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一十六章 斯巴达【第四更,jinjin妹纸+1】
这时,汉斯接过话来。
“你说的是藏在床底的那些财产吧,不好意思,已经被我们翻出来了,足足两大箱金币,大富佬。”
布拉德并不为钱而心疼,眉毛动了下,摇头道:“不,我要给你们的,是一个信息。”
话音落下,他忽然咯噔一下,想到了什么,默默抬眼扫视了一圈,问:“话说,你们是谁?”
十艘大型护卫舰,堪比皇家海军的顶级配置,要知道即便是家财万贯的豪商,也不会被允许使用这等程度的坚船利炮。
但是,眼前这群训练有素却又行为散漫的水手,完全没有军队的影子。
不久前,那铺天盖地、席卷甲板的炮弹,让他直到现在都还心有余悸。
面对他的疑惑,郑飞微微一笑,道:“我们谁都不是。”
布拉德拧了下眉心,有些怀疑的样子,不过想到自己已是个濒死之人,便苦笑着吁了口气,道:“无论你是谁,都一定需要一件东西,那就是武装。”
“你说的没错,但是,天下没有钱买不来的武装。”
“不,这个你还真买不来。”
布拉德得意地翘起嘴角,倚在护栏上,一副占据主导地位的模样,自信满满,轻松道:“听说过斯巴达么?”
话音刚落,所有人,为之一惊。
斯巴达,古希腊城邦,在希腊语中的意思是“可以耕种的平原”。
斯巴达以其严酷纪律、独裁统治和军国主义而闻名,在伯罗奔尼撒战争中,斯巴达及其同盟者,战胜雅典军队并霸占整个希腊。
北方的马其顿崛起后,斯巴达渐渐失去了在希腊的影响力,于公元前195年正式解体。
斯巴达,堪称有史以来最野蛮最强悍的民族,也许有其它民族比它更野,爆发力更强(比如原始人所属的俄罗斯突厥),但都不及它的名气响亮,原因是——信仰。
信仰分为很多种,有的人信仰上帝,有的人信仰真主,而斯巴达人,信仰的是战斗!
只有斯巴达人,从生出来那一刻起,就是为战争而生的!
斯巴达儿童属国家所有,7岁前由父母代替国家抚养,7岁后被送入国家的教育机构,接受严酷的军事训练和道德灌输,使他们养成健康的体魄和顽强的意志,最终成为帝国的勇士。
和同时代的军队比,斯巴达战士无论是单打独斗还是战阵都几乎是无敌的,在希波战争中,斯巴达三百勇士,外加来自希腊各城邦的仆从军,以英勇无畏的姿态,抵达波斯的十八万大军,在历史的长河中,留下了一道最耀眼的光辉!
后世,有人把这三百勇士叫做——阿喀琉斯。
阿喀琉斯,希腊神话中的半人半神,特洛伊战争中最伟大的英雄,第二代英雄中的佼佼者,与发明特洛伊木马的奥德修一起,被称为希腊神话中最鲜明的形象。
在中世纪欧洲人的印象里,剽悍程度能比得上斯巴达人的,就只有中美洲的印第安土著阿兹特克人,以及横扫欧洲的蒙古铁骑。
......
当听到斯巴达这个充满神圣色彩的名字时,水手们不约而同地发出一声惊叹,之后向布拉德投去疑惑的目光,等着他继续说些什么。
斯巴达,即便是来自二十一世纪的郑飞,也是如雷贯耳。
不过他仔细想了想,斯巴达不是古希腊的么,可现在是中世纪,距离它的衰落已经过去了上千年。
他紧蹙眉心,刚要问些什么,布拉德开始解释了。
“斯巴达城邦一千多年前就亡了,但这个民族的血脉依然存活,他们的后裔中,有许多人逃到了东欧和西亚的无人山村,繁衍生息,直到今天。”
说着,布拉德拧了拧酸痛的脖子,注视着郑飞的眼睛,邪魅般的一笑,道:“勇猛无畏的斯巴达战士,你买得到么?”
对于他的解释,郑飞很容易接受,因为类似的事情曾经发生过。
几个月前在里斯本,他用永恒之刀召唤了以阿瑞斯为首的圆桌骑士后裔,并在他们的帮助下,一路砍杀冲向港口,逃出生天。
圆桌骑士是亚瑟王的追随者,这个时代距离亚瑟王之死,同样过去了上千年,所以,他完全能接受斯巴达后裔的存在。
斟酌片刻,他嘴角轻翘,对布拉德说:“你知道他们在哪?”
谁成想,布拉德却是摇头,坦然道:“我不知道,但有人知道,而且你还见过他一面。”
“谁?”
“交易所里,罗马尼亚王子,是我的暗杀目标。他发现了斯巴达勇士,并想号令他们去帮罗马尼亚抵御西亚军队的攻击,但那群蛮子怎么会听他的,于是他来到了意大利,想在这古罗马的旧址,寻找关于斯巴达的痕迹,希望找到信物之类的,统领那群斯巴达后裔!就在一个月前,他找到了,准备在联系中欧各国支援后,就回去召唤勇士军团。”
布拉德说得非常认真,真切的神态,让人不得不相信他。
听到这里,郑飞不禁微笑了一下,道:“所以,这就是你暗杀他的原因吧?”
“没错,我的雇主就是攻打罗马尼亚的那方,他们给了我五万枚银币,让我干掉王子,千万别让他回国。”
郑飞沉眉,接着问:“有多少斯巴达人?”
“据说繁衍到了今天,已有上万人。”
三百斯巴达勇士,方可抵御波斯大军,上万,什么概念?!即便是拿他们去当劳动力,也能一个顶四五个!
这个数字,令得周围旁听许久的水手们面面相觑,议论纷纷,唏嘘不已。
郑飞嘴角扬起一个惊喜而满意的弧度,转头瞥了眼少年罗兰,短暂的停留后,将视线移回,对布拉德说:“我说话算话,核实情况后,罗兰就能活下来了。”
“谢谢!”布拉德低头,这是他第四次说谢谢。
然而,他的喜悦还未完全在脸庞上绽开,便硬生生地僵住,因为他听见郑飞说了一个词。
“不过......”
他惊愕抬头,直勾勾地盯着郑飞,气息急促,不安地捏了把汗。
【凌晨两点左右,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两百一十七章 赎罪【第五更,飘血无痕+1】
不光是布拉德和罗兰,就连与此事无关的水手们,也都不约而同地闭上嘴,竖起耳朵来听。
郑飞凝视着恐慌中的布拉德,狡黠一笑,道:“不过,既然罗兰能活下来,你干脆也就别死了吧。”
这话,令得水手们顿时炸了锅。
“天呐!”
“他可是......布拉德!”
“船长疯了么?!”
听着议论声,郑飞面不改色,笑意挂在嘴角,耸耸肩。
然而,布拉德却没有一丁点欣喜的意思,反而不知是在自嘲还是怎么,默默嗤笑了一声,仰头向上,缓缓吐出一口气。
少顷,他抬起手,做了个握住月亮的动作,也许是累了,嗓音压得轻轻的,道:“不必了,我对活着没兴趣。”
“布拉德先生!”罗兰连忙劝阻道,双眸中刚倾露出的喜悦,被紧张焦急所覆盖。
布拉德蓦然转头瞪了他一眼,就让他闭上了嘴,垂头不语。
“如果可以的话,请把我的骨灰撒在英吉利海峡,那里是我的家乡。”他面无表情地对郑飞说。
郑飞撇嘴,冲汉斯伸了下手,汉斯便去倒了两杯酒,递给他。
“但是你必须活下来,世间有太多的美好,比如说酒。”他把酒杯送到布拉德面前,笑了笑,布拉德迟疑片刻,接过。
“我伤了你那么多手下,你为什么要放过我?难道只因为我给了你斯巴达的信息么?”
“当然不是,我让你活下来是为了我自己,你知道的,如果我杀了你,罗兰就会把我当作仇人,我放过他,他总有一天会杀了我。”
“不,我能说服他。”布拉德吞了口酒,看着连连摇头的罗兰,笑道:“别慌孩子,你要记住,我是自愿去死的。”
不知什么时候,罗兰的眼角,有了几颗晶莹的泪滴,他轻微哽咽着,道:“布拉德先生,你从来没像今天这么好过。”
见状,布拉德深呼吸,想要说些什么来推翻自己的好人形象,但却始终没能张开嘴。
罗兰的经历,像极了当初的自己,从那年在法兰西遇见后,跟了自己好几年,培养出的感情即便称不上是父子,但他也绝对把罗兰当成个弟弟了,虽然他是个冷酷无情的哥哥。
像他这种杀手,长期孤独封闭,对于一直陪在身边的人,总能建立起比常人更深厚的情谊。
思忖片刻,他的意念还是未能动摇,咬了咬嘴皮,摸着罗兰的头,决绝道:“罗兰,好好活下去,让我安心下地狱去吧。”
闻言,郑飞挑眉,注视着他,轻蔑道:“喂,你是个懦夫。”
布拉德苦笑着摇摇头,道:“呵,我连死都不怕,怎么可能会是懦夫?”
“哦~你连死都不怕,为什么没勇气活下来?”
倏然间,布拉德的内心被触动了,他盯着脚底的甲板愣神,过了好一会儿,答道:“我杀了那么多人,要是还好好活着,简直有悖公理。”
“如果你真的是勇士,那就别想一死了之,活下来赎罪。”
“赎罪?”
布拉德抬起了头,失魂落魄般,甚至比刚接触圣经的土著还要懵懂。
这个既陌生又熟悉的词汇,令他心底漾起一种从未有过的思绪,无法用语言来表述。
须臾后,一抹光彩在他暗淡的瞳孔中,绽放开来,在暖色灯光的照耀下,尤为的显眼。
他宽慰笑了,仿佛得到了莫大的解脱,自言自语似的说起了话。
“我说过,鲜血能让我感到兴奋,那是因为,没有其它什么能让我得到快乐的了。”
看了眼夜空,那是上帝,又扫了眼人们,这是众生。
他喃喃道:“我,血债累累、万人痛恨的布拉德,真的还能赎罪么?”
“能!”郑飞无比肯定地应道。
而水手们,却是不敢发表些什么意见,垂头耷脑地闷在一旁。
他们在担心,要是船长真让布拉德活下来,那就意味着自己要和这鬼魅般的杀手教父共事了,光是想想他的“威名”,就能让人脊背发凉。
郑飞当然知道他们在想什么,会心一笑,大声道:“怎么了伙计们,不愿意欢迎新人么?”
所有人,不语。
布拉德眼神中刚刚现出失望,在众目睽睽之下,郑飞竟然丢了把匕首给他,面无表情道:“布拉德,谁不服,你就杀了他!”
所有人,包括布拉德自己,都是为之一颤,满脸惊愕。
“船长......”水手们的眼神中除了恐惧,更多的不解,他们纷纷掏出了武器,坐观事态发展,若是郑飞真让布拉德屠杀,他们便会联合起来造反。
作为郑飞最好的朋友,圣地亚哥也无法允许这种事发生,他捏了捏拳头,警惕地观望着,随时做好擒住郑飞的准备。
每个人都应当有做事的原则,打破了这原则,便会众叛亲离。
望着手里的匕首,再抬眼看着仓皇后退的众人,布拉德倒吸一口凉气,杀戮的**在他眼中转瞬即逝,他闭上了眼睛。
许久,才睁开。
他微笑着,道:“从今以后,我不会杀任何一个无辜的人。”
郑飞心中的石头总算落了地,释然一笑,在众人的惊讶声中,鼓了几下掌,接道:“也不放过任何一个罪孽深重的人。”
回应他的,是布拉德坚定的点头。
“布拉德,拔出匕首。”他狡黠道。
虽然不明白,但布拉德还是娴熟地抽出匕首。
“操......”布拉德瞬间愣了,直勾勾盯着手中的匕首。
这匕首,没有刀身,只是一个光秃秃的刀柄!
时间短暂地停滞了一会儿,旋即,恍然大悟的水手们差点气吐血。
“上帝,吓死我了!”
“我的心跳......差点停了。”
“船长越来越调皮了......”
对此,郑飞哈哈大笑,冲水手们吐吐舌头,之后对布拉德挑挑眉,正色道:“跟我来,我有事要跟你谈。”
说罢,他向破损的意大利战舰船尾走去。
布拉德看了眼喜极而泣的罗兰,笑了笑,然后跟了过去。
【五更完,好困哈zzz~早点休息各位,晚安】(未完待续。)
第两百一十八章 帮我干掉他
甲板上,炮弹炸出的无数凹坑,边缘已被烧黑,黑中还透着些许赤红,路过时,仍能感受得到腾腾的热气,身躯庞大的意大利战舰,在这寒冷的冬季夜晚,俨然成了个大型暖炉。
走出几十米,来到寂静无人的船尾,郑飞端着那杯酒,抬起视线,定格在远方的天边,那一抹光与暗的穹顶。
身后,布拉德脚步窸窣,悠悠道:“这么僻静的地方,你就不怕我劫持你逃跑么?”
“你劫持得了么?”郑飞仍未回头。
“要不,打一架?”布拉德调侃,迈过残骸来到船尾,和他一起看那穹顶,灰暗之中,却有着惊艳的亮。
俩人一齐,笑。
郑飞的警惕性很高,对于刚刚弃恶从善的布拉德,他并没有完全放下戒备,之所以敢和这位殿堂级杀手独处,是因为在某个黑暗的角落,汉斯正稳稳地托着枪,枪口直指布拉德的后背,稍有情况就会果断扣下扳机。
玩笑之后,布拉德开始垂眉思忖,手指在护栏上,断断续续地敲击。
伴着敲击声,时间流逝,就这样过了许久,见郑飞迟迟不说话,于是他开口了。
“嘿,你让我活着,不止是想让我赎罪那么简单吧?”低沉的嗓音,打破了寂静。
郑飞笑了笑。
他忽然发现自己有个怪癖,每当晚上站在船舷边看着大海喝酒时,心底总会产生一个**——把酒壶或是酒杯往海里抛。
比如现在,他便是甩起手臂,使出全部力量把那酒杯掷了出去,扑通一声坠海,被此起彼伏的浪潮拍下。
沉吟片刻,他说:“没错,我不是什么善人,更不喜欢做以德报怨那种事,我让你活着,是有条件的。”
“说吧,我都答应。”布拉德无所谓地撇撇嘴,笑道:“因为我什么都不在乎。”
“我不需要你牺牲什么,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件事对你还很有利。”
几秒的沉默后,郑飞的视线从天边收了回来,开始把他往正事上引。
“还记得那天在威尼斯交易所,镇长对你的仇恨吗?”
被这么一提醒,布拉德心里咯噔一声,回忆起这件事,面色愈渐凝重,点头道:“他说我杀了他女儿,不可否认,我手上确实有数不清的血债,但我能肯定,其中绝对没有小女孩!”
郑飞挑眉,道:“我问这个问题,就是为了得到你的答案,既然这样,就和我的推测吻合了。”
“推测?”布拉德自己也有个推测,只是不敢肯定。
“有一个关于你的故事,不知你听说过没,几年前你在安特卫普犯下了一桩案子,紧接着在第二天,你就又出现在了里斯本,杀掉了公爵全家。”
“呵,早有耳闻,真不知道那些传播谣言的人是怎么想的,从安特卫普到里斯本,要穿越整个法兰西和西班牙,别说一夜了,就算一个月我也不见得跑得到!”
“所以,你明白了吗?”郑飞注视着他。
“有人嫁祸我。”布拉德平淡地说,想喝口酒,但没酒,于是凝望着前方的海面,眼神中,流露出深深的憎恶。
“是谁?”
“我也不知道,否则的话,那混蛋早已被我剁碎喂了狗。”
话音刚落,布拉德恶狠狠地捶了下栏杆,暴露的样子,让汉斯差点就扣下了扳机。
郑飞深深呼了口气,顿了一会儿,道:“不管是谁,只要你还活着,他就一定会继续行动,我希望你能配合我干掉他。”
“求之不得。”布拉德点头,神色凝重,而后转头好奇地问:“可是,这样做对你有什么好处?”
“没有好处,但能保护那些无辜的百姓,这算得上是,你在赎罪吧。”郑飞轻笑了一下。
布拉德努努嘴,道:“你刚还说你不是善人。”
“我确实不是,如果行善牺牲了我的自身利益,我就不会做的。”两秒的停顿,郑飞笑着补充道:“额当然,牺牲钱不算,我似乎不是很缺钱~”
“巧了,我也是~”
沉默一会儿。
“谢谢你。”布拉德真诚地说出了,人生中的第五次谢谢。
......
清点完意大利战舰上所有能用的物资后,几艘护卫舰便用无数根麻绳拴着残破的它,徐徐驶离这片充斥着血腥味的海域。
在夜幕的笼罩下,船队驶向威尼斯,至于那艘意大利战舰,则被拉到了一片荒无人烟的海滩上,留些人守着,等到了威尼斯后找工匠去修复。
毕竟它已经遍体鳞伤,浑身都是火炮留下的凹坑痕迹,直接拉进威尼斯的话,太容易招眼惹麻烦。
在天将要亮的时候,船队抵达了威尼斯,在之前那个码头靠岸。
堆放在码头上的货物和驻留的水手,全都安然无恙。
冬季的天蒙蒙亮就已经很晚了,大概在七八点这样,劳工们穿好棉衣,陆陆续续走出家门奔向码头,希望今天又能接到大单子,再狠狠赚一笔小费。
当他们看到郑飞等人回来时,无一例外地,露出了灿烂的微笑,一点都不做假的那种,那六枚银币的小费,让他们全家好好改善了一顿伙食,甚至还吃到了传说中富人才能享用的西班牙火腿。
西班牙火腿出现在威尼斯,这不是偶然,最近一段时间西班牙和葡萄牙正在酣战,许多饱受战乱之苦的富人往其他国家逃亡,繁华的城市便成为了他们的首选,和他们一起来的还有许多家乡的特产,风味独特的火腿自然不例外。
靠岸后,郑飞简单地洗了个澡,随后要了几辆马车,和圣地亚哥他们奔着城里去了,离开之前,他还差人带上一批补给,去送给被监禁在荒郊野地中的那群人。
算起来都快一天过去了,那些人肯定饿得不轻。
坐在马车里,他回到了令无数艺术家魂牵梦绕的威尼斯,穿行在车水马龙的街道上,他浏览着两旁表情各异的路人,不经意地抬眼,忽然瞧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未完待续。)
一张突然飘来的请假条
这两天事情真心多,忙得都不水群了,今天和明天的更新都会较少,且时间不稳定,后天才能恢复正常速度o__o在刚刚接到电话的那一刻,我是崩溃的(;′⌒`)欠更了,好难过。。。(未完待续。)
第两百一十九章 输血【第一更】
镇长,在桥上。
今天的天气很好,出现了冬季里罕见的蔚蓝天空,冉冉升起的朝阳,慵懒地,将它的祥瑞之光倾洒在梦幻般的威尼斯,宣告着新的一天来临。
即便距离交易所爆炸案已过去了整整一天,但威尼斯人似乎并没有受到什么影响,或逛街或劳碌奔波,生活得秩序井然。
这多亏镇长的保密工作做得好,住在交易所附近、亲眼见证爆炸的居民都被他“拜访”了,并被采取了一些适当的威胁手段。
此时,镇长伫立在威尼斯最大的桥上,眉心紧锁,左手握着未出鞘的军刀,右手是他片刻都不离身的烟斗,几缕白烟和那朝阳一样,冉冉升起。
挺起胸膛,他仔细观察着每一个路人,从眼睛、鼻子,到胳膊和手,杀手的手掌和一般人有明显的区别。
就连一些女人他都没放过,她们都有个共同的特征——貌美且身材好。
镇长直勾勾地,盯着她们的胸.部和腰肢,还有腿。
望着一位少妇款款离去的靓丽背影,垂涎已久的他深深叹了口气,揉揉眼,低声发牢骚给自己听:“布拉德到底死哪去了?!”
他怎么也没有想到布拉德会走水路,而且是搭乘意大利战舰逃跑,那大家伙在整个意大利只有五艘,就算在水面上横行霸道,也绝对没有士兵敢拦下了盘查。
昨天布拉德在河上遭遇了好几队巡逻兵,那群没见过世面的兵丁,全都老老实实地躲到旁边让路,在战舰庞大身躯的震撼下,正面硬刚的勇气顷刻间荡然无存......
目送着少妇消失在街角,镇长嘬了口烟,继续浏览街上的行人。
自然而然的,郑飞独特的肤色与长相,引起了他的注意。
“嘿!”他抬手叫道,凝重的脸色立刻缓解了些,欣喜一笑。
恰好,郑飞进城就是奔着他来的,礼貌地回了个微笑,招呼车夫驾车前去。
到了桥底,郑飞跳下车,和圣地亚哥等人一起爬上去,穿过众多持枪警戒的士兵,来到了镇长面前。
镇长看了看圣地亚哥他们,不是那天在偶然遇见的马戏团表演者,于是对郑飞皱眉道:“马戏团老板,你手下那些人呢?”
郑飞摊摊手,笑道:“他们也是我的手下,看这又高又壮的大汉,他是专门表演举重和抗击打的。”
“抗击打......”圣地亚哥心底暗说了句操,尴尬地咧咧嘴,冲镇长笑笑。
镇长来了兴趣,挑眉道:“抗击打,听说东方人很擅长这个,他们的艺人能徒手拍碎砖头,我还从来没见识过呢。”
说罢,他把目光移向圣地亚哥,道:“来一个让我瞧瞧。”
面对众多士兵期待的目光,圣地亚哥难堪地挠挠后脑勺,有种想逃的冲动。
尴尬。
这时,郑飞轻咳了一声,对镇长微笑着,不紧不慢道:“最好的节目,当然要留到王子生日那天,您说呢?”
大概是觉得有道理,镇长努努嘴,嘬了口烟,点头道:“好,礼拜天在亚伯拉罕庄园,一定要来。”
“好的。”郑飞回了一句。
下桥。
搭着马车,他直奔医馆而去。
在带人去海上围捕布拉德之前,他还吩咐几个人去小木屋里照顾昏迷不醒的原始人,医生处理完原始人的伤口后,便让人把他带到了自己的医馆里,时刻观察他的情况。
穿过威尼斯的大街小巷,七拐八拐,他们终于来到了位置偏僻的医馆,更恰当地说,是幽静。
医馆旁边,有家小酒馆,跟别的酒馆不同,它不让客人在店里喝酒,只卖酒,以免店里被被弄得乌烟瘴气,足以看出老板是个讲究人。
出奇的是,它的生意却火爆得很,因为酒的口味和欧洲酒有很大差别,烈且冲,喝下去之后能从嗓子辣到肠胃,俗称烧刀子。
没错,它来自遥远的东方,许多年前,由于种种原因,老板的祖宗来到这里,开了这家酒馆,到目前为止没人记得过了多少年,只冠名为“百年老店”。
店老板和家人,精通拉丁语和古汉语。
郑飞没有被那独特的酒香吸引,径直进了医馆,瞧见医生就坐在柜台后,垂下眉毛看书。
医生专注于书里的内容,听见有人进屋,眼皮都没抬一下,习惯性地说:“客人,请坐。”
“我的朋友怎么样了?”郑飞上前道,神色担忧。
闻言,医生抬头,连忙放下书,叹气道:“不乐观,他一直都昏迷不醒,流的血太多了。”
顿了顿,他想到了什么,好奇似的道:“有件事我思考了很久,你说,要是能把其他人身上的血抽一点注入他的身体,会不会好很多?”
输血。
人类历史上第一次有记载的输血,是在1492年,也就是几十年后,罗马教皇三世因患中风身体虚弱,陷入昏迷状态,医生建议输血,由于使用的方法很原始,教皇并没有从中受益,在年底去世。
郑飞除了懂得受伤后的自救外,对医术可谓是一窍不通,但他知道,血绝对不能乱输。
所以,他果断摇头道:“不行。”
“为什么?真的可以试试的,那样你的朋友没准还能醒过来!”
老医生急迫道,情绪激动得胡子一颤一颤。
“先不说这个,他现在是什么情况?”郑飞的目光,投向后面的病房。
【晚上8点才吃好饭,来的晚啦(;′⌒`)今天有三更,陆续奉上】(未完待续。)
第两百二十章 亚伯拉罕庄园【第二更】
“不苏醒,但却保持着稳定的呼吸,很怪异。”医生的眼神中,显露出纳闷,随着他的目光向病房望去。
“请帮我照顾好他,这是酬金。”
说罢,郑飞拿出一袋足有百来枚的银币,交到了医生手里,之后便出了门。
他清楚自己在这什么忙都帮不上,留下也是白白浪费时间。
到了门口,将要登上马车时,圣地亚哥使劲嗅了嗅鼻子,咽着口水,望向那家小酒馆,道:“好香的酒,咱们去买点吧?”
“改天再说,我们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郑飞的神情中带着些卖关子的含义,瞥了那酒馆一眼,没注意到酒旗上有几个小小的汉字,也没看见黄皮肤的精明老板。
他现在,要赶去那个叫亚伯拉罕庄园的地方,摸摸情况。
他得想办法接近王子,设法弄出可以统领斯巴达后裔的信物,这比卖掉从美洲带回来的那批货还重要。
既然这样,生日宴会前的踩点与部署当然少不了,万一“友好协商”不行,就只能采取暴力方式了。
至于那批货,抢了信物的话就不能待在威尼斯了,可以绕远点去地中海东侧的特大型港口【的黎波里】卖掉。
的黎波里,在同时代,即便放到全世界来看,也是为数不多的特大型港口之一,繁荣度不比大明朝的杭州泉州福州逊色多少。
......
亚伯拉罕庄园,是威尼斯最大的庄园城堡,也是公爵亚伯拉罕的私人财产,这次罗马尼亚王子的生日宴会由公爵承包,没人和他抢,因为没人抢得过。
公爵常年住在罗马,参与王室和教会议事,每年冬天和夏天才会回来,并且随身带着一支精锐护卫军。
庄园大门口。
栅栏是铁制的,以体现和普通庄园木制栅栏的区别。
在栅栏顶端,拧着许多锋利的铁丝,防止有盗贼或杀手溜进来,这几年受布拉德影响,几乎所有贵族都觉得,自己很可能会被悄无声息地干掉,人人自危。
庄园周围的风景不错,冬季看不出来,但是再过一两个月,它便会被成荫的绿树所环绕,鲜花满地,怡人的春风一吹,那个舒服~
庄园建在恬静的城郊,因而附近住着不少贫民,那些人的职业大多是种地,还有少部分靠出海捕鱼为生。
此时,有些小孩,也就是所谓的穷人家的孩子,三五成群地趴在栅栏外,两手扒着栅栏,小脸凑在上面使劲嗅着厨房里飘出的香味儿,要是看见凶巴巴的家丁过来,就赶紧逃开,过一会儿换个地方继续嗅。
嗅的同时,他们还在不停议论。
“啧啧,今天做的是牛肉,煎得好香~”
“嗯!我还闻到了烤鹅的味道,我的最爱!”
“喂,你俩别说了,我快不行了......”听着肚子咕噜咕噜的叫声,有个小家伙吞下一大口口水,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那充满罪恶的厨房,像是安慰自己道:“我不喜欢吃烤鹅,只是闻着香而已,吃起来就......更香,咬一口那酥啊,前两年我爸爸捉到大马林鱼卖掉,挣了好多钱,吃了一次烤鹅。”
听到他们的对话,圣地亚哥情不自禁地笑了,想起了小时候的自己,也是这么可爱又令人心酸地站在财主家外面,闻着那诱人的香气,算是解馋。
看了会儿,他默默转头对郑飞说:“伙计,给我点银币好不好?”
郑飞太了解他了,微笑一下,掏出把银币给他,看着那群身上脏兮兮的孩子,没说话。
圣地亚哥欣喜地吹了个口哨,做满足状,向孩子们走去。
试想,一个身高接近两米的大壮汉,肌肉爆炸,迈着大步快速走来,嘴角还挂着意图不明的笑容,你会选择立刻走远的,还是赶紧踏马的跑?
反正,孩子们是一哄而散,把壮汉当成了是过来揍人的家丁。
“快跑啊!”
孩子王大叫一声,接下来的动静,用抱头鼠窜来形容都不为过。
见状,圣地亚哥愣了好几秒才明白过来,喊道:“哎,别跑!”
别跑。
这是一个非常神奇的词,往往只会出现在一种情况下,那就是追击者对逃跑者。
喊句别跑,人家就会停下来?嘿嘿,到底是你傻、他傻,还是看客傻?
不管谁傻,孩子们可不傻,没命似的分头乱窜,机灵点的直接钻树林,把一只出来觅食的兔子惊得直往地洞里拱。
圣地亚哥杵在原地,脑子一热大喊:“给你们吃烤鹅!”
瞬间,鸦雀无声,这声吼不仅让孩子们止住脚步停下惊叫,还成功吸引了庄园主厨的注意力,胖乎乎的主厨摸了把剁骨刀站在厨房门口,满脸横肉一拉,对他虎视眈眈。
主厨是这么想的:厨房是我的场子,想偷菜么?先过我这关!
在主厨看来,附近都是些贫民,绝对是吃不起烤鹅的,能弄到烤鹅的地方,只有自己的厨房。
不约而同的,孩子们回过头来,用质疑的目光打量着圣地亚哥,和他空空如也的手。
沉默少顷,终于有人说:“骗子!”
圣地亚哥哼了声,亮出银币的同时,也亮出皓白的牙齿,道:“看,我没烤鹅,但我有银币,你们可以拿去买!”
犹豫片刻,十几个孩子,包括溜进树林里的几个,以一种诡异的速度聚拢而来,小腿捎得比那钻洞的兔子还快。
“说说条件吧。”站在圣地亚哥面前,孩子王抹了下鼻子说,手插在兜里,很有范儿。
即便生在贫民家庭,但爸妈也教过他,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圣地亚哥笑了笑,蹲下点把银币塞到他手里,对孩子们和善道:“没有条件,拿去买东西吃。”
孩子王捏着银币不舍得放开,却又摇头,纠结道:“不行,你先说要我们做什么!”
圣地亚哥正要回复,忽听一声歇斯底里的大吼。
“嘿!把那些小孩给我逮了,否则再碍公爵老爷的眼,咱们饭碗就不保了!”
霎时,孩子们没有一丁点停滞,火速逃窜,比聚拢回来时还快。
“钱我先拿走了,就当我们欠你的,以后一定还!”孩子王头也不回地喊道。(未完待续。)
第两百二十一章 教会【第三更,补27号欠】
“快快快,公爵老爷等会儿就要回来了!”
家丁头子怒瞪着孩子们补充道,带领几个身形剽悍的家丁,提起根棍子凶神恶煞地冲出大门,要把那群孩子实实在在地揍一顿,让他们以后再也不敢来。
亚伯拉罕公爵最讨厌穷孩子,含着金汤匙长大的他有种天生的优越感,夏天离开的时候他曾放言,要是冬天还能看见这群孩子,就让家丁全部滚蛋。
公爵今天早上刚回到威尼斯,便听说了罗马尼亚王子生日的消息,立即就去找镇长把这差事给揽下了,之前的承办者是个小一级的侯爵,有火也不敢发,只能等他走了之后,默默诅咒几句。
整个上午,公爵都在和王子闲聊,直到中午才往庄园赶,算算时间,也快到了。
面对着气势汹汹的家丁,圣地亚哥想都没想就展开双臂挡住,拧了拧脖子,脸色由和善突变为凶狠。
家丁们都挺强壮,但比起圣地亚哥来,还差得远。
他们捏着棍子,不安地望向头子,征询意见。
头子咬咬牙,犹豫不决,但想到身后有大靠山撑着时,露出了狞笑,耀武扬威似的把棍子往肩膀上一扛,横眉道:“你,想和亚伯拉罕公爵作对么?”
情不自禁地,圣地亚哥嗤笑了一下,应道:“公爵?听起来好像很厉害的样子。”
他在想一句不能说出来的话:老子连葡萄牙国王都对过!区区一个公爵算什么东西?!
呃,虽然不是主谋。
家丁头子没想到连公爵的名头都没震住他,一时语塞,眼看着孩子们就要跑远,狠下心示意手下,紧紧握住棍子,准备连圣地亚哥一起揍。
这时,路旁的郑飞等人终于肯站了出来,手里掂着匕首,轻快地甩刀花,淡定自若地注视着家丁。
见涌出了这么一群手持利器的人,家丁们慌了神,下意识地往后微微挪了一步。
家丁头子紧紧抿住嘴唇,杵着不动,脸成了猪肝色。
由于公爵和家人常年都在罗马,所以护卫力量不是很强,总共就他们几个人,名义上是负责庄园的安全,其实就是个看门的,顺带着保护一下不便坐车出远门的老人。
所以,他找不到外援,又完全没有胜算,面对越来越僵的事态,只得选择沉默,对峙。
这种感觉,难堪得让他想钻那兔子洞里去,没胆子下令开打,但那意味着要在手下面前丢人,这还不重要,重要的是栅栏里面有个漂亮的女仆正睁着一双大眼睛在看,那是他的心上人。
渐渐的,在冷风嗖嗖的冬季,他的额头上渗出了汗珠。
手下问,怎么了老大?
答,衣服穿多了。
就这样,过了好一会儿。
当听到身后一阵闹哄哄的马蹄声时,他才张开嘴,如释重负地吁出一口气,眼里现出一缕感激的意思。
终于,有个借口能转移注意力了!
片刻都没迟疑的,他转头望去,转的那一刻还露出了释然的微笑,擦了下冷汗。
然而,看到来人是谁,他的笑容却瞬间凝固住了,愣了愣,连忙招手故作殷勤,喊道:“亚伯拉罕老爷!”
主人的出现,并没有让他觉得靠山来了,反而让他很头疼,主人要求苛刻是一方面,但他最在意的是自己在庄园的地位。
主人没回来时,他就是庄园的老大,只需要偶尔在从不出门的老头老太面前装装孙子,仆人们都得听自己的,整天搬把椅子躺着,翘起二郎腿喝酒吃点心,小日子过得别提有多滋润了。
这大概就是,老虎不在家,猴子称大王。
不管心里怎么想的,他还得装出副欢迎归来的模样,带着家丁们快步迎了上去。
听到他喊亚伯拉罕老爷后,郑飞脸一沉,对伙计们低声道:“刀都收起来,记住,我是从东方来的大富商,你们都是随从。”
在来庄园之前,郑飞带着水手们好好洗了个澡,之后去威尼斯最好的服装店,给每人买了套称不上名贵但绝对体面的行头,穿上之后,显得人模狗......呃,有模有样的。
亚伯拉罕公爵,就算放在整个意大利,也是影响力极高的人物。
“除了王室和教会的人,他全都不放在眼里,高傲是出了名的。”圣地亚哥盯着徐徐驶来的一队马车,嘟囔道。
哈,出现了一个新的势力,教会。
在某些时候,罗马教皇的权力比欧洲各国国王的权力还要大,只因教会有无数的信徒,信仰则是能操纵人们做出许许多多狂热的事情。
教会发展的巅峰状态,是在十字军东征时期。
十字军东征,实质是以惩罚异教徒为借口的大掠夺。
从1096至1291年,十字军东征持续近200年之久,大规模的军事行动有八次,在历次战役中,欧洲的骑士们基于宗教狂热,总是充当开路先锋的地位,本应拥有的优雅的骑士风度,全部被疯狂杀戮所抹煞。
十字军第一次占领耶路撒冷以后,在全城展开了大屠杀,阿克萨清真寺中避难的1万多妇孺全部被十字军士兵们刨腹剜心,伊.斯兰寺院、宫殿和民间的金银财物被抢劫一空,许许多多的异教艺术品被毁灭。
经过三天的屠城,耶路撒冷没留下一个非基督徒的活人,一名骑士在写给教皇的信中描述道:“我骑马经过街道的时候,异教徒的血淹没马腿到膝。”
随着征服和掠夺,对黄金的贪念和渴求充斥着十字军士兵的灵魂。其中十字军第四次东征由教皇英诺森三世策划,最初确定东征埃及,但威尼斯商人为了自己的商业权益,采取威胁利诱手段促使十字军改变东征方向,进攻信奉同一宗教的商业劲敌拜占庭帝国。
1204年4月13日,十字军攻占拜占庭首都君士坦丁堡,烧杀洗劫数日,毁坏历史文物不计其数,同年占领拜占庭在巴尔干半岛的大部领土,建立拉丁帝国,从此,拜占庭帝国四分五裂,其商业地位为威尼斯等所取代。
十字军骑士,是浑身沾满了血和铜臭的邪恶强盗组织,不过恶有恶报,十字军骑士团中,实力最强大财富最多的圣殿骑士团,下场也是最悲惨的。最后一次十字军东征结束之后,巴勒斯坦王国瓦解,圣殿骑士团离开圣地回到法国,国王认为像圣殿骑士团这样强大的组织如果在法国境内存在,将对他的王位与整个法国有严重的威胁。
于是在1307年10月13日,星期五这一天,罗马教廷的教皇和法国国王联合执行了一条对圣殿骑士团的秘密处决令,圣殿骑士们因为被说成是异教徒和同性恋者而被判处死刑,失去了他们长期以来所拥有的权利。
基督教大长老被捕,死前受尽了折磨,最终被钉死在十字架上,随后几年之内,无数名圣殿骑士被处死,骑士团的组织也随之彻底瓦解。
这便是为什么,许多西方人认为星期五和十三号是不祥之日。
从那以后,教会的权力便开始衰竭,更是在发现新大陆后,国家的财富越积越多,势力也日渐壮大,直到十六世纪,神圣罗马帝国攻占教皇所在地——罗马,教会便已名存实亡。
......
但是在当下,也就是十五世纪中叶,并且在人们还不知道郑飞发现了新大陆的时代,教会的权力还是不容小觑的。
这个拥有无数信徒的组织,郑飞必须得好好利用。
【昨天断更,再次跟大家说声对不起,一直在外面待了两天,下午才回来,以多存点稿,不会再出现这种情况了/tot很晚啦,各位早点睡~】(未完待续。)
第两百二十二章 巧合
“教会,你不提我都忘了~”郑飞微笑着搭了一句,屹立在原地,静静等待前方的马车队驶来。
这是支由十几辆华盖马车组成的车队,坐在车里的人掀开帘子,欣赏着难得一见的乡村风景,叽叽喳喳聊个不停。
以女性居多,她们身着典型的贵族服饰,长发挽起用形状各异的束带扎住,将整个脖子和脸庞都露了出来,显得干净漂亮,嘴唇抿过红色的纸,娇艳欲滴,更方便她们吸引男人的视线。
最近她们想吸引的都是同一个男人,那就是罗马尼亚王子,在王子生日那天,她们必须展现出自己最有魅力的姿态。
同行的还有她们的哥哥或弟弟,那些养尊处优的贵族子弟,骑在马上,昂首挺胸,手中握着缰绳,努力想学出优雅的骑士风范,但神态却很不自然,有种东施效颦的感觉。
他们擅长的,大概只有三件事了。
喝酒,和朋友们混迹于高档的酒馆,喝到酩酊大醉。
打枪,去家族的私人猎场,提着火枪驾着黑鬃马,享受猎杀的乐趣。
打炮,此处省略十五字。
队伍中,只有两个男人的神态气质和他们不一样,一个是老练沉稳的亚伯拉罕公爵,另一个是公爵的第六子,也是公爵最器重的儿子,名叫马修。
随着车队而来的,还有两侧步伐一致的护卫队,约有上百人,清一色的暗黑甲胄鲜红战袍,面容刚毅,手里紧握着的重剑,告诉所有心存歹念的人,他们是近战格斗的勇士!
他们每个人,都是起初被选入蛮牛部队然后被淘汰的,所以对真正的蛮牛心存嫉妒,而嫉妒则是敌意的起源,刚刚在威尼斯城里,他们和搜捕布拉德的蛮牛部队起了冲突,险些打起来。
很快的,一大队人马在庄园大门前,停下。
“哈,久违了我的城堡!”
刚跳下马,大儿子就深深呼了口气,满足地看着自幼生长在这里的庄园。
但是他,立刻遭到了公爵古怪的瞪眼,在公爵看来,这句话等于是在咒他早点死。
公爵戴上大沿帽,接过仆人递来的烟斗,平视前方眯起眼,悠悠嘬了一口,把那烟圈缓缓吐出,之后,面无表情地打量着郑飞等人。
看到声名远扬的亚伯拉罕公爵本尊,郑飞等人顿时愣了愣,有个人还默默躲到了他们身后藏起来,是汉斯。
公爵,像极了汉斯!
鹰隼般的眼睛,勾鼻,如果非要说有什么不同,那就是汉斯脸上有道疤,并且比公爵瘦那么一点。
郑飞回头,打量着垂头压低帽子的汉斯,玩笑道:“你哥哥?”
“我要是有这样的哥哥,早不跟你混了!”汉斯现在心里忐忑极了,偷偷瞟着不远处的公爵,局促不安。
“那你躲什么?”
“我......我也不知道。”
当突然遇见一个和自己如此相像的人,不管是谁,产生的第一感觉绝不会是惊喜,而是恐慌,更何况对方是势力强大的贵族,出了名的目中无人。
绝大多数人都不会愿意听见这样一句话:哇,某某,那个人和你好像啊!
除非,那个人是被大家普遍认为的帅哥或美女。
存在这种现象的原因是——每个人都觉得自己是独一无二的,不管过得好与坏,都是全世界的唯一,当这唯一被打破了,便会恐慌甚至是愤怒。
此时,汉斯是恐慌的,公爵如果看见汉斯的话就该是愤怒的,但他的注意力全在郑飞身上,手里捏着烟斗,纹丝不动地注视着这名富商模样的东方人。
开完汉斯的玩笑后,郑飞恢复了正经,动了动嘴皮低声道:“汉斯,你先离开这里,找家小酒馆等我们。”
他预感到,在不久后的将来汉斯一定会派上大用场,他得藏好这张秘密王牌。
没有半点的犹豫,汉斯连忙转身离去,松了口气,神情没那么紧张了。
瞧见有个人走了,公爵皱皱眉,但没多问,继续盯着郑飞看,沉默不语。
在公爵的理解中,通常情况下只有弱势的那方才会先开口,他绝不会做这样的角色。
杵在一旁的家丁头子,唯唯诺诺地不敢汇报之前发生的事情,要是让主人知道那群穷孩子还没被撵走,会丢饭碗的。
沉默,被贵族小姐们打破。
“啊哈,我仿佛闻到了烤鹅的香气,好久没吃到家乡的烤鹅了。”
“没猜错的话还有煎牛肉,威尼斯风味独特的小牛崽。”
......
叽叽喳喳的,听得公爵心烦,让他觉得自己的女儿们在外人面前一点都不淑女,于是他咆哮道。
“闭嘴!”
霎时安静,父亲有多严厉姑娘们不是不知道。
随后,公爵对第六子马修颔首,马修会意,上前几步对郑飞友好笑道:“嘿,远道而来的贵客,是来亚伯拉罕庄园作客的吗?”
郑飞礼节性地一笑,应道:“和大名鼎鼎的公爵谈笔生意。”
这个形容词,让公爵心里舒服了不少,他微笑道:“客人,请随我来。”
仆人迅速打开庄园大门,站在门旁,双手恭敬地交叉放在腹前。
迈着老牌贵族特有的步伐,公爵叼着烟斗慢悠悠地晃进了庄园,跟在他后面的是不太懂礼数的子女,最后才是客人。
进庄园前,郑飞对伙计们打了个手势,意思是按原计划行动。
原计划:设法溜进庄园后,所有人立刻散开,以参观的名义去对庄园城堡进行踩点,为礼拜天的潜伏做准备。
眼前的城堡,是全威尼斯最高的,连顶部大约有三十几米,至少八层楼,建筑外观很是气派,要塞瞭望塔也应有尽有,是中世纪城堡的典型。
线膛枪的有效射程大约一百米,枪手藏在城堡的顶端,周围很大的一片区域都能被控制,必要的话再想办法弄两门炮进来,安置在顶楼的窗口,万一打起来可以起到极大的威慑作用。
统领斯巴达后裔的信物,郑飞志在必得,他已经计划好了,拿到信物火速出城去码头,直奔的黎波里。
行走在庄园的小径上,他无意中听到了前面两个人在交谈。
“二哥,你不是去的黎波里采购版画工艺品了吗,怎么忽然回威尼斯了?”
“别提了,战火波及到了的黎波里,半个城都被占了,商人们死的死逃的逃,谁还有心思做生意!该死的战争,本来这一趟我至少能赚十万枚银币的!”
他们的对话,令郑飞心里咯噔一声,眉头微拧。(未完待续。)
让憔悴的我好好休息一晚吧,明天咱们再嗨!
这几天太累了大概,坐在电脑前晕乎乎的,明明脑子里有剧情,但就是写不出来(;′⌒`)让憔悴的我好好休息一晚吧,明天咱们再嗨!鞠躬!早点睡各位,晚安!(未完待续。)
第两百二十三章 灭亡【第一更】
的黎波里......去不得了。
他不禁深吸一口气,眼眸中浮起了一丝,飘忽不定的忧虑。
他在思忖,不去的黎波里,还可以去哪?只有大型港口,才有实力足够的豪商能吃得下自己这批货。
要知道从美洲带回来的兽皮、花旗参、鹿茸等等,全都属于奢侈品,中小型港口是消费不起的,而且极少有商人会去那些港口采购奢侈品,即便是有,也无法一次性买下价值数百万银币的货物,那就意味着自己还得辗转好几个港口。
这一转,至少也要几个月,他可没那个时间。
身为一名出色的有着近十年经验的船长,他对世界航海史即便称不上完全精通,但也绝对是很了解的了。
漫步在从大门到城堡的小径上,耳边是贵族小姐们喋喋不休的碎语,他凭着自己的记忆,一点点回忆。
中世纪的欧洲有不少大型港口,比如法国的马赛,比利时的安特卫普,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和鹿特丹。
问题是,这些大港口,全部在欧洲大陆的另一侧,想过去要么走陆路,要么就再次穿过直布罗陀海峡进入大西洋,向北航行。
陆路,当下战乱连连,必定会遭到军队抢劫。
海路,直布罗陀海峡那边,葡萄牙和西班牙在对掐,更何况和葡萄牙还有那么大的仇,万一被撞见的话不但货物保不住,搞不好就会葬身海底。
那么,就只能去地中海内部的大港口了,除了威尼斯外,还有三个可选:开罗、君士坦丁堡(拜占庭帝国首都,今伊斯坦布尔)和雅典。
然而他刚刚想到这里,便又听到之前那人开口了,忧愁的语气中,带着些幸灾乐祸的意味。
“唉,这半年我可能都要留在家里,知道外面有多乱吗?别说是的黎波里,就连开罗都快被西亚蛮子给打下了,哪还有生意可做!那些曾经不可一世的大富商,早已不知道躲哪去了!”
闻言,郑飞稍稍颔首,攥了攥拳头。
该死!他心底暗骂了句。
西亚蛮子,指的一定是奥斯曼土耳其帝国,正是它,横跨欧亚非三大陆数百年之久,切断了东方与欧洲的陆地贸易,这才促成了欧洲航海业的振兴。
想了想,他尽量笑得自然,对前面的人唤道:“嘿,你是做海上贸易的吗?”
他需要再探听点消息。
那人回头,将他上下打量了一番,露出商人特有的微笑,道:“没错,我是亚伯拉罕家族的第二子,丹尼尔,也是整个家族唯一做海上贸易的人,很高兴认识你!”
说着,丹尼尔看似友好地伸出手。
“好巧,我也是。”郑飞和他握了个手说,顿了一小会儿,接着笑道:“你想过去君士坦丁堡发财么?那里的富人可不少。”
听他这么说,丹尼尔眼中惊现诧异,用一种奇怪的目光盯着他,道:“你难道不知道,君士坦丁堡已经沦陷快十年了吗?历经千年的拜占庭帝国,亡了!”
拜占庭,亡了!
突然得知的消息,令郑飞无比震惊,愣神。
1453年5月29日,也就是十年前左右,奥斯曼土耳其帝国攻陷了拜占庭首都君士坦丁堡,末代皇帝君士坦丁十一世战死,屹立在欧洲一千多年的拜占庭帝国,就此灭亡。
而在奥斯曼帝国统治期间,君士坦丁堡和雅典两大极盛城市逐渐走向衰落,已然没了当初的辉煌。
如若不是因为频繁的战争,曾经光辉无限的地中海沿岸文明,在接下来的两个世纪,必定会第一时间响应大航海号角的征召,那样的话,恐怕殖民全球的就轮不上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还有传说般的日不落帝国了。
踏在碎石小径上,郑飞倒吸一口凉气。
拜占庭一亡,便代表着地中海地区所有大型港口,都已沦为奥斯曼帝国的攻陷地,人民饱受异国爪牙的蹂躏,城市早已被摧残得面目全非。
唯一剩下的,就只有中世纪商业重镇,威尼斯了。
那批货,只能在威尼斯出手。
这结果,真是令人心醉。
捋清头绪,明白自己艰难的处境后,郑飞却不可思议地笑了,而且是发自内心的笑。
在他的感觉中,逆境比顺境要有趣得多,有趣!
既然这样,就要好好想想怎么处理了,他抬起头,看着走在队伍最前方的亚伯拉罕公爵,和那扇愈来愈近的城堡大门。
有了。嘴角微翘。
灵感,总是那么的令人欣喜。
两名仆人恭敬地推动城堡大门,伴着吱呀吱呀的声音,大门缓缓敞开,显露出内部的风景。
空荡荡的大厅,光明透亮,一点都不暗淡,这得益于墙壁上的无数道窗,和其他中世纪欧洲不同,它的窗宽而大,可能是主人自己设计的。
大厅的右侧是家族用餐的地方,摆着一张巨大的餐桌,能坐下近百个人,仅次于王室宴席的餐桌。
左侧是会客区,靠窗坐落着一些考究的沙发、茶几,有客人来的时候,便能安逸地坐在那里,品着上好的红葡萄酒,商谈事情。
进入大厅后,公爵便直接坐到了沙发上,嘴里依然叼着那根烟斗,凝视窗外吞云吐雾,沉默不语。
老家伙,很喜欢耍派头嘛。郑飞暗想,无所谓地笑了笑,坐到了沙发上,圣地亚哥和阿瑞斯这两个称职的保镖,不用吩咐就站到了他的两旁,至于剩下的那些人,则是按原计划“参观”庄园去了。
水性杨花的贵族小姐们,很乐意带他们参观,就算是进闺房参观,她们也绝不会介意。
“去我的房间看看吧~”姑娘挽着皮特的胳膊娇笑道。
皮特哪经历过这个,瞟着姑娘曼妙的身材,咽了下口水,压住心中的狂喜,上楼占便宜去了。
其实,是姑娘想借他来玩玩,毕竟比黄瓜好使。
听到她们的对话,圣地亚哥斜眼看过去,苦着脸做委屈状。
老公爵也听见了,使劲捏了下烟斗,脸色铁青。女儿竟然在有客人在场的情况下,说出这种不矜持的话,简直有辱家族的名声。
为了不继续丢人,他只得率先开口,把客人的注意力引过来。
“嘿,喝点什么?”他挤出一丝笑道。
【这章涉及到历史时间线,查了好多好多资料,上午没能及时完成,睡完午觉接着写来着~】(未完待续。)
第两百二十四章 大买卖
“既然在意大利,就喝点原汁原味的意大利酒吧。”郑飞笑着说。
“有品位~”公爵说完,对不远处招手道:“马修,快去马车里把我的那桶酒搬过来!”
马修连忙点头跑出门去,很快的,抱着个橡木桶回来了,气喘吁吁地放在地上,抽出匕首打开。
甘醇的酒香,从那桶口挥洒而出,给人以感官上的刺激,情不自禁的,就想要尝上一口。
意大利红酒含较高的果酸,味口强劲,易醉人。白酒大多是以清新口感和宜人果香为其特色。
公爵终于舍得放下他的烟斗了,把它在茶几上磕一磕,颔首笑道:“这桶酒是我的珍藏,它来自意大利北部的迷人地区,皮埃蒙特。”
主人还没邀请,郑飞就算再想喝,也得忍着,他把目光从那诱人的液体上移开,点头道:“听说那里的红酒,产量是全意大利第一。”
“不,是全欧洲第一。”作为意大利的老牌贵族,公爵脸上现出一抹得意之色,继续对东方来的客人说:“意大利被称为葡萄酒之国,很多人认为法兰西的红酒好,但他们却不知道法兰西的酿酒技术是从意大利窃取的,事实是无论产量还是质量,意大利都是远超法兰西的。”
说罢,公爵动动手指示意仆人舀两杯酒,有风度地翘起了二郎腿,靠在沙发上。
郑飞笑笑,接过仆人递来的杯子,轻轻吖了一口,细细品味完毕,由衷赞道:“好酒。”
公爵的小胡子翘了翘,喝口酒沉吟片刻,开始说正事了。
“客人,看你的模样应该是东方商人,来找我做笔什么样的买卖呢?”
郑飞适时放下酒杯,认真注视着公爵的眼睛,卖关子道:“大买卖。”
在威尼斯卖掉货物,是目前唯一的选择,但同时也要从王子那弄来统领斯巴达后裔的信物。王子可不傻,绝不会乖乖把信物给交出来,必然得施加点手段,那样的话,想安静地待在威尼斯卖货,不可能。
卖掉价值数百万银币的货物,和统领勇猛无畏的斯巴达后裔,如果非要他做一个选择的话......
他会选,两个都要。
其实很简单,只要在王子生日之前卖掉就行。
问题是,现在交易所垮塌了,威尼斯这么大,短时间内去哪才能找到大富商?总不能让手下满大街地喊:谁最有钱谁最有钱?!
思前想后,只有一个地点,就是这里,亚伯拉罕庄园。
也只有一个时间——王子生日当天。
罗马尼亚王子的生日宴会,已经传遍了全城,定然会招来威尼斯全部有权有势的人,那些拔了毛比猴子都精的人,不会放弃任何能跟王子搭上关系的机会,即便罗马尼亚当前正被战火侵扰。
不管是再阔绰的大佬,都会放下架子前来祝贺,他们现在欠缺的正是和达官显贵建立良好的友谊,即便那所谓的友谊是建立在利益之上的。
虽然,他们并不打算去随时可能沦陷的罗马尼亚定居,但他们都清楚,这么些年来,王子没少和欧洲各国的王室走动交流,关系网绝对不一般。
他们也听说了,王子凭借他的关系网,已经成功请到了三个国家的援军,很快就要回国抵御外敌。
更何况,这里不仅有王子,还有声名远扬的亚伯拉罕公爵,这让准备在意大利定居的富商们,趋之若鹜。
郑飞的打算是,在王子生日当天,搞一次大型的拍卖会,当然不能直接搞,要仔细筹划一场“巧合”。
听到他说大买卖,公爵的瞳孔中闪过一丝快意,饶有兴趣道:“哦?说来听听!”
郑飞喝了口味道很冲的意大利酒,道:“我手上有一批货,想在王子生日的当天,在你这里卖掉。”
公爵眉毛一抬,随即嗤笑道:“这就是你说的大买卖吗,把我的庄园当交易所?”
点头。
感觉被耍了的公爵顿时拍了下桌子,顾不上绅士风度,腾地站起来,瞪眼怒声道:“滚!我绝不允许你这种无耻的行为,毁了王子的生日宴会!”
在他这样的老牌贵族看来,交易所是这样的地方:一个引人注目的报价美女,一群唯利是图大喊大叫的商人,乌烟瘴气!
对于他的反应,郑飞比较诧异,但他深谙一点——在交易中,如果对方不愿妥协,绝不是他对你有意见,更不是他今天心情不爽,而是,你给的利润不够。
郑飞会心一笑,面对着怒不可遏的公爵,手指捏着高脚杯,慢悠悠地晃着,看着杯里的醇美液体荡来荡去,道:“我给你五成的利。”
五成......公爵愣了愣,眼中的怒意顷刻间消散。
只是提供一个场所,就能分到五成的利?
他垂下眉毛思索了一会儿,清清嗓,挥挥手示意刚听见吼声闯进门的护卫队出去,然后静静坐下。
许久,他才问:“你的货物是什么?”
“狐皮、貂皮、鹿茸、人参。”郑飞看似漫不经心地说,实则一直在用余光观察他的反应。
这一个个字眼,给公爵的感觉,用心惊肉跳来形容都不为过。
全是奢侈品!
前三者还好说,至少在市面上见得到,但是最后一个,人参!
人参,除了北美洲的花旗参外,主要生长在东亚的寒冷地区,欧洲是没有的。
奥斯曼帝国切断东西方的陆地贸易之路后,东亚的商人想把这种珍贵的药材带到欧洲,但是在路上就会被西亚蛮子截下,当成萝卜干之类的东西吃掉,吃得鼻孔窜血以为是毒药,把抓到的商人尽数屠杀。
因为这个,便没有东方商人敢冒着生命危险偷运人参了,在这个时期的欧洲,人参几乎绝迹,就算有,也早已成了王室的私藏。
【最近老出岔子,有种难以启齿的愧疚感......本来今天要加更的,但是只有七个月大的小妹妹被查出肺炎住院,晚上去医院看她了(;′⌒`)那么小的一个孩子,躺在那里。
废话不多说了,希望接下来别再有什么事了,让我能有充裕的时间和精力给大家努力更新!
明天,伴随着新一周来临的,还有烈焰当空的八月,我会用努力来挣得各位手里的票票!
今天就这样吧,早点休息,晚安。】(未完待续。)
第两百二十五章 结仇【第一更】
在这个时代的欧洲,人参的珍贵程度,根本无法用语言来描述。
为了延年益寿,各国国王不惜重金搜罗这种来自东方的宝物,有时献上一棵成色极佳的千年人参,能领赏金币万枚,即使是普通人参,也能得到价值不菲的赏赐。
这次在美洲,郑飞共找到了两箱野生花旗参,成色一般年代也不久远,但只要市场操控得好,卖出上百万银币不成问题。
听到人参,公爵的双眼顿时贼亮,肢体略僵硬地端坐在沙发上,表情似乎有些呆板,其实已经开始沉思了。
把自己的庄园变成交易所,他极其厌恶这种行为,但......那批货可全是奢侈品啊,并且有五成的利!权衡利弊,自己除了名声受点损外,简直是要大发一笔横财!
沉默了一小会儿,他动了动嘴唇,张开一条细细的缝,令人难以察觉地深吸一口气,平复下激动的情绪,尽量保持镇静。
他捻起高脚杯,喝了口强劲的意大利酒,眼睛瞥着窗外,道:“可你为什么要给我五成的利?”
“因为你是亚伯拉罕公爵,我想和你交个朋友。”郑飞丝毫不拖滞地说。
这话,公爵很自然地就相信了,毕竟想用钱财和他交朋友的人,太多太多了。
公爵眉头微挑,道:“咱们,聊聊?”
此时,郑飞内心有着得逞般的快意,但绝不会写在脸上,只是淡淡道:“那就,聊聊呗。”
“换个安静的地方,跟我来!”
说着,公爵站起,上楼。
即便是在家,商量重要的事情时,他也习惯避人耳目,因为他清楚自己的那群儿子,各自心怀鬼胎。
早知道不生这么多了!他不止一次地想。
诺大的城堡,每层都有几十个房间,不过亚伯拉罕家族常年都住在罗马,仆人、家丁等等都留在了罗马的庄园,所以故乡的城堡,显得空荡荡的。
而这,恰恰方便了郑飞做事。
半小时后。
跟公爵交代完细则后,郑飞就招呼水手们离开庄园了,走之前公爵还送了两瓶珍藏多年的意大利酒,在以前,那是他的命根子。
但是现在,他能用那五成利买很多命根子。
站在大门口送他们离开的,除了公爵外,还有他的女儿们。
那群姑娘,脸蛋上的一抹红晕还未褪去,敞开棉衣最上方的扣子,很热的样子,眉目间,流露着既满足又不满足的娇笑。
看见女儿们的浪.荡,公爵铁青着脸,但没问她们刚刚做了什么,因为这种事已经不是第一次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好。
毕竟在中世纪的欧洲,贵族的生活淫.乱无比,能洁身自好的,真的是极少极少。
呃,公爵自己年轻时也差不多,不然这么一大群孩子哪来的?地里刨的啊?
......
出了庄园,行走在幽静的乡间小道上,郑飞情不自禁地露出了坏笑。
身旁,圣地亚哥回头望着庄园门口,那些体态妖娆、风韵十足的高级不收费妓女,恋恋不舍。
姑娘们进去后,他才咂咂嘴,把视线移回前方,险些撞棵大树上去。
在水手们准备汇报侦察结果之前,圣地亚哥问了个问题。
“你真要给那老家伙五成的利?太多了吧?”他不解道。
“我看起来有这么傻么?”郑飞嘴角仍挂着坏笑。
“那你刚刚......”
“骗他而已,卖掉货搞到王子手里的信物后,我们即刻离开威尼斯。”
顿了顿,郑飞抬眼,望着前方的满地枯叶,随风飘扬。
他接着说:“别看那老家伙外表那么友好,其实,这友好只是基于利益罢了,无论从他的神态还是眼睛,我都能断定,他害过不少人。所以,我没必要和他讲什么诚信。”
水手们的脸上始终有着喜色,一来还在回味不久前和贵族小姐的酣战,二来,贫苦出身的他们,热衷于坑贵族和富人。
当初,没少受这些人的气。
少顷的沉默后,圣地亚哥在笑的同时,却又担忧地吐了口气,问:“可是这么一来,会和很多人结仇吧?”
“不,只是跟公爵和王子结了个仇罢了,其他人反而还要感谢我,王子没了统领斯巴达后裔的信物,少了个赢得战争的筹码,就会寻找其他外援来补充,只要有钱,就没有找不到的外援,而那群想要巴结他的商人,最不缺的就是钱!我的行为,恰恰为他们创造了一个绝佳的良机。”
听到这里,圣地亚哥挠挠后脑勺,表情茫然,看来是被说懵了。
“听不懂......”
“哈哈,那就别懂了,进城吃大餐喝大酒去!”
这话,立刻引起了水手们的纵情欢呼。
“睡”了个满足的觉之后,吃顿丰盛的大餐补补,很好,很生活。
而郑飞,在大笑之后,却是默默垂下眉毛,轻叹一口气。
一枚顽强的枯叶,终于抵挡不住寒风的撕扯,从那高高的树梢挣下,寂然飘落,被他伸手接住。
其实某些时候,他和这树叶又有什么区别呢?置身于一个熟悉而又陌生的世界之中,心底有着执念和梦想,却要时时面对外界猛烈的压力,若是别人,恐怕早已屈从,乖乖做个平凡人。
但是他,永不放弃!
在前方在将来,有太多的未知在等待着他,这未知或许是快乐或许是惊险,但不管是什么,都是他想要的。
他,郑飞,为冒险而生!
呵,结仇又怎样,不结仇何以成事?
历史,由胜利者书写!待到功成名就,谈及从前的经历,不管说什么,都是对的。
沉思之后,捧着那枚落叶,他微笑了起来,心底热血澎湃!
正在这时,忽然有十几个矮小的身影去树林中窜出,敏捷如兔子似的,挡在了他们面前。
定睛一看,是那群趴在庄园栅栏外闻香味的小孩儿。
孩子们站在路上,人手一包糖,笑嘻嘻地看着圣地亚哥。
孩子王上前一步,感激而倔强地盯着圣地亚哥的眼睛,道:“那些钱,我一定会还给你的!”
一开口,满嘴的烤鹅味,说着,还打了个饱嗝。
圣地亚哥手在鼻前扇了扇,撇嘴道:“不用。”
“不,我们就要还!”孩子王态度强硬得很,指着远处,矗立在原野中的小木屋,道:“那是我的家,有事的话就去找我!”(未完待续。)
第两百二十六章 王牌【第二更】
顺着孩子王的指引,众人抬头望去。
萧瑟的冬季,黄苍苍的原野中,那个破旧的小木屋,甚至比不上在美洲临时搭的那些,估计每逢阴天下雨都会滴滴漏雨。
看着孩子王被冷风冻红的脸蛋儿,郑飞笑了笑,蹲下捏了他一下,招招手示意水手递过来一个小布袋,里面还有几十个银币。
“让你的家人盖座更好的房子。”他说。
第一次看到这么多钱,孩子王却瞬间警惕起来,道:“你是谁?”
“他是我们的老大。”圣地亚哥接话道,努努嘴。
想拿,却又不敢。和之前趴在栅栏外一样,孩子王使劲嗅了下鼻子,盯着那钱袋两眼放光,手不安地动了动,但最后还是插回兜里。
“这么多钱,我还不起。”头摇得像拨浪鼓。
“那就等你长大了慢慢还。”
郑飞笑着,把钱袋硬塞给了他,然后带着水手们,头也不回地离去。
圣地亚哥最后一个走,咧嘴一笑,对孩子王打了个加油的手势。
捧着手里的钱袋,注视着他们悄然离去的背影,孩子王愣了许久,大喊道:“我一定会还的!”
回应他的,是寒风掠过枯叶的沙沙声。
......
水镇威尼斯。
离开城郊,便是另一番风景,人们乘着小船,穿行在交错纵横的水道上,浏览两岸的店铺和人。
大概是寒潮来了,今天的气温骤然转凉,人们紧紧裹着棉衣,想要赶紧处理完事情,回家喝热牛奶去。
这种天气,没几个贵族愿意出来受罪,都乖乖待在壁炉旁烤火,聊些琐碎的事。
汉斯站在一家小酒馆前,不停跺脚驱寒,美滋滋地啃着烤肉,那是刚从街边小贩那买的,还冒着热气。
看到同伴们的身影后,他终于吐出一口气来,抱怨:“怎么才回来?”
再看同伴们满足的神色,他顿时明白了什么,撇嘴道:“玩妞了吧?”
瞧见街边推车卖熟食的小贩,闻着那撩人肠胃的香气,郑飞还真饿了,让人去买了几包。
拿到手后,迫不及待地嚼了一口,他说:“将来,你会有玩不完的妞。”
“为什么?”汉斯推开过来抢食的圣地亚哥。
“因为你长得像亚伯拉罕公爵。”郑飞挑挑眉,接着道:“伙计们,去酒馆里坐坐。”
这是家幽静的小酒馆,虽然地处威尼斯的繁华地段,但客人依然稀少,原因很简单,酒不好喝......
这酒馆,纯粹是贵族子弟闲着没事开的,每天老板也不出现,就留几个店员在这打瞌睡,不求赚钱,只求......求的是什么我也不晓得。
找了个包间,派个人在外面守着,郑飞实在喝不惯掺了水的酒,便把公爵送的那两瓶给开了。
“说说吧,今天的庄园之旅,有什么发现。”顿了顿,他调侃:“除了姑娘。”
哄笑之后,水手们开始汇报。
“我去了顶楼,在那里能看见庄园的前半部,要是有人能爬到城堡顶端的话,整个庄园都能尽收眼底。”
“别开玩笑了,谁爬得上去?”
“还用问,土著啊!”
见他们的讨论声愈发的大,郑飞忙抬手打断,沉下脸道:“小点声,怕外面的人听不见是么?”
话音刚落,突然间,外面传来激烈的打斗声,迟疑片刻,水手们推门而出。
只见留在门外放哨的水手正和一名男子厮打,桌椅板凳噼里啪啦的摔了满地,很快的,对手占了上风,紧紧掐住水手的脖子,拔出匕首怒喝一声。
“啊!”
惨叫,却是他自己发出的,他的胸前,被火枪子弹打出了一个孔。
枪是街道上一名士兵放的,可能是搜查布拉德的巡逻兵,恰好路过。
手枪,士兵迅速跑过来,确认他已经死了,嘴角扬起,站在这里等着附近听到枪声的部队赶来。
很快,镇长便带着军队来了,同行的还有体格健壮的蛮牛部队,隔得远远的,他伫立在街角,看清士兵处变不惊的样貌,挥手示意部队停下,仔细端详着士兵。
不是布拉德,而且布拉德也没那么杀,还等着人来抓。
他让火枪手提枪警戒,自己则是上前几步,和那士兵对峙,面色不善。
他完全没有畏惧那士兵的意思,毕竟自己在当上镇长之前,也是相当能打的,差一点就被选上光辉荣耀的皇家骑士了。
士兵单手提着火枪,另一只手则是无所谓地插在口袋里,漠然注视着镇长,这位威尼斯的主官。
毫无征兆的,他冷笑了一下,问:“你为什么不抓我?”
说实话,镇长之所以不抓,是因为不敢,对方太镇静了,镇静到足以令人畏惧,背后的靠山肯定不小,冒然抓了的话没准会给自己惹麻烦。
万一,又是哪个王子。
镇长暗暗咬牙,问:“你是谁?”
“不告诉你。”嬉皮的语气。
“你在我的地盘上杀了人,知道是什么后果么?”当着诸多手下和镇民,镇长必须树立自己的威严。
嗤笑。
士兵默默的,从怀里掏出了一张纸,摊开,是一个人的画像。
而后,他指着瘫倒在地的死者,面无表情道:“约翰,职业杀手,悬赏额一万枚银币。”
目前被通缉的杀手中,悬赏超过一万的就能称得上是顶级的了,不过当然和布拉德那种殿堂级比不了。超过一万的,通缉令都会贴遍欧洲的各大城市,在威尼斯的大街小巷,随处可见。
镇长眉心微微皱了一下,盯着士兵道:“你是,赏金猎人?”
“不。”士兵的眸子里显出一丝得意,道:“我叫塞纳,约翰·塞纳。”
瞬间,鸦雀无声。
在场所有听到这个名字的人,霎时一个激灵,只有没听说过他的郑飞除外。
镇长哆嗦了一下,立刻低头作恭敬状。
约翰·塞纳,哈里森家族的特等雇佣兵,也是家族的王牌之一,拥有近十年的辉煌生涯,无一次失手,他也许比不上布拉德狡猾,但实力绝对是不相上下。
镇长倒吸一口凉气,不敢去看他冰冷的眼睛,疑惑道:“可是,你为什么会穿着威尼斯士兵的衣服?”(未完待续。)
第两百二十七章 好戏要开场了【第三更,补28号欠】
塞纳低头瞥了瞥身上的破旧盔甲,沉默片刻,一把便将它扯了下来,丢掉脚下,不屑道:“你以为我想穿?”
这不仅是在侮辱镇长,更是侮辱穿着同样盔甲的威尼斯士兵,但他们,敢怒不敢言,只能偷偷用那如炬的目光,盯着塞纳嚣张的脸。
半个月前,塞纳接到任务,来意大利境内寻找并除掉通缉令上的杀手,杀手的赏金只有一万,额度是请不动他这种大牌的,但是,雇主自掏腰包出了五万枚银币。
哈里森家族在意大利各大城市都设有驿站,根据眼线提供的消息,塞纳来到了威尼斯,经过为期半个月的寻找,直到今天上午,他终于找到了杀手的踪迹,但不确定到底是不是,为了探明究竟,只能采取跟踪手段。
什么样的人才能带着武器,畅通无阻地穿行在威尼斯街道上呢?答案是,士兵。
他把一名士兵骗进了哈里森家族的驿站,打昏,换上铠甲和武器,静悄悄地跟着杀手后面。
杀手也是老江湖了,带着大沿帽四处踩点勘察情况,隐隐感觉身后有人跟着,他立刻便提起了警惕,果断往酒馆里钻。
坏就坏在这里,郑飞让水手守在门口,谁都不许进,于是乎,一言不合就开打,便发生了后面的事情。
......
面对赤.裸裸侮辱,镇长的脸色极其难看,却还要挤出一丝艰难的笑,似嘲非嘲道:“大名鼎鼎的塞纳先生,怎么做起赏金猎人来了?”
“只要给足够的钱。”说到这里,塞纳停顿了两秒,揉揉眼角,直勾勾地盯着他,狞笑道:“就算是你,我也照杀不误。”
嗓音,职业特有的沙哑。
莫名的,镇长微微颤了下,目光躲闪不定,鬼使神差道:“对不起,打扰了。”
四周,众人唏嘘。
一镇之长,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公然道歉。
人们了解哈里森家族的强大地位,但他们不明白,向来处事谨慎的镇长,为什么会相信眼前这个人就是传说中的约翰·塞纳?
那是因为,镇长认得塞纳的声音,并对这声音,心存惊恐。
说起来,这是个很长很长的故事了,不提也罢,至少镇长不愿意提起。
此时,他带着手下们,灰溜溜的,几乎可以用仓皇逃去来形容。
这是在他统领威尼斯后,最丢脸的一天。
望着一大群士兵溃逃般的消失在街角,塞纳嗤笑一声,从腰间抽出他那锋利的匕首,在路人恐惧的目光中,残忍无比地割下杀手的头颅,用麻袋包起来,准备拿去领一万的赏金。
浓浓的血腥味,在街道上弥漫看来,儿童和某些柔弱女子,被吓得捂住眼睛嚎啕大哭,悲怆至极。
有心理素质差点的,无法克制地呕吐起来,如此血腥的行为,令得本是热热闹闹的威尼斯街道,瞬间如同难民区。
短暂的沉寂后,人们纷纷逃离,只留下郑飞一行人,矗立在幽静的小酒馆里,看着空荡荡的大街。
血腥的行为,没能让郑飞感到不适,因为早已见得多了。
他凝视着拎着麻袋渐行渐远的塞纳,蹙眉,低声问:“约翰·塞纳,是谁?”
“和布拉德齐名的人。”汉斯把目光从血淋淋的无头死尸上移开,捂住嘴强忍吐意。
“杀手?为什么镇长不抓他?”
“不,船长你还记得那个人吗,就是把原始人刺伤的那个。”
“记得,哈里森。”
“没错就是他,他是哈里森家族的特等雇佣兵之一,塞纳和他一样,只不过......”
血腥味愈加浓烈,讲到这里汉斯顿了顿,跑到酒缸边兀自舀了勺劣质酒,大口灌下以缓解濒临嗓子眼的吐意,抚了抚胸膛,喘了几口粗气,接着说。
“只不过,他是个肮脏的雇佣兵,唯利是图,正像他刚刚说的那样,只要给足够的钱,不管是谁他都会杀!”
郑飞点头,攥了攥拳头,道:“那他和杀手没什么区别。”
“唯一的区别就是,他有哈里森家族做靠山,没人敢动他。船长,咱们还是别惹上他比较好。”
“看情况吧~”淡淡回了一句,摸出酒壶,啜饮一口。
......
几天后。
眨眼间,礼拜天到了,街道上那滩血迹早已被洗刷干净,威尼斯人心惶惶了两天后,并没有发生其它不好的事情,于是,人们便又安心出门了。
由于罗马尼亚王子的生日宴会,今天的威尼斯异常拥挤,街道上马车飞驰,河道里小船不断,贵族和富人们纷纷赶去赴约。
就算是没接到邀请函的普通人,也把自己收拾得体体面面的,想去庄园外围看看热闹,看看有钱人的生活。
尤其是未出嫁的姑娘,在家中细心梳妆打扮一番,穿上最有吸引力的衣服,拿出不多的零花钱雇辆马车,去到亚伯拉罕庄园外,静静站着,嘴角始终挂着淑女的微笑。
这是,中世纪的“掐尖儿”。
来参加宴会的贵族子弟数不胜数,她们希望其中有那么一两个能看上自己,虽然很渺茫,但万一就有呢?这种事情谁说得准。
麻雀变凤凰,是出身贫寒的她们,一直以来的梦想。
郑飞带着“马戏团”和几名手下,准时来到了庄园门口。
镇长在那里,和公爵的第六子马修一起迎宾。
迈下马车,郑飞趁着没人注意,瞥了眼城堡顶端,确认没破绽后,心中悬起的石头放下了。
此时,城堡顶端藏着两名船队最好的火枪手,他们每人一把线膛枪,外加一副望远镜。
昨夜,所有的部署已全部就位,包括撤离路线也已经安排好了。
潜入城堡的共有八十人,是趁夜把栅栏弄出个洞进来的,亚伯拉罕庄园占地太大,再加上公爵只是回来暂住,只带了精锐护卫队,人手不够巡逻不过来。
在王子到来前,数百名士兵涌进庄园维持秩序,并对每个角落做最后的搜查,但仍然一无所获。
因为那八十人,早已潜伏在了他们想象不到的地方。
郑飞瞧见镇长望过来了,礼貌一笑,镇长惊喜之余,匆匆走来。
郑飞带来的,除了马戏团和一小箱货物样品外,还有十尊大雕像,当然,不是普通的雕像。(未完待续。)
第两百二十八章 验货
这是十尊欧洲野牛形状的雕像,野牛,体格健壮,象征着勇猛无畏,深得欧洲贵族的喜爱。。
如果非要给这批雕像起个名字的话......
特洛伊木马!
镇长来到郑飞面前,打量着马车上拉着的十尊大雕像,好奇道:“这是你们马戏团表演用的道具吗?”
“没错,它们很重要。”郑飞招招手,示意水手们把那些大家伙卸下来。
这时,同样的迎宾的马修也好奇地走了过来,情不自禁地摸了这大家伙一把,遗憾的神色现出在双眸里,感慨道:“可惜只是雕像。”
在任何地方捕杀欧洲野牛,本来是贵族的特权,后来渐渐演化成了王室的特权。
马修最热爱的运动,就是猎杀野牛。
“这是用来做什么的呢?”马修接着问。
“马戏团的表演道具,这位是马戏团老板。”镇长接过话来。
闻言,马修皱皱眉,注视着郑飞,道:“你不是东方来的巨商么?”
郑飞一笑,耸肩道:“谁说商人就不能带着个马戏团了,我喜欢看马戏,所以去哪都带着。”
他放松的神态,并没有给马修留下什么破绽,马修稍稍怀疑一下,这时听到姗姗来迟的朋友召唤,便对郑飞笑道:“请快进去吧,我的父亲已经等你很久了。”
说罢,马修绅士地鞠了个躬,便去和朋友叙旧了。
马修走后,镇长看向郑飞的目光中,多了分惊讶,没之前那么随意了,恭敬试探道:“您是......被公爵接见的东方巨商?”
郑飞瞥着他,狡黠一笑,抬脚向庄园里走去,走之前丢下一句:“马戏团老板!”
镇长,凌乱在冬季的风中,杵在原地,仔细回想之前有没有得罪过他,想清楚确实没有后,深深吁了口气。
十尊野牛雕像,被搬到了城堡前,亚伯拉罕公爵正站在这里,笑盈盈地看着来自欧洲各处的客人,其中不乏交易所里稳如泰山的大佬。
罗马尼亚王子还在路上,由蛮牛部队和威尼斯精英骑士团亲自护送,这也是郑飞不在路上动手的原因之一。
最近几天,搜查军队借着“王子生日宴会在即,清理危险分子”的名义,把全威尼斯都翻了个底朝天,却依然不见布拉德的踪影,镇长只得不情愿地承认,布拉德又跑了。
既然如此,也就没有盘查的必要了,他把全部的兵力都调过来,维护宴会的安全。
索性,来的兵种都是近战兵,宴会现场可谓是人山人海,火枪手施展不开容易误伤,炮兵就更别提了。
公爵早就在等着郑飞了,瞧见他的身影,胡须微微上扬,摩挲着手中的精致小烟斗,用眼神对他示意一下,转身进屋,留下儿子们替他接待贵客。
由于宴会,城堡大厅被临时改成了厨房,几十个厨师在里面忙活,即便外面温度很低,也是挥汗如雨,精心烹饪他们的大餐。
似乎不管在哪个厨房,主厨的声音都是最大的。
“杰尼,鹅肝准备好了没有?!”
“是羊油不是牛油,要我说多少遍?!”
“这道菜我自己做,把我剔骨刀拿来!”
每一声,音色平稳,但听起来都像是歇斯底里的大吼,源于主厨多年练就出的金嗓和巨肺。
除了这些厨师,大厅里是没有其他人的,在开饭前进入厨房是非常不礼貌的行为,当然,如果有主人带领的话另议。
此时,郑飞便是和公爵一起,穿过喧喧闹闹的大厅,接受着厨师们的注目礼,迈上了楼梯。
上楼的那一刻,身后突然传来了主厨的怒喝,这次是真的发怒了。
“强森你个混蛋!牛排被你烤过了火候,这是我最好的牛排!又不是美女,看什么看!”
“东方商人......”强森低声嘟囔,委屈地缩着头。
上楼,来到最僻静的房间,公爵站在窗口,把窗帘只露出一条窄窄的缝隙,凑过去透过那缝隙,看着楼下庄园里神态各异的人,眼神中的意味,叫人捉摸不透。
沉默少顷,他仍望着楼下,衔着烟嘴做了一口,倏然来了句:“你的东西都带来了吗?”
郑飞默默把随身带着的小箱子放到桌上,打开,道:“样品在这里。”
闻言,公爵没有片刻停顿地转过身来,注视着箱子里的奢侈品,两眼放光。
他快步走来,瞅了眼铺在最底下的雪白貂皮,接着是鹿茸、黄金,最后,自然而然的,他小心翼翼地拿起了躺在最中央的花旗参。
花旗参无论是外形和价值都比不上东方的人参,但是,公爵不知道这一点,并且觉得它就是东方的人参。
因为,他也没见过人参。
近百年来,人参在欧洲民间几乎绝迹。
可以说,在这个时代的欧洲,除了王室的人,亲眼见过人参的人少之又少,即便是声名远扬的公爵也不例外。
所以,公爵找来了一个王室的人。
仔细端详着花旗参,公爵锁紧眉心,轻声叫道:“嘿,出来吧。”
吱呀一声,房间有扇小门应声而动,一个身披大衣的男子迈着小步从里面走了出来,手里也捏着支烟斗,缓缓吐了口烟圈,如雾霭般,渐渐飘散。
黑色大沿帽,头发留到了耳畔,胡子刚刮过,眼神冷冷的但又不能让人感到畏惧,大概是因为长得比较和善吧。
“上午好,亚伯拉罕。”男子的神情,没有神情。
他叫公爵亚伯拉罕,没带任何后缀,这就说明他对公爵并不尊敬,从侧面来看,他的地位也许比公爵更高。
公爵倒是不介意,笑道:“麻烦你了。”
男子眉宇微抬,瞥了郑飞一眼,友好一笑,之后便从怀里摸出了放大镜,仔细观察花旗参。
半分钟后。
“奇怪......”
他不解地叹了声,把花旗参翻过来调过去,又凑到鼻尖闻了闻。
“这和我之前见到的人参不太像,但味道却差不多。”他纳闷道,向公爵投去征询似的目光。
公爵吸烟的动作停滞了一下,默默地转身走出几步,面色阴沉,左手悄然放在了腰间。(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