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章 遥远
绿色!
他不可思议地揉揉眼,定睛一看,切切实实的绿色!
片刻都没停留,他迅速跑回船舱取出望远镜,镜头对准那一抹难得的颜色。
陆地。
也可能是海岛,不管怎样,可以上岸休息休息了,好多天都没吃到新鲜水果了,人们需要水果来补充维生素,以防坏血症滋生,这是欧洲中世纪水手们惯有的病。
目测一番,这是个面积很大的海岛,说不定不是海岛而是连接陆地的半岛,到了岸上,有足够的时间可以造出六分仪确定经纬度,到时候就直奔加勒比,想来还是很怀念那里的龙舌兰酒呢,以及用它调制而成的世界著名鸡尾酒,玛格丽特。
海鸥,也许是海燕,亦或许是某种候鸟,成群结队地从头顶掠过,在空中留下无数道倩丽的身影,奔着海岛而去。
郑飞没去敲响铜铃在第一时间把这好消息告诉大家,而是提了瓶酒,拿了个高脚杯,独享清晨的恬静。
海风拂面,鸟啼声在空旷的大海上荡开,倒是很悦耳。
他倒了半杯红酒,晃均匀,喝了一口。
由于天气炎热,红酒的口感损失大半,就如同热的可乐,堪称黑暗料理。
本来是上好的红酒,现在喝到嘴里就跟醋似的,他拧着眉头放下酒杯,开始绕着甲板踱步。
发现了陆地,心情顿时畅快了许多,至少能有久违的水果吃了。
闲来无事,他抓了把工匠昨夜刚加工好的“米尼弹”,塞到乔治改装的线膛枪里,测试一下效果。
平举枪口,击发。
砰的一声,子弹尖啸着飞出,看不见落到了哪里,它的飞行速度,肉眼已无法识别,有效射程至少上百米。
再给这枪装上低倍狙击镜,啧啧。
他满意地放下枪,双手撑着船舷,静静期待海岛的来临。
然而这期待,整整持续了一整天,还在持续中。
到了傍晚,那片绿色越来越大,仿佛是触手可及,但是拿起望远镜来看,依然看不清它的山脉丛林,只有一抹绿。
这个岛不像岛,像大陆。
不可能是非洲,非洲没那么绿。
倘若是亚马逊丛林的话,那玩笑就大了,这么大一群人钻进亚马逊丛林,其中多数还是没有武力的女人老人和孩子,真不敢说有几个能活下来。
几百年来,无数名勇士尝试穿越亚马逊丛林,来一次酣畅淋漓的大冒险,成功的只有一个,英国籍男子斯塔福德。
他从亚马逊河源头秘鲁冰川出发,历时两年行进六千多公里,最终抵达亚马逊河的大西洋入海口,完成了这项令全世界冒险者唏嘘的挑战。
亚马逊丛林中,生活着无数致命的动植物,巨蟒、美洲虎、电鳗......这些还不算什么,好防。
最可怕的是以下几种:
食人鲳,一种看似不起眼的鱼类,但它们能在短短几秒内将一头牛撕成碎片。
吸血鬼鱼,就一句话,它是吃食人鲳的,不解释。
凯门黑巨鳄,鳄鱼的一种,身体长达六米......食谱中有蟒蛇。
巨獭,天生有一副可爱的外表,但千万不要被它的外表所欺骗,它是亚马逊丛林最强食肉动物之一,被誉为河狼。
还有一些个头小的,比如剧毒蝮蛇啊,手掌那么长的蚂蚁啊,大腿那么粗的蚂蟥等等等等。
看完这些,是不是起了鸡皮疙瘩?没起的话就搜两张图看看,感受视觉冲击力。
总之,亚马逊丛林进不得,即便要进去那也是以后的事,必须做好充足的防范措施。
现在,只能求上帝保佑了。
余晖落在海面上,洒下一片令人心神荡漾的金色,这美景,不可比拟,看着站在船舷边欣赏日落的姑娘们,长裙随风飘摆,美艳动人,郑飞颔首,不禁想,要是有台相机能拍下她们那该多好。
可惜啊,当初上课没好好听,对拍摄的原理一窍不通。
不过,没准达·芬奇能搞出来呢?
趁着天色还没黑,水手们带着家眷们捞起大网,清点今天的收获。
鱼、虾、蟹,天天都是这个,再吃就要吐了。
郑飞现在只想赶紧登陆,打点野味改善改善伙食,而且看样子好像有雪山,还能刨点冰块弄个冰镇啤酒,晚上吹着凉风边烧烤边大口灌,在炎热的夏季别提有多爽了!
然而,一直到了夜晚,繁星漫天,那片绿色依然是遥遥无期,仿佛海市蜃楼,给满怀希望的人们,送来了失望。
这晚,郑飞站在船头趴在栏杆上,手里端着杯淡水,热得变味的酒实在难喝,不如喝水。
海风掠过耳畔,听起来呼呼的,浪潮拍击着船身,有些小幅度的澎湃感。
他注视着前方,黑漆漆的一片,隐隐感觉这场景有点似曾相识。
他不知道,当初就是在这里坠入所罗门王的密道的,就算他知道,他也说不准会如何抉择。
跳下去回到二十一世纪?
那里有手机电脑欧洲杯,也有几名老友,还有......
唔,好像没有其他值得留恋的了,等待他的只会是忙忙碌碌的工作,闲暇时也只能喝点小酒泡泡妞。
而离开大航海时代,他失去的将会是无限的风光和自由,此时的他踌躇满志,又怎能舍得离开?
永远猜不到明天会有什么惊喜,这才是他想要的生活。
正思绪纷飞时,身后传来圣地亚哥的声音。
“嘿伙计,你在看什么?”
圣地亚哥端着个杯子,里面是热得烫嘴的啤酒,苦着脸才能喝下去。
“看凌晨四点洛杉矶的夜景。”郑飞玩笑道,嘴角上翘了一下。
“洛杉矶?”
“没什么,话说你怎么舍得出来了,没有美女陪你?”
圣地亚哥挠挠头,有些憨的样子,道:“我想找点事做,最近总感觉很无聊。”
“好好享受这份无聊吧,以后有你忙的。”郑飞说着,仰脖灌完凉水,拍了拍他的肩膀,回屋睡觉。
【提前透露一下哈,根据某某读者提议(具体是谁到时再说╭(╯^╰)╮)抵达美洲后将会做一件极具英雄色彩的事情,把浪漫英雄主义进行到底!做什么呢?待续~
那个谁,别剧透哦,嘘~】
第一百二十一章 登陆
进屋的时候,布兰妮刚洗完澡,身着睡衣香肩微露,细心擦拭湿漉漉的长发。
她看起来有些憔悴,已然失去了当初的容颜,大概是因为在海上吃不到新鲜蔬菜和水果,缺乏维生素所致。
见郑飞进来,她开心地扬起嘴角,冲他招招手,道:“我还以为你要在外面再待半小时。”
他耸耸肩,坏笑道:“我困了想睡觉,你要一起吗?”
她轻哼一声,白了他一眼,娇嗔道:“我能拒绝吗?”
“不能,哈哈。”说着,他深情地搂住她,紧紧抱了一会儿,怜惜道:“让你受苦了布兰妮,上岸后我立刻就让汉斯他们去摘水果。”
“好啊,我想吃樱桃。”她嘻嘻一笑,眨了下大眼睛,没有选择去抱怨些什么。
他捏了捏她的脸蛋,手掌在她的腰间摩挲,舔了下嘴唇,凑在她的耳垂边轻声道:“该睡觉了,今天我想用三号姿势。”
噗,吹灭油灯,防止水手偷看。
次日,破晓。
两人几乎是同时醒来,他们听到了不一样的鸟啼,闻到了不一样的味道,那是泥土的气息。
下床,布兰妮去准备早餐,虽然烧菜的水平不怎么样,炸个面包片煮碗虾汤还是可以的。
郑飞则是站到了甲板上,和瞭望塔上的哨兵一起,望着巨大的陆地渐渐逼近,满目欣喜。
银色沙滩,沿着蜿蜒曲折的海岸线,铺向远方,绿色植被,一草一木仿佛不染纤尘,借助望远镜的话,还能看见成片成片的花丛,看起来像是紫丁香,但又不是。
忽然间,林子里飞出一种鸟类,成群结队的,咕咕的叫声告诉人们,它们是鸽子。
这里竟然有鸽子,看外形不是美洲旅鸽,那么这片土地也就不太可能属于美洲的了。
郑飞的眉头拧成一个疑惑的形状,如此茂密的植被绝不是非洲的地貌,那么,究竟是哪里?
靠岸,抛锚收帆。
人们欢呼着迫不及待地往下跑,跟孩子们一起赤脚在沙滩上嬉戏,或是伸手去逮小沙蟹。
沙蟹们如果有表情的话,那绝对是一脸懵逼,哪来的一群大型暴力生物,刚来就让它们妻离子散。
下船的那一刻,郑飞有种率领舰队诺曼底登陆的感觉,心中畅爽,抬头挺胸屹立在沙滩上,感受海风的吹拂,空气中有着淡淡的清新气息,贴近自然的味道。
由着家眷们在海滩上玩,他则带着百来个水手拿上武器工具,分好组往陆地深处探索。
目前还不确定这是哪里,不过看样子不是亚马逊丛林,不必担心会遭遇那些可怕生物的袭击。
银色沙滩走完,来到了一大片草地上,绿莹莹的青草,有膝盖那么高,不知圣地亚哥那家伙是怎么想的,拔了根在嘴里嚼嚼,苦了下脸后还说有点甜,非让别人也尝尝。
对此,郑飞斥责了他一顿,好奇是会害死人的,万一被毒得口吐白沫,没人救得了。
接下来,他们看到了自己特喜欢的一种动物——羊。
几十头肥羊,正安静地低头吃草,吃一会儿再跑到小河边喝点水,生活比家养的还要惬意。
不过它们没想到,自己在几个小时后就会出现在烤架上。
发现猎物,汉斯迫不及待地抬起枪口瞄准,道:“船长,烤着吃?”
郑飞握着目前船队唯一一把线膛枪,笑了笑,道:“给布兰妮炖锅蔬菜羊汤。”
话音刚落,他便扣下扳机,子弹呼啸而出,击中一只后将其它羊惊得四处乱跳,但却没跑,因为它们从没遇到过人类的猎杀,完全不明白发生了什么。
然后,为了不浪费子弹,上百头灰太狼拔出匕首,进村。
五分钟,猎杀完毕,一头都没放过,几名水手负责把它们运到沙滩上,余下的人继续往前走。
不过在走之前,他们烤了几头最肥的羊,每人分了一大块,原生态的羊肉口感酥嫩无比,再撒上孜然粉,让郑飞想起了内蒙古大草原的味道。
穿过草地,绕过一处沼泽,他们来到了山坡上,不高,十分钟的功夫就登顶了。
站在山顶,远眺。
广阔无垠的大地,在阳光的照射下,焕发着昂然向上的生命力。
这片土地,鸟语花香,远处还有座银顶雪山,可以上去采集冰块泡啤酒或果汁,炎热的夏季夜晚一大杯加冰啤酒灌下,顿时解暑,再配上香喷喷的烤羊腿,嘶~回味无穷。
在山坡脚下有个蓝绿色湖泊,如同镶嵌在碧玉翡翠中的玛瑙般,湖边生长着姹紫嫣红的花朵,沿着堤岸还有一排排的绿叶乔木,投下浓密的绿荫,砍下来可以做船身或是搭建木屋,用途广泛。
他们在山坡上停留了一会儿,喝酒聊天,之后便下山来到了湖边。
几个水性好的想去捉鱼,脱脱衣服就往湖里跳,谁成想刚跳下去突然惊叫起来,仓皇游上岸。
瞧见他们的反应,郑飞连忙警惕地端起枪瞄准湖面,停滞几秒,并没有看见鳄鱼之类的大杀器露头。
“怎么回事?”盯着狼狈的水手们,他问。
“这水......好烫。”水手不是在说谎,皮肤都被烫得通红。
温泉?
这么大一片温泉,只有在火山岛上才可能出现,难道这里不是大陆?
想到这里,郑飞来到湖边试了下水温,足够泡方便面了。
他皱了下眉,沉思了不过两秒,就被水手欣喜若狂的呼叫声打断。
“伙计们,看那边!”
一名水手拿着望远镜指着前方,哈哈大笑,跟看见了仙女似的。
郑飞拿出望远镜看去,只见是一片树林,不同的是树梢上生长着果实,鲜艳的橙黄色。
是柑橘,富含维生素c,可以有效预防水手们的坏血病。
“愣着干什么,赶紧拿麻袋!”
说罢,三十四个水手欢呼着拿起麻袋绕湖跑去,忘了多长时间没吃过水果了,总之很久。
郑飞默默掏出海图,目光落在大西洋沿岸,面色凝重。
【凌晨还有一更,各位别熬夜明天再看~早睡身体好】
那个,凌晨那更还是明天补上吧
昨晚失眠,到早上六点才睡着。。。卡文了,感觉硬着头皮写也写不出什么东西,只能水字数不如不写,明天补上吧,你们不会打我的对不对(*^__^*)
正好早点休息吧~晚安
第一百二十二章 岛屿风情
从北美的波士顿开始,他的手指顺着大陆海岸线一点点地向下摩挲,直到南美的里约热内卢,停下沉思。
看着自己凭印象手绘的,既熟悉又陌生的轮廓线,他开始努力回忆自己的航行生涯,回忆在大西洋中哪里有这么个风景迷人的大型岛屿。
仙境般的自然风光,倒是和新西兰有点像,只不过新西兰是在大洋洲,距离十万八千里。
不一会儿,水手们扛着鼓囊囊的麻袋回来了,口袋里还藏了不少,笑容灿烂边走边吃,连皮都懒得剥,反正是纯天然的不含农药。
那片柑橘林被洗劫一空,足足装了四十麻袋,够全船队的人吃两个礼拜了。
郑飞吃着久违的新鲜水果,好甜,柑橘的蜜汁溜进嗓子,舒服。
他一口气连吃了十几个,然后让皮特回去叫人抬麻袋,自己则是带着其他人继续前进。
没准天黑之前能抵达远方那座银顶雪山,那样的话晚上篝火晚会就能大口畅饮梦寐以求的冰镇啤酒了。
绕过温泉湖,感觉越来越热了,不断有汗珠从毛孔渗出,顺着脸颊一直滑进脖颈,和后背的汗液汇集到一起,黏住衣服。
然而,热量的来源不是太阳,而是另有其物。
火山。
附近就有活火山,火山口形状似龙嘴,吞吐着灼热的气息,不知什么时候就会爆发,不过不用怕,这座岛占地面积极大,根基稳健,不会因为火山爆发这种事就沉入海底,可以安心在此停留,只要在岩浆喷出来时跑得远一点就行了。
这也让郑飞推倒自己之前的设想,天气渐渐变热的原因是火山,而不是因为船队在向赤道靠近。
也就是说,自己当前的位置可能还在北大西洋,这一个月来被磁场耍得一直在兜圈子。
推断归推断,具体位置还要等着达·芬奇做出六分仪再说,更何况,现在也不急着知道位置,这座岛上物产丰盈,没准还有个金矿什么的,先发一波财再说。
越过山脉,行走了约摸两个小时,一路留下着记号以便回程,他们来到了一处宽敞的山涧,郁郁葱葱,有条清澈的小溪流过,溪水是雪山冰雪融化成的,可以直接喝,富含矿物质,真正的纯天然山泉。
郑飞决定,今晚就在这里露营了,足够容下两千多人,再加上两边山崖都不高,地势适中,只需要在山涧入口摆几个火堆,就能防止猛兽接近,口渴了随时能喝到最好的泉水,简直是绝佳的居住场所。
于是,他留下一些人搭帐篷,再让几个人原路返回把沙滩上的那些家眷们都给带过来。
短暂歇息了片刻,给水壶里添满水,他便离开山涧继续向雪山行进,在炎热的夏季,口干舌燥胸腔生火,冰块的诱惑力太大了。
更何况是冰块加啤酒,加果汁,以及果味冰沙。
啧啧,小半杯白兰地,小半杯柑橘汁,两者混在一起,再丢下几块冰,喜欢的话加几滴牛奶,端着这杯“鸡尾酒”往草地上一躺,惬意地边品酒边仰望繁星密布的夜空,手里还握着根烤得酥脆的羊腿。
这生活,简直了,要是有台电视看场球赛就更完美了。
想到这里,他挑了挑眉头。
船队中有不少十几岁的少年,大多是西班牙或葡萄牙人,也有少部分来自意大利和德国。
要知道这些都是著名的足球强国,国人身体素质和思维很适合这项高强度运动,更何况他们的祖先拥有更强悍的身体,多加培养的话,没准水平不比欧洲杯差,到时候随时都能看到现场版足球赛,还是大师级的。
有点意思。
他笑了笑,决定把这项光荣的任务交给格兰特,那家伙出生在西班牙马德里,从小没少踢足球,再加上在少年时期曾接受过极为严酷的训练,当个教练足够了。
喏,第一个爱好在这个时代被找回了。
转眼间,晌午过去了,他们来到了一处林子里,阳光透过枝桠向地面投下斑驳的光影。
脚踩在落叶上,簌簌作响,他们打了几只兔子,烤着吃。
圣地亚哥去解了个手,回来的时候抓着一大串东西,丢在地上,疑惑道:“伙计,这个能吃吗?”
郑飞喝了口甘甜的山泉水,瞟了一眼,倏然惊喜地转过身,道:“你从哪搞到的?”
“那边有一大片,这玩意儿长得像个怪物,我摘了一串就赶紧跑了。”
嫩黄色的果实,在中世纪的欧洲很少能看到它的踪影,它的名字叫做香蕉。
郑飞剥了一根,咬了一口,甜。
“好吃吗?”圣地亚哥忐忑地问。
塞完整根香蕉,他笑道:“你知道吗,我小时候很喜欢哭鼻子,每次我哭的时候只要有这个出现在眼前,立马破涕为笑,你说好吃不?”
话音刚落,水手们一哄而散,抢。
最强壮的圣地亚哥却没跟他们抢,而是默默回去又摘了一大串,警惕地抱在怀里自己一个人慢慢享用,边吃边惬意咂嘴。
“给我来两根~”郑飞看着他生怕别人抢食的模样,逗乐道。
圣地亚哥头摇得像拨浪鼓,道:“这么好的东西我才不给你,你看你抠得连那瓶红酒,叫拉......拉什么来着?”
“拉菲~”
“对,拉菲,你连拉菲都舍不得给我喝!”
一瓶好的拉菲能买一飞机香蕉。
郑飞苦笑着撇撇嘴,摆了几下手装出不在乎的样子,停顿两秒,突然窜过去敏捷地夺了一根,得意地哼了一声,吃。
圣地亚哥眼神中掠过一丝讶色,推推身旁的水手说道:“你们发现没,船长现在越来越像个正常人了。”
齐声应和。
“难道我以前不像?”郑飞把香蕉皮砸在他身上。
“吼吼~”圣地亚哥憨笑着,认真道:“你不觉得吗,以前你很少会露出快乐的笑容。”
听了这话,郑飞不由得怔了一下。
好像,是这样的。
现在的自己,的确比以前更懂得把握生活中的快乐了。
他喝了口水,在嘴里含了一会儿,挥手笑道:“伙计们,目标雪山,赶路!”
【今天有三更,第三章在凌晨一点左右~】
第一百二十三章 捕兽器
和之前在海上接近岛屿一样,这座看起来近在眼前的雪山,却是遥遥无期,走了不知多久,直到夕阳西下之时,依然没怎么拉近和它之间的距离,估计走了一半都不到。
坐在山坡上休息,郑飞擦掉额头上的汗珠,脱下湿漉漉的衣服凉快了一会儿,眺望着远方仿佛要消失在天涯海角的夕阳。
余晖落在他的脸上,也落在整片大地之上,他仰起头摇着水壶,最后几滴泉水顺着壶嘴,滴进他燥热的口腔,他润了润舌头,舔了几下干裂的嘴角。
“那该死的雪山怎么那么远,水都喝完了。”圣地亚哥抱怨道,伸出舌头喘气,神态像极了某种可爱的亲民动物。
“船长,咱们是继续走还是回去?”有水手问。
郑飞凝望着夕阳,沉思了一会儿,道:“继续走。”
他不喜欢半途而废,更不喜欢走回头路。
他喜欢一直向前,去探索发现不一样的风景。
没水了又怎样,又不是没渴过,以前没少在撒哈拉沙漠执行任务,那些所谓的理论说人三天不喝水就会死其实都是假的,在面临绝境时,人类的坚忍力超乎想象,绝不像研究显示的那么脆弱。
试过手抓单杠双脚离地,双臂伸直吊着吗?正常人一分钟都坚持不了,五分钟就是大神级,而有个摔下悬崖的人却抓住藤蔓整整吊了十几个小时直到获救,手臂早已没了知觉。
何况,顶多再有四个小时就能抵达雪山了,现在最大的问题不是口渴,而是天黑。
天一黑,前进的道路就看不清了,连猛兽逼近都无法察觉,这么大一座岛要是没有几只老虎,简直对不起满岛跑的羊羔和野猪。
在此必须得感谢我们的天才达·芬奇了。
达·芬奇利用闲暇功夫设计出了一个小工具,酒精灯,但不是一般的酒精灯。
火苗处用镂空的玻璃球包围起来,之所以镂空是便于散热,玻璃球被固定在用铁皮卷成的圆筒里,再通过铁筒内部几片镜子的作用,将酒精灯产生的光线折射向前方。
之所以用酒精而不是煤油,是因为煤油燃烧会冒黑烟,熏人。
达·芬奇给它取了个名字,手持照明筒,听着怪别扭的,被郑飞强行改成手电筒。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这个装置有点大,还需改进。
不知不觉间,夕阳便已消失在了天际,夜幕悄然降临,使得这座世外桃源般的小岛,更加恬静了些。
海风,被树林过滤之后的海风,清淡怡人,吹打在脸上不能再舒服,让人不由得就想深深吸上一口。
秀美的景色再加上天然氧吧,倘若在二十一世纪,这里肯定会被开发成旅游景点。
打开“手电筒”,照亮前进的道路,功率不小,能看清十几米以外的情况。
翻过了几个山头,他们听到了狼吠,幽怨绵长,仿佛是在对着空中悬挂着的那轮明月,长嚎。
在山林里听见狼嚎向来是很让人恐惧的,水手们不约而同地止住脚步,紧紧攥着手里的武器,颤巍巍地打量四周的情况,腿不停哆嗦。
郑飞回头看了他们一眼,道:“干什么呢还不走。”
“有狼......”
“狼怎么了,记住,狼最怕的就是火光。”
听了这话,水手们得到了些许慰藉,但还是没放松警惕,畏首畏尾地往前挪,脚步轻轻的,生怕踩树叶的声音把狼群招来。
还好,有惊无险,他们顺利穿越了这片山林,来到了一处草地旁,在月光的照射下,大地就像是被洒下了一片银辉,抬头望去,银灿灿的雪山就在不远的前方。
这次真的不远了,穿过这块草地就到了。
只是,这看起来安详的草地,却隐藏着不为人知的凶险。
蟋蟀的叫声,是夏季夜晚的特色,除了蟋蟀声外,还有呱呱的蛙叫。
蛙叫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这是片湿地,甚至有可能是沼泽。
所以,必须让一个水手先在前面探路,当然,用麻绳捆住他的腰,随时做好拉回来的准备。
敢死队往往用的都是最没存在感的人,一名幸运的苦逼水手被选中,无奈地耸耸肩,上阵之前怯诺地咽了口唾沫,注视着郑飞,央求道:“拜托您照顾好我的家人。”
郑飞捶了捶他的胸脯,笑道:“想什么呢,我保证,你不会死的。”
水手挤出一丝苦笑,点了下头,随即穿上外套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钻进齐臀高的草地,一步一步挪动。
人们紧张地盯着他,在他身后十几米排成队顺着他的脚步走,就这样大约走了几百米,来到了草地的中心位置。
突然,砰的一声响,随即只听一声惨叫,那名水手扑倒在地。
众人一刻都没停顿,连忙把他拉了回来,只见他表情痛苦地指着自己的脚,颤动着嘴皮,不断吸凉气。
他的脚好像被咬了一口,渗着盈盈的血滴,郑飞把灯光打在他的脚上,仔细端详。
不是被咬的。
脚掌上,有个捕兽器,一个大型的夹子。
瞬间,郑飞一个激灵,扫视四周。
捕兽器,这座岛上有人!
土著是做不出这么精密的铁器的,绝对是某种文明的手笔,大西洋中还存在着这样一种文明?从来没听说过。
现在最要紧的是帮伤员包扎伤口止血,犹豫了一会儿,他决定再派一个人当先锋,到雪山脚下再进行包扎,当然,这次的先锋要格外注意脚下。
这块草地说不准还有怎样的危险,万万不能停留在这里,至于返回,也是不可取的,后面的山林里有野兽,闻着血腥味就过来了。
幸好,接下来没有遇到什么突发状况,他们顺利抵达了雪山脚下,选择了一块平地把伤员放躺,郑飞亲自给他包扎,这是外籍兵团士兵必备的自救技能之一。
这名伤员倒是不矫情,努力咬紧牙关忍着疼痛不喊,出色的表现让他在郑飞面前终于有了点存在感。
【1点左右还有一更哦,各位困的话早点休息~(*^__^*)】
第一百二十四章 雪崩【迟来的三更】
“你叫什么名字?”郑飞想转移他的注意力。
他倒吸一口凉气,勉强笑道:“安德烈。”
“安德烈?这好像是一个贵族的姓。”
安德烈这个姓,本就是尊贵的意思。
“嘶~是的,不过早在我爷爷辈我们家族就没落了,最后一块土地抵给了一个王八蛋。”
说话间,郑飞包扎好了伤口,示意水手们把他抬到一块岩石旁靠着,留下几个人照顾他。
然后,他打算和圣地亚哥汉斯两人去攀登雪山探明究竟,白雪在月光的照射下,熠熠生辉,完全不需要照明工具。
走之前,他对安德烈打了个手势,微笑以示欣赏。
这个叫安德烈的人,在今后的某一天,会对他的航海史诗起到巨大的帮助。
因为,他姓安德烈。
安德烈大帝的那个安德烈。
半山腰。
走在白茫茫的雪地上,就像是拂晓天刚蒙蒙亮般,借着银光,他们能看清周围的一切。
这座雪山得有上千米高,是岛屿的最高峰也是岛上唯一一座雪山。
在半山腰处,他们看见了一处溶洞,隐隐约约的,看得见里面散发出轻微的七彩光芒。
海岛,雪山里的溶洞,特定的气压地质条件,没准会生成稀有的宝石,值得进去探索。
这座岛白天热得不像话,没想到到了晚上,气温骤降二十度都不止,还好郑飞不太怕冷,对着掌心哈了几口气,拍了下瑟瑟发抖的汉斯,示意他进去看看。
汉斯从地上抓了把雪塞进嘴里解渴,接着喝了一大口酒,暖暖身子后,壮起胆子钻了进去。
大约在两分钟后,只听他的呼喊传来,在溶洞回音的作用下,略显空灵。
“船长,快进来看看!”
闻言,郑飞刚刚抬脚,便感觉到脚下的地面颤动了起来。
第一反应是,雪崩,在雪山上大声呼喊很容易引发雪崩。
地动山摇,汉斯似乎也察觉到了,从溶洞里往回赶。
这个时候该做点什么,但郑飞脑子里现在是一片空白,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做。
没错,他曾是个勇猛的战士,也曾是个有着丰富阅历的船长但是,他没做过探险队员,尤其是雪山探险。
此时他,惊慌而茫然。
地面颤动得越来越距离,听得见从山顶传来浩大的落雪滚动声,比海浪还要澎湃得多。
他不断在心底告诉自己,镇静,可是他镇静不下来,双腿就像焊在了地上,寒冷的气候下,额头上竟然渗出了豆大的汗珠,后背已被冷汗打湿。
跑?往哪跑?
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在自然灾难面前,人类是那么的渺小。
他的眼前,一片黑暗,即使当初在里斯本监狱里被用刑,也不像现在这么惶恐。
这种感觉他只有过一次,那是在北非战场,自己所在的小队去护送一名重要人物,遭遇了敌对武装的袭击。
对手不是穿着拖鞋大裤衩,手拿ak-47的黑人民间武装,而是训练有素的雇佣兵狙击手。
第一个队友被击中毙命后,他们迅速找障碍物隐蔽好,有个家伙的腿脚稍微慢了点,脑袋便开了花。
他还记得,当时缩在岩石后面,军士长连连喘着粗气,抱紧怀里的突击步枪,说:“对手的实力不比我们差。”
所有人都知道军士长一向是个强大而狂妄的家伙,他说出这句话的隐含意思就是,对手比我们强得多。
那是个天生的狙击手,连开了两枪都没能发现他的位置,没人露头他就不开枪,用帽子也引诱不了他,狡猾得像只老狐狸。
双方对峙,心情却是完全不同,狙击手是从容不迫的猎人,而小队中的每个人都是待宰的羊羔,稍微一动就会被射杀,他们几乎都是郑飞现在这个表情,精神高度紧张,咬牙瞪眼不知所措。
终于在整整一天一夜过后,他们坚持不住了,除了郑飞之外的所有人都疯了似的冲了出去,被对方一个接一个点射,永远沉睡在了北非的荒原上。
至于郑飞后来是怎么脱身的,应该说是得到了上帝的眷顾,下了场雷阵雨,闪电劈着了山林,那里正是狙击手的藏身之地,简直是一场闹剧。
而现在,他又遭遇了这种感觉,如果说有什么比死更可怕,那就是等死。
突然,像是魔怔了一般,他喊道:“快进溶洞!”
躲在溶洞里,没准还有一线生机。
听他这么喊,汉斯在距离洞口几米的地方止住了脚步,至于圣地亚哥,因为从来没经历过也没听说过雪崩,不知道死亡即将来临,倒是很淡定。
喊完后,出于对求生的渴望,他发狂似的往洞里冲,就在距离洞口仅有一步之遥时,一大团雪块毫无预兆地坠下,扑的一声闷响,堵住洞口。
里面的汉斯傻眼了,短暂的愣神后,绝望地大喊起来。
郑飞的情绪不比他好多少,眼睁睁地看着成片成片的雪块从山上滑落,自己却什么都做不了。
脚下出现了一片阴影,上方有一大块雪砸了下来。
千钧一发之际,他只觉肩膀被猛力一推,整个人扑出去在雪地上滑了七八米,旋即只听砰的一声巨响,雪块砸落在原先站的位置,顷刻间掩埋。
随后,又有无数雪块砸在地面上,像下饺子似的,几十秒后,雪崩停止了,他活了下来,没受到任何伤害。
视觉的震撼力,让他呆呆盯着自己原先的位置,忽然想到,刚才是谁推的自己?再一看,圣地亚哥不见了。
那家伙......舍身救了自己?
愣了片刻,他迅速爬起,顾不得掸掉身上的雪,冲过去徒手在雪地里扒拉,手指抠着雪块,被冻得没了丝毫知觉,甚至感觉不到指甲流血的剧痛。
离开兵团那么多年,他终于又一次觉得在自己的生命中,还有个非常重要的、值得自己用心去结交的朋友。
“圣地亚哥......”他几乎绝望地说道,哑了嗓子。
【(⊙o⊙)直到现在才写完更新,困得我都想打两圈太极了~不好意思让各位久等了(说的好像有人在等似的^_^)明天周末没事,可以备点存稿,以后每天更新得从容点。
提前说一下,上架会有大爆更哦】
第一百二十五章 雪夜
大地不再颤动,刺骨的寒风席卷整座雪山,寂静的黑夜,除了寒风穿过山谷的哀嚎外,什么都听不见。
至少他什么都听不见。
两分钟、五分钟、十分钟过去了,他仍在不断用手指抠着雪块往下扒拉,这些雪因长期受到挤压,有不少都变成了硬邦邦的冰,想要扒开谈何容易。
寒风裹挟了他的全身,使得他止不住地打颤,嘴唇被冻得发白,脸上飘着霜花面无血色,唯有一双眼睛还存留着灼热。
他相信圣地亚哥没死,或者说,他在安慰自己,圣地亚哥还活着。
苍茫的雪地上,只有他孤零零的一个人,双手不停刨雪,俨然已经忘掉了寒冷,感受不到四肢的僵硬和疼痛,仅被执念支撑着,就这么一直刨下去。
被困在溶洞里的汉斯喊哑了嗓子,咳了几声后便放弃呼救了,裹裹衣服找了个不太冷的地方坐下,通过喝酒来维持体温,保存体力等待救援。
时间流逝,半小时过去了,郑飞的指甲松动,再刨下去就要脱落了。
他终于停了下来,看着自己血淋淋的手指,发呆,神情愣了一会儿,苦笑。
这一停,全身都疼,他坐在雪地上,费了好大劲拧开酒壶盖儿,仰脖灌了一大口,连喘几口凉气,驱赶掉体内的寒气。
“好好的你来什么雪山。”
他抬头望着星空,深深地叹了口气,双目失神,像是自责又像是懊悔。
月光洒在这片银色大地上,他的背影定格在本该唯美的白雪画卷之中,沧桑而孤独。
一个令人怜惜的,男人的背影。
他重重地咳了几声,嗓子又干又疼,吃了口雪水,坐了一会儿,整理好紊乱的情绪后,他决定下山去,在这冰天雪地里吹着冷风过一夜的话,没准真能死在这。
双腿被冻得发僵,他慢慢地、艰难地站起来,把火枪当成拐杖拄在地上,一步步挪动。
操,腿不是自己的似的,抬起来那么费劲,一米足足要走四五步。
走了有两分钟吧大概,连半个船身的长度都没走出,按这种速度来算,下山至少要十个小时,在如此糟糕的身体情况下跋涉十个小时,简直是折磨,最严酷的地狱训练也远远比不上。
他捏了捏耳朵和鼻子,让它们不至于被冻得失灵,然后目视前方深吸一口气,给自己鼓足了动力,继续前进。
倏然,身后响起了雪块滑动的声音,地表也轻轻颤动了起来,虽然比不上之前那么剧烈,但......
雪崩又来了?
他颤巍巍地转过头,眼眸中流露出一丝恐惧,却又带着些许解脱。
就在他坦然挺直身体,等着迎接雪崩来临时,不可思议的一幕出现了。
不远处,一片有卡车那么大的雪块耸动着,随即只听一声沉闷的像是从地底发出的咆哮,如同有股力量在拼死抵抗。
停滞半秒,一个高大的身影突然从雪块下刨了出来,如释重负般的大口喘息,仰面倒地,砸在雪地上。
圣地亚哥。
“圣地亚哥......”郑飞揉揉眼,确认不是幻觉,拄着枪杆以最快速度走去。
圣地亚哥躺在地上,接近虚脱,看到他的脸出现,嘴角挂上了傻乎乎的笑,抬起手臂想和他握个手,抬了不到一半就无力垂下。
“你还活着......”郑飞的眸子里显露出前所未有的惊喜。
“昏睡了一小会儿而已,本来已经到天堂门口了,没想到块头太大挤不进去,上帝就让我回来了。”圣地亚哥不管什么时候都能笑得出来,因为他是拥有纯正血统的热.那亚人,以勇猛无畏著称。
“好了别说话了,节省体力,我现在得给咱们搞点吃的,想办法在这过一夜,我可没本事把你背下山。”
圣地亚哥动了几下嘴皮,犹豫了一会儿,笑了笑,道:“下山去伙计,你留在这咱两都得死,冰天雪地的。”
“别说话,也别睡觉,想想你那美艳性感的维茜。”
说罢,郑飞站起环视了一圈,在这雪山上别说猎物了,连颗野菜都活不了。
想在寒冷中活下来,必须吃肉摄入脂肪蛋白质来补充热量。
他可不会把自己膀子给剁下来烤了,那样的话不仅疼,身体也不完美了呃。
蓦然,眼帘中出现了一个移动着的小雪球,在雪地上窜来窜去,他连忙摸出腰间的望远镜仔细观察,定睛一看,是雪兔!
跳跃着的雪兔在一块岩石旁停下,那里生长着几株草,它在啃。
郑飞迫不及待地举起枪口瞄准,双手却不由自主地哆嗦着,身体每一个关节都很僵硬。
与此同时,头痛,他晃了几下脑袋,静心定神,枪口却不停浮动,难以瞄准。
靠,那个军官叫什么来着,哦对了约翰逊,以前说过真正的高手开枪不是用眼睛,也不是用手,而是心,战士的心!
扯淡!你过来给老子用心打一枪试试!
郑飞骂了句,手指扣在扳机上,大致瞄准方向,开枪。
随缘吧,他想。
老天眷顾,竟然打中了,那只出来觅食的雪兔刚刚吃下几株味道不太好的野草,就飞向了兔子天堂,没准那里会有最美味的青草。
郑飞庆幸地松了口气,走过去捡起它,这只兔子很肥,虽然填不饱圣地亚哥那牲口肚子,让他们活下来还是足够的。
麻利地剥开兔皮,他对躺在地上的圣地亚哥说:“生吃还是烤?”
“烤吧,多搁点孜然粉......”圣地亚哥调侃。
“好啊,我兜里还有白天剩的烤羊肉想吃不?”
“想!要是能有碗虾汤暖暖身子就更好了!”
“西班牙火腿蘸着黄油吃,要不要?”
“这个你也有?听说冷的时候吃黄油能御寒。”圣地亚哥惊奇地动了两下身子,等着吃。
郑飞点点头,瞪了他一眼,道:“行,你在这等一会儿,我现在开船去趟里斯本给你买,很快就回来。”
“唉......”圣地亚哥失望地撇撇嘴。
“好了,生吃吧,味道不好但热量摄入高。”郑飞用匕首割着兔肉,抬头凝重地看了看前方,接着道:“吃完还得找地方休息,不能待在雪地里,冻一夜必死。”
【凌晨还有一更~】
第一百二十六章 归来
生吃兔肉,味道是真的难以下咽,还好因为被冻大发了,味觉不是很灵敏,屏住呼吸闭上眼嚼嚼就给咽下去了。
吃完,两人互相搀扶着行走,漫无目的地想要找个能避风的地方。
这才想起,汉斯那家伙还被困在溶洞里。
以两人现在的体力,根本无法搞开堵住溶洞的雪块,只能让这家伙先在里面待着,等下山了再派人来救他。
挪动在冰天雪地之中,圣地亚哥哆嗦了一下,挤出一丝苦笑道:“你现在还想喝冰镇啤酒吗?”
“少说两句话。”郑飞没心情和他开玩笑,努力抬起不断耷拉的眼皮,睁大眼寻找合适的落脚点。
“你说要是有堆火烤那该多好。”圣地亚哥又笑道。
其实他不是话唠,他只是在分散自己和郑飞的注意力,不然的话,很可能精神支撑不住,眼一闭永远倒在这里。
“对,再给你烤只羊腿,堵住你的嘴。”
说话间,郑飞看见了一块大岩石。
他们在岩石后面坐下,在这里可以避开寒风,休息休息,过几个小时估计就要出太阳了,到时候再想办法下山。
“千万别睡觉。”郑飞叮嘱道,然后开始活动僵硬的四肢。
“那你陪我说说话啊。”圣地亚哥昏昏欲睡,被压在雪块下那么久,费尽千辛万苦钻出来的一瞬间,体力便已消耗殆尽。
“好,你想听什么?”
“女人的呻吟......”
“去死吧你!”郑飞骂了他一句,顿了顿,噗的一笑。
因为,他也想听。
身处绝境之中,**就是支撑人活下去的动力,这方面的**是很重要的一部分。
圣地亚哥吐吐舌头,道:“要不给我讲讲你的故事吧,你的经历一定很丰富,哈哈。”
“丰富个屁,我就是个船长而已。”郑飞说着,拧了几下脖子。
自己的那些经历,没什么故事性,况且,不愿揭伤疤。
“呃,那我睡了......”
“别,我给你讲讲别人的故事,故事的名字叫做,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郑飞挑了挑眉头,开始讲述。
圣地亚哥来了精神,竖起耳朵听。
风吹雪落,月光倾洒,苍茫的银白色大地上,岩石后,一个船长,一个大块头,一个讲故事,一个听故事。
就这样,他们熬过了整个雪夜,迎来了东方的曙光。
这是郑飞有生以来最惨的迎接清晨的状态了,肚子咕噜咕噜叫,身体麻木酸痛,喉咙因为吸了太长时间的寒气,疼。
圣地亚哥的状态更差,眼神飘飘忽忽的,晕得站起来直打摆,走两步就一个踉跄。
东方的地平线上,在他们企盼的目光中,赤红色的太阳终于冒了出来,向这座岛屿投来了第一缕光辉。
他们听到了鸟啼,接着,山脚下的丛林中飞出无数只不知名的鸟类,欢快地翱翔在空中。
也是醉了,有只倒霉的鸟一头撞在了山崖上,掉落在两人的面前,这让两人面面相觑。
“这是......天上掉馅饼吗?”圣地亚哥憨憨地说,咽了口唾沫。
“管他馅饼还是包子,吃!吃完有力气下山!”郑飞提起匕首三下五除二地剥皮去内脏,犹豫片刻,道:“你还有酒吗?”
“还有点......”圣地亚哥递过酒壶。
郑飞把酒均匀地洒在鸟肉表面,搓搓手,拿出最后一根火柴点着,淡蓝色的火苗慢慢烤出肉的香味,撩动着他们饥饿许久的肠胃。
“好香......”
“伙计咱们商量一下,这个给我吃,下山后我还你十只。”圣地亚哥又咽了口口水。
“我还你一百只。”郑飞撇了下嘴,把烤得半熟的肉割成两半,大的那块给了这家伙。
“额......”圣地亚哥想说些什么,但语塞。
“赶紧吃吧你,块头大消耗大。”
郑飞大口啃完味道不错的鸟肉,站起来活动活动筋骨,便准备下山了。
圣地亚哥也学着他的动作,做一些热身运动,很快的,身体机能恢复不少。
这时,太阳已经完全从地平线上爬起,气温回升了不少,暖和得让人想感动世界,舒服多了。
郑飞拍拍圣地亚哥的肩膀,下山。
路过溶洞时,他们还试着想搞开洞口堆积的雪,但发现它跟冰块一样结实,俨然成了一堵墙,不用大锤和凿子根本动不了它。
于是,他们只能暂时把汉斯丢在这里,不知道那家伙是否还活着,溶洞里的气温可能比外面还低。
两小时后,他们终于回到了山脚,出现在山脚那十几名水手的面前。
水手们在山洞里过了一夜,那个受伤的,名叫安德烈的人,刚刚躺上担架,将要趁着天亮被送往大本营。
水手们这一夜混得也很惨,食物吃得差不多了,又没水喝,眼巴巴地等天亮。
短暂的休息后,郑飞带着他们往大队人马驻扎的山涧赶,一直走到了中午,终于踏上了这片有着小溪流经的土地。
刚刚回到山涧,看见眼前这群熟悉的人、篝火、水果、烤肉,圣地亚哥便欣慰一笑,轰然倒下,他一直在用意念支撑着几乎虚脱的身体。
“快给他拿点泉水来,医生在哪?!”郑飞喊道,忘了自己的身体也好不到哪去,尤其是手指,冻得皲裂。
喊完,他便深深吁了口气,一屁股坐在地上,揉着眉心,脑仁发痛。
布兰妮小心翼翼地给他端来一碗羊肉汤,舀起一勺,嘟起小嘴轻轻吹气,递到他的嘴前。
“我有这么娇贵吗?”他嘿嘿一笑,张嘴喝下。
“你还笑!”她拧紧眉头,既气恼又心疼道:“你去哪了,怎么把自己弄成这个样子?”
“哈哈,我现在不是回来的吗,没事了~”他捏了捏她的脸蛋,捧过碗大口喝尽,微笑道:“再来一碗,还有柑橘和煎牛排,我快饿死了。”
她白了他一眼,扶起他坐在帐篷里休息,给他裹上一层被子,之后便去准备食物了。
【终于写完啦tot赶紧睡觉,现在只要睡得晚就失眠,昨天又是到天亮才睡着的,萎一天。
晚安了各位~】
第一百二十七章 探明究竟
几口暖胃的食物下肚,先是肠胃抽搐,继而渐渐恢复正常。
吃饱喝足,困意没征兆的就来了,眼皮控制不住地往下耷拉,他往帐篷里一趟,合眼,睡了一天一夜,十八个小时。
醒来时,已是第二天早晨。
睁开朦胧的睡眼,盯着帐篷顶看了一会儿,他翻了个身,缓缓神,打了个深沉的哈欠后,坐起。
小溪流淌,水声潺潺,伴随着山中特有的清脆鸟啼,钻进他的耳朵。
他活动活动酸痛的双臂,掀开布帘走出去,抬头深呼吸,眯起眼享受大自然的气息,并惬意地伸了个懒腰。
来到小溪边,捧起清凉甘甜的山泉水洗了把脸,这才完全驱赶掉瞌睡虫,精神焕发。
瞟了眼刚刚出现在东方的太阳,他笑了笑,准备去寻摸点吃的。
然而,这笑意在嘴角停留了不过半秒,他的脸色便沉了下来。
一觉从中午睡到早晨,也就是说在这期间,汉斯还在溶洞里待着,差点就把那家伙给忘了......
想到这里,他四处找铜铃想要叫醒水手们,没找到,便对空放了一枪。
砰!
枪声在宁静的山涧中荡开,回音缕缕,惊飞了一片候鸟,它们扑腾着翅膀急忙奔向空中,另择栖息地。
停滞片刻,几百个帐篷里的人们不约而同地躁动起来,哄闹声响彻在山谷之中,短短几秒的功夫,无数名水手神色慌张地拿着武器冲出来,连裤子都没来得及提上,左顾右盼地寻找敌情,看见船长的一脸坏笑后,释然吐出一口气。
郑飞选了二十个最精悍的水手,带上足够的补给、工具和棉衣,准备向雪山进发。
没带上圣地亚哥,那家伙还在呼呼大睡不晓得什么时候能醒,从几吨重的雪块底下拱出来,之后又折腾了那么长时间,得把体力透支成什么样子?
布兰妮担心郑飞的身体还没恢复,建议他留在这里调养几天,吩咐别人去救汉斯,他拒绝了。
这一趟不仅是为了救汉斯,还有一个更重要的目的就是,探明雪山的秘密。
人对未知事物总是充满着好奇,虽然俗话说好奇害死猫,但有一点不可否认,新事物都是有好奇心的人发现的。
走之前,郑飞找了下达·芬奇,在了解到那小子知道日心说后,给了一点小提示:在某一时刻通过测量太阳与地平线的夹角,就能计算出当前在地球上的位置。
不是不想提示更多,而是他只记得这个,希望天才达·芬奇能通过这个消息发掘出六分仪的奥秘吧。
说实话,希望很渺茫,因为这其中还涉及到了某些公式。
达·芬奇,看你的了。
在吩咐所有人都不要打扰达·芬奇后,郑飞带着二十名整装待发的水手,出发!
正午过后,他们快马加鞭地来到了半山腰的溶洞门口。
岛上的昼夜温差很是离谱,夜晚冻成狗,中午热成热狗。
这气温,怎么的也得有三十度,火辣辣的太阳烤着头皮,让众人汗流浃背。
怪的是,冰雪却没怎么消融,大概是因为长年累月吧。
站在洞口,水手们掏出凿子和铁锤,有人建议用炸药炸开,郑飞果断制止,这一炸还不得再搞场雪崩出来,同样的罪他可不愿受第二次。
在他的指挥下,水手们动作轻轻地敲击着坚硬如冰的雪墙,半小时后,打出无数个密密麻麻的小孔。
随后,他们抄起锤子从边角开始一点点砸开冰门,动作稍微大一大没准就会引发雪崩,郑飞对此心有余悸。
将一堆冰块碎渣处理干净后,郑飞率先钻进溶洞,不见汉斯的身影,继续往里走。
约摸走了十来米,彩色光芒映入眼帘,他加快脚步上前,只见在溶洞深处有个水潭,水面已结上了厚厚的一层冰,在水潭上方,密布着光怪陆离的钟乳石,呈长条状,如同冰锥般。
能够形容溶洞奇景的,只有壮观一词。
洞里的气温不像想象中那么低,反而很舒适,有点秋高气爽的感觉。
郑飞绕着水潭踱步,目光停留在冰封的潭中,从来没进过溶洞的水手们跟在他后面,惊奇地打量着七彩钟乳石,议论纷纷。
潭底有着怎样的秘密?这是郑飞现在唯一所想。
“咦,汉斯在哪里?”有水手纳闷道,刚要扯起嗓子喊一句,被郑飞抬手阻止。
“嘘,不要大声喊叫。”
说罢,郑飞离开水潭继续向溶洞深处走去,救人要紧,那家伙至少一天多没吃东西了,晚上又那么冷,只能说,希望他还活着。
光线越来越暗,他拿出了“手电筒”,照亮前进的道路。
绕过几处转角,隐隐约约看得见前方有个耀眼的白点,好像是出口。
郑飞疑惑地皱了下眉,快步走去。
出人意料,这白光不是什么出口,而是进入了一个银光闪闪的“宫殿”。
四周的石壁,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散发着月光一样柔和的光芒,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
哦,角落里有张沙发似的长椅,石制的,背对着他们。
看来,这座岛的确有人类涉足过,而且很可能他们现在还在岛上。
想到这一点,郑飞顿时提起警惕,考虑了一会儿,示意一名水手去石椅那看看。
水手踮起脚步,紧紧攥着手里的匕首,小心翼翼地向石椅接近。
他本以为会跟神话故事里那样,椅子上坐着个骷髅,可当他走到椅子前,却不由自主地愣住了。
“船长,是汉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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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八章 价值连城
仿佛闻到了死亡的味道,水手怯诺地咽了口唾沫,看向郑飞犹豫了好一会儿,这才颤巍巍地伸出手,在汉斯的鼻孔前探了探。
“阿嚏!”汉斯猛然惊醒,见旁边有人,诧异地跳了起来,揉揉眼扫视了一圈。
接下来,他和郑飞对视了几秒,两人不约而同地露出了微笑。
“你还活着。”
“我还活着。”
人们惊讶的发现,汉斯不但活着而且活得很好,满面红光一点都不像饿了两天的人。
“给他拿点吃的。”郑飞对水手说。
谁成想,汉斯竟然摆摆手道:“不用,我刚吃过。”
说着,他便从石椅底下掏出一个包袱抖开,里面是一大块风干的牛肉,得意笑道:“这里什么都不缺。”
紧接着,他又笑眯眯地掏出半瓶酒,盖子一拧,酒香四溢。
闻着这浓醇的酒香,郑飞的眸子里掠过一丝讶色,走过去拿起酒瓶子端详,鼻尖凑在瓶口嗅了嗅。
从没见过这么好的酒,至少是有着上百年历史的佳酿,只有极少数懂酒的人才明白,当一瓶好酒在雪山的溶洞里珍藏了上百年,会变得多么美妙,倘若放到二十一世纪,绝对能拍出全球最高价。
这么好的酒,当然是用来独吞的。
汉斯眼睁睁地看着他把半瓶酒都倒进了酒壶里,吐了吐舌头,却丝毫都不心疼,笑道:“慢点倒船长,还有两箱呢。”
郑飞的动作停滞了一下,抬眼道:“在哪?”
汉斯做了个神秘的表情,吹口哨,道:“不管接下来看到什么,都不要太激动哦。”
说罢,他按下隐藏在石椅底部的机关,就像里斯本监狱里的磨盘一样,出现了一个地洞。
郑飞挥挥手,示意水手们在上面放哨,自己随他钻了下去。
地洞中很亮堂,墙壁上的石头散发着荧光,使得这里像是一条神秘的通道,某某王的密道。
走到尽头,出现在眼前的是满地五彩斑斓的宝石,两箱酒,几条风干的牛肉,以及一个匣子。
汉斯挠挠头,道:“我想打开匣子看看有什么秘密,但是搞不开......”
话说了一半,只见郑飞拔出匕首麻利地往匣子里一扎,切开。
里面是一张泛黄的羊皮纸,写着奇形怪状的符号,大概是某种字体。
郑飞不是考古学家,自然也就不知道这字的含义是什么,猜测一会儿后,小心翼翼地折好纸,揣进汉斯的怀里,因为它有霉味儿。
然后,他深吸一口气,默默蹲下来,捡起几块宝石在掌心里掂量。
虽然不是什么宝石通,但他没少和上流社会的人士接触,她们佩戴的宝石大致也就是这个成色。
关键是,这里满地都是宝石!小的如蚂蚁,大的和鹅卵石有的一拼,成千上万颗,价值连城。
这批宝石如果带到欧洲全部卖掉,毫不夸张地说,绝对能买下半个里斯本!
这也是郑飞让所有水手都留在上面的原因。
现在的船队不比以前了,纳含两千余人,俗话说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没准就会有几个见财起意的人。
这么大一笔财富,要是有人动了心思在饭菜里下点什么东西,或是趁着夜黑风高杀人劫船......
这些,不得不防。
沉默了一会儿,郑飞蹙紧眉头,低声道:“汉斯,你想发财吗?”
汉斯茫然点了下头,道:“当然,出来航海不就是为了发财吗。”
“那这些宝石,你想要吗?”
汉斯眼中闪过转瞬即逝的贪婪,抿抿嘴,道:“说不想是假的,但是我知道你不会给的,只要赏我点奖金就好,两百个银币怎么样?”
郑飞摇摇头,认真注视着他,道:“不,我可以给你十分之一,卖掉后足够你享乐一辈子,不过......”
“不过什么?”汉斯明白天上不会掉馅饼的。
“不过关于这批宝石,你不能让任何人知道,懂么?”
会心一笑。
“懂,你这只狡猾的老狐狸。”
“呵呵,没办法,形式所迫,船上的人太多了,你永远无法弄清其他人在想什么。”
说罢,郑飞拍拍他的肩膀,坐下,喝了口口感醇厚的百年佳酿,瞥着旁边的风干牛肉玩笑道:“你吃的该不会就是这个吧?”
“对啊。”
郑飞一怔,想说些什么又给噎了回去,怕这家伙吐出来。
这肉搁在这至少也上百年了吧,天然冷库虽然没有细菌滋生肉没腐烂,但是要吃下去还真需要勇气。
看起来,汉斯这家伙并不知道它有上百年的历史,吃得还很香。
啧啧,竟然又啃了一口。
郑飞将注意力转回宝石上来,今天是带不走了,得另想办法找群能够信赖的同伴,偷偷把它们转移到船上藏起来。
抱上两箱酒,出洞。
水手们百无聊赖地等着,喝酒聊天,没事再嚼两颗盐焗豌豆,见他俩出来,立刻凑过来询问。
“船长,下面有什么?”
“对对对,是不是有黄金宝藏?”
“哈哈,发财了!”
对这群激动不已的水手,郑飞作出失望的模样,叹了口气道:“只有这两箱酒。”
水手们火热的心被泼了盆水,面面相觑,有不相信的想要钻进去看看,被汉斯一把拽住。
“要赶快离开,再过五分钟洞里就会产生寒气,到时候这里会变得跟冰窖一样。”
“行了,快走吧,回去给各位发奖金,每人十个银币!”郑飞催促道,率先向外走去。
发财梦破灭的水手们失落地垂下头,列成队跟了上去。
两天后的中午,山涧。
鸟语花香,姑娘们蹲在小溪的下游洗衣服,谈笑风生,笑靥如花的脸蛋让人很是心动。
至于汉子们,则是坐在两旁的树荫下翘起二郎腿,偷偷瞟着别人家的媳妇儿或女儿,指尖夹着自制的卷烟吞云吐雾,烟丝是当初从里斯本船坞老板手里坑来的,郑飞自己没兴趣,全给了水手做福利。
圣地亚哥早上刚醒,一醒吃了整整一盆牛肉面,连汤都喝得一干二净,还舔了舔。
郑飞坐在山崖上,在这里可以将整个山涧尽收眼底,看着底下各种姿态的男人女人,轻轻翘起了嘴角。
“船长,吃糖吗?”身后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第一百二十九章 确定位置
郑飞转头一瞥,竟然是达·芬奇。
“唔,你怎么出来了?”他奇怪道,要知道这小子做研究时拖都拖不动。
“遇到了一个无法解决的问题,出来透透气。”达·芬奇嚼着糖,苦恼地说。
没等郑飞问,他便诉苦道:“按照您说的,我能测量出太阳和地平线的夹角,可我仍然无法确定我们在哪,因为我不知道太阳在地球的哪个位置......”
“等等!”
郑飞突然一个激灵,道:“你能测出太阳和地平线的夹角?”
“嗯,但......”
“快把你的工具拿出来,每隔一分钟测量一遍!”接着,他冲山涧中喊道:“汉斯,把钟表拿上来,快!”
水手们很少见到船长这么焦急,达·芬奇立刻照做,汉斯也匆忙跑到用来当仓库的山洞里,抱出船队仅有的几个大钟表,迅速爬上山顶。
几个钟表的刻度基本准确度基本吻合,郑飞让达·芬奇每分钟做一次测量,自己则负责记下角度和对应的时刻。
角度在增加,还在增加,达·芬奇不厌其烦地做着测量,郑飞在羊皮纸上记下了无数个数据。
在一天中最热的时段,两人曝晒在阳光下,汗流浃背,却是无比专注。
下午一点,终于,角度减小了。
记下这个数据时,郑飞的手哆嗦了一下,接下来的几次测量,角度一直在减小。
他如释负重地吁出了一口气,灌了一通凉水,畅快地抚着胸膛,微笑道:“达·芬奇,不用测了。”
得到这个指示,达·芬奇直接瘫了,拿起壶凉水就往头上浇,连连喘着热乎乎的粗气。
“船长,您可折腾死我了,测了这么长时间您到底要做什么啊?”
“保密。”郑飞狡黠一笑,卖关子道。
“切~”
罪可不是白受的,通过近两个小时的努力,郑飞得出了当前的经度。
钟表是里斯本的匠师制作的,当它在里斯本,指针指向正午十二点时,对应的就是太阳与水平线的最大角度。
而现在,最大角度对应的是下午一点,整整晚了一个小时,可得出当前经度在里斯本西方15度。
而里斯本的经度,是西经15度,算上种种误差,当前应该在西经30度左右。
大西洋中,北半球,西经30度,火山,温泉,这些信息足够让郑飞确定这座岛屿的位置是——亚速尔群岛!
亚速尔群岛,在葡萄牙西部约为三分之一个美洲的距离,十五世纪被葡萄牙航海家发现后,成为大西洋航线的重要补给点。
这些岛屿笼罩着一层神秘的色彩,没有人确切地知道是谁在什么时候发现了它们。有一个浪漫的传说,一名天使从空中抛下一朵花,九片花瓣纷纷落下,变成了岛民们美丽的家园。
林木茂盛、富有异国情调的亚速尔群岛位于欧洲的最西端。(里斯本是欧洲大陆的最西端,不一样。)
郑飞曾不止一次地来过这里,当然不一定就是脚下这座岛屿。
亚速尔群岛被《国家地理旅游杂志》评选为世界最佳旅游岛屿之一,每年都会迎来无数名慕名而来的游客,来自世界各地。
身为圣休伦斯号船长,郑飞当然少不了带着客人往这跑,有的年份一年就要来好几次,大多是在英雄港靠岸。
特塞拉岛是亚速尔群岛中最热闹的一个,而繁荣的市镇——英雄港位于特塞拉岛的南岸,始建于16世纪,这座小镇有着无法言述的魅力,吸引了世界各地无数捕鲸人、小商贩、猎宝者徜徉在卵石铺就的街头巷尾。
驾艇出海的船民,也许会在悠闲的下午,坐在古老广场的咖啡馆里啜饮着浓咖啡,透过长长的玻璃橱窗,偷看街上穿着短裙的长腿美女,想象自己在捏她性感的屁股。
岸边横着几艘里斯本捕鳕船,它们会在夜晚或者清晨凉快的时候启动,出海捕鱼。
当地的家庭主妇,由于这里气候宜人,即便到了四十岁依然是风韵犹存,当丈夫出海不在家时,她们很乐意把岛上北约的拉日什航空基地的飞行员请到家里,给他们拿上一瓶红酒,亲自下厨煎两块牛排,悠然地享受着生活,至于怎么享受......嘿嘿。
英雄港还保留了葡萄牙贸易货栈,两座要塞圣塞巴斯蒂安教堂和圣约翰浸礼堂,这些建筑形成了港口的主要框架,大量16世纪巴洛克建筑的教堂和修道院,紧密地交织在一起,组成了市区建筑群。
涂漆的木制阳台旁,也许会有三两位美丽的姑娘,撑着她们雪白的双臂,用她们甜美的笑容去迎接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
由于亚速尔群岛多火山温泉,地热丰富,利用地热烧菜便成为一绝,把米、香肠或蔬菜拌好调料放入一个周围带孔的木制圆桶,在地表冒地热的小洞口,用蒸汽罐连续几个小时不间断地蒸煮,热腾腾香喷喷,真是别有一番滋味。
不少旅行者就是冲着这熔岩烧烤的名头而来,来到这里,别的可以不吃烤鸡是不能不吃的,当然还有烤乳猪烤全羊。
离开热闹的城区往更远些的地方走,最常见就是大西洋岸边的峭壁耸立,岩石嶙峋,海边空无一人,站在制高点上俯瞰,黑色的火山熔岩犬牙交错,大海变幻不定。
......
总而言之,亚速尔群岛,是极具开发价值的宝岛!
郑飞站直身体,拿起望远镜来眺望着远方的海岸,满意地砸了下嘴。
就冲着这份风情,也必须把这座岛变成自己的基地,更何况它有那么好的气候条件和矿产资源,留下些人来开发它,不但能创造财富,还能为船队减负。
他的开发计划,在到达美洲之前,启动了!
然而,有一点让他陷入了深思,亚速尔群岛距离葡萄牙海岸线最多十天的航程,自己的船队却漂了一个多月,看来没少兜圈子。
把这里变成殖民地的话,总觉得有点不安全,因为葡萄牙海军只需要向西航行个十天就能抵达这里,太近了。
所以,在开发之前,必须做好防御准备!
【晚上发生了点不愉快的事情,就两更喽,明天再补,莫怪,晚安了各位。】
第一百三十章 热气球
既然决定要开发这座岛,就不能一直住帐篷了。
除了女人和孩子,上千名水手和家眷全部参与到了一项规模宏大的行动中——盖房子。
岛上有很多适合用作建材的树木,砍下它们去搭建小屋再合适不过了,家眷中还有做铁匠营生的,搭建起炉子采集矿石来生产盖房所需的铁钉。
在这期间,郑飞还安排阿瑞斯和几名信得过的手下,前去溶洞把宝石给偷偷运了回来,藏在新大陆号的船舱里,以后运到欧洲能换一大笔钱。
处理完这些,郑飞又闲了下来。
这天,他惬意地坐在树荫下,背靠着树干,吃着甜丝丝的柑橘,看着忙忙碌碌的人们,品着口感醇厚的百年佳酿。
悠扬的乐器演奏声萦绕在耳畔,节奏很快,那是几个年轻小伙子的手笔,为的是让人们更有干劲。
这时,圣地亚哥喜笑颜开地跑了过来,那么大块头咚咚咚地踩着地面,像一头棕熊。
“伙计,猜我捉到了什么?”
“一只蚂蚁?”
“切~我捉到了一匹烈马,像极了亚特兰大码头监工头子骑的黑鬃马!看看去?”圣地亚哥很激动,他这辈子都没骑过马。
一个多月前从里斯本突围时,骑士军团的马全部留在了岸上,只带了两匹最好的,准备到了美洲后配种。
郑飞对马没什么兴趣,又不是玛莎拉蒂。
他抬了下眼皮,伸了个懒腰,道:“我不去了,你自己玩吧。”
圣地亚哥失望地撇撇嘴,在他身边坐下,给自己倒了杯酒,说:“你不是想把整座岛都探索明白吗,马跑得可比人快多了。”
“可是它无法穿越丛林与河流,只能在平原上奔跑。”郑飞仰脖喝完杯里的酒,看着翱翔在空中的老鹰,笑道:“它又不能飞。”
飞~
对了,最近没有安排任务给达·芬奇,可以考虑让热气球面世了。
有了热气球,就能搭上它飞上几千米甚至十几千米的高空,俯瞰大地,将这座岛屿的迷人风景尽收眼底。
而且,热气球还能在今后的探索与战斗中发挥奇迹般的作用。
想完这些,他拍拍圣地亚哥的肩膀,让这家伙玩马去,自己则是穿过搬木头的人群,来到了一处僻静的角落,钻进帐篷。
达·芬奇坐在地上,聚精会神地盯着面前的羊皮纸,跟往常一样,丝毫没注意到郑飞进来了。
郑飞踮起脚步凑上前,探头一看,嗬,蒸汽机的雏形,不过只画出了一个框架。
“达,最近怎么样?”
达·芬奇抖了一下,笑道:“嘿嘿,挺好的,每天都有烤肉吃,比我在里斯本时过得好多了。”
说罢,他又把注意力转回图纸上,继续思考。
郑飞挑了挑眉头,道:“先别想这个了,有件重要的事需要你去做。”
“您说,我听着呢。”
郑飞撕了片纸,捏住它悬停在油灯火苗的上方,道:“看这里。”
达·芬奇眨了下眼,转头望去,盯着纸片看了一会儿,问:“然后呢?”
“有什么变化吗?”
“唔,纸片好像变得黑了点。”
“除了黑呢?”
沉默片刻,达·芬奇挠挠头,猜测道:“它在动?”
郑飞不打算再卖关子了,直接点明道:“没错,空气加热后会变轻,便会向上飞。”
达·芬奇愣了一下,道:“好像有道理,可是为什么啊?”
“有些事是没有理由的。”
“不,我觉得每件事都是有原因的。”
“那你为什么是吉姆斯的儿子?”
“......”
达·芬奇有生以来第一次辩论失败,不好意思地吐了吐舌头,注意力移到纸片上,回味郑飞刚才的指点,皱起眉心想了一会儿,忽然眼前一亮,豁然开朗道:“如果把空气收集起来,再想办法加热它们,就能飞上天了!”
郑飞耸耸肩,笑道:“交给你了。”
“放心吧船长,我会好好干的,不过......”达·芬奇欲言又止,难为情的样子。
“有什么要求尽管提。”
“我......那个......”
“你不说我就走了啊!”郑飞掀开帘子。
“别......”达·芬奇挠头,酝酿好久,红着脸道:“我今年十六岁了。”
看见他奇怪的反应,郑飞已经大致猜出他想说什么了,微笑着等下文。
“船长您知道的,男人十几岁时就会开始有生理反应......”
“看上哪家姑娘了,我帮你牵线。”
“没有没有,我只是想抒发一下生理反应,我觉得,那个叫薇薇安的舞娘挺性感的......”
“好好做事,把热气球给搞出来后,薇薇安让你玩一个礼拜,不过你可得小心点,别被那浪货吸干了。”
“明白!”达·芬奇打了个手势,爽朗一笑。
郑飞掀门帘弯腰转出去,情不自禁地笑了笑,看来这个旷世奇才也有弱点,风流。
有弱点是件好事,便于以后控制,不然等这小子长大了翅膀硬了,搞不好就会产生什么坏心思。
古往今来,策划出疯狂举动的,都是天才。
比如,阿道夫·希特勒。
离开达·芬奇的帐篷,郑飞瞧见远处的空地上,圣地亚哥正一次次地爬上马,又一次次地被摔下来。
烈马,总是让人又爱又恨。
女人也是。
不过也不怪人家马,大块头的体重至少两百五十斤,往上一骑,场面不堪入目......
在工地徘徊了一会儿后,郑飞去了工匠小屋。
工匠小屋是最先被搭建起来的,里面的工匠正在将滑膛枪加上膛线,以及改装子弹。
经过改装,有效射程至少能提升三倍,也就是一百多米。
小屋中,充满着叮叮当当的敲击声,还有油的味道。
看见郑飞进来,工匠们停下手里的活计,齐声叫道:“船长好!”
郑飞微笑示意,道:“改装多少把了?”
“二十一把。”工匠头子汇报道:“船长,我们刚在讨论,如果把火炮也加上膛线,是不是也会猛很多呢?”
“想法不错,你可以试试。”
“但是现在还有个问题,就是我们无法制造出炮管,也无法在里面刻上膛线。”
“你带人去沙滩上搞点沙子来,要那种颗粒特别细,容易粘在一起的。”
第一百三十一章 岛上悠闲生活
工匠带回来的沙子颗粒极细,很适合做模具,郑飞花了大概两小时的功夫码出了线膛炮管的沙模,给工匠们介绍了铸造的流程,便离开了工匠小屋。
仰头,深呼吸。
天气不错,晴空万里,几朵白云这么缥缈着,为湛蓝的天空点缀上了一抹薄纱。
哇哦,圣地亚哥竟然成功骑上了烈马,他做到了。
布兰妮独自一人坐在小山坡上,留下一个曼妙的背影,吸引着男人们焦灼的目光,也吸引郑飞抬脚走去。
郑飞叼了根青草,淡淡的苦涩味儿在口腔里传递开,他悄悄来到布兰妮身后,抱住她。
她惊叫了一声,花容失色,正要挣扎忽然看见是他,吁了口气道:“吓死我了你!我还以为是哪个色胆包天的呢!”
“哈哈,谁敢?”他紧贴她的背,凑在她的耳边,呢喃道:“我刚听见你在唱歌。”
“嗯~哼一些小调而已。”她喜欢被他从背后抱着,很有安全感。
“我教你唱歌吧,怎么样?”
“好呀,不过......你会唱歌?”
郑飞吐掉嘴角的青草,吹了个口哨,抱着大美人坐在舒适的草地上,眺望着山下成片成片的花海,渐渐的,歌声从喉间悠悠传出。
窗外的麻雀~
在电线杆上多嘴~
你说这一句~
很有夏天的感觉~
......
听到这陌生的,却充满着魅力的语言,布兰妮漂亮的眸子中,现出一抹从未有过的惊喜,温顺地趴在他的手臂上,认真听完了整首歌。
一曲落定,她不由得鼓掌,笑道:“虽然我听不懂,但是好好听!谁教你哒?”
他笑了笑,搂住她的腰肢,平视远方,起起伏伏的山脉,回忆道:“当我还在上学的时候,最喜欢的就是这首歌,那时我的座位在窗子旁,一抬头就能瞧见枝头上的麻雀,叽叽喳喳。唱这首歌的人现在已经名满天下,过上了滋润的小日子。”
“那他叫什么名字?”
“杰。”
“咿~那你能教教我嘛?”她眨了下大眼睛,托腮道。
“当然,不过你得先学会这种语言,让我们从最基本的开始。”
说着,郑飞捡起一块石头,用汉语说道:“石头。”
“四......透?”
“再来一遍,石头。”
“石......头?”
“对,差不多了,再看这个,青草。”
......
山坡上,树荫下,他们搂在一起,欢颜笑语地学习汉语,博大精深的、全世界最美丽的语言。
在别人看来,他们是在秀恩爱。
尤其是,在垂涎于布兰妮的美貌的水手们看来。
对于水手们来说,每天眼前有这么个大美人来回晃着,实在是心急火燎,没老婆的还好,能找舞娘们去舒爽舒爽,有老婆的只能找自己的糟糠之妻泄泄火。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今天上了明天还想上,这是爱情,今天上了明天还得上,这是婚姻。
聪明的人,擅于把婚姻当作爱情,愚蠢的人,只能把爱情变成婚姻。(啧啧,搞得我好像结过婚似的)
半个月,悠闲的过去了。
早上起来晨练,吃早餐,钓钓鱼打打猎,热的时候喝个果汁游个泳,到了傍晚烤只羊腿,炖上一锅肉,冰镇啤酒敞开了喝,睡前跟布兰妮换不同姿势玩到嗨,之后搂着她入睡。
这就是郑飞每天的生活,这期间,一切都是那么的平淡,而又回味无穷。
所有小木屋都造好了,足有数百个,每个占地十几平方米的样子,错落有致地分布在平地上。
郑飞和布兰妮的木屋是最豪华的,坐落在一条小清河旁,出门就能喝到最甘甜的雪山泉水,摸到口感肥嫩的鱼虾和小蟹。
郑飞勒令所有人不许污染这条河,要是发现有人往河里尿尿,往哭里打!岛屿总共就这么大,环境被污染了之后就要换地方,换来换去最终只有一个结果,无处可去。
虽然他本人不打算在这常住,但也要为这群子民负责,或者说,让这群子民为他们自己负责。
他用了一句话:“谁敢蔑视规矩,我就让你知道裁决的含义。”
无规矩不成方圆,想管好这么大一波人,必须来点狠的。
这就是,法律的雏形。
今天,他照例早早醒来,五公里越野跑,流出满身大汗后痛快地冲了个澡,端了杯美酒坐到秋千上,接过布兰妮递来的水果派。
秋千是专为布兰妮搭的,有其她小姑娘效仿着也在家门口搭了一个。
他和布兰妮轻声聊着天,慢悠悠地帮她晃着秋千,这时,工匠头子气喘吁吁地跑了过来,报喜道:“好消息船长,第一批线膛炮造出来了,等着您去试射!”
他耸耸肩,吻了布兰妮一下,道:“那就射呗,最好不要射在里面。”
布兰妮转头白了他一眼,撅起嘴道:“流氓。”
“想什么呢,我说的是山谷里面,不是你那里面。”他坏笑道,随后转身而去,留下她独自凌乱在风中。
山坡上,线膛炮被安装在脚架上,脚架紧紧固定在地面上,能有效遏制后坐力。
“哪来的脚架?”郑飞诧异道,看架子的结构都有点接近野战炮了。
“我们请乔治设计,乔治又去找了那个叫达·芬奇的,那家伙一个下午就把图纸给搞出来了。”
“哦~那就不奇怪了,开炮吧!”郑飞会心一笑,抬起望远镜准备观察。
炮手就位,填弹。
砰!
一声巨响,炮弹冲出线膛管,得到一次提速,呼啸着划破天际,奔着远方的草原而去。
在人们的欢呼声中,在空旷无边的草原上,炮弹落地,郑飞不可思议地放下望远镜,满意地点了下头。
有效射程至少一千二百米,如果有上百门线膛炮同时开炮,在武器落后的中世纪,足够把对面吊起来打。
达·芬奇真是个宝贝,要是以后能弄出蒸汽机,搞个蒸汽动力装甲车,坦克军团.....
想远了。
在一片欢呼声中,郑飞微微拧了下眉心,然后用望远镜观察附近的制高点。
【我算是发现了,阴天一出去在路上准淋大暴雨,没有一点点防备,想刷脸让打伞的妹子接济一下,无奈天黑看不清脸,愁(;′⌒`)】
第一百三十二章 做好防御准备
这片地势比较平坦,除了几处丛林外,覆盖地表的就只剩齐膝高的草原了。
附近共有五处山包,高度在百米左右,在上面布置防御工事,能有效观瞄周边的敌情并予以打击。
为了预防可能出现的葡萄牙海军和居住在岛上的土著,郑飞立即命令水手们布置工事,并让工匠加紧线膛炮的制造。
半小时后,海崖边。
惊涛拍岸,发出独特的响声,呼呼的海风掠过耳畔,咸腻却又怡人。
郑飞坐在崖上,面对着一望无垠的大海,心中无比开阔,澎湃感十足。
嘴角不禁微微上扬,他拧开酒壶盖儿,灌了一小口,含了一会儿,咽下。
酒香醇厚,兑上杨梅汁的话,口感肯定不错。
躺下,眯眼休憩。
这时,由远及近的咚咚咚的脚步声表明,大块头圣地亚哥来了。
“伙计,吃这个吗,水手们刚刚发现的,听他们说好吃极了!”
郑飞偏偏头,瞥了瞥壮汉怀里抱着的水果,是炎热季节最具吸引力的水果——西瓜。
他眼前一亮,翻身而起,拔出匕首切成两半,对圣地亚哥扬扬头,道:“你要吃吗?”
“额......”圣地亚哥挠挠脸说了句随便,心底暗想你不给我吃我就跟你没完。
郑飞嘿嘿一笑,抱起半边西瓜往回跑去,任凭大块头在身后呼喊。
他愉快地奔跑着,想把西瓜拿给布兰妮先尝尝。
只不过,对种植业一窍不通的他完全没意识到,野生西瓜的个头都是很小的,自己怀里抱着的是人工培育的。
很快回到了小屋,布兰妮和往常一样,坐在小巧玲珑的秋千上,伸直她那白皙的长腿,饶有兴趣地望着小河里游过的一条条小鱼,手里捧着个画板,画风景。
看到郑飞的身影,她露出灿烂的微笑,眨了下水灵灵的大眼睛,道:“你不是在海边吗,怎么有空来啦?”
郑飞坐到她身边,吻了下她俏丽的脸蛋,柔声道:“给你送新鲜水果吃啊。”
说着,他用匕首挑起西瓜最中心的那块,递到她嘴前。
她撅撅嘴,道:“哪有喂人家吃东西用刀的。”
“想赶快让你尝尝嘛,来~张嘴,乖~”
“这话听起来好奇怪......”
“哈哈,想起了晚上在床上的画面?”
“噗......”她白了他一眼,张开小嘴,嚼着甘甜的西瓜肉,汁液从嘴角溢出,嘻嘻道:“好吃~”
他挑了挑眉头,笑道:“都给你了,不要吃太多,不然会吃坏肚子的。”
“嗯~你又要去哪?”
“回海岸边,还有些事要做。”
他抚着她的长发,走之前来了个深情的拥吻。
海崖上有几十名工匠,正在搬运木头和沙包,有条不紊地搭建瞭望塔。
郑飞打算沿着海岸搭建十几个瞭望塔,方便观察海上的情况,万一葡萄牙皇家海军在这登陆,也好提前做准备。
相比海军,更需要防的是海盗,当然不是普通的海盗,普通海盗都是混海岸线的,亚速尔群岛远离欧洲大陆极少有船队通过,没有哪个海盗会出没在这里。
海盗指的是,其他的航海家。
在中世纪,有着无数富于冒险精神的航海家,展开双臂冲向大海的怀抱,目的大体只有一个——财富。
有了足够的财富,他们就有了名望、地位、女人等等等等,所需的一切都唾手可得。
所以为了这个目的,他们不惜泯灭良知,做出一些丧尽天良的举动。
比如,大名鼎鼎的环球航海家,麦哲伦。
麦哲伦死于菲律宾的部落冲突中,菲律宾人在马克斯坦北岸,为一个叫拉普拉普的勇士和麦哲伦修建了一座奇特的墓,两人共用,墓碑的顶端是拉普拉普持盾剑的铜像,在碑的正反两面镌刻着两位敌对人物的事迹。
墓碑正面刻着:一五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拉普拉普和他的战士们,在这里打退了西班牙入侵者,杀死了他们的首领——费尔南多·麦哲伦,由此,拉普拉普成为击毁欧洲人侵略的第一位菲律宾人。
墓碑的背面刻着:一五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费尔南多·麦哲伦死于此地,他是在与马克坦岛酋长拉普拉普的战士们交战中受伤死亡的,麦哲伦船队的一艘船只——维多利亚号,在埃尔卡诺的指挥下,于一五二一年五月一日升帆驶离宿务港,并于一五二二年九月六日返抵西班牙港口停泊,第一次环球航行就这样完成了。
麦哲伦的环球航行固然伟大,但他对殖民地人民的暴行也是不能容忍的,屠杀、放火、强奸,可谓是无恶不作!
在大航海时代,航海家没有几个是好鸟。
呃,郑飞除外。
为什么除外?因为他和别人不一样。
为什么和别人不一样?因为,他就是和别人不一样,他将会成为史上最受人敬重的航海王,人们亲切地称他为,船长。
总而言之,如果真的有某些怀揣野心的航海家抵达了这座岛,岛上的居民定会受到一场惨烈的洗礼,男人们倒没什么,投降沦为奴隶便是,而女人,尤其是漂亮女人,则会......
所以在郑飞离开这座岛之前,必须指导居民们做好防御准备工作,搭建瞭望塔是第一步,之后还有挖地道,以防对手过于强悍,硬拼不过只能躲避。
对工匠交代一些事情后,郑飞又坐到了海崖上,眺望远方的海面。
圣地亚哥一个人闷闷地啃西瓜,递了一瓣给他,然后继续啃,不说话。
郑飞接过西瓜咬了一口,瞧着他憨憨的模样,不禁笑道:“你这家伙该不会是吃醋了吧?”
“切,别开玩笑了,我可不是老娘们!”
他揉揉眉心,注视着平静的海面,抬头望了眼掠过空中的海鸥,道:“壮汉,我忘了跟你说句谢谢了,谢谢你那天救了我。”
【这两天事情较多,再加上状态不佳,写得很艰难,更新不给力,也不好意思求票票啥的了,只能用下月初的上架爆更来抚慰大家受伤的心灵喽,提前透个底,会有连续三天十连爆(*^__^*)真爱粉们正计划同天打赏将本书顶上热销新作榜,在榜单上的位置将会决定以后每天几更,给力的话每天保底五更哦o(n_n)o
好了,多谢各位始终如一的支持,我都记着呐~早点休息,晚安~】
猜这是什么
这是请假条哦,
递上请假条时,总会有种奇怪的感觉,像是垂着头,愧疚又怯诺地说:“老师,我作业没做......”
对手机前各位严厉的老师们,我只想弱弱地说一句:揍我可以,能否不打脸?......
咕~~(╯﹏╰)b玩笑之后,言归正传吧~
最近发生不少事儿,往电脑前一坐打开wps,盯着空白的文本想写点东西,却总是会不由自主地想其他事情,完全不在状态。
这几天更的慢,希望大家能给我点时间,好好调整一下状态,写出最走心的作品。
最后,发个小小的感慨吧。
世间最大的绝望莫过于,仅存的一抹希望随风而散(╯^╰)可是那又怎么样呢,我永远是打不死的小强,认定的事情就一定坚持下去,永远。
再见!你知道我在和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