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5章 女人比男人更狠!
对沈银冰忽然成为狼主,高飞被迫前去伺候她这件事,王晨不想提,也不想听,这已经成为她心中永远的痛.
眼镜看了出来,马上就改变话题,重新说起了那个计划:“现在,所有渴望抢到那本经书的人,都以为经书在岛国,已经和高飞没关系了。”
王晨知道眼镜照顾自己的感受,有些感激的对他举了下杯子,说:“可你们没想到,一本假的经书,会闹出这么大的动静来吧?”
“昂,说真的,我们还真没想到。”
点了点头,眼镜说:“前天高飞在电话中还说,到目前为止,为了争夺这本假经书而丧生的‘各界人士’,已经多达数百,而且看样子还会继续下去,直到那本书被某一方彻底控制住,或者销毁。”
“要想彻底控制住当前这纷乱的局势,恐怕唯有政府出面了。只要国家抢到这本书,各方势力就会消停的,因为他们就算再强大,也不可能与一个国家为敌。”
王晨想了想,这样说道。
眼镜赞叹的点了点头:“王晨,你说得不错,高飞还说,岛国政府从三天前就已经正式插手此事,希望能抢到那本经书,结束这次混战。呵呵,话说东洋人这次可真是倒霉透了,在过去的一个月内,仅仅是东京就发生了十三起大规模的案件,其中‘换天影视’被袭击事件中死亡一百多人,更是举世震惊。”
眼镜说着,拿出香烟对王晨比划了下。
王晨无所谓的耸耸肩,示意他可以吸烟。
点上一颗烟,眼镜谈性更浓:“对于换天影视总部大楼被袭击一事,高飞表示遗憾。”
王晨嗤笑一声:“切,他会遗憾?我可是听刘小龙说,那个田中秀雅就是靠着换天影视的力量,才敢来华夏找高飞报仇的。按说依着他的脾气,该恨透了那啥的换天公子才对,怎么可能会遗憾?”
“就是遗憾。”
眼镜认真的说:“高飞遗憾的是,换天影视死的人太少了,而且那个公子没死在这次死亡事件之中。”
王晨呆了下,苦笑着喃喃的说:“嗯,你这样说还差不多。”
看着意兴阑珊举着酒杯喝酒的王晨,眼镜忍不住的问:“你在听到事情真向后,好像一点都不吃惊,难道高飞把计划早就告诉你了?”
“没有。”
王晨摇了摇头,说:“我不吃惊,那是因为我在听刘小龙说,只丢失了一本黑色封皮经书后,就猜出这是高飞设下的一个圈套了。”
眼镜一拍脑门,呵呵笑道:“哎哟,我怎么忘记这点了……你果然聪明。幸好,知道高飞身上有两本经书的人只有我们几个,要不然这场戏就没法演下去了。”
王晨笑了笑,正要说什么时,黛眉忽然皱了起来。
眼镜问:“怎么了?”
“没什么,就是忽然想到了一件事。”
王晨摇了摇头,举起了酒杯时心想:高飞说《安归经》总共有四部,可他手中现在已经有了两本,安归王手中有两本,地下楼兰那个女人手中,竟然还有一本。这样一来,经书就多了一本白色封皮的,说不定以后还会看到第二本红色的。
那么,本来只有四本的《安归经》,怎么会忽然成了五本呢?
尤其是白色《安归经》,一本是藏在方家老宅的夹墙内,另外一本是在蒙戈尔的成吉思汗陵墓内,这两本肯定会有一本是假的。
按照人们的惯性思维来判断,成吉思汗陵墓内的那本,应该是真品才对,但在方家老宅发现的白色《安归经》,却是和老实和尚保存的黑色《安归经》一样,都可能是由鲜血写成的。
到底是哪一本才是假的?
还有,最重要的是,高飞竟然能用一本假的黑色经书,来引起多股势力为之争夺,厮杀,那么多出来的这本白色封皮《安归经》,是不是也是别人像高飞这样,抛出一本假书故意让人为之自相残杀的呢?
王晨慢慢转动着酒杯,沉殷了很长时间都没有说话,她觉得是该跟高飞说一句才对,免得也中了别人的圈套。
眼镜看她久久的沉默不语,也没打搅她,只是自己惬意的喝酒,吸烟。
他才不管经书的真假,反正现在那些好像疯狗一样相互撕咬的各方势力,又不是他什么人。
和眼镜一样,高飞也是这样的想法。
自从铁屠把假书抢走,让各方不明势力掀起抢夺风暴后,他就搬了个小马扎,坐在幕后看好戏。
这一个月来,高飞相当安稳,白天跟着沈银冰去上班,晚上再回到她的住所内,每天除了上网打游戏,休息,吃饭外,别的什么也不做,单调却又很安稳。
这段日子里,他和沈银冰没说过几次话,俩人好像把对方看做了自己的影子,根本不需要交流啥的,只是做着自己的事。
一个月的时间,让沈银冰彻底掌控了贪狼。
有时候,不得不相信‘女人其实比男人更狠’这句话。
在这一个月内,沈银冰至少让贪狼中一百一十三个人彻底的消失,平均每天都要有四个人死在她手中,理由也很简单明了,那就是反对她,或者说对她的命令阳奉阴违。
严格的说起来,这样怪不得沈银冰。
她现在除了追逐权力外,已经丧生了其它东西的资格,还有什么做不出来的?
沈总,是个能在不知不觉间吸取正常人阳气的修罗,怪物!
这个消息在暗中迅速流传了起来。
现在除了高飞之外,其他人看她的眼神,都是那样的古怪,更不敢接近她三米之内。
包括苏青,每次向她汇报工作时,都会站的很远。
人们看她的眼神古怪,自然是把她看做了一个异类,尽管佷多人对此都抱着怀疑的态度,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大家实在没必要为了一份工作,而损害自己的身体,哪怕是传说,也没必要去冒这个危险。
当然了,这种事大家只是在暗中议论而已,每次看到沈总出现后,大家伙的脸上笑容,反而更加真挚了。
沈银冰这么聪明,当然能看得出,却装做无所谓的样子,只是笑的时侯越发的少了,好像一天24小时,总是板着脸,冷傲的让人心悸。
其实沈银冰清楚,她最大的秘密泄露,应该是焦恩佐搞的鬼。
在北山集团中,除了焦恩佐之外,知道沈银冰是个修罗的人还有高飞,不过沈总却知道,高先生是绝不会在她背后乱嚼舌头的。
因为这对他没有一点好处,而且他也不是这样的人。
唯有焦恩佐,才有这样的动机:暗暗的孤立她,就方便他能逐渐掌控北山集团。
沈银冰不在意,真的不在意,知道贪狼有多么强大后,她就再也不把北山集团看在眼里了,任由焦恩佐在暗中上窜下跳,哪怕是真掌控了北山集团,也没啥了不起的。
她只需握著焦恩佐的七寸,就算他本事再大,能蹦达多高?
相反的,沈银冰还刻意纵容焦恩佐这样做。
因为她觉得焦副总是个玩阴谋诡计的好手,是个人才,这对她能追求更高有利。
沈银冰心里怎么想的,高飞才没兴趣去管这些,他每天吃饱喝足后,最大的乐趣就是给高云华打电话,问问今儿又有多少人死在争夺《安归经》中,或者关注一下他的天涯集团。
在天涯化妆品的广告出现在那种档次的会场内后,天涯化妆品迎来了井喷式的疯狂销售,短短一个月内,就创造了天大的利润。
梁明昨天还打电话来说,准备扩大生产,招聘更多的专业人才。
天涯化妆品本来就不该属于这个世界,有着其它化妆品无法比拟的绝佳效果,在被政府大范围的带头采购后,就刮起了一股子迅猛无比的销售风,随之而来的就是如潮水般的好评,和金钱。
现在世界上已经有五十多个国家,都派人来到了华夏冀南,希望能代理天涯化妆品。
可以,梁明是高举双手欢迎,不过遵照高飞的意思,出口的产品价格,比起华夏本土价格要上翻两倍,不要拉倒。
就这,对此相当不满的外国友人,还争先恐后的签订合约,搞得高先生后悔要价要少了。
没办法,就以常见的去皱洗面奶来打个比方吧,别家去皱洗面奶,哪怕是此前世界上最昂贵,最响亮的美国某品牌,顾客用后也得至少三个月才能看出一点效果,但用了天涯集团的产品后,仅仅是一周,就取到了明显效果。
说起来有些夸张,但事实上的确如此。
据现在已经成为销售部门副总的兔子左富贵左副总说,当前至少有八十个以上的专业结构,都在竭尽全力的希望能够破获天涯化妆品效果神奇之谜。
无论谁想破获这些,都必须得去地下楼兰。
对此,高飞只是淡淡一笑,嘱咐梁明不要去管那些总是宣称已经破获了‘天涯化妆品效果神奇之谜’的专业人士们,他们咋呼的越响亮,品牌的知名度就越高。
就像滚雪球那样,天涯集团在短短一个月内,就以几何形式的壮大,引起了地球上所有爱美者的关注,听说在欧美,已经成为了献给尊贵者的必备礼物之一。
如果是放在以前,高飞就算是在做梦也会笑醒了的。
但现在,他没这么高兴,因为沈总的一句话:就算天涯集团最后能发展成一个当世第一大集团,和你一个快成为太监的死人有什么关系?
每当想到沈总这句话,高飞就郁闷的想喝酒。
人世间最悲哀的事情,莫过于拥有太多美好的事务,却无法享受了。
今晚高先生跟着沈银冰回到她家后,就躺在沙发上拿着酒瓶子,准备喝酒。
换上一身白色睡衣的沈银冰,却走出了卧室,站在二楼走廊上望着他:“高飞,我想和你聊聊。”
第1196章 有人参与了进来!
高飞举着酒瓶子喝了一口,看也没看她淡淡的说:“自从我来到你身边那天开始,随便你把我怎么样,我都没有任何异议.”
高飞这句话说的很心酸,看来已经考虑到了他最为悲惨的下场,做个苏北山那样的人——那都做好准备了,更何况陪着沈狼主聊天?
对高飞这句充满怨念的话,沈银冰没有在意,左手扶着栏杆,沿着楼梯缓缓走了下来,宽大的白色睡衣下摆拖在楼梯上,遮住了她的脚面,看上去好像从上面滑下来那样。
黑发,白衣,行云流水般的步伐,使她看上去好像落入凡间的仙子那样,出尘的让人羡慕,可惜的是没人欣赏这种美。
沈银冰坐在了高飞对面沙发上,双膝并拢看着他。
高飞仍旧仰面躺在沙发上,一只脚搁在沙发帮上,右手中的酒瓶子垂在地上,盯着天花板念念有词的,也不知道在嘟囔什么。
沈银冰说话了:“这一个月来,你过得快乐吗?”
“过得快乐吗?”
高飞笑了,斜着眼的看着她:“当然快乐了,从没有过的快乐,每天啥事也不做,到点吃饭到点休息,好吃好住的,相信用不了多久,我就会拥有让女人们羡慕的啤酒肚了,这可是我以前做梦才梦到的幸福生活。”
“你是很快乐,却不是为了这样的生活而快乐。”
沈银冰缓缓的说。
撇了撇嘴,高飞没有打理她。
沈银冰的语气有些变冷:“你快乐,是因为你看到我们这些人都被你耍的团团转,为了一根肉骨头,就像疯狗那样在那儿不停的撕咬,而你这个始作俑者,却站在旁边偷笑。”
高飞终于正眼看向了她:“沈银冰,你这样说是什么意思?你觉得,我是故意把那本《安归经》扔出去,被你们这些人争抢的?”
“我更正一下。”
沈银冰说:“你扔出去的那本《安归经》,根本不是真正的《安归经》。”
高飞放下腿,坐了起来,眉头紧皱着:“什么真的假的?我怎么听不懂?”
“别装了,唉。”
沈银冰叹了口气,捏住一缕发丝叹了口气说:“我也是在今天上午才忽然明白,我也是被你耍的团团转的人之一。可惜明白的太晚了,已经造成了很大的损失。你知道吗?为了争抢你扔出去的那根肉骨头,我可是已经损失了九十几个人,焦恩佐在一周前放下北山集团这边的业务,亲自去了岛国主持那边的各项事宜。”
看着沈银冰的眼睛,高飞确定她不是在诈问自己,很可能真的看出什么来了。
不过这没关系,就算她现在看出这是个圈套了,那又有什么?
反正现在参与争夺《安归经》的人越来越多了,就连岛国政府都插手了,这样算是高飞给那些要打他主意的人,一个狠狠的教训了,别的都不重要了。
没有听到高飞说话后,沈银冰只得自己继续说:“人们常说,太过得意会让人忽视很多东西。现在我才相信这句话是多么正确。”
依着沈银冰对高飞的理解,如果那本黑色《安归经》是正品,被偷了后,走路捡不到东西都腰疼的高先生,又怎么可能在遭窃当天愤怒过后,就没有太多的后续行动了呢?
那个yin雨霏霏的下午,高飞的确让老王、李德才等上百号人,加上刘小龙的配合,疯了似的满市寻找那个黑毛大汉,在得知目标出现在西客站后,就用最快的速度赶了过去。
沈银冰还相信,别看李德才等人本事不大,可他们对高飞是相当忠心的,就算明知道凭着他们的小本事,和那些擅于厮杀的‘专业人士’争抢东西,会造成他们承受不起的伤亡,他们也会毫不犹豫的冲上去。
更何况,还有高飞带头呢?
但实际上,在西客站小河边发生多方厮杀后,李德才他们根本没有去现场。
“高飞,你能告诉我,在事发当天的傍晚,你们为什么没有去现场吗?你可千万别告诉我,在窃贼出现后的第一时间,你在警局的那个狐朋狗友没有通知你。”
沈银冰问出了她的第一个疑点。
“刘小龙要是听你这样形容他,肯定会非常生气。”
高飞吸了下鼻子,笑着解释道:“窃贼出现后,刘小龙就马上通知我了,我也带着人赶去了西客站。不过,走到半路时,我又得到消息,说窃贼已经跳河跑了,很可能潜入了山区,所以我就索性带人直接去山里了。”
“你撒谎。”
沈银冰俯身伸手,从案几下面拿出了一盒烟。
在俯身时,睡衣的领口垂下,露出了她里面牛奶般莹白的肌肤,和没有任何束缚的两座雪峰,高飞的眼神,马上就像被磁铁那样吸了上去。
沈银冰微微抬头,嫣然笑问:“要不要我脱了衣服给你看?那样更方便一些。”
“算了吧,其实也没啥好看的,和别人的都一样。”
高先生讪笑一声,挪开眼神:“那个啥,你刚才说我撒谎?老天爷,我是一个多么诚实的人啊,怎么可能会撒谎呢?”
沈银冰才懒得欣赏高先生拙劣的表演,点燃香烟徐徐吐了个烟圈:“你没有去现场,那是因为你担心李德才他们搅和进去,会受伤害,所以你带着他们远离了西客站。从南边山里出来后,还故意大发雷霆,当着佷多人的面怒骂刘小龙,给了你错误消息,这才错过了前往西客站抓捕盗贼的机会。事实上,刘小龙在随后的一个多小时内始终给你打电话,但你却没接。”
“你的消息来源很正宗啊,随你怎么说。”
高飞不屑的再次撇嘴,喝了口酒。
“我在知道你的反应后,本该从你的反应中推断出更多东西的,可那时候我也被争夺《安归经》而冲昏了头脑,让属下全力追寻抢走经书的人,从而忽视了第一个疑点。”
沈银冰右手食中二指捏着香烟,姿势优雅,提出了她的第二个疑点:“事发后的第二天,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其间,动静是越闹越大,你没理由不知道经书被带到了哪座城市。但你却以天涯集团是摆脱困境的关键时刻,而放弃了夺回那本经书,让李德才等人安心工作。”
叹了口气,沈银冰说:“唉,当我得知你不许你的人参与期间后,我就该想到这里面有古怪。可我那时候已经被随时传来的经书下落消息而吸引了,还想当然的以为,你被迫和王晨离婚追随我后,是心灰意冷,对未来失去了希望,才撒手不管的。”
高飞认真的说:“沈狼主,你的确是我的知己,把我分析的很透彻,我就是像你所说的那样,《安归经》对于我来说,完全是个身外之物。”
沈银冰冷笑,从睡衣口袋中拿出一张纸,仍在了案几上:“那你怎么解释这些?”
“什么玩意?”
高飞拿起了那张纸。
纸上有三行字,竖版的,第一行是文字,上面写有贪狼、破军、七杀、换天影视、武警等数十个单位名字,有国内的,有国外的,有官方的,更多的却是民间组织,但基本上都是见不得人的那种。
第二行却是阿拉伯数字,最上方写着一个‘伤’字,看来是伤员的意思。
第三行也是同样的的数字,最上面却是个‘死’字,应该是代表着多少死亡者。
这就像是会计做出的统计表,排在第一位的是贪狼,死了94个人,伤了201个。
以下的各单位,死伤者有不如贪狼的,也有超过贪狼的,死亡人数最多的则是岛国换天影视,仅仅是死亡数字就超过了两百。
高飞很仔细的看望了这张统计表,随后抬起茫然的脸:“沈狼主,我真搞不懂这是啥意思,你给我看这些干啥?”
“干啥?高飞,麻烦你别在我面前装出这副样子好吧?我已经说过一次了,不想再说。”
沈银冰把烟卷摁灭在烟灰缸里,很用力,恨恨的说:“在这份死亡名单中,甚至连华夏某些部门都有伤亡出现,但唯独没有你的人!”
高飞有多大的实力,沈银冰基本都知道:在外籍军团中的詹姆斯等人,地下楼兰的莫邪征东,国内的铁屠、叶心伤等等等等。
总之,如果高飞真想夺回那本经书,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只需一个电话,这些人就会义无反顾的投入争抢经书的行动之中。
但实际上呢,这些人都没有参与其中。
这是为什么?
自然是都得到了高飞的信息,不许他们参与,从而也证明了经书被盗窃,完全就是个圈套:甩出一根肉骨头,让那些在暗中盯着他的人自相残杀,好像疯狗那样。
沈银冰,伟大而骄傲的沈狼主,就是这群疯狗中的一员,为此付出了伤亡近三百的惨重代价。
面对咄咄逼人的沈狼主,高飞唯有笑,很真诚的那种笑:“沈狼主,你真是多想了,我那些朋友不参与其中,就是因为我对未来已经丧失了信心,不想再为了身外之物多流血了,所以才嘱咐我的朋友别掺合这事。呵呵,没想到你会因此而怀疑我是折腾人。不过,沈狼主你的能量之大,还真是出乎了我的意料,竟然能搞到这份细致的伤亡名单,在下真是佩服。”
沈银冰咬牙道:“你就给我装吧!”
高飞耸耸肩,表示自己真没有装。
狠狠看了他足有三分钟,沈银冰的脸色才恢复了正常:“哼,不管你承认还是不承认,这都无所谓了,反正我中午时就给焦恩佐打了电话,让他禁止参与期间。”
“沈狼主英明,正所谓鸟为食亡,人为财死,能够杜绝贪心急流勇退,委实可喜可贺。”
高飞马上就表示出了由衷的钦佩。
但沈银冰却神秘的笑了:“是,我是退出来了。可有人却参与了进来。”
第1197章 让所有人都怕我!
抛出一块肉骨头,引来那么多的疯狗去争抢,自己在旁边看热闹,这本来就是高飞最希望看到的.
尽管沈狼主的及时退出,为贪狼避免了更大的伤亡是有点遗憾,但这有什么呢?
可不是所有争夺经书的人,都能从高飞的反应中推断出这是个圈套的。
不过,就在高先生为沈银冰及时退出而内心遗憾,表面恭喜时,沈狼主却告诉他说,有个人参与了争抢《安归经》。
高飞嘿嘿一笑:“谁爱参与进来就参与进来,管我什么事?”
高先生没有撒谎,参与的人越多了,他越高兴。
因为他现在也知道了,从《安归经》从被盗窃那天开始,就迅速闻名于世,由此衍生出了十数个版本。
最为出名的版本,则是和二战时期沉与福建海峡的阿波丸号相关。
相传,二战时期岛国人开着这艘大油轮回国经过福建海峡时,被美国潜艇给击沉,除了一个厨子之外,上面两千多人都喂了鱼。
阿波丸号被击沉后死了多少人没谁关心,大家关心的是华夏政府在建国后打捞时,没有发现上面数十吨的金子。
金子去哪儿了?
要想找到金子,就得先找到一本经书:《安归经》。
如果有谁说这是胡扯,那么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在争抢那本经书?
传言,为争夺这本经书而死的人,已经上升到了数千人之多。
死亡者名单中,最多的就是热爱和平,反对战争的岛国人民。
能够夺到那本传说中的《安归经》,找到阿波丸号上的数十吨黄金,和数不尽的古玩字画,让每一个野心家为之而疯狂,继而付诸行动。
世事就是这样,哪怕是一坨狗屎,只要争抢它的人多了,就会有更多的人参与争抢中,而且这一坨狗屎就会成为一颗长生不老药。
更何况,《安归经》可不是什么狗屎,那是货真价实的宝贝啊,听说当初偷窃这本经书的黑毛大汉,在被无数人追杀时,连上百斤的金条都不要,临死前还拿着经书企图逃跑来着……
就是因为这些传说,参与争夺经书的人越来越多,为制止无休止的厮杀,岛国政府被迫宣言要插手此事。
一个国家都开始争抢经书了,谁还敢说这本经书不是宝贝?
但就在越来越多的人为《安归经》而争相厮杀时,沈银冰却终于醒悟了,下令让她的人退出了争抢。
可就算这样,贪狼也有将近三百人伤亡了。
为此,高先生很高兴,不断的有人参与进来,才是他设计这个计划的初衷:让所有敢打他主意的人死个光,才是他最希望看到的。
但沈银冰接下来的一句话,却像一盆冷水那样,把他的得意之火灭了干净:“我知道你心里盼着参与进来的人越多越好,但这次参与进来的,却是一个和尚,一个很漂亮的女和尚。”
男人出家叫和尚,女人出家叫尼姑。
沈银冰偏偏把这个尼姑称为和尚,就是为了能让高飞迅速想起一个人。
安归王,陈果果,他那个名誉上的小表姨。
当初在岭南时,安归王被莫邪征东救下后,心灰意冷中消失在那片热带雨林中,临走前说她要与世绝缘,决定和青灯古佛陪伴一生,因为她犯下了就算是魔道也很看重的伦理大罪,竟然和自己的小表外甥高飞有了那层肮脏的关系,实在是没脸再在这个世上混了。
这个事实对安归王来说打击很大,使她彻底放下了兴风作Lang的心思,退出江湖。
那时候,高飞在听莫邪征东说出这件事后,也是被吓得不行不行的,觉得他自己就不是个人,哪怕他是被迫的,也无法逃避罪恶。
幸好,方小艇说出了关于陈天寿的一些陈年往事——原来高飞和安归王之间,压根就没有一点关系,这才让他放下了心。
说实在的,复出后,高飞始终犹豫着是不是去寻找安归王的下落。
想去找她,是因为知道她沉溺在了伦理的罪恶愧疚中,要开解她的痛苦。
高飞不想去,则是因为怕跟安归王说出真向后,那个神通广大的女魔头,会因为解除了身上的禁锢,再次入世兴风作Lang,危害人间。
告诉她真向会给自己,给佷多人惹来大麻烦。
不告诉她吧,又不忍她独自藏在暗中为一个误会而痛苦。
告诉还是不告诉,对高飞来说是个很艰难的选择题,始终没有下定决心选择哪一个。
但就在他犹豫不决时,沈银冰却说出了安归王最新的消息:她也参与本次争夺经书的风Lang中了。
高飞因阴谋得逞的得意,瞬间在脸上凝固,心里重重的叹了口气。
从沈银冰的眼神中,高飞能看出她不是在撒谎。
她是真掌握了安归王有关的消息,所以才来找高飞谈判的。
那个女和尚就是安归王,沈银冰能知道,高飞自然更清楚。
也相信安归王在得知他的经书被盗后,会重新入世来争夺,希望抢到经书再还给他。
那个愚蠢的女人哦,明明已经退出江湖了,又何必为了一本书再次入世?
难道,你始终没有忘记你那个亲亲的小表外甥吗?
这算出的哪门子家啊?
唉!
高飞心中再次重重叹气时,沈银冰又说话了:“我能看得出,她是想替你夺回那本书,然后悄悄的还给你,再去隐居。嘿嘿,她对你还真是用情颇深啊。高飞,我是真的很羡慕你,羡慕你有个这样的女人爱着。可惜的是,就算她本事很大,可要想能从数千人的争抢中拿到那本书,恐怕得付出相当大的代价,甚至是死亡……”
“么的,你不要再说了!”
高飞猛地大吼一声,抓起桌子上的香烟盒,狠狠砸在了沈银冰身上。
沈银冰冷笑:“怎么,舍不得了吗?”
“你再敢说和她有关的一句话,我一定会把你揍成一只死狼!”
高飞的面目开始狰狞,脸色通红,已经处于了爆发的边缘。
沈银冰却很安静,最起码表面上的安静,掩盖了她眼底深处的哀伤,愣愣的望着高飞,过了很久才轻声说:“其实,你最在乎的人是她。为了安抚住我,减少那些无辜者的伤亡,你能狠心来和王晨离婚,做好不惜痛苦死去的充分准备。但为了她不被伤害,你才不管惹恼我后会死多少人。在你的眼里,就算死再多的人,也没有她重要,对不对?”
大吼了几声,扔出烟盒后,高飞的情绪稳定了许多,冷冷的回答:“对,你说的不错,就算你们这些人加在一起,也没有她重要。为了她,我宁肯去做任何事,也不会在乎任何人的生死。”
沈银冰心中的悲伤更浓,脸上却浮上了轻松的笑容,垂着眼帘问道:“她对你就这样重要?呵呵,就因为她假扮过你,帮你做过很多事,和你有了那种关系,为了不伤害你,甘心放下她所承担的重任退出江湖?”
不等高飞说什么,沈银冰忽然站起来,快步走到他面前,紧紧握著他的双手,眼里散出狂热,嘎声说道:“高飞,她能为你做的,我也能为你做!不就是被你睡了吗?只要你想,随时随地我都愿意!不就是为你做了很多事吗?我也可以!我现在是贪狼的狼主,只要我一声令下,无论你要什么,我都能满足你,只要你能向对她那样,对我好,我可以付出任何代价!”
“真的?”
高飞轻声问道:“你就这样在意我?”
“真的,你是我这个世界上唯一在意的男人。或者说,你的存在,才是我活下去的希望!”
沈银冰重重点头,迫切的说:“我知道,我有非常让你讨厌的特殊体质,可现在医学这样发达,只要有经济实力,总能解决这个问题的,哪怕是换血,换骨髓,改变基因我也心甘情愿!”
沈银冰继续急急的说道:“我听说在岭南苗疆的深山老林中,生活着一些蛊婆,她们能用蛊毒来改变一个人的基因,我早就派人去了那边,相信……”
高飞打断了她的话:“如果你真的在意我,我不要你换血,换骨髓,用蛊毒来改变自身基因。”
沈银冰艰难的咽了口口水,颤声问道:“那、那你想要我做什么?”
高飞轻声说:“你知道我想让你做什么的。”
沈银冰愣住。
片刻后,她松开了高飞的手,踉跄后退,一直退到那边的沙发前被挡住,身子晃了晃却没有坐下,喃喃的说:“你、你让我放弃狼主之位?”
高飞说:“是的,只要你放弃狼主之位,放弃你遵照你父亲重整安归教的野心,就算我成为第二个苏北山,我也毫不后悔——你能做到吗?”
“我……”
沈银冰呆呆的望着高飞,嘴巴张了张,却没说出什么。
高飞再次问道:“你能做到吗?”
沈银冰低头,闭上了眼睛。
高飞笑了,语气中全是轻蔑:“安归王能为了我,放弃不再是安归王,为了给我夺回经书,能重出江湖,所以我为了她,也能做任何事。但你呢?口口声声说为了我,愿意付出任何代价,可一个小小的贪狼狼主之位,你就舍不得了。”
“我、我不是舍不得。”
沈银冰仍旧垂着头的低声辩驳。
高飞猛地大声喝道:“不是舍不得,那又是什么,你这个野心勃勃的坏女人!”
高飞这声大喝,就像一针鸡血那样,让缩着脖子全身发抖的沈银冰,忽然猛地抬起了头,乌黑的秀发自下由上,掠过一道疯狂的弧线,犹如她的绝望的眼神,嘶声尖叫着:“是,我是舍不得贪狼狼主之位,我是要重整安归教,成为新的安归王,这又怎么样!?”
剧烈呼吸着,沈银冰咬牙切齿看着高飞:“我舍不得这些,是因为我不想再受伤害,让所有人,都怕我!”
第1198章 给你三天的假期!
沈银冰认识高飞后,历经了无数次的危险.
去大马谈生意乘机回来的路上,被阿斯朵丽挟持到了南越芒蓝草甸。
被高飞救回来后,又被挂上了OF平台,引来了岛国三剑客。
再然后,她被秦紫阳倒挂在了大明湖畔的稻花香大酒店平台上。
就在那个月色血红的晚上,她的父亲苏北山死在了黄河岸边。
南部山区跑马场被烧,总是做梦梦到父母,等她好不容易逃过焦恩佐的暗算执掌北山集团后,又被贪狼暗中下了忘忧粉,颜红死在岭南——这两年中,沈银冰可以说是活在恐惧中。
虽然每次她都能在最危险的时刻,被高飞所救,可那种身在危险中却孤独无助的感觉,使她陷于深深的恐惧之中,做梦都想变成一个强大的人,来保护自己!
现在,她终于成为了强大的贪狼狼主,高高在上有实力来决策别人的生死,甚至连这个国家都对她忌惮的要命。
她终于强大了,不惧怕任何人了,凭什么要交出手中的权力?
为了爱情?
她确信高飞是很在意她的,这从被他帮助无数次中就能看得出。
但她也知道,她不是高飞的唯一。
高飞现在屈居在她手下,只是被国家当做一种‘镇定剂’放在她身边,预防她会疯狂害死太多的人。
他不爱她。
她却深深的爱着他,不惜用这种极端的方式,逼迫他来到她的身边。
他不爱她,却帮了她好多次,为她做了太多的事。
她深深的爱着他,他却总想离开她,却和别的女人在一起。
为什么会这样?
也许在那年的那个夏天午后,她走下天桥被一个留氓绊倒在地上时,他们之间的命运就紧紧纠缠在了一起,谁也离不开谁。
“我要强大,让所有人都怕我。”
沈银冰咬着牙,血丝从嘴角溢出:“唯有自身强大了,让所有人都害怕了,才不用担心会受到伤害。我绝不交出贪狼狼主之位,不会放弃接下来的梦想。”
看着面目有些狰狞的沈银冰,高飞轻轻的说:“你的梦想成功了,我现在就很害怕你。”
“你害怕我?呵呵,你真的害怕我?”
受高飞的感染,沈银冰的情绪也平静了很多,语气中全是掏心窝子的真诚:“高飞,我真的已经受过太多伤害了,真的。我已经怕了,很怕。在这个世界上,除了你之外,我不再相信任何人。但你,却是我无法抓牢的不安定因素。”
“如果有一天你走了,去和王晨、安归王,妮儿等人过你的神仙生活了,那我该怎么办?”
沈银冰慢慢的坐了下来,声音虽然沙哑,却带着风平Lang静后的柔和:“我不再是狼主后,还是会变成一个任人宰割的羊羔。难道说,每次我遇到危险时,你总能恰到好处的从天而降,解我的倒悬之苦?”
“呵呵,怎么可能呢?”
沈银冰笑道:“在过去的一年多中,那是我运气特别的好,每次都能因为你的及时出现,化险为夷。可人总不能一辈子都保持着这种好运吧?好,那咱们来想象一下,假如我现在就答应你,不再坐着个狼主之位了,会遭到什么下场?你呢?你又会和谁在一起?相信王晨还在苦苦等你吧?”
如果沈银冰真不再担任贪狼狼主之位,别人暂且不说,单单贪狼内部,和国家就不会允许她活下去。
理由很简单,因为她掌控了贪狼,甚至杀破狼三大部门的太多秘密。
杀破狼三大部门不会允许她活下去,是因为怕她会出卖这些秘密。
国家不允许她存在世上,则是要从她嘴里得到这些秘密。
她要想继续自由自在的生活,只能牢牢掌控住狼主之位,并继续新的攀登: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沈银冰说的没错,就算她放弃这些,高飞也不会接受她的,因为还有个王晨在苦苦守候着他,有一个安归王需要他随时做出任何牺牲。
高飞是人,不是神,无法分成几个人,来单独照顾每一个女人。
沈银冰早就看透了这点,所以拒绝交出狼主的位子。
高飞无话可说。
因为沈银冰说的非常对,她目前就像个在用鸩酒止渴的人,很清楚继续喝下去的结果最终是个死,但要是不喝了,会马上就渴死。
沈银冰沙哑的嗓音继续响起:“我也想做个普通的正常人了,有自己的工作,自己所爱的人,每天下班后能和爱人悠闲的逛街,吃烛光晚餐——可是,行吗?也许从我出生就是修罗体质外,就命中注定我这一生是坎坷的。”
“唉,我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就会被杀死。”
沈银冰叹了口气,看着高飞,语气镇定的说:“但我必须得在活着时,为争取多活几天而去努力。高飞,我没有错,真的没有做错什么。如果非得说我做错了什么,那就是老天爷让我爱上你。”
高飞始终没有说话,只是坐在那儿,倾听沈银冰的心声。
“好了,天色不早了,我得回去休息了。”
沈银冰站起身,缓步走向了楼梯口。
高飞眼神复杂的看着她背影,用力抿了下嘴角。
他忽然发现,在沈银冰刚才辣气壮的说要继续做个坏蛋,争取让所有人都怕她时,他竟然没有任何反驳的话语。
因为高飞很清楚,如果把他换做沈银冰,在受到这么多伤害后,不管本性有多脆弱,有多善良,最终都会被逼得成为一个强大的人,让所有人都害怕的人。
唯有这样,才能保护自己的安全。
这一刻,高飞有些茫然,竟然搞不懂他接近沈银冰是为什么了。
就在他觉得第一次看懂真正的沈银冰时,却听她头也不回的说:“高飞,我给你三天的假期。在这三天内,你可以去岛国北海道做点什么。但在第四天早上,我睁开眼后必须得看到你。要不然,你就等着看报纸上那些震惊世界的大事件吧。”
不等高飞说什么,沈银冰就加快了脚步,噔噔噔小跑着上了楼梯,进了卧室关上了房门。
关上房门后,沈银冰背靠在门板上,昂起下巴闭上眼,泪水哗哗的往下落,低声哽咽着说:“高飞,其实你不该来我身边的,我就是一个不祥之人,任何一个和我亲近的人,都不会得到好下场。可除了你,我想不到还有谁,能用心的保护我。”
高飞不知道沈银冰藏在门后低声哭泣,却能从她最后一番话中听出,她是真的在意他。
沈银冰知道安归王在高飞心目中的地位,更知道安归王要是死了,要比活着要好得多,但在得知她插手争夺假的《安归经》的混战中后,还是把这个消息告诉了高飞,给了他三天假期去解决这件事。
要想得到一个人,首先要对他好,站在他的立场上考虑某件事。
沈银冰用这个消息,和三天假期,博得了高飞对她的好感。
三天假期,如果高飞晚回来一天,甚至是一个上午,沈银冰就会做出疯狂的事儿——这是对高飞的威胁,或者说不是威胁,是事实。
高飞坐在沙发上,沉默了很久后拿起酒瓶子,仰首把里面的酒全部喝干,重重的把酒瓶子蹲放在了案几上,发出一声沉重的咚声。
听到这声重响后,沈银冰止住低声哽咽,抬手擦了擦脸颊的泪痕,悄悄把房门打开一道缝隙向楼下客厅内看去。
下面的客厅里,已经失去了高飞的影子,唯有一个空了的酒瓶子竖在案几上——
人在上了年龄后,睡眠的时间会越来越少。
晚上睡的晚,早上醒的早,和小孩子恰恰相反。
这是因为上了年纪的老人知道自己没多少岁月可过了,所以特别珍惜每一个小时,能醒着就绝不睡着。
生时何须久睡,死后自会长眠。
这句话,每一个过了七十之后的老人,都能深刻的理解,高老爷子也是这样。
马上就要凌晨了,他仍然坐在书房内的藤椅上,摆弄着他那套已经油光发亮的红泥茶壶,比酒盅大不了多少的茶杯内,金黄的茶水散出阵阵茶香。
没有让高云华满水,自己亲自给大孙子倒了一杯茶。
高云华端起茶杯,放在鼻子下面轻轻嗅了下,一丝困意马上就被茶香驱走,就像品酒那样细细抿了一口,入口苦涩的茶水稍后就泛起一丝甘甜,让他由衷的低声赞叹:“好茶。爷爷,你泡茶的功夫越来越精纯了。”
“呵呵,那是因为有太多的时间来钻研。”
高老爷子微微一笑,很享受大孙子的赞美。
高云华抢先拿起茶壶倒水时,他低声叹了口气问道:“损失很严重?”
说到正事,高云华脸上露出一抹羞愧的神色:“爷爷,你批评我吧,是我太贪功冒进了,所以才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这次争夺过程中,总共有十七人伤亡,其中有四人牺牲,六人重伤。”
“为国付出抛头颅洒热血,是每一个战士的本职,这也不能全怪你。”
高老爷子叹了口气,满脸的凄苦神色:“唉,说起来,要怪就只能怪我,当初要不是我否定了你隔岸观火的慎重意见,一心只想抢到那本黑色封皮的《安归经》,又怎么能掉进那个小子的圈套中?我本以为,凭借我的眼里和经验,总能给你指出正确的方向,可还是犯了年轻时的贪功冒进错误——什么时候召为牺牲的同志召开追悼会,告诉我一声,我要亲自去祭奠,向他们说声对不起。希望他们在天之灵,能原谅我这个自大的老头子。”
高云华大惊:“爷爷,万万不可,你……”
高老爷子抬手,打断了他的话:“事情就这样定了,该我承担的责任,我必须得承担。烈士们为此付出了生命,可我只是鞠躬道歉,这有什么不可的?”
第1199章 陈天寿的秘密!
高飞的黑色封皮《安归经》,在一个月前那个下雨的中午,被一个黑毛大汉偷走后不久,高云华就收到了郝连偃月传来的消息.
想当然的,高云华就命令郝连偃月立即派人参与追拿那个黑毛大汉。
不过,在冀南警方几乎全军出动后,高云华却有了种顾忌,觉得事情有些不正常,随即要求郝连偃月只是密切关注这件事,暂时不要参与进去。
给郝连偃月下达指示后,高云华马上就向老爷子做了详细汇报。
沈银冰成为贪狼狼主,高飞被迫跟王晨离婚去她身边——这一切,是以那位老人家为中心的一批老人亲自出面策划的,高、陈、张等几家老爷子,也都是为铲除杀破狼三大部门的‘组委会’中的一员。
他们希望,在他们正在逐渐老去时,能为国家做出最后一点贡献,尽最大可能的为子孙后代铲除一些麻烦。
他们这种敢担当的态度,无疑是高尚的,感人的,而且他们都有着太多的斗争经验,眼光也格外的毒辣,可以说个个心机似海深,觉得老将们出马,没有理由出现低级错误。
但事实上,当高老爷子代表‘组委会’,严辞拒绝了高云华‘隔岸观火’的意见,为此付出了伤亡十七人的代价后,这才意识到狐狸之所以狡猾,并不是因为年纪大。
高飞这只小狐狸,也同样拥有让他们上当的棍意,用一本80%的假经书,设下了一个圈套,把包括他们在内的数十个组织,都轻易的玩弄于股掌之间。
高云华最新的调查结果,很让这些老狐狸们汗颜:高飞那些心腹势力,在经书被偷后上窜下跳的闹出了很大的动静,可在第二天就销声匿迹了,该干嘛就干嘛去了,闲暇之余搬着小板凳坐在旁边看热闹。
恼羞,却没有成怒,是不好意思的发怒(这么多老狐狸,连一个小狐狸都没有玩过,还有什么脸面发怒?赶紧把脑袋搁在裤裆中躲一边羞愧去吧啊!)这句话,可能是对高老爷子等人当前心态最恰当的描写了。
看到老爷子坚持要去参加烈士的追悼会后,高云华也不好再劝,改变了话题:“爷爷,既然大家(那帮子老狐狸们)一直要求参加争夺经书,为什么当初没有直接去白云观去向老实和尚追要呢?相信他不会,也不敢拒绝吧?”
“如果仅仅是他一个人的话,他当然不肯拒绝。”
高老爷子淡淡的回答。
高云华听出了什么:“难道,那个允许他去白云观,让他做守墓人的人,面子竟然那样大,大到让你都不好去为难老实和尚?”
高老爷子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在喝了一杯茶水后提起了往事:“你们年轻人不知道,在上世纪那个国家最动荡的时刻,敌方以为终于等到了反扑大陆的机会,由中统特务局领衔组成了一个暗杀队,潜入大陆,伺机暗杀被削掉兵权的将军们。”
这个暗杀队的代号为‘狂风’,寓意力量会像狂风那样强大,把所有的威胁摧干净。
事实上,那是敌方有史以来组建的最大一次暗杀行动,哪怕是在东洋人入侵时,也没有搞出这么强大的力量去暗杀他们的军方首脑。
狂风组建后仅仅一周内,我方就有十几位军级干部陨落,还有更多具备实战才能的基层干部也遇害,一时间危机四伏,让我方军心开始紊乱。
就在很多干部揣揣不安时,有一个号称‘峭壁’的民间组织闪亮登场,与‘狂风’在非正面战场上展开了你死我活的惨烈拼杀,最终历时四个月十三天,在付出了惨烈代价后,粉碎了敌人的暗杀阴谋,让敌人不得不缩回了暗杀的魔爪。
狂风再大,也终究吹不倒峭壁。
“那时候,我就在山南牛棚中参加劳改劳动。”
说到这儿时,老爷子喝了口茶润了润嗓子,才继续说:“我记得很清楚,那是一个大雨瓢泼的深夜,至少九个敌方暗杀组的敌人,围住了我居住的牛棚——呵呵,我以为我死定了,还为没有死在战场上却死在这些宵小手中而愤怒。”
高云华从没有听高老爷子提起过这些,所以听的格外认真。
虽然那个不堪回首的年代已经过去好多年了,但他仍旧从爷爷的眼神深处,看出心悸之色。
高老爷子拿出一颗烟,却没有点燃,在手里轻轻的捏着:“就在那时候,峭壁的人赶来了,为首的,就是白云观的一个道士。”
在那个大雨瓢泼的深夜,狂风再次与峭壁狠狠碰撞在了一起。
事情经过仍旧动人心魄,但结果是峭壁没有被狂风吹跨,粉碎了狂风凌厉的攻势,确保了峭壁后面人们的安全。
峭壁组织的为首之人,就是白云观的一个老道士。
高老爷子被救下后,曾经请问过老道士,得知他姓陈,叫陈天寿,是白云观罗公塔的一个守墓人,这次主动组织‘峭壁’来抵抗‘狂风’,那是因为他看到了华夏盛世的即将到来,绝不允许任何邪恶势力,来破坏这些,来阻挠千疮百孔的华夏伤势复原。
华夏自古以来就讲究‘受人滴水之恩,应当涌泉相报’,高老爷子也是这样。
虽然那时候他还是个被关在牛棚中被批评的对象,不过仍然郑重的对陈天寿说,有朝一日他肯定会报答道长的这份救命之恩。
当时陈天寿只是微微一笑,就带着他的人走了。
高老爷子,还有很多被‘峭壁’救过的老一辈,后来洗冤昭雪,重新走上了更高的舞台后,基本都去过白云观,想实现当初的承诺。
但陈天寿没有要求他们做什么,只请高老爷子他们不要泄露他的身份,不要打搅他的清修,如果有一天他真做什么时,请大家看在以往的缘分上,再给予帮助。
“这么多年来,陈天寿从没有要求我们做过什么。”
高老爷子终于点上那颗烟,惬意的吸了一口说:“直到他羽化成仙的前夕,他才把老实和尚带回了白云观,指定为下一任的罗公塔守墓人——要求我们为老实和尚洗白身份,这算是他对我们的唯一要求。”
笑了笑,高老爷子继续说:“陈天寿就提出了这个要求,我们这些老头子能不答应吗?”
高云华这才恍然大悟:“哦,怪不得呢,在得知老实和尚侥幸从外蒙地下逃生回到白云观后,相关部门要去缉拿他归案,却被上面阻止了,严厉要求任何人不许去找他,原来是爷爷你们答应过陈天寿的。”
有高老爷子等人罩着,别人谁敢去白云观惹事?
“要不然,那个老实和尚又怎么能有这样的好命运?”
高老爷子淡然一笑:“只是我真的不明白,陈天寿为什么要选择这样一个罪恶累累的人来担任守墓人。也曾经问过他,他却告诉我说,这是天意。”
“天意?”
高云华笑着摇了摇头,没有掩饰嘴角的讥樊色。
高老爷子的笑容,慢慢收敛,正色道:“云华,这也许真是天意。”
高云华不明白:“爷爷,你真信这些?”
扭头看了眼窗外的漆黑夜空,高老爷子缓缓的问:“你知道陈天寿是谁吗?”
高云华有些发愣:“他不是白云观的一个守墓老道士吗?或者说是一个传说中的武功高手,曾经为国家做过天大的贡献,保护了你们这些让华夏中兴的老一辈。”
“不仅仅是这些。”
高老爷子皱眉沉默了很久才松开,这是他终于下定了某个决心的迹象,让高云华猛地紧张了起来,做好了倾听的准备。
高老爷子接下来的一句话,就让高云华大吃一惊:“陈天寿,是你二婶的舅舅。”
“什么,他是二婶的舅舅!?”
“是的。”
高老爷子接着说道:“那个假扮高飞去了岭南,到现在还没有回来的安归王,就是他的亲生女儿。”
咣当一声,高云华从椅子上出溜到了地上,脑子里轰轰的叫:啥,啥,啥?陈天寿是爷爷的救命恩人,是二婶的舅舅,他的亲生女儿却是安归王,他的亲生女儿,和二婶的亲儿子,我那亲亲的高飞兄弟,还有着不清不白的关系?
靠,这不是乱了吗?
爷爷既然早就知道这些,为什么还要暗算安归王?
难道说,就是因为高飞和安归王乱了,爷爷才不惜狠心除掉她的?
哦,老天爷,干掉恩人的亲生女儿,自己小儿媳妇的表妹,这得需要多大的勇气,多厚的脸皮,多黑的心肠啊!
高云华呆坐在地上,看着老爷子的眼里,全是崇拜的茫然。
高老爷子也没理睬他,犹自在那儿吸烟,喝茶,悠然自得。
好半天,高云华才爬了起来,重新坐下,也赶紧点上了一颗烟:现在,他需要尼古丁来清醒一下,搞清楚老爷子为什么要这样做。
高老头始终没有说话。
也不知道又过了多久,高云华才喃喃的问道:“爷爷,当初二叔娶二婶时,你就知道二婶是陈天寿的外甥女了吧?”
“当时不知道,就以为她是一个想嫁入豪门的痴想者。”
高老头实话实说:“但在得知她生下了高飞后,我才认真了起来,派人追查她的身份来历,彻查她的祖宗十八代。”
高老头这样说没有开玩笑的意思,依着高家在华夏的特殊地位,高健城要想找个媳妇,出身背景肯定得经过严加盘查的。
“要不是得知小艇竟然是陈天寿的外甥女,你以为爷爷我会同意这门亲事,让你二叔那个没心术的随便找个女人娶进家门?”
高老爷子有些自大的冷笑了一声,但接着就说:“在你二叔成婚后的即日,我就去了白云观,把这个消息告诉了陈天寿。当时他什么也没说,只是对我躬身作揖。我能看得出,他是感谢我。”
第1200章 老谋深算的老狐狸!
黑色封皮《安归经》重现江湖后,引起了各方的玩命争抢,高云华也参与了其中,在受到不小的损失后,才发现这一切只是高飞布置的一个圈套.
他今晚来找高老爷子,就是要汇报工作的。
谁知道,高老爷子却告诉了他一些不为人知的秘密。
高云华敢肯定,如果高老爷子今晚不说的话,等他驾鹤西归后,就再也没有谁知道白云观那个老道长,竟然是二婶方小艇的舅舅,安归王的老子,高飞的……
高飞的什么?
高飞该喊陈天寿一个舅老爷吧?
可问题是,就算是瞎子这时候也能看得出,高家二少爷,和他舅老爷的独生女儿,有了那层不纯洁的关系!
这算怎么回事啊?
知情者高老头却始终没有拆穿这些,还心狠手辣的派人暗算自己恩人的女儿——难道说,暗算安归王,就是要掩藏这乱得一塌糊涂的罪恶?
高云华搞不懂了,只能眼巴巴的看着这只老狐狸,希望能知道这些谜底的答案,反倒是忘记了今晚来的初衷。
高老头没有让孙子失望,开始逐步解开孙子的疑团:“你二婶嫁入高家后,陈天寿虽然没说什么,我却能看得出他很感激我。”
“让我,我也会感激。”
高云华吧嗒了下嘴巴,不敢看高老头:“可要把我换成爷爷您的话,我绝不会派人去暗算安归王。毕竟,毕竟……”
看到孙子说不下去了后,高老头替他说:“虽然安归王罪大恶极,可她毕竟是我大恩人的女儿,按照我能做的就是让她Lang子回头,不该狠心去暗算她。因为这样做,有些愧对陈天寿当初的救命之恩,对不对?”
高云华没有说话,但沉默就是‘是’的意思。
高老头淡淡的解释道:“如果陈天寿现在还活着,我是不会下那个决心的。但他已经死了,而且安归王的确是个祸害,再加上她活着假扮高飞,对我高家来说有着很恶劣的影响,所以就算我愧对死去的陈天寿,也得除掉她。云华,换做是你坐在我这个位置上,你也得这样做的。”
高云华承认,高老头并没有说错。
为了报答陈天寿的救命之恩,高老头还有其他几个老人,可以放过‘放下屠刀,立地成守墓人’的老实和尚,更可以容忍方小艇这个没啥背景的乡村土鳖嫁入豪门,但绝不会放过试图在盛世华夏兴风作Lang的安归王。
而陈天寿,也明白这一点。
所以,就算是到临死,他也没有挟恩来要求高老头等人,放过他的亲生女儿。
因为他知道,在国家利益面前,任何的个人恩怨都算不了什么,他女儿陈果果只要还是现任安归王,只要还想兴风作Lang,那么被干掉就是她最终的下场。
陈天寿的羽化成仙,也是在看到女儿后。
尽管那时候陈果果假扮成了高飞的样子,可陈天寿却能一眼看穿了她的本来面目,心中欣慰终于见到女儿后,这才安然驾鹤西归。
能够在活着时看到女儿,对陈天寿来说就已经满足了。
至于他在死后安归王会怎么样,那则是他的另外一个安排了。
陈天寿的安排,也是高老头的安排:双方,都没有拆穿安归王和高飞的关系,就是希望让陈果果自己搞清楚这层关系后,会在无地自容下没脸见人,从而自动退出江湖。
随着陈果果的远走异国他乡,退出江湖,也代表着‘千变万化’的安归王正式失传,从此安归教也正式消失在历史长河中。
陈果果唯有在心灰意冷下主动退出江湖,她才能保住自己的小命——这是陈天寿早就算到的,所以才没有请求高老头等人放她一马。
陈天寿早就算到的,高老头后来也知道了,这才没有斩尽杀绝,任由陈果果退隐江湖:以这种方式结束安归教,为陈天寿留下一个后代,是他和高老头等人最希望看到的结果。
陈天寿,高老头早就知道安归王的身份,早就知道她和高飞的不纯洁关系,却都没有拆穿,而是找机会暗算她,引出上官风铃来说出真向,让陈果果羞愧的无地自容,让上官风铃为救女儿死在岭南,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一个连环局。
布置这个局的人,就是陈天寿,和高老头。
随着陈果果的隐退、上官风铃的死,新老两代安归王的消失,安归教正式覆灭,解决了它长达两千年的罪恶发展史——这就是这个局的最终目的。
很成功。
如果说这是一个棋局的话,那么高老头和陈天寿,就是下棋的人,算到了每一步棋局的发展,高云华,高飞,安归王,上官风铃,甚至方小艇,还有方家老宅里的那幅画,都是他们俩人的棋子。
这是一个阴谋,一个活着,和死了的人共同设计好的阴谋。
絮絮叨叨的说了那么多后,高老头感到很渴,也顾不得什么功夫茶不功夫茶的了,拿起茶壶对着茶壶嘴喝了一口,吧嗒着嘴巴问听呆了的高云华:“小子,这下你该明白,我为什么不顾陈天寿的大恩,而去暗算安归王了吧?”
“我再不明白,就是一头猪了。”
高云华苦笑:“这是你和陈天寿之间的默契约定,你们二位布局的功夫相当高深。可问题是,就算你们成功让安归教覆灭了,但对高飞和陈果果来说,却是一个相当残酷的事实,他们……”
“他们没有乱。”
高老头笑眯眯的,打断了高云华的话:“如果以他们乱的代价来换取安归教的覆灭,就算成功了,我也不会高兴的。但事实上不是这样。”
高云华不明白了:“他们没有乱,可您老人家刚说了,陈天寿是二婶的舅老爷。这样算起来的话,陈果果就是二婶的姑表妹,是高飞的小表姨,这还不叫乱啊?”
“没有乱。”
高老头把这几个字再次重复了一遍,说:“因为,陈天寿和你二婶的母亲,并不是亲姐弟。陈天寿,只是陈家收养的孩子,他和高飞的姥姥之间,没有丁点的血缘关系,所以我才说没有乱。”
今晚高老头说出的这些秘密,一个接着一个,把平时精明能干的高云华彻底搞懵了。
谁能想到,陈天寿只是一个被收养的孩子?
高飞和陈果果之间,屁的血缘关系都没有!
怪不得高飞从岭南回来后,一点因此而自惭的意思也没有呢,看来二婶已经把这些事儿都告诉他了,现在就瞒着那个安归王了。
“唉。”
就在高云华眼里冒圈圈时,高老头叹了口气:“可怜的孩子,相信她到现在还为乱了辈分而自责,躲在古寺中忏悔吧?嗯,不过这样也好,她实在没必要再重出江湖闹事了。”
高云华咋办了下眼睛,喃喃的说:“爷爷,事实没你想的这么好。”
正琢磨着找什么借口,才能和孙子要颗烟抽的高老头,登时愣住,混浊的老眼中闪过一抹寒光:“嗯?云华,你这样说是什么意思?”
“没啥意思。”
高云华吸了下鼻子,回答说:“我来您这儿时,最新得到的消息,一个很神秘很强大的女和尚,为了那本假的黑色《安归经》,已经从泰国去了岛国。”
高老头吸烟的冲动顿时消失:“啊,安归王重出江湖?”
“除了她这个女和尚,还能有谁在刚露面,就把十几个争夺经书的人干掉?”
高云华苦笑道:“而且,还有一个您想不到的消息。”
高老头有些烦,猛地一拍桌子训斥道:“小子,说话别吞吞吐吐好像便秘那样,给你爷爷我卖关子!赶紧一口气说出来,免得老子发怒!”
高云华再也不敢墨迹,飞快的说:“就在我来您这儿时,高飞已经登上了前往岛国的飞机!”
高老头愕然:“他要去劝阻安归王,别再为一本害人的假经书拼命?”
高云华点头:“只有这个理由。”
高老头继续问道:“那你说,那小子会不会告诉安归王,他们之间肯定没有任何血缘关系?”
“这是肯定的!”
“安归王既然知道真向后,肯定不甘心再陪伴青灯古佛,就会重出江湖。”
“我要是她的话,我才不甘心过那种无趣的日子。”
高云华说完,脸上又浮上了担忧的神色:“早知道这样的话,我该阻拦高飞去岛国的。因为他这一去,就会让安归教死而复活了。”
高老头没有吭声。
高云华等了片刻,才用商量的语气说:“爷爷,要不我现在马上派在岛国的人,务必拦住高飞,不许他和安归王见面?”
“你的人,能拦住那小子吗?”
高老头缓缓摇了摇头时,脸上又浮上老狐狸般的微笑:“其实,让安归王重出江湖,也是一个不错的结果。”
高云华有些不明白:“爷爷,她要是放下愧疚,不但会缠着高飞,破坏我们用他来稳定沈银冰的计划,还会造成安归教的重新崛起……您怎么说,这是一个不错的结果呢?”
“沈银冰坐稳贪狼狼主之位后,就像一棵毒草,正在呈几何形式的膨胀。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她会立志整合杀破狼三部,立志成为安归教的新王者。”
高老头冷笑道:“哼哼,仅仅凭借一个高飞,还不一定能阻止她的野心。这时候,如果安归王重现江湖呢?云华,你来猜猜,她会允许她的王者之位,被一个后学未进而威胁吗?肯定会展开阻击的。”
高云华一声不吭,想了很久,脸上才露出恍然大悟的神色,举起大拇指由衷的赞叹:“爷爷,高,您实在是高!”
高老头得意的一笑:“我习惯了站着,自然比佷多坐着的人都高一些。”
“嘿嘿,那是自然。”
高云华看了看窗外开始发亮的天:“爷爷,您得休息了,天快亮了。”
“嗯,天很快就会亮了。”
第1201章 渴望嫁衣的焦恩佐!
天亮了时,高飞踏上了岛国的土地.
高飞敢肯定,他连夜赶来岛国,绝对在沈银冰的意料之中。
要不然的话,他刚离开沈银冰的所居之处,就有一辆出租车停在了身边,用最快的速度把他送到了机场,好心的的哥,还为他买来了直通岛国的机票。
什么时候,飞机票能像买烟那样很容易买到了?还没有等他出示自己的身份证。
这不是沈银冰的安排,又能是谁?
高飞没有管这些,安心享受沈银冰为他提前做好的安排,上了飞机后就抓紧休息,等天亮后飞机到站,他也养足了精神。
这是岛国的北海道机场,这座美丽的海边城市,也是那本黑色经书的所在之处,柔和的阳光下,肯定有无数人在为争夺那本经书,亡命追杀一个漂亮的女和尚。
安归王一出马,就强力干掉十几个人,抢到经书的消息,是高飞在那位好心的出租车司机送给他的一本杂志中看到的,里面有张小纸条。
所以高飞才知道这些,可来到北海道后,却不知道该去哪儿寻找安归王,毕竟这座城市这样大,要想找到一个能千变万化的陈果果,无异***捞针的。
陈果果明明有千变万化的本领,但在加入争夺《安归经》时,为什么会以一个惹眼的漂亮女和尚形象出世呢?
高云华明白,高飞自己也明白:安归王虽然已经因为某些问题而心灰意冷,去泰国陪伴青灯古佛了,但她却始终没有忘记高飞,就算明知道再也无法和高飞发生点什么,也无法忘记他,所以才用这种特殊形象出世。
安归王,已经绝了和高飞在一起的心思,却不甘心被高飞忘记。
这就是传说中的痴情。
一般只有被爱情冲昏头脑,沾上严重地下的女人才会做得出来。
高飞做为一个花丛老手,没理由看不出安归王的心思,知道她是在委婉的提醒他:亲亲,我就算忽然变成你悲摧的小表姨,为此出家,可我也没忘记你,也不想被你忘记。我不一定会见你,但我真的很希望能在暗中看看你,亲亲……
“唉,傻瓜,你可知道咱们之间的血缘关系是纯洁无瑕的?何必用这种傻到极点的行为,来招我来岛国呢?难道你不知道你放弃了你‘千变万化’的本领后,会让你处于绝对危险中?就算你本事再大,你能对付得了数百上千人的追杀?更何况,这是哥们的一个圈套罢了,唉。”
高飞在心中连连叹气,走下了候机大厅门前的台阶,来到最后一个台阶上时,停住了脚步:如果没猜错的话,沈银冰应该在这边安排了人接应他,告诉他这边发生的最新消息。
果然,他刚停步抬头,就看到一辆黑色的凌志缓缓停在了他面前。
贴了黑膜的车窗玻璃落下,露出了一张戴着眼镜文质彬彬的脸。
老熟人,也是高先生当前的战友,焦恩佐焦先生。
“高先生,上车。”
恩佐哥一脸的笑容,他是亲自开车来接高飞的。
高飞打开副驾驶的门,上了车:“谢了啊,老焦。”
焦恩佐启动车子,苦笑:“高飞,大家都是一个战壕里作战的战友了,奉劝你一句,以后再看到我时,能不能别总是盯着我的要害部位看?唉,我知道,我过去曾经做过很多错事,但那些都是历史了不是?你,现在和我一样,都是狼主最信任的手下了,我们是不是该抛弃前嫌,真诚的衷心合作,帮狼主创建更大的辉煌?”
“老焦,你的口才很不错。”
高飞懒洋洋的说:“只是我现在严重的怀疑,你尽心尽力的帮助沈银冰做事,是不是希望她现在的努力,就是你日后的嫁衣?她忙活一场,到头来就是替你在打天下。你是个聪明人,懂得在战斗时藏在后面甘心当小兵,只有到即将品尝到胜利果实时,你才会爆发你的真正实力,异军突起一举抢得战果。”
斜眼看着焦恩佐,高飞说:“你可别否认我说的这些,更不要天真的以为,沈银冰会看不出你心里的想法。”
恩佐哥并没有否认,更没有辩驳什么,只是笑道:“我是一个光明磊落的人。”
听到焦恩佐自夸是个光明磊落的人,高飞就觉得他玷污了这个成语。
焦恩佐却毫无愧色:“就算是守着狼主,我也敢承认的。我在狼主心中,就是激励她随时要谨慎,保持强大的危险,我是她危险,也是她的动力,她很聪明,所以才允许我的存在。因为她很清楚,我虽然对她不怀好意,可我同样会为了表现自己的重要,竭力帮她。在狼主没有绝对把握定鼎时,我们双方之间是绝不会把对方怎么样的。”
高飞眉毛微微挑了一下:“你是说,你们都知道你们真要成功了,最终会有一战。但在没有成功之前,你们都彼此容忍着,谁也离不开谁?”
焦恩佐笑的很开心:“嗯,就是这个意思。”
沈银冰明明知道焦恩佐不会真心臣服与她,但仍然无限度的信任他,那是因为她要借助恩佐哥的存在来提醒、壮大自己。
而焦恩佐呢,为了让沈银冰把最终给他做的嫁衣,做的更加完美,所以当前会毫无保留的去帮她。
直等到胜利的曙光出现在面前时,俩人才会决一死战,决出谁才是最后的胜者。
沈银冰和焦恩佐当前的关系,从逻辑上来说很混蛋,明知道对方是敌人,可还是结成了盟友,相互扶持着走向终点。
这种关系对于正常人来说,是无法认同的,要是把高飞换做是沈银冰,早就一刀把他脑袋给砍下来当球踢了:想让我给你做嫁衣,想得美。
但他不是沈银冰。
因为沈银冰没有他强大的人脉,和深厚的背景,她要想成大事,只能选择和焦恩佐合作。
焦恩佐也是这样想法,对沈银冰该恭敬时就恭敬,但在需要露出獠牙时,他绝对会毫不客气!
如果把沈银冰当作是华夏的一颗毒瘤,那么焦恩佐就是长在她身上的一颗毒瘤,明知道有害,却只能顺其自然的成长。
高飞不想再和恩佐哥探讨他和沈银冰的诡异关系,随意看着窗外问道:“现在的最新消息是什么?”
焦恩佐知道,高飞问的最新消息,就是安归王的消息,回答道:“凌晨时分,她出现在了成名寺(处于北海道当地山中的一个小寺庙),现在她去了哪儿,我还没有得到消息。不过,希望能追杀她的人,已经多达数百,甚至上千。呵呵,北海道的警方这些天真是累傻了,几乎每天都在死人,海上自卫队从前天,已经正式插手这件事了。嗯,高飞,你那个红颜知己的处境不妙啊,就算她本事再大,可要想挡住这么多人的追杀,希望几乎太渺茫了。”
顿了顿,焦恩佐语气轻松的说:“说不定,就在我们说话的工夫,她已经被人砍掉了脑袋。唉,痴情的女人啊,你明明有着千变万化的本事,抢到经书后随便变幻一下就能躲开追杀,又何必为了引起某男的注意,就拿着自己生命开玩笑呢——呃!”
一把刀,搁在了焦恩佐的脖子上,阻止了他老太婆似的喋喋不休。
“刀子是从候机大厅内的免税商店买来的,还没有开刃,不过我敢保证,你再多说一句让我不爽的话,你就再也没有穿嫁衣的机会了。”
高飞说这些话时,语气很轻,却带着凛然的杀意,让恩佐哥浑身冰凉,再也不敢多说一个字。
能大能小是条龙,能屈能伸是英雄。
在危险面前,恩佐哥绝不会因为面子等狗屁东西,就让自己处于无法掌控的局势中,所以他才能活到现在。
而且还会活很久,他有这个信心。
接下来的半小时内,恩佐哥没有再说一个字,嘴角始终噙着淡淡的笑意,好像脖子上那道血痕,是在别人的身上。
车子穿过市区中心,向海边方向驶去,远处有山,不高的山连绵起伏,遮住了那些可能存在的追杀。
经过市中心广场雕塑时,焦恩佐停下了车子,解开安全带下了车,然后满脸微笑的对高飞说:“高先生,我的任我就是只能送你到这儿,余下的事情你得自己去做了。我马上就回华夏,这儿太危险了。希望三天后的早上,我能在冀南看到你,再见。”
看着焦恩佐那飘逸的身影消失在路边行人中后,高飞才推门下车,绕过车头走向驾驶座那边。
沈银冰帮高飞来到这儿,已经是尽了她最大努力了。
接下来,高飞在三天中,能不能找到安归王,那就是他自己的事了。
无论他能不能找到陈果果,他都得在第三天早上之前,赶到沈银冰面前。
要不然,就会有震惊世界的大事件发生,比方华夏某市的某个客流量集中的场所,会发生大规模的爆炸事故。
高飞没认为沈银冰在开玩笑。
现在那个女人已经疯狂的无法自拔,就没有她做不出来的事。
高飞绕过车头,伸手去抓门把时,却忽然猛地一斜身子,重重趴在了凌志车头上!
几乎是在他刚做出这个躲避动作的瞬间,一颗子弹重重击打在车门上:砰!
高飞身子还没有抬起,右手一按车头,攸地腾身飞起,单手撑着车头一个车轮翻,轻飘飘的落在了副驾驶那边的地上,随即就蹲在了车头后面。
砰,砰砰!
子弹就像影子那样,接连追逐着他躲避的痕迹,击打在了汽车上。
最后一颗子弹,擦着车头飞掠出去,把一辆正常行驶的红色本田轿车玻璃打碎,集中了开车的司机肩头,司机旁边的女友,尖声大叫了起来:“啊!”
路人这时候也发现了危险,纷纷尖叫着仓皇躲藏。
第1202章 遭遇高空狙击!
眨眼间,刚才还算一片祥和的路上,危机四伏,子弹横飞,路人尖叫着四处逃窜.
幸好,最近北海道几乎每天都会发生莫名的枪战,路上的行人比起一个月之前,要稀少了最少三成,而且大家也都有了遇到突发危险的心理准备。
所以别看很多女孩子的尖叫声很刺耳,可所有人都在第一时间,躲到了自以为很安全的地方。
绝对是最短的时间内,高飞所处的方圆几十米内就变成了真空地带,一辆车,一个人都没有。
对岛国人民应付突发危险的反应,高飞是钦佩万分。
北海道不愧是世界上很有名的旅游城市之一,空气质量相当好,能从贴了黑膜的车窗玻璃上,看到远处高楼上狙击枪瞄准镜的闪光。
狙击枪瞄准镜上的闪光,在满是玻璃幕墙的市中心,压根就不起眼,也就是高飞这种道行很深的杀手,才能在瞬间分辨出瞄准镜和玻璃幕墙反光的区别,这才及时做出了躲避反应,避免了脑袋被轰烂了的厄运。
砰——的一声响,子弹打在了轿车后视镜上,镜片碎成了几瓣,落在了地上。
高飞捡起一块镜片,举过了车头。
通过碎了的镜片,高飞能看到在斜后方三百多米的那栋建筑上方,看到了一个探出平台的身影,枪口正在缓缓移动,看来是搜寻他的踪迹。
不用去问那个狙击手,高飞也能根据刚才遇袭时的子弹射速,推断出对方使用的是一把德国产的G3/SG1军用狙击步枪。
德国G3/SG1军用狙击步枪,在世界十大狙击步枪中排名第四,仅次于瑞士SauerSSG3000狙击步枪,号称时世界上连发最准的狙击步枪。
高飞在国外时,没少玩这种枪,知道这种枪在300米的距离上,保证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把五十发子弹全部打进一个棒球大的圆心。
当然了,这种狙击步枪比起白板自己配制的来说,还是小巫见大巫的:如果枪手使用的是白板的狙击步枪,高飞休想察觉到瞄准镜的反光,甚至都感觉不到脑袋被打成西瓜时,就已经死了。
高飞很厉害,有着‘华夏九龙王之一’和‘鬼舞’的双料名头——不过,他之所以闯出这么大名头,还能活到现在,最主要的一点则是明白该怎么应付危险。
就拿当前来说吧,在被人家用连发狙击步枪锁定时,他才不会傻比到四处逃窜,只会冷静的藏在车轮后面,目光警惕的搜寻对面的建筑高层(怕对面也有狙击手),等待岛国英勇的警察赶来。
在没有机会反击下的情况下,安心等待时机永远是最正确的。
最近一个月来,岛国境内接连发生街头枪战,所有警察都变成了惊躬之鸟,24小时全副武装的备战,没理由在光天化日之下发生枪手街头狙击游客事件后,不用最快的速度赶来。
果然,就在天台山的狙击手心里烦躁,正准备对着汽车开枪撒气时,远处响起了凄厉的警笛叫声。
这个头上戴着黑色蒙面头罩的狙击手,立即撤回枪管,用最快的速度拆卸完装进包里,扛在肩膀上冲向了天台门口。
刺杀已经失败。
从镜子里看到枪手消失后,高飞马上就从地上跳起来,抢在警车出现在视线中之前,跳上车子快速启动,直接把油门踩到底,飞快旋转的车轮在地上冒起一阵阵的青烟,随即猛地向前冲了出去。
和几辆呼啸而来的警车迎面驶过后,高飞迅速右转,驶进了一条栽满了樱花树的小巷中,这才减慢了车速,慢慢停在一家卖三明治的商店门口。
他停车,是因为电话响了。
沈银冰打来的长途,听起来很有关心的味道:“怎么样,到了北海道没有?”
高飞回答:“已经到了。”
“焦恩佐接到你了没?”
“他刚走没多久。”
“哦。”
沈银冰在那边哦了一声,仍旧很温和的语气:“高飞,我希望能在今天看到焦恩佐能安全回到北山集团。”
高飞没有说话。
沈银冰等了片刻,语气有些变冷:“他必须得毫发无伤的回来,听清楚了没有?”
“知道了,不过我可不敢保证他乘坐的航班会不会出事。”
高飞淡淡的回答。
“与汽车,火车相比起来,飞机可是号称世上最安全的交通工具,轻易不会出现你希望能看到的那种事故。”
沈银冰的语气,又好了起来:“高飞,祝你此次岛国之行顺利,我在家等你。”
高飞笑道:“是不是洗白白了?”
“我现在就在晨浴,咯咯.”
咯咯一声娇笑后,沈银冰扣掉了电话。
高飞脸上的笑容慢慢隐去,轻轻叹了口气拨通了一个手机号,低声说:“算了,这次就放过他吧,但不妨小小教训他一顿。”
高飞遇到枪手狙击时,恩佐哥已经坐上了一辆出租车,向前行驶了没多久,就遇到了红灯。
司机停下了车子,焦恩佐也扭头向来时的方向看去。
他在坐上出租车时,就已经看到了四处奔跑的人们,知道那个人对高飞动手了。
与天真的那个人来说,恩佐哥可没有希望仅仅凭借一个枪手就能把高飞干掉。
如果高飞这么容易被干掉的话,那么早就被恩佐哥干掉无数次了。
明知道高飞在这种级别的暗杀下不会有任何意外,也知道他会在遭遇刺杀后,联想到和自己有关,不过焦恩佐不在意。
第一,高飞能不能被刺杀,这不管他的事儿,死了最好,死不了——对他来说也没啥损失,毕竟枪手不是他派来的,他最多把高飞带到了最适合被枪手狙击的位置而已。
第二,就算高飞在受到狙杀危险后,会想到是他在其中捣鬼,也不敢把他怎么样的,因为沈银冰现在绝不允许任何人伤害他,就算高飞也不行。
既然已经站在了有胜无败之地,恩佐哥心情自然很轻松,甚至后悔不该这么快就坐上出租车,该留在不远的地方,欣赏高飞遇袭后的狼狈样子。
“唉,我对他还是有太深的忌惮,这可不是什么好习惯。”
焦恩佐心中低低叹了口气时,就听到出租车司机问道:“先生,请问你……”
焦恩佐本能的转头,就看到一只手飞快的伸了过来,一把掐住他的脖子,就像拎死狗那样把他从车窗内拽了出去。
看到有个身材魁梧的大汉,忽然把自己的乘客一把抓走后,出租车司机大惊,张嘴正要大喊什么,有个黑洞洞的枪口就对准了他。
马上,司机就闭上了嘴巴,目视前方装做什么也没看到那样:维护正义、做善事不留名是每一个岛国人民都具备的素质,但前提是自己不能处于危险之中,像当前这种被枪口指着的处境,最佳的应对方案就是装做没看到,更不会报警,避免歹徒会把怒气撒在自己头上。
焦恩佐被人掐住脖子拖出来后,自然会有本能的反击,不过在看到对方那张脸后,他马上就放弃了反抗,苦笑着说:“呵呵,铁先生,好巧啊,没想到会在这儿遇到你。”
焦恩佐说的这个铁先生,就是铁屠。
秦紫阳去北山集团接管高飞的‘遗产’时,就是铁屠陪伴着她的,当时焦恩佐也在场,事后更了解到这位大爷乃华夏九龙王重重鼎鼎有名的青龙。
恩佐哥最大的特点,就是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在铁屠眼里根本不够看的,实在没反抗的必要,倒不如心平气和的用文明手段来解决问题。
铁屠把焦恩佐从车窗内拽出来后,也没和他说话,就扯着他衣领子走向了路边,走路的速度很快,来到了右边的一条小巷内,这才松开了他。
“铁先生,我想你是不是误会我了?”
焦恩佐贴墙而立,整理了一下衣服,脸上仍旧带着礼貌的笑。
铁屠冷冷看着他的眼睛,淡淡的问道:“那个人是谁?”
焦恩佐一愣:“谁?”
恩佐哥这个‘谁’字刚说出口,就觉得眼前一黑,耳边轰的响起了一声炸雷。
等他从轰轰的雷声中清醒过来时,才发现自己已经趴在了地上,一颗后槽牙从嘴里吐了出来——他被铁屠一拳击在下巴上,轰出至少两三米远,吓得经过这条小巷的一对小情侣,赶紧飞一般的逃逸了。
“我问人问题,从不习惯再问第二次。”
铁屠走到焦恩佐面前,缓缓蹲下看着他:“但看在沈银冰的份上,我就破例一次。说,那个人是谁。”
铁屠说话的语气很轻,甚至都没有威胁的意思,可焦恩佐却感觉到一丝凉气,从心底最深处缓缓升起,让他再也无法保持该有的镇定,擦了擦嘴角的血丝后低声说:“是田中秀雅。”
铁屠没有说话,只是看着他。
焦恩佐知道,铁屠这是要求他仔细把事情说一遍,苦笑了声说:“我来这边公干,是田中秀雅主动找到我的,她说她已经得到消息,说高飞今天会来北海道,猜到我会接机,所以就找到了我,要求我把他带到一个指定的地点,接下来的事情我就不用管了。”
铁屠点了点头,问道:“就这些?”
“嗯,就这些。”
焦恩佐咽了口吐沫,笑道:“你也知道,我对高飞始终抱有敌意,恨不得他出事。所以在知道有人要暗杀他时,实在没理由提醒他。而田中秀雅指定我带他去的位置,本来就属于我送他的地点之中,所以没有丁点的难度。”
“哦,说完了?”
铁屠站起身,说出这四个字时,脸色依旧平静,眼底却突地闪过一抹寒芒。
焦恩佐立即意识到了什么,心神俱裂嘎声道;“铁屠,你不能杀我,要不然沈银冰会……”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铁屠就猛地抬脚,对他微微昂起的下巴下狠狠踢去!
铁屠全力一脚,能踢断一根坚实的木桩。
第1203章 荒山中的枪声!
毫无疑问,恩佐哥的脖子决没有木桩结实,铁屠这一脚踢在他脖子上,百分百的会断掉,但他却没有丝毫闪避的能力.
叮叮!
就在恩佐哥最为危险的时侯,铁屠左手中握着的手机震动了起来。
铁屠踢出去的脚,就像电影被暂停了那样,即刻嘎然而止,只有被踢破的空气吹在焦恩佐脸上,带着森森的寒意。
动如脱兔,静若处字,铁屠动作收放自如,已经到了心随意动的境界,说动就动,说停就停没有丁点的拖泥带水。
右脚脚尖慢慢从焦恩佐下巴处缩回来,铁屠看了眼手机的来电显示,放在了耳边,听里面的高飞说道:“算了,这次就放过他吧,但不妨小小教训他一顿。”
铁屠没有问高飞为什么要放过焦恩佐,但却知道他这样说就有他这样做的理由,不需要再多问什么,刚收回来的右脚,再次暴闪!
焦恩佐就像个破麻袋那样,嗖地飞起,在低空中嗖地划出一道漂亮的弧线,足足飞出了至少三四米,脸朝下擦着露面,向前滑行了半米才住下。
铁屠这一脚踢在他的左肩上,冷冷的看了他一眼,转身走了。
过了老大会儿,焦恩佐才慢慢的从地上抬起头来。
两个岛国巡警从小巷另一头飞快的跑了过来,他们是受到总部的调遣,赶往枪击案发现场支援的,恰好看到有人趴在前面路上抬起头,本来应该很英俊的一张脸上,左脸已经被路面擦的血肉模糊。
看来就算是擦伤痊愈,也会留下疤痕的,这张脸算是毁了,真可惜。
“先生,你没事吧?”
两个巡警飞快的跑过来,把焦恩佐从地上搀扶了起来:“怎么了,要不要救护车?”
焦恩佐摇了摇头,用流利的岛国话勉强笑道:“不要紧的,就是走路不小心绊了一下,没想到摔得会这样狠——唉,看来人在失眠时,真不该在白天也吃安眠药。”
“你们去忙你们的吧,我没事,去医院包扎一下就好了。”
轻轻挣开巡警的搀扶,焦恩佐捂着受伤的左脸向前走去。
虽然明明看出焦恩佐不是自个儿摔伤那样简单,不过人家既然这样说了,俩巡警也不好再多问什么,其中一个好心的提醒道:“先生,给你提个意见。出了小巷左转不远,就是一家华夏天涯化妆品的专卖店,听说他们的产品对于这类外伤也有着很好的疗效,你不妨试一下。”
“哦,谢谢,非常感谢,我一定会去的。”
焦恩佐扭头,笑着道谢后加快了脚步,很快就穿过了小巷。
恩佐哥根据两个巡警的提议,去天涯化妆品专卖店时,铁屠已经顺着人行道向西走出很远了,手里拿着电话:“刚才已经问出来了,枪手是田中秀雅派来的。那个女人对你贼心不死,这又是在她的地盘上,得先解决这个麻烦才行,我这就去找她。”
高飞制定的‘祸水东引’计划,取得了出乎意料的成功,为争夺一本假经书的战火,从冀南蔓延到了岛国。
让战火在岛国‘安家落户’,是高飞最大的心愿。
为了帮助高飞促成这个心愿,铁屠于半个月之前就秘密来到了北海道,暗中操纵这件事,很简单:他躲在暗中推波助澜,每当某一股有实力的组织抢到《安归经》后,他就会亲自出手夺回,然后再被别人‘夺走’。
依着铁屠的本领,做这样的事简直是小儿科,做起来那叫一个驾轻就熟,始终让那本《安归经》处于任何人只要努力就能得到的境界。
不过,安归王的忽然出现,无疑打搅到了铁屠的计划。
铁屠无疑是骄傲的,可他也很清楚他和安归王的实力,要差着老大一截,想从她手里夺回那本经书,或者跟她讲明白这是一个圈套,都很难。
因为几乎所有能接近陈果果的人,不是伤就是死了。
铁屠无奈,只好打电话给高飞,商量下一步的行动。
他给高飞打电话时,高飞正在前往冀南国际机场的路上。
在接到铁屠的电话后,高飞第一句话就是:“老铁,其实你早就知道那个女和尚是安归王了,却一直没有跟我说,对不对?”
对此,铁屠没有隐瞒:“是。我不跟你说,是因为你好不容易摆脱了他,不想再让你跟她发生什么纠葛。”
“老铁,有些事是躲不过的,而且我也有话要对她说。”
“好,那我就在北海道等你。”
“嗯,你暗中好了,我觉得本次岛国之行不会顺利。”
高飞在前往机场的路上,就和铁屠简单商定了下一步的计划:他在明处,铁屠在暗中,俩人相互照应,见机行事。
高飞走出北海道机场,坐上焦恩佐的车子时,铁屠就在他们车子后面慢慢吊着。
焦恩佐在北海道市中心停下,把车子留给高飞后,铁屠就跟了上去。
铁屠跟着焦恩佐走了没多远,针对高飞的狙击手就出现了。
铁屠才不会为高飞遇袭担心,他只是跟着焦恩佐就行。
根据高飞俩人的计划,就算没有枪手的出现,铁屠也会找上焦恩佐,伺机把他干掉:焦恩佐算不上一个危险人物,却像苍蝇那样飞来飞去的恶心,小动作不断,要想眼前清净的最好办法,就是让他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所以,铁屠在逼问焦恩佐,枪手是谁派来的这个问题,并不是太重要,重要的是无论有没有枪手出现,焦恩佐都得死!
可惜的是,就在铁屠杀心顿起的时侯,高飞及时打来了电话阻止了他。
铁屠仍旧没有问高飞,为什么要放过焦恩佐,只说要去找田中秀雅。
高飞却觉得有必要解释一下:“刚才沈银冰打电话过来,说焦恩佐如果不能安全回到北山集团的话,就会有上百人为他殉葬——焦恩佐的死活,还没有重要到那个地步。”
“嗯,那你自己小心,别被她给误伤了,就这样吧,有事我会给你打电话的。”
铁屠在那边淡淡说了一句,就扣掉了电话。
高飞放下电话,扭头看了眼后面,随即挂上了倒档。
后面向西,再行驶最多半小时,就能抵达连绵起伏的群山。
群山内,有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和尚,正在为了一本假的《安归经》,或者说正在为她无论怎么清心寡欲都无法忘记的男人,和数百个已经失去疯狂的人浴血厮杀。
高飞希望,她能坚持到他的赶去。
必须得坚持住!——
咻……砰!
一道咻咻的凄厉破空声传来,正靠在一颗大树上大口吸气的陈果果,本能的一缩脖子,一颗子弹狠狠击打了树干上,消失不见。
在子弹击中树身的同时,陈果果已经迅速向前扑倒,借着草丛的掩护,飞快的向低处翻滚。
“在那儿,在那儿!”
低喝声从前后两个方向同时传来,从纷沓的脚步声中,陈果果就能断定后面至少十个人,前面则更多。
她第十六次被至少几十个人所包围,就在这片还没有开发的荒山内。
岛国人很注重环境保护,尤其是海边城市,从不为了增加旅游税收,就没完没了的开发风景区,这样对自然环境来说,是个无法弥补的破坏,当前看起来很可观的税收,相比起日后要维护环境的发展来说,简直是不值一提。
所以沿海这片不高的荒山内,仍旧保持着几千年前的原貌,茂盛的草木,也成了最佳的躲避掩体。
要不是在荒山中,凭借这些掩体的保护,陈果果可能早就第四次、第九次、第十三次被数十人围住时,被打成马蜂窝含恨而死了。
陈果果是很厉害,当初刚去地下楼兰时,独自面对高飞、铁屠叶心伤,拓拔千钧外加数百侍卫时都能来去自如,犹如天神一般。
按说对付这些被利益冲昏了头脑的各方豪杰,也还游刃有余才对。
不过别忘了在地下楼兰时,面对的敌人再多,基本是也都是大刀长矛,她能凭借超绝的身手,来去自如。
可现在面临的,却是一帮手持现代化武器的敌人。
不是有这样一句话嘛,叫武功再高,一枪撂倒。
个人武功再高,也快不过子弹,尤其动不动就数十,甚至上百人的子弹,再加上她在岭南所受的伤势,到现在还没有完全愈合,本身功夫就打了折扣,所以应付起来很是有些吃力。
众矢之的。
用这个成语来形容陈果果当前的处境,无疑是最为恰当的了:只要《安归经》在她手中,所有前几天还为了经书拼个你死我活的敌人们,就众志成城的全力对付她。
哪怕把她干掉后,大家再继续拼下去。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很简单,安归王也知道只需她把那本经书扔出去,笼罩着她的危险就会消失,转移到下一个得到经书的人头上。
可她却没有这样做,仍旧固执的,死死的抱着经书,奢望能保住它,并把它交到高飞手中。
高飞的经书被人带来了岛国,可他本人却没有出现——安归王心中也有这个疑问,只是她却没机会,或者说不愿意去多想。
她只是知道,自己露面的消息已经传出去了,如果她没有猜错的话,高飞很快就会出现。
至于看到高飞后,安归王要说什么,做什么,她没有想过。
也许,冒着这么大的生命危险,杀那么多人,就是为了再看他最后一眼吧?
她那个亲亲的小表外甥!
明知道这是一张孽缘,可陈果果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却始终无法忘记他。
为什么?
孽缘而已,无法解释。
她也不想去解释。
异军突起般的抢到经书后,要不是有岛**队插手,陈果果也许早就逃出这片荒山了。
一个人的能量再大,也无法和国家机器相抗衡,能够从岛国自卫队的封堵下逃走,这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个奇迹。
第1204章 留着背黑锅!
“看来前面封堵的人,应该是岛国自卫队的人.”
陈果果扑倒在草丛中,迅速的几个翻滚,就藏在了一块大石头后面,伏地一听,从前后追兵的纷沓脚步声中,就听出了敌人的不同来历。
后面追赶的追兵们,脚步轻盈但却很凌乱,这是一群相互提防的人一起奔跑时,才会出现的现象。
前面封堵的那些人脚步声,沉重很整齐,就像按照自己的规律向前滚动的车轮,这是唯有长期一起接受训练的军队,在作战时才会始终保持着的整体配合风格。
和武装到牙齿的岛**队血拼,陈果果还没有自大到那种地步,而且她也很清楚,依着她当时的身体素质,就算对付后面那些追兵,也很难。
正所谓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安归王在横空出世抢到经书,在力保经书没有被抢走的两天一托,她杀伤至少四十个人,自身却也多了至少十几处创伤,有轻有重。
最重的左腿,已经被子弹击穿,也就是她这种近乎于变太的高手,能封闭自己伤口附近的痛感神经,才能继续逃亡。
要是放在别人身上,哪怕是高飞,只要不扔到经书,恐怕也得一命呜呼了。
如果说伤口还不是最让安归王担忧的,那么精神不济才是她最大的负担:从偶尔得到消息从泰国出发到现在为止,她已经三天两夜没有休息了,而且神经始终处于最绷紧的状态。
她多想闭上眼好好休息一下,但可能吗?
只要她不死,只要她不扔掉怀里那本经书,她就得时刻遭遇敌人的追杀。
前突不行,后撤也不行,最重要的是这是在山谷内,除了前后两条路外,左右全是山坡,假如她企图沿着山坡逃跑,唯一的可能就是被当做枪靶子。
安归王没兴趣去当枪靶子,又不甘心扔掉经书,脑子里飞快的转动着,希望能在当前绝境中,找出一条生路。
砰,砰砰!
子弹击打在她藏身的大石头上,溅起一簇簇的火化,碎屑乱飞,她只能尽可能的缩起身子,先保证自己不被子弹击中。
“开枪!”
就在这时,安归王逃跑的前方传来男人声嘶力竭的吼声,随即就是制式微冲发出的突突声,和后方追兵的惨叫声。
不过,却没有子弹飞向安归王的藏僧处。
她没有判断错误,从前面封堵她的那些人,正是一只来自岛国自卫队的特种小分队,只是这些人并没有发现她就隐藏在大石头后面,看到佷多抱着枪的歹徒出现后,队长马上就下令开火。
不得不说,那些奢望争抢到经书的人,在国家机器面前完全不够看,无论是装备还是自身防御,都处于绝对劣势。
更何况,双方人数还有着不小的差距,所以双方刚一交火,那群乌合之众就损伤惨重,纷纷调头逃窜。
但毫无疑问的是,这些争夺经书的人个个都是亡命之徒,就算无法和军队抗衡,但也不会甘心被歼灭,竭力反击中,竟然也撂倒了两个岛**人。
一死一伤。
“小野留下,其他人随我追击!”
带兵的队长看到部下出现伤亡后,登时勃然大怒,喝令只是右腿受伤的小野留下,看守战友的尸体,其他人全部随他去追杀歹徒。
愤怒的岛**人们,齐声大喝着,抱着枪追了下去。
很快,不断响起的枪声,就消失在了山谷外面的山角处,唯有受伤的小野,低声申银着,把微冲当拐杖拄着,咬着牙一瘸一拐的走到大石头前,背靠着坐了下来。
每个军人,都有自己疗伤的本领,小野自然也不例外,坐下后把钢盔放在地上,拿出急救包挽起裤腿,刚要检查伤势,却觉得后脑砰的一声大响,随即昏倒在了地上。
如果小野今年不是才二十岁出头,还很年轻,再如果不是某女心中有了爱情,那么他现在绝对会变成一具死尸,而不仅仅是被打昏过去了。
在华夏臭名昭著两千年之久的安归王,在异国他乡杀个把人,还是很正常不过的了,绝不会有丁点的愧疚。
安归王从大石头后面站起身,四下打量了一眼后,开始给小野宽衣。
宽衣的动作很粗暴,就像她在俄罗斯圣彼得堡的红灯区给高飞解衣服那样,很快就脱下了他的军装,穿在了自己身上,然后拿起钢盔捂住了光头,背上微冲急速向前跑去。
十几分钟后,追击歹徒的特种小分队折返回来,看着军装被扒走,仍旧昏迷的小野,队长惶恐大惊,立即开始嘶声呼叫:“各单位注意,各单位注意,有歹徒袭击我士兵,换上了我们的军装……”——
“这就是你说的北朝军方第一狙击手?”
田中秀雅坐在宽大舒适的办公椅上,居高临下的看着坐在沙发上的李男哲,眼里全是不屑的神色。
寇边三郎双手贴身,站在她的身后左侧,面无表情的样子很冷酷。
长相斯文的李男哲,此时一脸羞恼的神色,不服气的辩驳道:“正源确是我军方第一狙击手,以前在大比武,和任务中都有着出色的表现,这次失手绝对是个例外,我相信——”
“可我不相信!”
田中秀雅很无理的打断了他的话,微微仰起骄傲的下巴:“你说需要一个绝佳的狙杀地点,我满足了你的要求。你说需要一把连发速度最快的狙击步枪,我花大价钱从黑市上给你采购到了。你说必须得给你的提供枪击后撤退的路线,我不惜清空了那座大楼。可结果呢?”
说着,田中秀雅站了起来,踩着红色的细高跟皮鞋,绕过办公桌走到李男哲面前:“结果,高飞却安然无恙的躲过了。李男哲,说实在的,我最看不起的你们那边的人,自古以来就习惯了向自己脸上贴金,在失败后能找出各种各样的理由,就像现在的你,我精心准备的狙杀计划,你就用一个‘失手’给搪塞过去了。这也怪不得,华夏人总是对你们没有一点该有的尊敬。”
“放肆!”
陪李男哲坐在沙发上的正源,这时候再也忍不住了,猛地一拍沙发帮就站了起来,样子狰狞:“你一个商人,有什么资格这也羞辱李少!?”
田中秀雅的那番话,不但羞辱了李男哲,更是在抽正源的脸,他要是能忍受了才怪。
正源刚站起来,指着田中秀雅吼出这句话,就觉得眼前白光一闪,脖子间就冷飕飕的了:原本站在办公桌后面的寇边三郎,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抽除了横在旁边兵器架上的武士刀,搁在了他的脖子上,眼神里冒着凶残的光芒,好像要吃人的野兽那样,让正源猛地打了个冷颤,脸色惨白,再也不敢动一下。
办公室或者客厅内,有个搁着几把武士刀的兵器架,这在岛国是一种贵族时尚,借此来彰显自身气质,一般人是没这个能力的,毕竟一把好的武士刀就价格不菲。
“寇边君。”
田中秀雅看都没看正源一眼,淡淡的说了句,寇边三郎就收回了刀子,但目光仍然盯着他的脖子,看来是琢磨该从哪儿下手,才能最快的把脑袋砍下来。
好像被淋了一场雨的正源,再也没有站着的勇气,钢刀刚离开,就软软的瘫坐在了沙发上,再也不敢多说一句话。
自己属下被当面要挟出丑,这对李男哲来说是个很没面子的事儿,冷哼一声站起身:“既然田中小姐没有合作的诚意,那我也没必要再打搅你了。告辞。”
田中秀雅笑道:“我们不合作了?”
“我只是一次小小的失手,你就这样羞辱与我,还有合作的必要吗?”
李男哲微微停步转身,一脸的冷笑。
田中秀雅双手抱着膀子,向前缓缓走了一步,淡淡的说:“我刚才那样说,只是想请李少你收起你的狂傲,正视你的敌人,并没有故意羞辱你的意思。”
李男哲的脸色好看了许多。
正如田中秀雅所说的那样,李男哲此前的确小看了高飞,觉得只要在合适的条件下,正源把他当街狙杀掉,那是毫无意外的。
但谁知道事实却不是这样,那个家伙好像有未卜先知的本领,竟然提前躲开了那颗必杀的狙击子弹,这实在是出乎了他的意料。
田中秀雅继续说:“李少,我知道那个人是你最恨的人,他抢走了你的女人,破坏了你的计划。同样,他夺走例外唯一的亲哥哥,所以我们两个现在是战友,为铲除那个恶魔而成为坚定的盟友,希望不要因为我过激的言词,就放弃联手。我敢说,我们任何一方要独自对付他,都非常吃力的。我只想请李少你明白,是时候该拿出看家本领来了,要不然等他回到华夏后,再想对付他就很难了。”
“我明白,我会认真考虑田中小姐你的建议。”
李男哲稍微沉默了片刻,才带着正源快步走出了房间。
来到停车场内,戴上一副墨镜的李男哲仰天吐出一口浊气,这才上了车子。
车子刚驶出停车场,停在一旁的一辆丰田汽车车窗,就缓缓落了下来,铁屠冷冷的望着远去的车子,嘴角勾起一丝不屑。
“公子,我觉得没必要和北朝人联手,完全可以靠我们自己的力量……”
等李男哲离开后,寇边三郎低声建议道。
田中秀雅却嗤笑一声打断了他的话,语气轻蔑的说:“你说的很对,在我们的国家,我们是有实力干掉高飞。不过,高飞毕竟不是普通人,他要是死在这儿,华夏那边肯定会把我列为嫌疑对象——如果借用北朝人来做这件事,那么我们就没有任何责任了。”
田中秀雅松了口气,语气轻快的说:“再说了,北朝人最大的用处不是来杀人,而是在必要时来背黑锅,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第1205章 以彼之道,还彼之身!
高飞有多么强大,李男哲这个土鳖根本不知道,所以才狂妄的以为,只要高飞能离开华夏,出动他手下的第一狙击手,就能干掉他.
李男哲誓要干掉高飞,并不仅仅因为高飞夺走了赵娴静。
如果高飞夺走赵娴静后,能给予李男哲足够的好处,他肯定不会因为一个女人,就放弃和高飞交好的机会:依着他的地位和身份,想要什么样的女人得不到?何必死死吊在赵娴静这棵树上呢?
可惜的是,高飞抢走了赵娴静还不算,还破坏了他想籍此来从赵家得到某些好处的好事,这才是最让他痛恨,誓杀高飞的主要原因。
相比起李男哲来说,田中秀雅就现实多了,才不会傻乎乎的以为,一个能从八级地震的地底能活着逃出来的家伙,会这么简单的就被李男哲干掉。
在她眼里,**人就是死要面子的自大狂,实际上并没有太大的用处。
不过,田中秀雅却仍然和李男哲合作——她已经把李男哲看做了最佳背黑锅的人选。
得到田中秀雅的提示后,寇边三郎慢慢明白了过来,一脸心领神会的笑容:“公子,我明白了,我马上就去具体安排一下。”
“嗯,去吧,记得从后门离开。”
田中秀雅站在落地窗前,看着下面的停车场淡淡说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高飞隐藏在我国的人,现在已经赶到了。在我们自己家的地盘上,我们当然不会怕他,不过能少一些麻烦还是最好的。寇边君,你记住,无论是骇人的武力,还是变太的疯狂,都不是最重要的。”
“最重要的,是这儿。”
田中秀雅抬手,点了点头自己的脑门。
“哈依,我明白了。”
寇边三郎恭恭敬敬的弯腰鞠躬,慢慢退出了房间。
望着下面的停车场,田中秀雅淡淡一笑,走进了办公室套间。
新的换天影视公司总部,总裁办公室的套间,要比外面大一些,里面栽满了绿色植被,还有几个很大的鱼缸,几条长长的金龙鱼在里面缓缓的游荡着。
这栋总部大楼,在七年前就开始建造了,今年刚好。
换天公子正准备搬过来时,旧的总部大楼却发生了爆炸。
结果,一百四十多人死在那次爆炸中,公司其他人很快就搬到了新的大楼中。
任何一个有钱有势的人,在建造自己的总部时,总能做的比原先更好。
比方,在本来该是换天公子为主的公司总裁办公室套间内,还隐藏着一个独立的空间,只需在一棵植被上摁几下,墙上就会出现一道门。
原本很完整的南墙,缓缓的裂开,露出了一条很明亮的通道。
田中秀雅踩着红色的细高跟鞋,扭着动人的腰身,款款走进了通道内。
通道长约七八米,又是一扇门。
田中秀雅把眼睛放在电子识别仪上,这扇门也立即开了。
门后,又是一个足有三百米的空间,地上铺着波斯地毯,半圈意大利真皮沙发,红木制作的吧台后面酒柜上,防着琳琅满目的世界名酒,超大的液晶显示器,几乎覆盖了小半个墙壁,里面正播放着美国动漫片《猫和老鼠》。
门后,是两个没穿任何衣服的女人,脖子上都戴着项圈,沉重的铁链子把她们固定在了有限范围内,墙边还摆放着两个充物狗的专用盘子,里面放这营养丰富的狗食。
这两个被当做狗一样拴在这儿的女人,有着相当高挑的身材,和姣美的面孔,一点也不像曾经有过这种悲惨遭遇的梅子。
梅子也在,不过她却穿着得体的套装,看到田中秀雅进来后,就快步迎过来,弯腰对她深深鞠了一躬。
在梅子后面不远处,是这座建筑的承重柱,上面有铁环,铁环上有铁链子,链子的另外一头连接着一个钢制项圈,项圈就锁在一个男人的脖子上。
男人长发披肩,英俊的面孔苍白,虽然也光着膀子,不过却穿着短裤,柱子下面的盘子,已经被打翻了,就像没有看到田中秀雅进来那样,眼神呆滞的望着显示器,一动不动。
这个男人,就是换天影视的总裁,号称掌控着全世界30%青色电影,和世界几大黑组织有亲密关系,看上一个女人就想把她最终变成充物狗养的换天公子。
那两个被锁在门后面的美女,正是换天公子的妻子,和他最喜欢的青人。
田中秀雅现在把他们三人,都当做充物狗养在这儿,不过因为时间太短,那俩女人仍然保持着该有的美丽,只是看着她的眼神中,带着绝望的恐惧,和浓浓的哀求。
梅子,恨极了换天公子的梅子,自愿看守这座密室。
她异常喜欢看到毁了她一生的换天公子,和他最爱的两个女人,过她死后都无法忘记的生活,兴奋到极点时,就会拿过鞭子,好一顿抽。
“怎么样,今天公子的情绪还算稳定吧?”
没有理睬那俩女人的呜呜哀求,田中秀雅袅袅婷婷的走到沙发前,坐下后翘起了二郎腿,梅子马上就端过来了一杯美酒。
“白天还好些,不过凌晨时总会发狂,企图挣开链子。”
梅子看了痴呆了的换天公子,脸上全是满足的神色:“倒是那两个女人,最近这些天内不再哭泣了,看来已经认命了。我告诉她们两个,反正又不会被杀死,只是每天看着自己像猪那样慢慢胖起来,这有什么难熬的呢?”
“嗯。”
田中秀雅轻轻抿了口血液一样的红酒,轻声说:“我曾经看过华夏某位武学小说名家的大作,其中一部书内有个叫慕容复的人,最擅长的功夫就是‘以彼之道,还彼之身’。我很欣赏他的行事作风,觉得拿来对付换天公子,可能是最恰当的了。”
梅子咯咯大笑着恭维道:“绝对是最恰当了,就算是打死我,我也想不到这么好的办法……这些天,是我感觉最幸福的日子。这一切,都是公子您赐予我的,请允许我崇拜您!”
梅子笑道最后时,笑声变成了哭声,随即趴在地上,用嘴去吻田中秀雅的鞋尖。
田中秀雅没有阻止,她觉得自己有权利得到这些,要不是她冒死入侵换天公子的个人网站,掌控了他的全部信息,冒用他的口吻,下发了一系列的命令,让公子那些死忠全部葬身在那场大爆炸中,梅子怎么可能会有机会报仇?
换天公子做梦也没想到,田中秀雅竟然利用出色的黑客本领,窃取了他的全部秘密,利用阴谋干掉了他的全部死忠,重金收买了寇边三郎等人,在他被爆炸案忙的焦头烂额时,一举拿下了他,让他成为了一个阶下囚。
换天公子处于痴呆状态,那是因为他怀疑自己在做梦:他那样强大,怎么可能会被一个女人所暗算?
他那么多年的经营,那么多的人脉,又怎么能在他倒台后,迅速和田中秀雅结成了新的伙伴,称呼她为新的换天公子?
换天公子想不通,所以变成了痴呆。
田中秀雅自然知道,但她却不愿意去想夺拳的过程——每想一次,她都会冷汗直冒,因为一旦发生一丁点的意外,她就会死的苦不堪言。
至于收买寇边三郎,这根本算不了什么:他能为了金钱甘心追随换天公子,没理由拒绝给他开出双倍佣金的田中秀雅。
钱,才是决定一个真正佣兵、杀手的最重要条件!
当然了,真正的佣兵或者杀手,都有自己的原则,但在无法抗拒的金钱面前,原则就会变得脆弱不堪。
金钱,才是他们唯一的主人。
把换天公子和他的两个女人关在这儿后,田中秀雅几乎每天都会来看一次。
康友梅子也习惯了,几乎每次都会感谢她。
田中秀雅喝光杯中的红酒后,忽然问梅子:“梅子,你知道我为什么每天都来看看他们吗?”
梅子想了想,才说:“如果我是您的话,我也会每天都来看看,因为这样才会解恨。让要用世间最残酷方式对待自己的人,也尝到那种滋味,无疑是最解恨,也是最幸福的事了。”
田中秀雅却摇了摇头:“错了,我每天来这儿看看,不是为了解恨,而是来提醒自己。”
梅子一愣:“提醒您自己?”
“是的,我要借用他们的惨状,来时刻提醒自己,以后的每一分钟都必须得谨慎小心,要不然他们的现在,就是我明天的下场,甚至还要更惨。”
田中秀雅站起身,走向门口:“梅子,就不要让这两个女人去拍电影了,更不要派男人来肆意糟蹋她们。她们身为换天公子的女人,遭到这样的惩罚,已经算是罪有应得了。”
那俩女人听田中秀雅这样说后,顿时感激涕零,跪伏在地板上,呜咽着道谢。
田中秀雅却看也没看她们一眼,径自走出了通道。
关上房门后,康友梅子看着那俩抹眼泪的女人,残忍的笑了笑,拿出一个遥控器轻轻按了下,南边的墙壁就多了一扇门。
那边仍旧是个独立的空间,布置的很是豪华,不过里面却有整套的拍摄工具,还有四五个身材高大的外国人,就坐在沙发上喝酒聊天。
其中一个看到门开了后,马上站起来,脸上堆满了谄媚的笑:“梅子姐,要开工吗?”
梅子走过来,坐在旁边的沙发上,马上就有人给她端上了美酒,香烟,就像她伺候田中秀雅那样。
梅子轻轻抿了下美酒,晃动着她那只不再纤细的右腿,淡淡的说:“公子说了,不许我派男人来糟蹋那俩女人。”
男人扭头看了眼那边的俩女人,脸上露出了遗憾的神色:“唉,可惜她们的美貌了。”
他的惋惜声刚落下,梅子却又慢悠悠的说:“公子只说不许用男人,却没有说不许用别的,比方——大型猎犬。”
第1206章 他终于来了!
沈银冰给了高飞三天时间,第四天早上她睁眼时,必须得看到他回去,要不然就会丧心病狂.
高飞可没以为她是开玩笑。
她早就不是原先对他凶巴巴,其实那只是惯用撒娇技俩的女孩子了,她是一个邪恶组织的狼主,在上任一个月内,就让上百个不听她招呼的人消失了。
心狠手辣这个词,现在被她诠释的淋漓尽致,所以高飞不敢冒险。
可问题是,他来到北海道已经过了两天多了,最迟今晚就得向回赶了,但依旧没有找到安归王。
甚至,连其他争夺者的消息,都忽然一下子销声匿迹了,前往海边群山的各个路口上,都有岛**人在守护,严格盘查每一辆车子。
沸腾的开水忽然猛地沉寂下来,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倒上了凉水。
为一本经书而争夺的厮杀忽然停止,则有很多原因:经书不在本地了,经书被毁掉了,经书是个假货。
没有人能舍得毁掉经书,就连插手的岛国政府也不会这样做,假如他们在得到经书后,肯定会派国内最出色的历史学家、语言学家等专家,系统的解剖下这本书,到底有什么值得去拼命的价值。
也没有谁能悄无声息的带走经书,因为岛**方还在如临大敌的搜寻。
唯一的可能,就是争夺者们,终于知道了这本经书是假的了。
可到目前为止,能看出经书是假货的好像只有沈银冰,难道她要站出来结束这段纠纷?
但是她会有这样的好心吗?
别忘了,她有几百个手下被这本经书祸害了,应该恨不得让所有争夺经书的人都死掉才对。
那么,乱腾一个多月之久的经书抢夺战,为什么会一下子销声匿迹了呢?
没有了这些人闹腾,去哪儿找安归王?
她现在怎么样了?
假如就这样回国后,陈果果会不会因为没有等到高飞,就会狂态大发,做出不狼的行为?
这些问题,就像一群苍蝇那样,嗡嗡的围着高飞,让他烦不胜烦。
事实上,他现在就是一只无头苍蝇。
这两天内,他已经避开军方潜入了群山中,沿着当初的厮杀战场仔细搜索过了,并没有发现安归王留下的任何痕迹。
而他呢,最迟在今晚十点,就得赶往北海道机场,返回国内。
铁屠已经购买好了机票。
对安归王的担心,让高飞忽视了李男哲,和田中秀雅的所有消息。
他只是为田中秀雅能迅速掌控当地一个黑势力而惊讶,也为李男哲的自不量力而嗤笑,更没有委托铁屠把这些危险收拾掉,而是请他帮着四处打探安归王的消息。
相比起找到安归王来说,岛国人和北朝人的狼狈为奸,对于高飞来说根本算不了什么。
再说了,要想收拾他们以后有的是时间,有必要Lang费在沈银冰给出的‘假期’内?
咕咕的叫声,从高飞肚子里传来,现在是午后两点了。
高飞现在已经几十个小时没有吃饭了,沿着人行道前行时路过一家烤鸡店的窗口,烤鸡的香味,马上就激活了瘪瘪的胃,发出了抗议。
“唉。”
摁着肚子,眼圈发黑的高飞叹了口气,决定先填饱肚子再说。
无论怎么样,随时保持体力,来应付有可能发生的危险才是正事。
高飞没有去烤鸡店的窗口,而是去了对面的一家中餐馆。
“两瓶啤酒,一盘红烧排骨,一碗瘦肉皮蛋羹,速度要快!”
高飞走进中餐馆坐下后,就把一叠岛国币拍在了桌子上:“多余的,算是给你的小费,别跟你老板说,要不然你就捞不到了。”
这叠岛国币折算成美金,足有几千美金,这是两天前焦恩佐给高飞准备好,放在车子里的。
既然今晚就得返回华夏了,而且看中餐馆那个小服务生,明显是国内来的留学生,把多余的钱当小费赏给他也不错了:在外国留学,假期还能打工挣钱的孩子,值得交上好运。
“谢谢,谢谢先生!”
小服务生一开口道谢,果然是高飞感觉最亲切的母语,摆了摆手示意他赶紧上菜。
几分钟后,小服务生就把高飞点的东西端了上来,还小声推荐了店内几个拿手菜。
高飞笑着摇了摇头,示意不用:在狠饿了几十个小时后,绝不能吃太多的,那样会伤胃,按说一碗稀粥最好,点了一盘红烧肉就已经很出格了。
小服务生退了下去,站在远处看着高飞吃饭,心里却在琢磨:这个人衣服上满是泥土,一看就是刚从山里出来的,说不定是那些恐怖分子之一,要不要打电话报警呢?算了吧,他是个华夏人,我的同胞,我绝不能这样做的。
高飞一改以往的狼吞虎咽,慢条斯理的吃完了所有事物后,反而觉得更饿了。
不过有这种感觉才是正常的,这说明胃部已经被激活了,接下来绝不能再吃了。
高飞推开盘子,点上了一颗烟,随意向窗外看去,准备休息一下后,趁着天黑前的几个小时,再去街上打探一下。
窗外的街道上,就像前天刚来时那样没多少行人,看来长达一个月的混乱,给市民们留下了很深的心理阴影,没有必要实在不愿意出门。
倒是不时有三三两两身穿军装的军人,急匆匆的从窗前走过,四处扫望着,一看就是在搜寻那些可疑人士。
高飞的衣服上虽然沾满了泥土和草屑,一看就是从山里跑出来的,不过他穿着的衣服却很上档次,再加上本身就是斯斯文文的外形,只要不是像小服务生那样的刻意去审视,没人会把他和那些歹徒联系起来。
不过为了安全起见,每当有岛**人从窗外经过时,高飞都会适时的低下头,看桌子上的报纸,考虑着要不要去餐馆洗手间整理一下,免得惹上不必要的麻烦。
呜啦——一阵警笛声从远处响起,两辆警车从西边向动疾奔,路上为数不多的车辆赶紧靠边闪避,那些沿街巡逻的军人,也都驻足向警车看去。
一个士兵这时候恰好来到了餐馆的窗前,别的士兵看到警车过来后都向那边看去,他却迅速转身,背对着公路脸朝着窗口。
然后,高飞就看到了一张很漂亮的脸。
一个岛国士兵,却有着一张比大多数女孩子还要漂亮的脸蛋,尽管他的脸色苍白,双眼中布满了血丝,一看就是没有好好休息过,但仍然能引起别人的注意。
俩人四目相对。
高飞发誓,他好像从来没有见过这张漂亮的脸,但却有了种仿佛早就认识几百年的错觉,尤其是士兵在看到他后,双眼里飞速闪过的一抹狂喜,使他心头猛地一颤,脱口喊道:“陈果果!?”
因为有窗户玻璃隔着,外面那个士兵自然听不到高飞的喊声,但却能从他的口型看出他在说什么,浑身就像是被电击那样,猛地哆嗦了下随即飞快侧转身子,就向东边狂奔!——
自从知道高飞原来是自己的小表外甥后,陈果果始终被一种无形的阴影所笼罩,让她有种天塌下来了无力感,更多的确是希望被雷劈的罪恶:我竟然逆推了我的表外甥,蛮不要脸的。
所犯的伦理大错,让陈果果觉得唯有死掉,才能洗刷这种罪恶。
所以在岭南时,陈果果希望自己能死在那儿。
不管是人,还是魔,只要死掉,什么罪恶也都会被洗清了的。
可谁知道,她没有死在岭南,反倒是颜红,和上官风铃为了救她,相继长眠在了那片热带雨林中。
为了救她,母亲和红姐都已经死了,假如她再Lang费活下去的机会,那就是对不起死者,所以她才远赴泰国出家。
陈果果本以为,她在出家后,青灯古佛肯定能抚平她受伤的心,让她忘记那些已经发生的不幸,就这样默默无闻的死去。
最后一代安归王平静的死在国外一家小寺院,也许才是她最终的宿命。
但结果呢?
在离开岭南的这段时间内,无论陈果果下多大的决心,对那个男人的思念却像疯狂成长的毒草那样,始终紧紧的缠着她,就算是在勉强睡着的梦中,她都会梦到那个男人,梦到被他抱在怀里,附在耳边说着肉麻的话。
越想发誓忘掉一个人,往往却把他记得更清楚,甚至整夜的回想和他在一起的一点一滴——这种真切的感受,让陈果果痛苦异常,每当无法抗拒要豁出一切去找高飞时,就只能用钢针扎自己,用身体的痛苦来提醒自己。
身体的痛苦对于精神来说,只能起到暂时的作用,就在陈果果实在受不了,恨不得自杀拉倒时,却从几个去寺庙游玩的华夏旅客中,听到了高飞的消息。
高飞的一本《安归经》,竟然被人抢走了!
这个消息就像一盆清凉的水,一下子就把陈果果的浮躁浇灭,让她终于找到了去见高飞的理由:我只是给帮他夺回经书,最多就是远远的看他一眼,然后就会回寺庙,从此安心念佛。
找到这样做的理由后,陈果果马上就离开寺庙赶来了岛国,参与了争夺经书的厮杀。
绝对是不狼的痴情作怪:陈果果本打算夺到经书后,在暗中偷偷看一眼高飞就心满意足了,但在来到岛国后,她却怕高飞不会来,所以就特意以女和尚的形象出世,故意惹人注意。
高飞,甚至高飞身边的人,在得知一个漂亮的女和尚参与争夺经书后,肯定会联想到她是安归王——然后,高飞就会出现。
高飞果然出现了,就在陈果果在警车出现后本能躲避时,看到了坐在餐馆内的高飞。
这一刻,她的心几乎从心口内蹦出来:他来了,他终于来了,他没有让我失望!
但下一刻,陈果果就做出了连她自己都无法控制的动作:转身就逃!
第1207章 我们是狼狈为奸!
陈果果不明白,自己不是对高飞是日思夜想的吗,为了引他来见自己,不惜特意一个漂亮女和尚的愚蠢形象来出现.
现在高飞来了,就坐在餐厅内,俩人之间只隔着一层玻璃,可为什么自己没有哭着进餐厅诉说相思之苦,为什么在狂喜过后就转身就逃呢?
难道是不愿意看到他?
不,不是。
为了能再次见到他,陈果果不惜付出再大的努力。
她在看到高飞后转身就逃,那是因为她的本能中以为,她没脸去见高飞。
说好听点呢,就是害羞:陈果果,你在逆推了你的小表外甥后,就已经犯下了不可饶恕的伦理大错,可你不但不思悔改,还对他几乎相思成疾,为了引他来不惜以女和尚形象出世,难道你还想再和他再续孽缘?
你,还要脸不?
这个想法,就像压抑许久的火山那样,腾地从陈果果心底喷发,所以才让她在看到高飞后转身就逃:我在观音大士前许过愿,只要见他一面就此生无憾了。现在观音大士已经满足了我的要求,我还有什么理由再留下来?
“也许,这就是爱情吧。别了,高飞,我唯一无法不爱的人!”
陈果果飞身用最快的速度,向东边疾奔出上百米时,匆匆回头看了一眼,发现高飞已经追了出来,心中苦涩的一笑,把经书从怀中拿了出来,准备放在拐角的那个垃圾箱上,然后就立即施展千变万化的本领,变成一个男性士兵,躲在远处静静的看着高飞,流眼泪。
陈果果敢发誓,就算她右腿已经受伤了,可高飞还是追不上她。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陈果果跑到小巷口那个垃圾箱前时,高飞距离她还足有一百米,完全可以让她在放下东西后,安然离去。
陈果果拿出了一个包裹。
包裹里,有三本经书,一本黑色封皮,一本白色封皮,一本是青色封皮。
白色和青色的封皮,是陈果果从成吉思汗陵,和莫邪征东那儿抢来的,现在她既然已经打算彻底隐居了,就没必要再存留这两本经书,倒不如把它们交给高飞,也算是了却了尘世间的最后一丝心愿。
陈果果突地停住了脚步,深吸一口气向高飞看去:这是她让高飞看到她的最后一眼,希望他能看出,她这个小表姨是多么……多么的爱他。
陈果果没有看到高飞看她,只看到那个混蛋,在她停住脚步后竟然也停住了脚步,然后疯子一般,一拳砸在了路边一个军人的脸上。
啊的一声惨叫声传来,那个躲在路边纳闷高飞俩人跑什么的士兵,鼻梁骨被打折,鼻血狂喷。
除了陈果果这个冒牌士兵外,其他士兵都是三三两两在一起的。
看到高飞忽然一拳打扁了同伴的鼻子后,其他两名士兵大惊,当即大声喝骂着扑向了高飞。
哥几个都是岛国海上自卫队中最精锐的战士之一,对付一个发狂的家伙还不是小菜一碟?
最先扑上去的士兵,一记凶狠漂亮的右钩拳,就狠狠击打在了高飞的下巴上,直接把他轰在了路边某个小超市的窗户上。
呼啦一声大响中,高飞把诺大的窗户玻璃砸了个粉碎,重重摔倒在了地上。
不等他爬起来,另外一个已经扑了上去,抬脚狠狠踢在了他身上。
俩个勇敢无敌的岛国士兵,对高飞是拳打脚踢,受伤的那个更是忍痛吹响了哨子,召唤就近的战友过来——大家一起练沙袋。
高飞呢,就像是个蛆虫那样,根本不反抗,只是蜷缩着身子,双手抱着脑袋在地上滚来滚去。
鼻子受伤的那个士兵,恼恨高飞忽然袭击自己,狠狠一脚踹在了他心口上。
疼的高飞身子猛地一颤,随即抱住他右腿,竟然疯狗似的张嘴咬住了人家的腿。
“啊!八嘎,松开,松开,要不然我毙了你,死啦死啦地有!”
士兵咆哮着,摘下挎在肩膀上的微冲,抡起来狠狠砸向高飞。
他刚举起微冲,就觉得身子好像被汽车撞了一下那样,嗖地飞了出去,飞进了被高飞撞破的玻璃窗内,砸在了里面的一排货架上。
“你是谁!?”
看到一个士兵跑过来,一脚就把同伴踹飞后,其他两个士兵大惊,刚问出这句话,就觉得眼前一黑,转着花的也飞了出去,重重砸在了路面上。
不远处,几个士兵向这边狂奔,嘴里叽哩哇啦的吼叫着什么。
“起来!”
陈果果弯腰抓主高飞的肩膀,把他从地上拽了起来:“快跑!”
“疼、腿疼,好像断了!”
陈果果的手刚松开,高飞就软软的向地上瘫倒。
“混蛋,你故意的是吧?故意的是吧?你个混蛋!”
陈果果怒骂着,抬手狠抽了高飞后脑一下,转身就要走,刚走出一步,却又叹了口气,弯腰把他拽起背在了肩膀上,脚尖一点,就用让飞人刘易斯都甘拜下风的速度,在几个追兵的大吼大叫中,踩着风火轮般一溜烟跑进了小巷中。
被陈果果背在肩膀上后,高飞得意的笑了笑,双手很有力的搂住了她脖子,双手交叉——除非拿刀砍断,要不然他绝不松手!
高飞当然是故意招惹士兵,故意让人家痛扁的,因为唯有这样,陈果果才不会独自远遁,哪怕被她看出是故意的,她也不会眼睁睁的看着他挨揍,被军人抓走。
高飞在追赶她无望后,立即发扬了不要脸的痞子精神:如果陈果果不回来救他,他就甘心被士兵打死,也绝不还手!
事实证明,陈果果无法忍受他的不要脸行为,只能跑回来救他。
他呢,继续发挥不要脸风格,不但逼着陈果果回来救他,为了惩罚她看到他后就跑,还故意死皮赖脸的让人家背着她。
趴在陈果果的背上,某个不要脸的双手搂着人家脖子,下巴却紧紧贴在她脖子上,深深的嗅了几下——那股子熟悉的好像麝香般的独特香味,让他陶醉,本能的再次紧了紧双手,生怕她会把他甩出去,独自跑了。
陈果果面无表情,背负着高飞穿街过巷,很快就甩脱了追兵,来到了一个公园内的小河边,这才骤然停住了脚步。
经过刚才的一番狂奔,陈果果右腿外侧的伤口崩裂,有鲜血渗出。
她却像什么也没感觉到那样,望着缓缓流淌的河水,淡淡的说:“你可以下来了吧?”
高飞抬起头,附耳说道:“你得答应我,不要再逃。”
“你先下来!”
“你先答应我!”
“我数一二三,你要是不下来,可别怪我心狠手辣!”
“我管你数多少,如果你不答应,就算数到六百大万,也休想让我下来,除非杀了我!”
“一!”
陈果果知道斗嘴不是高某人的对嘴,索性直接以行动来表示心中的愤怒。
“二。”
等了片刻,高飞抢在她前面,喊出了第二个数字。
“三!”
陈果果咬牙喊出了最后一个数字后,松开拖着高飞的手,猛地一个快速转身,企图用强大的惯性把他摔出去!
这点小剂量怎么能折服得了高先生,人家孩子在她松手之前,就已经变成了不要脸的八爪鱼,双手双脚都缠在了她身上,任由她用出再大的力气,也休想把他甩开!
而且还得意的笑道:“陈果果,你甩不掉我的,咱们两个就是传说中的狼狈为奸,你是狼,我是狈。哈——啊!”
传说,狈是与狼同类的野兽,因前腿短;要趴在狼身上才能行动出外伤害牲畜,现在高飞和陈果果的样子,还真像为奸的狼狈,陈果果脸色一红,低声骂道:“放屁,你给我下来吧啊!”
高某人的得意笑声未落,陈果果忽然跃起,身子狠狠的向后摔倒,重重砸在了草地上。
高飞就趴在陈果果的后背上,她这狠狠砸在地上后,自身的重量倒是一般,可惯性和重力却很强大,一下子把高先生那得意的笑给砸断了,就连浑身的骨头仿似都被砸断那样咔吧乱响,眼前发黑只能松开缠着人家的四肢。
陈果果左手一撑地,腾身跳起迅速后退两步,一脸似笑非笑的看着他:“咦,你怎么松手了呢?我还以为你宁死也不会松手呢。”
高飞剧烈喘着粗气,闭着眼没有理睬她。
“小子,别再那儿装死,骗不过我的。”
陈果果不屑的笑了笑,把抱着经书的塑料袋仍在他身边早地上,低低的说:“高飞,回吧,以后不许你再想到我,就当我们两个从来没有见过那样。我发誓,从现在起,我也不会再想你一下……别了。”
陈果果说到后来时,嗓音已经沙哑,转身就走。
她走的不紧不慢,看起来好像很义无反顾的样子,但实际上却是竖起耳朵,准备听背后响起的脚步声,或者高飞的怒喊声。
但出乎她意料的是,高飞并没有喊她,更没有追上来,这让她有些纳闷,扭头看去就看到高飞仍旧仰躺在那边草地上,一动不动好像死猪那样。
“哼,又在装呢,引我回去?”
陈果果冷笑一声,没有理睬他,继续前行。
走出七八十米后,她站在小河岸边高处像那边看去,高飞还是没动静。
陈果果敢发誓,高飞这厮是装死,装死引她回去!
这种手段太卑劣了,他堂堂一个大男人,怎么好意思的用这种赖皮手段?
这让陈果果很生气。
但更让她生气的是,她明知道高飞是装模作样,就是引她回去,可她偏偏还就回去了——这算什么?
是不是她真不放心那个家伙?
不看到他活蹦乱跳的样子再离开,心里就很不安?
“混蛋,你给我准备着!”
陈果果恨声骂了句,只好快步走回到了高飞面前,抬脚轻轻踢了他一下,低声喝道:“给我滚起来!”
高飞仍旧一动不动,好像死猪那样,甚至连心口都没有起伏的迹象了。
第1208章 他真的死了!
依着安归王在武学方面的造诣,那绝对是宗师级别的,就算当前澎湃的心情影响了她的判断力,但她仍然具备一眼能看出某个人能否拥有生命迹象.
她看到高飞的心口,竟然没有一点起伏的样子,心中一颤赶紧蹲下抬手抽了他一下,低声骂道:“快点给我滚起来,再装,信不信我真把你给扔河里清醒一下?”
陈果果根本没有发觉,她在说这句话时,语音已经带有了恐惧的颤抖。
最最重要的是,她在高飞脸颊上抽了下时,触手凉飕飕的,某人的皮肤根本没有活人该有的温暖。
陈果果一下子跪在了地上,伸手就捂在了高飞口鼻上,在没有感受到呼吸的迹象后,迅速把手指按在了他脖子一侧的大动脉上。
尽管陈果果搞不懂某人在装死猪时,为什么能让皮肤温度下降,却知道他能屏住呼吸来欺骗她,但脖子一侧的大动脉,却不是装死就能停止脉搏的。
陈果果的手指,按在了高飞脖子一侧的大动脉上——过了几秒钟,她的脑子里轰的一声大响:他怎么没有脉搏了,怎么可能!?
陈果果瞳孔骤然收缩间,随即清醒过来,想到了一个很吓人的可能:难道,刚才在我狠狠向后摔倒在地上时,无意中给他造成了致命伤害?
任何事情都不是绝对的,很多开玩笑的动作,照样能害死人的!
陈果果全身血液冰冷,左手用力掐着高飞的人中,右手片刻不停的接连在他身上拍了十几下,掌掌拍在穴位上。
她在武学上的造诣,使她熟悉了人身体的每一处穴道,懂得这些穴道的所有功能,当下迅疾的十几次连拍,就算无法把刚死过的人拍醒,但足可以让尸体有本能的反应。
但高飞却没有,仍旧死猪那样一动不动。
“高飞,高飞!”
陈果果全身发颤,牙齿咯咯的打响,嘶声低吼出高飞的名字时,无边的悔意好像潮水般的涌来:他真死了,真死了!?
陈果果,你个混蛋啊,你既然确定那么爱他,为了他不惜跑来岛国帮他抢回经书,又处心积虑的吸引他来这儿,好不容易看到他了,你为什么还要拒绝他?
为了摆开他孩子般的无赖纠缠,竟然傻到用那种猛烈动作来摆脱他?
他死了。
这下你满意了吧?
你得偿夙愿了,终于摆脱他了是不是?
陈果果,我恨你!
陈果果直直的跪在高飞身前,就像雕塑那样动也不动,愣愣的看着他,一颗心始终不停的往下沉,往下沉,那地方越来越冷,也越来越黑。
风吹过岸边的花木,一朵残花落下,轻飘飘的落在河面上,随着水流打了个旋后,缓缓的向东飘去。
很远处的公路上,穿过警笛的呼啸声,渐渐远去再也听不到。
一只小鸟飞过河面,超低空飞行时在水面上荡起一串涟漪,随着它箭一般的跑远,河面很快就恢复了它原先的平静。
风轻,水柔,陈果果浑身冰冷。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陈果果慢慢趴在了高飞雄膛上,颤抖的右手不甘心的伏在了他嘴上,渴望能感受到他的呼吸。
高飞的嘴唇,脸颊都已经随着太阳西斜而变得冰冷,自然不会有任何的呼吸。
慢慢的,陈果果的手抚在了高飞眼皮上,喃喃的说:“死了也好,死了也好,这样一了百了,就再也没有任何牵挂了……高飞,等我,别走太快,等我。到了那边,我们做夫妻,我才不管是不是你小表姨呢,就算是再死一次,你也得娶我。”
说到最后一个‘我’字时,陈果果猛地吸了口气。
神秘的武学中,有种自爆五脏六腑的邪门功夫,是武学高手自杀时的必备绝技,只要深吸一口气,猛地引爆储藏力量的丹田,丹田内突然爆出的力量,就会把五脏六腑爆碎。
五脏六腑都碎了,人自然也就会死了。
陈果果闭眼抬起头,猛地深吸一口气,就要引爆丹田时,一只冷冰冰的手,却忽然捂住了她的嘴巴。
僵硬。
陈果果自爆的动作僵硬,却能睁开眼。
然后她就看到,那个已经死透了的家伙,这时候正得意的笑着,看着她很费力的说:“莫邪征东曾经告诉我说,只要我使出她所教授的‘修罗蛰伏’,就连你也能骗过去——果然是这样,不过装死的滋味很难受,老子下次再也不玩这种游戏了。”
陈果果愣愣的看着他,好像过了一个世纪后,才喃喃的问道:“你没死?你是用了什么修罗蛰伏的功夫,骗我你死了?”
“是啊,就是这样。”
“那,你有没有听到我刚才说的话?”
“当然听到了,要不然我会在你要寻死觅活时,能及时醒来吗?”
高先生很得意,只是不等他再显摆什么,陈果果就猛地掐住了他脖子,嘶声叫道:“这下你给我去死吧!”
“哎,别,别,你个臭女人,赶紧松开哥们,赶紧的,我数一二三——唔!”
一张温暖的嘴唇,把高先生接下来的叫骂声,狠狠堵进了他嘴里,蛇儿般滑溜的舌头,一下锁住了他搅饭用的口条。
特么的,为啥每次都让你采取主动,靠!
高飞心中大骂一声,顾不得刚‘活过来’身子很疲惫,一下子把陈果果推开,然后饿虎般的扑了上去,狠狠的。
就在两个人紧紧搂抱在一起,忘情的亲吻时,公园内远处的一根长凳上,铁屠骂着站了起来:“特么的,一对不要脸的在光天化日之下就这么乱来,以后别跟人说认识我。”
喃喃咒骂着,铁屠看了眼西边的太阳,觉得天色还早,完全可以再去做点什么,也不耽误晚上回国的飞机——
田中秀雅曾经告诉梅子,看在换天公子那俩女人可怜的份上,别再用男人来折磨她们了。
康友梅子当然得遵命行事,没有用男人来折磨那俩女人,而是用狗。
也许岛国人的骨子里,在某方面都有着那种变太的需求,所以在两条训练好的大型猎犬扑向那两个可怜的女人时,不但康友梅子感到无比的兴奋,就连那俩惨叫过后的女人,最后竟然也忘情的投入其中。
这让旁边那些白人黑人都有些惊诧,个个瞪大眼睛看着这一幕,哈喇子流下很长,眼睛是炯炯有神,就算用脚丫子去想,也能猜出这部电影将会大卖,热卖!
“哈,哈哈,舒服吧?”
康友梅子狂笑着,拿起一根带刺的皮鞭,扔给一个黑人兄弟:“去,她们需要更大的动力,才会抵达渴望的境界。”
黑人兄弟眼珠子通红,剧烈喘着粗气,接过鞭子就向镜头前走去,刚把鞭子举起来——身后‘摄影房’的门板,却被人一脚踹开:砰!
摄影房内的所有人,都被这声大响给吓了一跳,慌忙转身,就看到一个身材魁梧的男人出现在了门前,看到场地中的那一幕后,眉头皱了下说:“对不起,走错房间了。抱歉,你们继续。”
男人说完,转身就走。
铁屠虽然看不起这种中兴岛国的行业,不过也不反对,毕竟岛国人民为世界上数亿青少年做出了卓绝的贡献,只要不是在华夏,还是值得他尊敬的。
他现在最想的就是能找到李男哲,北朝人的车子就在楼下,可能在和田中秀雅洽谈什么。
铁屠深夜就要回国了,临走前能搞清楚李男哲和田中秀雅有什么阴谋,也算是意外收获吧。
不过,他明明是按照墙壁上的楼层指示图找到了这个房间(这儿标着总裁办公室的),为什么踹开门板一看,却是这样一幕?
铁屠搞不懂,也没兴趣知道这些,道歉后转身就走,想要继续找李男哲俩人的屋子。
“你是谁?想走?哈,给我把他抓回来!”
看出铁屠并没有佩戴本公司的工作证,康友梅子立即就知道他是乱闯的了:你以为你谁啊,踹开门看了后就走,门都没有的!
拿着鞭子的黑人哥们,恼怒铁屠看起来比他还要强壮,颇有要抢走他饭碗的嫌疑,随即大吼一声举着鞭子扑向了门口。
与此同时,其他几个哥们也都纷纷擦拳磨掌的扑了上去。
那两只受惊的猎犬,也发出了吓人的狂吠声。
猎犬狂吠声中,康友梅子就看到最先扑上去的黑人哥们,用比扑过去还要快的速度,嗖地向后飞来,重重撞在了摄影机的三角架上,捂着肚子在那儿打滚哀嚎。
其他几个人比起黑人哥们来说,也好不了哪儿去,几乎是一眨眼的工夫就被铁屠打趴在了地上。
好像没事人似的拍了拍手,铁屠不屑的说:“道歉了还动手,怎么岛国人就这德性——你敢开枪?”
康友梅子双手握著一把小巧的勃朗宁手枪,对准铁屠厉声喝道:“跪下,要不然就打爆你的脑袋!”
“你确定你敢开枪?”
铁屠皱眉,他真不喜欢被一个拍这类电影的女人点着,索性关上房门走向了梅子。
“你、你给我跪下,要不然我真开枪了啊!”
梅子看到铁屠毫无惧色的走过来,下意识的后退着,警告着,见警告无效后,尖叫着闭上眼,就要扣下扳机。
砰的一声,枪声没有响起来,倒是梅子拿枪的右手手腕,被铁屠一脚踢折。
梅子的惨叫声中,铁屠已经伸手接住飞出去的勃朗宁,对着那两只感受到危险后,不停狂吠的猎犬,相继扣下扳机,直接把它们的脑袋打碎了。
虽然岛国人热衷于用别的物种来代替男人,不过铁屠却觉得这是对所有男人的羞辱,既然已经动手了,那就索性杀掉那两只猎犬,顺便问问这些人:田中秀雅的办公室在哪儿?
枪声响起后,狗血迸溅,康友梅子的惨叫声嘎然而止,大家眼里都带着惊恐的眼神看着铁屠,担心在下一刻,就会步那两只狗的后尘。
第1209章 你肯定是在骗我!
“田中秀雅的办公室在哪儿?”
铁屠把枪口对准了那个黑人兄弟,一副你不说我就让你变成死狗的冷酷.
黑人哥们自然不想变成死狗,可问题是他真不知道田中秀雅的办公室在哪儿!
他只是换天影视的一名临时演员而已,按照合约拍完小电影后就会拿着不菲的薪水闪人,谁还关心这家公司的总裁是谁,办公室又在哪儿?
“我、我不知道,我只是个外来打工的……”
黑人哥们战战兢兢的,还没有把话说完,铁屠就扣下了扳机。
砰的一声,黑人哥们的腿子被打断,只惨叫了一声,却看到铁屠把枪口对准了他脑袋,连忙咬住了牙齿,再也不敢喊一句。
“你既然是外来打工的,刚才为什么还敢对我动手,这不是故意招罪?”
铁屠冷笑两声,又把枪口对准了其他俩人。
那俩外国人和黑人哥们一样,都不知道总裁办公室在哪儿,在看到铁屠这样蛮不讲理后,肠子都悔青了,痛恨自己刚才干嘛要动手,只得拼命摇晃着手,企图对铁屠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他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铁屠才没耐心听他们叨叨什么,很干脆的一枪一个,都打穿了腿子:没有把他们的第三根腿子给废掉,这已经是老铁手下留情了。
“你说,田中秀雅的办公室在哪儿?”
铁屠看向了康友梅子。
刚才梅子下令让人留住铁屠时,他就看出这个女人才是这儿的负责人了,刚才没有直接对付她,而是去伤害黑人哥们几个人,就是要吓唬吓唬她。
要不是迫于康友梅子手里有枪,铁屠也不至于踢断她手腕:老铁是个君子,从来都不屑欺负女人,这要是换上高某人的话,恐怕她早就被抽成猪头了。
“我、我不知道……”
康友梅子勉强说出这句话,双眼一翻白,昏厥过去了。
铁屠皱眉,也没耐心再弄醒她问什么,倒不如去外面找个人问问,扔下勃朗宁正要转身时,却听一个女人颤声说:“我、我知道。”
“你知道?”
铁屠看着那个被死狗压在地上的女人,淡淡的说:“他们都不知道,你凭什么知道?”
铁屠以为,这俩女人也是像黑哥们那样的临时演员。
“我、我们不是演员。”
那个女人费力的把死狗推开,抱着膀子颤声说:“我们两个,是、是公子的女人。田中秀雅夺拳后,把我们和公子囚禁了起来,又用这种恶毒的方式来报复我们……”
“哦,刚进来时看你们很享受的样子,没想到你们会是被迫的。”
铁屠嘴角挑了一下,说:“带路,如果是真的,那我给你们一条活路。”
“她身上有遥控器!”
两个女人一起指着昏过去的康友梅子,说:“用遥控器,就能打开那边的夹墙!”
铁屠果然在梅子口袋中找到一个小巧的遥控器,还看到了一串钥匙。
拎着那串钥匙,铁屠问那俩女人:“能不能打开你们脖子里的项圈?”
“能!”
“嗯,自己来。”
铁屠把钥匙扔过去,试着摁了下遥控器——对面的墙壁,马上就出现了一扇门。
门里面的空间很大,装潢的也很奢华,不过却有个傻子似的男人,被铁链子牢牢拴在了中间的柱子上,正捧着一盘狗食在吃。
“他就是换天公子,换天影视的总裁,我的丈夫。”
打开项圈的女人,流着泪的说道:“那面墙上,还有一扇门,过了通道又是一扇门,门后就是总裁办公室。”
“知道了,你们可以走了。”
对岛国人之间的恩怨,铁屠没兴趣多管,反正钥匙已经给那俩女人了,至于她们会不会带着那啥的公子走人,和他什么关系?
他只关心田中秀雅和李男哲在哪儿。
按照女人的指点,铁屠打开了第一道门,看到了那条光明通道。
走过通道,铁屠打开了最后一扇门。
门刚开,他就猛的一个后翻,就像忽然被大风吹断的木桩子那样,双脚纹丝不动,后脑却几乎碰到了地面。
一颗子弹擦着他的鼻子,咻咻厉啸着掠过,恰好击中被俩女人搀扶起来的换天公子脑门上。
砰!
千朵万朵桃花开!
两个女人惊恐至极的尖叫一声,再也顾不得换天公子了,抱着脑袋趴在了地上。
子弹刚掠过,就像被一根弹簧拉着那样,铁屠猛地弹起身子,炮弹那样冲向门口——正源打出的第二颗子弹,就击打在铁屠后脑着地的位置,从他脚下飞过。
这么近的距离内,铁屠绝不允许正源再开第三枪,身子腾空扑过去后,右脚在通道走廊墙壁上一点,速度加快,钵大的拳头攸地突前,狠狠砸在了正源鼻子上!
正源被李男哲誉为北朝第一狙击手,暂且不管这句话有没有自吹的嫌疑,但第一狙击手不一定也是第一搏斗高手。
铁屠,却是华夏最为出色的近身格斗好手之一,正源一旦没有了枪的威力,接下来就只能被老铁痛扁了。
铁屠意识到正源就是两天前狙击高飞的枪手,再加上要找田中秀雅俩人,压根就没打算要对他客气,俩人刚一照面就痛下了杀手。
砰的一声,正源下巴上挨了铁屠的大礼一脚,立即发出咔嚓一声脆响,他连惨呼声都没有发出来,脑袋就诡异的吊在了后面。
一脚干脆的干掉正源后,铁屠一个翻滚扑进了办公室内。
诺达的办公室装潢奢华,除了正源外却没有一个人影,但是办公室的房门却是敞开着的,还能听到急匆匆的脚步声响,期间有女人高跟鞋发出的特有哒哒声。
铁屠不再犹豫,捡起地上的手枪扑向门口——刚一露头,就看到子弹呼啸着飞了过来:至少四五个身穿黑西装的男人,站在那边走廊中向这边边射击,边走过来。
“唉。”
铁屠叹了口气,知道行踪暴露后,要想再追杀田中秀雅俩人很难了,低声叹了口气转身飞快的冲进了通道内。
“他来了。”
躲在楼梯拐角处的田中秀雅,没有一丝的惊骇,双眸中反而闪烁着兴奋。
这让李男哲很不解:“田中小姐,你不觉得他太强大了吗?有必要这样……”
田中秀雅淡淡打断李男哲的话,看着他的眼神里带着蔑视:“李君,难道你不认为,一个强大的男人早晚会折损在我手里,这对我来说是一种荣幸吗?”
李男哲嘴角抽了抽:“你、你有把握干掉他?”
“没有。世间本来就没有绝对的事儿。”
田中秀雅笑道:“不过,我却有和他同归于尽的充分准备——高飞,你逃不掉的!”——
“陈果果,你逃不掉的。”
感觉快窒息了后,高飞才松开了安归王,抬头看着她紧闭的双眸,脸上露出阴谋得逞后的得意。
不过,他嘴唇上却有血淌了出来,这是俩人狂吻时陈果果给他咬得。
咬得很狠,差点像兔子那样变成三瓣嘴。
等呼吸平稳后,陈果果才缓缓的睁开了眼,看着他平静的说:“高飞,你起来。”
高飞这次很听话,爬起来坐在了她身边。
陈果果翻身坐起,双手抱着屈起的双膝,下巴放在膝盖上,望着河水淡淡的说:“高飞,我不管你怎么样,从这一刻起,你要彻底忘掉我。而我,也会忘记你。”
高飞问:“我问什么要忘掉你?”
陈果果伸出小舌尖,轻轻tian了tian嘴唇上的血丝:“因为必须得忘记,没有任何回转的余地。”
高飞揪下一根草叶,叼在嘴上看着西边的太阳,语气轻松的说:“就因为,你是我拐着玩的小表姨?”
陈果果身子猛地一哆嗦,霍然抬头看着高飞,恶狠狠的说:“这——就足够!你给我记住,我不会再犯错,我不想在死后,灵魂还要受到伦理道德的鞭打!我承认,我是一个魔头,可我也是一个遵从天理的魔头,不是莫邪征东那样变太的修罗!”
“别激动,好不好?你先听我说。”
“你什么都不要说,这是我们此生最后一次见面,以后就算你死了,我也不会再见你。”
陈果果腾身站起,拍了拍身上的草屑,抬腿就走:“那个包裹里,是三本经书。现在它们都是你的了,你有权处理它们。”
高飞没有看那个包裹,只是叫道:“陈果果,你先别走。”
陈果果没有理他——她已经暗恨自己没什么意志不坚定被高飞搂着狂吻那么久了,真担心自己会被那个家伙死皮赖脸的缠住,所以看都不敢看他,就要加快脚步,用风一般的速度消失。
“陈果果,你不是我小表姨!”
高飞把安归王的胃口吊足了后,才说出了实话。
陈果果脚下一个踉跄,终于停步转身看着他冷笑:“哼哼,高飞,你能欺骗你自己,我却不能。有意思吗?别再犯傻了。”
高飞仍旧坐在地上,昂首看着她:“我没有犯傻,更没有欺骗自己。陈果果,你真不是我小表姨,我和你之间,屁的血缘关系都没有。因为,陈天寿,和我姥姥不是亲姐弟。”
“什么?”
陈果果的听觉好像不管事了,高飞说的这样清晰,她竟然没听清楚。
高飞只好大声说道:“你父亲陈天寿,和我姥姥不是亲姐弟。陈天寿,是陈家老人收养的孩子。所以,你,和我之间,根本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丁点都没有!”
就像一尊雕塑那样,陈果果愣了很久,才脸色苍白的说:“你在骗我。”
“我没有骗你,我不想发誓,但我老妈就是这样告诉我的。”
高飞神色平静的说:“要不然,我也不会冒着天下之大不讳,刚才那样对你。你要是不信,可以随我回国问问我妈。”
“你在骗我,你肯定是在骗我,你个混蛋!”
陈果果一步一步走到高飞面前,噗通一声跪倒在地上,抬手很狠捶打在了他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