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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好望角遇到爱     帝国大航海txt下载     帝国大航海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三百七十四章 奔跑吧胖子

    圣地亚哥瞪了他一眼,便不作声了,摸出腰间别着的另一个酒壶接着喝。

    余晖,打落在圣地亚哥的脸庞上,尽然显现他的凌乱思绪,一阵风吹过,为他因喝酒而憔悴的面容,添了分难以言述的惆怅。

    郑飞坐在高高的岩石上,看着远处田野中,展开双臂作飞翔状追逐跑动的孩童们,禁不住翘起了嘴角。

    吶,孩子就是好,什么都不用愁,每天沉浸在幸福的蜜罐中,只需一次小小的玩耍,一锅香喷喷的炖肉,就能高兴好一阵子。

    他拧开酒壶盖儿,迎着夕阳仰脖灌了一口。

    “牛肉干还有吗?”他问圣地亚哥。

    圣地亚哥正低头发愣,满以为郑飞会来安慰一下自己,闻言,顿时鼓起了嘴。

    “吃完了。”圣地亚哥没好气地说,默默把剩下的半包牛肉干揣进怀里。

    “好吧。”郑飞应了句,手指捏着酒壶,视线仍停留在那群孩童身上,停留在他们最天真灿烂的笑容。

    就这样,过去了好久,圣地亚哥索然无味地拔着脚下的草尖儿,终于憋不住了。

    “喂,你怎么不跟我说几句话?”

    这个体型庞大相貌粗犷的家伙,语气中却带着莫名的可爱,令得郑飞笑出了声。

    “想让我安慰你?”郑飞往岩石上一躺,仰望天空翘起了二郎腿。

    “好像是的。”圣地亚哥嗅了嗅鼻子,嘴依然鼓着,像金鱼。

    “哦~对了,忽然想起从来没问过你,你今年多少岁了?”

    “三十......问这个干什么?”

    “你三十岁了,是个真正的男人,对吗?”

    “当然!”圣地亚哥捶了下胸膛,发出砰的闷响,昭示自己结实的胸大肌。

    躺在岩石上,郑飞情不自禁伸个懒腰解解乏,而后坐了起来,凝视远方依稀可见的山脉,还有那一轮将要沉沦于远山的落日。

    “人嘛,心情不好的时候都希望能得到安慰,但作为一个真正的男人,有些黑夜你得独自穿越,当你感觉到孤独或命运不公时,想想布拉德和塞纳,就会发现自己其实是那么的幸运。”

    世间有无数名孤独者,他们愤世嫉俗,认为满腹才华得不到赏识,对这个世界已经绝望,甚至有极端者选择自杀来了结一生。

    然而那所谓的孤独,只不过是自己臆想出来的罢了,没有真正的孤独者,只有解不开心结的人。

    在孤独者的脑海中,也许存在着这样一个执念:我的孤独虽败犹荣,既然你们不赏识我不喜欢我,我就以高傲的姿态存活于世,就让我们互相看不起吧!

    但其实,错了。

    孤独的时光,是人与内心对话的最好也是唯一的机会,但一个人怎能永远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生命只有一次,转瞬即逝,我们所应该做的是把握住每一个瞬间,去跑去跳去纵情欢呼,在短暂的生命中绽放出最精彩的华章。

    所以,即使全世界都冷落了你,也别怨天尤人把自己关在孤独的牢笼里,而要通过不懈努力去证明:你是上帝的宠儿,完全能得到大家的仰慕。

    只要肯付出努力,没有什么是做不到的。

    ......

    圣地亚哥垂下眉头,把地上的草尖儿又拔了一遍。

    “哦。”许久,他咕哝一句,神色那么黯然。

    郑飞跳下岩石走过来,拍拍他的肩膀,趁他愣神的功夫迅速从他怀里掏出那半包牛肉干,打开吃了几片。

    圣地亚哥瞪了他一眼,看着他美滋滋的样子,作哼哼状。

    “人渣,别光吃,告诉我该怎么做?”

    “既然他们觉得你是个傻大个儿,你就努力去改变喽。”

    “改变?”圣地亚哥右手托腮,盯着天边的夕阳,若有所思。

    “你非常强壮,记得当初在亚特兰大码头的时候,你可以连续和几十个人扳手腕,从来没人赢过你,但自从你跟了我之后,是不是日子过得太惬意,身上的肉越来越多了?现在的船队中,就算抛开斯巴达战士不说,你也绝不是最强壮的,对吗?”

    圣地亚哥有了些许动容,沉默片刻,露出了微笑:“我明白了,从今天开始我就恢复锻炼,而且比以前更狠。”

    郑飞欣慰一笑,抬手直指广袤的田野,放声大喊:“奔跑吧胖子!”

    在他激动昂扬的鼓舞下,圣地亚哥捏了捏拳头,干劲十足。

    “那个,在那之前我有句话想说......”

    “说。”

    “好像,你也很久没锻炼了,看你那蠢蠢欲动的小肚子......”

    “呃。”郑飞尴尬地擦了下鼻梁:“那个......晚餐想吃什么?”

    ......

    圣地亚哥做了个鄙夷的手势,随后便跑下了山坡,趁着太阳还没落山,绕着田野长跑。

    望着他的背影,郑飞俊朗的面容上,倾露着真心的微笑。

    记得刚到这个世界时,有一天傍晚,他和圣地亚哥长跑去亚特兰大镇,场景是多么相似,回忆总是能触动人心。

    当初的圣地亚哥曾是亚特兰大码头的马拉松冠军,如今动作笨拙了不少,身体也不那么协调了。

    “我没锻炼,我不是一直在用脑子嘛,多累......”郑飞自言自语,拧了拧胳膊,有些酸痛的感觉。

    岁月催人老哦,虽然才过了不到一年。

    站在坡顶,面对着西方天边的绛色云霞,远眺连成一片如翡翠般的田野,凝神了会儿。

    “别给自己找借口。”他再次自言自语,笑了笑,决定下去一起跑,毕竟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拥有一个强健的体魄比什么都重要,别在来不及的时候后悔。

    他做了做热身运动,准备下山,这时,身后传来个稚嫩的童音。

    “先生,这个还给你。”

    转身,只见有个刚爬上坡的小孩儿,睁大眼睛好奇地看着他,连连喘着粗气,手里捧着个酒壶,是圣地亚哥之前扔进田野里被捡了的那个。

    “为什么呢?”郑飞走过去,摸了摸他的头。

    “因为妈妈说这个是银子做的,丢的人肯定很着急。”

    郑飞会心一笑,拿出几个黄橙橙的金币,塞进他的口袋。

    “送给你了,快回家去吧,晚上让妈妈炖锅肉。”(未完待续。)

第三百七十五章 眷恋

    小孩儿天真的眸子里,顿时涌现出激动无比的光彩,但他不太敢收,却又舍不得说不要,缩起脖子直勾勾地盯着郑飞。

    郑飞懂得他的心思,冲他一笑,便转身走下山坡,算是帮他做了个决定。

    小孩儿在原地杵了好久,望着郑飞环绕田野奔跑的背影,使劲捏捏脸,眨巴了下眼。

    “布拉纳,这是在做梦吗,就算是梦,这也太美了吧~”他呢喃自语,眼神在惊喜之余,又透着深切的不可思议,仿佛是得到了幸运女神的眷顾。

    他想,那染红半边天的霞光,也许就是幸运女神向世间投下的圣光呢。

    田野。

    忽然注意到郑飞也下来跑步了,圣地亚哥不禁吹了个嘹亮的口哨,加快速度。

    “上次没赢你,再来比比!”他高举手臂冲郑飞呐喊示威,引得戏耍中的孩子们纷纷看过来,成群结队地跑到路旁,托着腮坐等看好戏。

    “好!”隔得远远的,郑飞高声回应。

    两人站到了同一起跑线上,孩子们围了过来,睁着他们天真无邪的大眼睛,静静等待。

    “跑几圈?”郑飞笑问。

    “少跑点吧,好久没跑了......”圣地亚哥有点虚。

    “那就两圈,差不多有五千米。”

    孩子们自愿当起了发令员,在咿呀咿呀的童声中,一声开始落下,两人齐齐向前奔去。

    余晖,尽情洒落在这片翠绿色的田野上,春日里的田野,弥漫着淡淡的花香,深深嗅上一口,沁人心脾。

    夕阳、山脉、田野、大人和小孩儿,交织成一幅最美妙的风景,在这风景之中,也蕴含着属于最本真的快乐。

    最后,郑飞和圣地亚哥并肩完成了这场赛跑,其实他可以超过去的,但那会打击圣地亚哥刚被点燃不久的激情。

    此时太阳已经落山了,站在郁郁葱葱的田野边,吹着清爽的凉风,郑飞掀起衣服擦擦脸上的汗。

    “胖子,感觉怎么样?”

    凝望着西边穹顶的绛色云霞,他说。

    “好久没这么舒服了。”圣地亚哥早已热得打起了赤膊,衣服搭在肩上,同他一起远眺,情不自禁展开双臂拥抱天空,闭上眼睛静享自然的气息。

    “喜欢悠闲自在的生活吗?”

    “喜欢,特别喜欢!”

    “可这种日子过久了也会腻,偶尔体验一下,才能得到真正的快感。”郑飞挑挑眉,笑。

    “你知道我现在想说什么吗?”圣地亚哥依然闭着双眼,嘴角微微上翘,神态是那么的轻松。

    “什么?”

    “当初跟你走,是我这辈子做过最正确的决定。”

    “是吗,再夸我两句我就要开始嘚瑟了。”郑飞双手背在身后,做了次舒畅的深呼吸。

    圣地亚哥仿若沉浸在回忆中,不紧不慢地道出心事。

    “刚开始,你在酒馆企图说服我的时候,我觉得你和那些航海家没什么区别,航行到世界各地大发横财,眼里只有金钱名声和利益。”

    “当时我想,反正在码头当搬运工也是混日子,一年都攒不了几个银币,不如跟你出去闯闯,我都这么穷了还有什么好怕的?”

    “没想到,你和我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他们是为了利益而航海,而你却是出于热爱,从你身上,我们每个水手都能感受到一种激情,受到你的感染,我们也会对精彩的航行生涯产生兴趣,就这样渐渐迷恋上了。”

    一语落定,圣地亚哥终于睁开了眼。

    风,从天边而来,拂过希望的田野,带给人们最深情的眷恋,这眷恋不是男女之间的爱恋,也不是朋友之间的友情,而是一种再奇妙不过的情愫。

    依恋生活,动人心扉。

    圣地亚哥露出专属于他的憨笑,认真注视着郑飞。

    “谢谢。”

    “其实,我也要谢谢你,还有那群可爱的水手。”

    郑飞淡然,凝望消逝在朦胧山脉中的最后一抹光辉,只是微笑。

    天黑了。

    两人回到了镇子里,下午相亲成功的单身汉都已进了姑娘家里,吃晚餐、洗澡、上床一气呵成,闪电式结婚。

    至于剩下的,不包括斯巴达战士在内仅有几百个人了,他们被镇长安排到了镇上的接待中心

    所谓的接待中心,其实就是一座非常大的葡萄酒庄园,它出产镇上所有种类的酒,最具特色的就是镇长给郑飞喝过的维克多酒。

    风味独特的维克多酒,由葡萄加苹果酿制,是维克多小镇的特产,至今还没有流传到其它地方,能品尝到实属幸运。

    四千名斯巴达战士则是沿着街道分布,自愿为小镇站岗,在镇上的众多姑娘们心中,他们是铁血与刚强的象征,简直是完美情人,只可惜......

    对于没有姑娘挑选自己,斯巴达战士并没有十分难过,在他们的信仰中,服从命令与战斗才是最重要的,其它的要是能有当然好,没有也无所谓。

    今天镇上有一千多名姑娘找到了丈夫,因而镇长心情大好,让人打开了酒窖,里面的各种酒随便喝。

    夜晚,月色正浓,草丛里的蝈蝈叫个不停,仿佛是在向人们述说着春季来临的悸动。

    城堡前的一大片草地上,水手们举杯畅饮,烤架上的牛肉羊腿被翻动着,散发出诱人的肉香,肆意挑逗着人们的味蕾。

    “敬船长!”最会拍马屁的汉斯率先提倡,引得水手们的纷纷应和。

    大家举起满满的酒杯站了起来,向郑飞投去期待的目光。

    郑飞欣然一笑,举杯对着悬挂在树梢的月弯儿,环视一圈,目光在每个水手身上留存过。

    “谢谢你们的陪伴,为了将来更精彩的生活,干杯!”

    热情的呼声,在这座静谧的庄园升腾起,响彻在小镇的每一个角落。

    开心畅饮的时刻,怎能少得了淳朴动人的民谣,在康斯坦察跟着车队一起走的人中,有个颇有才华的诗人,被水手们身上的激情所感染,他决定一路跟随,并不停为大家创作民谣。

    在紫罗兰的月光下,我们畅饮

    我们活得快乐,我们活得自由

    我们是水手,我们也是航海家

    人们问我们要去哪,哪里才是我们的家

    我们说不知道,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就这样,挺好

    ......(未完待续。)

第三把七十六章 离开小镇

    人们高举酒杯欢呼畅饮,借着酒劲或袒露心迹,或大声喧哗发泄一通,丝毫不用担心会做出什么丢人的事。

    因为,今晚大家都是疯子,明天一觉醒来,便会忘记所有的不快,只把美好的回忆留在心底。

    静谧的深夜,热闹非凡的庄园一隅,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醉人的花香随风而起,飘散在空气中,更添了分梦幻般的美妙。

    男人摘下一朵,准备在晴朗的日子取下花瓣晒干,拼成浪漫的图案送给心仪的姑娘。

    晚宴正酣,突如其来的一场小雨迫使他们提前终止,手忙脚乱地钻进城堡里,按照分配好的房间住下。

    睡前聊个几句,之后在此起彼伏的鼾声中,小镇的一天结束了,一切安好。

    第二天清晨。

    从睡梦中醒来,郑飞还想再赖一会儿,于是翻了个身,脸贴着枕头,不情愿就这样起床。

    这时,一声清脆的鸟啼钻进耳朵里,他终于打了个哈欠,砸咂嘴,慢慢睁开惺忪的睡眼,打量着这个世界。

    最先看到的是一个姑娘的背影,身穿一袭紫罗兰色长裙,在书桌旁蹑手蹑脚地翻找东西,他欣然浅笑,刚要轻柔地唤一声布兰妮,姑娘转过身来。

    他愣住了,足有四五秒才缓过神。

    站在眼前的是......阿曼达。

    惊诧的同时,他慌忙低头看了看上身,是光着的,并且精神有种疲劳感,昨晚一定是做了什么事。

    可是为什么一点印象都没有,明明记得应该是和布兰妮,难道昨天酒喝多了吗?好像没有......

    有那么一瞬间,他觉得自己是出现幻觉了,揉揉眼睛再看,令他失望的是,眼前的姑娘确确实实就是阿曼达。

    他屏住呼吸,注视着阿曼达闪烁笑意的眸子,等待她说点什么。

    许久。

    “你醒啦。”阿曼达坐在书桌上,气质优雅。

    “你......”郑飞打量着她曼妙的身体,觉得好亏,做过了还把那段经历给忘了。

    “我......怎么了?”阿曼达茫然眨了下眼,两秒后,蓦然反应过来。

    “别误会,我只是来找个东西。”一抹绯红显现在她的娇美面庞,目光开始躲闪不定,最终停留在了脚下。

    看来,在这个贵族富人骄奢淫逸的时代,她是为数不多懂得自爱的女子之一。

    闻言,郑飞如释重负地吁出一口气,躺下了。

    幸好。他脑子里是这么想的。

    风流债,也许会让身体得到满足,但作为代价,心灵则会背负极大的压力,至今仍会有一些时候,他会觉得对不起安娜、特蕾莎......

    与其这样,不如不惹为好。

    然而看见他的反应,阿曼达却是不悦了。

    “喂,你什么意思?”

    言外之意大概就是:你怎么能无视老娘的魅力呢?你现在应该很失望才对!

    女孩子嘛,心理活动总是叫人难以捉摸。

    郑飞坐起来,冲她一笑:“没什么......那个,你在找什么?”

    她撅起嘴轻哼一声,倒是坦然。

    “找你的航海日记。”

    日记,被郑飞压在枕头底下,方便的时候都会随身带着的。

    “偷看别人日记是很不尊重的行为哦。”他耸耸肩,麻利地穿上衣服。

    “你穿衣服比我想象的要快。”她白了他一眼。

    其实这是反话,她是要表达:你总算想起来穿衣服了,裸着上身让我看了半天。

    没想到,郑飞眉头一挑,不由得来了句:“你还想过我穿衣服时的样子吗?”

    “才没有......”大概是出于尴尬,她匆匆走了几步就出门了,走到门口忽然想起自己是来看日记的,但也不好意思再折回身。

    听着她的脚步声愈渐消失,郑飞笑了笑,从枕头底下摸出那本日记,轻轻摩挲着牛皮装订的封面,敞开扉页凝视了一小会儿,合上,找早餐吃。

    今天布兰妮怎么没给我准备早餐呢?他想。

    窗子不知什么时候打开了,唤醒他的那只羽毛鲜艳的小鸟,正体态轻盈地在枝梢颠来颠去,宛若是在表达对万物复苏的欣喜。

    桌上有个包裹,看起来像是垃圾袋,他就随手拿起来丢出窗外,双臂撑在窗沿上,美美地呼吸一口新鲜空气。

    水手们聚集在城堡外的草地上,闲聊之余,顺便和路过的漂亮女仆搭几句讪,有比较下流的还会趁机揩油,拍一下人家的屁股。

    这是小镇唯一一座葡萄酒庄园,因而铁栅栏外有许多排队等候买酒的人,一桶桶葡萄酒佳酿被运出酒窖,转交到客人手上,只需两个银币就能买一大桶,便宜得很。

    休息了一晚,车队又该启程了,随行的多了一千多位小镇姑娘,还有少部分姑娘要带上她们的家人,算起来多了大约两千人,幸好马车足够用。

    郑飞实在找不到哪里有吃的,只能饿着肚子走出城堡,来到草地上。

    第一眼,他看见了大榕树下的布兰妮和特蕾莎,她们现在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走到哪都在一块儿。

    呃,除了在床上时。

    瞧着他的声音出现,布兰妮招招手,笑容可人。

    “今天的早餐怎么样,我特地在煎牛排时加了点维克多酒。”她睁着一双灵动的大眼睛,满怀期待地想要得到夸赞。

    “早餐?”郑飞摸不着头脑。

    “我放在桌子上了呀,担心凉掉就用包裹包了起来,你不会没吃吧?”好像,有些失望。

    “我以为那是......”郑飞把垃圾袋三个字憋了回去,欣然一笑,话锋突转:“我以为那是全天下最棒的厨师做的。”

    “哼,真会哄女人。”布兰妮娇哼一声,便继续和特蕾莎说话了,她们在看一本书,讨论剧情。

    郑飞是最希望看到这两个女人相处融洽的人,他露出最真心的笑容,在草地上徘徊了有两分钟,默默走到自己房间的窗户下,捡起了那个“垃圾袋”......

    没办法,饿得眼花!

    快速吃完早餐,他便跨上了英格兰纯血马。

    哦对了,他发现自己渐渐喜欢上了骑马这项运动,要知道在这个时代,一匹名贵的马地位不亚于二十一世纪的顶级跑车。

    来到小镇的街道上,姑娘们在跟家人告别,车队的成员陆陆续续集结,确认没有谁遗漏后,出发。

    朝阳拔地而起,遥远的山脉依稀可见,在辽阔的大平原上,车队再次踏上了旅程。

    坐在马鞍上,郑飞掏出地图,仔细端详了一番。(未完待续。)

第三百七十七章 荒原

    “你在看什么?”

    布拉德往这边凑了凑,伸长脖子好奇观望,手里捏着银酒壶,里面盛的是爽口的维克多酒,在小镇待了一天,几乎所有人都爱上了这种好喝且不易醉的美酒。

    “地图。”

    “我越来越觉得你是个神奇的人,听你的老伙计说,大概在一年前的某天,那时候你还在码头当劳工,被货箱砸中了后脑勺,昏迷醒来后就变了个人。”

    “是吗。”郑飞简单一笑,便不作声了,认真思考事情。

    布拉德也挺识趣,见他现在不想多说话,于是悄悄离开,独自策马奔腾在广袤的平原上,享受疾风掠过耳畔的快感。

    红彤彤的朝阳,铺洒着令人心漾的光辉,冉冉升起。

    马背颠簸了一下,把郑飞从沉思中拉了出来,他环视了一圈,正欲继续思忖时,蓦然发现身边少了个人。

    “圣地亚哥呢?”他随口问。

    “喔,大家伙在后面那辆马车里,一早就钻进去了。”汉斯笑嘿嘿地说,耸肩。

    这倒是引起了郑飞的兴趣,要知道圣地亚哥是最不喜欢坐马车的,因为体型庞大,在那狭小的空间里会感到压抑。

    郑飞跳下马,让汉斯帮忙牵着缰绳,慢走几步来到马车前,抬手掀开帘子。

    “你......在干什么?”

    看清车里场景的这一刻,他居然愣住了,有点蒙。

    里面有两个人,一个是圣地亚哥,另一个则是位中年男子,带着眼镜显得文质彬彬,还留了一撮看起来较为高贵的山羊胡。

    男子是康斯坦察跟随车队的难民,交了两千银币,他曾是一个伯爵家的教师,因战乱而不得不逃亡。

    令郑飞诧异的是,圣地亚哥居然在学写字。

    瞧见帘子被掀开,圣地亚哥也愣了一下,继而微笑着拾起泛黄的纸炫耀自己的成果,那上面写着十几个形如狗扒的拉丁文单词。

    山羊胡男子认得郑飞是车队领袖,眼珠子转了转,揣测这俩人应该有话说,便自觉地弯腰钻出马车。

    “搞什么呢胖子?”看到圣地亚哥的进步,郑飞着实惊喜,嘴角挂上了欣慰的笑容。

    圣地亚哥小心翼翼地收好纸笔,旋紧墨水瓶盖,注视着郑飞的双眼,深吸一口气,徐徐吐出。

    郑飞从没见过如此正经、如此认真的圣地亚哥。

    “昨天傍晚在那片田野上,你跟我说既然人们觉得我是傻大个,只要努力去改变就好。我想过了,不是仅仅改变外貌就可以了,我很清楚自己最欠缺的是知识和修养,所以......”圣地亚哥耸耸肩,笑容中夹杂着一丝无奈,不过更多的是斗志。

    “现在才开始学这些东西,什么感觉?”

    “痛苦极了,但那又怎样呢,正如你曾经告诉过我,只要肯付出努力没有什么是办不到的,我相信我可以,为了得到人们的承认和喜爱,拼一下!”

    闻言,郑飞禁不住拍拍他的肩膀,给他一个鼓舞的眼神。

    “你知道吗,其实很多有修养的贵族都不如你,因为他们的修养都是装出来的,活得一点都不真实,远远比不上你的随性而为。”

    “你这么说,我就很开心了。”圣地亚哥哈哈一笑,却冷不丁地屏住笑容,板着脸道:“我的老师被你吓跑了,你说怎么办?”

    “有个问题,他为什么会愿意教你呢?”

    “我是付了钱的,一天十个银币呢!心疼,都是我的血汗钱啊~”

    “别嚎了,我去把他叫回来。”

    说着,郑飞掀开了帘子,走之前冲圣地亚哥打了个手势:“胖子,加油。”

    “你也是。”

    看着郑飞走远的背影,圣地亚哥皱皱眉,自语:“我为什么要说你也是?你可是个什么都不缺的家伙啊,上帝之子。”

    ......

    半个月后,车队又抵达了一个小镇,不过没在这停留,只是短暂修整半小时就继续出发了。

    因为,此小镇男多女少。

    休息的时候,郑飞用不断改良过的六分仪测了经纬度,确认一下当前的位置,在地图上做出标记。

    旅途的枯燥,也许只有旅人才懂。

    一辆车、一只狗、一段曲调动人的音乐,就是一场旅行。

    郑飞跨在高贵的英格兰纯血马上,手牵缰绳,仰头凝望天空,淡蓝色的画布上点缀着几缕云彩。

    喝口酒吧,他想。

    摸出酒壶,布拉德递来一包牛肉干。

    “谢谢。”他接过。

    布拉德回了个微笑,静默少顷,问:“我们多久才能到英格兰?”

    “一两个月吧。”这是保守估计,在一切都顺利的情况下。

    “哦。”布拉德垂头,戴上大沿帽遮挡阳光,头皮被烤得发烫。

    “想家了?”

    “说不想是假的,毕竟是生活了近二十年的地方,并且,那里有我最美好的回忆,塞纳也是。”停顿片刻,布拉德轻叹:“你说,明明塞纳是我曾经痛恨无比的陷害我的人,我却对他没有哪怕一点点恨意呢?”

    “宿敌的羁绊。”郑飞平视远方的山脉,轻声说。

    再一次的静默,徘徊在苦恼中,布拉德揉了揉眉心。

    “也许吧。”

    话音刚落,布拉德倏然调侃道:“喂,你的小相好又来找你了。”

    郑飞眼角余光一瞥,果真看见阿曼达驾马而来。

    “我去前面溜达,帮我拖住她。”说罢,郑飞抬手甩起马鞭,飞奔在一望无垠的荒原上。

    经过这段时间的磨合,他的驭马技术已经相当娴熟,跨在马上俯身感受扑面而来的疾风,倒是有种说不出的爽快。

    就这样,十几分钟过去了,他驾马来到一个小坡顶,回首以盼,车队如蚂蚁般依稀,已经隔了好几千米。

    下马,站在坡顶,拧开酒壶盖儿喝了口,眺望着延伸至天边的荒原,心中升腾起一股豁达空旷之感。

    嘴角上扬,伸展双臂。

    猝然,打了个激灵。

    视野范围内,出现了一个蓬头垢面的人,那人蹲在一棵早已死掉的树下,舔着干裂的嘴唇,充满敌意地盯着着郑飞。

    下意识的,郑飞取下肩上背着的长枪,提在手里。(未完待续。)

第三百七十八章 落魄的英格兰人

    这是一片寸草不生的荒原,即便春季已经来临,它仍是没有半点复苏的景象,身陷在寒冬的尾声中,捧着几棵凋零的枯树,静静守候。

    那个蓬头垢面的人,眼神被阴冷所充斥,他盯着郑飞,在长枪上瞄了一眼,闭上眼很快又睁开,无奈地呼了口气,摸出屁股旁边的水壶,仰头使劲倒了倒,勉强倒出几滴对于他来说的甘霖,舌头舔了舔,润润干裂出血的嘴唇。

    望着他的可怜模样,郑飞眉头微蹙,稍有动容,取下自己的水壶扔了过去,惧怕会有危险而不敢接近,要知道人为了生存什么都做得出来。

    没想到这个喉咙冒烟的人,只是瞥了掉落在身边的水壶一眼,便把目光移开了,不过神情显得很痛苦,干渴是他当前最大的问题。

    他来到这无边无际的荒原已经五天了,一壶水早已喝得干干净净,可他却还没看见荒原的尽头,他得找个地方躺下保存体力,等着看能不能抓只兔子之类的动物,杀掉喝血,这是他活下来的唯一希望了。

    刚才,处在虚脱与绝望中的他,忽然听见阵阵马蹄声,睁眼便看见了郑飞的身影,如果不是因为郑飞贵族式的衣装,他就过去请求施舍了。

    水的极度诱惑力吸引着他,使得他不自觉的就想要伸手拿过水壶,但出于对尊严的执着,他恨恨捏紧拳头,索性闭眼靠着树干睡觉。

    炽热的阳光,毫无保留地直射而下,空气中弥漫着一股令人心烦的燥闷,泥土被烤得发烫,毫不夸张地说,此时的荒原就像是一片沙漠,只是多了点枯草而已。

    然而在这样的艰难困境中,那人还是极力忍受干渴的煎熬,半躺在树干上一言不发,连呼吸都是灼热的。

    怪异的人,什么仇什么怨,到了眼前的水都不喝?

    异于常人的举动,不由得吊起了郑飞的好奇心,但俗话说好奇害死猫,何况猫还有九条命......所以他不得不谨慎一点。

    他深吸一口气,端起枪指着那人,一面注意着脚下是否有陷阱,一面小心翼翼地挪动步伐逼近过去。

    在距离五六米的位置,他停下了脚步,警惕地瞄着那人。

    “你是谁?”他问。

    他知道这个问题很没意义,但除此之外也没其它能开场的了。

    那人眉毛稍抬,但还是没睁眼,鼻尖吞吐着热燥燥的气息,发出一声闷哼,沉默不语。

    稍顿片刻,郑飞又问了一遍。

    这次他听到那人回应了,是句非常恶毒的咒骂,不过不是拉丁语,是英语。

    这个人名叫兰尼,故乡在英格兰,由于种种原因,他脑子里对郑飞充满了轻蔑与愤恨,所以他宁愿渴死都不愿要郑飞的水,被郑飞问得心里不爽想骂两句,又担心触怒对方丢了性命,只能用另一种语言了,他可不想现在就死在这。

    不过郑飞并没有为无端的咒骂而生气,反倒更加好奇此人的身份了,凝神少顷,他翘起了嘴角。

    英格兰人?那就用英文吧。

    “假如我没猜错,你的家乡应该在英格兰吧?”他的伦敦腔标准得可怕,毕竟在那里生活了好多年。

    久违而熟悉的母语,令得那人倏然一颤,瞬间就睁开了眼,不可思议地盯着郑飞。

    “你也是英格兰人?”虽然不理解郑飞异于英格兰人的相貌,但他还是这么问了。

    看得出来,他激动得几乎要跳起来,如果不是虚脱无力的话。

    与此同时,他一把摸过了郑飞之前扔过来的水壶,咕噜噜就是一通大灌,毫不在意溢出嘴角的水顺着脖子往下流。

    望着他疯子般的模样,郑飞的枪口垂下来一点,眉头依然紧皱。

    “不是。”

    听到这句话,那人却没有让水壶离开自己的嘴,因为他控制不了自己对水和生存的渴望,有些事一旦开始了,就很难再停下来。

    直到把整壶水都喝干了,他才心满意足地放下水壶,打了个像要往外吐水的饱嗝。

    随即,他的视线在黑洞洞的枪口上停留片刻,之后和郑飞对视,目光中尽是敌意。

    “那你是谁?为什么会说我们的语言?”

    “一个对你身份感到好奇的人。”郑飞笑着回复。

    “不好意思,我最厌恶你这样的人。”

    “为什么?”

    “原因你自己清楚,道貌岸然的家伙。”那人白了他一眼,挪了挪身子,大概是坐的时间久了太难受,强撑着站起来靠在树干上,喘了口粗气。

    郑飞眉宇微抬,眼神中流露出一丝疑惑。

    “我想,你对我可能有点误会。”

    “别掩饰了,你这样的人没一个是好东西。”那人拄着根木棍,勉强站立,傲慢地抬眼凝视天空,浑身上下都遍布着敌意,仿佛郑飞是他最大的仇人。

    “这像是女人说的话。”

    那人认为郑飞是在侮辱自己,刚要开骂,想到对方正拿枪指着自己,只得咽下这口气,保持沉默。

    郑飞想不到此人如此固执,竟连半句话都不愿意多说,要是放在往常,他才懒得跟对方废话,绝不会有什么好脸。

    但现在,他愈发好奇对方的身份了,他想知道,好端端的为什么会有那么大的仇视呢?照目前情况看来,唯一打开话题的突破口就是英格兰了。

    思忖少顷,郑飞选择放下枪,向他投去善意的眼神,微笑。

    “我在英格兰住过几年,那是个不错的地方,我非常喜欢那里的田园风光,每当小麦成熟的时候,人们都会以最快的速度收割,拿去酿制生命之水威士忌。”

    果然,那人的神色缓和了些。

    “错了,小麦只有少部分拿去酿制,剩下的都是用来做面包的。”

    “哦~那你一个英格兰人,怎么会跑到东欧的荒原上呢?”

    那人瞥了他一眼:“虽然我对你还是没什么好感,但你好像不算特别坏,看在你喜欢英格兰的份上......有吃的吗,我两天两夜没吃东西了。”

    郑飞拿出一包牛肉干,丢给他。(未完待续。)

第三百七十九章 纵火犯

    看到牛肉干这种高档货,饥肠辘辘的人顿时两眼发直,顾不得什么尊严什么骨气,胡乱塞了一气。

    “还有水吗?”他腾出嘴,口齿不清地问。

    “没了,有葡萄酒你要吗?”

    “要!”

    郑飞又把喝了一半的酒壶丢给他,里面盛有甘甜爽口的维克多酒。

    “谢了。”

    “所以你能给我讲讲了吗?”

    “讲可以,但你得答应我个条件,给我一堆食物和水,还有你的马,那是英格兰纯血马吧?”

    闻言,郑飞不由得笑了笑,觉得这个条件很无礼。

    于是,他重新抬起了枪口,指着那人面无表情地说:“你没有和我谈条件的权利,你只是个随时会去见上帝的人而已,我给了你水和食物,你应该感激我,懂么?”

    郑飞态度的突然转变,使得那人愣了下,继而眼珠子转了转,不甘心地咬咬牙。

    “好吧,我恳求你把那些东西送给我,行吗?”

    对生存的渴望战胜了尊严,绝处逢生的他,好不容易才看到了活下来的希望,哪里愿意再被打回绝望之中,最终只能选择妥协。

    “先讲。”郑飞垂下枪口,面色不善。

    “可以让我先吃完吗?”

    “快吃。”

    说罢,郑飞丢下他,紧走几步来到一座小土坡上,踮起脚尖看向车队的方向,距离大约还有三千米吧,不出半小时就能到了。

    转头一瞥,那人正在狼吞虎咽,看来真是饿坏了。

    郑飞坐在土坡上,端枪瞄准偶尔掠过天际的野鸟,找找当年的感觉。

    不一会儿,那人便吃完了整包牛肉干,还不忘舔舔手指,连包装牛肉干的纸袋都没能躲过他的舌头。

    当然,这一切都是在郑飞没注意他时才做的,他可不想太丢脸。

    郑飞走过去,把他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真是狼狈不堪。

    “你怎么沦落成这副样子?”

    “都怪那群可恶的狗杂种!”他愤愤咒骂,拳头击打在树干上,发出砰的闷响。

    “现在可以告诉我,你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了吧?”

    “那你会信守诺言把水、食物和马留给我吗?”那人满腹狐疑地盯着他。

    “这匹马不行,可以给你另一匹。”

    “好,只要能骑就行了。”那人无所谓地摆摆手,撸起黏在脸颊上的发丝,吁出一口气。

    “我叫兰尼,在来到这里之前,我是个做皮革生意的商人,把北欧来的狐皮等奢侈品运往富裕的大港口,牟取利益。”

    仰头望着天空,他空灵的目光闪烁着,喃喃讲述。

    ......

    哪个港口最富裕,富人最多?威尼斯?也许是,但威尼斯的生意出了名的不好做,常年待在那里的奸商太多,我运去的狐皮价格会被他们一压再压,根本赚不了几个钱,所以我去了伊斯坦布尔。

    伊斯坦布尔,被土耳其人攻下来后发展迅速,那里聚集了来自周边各地的大阔佬,他们有的是逃难,有的是做生意,由于他们极少接触到狐皮这种东西,我能在他们手里大赚一笔。

    大概是在两年前,我记得,我带着全家人和满满两大船的货物,不远万里从北欧出发到了伊斯坦布尔,那里几乎整个海岸都是码头,停泊了数千条大船,那里还有最繁荣的大街,最气派的城堡。

    我的货物刚上市,就受到阔佬们的哄抢,不到半个月就赚了上万枚银币,抵得上从前不知多少倍。

    后来,我就决定在伊斯坦布尔定居,我用赚来的钱在城郊买了幢小城堡,全家搬了进去,而我继续做狐皮生意,不停往返在北欧和伊斯坦布尔之间。

    本来我预想着只要再过五年,最多十年,我就能赚到几十万枚银币,到时候我就能带着全家人回到英格兰,回到家乡,买下一座大庄园,成为当地最阔绰的家庭,并且很有可能买到个贵族头衔。

    可是,谁又能预想到灾难的降临呢?

    ......

    说到这里,兰尼的神情变得有些失落,垂头盯着脚下的枯草,憔悴毫无保留的显现在脸庞上,沧桑无比。

    不久前,你应该听说了,伊斯坦布尔海峡守军的大仓库被大火侵吞,烧的一干二净,当时这件事轰动全城,震怒了包括大公爵在内的所有首脑,就连征战中的大元帅都回去视察了,勒令大公爵务必三天内揪出纵火者,否则就向默罕默德君主反应,削去他的大公爵头衔。

    后来,伊斯坦布尔就开始了全城大搜捕,整天人心惶惶,只要谁被检举了就立刻抓起来审问,发现不是凶犯后就打一顿放掉。就这样两天过去了,大公爵还是没能抓到纵火者,在官邸大发雷霆。

    就在他气急暴跳的时候,有个贵族过去,告诉他说我就是纵火者。那个贵族也是做皮革生意的,我是他的竞争对手,自从去了伊斯坦布尔后抢了他不少生意,所以他怀恨在心想陷害我。

    大公爵即刻下令让那个贵族带领军队去了我家,并对他下了死命令,如果不能按时把我弄回去,贵族自己也逃不了干系。但我当时正在外面,所以士兵把家里所有人都找了出来,也没有发现我的踪迹,贵族一怒之下,让士兵放火烧了我的家。

    家,不值几个钱,可是......

    兰尼面色骤变,眼睛被深深的痛恨所占据,看起来极为可怕。

    “可是,我的女儿还在里面!当士兵冲进我的家里时,她因为害怕就躲了起来,士兵没有发现她,他们在我家里每一个房间都泼了油,一把火就给点了!我那可怜的女儿连句哭喊都没发出来,就被淹没在了火海中!”

    “两天后当我回去时,房子已经沦为一片灰烬,我的家人也被贵族带了回去,和我关系很好的邻居告诉我,贵族对大公爵说,只要我的家人还在,我就一定会回去的。但大公爵没那么多耐心,他下令把我的家人全部绞死了,并谎称引发仓库大火的犯人已经被烧死在住宅里。”

    “我的女儿、我的家人、我的财产......什么都没了,为了报仇,我去了贵族的家,但那里只剩下一个空荡荡的城堡,我的朋友告诉我,由于害怕我的报复,贵族前一天就带着全家人逃走了,听说是往北方去的,于是我要了匹马和一点钱,一路追赶,每到一个小镇就跟人们打听贵族的行踪,后来马累死了,剩的钱也不多了,我就步行。再后来,我就到了这里,空无一人的荒原。”

    兰尼终于说完了,闭上眼睛,仿佛是浸入在充满愤恨的回忆中。

    一个被冤枉的好人。

    导致这一切的,究竟是郑飞还是那个贵族?

    可是不管怎样,郑飞才是真正的纵火犯。(未完待续。)

第三百八十章 赎罪

    这个叫兰尼的人,眼神中流露出深恶痛绝的幽怨,令得一抹愧疚蔓延在郑飞心间。

    郑飞慌于和他对视,目光移到了遥远的天际,凝神。

    车队渐渐逼近,隐隐约约已听得见人群的喧嚣,荒原已不再寂静,疾风掠过,卷起片片残叶。

    站在漫天的枯叶中,回想兰尼诉说的经历,再联系到自己回欧洲后的所作所为,郑飞不禁想到了一个词:劫富济贫。

    可能不太贴切,但表达的意思差不多。

    古往今来,每个朝代的人们都在歌颂这种行为,他们把郑飞这样的人奉为侠客,亦或是英雄。

    也许劫富济贫却是充满了英雄主义色彩,但隐藏在它背后的后果,却是不可估量的。

    地位显赫的人遭受了损失,穷人就真的会拍手称快吗?未必。

    就拿烧掉伊斯坦布尔大仓库来说,海峡守备官和士兵遭受了损失,短期内的确会令很多人,尤其是小贩搬运工等平民拍手称快,因为他们看不惯那群军官和士兵的嘴脸。

    但好景不长,指挥官一定会在最短的时间内封锁港口和城市,严密搜查纵火犯,只要有点嫌疑的就会被抓走,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比如说兰尼。

    那样的话,整个城市都会变得人心惶惶,昔日繁华的街道上一片死寂,所有人都缩在家里不敢出去,经济停滞带来的负面影响自然是不用多说,更可怕的是,将会有数不清的无辜者因此丧失自由甚至是生命,社会安定度受到极大挑战。

    人们得到了一时的痛快,但却失去了最起码的安全感,可谓是得不偿失。

    最终,获得利益的是郑飞这样的所谓英雄,而损失最大的不是别人,正是为此拍手叫好的平民。

    可是为什么千百年来,人们一直在歌颂这种行为呢?

    看热闹的不嫌事大,只要遭罪的人不是自己,就是好的。这是许多人的本性。

    ......

    天边,几抹云彩被风吹散,从这个角度看去,倒是有点像世界地图。

    郑飞面色深沉,习惯性地摸向腰间的酒壶,摸了个空,原来是之前递给兰尼了。

    他甩甩手作罢,转头一瞥,车队正在慢慢逼近。

    听到滚滚的车轮和人群的嘈杂,兰尼眉头一拧,连忙踮起脚望去,数千人的队伍让他震撼片刻,继而如同看到救星般大笑:“哈哈,我得救了!我能报仇了!我能回家了!”

    他正要撒起脚丫子奔过去,郑飞拽住了他,漠然道:“那是我的车队。”

    兰尼怔了怔,挤出一丝不太自然的笑:“你之前答应过我,要送匹马......”

    “我答应你的就会做到,但你不能过去。”

    “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在这里等着,我会给你足够的食物和水,哦对了还有武器和盘缠,如果你报完仇还能活着,就回家去吧。”

    自始至终,郑飞的神情都是那么冷漠,看不出一丁点感**彩。

    兰尼愣愣地站在原地,看着他跨上英格兰纯血马,向着几百米外的车队奔去。

    然而在转过身的那一刻,郑飞的神色就变了,变得自责无比。

    从感性上,为此内疚的郑飞希望能带着兰尼一起走,帮他成功报仇后把他带回英格兰安置好,也算是为自己犯下的过错买账。

    但从理性上,他必须把兰尼拒之门外,万一在哪天和人们的闲聊中,兰尼得知他才是真正的纵火犯......接纳兰尼,就等于收下了一颗定时炸弹。

    跨在马鞍上,疾风掠过耳畔,他注视着前方,脑海中思绪杂乱纷飞。

    很快的,他便迎上了车队,等待他的是大伙真诚的笑容。

    而他无论如何也笑不起来,深吸一口气,神色凝重。

    “汉斯,带上你的装备跟我走,多带点干粮和水。”

    汉斯哦了声,正想再问点什么,只见他已经调转马头回去了,于是撇撇嘴,把附近几人的水壶和干粮收了过来,迅速追了上去。

    回到那棵枯树下,郑飞把汉斯的装备全部给了兰尼,其中包括一匹血统优良的英格兰马,一把未经线膛改造的普通火枪,一包火药,锋利的砍刀和匕首各一把。

    兰尼仔细检查各种装备,情不自禁发出一声赞叹,摸出自己随身携带的匕首,耸肩道:“看,它已经锈掉了,连刃口都损坏了,我正愁拿它干不掉仇人呢。”

    郑飞没搭话,取出随身携带的一个小布袋,递到他手上。

    “里面是成色上好的宝石,应该能卖个好价钱,足够你回英格兰置办一座小庄园了。”

    接过布袋,兰尼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看看,常年的商人生涯练就了他贪婪的习惯,他的眼睛直冒光,不过少顷之后,却有些失神。

    他默默抬起头,满含疑惑地注视着郑飞,动了动嘴唇:“你为什么要给我这么多东西?”

    郑飞还没想好怎么回答,索性不回答了,对汉斯摆摆手:“下马,把马也给他。”

    “这是我的专属坐骑......”汉斯急眼了。

    “回头给你换更好的。”

    扮了个苦脸,汉斯不情愿地跳下马,赌气般的捶了下马鞍,冲兰尼投去恨恨的目光。

    兰尼动作娴熟地跨上马,打了个响指,对郑飞笑笑:“虽然我现在很糊涂不明白你为什么帮我,但不管怎样,还是要谢谢你。”

    郑飞嘴角抬了下。

    “送你一句话,千万不要沦为被仇恨支使的奴隶,如果报不了仇,就拿着钱好好生活去吧。”

    沉默片刻,兰尼回了个不以为意的微笑。

    “永别了,善良的人。”

    话音刚落,他猛地抖了抖缰绳,驰骋在遥无边际的荒原之上,留下一个充满苍凉的背影。

    凝望着那道背影,静默。

    “船长,你为什么要给那么多宝石给他?只是出于同情的话,太奢侈了吧?”汉斯不悦地叹了口气。

    “当然不止是同情。”

    “唔,那个人是谁,你认识吗?”

    “认识或不认识,又有什么关系呢,好了别问了,让我安静安静。”

    郑飞黯然应道,牵着马往回走,他现在想躺在马车里休息一会儿,顺便思考点事情。(未完待续。)

第三百八十一章 受人仰慕的乐师

    此时此刻,他不想有女人在身边,只想独自待会儿,于是他没有回到自己的马车,而是跳上了一辆无人占用的,靠在车壁上半躺着,卸下沉甸甸的腰带,闭目养神。

    外界,人们无休止的喧哗声,对于郑飞来说却仿佛一缕缕催眠曲,躺的动作很舒适,脑海中盘绕着的种种杂乱愈渐沉淀,神经也随之放松,不知不觉,便是睡着了。

    醒来时,已是夜晚,正好赶上大家在荒原上举行的篝火晚会。

    往常,篝火晚会的成员无外乎是水手和他们的家眷,他们在成为水手以前,要么是搬运工和农夫,要么就是渔夫和猎人。

    但由于这次带上了大量难民,职业变得多样化,更有诸多只出现在上流社会的人物,晚会内容也就自然而然丰富起来。

    要是放在以前,这群上流社会的人是不屑和下等人交谈的,更别说坐在一起品美酒吃烤肉了。不过现在,共同的旅途使得他们跨越了上等与下等的界限,融入一个暂时的团体,聚在一起相谈甚欢。

    在旅途结束后,他们会果断分道扬镳,重新成为两个世界的人。

    苏醒的郑飞,睁开了惺忪睡眼。

    太累了吗,居然睡着了。

    他苦笑了一下,坐起来活动活动手臂和脖子,有点酸痛的感觉,呃,还有点落枕。

    他束上腰带,瞧见外面黑漆漆的,大概已经是夜晚了,这时肚子咕噜噜叫了一声,告诉他该去吃点东西了。

    抬手掀开帘子,展现在眼前的是欢笑中的人们,以及无数团闪动着的火光,人们围在火堆旁,载歌载舞,脸上挂着最天真浪漫的笑容。

    这次的歌不再是朴素易懂的民谣了,而是更为高雅的音乐,常出现于上流社会在城堡中举行的酒会上。

    他会心一笑,正欲过去凑凑热闹,倏然,一阵悠扬婉转的乐曲掠过耳畔,令得他为之一动,侧头望去。

    紫罗兰的月光下,一名衣着高贵的乐师坐在高高的土坡上,怀里抱着某种叫不出名字的乐器,用心为下面的人们演奏最拿手的曲子,沉浸在音乐中的他双眼微合,嗅着迎面而来的习习凉风,感受自身与自然的融合。

    艺术家,总是会幻想这个世界属于自己,不然也就谱写不出什么好的作品了。

    他创造的每一个音符,跳动在人们心间,音乐的力量悄无声息地直击人们的内心深处,感染了每个人,使得他们和她们纷纷停下手头的事情,陶醉于起起伏伏的曲调中,表面不起波澜,实际心神荡漾。

    尤其是姑娘们,她们中的大多数来自维克多小镇,不久前刚刚嫁给车队的单身汉,因而夫妻感情远远称不上稳定,只是凑在一块儿过日子,顺便满足生理需求而已。

    她们激动得无法自已,那双美丽的大眼睛中,流露出从未有过的光彩,尽情抒发对乐师的仰慕,谁能拒绝一个帅气又有身份,同时还才华横溢的男人呢?

    再看看自己不久前草率选的穷酸丈夫,她们不禁开始后悔了,不少姑娘都想着,以后趁人不注意一定要找机会和乐师约个会。

    乐师似乎听不见来自姑娘们的盛赞,依然是只沉浸于音乐中,继续用他灵巧的双手,为人们带来最美的乐曲。

    看着姑娘们的激动模样,车队里的男人对乐师充满了妒忌,尤其是她们的丈夫。

    竖起耳朵聆听一会儿,郑飞跳下马车,这才发现圣地亚哥和汉斯一直蹲在车旁,俩人勾肩搭背,鬼鬼祟祟地在嘀咕些什么。

    “说什么呢?”郑飞好奇地蹙了蹙眉头。

    冷不丁的问话,竟然让俩人不约而同地哆嗦了下,回头看见是郑飞,深深松了口气。

    “船长,我们讨厌那个家伙。”汉斯直指土坡上的乐师,目光中尽是憎恶。

    郑飞暂时没搭他的话,和神情同样不爽的圣地亚哥目光交流一番,紧走几步去到装载葡萄酒的牛车前,接了壶酒,站在漫天繁星下,颇为惬意地啜饮一口。

    “原因呢?”郑飞明知故问,笑语。

    汉斯捏捏拳头,作出要揍人的样子。

    “我的妻子喜欢他。”

    前不久,汉斯在维克多镇成功得到一名乌克兰美女,为这事圣地亚哥委屈的好几天都没和他说话,一听他在耳边秀恩爱就烦。

    “然后呢?”郑飞不以为然地耸耸肩。

    “然后......我心里不爽,好多伙计都不爽,我和胖子刚在合计把他灌醉扔掉。”

    “我不是胖子,并且我也没同意你的想法。”圣地亚哥鼓囊着嘴说,冲郑飞露出招牌式的傻乎乎的微笑。

    “可是不把他扔掉的话,有多少伙计会被戴绿帽子?!”汉斯沉声喝道,眼睛瞪得跟铜铃似的。

    郑飞看了看不远处那群万分仰慕的姑娘们,苦笑着摸了摸额头,而后灌了口美酒,仰望着变幻莫测的星空,轻语。

    “天使在左,魔鬼在右,有时候善良与邪恶只是一念之差,当你决定要把那位乐师一个人抛弃在这片荒原上时,你就离魔鬼不远了。”

    “可是......”汉斯涨红了脖子,急于争论。

    “想拴住你的妻子不该用链子,而是要去改变她,让她明白即便你不是最好的,也是最值得让她珍惜的,一心一意地跟着你。倘若你连这点能力都没有,迈不过心里的门坎,反倒去陷害她所喜欢的人,那你就是个彻彻底底的失败者。每个人都有喜欢与不喜欢的权利,思想是无法控制的,所以就算你强行拴住了她的人,也拴不住她的心,明白吗?”

    汉斯没有组织好的言语,凝滞在了嗓子眼里,许久没有飘出一句话,最终默默垂下头,喝了口闷酒。

    郑飞的话如同一道利箭,毫不留情地插入了他的痛处,他连喝了半壶酒,然后看了乐师一眼,深深叹息之后,暗暗捏紧拳头。

    “我知道了船长。”

    “你的决定是什么,说来听听?”郑飞饶有兴趣地蹲在他的面前,注视着他布满血丝的双眸。

    “像我现在这样,就算以后跟着你赚了数不清的钱,也难以改变自己粗鲁的本质,连圣地亚哥都开始学文化了,何况是我呢。”

    “你什么意思?”圣地亚哥脸色一变,一翻身把他按下,骑在了他身上。

    “下来,被人看见不好......”

    郑飞扑哧一笑,丢下打闹中的俩人,走开了。(未完待续。)

第三百八十二章 领袖魅力

    夜色浓郁,空气中弥漫着香喷喷的烤肉味儿,水手们围着火堆席地而坐,目光齐刷刷的投向乐师,以及姑娘们激动叫喊的身影。

    他们和汉斯一样,眼神中充斥着妒意,甚至是杀意。

    郑飞没功夫去一个个劝导他们,况且不是每个人都会听自己的话。

    路过一个烤架旁,他拿了一大块烤好的牛肉,填填肚子。

    看了看四周,难以在数千人中辨别出熟悉的身影,但他又不想早早回马车里去和布兰妮亲昵,毕竟刚睡醒,想在外面吹吹风,随便逛逛。

    音乐固然动听悦耳,但其中夹杂着姑娘们无休止的尖叫,显得有些刺耳,令他不禁想离这吵闹的地方远一点。

    左手提着酒壶,右手拿着烤牛肉,他走出了人们举行篝火晚会的场地,来到了外围,一片树林旁边。

    这树林在荒原之上,可谓是沙漠中的绿洲了,为本是枯黄连成一片的荒原,点缀上了一抹难得的翠绿。

    春风已至,万物复苏,树林中的地上,生长着无数不知名的美艳花朵,即使在夜晚,也能感受得到它们奇妙的生命力。

    来到这里,距离吵闹的地方已有百米远了,风拂过树梢弄出沙沙的响声,伴随着阵阵虫鸣,显得格外静谧。

    在树林边找了块干净的地方坐下,郑飞抬头望着不停眨眼的星星,微笑,大口啃起了外焦里嫩的烤牛肉,配上甘甜爽口的维克多酒,味道好极了。

    吃得正香,突然听见一个声音幽幽飘了过来。

    “喂,给我也来一口。”

    这是布拉德的声音。

    循声望去,只见在黑暗中,布拉德独自倚靠一棵大树坐着,颇为惆怅地凝视夜空,喝闷酒。

    郑飞犹豫了下,把剩下的半块牛肉扔了过去,布拉德利落接住,咬了一大口。

    “饿死我了!”布拉德抱怨。

    “怎么不过去和大家一起?”

    “我不喜欢太吵,曾经有人说我是活在孤独里的,其实我只是在某些时候想要一个人待着,比如现在。”

    “那我打扰到你了吗?”郑飞挑了挑眉头。

    布拉德稍稍停顿一下,盯着他的眼睛,宽心一笑:“并没有,我乐意和你聊天,因为你和别人不一样,你是我接触过最棒的哲学家。”

    郑飞笑着挠挠头,撇嘴:“我可不是什么哲学家,我只是比较懂得生活罢了。”

    “也许吧。”

    布拉德意味深长地一笑,凝望人群聚集的地方,拿起酒壶啜饮一口:“你看见那个帅气的乐师了没,他是今晚的焦点,不知有多少姑娘对他抱有好感,那些可怜的丈夫们要遭殃了哟。”

    “你能给我点建议吗,关于那个乐师。”郑飞十指交叉,大拇指托着下巴,做沉吟状。

    布拉德又是一笑,抿了口酒,从容淡定:“要是放在以前,我可能会杀了他,但是现在,关我屁事。”

    “你不嫉妒他?”

    “嫉妒他干什么,每个人都有自己擅长的方面,也就是所谓的才华,只不过他的才华比较容易展现,容易得到姑娘的赞慕罢了。”顿了顿,布拉德对郑飞挑挑眉:“与其嫉妒他,不如嫉妒你。”

    “我?”郑飞不明所以。

    “对,你的女人可比那些姑娘迷人多了,更重要的是,你身上有种说不出的领袖魅力......唔,可以告诉我你是怎么炼成的吗?”

    受到夸赞,人会禁不住绽开心花,郑飞当然也不例外。

    不过,他皱起眉头想了想这个问题,却没能得出什么答案。

    领袖魅力?在来到这个时代以前,自己身上好像还没有这种高大上的东西,虽然那时是圣休伦斯号的船长。

    也许,是在统领船队、把水手们当成一起冒险一起经历风雨的同伴后,潜移默化间得到的吧。

    “我也不知道。”他微笑道。

    布拉德耸了耸肩,便不多问了,继续想自己的事情。

    看着大树下,那张充满惆怅与沧桑的侧脸,郑飞沉吟少顷,踏过铺洒在大地的月光,走到布拉德的身旁,坐下喝了口酒。

    “能告诉我你在想什么吗?”他径直问。

    布拉德神色微动,笑:“我在想,你在想什么?”

    “哦?”郑飞有了兴趣。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喜欢上了一件事,那就是揣测你的想法。倘若我猜到了,我会很有成就感,倘若我猜不到,我就会有点失望,这让我感到非常有意思。”

    “那么你猜我现在想干什么呢?”

    布拉德狡黠一笑:“那个乐师,你一定不会把他留下的,对吧?”

    闻言,郑飞稍稍愣了愣,继而扯了下头发,很无奈的样子。

    “被你猜到了。”

    “那就让我再猜猜吧,你会选择把乐师独自留下,并留给他足够的水和干粮,支持到他能走出这片荒原。你这么做,并不是出于嫉妒,而是你知道这样的人留下,总有一天会成为个祸害,你得对那群苦命的水手负责。”

    听到布拉德的分析,郑飞揉了揉眉心,苦笑着点头。

    “你全猜对了,被人看穿心思的感觉真不妙啊。”

    说罢,他倚着树干,长叹,布拉德则是得意地打了个手势。

    郑飞抬起酒壶,把最后一口酒喝尽。

    “距离车队到达目的地,大约还需要一个月,一个月的时间,谁知道会有多少姑娘上乐师的床,会引起多少水手的暴怒,明知道是祸害还不清除的话,那我就太愚蠢了。你知道吗,刚刚汉斯想趁夜把那家伙扔掉,被我劝住了......”

    “等一下,让我再猜猜!”布拉德跃跃欲试。

    “还是让我说吧。”郑飞挑眉,略微忧伤地笑了笑:“之所以劝他,是因为我不想让他或者其他水手沦为魔鬼,如果一定要有个魔鬼,就让我来做吧。”

    一语落定,郑飞合上眼,静默。

    就这样,沉默了会儿。

    布拉德乍然想通了什么,会心大笑。

    “我终于明白怎么解释你的领袖魅力了,因为你懂得为手下着想,在你身上有着别人所不具备的担当,这就是你和其他人的区别,也是大家甘愿追随你的原因。”

    “我已经这么厉害了吗?”大树下,郑飞笑着说。

    静谧的深夜,紫罗兰的月光,拂过荒原的微风,交织成一首无声的乐曲,仿佛是在为他赞颂。(未完待续。)

第两百八十三章 荒原之夜

    远处,篝火的光芒还在闪耀着,远远望去,可见在这本该静悄悄的荒原之上,人们拥簇在一起,应和着节拍,唱着属于他们的歌曲,跳着属于他们的舞蹈。

    乐师,他用指尖拨奏出了最美丽的曲子,为大家营造出了最梦幻的意境,只可惜,他出现在不该出现的地点,面对着不该面对的人。

    水手们对他的恨意,每分每秒都在累加。

    有才华的人,尤其是难得一见的英才,不仅会招致天妒,更能引来人妒,这是人世间不变的定律。

    郑飞靠在树干上,和布拉德把半壶酒分着喝完,而后默默仰头,望着神秘莫测的星空出神。

    他不说话,布拉德也就保持静默,两人近在咫尺,却在考虑各自的心事,互不干扰,多么可贵的默契。

    风拂过树林,沙沙作响,许久。

    “布拉德,乐师的事就交给你吧。”

    布拉德眉毛轻抬,只简单地嗯了一声,拔起一根青草叼在嘴角,便又坠回心事之中。他在回忆这些年来自己所经历过的一切,有些事情可以放下,但永远忘不掉。

    就在这宛转悠扬的乐曲声中,荒原的深夜悄然流逝,人们大概是玩累了,陆陆续续地散去回到马车里睡觉,还有些实在痴心的姑娘,围着乐师叽叽喳喳地问些什么,乐师回了个微笑,眼里只有艺术的他好像并看不上这群漂亮姑娘,收拾好自己的宝贝乐器,钻进了马车,放下帘子。

    荒原,重归静谧,数百个火堆闪动着象征温暖的光芒,在这冷冰冰的黑夜中,点缀了一抹能让人心安的颜色。

    营地四周,斯巴达战士像往常一样在站岗,皎洁的月光洒落在他们的面庞上,衬出深含其中的森严与刚毅,他们是安全感的附身。

    今夜,郑飞无眠。

    不是心事太多睡不着,而是白天都睡过去了,一点都不困。

    他和布拉德并肩坐在树林边,盯着自己的手掌走神,脑海中思绪翩翩,从对过去的回忆,到对未来的畅想。

    他喜欢展望未来,当置身于寂静中时,这是最能给他带来快乐的事。

    也许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他也是个孤独者。

    也许,每个人都是孤独者,就算是天底下笑容最灿烂的人,也会有那么一瞬间,开启与自己对话的心门。

    布拉德困了,就倚在树干上睡了一觉,醒来时见郑飞还在坐着,便说了句“我去做事了”,也没在意郑飞是否听见,就转身离开了。

    郑飞感觉到有个声音,但没放在心上,因为他正在幻想美洲大陆的神秘部落,以及那大片大片的未开垦宝地。

    他的嘴角,上翘成一个微笑的弧度。

    夜,从他的指缝间滑过。

    不经意间抬头,已能看见东方的鱼肚白,黎明已至。

    一连坐了好几个小时,骨头疼,他站起来活动活动,走了几圈,开始了长跑。

    他的坐骑,那匹高贵的英格兰纯血马在看他,嘴里嚼着新鲜的草料,鼻孔嗤嗤地呼着气,像是在说:哟呵,平时都骑我身上,今天怎么自己跑起来了?

    黎明的空气新鲜极了,他贪婪呼吸着,足足跑了一个小时,这才停了下来,绕着树林慢步行走。

    此时,抬头眺望东方,在遥远的朦朦胧胧的山脉顶端,已能隐隐见得朝晖,是温润的绛色,却又与夕阳的色彩不同,大自然真是奇妙得很。

    起得早的水手,已经在打着哈欠搞早餐吃了,所谓的早餐其实就是昨晚剩下的烤肉和菜汤,他们懒得动手。

    当第一缕阳光倾洒在大地上,这片荒原便被彻底唤醒了,虽然它本来也不是很有生机。

    郑飞回到营地,从圣地亚哥那蹭了份早餐。

    找到水桶俯身洗了把脸,一条干毛巾递了过来,他欣然接过,习惯性地说:“谢谢。”

    毛巾上带着清淡的香味儿,好熟悉。

    他抬起头,瞧见的是布兰妮的靓丽身影,那张美丽可人的脸庞,此刻却是板着的。

    “你昨天夜里去哪了?”布兰妮厉声问,拧起眉头,生气的模样有种别样的美感。

    “一个人待在那边。”郑飞指了指树林。

    “真的吗?”女人是生性多疑的动物,布兰妮偏着头,眨了下眼睛。

    “当然,骗你的话就罚我三天不许碰你。”郑飞调侃。

    “不行,一个礼拜。”

    “五天。”

    布兰妮轻哼一声,上前抱住他,身体贴住的一刹那,引起阵阵激荡。

    不过激荡的不是郑飞,是旁边观望的男人们,布兰妮是他们梦寐以求的女人,然而也只能在梦中才能求得。

    男人们窃窃私语,说着某些猥琐的语句,脸上挂着猥琐的笑,眼睛躲躲闪闪地偷窥着。

    “听说马场老板的女儿看上你了?”布兰妮贴在郑飞耳边轻语,语气中夹带着令人心怜的失落。

    “她看没看上我我不知道,但我知道我没看上她,我的身边有你就足够了。”郑飞抚摸着她美丽动人的脸庞,将她的长发拨到耳后,亲吻脸颊。

    “真会骗女人。”

    “我冤枉......”

    布兰妮嬉笑着打了他一下,身穿长裙绽放笑容的唯美瞬间,看得周边的水手们一愣一愣的。

    这时候,郑飞看见不远处布拉德掀开帘子,跳下了马车。

    于是他对布兰妮叮嘱了句,疾步走向了布拉德。

    布兰妮依依不舍地看着他离开的背影,在原地站了会儿,便去找特蕾莎聊天了。

    “你又赢了一局。”这次轮到特蕾莎失落了。

    “我会一直赢下去的。”

    二女争锋,两个情敌之间,却产生了种奇怪的友谊。

    “好吧......对了我们昨晚聊到哪了,麦克唐纳庄园?”

    ......

    “那件事,怎么样?”马车旁,郑飞轻声问布拉德。

    布拉德回望四周,见没什么人,耸耸肩说道:“我把他打晕连夜带到了西边,至少二十千米,他绝对找不回来。”

    “他能活下来吗?”

    “应该没问题,还记得不久前路过的那个小镇吗,我给他留了张地图和一匹马,还有足够的水和食物,只要不出什么意外,他就能找到小镇。”(未完待续。)

第三百八十四章 濒临波罗的海

    郑飞轻点一下头,默不作声,过了会儿,苦笑。

    “其实,如果他长得没那么帅,对姑娘没那么大的吸引力,我倒是很希望能把他留下,毕竟是个很有才华的年轻人,我喜欢他的曲子。”

    “谁说不是呢,估计那家伙醒来发现被丢下,一定想不通发生了什么,这年头又帅又有才也是错。”布拉德撇撇嘴,拧开酒壶喝了一小口:“不知道以后还能不能见到他。”

    “不管他了,收拾收拾准备启程。”

    乐师,以后一定能见到的,他拥有惊羡世人的才华,又怎可能会被埋没。

    半个小时后,车队重新踏上了旅途,几头负载累累的老牛不堪重负,累倒在了荒原中,人们只得怀着悲痛的情绪,把它们......制成了牛肉干,可香了。

    迎着朝阳,数千人的车队,向着北方渐行渐远。

    ......

    二十多天后。

    时间一天天流逝,春季的感觉却越来越远了,因为天气愈渐寒冷。

    幸亏带了冬天的衣服,人们不得不披上了外套,缩在马车里抵御寒冷。

    坐在马车中,郑飞掀开加厚的帘子往外看了一眼,我的天,外面的小溪居然结冰了。

    一股寒风袭来,他忙放下帘子,摊开自己手绘的地图。

    按照经纬仪显示的数据来看,当地的纬度大约等同于中国黑龙江的最北端,气候上还未完全摆脱冬季的踪影,清晨的草地上,还能寻得满地的霜花。

    波罗的海,快到了。

    终于可以不在陆地上行走了,这种鬼天气,外面骑马赶车的车夫真是遭罪。

    一路上,车队陆续经过了许多个小镇,所以车队里有不少逃难的康斯坦察人,都选择在小镇落脚,不继续往北边赶了,他们觉得战火是烧不到这里的,已经绝对安全了。

    自从发现乐师不见了,对他心仪的姑娘们就整天闷闷不乐的,对丈夫也没什么好脸色,不过随着时间推进,更随着亲密度的增加,她们也就渐渐忘却了乐师,至少,表面上是忘却的。

    这些天来,圣地亚哥已经学会了不少词语,闲着没事的时候不再总和水手们吹牛,而是翻翻简单易懂的书本,整个人看起来,即便称不上有涵养,但也不像当初那么粗糙了。

    对于他的成长,郑飞甚是欣慰。

    并且由于圣地亚哥的执着,汉斯也受到了刺激,他可不愿被这大块头甩下,便也“忍痛”学起了识字,在旁人看来,他们俩的做法很可笑,但只有他们自己知道,所有付出的努力都是值得的。

    在圣地亚哥和汉斯的理解中,郑飞的左膀右臂不可能永远是愚昧无知的人,随着势力日益壮大,郑飞更需要有知识有思想的人,为了不被淘汰,他们必须督导自己不断进步。

    有这样的想法,说明他们还挺有超前意识。

    让他们羡慕的是,同为郑飞得力手下的阿瑞斯,就不用担心这个问题。

    因为阿瑞斯是骑士军团的领袖,和他们不一样,阿瑞斯相当于是武将,不需要学习什么知识,只要能征善战就行了。

    他们也想像阿瑞斯那样,但他们也明白,不是每个人都有领袖的魄力,而阿瑞斯的魄力,来源于他圆桌骑士正统后裔的血脉,人家是天生自带的。

    那郑飞的魄力是哪来的呢?郑飞是开挂的......

    这天中午,车队来到了一片景致绝美的田园上,引得缩在马车里的人们,纷纷探出头来欣赏田园风光。

    郑飞跳下马车,跨上自己的英格兰纯血马,背对着人们的目光,掏出望远镜凑在眼前。

    有田园,有庄稼,说明附近肯定有小城镇。

    果然,透过镜头,他依稀看到了一座小镇,宽敞的街道上,人头攒动。

    在那里休息一天吧,他想。

    劳累的旅途,寒冷的环境,他真想找个房间烤烤火,睡个舒适的觉。

    北欧真冷,冷的不像话。

    车队行驶在乡间小道上,路上碰见个农夫,农夫扛着把锄头,拿惊异的目光打量这纳含数千人的车队,张大了嘴巴。

    “老伯,请问这是哪里?”郑飞俯身,在他手心放了两枚银币。

    农夫连忙把银币揣进怀里,生怕他又拿回去。

    “内齐鲁小镇。”

    “唔,在这附近有什么比较大的城市吗?”郑飞需要用大城市来确定精确位置,以此来规划行程安排。

    “呃,往西北方向一百多里,有个格但斯克,我也是听说的,从来没去过。”

    格但斯克,听到这个地名,郑飞禁不住露出了微笑。

    波罗的海,果然就要到了。

    格但斯克,波兰最大也是最重要的海港,濒临波罗的海,并且控制了维斯瓦河的入海口。

    自从1308年条顿骑士团征服这座城市后,之后持续长达六百多年间,它一直是德意志和波兰两大民族之间反复争夺的主要焦点。

    由于它控制了维斯瓦河的入海口,也是波兰最理想的出海口,同时它也是联结东普鲁士地区和德国大部分领土的咽喉要地,因此波德两国均将该市视为自己的生命线。

    每次战争之后,失去这座城市的一方便会认为遭受奇耻大辱,积极备战发动下一次的战争。

    总之,这是个不太安稳的城市,但恰恰是在战争的催化下,它的军事和船舶制造业发展比其它地方更加迅速。

    “谢了老伯!”郑飞会心一笑,满面春风。

    目送着庞大的车队远去,农夫窃喜地掏出怀里的银币,贪婪地吻了一口,又迅速塞了回去。

    坐在马鞍上,郑飞感觉到很舒心,终于又能踏上久违的甲板了,想想就觉得有意思。

    “你怎么也开始傻笑了伙计?”圣地亚哥愣头愣脑地问。

    “我可不是傻笑,咱们很快就能回美洲去了,怎么样,怀念不?”

    “当然,这地方冷死我了。”

    说话间,车队逐渐进入了小镇,镇上的人们用和农夫一眼的目光打量着他们,为这突然到来的客人感到意外。

    毕竟车队的总人数加起来,比全镇人还要多。(未完待续。)

第三百八十五章 温馨的北欧小镇

    这是个宁静的小镇,它一侧环山,郁郁葱葱,另一侧则是宽阔的平原,延伸至看不见的远方。

    小镇坐落在这田园风格十足的地带,依靠出色的农业和畜牧业拉动着经济,供养生活在这里的几千口人。

    这里的房子都是木头制成的,大概是由于常年气温较低,木屋可以尽量暖和点。

    房屋大多是两三层,不高,屋顶是经典的三角状,整座小镇都没有城堡,因为这里没有贵族,也没有什么身份显赫的人,除了小胡子镇长。

    窗边,几个小孩儿趴在那儿,双手托着红扑扑的脸蛋,睁开大眼睛使劲瞧着忽然到来的陌生人们,目光中尽是好奇,让人看了之后不禁联想到诞生于北欧的童话故事,充满了温馨。

    小镇还萦绕在冬季的尾声中,人们都穿着厚厚的大棉袄,街边还在售卖某种烤熟的坚果,刚从炉子里掏出来,热气腾腾的。

    匆匆路过的行人,偶尔驻足咽口口水,掏钱买上一包,如果没带钱就先赊着,毕竟小镇就这么大,都是熟人。

    “我也想吃。”圣地亚哥的馋虫被勾起了,眯起眼使劲嗅了嗅散落在空气中的香味儿。

    郑飞白了他一眼,哼道:“去,给我也带一包。”

    圣地亚哥打了个响指,痛快地翻身下马,径直走到小摊前,从怀里摸出一把银币,把整个小摊的烤坚果都给包了,足足有一麻袋。

    提前卖光了存货,小贩屁颠屁颠地推着车回去了,这么冷的天气谁愿意在路边站着。回家之前,他进了一家卖烤鹅的小店,挑了一只最肥最油的,准备给孩子补补身体,店主是他的老朋友,附送了两块味道鲜美的鹅肝。

    “我都想在这住下了。”吃着坚果,打量着专属于小镇的人文气息,圣地亚哥禁不住笑道。

    “那你就留下吧。”汉斯调侃。

    “别,要留你留,我还要跟着船长到世界各地找老婆去呢。”

    “这话听着怎么这么别扭......”郑飞咧咧嘴:“好像我们的旅程就是为了找老婆似的。”

    附近几人嘿嘿一笑,顺便从圣地亚哥的麻袋里抓了把坚果,手速快得很,引得壮汉直翻白眼。

    “吶,壮汉,我来给你算算......”汉斯喃喃念叨,作出预测未来般的专注神态:“你这辈子大概会娶六个老婆,很有女人缘啊。”

    “还有呢?”圣地亚哥挤挤眼,随口问。

    “六个还不够?真贪!”

    “我的意思是,除了女人缘之外还有什么......”

    接下来,两人又开始拌嘴了,郑飞跨在加了垫子的马鞍上,手里剥着坚果,抬眼浏览街道旁的建筑,还有那些睁着大眼睛好奇打量的孩童们。

    他拿出个空的小布袋,往里面填了一袋子坚果扔给他们,立刻引起了孩子们的欢呼与哄抢。

    闹腾起来的模样,更加温馨了,令得人们被寒冷冰冻的心底,涌起一股暖流,传彻在身体的每一个角落。

    这时候,前方的转角出现了一群人,为首的是个手持拐杖的老者,他雪白的小胡子像极了屋顶的霜花,他用疑惑的眼神看着郑飞等人,咳嗽了几声。

    大概是镇长吧,郑飞猜测。

    出于礼貌和尊敬,他跳下马迎了上去,站定在镇长面前,微笑。

    “远方来的客人,不知你们到这里是想要做什么?”镇长的音色略显苍老,他看起来有七十多岁了吧。

    “偶尔路过,想在这里停留一下。”郑飞温声回复。

    “哦~原来是这样......可是我们的镇子太小了,恐怕没有地方能容得下这么多人。”

    “有城堡吗?我们这些人挤挤就可以了。”

    镇长摇摇头,嘴角挂着一丝苦涩的笑。

    “我可以付给你足够的钱。”郑飞接着说。

    “不是钱的问题,是我们镇上确实没有城堡,总共只有两千多人,而且没有贵族,也没有富裕到能盖得起城堡的人。”

    “这样~”郑飞眉头稍稍蹙起,心想看来不能留下了,得继续赶路,不过还好,按照之前那个农夫所说,往西北方向一百多里就是格但斯克,一百多里,明天就能到了。

    镇长的神情有些失望,默默叹了口气。

    “位置偏僻,发展不起来,人们世世代代生活在这里,过着与世无争的日子。但自从有格但斯克的商人过来,带来那里华贵的衣服、珠宝,以及他们优裕的生活,就有不少年轻小伙子眼红动心了,就出发去了格但斯克,决定努力打拼一番,但他们赚钱之后就再也不想回来了。”

    “但我觉得这里挺好。”郑飞笑着说。

    镇长抬了抬胡子,忧郁的神情有了些许缓和,微笑:“我也觉得,人们相处得很和谐,生活虽然不精彩,但很快乐。”

    郑飞点了下头,回首望着长长的车队,准备吩咐下去让人们在马车里休息几个小时,弄点东西吃,然后就直奔格但斯克。

    这时他忽然想到了,对镇长说:“我们要去格但斯克,镇上有熟悉路线的向导吗?”

    其实,他是担心会碰上德意志或波兰的军队,毕竟在这个时代,格但斯克是这两大民族争夺的焦点,他需要找个了解当地情况的人来指路。

    “你们也要去格但斯克?”镇长努努嘴:“有个好消息,那里半年前刚被我们国家从德意志手里夺回来,但坏消息是德意志正在组织反击战,据说一个月内就要发动进攻,现在去哪里做生意可不是个明智的选择。”

    “一场战役通常要打多久?”

    “按照以往来看,两个月左右吧,那里的战争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奇怪的是,它却异常繁荣,可能是有古老的海神波塞冬雕像屹立在那里,庇护着城市的安全。”

    心底盘算一番,郑飞决定今天就动身前去。

    格但斯克是这一片唯一比较大的港口,其他小港口根本组建不起能运载数千人的船队,而如果继续走陆路去丹麦的话,不但要再走一个月,还有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危险,因为接下来要穿越德意志和波兰的边境线,这两个民族正闹矛盾,不太平。(未完待续。)

第三百八十六章 你还要吗

    丹麦是当前北欧海上力量最强的国家,只有到了丹麦,才有希望能组建一支能够长途航行的船队,即便它造不出能适合横渡大西洋的远洋船,但航行到西班牙还是没问题的。

    当代,远洋船制造水平最高的国家就是葡萄牙和西班牙了,葡萄牙是不能去了,之前在人家首都捅了那么大篓子,还抢了人家作为基地的亚速尔群岛。

    说到亚速尔群岛,不知那边怎么样了呢,有没有受到葡萄牙海军的袭扰?

    估计不太可能,前阵子西班牙葡萄牙两国对掐,海上力量必定损耗大半,是腾不出精力去收复岛屿的。

    扯远了。

    总之,丹麦必须去,格但斯克必须去。

    趁着战还没打起来,要赶紧前往格但斯克组建一支临时船队,行驶在波罗的海之中,抵达隔海相望的丹麦。

    一阵寒风掠过,郑飞搓搓手,在手心哈了口气,摸出腰间的酒壶喝点酒暖暖身子。

    在街上待了会儿,镇长颇为失落地回去了。

    他本来以为,这群突然造访的人是准备在小镇定居的,从这些人的衣着来看,其中有不少富人,说不定能投入大量的资金建设小镇,把这里变成人人向往的大城市。

    奢望,就这么破灭了,镇长不太好受。

    小镇的地方太小,车队就只能停在街道上休息了,好在这天气愿意出门的人不多,不会影响正常交通。

    来自欧洲大陆南侧的人们,从没接触过北欧的气息,所以他们对一切都充满了好奇,尤其是孩子们,即使天气这么冷,他们也要钻出马车在街上跑来跑去。

    来到面包店的外面,脸贴在橱窗上,盯着一块块色泽诱人的面包,咽口水。

    他们多像是当年的塞纳,只不过,他们还有能买得起面包的父母,而塞纳只有自己一个人,孤独漂泊,偷块面包就会被追着打。

    看着孩子们这样,布拉德的惆怅又被唤起了,他默然垂下头,捋着马的鬃毛,愣神。

    趁着难得的休憩时间,女人们逛了镇上的每一家商店,采购了一大批有用或没用的东西。

    对此,男人们只能咧咧嘴吐吐舌头,暗自抱怨个几句。

    “果然,娶个漂亮老婆是要付出代价的。”汉斯瞧见不久前刚娶的妻子一下子花了上百枚银币,顿时一副大出血的模样,搭着圣地亚哥的肩膀,求安慰。

    “你知足吧,我还没老婆呢。”圣地亚哥哼了声,把他的手从肩膀上甩了下去,捧着本简单易懂的书,一本正经地说:“别打扰我看书,我爱学习,学习爱我。”

    旁边的郑飞听见,抿嘴努力憋着、憋着,实在憋不住了,噗的一声笑了出来,就连忧郁中的布拉德,都“无耻”地露出了笑脸。

    今天,姑娘们几乎把整个小镇的狐皮都给买下来了,店主乐的差点昏厥过去。

    小镇地处北欧高纬度地区,所以镇民有个副业,就是打猎。

    往北几十里的地方,有片极其开阔的地带,那里是一大片丛林,地面生活着各种各样的动物,猎人们最喜欢的,就是狐狸。

    质地上好的狐皮,送往格但斯克等大城市,卖给那里的富家小姐或夫人,能从她们娇贵的手里得来一大笔赏金,等同于半年的收入。

    金钱的诱惑,促使正值壮年的男人们,在寒冷的冬季纷纷丢下手里的锄头,拿起弓箭深入丛林,追寻雪地里狐狸的踪影。

    喏,现在就有一群猎手从街道上经过,他们背着弓箭,手里提着长矛,腰间别着把用来在树林中开路的砍刀,以及两个牛皮缝制成的袋子,分别用来装干粮和水。

    今天,他们将要去做小镇春天到来前的最后一次捕猎,眼看着天气逐渐回暖,再捉不到狐狸的话,这个冬天就等于什么收获都没有。

    一旦迎来春天,再想捉到狐狸就不大可能了,因为只有在冬天大雪封山的时候,狐狸才会找不到食物,在雪地上来回转悠。

    “又是群有钱人。”路过车队旁,猎手们没好气地交谈。

    他们嫉妒外来客的财富,更嫉妒这群相貌平庸的外来客,竟然能娶如此貌美的姑娘,上帝啊,这也太不公平了吧!

    就这样,他们用家乡话抱怨着,快步往丛林那边去了。

    圣地亚哥从烤鹅店拎回来一只肥美的烤鹅,隔着老远就能闻得见那香气扑鼻的味道了,郑飞难以自抑地咽了口口水,不客气地撕下一根大鹅腿。

    汉斯要来撕另一根,被眼疾手快的圣地亚哥及时发现,好不犹豫地往烤鹅上啐了口唾沫。

    “你还要吗?”圣地亚哥贱笑。

    “......算你狠,我自己买去。”

    圣地亚哥嘚瑟地晃晃脑袋,撕下鹅腿咬了一大口,咀嚼着酥香无比的鹅肉,满足地眯起眼。

    “我从没吃过这么棒的烤鹅,要不把那家店的老板和厨师带走吧。”

    “你等下去和他们商量商量,如果他们愿意的话就带走。”这也是郑飞吃过最美味的烤鹅,水平比起高档餐厅也丝毫不逊色,高手在民间。

    很快的,圣地亚哥啃完了鹅腿,舔舔手指。

    “伙计,女人们都上街买东西去了,你的布兰妮怎么不去?听说这里的狐皮质量非常好,而且不算贵。”

    “她曾经是公爵的女儿,不稀罕这些东西。”郑飞淡然回复,抬眼望着满街道疯狂采购的姑娘们,算了下时间,差不多该走了。

    听了这个无敌的回答,圣地亚哥撇撇嘴,安静地吃起了烤鹅。

    旁边有路过的镇民,讶然驻足片刻,轻声嘀咕:“听见了没,公爵女儿,果然都是大人物。”

    这个郑飞随口一说的消息,却被人们口口相传,在两小时之内,传到了每个小镇居民的耳朵了,于是他们酝酿出了一个念头。

    几个小时,一晃而过。

    快到傍晚了,太阳逐渐西下,不久后就将沉沦于远方的山脉。

    郑飞打算趁夜赶路,明天清晨就能抵达格但斯克。

    他找了些人,去把分散在小镇的姑娘们给召集回来。(未完待续。)

第三百八十七章 廉价劳动力

    姑娘们刚来到这座小镇,还没逛个够,就只能依依不舍地带着她们的战利品,踏上了一段新的旅途。

    听说这次的旅途只有一天,真是个令人高兴的消息。

    小镇上的人们,尤其是孩子们,仍是趴在窗沿上,手托着红扑扑的脸蛋儿,注视着车队向格但斯克的方向驶去。

    “他们真有钱。”

    “这算什么,等我长大了,一定比他们更有钱!”

    这是两个稚嫩孩童的对白。

    小镇的狐皮和烤鹅被“洗劫一空”,圣地亚哥一个人就买了十几只烤鹅,他爱死这种好吃不腻的美味了。

    就在车队将要启程时,镇长带着一群人,挡在了他们面前,犹犹豫豫的眼神,像是要乞求些什么。

    这样的眼神郑飞见的太多了,他心里猜测,这些人很可能是想要钱。

    “有事吗?”他开口问,尽量笑得和善。

    年逾七十岁的镇长,和身边的镇民们对视几眼,深吸一口气屏住,迟疑了会儿,挤出一丝不该属于他这个年纪的谄笑。

    “请问,您是做什么的呢?”

    “我吗......航海家。”郑飞暂时摸不着头脑,不知道对方要说什么。

    “航海家?”镇长困惑地拧起眉头:“可你们为什么是用车,而不是船?”

    “这是个很长的故事,一时说不清......您问这些干什么呢?”

    镇长提了提拐杖,小心翼翼地盯着他,担心会说错话。

    “刚刚听说,您的妻子是某位公爵的女儿。”

    郑飞眉毛微抬,惊讶于小镇人们传消息的能力。

    “是的。”

    “那您一定是个有地位有名望的人,我想请您帮我们小镇一个忙。”镇长垂下头,用恳求的语气说。

    “说来听听。”郑飞不会贸然允诺答应。

    “我身后的这些,都是我们镇上的成年男子,他们不愿意一辈子待在这里,想出去打拼打拼,但是格但斯克的物价太贵了,想在那里生活下来太难,所以......”说到这里,镇长犹豫了,一句话堵在喉咙里,迟迟未出。

    “所以你希望我带着他们出去是吗?”郑飞替他说了。

    “是的!”镇长眼前一亮,激动无比。

    出乎意料,郑飞却摇了摇头。

    “可我不是慈善家,不养闲人,他们至少要会点什么,起码要有个强壮的身体才行。”

    他扫了一眼那群人,大概是由于小镇物质条件匮乏,他们大多都很瘦弱,在码头随便拉个搬运工都比他们强。

    他的话,引得镇长身后的数百名成年男子面面相觑,在屈辱之余,他们偷偷打量着屹立在车队两侧的斯巴达战士,但是那强健的身体和无惧严寒的精神,就让他们自愧不如。

    镇长神色焦急,迫切想要找出成年男子具备的技能。

    “那您需要猎人吗?”

    “我有最好的猎人。”

    在打猎方面,美洲的印第安土著是行家中的行家。

    “苦力呢?”

    郑飞一笑,给他个眼神,让他自己领会。

    镇长转了转眼珠子,抱着最后一点希望,叹气。

    “那......农夫呢?”

    农夫~

    郑飞从来没考虑过这个职业,但现在被这么一提醒,却意识到想要在美洲立足,农夫是必不可少的。

    食为天,为万物之本。

    这趟要去美洲的人,加上斯巴达战士、在伊斯坦布尔新招的水手、逃难的民众等等,约有八千人。

    八千人,这个数字听起来不是很多,但放到现实当中,却是一个惊人的数量。

    如果没有农夫,人们吃饭都成问题。

    当初第一次去美洲时,由于人数比较少,吃的粮食都是从欧洲大陆和亚速尔群岛带的,再采集点水果野菜,打打猎,食物就都齐了。

    但现在,人数翻了好几倍,再想长久定居的话,光靠带过去的粮食显然是不可能的,那么就需要农夫去种植了。

    船队里的水手只有很少一部分曾经是农夫,其他人对务农一窍不通,而这座小镇是以农业为生的,镇民都是一等一的务农好手,特级农夫。

    这些人,恰好填补了职业的空缺。

    想到这里,郑飞微笑了下,注视着镇长。

    “但是跟我走的话,可能要吃苦的。”

    “我的棒小伙子们不怕吃苦,只要能多赚点钱就行。”镇长的目光极为坚定,身后那群小伙子也是。

    “那你们期望得到的待遇是多少?”

    谈到实质性的问题,场面僵滞了少顷。

    和人们低声商量一番后,镇长试探性地说:“每年......二十个银币可以吗?”

    “天呐!”圣地亚哥禁不住叫出声来,啃了一半的鹅腿悬停在嘴边,愣愣地盯着镇长。

    和船队中许多水手一样,圣地亚哥最落魄的时期就是在码头当水手,在亚特兰大那样的普通小镇,他每年能拿到六十个银币。

    二十银币,每年,这是多么廉价的劳动力?

    “可以!”

    郑飞立刻应了下来,不由自主地笑了下,吩咐身边的人去抬来一个大箱子,放到镇长面前。

    “这里面有两万银币,算是前两年预付款。”

    箱盖敞开,里面躺着的白花花的银币,散发着诱人的财富光芒,勾引着镇长和小伙子们的眼睛一刻都不愿离开。

    他们一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恐怕整个小镇的银币加起来都没这么多。

    街道旁的镇民们也都纷纷驻足,盯着那一大箱银币怔了会儿,立刻往家里跑,去通知丈夫或儿子赶紧也跟着一起走。

    “别愣着了,回去收拾收拾东西,我们准备出发了。”郑飞对发愣中的小伙子们说。

    片刻都没迟疑,小伙子们每人领了四十个银币,揣着钱跑回家交给家人,捡了几件衣服包好,迅速回来集结。

    离开小镇,行进在一望无际的田野之上,大地是令人心醉的翡翠绿,在那最遥远的地方,与天空的蔚蓝相接,也正是在那里,夕阳正向大地倾洒今天的最后一抹余晖。

    日薄西山。

    跨在马鞍上,郑飞裹紧毛皮大衣,抵御呼呼而来的寒风,入夜了会很冷,但他又不想回马车去睡觉,所以随身带了两壶酒喝着暖身子,足够喝道天亮。

    “其实你不用在外面的,为什么不进马车呢,那里不仅暖和,还有美人儿在等你。”布拉德在他旁边絮叨,这种情况比较反常,因为布拉德极少关心别人的事。

    “不习惯车震。”郑飞随口回答。

    “车震是什么意思?”

    “呃,就是......马车太颠簸了,不舒服。”(未完待续。)

第三百八十八章 旅途上的美妙一晚

    “噢。”布拉德挠挠耳朵,总感觉真实含义没这么简单。

    “诶对了,我想问你一个问题。”布拉德接着说。

    “问吧。”

    “你是怎么知道我们现在在哪里,目的地在哪里,该往哪个方向走的?虽然欧洲各个国家我基本都去过,但都是雇马车一站一站转的,根本分不清哪里在哪里,而你好像脑子里自带了一份地图。”

    “呃,这个。”郑飞挑挑眉:“可能是因为我记性好吧。”

    布拉德撇撇嘴,然后喝了口酒,便不多问了,继续思考自己的事情。

    坐在马鞍上,郑飞娴熟地旋开酒壶盖儿,迎着夕阳啜饮一口,视线落在遥远的天边。

    漫天霞光,簇拥在夕阳的周围,仿若众星捧月,这是众霞捧日......日......好难听。

    余晖洒落在广袤的大地上,在世间留下一抹别样的光辉,在城市在乡村在田野,绽放出沉醉的乐章。

    人们为什么总爱赞美日落?因为,它真的美到了极致,并且在这极致之后逐渐消亡,被姗姗来迟的黑夜所吞噬,恰如昙花一现。

    景色总有着莫名的感染力,不知不觉间,心胸之间便是有种豁达开阔之感。

    舒畅。

    情不自禁的,嘴角挂上微笑的郑飞,用双手的拇指和食指搭成一个拍照的手势。

    喀嚓,记录下这一刻,可惜只能记录在脑海里。

    而其实,并不可惜。

    当相机开始普及之后,人们好像养成了一个习惯,那就是当遇上美丽的瞬间,做的第一件事往往是拿出相机或是手机,喀嚓一声拍下来,然后对着屏幕慢慢欣赏。

    渐渐的,我们得到了一组照片,却失去了感悟景色、感悟真实的能力。

    也,失去了那些美好的瞬间。

    夕阳落山了。

    黑夜笼罩大地,一轮弯弯的月亮浮现在天空,满天的繁星依稀可见。

    距离格但斯克一百多里,按照车队的行进速度来推算,大约需要十个小时左右,在明天凌晨抵达,那是新一天的开始。

    考虑到将要有一堆重要的事等待处理,比如组建一支临时船队,郑飞需要休息来保持旺盛的精力。

    骑在马上和伙计们聊了会儿天,他便回马车里去了。

    这是一辆豪华马车,是马场老板带来的,一般只在伯爵以上的贵族家里才会出现,由四匹马拉着,大得能摆下一张床。

    车壁上挂着一盏精致的油灯,布兰妮蜷腿坐在羊毛垫子上,膝盖上放着本书,借着油灯投下的暖色灯光,细数那一行行精妙的文字。

    看见他进来,她惊讶地咦了声,笑。

    “你怎么这么早回来了?”

    “想你了呗。”郑飞把帘子用重物压紧,不让它透风。

    “哟,那我真是若惊。”

    “若惊?”

    “是你教我的,你们东方不是有个词语叫受宠若惊吗?”

    “嗯......有。”郑飞偷笑了下,过去把她揽在怀里,凑在她的耳边轻语:“你在看什么?”

    “在康斯坦察时买的书。”

    “什么时候喜欢上看书了?”

    “一直都喜欢,只是你一直都没发现。”她的语气中带着一点点失落感,像是在责怪他很少陪着自己。

    女人总是希望自己钟爱的男人能多陪陪自己,特别是她这样与众不同的女人,表面上叛逆不服从家族的安排社会的约束,实则掩盖在外表下的,是一颗柔弱的内心。

    一时间,郑飞语塞了,不知该回答些什么,只能抱住她,再紧一些。

    “我知道你忙。”她欣然一笑,在他胸口蹭了蹭。

    细微的话语,细微的动作,却在郑飞心间点上了一抹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使得他的眼眶中出现了些许晶莹的东西。

    谢谢。这是他内心深处的独白。

    有的男人,他非常爱自己的女人,只是不善于表达出这份情感而已。

    哈欠。

    躺在他的温暖臂膀中,布兰妮困倦了,乖乖合上了书本。

    “想睡觉了吗?”郑飞悄声问。

    “想。”

    “那......想做吗?”

    “想......”

    “那我熄灯了,你待会儿小声一点,别被外面的人听见动静。”

    “好的。”

    ......

    黑夜笼罩的大地之上,车队在月光的照耀下,徐徐行驶。

    很快,一夜过去了。

    新一天的曙光,悄然显现在东方的地平线上,这也许是人们最喜欢的时刻了,因为它象征着新生。

    东方的鱼肚白,不禁让水手们想起了当初做搬运工的日子,每天也是在这个时候,他们就要早早的奔向码头,投入到繁重的工作中去。

    “啊哈,在亚特兰大码头时,我每天都是起得最早的。”圣地亚哥跟水手们吹嘘。

    “行了胖子,你不是说你爱学习吗,老老实实看书去。”汉斯挖苦他。

    “今天是礼拜天,不看书。”

    “你还有这讲究?”

    “当然,凭什么有钱人礼拜天可以休息,我就不行?”圣地亚哥哼了声。

    “其实吧,有钱人每天都可以休息......”

    马车里,郑飞被水手们的闲聊声吵醒了,揉了揉惺忪的睡眼,坐了起来。

    “你竟然起这么早。”布兰妮笑着看了他一眼,又把视线移回到了书本上。

    “你比我还早,昨晚那么久,不累吗?”

    “出力的是你又不是我。”布兰妮撒娇似的晃了晃头,轻柔地俯下身,吻了他一口。

    与美人深吻之后,郑飞穿上衣服。

    “我得出去了,估计快到地方了,又要忙起来喽。”

    “去吧去吧。”布兰妮眨眨眼。

    “你是在撵我吗?”

    “当然,不然我怎么把特蕾莎叫过来聊天?”

    郑飞一笑,摸摸她后脑勺的长发,下车去了。

    一下车,他便听到了一个笑嘻嘻的声音。

    “他来了,大家请自觉闭嘴。”圣地亚哥贱木兮兮地说。

    他们刚在聊,船长是不是和布兰妮在马车里缠绵不肯出来了。

    郑飞没去理会他,跨上了英格兰纯血马,放眼望向前方。

    碧绿色的田野,铺向不知在何处的远方,顺着平坦的大道望去,朦朦胧胧间,已能瞧见城市的轮廓了。(未完待续。)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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