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遭遇暗杀
第16章:遭遇暗杀
第二天,李兴吃过早饭,与小秀、李虎招呼一声,就出了家门,他要前往富贵居工作,赚钱养家。
李兴并不知道,当他离开紫竹宛,就有两双眼睛盯住了他,暗中跟随。
跟踪李兴的人,是刑房内,打死老仆张忠的两个。那一日,李兴摞下了狠话,居然勾动了二人的杀机。
此二人,都是杀人不眨眼的凶残之辈。李兴的一句威胁,却被两人听在心里。在他们想来,不管怎么说,李兴终究是李自然的儿子,李家的少爷。说不定哪天,这废物就能咸鱼翻身,到了那个时候,他们岂不危险?
所以思量再三,此二人居然决定杀掉李兴,免得留下后患!
出了三义园,李兴急步行走。富贵居并不远,他很快就到了工作的地方。昨日,李兴的表现让掌柜很满意,掌柜决定,留下李兴,以后让他继续做活。
肌肉中的经络,李兴才打通了二十分之一,可即使如此,他也明显地感觉到,自己的力量增加了一倍不止!
李兴把长柄大柴斧举在手中,只觉得轻飘飘的,拿起它毫不费力。他在树根上摆好了木头,然后举斧、下劈,只听“咔”得一声,木头分成两半。
一根、两根,李兴今天做活的速度快了许多,最多两个小时,就可以劈完所有的木柴。
“练血二重可以让人气力大增,果然不假!”尝到了练血的甜头,李兴心中欢喜。
力量增大的同时,李兴挥动斧头之时,手掌也没再磨出血泡。只因练血一重的境界,打通了皮肤中的经络,使得身体表面有血气防卫,根本就不可能再出现磨损的情况。
当李兴专心劈柴之时,两道身影,悄无声息地翻墙而下,出现院中。此二人,正是跟踪李兴的刑房之人,他们已经观察了很长时间。
这个院子大而偏僻,只有李兴一个人在。如果此时下手,人不知鬼不觉,谁也不知道这个废物是怎么死的!
两条狰狞大汉,脸上都露出了凶残之色,互相打了一个眼色,朝李兴逼近。
两人都有练血三重的境界,动作轻似狸猫,一步之间,就到了李兴身后。其中一人,举起手掌,就要朝李兴头顶砸落。人的头顶,又称“天门”,一旦受到重击,必死无疑。
而正在此时,一道白影在二人身后晃了一晃。两条凶汉,忽然都觉得一股浩然大力从后背冲入他们的身体。这股力量,摧枯拉朽般震碎了他们的五脏六腑,撕裂了周身的经络。
两个练血三重的汉子,一下子瞪大了眼睛,眼中的恐怖都来不及完全再现出来,就气绝身亡。
这一过程十分短暂,二人甚至连惨叫的机会也没有,便已被杀。
两名大汉被那白影提了腰带,闪了一闪,就出了院墙。
这一系列的事情,终于惊动了李兴。他正处于练血二重,耳目也算灵敏,感觉到了一丝异响,那是人的身体被摧毁时发出的闷响。同时,他也感觉到了身后气流的异动。
李兴猛然转身,却什么也没发现,他神情疑惑,回过身继续劈柴。
第17章:功成圆满
第17章:功成圆满
当天下午,有人在青云城外的密林中,发现了两具尸体。此事惊动了青云城主,亲往查看。那青云城高名叫明公仁,是练气二重的国士。
青云城内发生了命案,身为城主本来应该十分重视。但奇怪的是,明公仁看过尸体之后,只是淡淡地吩咐属下:“埋了,不要宣扬。”
劈柴、挑水,李兴用了四个小时,就做完了今天的工作。剩下的时间,他躲在院中一个偏僻的角落,继续打通肌肉经络。
就这样,李兴的生活除了工作,就是修炼,枯燥却充实。不知不觉,十天过去了。
十天里,李兴白天拿出两个小时工作,八个小时用于修炼。而晚上,他至少有十个小时的时间去修炼。如此的刻苦,使得李兴只用了十天时间,即将打通全部的肌肉经络。
此刻,正值子夜时分,修炼中的李兴,听到自己体内“轰”得一声震响,全部的肌肉经络在瞬间打通。澎湃的血气,从微血管进入皮肤经络,再由皮肤经络流入肌肉经络,最后返回微血管之内,这样就形成一个周天。
血气运行的周天一旦形成,李兴顿时感觉自己周身的力量增强了一倍不止。血气每运行一周,他便感到血气蕴藏的力量,有一丝的增长。
虽然这种增长极为微小,但日积月累之下,李兴相信增长的力量将十分可观。
“如今练血二重终于圆满!好!下一步就是打通筋经!”李兴一鼓作气,想要继续冲击。
有过练血的经验,这一回,李兴轻松地就感应到了筋部经络的存在。不过,与上次的情况如出一辙,血气才一进入筋部经络之中,便有阵阵的奇疼奇痒发作。
“不行!看来还要继续借用珠子的力量!”李兴只好放弃了继续修炼。
从修炼以来,他第一次睡了一个安稳觉。
次日一早,李兴被一阵叫骂声吵醒,他急披了衣衫,走出石室。一出来,就看到十几名壮汉,手拎着柴刀,气势汹汹地闯入紫竹林。
这一片竹林,由当初李自然栽种,如今生长得十分茂盛。紫竹质地坚实,天然有一股清香,是竹材中比较珍贵的一种。
小秀挡在了竹林前面,向大汉们怒目而视,娇斥道:“你们不能砍竹子!”
十几位壮汉中,有一个高高瘦瘦的,斜眼吊眉,他冷笑一声,用那斜眼盯着小秀白嬾的脸庞,冷森森地道:“杰少爷翻新房子,想要做几件新鲜竹子做的椅子。你这小丫头是什么身份,也敢阻拦?当心误了杰少爷的事,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小秀吓得一哆嗦,那杰少爷,是李自然的大哥李英之子,名叫李杰。李英是三义园李家的家主,地位尊崇,如今已是练气二重的强者。
李杰子以父贵,自然也成了三义园内的强势人物。此人脾气暴躁,心性凶残,打死过许多仆人,许多人都怕他。
虽然吓得泪水在眼里打转,小秀仍然摇头,抹着泪说:“不能砍!树是二爷当年种下的,你们不能砍……”
那斜眼汉子一听之下,顿时不耐烦起来,把眼一睁,面露凶狠之色:“小贱蹄子胆子不小,滚开!”伸开大手,朝小秀抓过去。
他这一抓,一想吓走小秀,免得妨碍他砍竹子,完不成杰少爷交待的事情。二来,此人是个邪徒,这一抓竟朝小秀胸脯抓去。
这汉子是练血一重的人物,而小秀未曾练血,她如何能躲得开?她吓得尖叫一声,连忙后退。
正当此时,一个冷厉的声音如暴雷般响起:“住手!”
面罩寒霜的李兴,一步一步,朝斜眼大汉逼近。
第18章:恶奴刁蛮
第18章:恶奴刁蛮
斜眼吊眉的汉子,名唤丁雷,李杰手下豪奴之一,心性凶残,帮助李杰整治过不少人。猛听有人喝止,丁雷住了手,猛然转身,一双斜眼中射出凶光,照向李兴。
李兴在距离丁雷五步的距离,停了下来。
小秀连忙躲到李兴身后,不过,当她想到李兴也不能练血之时,这女孩子居然又挡在了李兴身前,仍朝丁雷怒视。
李兴心中一暖,心想:“她愿在此刻站在我的面前,去抵挡危险,我这一世都欠她的!”他前世是个孤儿,少有人去关心他,更不用说会有什么人愿意为他去担当了。
小秀此刻的举动,让李兴心里流过一股暖流。她只是一个十三岁的女孩而已,此刻能站出来,需要极大的勇气。
忽然,小秀感觉李兴的手放在她的肩膀上,耳边传来一个温暖的声音:“小秀,对待这种人,要用另一种办法讲理。”
小秀怔了怔,她回头看了李兴一眼,眼睛里全是疑问。
李兴点点头,绕过小秀,走到丁雷面前。霎时间,他的眼神冷冽起来。
那一世,李兴与四名匪徒同归于尽。也许是这种经历的缘故,他感觉时刻会拥有一种果决,拥有一种面对强敌,犹自闲庭信步的勇气。
丁雷被李兴散发出的这种冷肃气质所慑,脸上的凶戾之气为之一敛。不过,待他意识到,眼前之人是李家的废物之时,顿时胆气一壮,上前一步,厉声道:“大少爷!有什么指教?”
叫一声“大少爷”,却是讽刺语。本来,李自然应当是李家的族长,而不是李英。李兴也应当是李家的大少爷,而不应是李杰。
李兴淡淡问:“你们要砍竹子?”
丁雷眉毛一抖:“不错!这小贱蹄子敢拦下我们,真是活得不耐烦了……”
“啪!”
丁雷话没说完,李兴忽然甩手打出一巴掌。这一巴掌,急快如电,丁雷躲避不及,被一下子抽中右脸,整个人飞起,然后“叭”一声砸在地上。
丁雷感觉自己脑袋一阵嗡鸣,嘴中满是血沫子,舌头一搅,“扑”一声吐了十几颗牙齿。李兴那一巴掌过于凶狠,他的牙齿震落了一小半。
丁雷又惊又怒,他摇摇晃晃地站起,指着李兴,眼中满是怨毒之色:“你这个废物敢对我动手……”他忽然住口不说,李兴怎么可能打中自己?他那一巴掌,至少有千斤之力!
难道……这个废物可以练血了?
李兴抽了一巴掌,森然道:“这一巴掌,是让你知道尊卑,身为仆人,要懂规矩!”
丁雷恨不得叫上所有人,上前把李兴千刀万刮,可惜他不敢。李兴再怎么也是李自然之子,李杰可以,他却不能。
眼光一闪,丁雷“嘿嘿”一笑:“好!你这个废物也能练血了,你等着!我要去告诉杰少爷……”
“啪!”
李兴一步就到了丁雷面前,反手又是一巴掌抽出。
丁雷再度被打飞,他方才被抽得脑袋嗡鸣,反应缓慢,第二巴掌无论如何也躲不开。
脑袋像被木棍抽中,丁雷打了几个滚,又吐出几枚牙齿,双眼一翻,居然晕死过去。要知李兴已是练血二重,举手投足,都有千斤之力!丁雷挨了一下可以撑着,挨两下,就要昏迷。
李兴看也不多看一眼,目光一扫其余惊呆了的汉子,沉声喝道:“紫竹宛,容不得你们这群奴才撒野!带上他,滚!”
这些人被李兴的气势所迫,手忙脚乱地抬起丁雷,急急走了。
紫竹宛又安静下来,小秀吃惊地看着李兴,她的目光中,混合了喜悦与不敢相信。
“少爷,你可以练血了?”小秀扯着李兴的袖子,欢喜得不知怎么才好。
李兴微微一笑:“是,我现在是练血二重圆满。”
小秀大喜,一下子跳了起来,但下一刻,她又泪光盈盈,抹着泪道:“爹要没死,那该多好,他会比谁都高兴……”然后她很认真,用从未有过的庄重神情注视着李兴的眼睛。
“少爷,你一定要成为二爷一样的人物!好不好?”她的目光,带着恳求、期望。
李兴手掌轻轻抚摩着小秀脑袋,淡淡道:“我会!”
第19章:小秀的勇气
第19章:小秀的勇气
小秀从未像今天这样高兴,亦从未像今日这般想大哭一场,她也顾不得其他了,抱着李兴的手臂,哭得湿了李兴的衣袖。
一边哭,她抽抽咽咽地道:“少爷也可以练血,看他们谁还敢说少爷是废物……”
李兴忽然想到,不仅仅是那个“李兴”,李兴身边的人,小秀、张忠,他们何尝不是在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仆以主为荣,主辱则仆死!
张忠死了,今日若非李兴出手,小秀不知又要遭遇什么样的结局。
“李兴啊李兴!前世你曾孤单一人,可今世,你不是为一个人而活。你要成为身边人的荣耀!”
小秀哭没多久,远方渐渐传来急促的脚步声,一个嚣张的声音吼道:“李兴!你这个废物!野种!居然敢打本大少的人,今天我要叫你知道,什么是规矩!”
伴随着声浪,一名青年男子,带了十几号人赶来。这男子二十四、五岁年纪,目光倨傲,微仰着头。身上的衣服由上等绵缎织成。
眼前之人,正是李杰。丁雷回去之后,把事情添油加醋地讲了一遍。自然,其间难免有挑拨之语,说一些李兴如何可恶,辱骂李杰等等。
李杰是个无法无天的人物,一听之下,岂肯善罢干休,叫上人,就来教训李兴。
“李兴!谁给你了胆子!”李杰像看死人一样,盯住了李兴,眼中闪烁着凶光。很显然,他绝对不会饶了李兴。
李兴神色如常,好像什么也没听见,甚至懒得看李杰一眼,只是对吓坏了的小秀柔声道:“去竹楼,该做饭了。”
小秀眼中豆大的泪珠子落下,她用力摇头:“我不去,他们会打死少爷的……”
李兴淡淡道:“小秀,我不会有事。”然后在小秀耳边低语了一句。
小秀一脸吃惊,犹豫了片刻,忽然转身,急步朝竹楼走去。
李兴说的内容很简单:去求二爷。
李自然当年就是练气三重的大高手,此时此刻,也只有李自然可以出面阻止李杰的出手。不过,李兴这样说,只是想支走小秀,并不是他真的希望李自然出面。
练血二重圆满之后,李兴想要继续提升修为,就必须从无名珠子内吸取更多的能量。但让李兴无奈的是,珠子只有在他受伤的时候,才会产生效果。
所以,他此时要借李杰之手,使自己受伤。当初李飞那一脚,他本来应该死了,却偏偏没事,就是无名珠子的发出的能量救了他。
李杰从未从李兴脸上看到过这种神情,面对危机仍然漫不经心,视王侯若粪土。李兴的这种神情,使得李杰心中腾起一股怒火。
“该死的野种!你是活腻歪了!”
李杰目露凶光,一把抓向李兴。他这一抓,快如闪电,力量奇大。
李杰并没有多么好的资质,勉强能够练血。但他的父亲是练血二重的李英。李英不惜耗费真气,帮助李杰打通经络,不知内情的外人看来,还以为他是一个练血的人才。
练血四重,打通骨骼内的经络,力量、速度、暴发力、防御力,都极大提升,已经有资格领“猛士”的头衔。
一般而言,只有练血四重以上的人,方可称猛士。猛士,是各城池内的中坚力量,攻城拔寨,非猛士莫属。
李杰这一抓,李兴只还得及往后微闪,衣领已被李杰揪住。接着,李杰的拳头重重打来,直奔李兴面部。但他小看了李兴,李兴也是练血二重圆满的层次。
拳头到时,李兴右手往上一托,李杰的手臂被打开。同时左手朝前一击,正中李杰胸口。
练血四重,体格健壮到不可思议的程度,李兴这一拳,李杰硬承受下来,丝毫无损。
“你还敢还手?”李杰大怒,大喝一声,狠狠把李兴掼在地上,双拳如同狂风暴雨般地落下。
肩膀、四肢、胸口、小腹等处,不断受到攻击,强烈的疼痛使得李兴睁圆了眼睛,七孔中都渗出血来。
“这个李杰,今天是真想打死我!打吧,来日,我必十倍奉还!”李兴咬牙坚持,他知道,今日若不吃苦头,来日就不能练血。
第20章:二次受伤
第20章:二次受伤
竹楼之中,小秀跪在李自然面前:“二爷,快去救救少爷!二爷,小秀求您了!”
小秀满面是泪,不住哀求。李兴的一句“去求二爷”,让她抓到了一根救命稻草。
李自然已经有段时间没有喝酒了,但每天都发呆,不跟任何人说话。此时,面对小秀的哀求,他似乎不为所动,连眼皮也未睁开。
“二爷!”小秀尖叫一声,她冲进厨房,拿了一把菜刀出来,贴在脖子上。
“二爷不救少爷,小秀就死在二爷面前!”
这个可怜的女孩,此刻唯能以此种方式让李自然出手了。
刀很锋利,把小秀雪白的颈项划开一条血线,渗出了鲜血。
李自然终于睁开了眼,他缓缓转首,一招手,忽有一道无形力量凝聚,小秀手中的刀脱手飞出,落入李自然之手。
李自然丢下菜刀,什么也没说,慢步出了竹楼。
小秀大喜,以为李自然是去救人,于是紧紧跟在身后。
肋骨断了,四肢的骨头粉碎,内脏也受到重创,破碎出血。李兴几乎变成了死人。面对练血四重高手的攻击,他连自卫的机会也没有,只能承受。
“李杰已经是练血四重,这就是练血四重的实力吗?”李兴的脑子清醒无比,强烈的疼痛冲击着他的意志,但他终于坚持下来,用一种嘲弄的眼神盯着李杰。
李杰暴发出了全力,他的每一拳、每一脚,都可以杀死一头牛。他今天彻底怒了,一定要杀了这个废物,没人可以挑战他李家大少爷的地位!李自然的儿子也不行!
“少爷,不必再打,他活不成了!”忽然,一位黄衫老仆走出。
这老仆,六十多岁了,名唤李元,李氏家族的大总管,他浑身气势惊人,练血八重的大高手!
李元的语气十分平静,显然他并不认为死了一个废物,是件多重大的事情,跟死了阿猫阿狗差不多。
李杰又狠狠踢出一脚,把李兴一下子踢得飞起,砸到一根紫竹之上。
这回就连李杰也断定,李兴必死无疑,他残忍一笑,一挥手:“走!”
前前后后,不过才过去几分钟时间,李兴浑身上下已经没一块好地方,内外皆是重伤。
李自然终于走出了竹林,看到遍体伤痕的李兴,他的眼中闪过一丝寒芒。跟在后面的小秀,看到浑身是血的李兴,尖叫一声,就要扑过去。
李自然却伸手挡下她,淡淡道:“有我在,他死不了。”
小秀抹着泪道:“可少爷的伤得这么厉害……”
李自然双手虚抬,忽有一股无形的力量产生,李兴的身体,仿佛被一股大力托起,悬浮空中。
李兴能够感觉到李自然在做什么,他觉得一股柔和的力量均匀地上升,心中惊讶:“李自然居然出来了!”十几年了,李自然都未曾出过紫竹林。
三义园的小一辈,甚至有许多人已经把李自然遗忘掉,但今日,他出来了!
李自然缓缓朝石室走去,李兴像被一股力量牵引着,悬浮着,也往石室飞去。
李兴被轻轻地放到榻上,李自然双臂抬起,朝李兴身体虚按下去。顿时,数股柔和的力量,出现在李兴的体内。
这些力量,从不同的方向,出现,使得李兴的五脏六腑、骨骼,渐渐拼凑复原。甚至,连体内渗出的血液,也被这股力量逼回血管之中。
李兴可以清晰地感应到这种变化,他暗暗吃惊:“这就是练气士的手段吗?简直神乎其技!”
李兴来自另外一个世界,那个世界拥有科技,医疗先进。不过李兴可以断定,像他这般受了重伤的人,再先进的医疗手段,也不可能救活。
但眼前的李自然却可以,就算没有无名珠子,他也一样可以救活李兴,这就是练气士的手段。真力所到,能杀人,也能活人。
李兴身上,有多处粉碎骨折,俱被体内那股力量托住,拼成原状。甚至,连受到损伤的骨髓,也被一丝微弱的力量修复了。
这一过程持续了三分钟,李兴的身体由支离破碎的瓷器,变成了碎片拼成的瓷器。
李自然放下手,淡淡道:“小秀,你守在此地。”说完,李自然退出石室。
李兴感觉,李自然留下了一股神奇的力量,这力量可以长时间的存在,用于维持他的康复。
“李自然,你终于清醒了吗?”李兴思索着。
如果用李兴前世存在的专业术语形容,李兴的受的伤包括粉碎性骨折、内出血、强度脑震荡、高位截瘫等等。
这样的重伤,本应该必死无疑,但李兴偏偏没事。
先是李自然用神奇的真力,帮助他接上了所有的损伤部位。接下来,无名珠子释放出那玄妙的力量,力量进入李兴的体内,开始修复他的身体。
强烈的疼痛,非言语所能形容,比李飞打的那次要强烈十倍。就算李兴如何坚忍,此刻也痛得想骂人。
“***李杰!来日老子弄死你!”
“妈勒逼!疼死了!”
李兴喃喃自语,照顾他的小秀,好奇地贴近了耳朵。
不过,当她听清楚了李兴的话,俏脸微红,奇怪地想:“少爷原来也会骂人吗?”
疼痛没有持续太久,当那股神秘的力量,完全渗透进入受损的部位,痛感消失了,李兴亦安静下来。下意识,李兴进入了练血的状态。
第21章:练血三重伴读
第21章:练血三重伴读
肌肉中的血气,开始冲击筋部经络。
预料之中,血气轻松就进入筋部经络。
第三重经络,位于筋部,纵横交错,十分复杂。
不知不觉中,一天一夜过去了,李兴居然打通了十分之一的筋部经络,感觉浑身的力量又增强了一倍。原来,李兴的大力大约有一千斤,但现在,他的力量至少达到了两千斤。
换句话说,如果精通了武技,李兴有资格挑战上一次暴打他的李飞。
李兴睁眼的时候,发现小秀趴在床沿上睡着了。他拍拍小秀脑袋:“小秀,去床上睡。”
小秀一下子睁开眼,怔了怔神,喜道:“少爷!你好了?”
李兴点点头,问:“二爷呢?”
小秀想了想:“二爷帮少爷治伤之后,又回竹楼了。”
李兴暗忖:“这个李自然,已经十几天不喝酒,而且今天还帮我治伤,说不定他真的清醒了。”
此刻正是清晨时分,李兴还是决定先去富贵居,昨天受伤在家,未能去成,掌柜必然要骂,今天说什么也要去。李自然的事情,先放一放再说。
当李兴才到富贵居,那店伙计就气愤地迎上来,指着李兴鼻子:“你这个人怎么回事?昨天一天不见人影!还是我让表弟顶替你做了一天活!”
李兴笑道:“多谢你了!日后我领了工钱,一定三倍奉还!”三倍奉还,就是四五十个大钱。
那店伙计巴巴帮李兴,目的就是多要几个钱,此刻见李兴眼神活,顿时收敛了怒容,摆摆手道:“好了好了,快去做活,以后切不可这样了,不然掌柜发现了,我也帮不了你。”
李兴又谢了几句,这才进入后院去工作。
练血三重,力量强大,李兴只用了三个半小时,就做完了今天的工作。剩余的时间,仍然用于练血。
待天色将彤时,李兴走出院子,前往掌柜处,领取工钱。
当初商定,工钱十天一结,如今已经是第十二天。
李兴见到了掌柜,掌柜爽快地丢出一百八十个大钱,随口问:“你叫什么名字?”
“李兴。”李兴收了钱,回答道。
掌柜上下打量了李兴一眼,笑道:“今日看你做活有把力气,你是不是练血的猛士?”
掌柜本身虽未练血,却能看出李兴不凡,因此有一问。
李兴并不隐瞒,点点头:“是,我已是练血三重。”
掌柜微微吃惊,“哎呀”一声走过来,向李兴拱拱手:“原来李猛士!这几日亏待你了!”
并非人人都可练血,就算能够练血,也并非人人可以步入练血第三重。
整个青云城,人口百万,练血三重以上的猛士,不超过一千人!也就是说,一千个人中,才可能产生一个练血三重和三重以上的猛士。
练血三重,有千斤之力,一旦进入军伍,就是强兵悍将,极有可能出人头地,前途光明。
所以,宝贵居的掌柜确定了李兴的身份之后,不敢怠慢。
李兴淡淡道:“掌柜多想了,我只是前来赚点钱,与是不是猛士无关。”
掌柜“呵呵”一笑:“李猛士虽这么说,但富贵居也不能亏了猛士。”他沉吟了片刻,说道,“李猛士若不嫌弃,可去我家中,做我那犬子的伴读,如何?”
天元大陆的人,不仅习武,而且读书,有不少大家族,都是书剑传家。往往,那些修为高深的人,都是记忆力惊人,脑子异常聪明,一目十行,读起书来,当然也不差。
事实上,天元洲内各地的文官,十有**都是文武兼备。若仅仅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就算是文官,也不可能做到高位,这是旧例。
李兴知道,做个伴当,比劈柴挑水轻松多了,而且时间也充裕,他想了想,点点头:“多谢掌柜,我可以做。”
掌柜很高兴,笑道:“以后酬薪,每月三千钱,李猛士觉得合适吗?”
李兴点点头:“足够了。”
就这样要,李兴变换了工作。一百八十大钱,交给店伙计四十五个,剩余一百三十五个大钱,全部买了米、肉,背回了紫竹宛。
李兴回来之后的这天晚上,吃饭的时间,小秀故意避开了,端着碗跑到竹林里去吃。竹楼小厅内,李兴坐在李自然的对面,大口大口地扒着饭。
李自然则小口小口地吃,他每吃一口,都皱一下眉,似乎不太愿意吃饭。
自从练血之后,李兴的饭量大增,每顿至少十碗饭。当他吃饭之后,“啪”地放下碗筷,一抹嘴,盯着李自然问:“昨天为什么救我?”
李自然停止了吃饭的动作,用略微沙哑的声音回复:“你是我儿子。”
“难道你不再喝酒?”李兴又问。
“酒葫芦被你摔了,我还怎么喝?”
李自然说着,的目光,落到李兴身上,目光带有一种审视的意味,缓缓道:“你不像我的儿子。”
李兴心中一凛,难道他发现了?
但李自然接下来的话,让他心中一松。
“没想到,一个人可以发生这种天翻地覆的改变。你本来十分懦弱,今日却能够挑起重担。很好!很好!”
说完,李自然站起身:“我要出去一段时间,短则十日,多则一月。”也不等李兴说话,李自然的身影一闪,就消失不见了。
许久后,小秀掀开竹帘,探头探脑地瞄了一眼,见没有李自然,她笑嘻嘻地走进来:“少爷,你跟二爷说了些什么?”
李兴看小秀一脸好奇,有心开她玩笑,他叹息一声:“二爷说,小秀你老大不小了,要把你嫁出去。”
小秀脸上的表情一僵,如遭雷击一般,眼中露出极大的恐惧之色,连连摇头:“小秀不嫁人!小秀不嫁人!”
李兴吓了一跳,连忙道:“小秀!我说着玩,没人让你嫁。”
小秀一呆,然后恨恨一跺脚,捂着脸跑出去了。
李兴松了口气,他忽然意识到,这个世界与他原来的世界完全不同,有些玩笑开不得。
当晚,三义园守卫最为森严的一个地方,结义厅,正在进行一次会议。
参加会议的人,包括李家的家主李英,白家的家主白平渡,陈家的家主陈劲松。除此外,三氏的族人,也都坐在下方,恭听谈话。
三氏之中,李英最有话语权,他此时开口道:“再有一年时间,就是平国齐云派招收弟子的时刻。按照旧例,咱们三义园有九个名额。”
“大家都知道,齐云派是平国第一大派,派中掌教,是炼神五重的神人。齐云派中,更有练气层次的高手数十人,实力强横。进入齐云派,不仅易于修行,还可以增强三义园的影响力。”
“齐云派,每二十年收徒一次,机会难得。历来,九个名额,都是三家平分。但这一次,我建议凭借实力,让三家的子弟共同角逐,二位家主以为如何?”
李英的话,让陈劲松、白平渡神色微微一变。
以前三家各有三个名额,谁也不能争。如今却要让三家所有的子弟一起竞争,如此一来,岂非要产生矛盾?
陈劲松想了想措辞,笑道:“李兄,你的办法很好,只是这么一来,三家难免伤了和气。”
白平渡亦道:“陈兄说的是,李、陈、白三家虽是异姓,但犹如同胞。若是因为竞争,而弄得不和,那就不美了。”
李英“哈哈”一笑:“二位老哥想太多了,请听小弟把话说完。”
顿了顿,李英道:“三义园想要兴盛,必须培养出绝顶的高手,出现练气四重以上,甚至炼神层次的高手!想要培养高手,就必须把机会留给所有三义园内有潜力的子弟。”
“以前,咱们三家都是内定名额。有些子弟,资质不好,但为了日后的发展,仍然送到了齐云派。这样一来,送去的人不仅不会有什么成就,反而白白浪费了一个名额。”
“既然是竞争,那就一定是公平竞争。到时候由三家共同商议,使每一个有实力有资质的子弟,都可以参与争夺名额!如此一来,就不存在不公平,没有了不公平,又何来冲突?”
陈劲松、白渡平沉吟了片刻,三家的子弟,若论资质、实力的话,其实差不多,就算是公平竞争,他们也不怎么担心本家一方会吃亏。
所以在思索之后,这二位家主都点头答应下来。
“好吧!就按李兄说的去办,让那些有能力有资质的子弟获得名额,使三义园更加兴旺!”
李兴笑道:“好!明日就贴出告示,凡三义园子弟,无论什么身份,都可参与争夺名额!”
李兴修炼了一夜,又打通了部分筋部经络,感觉力量增强了不少。
天还没有亮,李兴就起了床,走到屋前的空地上修炼武技。
李兴手中有《天雷血经》、《天雷武经》。前者练血,后者习武。练血是基础,练武则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力量,产生最强杀伤力。
由于以前的时候不能练血,李兴没有习过武。当然,他的前世,同样也没有练过武艺。
天雷血劲,可以从血气之中,练出一股“血劲”,称为“天雷劲”。天雷劲,刚猛霸道,气势狂暴,是一等一的武技。
练血之人,都可以练出血劲。但不同的功法,可以修炼出不同的血劲,比如天雷劲,就是血劲的一种。此外,还有寒冰劲、天蚕劲、密藏劲等等,各有各的特点。
所以一般而言,血经与武经,往往要两两配合,方能修炼出厉害的血劲。
第22章:练劲天雷劲
第22章:练劲天雷劲
血劲亦分层次,练血一重,只能修炼出一重血劲。二重,也只能修炼出二重血劲。级别越高,血劲的威力越大。
不过,血劲的修炼颇有难度,甚至比练血还要困难。如果说练血是难度是“走”,那么练劲的难度就是“跑”。
其实,练血的手法大同小异,不管是李兴,还是李飞、李自然,当初练血,都是这样从外到内,一步步修炼,没什么区别。
而修炼武经时的练劲则不同,往往十个人,有十种练劲的手法,练出的血劲也大不相同。有的阴柔,有的刚猛等等。
此时,李兴打开了天雷武经,练血三重的他,已经可以修炼武经上的武技了。
天雷武经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天雷拳法,第二部分是天雷刀法。
刀法和拳法,都分内、外两篇。内篇是练劲、运劲的法门,外篇则是行拳走刀的法门。即,前者告诉李兴如何发力运劲,后者告诉李兴如何打拳挥刀。
默记下天雷拳法的运劲之道,李兴开始修炼血劲。
天雷武经上讲:劲者,力之法门!
没有经验,李兴必须自己摸索。
皮经、肌经都已经完全打通,经络中的血气顺畅地流转。第一步,李兴要发出劲力,这一步最难,许多人卡在这一关,终生不成功。
练血而不懂练劲的人,并不是没有。不懂练劲,就不配称“猛士”。
体内血气受李兴意念的引导,开始用一种奇特方式震动。一开始,李兴感觉自己周身发麻,逐渐的,他感觉自己体内发出“轰隆隆”的声音,仿佛雷鸣。
“这就是天雷劲吗?”李兴又惊又喜,继续按照天雷血经上的方式震动血气。
轰鸣之声越来越响,最终,李兴感觉身下地面也开始微微振动。这一现象持续了十分钟左右,忽然之间,李兴感觉自己浑身的气血,一下子贯通起来。
全部的气血,似乎突然间连成了一体。这种感觉一旦出现,李兴下意识地挥拳击出。
“轰隆隆!”
拳出时,发出雷霆般的爆音,一团红光冲出拳锋三寸。那红光,就是李兴发出的血劲!天雷劲!
“我居然成功了!用了不到一个小时!”李兴不由呆住了。
要知道,普通人想要练出血劲,没有几十天,甚至几个月的时间,休想成功。而李兴,却在一个小时之内,练出血劲,而且是血劲中威力一等一的天雷劲!
天雷劲成功之时,天光也已大亮。
李兴洗了把脸,满怀兴奋地走出紫竹宛,要前往富贵居老板家中,担任伴读。
途中,李兴要经过一片广场。此广场长约一百米,宽约五十米,中间立了石栏,砌了石台,是三义园发布公告和宣布事情的地方。
此时,一向冷清的广场上聚满了人,都是三氏的青年子弟。
换作以前的李兴,看到这么多人在场,一定会远远避开。而此时,李兴却大大方方地走入人丛,去看那石栏上张贴的公告。
广场之上有上百号人,有男有女,李兴的出现,吸引了许多目光投射过来。这些目光中充满了轻视、好奇、疑惑。
“他就是李兴吗?听说他的父亲曾经辉煌过。”
“哼!那已经是历史了,如今老子和儿子是酒鬼加废物!”
“是啊,李兴根本没有练血的资质。”
李兴练血已达三重,耳目灵敏,把周围人的言论都听到耳中,他哂然一笑,丝毫不予理会,而是走到石栏前,看上面张贴的告示。
“三义园将于一月之后,举行齐云派外弟子名额争夺大会。凡年龄小于三十岁,练血四重以上三义园子弟,无论出身,均可参加。最终,将有九人获得进入齐云派资格。”
看完告示,李兴暗喜:“一月之内,我一定要修炼至练血四重!”
李兴情绪翻腾,旁边投来一缕疑惑的目光。
感受到别人的注意,李兴回看过去,发现注视自己的人,是那次见过一面的陈雪。陈雪,三义园陈氏家陈劲松的主长女,其妹陈霜。
李兴对陈雪上次的帮助,颇有好感,他微微点头。
目光交织,陈雪冷冷地侧过脸,但内心中却十分疑惑:“李兴平常连看我一眼的勇气也没有?今日怎会这般洒脱自然?”
李兴对于陈雪的冷漠不以为意,自嘲一笑,转身要离开广场。
“噫!你居然没事了?”
忽然,一个声音传来,李兴抬头一看,正是李杰。
那天,李杰重伤李兴,他认为李兴必死。而今日,他却看到李兴好端端地站在面前,似乎更加精神了。这怎么可能?受了那样重的伤,除非是练气国士出手相救。
仇人见面,李兴阴森森地道:“就你那三脚猫武技,也想打伤我吗?”虽然实力不如对方,李兴却知道自己是“打不死”,内心毫不畏惧。
三义园中,何人敢如此对他李杰如此说话?而且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李杰顿时大怒,厉声道:“野种!今日本少爷就杀了你!”
李兴双眼微睁,射出炯然神光,厉声道:“慢着!”
他这声喝,蕴含天雷劲,声音滚滚如雷,使得所有人都吃了一惊。
李杰停下步子,冷笑道:“怎么?现在想求饶了?”
李兴忽然跳到石台之上,目光湛然,盯住了李杰,厉声道:“李杰!那一日,你将我打伤,此仇不报,我李兴誓不为人!一月之后,就是外弟子名额争夺大会。你李杰若是有胆量,就在一月之后,与我在武斗台上相见!”
李杰一听,气炸了肺,他李兴是什么东西?居然巴巴跑到台上挑战自己!李杰恨得牙根痒痒,恨不得立即上去把李兴杀了。不过,他转念一想,又觉得这样做就显得自己没胆量。
此时,站在李杰身后的总管李元,耳语道:“少爷,若此时杀他,会惊动整个三义园。此事就交给老仆处理。”
李元做事,李杰一向放心,他想了想,只得暂时忍下怒气,指着台上的李兴狂笑道:“李兴!你既然不知死活,那一月后,就是你的死期!”
李兴冷笑:“到底谁死,一月后才知道!”然后大步走下台子,离去了。
广场上的人都呆住了,李兴那个废物居然要在一月后挑战李杰?他是不是疯了?李杰可是练血四重,而且据说马上就要突破,进入练血五重!
一个不能练血的人,挑战练血四重的人,那不是找死?
陈雪同样吃惊,她秀眉微锁,神情疑惑。
人丛之中,陈霜和白晶、白琼也在场,白琼一脸不屑:“真是白痴,他大约想用这种办法自杀。”
白晶抿嘴一笑:“废物一个,想自杀也正常啊。”
陈霜听得一呆,吃惊地道:“李兴真想自杀吗?”她不禁看向远处的姐姐陈雪,神色颇为怪异。
李兴到了富贵居,那掌柜把他请到家中。
富贵居的掌柜,名叫钱义,有一个十四岁的儿子,名思钱辟邪。
钱义的家,是一个中等大小的园林,风景秀丽。穿过小径,走过小桥,到了一座亭子。亭子内,一名白衣少年正捧书轻吟。
少年脸色略显苍白,但生得眉清目秀,很是斯文,他正是钱辟邪。
听到了脚步声,钱辟邪抬起头,当他看到李兴,笑道:“父亲难得带客人回家。”然后站起身,对李兴微笑点头。
钱义很高兴,介绍李兴道:“辟邪,这是为父为你请来的伴读,练血三重的猛士!”
李兴笑道:“我是李兴。”
钱辟邪似乎对李兴猛士的身份不怎么在乎,淡淡一笑:“原来是李猛士,请坐。”
李兴坐了下来,他看到,钱辟邪手中的书,名叫“古词集”。同时感觉出,钱辟邪并没有修炼血气。
钱义笑道:“辟邪,日后多多让李猛士指点。”然后对李兴道,“李猛士,你们先熟悉,酒楼生意忙,我先去了。”
那钱义匆匆离开,李兴与钱辟邪陷入了沉默。
钱辟邪顾自看书,把杨凌当成空气。而李兴也安静地坐下,修炼血气,这是他求之不得的事情。
不知不觉,一个小时过去了,寒辟邪终于抬头看向李兴,笑问:“李猛士,你既然是伴读,可通晓诗词吗?”
李兴也知,这天元大陆,文风盛行,诗词歌赋等文学载体,都有发展,其中的词,与李兴前一世所知的古词,大同小异。
听问,李兴睁开眼,淡淡一笑:“略知一二。”
钱辟邪笑道:“一月前,我与平国的几位词人见面,其中有位海澜城的慕容娇娇,此女擅长作词。我与她约好,一月之后,要各自拿出一首有感人生别离的词来。”
“李猛士既然也精通诗词,不知可有好的建议没有?”
李兴心中一动,心想:“我既然是伴读,总不能白白闲坐,要让这个钱辟邪觉得没白花钱才是。”
思及此,李兴微微一笑:“若说离别之词,在下知道一位词人,作了一首词,你可想听?”
钱辟邪面上不禁露出好笑之色,他虽未练血,却绝顶聪明,能够过目不忘,而且擅长作词。在平国内,年仅十几岁的钱辟邪,已然是比较知名的词人。
听李兴说有一首词,钱辟邪内心中却认为,这首词一定是李兴自己所作。
“好,我洗耳恭听。”钱辟邪笑着说。
第23章:李虎垂危
第23章:李虎垂危
李兴站起身,他前世读书时颇为刻苦,脑袋中装了几百首好词,此时思绪流转,立即想起几首。
微一沉吟,李兴缓缓道:“明白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
诸古词人中,李兴最喜苏轼,背的词也最多,此时,他便吟诵起“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
钱辟邪面上的好笑的表情消失了,他的身子僵硬起来,一双眸子闪烁奇光。
李兴吟完词,钱辟邪喃喃道:“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但生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忽然间,钱辟邪猛站起,向李兴长长一揖:“辟邪有眼无珠,不识真人!李猛士乃词中圣手,让人佩服!”
李兴一怔,才知钱辟邪误会了自己,笑道:“我已说了,这词是别人所作,那人名叫苏轼。”
钱辟邪“哈哈”一笑:“如果那个‘苏轼’能够作出这等好词,早已名动天下,我又岂会不知?李猛士这样的文采,何必假托他人呢?”
李兴一怔,心想:“若每天用诗词骗名声,倒也能一世荣华,但文人不是强者,我志不在此。”既然对此不在意,李兴也懒得解释,淡淡一笑,没说什么。
“李猛士,你这词牌,我并不熟悉,不知何名?”钱辟邪忽问。
李兴道:“水调歌头。”
钱辟邪神情兴奋,大声道:“李猛士,不,李兄!你稍坐,小弟这就去写信给慕容娇娇,真想知道,她看到这首词后会是什么表情,哈哈……”
钱辟邪迫不及待地去了书房,李兴乐得清闲,继续留在亭内练血。
第一次,李兴前世的知识开始改变他的人生,但他并不如何在意。在李兴看来,如今最重要的是提升实力,成为强者,除此之外,一切都是浮云,不必重视。
一天时间,就这样过去了,李兴在钱家修炼了一天,晚上才告辞返回三义园。
回来的路上,李兴感觉,周围的人都用一种异样的眼神看向他。李兴明白,今日公开挑战李杰,使他成为了热议的话题。
李兴对此毫不在意,别人怎么看,都不重要,没有必要去想。
当李兴回到紫竹宛,小秀立即迎上来,她脸上满是泪痕,双目红肿。
李兴一看之下,大吃一惊,连忙问:“小秀,怎么了?”
小秀又掉下泪:“少爷,小虎他被人打伤了,伤得很重,医先生也说救不了,呜呜……”
小虎,就是李虎,他与李兴一起长大,除小秀之外,是与李兴最为亲近的同龄人。
李兴急急赶到石室,只见李虎浑身是血,已经昏迷了。上前一番检视,李兴发现,李虎内腑重创,全身骨头也大部分都断了。
李兴双目血红,记忆中,李虎的点点滴滴,都浮现出来。
“是谁下的手?”李兴的声音,如同九天寒冰,他沉声问。
小秀抹泪道:“是李杰手下的人,今天小虎听到别人议论少爷挑战李杰的事情,他忍不住说了一句,就被几个路过的人打成这样。”
“他说了什么?”李兴问。
“小虎说,兴少爷一定会赢……”小秀不禁看向李兴,很认真地道,“少爷,你一定要赢!”
李兴咬牙道:“我当然会赢!”然后吩咐小秀,“小秀,去烧些热水,我来救小虎。”
小秀十分吃惊:“少爷,你会救人吗?”
李兴神秘一笑:“日后你会知道,快去。”
小秀一肚子疑问,不过她一向听李兴的话,还是烧水去了。
李兴从身上拿出荷包,心想:“紫竹宛中,我只有这几个亲近的人,绝不能让小虎死掉!”他将荷包取出,贴到小虎胸口之上。
“不知道,珠子对小虎有没有作用。”李兴心中担忧地想,珠子对他有用,未必对小虎也有用。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大约五分钟后,李兴清楚地看到,小虎的外伤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
李兴大喜,守在了一旁,全程观察李虎的身体变化。
一夜时间,就这么过去了,其间,李兴用热水把李虎身上的血迹都擦干净了。由于男女有别,小秀一直躲在外面,一切由李兴来做。
次日,当太阳升起之时,李虎睁开了眼,他一下子跳了起来,吃惊地观察自身,然后喃喃自语:“我……我在做梦吗?”他明明受了重伤,怎么现在一点事也没有?
守在一旁的李兴微微一笑:“小虎,感觉怎样了?”
李虎一下子坐了起来,他看向李兴的样子,仍然充满了疑惑:“兴少爷,我……我之前不是受伤了吗?”
“你是受伤了。”李兴的表情忽然严肃起来,“不过,我已经用一种特别的方法,治好你的伤。你永远不要把这件事情告诉第二个人,连小秀也不能讲,你记下了?”
“啊!”李虎一下子呆住了,用一种特别的办法,一下子就治好了自己的伤?什么办法?
虽然心中惊疑,但当李虎看到李兴那严肃的表情时,顿时知道,这件事情不能再问下去,用力点点头:“是,小虎知道了!就算小虎死了,也不会把这件事情告诉别人!”
这一次,是李兴救了他,李虎内心感激无比,加上二人关系本来就极为亲近。可以说,此时的李虎,已经完全是李兴的人了,忠心不二。
李兴拍拍李虎肩膀,似乎随意地说:“李虎,以后可以尝试练血,只要努力,一定会成功。”
李虎一听练血,顿时苦起了脸,说道:“兴少爷不是不知道,我不是练血的料,连‘听血’也做不到,更不要说练血了。”他叹息一声,“我这一辈子,算是废了。不能练血,就不能成为猛士、国士,永远都是小人物……”
说到此处,李虎抬起脸,脸上又露出笑意:“老天睁眼!兴少爷如今可以练血了,日后一定和二爷一样,成为了不起的人!”
李兴能够练血的事情,小秀、李虎等都已知道。甚至,连那李杰,也隐约感觉到了李兴似乎并不完全是“废物”,在他的狂攻之下,偶尔也能还击。
只是,李杰万万想不到,李兴如今已经是练血三重的猛士。
李兴微微一笑:“李虎,人永远不能放弃希望,你现在试一试,看能不能听血。我当初不能练血,现在不也是练血三重了?”
李兴的话,让李虎看到了希望,眼中重新燃起斗志,他用力点点头:“好!兴少爷,我就再试一次!”
李虎盘坐床榻上,闭目凝神,按照熟悉的办法,去“听血”。
一分钟,两分钟,足足十几分钟,当李虎即将放弃的时候,他忽然听到一声异响,接着,更多的声响被他听到。
一开始,李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但逐渐的,他终于确定自己听到了血流运行的声音。
李虎控制不住情绪,一下子跳起来,欣喜若狂:“我听到了!我听到了!兴少爷,我听到了!”他双目含泪,忽然抱头大哭。
不能练血,就意味着没有地位,没有财富,没有尊严。李虎是三义园的仆人,身份卑微,无父无母,他若不能练血,一辈子都不可能直起腰做人。
李兴十分理解李虎的心情,因为不久之前,他也是一个废料,无法练血。
重重一拍李虎肩膀,李兴沉声道:“李虎!男儿有泪不轻弹!你如今可以练血,那就继续努力,说不定,日后你也会成为三义园的传奇!”
李虎抬起头,他张嘴想说什么,但终于只点了点头,嗡声道:“兴少爷!从今天开始,李虎愿意为兴少爷做任何事情,李虎的命,是少爷给的,随时可以交还少爷!”
李虎不是傻子,他忽然之间就能练血了,而且李兴居然还可以把重伤的他治好,根本不像受过伤的样子。这让李虎联想到许多东西,或许是兴少爷请二爷出手救了他,也可能是兴少爷施展了其它的手段。
但李虎并不想深入了解,他只知道,是李兴救了他,也是李兴让他能够练血,这就够了。
李兴注视着李虎双眼,满意地点点头,李虎显然是一个很聪明的人,而且李兴深知他的为人。
“李虎,继续听血。”李兴微微一笑,没多说什么,就出了石室。
天光已经大亮,李兴草草吃了饭,又让小秀给李虎准备些吃的,便径直往钱义家去了。
毕竟是拿人钱财,李兴觉得每日逛闲一般,来来去去,不是个合格的伴读。于是,他每日都吟诵一首记忆中的词,给钱辟邪听。
当钱辟邪从李兴口中听到一首词,他十分震惊,听两首词人,便万分意外。要知道,即使是再天才的词人,也不可能连续作出那等好词来。
于是,当李兴连续十天,每天吟出一词之后,钱辟邪麻木了,看李兴的眼神就像看怪物。
十天时间,李兴其实十分清闲,念出一首词后,他便在亭中练血。白天晚上,除了吃饭之外,李兴做的事情都是练血。
他这般刻苦,终于在第十天,完全打通了筋部经络,使得第三重血气圆满!
练血三重圆满之后,李兴的天雷劲,也相应提升至三重。
天雷拳分为内外两篇,内篇练劲,外篇练拳。两者都十分重要,缺一不可。
此时正值晚间时分,月亮高悬空中,李兴不丁不八地站在竹林内的一小片空地上,开始练习天雷拳式。
天雷拳,简单刚猛,只有十式。越往下修炼,其威力越强,同时对血气的要求也越高。
发出天雷第一式,至少需要达到第一重的天雷劲;天雷第二式,至少需要第二重天雷劲,以此类推,天雷拳第十式,至少需要修炼出第十重的天雷劲。天雷劲配合天雷拳术,才能够发挥最强威力。
天雷拳术第一式,名唤天雷闪击。此一式,重在速度快,劲道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击中敌人。
李兴体内的气血按照武经运行,脚下踩了一个玄奥的步法,一拳笔直地打出。
“轰隆隆!”
拳锋之上,红光闪烁,发出雷鸣之音,李兴这一拳,力量和速度,都未达到拳经上的要求。
“练拳同样重要,一次不行就两次!”李兴记熟了出击方法,一次又一次的习练起来。
练功之时,不知时间的流逝,天光很快大亮了。用了一晚上时间,李兴基本上熟练了天雷拳的前三式,天雷闪击、天雷钻、天雷崩三式的窍门和动作。
第24章:管家李元
第24章:管家李元
次日一早。练了一夜的拳术,就算是练血三重,李兴也觉得有些疲劳了。不过,他还是一早就去往钱家。
当李兴抵达钱府,才发现钱辟邪并不在家,钱义把钱辟邪留下的一封信交给李兴。信很短:辟邪要往帝京一行,短则一月,长则三月可回。已让家父预支李兄三月薪酬,待辟邪返家,有好消息相告。
看完了信,钱义笑呵呵地把九千大钱交给李兴,说道:“辟邪从来没这样尊敬过谁,李猛士非同凡响,居然让辟邪对您万分敬仰。”
李兴心想:“怕是我念出的那些词,让钱辟邪很吃惊。”
眼下正缺钱用,李兴也没推辞,收了钱,谢过钱义,便告辞回家了。
有了生活用度之资,又不必外出,李兴的时间顿时宽裕起来。李兴这么早就回家,小秀很惊奇,奇怪地问:“少爷,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李兴外出做工赚钱的事,小秀已经知道。虽然她不希望李兴去做下人的活,但张忠死后,家里的吃穿用度都成了问题,小秀也想不出解决办法。
李兴笑着把三千大钱交到小秀手中:“这些钱,足够我们一年的用度了。”
小秀惊呼一声,一把捧住钱,像个小财迷似的,眼睛弯成了月牙儿,欢喜地问:“少爷!哪来的钱?”
“抢的!”李兴一本正经地说。
小秀“噗哧”一笑,白了李兴一眼,透露出少女的特有的娇憨之态,嘻嘻笑道:“少爷骗人。”
李兴今日的心境也颇为轻松,笑了笑,说出实话:“这是东家预支三月的酬金。”
小秀道:“少爷真厉害,一下子赚了九千大钱。”她喜滋滋地收好了钱,忽道:“少爷,小虎刚才去见总管了,他想到少爷身边来。”
李虎不是紫竹宛的人,而在马房工作,负责喂马。自从可以练血之后,李虎就一直想到李兴身边侍候,不过,这种事情不是他一个人可以决定,必须经过总管李元的同意。
一听李虎去找李元,李兴顿时觉得不妥,和小秀说了一句,急步走出紫竹宛。
三义园,碧波楼。
碧波楼是李家总管李元的住处,也是他处理李家大小事务的地方。总管一职,统管一切,无论何等样事情,都要经过总管的点头同意,方可执行。
此时,李家总管李元看着下面跪着的李虎,神情疑惑。
“你的伤,好了?”李元问。
李虎心思一转,暗忖:“糟糕了!那日我伤的极重,李元也知道,他今日问起,我总不能说是兴少爷救了我。但不这样说,我又如何回答?”
看到李虎许久不说话,李元双目中射出两道冷芒,鼻音重重一哼:“为什么不说话?”
李虎着急之下,倒急出了一个主意,他苦笑道:“小人本应该死了,但醒来之后,不知怎么的,身上的伤都好了,连小人也感觉不可思议。”
说完,李虎心想:“这么说,李元就想不到什么了吧?”
谁知李元听后,脸色大变,腾地站起身,沉声问:“你不知道是谁治好你的伤?”
李虎被李元的动作吓了一跳,怔怔道:“是,小人不知道。”
李元又问:“受伤那天,你在什么地方?是不是紫竹宛?”
李虎知道,这事情瞒不了,只得点头:“是在紫竹宛。”
听后,李元的脸色一阵变幻,喝道:“明日之后,你就可以住在紫竹宛,退下罢!”
李虎想不到李元居然这般容易就答应了,顿时大喜:“多谢总管!”
李虎回来的路上,遇到了李兴。
一见面,李兴问:“李元答应你了?”
李虎笑道:“是!我还以为他会为难我,但是没有,一口便答应了。”
李兴细细问了经过,李虎如实说了。
听过之后,李兴脸色微变,低声道:“李虎,快回紫竹宛!”
三义园,听涛阁。
凌霄阁是李氏家主李英住的地方。
李英是练气二重的国士,又是陈家的家主,地位尊崇。凌霄阁周围,亦是守卫森严,等闲人不能近前。
李元脚下生风,急步进入凌霄阁,有要事禀报李英。
李英正在把玩一件一寸来长的飞刀,那飞刀之上,隐隐透出一股特别的气息。李英看向飞刀的目光,十分珍爱。
“老爷!”李元的声音在门外响起。
李元是李英的仆人,当李英还是少年的时候,李元就随在身边,忠心不二。一听是李元的声音,李英收起飞刀,说道:“进来。”
李元推门而入,尚未开口,李英沉声道:“何事这般慌张,你不是沉不住气的人。”从李元的脚步声,李英听出了李元十分着急。
李元近前一步,低声道:“老爷,李自然有可能已经清醒!”
“你说什么?”李英猛然站起,“你确定?”
李元于是把所知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那李英听后,脸上透露出森冷之意:“他终于还是清醒了吗?”
李元道:“那日,老奴发现李兴似乎已经练血,他本是一个废物,如何突然能够练血了?必然是李自然出手,李自然当年就是练气三重的国士,帮助一个废物打通经络,并非难事。”
“之后,李兴重伤未死,以及李虎重伤未死,也一定和李自然有关。整个三义园,恐怕只有他拥有这种起死回生的手段。所以老奴断定,李自然清醒了。”
李英陷入了长久了沉默,他叹息一声:“他为什么会突然清醒?难道是张忠的死?或者,他已经解开了心结?”一顿,“李元,你去查清楚,李自然是不是真的清醒了,确定情况之后,立即来报!”
李元一躬身:“是!老奴这就去办!”
李虎与李兴,急急回到紫竹宛,李虎不明白李兴为何如此匆忙,终于忍不住问:“兴少爷,这么急回来做什么?”
李兴脸色阴沉,待进了竹楼,才沉声道:“李元问你那几句话,是想知道我父亲是不是已经清醒。”
李虎也不是笨人,他细细一思量,想到李自然已经十几天不在家中,又想到最近经历的一切,顿时又吃惊又兴奋,颤声问:“二爷真的……醒了?”
李兴点点头:“是,他醒了,出去做一件事情。”随后他的脸色冷厉起来,“但我们不能让外人知道这件事情,必须想一个办法,让他们相信,父亲还在紫竹宛!”
李虎犹不明白李兴的意思,愣愣地问:“兴少爷,二爷清醒了,是好事啊,我们为什么要这么紧张?”
李兴一边走到李自然的卧室,去翻他的衣服,一边用极快的语速解释:“小虎,我问你,如今谁是三义园权力最大的人?”
“当然是李英。”李虎想也没想,立即回答。
“如果二爷清醒过来,并且想做李家的家主,你说会不会成功?”李兴又问。
李虎点点头:“当然会成功!二爷以前就是练气三重的国士,李英也不如他……”忽然间,他住口不说了,吃吃地道,“兴少爷,我明白了,李英一定不希望二爷清醒过来,免得威胁他的地位。”
李兴已经找到了一件洗的发白有衣衫,迅速换到了身上,冷然道:“不错!权力这东西,最让人上瘾,李英已经做了十几年的家主,他又岂会轻易让出位置?”
李虎额头上泌出了冷汗,他开始害怕了,颤声道:“兴少爷,是我不好,我该死!居然把这件事情暴露出来,我……”
“够了!”李兴的严厉的目光让李虎闭上了嘴。
“就算你不去见李元,他们也早酮道,此事隐瞒不住。眼下要紧的,是要让他们以为二爷还在紫竹宛内!”李兴沉声说。
“为什么要这样做?”李虎仍然不解。
李虎不似李兴,李兴生活的那个世界,媒体发达,就算他不是一个城府深的人,但看了那么多施展阴谋诡计的电视、电影、小说。不管官场、商场、情场等等,都有相当丰富的经验,虽然这些经验都处于纸上谈兵的阶段。
因此,李兴第一时间就想到了种种可能的结果。若论对人性之了解,十个李虎,也比不上李兴一个。李兴比他接受过更多的信息,更懂得分辨时势。
听问,李兴道:“二爷外出,去做一件事情。我虽不知他要去做什么,但想必此事很重要。如果李英知道了二爷出去,有可能会破坏他的事情,或者威胁到我们。或许,还会发生一些连你我也预料不到的事情。总而言之,瞒下此事,对我们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现如今,隐瞒二爷清醒的事情是做不到了,只能隐瞒他外出的事实。”
“二爷到底去了哪里?”李虎忍不住问。
李兴摇头:“我也不知。他曾是青云城的风云人物,醉了十几年,自然有许多没有处理的事情。”他说着,转过身去,背对李虎,问:“背影像不像二爷?”
李虎仔细看了一眼,思索着说:“肩膀再宽阔一点……”
李兴立即运转血气,他打通了皮、肉、筋经络,周身的皮肉都可以变形。顿时,肩膀两侧的肌肉向外侧鼓起,使李兴看上去,肩膀宽了一些。
李虎未到这个境界,看到这一幕,十分羡慕:“兴少爷原来想扮成二爷的样子……头发应该乱一点。”
如此这般,在李虎的帮助下,李兴把自己的背影,弄得与李自然有九分相似。
当李兴调整好之后,把小秀叫进来,神情严肃地吩咐道:“小秀,今日若是有人来,一定拦下,不准其进入竹楼!不管什么人,都不必怕,拿出二爷来吓他!”
小秀用力点点头:“少爷放心!”自从张忠死后,小秀成熟了许多。
李兴准备好不多久,李元提了两坛上等好酒,大步走进了紫竹宛。到了竹楼之前,李元的眼中闪过一丝惧色,并不敢立即进入,而是开口道:“李元前来拜见二爷!”
第25章:练血四重骨经
第25章:练血四重骨经
小秀挑帘而出,她脸上笼罩了一层寒霜:“二爷在休息,不见客!”
李元心中一动,面上露出笑意:“是小秀啊!我给二爷送了酒来。”他说着,就往楼上走。
小秀怒道:“站住!你好大胆子,敢闯二爷住的地方!”
李元脚步一僵,如果说李飞、李杰那批二代子弟不知李自然的威风,他李元却是知道。是以,小秀一搬出李自然,李元不敢越雷池半步。
“呵呵”一笑,李元把酒放在地上:“小秀,好久不见二爷了,麻烦去通报一声。”
小秀不耐烦地道:“说了二爷不见客,你快些退下!”
李元暗暗恼恨,他虽是李氏总管,可小秀却是紫竹宛的人,他这个总管也管不到。紫竹宛,在三义园是一个独立的地方,这一点,人人皆知。
心中虽恨,脸上却仍挂着笑容:“小秀,难道就不能通容一下?”说着话,李元脚向一侧移动,最终,他透过竹帘,隐约看到一个人坐在椅中,只是背对着。
李自然的背影,李元自然熟悉,他一眼就看出,那人正是李自然。
心中微凛,李元高声道:“二爷!老奴送了两坛好酒!”
坐的人,自然是李兴,他换了李自然的衣服,假扮其人。
听问,李兴喉部肌肉微缩,声带随即发生变化,居然发出了李自然的声音,这声音十分冷漠,带着寒意:“大哥终于发现了吗?”
“李自然”这句话,如同一个炸雷,在李元脑海中响起,他身躯微陡,下意识地跪在地上:“二爷!”
“李自然”冷然一笑:“李元,听说我那大哥,已是练气二重,难得啊!”
李英担任家主之时,才是练血大圆满,如今经过了十几年时间,已然是练气二重。
李元心中吃惊:“他这么问,难道想去找老爷的麻烦?”想到李英夺了李自然家主的位置,李元就悚然而惊。李自然就算醉了一百年,但他毕竟是练气三重的人物。
练气三重和练气二重,毕竟不同,前者更强。更何况,李自然十几年前,就是练气三重。
“二爷,大爷时刻惦记您老人家!”
“嗯?这么说,他是派你来请我重掌家主权柄吗?”李自然冷笑。
李元吃了一惊,张口结舌,不知如何回答。他这个李家大总管,八重练血的高人,在“李自然”面前,完全丧失了主动地位。
“你回去告诉大哥,就说我如今对李家没有兴趣。”
“李自然”淡淡道。
“李自然”一旦开口,李元甚至不敢多看他的背影,唯唯而诺,躬身退下。
李元走后,李兴长长松了口气,却仍然保持着坐姿,直到一个小时之后,才换下衣服。
凌霄阁,在确定了李自然清醒之后,李英脸色难看无比。
“他说对李家没兴趣?”李英眯起了眼睛,右拳不由握紧。
李元沉吟片刻,说道:“老奴有一个想法。”
“说!”李英微侧身,看向李元。
李元想了想:“老奴虽然未到练气的层次,但知道练气三重之后,想要继续突破,必须在心性上有所突破。”
李元一说,李英便想到了,他脸色微变:“你是说,李自然度过了情劫?”
李元点头:“李自然当时已是练血三重,他为了突破,故意沉沦情爱之中。这十几年来,其实是他的情劫。”
李英目光连闪:“如果真是这样,他岂不是已经突破练气三重?不可能!”
“如果不是这样,李自然为什么要说上面那句话,说对李家没兴趣呢?大凡突破练气三重的修士,眼界与普通人大不相同,往往要云游天下,寻求新的突破……”
“不必说了!”李英打断了李元的话,“果真如此,那么李自然便不会威胁我的地位。只是,我担心,他这些年来心中生出了怨恨。”
说及此,李元叹息一声:“刑房那两个打死张忠的人,尸体在城外被发现。想必,此事也是李自然所为。张忠的死,他一定会推到老爷身上。”
李英冷哼一声:“就算是我杀了张忠,他难道要对付我?若他真动手,那便传书至齐云派,有人治他!”
“老爷,以后的事情,我们该怎么办?”
李英沉吟良久:“他清醒了,今日之后,紫竹宛恢复供应。”
“是不是要监视紫竹宛?”李元问。
“不用,派人监视,反而会激怒他。等一段时间,我要知道,他到底有什么打算,是不是真的没有野心。”
下午时候,数十名仆人,在李元的带领下进入紫竹宛。一开始,小秀和李虎十分紧张,以为李元又要拜见李自然。但让他们意外的是,李元命人把衣料、用具、月钱放下之后,便躬身退下了。
小秀呆呆看着满院的东西,有坐榻、美酒、银制器皿、绸缎、银钱等等。
李兴缓缓走出竹楼,淡淡道:“不要愣着,把东西收进竹楼。”
李虎和小秀才“哎”了一声,一样样地把东西搬到楼上,都摆放整齐了。
小秀十分高兴,收拾完了,她笑嘻嘻地走到李兴面前:“少爷!咱们以后再也不愁吃穿了。”
李兴笑笑,他知道,李英这么做是向紫竹宛示好。或者,这只是一种麻痹。
天晚了,李兴和李虎、小秀,一起用了晚餐。李虎修炼起来,比李兴还要疯狂,迅速扒了饭,便修炼去了。
石室留给了李虎住,李兴最近一段时间,一直在竹楼修炼。他用过饭,正准备去练血,却听小秀叹息了一声。
李兴奇怪地看了这小丫头一眼,笑问:“小秀,为什么叹气?”
小秀低下脑袋,丧气地道:“少爷,小虎和你都能练血了,就小秀最笨,现在都不能练血。”
李兴心中一动:“我可以帮助小虎,同样也可以帮助小秀,只是,难道也要打伤了她?然后用无名珠子帮她恢复?”
念头一闪,李兴就知道这种办法不妥。小秀一个女孩家家,他下不了手,而且此事也不亦透露出真相,必须想一个完美的办法。
李兴思及此,笑道:“不急,你还小,说不定哪天也能练血了。”
小秀眼睛一亮:“少爷,真的吗?”
李兴很认真地点点头:“你看小虎和我,以前不是同样不能练血?”
小秀用力点点头:“我明白了少爷,小秀会努力的!”
劝慰了小秀,这丫头便退下了,她不想打扰李兴的修炼。
李兴已经是练血三重圆满,而且修炼了天雷武经,能够发出天雷劲。此时,他尝试修炼第四重血气。
练血四重,必须打通骨中的经络。
从练血三重,到达练血四重,是一个门槛,多少练血修士停留在这一步。练气亦然,练气三重到练气四重,困难无比,多数人不能通过。
骨中的经络,称骨经。相比皮经、肉经、筋经,骨经打通起来,更为困难。而一旦打通骨经,周身的骨骼就会坚硬似铁,力量陡增一倍,达到六千斤!
而且骨经打通之后,骨头可以扭曲变化,使得施展武技之时,产生种种奇效。甚至,可以施展“缩骨功”等手段。
此时,李兴运转血气,引导着血气从血管进入皮经,再入肉经,再入筋经,最终流入骨经。
李兴很容易就能感应到骨经,而且在血气进入骨经的初期,他也没有感觉到疼痛。不过,好景不长,当李兴打通小部分骨经之后,疼痛感再次产生了。
李兴立即停了下来,他明白,必须继续提升资质,否则的话,练血四重就不可能成功。
距离挑战李杰,已经十几天了。再有十余天时间,就是竞争名额的时机。若那之前,李兴不能进入练血第四重,就没有资格参加竞争。
是以,李兴无论如何,也要达到练血四重。
“今日到此为止,明日再想办法。”李兴最近修炼紧凑,身体上很疲劳,他干脆完全放松下来,睡了一个安稳觉。
次日一早,李兴就出了紫竹宛。
出门之前,李兴想到了一个让自己受伤的办法。
青云城内,有许多上等人才能去的地方。比如天香楼。
天香楼不仅仅是酒楼这么简单,里面还提供各种各样的女人。从十二岁至三十二岁,各式各样的女人,天香楼内应有尽有。当然,天香楼中的酒、食同样一流。
此时,变化脸部肌肉,从而达到易容效果的李兴就大摇大摆地进入了天香楼。人一到,立即有人殷勤地迎接:“公子,快请入内!”
李兴出门时,特意穿了绸缎,看上去绝对是一个富家子弟人,了此时一挥袖:“给本公子上最好的酒菜,叫最好的姑娘!”
天香楼绝不是一般的青楼,能够来这里的人,无一不是青云城内有头有脸的人物。李兴进入大厅,这一声叫喊,立即吸引了许多双目光。
不过,这些目光都向李兴透露出一种鄙视的意味。天香楼内,都是有身份的人,谁也不会像李兴这般大呼小叫,粗鲁无礼。
那引李兴入内的伙计吓了一跳,连忙道:“公子,请入上房。”
第26章:我是赵云
第26章:我是赵云
天香楼的上房,甚至不比李英的凌霄阁差。这里的家具,都是用名贵的‘沉香红木’制成。这里的餐具,也都是由珍贵的红玉磨制。
李兴所到的上房,位于二楼的“天字九号”,面积颇大。
坐到了椅子上,李兴一拍桌子:“快快上菜!叫最漂亮的女人!”
那伙计也忍不住露出鄙夷之色,不过他强忍着,点头答应着,缓缓退下了。
“什么东西!如今世界,什么烂人都有!”
忽然之间,杨凌听到隔壁传来一个声音,似乎夹杂着女人的笑声。本来,上房的隔音效果极好。但李兴是练血四重的人物,耳力极强,加上那人声音很大,他居然听得清楚。
李兴跑到天香楼,本是想吃一顿霸王餐,然后激怒天香楼老板,从而挨一顿饱揍。不过,当他此时听到有人骂骂咧咧,顿时露出了笑容。
很显然,隔壁那人,因为李兴的大呼小叫而不爽,所以出言斥骂。
李兴重重一拍桌子,腾地站起,喝道:“哪个王八蛋说老子!”他怒气冲冲地走出房间,来到了隔壁天字八号上房,“砰”得一声踢开了房门。
房间门一开,顿时有一股脂粉香气扑面而来。一名青年公子,左拥右抱着两名女子,俱是姿色上佳。她们脸上带着红晕,娇喘吁吁,男子的一双手,把她们撩拨得颇为难受,此刻早已春心荡漾,不能自持。
那青年公子,二十四五的年纪,穿了一袭蓝袍,腰带上镶着白玉,头上顶着公子帽,颇有富贵人家的气派。
“大胆!”眼看着李兴闯进来,青年公子大怒,二话不说,甩手将手中杯子朝李兴打去。
这青年公子,是练血四重圆满的人物,杯子掷出,发出“咻”然尖啸,直奔李兴脸部。
李兴也是练血四重,只不过尚未圆满,他反应极快,右手一伸,挡在面前。
“啪!”
红玉酒杯碎成了粉末,震得李兴掌心生疼,他暗忖:“此人的境界,恐怕还在我之上!”
眼看李兴身手不凡,青年公子冷笑连连:“作死的东西!敢扰本公子雅兴,今日不打死你,青云城的人都当我赵三公子好惹!”
不等赵三传唤,隔壁已经冲进来两名大汉。此二人一到,周身强横的血气便激散出来,给李兴造成巨大压力。
“这两个人,至少是练血五重的高手!这个人什么来历,居然用这样的高手做保镖!”李兴暗惊,不过他并不畏惧,长笑一声,指着赵三公子的鼻子:“王八儿子,你打不过小爷,要让别人出手吗?”
赵三公子大怒,一脚踢翻了桌子,把怀里的女人也推到一边,双眼中冷芒如电,指定杨凌:“杀了他!杀了他!”
两名大汉,左右朝李兴逼过来。李兴的推测没有错,他们都是练血五重的修士,力量比李兴大一倍不止,而且速度更快,反应更敏捷。
李兴只看到人影一晃,两只拳头,已经分别朝他两肋打到。很显然,二人的合击之术十分精妙,配合过不止一次。
李兴毕竟也是练血四重,这一拳,他有四成机会躲开。不过,此来就是为了讨揍,他只得停下来硬挨。
“扑!”
两只拳头,左右打到,李兴感觉一阵剧痛,肋骨居然断了!
而且肋骨断裂之后,直接刺入肺中,造成内出血。
疼痛让李兴像虾一样弯曲了身子,脸孔扭曲。不过,他仍然用一种挑衅的目光看向赵三公子。
赵三公子咬牙冷笑:“给我打,往死里打!”
“扑扑扑!”
练血五重的修士,力量超过一万斤!一拳打出,连大象也能重伤,何况是人?
就算李兴练血四重,皮肉筋都非常强横,却一样要受伤,而且是重伤。
密集的拳脚,不断地施加到李兴身上。他的身子已经软了,呼吸微弱,似乎已经死去。不过,两位拳师丝毫不停,又“咔嚓”几声中断了李兴的双腿、双臂,这才停下。
一人在李兴身上踢了一脚,见他不动,冷冷道:“救不活了。”
赵三公子这才满意,挥挥手:“扔出去!”
一名大汉,单手拎起了昏迷的李兴,大步走出。
“呼!”
李兴被大汉直接从天香楼门口丢出,飞出十几米高,重重砸到地上,发出“扑”得一声响。
那大汉丢了人,看也不多看一眼,直接返回上房去了。在他想来,李兴必死无疑,这种死人,不必理会。
赵三公子,在青云城颇有地位,就算打死了什么人,也不算什么大事。特权,无论在任何一个世界,都同样存在。
巧得很,李兴的身子刚刚落地,像死尸一样,横在路中央。这时,一匹健马急驰而来。
李兴“横尸”之时,马蹄刚好落下,“扑”得一声踩中李兴胸口。
李兴的意识保持清醒,他听到马蹄声,心中苦笑。果然,接下来是强烈的痛楚,早已重伤的他,伤上加伤。那马是匹宝马,蹄上的力量,也不下万斤。
马上传来一声女子的尖叫,李兴听着有点熟悉。
“唏津津!”
宝马人立而起,马上跃下一道红影,却是一名少女。少女不是别人,正是三义园陈家的小姐,陈霜。
陈霜下马,吃惊地看着昏迷的李兴。李兴由于改变了容貌,她并未认出地上的人正是李兴。
“喂,你没事吧?”陈霜大声问,用脚尖碰了碰李兴。
李兴心想,换个人早死了,她居然问我有没有事,难道是个女白痴吗?
见李兴不回答,陈霜有些慌了,抬头看向天香园。她看得分明,刚才有人把这个人丢出来,正好落在马蹄之下。
陈霜十分愤怒,她很想去质问那人,但眼前这个人,似乎还没有死透,必须处理。刚才“红儿”踩了他一下,恐怕活不了了。
“算了,总是红儿踩了他,还是带回去救一救,尽人事,听天命吧!”思及此,陈霜提起李兴,跃上了马背,急往三义园驰去。
三义园的陈家,地位居中,若论话语权的话,李家第一,陈家第二,白家第三。
陈霜是陈家二小姐,地位崇高,她一声令下,仆人们团团忙了开去。医先生被第一个叫上来。
李兴此刻躺在一张大床上,像死尸般一动不动。神情严肃的医先生已经检视过了,他揪着胡须对陈霜直摇头,叹息道:“二小姐,不是小人不尽力,实在是无能为力。此人内腑受到重创,全身大小伤处,至少一百处,已经救不活了!”
陈霜也早知眼前之人活下来的机会不大,她摆摆手:“好了,你们都下去吧。”
所有人都退下,陈霜柳眉紧锁,注视着重伤的李兴,喃喃道:“难道是红儿踩死的?还是,他本来就已死了?”
陈霜毕竟是个女子,虽说平常有些刁蛮,但心地良善,她看到李兴要死的样子,心中十分内疚。
轻轻一叹,陈霜出了房间。下面要做的,就是等李兴完全咽气,然后她会打一副上等棺材,将他葬了。
陈霜走后,房内只有李兴一个。无名珠子正不断地把那股莫名的能量注入他的体内,这股能量进入伤处,迅速修复伤口。甚至,断了的骨头,也慢慢复位,然后结在一起。
珠子好比一个无比高明的医中圣手,恢复着李兴的身体。
一分钟,两分钟,三个小时过去了,李兴睁开了眼,从床上坐起。他活动了一下身子,发现伤完全好了,心想:“看来这样做还是有风险的,万一那两人把我的脑袋砍下来,珠子也救不得我。”
此时想一想,李兴颇有些后怕,决定以后再“讨打”时,要细致策划一番。
“那个陈霜倒有几分善心,居然把我放到家中,还请医先生为我治伤。”想着,李兴准备打通骨经。
正在这时,一道红影进入房间,陈霜吃惊地看着李兴,像是看到了鬼,她指着李兴:“你……你怎么没事了?”
李兴仍是易容状态,易容之后的李兴,容貌颇为清秀,全装作咳嗽了几声,低声道:“多谢小姐相救之情,我的伤不碍事。”
陈霜小口微张,显然她很吃惊,刚才还是快要死的人,这会儿怎么就不碍事了?
李兴也觉得这么一下子复原,让人感觉很诡异,他思绪一转,于是解释道:“在下是练血四重的猛士,马踏下的时候,护住了要害,并未受伤。”
陈霜讶然道:“你居然是练血四重的猛士!”她好奇地走近几步,上下打量了李兴一眼,脸上忽然露出笑意,问:“你叫什么名字?”
李兴答道:“赵云。”说着,他心中想,“这个世界上,应该没有赵云吧?”历代武将,李兴最佩服赵云。在他的想像之中,赵云武力强大,英姿不凡。
当然,历史上真正的赵云到底如何,对李兴来说毫不重要。
陈霜的目光,始终没离开过李兴,她心里转着念头:“爹爹曾说,陈家应该多招纳一些人才。此人是练血四重的人物,而且气质不错,马踩不死,说不定是个奇人呢!”
想着,陈霜有了主意,脸上露出十分和善的笑容:“赵猛士,不知你是哪里的人?也是青云城的吗?”
李兴心想,我老家在地球,随口道:“在下是乡下人。”
陈霜心中一喜,暗忖:“乡下人最好收买,只要拿出足够的好处,这个人一定愿意留下。”她心中算计着,笑说,“赵猛士前来青云城,是想投奔明主吗?”
凡练血之士,都要找一个主人投靠。比如三义园,比如青云城主等等,只有这样,才能得到供养,继续提升力量。
李兴也知道此事,心中一动,暗思:“陈霜居然想让我留下,如果能够在三义园内多一个身份,倒不是坏事。”忽然之间,他产生一个想法,当下站起身,笑道:“如蒙不弃,赵云愿交犬庐劳!”
陈霜没想到李兴答应得如此之快,她心中欢喜,连忙道:“赵猛士日后就留在本小姐身边,每月一块血晶,如何?”
李兴暗暗吃惊,那血晶,可是极为珍贵之物。练血之人,想要快速补充力量,或者强壮血气,血晶必不可少。一枚血晶的价值,不下于一万个大钱。
血晶之上,尚有更为珍贵的元晶、玄晶,分别供练气、练神期的修士使用。
“好。”李兴立即答应下来,他还没有见过血晶是什么模样,倒很想见识一下。
第27章:陈劲松青云楼
第27章:陈劲松青云楼
为陈家留住一个人才,陈霜十分兴奋,与李兴聊了几句,便去通知父亲陈劲松去了。
陈霜一走,李兴立即开始修炼血气。重伤之后,又被无名珠子修复,李兴的资质果然又有提升。血气一路顺畅地运行于骨经之中,疼痛感完全消失了。
“这样下去,最多十天时间,就可以打通全部骨经!”李兴推测。
正午时,有仆人给李兴送来衣服、食物,甚至,陈霜还给李兴安排了两个服侍的女仆。
那仆人恭敬地道:“赵爷,小姐说赵爷以后就住在这里,有什么需要,尽可提出来。”
李兴点点头:“我知道了,你们送些吃的过来,没事别来打扰。”
“是。”两仆人退下。
很快,美味可口的食物被端上来。几样小点心,六盘大菜,一坛美酒。
李兴胃口大开,风卷残云把东西消灭干净。不过,几样小点心,他分别只吃了一块,剩下的用干净的布巾包了,准备带回去给小秀吃。十几岁的小丫头片子,正是馋嘴的时候。
一直到晚间,陈霜再没有出现,李兴悄然出了陈家院子。到了一处没人的地方,李兴去掉易容手段,从“赵云”变成了李兴,回返紫竹宛。
小秀很早就做好了晚饭,李兴总不来,这女孩等的着急了,猛见她回来,撅起了嘴:“少爷,怎么才回来?”又看李兴手中拎着一个白包裹,奇怪地问,“少爷拿的什么?”
李兴微微一笑,把包裹递过去:“自己看。”
小秀好奇地接过来,还没打开,就闻到一阵糕点的香气,她眼睛一亮,欢呼道:“好吃的!”飞快打开了包裹,就见几十块精美的小点心。
紫竹宛生活困顿,平常有米吃就不错了,何时吃过这种东西?直到最近李英恢复了对紫竹宛的供应,情况才好一点。但小秀是节俭惯了的,手中有钱,也不舍得买太贵的东西吃。
看到点心,小秀先是喜悦,然后眼圈不由得红了,低声道:“小秀不饿,留给少爷当夜宵吃好了。”
正在这时,李虎走过来,他捂着肚子,叫道:“小秀,饿死了,有吃的没有?”看到小秀手中诱人的点心,他双眼冒光,急步走过来。
小秀吓的一把捂住包裹,急道:“不给!少爷给我吃的。”
李虎呆呆地看向李兴,问:“少爷,有我的没有?”
李兴干笑一声,然后把脸一沉:“男儿家吃什么糕点,吃米饭去!”
李虎心中极不满,嘀咕道:“谁家男儿不吃糕点,少爷就是偏心眼!”
当小秀美美地吃着小点心,李杰的居所,管家李元正无奈地说:“少爷,那个李兴,暂时不能动。”
上一次,李兴居然敢挑战他李杰的威严,李杰气怒无比,一直要让李元教训李兴一顿。眼下,他忽听李元说不能动他,顿时大怒:“怎么不能动?一个废物而已!”
李元苦笑:“少爷,你难道还没有看出?李兴早已经不再是废物,而是练血的人才。”
“你说什么?”李杰腾地站起身子,眼中杀机狂闪,“他居然可以练血!这个废物,野种,凭什么可以练血?”
世界上,总有一些莫名其妙的人,拥有奇妒的性格,见不得别人有一丝的好,李杰显然就是这一类人。
李元道:“少爷上次把李兴打成重伤,难道没有感觉到?”
李杰那时也意识到,李兴似乎不是传说中那样废材。只是那个时候,他先入为主,一直把李兴当成没用的人,并未多想。此时李元一提,李杰才意识到,那个李兴,恐怕至少是练血二重吧?
“少爷,李兴练血不练血,老奴随时可以弄死他。但是现在,事情有所变化,李兴的父亲清醒了。”
李杰一皱眉:“你是说那个酒鬼?他清醒了又怎样?父亲也是练气二重,难道怕他?”
“怕倒不用怕,但李自然行事狠辣,为人阴险,而且本身又是练气三重。这样的人,一旦得罪了他,老爷也不好收拾。”
“哼!李自然再厉害,只是一个人,杀了他不就完了?”
李元苦笑,他想说李自然当初并非一个人,而是一群人,但张张嘴,却什么也没说。
李杰脸上怒气更浓,一拍桌子:“李元!不管你想什么办法,这个李兴,一定要整死他!”
李元干笑一声:“少爷,想动李兴,不是没有办法。”
李杰眼睛一亮:“哦?你讲!”
李元目中闪烁凶光:“再有十几天,就是竞争名额的时机。到那时,少爷可以凭借练血五重的实力,杀死李兴!擂台之上,有生有死,就算杀了他,李自然也不好说什么!”
李元狂笑起来:“不错!那个时候,我当着三义园所有人的面,一下一下弄死李兴,让他敢朝本少爷卖狂!”
李元点头:“所以少爷这几天多用功,再有老爷相助,一定可以成功突破练血四重,步入练血五重。”
李杰忽然想到什么,问:“李自然会不会也帮助李兴提升实力?让他达到练血五重?”
李元一怔,想了想,说道:“那李兴,我也见过一次,最多三重练血,这样短的时间,绝无可能达到练血五重。”
李杰失笑,说道:“是我太高看他了,练血三重到练血四重,没有几年时间,怎么可能突破?我现在担心,李兴根本没有资格参加竞争,那样我就没有机会杀他。”
李元道:“此事交给老奴,一定让他有资格参加。”
李兴不知道李杰正准备要他的命,夜深了,他搬运体内血气,不断地打通骨经。骨部经络,打通起来颇为顺畅,像他这般日夜不辍,用不到十天,就可完全打通。
次日一早,李兴仍然易容成“赵云”,回到陈霜为他准备的房子中。
像他这种招募的猛士,在三义园颇有地位,谁也不会问他一晚上去了哪里。两名女仆立即给李兴准备了早餐,殷勤地侍候左右。
用过早餐,陈霜风风火火出现,笑道:“赵猛士,家父有请。”
李兴心中一动,他很少见陈劲松。陈劲松是三义园的二号人物,为人圆滑。
“日后,我总要出人头地,第一步就是要在三义园立足。这个陈劲松,早晚要与其接触,见一见不是坏事。”当下一笑,“好,请小姐带路。”
二人穿廊过桥,进入三义园内,三阁之一的天心阁。凌霄阁、天心阁、玉丹阁,分别是三义园三位家主居住的地方。
天心阁,是陈劲松休息和处理家族事务的地方。
李兴一入阁,就见一中年人,居中而坐,将一双闪电似的目光投射而来。此人,正是陈劲松,陈家家主。
李兴不卑不亢,微一拱手:“见过老爷。”如今他的身份,是陈家的猛士。
陈劲松点点头,“呵呵”一笑:“赵猛士,请坐。”
李兴坐了下来,陈霜笑道:“父亲,赵猛士已是练血四重,以后就让他留在女儿身边,好不好?”
陈劲松颇为宠爱两个女儿,闻言笑道:“好,你想怎么办,就怎么办。”然后看向李兴,“李猛士,三义园家大业大,规矩也大。日后,只要你能尽心做事,守规矩,三义园不会亏待你。”
李兴微一低头:“是。”
“嗯,小霜,赵猛士日后跟在你身边,剩下的,就由你安排。”
李兴站起身,与陈霜告辞离开。
出了天心阁,陈霜笑道:“赵云,今晚有一个词赋大会,青云城内的青年才俊都要到场,你随我一起去。”
以李兴的观点,所谓词赋大会,是一些吃饱了没事干,出来卖弄风骚的富二代、官二代,他实在没什么兴趣。不过,既然是陈霜身边的随从,他只得答应。
“是。”
陈霜又叫了两名女仆,三名男仆。那三名男仆,都是练血三重,女仆亦是练血二重。七人,每人骑了一批马,纠纠冲出三义园,直奔词赋会举办地点。
李兴其实不会骑马,不过,练血四重之后,对于平衡的把握,远超普通人,他立即就适应了如何驾驭马匹。
蹄声得得,渐渐慢下来。就在前方,有一座六层高的酒楼,上书“青云楼”三字。
青云楼,是青云城内第一酒楼。不仅是因为它的气派,更因为此酒楼根本就是城主所设。能够进入青云楼的人,非富即贵,或者拥有极大的名气和地位。
有一些土财主,为了能够进入青云楼,往往不惜血本。因为进了青云楼,一定可以遇到许多青云城的大人物。
七人下马,陈霜目光在六位随从身上一扫。六人之中,唯独“赵云”的容貌俊秀,猿臂蜂腰。加之李兴来自另一个世界,对任何人都平等而视,任何时候都不卑不亢,身上自然流露出一股特别的气质。
不知为何,陈霜越看“赵云”就越觉得顺眼。她一指李兴,笑道:“赵云,你跟我上去,其他人下面等候。”
五位仆人恭声应命,李兴则跟在赵云身后,上了青云楼。
拾阶而上,一路之上,每层楼都有仆人见礼。陈霜直上六楼,楼上已经坐了十几位青年男女。每一个都是锦衣,满脸贵气。
看到陈霜出现,男青年们都站了起来,有的目放异彩,有的状若花痴,也有的故作冷淡,但不管如何,他们的目光都投向了陈霜。
以李兴源自另一个世界的独到眼光来看,他也不得不承受,陈霜是个美人。美人有许多种,陈霜属于富家千金中的美女,天生一种贵族气质。
“陈二小姐,等你半天了,快请入席!”一名公子躬身来请,不经意看到了“赵云”,顿时脸色微变,“是你!”
第28章:青云楼赋词
第28章:青云楼赋词
这青年公子,不是别人,正是赵三公子,昨日命人把李兴打得半死的人。
李兴暗叫晦气,出门就遇到这个混账纨绔。不过,面对钱三的吃惊,他神色不动,眼观鼻,鼻观心,好像根本不认识他。
这一来,连钱三公子也疑惑起来,难道这个人不是那个人?二者只是容貌相像?
陈霜十分好奇,看了看赵云,又看向钱三:“钱三,你认识赵云?”
钱三如何能说那日打了陈霜的人,连忙干笑一声:“认错人了。”
诸人一番客套,各自落座。
人众中,站出另一位公子,尖嘴猴腮,浑身没有半两肉,他晃了晃脑袋,说道:“今日以词会友,小弟不才,愿意先作词一首,抛砖引玉。”
此时,忽有一女子笑道:“张公子切慢。”
李兴看过去,只见一名少女站出,年纪与陈霜相仿,眉目俊秀,穿一身白绸。此女神情中透出一股倨傲之态,仿佛公主一般。
待所有人的目光被吸引过来,少女笑看向陈霜:“上次,陈霜不是说她也懂作词吗?张兄岂可夺人机会,这第一首词,就由陈霜来作,题目不限,只要应景即可。”
陈霜顿时涨红了脸,词人并不是人人当得,就算记忆力好,脑袋聪明,也未必可以作出好词。伟大的词人犹如伟大的艺术家,可遇而不可求,永远属于少数。
而陈霜一向最头痛诗词歌赋,她来参加歌赋大会,只不过想凑个热闹而已。心中忽然紧张起来,陈霜瞪了那少女一眼。
少女名唤朱清影,青云城主朱禁之女。
朱清影与陈霜,一向不和,时常要看对方的笑话。陈霜练血三重,能武不能文。而朱清影练血一重,实力不济,但文采一流。
“怎么办?这回丢脸到家了,朱清影,你等着瞧,本小姐早晚找回场子!”陈霜暗暗恼怒,当即就准备认输,说自己不会作词。
李兴冷眼旁眼,岂能看不出其中门道?心想:“既是随从,应该护主才对,罢了,帮她一回。”他忽然开口道,“小姐昨天不是作了一首饮酒之词吗?”
陈霜一呆,回头看李兴,见他神色如常,她心中一动,暗忖:“难道他在帮我?”当下试探着问,“嗯,不错,只是那首词似乎不太应景。”
陈霜此时的表情十分奇异,看在朱清影眼中,以为她作的词不堪入耳,顿时道:“不应景也无妨,念出来听一听。”
其余人也俱笑道:“快说快说!”
陈霜紧张地看了李兴一眼,目光中微有求助之意。
陈霜是大户人家小姐,极少有这种神态显露出来,李兴心神微震,当下轻轻念出:
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
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月既不解饮,影徒随我身。
暂伴月将影,行乐须及春。
我歌月徘徊,我舞影零乱。
醒时同交欢,醉后各分散。
永结无情游,相期邈云汉。
此为唐李白之诗,《月下独酌》,千古传唱。虽然是诗非词,不过两个世界文艺观念不同,诗词并无界限。
李兴背了这首诗后,笑而不语。
在场之人,却都呆住了,他们脑海之中,都出现一名狂放不羁,举杯邀月同饮的男子,大声放歌,对月狂舞,透露出一种对人生的豁达,率性而为。
“好词!”钱三公子第一个拍手叫好,他虽然也是个半吊子,粗通文墨,却也感觉极好。
朱清影微微失神之后,目光落到李兴身上。
“赵云”只是一个仆人,所以之前朱清影根本懒得看一眼,但他方才念了一首词,顿时引起她的注意。
“陈霜如何能够作出这等豪放的词,必然是此人所作,他此时要为主人解围罢了。”朱清影是何等聪明之人,一下就猜出原委。
当下抿嘴一笑:“真是想不到,陈霜你能作出这样的好词。不如再作一个,让我们听一听,如何?”
陈霜心中立刻急了,正要拒绝,忽觉一根手指落在她的背上,迅速写出一行字:答应他们。
李兴站在陈霜身后,手拢在袖中,谁也不知他在暗中传字。
陈霜心中微松,顿时明白了李兴的意思,暗想:“以后每月供给他三枚血晶!”
脸上着急的神色顿时消失,陈霜微微一笑:“既然朱大小姐有命,小妹岂敢不从?”她清了清嗓子,目射神光,英气逼出,森然道:“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今日把示君,谁有不平事?”
此诗,乃是唐贾岛所作,李兴读书时颇用功,记忆不少诗词歌赋,但应景的一时想不到,紧急之下,说出这首《剑客》。
诗句一出口,所有人都觉一股凛然之气扑面而来。朱清影更是玉容失色,呆呆看着陈霜。
陈霜只觉得心中通畅,暗呼过瘾。不过,她面上仍是一派冷肃,使人不敢与之对视。
李兴悄悄收起了手指,方才在陈霜背上写字,虽隔衣衫,也觉得她的背柔腻温润,让他心头微荡漾。
“这首词,难道是此人提前就作好的?”朱清影暗中思量。
陈霜是什么水平,朱清影再清楚不过。而且两首词,都是豪放大气,非女儿家心胸,就算陈霜词艺不错,也不可能做得出来。
其余的人早就拍起了巴掌,大声赞叹。
“青云城又出一词中圣手!钱辟邪也远不及陈霜的才情!”
“休说钱辟邪,就算是平国第一词中才女慕容娇娇,也未必能够作出这等好词。”
陈霜略有些飘飘然,只是两首词,终非她所作,面上表情有一丝不自然。而那朱清影,却一直把注意力集中到李兴的身上。
当她第一眼看李兴,只觉得是个眉清目朗的少年。但越是看下去,就渐渐感受到李兴那种对待一切都云淡风轻的气质。这种气质,在这个尊崇武力,强者为王的时代几乎不可能出现。
弱者,往往透露出卑微的气质。强者,则是傲气凌霄,眼高于顶。这才是天元洲人们的常态,极少出现李兴这类人。
感觉到朱清影的目光,李兴只当不知。
朱清影看了一阵,包然笑道:“陈霜,你这仆人,可否让于我呢?”
陈霜听后,先是一呆,心中顿时冷笑,不过她面上笑吟吟的:“好啊,大小姐想要,可用十万块血晶来换。”
满屋子都是倒抽冷气的声音,十万块血晶!整个青云城,恐怕也无法提供出这样巨量的血晶。一个随从而已,值这这个价?
朱清影“噗”的一笑:“既然你不答应,那就算了。”然后笑着对李兴说,“赵云,你若在李家待的腻了,可往朱家去。李家给你什么奉禄,朱家都增加一倍。”
陈霜心中恼怒,冷然道:“赵云,你若想去朱家,现在就可以去!”
李兴心中暗笑,知道这两个女人斗起了气,他肃容道:“陈家对赵云有知遇之恩,赵云不会离开。”
陈霜心中原本没有十成把握,李兴一定不会离开,此时听他一说,心中松了口气,同时心情也愉悦起来。她故意叹息一声:“看来要让清影你失望了,赵云眼光远大,不愿意去朱家。”
她这句话,暗中贬了朱家,使得场中诸人都无声干笑,朱清影也微微皱起秀眉。
接下来,每人都作出了首词。要不是不能走,李兴真想跳下楼去,免得听到那些不堪入耳的词,不过他终于忍住了。
这种无聊的词赋大会,持续了三个小时,陈霜才与李兴下了楼,回转三义园。
回来的途中,陈霜满脸都是笑意,对李兴道:“你好大胆子!”她明明是斥责李兴,但脸上哪有丝毫责备的意思?
李兴微微欠身:“赵云失礼了,但当时的情况,赵云不希望那女子压小姐一头,情急之下,做出不敬之举,请小姐惩罚。”
李兴说话得体,陈霜十分喜欢,心想:“看来我当初留下他,是一个极正确的决定!”
“很好!赵云,以后每月供奉你三块血晶。”她微微一笑,催动骏马“红儿”,急速驰去。
跟在陈霜身边当差,显然是件比较轻松的事情,一整天时间,除了去一趟青云楼外,李兴都十分清闲,他可以安心地留在房间内练血。
不过,李兴还是向陈霜表示,他最近几天有事情要做,必须离开一段时间。陈霜自然爽快地答应了,并且赏了李兴三万大钱作路费。
当李兴下午回到紫竹宛时,发现李虎正兴高采烈地在空地上举石锁。那石锁,一个有二百多斤,却被他轻轻松松地举起。
李兴一眼就看出,李虎一定是练血有成。
果然,李虎一见李兴回来,立即笑道:“少爷!我已经是练血一重了!”
李兴微微一笑,明白李虎已经开始打通皮经,但距离第一重练血圆满,恐怕还要等一段时间。当下,他将李虎唤到竹楼,当面把《天雷血经》和《天雷武经》交给李虎。
李虎又惊又喜:“谢少爷!”
李兴:“好生修炼,我相信你一定能够成为强者。”
李虎用力点头:“我不会让少爷失望!”
紫竹宛中有两个修炼狂人,李兴与李虎,每天绝大部分时间都在练血,一切杂事都落到了小秀身上。好在她手脚勤快,把一切处理得井井有条。
第29章:测量血力
第29章:测量血力
不知不觉,九天时间过去了,李兴毫无意外地打通了全部骨经,第四重练血圆满!在骨经全部打通的一瞬间,李兴感觉自己的骨头忽然间“轻”了很多。
练血四重圆满,最大的特点就是身轻如燕,力量倍增,动作之时来去如风。练血三重的人对上练血四重的人,前者往往走不过三、五招,就会败北。
骨经打通,李兴心想:“下一步,要将天雷拳第四式练熟,然后打通髓经,步入练血第五重!”
天雷拳术第四式,名为天雷裂。相比前三式的天雷闪击、天雷钻、天雷崩,其威力又强了许多。
仅仅修炼第四式天雷裂,李兴用了五天时间,当他修炼纯熟之时,名额竞争大会已然临近。
这一天,三义园的广场之上,里里外外站满了人。陈、李、白三家,凡是脱得开身的,都前来观看名额争夺大会。这些人不仅想看热闹,同时也想知道,三义园内到底有什么人会进入比赛。
三义园内,有九个名额。获得名额的人,就可以进入齐云派,去修炼更上层的法门,提升力量。更主要的,齐云派是平国第一大派,进入其中之后,就等于拥有了一个非同一般的身份。
就算是齐云派的外弟子,也有资格与小贵族们平起平坐了。若是成了内弟子,地位更是非凡,而且内弟子都是练气级别的人物,实力强横。
名额争夺大会,非同小可,三义园万分重视,所以三位家主,以及三大家族的头人,都出现在了主席台上。
李英走到高台之上,沉声道:“今日,是齐云派外弟子名额争夺的日子。争夺名额之前,先要确定你们是否有资格争夺!”他一挥手,便有两名仆人,抬了根巨大的白玉尺子,走到台上。
一见这尺子,立即有人叫道:“是血力尺!要开始测量血力了!”
血力尺,是用于测量“血力”之用。血力的测量单位,有“斤”“斗”“京”三级。万斤为一斗,万斗为一京。
血力尺,都是比较珍贵的东西,属于“法器”。整个三义园,也只有这一根血力尺,而且是以“斤”为计量单位的。若是以“斗”和“京”为计量单位的血力尺,则更为珍贵,三义园根本没有资格拥有。
血力尺被抬出来,李英微微一笑:“下面,凡是练血四重以上,都可上台进行测试,若血力足够,即可参加名额的竞争。无论是哪一姓氏的子弟,只要是练血三重,只要是三义园的人,都可以参加!”
人群大声议论起来,而那最爱出风头的李杰,已经迫不及待地走上台去,他高昂着头,双眼微翻。
两名负责检测血力的仆人恭敬一礼:“大少爷,请将血劲输入血力尺中。”
就在前天,李杰刚刚打通髓经,步入练血五重,周身力量已经达到一万斤!所以,当他把血劲冲出,注入道力尺,那巨大的白玉尺子,一端顿时变得血红。
血红的颜色逐渐朝另一端延伸,但很快就停了下来。两名仆人仔细地看了一眼尺子,一人高声道:“大少爷李杰,拥有血力一万一千斤!”
“啊!一万一千斤啊!说明已经进入练血五重了!”有人惊叹。一般而言,练血一重,约五百斤血力,练血二重,约千斤血力;练血三重,约三千斤血力;四重约有六千斤血力;练血五重,则有一万斤以上的血力。
所以李杰显示出一万一千斤血力,诸人立即知道他的修为已经达到练血五重。
观看的人虽多,但其中达到练血四重的人却极少,所以稀稀落落有人登台测血力。陆陆续续,又有三十一人登台,测试了血力。
这些人中,不乏血力达到一万斤以上的人物,当然,多数人都处于练血四重。
李兴看没有人再登台,他便缓缓向台上走去。
李兴一出来,现场顿时鸦雀无声。李兴不能练血,此事人人都知道。李兴的父亲是李自然,曾经是个了不起的人,此事,同样人人都知道。
所以他一出现,人们眼中顿时充满了好奇、不解等种种情绪。
“李兴难道也练血了?不然他怎么敢上台?”
“不好说,他毕竟是李自然的儿子,就算再差,练血四重应该不难吧?”
“我看不一定!说不定他疯了,要不然他怎敢挑战李杰?”
李兴出现之时,台上两名仆人互相打了一个眼色。他们受人指使,决定一旦李兴不够资格,则暗中做手脚。
李兴缓缓走上台子,李英、陈劲松、白平渡,三位家主的目光都投射而来。杨凌淡然自若,神情平静,他走到血力尺前,默运天雷劲,全力灌入。
血力尺的一端变得血红,血色向另一端延伸,然后停止。
两位仆人都瞪大了眼睛,一脸的不可思议,怔了怔,一人高声道:“李兴!拥有血力一万两千斤!”
李虎、小秀大声欢呼,左右笑嘻嘻地看着李兴,他们比谁都要高兴。
“少爷你真厉害!”小秀眼中充满了崇拜。
李兴听后却是一呆,自己的血力居然如此强?他忽然意识到,自己修炼的天雷血经,是极为高明的练劲之术,威力比普通的血经要强许多。
所以,虽然只是练血四重的境界,城防拥有练血五重才能达到的血力。
所有人中,最为吃惊的当属李杰了。他本来还盼望李兴一定获得资格,只有那样,他才能在台上杀死李兴,一解心中之愤。
但当李兴展露出一万两千斤的力量时,一向胆大包天,百无禁忌的李杰忽然感觉到一丝恐惧。这个李杰,原本不是练血三重吗?怎么突然之间就练血五重了?
难道说,他的资质极好?或者说,是李自然在暗中帮助他的废物儿子?
不管哪一种可能,对于李杰来说都非好事。因为名额竞争,只有十五人有资格参加。也就是说,所有参加测试血力的人中,只有血力最大的前十五名,才有资格参与到最后的争夺。
十五人中,将有九个人获得名额,六个人被淘汰出局,一无所获。
李英的吃惊,不下于他的儿子,暗道:“李自然,看来你是真的清醒了,终于开始调教这个废物儿子吗?”
台下之人,同样人人震惊,他是李兴吗?那个连仆人的目光也不敢正视,那个胆小懦弱,那个被称作废物的人,就是眼前这个人?
人们感觉自己一定是眼花了,但揉过眼睛之后,李兴,还是李兴。
李兴一言不发,在测过血力之后,大步走下台子。他是最后一个参与测试的人,测试之后,仆人立即公布结果:“血力最高的一十五人是……”
十五个人中,包括李兴在内。当然,所有人中,李兴的血力并不是最高的。最高的一人,血力高达三万一千斤,远超李兴。
公布了竞夺之人,李英走上台,沉声道:“以上十五人,有三日准备时间,三日之后,在此地争夺外弟子名额!”
今日的事情结束了,李兴走下台去,小秀、李虎仰首跟在他身后。人群自动让开一条道路,他们此时真真正正地意识到,李兴已经不再是那个寡言、无用的少年,而是练血五重的高手!
或许,他会重拾当初其父李自然的威风。
人群中,不乏有奚落过李兴,欺凌过李兴的人,他们的脸色难看无比。这些人想到,若是李兴有一天要找他们报仇,他们如何应对?
于是,人丛中,有许多恶毒的目光,投射到李兴的身上,他们恨不得李兴立即倒地而死,以除后患。
不过这只是他们一厢情愿,李兴好端端回到了紫竹宛。
人一回家,李兴忽道:“小秀,我要闭关,三天之内,任何人不能打扰我!”
李兴要在三天之内,想办法步入练血五重!只有练血第五重,才有更大的机会夺下外弟子名额。之所以这样重视,是因为李兴明白,进入齐云派,不仅可以获得非凡的地位,还可以在修炼上更上层楼。
小秀用力点点头,笑道:“少爷放心,不会有人打扰的!”
李兴将自己关进了石室之中,他关上门,是因为想要突破练血四重,步入练血五重,就必须“自虐”。枕头下,李兴翻出一个锥子。
这锥子长达二十公分,是李兴从小秀的针线筐中偷偷拿的。李兴瞪着眼,盯着那锥子看了半天,脸上的肌肉微微抽搐,喃喃道:“***世界!难道非要折腾自己,才能练血?”
想着把锥子扎到自己身上,李兴就头皮发麻。但不这样做,就不能突破练血四重,就没有十足的把握获得名额。
“这次机会,千载难逢,我绝不能错过!不就是在身上扎几个眼,有什么?”李兴又发起了狠,他怪笑着,把锥子“扑”一声刺入大腿。
他已经是练血四重,所以对体内血管的分布非常了解,因此这一锥子下去,只扎到了肌肉,没有触及太大的血管。因此,这一次“自虐”,不再像上回那样血流成河。
一锥子下去,李兴就一口咬住了枕头,额头上青筋直跳,眼珠子瞪得溜圆,鼻腔中发出粗重的声音。
“扑!”
第二下扎了下去,他的身子又是一抖。
遗憾的是,这个世界上没有麻药,李兴只能受着。有时候,疼痛也会让人麻木,当他身上遍布锥孔之时,李兴的动作变得机械而僵硬。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这话真他娘的对啊!”李兴心中狂叫。
虽然没扎到大血管,但一些微细的血管也不可避免地受到损伤,一滴滴血从李兴伤口中滴落。
第30章:髓经练血五
第30章:髓经练血五
“一千一百次……”
“一千一百零一次……”
李兴心中数着,每数一回,他的脸色就难看一分。如果一锥子扎不死人,那么一千多锥子,连大象也能扎得半死。他此时还能够保持清醒,可以说已经难能可贵。
“三千次!”
“扑!”
李兴最后一次拔出锥子,喃喃道:“不知道,有没有效果……”说完,他干脆地倒在榻上,一动不能动。
李兴其实还保持着清醒,胸口的无名珠子再次释放出奇异的能量,流入身体,开始修复被锥子几乎扎成了蜂窝的李兴。
这一过程,持续了大约五个小时,浑身的锥孔,逐渐闭合,没有留下任何伤痕。李兴也猛地睁开眼,他有种死了一回,又活过来的感觉。
慢慢坐起身,李兴仍然心有余悸,暗道:“以后还是用刀割吧,用锥子太疼!”
他此时进入练血状态,体内的血气,从血管中进入皮经,然后依次经过肉经、筋经、骨经,猛烈地朝髓经冲击过去。
后天经络,共分六重,分别是外三重经络,和内三重经络。外三重经络是皮经、肉经、筋经。内三重经络是骨经、髓经、腑经。
之所以,从练血三重进入练血四重,颇有困难,就是因为练血前三重是打通外三重经络,而练血四重以后是打通内三重经络。
那腑经,即腑脏中的经络。髓经,即骨髓中的经络。
髓经打通起来,十分困难,因为骨髓这一位置,血气不容易达到,血管亦少,自然接触到的血气也少。
一般而言,有人想要完全打通髓经,往往需要四、五年的时间,才有机会成功。当然,前提必须拥有练血的资质。
李兴运转血气,开始冲击髓经,成败在此一举。
“轰隆!”
忽然之间,李兴感觉脑海中闪过一道强烈的光,仿佛一声雷霆在灵魂深入炸响。他立刻就觉得,自己的寿命得到了极大的延长。
血气顺利地冲入骨髓中的经络,一路运行下去。
此时,李兴成功突破,步入练血五重!
骨髓有造血生血的功能,亦是血气产生的根本所在,因此髓经一通,李兴便明显感觉到力量在成倍的飙升。他预测,自己的力量至少提升了一倍,即达到了两万斤以上。
髓经一通,李兴立即全力打通。
髓经与骨经又有不同,这髓经每打通一部分,其中就有浓郁的血气,加入到经络之中,这股血气是骨髓中原本就存在的。所以,越是往下打通,李兴经络中的血气就越浓郁。
修炼中不知时间,一天一夜就这么过去了,李兴大约打通了二十分之一的髓经。也就是说,若李兴这样不饮不食,不浪费任何时间去打通髓经,大约二十天时间,就可以成功!
“打通髓经,往往需要几年时间,我一个月就可以成功?”李兴有些不敢相信,就算是整个平国,恐怕有此等资质的人也不会多吧?
不过,李兴高兴的有些早了,当他继续打通下去时,髓经变得凝滞非常,血气无法通行,好像有一股强大的力量阻止的血气运行。
虽说没有痛感,但这种现象同样明确地告诉李兴,他的资质已经到头了。如果不继续吸收无名珠子提供的力量,将无法继续练血。
对于练血之人,资质是最为重要的,没有资质,就没有未来。因此,一个人的未来如何,往往在其出生的一刻就已经注定了。
李兴,本来应该是一个无法练血的废物,但他借助无名珠子,陆续打通了经络,由庸人成为奇才。
“罢了,看来还是要跟人打一回,再受次伤。”李兴无奈地想,推门出了石室。
一天一夜,李兴已经十分饥饿,人一出来,就唤小秀拿吃的。小秀急急忙忙挑帘出来,看到了李兴,喜道:“少爷出来了?”
李兴点点头,等不及小秀现做,冲进厨房抓了几个面饼往嘴里塞。
小秀急了:“哎呀,少爷这么急干什么,一会吃热的……”
李兴哪听得进去,三两口就把面饼吃了,又去拿第二个。
小秀一跺脚,撅着小嘴赶快做饭去了。
当小秀急急忙忙地把饭菜做好,一小竹筐面饼已经被李兴吃光了。不过,这一点点东西,根本无法满足李兴的胃口,他又迅速把小秀做的食物,一扫而空,这才吃了半饱。
小秀看着空空的锅碗发呆,吃吃问:“少爷,下次要做多少,才够你吃的?”
李兴拍拍肚子,想了想,道:“五斗米差不多。”
小秀吐吐香舌:“好多!”
一斗米,大约十二三斤,五斗,就是六十多斤。一个人一顿吃这么多米,小秀都想不明白,饭都装到了哪里。
李兴吃饱了饭,忽想起还有一个身份,那就是陈家的人,于是道:“小秀,中午饭,我的那份不用做了。”说着,大步出了紫竹宛。
变换了容貌的李兴,进入了李家院落,人一到,仆人便急急找到李兴:“赵猛士,小姐来找几回了。”
李兴心中一动,点点头:“我这就去见小姐。”
陈霜住的地方,建于一座花园之中。花园之中,栽满了奇花异草,李兴对三义园也算熟悉,很快就到了花园。园中,建有一座凉亭,亭内有两名女子喝茶闲聊。
李兴远远就停下,高声道:“赵云参见两位小姐。”
两位少女,正是陈雪和陈霜。
陈雪目光扫了李兴一眼,便移开了。陈霜则笑着对李兴挥挥手,李兴便走了过去。一进亭子,他就闻到女儿家的体香,不由重重抽了口气。
心中想:“小秀从小跟着受苦,以后也要给她买些香粉胭脂,弄得香喷喷的。”
“赵云,你家中都安好吗?”陈霜问。
一般来说,像陈霜这种地位的小姐,根本不会关心“赵云”这种地位的人。不过,李兴的表现让陈霜十分满意,在青云楼为她挣了脸面,她于是对李兴十分青睐。
李兴微一躬身:“多谢小姐关心,小人家中一切安好。”
陈霜的目光,却在李兴身上停顿住了,奇怪地道:“赵云,我感觉你与前几日有所不同。”
原来,李兴由练血四重步入练血五重,整个人的气质又提升了一个档次。特别是练血五重,开始打通髓经,体内的血气更加充沛,相比练血四重,简直是脱胎换骨,变化巨大。
李兴也不隐瞒,淡淡道:“小人昨日突破练血五重,是以小姐看出了不同。”
这一次,连陈雪也微微一惊,目光再度落在李兴身上。如果说,一个练血四重的猛士很值得重视的话,那么练血五重的猛士则必须去重视!
练血五重的修士,十有**都可以步入练血六重。等到了练血六重,力量最高可达十万斤!这样的猛士,在战场上不是悍兵就是勇将。
而且练血六重之后,至少有三成的机会贯通全身血脉,步入练血七重。
当然,在贯通全身血气之后,尚有气行如珠!抱丹!结丹!三重境界。
血气贯通之后,有很大机会达到气行如珠的练血八重境界。至于后面的血气抱丹和结丹,则又是两道难关。
以李家总管李元为例,他一辈子就只能停留在练血八重,不能寸进了。因为年纪和资质,都不允许他有继续进步的可能。
因此,练血五重的修士在任何地方都要受到重视,因为他们在未来可能是练血八重的高人。
陈霜又惊又喜,猛然起身:“太好了!我正要外出办事,本来还想多带几个人,看来你一个人就够了!”显然,陈霜对练血五重的人,很有信心。
李兴心想:“坏了,她让我办事,不知道会不会与两天后的名额竞争大会冲突。”如果冲突的话,李兴就决定放弃这个“赵云”的身份,不再出现。
还好,陈霜已经解释道:“三义园最近有一批珠宝被人在外面劫了,父亲让我带人前去调查。此去路途不远,最多明天就能返回。”
李兴微松了口气,连忙道:“是。”
陈雪道:“小霜,最近那里的强盗很多,你此去要多加小心,还是多带些人,免得出现意外。”
陈霜“嘻嘻”一笑:“我知道啦!到时候有赵云,再选几名练血四重的人,足够用了。一些小蟊贼而已,不值得兴师动众。”
陈雪却不以为然,说道:“他们明知是三义园的东西,还敢抢,若不是胆大包天,就是拥有一定的实力,你也不要小看他们。”
陈霜笑道:“姐姐放心,我这就去了!”朝李兴一招手,大步出了花园。
李兴和陈霜走后,一名女仆走来,低声道:“小姐,打听过了,李兴一直没有离开紫竹宛,应该是在修炼。”
陈雪叹息一声:“我不知道,是该让他输好,还是该让他赢好。”
女仆脸上露出不忿之色:“小姐,是他们李家太欺负人了,凭什么当初李自然一句话,小姐就要跟那个废物过一辈子?”
陈雪苦笑:“当初的李自然,确实有这个资格,别说是让我嫁给他的儿子,就算是当场杀了我,我父亲又岂敢不答应?”
“但这件事情已经过去了十几年,而且李自然已经成了酒鬼,不问外事。而且李兴又是一个……”忽然,女仆说不下去了,李兴还是废物吗?
一个练血四重,拥有一万两千斤血力的猛士,一个敢挑战李杰的人。如果这样的人还是废物,那么整个三义园中,几乎全部都是废物。
陈雪:“而且听父亲说,李自然似乎已经清醒过来。此人行事乖张,说一是一,若他前来提起旧事,让我父亲如何面对?”
女仆本想说拒绝,但张张嘴,还是没有开口。她也知道,李自然曾经是练气三重的修士,练气三重,是传奇式的人物,在齐云派内,就是地位颇高的内弟子。
陈雪摇头:“罢了,不提此事。该来的,躲不掉,不过,我不会轻易屈服!”她眼中,闪过一丝冷芒。
李兴已经和陈霜骑上了马,顺着中央大街,朝城外狂奔。此行,陈霜带了包括赵云在内的五个人,前往“陆梁山”附近,调查强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