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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谁知那唐伯虎     超神天王txt下载     超神天王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十三章:一鸣惊人

    “好,好!”

    “让我们有请超级歌手来唱歌。”

    “噢噢噢噢~~~~~加油,加油,歌神看好你哦。”

    原本比较安静的场面,忽然间几个突兀的声音传来,声音显得激烈,正是之前被沈梦瑶训斥的几个人。

    这几个人,戴着嘻哈帽为首的男子叫做王子川。

    沈梦瑶训斥了他们一顿,说实话男生怎么好意思跟女生吵架呢?而且他们又是外校生,真吵起来了,被赶出去多丢人?

    但这口气能咽下吗?

    还真不能!

    所以王子川就想到了这么一个办法,表面上夸赞莫语,然后给莫语鼓励,实际上就是给莫语增加压力。

    一口一口的歌神,超级大歌手,大家伙都听见了,肯定好奇啊,而且肯定会先入为主啊,心想这是什么人啊,居然这么有人气?

    而莫语一看就不是怎么会唱歌的,就算会也能唱出什么好歌来?

    唱的一般般,大家就会觉得,一般般啊有什么好的?

    万一莫语心里有压力,唱砸了他们就可以引起哄笑,到时候丢人的不是他们华伦艺术学校,而是京都音乐传媒学校了。

    不得不说这个计谋的确不错,施加压力给莫语。

    而且一些不明所以的人,听到这里的欢呼声,一个个也凑热闹了,开始在哪里尖叫和鼓掌。

    啪啪啪啪!

    掌声不断!

    沈梦瑶皱着眉头,她看了一眼王子川,沈梦瑶自然知道王子川这些人在搞什么鬼,只是人家明面上是在夸赞莫语,她总不能找王子川麻烦吧?

    所以想到这里,她看着莫语只能继续安慰道:“好好加油!晚上我做东,请大家吃饭,不管成绩如何。”

    莫语的水平,沈梦瑶是知道的,过个初赛是没问题,但要说取得什么惊艳的成绩。

    那估计还是不可能的,不过本身沈梦瑶也没有对莫语抱很大的希望。

    现在只希望莫语平常心,过了个初赛就好了。

    “恩,好的。”

    莫语微微一笑,然后深吸一口气,迎接着掌声和尖叫,一步一步的走上台了。

    “待会瞧这家伙出丑。”王子川压低声音,跟几个朋友笑道。

    “嘿嘿。”

    几人面上带着嘲讽之色,看着台上的莫语。

    上了台,莫语对着麦克风呼了几口气,四个评委纷纷看着莫语。

    能引起这样的尖叫和轰动,显然这个莫语有一些水平啊,不然的话,别人上台的时候,怎么没有引起什么尖叫呢?

    所以四个评委纷纷看着莫语。

    这也是经历了两世,不然真仅仅只是一个普通大学生,在几百人的关注下,和四位评委老师的关注下,还真会产生不小的压力。

    台上!

    “这家伙是谁啊?感觉人气很高啊。”

    “我不知道啊。”

    “你不知道你瞎叫什么?”

    “这不是别人叫吗?不过你放心,肯定唱歌不错,不然的话,怎么会引起大家的尖叫和鼓掌呢?”

    一些人在窃窃私语,好奇莫语的身份。

    而台上!

    莫语看着众人,紧接着微微放平了心情。

    然后他开始酝酿情绪。

    没有音乐,完全就是清唱。

    大约二十个呼吸以后,突然间莫语唱起来了。

    “灯火!辉煌的街头!”

    “突然袭来了一阵寒流。”

    “遥远的温柔,解不了近愁。”

    莫语对声音的把握,极其精妙,每一个字每一个音,都能恰当好处的展现出来,他第一声唱响,顿时歌声嘹亮,让全场所有人安静了。

    没有一个人还去说话,或者是去看手机短信,而是纷纷看着莫语。

    沈梦瑶更是惊讶了,包括她的朋友,都惊讶了。

    莫语的声音不错,先天拥有一副好音嗓,但莫语有一个巨大的缺陷,这个缺陷就是,不懂得掐音。

    就是说一首歌,莫语能唱出味道出来,但莫语唱出来的感觉,别人只会觉得还不错,但绝对不会认为好听。

    高昂点的掐声,和每一句的落尾,还有该高就高,该低就低,这些莫语都无法精确的掐住。

    沈梦瑶很早的时候就说过。

    如果莫语能掐音,那么莫语至少能成为一名职业歌手,不敢说一炮而红,至少可以靠这个行业,混个全家温饱。

    不过沈梦瑶觉得,莫语想要做到这一点,至少需要两年的时间,甚至更长的时间。

    他需要去练!

    找到那种感觉。

    但现在不一样,这首音乐虽然从来没有听过,但每一句歌词,莫语都能唱出味道,一种只有职业歌手才能唱出的味道。

    更主要的是!

    莫语隐隐约约唱出了歌意!

    一旦唱出了歌意,那么可以引起共鸣,一旦引起了共鸣,那么听这首歌的人,会变成你的粉丝,甚至是铁粉!

    拥有这样的粉丝,以后在音乐平台上出道,将会一大助力!

    “我拿什么拯救!当爱覆水难收。”

    “谁能把谁保佑,心愿为谁等候。”

    唱到了高昂点的时候,一瞬间所有人被震惊了,这首音乐他们从来没有听过,那么这就意味着这是一首原创音乐,而且用专业的眼光去看。

    歌词,每一句都恰到好处不说,而且不管是平音阶段,亦或者是高音阶段,都非常非常的不错。

    同时这首歌词,也是一个不错的故事!

    让所有人不禁沉溺在当中!

    最终莫语结束了这首拯救。

    “谢谢大家!”

    莫语弯腰下来,向所有人鞠躬,表现的很礼貌。

    “好!”

    “太好听了!”

    “这是什么歌啊?我怎么从来没听过啊?”

    “对啊,这是什么歌啊?”

    “歌神威武。”

    “莫语歌神,太威武了。”

    “歌神!歌神!歌神!”

    “歌神!歌神!歌神!”

    结束以后,全场鼓掌,掌声如雷声一般,久久不绝,更是有不少人站起来呐喊着,尖叫着,夸赞这首音乐。

    全场为之惊动!

    而华伦音乐学校的几人,却是露出了惊愕地表情,他们实在没有想到,莫语还真是歌神。

    由心而论,莫语唱的歌,非常不错,而且音乐还是他们第一次听的。

    想到这里,他们脸色不禁一变,这样一来的话,他们完全成了**。

    “这位同学,你的表演非常不错,我甚至可以给予完美这个词,我很想问问,这首音乐是你原创的吗?”

    一个评委老师这样说道。

    同时全场所有人都不禁看着莫语。

    “是的。”

    莫语直接回答。

    “才子!大才子。”

    “歌神!”

    “这首歌叫什么啊?”

    “歌神威武。”

    听到是原创的,上百人又开始尖叫了,场面极其沸腾。

    莫语微微一喜,而另外一个评委老师说道:“莫语同学,我给你的评分也是完美,我想要知道,这首音乐叫做什么?”

    “拯救!”

    莫语继续说道。

    “哦?拯救?很不错的歌词,很好。”

    这个评委老师,实际上是学生会的一个部长,长的也挺漂亮,卡其色的头发,面容清秀,发型是那种大波浪,显得有那么一点说不出来的味道。

    大概是风情吧!

    于是乎四个评委老师,罕见的出现了四个完美评分,莫语被直接录取参加复赛。

    离开表演台以后。

    在走道上,有一些人更是拿出了纸和笔,让莫语签名。

    这还是莫语第一次签名,显得格外的开心,好在他原来练过字,所以签出来的字,倒也不是大雅。

    有一个人带头了,顿时好几个人纷纷要莫语签名。

    而且还都是女生。

    让一帮男生羡慕的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太牛逼了!”

    “哇,莫语几天不见,你完全跟变了一个人一样的啊。”

    “太厉害了,你唱完这首歌以后,我脑子现在还在回旋,我拿什么拯救。”

    “去去去,你别唱,你一唱整首歌就毁掉了。”

    几个熟悉的人,互相在哪里开玩笑。

    莫语讪笑着走进来,沈梦瑶也不禁对莫语另眼相看了。

    “厉害,加油!”

    沈梦瑶甜甜一笑。

    “嘿,是啊,这还多亏了华伦学校的几个朋友,你们还真的是料事如神啊,咱们协会唯一一个歌神,都被你们一看看出来,真是厉害啊。”

    这时候,沈梦瑶旁边的女人,王茜则是满脸笑意道。

    看着身后的几个人,面容上是笑容,眼中尽然是轻蔑和高傲之色。

    “你!”

    王子川捏紧拳头,他哪里听不出来这是冷嘲热讽?

    但想了想,王子川深吸了一口气,看着莫语笑道:“没想到京都音乐传媒大学,还真的是卧虎藏龙啊,不过这才不过是初赛而已,等莫语同学进入四强,到时候看看,到底是京都音乐传媒大学厉害,还是我们华伦大学厉害,呵呵。”

    他干笑了一声,转身带着人离开了。

    王子川一走,马上一些站在一旁的人,瞬间霸占了位置!

    “好啊,我们拭目以待。”

    王茜笑道,等人走了以后,众人不禁开怀大笑。

    这气出的爽。

    而接下来,几个学生上台了,也不知道是莫语带来的压力,还是怎么了,一个个发挥失常,跑调的跑调,唱不下去的唱不下去,弃权的弃权。

    这下子更让莫语又继续被人关注了。

    大家强烈要求莫语再来一首。

    不过规矩在哪里,莫语也不好唱,只能等差不多了,沈梦瑶带着大家离开这里。

    因为开心音乐协会的几个参赛人员,都过了初赛。

    (。。。。。。。明明定时了!然后发现......实在抱歉!我的错!泪奔)

第十四章:完全报废

    “自从华伦学校出了一个周超以后,就感觉自己很厉害一样,不过是一个五等职业歌手罢了,有必要吗?”

    离开播音室多媒体教室以后,周茜依旧是满脸的不满,神色显得有一些厌恶。

    王子川的所作所为,还真不是第一次,之前就有几波外校的人,然而每一次过来,都是炫耀自己学校的人,然后嘲讽自己学校的人。

    京都音乐传媒学校。

    京都音乐艺术学校。

    华伦艺术学校。

    天美艺术学校。

    是周围四家二本艺术学校,表面上看起来是大家和谐一片,但实际上暗地里的竞争,简直是极其恶劣。

    别的不说,要是上网看看,四个帖吧经常有人跑来串门,今天你炫耀我学校谁谁谁,明天我炫耀我学校谁谁谁,总而言之,有人的地方就有战斗。

    莫语微微一笑,直接点来说,他经历两世,做了两辈子人,虽然前世活的有一些短暂,但至少已经没有年轻人的莽撞了,气质和思维内敛了很多。

    周茜的抱怨,引来了众人的议论。

    大家将话题很快就扯到了这上面。

    “周超这人,虽然不错是不错,但我们京都音乐传媒学校,也不是吃白饭的啊,王申就跟他一样啊,不过不得不说,都是从一个学校出来的,人家已经成为了明星,别小看五等歌手,那可是拥有五十万真实粉丝的啊,唉,咱们呢?到现在还是普通人,以后的路还长着,说不定一辈子都走不到人家那个地位啊。”

    有人轻叹一声,显得有一些落魄和迷茫。

    沈梦瑶摇了摇头说道:“话不能这样说,虽然他们两个人,以目前的情况,是比我们要好,但这不代表我们就没有机会,很多明星都是从小做起的,反而这种在年少的时候就火了,过了些年却渺无音讯,也是比比皆是。”

    沈梦瑶说的没错。

    你年少的时候,十八岁,还是二十岁出名了,又如何?

    上天给你打开了一扇窗户,就一定能会关闭你一扇门。

    多少年轻时就火的歌手,过了五六年以后,还能火吗?除非是真正的天才,天生就适合走这条路的天才,否则的话,少之可怜。

    不过沈梦瑶的话,也有一点夸张,无非就是增加大家的信心罢了。

    对此莫语一言不发。

    这时候沈梦瑶指了指莫语的笔记本,不禁说道:“对了,这包是笔记本吧?你带来干什么?”

    此话一说,莫语终于意识到今天来这里第二件正事了。

    “我笔记本坏了,想要拿去维修,正好大家都在,有没有认识会维修笔记本的人啊?”

    莫语这样问道。

    找到一个会维修笔记本的学长,那不但可以节省钱,而且人家也会尽心尽力一点,至少不会像一些维修店一般,解决了大问题,小毛病就不帮你解决。

    “笔记本坏了啊?你们有认识的朋友吗?”

    沈梦瑶问大家一句,众人纷纷摇了摇头,不过这时候周林却一拍脑袋说道:“哦,我认识,许华那胖子不就是一个技术宅,咱们学校很多人重装系统什么的,都去找他,也不知道他会不会维修,不过找找他也可以。”

    “对,怎么忘记了许华这家伙。”

    “恩,找许华应该没问题。”

    众人这样说道,沈梦瑶点了点头随后有一些自言自语道:“许华的确不错,可以去找他问问。”

    “那行,找他出来吧。”

    既然众人都说许华可以,莫语就直接去找许华了。

    现在也不过是中午十一点,正好大家都没事,可以去找一下许华,很快没过一个小时,众人就来到了许华宿舍了。

    男生宿舍肯定是不允许女孩子上来的,不过大家一伙人,乘着寝室大爷不在的时候,唰的一下就跑上来了。

    走进许华寝室内。

    还在吃泡面的许华,正用笔记本玩着红色警备,而且一脸兴奋,因为肥胖的原因,所以脸上尽然是汗水、

    “你们……”许华回头看了一眼,没想到突然之间来了这么多人。

    “许华,莫语电脑坏了,你帮忙看看。”

    沈梦瑶探出头来,这样说道。

    一看见是沈梦瑶来了,顿时许华露出了腼腆之色,少许他说道:“你给我看看吧。”

    莫语也不客气,直接将电脑拿出来,许华立刻拿着一把小螺丝刀,先打开电脑,发现电脑无法开机,然后又用螺丝刀,拆开了一些螺丝,等把笔记本后面全部拆干净以后。

    瞬间许华皱起了眉头。

    “怎么了?”莫语显得有些紧张,要知道现在一台电脑至少七八千,他可是买不起的,如果这台真坏了,那就麻烦了。

    “你这电脑是不是摔过啊?”

    许华这样问道。

    “呃……不小心从书桌上掉落下来了。”

    莫语这样回答。

    “哦,怪不得,硬盘摔坏了,而且你的主板也摔出问题了,更倒霉的是,我不确定你的显示器好没好,你自己看看,显示器上面是不是有一道黑色的痕迹,弧痕!”

    随着许华一指,莫语低头一看,果然借助着阳光,发现的确有一道半弧形的痕迹,好像内部碎裂了。

    想到这里,莫语觉得有一些麻烦了。

    “那该怎么办?”

    莫语看着许华问道。

    “呃,你电脑买了多少年?”许华继续问道。

    “两年。”莫语记得清楚,这是他上大学的时候,买的,不过这台笔记本是二手的,所以真正的话,肯定用了超三年。

    “两年?那就不行了,硬盘没有保修,而且你也是人为损坏,售后点的人,一看就知道是摔过的,估计不会接,所以硬盘要换,大概一千块钱,同时显示器的话,这个好办,我可以找一个哥们,帮你弄一下,大概七百到一千左右,具体看货源。”

    “最主要的是主板,电脑这东西,进过水还好说,你要是摔的,只能换硬件,不能维修了,所以主板少说两千块钱,这还是我往少了说,当然如果显示没问题的话,也不会乱给你加什么东西的。”

    许华噼里啪啦就说出了一些东西,反正莫语就听见一千,七百到一千,两千!

    往少了说,是四千块钱,往多了说差不多六千多了。

    一台笔记本,新的话大概七千到一万左右,现在花这么多钱,不如买一台新的。

    “当然,我个人觉得,你还是买一台新的吧,毕竟摔过的笔记本,经常会出现一些问题,到时候有了暗伤就麻烦了。”

    随着许华这样一说,莫语不禁感慨了一声,心中嘟囔道:“好好的摔电脑干什么啊!”

    不过现在再怎么抱怨也没什么用了,坏都坏了,还能怎么办?

    买一台新的?肯定买不起啊,所以小说目前是无法写了。

    “好吧,我考虑考虑。”莫语点了点头,这样说道。

    “恩,对了,你们怎么一群人在一起啊?”许华倒也了解莫语的想法,毕竟遇到这个麻烦,谁也会不爽。

    “刚才我们一起参加校园歌唱比赛,咱们七个人,通过了四个,嘿嘿。”

    周茜笑了笑,显得十分骄傲和自豪。

    “我靠,不会吧,我记得你们四个人报名啊,居然全部通过了,那要请客吃饭啊,走走走!”

    许华满脸笑容,显得极其开心。

    “那没问题,过来找你,第一是为了帮莫语修电脑,第二就是叫你去吃饭。”

    周林笑道。

    “恩恩,我洗把脸就走。”

    许华憨笑一声,随后洗了一把脸,换了一件比较清凉的白衬衫。

    中午饭,原本沈梦瑶打算请客的,但周林抢先付钱了,其实也没有多少,两百块钱八个人吃饭,真的不算什么高消费,在学校的一个小饭店吃。

    不过沈梦瑶说了,晚上请大家去玩一玩。

    至于去哪里玩,暂时保密,希望大家晚上九点准时集合。

    九点钟集合去玩?这就有一点耐人寻味啊?不过大家也没有想歪,莫语更是没心思去瞎想这个,他现在就是在想,笔记本到底怎么办?

    小说该怎么写!

    去网吧写吗?

    跟个猴子一样被别人去看,然后指指点点,时不时的还要遇到一两个好奇心很重的人跑过来问一句。

    “哇,你是写小说的啊?”

    文档都在电脑上了,能不是写小说的吗?莫语真的有一些受不了,虽然说作家还听得高大上,但又不是非人类。

    当然主要还是因为莫语当年有一个忧伤!

    就是因为家里停电,跑到网吧去写了一会小说,顿时被周围七七八八的人围着了。

    你一句我一句的问,然后一些不懂的人,在叽叽喳喳的说。

    “哎呀,写小说的容易死啊。”

    “哎呀,写小说的整天卷缩在家里,吃着泡面,过着跟老鼠一样的生活,见不得光!”

    莫语实在搞不懂,这些是从哪里听来的,网络作家虽然宅,但至少还是人啊!

    这是一辈子的伤痛。

    吃完了中午饭,莫语没有回家,直接跟着沈梦瑶她们去了协会。

    莫语之所以不在学校住宿,原因是原本的他,有一些内向,再加上学校附近的房价也很便宜。

    两百一个月。

    而且莫语是做驻唱的,经常很晚回来,住寝室那该有多麻烦?

第十五章:宋仁侠义录?

    开心音乐协会内。

    莫语,沈梦瑶,周林,周茜,徐子健,王伦,六个人在这里,直接等到晚上去玩。

    大家在一起,无非就是聊天,畅谈一下关于音乐上的事情。

    而莫语只是因为不想要回家,到时候再过来麻烦,索性就在这里待着算了。

    聚在一起,徐子健不由感慨道:“我们这些艺术生,说句实在话,能有几个熬出头的,能被签约公司看中,如果有一天我能被签约公司看中的话,那该有多好啊。”

    徐子健这样说道,充满着感慨。

    “是啊,一旦被签约公司看中,那地位就不同了,只是想要被签约公司看中,万里挑一,我们现在还是想想,如何去应付职业歌手考核吧。”

    几人这样说道,而莫语却听出了一点点不寻常的味道了。

    职业歌手考核?

    所谓职业歌手,在莫语的记忆中,实际上就是能上台面的歌手,还考核?

    在自己原来的世界中,职业歌手还真不需要什么考核不考核的,只要你有名气,差不多你就是职业歌手,最多就是说,你在某个专门培训音乐的学校走出来罢了。

    根本不需要任何的考核。

    想到这里,莫语不禁有一些留意了,当然莫语没有去问,很简单的道理,这种事情,应该与自己原来的世界,有一些不相同,但对这里的人来说,职业歌手考核,不是什么很稀奇的事情。

    如果自己瞎问的话,引起一些怀疑是不好的。

    再加上共同在一起大半年了,万一被误以为得了神经病那岂不是不划算。

    总而言之,莫语还是有一些谨慎,倒也没有别的。

    聊天聊到了下午一点半,差不多大家也疲倦了,这时候周林从一旁的书架上,拿起了一卷报纸,随后面上一喜说道:“哎呀,还真巧啊,前两天我就忘记看这一期的报刊,可没有想到你这里刚好有,梦瑶你可真好。”

    周林笑道。

    沈梦瑶看了一眼周林,不知道他兴奋个什么劲,不过很快沈梦瑶明白了对方说的是什么意思,当下就说道:“永平大大的小说,的确写的很精彩,我也在追看。”

    此话一说,顿时周林一惊,然后看着沈梦瑶不禁说道:“啧啧,我还真没发现啊,咱们的美女公会长,居然还会看小说。”

    “这有什么,我中学的时候就喜欢看了,不太喜欢看哪种扭扭捏捏的武侠情感小说,反而比较喜欢看这种简单直接的武侠爽文小说,况且永平大大,也带着一点言情派,刻画的人物都很不错,我喜欢看又没什么大不了的。”

    沈梦瑶随意回答。

    “哟呵,相处了这么长时间,还真不知道大家都喜欢看小说啊,你们知道不,永平大大在个人围脖上说了,马上就要进入高昂剧情了,宋仁目前被废掉了筋脉,被师叔追击到了山崖,最后宋仁宁可死也不想要将绝世功法交给歹毒师叔,所以直接跳入悬崖,现在我们可是等待着接下来的剧情啊,不知道会写出多精彩的剧情,只可惜永平大大一周只更新一章,唉,看不爽啊。”

    徐子健找个话题这样说道。

    “可不是吗,不过不得不说,宋仁侠义录,这本书简直是太精彩了,悉心十几年的师叔,没想到居然是魔教在正道当中埋下来的一个伏笔,直接变成魔教青龙使,而主角宋仁获得了正派失传了六十年的,紫阳心法,更是一大亮点啊。”

    王伦说道。

    接下来话题立刻变成了讨论小说,莫语显得有一些好奇了。

    什么样的小说,能让他们觉得感觉这么好呢?

    所以莫语不禁插了一句话说道:“呃,是什么小说啊?能让我看看吗?最好是从第一集开始。”

    今天莫语给开心音乐协会争了光,大家对莫语自然比较看重,这话一说,沈梦瑶立刻站起来说道:“算你运气好,我追看的报纸,都没有卖掉,你等等我找给你看。”

    “好!”

    莫语点了点头,露出了笑容。

    少许,徐子健和周林还有王伦,甚至说就连周茜也开始加入了讨论当中。

    大约四五分钟以后,沈梦瑶拿着一份比较很厚的报纸出来。

    很快全部放在莫语面前。

    每一张都是一个专栏,上面写着一行大字。

    【永平大师最新力作,宋仁侠义录第一集】。

    得到了报纸小说,莫语不禁对着沈梦瑶笑了笑说道:“谢谢。”

    “没事。”沈梦瑶回了一个笑容,而后莫语则自己专心看这篇小说。

    首先看的是个人介绍。

    永平大师,六年前以一本少林长棍闯天下武侠小说,一举成名,随后在接下来,分别创造,笑傲天下,君子长剑,天下第二,情缘侠义等等小说。

    每一部小说,都以实体出版方式,销售在海外以及国内,巅峰之作,情缘侠义更是单本销量达到八十五万,总发行超过千万,乃武侠大师!

    个人简介结束以后,莫语就看着小说。

    第一段。

    “空空如也的四周,显得十分寂静,仿佛是一个荒野之地,周围没有任何的动物,也缺少了一些生机,这里是荒兽地,没有任何野兽能居住在这里,因为太过于炎热,更别说常人了,一般渺无人迹的荒兽之地,在今日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开篇并没有什么文藻的述说,完完全全就是很直接明了的去写一个故事。

    显得的确不错,莫语还能有阅读胃口。

    一张报纸只连载了一章,而一章差不多七千字到一万字左右,主要看永平大师写的如何。

    第一章用莫语专业的话来说,主要就是丢出一个常人不敢来的地图,然后放出一个神秘人,带着一个婴儿走在这里,最后被人伏击,婴儿差一点被人杀了,但这时候正道某长老,实力强大,拼着受伤带走了婴儿。

    仅仅第一章,将几个人物写出来,大部分做的还是烘托,借助地图还有人物对话,以及神色来烘托角色如何如何牛逼。

    就比如说这一段。

    拿着紫色弯刀的黑衣人,面色忌惮地看着对方,眼神中闪过犹豫之色,不知道该怎么办。

    真要说干货的话,还真没多少。

    “这家伙还真能水的啊。”

    原本莫语还是认认真真地再看,但他发现大部分情节都是在水,水的吓唬人。

    别的不说,这文笔是可以了,但这剧情故事情节,先不说有一些老套,而且写小说是真的有技巧。

    就比如说某一个前世年薪过亿的网络白金大神和一些资深总编,主编都认同的一个事情。

    黄金三章!

    所以黄金三章,不是说让你一定要写出惊艳的感觉,而是让你在三章内展开故事。

    首先写出世界背景地图,让读者们了解,这是一个怎样的世界,然后在展开故事,这时候主角就要出现了,通过一件小事,来刻画主角的性格。

    让大家知道这个主角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是乐天派还是惆怅派?

    大致的勾勒一下就好。

    那么第三章就是金手指,所谓金手指,就是一种外挂,绝世心法也好,进化神器也好,都可以的东西。

    但这本宋仁侠义录,第一章一万多字,有七千字是废话!

    虽然莫语还能看下去,但没有什么阅读兴趣。

    不过为了了解一下这个世界的小说,莫语还是硬着头皮看了。

    第二章,乏味无比。

    第三章,继续乏味无比。

    第四章,开始虐了,主角宋仁被各方面都瞧不起,而且虐还是死虐,喜欢一个女孩子,却被女孩子无尽的嘲讽打脸。

    第五章,继续虐。

    第六章,反复的虐。

    第七章:照样虐。

    第八章:出了一个师叔,对主角各方面好,稍微不虐了。

    第九章:一通的废话,讲述一个魔教要准备对正道下手。

    第十章:预备下手。

    第十一章:开始下黑手了。

    第十二章:失传了六十年的紫阳心法出现了。

    第十三章:原来是当初保护主角的人,已经将紫阳心法的运功规律,全部疏通了自己身体一遍。

    第十四章:神功已成,打脸回去!

    第十五章:被师叔猜出是什么心法。

    第十六章:也就是最新的一章,主角被师叔骗出,然后遭到追杀,最终主角一咬牙,跳入山崖。

    然后就没了。

    四个小时!

    莫语足足看了四个小时,他真的是反反复复想要弃了这本书,别的不说,注水就注水,为什么还这么虐?

    而且情节老套咱们就不说了。

    各方面需要解释的东西太多了,根本不需要你解释,你也来解释,所看到的剧情,莫语十章就能写完,一章最多三千字。

    三万字能解决十六万字的小说!

    可见这本书水到了什么程度。

    看完以后,周林顿时凑过来,满脸笑容说道:“是不是觉得很精彩啊?欲罢不能?看你急的样子,是不是想要等更新?安了安了,永平大大人品保障,虽然更新慢,但绝对不会不写的。”

    瞧见周林略胖的脸,带着那浅浅的笑容,莫语只能干笑一声了!

    “这特么叫做好看?”

    “这也叫做欲罢不能?”

    莫语真敢自信的说,即便是自己不抄前世的小说,光靠自己写,也绝对能写出比这个精彩十倍的小说。

    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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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叶宁

    因为这个世界,网络小说也处于刚刚发展的阶段。

    武侠一类,更是被誉为华夏文学精髓。

    能写出这样的剧情,实际上已经算是不错了,毕竟灵感来自于生活,你说你写点都市小说,或许你能写出很精彩的桥段,但要是武侠或者是未来科技。

    有几本能写出名的?

    不是文笔不够,而是想象力的事情,我们生活中遇到的事情,限于都市生活。

    你总不可能整天幻想,自己化作武林高手,去大杀四方吧?

    那样的话迟早会变成神经病,所以武侠小说从1992年开始出现,到现在2002,已经发展了十年。

    十年内依靠武侠小说出名的作家,也有不少。

    但年龄都比较大,年轻一点的还真没有什么,毕竟武侠小说,没有一点生活阅历,还有一定的文笔,是不可能写得出来。

    五点的时候,许华带着笔记本过来了,他是一个游戏迷。

    本来正打算玩游戏的,但莫语却拉了一下许华,想要借笔记本用用。

    许华虽然是一个游戏迷,但也没有嗜玩如命,电脑借给莫语也无所谓。

    拿着电脑,莫语连接了一下协会的宽带线,过了一会就打开了一个网页。

    很快莫语就开始搜索一些相关的资料。

    【如何成为一个作者?】

    【作者的稿费来自于哪里?】

    ……

    搜索一些相关信息以后,大约一个小时。

    莫语总算是搞懂了整体的网络小说界了。

    首先网络小说以天下为霸主,相对前世来说的起点或许没有,或许还没出来。

    接下来便是武侠书盟,还有天香阁。

    两个是男生站,一个是女生网络站。

    只是现在模式写小说,并赚不到什么钱,完全就是你写,发表到网络上去,如果你的小说成绩不错,网站就会找你,商谈一下关于买断的事情。

    没错,是买断事情。

    不是所谓的分成销售,以千字多少钱多少钱来买断你的小说,而网站老板主要赚的钱,是ip!

    他们经营网站,收取广告费,当然他们买断下来的小说,如果能在报纸上出刊那是最好的,或者海外出版。

    当然在签约之前,你可以选择联系湾湾市场编辑,进行沟通,进行繁体出版。

    总而言之稿费的来源就是,网络买断费用,一般新人的价格在一千字十块到一千字三十块钱,很少出现超越三十的。

    报纸出刊,当然也是买断模式,不过报纸出刊的话,对新人的价格至少也是千字五十以上。

    繁体出版则是在千字五十左右,比报纸出刊差不多一个模式。

    了解以后,莫语不禁叹了口气。

    他纯粹就是想要赚钱,也不说别的,至少先赚钱养活自己,不要让父母担心,然后再赚钱,让父母过好一点,再赚钱给自己出专辑,这样一来人生就美满了。

    但眼下一个个情况,让他不禁惆怅啊。

    犹豫了一会,莫语觉得如果自己真的打算写小说,那么首先就应该去网站发表小说,当然自己肯定是不会是签约网站。

    目前网络ip压根就处于刚刚发展阶段。

    能把苗头放在网络上的人,是的确不少,但有几个真正的老板敢把钱砸在互联网上?

    他们宁可开一家所谓的ktv,或者是开一家超市,都觉得比砸进互联网要赚钱得多。

    所以即便是目前的网络小说龙头企业,也绝对开不出自己理想的价钱。

    为什么发表到网上而不签约的原因是,首先发表过去,验证自己的个人信息,就可以确定这本小说,是他写的书,然后莫语打算去投报纸出刊,同时在去投繁体买断。

    这两个版权,暂时性的卖掉虽然对长远来说是会亏,但对目前来说,有了一笔钱,才是王道。

    至少有钱了,自己不会连一台电脑都买不起。

    但说来说起,主要还是笔记本啊,没有电脑,难不成用手写啊?

    当然其实还有一个办法,那就是自己写好一个五万字的开头,写好以后就可以进行繁体出版投稿,以及报纸出刊投稿了。

    五万字,2002年的时候,可没有所谓的智能输入法,完完全全就是五笔还有拼音输入法。

    五万个字,少说要五到十天的时间。

    这还是自己思路畅通的情况下,否则的话,根本不可能写出这么多字来。

    十天的时间,找许华借电脑?

    这家伙纯粹就是一个游戏迷,一两个小时估计还能借给自己,十天?

    估计不可能。

    莫语不想强人所难,所以只能将目标放在别人身上了。

    周林?关系不太熟。

    周茜?好像没电脑。

    徐子健?好像关系也不是那么熟。

    想着想着,莫语忽然将目光看到了沈梦瑶。

    此时此刻,回寝室洗了一个澡过来的沈梦瑶,穿着绿白色衬衫,浑身充满着青春的气息,漂亮的脸蛋,纤细的身材,肌肤如雪,五官精致,用沉鱼落雁或许有一些夸张。

    但至少用倾人这个词,倒也没有什么夸张成分。

    “会长。”莫语收回心神,对着沈梦瑶喊了一声。

    “怎么了?”

    沈梦瑶听到有人喊了自己一声,当下不由回头看了一眼。

    也算是经历了两世的人,莫语倒也没有什么腼腆,看着沈梦瑶直接说道:“会长,是这样的,这段时间我需要电脑,而且极其重要,我的电脑也坏了,可不可以把你的电脑借给我,也不要多长时间,十天,呃,七天,七天就行。”

    莫语觉得十天太长了,人家不答应,所以改口七天。

    “哦,这事啊,行,我最近也不需要用什么电脑,你要的话,明天就来找我吧。”

    沈梦瑶一听莫语找自己是为了这事,当下很随意的回答了一声。

    “谢谢,谢谢,多谢会长。”

    听到对方答应,莫语顿时面色大喜,心情大好,喜上眉俏。

    “这又什么,只要你好好努力,如果你能进入我们学校的前四强,送你都可以。”

    沈梦瑶这样说道,也不知道是开玩笑还是认真的。

    不过沈梦瑶家境的确可以,具体是做什么的莫语不清楚,但知道沈梦瑶在学校根本就不惧任何人,而且生活无忧无虑,感觉有花不完的钱。

    不然的话,也不可能让她当会长啊。

    得到了对方的许诺,莫语也算是松了口气,压在胸口的大石头,也就没了。

    而时间转眼就到了晚上八点了。

    大家的确有一些饥肠辘辘,沈梦瑶立刻组织好了大家,然后一同出发离开,开心音乐协会。

    至于要去哪里,沈梦瑶到现在都没说,显得很神秘。

    出了校门以后,大家跟在沈梦瑶后面。

    学校门口,停顿许多车,便宜的十几万,贵的也有几十万乃至于上百万的好车。

    不过今天却来了四辆不速之客。

    两辆保时捷博斯特敞篷跑车,价值上百万。

    一辆玛莎拉蒂,coupe系,价值上百万。

    还有一辆居然是公牛!

    兰博基尼!

    引来了许多人的关注和拍照。

    2002年,虽然华夏经济在快速的发展,但这个时候,家里有超过十万块钱的存款,都算是小康了,超过百万那就是大富豪啊。

    而这辆兰博基尼,至少价值两百万,在海外只需要六十万左右,但运输到了华夏,海关税恐怖。

    两三百万的世界顶级豪车。

    出现在了学校内,这的确有一些让人惊讶。

    虽然眼前的兰博基尼款式很老,但这也只是在莫语眼中是如此,但在别人眼中,这辆车简直是极其好看,仿佛是一颗钻石一般,让人移不开目光。

    此时此刻!

    橘黄色的兰博基尼缓缓打开车门,还是那种翅膀门的,往上升空的车门,不是左右打开。

    一个穿着白色西装的男子,从车内走了出来!

    男子看过去大约二十五岁的样子,白色的西装,一尘不染,仿佛极其爱干净,而且眉清目秀,更是有一种富贵之气,让人一看,就感觉非池中物一般。

    沈梦瑶看到这人以后,面上却露出了不快的神色。

    “你怎么开这辆车过来?”

    沈梦瑶对男子说道,神色不快。

    “今天是你生日,我精心打扮了一下。”后者平静的说了这么一句话,很快他看着沈梦瑶身后的一些人,当下满脸和善的笑道:“你们是梦瑶的朋友吧?你们好,我是叶宁,是沈梦瑶的朋友。”

    叶宁表现的极其和善,并没有那种小说或者是电影中纨绔子弟的神色表情。

    眼中一丁点不屑或者是轻蔑之色都没有,反而显得很和善,露出的笑容,亲切感十足,一下子就让众人不禁心增好感。

    二十五岁,开着价值几百万的兰博基尼,这是什么概念?

    标准的富二代啊。

    而且剩下的三辆车,也下来了三个人,都与沈梦瑶认识。

    不过这三人对莫语等人,态度只能算是还可以,谈不上热情,显得有一些客气,无形中拉开了一点距离和关系。

    唯独叶宁还有一个叫做王凡的人,算是亲切一点。

    “好了,大家赶紧上车吧,都已经九点了,去吃饭。”

    叶宁说了一声,众人纷纷点了点头,然后莫语等人略微有一点忐忑地坐进去。

    莫语比较厚脸皮一点,直接往兰博基尼坐了。

    周茜也跟着进来,沈梦瑶坐在前面,原本还能坐一个人,不过那就显得有一些拥挤了。

    所以后面过来的周林几人,只能羡慕地看了莫语一眼,转身去了其他三辆车内。

    “兰博基尼啊,啧啧,可惜手机像素不行,否则的话,真得拍两张照片看看。”

    莫语心中自言自语道,然后不动声色的摸了摸沙发,觉得质量还真好。

    表面上莫语还是显得很平静道,至少比周茜好多了。

    此时此刻的周茜,完全就好像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女孩,满是遮掩不了的笑容,观察着车内情况,还测试了一下车垫沙发,动作蛮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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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再去五月酒吧

    周茜的举动,并没有引起叶宁什么反感。

    莫语稍微关注了一下叶宁,开车的时候,十分的认真,不说话也不东张西望。

    显得专注。

    “这车得多少钱啊?”

    车厢内,周茜鼓捣完了以后,露出了好奇之色问道。

    副驾驶上的沈梦瑶没说话,而叶宁想了想便轻声道:“差不多三百万吧。”

    “嘶!”

    听了以后,周茜不禁倒抽一口冷气,啧啧称奇。

    不过也不怪周茜这样,毕竟2002年的时候,三百万买一辆车,这简直是超级富豪啊。

    而经历了前世辉煌的莫语,倒也没有太大的大惊小怪,毕竟兰博基尼,在这个时候,的确很少。

    但在前世来说,只要去稍微高档一点的酒吧,总能看见几辆。

    当然第一次坐上这样的豪车,莫语还是有一些小激动的。

    车飞驰而行,不过速度还算是中规中矩,没有像某些电影一样,唰的一下开跑,这个速度算快,但对一辆兰博基尼来说,完全就是侮辱!

    可能是因为车内有人,叶宁并不想要开的那么快。

    二十五分钟以后。

    车停在了一家五星级饭店内。

    宝来大酒店,是京都市内的一家五星级酒店。

    下车以后,周茜满脸兴奋道:“宝来大酒店啊,啊啊啊啊,简直是太兴奋了,这家酒店,我一直很想来,听说里面有法国请来的大厨师,待会一定要吃到啊。”

    “恩,的确这家酒店的法国厨师挺不错。”

    叶宁点了点头,帅气的面容露出了和善之色。

    莫语站在周茜身旁,稍微拉了拉周茜,示意她不要这么激动。

    而周茜也感觉自己激动了,不够矜持,当下深吸了一口气,倒也不说话了,不过面上还是有遮掩不了的激动之色。

    走进大酒店以后,徐子健等人也过来了,一个个面上带着笑容。

    门口的迎宾小姐,一个个都长得不错,大白腿,气质不俗,让人赏心悦目。

    随着叶宁和沈梦瑶的带路,大家很快就进入了一个包厢。

    包厢内,说是金碧辉煌也不足为过啊。

    即便是沙发都是真皮沙发,手感极其之好,几个人坐在那里,互相聊天。

    王凡拿着一包大重九出来。

    这香烟单价都要198元,相对后来一包这种香烟,也不过是九十九被限制了。

    莫语接了一根老版的大重九,闻了一口,挺不错的味道。

    王凡拿出zipp打火机,却给自己点烟,这显得有一些受宠若惊啊。

    “谢谢。”烟点着了,莫语有一些贪婪的吸了一口,王凡给自己也点了一根。

    在场居然只有王凡和莫语两个人抽烟。

    “你们男的也真是,在房间里抽烟。”周茜皱了皱眉说道。

    其余人神色不一。

    “呵,我们在窗户口抽。”王凡笑了笑,并没有因此而生气。

    于是乎莫语和王凡两个人站在窗户边上,抽着香烟,其余一些人则是叽叽喳喳地在聊天。

    “大重九啊,味道还是那么柔,老版的果然不错。”

    莫语轻声说了一句,而王凡神色略微变了,看着莫语说道:“这是最新版的啊,难道出了新版的?”

    此话一说,莫语就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当下讪笑道:“抱歉,说错了,弄错名字了。”

    随意解释一下,王凡并不在乎。

    抽完了这根烟以后。

    王凡仿佛烟瘾很重,又丢了一根给莫语。

    莫语也不客气,接了这根烟,只是这时候王凡从口袋中拿出了一包红双喜,七块钱软包的那种。

    “呃,给我这种烟吧。”

    莫语指了指那红双喜,虽然说大重九抽得口感不错,但莫语还是喜欢抽重一点味道的。

    所谓的价格,其实并没有多大回事。

    不管是一千块钱一包的香烟,还是三块钱的香烟,都对身体有害,主要还是味道。

    抽好烟并不代表,身体会好。

    “哦?”王凡没想到莫语要抽这种烟,不过他也说什么,又丢了一根红双喜给莫语。

    抽了一口红双喜,莫语缓缓吐出一个大烟圈。

    顿时王凡来了兴趣。

    “你这烟圈怎么吐的啊?我一直不会吐?能教教我吗?”

    王凡任何的一切,都跟富二代牵扯不上什么关系,仿佛十分平凡一般,换做是其他富二代,会对吐烟圈有兴趣吗?

    莫语看了他一眼,也不废话,教王凡吐烟圈。

    教了一会,王凡虽然吐不出像样的烟圈,不过至少掌握了技巧。

    于是乎连着又抽了一根烟,继续尝试吐烟圈。

    “我说你们抽烟抽好了没啊?不怕得肺癌啊。”

    沈梦瑶嗔怒的声音传来,顿时王凡和莫语讪笑一声,两人一起坐上了饭桌。

    饭菜摆在桌上,不仅仅秀色可餐,而且饭菜的色泽光亮,让人食欲大增。

    “今天是沈梦瑶生日,在吃饭之前呢,大家每个人送上一件礼物,如果送不出礼物的话,就表演一个节目,大家说如何?”

    忽然间正当大家准备吃饭的时候,叶宁忽然提出了这么一个要求。

    这种活动,就是让大家开心开心。

    活跃一下气氛。

    叶宁送出了一个小礼物,是一串水晶项链,看过去卖相很不错,众人觉得应该要很多钱,但并没有去问。

    礼物这种东西,不能用钱来衡量价值,那样的话太过于现实了。

    叶宁几个人都是有备而来的,所以买了一些东西。

    但让人惊讶的是,徐子健等人也买了一些东西,然后一脸坏笑地看着周茜和自己。

    周茜没什么办法,索性就表演一个节目,跳了一支舞。

    倒也不错,大家纷纷鼓掌了。

    轮到了莫语,大家纷纷看着莫语,而莫语显然是没有带什么礼物的,他沉默了一会以后,不知道该说什么。

    好在沈梦瑶打了一个圆场,让莫语唱一下今天唱的拯救,权当做礼物了。

    于是乎一首拯救就算是礼物了。

    接下来大家在一起,有说有笑的吃饭喝酒。

    大约一个小时以后。

    已经到了晚上十点半了。

    本以为活动结束了,或者说最多去一趟ktv唱唱歌。

    但沈梦瑶的主意竟然是去酒吧。

    让大家好好肆意一下。

    去酒吧,倒也是比较高档的玩法,大家自然是双手称赞。

    只是上了车以后,叶宁去的酒吧,隐约有一些熟悉啊!

    最终来到了酒吧门口。

    莫语不禁觉得好笑了,没想到是来五月酒吧。

    让莫语略微有一些疑惑的是,按照叶宁的身价,五月酒吧并非是什么高档的地方,他完全可以去更好的地方,怎么会选择五月酒吧呢?

    唯一的解释可能就是,他认识王鸥!

    走进酒吧内。

    吴兴满脸笑容的奉承众人。

    “叶总居然来了啊,小店简直是蓬荜生辉啊。”

    吴兴张口闭口,这个总那个少,让大家虚荣感得到了巨大的满足,而等吴兴看到莫语以后,当下就愣住了。

    跟叶宁等人混在一起,吴兴没觉得莫语是过来唱歌的。

    “吴经理好啊。”

    莫语皮笑肉不笑的打个招呼。

    而吴兴脸皮抽抽,最后强硬的露出笑容说道:“原来是星哥来了。”

    扯了一两句,莫语就跟着叶宁等人入场了。

    在包厢内。

    五月酒吧的生意不是很好,不过包厢至少有坐满了一半,但楼下的生意,还真的有一些惨淡。

    原本可以容纳两三百人的大厅,就三四十个人在一起玩。

    现在都快十一点了。

    是酒吧最佳营业时间,可见五月酒吧并不如意什么啊。

    在包厢内,叶宁招呼大家坐,然后点了不少东西。

    什么果盘,美食,鸡尾酒,反正都是一些高大上的东西。

    点了以后,没过多久东西就上齐了。

    “来,为梦瑶生日干杯。”

    叶宁举起酒瓶,与大家畅饮了一口。

    众人面上都带着笑容。

    房间内,大家听着带感的音乐,不说扭动在一起,但也非常肆意的在玩。

    玩骰子的有,玩猜拳的也有,也有在聊天的。

    喝着小酒,放纵着身体,倒也是不错。

    莫语沉溺在这种环境下,心情得到了一种释放。

    ————————

    “驻唱拉肚子?你知不知道,今天我请来了很多朋友过来,你却告诉我他拉肚子?”

    前往五月酒吧的路上,王鸥捏紧了手机,神色显得有一些不好看了。

    吴兴刚刚说,五月酒吧的驻唱居然拉肚子了!

    今天他邀请了不少朋友一起过来玩,本来开酒吧,王鸥不太想找朋友过来玩的,那样会显得自己利用自己身份关系,去营造生意。

    但的确自己酒吧内的生意太差了,逼不得已就喊了不少朋友过来。

    比如说自己的表妹,沈梦瑶。

    还有叶宁这些人,包括一些跟自己家境一样的朋友。

    可吴兴告诉自己驻唱拉肚子?

    他特别请了一个有名的歌手,却闹出这样的事情,想到这里,王鸥语气冷冰冰道:“今天不管如何,如果让我的朋友有一个不开心,你以后就别来了。”

    说完这话,王鸥就挂了电话。

    而吴兴已经泪奔啊!

    他觉得自己这段时间,怎么老是碰到这样的事啊,全是倒霉事。

    但已经遇上了,还能怎么办?在这里骂爹是没用的,得想出一个办法。

    沉思了一会,忽然间吴兴一拍大腿,说道:“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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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她说

    吴兴的主意是什么?

    自然是去找莫语了,也恰好莫语今天来了,虽然在吴兴眼中,莫语也只是唱歌还不错的野路子歌手,但至少现在总的有一个人要上台吧!

    总不可能自己上台吧?

    所以想来想去,只能去找莫语了。

    但莫语会不会上台表演呢?这是一个问题,今天不是莫语上班,况且自己跟莫语有一些矛盾,直接让莫语上台的话,估计莫语不会答应。

    所以要想一个理由。

    不过很快,吴兴马上想到了办法,他整理了一下衣衫以后,马上就往莫语的包厢走去。

    等到了莫语所在的包厢内,吴兴带着一点东西敲了敲门,没多久有人开了门,吴兴满脸堆积着笑容,将果盘送了上去,这东西也值多少钱,就是赠送的。

    一进去以后,吴兴便立刻对叶宁大肆夸赞,显得恭敬,叶宁也没有摆什么架子,点了点头,吴凡更是给吴兴散了一根烟。

    显然他们也认识吴兴。

    吴兴说没几句话以后,又将目光看着莫语,随后说道:“星哥,有事找你一下。”

    星哥?

    这下子大家疑惑了,莫语怎么叫星哥啊?虽然心中有疑惑,但大家都没有去问。

    莫语皱了皱眉,但很快站起来了,毕竟自己目前还算是这里的员工,虽然今天不是自己上班,不过总的来说还是这里的人。

    所以他起身随着吴兴走了出去。

    走出去以后,吴兴立刻说道:“星哥啊,是这样的,今天来了不少客户,我刚才跟王总说,您也来了,所以王总希望您上台唱个歌,助助兴,你看如何?”

    吴兴这样说道。

    只是今天莫语是过来玩的,他不太想唱歌,但仔细一想,王鸥生意惨淡,今天估计是王鸥喊了不少朋友过来,比如说叶宁。

    如果自己不答应的话,未免有一点不给王鸥面子。

    毕竟王鸥人家看重自己,如果自己不给人家面子的话,这不是显得有一些给脸不要脸吗?

    所以沉默了一会,莫语点了点头道:“既然是王总说的,我就唱唱吧。”

    “那好。”吴兴表面上神色平淡,不过心里可是乐开花了,心想总算是解决了一件麻烦事。

    “让我先进去跟我朋友说说。”

    莫语对吴兴说道。

    “恩,差不多十分钟左右,你就上台吧。”

    吴兴留下这句话以后,就离开了。

    莫语走进去,大家依旧在开心着玩,他也没说什么,本来是打算跟大家说一句的,但想了想主动去说,未免显得有一些做作了。

    既然没有人关注自己,莫语还是觉得不说算了,打开门就走了出去。

    虽然有几个人关注到了莫语,但并没有去多问什么。

    莫语走出去以后,走到了大厅中,随后来到了大厅前台的表演厅上。

    上去了以后,莫语看了一旁的吉他,忽然一愣。

    随后他将吉他拿在手中,微微的动了动,发出了嗡嗡的声音。

    说句实话,今天如果表演的话,还是继续唱拯救,照样没错,但只是忽然间莫语想到了一首歌,同时看了一眼叶宁,沈梦瑶所在的包厢后。

    他清秀的脸庞微微一笑。

    也就在这个时候,一大波人缓缓从前面走进来了,坐在两旁的卡座,大厅也来了不少人。

    为了营销,这两天吴兴想尽了一切办法,最终以打折的方式,几乎是不赚多少钱,才邀请了不少人过来。

    包厢都是王鸥的朋友。

    卡座内都是吴兴和一些老顾客,至于大厅内来的人,都是吴兴利用各种营销手段找来的人。

    总而言之,王鸥既然下定决心要重整酒吧,那么吴兴哪怕是请人,都要请满一点。

    人来了以后,大家纷纷找好了位置,服务员纷纷酒水饮料放在了桌子上。

    一眼看过去,大部分都是男生,女生也有,不过都是朋友带朋友来的。

    台上的莫语,拨弄着吉他,不过他还没有上台,时间还不到。

    人来了以后,气氛稍微活跃了一下。

    只是大部分的人,还是在窃窃私语。

    “这酒吧感觉没什么好玩的啊。”

    “音乐也不嗨,一般般啦。”

    “唉,果然便宜没好货,算了,咱们随便玩玩就好,待会到点就走。”

    声音不大,只是窃窃私语着。

    莫语没听见,不过刚来的王鸥却听见了这一句句话。

    王鸥不可能找顾客麻烦,他只是找来了吴兴,满脸阴沉道:“唱歌的人呢?”

    此话一说,吴兴深吸一口气,指了指前台后面一点的莫语说道:“今天阿星来了。”

    阿星来了?王鸥看了一眼,果然发现莫语坐在那里,最终神色不变,没说好也没说坏,只是去了一间间包厢内。

    吴兴一看王鸥走了,马上就去找了莫语一趟。

    “差不多是时候该唱了。”吴兴见到莫语,语气显得平和,其实他也不敢凶莫语啊,万一莫语哪根筋抽到了,直接翻脸,自己岂不是倒霉了。

    “恩,好。”

    莫语点了点头,少许就看见吴兴站在前台上的麦克风面前笑道:“各位顾客,晚上好,我是五月酒吧的经理,希望大家能在五月酒吧,玩的开心,玩的舒心,接下来有请歌手,阿星为大家带来一首好听的音乐。”

    吴兴站出去,露了一个面以后,就让莫语走上台来。

    “好!”

    “加油。”

    “啪啪啪。”

    掌声如雷,虽然很多人心中觉得五月酒吧不怎么好玩,但至少大家还给点面子,老老实实的鼓掌。

    上台以后,莫语面上带着笑容。

    极其有磁性的声音缓缓开口:“大家晚上好,今天是我朋友过生日,我临时写了一首歌,算作是赠送给她的生日礼物。”

    随着莫语这道声音以后。

    顿时之间,全场安静了。

    叶宁的包厢内,自然有广播,还有电视机直播着前厅舞台。

    莫语清秀的面容,柔顺的碎发,穿着蓝色的t桖,七分牛仔裤,整个人显得有一点文艺范。

    他拿着吉他,随后露出了一抹笑容。

    “他静悄悄的来过,他慢慢带走沉默,只是最后的承诺,还是没有带走了寂寞。”

    声音显得低沉,再加上莫语磁性的声音,无形之中,一种悲伤弥漫。

    “我们爱的没有错,只是美丽的独秀,太折磨,她说无所谓,只要能在夜里翻来覆去的时候有寄托。”

    “等不到天黑,烟火不会太完美。”

    “回忆烧成灰,还是等不到结尾。”

    “她曾说的无所谓,我怕一天一天被摧毁。”

    莫语的歌声,不得不说天生就很好听,再加上莫语完全能抓住音乐的低音,中音,高音,还有最激烈的高昂点。

    同时这首歌,名叫她说,是未来音乐天王,林峻杰先生的一首非常不错地原创音乐。

    发行时间是2010年,创作原点是从女生观点为出发的一段干瘦。

    简单来说,这是一首带出平凡却深刻感人的故事。

    而且林峻杰,本身就有情歌王子的称号。

    “等不到天黑,不敢凋谢的花蕾,绿叶在跟随,放开刺痛的滋味,今后不再怕天明,我想只是害怕清醒。”

    唱到这里,本身就比较安静的大厅内,一瞬间变得更加安静了。

    所有人沉默了,看着莫语。

    叶宁的包厢内,所有人也看着莫语。

    沈梦瑶更是愣在了哪里,她略微有一些惊讶,莫语竟然拿出一首原创音乐赠送给自己,而且这首音乐,却是如此的好听。

    随着莫语的吉他不断弹奏着。

    这种发自内心的情伤感,顿时弥漫出来了,大家都认真地看着莫语。

    如天籁一般的声音。

    唱出所有人内心的情感伤。

    伤感的音乐,没有停止,让每一个人都看着莫语。

    最终一首《她说》结束了!

    音乐落声之后,所有人还沉溺在当中,没有一个人说话。

    不管是二十岁的还是三十岁的,亦或者是四十岁的,五十岁的人,都安安静静地坐在那里,看着莫语。

    “谢谢大家,《她说》送给一号包厢,沈梦瑶女士,接下来我为大家再带来一首音乐,拯救!依旧是我个人原创。”

    莫语继续说道。

    这时候众人回过神来了。

    “太好听了!”

    “简直是太好听了。”

    “这时候音乐叫做她说吗?真的很不错。”

    “什么,这首音乐叫做什么?她说吗?”

    “恩恩,好像是叫她说。”

    全场三四百人,窃窃私语。

    而且听到要继续唱以后,顿时掌声如雷一般,之前的掌声,虽然也很多,但却不响亮。

    现在啪啪啪的声音,震耳欲聋。

    接下来莫语继续演唱拯救。

    而一号包厢内。

    众人则是你一言我一言。

    “没想到莫语居然还是大才子啊,不管是拯救还是她说,都很好听啊。”

    “这首她说太棒了,超级好听。”

    “真的超级好听。”

    “太好听了!”

    即便是莫语的朋友,不管是周茜,还是徐子健,亦或者是周林,他们都觉得莫语这首她说很好听,而且充满了一种感觉。

    一种拨动着内心深处的情感!

    情歌,最能打动人心,因为情,到处都在,无处不在。

    包厢内,王鸥却沉默地看着电视机,他思绪飘荡,不知不觉,泪水在眼中打转,最后王鸥抹了一把,让别人无法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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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四十万

    无论是她说,还是拯救!

    都是非常不错的音乐,莫语拿出这两首音乐出来,注定让许多人今夜无眠。

    随着莫语带动的气氛,来玩的人,已经十分兴奋了,本来有不少人打算要离开,但现在都不打算走了,都想听莫语继续唱歌。

    而在台上,莫语已经连续唱了一个小时。

    两首原创音乐,再加上几首目前流行的音乐,已经带动了节奏。

    也就在这个时候。

    乘着莫语稍微休息一下的时候,吴兴走了过来,压低声音告诉莫语:“有一个老板点了十瓶皇家礼炮,四号卡座的老板,你记得待会感谢一下,周远老板。”

    皇家礼炮!

    莫语虽然刚刚接触五月酒吧,但也知道什么叫做皇家礼炮!

    五月酒吧比较昂贵的一种酒,九百九十八一瓶,十瓶就是九千九百八十块钱啊,这种酒一瓶实际上也就是两三百块钱罢了,不过在酒吧赚的就是暴利。

    一般老板随便喝喝,只是充面子。

    很多酒吧都有这样的情况,给驻唱送酒水饮料,就是为了得到驻唱一句感谢。

    “一瓶我能拿多少提成?”莫语压低声音,看着吴兴问道。

    此话一说,吴兴看了一眼莫语,随后说道:“一瓶五十块钱的抽成。”

    五十块钱一瓶,这十瓶就是五百块啊,想到这里莫语就忍不住笑了,他坐在那里休息了一会,然后擦了擦自己头上的汗,喝了口水以后。

    马上站到台上笑道:“感谢四号卡座周远老板的捧场,十瓶皇家礼炮,十分感谢,谢谢,下面一首朋友送给周远老板。”

    说完这话,莫语就唱着朋友!

    朋友这首音乐,是1997年发行的专辑,由华夏内地知名歌手周华建所唱,朗朗上口,十年经典。

    一首朋友结束以后,却不知不觉引发了一个问题出来了!

    所谓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而有江湖的地方,就有争斗。

    周远是一个富翁,也不说多,资产几百万也是有的,受吴兴的邀请,来这里喝个酒,本想玩一两个小时就走,却听到了莫语唱歌,觉得还不错。

    尤其是一首拯救,更是让周远觉得非常不错,所以一口气点了十瓶皇家礼炮,也不过是一万块钱而已,虽然比较奢侈,但周远觉得,赚钱不就是花的?

    倒也不心痛什么。

    只是就在这时候,周远对面的卡座,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子,喝了一口红酒以后,让自己的手下,将吴兴找来。

    吴兴来了以后,还没问怎么了,就听见对方说道:“二十瓶皇家礼炮,点给那个唱歌的阿星。”

    此话一说,吴兴愣了一下,二十瓶这可就是两万块钱啊。

    再加上之前的一万,直接一点今天的营业额已经快突破十万了,这指的是纯利润!

    当下吴兴内心振奋,但面上却只是露出笑容道:“好的,王老板!”

    很快吴兴屁颠屁颠的跑去找莫语,告诉莫语有人点了二十瓶皇家礼炮!

    “二十瓶!”

    莫语惊讶了,之前就赚了五百,现在直接赚一千啊,按照这个速度的话,那么自己岂不是可以买一台新电脑?

    想到这里,莫语不禁兴奋了。

    “你赶紧准备准备,记住,不要因此得罪了周老板。”

    不得不说,吴兴虽然没什么文凭,但至少为人处世圆润,知道目前是老板在炫富,但也告诫莫语,不要去得罪周远老板。

    主要就是怕莫语待会太兴奋了,托着王老板,却忽视了周远老板。

    莫语也不是傻的,自然明白吴兴说的是什么意思。

    他站在台上继续笑道:“感谢九号卡座的王老板,对于本店的支持,购买了二十瓶皇家礼炮。”

    此话一说,很多人鼓掌尖叫,完全是凑热闹。

    当然带头鼓掌的还是服务员等人,吴兴安排好的。

    华夏人最要的就是虚荣心,这场景一出来,王老板心中的虚荣心简直是满足了,面上有遮掩不了的笑容。

    但接下来事情一发不可收拾。

    “吴经理,十一号卡座的陈老板点二十瓶皇家礼炮。”

    “吴经理,十六号卡座的周老板点二十瓶皇家礼炮。”

    “吴经理,五号包厢的单老板点三十瓶皇家礼炮。”

    “吴经理……”

    一个个声音,忙的吴兴跑来跑去,莫语更是发了疯,嗓子都快唱沙哑了。

    果然京都人不差钱,有人带了一个头,瞬间跟疯掉了一样。

    你十瓶,我二十瓶的,不,现在还真没十瓶了,都是二十瓶起步。

    短短不到半个小时,总有收到订单一百四十瓶,这是什么概念?

    莫语纯利润七千块钱。

    不过莫语也足足唱了一个小时,一个小时后,依旧有很多人在点。

    大厅的客户,也多多少少受到了影响,虽然点的不多,也点了几瓶皇家礼炮。

    只是莫语感觉太难受了,嗓子也受不了啊。

    最终莫语一咬牙,他擦了擦头上的汗水,走上表演台,对着麦克风说道。

    “各位老板大家好,是这样的,阿星唱歌也需要时间,再加上嗓子有一些不舒服,大家的好意心领了,不过阿星做出了一个决定,接下来阿星将会拿出一首原创音乐出来,赠送给这位老板,至于给谁,就看大家的支持了。”

    一首原创音乐!

    赠送给一人。

    这面子可大了,实际上莫语翻唱的歌,大家只是图个面子,但现在就到了真正要面子的时候了。

    莫语这么一搞,就如同拍卖一样,谁价钱高,谁就可以被赠一首歌。

    不过吴兴脸色一变,心想这样做的话,不是得罪老板们吗?

    即便是坐在一号包厢的王鸥,也觉得这个做法有一些不妥。

    但正准备阻止的时候,忽然间一个嘹亮的声音传来。

    “五十瓶皇家礼炮!”

    声音来自于一号卡座,一个三十来岁的中年男子,抱着一个妖娆女子,满脸笑容的说道,眉宇中尽然是傲意。

    刘占年觉得,能有钱解决的事情,还真不算事。

    况且他今天新带来的女人,不断的在耳边告诉自己,想要这首原创音乐,索性刘占年就出价了。

    五十瓶皇家礼炮?

    这可是五万块钱啊,所有人惊讶了,包括莫语也有一些惊讶了。

    “一百瓶皇家礼炮。”

    就在所有人惊讶的时候,三号包厢传出了一个声音,用麦克风传来的。

    一百瓶皇家礼炮,实际上买来并非是当场喝,可以寄存在这里的,你想什么时候喝就什么时候喝。

    十万块钱!砸一首歌!

    所有人觉得震惊了,包括吴兴,他也震惊了。

    莫语站在台上,不禁捏紧自己的手,这又是五千块钱到账啊,加上之前的七千,一共一万二,完全可以买一台笔记本了。

    当然这样的机会,莫语知道很少才会出现。

    毕竟今天是王鸥特别邀请了一些朋友过来,换做是平常,有谁点了十瓶皇家礼炮,都算是大好事。

    全场鸦雀无声了!

    刘占年想了想,对方基本上出价十万了,自己该不该出手呢?

    十万块钱,还真不算少,刘占年能出这样的价钱,只是他有一些犹豫。

    “刘哥,亏你还说喜欢我,才十万块钱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

    刘占年身旁的妖娆女子,黏在他身上,散发出火热的气息,让刘占年不禁喘息。

    “好,一百五十瓶。”刘占年刚刚说话。

    忽然间一个声音传来。

    “十瓶至尊皇家大礼炮。”

    话一说完!

    这下子真的没有一丁点声音了。

    皇家大礼炮,九百九十八一瓶,而至尊皇家大礼炮,三千九百九十九一瓶。

    十瓶,就是三十九万九千九百九十!

    合计四十万。

    四十万,砸一首歌出来,这简直是超级土豪啊。

    饶是莫语,也被震呆了。

    吴兴更是傻在哪里了。

    至于王鸥,却愣了愣,随后看着身后的男子。

    叶宁!

    没错,出价的人是叶宁,一号包厢的叶宁。

    四十万!一首歌!

    莫语现在不禁在算,自己能赚多少钱。

    土豪出场了,全场自然尖声一大片,许多女孩子不禁看着一号包厢,心中好奇着,到底是什么样的有钱人,居然砸出四十万出来。

    相对王鸥来说。

    四十万真的不算很多。

    对他来说,如果真遇上了自己喜欢的音乐,他也愿意拿出四十万。

    只是他不清楚,叶宁为什么肯砸四十万?

    叶宁一向低调,虽然是一名富二代,但却很少做出这样的事情。

    虽然不太清楚为什么叶宁这样做,但王鸥却没有说什么。

    四十万真心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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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一首音乐

    叶宁出价四十万。

    已经没有人敢出声了,很快所有人将目光看着莫语。

    期待着莫语能唱出怎样的一首音乐。

    “四十万,我能拿多少?”此时此刻,莫语脑海中就是这个想法,他深吸一口气,看了一眼一号包厢,随后对着麦克风说道:“谢谢一号包厢的叶总,给予我们五月酒吧的支持,接下来一首原创音乐,送给大家。”

    此话一说!

    全场鼓掌。

    即便是包厢内,也有很多人不断的在鼓掌。

    王鸥站在阳台上,看着台上的莫语,双手不断拍打着,以示鼓励。

    灯光照射到莫语的脸上,显得略微有一点惨白,但或许是一种异样的光彩。

    所有人安静了!

    莫语将吉他放在了地上,他这一次没有选择用吉他,而是用了一台电子琴。

    对于一个歌手来说,不一定要什么乐器都会玩,但至少都要懂一点,最起码的旋律和基础要学会。

    坐在电子琴面前,莫语将麦克风的主杆,拉低了一些,紧接着他轻声开口。

    叮!

    清脆的声音,缓缓响起,所有人安宁地看着莫语。

    “忘了有多久!再没听到你,对我说你最爱的故事。”

    “我想了很久,我开始慌了。”

    “是不是我又做错了什么。”

    声音低沉,如同她说一般,带着淡然的伤感,让所有人的心,仿佛被揪住了一般。

    “你哭着对我说,童话都是骗人的,我不可能是你的王子。”

    唱到这里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莫语感觉心中一痛,他的声音略带哽咽,一阵记忆在脑海中浮现出来。

    一条长长的街道。

    晚霞照耀过来,洒落出一片的殷红,火车的轨道,长满了杂草,一个少年背着书包,缓缓而行。

    前面有一个女孩,走的不是很远,却看似很远。

    女孩穿着洁白色的连衣裙,带着一种淡然的茉莉香味,而自己却傻乎乎地看着,就这么安安静静地看着。

    脑海中的记忆,突然爆发出一种难以言说的情绪。

    一瞬间莫语知道了这是什么事。

    高中的时候,一个插班生来到了学校,只记得她叫做夏茉莉,却不知道她任何资料,如同一朵茉莉花一般,闯进了自己的世界。

    从此烦躁的高中,多了一份开心,也多了一份随然。

    只是高考结束以后,两人分道扬镳,那很想要说的话,却哽咽在喉咙中,无法言说。

    那是青涩的年少,带来了一种让人无法忘记的回忆。

    想到这里,莫语不知道为什么,觉得情绪爆发了,或许是另外一个莫语,留下的记忆执着。

    “也许你不会懂,从你说爱我以后,我的天空,星星都亮了。”

    唱到这里,莫语沉默了!

    所有人看着莫语,齐齐地看着莫语,此时此刻,不管是谁,都看着莫语。

    包厢内,沈梦瑶,周茜,徐子健,周林,叶宁,王凡等人在听到了这样的声音以后,情不自禁的来到了包厢阳台。

    看着台下的莫语。

    声音戛然而止!

    全场寂静无比!

    那种淡然的悲伤,弥漫在所有人心中。

    大家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莫语。

    一秒!

    十秒!

    半分钟!

    一分钟!

    大家安静无比。

    突然间!

    音乐激烈的响起了。

    “我愿变成童话里,你爱的那个天使。”

    “展开双手,变成翅膀守护你。”

    “你要相信,相信我们会像童话故事里。”

    “幸福和快乐是结局。”

    唱到最后一段,莫语展露出来了笑容,虽然这一首童话,与脑海中的记忆,并不是很恰当,但自己唱出了另一个莫语的心声。

    展露出笑容以后。

    莫语提高了声音,继续唱着。

    一首著名的音乐,《童话》最终结束了。

    音乐结束以后,莫语深吸了一口气,他按完最后一个音键,然后看着所有人。

    大厅下很多人,痴痴地看着自己,有不少人眼睛闪烁着泪光。

    如果说,《她说》是一首伤感的故事,那么童话则是一个虐心的故事。

    男主角的爱,宁可化作天使守护着女主角,但却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导致这段爱情显得那么的失败!

    一首童话!

    唱出了许多人的心声。

    王静安就是这样一个人,听着童话,王静安不由想起自己大学的时候,那个总喜欢穿着蓝白色校服的女孩。

    自己也想化作天使!

    想要保护着自己心爱的人,但最终现实的残酷,让他们不得不分离。

    王静安一直觉得,时间是治愈所有伤势的灵药,他用五年的时间,将这件事情给埋葬在内心。

    他觉得他已经忘记了!

    却因为被这首音乐,给唤醒了尘封的记忆。

    想到这里,二十五岁的王静安,悄悄的抹了一把眼泪,随后疯狂的鼓掌!

    掌声,让许多人回过神来了。

    于是乎大家没有任何的吝啬,疯狂的拍打着双手,给予最热烈,最激昂,最响亮的掌声给莫语。

    “好歌!”

    “太好听了。”

    “这是我这辈子听过最好听的音乐。”

    “四十万,简直是值了。”

    “阿星!歌神!阿星!歌神!”

    “阿星!歌神!阿星!歌神!”

    大厅三百多人,卡座一百多人,十个包厢大约两三百人,此时此刻,全部给予莫语最激烈的掌声,他们不吝啬这个掌声。

    即便是他们发现双手红肿,也咬牙继续拍打着,因为这首音乐,简直是太好了。

    掌声不绝!

    几分钟以后,莫语缓缓开口:“这首音乐,叫做童话,送给一号包厢的叶总!”

    此时此刻,所有人都觉得,这首音乐买值了。

    而一号包厢中。

    叶宁喝了口酒,他面上带着笑容道:“没有想到,一个这么好的歌手藏在我们周围,梦瑶怎么以前没听你说过啊。”

    沈梦瑶回过神来了,她收回了目光,看了一眼叶宁随后道:“原来他表现的一般般,没想到突然一下这么厉害了。”

    也不怪沈梦瑶惊讶,实际上周茜,徐子健,周林他们也是满脸惊讶。

    因为以前的那个莫语,虽然声音好听,但很多地方都控制不上来,可短短不到一个礼拜没见,突然一下子变得这么厉害了?

    已经到了凌晨一点了,莫语没打算继续唱了。

    况且如果继续唱的话,那就是自己的个人演唱会,来酒吧就是放纵的,莫语走了,虽然很多人大声呼喊继续留下来,但最终也只是不了了之了。

    去一号包厢之前,莫语找到了吴兴,也没有委婉,开门见山就是问这一次抽成有多少。

    “一千抽五十。”

    这是吴兴告诉莫语的,而今天晚上的营业额,总计超过了七十万,这是莫语带来的业绩。

    这也就意味着,光是今天,莫语赚了三万五千块钱。

    得知这个消息以后,莫语满脸喜滋滋的。

    往包厢走去,正好就遇上了王鸥。

    “王总。”

    莫语笑容不减的打个招呼,王鸥关上了门,便看到了莫语,当下笑道:“恩,很不错,阿星,你今天唱的歌都很不错,好好干,那天我帮你找几家公司,签了你。”

    王鸥面上带着笑容说道。

    而莫语点了点头,对于王鸥说的话,并不以为然,不是莫语不相信王鸥会这样做,而是莫语不需要。

    因为就算是现在有人来找自己,说要签约,莫语只怕都不会答应。

    没有别的原因,对于一个新人来说,签约公司,就等于被经纪人公司压着。

    对方不会给予自己什么好条件,最多也就是开价月薪多少,等经过三年培训,出道三年之后,再来谈分成的事情。

    也就是说,要给对方白干六年。

    万一你做不好,别人一脚踹了你,你还真没话说。

    万一你火了,那有这份合约在,等到了第三年第四年的时候,就会找你续约,你续不续?不续?那行啊,接下来两年让你整天去商业演出。

    榨干你!

    你续,那好谈继续被压。

    总而言之,想要跟经纪人公司扳手腕?以目前的情况来说,还不太现实。

    所以莫语现在的目标,就是赚钱,自己给自己出专辑,自己捧红自己!

    虽然很奇葩,但那又如何?

    不过就在王鸥要走的时候,忽然间莫语轻声说了一句:“王总,我觉得咱们酒吧经营的不怎么样啊!”

    此话一说,王鸥顿时停住了脚步!

    “哦,为什么这么说?”王鸥看着莫语,面上平静,显露不出是喜还是愤。

    至于莫语,就愣了一会,心中骂道自己嘴欠干什么,好好的非要逞什么能。

    但话都说出口了,莫语要是不回答,岂不是给王鸥心中留下了一个坏印象。

    当下莫语一咬牙道:“是这样的,王总,我觉得您还没有搞懂酒吧的真正运营核心是什么意思,所以咱们酒吧,虽然装修方面不差别人,不过很多方面压根就不比不了别人。”

    “这是什么意思?”

    王鸥的神色依旧平静,他好奇地看着莫语。

    而莫语讪笑一声说道。

    (......自动更新了,却一直没上传,仔细一看,发现我设定明天八点更新。。。。。。。抱歉,这一章算15号的,今天三更!)

第二十一章:短信

    “你看王总,咱们酒吧呢,实际上就是一个让大家放纵的人,而这个放纵,实际上是年轻人玩的东西,我还没见过五六十岁,或者是七八十岁的人,跑来酒吧玩,大部分都是二十到四十岁的人。”

    莫语看着王鸥侃侃而流道。

    “恩。”王鸥点了点头,实际上莫语说的一点没错,的确酒吧本身就是让年轻人来玩的地方。

    “但这能说明什么问题吗?”王鸥看着莫语,目光透露出好奇之色。

    莫语深吸了一口气,随后看着王鸥说道:“那么问题就来了,既然我们的酒吧,是面向年轻人,我想问问,王总假设你是一个普通的年轻人,你来酒吧的目的是什么?”

    此话一说,王鸥顿时陷入了深思当中,大约过了一分钟以后,王鸥说道:“放纵是必然的,或许是喝酒,或许是因为伤感,所以才来玩的。”

    “王总说的,是主要因素,但还有一个主要因素,王总没想到吗?”莫语看着王鸥。

    后者想了想,随后摇了摇头,他创酒吧的时候,想法就是这个,让大家好好放纵一下。

    摸了一下额头,莫语压低声音说道:“其实还有一点,那就是妹纸啊,王总,您是高富帅,您肯定不在乎女孩子,但很多单身狗…..呃,错了,单身贵族,肯定是想要来酒吧找一些妹纸的啊,咱们酒吧有妹纸吗?除了服务员,还有什么?”

    此话一说,王鸥顿时一愣,然后看着莫语,神色变得阴沉下来道:“你是想要让我涉那个?”

    “不不不。”莫语顿时就知道,王鸥误会了,当下解释道:“我的意思很简单,就是王总您去找几个女孩子,二十到三十岁的都可以,然后让她们在酒吧玩,随便她们怎么玩,全免费,一天给她们五十或者一百,这看您的想法,让她们去活跃气氛。”

    “同时咱们在搞一些什么主题之夜,比如说单身主题之夜,暗中邀请很多女孩过来玩,当然我们要给予这些女孩子保护,让她们受到安全,不被顾客给骚扰,让她们自己玩,如果觉得那个男生不错,自己交自己的朋友。”

    “而且咱们还要弄一些地方,专门给这些女孩子玩,不需要一分钱,简单来说就是美女桌,不要她们花钱就行。”

    莫语直接将后世一些酒吧商业模式告诉了王鸥,实际上这东西就是酒吧小蜜蜂。

    说白点就是酒托。

    年轻漂亮的女孩子来了酒吧以后,坐在那里自己玩自己的,一些自己觉得不错的男孩子,肯定会上前搭讪啊,到时候气氛活跃好了,酒吧生意能不好吗?

    所以莫语说完这些以后,瞬间王鸥明白了,他看着莫语,仔细想了一会后说道:“你的主意很不错,我考虑考虑。”

    “好,那王总好好思考,我去找朋友了。”

    莫语说了一句以后,立刻就离开了,等莫语走了,王鸥看着离开后的莫语,仿佛脑海中有一道光芒,被他一下子抓住了。

    “女人!酒吧!气氛!单身!主题。”

    王鸥自言自语着,最终他一拍手露出了罕见的笑容道:“没错,就应该这样。”

    说完这话,王鸥直接去找了吴兴。

    “王总有什么事?”吴兴看见王鸥来了,立刻显得毕恭毕敬,不过神色上还是有一点笑容,毕竟今天的营业额比以往数个月还要多,虽然主要功劳不是他吴兴的,但至少也有他吴兴的一点从功啊。

    “安排你做一个事,你这几天联系一些女孩子,大约二十岁左右的,会化妆的女孩子,让她们来酒吧玩,给她们发工资,不需要她们每天来,想来就来,来一天算一天的钱,然后给予她们保护,让她们随心所欲在这里玩,免费玩,这件事情你搞好了以后,我自然会有好处给你的。”

    说完这话,吴兴立刻点了点头,虽然不清楚王鸥为什么忽然要这样做,但他没去问一句。

    ——————

    叶宁包厢内,莫语一走进去,顿时就受到了大家的追捧。

    “没看出来啊,莫大才子。”

    “唱得真好听。”

    “厉害。”

    众人毫不吝啬的夸赞莫语,后者只能讪笑着,谦虚道:“偶尔灵感来了,写了几首歌而已。”

    谦虚的话,谁都爱听。

    “你唱歌这么好,有没有兴趣签公司啊?我有一个朋友,是做音乐公司的,我觉得你很不错,可以去签约试试。”

    这时候叶宁忽然开口说道。

    此话一说,大家脸色一变。

    全然是羡慕之色,叶宁的身份,大家自然知道,他说的话,肯定不会有假。

    叶宁一个富二代,帮莫语找朋友签公司,他们怎么不羡慕?

    混这行的,都不是想要签公司吗?

    “恩,这个还是算了吧,我还没准备好,先磨练磨练。”叶宁开口了,莫语不好意思拒绝,但绝不能直接答应,所以只能这样说道。

    拒绝了!

    所有人独没有想到,莫语居然拒绝了,拒绝了叶宁的要求,这让大家觉得不可思议。

    不过叶宁没有说什么,只是微微一笑,并没有显得尴尬什么。

    接下来大家便在一起欢笑着。

    门口叶宁找了几个代驾,将众人送走,莫语家就住在附近,所以他没有跟着叶宁他们走。

    走的时候,叶宁还特别说了一句,有空下次一起玩。

    等所有人都走了以后,酒吧内也显得空荡荡,莫语走了进去,直接就去找吴兴了。

    莫语来这里还能干什么,肯定是直接拿提成啊。

    找到吴兴以后,后者则是不断的在计算什么东西,抬头看见莫语,神色微微一变,随后说道:“你是要我直接打钱给你,还是给你现金?”

    “现金吧。”

    对于吴兴,莫语没什么好态度,不过毕竟吴兴是这里的经理,面上还是带着微微笑容。

    “那行,这是五万块钱,本来只要给你三万五的,不过王总说多给你一些,希望你再接再厉。”

    “五万。”

    莫语没有想到,自己忽然一下子就得到了五万,本来他心中计算,也差不多是三万五左右的。

    看着桌上叠起的红钞,莫语不禁笑了笑,他直接将五万块钱的现金踹在身上了,用一个小袋子装着。

    走出去以后,莫语带着刘雷几个人,毕竟五万块钱可不是小钱,万一真被抢了,多划不来?

    来到银行,莫语存了四万八进去,剩下两千揣在身上,请刘雷他们吃了一顿饭。

    毕竟自己赚了钱,也不能小气嘛。

    吃完夜宵以后。

    莫语身上还剩一千四百来块钱。

    夜幕降临,漫天繁星,天气倒也不算炎热,偶尔有阵阵凉风吹来,让人浑身舒爽。

    也就在这时候,莫语拿出手机看了看,发现有一条未接电话和一条未读短信。

    电话是父亲打来的,晚上九点的时候,自己在车上,手机调成了静音,所以没有发现。

    短信内容。

    “五一回来吗?家里最近养的鸭都大了,野生老鸭,可以煲汤给你补补身体。”

    看到短信以后,莫语才想起马上是五一节了,只是忽然间莫语却愣住了。

    自己赚了五万块钱,却没有第一时间想到自己的父亲,反而自己家里的鸭子,刚刚养大了,就立刻找自己。

    一瞬间莫语感觉到了一种难以言说的父爱,同时还有一种惭愧。

    虽然这并非是自己的亲生父亲,但在平行世界中,其实都是自己罢了。

    想到这里,莫语立刻回了一条短信过去。

    “五一回去,爸,你自己照顾一下自己。”

    发完短信以后,莫语想了想,给不给父亲打钱,不过想到马上就回去了,到时候自己带着现金去,也能解释清楚。

    想通了这点以后,莫语就回家了。

    十七平方米的小房间内。

    显得空荡荡的,躺在柔软的床上,窗户外面有风吹来,所以并不觉得寒冷,反而到了深夜,会变得很冷,莫语将不算很厚的棉被,盖在身上。

    看了一眼外面的灯光。

    只是就在这时候。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

    急促的敲门声忽然传来。

第二十三章:卖萌少年

    急促的敲门声,惊醒了莫语。

    睁开眼睛以后,莫语第一反应就是,情况不对!

    现在都快三点了,凌晨三点居然还有人敲门?这显然是有一些不对劲,想到这里莫语立刻抄起一根棍子,偷偷地捏在手中,随后喊道:“谁!”

    “开开门,帮个忙。”一个男生的声音传来,莫语一愣,心想:“男人?自己在这里唯一认识的男人,不就是房东吗?别的还真不认识。”

    想到这里,莫语不禁皱了皱眉,租的房子,并不是很好,所以没有猫眼,只能稍微打开一点门缝,不过门上有一个暗锁,也不会担心对方会冲进来。

    打开门以后,莫语顿时就看见一个年轻男子,站在门口,满脸的焦急,发现自己打开了门以后,更是气喘吁吁道:“我遇到了坏人,请你开开门,让我躲一下,谢谢。”

    对方说话清楚,而且目光显得焦急,楼道口的灯光自然被吵闹声,自然是惊动了楼道口的灯,亮黄色的光芒,照耀在少年面上。

    大约十**岁的样子,穿着白色的衬衫,满头大汗,长相俊俏无比,一眼看过去,好像韩国人,至少颜值上比自己帅很多。

    “拜托,朋友帮帮我。”

    对方双手合十,显得很焦急道。

    “呃,好吧。”莫语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不过这里是天朝,也是华夏,想来也不可能有什么大事发生,所以莫语打开了门,让人走了进来。

    门一打开,对方如同猛虎一般的冲进来,随后咔嚓一下就关上门了。

    莫语手中捏紧着长棍,摆出一副只要对方有任何一点轻举妄动,就立刻会动手的姿态。

    此时此刻,他的神色还是有一些警惕地看着对方。

    就这样两人僵持了一会。

    ——————

    而在外面。

    此时此刻,小巷子的外面,街道上一辆辆的宝马停在哪里,显得十分气派。

    一个个黑衣男子从宝马车内下来,开始搜索附近。

    为首的是一辆劳斯莱斯座驾,里面坐着一个老者,大约七十来岁,神色威严。

    “你确定少爷就在这里?”

    老者轻声说道。

    后座位上,一个三十来岁的男子,擦了擦头上的汗,随后说道:“有人说的确在这里看到了少爷,不过在不在我不确定。”

    “哼!这种乡野之地,他应该不会过来,少爷也真是的,为了一场婚约,就离家出走,也太不懂事了,老太太已经气晕了,老爷子更是气的差一点生病,不过不管如何,一定要将少爷找来,知道吗?”

    “是是是!”

    后者显得极其害怕,连连应了一声以后,转身就下车了。

    等他走了以后,车内的老者轻声喃喃道:“少爷啊,硕大的家产,您要是走了,那帮家伙肯定会不择手段的霸占,你可千万不要有事,千万不要有事啊。”

    ——————

    清晨醒来。

    莫语揉了揉眼睛,而后他感到浑身腰酸背痛,这种滋味简直是太难受了。

    原因无他,就是因为自己的床被别人霸占了。

    刷牙漱口以后,莫语看着躺在床上的少年,还睡得跟一头死猪一样,不禁有一些怨气了。

    自己好心让他进来也就算了,没想到这家伙居然霸占了自己的床?这算是什么事啊!

    “醒醒,醒醒。”莫语摇了摇对方,将他吵醒了。

    “吵什么吵啊,王管,这才几点啊就吵醒我。”

    对方显得有一些不耐烦了。

    “网管?呵呵。”莫语笑了,感情这家伙把自己当做网管了,不过一下子莫语就感觉,这家伙应该不是什么正经人,不然的话张口闭口,怎么是网管了?

    一看就是经常在网吧宿夜的。

    估计是跟家里吵架了,然后离家出走,在外面被一些混混找麻烦了,所以才躲进来的。

    “哥们,醒醒,醒醒。”莫语再一次摇晃着对方,语气也带着一点不耐烦了。

    “哎呀。”对方不爽的喊了一声,睁开眼睛以后,却看到了莫语,当下神色一变。

    “我这是。”他喃喃一声,紧接着马上潘然醒悟,露出尴尬的笑容说道:“抱歉,抱歉,我还以为在我家,实在抱歉,抱歉!”

    “家?把网吧当做家?”听到这话,莫语更加觉得眼前的人,就是叛逆青年。

    “好了,你洗把脸吧,然后回家吧。”莫语说了一声,他不是什么坏人,但也不是什么烂好人,同时更不想要背着拐卖人口的嫌疑,让一个不明不白的人住在这里。

    “呃,这个,呃。”后者愣了一下,揉了揉眼睛,显得有一些不好意思说道:“哥们,交个朋友吧,我叫林毅,咱们认识一下。”

    “哦,我叫莫语。”莫语伸出手来,握了握以后,目光并不友善地看着林毅。

    “既然是朋友了,你能让我继续在这里睡吗?”

    林毅笑着说道。

    “不能。”莫语无视对方的请求,直接拒绝了,先不说这里本身就小,住个人麻烦,就说这家伙,来路不明不白啊,怎么让他住在这里。

    “这样吧,我给你钱,你让我住在这里如何?”林毅继续说道,无比帅气的脸庞,露出笑容。

    不得不说,昨天晚上因为灯光还算是昏暗,没看清林毅长什么样,但现在莫语看清了。

    皮肤极其细腻洁白,就好像雪花一般,瓜子脸,五官精致,可以说就这个颜值面相,完全可以靠脸吃饭当明星,真要进了娱乐圈,绝对是大红大紫的未来偶像巨星啊。

    但!这并不代表什么。

    “抱歉,我不能收一个不明不白的人来我家,万一你是什么逃犯,或者是什么不良人,出了事,我也会倒霉的。”

    莫语很不客气的说道。

    而林毅一愣,而后显得十分不开心的鼓气,然后双手交叉,直接坐在床榻上,也不说话,就是看着莫语,大有一副我不走你能拿我怎么样。

    “我擦!”

    莫语看着林毅,不禁郁闷了,你一个爷们对我撒娇卖萌什么啊?

    这要是一个女孩子,莫语还真会忍不住禽兽一把,但一个男人,莫语还真没什么兴趣,反而觉得有一些……恶心!

    “请你离开,否则的话,不要怪我报警了。”

    莫语板着脸,看着林毅语气森冷道。

    而林毅听到警察这两个字以后,当下显得十分生气,吐了口气,他看着莫语说道:“这样,让我住下来,我可以帮你扫地拖地,打扫卫生,而且我会法式料理,保证你每天吃饱喝足。”

    “不要。”

    莫语直接拒绝了!

    而且越发觉得这家伙,有一点二。

    “这个不要,那个不要,好,这是我妈给我的玉佩,你拿着可以去卖,卖了多少钱,全部给你,只要你让我住下来。”

    林毅继续说道。

    “不。”

    莫语依旧摇了摇头,即便是他看到林毅拿出的那块玉佩。

    玉佩是龙凤玉,雕刻一龙一凤,而且光看品相就觉得非常不错,不,是很不错,这种玉佩,要么是假的,要么就是顶尖的玉佩,因为实在是很好看。

    晶莹剔透,甚至在太阳下能散发出淡淡的绿光。

    不过下意识,莫语觉得这应该是假的。

    “这也不要,那也不要,你到底想要什么?”

    林毅有一些生气了,再一次鼓起!

    又卖萌。

    “好好的请不要卖萌。”莫语叹了口气说道,随后继续道:“如果你有钱,你完全可以在这里租一间房,哪里需要跟我合租?”

    “呃……我这段时间不好四处走,而且我也不会做饭。”林毅有一些尴尬的说道。

    “不会做饭?你刚才还不是说,会做法国料理吗?”

    莫语没好气的说道。

    “呃…..你听错了,我说的是,我会吃。”

    林毅继续说道,随后咧牙一笑。

    当下莫语叹了口气,这要是一个萌妹纸,那他就笑死了,可惜是一个男人,而且隐约有一点伪娘的感觉,完全感受不到大老爷们的气息啊。

    “好吧,不管如何,请你离开。”

    莫语再一次板着脸,神色凶恶的看着对方。

    “你这是什么意思!好说歹说,信不信我翻脸啊。”

    林毅发火了。

    不过林毅火,他莫语更火,昨天晚上打扰自己,然后自己睡了一天地板,你还冲我发火。

    “翻啊,你现在翻脸试试,我立刻报警。”

    莫语立刻抓紧棍子,神色是有一点紧张,主要是他体质薄弱,万一还真打不过这林毅,岂不是倒霉了?

    “你!”林毅看着莫语,又一次鼓起,又一次卖萌!

    僵持了一会。

    最终林毅叹了口气,看着莫语说道:“好了,好了,我告诉你吧,其实我是林氏集团的继承人。”

    此话一说,莫语想了想随后说道:“抱歉,我是轩辕家族的轩辕莫语,同时我也是华夏龙组特级人员,我的任务是维护世界和平,关键时刻,我会变身,化作奥特曼,打败怪兽,拯救人类。”

    林氏集团!

    莫语压根就不信这种套路,他更加肯定眼前的家伙,估计犯了什么事,可能这块玉佩就是抢来的。

    毕竟十**岁,叛逆少年,离家出走,没钱上网,想要弄点钱只能去抢劫了。

    一下子莫语想要报警的想法,更加严重。

    想到这里,莫语手中的棍子,不禁捏紧了一下。

第二十四章:买电脑

    “轩辕家族?华夏龙组?维护世界和平?变身?奥特曼?你……是不是神经病啊?”

    林毅神色变得警惕了,看着自己,目光有一些忌惮!

    看见林毅神色突然转变,莫语很想一棍子敲死这家伙。

    最终莫语深吸一口气,看着林毅说道:“这样,你把你的身份证给我可以吧?”

    身份证?林毅皱了皱眉,随后说道:“我没有身份证,呃,准确点来说,我还没成年。”

    没成年!

    莫语更加不能让这家伙待在这里了,万一这家伙还真是什么逃犯什么的,那自己不是很危险了?

    窝藏逃犯,可是很大的罪名啊。

    想到这里莫语就更不敢让这家伙躲在这里了。

    “出去!”

    莫语板着脸,不带任何一点情感!

    林毅:嘟嘴。

    “出去!”

    莫语继续板着脸色!

    林毅:嘟嘴!

    “快出去。”

    莫语低吼道。

    林毅:继续嘟嘴!

    “你卖萌也卖够了吧!给我出出出出出去!”

    莫语大吼一声,最终林毅吓到了,然后起身,恋恋不舍地看着床,然后又看着莫语说道:“我真的不是什么坏人,让我住下吧。”

    如果莫语是一个女人,那么他一定不会拒绝林毅!

    可是莫语是一个男人,而且还是一个性取向正常的男人,所以他拒绝了。

    带着林毅走出去,莫语锁上了门,随后看着林毅说道:“我不知道你到底是谁,不过我想告诫你一声,父母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人,你离家出走,想想你父母。”

    说完这话,莫语不理会林毅,转身就走。

    而林毅却站在那里,等莫语走了以后,林毅蹲在那里,直接一屁股坐在台阶上,蒙着头喃喃自语道:“你以为我不知道父母是这个世界最伟大的人吗!你以为我不知道吗!可是我有父母吗?从小我就没有父母!你知道吗!”

    说着说着,林毅哭了,只是莫语看不到,他已经离开了这里。

    莫语没有上课,对他来说,上学并没有什么用,有那个时间,多想想怎么赚钱才是王道。

    社会随着时间的流逝,会逐渐的变得越来越现实!

    可能现在2002年的时候,你没有钱,大家并不会看不起你。

    但再过几年,生活水平越来越好以后,钱就越来越重要,没有钱你算什么东西?

    生在这个时代,一切的一切,都显得十分普通,到处都充满着商机,莫语认准了娱乐这条道路,他就会一直走下去。

    赚多少钱,莫语没有想好。

    但至少莫语想要让父母住在大房子中,家里有两个保姆,让自己的妹妹,上名牌大学,穿好看的衣服,吃好吃的东西,用不比别人差的电子产品。

    让自己未来老婆,能吃好喝好,跟别人讨论的是法国那条街的香水好闻,美国那条街的项链首饰好看,而不是跟着一群女人,讨论哪家菜市场的菜便宜,哪家超市又打折了!

    既然生为男儿,得到了一次别人都无法拥有的机遇。

    莫语为何不赚多点钱!为何不让自己的生活变得更好一点。

    他就是如此的直接,如此的现实,莫语觉得自己一生,宁愿是被别人说成,为别人而活,也不愿意被人说没出息,没有用,窝囊废一个!

    这就是莫语要赚钱的理由!

    走出居民楼的街道口,莫语抽出一根红双喜,点燃以后,深吸了一口,缓缓吐出烟雾,然后打了一辆车。

    “师傅,去附近的电脑城。”

    坐进车内,莫语直接对开车的师傅说了一句,然后将烟灭了,丢在了窗外。

    “好嘞。”

    开车的师傅,划拨了一下表格,随后一踩油门直接走了。

    大约二十分钟后,莫语来到了东方电脑城。

    是一个大型电脑城,走进第一楼,林林总总的电脑,顿时就出现在面前了。

    “帅哥,帅哥买电脑吗?”

    “帅哥,联想要不要看看?”

    “老板,华硕电脑要不要看看?”

    “帅哥,台式机还是组装机啊?笔记本要不要看看?神舟电脑,性价比第一。”

    来往的人很多,站在门口的员工,洋溢着笑容,一口一口帅哥老板的拉着人。

    莫语一进去,就被拉到了一家联想电脑专卖店。

    电脑这东西,莫语并不是很在行,他主要就是看看外观如何。

    2002年的电脑,基本上没有什么超薄可说,都是那么厚重。

    看了一眼,莫语很快看中了一看黑色的笔记本电脑。

    看了一眼标价,8999元。

    因特尔双核配置,256g硬盘,512m独立显卡,11.6寸,1gb内存条,这款电脑算是不错了。

    “这款笔记本能便宜一点吗?”

    “啊?笔记本?”销售员面带着笑容,只是听到莫语这么说了一句,不由觉得奇怪。

    顿时莫语明白自己说错话了,实际上2002年还不叫做笔记本电脑,而是叫做手提电脑。

    只是莫语还是习惯性的喊笔记本罢了。

    “这款手提电脑。”莫语指了指电脑,面上很镇定道。

    “哦,先生您可真有眼光,这是联想天麒系列g……”

    “多少钱吧。”莫语没时间听销售员唧唧歪歪,因为不管你选择哪一款电脑,对方都会说哎呀多么多么好,多么多么棒。

    “您如果真需要的话,就算您八千八了。”

    他笑着说道。

    虽然莫语不知道电脑配置价格,但这不意味着莫语就蠢。

    “八千行不行?行就买了,不行算了。”

    莫语这样说道。

    02年的时候,电脑销售极其火热,所以引来了一大片老板做电子生意,因为一台电脑的纯利润至少在一千到两千五之间。

    尤其是专卖店。

    莫语自然明白,开价八千,对方绝对还赚了四五百。

    “八千,老板,你这样开价就不行了,也太狠了,八千六,最低价了。”

    对方马上变脸,一脸忧愁的说道。

    “就八千,行不行?”

    莫语看着他,语气平静道。

    “这,恐怕不行了。”

    “哦,”莫语直接就走。

    “哎,老板,这款不行,你可以看看其他电脑啊,这款七千九,就很不错。”

    身后传来那店员的呼喊,不过莫语根本没有理会。

    走了几步,莫语很快进了一家ibm专卖店,挑中了一款以后,一万零五百,莫语直接开价九千五,卖就卖,不卖算了。

    不过对方还是没有卖。

    在电脑城待了快一个小时,依旧处于砍价当中。

    最终在一家神舟专卖店,看中了一款笔记本,开价八千八,莫语开价八千三,也不想浪费时间了。

    对方想了想也就答应了。

    “这里付钱。”对方立刻让人调货,但却让莫语付钱。

    “先开机看看吧。”

    莫语说了一句,先付钱?

    电脑城坑人的事,他可没少听,先让你付钱,然后转身不给你装系统,然后不给你充电器还有笔记本电源,除非你加钱。

    莫语才没那么傻。

    后者愣了一下,最终先把货拿来了,莫语看了看,充电器,电源器都在。

    “给我装好系统吧,装好了就付钱。”

    莫语坐在那里,看着店员说道。

    “这个……恩,装正版系统需要五百块钱。”

    店员笑了一声说道。

    “呵呵。”莫语笑了一声,神色有一些冷意看着对方。

    那店员一咬牙说道:“先生,系统是的确要钱,不过这样我给你一个实在价,两百块钱,一套正版光碟。”

    此话一说,莫语想了想,虽然正版光碟内部售价也的确是两百块钱,但对方肯定不会拿正版,再加上自己都快浪费两个小时了。

    所以点了点头。

    对方也不含糊了,直接开始装系统。

    win2003系统,也就是俗称的xp。

    装了以后,再顺手让他们帮自己装一个word办公文档进去,莫语付了八千五以后,转身拿着新电脑离开了。

    等莫语离开以后,这店员不禁低声骂道。

    “还没见过这么扣的人,平常一台电脑,我们至少赚五百到一千,遇到这家伙,就赚了一百块钱装机费,要不是这几天生意不好,老板在骂,鬼才懒得理他。”

    他喋喋不休的自言自语骂着。

    而莫语则是心情澎湃拿着电脑回家了。

    捧着新电脑。

    莫语打了个车回去,顺便在常吃的炒菜馆,炒了两个菜外带一个蛋汤,打包了三盒饭,莫语春风得意的走回家。

    只是回家以后。

    莫语发现林毅没有离开,而是坐在自己家门口,揉着肚子,闭上了眼睛,神色表情很微妙。

    有一些难受,却有一些享受。

    喃喃自语道:“极品黄油鲍鱼,上乘金丝燕窝,兹兹,兹兹,好吃,好吃。”

    “这家伙。”

    莫语看见林毅还在,心中就不由一阵郁闷,不过莫语敏锐的发现,这林毅面上有两道泪痕。

    虽然已经干了,但很明显就看得出来。

    一下子莫语不禁回忆自己当初叛逆的时候,离家出走,跑到人家门口,也希望别人收留自己。

    想到这里,莫语叹了口气,走上前去。

    拍了拍林毅的肩膀。

    (想写出一个精彩的故事出来!小唐想突出一下都市风,而不是单纯无脑的娱乐文,即便是娱乐文,也无法离开都市,不过请相信小唐,超神天王一定会给你带来感动,开心,快乐!这是一部正能量满满的小说!夜深人静,码字结束,求推荐票了!细心的朋友会发现,现在这章是3:8发布的!兄弟们,求推荐票!!!)

第二十五章:诛仙

    “喂!”

    莫语喊了林毅一声。

    林毅睁开眼睛,有一些茫然地看着莫语,随后说道:“怎么了?”

    莫语摇了摇手中提来的炒菜说道:“看你这么可怜,我就大发慈悲,你现在我这里住几天,不过你要记住,如果你有一点问题,我会毫不犹豫的报警,你知道吗?”

    反正莫语说的话,林毅压根就听不见,他一双眼睛,死死地盯着莫语手中的炒菜。

    那散发淡淡的香味,让他不得不深吸几口气,露出了无比兴奋之色。

    “还林氏集团呢?一点炒菜就兴奋的这样。”

    莫语心中喃喃自语了一句,随后便带着林毅走进了房间。

    实际上莫语也只是动了恻隐之心,毕竟谁没有一个叛逆的少年,当然长期让这家伙居住,也是不可能的,强逼着林毅离开,估计还是往外乱跑。

    说实话这年轻小伙子的,万一没钱吃饭什么的,跟坏人学坏了,那岂不是麻烦了!

    倒也不是说莫语心地善良,说实话莫语不觉得自己是一个好人,但至少他不是一个坏人。

    走进房间以后,莫语打开了带来的炒菜,顿时香喷喷的饭菜,让人忍不住流口水。

    辣椒炒肉,用五花肉炒的,金黄色的油滴滴坠落,青椒更是散发出一种刺鼻的味道,让人即便是闻了都不禁食欲大振。

    还有一个手撕包菜以及一个家乡蛋汤。

    莫语打开一个饭盒,放在林毅面前。

    后者一愣,随后也不客气,直接大口大口的吃饭。

    实际上从昨天晚上到今天,林毅还真没吃一口饭,现在别说是这么好吃的饭菜了,即便是煮熟了的肉,不放料都极其好吃。

    林毅狼吞虎咽的吃着炒菜。

    莫语虽然也饿,不过看见林毅这样子,当下说道:“你慢点吃,我去买两瓶水上来。”

    “恩恩恩恩。”

    林毅埋着头吃饭,没有理会莫语。

    “给我留点菜。”莫语嘀咕了一声,然后就下去了。

    去楼下的小卖部,买了两瓶冰镇矿泉水,莫语就上楼了。

    一上楼,就看见林毅揉着肚子,然而还在那里吃……

    “喝口水吧。”

    莫语给了林毅一瓶矿泉水,后者立刻狂饮了一口。

    “咳,咳!”林毅咳嗽了几声,莫语拍了拍他的背,而后林毅舒爽的吐了口气,看着莫语愣了一会,随后说道:“谢谢。”

    声音不大,显得有一些腼腆,莫语倒也不在意,只是收拾一下碗筷。

    “我来,我来。”不得不说,林毅还算是有一点眼力劲,立刻开始收拾桌上的饭碗,将东西全部丢进垃圾桶们。

    只是莫语不知道,如果林毅的管家知道,莫语居然让林毅去倒垃圾,只怕莫语会被狠狠的收拾一顿。

    在莫语心中,林毅就是一个叛逆少年,不会读书,喜欢打游戏的那种。

    林毅倒垃圾的时候,莫语拿出笔记本,插上电源以后就等待开机。

    一开机,莫语抽了根烟,随后新建了一个word文档。

    新建文档的时候,莫语沉思了一会。

    他要写小说!这是毋庸置疑的事情,但写什么小说呢?

    斗破苍穹?想了一下,莫语就ps掉了,很简单的原因,斗破苍穹是小白文的开山鼻祖,退婚流风靡一时,那一句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惊艳了多少人?

    可以说一书封神,成为顶尖的白金大神。

    但如果在现在这个时代,如果写斗破苍穹的话,可能会出成绩,但想要大红大紫?很难,因为不占据天时和地利。

    任何一本火的小说,都应该具备天时地利人和。

    现在武侠当道,很多人觉得,如果这时候写一本玄幻,岂不是会大红大紫?

    但莫语却觉得不可能,大家都习惯性的看了武侠小说,突然来了一本玄幻,只能说你有新意,但大红大紫的可能性不会很大,当然斗破苍穹这本书可以大红大紫。

    只是莫语不想写的原因还有一个!

    那就是价格问题。

    简单的进行一个价值估量,斗破苍穹这本书可以带来五千万到一个亿的直接利润,间接利润可以达到两亿三亿!

    因为后期的影响力。

    但如果现在写的,到处都是买断,没有所谓的分成,一旦买断,就全部都是全版权买断,所以莫语自然不可能将一本极其有价值的小说,贱卖出去。

    即便是能卖出一百万又如何?相对以后的几个亿来说,一百万算什么东西?

    而且莫语还要根据市场需求来写一本书,他的想法很简单,先在网站上传自己的小说,这样一来就可以证明,这本书是自己写的!

    其次,莫语是想要自己去卖版权!

    报刊版权,繁体版权,简体版权,自己去卖,这是最合适的。

    所以思前想去,莫语最终在文档中写上了【诛仙】二字。

    不得不说,所有的网络小说当中,能给莫语留下最深刻印象的,有很多本,但让莫语一口就说出来的只有一本!

    那就是诛仙!

    能忘记七脉比武,张小凡那一声,请不要手下留情吗?

    能忘记诛仙阵下,碧瑶呢喃合欢铃之痴情咒吗?

    能忘记鬼王宗下,那变了模样的鬼厉吗?

    能忘记死灵渊,无情海的陆雪琪吗?

    不能!真正喜欢诛仙小说的人,永远不会忘记这一幕幕,张小凡,陆雪琪,碧瑶,林惊羽,曾等等吗?

    想到这里,莫语深吸一口气,他脑海中不禁回忆着诛仙的所有剧情。

    莫语的记忆力本身就很好,而且可能是因为穿越的原因,莫语感觉自己一回忆,诛仙的大致剧情,全部浮现在脑海中,一点都没有忘记。

    当然要说精确到某一个字,那是不可能的。

    沉思了大约五分钟以后,莫语打开word文档,开始写简介。

    这世间本是没有什么神仙的,但自太古以来,人类眼见周遭世界,诸般奇异之事,电闪雷鸣,狂风暴雨,又有天灾**,伤亡无数,哀鸿遍野,决非人力所能为,所能抵挡。遂以为九天之上,有诸般神灵,九幽之下,亦是阴魂归处,阎罗殿堂。

    于是神仙之说,流传于世。无数人类子民,诚心叩拜,向着自己臆想创造出的各种神明顶礼膜拜,祈福诉苦,香火鼎盛。

    自古以来,凡人无不有一死。但世人皆恶死爱生,更有地府阎罗之说,平添了几分苦惧,在此之下,遂有长生不死之说。

    ……

    简介写好以后,莫语也不着急写正文,而是酝酿一下情感和剧情内容。

    就这样等了十几分钟,敲门声传来了,打断了莫语的思绪。

    打开门以后,发现林毅满头大汗的走回来。

    然后嘟囔道:“也真是的,垃圾桶居然在外面街道上,这里居然没有一个垃圾桶。”

    听到林毅这样说,莫语不由一愣说到:“楼下你没看见有一堆垃圾吗?”

    “看到了啊,不过那些人都不文明,直接丢在那里,不丢进垃圾桶内。”

    林毅喝了口水说道。

    呃,莫语不说话了,他一般都是将垃圾丢在那里,居民楼这种小街道当中,在垃圾桶没有普遍之前,都是找个地方丢进去,清理垃圾的人,每天来这里捡一趟垃圾就行。

    这孩子太实在了。

    莫语不理会他,而林毅喝了口水以后,看着莫语的电脑,不由一愣。

    “这世间本没有什么神仙的,但自太古以来,人类眼见周遭世界,诸般奇异之事……”

    念完以后,林毅顿时大惊说道:“你这是在写小说吗?”

    呃。

    莫语看了一眼林毅,随后点了点头,这就是他不愿意去网吧的原因,要是去了网吧,到时候一伙人围着自己,那就麻烦了。

    “太厉害了,莫哥你简直是太厉害了,我最崇拜写小说的了,我看了不少小说,什么少年凌云录,还有陆凡三十六武艺闯天下,以及……”

    林毅不断的说着,饶有兴趣,看着莫语,透露出崇拜之色。

    “呵呵。”

    莫语干笑了一声。

    “不过你这个简介写的好啊,神仙,九天之上,神灵,九幽之下,这是什么小说啊,虽然不太懂,但感觉很厉害的样子啊。”

    林毅惊了!

    他虽然没真正看过很多本小说,但至少主流的小说,他都看过。

    只是眼前这本小说,仅仅是简介,却给自己一种大气磅礴的感觉,有一种不一样的味道,让人心灵震撼。

    “这是仙侠小说。”

    莫语笑道。

    “仙侠小说是什么?武侠小说我还知道。”林毅摇了摇头问道。

    “所谓仙侠小说,呃,这样给你解释吧,你看的武侠小说中,有高手可以踏江而行对不对?”

    “对。”林毅点了点头。

    “那么我的小说中,高手的定义是,可以御剑飞行,可以凌空飞行,操控一把飞剑,可以在千米之外,取人首级。”

    莫语大概的将体系等级说清楚了。

    “御剑飞行!凌空飞行!千米之外,取敌人首级?”

    林毅喃喃自语,随后脑海中补着这些画面,等想明白以后,当下一拍大腿说道:“这点子太棒了,太好了,莫哥你赶紧写,我可是书虫啊,或许能给你提提意见什么的,赶紧写,赶紧写。”

    的确林毅也是一个热爱小说的人,而且对这种作家自然有一种神秘感,所以才会显得如此激动。

    再加上他的确也看腻了不少武侠小说,虽然有不少大神,能写的让人很爽。

    只是写来写去,无非就是行侠仗义,窝囊主角,获得心法,从而扬名天下。

    可这种御剑飞行,千米之外,杀人于无形的感觉,就好像一扇新的世界大门,在林毅眼中,徐徐展开!

    让他激动无比。

    “恩,那你好好休息一下,我写好了一章后,就给你看。”

    莫语这样说道,同时内心也有一些激动。

    诛仙!

    诛仙!

    在平行世界,可否创造一个奇迹呢!

第二十六章:上传

    写一章的时间,一般莫语只需要大约一个小时的时间就可以,当然前提是思路畅通的情况下。

    但因为是复制诛仙,所以莫语虽然大致的了解剧情,不过某一些情节,某一些言语,必须要严谨的去写。

    诛仙是一本,古典仙侠小说,所以他的文字,不能跟普通白话文小说一样,至少也要显得有一些文学底蕴。

    好在莫语语文课不是体育老师教的,虽然说不能做到拈手而来一首诗,但至少该学的还是学了,在加上已经看了好几遍诛仙,至少放慢一点速度,莫语还是能写出来的。

    第一章,莫语写了一个序!

    这个序,就耗费了莫语四十分钟,修改二十分钟,一个小时才出了一个序章。

    序章没打算给林毅看,而是继续写着。

    第一章主要内容是,介绍青云宗,还有主角张小凡以及大配角林惊羽,还有普智大师的出场。

    写完了第一章,莫语足足耗费了八十分钟,这才写完了第一章,还没有进行修改。

    诛仙是自己最喜欢的小说,莫语不想要玷污这本小说,不过文抄公的心理负担,莫语还是没有的,毕竟谁让作者没穿越呢!

    况且这个世界的网络文学,反而不如前世的网络小说,既然如此的话,或许诛仙可能不会出现在这个世界,当然这只是莫语心理安慰自己一番罢了。

    写完了第一章以后,莫语让林毅看了看。

    林毅凑了过来,神色显得兴奋,看完了第一章以后,当下林毅不由说道:“感觉吧,没有我想象中那种很厉害的感觉,什么御剑飞行啊,千米之外取敌人首级什么的,根本没有。”

    “不过你的文笔,说句实话,真心很赞,我一般看小说,眨眼之间就看完了,但看你的小说,却要一点点的去看,怎么说呢,文笔和剧情上还可以,虽然开头的故事不错,但没有给我惊艳的感觉。”

    林毅这样说道。

    莫语听了听,不禁点了点头,林毅说的话都是实话,实际上林毅不能说算一个老书虫,只能说是一个热爱看网络小说的人罢了。

    所以诛仙第一眼给他的感觉,只能说文笔上佳,故事还可以,能一直看下去,虽然说第一章有不少的夸张写法,但却没有透露出主题。

    简单来说,诛仙是一本慢热小说,而不是那种小白文,第一章写出主角的身份名字,然后写出配角,说出配角和主角之间发生的事情,然后第二章马上打脸回去。

    这样的文,固然有商业利润,但莫语的心思比较严谨,他不想要太过于的去更改一件东西,一只蝴蝶能扇出龙卷风。

    如果自己改变了一个行业的风气,那么结果会发生什么,莫语不敢保证,万一影响到了日后的赚钱计划,那就麻烦了。

    诛仙虽然也影响了,但绝对不会太影响,诛仙的风格,实际上就是现在的武侠小说升华了一下,简单来说,武侠小说是一个低武世界。

    而诛仙则是一个高武世界。

    武侠小说中的摘叶飞花,在诛仙UU小说就是御剑飞行,杀敌于无形之中。

    超脱了武侠,但归根结底还是武侠小说,同时诛仙这本小说,也是一本半言情小说,如果不是一个心思细腻的人,估计会看不下诛仙,也不会觉得诛仙有多么好看。

    不得不说,诛仙的原作者,将这本书,写的十分完美!

    如果是打打杀杀的小说,那么诛仙或许能取得不错的成绩,但绝对不会发生,无数年以后,还有一批人大喊着还我碧瑶这句话。

    所以诛仙小说,完全可以改编电影,以及改编影视剧。

    只是让莫语突然一下觉得恶心的是,前世,诛仙的确改编电视剧了,但居然想要将陆雪琪给删除角色,准确点来说,就是将陆雪琪当做一个普通配角。

    比龙套稍微好一点!

    陆雪琪!是诛仙的精神角色,如果没有陆雪琪,诛仙就不是诛仙,对此原作者也做出了反对,只是奈何版权已经出售,想要解救,都只怕无力了。

    所以有了这么一个教训,若是以后有机会,让诛仙拍摄电视剧,莫语宁可自己出资,也绝对不会让一群煞笔编剧在哪里乱改!

    商业固然是商业!

    但经典却是经典,如果一切都是往商业模式走,那么这部影视剧,就少了一种韵味,一种无法膜弥补的韵味!

    当然现在想这个,一切还是太早了。

    只是这时候,林毅忽然看到上面还有一点文字,不禁好奇道:“这上面写的是什么啊?”

    “哦,一个序章。”

    莫语随意说道。

    “序章?”林毅来了兴趣,立刻翻上去看了看,大约十分钟以后,林毅当下惊讶道:“这序章写的很好啊,这序章和第一章结合,我才看懂了这部小说啊,你早应该将序章拿出来啊。”

    林毅兴奋了!

    不,准确点来说是,诛仙引起了他浓浓的兴趣!

    序章很简单,才不过一千来个字,却简单的描述了诛仙这部小说的大致体系。

    “青云宗,焚香谷,天音寺,听名字就感觉很厉害啊,有那么一点味道。”

    林毅笑道。

    莫语微微一笑,林毅的表现,对莫语来说,或许是为了讨好自己罢了,莫语并不在意。

    写好了一章以后,莫语没急着先上传,而是继续写着。

    就这样时间一点一点过去,写到了晚上,已经新鲜出炉了三章,不过此时此儿科,已经是九点半了。

    莫语揉了揉肚子,有一些饿了,至于林毅,百般无聊,不过居住在莫语家里,他又不好说什么,只能干巴巴地看着莫语。

    “走,出去吃饭吧。”

    莫语揉了揉发酸的手,看着林毅说道。

    “我就不去了,你帮我带回来就好。”

    林毅压低声音说道。

    莫语一愣,心里对林毅的身份,更加好奇了,但既然已经把人家带过来了,莫语也没什么好说的,只是觉得,如果万一有一天,察觉这家伙不对劲,自己就立刻报警。

    从外面打包了两份饭菜,为了庆祝一下重生,莫语特别炒了一个回锅肉。

    辣椒炒肉,回锅肉,酸辣土豆丝,还有一个三鲜汤,莫语让老板放辣一点,显得有味。

    东西来了以后,莫语顺便在回去的路上买了两瓶矿泉水。

    回到家以后,两人便大快朵颐,吃的不亦乐乎。

    吃完以后,林毅依旧是老老实实的去码字!

    一直写到了晚上十二点,林毅没有睡觉,他无聊的在哪里拿着一张纸,不断的画图。

    也不知道林毅再画什么东西。

    写到十二点,莫语一共写了包含序在内,六个章节,一共两万一千字。

    不过除了第一章,莫语仔细的检查了一番后,剩下的都没检查,明天修改检查一番。

    这样长期的写作,必然会对身体有一定的伤害,所以网络作家,其实也很苦的。

    表面上衣冠鲜丽,但背后的痛与苦,谁能明白?

    每天要连续更新不说,还要不断的听从读者的意见,可能说得罪了一个读者,马上就化作十几个小号,不断的喷你,影响你的心情。

    虽然说赚了钱,但一天几乎十个小时的连续工作,比什么白领什么的,更辛苦。

    万一新书扑了,压力更大!

    半职的作者,更加痛苦,这里要上班,这里晚上要码字,苦不堪言。

    只是既然选择了这条路,莫语不会有什么后悔!

    人生只有选择的错误,没有重来的后悔。

    当然莫语也是信心十足!

    他觉得,诛仙一定会火!一定会火起来的!

    只需要给他时间罢了!

    打开天下,莫语马上新建了一个作者号!

    作者名想了一会,莫语还是决定用前世的作者名,星辰若梦。

    这个名字显得有一些非主流,没什么韵味,但莫语却是比较喜欢。

    选择好了以后,莫语也没有废话,直接上传第一章。

    上传结束以后,就得到了一个通知。

    【您的小说,诛仙,正在后台人工审核,审核时间为1—5个工作日,请您耐心等待!天下,值得您的加入!】

    很普通的一个万金油审核短信。

    扫了一眼网络小说的榜单以后,莫语关闭了电脑,心情略微有一些激动!

    不禁有一些幻想,一上传首日收藏破百?然后一周新书第一?

    虽然有一些不切实际,但想一想难道还不行吗?

    很快莫语就考虑到了一件事情,那就是林毅睡哪里!

    床!不可能给林毅睡了,所以莫语直接拉出了一席床垫,用湿毛巾搽干净以后,直接铺在地上,又垫了一层棉絮以后,就让林毅睡了。

    虽然林毅表情不是很好看,但莫语可不管!

    自己家能让林毅住就算是给他面子了,还让他睡床,自己睡地上?

    不好意思,莫语不是这样的人!

    (第一章了!~~~~~~~~~~~~~~~~兄弟们,周一到了!能给小唐一点鼓励吗!就如同书中所说,网络作家,其实很苦的,小唐更苦逼,又不是什么大神,走出去都不敢说是网络作者,每天宅在家里,就是整天码字,动不动半个月不出去!苦啊!!!!!所以跪求兄弟们,今天过了十二点!麻烦投一张推荐票,点击一下,收藏一下,让超神天王,冲上更高的位置!这周咱们是分类第三!下周能第二,第一吗?恳求了!)

第二十七章:王佳

    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上午九点半了。

    这还是被林毅给吵醒的。

    倒不是林毅打呼噜,而是林毅老是在说一些梦话。

    “我不结,我不结,放开我,我不要,我有我自己的自由,我有我自己的自由。”

    “自由你妹啊。”莫语越来越觉得林毅就是一个叛逆少年了。

    “哈!”

    莫语伸了一个懒腰,这时候发现吴兴给自己发了一个短信过来,上面显示的是,今天晚上来上班。

    晚上来上班?

    这倒是没问题,虽然今天不是周六周日。

    看了看时间,今天已经是29号了,莫语今天还要去火车站买车票,不然的话,估计再过一两天,票都买不到了。

    所以莫语起来以后,也没去买早点,打开电脑,看了一眼自己的小说如何。

    不过发现,还没有审核通过!

    没有审核通过,莫语只能先去买票了。

    在桌上留了三十块钱,基本上吃顿饭还是没问题的,不过临走的时候,莫语将笔记本带走了。

    不是莫语小人之心,只是万一怕真的被林毅偷了,他上哪里哭去?

    带走笔记本以后,莫语就直奔火车站了。

    不管是2002年还是2015年,火车站依旧是人山人海的,站在门口,都感觉一种人潮压抑的感觉,让莫语很想离开。

    不过答应了父亲,端午节回家,莫语还是硬着头皮排队了。

    队伍如同长龙一般,京都的火车站,还算是不错,虽然不敢说能比拟未来后的一些奢华火车站,但至少相对目前很多简陋到可怜的火车站来说。

    这已经算是很不错了。

    “兄弟票子要伐?”

    “兄弟,去哪里啊?”

    “来买票?卧铺票已经全部没了,坐票也没了,你要是远的话,更别想买票了,马上端午节了,谁都要回家,不如坐大巴?”

    “兄弟,要不要票啊。”

    排了还没十分钟,顿时一些大爷大妈大叔纷纷走上来,一个个唧唧歪歪的说话。

    有的是卖票,有的是大巴售票员。

    莫语肯定不会去从他们手中买票,先不说一张票的价格贵,万一是假票,自己上了火车,丢人不说,还要补票!

    至于大巴!

    大巴没保险的,大部分都是黑车,虽然便宜,虽然有睡觉的地方,但生命可是在别人手中,一个不小心,自己就悔死了!

    前世莫语在高速公路上,是清明节,还真看见一辆大巴忽然摇摇晃晃的,最后摔倒在地,连坑了好几辆车。

    当时是六死四十五伤,有两个更是救不回来死了。

    大巴就是黑车,找谁都没用。

    也就是因为亲眼看过这样的事情,莫语觉得还是安全第一。

    拒绝了一个个上来询问的人,莫语老老实实的排队。

    半个小时后。

    莫语前面至少还有三十多个人,这至少还要等半个小时,天气虽然不算炎热,但人在一起,各种吵闹,温度自然上升了。

    莫语热得一头大汗。

    而且人越来越多了。

    百般无聊,莫语随处观看着,现在手机又不跟未来一样,可以玩游戏,可以上网聊天,而且自己买的山寨手机,别说游戏了,一丁点东西都没有。

    “早知道这样,临时下载几部小说看看啊。”莫语心中不禁感慨道。

    只是喃喃自语中,莫语忽然看到左边排队的队伍中,一个身穿绿衣服靓丽女人,戴着墨镜,正思考着什么,浑然没有观察周围的情况。

    别说京都人有多好,实际上该插队的还是有不少插队的,素质也有,但也有没素质的人,一个个挤着周围,女人被几个人夹住,唯独后面空缺了什么。

    忽然间莫语看到,一个看过去二十来岁的男子,正偷偷的用钳子,夹对方的钱包。

    “嘶!”

    莫语不由愣了一下,偷东西这种事情,他也看不过不少,只是这么大庭广众之下,敢这样动手,还真是牛逼啊。

    而且火车站周围还有不少警察在,竟然敢这样做,这简直是不要命了的节奏啊。

    不过很快莫语想清楚了。

    对方能这样做,显然是有底气的,周围几个人,故意凑在这女人周围,显然是帮手,而这女人也傻,站在这里被人偷钱包,居然一丁点反应都没有?

    “该不该出手呢?”莫语心中好奇了。

    实际上周围还有几个人看到了这一幕,但敢于出手的还真没几个。

    万一真出手了,得罪了这帮小偷,自己出去被人揍了一顿该怎么办?非亲非故的,惹出这种事情,肯定要倒霉的啊。

    所以即便是有几个人看到了,但却没有一个人敢上前。

    “对方有备而来,自己要是莽撞的上去,一般情况,对方不会揍自己,毕竟这是火车站,不过也有可能惹急了这些人,真的遇到**烦,后悔一辈子都来不及啊。”

    莫语心中暗道,然后不断的告诫自己,是那女人自己傻乎乎的,跟自己没关系,自己为什么要帮助对方啊?

    想了一下,心里安心了不少。

    只是看到对方已经偷出了钱包不说,还在那里继续偷东西,这下子莫语有一些忍不住了。

    你们小偷也有一点职业道德好不好?

    钱包偷了就算了,人家银行卡身份证或许都在那里,你们还要继续偷什么?手机都不放过?

    想到这里,莫语不禁一咬牙,不过他没有冲动,而是退开了队伍,紧接着偷偷摸摸的往后走。

    走了没几步,走到了绿衣女人这条队伍,然后从侧面走去。

    等走到面前的时候。

    莫语直接搂住了这女人。

    “小琳,你在这里啊。”

    莫语大叫一声,虽然售票点比较吵闹,但莫语的声音还是比较大,立刻引来了不少人的注意。

    “啊!”

    女人尖叫了一下,在沉思什么东西,忽然被打断了,而且被一个陌生男人抱住,下意识的反映,自然是尖叫啊。

    “别乱叫,有人偷你东西,我再假装你男朋友。”

    莫语压低声音,快速的在女人耳边说话,随后笑道:“瞧你吓一跳的。”

    因为女人的尖叫,瞬间引来了不少人的围观,以为发生了什么事,就连警察都过来了。

    “走!”

    几个小偷见势不对,马上撤离,想要离开,不过莫语并没有说话,只是安静地看着。

    等这些小偷大约走了几步以后。

    顿时莫语大吼道:“警察同志,有小偷!”

    话一吼,顿时这几个小偷一看情况不对,顿时吓得跑了。

    这一跑可要命了。

    警察同志瞬间出动,这三个家伙一下子就被制服在地上。

    “呵呵。”莫语笑了笑,而绿衣女人,却满脸羞涩看着莫语说道:“你该放开我了。”

    “哦,抱歉,抱歉。”

    莫语马上收回手,挠了挠头笑了笑,随后为了掩饰尴尬马上说道:“你看看你少了什么。”

    “哦,好的。”这时候莫语看清楚女人的长相,大约二十四五岁的样子,皮肤腻白,吹肤可弹,鹅蛋脸,小鼻子,小嘴巴,眼睛被黑色墨镜给遮盖了。

    不过想来也不会长得太难看。

    如果眼睛长得好看,那就是一等一的美女了。

    “我的钱包,还有手机都没了,钱包里面有我的身份证还有钱,以及我的护照,如果没有的话,那就麻烦大了。”

    绿衣女人惊呼了一声,这才反应到事态严重了!

    “没事,人已经被制服了,你赶紧上前,那会你的东西。”

    莫语指了指不远处说道。

    “好。”绿衣女人立刻点了点头,然后走了过去。

    莫语站在一旁,只是很快莫语拍了拍额头,因为……队伍已经爆满了。

    “抱歉,这个位置是我的,我……”

    对方:“无视……”

    瞬间莫语欲哭无泪啊,自己排了四十分钟,现在又要重头到来,而且更主要的是,外面的队伍,比之前还要多不少人。

    想到这里,莫语不禁想抽自己一巴掌。

    “好好的你装什么x啊!”

    叹了口气,莫语只能老老实实的从后面开始排队了。

    外面有一些太阳了,现在已经十二点半了,莫语压根没吃一口饭,正在纠结,到底是先去吃饭好,还是先排队好。

    至于这件见义勇为的事情,莫语并不是很在乎。

    见义勇为,女的就爱上自己,跟自己发生暧昧,这种事情只能在网络小说中出现,一般来说遇到这种事情,人家最多就是请自己吃顿饭罢了。

    莫语不在乎一顿饭,也就当一下不做名的雷锋吧。

    想到这里,莫语直接去吃饭了。

    ————————

    拿回了自己的钱包王佳从警备厅走了出来,长舒了一口气以后,王佳突然发现,那个帮自己却占了自己便宜的男人!

    不见了!

    “哎呀,糟糕!还不知道人家叫什么,至少也得请别人吃顿饭啊,真是该死,也都怪最近发生了那么多事,不然的话,我哪里不会察觉别人偷我钱啊,唉,该死该死,王佳,你要打起精神啊!”

    王佳暗叹了口气,打量四周发现并没有找到莫语,想来只能听天由命了,希望有机会能遇到莫语,至少请别人吃顿饭。

    毕竟自己差一点就倒霉了!

    钱她不在乎!

    但各种东西掉了,那补办可要麻烦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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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审核通过

    买完了火车票以后,已经是下午四点了。

    莫语顺手在楼下再买了一份炒饭,回头上去给林毅。

    回到家里以后,林毅正坐在房间内,揉着肚子,桌上有一碗水,这让莫语不禁有一些惊讶。

    “你怎么了?”看见林毅神色有一些痛苦的样子,莫语不仅好奇的问道。

    “一天没吃了。”林毅的声音,显得有些虚弱的说到,而莫语不由说道:“我不是给你留了三十块钱吗?”

    “我不能出去。”林毅看着莫语,神色幽幽道。

    “这。”莫语还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自己留了三十块钱给林毅,他居然不出去,就躲在家里等自己带饭来。

    林毅肯定不是因为懒惰,自然是有他的原因,这个原因是什么,莫语不清楚,只是莫语不仅怀疑,这家伙到底是不是在外面犯了什么事啊。

    就算是叛逆的少年,也不可能出门都不敢出啊。

    难不成他父母,整天在外面寻找?可自己并没有在外面看到什么寻人启事啊。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莫语对林毅的态度产生了一种变化,实际上最开始的时候,莫语开始也只是因为这个家伙有一点可怜,所以就暂时的让他住在自己家里,但如果林毅这家伙的身份可疑。

    莫语真的会报警。

    皱了皱眉以后,莫语最后还是忍住了报警的念头,将打包好了的饭菜,给了林毅。

    看见有美食,林毅眼神一亮,扑的一下就过去吃饭。

    看见林毅狼吞虎咽的样子,莫语不由叹了口气,随后打开了自己的笔记本,看看自己的小说如何了。

    打开电脑以后,莫语立刻就登陆了,天下。

    现在已经快六点了,也不知道审核通过了没通过。

    虽然说是1-5天的审核工作日,实际上只要不是遇到了周六周日,基本上一天就能审核通过,不过今天是周一,按道理的话,应该早已经审核通过了。

    打开后台!

    一条短信伴随着叮咚一声,让莫语一喜。

    “来了”莫语面上露出了喜色,随后打开这条短信以后,发现一条短信出现在眼前。

    【您好,您的小说诛仙已经在天下上传通过,希望您继续努力,创造佳作,我们会一直关注着您的!加油!】

    稍微比较人道友谊的自动系统回复,让莫语也有一些激动。

    选择了一下管理作品,顿时莫语就看到《诛仙》目前的成绩。

    书号:298731,书名:诛仙,收藏:0。

    点击了一下小说以后,顿时就进入了小说的主界面。

    总点击:0,会员周点击:0,总推荐:0,字数:5219。

    很简单的一个界面,封面也没有,至于说成绩,就只能说呵呵了。

    基本上全部都是0,不管是总收藏还好,亦或者是说点击,亦或者是周点击,一切的一切都是0,相对其他榜单的成绩。

    比如说首页点击榜,第一名三万六千的周点击,第十五名也是首页榜单最后一个,也有一万两千六百多的会员点击。

    “唉!一朝回到解放前,要开始从新人开始混了。”莫语叹了口气,喃喃自语说道。

    林毅吃完饭了以后,瞬间显得极其满意和开心,紧接着擦了擦嘴巴,走到莫语身旁,当下不由说道:“审核通过了啊,简直是厉害啊,要不是我目前回不了家,我一定给你打赏几万块钱,不,十几万,也不对,一百万!”

    林毅呲牙笑道,

    莫语心情好,虽然知道林毅是在吹牛,但并没有说什么,只是安安静静的继续写小说。

    就这样时间转眼到了晚上。

    晚上十点,莫语就去了酒吧内,这一次再去酒吧,果然有一种不同的风格了,首先生意好了不少的样子,显得热闹无比,更主要的是,莺莺燕燕太多了。

    自己只是稍微提几句而已,可没有想到,王鸥找来了这么多人。

    走进酒吧以后,顿时一道道声音传来。

    “星哥,星哥。”

    “星哥晚上好,星哥晚上好。”

    “星哥你好。”

    门口的保安,还有不少服务员,看见莫语以后,一口一口的星哥,显得极其的恭敬,莫语没有摆什么架子,纷纷都回了一个笑容。

    等莫语走进去以后,忽然间一个刚来的服务员,不由好奇道:“这人是谁啊,难道是我们酒吧的股东吗?怎么都叫他星哥呢?”

    老来的服务员,看了看周围,看着没什么人以后,就压低声音说道:“星哥本名呢,是叫莫语,具体的事情是这样的,前些日子,星哥来咱们酒吧应聘驻唱,咱们的吴经理,却根本不理别人,人家一气之下,直接去旁边的大排档吃饭,然后你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吗?”

    老服务员显得很神秘的说道,吊足了人的胃口。

    “什么事?”新来的服务员,显得极其好奇的问道。

    “星哥一个人唱歌,顿时将那个没什么生意的小排档,顿时拉来了无数人,而且都是冲着星哥的声音去,还有前两天咱们酒吧,有人花四十万买一首歌,这事你知道吧?”

    “知道,知道,难道就是买星哥唱歌吗?啧啧,星哥简直是太厉害了。”

    新来的服务员,露出了震撼之色,对他一个月一千八的工资来说,四十万是多少钱,他根本不知道,只能说是一个概念罢了。

    一个可能一辈子都无法拥有的概念。

    “这还不算什么,你知道咱们酒吧,生意忽然一下子变得这么好了吗?”

    他继续说道。

    “为什么?”难道!”后者露出了惊讶之色。

    “恩,这件事情,具体还真不清楚,不过你要知道的是,宁可得罪吴经理,也千万不要得罪星哥,否则的话,神仙也救不了你。”

    “嗯嗯嗯,我明白了,明白了。”

    两人说着说着,就逐渐的离开了。

    实际上莫语不知道,他这段时间的所作所为,被酒吧的所有人,你一言我一言的各种渲染夸赞,告诉新来的人,然后新来的人,又带着吹牛的性子。

    总而言之,五月酒吧星哥这个名声,是闯荡出来了。

    酒吧生意的确好了。

    莫语一进来,原本看见自己就没好脸色的吴兴,这一次竟然罕见的露出了惊喜之色。

    “星哥,星哥你来了。”

    吴兴竟然也喊自己星哥?莫语还真的有一些受宠若惊啊。

    “星哥,晚上有一些客户,你好好表现,需要什么你就开口,我这里都能帮你解决。”

    吴兴笑着说道,虽然谈不上谄媚,但也算比较恭敬了。

    “恩。”莫语点了点头,对吴兴的态度,还真没什么好说的。

    “星哥啊,之前的事情,是我有一些做得不对,不过咱们现在也已经在一起工作,所以希望我们能够好好的合作,共同的发展酒吧,对你对我,对大家都好。”

    吴兴又继续说了一句。

    “这家伙没吃错药吧。”莫语心中好奇,不过表面上还是点了点头笑着道:“这话说得是,说的是。”

    也不理会吴兴,莫语直接去了前台,准备待会的演唱。

    看着莫语离开了,吴兴叹了口气,怨恨之色少了不少,不是他不想要整治莫语,只是他不知道,这莫语是不是运气好啊。

    不管做什么,都能给店里带来好处。

    先不说上次七十多万的利润,就说这一次,莫语提了一个主意,顿时就被采纳了。

    采纳之后,发现!

    效果好到爆啊!

    别的不说,虽然前几天大部分都是请人过来,撑场面。

    但这几天生意简直是非常好。

    自己手下好几个人不断的告诉自己,那个桌被订了,那个桌子被订了。

    卡座被订了,包厢也没了。

    人气爆棚啊!

    这蒸蒸日上的表现,让王鸥无比的开心,当然王鸥也知道,真正有功劳的还是莫语,所以王鸥他特别告诉了吴兴,想要继续在这里待着。

    就不要去找莫语麻烦!

    这可以说是直接的警告了,吴兴自然明白王鸥是什么意思。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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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神天王介绍:
他是古典仙侠流小说鼻祖!
他是古典风开创歌手!
他被誉为治愈性歌手!
他是好莱坞一直想要挖掘的顶级明星!
他也是全球最瞩目的天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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