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0章 我知道谁是内奸!
在安归王假扮高飞的这段时间内,她都做了些什么,比方是怎么答应脱离高家的,同意与王晨结婚的,以及行踪暴露后被追杀的这些事,高云华无疑是最清楚的一个人了.
当然了,安归王假扮高飞去泡郝连偃月,张暮涵等人这些私事,高云华是不知道的。
因为安归王假扮高飞的时间太长,又做了很多‘有意义’的事儿,所以高云华要是全部说出来,估计一天也说不完,所以只能捡着重要的说。
“说起来,还要从你不幸遇难的消息传来后,开始说起。”
高云华整理了一下思路,说道:“那时候,在得知你遇难后,急需处理的一些事,就是谁来继承你的遗产。”
高飞在地下楼兰,在岭南时,也曾经听莫邪征东和沈银冰、叶心伤分别说起过,高家最终决定让秦紫阳继承他的遗产。
当时高飞还很纳闷,搞不懂为什么高老爷子为什么会选择秦紫阳,只以为她曾经是他的女人,不过这件事对他来说算是小事了,所以也没有往深处询问。
而叶心伤和沈银冰,在和他说起这件事时,也都刻意忽略了最重要的部分,那就是秦紫阳怀了他的孩子——沈银冰是不愿意说,叶心伤是不好意思的说。
高云华却是实话实说:“本来,我们打算是让你和妮儿的儿子小凯撒来继承的,但后来考虑到他的身份,所以就放弃了,最终选择了秦紫阳——高飞,你知道我们为什么会选择秦紫阳吗?”
高飞摇头:“肯定不是因为她曾经是我的未婚妻。”
“不是。”
高云华缓缓说道:“真正的原因,是因为她怀了你的孩子。”
吧嗒一声——高飞刚拿起的罐装啤酒,掉在了案几上。
他瞪瞪眼愣了老大会儿,才满脸不信的说:“大哥,你、你说什么?”
“秦紫阳,怀了你的孩子。”
高云华也不想提到这件事,因为他觉得这对叶心伤很不公平。
叶心伤的二婶,是因为和高飞有关系的沈银冰而死。
他所挚爱的女人,好不容易才在万分之一的几率中中了大奖,结果孩子却是高飞的……
说出自己所知道的那些后,高云华叹了口气:“唉,总之,当时秦紫阳愿意站出来,也不是为了窥探你那些遗产,而是因为那时候必须得有人站出来。”
高飞这才想起,他在岭南伐南县城和叶心伤彻夜长谈时,叶心伤为什么看他的眼神,会是那样的复杂。
高飞当然知道,高云华也好,秦紫阳也罢,也绝不会拿这件事来开玩笑。
可正是因为这样,他才觉得更愧对叶心伤。
“高飞,你也别太内疚了,毕竟这件事也不能完全怪你。”
高飞探身,伸手在低头沉默的高飞肩膀上拍了下:“我知道,别人没有给你提起这件事,都是怕你会因为愧对叶心伤而愧疚。但这件事不可能瞒一辈子的,所以也只能由我来说出。当然了,这对叶心伤是很不公平的,事情既然已经发生,那就必须得正面面对。”
高飞声音有些沙哑:“我以后还怎么有脸去见心伤?”
“那就尽量去帮他,弥补。”
“怎么弥补?”
“你信他是内奸吗?”
“他绝不是内奸。”
高飞抬起头,看着高云华一字一顿的说:“因为我已经知道内奸是谁了。”
高云华问高飞相不相信叶心伤是内奸时,本打算让他以后全力以赴帮着叶心伤洗清冤屈,算做是一种弥补的,却没想到高飞竟然说他已经知道内奸是谁了,登时一呆,随即急忙问道:“谁是内奸?”
在相关部门把叶心伤定位为内奸,加以突然围剿时,高云华是就竭力抗议的一个。
他以为还没有太多的证据,证明叶心伤卖国,所以绝不能就这样草率对付叶心伤。
不过当时所有证据都指向叶心伤,就算高云华竭力抗议,也没能组织相关部门对叶心伤突然下手。
没办法,叶心伤只是个没有任何深厚背景的特工而已,就算他被冤枉了,也不会有大人物关心的。
高云华倒是希望能查出真相,可惜一直没有找到有力的证据。
现在,高飞却忽然说,他已经知道了真正的内奸是谁,高云华自然是相当激动了。
高飞咽了口吐沫:“真正的内奸,是已经‘死在’汉德勒森林中的黄龙,谢小雯。”
“什么?”
高云华委实接受不了高飞说出的这个结果,吃吃说道:“黄、黄龙,不是已经死在汉德勒森林中了吗?当时你们还找到了她的遗物。还有,你有什么证据证明,她才是真正的内奸?高飞,我可告诉你,现在谢小雯可是烈士……”
“她到现在还活着,这算不算是证据?”
高飞打断了高云华的话。
噌的一声,高云华就从沙发上站了起来,大吃一惊:“什么,她还活着!?”
“是。”
高飞回答:“昨天在三里屯和我打架的那个女人,就是她。”
“昨天在三里屯和你打架的那个,就是黄龙?这怎么可能呢。”
高云华呼吸都变得急促了起来,大声问:“你没有认错?”
“我敢拿脑袋作保证!”
高飞也不含糊。
高飞都说出这样的话了,高云华自然相信这是真的了,呆愣半晌后,才缓缓坐回到了沙发上:“原来,她也是那个组织中的人。”
如果高飞说的是真的,昨天那个偷袭他的女人就是已经牺牲在外蒙的黄龙,那么她在逃跑时,却有邪教的人驱蛇来救她,这就证明她和那些人是一丘之貉了。
想到连黄龙这种被国家重视的人,都和邪教组织扯上关系,高云华当然意识到这说明了什么。
整理了一下混乱的思路,高云华问道:“她现在哪儿?你能找到她吗?”
“恐怕永远都找不到她了。”
高飞抬头看着窗外,摇了摇头。
黄龙谢小雯的身份太过重要,一旦暴露,那么势必得牵扯出很多人。
现在她既然已经被高飞认出来了,那么组织上要想自保,首先就必须得干掉她,杀人灭口!
高云华当然也清楚这点,他问高飞能不能找到黄龙,也是一种本能的奢望,所以在高飞说她在暴露后很可能遭到灭口后,还是有些失望。
兄弟俩人闷头吸了一颗烟后,高云华才说:“好了,先不说这个了,也许她没死呢?接下来,我再和你说安归王的事。”
安归王在假扮高飞时,是怎么和高家的人接触的,又是怎么代替他来答应离开高家,承诺会迎娶王晨,可结果高家随后就收到了她是个假高飞,高家在确定后,高云华马上就制订天亮行动等事情,简单说了一遍。
末了,高云华才重重叹了口气:“唉,高飞,希望你能理解当时我为什么那样做。高家,是绝不能和邪教大魔头沾染上关系。”
高飞点了点头表示很理解,因为把他换做高老爷子的话,也会做出这样的选择。
高云华继续说:“那个女人,虽然是必须除掉的人,其实老爷子是很心伤她的,不止一次的说,如果她不是邪教中人,凭借她的才能,绝对是你的最佳良配。”
如果让你知道她差点变成我小表姨,你就不会这样说了——高飞心中苦笑,吸了一口烟。
高云华也吸烟,看似很随意的问:“她现在怎么样了?”
高家派廖无肆、白蓉俩人去执行‘天亮行动’,结果他们的任务却失败了,回来后相继汇报了在那边的遭遇.
俩人都说,当时有个很厉害的老女人救走了安归王。
白蓉很坦率的说,当时她受伤了,和铁屠在继续追杀安归王的过程中,遇到了一帮来历不明的人,他们只能被迫撤退,从那之后就再也没有遇到目标。
廖无肆却说,当时他远远跟着安归王,亲眼看到救走她的老女人,被那些来历不明的人杀掉,但就在他准备出手,趁机干掉目标时,却有个很强大的女人出现了。
在岭南时,廖无肆和铁屠之间,曾经因意见不同发生过争执(要不是铁屠援手,安归王早就死了),不过他们在回京后,分别向高云华汇报时,却没有一句指责对方的话语,只是承认本次任务失败了,至于目标去了哪儿,他们却不知道。
所以高云华才问高飞,知不知道安归王的下落。
高飞摇头:“我也不知道。”
他不是故意对高云华隐瞒,是真的不想说。
高云华其实也明白了什么,见高飞不愿意说,只是意味深长的看了他一眼,就不再追问,改变了话题:“我再来说说秦紫阳吧。”
不等高飞说什么,高云华就苦笑道:“这也是她给你惹得祸。”
“怎么呢?”
高飞有些不解。
“她在冒充你时,曾经去和张家大小姐张暮涵,还有表妹肖鱼儿去看演出。结果呢,她在舞台上看到了张雯雯。”
依着高云华的能力,要想了解到安归王那晚大闹演唱会的真相,是很容易的。
最起码,他知道了安归王愤怒的原因,就是因为看到了张雯雯。
那个张雯雯,正是昔日华夏第一美女解红颜的亲生女儿。
“根据我的了解,她那晚很可能见到了解红颜。”
高云华随意拨拉着案几上的易拉罐,说:“不过我不明白,她所代表的你,是怎么和甄嘉惠搅和在了一起……”
高飞问道:“谁是甄嘉惠?”
“香港歌坛上的一个女明星,很有几分影响力,后来我才知道,她和甄嘉惠就是在那晚达成了同盟,要联手创建一家演艺公司。在她替你结婚期间,秦紫阳去了香港,就是和甄嘉惠商议这事。呵呵,看来那个甄嘉惠,对你……”
高云华说到这儿时,很有深意的笑了笑,正要再说什么时,就看到一辆车驶进了别墅院子里。
第1121章 彷徨的王晨!
提到甄嘉惠时,高云华很有深意的笑了笑,无疑是在‘赞叹’自己这个兄弟有太好的女人缘,去看个演唱会也能被女星追.
当然了,依着高云华的身份,甄嘉惠拥有很多歌迷的明星,在他眼里根本算不了什么。
更何况,他也明白甄嘉惠讨好高飞的真正目的。
不过他不在意:他已经在暗中调查过甄嘉惠了,她除了名声有些不好,擅于钻营之外,别的倒没有太大的缺点,而且最大的优点就是很有自知之明,断断不会借着姿色来迷糊高飞做些不狼的事儿。
高云华笑,只是善意的嘲讽而已。
高飞当然也知道高云华为什么笑,不过也唯有苦笑。
高飞清楚,秦紫阳去香港和甄嘉惠联手开影视公司,这都是安归王替他安排的,也能看出那个女星之所以和他联手,就是为了找个靠山。
同高云华一样,高飞对她都没啥兴趣,毕竟他身边有太多优秀的女子,一个所谓的明星,还远远不足被他放在眼里。
不过高飞也不会再改变和甄嘉惠联手的计划,因为张雯雯就在新成立的那家影业公司。
张雯雯为什么要休学去娱乐圈内,高飞暂时还不明白。
他只是知道,张雯雯虽然年轻,却是一个相当有主见,个性倔犟的女孩子,如果强硬的让她回大学读书,说不定还会搞出什么乱子来呢。
既然她愿意去娱乐圈发展就去吧,反正她是在高飞自己的影业公司,也不会出现那些诸如‘潜规则’的丑闻,最多也就是算花钱哄她玩儿罢了。
高飞现在最不缺的就是钱了。
滴滴——一声清脆的汽车喇叭声响起,兄弟俩人抬头向外看去,就看到一辆黑色奥迪缓缓驶进了别墅院子里。
王晨回来了,高云华俩人走了出去。
开车送王晨回家的,是陈破天的贴身警卫员,车子停好后就抢先下车,替她打开了车门,随即转身对走过来的高云华啪的一个立正,却没有说什么。
高云华抬手还礼,放下手时,警卫员已经跳上车子,倒车出了别墅。
“大哥,您来了,进屋坐。”
王晨知道高云华和自己丈夫的关系非常好,每次和他在一起,总是对他尊敬有加。
“算了,我来的时间也不短了,是该回去了。”
高云华笑着摇头拒绝,拍了拍高飞的肩膀,语重心长的说:“高飞,王晨是个好孩子——以后你们有什么需要我做的事,可以随时找我,明白吗?”
“大哥你放心,我都知道。你在路上开车慢点。”
高飞然明白高云华这样说的意思,笑着点了点头。
“大哥说我是个好孩子,这是什么意思?”
目送高云华的车子驶远了后,王晨侧脸看着高飞问到,一双很清秀的眸子里,带着装出来的无辜神色。
高飞抬手刮了下她的小鼻子,笑道:“嗤,女人最大的本事就是装,不过现在装装倒没什么,希望你到七老八十时别再这样,那样想想,就会起鸡皮疙瘩的。”
王晨小脸一红,抬手在高飞肩膀上轻拧了一下:“说谁装呢?”
“当然不是说你,是说小狗呢。”
高飞伸手揽住王晨的肩膀,一副嬉皮笑脸的模样。
“松开呢,光天化日之下的,当街戏弄良家妇女呢。”
王晨假意挣扎了几下,就很乖的被他揽着走进了别墅。
小两口很恩爱的来到客厅中,一起坐在了沙发上。
王晨脑袋靠在了高飞肩膀上,微微闭上眼后,笑容缓缓的收敛,眉宇间全是疲惫的神色。
“怎么了,有什么烦心事?”
高飞见她气色不好,关心的问道:“昨晚没有休息好吗?”
王晨闭眼摇了摇头,低声说:“高飞,求你一件事。”
“什么事?”
高飞看着一脸茫然无助神色的王晨,眉头皱起:“昨天你去陈家之前还好好的,怎么回来后就像变了个人……是不是陈老头和你说什么了?”
高飞知道,陈老头昨天把王晨喊过去,绝不是只让她送父母那么简单,最终目的还是通过她,来询问他的情况。
王晨回来后,守着高云华在外面时,和高飞在一起一脸恩爱的小模样,但现在却疲态尽显,甚至还有从没有过的彷徨之意,这就证明陈家和她说什么了。
其实不用王晨回答,高飞也知道她听到了什么,又是为什么担忧。
高某人身边有着太多优秀女子,暂且不说美国的妮儿等人,单说沈银冰和安归王吧,她们和高飞之间的关系,那算得上是同生共死过的,尤其是陈果果,更是甘心去为高飞做任何事。
而王晨却是个后来者,和高飞接触的时间并不长,没有什么共患难的经历,说的直白点,他们能结为夫妻,多少带有一些包办婚姻的色彩。
高家最终选择了王晨,那是因为假扮高飞的安归王替高飞应允下来的。
现在那个千变万化的女人不知所踪了,真正的高飞已经归来了——陈家就担心高飞忘不了她,最终会辜负王晨,葬送了她一生的幸福。
真正的高飞回归后,王晨自然很高兴,但经过陈家这样一提醒后,她才彷徨的发现:她和高飞之间,没有让双方刻骨铭心的经历。
换句话说就是,王晨和高飞之间的关系,就像是一碗白开水,一切都是那样的平淡,远远没有他和安归王、沈银冰俩人之间那样精彩。
真正的高飞,能忘记那些,甘心和王晨白头偕老吗?
被陈家提醒后,王晨这才大梦初醒般的恍然醒悟:没有深厚感情作基础的婚姻,是不牢靠的。
她有了种深深的危机感,想到了远赴岭南的梁娇娇,甚至还幻想有一天,是不是也会像她那样,伤心后躲到一个谁也不认识的小城市内,就那样一辈子。
一直以来,外表温柔的王晨,其实内心是相当骄傲,自信的,觉得无论遇到什么事,都能凭借她的聪明和能力,把困难一一化解。
但这次,她却彷徨了。
一桩婚姻的美满与否,可不是能力大小能决定的,有的女孩子哪怕在工作和生活中好像白痴那样,可偏偏会得到一个优秀男人的尽心呵护,而有的女孩子工作能力很强,心机也很厉害,但往往得不到所希望的爱。
“我感觉,我抓不住你,说不定在哪一刻,你就会离开我,弃之如敝屣,我最终只能像梁娇娇那样,找个没人的地方度过残生。”
王晨右手紧紧抱着高飞,声音很低,带着隐隐的呜咽:“高飞,我求你,如果真有那么一天,希望你能让我有尊严的离去。”
“胡说八道什么呢你?”
高飞皱眉,用手纸挑起王晨的下巴时,才发现她脸上已经有了泪痕,心中一软再也舍不得训斥她,重重叹了口气说:“唉,你是我明媒正娶的妻子,全世界都已经知道了,我怎么会舍了你?”
王晨睁开的眸子里雾气朦胧:“可是我们之间,并没有你和沈银冰、陈果果那样深厚的感情……高飞,我真的很怕,有一天她们会把你从我身边夺走。”
高飞当初把安归王那些事告诉王晨时,并没有说出那女人险些是他小表姨的事儿,因为他觉得没必要说。
但现在,他觉得必须说了。
双手捧着王晨的下巴,高飞沉声说道:“王晨,你看着我的眼睛,有些事我要告诉你。”——
新的一天,新的开始。
人们在遇到不顺心的事情时,总会用这句话来安慰自己。
沈银冰也是。
从岭南回来后,沈银冰就躲在她的小巢内闭门不出,大睡了两天,好像前半辈子都没有睡过觉那样,公司内的业务彻底托付给了焦恩佐等人。
依着她的想法,今天仍然在家休息,等过了周末之后再去公司上班。
不过上午的一个电话,让她走出了家门。
焦恩佐的电话。
恩佐哥在电话中说,有非常重要的事情要和沈总商议,并在察觉出她现在情绪不好后,很体贴的约她去大明湖,而不是去酒吧、茶馆那种地方。
人的情绪不佳时,最好是亲近一下大自然。
大自然总能用它宽阔的雄怀,稀释掉人的忧伤、郁闷等负面情绪。
恩佐哥约自己有什么事要谈,沈银冰隐隐能猜到一些,肯定是有关高飞和组织的,在稍微沉默了片刻后,就答应了他。
走出家门后,精神委靡不振的沈银冰,感受到外面新鲜清凉的空气后,精神为之一振,随即放弃了驾车前往大明湖的想法,而是改坐公交车。
恩佐哥约沈银冰十点半在大明湖畔的相思亭见面,她自己驾车去的话,估计最多能提前早到十分钟,不过要是坐公交车嘛,至少得晚去二十分钟,甚至半小时。
不过沈总还是改乘了公交车:迟到就迟到吧,反正迟到是女孩子的特权,新的一天,新的开始嘛。
正如她所预料的那样,等她乘坐公交车抵达相思亭那边时,已经快十一点了。
相思亭,在大明湖的西南侧,地方名字很雅致,其实就是一个类似于海边栈桥的水上酒家,亭子就在水面上,不过却是露天的,下面荷花茂盛,水中鱼儿成群,极目向东北方向看去,就能看到那边湖畔的稻花香大酒店。
沈银冰手里拎着小包慢悠悠来到栈桥前时,蓝衬衣、咖啡色裤子黑皮鞋铮亮的恩佐哥,已经含笑侯立在这儿很久了,好像根本不在意她故意迟到那样,只是抬手做了请的手势。
“什么事,不能在电话里说?”
沈银冰摘下脸上的墨镜,向稻花香大酒店那边看了一眼,迈着优雅的步伐走上了栈桥。
“电话里说总是不太方便,再说还有个客人也在。”
焦恩佐微笑着跟了上来。
“客人?”
沈银冰抬头向几十米外的相思亭内看去,就看到一个身穿白色长裙的女孩子。
第1122章 谁也别想得到!
女孩子身材不错,穿着一身纯白色的束腰长裙,远远的看去,就像湖面上的一朵白莲,站在那儿给人的第一感觉,就会想到一个成语:亭亭玉立.
“她找我什么事?”
看到从厅内石凳上站起的女孩子,沈银冰黛眉微微皱了下。
焦恩佐笑而不答,只是再次抬手做了个请的手势。
沈银冰也没再多问什么,缓缓的走了过去。
“沈总,您好。”
等沈银冰走进小亭内后,女孩子伸出了右手。
“田中小姐,你好。”
沈银冰淡淡的说着,和女孩子轻轻握了下手,把小包放在了石桌上,随意坐在了她的对面。
这个装扮清纯,好像不食人间烟火一样的女孩子,正是沈银冰认识的田中秀雅。
石桌上没有摆什么菜肴,只有四个果盘,里面盛放着几样时令水果,和开心果等干果,以及三杯带吸管的冷饮。
在这种幽雅的环境下,仿佛唯有冷饮和水果才会相配,如果换上菜肴,哪怕是再精美,也会破坏这种唯美。
沈银冰和田中秀雅对坐,焦恩佐坐在通往湖畔的方向,俗称就是‘把席口子’,负责满茶倒水的位置。
沈银冰端起冷饮杯时,看似随意的扫了眼俩人,发现脸上始终带有含蓄笑容的焦恩佐,眉宇间隐隐透着彷徨,而田中秀雅则是一脸真正的轻松。
焦恩佐为什么会彷徨,沈银冰当然能猜得出,只是心中晒笑,却不说什么。
等她轻轻吸了口冰凉的橘子汁后,焦恩佐干咳了声说话了:“小冰,这次约你出来,是有事要和你商量。”
沈银冰抬眼,却没有看他,而是看着田中秀雅,很公式化的说:“哦,焦副总,你请说。”
焦恩佐也看了眼田中秀雅,随即深吸了一口气,开门见山的说:“小冰,我要对付高飞。”
沈银冰并没有为焦恩佐这句话而感到惊讶,垂下眼帘继续喝冷饮。
焦恩佐要对付高飞就对了,如果现在他无动于衷,沈银冰才感到奇怪。
前两天的傍晚,焦恩佐还曾经给她打电话,说要让高家身败名裂……当时沈银冰只是冷笑,静等恩佐哥大吃一惊。
她坚信,等恩佐哥的阴谋失败后,肯定会害怕,因担心会被那个家伙所报复,会采取先下手为强的手段,来抵抗高飞的打击。
沈银冰知道,焦恩佐在‘改邪归正’后,就算真正的高飞回归,也不一定非得至他于死地——不过,恩佐哥既然要利用曝光假高飞和王晨结婚这件事打击高家,沈银冰却不敢保证高飞会放过焦恩佐。
刘小龙假扮高飞被曝光的视频,沈银冰已经看过了,也看出这件事中有焦恩佐的影子。
也许,高飞暂时还找不到恩佐哥参与其中的证据,不过依着高家强大的能量,早晚都会查出来的。
高飞可没有那种遭到别人暗算后,在被道歉后就宽宏大量放过某人的大度量,就算有人力保焦恩佐而让高家不方便对付焦恩佐,可高飞绝不会放过他。
焦恩佐也正是看出了这一点,所以才决定要先下手为强。
一切,都在沈总的预料之中,包括田中秀雅的参与。
田中秀雅的哥哥田中秀则,死于高飞之手,这个外表清纯的岛国女孩子,和焦恩佐联手对付高飞,也是很正常的。
对此,沈银冰丝毫不稀奇,事实上她根本不知道,当初去总医院拆穿刘小龙真面目的那俩假医生,就是田中秀雅的人。
沈银冰放下冷饮杯,抬手拢了下垂下来的鬓角,淡淡笑道:“你要对付高飞,那是你的事情,和我有什么关系?”
不等焦恩佐说什么,她又抢先说道:“哦,错了,是你和田中小姐俩人的事。”
听她这样说后,焦恩佐脸上的笑容终于消失,露出了他阴骘的本来面目,无声的冷笑道:“小冰,你这样说可就没意思了。”
沈银冰神色不动,淡淡问道:“什么才叫有意思?”
焦恩佐深吸了一口气,缓缓的说:“小冰,我知道你其实很喜欢高飞。而且不管怎么样,咱们都是打小就认识的,我也算是多少了解你。”
沈银冰对焦恩佐这番看似没头没脑的话,并没有什么反应,只是轻轻晃动着冷饮杯子。
焦恩佐的语气中充满了回忆的味道:“记得小时候,我们,还有世美三个人,在村头小溪内玩耍。那时候,我们三个人同时看到了一条搁浅的小鱼。我记得很清楚,那是一条金红色的鲤鱼,很漂亮,很迷人。”
“我忘记了。”
沈银冰眼皮子都没抬起。
焦恩佐说:“可我记得很清楚,当时我们三人都想得到那条小鱼,你冲过去的速度最快,不过就在快要抓主那条小鱼时,世美却仗着是男孩子,个头高大的优势把你撞到了一边,提前捉主了那条小鱼。”
焦恩佐的语气很轻:“你去和世美争抢,世美却不给你,我劝说他也无效,最后你嚎啕大哭,但世美却无动于衷。”
沈银冰记了起来,嘴角浮上一丝冷酷的笑容:“世美哥得到小鱼后得意洋洋,如获至宝,用罐头瓶把小鱼装了起来,托在双手中往家赶,边走边说他要把小鱼养大,让它以后生很多同样漂亮的小鱼——还说,以后有了很多小鱼后,也不会送给我。我更加生气了,于是趁他一个不注意,就把罐头瓶从他手里打落,摔碎在了地上,那条小鱼落在了满是尘土的地上。”
焦恩佐接着说:“这还不算,你趁他发呆时,又狠狠踩了一脚,把那条小鱼踩死了。”
沈银冰开心的笑了起来:“呵呵,当时换成了世美嚎啕大哭,说我不讲道理,要不是你拦着他,他肯定会狠狠揍我一顿。”
焦恩佐拿起冷饮,吸了口说:“我记得很清楚,世美当时的样子很吓人,我都怕了,可你却不怕,还梗着脖子喊……”
沈银冰低低的说:“我得不到的东西,谁也别想得到,哪怕把他毁了!”
“对,就是这句话!”
焦恩佐抬手,轻轻一拍桌子:“那时候你毁掉的是一条小鱼,和你争抢的人是世美。你踩死小鱼,那是因为你喜欢极了它,却得不到。现在那条小鱼变成了一个人,叫高飞。世美,也被王晨所代替了。”
沈银冰笑,没有说话,双眸却微微迷了起来,眼神犀利。
焦恩佐缓缓的说:“小冰,你能骗过别人,却骗不过我。你喜欢高飞,就像当初你喜欢的那条小鱼。本来,他该是你的男人,现在却陪伴在王晨身边。呵呵,王晨和你相比起来,无论是身材还是相貌,她都比不过你,你怎么能忍受她抢走你喜欢的男人?”
“我当然无法忍受。”
沈银冰左手慢慢攥紧,盯着桌面缓缓的说:“恩佐哥,你不用再激我——你说得不错,我就是那种既然得不到我最喜欢的就要毁掉的人,无论是人还是物。说吧,你想怎么做?”
焦恩佐的眼神亮了起来:“小冰,你这是真心话?”
沈银冰站起身:“你既然不相信我,那我们也没必要再谈下去了。”
焦恩佐连忙站起来,咯咯笑道:“小冰,我只是和你开玩笑。嗯,说实话,也不是开玩笑,还真有点不相信,毕竟你……”
沈银冰打断他的话:“最后给你一次机会,说,还是不说?”
“说。”
焦恩佐和田中秀雅对望了一眼,沉声说:“你先坐下,听我们慢慢和你说。”
呜!
一艘汽艇,从远处的水面上疾驰而过。
飞快向前冲锋的汽艇,划开湛蓝色的水面,泛起雪白的Lang花,也甩下了上面一个小女孩银铃般的笑声。
远处的公路人行道两侧,不时有秀着美丽修长的腿的女孩子,轻摇着臀儿踩着细高跟皮凉鞋走过,几只白色的和平鸽从蓝天下飞过,响亮而悠长的鸽哨声传出很远。
当几只带着鸽哨的鸽子‘嘘嘘’叫着掠过上空时,刚下车的王晨抬头看了一眼,反手关上了车门。
高飞随后下车,站在车前抬头看向了不远处的那栋老宅。
方家老宅。
在几只鸽子飞过蓝天时,高飞驾车从京华来到了冀南,来到了他母亲方小艇的故乡。
老宅的大门上没有锁头,虚掩着的。
当初陈大彪连夜赶来寻找上官风铃,却没有找到人后就急匆匆的离去了,只是虚掩上了院门。
不过在这段时间内,并没有谁来这栋老宅中,哪怕是孩童。
这栋上世纪初建筑的老宅,几十年内都没有人来过,明明处在蓝天下,却带着一股子让顽童都能感觉到的阴森,残破感,所以就算大门是虚掩着的,也不会有谁来这儿。
王晨绕过车头走了过去,伸手挽住了高飞的胳膊,低声说:“我们进去看看?”
“嗯,既然来了,自然得进去看看。”
高飞点了点头,牵起王晨的手,缓步走了过去。
来到门前,高飞伸手稍微一用力,本来是朱红色,现在已经变成黑红色的大门,发出沉重的吱嘎声,缓缓的打开了。
大白天的烈日下,一股子好像来自阴间的阴森之气,扑面而来,让人不寒而栗。
高飞牵着王晨的手,抬脚迈过了高高的门槛,淌着荒草走向正厅。
高飞知道,很多天前安归王、陈大彪等人相继来过,按说荒草该有被踩踏的痕迹。
不过,随后几场大雨,已经让那些野草重新竖立了起来,挡住了曾经的路。
走进院子里后,王晨就紧紧贴在高飞身边,担心会有一条蛇忽然从脚下出现。
大多数女孩子都是怕那种软体冷血动物的,幸好在来到花木前时,也没看到蛇。
嗡!
就在王晨暗中松了口气,却忽然嗅到一股子恶心味道时,一片绿油油的苍蝇,就像炸了窝那样似的,嗡的从她脚下腾起,吓得她尖声叫道:“啊!”
第1123章 画像手指着的方向!
一般来说,绿色代表着生机.
相比起特别讨厌绿色帽子的男人来说,女人更加喜欢绿色。
不过当这层绿色是由一大群苍蝇所演绎的话,那么就不会讨女孩子喜欢了,会厌恶。
在苍蝇战斗机似的腾起,王晨发出尖叫的同时,高飞牵着她的右手猛地用力,把她拉进了怀中,轻飘飘的一个转身,跨出两步后转身看去。
大片苍蝇飞走的地方,是一只腐烂了的野兔,白色的蛆虫从它嘴里、眼里和腐烂了的肚子里,不停的爬动,很是恶心。
“别怕,一只死兔子罢了。”
高飞抬手折下一段花枝,随意抽扫了几下漫天飞舞的苍蝇,扔掉后牵着王晨快步前行:“等会儿我会挖个坑,把它掩埋掉。”
王晨小脸煞白,抬手捂着嘴巴过了会儿才强笑道:“对不起啊,是我太大惊小怪了……我、我一只以为这么深的草丛中,会有蛇存在呢,没想到却是一只死兔子。”
其实腐烂了的兔子,还不如一条活着的蛇让人看了舒服呢。
高飞笑着抬手,在她脑门上很随意的抚了几下。
王晨在十一岁之后,就不允许包括父母在内的任何人,对她做这个呵护动作了,这会让她觉得不成熟,但却很享受高飞对她做出的这个动作,怦怦直跳的心儿,很快就平静了下来。
老宅正厅的雕花木板门,紧闭着,高飞抬手正要去推,动作却又停住,低头看向了门槛上。
“怎么了?”
王晨问着,也低头看去,除了几只飞舞的苍蝇外,却什么也没看到。
高飞屈膝蹲下,取出钥匙上的剪刀,在门槛内侧刮了几下,不等王晨看清楚,就把上面的碎裂木屑甩掉,站起身说:“没什么。”
说着,他推开了木板门。
木板门缓缓打开,阳光立即把里面的阴森驱赶,只留下无数的灰尘,在阳光下上下漂浮。
高飞在门槛内侧,发现了一些血迹。
正厅前面有半米长的屋檐,可以挡雨,所以下过的那几场雨,并没有把门槛内侧的血迹冲刷掉。
血迹早就变成黑褐色的了,王晨没有注意到,但高飞却看到了。
接着,王晨也看到了——门槛后面的青砖地面上,有着明显的黑色血迹,哪怕是被青砖把水分都吸干,仍然能看出这是血迹。
“这是血吧?”
王晨低声问道。
“嗯,应该是。”
高飞说着低头向门槛左边看去,眼前悠忽出现了一副幻象:一个衣衫褴褛的老女人,坐在门槛上剧烈的咳嗽着,等她咳嗽完了放下手时,发现手心里全是咳出来的血。
老女人在愣了片刻后,用力甩了一下手,就抬头看向了外面的天空,双眼无神。
当初上官风铃坐在门槛上咳出血来,直到身死也没有告诉任何人,所以安归王不知道,莫邪征东也不知道,那么高飞自然就更不知道了。
可高飞此时却看到了这幅幻象,很没道理的,等他凝神去看那个老女人的脸时,却又什么也看不到了。
明媚的阳光,尤其是在中午时分,总能有效的驱走黑暗,不管是存在的,还是心理上的。
沐浴在阳光下的王晨,并没有注意到高飞看着门槛发愣,她的注意力却在正面墙壁上的那幅女人画像上:“这幅画像,就是你跟我说过的那幅画吗?你那个名誉上的舅老爷留给姥姥的?”
高飞抬头看去:“嗯,应该就是吧。”
“画像上的女人是谁?”
“不知道。”
“不像我们所熟悉的那些菩萨。”
“也许她本来就不是什么菩萨,只是一个女人的画像。”
“可她偏偏是站在云端中的——画这幅画的人画功不错,无论是衣饰还是女人的神态都很到位。遗憾的是,她的眼里没有神韵,就是缺少了灵魂,这未免有些美中不足。”
在绘画方面多少有些造诣的王晨嘴里评论着,缓步走了过去,抬手正要伸向那张画像时——那张画像却从上面飘落了下来,就像被风吹下来那样,轻飘飘的落在了青砖上。
但屋内,明明连一丝风也没有,画像就忽然飘落了下来。
“咦,好好的,它怎么就掉下来了呢?”
王晨愕然了下,本能的弯腰就要捡起那幅画像时,高飞却低喝一声:“别动!”
王晨身子一僵,扭头问道:“怎么了?”
“没什么,我来拿。”
高飞摇了摇头,走过来把她拦在后面,这才弯腰去捡画像。
王晨心里一暖:画像无故自己飘落,也许有着她看不出的蹊跷,高飞担心画像上会有什么不利于她的东西,这才阻止了她。
高飞的手指碰到了画像边,捏住正要提起来时,王晨就惊讶的发现:高飞手指碰过画像的地方,变成了一撮粉末。
方才还挂在墙上,无风自己飘落在地上时还好好的画像,怎么用手指一碰就变成粉末了?
难道说,这幅画真有什么古怪?还是……王晨想到了明十三陵发生的一些事。
建国初期,在政府的主导下,挖掘了十三陵中的几座皇陵,取出了几十箱震惊世界的文物。
可很多人都知道,擅自开掘皇陵所失去的,远远大过所得到的,因为当时技术不成熟等原因,很多深埋地下几百年的珍贵字画等,在遇到空气后,就用肉眼看得见的速度,化为了灰尘。
氧化。
地下皇陵中,已经算是真空了,那些东西才能长久的保持下来,一旦遇到流动的空气,就会变质氧化。
相传东陵大盗孙殿英炸开慈禧太后的坟墓时,就曾经在地宫的香案上,看到了水灵灵的寿桃,带着新鲜桃叶的那种,可很快就氧化变成了一堆黑色粉末,就像当前这幅用手一碰就粉碎的画像。
可那些东西都是处于真空中的东西,在遇到氧气后才会发生氧化的化学反应,但这幅画却是始终处于尘世间,怎么可能会在短时间内就氧化了呢?
王晨这个高级知识分子都无法理解的事,高先生这个半文盲就更不懂了,保持着弯腰动作呆愣半天后,忽然张嘴吹了一口气:“呼!”
那幅画像随着高飞这口气,悠忽化成了一片纷飞的粉末,飘飘曳曳,很快就不见了踪迹。
“真是邪门。”
高飞起身看向了王晨,希望她能给个解释。
但小晨妹妹那脸的茫然,让他打消了请教的念头。
高飞这次来方家老宅,就是为了看看,顺便搜索一下上官风铃在这儿有没有留下什么东西。
当然了,他也想取走这幅画像的。
现在画像变成了一堆粉末,门槛和地上有血,正厅和两侧厢房内,也只剩下一些老式家具了——除了这些,就什么也没有了。
简单在几个屋子里走了一遍,高飞叹了口气:“走吧,就是一栋几十年没有人住的老宅而已。”
王晨却盯着挂着画像的墙壁地方,微微歪着下巴问道:“高飞,你刚才有没有注意到画像上那个女人,她那只拿着玉如意的左手食指,其实是指着一个方位的。”
“没注意到。”
高飞摇了摇头。
他在进屋后,还真没注意到这些。
王晨没有说话,走到墙壁下转身背靠在墙壁上,拿捏出了画像上女人的姿势:右手垂在腿外,捏了个决,左手拇指、中指做出捏着东西的姿势,食指却指向了西墙。
高飞盯着她看了半天,也没看出个所以然来:“嗯,好像它就是这姿势来着,但这有什么呢?”
王晨却说:“给我你的打火机用一下。”
拿过高飞递过来的打火机,王晨仿照画像女人的动作,解释道:“一般来说,人在拿着玉如意这种体积算是较大的东西时,就算不用最有力的食指固定,也是卷曲着来协助中指扶正物体的,不该单独伸出食指,指向某个方向。画像的眼神虽然没有神韵,不过画像的衣饰,甚至画像上的云彩,都是那样细腻,这说明画工是个很注重细节的人,怎么可能会画出这个有违正常人动作的手势呢?”
高飞看向了西边墙壁上,微微皱眉说:“你是说,画工这是故意的,通过肖像这个违反习惯的动作,来暗示那边墙壁上有什么东西?”
王晨回答说:“就算是找一找,也不费劲,对不对?”
“对。”
高飞点了点头,快步走到西墙下,抬手屈起手指用指关节在墙壁上敲打了起来。
“最好是用砖头瓦块等东西。”
王晨说着,快步出屋,再进来时,已经拿了快青砖。
青砖瞧在墙壁上发出的声音,很沉闷,一听就是实心的。
“不对。”
王晨摇了摇头:“高度不对,画像是挂在墙上的,而我是站在地上的。”
“你过来。”
高飞走到正面墙下,把放在一旁的八仙桌拉了过来,弯腰抱起王晨放在了桌子上。
王晨背靠在墙壁上,再次模仿画像中女人的样子,捏着打火机伸出左手食指,指向了西边的墙壁。
王晨身材修长,和画像中那个女人差不多高,抬起左手的高度,也和画像中女人差不多高:“你就顺着这个高度,在敲打一遍呢,也许会有什么发现。”
“呵呵,你倒是很细心,不过我觉得不可能有什么发现。”
高飞不以为然的笑着,拖了一把椅子来到西墙下,站在上面举起青砖,从墙角向南慢慢敲打了过来。
砰,砰砰——高飞沿着这个高度向南敲打了接近两米,青砖敲打墙壁发出的声响,依旧那样沉闷。
“看来这只是一个巧合罢了。”
高飞身子向南前倾,再往南就要掉下椅子了,准备放弃敲打时,青砖砸在了墙壁上,却发出‘咚’的一声响。
“空的!”
高飞和王晨齐声喊道。
在王晨弯腰爬下桌子时,高飞已经挪动了椅子,再次站了上去,用青砖敲打墙壁。
咚,咚咚!
墙壁发出的声音,明确告诉俩人里面是空的。
第1124章 第五本《安归经》!
早些时侯的那些大地主,每逢乱世时,就会把一些金银财宝藏起来.
藏在夹墙内,无疑是最常见,也是最保险的地方了。
当然了,夹墙内藏着的也不一定非得是金银珠宝,还有可能是条暗道,可以直通地下河,然后找到一座地下皇陵——就像在外蒙蒙戈尔时,被铁屠砸开的那面夹墙一样。
高飞可没敢奢望,在这面夹墙后面能找到一座帝王皇陵。
不过,从夹墙的高度来看,这里面肯定会藏有一些东西。
很可能,是方家那位回乡致仕老祖藏下的宝贝。
王晨踮起脚尖,敲打着下面的墙壁:“听声音夹墙的厚度不是很厚,用青砖应该能砸开。”
“你站到门口去,免得被崩起的碎屑伤到。”
等王晨听话的站到门口后,高飞深吸了一口气,抡起沉重的青砖,重重砸在了墙上:咚!
一声大响过后,用灰膏抹的整平的墙壁,立马陷下去了一大块,白色的灰尘飞扬。
高飞动作不停,依旧拿着青砖狠砸。
接连十几下后,墙上出现了一个脑袋大的窟窿。
看着疯狂砸砖的高飞,王晨喃喃的说:“如果里面没什么东西,那就是罪过了,破坏了这么好的建筑。”
“不会有罪过的,我看到里面有东西了。”
高飞说着,青砖开始转着圈的砸,很快就砸出了一个半米见方的轮廓,最低限度就是画像中女人手指的高度。
等高飞扔掉青砖后,王晨拖了一把椅子快步走了过去,站在上面向夹墙内看去,快看到了一层黑黝黝的油毡纸。
“里面是什么?”
王晨伸手,却又缩了回来。
“拿出来看看就知道了。”
高飞伸手揪住油毡纸,用力向外拽。
“不会是金条吧,成堆的。”
“如果仅仅是金条,那对我来说没多大用处。”
“是啊,你高先生现在是大老板,几百万的金条自然不会放在眼里了。”
王晨笑道:“不过,金条在国人心中,却是留给后人的最佳硬通货。”
“那就把它们留给我们的儿子吧。”
“去你的,你怎么确定我会生儿子?”
“因为你腰圆皮股大,生儿子不难的。”
在高飞的胡说八道中,从夹墙内取出了一个木箱子。
木箱子的材质很沉重,也不知道是什么木头,用砖块轻轻敲打,发出了类似于金属的声音。
木箱子上带锁,锁头是老式的,已经生锈了,用砖一砸就掉在了地上。
“慢点,里面会不会有什么机关?比方你一打开,就会有弩箭飞出来?”
就在高飞要掀起箱子盖时,王晨一脸紧张的阻止了他。
“你是武侠小说看多了吧?”
高飞不屑的笑了笑,不过看在王晨关心他的份上,也不好意思的大意了,后仰着脑袋,双手慢慢掀起了箱子盖。
并没有什么飞箭之类的东西从里面飞出来,一切都像人们打开货物箱子那样正常。
金条。
箱子里正如王晨所预想的那样,满满一箱子金条。
根据箱子的高度、宽度和长度来算,如果里面全是金条的话,最少得有一百多斤重才对,正所谓寸金,寸金,一寸大小的金子,就是五百克的。
不过刚才高飞托着箱子下来时,却没有感觉到太费力,这说明金子下面还有别的东西。
“发财了,真是发财了。”
高飞拿起一块金条,在手里掂量着,眼睛迷成了一条缝:“老婆,用这一根金条,就能给你打个拴狗用的金项链了,到时候你挂在脖子上,我牵着咱去遛弯,晚上那个啥时,牵在手里……”
“去你的,你戴上我牵着吧啊!”
王晨和高飞现在恩爱的不得了,可在他胡说时,仍然会感到脸红,抬手在他肩膀上擂了一拳:“别放在地上,放在椅子上。”
高飞把金条一块块的拿了出来,递给王晨。
王晨整齐的码在椅子上。
箱子内一层的金条,有十八块,每块都得在两千克左右。
虽然现在是亿万富翁了,不过高飞在取出这些金条时,还是喜笑颜开的。
没有谁嫌钱多,这要是放在他刚回国那会儿,别说是这么多金条了,就算是一块,他差不多也会高兴的直接死了个比的拉倒。
“看来我老妈的那位老祖,的确是个大贪官,要不然怎么能存下这么多硬通货?”
高飞向外捡着金条,嘴里却大发感慨。
“行了你,白得了这么一大笔财产,还没堵上你那张犀利的嘴巴。”
王晨训了他一句。
高飞愕然抬头:“你不觉得,我最犀利的不是嘴巴,而是舌头吗?”
“什么舌头呀,你舌头有什么犀利……”
说到这儿后,王晨猛地想到了什么,脸儿攸地飞红,拿起一快金条作势就要砸他的脑袋时,高飞却说道:“下面果然还有别的东西。”
“是什么?”
王晨收回金条,低头看向了箱子,就看到一个被红绸子包着的东西,从金条内露了出来。
“不知道。”
高飞说着,加快了捡金条的动作,很快就把红绸子包裹着的东西周围的金条,都拿了上来,然后小心翼翼的把这东西捧了出来。
东西很坠手,但绝不是金属。
不过,这东西既然被藏在金条下面,就说明它要比金条还要重要。
“咦,下面还有一本书呢。”
跪在地上的高飞刚把东西放在椅子上,王晨就看到了一本书。
高飞看去,双眼瞳孔就猛地一缩,失声叫道:“《安归经》!?”
箱子的底部,放着一本白色丝帛封皮的书,封皮上面竖着写有三个字:安归经。
“这三个字读作安归经吗?咦,还真是。”
王晨仔细辨认了那三个小篆字,才认出果然是‘安归经’三个字。
王晨读大学时,曾经研究过华夏古文字,所以才认出这三个小篆字。
可高飞这种半文盲,是怎么认出这三个字的?
而且看他此时的脸色,不但认识这三个字,而且还好像见了鬼那样,接连喊了他几声名字,他都没有听到,只是愣愣的看着那本书。
第一次听到《安归经》的名字,是苏北山告诉高飞的。
后来,彭云木、秦紫阳等人先后登场,给他讲述了有关《安归经》的传说。
从那时候起,高飞就知道《安归经》总共有四套,那就是安归王持有的白色、东宫持有的红色,中宫持有的黑色,和西宫持有的青色。
这四本经书,高飞都有幸见过,不过现在他手里只有一本,那就是几天前老实和尚送给他的那本,黑色封皮《安归经》。
其它三本经书,红色封皮的在莫邪征东手中,白色和青色封皮的两本经书,都应该在安归王手中。
而且高飞确信,那本从成吉思汗陵内发现的白色封皮《安归经》,在外蒙时就被安归王带走了——但现在,怎么可能又出现在这个箱子里?
怎么回事?
安归王在去岭南之前,是来过方家老宅,也有可能把两本经书藏在这儿,但绝不会藏在夹墙内——夹墙在此之前从没有被破损过,这一点高飞敢用脑袋担保。
那这本白色封皮《安归经》,又是怎么藏在这儿的?
从墙壁的年限来看,夹墙存在至少也得数十年了,也就是说这本经书藏在里面也最少数十年了,这——难道说,方家祖辈,和安归教有关?
如果有关的话,那么这本白色封皮经书,和在成吉思汗陵通天棺内发现的那本,哪一本才是真的?
还是说,两本都是真的?
两本都是真得的情况不可能,因为彭云木当初在告诉高飞时,就曾经明确说过:世界上,总共只有四本《安归经》,因为每一本经书,都是楼兰凌玉公主亲手所著,里面隐藏了很多秘密,唯有四本经书齐全后,才能从中找到那些秘密。
依着正常人的思维,能够被一代天骄带进坟墓中的东西,自然是如假包换的了。
可谁敢确定,方家老宅中的这本经书,就一定是假的呢?
“勿被法转心,执空即顽空,住色心不明,不生知见法不明,若生知见障心灵,执其两端用其中,自生自灭、别用意念去强平。六祖一闻经语,言下大悟,知见不生悟何生……”
就在高飞发呆时,王晨取出了经书,翻开第一页小声念了起来。
她念是不是狠流畅,毕竟小篆不是她在大学主修的课程,能认识这种文字,就是单纯觉得这种字体好看,才用心学了一段时间罢了。
不过,这也足够王晨能把经文念下来了。
高飞被王晨的声音惊醒,问道:“你念得什么?”
“书上的文字呀,好像真是本经书。”
“你认识这上面的文字?”
“嗯,在大学中学过一段时间,不是很精通,但读懂却没问题的。”
“拿来我看看。”
高飞拿过经书,随手翻阅了起来。
正如他看到的第一本红色封皮《安归经》那样,经书内每隔几页就是一副插图,插图的内容和他以前见到的大同小异,基本就是描述古楼兰的兴亡历史。
不过,最后几幅插图却是高飞没见过的,其中有妙龄少女骑着骆驼,在夕阳下的沙漠上带着很多人前行,也有随从躺在地上的,最后那幅插图,却是那个妙龄少女在一个小亭内。
小亭被花木所包围,一条小溪从左边流淌过,少女展开双臂,探出小亭昂首向天。
插图中的小亭周围,明明有很多雨点,半空中还有闪电,可右边的天上,却偏偏挂着月亮。
月亮带着月晕,看起来很真实。
少女展开双手看着天,满脸都是愤怒的哀伤神色,嘴巴大张着好像在咒骂着什么,一道闪电正向下劈过来,好像要劈在小亭子上那样,狂风把花木吹的斜向一旁。
高飞看着这幅插图愣了很久,才掀过来——后面,就是封皮了。
这幅插图,是经书的最后一副,也是最后一页。
第1125章 紫檀木的奎莫拉雕像
高飞盯着经书发愣时,王晨终于意识到了什么,陪着他跪坐在地上,不敢发出一丝声息,生怕会打搅了他.
直等到高飞一脸茫然的吐出口气后,她才小声问道:“高飞,怎么了,书有什么不对吗?”
高飞喃喃的回答:“不对,绝对不对,怎么还会有这样一本书?”
“这是一本经书吧?”
“是,应该是经书,封皮上也写着《安归经》呢。”
“既然是经书,那么有两本一样的书,就很正常了。”
王晨开导他说:“看经书的字体,这应该是年代久远的手抄本。在古代印刷术相当落后时期,很多礼佛信道的人,为表示虔诚的诚意,都是自己拿笔抄写的。就像《金刚经》,在以前就有很多手抄本……”
王晨说的不错,在以前那个印刷业不发达的古代,很多信徒都是手抄经书,并代代相传下来的,所以她觉得两本内容一样的手抄本经书存在,这没啥稀奇的。
高飞却摇头打断她的话:“王晨,你不懂,《安归经》不是《金刚经》,这本经书内,隐藏着很大的秘密——还记得我和你说过的安归王吗?《安归经》就是安归教内的至宝,相传谁要是拿到全套的四本经书,就能从中发现秘密,能驱使有着两千年沉淀底蕴的安归教能力。”
简单的把《安归经》的故事说了一遍后,高飞神色恢复了正常:“所以呢,世间只能有四本《安归经》,可我现在却看到了第五本。”
高飞再次翻阅着书,说道:“安归教内的四本经书,每一本的封皮都不一样,分为白、红、青、黑四个颜色。白色的是安归王所拥有。去年我在外蒙时,曾经在成吉思汗陵墓的通天棺内,找到了那本白色《安归经》。”
顿了顿,高飞继续说:“后来也证明了铁木真,就是列代安归王之一。他正是凭借安归教的力量,崛起于蒙古,最终创建了幅员辽阔的蒙元帝国。但白色封皮的经书明明在陵墓内,已经被安归王所得到,那么这本经书,又是怎么说?”
王晨拿过那本书,沉默片刻才说:“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只能证明有一本书是假的。”
“哪一本才是假的?”
“谁知道呀。”
王晨苦笑摇头:“按说这本该是假的,可谁也不敢保证——呕!”
她刚说到这儿,忽然伸手捂住了嘴巴,发出了一声干呕。
高飞连忙关心的问:“啊,你不会是怀孕了吧?”
“去你的,你才怀孕了呢!”
王晨呸了他一口,翻了个白眼小声说:“就算是怀孕,也得一两个月后才会有这种反应的呢。”
“那你为什么干呕?”
“刚来时看到那个死兔子——咳,我也这样来着,还有啊,我这人最怕的就是血腥气息,一闻到就会干恶心。”
“嗅到血腥味道就会干恶心?”
高飞眨巴了下眼睛,好像想到了什么,伸手夺过经书,把鼻子伏在上面,深深的吸了一口。
丝帛的经书,常年藏在夹墙内,因为保存不错,并没有腐烂迹象,只有些不见天光的霉味,还夹杂着一丝别的味道。
高飞抬起头,小心的折起一张——丝帛上的字体就裂开了,露出暗黑的颜色。
高飞死死盯着断裂的字体,很久后才说:“这不是用墨水写就的,而是用……鲜血。”
“鲜血!?”
王晨的脸色攸地一白,又赶紧抬手捂着了嘴巴,模糊不清的说:“这岂不是血书了?”
“是的,就是血书。也许,这才是真正的《安归经》。”
高飞眼睛开始放光,喃喃的说:“只要看看那本黑色封皮《安归经》,就能断定这本书是真是假了——王晨,走,跟我回车上!”
老实和尚送给高飞的那本经书,现在就在车上。
他们从京华赶来冀南后,就直接来到了方家村老宅。
“等等!”
王晨却拽住了他:“高飞,你还没有看红绸子包裹着的东西是什么。”
“哦,我差点忘了,帮我拿着经书。”
高飞把经书递给王晨,这才拿起了放在椅子上的东西。
揭开被包裹着的红绸子,一尊骑着战马,手举长刀前奔的骑士雕塑,赫然出现在了高飞面前。
奎莫拉。
看到这尊雕塑后,高飞心中就像被大锤狠狠砸了一下那样,跳露了一个节拍。
神秘的奎莫拉雕像,竟然在方家老宅中的夹墙箱子里,和白色封皮《安归经》一起被发现了。
“这是一个蒙古骑士雕像啊。”
王晨并没有注意到高飞眼里的震撼神色,拿过那个不大的雕像,掂量了一下,反过来看了看说:“这该是紫檀雕刻的吧?很坠手,万年不腐……暂且不说历史价值,和雕像所代表的意义,单说这手雕刻功夫,放在外面也能卖个天价。”
“雕像的名字,叫奎莫拉。”
高飞沙哑的嗓音响起,王晨抬头后才看到他脸色很不好看,赶紧追问怎么了。
“没什么。”
高飞茫然的摇了摇头,抬腿从地上站了起来,仰面看着上方,脑海中里急速闪过一连串的疑问:《安归经》和奎莫拉,这两件安归教内的信物,怎么会出现在方家老宅中?
方家的祖先,难道是安归教中的人?
而且,还不是一般的人!
一般的安归教教徒,就算是彭云木那样身份的教众,也不可能私下藏有这样两件重要的信物!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为什么老妈(方小艇),从没有听她的父母说起过?
难道说,这些东西,都是那个叫陈天寿的人藏在这儿的?
可陈天寿当年和上官风铃分手,不就是因为她是安归王吗?
难道,陈天寿也是安归教中的人?
假如是这样的话,那么上官风铃既然来过老宅一次,为什么没有找到这些东西?
为什么?
为什么呢?
“高飞,你怎么了,不要紧吧,脸色这样难看,我们还是走吧?”
看到高飞脸色越来越难看,王晨有些担心了。
“我不要紧,就是有些问题想不明白。”
高飞用力摇了摇头,把经书连同奎莫拉雕像一起包起来交给王晨,又把那些金条随便扔进木箱子里,抱起箱子:“走,回车上去,我给你仔细讲讲。”
“好。”
王晨很干脆的答应了一声,抱起红绸子包着的东西,提议道:“咱们能不能去市区说?在这个地方,我总是感觉不自然。”
“行。”
高飞答应了一声,迈步走出了正厅。
正如王晨所感觉到的那样,刚才她在屋子里时,总有种寒森森的阴森感,哪怕是在烈日当空的院子里。
不过一出了方家老宅院门,这种感觉就轻多了,可王晨还是觉得有双不存在的眼睛,正在背后某个地方很冷漠的盯着她,很不舒服。
“以后,我再也不会来这栋老宅中了。我可能就像老人们常说的那样,八字不全,压不住这老宅中的邪气。”
车子启动时,王晨喃喃的说了句,眯缝着眼睛看向天上的太阳:“还是这边的世界好。”——
“你最好确定郑燕西会在三天后来到冀南,要不然你的计划就会失效了,我也绝不会再配合你这类的计划。”
扔下这句话后,沈银冰不等焦恩佐说什么,拿起小包站起身走出了相思亭。
在看到这三个字时,她就有种扭头就走的感觉,幸亏小亭内还有个田中秀雅的存在。
相思亭,顾名思义,来者去者缘出自相思。
一表人才的恩佐哥,过去一连串的昏招,已经远远没有资格让沈总为他而相思。
可就算她有一个可以相思的人,那又怎么样?
最多,也就是剃头挑子——一头热罢了,无论她怎么努力,她都无法改变那个人已经明媒正娶了王晨,她本身是个害人的修罗等残酷现实。
我得不到的,宁可毁了也不会让别人得到!
沈银冰骨子深处这份强烈的偏执性格,让她最终答应了恩佐哥和田中小姐的计划。
世上最让人激动的事儿是什么?
不是你在老宅夹墙内发现了一箱子金银珠宝,也不是你听说某个美女竟然爱上了她所养的藏獒——而是和你所爱的男人的敌人合伙,暗算你所爱的那个男人!
这不是什么心理扭曲,只是因为得不到!
既然得不到,那就毁了他!
沈银冰走出栈桥后来到路边时,脚步越来越快,甚至有了种想张开双臂呐喊的冲动:别怪我,要怪,就只能怪这万恶的命运!
沈银冰抬起了手,正要做个本能的伸展运动时,一辆出租车停在了她身边,的哥探出满是讨好的笑脸,打招呼道:“嗨,美女,去哪儿?七折,坐不坐?”
“六折。”
“好,成交。”
的哥正要开门下车,沈银冰已经自己开门坐了上来,从小包内拿出一叠钞票,随手扔给了他,收起笑容淡淡的说:“随便开,越快越好,只要不离开市区,无论去哪儿都行,车子没油了我就会下车,所以你最好祈祷油箱内的汽油不是太多。”
的哥眼睛一亮,看着那叠钞票咕咚咽了口吐沫,心中狂吼:靠,活该哥们发财,我正好要去加油站的!
看到沈银冰钻进一辆出租车内后,田中秀雅拿出一张湿巾,轻轻擦了擦嘴角,笑嘻嘻的问道:“焦总,你肯定沈总会配合我们的计划吗?”
焦恩佐仍旧保持着他绅士般的风度,手指敲着石桌:“如果王晨没有嫁给他的话,小冰肯定不会答应的。”
“唉。”
田中秀雅幽幽叹了口气,又说:“我觉得沈总不该这样的。天下又不是他一个男人,何必非得在一棵树上吊死呢?比方焦总你,我觉得你和沈总就很般配……”
不等她说完,焦恩佐就打断了她的话:“我宁可打光棍,也不会和她在一起的——倒是你田中小姐,我觉得很不错。”
“那,我们试着交往一下?”
田中秀雅笑容如花。
第1126章 高飞的新家!
看着笑面如花的田中秀雅,焦恩佐心中一热,伸出了右手.
田中秀雅马上就很配合的依偎在了他怀中,闭上了眼,一脸享受幸福的样子。
轻风从相思亭中钻过,天上白云朵朵,荷花下偶尔有鱼儿跃出水面,荡起层层的涟漪,慢慢的向四周一圈圈的扩散而去。
这一刻,恩佐哥美人在怀,仿似远离了尘世间都市的繁华和喧闹,停滞在了属于两个人的世外桃源——他忽然感觉很累,只想拥有这个美丽的女孩子,就这样过一辈子,于是就喃喃的说:“秀雅,我们去岛国吧。去北海道那边,盖一所面朝大海的木屋,在春暖花开的季节……”
“咯咯。”
田中秀雅忽然咯的一声轻笑,睁开了眼睛:“就像你们国家某个诗人所说的那样,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从此只关心粮食和蔬菜么?”
田中秀雅的这声轻笑很悦耳,却带着无尽的讥樊意,让焦恩佐从幻想中猛地清醒了过来,一把推开了她。
焦恩佐推开她时很用力,让她撞在了石桌上。
但田中秀雅却没有生气,只是毫不在意的抬手拢了下发丝,甜甜的笑着:“焦总,我还真没看出,你原来也是一个性情中人。只是我不明白,你是怎么忍得了当前这种没有女人的生活?”
焦恩佐在和田中秀雅谈合作时,后者就曾经暗中调查过他,才惊讶的发现:恩佐哥除了曾经追求过沈银冰之外,这么多年来竟然从没有和任何一个女人亲近过。
焦恩佐生的英俊倜傥,一表人才,说他是很多女孩子心中的白马王子也不为过,这样的男人要想找个女人做伴,哪怕只是为了解决生理上的需求,也是很容易的。
但他却没有任何一个女孩子。
“难道……”
田中秀雅拖长了声音,扫了眼焦恩佐下面,咯咯笑着问道:“难道焦总不是男人?”
一个男人被一个漂亮女人说不是男人,这是对他的羞辱。
焦恩佐却丝毫不介意,只是站起身整理了下有些凌乱的衣服,淡然道:“随便你怎么说,我都不会在意,毕竟这不是我们合作的主要原因。田中小姐,希望你别忘记我们之间的约定,南韩郑燕西能不能来冀南,那就要看你的了。再见。”
焦恩佐转身,到背着双手就像一个踏青的古代公子哥那样,迈着从容的步伐走了栈桥。
随着焦恩佐的背影远去,田中秀雅脸上的笑容慢慢消失,微微皱起了眉头,看着他消失的方向一动不动。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一个声音从她身边响起:“田中小姐,要不要对他采取点必要的手段?”
“不用。”
田中秀雅抬手,轻轻吐出一口气,喃喃说道:“能在我这样的美女做怀时,心不乱,足以说明他的心志是何等的坚强,所追求的又有多高。他不近女色,只是怕应了华夏那句‘温柔乡是英雄冢’的话。”
一个身穿白衬衣,扎红色领带的年轻男人,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了她身边,听她说出这句话后,禁不住的冷笑出声:“哼哼,我觉得田中小姐你把他看的太高了,他不近女色,也许是没有男人的功能罢了。”
“错。”
田中秀雅摇头:“他有,刚才我感觉到了,只是他自我克制的意志力很坚强——也许,这个人才是我们最大的敌人。高飞那种对金钱美色来者不拒的,反而更加容易对付。”
不等那个人说什么,田中秀雅就改变了话题:“吩咐下去,按照原计划行事。”
“哈依。”
男人答应了一声,却没有离开,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田中秀雅黛眉皱起,声音中夹杂着不悦:“怎么,你还有事?”
男人低头看着亭外的水面,低声说:“田中小姐,我觉得您还是再仔细考虑一下计划,也许公子不喜欢你那样做……”
田中秀雅冷冷打断了他的话:“他不喜欢那是他的事,和我无关。我和他之间的关系就是交易。他帮我完成我的心愿,我给他所想要的,别的他无权干涉,就必须按照我说的去做。你现在可以请示他,假如他要想反悔的话,还来得及。”
男人眼角微微跳了几下,低声说:“田中小姐,其实依着公子的实力,要想为您报杀兄之仇应该很简单的,完全不用您付出这么多的。”
“很简单?”
田中秀雅呵呵一笑,看着男人:“是你以为简单,还是他以为杀了高飞很简单?”
“自然是公子。”
“呵呵。”
田中秀雅再次冷笑,抬头看着天:“你家公子实力有多强大,也许我还不了解,不过我敢打赌,抛却外力等因素的话,他肯定比不过焦恩佐。连焦恩佐对付高飞时,都这样小心翼翼了,他有什么资格说很简单这三个字呢?”——
离开方家老宅后,王晨那种阴森的感觉,就像被烈阳暴晒的冰雪,很快就化为了一滩水渍,被蒸发的无影无踪,等到高飞把车子停在一个住宅小区前时,更是彻底没有了。
“来这儿来做什么?”
王晨下车后,本能的抬头看向了前面的居民楼。
“我一个朋友在这儿等我。”
高飞从后车厢内搬出了那些东西。
“你要把东西放在你朋友这儿?”
王晨有些不放心,毕竟这些东西老值钱了,上百斤的金条,还有奎莫拉雕塑和神秘的《安归经》,无论是哪一种东西,都有让朋友选择背叛的价值。
“他才不会为这些东西,就做傻事。”
好像知道王晨心里是怎么想的,高飞抱着那个木箱子,走上了台阶。
王晨歉意的笑了笑,没有再说什么,跟着走了上去。
在高飞的示意下,王晨按门铃的右手刚放下,房门就开了,一张戴着眼镜、很斯文清秀的外国男人脸,就出现在了门后。
看到王晨后,男人眼镜后的眼睛迷成了一条缝,上下打量了她几眼,挑剔的目光让人很不爽,丝毫没有在女士面前该有的男人风度:“嗯,身材一流,相貌中等偏上,不过却有很多美女缺少的贤妻良母气质,还算可以。”
王晨就算是再大度,也不愿意被一个陌生男人评头论足。
不过正如男人所说的那样,王晨具备着贤妻良母的气质,绝不会守着高飞在场,就给这家伙甩脸子,尽量保持着幽雅的笑容,点头道谢:“多谢你的夸赞。”
“唉,还是别多谢了,因为在我心中,我女儿那样的女人,才是高飞的最佳绝配。”
斯文男人叹了口气,让开了房门。
“眼镜,你胡说八道什么呢你。”
抱着东西的高飞,不耐烦的一脚把门踢开:“有你这样做父亲的吗?克莱尔是你女儿,我是她叔叔,你却说这些屁话。”
眼镜撇嘴:“你是克莱尔的叔叔又怎么样?又不是亲的。我们可不像你们华夏人似的,最擅长的就是假惺惺,我们是有什么就说什么。身为克莱尔的父亲,看到优秀男人就想介绍给女儿当男朋友,这也是很正常的。”
眼镜说得不错,因为西方观念就是这个样子的。
“屁话少说,我找你来是有正事。”
等王晨进屋后,高飞反脚关上了房门,把怀里的东西放在了沙发上:“王晨,这是眼镜,我和你说起过他的。”
“啊,你就是那个前欧洲的杀手之王?”
王晨眼睛瞪大,看着眼镜的目光中全是不可思议。
“你老公说错了,我不是前欧洲的杀手之王。现在我要是出世的话,欧皇(欧洲当前最牛比的杀手)得找个凉快地方歇着去。”
眼镜淡淡的笑了笑,很绅士的问:“高夫人,你想喝点什么?红酒,还是冰镇啤酒?咖啡?冷饮?”
“白开水吧,谢谢。”
王晨含笑道谢后,坐在了沙发上开始四处打量屋子。
屋子里除了一组沙发和茶几,还有个饮水机外,别的什么都没有,眼镜刚才说什么红酒咖啡的,纯粹就是在胡说,幸好王晨没有说要喝冷饮。
眼镜走到饮水机前,扭头笑着说:“这房子是昨天刚买下来的,家具还不怎么全。不过这儿可不是我的,是你老公的,我在这儿只是帮着照看一下。”
王晨一愣,问高飞:“你在这儿买了房子?”
高飞抬脚搁在茶几上,点上一颗烟:“是啊,我委托眼镜给买的。以后就要在冀南定居了,自然得有自己的房子才对。”
“这就是我们的家?高飞,你也太……”
王晨欲言又止。
高飞问:“你是不是觉得这地方环境不怎么样?”
王晨点了点头。
王晨在来到小区前时,就看出这只是一个普通的住民小区了,里面贩夫走卒的啥人都有,也没有完善的保安措施——总之,说点自大的话,这地方还真不配她和高飞住。
在她看来,她和高飞的小家,就算不是那种面朝大海的别墅,也得在南郊风景秀丽的地方,毕竟他们两口子现在是有钱人了。
高飞笑了笑,说:“这种地方,才接地气。说实在的,我原本在老宅住来着。”
“得,以后别跟我提那地方。如果真住在那儿,我敢说用不了三天,我就得去精神病院。”
想到方家老宅,王晨脸上浮上了心悸的神色:“你愿意在这儿住就住吧,我也没太大的意见。不过,稍后的装修我来设计才行。”
高飞回答:“这个没问题,我都嘱咐眼镜了,只管买房子,暂时搞几组家具就行的。”
“沙发、茶几、冰箱都是从超市随便选的,也不知道符合不符合你们的心意。”
眼镜给王晨端过来一杯白开水,一本正经的说:“不过我敢保证,你们肯定对一件东西特别满意。”
王晨扫了眼空荡荡的屋子,不解的问道:“什么东西?”
“窗。”
眼镜说:“足够大的窗。”
第1127章 一无所获!
为了证明自己没有说错,眼镜特意走到卧室门口,打开了房门.
然后,王晨就真看到了一张超大的窗,静静的趴在卧室内,几乎把整个空间都占满了。
眼镜得意的问道:“这张大窗,有没有让你们两口子联想到什么——哎哟,靠!”
眼镜在提到这张大窗时,目光始终盯着王晨,很得意很猥琐的样子,看得王晨脸儿羞红垂下眼帘时,却不防备高飞拿起一团抹布砸了过去,恰好砸在他嘴里。
王晨扑哧一笑时,高飞敲了敲茶几:“别在那儿叨叨了,赶紧坐下,我有正事要和你谈。”
眼镜把抹布扔在地上,又用力呸呸了几口,坐在了他两口子对面的沙发上,看着箱子:“这里面什么东西,不会是金条吧?”
“你今天该去买彩票的。”
高飞打开了箱子。
黄金特有的金属色彩,一下子迷花了眼镜的眼睛,让他本能的张大嘴巴,伸手抄起一把金条,牢牢的抱在了怀中:“哇噻,都说黄金比起美钞来更有视觉冲击力,原来果然是这样!高飞,你们华夏人常说好朋友见面分一半,你就说你同意,还是不同意吧!”
高飞没有理睬眼镜故意的财迷神色,从箱子里小心翼翼的把那尊奎莫拉紫檀雕像拿了出来,放在了案几上。
等他扯下上面的红绸,露出雕像后,眼镜的眉梢猛地跳了几下,把金条随手放在了一旁,拿起雕像左右看了几眼低声问:“从哪儿找到这东西的?”
“这些东西和这些金条一样,是在我姥姥家的老宅夹墙内找到的。”
“在老宅的夹墙内找到的?”
眼镜满脸都是不可思议,喃喃的说:“我以为,奎莫拉的传说,只流传于美国死亡谷那边,没想到在华夏也有……完全是一模一样,只是比死亡谷那边的雕塑缩小了很多倍罢了。”
方家老宅的夹墙内有奎莫拉的雕像,还有价值不菲的金条,这两样东西对于高飞来说,都比不上那本白色封皮的《安归经》。
在眼镜翻来覆去查看那尊奎莫拉雕像时,高飞拿出了另外一本《安归经》。
这是老实和尚送给他的那本,黑色封皮,用一个红色方便袋包着。
拿出经书后,高飞没有着急翻阅书上的文字和插图,和刚得到的这本有什么区别,而是随便翻开一页,小心的折了起来。
丝帛的字体随着断裂,和白色经书上的字体一样,都是一种材料写就的。
高飞把经书递给了眼镜,说:“你能判断出这是用什么东西写得吗?”
“难道不是墨水?”
眼镜接过经书,放在鼻子下面轻轻嗅了下,摇了摇头:“看不出。”
“没有嗅到什么气息?比方血腥。”
“血腥?你的意思是说,这些字是用血写就的?”
眼镜不置可否:“不可能吧?从丝帛上来看,年代应该很久远了,就算当时是用鲜血写就的,但随着血液凝固、发挥,到现在也早就看不出来了。”
“她对血腥气很敏敢。”
高飞看了眼王晨,说:“要不是她当时忽然恶心,我也想不到这是血书。”
“到底是什么东西写成的,这个很简单,只要找个有显微镜的化验所化验一下就能确定的。”
王晨插嘴道:“也许,是我感觉出错了,误导了你。”
“嗯,说的也是,用什么写得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给我们读一下,看看能从中找到什么秘密。”
高飞觉得王晨说的很有道理,把两本经书都放在了她面前。
“好,那我先给你们读一遍。”
王晨说道:“不过最好是有纸笔,我把这些小篆用简化字写出来。”
纸笔又不是什么稀罕东西,小区内的小超市内就有的卖,高飞很快就买回了王晨所要的东西。
为了能让王晨精心工作,高飞让她去了卧室内,坐在那张超大的窗上,关上了房门。
出去买纸笔时,高飞特意买回了几袋熟食,和两瓶白酒,与眼镜俩人对饮。
“我去京华的这几天,这边没什么动静吧?”
高飞喝了口酒,咬了口鸡爪。
“死气沉沉。”
眼镜叹了口气,说:“你的天涯集团,现在给人就是一种死气沉沉的感觉,从上到下,人人都是无精打采的。倒是那个叫兔子的家伙,一脸土财主进城的兴奋,上窜下跳的,把雄脯拍得砰砰响,和梁明吹嘘只要给他几天了解产品的适应期,他肯定能为产品打开一条销路。”
高飞去京华之前的那个夜晚,曾经嘱咐眼镜替他坐镇天涯集团的,带着兔子。
想到兔子那张能把死人说活了的嘴,高飞倒没有觉得他是在吹,只是笑了笑拿起了酒瓶子。
眼镜继续说:“还有个不怎么样的消息,窃取你产品配方的天源化妆品,要在近几天内,和南韩一家有意进军化妆品试产的大公司合作。”
天源化妆品的配方,是沈银冰买通了张冒得到的,虽然产品效果比起天涯化妆品来说,要差了不止一个档次,不过人家的价格却是很低廉。
如果能成功打响‘天源’的品牌,暂且不管能否有更大的利润,最起码能把‘天涯’逼到天涯去,继而万劫不复。
坏消息,并没有到此为止,眼镜又说了:“另外,从昨天下午开始,你们当地的质检、环境等部门,都像疯了似的去那边找茬,把梁明搞的是焦头烂额,只好暂时全面停工,先应付检查——高飞,我很纳闷,依着你的身份,地方机关不该这样为难你的厂子才对,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听眼镜这样说后,高飞马上就想到了赵率,知道这是赵率的父亲赵友宾,开始对他展开全面打击了。
也唯有赵友宾这种位高权重的人,才在无法接受丧子之痛的现实下,敢无视于京华高家,做出这样的行为。
“嘿嘿,也没啥,就是某个大领导的儿子变成了短命鬼,怀疑人是我杀的,所以才要报复我。”
高飞冷笑了几声,就把他和赵率在明城发生争执,结果赵率当晚死在前来冀南的途中一事,简单说了一遍。
眼镜听完,很感慨的说:“这也怪不得人家怀疑你是凶手,要是让我,我也会这也想的。”
“随便他怎么想吧,别把我惹急了,要不然要他好看。”
高飞淡淡的说着,举起酒瓶子:“来,喝酒。”
当两个男人手里有酒,还有聊不完的话时,时间总是过的很快。
仿佛只是眨眼间,天就黑了下来,窗外楼下的广场中,传来广场舞的音乐声,吃饱了撑的没事干的居民们,在那儿摇摇摆摆,尽情燃烧着他们多余的脂肪。
吱呀一声门响,就在眼镜提议再次买两瓶酒时,卧室的房门开了。
一脸倦意的王晨从里面走了出来。
王晨用了几近整整一个下午,才把两本经书上的小篆,都‘翻译’成了简体字,并用钢笔写在了纸上。
“高飞,两本书,总共三万两千字,都写在这上面了,包括三十二幅插图。”
王晨把一叠信纸放在了案几上。
“赶紧喝点水,吃点东西。”
高飞没有看那些经文,先把给王晨准备好的晚饭拿了过来。
眼镜在一旁羡慕的说:“郎情妾意的好恩爱,我都动了凡心。”
“你要是耐不住寂寞的话,我可以给你介绍个漂亮女孩子。虽说你年龄的确大了点,不过这不是什么太大的缺陷。”
王晨坐下,晃了晃有些僵硬的脖子:“我可不是和你开玩笑,我那个小秘书就很欣赏你这种成熟的男人。”
“还是算了吧,我习惯了一个人生活。”
眼镜摇头拒绝,拿过一张信纸趴在上面看了半天,又放下了:“我会说汉语,却看不懂,这些方块字看上去完全一样。”
每本经书上的字数,和插图基本都是相同的,一万六千字一本,每本上面有十六幅插图,一千字配着一张插图。
既然这两本经书都是这样,那么其它两本差不多也是这样,也许是三本。
眼镜看不懂这些方块字,半文盲的高飞读起来却没有丝毫困难。
不过,他在翻阅了两张后,就再也没兴趣读下去了:他虽然认识这些字,也能读下去,却不知道这些字其中的含义。
这两本书上的内容,就像一般的经书那样,什么‘空即是色,色即是空’的,就算你能读懂,可从中也看不出什么。
经书有什么好看的?
高先生又不是和尚道士,要不是为了从中找到所谓的秘密,他压根就不屑读。
看到高飞放下信纸后,手里拿着个蛋黄派的王晨低声问道:“是不是从这些文字内,看不出有什么特殊的意思?”
高飞茫然的摇头:“昂,真的看不出,只是一般的经文而已。”
“唉。”
王晨叹了口气:“我也是这样认为的,上面的每句话,我至少都仔细的思考了三遍,可其中除了劝人为善之外,并没有任何的特殊含义。要不是怕你不同意,我都几乎想把经书放在水中,看看能不能有隐形字出现,或者把封皮拆开了。”
“还是别那样了,免得损坏了。”
高飞收起信纸,连同那两本经书一起包了起来。
害得王晨忙活了一个下午,结果却仍然看不懂什么,这让高飞很是失望。
眼镜不理解《安归经》的重要性,自然不会在意,站起身说:“行了,天色不早了,我也该回去休息了。”
“我们也走,这地方没处休息,先找家酒店住下再说。”
高飞把两本经书都放在了箱子里,抱进了卧室内。
这所房子是眼镜刚买下来的,除了他们三个人外,谁也不会想到这里面会有上百斤的金条,所以把东西放在这儿应该很安全。
出了小区后,眼镜径自打车走了,高飞和王晨反正也没订下酒店,就沿着人行地道信步向前走去。
第1128章 高飞的心理世界!
眼镜说是天色不早了,那是知趣,是不想插足于高飞俩人的二人夜生活,实际上现在才九点不到,正是夏季晚上适合遛弯的时间段.
既然很适合遛弯,高飞也没着急找酒店,沿着人行道信步前行。
王晨挽着他的胳膊,脑袋轻轻依在他肩膀上,很幸福的小女人样子。
事实上,她的确很幸福。
在高飞走近她心里那天开始,两个人在温柔的夜风中信步街头,这本来就是她的愿望之一。
当然了,要是再牵着个孩子的话,那就更加美满了。
俩人出了小区后,信步向西走了半小时,谁也没有说话。
王晨是在享受这种和爱人散步的幸福,高飞则是在考虑他那些烦心事。
让高飞心烦的事情太多,像赵率横死,赵友宾可能要疯狂报复他这件事,对于他来说根本算不了什么,甚至还不如他要带领天涯集团走出困境那样重要。
既然赵友宾非得冤枉他,说他是杀了儿子赵率,又不按正常流程来对付他的这种方式——说实话,高飞很喜欢。
真正的男人嘛,就该光着膀子单挑。
不过赵友宾明显不是真正的男人,因为他在利用他的职权。
对这种人,高飞不须客气,就算他已经脱离了高家,用不上那些政治力量,要想玩死赵友宾也是轻而易举的:暗杀,是高先生的特长。
高飞觉得,当前最让他心烦的至少有五件事。
第一,找到有可能已经被灭口的谢小雯,帮助叶心伤洗清冤屈。
第二,该怎么处理秦紫阳——肚子里的孩子。
第三,《安归经》内藏有什么秘密,究竟该怎么找到这些秘密,才能帮助莫邪征东。
第四,也是所有事情中耗时最长,最耗费精力的一件事了,那就是查出杀破狼组织的主要首脑,把他们彻底铲除,给红姐一个交代。
第五,是时候拜访一下恩佐哥了。
恩佐哥在他大婚期间上窜下跳的,也该累了,是时候得休息一下才行,或者干脆永远休息下去。
除了这几件急需要处理的事,高飞还有一个不想去想的人,那就是沈银冰。
他没有把沈银冰放在这四件事之中,也许潜意识内,已经把她的问题,看的比这几件事更重要。
由高家一手主导的‘天亮行动’之前,每当高飞想到沈银冰时,并没有太特殊的感情。
怎么说呢,就像老百姓常说的一句俗话:年五更的兔子,有它也过年,没有它也过年。
高飞始终以为他对沈银冰的感情,就像这句俗话所说的含义那样,和她结婚也行,不结婚只当朋友也是能接受的,他绝不会因为美丽的沈总挎着别的男人胳膊,就会吃醋眼红啥的。
高先生以为,在看到自己比较中意的女人和别的男人在一起,就会大发雷霆,感觉好像被戴上绿帽子,耻辱的要死,不把那男人的第三根腿子打残,不把女人的花容月貌变成无盐就誓不罢休的思想,和行为,绝对是傻比行为。
高先生以为,男人既然可以到处沾花惹草的,凭什么女人就不能?
难道就是因为男人比女人多了一根腿子,就必须这样苛刻的要求女人必须得从一而终。
这是个男女平等的大同世界,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有权利选择自己想过的感情生活,合则聚不合则分,就像三国演义那样,实在没必要为此大动肝火的。
吃醋?
切,一个真正的男人,绝不会因为女人背叛自己而吃醋的,因为男人背叛女人的机率,要远远大过女人。
真正的男人,就该像天上的云彩、女人的秀发那样,舒卷自如,不被情困。
高飞是这样认为,也是这样做的。
当然了,高飞曾为了沈银冰远赴南越芒蓝草甸,在她被秦紫阳所绑架时,不顾一切的去救她——但那时候他以为,他之所以为沈银冰做这些,就是因为那时候他把沈总当做了他的女朋友。
事实上的确如此,如果没有小凯撒的出现,没有秦紫阳等人的搅局,高飞现在说不定已经和沈银冰结婚了。
高飞活这么大,有过太多的女人,堪称是‘阅女无数’,不过他从没有对哪一个女人,倾注所有的感情,就算在得知妮儿给他生了个儿子后,他兴奋的表示要和人家结婚,也只是看在儿子的份上。
或许,按照相反的说法来说就是,高飞是个‘博爱’的人,他爱所有爱他的女人,但并没有哪一个是他的最爱。
他就是个情圣,却不被某一个女人所束缚。
不过,在高家一手主导的‘天亮行动’开始后,高飞才猛地意识到:他并不是对所有爱他的女人一视同仁,在他心底深处,始终有个女人在牢牢霸占着最重要的位置,那就是沈银冰。
至于为什么会忽然有了这种感觉,高飞搞不懂,所以茫然:是因为沈银冰在得知他(安归王)去岭南有危险后,就不顾一切的追去寻找他?
不是,因为一起去的还有颜红。
红姐为此还付出了生命。
那么,高飞为什么对沈银冰忽然有了这种感觉?
甚至一想到她有可能和恩佐哥在一起,心里就会感觉有猫儿在抓那样难受——他吃醋了,难道说,他也是个傻比?
按说他不该这样,因为现在王晨是他明媒正娶的妻子,注定要陪伴他一生。
如果非得让高飞说出一个让他永世无法忘怀的女人,那么也只能是为他而死的颜红,是为他甘心去做任何事的陈果果,是那个富有整个楼兰的莫邪征东……无论是谁,也不该是沈银冰。
但为什么偏偏是沈银冰呢?
她不但是个修罗,貌似也没为他做出过什么牺牲吧?
就在高飞想的完全入神时,王晨轻轻拽住了他:“前面红灯了,在想什么呢?”
“红灯?哦。”
高飞这才醒过神来,眨巴了一下眼睛,侧脸看着王晨:“我一直在想——想我为什么,无法忘记沈银冰。”
其实高飞在这一个多小时中,想了很多问题,不知道为什么无法忘记沈银冰,是他的秘密,他不该说出来,尤其是不该告诉新婚妻子王晨。
但他说出来了,因为他不想瞒着王晨。
瞒着自己老婆去想别的女人,还不敢说出来,这在高飞看来,绝不是男人的作风。
王晨想当然的愣了下,接着扭头看向了别处,装做无所谓样子的笑了笑:“呵呵,能不能仔细说说,你为什么会无法忘记沈银冰。”
高飞扳过王晨的双肩,看着她的眼睛:“王晨,我不想对你撒谎。”
“我知道,我能感觉出你在说心里话,也很谢谢你不对我隐瞒。”
王晨强笑了声,轻轻挣开高飞的手,坐在了旁边的候车亭下,翘起左脚后把裙子往下拽了下,盯着自己微微晃动的脚尖,只觉得嘴里发苦:“得到你的人,却得不到你的心。以前听到这句话时,我都觉得这句话特矫情。我一直以为,男女感情的发展,是靠相互信任、相互理解和相互体贴、帮助来升级的。根本不信所谓的一见钟情,和缘分。但现在,我信了。”
高飞没有说什么,坐在她身边点上一颗烟望着路上来来往往的车辆,用力吸了一口烟后才说:“我说我现在后悔了,不该和你说出我的真心话,你信不信?”
王晨笑了,灯光下的笑容很明媚的样子:“这说明,你开始真正在意我了。”
高飞握著王晨的手。
她的手有些凉,还有微微的颤抖,一点也不像当前她镇定的外表。
高飞抬手,把她拥在了自己怀中,伏在她耳边说:“给我一些时间,让我彻底的忘记她,好吧?”
王晨依旧笑着,没说话,闭上了眼睛。
她明明依偎在高飞怀中,却偏偏有种很孤独的感觉。
高飞这句安慰她的话,在她看来就是一种施舍。
王晨,拒绝施舍。
呼呼!
一辆出租车停在了路口,等待红灯变绿。
的哥落下车窗,点上了一颗香烟,满脸都是疲惫的神色。
以往时,出租车司机无疑是最痛恨红灯,痛恨塞车的人了,因为不管是红灯还是塞车,都会影响他挣钱。
但现在这哥们却希望能塞车,最好是红绿灯坏了,始终处于红灯状态,那样他就可以好好休息一下了。
特么的,整整大半天外加一个晚上了,这哥们始终马不停蹄的在路上狂奔。
开始时,在某个美女甩下一叠厚厚的钞票,说要他把油箱里的汽油烧完时,的哥心中可是狂喜的,以为自己是中了大奖,因为他恰好要去加油的。
谁知道,等他烧没了油箱内的汽油后,美女又给了他一叠钞票,让他把油箱加满,继续漫无目的的围着市区转圈子。
的哥也很高兴,毕竟一桶油是长不了多久了。
今儿,赚大发了!
这是的哥第三次加油时的想法,虽然累点,但有钱赚就OK了。
可是,当美女第五次甩出一叠钞票,要求他继续转时,的哥终于撑不住了:他是个人不是神,也不是铁人,从大清早到现在就在车上,实在受不了啊,午饭还没吃呢!
的哥倒是向美女提出抗议来着,说什么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就饿得慌,必须得适当的休息会——美女的答复很简单:如果你坚持要吃饭,要休息,那就按打表计算车费,多余的钱拿回来。
为了钱!
的哥拼了。
“也不知道这姑娘啥时候才会放过我。”
的哥吐了口厌烟雾,偷眼看向副驾驶上那位美女的姑娘时,却发现她正呆呆的望着路边。
“那边有啥好看的?”
的哥顺着她的目光向外侧看去,就看到路边的候车亭下,坐着一对相拥的年轻男女。
路边候车亭下有情侣相拥而坐,这是很正常的,没啥好奇怪的。
最起码的哥心里是这样想的。
可这位姑娘的脸上,为啥浮现出痛苦之色?
第1129章 相同的地点不同的人!
你爱高飞吗?
如果有人问沈银冰问这个问题,她也许会很干脆的回答说不爱.
她要是爱高飞的话,怎么会答应恩佐哥,和田中秀雅,准备暗算高飞呢?
可要是说不爱——那,为什么在看到他拥着别的女人时,而且还是人家明媒正娶的妻子时,心里却像是被刀割那样的疼?
到底是爱,还是不爱?
沈银冰不知道,她只是知道,在她坐车‘兜风’遇到红灯偶尔向外看去时,发现了高飞正拥着王晨坐在路边候车亭下的长椅上。
状态亲密,耳鬓厮磨的说着悄悄话,恩爱的样子让人羡慕。
“我,原来是真的爱他,爱到无法自拔,爱到得不到他就要毁了他。”
呆呆的看着高飞,沈银冰在这一刻终于知道自己到底是爱,还是不爱高飞了,却不知道泪水已经顺着她的脸颊,哗哗的淌了下来,脸色苍白的连夜色都遮不住。
闹市区红灯变绿的时间,一般都在两分钟左右。
在这接近两分钟的时间内,沈银冰一直痴痴的望着高飞,深情凝望,仿佛是过了两个世纪,整个世界上只有高飞一个人。
她爱他,也许是在去年那个夏天的午后,他驮着她走向停车场的那一刻,就已经注定了。
或许,是在她最无助最绝望这厮却神兵天将般出现在她面前时。
不管怎么说,沈银冰此时无比确定的确定,自己爱上了高飞,无法自拔:没有他的世界,生不如死。
既然这样,那就一起去死吧。
沈银冰的嘴角,忽然慢慢浮上一丝残酷的笑意。
就在这时,好像察觉出什么的高飞,抬起了头,然后就看到了她。
四目相对,却无言。
“高飞,我相信你,我会给你时间,让你彻底的忘记沈银冰,忘记所有对你好的女人,只想着我一个人。”
被高飞那深沉的心声所打动,王晨笑着说出了这句话,却没有听到回答,随即抬头——就看到了车内的沈银冰,正和她丈夫四目相对。
滴滴!
红灯变绿,一整天都没有休息的司机,不耐烦的按了下车喇叭,催促前面的车子赶紧走人,别耽误他挣大钱。
灯光下,等候红灯变绿的车子,长龙般的向前滑行,很快就驶过路口,消失在了对面的公路上。
高飞这才收回了目光,意识到刚才王晨好像和他说话来着,就问:“刚才,刚才你说什么了?”
“没什么。”
王晨笑了笑,站起身双手抱着膀子:“哦,对了,我忽然想起单位上还有件事等着我处理,我先去了——高飞,你自己先找家酒店住下,有什么话明天再说。”
不等高飞说什么,王晨就急急的走到了路边:一辆空着的出租车恰好驶来。
王晨拉开车门,头也没回的关上,接着从包里拿出一叠钞票,甩给了司机,冷冷的吩咐道:“随便开,只要不出市区就行,一直熬到车子没油了就行。”
“好咧,就按照您的吩咐!”
的哥双眼顿时冒光,飞快的启动了车子时心想:王三路那个王八蛋,中午时和我说他拉了一个漂亮姑娘,大把的钞票砸过来,不管去哪儿都成,只要耗尽油箱的汽油。捏捏的,老子还以为他是吹牛比呢,世间哪有这样的好事呀?哈,没想到还真让哥们赶上了!
暂且不提羡慕王三路的司机,单说高飞。
高飞就算是再傻,也知道王晨为什么忽然上车闪人了。
现在都晚上十点了,单位还有什么事需要她去处理?
她走,是因为看到他与沈银冰车上车下的四目相对脉脉含情罢了。
在王晨上车时,高飞很想拉住她的手,解释什么。
只是手刚抬起就落了下来。
因为他不知道该怎么和王晨解释,唯有低低的叹了口气,双手抄在口袋中,左右看了看走向了路对面。
公路对面路口的那边不远处,有个酒吧。
心情郁闷时,喝个小酒可是太多男人的选择了。
酒吧的名字涉嫌抄袭,叫星光大道。
走进星光大道酒吧时,高飞回头看了一眼,随即闪身走进了酒吧。
他在过路口时,有种明显的感觉:背后有人在盯着他。
那目光就像盯住猎物的毒蛇,寒森森的很瘆人。
就像躺在猪圈里的主,在屠夫没事来串门时也会感到不安那样,高飞这种在刀尖上打滚的男人,对于来自背后的危险,也格外的敏敢。
不过高飞现在不在乎这些,王晨的离开,和沈银冰的忽然出现,让他烦透了。
他现在只想找个地方好好喝一杯,大醉一场,假如谁敢来招惹他——扫瑞,男的打断腿,女的直接拱倒,不管丑俊,年龄大小。
高飞走进酒吧没多久,一辆红色奥迪缓缓的停在了酒吧门口。
车门打开,一条被斯袜包裹着的长长的腿,踩着细高跟黑色皮凉鞋,从上面款款的落了下来。
这是个身穿黑色蝙蝠衫,短裙黑斯袜的女郎,长长的发丝好像波Lang般的起伏,左耳下荡游着一个大大的耳环,精致的小嘴红艳艳,大黑天的还戴着个茶色眼镜。
女郎年龄最多也是三十左右,左手挎着爱马仕的小包,走路时两只高跟鞋几乎走在一条线上,不大但却很翘的臀,随着步伐左右摇摆,晃出让人眼花的风情。
都市女郎,姓赵名娴静。
赵娴静有个父亲叫赵友宾,有个一奶同胞的兄弟叫赵率。
在此之前,她一直在美国某名校攻读生化博士学位,并小有成就。
如果不是赵率惨遭别人毒手,相信赵娴静在数十年后,也许能站在诺贝尔获奖者的领奖台上。
赵率的惨死,打破了赵娴静的梦想,也是她止住了赵友宾企图利用职权,来报复那个强大的豪门。
报仇的最终目的,就是让杀人者偿命,对于找家这种不缺金钱的家庭来说,这是唯一解决问题的方式。
不过,报仇的手段却有很多种,比方赵娴静能利用自己的所学,让一个人在悄无声息中一命呜呼。
生化学博士,如果不懂得所学是当今世界上最残酷、也是最直接的杀人手段,那么就像一只狗不知道屎其实是香的那样。
赵娴静回国瞻仰了亲兄弟的遗容后,就始终在‘解读’高飞的资料。
赵家虽然无法和高家那样的名门大族相比,可要是想了解一个从小就生活在外面的高家子弟,还是相当轻松的。
现在如果有人向赵娴静问出高飞的问题(只要是公开的,甚至是半公开的),她都能一口回答上来。
最了解你的那个人,其实是你的敌人。
这句话对于赵娴静和高飞来说,可能是再也恰当不过了。
赵娴静制订了至少四套让高飞玩完的计划,不过她却没有对父亲说。
赵友宾如果知道的话,绝不会允许她擅自报仇的,哪怕他知道女儿和儿子的关系,可能是天底下感情最要好的一对姐弟了。
事实上也的确是这样:赵率小时候起,赵友宾夫妻就一直忙着工作,是比他大七岁的姐姐照顾的。
长姐如母。
赵率死了,赵娴静必须得站出来给他报仇。
也必须是她。
因为不管最终结果,都不会连累到赵友宾。
她可以死在为赵率报仇这件事中,赵友宾却不能——父亲,是整个赵家的支柱,事业又是在上升期,一旦出事,整个赵家都会完蛋的。
高级知识分子,总是有着一般人无法想象的智慧。
比方赵友宾要想查找高飞,得找关系啥的,可赵娴静要想找高飞,那就容易多了,只需入侵某家机场、或者某条来冀南的高速公路收费网站,就能获得某个人的出行信息,然后利用高科技来追踪他。
说起来很麻烦,也有些复杂,但对赵娴静这样的高级知识分子来说,根本算不了什么。
所以她轻而易举的找到了高飞,开始追踪,直至来到星光大道酒吧。
美女就是美女,尤其是赵娴静这样身材相貌俱佳的美女,只要一出现在酒吧这种鱼龙混杂的地方,肯定是所有人都注意的。
高飞没有看到她,他在喝酒,在酒吧的角落中。
几分钟的时间,高飞就喝了两杯人头马。
也许看出这家伙精神不咋样,所以那些在没事来酒吧找刺激的女孩子们,都没有向他跟前凑,这让他更有了种烦躁的孤独感。
“先生,请问我可以坐在这儿吗?”
就在高飞拿起酒瓶子倒酒时,听到一个很好听的女人声音,在对面响起。
高飞抬头,就看到了赵娴静——
“先生,我能不能坐在这儿呢?”
高飞抬头,眼睛就是一亮。
一个女人走到了卡座前。
这个女人看起来也就是三十岁左右,一件大v领的黑色连衣裙裹在她的身上,露出小半个肩膀和锁骨,皮肤雪白,脚下蹬着一双黑色坠花高跟凉鞋,个头不高却给人一种亭亭玉立的感觉。
\"我最近好像没有做什么善事吧,那该死的老天爷怎么会满足我的愿望呢,难道是我人品忽然大爆发了?\"
看着这个站在那儿好像一朵墨莲花似的小女人,高飞感觉脑袋有些晕,脸上更是本能的露出了满意的,满足的笑容。
看到高飞眼睛发光,总在自己脸上身上的转啊转的,女人微微噘起嘴巴,做出一个嗔怪的样子,把手中的小包放在案几上,双手拎着裙裾,款款的坐在了他对面,再次问道:“先生,我坐在这儿,你没意见吧?”——
高飞猛地甩了下头,把和红姐第一次见面的场景,从脑海中甩了出去,笑道:“呵呵,当然可以,有你这样漂亮的女士和我坐在一起,让我感到不胜荣幸啊!”
在说出这句话时,高飞心中猛地一疼,端起刚满上酒的酒杯,仰首一饮而尽。
相同的场合(都是酒吧),相同的搭讪话,但人却不同。
去年在酒吧内和他搭讪的小女人,现在已经长眠在了岭南的雨林中了。
第1130章 酒吧内的时空重叠!
高飞长这么大以来,自问从来没有愧对过谁,因为他始终秉承着‘别人敬我一尺,我敬别人一丈’的原则.
人世间最不值钱的东西就是钱,无论欠下多少外债,人死了……账就消了。
高飞以为最无法让人亏欠的,则是人情。
这么多年来,无论是国外还是在国内,无论是对沈银冰还是安归王,也不管是高家还是那些生死兄弟,他都不曾亏欠过谁。
唯独颜红。
那个身高不过一米五多点,后来几乎已经不再被他放在心上的小女人,却让他欠了一笔今生无法偿还的债。
情债?
还是别的?
高飞分不清,只知道他亏欠红姐的,却随着伊人逝去长眠在那片雨林中,再也没有偿还的机会。
所以在这段日子中,每当想到那个小女人,高飞就有种无力的悲伤,却被他深深的压在心底,唯有在夜深人静时,忽然醒来,耳边传来那个女人袅袅的余音:高飞……
颜红给高飞留下的最深印象,不是他们之间第一次突破那种关系,也不是她为了他孤身一人远赴岭南,而是双方的第一次见面。
高飞记得很清楚,他第一次见到红姐时,也是在这样一家小酒吧内,那时候他刚从沈银冰那儿讹来了一千块钱,就跑来酒吧装大款了。
然后那个小女人就出现了,径直走到他面前,娇嗲的声音问道:“先生,请问我能不能坐在这儿?”
“当然可以,有你这样漂亮的女士和我坐在一起,让我感到不胜荣幸。”
高飞望着站在面前的赵娴静,恍惚间又看到了红姐,随即举起酒杯,重复了一遍在红姐搭讪时说过的话,接着把整杯酒都倒进了嘴里。
辛辣的液体顺着喉咙淌进胃中,立即腾起一片火焰,把他烧的连连咳嗽,最后竟然咳出了泪水,不得不尴尬的笑着抬手擦去。
“谢谢。”
赵娴静居高临下的看着高飞,片刻后才低声道谢,款款坐在了他对面的椅子上,把小包放在卡座上,从里面拿出一个精巧的化妆盒,打开拿出唇膏,对着镜子仔细的描起了红唇。
好像担心自己的咳嗽声,会打搅到赵娴静补妆那样,高飞强忍着不再咳嗽,俩眼眨也不眨的看着赵娴静,眼神中全是温柔。
赵娴静在决定走进酒吧之前,就已经有了完整的计划,面对着高飞补妆。
其实她根本不用补的,她精致的面孔和优雅的气质,就算不化妆也是绝对的现代都市美女,她补妆,只是用来吸引高飞,让他步入自己圈套内的一个手段罢了。
果然,赵娴静在动作优雅的补妆时,眼角余光看向高飞,就发现他痴痴的望着自己,满眼里都是说不尽的温柔,和爱怜。
“都说这混蛋是那种见色眼开的恶棍,现在看来果然如此。”
赵娴静心中冷笑着,补妆的动作更加从容,也更优雅。
那时候,颜红第一次在酒吧和高飞见面时,坐下后也是拿出了化妆盒补妆。
现在赵娴静也是这样。
高飞刚从和红姐第一次见面的幻影中摆脱出来,再次看到这熟悉的一幕后,红姐远去的身影,再次与赵娴静重叠在了一起,让他再一次的沉迷了进去,眼角微微的抖动起来,低声说道:“红——姐。”
“什么?”
正在装模作样补妆的赵娴静,听高飞忽然含糊不清的说了点什么,手上的动作顿了下,看向了他。
酒吧角落中,忽然响起了轻柔的钢琴曲声,一个女孩低声唱起了《我是一颗小小的石头》:“我是一颗小小的石头,深深的埋在泥土之中,你的影子已看不清,我还在寻觅当初你的笑容……”
这首歌的旋律非常优美,起伏性也比较大,从温柔到深沉,从深沉到高昂,从高昂再到激昂,整首曲子可谓是跌宕起伏,但衔接的却没丝毫破绽,可以说是完美到了极点,很容易让人沉溺在其中。
事实上,在歌声响起后,酒吧内的客人们都停止了交谈声,脸上带着欣赏神色的看向了钢琴女孩。
高飞没有看那边,始终痴痴的盯着赵娴静,仿佛她就是他整个世界。
很突兀的出现在高飞面前,凭借自身的相貌和气质,引起他的好奇,然后再装模作样的补妆,让他为美女而倾倒——这本身就是赵娴静找高飞,计划中两个最重要的步骤。
只要这两个重要步骤成功了,那么她以后的计划就能顺其自然,最终把这个邪恶的男人,一步一步的引向死亡。
他死了,高家也无法把他的死安在赵家头上。
因为从今天开始,赵友宾就收回那些小动作,并在公众场合‘随意’的表示遗憾,解释以前针对天涯集团的小动作,只是一个老父亲丧子后的无常反应。
谁也不知道,最终把高飞带进死亡的人,就是赵家的人,赵率的亲姐姐赵娴静。
谁也不知道,正如根本没有人知道赵娴静曾经回国那样。
赵友宾的女儿,远在美国某大学,她即将和男友走进结婚殿堂了,而且她男友的地位也很敏敢,所以就算有人怀疑高飞的死和赵娴静有关,哪怕是高家,也得因为她男友身份而有所顾忌。
最终,高飞之死就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的被人遗忘,赵率也可以含笑九泉。
突兀的出现在高飞面前搭讪,并用补妆来引起这个邪恶男的注意,这两个步骤现在都是按照赵娴静的预想实现了,而且效果好的不得了:就在很多人都精心欣赏钢琴女孩的精彩演出时,高飞却看都没有看那边一眼,始终痴痴的盯着赵娴静。
那目光太温柔,也——太恶心。
赵娴静有种要吐的冲动,强忍住了,只是装做没有看到高先生的样子,淡然一笑,继续补妆。
原本轻柔的钢琴曲,此时已经有了深沉的高昂,正如钢琴女孩的歌声,也是这首歌的高超之处:“我是一颗小小的石头,深深的埋在泥土之中,千年以后,繁华落幕,我还在风雨之中为你守候!”
“千年以后,繁华落幕,我还在风雨之中为你守候!”
听到这首歌的最后一句后,高飞再也克制不住自己,慢慢抬起手伸向了赵娴静。
当他的右手轻轻抓主赵娴静的手腕时,后者身子猛地一颤,就像被一条毒蛇缠住那样,本能的甩了一下。
赵娴静的本能挣扎,一下子把高飞从幻象中惊醒,这才发现坐在对面的女人,根本不是红姐,而是一个年轻漂亮有气质的都市女郎。
赶紧缩回手,高飞有些语无伦次的赔礼道歉:“对、对不起啊,刚才那个啥,那个我——咳,对不起,真的对不起。”
其实赵娴静在本能的挣扎了一下后,就已经后悔了。
她今晚跟踪高飞来到酒吧内,本身就是要以自己为饵,悄无声息的除掉这个邪恶的男人,计划的开始很成功,甚至可以说是完美,他已经被她深深的迷恋,正是进行下一个步骤的最佳开端,怎么可能摆开他呢?
就在赵娴静心中后悔时,高飞赔礼道歉了,样子很局促,态度很诚恳,这让她心中松了口气,暗呼侥幸,动作很自然的撩了下发丝,掩饰住了刚才的厌恶神色,柔柔的笑道:“先生,能不能请我喝杯酒?”
红姐那时候,也是这样说的。
高飞嘴角一抽,深吸了口气笑道:“喝酒?好啊,没问题。”
抬手打了个响指,服务生快步走了过来。
“给这位漂亮的女士,来一杯——天使之吻。”
高飞说出这句话时,又有了种时空重叠的错觉。
天使之吻,是由一半棕可可酒,和一半1OZ鲜奶油调制而成,号称女人的最爱,高飞在国外时,就没少给女人点这种酒,也是他和红姐第一次见面时点过的酒。
如果时空真在此刻重叠的话,高飞希望眼前这个穿着时尚的都市女郎,能够说出他曾经听过,以后却再也没有机会听到的话。
赵娴静伸出舌尖,灵巧的舌尖就像小蛇那样,在刚补好的唇上饶了一下,继而吃吃笑道:“天使之吻,哟,看来你经常请女人喝酒呢。”
高飞身子后仰,盯着赵娴静笑道:“偶尔的……不过,我就是请,也只请你这样有品位的女人。”
\"这话我爱听。\"
赵娴静左肘支在桌子上,伸出了右手:\"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娴静,娴静淑女的娴静。\"
\"高飞,飞的又高又远的高飞。\"
高飞轻轻握著了那只消瘦,明显感觉到赵娴静的小手指,在他掌心轻轻勾了一下,脸上也悠忽浮上让人容易想入非非的羞红。
赵娴静为了复仇计划的顺利适时,今晚的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话,都对着镜子自我排练过很多次,力争不会露出丝毫破绽。
细节决定成败,这个渐显的道理,对于生化学博士来说,更是金科玉律般的存在。
到目前为止,赵娴静觉得她的计划实施的很完美,是相当的完美。
要不然,高飞在恋恋不舍的缩回手时,看着她的眼神中为什么全是无法自拔的沉溺?
赵娴静却不知道,她今晚在看到高飞后做的每一个动作,说出的每一句话,在去年夏天的某个晚上,已经有一个叫颜红的女人,都已经做过,说过了。
尽管她的相貌、身材和气质,都不是红姐所能比的——赵娴静,无论从年龄还是别的方面来说,都要红姐优秀很多。
当然了,赵娴静的演技,相比起红姐来说,可能要差了点。
就像俩人在握手时,用小手指勾高飞掌心的这个动作吧,红姐当初在作时,可谓是不露丝毫痕迹,就像她天生就是一个四处勾搭帅哥的水性杨花。
但赵娴静在做出这个动作时,就有些僵硬了,尤其是心底深处,更是泛起厌恶的神色——没有谁在强迫自己亲吻一条毒蛇时,仍能保持着该有的从容。
第1131章 娴静的真实目的!
赵娴静为了给赵率复仇,整个计划的每一个步,都是经过她多次推敲,几乎没有任何破绽.
不过,有些感觉却不是对着镜子自我排练时能感受到的,就像她在和高飞握手时,看似随意的勾搭动作,就比较生硬,眼底深处更是掠过厌恶。
一个形象俱佳的都市女郎,在主动勾搭一个男人时,凭什么要讨厌人家?
这本身就是最大的破绽,高飞当前要是能保持正常的话,绝对能从她的眼神中看得出。
可高飞却没注意到,他只是固执的以为,今晚赵娴静的出现,肯定是老天爷的安排——老天爷为弥补他心中的遗憾,才特意派这个叫娴静的女郎前来,重新演绎当初他和红姐的第一次见面情形,让他借此来最后缅怀一下那个已经远赴天国的女人。
依着赵娴静的计划中预测,趁着和高飞握手,做出那个很水性杨花的动作后,这家伙也许会惊醒,赶紧松开她的手。
毕竟人世间还有无事献殷勤这句话,一个形象俱佳的都市女郎忽然来讨好男人,是个正常男人就该想到这句话,并有了警惕心的。
赵娴静想到了这儿,也为此制订了下一步计划。
只是出乎她意料的是,高飞并没有缩回他那只肮脏的爪子,反而握的更用力了。
高飞这个和赵娴静计划中脱节的反应,让她有些心中一慌,赶紧借着服务生端过酒来的机会,抽回了手,食指、无名指和小指三根手指优雅的翘起,只用拇指和中指捏着酒杯,轻轻晃了晃轻启朱唇:“高飞,你现在应该是在怀疑,我为什么要主动找你来搭讪吧?”
高飞仿佛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动作有些失礼了,抱歉的笑了笑,却没说什么,只是端起酒杯,和她轻轻碰了下。
赵娴静也没说什么,端起酒杯,一仰首就把那杯天使之吻喝干。
头也不回的抬手打了个响指,示意服务员再来杯酒后,赵娴静语气低沉的说:“我吧,刚和男朋友吵了一架。我真想不通,我那样在乎他,为了跟他在一起,我都和我爸妈闹翻了,可他……竟然瞒着我在外面和别的女人混,被我撞破后,不但没有丝毫的愧疚,反而暴跳如雷,骂我撞破了他的好事,狠狠抽了我一耳光。”
她终究不是红姐。
虽然接近我的理由,和红姐当初接近我的理由基本相同,都是和男人吵架,可她就算是在愤慨时,也不会说脏话。
如果是红姐,这时候早就‘特么的、草’的乱说了。
而且,最后还会问我有没有香烟——高飞脸上含笑的盯着赵娴静,想到这儿时,就看到她抬手擦了下眼睛,低沉的语气中满是颓废,问道:“有没有烟?来一颗烟。”
来了。
她和我要烟抽了,就像当初的红姐那样。
高飞瞳孔微微一缩,心中忽然有了种被红姐在冥冥之中关注着的紧张,赶紧轻吸了一口气,让自己心神不再鼓荡,递上了烟和打火机。
赵娴静动作很娴熟的叼上一颗烟,高飞的火机及时凑了过去。
啪嗒,火机的声音很悦耳,动听。
赵娴静吸烟的动作很优雅,尤其是微微昂着下巴说话的样子,无处不透着她是一个高品位的都市女星。
透过缭绕的青烟,高飞很配合的说:“是啊,现在绝大多数男人都这样,哪怕自己女朋友天仙般的漂亮,可两个人在一起的时间久了后,就会觉得腻歪了,反而觉得外面的女人要更有味道一些……哦,你要的酒来了。”
赵娴静轻轻吐出一口青烟,头也不抬的接过酒杯,再次一饮而尽。
接连两杯酒水下去后,赵娴静好像再也无法控制自己对男友的失望,狠狠吸了一口烟,说道:“再来一杯!”
服务生看向了高飞。
高飞点头示意他去拿酒。
赵娴静反手擦了下嘴巴,声音有些嘶哑的说:“我真的很困惑。当初我们是那样的相爱,山盟海誓足可以把整个地球所压垮,彼此都以为是世间最幸福的人。可才过了两年……短短的两年时间,他就变心了,守着我和那个女人极尽肮脏时,竟然没有丝毫的愧疚。”
服务生再次端来了一杯酒,这次赵娴静喝的更快。
喝完后,她把酒杯向桌子上重重一顿,正要再要一杯时,高飞抢先说话了:“那个谁,娴静是吧,我觉得你最好是少喝点,这玩意看起来没啥酒精度,其实后劲很大的。”
去年那个夏天的夜晚,红姐接连喝下两杯酒时,高飞也曾用这样的话劝过她。
那时候,高飞劝颜红少喝点,不是真正关心人家的身体,而是关心自己的钱包。
当时他腰包里只要不到一千块,照颜红那个喝法根本不够的。
现在高飞有钱了,别说是请人来酒吧喝酒了,就算把整个酒吧都买下来,眉头都不会带皱一下的。
他劝赵娴静少喝点,只是出于关心:眼前这个外表娴静的都市女郎,给了他红姐的感觉,他有义务去关心她的。
“大吗?呵呵,我可不觉得。”
赵娴静摆了摆手,忽然吃吃笑着说:“啊,我知道了,你是心疼我喝酒太多,怕到时候买不起单吧?”
当时红姐也是这样说的。
高飞尴尬的笑了笑:“哪能呢,我就是担心你——唉,你既然要喝,那就尽管喝。”
“钱的问题你别担心,今晚你陪我,尽情的喝,消费多少,我来买单。”
赵娴静说着,从小包中掏出钱包,打开拿出一叠现金,怕是得上万,还有七八张银行卡:“喏,看到了没有,我有钱!钱,我不缺,缺的就是一个陪我喝酒,关心我的男人。”
高飞扫了眼这些钱,笑了笑抬手,示意服务生直接上整瓶的酒。
赵娴静喝的有些急,好像有些不胜酒力的样子,右手手背撑着下巴,斜着一双妩媚的眼睛看着高飞,慢悠悠的问:“高——是叫高飞来着吧?”
“是,我就叫高飞。”
“哦,高飞,你是做什么的?”
“你看我像做什么的呢?”
“打工一族吧?”
赵娴静歪着下巴,打量了高飞一眼,咯咯笑着伸出一根纤长的手指:“肯定是打工的,而且是是那种穿着很整齐,每天西服领带头发打着摩丝铮亮,其实每个月最多也就挣个两三千的推销员,对吧?”
真正的有钱人,绝不在意别人说他没有钱,就像高先生这样,也没争辩什么,只是随意点了点头。
他不在意赵娴静说些什么,只在意这个都市女郎,给了他红姐的感觉。
失去的,才是最珍惜的,既然已经重新找到了,就该加倍珍惜,哪怕赵娴静不是红姐,可她现在高飞的心目中就是颜红。
“不要紧,今晚我买单,你陪我,行不行?”
赵娴静拿过服务生递过来的酒瓶,给高飞满了一杯,轻笑着说:“就算我花钱雇你,来倾听我的心事。”
“乐意奉陪。”
高飞没有再劝说赵娴静,举着酒杯轻轻碰了下,一口喝干。
接下来,俩人都没有再说什么,就像比赛喝酒那样,你一杯,我一杯的,几分钟时间就把整瓶酒干掉了。
“来、来高度白酒,有没有精品伏特加?”
摇晃了一下空酒瓶,赵娴静对这瓶酒的度数很不满意,开始向服务生要求高度酒。
高飞没有劝,他在享受这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高度伏特加上来了,俩人再次喝酒。
高飞很清楚,人在郁闷时,就特别想喝酒,哪怕越喝越愁,所以他始终没有再劝赵娴静,只是打定主意等她喝醉后,把她安全的送回家,然后悄然离去,从此不再思念红姐。
今晚赵娴静的出现,绝对是冥冥之中注定的,这是老天爷的意思。
高飞现在很信这一套。
整整两瓶白酒喝干后,赵娴静终于露出了醉态,胳膊放在桌子上,压在下巴下,微微昂首看着高飞吃吃笑道:“高、高飞,我今晚就想喝酒,就想找个人倾听我的心事……可你知道,我为什么会选择上你吗?选择你这个表面看起来很风光,实则没钱的穷光蛋。”
看到她又叼上一颗烟后,高飞凑过火机替她点燃后,才摇了摇头说:“不知道。”
“那是因为我刚进酒吧,你就吸引了我,你身上有股子和别的男人不一样的气质。”
赵娴静抬头,身子前趴,伸手在高飞肩膀上拍了拍,含糊不清的说:“你应该很忧愁,也许是为了钱,也许是为了、为了嫌你没钱,就和你分手的女朋友。”
打了个酒嗝后,赵娴静咯咯笑问:“你说,我说的对不对?”
高飞已经把她当做了老天爷派来的红姐,所以无论她说什么,都不会反对:“对——是有个女人离开了我。你是怎么看出来的?”
“咯咯。”
赵娴静笑着,用力拍着高飞肩膀:“我可是长了一双慧眼呀,就随便这么一扫,就能看懂这酒吧内的人是什么人。”
再次打了个酒嗝,赵娴静缩回手捂了下嘴巴,眼神中有了迷黎的神色:“我是被男朋友抛弃的伤心人,你则是被女人抛弃的伤心人,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们都是同道中人。相同的伤心,自然会有相同的气质,你在不经意间就能吸引我,这就是很正常的了啦。”
高飞点头:“是,你说的很对,还喝酒吗?服务生……”
“不能再喝了,再喝,再喝就喝多了呢。”
赵娴静抬手摆了摆,斜着眼吃吃笑道:“高那个高飞啊,你是不是看我长的漂亮,又是精神特别空虚的人,所以就想把我灌醉了,占我的便宜?”
高飞摇了摇头还没说什么,赵娴静就抢先说道:“你不用解释了,别忘了我有一双如炬慧眼,什么看不出?不过我不在意。高飞,实话跟你说,我今晚出来就是想找个男人。”
第1132章 不会再让你觉得孤独!
“兄弟,我就有啥说啥了,我今天出来,就是打算花钱包男人的!怎么样,有没有兴趣?只要你答应我,今晚先给你一万块!要是让我满意了,以后每个月二十万!”
颜红拍打着高飞的肩膀,喷着酒气的样子更加妩媚,却不是在说笑.
高飞的眼珠子一下睁大:“啥?你、你包我?”
颜红用力点头:“嗯,我包了你!我没和你开玩笑,今晚算是试用期,只要你伺候我满意了,先给一万,以后每个月二十万——你放心,红姐我没什么不好嗜好,没有摧残男人的不正常心理,我所需要的,就是想找个男人来替代我老公,给予我想要的柔情。”——
一年前的那个夏天傍晚的酒吧中,颜红这样跟高飞说。
一年后的今天,也是在酒吧内,赵娴静说出了同样的话。
季节、地点、说出的话基本相同,但人却不同。
高飞还是高飞,这个叫娴静的女人,却代替了红姐。
这绝对是红姐附身在娴静身上了,绝对!
高飞死死盯着赵娴静那双水波横流的眸子,嘴巴张了张却没说出一个字。
“怎么,你还不愿意?”
赵娴静的脸色,刷的拉了下来,冷冷的说道:“是觉得我开的价钱低,还是觉得我是在和你开玩笑?再或者是,你不敢相信?”
高飞终于说话了:“我不敢相信。”
高飞不敢相信,是不敢相信眼前这个女人是不是真叫娴静。
也许,她该叫——颜红的。
“你不敢相信,也很正常的。”
赵娴静无声的笑了下,拿起桌子上的东西,随便抽出一叠钞票压在杯子下面,站起来转身就走:“这些是酒钱,我说过我要请你的——我在外面等你五分钟,五分钟后不见你出去,那我就走了。”
望着脚步有些踉跄,走路好像风吹杨柳枝般阿娜多姿的赵娴静背影,高飞慢慢的站了起来。
既然红姐已经附身在这个女人身上,重演了他们俩人第一次见面时的一幕,他有什么理由眼睁睁看着她独自离去?
在岭南,她已经独自离开过一次了。
这次,高飞绝不会让她一个人走。
他不放心。
赵娴静脚步踉跄的走出了酒吧,在下台阶时更是差点摔倒,索性甩掉了脚下的细高跟黑色皮凉鞋,赤着一双秀美白白的小脚,嘴里哼哼着什么小曲,踉踉跄跄的前行。
路边恰好有三个经常在街上混的小青年,看到赵娴静这样后,眼睛登时一亮,相互看了眼就加快脚步走了过去。
来到红色奥迪车前,赵娴静身子摇晃着,低头从小包内找车钥匙。
她刚把小包拉开,个头最高的小青年就站在了她身后,抬手按住了车门,眼神贪婪的盯着她修长的脖子下面,嘻嘻笑道:“妹妹,喝多了呢?要不要、要不要哥哥送你回家。”
一副醉醺醺样子的赵娴静,眼神一冷豁然抬头,正要说什么时,就看到高飞从酒吧内走了出来,立马咯咯的笑着,伸手扶住了小青年的肩膀:“好、好呀,我现在正感觉空虚寂寞冷呢……你、你送我回家,呃!不要回来了,还、还有你们两个,也一起去送我。今晚,我、我们三个人,大被同棉!”
那几个小青年在围住赵娴静时,只是想没事找点乐子罢了。
大晚上的,当街调息一下醉酒的富家女,好像是每一个江湖好汉最热衷的事儿了。
他们做好了被赵娴静臭骂一顿,然后就吹着口哨闪人的准备——哥几个虽然常年在街上混,却绝不会做那些强抢民女,尤其是富家女的糊涂事。
可是让哥几个目瞪口呆的是,这个形象气质极佳的富家女,竟然在遭到他们骚扰后,不但没有怒骂他们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反而邀请他们跟她回家,一起大被同棉。
幸福,来的太突然了。
无法不让哥几个目瞪口呆。
赵娴静眨巴了下水灵灵的眸子,抬手在高个头青年雄前推了一把,不满的说:“怎么了,不愿意去呀?不去拉倒,那就滚蛋,别挡着本小姐回家的路。”
谁敢说不愿意,老子拿刀劈了他!
为首小青年登时呼吸加重,连声说:“愿、啊,愿意!小姐,请上车!”
他那两个同伴,也都用力咽着吐沫,搓着双手,感觉好像在梦游。
等赵娴静打开车门后,为首小青年弯腰就向车里钻——脑袋刚低下,就觉得肩膀一紧,身子嗖的一声向后飞了出去,接着重重摔在了水泥地面上,疼的他哎哟一声叫。
为首小青年的叫声中,他那两个同伴,也相继神兵天将般的落在了他身边。
三人怒目看去,就看到一个男人站在了富家女身边。
看来应该是她的男朋友,这时候正在劝着她什么。
富家女却一把推开他,尖声叫道:“高飞,你走开,你不要我,有的是男人要我——你闪开呀你,你是我什么人呀你,你凭什么干涉我找男人?”
嚓,原来这家伙不是富家女的男朋友。
捏捏的,那他敢来破坏老子的好事,真是活的不耐烦了!
三个小青年搞清楚这一切后,登时勃然大怒,纷纷爬了起来,这个大力金刚掌,那个九阴白骨爪,还有一个使出了六脉神剑的绝技——嘴里尖声怪叫着,分左中右三路,齐齐的扑向了高飞。
哥几个没胆子犯罪,但这不代表着获得命运女神的青睐时却遭到破坏时无动于衷!
“别再乱了,你喝多了,上车!”
高飞把赵娴静推搡进车里,砰地关上了车门的同时,微微拧身飞起了右脚,一脚蹬在了施展出大力金刚掌的那哥们身上,直接就把他踢出了足足四五米远,就像踹破麻袋包似的。
严格的说起来,高飞是破坏了三位好汉的好事,所以在下手时留了情,别看踢的狠,实际上却没有伤到好汉的重要部位,只是暂时让他丧失行动能力罢了,躺在地下休息片刻,就能重新生龙活虎了。
车门砰地被关上后,醉眼朦胧的赵娴静,眼神一下子清澈了起来,甚至犀利的吓人,嘴角噙着冷笑隔窗看着高飞,轻而易举就把三个好汉给放倒了。
等高飞收拾完那哥几个,上车坐在驾驶座上后,她就顺势歪在了他怀中,双手抱着他胳膊,低低的呜咽道:“别、别再离开我了,我一个人在那边,好孤独,好怕。”
正要启动车子的高飞,闻言身子猛地一僵,抬头向东南方向看去——仿佛在夜空中看到了那片热带雨林,一个身材娇小的女人,站在山洞口,柔柔的笑着告诉他,她很孤独,很怕黑夜,别再离开他了。
揽住赵娴静的肩膀,高飞低声说道:“别怕,我不会离开你,我陪你。”
“好,这可是你答应我的,不许说话不算话。”
赵娴静挣扎着抬起手,点着导航仪说:“惜别里的秋水别墅区12号,是我的家。”
高飞打小就是从冀南长大的,自然知道惜别里在那儿。
惜别里是个地名,在千佛山的东边,距离大约二十多公里左右,那边别墅区林立,很好找。
半个多小时后,高飞就驾车来到了惜别里的秋水别墅区,12号别墅门前。
这一路上,赵娴静就像缠在大树上的藤蔓那样,紧紧抱着高飞的胳膊,不住的说她和她男朋友的幸福往事,时哭时笑,让高飞心里很不是滋味。
这边的别墅占地面积不是很大,不过布局、建筑物的风格却很别致,很适合三口之家居住。
用车钥匙上的遥控打开栅栏门后,高飞直接把车开进了院子里。
赵娴静这时候闭上了嘴,发出了有些沉重的呼吸声。
看来,她想睡着了。
高飞下车绕过车头打开门,低声说道:“到家了,下车吧。”
“嗯,嗯,哦。”
赵娴静低低的嗯啊了几声,却没有动。
高飞扭头看了眼别墅,客厅和楼上的窗户都是黑的,没有别的人。
接连喊了她几次都没有回应后,无奈之下高飞只好弯腰把她抱在了怀里。
赵娴静的身材和沈银冰差不多,都是那种身材高挑、线条优美、发育极好的女人,这一横躺在高飞怀中,长长的腿和胳膊,还有那瀑布般的秀发都垂了下去,却显得雄前格外高了。
漂亮的都市女郎,尤其是在醉酒后,神色是格外迷人的。
高飞低头看向她时,她睁开了眼睛。
四目相对的瞬间,赵娴静抬手搂住了高飞的脖子,低低唤道:“男哲——别走。”
一路上赵娴静都在不断的倾诉,所以高飞知道她那个负心男友就叫男哲。
星光下的赵娴静,显得格外无力,无助,让高飞很自然的回答:“好,我不走。”
“别再离开我,男哲,我真的好孤独。”
赵娴静重新闭上了眼睛,呼吸也越加的急促了起来,看样子好像要倒酒。
高飞连忙抱着她快步走向客厅,刚走到门前,赵娴静嘴巴一张,哇的吐了出来——全部吐在了高飞的怀里,和她自己的身上,一滴都没有Lang费。
高飞眨巴了下眼睛,苦笑着推开了房门。
房门在被推开的同时,房门后的立地台灯亮了,看来开关和房门有牵连的。
客厅面积不是太大,也就是三十四个平米的样子,不过内里装饰的却很有品位,从中就能看出主人属于什么层次的人。
每到一个地方,总要用最快的速度扫视一下周围环境,这几乎是每一个职业杀手的习惯。
高飞现在自然不屑去做杀手了,不过这个习惯却始终保持着。
短短几眼中,高飞就能从沙发坐垫的摆放、案几上果盘中的水果摆放等细节中,看出平时只有一个人在这生活。
粗粗扫了一眼客厅内,高飞抱着赵娴静来到了洗手间门前。
赵娴静这时候却迷迷糊糊的说:“去、去浴室……”
她虽然在醉酒中,却在吐了后觉得不舒服,要去洗澡。
第1133章 银色,黑色!
现在高飞和赵娴静俩人,身上都是她吐出来的污物,自然会感觉不舒服了.
去洗手间,和去浴室对高飞来说,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
用脚踢开浴室的房门后,高飞就看到了一个大大的白浴缸。
浴缸内放满了水,水色发白,应该是添加了牛奶等东西,上面还漂着一些玫瑰花瓣,在温热的水浸泡下发出幽雅的香气。
“我要洗澡——咯咯,男哲,你看我的心思多么细密,知道你今晚会送我回家,所以我在出门之前就放好了洗澡水呢。”
赵娴静双手搂着高飞的脖子,微微闭着眼喃喃说道:“我现在最想洗个热水澡了,和你一起,好吗?”
要是放在一年前那会儿,高飞肯定没有任何意见。
话说有几个血气方刚、又穷的叮当响的男人,会拒绝赵娴静这样形象气质俱佳的都市女郎邀请同浴的邀请?
没有人,除非那个人不是男人,或者是身体有毛病。
现在高飞却没有这个想法,他只想把赵娴静安全送回家后,就悄然离去。
今晚的经历,从而就会成为他思念颜红的最佳结果。
“好,你先洗,我随后就进来。”
高飞抱着赵娴静来到浴缸前,左右看了看正琢磨着把她先放下,让她自己脱掉衣服时,赵娴静却忽然猛地一挣,就像一条大白鱼那样,噗通一声跌入了浴缸内。
水花四溅。
本来高飞就担心她一个人洗澡会发生危险,毕竟她已经喝的酩酊大醉了,不小心淹死在浴缸内也不是多稀奇的事儿。
现在看她自己跌落进浴缸内,心里一慌,本能的弯腰去捞——一只手却从水中伸出,握著了他的手腕。
赵娴静从水下探出头来,望着高飞颤声道:“男哲,来。”
高飞摇了摇头,低声说:“娴静小姐,我不是你的男哲。你自己洗吧,我去外面等。”
“怎么,你又要离开我了吗?”
赵娴静左手按着浴缸缸沿,从水中哗啦一声站了出来。
夏天衣服本来就很少,尤其是在被水泡了后,自然是全部贴在了身上,把赵娴静那具堪称完美的身躯,彻底显现了出来。
她却像没看到这些那样,死死握著高飞的手,声音里又带有了呜咽的颤音:“男哲,你刚才还答应过我的,今晚不再让我一个人孤独。”
高飞摇头:“娴静小姐,可我不是男哲,我是高飞。”
赵娴静愣了下,用力摇头:“我不管,我不管你是谁!你要留下来陪我,哪怕只是让我静静的靠在你的怀中,还不行么?行么?”
只是让你靠在怀中,这倒不是不可以。
高飞犹豫了下,正要说什么时,赵娴静猛地向回一拽。
他脚下一个踉跄,直接扑在了浴缸内——
银色。
银色并不是像红色、蓝色那样的颜色,而是一种生化产品名称,是由美国某知名大学菲亚塔教授刚研制出的。
银色最大的特点就是无色无味,液体状态,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和水分子融合,如果有人不小心沾上这种掺杂了银色的水,当时不会感觉有什么不妥,但最多24个小时后,全身细胞就会迅速衰落。
人体是由无数个细胞组成的,随着细胞新陈代谢越来越不均衡,人本身也会衰老,慢慢的牙齿开始掉光,头发会变成白色,直至终老。
正常人随着细胞的衰老而衰老,期间的过程是相当漫长的,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得历经数十年,甚至上百年。
但是银色沾染人的皮肤后,却能让人的细胞,以最快的速度死亡,最多24小时后,人体本身的机能就会消失,继而‘寿终正寝’。
从某些方面来说,银色就是一种毒药,功效相当牛叉的毒药。
不过,正所谓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任何东西在具备反面意义的同时,也有着它正面的作用,根本区别原因,就是看这东西是用来做什么的了。
银色在两年前就被菲亚塔教授发明了,而赵娴静就是他的助手。
到目前为止,菲亚塔教授也仅仅知道银色具备让任何细胞迅速自然衰老的功效,其它的还没有发现。
当然了,如果把银色看作是一种毒药的话,那么自然就会有解药。
事实上,菲亚塔教授也的确找到了解药,解药的名字也以颜色来命名:黑色。
黑色,本来就是银色的对立颜色,所以这个名字很形象。
银色的造价相当昂贵,就像它无比强大的功能那样:一毫克的银色就价值数万美金,同样,一毫克的银色,就能迅速让至少三立方的水,变成对任何生物都致命的毒药。
别说是喝了,就算是沾上一滴,如果没能及时注射黑色,也会在24小时后变成耄耋老人,继而自然死亡,谁也无法查出确定的死因。
这样造价昂贵的毒药对于一般人来说,要想得到那无异于天方夜谭。
赵娴静却能,最起码她能拿到一毫克,而不会出现任何问题。
在被高飞载着回家的路上,赵娴静已经偷偷给自己注射了黑色:注射黑色后,细胞可以在24小时内,不会被外界造成任何损坏。
不过,也正是因为黑色的强大功效,可以让细胞在24小时内变得强大无比,所以有可能会让被注射之人在遇水后,格外的兴奋,其中就包括某些需求。
赵娴静做为菲亚塔教授的助手,也参与了银色、黑色的研究,自然懂得它们的功效——如果,一毫克能够像一滴水那样多,不会在短短零点零三秒内就能发挥在空气中,还得在适当的水温中才能起到效果,那么她肯定不会把高飞带回家。
她完全可以在酒吧时,把银色涂在手上,然后再蹭在高飞身上。
任何东西,有它的牛比之处,自然也有不足的方面,这是老爱在相对论中早就提到过的了。
赵娴静在把高飞拽进浴缸内后,因为黑色遇水强大的功效,可能会导致她无法控制某些反应,继而和高飞发生那种肮脏的关系。
这一点,她早就预料到了。
不过她不在意。
是真的不在意!
只要能让高飞去死,还不会被人怀疑是死在赵家手中,那么付出她的身子,又能算得了什么?
也许,男哲会接受不了这个现实,可她已经顾不上了,因为每当她想到赵率的样子,想到俩人儿时他跟屁虫那样跟在后面喊姐姐等等我的声音,她就会在不知不觉间泪流满面。
为了给赵率复仇,赵娴静无怨无悔!——
高飞抱着赵娴静走进别墅客厅内时,一辆出租车缓缓停在了别墅前面的路上。
“不用找了,剩下的当小费好了。”
一个看样子最多也就是十一二岁的女孩子,从车上跳了下来,两只柔顺的羊角鞭晃啊晃的,说不出的可爱。
看到身穿运动短衫的小姑娘走向别墅那边,的哥低声叹了口气:“唉,有钱人家的孩子就是不一样啊,人虽小,却聪明伶俐的让人心惊。”
如果在无限感慨中驱车离去的的哥,知道这个名叫苏樱的女孩子,是个杀人无数的小魔女,或许就不会说这样的话了。
苏樱在这段时间内的日子很逍遥,安归王假扮的高飞,给了她一大笔钱。
苏樱拿着这笔钱,自个儿找了个私立学校,就在冀南,吃住都在学校中,白天很少出来,但晚上却很少在学校中。
小小的年纪,已经在冀南开了几家商铺。
当然了,谁也不知道她就是老板。
这些天中,她始终在忙活商铺的事儿,因为近期要投资开一家化妆品店,手里的钱有些不凑手——钱不够,找安归王卖消息。
高飞和王晨回到冀南的当天,苏樱就知道了。
她始终在暗中盯梢——小小年纪,能够躲过高飞的发现,这绝对是个了不起的成就。
今晚高飞和王晨相依相偎在候车亭下时,苏樱就在不远处的麦当佬里啃鸡腿。
她不但盯着高飞俩人,也发现了藏在红色奥迪车内跟踪高飞的赵娴静。
不过她始终没有露面,而是静观其变,直等到高飞送赵娴静回家,才打车跟了上来。
这些天内,苏樱一直很纳闷,她想不通安归王在假扮高飞时,是怎么应付他那些女人的。
今晚既然遇到了,那么她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了。
同时,苏樱也找到了新的卖点:那就是调查赵娴静的真实身份,然后把她和安归王‘出柜’的事儿,再卖给俩人。
相信能卖个好价钱。
苏樱好像小学生那样,蹦蹦跳跳的来到12号别墅前,左右看了看正要翻墙而入时,却又犹豫了:反正只需调查出赵娴静的真实身份,就能卖个好价钱,又何必非得冒险看男女恩爱的画面呢?
少儿不宜啊。
想通了这点后,苏樱来到了路边的法国梧桐树前,就像一只狸猫那样,灵敏的爬了上去,藏在了树杈中,拿出了早就准备好的相机,准备暗中拍摄赵娴静送安归王出来——
如果高飞不愿意,就算赵娴静使出吃奶的力气,也休想把他拉进浴缸内。
他被拉进去,只想借给赵娴静一个坚实的肩膀。
除此之外,高飞没有任何肮脏的想法。
只是现实总是和想法有着太大的出入,高先生也许是第一次和陌生美女亲密接触时,心里没有那种肮脏的想法,可赵娴静却很快蛇儿一般的缠了上来。
因为担心黑色的药力,不足以化解银色之毒,所以赵娴静在给自己注射黑色时,是该注射的两倍。
这就促使她的身体和银色接触后,黑色加倍发挥了它的功效。
热。
无法形容的感觉,使她刚才在拉高飞进来时,差点控制不住。
幸好,仇恨的力量是伟大的,她在被黑色彻底控制之前,把高飞拉进了浴缸。
赵率的大仇,终于得报了,他在天之灵可以瞑目了!
这个念头,是赵娴静被黑色控制之前,唯一能被她左右的。
第1134章 疑点重重的女人!
银色是中稀奇的东西,不能直接接触空气,只能在水中被释放,而且对于水温的要求也很严格,在低于80度的水中,它的毒药分子就不会被激活.
所以在决定要用银色来干掉高飞时,赵娴静想来想去就只能想到浴缸了:她在跟踪高飞之前,就已经事先做好了这一切,只要能成功把高飞拽来别墅,拉进浴缸内——赵率的仇,就已经得报了。
当然了,为此她也可能得付出代价,比方在黑色激活细胞生机的极大功能下,她身为女性对生理上的要求,也会被无限扩大,无法自己。
可赵娴静不在乎。
自己的身子算什么?
别忘了高飞的背景有多么的强大,要想干掉他,并且不能让人把他的死联系到赵家,除了利用姿色和银色这‘双色’外,赵娴静想不到更好的办法。
就当是我的第一次被狗吃了,反正24小时后,他就会老死的!
赵娴静勉强控制着自己把高飞拉进浴缸内后,就彻底失去了狼,随即蛇儿一般的缠上了他。
疯狂这个词,也许是专为女人而发明的。
在赵娴静缠上来后,高飞第一反应就是推开她,跳出浴缸:赵娴静的人,身体和气质,虽然都美的让高飞这样血气方刚的男人无法抵抗,但他却是一直把她当做是红姐的。
因为他们今晚的相见,就重现了当初高飞和红姐第一次相见时的那一幕。
如果赵娴静真是红姐,高飞绝不会拒绝,早就采取主动了。
可她不是,她只是高飞郁闷时在酒吧相遇的陌生都市女郎罢了,所以高飞才拒绝。
只是高飞的推辞,明显不是已经彻底被黑色激活的赵娴静对手,他的手刚伸过去,就被她握著,引导着游走向了女性最美丽的地方。
再然后,在赵娴静的叫声中,孤男寡女共处一浴缸内该发生的事儿,就在她的‘野蛮’主导下,发生了。
水面,就像起风了的海面上那样,怒Lang吼叫着扑向缸沿,洒在了地上。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海面上的风暴,怒Lang,才慢慢的止歇了下来,一对男女相拥着倚在缸沿上,浴缸里的水已经剩下了半缸,水温也低了很多。
抱着好像没有骨头似的都市女郎,高飞心中低低叹了口气,睁开了眼,尽管浴缸内掺杂了一些牛奶,在他们成为一个人时,他仍然能看到红的颜色,从下面冒出。
赵娴静,竟然是完璧之身。
可她在酒吧中却告诉高飞,说是她男朋友‘玩腻了’她,就把她抛弃了,喜欢上了别的女人。
而且最重要的是,一个未经人事的都市女孩,怎么可能在她的第一次时,就表现的这样疯狂,索求无度呢?
这种种让人不解的迹象,都能让高飞联想到‘圈套’这个词。
这是一个圈套,是这个叫‘娴静’的都市女孩精心布置的圈套,从她出现的一开始算起,高飞就被他引导着走进了圈套内。
或许,那几个在酒吧门口的好汉,也是她这个圈套中的一个环节。
“她为什么要这样做?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
低头看着闭眼躺在怀中,累得已经睡着了的赵娴静,高飞真是百思不得其解:要说她是有怀心思吧,到现在为止除了把她自己搭上外,并没有发现任何对他有伤害的迹象。
难道她真像她所编造的那样,找个男人疯狂一次?
也不对——谁见过一个未经人事的都市女郎,会和一个陌生男人这样疯狂?
想的脑袋都疼了,高飞也没想明白这是为什么,只知道赵娴静这样做无论有什么目的,他都不能怪罪她。
而且自己得离开了,夜已经很深了。
抱起睡着了的赵娴静,高飞抬脚走出了浴缸。
因为俩人的衣服,都在刚才那场风暴中变成了碎片,随意扔在了浴缸外。
“希望她的衣橱内,能有男人穿的衣服。”
高飞抱着赵娴静走出了客厅,抬头看了下二楼的走廊,这才走上了楼梯。
他刚走到楼梯拐角处时,忽然猛回头,然后就看到客厅的房门开了,一个手捧着鲜花的男人出现在了门口,一脸的温和笑容——
苏樱坐在梧桐树的树杈上,手里拿着摄像机,时刻准备着拍下安归王和某女手牵手走出别墅的画面。
她在树上等啊,等啊,等的腮帮子上都被蚊子盯了好多个包,该死的别墅房门仍然没有任何动静,几次她都差点忍不住的跳下去,冲进去双手叉腰的问问那对男女:你们还有没有公德心啊,无论做什么都不能快点嘛,难道不晓得外面有人为你们而喂蚊子嘛!
当然了,苏樱只是这样想想而已,哪怕再给她两个胆子,她也不敢冲进去撞破安归王的好事。
那个抚养她长大,可她到现在都不知道长什么模样的女人,就是个恶魔。
苏樱等啊,等啊,等的最后一丝耐心就要失去时,终于有动静了。
动静不是来自别墅内,而是在外面:一辆黑色的轿车,缓缓停在了她藏着的梧桐树下。
“不会是那个女人的男人回来了吧?嘿嘿,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可就有乐子瞧了!”
借着街灯的光芒,苏樱在看到一个大热天还西装革履的年轻男人走出轿车后,就觉得今晚所受的罪都值个了。
“嚯嚯,这个家伙还是南韩人呢。”
听到年轻男人用韩语吩咐司机在外面等候后,苏樱看着他的眼神里就带有了怜悯之色:“唉,你的女人在别墅里和别的男人、哦,错了,是和一个表面是男人,其实是女人的男人乐和,你来凑热闹也倒罢了,还有必要拿这么一大捧鲜花?”
正如莫邪征东了解安归王,身为女人也同样能‘泡’女人那样,苏樱也坚信她伟大的王,拥有让女人无法自拔的本事——问苍天,还有安归王只要去做还能做不到的事吗?
居高临下的苏樱,在捧着鲜花的男人走进别墅院后,抢先把镜头对准了别墅房门那边。
别墅客厅的房门玻璃,是磨砂玻璃,里外都无法看到的那种,不过上面的玻璃却是一般玻璃,视力良好的苏樱,在高处一眼就看到了客厅内的情景。
她开心的看到:安归王假扮的高飞,怀抱着那个都市女郎,从浴室内走了出来。
这俩人都没穿衣服——咦,不对,她、她怎么是男人!?
在苏樱的心里,一个小时前就和某女进了别墅的高飞,绝对是安归王假扮的。
安归王有着千变万化的本领,可她终究是女人。
一个女人的易容术再特么的逆天,总不能在变成男人时,连男人才具备的丑陋特征,也能变出来吧?
苏樱看到的高飞,就是一个货真价实的男人!
“他不是安归王啊,他就是高飞,货真价实的高飞!”
苏樱望着抱着赵娴静站在浴室门口呆了片刻,就走向楼梯的高飞,猛地明白了过来。
但同时也很疑惑:既然真正的高飞回归了,那么安归王呢?
她又去哪儿了?
唉,最近一段时间内,把精力都用在生意上了,反而忽略了所有的消息。
苏樱心中叹了口气时,捧着花儿的男人,已经推开了别墅客厅的房门。
“要心静,精心,管他是高飞还是安归王呢,还是先看好戏要紧!”
看到捧花男推开客厅房门后,苏樱迅速收敛心神,把相机对准了那边,嘴角上又翘起了得意的微笑,喃喃的说:“高飞,你睡了人家的女人,我看你这次该怎么收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