉自己已经成了华夏地下世界的追杀目标,更不知道他的命值五十万rmb。白雪用自己的智能手机进入滨海市公安网站,没有查到任何有关马义的消息,更不要说通缉令了,仿佛马义从来没有在滨海市出现过一般。

    没有被警方通缉让马义松了口气。随后他也想明白了,步仁是三金帮的香主,身上有许多不能见光的肮脏事,如果他们报警的话,他们也不敢担保不会发生拨出萝卜带出泥的事。

    为了预防万一,马义暂时还不打算回滨海市。

    三金帮虽然不报警,但并不意味着他们会放过自己,这些无恶不作的歹徒,平时只有他欺负别人的份,哪容得自己人吃亏,而且他杀的还是三金帮一个职位不低的香主,他们肯定在想方没法抓捕自己,让自己给步仁陪葬。

    还有就是他必须寻找有天地灵气的地方修炼无妄真经,元气二重太弱了,他必须不断地强大自己。显然滨海市不是最佳地点,出租屋里的灵气太薄弱,已经不能再满足他二重元气巅峰期炼气的要求。

    他的一百万块钱也花光了,他已经没钱买辅助炼气的草药。其实药房的药都经过人工加工,薰过硫磺,灵气已经所剩无几,药力也大打折扣,还不如自己进山采药。

    白雪的家乡灵气彰显,肯定是个风水宝地,原始森林深处,说不定就真有自己需要的东西。

    白霜的病已经痊愈,白雪课程紧急需返校,在送走白雪后,马义就背上一个背篓,走入原始林。

    他现在的储物空间还很小,进入原始森林要带上许多东西,所以他不得不将所需物品放在一个背篓里,背着进山。

    他的计划路线是溯溪而上。溪水的灵气比空气里的灵气要重,他预测在溪流的某处,可能蕴藏着某种灵物。

    这条小溪不大,在白雪家附近也就2米宽左右,越往上,小溪越小,路也越不好走,其实溪边根本就没有路,他几乎都是趟水而行的,幸好现在是夏天,不怕趟水。只是河石实在太滑了,马义每走一步都得小心翼翼。

    到了中午,马义到了一个瀑布前,瀑布有十几丈高,瀑布下方是一个清澈见底的水潭,水潭不大但是很深,少说也得有两三米,水潭里有许多大小不一的鲤鱼。

    瀑布的三面是峭壁,要想继续往上游走,只能攀爬峭壁。

    马义决定先吃饭,吃完饭,养足精神才会有足够的体力攀爬。马义背篓里有白爸为他准备的干粮,但是他暂时不用。干粮是用来防备万一出现糟糕情况时用的,水潭里有鱼,捉鱼是他的拿手好戏。他相信水潭里的鱼比水库鱼更加好捉。

    下水后他才发现他还真的低估了这些鱼,虽然水潭的空间小,但是一点都不影响它们的活动,这些鱼是纯野生的鲤鱼,生猛灵活,野性十足。而且水潭狭小,反而不利于马义速度的发挥,所以他在水里忙活了半天,才勉强逮到两条不到一斤重的小鲤鱼。

    马义清除鲤鱼的内脏,没有去鳞。野生鲤鱼鳞也是一味好补品。

    将鱼清洗干净后,用一根树枝串好,架在火上烤。烤鱼马义也有经验,干起活来很有章法,不一会,鱼烤好了,外焦里嫩,撕开鱼皮,一股鱼香扑鼻而来,又白又嫩的鱼肉让人食指大动,馋涎欲滴。

    “咕……”

    鱼肉还没有入口,一口口水涌上来,马义又把它咽了回去,他张开大嘴,正想象狼一样撕咬手中的鱼,“扑嗵”一声巨响,似乎有什么东西从瀑布上方跌落水潭。

第二十三章 偶救路云

    马义寻声望去,水潭里赫然浮漂着一个人,他不及多想,跳下水潭将人救起,拉到岸上他才发现是一个年轻女人。

    她脸色苍白,已经陷入昏迷,肩上中了枪伤,子弹头隐约可见。

    瀑布顶上一阵人声吵杂,马义刚抬头,一阵密集的枪声骤然响起,子弹打在水面上,溅起一朵朵水花,紧接着一个冒着烟的东西从天而降,“轰”一声巨响,水潭溅起一二丈高的水柱,水潭里的鲤鱼无一幸免,有的甚至被掀到岸上。

    马义目瞪口呆地望着眼前发生的一切,麻逼造的,又是打枪又是扔炸弹,把这里当isis的老巢了不是?他抱着受伤的女人躲在一块岩石后面动都不敢动,生怕一不小心被山顶上的人发现了,然后再赏他一颗铁西瓜,那就杯具了。

    马义一阵后怕,如果自己慢了半分钟,他就成了死在牡丹花下的风流鬼了。

    真不知道这是哪家倒霉催的姑娘,居然惹上那么凶悍的仇家,是刨了人家的祖坟还是割了人家男人的jj,招惹他们如此痛下杀手?

    姑娘眉清目秀,一身紧身黑色皮衣裤,勾勒出她凹凸有致的身材,她脸色苍白,眉宇间却隐隐有一抹杀气。马义心里一阵狂跳,她的杀气虽弱,但是足以挑动他的神经。

    过了许久,山上的人都走了,马义将女人扶起,面向自己,抬手在她的肩前部一拍,嵌在她后背的子弹“噗”一下飞出去,弹在一米远的岩石上,溅起一朵火花。

    然后他迅速抽出三根银针,分别插在她的三个穴位上为她止血,再从储物空间里拿出几味草药,捣烂了敷在她伤口上,包扎好伤口。双手印在伤口周边,运动真元,助她疗伤。

    忙完后,他在平地上铺好自带的睡袋。只略微犹豫一下,他闭着眼将她的湿衣服全脱了,罩罩和小内内都脱了,赤条条象受伤的美人鱼,他将她塞进睡袋。

    手触到她滑嫩的肌肤,虽然闭着眼,天眼也关闭了,但是一副春光立体画依然毫无征兆地涌入他大脑:雪白如玉的皮肤,肌肉富有弹性,美腿修长,胸前银涛荡漾,平坦的小腹下是黑色三角……

    马义鼻腔一阵辛辣肿胀,体内欲火如焚,心中有一股想扑上去流氓一回的冲动。

    他急忙诵念清心决,稳住心性。他是食性动物,但他是很纯洁的食性动物,性观念很传统,不然与菊子相爱了那么多年,依然还保持着童子之身,现在他更不齿于趁人之危。

    马义重新架柴起火,顺手捡起几条有2斤重以上的山鲤,清洗干净后架在火堆上烤。鱼还没有烤熟,路云已经从昏迷中醒来,她睁开双眼,看到自己躺在睡袋里,下一秒,她发现自己身上没有半片遮羞布。

    更让她吐血的是,她看到一个男人正背对自己在烤鱼,整个水潭边就只有他们两个人,路云用脚趾尖想都能想到是谁脱了自己衣服。

    她又羞又气,惊慌之余还不忘检查了一下自己身子,结果发现没有受到不良侵犯,她心中的怒气才渐渐消了,否则她不介意杀了眼前这个男人。

    “醒了,肚子饿了吧。”马义头也不回,他的天眼早已经发现路云醒了,包括她刚才一闪而逝的杀气,他理解路云,大姑娘家家的被一个陌生男子剥成了光猪,换成是谁都会有杀人之心。

    “刚才是你救了我?”路云没有回答马义,而是反问他。虽然她确实很饿,但是没有确定对方是敌是友之前,她宁愿饿死也不会吃他的东西。

    “必须的。刚才又是枪又是炸弹的,如果不是比他们早一丢丢将你从水潭里捞起来,现在你恐怕和它们一样了。”马义头都没回,指着水潭里的死鱼说道。

    路云循着马义的手指望去,看到满水潭的死鱼不由倒吸口凉气,最后她选择相信马义。赶尽杀绝符合组织的行事风格,马义没有欺骗自己。

    “吃鱼吧,别饿着了。”马义依然没有回头,反手一丢,一条烤熟的鱼稳稳地落在路云跟前,鱼居然还完好无损一点都不破碎。路云心一动,问道:

    “哥们,你是干哪行的?”

    “采药的。”马义回答道。

    采药的人会有那么好的身手,一条烤熟的鱼,那么远的距离他反手一抛就到了自己跟前,都不用眼睛看,又稳又准,鱼居然还保持原状,普通人根本就做不到,她顿时对马义充满好奇,甚至崇拜,以为他是隐世高人。

    她往睡袋里钻了钻,然后对马义说道:

    “你能不能转过身来?”

    “确定要我转身?你不会是引诱我耍流氓吧?”

    “切,刚才你不是已经流氓了吗?现在又开始装纯洁了?别那么虚伪好吗?骚年!”

    路云俏脸一红,切道。马义大呼冤枉,天地良心刚才自己只是助人为乐,才给她脱衣服的,他堂堂一个大老爷们总不能让她浑身**地躺在睡袋里吧?万一着凉感冒了显得自己多没良心似的,对吧?

    好,你冤枉好人,说我是流氓,哥就流氓一回你能咋滴?马义转过身,瞪着双水牛眼,嘴里还嚼着鱼。

    “咦,你是马义?”没有传说中的惊叫,却有意料之外的惊讶。

    “咦,你是谁?你怎么认识我?”马义也惊讶,印象里他从没有见过路云,不知道她为什么会认识自己。

    “现在你可出名了,全华夏地下世界的人没有不知道你的。至于我嘛,我叫路云。”路云说道。

    “……”马义无语,被地下世界的人惦记可不是什么好事。

    “你在滨海市杀了步仁,三金帮下了江湖追杀令,现在你的人头值50万。”

    “你不会是来追杀我的吧?”马义立马警惕,全神戒备。路云哂然一笑,说道:

    “如果是美金我可能会考虑。”

    “不骄傲你会死啊?”马义没好气地说道。听到路云居然嫌弃自己的人头不够值钱,马义莫名其妙地感到有一丝生气,虽然被人追杀是一件挺不爽的事,可是被人藐视貌似也是蛮让人不舒服滴。

    “和我一起去做一笔买卖怎么样?事成之后,我付你50万。”

    路云没有反驳,而是以与马义项上人头同等的价格雇佣马义。她本来有一个搭裆叫米莉莉,可惜为了逃避组织追杀,两人失散了。与买家约定的时间不多了,她只好临时好抓差。

    说实话,马义有点心动,他不是路云,财大气粗,50万对他而言不是一个小数目。父母把自己拉扯大不容易,家乡太落后太贫穷,他想给他们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上次赢的一百万,送人情、捐款用去了一大半,只给了父母10万,10万对农村人来说是数目不菲,但是要想修建一栋象样的楼房却远远不够,如果能再给他们50万就足够了。

    “不行,我很忙的。”马义矜持地拒绝了。

    他不是装清高,他确实有些犹豫,他现在的能力太弱,无妄真经里的本事还不能有效的发挥出来,他必须尽快找到天地灵气或者灵物,突破自己的修真瓶劲,强大自己,否则三金帮的人马杀过来,他没有还手之力。

    “放心,耽误不了你多少时间,大约明天的这个时候就可以完成了。”路云说道。

    马义狐疑地望着路云,如果说刚才拒绝她是想矜持一下,而现在则是怀疑她的目的,她是想拐自己去搞传销?或者是诱拐自己合伙去抢银行?路云给的酬劳太逆天,马义心里不踏实。

    “你不会是想借种生子吧?”

    马义异想天开。豪门少妇借种生子的小广告,在滨海市随处可见,路云虽然被人追杀,但是看得出来她不缺钱。这钱是好赚,但是对于马义来说是一道坎。辱没先人的事他绝对不会干,人再穷,也不能丢弃路道德底线,这是马义的做人原则。

    ……

    长孙望的心情特好。

    三金帮已经发出江湖追杀令,马义纵有九条命都不够死。在滨海,从此没有会给他带来麻烦的人,于是他开始紧锣密鼓地筹划争夺家族权力的事。

    现任家主长孙冶是自己的亲爹,但是他一直不待见自己,一门心思想把家主之位传给长孙希。五年前,长孙望派人略动手脚,结果长孙希意外发生车祸,稀里糊途地被自己的亲弟弟送到西天佛主那里念经去了。

    搬走了碍脚石,长孙望仍然不能如愿。长孙冶非但没有让他接班的意思,反而将大权牢牢抓在手中。长孙望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对自己的老父亲动了杀机。

    迷途天堂能杀人于无形,眼看大功告成了,不料功败垂成,马义这根搅屎根硬是搅黄了他的好事。因为担心事情败露,剩余的迷途天堂已经被长孙望冲进了马桶,要想再给长孙冶下药已经不可能。

    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病提醒长孙冶,他的身后事必须有个预案。他不是普通人家的老头,他手握家族大权,肩挑家族赋予的重任,长孙家族是百年大族,家族的传承非常重要,它关系到整个家族的兴衰存亡。

    他决定选择时间召开家族会议,讨论与宣布下一位家主的人选。

    老不死的终于舍得交出手中大权了,长孙望顿时看到了希望的曙光,在他这一代人中,论能力论资历他都是其中的佼佼者,下一代都还年轻更不能胜任,长孙望知道自己的机会终于来了。

第二十四章 江湖第一课

    马义最后决定先跟路云去做生意。修真是很重要,但是要突破元气二重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反正只需要一天的时间,等他赚了50万后再进山也不迟。自己现在远在南云省,他相信三金帮不会那么快找到自己。

    交易地点叫麻坡,离大余乡有七八十里路,路程有点远,时间又紧迫。马义重回白雪家,上次顺来的摩托车寄放在她家里,现在正好取来代步,马义载着路云先到大余乡,他们先吃饭,然后到加油站加满油,再去麻坡。

    亚州饭店,招牌挺牛逼,听着高大上,实际规模小得可怜,十几平米的面积,几张黑不溜秋的饭桌,塑胶凳子油腻腻的,地上满是客人用剩的劣质纸巾,用过的一次性筷子。掌勺师父是个大胖子,光着膀子,身上“香”汗淋漓。

    饭店软硬件只能用“糟糕透底”四字形容,冠名与位例四大洲之首的亚洲貌似不和谐,再仔细一看,原来此亚州非彼亚洲,少了三滴水,失之毫厘,谬以千里。

    华夏山寨货果然无处不在!犄角旮旯都不能独善其身。

    马义迟疑了一下,扭头看着路云,意思是问她要不要换另一家。

    路云耸耸肩,说道:“入乡随俗吧。”

    路云不反对马义就放心了,至于他自己,在滨海市流浪的时候,垃圾桶里的厨余他都吃过,亚州饭店的环境对他根本没有压力。肚子饿了,填饱就是,乡下人本来就没有那么多穷讲究。

    他刚才只是担心路云不习惯而已,现在看到她一点都不嫌弃,马义顿时感觉她与自己是一路人,心里对她的好感倍增。

    马义和路云各点了一份牛腩米线,10元一碗,乡下物价不高,碗用的是海碗公,米线量够,就是牛腩有点少,汤水不知道用什么脚料做的,呈暗褐色,汤面漂着几粒象苍蝇一样的豆鼓。

    马义和路云正低头吃着米线,饭店门口走来五个光着膀子的青年。十六七岁年纪,身高不过165公分,皮肤黝黑,象烧炭人家的孩子,脏兮兮的t恤搭在肩上,手臂上纹身裸露。纹身不咋滴,龙不象龙,蛇不象蛇,稍远点看就象手臂上贴着一条蓝黑色的麻绳。

    蹩脚的纹身却不影响他们装b,他们嘴里叼着香烟,嚣张拨扈,仿佛自己就是当年纵横铜锣湾的“鸡哥”。

    “咦,这不是五哥的摩托车吗?”一个挂大耳环的家伙指着马义停放在饭店门口的摩托车说道。

    “大耳环,你有没有认错?五哥人都傻了,还能开摩托出来?”

    大耳环摇头说道:“我怎么可能认错,五哥是傻了,但是他的摩托车也丢了,说不定偷车的人可能就是弄傻五哥的人。走,进去看看。”

    大耳环一挥手,其他人立即与他一起走进亚州饭店。

    路云抬眼看马义。事已至此,已经没有什么好隐瞒,马义只好点点头,路云抚额,她为马义脑残感到无语,刚刚抢来的车,他居然敢在人家地头上亮出来,如果他不是二得惊天动地,就是天生爱惹祸的种。

    路云开始怀疑自己找马义作搭挡是否正确。

    “喂,我问你,门外的摩托车是谁的?”

    大耳环恶狠狠地问老板兼掌勺师父,老板很畏惧大耳环。在大余乡,谁不知道他们是横行乡里的小恶霸,得罪了他们,就等于得罪了魔鬼,让你一辈子都得不到安生。

    “他……他们的。”老板指了指马义和路云。

    箭已在弦上,路云再想低调也已经不可能,她头都不抬,指指马义,再反手指指大耳环他们,意思是让马义解决这个小麻烦。

    麻烦是他惹的,他理应出面解决。

    她知道马义的医术很好,她明明中了枪,枪伤却在她一觉醒来时痊愈了,她很惊讶,问他是怎么做到的,他不肯讲。现在正好称一下他的斤两,顺便了解一下他是什么牛人,掂掂50万薪酬是否出得值。

    “哥们,咋滴了?”

    马义笑脸迎上前去,亚州饭店太坑爹了,居然没留后门,正门门口已经被他们堵上了,他想一走了之已经不可能,虽然现在的马义根本不会害怕这些装b土霸王,但是他喜欢低调。

    “我五哥的车怎么会在你手上?”大耳环双拳紧握,态度嚣张,大有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的架势。

    “他送给我的。”马义面对威胁气定神闲,脸上笑容依旧。

    “送你妹,我五哥都成了傻子,爹娘都不认识了,他会送车给你?麻逼造的,五哥肯定是你弄傻的,然后抢他的车……”大耳环嗓门越来越大,脖子上青筋暴露,正想动手,旁边一个秃瓢青年突然喊道:

    “等等……”

    “光头,麻逼造的,你干啥?”大耳环不满地问道。秃瓢没有理会大耳环,而是看着手机上的相片问马义:

    “你是马义?”

    马义很好奇,自己是初到宝地,他怎么会认识自己?难道哥真有那么红?

    马义一阵自恋。

    他下意识地点点头,正想感谢他为自己解围,他虽然不怕他们,可是他确实不想惹事,三金帮的事还没了呢,又与这几人结仇不值当。

    不料秃瓢却突然象打了鸡血一样亢奋,挥着又黑又短的手臂,大喊道:

    “兄弟们,他就是马义,为了20万,杀啊!”

    靠,神马状况?

    马义愣了一下,旋即明白三金帮的人追到南云省来了。眼看事情已经不能善了,马义也不想再逃避了,该来的总会来,早点解决早点省心。

    只是让他闹心的是,明明路云说自己的脑袋值50万,转眼间咋就成了20万了呢?外边的物价不是一直在上涨吗?凭什么就自己的脑袋的价钱跌成了跳楼价?

    这世道也太不科学了吧?

    另外的四人听到秃瓢的呐喊,“唰唰”纷纷亮出随身携带的匕首,二话不说冲向马义,一个个仿佛冲向敌人的死士,眼里只有欲置人于死地的凶悍,绝对没有一丝一毫的恐惧与顾忌。

    这伙人正处于性格叛逆、不知死活、爱装b的年龄,下手凶残,不怕老娘白发人送黑发人,最怕兄弟嘲笑自己象娘炮,是怂货,所以个个宛如扑食的饿狼,恨不得自己是扑倒对手的第一人,赢得其他兄弟的顶礼膜拜,从此江湖地位扶摇直上。

    马义已经艺高人胆大,他们的凶悍对他没有任何的影响。只是他不知道,这几个土鳖混混其实不是三金帮的人,他们不过是大余乡的几个土混混,在乡下人五人六,到了城市,他们就如狗肉上不了台面。

    秃瓢认出马义只是因为他有一个表哥叫小东是三金帮的,几天前将马义的相片传给他,说这个人值20万,人在板纳州出现过,让他没事就出去溜达溜达,万一找到他就发财了。

    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表哥一直想拉一把自己这个不成器的弟弟,今天终于有了机会,他当然不会错过。他把花红少说了30万,个中原因恐怕只有他自己才知道。

    秃瓢表面上活得潇洒,其实他穷得乒乓响,20万,对于他来说简直就是天文数字,别说拥有,他连摸都没摸过,表哥介绍的活错不了,他约上几个兄弟,没事就出门碰运气去,没想到马义真的就撞到自己手上。

    面对几个土鳖混混毫无章法的攻击,马义嘴角一抽,脸上挂着微笑,身子一晃,大耳环几个只觉得眼前人影一闪,接着就听到:“笃……笃……笃……”几声。

    再低头看时,他们的手掌已经被自己的匕首钉在桌面上,他们愣愣地望着马义。马义脸不红气不喘,已经坐在桌旁大口大口地吃着米线,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路云也愣愣地看着马义,她能猜到马义有手段,可是她没想到他的手段会高到逆天。

    她刚才根本就没有看清马义是怎么出手的,她只看到一道人的残影在土混混中一闪而过,然后他们的手就被钉在桌面上,再然后马义已经坐下吃上了米线。

    路红突然感到自己的手掌心酸凉。虽然她知道自己没有被钉,但是她潜意识里还是忍不住低头看了一眼自己完好无损的手掌。

    十秒钟后……

    “嗷……嗷……”

    一声声惨绝人寰的惨叫骤然响起,让人毛骨悚然,差点掀掉亚州饭店的屋顶,一直在发愣的老板一激灵,“咣当”,手中的大勺跌落,恰好砸到他的脚趾头,脚趾头顿时又红又肿,他居然忘了疼痛。

    今天刚好是墟日,门外人来人往都是赶墟的人,他们听到亚州饭店里的动静,纷纷伫足观望,几个好奇心强烈的人已经向饭店走来。

    门外聚集的人越来越多,路云发觉情况不妙,如果他们被闻迅赶来的仇家看到,必将是一场没完没了的追杀和反追杀,与客户约好的时间不多了,所以别说是小命,就是时间他们都耗不起。

    “别吃了,走!--不用找了。”

    路云丢下碗,拉上马义就走,临出门时随手给了老板一张红太阳。

    走出门外,路云抢先跨上摩托车,打着火,示意马义上车。马义还没坐稳,路云一松离合,一扭油门,摩托车狂吼着离开大余乡。

    离开大余乡街后,在一个偏僻的路段,路云停下车,然后将车推下深不见底的山崖。

    “快走。”路云催促马义,自己率先沿着一条崎岖的小路开始爬山。

    “你到底想干什么?”马义不理解路云的做法,将摩托车推下山崖,然后徒步爬山,他感觉路云有病,而且病得不轻。

    “你傻啊,你刚刚伤了人,而大余乡就只有这一条通向外面的公路,如果他们报警了,警察只需要在前面堵路,我们就逃不了。”

    路云边爬山边解释,马义恍然大悟,果然闯荡江湖也是一门学问,里面的弯弯道道要学的真不少。

    路云是一个很好的老师,免费给马义上了江湖第一课,向来尊师重道的马义顿时对美貌与智慧并存的路云老师肃然起敬。

第二十五章 镇店之宝

    马义和路云一路翻山越岭,抄近道,紧赶慢赶终于在晚上8:00左右达了麻坡镇,麻坡镇规模比大余乡稍大些,条件也好些,最起码饭馆的卫生好多了,离饭馆不远的地方还有一个小旅馆。

    吃完饭,马义和路云来到饭馆旁边的旅馆开房。一个三十来岁的女人迎上来,模样勉强还行,就是风尘气太重。她头发盘在头顶,身上是廉价粉色连衣裙,布料略显薄弱,里边零碎的颜色隐约可见,上黑,下红,脚上的松糕鞋沾满灰尘,脚指甲涂着深紫色指甲油。

    “老板,住宿。”路云轻轻敲了一下柜台。女人的目光在马义和路云身上来回一瞄,然后施施然转身走进柜台,从抽屉里拿出一把钥匙放在台面上。

    “钟房1小时15元,过夜80元。”

    路云交给女人80元,问道:“需要登记身份证吗?”

    “登啥记呀,穷乡辟壤的,谁稀罕这东西?去吧,我和派出所的人熟着呢,他们不会来捣乱的。”女人大大咧咧地说道。

    路云也不多废话,抓起台面上的钥匙。马义站在一旁,看到路云只开了一个房,他顿时肾上腺素激升。出门在外,孤男寡女同居一室,接下来的剧情是个人都能猜到,房是路云开的,明显她是在主动暗示自己。

    马义的双手回味着路云**柔软q弹的触感,虽然自己目前正在修真,不能破身,但是……马义脑海里翻腾着一幅幅活色生香的春宫画,路云在自己拨弄下欲死欲仙,**迭起……

    路云似乎看穿马义的心思,冷冷地剜他一眼,将房间钥匙抛给他:

    “拿着钥匙,明早我来找你。”说罢,她头也不回地走了。

    “嘶……”丹田大火被劈头浇了一桶冷水,路云的眼神让马义有些恼羞成怒,麻逼造的,装什么纯情,若不是老子修真不能破身,在山上就嘿你的休了,你还会走得那么绝决?

    哼,鬼才信。

    马义舔了舔嘴唇,“嗞溜”吸回自己的口水,心说:这妞的身材确实不错。

    “帅哥,那女人是你什么人?”前台女神经兮兮地靠上前,一股劣质香水味冲鼻而来,呛得马义打了一个天崩地裂的喷嚏。

    “我老板。”马义回答。

    “怪不得那么**。”前台女作恍然大悟状,随即话锋一转:

    “帅哥,要小妹耍么?”

    马义愣了一下,但很快就明白了她的意思,麻逼造的,dg那边的扫黄风暴居然刮不到这个崎角旮旯,听说那边早已经风声鹤戾,草木皆兵,小姐们要么逃离dg,要么摇身一变,变成地下“党”,一切行动都在秘密中进行,要想偷腥吃荤都必须对暗号,而这旮旯的妈妈桑却还敢公开拉客!

    莫非因为这里山高皇帝远,“春”风不度玉门关?

    “快餐50,包夜100,价钱公道,童叟无欺,还可以打折的。”前台女热情不减,热忱、熟练地向马义介绍卖肉行情。

    “……”马义被前台女的专业术语弄得一头雾水,幸好他脑子够灵活,从较容易理解的术语“包夜”中触类旁通,举一反三,理解了此“快餐”非彼快餐,而是指与小姐只打一炮,然后给钱走人那种。

    在过去的二十多年人生里,马义只买过猪肉,从来没有买过“鸡”肉,他不知道这行当里价格居然还有打折的,听起来倒挺新鲜。市场经济果然已经深入人心,连小姐都懂市场营销。

    “小妹都是从dg那边回来的,受过g式iso培训,技术全面,开放大方,包你满意。”前台女用自家胸器磨蹭马义的手臂,马义顿觉鸡皮疙瘩汹涌而起,前台女察言观色看到马义似乎还不为之心动,干脆拿出店内珍藏,嗲声说道:

    “帅哥好高的眼界哦,g式小妹都不动心,那就让本美女亲自出马陪你玩怎么样?我可是本店的镇店之宝,价钱是要翻倍滴鹅。”

    一股沤酸味涌到喉咙,马义赶紧憋住,生生咽下那股异味,他不敢吐,他怕嘴一张,不仅刚刚的饭菜全都吐出来,恐怕隔夜的饭菜也会吐出来。马义一只手抚着辛辣的胸口,一手擦拭着眼角被憋出来的泪花。

    “美女,你太美了,简直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可是,我没钱,我的钱都在我老板那里。除非你免费陪我玩。”马义为了摆脱纠缠,随口撒了一个谎。

    镇店之宝表示怀疑,她直接伸手掏马义的口袋,马义也不反对,任由她搜,他的钱都放在他的储物空间里,镇店之宝就是将他的衣服给剥了一样找不到。搜了半天果然一毛钱都没能搜到,镇店之宝只好悻悻放开马义,马义重获自由,立即上楼进房。

    马义洗了个冷水澡,然后四仰八叉躺床上,四周一片寂静,马义毫无睡意,他在猜测路云做的是什么生意。

    他蓦然想起自己对路云除了知道她名字是路云外,其实他对她并不了解。现在回想起来,她一点都不象生意人,她身上没有生意人的精明和市侩,反而在她美貌的外表之下,有一股萧杀之气时隐时现。

    “莫非她也是三金帮的人?”马义一激灵,随即就否定了自己的猜想,如果她是三金帮的人,恐怕早就取自己项上人头了,虽然她没有这个能力,而且她也说过她看不上50万花红,但她一定会有所行动。

    因为追杀令是三金帮老大东方鑫下的,她不可能敢违背。

    如果她真是生意人,也绝对不是普通生意人,生意绝对不是普通的生意,那么又是什么生意能让人有杀气呢?

    杀手!是的,只有杀人的生意才会让人身上有杀气。

    难道她是杀手?

    马义左想右想,觉得路云不象杀手,她没有杀手的冷酷无情,人性淡漠,而且,对于杀手而言,她似乎长得单薄了一些。

    “这小妞是干嘛的呢?”马义翻来覆去想不明白。他相信路云不会忽悠自己,她虽然是一介女流,但她不是奸佞狡诈之徒,不会欺骗自己的救命恩人。

    退一步来说,就算她的外表掩饰了她内心的邪恶,自己在大余乡展露的手段她不可能不会有所顾忌,最重要的是自己除了一具并不算很帅的皮囊之外,其实一无所有,没有什么可以让人家掂记的。

    想通了一切,马义也放下了心,夜色渐浓,马义也渐渐睡去。

    ……

    小东其实只是三金帮外围的马仔,要想加入三金帮还得付出艰辛的努力,但是小东是个有理想的人。

    有理想的人,活着才会有精气神。

    成功进军地下世界就是他的人生理想,他的偶像就是三金帮的东方鑫,虽然他从没有见过自己的老大,但是他听过n遍有关他的光辉事迹。东方鑫也许并知道他还有小东这号粉丝,但是并不防碍他成为小东的偶像,人生奋斗的目标。

    “尚哥,我表弟说马义在大余乡出现。”接到秃瓢的电话,小东立即向带队老大付天尚报告。

    付天尚是三金帮的正式弟子,统管着小东一干外围人员,干一些比较低级的活,比如收保护费,打砸商铺,也偶尔负责从这些外围小弟中挑选优秀分子充实到三金帮,为三金帮补充新鲜血液。

    小东虽然很想将这个来之不易的情报直接上报给偶像东方鑫,献功取媚,可惜自己的级别太低,根本联系不上三金帮的灵魂人物,他只好勉为其难,将情报报告给付天尚。

    “消息准确么?”付天尚将信将疑,三金帮几乎顷巢出动,却连马义的毛都没见着,偏偏让一个乡下土鳖找着了,这明显不符合科学。

    “千真万确,我弟本想亲自将他宰了,结果他和他的兄弟们却全被马义用匕首钉在桌面上,今天是墟日,很多人都看到了。”

    付天尚还是不太相信小东的话,大余乡是板纳州最穷的地方,马义没理由去那些地方,逃难也要吃饭,那里没有能养活他一个外乡人的条件。而且越是小地方,外乡人越容易被人认出来,他的消息就越容易被走漏,马义应该不是傻瓜,不然他不可能逃得出滨海市。

    但是小东言之凿凿,又不能不相信,思量再三,他决定上报孟天熊,孟天熊是他的老大,也是三金帮天堂的堂主,这种大事应该交给他定夺。

    孟天熊不愧是三金帮的一方诸候,精明干练做事果断,他当即命付天尚带着他手下的一帮弟兄,分乘两辆破旧的金杯风风火火地赶往大余乡。为了预防万一,他还让付天尚带上一支山寨54手枪,其余的人,分别配备猎枪、霰弹枪、砍刀、弩箭……

    十几号人,个个武装到了牙齿,气势汹汹,嚣张拨扈。

    小东最为兴奋,情报是自己提供的,如果这次砍翻了马义,三金帮的大仇得报,他就是三金帮的大功臣,说不定东方老大一高兴就收自己为贴身弟子。

    从此,他在三金帮的地位水涨船高,香主、堂主,一路高歌猛进,平步青云,甚至将来成为东方老大的接班人也不是不可能。到时候衣锦还乡,光宗耀祖,死鬼老爹也不会再骂自己是畜生。

    一路上,小东的心既兴奋又忐忑,不停地给秃瓢打电话,将情报核对了一遍又一遍,只到秃瓢烦得差点发火了他才悻悻收起电话。

第二十六章 路云吃醋

    一夜春梦了无痕,马义起来的时候,路云已经在旅馆门口等着,她坐在一辆牧马人的驾驶座上,手里夹着一支女士香烟。看到马义出门,路云心里的不悦才稍稍减轻。一个大男人,让一个女人等着实在没有风度,虽然他曾经是自己的救命恩人,但是路云还是有些生气。

    女人,有时候也要面子,没有谁规定面子只是男人的专利。

    “怎么了?是不是昨晚与镇店之宝操劳过度,起不了床?”路云的话阴阳怪气,甚至还散着浓浓的醋味。

    “咦,你也知道镇店之宝?”马义很惊奇,因为镇店之宝并不认识路云。

    “……”路云没有回话。马义的惊奇被她解读为马义因为自己揭穿他的风流事而惊讶。

    路云顿时脸色阴沉,大脑里情不自禁地脑补马义和镇店之宝翻云覆雨大战四方的场景,她下意识地伸手摸向后腰,后腰上别着一把9mm口径的92式枪,手在触到枪把的瞬间,她犹豫了,抽回手,没好气地对马义说道:

    “上车。”

    马义感觉到了路云的愤怒,他不知道路云为什么突然生气,女人的善变让马义一头雾水。不过无所谓,无理取闹是女人的专利,只要不太过份,才懒得和她计较。

    路云似乎也感觉到自己的脾气莫名其妙,自己与马义仅仅是萍水相逢,他是自己的救命恩人,现在他与自己的关系只是雇佣关系,他就是与镇店之宝最后精尽人亡也与她无关,顶多基于人道主义出点丧葬费而已,工伤都评不上。

    “给你,这是早餐,时间较紧,就在车上吃吧。”为了缓和气氛,路云主动给马义几张烙饼。

    马义不客气,接过早餐张口就咬。看着马义狼吞虎咽,路云心头升起一股柔软温情,她脸上轻泛绯红,眼睛盯着前方,象是对马义说,又象是自言自语:“镇店之宝是麻坡镇最出名的坏女人,人称公共厕所、万能插座,很肮脏的。”

    说者有意,听者也有心,马义恍然明白路云莫名其妙生气的原因,敢情是她以为自己昨晚和镇店之宝大搞成人游戏,然后吃干醋。他心中一阵窃喜暗涌,被美女吃醋其实是一件很幸福的事,因为恰好说明她心中有你。

    如果她心中没你,哪怕你在大庭广众之下象野狗一样和别的女人嘿咻,她顶多只会骂你一句变恋。

    马义原本以为,天底下女人只有菊子会爱上自己,结果她不仅背叛了自己,还差点要了自己的命;他曾以为从此以后他将会孤老终生,始终不会再被人所爱,没想到在他人生最黑暗的时候,他却发现,他居然成了众多美女的香饽饽。

    白雪、长孙绛英、路云,其实马义还不知道,远在千里之外的滨海市,仁河医院护士骆蓉正为马义的失踪而憔悴,而她们,无论哪一个,无论才或貌,菊子都不能与之比肩。

    马义更没想到,日后他还会遇到更多貌美如花,为之顷心的女子。

    人倒霉的时候喝凉水都会塞牙,相反,人走运的时候,摔跤都能捡到金元宝。

    “哥才二十二,一级处男,对殴巴桑没有兴趣。”

    马义嘴里塞满烙饼,口齿不清,意思却表达相当明白。路云不仅是自己的老板,还是一名美女,是对自己有好感的美女,他不敢让她误会自己是饥不择食的没品男。

    “切,谁稀罕你那有啥没啥啊。”路云瞥了一眼马义,朱唇微动,声音小得只有她自己听得到。

    脸上虽然满不在乎,其实她心里早已经阳光明媚、鸟语花香,脚下轻踩油门,一双柔夷轻握方向盘,原本坎坷不平的乡村公路,牧马人却被她开得四平八稳。

    马义咽下最后一口烙饼,擦擦嘴,一支纯净水已递到嘴边。

    “老板,你是做什么生意的?”马义接过水,喝了一口,他问路云。两人认识一天一夜了,她还是自己的老板,马义觉得她应该给自己透露点信息。

    “到时候你就知道,反正不是拿你去卖。”路云说道。

    “那你需要我干什么呢?”

    “看你身后的皮箱,到时你帮我提箱子就成,其他的见机行事,我让你干嘛你就干嘛?”

    马义转身看了看后座上的皮箱,它没有什么特别,只是一个黑色的小旅行箱,路云只需要自己给她提箱,然后她就支付50万薪酬?马义没有因此高兴到忘记了自己姓甚名谁,反倒心生忧虑,他从来不相信天上掉馅饼的事。

    “你不会让我陪你贩毒吧?”

    小小一个箱子,里面撑死也放不了多少东西,路云舍得给自己出那优厚的薪酬,里面的东西肯定价值不菲,南云省靠近世界闻名的金三角,毒贩活动猖獗,马义自然而然地想到贩毒这一行当。

    “怎么,怕了?”路云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反问马义。

    马义也不答话,直接开车门准备走人。马义确实最缺的就是钱,正是因为他是个穷光蛋,才会沦落到今天亡命天涯,但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对于昧良心的钱,马义他不稀罕。

    “吱--”路云吓得紧急刹车,生气地质问马义:

    “喂,你不想活了?”

    “就是因为我想多活几年,才要下车。”马义不卑不亢地回答。

    路云猛拍额门,哦,卖咖,这家伙还真是一根筋,这么奇葩的人,一身逆天的医术和功夫,是从哪里来的?人比郭靖还呆,却比郭靖还有本事,难不成命运特喜欢眷顾这类人种?可惜自己不是黄蓉,否则好好调教一番,说不定华夏江湖上又多了一对神仙侠侣。

    “你自己看看箱子里是什么东西!”对付一根筋的人,路云没有黄蓉的古灵精怪,只好缴械投降,不然他再一次突然跳车,摔死或是摔残了,她将罪孽深重。

    马义没有开箱,刚才一时着急,忘记使用天眼,现在他用天眼扫过箱子,发现里面只是一撂厚厚的图纸,大约有半尺厚,图纸密密麻麻的标注着各种数据,说明书用的岛国文字。

    不就一撂废纸吗?到底能值几个钱,路云光付给自己的佣金就50万?

    还好马义看过谍战片,猜测图纸可能是什么重要机密文件或图纸。

    图纸上的文字是岛国文字,说明东西不是华夏的,把它卖了也不犯国法,最起码不用觉得对不起自己的国家,赚到的钱花起来也心安理得。

    马义放心了,重新关上车门。因为自己鲁莽,刚才误会了路云,马义有些尴尬,又不好意思向她道歉,于是佯装闭目养神。

    “怎么?不走了,可要看清楚,现在后悔还来得及。”路云却不想轻饶他,非要哪壶不开提哪壶。

    马义老脸通红,知道躲不过去了,他又不能告诉她自己能使用天眼,可以看清箱子里的东西,甚至只要他愿意,她小内内、罩杯包裹下的内容他都能看得一清二楚。

    这门本事太惊世骇俗,如果说出来,要么路云不信,要么他可能在路云眼里马上就会变成妖怪,甚至会立马赶他下车,传出去他将不为俗世所容,确实也是,谁愿意和一个能洞穿自己身上遮羞布的人呆在一起,那与裸展有何区别?

    “对不起了大美女。不过也不能全怪我,谁让你不跟我说清楚呢。”马义有理无理搅三分。

    “哎,你什么态度?有你这么和自己老板说话的吗?哼,也只有我这样的老板才能容忍你这种员工,换作别人,早就炒你鱿鱼了。”路云忿忿地说道。

    马义无言以对,把脸转向车窗外,他发现他们正一路往南边走,离国境线好象也越来越近了,他疑惑地看向路云,路云担心这个呆瓜再一次不顾一切地跳车,她很爽快地解答了他的疑惑:

    “放心吧,不会把你卖到国外的,只是我们与客户的交易地点离国境线较近而已。”

    ……

    付天尚带着一帮小弟赶到大余乡的时候,马义和路云早已经离开了,不过他也不算白跑,毕竟从亚洲饭店老板那里确认了秃瓢所说不假,马义确实在大余出现过,不过他在打伤秃瓢几个人后,骑摩托车走了。

    这是一个重要情报,付天尚立即报告孟天熊。大余乡只有一条公路与外界相通,终点就是板纳州首府板纳城,孟天熊立即一边派人迎面堵截,一边命令付天尚沿路追赶。

    两路夹击,马义插翅难逃,孟天熊踌躇满志。

    然而,当两路人马在半路相会,马义仍然杳无踪影,仿佛人间蒸发。

    “麻逼造的!”煮熟的鸭子飞了,付天尚气急败坏地一脚踹向破金杯,仿佛与它有杀父之仇。

    付天尚生气有他的原因,孟天熊一天到晚让他带着一帮外围小弟瞎转悠,净干一些低级小事,他早已经腻烦了,一直想找个机会好好表现,争取立功,回到三金帮的核心圈子。

    这次是一个很好的机会,抓到或是做了马义,自己为三金帮报了仇,立了大功,老大肯定对自己另眼相看。他都想好了,如果孟天熊对自己还是不冷不热,他就到滨海市投靠步高,他为步仁报了仇,步高肯定会赏识自己。

    结果一场欢喜一场空,马义就象空气一样消失了,让他空有一腔激情,只能抓瞎。

    “老大,怎么办?”小东缺心眼,这时候凑上去找骂。付天尚果然把怨气一股脑撒在小东身上,他一脚把小东踹出两米远:

    “废物,都他妈的一帮废物,五个人,五把刀,居然还让人给跑了!”

    小东捂着肚子卷缩在地上,不敢乱动,不敢争辩,在心里猛操秃瓢他妈,愤怒之下,小东都忘了秃瓢他妈是自己的亲姨。其他的小弟大气都不敢出,老大邪火正旺,他们可不会象小东那么缺心眼,傻b一样在这个时候去触他的霉头。

第二十七章 同舟共济

    “三金帮已经知道你在大余乡出现,并在去板纳城的途中消失。他们判断你可能藏匿在乡下某个山村,各路人马开始以大余乡为中心,四处寻找你的下落,板栗村已经不是你的理想藏身之地,你最好是反其道而行,先隐身于城市,然后再设法往北逃。”

    路云边开车边给马义讲地下世界的最新动态。

    “三金帮的势力主要在南方,北方几乎没有任何影响力,到了那边,你应该是安全的。”

    “你到底是什么人?别告诉我你就是一个纯粹的生意人。”

    马义的目光仍然落在车外,他想知道路云的来路,但是她不愿意说也无所谓,反正这一单生意完了以后,大家就各奔东西,她过她的独木桥,他走他的阳关道,互不相欠,老死不相来,如果她能与自己坦诚相见,又另当别论。

    “我曾经是南荣帮的。”路云再一次爽快地回答马义的问题,似乎刚才马义闹了一出跳车出逃的闹剧之后,路云已经被马义征服,对他有问必答。

    马义没听说过南荣帮,想必也和三金帮一样,都是地下世界的混混组织。

    路云是地下世界的人马义并不意外,港产电影看多了,庙街小太妹的形象深入人心。如果路云是普通人家女儿,眼里不可能有杀气,也不会有人对她开枪放炮往死里揍。

    只是马义不明白,路云不论身高相貌都是人中极品,她本来可以有更好的人生选择,她为什么偏偏选择混地下世界,过刀口舔血的日子,按理说,这种生活只适合那些粗糙汉子,她一个水灵妹子凑什么热闹?

    马义转而一想,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萝卜白菜各有所爱,也许路云向往的正是这种刺激的生活呢?

    “曾经是什么意思?”马义注意到路云的措词。

    “我现在已经退出南荣帮,他们现在正在追杀我,我和你一样,都成了别人的猎物,我们是同病相怜,也正因为如此,我才拉上你和我一起去完成这单生意,逃亡中的人,最需要,也是最缺的就是钱。”

    路云手握方向盘,目视前方,脸上没有被人追杀的惊慌失措,反而隐约可见解脱后的快感。

    原来如此!马义对路云的印象大有改观,她也是一个向往阳光生活,积极向上的人。地下世界的规矩是残酷的,上船容易下船难,对于背判者,他们向来是不择手段,反正电影里都是这么演的。

    “南荣帮是不是比三金帮还要牛叉?”追杀路云的人不仅有枪,还有炸弹,实力应该不小。

    “在南荣帮的眼里,三金帮只是一帮小屁孩在瞎胡闹,当然这几年三金帮发展迅猛,已隐隐成为南荣帮的强劲对手,他们这次之所以也派人参与追杀你,主要目的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狠狠踩一下三金帮,让他明白谁才是华夏地下世界之王。

    你可要小心了,支洪荣为了打击东方鑫,已经派出他十三金刚中的八金刚柴火专门负责追杀你,此人胆大心细,心狠手辣,手上功夫和枪法都是一流的。”

    马义扭头看着路云,心里涌过一丝暖流,这小妮子仗义,自己都被撵得落荒而逃了,还一而再地为自己打探消息,细心提醒自己。世上有这种胸襟的人已经极稀少,尽管她与自己不是一条道上的人,但是与她交朋友未必是一件坏事。

    马义从小性格内向,朋友很少,路云已经脱离地下世界,她的人生已经翻开新的篇章,而且她为人仗义、善良、漂亮,他不必拘泥于她的过往而拒她于千里这外,这样对她不公平。

    也显得他很做作。

    “放心吧,这些人还耐何不了我,我的问题我会解决的,包括你的麻烦,如果有机会,我一并解决掉。”马义不是吹牛,如果他的修真再得到突破,区区一个所谓的金刚压根就不入他眼,如果不动枪,就凭他现在的修为,干掉八金刚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路云扭头看了一眼马义,眼眸里分明有莹光闪过。

    “彼此同舟共济吧!”路云说。

    “……”

    “对了,你和板栗村那家人是什么关系?”路云想到一个重要问题。

    这事没有什么可以隐瞒的,马义一五一时地告诉路云,白雪是他在逃离滨海市的路上认识的,因为她知道他懂医,所以就请他上门给她妹妹看病,刚好他也没地方可去于是就答应了,在回白雪家的路上,他们还遇到了劫匪。

    说起劫匪,马义恍然大悟三金帮为什么那快就知道自己逃到了南云省。他逃离滨海市时是易过容的,当时都瞒过了三金帮上车搜查的人。三金帮之所以那快就查到自己的去向,肯定与这三个劫匪有关。

    马义也曾担心他们会泄露自己的行踪,想杀了他们。但是,一来有白雪在身边,他怕吓着了白雪;二来他还没有毁尸灭迹的本领,杀人是很容易被警察追查到的。所以,他就将他们弄成了傻子,让他们还能张口吃饭,却再也做不了伤天害理的事。

    在滨海市他也是用同样的手段教训了长孙望的人,显然是长孙望发现了自己的伤人手法,推断出自己已经到了南云省,然后将消息卖给三金帮。

    马义将牙齿咬得“格格”响,本来他无心插手豪门家族的事,他救活长孙冶只是出于人道,并不是成心想与长孙望过不去,可是这个畜生都不如的东西显然不想放过自己,先是派人截杀自己,再是想借三金帮的刀杀人,好狠毒的心肠啊。

    他这是亲手将自己推到他的对立面的,若有机会,马义不介意再给他一次深刻的教训。如果白雪的家人受到牵连,他不仅不会放过三金帮,长孙望这辈子也休想活得舒坦。

    “把你电话借我用一下。”马义对路云说。路云二话不说,将自己的电话给了马义。她也身处被追杀之中,电话是新买的,电话号码也是新的,除了她几个死党级的朋友,没有人知道。

    马义拨通白雪的电话,白雪正在上自习课,她一看是陌生号码,她本来不想接,但是看到电话号码归属地是家乡,就接了。

    “白雪……”

    电话里是马义的声音,她一激动,手一抖电话差点掉了,她赶紧用手捂住狂跳的小心肝。马义没有私人电话,她曾经打过电话回家,爸爸却告诉他马义已经离开了白家,一直没有回来过,她正为伊消得人憔悴,马义却主动打电话给她,她焉能不激动。

    “马义,你在哪里?你好吗?”白雪边小声问话,边急匆匆走出教室,站在阳台上,双手握着电话,生怕电话溜走似的。

    “我在麻坡,我很好。白雪,你听着,三金帮的人找到大余乡来了,我担心会牵连到你家人,所以,请你马上让他们外出避难,等我把事情解决了再回来好不好?”

    白雪却不太担心,家乡民风彪悍,一般的人都不敢上门闹事。可是马义却不这么认为,虽然她家乡民风彪悍,但是现在农村的年轻人都出门打工了,家里留守的都是老弱妇孺,根本就没有战斗力。

    三金帮不是一般人,如果与他们发生冲突,白雪家乡的父老乡亲都会吃亏。所以,他一再要求白雪让她的家人出门避难,所有的损失他日后一定偿还。白雪拗不过马义,只好同意。

    “马义,她一直很想你,要不要告诉她你在哪里?”白雪犹豫地问马义,然后紧张地等待他的回答。

    她若不将这事告诉马义,显得自己很自私;告诉了马义又让她心生忐忑。无论相貌,还是家庭背景,或者学业,自己都不如人家,在她面前,白雪缺乏足够的自信。

    “不要!”

    白雪虽然没有说明是谁,但是马义也知道她说的是长孙绛英,现在他麻烦一大堆,他不想再有节外生枝的意外发生,他连考虑都不需要就一口回绝了。

    爱情是自私的,虽然长孙绛英是自己最好的朋友,但是当她听到马义一口回绝时,她心里还是产生了一丝窃喜。

    白雪还想说一些情意绵绵的话,马义却告诉她电话不是他的,而且他现在也不是很方便,在交待完重要事情之后,马义就想挂电话了。

    握着电话,白雪心里一阵惆怅,但是想到马义仍在逃难之中也就释然了,只在心里默默祈祷马义能顺利度过劫难。

    “喂,和哪个帅哥煲电话粥?如此神神秘秘!”长孙绛英突然出现在身后,吓了白雪一大跳,手一哆嗦,电话掉地上。

    “你……我……咳……”

    白雪俏脸绯红,心慌意乱。她知道长孙绛英喜欢马义,而且她认识马义在先,自己仿佛才是传说中的“小三”。

    白雪从来没有做过亏心事,面对长孙绛英,她方寸大乱,幸好长孙绛英不是爱吵爱闹的人,看到白雪情急的样子也就放过了她,否则白雪都不敢保证,自己会不会在长孙绛英的“严刑拷问”下“出卖”她和马义的秘密。

    一切安排好了,马义心情也轻松不少,安安心心地跟路云做生意去,他心想这回赚到的钱又不能钱全部寄给父母了,得留一点给白雪家,毕竟是自己连累了她的家人,他们外出避难,家里的农活就得荒废,他必须弥补他们的损失,否则他一辈子都不会心安。

第二十八章 又多了一个情敌

    “白雪,下午陪我去一个地方好吗?”。

    “去哪里?”白雪暗暗松了口气。

    “到了你就知道。白雪,你很喜欢他吗?”

    “哪个他?”白雪又心虚了。

    “你刚才不是正在和他通话吗?哪个班的?”长孙绛英歪着脑袋问道,作为好姐妹,她愿意为她提供参考意见。

    “如果喜欢,就大胆去爱,别学我,只因为一时的胆怯,空留遗憾。”长孙绛英美眸含霜,仰望天空,今天天阴,头上是灰色的云,忧郁写满她碧玉凝脂般的脸。

    当时在医院,如果自己大胆一些,放开一些,向马义要到他的电话号码,现在她也不至于那么被动,当时的感觉已经很清楚告诉她,她对这个穿着保安制服的民间神医已经一见钟情,他的眼神,他的笑容,甚至他的落泊都已经深深烙印在她的心里,她曾经有不顾一切向他示爱的冲动。

    但是女生的矜持和骄傲让她生生制止了自己的冲动。其结果是让自己陷入无尽的后悔和自责之中,众里寻他千百度,可惜千百次回首,灯火阑珊处依然不见伊人身影。

    长孙绛英心尖发酸,修长的睫毛上,烟雨濛濛。

    爱一个人不需要理由,爱上一个人可以在电闪雷鸣般的一刹那。命运太不公平了,刚刚赠予自己爱,又要剥夺自己爱的权力。

    “英子……”白雪欲言又止,看到长孙绛英为爱悲伤,楚楚可怜,她真想把自己知道的一切都告诉她,可是,她又不能够,马义还在逃亡之中,多一个人知道他的信息,他就多一份危险。

    她不是不相信长孙绛英,而是不相信她身边的人,长孙望与马义有过节,刚刚马义还说,他怀疑自己的行踪是长孙望泄露给三金帮的,不论真假,必须得提防着他,小心无大错。

    “英子,别这样,你应该相信缘份,是你的逃到天涯海角也逃不掉,不是你的就算近在咫尺也不是你的……”

    虽然长孙绛英是自己的情敌,白雪还是忍不住给她鼓励。

    “白雪,到底是哪个帅哥让你魂不守舍的?告诉姐,姐帮你出气去。”长孙绛英收回自己的伤感,却又看到白雪心事重重,与刚才还喋喋不休,冒充爱情专家的白雪判若两人。

    “……”白雪不知道怎么回答。

    “hi,英同学。”身后传来娘娘腔。

    长孙绛英不用转身,她就知道身后人是谁。她一阵得恶心,鸡皮疙瘩汹涌。

    苍境孔,滨海医学院大三学生,父亲是滨海市卫生局的局长,舅舅在省卫生厅供职,官拜省卫生厅副厅长,手中的权力钢钢的,他妈妈名下的公司不仅把控着整个滨海市的医药市场,在整个华夏医药市场也占一席之地。

    苍境孔是名震滨海市的官三代与富二代的综合体,不仅“贵”,还“富”,是富贵双栖的纨绔子弟。

    当然长孙绛英不可能知道,苍境孔的姓名与岛国某位资深av女优的名字颇有渊源,女优还是华夏宅男心中的女神。

    可是长孙绛英知道,在苍境孔身上,闻其声知其人的经验行不通,他虽然一口娘娘腔,象一个让人瞧不起的娘炮,但是他实际上是一个披着人皮的畜牲,吃喝嫖赌、飙车打架、祸害女生样样精通,只是对学习一巧不通,门门挂科,如果不是他背景强硬,他早就被轰出校门。

    “我们走。”

    长孙绛英挽起白雪的手,头都不回进了教室。长孙家族是百年旺族,但是他们只从商不从政,只富不贵,对于苍境孔这种暴发户似的新权贵不太敢招惹,也不屑招惹。

    苍境孔可以没皮没脸,她长孙绛英却丢不起这个人。所以,长孙绛英采用“避”字诀,对他敬而远之。回到坐位,她正暗暗庆幸苍境孔没有追上来,死缠烂打,不料马上就收到了他的微信:

    “晚7:00滨海国际饭店西餐厅,不见不散。”

    微信简短霸蛮,气得长孙绛英手都发抖了。

    “英子,你怎么了?”

    白雪发现长孙绛英在发抖,还以为她病了呢。长孙绛英将微信给她看,白雪一看,是苍境孔。苍境孔在滨海医学院臭名昭著,是作为校花级别的白雪、长孙绛英重点防狼对象,白雪当然认识。

    “哼,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英子,咱不理他,看他能怎么样。”白雪非常气愤。长孙绛英不是普通人家的女儿,只要长孙绛英不理会他,谅苍境孔也不敢整出什么幺蛾子。

    “就怕他不肯善罢干休。”长孙绛英没有白雪乐观。白雪出身平民阶层,有许多事情她不了解,长孙家族虽然是百年旺族,但是这些年全球经济不景气,连累了家族生意也淡了许多。虽然还不至于入不敷出,但是流动资金已经捉襟见肘。

    二叔长孙望一直想在医药市场上分一杯羹,正频繁与有权有钱的苍家人物来往,如果自己这个时候与苍境孔交恶,自己就成了家族的罪人。

    苍境孔早不来晚不来,偏偏这个时候来骚扰自己,而且那么有持无恐,显然是知道了两家的事。

    “白雪,晚上你陪我一起去好不好?”长孙绛英心里有些害怕,希望白雪能给自己壮胆。白雪惊讶地望着长孙绛英,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应苍境孔的约,他可是一只披着人皮的畜牲,长孙绛英没理由赴约的。

    “英子,你疯了,难道你不知道他就是畜牲都不如的东西?”

    “白雪,有些事情你不懂,人有时候会遇到一些身不由己的事,它不是能以我们的意愿为转移的,往往这个时候我们能做的就是顺其自然。帮帮我,好不好?”长孙绛英摇着白雪的手臂求道。

    白雪思考了一会,说道:“我们可以去赴约,但是事前我们必须作一些准备。”

    “做什么准备?”长孙绛英问道。白雪虽然在学习上比自己略逊一筹,但是她鬼点子比自己多。白雪附在长孙绛英耳边小声说,长孙绛英连连点头,两个人商量完,长孙绛英回复苍境孔信息:

    “不见不散。”

    长孙绛英很快就收到苍境孔的回信,连带上一个色色的头像,长孙绛英看着一闪一闪的头像,恶心得慌,仿佛吞了一只苍蝇。

    下午下课,时间还早,长孙绛英开着她的雨燕,带上白雪往滨海市郊黄村去。以长孙绛英身份,开雨燕明显不搭配,最起码也得保时捷卡宴,可是她觉得自己还是个学生,不想那么张扬。

    半小时后雨燕稳稳停黄村出租屋前,骆蓉早已经在门口等着,长孙绛英几次去仁河医院找马义,一来二去,两人就成了朋友。

    “骆蓉,这是我的同学兼好朋友白雪,白雪,她是骆蓉,她是马义的朋友,马义在仁河医院的工作就是她帮忙找到,所以也可以说她也是我爷爷的救命恩人。”长孙绛英分别给骆蓉和白雪介绍。

    “救命恩人我可不敢当,那都是马义的功劳。白雪,里边请。”骆蓉笑意盈盈,忙着招呼,谷花也在家,正手忙脚乱地准备迎接贵客临门,她来自农村,平时里相熟的,条件最好的就是骆蓉,其他的人都是一些苦哈哈的农民工。

    今天长孙绛英上门,虽然人家不是专门来拜访自己的,但是大家同在一屋檐下,她仍然紧张得手足无措,乐乐是人来疯,家里突然来了两个漂亮姐姐,还专门给她买了礼物,更是高兴得手舞足蹈。

    “骆蓉,马义还是一直没有回来吗?”一番寒喧之后,长孙绛英直接切入正题。

    “杳无音讯。哎!”骆蓉摇摇头。

    “要不你带我去看看他的房间?”

    “不好吧?再说我也没有钥匙。”骆蓉摇头拒绝,长孙绛英点点头,表示理解,然后又问:

    “骆蓉,你们这里还招租吗?我打算也租住这里。”

    “怎么可能你住这里?”骆蓉不可思义地看看长孙绛英,又看看房子,这是一栋砖瓦结构的民房,连一般的打工族都不想租住,如果不是这里的房租低得离谱,离仁河医院不远,上下班方便,骆蓉都不会住这里。

    长孙绛英一个千金大小姐,居然打算住这里,在骆蓉听来,仿佛在听一个公主要下嫁平民一样的童话故事。

    “英子,你疯了!”白雪莫名惊讶,她曾经自以为了解长孙绛英,但是她不明白长孙绛英为什么那疯狂,就算是为马义,也没有必要这样吧?万一马义一辈子都不回来,难道她还准备在这里等一辈子?

    “谷花姐,你们这里还出租房间吗?”长孙绛英不理会白雪,她来之前她已经考虑好了,她带白雪来,不是为听她意见的,而是带她认路来的,当然她如果愿意搬来与她一起住也好,不愿意来也不强求。长孙绛英出身大家族,办事果断,主意拿定绝不更改。

    “自从上次的事后,房东说不再出租了。”谷花有些歉意,但是还是如实说了,她只是看房子的人,只能听房东的。骆蓉和白雪听了刚松一口气,好了,人家房东不接受新租客,这丫头再疯她也没辙。

    长孙绛英却无所谓。

    “没事,我认识黄书记,我找他。”说罢,就在三个女人,不对,应该是四个女人八双眼睛的注视下,长孙绛英打上电话,一会儿叔叔叫得腻歪,一会儿又一本正经地称黄书记,一会细声软语相求,一会又得啵得啵地讲道理摆事实,最后合上手机,欢呼鹊跃,往日文静矜持的淑女形象荡然无存:

    “耶,搞掂,明天就可以搬过来住,谷花姐,麻烦你给我准备一个房间,我们很快就会成为一家人啦,白雪,你要不要搬过来住?”

    白雪正想拒绝,无意间看到骆蓉呆呆地望着得意忘形的长孙绛英,眼睛里醋意和无奈一闪而逝,白雪瞬间明白,她又多了一个情敌,而且自己的排名还得再往后靠,降格为“小四”了。

    女孩子争强好胜的个性促使她改变主意,她本来说不想陪长孙绛英疯的,但是她改主意了。

第二十九章 女人的战争

    “骆蓉,马义专门给配你的美容霜不是还有吗?你给两位妹妹试试,效果好着呢!”谷花没见过大世面,但好歹也是过来人,焉能看不出她们是“来者不善”,租房显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虽然她对长孙绛英心怀敬畏,但是她和骆蓉相处日久,情同姐妹,她自而然地选择站在骆蓉一边。面对长孙绛英强势入住,骆蓉措手无策,关键时刻当姐姐的不能掉链子。

    果然,她看到了长孙绛英和白雪眼里一闪而过的醋意。虽然消逝飞快,但是谷花以女人天生的敏感,还是闻到了酸味。让她不解的是,似乎白雪的醋意比长孙绛英还要浓烈,这不符合常识呀?

    貌似白雪只是长孙绛英的跟班,放在古代,也就是贴身小丫环,她的反应是不是有点过了?谷花没有足够的智慧理解,她也没打算在这方面难为自己的智商。

    她没等骆蓉吩咐,就自作主张,风风火火地从骆蓉房间拿出马义配制的护肤膏,现宝一样现给长孙绛英和白雪看。

    “这护肤膏是马义特意给骆蓉配制的,老贵了,光药材就花了一万多,商场绝对没有,现在更是无价之宝。”谷花显摆着。

    长孙绛英接过护肤膏,放在掌心上仔细观察,它装在透明玻璃瓶里,可以看到它呈半透明状,拧开盖子,一股蜂蜜和草药混合的清香扑鼻而来,先不说护肤效果如何,这味闻起来就让人神清气爽,果然是好东西。

    “你们看骆蓉,天天上夜班,弄得满脸青春痘,皮肤也不好,马义看了心疼,立即给她配了这个护肤膏,效果真不错,简直是立竿见影,你看她现在的皮肤,白白嫩的,是婴儿白。”谷花脸上表情夸张,肢体语言也相当丰富。

    长孙绛英用指甲尖抠了一点涂在手背上,凉爽,滑腻,很有渗透力,那感觉比她买的品牌护肤霜好多了。

    “骆蓉,这护肤霜还有吗?要不卖一点给我吧?”

    “都说了这是无价之宝,马义的情义在里面呢,怎么能卖呢?”没等骆蓉反应,谷花已经拿回长孙绛英手上的护肤膏,边拧盖子边说。

    骆蓉知道谷花在帮自己,她正不知道如何开口呢,有谷花帮忙,她就不用开口了,可以免去了许多尴尬,所以她索性不说话,只是歉意地笑笑。长孙绛英很失望,但是她向来不喜欢强人所难。东西再好也是人家的,羡慕可以有,嫉妒恨就免了吧。

    “马义每天都亲自给她敷,按摩,还给骆蓉看过相,说她身材高挑,该凸的凸了,该翘的也翘了,脸形也不错,下巴丰满,人中深而长,耳垂厚而大,是典型的旺夫相,对他的事业有帮助,也能生养,虽然现在讲计划生育不能多生,但是优生优育也很重要,是不是?”

    骆蓉的面相本来是马义喝多的时候与吕贺瞎掰的,吕贺与谷花在床头恩爱的时候又告诉了谷花,每天谷花一个人在家带乐乐,无聊的时候就自己揣摩一下马义是什么意思,没想到今天居然派上了用场。

    谷花边说,边有意无意地瞄向长孙绛英,长孙绛英今天穿的是宽松休闲装,不显山不露水,谷花看走了眼,以为她只是脸蛋可以,身材不咋滴,关于优生优育方面,她以农村妇女的专业眼光初步判断,长孙绛英不如骆蓉。

    呵呵,自己的妹妹还是很有优势滴!

    骆蓉正暗暗感激谷花帮自己拒“敌”呢,谁知道谷花话锋突变,居然瞎掰什么按摩、旺夫、生育,她还是未出阁的大姑娘,不象谷花已经结婚育女,脸皮可以比城墙还厚。她羞得满脸通红,她不确定马义是否这样评价过自己。想到马义,她更加心如撞鹿。

    长孙绛英脸也红了,她没料到谷花会因为一瓶护肤膏引申出那么多话题。关于优生优育,如果放在课堂上探讨一下,好象也不是不可以,可是村妇谷花这么叭唧,她就有些招架不住。长孙绛英目光转向白雪,希望她帮助自己说上几句,却看到白雪比自己还要尴尬。

    两个医学院的高材生,就这样败给了一个初中都没有毕业的农村妇女。

    还好三个女人一台戏,女人聊天向来不着边际,她们很快就在毫无意识中跳到了其他的话题,弥漫其中的尴尬、醋味也消失无影,她们迅速发展成了好朋友。

    正聊得起劲,苍境孔发短信催促了,长孙绛英告别骆蓉。从黄村回来,长孙绛英故意绕了几条街,再逛了商场,当她们到达滨海国际饭店的时候,已经迟到了足足1个小时。苍境孔窝了一肚火,但他隐忍未发,在将长孙绛英哄上床之前,他是不会没有风度的。

    把妹需要技巧,绝对技术活,恰好这门技术是苍境孔的专长,他知道象长孙绛英这种女人天生高贵、骄傲,钱是打动不了她的,能让她动心的只有“真诚”和“爱情”。

    远远看到长孙绛英的车,苍境孔整整领带,捋捋炫酷的头发,手捧一束玫瑰,三步并作两步上前,车刚停稳,他立即为长孙绛英开车门,一只手挡在门顶上,贴心得象训练有素的大秘。

    “感谢英同学赏脸。”他一脸殷勤,哈腰,双手送上鲜花,两眼目光却游移不定,在长孙绛英身上溜来溜去,同时也不忘记在白雪身上揩点油。

    “苍境孔同学,同学之间吃个饭而已,没必要搞得那么隆重,我不习惯。”长孙绛英皱皱眉,接过鲜花,看都不看一眼,转手就塞给白雪。白雪一愣,随即想起自己本来就是来充当挡箭牌的,所以也没有多说,帮长孙绛英拿着花束,亦步亦趋跟在她身后。

    苍境孔碰了一鼻子灰。可是鱼儿还没有上勾,他没有撤钓去饵的理由,所以心中有再大的怒火也不能发作,只是一脸讪笑。看着苍境孔不怀好意的笑容,长孙绛英愈是觉得今晚这餐饭是鸿门宴,她立即用目光示意白雪,提醒她多留几个心眼,白雪心领神会。

    ……

    “妈,听说马义家准备盖新房了?”

    菊子开始反击了,马义自然有三金帮料理,不需要她一个弱女子动手,她只需要在他家后院点一把火就行。

    阿虎的谆谆教诲,让她顿悟,步仁其实不是自己老公,两人之间只是一场交易,她与马义之间没有杀夫之恨。她也改弦易帜勾搭上了新的老板,对马义的恨意消了不少,但是她没有忘记自己的誓言,她这辈子都不会让马义好过。

    “是呀,听他妈说,马义在外面做大生意,赚了很多钱,过几天还会寄几十万回来呢!菊子,马义到底在外面做什么生意?以前怎么没听说他有这种能耐呢?”

    乡下女强人被金钱晃花了眼,她似乎后悔当初反对马义和菊子在一起了。

    “切,一个土包子,能做什么生意?还不是钻女人被窝赚的,那女人都50多了,比他妈还老。”

    菊子在电话里冷冷一笑。知母莫若女,菊子知道不用自己叮嘱,她妈马上就会将自己刚才的话传遍全村,甚至十里八乡。

    乡下人脑子不灵光,但是八卦的本事不比狗仔队差,马义一家很快就会被乡邻的口水淹没。

    “马义,你做了初一就别怪我做十五。”菊子心如蛇蝎,充满报复的快感。

    “你说什么?你为什么不早说,这几天你没看他们一家多神气,你妈我都憋屈死了。”

    菊子妈乍听之下,不由愣了一下,但是她很快就回过味来,心头仿佛拨开乌云见日月,憋屈多日的闷气终于有了舒展的机会。

    姓马的原来赚的都是卖身钱,亏得自己这几天为了给菊子留条后路,怕万一城里的那个成不了事,菊子还能吃到回头草,对他们低头哈腰,主动向他们示好。可恨人家咸鱼翻身,根本不买她的帐,她心里的郁火正无处发泄。

    幸好菊子及时传递给她这个爆炸性信息,她不把整个山村炸得轰轰烈烈,都对不起她乡村女强人的名号!

    “妈,马义的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你知道就好,可不要到处瞎传,乡里乡亲的,影响不好。”菊子太了解自己的妈妈了,假惺惺地劝慰她,实际就是在扇风点火。

    “妈知道,妈又不是三岁小孩。”菊子妈在电话拍着胸脯说道,电话另一端的菊子却冷笑连连。

    她现在就可以脑补马义父母在听到儿子“丑闻”后的绝望,特别是他妈妈,一辈子窝囊,好不容易把儿子拉扯大了,本以为生活有了盼头,可是儿子不争气,居然干起辱没祖宗的营生,这辈子她还有什么指望?

    这正是菊子想要的,也是她目前能想到的,报复马义的办法,她知道马义正在被三金帮追杀,料定他已经惶惶如丧家之犬,东躲西藏,不敢见家人,她的计谋虽然简单直白,但是绝对凑效。

    她刚刚“溜”完冰,脸色呈病态红,心里有一股邪火乱窜,她渴望着有一支水龙头来给自己灭火,可是阿虎不在。他此时坐在一辆泥头车里,象一只野狼在静静地等待猎物出现。

    路段很好,僻静,没有监控摄像,是滨海国际酒店员工孙艳艳上下班的必经之路。他为了讨好新欢,正秉承新欢的旨意,准备在这里打发旧爱回姥姥家。

    干这一行阿虎是行家里手,保证做到天衣无缝,连警察都查不出端睨。

    新欢的心毒如蛇蝎,她为了牢牢控制住自己的经济来源,当然不能忍受别人和她争宠,她是新欢,她要趁着阿虎的新鲜劲还在时尽快消除隐患。

    孙艳艳不知道阿虎已经为她打开地狱之门,骑着他送的铃木女式摩托迎面而来,阿虎拉低帽沿,启动泥头车,松开离合,脚踩油门,双手乱打方向盘,造成泥头车失控的假象,呼啸着撞向孙艳艳。

    “吱……轰叭……”

    随着一声长长的怪叫,泥头车重创女式摩托车,孙艳艳就象暮春的一朵残花,调谢了。

第三十章 马义再中枪

    麻坡镇与昆余镇的交界处,有一座废弃的石矿场,矿场废弃日久,碎石机,筛石机的铁架已经锈迹斑斑,门口处,有几个民工模样的人或蹲或站,神情漠然地看着路云和马义从牧马人上下来。

    “我找辉爷。”

    路云径直上前,对一个胡子拉碴,个头矮小,三十左右的男子说道。男子不吭声,往矿场上唯一一栋两层钢筋水泥结构房一指,继续蹲在地上,“咕噜咕噜”抽着南方常见的水烟筒。

    马义目光犀利,一眼就看穿了他沉默的表象下,掩藏着的是凶残本性。其他人也一样,外表看起来很放松,其实内心时刻警惕着他和路云,只要他俩稍有异动,这些人就会毫不犹豫地拨出藏在腰间的砍刀,恶狼一样扑向他俩。

    “咚咚”马义的心脏猛烈地跳了两下,他终于明白路云为什么肯出高价骋用自己,果然这不是普通生意,是需要搏命的买卖。虽然他已经今非昔比,但是前面可能是龙潭虎穴,就凭他和路云两个人,他们不知道能不能顺利闯关。

    他赶紧催动天眼,5米范围内,除了那几个民工打扮的人,暂时还没有发现其他可疑的人和不安全因素,再远一点的地方,已经超出他的能力范围,只能走一步算一步。

    路云身上别着一枝银色的枪,弹夹装满子弹,一个类似遥控器的东西隐藏在她后脑的头发下,她的小内内是黑色蕾丝边的,神密地带光洁如银。

    马义恍然,原来路云是一只白虎。

    “愣什么?走。”路云将箱子丢给马义,率先走向石矿场场部。

    他们刚到门口,从里边走出两个人,一个人手里居然握着一支短管猎枪。幸好他们没有为难路云和马义,只是搜走了路云的枪,路云默契配合,似乎胸有成竹。路云能够那么淡定,是因为她仰仗藏在头发后面的类似遥控器的东西。但马义看不懂它是什么密秘武器,甚至感觉它不是武器,只是一个普通玩具。

    马义实在搞不懂路云为什么对一个玩具抱有那么大的信心。他不敢象路云那么托大,伸手入口袋,口袋里是一把牙签,本来是防三金帮人用的,现在看来,它要在这里发挥作用了。

    马义再次启动天眼,这栋楼房里果然危机四伏。一楼的房间里有四个人,三支短枪一枝长枪,楼顶上也有人枪,在他们开始上楼的时候,门口的几个也进来了,还顺手关上锈迹斑斑的大铁门。

    他们是想瓮中捉鳖呀!

    路云没有天眼,不可能发现目前处境的凶险,马义有心提醒,可是辉爷的人在身旁虎视眈眈,马义根本没有机会告诉路云,况且自己说了路云也未必会相信。

    辉爷是她的生意伙伴,马义不知道他们交情的深浅,他拿不准路云最终会选择相信谁,是他,还是辉爷?

    马义手心开始冒汗,如果只是动刀,他没把这帮杂碎放在眼里,可怕的是他们手中有枪。马义刚刚吃过枪的亏,心里还有阴影,他都不知道自己这次能不能应付得了。

    他焦虑地看了路云一眼,路云却视而不见。马义开始后悔了,后悔自己不应该贪财,为了50万的薪酬,将自己推入危险的境地,这钱他有命挣,只怕没命花了。

    “怕了?”路云回头问马义,他是她的搭裆,搭裆怂了,对她没有好处。路云的目光如刀,刮得马义浑身不自在,马义一挺胸:

    “我怕个逑!”

    路云淡淡一笑。

    二楼整层就一个大办公室,一个精瘦的中年男子坐在老板椅上,双腿架在办公桌上,手指上的钻戒硕大而嚣张,身后站着两个彪形大汉,腰里各别着一支手枪。他们是中年男子的贴身保镖。

    “路小姐到了,有失远迎,有失远迎。”看到路云和马义,他只是双手抱拳打招呼,都没站起来,态度有点傲慢。

    “辉爷,我没有迟到吧。”路云眉头微皱。

    “没有,没有……”

    马义趁着他们寒喧,观察四周环境,办公室很大,阵设很简单,一张办公桌,沿墙摆着一排沙发,奇特的是在办公室的两边各摆着一扇屏风,屏风是木质的,最少有4公分厚度,上面镂花,还开有许多小孔。

    那些小孔引起了马义的注意,一些小孔有被灼烧的痕迹,马义天眼扫到之处让他吓了一大跳,屏风背后竟然藏有枪手。而且他还发现,原本在楼上楼下的人都已经守在门口,子弹已经推上膛,只等辉爷发出信号。

    他们中埋伏了。他和路云正侧对左边的屏风,枪手的呼吸马义都能听到。他恍然大悟,屏风小孔的灼烧痕迹是枪在发射子弹时,被子弹的高温灼到的,看来,这两道屏风为辉爷办成了不少事。

    马义已经料到辉爷想黑吃黑。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现在的形势是敌众我寡,敌强我弱,他决定先出手。如果不抢占先机,他们会死无葬身之地。

    马义悄悄抽出一支牙签,对着屏风的一个小孔轻轻一弹,手中牙签一闪而没,射进屏风后枪手的眉心穴,枪手哼都来不及哼就挂了。门外有九人,房内五个人,马义暗中数数,一把牙签捏在手中。

    最让马义郁闷的是,自己第一次出门做生意,居然就遇上黑吃黑,他都没地方说理去。他心里有被路云拉上贼船的感觉。不过现在不是找路云算帐的时候,最关键的是想办法逃命。

    路云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已掉进陷阱,性命危在旦夕,她和辉爷正相谈堪欢。

    她接过马义提着的箱子,开箱,里面是一撂图纸。

    “辉爷,你要的东西我带来了,我的钱呢?”

    辉爷一挥手,身后的保镖提起一个密码箱,打开,里面是整箱的纸币,辉爷得意地说:

    “按你的要求,五分之一rmb,其余美钞欧元,合计1000万rmb。”

    “辉爷爽快。我们告辞了。”交易比想象中简单,路云非常高兴,让马义提起密码箱,向辉爷告辞。

    “慢。”辉爷却意外抬手留人。

    “什么意思?难道辉爷想反悔?”路云顿住脚步,脸上的笑容倏地消失,目光冰冷的盯着辉爷。

    辉爷哈哈一笑,说道:

    “辉爷我也是道上之人,道上的规矩我懂,咱们交易归交易,我决对不会反悔。只是你的身价现在值800万,而且支帮主已经知会天下同道中人,一旦见到你,不论死活他都要。你知道的,支帮主的话没人敢不听啊,所以你也别怪我。”

    “难道你不怕我供出东西已经在你手上吗?”路云冷冷地说道。

    “怕呀,所以我不能让你再开口说话了。”辉爷无耻地说道。

    马义趁两人你来我往,唇枪舌战之际,瞄准机会,将右面屏风的枪手也解决了,暗桩已除,危险减半。他寄希望于路云,希望她能应付得了,面对面与枪对峙,马义心里确实没谱。

    “是吗?”路云抬手摸向脑后。

    “别动。”一支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她,另一支枪对准了马义,两保镖面无表情,如果路云不听话,他们真敢扣动扳机。

    人家早有准备,路云全盘皆输,她乖乖地站着不敢乱动,一脸愧疚地望着马义。马义是她的救命恩人,她知道马义生活落魄,于是想拉他一把,结果却将他拉进了鬼门关。

    “路小姐,本来咱们合作是愉快的,有财大家一起发多好,可是支帮主不同意呀!如果让他知道我放了你,我吃饭的家伙还不得搬家?你的路数支帮主一清二楚,如果不是他支招,我真不敢对你下手。”辉爷得意地说道。

    “不过,我还是高看了你,为了你,我可是上了双保险,结果什么都没派上用场,你就落入我手了,哈哈……”

    “未必!”辉爷耳边蓦然传来冰冷的声音,他还没搞清楚是谁在说话,紧接着听到“噗噗”两声,他的保镖突然就软软地倒在地上,眉心间有一点殷红,双目圆瞪,死不瞑目的样子让人毛骨悚然。

    路云惊骇过后是一脸不可思议,她刚才正好面对着马义,马义纹丝未动,叨嘴里的两支牙签却突然疾射而出,瞬间化作杀人利器,一举射杀了两个皮糙肉厚的保镖,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打死她都不相信。

    莫非传说中的摘叶飞花皆可伤人是真的?

    辉爷不愧是个人物,稍一愣神就迅速恢复其彪悍的本性,他毫不犹豫地冲两边屏风喝道:

    “动手!”

    空荡荡的办公室里回荡着辉爷的怒吼,可是屏风后面一点动静都没有。

    “辉爷,不好意思,他们帮不了你了。”

    马义笑意盈盈。偷袭成功,一举杀了四个杀手,他心里一阵得瑟。路云一头雾水,听不明白他俩的对话,转到屏风后一看,一个枪手手握着枪,眉心一点殷红,已经了无生气。

    路云心里再次掀起惊涛骇浪,她惊奇的望着马义,不知道他是怎么发现屏风后有埋伏的,又是怎么将他们杀死的。马义留给她太多的不可思议。

    同时她也一阵后怕,如果陪她来的不是马义,而是米莉莉,她们两人此时恐怕已经是两具尸体了。

    辉爷脸色灰白,嘴唇嚅动着,悄悄按下桌面上的电铃,门外一阵电铃声响起,马义还没有搞懂是怎么回事,办公室的门猛然洞开。就在门开的一瞬间,辉爷蹲下身,躲在办公桌后。

    这是他事先和手下约好的,也是他为拿下路云而设下的最后一道保险。

    门外的人一进门,招呼也不打,抬手就开枪,马义条件反射般甩出一把牙签。只见他手一挥,所有的枪声随之嘎然而止,枪手们每人眉心一点红,脸上满满莫名其妙的表情。

    他们刚才正按预定方案,向对方痛下杀手,绝不留情,结果对方手一挥,自己的小命就被人家收走了,那家伙难道会使妖术,摄人魂魄?

    马义一阵踉跄,显然他也吃了大亏。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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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之无敌神医介绍:
一场飞来横祸,意外让马义获得了初级异能。拥有异能后,他由一个默默无闻的农民工,一跃成为万人睹目的人物。他挑黑帮,报私仇;他杀外军,扬国威。在俗世,他无所不能,身边美女如云;在修真世界,他所向披糜,斩妖降魔,最终拥得众星捧月……都市之无敌神医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都市之无敌神医,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都市之无敌神医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