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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好望角遇到爱     帝国大航海txt下载     帝国大航海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九十一章 越狱者的战争

    【今天上来一看新增不少收藏,惊喜不已,再看看书评区,简直撑爆了!后来才晓得原来是真爱粉帮打广告了,广告词写得挺有才,66666~

    没说的,感激涕零!鞠躬!

    多谢大家对本书的喜爱与支持,这对于我来说,就仿佛顶着灼人烈日穿行在撒哈拉大沙漠中,眼前突然出现了一汪泉水,重点是泉水里泡着一名性感美艳的女郎,赋予了我无穷的动力。

    咳,什么屁作者,公共场合一点正经都没有......

    交流群是291518350,简介上也有,欢迎大家加入~本群无门槛也没那些破规矩,管理员人也都挺好,处得挺愉快~

    话说今天群里土豪发了不知多少个红包,抢得不亦乐乎,悲催的我从没破过一块钱大关,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深深同情o__o“…呃,最后一包抢了七块钱运气王,拿去请妹纸喝酸奶了~

    再啰嗦一句,我可不是书中的男主啊,都说我见妹纸是奔着约炮去的啊,我可是好男人啊!嗯......】

    ============翘首以盼分割线,为伊消得人憔悴=============

    德兰克用他那粗壮的手指紧紧掐住老头儿的脖子,另一只手捂住自己的腹部,咬牙切齿道:“老东西,你在早餐里放了什么?!”

    “我......什么都没放!”老头儿愣愣的,确实不知道昨晚格兰特投毒的事。

    “除了你没人进过厨房!说,谁指使你的?!”

    “......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老头儿惊恐哆嗦,咽了口唾沫。

    “去死吧!”德兰克吼道,挥臂拳头一攥作势要捶。

    危急关头,一声怒喝响彻在整个过道之中。

    “住手!”郑飞道。

    德兰克眉毛微微扬了一下,瞥着他,道:“是你?”

    “是我。”

    “找死!”德兰克把老头儿推搡在地,旋即娴熟拔出长剑向郑飞走去。

    然而接下来出现的一幕,却硬生生止住了他的脚步,左脚在前,愣愣地杵着。

    他看见,郑飞推门而出,然后几乎是在五秒内,二十几名犯人齐齐推门,站到楼道里,虎视眈眈地盯着他,虽然都是赤手空拳,但这群重犯个个都是狠角色。

    “靠......”他喃喃道,双眸中显露出了前所未有的恐惧,将他与生俱来的傲慢完全抹灭。

    “打死他!”犯人们咆哮道,如同猛兽般扑了过来。

    他倒是很机灵,片刻都没犹豫撒腿就跑,三步并作两步冲下楼梯。

    “别追了!”郑飞拦下犯人们,下令道:“办正事要紧,按我教你们的把其他人放出来!速度要快!”

    犯人们应声而动,监狱里大乱,外面也炸成了一锅粥,得到消息的精锐士兵们顾不上腹泻的痛苦,夹起腿爬上瞭望塔,操控火炮对准紧闭的要塞大门,警惕以待。

    但他们警惕的眼神,却时不时被腹部传来的隐痛影响,满脸痛苦状。

    而且还有几个不争气的没憋住失禁了,弄得士气大减。

    德兰克提剑扶着护栏站在最高的瞭望塔上,脸色青一阵白一阵,一来是愤怒,二来当然也是痛苦,这种隐晦的事就算是上帝也难憋。

    “搬炮弹,快!”他沉声发令,不过五六分钟的功夫,每门火炮旁都码上了几箱炮弹,至于游侠格兰特,则是藏到了仓库最深处。

    与此同时,郑飞带着数百名犯人来到了要塞大门前,推开这扇沉重的大门便是自由,被监禁许久的犯人们,眼睛发亮蠢蠢欲动。

    “伙计,怎么说?”胡安舔了下干裂的嘴唇,死死盯着大门。

    在这关键时刻,郑飞闭了两秒钟的眼,蓦地睁开发狠道:“干!”

    听这一声气势磅礴的号令,压抑多年的犯人们顿时嗷嗷叫,几乎是撞开了要塞大门,疯涌而出的架势仿佛饥饿的野狼群,想要撕碎整天虐待他们的军官士兵。

    “开炮!”瞭望塔上,德兰克瞪大铜铃般的眼,扯起嗓子咆哮,然而这咆哮仅仅使野狼们的脚步微微停滞了一下。

    砰砰砰砰!几声剧烈的闷响,随后士兵们惊慌失措地发现,炮口在冒烟,炮弹却没出膛。

    哑弹,全是哑弹,没打出去不说,炮口还被堵了。

    德兰克怔了怔,愤然转头瞪着典狱长。

    典狱长意识到自己闯祸了,手指抖了一下,颤抖着说:“现在说什么都晚了,赶紧组织士兵反击!”

    说话间,已经有些犯人开始往瞭望塔上爬,士兵们纷纷拿起火枪往下打,但是打一枪后要好几秒时间上火药,根本阻止不了。

    短暂的愤怒后,德兰克恢复了一个军官该有的冷静,下令道:“用刀!用刀!”

    士兵们拔刀,由于腹泻带来的疼痛,嘴唇发白,手不停哆嗦。

    犯人们扑上来十个,他们能砍下去八个,源源不断的,双方在瞭望塔上鏖战起来。

    这场越狱在冲出大门的那一刻,便已演化成了一场战争,士兵们想要保命,犯人们想要杀了他们宣泄压抑已久的怨恨,至于逃跑什么的,早已不重要了。

    就算郑飞歇斯底里地指挥他们不要莽撞,他们也完全听不进去。

    除了郑飞外,只有胡安和吉姆斯是冷静的,他们想逃走不想送命。

    趁着混乱,三人奔向磨盘边,顺着那酒桶大的洞依次钻入地道。

    第一感觉,黑咕隆咚。

    胡安点着随身带的蜡烛,照亮了这需要猫着腰才能前进的狭小地道。

    郑飞掏出圣经里夹带的那张半透明纸,摊开,想起神父的提示:把这张纸带进地道。

    但现在,他还是不明所以,因为这纸上仍然是一个字都看不见。

    “往前走走看。”他说。

    借着蜡烛的微弱光芒,三人小心翼翼地前进,怕会踩到什么机关,挪了足有两分钟,他们走到了地道的尽头,却没看见出口。

    一堵石墙赫然堵在了他们面前,石墙上长满了青苔,隐隐能听见对面有水在流动。

    “现在......怎么办?”胡安转头看了看,看样子像是想回去。

    “怎么,你想出去和那群犯人一起暴力越狱?”

    “可是没路了,虽然士兵有刀,但是我们人多未必会输!”

    郑飞摇摇头,沉声道:“最多再有十分钟,驻扎在附近的里斯本皇家骑士军团就来了!”

第九十二章 欢迎出狱

    里斯本皇家骑士军团,守护里斯本安全的最后一道屏障,只有在大型动.乱时才会调用,其余时间休息、训练,留着足够的精力去应付各种突发事件。

    监狱数百名犯人集体越狱的消息,第一时间就传到了军团首席指挥长的耳朵里,现在那支战斗力极强的军队,正穿行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上,火速赶来。

    被这么一提醒,胡安冷静了下来,垂下眉毛。

    “不管想什么办法,十分钟内我们必须出去!”郑飞深深吸了口气,狠狠捶了下石墙。

    啪!

    纸贴在石墙上,黏糊糊的不知是什么液体,他皱起眉头,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把整张纸平摊开贴在上面,夺过蜡烛照亮。

    字,出现了!简简单单的几个英文单词。

    (墙对面是地下水,水压很高,凿出几个洞,水压会把墙自动冲开。)

    这堵墙的对面渐渐会渗出地下水,有墙的存在,水被堵住陆续聚集,几年前“疯子”神父成功越狱后,积压的地下水引发了监狱里的小型水灾,王室派工程师进入地道,探明情况后又给造了面墙给堵上了。

    “上面写的什么?”胡安问。

    “快上去搞几把匕首锤子来!”郑飞凝重道。

    胡安也没多问,和吉姆斯两人立刻跑出去,很快的,锤子和匕首拿来了。

    根据力学原理,郑飞在墙上选了几个关键点,手持匕首抵住石墙,拿起铁锤狠狠敲击,其他两人很有眼色地效仿。

    时间一分一秒流逝,大约用了五分钟,结构松散了的石墙微微颤动起来。

    郑飞停手,道:“你们趴在地上抓紧了,不要被冲走了。”

    随即,他拿起最大的铁锤,怒吼一声捶向石墙,受到极大的冲击力,石墙终于放弃了最后的抵抗,瞬间崩解!

    随着这崩解,强有力的水流扑面而来,他赶忙抓紧地道内壁凸起的部分,指尖死死抠住缝隙,渗出血滴。

    一波冲刷后,水流渐渐平静了下来,地道已俨然成了一个不算深的水潭。

    与此同时,他们看到了亮光,出口就在不远处的上方。

    他打着手势示意正吐泡泡的两人跟上,没想到这两人并不会游泳,待在原地惶恐摇头,无奈,他只得一手一个抓住他们,蹬腿奋力向前划。

    半分钟后,他们浮出了水面。

    “**!”他连喘几口粗气把两人拽上岸,道:“妈的,我最讨厌不会游泳的人!”

    短暂的休息几秒后,他打量了一番周围,出口果然在高墙外,距离墙面不到十米,一抬头还能看见瞭望塔上疯狂呐喊的犯人和士兵。

    在这呐喊声之中,还夹带着另外一种声音——铁蹄踏地。

    两百米外,皇家骑士军团,气势汹汹地来了。

    郑飞沉着地拧干衣服,道:“趁着他们没看见我们,往山崖那边跑!”

    这时,只听后面传来一声口哨,随即是呼唤:“嘿船长!”

    转头一看,是格兰特。

    “你怎么在这?”

    “进监狱投毒,我是最好的人选。”

    “可是,这么高的墙你是怎么翻出来的?”郑飞不禁纳闷,就算是篮球之神迈克尔·乔丹踩着桌子都够不到。

    “我就是干这个的,英格兰的城堡我都来去自如。”格兰特得意道,随后换了副脸色,道:“好了不废话了,跟我来!”

    在格兰特的带领下,他们绕过要塞跑到了悬崖边,在那里站着汉斯和水手们,以及一个十几岁的少年。

    看到这少年的那一刻,吉姆斯怔住了。

    “儿子......”吉姆斯嗫嚅着嘴皮,有些颤抖道。

    “爸爸,欢迎提前出狱。”少年上前抱住他,喜极而泣。

    “你怎么会在这里?”

    “这几年,我只做了一件事,那就是想办法救你。”少年认真的,略显青涩的脸庞上,却有着鲜明的成熟。

    吉姆斯不明所以,摸不着头脑,看向汉斯。

    汉斯耸耸肩,对郑飞笑道:“来看看吧。”

    悬崖边有棵被锯掉的树,树根上系着两根足有拇指粗的绳子,材质很有韧性。

    这根绳子却不是沿着崖壁往下的,而是如同缆绳斜跨在空中,一直延伸到数百米外的地面。

    更不可思议的是,这缆绳上吊着一个直径四五米的吊篮,足够坐二十个人。

    看着眼前的一切,郑飞不禁惊叹道:“短短的几天,你们是怎么做到的?”

    要知道在中世纪,根本没有缆车这个概念,更何况是在几天之内造出。

    汉斯哈哈一笑,道:“这可不是我干的,而是这孩子的杰作,他用了四年时间完成了它,今天我们刚把吊篮运上山来,悬崖下面是沼泽,无法想象这孩子是费了多大功夫才搭好这条绳子的。”

    “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有个叫哥伦布的小子听说我要救你,带着我找到了这孩子。”

    说话间,骑士军团已经闯入了监狱,用他们的铁骑和火枪掀起阵阵惨嚎。

    郑飞捏了捏拳头,道:“没功夫说话了,快走!”

    【12点前只写到了这里,给发啦,明天至少四更,酌情爆更,多谢大家的支持!】

第九十三章 桑托斯庄园

    加上两名水手,这里一共有八个人,考虑到绳子的承受极限,分两批下去。

    缆绳成斜三十度角,就算四个人一起用手抓住缆绳,这么滑下去的话估计也会摔得不轻。

    巧妙的是,吉姆斯的儿子竟然在这缆车上做出了一个装置,通过操控这个装置,可以有效控制下滑速度。

    扪心自问,郑飞自己都未必能做的出来,这少年是天生的工程师。

    坐在缆车上,眺望着脚下的荒凉大地,心情舒畅的他们觉得,这景色其实还是挺美的,至少柔和的小风,吹拂在脸颊上很舒服。

    吉姆斯摸着儿子的头,道:“达,这几年你是怎么生活的?”

    “做点小玩意儿拿去卖,每个月能赚到好几个银币呢。”少年笑嘻嘻地回答。

    “哦~你还是那么喜欢动手做小东西,多去跟赫尔曼老师学学。”

    “他已经教不了我什么了。”少年有些得意的样子,但说的很认真。

    吉姆斯哈哈大笑,道:“那是,我的儿子可是与众不同的达芬奇!”

    闻言,向来稳重的郑飞不由得一颤,转头盯着少年聪慧的双眸,不知不觉的,嘴角便翘起了一个微笑的弧度。

    达芬奇是谁,画家?没错他是个画家,惊世之作《蒙娜丽莎》,让他闻名全球。

    然而,画家只是他的职业之一。

    达·芬奇,出生于1452年,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天才科学家、发明家、画家,被誉为文艺复习时期最完美的代表,没有之一。

    爱因斯坦曾说过,如果达芬奇的科研成果在当时全部发表,科技水平可以提前30~50年。

    达芬奇还有一个身份是军事工程师,这点对于郑飞来说,尤为重要。

    而现在,少年达芬奇就站在眼前,这位用天才鬼才等所有逆天词汇都无法形容的巨匠,他收了。

    想到这里,他不由得摸了下鼻子,会心一笑。

    见船长忽然神秘兮兮的笑了,汉斯摸不着头脑,道:“船长,越个狱而已没必要这么开心吧?”

    “我就开心要你管!”他笑道,抬头看天,空中依然盘旋着两只雄鹰,似乎在好奇这缆车,这巨大的外形奇异的飞鸟是从哪冒出来的。

    五分钟后,落地。

    脚踩到地面的那一刻,所有人几乎是同时想到了一件事——还有四个人在悬崖边,怎么把这缆车弄回去?

    这时,达芬奇再次刷新了他们对天才的认知。

    他启动缆车里的另一个装置,使得缆车紧紧卡在绳子上,前面说了有两股绳子,地面上的固定端是一个铁环,悬崖上的人只需要先解开绑在树根上的绳子并系在一起,拉住其中一股往上扯,便能把缆车给扯回去。

    大约在十来分钟后,第二拨人也安然落地,从远处监狱中传来的嘈杂声,渐渐平息。

    郑飞凝视着要塞,沉默两秒,仿佛自言自语道:“他们被干掉了吗?”

    “希望他们是投降了。”胡安接茬道,眼神中掠过一丝忧伤,因为那群人里有他忠诚的党羽,为了生存,他不得不抛下他们。

    “好了别想了,计划下一步吧。”郑飞调整好情绪说。

    从这片荒凉的山脉到港口,至少需要两个小时,这么长的时间葡萄牙军队恐怕早已封锁了大小街道,并全城搜捕郑飞。

    英格兰王室要绞死的人跑了,涉及到外交,谁都背不起这个责任,没准会让本来关系就不怎样的两国,走到开战的地步。

    所以如果现在进城等于找死,再化妆也没用,别说是在里斯本了就算是整个西欧,恐怕也就他一个东方人。

    最好的办法是,找一个地方避避风头,这个地方必须绝对安全且不能在城里。

    去哪呢?当然是,桑托斯庄园,布兰妮的家。

    桑托斯庄园落座于里斯本城北侧,是公爵桑托斯家族的居住地,其中有葡萄园酒庄甚至是小河流小山包,占地面积不亚于明朝皇帝的御花园。

    从这里到桑托斯庄园很近,他们步行了不过半小时,便抵达了庄园旁,被绿色植被包裹着的它,景色尤其的美。

    宽敞的林荫大道,带着些中山陵的影子。

    其余人先藏到了树丛里,郑飞一个人来到了大门口,隔着铁栅栏,向里面探望。

    一名容颜姣好的女仆正在花圃中除草,抬头擦汗时看到了他,呼唤道:“嘿,你找谁?”

    “布兰妮住这里吗?”

    “哦~找我们的布兰妮小姐。”女仆笑了笑,心想大概又是找上门的追求者。

    她放下手里的工具,拍了拍土,笑盈盈地走了过来,当看清他的东方人面孔时,不由得努努嘴。

    “请跟我来,小姐等你好几天了!”她直接开门道,然后领着他向庄园深处走去。

    剩下的人在草丛里看着,面面相觑。

    “我说,汉斯,船长不会不管咱们了吧?”

    “怎么会,他会回来的......格兰特你发呆想什么呢?”

    格兰特眨了下眼,道:“那个漂亮女仆,屁股挺翘,船长一定能玩得很爽。”

    “噗......”

    庄园中,绿树成荫,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某种花香,很是好闻。

    穿过了花圃,走过了小径,跨过了一条小河,一座城堡便矗立在了眼前。

    女仆停下,对郑飞做了个嘘的手势,道:“进去后动作轻一点,不要把女主人吵醒了。”

    “公爵在吗?”

    “不在,听说不久前有人越狱,公爵老爷去处理了。”

    “哦~那就好。”

    “嗯?”

    “没什么......布兰妮在哪?”

    “二楼右边第六个房间,是布兰妮小姐的卧室,她每天都站在窗口向外望,说是在等一个能给她彩虹的人,是你吧?”

    “是我。”郑飞笑着说,轻轻地推开那扇半掩的城堡大门。

    【谢谢读者“战术猴”的提示,那只猴子说达·芬奇是那个时代不可多得的人才,最好能收了,也是巧了搜了下达芬奇的资料,比哥伦布大那么一点,正好跟这少年对上了~各位要是有什么好的提议,欢迎踊跃发言哈~】

第九十四章 彩虹制造机

    进入城堡大厅,最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张巨大的餐桌,上面有些水果点心之类的吃食。

    他饿了,拿了块糕点边吃边上楼。

    安静,除了他的脚步,诺大的城堡里几乎听不见一点声音,显得冷清。

    右转,第六个房间,叩门。

    “谁在那?”布兰妮动听的嗓音传来。

    他憋住,不吭声。

    然后,屋子里响起了窸窣的脚步声,以及她带着一点嗔怪的抱怨,开门。

    她正揉着眼睛,道:“妈妈,我说了我今天不想见人。”

    郑飞哈哈一笑,道:“你看我长得像女人?”

    她这才睁开眼,注视着他,本是慵懒的面容顿时活泛起来,欣喜道:“你怎么来啦!我还以为你这辈子都来不了呢!”

    “那你还等我?”

    “我......哪里等你了。”她撅嘴,轻哼了一声,接着道:“我的彩虹呢?”

    郑飞走了几步来到窗前,看着天空笑道:“今天天气不错。”

    说着,他变戏法似的掏出了一个小玩意儿,摊在掌心里。

    “咿,这是什么?”她好奇的模样倒也是可爱,正如刚出道时的歌星布兰妮,清纯。

    “彩虹制造器。”他狡黠笑道。

    她偏偏头,一脸鄙夷,做了个鬼脸道:“你把我当十几岁的小姑娘骗呢?”

    他耸耸肩,道:“手给我。”

    她轻轻咬了下嘴唇,抿嘴一笑,眨了下大眼睛道:“你是在请我跳支舞嘛?”

    “我想弹你一脑瓜蹦儿。”看着她娇羞的模样,他笑道:“想什么呢,我是要让你抓住彩虹。”

    “切,我不信。”

    他努了下嘴,便不管什么绅士风度了,拉起她的手,掌心向上。

    “看好了。”他说着,便将那个小玩意儿对准太阳。

    她抬头盯着那透明状的物体,好奇道:“可是我没看到彩虹啊。”

    “看你自己的手。”

    她低头,发现不知是什么时候,自己的掌心赫然出现了一道七色彩虹,试着抓,抓不到。

    第一次离彩虹这么近,她激动地连抓了几下,欣喜道:“你是怎么做到的?”

    “我刚说了,这是彩虹制造器,有光的地方它就能制造出彩虹。”他笑着摸摸她的头,她没反抗。

    所谓的彩虹制造器,是三棱镜,来的路上从达·芬奇随身带的工具包里拿出块玻璃慢慢磨的。

    兑现了承诺后,他不客气地倒了两杯高档红酒,递了杯给她,然后两人面对面坐下。

    长窗投来的阳光打在她的脸庞上,如同化了个天然的淡妆,娇媚了些许,也美艳了些许。

    她捏着杯足,摇晃着里面的液体,正愁该说些什么时,忽然皱了下眉,问:“你不是被抓走了吗?”

    “是的,我也正想和你说这个事。”他喝了口酒,注视着她。

    想了几秒,她惊讶地怔了一下,道:“越狱的犯人不会就是你吧?”

    “我是其中一个,还有两个同伴。”他顿了顿,接着道:“如果你想告诉你的公爵父亲,我不阻拦。”

    短暂的惊讶后,她苦笑道:“我干嘛要告诉他,他们抓你本来就不对,更何况,我只是他八个女儿之一,他的心思都在我那两个妹妹身上,因为她们将要和王室联姻了。”

    他会意,挑了挑眉头,干杯,道:“那你愿意帮我吗?”

    “当然可以,需要我做什么,把你们送出里斯本?”

    “不,那样你会有危险的,只需要收留我们在这住几天,可好?”

    “当然可以,楼上有很多空房间,几个月都没人进去,不过你们可得小声点,不能被别人发现了,要是我妈妈发现我带人尤其是男人进来的话,我可就保不住你们了。”

    “好的,那我们的伙食问题......”

    “哈哈,桑托斯庄园虽然比不上王室,但只要你想吃,就没有弄不到的。”

    “那先给我来两份鹅肝酱牛排,我饿惨了。”他调侃似的揉了揉肚子,接着道:“我去把外面那群伙计带进来。”

    “等一下,我先带你去洗个澡换身衣服刮刮胡子,蓬头垢面地出去被人撞见的话,一看就知道是从监狱出来的。”

    “真周到~你来和我一起洗吗?”

    “滚!”她红着脸道。

    贵族专用的大浴桶,热水上撒着上好的玫瑰花瓣,其实郑飞是拒绝这样洗澡的,总感觉有点娘,虽然这待遇不是一般人能享受得到的。

    舒爽地泡了半个小时,这几天因越狱而生出的疲乏,缓解了许多,就连肚子上的淤青都不那么痛了,那是德兰克打的。

    这个仇,他会报的。

    擦干身子换上一套全新的贵族服装,戴上葡萄牙贵族特有的沿帽,他照了照镜子,不禁觉得倘若自己是个女人,一定会被自己的帅气迷倒,嗯。

    想起在圣休伦斯号当船长时,他每天早上都会在舷窗边看帅哥,英俊的脸,蓬勃欲张的肌肉,目不转睛地看,直到手酸了才把镜子放下。(认为主角搞基的请举手,真污,没救了!)

    推开门,布兰妮笑盈盈地看着他,眨眼道:“你很适合这身衣服。”

    “其实我更适合光着身子你要看看吗?”

    “行了你,一点正经都没有,快去办你的事吧,我已经吩咐主厨去做大餐了~”她撇嘴,傲娇。

    但是咱们的船长就是喜欢这种傲娇,怪谁呢?

    他吻了下她的手,下楼,出门。

    踏着小径,他来到庄园大门口,推开那扇涂着黑漆的大铁门,跟修建花枝的女仆打了个招呼后,向伙计们的藏身之处走去。

    “我的天,这是船长?”水手a不可思议地揉了揉眼睛,睁大了看。

    “是他......我船上这身衣服肯定也很帅。”汉斯坏笑道。

    “得了吧你,就你那刀疤脸一看就是蹲小黑屋的。”格兰特从来不吝啬自己的讽刺词汇,哈哈一笑,顿了顿道:“你们猜他搞过那个翘屁股的漂亮女仆没?”

    “看他容光焕发的样子,应该是搞过了吧......”

    郑飞听到了他们的对话,抄起一块石头砸了过去,道:“我有那么饥不择食么?”

第九十五章 后续计划

    “有!”他们的语调从来没这么整齐过,还配上整齐的点头。

    “造反是吧,等会的大餐你们别吃了,胡安吉姆斯达芬奇,咱们走!”

    “这......不太好吧?”汉斯作委屈状,肚子也不争气地叫了起来。

    “那就少说点话,这是贵族庄园,表现得绅士一点别给我丢脸,能做到么?”

    “应该能吧。”

    “到底能不能?!”

    “能!”

    “走起!”

    郑飞嘴角微微翘起,训人的感觉总是说不出的爽。

    城堡四楼的几个大房间,早已落尘,布兰妮让女仆们整理了出来,焕然一新。

    大餐是在给郑飞准备的房间里吃的,当这群没见过世面的伙计,以及多年没碰到女人的逃犯,加上正处在青春期的少年达·芬奇,看到绝美容颜的布兰妮时,齐齐愣住了,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她,酥到了骨子里。

    “各位,欢迎来桑托斯庄园作客。”她含笑道,礼貌地弯了下腰。

    汉斯嘴里含着半口牛肉发呆。

    吉姆斯顾不得儿子在旁边,咽口水。

    少年达·芬奇脸红扑扑地,想看又不敢看,心不在焉地切着牛排,时不时瞟一下。

    至于“机灵”的格兰特,则是把叉子丢掉地上去捡,趁机偷看她的脚。

    伙计们的反应在郑飞的意料之中,他苦笑了一下,对布兰妮示意道:“你还是先出去吧......”

    她偷偷一笑,转身而出,带上门。

    听着她的脚步声走远,汉斯终于激动道:“天呐船长,你连这样的尤物都泡得到?!教教我呗!”

    郑飞抖擞着衣领,调侃道:“没什么可教的,主要是看脸。”

    “噗!”

    胡安蹙了下眉头,拿起酒杯道:“桑托斯庄园的布兰妮小姐,几年前我进监狱时她就是闻名里斯本的冰霜美人,很少和男人讲话,兄弟你是怎么勾搭到的?”

    “因为我会造彩虹~”郑飞笑着取出三棱镜,示范了一次。

    达·芬奇脸上的红晕还没完全褪去,看到了这个,顿时眼前一亮,道:“能把这个给我吗?”

    “当然。”郑飞丢给他。

    拿到三棱镜,达·芬奇饭也不顾不上吃了,叼了块面包便跑开了。

    吉姆斯看在眼里,耸肩道:“别见怪伙计们,这小子就是这样,时不时的就神神叨叨的。”

    郑飞挑了挑眉头,道:“每个天才都是神神叨叨的,更何况是妖孽般的天才。”

    在二十、二十一世纪,达·芬奇被许多人称为妖孽型的存在,更是被部分脑洞大开的学者认为是穿越者,因为这位欧洲中世纪的巨匠,有着太多跨时代的思想和成就,无论是艺术还是科学领域,他都玩得游刃有余。

    达·芬奇,将成为郑飞实现全球航海王计划的左膀右臂。

    鲜美的海蟹,既脆又嫩的油炸虾仁,再配上牛排香肠烤乳猪烤鸡烤羊腿等一系列美味,让众人满足地吃了个肚皮浑圆。

    用餐结束,郑飞端起酒杯,认真道:“我的伙计们,谢谢你们,为了重获自由,干杯!”

    “为了重获自由!”

    男人间表达豪情当然不能用温润的红酒,开了两瓶法兰西王室特供,百年珍藏白兰地,反正,喝酒不要钱。

    之后,他们开始商谈后续计划。

    桑托斯庄园可以说是绝对安全的,军队无论如何也想不到逃犯会在公爵的城堡里,更想不到冷若冰霜的大美人布兰妮会收留他们。

    在这不仅有美食吃还有美女养眼但是,总不能一直这么待下去,圣地亚哥那伙人还在海上漂着等呢。

    问题是出去,怎么出?

    三名逃犯的通缉令会在半天内贴遍里斯本的各个角落,全副武装的士兵会守住每个关口严密排查,就凭他们这几个人,简直是插翅难飞。

    那么,不走城里走从乡间小道或是山里绕到港口去?

    被捕前郑飞曾让人递给汉斯一张字条,为了预防被军队排查,几名水手已经把新大陆号开到了西南方十海里处的海面上,要是能抵达港口租上一条小船,便可逃离。

    但这也是异想天开,里斯本是个海滨城市,想去港口总是要经过城里的,再说,在这个没有gps的年代,想从山里绕路基本不可能,即便他在外籍兵团每个月都会接受一次的流浪丛林任务。

    想着这些,他不由得眉头紧皱,呼了口气。

    焦思灼虑时,他想起了兵团长官说过的一句话:“身陷重围时,只有勇士才能获得新生!”

    没错,目前也只有这一条路可选,既然躲不过,那就正面硬刚。

    所幸的是葡萄牙军队没有张贴出汉斯等人的通缉令,所以他们是可以出去见人的。

    现在郑飞需要他们去到港口,去找新大陆号,接着去大西洋上找以圣地亚哥为首的船队其他人。

    这些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永恒之刀。

    那天被葡萄牙国王,唔,当然是假国王,被审讯后,他更加确信了永恒之刀的宝贵价值。

    欧洲大陆分布着无数圆桌骑士的后裔,拿到永恒之刀,召唤骑士军团去对抗葡萄牙军队!即便对抗不了整个葡萄牙,一路打到港口绝对没问题!

    指挥一次声势浩大的突围战!

    这句话在郑飞的脑海中回荡,不知不觉地,他便攥紧了拳头,平视前方,热血澎湃。

    之后,他便开始交代任务。

    汉斯负责开着新大陆号去找圣地亚哥,格兰特拿新大陆号上的钱去再买几艘大船,要大到足够装下骑士军团的,郑飞不忍利用完他们后把他们丢下,自己一走了之。

    就像监狱里的犯人,他到现在还觉得愧疚,不过也没办法,谁让那群杀红眼的家伙听不进指挥呢。

    走前,汉斯恋恋不舍的,带了两瓶白兰地,四下张望想再看看布兰妮那曼妙的身影,没能如愿。

    他们走后,就剩下三名逃犯和专心于实验的达·芬奇了,城堡的慵懒下午,坐在沙发上看风景品红酒,倒是有种说不出的无聊。

    于是,郑飞撇下两个无聊到打牌的家伙,下楼来到了布兰妮的房门前。

第九十六章 地球是圆的

    “布兰妮,在吗?”

    很快的,门打开了,布兰妮的脸蛋往前凑了凑,笑道:“我正在想你们什么时候吃完呢。”

    “怎么,想我了?”

    “别自恋了,我想的是我的白马王子。”她撅撅嘴,给他拿了个水果。

    今天是晴天,但不热,开着窗,和煦的小风吹着,可口水果咬着,惬意的生活。

    额当然,最重要的是还有美女看,简直赏心悦目。

    除了和郑飞对视,布兰妮始终在看着窗外,不知在盼望些什么,楚楚动人的神态,像极了亚特兰大城的特蕾莎,也许,巴萨罗那城的丽娜也一样。

    也许在中世纪的欧洲,许多被禁锢自由的贵族姑娘,都是这样。

    “你想出去吗,布兰妮?”郑飞没想到时隔多年,自己还会有如此暖心的语气。

    “想,也只能想想了。”她笑得苦涩,捏捏脸,道:“乖乖待在城堡里,然后嫁给王室子弟度过一生,这才是我的生活,或者说,宿命。”

    宿命,每个人都有专属于自己的宿命,但在郑飞的思想中,宿命,永远是可以打破的。

    至于那些服从于宿命的人,都是懦夫!

    唔,女人不算,更何况是难得的美女。

    他笑笑,道:“那你想要那种生活吗?”

    “鬼才想!你不知道我要嫁的那个王子是什么样子,比我老十几岁!”

    “那你喜欢什么样的呢?”

    “我喜欢......”她沉吟着,撇过头看了眼他,清清嗓作出一本正经的姿态,继续用那种傲娇的口气道:“我喜欢身材好的,有魅力的,最好是东方人。”

    “哦~”郑飞不自觉地对号入座了,碍于姑娘脸皮薄没点破,你懂我懂大家懂,就行了。

    之后是两分钟的沉默,两人各自想着事情,各有各的烦恼也各有各的欢喜。

    “你知道我是做什么的吗?”郑飞开口道。

    “航海家,之前在酒会上,你有说过。”

    “那你知道航海意味着什么吗?”

    “名声,财富,地位。”她淡淡道,世间所有的人和事,不都为了这些么?

    “不错,但你漏了最重要的一点,人们把它称之为,自由!”

    自由,足以触动布兰妮心灵深处的词。

    她微微动了下手指,像是自言自语般,重复道:“自由?”

    郑飞点了下头,替她把长发从脸颊拨到颈后去,认真地说:“你知道向西一直走是哪里吗?”

    “大海,里斯本是陆地的最西端,这是许多地理学家公认的。”

    “那么,从大海再往西呢?”

    她撅了下嘴,扑哧一笑,道:“想考我?我可不是花瓶,我知道在意大利在罗马在佛罗伦萨,有一种学说叫日心说,那个被称为疯子的人,叫什么来着......”

    “哥白尼。”

    “哦对,哥白尼,他说地球是圆的,向西一直航行就能到达东方的天.朝大国。”

    说完,她得意似的眨了下眼,道:“怎么样,我说的对吗?”

    “对~”他笑着说。

    正是因为受到这个学说的影响,航海家哥伦布才会从葡萄牙启航向西航行,结果误打误撞发现了美洲新大陆,留名青史。

    不过当然,照目前的情况看,哥伦布那小子是没什么希望了,伟大航海家的头衔被夺去,被安上个全球航海王的小跟班的头衔倒也不错,至少长大之后有钱花有酒喝有美女泡。

    郑飞停顿了一会儿,接着道:“但是你知道吗,在到达东方之前,还会抵达另外一块土地。”

    “岛屿?”

    “不是岛屿,是一块比欧洲大陆还要大很多的土地!有森林,有沙漠,有山脉,有冰川,北至冰天雪地的世界最北端,南至......还是冰天雪地的世界最南端,这块大陆由两个部分组成,跨越了整个世界。”

    她茫然,不太懂。

    郑飞明白,用那么一长串大气磅礴的词汇,确实显得很虚,于是他要举些有意思的小例子。

    “那里有最漂亮的瀑布,尼亚加拉大瀑布,仿佛仙境般,美得无法形容。”

    “那里还有险象环生的亚马逊原始森林,生活着各种奇奇怪怪的生物。”

    “还有农场,一望无垠的农场,养着无数头奶牛和绵羊。”

    “哦对了,还有数不清的山脉,可以坐上滑.翔机,来一次刺激的空中旅行。”(醉了,这个词都屏蔽,话说有读者看到***想歪了吧?)

    听到这里,布兰妮终于忍不住惊喜道:“空中旅行?滑.翔机是什么?”

    【第四更12点前只写到了这里,话说为了更新,妹纸约我看电影我都没去呢~嗯,我信。

    话说群里的小伙子们好厚道啊,有读者发大红包犒劳我,被他们误领了,他们又给发出来了,让刚准备哭晕在厕所的我顿时喜极而泣,为人品点个赞。】

第九十七章 城堡的第一天

    “一只巨大的鹰,但不会伤害你,只会带着你翱翔。”郑飞注视着她那充满好奇与憧憬的眸子,笑。

    布兰妮嘻嘻一笑,道:“我想去。”

    “想做什么就做,不要委屈自己。”

    “每次出门,至少会有两个保镖跟着我,说保镖是好听的,其实就是去盯着我的,我走不掉的。”

    “那如果我能带你走的话,你抛得下家庭吗?”

    布兰妮撅撅嘴,苦笑了一下,黯然道:“我只是他们八个女儿其中的一个,而且,是最不讨喜的一个。”

    “为什么,你这么漂亮,闻名整个里斯本的大美人。”郑飞手贱想捏一下她的脸蛋,被她白了一眼躲过去了。

    她沉默了一会儿,道:“那我说了,你不许告诉别人。”

    郑飞点头同意。

    “桑托斯,也就是我父亲,年轻时经常酗酒,有一天夜里据说是下着大雨,他喝醉了,进了女仆的房间。”

    “所以,我是女仆生的。”

    言语间,带着一丝幽怨。

    中世纪的欧洲贵族,极其重视血统。

    郑飞摊开手臂,微笑道:“难过的话,我可以抱你一下。”

    “怎么,想抱我啊?”看着他一本正经调侃的样子,她破涕为笑,哦不对,本来也没有涕。

    “当然想,早就想了。”他向前凑了凑,拾起她纤细的手。

    轻盈的风,穿过窗口落在小屋里,落在两人的面庞上,愈渐西下的太阳,将那一抹金色光辉打在墙面上,令人觉得舒适。

    沙发、水果、红酒、再加上从里斯本城中心传来的,悠悠的整点钟声,多好的情调。

    只可惜,咱们的冰霜美人布兰妮小姐并没有被这情调所打动,缩回手道:“想得到我,先追我。”

    他哈哈一笑,尴尬地甩了甩手,没去问怎么追,因为他深得撩妹真传,即便很久都没撩了。

    这个下午,静谧而悠闲,半躺在城堡的沙发上,享用美女递来的美味,唯一的遗憾是,不能和她上床。

    船长喜欢用魅力去征服女人,而不是强干。

    很快的,夜幕降临,外来客们躲在房间里吃晚餐,不去打扰桑托斯家族的晚宴,不过,胡安和吉姆斯用完餐后,便躲在楼道边的柱子后,低头向下偷窥。

    大厅中,那张巨大的餐桌旁,坐着十几名衣着华美的贵族,除了桑托斯公爵和他的妻子,还有八个女儿五个儿子,老家伙真能生。

    公爵有点谢顶,短短的络腮胡,虽然其乐融融地享用着美味的烘焙羊肉,但还是满脸愁容。

    郑飞闲着无聊,也来到了柱子后往下看,在这里可以清晰地听到这个家族的交谈声。

    “越狱的犯人抓到了吗?”女主人切着羊排问。

    “别提了,搜遍整个里斯本城连个鬼影儿都没发现!真不知道典狱长和德兰克是干什么吃的,所有士兵集体腹泻,******!”老桑托斯骂道。

    一个年龄稍大的儿子喝了口酒,纳闷道:“可是不去城里,他们又能去哪呢?监狱后面不是悬崖吗?”

    “足有几百米高的悬崖,不可能从那溜走的!”

    “难道像神话故事那样,人间蒸发了么?”

    男子之间的讨论声,让姑娘们纷纷撇嘴,表示对这个话题不感兴趣。

    老桑托斯摆摆手,道:“不说这个了,杰,酒庄生意打理得怎么样?”

    “挺好,连法兰西那边的酒商都过来下单,看样子我们桑托斯家族的酒很快就要卖到全欧洲了,哈哈!”

    老桑托斯满意地笑了笑,接着道:“乔巴,你的船厂怎么样?”

    年轻气盛的乔巴没多说,直接从怀里掏出一叠羊皮纸,眉飞色舞道:“订单,今天下午我卖出了五艘最大的货船,十艘中型护航舰,都是同一个人买的。”

    “同一个人?”老桑托斯皱皱眉,像是自言自语道:“整个葡萄牙,有如此财力的多少都和我有些交情,我怎么没听说有人要编制船队呢?”

    买主是格兰特,几乎动用了船队所有的财产。

    想了一会儿,老桑托斯便不想了,把注意力转移到布兰妮身上,笑道:“我的女儿,我跟你说的事想通了没,那位王子真的很想追求你。”

    “还没。”布兰妮戳着羊排,眼皮都没抬,时不时发一下呆,牵挂着藏在楼上的几个人。

    “我觉得布兰妮妹妹今天有点不一样,晚上连最喜欢的酒会都没去。”有个打扮妖娆的姐姐阴阳怪气地说,常年被妹妹抢风头,心有不甘。

    “我困了,你们慢用。”布兰妮故意打了个哈欠,放下刀叉离开餐桌。

    “布兰妮,明天去见见王子。”老桑托斯道。

    “看心情。”布兰妮提起裙摆上楼。

    之后,大家继续用餐。

    “布兰妮越来越傲慢了。”

    “切,不就长得漂亮点么。”

    姐妹们闲言碎语道,语气间,浓浓的酸味。

    楼上,吉姆斯指着餐桌,舔了舔嘴唇饶有兴趣道:“看,说话的那个,很对我胃口,光是听声音我就想骑上她,从里斯本骑到斯德哥尔摩都没问题。”

    “你有那么强?”胡安鄙夷道:“我喜欢穿红裙子的那个,美艳性感。”

    “哈,那个我也想骑,这里所有的姑娘我都想骑。”

    郑飞拍了下他的后脑勺,道:“小声点,你儿子还在屋里呢,注意点影响。”

    “没事,那小子现在除了磨玻璃对什么都不感兴趣。”

    郑飞挑了挑眉头,想起达·芬奇待在房间已经一整天了,不妨去看看这个天才在做些什么。

    嘱咐两人声音小点后,他抬脚,步伐轻轻地来到达·芬奇的门前,推门而入,没敲门,被楼下那一大家子人听见动静就不好了。

    黑暗中,亮着一盏昏黄的油灯,借着这灯光,少年达·芬奇专心致志地盯着手里的玻璃,凝神思索,连有人进来都没察觉。

    郑飞轻轻站到他身边,道:“嘿,你在做什么?”

    达·芬奇一个激灵,转头笑道:“哦~是船长,我在想关于玻璃的事。”

第九十八章 秋千

    郑飞这才看到,桌面上摆着至少二十几个不同形状的玻璃片玻璃条,他俯下身,笑道:“玻璃?”

    “没错,白天您只是把玻璃稍微磨了磨,放在阳光下就能制造出彩虹,我觉得,玻璃是个很神奇的东西。”达·芬奇说得很认真。

    郑飞欣慰地点了下头,道:“你好像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秘密?”

    达·芬奇吐了吐舌头,抓起一片玻璃,道:“它能起到放大的作用,很多钟表匠和裁缝都用它,称它为放大镜。”

    接着,他又拿起了另一片玻璃,道:“而我发现,当两片重叠时,却能看到很远以外的物体,我白天用它们看到了花圃里修建花枝的女仆。”

    “漂亮不?”郑飞调戏他。

    少年达·芬奇的脸顿时一红,道:“还行......我想说的是,可以用两片放大镜组成一个东西,去观察远处的情况。”

    望远镜的出现提前了一百多年,虽然郑飞自己在之前就造出来过,但达·芬奇在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便能发现这个秘密,着实令人啧啧称赞。

    为了不打击这小子的积极时,郑飞故作惊讶道:“不错的想法,我正需要这种东西,做出来记得给我看看。”

    “好的!”达·芬奇嘿嘿一笑,打了个帅气的手势。

    “其实我觉得,前面这块镜片大一点会比较好。”郑飞拍拍他的肩膀,便离开了。

    有时恰当的指点,更能激发出天才的灵感。

    次日,凌晨。

    由于睡得比较晚,郑飞早早就醒了,听着窗外的悦耳鸟啼,迎接第一缕阳光。

    依稀能听见,楼下大厅里的桑托斯家族在用早餐,轻声交谈,那群贵族姑娘们,不停讨论关于打扮和首饰之类的话题。

    老桑托斯出去得很早,被军官叫去继续参与追捕逃犯的事,要知道过几天英格兰王室的人就到了,看不见人的话,准会大发雷霆,后果不堪设想,外交无小事。

    用完早餐,那群姑娘们便也三三两两地出去逛街了,有的是约些朋友一起,有的是追求者驾驶华盖马车来接,风风光光。

    照例,布兰妮没走,在她的母亲回房后(额当然,不是她的生母,她的生母几年前死于疾病),她提着裙摆咯噔咯噔地来到楼上,轻扣郑飞的房门。

    郑飞猜到准是她,开门后便想来个拥抱,被她推开了。

    进门,她很开心的样子,道:“陪我去庄园里面转转吧,这里风景不错,我想坐一下秋千。”

    “走着。”郑飞伸出胳膊,示意她挽住,她没从。

    果然越完美的女人,越难搞到手。

    桑托斯庄园的风景确实不错,涓涓的小河水缓缓流淌,途径了整个庄园,平日里下人们需要灌溉葡萄时,都从这河里取水。

    来到河边,恰好有名下人提着两个小木桶,舀水。

    看到风姿绰约的布兰妮,他立刻停下手头的事,恭敬道:“布兰妮小姐早!”

    “早。”布兰妮点头微笑,对下人倒是很和蔼。

    “小姐,这位先生是?”

    “我的朋友,不许跟别人说。”

    “放心,在这座庄园里,您对我最好。”下人憨笑道。

    越过河流,来到一片绿莹莹的草地上,生长着许多不知名的浅蓝色花朵,以及两棵经历岁月的香樟树。

    秋千就搭在香樟树中间,做的很精致,涂抹着白漆,童话般。

    布兰妮兴高采烈地坐了上去,这是她一天中为数不多的快乐时光。

    “快来推我!”她迫不及待道。

    “好啊,推你。”听到这个动词,郑飞不禁想到了一件邪恶的事......呸,学坏了!

    来到她身后,他轻轻推了起来。

    “幅度大一点,再快一点。”

    “啊,慢一点我要受不了了。”

    声明一点,是在推秋千,不是推妹纸,真的o(n_n)o你们这群浪荡的家伙,准是又想歪了误会了纯洁的我。

    裙摆随风飘扬,布兰妮欢呼着,好像从来没有这么快乐过,清澈无邪的双眸,映着湛蓝的天空。

    草地,香樟树,白色秋千,俊男美女,简单的快乐,倘若有相机记录下来的话,足以称得上是最美好的瞬间。

    两人玩得正嗨,女仆领来了一个人,格兰特。

    格兰特窥视着笑容灿烂的布兰妮,情不自禁的,咽了口所有男人都会咽的口水。

    秋千停下,布兰妮整理好长裙站到草地上,含笑,重回淑女。

    郑飞看着已是眼睛发直的格兰特,挡住他的视线道:“游侠,事情都办好了?”

    格兰特忙揉了下眼,答道:“是的,需要的东西全部置办好了。”

    “汉斯那边怎么样?”

    “汉斯昨天已经安全出海,估计到明天晚上之前就能把其他人带回来了。”

    “好,今天你去帮我做另一件重要的事。”

    “啊......”格兰特失望的样子,撇了下嘴垂头不说话。

    “想说什么尽管说啊,我又不会打你。”郑飞笑道。

    格兰特可怜兮兮地抬起头,道:“我刚忙了一天回来,能让我吃点好吃的,玩点好玩的吗?......”

    郑飞瞟了眼旁边的漂亮女仆,会心一笑,道:“这位姑娘,你能陪陪这位先生吗?”

    “我还有花枝需要修剪......”

    “今天不用剪了。”布兰妮眨了下眼,接着说:“好好陪他。”

    女仆也不是什么处女了,用不着装矜持,大方地挽住了格兰特的胳膊,格兰特满地地打了个响指,对郑飞说:“懂我。”

    郑飞挥手,示意他赶快从眼前消失。

    格兰特搂住女仆的腰肢,几乎是小跑着进了女仆小屋,重重关上门。

    他早就垂涎于女仆的美貌,以及翘起的臀部了,恨不得立马抓住它揉捏一番,舒爽一番。

    他们走后,郑飞对布兰妮吹了个口哨,道:“还荡秋千吗?”

    “不了。”布兰妮羞涩一笑,道:“等会那小屋里不定传出多大的声音呢,我可不想听。”

    “哦~为什么?”

    “听了会心痒。”她倒是不掩饰。

    【今天比较忙,只两更喽,来得晚了些~话说有读者要我端午十更,可以考虑哦!】

发烧了,真的写不动

今天下午淋了大暴雨,发烧了晕乎乎的,尝试着坐那码字,半小时都没写动,只能停下了......明天补上,端午节有爆更。

    递上请假条时心里好忐忑啊,怕掉粉,只能希望各位理解一下了,脑子里一团浆糊现在tot

第九十九章 准备突围

    “心痒就释放出来啊。”郑飞坏笑着诱导。

    她轻哼了声,嘟起嘴走开,沿着蜿蜒的碎石小径,步伐款款地去向小山丘。

    山丘只有五十米高,被绿草覆盖着,零星点缀着些姹紫嫣红的花丛,没有树。

    蝴蝶,大约十几只的样子,扑扇着或白或黄或蓝的翅膀,在花丛中欢快地穿行。

    在山顶,他们并肩坐了下来,在这里远眺,恰好能将东方的朝阳以及它映出的云霞尽收眼底。

    布兰妮很享受这种自然的气息,扬起她的那张俏脸,双眼微合,深呼吸。

    郑飞侧头注视着她,笑了笑,多美的一张氧气美女写真,只可惜没有相机。

    “呼!”

    一声嘹亮的呐喊划破空气,传入两人的耳朵中。

    “怎么回事?”郑飞望去,好像是从城堡后方传来的。

    布兰妮睁眼,见惯不怪地摇摇头,道:“没事,家丁们开始操练了,咱们得回去了,等会他们会绕着庄园长跑,不能让他们看见你。”

    下山。

    正好格兰特也刚办完事,满面春风地搂着女仆的腰,还意犹未尽地捏她的屁股,用那玩意儿往上蹭。

    美艳女仆系好领口的扣子,面色潮红,拿出手帕擦掉脸颊上的几滴汗珠,撩了撩长发娇声道:“要不要进去再来一次?”

    “咳,改天吧,他们过来了。”格兰特舔了舔嘴唇,放开她。

    郑飞看着刚舒爽完的两人,调侃道:“你们很有夫妻相。”

    女仆白了格兰特一眼作鄙夷状,得到布兰妮默许后便去修剪花枝了,走之前还用膝盖顶了下格兰特,暧昧之极。

    格兰特吹了个口哨,浪笑了一会儿,接着收收心调整好情绪,等着郑飞吩咐些什么。

    郑飞招招手,示意他进屋说。

    进城堡,布兰妮拿了些点心回房,他们也来到四楼,进入胡安的房间。

    胡安和吉姆斯在打牌,耳朵上竟然夹着根香烟,走进一看才发现是用纸卷的,不知从哪偷的烟丝,公爵桑托斯家遍地都是好东西,连门把手都是镀金的,他们俩从五楼拆了有七八个。

    至于达·芬奇,依然是把自己锁在小屋里,用他那天马行空的思维做实验。

    看到郑飞进来,吉姆斯笑呵呵地递上支烟,郑飞摆摆手拒绝,道:“伤肝,要是不想得哮喘病的话,少抽点。”

    吉姆斯耸肩,去搬了两把椅子,从监狱出来之后他就对郑飞特别殷勤,毕竟让他提前三百年出狱。

    “都坐下吧,商量商量后面的事情。”郑飞沉吟片刻,道:“葡萄牙我们是待不下去了,我的船队大概明天晚上就能靠港,两位要跟我一起走吗?”

    胡安和吉姆斯对视一眼,有些为难的样子。

    其实郑飞才不在乎他们要不要走,他在乎的是天才达·芬奇,万一吉姆斯不走,达·芬奇也肯定会选择留下。

    “呃......”胡安嘬了口烟,眼睛里有几根血丝,低沉着嗓子道:“可是,我们去哪?”

    “去全世界最好的地方,赚最多的钱,过最棒的生活。”

    “你是在说东方吗?听说天.朝大国富得流油,他们的国王每天能享用几百道菜。”

    几乎是同时,胡安和吉姆斯眼中出现了对未来的憧憬。

    郑飞笑笑,道:“比天.朝更富,努力干的话只需要两年,你们就能比桑托斯公爵还有钱。”

    他们俩,还有格兰特,面面相觑,满不在乎的样子表明,他们不信,甚至一时间认为郑飞费尽周折把自己救出监狱是想利用自己。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他们懂。

    郑飞皱了下眉头,道:“那我只能自己走了,希望我带着满船黄金回到这里时,还能看到活着的你们。”

    说罢,他起身出门。

    格兰特愣了一下连忙跟上,道:“圣地亚哥他们还没回来,现在就走吗?”

    “我还有些事要出去处理。”郑飞带上大沿帽,对着镜子整理衣冠,接着道:“你先去港口等我。”

    格兰特懵了,难以置信地杵在原地,怀疑是自己耳朵出了毛病,因为之前不是这么交代的。

    “还不快去!”郑飞低声喝道,然后转头对指尖夹烟头沉思的两人笑笑,说:“收拾东西吧两位,咱们去跟布兰妮小姐告个别。”

    两人有些慌神,不约而同地问:“现在就走吗?”

    “我走了布兰妮小姐难道还会留着你们?”

    “可现在外面全是士兵......”

    “那是你们的事。”郑飞面无表情道:“我只负责把你们救出监狱,接下来靠自己。”

    说完,他推门而出,格兰特迟疑了片刻,终于还是跟了上去。

    出门的那一刻,他便锁紧眉头,心中默念。

    一,二,三,四......十六。

    终于在第十六秒,身后传来仓促的脚步声,随后只听吉姆斯呼唤道:“等等!”

    由于怕被女主人听见,这声呼唤来得极轻。

    他翘了下嘴角,随即收住笑容,转身道:“怎么?”

    吉姆斯尴尬地挠了挠后脑勺,道:“能带上我们吗?”

    “你们不是不走吗?”

    “我们没有其他路可选了。”吉姆斯说的倒是坦然,没去说些兄弟我相信你之类的片汤话。

    沉默了一会儿,郑飞点点头,微笑道:“去厨房拿点好吃的过来,再拿两瓶好酒。”

    “呃,怎么拿?”

    “别装了,七八个门把手都卸了还问我怎么拿,赶紧的!”

    汗颜之后,胡安嘿嘿一笑,道:“让吉姆斯去弄吧,都是他干的,我去收拾行李。”

    “行李就别收拾了,不急。”郑飞笑笑,便不再说话了,进屋坐到沙发上,翘起了二郎腿。

    “咱们不走了吗?”

    “嗯。”郑飞憋着一肚子坏,忍着笑意,实在佩服自己越来越会玩了。

    很快的,吉姆斯带着两瓶雪利酒几根大肉腿回来了,专注于实验的达·芬奇没胃口,只简单吃了点便又回去了。

    吃完饭,开始分配任务,突围计划正式启动。

    【听说,今天不少小伙子去看魔兽首映了?群里有个高考的,连明天的考试都不在乎了跑去看......】

第一百章 化妆

    计划最关键的一步,当然是召唤骑士军团。

    圆桌骑士的后裔分布在里斯本城的各个角落,想召集起来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需要提前做准备。

    还有就是,骑士们所需要的火枪军刀战马等等,都必须备齐。

    三名逃犯是出不去的,一切都只能交给格兰特去做。

    而当格兰特听到所有任务都要自己去完成时,慌忙连连摆手。

    “伙计们,首先声明我不是嫌累。”格兰特无奈摇头道:“不知道船长跟你们说过我的身份没有?”

    郑飞挑了挑眉头,笑着介绍道:“我还真忘了说,这位就是大名鼎鼎的西欧游侠格兰特,贫民心中的传奇。”

    闻言,胡安惊诧地注视着格兰特,随即苦笑道:“幸好你没搞过我的产业,不然的话,这酒瓶子两秒前就碎在你头皮上了。”

    格兰特吐了下舌头,说:“我是西欧乃至中欧各国的通缉犯,跟个过街老鼠一样,白天很少敢上街,昨天出去我特意沾了胡子,穿外套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这么热的天气,今天要是还那样出去的话,一定会引起人们的怀疑。”

    “如果我被军队抓住的话,说句实话,你们肯定有危险,因为我明白自己不是什么硬汉,稍微用点刑肯定什么都招了。”

    听到这里,郑飞刚舒展的眉头又皱起了,这确实是个大问题。

    想了想,他对格兰特说:“我现在需要你干回老本行。”

    “唔,什么意思?”

    “偷东西。”

    “偷什么,不会是要我去偷武器吧......我的上帝,军火库那里把守着上百人的军队,连只苍蝇都进不去。”

    “当然不,我要你去偷个小布袋。”

    小布袋,盛有珠宝的小布袋,那天郑飞被捕时,落到了军官德兰克的手里,之后如数上交给葡萄牙国王,进了王室收藏馆。

    之所以要那些珠宝,是因为新大陆号上几乎所有钱都被格兰特拿去买船了,没钱置办骑士军团所需的装备,总不能召唤了人家还要人家自备武器吧?

    入夜。

    趁着月黑风高,格兰特带着匕首绳索等小工具,穿过冷飕飕的夜风前往收藏馆。

    他前脚刚出去,郑飞便来到了布兰妮的门前,喔,不是来耍流氓的。

    为了防止惊醒其他人,他没敲门,只轻声呼唤道:“睡了吗布兰妮。”

    “还没。”布兰妮踮起脚尖,猫咪似的开门,俏美的脸庞上完全不含深夜该有的困倦,倒是很精神。

    他闪身进来,动作轻轻地合上门,道:“这么晚还不睡。”

    “我喜欢看夜空,那些星星,很神秘,也很可爱。”

    姑娘的幻想,总是最美好的。

    顿了顿,她接着说:“这么晚来找我,不会只是聊天吧?”

    他坏笑着,道:“那你想让我对你做点什么?”

    “哼,你要是敢碰我我就喊人。”她已经习惯了他的调戏,撅撅嘴,给他倒了杯红酒,细心地捏着杯足递给他。

    月光,穿过帘子半掩的小窗,落在房间中,柔和。

    这柔和,更加突显了她的柔美,使得她身上玫瑰花的芬芳气味,也迷人了许多。

    丝绸睡裙,两根丝带懒懒地搭在肩膀上,她把齐腰的长发理了理,之后站到窗口,抬头继续看星星。

    静谧中,偶尔有几声虫鸣,亦或是海浪拍岸声,空旷而又怡人。

    此情此景,有杯美酒在手上,有个美人在跟前,郑飞情不自禁地就想做点什么但是,他现在没这个心思,还有正事要办。

    他喝了口酒,放下高脚杯,点着了油灯,房间中顿时亮了起来。

    “嘿,你做什么?”她眨了下眼,疑惑的样子。

    “帮我个忙。”他说。

    “真的假的,你不会真要对我做什么吧?”她下意识地捂住胸部,并用窗帘裹住自己。

    看着她我见犹怜的害怕模样,他苦笑了一下,道:“放心,我只是想让你帮我......化个妆。”

    “什么?”她惊讶道。

    “化妆。”

    “哈哈,你再说一遍!”她扑哧一笑,把他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道:“没看出来啊,浑身都是男人味的型男居然有颗少女心,哈哈~”

    “咳......说正经的呢,不是开玩笑。”他认真道:“现在有件事必须得我去做,但满大街都是我的通缉令,你得把我化成另外一个人。”

    她已经笑弯了腰,却听他这么讲,深呼吸缓缓情绪,抬手示意道:“请坐,我的客人。”

    在梳妆台前,郑飞坐下,闭上眼,不忍直视。

    半小时后,布兰妮拍了拍他的肩膀,贴在他的耳边道:“看看吧,有惊喜。”

    讲真,这是他第一次化妆,此时的心情就如同看世界杯决赛,而且是前锋带球到对方门前凌空飞射的那一刻。

    睁眼。

    络腮胡,深凹的眼眶,金色短发,目光神采奕奕。

    “哇哦,这不是贝克汉姆吗。”他自言自语,并自恋地摸了下头发。

    “轻点动,它会掉的......贝克汉姆是谁?”

    “是一个,差不多有我这么帅的人。”

    “虽然没听说过,但是听起来很厉害的样子。”她得意地欣赏着自己的作品,嘻嘻一笑。

    他检查检查确定没破绽后,道:“去给我拿件衣服来,要最华贵的。”

    “好的~”

    这时,外面忽然传来了一个低沉的嗓音:“布兰妮,怎么还不睡?我看你的灯还亮着!”

    是老桑托斯。

    “啊,我饿了起来吃点东西,等会就睡!”

    “快睡吧,我已经跟王子约好了明天让你们见面!”

    “嗯......”答完,听到砰的一声关门,布兰妮如释重负地吁了口气,笑道:“等着,我去给你找衣服。”

    几分钟后,她捧着一套崭新的衣服回来了,它是老桑托斯为大儿子特别定制的,准备在会见英格兰王室时穿的。

    “记得还回来。”她叮嘱道,替郑飞披上。

    郑飞撇撇嘴,道:“以前冷若冰霜的布兰妮小姐,现在对我好贴心。”

    “快走吧你!”她打了他一下。

    【端午三天都有爆更,具体多少爆,看大家的反应啦~~~人气就是我码字的动力,一波票票和评论有木有?】

第一百零一章 古董店

    他做了个ok的手势,蹑手蹑脚地开门,下楼,从餐桌上拿了块看起来像芝士饼的点心,穿过月光倾洒着的大地,离开城堡。

    深夜十二点的钟声敲响,从里斯本城中心的钟楼顶端飘出,悠扬而空灵,传彻心扉。

    这个点了,人们都在睡梦中,白日里熙攘的街道此时显得有些冷清,夏风扫尘土,引起游荡在街上的醉汉们的咒骂。

    郑飞站定在一处街角,一个提着劣质酒瓶子的醉汉迎面而来,眼神迷离,另一支手攥着根烤肠,嚼得不亦乐乎,看来醉得不太过。

    在距离他还有三五米的地方,醉汉摇摇晃晃地站住了,耷拉着眼皮,道:“死开。”

    闻着刺鼻的劣质酒味,郑飞蹙蹙眉,掏出个镀金门把手在他眼前晃晃,道:“想要吗?”

    看清是什么后,醉汉的眼睛顿时直了,伸长脖子问:“给我的?”

    这把手卖了够他喝两个月酒,还能还掉赌债。

    “你得拿其它东西来换。”郑飞笑道。

    醉汉盯着把手咽了口唾沫,为难地低头看了看,道:“我除了这身破衣服,就只有几个铜子儿了。”

    见醉汉已经能思考,想必神志清醒了不少,郑飞上前一步,道:“你只需要告诉我,城里最贪的商人住在哪里。”

    这个问题的答案也许只有底层人民才知道,因为奸商在贵族和富人面前,都会表现出自己好的一面,这也是他不问布兰妮的原因。

    “贪......当然是克洛伊,就连指甲缝里的油水他都要抠出来,他住在城东的克洛伊古董店里。”

    “沿着街道一直往前,到前面那个路口左转再一直往前就行了。”醉汉直勾勾地盯着镀金门把手说,垂涎不已。

    听完,郑飞一甩手把东西丢给他,便沿着街道径直而去。

    不过,他在钟楼底下停了一会儿,这是里斯本城最具标志性的建筑,足有二十来米高。

    大约过了半小时,远处的街道口冒出一个人影,脚步匆匆地小跑过来,手里提个袋子,是格兰特。

    凌晨一点的钟声恰好敲响,格兰特喘着粗气,奉上袋子,道:“王冠、项链,还有其他一些珠宝,不知道是不是咱们的那批,我都给弄来了。”

    “干的漂亮,你现在赶紧去庄园,我回去之前千万别出来。”

    之后,月光下,他们各奔东西。

    克洛伊古董店,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在整个里斯本城属于中等,门口挂着面旗帜,上面画着一只雄狮的头,看得出来老板喜欢丛林之王。

    郑飞重重拍了几下门,用沙哑的嗓音喊道:“有人么?!”

    没人回答,他就一直拍。

    足足有两分钟,老板克洛伊被弄得实在不耐烦了,骂道:“哪个不知死活的玩意儿!”

    屋里的油灯亮了,郑飞凑在门缝上,看见满脸倦容的老板打着哈欠,趿拉着鞋子慢吞吞走来。

    “外面是谁?”克洛伊隔着门警惕道,大半夜突然有人造访,弄不好是土匪。

    “来卖你点好东西。”

    “太晚了,明天吧!”克洛伊没好气道,美梦被打扰,心中不快。

    “我听说你是里斯本城最聪明最会做生意的商人,送上门的生意都不做,看来人们传的都是虚名。”说罢,郑飞惋惜似的叹了口气。

    “你等等!”克洛伊叫道,迟疑片刻,开门。

    面对赞慕,人的警惕总会放松许多。

    “让我看看东西。”克洛伊的嘴角挂上了职业性的微笑,看似随和,其实藏着一股子狡诈。

    郑飞耸耸肩,道:“进去谈。”

    进门,郑飞第一眼看到的不是满屋子的古董,而是香艳的一幕——妙龄女郎坐在床边套薄纱裙,裸露后背,蓬松的波浪发披散在肩部,暖色调的油灯下,显得妩媚勾人。

    金屋藏娇,至少四十多岁的克洛伊,竟有个这么美艳的老婆,不过看他萎靡的样子,大概是无福消受。

    不过接下来,他便推翻了自己的猜想,因为克洛伊去抽屉里拿了几个银币给女郎,拍了拍她的屁股,她便媚笑着走出门,路过郑飞身前时还停顿了半秒,轻咬娇唇以示诱惑。

    女郎走后,克洛伊关上门,笑道:“客人,请坐。”

    “日子过得挺滋润。”郑飞坐下,接过他递来的茶,不,是井水。

    克洛伊呵呵一笑,满不在乎道:“都是男人,都懂......让我看看你的东西吧客人,看样子好像不止一件?”

    郑飞取出了一条宝石项链,摊在桌上。

    看到那颗硕大的蓝宝石,克洛伊突然一个激灵,伸手要去抓起来看,被郑飞拦下。

    “我渴了,喝不惯井水,先去给我倒杯咖啡。”郑飞狡黠笑道。

    “咖......啡?”克洛伊茫然,眨巴着眼,实在想不起这个词汇。

    见他的奇怪反应,郑飞拧起了眉心,喔,差点忘了,咖啡最早是生长在美洲的。

    “没有的话就羊奶好了,少放点糖。”

    “羊奶......”爱财如命的克洛伊肉痛地攥了下拳头,挤出一丝笑道:“要不给你来碗汤吧。”

    羊奶,尤其是在中世纪的欧洲,很贵。

    “有羊奶就谈,没有我就走。”郑飞态度强硬,面无表情地注视着他。

    克洛伊转了转眼珠子,又瞥了眼宝石项链,为难地咧咧嘴,道:“好,我去弄......”

    转过身,他立刻换了副咒骂的嘴脸。

    很快的,羊奶来了,喝起来有点淡,估计是兑水了。

    郑飞只喝了一口,便放下碗开始说正事。

    “这条项链,你能出多少钱?”他问。

    克洛伊小心翼翼地捏着项链的两端,对着油灯仔细端详,宝石的幽蓝光芒使他确信,绝对价值不菲。

    “两百银币。”他淡淡道,放下项链。

    看到好东西绝不看第二眼,否则的话,卖家就醒了。

    【端午节,大家有木有吃粽子呢?今天有四更,最后一更可能会晚一点,明天爆多少更还看各位的活跃度哈~

    感谢andy不离不弃、悲剧(繁体字不会打(⊙o⊙)…)、地球漫步者、光看垃圾书几位同志塞的端午红包~】

第一八零二章 寻找骑士后裔

    呵,两百。

    “东西给我。”郑飞冷冷道。

    “嘿,我可以再加点,两百一十枚,怎么样?”克洛伊的脸上,有种特点鲜明的狡猾笑容。

    “别废话,给我!”说着,郑飞捏拳,鼓囊囊的肌肉暴起。

    克洛伊抬了下眉毛,吐出一口气,无奈道:“那你说说,你要卖多少。”

    “两千。”

    “你疯了么?!”

    “别急着拒绝,我再给你看看其他东西。”郑飞把布袋里的宝物尽数倒在桌上。

    格兰特那家伙果然顺回了不少其它东西,其中有一把外壳精巧的匕首,镶着许多颗小钻,克洛伊看到它的那一刻,脸色就变得惊惶。

    “阿方索国王的佩刀......”克洛伊蠕动着嘴皮,失声道,目光在匕首上停滞了两秒,愣愣转头盯着郑飞,下意识地起身退后两步,道:“你是谁?”

    郑飞不知道,这把匕首是两百年前的葡萄牙国王,被称为勇者的阿方索四世所使用的,是他创建了葡萄牙海军。

    “你觉得呢?”郑飞觉得没必要再装了,阿方索这个名字不是西班牙就是葡萄牙的,看来格兰特那家伙偷了人家某位国王的东西。

    “这把刀从一百多年前起就被藏在王室收藏馆里,你......”

    “没错,是我偷出来的。”郑飞笑着点头,沙哑道:“别叫,不然的话,我弄死你。”

    克洛伊惊慌地摇摇头,做了次深呼吸,惧怕道:“你的东西我不能收,你赶紧走吧,我不会去通报军队抓你的,我不想给自己惹麻烦。”

    “为什么不收,你不是很想发财么?”

    “我想发财,但我更想活命。”

    郑飞挑了挑眉头,拔出匕首猛地插在桌面上,见他被吓得一跳,笑道:“别慌,我不会伤害你的,前提是收下我这包东西。”

    “上帝......你为什么非要选中我,我打拼了二十几年才有了这份小家业,实在拿不出多少钱。”

    “你先冷静一下,仔细想想。”郑飞端起羊奶喝了一口,接着道:“给你五分钟时间,我相信你会想明白的。”

    克洛伊脑子里现在全是恐惧,咽下唾沫,给自己倒了杯烈酒,没喝,闻味道提神。

    只用了不过十秒,他便想到了什么,脸上的恐惧渐渐被凝重所取代,陷入思索之中,权衡利弊。

    作为一个国际贸易大港,里斯本有着来自欧洲各地的商人,其中不乏势力强大的贵族,甚至是王子。

    风流成性的他们往往会在港口停留几日,进城去交易所做笔交易,之后吃点好吃的玩几个漂亮姑娘,便踏上回程。

    所以,如果把宝物卖给他们,他们很快就会离开,军队想查也查不到。

    说不定,真能大赚一笔......

    两分钟后,克洛伊转着眼珠子,之前的惊恐全无,取而代之的是诡异的笑容,将目光投向郑飞。

    “想通了?”郑飞会意,点头微笑。

    “说说吧,这些东西加起来一共要多少。”

    “一口价,两万。”

    “天呐,那是我一大半的资产。”克洛伊诉苦道。

    “别装了,你清楚这些宝物的价值,两万不算多。”

    沉默片刻,克洛伊拧了拧头,道:“成交。”

    为了方便携带,郑飞要求把银币换成金币,上千枚装在两个背囊里,往肩膀上这么一搭,简直比一头死猪还沉。

    出门,老板迅速把门关上怕他反悔,窃喜着挨个拿起宝物欣赏,美滋滋地砸吧着嘴,即便哈欠连天,仍然激动得睡不着。

    现在,大约快凌晨两点了吧,正值一天中最困倦的时候,郑飞找了家不打烊的小旅馆开间房,把背囊放在里面。

    他顾不上睡觉,带了几个金币便出去了,在街道上小跑着,直到一处喧闹的地方。

    这个点还喧闹着的,也只有酒馆了。

    这是里斯本城最高档的酒馆,客人大多是些纨绔子弟,极少会有穷人进来,一来是兜里没钱,二来是不想和有钱人待在一起。

    穷人与富人总是互相看不起,这是不变的真理。

    和普通酒馆不同,这家酒馆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用来让男人们围着舞娘欢呼的,气氛很嗨,另一部分则是被隔开,让客人能安静地坐在里面喝酒想事情,类似于包间。

    郑飞穿过狂热的人群,盯着台上尽情扭动身躯的迷情舞娘,吹了个口哨,径直向吧台而去。

    “先生,需要点什么吗?”服务生微笑道。

    “一杯雪利酒。”郑飞手指敲了下桌面回答,顿了顿接着说:“打听个事,你知道里斯本哪里有骑士吗?”

    服务生熟络地倒着酒,努努嘴说:“您是从外面来的吧,里斯本最精锐的骑士驻扎在王宫城堡旁边,皇家骑士军团。”

    “不,我说的不是皇家骑士,是另外一种......”郑飞不知道该怎么表达。

    所幸的是服务生脑子还算不错,猜出了他的意思,颔首道:“唔,,该不会是想说,圆桌骑士的后裔吧?”

    “没错!”

    “哈,他们啊,他们早已不配被称作是骑士了!”服务生讥讽道,谨慎地看了看四周,接着说:“骑士是个光荣高贵的头衔,那群所谓圆桌骑士的后裔们,现在不是木匠就是小贩,把他们祖先的那点荣耀全给丢光了!”

    郑飞不禁拧起眉头,问:“也就是说他们已经没什么战斗力了是么?”

    倘若是那样,那真是个悲伤的故事。

    “不不不,他们的战斗力很强而且很团结,在里斯本无论多么凶悍的匪徒都不敢惹他们,只不过国王不肯用他们,因为在他们那群人的信仰中,亚瑟王的地位远高于一切,包括上帝!国王怕自己管不了。”

    好消息。

    郑飞嘴角翘起,尝了口雪利酒,不好喝便放下了,道:“去哪能找到他们?”

    服务生指了指被隔开的另一边,道:“他们的老大在里面,每周都会来喝闷酒。”

    【征集一下,异性的什么动作最能吸引男人?要优雅一点的,我能想到的只有撩头发,每次都用这个有点单调(⊙o⊙)…】

第一百零三章 骑士军团首领

    郑飞顺着指引望去,瞧见那里确实有个影子,纹丝不动,大概是在沉思。

    他扣了两下吧台,对服务生说:“把你这里最好的酒给我拿一瓶。”

    “唔,它的价格可不便宜。”

    郑飞没作声,把一枚金币按在吧台上,问:“够了吗?”

    “够了!”足足赚了一半的差价,服务生难以掩饰狂喜,去酒橱翻找一番,拿出一瓶红葡萄酒,道:“这是法兰西的特产,拉菲古堡的红酒,这酒很娇贵,喝的时候手不能接触杯壁,那样会影响口感......”

    “我知道怎么喝。”郑飞接过酒,阔步走开。

    来到隔板后,只有一个人坐在桌前喝酒,桌上有两盘盐焗豌豆,一小碟兔肉,已经快被吃光。

    昏暗的油灯下,此人靠在几近散架的椅子上,端着空酒杯,发呆,偶尔会从盘子里抓两颗豌豆,塞到嘴里继续发呆。

    在他的胸前,挂着一枚看不清形状的勋章,被他擦得很亮,全身上下只有它值点钱。

    长相,怎么说呢,如果不是乱蓬蓬的头发脏兮兮的衣服,好好洗个澡打扮的话,去好莱坞拍电影不成问题。

    至少,那孤傲而冰冷的眼神,是谁也比不了的。

    而这眼神却让郑飞觉得似曾相识,杀手、雇佣兵,等等等等。

    由于此人的存在,气氛有些微妙,外面欢呼喧闹不止,里面确实冷冷清清,两人就这么对视着,谁都不说话,谁都不觉得尴尬。

    这时,服务生端着个盘子来了,对郑飞笑道:“先生,您刚刚点了那款酒,这是赠品,特色烤羊肉。”

    闻见羊肉的诱人香气,郑飞这才感觉到了些许饿意,道:“再给我来个西班牙火腿,两份海鲜汤。”

    “好的请稍等。”服务生放下盘子,离开,再次剩下他们两人。

    大概是被香喷喷的烤羊肉吸引,那人干咳了几声,用他那低沉的嗓子说:“你应该待在外面向台上的性感舞娘洒钱,等她表演结束后和她去房间玩到天亮。”

    “那你为什么不去呢?”郑飞坐下说。

    “呵,你是想故意羞辱我么?因为我没钱,你满意了么?”他愤愤道,手指捏得咯咯响。

    火腿和海鲜汤来了,郑飞示意服务生把它们端到那桌,自己也走过去,坐到那人面前。

    “你......想干什么?”那人把垂涎的目光从火腿上移开,无法控制地咽了口唾沫,不解道。

    “一起吃。”说着,郑飞笑了笑,随后拿起割肉刀切下几块又酥又嫩的火腿肉,放到他的盘子里。

    那人本能地抗拒着,摇头道:“不,我不要。”

    “为什么?”

    “我不接受别人的施舍,这是骑士的尊严。”说罢,他把最后的几颗豌豆塞进嘴里咀嚼,抵挡馋意。

    西班牙火腿,这道在西班牙葡萄牙几乎是家喻户晓的大餐,他每年圣诞节都会垂涎,但由于价格太昂贵,从来没享用过。

    养尊处优的人永远都无法想象,美食对饥一顿饱一顿的贫民诱惑力有多大。

    郑飞皱了下眉,道:“你误会了,我不是要施舍你,而是想和你交个朋友。”

    “交朋友......你觉得我全身上下有哪个地方是你能用得上的?看你这身衣服,比外面那群贵族子弟穿得还好,是某个王子吧?”

    沉吟了一会儿,郑飞注视着他的眼睛,认真道:“圆桌骑士的后裔,应该得到每个人的尊敬。”

    之后,是持续几秒的对峙与沉默。

    沉默后,那人的目光终于放软了下来,眼神中流露出一丝幽怨,用手抓起片火腿塞到嘴里,细细品完咽下,呼出一口气,道:“我叫阿瑞斯。”

    “嚯......”郑飞不禁发出一声惊叹。

    阿瑞斯,战神阿瑞斯!奥林匹斯十二主神之一,宙斯之子。

    虽然,那是神话故事。

    “好名字。”他笑道。

    “每个人都这么说但是,我只是空有一个好名字而已。”阿瑞斯笑得苦涩,边说边麻利地塞火腿喝海鲜汤,还自己动手割了起来。

    郑飞当然不能由着他一个人可劲吃,自己也饿得很呐,于是,抢。

    气氛渐渐融洽起来,啃着火腿吃着烤羊肉糟践着拉菲酒,让郑飞找到了当初在美洲丛林和战友们抢烤兔子吃的感觉。

    酒足饭饱,阿瑞斯打了个嗝,惬意地摸了摸肚皮,道:“谢谢。”

    郑飞肉痛地喝完最后一口拉菲,为什么肉痛,因为这是他的最爱,就着火腿给喝了,特么的什么味都没品出来。

    “听说你每周都会来这里独自喝酒?”他问,准备切入正题了。

    “嗯。”阿瑞斯点了下头,等他继续说。

    “原因是什么呢?”

    阿瑞斯努努嘴,仰起脖子翻转酒杯倒了倒,几滴酒顺着杯壁缓缓流进嘴里。

    之后他深深叹了口气,在外面美艳的舞娘又掀起一波**后,道:“我的祖先是受人尊崇的圆桌骑士,亚瑟王最忠实的追随者,而我现在却是个卖鱼的,换作你你是什么感觉?”

    “我选择去死。”唔,这只是郑飞心底的玩笑......他眉宇微抬,深呼吸,道:“如果是我,我会振作起来,重建圆桌骑士的辉煌!”

    “说的容易,尽管在里斯本至少有上千名圆桌骑士的后裔,但葡萄牙王室明令禁止私人武装,更何况,我们哪有钱买战马和军刀,难道要拿扁担去丢人现眼么?”

    “我可以给你们提供武器装备。”郑飞平淡道,满含期待地看着他。

    阿瑞斯怔了下,果断摇摇头,道:“你是个不错的家伙,让我吃到了梦寐以求的火腿,但我不会组织骑士们帮你做事的,至于火腿的钱,我会尽量还你。”

    说罢,他鞠了一躬,随后挺起胸膛向外走去。

    “嘿!”郑飞叫住他,快步走到他面前,问:“为什么?”

    “因为,我不会用他们的生命去冒险,他们都有家庭,得好好活着。”

    “那如果,我手里有永恒之刀呢?”

    【ps:骑士军团老大阿瑞斯,本书第一粉狮“桃花庵下桃花仙”的龙套,各位想要龙套的话和我说哈~凌晨1点多还有一更,困就先睡哦,身体要紧】

第一百零四章 重回港口

    阿瑞斯坚毅的眼神中,蓦然多了些不一样的东西,他诧异地动了几下手指,确认性地问:“你说什么?”

    “永恒之刀。”郑飞一字一句地重复道,说话时,眼睛始终盯着他的深蓝瞳孔。

    阿瑞斯合眼,昂头作虔诚状,捏着胸前的那枚勋章,喃喃道:“神圣,亚瑟。”

    然后,他念了段听不懂的类似于经文的东西,睁眼。

    “你真有永恒之刀?”他问。

    “如假包换。”郑飞笑了笑,说:“现在可以帮我了?”

    “追随亚瑟王,追随永恒之刀是每个圆桌骑士后裔的使命,必须无条件服从,有违反者,死后会成为撒旦的盘中餐。”

    中世纪,信仰的强大,超乎想象。

    “不过,”阿瑞斯补充道:“你得让我们先见到永恒之刀再说。”

    “明天晚上,这里见。”

    “不见不散,再次感谢你今天的招待,我得回家了,再见!”

    说完,阿瑞斯指指心脏,转身穿过喧闹的人群,离开,这个动作意味着信赖。

    在酒馆短暂地停留了一会儿,郑飞也出去了,回旅馆休息。

    只休息了不过三四个小时,天亮了,六点的钟声将他从睡梦中唤醒,冉冉升起的朝阳向床单上投来一抹光辉。

    拉开老旧的窗帘,只见街对面的那户人家,有个穿着碎花连衣裙的漂亮姑娘正趴在窗台看风景,双臂伏在窗台上,慵懒可爱。

    姑娘看见他了,露出明媚的微笑,他也招招手回应。

    街道上的人渐渐多了起来,叫卖早点的小贩一面吆喝着,一面焦急地盼望着能有客人眷顾。

    “有牛奶吗?”郑飞喊。

    “没有先生,要不要试试我最拿手的胡萝卜羹?”

    “行吧,再来两条烤鳕鱼。”

    在某些时候,郑飞很乐意吃这些便宜的食物,吃多了西式大餐,他偶尔也去会街边撸个串。

    用完早餐,对面那姑娘依然站在窗口,含情脉脉地看着他,俏脸上有着一袭红晕。

    他都快忘了,自己现在的脸酷似贝克汉姆。

    整理好衣冠,他带上十来个金币向着港口而去,准备去迎接圣地亚哥,迎接永恒之刀。

    满街都贴着通缉令,搜捕的士兵手里掂着短棍,警惕地扫视每个路过的人,就连女人也不放过。

    当郑飞看到自己的通缉令时,心头顿时冒起了一阵怒火,因为,不知是哪个该死的画师把他画得那么丑!

    真是的,做事一点都不走心,好好的一个亚洲颜王被画成了红雷......

    撇撇嘴表示不满后,他抬脚刚要走,便被士兵叫住了。

    “喂!你!转过来!”

    他转身,瞧着嚣张的士兵,一共有四个。

    距离五米,放倒他们至少需要十秒,街角还有不少士兵,想逃跑的话只能翻屋顶。

    他计划这么干。

    不过,士兵的态度却忽然恭敬了许多,把他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点头哈腰道:“没事了。”

    一身华丽的衣裳,比通行证都好使。

    “真的没事了?”他不怀好意地笑道。

    “嗯......”

    “找辆马车把我送到港口去。”他不想走一路老被叫住盘查,烦。

    士兵愣了愣,为难道:“这......不太好吧?”

    “你叫什么名字,谁的手下?”

    “我去找马车......”

    士兵乖乖溜走,带着军队配备的马车回来,亲自护送他。

    不远处有几个军官,正靠着墙抽烟,看到这一幕也没上来多问,贵族子弟勒令士兵做事,这在里斯本是常有的事。

    港口,抵达。

    劳工们刚刚开始一天的繁忙工作,动作缓慢,似乎还没从倦意中回复过来。

    东方的鱼肚白已被赤红色的朝霞取代,向人们倾露出一天当中难得的壮观景色。

    郑飞跳下马车,爬上一处货箱堆眺望,舒爽的海风吹拂着脸庞,有种说不出的惬意。

    岸边,一张张白色船帆排列开来,沿着海岸线纵深而去,多如蚂蚁般的劳工,没精打采地来回装货卸货,想偷个懒,无奈监工的鞭子太毒。

    船坞里停泊着十几艘空船,其中有十艘中型护卫舰,那些是格兰特买的船,暂时停放在这里,泊船单在郑飞怀里,只需要把那单子交给老板就能提船,万一哪个客户把单子弄丢了,只能算他倒霉,不予补偿。

    是不是很黑?就是这么黑,有本事别停在这啊,因为里斯本只有这一个船坞,老板有资本设立各种霸王条款。

    此时,老板翘着二郎腿坐在遮阳伞下,嘴里叼着个烟斗,指尖夹着杯好酒,满足地扫视着自己的不动产。

    郑飞拿出泊船单,走去。

    “老板,我来提船。”他边走边喊。

    老板转头,笑了笑,这笑容在脸上仅停留了不过半秒,便被恭敬所取代,连忙放下烟斗和酒杯,站起身。

    郑飞刚想对他的行为表示惊讶,便发现他并不是在看着自己,而是看着自己身后。

    “杰,这个时候你不是应该待在酒庄吗?”身后传来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声音。

    郑飞回头一看,是老桑托斯。

    老桑托斯看到郑飞的脸,诧异地扬了下头,唏嘘了一声。

    这身衣服是他为大儿子杰特别定制的,准备在会见英格兰王室成员时穿的。

    这时,胖乎乎的船坞老板跑过来,对桑托斯谄笑道:“公爵大人,您怎么有空来了。”

    “国王命令我严守港口,每条船开之前都要仔细盘查,防止逃犯从海路溜走。”答完,桑托斯反应过来,皱眉道:“不该问的别问。”

    接着,他对郑飞微笑道:“不知阁下是哪个国家的贵宾,到我们里斯本来做客。”

    “从的黎波里来。”

    “哇哦,听说那是全世界最大的港口,您是来做生意的吗?”

    郑飞刚要说些什么,却被多嘴的船坞老板抢了先。

    “他是来买船的公爵大人,刚刚还要提船来着,诺,船坞里停着的那十几条船都是他的。”

    闻言,桑托斯的眼神变得森冷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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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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