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五章: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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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流不息,接踵摩肩,是谓繁华的苏州城。
自从进城门开始,娇娜就像出了笼子的鸟儿,按耐不住地一直伸头到车厢外,兴奋好奇地朝外面张望,看得不亦乐乎,什么都感到新鲜,什么都感到欢喜。
她本就生得一副姿色艳绝的外貌,眼下毫无遮掩地露出姣好的面容来,一路上不知引来多少道热切的目光注视。尤其是恰好路过的书生秀才们,他们看见娇娜,还以为是哪家大家闺秀出游呢,心中窃喜,忙不迭地“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各做姿态动作,企图吸引娇娜的注意。其中有两、三个,当即高声吟诗起来,抑扬顿挫,朗读得喉结一缩一缩的,唾沫横飞,当真是吟得一嘴好湿。
“吵死人了,个个都像公鸡叫!”
皇甫小姐蓦然一声“河东狮吼”,那几个书生骇然失色,赶紧灰溜溜没入人群中。
陈剑臣看见,忍禁不禁,但为了避免某些不必要的麻烦,还是对娇娜道:“皇甫小姐,你还不坐回车厢内去?”
娇娜看得正过瘾,哪里肯听?
陈剑臣脸一板:“你不听话,小心先生戒尺侍候。”
听到“戒尺”二字,娇娜这才不情不愿地坐回来,只是仍情不自禁地撩开车帘子,撩出一条缝来探望。
“恩公……恩公果然是你……”
似曾相识的声音,就见到街边上一处书画摊子里激动地冲出一个人来,可不就是那个书痴张唤蕴吗?
相隔数天,书痴依然一身敝旧,只是全身上下干净利索了许多,不复之前的不修边幅,浑浑噩噩,起码看起来像个正常人了。
“哦,原来是张兄,你怎么在这?”
陈剑臣叫车夫把马车停住。
张唤蕴忽而朝着他深深弯腰一鞠躬,道:“当日公子不留姓名,小生还以为再无见恩公之日了。”
陈剑臣呵呵一笑:“举手之劳而已,不必挂齿。”又指着那边的书画摊子,问:“这是张兄开的?”
张唤蕴面有惭色,道:“一介贫寒,无以为生,所以开设一小摊子,聊以补贴家计。”
陈剑臣心一动,已然知道自己吩咐那书魅颜如玉的策略有了效果——虽然到目前为止,张唤蕴还是不肯卖掉家中一部分的藏书来改善生活,但他起码已经迈出了樊笼般的书房,走了出来,还放下颜面在街边卖起字画,真正做起了营生,以此补贴家用。比起以前的痴呆傻愣的样子,已然算是新生。
“张兄,圣贤有云‘百行孝当先’,堂堂七尺男儿,而立之年,如何还需要老母亲含辛茹苦照顾抚养?躬身自省,当好之为之。”
张唤蕴叹道:“恩公一语惊醒梦中人,小生愧读圣贤书了……回想前尘往事,历历在目,宛如一梦,白痴之梦。小生已决定营生之余,苦读经义,明年参加乡试,博取官身功名。”
他读书万卷,也擅于做八股文章,平时的岁考科考都是名列前茅的,因此也获得了明年的乡试资格。相信有颜如玉在一旁督促指引,张唤蕴倒很有机会中举。
陈剑臣一拱手,道:“那我就先预祝张兄明年榜上有名,一举天下知了。”
张唤蕴还礼,道:“小生观公子气宇不凡,定非池中物,相信他日我们都会同朝为官,到了那时,小生再请恩公为座上宾。”
闻言陈剑臣哈哈一笑:这书痴转性之后,果然心思敏捷了许多。
双方作别,那张唤蕴犹站立在街中,目送不已。
到了客栈,和王复一行碰头,交代了一些事情后,差不多就告一段落了。
想及即将的分别,鲁惜约黯然神伤,竟无语凝噎。
陈剑臣下得楼来,忽然发现娇娜不见了!
问起小菊,小菊回答:刚才娇娜说要出去方便一下……
听到这句话陈剑臣就知道事情要糟——娇娜分明是寻个借口溜跑出去玩了;而偌大一个苏州城,该去哪里寻找?
“胡闹!”
陈剑臣暗暗骂了句,也怪自己一时疏忽,明知道娇娜是个活泼乱动的性子,到了苏州哪里肯乖乖听话,像个淑女的?
那样,就不是娇娜了。
此时小菊也反应过来,吓得有些惊慌失措,连问陈剑臣该怎么办,如果小姐出事,那问题就严重了。
对于娇娜会出事的可能性,陈剑臣倒不担心,她可是得道的狐狸精,修炼出了人形,等闲人哪里能耐得了她?怕只怕她会到处生事,招惹到许多麻烦来。
想了想,陈剑臣叫小菊和车夫就在客栈这里等,他一个人出去寻找娇娜。小菊本也想去,被陈剑臣喝住——她一个小姑娘的,没见过多少世面,只怕去找人的时候,找着找着连自己都丢了。
这样的事情多有发生。
陈剑臣迈开大步,先到附近的街道上寻找。
……
却说娇娜,找个借口支开了小菊,悄悄溜到了街上,看着熙熙攘攘的人群,顿然觉得天空任鸟飞,海阔凭鱼跃了。这边看看,那边悄悄,蹦蹦跳跳的,不大一会就走出老远的一段路,连自己也不知道到了什么地方。
她也不管,反正信步而行,恰好看见街边上有卖冰糖葫芦的,看着一串串,鲜红欲滴,非常的馋人,她不禁走过去。
那贩子热情地摘下一大串递过来,吆喝道:“又大又甜的冰糖葫芦,这位姑娘尝一尝吧,包你吃一串买三串。”
娇娜不管三七二十一,拿过就吃,眉开眼笑赞道:“真甜。”
三两下一串冰糖葫芦就进了肚子里。
小贩又问:“还要不?”
“要。”
于是左右手各自拿了一串冰糖葫芦,左舔一下,右咬一口,不知多爽。
小贩笑容满面:“姑娘,盛惠十一文钱。”
娇娜一听傻了眼,这才想起爹爹说过在人间拿人家的东西可是要给钱的,只是她从没有出过门,身边更不曾带得一文钱来,这可如何是好?
嗯,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有了决定,立刻撒开双腿就往街边巷道里跑。
这一下轮到小贩傻眼了:什么世道呀,什么时候长得如花似玉的小姑娘也会吃白食,霸王餐了?
他来不及多想,喝道:“姑娘你还没给钱呢。”
扛着家伙,奋力追过去。
娇娜不懂路,选择的巷道竟是一条死胡同,奔出几十步前面就没路了,而是光秃秃的墙。她不假思索,暗念一句口诀,用了个“穿墙术”,娇小的身子直愣愣往墙上一冲,瞬间穿了过去,消失得无影无踪。
这是……
后面小贩见到,吃惊得几乎连眼珠子都要瞪得掉了下来:“妖怪,有妖怪呀。”吓得把手里的冰糖葫芦都扔掉在地,呼天喊地地冲了出去。
“阿尼陀佛!”
一声佛号,犹如晨钟暮鼓,骤然在耳边响起,震得耳膜晃动,脑海清明。小贩抬头一看,就见到一位身穿白色僧袍的大和尚立在自己身边。这和尚天庭饱满,浓眉大眼,面目俊朗,非常的年轻,加上身材挺拔,僧衣洁白似雪,一尘不染,能给与人一种飘然欲仙的感觉,和寻常的僧侣截然不同。
他右手持一把九环禅杖,左手托着一个钵,底平口小,通体紫红色,隐隐有光华流溢出来,一看就知道不是凡物。
和尚一合十,道:“这位施主有礼了,贫僧是金山寺的拂晓和尚,朗朗乾坤,你为何大喊有妖?”
小贩吞了一口口水,当即把事情经过说了出来。
“哦,还有这等事?”
拂晓和尚心中已然明了,踏步进入那小巷之中,朗目四顾,到了尽头的墙壁之前,站定,忽地一口唾沫吐入到左手托着的钵盂之中。
嗡!
那钵盂内突生变化,水汽袅袅,只转眼工夫,里面竟然萌生出一汪清水来。
清水清澈见底,恍若一面能照出事物的镜子。
事实上里面正在映照出一片会动的镜像,仔细一看,竟是刚才娇娜跑进巷道然后施展出《穿墙术》穿墙而走的整段完整的过程。
“原来是一只修炼百年的小狐狸精……哼,光天化日之下,居然也敢化作人形闯入闹市之中,简直不知死活。也好,贫僧要祭炼黎明塔,正需要镇压炼化九百九十九只化形级的妖魔鬼怪,才能炼出塔灵来……”
想到此处,他嘴角露出一抹微笑,直如阳光般灿烂,如果不是个光头和尚的形象,而是一个书生的话,这么一个温和的笑容,不知会迷倒多少大家闺秀,小家碧玉呢。
“大师,是不是妖?”
后面小贩战战兢兢地跟着,这时小声问道。
“的确是妖,贫僧这就去降妖除魔了。”身子一跃,轻飘飘地飞过墙壁,身形异常潇洒,眨眼间不知去向。
小贩见状,虔诚之心顿生,跪倒在地,砰砰砰地磕了几个响头:都说金山寺里的和尚个个都法力高深,皆为得道高僧,果然!看来日后要多多去金山寺烧香拜佛才行了……
第一百零六章: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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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华的街道,熙攘的人群,仿佛一模一样的叫卖声,人在其中,分不清东南西北。娇娜猛然发现自己迷路了。她跑得匆忙,甚至记不得原来客栈的名称,街道的名字,因此根本无法找人问路。
苏州城,真得很大……
娇娜忽又想起爹爹语重心长的话语:“娜儿,天下何其大也。这天下的世界始终是人的世界,所以我们才要变人形,学人语,习人字,知书而识礼。如此,才能在这个世界活得很好。否则,不读书不明理,纵然开了灵窍,有了智慧,哪怕获得巨大的力量,但本性上依然还是茹毛饮血的兽类罢了。”
随即回响在耳边的,是陈剑臣的训导:“天大地大,道理最大……”很多事情,果然不是靠着一双拳头就能打得通的。
比如现在,虽然娇娜可以施展出特殊遁法直接回到家中,只是如此大型的道法施展出来后,肯定会惊动不少人,从而会暴露自己的身份。到了那时候,他们父女还能不能继续留在胡庄都成问题了。
娇娜虽然莽撞,但对于某些根本性的原则问题还是有些分寸的。
如此,站在热闹的街头上,娇娜彷如一叶孤舟,不知何去何从;又像一个走失路的小孩,举目茫茫,彷徨无助……
猛地,娇娜视线之内就见到一个身穿白色的年青和尚——
街道上行人何止百千?一望不到头,男女老少,高矮胖瘦,什么样的人都有。但是,当那个白衣和尚出现在其中的时候,其他所有的人似乎统统都不见了,不存在了。只剩得这么一个手持禅杖,掌托钵盂的和尚,迈着大步,足不沾尘般潇洒走来。
娇娜双眸瞳孔急缩,犹如被针刺着了,感受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危机感,就像被一只苍鹰盯住了一般,浑身寒毛都要炸开来。
就在这一刻,她竟然冷汗潸潸,仿佛下一刻就要现出本体来仓皇逃跑。
“菩提本非树,明镜亦非台;吾眼通天地,处处真谛在……”
拂晓和尚看着不远处的那只通体火红的小狐狸,嘴角又露出了足以颠倒众生的微笑。
嗡!
很细微的一声响,从左掌心出的钵盂发出,但他身边经过往来的人都没有发现那钵盂此时已经离手三寸,并在做着激烈的旋动,仿佛下一刻就会脱手飞出,把娇娜收入钵盂之中。
咦!
就在这时候,那狐狸精面前忽然跑来一个人,挡在了前面——怎么可能?此子有些古怪,竟然挡得住我的七转法身真眼?
拂晓和尚眉头一皱,眼瞳中骤然闪现出一圈金光来。
金光似无形,形成一圈,化作一张金铙模样,嗖的便飞了过去,视空间如无物,一下子就没入对方体内。
铿!
超越凡人耳根的声响激荡而起,对方体内猛然跃出一把莹莹小剑,通体洁白似冰,有质而透明。
相比金铙,那剑形微小得几可忽略不计。但就是这么一把小剑,毫无畏惧地迎上了金铙,根本不需要人挥使,直愣愣一剑劈下。
噗!
剑光现,金铙破,散作无形……
嗯?
拂晓和尚右脚刚刚踏出,此刻就这般停留在虚空中,过了许久,才缓缓放了下来,踏在坚实的街面上。
那是正气,正气化剑……
想来,这世间已很多年没有正气出现了,没想到居然会在苏州城内见到。
拂晓和尚面现凝重之色,抓住禅杖的手紧了紧。
陈剑臣挡在娇娜面前,俯首到她耳边轻语,告诉她回去客栈的路径,要她先上马车回家去。
他说话的时候,把气吹到了娇娜精致如玉的耳朵上,不知怎的,小狐狸精慌乱的情绪迅速得到平静下来,低着头,一句话也不说,伶俐地离开了。
陈剑臣目送她远去,这才转身过来,和那位缓步走过来的,风华绝代的和尚面对面。如此风采绝伦的和尚,他也是平生首见,暗地不禁喝一声采。
拂晓和尚来到陈剑臣面前,平静地道:“施主,你挡住了贫僧的路。”
陈剑臣眉毛一扬:“是吗?不过有言道释家大开方便之门,这一条路让小生走走又何妨?”
拂晓和尚合十,道:“施主乃读书人,读书当明理,不过贫僧观施主似已误入歧途,还是及早回头是岸为好。”
陈剑臣一动不动,淡然道:“妖魔道,人间道,我自行我道。在小生心中,此岸非彼岸。”
闻言拂晓和尚猛地哈哈一笑:“好一个‘我自行我道’,施主心意坚毅,却不知道早已执迷不悟,看不透这天地奥秘,困身樊笼之中,可惜呀,可惜。”
陈剑臣晒然一笑:“道不同,不相与谋。道门自求逍遥,释家唯问皆空。而君子,士不可不弘毅。”
拂晓和尚双目精光爆射,猛然落在陈剑臣的面门上,似乎要看个透彻明白。陈剑臣毫无畏缩,迎目而向,针锋相对。
一会之后,和尚眼皮一垂,恢复成一副慈悲为怀的和顺模样,叹息道:“也罢,既然施主心意已决,贫僧就开一次方便之门,施主好之为之。”
说完,拄着禅杖,转身迈步,向着另一个方向走去。
陈剑臣暗松一口气,忽然冲着和尚的背影大声问道:“敢问大师在何处出家?”
拂晓和尚头也不回,朗声道:“贫僧出身金山寺,法号‘拂晓’;施主有意,可前来本寺一叙。”
说完,大踏步消失在人群之中了。
金山寺?
陈剑臣来到苏州后,却是几度听过这个名字的,还曾经萌生过“对号入座”的念头,只是如今一见,又不尽然。
这拂晓和尚看着年轻,只怕是驻颜有术吧,一身法力深不可测,若真是动手起来,自己不是对手。
陈剑臣目送拂晓和尚远去,若有所思——这个世界各方势力轮番浮出水面,局势是越来越复杂了。相比之下,自己还是单薄啊。
他驻留一会之后,拔足离开,要返回胡庄去。
第一百零七章:冬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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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寺,拂晓和尚……
对于金山寺,陈剑臣进入苏州城后有所耳闻,乃是一座历史悠久的大寺庙,就建立在苏州河下游一个河湾边上,依山傍水,占地数百亩,非常的宏伟,本身就属于苏州十景之一,很是著名——在朝廷历年的反佛行动中,金山寺竟然不受牵连,屹立不倒,反而越发的香火旺盛,想必其中必有独到之处。
陈剑臣忽然想到道门有崂山、昆仑、蜀山三大流派,那么释家应该也有执牛耳者?难道就是这金山寺?
只是话说回来,这一次正明帝组织弘法,专门从那度印国请来诸多僧侣又是什么回事?释家根源,源远流长,但归根到底都是从度印国传进来的,然而那金山寺一脉进入中原后,经过多年的传教,无论形式或是内容上,应该都发生了诸多变化……
和拂晓和尚的这一次照面,陈剑臣立刻就知道对方法力高深,只是具体不知高深到什么样的地步。与庆云道长的结识,让他了解到许多关乎道门的概念常识,但对于释家,所知就不多了。
或者,真要去金山寺一趟?
从拂晓和尚刚才的态度表现看来,对方并无任何恶意,并且还留下话来,要请自己过去一叙呢。
念头在心头盘旋着,陈剑臣已经回到王复所在的客栈楼下,却见到皇甫家的马车仍停留在原地,并没有走。
“先生,你回来了。”
车夫马六见到他,连忙问候。
随后小菊就从车厢内走出来,道:“先生,小姐要见你。”
陈剑臣哦了声,撩开车帘子,身子迈进去,就见到娇娜低着头坐在里面,一动也不动。陈剑臣吩咐马六赶车出城后就不说话了,坐下来靠着垫子,微微闭上眼睛,养神。
——闹市街头,他和拂晓的交锋无形有质,虽然只是试探性的,但已让陈剑臣的精神遭受到极大的损耗,必须要安心休息两、三天才能恢复过来。
一阵难言的沉默……
“先生,你怎么不骂我?”
不知过了多久,娇娜终于鼓起勇气,开口问道。
陈剑臣冷哼一声:“骂你有用吗?”
“先生,你是不是早知道我和爹爹的真正身份了?”
“不错。”
到了这个时候,也没有任何掩饰的必要了。
娇娜浑身一震,抬起头来,盈盈地看着陈剑臣:“那先生为何不怕?”
陈剑臣哈哈一笑:“读书人当刚正通明,能明理,能通情,能辨是非曲直。故而在我眼中,人也好,妖也罢,都是一样的。所不同的,唯善恶一念而已。”
他说这番话的时候坦坦荡荡,心无私念,就像在说一种放之四海皆为准的大道理,掷地而有声。
哇!
对面的娇娜忽然哇的一声大哭出来,一头扑进陈剑臣怀里。泪水滔滔,片刻就把陈剑臣的衣衫给打湿了。
她哭得真大声,坐在外面的小菊听到动静,以为先生在打小姐呢——这先生可真心狠呀,果真下得了手,那不得把小姐打得屁股开花了?
不过小菊先前已得到娇娜吩咐,不管出什么事都不能进入车厢里来。小姐说话一向说一不二,她也不敢违背,只能憋忍着。
看着哭得稀里哗啦的娇娜,陈剑臣谓然一叹:这狐狸精其实不过就是个淘气的孩子罢了,闯了祸后极度渴望寻求一份坚实温暖的依靠……或者,她之前把八位业师折腾走的症结并不在于其不爱学习,而是太无聊了。
人在无聊中总是会做出种种有悖常理的事情来,更何况一只狐狸精?闹得天翻地覆,家无宁日,也许只是想找一找消遣。
“好啦,皇甫小姐,你这么哭下去,如果被皇甫员外见到,还以为我欺负你了呢。”
娇娜依然深埋着头,道:“就是你欺负我了!”
陈剑臣哑然失笑,又道:“你再哭下去,眼睛都会哭肿成两个桃子,那就难看了。”
果然还是这句话有效果,娇娜的哭声戈然而止,抬头起来看见陈剑臣胸襟一大片地方都被自己的泪水滚湿了,不禁有些不好意思地脸微微红起来。
陈剑臣摇头叹息,喃喃道:“怪不得以前那些先生都自动请辞,当小姐业师果然不是一般人能当得起,又要教书,又要做保姆的。”
娇娜罕见地露出了一分扭捏的神情,道:“哪里有?”
陈剑臣咪咪一笑,但也不愿在这方面过多的纠结不休,话题一转,问道:“皇甫小姐,你们涉足红尘人间,在胡庄居住有不少年头了吧。”
娇娜鼓起眼睛,忽然警醒起来:“你打听这些做什么?”
陈剑臣呵呵一笑:“只是想了解一下。”
娇娜道:“但是我还没了解你呢,那天晚上,你破去了我的法术……嗯,先生一介读书人,如何有那本事?”
陈剑臣昂然道:“那是你太小看天下的读书人了,子曰:‘吾善养吾之浩然正气。’读书人只要念头刚正,意志坚毅,自可百邪不侵,区区法术,又能奈得我何?”
关于《三立真章》的存在,属于自己压箱子般的隐秘,一般情况下他都不愿与别人分说,也没有那个必要。要知道在天统王朝,读书人修养正气的说法更容易让人信服——哪怕多年以来,大家都是只闻其说,不见其形。
正气?
娇娜一愣神,对于这个概念她倒是听爹爹说过的,皇甫员外以前淳淳教导的时候曾经提起过“正气”一说。但当时娇娜不以为然,只是以为那属于一种虚无缥缈的气质存在,属于虚拟的概念,本质和“良心”一样,看不见摸不着,更遑论有什么力量加成了?但在陈剑臣身上的表现却截然不同,能正气化剑,剑势威武,相当的厉害。
是先生在说谎吗?
还是,这才是真正的正气化形!
只一瞬间,娇娜心中已经有了定夺:近期发生的种种,使她本来很枯燥的生活状态一下子被打破,尤其之前在街头遇到的那个和尚,更是给与她一种近乎窒息般的感觉。娇娜根本不用怀疑,如果不是陈剑臣出现得及时,她肯定就被那和尚收了。
降妖除魔,本为和尚道士的天职,就像猫天生了就要抓老鼠一个道理。
以前娇娜以为自己修炼有成,凝聚金丹,能阴神化形,自此以后天大地大任逍遥,但今天偷偷跑出去玩耍后才耸然发现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在真正的得道修士面前,自己是何等的弱小无助。
怪不得爹爹总是不肯让自己出去呢……
时至今日,娇娜才恍然醒悟父亲的良苦用心,以及开始理解为什么一定要自己读书了。
读书能明理,能启智!
总以为百无一用是书生,原来是以偏概全。就说先生,他的一举一动,他的言行举止和那些寻常的书生秀才比较起来就截然不同,别有一份刚阳之气,气度凛然。
这就是他能凝练出正气的真正原因吗?
刹那间娇娜头绪百千,但依然有许多不懂的地方,她也不管了,反正今天陈剑臣救了自己一命,足以证明对方没有恶意;至于其他的一切,今晚回家后就向爹爹禀告,让他拿主意就好了。
马车飞奔,陈剑臣此时已离开车厢出到外面,而换小菊进去服侍小姐。
小菊一进去,看见娇娜双眼红肿,登时气愤地问道:“小姐,先生真得打你了?”她环视四周,没有看到戒尺所在,顿时想到可能陈剑臣是直接用手打的,这还得了?
不料娇娜淡然回答:“先生没有打我呀!”
小菊傻眼:“那小姐刚才哭得那么大声?”
娇娜嘴一撅:“本小姐喜欢哭就哭呗。”
小菊哭笑不得,这才记起自家小姐的脾气可是三月天,谁变就变的。
坐到外面,陈剑臣没有捧卷读书,而是和马六说着闲话。言谈中马六说道他打听到了李大官人为何揭榜的原因,却是近日其家中请到了一名法力高深的道士入门。这道士来历不得了,乃是龙虎山上的天师,唤做“张天师”,有呼风唤雨,撒豆成兵的本事,斩妖除魔,只在一剑之间。
“什么?张天师?”
陈剑臣闻言一愣,唯一思索,马上想起来在江州之时也有这么一个张天师,那时对方被吴文才请动,收了重金而做法来对付自己。后来其法术被破,行动失败便连夜卷了细软,逃之夭夭,不知去向。
当时遗留现场的一块夜叉图案木牌,至今还放在陈剑臣的书筪之中呢。
那个张天师和这个张天师有没有什么联系?
事情不会那么巧吧……
轰隆!
突然之间,简直就是晴天一记霹雳,一声巨响,震得地动山摇般,人皆骇然色变。
陈剑臣霍然抬头一看,见本来还算晴朗的天空猛地乌云四合,铺天盖地垂落下来,仿佛直要压到人的心头之上,有一种令人发狂的压抑感。
寒冬惊雷,事有反常,实在罕见得很!
第一百零八章:风雨
天有不测风云,乌云四合,雷电交加,不过半饷功夫,倾盆大雨就从天空上泼了下来。
好一场大雨!
就算在酷夏时节,如此浩大的雨势也很是少见,眼下在这严寒季节里发生,实在令人感到惊讶。
马车疾奔,马六没有带着蓑衣,几乎被淋成了个落汤鸡,不过他经验老道,把马车控制得妥妥的;而陈剑臣早已避入车厢之内。
听着雨点噼里啪啦打在车厢顶篷的声响,犹如雨打芭蕉般,密集成一大片。陈剑臣面色凝重,虽然他知道在冬天打雷下雨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只是眼下这一场雨来得特别蹊跷碰巧,让他不得不打醒一番精神来。
娇娜坐在另一侧,神色也有些异样,不知在想着什么。
小菊在一边问道:“先生,你学识渊博,那今天为什么会打雷下雨?”
陈剑臣为之哑然,这小姑娘问得天真,就算他学识再渊博也不知道天为什么会下雨呀。他又不是龙王,又不是天上的神仙,便打趣道:“据说四时雨水都是由龙王主管的,小菊你应该到龙王庙里问龙王去,说为什么今天会下如此大雨。”
娇娜道:“这世间哪里有什么龙王?”
小菊疑问:“小姐,世间怎么会没有龙王呢,否则,又哪里来那么多龙王庙?”
娇娜哼了声:“说你也不懂。”
陈剑臣心一动,问:“皇甫小姐,你说这世间没有龙?”
娇娜回答:“爹爹说世间有龙,但龙是龙,龙王是龙王,两者不是一回事。据说龙族能腾云驾雾,呼风唤雨,可和民间传说的主管风雨的龙神是两码事。”
她虽然不好读书,然而长年跟在爹爹身边,倒是听闻到许多隐秘之事。
陈剑臣追问:“那皇甫员外说龙是什么样子的呢?”
娇娜却摇摇头,道:“爹爹没说过,我估计他也没见过。”
这个当为大实话,虽然皇甫员外是一头老狐狸,修炼了几百年,见识无数,但是否见过真正的龙实在不好说,相信很多的也是传闻。不过从娇娜刚才的言语中,陈剑臣倒可以推测出许多深一层次的东西——
所谓神,根本就是人民百姓的念头所化,所跪拜出来的;土地城隍这些就不用说了,直接由阴司派遣鬼魂担当。诸如各种关于神仙的传说,更只是修为高深的修士们的行迹而已。凡人少见多怪,不懂所以然,就把他们当做神来拜了。
而龙就算存在,也属于妖一类,天生本体强横,寿命长久,加上能呼风唤雨,自然而然就会被百姓们称为“龙王爷”,所以各地龙王庙遍地开花,每到干旱之时便祭拜三牲,求龙王爷降雨。
然而无论他们多虔诚,祭礼多丰富,真正的龙能否听见实在值得怀疑;退一步说就算听见了,会不会施展法力来降雨救急更值得怀疑。
故而旱灾年年有,求雨年年求,及时雨却不见几场。哪怕下来了,估计也是适逢其会的多。不下雨的,某些神棍便把罪过全部推到求雨者身上,说他们心不诚。
好一句“心不诚”,足以秒杀一切质疑;和“莫须有”三字有得一比。
车子开始颠簸,陈剑臣坐得稳稳的,思想八方,在一点点地融合对于这个世界的考虑,尽量想得出一个完整的世界观来,从而得到清晰的认识。
“小姐,先生,到家了。”
不知多久,马车终于停到了胡庄大门之外。马上有仆从打着油纸伞出来迎接娇娜他们进去。
“爹爹呢。”
娇娜刚下车就开口问道。
那仆从阿福恭声回答:“老爷中午时分便出门了,说今天不回来了。”
娇娜哦了声。
阿福又道:“老爷真是神了,他出门之时曾对小人说今天傍晚时分可能会下雨,叫我们关紧窗户,我还不信呢,结果打雷下雨什么的,一下子全应验了。”
“什么?”
娇娜顿时面现紧张之色——爹爹说今天会行雷下雨,难道这场雨是他搅起来的?
想到某个可能性,她一颗心顿时揪紧起来,转身就要冲出去。
陈剑臣眼疾手快,一把将她拉住,沉声道:“皇甫小姐,外面风急雨大,你要去哪里?”
娇娜道:“我要去找爹爹。”
陈剑臣喝道:“这么快你就忘了今天之事?”
娇娜一呆。
陈剑臣道:“老员外眼下根本不知道在哪里,也不知道做在什么,你能去什么地方找人?”其实听到阿福的话,他心底也隐隐觉得皇甫员外这话很有深意。只是目前情况未明,无法做进一步的推断证明。
又想起今天出门时的情况,陈剑臣敢断定皇甫员外就是想女儿跟随自己出去到苏州,把娇娜支开,他好一个人去做某些可能会危险的事情。
所以娇娜现在要出去,陈剑臣当然要制止。
“可是……”
娇娜仍有些急。
陈剑臣沉声道:“遇事而乱,必受其害。皇甫小姐,难道你不相信你爹爹会安然无恙?”
顿一顿,又补充一句:“既然老员外知道今天会行雷下雨,那么他肯定就会有周全的准备,你贸然行动,反会坏了大事。”
娇娜沉吟许久,终于还是听从了陈剑臣的建议,留在庄上。
陈剑臣回到东厢,没有进房,而是负手站立在走廊上,抬头张顾。雨幕如布,什么都看不清楚,但他心里明白,他看去的方向,正有一片崔巍的山脉泰然而立——东山南岭。
大雨肆虐,天地茫茫,但就在雨幕之中,拂晓和尚正现身而来,只见他一身洁白,足下蹬踏着一块三尺长板,任由满地泥泞,竟不沾丝毫污垢,飘然出尘,甚成奇景。其手执一柄油纸伞,不管多大的雨点打落,都在伞面数寸外就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所阻隔住,四散开来,丝毫不受力;
“我来风雨来,一舟渡众生;任凭龙蛇舞,真身得永恒……”
三尺木板作舟,行云流水漂荡而去,仿佛不沾实地——他所去的方向,正是东山南岭。
第一百零九章: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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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西郊,李大官人府上。
府上灯火通明,大门之外临时被收拾起来,形成一个大广场般的所在,周围一遭都搭建起凉棚。凉棚之下,人头涌涌,围观着数以千计的人们,都是闻风而来观看热闹的百姓。
今天,今晚,李大官人请来的龙虎山张天师要设坛作法,诛杀为祸东山的大蛇。
——根据那张天师的说法,说那蛇本是淮江里成妖的蛇妖,因与主管淮江的龙王爷起了冲突,这才不得不长途跋涉,逃跑到这东山来。
“区区蛇妖,大胆包天,竟敢为祸乡里,罪恶滔天,馨竹难书。本天师自不能坐视不管,今晚就要请动飞剑,百里之外,一剑取其性命。”
广场正中,祭台高立。
祭台上摆满了香烛黄纸,三牲果蔬,另外,不可少的是一大盆黑狗血。此时血已凝结,正中插着一柄小剑。
剑长半尺,光彩流溢,卖相十足。
这就是张天师口中所说的飞剑。
那张天师年过五旬,面皮枯黄,不正是在江州被陈剑臣断了财路的朝天观主持嘛。如今已成为李大官人的座上宾,千百人眼中的得道天师,要请飞剑诛杀蛇妖。
飞剑呀!
在诸多民间传说中那是神一般的存在,用奇物祭炼而成,能如意吞吐,驾驭自如,更能遨游千里之外取敌人首级,实在非常厉害。
于是,看望黑狗血盆中的“飞剑”时,众人都觉得脖子凉飕飕的,仿佛自己稍有不敬,那飞剑就会斩杀过来一般。
其实今天下午时分,张天师就已上坛做了一回法。说也奇怪,到了傍晚就罕见地响起了冬雷,紧接着下起了泼瓢大雨。
种种异象,都在印证着张天师的卓越不凡。
祭台处也搭起了坚固的遮盖凉棚,张天师就盘坐在其中,闭目养神。他早就说明,请动飞剑要择定吉时,至于具体的吉时,得依据天时而定。
李府大门处同样搭建起一座偌大的凉棚,里面摆着椅桌,人都是坐着的,一边坐着,一边好整以暇地喝茶吃点心——以李大官人,以及苏州府衙几个官员的身份地位,当然不会和平民百姓那般站着看。
苏州知州那些最高级别的大官倒没有来,只来了几名主薄主事,另外还带来一百名官兵过来压阵,维护秩序,由一名校尉带队。至于附近各乡的里正当然不能缺席,都要赶过来陪坐。
大蛇为祸,逞凶吃人,官府剿杀不力,影响很是恶劣,搞得苏州地界人心惶惶的。知州大人不敢奢望能永远瞒住京城那边,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在最快时间内将大蛇斩杀,挽回影响。
既然事情紧急,那就应该不择手段,只要有办法都使上来了。
李逸风揭榜,一方面是因为有张天师的保证;另一方面也是想因时而动,做出一番事业来。如果投奔门下的张天师真有厉害的本事手段,将大蛇斩杀,他自然受益匪浅,名望大增,在苏州府衙内谋取一份好官职就很容易了;退一步说天师无能,到时他李大官人也不用担当什么干系,最多不过把道士推出来受罪,好生打一顿。
因此李大官人的心情极其愉快,更多的时间是在敬各位官员喝茶,对于祭台上的情形没有太多的关注。
更何况眼下大雨如瀑,对于祭台上张天师的举动,不管大家怎么看,基本都看不清楚的。
张天师看见雨幕如盖,无人窥见,正是求之不得的吉时,暗道一声:“天助我也“,当即一把火将插在黑狗血中的“飞剑”烧掉,抬头望天,逮准一个时机,大喝一声:“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飞剑出矣!”
他几乎吼得喉咙都扯了,周边凉棚内的人听见,个个引颈而望,正见到苍茫乌黑的天空上,一道闪电如剑般划过——
好大一把飞剑!
……
风雨交加,山林莽莽,如斯恶劣的天气,漫山遍野漆黑一片,只有数不尽的风声雨声倾听入耳。
嗤!
黑暗中忽然亮起一点灯火,在茫茫雨幕内显得昏黄一团,有点看不清楚。
灯火在移动,自下而上,走得不疾不徐的,看真些,原来是一盏白皮灯笼——把灯笼提在手上的,正是衣穿华丽的皇甫员外。只是此时此地此景,任谁见到他,都不会再把他当做是一名生意场上的老手,老于盘算的商贾了。
皇甫员外走得很稳,他的头顶之上飞舞着一枚铜钱状的物品,此物大如斗,就像一顶大斗笠一般,把上方丈余地方遮掩得片风不进,滴雨不侵,故而他全身上下,一点湿都没有。
如此宝贝,显然已超越了法器的范畴,而是那传闻中的法宝了。
约莫一盏茶时间后,皇甫员外已经走到了一座巨大的峡谷上边,站定,凝目往下看,忽然扬声叫道:“二青,我知道你在这里,出来见我!”
他的叫声,听似不大,但绵绵然传出去,风雨不能干扰阻隔。
嘶嘶嘶!
随着他的叫声传出,深幽的峡谷里猛地亮起两点红灯,点点如铜铃大小——红灯会动,倏尔转移,高低起伏,犹如活物。
霹雳!
此时一道闪电劈下,映亮半边峡谷,依稀可看见其中情景。
那两点红光,哪里是什么红灯,分明是一条巨蛇的眼睛!
这条大蛇,粗若水桶,长不知几许,光是冒起来的半截前身已达数丈,高高地葡立而起,信子吞吐不定,全身鳞片片片大如指甲,整体青色,边缘处却微微有一圈金边。而蛇额之上,有一枚梭形红斑,很是醒目,好像是一只眼睛——如果陈剑臣在此,定然认出这条大蛇就是当日在峡谷内闹事的那一条。
“孽畜,见到主人还不低头!”
巨蛇可怖,皇甫员外却丝毫不惧,舌绽春雷,一声大喝。
嘶嘶嘶!
巨大青蛇蛇头摇摆不定,摇晃之间,风雨更甚,但没有如皇甫员外所言的乖乖低下头来。
皇甫员外圆睁双眼,胡须飞舞,气势威武:“二青,你捕食人类,已犯下弥天大罪,见到主人来到,居然还敢张狂!早知你如此,当日我就该一掌把你打死,免得让你留下来为祸人间。”
嘶嘶!
回答他的,是青蛇尖锐的嘶叫声。
啪啦!
又是一道闪电当头劈下,这一劈,正劈在青蛇的额头上,滋滋滋一阵怪响。青蛇状甚痛苦,猛地一头撞到下面的森林之中,咔嚓咔嚓,不知撞断了多少根巨大的乔木,轰隆作响。
“什么?”
皇甫员外终于露出了惊讶之色:“二青,你竟然修炼出了金丹,在渡天劫?这怎么可能?”他情不自禁就握紧了拳头——
很多年以前,皇甫员外化成人形,涉足红尘,游戏人间,体味人生百态,做过各种各样的事情,其中就做过六年耍蛇人,以卖艺为生。在这段经历中,他驯养过三条蛇,其中分别命名为大青、二青、小青。
三蛇之中,二青天生异禀,乃是他从一处深山大泽无意间捉到的一条幼蛇,品种特别,带有一丝龙的血脉,可称为龙种。
耍蛇所用,蛇型不能太大,二尺左右就差不多了,再长大后,就只能把蛇处理掉。这个“处理”,一般都是放生。毕竟相处一场,多多少少都有了感情,不会做杀蛇之举。
把蛇放生,本身并无任何问题。
问题是这一条二青天生异禀,被放生后并没有如皇甫员外所料的那样,回到深山大泽去,而是直接留在了东山,捕食野兽,渴饮山泉。多年以后,它体内的一丝龙血之脉居然无意间被激发了出来,胃口一下子就变得极大。随着吃喝大量增加,体型也在急剧增长,最后成为一条水桶般粗的巨蛇。
巨蛇成型,灵窍自开,自然而然就成了一条蛇妖,只是灵智不甚灵光,更多的还是依仗本能行事。
事情的变化还是发生在它第一次吃人之后……
当好奇地把那个哭喊着挣扎不休的人类吞进肚子后,从吞食的快感中,二青还吸收到了一丝人生阳气,让它身心感到无比的舒畅。
原来人的阳气,才是自己最美味最有营养的食物。
自此以后,二青一发不可收拾,频频找机会袭击行人,吞食入腹中。它吃的人越多,修为就涨得越快,直至凝结出金丹,要渡天劫。
一度天劫,蜕皮成蛟龙,龙能腾飞九天之上。
这一些事情的变化,却不是皇甫员外所能控制得了,更是始料不及的。俗话有说“养虎遗患”,他却是养蛇成妖。
其实成妖也没什么,皇甫员外本身就是一个狐狸精。不过二青成妖的途径不同,它是吃人吃起来的,待其金丹大成,化身蛟龙,只会为祸人间,肆虐生灵。
事情因己而起,早种下因果,所以皇甫员外必须要过来处理,只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二青竟然修出了金丹,并且触动了天劫,难道,是其体内的那丝龙血起到了至关重要的辅助作用?
“二青,你现在回头还来得及,就跟老夫走吧!”
皇甫员外念一句口诀,本来罩在头顶上的那枚铜钱状物呼啸而去,直往大蛇颈脖处套过去。
第一百一十章: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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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云四笼,昏黑如墨,回头一顾,后面哪里还有宏大辉煌的胡庄?但见坟冢如山,巍然而立,其下又有一口巨大的洞穴,深幽不见底,里面只听见阵阵鬼哭狼嚎不住地传出来,听在耳中,百爪抓心,难受得要大哭出声……忽而一声霹雳,地动山摇,急雨狂风,就见一鬼物从巨穴内轰然而出,利喙长爪,张牙舞爪地直向自己扑来……
哎哟!
陈剑臣不由自主地一动,人离开桌面,这才霍然惊觉,见到室内一切安然,残灯如豆;室外风雨飘零,不辨时辰。
原来是南柯一梦……
陈剑臣今天正气损耗过度,精神疲倦,刚才在看书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居然趴在书桌上睡着了。
回想那阴森可怖的梦境,他心中若有所思,睡意早消失得无影无踪,便披上一件衣服,打开窗户,见外面风雨如晦,苍茫似海,不禁思绪激荡。转身回到书桌前,铺开一张白纸,磨墨,提起狼豪大笔,略一沉吟,刷刷刷就在白纸上写起来:
“遇合难期,遭逢不偶,傲骨嶙嶙,搔头自爱,叹面目之酸涩,来鬼物之揶揄……恰黄钟长弃,瓦釜雷鸣;借福泽为文章吐气,使天下人知半生沦落……”
他写得极其顺畅,简直一气呵成,不过一会儿,一篇百余字的文章便跃然纸上,笔墨淋漓,极是痛快。
好久都没有如此一吐为快的感觉了……
陈剑臣把手中笔一掷,心情顿时愉快了许多——
噗噗噗噗!
闭上眼睛,内观泥丸宫世界,光芒缭绕,那篇《三立真章》上的文字中段,几行字居然都放出了光明,一排溜下来,从头到尾,仔细一数,总数竟达五十字之多了。
五十道正气。
正气化剑,已宛如普通电线般粗细,长有五寸余。只是看起来,反而光彩内敛了不少,其中剑柄模样更加分明,连剑鞘的具体轮廓都凝聚出来了。由之前的一把剑,变成了剑刃和剑鞘两部分,构造得更加完整。
君子当佩剑。
在天统王朝,对于民间兵器有管制,但考取秀才功名以上的读书人却有佩戴宝剑的资格,右抓笔,左持剑,才算是真正的读书人。只是历史发展至今,潮流转变,懂得御射的读书人已凤毛麟角,很是稀少。笔当然不会丢,不过左手的剑就变成了各种各样的折扇,哪怕大冬天的,也习惯于一边烤炭火,一把啪的潇洒地把纸扇打开,娓娓而谈。
摇扇而赏雪,也是当今一大时髦。
一梦而突破,是否如道门的点化,释家的顿悟?
《三立真章》本就最讲究心境,心境固然虚无缥缈,就连自己都难以捉摸,却可以真实地反应到养气的功夫之上——“立言”之境,宛然已渐入佳境了。
陈剑臣心中欢喜,看来选择当娇娜业师的这一段经历,潜心体悟的话,也会有不少收获,属于“走万里路”中的组成部分。
笃笃笃。
有人敲门,打开一看,是头发蓬松的娇娜,她没有穿外套,随意裹着一张棉被单就走了进来,估计是刚从床上爬下来的。
“先生,我睡不着。”
娇娜看着房间内被打开的窗户,又看了看书桌,问:“先生你在写文章吗?”
“嗯。”
娇娜扫了他一眼,道:“先生你能不能不要那么严肃,老板着一张脸,容易老的。”
闻言陈剑臣有些尴尬的一声干咳——这小狐狸精今天扑到自己怀里大哭一场后,性子似乎发生了某些微妙的变化,不是最开始的敌视蔑视,也不是过渡期间的拘谨忌惮,而是活泼本色体现,恢复了狐狸原本狡黠的脾性。
这对陈剑臣而言,倒觉得有些不自然。
他为人大原则,一向讲究干净利索,朋友就是朋友,敌人就是敌人,泾渭分明;所以不管和谁打交道,其都不愿把关系搞得太复杂,还是简简单单的好。
只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总是事不如愿,开始往往是一根线,然后慢慢线就会分叉出来,变成千丝万缕的了……
其实陈剑臣本性根本不是什么古板严肃的人,只是为了镇住娇娜才必须要做足先生的模样,才有足够的威严:“皇甫小姐,夜深人静,男女授受不亲,你还是早点回房回房睡觉吧。”
娇娜嘻嘻一笑:“你是人,我是狐狸精,人和狐狸精之间可没有什么男女授受不亲的说法。”
陈剑臣又板起脸,道:“此言差矣。既然皇甫小姐要跟随小生读书学礼,那就该遵守礼仪,这和身份来历没有任何关系。”
娇娜嘴一撇:“我说不过先生……不过人家真得睡不着呀,就想找个人说话,小菊早睡得像头死猪了;鲁姐姐又不在,你说除了找先生,我还能和谁说话去?”
陈剑臣眉头微皱,问:“你在担忧你爹爹?”
“嗯!”
娇娜托着尖尖的下巴:“这么多年以来,我从未曾如此地担心过爹爹的安危。”
陈剑臣道:“那是你以前没心没肺,做事情浑然不顾至亲的感觉。”
“也许吧……”
回想往事,一桩桩,自己的确都是胡闹居多:肆意涂改爹爹收藏的字画、故意躲起来让爹爹着急、稍不如意就大发脾气,掀桌子,扔饭碗……哪有一件事情有意义的?都是小孩子的任性行径。
陈剑臣又道:“老员外修为高深,老谋深算,一定会没事的。”
娇娜道:“口不对心,先生又在说好话安慰人了。”
陈剑臣呵呵一笑:“安慰人则能使人心神安定,身心愉悦,所以多说说也无妨。这不是虚伪,而是实际人情需要。”
娇娜眨眨眼睛:“真得是这样吗?不过听先生这么一说,我倒觉得爹爹真得不会出事了一般。”
陈剑臣哑然,道:“既然如此,那就赶快去睡觉吧,一觉醒来,老员外就回到家了。”
娇娜小嘴一撅:“可我还是没睡意呢。”
陈剑臣无语,发觉自己还是想得过于简单了,以为把娇娜镇服、乖乖听话了就万事大吉了,原来这才是麻烦的开端,心生一计,从书架上抽出一本《礼书》往她怀里一塞,道:“你回房间把这本书读上一遍,很快就能睡着了。”
“真的吗?”
娇娜半信半疑,不过还是告别离去。
夜,毕竟深了。
打发走娇娜,陈剑臣自己都没有了睡意,负手立在窗前——虽然他也不知道这突如其来的暴雨究竟为那般,但总觉得其中有什么问题,往深处想,就像心头处潜伏了一个巨大的危机,让人坐立不安。
夜已深,寒气越发的重了。
……
啪!
一截可怖的巨大尾巴突然从森林内横扫而出,席卷起漫天风雨,恶狠狠地朝皇甫员外打过来。
皇甫员外双足一点,敏捷地跳跃到一边,手一指,飞旋在半空的铜钱状法宝再度呼啸而下,这一次要套的不是二青的颈脖,而是尾巴。
嘶嘶嘶!
二青双瞳红芒大炽,磨盘大小的头颅猛然回头,一头撞向皇甫员外的法宝。
蓬!
石破天惊一声响,铜钱状法宝在半空一个偏向,失准后直接将一棵大树给拦腰套断。
皇甫员外心中暗暗心惊:眼前的蛇妖力量之大完全超越了他的想象,虽然修为刚刚突破至金丹,根基不稳,但其本体实在太强横了,这在妖类一族中,显然占据着非常有利的优势。哪怕他手持一枚洞灵法宝都无法在短时间内占据到上风。
——法器之上有法宝,法宝又被分为洞灵、洞神、洞天三级。功用效果依次递升,加强,据说最高级的洞天级法宝能开辟出洞天福地,自成一方世界,非常的玄乎。
皇甫员外的这枚洞灵级法宝,有个名堂,叫“困神金钱”,专套阴神魂魄,被它套中,阴神魂魄便被套离本体,仿佛被关进了监狱一样,被困在“困神金钱”之中,什么本事都施展不开了。
蛇妖二青知道厉害,凭借着本体灵敏地闪避而过,把头颅缩于后方,更多的是以尾巴出击,只是在有机会的时候才把巨头扑出来撕咬皇甫员外。
多年以前,二青是皇甫员外手中表演的小蛇,相伴多年,培养出了一份本能的朴素情感。但这一切,都在二青开窍后化为尘烟,有了自主意识,蛇妖便有了自己的追求,根本不可能再听老主人的话。恰恰相反,它反而激起了凶性,要将皇甫员外击杀,吞噬掉他的内丹,夺走他的法宝。
与此同时,天上乌云更加密集,电蛇乱舞,正中的上空,风云变幻,隐隐旋转不停,要形成一个巨大的漩涡。
漩涡成,天劫生。
到了那时候,情况将更加的复杂恶劣……
皇甫员外心中有几分焦急,就要元婴出窍,不再手下留情,直接将蛇妖击杀也罢。
“阿尼陀佛!”
忽然之间,身后传来一声庄严浩大的佛号,惊得皇甫员外和蛇妖都立刻罢手,退缩到一边去,张望之间,就见到一名白衣胜雪的和尚脚踏木板,手撑油纸伞,飘然而来。
第一百十一章:托梦(第三更)
“阿尼陀佛!”
这一声佛号,庄严而浩大,直如响在耳边,震得皇甫员外嗡嗡响,差点心神失守,元婴出窍;下方的二青更是不济,全身盘旋成一个圆圈,形成最严密的防御状态,一棵硕大的蛇头缩在最里面,微微有抖索之意。
拂晓和尚面目表情无悲无喜,一眼看下来,仿佛穿透一切表面的伪装,直透本质。
“好一条三目蛟蛇,本寺正欠缺一护寺灵兽,你可愿意皈依我佛?”
说这话时,无论是皇甫员外或是二青,都分明看到白色和尚的身后,风雨之中骤然有异像现出——红光道道,莲花朵朵,一尊高达丈余的大佛现身出来,其面目慈祥,盘膝坐在一片莲花座上,不动如山,双目微闭,面露微笑,手结法印于胸间,显示出一种非常安详的神态来。使人一见,倍感亲切,顿生佛性,当即就要跪倒磕拜,皈依佛门去。
“这是,这是八转真身,罗汉真身……”
皇甫员外失声惊叫。
而真身一出,蛇妖二青便马上伸头出来,巨大的蛇头冲着拂晓和尚连连点头,作磕头状,显然答应了对方的要求。
瞧它的模样,双瞳无光,却是心神已被迷惑的迹象。
不好……
皇甫员外活了几百年,属于真正的老狐狸,此时哪里还不知道事情危急,当下不假思索,伸手收回困神金钱,就要施展遁法逃离。
“见了贫僧,你这头狐狸精还想走吗?”
拂晓和尚一声大喝,喝声中分明蕴含进了极其厉害的佛门功法“狮子吼”,先震目标魂神。然后呼的,一口钵盂飞旋而至,遇风而变,最后大如箩筐,直向皇甫员外头上罩下。
“我命休矣……”
说时迟,那时快,皇甫员外手一抛,将困神金钱打出,随后呼的现出本体来,却是一只全身皮毛火红的狐狸,在间不容发之际施展出土遁,一头钻入了地下。
砰!
几乎同时,他抛出的困神金钱已被钵盂一个晃动,收纳了进去,消失得无影无踪。
“还想走!”
拂晓和尚喝声如雷,猛地拿出九环禅杖来,往地上一插。
嘭嘭嘭!
一条并不规则的线条之上,每隔数丈就爆发开来,泥块飞溅,石土翻扬。爆炸之后,原地随即出现一个个深坑,非人力所能挖掘的出的,只是坑中并无皇甫员外的踪迹。
“好狡猾的狐狸精,居然懂得施展出声东击西之计……哼!”
拂晓和尚冷哼一声,举目四顾,见风雨不止,夜色如墨,皇甫员外早不知逃遁到什么地方去了:
“也罢,此妖已中我的禅杖遁雷,肯定身负重伤了,就算能逃得一时,却不能逃得一世,暂且饶它一遭吧……”
拂晓和尚把钵盂收回,对二青道:“你既然愿意皈依我佛,贫僧便赐名你为‘青叶’,且进入此钵盂来,带你回金山寺。”
蛇妖乖乖听话,把蛇头探入钵盂之中,随后绵长的身躯慢慢地全部没入进去。
那钵盂,其内竟犹如空阔无止境,把偌大一条大蛇装纳进去,一点问题都没有,随后慢慢恢复成原状,重新被拂晓托在掌心内。
做完这一切,拂晓继续脚踏木板,飘然离去。就在他离去不久后,天上的乌云渐渐散去,如注暴雨,终于开始慢慢停歇了。
……
“留仙,留仙救我……”
飘渺的声音,仿佛在耳边响起,似曾相识。哦,是皇甫员外的声音。
“员外,员外你在哪里?”
“留仙救我,卯时风波亭,留仙一定来救我啊……”
唰,一头全身火红的狐狸影子骤然在眼前掠过,随后就不见了。
嗯!
陈剑臣霍然醒觉,从床上坐起身来——原来又是一个梦?我这是怎么啦?怎么接二连三地发梦?
他用力摇摇脑袋,坐在床上,回想这么一个模糊飘忽的梦境,又觉得似乎并不简单——皇甫员外的声音,火红的狐狸影子,难道是皇甫员外遭遇到了什么不测,要我在卯时去那风波亭救他?
想到这个可能性,陈剑臣立刻打醒精神起来,顾不上梳洗了,赶紧冲出去叫娇娜。
娇娜这时还没有睡醒,被他吵闹起来,埋怨道:“先生,就算你想上课也不用这么赶呀。”顿一顿很快又笑嘻嘻地接着说:“先生,你介绍的法子果然好使,我捧着那本书只看了半页,瞌睡虫就自动找上门了,一下子就睡着。”
陈剑臣无心和她讲这些,沉声问:“皇甫小姐,你昨晚有没有做梦?”
“有呀!”
娇娜回答得很干脆。
陈剑臣忙问:“你做得什么梦?”
娇娜便有些扭捏地道:“这个不大好说出来吧……”她昨晚做得一个梦,却是跑到苏州城去把街道上所有出售的冰糖葫芦都给吃光了,甜甜的,真好吃。
察言观色,陈剑臣顿时就知道娇娜的梦肯定和自己的不一样,莫非皇甫员外只托梦给自己?因为生怕女儿性子莽撞会坏事?
应该如此……
当下急声道:“皇甫小姐,你赶紧叫人备车,我们要赶去风波亭。”
——风波亭就建立在苏州北门外数里处,乃是一个长亭所在,属于南来北往的一处要地。
“去风波亭?去什么风波亭?”
娇娜却不认识那地方。
陈剑臣不由分说,拉起她就走,一面赶紧叫马六赶车。
娇娜气急地道:“先生,你到底要干什么?我牙都没刷呢。”
——这个世界,所谓刷牙,就是含盐水,用柳枝条刷的,仔细的话,还是能刷得很干净的。
于是陈剑臣言简意赅地把自己梦见皇甫员外前来求救的事情说了出来。听完,娇娜做声不得,奔跑得反比陈剑臣更快了。
坐在车厢内,娇娜心急如焚,只苦于自己不懂得风波亭的具体位置,否则恐怕立刻就一个人先用法术飞遁而去。最后她似乎抓到一根救命稻草般,紧抓住了陈剑臣的手,忙不迭地追问:“先生,你说爹爹会不会有事?你快说呀!”
陈剑臣摇头苦笑,沉吟一会才道:“皇甫小姐,你不要太着急,如果梦境为虚幻,当然无所谓;就算是真实的,那员外既然还能托梦过来求救,其中必然尚有余地。”
“不,一定是真的。因为我知道,这是爹爹一门秘法,叫做《千里梦萦术》,不到逼不得已,他绝对不会施展出来的。”
《千里梦萦术》?
对于此门法术,陈剑臣自是没有听说过的,但这并不妨碍他能望文生义地理解,怪不得没有激发自己神魂里的浩然养吾剑呢,原来并不是类似阴神侵入的方式,而仅仅是一种非常柔和,只负责传递消息音讯的法术。
天下法术多矣,各有传承,流派百千,哪怕真正的修士,也不可能会全部知道,全部了解;尤其一些不传秘法,外者知道的可能性更加低微。
陈剑臣沉声道:“既然确定事情的真实性,那等会到了风波亭,皇甫小姐你可不要莽撞乱来,一切都要见机行事。”
娇娜一怔,随即答应道:“我知道了。”
——爹爹施展出救命之术,被施展的对象之所以选择了陈剑臣,而不是她,这本身就有许多值得商榷的地方;一方面源于爹爹对于陈剑臣的信任;另一方面肯定是怕自己会冲动误事……至于其他还有什么原因就不得而知了,肯定会有的。那一些,唯有救下爹爹后才能得到答案。
他们在车厢内说话,声音并不大,因此不怕被车夫马六听到,以免引起额外的麻烦来;而要马六赶车到风波亭,亦是命令式的,无需其他解释。
风波亭距离并不算远,马车飞奔,约莫一柱香时间后就到达了。
到了地头,娇娜飞跃下车,四下张望,而陈剑臣跟随而下,就见到一座亭子建立在路边,此时空荡荡的,别说皇甫员外,鬼影都没有一个。
娇娜按耐不住地立刻跑进亭子里搜索,可里里外外都查了个遍,就连亭顶都跳跃上去看了,丝毫蜘丝马迹都没有发现。
——话说她轻飘飘地跳上亭顶之时,倒把马六吓了一跳——原来自家小姐还是一名武林高手呢。
不过这也不算了不得的大事。
立在亭子内,陈剑臣举目四顾,眼线内没有出现任何值得怀疑的东西,又看了看亭子的牌匾,确实“风波亭”三字无异。稍一思索,就问马六:“马六,苏州城府附近,可还有第二座风波亭?”
马六为车夫,一天到晚走南闯北的,野外地理见识很是丰富,立刻回答:“先生,据小人所知,整个苏州地界都只有这里这一座风波亭。”
地点不错,难道错的是时间?
这个世界的时间观念可没有分得那么精确仔细,分秒必争,而主要是用时辰时刻来衡量,就算一刻的时间也算比较长的,可以发生很多事情了。更何况皇甫员外托梦之时只是说卯时,那范围就更大了。
错过了时间就等于错过了一切。
陈剑臣正疑虑不定,南面方向忽然马蹄嚯嚯,三骑飞驰而来;等他们来得近了,凝神一看,三匹骏马马背之上都用绳子束绑悬挂着猎物,而中间一骑的马背后面,一团火红的身子分外惹眼。
“咦,是李大官人府上的人。”
马六一下子就认了出来。
第一百一十二章:解救
(今天倒了大霉,儿子发高烧,摩托车被扣,罚单一千大洋,停电……仿佛集众霉运于一天了——我顶你的肺!)
马六认出对方的身份,属于李逸风那边的人,这让陈剑臣惊疑不定——事情未免太凑巧了些,难道果真如老话常谈的“无巧不成书”?
一时之间,他也无法细想,因为身边娇娜的目光早全部放在了马背那只被麻绳捆绑住的火红狐狸之上了。
不用问,那肯定就是皇甫员外。
现出原形的皇甫员外,身体多处受伤,可见血迹斑斑,分明受伤颇重,耷拉着脑袋,也不知是否昏迷了过去,一动也不动的。
陈剑臣一把拉住要发飙的娇娜,示意她不可轻举妄动,转面对马六低声道:“马六,你赶紧寻个由头,上去把对方留住。”
以现在的情况,还没有到直接“拔刀相向”的份上,如果让娇娜行动,她肯定一出手就把对方全杀了,这一杀,就无法再回头。
马六不明所以,不过陈剑臣发话,小姐又没有出言反对,自己就应该依命从事。他快步跑到官道上,嚷道:“石护院,我家小姐有请。”
他虽然为车夫,但随机应对的能力倒很强的。
闻言,陈剑臣立刻想到了一个办法,附耳对娇娜说了一番,娇娜本想不顾一切发作,出手抢回父亲,可与陈剑臣的眼睛相对时,看到了对方眼眸中的坚定,便答应了下来——或者,是先生说得对,在人间红尘办事就应该多靠智慧,光凭着武力蛮来的话,只会把事情弄得一团糟。
这一些东西,不正是爹爹所渴望自己能够学到掌握的吗?
马六拦路,对方果然勒住马匹,他们三个都是李逸风门下的门客,凭着一些功夫,成为李家的护院,保镖,领首者姓石,所以马六叫他做石护院。
看见是马六拦在路中,石护院便有几分不耐,喝道:“你这车夫好生莽撞。”他为李家的人,一向都飞扬跋扈惯了,若不是顾忌皇甫家的背景,早一马鞭甩了过来。
马六陪着笑道:“不知石护院何去何从?我家小姐有请。”
皇甫小姐?
石护院三人登时把目光扫进风波亭里来,看见娇娜和陈剑臣并肩而立,心中好不疑惑:对于皇甫家的娇蛮小姐他倒是有所耳闻的,只是无缘无故为何她要找自己?
然而对方为皇甫家的千金,他们不好请而不见,纷纷下马,走过来,拱手问候道:“石弘见过皇甫小姐,不知皇甫小姐有何吩咐?”
皇甫家在苏州为顶尖大户之一,有头有脸,皇甫员外黑白通吃,本事不小,生意做遍好几个州府,与李逸风也有不少生意来往。石弘仅是李家的一名门客而已,对于皇甫小姐自然得客客气气的。
娇娜按捺住内心的冲动,按照陈剑臣的吩咐问:“石护院一大早去哪里打猎了?”
石弘回答:“禀告皇甫小姐,在下并非去打猎,而是奉我家大官人的命令到东山南岭峡谷内寻觅大蛇的尸体。”
“大蛇的尸体?”
娇娜疑云大起。
石弘解释道:“近期有一条大蛇为祸东山的事情想必小姐听说了吧,为此我家大官人特意揭了官府榜文,并请张天师设坛作法,用飞剑斩杀大蛇。昨晚天师作法成功,大官人就命令我等三人一大早奔赴而来,到山上寻觅大蛇尸首,好做个见证。”
——张天师设坛作法的事情早传得沸沸扬扬,几乎整个苏州附近的乡里都传遍了,简直到了家喻户晓的地步。
旁边陈剑臣听见,眉头一皱——事情似乎未如想象中的走向。
娇娜沉住气,又问:“既然如此,石护院不是该搬运大蛇的尸体回来吗?为何马背上绑着獐子兔子狐狸这些猎物?”
石弘讪讪然道:“我们并没有找到大蛇的尸体,只是看见那边峡谷内一片狼藉,树木断折,状甚猛烈,却不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至于这些猎物却是我们在回来的路上顺手打的,而这头红狐狸更是在半路捡到的。”
说到这一趟大官人交代下来的任务,石弘三人本来很是抗拒。要知道天师作法虽然说成功了,但都是单方面的说辞,玄之又玄,谁知道是什么回事?万一大蛇不死,他们跑过去不等于自寻死路?
所以,这一趟行动他们很是小心翼翼,步步为营地摸过去,就看见昨晚狼藉激烈的战场,大吃一惊,难道果然是天师飞剑发威,飞射过来和大蛇激战了一大场?但如此的话,大蛇跑哪里去了?莫非并没有杀死,而是打跑了?
有了这一个判断,三人不敢久留,赶紧退了出来,但为了取信李大官人,就顺手打了些猎物,又在一段山路边的草丛里发现了一头皮毛火红的大狐狸,正受伤昏迷不醒地躺在哪儿呢。
简直就是送上门的大礼。
石护院用脚趾头都能想到,这头狐狸很可能就是被祸及池鱼的,当即用绳子绑了,准备带回去卖掉,赚点钱花,算是这一趟爱惊受怕的任务的奖励吧。
看着马背上被绑住的狐狸,娇娜心情激动,下一句话堵住喉咙,几番说不出来。
旁边上陈剑臣见状赶紧跨前一步,拱手道:“石护院有礼了,小生是皇甫小姐的新请业师,其实是这样的,皇甫小姐看这只狐狸的皮毛有些独特,便想问石护院是否愿意割爱,卖给我们?”
看见陈剑臣的衣装气质,就知道他是个读书人,石护院自不敢怠慢,连忙还礼,听说皇甫小姐要买那只狐狸,更是大喜——
一身红色皮毛的狐狸,也算奇异,价值不菲。只是这一只全身血迹斑斑,多处受伤,伤痕累累的,价值就要大打折扣了;拿出去卖的话估计不好销售,如今半路上有皇甫小姐看中了,能卖给她的话自然会是一笔好生意。
当下道:“原来如此,既然皇甫小姐看上了,但请随便开个价就好了。”心中却想若是对方让自己随便开价,那敢情更好……
其实娇娜张口就要说出这句话的,皆因她从没有做过营生,哪里懂得物价贵贱,钱财分别。好在陈剑臣反应更快,抢先道:“石护院一番辛苦,这价格自不可少,不如十五贯如何?”
此价格已超出石弘的底线,心中大喜,和两名同伴对视一眼,立刻答应:“没问题。”赶紧从马背上取下狐狸,递交过来,倒怕娇娜会反悔似的。
不料娇娜立刻接过,松绑,紧紧地将那火红狐狸抱在怀里,眼圈儿一红,甚至有泪水掉了下来。
这番表现倒有些异常了。
陈剑臣赶紧解释道:“不瞒各位,皇甫小姐年纪稚嫩,心底善良,最看不惯小动物受伤流血。见之,必生恻隐之心而设法解救之。”
石弘心中顿感懊悔:早知如此,先前捕猎那些獐子兔子之类之时就不该下狠手打死了,若是留得一口气在,多留点血,可能皇甫小姐也会大发慈悲一并买了下来,虽然价格不会太高,但起码比炖吃了强多了……
那边马六听见陈剑臣的话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小姐有爱心?这话似乎有点假啊。不过眼前的情况,哪里轮到他一个马夫插上嘴的,就算能说话也不会拆自家人的台。
陈剑臣又道:“石护院,我们现在没有带够钱,不如你们随车一同到庄上去支取吧,不知你们方便不?。”
石弘连声道“方便”……内心也有些疑惑:这业师先生的表现是不是太“出格”了,简直就是他在主事做决定一般,而皇甫小姐倒根本没有什么意见。
莫非……
打量着陈剑臣的样貌,顿时有了个猜测:莫非皇甫员外请先生是假,招上门女婿是真?否则天底下哪里有如此年轻的先生。
想通这一层他大感释然,不再纠结这方面的问题,反正只要拿到十五贯就好了,管谁发钱呢。
十五贯呀,等于十五锭银元宝,等于他两年护院的报酬了,就算三份分也是一笔横财。嘿嘿,看来这一趟没有白跑,回到庄后,李大官人另外还有赏赐呢。
很快,娇娜和陈剑臣坐上马车,开始驱赶回胡庄,而石护院三人则骑马不疾不徐地跟在后面,大声地笑谈着。
车厢内,对着满身伤口的爹爹娇娜一筹莫展,求救般望着陈剑臣。
陈剑臣问:“你没有学过什么可以医疗的法术?”
娇娜摇摇头:“没有。”
“那你随身有没有带着什么外敷的药物?”
娇娜又是摇摇头。
陈剑臣一叹气,看来还得自己临时做个“兽医”了,抱过皇甫员外,仔细检查一番,见它身上的多为皮外伤,不算严重,可能有内伤看不出来,那他就没有什么办法了,唯有先回到胡庄再作打算。
不多一会,回到庄上,由娇娜出面叫账房支取了银子给石弘他们,三人拿着沉甸甸的钱,笑眯眯自去了。
娇娜则和陈剑臣进入皇甫员外的房间,要找药对之进行治疗。
第一百一十三章: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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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见娇娜手足无措,不知该何处着手的模样,陈剑臣哭笑不得,这应该是他所见到的最“失败”的妖精了吧,完全没有想象中那般“神通广大”的表现,简直就和一个孩童一样,嘴里说着很倔强,但真正遇到事故了则不知该如何是好。要她独立处理的话必然只会按照本能来行事,而绝不会顾忌其他的影响和后果。
说她笨,显然不是;那就只能用“涉世未深”来形容了。
成妖不易,成妖了还得入世更不易。
要知道开窍仅等于灵智初开,必须要学各种知识来武装自己,这才能算学以致用。用个不大恰当的比喻,陈剑臣想起以前一些武侠书中的人物,如果自幼在寺庙里出家,不涉红尘的话,哪怕日后有了奇遇,得到一身强横无比的内功,但此人在情商方面也是很“悲催”的。容易被人欺骗不说,处理起事情来也是会偏倚失当,很不恰当。
娇娜自幼被皇甫员外带在身边,仿佛圈养,更主要的是其本身有强烈的逆反心理,对于外界说教一概不受。如此情况下,要她“成熟”起来的确不容易。
相比婴宁,两个同为狐狸精,那么婴宁自力更生,可算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的一个典范,懂事成熟许多;而娇娜则是锦衣玉食、不学无术的“纨绔”出身。
娇娜所学法术,都源自爹爹,但因为本性问题,她只喜欢修习一些攻击倾向浓重的法术;而对于一些有实用的辅助性法术不感兴趣,根本不愿学。故而导致目前的状况,面对受伤昏迷的爹爹一筹莫展,不知该怎么办才好……
突然之间,娇娜对于自己浪费嬉戏的过去感到无比的懊悔:
“先生,你是不是觉得我很没用?”
似曾相识的问题,一样的定位症结,找不到目标的迷茫。就是这一句问话,让陈剑臣觉得娇娜的心扉终于完全打开了,换句话说,“问题学生”准备“浪子回头”了。
“既然觉得自己没用,那从此以后,就要做一些有用有意义的事情了。”
“但我不懂呀。”
“子曰:不耻下问,不懂就学。否则要我这个先生干嘛。”
听到这句话,娇娜终于破涕为笑。
皇甫员外的房间颇大,墙壁之上挂着许多字画,古色生香的,显然都为古董级别,价值不菲。本来陈剑臣准备叫娇娜在房间内寻找出治疗的丹药给老狐狸吃——在很多传闻里头,嗑一颗丹药进去,别说伤势痊愈,肉骨生人,原地复活都是大有可能的,更不用提修为一日千里,修炼一天比别人修炼一年快了,那是基本属性。
谁知道小狐狸精哭丧着脸说他们家中没有那般的丹药,跌打酒,创伤药倒有些。
这怎么可能?
陈剑臣眼睛都大了:话说他心底里一直想吃这么一颗来着。
“先生,具有玄效的丹药不是那么容易炼制的,首先原料就是大难题,其次丹方基本都在道门正统里面珍藏着,外人有谁能知道?”
陈剑臣先是愕然,后又释然——这个世界,毕竟不是神佛满天飞,圣人不如狗的世界,妖魔鬼怪,得道修士,他们受到的束缚性非常大。也许,这才是天地之间真正的平衡规则吧。否则一巴掌把个星球拍得灰飞烟灭了,那凡人就成了真正的蝼蚁,再没有什么存在意义了。
陈剑臣更喜欢这样的世界。
跌打酒,创伤药都拿来了,是皇甫员外凭着自己的摸索而亲手改良调制而成的,效果自然比寻常药物好许多。
陈剑臣开动前世的记忆,先用清水把皇甫员外的体表伤口清洗干净,然后在仔细敷上药,然后用白布包扎好。
忙完这些,整整花费了一个时辰。
然后将皇甫员外放到床上躺着,盖上被子——话说面对本体的老狐狸精,这一番动作坐下来,陈剑臣颇有些感触。
子曰:“一视同仁。”他现在的观念就与之非常接近了。
尔后娇娜又从后院刨出一坛酒来,说是皇甫员外十年前埋下的佳酿,药酒,对治疗身体有奇效,便打开坛口,倒出一杯来,亲手喂给爹爹吃。
咳咳!
果不其然,喂一大口酒进入后,老狐狸顿时发出一阵干咳声,犹如老人咳嗽,随后,它缓缓睁开了眼睛。
眼睛一睁开,它就看见陈剑臣和娇娜,挣扎着要起来。
“爹爹不可……”
“老员外受伤甚重,不宜妄动。”
后一句,却是陈剑臣说的。
老狐狸定定地看着他,眼神十分复杂,忽然张口吐人言:“留仙你还愿意称呼一只狐狸做员外?”
陈剑臣呵呵一笑:“既然老员外敢于托梦给留仙,请求相救;那么留仙又如何不敢称呼狐狸为员外?”
皇甫员外身子一震:“莫非留仙早就知道老朽父女的身份了?”
旁边娇娜立刻插口道:“先生真得早就知道了。”然后再无隐瞒,把其中发生的种种,包括昨天在苏州遇险的事情全部说了出来。
皇甫员外越听越震惊,听到拂晓和尚的现身后,更是嘴巴一抽,倒吸口冷气。奋力坐起来,对着陈剑臣恭恭敬敬一拜:“大恩不言谢,留仙对老朽父女之恩情,天高海深,永世不忘。”
陈剑臣连忙将他扶起,见其精神不错,便顺口问起其遭遇,如何会被凡人抓住。
皇甫员外也没有掩饰,从头到尾将事情经过叙述而出,其中的曲折惊险,难以言表。
听完,娇娜立刻气呼呼地道:“又是那该死的和尚,不都说‘众生平等’吗?为何他见到我们就要赶尽杀绝?”
皇甫员外摇头叹息不语——他虽然为狐狸精,但自问修行至今不曾伤过无辜之人,并且一心向善,经营所得许多都拿出来做善事,救济贫穷,简直比和尚们还慈悲为怀了。可拂晓和尚见到他,当即视为异类,立刻便下杀手,欲除之而后快。
陈剑臣亦不语:派别之见,族类之见,存在不知多少岁月,观念早已根深蒂固,岂是轻易会改变过来的?
此时皇甫员外对娇娜道:“娜儿,你能听从先生的意见,没有轻举妄动,鲁莽而行,爹爹甚感安慰。”
娇娜一撅嘴,道:“当时女儿见到爹爹受苦,真得很想马上施展法术,大开杀戒的。”
皇甫员外沉声道:“杀之又如何?一时爽而已,却会惹来无穷的后患,还会牵连到先生,以及庄上一干仆从人等。”
“谢爹爹教诲!”
说着,娇娜却冲陈剑臣做了个吐舌头的小鬼脸。
第一百一十四章: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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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甫员外身上的皮外伤并不碍事,主要是他的魂神被拂晓和尚的法术震伤,需要静养好一段时间才能慢慢恢复回来。由于受创不轻,在这段时间内他甚至无法变化出人形来,只好躲在房间内,不被外人看见。
这倒不是什么大问题,平时没有命令,仆从们都不敢进入他房间的。
说了好一会话后,皇甫员外的精神越发疲软,倦伏在被窝里,垫高了枕头,但他还不愿休息,望着陈剑臣,慢慢道:“留仙身怀正气,万中无一,实在令老朽好生仰慕。”
陈剑臣回答:“不过是偶然养出的而已。”
皇甫员外叹一口气:“好一个偶然……老朽本以为正气虚无缥缈,只是圣贤书上的胡诌之言,不料留仙竟能修养而出,啧啧,真不该说什么才好……”
陈剑臣眨眨眼睛:“我小时候也以为神仙鬼怪都是满纸荒唐言的。”
皇甫员外哈哈一笑,不想牵动了伤势,顿时痛苦得咳嗽不止。
娇娜白了陈剑臣一眼,关心地道:“爹爹,你就不要再啰嗦了,早点安歇吧。”
陈剑臣也道:“皇甫小姐所言极是,员外有伤在身,应该多休息,那小生就告辞了。”
说着,和娇娜关好门退了出去。
出到外面,娇娜忽然道:“先生,今天不是鲁姐姐返回江州的日子吗?”
陈剑臣点点头,本来他答应今天要去苏州城府送行的,只是发生了一系列的事情耽误了。现在,王复和鲁惜约他们应该早就在返回江州的路上了吧。
娇娜自是知道陈剑臣没有去送行的缘故,心生内疚,忽道:“先生,以前娜儿不懂事,还请先生多多原谅。”
陈剑臣笑道:“皇甫小姐看我像个小气的人吗?”
娇娜认真打量他一眼:“我只知道先生和一般读书人不同……嗯,先生,我们该去上课了。”
学生能如此懂得上进,先生自不可怠慢了,举步欲行。猛地外面传来急促的脚步声,不多一会,管家阿福就扶着一人走了进来。
王复,竟是王复。
只见他衣衫被撕破了好几条口子,左边脸颊被打了一拳,肿得像个大馒头似的,左眼几乎都睁不开了。
陈剑臣吃了一惊,忙问:“拂台兄,发生了什么事?”
王复看见他,嚎啕起来:“留仙,我们被打劫了,鲁惜约姑娘被人劫走了。”
“什么?”
陈剑臣霍然色动——这几天简直就是事故迭生,一桩接着一桩地发生着,没个喘息的空当。
当下王复坐下来,把经过道出——原来他们一大早就离开苏州,开始返回江州。在路上,鲁惜约对于陈剑臣没有前来相送而甚是黯然。但就在他们途径一片林子时,边上突然杀出十余名蒙面汉子,个个手持刀刃,不由分说冲了进来,三两下就把王复等人打倒在地,然后掳掠鲁惜约而去。侍女香儿紧抓住鲁惜约的手不肯放开,竟然被对方凶残地一刀杀了。
香儿死了?
陈剑臣的拳头不禁紧紧握起,对于这个忠义并全的小丫鬟,他相当有好感。没想到就这般没了,没得如此意外。
人生,本就脆弱如昙花,乍看风华正茂,转瞬已凋谢枯萎。
被劫人了而且发生了命案,王复第一反应就是要返回苏州报官,只是人生地不熟的,不好着手,就先赶到胡庄找陈剑臣汇合,商量对策。
突然之间发生如此重大的事故,纵然陈剑臣也有些心乱,微微定神,忽问:“拂台兄,对方直接就掳掠鲁姑娘走的吗?可有抢劫其他?”
“没有,连钱财都没有抢。”
王复回答。
陈剑臣长吸口气,心中已有些分明,道:“不管怎么样,报官那是一定的。走,我们现在就去苏州府衙击鼓报案。”
回头对娇娜道:“皇都小姐,你就留在庄上吧,不要乱跑了。”
娇娜本想跟去的,但爹爹却要人照顾,就道:“先生,我会听话的。嗯,另外你也不必太担心,寻找鲁姐姐的事情,娜儿可以让松娘去打听打听……只是这两天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松娘没有在庄上,不知飞哪儿去了。”
松娘?
很陌生的名字,不知道是谁……
可陈剑臣也不及多想,急匆匆和王复出庄,坐了他的马车赶向苏州城府。两辆马车,香儿的尸首就放在后一辆马车之上。
这么一个年级稚嫩的小姑娘,对方说下手就下手了,当真是心狠手辣。
陈剑臣没有观看丫鬟的尸首,据说是被一刀刺入心腹间,死得甚为惨烈。他怕自己看了会当场忍不住掉眼泪儿。
马车飞奔,鞭儿飞响,入得苏州城后,直奔苏州府衙。
苏州府衙的建筑布局和江州差不多——其实天下间当官者办公的地方都差不多,首先是大,占地大,房子大;其次是威风,建筑风格森然,架势宽宏,建造得能让一般人还没有进来,光看一眼就心生敬畏了就最好。
府衙大门外左边鼓架之上,挂立着一面牛皮大鼓,白面红身。
陈剑臣动作迅捷,马车还没有停稳,他就飞身而去,疾步冲上台阶,就要去击鼓,让府尹升堂。可他奔到鼓前时却看到只有这么一面光秃秃的鼓,而没有鼓槌放在边上。
这是怎么回事?
他正疑惑地左顾右盼,一名上了年纪的官差慢悠悠走过来,打量了一身敝旧的陈剑臣一眼,有气无力地道:“你可要击鼓?”
陈剑臣道:“不错。”
“老规矩,击鼓当收铜钱一贯,方能拿鼓槌。”
陈剑臣不曾进过府衙,哪里知道这些狗屁规矩,又惊又怒:“官差大人,现在有命案发生,赶紧叫府尹大人升堂审案吧。”
老官差置若罔闻,懒散地用小手指抠了抠耳朵,道:“死人了也得先交银子,这是规矩。”
“哈哈哈!”
陈剑臣怒极而笑,顿觉得一团怒火在胸间猎猎焚烧,直要烧得他眼睛都要通红起来,勇从怒火生,举起拳头,猛地一拳打在鼓面上。
咚!
第一百一十五章:案子
上好的牛皮大鼓,极其坚韧,非常绷紧,肉身拳头打上去,顿时有巨力反震回来,指骨间隐隐作痛。但陈剑臣的双拳轮流上阵,毫无畏惧地一拳接着一拳打在鼓皮上。
咚咚咚!
声音虽然不算大,但稳定而有节奏,足以让官府里面的大老爷们听见了。
那老官差勃然色变,喝声尖锐起来:“大胆刁民,乱打官鼓,好大的胆子!”
陈剑臣剑眉一扬:“此鼓本为鸣冤鼓,但凡百姓有冤,人人得而敲之。你这官差,私定规矩,乱收钱财费用,其罪可诛。”
老官差气得三尸神暴跳,自古“衙门八字朝南开,有理没钱莫进来。”这鸣鼓收费的规矩已定了不少年头了,何曾有人敢出来说话?不料今天碰到个楞的,直接就用拳头砸上了,简直要挑战官府的权威呀。
如斯想着,他就从腰间掏出一条铁链子,要去套陈剑臣。
陈剑臣凛然一喝:“我乃秀才出身,你敢无端动手?”
此时王复等人也上来,站到了陈剑臣一边。其实王复心里是毛毛的:官差要钱就给他嘛,区区一贯而已,况且这里是苏州不是江州,闹将起来,对方随随便便就可以下无数绊子,这案子就不好办了。
论及官府里的弯弯道道,黑黑白白,王复可是比陈剑臣清楚得多,但他不知道,陈剑臣就算清楚,也不会忍气吞声地跟着别人的规矩走的。
听到他的大喝,老官差脸色一变,有些犹豫:对方是秀才,他一介官差根本不能随意下手,还是进去禀告师爷再做定论。
一转身,很麻利地跑进了府衙。
鸣冤鼓响,升堂审案,此为定例。苏州府衙的升堂效率还是可以的,约莫一盏茶时间后,大堂摆开,两排官差站立,杵着根水火棍,笃笃笃地击打在地面上,嘴里则很例牌地喊着:“威武!”
陈剑臣和王复昂然进入——他们是秀才,有功名在身,有着见官不拜的豁免权利。
大堂气势威严,正中高悬匾额:“明镜高悬”,牌匾之下坐着一官,五短身材,身形如葫芦瓜似的,一张圆脸,小眼睛,留两撇八字须,看起来就像个不倒翁似的。
苏州府尹莫则宗莫大人在官场上的确可以说是个不倒翁,苏州知州换了三任,但他这个苏州府尹依然稳如磐石。
——如果说在天统王朝,知州一职权高位重,为一州最高领导的话,那府尹一职则差不多相当于州府法院院长,主持审理一州大小的事故案子,其中肥水,多得堪比苏州河水,所以说这是一个人人都想坐上来的位置,大肥缺。
啪!
不管有事没事,先拍惊堂木再说,此为官威
“堂下何人击鼓升堂?见了本官缘何不跪?”
王复赶紧上前一步,作揖道:“学生江州明华书院生员王复,见过大人。”
“学生明华书院廪生陈剑臣,见过大人。”
大人身边的师爷顿时喊道:“你们可有路引名牌?”
——所谓路引名牌,都属于证明身份的东西,尤其是离开本州到他州去,必须到官府办妥路引名牌,没有的话被官府查到,会论以“逃窜”,要依律定罪。换句话说,这是这个世界的“护照”。
王复和陈剑臣呈上路引名牌,师爷验过了没问题才还给他们。
两名秀才来击鼓报官,而且其中一个还是官学里的廪生,身份有些特殊,往常对付百姓的那一套就不好使了,莫大人便道:“你们为何事击鼓?可有状子?”
状子为诉讼的呈文,升堂时必不可少。在路上陈剑臣早就提笔写好了,现在便呈交上去。
莫大人看完,吃了一惊:光天化日,拦路掳人,还杀了一人,这可是了不得的大案。赶紧打醒精神,和师爷商量几句话,首先叫仵作去验明死者的伤势,又一一录了口供,签字画押了,然后再派出两名捕快带领一队官差赶去案发现场勘察——
这些都是办案的惯例做法,在程序上无可挑剔,办完了这些后,莫大人就叫王复和陈剑臣回客栈等消息了。
他们等得起,只是被掠的鲁惜约却是万万等不起的。
飞来横祸,出了这般事故王复长吁短叹,眉头紧锁,归程只能往后压了。晚几天回也没事,只不过陈剑臣把鲁惜约托付给他照应,无端被人掠走了,就有点交代不过去。其实陈剑臣并没有任何怪罪他的意思,陈剑臣心思玲珑,想及这桩事故,第一反应便是,对方可能是李逸风那边的人……
李逸风和鲁家有着血海深仇,当初为了谋夺鲁家的产业,李逸风勾结地方里正,以及官府,无所不用其极,用极为卑劣的手段害死了鲁惜约的父母,从而把偌大的鲁家产业抢了去,这才能成为如今的苏州一大豪强。
其中的过程,鲁惜约俱深深地记在心上,并全部告诉给陈剑臣听了。
陈剑臣听完,对李逸风的评价就是九个字“如狼似虎,恶人猛于鬼”。
时隔多年,漂泊在江州的鲁惜约回来祭拜父母时萌生了复仇之念,只是在船上刺杀未果——不知道是不是在那个时候,李逸风就起了疑心……
只是目前情况不明,很多东西都不好下定论。只能肯定的是,这定论不能坐等官府下。无数例子早已证明,等官府有了定论后,那母猪都已经爬上树了。
报官,只是表面程序上的常规动作。
暗地里的动作,就要动用身边所能帮得上忙的因素了,其中最大的助力,无疑便是皇甫父女。只可惜皇甫员外负伤在身,不能变出人形走动,否则有他出面会更加给力。老狐狸精行动不便,就只能退而求次,请小狐狸精出手了。娇娜固然有些莽撞,但她毕竟身怀法术不是?
况且,离开胡庄之时娇娜还曾提过一个名叫“松娘”的名字,说其能帮忙打探消息,莫非那也是一只妖?
陈剑臣暂时不明所以,嘱咐了王复几句后便只身返回胡庄去——留王复在苏州城府内,一方面为了聆听音讯需要;另一方面,有些事情被王复知道了的话,对双方都没有好处的。
望尽青山,青山处处风刀雨剑,能真正承受得起的人并不多……
第一百一十六章:怪鸟
(今天第一更)
心情有点焦急地回到胡庄,迎面娇娜走过来,道:“先生,报官的情况如何?”
陈剑臣皱着眉:“能怎么样?按章办事呗。”
娇娜道:“爹爹叫你过去呢。”
“嗯。”
应该是娇娜把鲁惜约被掳的事情告诉皇甫员外了,如果这个老狐狸能提供帮助的话,解决事情的渠道无疑会丰富许多,快捷许多。若是眼巴巴等官府查案,不知道要查到什么时候才有结果,时间越长,后果越不堪设想。香儿已出事了,陈剑臣绝不愿再看到鲁惜约出事。
房间内,皇甫员外就垫着一个枕头半躺着。看上去,一只全身皮毛火红的狐狸这般如人地躺在上面,能给人一种诡异而荒诞的感觉。不过陈剑臣司空见惯,倒没有什么惊奇。
“留仙,听说鲁姑娘出事了。”
“嗯。”
陈剑臣又把报官的过程简要地说了一遍。
听到他无视府衙规矩,以拳击鼓的作为,皇甫员外眼眸一下子明亮,随即伸出爪子习惯性地掠了掠嘴边的长须,道:“留仙此举,固然意气风发,但只怕官府会趁机下绊子,拖延办案的速度。”
官官相护,那老官差敢于私定规矩要钱,定然不是单方面的行为,而是代表了整个衙门的利益团体。
一边娇娜立刻插嘴:“都发生命案了还要先收钱,这规矩狗屁不通。先生打得好,要是我在,直接就把那鼓给敲破了,摆设之物,留之何用?哼,明明是鸣冤鼓,却要私设规矩收钱才能敲打,若果别人没钱那不得鸣冤无门了吗?”
皇甫员外登时瞪了她一眼。
娇娜却毫无退缩:“爹爹,虽然娜儿答应乖乖听话,但也不能如此不辨是非曲直地听话。先生,你说对不对?”
赶紧把先生亮出来。
陈剑臣哈哈一笑:“皇甫小姐此言大快人心。我等之辈,读圣贤书,所为何事?”
读圣贤书,所为何事?
这一句话问得发蒙振聩——读圣贤书,所为何事?
为名?求财?争权?夺利?
只怕四者正是天下读书人孜孜不倦地苦读的主要目的吧,所求所盼,不外乎一朝上皇榜,鲤鱼跃龙门,光宗耀祖,一世荣华。
陈剑臣忽而想起悒悒离开江州,被贬到浙州金华的聂志远,其上任江州知州后,励精图治,关爱民生,属于不折不扣、愿意为民做主的清官,只是“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贬浙州路八千”,最后落得一个从三品知州罢黜为九品县令的下场。其中原因,绝非仅仅是为了反对弘法的缘故,必然还夹杂着其他许多的利益冲突。
学而优则仕,但仕图险恶,远超做学问的简单。
皇甫员外霍然动容,呼的坐起来,道:“留仙,听你这句话,我似乎知道为什么你能修养出正气了。哈哈,你能做如斯想,定然不会指望官府破案救鲁姑娘出来吧。”
陈剑臣眉毛一扬:“我等不起。”
“那好,你现在有何说法,不妨一说?”
陈剑臣沉声道:“李逸风,李大官人。”
皇甫员外凝神道:“你怀疑是他所为?”
“对方的直接目的就是掳人,而鲁姑娘在苏州地界只有李大官人这么一个仇人,他必然会是第一嫌疑对象。”
皇甫员外眼睛眨了眨:“你的意思是说鲁姑娘身份被识破,故而对方要下手?”
陈剑臣道:“以李逸风的势力背景,他要打听出一个人的身份来其实并不难吧。更何况鲁姑娘回乡祭拜父母,肯定会留下不少线索的。”
皇甫员外又掠一掠胡须,连连点头:“留仙所言不错。”
娇娜鼓起眼睛道:“既然有了线索,我们应该马上行动。鲁姐姐多留在对方手里一会,就多一分危险。”
这是皇甫员外问:“松娘呢?有她在就好找人了。”
娇娜回答:“娜儿也不知道她飞哪里去了,这两三天都不见人。”
陈剑臣好奇打听:“松娘是谁?”
娇娜随口回答:“松娘就是一只鸟儿,嗯,先生你应该见过的。”
鸟儿?
陈剑臣马上就想起那只美丽而怪异的飞鸟来,羽冠而白眉,尾巴极长。这么说来,这只鸟儿也是一只妖?
怪不得它的表现总是透着古怪。
皇甫员外仿佛洞悉了他内心的想法,解释道:“松娘本是一只奇鸟,偶然被老夫所获,便施展些手段点化了她……并不算真正意义上的开窍,仅是开了一半而已。故而有些灵通,会说人话,尤其善于刺探情报等。呵呵,其实老夫是想找这么一只鸟儿给娜儿作伴,但不知怎么搞的,它和娜儿,天生不对头,常常吵架。”
娇娜嘻嘻一笑:“爹爹有所不懂,一只狐狸和一只鸟儿吵架最是有趣了。”
皇甫员外翻了个白眼出来,难为他如今用狐狸原形做这么一个高难度的情态动作。
陈剑臣不关心这个,问:“那现在松娘到底在哪里了呢?”
娇娜摇摇头:“就是不知道……说也奇怪,她平时基本都在庄上的,能到哪里去?对了,前些日子她跟我说很喜欢鲁姐姐,会不会跟着鲁姐姐去了?”
——鲁惜约在胡庄上住了一段日子,她性格温婉,和娇娜等人相处得都不错,现在听说一个半妖鸟也对她有好感,实在有些无语。
娇娜越想越像那么回事,道:“她肯定怕我和爹爹骂,所以就悄悄跟着我们出庄到了苏州城里去。”
陈剑臣问:“既然如此,当鲁姑娘遭难之时,它为何不出手帮忙?”
娇娜没好气地道:“先生,松娘只是一只鸟儿,灵窍只开一半,阴神都还没有能出窍呢,除了半空投粪,用嘴巴叼石头扔人外,能奈人何?”
陈剑臣哑然,不过也知道娇娜说的是事实,人分老少壮弱,妖一样分。有些妖就算能开窍,但也不具备太大的本事。诸如鼠妖小义,刚出道的时候除了披着画皮吓人外,一无长处,就算一个十岁孩童都能踩死它。开灵窍仅代表拥有了灵智,有了学习法术的基础,而本身力量并不能一下子就一飞冲天了。尤其本体孱弱的妖类,实在属于“弱势群体”之一。
皇甫员外忽道:“娜儿,如果你猜测正确,那松娘现在肯定和鲁姑娘在一起。它之所以没有第一时间飞回来禀告,是因为要跟随劫匪的行踪,要打探他们到底会在哪里落脚,然后才回来告诉我们。”
闻言陈剑臣一拍大腿:“聪明!”
……
山林莽莽,道路崎岖,本来罕无人迹的地方此时却有一队人在前行着——这些人,总数有十二个。
哦,应该有十三人。皆因其中一个被麻包套住,只露出一双脚来。
这是一双长得很秀气的脚,或许因为挣扎的缘故,一只脚上的鞋子已经不知道掉到哪里去了,剩得洁白的袜子。
前一段时间的挣扎无疑让麻包中人筋疲力尽了,或者已气急攻心昏迷过去,被两名汉子抬着走,一动也不能动。
十二名汉子,个个身形彪悍,身穿紧身黑衣,用黑巾包头裹面,行迹非常诡异。
急速走了一段路后,其中一名汉子叫道:“大哥,都走到山上来了,这面巾可以取掉了吧?包着口鼻难受。”
领首的大哥回答:“好吧。”
得到他的允许,众汉子立刻动手拿掉蒙面的黑巾,露出一张张或凶狠、或残暴的容貌来。其中不少人脸上甚至疤痕丛生,不是刀伤就是剑伤。
他们本就是为祸一方的山贼,有个名堂叫“流马十八贼”,为首者姓王,名允,来历颇有些传奇。据说他本是武生出身,只是考了好几科都没有考上,一次在考场恶了教官,被逐了出来。一怒之下他便啸聚绿林,成为山贼头头,带领一干手下专门拦路剪径,劫杀过来客商。
经过多年的洗礼,流马十八贼剩下了十二个,个个都是背负命案的亡命之徒,都上了苏州官府的通缉名单。
“大哥,这小娘皮的真他妈长得水灵,简直比整条苏州河上的花魁还要人命,要不我们先……”
这时一个左眼扣住一块眼罩的独眼汉子面露淫邪地说道。
身材不高,但极其雄壮的王允冷哼一声:“周炳,你少打这些花花主意,至少现在不行。李大官人出的一千贯钱,你还想不想拿?”
听到一千贯钱的赏金,那周炳用力吞了吞口水:“老大,李大官人说什么时候上山?”
“今天晚上,况且他说了,他玩完之后,这小娘子就归我们的了。”
“真得?”
这一下,不但周炳,其他汉子都露出了欣喜若狂的神色,不怀好意的目光瞟向麻包时,看着露出来的那一双白皙秀气的小腿,每个人都觉得热血沸腾起来。
“大哥,你看,那只怪鸟又出现了!”
此时忽有人嚷起来。
顺着他所指的方向看去,王允就见到不远处的一株灌木之上,立着一只拳头大小的怪鸟,此鸟羽毛颜色鲜艳,翠绿相间,长长的尾羽几乎等于体长,优雅地飘在后面;顶上一簇羽冠,火焰似火,两只圆圆的眼睛上方,各是一条细长的白毛,如人的眉毛,洁白胜雪。
怪鸟站立在一根树枝之上,直勾勾地看着王允等人,碧幽幽的眼瞳流露出一股难以形容的冷意——
冷得能让王允不由自主就把手放到了腰间的刀柄之上。
第一百一十七章:狐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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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这只怪鸟在山脚的时候就出现过一次,难道它一路在跟踪己方……
这怎么可能?
王允晃晃头,要晃掉这个荒诞的念头,沉声道:“陈佑,用飞刀杀了它。”
相比其他人的高大彪悍,陈佑无疑要瘦小许多,脸蛋瘦且尖,一双眼睛虽然不大,但闪烁着精悍的光芒。他自小练就一手飞刀绝活,能百步穿杨,此时听到大哥的吩咐,当即应命,手一摸,一把两指宽的六寸无柄飞刀登时出现在掌心,嘴里笑道:“大哥,且看小弟手段。这鸟长得如斯肥,正好把它射下来烧烤了下酒。”
呱!
似乎听到陈佑的嘲讽,那怪鸟猛地张嘴发出一声愤怒的大叫,冷幽幽的目光一下子就盯在陈佑身上。
咦……
陈佑隐隐感觉到此鸟有些古怪,当下不假思索,嗖,飞刀脱手,寒芒似电,直向怪鸟颈脖处飞过去。
咯咯咯!
猛地一阵像人的怪笑声从怪鸟嘴里发出,随即其振翅冲天而起,闪开了陈佑的飞刀,扑腾腾的消失在上方的林子里了。
陈佑的脸色顿时很难看。
王允盯着怪鸟消失的地方,眉头一皱,始终有些疑虑挥之不去。
“大哥,这鸟……”
王允打断了陈佑下面的话:“一只鸟而已,不用在意,走,我们先回到那鸡冠洞中等候。”
一挥手,诸人鱼贯而行,跟着他大步上山。
在路上,有人问王允:“大哥,这宗买卖为何李大官人要我们出手?而且把人抢上山来安置?”
王允冷然道:“雇主付钱,我们办事,至于其他情况你们不必多问。”他虽然为武生出身,但颇有些手腕,多年的磨砺之中也早磨砺出了一番御下手段,知道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
李逸风作为苏州豪强,有头有面,和流马十八贼之间有来往,这本身就属于大罪,见不得光——当然,这并不是他们第一次走在一起做买卖,以前更曾合作过多次,互相之间还斩过鸡头,烧过黄纸的。
听起来似乎不可思议,但实质上不过各取所需而已。在李逸风那里,王允能得到大量金钱,以及灵通消息;而利用王允,李逸风能做很多他不能出面做的事情。
比如眼下这一宗:掳走鲁惜约。
那一晚,自从鲁惜约被中途带走后,李大官人终是耿耿于怀,当时只是碍于皇甫员外的面子不好发作,只能派人跟踪调查。
这一查不得了,李逸风最后竟发现鲁惜约是鲁家后人——昔日李逸风利用鲁惜约父亲的信任,用阴谋诡计害得鲁父生意失败,一败涂地,然后施展种种手段鲸吞蚕食了对方的产业,直接导致鲁惜约父母双双含恨而终。
如此大仇,哪里还有回旋之地?
回想前因后果,李逸风甚至能判定当晚在船上,鲁惜约很可能是想来刺杀自己的。简直就是“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啊。
查清楚鲁惜约的身份背景后,李大官人如芒在背,最后终于定出一计,开出重酬请流马十八贼出手,半路掳走鲁惜约,将其抓到荒山野岭之上囚禁住,然后他就上去好好玩弄一番,再任由十八贼处理。
落在残暴淫邪的十八贼手里,鲁惜约不死都难,到时只怕要一心求死了。
之所以请十八贼出手,李逸风主要是顾忌皇甫员外方面,怕皇甫会出头替鲁惜约追讨公道,会查到自己头上。而有了十八贼的存在,他自可完完全全撇清嫌疑关系。
又约莫走了一炷香时间,王允等贼来到一口巨大的岩石洞穴内——这洞穴名叫“鸡冠洞”,并不隐秘,但甚是偏僻,处于大山之上,平时基本没人来的,就成为了山贼的一处临时据点。
进入洞中,山贼把鲁惜约放到一边,除掉了麻包,少女犹双眼紧闭,昏迷不醒呢。
一众汉子便不理她,自顾到旁边去开始生火。
王允吩咐四名汉子到外面巡逻放哨,又叫陈佑来到跟前,如此这般地叮嘱了一番。陈佑会意,手里暗暗扣住两把飞刀,径自走出鸡冠洞,在边上梭巡。
果不其然,眼光搜寻之际,一团明艳的影子出现在右手边的一株松树之上。
“这一次,不把你一刀封喉,咱这天赐飞刀可是白练了!”
陈佑平时自傲飞刀之术,给自家起个了“天赐飞刀”的名号,甚觉威风。
他悄悄摸近几步,还没有动手,那怪鸟嗖然回头,口吐人言:“小贼偷袭无耻!”
这一声喊,非常之突然,突然而诡异。陈佑被吓得一个踉跄,心神大乱,别说发飞刀,就连站都不怎么站得稳了,手指颤抖着举起来:“妖,有妖怪!”他虽然为山贼,平时打家劫舍,胆大包天,但骤然间听到一只鸟儿字正腔圆地口吐人言时,一时之间还是被吓得不轻。
回头急促跑回山洞而去。
听到他的呼喊,王允等人立刻扑出来。
“妖怪,有妖怪!”
王允面色一沉,劈胸将陈佑抓住,喝道:“陈佑,你疯了吗?乱嚷嚷什么?”
陈佑脸色惊惶,语无伦次地分说起来。
听完,王允眉头紧锁:“你确定那只鸟儿能说话?”
陈佑点头道:“确定。”
王允忽而大笑:“陈佑呀陈佑,枉你自称飞刀无敌手,连一只鸟儿都害怕。鸟会说话有甚奇怪的,八哥、鹦鹉等鸟类不都会学舌作人言吗?这一只鸟固然长得有些奇怪,可能是某些特殊品种,至于学说人话也不是什么稀奇事。”
他这么一说,陈佑顿时反应过来,脸皮微红。
王允又道:“我等纵横深山,啸聚山林之间,见识无数,何曾见过什么妖?这世上又怎么会有妖怪存在?你大哥我是一点儿都不信的。哼,这鸟儿口吐人言,恐怕有些来历,走,我们出去把它活捉了。”
说完,一人当先,昂首走了出去;一干手下紧随其后。只是他们在周围搜索了个遍再也没看见怪鸟的踪迹,恐怕它早飞走了。
王允并不在意,叫人到外面猎杀了一头大野猪回来,用刀刃破膛开肚,清理干净了,架在火堆上烤着。
他们经验丰富,身边又带着油盐等各式作料,一会之后,一头香喷喷的烤野猪就差不多了。
此时王允走到鲁惜约那边去,见到少女犹自双目紧闭,就冷笑道:“鲁姑娘,你就别装了,在本大爷面前玩这一套没用,大爷我早知道你已经醒了,要偷听我们说话。但实话跟你讲吧,你的生命,看不到明天的太阳,所以就算你偷听得再多也是无用功。”
他说完,少女的眼皮子便一抽动,缓缓睁开,但不见多少惊慌之色,反而充满了一种意外的平静。
王允视若无睹,拿过一块野猪肉放在旁边的石头上,面无表情地说:“觉得饿了你就吃。”
鲁惜约一声不吭,当即伸手拿下肉,大口大口地咬着。
王允眼眸掠过一丝赞赏之色——他劫掠过、蹂、躏过的女子多矣,但未曾见过像鲁惜约这般镇定自若的。
可惜这是李逸风指定要的人儿,否则留下来做个压寨夫人也不错。
“一定会有人来救我的。”
吃掉一大块肉后,鲁惜约抬起头,仿佛在自言自语,语气却非常的坚定。
王允晒然一笑,对于这般近乎自我安慰的说辞他听过不少,最后的结果只能证明是虚影水泡,骗自己的罢了。
他自顾返回那边和手下一起大吃大喝,肉不错,酒也醇香。吃喝之间,几个汉子已聚在一块猜拳助兴了。
顿时这偏僻的洞穴内传出阵阵嚣闹哗然的声音,竟不怕被人听见——本来就不怕,荒山野岭,距离最近的官道都已有十余里,哪里会有人能追寻到这边来。至于官府办事查案的效率,王允等人最是了解,光是勘察现场、取人证等,没个三五天工夫弄不完,程序一道接着一道的,等走完程序他们早不知到哪里去了。
至于鲁惜约,不是抛尸荒野便是就地埋掉了。
天时已近黄昏,一片夕阳映照斜斜着映照入来,落在地面上,反射出点点的余晖。
突然之间,这片光线为之一黯,随即地面上倒出一道长长的影子来。
“谁?”
王允反应最快,一声大喝,腰间长刀已把握在手里。
这一喝,所有的喧闹之声便像是被一把快刀一刀砍断一样,戈然而止。里面所有的人都纷纷抬头向洞外看去,正见到一位婀娜多姿的美少女缓步走了进来,她年纪不过十五、六岁模样,容貌韶秀,娇波流慧,姿色竟不逊于鲁惜约,只是眉目之间,一种天生的狡黠之意隐隐流露而出。
“你是什么人?”
王允心头一震——此女无声无息出现,外面放哨巡逻的两名兄弟竟毫无察觉,绝对不同寻常。
少女伸手捻着垂落在胸前的一络长发,笑容甜甜的:“各位难道看不出我是个女人吗?”
她的笑容甜美而纯真,几无瑕疵,直如一个无意间踏足凡尘的仙女一样。
狐仙。
第一百一十八章:杀恶
“各位难道看不出我是个女人吗?”
如果陈剑臣在场,听到自己的学生说出这么一句充满了戏谑,而且显得非常酷的话语来,定然要大跌眼镜,要重新评估娇娜的小脑袋了。
但话说回来:古灵精怪,不正是狐性本色吗?
要知道娇娜可不是知书识礼的婴宁,只要有机会,她一定要搞怪一下,从中得到快乐的消遣。
流马十八贼,贼贼面面相觑,感到无比的惊讶,实在想不明白这少女是怎么出现在这荒山野岭的。
饶是王允胆气如山,也差点想开口问一句“神仙?妖怪?”
“你到底是什么人?”
他毕竟是头领,越是关键时刻越要站出来压阵,免得自乱阵脚。
娇娜咯咯一笑:“你猜?”
这两个字差点让王允吐血,一咬牙:“本大爷管你是什么人,既然送上门了,那就别想走了。兄弟们,并肩子上。”
如此诡异的情况简直平生未遇,他固然对自己手中的刀很有自信,可也不愿讲什么江湖规矩,更不会讲什么好男不与女斗之类的虚套儿。直接一声令下,要一涌而上,乱刀把对方切了。
“冲呀!”
发一声喊,七八条汉子手执刀剑,蜂拥杀上来,丝毫没有怜香惜玉的念头,寒光霍霍,直朝娇娜身上招呼。
后面鲁惜约看见,很是捏了一把汗,脱口叫道:“小心!”
但好个娇娜,视滚滚寒光于无物,依然咯咯娇笑,也不见她使出什么身法,轻盈盈就飘进了人群中——
砰砰砰!
下一刻,三条大汉横飞着跌出战斗圈,摔出丈余外,仆伏在地,个个喉咙鲜血直冒,眼看不能活了。
“原来娇娜妹子会武功的……真看不出来呀。”
鲁惜约惊喜交集,她此时已看清娇娜右手之中执拿着一柄三指宽的七寸小刀。小刀非常薄,薄如宣纸,通体泛着一层红芒,不类凡品。
小刀翻飞,犹如魅影,几乎每一刀刺出,都有一名山贼喉咙中刀,倒地身亡——当一群自翊亡命的山贼,遇到一个修炼出金丹的狐狸精,结果可想而知。
娇娜本有十种以上的方法将对方全部解决掉,只是眼下她却选择了最为粗暴的一种,以武杀武,虽然要折腾些手脚,过程却自有暴力的快感洋溢。
嗤嗤!
又是两名山贼倒地,此时王允耸然发现自己身边就只剩下两名同伴了,其中陈佑还活着,正站在后面稍远的一个位置,双手都扣了飞刀,要寻觅一个最佳的出刀机会。
那个机会,或者是己方幸存的唯一机会了。
王允双目通红,呀呀呀大喊着:“死贱人,给我死吧!”刀光如雪,使出的正是看家本领《乱披风》刀法,奋不顾身地朝着娇娜卷过去。而另一名悍匪也相当配合地手持一面大板斧,从另一个方向夹击过来。
嘻嘻……
只是娇娜的笑声依然清脆悦耳,笑得让王允心生绝望——
“着!”
后面的陈佑嘴巴刚习惯性地念叨出一个“着”字,双手还没有扬起,蓦然脖子间微微一痛,似乎被人扎了一针。他惊愕回首,就见到弱不禁风的鲁惜约站在后面,将一根长约三寸的银针刺入他的脖子,然后飞快后退了。
“你……”
“天赐飞刀”只来得及吐出一个字,随即双眼一黑,仰天倒地昏迷过去——原来这个婉约如水的少女并非羔羊……不对,她的双脚不是被绑住了吗?什么时候挣脱了的?
只可惜陈佑永远都无法知道真相了。
看见他倒在地上口吐白沫的模样,鲁惜约莫名地感到阵阵反胃,急冲到岩石边上,哇的就吐了出来。
银针度人,亦可杀人!
这是在那个玄虚的梦中,那位面目慈祥的白胡子爷爷最后交代给她的一句话……但这一针,鲁惜约却是为香儿扎的。
陈佑的死,王允以及另一名悍匪并没有看到,因为在娇娜的刀下,他们死得比陈佑还快了那么几秒钟。
小刀锋锐如常,咚的,一滴浓浓的鲜血从刀尖上流淌下来,滴到地上。
“鲁姐姐,这些恶人全部死了,我们走吧。”
此时鲁惜约精神稍有好转,扶住石壁坚毅地道:“不,还有一个恶人没有死,其为首恶,不杀此僚,惜约誓不摆休!”
“哦,还有谁?”
娇娜好奇地问。
当下鲁惜约把李逸风会过来的情况说了。
听完,娇娜一拍手:“如此正好,鲁姐姐报仇有望了,嗯,我会帮你把那什么大官人抓住的。”
鲁惜约双眼有泪水涌出,向鲁惜约鞠躬道:“多谢娇娜妹妹了……”
娇娜嘿嘿一笑:“你不用谢我,要谢就谢谢先生吧,是他派我来的!”
“是公子?可他怎么知道我被人抓到了这里?”
鲁惜约惊喜不已。
娇娜学着陈剑臣的模样,把小手背负在身后,咳了咳:“先生本事大着呢,有句话怎么说的‘运筹什么屋之中,决胜多少里之外’。”
鲁惜约噗嗤一下被逗笑:“是‘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
“对,就是这一句。”
经此一岔题,鲁惜约也就不再追问什么了。对她而言,重要的是结果,不是过程。
娇娜把地上的尸体收拾到一边,丝毫没有惊慌,鲁惜约看着,心知这妹子绝不简单,但也没有唐突地多问。
收拾完毕,娇娜问:“鲁姐姐,你确定那家伙会在夜里上山来?”
“肯定会的。”
娇娜侧着脑袋,有点好奇:“这李大官人莫非是个白痴?为什么一定要这么做呢?也不嫌麻烦。”
鲁惜约眼眸迸射出仇恨的火焰:“因为他不仅只是想斩草除根……男人,总是很贪心,总是想得到更多。”
娇娜嘻嘻一笑:“原来是这样……不对,先生也是男人,可他似乎一点都不贪呀。”
鲁惜约脑海里闪过陈剑臣俊朗的脸庞,忽而觉得脸有些烧:“总有些例外的。”
“嗯,那也是。”
扑腾腾,此时飞进一只漂亮而怪异的鸟儿来,直愣愣落在娇娜的肩膀上,忽而张口吐人言道:“娜娜,我可以说话吗?”
娇娜立刻示威地朝鸟儿举起了小拳头:“第一,你已经说话了;第二,不准你再叫我做娜娜。”
鲁惜约看见,不禁目瞪口呆。
然而那鸟儿喋喋不休:“好的娜娜,嗯,娜娜,其实我想说的是,刚才我看见有人上山了。”
有人上山了……
第一百一十九章:豺狼
娇娜以女流之身,手执利刃,击杀十余山贼,鲜血淋漓而色不变——对此鲁惜约并未觉得有什么不可接受的,以前她在遛鸟楼就曾见过一些江湖异人,武林高手,知道天下之大,藏龙卧虎。
鲁惜约阅人多矣,她看皇甫员外,就明白对方不会是寻常百姓,普通富家翁。爹爹如此,有个身怀绝技的女儿也是正常的事情。唯一觉得惊讶的是娇娜那种杀贼如杀鸡的狠劲,这实在和她娇媚的外表很不符合。
但由于对山贼的痛恨,鲁惜约反而觉得娇娜杀得好,她自己都扎了一个呢——扬善不除恶,善岂能声张?
为民除害,杀人亦善!
鲁惜约的坎坷出身,早已决定了她爱恨分明的性格。
虽然接受了娇娜的深藏不露,但眼下忽然见到她和一只鸟儿在你一句我一句的拌嘴,鲁惜约反而不淡定了,眼勾勾看着那鸟儿,感到匪夷所思。
鹦鹉学舌,本为正常,遛鸟楼中就养了好几笼的鹦鹉八哥,它们被精心调教过,会模仿人说话儿,因为环境问题,时不时还会张嘴说几句令人捧腹的粗鄙之语:
“公子,你好坏哦,摸人家那里……”
“大爷,不要嘛,不要嘛……嗯嗯……”
诸如此类,令人忍俊不禁。
然而学话是学话,就算天下间最聪明的鹦鹉,它也只会学说话,而难以和人进行复杂的情景对话,尤其还对得如此流利娴熟,十分人性化。
这样的鸟儿,还是鸟吗?
娇娜看见鲁惜约惊愕的样子,微笑着介绍:“鲁姐姐,这是松娘,很聪明的一只奇鸟,这一次我们之所以知道你被绑到了此地,全靠她呢。”
一“奇”字足以解释很多无法想象的问题。
鲁惜约惊喜地打量着松娘——前些日子在胡庄,此鸟就常常出现在自己面前,当时还赞美过它呢。真没想到这只名叫“松娘”的鸟儿会说话,而且很灵通。算起来,这次能逃过一劫,还是依仗松娘的帮助。
“松娘,谢谢你。”
松娘一振翅膀,飞到鲁惜约香肩之上,张嘴说道:“鲁姐姐,不用谢,松娘可是很喜欢你的,当然不会让坏人欺负你啦。”
娇娜嘿嘿一笑:“松娘你可表错情了,人家鲁姐姐早有心上人了。”
松娘登时尾巴一翘,老气横秋地道:“我知道,但我一定会打败他的!”
噗!
鲁惜约差点喷饭——也好在没碰到吃饭的时候。
娇娜嘴一撇:“就凭你也想打败先生,别白日做梦了,先生一笔尖下来,你白眉就会变成黑眉。”
“嘎嘎!我好害怕哦!”
松娘煽动翅膀,扑腾腾又飞出去了——她要去监视上山人的动静。
看见鲁惜约脸色红扑扑的,娇娜就道:“鲁姐姐,松娘就靠一张嘴厉害……”
鲁惜约忽而小声问:“它是公是母的?”
一听,娇娜立刻忍不住哈哈大笑,笑得眼泪都出来了:“鲁姐姐,她的名字都叫松娘,当然是母的啦!”
——嗯,鲁姐姐这话日后可以用作“打击”松娘的秘密武器,问一声公母……
娇娜如斯想着。
扑腾腾。
松娘飞回来了,表情似乎有些凝重——看一只鸟的表情?估计也只有娇娜才看得出来了。
“怎么啦?”
松娘停在娇娜肩膀,张口说道:“来了五个人,其中有个道士。”
“道士?”
娇娜秀眉一扬:“莫非是那个张天师?”
李大官人的幕宾张天师,设坛作法,呼风唤雨,飞剑斩大蛇的事迹早已传遍苏州城——虽然现场没有找到大蛇的尸体,但大面积狼藉的激斗痕迹很清楚地告诉大家其中发生了什么事。而对于大蛇尸首不见的情况,张天师是这样说的:
“哎,都怪本天师错算一着,没算到此蛇已有百年道行,所以飞剑之上欠缺了些火候,只能将它刺伤。不过一剑之下,大蛇负伤远遁,以后都不敢再出来为祸害人了。”
他说这番话的时候表情非常痛心疾首,但其实是被李大官人派人盯得紧,脱不得身去,正担心谎言被揭穿,暗暗叫苦呢。
对于东山南岭发生的诸种事情,张天师当然一无所知,他本名张自然,因为机缘曾拜在龙虎山外山学道。不过他根本没有学道的决心和耐心,打了半年坐后就受不了这般枯燥的寂寞而请辞下山了。
下山之前,他通过某些特殊的关系搞到了一枚“遣鬼差令牌”。
就是靠着这枚能通过一种小法术差遣到一名鬼差办事的令牌,张自然在江州混得风生水起,成为朝天观的主持,以天师自居。只是被吴文才说动,故技重施要去作祟陈剑臣时,遇上了陈剑臣的笔墨正气,令牌被毁,丧失了作为神棍的根本依仗。
对于素未谋面的陈剑臣,张自然自是恨之入骨,在他看来,陈剑臣断了他的财路,此仇不共戴天。
但他也不能拿陈剑臣怎么着,话说回来,他只知道陈剑臣在江州的住宅之处,可连陈剑臣的样子都没见过呢。
张自然席卷了细软财物,因为害怕吴文才追究,一连跑了许多地方,每到一地就花天酒地享受,花钱如流水,卷跑的家私用着用着就差不多光了。后来到了苏州,在苏州河上泡了几个晚上后钱袋就完全的干瘪了。
瞅着干瘪的钱袋多一眼,张自然对于陈剑臣的怨恨就深一分,他忽然有了决定,赚到钱后要重金找个杀手什么的潜入江州去,将陈剑臣杀掉,方泄心头之恨。
然而在杀陈剑臣之前,张自然首先要解决自己的生活问题,正好听说李大官人性子阔疏,好结交天下奇人异士,于是投奔而去。
听了他的自荐吹嘘,李逸风当即要求以他的名义去揭官府诛杀大蛇的官榜——到了这时候,势如骑虎,张自然唯有硬着头皮答应下来,设坛作法,只等有机会再逃之夭夭,远离苏州。
无奈李逸风可不是好糊弄的主,对于张自然盯得紧紧的,又要派人去东山南岭寻找大蛇的尸体。
张自然心中叫苦不迭,心道:恐怕这次要阴沟子翻船,原形毕露了……但他万万没想到前去搜索的石弘三人回来禀告的情况大出他意料之外……
接下来,顺理成章地就是他终于得到了李大官人的极大信任,成为名符其实的座上贵宾,并狠收了一笔酬金。
整个过程,恍若做梦。
但张自然自家知道自家事,在没有搞明白大蛇的下场之前,他觉得自己还是要先离开李府,出外面避一阵再说。如果这段时间大蛇没有再出现,到时他自可大摇大摆地再回来,在苏州建立第二座朝天观不是问题。
于是乎,张天师对李逸风说要回龙虎山一趟。
对此李逸风没有反对,不过在张自然离开之前,李逸风要他跟在身上,在黄昏时分上山一趟。
张自然不知道为何大官人会无缘无故在夜里上山,但他是个聪明人,没有开口相问。反正等第二天他就可直接带着一笔横财远走高飞了。
除了他,李逸风还带了三名孔武有力的护院心腹一同前往,其中两个护院负责抬轿子。
山道蜿蜒,似一条无穷尽的大蛇,延伸而上。由于是冬天,两边也没听见有什么虫儿鸣叫,显得很沉寂。
李逸风坐在一顶小型软轿里闭目养神,想及鲁惜约那风姿卓约,蕴含千种风情的娇躯身段,他的心跳就不禁开始加快——作为一名风月老手,而且是有身份的人,李大官人对于女人质素的要求很高,近年来,能让他动心的女人并不多见了。
无疑,鲁惜约是一个。再想到其鲁家血脉的身份,更可以增加额外的快感。
如斯想着,李大官人顿觉身体某处已经跃跃欲试了。
——对于鲁惜约和皇甫员外的关系,他也早派人调查出了个大概,双方并没有太深的交情,皇甫员外未必会替鲁惜约出头。退一步说,就算皇甫员外插手又如何,任他黑白通吃,也无法在短期内查出个结果。
人力终有穷时,而时间,只站在自己这边。
今晚之后,鲁惜约就将尸骨无存,不管官府还是皇甫员外方面都无法再有线索,况且死得只是一个无亲无故的青楼清倌人而已,没有至亲的苦主打官司,谁会追究不休?
突然,轿子停住。
发生了什么事,难道到了鸡冠洞?
李逸风正想开口问。外面就传来一名护院的声音:“大官人,有狼!”
有狼?
李逸风一愣神,撩开轿帘子,就见到前面山道之中,不知从哪里跑来一匹灰棕色的豺狼,正蹲坐在路中间呢,一对三角眼正冷冽地望着他们。
荒山野岭,天色已晚,山道上出现一匹豺狼显然再正常不过,李大官人便有些恼火,对那名护院喝道:“既然有豺狼当道,那你还不动手?难道要我去打吗?”
那护院唯唯诺诺,马上拔出腰间佩刀,大踏步走上去。
不料那豺狼并未如预料般被吓走,反而人立而起,张开满是獠牙的大嘴,口吐人言:“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欲从此路过,留下命与财!”
声音娇嫩,彷如少女。
哐当!
却是护院手中的刀突然之间松手掉在地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