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现场
半个小时后。
宁县刑警队的队长孟志坦孟队长,带着几个得力手下,苏秋,林晨等几人,来到了金豪都的第八幢。
登上了第三十一层楼。
开了电梯一看。
场中或坐或躺着二十多人。
同时,还有几具尸体。
孟志坦立即说道:“你们这些人在筷子狂魔的手下活过来,说说筷子狂魔到底怎么回事?什么长相?怎么样的高度?对,放倒你们的那个人代号是筷子狂魔。”
被问到的混混,也有些蒙了:“我们这些人,本来是守在这里的。这里本来有监控的,突然的监控室的人说,有一个戴着面具的怪人闯了进来,叫我们去集合去捉住那人。听说人在3101室里面。”
“哪里料得到,我们集合后到3101室一看,就发现,那个戴着面具的怪人就在里面。而且,我们这个团伙的头目之一的刀疤哥,死在里面。”
“我们二十个人,都联手冲了过去。但是那个戴着关二爷面具的人,真是难得的无双高手。”
“轻松的就把我们三十个人都打倒了。”
“对啊,二蛋还被那个戴着关二爷面具的人,直接的舞起来。结果被兄弟们的钢管与砍刀砍中。”旁边一个混混插嘴说道。
“是啊,这个戴着关二爷面具的人,力量非常的大。可以轻松的把人给舞起来。猛不可挡,简直是猛虎。”混混们七嘴八舌的说道戴着关二爷面具人的厉害之处。
而孟志坦收到了这些情报之后,面色也不由的沉下去了,又听了一会儿,突然问道:“筷子魔为什么第一个闯入3101室杀人,那个房间,有什么特殊之处吗?”
问到这里,那几个混混立即哑住了。
孟志坦是老刑警,立马感觉到不对:“说,3101室有什么不同之处?”
被刑警问起,最终一个混混只有无奈的说道:“我们大佬不是做高利贷的吗?自然而然的,有些人赖债不还了。大佬也没有办法,只有把欠债人的一些家庭人员给捉来。3101里面,有九个被捉来的女子。”
“会不会是这九个女子当中,有亲朋好友是筷子魔?”林晨提出了这种可能性。
“这种可能性,确实有。现在把这九个女人的资料全部调查一遍,带回所里去问问,然后再查他们的亲朋好友。”孟志坦眯着眼睛问道。
“是。”林晨点了点头。
孟志坦又在第三十一层继续的调查,调查了半天,突然的,他盯着地面上的那五具尸体问道:“为什么筷子魔只杀这五个人,不杀你们其它人?很没道理的。”
这些混混也被问得莫名奇妙,筷子魔为什么只杀他们当中的五个人,谁知道啊。
其中一个混混说道:“那五个,都是头目。我们都只是一些手底下的小喽罗。”
“是这个原因吗?那么说来,筷子魔盯上你们很久了,不是今天临时起意的。”孟志坦沉声说道。
因为这个原因,到是让他没有特别关注温秀婷。
因为,温秀婷是今天临时被抓起来的。
而筷子魔能在人群当中精准的击杀五个混混头目,显然盯上鹿有为一团人很久了。
调查了良久的孟志坦,最后还是决定去第三十三层看看。
第三十三层正是沈夜与鹿有为战斗的地方,孟志坦分析着现场,看到了砸在鹿有为太阳穴上的手枪,以及天花板上的子弹,他闭起双目开始沉思:“我们来的时候,听下面的那二十多个人说,筷子狂魔是正面的一对二十,放倒了下面二十多人,也即是说,这个筷子狂魔的身手非常的好。这样的人,对付一个黑色团体的老大,按理来说不会带枪。”
“这么说,枪最大可能性是鹿有为的。”
“以鹿有为的身份,地位,藏一把手枪,也很有可能。”
“我们来模拟一下现场吧。”孟志坦走到了门边:“假如,我就是筷子狂魔,冲到了第三十三层门这里。结果进去就看到了鹿有为坐在那里。而且鹿有为手中端着枪,这应当就是那时的情景。而鹿有为手中的枪是美国柯尔特m1911a1式手枪,这种枪一共有七发子弹连发的。”
“在天花板上面找到了一个子弹。”
“在枪的弹匣当中,只有四个子弹。”
“在整个房间的其它地方,都没有发现子弹。”
“所以,最大的可能性,就是筷子狂魔看到了鹿有为拿出了枪,却不管不顾直接的冲过去。”
“鹿有为应当射中了筷子狂魔两枪。”
“但筷子狂魔还是靠近了鹿有为,夺枪反杀了鹿有为。”
被称为小苏的苏秋,也不由的打了一个寒颤:“队长,你说的不太可能吧。美国柯尔特m1911a1式手枪这枪的威力,可真不小,中了一枪就要重伤。哪里有力气杀人。中了两枪,只怕立即要躺在那里了,能不能活都不知道。如果这个筷子狂魔可以中了两枪之后再杀鹿有为,这哪里是人,这简直是人形凶兽。”
“我什么时候告诉你,这个筷子狂魔是一般人了?他上一回可是抡动了二百斤的大理石桌砸人。这就是一个超出常人想象的,半超人。”孟志坦皱起了眉头:“马上发命令下去,无论是正规医院也好,还是地底下黑暗当中的私人医院也好,这阵子,只要有枪伤的人送到,立即通知我们。”
“当然,也派些人盯着那些医院,以免他们包庇。”
孟志坦的眼中,闪过了危险的光芒,如同猎人等着狐狸落网:“也许,这是一个我们可以捉住筷子狂魔的机会。”
“是。”小林点了点头,马上开始打电话。
孟志坦说道:“立即收集指纹,虽然我感觉,以筷子狂魔做案手法的精熟,不太可能会留下指纹这种大破绽。”
孟志坦吩咐完了之后,就开始检查地上的血迹,同时到了第三十三层的外面楼梯处,检查着血迹。按理来说,这个筷子狂魔既然受了两记枪伤,就应当会流血,但血迹处却明显的被抹掉了。
这让孟志坦想收集血液验dna的打算落空。
第三十二章 寻找受枪伤的人
东豪赌场。
这是宁县私底下,颇有些名气的赌场。
不仅仅是宁县本地人,甚至于,羊城很多赌客,都会跑到金汇赌场来。
东豪赌场,场子开得极大。
大多数赌桌上面,都有漂亮的女荷官。
而且,这个赌场手不黑,就算客人由这里赢走了几十万,甚至几百万,都可以安全的离去。
所以,这个赌场的口碑非常的好。
东豪赌场的老板绰号狼王。
正是南马北鹿,东熊西狼当中的西狼。
宁县的四位大人物之一。
狼王正坐在办公室当中,他的脸上有两道交叉的刀疤,身高约一米八,全身都是精干的肌肉,整个人有一股阴冷之极的气息。
他正在把玩着手中的一对核桃,看着手中一个人的资料:“高斯达,在美国赌场赢了不少钱,被美国一些赌场列为不受欢迎的客人吗?现在捞到我的地头上,真是可笑。来人,打他一顿,打完警告他一句,让他自己灰溜溜的滚。”
“是。”在狼王身边是一个风情万千的女秘书,脸蛋中上,但是身材非常的好,丰,乳,肥,臀,大长腿,而且眉角的心情更是引人。
这时候,一个穿着黑西装的人,急匆匆的走了进来:“老大,鹿有为死了。”
“什么。”狼王也不由的一怔:“鹿有为死了?谁下的手?条子?”
“不,是一个神秘人,在公安那边被称为筷子狂魔,喜欢用筷子刺人咽喉。”黑西装人禀道。
“是杀死了马国生的筷子狂魔。南马北鹿,东熊西狼。现在南马马国生,北鹿鹿有为,都栽在这人的手中。这人莫非专门对我等下手。”狼王的眼眯了起来,留下了一条危险的缝:“这人若是不除,下一步,只怕会对我或者东熊熊新兴下手。”
“听说,筷子狂魔被鹿有为击中了两枪,受了枪伤。”黑西装人,低声的说道。
“受了伤枪,叫兄弟们去查。只要受了枪伤的,都给我找出来。我就不信找不到这个筷子狂魔。”狼王冷声说道。这个筷子狂魔若是单杀一个马国生,还可以说私人恩怨。但现在却已经摆明了要与宁县的地下势力做斗争。
既然如此,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同一时刻,熊新兴也发出了与狼王一模一样的命令。
无论如何,找出筷子狂魔到底是谁。
此时,熊新兴心中已经暗想着,现在是黑白两道都要找出筷子狂魔在哪。任他会上天入地,也逃不了!
……
夜,深了。
此时的沈夜,也已经的赶回了自己的海边小筑。
没有回家,是因为自己现在是受伤状态,这样的状态回家,只怕要吓到父母。
在路上都要保持正常姿式走路,非常的辛苦,回到了海边小筑门一关,人几乎是扑倒在地面上。
站起身来,挣扎着在黑暗当中点亮了餐厅的灯。
沈夜先是查了查自己的经验条,宰了六个人,再上上一回经验条也二级多点,但饶是如此,也还没有到达三级,还是差了一点。
接着,两股钻心的痛袭入身体。
把衣服脱下。
两个子弹,都卡在肉里面。
一个在胸部,一个在右肩部。
操,特别是胸部这个子弹,如果不是自己的防御是正常人的三倍。
只怕这子弹就直接打自己的心肺。
医院,当然不能去。现在去医院,等于自投罗网,告诉所有人自己是筷子魔,只有自己来处理这伤口。
先要找摄子。
本来餐馆不太可能有摄子,不过前几天,自己随手买了一些小物件扔在巴台的一个小柜子里面。
把这个小摄子给找了出来。
然后,点燃了液化气灶的火焰。
把小摄子放在火焰当中去烧,消毒。
之后,拿着小摄子,对着自己的伤口直接的去夹。
痛!
真的好痛!
沈夜差点忍不住叫了出来。
但是一定要忍住。
古有关公刮骨疗伤,今日就有我沈夜,自取子弹!
此时此刻,沈夜的额头,几乎要被汗水给布满了。
好在自己的防御相当的强大,所以这些子弹都没有进入身体的深处,也只是在皮肉当中。
先取的是右肩上的子弹,啪的一声,一个子弹被硬生生的取了出来,此时此刻,沈夜快要晕了过去。
而接着,又是第二个子弹,这个子弹比第一个还要难取一些,毕竟在胸部。
沈夜是强忍着剧痛,把摄子一点一点的刺入其中。自己给自己取子弹就有这点不好,容易找不到方位,一找不到方位就会刺错地方。
偏偏刺错地方,很痛。
这时候沈夜没有痛昏过去,也完全是因为属性点上,精神上的1.5,这是正常成年男子的一点五倍,这个素质提高之后,也没有那么容易痛昏过去。
继续的用摄子找,好不容易才找准了方位。
砰!摄子碰到了金属之物,是子弹。
沈夜强压着惊喜,硬生生的一夹,猛力一拔,啪的一声,血直接的溅了出来。
两个子弹,终于都拔了出来。
沈夜直接的到店门处,挂了一个暂不营业的标志,就再也忍不住,直接的昏倒了过去。
其实沈夜这种拔子弹的手法,简直是粗暴到极点。若是正常的成年人学他这么拔子弹,当场就要了结性命。好在他现在的体质的属性,是正常的三倍之多。
……
也不知过了多久,沈夜终于醒了过来。
一看时间,自己睡了足足十八个小时。
肚子里面,更是咕咕的饿。
好在这里是餐馆,有的是吃食,做了一顿之后,开始疯狂的大吃了起来,把腹中的饥饿感给抵消了,看向自己的伤口,发现好了许多,伤口甚至已经开始结疤了。按理来说,枪伤的枪口没有这么快好才对?一天结疤,开什么玩笑?
莫非,又是体质强大的功劳。
到了第五天的时候,沈夜就发现自己的伤口彻底的好了,而且更惊奇的是,连伤疤都没有留下,无论肩部还是胸口,都恍如没有受伤一般。
在第六天的时候,沈夜感觉到了似乎有人在悄悄的监视着自己。
看来,在营救温秀婷之事上面,自己确实引起了一些嫌疑。毕竟自己也算温秀婷的亲人之一。再加上上次被自己是水门巷拆迁事件当中的一员。
沈夜的应对方法很简单,直接的脱得只留下三角裤,到海中洗了一个澡。
全身上下,一点伤势也没有。
而众所周知,筷子魔前几天受了枪伤。
所以,沈夜的嫌疑,直接的清洗得干干净净。
任是神仙也想不到,沈夜的体质是如此之奇特。
(在书评区看到说主角,杀了鹿有为之后为什么不用手枪。很简单,我这本书的主角打算用拳头打斗,所以没打过手枪的主意。我这本想写拳拳到肉,热血激昂的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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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找不到的筷子魔
筷子魔杀死鹿有为之后的第十天。
宁县公安局。
孟志坦孟队长。
小苏苏秋。
小林林晨。
以及其它几个刑警,聚在一起。
在桌面上,放着一大堆一大堆的资料。
其中一块放着几十张的照片。
其中有一张,赫然是沈夜的照片。
苏秋沉声说道:“这六十八张照片,都是我们列出来的,与那九个女性相关的嫌疑人。这十天内,我们通过各种办法,去查探。发现这六十八人身上都没有枪伤。也就是说,这六十八个人,基本没有嫌疑。”
“筷子魔现在一定有枪伤在身,而这么短的时间内,他的枪伤不可能好。而这九个女性相关的六十八个嫌疑人身上,都没有枪伤吗?也即是说,这六十八个嫌疑人都不是筷子魔吗?”孟志坦皱着眉头:“小林,最近医院方面怎么样?特别是黑暗当中的诊所。”
在地底下,有些私人的诊所,专门接各种各样的私单。
这些私单当中,有被砍伤的,也有枪伤。
收费高昂,但是个人消息不外泄,而且手艺高超。
“我这十天,一直派着人盯着那些私人诊所,但是却没有找到受枪伤的人。”林晨沉声说道。
“也就是说,现在还没有找到筷子魔吗?”孟志坦皱着眉,有些头痛。
筷子魔已经犯了两起案子。
上面已经相当震怒,重重的压力压到了他们的身上。
但是偏偏,现在一切的线索都断了。
而这十天来,道上也在疯狂的拿人马,去查受枪伤的人,一定要找出谁是筷子魔。但是奈何,任是东熊和西狼这两位大佬,花多少精力。都压根儿没有找到受枪伤人的消息。
说起来,到有一件事挺搞笑的,有一个越南仔到这边来,这个越南仔本身受了枪伤,结果被怀疑是筷子魔,弄得道上一片混乱。最后越南仔直接被西狼的狼王枪杀在公海上面。但道上混的都明白,筷子魔依然在。
……
一个月后。
已经是四月份了。
此时,筷子魔杀鹿有为引起的风波,消散得七七八八的。
天气已经摸到了三十度的边。
宁县的白银沙滩,空气当中已经散发着栀子花的香味。
海边小筑当中,couldwriteabook这首歌,轻松悠扬。
沈夜并没有坐在海边小筑内部。
而是坐在大门边。
感受着海风,扑面而来的感觉。
当时,会选择在这里开店,本来就有享受这里海风的意思。
正在此地,感觉天边似乎明亮了一下。
一个女子,由着街边,袅袅婷婷而至。
让街边很多的男人,不由自主的把目光,凝在了这个女子的身上,然后都不由自主的吞了吞口水。
这个女子是一个典型的瓜子脸,清秀,带着几分楚楚可怜的味道。但是相对的来说,这个女子的身材太好了,明明只是一米五五左右的身材,却拥有着惊人的****。随着走路,那****也上下的跳动着,非常的吸引人的眼球。
中国女人平均的罩杯也就是a或者b,但是这个女子却绝对有d,甚至e。
而且,这个女子的脸蛋也相当漂亮啊,皮肤又白又嫩。
最普通的地摊货,也无法掩盖这个女子的天生丽资。
这个女子的目标,显然是海边小筑。
沈夜马上站了起来,笑了笑:“是嫂子啊,怎么有空逛到这里来。”
这个女子,正是沈夜堂哥沈叠的妻子温秀婷,也就是沈夜的堂嫂。
看到温秀婷有些犹豫的样子,沈夜推开了海边小筑的门:“嫂子,有事就进来谈吧。”
现在不是吃饭的时间点,海边小筑内部空无一人。
温秀婷点了点头,随着沈夜走进了海边小筑的内部。
沈夜看出温秀婷有些尴尬的样子,也不由的笑了笑:“嫂子是喝咖啡,还是橙汁?或者纯净水?”
“纯我来一杯水好了。”温秀婷接过了沈夜递过来的水,她再绺了绺耳际的头发,动作自带着一种妩媚,一副想说又不知由何说起的样子。
“嫂子你想说什么,就直接说吧。”沈夜笑了笑。
温秀婷又顿了一顿,终于开口:“沈夜,你就是……筷子侠吧。”
她的话才刚刚问出口。
沈夜就已经面色大变,直接的把她给顶到墙面上,死死卡住她的咽喉:“你怎么知道的?”
温秀婷被顶得有些难受。
沈夜发现自己再用力,会把纤瘦细弱的温秀婷直接的卡死,干脆把手放松了一些。
“沈夜,你的右耳背后,有一个痣。我以前注意到过。而你那一天晚上,你转过身的时候,我发现了你这个痣。”温秀婷小声的解释着,马上她又说道:“不过你放心,是你救了我一命,若不是你,我就要沦落到那个地方去,我是怎么也不会告发你的。”
“告发救命恩人的事,我温秀婷还做不出来。”
“而且,你是大名鼎鼎的大侠,你做的事情,虽然违背了法律,但却是行侠仗义,我很崇拜你。”
沈夜的大脑有一刹那真的很乱,自己是筷子魔的事情,绝对不能外泄,温秀婷值得自己相信吗?思考了会儿开口:“你既然怀疑我是筷子魔,为什么现在才来?”
“之前一直有警察在调查我,以及其它八个女性,怕我们身边的人是筷子魔。事情过去十五天,才把监视给撤销了。而现在过了一个多月了,一切都风平浪静,我才来找你的。”温秀婷解释着说道:“这事掩埋了一个月,我若真要告发你,也不会等到一个月后来找你。”
“这么说也是。”沈夜松开了手,把温秀婷放了下来:“嫂子,不好意思,我刚才情绪紧张了一些。”
“你会紧张也正常,毕竟你是筷子侠的事情,一旦泄露,麻烦就大了。”温秀婷点头表示理解。
沈夜现在也放松了下来。想找一面镜子,但是在自己的海边小筑居然找不到。
最终还是温秀婷,拿了她平时带在梳装包当中的镜子给沈夜。
这么一瞧,发现自己的右耳边上,确实有一个小黑痣。
这是自己以前都没有发现的漏洞,还好第一个发现的是自己的嫂子,不然的话,不堪设想。
第三十四章 第一个服务生
海边小筑。
沈夜跑到了卫生间冷静了一把。
拧开水龙头,给自己洗了一把脸。
怎么办?
就这样的放任温秀婷离开?自己做不到。
这样,太不安全了。
但是,要杀了温秀婷,刚才用正义之眼扫瞄过了温秀婷,得到的结果是这样:“温秀婷,平时喜欢做好事,帮助过不少人,正义值一。”
罪恶值五以下的人不杀,更不要说正义值为一的人。
水龙头的水,还在哗哗的往下冲着。
有了!
把温秀婷留在自己的海边小筑,当一个服务生,就近看着,这样自己能心安一些。虽然未必有用,但总在自己的身边看着。
打定了主意之后,沈夜关上了水龙头,走到了餐厅的正厅当中,坐在了温秀婷的面前:“嫂子,你现在是在梦园酒店当服务生吧,那里工资多少?”
温秀婷有些楞住了:“工资一千八,怎么了?”
“来我这干吧,我这也正好差服务生,我给你一个月四千块。”沈夜认真的说道。
温秀婷也不由的楞住了,好半晌才凝视着沈夜道:“你担心,我会去告发你?”
沈夜不承认也不否认。
“我温秀婷绝对不是这样无信无义的小人。”温秀婷也不由的气急,她那硕大的胸,也不由的气得上下起伏,但最终也只有点头:“行,我就在你这里做。但你不用给我四千,还按一千八的工资给我就行了。”
“我这个店的利润不小,也不差四千块钱。而且嫂子,小南现在在读幼儿园,也差钱。”沈夜静静的说道。
若是说其它,温秀婷可能还会坚持。但是提到了她的儿子沈南,她也不由的感觉到一阵子的软弱,幼儿园涨学费到一千一,确确实实的她有些支撑不住。最终也只能默默的点头:“行,这是嫂子欠你的。”
“那就恭喜我这海边小筑,有第一个服务生了。”沈夜笑了笑:“嫂子今天把原来酒店的工作给辞了,再休息休息,陪小南好好的玩一玩。明天就来我这上班了。”
“嗯。”温秀婷点了点头。
……
温秀婷先去梦园酒店辞职,这个酒店本来就档次一般,温秀婷辞职的时候,酒店借口温秀婷没有做满一个月,所以这个月的工资不结了。
温秀婷也懒得计较。
到是在酒店工作的几个好姐妹,笑着说道:“秀婷,你连这个月的工资都不要了,辞了工作,是想干吗?是不是找到了大款包养。”
“秀婷妹子,以你这么大的胸,可以轻易迷死不知多少大款。”
温秀婷被这些人说得有些脸红,没好气的说道:“你们就在这里发骚吧,我走了,以后常联系。”
之后,骑着她二千块钱买的小电驴,直往老印刷厂小区而去。
沈保平当年是印刷厂的工人,在八十年代国营印刷厂还是很厉害的,当了工人都高人一等。不过马上就迎来了大经商时代,接着是大下岗时代,印刷厂都倒了。到是这印刷厂小区还挺立在这里。这个小区年数老,环境破,没有物业,没有停车位,基本上稍有本事的人,都买了新房搬离了这个小区。
温秀婷停好了自己的小电驻,再拿锁给锁好,这才走上了自己的家,家在三楼,其实也只是二室二厅,面积大约五十几平米。在八十年代这算是不错的房子,但现在明显太破太小了。而且住的人不但有温秀婷和沈叠小两口,还有沈保平和邓红这老俩口,五个人挤在五十几平的房子里面,简直是挤爆了。
温秀婷回来的时候,公公沈保平正在报纸,婆婆林娥在看电视剧,老公沈叠正在看在看着股票。
沈叠欠的是鹿有为的高利贷,但是鹿有为都死了,鹿有为集团也破灭了,沈叠见得没有债在身,自然就大摇大摆的回来了。
沈叠的长相与沈夜有五分相似,不过过多的失败次经商经历,让他没有沈夜身上那股锐气,有几分灰败之气。
至于儿子沈南,现在在幼儿园,到下午四点半的时候才要接回来。
温秀婷回来之后,麻利的到厨房,开始煮菜。
“老公,我把梦园酒店的工作给辞了。”温秀婷做着菜,一边与沈叠说话。
“什么,你把梦园酒店的工作给辞了。那小南幼儿园的园费怎么办?”沈叠问道,按来来说,一个大男人养家养孩才是正理,但沈叠习惯了温秀婷养小孩。
“我今天碰到了你的堂弟沈夜。他说他的海边小筑差人,看我经济困难,所以叫我去海边小筑帮他,工资给我开高一点。”温秀婷细声细气的说道。
“这样啊,沈夜那边一个服务生都没有,确实需要人帮忙。他那个海边小筑很赚钱的,给你开了多少工资。”沈叠问道。
“开了四千,这工资很高了。”温秀婷说道。
“四千啊,这还不错,算沈夜那小子不错。”沈叠说道。
吃了午饭之后,沈保平出去下象棋去了,而林娥去她开的小杂货店去了。
家里,就余下了沈叠和温秀婷两人。
沈叠突然说道:“老婆,你说怪不怪。沈夜才第一次开店吧,就大赚特赚。听二叔说,沈夜现在一个月的纯利就有五,六万了,这还仅仅只是开始,后面有可能赚得更多。而我毕业后开了十个店,却全是亏本。”
“听说沈夜做的菜,特别的好吃。”温秀婷也只能这样的解释着。
“不对。沈夜与我是堂兄弟。我以前又不是没有吃过他做的东西,他的厨艺也就处在还可以的地方,应当是有什么秘技。若是你能把他的秘技偷学到手。这样我们出去开店,岂不是也可以大发特发。赚了钱,先买一套大大的房子,最好有落地窗的那种,还要有个衣帽间,给老婆你用。”
“再买一个宝马mini,给老婆你开。”
“到时候,你也是富太太了。”沈叠描述着未来美好的前景。
温秀婷的面色已经变冷了:“我去沈夜的店做服务员,一般服务员二千就够,但是沈夜知道我们家情况困难。小南读幼儿园学费高,所以给的是四千块。我去了他店才知道,他店中压根不忙,本来不用请服务员的。我已经是承了他的人情,我若是再去偷沈夜的独门技术,我还是人吗?”
“沈叠,我以前认为你虽然经商屡屡失败。但好歹也是一个还可以的人。”
“但是,现在把生意打在了自己堂弟的头上,你什么时候品德这么低了?”
沈叠这一次亲自给温秀婷洗脚,就是打的这个主意,哪里料得到,才刚刚说出嘴,就被温秀婷给骂成这样。
他的要面子性格冲了起来:“好啊,才去沈夜那里工作,就替沈夜说起话来。我这么做是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咱们的家吗?”
“是,你是为了咱们的家。但是,你经商五年都失败了,显然不是经商的料。何不去找一个工作,脚踏实地的干。要走什么歪门斜道,算计起自己的堂弟。”温秀婷仍然板着俏脸说道。
“呸,轮不到你教育我。一个劲的帮沈夜说话,说不定,你与沈夜已经勾搭成奸。”沈叠气得口不择言。
“你!”温秀婷两只秀美的眸子当中,一下子就叠出了眼泪,她硕大的****,也气得一鼓一鼓。
“啪!”的一声,一巴掌直接的打在了沈叠的脸上。
“沈叠,你给我滚!”
第三十五章 买车
就这样,沈夜的海边小筑,多了一个漂亮又大胸的女服务生。
这让海边小筑,来吃饭的人,都多了二,三成。
这个世间的人,颜值党太多了!
不过,接下来的这几天,沈夜发现温秀婷的神色有些不对,眼眶总是红红的,也就问了几句。但是温秀婷什么也不说,沈夜也只有无奈的放弃追问。
沈夜继续的经营着自己的饭店,同时也在收集着东熊西狼的情报,打算哪一天,给这两位大佬来一个狠的。
不知不觉的,这个月又过去了。
沈夜数了数自己手头的现钞,发现这三个多月来的盈利颇为可观,除了给阿妈的二万块,自己现在手头,居然还有十五万之多。现在这么多钱用来干吗?
买房的话,现在的宁县房价八千左右,一百平要八十万,首付的话也需要二十四万,现在手头的钱不够。
算了,干脆买一辆车算了。
房的话,等攒钱攒得差不多再买一套吧,反正依着自己这海边小筑的赚钱速度,买房压力不大。
不过,自己虽然在高考完了之后,去把驾照给考了,但对于车并没有多少了解。
干脆,打开了大学的qq群。
“筒子们,十几万的车子,不超过十五万,买哪一辆比较好。”沈夜用手机打着字。
大学的qq群,有五十多人。比如自己的朋友万鹏,以及原来引进自己去传销组织的高子,都在群里。
“哟,小夜子这看样子是发财了,这毕业还没有到一年,就要买车了。”qq群里,一个叫丁香花的女孩子说道,这女孩叫丁香,是大专班上的女班长,长得也颇为清秀,而且性子开朗,与本班的男生女生的关系都还可以。毕业之后到不知道她去做什么了。
“开一家小店,混混日子罢了。”沈夜打着字。
“****,我还以为沈夜你就当上董事长,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了啊。”qq群里面一个叫飞天御猪流的说道,是沈夜同宿舍的好友之一,这货是一个动漫宅男,疯狂的喜欢动漫。大学毕业之后没有找到工作,干脆一合计,去一个动漫基地学动画去了,现在还没有工作。
“沈夜,厉害啊,这才毕业不到一年吧,就开始买车了,佩服佩服。”
“沈董,有什么发财的想法,带带兄弟们。”
“沈董,求教如何发财。”大学qq群里,一大群人开始叫了起来。
这到也是真话,大家都是毕业于羊宁大专这么一个大专,还是中文系。
这个出身,要找工作难之又难。
现在这个班上,除非像是万鹏这样的二代。其它的人,一半在工厂,一半在当文秘,都混得相当的惨。大多拿的是二,三千块钱的月薪。
沈夜绝逼是其中混得最好的一个!这叫同学们如何不羡慕妒忌恨!
“求各位不调侃,就是买一个十几万的便宜买菜车。不然的话,雨季马上就来,顶着大雨骑着小电驴很惨的。毕竟咱这又没有地铁。”沈夜在qq群中打着字,叫着苦。
“十几万的车子,其实没有多少选择。一国产,二日系,三德系,四美系。其它什么法国车,韩国车,都是非主流的非主流,考虑都不用考虑。”万鹏在大学同学群里面发言,这货就是一个官二代,很早就开始玩车。大学毕业就在老爹的支持下,买了一辆宝马x1。
“国产车,现在性价比是挺高的。比如说,哈佛h6就相当不错。但是国产车的故障多这也是真的,一般新车头二三年,故障不会太多。但是多开了几年,各种各样的故障就来了。就算是口碑极好的哈佛h6,也逃不过这点。你如果在意这点就别买。”
“日系吗?现在很多说日系皮薄不经撞,其实也是扯淡。日系的皮薄是故意设计成那样的,一旦发生冲撞的时候,可以把冲撞的力道给泄掉,这设计其实不错的。日系的车子优点是故障极少极少。缺点吗?设计都很老化,技术老化,基本都是十多年前的老技术。当然,还有一个缺点,万一碰到了民族情绪上升,反日游行的时候,可能会被砸!要做好心理准备。”
“德系吗?哈哈,朗逸神车。德系各方面都比较均衡。唯一不均衡的是价钱。德系的车如果能降下百分之十,百分之二十,还是很不错的。但现在这价,也就这样。算是没啥性价比的选择。”
“而且,大众十几万的车型有一个最大的毛病,设计太偏向于成熟,若是四十岁的大叔来开差不多。咱们这样的小年轻开着,不怎么对劲。”
“最后说的就是美系的车。美系的车外观漂亮,而且皮实,美国那边走的是肉糙皮肉的路线,但缺点也很明显,耗油高,比其它车要高百分之二十左右,而且故障率虽然比国产车要高,但是比起德系,日系要高一点。这些就看你自己决定哪一系了。”
“万鹏你这个键盘车神,果然了不起,这么多都能顺手道来。”沈夜赞了一声:“说起来,我比较喜欢美国车这种肉糙皮实的路线。要不买美国车?”
“美国车啊,就两个选择大众点。一个是福特,一个是雪佛兰科鲁兹。你百度搜下这两个车的图片,看中哪个选哪个。都是十多万的美系车,价格不会有多大的区别。”万鹏在qq群里面回答着。
沈夜在网上搜了一下,发现这两个图片看不出优劣:“鹏子,我打算现场看车现场买,你懂车,陪我一起去看看,看能不能杀到一个最低价。”
“行啊,反正我一天到晚也闲着。”万鹏点头:“那我开车去白银沙滩接你。”
“好。”
接下来,在万鹏的带领下,沈夜分别去了雪佛兰的四儿子店,和福特的四儿子店,挑了一番。
在四儿子店试车的时候,感觉着新福特这车的操控感特别好,是运动型的。相比起来,雪佛兰科鲁兹的操控感,没有这么好。
这车有现车,连落地一共十三万出头,沈夜直接刷卡付了全额款项,连贷款流程都省了。
(温秀婷这个人物是大纲当中的关键人物,没法。
有不喜欢嫂子的,我也没法了。
另,感谢装逼的右手,以及子迁的路过两人打赏。同样感谢各位的推荐票!)
第三十六章 锦衣不夜行
沈夜买了车之后,先回的是自己现在住的廉租房小区。
买车了当然要先秀一波。
人生的真谛,就在于装逼。
当年的项羽,都吼出了这么一句话:“衣锦不还乡,如锦衣夜行。”
车,驶进了廉租房小区。
然后,停了下来。
这里,住的都是水门巷那一批人。
租金,由着政府统一付了,等着安置房小区建好。
这些人看到了一辆汽车驶了进来,再看到下来的是沈夜,也不由的议论纷纷。
“沈夜啊,你这是哪借来的车?”有个大婶问道,这大婶是隔壁家的一个婶子,算看着自己长大的类型。属于嘴比较碎,但是人还可以的类型。不过沈夜最近比较怕她,因为她最近似乎在和自己的阿妈商量自己相亲的事,自己才二十二岁啊,相个毛的亲。
“刚刚买的。”沈夜回复了一句。
这个婶子的眼睛也不由的一亮:“刚刚买的?前两个月听你阿妈说你的店很赚钱,还不太相信,现在是真信了。”
而这个小区的一楼,也有很多闲散的中年妇人,老年妇人,这些人也马上议论了一声。
“听说沈夜现在在白银海滩那边,开一个店。现在一个月就可以赚五,六万了。”
“不太可能吧。开店大把人都开了,难赚钱得很,我有不少的亲戚还开亏了。沈夜也只是一个新人,怎么可能一开店就赚这么多。”
“这年头的事情,说不来啊。有的人就是开店赚钱,有的人就是开店亏钱,说不定的。”另外一个妇人摇头:“不然,他不会开店才三个月,就买了一辆好车。”
“原来看沈夜也只是一个大专毕业的,还只是中文系,毕业后又被骗去传销,是个没有出息的。哪里料得到,开了一个店,就一下子大逆转了。也许沈夜就是天生做生意的料。以后极有可能来个大发达。”
“我有个侄女,真真长得不错。我得去和林梅说说相亲的事。”一个大婶已经决定行动。
而这位大婶的话,也让旁边几人,都不由的眼睛一亮。
沈夜进了家中,把买车的事情一说。
阿妈林梅立即表情一变:“你啊你,才赚了几个钱,就开始乱花了。真是乱来。”
“正好手上有十来万块钱,到四儿子店看了看,这车比较顺眼就买了。”沈夜解释着:“再说了,我之前一个大老爷们骑着一个小电驴,真的不爽。有钱了当然换车。”
“就知道乱花钱。”林梅有些埋怨的说道:“有钱可以先买房子,以后你娶媳妇,人家要的第一个就是房子,而且,车也不会涨价,房子万一涨价怎么办?”
“阿妈,你就放一万个心好了。你儿子我会赚钱。争取过年前,就把房子给搞定,行吧。还必须是一百平以上的,好小区,咱们不住过几年政府安排的安置房小区。到了明年,阿妈你也去学开车,我给阿妈你也买一辆车开开。”沈夜笑着说道。
“算了吧,你阿妈现在都五十来岁的人,学什么开车。”林梅颇为高兴:“不过,也算你小子有心。”
等老豆沈家平回来,听说沈夜买车,也大吃一惊。他很后悔自己没有去学开车,不然也可以开开儿子的车,过过瘾再说。
这一天,家里都充满了喜气。
这年头,外面有钱的人多,买车的人也多,买车不算什么大事。
但是,对于沈家这种平时就贫苦的人家来说,买车可是一件非常有脸面的事情,让人不由的高兴。
……
沈夜在家里吃了午饭之后,才向着白银沙滩开去。
车,停在了海边小筑。
白银沙滩每一个店家的后面,都有一排停车位。
温秀婷看着沈夜的新车,她的美眸当中也不由的闪过了一丝惊讶:“这是你买的新车?挺漂亮的?”
“一般一般。”沈夜笑了笑。
“老板,我想下午请个假。”温秀婷说道。
“请假没问题,啥事?要我帮忙吗?”沈夜问道。
“我妈刚才打电话来,说我爸病了。所以想回去看看。”温秀婷说道。
“这样啊。”沈夜想了想:“嫂子我记得你在南岭镇上吧,那里算是山沟沟里面,又远,班车一天才六趟。等车都很麻烦。正好我提了车,我带嫂子去吧。”
“这怎么好意思。”温秀婷摇了摇头,拒绝着,她本性觉得不能这么麻烦沈夜。
“也不麻烦,我刚提了车正好想开一趟稍远些的,过过开车的瘾。”沈夜说道。
这一个月的接触下来,温秀婷到也知道堂弟决定的,很难更改。而且,温秀婷确实有些怕坐班车,她知道自己的胸相当的大,所以每一次坐车,总有很多男人在她的身边,总是要趁着刹车什么的,噌她一下。
若不是她在班车上骂过几个要占她便宜的男人,只怕要被噌更多的油水。
想到那些男人的面孔,就不由的感觉有些恶心。
而如果沈夜送的话,单独的小车多安逸,空间大,也不用挤。
最后她点了点头:“那就麻烦你了。”
“上车。”沈夜拍了拍车窗。
温秀婷坐上了车,虽然只是十几万的车子,但是比起坐班车又爽得很多。
沈夜随手插了一张cd在里面,播放着去年红的歌曲“南山南”。
就这样,一路风驰电掣的,往着南岭镇而去。
宁县下面辖着十个镇,但南岭镇绝对是里面最穷的,因为这个镇子,就藏在山窝窝里面,要出来都很不容易。
而温秀婷的家,在南岭镇长岐村,在南岭镇中更穷。
好在托现在村村通公路的福,到达长岐村一路都是平坦的水泥路。
新上手的福特轿车,行驶在水泥路上。
路两旁的风景,开始还有不少工厂,后面就是纯粹的青山绿水。
用了两个小时左右,终于到达了长岐村。
这个村子,已经很难见十多年前那种泥砖的房子,取而代之的都是二层,三层的小楼。经过了村口的时候,还看到了一条河床,被挖了颇深,不时的有挖沙的车进去。沈夜享受着操控车的感觉,然后把车停在了村中间一户二层小楼的门前。
当年堂哥沈叠结婚的时候,自己也当过伴郎,来到这里。
第三十七章 温秀婷的老家
沈夜开着车,与后排的温秀婷随意的闲聊着:“嫂子娘家是做什么的?”
“种田。”温秀婷回答道。
“有多少田?”沈夜问道。
“本来只有六亩地,但是种了别人的地,一共有三十多亩吧。”温秀婷答道。
“三十多亩,那应当不少赚吧。”
“哪。”温秀婷摇了摇头:“按理来说,三十多亩地,应当赚得还可以。但是,我们这里与别处不同。在我们村里面,有一个叫吕大奇的恶霸。这人欺行霸市,一个人垄断了整个镇的化肥生意,其它人都不能卖化肥,只有他一个人能卖。而他的化肥价钱,高得要死,比其它地方,都要贵上很多很多。种地赚几个钱,全是给他赚了。”
“这人在八十年代的时候,就因为捅伤人坐过牢。后面更是几进宫。本身是敢打敢杀的人,这几年更是养了几个小混混在手底下。而且听说,他与镇上有些人有关系,后台非常的硬。曾经人有想告到去告他,一点用也没有,告状的那个人,还被吕大奇痛打了一顿。”
“乡镇上有恶霸。”沈夜也不由的一怔:“如果他这化肥卖得其它人贵,为什么不去邻镇,或者县上去买化肥。”
“各地卖化肥的,也就是那么几家。只要哪一家卖化肥给我们镇上的人,吕大奇就会上门去闹。他本身就是泼皮,手底下还有几个混混。久而久之,渐渐的就没有人卖给我们镇上的人。大家都只有去买吕大奇那里的化肥。”温秀婷细声的解释着。
沈夜的眼中,闪过了一丝敏锐的杀机。
大恶,比如说鹿有为,马国生这样的大佬,当然要除。
但是,像是小恶,比如说镇上的恶霸,既然碰到了,当然也要除掉。
当然,现在还是一面之辞,自己还要见到吕大奇的面,用正义之眼探一探,看此人是不是真的本地的恶霸。
……
车子,停在了温家。
这是一幢二层的小楼。
乡间起小楼相当的便宜,像这样的乡间小楼,二十万也不用。
“嫂子,到了。”沈夜拉开了车门。
温秀婷走了下来。
而接着,一个五十来岁的苍老妇人走到了门前,她先是看了温秀婷一眼,再用好奇的目光看向沈夜:“这位是?”
“阿妈,你来了。”温秀婷马上介绍着:“这一位是沈叠的堂弟沈夜,现在他开了一家餐厅,我在他的餐厅当服务生,待遇非常不错。他刚买了车不久,听说我要送小南回来,这回来的路途颇有些远,赶班车太挤。所以送了我一趟。”
沈夜连忙说道:“温婶好。”
“你就是秀婷的老板。麻烦你送秀婷回来,眼看就要中午了,就在这里吃午饭吧。”温婶笑着说道。
“不用了,不用了。”沈夜连忙客气道。
但是温婶也相当热情,硬生生的要拉着沈夜吃午饭。
最后沈夜别不过热情,只有点头答应。
温秀婷由着车后备箱里面,拿出了一袋苹果,一袋奶,一根人参,一包三七,问道:“阿妈,老豆怎么病了?要不要紧?”
“你这孩子,回就回来,要买这么多东西干吗?”温婶骂了一声,听到了温秀婷问其老豆的病情,才叹了一声:“你老豆啊,这是被气病了。”
“老豆好好的怎么被气病了,到底是什么气的。”温秀婷立即问道。
温婶叹了一口气:“我们家不是养了一头牛吗?有一次放牛的时候,这牛走得快了一点,踏进了吕大奇他们家的稻田里面。然后,吕大奇就说要赔钱。我们也早知道吕大奇是一方恶霸,踩了点稻子,赔钱就赔钱吧。”
“但是,吕大奇硬生生的说,他那种田,是特别的实验稻。特别特别的珍贵,是什么国家特级品种。所以要赔五千块钱。”
“踩的地那点稻子,值个几十块就不错了,他就要赔五千。”
“我们自然不干。”
“但是吕大奇,带着混混闯了进来。”
“最后没有办法,我们赔了四千块钱,这事就这么过了。”
“但是这事却成了你老豆的一块心病,还没有两天,就直接的气病了。”
四千块钱,对于城市里的高薪阶级,真不算啥。
但是对于农村靠种地为生的,却非常的多。
温秀婷听了,也不由的气急:“什么?只是牛踩了一点稻子,最多值几十块钱的稻子,就要赔上四千块?这还有没有王法。”
温婶摇了摇头叹道:“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们这个地方,又不比县城里面。吕大奇啊,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恶霸。你说有没有王法,又有什么用。所以,这也是为什么我要你,和你哥一定要去城市,不要回乡的原因。你和你哥,都是瘦瘦弱弱的,真的回到了这村子,还不被吕恶霸给欺负死。”
温秀婷进去看她老豆去了,不过这病终究只是气的,并不算太重。看到了自己的乖女儿回来,病就好了几分。
就这样,温秀婷留在她娘家,照顾几天老豆。
而沈夜开着新到手的福特车回n县沈夜回到了海边小筑之后,正常营业,一点儿异常也没有。
晚上九点息业了之后,沈夜打了一个黑车,直接的往南岭镇而去。
打黑车的时候,尽量的把脸压低了一些,以免黑车司机认出自己的脸。
在做案之前,消除一切嫌疑,这是基本素养。
到了之后,付了五十块钱的车钱。
再然后,悄悄的向着长岭村靠近。
现在是晚上十点钟左右。
城市里的这时候,是夜生活才刚刚开始的时候,一大把年轻的男女,在舞厅,在夜总会,玩得嗨起。
不过在农村,现在却已经很晚很晚,大多数人家都已经熄了灯,但若是有人经过的话,狗会不停的哮着。
沈夜的目标也很明显,就是白天问清楚的,吕大奇的家庭地址。这里也养了几只饿犬,还没有等饿犬叫唤,沈夜就扔了几个肉包子进去,肉包子里面混了毒狗的药。片刻之后,那几只饿犬就已经倒地。
沈夜也悄悄的潜了进去。
第三十八章 吕大奇
吕大奇很富。
他的家,花了八十万才修好。而一般的农民房,二十来万就足够了。
这一套房子,号称是西式别墅,但具体是西式别墅当中哪种风格,吕大奇也不懂。反正他装修的时候,是要贵,更贵。要豪华,奢华。
他也不怕其它人疯狂宰他,因为,他找的都是镇子里面的人,镇子里面还没有人敢这样宰他吕大奇吕霸天。
此时,吕大奇正坐在一条长桌的桌边。
他的年纪现在已经有五十岁了,但是常年锻炼,使得他的身体仍然强壮无比,身上都是一块一块的肌肉。皮肤黝黑,眼神犀利,而且有一种天老大,我老二的嚣张气势。他的脸上,脖子上面都有疤,都是当年被人打伤的。但是打伤他的人,却伤得更重。
他的脖子上面,挂着一个粗大之极的金项链。
吕大奇有一个爱好。
他每天晚上,都要吃一斤狗肉,喝半斤白酒。
他享受着那种微熏的感觉。
而且,狗肉这是好东西,有了狗肉,他才能更好的在床上用力。
他的婆娘早就被他赶回了娘家去了,这种压根生不出儿子的婆娘有什么用。
他现在的身边人叫尤佳,是一个二十七,八岁的美貌少妇。这尤佳嫁的本来也是长岐村的一户姓王叫王龙的人家。吕大奇见得了尤佳美貌,一来二去就勾搭上了。而尤佳的丈夫王龙,知道了两人的奸情自然不能忍,叫嚣着要找吕大奇报仇。
但结果就是,王龙被吕大奇给打断了腿,差点儿没有活活打死。
王龙去告状,但是屁用也没有。
而吕大奇和尤佳两人,一来二去的,居然就直接的住在一起,开始同居。
王龙受了如此的奇耻大辱,偏偏自己又被打残了,在家乡已经抬不起头做人,无奈之下,也只有远去他乡打工,这么多年都没有回来。甚至有人谣传,王龙已经被这一对奸夫**给直接的合谋害了。这两人放在古代,就是西门庆,潘金莲。
而尤佳不但貌美,也是一个心狠的,与吕大奇简直是天作之合,两人一起做种种恶事。
吕大奇正吃着狗肉,尤佳穿着一层薄薄的粉色睡衣走了过来。尤佳身材极好,那****是d罩杯的,腰也颇细,臀儿极肥,当然,个子不算太高。但是也没有几个人,能十全十美。她的面色有些不好看:“大耿村子那边,有人由着邻镇,进了很多化肥。”
吕大奇听到了这话之后,也不由的狞笑了一声:“嘿嘿,到了现在还敢与我做对。哪个进化肥的,明天就找人,给我上门去打。打得他们一个个的重伤。这个秩序,绝对不能乱。”
“但是,听说大耿村那边,宗族意识比较强,比较抱团,只怕,有些不好对付。”尤佳有些担忧的说道。
“宗族意识强?比较抱团,哈哈哈哈。那就多叫些人。这年头小年轻,下手狠,胆子大,真打了起来,放倒了几个,什么宗族意识强,抱团,也没有屁用。”吕大奇冷笑了一声:“这种事情,如果我不立住,就用第二起,第三起。我们在这个镇子塑立权压,用高价化肥,一年赚二百来万。这可是大生意,岂能因为这个丢了。”
“打,给老子打。”
吕大奇吃了几斤狗肉之后,本来就下腹火热。而尤佳本来就是青春貌美,现在天气热了更是只穿了一件薄薄的粉色睡衣,可以直接的看到内中的一些大好春光。吕大奇更是下腹发热,一把搂住了尤佳:“你真是越来越美了,来,我们进屋里去。”
尤佳也快到三十,正是如狼的年纪,本身又是一个淫,荡的性情,当下吃吃的笑着,任由着吕大奇施为。
……
而此时,沈夜正在屋外,以正义之眼打量着屋内的两人。
“吕大奇,欺行霸市,早年杀了两人,***良家妇女,勾搭有夫之妇,重伤多人。罪恶值,十三。”
“尤佳,**一个,与吕大奇***甚至与奸夫一起殴打过自己的丈夫,同时,与吕大奇一起做过多桩罪恶之事,同时还**多人。罪恶值,二。”
在正义之眼的评价里面,一般只要没有杀过人,罪恶评值不会太高。比如说尤佳,这样恶毒的妇人,罪恶值才二点罢了。
沈夜的规矩是,罪恶值超过五点的,杀。
未超过五点的,不杀。
当然,沈夜顺手戴了一个面具。
这个面具,并非是原来的关二爷面具。
而是今日自己所绘的,武松面具。好在自己也有些美术功底,所以现在讲究自己绘面具。面具绘得非常的形象。
戴上了面具,气质也猛然的一转变。
除暴安良,杀死强夫***正是武松所为也!
……
吕大奇正在尤佳的娇躯之上活动着,尤佳也正活动着娇躯,以便更刺激。
吕大奇对着尤佳说道:“佳佳,今天我们玩强,奸戏码怎么样。我当强,奸犯。你当被强,奸的弱女子。”
尤佳白了吕大奇一眼:“死相,还喜欢玩这一套。但是要做戏就做全套。我站在屋外,你把我强抱进去,这才像是强掳良家妇女的样子。”
吕大奇听了,更是不由的眉角一亮:“正是这样,还是你会玩,心肝小宝贝。”
尤佳打开了门,站到了门外,一副看着外面的样子,做戏做足了全套。她的风情就算是在夜色之下也无比的浓郁。
正在此时,在黑暗当中,突然的出现了一只白晰的手。
一下子打在了尤佳的后脑。
尤佳整个,软绵绵的倒下。
而一个戴着武松面具的人,由着黑暗当中走了出来,一把拖住了尤佳的身体,再把其身体放在地面上。
接着,才看向了吕大奇。
吕大奇本来正想施展出本事,与尤佳这个俏佳人大战一番。哪里料到突然生出了这样的变化,他不由的目光一紧:“你是什么人?”
“什么人?一个除暴安良的人。”沈夜淡淡的一笑:“也是即将取你性命的人。你,做好受死的准备吗?”
(常例解释时间。第一,有人说主角现在还不懂任何武功。嗯,主角现在才三级啊,一切还早。
第二,说警察现在还没有找到主角不现实,主角确实被警察列为怀疑对象。但是那一次受枪伤后五天好,然后游泳让警察看了一遍,发现没枪伤。嫌疑洗脱。
另,感谢楚国高士,嗯等待,姜子牙看落叶,刘利金的打赏。感谢各位的推荐票!)
第三十九章 小恶亦除
吕大奇听了之后,也不由的失笑:“啧啧,除暴安良,行侠仗义,你的脑子被烧糊了吧。飞仔啊,敢弄到老子头上,你个飞仔啊,也不去打听打听,老子什么名头,找死。”
飞仔,是两广地带,骂人小流氓的话。
沈夜淡淡的一笑:“你什么名头,一个镇上的土霸王罢了。还真以为自己是个什么大人物?”
“烂飞仔,你真是作死。”吕大奇冷哼了一声,他由着桌子底下,摸出了一把长约一寸多点,看起来寒光烁烁,锋利之极的杀猪刀。
九十年代,他刚刚出狱的那些年,到是老实了几年,当了几年杀猪匠。
但也就是这几年,把他的力气锻炼得非常的大,普通的成年男子,都压根比不过他。
他曾经拿着一把杀猪刀,把一个光棍由着村头追杀到村尾,让那个光棍跪在他门前认错。
而此时,吕大奇握着手中的杀猪刀,朝着沈夜直接的砍了过去。
他也是有分寸的,这一记并没有向要害而去。
毕竟,这年头杀人麻烦太多。
他当年因为杀人的事,坐了足足的八年的牢,还是减刑再减刑的结果。
杀猪的尖耳刀,刀光霍霍,寒气逼人。
沈夜斗过马国生,鹿有为这样的大佬级人物。他们一个是手底下有练家子高手,一个手上有枪,再要应付区区一个乡霸级的人物,简单之极。毕竟,无论是力量属性,还是敏捷属性,或者体质属性,都远超过正常人的几倍。
在其它人看来很快袭来的杀猪刀,在沈夜看来,却慢得可以。
只是稍稍的一偏身,就避开了杀猪的尖耳刀。
右手再猛然的一抓,就已经抓到了吕大奇的右手上,猛然一用力。
“撒手!”
吕大奇吃痛不过,立即撒手。
那把杀猪刀,也拿不住,直接的往地面上落去。
而沈夜却已经左手抓住了杀猪刀,刀身速度奇快的一带,直接的在吕大奇的咽喉上面一切。
刷!
一道血光飙起。
整个动作快得可怕,吕大奇连反应的时间也没有。
接着,吕大奇整个人,无力的倒下。
他的眼瞪得大大的,显然没有想到,他的土霸王当得好好的,莫名奇妙的突然杀出了一个人,就这样把他给干掉了。
砰!
血流在地面上。
沈夜轻轻的吹了一口气,这一次并没有报警。
这一次与前面几次都截然不同,只是击杀一个恶人罢了,算是一桩子小事,没有报警的必要。
不过,到是有些意外的惊喜。
自己升二级的时候,还是斩杀了马国生一伙人之后。而且当时的二级升三级的经验条,就已经冲到了三分之一稍多点。
然后,最近这段时间,自己斩灭了鹿有为一伙人,再加上这个吕大奇,到是把经验条给充满了,可以升级了。
沈夜,侠客,一转职业。
等级:三级。
阵营:正义阵营。
初始基础属性:
精神力2(正常成年男性为一,精神力越高,用出来的法术威力越强。)。
力量5(正常成年男性为一。)
敏捷3.1(正常成年男性为一。注:敏捷越高,无论是移动的速度,还是出手速度,都会越快。)
防御4(正常成年男性为一。注:防御越高,被攻击时受的伤害越低。)
体质4(正常成年男性为一。注:体质越高,耐力越好,受伤害之后恢复得越快。)
由于身体属性的变强,肌肉再度隆起,变得越发的有力量。人体本来应当有六百多块肌肉,但是现在肌肉群的数量却上升了,赫然到达了八百多块的数量。而且不仅仅是力量上的提升,感觉自身的肌肉硬度,以及肌肉的活跃度都大大的提升了一截。
甚至,看着前方离自己三米远的桌子的时候,有把握在更远的时间冲过去。
力量更大,速度更快,防御更强,体质更强!
升级之后,属性提升,是身体全方位的提升!
不过,问题也来了。
侠客三级升侠客四级,所需要的经验值就更多了,要升上去颇是困难。
沈夜到也没有多想,悄悄的把该收拾的就收拾了,退出了这间屋子,然后……脚步加速,争取今天晚上走路回n县完美的不在场证明。
……
而南岭镇长岐村。
尤佳在迷迷糊糊当中醒了过来。
她现在还不知道,自己怎么晕睡了过去。
想到当时,自己与吕大奇正在玩强,奸游戏,转念一想,不会是吕大奇太用力了,不小心让自己昏了过去吧。这个冤家,明明已经五十岁了,却还那么有精力,而且有那么多的花样。比起原来那个毫无情趣,木头一般的老公,可是强多了。
不过,自己还是要把结婚证给办下来。吕大奇这个死鬼没有儿子,估计也生不出儿子。以后吕大奇死了,这庞大的家产可就全是自己的了。
吕大奇这死鬼,这些年在镇上当恶霸,卖化肥,威逼其它人,赚了很多钱。
她一点也不怕吕大奇和前妻生的女儿做怪,这些女儿在吕大奇那边一点脸面也没有,如何斗得过自己。
“哈欠!”尤佳迷糊的站了起来:“这个死鬼,让我现在还躺在室外的地面上,难不成他在室外就把我弄了。真是死鬼。花样就是多。”
尤佳站了起来走了几步,结果就看到了一片血色,倒地而毙的吕大奇,以及一把锋利之极的沾血的杀猪刀。
“啊!”尤佳的大脑几乎一片空白,也不由的尖叫出声。
好半晌,她才恢复了一点理智,连连打着电话:“110吗?这里有凶杀案,我们村的村民吕大奇被杀了。”
电话那头也不由的一怔:“是哪个村?”
“南岭镇长岐村。”尤佳连忙报着名字。
“哪幢房子?几号?”电话那头问道。
“我们村子最高的一幢房子,这个村子只有这一幢是四层。”尤佳慌乱的说道。
“好,你们不要破坏现场,一会儿警察就会到。”110那头说道。
“是,是。”尤佳连连点头。
第四十章 恶霸死
一个小时之后,县里的警察就下来了。
带队的人是苏秋,也就是孟队喊的小苏的那个。同时还有几个助手。
毕竟,这不是什么大案子。
苏秋驱车到达了长岐村的时候,已经十二点钟左右。
他停下了车,走进了吕大奇的房间。
此时的尤佳,还由于太惊慌,连那睡衣也没有换上去。这让血气方刚的苏秋,也不由的呼吸加重了不少。苏秋正了正神:“是你先发现这具尸体的?”
“是啊,是啊。”尤佳点头。
“你是死者的什么人?为什么在他家还穿着睡衣?”苏秋敏感的问道。
尤佳有些吱吱唔唔的,好半天才有些难为情的说道:“我是吕大奇的女朋友,不过很快我们就要领证结婚了。”
苏秋看看尤佳二十七,八的年纪,再看看死者的年纪,不由的在心里呵呵的笑了两声:“死者死亡的时候,你在哪里?”
尤佳吱吱唔唔的把当时的情形说了一下,最后有些迷糊的说道:“我当时就昏了过去,等我醒来,大奇就死了。”
苏秋也不由的一皱眉:“如果你说的是真的,凶手当时应当正在门外。然后你一开门,凶手就趁机打昏了你。再一对一的搏杀了吕大奇。院子里面的狗都中了毒,显然是吃了毒包子的后果。这把杀猪刀,是哪儿来的?凶手的吗?”
“不,这是大奇的,他以前是一个杀猪匠,所以留着杀猪刀。”尤佳解释着。
“凶手击昏了你之后,一定有动静。而杀猪刀在这里,表示了吕大奇拿出了杀猪刀。他的年纪还不算大,又当过杀猪匠,武力值一定不低。这样的情况下,凶手可以一对一搏杀吕大奇,这个凶手的武力值也不低。”
苏秋在四面八方都检查了一遍,做出了以此的分析:“吕大奇平时得罪过什么人吗?”
尤佳又有些吱唔了。
“我问的是,他平时得罪过什么人?这很难说吗?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最近又与什么人起冲突。”苏秋有些不解的说道。
“他平时得罪的人太多了,整个镇子,恨他的,没有一百,也有八十。”尤佳说道:“但这几天,到是没有与什么人起冲突。”
苏秋有些不解,他毕竟才入警队没有多久,对于社会黑幕了解并不算太多。
尤佳简单的解释了几遍。
苏秋差点在心里说,杀得好,这样欺行霸市的乡镇上的恶霸,死了更好。不过他既然当了警察,还是要收集一番指纹的。但是收集来收集去。却什么也没有收集到。凶手做得太干净俐落,没有破绽。
苏秋继续的调查着,他到是没有把这一桩案子,与筷子狂魔的案子联系在一起。毕竟,筷子狂魔都是做大事的,而眼前这桩案子太小了,不像筷子狂魔的风格。
第二天一大早,整个长岐村,乃至整个南岭镇,都传播着吕大奇这个镇上霸王死了的消息,无数农民兴高彩烈,很多家更是直接的燃起了爆竹,噼噼啪啪的打着,庆贺着吕大奇的死。
“杀了吕大奇的人,是好人啊。”
“是啊,吕大奇这样的恶霸死了,我们都有好日子过了。”
“我们种地,也可以多赚点钱。”
“是啊。”
……
海边小筑。
放着一首八十年代的老歌,刀剑如梦。
“我剑何去何从
爱与恨情难独钟
我刀划破长空
是与非懂也不懂
我醉一片朦胧
恩和怨是幻是空。”
沈夜正在听着歌,这种八十年代的老歌曲,相当的动听,让人不由的回忆起童年。
正在此时,门被推开了。
今日的温秀婷,上身是白色蕾丝上衣,袖口,领子处,都有精巧的边。而下面是蓝色的有白色圆点的裙子。下面是白色的白色袜子,蝴蝶结的白色鞋子,整个人仿佛是童话当中走出来的公主。温秀婷本来年纪就不大,穿上这样显嫩的衣裳,更显得只有二十岁的模样,只是胸前鼓鼓胀胀的,相当惊人的容量。
“嫂子来了。”沈夜随意的招呼了一声。
温秀婷一步一步的走到了沈夜的面前,俯视着沈夜:“我们那个村的吕霸王吕大奇,是你杀的?”
沈夜正在调试着吉他,高中时候学的吉他,当时听说学吉他最容易追妹子。哪里料得到,到了大学的时候流行的就不是吉它,而是汽车票子了,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一个女朋友,这真是令人悲伤之极的事实,听到了温秀婷的问话,头也没有抬:“对啊,怎么。”
“你杀了他?就因为在我家听到的那些话?”
“不,你搞错了一点。我杀人,必定有因。我现在手头上也杀了一些人。但是我可以保证,我所杀的人,个个都是恶徒,若非贪官污吏、土豪恶霸,就是大好巨恶、负义薄幸之辈。绝无错杀一人。吕大奇此人,不说他欺行霸市,强,奸良家妇这些破事儿,他的手头上,有两条人命。警察发现,判刑的只有一件。”沈夜淡淡的说道。
“我不是怪你杀人,我只是有些感动。你之前为了我,杀上了鹿有为的老巢,那鹿有为乃是n县地下四大巨头之一,手下精兵强将不知多少,更有枪在手。你都受了枪伤,好不容易才恢复过来。现在为了我,更是杀了吕大奇这个恶霸,感谢你。”温秀婷的声音,略有些低沉和感动。
是的!
她与沈叠成亲之后,沈叠一直开店,倒闭,开店,倒闭。一直是她在努力的工作,提供家里的吃穿用度,花钱给儿子买奶粉,上幼儿园。成亲四,五年,她从来没有一种被人守护的感觉。
但是,现在与沈夜在一起,她却有一种被人守护的感觉。
当然,温秀婷也明白,自己这么想是不对的。
自己既然嫁给了沈叠,无论沈叠再不好,自己都要为他守着贞洁。
挥了挥脑子,她把脑海当中乱七八糟的想法,全部甩掉。
沈夜正想说,什么和什么吗?自己杀这些人,只是正好碰到罢了。不过,沈夜发现现在,海边小筑内的气氛,有些暖昧和尴尬。
第四十一章 发现奸1情
海边小筑是中午和晚上营业。
中午二点半之后可以回家,只要四点半之前来工作就行。
温秀婷感觉到海边小筑现在暖昧的气息,也有些呆不下去,在二点半就骑着小电驻,往家里赶去。她现在还感觉自己的脸如火烧一般。
路上,遇到了以前在梦园大酒店的女同事,叫玲子,她一见面就低声开起荦笑话:“哟,秀婷,你现在的气色不错啊,是老公滋润得不错,还是包你的富翁滋润得你不错。”
“去你的,我现在是正当上班好不。”温秀婷被说得脸上一羞,很多人说结了婚的女人耻度会高上很多,但是温秀婷还是容易脸红。
和女同事聊了几句,又聊了梦园大酒店最近发生的一些事情。比如说一个女服务生,勾搭到了酒店经理上位,成了领班之类的。
温秀婷骑着小电驴,向着家的方向赶去。
就这样,迷迷糊糊之间,温秀婷来到了那个老小区。
把小电驴给锁好,连上了几楼,正要拿锁开门。
结果,里面传来了一阵子怪异之极的声音。
啪,啪,啪,啪。
“宝贝,你的身子太软了。”
“你也太能干了。”
“真痛快啊。”
“再加一把力。”
一阵一阵的****袭来,男女乐在其中。
而且,温秀婷可以肯定,其中的男声,赫然是自己丈夫沈叠的声音,至于女人的声音,到是没有什么印象。她的大脑几乎处在失神的瞬间,她与沈叠成亲四年的时间,一直恩爱有加。从来没有想过丈夫会出轨。她发现自己完全不能思考了。
过了片刻,那****终于停了。
门也被打开了。
一个浓妆艳抹,看起来大约三十四,五岁,长相一般,但打扮之后也能看,胸大臀肥,穿着黄色衣服,露出深深的事业线的女子,由着门内走了出来。她走出来的时候,随意的打量着四面,看到温秀婷的时候,她略略有些吃惊。
但是,却并没有半点的惊慌。
而是失笑了一声,带着几分讥讽的看向温秀婷。
然后,压根没有理会温秀婷,而是踏着她那至少十厘米的恨天高,甩着略有些胖的腰肢,趾高气扬的走了。
温秀婷只感觉自己的脸上,被重得的扇了至少三个巴掌。
她有些无神的拉开了自己家的防盗门,走了进去,看着还光着上半身,下面穿着短裤的沈叠。
沈叠正在享受事后一根烟,快活似神仙的感觉,看到了温秀婷进来的时候,明显有些措手不及,香烟啪的一声,由着嘴角跌落在地砖上:“你怎么回事了?一般不是下午二三点钟,才回来休息的吗?”
温秀婷的唇角,闪过了一丝苦笑:“是啊,我若是不回来,又岂会撞到你与那个女人的奸情。你不会还怪我撞破了你们的好事吧。给我一个解释,那个女人是谁?”
沈叠怔了好久,突然的由着烟盒里面拿出了一根烟,抽了一口:“既然你已经看到了,我也就不用再隐瞒了。”
“我,出身在一个平常的工人家庭。”
“在gd这个地头,一般工人家庭当然没有前途。有钱的,都是那些官二代,富二代,做生意的。”
“我小时候,用的书包是那种布缝的书包。而我的同学,用的是高档的国外买的书包。”
“我小时候,穿的都是地摊货。我的同学,穿的却都是各种各样的牌子货。”
“我上学的时候,请不起家教。而我的同学,却是请着各种各样的名牌老师当家教。”
“我很早很早,就受怕了贫穷。”
“而且,我知道我成绩不怎么样,去老老实实的上班,要摆脱贫穷太难了。”
“所以,我大学毕业之后,就不停的做生意。”
“做生意,才是发财的途径。”
“但是,不知为何,无论怎么做生意,我都只有输一条路。”
“输,再输。”
“我这些年来,没有赚到什么钱。”
“我现在还住这种六十来平的老房子当中,而且还是五口人一起住。这样说吧,我们晚上要做那档子的事,都要小声一点,以免被老豆阿妈听到,我现在更是混得惨,连儿子的幼儿园学费也付不起,要你来付。”
“我努力的赚钱,却只是这个结果。我很痛苦!我要发财!但是连续亏了这么多次,却连开店的资本也没有了。”
“上一次,我叫你把沈夜的秘方给盗来。如此,我们可以利用这个秘方赚大钱,过好日子,结果你节操够高,坚决不做这种事。”
“我受不了这样的穷日子了。”
“刚才走的,我叫她李姐。李姐的身家一千万左右。年纪虽然大了些,但也只是三十四岁。”
“我只要和李姐结婚,马上就可以不用过穷日子,也立马成了千万富翁。”沈叠沉声说道。
“秀婷,我爱你。我真的真的真的很爱你。”
“我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在大学的校园里面。那时候,我走在路上,突然看到你那一个回头,青丝披肩,我就深深的爱上了你。”
“我还记得,我们成亲的时候,那么多的人羡慕我娶到如此美丽的你。”
“我还记得太多太多的事情。”
“但是,我现在已经二十八岁了。已经不是有情饮水饱的日子,我要过好日子。”
“所以,你明白我吗?”
温秀婷听得目瞪口呆:“也即是说,你要和我结婚,和那个李姐结婚,靠吃软饭,成为千万富翁,不再过穷日子吗?”
“对。”沈叠有些艰难,但还是很坚定的点了点头。
“很好,很好,很好。”温秀婷的面色出奇的难看,但是马上就哈哈大笑:“我喜欢的沈叠,是那个有冲劲,不甘于平凡,无论失败多少次,都要重起的沈叠。而不是现在这个已经被失败给打击得再也没有半分半毫的勇气,已经认命,已经要去吃女人的软饭成为富人的沈叠。离婚,行。”
“但是,有一个条件,小南归我。我要我的儿子小南,以后长大了,是一个鼎天立地的男子汉,而不是被他父亲影响,成为了一个吃软饭的小男人。”温秀婷平时温温柔柔,但是碰到了这种大事,她反而出奇的镇定。
被这么一说,沈叠的面皮有些发烧:“不行,小南跟着我,我以后会成为富翁。而你拿什么钱去养小南。”
“小南跟着你,哈哈,你以后吃软饭,在家里不会有什么地位的,那个李姐会很好的对小南,我可不信。至于我拿什么钱养小南,这个就不用你操心,别忘了,小南现在就是我养的。而且,我不会让小南吃苦的,我大不了这辈子不再嫁人。”温秀婷截钉截铁的说道。
被温秀婷抢白到这个地步,沈叠特别的尴尬。但是她沉默了半晌,终于还是说道:“行。你要这样,就这样干吧。小南跟你,但是我有钱的话,一定会按月汇些钱给小南的。毕竟,他还是我的儿子。”
“不用了,小南我会自己养,不用那个女人的钱来养。你要离婚,现在我们就去民政局。”温秀婷冷静的说道。
沈叠此时也骑虎难下,也只有点了点头。
两人拿了结婚证以及身份证,去民政局。
两人都是一穷二白,没有什么好分割的。至于这一套房子,还在沈保平的名下,到也不用分割。
进入民政局,一开始的时候,民政局的办事人员还不同意离婚。但是沈叠和温秀婷都咬定了离婚,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也只有无奈的帮两人办了离婚手续。
走出民政局的时候,明明只是五月时分。
但是不知为何,沈叠却感觉到很冷。
他看向温秀婷那娇小而纤细的身躯,突然的回想起了大学时代,两人谈恋爱的情景。莫名的,他有一阵子的心痛,他知道,他永远的失去了这件稀世珍宝。
(在书评区不少人说,警察现在就可以发现主角是筷子魔了。我来解释下吧。
主角在家乡现在干了三件事。第一件,是对付马国生。马国生当时搞拆迁,一条水门巷几百户,上千人。主角只是上千人当中的一个,怎么扯得到主角身上。
第二件,鹿有为,这事扯得深一些。主角确实被警方列为怀疑目标,但是筷子魔受枪伤,主角没受枪伤,这点警方看到主角没受枪伤的身体,洗脱嫌疑。
第三,吕大奇之事,警方都不知道是筷子魔做的。
另,感谢血牛阳神,我大飞两人的打赏。特别是我大飞。前面几本书在创世发的,当时状态有些低沉,一直是我大飞这个读者在支持我,谢了。
也感谢大家的推荐票!)
第四十二章 离婚和人贩子
温秀婷走出民政局的时候,她也感觉一片茫然。
结婚,离婚,人生大事。
而自己就这么走完了自己的人生大事吗?
这一切的一切,真是如梦亦如幻。
现在,还是下午四点半。
按理,应当是去海边小筑上班的时候。
她却一点儿也不想上班。
最后,拨通了电话给沈夜:“老板,我今天,明天能请假两天吗?”
电话里头的沈夜微微一怔,最后回答:“行啊,不过嫂子,听你的声音有些不对劲,发生什么事情了吗?”
“以后你还是不要叫我嫂子,我年纪比你大些,你叫我秀婷姐吧。我和你哥沈叠离婚了。”温秀婷淡淡的有些无力的说道:“我现在心情有些不好,所以想请假请两天。”
“你和沈叠离婚了?为什么?”沈夜也相当的奇怪。
温秀婷简单的说了说。
电话那头的沈夜也不由的听得一怔:“堂哥,他是这样的人?好吧,嫂子……不对,秀婷姐,你要放假,你去放吧。等心情好了再来上班。反正我这事也不多。”
挂断了电话之后,温秀婷感觉有些无力,现在是下午四点半,接下来还有两天的假期,干什么呢?本来现在最想见的是儿子小南。
但是在离婚的时候就谈好了,今天让小南在沈家过一夜,让他和他阿公阿婆告别,明天再去接小南。
最终温秀婷想到了自己的好姐妹谢美娜,自己与谢美娜初中就是同班,高中也是同班。只是后面谢美娜成绩好考了一个好大学,后面回了n县一中当老师。而温秀婷考了一个大专,回来也没有好工作。但两人的关系,一向也是极好的,并没有因为这些而改变。
打了一通电话给谢美娜:“美娜,我离婚了。陪我出来喝酒。”
“什么,你离婚了。”电话那头的谢美娜,显然也颇是吃惊:“好吧,去哪儿喝酒?酒吧。”
“我家。”温秀婷才说出这两个字,却不由的一怔:“和你这么一说,我才想起了,我现在已经离婚,那个家已经不是我家。我现在没房子住了。我马上去找一个房子租住先。过一会儿再找电话给你。”
“现在是下午四点半,大姐啊大姐,中介都基本要下班了,这个时间点,你仓促的要去找一个房子租,你认为找得到?住宾馆的话,你离婚后钱也未必有多少。直接把你的东西,搬到我这里来。反正我是一个人住二室二厅,有位置给你住。对了,小南跟谁?”电话里面,谢美娜相当无力的说道。
“当然是跟我了。”温秀婷说道:“那行,我也不和你客气。我去你那里。”
“把小南一起接过来吧。”谢美娜说道。
“小南今天晚上还在他父亲那边住,明天才开始跟我。”温秀婷说道。
“好,到那我这里来。”谢美娜说完之后,挂了电话。
谢美娜住的是九月庭院这个小区,这个小区也算是n县的高档小区,很早就玩起了中央大景观,双层地下车库,高架空层,两户两梯。
温秀婷按响了门铃,门开了。
谢美娜的容颜亮了出来,她身高约一米五六,明显比起温秀婷高很多,长相颇是不错,身材也相当不错,穿着白色的短袖,牛仔短裤,露出了结实修长的大腿,全身都充满了火辣的气息。她把温秀婷身上的大小包放了下来,对着温秀婷说道:“我这有白酒,红酒,黄酒,啤酒,你想喝哪种酒。”
“喝白酒吧。”温秀婷说道。
谢美娜也吓了一大跳:“你平时滴酒不沾的,这一次离婚伤得这么深?按理来说,你还是别拿大喝白酒了,你喝下一杯就得罪。我替你做主,喝啤酒。”
直接的拿了一瓶啤酒,再弄了几个卤菜,几包花生米,开吃。
温秀婷拿起了啤酒瓶,压根没有往杯子当中倒,就咕咕的喝了起来。
“怎么的,你与沈叠好好的怎么离婚了,你们两口子的感情不是一向不错吗?”谢美娜问道。
温秀婷苦笑着,把事情的原委说了一遍。
谢美娜也不由的听呆了:“什么,这个渣男,居然劈腿离婚,而且是为了钱劈腿。操,我还真是看错了这个渣男。”
她也闷闷的喝了一口酒:“一个为了钱劈腿的渣男,分手分得更好。”
这时候,谢美娜突然奇袭了一下温秀婷的大胸:“你怕个什么,你有这么大的胸,男人嘛,就是喜欢胸,脸又生得好,年纪还轻,才二十五岁。要再嫁一个也不难嘛。分了更好,沈叠本来就是一个渣男,这么多年还一直是你在养家,我看着都替你觉得累。”
“你再找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花心的渣男不要,穷还不养家的渣男更不能要。”
“我不打算再结婚了。”温秀婷摇了摇头。
谢美娜顿时楞住了:“不会说你对沈叠那个渣男还有余情未了吧。”
“在他说出要离婚的时候,早就没有什么余情。只是,小南。我不相信有男人,不介意女人与前夫生的小孩。我不想小南受到一点点的委屈。”温秀婷认真的说道。
谢美娜听得这么一说,也不由的怔住了,也知道这点是自己姐妹的心结。
“说那个渣男干吗?喝酒。”温秀婷咕咕的往自己的嘴当中倒着啤酒,她平时就是滴酒不沾,这样一连喝了三瓶,人也已经醉了。
……
第二天。
温秀婷醒了过来。
她感觉自己的头有些痛。
昨天真是喝疯了。
不过,到现在,一切都释怀了。
没有什么踏不过去的坎!
然后!
她看到了桌上,留下了谢美娜的纸条。
“秀婷,我早上去上课了。冰箱里面有牛奶,面包,你自己吃吧。”
有个闺蜜的感觉真好。
温秀婷感觉到一阵子的温暖,不过马上有问题摆在眼前,自己有一天的假期了,干啥呢?
温秀婷最终决定带着儿子沈南去吃肯德鸡。
原来自己工资一千八的时候,家里的买菜钱,外加上儿子的幼儿园园费,哪里有余钱带儿子去吃肯德鸡。不过在海边小筑工作这两个月,工资翻了一倍,终于有余钱带儿子去吃肯德鸡。儿子也很喜欢吃。
正好现在也是五一放假的期间,温秀婷去了沈叠的家里,接儿子的时候,没有见到沈叠,估计是故意避嫌出去了。
小南现在是四岁,一米左右的身高,虎头虎脑的:“阿妈,你与老豆离婚吗?那以后就不跟我在一起了?”
温秀婷也不由的感觉到一阵子的心酸:“你老豆要找其它女人结婚,阿妈也没有办法。小南,以后你就跟着阿妈,好不好。”
“嗯。好。老豆要找的那个女人,昨天在我们家住的,我昨天看了,虽然看起来很热情,昨天还给我带玩具,但我总感觉她很凶。”沈南悄悄的说道。
小孩子的感觉是敏锐的。
李姐这个女人,由温秀婷身边经过的时候,都挑畔温秀婷,怎么可能会对温秀婷的儿子多好。
温秀婷抱着沈南,泪水也不由的流了出来:“小南,以后就跟阿妈在一起,好不好。我们先在你谢美娜阿姨那住几天,阿妈再去租个房子住。现在阿妈带你去吃肯德鸡。”
小孩子,烦恼来得快,去得也快。
听着这么一说,沈南立即点头:“好啊,好啊。阿妈,我最喜欢吃肯德鸡了。”
沈南非常高兴,一路蹦蹦跳跳。
到了n县最热闹的地带,由于碰到五一假期,这里更加的热闹,人山人海。
温秀婷拉着沈南的手:“跟紧了阿妈。”
“嗯,阿妈,我知道的。”沈南重重的点了点头。
两人在人潮当中前行着,突然的,温秀婷感觉手头一松,再一看,却不见了沈南的人影,怎么办?沈南在哪儿?
温秀婷四处打量,只见一个矮瘦的男人,正强拉着沈南。
这是人贩子吗?
温秀婷的大脑几乎一瞬间成了空白,这时候她的大脑突然的闪过了无数想法,如果小南被人贩子给捉了,那自己也活不下去了。鬼使神差,神鬼附体。温秀婷这时候居然脱下了自己的高跟鞋,朝着那一扔!
温秀婷幼年的时候,在农村其实是个野小子,经常上树掏鸟窝,用弹弓打鸟。
这一刻也是幼年无数光辉事迹合体,砰的一下子,这高跟鞋打中了那个矮瘦人贩子的头。
咣!
当下就鲜血溅了出来,头破血流。
那个矮瘦的人贩子本来以为可以拐个小孩走,哪里料得到大脑突然受到重击,一慌之下,居然放开了沈南的小手,钻进人群溜了。
而温秀婷已经赤着一只脚冲了过来,抱住沈南,嘤嘤的哭了起来。
这一刻,她感觉自己抱住的就是全世界。
沈南也有几分蒙,他也只好说:“阿妈不哭,阿妈不哭。”
(嗯,这两章是过渡章节,下一章又开始了主剧情。)
第四十三章 人贩子
沈夜现在丝毫不知道温秀婷的遭遇。
他开店,是为了赚钱,但不能为了赚钱,而不享受人生。
所以,正值五一佳节之际,他给自己放了一天假。
现在,开着新买不久的福特,回到了家中。
“哥,你买了车啊。啥时候带我去兜兜风。”沈小云今天也放假,毕竟五一吗。
“行啊,什么时候去都行。”沈夜说道。
“算了,其实也没有什么好兜的,n县也就是这么大,早逛厌了。但暑假你开车带我去羊城玩。”沈小云说道,n县虽然归属于羊城管,但好歹也有几十公里的路程,一般没事不会跑到羊城去逛街。
“行啊。”沈夜点了点头。
“现在高中就要好好读书,玩什么玩。”林梅一边说着,一边端着菜。
家里的菜,自然不如海边小筑的美味。
但沈夜更喜欢吃阿妈做的菜,有着一种特别的味道。
一家三口,一边吃饭,一边闲聊着。
说着说着,说到了养小孩的事。
“现在养孩子难啊,不但奶粉贵,幼儿园贵。而且人贩子还多。一条巷子上的朱子茂,知道吧。”
“比我大二岁,小时候还跟在他屁股后面玩了。他现在应当是在修车厂上班吧,怎么了?”沈夜问道。
“他儿子,才刚刚二岁。昨天被人贩子给拐了,不见了,他们全家都出动,去找人贩子。听说找到了今天,都压根没有找到。人贩子真是该死,居然贩卖小孩。”说到这里,林梅叹了一口气:“也不知那些人贩子,到底心是怎么长的,心比什么都黑。”
“主要还是国家的法律轻了。依我说,人贩子全部死刑,而买小孩的,也全部死刑。这样一弄,保证没有什么人贩子的破事。”老豆沈家平,边吃着菜边说道。
“是啊,现在法律太轻了。”林梅也不由的点了点头:“朱家大嫂子,这两天眼睛都快要哭瞎了。沈夜,你这两天出去玩,也要留意一点。如果碰到朱子茂的儿子,你也要立即把他救回来,知道吧。”
“明白了,阿妈。”沈夜连连点头。
“人贩子吗?”沈夜的眼睛,微微的眯了起来。
自己第一次杀传销组织里面的罪恶,第二次杀马国生那一伙人,第三次杀鹿有为,第四次灭杀吕大奇。种种种种,都是因为自己或者自己的家人,亲戚,朋友,碰到了这些罪恶。
但是,何谓大侠。
路见不平,行侠仗义。
自己要管的,绝对不仅仅是自己的家,自己的亲人朋友这个小范围。
而是……整个天下。
既然被自己看到了,碰到了,这事就要管上一管。
人贩子,该死!
诛之!
……
n县因为有个景色极美的白银海滩,也算是一块旅游的地方,五一七天长假时候,人流量非常的大。
沈夜要找人贩子的办法,其实非常的原始以及纯朴。
那就是——直接的开启正义之眼,四面打量着。
用了这么久的正义之眼,到也知道正义之眼到底怎么回事。
正义之眼开启两个小时,消耗一点体力。
而正常成年男子,也只有一点体力,成年女子,压根就没有一点体力,很多大街上娇娇俏俏的小姑娘,体力敢就是零点四,零点五,有些体弱的更是只有零点二,零点三的体力。
沈夜的体力,直接的到达了四,是正常人的四倍之多,用来开启正义之眼,到是消耗不算多大。
“曾卓,大学生,正义值,零。”
“柳明心,大学生,正义值,零点一。”
“张铁城,警察,一生志力于寻找丢失婴儿的路途当中,正义值,十五。”
这还是沈夜第一次见到正义值高达十五的人,也不由的打量过去,这个警察长相一般,满脸的风霜,皱纹极深,他的眼睛在人群当中打量着,张铁城最近也在调查婴儿失踪案,想把人贩子给找出来。本来已经有点线索了,但是正好碰到了五一长假,人潮匆匆,跟踪人都难跟踪。
“国子,熊新兴手下的悍将。杀过两人,打伤过极多人。罪恶值,十六。”,这个叫国子的人物,长得身高约一米八左右,戴着一副墨镜,一副生人勿近的样子,沈夜现在要忙着找到人贩子,以免这些贩子将小孩卖出去,就更难找了。所以一时之间,到是没有空闲对付这个罪恶值十六的人物。但是,这笔帐先记着,以后再说。
“张民生,小贩,一贯缺斤少两。罪恶值,零点二。”
“秦生,老师,用心教导一批一批的学生。正义值,六点。”
“张明生。官员,用心治理手底下的一亩三分地。正义值,三点。”
“李耳左,官员,贪官一枚。罪恶值,三点。”,沈夜看着上面两人的资料,也只有感慨着,同为官员,却有用心治理的清官能吏,也有**无能的贪官污吏。
正在此时,沈夜突然的看到了一个看起来瘦瘦缩缩之人,这人目光游移着,盯着四周行人身边的小孩,似乎只要人流量一挤,把小孩挤了,他就可以立即下手,以正义之眼扫了过去,只见这人的头顶出现了一行字:“李铁头,人贩子,贩卖过多个小孩,罪恶值十五。”
沈夜也不由的陷入了沉吟当中。正义之眼对于正义,罪恶值的评价,都有他自己一套逻辑在其中。以前自己用正义之眼去看人,发现一般只有杀过人的,罪恶值才能蹭蹭蹭的上升。其它什么缺斤少两,贪官,或者**之类的,罪恶值都非常的低,做了很多坏事,最高好像也只是罪恶值三点。
而现在,用正义之眼扫过了这个李铁头,这人好像并没有杀过人,但是就因为贩过小孩,罪恶值就高达十五。足见,在正义之眼的系统当中,对于贩卖小孩这件事非常在意,一旦做了,罪恶值涨得飞快。
不过,这样正好。
对于人贩子,沈夜是半点好感也欠奉。
既然如此,杀杀杀杀杀杀杀。
沈夜并没有急着出手,而是吊在了这个李铁头的身后。
放长线,钓大鱼。
(下一章更新是晚上十二点左右。)
第四十四章 人贩子的老窝
人贩子李铁头,先后几次想要去捉小孩,但都被沈夜暗中破坏了,他最后也只有悻悻的赶回了一个地方,那里停了一辆面包车。他坐到主驾驶室,再开着面包车,直接的出了n县的城,向着一个偏僻的农村走去。
进这个村子的时候,到是可以看到一块标志,这个村子叫做大古村。
李铁头把车停在了村尾,一幢不起眼的农民房的前面。
然后,走进这不起眼的农民房里面。
里面,正坐了六个男子。
其它男子到也不怎么起眼,但是当中的一个,身高约是一米八左右,身材雄浑,气势卓绝,非同一般。此人虽然左手拿着啤酒瓶,右手拿着鸡爪子在啃,但是也依然有股不同的气势。而且此人最出奇的是,他本身穿着一件非常正常的灰色t恤。但是,在灰色t恤之上,正面上却绣着一个大约十厘米长,十厘米宽的古怪袋子,使得这人的身上也透露出了几分古怪。
这人,乃是这群人贩子当中的首脑人物,李金国。
而其它五个男子,则没有多少古怪的。
“哟,铁头,你今天的收成怎么样?”一个人叫了起来,这人长得矮矮肥肥,笑脸眯眯。这人叫李银树。
“今天的收成不怎么好。不知怎么,才刚刚碰到小孩就被发现,真倒霉,今天走霉运。”李铁头郁闷的说了一声。
“总比铁汉好,铁汉今天去拐人,结果被一个女人用高跟鞋砸破了头。”李银树嘲笑着一旁头上缠着崩带的李铁汉,这个李铁汉正是想拐沈南,结果被温秀婷用高跟鞋砸破头的那个。
几个人就嘲笑起李铁汉,直说李铁汉太逊了,被女人伤到。
李铁汉被说得郁闷了,闷闷的说道:“老子下回再碰到那个女人,非杀了她不可。让老子头破血流,干!”
“对了,老大,我们现在一共关了十个小孩吧,可以出手了吧,老大。”矮矮胖胖的李银树问着人贩子的首脑人物李金国,虽然大家都是人贩子,但是李银树还是很怕李金国的。
“十个差不多了,一个卖几万块,十个可以卖个五六十万了。差不多了。”李金国一口咬掉了手中的鸡爪,本来鸡爪是有骨头的,但是李金国吃鸡爪,却连骨头也不吐就直接的咬进去。
接着,李金国又咬了一口大骨头,这种大骨头,寻常人的牙齿,压根咬不动。但李金国却可以奇迹一般,把这些骨头全部嚼碎,发出一系列卡卡卡卡的声音,诡异异常。
“这一批卖了。”李金国半眯着眼睛,沉声说道:“做完了这一笔,我们再换个地方,不然的话,被警察盯上,也是一件麻烦事。另外,下一批不卖了,掳到的孩子,全部打断脚筋,让他们去讨饭。给我们赚钱,细水长流。”
这个人贩子头领说话的时候,有着一股慑人的气势。
“是。”其它几个人贩子都点了点头应是。
其中一个人贩子立即交口称赞:“是啊,我听说有些人,用这一招赚了不少钱。早就应当这么办了。把那些小崽子的脚打断,再弄到街上去讨钱,地铁口什么的,来钱很快,而且源源不断的在给我们赚钱。老大英明!”
旁边一个人贩子说道:“老大不英明,怎么当大家的头。你这就是废话。”
李金国看向李铁头:“铁头,这一趟没捉到小孩就算了。一起来喝酒。你这么一趟,辛苦了。”
听到老大说自己辛苦了,李铁头也只感觉到一股暖流袭入了心中,他连连点头:“老大,我明白的。”
……
而此时,在农民房窗外的大树上面。
一个人正爬在树上,用望远镜打量着室内的几个人。
“李金国,曾经杀人,贩卖小孩子的数量极众。罪恶值,四十。”,用正义之眼扫出了这一行数字之后,沈夜也不由的吓了一大跳。像是鹿有为,或者是马国生这样的地下大佬,罪恶值也不过是三十几罢了。而眼前这个人贩子的首领,罪恶值居然就到高达了四十之数。
这怎么可能!
看来,正义之眼的认定,对于人贩子的罪恶值,定得相当的高。
贩卖一个小孩的罪状,估计不会比杀一个人,轻上多少。
但这样也合理,贩卖一个小孩,其实就是毁了一个家庭。
人贩子,罪自当诛。
再用正义之眼,扫过了其它五人。
“李银树,人贩子,贩卖小孩多名,早年也贩卖过妇女,罪恶值二十一。”
“李银水,人贩子,贩卖小孩多名,罪恶值十八。”
“李铁汉,人贩子,贩卖小孩多名,罪恶值十七。”
“王平,人贩子,贩卖小孩多名,罪恶值十九。”
“刘三,人贩子,贩卖小孩多名。罪恶值十八。”
沈夜看着这些人,也不由的一惊。这些人贩子一个个的罪恶值都不低啊,包括李铁头在内,最弱的也有罪恶值十五,最强的有二十一。但这些人的罪恶值,都远远无法和其头目李金国相比。不过,现在是大白天的,就算是屋外,偶尔也有大古村的村民经过,所以还不是动手的时候。
还是要等夜晚才好动手!
沈夜也不急,找了一个地方坐了下来,同时远远的监视着这个农民房,以免这群人贩子把小孩给转移了。
下午在等待的过程当中,到也偶然看到了两样东西。
一样,是齐天大圣的面具。
第二样,是一根木制的,齐天大圣的如意金箍棒,这一根木制的如意金箍棒到也不算多长,大约一米左右,明显也是小孩子的玩具。
两样,都丢在泥里面,不过上面只有一双脚印,并没有什么灰尘,估计才丢弃不算多久。
估计着,很可能是小孩拿着玩具,小孩子被人贩子一伙给掳到了此处,而小孩子的玩具也就丢在这里。
沈夜端祥着这玩意,眼也微微的眯了起来。
黑色团体的人,拜关二爷。所以,自己戴着关二爷的面具,狙杀黑色团体的人,可以说是讽刺。
而人贩子们贩卖小孩。所以,自己若是戴上小孩子的英雄齐天大圣的面具,去击杀这些人贩子,如此,岂不是也更加的讽刺。
夜,渐渐的来了。
沈夜戴起了,已经洗干净的,没有沾染些尘土的齐天大圣的面具,把系着松紧的地方放松了一些。
唇角,流露出了一抹讽刺性的笑容。
开干了!
(感谢紫狼,骨灵,血牛阳神,刘利金,昔年时光的打赏。也感谢各位的推荐票。
另,咦,我发现我这周书评区用来加精的精华用完了。)
第四十五章 夜黑风高杀人夜
夜,来临了。
这一夜,并没有暴风雨来袭。
不过,月亮被乌云给挡了,夜色极黑。
风很大。
月黑风高,正是杀人的好夜晚。
大古村村尾的一处农民房当中。
李金国,李银树,李银水,李铁头,李铁汉,王平,刘三这七个人贩子,正围在一起炸金花。
“蒙。”李铁头压根不看牌,就开始蒙牌。他的赌性一向都是极大。
“你蒙,我也蒙。”王平也压根不看牌,开始蒙。
这时候还有牌的就余下了三人,最后一个就是老大李金国,还有王平和李铁头。
李铁头与王平两人看向老大李金国,他们都颇畏惧这位老大,就算赌博桌上也不敢乱说话。李金国淡淡的看了自己的牌一眼,接着笑了笑:“我放弃,你们拼。”
听到李金国放弃,王平和李铁头两人都来了精神。
李铁头呵呵一笑:“我还蒙!”
王平拍了下桌子:“蒙就蒙,谁怕谁,我也跟着蒙。”
两人跟着对蒙了几回,而这一回合积累的数字,已经五千了,无论哪一方输或者赢,都要到达五千之数。
王平终于有些忍不住:“我不蒙了,我要看牌。”
看了牌之后,王平心中大定,继续的往赌桌上面砸钱。
李铁头见得王平这样,他也不由的心中有些没底,也终于开始看牌,看了牌后心中大定,继续的往赌桌上面扔钱。两人越下越大,赌金很快的到达二万之多。无论哪一方输了,都要付给对方一万块。
王平眼看着赌金这么大,也急了:“我要看你牌。”
到了这个地步,要看牌,就要多付二千块。
李铁头猛然的揭开了牌,赫然是三张j,刺眼之极。
“操,刚刚比老子大。”王平手上的牌,赫然是三个8,这副牌非常非常的大。但是却比起李铁头的要小一点。
“三个8这么大的牌,居然都会被吃了,这还真是命不好。”
“倒霉啊。”
“王平今天走霉运了。”
“铁头这把赚大了。”
王平骂骂咧咧的,他这一局就输了一万二千块。别看他是人贩子,他的收入并没有想象当中的高。一年也就是几十万,一局输了一万多还是很心痛的。
一群人开始洗牌。
这时,李金国沉声说道:“王平,刘三,你们两人,给地下室关着的小崽子们,送些吃的。别把那些小崽子饿死,毕竟我们还要卖钱的。”
“好。”刘三点了点头,站起来。
王平刚才输了一把大的,现在急着想要翻本。但是听到了老大的吩咐,也只有站起身来。饭就是晚饭他们吃余下来的,菜的话也是吃余下来的。随便的散乱成了一团,放在一个盆子里面,向着地下室端去,打开了地下室的门,看着这十个小孩。
这十个小孩,全身都是青一块紫一块的,明显是受过虐待的。主要是,才来这里的时候,这些小孩都哭闹着要爸妈。但马上,都被人贩子一伙打过了,打得不敢乱叫了。
刘三把饭盆放下:“小崽子们,来吃饭了。也许这就是你们在我们这,吃的最后一顿饭了。明天就会把你们卖掉了。”
那十个小孩,多多少少的还是懂一些事。听到了刘三的话,也不由的吓得低声的哭了起来。
王平刚才那一把输了一万二千多块钱,他的心情本来就不好,直接的一脚,踢在了一个小孩的身上,让那小孩飞了出去,王平戾声骂道:“哭什么哭?你们是死老爹还是死老娘了,老老实实的把这些东西吃了,不要饿死在这里,老子们怎么卖。”
好在王平终究有些理智,知道这是要卖的货物。所以这一脚也没有全力踢去,不然这么大的小孩,非得被他活生生的踢死不可。
但饶是如此,那个小孩也被踢得快要吐血,面色相当难看。
其它的小孩,见得王平的阴狠,他们这些天挨的打也不少,一下子都吓得不敢哭了,乖乖的吃着那些散乱得七七八八的饭菜。
王平和刘三两人,见得这些小孩开始吃东西,也就没有再停留,走上了楼梯,走出地下室,把地下室的门刚刚关好。王平骂骂咧咧的说道:“我现在手气怎么不红了,妈的,今天一定要红,把钱由着李铁头那里赢回来不可。”
正在此时,在转角的黑暗当中,突然的伸出了两只手。
那是两只白晰而修长,有力的手。
代表着死亡与黑暗。
一只手夹着一根竹筷子,眼疾手快,蓦然出手。
这一手,沉稳有力,锋利之极。
滋!的低沉的声音,两根筷子,直接的插向王平和刘三两人的咽喉。
王平还沉浸在赌博当中,想着如何翻本,脑子也没反应过来,措手不及之下,已经被筷子插入了咽喉,接着就瞪大了眼,失去意识,倒向地面。而鲜血也飙溅出来。
刘三更清醒一些,在筷子出现的时候已经发现了,他吓得向着右边闪避,想要躲开那根夺命的竹筷子,但是那根竹筷子也方向一变,如同闪电一般,插入了刘三的咽喉当中。
刘三勉力的伸出了手指,捂向自己的咽喉,想要捂住咽喉飙出来的血,但哪里捂得住。接着,全身无力,猛然的往着地面上落去。
死亡,来得就如此之快。
而在黑暗当中那个人,如果眼睛亮,可以看到,一个戴着古怪离奇的齐天大圣的面具的人,他轻轻的走了出来,再他轻轻托住王平和刘三两人的尸体。以免这两人的尸体跌落在地面上,发出更大的声响,惊动其它人。
然后,这戴着齐天大圣面具的人,把这两人的尸体轻轻的漆黑的转角当中,然后再用一块不知由哪儿寻来的布给蒙起来。
整个过程,轻柔之极。
接着,戴着古怪的齐天大圣面具的人,隐入了转角的黑暗当中,继续在这里,守株待兔。
这两个人贩子不回去,过一会儿应当有其它人贩子继续前来,投入自己布下的罗网当中。
(下一章更新,是下午六点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