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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南州十一郎     重生原始时代txt下载     重生原始时代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六十章 盖房子

    翌日一早,公良就跑到山里砍树。

    盖房子很简单,特别他盖的又是吊脚楼式的木房子,那就更简单了。

    无非就是在地上挖几个坑竖几根柱子,前后长,中间短,再横几根略细的木头铆接上就是。像这种不需要太精细的粗木工活,农村人一般都会。公良以前家在农村,看过人家这样盖房子,多少会一点。

    大荒丛林里的树木都非常高大,为了把房子盖得结实一点,公良专门挑三人合抱以上的参天巨树,结果都不用几根。

    最后他盖了一栋中间一厅,左右两个房间,一厅两房样式的三层吊脚楼,楼前还有个三米多可以当作休息阳台的走廊。

    盖好房子后,他就把独角蛟蟒切成几段放进房间储存。占地方的独角蛟蟒一去,空间瞬间宽阔起来。

    吊脚楼有个好处,就是上面可以住人,下面可以种东西,或者养些什么。不过三色稻需要凶兽血肉供给养分,吊脚楼下是不能种了。所以,公良就在吊脚楼前埋着金翅大鹏雕和独角蛟蟒头的地里种上三色稻,并浇了一点自己一直没舍得喝的独角蛟蟒心头血。

    或许是独角蛟蟒心头血的作用,三色稻种下去没多久,就长出青青嫩芽。

    死寂的空间里,因为新生的三色稻苗,一下有了生机。

    公良原来还担心空间不能种东西,但看到花椒树和三色稻长得很好,就放下了多余的担忧。

    站在吊脚楼阳台的栏杆前,看着青嫩稻苗,遥望着远处迷朦白雾,他忽然有一种顾盼神飞,天下我有的感觉。

    打制好兵器,种好三色稻,公良一下清静下来。闲来无事,他就做了几道好菜,从地里挖出新泡好的赤罴胆酒喝了起来。酒入腹中,顿时化成一股气血精华被身体吸收。喝了几次用动物浸泡的酒后,他发现用凶兽身上东西浸泡的酒也和凶兽肉一样,有充足的气血精华存在,而且更容易被身体吸收,还没有燥热的感觉,非常的好。

    只是不能过量,喝过头也是和吃凶兽肉差不多。

    所以,现在他把以前用非凶兽类东西浸泡的酒都送了别人,只留下用凶兽身上东西浸泡的酒。

    其实,就算是凶兽,也分三六九种,有初级凶兽、中级凶兽和高级凶兽,另外还有兽王和传说中的荒兽。

    现在公良力气增大,初级凶兽的血肉对他已经起不到半点作用,充其量也不过是填饱肚子而已,中级凶兽血肉的效果也在慢慢减少,只有高级凶兽肉才能有充足的气血精华让他吸收,增长力气。

    上次在林中遇到的独角蛟蟒和金翅大鹏雕也不知是什么凶兽,公良只吃了一点,就感觉饱了,全身气血充足。

    也正是如此,他才未将独角蛟蟒的肉拿出来与人分享。

    有吃的东西,当然是离不开小石兄弟。两家是邻居,而且小石兄弟鼻子非常好,只要他家里有煮吃的,立马就会跑过来蹭饭吃。

    “阿良,你那个蛋怎么样了?”小石一边吃东西一边问道。

    听到他的话,公良就感觉蛋疼。什么他的蛋,是金翅大鹏雕蛋才对。

    “还是老样子。”公良说道。

    金翅大鹏雕剩下的那颗蛋他终究没敢吃,被留了下来。他贴心的用兽皮做了个窝给它垫着,然后放在厨房灶前。每天在灶里烧柴给它温暖,想着是不是能用柴火的热量让鸟蛋孵化。可惜这么多天了,鸟蛋还是没有变化,也不知是不是死蛋。

    “喔”

    小石只是随意问一下,又埋头吃东西。

    扒拉几口后,他又说道:“阿良,过两天就轮到我们狩猎了,听说这次狩猎回来的队伍要去一个叫麻的部落,你知道吗?”

    “麻,不清楚?”公良摇摇头,这个麻部他倒是知道,就是一直和焱部通婚的部落。

    “听说是要带部落的新成年勇士去人家部落相亲。”小石鬼鬼祟祟的凑到公良身边说道。

    公良点点头,可以理解,这是一种延续部落血脉的方式,毕竟同族通婚的话出现畸形孩子和遗传疾病的几率非常高,长此以往,甚至可能导致部落灭亡。前世他们隔壁村就有几个近亲结婚的,后来生的儿子都是白痴,说话走路都不行,活生生一个累赘。

    “哦,那你也要去吗?”公良之所以这么问,是以为小石已经十四岁了,在部落算是成年人,可以结婚。

    “不去。”小石摇摇头道。

    “我哥喜欢玉罕姐姐。”旁边小小石一不小心道出了真相。

    小石不好意思得埋头吃着东西。

    没想到这家伙还挺害羞的,公良看到小石脸红的样子,不觉好笑。忽然感觉屋外有人,抬头就见玉罕站在外面,一脸粉红,也不知道有没有听到他们说的话。

    “巫叫你过去。”

    玉罕落下一句话后转身就走,完全没有以前还留下蹭一顿饭的意思。看来刚才小小石的话被她听去了,也不知道对小石是祸是福。

    小石羞得差点把头都埋尽了石碗里,公良分明看到他连耳朵都红了。

    吃完饭,公良来到巫的石屋。里面一切还是老模样,原本一直呆在巫屋里的玉罕不知去了哪里,全然不见踪影。

    “巫。”公良恭敬的问候了一声。

    “你来了,坐。”巫将准备好的东西递给公良,“这次你们猎队猎杀兽王有功,部落特意奖励你们没人一件兽王皮甲,还有一些用草药和兽王血肉炼制的药丸。你拿去用,对恢复气血很有用。这皮甲是用兽王皮制成,可挡刀矛攻击,即使凶兽的利爪也无法伤害到。”

    “谢谢巫。”

    “这是你们猎队应得的。你现在还想去见识外面的世界吗?”

    “是的,巫。”

    “你...有没有想过要留下来,继承我的一切,成为部落的巫。”

    公良听到巫的话,讶异的抬起头来,见巫不是说笑,连忙坚定的说道:“抱歉,巫,我不想一辈子就呆在这个地方,天地这么宽广,我想出去看看焱部之外的风景到底有什么不同。”

    巫看着公良,摇摇头道:“既然心意已定,我也不好再说什么。”

    说着,巫走到旁边架上,取下一抱兽皮道:“这里有一些草药的记载和药丸的制法,说不定对你有用。还有一些兽皮是我之前历代巫有关焱部外面世界的记载。我焱部存在久远,也不是没人离开过部落,你或许能从里面得到一些指引。”

    “多谢巫。”公良真诚的鞠躬谢道。

    “我也只能帮你到这,希望你离开这里后不要忘记焱部,有一天可以回来看看。”

    “一定会的。”

    “去吧!”巫摆摆手道:“对了,过几天部落成年勇士要到麻部去,你不妨去见识一下。”

    “是。”

    看着离去的公良,巫摇摇头,年轻就是好啊!他也曾年轻过,也曾冀望过如飞鸟般翱翔于天空,穿透重重云海去看看那遥远的天际,是否别样的精彩。只可惜出了部落没多远就遇到凶兽折戟沉沙,后来就成了部落的巫。在部落里,有人敬他,有人畏他,有人爱他,有人称他为先知,有人说他是无所不能的巫,有人视他为黑暗中指引方向的明灯,但其实,他不过是一个活得比较久的老人罢了。

    一个人活得久了,经历过太多东西,自然而然地就明白了许多事情。

第六十一章 也是懒

    坐在床上,公良看着从巫那里带回来的兽皮卷。

    首先是草药和制作药丸的部分,其中很多草药在部落和去山谷采药的时候都曾见过,只一小部分不认得。

    幸好兽皮卷上记着草药的分布地点和采集方法,以后要采的话只要循着记载去做就行,倒也不难。

    而药丸,兽皮卷上记载的不是很多,只有避瘴丸、解毒丸、驱虫丸、补血丸等寥寥几种,还有两种止血生肌的药粉,看看制作方法,倒也不是很难,就找来炭笔,全部抄录下来,免得到时忘了。

    然后,再拿起历代巫记载的兽皮卷。

    瞬间,一个璀璨的世界在他眼前缓缓打开。

    原来这片他以为的荒莽地带也曾有过灿烂的文明。

    据记载,在久远之前,此地部落云集,人来人往,非常繁华。部落间虽时有摩擦,但大多和平共处,安居乐业。那时候的人强横无比,只手崩山断岳,渴饮河水断流,所谓的兽王荒兽,不过是口中食粮,无脑玩物。直到后来不知怎的,天地灵气消失,部落人失去纵横大荒丛林的本钱,逐渐沦为了凶兽口中血食。

    这时,有人提出离开这片土地,去寻找另一片适合部落居住的所在。

    再后来,有人发现,只要往前走,在河对岸的那边灵气充沛。在那里,部落人和以前一样,依然强横。

    一时,众部落人心耸动,决心搬离此地。于是,一个个部落搬走,只剩下一些不愿离去的还在这里挣扎求存。

    刚开始时候,那些搬出去的人还时有回来,但后来就没了音讯,再加上天地异变,最初的小河变成宽阔海沟,里面食人海兽无数,更是断了往来。渐渐的,离去的那部分人在留存部落的记忆中消失,只能从记载的兽皮卷中得到一点消息。

    后来人也不是没人想走出这片莽莽丛林,到海沟对岸看看。

    只是林中凶兽强悍凶猛,一不小心就会沦为兽口食物,只能无奈的呆在部落里。

    据兽皮卷记载,焱部有一代巫力量强横,他试图循着先人足迹离开此地。只可惜到了宽阔海沟后,只能望海叹息。

    他在海沟前徘徊了许久,在离去前的最后一个晚上,竟然让他发现了一个大秘密,并过了海沟。但过了海沟后,他却没有留在那边,而是回到部落将自己的经历写了下来,然后才又离去,从此不知所踪。

    月圆之日,海中星来,鼋桥现。

    看着那位强大巫的最后留言,公良苦笑不已。

    这位巫倒也有个性,既然回到部落,怎么就不把过程写清楚呢?只留下只言片语,叫人怎么去猜。

    他的话公良也能理解,无非就是天上月圆的时候,海中有星星过来,然后鼋桥出现。但理解又有什么用,一年有十二个月圆的时候,海中有星星,那又是什么玩意儿,更不用说鼋桥了,真是让人摸不着头脑。

    想得有点头疼,公良揉了揉太阳穴,干脆将兽皮卷扔到一边,盘腿坐在床上,清静身心,握固思存。不一刻,就晋入无我境界。

    此时,月光刚好透过石窗照在他头上。

    霎那间,公良自然而然的想起了天坑底下那幅远古巨犀望月的壁画。

    那壁画已经深深刻印在他脑海里,只要有月光,他就会自然而然的想起,权且叫它为巨犀望月图。

    月光照在他身上,分成两处,一处被眉心深处的无名空间吸收,在里面形成浓雾凝成清灵月露,被冰晶玉露吸收;一处随着公良呼吸进入体内,被两叶树上的果子吸收。

    似乎感觉月光太少,两叶树亮了一下。

    瞬间,外面月光黯淡了一下,接着,就见无数月光化成淡薄白雾从外面涌来,笼罩在公良身体外面。

    眉心空间的浓雾也随着白雾增多,变得越来越浓,凝结清灵月露的速度越来越快。随着一滴滴清灵月露被冰晶玉露吸收,冰晶玉露越来越大。倏然分裂开来,形成两滴冰晶玉露。这两滴冰晶玉露紧紧的贴在一起,好像孪生一样,不分你我。

    两叶树的果子吸收了月光化成的白雾后,里面空间每时每刻都在变化。

    云雾翻滚,果子空间中原本空无一物的天空,出现了一滴清灵月露,随着吸收白雾增多,凝结的清灵月露也在慢慢变大。

    一夜无话。

    醒来后,公良刷洗一下,就开始扛着部落中的巨木开始锻炼身体。他让野罕帮忙弄的秦朝铠甲也已经做好,就顺便过去拿来穿上。铠甲都是百锻钢甲片穿成,奇重无比。虽然他无法准备的得知其中重量,但应该在一千斤以上。穿在身上,却似乎不是很重,刚刚好。

    不只铠甲,他还重新请野罕打造了一个钢盔,比原来那个更大一点,里面放了一些从山野植物得来的棉絮类东西,戴起来更加的柔软舒服。

    于是,他就穿上铠甲,戴着钢盔,扛着巨木继续锻炼。

    初初还没感觉,但跑久后重量就出来了,越跑越重,最后都感觉那腿都不是自己的了。

    锻炼后,拖着疲累的身体回家,煮点东西吃后,他就往部落外瀑布边上的菜地走去。来到菜地,他把山蒜、水葱、山姜、山韭菜等东西,通通挖了一点种在果子空间三层吊脚楼的下面,省得以后想用老是跑到这边来摘。

    他也是懒。

    趁着有果子空间的便利,他还跑去挖了一堆岩盐放在吊脚楼里,省的以后想用还要跑过来挖。

    这也是他前世写小说时候懒出来的毛病。

    以前他一个人生活,懒得出门,但人总要吃饭,总要些生活用品。所以,他就奇思妙想,想了个绝佳主意。只要有钱,就买大量的生活物品囤积在家里,足够用一个月或者一年使用的,吃的泡面、面条、面粉、大米、麦片之类的东西也买了一大堆放着,准备一样东西吃不惯了就随时换口味。但蔬菜、肉食之类的东西可不能放这么久。

    所以,他就专门买南瓜、土豆、洋葱之类可以放久一点的东西,蔬菜只买两三天的份量,这样他就不用老是出去买菜了。

    而肉食,就有腊肉、罐头、火腿等等,新鲜的只买一两天的份量,免得放久了走味。

    这样安排下来,他就可以保证每天都有新鲜东西吃,免得呆在家里太久,吃厌了一种东西。

    他也算是个奇葩,若有充足的食物,再有一台电脑,估计他能呆在家里永远不出门,十足的宅男一枚。

第六十二章 嗜血凶蝠

    过两天,狩猎队伍回来,部落举行了盛大的祭祀活动。

    之后,留守部落的勇士就轮换出去狩猎。

    只是这次原来留守部落的勇士并没有全部出去,只去了一半。另一半留下来守护部落,因为狩猎归来的勇士要去麻部。

    公良躺在摇椅上,逍遥的晃悠着。

    明天就要去麻部,据说路途遥远,估计要走很久。

    他倒是无所谓,去哪里都一样,反正只要不饿肚子就行。

    ?看着旁边趴在地上形同一滩烂泥的圆滚滚,就下去抱了起来。这家伙毛绒绒、胖乎乎,抱在怀里特别好玩。只可惜现在长大,有点重了,不像以前小不丁大,抱起来特别舒服。

    看来以后要用兽皮做个玩偶抱才行。

    在丛林里有一种长着两个大大羊角果实的藤类植物,到了成熟的时候,那羊角就会裂开,露出里面棉絮一般的絮状种子。若收集起来,用兽皮缝成玩偶,和前世的玩偶根本没什么差别。

    就是那絮状物太轻,抱着有跟没有一样,又冷冷的,不想抱着圆滚滚这么舒服。

    看来有一好就没两好,古人诚不欺我。

    一晃一天就这么过去。

    晚上煮饭的时候,公良看到放在灶前的金翅大鹏雕蛋,担心放在家里不安全,怕被人拿去吃了,就抱进果子空间。这样就算金翅大鹏雕蛋孵化,他也能知道。

    第二天一早,部落巨石前就云集了一群人。

    大多是十几岁刚刚成年的部落勇士,还有一些护卫他们前往麻部的壮年男子。

    此行部落的每个人背后都有一个背筐,里面放着满满的兽皮、岩盐,以及用兽骨、铁、钢制成的各种兵器和皮甲。出乎公良意料的是,巫竟然也要一起去。只是老人家终究不像年轻人耐操体力好,就坐在刚竹做成的一抬椅轿上,让部落勇士抬着。

    巫和椅轿的重量对强壮的部落勇士来说,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在巨石前祭拜了一下祖神,祈求一路平安后,一行人就启程离开。

    焱部人足足有三年没有去麻部求亲,三年间以往的道路早已被杂草灌木掩盖。所以,一路上,部落勇士不得不持刀在前开路,正所谓“逢山开路,遇水搭桥。”

    停停走走。

    大群人赶路,一般凶兽都不敢前来骚扰,有不怕死比较凶悍的猛兽跑过来,则成了大家口中的食物。

    七天后,部落一行人来得一座大山脚下。

    大山很高,上面树木郁郁葱葱,鸟叫兽吼,云雾漂浮,依公良估计,这山最少在千米以上。据一些去过麻部的老人讲,只要翻过这座山,就能看到麻部了。但若要是从旁边山脚绕过去的话,得绕很久,所以翻过这座高山无疑是最快捷的方法。

    走到这里,大家也累了,明天又要爬山,干脆晚上就宿在这里。

    来过这里的老人知道山脚处有个山洞,就带大家去收拾,公良也在其中。

    山洞洞口很大,有两人多高。里面一片漆黑,大家就找来一些干枯木头,临时做了些简易的火把点燃照明。山洞里面空间宽广,地面干燥。大家看了,都很满意。

    “泊”

    忽然,一声异响传来。

    一个部落勇士感觉好像有什么东西滴落在头上,摸了摸,竟然是血。不由拿火把往上照去,瞬间头皮发麻,吓得大叫:“上面有东西。”

    大家抬头望去,只见洞顶挂着一只只张着血红大嘴,眼睛冒出幽幽血光的嗜血凶蝠。边角上,还挂着一些刚死不久的野兽。刚刚那滴在部落勇士头上的血,就是从野兽身上滴下来的。

    嗜血凶蝠喜欢喝血,平常总是全族出动,一飞起来,密密麻麻,铺天盖地,不小心被围上,除了被吸干血外,别无选择。

    领头的队长看了,大叫道:“快跑。”

    他们哪敢在里面停留,拔腿就跑。跟进来的圆滚滚看到不妙,早已跑到公良身边。当开跑的时候,就一溜烟先跑了出去。

    或许是被众人声音吵醒,嗜血凶蝠纷纷张开大嘴往下扑来。

    大家连忙舞着火把挥赶,一边赶一边往洞口退。公良也拿着火把,看嗜血凶蝠扑过来,连忙抽出大狗腿砍去。一道寒芒掠起,就见一只嗜血凶蝠被分成两半掉在地上。只一会儿,他就杀了几只嗜血凶蝠。

    或许是血腥味刺激了嗜血凶蝠,扑下来的嗜血凶蝠越来越多。

    大家一看不对头,加快速度往洞口退去。幸好他们没有深入洞穴,不一会儿就到了洞口。

    嗜血凶蝠不喜欢阳光,一到洞口就飞了回去。

    部落勇士有几个被扑过来的嗜血凶蝠咬伤了,连忙赶紧治疗。伤在其次,主要是嗜血凶蝠口水很毒,若不小心处理,人就会中毒而亡。公良运气不好也被嗜血凶蝠的爪子抓了几下,连忙跟着一起治疗。

    圆滚滚看到他,顿时屁颠屁颠的跑了过来。

    公良轻轻踢了它屁股一下,骂道:“就知道跑。”

    圆滚滚吼了他一声,好像在说:“不跑才是傻子,我又不想做熊猫干。”

    队里有经验丰富的老猎人在,伤口很快就被治好。但洞里的嗜血凶蝠却给大家带来了阴影,因为晚上大家要在这里休息,若是嗜血凶蝠飞出来怎么办?

    巫知道嗜血凶蝠的事情后,特地到嗜血凶蝠所在的山洞看了看,然后对旁边的部落勇士,说道:“去砍些树把洞口封了,记得在下面留个小洞口。”

    旁边的人立马照做,不一会儿就用木头把洞口封死,只留出下面一个不大的出口。

    巫又让人在那小洞口点燃一个火堆,然后从随身携带的行囊中取出一堆瓶瓶罐罐,倒了一些粉末在火堆上。火堆燃烧的红色火焰上立刻冒出一股股浓烈的白色烟雾,巫右掌一扫,烟雾瞬间飘入洞中。

    不一会儿,就听到洞中传来一阵阵吱声尖叫,和嗜血凶蝠扇动肉翼飞舞的声音,接着,就听封住洞口的木头上传来一阵阵撞击声。

    声音持续一阵,就全然不见。

    等了一会儿,巫让人把封住的洞口打开,只见洞口铺满了嗜血凶蝠的尸体。

    部落勇士显然对此不以为意,在他们眼中巫是万能的,无所不会的存在。公良却看得瞪大眼睛,这太神奇了。刚才他也在,亲自看巫把瓶瓶罐罐里的东西倒进火堆,没想到这么厉害,竟然让一洞的嗜血凶蝠全死光了。

    虽然他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但烟雾里面肯定有毒,只是不知是什么东西罢了。

    嗜血凶蝠已死,部落勇士就开始打扫洞穴,将里面死去的嗜血凶蝠和挂在洞顶的野兽尸体都清理出去埋了。

    打扫到最后,大家意外的发现,洞里竟然还有几副人体尸骨。

第六十三章 圆滚滚又发现宝贝了

    山洞打扫完毕,焱部所有人进入山洞休息。

    虽然在丛林中过夜也可以,但里面终究有太多凶险不测。

    在林中过夜,就得点燃篝火,要不然有的凶兽闻到生人味会跑过来觅食;有体型巨大的凶兽又喜欢踏火,一不小心人和火就会一起被凶兽踏死。这还不算什么,丛林中有一种飞蛇,其性凶猛,又身蕴奇毒,看到火焰就像飞蛾一般扑过来。

    这种蛇就算是巫的驱虫丸也没办法。

    若非有巫在,这次估计部落勇士会死伤惨重。

    山洞内还算干燥,大家就将兽皮往地上一铺,随意躺着。

    圆滚滚进了洞里,顿时如小叫驴一般,撒开蹄到处乱跑。左看看,右瞅瞅,顺便还滴几滴熊猫尿。公良看得都想踹它,也不知道这家伙哪来这么多尿。忽然,圆滚滚好像发现什么,跑到旁边一处土堆扒拉起来。没几下,竟然让它从土堆中扒拉出一颗东西。

    “嗷嗷嗷嗷”

    圆滚滚高兴的咬着东西,来到公良面前邀功。

    公良拿起来看,只见这东西在火光下发出微微血红光亮,食指粗细,一指节长短,呈椭圆形,上面沾着点土,看起来有点像红宝石,但没那么晶莹剔透,倒更像纯度非常高的朱砂石。

    看了半响,他也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

    不过他知道圆滚滚一向是无宝不挖,像以前那蕴含着气体可增加力气的水晶和两叶树种子,都是难得的宝贝。

    只是一颗好像太少了。

    他就问圆滚滚:“这东西还有没有?”

    “有。”圆滚滚叫了一声,就转头跑向土堆挖了起来。不一会儿,就又挖出一颗,后来根本不用挖,直接从里面一拨就是一堆。

    公良在后面拿东西装,装着装着,偶然间抬头看到土堆上其它东西,才忽然醒悟。这玩意儿不就是嗜血凶蝠的屎吗?他之所以知道,是因为前世有一味用蝙蝠屎药材夜明砂,而眼前这一堆东西和夜明砂差不多,区别只是比较大坨而已。

    只是,他也搞不懂。

    夜明砂是蝙蝠消化后拉下的粪便,是一团团乱七八糟的污垢。嗜血凶蝠的屎也不见得有多高明,而圆滚滚挖出来的东西却血红如宝石,两者怎么可能一样?

    可土堆最上面又明明是嗜血凶蝠新拉的粪便。

    一时,他都有点摸不着头脑,干脆不再去想,反正圆滚滚挖的都是好东西。虽然不知道是什么,但收起来总是没错。

    东西不是很多,把整个土堆都挖了个遍也才只有半筐,公良收了起来,打算找个时间再放进果子空间。圆滚滚这小家伙虽然平时好吃懒做兼胆子小,但有时候还挺有用。他就拿了一块吃剩下的烤肉犒赏它,然后就抱着它,躺在兽皮上沉沉睡去。

    第二天,天尚未全亮,林间还笼罩着迷蒙白雾,部落队伍就开始出发。

    走上山峰,公良才发现这山十分陡,没几步,就看到前面露出狰狞的岩石。

    往前看去,山峰上处处都是深沟险壑,刀削般的悬崖拔地而起,上顶云天,危峰兀立,令人望而生畏。远远望去,那悬崖是那么高,那么陡,好像是被人用巨斧劈峭过一样。

    不过这险要处,却也有一些美景。

    像左边一块巨石,就像白马昂首奋蹄;远处的石笋,犹如擎天一柱;而不远处几块衔接着的石头,就好像猴子捞月一般。

    仰望天巅,云雾缭绕。风一吹,时隐时现,宛若仙境。

    山中无路,焱部队伍只能寻路而行,缓缓地向上移动着。

    山路并不好走,而且蛇虫众多。这些东西不知是从没见过人,还是不怕。焱部队伍走来,它就趴在那岩石上,瞪着冷漠双眼,对你“嘶嘶”吐着信子,看得人毛骨悚然。像这种张扬不怕死的东西自然没好下场,不是被劈为几段,就是被捶成肉酱。

    爬到一半,太阳出来。

    巍峨的云峰上,霎时峭壁生辉。

    转眼间,脚下丛林云消雾散,放出满山苍翠。但上面依旧云雾缭绕。看着些些白云在脚下飘逸,置身其中,好像腾云驾雾般,给人一种神秘莫测飘飘欲仙的感觉。

    ?正午时分,部落队伍终于爬上山巅。恰好环绕在山峰周围的云雾也已经散去,露出下面景色。

    从上往下看,只见前面山脚下是一片小平原,绿树郁郁葱葱,溪水长流。在平原边的山上,搭着一栋栋木屋,看来,那应该是麻部所在了。

    一路跋山涉水,经过这么多天终于来到麻部,焱部的人都很高兴。不过也没立刻过去,而是在山顶吃过东西,恢复体力后,才往山下走去。

    下山的时候轻松多了,不用像上山那样提心吊胆。有些胆大的一路纵跃而下,倒也没出什么事。在快到山脚的时候,公良看到一处山坡上长着一丛青翠山竹,就去折了一些竹叶给圆滚滚吃。

    没想到被圆滚滚直接吼了回来,它才不吃竹子呢?

    公良看得直瞪眼,不吃竹子的熊猫还是好熊猫吗?不行,一定要培养它爱吃竹子的习惯才行。

    所谓“望山跑死马”,在山上看离麻部很近,但其实很远。从山脚开始又走了两天,焱部队伍才到达麻部所在。

    早有人前去通知麻部的人,所以等焱部队伍到的时候,就看到一群麻部族人站在寨门口热情的欢迎。寨门口,左右两排女孩站在外面唱着清脆的歌谣,后来是拿着一头粗大的木棍撞击着地面的小伙子。他们配合着女孩的歌谣将木头拄在地上,发出一阵阵粗犷的原始音符。

    女孩们手里都拿着一个小碗,里面斟满了美酒。

    当焱部勇士走过的时候,她们就会热情的唱歌劝酒。

    没来过的焱部人哪经过这阵仗,登时被灌得头晕眼花,分不出东西南北,闹了不少笑话。

    公良鬼得很,看到碗里是酒,喝了一碗后就不再喝了,那劝酒的小女孩不满的狠狠瞪着他。

    “丹,你终于来了!”麻部的巫迎了出来,给焱部巫一个热情的拥抱。

    “是呀!好久不见,尔博。”焱部巫拍了拍麻部巫的后背,感慨道。

    “我们进去吧!让这些小家伙在这边玩一会儿。”尔博看着被麻部女孩灌得晕乎乎的焱部勇士道。

    丹看了看自家部落的小伙子们,笑了一下后,就跟着尔博走了进去。

    其实,进入麻部后,相亲就开始了,只是焱部勇士还被蒙在谷里。但不管知不知道,反正公良不会在这边娶老婆。喝了一碗酒后,也不管对面女孩在那边不高兴的嘟嘴瞪眼,就跟着来过的部落勇士一起走进麻部。

第六十四章 麻部

    一栋老朽的木屋中,丹与尔博相对而坐。

    “几年不见,你这边怎样了?”丹问道。

    “每况愈下。”尔博摇了摇头,道:“上次你来的时候,部落还有八百人。到现在,却只有六百人不到。三年间失去二百多人,想想就让人心痛!”

    “怎会这样?”丹闻之骇然。

    焱部人出去打猎虽然也有损失,但一年几个已经是难以承受之重。三年死了两百多人,实在是骇人听闻。

    “你也知道,凶兽繁衍的速度总是快过我等荒人,如今形成规模,总是成群结对出没。我麻部儿郎又不像你们焱部人一样高壮威猛,力大无穷。出去狩猎遇到,每每都有损失。这还不止,这些孽畜尝到甜头后,竟然循迹来到此处,攻击人群。部落里的人稍有不慎,就会被凶兽咬走。去年还有几拨凶兽强行攻寨,若非我麻部儿郎死死顶住,后果不堪设想。我看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就想请你过来商量,谁知去的人从此杳无音讯,想来是遇难了。”

    “我们翻山的时候,倒是在那边山洞看到过几具骸骨,也不知是不是你们部落的人。”

    “怎么回事?”尔博问道。

    “也没什么,过来时在那边山脚下一个山洞里遇到一群嗜血凶蝠,就把它们堵在洞中毒死了,最后清理的时候发现几具尸骨。”

    “那应该是耿马他们了。”尔博叹道。

    “这里终究离祖山太近,你就没想过搬离此地?”丹说道。

    “以前或许没有,但近几年看到部落儿郎牺牲这么大,就动了这个念头,所以去年才会想去找你前来商议,谁知出事了。幸好你过来,要不然今年拼了我这副老骨头不要,也要去你部落一趟。”

    “那就搬吧!刚好我们过来,可以帮帮你们。现在我们部落周围的凶兽已经被杀没了,很安全,你干脆就搬到那边和我们做邻居,彼此也好照顾。”

    “这倒可以,不过搬离此地千头万绪,需要一段时间,就怕你们等不了。”

    “只要不是太久,我们可以等等。”

    “那就好。”

    “对了,现在石部怎么样了?”丹问道。

    尔博听到丹的问话,顿时神色黯然,叹了一声道:“没了。”

    “什么?”丹大惊,“他们不是转入地下了吗?怎么说没就没了。”

    石部是麻部附近一个部落,算起来也有近千人。随着林中凶兽增多,住在外面的人时常被凶兽拖走。石部的巫就让族人搬到离部落不远的一处地下溶洞居住,没想到竟然出事了。

    “你看看这个。”尔博从怀里取出一截断裂的骨头递给丹。

    骨头已经晶化,上面暗纹隐现,即使断裂,也能从中感觉到有一股无名的威压逸散出来。

    “符文真骨!!!”丹视之色变,“难道石部是被蕴育符文真骨的荒兽灭杀的?”

    尔博摇了摇头。

    “到底怎样,你倒是说啊!”丹急道。

    “真实情况如何我也不清楚,因为我去的时候,石部的人已经死光了。不过看现场情况,应该是石部被一群鼠兽攻击,最后抵挡不住,乌蒙催动了这半截不知道从哪得来的符文真骨。你应该知道催动一个不完整符文的真骨所要付出的代价。我去的时候,除了强行催动符文被吸干成骷髅的乌蒙,完全看不到一个完整的石部人,到处都是残肢断臂。那情形,你绝对不想看到。”

    丹听了,一脸颓然。

    作为得到部落所有传承的巫,他哪里不知道催动不完整符文真骨的危害。

    其实不只不完整,就算催动完整的符文真骨,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只是没想到,付出的代价是这般惨重。

    良久后,丹才问道:“他们埋在哪里,我想去看看。”

    尔博摇摇头道:“不用去了,我到石部的时候已经过了几天,尸骨已经有点腐烂,发出一股臭味。为了避免发生瘟疫,我让人把石部原来出入的洞口堵死,再也进不去了。”

    “唉,没想到好好一个部落说没就没了。”

    “我也没想到。”

    “算了,不说这事。既然你们麻部要搬过去,那小辈的亲事就等过去再说。今夜,就先让你部儿郎看看我焱部勇士的手段。”

    “也好。”尔博点了点头。

    公良进入麻部,发现这里的人和焱部有所不同。像他们身上穿的衣物,大多是轻薄的丝麻类,不像焱部人都是一身兽皮。而且用的东西也有陶器和酒,不像焱部用的都是石器、木器之类,连酒都是乱七八糟,等他到了才有所改善。

    明明两个部落经常通婚,怎么就差这么多呢?

    公良好奇不已。

    刚刚过来的时候,他还发现麻部外竟然种着一棵棵果树,还有一片开垦出来种东西的土地,看来这个部落的文明要比石部的高。应该已经进入到农耕文明,而焱部却还停留在狩猎文明时代。

    晚上,麻部点燃篝火,熊熊火焰燃烧,如同麻部人的热情。

    为了迎接焱部人到了,麻部人拿出家中最好的食物,最香醇的美酒来招待客人。

    一个个妖娆的麻部女郎盛装打扮,赤着脚丫,捧着美酒佳肴穿梭在焱部勇士面前,看得刚刚成年的焱部勇士热血沸腾,眼冒精光,口水直流。

    公良是这群刚刚成年勇士中的例外,因为他不是来求亲的,只是过来见识一下,所以并没有热血沸腾眼冒精光,让他口水直流的也只是桌上的美味佳肴。

    麻部人做的食物,虽然没有他加入腌制溪鱼作为调味料的菜那么鲜美,却也别有一股味道。

    所以,开席之后他就什么也不管,埋头吃了起来。

    “哎...”

    正吃着,忽然听到有人在耳边叫,抬头看,却是进部落时候给他劝酒的女孩。

    “你好。”公良友好的问候道。

    “哼,”女孩却不理他,将手上捧的一道菜重重放在桌上,“你的。”然后,婀娜翩跹而去。

    是一只烤的金黄喷香的肥大雉鸡。

    公良看得胃口大开,抓起来一口咬下去,金黄的肉油瞬间喷发出来。“嗷嗷嗷嗷”,旁边圆滚滚看到他吃独食,不爽的叫了起来。公良瞪了它一眼,无奈,只能撕了一根鸡腿给它,然后再也不管,埋头吃了起来。

    端菜过去的女孩远远的看到他那吃相,很是鄙视道:“真是野蛮。”

    “伊莎,你还在那干什么?端菜了。”

    “来啦!来啦!”女孩连忙跑了过去。

第六十五章 群兽来袭

    通红的篝火点燃了焱部成年勇士与麻部少女的热情,趁着吃喝空档,两方随意的聊着。

    或许真是“王八看绿豆”对了眼,吃饱喝足后,焱部勇士并没有立即离去,而是坐在宴席上与看对眼的麻部女孩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

    刚才端菜过来的女孩伊莎有几次想上前跟公良聊天,只可惜他全然不解风情,吃饱后就坐在那边,慢慢的品味麻部香醇的低度酒汁,竟然从未往她那边看过一眼。

    圆滚滚吃得太饱,趴在地上,一动也不想动。

    坐在主位上的丹和尔博看着打得火热的两族男女,老怀大慰,相信在不久的将来,部落一定又会增加不少人口。

    在这莽莽大荒,充足的人口,就意味着足够生存的本钱。

    “呜...”

    两部男女和亲近的壮年勇士在宴席上聊得火热,忽然外面传来一阵兽吼。

    站在寨墙上的麻部勇士在上面叫道:“兽群来了,是牙豺。”

    丹闻言,站了起来。焱部的勇士纷纷起立。

    看着热情饱满的焱部勇士,丹大声说道:“焱部勇士们,既然吃饱喝足,那就让麻部女郎好好看看我焱部人的武勇。去,把寨门外的兽群给杀了。”

    焱部勇士听了,情绪顿时如打了鸡血般沸腾起来,纷纷拍着胸膛大叫道:“乌拉、乌拉、乌拉”

    公良也被这热烈场面带动,跟着大叫起来。

    叫完后,焱部勇士就在首领的带领下拿起武器,往寨外走去。

    来到外面,看到是一只只土狗大的牙豺,公良就感觉腻味。这些东西不是凶兽,吃起来不能给他身体增加半点能量,他都懒得杀。不过巫已经下令,他也不好违抗,就拿着巨骨往前冲去。圆滚滚看到大型的凶兽说不定会屁滚尿流,但对付牙豺这种小兽却完全没有问题,所以也跟在他后面,追了上去。

    丹在尔博的引导下来到寨墙上,看部落勇士猎杀凶兽。

    有些麻部的女孩也跟了上来,看到焱部勇士猎杀凶兽的武勇和壮实的身体,眼中都快冒星星了。

    丹看了后,不觉皱眉道:“就是这些兽群袭寨?”

    “当然不是。”尔博从麻部勇士手中拿过一根火把,往远处扔去。倏然,一头头巨大的凶兽出现在视野中。

    “猲狙(读:葛居)?”丹点头道:“这还差不多。”

    尔博在旁边听得都不知如何说了,就算是这群称不上凶兽的牙豺,他们部落勇士应付起来也难免会有所损伤,没想到焱部人直接看不上眼。

    “咦...”

    丹看着下面,忽然一脸诧异。尔博跟着看了过去,瞬间,脸上也露出惊讶神情。

    公良手持巨骨冲进牙豺群中,但不知怎么回事,这些牙豺见他就跑,没一只敢上前的,看得他奇怪不已。他也不管,继续追了上去。只是他追牙豺,牙豺却见他就跑,反正就是不想对上他,弄得他郁闷不已。连跟在他身边的圆滚滚也是一脸呆懵。

    既然不喜欢和他对上,公良也就不再去追。干脆站在部落勇士旁边,拿着千锻钢短矛往远处牙豺掷去,一掷一个准。

    他只背着三根短矛,掷完后就让圆滚滚咬回来,如此循环。不一会儿,身边就堆了一堆牙豺尸体。

    “嗷呜...”

    这时,旁边传来一声兽吼。听到声音,牙豺顿时飞快的往前跑去。接着,焱部众人就看到远处跑来一群猲狙。

    猲狙身体有牛大,赤首鼠目,看起来很像公良前世见过的狼,喜欢吃人,算是中级凶兽,最喜欢成群活动。

    一只没来得急跑走的牙豺被猲狙追上,吓得把尾巴紧紧夹在屁股后面,低着脑袋屈曲在地,讨好着眼前猲狙。那猲狙却不管它,上前一把咬住,使劲的往旁边甩去,撞在一块巨石上,眼看是不活了。

    “大家小心。”

    部落首领提醒一声,当先往猲狙冲去。焱部勇士随后跟上,公良当然也不例外。

    成群牛大的猲狙也飞扑过去,场面浩大,演绎着大荒丛林生存的惨烈。

    焱部勇士壮年狩猎老手在前,新成年勇士在后,形成一个半月阵形,抵挡猎杀扑来的猲狙。

    公良在阵形边上一角,一头头猲狙狂野的扑向旁边的成年勇士,到了他这边却直接略过。

    这次猲狙看到它倒是没跑,不过也没扑过来,只是退开远远的盯着他,要不然就往其他人扑去。

    公良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竟然没一头猲狙敢过来。忽然,他想起上次去狩猎的时候,似乎也没遇到过一只猎物。记得那时他也是带着巨骨,但收起巨骨后猎物好像就变多了。

    难道是巨骨的原因?

    公良看着手中巨骨,一脑门的问号。

    不过,这时候显然不是想这些的时候,既然这些家伙不愿过来,那他就过去。圆滚滚不敢对上这种成群凶兽,却紧紧的跟在公良后面捡便宜。

    围观的猲狙群似乎被冲过来的公良激怒,有一头猲狙当先扑了过来。公良一棍挥去,瞬间砸成渣渣,连根断腿都没剩下。

    看来太大力了,得轻一点。公良自我检讨道。

    那些围观的猲狙群原本已经被他激怒,看到这种情况,顿时夹着尾巴逃开了。

    “哎,怎么又跑了?”

    没想到只砸了一头猲狙,就又全跑光,还能不能好好玩耍了?左右看了看,发现远处站着一小群猲狙,一头头比他刚才砸死的猲狙还大。这些猲狙拱卫着后面一头毛发雪白的猲狙,看起来好像是猲狙群中的王者。

    公良一看,就跑了过去。

    能成为兽群王者多多少少都有点智慧,一看公良手持巨骨跑过来,猲狙王仰头长啸一声,让旁边护卫猲狙迎上去,自己却转身就跑。

    见它要跑,公良拿起两支短矛飞掷过去,然后持着巨骨迎上护卫猲狙。

    “旋风锤”

    只听他一声巨喝,右手抓住巨骨尾部,飞速旋转起来。

    迎面而来的猲狙纷纷被他旋转的骨棒砸中,一时间血肉纷飞,一地狼藉。巨骨本身的重力加上公良旋转巨骨的力气,罕有猲狙能够受得了。片刻,一小群护卫猲狙就被旋风锤砸死干净。

    猲狙王运气好,没被公良短矛直接刺死,只是后腿被一支短矛击中,拖着一地鲜血,狼狈的往远处跑去。

    公良一看,直接将巨骨扔了过去。

    巨骨夹带着赫赫风声往猲狙王飞去,瞬间来到猲狙王面前。

    猲狙王见巨骨飞来,当下就想跑,只是从巨骨上传来的无名威压让它一动也不敢动,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巨骨身影越来越大,最后连惨叫都来不及发出一声就被砸死。

    猲狙群见猲狙王死去,纷纷跑走。

    只是片刻,麻部前的平原就再也见不到一头猲狙。

第六十六章 符文真骨

    焱部勇士都有猎杀凶兽的经验,虽然成年勇士有的还是新手,经验略有不足,但在壮年勇士的帮助下,倒也没受到什么大伤害。

    黑色的夜给了兽类黑色的眼珠,但兽群却用它来掩映光明,捕杀猎物。

    夜晚的兽群非常凶猛,所以这次****对决十分惨烈。战斗结束,一股刺鼻的血腥味,弥漫在麻部上空。遍地的鲜血,残肢断腿到处都是,有的凶兽肚子被破开,里面的内脏流出来,都还能看到心脏跳动的样子。

    公良来到猲狙王身边,收起短矛,顺便把染血的巨骨在一头护卫猲狙身上擦了一下。

    然后,就取出随身携带的竹筒取了猲狙王的心头血,又拿出水囊接了一囊凶兽血,喝一口,满满都是凶兽能量。

    猲狙王全身雪白,没有一根杂毛,厚厚的皮毛很是蓬松,摸起来如绸缎般光滑,柔弱舒服。

    公良感觉这皮毛不错,就打算带回去做床垫。于是,就把猲狙王扛起来,走了回去。

    刚刚来到焱部队伍面前,就被首领拉过去狠狠教训了一顿。

    “谁叫你单独过去杀猲狙王的,知不道你那样做很危险?”思刚才真是吓了一跳,没想到这家伙竟然一个人往兽群里冲。幸好没事,要不然都不知道该怎么跟巫交代。他可是知道巫有多看重这小家伙。

    公良连忙承认错误,刚才确实有点鲁莽。若非凶兽惧怕巨骨,他绝对无法像现在这般安然无恙。

    “以后小心点,可不要再这么莽撞行事。”思又教训了几句,就离去做事。

    后面和他差不多年纪的部落勇士看首领走了,就挤眉弄眼的说道:“好小子,不错啊!竟然杀了猲狙王,比我还厉害。”

    “那是自然。”公良一点都不谦虚。

    “这猲狙王的毛真白,我都从来没见过这么白的毛皮。”旁边一个勇士说道。

    “那是你没见识。”另外一个勇士鄙视道:“我就见过这么白的皮毛。那是一种小兽,有圆滚滚大,在溪里玩水,全身雪白,摸起来就像兽油一样滑腻,水滴在上面就从旁边滑落,一点也不沾。而且肉味道不错,炸出的油香喷喷的。那次我们猎队杀了一只,我带回去做垫子,软的要命,坐得我都不想起来。”

    “你们猎队是在哪里发现那种小兽的,改天我们猎队也去看看。”

    “很远的,大概在嘎啦山后面。”

    “那真是很远。”

    焱部勇士在前面厮杀,打扫战场收拾猎物的活自然是由麻部人包了。当凶兽离去,战事结束,一个个麻部勇士和少女就从部落出来,处理死去的牙豺和猲狙尸体。已经看对眼,刚才在宴席上聊过的焱部成年勇士看了,赶紧上前帮忙。但有的勇士显然是新手,根本不会割兽皮,不仅没帮上忙,还净惹事,被麻部女孩很是教训了一顿。

    但焱部勇士却不生气,反而乐在其中。

    “阿良。”

    公良和一群焱部勇士聚在一起聊天,忽然听到上面有人叫,抬头看,才发现部落的巫和麻部的巫站在寨墙上面。

    丹向公良招了招手,让他过去。

    公良一看,就把猲狙王放下,对部落勇士说道:“你们帮我把皮子剥一下,我要带回去当垫子。”

    “知道,知道,你快过去吧!”部落勇士看巫在叫他,连忙答应。

    公良扛着巨骨昂首挺胸的走进麻部,焱部人强悍的武力和壮实的身体已经在刚才与凶兽厮杀中一一具现。所以,他一走进麻部落,就迎来麻部男女老少热情的眼光。他现在的样子,就像国产凌凌漆中的一句台词:“你是那样拉风的男人,不管在什么地方,就好像漆黑中的萤火虫一样,是那样的鲜明,那样的出众。你那忧郁的眼神,唏嘘的胡渣子,神乎其技的刀法,还有那杯drymartine,都深深的迷住了我。”

    虽然公良的眼神并不忧郁,也没有乱七八糟的胡渣子,更没有神奇的刀法和什么drymartine,但他刚才打杀猲狙王的神勇,无疑已经印在麻部人的心头。

    此时,麻部少女看他的眼神,已经发出勾魂夺魄的电光。只是他不知道而已。

    圆滚滚也有模有样的学公良走路,可惜这家伙黑白分明的颜色怎么看也无法和强悍与壮实扯上关系,只能让人感觉这小家伙好可爱。

    丹和尔博已经走下寨墙,公良看到他们,就走了过去。

    “把巨骨给我看看。”丹对公良说道。

    “这很重的。”公良提醒道。

    丹看了看慢慢围过来的人群,说道:“那就到屋里去。”

    到了尔博屋中,公良把巨骨放下,丹看了看,就去拿,却怎么也拿不起来,只好放弃。

    尔博比丹强壮,鄙夷的看了他一眼,上前抓起巨骨,感觉挺重的。却又不信邪,用力抓去。刹那将,手上青筋浮现,但巨骨却丝毫未动。看了看旁边,丹微微笑着,公良睁眼看着,想着怎么也不能在后辈面前漏气。他就加大力气往巨骨抓去,谁知用力过度,脚下一个踉跄,往前摔去。

    公良连忙上前扶住,关心道:“您没事吧!”

    在后辈面前怎么也要维护形象,尔博整理了一下衣服,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肯定的说道:“没事。”

    丹在旁边看得哈哈大笑起来。尔博看他破坏自己在后辈面前的形象,恼怒的瞪着他。

    笑过后,丹对公良说道:“没想到你天缘若此,竟能得到这么大一根符文真骨,上苍真是待你不薄!”

    公良好奇的问道:“什么是符文真骨?”

    “符文真骨嘛...”巫想了一下,解释道:“符文真骨就像人的根骨一样。有的人天生聪慧,有的人天生力大无穷,这就是先天根骨不凡。而符文真骨则是荒兽体内蕴育的先天真骨,天赐之物,无法后天成就。”

    “荒兽?”公良还是第一次听到这种事情。

    “对,是荒兽。我们一般把凶兽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其实上面还有兽王,也一样分为初、中、高三级,兽王之上尚有荒兽,也是分为初、中、高三级。不过荒兽体内一旦蕴育符文真骨,就不能简单的用等级区分。因为有的荒兽表面上看起来是初级,但爆发出符文真骨后却有可能晋为高级。”

    “简单来说,符文真骨就是荒兽蕴育的天生神通。”

    “哦,那我这巨骨是什么种类的神通呢?”

    “不知道。”

    丹摇摇头道:“在符文真骨没有发动之前,除非是专门研究符文真骨的人,要不然没人知道符文真骨中到底蕴育了什么神通。我对此没有研究。不过部落里有一些关于符文真骨的记载,回去后你可以拿去看看。”

    “谢谢巫。”

    丹摆了摆手,“没什么事,你去外面帮忙吧!”

    “是。”公良恭敬的退了下去。

第六十七章 迁离 骨卜

    等公良离去,尔博对丹说道:“他又没机会碰到荒兽,你跟他说这些有什么用?”

    丹看着公良离去的背影,幽幽说道:“他与你我不同,他的前路在彼岸,而你我却只能终老于此。”

    听到他的话,尔博不觉往公良望去。

    公良走到外面,才想起自己好像忘记问自己手上的巨骨有什么神通了。但巫好像也不知道,问了也是白问。自己应该问一下,为什么那些凶兽看到巨骨就不敢过来才对。算了,等以后再问吧!

    焱部人的到来,终于让麻部的巫尔博决定迁离此地。

    麻部人也怕继续留在这里,会遭到凶兽更加猛烈的攻击,所以对尔博将部落迁离这里的决定十分赞同。

    一听到他的话,就都赶回家收拾行李,盼着能早点离开此地,免得整天提心吊胆,担心遭到凶兽的伤害。

    焱部成年勇士也趁此机会,去喜欢的女孩家里帮忙收拾东西。

    公良无事可做,实在太闲,就在麻部周围逛了起来,看看有什么值得带走的东西。可惜没有。他倒是想挖几棵果树种到果子空间里,但空间就那么大,盖了吊脚楼,种了三色稻后,就没什么空间剩下,那还有余地种果子。

    到了离去的日子,麻部寨门前站满了人群,一个个背着浩浩荡荡的行李

    每个离开的麻部人都恨不得把家里所有东西都带走。

    这显然是不可能的事,所以他们只能尽可能的把能带的带上,以至于每个人身上都挂满了东西。

    公良就看到进寨时候给自己劝酒的女孩身上背着一个大筐,胸前绑着兽皮袋,头上还顶着一包东西,左右腰间又分别挂着一袋袋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玩意儿,非常的夸张。

    他路过的时候看到,就随口打招呼道:“你一个女孩子怎么背这么多东西,要不要我帮忙?”

    “好啊!”女孩闻言雀跃着卸下身上所有的东西。

    公良看得目瞪口呆。

    他只是客气问一句,这女孩怎么一点都不矜持,马上就答应了。不过话一出口,覆水难收,他怎么也不能在众人面前食言而肥,只得将女孩卸下的东西背起来。幸好不是很重,要不然他扛着巨骨,穿着铠甲,估计够呛。

    他不知道,其实女孩早就想让他帮忙背东西了,可是到处找都找不到。这时候自己送上门来,人家怎么可能拒绝。

    “走了。”

    尔博看着传承了无数年的部落,有点难舍,但为了在这大荒丛林生存,只能无奈舍弃。恋恋不舍的看了又看,最后毅然转身离去。

    终究是生活了许多年的地方,一些麻部人十分不舍,但事实却让他们不得不离去,不由看着寨子痛哭起来。

    麻部男女老少差不多有六百人,再加上焱部人就有将近七百。行走的时候,在平原上拉出一个长长的队伍。因为队伍里有老人小孩,甚至有怀孕的妇女,所以不能翻越险峻的山峰,只能绕行。虽然会花不少时间,但胜在安全。

    焱部人紧紧的护卫着麻部人,一部分在前开路,一部分在后守护,中间两旁是麻部勇士自己护卫。

    这么多人消耗十分惊人,在前面几天里,麻部人还有些随时携带的粮食打底,但到后来,就全靠狩猎了。

    为此,焱部勇士不得不分出一部份和麻部人一起去打猎。

    如此,赶路速度就慢了下来。

    一路徐徐而行,到了第十天,天色忽变,气温竟然开始下降,仿佛一天之间天地尽换新颜。丛林里的树叶不是黄了就是红了,落叶缤纷,铺满了山林。赶路的人踩在上面,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

    公良到焱部已经有两年左右了,还从来没见过这种天气。

    在他的印象中,这里除了下雨,一年四季好像全都是热的,都没冷过。即使是在冬天,也只是比往常凉些些而已。

    诡异的天气引起了丹和尔博两位巫的注意,似乎想起了什么不好的记忆,两人脸色凝重。

    第二天,两位巫就分别传令自己部落的人,要加快速度赶路。

    本来慢慢吞吞的队伍似乎也知道天气不对头,速度加快起来。到了第十二天,气温骤降,穿着兽皮的焱部人还好,只着淡薄丝麻衣物的麻部人顿时冷得瑟瑟发抖,不得不多穿上几件衣服御寒。

    丹看着迷蒙的天空,与尔博对视一眼,忧心忡忡。

    晚上,就着篝火。焱部的巫丹拿着一柄新鲜的凶兽扇骨放在身前炭火上,为队伍的前程占卜。

    边上围了一圈部落勇士。像这种仪式,没身份的人无法参加,所以来的都是两部精英。公良运气好,恰好身在其中。

    丹身前的炭火,燃烧着紫蓝火焰。他闭着眼,嘴中呢喃莫名话语,虔诚的向天问卜。场面庄重肃穆,没人敢发出一点声音。

    “哔...啵”

    忽然一声脆响,丹手中的兽骨裂了开来。

    丹听到声音,睁开眼,仔细的观察起兽骨上裂开的纹路。良久,才说道:“看来今年的日子不好过,还好我们已经快到地方,为了避免下雪,后面我们要加紧赶路了。”

    尔博没说什么,只是点头。

    第二天队伍就有通知下来,焱部和麻部的所有人以更快的速度往前行去。

    巫的提示,好像有一种紧迫感压在所有人心头,心态积极了许多,没有像以前那般散漫无所谓,赶起路来飞快。

    “阿良,你说什么是雪啊!真的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

    焱部处于热带,四季平平,没有任何差别。不用说雪,焱部人连什么霜呀冰雹呀都没见过,所以听到巫的话都非常好奇。因此就有人来问公良。公良当然知道什么是雪,但他能说吗?说出来不是显得他很怪异。人家部落的老人都不知道,为什么他就知道了。

    公良只好翻了个白眼说道:“我怎么知道,又没见过。”

    这种对话不时在焱部和麻部之间响起,丹和尔博也没有制止,只是催着两个部落的人赶紧赶路。

    天越来越冷,但随着速度加快,公良终于看到了熟悉的山林。

第六十八章 归来

    “嘭”

    “姆妈、姆妈、姆妈”

    “呜呜呜呜呜...”

    在快接近焱部的时候,麻部一个年老的妇女倒了下去。

    一个小女孩上前凄声叫着,却怎么也唤不醒平时爱她的姆妈,顿时放声大哭起来。这种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赶路的途中,一些年老体弱的人经不住长途跋涉的劳累和突然变幻的天气,就倒了下去,再也没有起来。

    赶路的队伍也没时间处理,就用东西裹着尸体,带着一起上路,等回到焱部再说。

    听到悲凉的哭声,公良无奈的叹了一声,没想快到地方了,竟然还有人倒下。

    大自然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丛林法则就是如此的残酷,让人无奈。

    焱部和麻部的人听到哭声,心头黯然,不知道这已经是第几起了。

    但生活总要继续,感叹过后,他们就收拾心情,继续赶路。

    在离开麻部的第二十三天,两个部落的人赶到了焱部。冷到极点的天气终于憋不住,下起了小雪。

    “这就是雪吗?”公良旁边一个焱部勇士好奇的看着天上飘落的雪花,忍不住张口接住,嚼了几下,猛然吐出,“呸,怎么没有味道。”

    公良砸了砸嘴巴,无语。这玩意儿既不是盐也不是白糖,怎么可能有味道?

    圆滚滚看到有人吃雪,也傻傻的伸出舌头舔着飘落在地面的雪花,也不知舔到什么,突然狂呸起来。那蠢蠢的样子,是那么可爱。公良看了一下它舔过的地方,很好,有一堆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粑粑,黑乎乎的,很正宗。

    丹望着天上飘落的雪花,看了看长途跋涉面色憔悴的队伍,对身边尔博说道:“你们就先住在焱部吧!其他的,等度过这个冬天再说。”

    尔博看着纷飞的雪花,无奈叹道:“也只能这样了。”

    焱部把守寨门的勇士站在寨墙上远远看到归来的焱部勇士,立刻吹响号角。焱部的人顿时纷涌而出,出来看焱部勇士带回来的女孩,却发现远处逶迤出一条长长的队伍,似乎不只是麻部的女孩。

    但勇士无恙归来总是让人高兴的事情,焱部人热情的招呼起来。一时间欢声笑语,场面沸腾。

    回到部落,自然有人安排麻部人安顿事宜。公良就把身上背的东西还给女孩,走了回去。

    这次回来一路急走,吃东西都是烧烤,公良带的钢盔全然没用,就连烧烤时候那调味的腌制小溪鱼粉都放得很少。毕竟那么多人在一起吃东西,只有他放调味料不合适。所以回到家中,他就把锅洗干净,从果子空间切了一大块独角蛟蟒肉放在里面煮,准备好好的犒赏自己一下。

    也幸好空间里还有点肉食,要不然回来他就得啃那些腌制过干巴巴的凶兽肉过活了。

    圆滚滚也是累得要命,回到家里,就趴在自家柔弱的兽皮窝里不想起来。

    两个享用完美食后,就各回自家窝里睡了。

    翌日一早,公良就被一阵敲打东西的声音吵醒。

    “吵死了。”

    公良烦躁的起床,干脆起来洗刷。一出卧室,就看见小小石在外面跟圆滚滚玩。说是跟它玩,还不如说是小家伙自己拿东西逗圆滚滚。圆滚滚却一点也不鸟他,只眯眼趴在自己窝里。

    “小小石,你哥哥去打猎了吗?”公良一边洗脸一边问道。

    小小石摸着圆滚滚身上的柔滑的毛,回道:“去了。阿良哥,你能不能让圆滚滚跟我去看人家盖房子呀!那边有很多小孩,我想去玩。”

    “这我可没法帮你,你得自己让圆滚滚答应跟你一起去。”

    “它答应了,圆滚滚你说是不是。”小小石连忙说道。

    我才不喜欢跟你这小屁孩玩呢?圆滚滚瞄了他一眼,理都不理,站起来跑到公良身边讨好的蹭了蹭。

    公良洗刷完后来到厨房,从果子空间里切了一大块独角蛟蟒肉煮着,顺便把放在里面的金翅大鹏雕蛋取出来。也不知道是不是在里面没有温度的原因,这蛋一直没有孵化。

    小小石追着圆滚滚来到厨房,看到金翅大鹏雕蛋,不由瞪大了眼睛,“阿良哥,你这蛋哪来的,我怎么没见过?”

    公良没想到这小家伙会跑进来,都来不及掩藏,连忙说道:“本来就在这里,你怎么可能没见过。”

    “没有,我天天来你家,都没有看到过。”小小石正色道。

    这小家伙天天来他家里,估计家里的东西比他还熟。

    公良连忙说道:“我藏起来了,刚刚拿出来。你不是要带圆滚滚去玩吗?那还不赶紧去,要不然小朋友都散了。”为了避免小家伙再问东问西,公良只好牺牲圆滚滚。

    圆滚滚根本不想和小小石一起去玩。

    因为这些小家伙老是摸他,有的还把口水鼻涕流到它身上来,好恐怖的说。

    不过在公良的逼视下,它只好勉为其难的答应了。不过它也鬼,带小家伙绕一圈后,就趁机跑了回来,刚好和公良一起享用美味的早餐。

    吃着熬得就像糊糊一般的蛟蟒肉粥,公良想着今天要干什么。

    家里的食物只剩下一些腌制的凶兽肉,还有一些腌菜,都没半点新鲜的。

    虽然空间还有一些蛟蟒肉,但总不能每次吃的时候都跑到里面去拿,要是被人发现怎么办?看来也只好去打几头凶兽回来,顺便去看看瀑布边种的山蒜和山姜等那些东西怎么样了。

    心有决定,吃完东西,公良就扛着巨骨,背着一个大筐往外走去。

    圆滚滚屁颠屁颠的跟在后面,肥大的屁股走起来一扭一扭,非常的滑稽。

    走出寨门的时候,它忽然感觉到什么,转头一看,就见小小石带着一堆小屁孩往家里跑来,它连忙飞快的跑出了部落。

    天上小雪下个不停,已经在地上铺上一层白毛。路边青草多被冻伤冻死,灌木巨树上的叶子早已经不是以前那般葱葱郁郁,如今秃了顶,只剩下干巴巴的树枝迎接雪花降临。

    公良一直以为,一年四季就要色彩分明。

    比如春季,就要新芽勃发,才有春意盎然的味道;比如夏天,就要热气冲天,才能在海边享受美女的婀娜身姿;比如秋天,就要冷风萧瑟,才能欣赏到大地色彩斑斓的景象;比如冬天,就要雪花纷飞,才能堆雪人、玩雪撬,在凝冰河上翩翩起舞。

    不过,他自己却只喜欢春天。

    准确的说,他不是喜欢春天,而是喜欢春天的颜色。

    他前世是fj人,fj春天多雨,一下几天一星期甚至一个月都有,家里潮湿得要命,空气不新鲜,什么东西都长毛;而夏天又燥热得要命,走在路上都有种让人喘不过气来的感觉;秋天要凉爽一点,但冬天就冷得要命,盖着厚厚的被子都能感受到那刺入骨中的寒意。所以,他喜欢秋天要多一点,不冷不热,还可以跑到山上玩,而不用怕被蛇咬。

第六十九章 可以当猎犬的圆滚滚

    “唉”

    站在瀑布边开垦出的菜畦中,公良看着被雪花覆盖,冻伤的山蒜、山姜、水葱、山韭菜等东西,无奈的摇了摇头。这真是应了一句老话:“辛辛苦苦大半年,一夜回到解放前。”

    若非自己聪明,在果子空间种了一点,估计以后想用山姜去腥,吃点山韭菜兽肉饺子、水葱煎蛋或者山蒜苗炒肉,都得跑到山谷去挖才行。

    检查了一下,发现这些菜只是上面嫩叶被冻伤,下面茎球并没事,感觉应该还可以抢救一下。

    所以,他就去丛林砍来几颗树分成几段,有的劈成木片,做成一个凵(读:砍)形箱子罩在菜畦上面。弄好后看了看,感觉还不保险,又去砍来一堆干枯枝叶,将罩着菜畦的箱子遮得严严实实,算是保暖,免得雪再冻伤菜苗。

    至于效果如何,那还得看天意。

    他是尽了心意,已经是问心无愧了。

    弄好菜畦,公良就去打猎。路上想到拿着巨骨,兽类不敢靠近,就收了起来,转而拿出千锻钢长矛和几根短矛背在身后。

    或许是天气变冷的缘故,经常在山林中活动的凶兽都藏了起来,走了半天,公良竟然都没看到一只凶兽的踪影。

    “嗷嗷嗷嗷”

    忽然,圆滚滚对着一片被白雪盖了一层的草丛叫了起来。那边什么也没有,都不知道它在叫什么?倏然,公良就见草丛动了动。仔细看去,只见一只白雉趴在草丛里面。这东西全身雪白,趴在那里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来。

    公良上前一把抓住,还挺肥的,起码有五六斤重。

    这东西煮的汤非常鲜美。

    公良摸了摸圆滚滚的头,说道:“晚上给你煮好吃的。”

    没想到这家伙竟然还有当猎犬的天赋,看来以后还要多多给它发展一下其它方面的爱好兴趣才行。

    圆滚滚高兴得直叫,屁颠屁颠的往前跑去。公良连忙找根山藤把白雉绑起来放在筐里,追了上去。在圆滚滚的帮助下,一路上又收获了几只雉鸡、山兔,大型凶兽却一只也未见到,真是见鬼了。

    又翻过一座山。

    离部落越来越远。

    眼前算起来已经是部落的狩猎点,即使如此,还是没看到凶兽。

    公良就把屁颠屁颠跑在前面的圆滚滚叫住,蹲下来抱着它说道:“滚滚,咱们不能再这样下去了,要找大的凶兽,大的,懂不懂。再打不到凶兽,以后我们就要饿肚子了。”

    公良跟它比了几个大的手势。

    圆滚滚表示懂了,凑着鼻子左右闻了闻,就往前面跑去。公良随即跟上。

    过了一会儿,前面出现一片锥栗林。

    林中树叶大部分已经落去,只有一些还将落未落的留恋在树上,树下有一群白头文獜拱着掉落在地面的锥栗,吃得津津有味。

    公良一看,眼冒精光,找了这么久,终于看到几只大型凶兽了。

    那些白头文獜一只只长的如山肥大,踩得锥栗树叶咯吱咯吱响。它们埋头拱着落叶中的锥栗吃着,都没看到有人来。

    公良持着千锻长矛慢慢走近,猛然点燃背后焱纹,一股巨力瞬间从焱纹冲入体内。只是片刻,他的力量就比平时提升了一大半。趁此机会,他疾速往前面那只最大的白头文獜冲去,手中千锻长矛如毒蛇般钻出,咻然刺入白头文獜心脏,再又快速抽出,往下一只白头文獜跑去。速度之快,如闪电破空,迅雷不及掩耳。

    等第一只白头文獜的尸体掉在地上发出“嘭”的一声时,剩下的白头文獜才若有所觉。

    但此刻公良已经冲到第二只白头文獜所在处,刺出千锻长矛,只听一阵入肉声,长矛就从白头文獜右眼中刺入穿透脑际。

    这时,后面的白头文獜终于惊觉,嚎叫起来,但它们并没有退走,反而低头向公良冲来。

    还剩下五只白头文獜,若是全冲过来,公良未必受得了。当下,他连忙从背后取出短矛,往最后那几只略小的白头文獜掷去。短矛去势极快,疾速间刺破寒风,发出一丝尖锐的嘶响。

    最后那只白头文獜应矛而倒,四肢在地上不停的抽搐着。

    用短矛杀掉后面三只白头文獜后,再想杀一只,前面白头文獜已经冲到身前。

    公良连忙持矛迎上,两者相撞,碰出一阵巨响。

    白头文獜力大无穷,硬是将他顶出锥栗林,地面被他的脚印犁出一道长长的沟痕。

    千锻长矛终究无法刺入白头文獜的坚硬头骨,想了下,公良就进入果子空间取出巨骨。

    白头文獜原本还对突然消失的公良感到好奇,但当他拿出巨骨时就感到警惕,不由将身子往后退几步。后面那头白头文獜却不管不顾的冲了上来。

    来的正好,“旋风锤”,公良大叫一声,巨骨如螺旋狂舞,狠狠往白头文獜砸去。瞬间血花喷溅,**纷飞,一片狼藉。后面白头文獜一看,身子颤抖一下,眼中血色消失,竟然掉头就跑。

    公良连忙追了上去。

    但白头文獜速度飞快,钻入一处草丛后,就没了踪影,让他怎么找也找不到,最后只能停下。

    圆滚滚这时走了过来,这家伙看到白头文獜都不敢上去,全程躲在一边。

    公良看到它,顿时没好气的训斥道:“你怎么这么胆小,也不上去拦住它,就让它这样跑了?”

    圆滚滚才不理他,它这么小,都不够人家塞牙缝,拦住它,还不被踩成熊猫泥了。

    骂了几句,公良又想起圆滚滚的好来。虽然这家伙只长个子不长胆子,看到大型凶兽就吓得屁滚尿流,但也不是没有好处,就比如说经常发现宝贝,还能当成猎犬用,晚上还能当玩偶般抱着睡觉,算起来不错啦!

    这样想着,他心里舒服了很多,打算晚上回去煮点好吃的犒赏圆滚滚。

    走回白头文獜尸体旁边,当看到一头头白头文獜躺在地上鲜血直流时,公良不由直呼浪费。

    连忙扛起一只白头文獜进入果子空间,将血放到三色稻田中,顺便把内脏取出来,免得扛着遭罪。

    他本来想把内脏埋在三色稻田里,但想到内脏身上没有多少能量,就放弃了这个打算。

    上次他用凶兽内脏做肥料种三色稻,弄得三色稻一直长不大,若非最后一直用凶兽血浇灌,估计都无法收获三色稻。说不得只好拿出去扔了。忽然,他看到空间里的那洼黑水。心道这东西什么都能融化,倒是个处理垃圾的好东西。

    于是,他就拿着白头文獜内脏往黑水洼走去。

第七十章 凶兽肉竟然能让空间成长

    没有泡泡,没有青烟,什么也没有。

    小黑水洼甚至一点涟漪都不起,就把所有内脏融化。

    这一切看得公良心惊肉跳,发誓以后绝不碰黑水,要不然人怎么消失都不知道。

    就在这时,空间边角原本静止的白雾忽然动了起来。也不知是不是错觉,公良感觉空间好像变大了那么一点点。

    怎么回事?

    公良好奇的跑过去,仔细检查了下,果然变大了。

    若不是有一行三色稻做标记,他都发现不了。莫非放内脏到小黑水洼里能让空间变大?内脏蕴含凶兽能量,那岂不是说放凶兽进去也能让空间变大?那是不是就意味着,眼前这小黑水洼是空间分解东西,获得扩充空间能量的宝贝。

    越想感觉越对,公良就往旁边一堵山大的白头文獜走去,抓起来放进黑水洼里。

    庞大的白头文獜身体竟然慢慢慢慢的消失在黑水洼中,没有任何征兆,就像一个人慢慢往水里沉去一样。

    最重要的是黑水洼只有那么一丁点,连一抱大都没有,但庞大的白头文獜身体就这么消失在黑水洼中了。

    白头文獜消失以后,四周云雾耸动,空间里的土地又扩大了。不是很多,比刚才那一点点,还多了一点点。不只空间扩大,连小水洼也大了一些。

    没想到放白头文獜下去竟然真的能让空间扩大,公良兴奋不已,看来以后出去狩猎时候可以多猎杀些凶兽放到里面。他倒要看看这空间能扩大到什么样子,是不是会形成一个世界。此时,他都想把外面所有白头文獜拿到里面来,放进小黑水洼去。

    幸好他还有些理智,知道这些是今后的肉食。

    所以,他就只把所有白头文獜的内脏和皮毛,头尾切下来扔进小黑水洼中。

    即使如此,空间还是扩大不少。

    依公良最后统计,空间扩大了那么一两厘。

    收拾完白头文獜,他也没急着离开锥栗林。这可是锥栗,好东西来着。

    当下,他就蹲在地上捡锥栗,然后堆在果子空间吊脚楼的房间里。先放在里面,等有空再一一把里面的锥栗果实掰出来。现在外面一层刺壳,也没法带太多回去。反正里面有小黑水洼这个万能分解池在,掰了锥栗后就把栗壳扔进去,说不定还能给空间提供点能量。

    锥栗壳毛刺手,圆滚滚并不想去碰,不过看公良那么积极的捡锥栗,也就帮忙找了一堆堆在树下。

    有点累了,它就坐在树下歇息。

    转头看到一颗裂开的锥栗壳里露出一个圆乎乎的锥栗果实,就好奇的拿在手中掰了起来。

    有点难掰,有点刺手,终于掰了出来。放在嘴里咬了咬,味道甜甜的,真好吃。

    尝到甜头,圆滚滚干脆坐在树下掰着栗壳。一回生二回熟,掰着掰着熟练起来,它甚至可以不碰那些毛刺就拿出里面的果实。不一会儿,它旁边就堆了一堆掰好的锥栗。它也不去帮公良,就靠在树上,吃着锥栗,一副大老爷的样子,非常的惬意逍遥。

    一边吃,它还一边品评着,这颗比较甜,这颗有一点点甜,这颗没那么甜......

    埋头捡锥栗的公良抬头看到,恼怒的扔了一个锥栗过去。

    圆滚滚一看,连忙跑过去讨好的蹭了蹭,然后抱了一些掰好的锥栗放在公良的筐子里。

    看它这么识相,公良就放过它,继续埋头捡锥栗。

    圆滚滚趁他不注意,抱着剩下的锥栗跑到一棵公良看不见的树下,靠在上面,继续吃着。

    公良足足捡了一屋子兼一筐的锥栗才停下。他运气好,捡锥栗的时候还找到了一些行将干枯的红菇,挑挑拣拣,剩下的也有两三斤重。红菇味道极其鲜美,用它炖汤非常好喝,在前世有“天然味精”之称。

    自此,公良总算有了除瀑布小溪鱼外的替代物。

    一转眼,圆滚滚那家伙又不知跑哪去了,公良大声叫了起来。

    正靠在树上吃锥栗的圆滚滚听到声音,连忙跑了过去。

    见它出来,公良就背上锥栗回部落。圆滚滚有点不舍的往刚才那棵树看了一眼,那里还有它没吃完的几颗锥栗。

    在快靠近部落的时候,公良才从空间取出巨骨和一头剥皮的白头文獜扛在肩上,顺便把那些放在里面的白雉、山兔等小野物也拿了出来,免得回家再拿被人发现异常。

    走进寨门,大家顿时被他肩上扛着的白头文獜震到了。

    不是因为白头文獜大,是那剥了皮血淋淋的样子,看起来非常辣眼。

    “阿良,不错啊,出去一天就打到这么大一头凶兽。”把守寨门的陶夸赞道。

    “运气好。”公良谦虚着,说道:“陶叔,你要不要砍一腿回去,反正这么大我一个人也吃不了多少。”

    “那好,我就砍一点。”陶也没客气,拿刀砍了一点下来。

    焱部是按照多劳多得的习惯分肉,像陶这种长年把守寨门的残疾勇士分到的兽肉自然就少了一点。

    他家里还有老婆和两个未成年的孩子,平时吃东西就有点紧张,时常靠采挖野菜配兽肉才能勉强度日,但最近天气变冷,野菜也挖不了多少,最近两天更是没得挖。再加上最近天冷,凶兽难打,以至于有时狩猎的部落勇士都会推迟归来,导致家里都差点揭不开锅。

    公良的兽肉,对他来说算是雪中送炭了。

    看他砍的兽肉不多,公良又给了他一只山兔和雉鸡,就往里面走去。

    快到家的时候,远远地,他就看到在麻部寨门前给她劝酒的女孩,在他家门口鬼鬼祟祟的探来探去。

    “你在这里干什么?”

    伊莎猛然听到有人在后面说话,吓了一跳,转过头看到是公良才松了口气,但当她看到公良扛着的剥皮凶兽后,眼睛顿时瞪得老大。

    “到里面坐吧!”

    见她傻傻的,也不吭声,公良就招呼一声,走了进去。

    伊莎这才从惊讶中醒来,跟着进屋。

    公良把白头文獜放到厨房,从锅里舀了两碗熬得凝浓的骨头汤出来,递了一碗给她。

    “坐吧!尝尝我熬的骨头汤。”

    伊莎坐下捧着石碗,喝着骨头汤,感觉汤很鲜美,喝起来暖暖的,就像坐在家中火灶旁的感觉。

    ps:今天一更,明天开始再两更。

    在这里说明一下,金翅大鹏雕是金翅大鹏和雕结合的后代,不是金翅大鹏的纯血后裔,高雅一点叫做混血儿,低俗一点就是...,你们懂的。

    另外,谢谢大家的打赏。喜欢本书的朋友,有票的请投一下,没票的也给个点击。我时间已经调整过来,以后会在中午和晚上定时更新。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谢谢。

第七十一章 进击的伊莎

    等女孩喝完骨头汤,公良才问道:“你来找我有事吗?”

    “嗯。”

    “谢谢你帮我背那些东西过来,这是送你的礼物。”

    伊莎从腰间取下一个鼓鼓囊囊的小袋子,递了过去。

    公良接过来,打开一看,里面是一袋果子,已经失去水份,干得都起了皱褶。

    看是女孩的一片心意,他就收了起来,随口问道:“你们住的地方安排好了吗?”

    “嗯。”

    伊莎应了一声,抬头看了公良一眼,美眸婉转,也不知怎么回事,脸竟然红了。瞬间感觉心跳得好快,一片慌乱,不敢在屋里呆下去,连忙说道:“我要回去了。”说着,站起来就往外走。

    其实,这次来送礼物还算其次,最主要还是见见公良。

    在麻部看到他的时候,伊莎就对他有了朦胧的好感,但他好像对她没感觉。

    她特地打听了一下,知道他家里只剩他一个人,又没成亲。人又好又高又壮又会打猎,简直就是传说中的好男人。

    幸福是靠自己争取的。所以她暗暗给自己打气,借口来到公良家里,想争取一下幸福。

    谁知一来到他家,看到他,心中就一片茫然,全然没了在自己部落强悍的样子,感觉好丢人。

    “等一下。”

    公良想他们麻部人刚刚来这边落脚,食物一定很缺,刚好今天自己打猎回来,就送她一点。所以就从带回来的东西中,抓了一只肥大的山兔和雉鸡给她。伊莎也没拒绝,拿了东西就往外走。山兔和雉鸡对伊莎来说有点重,以至于雉鸡的尾巴都拖在地上。

    公良看了连忙说道:“还是我送你回去吧!”

    既然是他送人回去,只这点东西显然有点说不过去。

    他就去砍了一腿白头文獜,又将背回来的锥栗倒出来半筐,然后把白头文獜肉放在里面,拿过女孩手中的山兔和雉鸡,才往麻部所在走去。

    伊莎就在他后面默默的跟着。

    麻部的临时住所建在焱部训练新人的猎场旁边,公良走过去的时候看到前面已经盖了一排房子,后面还在继续盖。

    盖木房无疑麻部人比较有经验,毕竟人家住的就是木屋。焱部人就乱七八糟,因为他们都是挖石洞住,对这种事没有技巧。所以盖房子的时候,他们只能提供木头,盖房子的事就交给麻部自己人。

    木房子的前面有一堆小孩在玩,小小石也在其中。看到跟在公良后面的圆滚滚,顿时叫道:“圆滚滚,过来跟我们玩。”

    圆滚滚才不尿这小屁孩呢,继续昂首挺胸的跟公良走着。

    小小石一看,就跑过来抓它。

    他抓右边,圆滚滚就跑左边;他抓左边,圆滚滚就跑右边。

    两个跑来跑去,好像捉迷藏,烦得公良要命,但这么多人又不好训斥小小石,只好随他们去玩。

    到了盖好的木屋前,女孩就往其中一栋跑去,到了里面大叫道:“姆妈,阿耶,我回来啦!”

    听到声音,两个老人走出来问道:“伊莎回来了,怎样,找到那位帮我们背东西的焱部人了吗?”

    “找到了,他就在外面。”伊莎指了指背后道。

    “那还不赶紧请人家进来。”那姆妈顿时没好气的说道。

    “喔,”伊莎连忙又跑了出去。

    公良却已经从外面走进来,看到两位老人,就把身上的东西卸下,向老人问候道:“两位老人家好。”

    “你也好,你也好。”伊莎姆妈和阿耶笑着回道。

    “这是我刚刚打回来的猎物,自己也吃不了那么多,就给你们带了一点过来。下面还有半筐锥栗,里面果实没取出来,你们自己掰一下,要小心壳上的刺,这东西用水煮或者火烤比较好吃。”公良详细的跟他们说了一下,免得他们不知道怎么处理。

    “这怎么好意思。”

    “大家互相帮忙,是应该的。”公良客气着,又说道:“我还有事,就先走了。”

    “坐会儿,坐会儿再走吧!”伊莎姆妈和阿耶连忙挽留。

    公良却不想在这里久呆,又说了两句,就转身离去。圆滚滚连忙跟上。

    伊莎也不知在想什么,手握着拳头,看着公良的背影眼睛都发光了。

    公良其实没什么事,只是不习惯在陌生人家里做客,再说人家房子新建,家里空荡荡的,怎么好去打扰。

    离开麻部所在,想着回来也没去野山椒那边,就顺道过去看看。路过部落种三色稻的地方,发现三色稻并没有被雪冻伤冻死,依然傲然挺立在田里,连叶子都没有半点冻到的痕迹,看来很耐寒。

    不过,他种的野山椒就没那么幸运了。

    上面的叶子全被冻坏,尚幸枝干比较硬挺,没什么事情。

    看枝上还挂着一些野山椒,也不管大小,有没有熟,就全部摘了下来,免得被冻烂掉。

    回到家里,他从角落拿出一个筛子把野山椒晾起来。现在这些野山椒被雪冻过,身上水分太多。等干一点就可以将那些青野山椒用盐水泡起来,以后说不定可以拿来调味。红的,就晾干备用。

    处理好野山椒,公良看厨房灶里的火小了一点,就加了一点柴火进去。又给放在灶前的金翅大鹏雕蛋盖了一张兽皮,免得受寒。

    回来后,他就把金翅大鹏雕蛋放在灶前烤火,看能不能接着温热的火力把蛋孵出来。

    不过现在天气这么冷,估计够呛。

    所以他就想着,若是过一阵还孵不出来,就把蛋给吃了。

    小雪一直下个不停,第二天起来,公良发现外面不只在下雪,还刮起了风。风一阵一阵,把雪花刮进屋里,屋前的地面铺了薄薄一层白雪。在卧室睡觉还没什么感觉,到外面被风一吹,竟然冷得打了个激灵。

    他家是没门的,焱部人的家里从来不曾有门。

    但风把雪刮到家里,把原本暖和的石屋变得一片冰冷,没门挡住可不行。

    想了想,他就去找来一根木头,劈成厚片顶在门口左右两边,上面再横个木片,做个简易的门框,然后找来一张宽大的兽皮钉在门框上。

    这样既不用设门,也能挡住风雪,正所谓两全其美,公良都快被自己的聪明头脑吓坏了。

第七十二章 骨卜之道(上)

    看着兽皮挡风门帘,公良对自己的手艺表示很满意。

    想及隔壁大石叔家也没门,就走了过去。

    天气微冷,小石阿姆坐在火灶前,拿着粗大的骨针缝兽皮。

    公良来到屋里看见她家地上也铺了一层薄薄的白雪,就问道:“阿姆,风这么大,里面冷吧!”

    “有一点点。你那边是风头,应该会比较冷,自己要注意点。”小石阿姆关心道。

    “我刚刚弄了一张兽皮挡在外面,屋里不冷了,很暖和。”

    小石阿姆听得新奇,就走过去看,还特意到他家坐了一会儿,真的很暖和,不由赞道:“你这孩子真聪明,不像我家小石,笨得要命。”

    “那是当然。”公良毫不谦虚的接受了小石阿姆的夸奖,又说道:“阿姆,要不我也给你家弄一下,这样比较暖和,免得小小石晚上睡觉冻着了。”

    小石阿姆想都没想,就点头应道:“那好,你去砍木头,我找张旧皮子出来钉。”

    做个门框费不了多大功夫,钉上兽皮后,屋里顿时暖和许多。看了看,小石阿姆对公良的手艺非常满意,狠狠的夸奖了他一顿。

    公良离去后,她就继续在家里缝兽皮,天气冷了,得跟大石小石小小石他们做件衣服。一边缝,她一边看着挡风挡雪的兽皮门帘,觉得阿良这孩子真好。她感觉应该把这件事跟人说说,要不然她们都不知道阿良的好来。

    于是,她就放下缝衣针往隔壁走去。

    不到半天时间,整个部落的人就全知道公良做门框钉皮子挡风雪的事。

    有的还特地跑到他家门口看了下,感觉不错,就请他帮忙做门框钉兽皮。

    同一个部落的人,抬头不见低头见,公良怎么好拒绝,就答应了。

    谁知有一个就有两个,有两个就有三个,最后请他去帮忙的都排了一堆。公良恨不得打自己一拳,本来只是想帮大石叔家弄个挡风雪的门帘,没想到却给自己找了件差事,早知道就不弄了。

    但既然答应人家,怎么也不能食言而肥。

    尚好做门框不难,就是劈厚木片花费时间比较多,一个两个没事,但一堆人要做,劈起来就有点累了。

    还好有的家里男人没出去狩猎,就过来帮公良劈木片。

    一个、两个,最后劈厚木片的活都让部落无事可做的勇士们承包,公良只需要做门框钉兽皮就行。速度顿时变快起来。一天多的时间,他就差不多帮部落的人全部做好门框钉上兽皮。

    “阿良,这些是纳戈上次去狩猎带回来的果子,部落里没人有,非常好吃,你尝尝。”

    钉完最后一户人家的兽皮门帘,那家阿姆热情的递过来一小篮果子。

    公良吃了一个,果然很甜,就谢谢的接了过去。

    几乎帮做门框钉完门帘的时候,人家都会送一点东西作为礼物。

    公良因此吃到了一些从没见过的东西。但更多的是已经吃了的,他就扔给圆滚滚当零嘴。小家伙欢喜的要命,这几天对他特别好。睡觉的时候都会给他来个爱的抱抱。

    钉完最后一户人家的门帘,已是下午光景。

    公良又闲了下来,忽然想起自己好像还没去跟巫拿符文真骨的资料,就往祖神殿走去。

    靠近祖神殿的时候,他就听到里面传出一阵声音,不由悄悄走近,探头往里面看去。

    豁然吓了一跳,里面站满了部落里的大小头目,正恭恭敬敬的站在左右两边听巫说话。巫正好看过来,朝他招了招手,公良只好硬着头皮走了进去。

    “事情就是这样,你们去准备吧!”

    “是。”

    部落勇士一个个恭敬退下,看也没看公良一眼。在祖神殿开会是十分神圣的事情,绝没有人敢交头接耳说话,或者睡觉打呼噜。只有巫说什么,他们做什么。对于部落先知的巫,那种畏惧与崇拜,早已经深深的铭刻在焱部人的骨子里。

    “巫。”

    公良恭敬的跟巫问了个好。

    巫点了点头,往里面走去,公良随后跟上。

    “听说你给人做的门框和兽皮挡风门帘不错,有时间也过来给我做一个。人老了,被寒风一吹就感觉骨头发冷。”走过祖神殿通往巫所在石屋的时候,巫对公良说道。

    公良连忙答应。

    到了里面,他就看到麻部巫尔博坐在部落巫经常坐的矮桌前,捧着一卷兽皮看着。

    巫显然不以为意,走过去在他身边坐下,然后从架子下面取出一捧兽皮卷放在桌上。

    “这是先人留下的有关符文真骨的记载,现在这边荒兽几乎绝迹,我也没有深入去了解。你带回去看看,有不懂的再来问我。”

    “是。”公良应了一声。

    巫递过兽皮后,就打开旁边一个空白兽皮卷,拿着一根炭笔写了起来。

    专心致志,他都忘记了时间的存在。

    过一会儿,抬起头来,忽然发现公良还没走,不由问道:“你还有事吗?”

    “嗯,”公良酝酿了一下,才说道:“巫,您能不能把上次在林中骨卜的方法教给我。”

    “你想学?”巫闻言,放下炭笔。

    “是,”公良说道:“我是这么想,若是学会骨卜,那以后出去在林中迷路的时候,就可以卜个方向不是。”

    “骨卜需要很高天份,非天资聪颖之辈无法学会,你确定你能行?”

    “我觉得我的天赋很高。”公良连忙说道。

    巫转头往尔博看了一眼,“当年,他也是这么说的。”

    也不知想起什么,尔博眼皮狂跳,脸色不自然的动了一下。

    看到他的样子,巫笑了笑,又对公良说道:“你要学也可以,不过对于骨卜之道我知道的也不是很多,都是从前人记载中领悟得来。你要是想学,也只能从前人的手卷中学,我却是没法教你。毕竟,骨卜之道玄奥无比,一个人有一个人的看法,一千人有一千人的感悟,一切全然取决于天资。旁人的说法终究只能参考,有时还会误导,让你误入歧途,无法学到真正的东西。”

    说着,他就从架子最底层一个抽屉里取出一个骨筒,上面刻着一个玄奥莫名的纹路,也不知道表示什么。

    公良恭敬的接过来,谢过巫后就退了下去。

第七十三章 骨卜之道(中)

    石屋之中,一盏铁制兽油灯刺在墙上。

    红艳的灯光,带着一股肉香和阵阵青烟从兽油灯飘出,照在黑暗的石屋中。

    公良坐在灯下,看着从巫那带回来的兽皮卷,首先是有关于符文真骨的记载。

    据说,在远古之时,此地荒兽遍野,焱部人凭着强横的肉、体在大荒之中猎杀荒兽,得到了很多符文真骨,并借着符文真骨的强大力量与大荒诸部抗衡。可惜后来灵气消失,符文真骨无法使用。焱部人失去了与诸部抗衡的本钱,只能退出祖山地带,来到这荒僻一角。

    那时的巫痛定思痛,决定离开此地,去那新探寻到的,据说灵气充沛的地方。

    只是部落一些念旧的人并不想离开此地,所以当时焱部就一分为二,愿意离去的就走,不愿离去的就留下,也就有了现在的焱部。

    从兽皮卷上的记载,公良看到了两个字,那就是“灵气”。

    记得上次巫也曾经说过,自己看过的兽皮卷也有过记载,但这个被经常提起的灵气到底是什么?公良仍然一头雾水。而且在他的印象里,一个部落不只是有一个巫吗?怎么又多出了一个。

    太多的东西无法得到答案,他只得放下,继续看兽皮卷。

    强横的焱部人得到符文真骨越来越多,逐渐有了经验,知道哪些凶禽猛兽蕴育了什么样的符文真骨,并将之记载下来,让后辈狩猎者能够充足应对。

    他们把符文真骨归为四类:

    一种是飞禽类,一种是走兽类,一种是虫蟊类,一种是鳞甲类,也就是鱼类。

    飞禽类的符文真骨大部分是速度类,有少数蕴育出火纹和雷纹,属于飞禽中的另类,这种飞禽往往凶戾无比,是为盘踞一方的大凶。

    走兽类的符文真骨又分为两类,一种是大型走兽,一种是小型走兽。

    大型走兽非常凶悍,蕴育出的符文真骨种类繁多,特别是一种大型走兽,天生力大又蕴育重力符文,一脚踏下,山崩地裂,强横得几至无敌。

    小型走兽的符文真骨就比较一般,大多为速度类,或者速度类衍生出来的符文真骨,非血脉强大或者有强大造化者,少有改变。

    虫蟊类命短,岁生岁时者有,月生月死者有,朝生暮死者有也有。因为寿命短促,所以虫蟊类蕴育出符文真骨的很少,但若是孕育出符文真骨,往往是毒辣血腥强大之辈,它们什么符文真骨都有可能蕴育,但最多的还是蚀骨腐肉之类毒纹。

    鱼类符文真骨兽皮卷中记载很少,盖因为焱部人大多觉得鱼类腥臭,很少吃鱼。

    荒兽在远古时代或者遍地都是,但现在公良却从来没见过。

    所以,他也只是想拿来看看,希望从中找到巨骨的出处,可惜没有。

    不过,他感觉巨骨应该归属于大型走兽一类,对照一下兽皮卷上的记载,巨骨上面的纹路和重力符文很像,就是不知道是不是了。

    看过后,他就把兽皮卷放在一边,拿起记载骨卜之道的骨筒。这才是他要的东西。想想,若是出门时候占卜一下,知道哪里猎物多,哪里有危险,就能提前预防,免得面临时候措手不及。岂不是很好?

    骨筒上刻着玄奥无比的纹路,先声夺人,一看就让人心中肃敬,不敢起轻慢之心。

    轻轻打开,里面是一卷发黄古旧的兽皮,公良小心翼翼的拿出来,生怕一不小心就把兽皮蹭破。

    兽皮卷上系着一根黝黑的兽筋,他轻轻拉了一下。

    兽筋滑落,兽皮卷慢慢在他面前露出全貌。到最后,他发现里面竟然还有一根玉质骨头。玉骨上暗藏莫名符文,看起来杳冥莫测,难道这就是符文真骨?怎么和自己的巨骨不一样?

    公良心中奇怪,细细看去,玉骨有熏烧的痕迹,上面还有一道道裂痕。

    难道以前的巫是用符文真骨占卜?

    据兽皮卷记载,万头荒兽中才有一头可能蕴育出符文真骨。在以前,符文真骨是贵重货币一样可以拿来买卖置换东西的存在。

    以前的巫竟然用来占卜,这也太奢侈了吧?

    公良轻轻摸着玉骨,摸着那一道道裂痕,仿佛看到先巫坐在篝火前,拿着符文真骨熏烧的样子。

    “哔...啵...”

    蓦然,一声骨裂传来,仿佛穿透亘古的道音,响彻在公良灵魂之中。眼前忽然传来不可思议一幕,他发现自己竟然来到一处不知名的所在,前方篝火熊熊,一位先巫坐在前面,手中玉骨莹莹,随着炙热篝火的熏烧而不停变化。

    “哪哝嘎啰嗙咭...”

    一句句玄奥的咒语从巫嘴中吐出,通红的篝火妖娆的舞动起来,原本熏烧符文真骨的红色火焰猛然炽烈燃烧起来。片刻后,火焰燃烧到极点,倏然变蓝、变紫,最后变成白色的强热火焰。

    公良身在其中,隐隐感觉到那熏烧火焰炙热无比,仿佛要把他烤熟般,豆大汗珠从他脸上身上冒了出来。

    “哔...啵...”

    骨裂声,又再响起。

    坐在篝火前的先巫立即停下吟唱,拿起玉骨仔细辨别。过了一会,才自言自语道:“西北有兽,可猎。”

    先巫话语一落,公良马上回到原来所在。

    他发现自己根本就没离开过。那刚才一幕怎么回事?到底是真,是假,是梦,是幻。若说一切都是虚假,那一切切又是如此清晰;若说是真,自己又明明坐在床上,连屁股都未挪过。

    到底怎么回事?公良在心中狂吼道。

    豆大的汗珠从额前冒出。

    不是太热,是饿,肚子饿得要命,饿得都出了汗。

    来不及再想其它事情,连忙跑去厨房,拿东西吃了起来。因为要孵化金翅大鹏雕蛋,为了保持温度,所以厨房灶里经常热着。他看这样有点浪费,就顺便将兽肉兽骨放在锅里煮,可谓一举两得,还不用老是烧火做饭,肚子饿就能吃。

    将一大锅兽肉和熬得凝浓的骨头汤喝完,公良才把那饿得要命的饥饿感压下。

    吃饱后,坐在椅上,想着自己怎么会这么饿。明明才吃过东西不久,难道看符文真骨也要消耗能量?

    想到这里,他才发现刚刚看到先巫用符文真骨占卜的那一幕竟然深深刻在脑海里,怎么也抹煞不去。

    难道这就是骨卜传承?

    他刚刚只不过才看了一道裂纹而已,符文真骨上面最少有十几道纹路,那岂不是说自己还要饿十几次,吃十几次这么多的东西。

    若是这样,自己剩下的兽肉可经不起折腾。晚上那一大锅兽肉相当于半只白头文獜,空间里还有几只,就算再加上独角蛟蟒,也只能对付几次,看来得出去狩猎了。

    刚刚看符文真骨上的骨卜之道,身体太饿,虽然已经补回来,但公良还是感觉身体有点虚,就不再做其它事情,睡了。

第七十四章 骨卜之道和小鸡(下)

    公良趴在窗前往外看。天上还飘着小雪,但风没昨天大了。

    ?连续下了几天,部落里的地上都铺了一层白雪,外面原本青葱的世界在短短时间内变成一片雪白。

    天气愈发清冷,即使有兽皮门帘挡着,也抵不住一阵阵冷意从外面钻来。

    幸好厨房灶间柴火烧着,将热气传到石屋的每一个角落,使屋内一片暖和。

    看到外面光景,公良也懒得出去,就猫在屋里研究骨卜之道。

    有了昨天经历,他也没急着看那布满裂纹的符文真骨,而是先拿起包着符文真骨的兽皮卷看了起来。看完之后才明白,骨卜并不是没有代价。骨卜其实就是占卜的一种方法,是一种沟通天地神明的能力。

    既然想沟通天地神明,那就要媒介祭品。

    毕竟人家不是爱心人士,可以任劳任怨、无怨无悔的付出,人家也要吃饭。

    而兽骨即是媒介,也是祭品。

    以前荒人喜欢用强大的兽类骨头占卜,比如符文真骨,因为符文真骨上面蕴含着巨大能量。占卜之时,既能凭借沟通天地神明意志,也能用于献祭,可谓一举两得。这也就是骨卜之道的由来。

    其实除了骨卜,还有龟卜、玉卜、草卜等卜算方法,所用器具无不是难得之物。

    昨日公良观看的符文真骨被灼烧裂开的纹路,是献祭占卜而成,其中蕴含着一丝天地意志,烙印着卜出的一切。

    他观看裂纹,等于是沟通这丝意志,需要大量能量维持,所以才会导致身体能量大量流失。也幸好他体内还残留着能量,要不然下一刻这丝意志就会抽走他的真气、精血,甚至是寿命,来维持意志不灭。

    这世界,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什么事情都要付出代价。

    只不过是轻或者重罢了。

    公良慢慢的看着兽皮卷,仔细研究,心神沉入其间,浑然忘记外面一切。

    一连几天,他都没有出门,专心的看兽皮卷,研究符文真骨上的裂纹。消耗极为惊人,只是几天,家里所有食物就差不多被他吃得一干二净。

    再一次从兽皮卷上抬起头来,看着外面的雪,公良不由叹道,该出去打猎了。

    趴在柔软皮毛窝中的圆滚滚好像感觉到什么,走到金翅大鹏雕鸟蛋边上,看了看,忽然大吼起来。

    公良听到声音走过去,看到它的样子,顿时没好气的拍了它一下,“没事乱叫什么?”

    “嗷嗷嗷嗷”,圆滚滚指着金翅大鹏雕蛋叫道:里面有东西。

    公良通过心灵感应到它的话,就往金翅大鹏雕蛋看去,发现蛋壳上裂开了一道缝。咦,难道蛋要孵化了?他顿时来了兴趣,就蹲下去看。只是古怪,过了一会儿也没见裂缝变大。

    难道这缝是被圆滚滚弄坏的?

    一时,公良看圆滚滚的脸色不好了。

    “嗑、嗑、嗑”

    就在此时,蛋上传来鸟类啄东西的声音,公良仔细看去,就见金翅大鹏雕蛋下面被什么东西从里面啄出了一个小洞。

    小洞越来越多,形成一道小门,接着,就见那蛋壳小门往前倒下,从里面走出一只小鸡模样的鸟来。

    “啾啾、啾啾、啾啾”

    真的很像小鸡,而且还只有巴掌大。

    圆滚滚和公良都不敢相信的瞪大了眼睛,这可是半人多高的大鸟蛋,怎么就跑出一只巴掌大的鸡来了?

    “啾啾、啾啾、啾啾”

    通常动物都会将自己看到的第一眼生物作为母亲,小鸡一出来就看到公良,顿时“啾啾、啾啾”的叫着,跑了过去。公良将它捧在手心,从上到下,从左到右,从前到后,仔仔细细的检查了一遍,怎么也无法将眼前小鸡和金翅大鹏雕联系在一起。

    这么大一颗蛋,怎么就孵出这么一丁点大的东西呢?

    会不会是金翅大鹏雕在外面乱搞,和其它东西生下的混血儿,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杂交品种,要不然都无法解释这奇怪现象。

    公良看着小鸡,小鸡也睁着黑溜溜的眼睛看他。忽然一嘴啄下去,也不知那嘴是什么做的,竟然一下在公良手上啄出一个小洞,鲜血直流。

    公良疼得把手一甩,小鸡扑棱着柔嫩的翅膀掉在地上,很无辜的看着他。

    公良连忙去拿药粉止血,等回过头来,就见小鸡追着圆滚滚满屋跑。他看的那个气啊!那么大块头一只熊猫竟然还怕一只巴掌大的小鸡,顿时把圆滚滚拦住,狠狠的教训了一顿。

    圆滚滚不满的冲他吼着。

    小鸡看到他,也不追圆滚滚了,转往他跑去。也不知怎么回事,公良心中忽然和小鸡有了感应,仿佛知道它的意思。

    它好像对他有一种慕孺之情。

    怎么回事?

    小鸡跑到他脚边啾啾叫着,好像在说肚子饿了。

    他竟然真的知道这小东西在想什么?怎么这么奇怪。就像是给它刻了通灵焱纹一样,非常古怪。

    小鸡又双叒叕啾啾啾啾叫了起来,没完没了,烦得要命。

    公良被它叫得烦了,就不再想那些奇奇怪怪的东西,去厨房拿了点兽肉剁成细碎,混在一点骨头汤里,用石碗装着,放在地上让它吃。刚出生的小东西或许是真的饿了,埋头吃了起来。一边吃还一边啾啾叫着。

    这时候心灵感应也不灵了,一片模糊。

    动物语言公良又不会,所以是有听没有懂。

    “嗷嗷嗷嗷”

    我不喜欢这只小鸟。圆滚滚走过来用爪子扒拉着公良的裤脚叫道。

    公良却懒得理它,这么大一坨肉竟然被小鸡追得到处跑,真是给他丢脸。而且家里养只小鸡也不错,起码热闹一点,只要不到处拉屎撒尿就行。他这想法刚刚一起,就见那小鸡“噗”的一声,从屁股后面拉出一坨黑白相间的鸡屎来。

    我不喜欢这只小鸟。圆滚滚大声吼道。

    不喜欢又怎么,他总不能把它杀了,这么小也没肉吃。

    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和这小鸡有心灵感应,但既然有,应该能沟通才对。

    于是,他就捧起小鸡来到角落,指着他安放在这里,给圆滚滚拉屎的沙土堆说道:“以后拉屎要到这边来,知道吗?”

    “啾啾、啾啾”

    小鸡好像不明白,睁大眼看着他。

    公良就指了指她拉的那坨屎,又指了指角落的沙土。也不知道小鸡有没有听懂,反正就是在那边啾啾叫着。

    圆滚滚却不满意了,屁颠屁颠的跑过来吼道:我才不要它将粑粑拉在那里,鸟屎好臭的。

    “你又不是睡在那里,你管它臭不臭。再说,你拉的屎就不臭了?”公良没好气的对圆滚滚说道。

    看公良不帮它,反而支持小鸟。圆滚滚生气了,就回自己的窝趴着,不再理他。公良也不管它的小性子,用金翅大鹏雕蛋的壳在温热的灶前给小鸡做了一个小窝,就继续去看兽皮卷了。

    他到现在还是想不通,一个那么大的金翅大鹏雕蛋怎么就生出一只小鸡般大的鸟来了?干脆以后就叫小鸡,也算是物以形名,相得益彰!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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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原始时代介绍:
苍莽大荒,千万里云驰飙作;恢恢地轮,亿兆年沧海桑田。祖山脊脉,逶迤磅礴走昆岗;浩浪清波,奔荡渊海不停息。
公良无意中来到焱部,开始抒写属于他的传奇。
书中有面似憨厚却心狡如狐的大熊猫、有喜欢吃毒物的天鸩部人、有魁伟巨力的龙伯国人、还有口吐玉丝的蚕族女娘等等等等,可谓百族纷呈,精彩绝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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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本人有《随身带着如意扇》、《我的农场在沙漠》、《随身带着玉如意》、《渔者无衣》等四本完本作品,人品保证,请放心阅读。
重生原始时代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重生原始时代,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重生原始时代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