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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南朝陈     穿入聊斋txt下载     穿入聊斋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两百八十四章:真相

    (全订阅者,有免费的评价票了,只能投给聊斋的,大家检查下,有就投了,别浪费了!!)

    剑光灿烂,自高而下,直扑四四方方的紫禁城,立刻就引起了御林军的注意,他们吆喝着,放箭的放箭,挥刀的挥刀,潮水般汹涌过来。

    “万剑朝宗,剑道无上,出鞘!”

    燕赤侠念念有词,背后剑匣骤然有光芒迸射,先是一点,然后一点炸开,变成无数的小光点,迎风一变,俱化为犹如银针般大小的小剑,排列成阵,呼啸着,把所有扑上来的军兵席卷住——

    秒杀!

    一照面,中剑者即刻倒地。

    这般剑术,早超越凡尘,等闲人根本无从抵御。若是千军万马,精锐的部队,还能依靠血气凝结,形成冲击之势。但现在偌大的紫禁城,除了外围的御林军外,精锐的黑衫卫居然不见冒头,都不知躲在宫内做什么了。

    政变的消息早就隐隐约约传了出来,御林军的军心并不稳定。如今见到燕赤侠凛然如神,一个个不禁都萌生了胆寒之意。

    呼!

    飞天夜叉的身形闪现,仰天咆哮,面对众人,露出了森森獠牙。

    “鬼呀!”

    这一下,御林军更加惧怕了。

    有飞天夜叉和燕赤侠保护,陈剑臣心中大定,左手端墨,右手提起辟邪笔,就开始在紫禁城的城墙外信手涂鸦写字。

    紫禁城,自古以来便被视为国家统治的核心所在,皇权的标志建筑,寸尘不染,无人胆敢冒犯——

    只因胆敢冒犯者,都被杀死了。

    但现在,那油漆得金碧辉煌的墙壁却酣畅淋漓地留下来乌黑的笔墨。

    陈剑臣的笔墨。

    他胸怀激烈,挥斥方遒,只感到全身都充斥了澎湃的力量,新鲜而刺激。

    在皇城的墙壁上写字,无拘无束的涂鸦,这样的感觉真好!犹如那大逆不道者破口大骂;又像是叛逆不羁者在旗帜上撒尿吐口水。

    颠覆,破碎,自由。

    种种以前不敢做,不能做,不好做的事情,现在全部付诸行动,是谓“自由”。

    什么皇权威严,什么天子气运,在笔锋之下,皆显露出脆弱的本质来。“天视即民视,天听即民听”。而读书人,则要做表达的代表,手中的笔,要秉直而书,劝而不听,应该将君上直接拉下马来。

    这样的傲骨胆气,才是读书人的本色。

    也许正是因为有这方面的忧虑担心,正明帝才会不惜一切地颁布下《文字法》,藉此瓦解士子之志,大力打压。

    显然,他达到了一定的目的。

    《文字法》的实施,万马齐喑,大大加速了其修炼行为,若果没有人破坏,今晚子时,天下大阵激发,正明帝将吞吐天下霸气,成就化龙之道,修炼成人仙。

    时间紧迫,陈剑臣完全是随心而行,每一个大字写出,都有数尺方圆,字形蔓延,一气可成。

    类似的事情,他并不是第一次做,昔日在兰若寺,便实施了一回。只不过那时候只是一间小小的斗室僧舍,而现在,却是巨大的紫禁城,工作量之大,远超以前,两者不可相提并论。

    “灵台无计逃神矢,风雨如磐暗故园。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

    陈剑臣的思想天马行空,不受任何约束,只要想到的,就即刻写到了墙壁上,正应了名句:“我手写我口”。

    斗大的字迹,提在金碧辉煌、不可冒犯的紫禁城墙壁之上,狂野奔放,充满了一种宣泄的味道。

    饱醮浓墨后,陈剑臣还发现辟邪笔的一项神奇功能,就是那些墨汁醮上去后,竟犹如源泉一般,源源不尽,不再需要醮新墨了。

    如此一来,自是省略了许多事务,他心中大喜,念头一动,直接驱使飞天夜叉飞来,自己跨上去,站在夜叉的背上。

    这样一来,站得高了,而且移动不需要步行,大大节省时间。

    眼下陈剑臣的《三立真章》已练就第二重“立功”之境,正气可以外放,好处多多。

    一边的燕赤侠双眸凝视,就见到其背后跃然而立,生出一柄兵胎来,通体洁白,正是那浩然养吾剑的实化体,能显露与体外。不但威风,而且能连同天地之气,吸取能量补充,终于形成了一个循环,不用担心因为耗费过度的缘故,而精神疲倦不支了。

    “天地有正气……”

    陈剑臣又写到了《正气歌》,一个个字,一行行字句,一道道豪放的笔画,张牙舞爪地出现在墙壁上,连绵一片,不曾有断裂处。远远看上去,倒不像是字句,而像是一种画。

    抽象画。

    又或者说,如道士画符的真文篆体。

    这时候,前来围攻的御林军前赴后继,不过在燕赤侠的剑阵保护之下,他们根本靠近不得,只得眼睁睁看着陈剑臣在高贵的、不可亵渎的皇城墙壁上为所欲为。

    这个书生,胆子包天了。

    简直比血书伸冤还要震撼,直接把自己的申述主张写到了皇城墙壁上,一写天下知。

    约莫一个时辰后,偌大的紫禁城,外城墙上,三分之二的地方都留下了陈剑臣的墨宝。被那金碧辉煌的底色衬托下,这些字迹,分外的惹眼,张扬。

    当今皇上不是要实施新政,不顾一切阻扰吗?他不是要抓完所有敢反抗反对的人吗?

    那好,我就以皇宫为纸,秉笔直书,告诉天下人,何者为道理!

    燕赤侠赞叹不已,朝天空一看,就见到丝丝白气油然而生,弥漫整个紫禁城上空。

    这些白气,洁白无瑕,不沾染丝毫的杂质,好像那春蚕吐出的丝一样,一丝丝,互相靠拢结合,进而要编织成一大片。

    “浩然正气,好一片浩然正气!”

    燕赤侠赞不绝口,而在这片洁白气息的作用下,周围本来正蜂拥而来的黑色,血气,煞气,都被阻挡住了。

    浩然正气,万邪不侵!

    “嗷呜!”

    似乎觉察到了某些不同寻常的危险气息,一声闷吼,犹如从地底上传上来的,带着愤怒之意。

    听到这一声吼,那些御林军心惊胆颤,纷纷停止了攻击,茫茫然互相顾盼,不知该如何是好。

    燕赤侠面色一紧,喝道:“剑臣小心,它要出来了。”

    陈剑臣自是心中明白,那个“它”代表什么。

    它,就是正明帝,但也不是“正明帝”,因为自幼正明帝就被夺舍了。现在的它,是一头万年蜘蛛精。

    当今皇上,是一头披着画皮,吃人不吐骨头的妖孽。

    这就是所有事情的真相!

第两百八十五章:立德

    当今皇上,是妖孽所变,窃取社稷神器,以天下为棋局,肆意摆弄破坏,从而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

    这便是一切事情的真相。

    前几天当陈剑臣得知真相后,亦是惊怔当场,始料不及:作为穿越者,他曾经想过许多种因由,但没有想到这一种。

    他不敢想。

    一国之君,君临天下者,居然是一头吃人不吐骨头的妖孽,这等惊世骇俗之事,恒古未有。

    然而当真相披露,一切因果种种俱迎刃而解,水落石出。

    唯如此,方能解释近年来朝廷诸多倒行逆施的根源所在。

    这个天下,在正明帝眼里,等若是放弃了的。他以天下为局,摆下大阵,要吸取诸多的戾气、煞气、怨气、恨气……

    国家不乱,不坏,如何能有诸多负面气息产生?

    而现在,陈剑臣与燕赤侠赶赴紫禁城,陈剑臣手执辟邪笔,在紫禁城墙壁外泼墨题字,便是要依靠正气,断绝正明帝和外界的连接,在关键时刻,坏其大事。

    数以千计的大字,字字如斗大,绵延一片,隐隐合拢成阵。字里行间,皆有正气激发,飞扬起来,在半空上凝聚,渐有浩然之势。

    如此大阵势,藏匿其中的正明帝登时发觉,暴怒起来。要知道他眼看到了今晚子时,便可大功告成,遭到人为破坏,岂能按耐得住?

    轰隆隆!

    好像天崩地裂了一般,紫禁城中大片宫殿都在摇晃,泥沙俱下,似乎地底下正有庞然大物破土而出。

    此时的紫禁城,里面滞留的人已不多了,宫女嫔妃之类,早被吃掉,化成血食,进了正明帝的肚子。至于宫廷侍卫等,也落到了同样的下场。只是这般地动山摇的气势,牵涉巨大,整个京城都感觉到了。呆在家里的百姓们无不面如土色,还以为发了地震,灾祸临头,什么也顾不上了,赶紧冲出家门,可见到附近的地面又没有什么痕迹,不像地震,这才略略放心。

    燕赤侠面色凝重,疾声道:“陈剑臣,快把最后一段墙壁写上。”

    陈剑臣自也知道事态非同小可,赶紧催促飞天夜叉,手底同时加快了速度。这时候,已经写到了最后的午门之上。

    午门是紫禁城中最高最大的一座城门,平时非重大事务,不会开放进出。此门通体被油漆成朱红色,上面铜钉如碗大,一枚枚,非常庄严。

    然而此刻,陈剑臣根本顾不上欣赏,提起辟邪笔,就要在上面写字,所要写的,乃是一身修为的精华所在:《正乱贴》——

    咔嚓!

    变故立生,一根锋锐无比的爪子突然从里面刺出来,非常准确地刺向陈剑臣的头颅。

    这爪子,毛茸茸的,可见茸毛覆盖之下的皮肤骨肉,晶莹如玉,坚硬无匹,被它抓中,只怕即刻便会粉碎。

    事发突然,陈剑臣几乎没有反应的空间。他的思维跟不上,但魂神中的念头自然而然便有了对付,嗡,兵胎外放,又有卷轴浮现,堪堪挡在爪子前面。

    蓬!

    声响沉闷,陈剑臣胸口一痛,好像被重锤狠狠敲打了一记,顿时受到伤害,哇的吐出一大口鲜血来,人则按耐不住,从飞天夜叉背上跌落在地。

    所吐出的血,淋漓地喷在午门门板上,触目惊心。

    “剑臣!”

    燕赤侠大惊,念头一动,无数小剑汇聚成阵,嗖嗖嗖,下雨般越过墙壁,攻击里面现形出来的一只巨大蜘蛛。

    这蜘蛛,如小山大小,八肢挥舞,肥胖的肚子,上面色彩斑斓,一对瞳目如灯,闪烁出骇人的光芒,间或大嘴裂开,有毒牙森然。

    嗤嗤嗤!

    燕赤侠的飞剑,毫无阻滞地击打在巨型蜘蛛身上,可惜犹如泥牛入海,并未造成多少伤害。

    “尔等,都要死!”

    蜘蛛口吐人言,威风凛凛,张嘴一吐,一根长长的毒刺从口吻中探出,穿透午门,直往倒在地上的陈剑臣刺去。

    它倒聪慧,知道陈剑臣身怀正气,非常棘手,要先将他解决掉。

    燕赤侠救之不及,大喝一声,反手一抽,亮出了佩剑实体,迎风一晃,剑光匹练如电,直斩蜘蛛精的头颅,却是要行驶那“围魏救赵”的策略。

    不料蜘蛛精桀桀怪笑,并未抽回利刺,而是张口吐出一方玉玺,硬拼了燕赤侠的一剑。

    不好!

    燕赤侠心知不妙,只担心陈剑臣安危。不过眼下情形,再想变化却来不及了。

    砰!

    大剑和玉玺的碰撞,发出石破天惊的巨响;而在陈剑臣那边,锋锐无比的利刺并没有命中目的。

    生死存亡之际,却是飞天夜叉扑上来救主。其坚不可摧的身躯被利刺扎中,一透而过,穿了个大伤口。紧接着,有绿色的毒液弥漫开,将它缠绕住,惨呼几声,倒地化为一滩脓水。

    好厉害的

    陈剑臣脸色大变,要是自己被扎中,渣子都没得剩了。

    燕赤侠一斩不见功,回头见到陈剑臣没事,这才松口气。眼眸掠过狠色,压箱底的功夫全部使唤出来——

    “五行剑甲,破碎乾坤!”

    只见那一口巨大的剑鞘腾飞而起,幻形分化,最后变成五把明晃晃的长剑,以原来的巨剑为主,一共六把。光华流转,出现在燕赤侠背后,围绕成一圈儿,荡漾出层层剑光。

    “杀!”

    口诀念动,六剑齐出,全力攻击蜘蛛精的身体。

    “剑臣,快把最后的字写上,练成浩然正气,否则谁也斩杀不得此僚!”

    他拼了老命牵制住蜘蛛精,便是要给陈剑臣创造出时间空间来,好完成最后的字句。

    陈剑臣挣扎着站起身,只感到头晕目眩,阵阵虚弱感涌上心头连眼前视物都感觉到了模糊错乱。一咬牙,坚持走过去,要在午门上写下《正乱贴》,好把所有的字句连接成一体。

    里面蜘蛛精固然看不清外面的情况,可只凭念想,便洞察明了,叱喝道:“鼠辈敢尔!”

    肢脚划动冲向午门,要将此门打烂。

    燕赤侠长吸一口气,呼的守立在门前六剑横空,傲然道:“妖孽,有某在,你就死了这条心吧。”

    “滚!”

    蜘蛛精爆喝,小山般的身躯辗压过来,和燕赤侠的飞剑斗在一块。

    论修为论法力,燕赤侠都不是对方对手,但他拼死浴血,寸步不让,心里只得一个声音再大叫:“剑臣,全靠你了!”

    拖着疲弱之身陈剑臣写字的速度变得很慢,但一笔一划,认认真真,神韵自在其中。

    辟邪笔上的墨汁,混合了溅在门板上的自己的鲜血,融成一体,红黑一色,却分外的融洽——

    “国之将亡,必有妖孽;荼毒天下追惟酷烈;奈何奈何,号慕摧绝;读圣贤书,为何事学?正气不屈,浩然诛邪;祥瑞御免,镇宅定野!”

    当最后一个“野”字完成,与之前所写的第一个字笔画连到了一起,陈剑臣浑身脱力地一屁股坐在地上,背靠着门板,大口大口喘着粗气。

    篷!

    燕赤侠再也挡不住那暴风雨般的攻击,整个人被抽飞起来,摔出墙外,倒在距离陈剑臣不远处,他七窍流血,状甚可怖,浑身衣衫破烂,不知道伤了多少地方。

    但他并没有昏迷,而是睁着眼睛问:“完成了没?”

    陈剑臣坐着,忽地一笑:“完成了!”

    “那就好……”

    燕赤侠心头一松,到底昏睡过去。

    紫禁城内的蜘蛛精将燕赤侠一举击飞,咆哮着要冲出来,蓦然天空气象巨变,无数本来肉眼不可见的正气气息凝聚到了一块,化成一束耀眼无比的光华,从天而降。

    如雷电!、似天罚!

    “正气,浩然正气!”

    蜘蛛精骇然大叫,还想抵抗。

    只是那浩然正气,万邪不侵,无可反抗,打在身上,浑如滚水泼雪,消融一空。

    正气,终成浩然!

    “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

    “……不朽何所得也,问之天地不答,问之苍生有言。子曰:吾善养吾之浩然正气也,其气至大至刚,可纵横天地之间,可缩于七尺躯干。此气凝结,能得意志,能得力量,名曰:仁者弘毅……”

    “……功德无量而求之于空,因果循环而授之于天,吾只正气凛然,不以事物变色,阅书卷而知事,执笔墨而明非。小人难养,逐之;奸佞似鬼,诛之……”

    “……念头执定,一一而生,为信;信念高大稳固,可得意志形象,昂立,正面,不朽如玉,有声……”

    “子曰:一言以蔽之,思无邪……”

    “无邪,可立德!”

    琅琅读书声,在脑海回荡不休,就见那镇守心门的儒像,面目清晰,五官分明起来。

    陈剑臣霍然开朗:他看到了他自己。

    立德,见本心!

    妖孽所化身的正明帝死亡,宣告天统王朝覆灭,聂家父女率军轻而易举就入了京城,占得天下气运先机,立新国度,名为“天华”。

    天统王朝覆灭,释家不得已退出中原神州,而阴司管辖之权,被道门统领,苟延残喘的十殿阎罗,俱被诛杀。

    破旧立新,重拾山河,不是短时间所能完成的,但时间会证明一切;而把《三立真章》修炼完满的陈剑臣,身边有了婴宁、聂小倩、鲁惜约、阿宝诸女的关爱,无疑将会迎来羡煞旁人的团圆快乐生活。

    幸福,从床上开始!

后记

    完结了,非正常完结——按照大纲,应该要写一百万字,但现在,少了二十万。许多展开被压缩了,还有出海到罗刹国遇到小龙女的故事被砍,这是原著《罗刹海市》的篇幅。

    本书名为《穿入聊斋》,写的就是聊斋。众所周知,聊斋是短篇小说集,故事零散,背景零散,体系零散。

    我的初衷便是想把这些零零碎碎的东西全部聚合起来,写成一部寓言式的网文:乱世崩坏、群妖乱舞、主角为书生,身怀浩然正气,拨乱反正,主线大概就是这样。

    这样的一个故事,属于冷门类。但聊斋的成绩给予我一个天大的惊喜,按照这个势头,一般人都会尽量写长,没有两三百万字不会结束。因为不写长,读者看得不过瘾,作者也赚不到钱……但今天,聊斋结束了。

    造成仓促结束的原因很多,媳妇患甲亢、电脑被雷劈、俩孩子太幼、个人能力经验不足,诸种意外耗费了太多的jīng力。

    再回首时,已物是人非,难以为继。

    关乎小说本身,反思总结出了三个原因:

    第一,被原著限制得太死,中后期几乎走进了死胡同里,写着写着,快变成同人,就没意思了。

    第二,体系过于非主流,不修道,不修佛,却是修儒的,修正气,比较单调,难展开。

    第三,后宫构建得不够开放,否则多写女人戏份,过一百多万字应该很容易。

    另外,本书中后期写得过于严肃,映shè的私货说教过多,严重影响到书的结构感。

    所以,就算再不舍再不甘心,结束吧。

    可对于南朝来说,这不过是一个新的开始。

    新的开始,便是新书《人神》,可以说,新书《人神》是聊斋的姐妹篇,一脉相承,一样的题材风格,不一样的体系套路,而很多没有在聊斋里写出来的故事,情节,都会在新书里演化,以弥补遗憾。

    写痛快淋漓的故事,写自己喜欢的故事。

    这就是我的愿望!

    我敢说,喜欢聊斋的,基本都会喜欢这一本《人神》。

    生活总的继续,新书上传,新的征程,南朝不知道会有多少老读者继续捧场支持,几十?几百?几千?

    但真得希望,在新书的读者中,能看到一些熟悉的名字和身影,让南朝明白:我并非一人上路,孤军奋战……最后,再以诚挚之心,感谢这几个月来,陪伴南朝陪伴聊斋走过风风雨雨的读者书友们。而或多年以后,在无意中可以听到那么一句:以前,我看过《穿入聊斋》!谢谢大家!

《爱聊斋》——作者:夏氏月芙

    第一次知道这本书,是有朋友跟我提起,说起点最近有本新书不错,当时问了下书名,觉得可能是穿进去单纯泡妞,没有看。

    过了几天,遇到另外一个朋友,问最近有没有好看的新书,回复《穿入聊斋》,于是默默记住,回来搜了下,开始看。

    开篇略带古意,恍惚间有些聊斋的神韵,不过尚未惊艳到我。

    直至小白狐出场,略觉有趣,但猜测可能又是书生救美女的俗套,结果小狐先隐匿起来逃亡成功,待得猎人离开之后,它啾啾出声,人立而起,恭敬施礼,三拜而别恩公,那段瞬间击中我的萌点,这段既化用了聊斋里常见的狐通人性,识得人礼的设定,又将小白狐的知恩图报,可爱萌动展露无遗,三次拜别,更见古韵,于是瞬间从路人决定转变为跟进。

    值得再多提一句的是,婴宁是我看聊斋的时候,最喜欢的姑娘,婴宁的笑容和聪慧在我心中一直有很深的印象,因此作者后来赐名这个小白狐叫婴宁的时候,我是觉得很赞的,因为这个萌动乖巧的小白狐,的确是婴宁最为合适出演啊。

    之后看到慈母一段,便很待见主角的为人了,见过了太多的主角自私自利,或者一意杀戮逍遥,看到楠竹对母亲的态度,便觉得很温暖,也可以说有一种很真实很感人的力量弥散开来,孝顺虽非长生道,却是人间道,大善。

    桃花一篇,可以看出主角意志坚定,善于思考,对朋友也算尽心,有智有义。

    阿宝的事情,一则看到楠竹的情,二则可以看出楠竹的“勇”,勇而不莽,智勇双全,最终地痞葬身狼腹也算是咎由自取和时运不济,可悲可叹。

    一个男人心怀善念,感恩慈母,意志坚定,智勇双全,有情有义,难怪可以修炼浩然正气诀,这个修真的设定确实不是一般仙侠里的逍遥长生,他是主角自己的道,道可道,非常道,我道由我不由天!大善!

    再继续跟读下去,慢慢会发现作者善于巧用聊斋典故,将聊斋里的人物以流畅的剧情串联在一起。谁是人谁是妖,难以揣测。一种熟悉的陌生,陌生的熟悉感,让人不断惊叹:原来是她!松龄先生狐鬼妖,幻化万千,在这本书里却多了几分萌动,读起来大有亲切感。

    所谓古风韵味,巧用典故,人物生动,功底深厚,佳作天成,《穿入聊斋》也,大爱。

《我观陈剑臣》——作者:SU

    “始吾於人也,听其言而信其行;今吾於人也,听其言而观其行”看陈剑臣

    重温了一个晚上的《穿入聊斋》现在终于看完了,是一本在近期认为值得推荐的小说。这本书给我最深的感觉不是媚狐艳鬼,剑仙僧佛,更不是松龄先生的聊斋典故。而是因为陈剑臣,他侍母至孝,外朗内润。为人刚正不阿,却又非一般腐儒不知通变。道义所在,牺牲性命也在所不辞。正是我想象中的真儒。

    穿越是件好事,可离开生养熟悉的世界也是悲伤的。陈剑臣的穿越却是得其所。离开肮脏,不讲仁义礼信的无儒世界。来到了堕落功利的八股腐儒时代。他的到来似乎是偶然,却又是必然。陈剑臣很伟大,可他的思想太陈太旧。陈旧到现实世界容纳不下。所以他只能穿越到个人力量可以胜天的仙侠世界。想用一个个人的力量来打败整个时代。究竟是伟大,还是弱智。我不知道。我只知道,道之所在,虽万夫所指亦不辞。渺小的蚂蚁去挑战巨龙,这就是穿越的魅力吧。

    无数某某小说常是换汤不换药,无创意,同一框框来来去去就那俩三情节,除人物名字外再无新意。《穿入聊斋》侧恰恰相反借用了聊斋的背景人物。所言所述,内中含义,截然不同。让人焕然一新。既有松龄先生的醇酿陈香,仙侠的宏伟奇幻,又有历史儒士的刚阳文雅。

    陈剑臣手无缚鸡之力时驱狼救狐,谓之勇;全心侍奉肉身的母亲,谓之孝;民为重,君为轻。为黔首立言抗君,谓之忠;见性明心,习八股,谓之智;救张唤蕴,放颜如玉,谓之仁;知刀兵之险,独身救狐,谓之义;一药之恩,涌泉相报,谓之信;对师长高人,恭而不近于谀,对狗友,和而不至于流,谓之礼。

    始吾於人也,听其言而信其行;今吾於人也,听其言而观其行。听其言,观其行。南朝陈的陈剑臣都是值得我继续跟随追捧《穿入聊斋》的理由。

第四十八章:初见(求推荐票!)

    (急求推荐票,能上推荐榜的话,三更伺候着!)

    陈剑臣看着那女子飘逸曼妙的背影,心想难道她也是清雪书院里的学员?当下便干咳一声,提个醒。

    果然,听到他的咳嗽声,女子缓缓回过头来。

    她脸上蒙着面纱,只能看见眉如远黛,双瞳剪水。

    陈剑臣作揖道:“姑娘也是清雪书院的学生吧,怎么会在这里?”

    此女敢于登高临江,显然颇有胆识,不同一般的弱女子。

    女子回答:“心觉烦闷,所以到这里吹吹风。”其声娇脆,宛如黄莺初啼,听得非常舒服。

    陈剑臣正要开口,嗖的,那女子竟然身轻如燕地从五尺多高的地方跃下,干脆利索,落地似乎无声,稳健得不得了。

    此女居然会武功?

    这一下,完全超过了陈剑臣的预料。

    看着他脸上闪过的惊讶之色,女子似乎有些得意,拍拍手掌,显得英姿飒爽。

    不过陈剑臣很快就稳定住情绪,道:“想不到姑娘竟身怀绝技,失敬失敬。”

    他说的是真心话,会武功,并且练得还不弱,这样的女子在天统王朝可是很罕见的。

    “小倩,原来小倩你在这里!”

    吴文才的声音突兀地响起,很快,他跑了过来,身后还跟着一名强壮的仆从。

    “咦,陈剑臣你怎么也在这?”

    看见陈剑臣在场,在和小倩搭讪的模样,吴文才顿时脸色一沉,半点礼仪都不顾了,直呼其名。

    原来,她就是聂小倩,可惜仍然无法一睹庐山真面目……该念头电光火石般闪过,陈剑臣淡然道:“我只是来看江景的。”

    吴文才哼了声,他对于陈剑臣殊无好感,对其身上的神童才子之名更是觉得不爽,只是现在不好发作,只顾来到聂小倩身边,殷勤地道:“小倩,你怎么一个人跑到这边来了,若有什么闪失,那将如何是好?”

    聂小倩却下意识地避了一步,道:“能有什么闪失?你是手无搏鸡之力的秀才,我可不是。”

    言语之间,毫不客气,却是个直爽的性子。

    说完,沿着路径回去榕树那边了。

    吴文才连忙跟上去,一个劲地说好话,但聂小倩只是不咸不淡地回了几句。

    ——王复的情报貌似不准,吴家聂家固然为世交,但聂小倩和吴文才之间却并无什么瓜葛,敢情是吴文才剃头挑子一头热而已。

    不过,那又如何?

    聂小倩的身份贵为江州知州的掌上明珠,陈剑臣却是典型的穷书生出身,双方岂能有太多的交集?

    人生若只如初见,初见却是见半面。

    其中的很多事情,原来和想象中存在太多不同。

    陈剑臣解嘲地一笑,看着四下无人,一个运劲,腾跃上先前聂小倩所站立的石头上——别忘了,他也是会些武功的。

    立石远望,见江面壮阔,波涛滚滚,果然别有一番豪迈情怀。

    突地江面上游有一叶小舟漂流而下,舟头立着一名汉子,身形昂藏,头发简单地束成一个道髻,满脸虬须,刚硬如针。他脚踏芒鞋,身穿麻衣,身后背负着一口巨大的剑匣,长约三尺,于肩头处露出了黑沉沉的剑柄来。

    陈剑臣还想看得真切些,但那叶扁舟漂流的速度很快,不过眨眼工夫便冲了下去,化为一个黑点,渐渐消失在大江之上。

    陈剑臣心中惊疑不定,只可惜刚才惊鸿一瞥,却没有办法确定对方的身份来历。

    “留仙,留仙你怎么还在这里,联谊就要开始了。”

    王复跑得有些气喘。

    陈剑臣哦了声,把烦乱的思绪收回来,同样嗖的从石头上跳下,倒吓得王复一大跳。

    见状,陈剑臣哈哈一笑,瞬间竟隐隐捕捉到了先前聂小倩突然跳下来的小心思,敢情这女子也是想藉此吓一吓自己?

    莫非是怪自己突然出现,打扰了她的观景性质?

    有意思!

    这一跳,让陈剑臣从侧面了解到聂小倩的性格特点,浑不似寻常循规蹈矩、慎言谨行的大家闺秀,倒像个巾帼不让须眉、英姿飒爽的女侠客般人物。

    ……

    两大学院学员联谊之处却不在鉴江滩,其实鉴江滩只是打前阵的一个景点,拜完神树,女生们请了些许愿囊后,一干人浩浩荡荡就坐上马车直奔笔架山。

    按照准备计划,正式的联谊交流地点就在笔架山的顶峰凉亭中。

    笔架山高而峭,只有一条石阶路上去,不过山麓之下,有很多做肩舆生意的劳力,一人坐一趟上去,二十文钱。

    绝大部分学员都选择了坐肩舆,更不用说上了年纪的先生了。

    毕竟要他们用孱弱的身子深一步前一步地爬上山去,委实有些艰难。

    到了最后,选择步行的竟只有两人,陈剑臣,和吴文才的那个健壮仆从。

    对于他人异样的目光,陈剑臣毫不在意,迈开大步,率先走到众人的前面,健步如飞,一路上去,中间不用休息片刻,到了顶峰,连粗气都不用喘。

    笔架山顶峰上被修葺成一片平坦的空地,四周皆建立有各式亭子,供游人憩息。除此之外,其上还开设有一间简陋的茶店呢。

    竖四根柱子,盖一个茅草顶,摆六张桌子,就是一间店铺了。

    建筑虽然简陋,可那老儿冲出来的茶水可是清香飘逸,很是闻名的——这老头子白发苍苍,满脸皱纹,一把白胡子垂落到胸间,不知年龄几许。可做起事情来有条不紊,很是从容。

    他自称姓黄,不是江州本地人。

    一个外地人跑到笔架峰上开设茶店,这本身就有些怪异。不过黄老儿打点好了江州府衙,他的茶馆,可是得到官府律文认可的。

    多年以来,在这里喝过茶的达官贵人,文人骚客,有谁不对黄老儿的茶艺赞赏有加的?甚至有豪门老爷要花高价请黄老儿到其府上做专职的茶艺师傅,可黄老儿都笑着拒绝了,说他年龄已大,只愿老死山林云云。

    如此也好,山顶上有间茶店存在,可以让一众游人有一个喝茶休息的好地方,能解疲劳饥渴之苦。

    陈剑臣第一次上得这笔架山,经过茶店时正见到那黄老儿在里面忙活,他心一动,竟隐隐萌生出一种危险的警觉来,就像发现附近潜伏着一头嗜血猛兽一般。

    与此同时,那黄老儿也抬头望出来,忽而朝陈剑臣一笑,其一口牙齿俱已掉光了,那光秃秃的牙床肉暗红暗红的,红得渗人。

第六十三章:醉意(求推荐票!)

    是燕赤侠,不是燕赤霞……

    一个念头飞快地在脑海掠过,随即抛之脑后了,不再纠结。纠结那一字之差,实在没有什么意义。

    当下问:“燕兄背负巨剑,莫非是传闻中的蜀山剑客?”

    燕赤侠双目精光闪过,转瞬即没,旁若无事地道:“公子也曾听闻过蜀山剑客之说?”

    陈剑臣微笑道:“燕兄不必客气,你直接叫我‘留仙’就好了……嗯,我曾听一个道士说过。”

    “什么道士?”

    陈剑臣回答:“崂山庆云道长。”

    燕赤侠哦了声,释然道:“原来是他。”

    陈剑臣马上问:“燕兄认识庆云道长?”

    燕赤侠呵呵一笑:“见过一面。”

    陈剑臣又问:“那崂山广寒道长呢。”

    燕赤侠面露惊讶之色,又扫了陈剑臣一眼:“你也认识广寒那牛鼻子?”

    说到广寒,他直呼牛鼻子,似乎很稔熟的样子。

    陈剑臣笑道:“和广寒道长喝过一次酒。”

    燕赤侠一下子明白过来,哈哈大笑:“原来你就是那个书生!”

    这下轮到陈剑臣感到惊讶了,可转念一想:他们之间既然认识,说话的时候谈论到自己也正常。如此正好,有这个门路就省了许多曲折功夫了。

    燕赤侠又问:“广寒曾与你说过我的身份?”

    陈剑臣摇摇头:“没有。”

    燕赤侠晒然道:“量他也不会说,败军之将,不足言勇。”

    陈剑臣听得入神,敢情这燕赤侠的修为比广寒还厉害一筹呀,莫非真是那传说中的剑仙了?不禁肃然起敬,道:“燕兄果然是世外高人。”

    燕赤侠一摆手:“我知你不是那等迂腐之徒,就不必多做客套礼数了,来,既然相遇就是缘分,喝酒。”

    从此绝口不提修为之事。

    他不提,陈剑臣也懒得扫兴,破坏气氛,两人便你一杯我一碗地吃喝起来,顺便说些家常闲话。

    这一顿酒下来,陈剑臣第一次有了醉的感觉,飘飘然,双脚似乎踩到了棉花之上,软软的。而燕赤侠显然海量,陈剑臣用杯他用碗,喝的比陈剑臣岂止多出一倍?然脸不红,眼不朦胧,一点事儿都没有。

    结完帐后,两人离开酒肆,燕赤侠告辞道:“留仙,为兄即日将赶往京城,参加一场弘法大会,他日有缘,定当再见。”

    又是弘法大会……

    陈剑臣愣神,道:“那我就祝燕兄一路顺风了!”

    ——他和燕赤侠算起来只是萍水相逢,但颇有一见如故之感。只可惜喝了一顿酒后,对方就要上京了。感觉,就和广寒差不多。不过修士,都是这般洒脱的,来去如风,哪里有多少交代?

    当下燕赤侠不再多言,转身大踏步而去。

    陈剑臣目送他离开,顿觉得脑袋有些眩晕,他刚才喝的酒,未免太多了些。他强打起精神,向家的方向走去。

    走了一段路,越发觉得头重脚轻起来,赶紧在街边找了一个地方,坐下来休息休息,准备等缓过这阵酒劲后再回去。

    “喂,这位公子!请醒醒……”

    恍惚间陈剑臣感觉有人在呼唤,声音飘渺,不知深浅。他霍然睁开眼睛,才发觉自己刚才竟眯着了。

    眼前站着一位丫鬟打扮的女孩子,不过十一二岁模样,正冲着他叫呢。

    陈剑臣晃晃头,问:“姑娘你叫我?”

    那丫鬟抿嘴一笑,道个万福,道:“公子想必是喝醉了吧?”

    陈剑臣苦笑道:“确实喝多了点。”

    丫鬟伸出手,手上有一根用白纸包住的东西,道:“这是陈年葛根,解酒效果很好的……嗯,是我家小姐叫我拿给你的?”

    “你家小姐?”

    陈剑臣有些疑惑,难道自己在街边打了会盹,一下子就被某个千金大小姐看上了?

    ——好吧,这绝对只是自我感觉良好!

    丫鬟手一指,正指着停在不远处的一顶精巧的轿子。

    轿子停在那边,帘布都盖得实实的,看上去,如同一个笼子般。仿佛感觉到了陈剑臣的注视,那帘布微微掀开一条缝儿,有盈盈的目光从里面往外探出来,和陈剑臣的眼神一触,帘布儿立刻又遮了回去。

    应该不是聂小倩,否则何必遮掩?

    陈剑臣干咳一声,站起来,道:“你家小姐的心意,在下心领了,不过我现在已经没事了,谢谢。”

    做一个礼,施施然举步离去——眯了一会,酒意散了大半,行动自如了。

    那丫鬟一跺脚,只得跑回轿子那边,说:“小姐,那书生不领情呢。真是好心被当做驴肝肺,多少人眼巴巴着要小姐送东西呢,他可好,居然掉头就走了;我看呐,就是个不解风情的书呆子。”

    从她的角度看,自是陈剑臣应该欢天喜地地接了葛根,然后彬彬有礼地道谢,再打听自家小姐的名讳——接下来顺利投缘的话,就可以演绎出一次荡气回肠的才子佳人的故事了……但那书生倒好,拍拍屁股走掉,屁都没放一个。

    轿子里传出幽幽的声音:“香儿,我们走吧,只是街上偶见,他这般做也属于人之常情。”

    那香儿很八卦地问道:“话说,为什么小姐要送给他葛根呢?难道是看那书生长得俊?”

    “香儿,你越来越多问题了。”

    香儿一吐舌头,嘻嘻一笑,吩咐轿夫起轿,依依呀呀地走了。

    陈剑臣回到家中,莫三娘闻到他一身酒气,忙道:“阿宝,快冲一杯浓茶来。”她以为儿子和王复去喝酒了,朋友之间的应酬,在所难免,自是不会多说什么。

    阿宝很快就泡好了浓茶,端过来给陈剑臣醒酒。

    陈剑臣喝了一大口,精神为之一爽,接着几口喝完,然后向母亲告了声罪,回房睡觉去了。

    时日如飞,十来天一晃眼就过去,八月十五来到,吴文才早早就把状元楼全部包了下来,不接外客,大摆酒宴,只接他请来的贵宾。

    陈剑臣也是其中之一。

    他和吴文才之间只是有些摩擦,谈不上怨恨,既然对方开口邀请,却不好拒绝。况且,他已经写好了送给聂小倩的字,恰逢其会,可以找个机会把字墨送给她,了却一桩心事。

    中秋佳节,月满中天,名流云集,肯定会是一场热闹缤纷的大宴会。在宴会之上,想必很多人都想争着出境要捞个引人瞩目的角色了吧。

    (有没有人能猜到主角给聂小倩写得是什么字呢?好吧,这个问题确实很唯心,很难猜,但我相信群众的智慧是无限的……)

第七十章:弘法(求推荐票!)

    秋雨连绵,已经连续下了三天,但还不见消停的样子,整个江州城府,都被淋成一片泥泞,人走在街道上,很容易就沾染到半身的泥浆。

    但就是在这般糟糕的天气中,一队僧侣在雨幕中开进了江州城,他们都是奉旨前来江州主持弘法大会的人员,护送他们的,有一百名黑衫卫。

    黑衫卫,那是直隶皇帝指挥的精锐队伍,有着生杀予夺的权力,每一人,都杀气冲天,所到之处,就连小孩都不敢啼哭。

    那一天,陈剑臣特意站到街边上观看,见到那衣甲萧杀的黑衫卫骑着清一色的乌云踏雪骏马,昂然从东面城门而入。

    他们个个虎背熊腰,面目粗犷,除了一身标志性的装束外,腰间那口没有带鞘的平头斩鬼刀闪烁出耀眼的光芒,晃得人心直发慌。

    这平头斩鬼刀,长三尺,四指宽,都是用最好的裂车钢铸造而成,把把削铁如泥,砍上千人头而刀刃不卷,端是一等一的好刀。

    而每一个黑衫卫腰间的斩鬼刀,都不知饮尽多少人的鲜血。

    ——天统王朝一统天下,这“天下”二字其实值得商酌,颇有些“唯我独尊”的自称意味。

    据陈剑臣所知,天统王朝周边还有其他国家存在,比如说北方以游牧为主的蒙元国,西方的度印国等,据说都是国土辽阔的大国家,国力也非常鼎盛。

    另外,天统王朝南方海外,还有一个叫做罗刹的岛国,不过一小岛耳,而自称为“大罗刹国”,极是傲慢自大。

    他们的风俗习惯也十分怪异,以丑为美,个个长得奇容怪貌的。国内选拔当官的标准不是文章见识,而是以相貌为依据。样子长得越丑的,官位就越高,典型的“以貌取人”制度。

    有商人到那边做生意,曾见过罗刹国的宰相,说其人双耳背生,有三个鼻孔,睫毛复目如帘,五官长得一塌糊涂,简直就是投错了胎似的,比鬼还难看。然而在那罗刹国中,这样的相貌才是赏心悦目的花容美貌,而天统王朝的人过去那边,他们看见了,反而像见到怪物般,吓得赶紧逃跑。

    所以,天统王朝中人过去那边贸易经商,都要用黑炭把脸涂黑了,披头散发,化妆成个张飞似的,这才能顺利和他们做生意。

    国外有国,实属正常,至于边疆也时常有战事发生,不过多年以来,都属于小范围的战争,练兵为主,冲击影响力不大。

    对于长期安居乐业的中原百姓而言,在他们眼中,就只有天统王朝。一来极少人能有机会出国去;二来嘛,外国太远,几乎没有任何的利益冲突,故而存在不存在都没有什么意义。

    倒是陈剑臣穿越以来,一直留意这个世界的背景架构,这才打听到许多情况。他还听说,这次为皇太后祝寿的僧侣都是从度印国请来的高僧,足有五百人的大队伍,个个都佛法高深,十分厉害。

    而天统王朝的释家渊源,溯源起来,本就是从度印国传入的。然而王朝独尊儒术,历代帝君励精图治,向来不欢迎释家,往往持排斥态度,其中又经过了多次大规模的清剿,因此释家势力日渐式微,几乎连根都被拔掉。

    事情的变化却在正明帝登基上位后,这位年纪轻轻的新帝君心思似乎不同,一改父辈的主张,还借着为皇太后贺寿的机会,主动派遣使者到度印国,请高僧求佛经,还要在全国各州开弘法大会,一下子就把声势鼓打起来了。

    风向,似乎改变了。一如春去秋来,东风变成了西风。而庆云和广寒,以及燕赤侠都相继赶往京城,无非就是要去观观风向变化,同时存在争一争、比一比的念头。

    黑衫卫护送僧侣入驻江州,入驻点当然不是客栈,县衙也不够规格,最后被安排到了吴家大宅中。

    这是一项非常难得的荣誉,就算吴文才出身权贵都倍感荣光,忙不迭地吩咐仆从洒水扫尘,把一众厢房收拾干净,整顿得井井有条的,欢迎弘法队伍前来。

    朝廷弘法队伍的到来,打破了江州城的平静,引起阵阵热议;对方的到来,同样打乱了陈剑臣的计划,丧失了执行的可能性。

    生活中,总是充满了意外……

    陈剑臣目送仪仗队伍浩浩荡荡地开拔进吴家大院,不禁露出一丝苦笑。他发现自己自从进入江州进学,遭遇的事情麻烦一下子就多了起来,就如同道道绳索加诸身上,再不能像以前在景阳村时的潇洒不羁。

    或者,自己终究还是缺乏许多的历练吧;毕竟世界不同了,依然需要更进一步的适应。

    ……

    江州知州府正位于城中央处,十分的显赫。但此时此地,和辉煌的府邸建筑相比,聂志远的心情却是黯然的。

    “爹,你怎么在这里?”

    聂小倩穿着合身的罗裙,俏生生的,别有一番端庄容色。

    聂志远回首望着爱女,忽道:“倩儿,我们要走了。”

    聂小倩身子一颤:“去哪里?”

    聂志远抬目看远方,悠然道:“一朝天子一朝臣,帝君,终于还是没有采纳我的谏议,弘法僧侣来到,同时黑衫卫的周统领也带来了密旨,即日起罢黜为父的江州知州之职,转赴浙州,任金华县令。”

    聂小倩银牙咬着嘴唇,几乎要咬出血来:父亲从知州降到县令,可以说是被一脚踢下了台,翻了一个天大的跟斗。

    这一倒,甚至可能再也无法起来了。

    她看着父亲,忽然发觉父亲的两鬓头发竟然染霜花白了,就连一直都是笔挺的脊背,现在都微微弯了下去——

    聂小倩心里比谁都明白,自家和吴家虽然世交,但随着新君上位,由于政见不同的缘故,两家的关系早已慢慢疏远。这也是聂志远一直都没有下决心把自己许配给吴文才的原因,他一直都是一个非常有原则的臣子,担任江州知州期间,兢兢业业,清廉爱民,两袖清风。与此同时,聂志远也是力主反对释家西来的。

    只是当今形势,他的主张毫无疑问不合群,不顺流,忤逆了君心,被降职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庙堂之上的争斗,翻云覆雨,往往只在弹指之间。其中险恶,远超想象。

    “爹,我们什么时候走?”

    聂志远露出一丝慈爱的微笑:“明天,所以,如果你要找人告别的话,还有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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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型的阵痛,真是扑街惨重。当一切重新回到起点,那就破釜沉舟,从头开始吧。

    八方乱,国将亡。

    百姓号哭于野,妖魔披衣冠据庙堂。

    弱冠书生,何去何从?

    仗剑而起诛鬼魅,提笔静坐写文章。

    手握乾坤,斩邪留正——

    一曲《正气歌》,浩然起苍茫。

第九十八章:赠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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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得好!”

    皇甫员外脸上笑眯眯的,若是旁人见到,肯定想不到他所说的会是自己的女儿——这老狐狸,倒有些老顽童的憨然风范。

    对于皇甫员外,陈剑臣印象甚好,哪怕发现对方是一只老狐狸精,也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相处宛如平时。

    世上人心似鬼,恶人如麻,比较起来,他们远比妖类更危险,更会害人。而所谓人,所谓妖,根本不是分别善恶的唯一标准。而之前有了和婴宁、小义之间的相处基础,对于皇甫父女的看法观念,陈剑臣自是能做得更加自然平和了。

    皇甫员外抚弄胡须,忽道:“留仙,只是小女顽劣,你今天打了她,恐怕她会不服气,叛逆之心更甚呀,可有法子解决?”

    他本想直接点破女儿会萌生报复之念,可转念一想,如果点破了就无法掩饰自家父女的出身身份了。假如被陈剑臣知道真相,只怕他再豁达也会吓得马上告辞离开吧。毕竟世俗观念,根深蒂固,人就是人,妖就是妖,泾渭分明,哪怕读尽圣贤书都是枉然,难以抹平此间的裂痕。

    陈剑臣道:“无妨,开始之时皇甫小姐肯定会有所抵触的,但只要处理妥当,小生自信能当好这个业师。”

    既然答应了,上岗了,那就得不负人托——这一向都是陈剑臣为人做事的大原则之一。

    皇甫员外起身躬立,作揖道:“留仙若能把小女调教好,老朽定然粉身碎骨相报。”眼眶内竟有了泪花,可见女儿在其心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

    人有情,妖何尝无情?

    陈剑臣连忙还礼,道:“员外言重了,这只是我的分内之事而已。”

    皇甫员外忽道:“留仙稍等,老朽有一礼物送你,聊表寸心。”说着,返身进入内堂,过不多久就走出来,手中拿着的是一具书筪。

    这具书筪,长约两尺,宽有尺余,主体不知用什么木料打造而成,浑然嫩红,泛着一种柔和的光泽,远远看上去,给人一种非常舒服的观感。靠得近些,一股若有若无的芬香飘入鼻中,人闻着,精神为之一振,很是清爽。

    这是……

    陈剑臣有些把握不准。

    皇甫员外把书筪放到桌子上,道:“此物乃是用采自海外的血檀木所造,百虫不蠹,水火不侵,刀剑不伤,还能自然散发出一味血檀木香气,能提神振奋,可算是一件宝物了。只是老朽留之无用,正好可以送给留仙。有言道宝剑赠英雄,美玉送佳人,这书筪,却最应该送给留仙这般有肝胆、有担当、明大义的读书人。”

    百虫不蠹,水火不侵,刀剑不伤……

    这听着就知道大有来头,非常厉害的样子。陈剑臣可不认为皇甫员外会说谎,无它,人家可是一只修炼几百年的老狐狸精呀,修为高深,家业庞大,送出去的东西岂会垃圾?虽然他不知道那血檀木到底是什么木料,但眼下光是看着这具书筪,就足以明白此木价值远超黄金。

    木比金贵。

    “老员外,此礼太重了,小生不敢要!”

    皇甫员外笑呵呵道:“所谓‘无功不受禄’,不过留仙不在此例,你愿意担当小女业师,对老朽而言,就是一件天大的功劳。故言‘长者赐,不可辞’,留仙你无需多说,收下吧。”

    陈剑臣面露苦笑,忽道:“实不相瞒,此物小生见着就喜欢,不过我一介寻常书生,出外之时若背负如此珍罕宝贝,只怕祸福无门,惟人自招了,反会招来杀身之祸。”

    俗话说“钱财不可露白”,陈剑臣若是背着这么一具血檀木书筪到处走,那真是活得不耐烦了,极易招惹他人生出恶念,使人萌生杀人越货的想法。

    昔日王复曾送一具价值不凡的紫檀木书筪给陈剑臣,那书筪制工精巧,也是值不少银子的,但与眼前这具血檀木书筪相比,那就是瓦砾之比珠玉了。紫檀木书筪最多能让人眼红,动心,而这血檀木书筪则能直接让人动手。

    所以,陈剑臣敢提着紫檀木书筪出行,却不敢背这血檀木书筪。只可惜那一天在击杀黑衫卫的时候,那紫檀木书筪被撞坏了,后来虽然修复过来,但始终有了裂痕缺陷——这书筪现已被皇甫家的仆从到苏州城府客栈内取来,就放在东厢中。

    闻言皇甫员外心一愣,望着陈剑臣的眼神更多几分欣赏:面对宝物而不动心,反能冷静思虑周全,这绝非一般人能做得到的。其实他所说的诸种功能,不过是血檀木书筪的一部分而已。

    血檀木,产自海外岛屿,树木历经千年才能成型,而在这千年期间,此木会遭受九次雷劫,被九次霹雳劈中而不死,最后才算真正成材。由于特质非常,血檀木乃是修士们采集用来制造法器法宝的重要材料。价值岂止贵过黄金,简直等同于无价之宝。

    事实上,这一具血檀木书筪已被皇甫员外炼制成了一件法宝,不过属于一件鸡肋型的辅助性法宝,具有放风防尘防雨三大功能。然而这“三防”对于皇甫员外而言,毫无存在必要,送给陈剑臣倒很是适合,物尽所用。

    ——他将一段血檀木炼制成书筪形式模样,本来就是预备着送给一位读书人的。

    现在看来,陈剑臣就是那位读书人!

    血檀木固然珍贵无匹,但再珍贵,也没有女儿珍贵。

    力邀陈剑臣当女儿的业师,除了表面的原因外,皇甫员外其实还有一个考虑,他本是一只修炼五百年的火狐,机缘之下获得高深道法传承,修为已达元婴之境,其女娇娜则刚突破金丹不久,恰好能化出人身来。

    妖类化形,必受天劫。

    天劫,对于道门之人而言,属于人人闻之色变的存在。皆因这天劫并不好过,稍有不慎,就会形神俱灭,化为灰灰。

    为了让女儿安然渡过天劫,皇甫员外可谓绞尽脑汁,费尽了心思,他明白天劫属于一项天地法则,要想承受过去,除了本身强大的法力支撑外,还要熟悉法则之道。

    法则之道,当从读书识字中获取。

    此谓“明”。

    “不读书,不明理。”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然而娇娜天生顽皮好动,根本无心读书,这就成为一个最大的障碍,也是皇甫员外要不断给她请业师的原因所在了。之前的八位业师,其中有学富五车的鸿儒,有博览群书的学究,甚至还有高中皇榜的进士举人,但他们在娇娜面前,都被整蛊得狼狈不堪,恼羞成怒,待不了两三天就跑掉。

    倒不是说他们都是被吓走的,更多的是因为觉得颜面受损,有辱斯文,这才拂袖而去。

    现在,轮到了陈剑臣。

    对于第一天陈剑臣的表现,皇甫员外非常满意,所以才会说“打得好”。为师之道,一张一弛,当严慈并济,掌握好了度,才能继续下去。

    因此,皇甫员外便拿出血檀木书筪来赠送给陈剑臣,算是一种丰厚奖励。但听陈剑臣这么一说,他才发现自己有些鲁莽了,略一沉思,忽道:“留仙觉得此书筪过于招摇,不怕,老朽自有法子改头换面,你且稍等。”

    又拿着书筪进内堂,大概要用法术了吧。

    陈剑臣心里亮堂堂的,不动声色。

    果然,一会之后皇甫员外拿着书筪出来,只见书筪材质表面的红光色泽一下子就黯淡了,灰蒙蒙的,看上去,就和一个灰旧书筪差不多,街头有卖,几十文钱,甚至连那自然散发的香味都消失了——如果不知情的话,还以为他换了一个书筪出来呢。

    “留仙你看现在如何?”

    陈剑臣也不矫揉,站起来,施礼道:“多谢员外赠宝。”他倒没有多问原因,有些事情不问好过问,同时代表着一种信任。

    皇甫员外呵呵一笑:“留仙客气了,小女的事日后还望留仙多多费心。”

    “我之所愿也。”

    陈剑臣拿过书筪,发现极轻,不过半斤左右的重量,背在身上,恍然无物,比起那笨重的紫檀木书筪好得太多了。而材质本身的自然香味只是闻不到了而已,却仍是散发存在的,呼吸之间很是舒坦。

    再仔细端详,伸手一拉,把四根圆形撑杆拉起来,支起上面的白色遮阳布。这遮阳布触手质感滑腻,非棉非锦亦非丝,十分特殊,当不是凡品,怪不得能水火不侵呢。拉这一片布幔出来,恰好能挡住头顶上的天空,下着大雨都不怕了。

    而此时书筪内格中,早已放好了一套上好的文房四宝,这些就算是额外的添头赠品了——皇甫员外所想周到。

    用膳之后,喝茶闲聊了一会,陈剑臣便告辞回东厢。皇甫家的下人早给他准备好了沐浴的大木桶以及热水,洗好澡后,下人又把家什搬了出去。

    洗了热水澡,穿上干爽的衣物,陈剑臣顿觉精神舒适。随后他坐于书桌前,先练了一会字,然后继续看书。他并不愿太早就上床睡觉,因为在直觉上,陈剑臣认定今晚肯定会有事情发生。

第一百二十八章:心魔

    (今天又渡天劫去了,只有一更,明天三更补回来……这个大家放心,明天必须九千字补的,不补的话全勤就飞了……)

    这一只从地穴里轰然扑出的鬼物,鸟头兽身,通体暗红,肢体指甲长达四、五寸,尖嘴利牙,形貌十分狰狞。咿呀大叫着,直扑陈剑臣,双爪往他心口处一掏,就要掏出陈剑臣的心肝来。

    陈剑臣不懂剑法,先前击杀骷髅基本凭借信手一击,就能将动作缓慢的骷髅击杀。但现在面对来势汹汹的鬼物,未免吃亏,再不复先前的潇洒自若。

    铿!

    鬼物势大力猛,利爪一把抓住浩然养吾剑的刃身,滋滋滋,顿时它就像抓到一块滚烫的烙铁之上,掌心冒出阵阵青烟,有恶臭味传出来。

    哇!

    鬼物吃痛大叫,机警敏捷地退后几步,两只鼓起来的大眼睛透着红光,甚是忌惮地盯住陈剑臣手中的养吾剑。

    ——浩然正气,万邪不侵。

    此要诀正在“浩然”二字,唯浩然,方能势大,才能诛杀一切妖邪。而陈剑臣现在凝练出的正气不过一百一十五道而已,远称不上浩然,遇到强大的邪魅,未免吃力,甚至会出现“正不胜邪”的情况。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说的便是这个道理。

    娇娜的心魔闯入了陈剑臣的魂神世界,很轻易地挑起陈剑臣潜伏于心底的心魔,两者结合,就形成这么一个鸟头兽身的鬼物来。

    呱!

    鬼物倘然作势,两条后肢猛地在地上一撑,整副身子高高飞起,从上而下,爪子如电,直挠陈剑臣天灵盖。

    劲风呜呜,陈剑臣沉着应对,养吾剑直直往上一捅——这并非什么精妙剑法,简简单单,他所依仗的便是鬼物畏惧正气所化的养吾剑。不管是直捅,还是横插,或是挑刺,只要不让对方靠身,任凭心魔鬼物再厉害也拿自己没办法。

    如此,即可防守反击,寻觅到对方破绽,再取而胜之。

    嗤!

    果不其然,见到森森剑芒掠到,鬼物怪叫一声,根本不敢正面相碰,生生止住冲势,啪得重重跳到地上,因为动作扭曲,差点摔一跤。它双眼红芒更盛,溜溜打转,死死地盯住陈剑臣全身。

    陈剑臣仗剑不动,心里其实已打鼓:看来自己以前还是太顺了些,遇到的敌人对手太弱,往往不需要什么动作,单凭正气冲击就能将目标击杀掉。久而久之,虽然不会骄傲自大,但难免会产生一些怠慢的心理……

    是时候去寻找别的一些手段本事来武装自己了,或者可以找人学一套剑法。其实蜀山剑修燕赤侠是最佳人选,只是对方乃世外高人,神龙见首不见尾,自己能去哪里找人去?

    一些念头在脑海快速闪过……

    呱呱!

    鬼物怪叫几声,似乎想到了突破陈剑臣防御的好办法,四肢着地,开始绕着陈剑臣快速绕圈子。

    不好!

    陈剑臣心生警惕,但无论如何自己的速度都跟不上对方,十数个圈子之后头便有些晕乎。

    呼!

    鬼物乘其不备,哗然出击,非常迅猛,一下子就冲到陈剑臣面前,尖嘴一张,露出森然如锯的两排利齿,一口咬中陈剑臣左肩,深入血肉。

    痛!

    一阵入骨的的痛楚痛入心扉,感觉全身都在发麻。陈剑臣一咬牙,狠狠地挥剑直斩而下。

    吼!

    鬼物早有防备,一个狮子摇头把陈剑臣的身躯甩起,扑通一下摔到三丈余外,正撞在傍边一座毁坏了的坟茔之上。

    幸亏不是掉到地穴里去了。

    陈剑臣奋力挣扎起身,靠着后面的土壁,大口大口喘着粗气,伸手往脸上一抹,殷红一片,竟全是血,他口鼻之中已流血……

    ……

    雪花片片,落在站立的陈剑臣头脸,肩膀之上,其中数片飘落到他的面庞上,陈剑臣鼻子口中正流出血来,濡染了洁白的雪花,红白分明,十分刺眼。

    不好!

    边上掠阵的皇甫员外看见,大吃一惊,一箭步冲上来,但并不敢触摸陈剑臣僵立的身体——现在的陈剑臣,他正在魂神世界里与心魔搏杀,这样的战争外人根本无法插手,只能站在一边干着急。

    见到陈剑臣肉、身受伤流血,皇甫员外就猜测到他很可能处于下风,被心魔所创伤到了。

    皇甫员外眉头紧锁,如果陈剑臣支撑不住,不说心魔会再跑出来重新进入娇娜的身体内,就说陈剑臣本身都会受创严重,结果难料。

    如果陈剑臣真出了什么事,他怎生过意得去?在此事中,陈剑臣本可以完全置身事外的,却十分仗义地挺身而出,帮女儿斩杀心魔,如此道义,高风亮节,其若有损伤,皇甫员外定然会愧疚不已。

    ……

    魂神的世界里头,手持养吾剑的陈剑臣就等于本身的魂魄形象——魂魄受损,人身则受损,魂飞魄散则人失魂落魄。两者息息相关,属于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简单地说,魂神的战场同样能决定他的生死。

    现在,心魔鬼物已经占据到了上风,它看破了陈剑臣的破绽,只需再进攻几个回合就能将他击杀。

    呱!

    鬼物仰天尖叫,伸出一条猩红的舌头舔了舔嘴边的鲜血,变得更加兴奋,哗啦飞身扑来。

    “着!”

    陈剑臣大叫一声,蓄力已久的一剑从肋下穿去,直点鬼物头颅。

    这一剑,蕴含了他太多的祈望,只盼求一剑建功,将鬼物斩杀。否则时间拖得越久对他越不利。

    桀桀桀!

    鬼物怪笑刺耳,它本来冲势十足,犹如烈马奔腾,根本无法及时停住,看起来就像愚蠢地将自己的头颅送到陈剑臣的剑尖上一样,但就在间不容发之际,其发出怪笑,脊背暗红的皮肤之上猛然蠕动,转眼间增生出两片肉膜,舒展打开,竟是一对肉翅。

    扑腾腾!

    肉翅扇动,借着冲势一下子就掠飞而起,堪堪避过陈剑臣的当头一剑,一对强劲的后肢转化为爪子,一边一个,擒拿住陈剑臣的双肩,大力一提,将他整个人都拎了起来。

    什么东西?

    陈剑臣不禁心头一慌,双肩被对方爪子擒拿住琵琶骨,居然生不出半分力气,虽然养吾剑还抓在手里,但硬是无法出手。

    呼!

    妖物把陈剑臣拎到地穴的上空,爪子一松,将他从半空中扔下去。

    耳边风声呼呼,眼前一片漆黑,仿佛置身于一个完全黑暗的未知世界,并且此世界没有尽头,没有终点,掉落进去,只会陷入无尽的沉沦之中,再也无法脱身出来。

    这,就是生命的归宿?

    人在其中,只觉得身边鬼哭神嚎,阴风凄凄,说不出的压迫挤压,简直要把人的一颗心给挤爆了去……

    砰砰砰!

    猛烈的心跳声恍若就在耳边。

    身处险境,但陈剑臣依然沉着,神明竟然出奇的空明澄净,仿佛只是一刹那,仿佛已是多时,只是心中无法明确时间的流逝程度:

    “诛心魔,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这一行字,字字珠玑,突然就出现心头之上,大放光明。

    这光明是如此浩然耀眼,直至透身而出,从陈剑臣的全身散发出来,变成一个光人,把周围照亮。如此情形,就像在伸手不见五指的环境内突然燃起了一束光,一点烈焰,一根火把。让人可以看见身边的情形。

    陈剑臣的身边,本来正密密麻麻地围聚着无数的骷髅头,一个个没有身子的头颅紧紧地聚合在一起,可怖的大嘴巴一张一合,正慢慢地靠拢过来,要撕咬陈剑臣,把他分食掉。最近的几个骷髅头已靠近陈剑臣三尺处了。

    它们,要吃人!

    嘴巴一张一合,还发出不明意义的磨牙声音,听得人心惊胆颤,只怕当场就要吓死。

    就在此时,陈剑臣全身大放光明,无数的光线喷薄而出。光线之中,隐隐约约,是一个个的字符。

    字符飘渺流转,犹如水波荡漾,根本无法明确看清楚那些到底是什么字。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些字符恍若有自主意识般嗖嗖的就没入了周围无数的骷髅头中。

    啊!

    成千上万的骷髅头异口同声发出没有意义的惨叫,只一瞬间,俱化为齑粉,消失得无影无踪。

    环境焕然一变,哪里还有什么深不可测的地穴?分明便是一个浅浅的坑洼之地。

    陈剑臣拿着剑,站起来,重新面对心魔鬼物。所不同的是,他身上依然有光,光内依然有许许多多的字符在流转移动。

    最后,光芒尽敛,字符皆收,凝聚出一幅真实的卷轴来,卷轴端端正正地就悬立在陈剑臣的身后,看上去,仿佛一面特殊的旗帜!

    一幅写满字的旗帜。

    《三立真章》!

    陈剑臣持剑前行,《三立真章》卷轴就自主地跟在后面,迎着风飘荡。

    那鬼物面对他,狰狞的面孔忽然流露出恐惧的神色,它浑身微微颤抖,不由自主地步步后退着。也许,它真正害怕的是那幅神奇的卷轴。

    “该杀!”

    陈剑臣口中吐出二字,嗤的,身后的卷轴之上骤然飞出一个字符,依稀可见是个“定”字。

    这“定”字光芒如团,不可抵挡地就没入到鬼物的体内,随即鬼物四肢一软,趴伏在地上,以头伏地,温顺得像一头家里豢养的猪。

    接下来就十分简单了,陈剑臣手持养吾剑大步上前,不费吹之力就一剑斩下了鬼物的头颅。

    当真小事耳……

第一百三十一章:消息(第三更)

    江州的雪,下起来总比苏州那边大几分。只一夜功夫,偌大的江州城,万屋白头,白皑皑一片,莹莹地反射出雪光来。

    如此大雪,为避免交通阻塞,府衙早早就派出快马到各条大街小巷里通报,要家家户户清理干净自家的门前雪,有怠慢者,罚款一贯。

    一大早,陈剑臣就起来了,听到快马的通报声,就要提起工具准备出门扫雪。那边阿宝看见,慌张跑来夺下工具,道:“留仙哥,你怎么能去扫雪呢?”

    回到家中已有一段时日,再过得三天又是新年,陈剑臣身上穿着全新的袄子,笑道:“阿宝,为何我不能扫雪?”

    阿宝嗫嚅道:“留仙哥,你是秀才呀。”

    陈剑臣哈哈一笑:“秀才又如何?自家门前雪都扫不了,何以扫天下?”不由分说,重新拿过工具,开门出去,哗啦哗啦地铲起厚达盈尺的积雪来。

    阿宝拗不过他,唯有提着扫把出来帮忙。

    此时左邻右舍,不少人都拿着工具出来扫雪,见到陈剑臣亲力亲为,俱大感讶然——作为秀才,作为明华学院的廪生,作为聊斋的老板,无论从哪个身份看,陈剑臣都没有必要亲自出来扫雪的。

    但议论归议论,只是交头接耳罢了,陈剑臣的作为又不犯法。

    约莫忙活了半个时辰,聊斋门前的积雪终于被清除得差不多了,陈剑臣出了一身汗,可浑身上下,说不出的舒爽。

    他拍拍巴掌,抬头一看,见到斜对面的金针斋咿呀一响打开门,一身素色装束的鲁惜约走出来,对着他嫣然一笑——

    在苏州,鲁惜约抱得大仇,与王复一同先行返回江州。破费了一些周折才从遛鸟楼脱得清倌人的身份,并由王复出面,盘下了聊斋斜对面的一间宅子,开了一间名叫“金针斋”的小医馆,又找了两名丫鬟做帮手。

    果不其然,金针斋开起来后生意颇为红火,许多女子都过来诊治,短短时间,鲁惜约竟闯出了不小的名头,人称“鲁女医”。

    相比起金针斋,聊斋的生意反而不温不火,甚至有些惨淡。无它,陈剑臣一去苏州数月,聊斋中摆卖的字帖没有新货,来来回回就那几幅,生意能好才见了鬼。

    陈剑臣也不在乎,他回来后,就叫阿宝把墙上悬挂的所有字帖全部取下来,付之一炬。对于这个决定,阿宝又觉纳闷又觉心疼,那烧的都是钱呀,如果随便卖出一幅至少都能得到上百文钱,可以买多少斤肉了?

    但她对于陈剑臣总有一种盲目的信从,虽然不舍,可还是一声不吭地按命行事。

    烧掉以前的字帖,陈剑臣自然有自己的打算,说起来很简单,就是他觉得以前的字有些看不上眼了。

    因为勤奋专心,而且善于钻研,陈剑臣的书法几乎每天都有进步,这说出来很是骇人。到如今他豁然贯通,将前世所记的书法名家风格和今生的经验结合而起,从而真正形成了个人的特点品性。

    书法已小成矣。

    既然小成,那么以前所写的作品就有点不堪了,于是一把火烧掉,等于烧掉自认为失败之作,免得卖出去辱没了自己的名声。

    一直以来,陈剑臣都是一个严于律己,精益求精的人。

    苏州一行,做了小狐狸精几个月的业师,陈剑臣付出良多,但所获也不少。如果说五百锭金元宝是俗世钱财,那么血檀木书筪、金蚕衣背心则是超越凡尘的所在。如今的他,再不是以前那落魄潦倒的穷书生,而是身家不菲的富家翁了。

    当然,对于存放在盛大钱庄的金子,目前陈剑臣并没有动用的念头,依然坚持本来的生活状态,不露富,不显摆。穿的是母亲亲手纺织的衣衫,吃的是阿宝亲手烧出来的饭菜,穿也暖暖,食也熙熙,足矣。

    子曰:“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

    陈剑臣倒不是羡慕那种贫穷的生活状态,而是要学习那种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

    回来后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陈剑臣都没有写出满意的作品,干脆长期关门打烊,不做买卖了,他甚少去金针斋里坐,倒是鲁惜约三头两天跑过来陈家。

    ——其实在陈剑臣未回来之前,通过王复,以及自我介绍,鲁惜约早就和莫三娘、阿宝熟悉了,都是女人,她说话又乖巧懂事,很快就和阿宝大成一片,并甚得莫三娘中意。一次莫三娘生病,还是鲁惜约亲手针灸好的呢。对于她的医术,莫三娘赞不绝口。

    她们相处得来,陈剑臣也觉得很欣慰,关于鲁惜约为什么偏偏要到自家对面开店的原因,自是心中有数。

    ……

    因为地理位置的原因,金针斋门前的积雪并不多,两个丫鬟各执扫把,不大一会就扫干净了。对陈剑臣一笑后,鲁惜约就低着头回店子里去了。

    陈剑臣站立在门口,双眼微微眯起,往街道两边张望,就见到一辆马车急匆匆本来,停在他身前,随即王复从车上走下来。

    多时不见,王复明显宽胖了不少,肚子都凸出了一圈儿。

    “留仙,快与愚兄进来,有话要和你分说。”

    他神情有些焦急,似有心事。

    陈剑臣眉头一皱,请他进入书房坐定,问:“拂台兄,发生了什么事?”心里便有些奇怪,这般时候,他能有什么急事找自己?

    王复抹了一把脸,道:“留仙,今有一事,事关重大,愚兄必须要前来提醒你。”

    “哦,何事?”

    王复压低声音,很神秘郑重地道:“留仙,愚兄昨日偶然打听到一条消息,说朝廷已颁发新律,名曰《文字法》,其中多有忌讳限制之处。法中规定,无论言语、诗词、文章、字帖等等都隶属管束行列。相信不用多久,此法条文就会印刷成书,刊行天下了。”

    文字狱,文字狱终于来了……

    第一时间,陈剑臣脑海里立刻就闪现出“文字狱”这三个字,赫赫然,压得心头十分的不舒服。

    早在以前,他就估计依照目前的形势,文字狱迟早都会出现,不料竟出现得如此快速,在年关之前就流传出了消息,只怕过得一些时日,新律《文字法》必将闹得满城风雨,成为街头巷尾的热门话题。

    王复又道:“据说此部《文字法》是由文华殿大学士何蟹何大人亲笔起草的,故又名《何蟹法》,法律条文多达千条,规矩甚严。有违反者,轻则罚款斥责,重则可杀头。尤其我辈读书人,受约更厉,稍不小心,随时都会被革除秀才功名,身家性命难保呀。”

    陈剑臣眉毛一扬,心知肚明这《文字法》就是直冲着天下读书人来的,可谓来势汹汹。要知道普通山野村夫,他们大字不识,《文字法》如何套到他们的头上去?又联想起当今圣上自上位来实施的各种政纲,无论是“信佛弘法”,还是“新税法”,都饱受民间非议,又有不少读书人写文反对,由此可知这部新律《文字法》很可能是朝廷酝酿已久的,就是要出来堵住天下人的嘴巴。

    然而老话有道:“防民之口,甚于防川”,难道只凭着一部《文字法》就能压住天下百姓心中的不平吗?

    王复伸出手指敲了敲书桌,道:“留仙,愚兄看你聊斋门口的这副对子恐怕会属于《文字法》的限制行列,以愚兄之见,还是及早换一幅为好。”

    陈剑臣一怔,随即释然,起身一拱手,正色道:“多谢拂台兄提醒。”

    王复呵呵笑道:“如今《文字法》虽然还没有正式面世,千条法文内容知之不详,但大方向没跑的了。”

    陈剑臣沉声道:“我知道怎么做的。”

    ——王复收到风声,第一时间跑来提醒告知自己,此心拳拳,正是患难之交的情谊。

    接下来他们又喝茶闲谈了一会。

    陈剑臣本想留王复在家吃午饭,不过王复呵呵笑道,说已和人约定在状元楼开了饭局,便拱手告辞。

    陈剑臣送他出门,挥手作别,兹后抬头望着自家门口左右悬挂着的两幅字:仗剑风云劈山岳;笔走龙蛇鬼神惊。

    看了一会,面露苦笑,搬出一张凳子,把两幅字拆了下来,随意地扔到院子地上。

    阿宝看见,吃了一惊:“留仙哥,你要做什么,怎的把招牌都拆了?”

    陈剑臣叹了口气,道:“阿宝,这两块木牌你砍碎了当柴烧了吧。”

    闻言,阿宝眼勾勾地看着他,实在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莫非留仙哥昏了头?这一副对子可是被许多登门来买字的客人交口称赞的,其中还有人曾想出大价钱买下。

    陈剑臣意兴萧索,不愿多说,摆手叮嘱道:“记着要烧得干净些……”随即负手走回书房中,坐在椅子上久久不动。

    许久之后,他起身在书桌上铺开一张白纸,研墨提笔,沉吟了好一阵后终于落笔,写下一个大大的“乱”字。

    这个世界,只怕就要开始乱了……

第两百零六章:黑白(第一更)

    “你们,似乎很开心呀。”

    清冷的声音骤然响起,狂妄的笑声顿时停歇,本来摔倒在地的鲁惜约全身不知从哪涌起一股力气,迅速爬起,冲出来,躲在陈剑臣的身后。

    “嗯?”

    巨汉居高临下地打量着出现的少年,皮笑肉不笑地道:“想不到居然有人会出来当英雄,你是什么人?”

    在他看来,鲁惜约以前不过是青楼里的清倌人,从良后断无什么靠山,至于街坊邻居什么的,更不敢轻易出头——普通百姓人们,最怕的就是麻烦!

    世有强盗,有恶人,可陈剑臣也没想到对方胆大妄为至极,在城府中就敢动手掳掠妇女,在这种人面前,王法竟脆弱如纸,一点约束作用都没有,幸好自己回来得及时,否则还不知会造成什么样的结果。

    这些人,身后肯定有着不同凡响的官府势力撑腰。

    对于其中的弯弯道道,两世为人的陈剑臣比谁都看得清楚,不外乎黑白混杂,权财交易之类的。

    “我是她的丈夫,你说我是什么人?”

    陈剑臣一手拉住鲁惜约的手,朗声回答。

    少女的手细滑娇嫩,柔弱无骨,或者是因为受了惊吓的缘故,很冷。冷得陈剑臣有些心疼——当彼此的关系在名分上确定了下来,就不会再刻意的掩饰,以及畏缩。

    被陈剑臣的大手握住,鲁惜约的心神很快就平定下来,同样的抬起头,甚至敢以露出了愤怒的目光,要通过如斯方式来证明自己:不管发生了什么事,都会和男人同仇敌忾,生死与共。

    巨汉微微一愕,忽而怒道:“小子信口开河,小美人身形婀娜,面皮未开,眉毛不散,分明还是处子之身,哪里来的丈夫?我奉劝你一句,还是不要多管闲事强出头的好。否则……”

    吃吃冷笑!

    此时莫三娘和王复三个,以及一帮街坊邻居都闻讯赶了过来。不过一般邻居们都围得比较远,只是抱着一种看热闹的态度观望事态发展。

    “官差大哥,就是他们要抢人!”

    这时候,阿宝带着四名巡逻的官差走了过来。

    阿宝也是敏慧,第一时间听到风声后就赶紧去找官差了。

    “光天化日之下,朗朗乾坤之内,哪里来的贼子竟敢强抢民女,速速给……咦,这不是宋协管宋大人吗?”

    走进屋子,官差中一个年纪稍大的率先一声大喝,可随即就看见了铁塔般的巨汉,威风凛凛的台词立刻中断改变,连忙称呼起来,活脱脱变色龙。

    巨汉却不认识他,浓眉一皱:“你是?”

    那官差陪着笑道:“宋大人贵人多忘事,自然记不知小的了。昨天大人在和王总兵喝酒,我就在边上站着的。”

    两边一搭讪,笑哈哈,味道全然变了。见到官差一副奴颜婢膝的模样,瞎子都知道怎么回事了。加上称呼对方为“大人”,难道说他还是个官?

    阿宝一愣神,脱口道:“官差大哥,你们这是……”

    那官差面色一沉,官威十足地道:“你这丫头好不胡闹,这位宋帮主乃是刚刚上任的州府协管大人,怎么会是强盗?”

    原来前一段时间江州暴雨不断,鉴江河河堤大有决堤的危险。这一决堤,水淹千里,不知会有多少村庄受灾。到了那时候,灾民如蝗,就会涌入江州城中讨饭吃。灾民多了,江州的治安就大成问题,于是江州张知州灵机一动,上奏朝廷,特申请要从民间招募青壮,成立城府协管队伍,专门负责安顿灾民,维持秩序,以及从事整顿市容工作等。

    于是,本来虎豹盟的副帮主宋崇摇身一变,就从一个江湖人变成了官。至于到底是怎么变的,却不足为外人道也,反正就那么回事,和金钱脱不开关系。以前常说“学而优则仕”,现在该说“钱而多则仕”了。

    前财可通神,何况买官?

    “宋大人,你是来这里视察工作的吧。”

    那官差察言观色,心思玲珑,登时一个软梯子递过去。

    协管一职,从八品而已,芝麻绿豆的小官,可手里的权力不小,负责江州城府的民生秩序。而不管什么样的,凡是和“民生”挂钩的,定然会财源滚滚。加上宋崇出身威猛霸道,往高处说那是江湖高手,往低处说就是一流氓地痞。但不管如何,这样的人都是他一个小小的官差所能得罪得起得。

    不能得罪,就要多拍拍马屁。

    果然,宋崇哈哈一笑:“不错,本帮……本大人上任伊始,自然得四处走走,了解地方人情,不料来到这金针斋,却受到不法之徒的攻击,居然敢拿杯子偷袭本大人。”

    他一伸手,就指着地上许多破碎的瓷片。

    此人身材高大,貌似粗横,实则巧舌如簧,轻轻一句话,就把整件事请给颠倒过来说了。

    鲁惜约等无不又惊又怒,气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在这方面,要她们和宋崇交锋,简直不堪一击。

    那官差顿时很配合地道:“还有这样的事?袭击朝廷命官,端是罪大恶极……”

    陈剑臣突然哈哈一笑。

    官差双眼瞪起来:“你笑什么?”

    陈剑臣一摊手:“想笑就笑,难道还需要官差批准吗?”

    官差勃然色变:“你是什么人,竟敢在此阻差办公,料必不是什么好人,先拿回去审问一番。”

    他们都是办差十几年的老油条,对于扣帽子,混搅视听,转移重心的勾当早已不知多熟了,张口就是一套。

    说完,一挥手,两个官差就要拿着铁链动手了。

    “你们敢!”

    陈剑臣舌绽春雷,先在气势上镇住对方:“你们不问黑白是非,胡乱捉人,也配当差吗?”

    见他气势凛然,没有丝毫怯弱之意,官差们一时间还真不敢胡乱下手了。很多时候,讲的便是一个气势!

    此时王复、席方平和萧寒枫都冲了上来,和陈剑臣并肩站立在一起:“我们乃是明华书院的生员,有功名在身,你们不得随便拿人。”

    王复又道:“你们可知道他是谁?他乃是顾学政顾大人的得意门生陈剑臣。”

    顾惜朝和陈剑臣之间眼下虽然没有师生之实,但既然和横渠先生联名推荐其进国子监,已相当默认陈剑臣为门生了。

    呃……

    官差们毕竟不是黑衫卫,没有那么大的权力,加上王复又抬出了顾学政的名头来,不由大是踌躇。

    宋崇双眸精光闪过,心中已有决断,哼了声:“本大人不和你们计较。”一甩手,率先走了出去。临近到门口,霍然回首,对着陈剑臣道:

    “陈秀才,你这娘子长得如此标致水灵,可得看紧点,免得哪一天就不见了。哈哈哈!”

    留下一番场面式的大笑,扬长而去了。

    他一走,那些彪悍的大汉以及官差们当然跟随其后地离去了。

    离去之时,那领头的官差还朝陈剑臣一抱拳,却是打着“万事留一线”的主意,要知道他日如果陈剑臣高中,榜上题名,要清算旧账的话,他们可要倒霉了。

    身为最下层的官吏,摇头草才是最适合的定位。说起来要摇来摇去,端是很辛苦的。

    陈剑臣抱拳对王复三人道:“多谢大家仗义说话。”

    三人连忙还礼。

    王复道:“留仙你这是说什么话,愚兄这条命都是你救回来的,难道能坐视你被别人欺辱不成?”

    席方平又道:“留仙大恩,方平没齿难忘,就算要动手,我也会撸起袖子上来帮忙的。”

    萧寒枫亦道:“可不是?学长有难,我等如果畏惧不前,那真是枉读圣贤书了。”

    这时莫三娘慌张进来,拉着陈剑臣的手:“留仙,你没事吧?”

    陈剑臣微笑着道:“没事。”

    莫三娘叹道:“怎么莫名其妙会招惹到他们呢?”

    民不与官斗,一向根深蒂固,她属于传统式的妇女更是深受影响,说不担忧根本不可能。

    边上鲁惜约面容一紧,走出来道:“都是我的错……”

    陈剑臣一挥手打断:“不关你的事,不要胡思乱想。时候不早了,做晚饭吃吧,我饿了。”

    晚饭是在金针斋做的,王复三人自是都留下来用膳,吃饱喝足后才告辞离去。离去之时,萧寒枫一摸身上,面色顿时一变。

    王复问:“寒枫,怎么啦?”

    萧寒枫急道:“绣花鞋不见了。”

    那绣花鞋,就是卞家小姐送给他的定情之物,本来贴身藏在怀内,不料现在却没了。

    听到他遗失了东西,众人纷纷帮他寻找,可哪里还找得着?不知掉落到什么地方去了,或者被别人拣走了。

    绣花鞋丢失,萧寒枫大为沮丧。虽然门户之见注定他和卞家小姐有缘无份,可藏得一件对方的私物,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也能拥靴而眠,慰藉相思,睹物思人一番。没想到如今连鞋子都留不住,叫他如何不懊恼?

    王复诸人也不知该说什么好,只能很套路化地安慰他,然后提议结伴再去别的地方喝酒,要用酒水浇愁肠,却被萧寒枫拒绝了,他一个人满怀心事的先行离去。

第两百一十一章:法子

    (夏天多雷暴,发觉很讨厌!农村人的日子不好过呀,昨天网络就瘫痪了,必须出到镇上才能更新!!)

    “愚蠢!”

    陈剑臣心里暗骂一声,但眼下身在公堂却无计可施,这许知府摆明就是一位刚愎自用的官员,以青天自许,好判案且武断;而萧寒枫呢,属于典型的一个书生秀才,缺乏阅历经验,被认作杀人凶手时便乱了方寸,再被爱慕的女子当堂指证,顿时六神无主,心丧若死了。

    从陈剑臣的立场上看,他并不信萧寒枫会做出翻墙入室去窃香偷玉的行径,更遑论暴起杀人了。再联想到绣花鞋丢失之事,一个答案呼之欲出,很可能是有人捡拾到绣花鞋,于是拿着鞋子来到卞家,意图通过此信物登堂入室,一尝芳泽——

    此大前提是,那人必须恰好是知道绣花鞋所代表的涵义。

    这个推测或有根据,不过当前许知府哪里听得进去?陈剑臣更没有对应的身份进言,就听到惊堂木一响,许知府喝道:“退堂!”

    有官差拖着萧寒枫到牢房里去了。

    审讯完毕,围观的观众纷纷散去,口中议论不停,都在说“知人知面不知心”之类的,对于那卞家小姐,同样没有好颜色,指着脊背嘀咕:若不是她不守妇道,引狼入室,其父亲怎么会糊里糊涂送了性命……

    这些难听的言语如刀如剑,攒扎在胭脂的心坎上,娇躯摇摇欲坠,幸而身边有丫鬟扶持住,这才没有当场晕倒。

    “唉,寒枫也真是……”

    王复黯然叹息,他与萧寒枫情谊不薄,眼睁睁看着他认罪被收押,不免为之伤神。

    那边席方平一声不发,这个时候实在不知该说什么好。人证物证俱在,萧寒枫又认了罪,简直就是铁案如山了,相信禀告朝廷后,一个“秋后问斩”的判决逃不掉。

    他们所能做的,唯有间或送点好些的饭食到牢房里给萧寒枫吃,聊尽同窗之谊。

    “留仙,我们走吧。”

    见到陈剑臣还站着不动,作沉思状,王复便出声叫道。

    陈剑臣恍然醒觉,忽道:“拂台兄,你和方平且先回去吧,我想到处走走。”

    王复脑海灵光一闪,问:“留仙,莫非你还有法子救寒枫出来?”

    陈剑臣面露一丝苦笑,含糊地回答:“尽力而为吧。”他倒不是想做救世主般的烂好人,不过萧寒枫乃是他的同窗,彼此多有来往,一向相处融洽,总不能就此袖手旁观,目送他蒙冤而死而不救。

    心道:如果萧寒枫没有认罪就好了……

    念头一闪而过,随即被否定——按照刚才的情况,萧寒枫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如果不认罪,立刻就会棍棒加身,把他痛打一顿。而以他的身子骨,只怕十余棒下来人就晕了——人晕了,最后还不是任由别人摆弄?摁手印再简单不过。

    这就是“屈打成招”。

    这般的审讯方式在天统王朝可谓滥觞,上得堂来一拍惊堂木,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吃一顿棒子再说。萧寒枫得以免于此刑,还多得他的秀才身份,是个读书人,又没有挣扎,许知府才没有真正的命人开打。

    “莫非留仙还有什么计谋,何不说出来参详参详?”

    王复眼眸掠过一抹喜色。

    席方平也露出了关注的表情——他对于陈剑臣,可是很有信心的。

    陈剑臣摇摇头:“如今心中纷扰,没有头绪。”

    对于他的神神化化,王复和席方平都深有体会,于是也不追问,一抱拳,结伴回书院了。

    “公子,你觉得萧公子是冤枉的吗?”

    一直不吭声的婴宁开口了。浙州一行,她对于萧寒枫也颇有好印象。

    陈剑臣微笑道:“婴宁你觉得呢?”

    小狐狸微一思索:“萧公子虽然画那些羞人的画,不过婴宁还是觉得他谨于受礼,不像那穷凶极恶之徒。”

    陈剑臣道:“或者人不可貌相呢。”

    婴宁一怔,随即嗔道:“公子又来套我的话了。”咬了咬红唇,她却是知道陈剑臣心中已有定断了。

    陈剑臣呵呵一笑。

    “嗯,那公子想如何入手?”

    陈剑臣忽然手一指:“我想找她谈一谈。”

    他所指的方向,就见到蒙着面纱的卞家小姐胭脂,由一个丫鬟陪着,正慢慢的顺着街道小步而行。

    “这位姑娘有礼了。”

    很别捏的搭讪方式,不过入乡随俗,为了避免被人一照面就认定为疯子,该做的礼仪不可或缺。

    胭脂一愣神,打量着眼前这位身材异常挺拔,但又作读书人打扮的年轻书生,虽然对方眉目俊朗,带着一种阳光般的微笑,很能给予人好感。只是她家中正逢巨变,父亲丧身,又被别人指着脊背非议责备为“招蜂引蝶”的祸首,当下见到不认识的陈剑臣挡在身前,很自然就把对方归类为那些觊觎她容貌的登徒子行列了,秀眉一蹙,感到十分不愉。

    丫鬟叉腰而出,仅仅碍于身份上的差距,没有直接开骂:“你是什么人,好生没礼,挡住我家小姐的去路……呃,我想起来了,你就是刚才在大堂上替那杀人凶手辩诉的人。”

    她倒也伶俐,很快就认出来了。

    陈剑臣毫无异色:“卞家小姐,小生陈剑臣……”

    胭脂却不由分说,掩面掉头就走,根本不给陈剑臣说话的机会。

    陈剑臣并不气馁,疾步赶上,认真地问:“卞家小姐,小生只想问你一句话,昨晚你与凶徒可否面对面过。”

    这是关键的前提。

    关乎男女偷情之事,必定会是夜晚,光线晦暗,面目无法确切。更何况,胭脂根本没有答应对方的苟且求欢之意。由此延伸出来,很可能双方没有照面。胭脂只是凭着绣花鞋而认定了萧寒枫的身份,想当然地认为他是凶手。

    然而推测毕竟还是推测,始终需要胭脂点头确定,才好下定论。

    胭脂心乱如麻,却是不答话,低着头继续走。

    丫鬟见陈剑臣犹自纠缠不休,顾忌大减,叱喝道:“这位公子,如果你还厚颜纠缠我家小姐的话,我们就要报官了。”

    当街调戏良家妇女,有伤风化,这可不是小罪。

    陈剑臣突然一喝:“人命关天,请小姐三思。”

    这一喝,声音极大,周边的行人纷纷侧目而视,胭脂更是心头一颤,呆立当场。

    这是个难得的说话的机会,陈剑臣打铁趁热:“小姐与寒枫认识,当知寒枫乃是谦谦公子,举止得体,温顺文雅,若非如此,安得小姐信物相赠,青丝暗寄?试想他又怎么会暴起杀人?”

    其实此案本来就疑窦众多,但许知府升堂不过一时半刻就作了判决,乍看风风火火,干净利索,实则漏洞百出,说草菅人命也不为过。无奈这就是这个时空的判案程序,往往大人一拍额头,结果就出来了。因此导致的错案冤案不胜枚举,所谓“青天”,只是平民百姓对于上位者的殷切愿望。

    陈剑臣的话语无疑击中了胭脂的心扉,她才姿惠丽,并非无脑,顿觉得得对方的话大有道理。

    见其脚步放缓,陈剑臣当机立断:“卞家小姐,如果小生没有猜错的话,昨晚你肯定没有与凶徒当面相见过。”

    胭脂一怔,不由回想起昨晚的情景:夜静之时,“萧寒枫”不知用了什么手段,翻墙而入,穿过院子,径直摸索来到她闺房外,以指叩窗。当时她已经脱衣睡下,便问是谁。听得他低声回答:“我是萧公子……”

    声音压得低,颇有些含糊,听不出来口音。

    那时候她惊喜交集,没有想到萧寒枫如此果敢,竟会半夜来与自己私会,还有些不相信,便问:“若是萧郎,可有信物?”

    “绣花鞋在此。”

    待她把穿衣起来,不敢点灯,就把窗户开了一条缝,外面果然递进一只绣花鞋来,正是她白天时赠送给萧寒枫的。

    胭脂一颗心砰砰跳,念头纷乱后还是礼仪占了上风,就婉拒道:“妾所以念君者,为百年,不为一夕。郎果爱妾,该请冰人来。若言私合,不敢从命。”

    就在这时候,外面卞家畜养的家犬发现了“萧寒枫”的踪迹,狂吠而起。胭脂大惊,赶紧把窗户关住。

    狗惊起,和女儿比邻而居的卞家员外当即出来察看,后面就发生了凶案。等卞家下人们赶来时,卞家员外已然躺在了血泊之中……

    由此至终,胭脂确实没有见过对方。

    只是,见与不见对于胭脂而言并不觉得很重要,重要的是他既然拿着绣花鞋而来,那肯定就是萧寒枫了,却没有想过信物会遗失,出现冒名顶替者的可能性。

    想及父亲惨死的情形,她心中哀痛至极,一咬牙,脚步重新加快,再不肯听陈剑臣分说了。

    这一下,陈剑臣没有继续追。

    “公子,要不要婴宁出手?”

    “不用了,我另有办法。”

    陈剑臣阻止了她,小狐狸频频出手干预,对于她本身不是一件好事,修者主修魂神,修心性,过多的牵涉到凡尘的琐碎杂事中来,对修为会有一定的影响,往玄虚哪方面说,便是牵扯到了太多的“因果”。

    因果大如网,束缚不小。

    故而,若非不得已,陈剑臣不愿小狐狸过多的出手相助。更何况,他另有法子可以一试呢,总不能次次吃软饭吧。

第两百四十章:小结

    (感谢书友“逍遥笨笨仙”两次588的慷慨打赏!)

    ……

    十锭金元宝,最终陈剑臣给家里留了五锭,全部交给阿宝打理。这下可把阿宝给愁坏了,这么多的钱,平生未见,捧在手里怕摔了,藏于箱筪中又怕被偷了,团团转,最后直接揣在怀内,抱着睡觉。

    ——陈家,一直以来,归根到底,还是属于贫寒阶层,不曾有过客观的积蓄。

    经济问题一扫而空,莫三娘等再无挂虑。

    陈剑臣回到书房,这时候看不进去书了,不禁坐在那儿发呆,然后想到了什么,就提起笔在白纸上写下。

    书筪、引魔剑、金蚕衣、避水珠阴阳暖玉、顽石……

    一溜儿写下来。

    此时鲁惜约还在陪伴母亲说话,也不虞她见到会大惊小怪。

    陈剑臣写下的东西,都是他目前所拥有的物品,都是不同寻常的宝物。其中引魔剑极少使用,便一直藏在血檀木书筪之内。至于金蚕衣,自从发生了被刺杀事件,就连晚上都穿着在身了。

    鲁惜约早已发现金蚕衣的存在,陈剑臣便说是某位异人相赠,用以保护周身安全的。

    避水珠则早吞噬入肚,可惜到如今仍然没有一展功能的机会,倒不能专程跳进鉴江河内,看能不能淹吧。

    实在没有那个必要。

    而最后的顽石,阴阳暖玉两件,则主要为辅助性的作用,于实战方面的臂助,暂且不曾有发现。

    ——零零碎碎的整理出来后,在外物的掌握使用之上,可以有更直观的认识。

    总归来说,这些东西价值非凡,但基本都是辅助性之物。

    外物整理完,开始轮到立身之根本:《三立真章》:经过诸种历练、突破。他的正气修为可以说已小有成就。九百九十九道正气全部凝练而出,汇聚而成,浩然养吾剑浑如正常剑刃般长短大小了。

    剑刃,剑柄,剑鞘,全部化形而出,真正形成了完整的形态。

    在魂神世界内,这把正气凝聚之剑使用灵活自如,威力奇大,无奈的是,时至今日,陈剑臣扔没有正式突破“立功”之境,只跨出半只脚。固然能做到正气外放,但都是有质无形的,杀伤大减。

    这一步跨不出去,始终是个大问题。

    陈剑臣潜心研究过当下自己的泥丸宫世界,广阔的地方依然一片茫茫,看不见边际,而正前方则是那个青衫磊落的儒像,一有什么动静,当即便会现身出来,镇守心门。可惜依然是背面独立,看不见样子。

    他的手中,右手执辟邪笔,左手拿着《三立真章》的卷轴。

    这两样对于陈剑臣意义奇大之物非常灵动,当有邪魔外道闯入魂神世界时,两件宝物便会任由陈剑臣驱使克敌。

    一直以来,陈剑臣觉得最为拉风的形象便是,右手提辟邪笔,左手持浩然养吾剑,然后《三立真章》在背后像一面旗帜般拉开,徐徐升起。

    《三立真章》化为卷轴,收了起来,取而代之的便是陈剑臣立言大成时的作品:《正乱贴》!

    “国之将亡,必有妖孽;荼毒天下,追惟酷烈;奈何奈何,号慕摧绝;读圣贤书,为何事学?正气不屈,浩然诛邪!”

    四十个大字,字字大如拳头,笔画纵横间,自有光华流溢出来,熠熠生辉。

    这一幅字,已成为陈剑臣意气的伸展、意志的凝聚、意愿的寄托,一切精神的核心体现。

    其地位,甚至已超过了《三立真章》。

    如果说“三立”是一门儒家功法的话,那么《正乱贴》,就是陈剑臣通过修习该功法,而获得的修炼成果。

    四十个大字,字字珠玑。读下来非常的淋漓尽致,畅快至极。

    另外,近期时间,陈剑臣还想立言,但总因为某些精神层面上的原因,而没有成功。看来就算正气充足,立言也不是容易的事情,方方面面,要受到很多因素的干扰。

    除了正气,不得不说的是他还掌握有一门道术:《役鬼术》。

    这门法术,结合正气,用来降服鬼魔邪魅,收为己用,可谓无往不利。然而天下之间没有那么多的鬼魅目标,或者陈剑臣可以改行去当个捉鬼天师,捉它几十年,或者能组成一支魔鬼大军也不一定。

    说笑耳。

    正气,术法,俱属于他的根本本事,剥脱不去,而外力除了外物之外,婴宁,小义,以及那只小小的心鬼,都算是不小的臂助力量,各有手段,可以帮不少忙。尤其小狐狸,在陈剑臣的心目中,早已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如上,就是陈剑臣整理小结出来的,自己当前所拥有的力量成份。哦,差点忘了还有存放在盛大钱庄内的拿一大笔钱。

    财富,很多时候同样是一股不可或缺的力量。

    屈着手指数日子,穿越而来快三年了,能获得拥有这许多,已属不易。只是天下大乱将起,为了自己,也为了亲人的安危,还需要更加努力才行。

    力量,谁都不会嫌多的。

    ……

    咿呀一响,房门被推开,鲁惜约进来了。

    陈剑臣将写满字的白纸揉成一团,随手丢进废纸盒里:“娘亲安歇了?”

    “嗯。”

    鲁惜约乖巧地回一声,走过陈剑臣身后,伸出双手按摩他的肩膀。

    陈剑臣很享受地闭上了眼睛——鲁惜约多才艺,还能下厨做一两碟精致小菜,不折不扣属于入得厨房,出得厅堂的,至于上得那个什么大床,自也是高分数的表现。

    “相公,那些钱,真是学政大人资助的吗?”

    难怪鲁惜约会出言想问,只因十锭金元宝,数目实在太巨大了些。

    陈剑臣微微一顿,便摇了摇头:“不是,是皇甫员外赠送的。”

    鲁惜约大感惊讶:“皇甫员外?”

    在苏州,在胡庄,她记忆尤深。那里,可正是她对陈剑臣的倾心之地。

    陈剑臣点点头。

    “是为了酬谢相公教好了娇娜姑娘?”

    “娘子真聪明。”

    “原来是这样……”

    鲁惜约恍然——在她看来,皇甫员外家财百万,赠送十金出来并不算稀奇。又或者,送的远不止十金。

    她冰雪聪明,却也没有多问,而是轻挪着身子,坐到了陈剑臣的怀里,吐气如兰:“相公,你是否怪我多嘴问这一问?不要怪人家好不好,只是我总觉得你有很多事情瞒着妾身,我心里有些难受。”

    陈剑臣叹了口气,紧紧抱着她的蛮腰,怜惜地道:“惜约,有些事情你知道了并非好事,所以相公才会瞒着你,日后等时机成熟了,我自然都会告诉你的。”

    “嗯,妾身明白,我也知道相公是要做大事的人。不管如何,妾身都会永远跟随相公的……相公,后天你就要赴京了,请珍惜妾身吧。”

    说着,红唇已主动吻了上来。

    面对这么一个善解人意,温柔体贴的红颜,陈剑臣还能说什么呢,自当身体力行地来赋予热烈的爱吧。

    ——在上一世,出身贫寒的他固然在大学里成绩不错,可每当和那些漂亮的女同学照面时,心底难免都会有自卑之意萌生。正所谓“美女如云,云在天上;秀色可餐,餐需高价”,十分的现实。

    穿越之后,虽然要面对一个不可测的纷扰乱世,但生活的过程,却不知比以前精彩多少。身边更有婴宁,鲁惜约这些出色艳绝的女子相伴,红袖添香,还有什么好挑剔的呢。

    夜幕之下,木床依依,春色无边……

    ……

    “汪城隍,你好大的胆子!”

    冥冥阴司,一片死寂。在城隍庙中,本来属于汪城隍所坐的上首位置,已被武判官取而代之。

    只见他拍案而起,脸上胡须飘拂,甚是恼怒。

    下面汪城隍恭立道:“禀告判官大人,不知卑职犯了什么事?”

    武判官怒极而笑:“犯了什么事?哼,你看这张状纸。若不是本判官仔细巡查,差点被你瞒住了一桩惊天大事。”

    一张素纸飘荡到汪城隍面前。

    汪城隍接过一看,面色一变:是一名小小的土地阴神写的,来自景阳村。其诉告的对象,便是陈剑臣,并颠倒黑白、添油加醋地把陈剑臣和阴司之间的过节写了出来。也不知道这景阳村土地后来从哪里得知陈剑臣带着席方平闯笔架山,赶跑笔架山山神胡青的事,同样写到了上面。

    武判官喝道:“汪城隍,我且问你,上面所言,陈剑臣屡屡触犯于阴司,是不是事实?”

    汪城隍道:“确有此事,但是……”

    “你不用但是了,本判官再问你,为何当初你没有如实禀告本官?”

    汪城隍:“卑职本来准备报告的,但是……”后面的话是因为广寒插手,他才没有将事情闹大。

    “又是但是,诸多借口!”

    武判官几乎都要咆哮出声:“此人目中无阴司,还敢打杀我阴司勾魂使者,简直罪不容赦。你居然还要把他选为人徒,代表江州,简直可笑之极。汪城隍,你知不知罪?”

    汪城隍扑通跪倒:“卑职此举,全部都是为了阴司好。那陈剑臣身怀正气,万邪不侵,如此人物宜招安而不该为敌……”

    “废物!”

    武判官不由分说:“看来你是不想当这个城隍了……黎兵德,你带路,黑白无常何在!你们速速前往,将那陈剑臣的魂神带上堂来受审;如果他敢顽抗,就地正法!”

    “遵命!”

    堂下两名身形奇特,头上各自戴着一顶高高的帽子的鬼物大踏步走了出来,跪拜接命。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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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入聊斋介绍:
穿入到一个光怪6离的聊斋世界,妖孽丛生,群魔乱舞,魑魅魍魉尽出。恰我心张狂,仗剑破红尘;正气浩然,下笔如有神!%%%%%%%%%%%%%%%%%%%%%%%%%%%%%%%%%%%穿入聊斋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穿入聊斋,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穿入聊斋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