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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侃哥     野性之旅txt下载     野性之旅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一百三十七章 个中原委

    或许真的是因为在这苦寒之地奋斗的经历太过坎坷,当穷老板的日子太漫长了,所以曹团长整个人看问题的观点和方式都已经变了很多,现在对这些政治斗争的阴暗面也有了一定的了解,解读得也挺深的。曹团长自己看得清楚明白,可不代表他自己把这些血淋淋的现实说出来心里就比别人更好受,他同样一点成就感都没有,有的更多是一种哀叹。

    就连斯嘉丽都能在一瞬间就想明白,这些帝国的实权大人物之间的勾心斗角,牺牲的却是比蒙勇士的无辜性命。他们到底是在为了这些大人物的野心战斗,还是为了保家卫国在征战,他们甚至到自己临死的那一刻都不知道,这确实是最大的悲哀。

    “既然你都了解得这么深了,那南征也是非常凶险,那为什么我们还要参战?我们不过只有区区五百来人,就算是有心,也根本阻挡不了那些既定的事实,那我们还不如在家里躺着睡大头觉算了。”斯嘉丽叹了口气,突然之间有种心灰意冷的感觉。

    斯嘉丽如此聪慧的人儿,在这一点上也确实有种一脉相传的味道。政治嗅觉偏低,对时事缺乏足够的了解深度,一门心思都像是凯莉一样扑在祭司教义方面,反倒是曹团长自学成长,成了这一系祭司当中最另类的一个存在。斯嘉丽之所以这样说,也是因为她心里清楚,她虽然是一个天鹅族纯血贵族,但是在很小的时候就父母双亡,全是靠凯莉方才能够健康顺利的成长起来。这纯血贵族的头衔,对于她而言,丝毫意义都没有。

    正因为如此。斯嘉丽才在年轻时候去随军,增加自己的阅历和经验,想做一个实干派的人。不过无论她怎么努力,都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当中就掌握什么实权,到现在为止,她也仅仅是一个在南疆局部军区有着一点声望和美名而已。连影响力都小得可怜。即便是知道了这些阴暗的事实,她又能怎么样?还不是只有眼睁睁的看着。当这些事超过了她能力范围之后,斯嘉丽能想到的唯一解决办法就是逃避,眼不见心不烦。

    “凶险又怎么样?南征现在这么鱼龙混杂,那就明摆着里面或多或少会有很多的机会啊。我曹某人别的不敢吹,但是浑水摸鱼的手段绝对是举世无匹的。他们搞他们的,我们搞我们的,我们冲着我们自己需要的东西去不就好了?能插上一手的地方就插上一手,恶心恶心我的那些死对头。要是实在没办法。我们捞到好处就走。”曹团长抚掌而笑,一脸的阴险。

    斯嘉丽翻了翻白眼,果然,这个大背头永远都是无利不起早的那种性格。要让他抛头颅洒热血也没问题,只要有足够的利益,他算得清这笔账,那十有**都会成的。一直以来的事实也让斯嘉丽不得不佩服这个大背头,无论什么情况之下。这个家伙敏锐的嗅觉总能带着劫掠团的人趋吉避凶,甚至还能在骨头上都刮出油来。这种天赋一般人可模仿不来。

    “那你倒是说说,莱昂纳多为什么要举荐你去参加南征?如果按你说的,你们顶多只能算是一般朋友的话,他犯得着用自己的面子来举荐你吗?难道这其中就没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斯嘉丽安静了片刻,又偏了偏脑袋问道。

    被曹团长这么一大篇分析之后,斯嘉丽对莱昂纳多的好感都少了不少。劫掠团得到军务部某种程度上的重视。甚至还让凯瑟琳这样的大人物专程走了一遭,这些都是拜莱昂纳多所赐,斯嘉丽也难免会觉得这当中透着诸多的古怪。

    “不可告人的秘密当然有!只不过这事也就莱帅哥和我两个人心照不宣而已,其他的人,无论是谁都想不出来原由的。包括佩德罗陛下……”曹团长满意的点了点头,他很欣赏现在斯嘉丽也处处站在劫掠团立场上出发的这种态度。

    “莱昂纳多心思细腻缜密,他肯定是早就想找机会寻求自我价值方面的突破了。可是事实正如我之前所说的,他现在也是卡在一个不上不下的位置,很难有什么大的动作。为什么?因为我们比蒙帝国现在就是两权分离的情况,莱昂纳多这个第三巨头只是一个很微妙的杠杆而已,实际上真正的大头依然还是掌握在泰格族和莱茵族两家的手里。”曹团长给自己点上了一支大雪茄,吐了大大的几个烟圈,道:“要想在比蒙帝国当中真正的上位,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起码比在人类世界当中难多了。首先,在民心这方面,就是非常难过的一关,莱昂纳多纯属有点作茧自缚了,他是得不到多少民众的拥护的。”

    “为什么这么说?要说在得民心方面,莱昂纳多这个帝国英雄可比你这个半吊子的国民英雄要强多了。据我所知,莱昂纳多从成名至今,每一步都走得巧妙而又稳健,他这个帝国英雄可不是吹出来的,而是靠自己的双手去拼回来的,为什么会说他是作茧自缚?”皮教头表示自己不怎么听得懂了,而且他的质疑也是在场所有人心中的疑惑。皮教头这么一说,他们的耳朵也都默默竖了起来。

    不懂就要好学,这个道理因为曹团长经常在思想道德课上强调,以至于劫掠团的人都有着勤奋好学的一面。无论是哪方面的知识,只要不明白就提出来问就是,多知道一些永远都比少知道一些要有好处。劫掠团九怪在这方面完全没有发言权,所以这九个败类都是老老实实的拿着自己的笔记本,一个个伏案疾书。他们这种学习的态度,就算是放到那些大名鼎鼎的学院当中,也肯定能混成学霸。

    “这就是我刚才说的关键了,皮二愣子你没想明白我完全能够理解,因为你们人类世界和我们比蒙兽人在当权者的身份方面完全不同。你们人类世界都是一个种族,上面是谁当权都无所谓,老百姓只会关心落到他们身上的赋税重不重。刑法是否严苛。而我们比蒙帝国,就目前而言,掌握王权的只能是莱茵族或者泰格族,为什么?因为我们比蒙帝国历史上坐在至高无上座位上的,就只有这两个种族而已,再没有其他。哪怕是一个比佩德罗陛下还要显明有能力的牛头人。也永远不可能比一个昏庸无能的狮人或者虎人更有机会坐上王座。”曹团长耸了耸肩,一针见血的指明了要点。

    皮教头恍然大悟,还真是这么回事,这个问题,确实是再明显不过了。之前在英雄夜宴之上,曹团长就和莱昂纳多有过交流,在说到“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这个话题时,曹团长就清楚的记住了莱昂纳多当时那欲语还休的模样。比蒙帝国的这种国情,就注定了这个国度是典型的封建文化体制了。就像是曹团长了解的君权神授那样的说法。

    见到所有人都很上路,曹团长又不疾不徐的说道:“为什么我要说莱昂纳多有点作茧自缚呢?这同样也是因为这方面的制约。的确,就像是皮二愣子说的一样,不只是我们比蒙兽人,整个泛美大陆上的智慧种族,几乎都他妈知道莱昂纳多是这个世界上数一数二的聪明人,是成功的代名词。但是他为自己选择的这条成名之路,却并不适合他自己的野心。我们比蒙帝国自己的人都把他看做是帝国英雄。其他的智慧种族呢?那就都是把莱昂纳多当成比蒙的英雄。在国际上,说得上话的。还是只有佩德罗陛下或者斯特恩这样的人物,莱昂纳多却并不具备这样的能力,这就是他自己树立起来的那种遗世而独立的清高英雄形象导致的。”

    “现在莱昂纳多在神殿有着独树一帜的派系,在帝国朝堂上也属于位极人臣的身份,这个我也知道。但是如果我们仔细的推敲一下,就能发现这其中很多的问题了。为什么莱昂纳多这么有权有势有声望。却已经多年卡在这个位置上没有挪动过分毫了?说他是帝国第三巨头,可实际上他比起泰格族和莱茵族来都要逊色得多。原因就是他这个帝国英雄,不适合明目张胆的搞那种争权夺利的事,他只能把自己最真善美的一面表现出来,让更多的人认同他。最好是有人主动去推翻我们比蒙帝国这种固定而且陈旧的帝制。不然的话,他是没什么机会坐上帝位的。一个帝国英雄,要是表现得太权欲熏心的话,那就不是英雄,而是野心家了。他苦心经营了这么多年的名声,都等同于是废掉了,莱昂纳多会这么干吗?所以他唯一能做的就是藏器于身,待时而动。”曹团长兴致来了,说得唾沫横飞的,完全没有在乎自己今天所说的一切给在场的这些人带来了多大的震动。

    同时,也让所有人更清晰的明白了一个道理。在官场上,任何一个高位上坐的人都不是简单的角色。看似风光无限的莱昂纳多,还过得这么如履薄冰的,确实也让局外人都意想不到。按照曹团长的说法,如果比蒙帝国没有翻天覆地的变化,那莱昂纳多终其一生也都只能卡在这个尴尬的位置上,当一个高不成低不就的第三巨头而已。这也正好解释了为什么莱昂纳多坐大了之后,佩德罗陛下和斯特恩都没有对其下手,因为他们都清楚,莱昂纳多目前也就仅此而已。莱昂纳多帝国英雄的身份就是他的免死金牌,无论是佩德罗陛下还是斯特恩,都不可能明目张胆的对其动手,免得落了别人口实。他们这三足鼎立,就是这么组成的。

    “那这些东西,和莱昂纳多举荐你有什么关系?更何况,这些也只是出于你自己对莱昂纳多的分析而已,并不见得别人心里面就真的是这样想的。说不定别人根本就没有觊觎过帝位,只是想要混得名留青史而已,谁敢说莱昂纳多就一定想当皇帝?你这么说他,可别人偏偏还举荐了你,我们反过来说,你是不是也以小人之心渡君子之腹了?”听了这么半天,斯嘉丽还是对曾经的偶像抱有信任和幻想,这也无可厚非。

    “不不不,我说这些,完全没有丝毫诋毁或者瞧不起他的意思。古往今来,这些事发生的次数太多了。权势之所以令人迷醉和向往,就是因为它会让人觉得自己无所不能。要是在莱昂纳多那个位置,没有那个野心,才是真正的让我瞧不起。”曹团长笑了笑,完全不以为意,反倒是大大方方的表达清楚了自己的观点。

    “至于为什么莱昂纳多会举荐我,这我觉得我不需要解释。本团长从出道至今,就是一个才华横溢的角色,谁人见了我,都得竖起大拇指喊上一声牛逼。莱昂纳多也有着一双能够发现美的眼睛,看到了本团长的才华,所以才主动举荐本团长去参加南征,英雄之间的惺惺相惜嘛……”不过紧接着,曹团长又说了一番让斯嘉丽觉得非常厚颜无耻的话。

    曹团长这货才华确实是有,但是在斯嘉丽看起来,都是一些旁门左道的偏才,哪里会是莱昂纳多看得上眼的。他们之间有这样的关系,就已经很让人费解了。要是说莱昂纳多是被曹团长的才华所吸引,别说是斯嘉丽这么觉得了,就算是整个泛美大陆,都没有几个人会觉得曹团长和莱昂纳多是一类人。如果说莱昂纳多是光辉和正义的化身,那曹团长在世人眼中就是阴险和猥琐的代名词,这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方向,莱昂纳多该很鄙夷他才对。

    曹团长最后拍了拍桌子,一字一顿的说道:“最关键的一点,是因为莱昂纳多在我身上,看到了他在其他人身上都看不到的野心和独特!”(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八章 扬帆起航

    曹团长自己疯狂的吹捧着自己,就差没把自己说得天上仅有地下绝无了。斯嘉丽是很想在这个混蛋的大背头上来上一榔头的,但是她却不能改变既定事实。曹团长的确什么事都没有做过,完全是莱昂纳多主动举荐的曹团长,而且根本都没有跟曹团长通过气。

    这说明什么?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莱昂纳多太看得起曹团长了。斯嘉丽在比蒙帝国这么多年,还从来未曾听说过莱昂纳多这么看得起哪个人。要说这事发生在某个帝国政要大人物身上的话,斯嘉丽还想得通,可偏偏是发生在曹团长身上,这就有点耐人寻味了。出于好奇,斯嘉丽是很想知道这个大背头身上到底是有什么魔力或者说秘密。

    “你想知道吗?你想知道就要给我说嘛!你不说我怎么知道你想要知道……”曹团长得了便宜还要卖乖,直到看到斯嘉丽的手伸向了巴克利腰间的大砍刀,曹团长方才一阵干咳,一本正经的道:“其实我都说得很清楚了,只是因为莱昂纳多在我身上看到了帝国其他人身上都没有的特质而已。他这写封举荐信根本就是信手而为的小事,但是在无数外人看来,却像是他卖了我天大的一个人情,把我送到了升官发财的快捷通道之上。至于我自己把不把握得住,那就是我自己的能力问题了。他这相当于是在做一个完全没有风险的高收益投资,我要是通过南征名声大噪,那就是他莱昂纳多知人善用,为帝国做贡献方才又了我曹某人的出头之地。要是我一点风头没出,只要不犯什么错误,他也同样不用承担任何后果。明白了?”

    “同时,我们劫掠团最近也是闹得沸沸扬扬,但是这些都是发生在远离帝国的流亡之域,我们帝国可没有几个人真正知道我们到底是什么样的一支队伍,我估计有很多大人物都对我们劫掠团非常有兴趣,只不过没有了解的途径而已。我们还算是非常神秘的。莱昂纳多这一手,同样也是满足了这些人的需求,借着南征这个机会让对我们感兴趣的人考察考察我曹某人的实力到底如何。是骡子是马,总得拉出来溜溜才知道嘛……”曹团长笑了笑,也没忘了继续往自己人脸上贴金。甚至曹团长觉得,这还是非常关键的一个因素。

    劫掠团在流亡之域落地生根之后,可以说是影响了非常多人的利益,只有傻子才会对劫掠团不感兴趣。曹团长可以拍着胸口保证,就算是莱昂纳多这种大人物。都好奇不已,前脚刚刚走的凯瑟琳同样如此,只不过他们都不好意思直接问,最好就是让劫掠团自己展现出来。

    “那老板倒是说说看,他下注在你身上,到底是你跟其他的人有什么不同?既然是投资,那他又是想从你身上得到什么样的收益?”盖尔偏着螓首也发问了。她这种搞财务的,对这种投资回报之类的词汇异常敏感。但是想了半天,也没想出来什么头绪。

    “这个收益也同样不是你们能够看得出来的。也许要过很长很久,他在我身上的投资,方才会见效。这种聪明人,城府太深了,舍得放长线。他想从我身上获得的,仅仅是一个支持而已。因为整个比蒙帝国,现在只有我跟他,认为君权并非天注定,而是应该有德者居之。”曹团长灌了一口家得乐,轻描淡写的说道。

    曹团长说得是轻松。但是听到这话的人,都感觉到了一股凉意。真亏了这里是劫掠团的地盘,在座的都算得上是劫掠团的核心骨干分子。如果这话拿到外面去说,从帝国官方层面出发,曹团长这话有恶意诽谤帝国之主的嫌疑。从曹团长的神殿祭司身份出发,这货这番话也够得成亵神的嫌疑了。或者是推出午门掉脑袋,或者是被绑上火刑架,后果一样严重。

    “你是不是疯了?这样的话怎么能乱说?你们这两个异端的疯子,连这些事都敢交流?”斯嘉丽差点以为自己听错了,看到所有人的反应都和自己一样,方才知道错的不是自己,而是这个万恶的大背头。这个大背头口没遮拦就算了,毕竟他也不是一天两天这么吊儿郎当了,但是莱昂纳多就不一样了。就算是拿把刀架在斯嘉丽的脖子上,斯嘉丽都不觉得莱昂纳多会把这些话拿出来跟曹团长两人讨论,这太奇葩了!

    “我的好师姐,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历史的车轮一直都在滚滚向前,迟早我们帝国都会面临改朝换代的问题,没有哪个帝国会是真正的日不落,更加不可能长盛不衰。君权神授这种说法本来就很搞笑,之所以能有延长到现在,是因为民众的思想还很封建,没有开化。等到有志之士多了,这会成为整个大陆的潮流,还不仅仅是我们比蒙帝国,只不过具体要多长时间,这个我也说不准而已。”曹团长耸了耸肩,并不以为意。

    奥老爷子倒是饶有兴致的撑起了身,道:“这么说来你这个小兔崽子也是有了称王称霸的心了?你现在是要去参加南征,岂不是就是沿着莱昂纳多设计的路线在走?”

    “那怎么可能?我曹某人的路从来都是自己砍出来的,怎么可能让别人给我设计?莱昂纳多他自己心里也清楚,这些事不可能那么简单的,而且我从来没有给他明确表过态我要像他一样做人。莱昂纳多同样也清楚,佩德罗陛下……不,甚至可以说我是个亲泰格族阵营的角色,不是那么容易向着他倾斜的。至于我的野心,他也不清楚,我可不想干什么称王称霸的无聊事,我只是想做我自己想做的事而已。从本质上出发,我和莱昂纳多就是两种人。”曹团长一双眼睛闪烁着睿智的光芒,出人意料的沉着冷静。

    “那你这么说,莱昂纳多这做法岂不是完全是多余的?又拿不准你的性格,还要举荐你,他难道就没有后续的动作能够套得牢你这条狡猾的鱼?”奥老爷子也纳闷的抓了抓脑袋。曹团长确实从来都没有想过什么王霸之业。这种无数人热衷的大事,对于他而言,反倒是束缚,无聊到了极致。莱昂纳多和曹团长的接触并不多,他自然也该明白曹团长不是那么好驾驭的。

    “这就是莱昂纳多的高明之处了,如果我按照他的设想来走。那自然是再好不过。可即便我不按他设想的来,他也能得到收益的。他的底线,就是尽量多的捧出几个异类来。现在无论是佩德罗陛下,还是斯特恩,都想的是稳步进取,一点一点的扩大自己阵营的权力。就圣比蒙陨落之后,发生了那么多的明争暗斗,但是有哪一次真正的闹大了?这两个当权者,都是小心谨慎。首先保证的是自己不犯错。莱昂纳多就不一样了,要是长此以往下去,他迟早会被这两方架空,只能老远的看戏,插不上手。”曹团长咧嘴一笑,这些过程,都是曹团长从头到尾看在眼里的。之前没能理解,但是曹团长都记住了。在这么长时间的融会贯通之后,哪里还会不知道这种种前因后果是因为什么。

    “所以。莱昂纳多现在只有一条路可以走,那就是把这泾渭分明的水给搅浑,越浑越好。一旦他成功了,比蒙帝国的派系之争就将掀起新一轮的风暴,多方势力插足,他也就有了浑水摸鱼的好机会了。”奥老爷子顿时想明白了。指了指曹团长,道:“你这小兔崽子,只不过是其中的一个而已。莱昂纳多不参加南征,估计同样也有这方面的考虑,等泰格族和莱茵族去明争暗斗。他却在一边伺机而动,这一手确实是高明啊!”

    曹团长点了点头,表示认同。莱昂纳多现在唯一看得起曹团长的,无非就是曹团长那桀骜不驯,不喜欢受人束缚的性格特质而已。就算是换另外一个人,只要稍微有点本事,也有这样的特质,曹团长相信莱昂纳多同样也会非常感兴趣。当初就连劫掠团离开斯里兰卡时,莱昂纳多都还千里迢迢跑来相送,这无疑也是拉拢曹团长的意思。就算是不可能把曹团长变成他的人,但是和曹团长建立良好的关系,对于他的长线发展也是有好处的。

    人性方面的问题,最是难说。莱昂纳多玩这种权力游戏也是玩得得心应手的,考虑的方方面面都不少。人的野心和想法同样是会变的,比如说曹团长现在没有想过站到帝国之巅上去呼风唤雨,但是将来呢?将来的事谁都说不准。起码曹团长的思想很开明,一点都不封建,这对于莱昂纳多来说就有了投资的空间。

    “那你倒是说说,我们去参加南征,这就是接受了莱昂纳多的好意。就算是没有搞出一番大事业来,这人情也同样是欠下了。要是到时候莱昂纳多有什么事要你去做,或者要你给他方便,你总得要有所表示才行啊?”想明白了这头之后,奥老爷子也开始权衡这次南征的利弊了。只要是打仗,就一定要有付出牺牲的觉悟。

    劫掠团强悍是强悍,那也仅仅是在这流亡之域流窜作案比较横而已。一旦去参加南征,那就不只是曹团长自己说了算了,包括怎么行军,怎么打仗,那都得听高层的。这就是大规模会战的严肃之处,不听话,那就是违反军令,要是被海因里希这些莱茵族的权贵抓到了把柄,那会善罢甘休吗?听话,同样有可能被别人当枪使,直接失去了自主性,到时候混成什么样,那就只有天知道了。奥老爷子打过的大型会战比曹团长吃过的饭都多,从来就没认为这种大规模的会战有多轻松,所以曹团长觉得可以浑水摸鱼,奥老爷子并不这么认为。要是到时候什么便宜都没捞着,损兵折将的,还要欠莱昂纳多一个人情的话,那这买卖就亏大发了,还不如老老实实呆在这里混吃混喝。

    “这个还不简单?我这么厚脸皮的人,难道你们还不知道?欠了人情又怎么样?先欠着不就得了。现在这个世道,欠债的才是大爷,难道莱昂纳多让我什么时候还我就一定得还?还不还这个人情,包括怎么还这个人情,那都是我说了算。赖账,这可是咱家的强项!”曹团长毫无廉耻的说道,但是又让人无言反驳。

    这种明目张胆的耍无赖,这货确确实实是干得出来的。这货要歪着脖子耍横,莱昂纳多也不可能把他有办法。他自己都给自己定位清楚了,那就不是那么容易被撼动的。

    “无耻!”斯嘉丽瞥了曹团长一眼,一脸的不屑,似乎和曹团长这样的人是师姐弟关系都让她觉得自己的人格都受到了侮辱一般。

    “师姐别这么说嘛,我这不是也是视情况而定嘛,又不是一定要吃干抹尽就不认账,我们劫掠团也是要脸皮的,这我知道。到时候,莱昂纳多有什么需要,我给他打个折,应付一下不就得了?比如说他要一个金币,我给他一个铜板,就说自己尽力了,他总不可能跳过来把我按在地上打一顿吧?”曹团长笑嘻嘻的一阵合计,这流氓逻辑同样听得在座的人响起了经久不息的掌声。

    距离南征集结的时间还有两个月,集结地是在比蒙帝国的南部行省主城熊族之城孟菲斯。曹团长有的是时间,把劫掠团的大小事宜都交接给了奥老爷子和皮教头负责,曹团长方才带着大队人马晃晃悠悠的上路了。

    唯一的变化,仅仅是劫掠团作案的地点来了个大转移而已,这对在流亡之域最近有点不好开展业务的现状来说也是一个良好的缓冲期。(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九章 旺财是杂种

    唯独让曹团长觉得奇怪的是,这次帝国发动南征的这个时间节点非常古怪,甚至可以说是不合理。南征的时间竟然是放在了冬季,曹团长不知道这是哪个想出来的馊主意。

    南蛮生活的地方多是那些人迹罕至的崇山峻岭,深山老林,典型的苦寒之地。之前每每临近凛冬,也是这些南蛮出来到比蒙帝国的边境搞掠夺的时候,而这次,比蒙帝国也选择了这样一个时间段发动南征,这确实让曹团长没有想到。

    曹团长还专程向自己的便宜师姐斯嘉丽请教了一番,南边的群山一旦遇上大雪封山,根本就没有办法行军,打仗自然也是个大问题。要是运气稍微差一些,气候稍微糟糕一点的话,估计比蒙帝国的大军还只能在那里眼巴巴的看着和西北风。这更让曹团长觉得这次南征很水,很有可能大家就是出去冬游一番,然后就灰溜溜的跑回来。

    要发动南征的话,时间最好的就是在春夏秋这个时间区间,就算是那些南蛮避而不战,起码比蒙帝国也可以想办法去搜剿他们。现在这样,曹团长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还好曹团长是那种只要决定了,硬着头皮也要创造条件上的家伙,也没有纠结太久,就组织兄弟们上路了。让人啼笑皆非的是曹团长精挑细选的阵容,劫掠团的五百主力战士是肯定没得跑的,这是劫掠团的正式在编人员。至于联盟护卫军,曹团长自然不会傻到把他们拉出去炫耀,联盟护卫军原则上是不离开泥螺幽地这个大本营,职责是保卫家园。现在也同样如此,曹团长得保证坐镇在这大本营的奥老爷子和皮教头有人可用。

    像是南征这种麻烦的事,理论上来说应该是轻装上阵。人员越精简越好。可曹团长并不这么认为,他完全把南征当成了一次旅游的大好机会,南边虽然是苦寒之地,但是那边的风景据说也是别有风情的。除了劫掠团的主力队伍之外,外加抽调了五百个鬣狗人壮汉组成的后勤队伍,每两人负责一个大号拖车。也亏了这些鬣狗人也是久经皮教头操练。本身的素质也是接近于比蒙兽人主战种族的水准,不然那包裹得像是小山丘一样的拖车一般人还拖不走。

    这五百个鬣狗人就是暂时替补劫掠团那剩下的一半编制的,曹团长也是个好面子的人,要是说来了流亡之域这么久,还没有把劫掠团的编制补满,别人难免会觉得曹团长缺乏个人魅力。此外,鬣狗人是流亡之域分布最多,人数也最多的比蒙遗族。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曹团长把这些鬣狗人拉上。一来是带这些愣头二哥去见识见识故国的现状,二来也算是从侧面说一下自己在这里的一些工作,起码现在还收拢了这么多的比蒙遗族。无论是佩德罗陛下还是斯特恩要追溯,曹团长也有话说。

    五百主力战士,外加五百后勤人员,这人员配置听起来非常古怪,可实际上,按照曹团长的要求。后勤人员少于这个数根本就不行。这次可是跋山涉水,比不上以往在这流亡之域自己家后院到处乱窜。性质完全不一样。劫掠团的五百主力除了一百个森林狼骑士是属于半重装编制之外,其他的四百条好汉个个都是名符其实的重装战士,而且还是超级重装。平素大家穿得跟钢铁罐头一样跑跑短途还不觉得有什么,这里前往比蒙帝国南疆路可不短,要所有人把这些装备穿过去那就是在搞笑了。

    此外,曹团长也深知财不露白这个千古真理。劫掠团现在装备是精良。真的上了战场的时候再搬出来用不就得了?要是平时也都全副武装,这就是在炫耀装逼了。这么正式的场合,曹团长觉得还是低调点的好,免得到时候又惹人眼红。

    重装战士对于绝大多数的队伍来说,只要不上战场的时候。都是非常麻烦的。就比如说人类发明出来的重装骑兵一样,这些大爷在不上战场的时候,一个人就起码要两个奴隶兵给他们打下手才能把这些大爷照顾好。无论是人身上穿得装备还是马身上的装备,搬运起来都是麻烦事。像是塞尔提克帝国和雷克斯帝国这样有钱的金主,一线重装骑兵每个人都是配备三个仆从。也就是说,如果一支一千人的重装骑兵踏上战场,还得带着三千个仆从。

    劫掠团的主力战士全都是体魄超群的大号猛男,随手拉出来一个人,一身装备比起一个人类重装骑兵来说都还有过之而无不及。为了锻炼他们,曹团长从来都不给他们配半个打下手的,全都是自己动手。好在劫掠团这帮家伙也都是吃得苦耐得劳的,一个个都没有半点怨言,反倒都认同曹团长那套“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的论调。如果不是这次南征路途遥远,他们还感受不到这种大爷般的待遇。

    他们的所有制式装备打包出来,也就二十来车而已,并不算多。其它两百多辆拖车上面,还有二十多车的生活物资,主要都是防寒的被褥和棉服,毕竟时间节点是在凛冬,曹团长可不想让自己的弟兄去苦寒之地品尝天寒地冻的滋味。剩下的车,都是裹得严严实实的,有几辆车外面贴着“注意防潮”的条子,装的全都是一路上的烟草。还有几十车装的是风干肉这之类的上好干粮和各类经过细腻处理的食材。

    剩下的车,贴的都是“易碎品”和“注意防火”条子,里面装的全都是酒,还是未经勾兑的最好的原浆酒。这些酒,哪怕是和一比三的比例用清水勾兑出来,都是高度数的白酒,属于最好的货,有一点火星,马上就能惹出来一片火海。

    没办法,曹团长同样也不会在生活上亏待自己弟兄,劫掠团出品的男人,全都是标准的酒囊饭袋。这些吃吃喝喝的东西,曹团长反倒是最看重的。每样对于曹团长来说都是不可或缺的。所以,负责后勤再怎么算都得五百个人才够用。庞大的后勤队伍都不说了,曹团长甚至还拉上了几个米其林月级大厨来全程负责劫掠团的伙食,表示坚决不吃帝国的大锅饭。

    就这曹团长计划后勤辎重队伍,已经不止一次被奥老爷子调侃了。用老爷子的原话来说,无论是从哪方面来看。物资也好,人力资源也好,简直都是奢侈浪费,太过铺张了。这他妈哪里像是去打仗?这完全像是出去露营烧烤!就货物的量来说,这都算是个中型的商旅团的规模了,难道还准备去做生意发财?

    “我们劫掠团其他什么不敢说,在从业待遇来说,那肯定是要走在时代前列的,这是我们以人为本的原则。也是我们的格调。而我,永远不可能不坚持自己的原则,更不会降低自己的格调。”在面对老爷子质疑时,曹团长也是厚着脸皮笑了笑,给自己找了个堂堂正正的理由。在这些方面,曹团长从来不在乎那些外人会怎么想,这么辛辛苦苦的挣钱,又不是准备把钱带到棺材里面去。那当然是用在自己人身上。

    “上前线打仗,你还带这么多烟酒。这到底是去打仗还是准备去开宴会的?你要知道,军队里面是非常讲究氛围和规矩的,劫掠团一向野惯了,你这种做法更是埋下了不少的不利因素。这些酒囊饭袋喝多了是什么德性难道你这个当团长的还不知道?别人凯瑟琳公爵都告诉你了,这一次监察部的人可是全程督查的,一旦出现了寻衅滋事这样的事。给了他们把柄,他们难道还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奥老爷子一脸的恨铁不成钢。

    “不被他们发现不就成了?”曹团长狡黠的一笑,丝毫没有就此罢手的打算,反倒拍着桌子表示,现在这样的车队规模。是非常有必要的。对此,曹团长的解释是:“我们现在拖着这么多车过去,上面几乎都是消耗品,消耗多少就是多少,到时候空出来的车,专门用来装战利品。我们劫掠团的出场费可不便宜,这笔钱没人负担,那就只能靠我们自己勤劳的双手去挣回来。我们这种不图功名的人,拿点实际的好处就可以了……”

    曹团长这话一说,奥老爷子只剩下了翻白眼的劲。这货一辈子就是狗改不了吃屎,任何时候都想着要捞点好处。看样子这货完全是把南征当成了敛财之旅,想要把这么多车都装上战利品,可能吗?也只有这个家伙才想得出来这种“创意”。

    为了统一形象,给帝国的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劫掠团从上到下全都是穿着曹团长亲手设计的劫掠团第一代制式军装,清一色的土豪金。劫掠团的镇团吉祥物旺财现在也已经长得足足有三米多高了,这次也被曹团长带上了,作为曹团长的御用坐骑,从排场上来说,好歹也比起乌骓要气派得多,旺财再怎么说,也是超阶魔兽的身份。

    旺财减重的效果超级好,现在已经有了超阶魔兽那种威风凛凛的模样。即便在曹团长面前点头哈腰的跟哈巴狗一样,可在外人面前,旺财还是很有震慑力的。旺财现在已经能够飞起来了,背上曹团长的话,不过也就是离地两米多的高度而已。背上巴克利,那基本上只能靠两条腿在地面上狂奔,处于一个非常尴尬的阶段。不过巴克利也非常欣慰了,起码现在他终于看到了自己空中龙骑士的美梦,再等上几年的话,应该问题不大。

    比较奇怪的是旺财头上的两个肉包已经长了两支尖角出来,和它的死鬼老妈一点都不像。除了多了一对角之外,旺财的很多体貌特征和双足飞龙都有区别,绝对不是纯正的双足飞龙。曹团长还专门研究过这小畜生,最后得出来的结论是旺财的死鬼老妈是个风流种,旺财是个杂交品种,让人很难相信这个事实。

    双足飞龙是属于群居性的超阶魔兽,而且虽然有“龙”这个名字,却并不像是泛美大陆上的巨龙一样龙性本淫,几乎没有出现过双足飞龙和其他魔兽杂交这样的情况。为此,旺财的死鬼老妈也被劫掠团九怪黑出屎来了,旺财的出生都太不容易了。

    奥老爷子在这些地方就要高明得多了,超阶魔兽的智商可不低,就算是发生杂交的情况,必然有着其特殊性。要让超阶魔兽和低阶魔兽杂交,除了巨龙之外,其他超阶魔兽都没怎么出现过。而且这些魔兽,就算是想要杂交,也绝对是建立在相应的前提条件之下。

    这前提条件无非就是两点,一,杂交必然是在具备一定的血统关系。二,就是这种杂交能够让后代变得更加的强大。见多识广的奥老爷子通过研究旺财脑袋上的角发现,旺财的角虽然还没有完全长成,但是很像是巨龙的角!

    这是一个让曹团长高兴得想跳舞的发现,那这岂不是代表旺财有着真正的巨龙的血系?那要不就是旺财的死鬼老妈是个前卫的另类,要不就是被巨龙强行那个啥的,这些已经都是历史了,曹团长也管不着。可旺财有着巨龙的血缘,这性质就完全不一样了。

    巨龙比双足飞龙的潜力和等级都要高一些,旺财将来的成长上限无疑就高了许多,很有可能超过七阶这个段位,达到和巨龙齐平的段位。巨龙可以说是泛美大陆魔兽界的特殊群体,那些巨龙和一般的魔兽杂交孕育出来的后代,那些亚龙魔兽都几乎是强大的代名词。和本来就属于超阶魔兽的双足飞龙孕育的后代,效果也绝对不会差了。

    为了旺财的健康成长,曹团长觉得现在已经是时候拉它出去见识见识社会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章 寻求转型

    劫掠团当中倒没有任何人因为旺财的杂种身份将它小瞧了,按照曹团长的理念来说,旺财作为劫掠团的吉祥物还更有好处,它就是跨种族爱恋的一个象征。同时,没有人小瞧旺财,也是因为现在的旺财早就已经今非昔比了,光是旺财那个身材和体魄,就不是一般的人比得上的,劫掠团现在最大号的巨林野猪人战士和银背猩猩武士都还要比旺财小一圈。

    更夸张的是,旺财现在身为超阶魔兽的一些超强天赋已经渐渐的显露了出来。现在的旺财顶多还算是幼生期,但是它的力量已经不逊色于自主狂化之后的乐邦和巴克利这种猛男了。而且超级皮实,很能抗打,那一身鳞片普通人拿着锐器都未必能戳进去。再加上这小畜生天天跟在曹团长屁股后面的时间最多,经常被曹团长进行特训和操练,反应神速,动作迅疾。哪怕它是魔兽的身躯,但是搏斗的技巧已经完全不能以魔兽的身份来衡量了。上次巴克利喝高了又准备调教旺财,不巧的那天旺财也喝多了,这两兄弟一个不对路直接就开干了。最后的结果是,巴克利在床上躺了几天。

    自那以后,巴克利就已经明白了,旺财已经不再活在他的淫威之下,要想当一个翱翔天际的驭龙勇士,只能老老实实的去和旺财搞好关系。就连劫掠团的其他人在看了这两兄弟的那场龙争猪斗之后,都表示旺财已经靠自己的勤学苦练找到了在团队中的位置。

    如果不是亲眼看到的话,很少会有人相信一个体形这么巨大的魔兽,只有两只龙爪的旺财,竟然还会一百零八路擒拿手。要说碰瓷的话,这小畜生还会沾衣十八跌。这是吉诺比利悉心调教出来的。按照蛇人帅哥的话来说,旺财好歹也是名贵品种,万一有机会的话,让它出去玩玩碰瓷能够讹到的钱都是一般人难以想象的天文数字,这个很有建设性的意见获得了曹团长的肯定。一头杂种双足飞龙出去碰瓷,也只有这些混蛋才想得出来。

    杜卡斯之前为了改变旺财那脑满肠肥的模样。可不知道花了多少的心血。旺财一日三餐的食谱,全都是杜卡斯亲自配出来的。家得乐从早喝到晚,为了方便旺财,朗多也亲自动手打造了一个上面带着烈焰图案的金属镀层的橡木桶,上面嵌着一个活动吸管,专门用来装家得乐,就挂在旺财的脖子上。可以这么说,旺财这杂种双足飞龙在这劫掠团过的是太子生活。

    关于旺财最大的一个好消息是,奥老爷子经过研究之后得出的结论是。旺财死鬼老妈的相好极有可能是一头火系巨龙。火系巨龙,可以说是非常恐怖的强悍魔兽。普通的双足飞龙就是单纯的毒液系魔兽而已,毒液系向来都是差劲的代名词,以前曹团长瞧不上双足飞龙这个品种就是因为它们的魔法,翻来覆去也就是张嘴吐毒液,既不美观,杀伤力也很有限。

    而旺财的毒液非常独特,毒液上还带着一层火焰。既有毒液的腐蚀能力,又有火焰的附着燃烧的能力。属于双属性的特技。这档次一下就提升上去了不少,在群攻当中有着极好的效果。曹团长甚至还幻想过很多次,说不定旺财还能够学会那号称超级牛逼的龙语魔法,奥老爷子一句话就掐断了他的念想。

    龙语魔法有着龙语魔法的严肃性,只有血统纯正的巨龙方才能够掌握得了,这是属于这个站在食物链顶端族群独特的身份标识。泛美大陆上很多种亚龙魔兽。但是却没有一种亚龙魔兽能掌握龙语魔法,哪怕只是最简单的一种都不可能。一般的亚龙魔兽,也就和旺财的表现近似,最多是在本来的基础上多出一些巨龙魔法的属性而已。

    曹团长并没有太当回事,旺财这个杂种的身份都算是运气好捡到了。就算是学不会龙语魔法也无所谓,双属性的毒液总比单属性的特殊。反正旺财现在还小,现在只会吐吐唾沫,并不代表它将来也只会这一手,曹团长固执的相信它迟早会领悟更强悍的毒火系魔法。

    收拾妥当之后,曹团长带着人马上路了。因为曹团长之前把凯瑟琳惹恼的缘故,以至于劫掠团没有得到太多的指引,要去参加南征,一切都只能靠自己,这让曹团长深深的感慨无论哪个世界上,女人都是不好惹的。能够证明自己身份的,也就只有军务部的那封戳着大印的正式函件而已,就连劫掠团参加南征是以什么身份,听谁调遣,凯瑟琳都只字未提。现在想来,绝不是一般的坑爹,这些都只能到了前线之后再去看情况了。

    从这前往南部行省主城孟菲斯,曹团长的打算都是直接一条线杀过去,不用回国去走绕路,反正曹团长在国内也没有什么要去顺路拜会的人。曹团长的计划是,先去前线混个脸熟,和那些本土的部队先搞好关系,打好基础,到时候那些吃香喝辣的机会才有可能轮到自己。

    这个计划得到了斯嘉丽的赞同,斯嘉丽在南疆带过多年,很清楚当地的风土人情,那个地方的边防战士都是铁骨铮铮而且豪气干云的汉子,而且还全都是一根筋。也就是说,只要他们认同了你这个人,那就会发自内心的把你当朋友,哪怕全世界都说你是坏人,他们还是会把你当好人。这样的朋友,也绝对是曹团长最喜欢的。

    除此之外,斯嘉丽也表示,南疆的军人和帝国其他地方的军人都不太一样。镇守南疆的主要是彼尔族的熊人战士还有彼尔族的几个附庸种族的军队。因为曾经帝国发生的变故让熊风军团解体之后,南疆的战士们对那些所谓的王牌劲旅都没有什么好脸色看,特别是莱茵族和泰格族的人,他们尤其不感冒,大多数时候只是保证相互之间的上下级关系而已。就连南部行省,比起帝国其他三大行省来说和帝国的关系也要更疏远一些。

    关于熊风军团解体的典故。曹团长倒是不怎么清楚。因为发生的时间并不算太久,就是当代的事,其中涉及到很多敏感的东西,当局还没有首肯之前,这些档案都是不会解密的。这种军事秘密,就算是要解密。起码也得登上二三十年。关于这个故事,现在到处都有各种各样的猜测和分析,只是从来没有哪个帝国高层出来做出明确的表示而已。

    斯嘉丽在南疆呆了那么久,她说出来的话自然是可信的,曹团长通过很多渠道去了解熊风军团解体的往事,最后都没有得出来一个具体的说法。最多也只能够肯定一件事,就是这件事和莱茵族和泰格族的争权夺利有着极大的关系就是了。

    人格魅力强如莱昂纳多这样的人,在主持南征的大小事务时,对于南疆本土的军人和其他行省的军人都是分而治之。能够不让双方发生交集的时候,都是尽一切努力去避免。这也是为什么斯嘉丽在南疆呆了那么长时间,经历过的南征都有三次,却一直没怎么见过莱昂纳多的真正原因。南疆的军队就算是配合莱昂纳多的领导,但是也很排斥和所谓的帝国三大军团合作。莱昂纳多倒也会做人,绝大多数时间都是让南疆本土的军队自己负责,小方向上的事莱昂纳多从来都不过问,只是大方向上引导一下而已。所以莱昂纳多在南疆的声誉也是相当不错,斯嘉丽从来没有听过半个人说莱昂纳多的坏话。

    莱昂纳多成功之处就在于。他无论做什么事,背后都是清一色的赞誉声。哪怕是打南征这样的大仗,除了征服自己人,他还能征服敌人。南蛮联军在莱昂纳多出道之前,和比蒙帝国打仗都是胜负参半,谁能占便宜完全是看运气和当时的一些条件。而在莱昂纳多横空出世之后。但凡是他负责的南征,每一次都是胜利,从来没有吃过亏。

    按照道理来说,他把南蛮联军打得这么惨,那些蛮族的人应该对他恨得咬牙切齿才对。但是事实刚好是相反的。斯嘉丽从一些和比蒙帝国南疆有商贸往来的蛮族部落口中了解到,一些蛮族部落对莱昂纳多的评价高得离谱,他们完全没有把莱昂纳多当成不共戴天的仇人,甚至还有不少部落当中供奉着莱昂纳多的陶土塑像,称之为“高德”。

    “高德”这个称呼在南方的土话当中,是“天神”的意思。这种情况,连曹团长都只能竖着大拇指说一声牛逼。谁说长得帅不能当饭吃?莱昂纳多的卖相曹团长是见过的,那确实是比诸天众神都还要帅,人气这么高也是可以理解的。

    莱昂纳多这么完美的人,生在比蒙帝国,真是太遗憾了,曹团长是发自内心的这么觉得。在这个等级制度比人类世界都还要森严的国度,莱昂纳多那看起来已经很不错的身世,上限也就差不多这个样而已。要是他是出生在蛮族那边,那估计比蒙帝国就算是退到米高佐敦大雪山以南的日子也同样不见得好过。以莱昂纳多那样的才华,在满足那边混个酋长,联盟盟主之类的位置,那还不跟玩耍一样简单?

    相比之下,曹团长就显得要拙劣得多了。莱昂纳多背后是慢慢的盛名和赞誉,曹团长连毁誉参半这样的成绩都还没有取得,外界对他的评价,那是诋毁多过了赞誉。曹团长自己都可以想象得到,这个世界上咬牙切齿恨不得吃自己肉穿自己皮的人不知道有多少。要是一旦曹团长没有了现在这些本钱,倒时候日子可就难过了。就连现在的劫掠团,在外界的风评都差得很,九成以上的人都是把劫掠团视作草寇和盗匪组织,很少有人把劫掠团当作正规军事化组织来看的,这也是为什么曹团长也觉得有必要参加南征的一个因素。曹团长自己不在乎那些虚的,但是劫掠团这么多人,他们当中绝大部分的人心里还是希望自己能够混得功成名就的,而不是背着坏人的名声直到死那一天。

    曾经看水浒传的时候,曹团长最讨厌的一个角色就是宋江宋大老板。如果不是宋大老板一门心思的去寻求招安,后面哪里会让那么大一般梁山好汉被朝廷当成枪使?最后被利用,死得七七八八,没有一个过上了什么好日子,没有死在战场上硕果仅存的几条好汉最后还被坑死了,这是图个啥?聪明点的人都知道结局一定是这样,为什么不能就老老实实的当一个山大王?一群弟弟兄兄大块吃肉大口喝酒的日子多畅快?

    曹团长是这样想的,截止到现在为止,其实也是这样做的。不过仔细一想的话,曹团长反倒能够理解宋大老板的心思了。参加南征,就是为劫掠团正名的大好机会。曹团长不敢说参加了南征一定就能光宗耀祖,成为超级大英雄,但起码在这个舞台上,劫掠团有一个展现自己的机会,曹团长要见过劫掠团的人再也不会认为劫掠团是支拿不上台面的二流队伍!

    这个想法并不离谱,曹团长觉得完全是可以达到的。非但如此,曹团长还打算要借南征的机会给自己也混出一点知名度来。现在流亡之域当中人类商旅团的足迹越来越少了,随时能够得到一点消息都跟中**彩一样的概率。这样的现实情况让曹团长明白,对人类商旅团下手的机会只会越来越少,这是极好的苗头,说明流亡之域很快就要变成真正没有多少外族插足的封闭之地了,能让曹团长为所欲为。

    那么相应的,劫掠团之后也必须要完成转型,要指望靠打劫过活一辈子,那是不可能的。(未完待续。。)

第一章 三个女人一台戏

    “总想对你表白我的心情是多么豪迈,总想对你倾诉我对生活是多么热爱。勤劳勇敢的比蒙兽人意气风发走进新时代,啊……我们意气风发走进新时代。让我告诉世界,兽人命运,自已主宰。让我告诉未来,兽人进行着接力赛。承前启后的领路人,带领兽人走进新时代。啊……带领兽人走进新时代。我们唱着东方红,当家做主站起来。我们讲着春天的故事,改革开放富起来。继往开来的领路人,带领兽人走进新时代。高举旗帜,开创未来……”

    骑在旺财脖子上的曹团长心血来潮,摇头晃脑的一阵低吟浅唱,那熟悉的旋律,曹团长烂熟于胸,张口就能唱出来。也不知道旺财这小畜生是不是真的能听懂,它也跟着一阵左摇右晃的,这一人一兽就跟喝醉了酒一样,让人啼笑皆非。

    斯嘉丽,盖尔以及罗韩这三朵劫掠团之花相视一笑,都忍不住轻轻的掩上了小嘴,生怕自己会咧嘴大笑坏了形象。曹团长很有歪才,这一点几乎劫掠团的所有人都是知道的,无论是那首毫无廉耻的《曹大团长》,还是**无聊的《十八摸》,这货都能唱得极有韵味。曹团长编出来的小曲,在泥螺幽地里面流传的就有几十首之多。属于劫掠团战士的团队军歌,也足足有几十首,曹团长足以担任泛美大陆本年度的最佳音乐人了。

    身为一个比蒙神殿祭司,一个纯粹的职业歌手,热爱音乐,那只是一方面而已。另一方面,曹团长是想要像当初莫名其妙的发明出醉酒神曲一样,再鼓捣几首新的神曲出来。但是却一直未能如愿。仿佛兽神老大现在已经不再疼爱曹团长这个小弟了一样,曹团长穷尽心力,也没有找到当初的半点感觉,能把醉酒神曲搞出来,才真的是中**彩了。

    翻来覆去的把这支旋律唱了七八遍,曹团长屁股后面的人几乎都学会了。连三朵金花都情不自禁的跟着这一大票汉子哼了起来。曹团长兴致来时唱出来的小曲,总是那么朗朗上口。

    “这是什么歌?”罗韩骑着曹团长换下来的乌骓蹭到了曹团长旁边,一张乖巧可爱的精致脸蛋上满满的全是笑意。南征对于这个小妮子来说根本就没有丝毫的概念,她更愿意把这次的远行当成是跟着老板去游山玩水。听斯嘉丽说南方人都是热情似火,罗韩也默默的希望着这次的旅行能够把曹团长给感染了,让这个大背头在私人感情上不要那么自闭。

    “这首歌,在我们那旮旯,可是耳熟能详的名曲,叫做《走进新时代》。”曹团长自得其乐的笑了笑。这次他终于没有昧着良心说是自己发明的。看他那得意洋洋的模样,仿佛唱着这首歌就真的能够踏进一个新时代一般,他的表现让其他人都莫名其妙的被感染了。

    “哦?你们那旮旯有才的人还真的挺多的,还真想去看看。”斯嘉丽耸了耸肩,也拍马溜了过来,饶有深意的说道。对于所有人来说,曹团长其实还是非常神秘的,比如说。从来没有人知道曹团长的故乡到底是在什么地方,他有着独一无二的姓氏。有着无数莫名其妙的想法,包括他唱的这些小曲,相对于比蒙兽人来说,都有着异域风情。

    “有什么好看的?如果那么有闲心,看我不就得了?”曹团长对着斯嘉丽一阵挤眉弄眼,一旦手上没有点屁事的时候。他就是这样的德性,无论斯嘉丽说什么,这货总想着去占点口头上的便宜,结果到最后没有哪一次不是被斯嘉丽挤兑得体无完肤。

    “哟呵,说你胖你还真的喘上了不成?你还真当自己是‘继往开来的领路人’。要带领兽人走进新时代了不成?”斯嘉丽借曹团长的枪捅了曹团长一伙,先前她就对这首歌的歌词抱有一点意见了,此刻正好拿出来当武器用。

    “这个嘛,也不是不可能,老板现在越来越有领导人的风范了,和我们刚认识他的时候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了。”盖尔也没忘了插上两句,一张小脸上也是笑开了花。

    “瞧瞧别人盖尔多客观公正,多么慧眼识英雄!”曹团长连忙对着盖尔矜持的笑了笑,转回头又一脸鄙夷的对着斯嘉丽道:“哪像是你这样的长舌妇,张口闭口就是说人长短,言语之间充满了攻击性,这和我们创造和谐社会的精神可是背道而驰的。亏我们还是同门师姐弟,本来应该亲密无间的关系,却比外人都还要生疏……”

    斯嘉丽被这个白眼狼这番话说得狂翻白眼,斯嘉丽觉得自己无论怎么努力,在这个世界上最多能成为嘴第二臭的,喷垃圾话这方面,曹团长永远都是头一把交椅,别说无人能出其右。如果要给垃圾话功能分个三六九等,曹团长所在的档次永远都是凌驾于其他人之上。这个大背头穷尽毕生之力,也不会明白什么叫做贵族礼仪。

    劫掠团九怪则是在后面偷笑不已,所谓旁观者清,在他们看来,现在劫掠团内部的氛围是非常微妙的。这微妙,尤其体现在曹团长和劫掠团这三朵金花之间的关系上面。罗韩就不用说了,是劫掠团所有战士都已经认定的老板娘,她从在斯里兰卡的时候,就跟着曹老板白手起家,一起同甘共苦,不离不弃。在她的眼中,整个世界似乎就只有曹团长这一个男人一样,她对其他人都是那么不屑一顾,懒洋洋的连话都舍不得多说。

    从某些方面来看,她很有女人味,这种慵懒的女人有着一种独特的魅力,足以让很多男人为之而着迷。可偏偏她在曹团长身边的时候,却一点都不懒散,前前后后的端茶递水,别提有多贤惠了,仿佛她连自己的意识都没有一样。曹老板说过,恋爱中的女人。智商都是负的。而罗韩,就是这句话的最真实的写照。这么好的女人,上哪再去找第二个?罗韩现在缺的,只是一个名分而已,这在劫掠团战士看来只是早晚的问题。

    光是一个女人,一般人就应付不过来了。而曹团长却不同。在斯嘉丽和盖尔两人前后脚强势加盟之后,劫掠团可是有着足足三朵金花!曹团长整天被这三朵金花环绕,却还没有擦出别样的火花就已经很奇怪了,而这三朵金花之间的关系也非常的好,似乎没有什么隔阂,这也同样让劫掠团的战士们感到惊异,感叹老板不愧是老板。

    像是盖尔这妮子,之前刚来到劫掠团的时候和曹团长格格不入的画面到现在还让人印象深刻,实际上她也并没有来多长时间。不过就几个月而已。一众战士觉得盖尔是改变最为巨大而且明显的,她像是被曹团长洗脑了一样,成天都在说曹团长的好话。很多战士无聊的时候也去翻过盖尔编纂的《劫掠团志》,这玩意儿,才是她这个团副的本职工作。《劫掠团志》开篇的时候,内容还是非常可观公正的,但是越往后写,就越变了味道。

    就连劫掠团战士都不觉得打劫工作是什么至高无上的光荣工作。但是在盖尔的《劫掠团志》当中,这份工作仿佛是为了拯救泛美大陆而存在的崇高使命。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这《劫掠团志》是曹团长花钱找来的托儿写的。特别是现在,好多劫掠团战士都懒得去翻《劫掠团志》了,因为他们都觉得这玩意儿已经偏离了人物传记应有的真实,其中带着强烈的个人崇拜倾向,通篇都是华丽的辞藻。像是一本长篇情书。似乎盖尔恨不得把曹团长每天拉什么颜色的屎都写进去,然后赞美一下这泡屎拉得多么有韵味,选择的排放地点有多么合理,又能给流亡之域的大自然带来什么样的益处。

    很多劫掠团战士都还记得,盖尔来劫掠团之前。可是有着一个正牌男友的,那好运气的小子到底是何方神圣,从来没有任何人去过问过分毫。劫掠团的人就是这样的脾性,几乎不会去关心那些和劫掠团走不到一起的人或事。刚来劫掠团的时候,盖尔还时常会托来往于劫掠团和斯里兰卡之间的劳尔的亲信传递几封带着相思之苦的信。到了现在,这个画面都有很长的时间没有出现了。每次劳尔的人来劫掠团,依然会带来那个傻小子的书信,盖尔收到的时候,似乎也没有以前那么激动了,反倒跟完成任务一样,带着一丝莫名其妙的不耐烦。

    曹团长私下把盖尔这种变化归结为异地恋的症状,异地恋都是难以有什么好结果,曹团长本人是这么认为的。但是劫掠团九怪却并不赞同老板的这个观念,认为老板这是在逼上打口红,装唇呢。盖尔越看越像是对曹团长一片痴心暗许的模样,那个据传在斯里兰卡服役的傻小子可能都感受到了自己这个小女友若即若离的态度,书信越来越多,而且每封信的厚度也在与日俱增,仿佛他恨不得把自己一辈子的话都装进去。

    可惜的是,因为这种奇怪的现状,他脑袋上已经横空飞来了一顶帽子,颜色方面完全可以搞活整个比蒙帝国的绿化工程。到时候这个傻小子真要是和曹团长短兵相接了,会是什么样的情况?这个问题已经在劫掠团内部引起了诸多讨论,几乎每个劫掠团战士都花了不少的工资就这个问题聚赌,奖池里面的奖金高得可以买下一大片庄园了。

    唯一一个似乎和来时没有什么太大变化的,就是斯嘉丽了。她似乎依然还保持着真我的风采,但那也只是表面上的情况而已。这三朵金花当中,就属斯嘉丽和曹团长之间的关系最为复杂,这两人师出同门不说,还有着诸多的共同点。

    斯嘉丽还是经常和曹团长打口水仗,可现在斯嘉丽已经很少对曹团长动手动脚了,顶多也就是翻翻白眼。用自诩为内行的皮教头的话来说,这其实相当于是斯嘉丽在让步了,她已经被曹团长不着痕迹的攻势虏获了芳心。斯嘉丽在这里是养尊处优的,不但神曲上的造诣与日俱增,物质生活上也是穿金戴银的,比起刚来时的清高姿态,已经有了显著的转变。皮教头甚至断言,现在拿着红头棍子也绝对把斯嘉丽撵不走。为什么?因为聪明的女人一辈子最大的事就是找一个能够给她带来心灵上安稳的男人,毫无疑问,曹团长现在的能力已经脱离了养家糊口的层面,变得家大业大了。这样的一只潜力股,除非是瞎子才会视而不见。

    皮教头喝多了喜欢红着脸叫嚷着自己曾经是塞尔提克帝国的情圣,他觉得自己在这方面是非常有发言权的,劫掠团九怪倒是半信半疑。韦德甚至还因为这个问题专门去问过奥老爷子,最后奥老爷子只是尴尬的笑了笑,什么话都没有说,所以皮教头这话非常有自吹自擂的嫌疑。但是仔细推敲一下的话,皮教头的话也很经得起推理的。

    曾经叛逆、如今乖巧可人、能里能外的波斯猫俏女郎;帝国名门出身、名牌学院毕业、有着和年龄不符傲人身材的清纯雪豹乖乖女;还有命途坎坷,但是高贵迷人、颠倒众生的纯血贵天鹅美人……这三朵金花无论是那一朵,都是难得一见的极品。

    越是优秀的女人,相互之间越是难搞好关系,无数的历史都在诉说这个真理。男人之间也一样,一时瑜亮,就意味着绝对有人没有好下场。但是这个三个极品女人凑在一起,却和谐得让人感到匪夷所思。仔细观察一下,你会发现这三个女人日常生活其实都是围绕着曹团长这个核心人物展开的,一直让人觉得跟榆木疙瘩一样的曹团长似乎根本不像是寻常人想的那么简单,这很有大智若愚的味道。

    感情生活方面,曹团长似乎也不知不觉的走到了命运的十字路口……(未完待续。。)

第二章 惹不起的无尽之森

    这么一大帮人一起上路,就算是赶路,理论上来说也应该是一段言笑晏晏的旅途。劫掠团向来都是这样,缺什么,都会不缺了欢声笑语,这些家伙就算是芝麻大的小事上都能大做文章,搞出无数让人捧腹不已的事情来,但是今天,曹团长却不怎么高兴得起来了。

    “我们英明伟大,继往又开来的‘领路人’,你倒是说说,我们已经走了这么几天,现在到底是走到了什么地方呢?”斯嘉丽戏谑的盯着一脸尴尬的曹团长,这个大背头这么窘迫的情况,绝对不多见,斯嘉丽巴不得他多犯上一点错误才好。

    是的,曹团长不开心的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一路高歌猛进之后,突然发现自己带着一大帮子人迷路了。对于曹团长行军打仗的职业生涯来说,这么低级的错误还是第一次犯。本来足足两个月的时间,从泥螺幽地感到南疆前线的时间照理说是非常充裕的,而且曹团长还是选择的最短的直线行进,叫嚣着由任何障碍都绝对阻挡不了劫掠团的步伐。

    可是在行进的过程当中,大家根本都不是在赶路,完全是在游山玩水,不急不忙的感受着旅途的大好风景。心血只要一来潮,立马大伙找个地方然后就办一场盛大的篝火晚会,吃吃喝喝的,反正拉的货够多,就算是在泥螺幽地和大陆最南端的迈阿密沙滩打个来回都绰绰有余。要是沿途发现了什么盗匪的痕迹,曹团长更是会追在别人屁股后面搞别人一买卖,用他的话来说,苍蝇再小那可都是肉,没有放过的道理。

    曹团长已经开始在兑现自己出发时的豪气宣言了,鬣狗人车夫们负责的车队当中已经被吃空的几辆拖车上。现在已经塞满了曹团长从几个规模还算是不错的盗匪团那里打秋风搜刮来的好东西了。三朵金花也明白了为什么曹团长从东部行省进入比蒙帝国然后去到孟菲斯了,走帝国的过道,哪里有曹团长“做生意”的机会?就算是去参加南征,曹团长都舍不得浪费了这些发点小财的机会,精打细算的账房先生莱利要在这里,估计又已经把曹团长吹上天了。

    试想一下。像曹团长这么粗心大意的东搞一榔头,西搞一棒槌的,时不时还喝得分不清东南西北的,偏离既定路线那简直是一定以及肯定的,完全不值得惊奇。而现在,前往南疆的路走了还不到一半,时间却已经过去了快一个月,也就是说,现在留给曹团长赶路的时间已经不多了。要是再像这样吊儿郎当的赶路,只怕等到劫掠团就位的时候,南征已经结束了。

    这可不是闹着玩的,接了军务部的正式函件并且亲口答应了凯瑟琳公爵,曹团长哪怕是晚到一分钟,都可以被有心人诬陷为犯了欺君罔上,可诛九族的大罪。这些大事上面的轻重缓急,曹团长还是分得非常清楚的。于是乎。这两天曹团长终于打定了注意要埋头狂奔了,还好劫掠团的机动力也非常恐怖。要是大家都认真起来,就算是还拖着一个车队,其行进的速度也可以让无数的军队羞愧得无以复加。

    结果在大家急急忙忙的翻上了一片连山之后,都被惊呆了。山的另外一边,是一片一望无际的恐怖大丛林。这个一眼望不到边,还不是说的近视眼的视线范围。而是以曹团长那超人的视力,都一眼望不到边,这片原始丛林太宽广了!

    “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你们先听哪一个?”呆愣了片刻。曹团长又恢复了寻常那副仿佛对什么都不在乎的模样,一脸淡定的说道。

    “当然是先听好消息了。”罗德曼理所当然的昂起了脑袋,一看这货就是个报喜不报忧,好大喜功的坏家伙,其他人似乎早已经料到他会这么说了。

    “好消息是,我们来到了泛美大陆上最大的一片丛林,号称绝世奇景的无尽之森。如果你们把这当做是旅游的话,这一站应该是我们意料之外的惊喜。”曹团长耸了耸肩,一脸轻松。按照曹团长知道的东西来看,这么大的丛林,整个泛美大陆只有独一家,就是无尽之森。这片广阔的原始丛林,欲穷曹团长的千里目,只怕还要在爬升上百座山的高度。

    很多人终其一生都走不到无尽之森,这是一个充满了传说的地方,号称是泛美大陆的绝地之一,同时这里也贵为整个泛美大陆最有代表意义的奇景。整个泛美大陆之上,唯一从远古时代一直近乎于原滋原味保存到现在,还没有被外力怎么改变的地方。

    谁都知道,这无尽之森东起泛美大陆东南沿海,西抵比蒙帝国南方那些众多蛮族生活的十万大山,用无尽来形容绝对是不夸张的。自古以来,这里就是无数探险家梦寐以求的天堂,因为这里太神秘了,从来没有人能够游览完这整个“景点”。不是说这些热爱探险的家伙不想游览完,而是他们没有那么大的命。

    既然是从远古就一直保留到现在的原始大丛林,那么可想而知,这个地方的神秘感绝对不只是在书上能查到的那些而已。这么巨大的原始丛林,当中的各种魔兽也是数不胜数,是泛美大陆上魔兽的天堂。这里居住的强大魔兽,就像是天上的繁星一样数不胜数。其中还有无数从远古时期繁衍到现在的远古种,大家都知道,和远古扯上关系的东西,都充满了危险性,那些都不能单纯的称之为魔兽了。

    泛美大陆其他地方的魔兽,都因为和其他的智慧种族接触多而变得非常“前卫”了,起码它们和其他智慧种族的相处之道已经渐渐的成为了一个定式,在没有涉及到像是领地或者尊严这一类敏感的问题时,那些魔兽普遍会选择避其锋芒,因为泛美大陆已经不再是它们曾经的天堂了。强大的人类,相对于魔兽这个庞大的智慧族群来说,也同样是霸者。它们已经被强大的人类压制得快要抬不起头来了,生存的空间也被压榨得越来越小。

    而无尽之森里面的魔兽则完全是另外一个极端,因为它们一直都生存在这里,遵循的是这里物竞天择强者生存的规律,它们从来不会给外界来客半点面子,唯一能够制约它们的。只有魔兽之间那种上下级之间的等级规律而已。这里和人类世界之间可是隔着一个巨大的流亡之域,还有米高佐敦大雪山,人类的触手可没办法伸到这里来。

    这里的魔兽,哪怕是和外面相同的品种,其脾气性格都绝对不一样,要更加的野性,也就是更加的凶残嗜血。特别是那些远古种,在外界很多人看来就是彻头彻尾的凶兽。远古种都没有太高的智慧,能够一直繁衍到现在。凭借的只有一点,就是无可匹敌的实力。所以,一般那些喜欢冒险的探险家一旦遇见远古种的时候,那就是冥神的通知书送到了。

    无尽之森相对于泛美大陆其他地方来说,历史性和考古性同样也是最佳的,这里就像是未出阁的处女一样纯洁,还没有被任何人玷污过,几乎都是保持着不变的原滋原味。无数聪明人都知道。这个地方就是泛美大陆之上最大的资源宝库,只不过还没有几个人有那个魄力真正的那来开发这里而已。曾几何时。比蒙帝国当中就有先贤试图把这个资源宝库撬开一点缝隙,为帝国创收,不过最后,他只是闹了一个天大的笑话。

    哪位先贤带着足足上万兽人来这里执行“垦荒”,结果没等他们开发出什么,竟然惊动了无尽之森当中几头君王级的魔兽。要知道的是。君王级魔兽,就是圣阶魔兽。这个等级的存在,无论在泛美大陆哪个角落,都是属于食物链顶端的恐怖角色。光是出现一头,都可以让一般人吓得屁滚尿流了。这绝对半点都不夸张。想想当初巴克利村子遭遇的噩梦就知道了,一头刚刚生产过的七阶魔兽,旺财的死鬼老妈,就已经搞得他们束手无策了。那该死的双足飞龙,连领主级魔兽都还算不上。

    更加可以想象的情况是,除了巨龙之外,那些君王级魔兽,那一头是孤家寡人的?它们身边可都是环绕着无数打手小弟的,这才是为什么它们被称作是君王级魔兽的真正原因。当这几头大哥大被无数跟班小弟拱卫着现身的时候,那位矢志要为比蒙帝国开创一个新纪元的先贤和他的团队就直接走向了冥界的大门,连一个人都没有逃掉,甚至连渣都不剩!

    曾经曹团长在读到这一段史料的时候还觉得非常纳闷,那些比蒙前辈是流年不利,挖到了那些君王级魔兽共同的祖坟吗?竟然会引来这么可怕的杀身之祸。一头君王级魔兽就是坐镇一方的霸主,其控制的领地,最小的也绝对比现在的劫掠团控制的范围还要大。所以在魔兽界,君王级魔兽之间的圈子,就像是一个个的魔兽国度一样,同样存在着外交和征战这一类的情况。遇见一头君王级魔兽就是撞大运了,碰上几头君王级魔兽同时带着小弟出现,那绝对是和霉神通奸才能拥有的霉运。

    当初在为的那位比蒙帝国的皇帝还是对开辟无尽之森有着巨大幻想的,甚至比蒙帝国无数人当权者都有这样的美梦。因为比蒙帝国是临近无尽之森最有能力去开辟的一个政权,明知道自己枕头旁边就是一个巨大的宝藏,估计没有几个人会不在乎的。

    之后也同样有很多对无尽之森抱有幻想的比蒙当权者,也都各自采取过相应的方式,只可惜每一次都无功而返,遭遇的情况和之前那个倒霉家伙近乎一样,没有全军覆没也必然损失惨重,情况恶劣到让人难以想象。每当大规模的异族临近无尽之森的时候,就会引来魔兽的浪潮,只不过没有再重复过之前那次几头君王级魔兽同时现身的盛况而已。

    所以说,聪明的人都意识到了,这绝对不是巧合。而是无尽之森里面的魔兽已经是形成了一个独立于泛美大陆之外的圈子,这里面生存的物种都有着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非常的排外。大规模的遗族靠近,都会让里面的魔兽感受到危险,然后它们会暂时摒弃一切的内部矛盾,一致对外,团结得跟铜墙铁壁一样。那怕是一群白痴联合起来,也可以把一个聪明绝顶的人玩得无地自容,还别说是这些本来就可怕的魔兽了。

    和智慧种族的军队作战那都是有法可依的,但是和魔兽大军作战,无论泛美大陆的哪个智慧种族都只会感到胆寒。这些靠与生俱来的身体天赋以及魔兽特有魔法吃饭的硬茬,一旦成群结党,那就是招惹不起的。就连远古兽人的崛起,最早都是因为远古时期的魔兽还没有那么高度的智慧,也没有固定的等级制度,一片混乱,才从它们的缝隙当中一点点壮大的。在这方面,人类几乎都是沾了兽人的光,兽人的历史可要比人类久远得多。历史都是可以考证的,比如说比蒙奥本山主神殿那本传世《神谱》,只不过人类拒不承认而已。

    在人类的历史典籍之上,兽人永远都是邪恶的,是他们睿智而且坚韧的祖先,想尽了千方百计,方才击败了邪恶的兽人,为儿孙后代创造了良好的生存环境。不同的说法,也最多就是光明教廷的说法略有不同而已,范本几乎是差不多的,多出来的只是更有抽象色彩的传说故事而已,比如说人类是在无所不能伟大的光明神的指引下,历尽千辛万苦,终于结束了信奉异端邪神的异教徒对泛美大陆的黑暗统治……(未完待续。。)

第三章 疯狂之举

    无尽之森的大名,几乎所有人都听说过。不过当它只是存在于听说层面的时候,绝对比不上当你亲眼见到时候带来的那种震撼。一阵风掠过,仅仅能够能够看到这片巨大的原始丛林最外围的一些树叶涌动,沙沙的声响仿佛在向任何的外来者诉说着一件事,这里,不属于任何人,试图访问这里的人,也要掂量掂量自己有多大的分量。

    就连旺财这头小畜生明显都对这个地方有种陌生的畏惧感,这个小畜生之前还一路没心没肺的狼奔琢突,见到了这片原始丛林之后,这小畜生变得非常拘束。骑在它脖子上的曹团长明显能感觉到,这个在自己培养之下天不怕地不怕的小畜生竟然在细微的颤抖!

    旺财可是超阶魔兽双足飞龙跟顶级魔兽火系巨龙交合生下来的怪胎,也就是说,这小畜生将来的下限起码都是超阶魔兽,甚至能够成长为领主级或者君王级魔兽,虽然这个概率小,可并不代表没有。也就是说,旺财与生俱来就拥有比一般的超阶魔兽更强的天赋,比如说高阶魔兽就有的对危险的感知能力,旺财在这方面只会更加的敏锐。能让它表现得如此,显而易见,那是这片巨大的原始丛林当中有着同样巨大的危险。曹团长不动声色的抹了抹旺财的头顶,方才让这小畜生安静了一些,曹团长并没有把这个发现公布出来。

    按照曹团长出发之前设定的路线来说,劫掠团绝对不会经过无尽之森的,事实说明,他们这么三心二意的赶路,效果只会适得其反,现在他们距离目的地只怕已经偏得不是一星半点了。斯嘉丽对曹团长那莫名其妙的乐观态度感到有点无语,头疼了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斯嘉丽在地图上仔细的摸索了半天。方才确定了大家现在所在的位置。

    “怎么样?”曹团长也注意到了斯嘉丽的表现,偏着头大量了这个劳心劳力的师姐半天,方才有点不好意思的开口了。因为这些人才的强势加盟,曹团长当甩手老板的心态越来越严重,很多事都是撒手不管的,平素这些事都是交给三朵金花在负责,这次南征心血来潮的想要负一下当老板的责任,掌控一下全局,结果立马就迷路了,这是对曹团长最大的打击。

    “这下知道为难了?为什么现在不跳得几丈高了?你要是有能耐你带着大家伙飞过去啊?你这该死的大背头。你知道我们现在的距离吗?要继续绕路,按照我们最强马力,每天跑够十个时辰,星月兼程也要跑上一个半月!”斯嘉丽直接爆发了,瞬间让在场所有人都噤若寒蝉,这天鹅大美人从来不轻易爆发,一旦爆发,那说明事态是非常严重的。

    不过用屁股想也知道,这事态当然非常严重。一个半月的时间。那就注定了劫掠团所有人都错过了军务部规定的参战日期,无论是贻误战机还是其他什么,都是死罪。按照劫掠团在帝国内部其实并没有什么地位来算,一旦倒霉了。那就是墙倒众人推的局面,斯特恩到时候该要躲在一边偷着乐了,抓住这样的机会,不搞死曹团长才是怪事。到时候。就算是斯嘉丽,也会受连带责任,毕竟她现在可是劫掠团的一份子。在凯瑟琳带回去的劫掠团花名册上,斯嘉丽的名字可就放在曹团长下面。

    “我靠,这么夸张?”曹团长也有点傻眼了,抓着自己的大背头,半天没蹦出一个屁来。

    “老板,刚才你不是说还有一个坏消息吗?坏消息是什么?”还是罗韩关键时刻聪明伶俐,一看架势不对,连忙站出来为自己心上人打圆场。要是这样的时候还要搞点内部矛盾出来,那才真的是乐子大了。也许是因为跟在曹团长身边的时间太长了,罗韩受曹团长那些观点影响也挺深的,相信只要大家群策群力,就没有过不去的坎。

    “这个问题问到点子上了……”曹团长尴尬的笑了笑,其实在看到无尽之森的时候,曹团长就大致明白了现在时间上已经是到了火烧眉毛的时候了,这个时候绕路,明显已经是要迟到了。见到所有人无奈的目光飘过来,曹团长方才又接着道:“坏消息就是,我们很有可能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当中,我们要在无尽之森当中过夜了,大家要提起十二万分的注意力才行,不然的话,我们就要倒血霉了。”

    “你这个疯子!你难道是想要带着大家横穿无尽之森?我们加在一起,可是足足一千多人啊!你知不知道这么多人同时走进无尽之森意味着什么?到这个时候你还来跟我开玩笑?”斯嘉丽差点没忍住飞起来一脚把这个大背头踹翻在地,一听曹团长的话,斯嘉丽就明白这个大背头打的什么主意了。要是斯嘉丽不知道关于无尽之森的那些传说和历史还好,兴许对曹团长这个想法还会持赞同的意见,很不幸的是,斯嘉丽同样博学多才,这无尽之森的事,曹团长知道多少,她就同样知道多少。

    “我的好师姐,消消气,消消气!”曹团长一脸堆笑,难得的没有顶嘴,道:“我早就说过嘛,两点直线,直线最短,这个道理我相信睿智的师姐大人肯定也是知道的。如果我们从现在这个地方一条直线杀到孟菲斯,大概要多长的时间?”

    “二十多天。但是你要知道,走直线我们必然要进入无尽丛林,那可是无数英雄好汉的埋骨之处,你真当无尽之森里面的那些魔兽都是吃素的?”斯嘉丽没好气的答道,可能是看到曹团长的认错态度还算良好,斯嘉丽的脾气来得快,去得也快。

    平心而论的话,现在也只有按照曹团长所说的一条直线杀过去才能赶上南征的盛会了。但是存在的问题也同样明显,就是这片惹不起的原始大丛林会不会接纳他们这群匆匆过客。按照历史来看,这个概率几乎等于零。曾经有从无尽之森当中历险归来的强者有句话非常出名:在无尽之森这种鸟地方,你连放个屁都能崩上魔兽,撒泡尿都能淋湿几个品种的魔兽,睡觉都只能咬着东西入眠,不然你很有可能就再也见不到第二天的太阳了。

    为什么要咬着东西入眠?因为你睡觉的轻微鼾声。都很有可能引来强悍的觅食魔兽。也就是说,劫掠团当中,每一个人在这里过夜都能轻易的“召唤”到魔兽,只要在劫掠团营地里面过过夜的人都会肯定这个事实。从无尽之森当中全身而退的人并不多,但是每一个人都有着同样的特点,那就是非常的小心谨慎,而且个人实力都非常强悍。

    “还好,我刚才想了一下,我们并不是真的要横穿无尽之森,谁他妈都知道。这片丛林当中的危险性是和外来者深入的距离成正比增长的。从我们的位置来看,要横穿无尽之森,我们要一直向南出发才行。而我们的方向,只是朝着西南方出发,也就是说,我们只是要穿过无尽之森外围的一段距离,并不是深入丛林。要是深入丛林,我宁愿带着大家伙回家睡大头觉也绝对不冒这个险。”曹团长信誓旦旦的拍了拍自己的胸口,又摆出了那副自信的姿态。

    斯嘉丽一阵无言以对。就目前的情况来说,斯嘉丽还真找不到比曹团长所说的更好的办法,不然她一定会借这个机会把曹团长驳斥得体无完肤。曹团长是个把劫掠团战士的命看得比自己还重的老板,这一点斯嘉丽还是知道的。他拿什么开玩笑,都不会拿自己兄弟的生命来开玩笑。整个泛美大陆上,如果斯嘉丽也要选一个老板的话,毫无疑问。曹团长也是她的第一选择。曹团长成就了劫掠团,而劫掠团也成就了曹团长。

    “好吧,既然你都这样想了。我也无话可说,你愿意怎么走就怎么走。”好半晌之后,斯嘉丽也耸了耸肩,表示自己没有什么意见。话说回来,斯嘉丽也是个年轻人,有着年轻人的一切特点。这个在外界被盛传为是大陆绝地的无尽之森,要说一点都不好奇那是假的,只是想想要在无尽之森当中度过一段时间,斯嘉丽心里也难免有点小激动。

    再转回头看了看那些劫掠团战士的模样,斯嘉丽更是觉得自己没有什么可说的了。本来斯嘉丽还担心他们会有什么顾虑,但是当回想到这是劫掠团的时候,斯嘉丽发现自己完全是在操不必要的心,这些没心没肺的王八蛋,哪里像是知道“害怕”的人?斯嘉丽自己都有点小激动,这些家伙当然就更加激动了,不少的人甚至已经凑在一起交头接耳商量着要在无尽之森当中搞些什么野味来吃了,如果时间上还允许的话,他们甚至还准备在无尽之森当中搞个很有纪念意义的篝火晚会,和这里面的魔兽共舞一下。

    这些热血的家伙,对那些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事都非常有兴趣,像是他们策划的这些疯狂之举,就算得上是这个范畴。劫掠团九怪已经纷纷掏出了笔记本在写写画画了,只要周围人提出来的意见,他们都会写下来,然后按照可实现性排上序号。

    斯嘉丽凑近看了看,顿时明白了什么叫做无知者无罪,这些家伙的笔记本上甚至还写着要干掉几头君王级魔兽来“过过瘾”。就连曹团长也就屠过一头双足飞龙而已,就已经被这帮混蛋大吹特吹了那么久,双足飞龙连领主级魔兽都还算不上,这些王八蛋还想去屠君王级魔兽?斯嘉丽真想给他们恶补一下知识。别的都不说了,就旺财那不知所踪的神秘老爹,那头火系巨龙拖出来,都可以把劫掠团玩残废,还用不着它豁尽全力。要是当初它守护着自己的小情人,那曹团长估计早就报销在那座无名的平顶山上了。

    “既然我们都决定了,那现在还是计划一下安全性方面的问题吧。为了不耽误我们的行程,我们在无尽之森当中耽误的时间越少越好,能不和这里的魔兽发生摩擦就千万别去惹事,安安分分的赶我们的路就好了。每次停下来,都安排好侦查工作……”盖尔也提出了自己中肯的意见,她的话更多都是说给劫掠团这帮大老粗听的。

    他们上阵打仗的能力,盖尔从来都不会质疑。但是他们那粗神经的个性,盖尔同样也是深有了解。以这些家伙一贯的秉性来看,就算这次运气很好,没有遇见大规模的魔兽袭来,这些家伙百分之一万也会去惹点事出来。稍不注意,说不定这些家伙就把哪头魔兽的老巢给掏了,或者把那头魔兽的幼崽穿上木杆烧烤了。

    “无妨,我相信我们还是有能力在这里面过上一段时间的,安保方面的工作,我们可是有着非常好的苗子哦,大家伙该睡觉的时候一样蒙头大睡就可以了。”曹团长这个时候又站出来帮自己兄弟说话了,他这种无论是非都偏袒劫掠团这帮家伙的护短性格,也同样是让人又爱又恨的地方。

    如果和他是一家人,所有人都喜欢他那种天塌下来也有他先顶着的性格,这是劫掠团所有人都爱戴他的根本原因。但是有的时候,也正因为他这种偏袒和纵容,方才铸就了劫掠团这帮混蛋什么都不放在眼里的性格。

    曹团长所说的安保工作,劫掠团确实有着非常好的人选。无论是旺财这个自带超级魔兽感知能力的传感器,还是森林狼骑士的那些坐骑,都是很好的苗子,有它们拱卫,任何风吹草动,第一时间曹团长也能感受到。如果不是这样的话,曹团长也绝对不敢有进入无尽之森这样的疯狂想法……(未完待续。。)

第四章 工作不忘娱乐

    做出了这样一个堪称疯狂的决定之后,曹团长也让所有人做好备战准备,以最强的状态踏进这号称绝地的无尽之森。从半空中能够看到的画面就是,曹团长屁股后面跟着一群钢铁罐头,大大咧咧的像是一群野牛一样蛮横的撞进了这片巨大的原始丛林。

    用盖尔写在《劫掠团志》当中的话来说:“在知道那么多有关于无尽之森的传说和历史时,估计泛美大陆上也就只剩下了比蒙帝国英明神武的劫掠团团长猛男?冈萨雷斯?曹子爵大人,方才有这个胆色带着那么多人去访问这个不欢迎外人的绝地。”

    策骑跟在旺财屁股后面的斯嘉丽简直要被这些不知道轻重缓急的王八蛋给气疯了,自己在无尽之森外面的时候明明就已经将事情的严肃性再三强调了,但是没想到实际情况还是让斯嘉丽觉得事与愿违。在这种凶险之地当中赶路,最好的方法就是人衔枚马摘铃,静悄悄的走,要是条件允许的话,最好是像茂丝族的老鼠人一样从地下挖条通道过去。

    但是劫掠团这些大老粗让斯嘉丽感觉他们像是刘姥姥进了大观园一样,看什么都很稀奇,就连一些身边的树,这些家伙都要拍上一拍,然后为这是什么品种整得面红耳赤。就连地上厚重的枯枝落叶到底有多少年份,这个地方的气候和湿度,都能成为他们争论的焦点。而且他们长久以来养成的坏习惯也在这一刻展现得淋漓尽致,好像他们很害怕这里的魔兽不知道他们前来拜访一样,还怪叫连连,只要劫掠团的人经过之处,头上的天空必然会惊起一片飞鸟,这简直就像是一个指引标,实时的显示着他们的位置。自打一进入无尽之森后,这些家伙就没有片刻消停过。简直是让斯嘉丽感觉自己的脑袋都要被他们吵得炸开了。

    更可气的是,这些家伙在这里走一趟,同时还对无尽之森原生态的环境造成了巨大的影响。每隔几步路,总有几个混蛋会去刮下一大块树皮,然后用匕首在树干上深深的刻上诸如“某某某到此一游”这样的标语,仿佛在这里走过一趟是足以他们光宗耀祖的大事一样。

    劫掠团足足一千人,这么大摇大摆的举动,要想不引来魔兽那是不可能的。身为匪首的曹团长根本就不打算阻止这些劫掠团的战士,以至于这些家伙越闹越凶,甚至还集群开始唱起了属于劫掠团的军歌。无尽之森内部这种封闭式的环境,到处都回荡着他们的雄壮的歌声。

    不过才一个多小时而已,一骑当先的曹团长就已经干掉了三头魔兽。这三头魔兽都是被劫掠团的歌声吸引过来的,还好都只是四阶魔兽而已,并没有引起什么乱子。走在最前面的曹团长身材虽然在这个团队中并不显眼,可他毫无疑问是劫掠团当中暴力值最高的一个人,最多不过就是几个呼吸的时间,就能将来犯的魔兽轻松的干掉。这三头魔兽,都是被曹团长在三招之内扭断了脊椎骨的。劫掠团九怪就跟在老板屁股后面,还带着魔兽体温的魔核被这些家伙七手八脚的抠出来拿着到处献宝,至于那些魔兽的尸体,就挂在拖车后面。如同破麻袋一样一路拖着走。可以这么说,这些家伙绝对是有史以来在无尽之森当中走得最嚣张的!

    “你们当真是看热闹的不嫌事大了是不是?现在已经不是拖拖拉拉的时候了,你们还这样招摇过市,要是真搞出了麻烦怎么办?”斯嘉丽很想把曹团长的耳朵揪着转上个十圈八圈的。明明这是所有人的大麻烦,但是斯嘉丽却感觉所有人都没有和自己站在同一个立场上,仿佛她现在成为了泛美大陆上最担惊受怕的人。就连再怎么尽职的保姆。都比不上斯嘉丽。

    “稍安勿躁,我们这不还没有惹什么事吗?”曹团长头都没有回的摆了摆手,并没有把这逆耳忠言听进去。曹团长现在正瞪着一双眼睛往四周游弋,无相诀踏入第六层之后,曹团长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实力现在到底是有多强。但是在这样的环境中,曹团长相信只要不捅出太大的乱子,只要不几头君王级魔兽同时出现,他还是能掌控住这个场面的。

    无相诀踏入第六层之后,曹团长的六感再一次取得了质的飞升,特别是在感官方面,即便是刚才那种劫掠团战士们闹哄哄的场面,曹团长也分得清楚周围的一切风吹草动。那几头魔兽被吸引过来的第一时间,曹团长就精准的捕捉到了它们的形迹。

    “那你倒是告诉我一下,什么才叫做没惹事?要真是惹来兽潮,就我们这点人马,根本就不够别人塞牙缝的!”斯嘉丽觉得自己的手心都在冒汗,而且她现在深深的觉得当初听信了这个大背头的鬼话是多么不明智的选择。

    现在斯嘉丽倒是很想折返回去,但是她却没有曹团长那么夸张的武力值,能够和高阶魔兽贴身肉搏,她那点花拳绣腿相较于一般的祭司来说还算是很强,但是真要碰上硬茬了,比如说刚才被曹团长干掉的那三头四阶魔兽,立马就得歇菜,能撑上一分钟,都算是运气好。

    “我们这个叫工作不忘娱乐,你看看,我们一路走来,前进的速度快不快?没有耽误事吧?刚才引来的几头魔兽,也同样没有耽误我们的脚程,三颗四阶魔核轻轻松松就到手了,这些魔核,我到时候给咱导师置办点祭司装备什么的,也绝对不会忘了告诉导师勋公章里有我的一半,也有师姐你的一半。晚上我们把刚才那头象牙野猪分尸,炖一锅大补的猪蹄高汤,给师姐你补补身子,这也很好啊。难不成我们眼睁睁的看着这些好货从我们面前溜过去,还一点举动都不做?这不符合我们劫掠团雁过拔毛的风格啊!”曹团长终于停了下来,一本正经的看着斯嘉丽说道,为了说服这个漂亮师姐,曹团长甚至把凯莉导师都搬出来了。

    这样一来,本来斯嘉丽憋着一肚子。但嗫嚅了片刻之后,最终还是什么都没有说。曹团长对自己人有多大方,这斯嘉丽还是从来都不怀疑的。当初在奥本山神殿由巴克利和韦德两人代曹团长送给凯莉的那具竖琴星韵之泪,就已经轰动一时了,斯嘉丽来劫掠团之前,还专程去甲骨文神殿找过凯莉,目睹过那具稀世珍品的绝代风华了。

    来到劫掠团之后,更是发现曹团长在某些方面铺张浪费得可怕。对,斯嘉丽觉得就是曹团长给罗韩的那些待遇,就是铺张浪费的典型例子。送一块双足飞龙的魔晶。还是人类顶级艺术大师亲自操刀,这斯嘉丽都觉得太大方了,凯莉导师直到现在都还舍不得把那星韵之泪拿出来当工具用,更多时候都是放在家里当心肝宝贝,每天摸上一下,看上几眼就满足了。斯嘉丽在来劫掠团之前,还觉得曹团长太孝敬导师了,这么好的东西,都不留着自己用。

    结果看到了罗韩的装备之后。斯嘉丽才觉得自己是小看了这个便宜师弟。罗韩作为这货的小秘书,无论是哪方面的待遇,都是斯嘉丽能够想象的巅峰。尤其是罗韩脖子上挂的那个挂坠,斯嘉丽第一次见到就恨不得一把抢过来。

    在斯嘉丽印象当中。罗韩一直都是穿低胸样式的衣服,只有这次参加南征,在曹团长的要求下,所有人都是穿的劫掠团的制式军装。罗韩方才不像是之前那样的打扮。罗韩之前穿她那些略微有点暴露的低胸样式的衣服时,除了她那惹火的身段非常吸引人眼球之外,更让人无语的是。那块一直吊在她脖子上八角形的绿色晶石。

    斯嘉丽走南闯北的,可是个识货的人,第一次见到,斯嘉丽就认出来了这是一头领主级魔兽,八阶亚圣层次魔兽的魔核!其成色,比起星韵之泪上面的那块双足飞龙魔核还要高一个档次不止,斯嘉丽还私下问过,这是一块八阶风龙的龙晶!

    第一次听说这个惊人的事实时,斯嘉丽差点没有咬到自己的舌头。八阶风龙的龙晶,就这么简单的用白金勾个边框,然后用那根顶多只有几根发丝粗细的链子吊在脖子上?如果按照重要性来说的话,这玩意儿起码得用儿臂粗细的链子来系才合适!而且斯嘉丽觉得这更适合藏在不显眼的地方,并不是挂在罗韩本来就很吸引人眼球的胸口位置。

    不是都说财不可露白吗?怎么能这么不照顾别人的感受?斯嘉丽觉得,罗韩这妮子要是单独走到那些人多眼杂的地方去,绝对活不过三个呼吸的时间,这种宝贝可以让任何人为之疯狂,就连斯嘉丽这么淡定的人都有种抢过来的冲动,还别说那些本来就贪婪的家伙了。

    斯嘉丽这种冲动很容易理解,极品装备之于元素使用者的意义很难用言语去形容。就像是凯莉一样,她还是舍得把星韵之泪拿出来用,她绝对能够发挥出七阶圣坛祭司巅峰层次的实力,超过其他圣坛祭司很大一截。而罗韩有这块风龙龙晶,即便她现在还只是个五阶的荣耀祭司,但是评判她的实力标准,起码都得把她当成一个六阶守望祭司来看。即便她不会守望祭司的那些神曲,但是她挥洒出来的荣耀祭司段位的神曲,绝对不是一般的荣耀祭司能够比拟的。像是斯嘉丽这样已经快要达到守望祭司巅峰层次的人来说,要是拿着这块风龙龙晶的话,那斯嘉丽完全有信心和圣坛祭司扳一扳手腕。这就是这种极品装备的意义,对于任何元素使用者都有着巨大的吸引力,有了这玩意儿,越级挑战都不在话下。要是落到那些人类国宝级别的魔法师的手上,那更加非同凡响。原本也许他们只能释放一次禁咒,但如果有了这玩意儿,他们甚至能够释放两次禁咒!一个禁咒,就能决定一场战役的走势。

    所以一旦劫掠团有一块龙晶这个消息传出去的话,斯嘉丽可以保证,马上就有人满世界找劫掠团了。哪怕死个成千上万人,那都是小事,只要搞到这玩意儿,那绝对是代代传承的镇国之宝,特别是那些人类世界的当权者,对这东西的想法肯定多得很。

    不过斯嘉丽也想得通,罗韩的身份是内定的老板娘,这个是劫掠团所有人都默认的一个既定事实,曹团长也同样是把罗韩当做自己的心肝宝贝,把最好的东西都拿给罗韩用,这起码让罗韩不至于被人轻看。只是对比一下的话,斯嘉丽就有点郁闷了,她原本的装备,都是花了很大的代价才得到了的,而别人罗韩只是当个秘书,就是应有尽有。人都是有攀比的心思的,只是或多或少而已,斯嘉丽这么优秀的人也同样不例外。

    还好,在这里呆了一段时间之后,斯嘉丽发现这个便宜师弟虽然嘴上说的话经常都不好听,但是他对自己还是一视同仁的,从来都没把斯嘉丽当外人。每次收获了什么战利品之后,总是优先让斯嘉丽去挑选,光是这份大气,就值得斯嘉丽安安心心的呆在这里了。这也是曹团长经常挂在嘴边上的一句名言,但凡是能够用钱解决的问题,那都不叫问题。

    想通了这些之后,斯嘉丽顿时心态豁然开朗,她觉得就算是这个便宜师弟要用根鱼竿把自己吊起来当诱饵都行,只要能够搞到一块龙晶,那这一切的问题都不是问题。要说是在哪里最能够获得这种奇珍异宝的话,还真非劫掠团莫属。

    不知道是不是受了劫掠团这帮三大五粗的肌肉?棒子的影响,斯嘉丽突然也觉得,这个大背头要想屠龙的话,似乎算不上什么大事。(未完待续。。)

第五章 白毛裂地犀牛

    这还真不是空穴来风的想法,看到曹团长不费吹灰之力连续击毙三头四阶魔兽之后,斯嘉丽越来越能感受到曹团长那彪悍的个人实力了。可以这么说,斯嘉丽活了这么大,比蒙帝国甚至其他智慧种族的勇士,斯嘉丽也不止见过一个两个了。

    但是,斯嘉丽从来没有见过像是曹团长这种从头彪悍到脚趾甲的狠角色。之前在战场上的时候,斯嘉丽也算是见过曹团长的身手,但是大多数时候都是惊鸿一瞥,并没有怎么感受出来这货单挑的能力有多强,以他的那身不知道怎么回事的蛮力,在混战当中乱打都是属于无人可撄其锋的类型。直到今天,斯嘉丽才知道原来这货以前都从来没有认真过。

    就在刚才,一头高达六阶的土系魔兽白毛裂地犀牛出现在了曹团长面前。估计是被劫掠团这些家伙从睡梦中惊醒,以及没有经过它的同意就闯进它的领地,所以这畜生一出现的时候就异常暴躁,震天的嘶吼震得周围的树林都在瑟瑟作响。五阶以上的魔兽就有很强的领地意识了,六阶的魔兽当然就更加在乎这一点了。

    一般来说,在这种阶位的魔兽领地范围之内,除了一些很弱小对它没有什么影响的不入流魔兽之外,几乎都没有什么其他的强悍魔兽。白毛裂地犀牛更是出了名的不好招惹,它会用自己的粪便在自己的领地周围标识出自己的领地,气味非常浓烈。但凡是闯入它领地的外来之客,都会迎来它最强烈的敌意。白毛裂地犀牛除了交配的时候才会寻找异性伴侣过过露水姻缘,其他时候都是独拉独往,可以想象它又多难相处。

    这畜生一出现的时候,当时就把斯嘉丽给吓了一跳,手忙脚乱的准备找家伙,结果突然醒悟过来自己是个祭司。这种六阶的土系魔兽哪里是她招惹得起的。别的不说,土系魔兽都是一个德行,皮糙肉厚,而且力大无穷。白毛裂地犀牛只有寥寥可数的几个魔法而已,除了裂地术,在面前的地面上开出地缝之外,其他的几个魔法都几乎是防御类魔法。

    比如说强化石肤魔法,一旦它给自己刷上这个魔法,一身皮肉的硬度甚至坚逾精钢。像是斯嘉丽这种只会一点花拳绣腿功夫的祭司,给她一柄锋利的大马士革弯刀。从开春砍到过年,也未必能将白毛裂地犀牛的“金钟罩”给破了。

    这种魔法比较单一的魔兽,能够达到六阶这个高度,用屁股想都知道这是典型的肉搏型魔兽。其力量之大,就算乐邦这种肌肉猛男三度狂化,都只能当别人五分之一而已。如果说比蒙战士的身体天赋就已经很强的话,那这些高阶魔兽的身体天赋就更加恐怖了,它们才是泛美大陆上身体天赋条件最好的。而且斯嘉丽还没有如此近距离的看到过六阶魔兽,从级别上来说。斯嘉丽这个守望祭司也是六阶的高度,但是祭司的职级却不同于其他的元素操控者,根本就没有什么所谓的个人实力。没有比蒙勇士的拱卫,祭司出来单混就是找死。当这种凶悍的魔兽出现在距离自己不到一百米的地方时。斯嘉丽只能感受到米高佐敦大雪山压顶一样的压抑感,那白毛裂地犀牛每一步都让地面随之震动,就吨位而言,它已经超过了五千磅。

    整个劫掠团。吨位最大的巴克利也就不过才五百磅左右,一身虬壮结实的疙瘩肉,走到任何人面前。都可以给人一种压抑的感觉。和这白毛裂地犀牛比起来,他却只能算是小动物。旺财现在块头倒是渐渐的成长起来了,可是它实际上的重量还比不过巴克利。

    尤其是在那头白毛裂地犀牛发现旺财时,它的火爆脾气瞬间突破了临界点。白毛裂地犀牛有着很强的领土捍卫意识,对这个品种的魔兽有所了解的人都知道,要是想要捕猎白毛裂地犀牛其实很简单,因为它万年不变,很少离开自己的领地,从它们离开父母之后寻找到的第一个栖息地,往往就是它们会生活一辈子的地方。只要发现了白毛裂地犀牛的粪便,那么沿着划一圈,把它的领地围起来,百分之一万会找到它。领地意识严重到这种畸形程度的白毛裂地犀牛,一旦遇上领地被人入侵的问题时,其表现也是歇斯底里的。就算是阶位比它更高的魔兽,它也绝对会拼死一战。凭它那顽强的生命力和战斗力,一旦发起疯来,就算是阶位比它高的魔兽,想要收拾了它,也得复出不小的代价。所以就连一般的高阶魔兽,都会沿着气味绕开这不好招惹的大块头的领地,从这点上来说白毛裂地犀牛是非常成功的。

    旺财不过还是幼生期的杂交双足飞龙而已,徒有超阶魔兽的气息,但是还并不具备与这个阶位的魔兽相对应的强悍实力,换句话说,就是银样镴枪头,中看不中用。或许劫掠团所有人加起来出现在这里,还比不上旺财一个出现在这里的性质严重。这被白毛裂地犀牛直接视作是有其他的魔兽想要侵占自己的家园,发出了决斗的邀请。

    旺财这小畜生也狡猾得很,见到那白毛裂地犀牛红了双眼,两个大鼻孔如同喷气机一样狂冒白气的画面,旺财第一时间就脚底抹油躲到了人群后面。这个平素连翅膀都懒得挥一挥的小畜生竟然双脚一蹬干净利落的滑翔了过去,跑得比谁都快,压根就没理会还杵在原地的曹团长是什么样的心情,深刻演绎出了什么叫做大难临头各自飞。

    斯嘉丽看得一阵无语,只能说在危险面前,任何生物的潜能都会被刺激得爆发出来。至于旺财这种临阵脱逃的懦夫之举,斯嘉丽也同样非常唾弃,这小畜生完全是温室里面长出来的花朵,身上完全没有半点超阶魔兽该有的那种勇气和尊严,甚至比劫掠团的战士都还要更加的猥琐,很难想象这货要是健健康康的长大了会是什么样的德性。

    斯嘉丽虽然也莫名其妙的有点担心曹团长的安全问题,但是看到那仿佛天塌下来都岿然不动的挺直背影,斯嘉丽又突然觉得一阵难以言喻的安全感。曹团长因为之前兴致来了。早就已经脱掉了上衣,一如往常的光着膀子,那双手抱在胸前,气定神闲斜睨白毛裂地犀牛的画面,绝对是斯嘉丽见过最嚣张也最洒脱的画面。

    还好,劫掠团有这么多强力战士,其中绝大多数人甚至都领悟了自主狂化,还有着那么精良的装备,只要给他们挥洒上神曲光环让他们进入三度狂化的状态,要把这头白毛裂地犀牛干掉绝对不是什么困难的事。顶多片刻搞定。

    脑子里才刚刚掠过这个想法,斯嘉丽狂化神曲的第一个起始音节还没有冒出来,就差点咬到自己的舌头。刚才斯嘉丽觉得这些劫掠团战士好歹还是很讲义气的,和曹团长共同进退。但是斯嘉丽错了,这些家伙在回过神来的第一时间,也立马怪叫连连的齐齐往后退了一大段距离。现在的场面非常诡异,对面是怒气冲冲的白毛裂地犀牛,曹团长就杵在它面前不远处不到五十米的位置,过了就是劫掠团的三朵金花。或是因为惊魂未定或者是因为心系曹团长身上,都还没有挪动过位置。至于团队的其他人,已经很没骨气的躲到了三朵金花屁股后面老大一截安全距离了,一个个甚至还盘腿坐在了地上。顺手从那些捂得严严实实的拖车上摸出了风干肉和诸多的坚果类零食,开上了几坛酒做出了看好戏的架势。

    劫掠团九怪尤其应该严肃的批评处理,这九个家伙已经在电光火石之间摆出了盘口开始聚众赌博。赌博的主题就是曹团长和这头白毛裂地犀牛之间的遭遇战是什么结果,别看只有两个板块。但是细化程度却非常夸张,这些家伙一看就是经常搞这种买卖,不然效率也不可能这么出众。买曹团长输的几乎没有。这个选项几乎从来都没有人押过宝,太冷门了。

    所以另外一个板块分得很细,分了十多种可能,就是那头白毛裂地犀牛在曹团长面前能撑多久,旺财这小畜生都挤到了人群中,然后从自己的黄马褂当中叼出了曹团长寄放的一大木盒鼓包大雪茄,还有它脖子上那一桶家得乐,几乎把能掏出来的一切都押上了,买老板在半柱香时间之内搞定白毛裂地犀牛,典型的崽卖爷田不心疼。

    斯嘉丽不知道的很多事,劫掠团的战士们可是一清二楚的。皮教头现在就算是动手也很少倾尽全力,斯嘉丽根本也感受不出来皮教头的真实水平,就皮教头平时那同样猥琐的德性来看,很少会有人觉得那货是一个亚圣级的高手。皮教头要是在这里,分分钟就能够让这白毛犀牛横尸当场,这就是压倒性的实力。皮教头处在亚圣层次有着和领主级魔兽一较高下的资本,而且他还是特型斗气的修炼者,还是土系的高端黑曜石系斗气,那皮实的程度绝对比这白毛犀牛都还有过之而无不及。即便如此,皮教头还曾经被曹团长轻而易举的揍得找不着北呢。所以说,与其去担心曹团长,还不如向兽神祈祷让那白毛犀牛更能扛一些。曹团长肉搏方面有没有达到圣阶的高度,没有任何人说得清楚,反正劫掠团的老战士们都知道不能用寻常人的眼光来审视曹团长就是了。

    斯嘉丽呢,现在干什么感觉都不应景,而另外一边,那头白毛裂地犀牛似乎也已经感受到了面前这一大帮人对它的轻蔑态度,发起了一声类似于决战宣言的咆哮怒吼之后,迈着石墩子一样的四条大粗腿,直接撞向了曹团长。它的目标绝对不是曹团长,看它的方向,就知道它是想碾压过曹团长,然后去干掉旺财。曹团长杵在它面前,就和土豆面前插着一根牙签一样。这种土系高阶魔兽,这么夸张的体积,光是这种埋头直冲,就已经是很有杀伤力的招式了。一旦被它撞入劫掠团的密集人堆当中,只怕也要造成巨大的杀伤。现在挡在它大肆杀戮快感面前的,就只有曹团长一个人而已。

    就算是曹团长从来没有关键时刻掉链子,没有出过什么纰漏,斯嘉丽一时之间也难免花容失色,一张俏脸变得煞白。无论是谁,看到这副完全都不在一个重量级之间的剧烈碰撞,换成是谁也会对曹团长充满担心的。而且可以肯定的是,曹团长是绝对不会大大方方闪开道路的,因为在他身后的就是弱不禁风的劫掠团三朵金花,他扛不住,斯嘉丽三人立马就会在这白毛裂地犀牛的蹄下香消玉殒。

    不过区区五十米不到的距离而已,那白毛裂地犀牛冲刺起来速度绝对不慢,只不过是眨眼间的功夫,就到了曹团长的面前。那头白毛裂地犀牛在冲刺的过程中通体泛起了一层土黄色的光芒,显然这白毛裂地犀牛还用上了加持类魔法,看样子就知道是加强自身力量的魔法。高阶魔兽不愧是高阶魔兽,在这原始大丛林当中培养出了良好的作战本能,哪怕是看起来悬殊这么大的对手,白毛裂地犀牛也同样是一板一眼的,没有丝毫的掉以轻心。这就是生活在这片丛林当中生活的原则,任何时候,一个马虎就有可能变成其他魔兽的粪便。

    白毛裂地犀牛战斗方面的表现可以说是无可挑剔的,它今天只是犯了几个错而已,就是没有把它高阶魔兽的嗅觉发挥到极致,直到现在,都完全没有嗅到半点危险的气息。更不应该把危险性和体积的大小画上等号,忽略了面前这个最需要它警觉的对手……(未完待续。。)

第六章 古风勇士

    那头白毛裂地犀牛疯狂冲过来,它头顶的那根尖角将要洞穿曹团长身体的那一瞬间,斯嘉丽见到了这辈子迄今为止最让自己难忘的一个瞬间。曹团长可以说真的已经达到了米高佐敦大雪山崩于面前而波澜不惊的境界,愣是等到三朵金花都捏了一把冷汗,曹团长方才一个马步扎稳,沉声吐气伸出双手直接按向了那白毛裂地犀牛的脑袋。

    对于曹团长本人来说,这是艺高人胆大,装逼就要装全套。对于旁观者而言,则是觉得这货是在找死,值得庆幸的是,那头白毛裂地犀牛的独角带着弯弯的弧度,刚好比曹团长的手臂短上一点而已。当曹团长的双手按住那白毛裂地犀牛的硕大的脑门时,那根锋利的独角距离曹团长的胸腔也只剩下了不到一指宽的距离,差点就可以把曹团长给开膛破肚了。

    紧接着,所有人都看到了曹团长保持着这个扎着马步的姿势硬生生的被那头白毛裂地犀牛撞得朝着后面直线后腿。曹团长的两只脚掌直接在地面上犁出了两道触目惊心的泥土翻卷痕迹,陷进地面足有两寸多的深度,那畜生加持冲刺的蛮横力量也同样不是开玩笑的。

    “停!”一直向后滑退了近五米的距离,趋势稍微一慢,曹团长当即双臂一发力,一声怒喝,竟然瞬间止住了退势!在那白毛裂地犀牛面前就如同豆芽菜一样的曹团长仿佛变成了一堵铜墙铁壁,任那白毛裂地犀牛的四只蹄子迈得再起劲,两只鼻孔怎么狂喷白气,曹团长也岿然不动,这一动一静的画面极具张力,瞬间征服了在场的所有人。不少人脖子都快伸长了,眼珠子一霎不霎的看着这个以前只能存在于传说当中的场面。

    “好!”“哦呵呵……”“老板威武霸气!”“老板神功盖世!”“老板千秋万载,一统江湖!”死一样的沉寂维持了短短的片刻之后。转化成了震天动地的欢呼声,劫掠团的这帮家伙早已经望眼欲穿,猜测着今天会见识曹老板哪种精彩表演,但是绝对没有想到老板这么弄险,把这个角力的过程弄得如此荡气回肠,不少人现在脚趾都快把鞋底给抓穿了,仿佛和那白毛裂地犀牛角力的不是曹团长而是他们一般。同时,劫掠团还有很多战士一时之间都没能发出声音,因为他们必须得先把自己的下巴恢复到原位才行。

    看到曹团长让人拍案叫绝的表演之后,劫掠团的人一致认为这个画面发生在这个人迹罕至的原始丛林内部实在是太可惜了。要是能够把这个实况转播到泛美大陆的各个角落当中去。他们可以保证,曹老板会在一夜之间变得家喻户晓。正面硬顶白毛裂地犀牛,就算是换做一些超阶魔兽来,都绝对不敢这么玩,被那牛角戳上一下,不死也残废了。而且,那白毛裂地犀牛奔驰的速度,加上它自身恐怖的自重,还有它标志性的加持魔法。撞击那一下的力量,少说也超过了两万磅的力道,哪里是正常生物能够顶得住的?皮教头来了也一样,他绝对不可能做得到曹团长这一步。这个劫掠团的大哥大,才是真正的怪物!

    斯嘉丽这一刻思绪飘飞,突然联想到了古代著名的比蒙勇士,穆罕默德?阿里横推八马倒。倒拉九牛回的雄壮传奇故事。也就是说,那位在比蒙历史上有着非常大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传奇勇士,能够把八匹横着排成一排的巨骨马一家伙全都推翻在地。

    很多人只是想一想。都觉得这是在神吹,似乎没有哪个正常人的膂力能够强劲到那种地步,即便是比蒙勇士,这都让人觉得夸张。就像是劫掠团九怪当中巴克利和乐邦这种以力量和爆发性著称的猛男,三度狂化只怕也不一定打得到那个程度。

    而且,穆罕默德?阿里还是两度证明了自己,除了能横推八马倒之外,这个传奇猛男还能倒拉九牛回。也就是说,他还能拽着九头肿骨野牛把它们给拖得连连后退。前提是,这九头体重达到八百磅以上的肿骨野牛屁股后面还有人拿着皮鞭在狂抽,估计也只有古代的比蒙帝国才能想出这样的办法来测试一个勇士的力量,毕竟那是一个以力量为尊的时代。

    有人说无论横推八马倒还是倒拉九牛回,这都不能证明穆罕默德?阿里是冠绝古今的勇士,认为他是用了巧力。但是,这并不能改变绝大多数比蒙心中穆罕默德?阿里的高大形象,就连一些带着史料性质的古籍之上,都将这个传奇力士称之为“力圣”。形容他虽然不是什么强大的元素操控者,光凭自身恐怖的力量就已经超凡入圣了。

    可惜的是,这位力圣在晚年却得了某种怪病,别说干那些轰轰烈烈的买卖了,就算是拿根拐棍都不一定拿得稳。曹团长也看过关于这位传奇力士的故事,用地球上的话来说,这怪病的症状典型就是肌肉萎缩综合症,这种病对于一个勇士来说,绝对是最大的梦靥。

    都说以力量为尊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在现在,似乎只有那些呼风唤雨强大的元素操控者才是时代的宠儿,那些力能扛鼎的比蒙勇士也越来越成为了人类世界嘲讽的对象,认为这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象征。就连在比蒙帝国某些崇洋媚外人的眼中,这些有着古风的比蒙勇士都不怎么受待见了。以前那些比蒙的世家大族大多都喜欢花重金养上一大群壮士当食客,而现在,有钱人家都宁可去买点闪闪发光的魔法装备来撑门面,哪怕是那些徒有其表华而不实的玩意儿,似乎都比忠心耿耿的比猛壮士更有市场。谁说只有巨龙才对那些亮闪闪的东西感兴趣?斯嘉丽绝对冲上去扇他一个八磅重的大耳刮子!

    可见到了曹团长今天这惊人的一幕之后,斯嘉丽觉得事实并不尽然。时代并没有忘记这些带着强烈古风比蒙勇士,只是真正那种震古烁今的勇士已经很难见到了而已,这才导致了这个群体被人所忽视。这是一个奇怪的怪圈子,因为比蒙勇士身体天赋条件就很高,大力士太常见了,所以不是那种万里挑一的超级猛男,早就已经审美疲劳了。曹团长现在那血脉贲张。一身肌肉线条清晰得犹如石板上的浮雕画,足以让任何人都为之着迷。才看了一会,斯嘉丽竟然有种难以自拔的感觉,要是有个心理学大师在她身边,就可以轻易的判断出,她这是典型的心动,或许是因为曹团长举世无匹的强大力量让她有了一种莫名其妙的安全感。女儿家的心思本来就很奇怪,斯嘉丽也是女儿身,自然走不出这个规律。

    更加让人意想不到的一幕紧接着上演了,本来大家都觉得曹团长顶住这畜生估计也是用出了吃奶的力气。要再进一步就不行了。可事实是,这场拉锯战同样只持续了不到三个呼吸的时间,就朝着另外一个方向发生了倾斜。

    “退!”曹团长猛然之间一声爆喝,双脚一并用推车的姿势一步一步的朝着前方迈出,他的步伐虽然并不快,却异常稳健。而那头白毛裂地犀牛,则是被曹团长的怪力压制得完全抬不起头,在曹团长的推动之下,这畜生一个劲的长鸣甩尾。抬起脚却只能一步步的被强顶着后腿。估计打从它自娘胎里面钻出来起,就从来没有经历过这么尴尬的场面。

    曹团长每一次脚掌落下,都如同是踩在所有人的心坎上,现场的欢呼声也是越发的震耳欲聋了起来。就连三朵金花此刻都已经涨红了俏脸。跟随着劫掠团的汉子们发出如同鼓点一般整齐的“嘿!嘿!嘿!”,助力曹团长把这狂野的角力表演持续下去。

    那白毛裂地犀牛大概是被此情此景刺激得要发狂了,一身嚎叫之后,它的那根独角上也闪烁起了土黄色的光芒。一支前蹄抬起作势欲踏。瞧这畜生完全血红的双眼,绝对已经在刺激之下失去了理智,它艰难的动作也意味着它要亡命一搏了。

    “不好!猛男?曹你小心一点。它要用裂地术了!”还是见多识广的斯嘉丽最先反应过来是什么情况,连忙开口示警。不知不觉间,斯嘉丽竟然是情不自禁的喊出了曹团长最初的本名,在此之前,斯嘉丽从来没有这么喊过,两人之间以前顶多就是玩笑般的喊着师弟师姐。还好,现在这个场面,斯嘉丽的声音都完全被劫掠团战士们的声浪盖得听不到了。

    “玩不过了?想坑你爷爷我?哪有那么容易?”曹团长即便是和这头不见得听得懂泛美大陆通用语的魔兽角力,嘴里的垃圾话也一直在狂喷个不停。那白毛畜生即便听不懂曹团长的意思,也绝对能够从曹团长和它相对的眼神当中读出轻蔑和不屑的味道。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那白毛畜生前蹄快要落地的那一瞬间,曹团长右胯一动,突然横飞起一脚,俨然是一招被劫掠团所有人传得神乎其神的“曹氏鞭腿”!而这记狂猛迅疾的鞭腿,却后发先至,“嘭”的一声抽在那白毛畜生的侧脑之上。

    曹团长没有横推八马倒,倒拉九牛回。可这一会的时间,他就把盛怒的白毛裂地犀牛强推得连连倒退,起难度,绝对不亚于倒拉九牛回。推和拉,这两个简单的动作也同样有着本质的区别。而曹团长这记鞭腿,更是看得人的心都为之一跳。他竟然把这头白毛畜生抽得横着飘开了近丈的距离!那可是体重超过五千磅的庞然大物,可不是一个枕头。而且这白毛畜生天生就是擅长玩撞击的魔兽,头骨必然也是浑身上下最坚硬的地方,一般人一脚过去,只怕那白毛畜生没什么感觉,自己的腿就先粉碎性骨折了!

    这闪电般的鞭腿硬生生的把白毛畜生的“裂地术”给打断了,甚至让这头白毛畜生发出了一声类似于呜咽的悲鸣声,旁观者都能从它的声音当中听出浓浓的痛楚。那头倒霉的白毛裂地犀牛挨了这记曹氏鞭腿之后,仿佛喝醉了酒一样,在原地打着偏,竟是有些找不准自己重心的感觉。而当它斗大的脑袋转动间,劫掠团的人都发现了一个惊人的事实,这个畜生昨脸竟然被曹团长一脚抽出了一道明显的凹陷,严重得直接把这本来就丑陋的畜生再度毁容了,看不出原本的形状。而它的左眼珠,已经被曹团长一脚抽爆了,就剩下空洞的眼眶外面吊着一串烂絮版的晶状物,依稀证明着这里曾经是一只眼睛。

    “奶奶个熊,老子不发威,你当老子是跟你玩过家家的不成?现在不牛逼了?你倒是再嚣张一个给爷看看呢!”曹团长拍了拍手,缓步的走向了那头白毛畜生,不声不响的突然又飞起一脚,快得旁观者都只觉得眼前一花,就听到一声类似于刚才一样的闷响,然后下巴上挨了曹团长一记飞踢的白毛畜生脑袋直接被踹得高高昂起,连两只前蹄都被踹得腾空了,它的嘴边,也明显喷出了一口利齿的碎块,显然是在巨大的反作用力之下被直接震碎了。

    “嘭!”又是一记闷响,曹团长根本没有给它喘息的机会,跳起来整个人双手抱拳拖到了脑后,两只脚掌也向后弯起,整个身体的形状几乎都拉成了一张弓,到了极限之后又迅速的反弹,那沉重的手锤直接夯在白毛畜生的脑门上,又把它的脑袋捶得直落下去,砸得它面前的地面都出现了一个有着它下巴轮廓的凹陷,它的四肢也已经软得跟面条一样,支撑不了它那忽上忽下的巨大惯性力量,成大字型摊开……(未完待续。。)

第七章 强行搏杀

    本来好端端一头威风凛凛的彪悍高级魔兽,在被曹团长这么一通暴打之后,却让人忍不住心生怜悯,它现在就像是没有自保能力的可怜小动物,脑门上那一头白毛,挨了曹团长手锤的地方也直接凹陷了进去,看样子是被曹团长敲碎了一块。

    白毛裂地犀牛仅剩的一只右眼,也在充血到了极致之后被内压给挤爆了,爆出了一团血雾,在独眼龙行列还没有把屁股坐热,它又直接“转正”变成了盲人。如果不是它的脑子长在偏后面的位置,曹团长这记惊天动地的强力手锤已经要了它的命!

    劫掠团的战士们用手里的武器把胸前的厚实的战甲敲得“哐哐”作响,震耳欲聋的欢呼声完全没有半点停歇的迹象。毫无疑问,他们也被老板这种不讲理的暴力给征服了,没有哪个比蒙汉子会不喜欢这种狂野的表演,尤其是这些曹团长熏陶出来的家伙。他们不但对暴力习以为常,而且还甘之如饴,能让这些眼界颇高的家伙都兴奋到这样的程度,放眼整个泛美大陆,估计也就只有曹团长这一个人而已了。

    劫掠团的战士们同样是天赋超群的那一类型,为了贯彻精兵强将这个理念,劫掠团每一个战士,可以说都是曹团长精挑细选,然后经过地狱式魔鬼训练锻造出来的。即便是一般的比蒙勇士,都很难明白这些家伙现在是如何恐怖的一群家伙,更加想不明白他们的上限是在哪里。或许只有用盖尔写在《劫掠团志》当中的话来说比较合适,天空才是他们的极限!

    想让这些桀骜不驯的家伙听话,除了要具备强大的个人魅力之外,还必须要有比他们更加强悍的实力方才有可能。甚至可以说,这个世界上能够让他们心服口服的老板,也就只有曹团长这一个而已。这些家伙天天接受的熏陶都是“大丈夫生于天地间,安能郁郁久居人下”这样的彪悍理念。根本就不同于一般的军人。

    相比于其他的军人而言,曹团长希望自己的战士除了有执行力和纪律性之外,还必须要有个性。曹团长的理念和泛美大陆任何一个统军者都有着巨大的差别,别人都是强调服从,而曹团长却是在鼓励他们要有自己的想法,只要必要的时候能够贯彻指令连成一片,其他的任何时候,他们都有着足够的主观能动性。这导致的最直接后果就是,这些家伙也非常骄傲,一般的人。在他们眼中,连个屁都算不上……

    曹团长冷笑着叼上了一根雪茄,用燧石敲燃了火星,细细的咂摸了半天,方才成功点燃,对于身边那如同小山丘一样巨大的猎物根本都不屑一顾。就这淡定自若的绝代高手的风范儿,就不是那种刚出道的小角色能够模仿得出来的装逼模式。

    那白毛裂地犀牛失去了双目,然后又被打得面目全非之后,直接就失去了斗志。距离它雄纠纠气昂昂出现在劫掠团面前的时候而言。才不过几分钟的时间而已。之所以说它失去了斗志,是因为它挣扎着爬起来之后,第一件事情不是想着报仇,而是扭头就想跑。虽然眼睛瞎了。但是这里毕竟是它的领地,它还能沿着自己在这里标记的各种气味跑回自己的老巢。

    “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你当老子是吃素的吗?”只不过一脸冷酷的曹团长并不这么认为。手一探,便已经把那白毛犀牛的一条牛尾拽在了手中,似乎曹团长这一刻被穆罕默德?阿里附身了一般。试图把这惊慌失措的畜生硬生生的给拖回来。

    一头拼尽全力想要逃出生天的盲眼白毛裂地犀牛,绝对不会比九只肿骨野牛的力量小,甚至还犹有过之。众人都情不自禁的屏住呼吸睁大了眼睛,想要见证这改变历史的一刻,如果曹团长也把这白毛畜生给拖住了,那说明他已经有了和传奇力圣掰手腕的实力。

    没有过多的动作,完全是为了把今天这个高手形象装到底而已,曹团长就是擒住那条牛尾而已。曹团长完全有信心,只要自己不撒手,这畜生绝对逃不出自己的五指山,这种感觉,就像是面对着孙猴子的如来佛祖一样,一切似乎都在曹团长的掌控当中。

    不过事实却出乎所有人的预料,包括曹团长这个当事人都始料未及。那白毛裂地犀牛体重超过五千磅,牛尾却只有碗口粗细而已,加上这畜生已经是被吓破了胆,全副心神都只是想要逃走,所以它这骤然之间一发力,瞬间的力量直接达到了顶点。就像是刚才旺财腾空而起的表现一样,在绝境之中,这头白毛畜生的潜力也完全爆发了出来。

    众人看到的画面是,那条被曹团长拽住的牛尾直接被绷得笔直,眨眼就被拉伸到了极限。“啪”的一声脆响之后,那条牛尾因为吃不住曹团长的蛮力以及那白毛裂地犀牛自身的惯性,异常干脆的从中断开,效果就像是一根橡皮筋被拉伸超过极限一样的效果,牛尾中的一段森白的骨节还打着旋直接飞向了后方,被眼疾嘴快的旺财一口囫囵吞进了肚子里。劫掠团一帮猛男都是一阵不爽,旺财这个小畜生又成了今天第一个尝到高级魔兽滋味的好运儿了。就凭旺财那强酸性质的胃液,就算吞进去的是石头,估计也就片刻时间就能消化干净。

    曹团长千算万算也没算到会有这么一出,整个人直挺挺的像是棒槌一样向后就倒,后脑勺也直接磕在一块石头上。以曹团长现在那匪夷所思的身体素质,这么直挺挺的摔一下完全没有任何影响,倒是那块石头直接被曹团长坚硬的头骨磕得四分五裂。可曹团长一个鲤鱼打挺翻起来之后,脸上却是一脸难看,他觉得自己的面子受到了极大的侮辱。事发突然,曹团长,那么快的反应,连个后空翻都没来得及做出来。

    偷眼看了看,三朵金花此刻都是强忍着笑意,显然也是被曹团长那个躺尸一般的姿势给逗乐了。正常人都知道。让一个有大男人主义的家伙丢脸是非常忌讳的事,尤其是让他在美女的面前丢脸,那就更加倒霉了。那倒霉的白毛裂地犀牛现在已经瞎了,当然注意不到曹团长这一下摔得有多滑稽,事实上它也被这一下折腾得不轻。尾巴直接被扯断,又让这畜生疼得一阵嚎叫,而且因为不能视物,这头倒霉的白毛裂地犀牛笔直的撞上了一颗三人合抱的参天古树,这个三人合抱还是以劫掠团战士的身板来计算的那种。

    可想而知,这畜生一头撞上去就直接被震得七晕八素的。粗壮的树干上被它撞出了一个轮廓清晰的凹陷,而它也如同是喝醉酒一样的踉跄了片刻方才站稳,没有再次趴下。换做是一般的生物,这一下不死都会直接晕过去,这白毛裂地犀牛还能站住,它已经用事实证明了自己的一身皮肉是多么能扛,如果不是遇见了曹团长这么个怪胎,它在这周围左近称王称霸那几乎都是没有天敌的。

    觉得自己颜面扫地的曹团长一声怒吼,一个箭步窜了过去。直接骑到了那白毛裂地犀牛的背上,两只铁拳此起彼落如同是敲鼓一样落在那白毛裂地犀牛的脑袋上。曹团长甚至都不专程去找它的弱点和软肋下手了,近乎于是闭着眼睛在乱敲。

    围观者都是被这画面惊得目瞪口呆,从他们的视角看过去。曹团长的两只手都快变成了一团残影,就能听到不绝于耳“嘭嘭嘭……”的闷响声。刚才还能够听到那白毛裂地犀牛的惨叫声,才一眨眼,那白毛裂地犀牛连呜咽声都发不出来了。它的头盖骨已经被敲得粉碎了,巨大的头颅都已经发生了严重的形变,完全看不出来原本的形状。

    曹团长翻身下来的时候。那白毛裂地犀牛已经是只有出气没有进气了,硕大的身体几乎没有了起伏,已然已经进入了弥留之际。结果曹团长没走出两步,突然又一脸不善的折返了回去,众人正在好奇他还准备干什么的时候,曹团长已经一声怒喝,双手把那白毛裂地犀牛的身体整个托了起来,高举过顶。

    那可是足足五千多磅的重量啊,想要举起来,那得需要多强的膂力才能办到?寻常人用力过度,脸都会憋得通红,而曹团长直到现在都还面不改色。只是因为他头上顶着这么大的重量,导致他的双脚正在缓缓的陷进枯枝落叶沉积而形成松软的地面而已。

    “嘭!”又是一声震天巨响,曹团长将那白毛裂地犀牛硕大的身体狠狠的砸在了地面之上。“嘭!”紧接着,他又抱着那白毛裂地犀牛的身体,来了一个超级背摔……曹团长这一通举动很有鞭尸的嫌疑,那白毛裂地犀牛体内的骨头都不知道断了多少根,已经变成了一团巨大的肉泥,估计早就已经到了冥神的怀抱当中。从这些地方,就可以看出曹团长是多么记仇的一个家伙,旁观的人都有一种感觉,就算是去招惹冥神,都不要去把这个家伙给惹急眼了。让冥神不爽了,运气好还能逃过一劫。但是一旦把这个记仇的家伙给惹急了,那才是一点希望都没有了。那白毛裂地犀牛的尸体被曹团长好一通折腾,时而丢到半空中,时而砸在周围的巨树之上,一声声巨响让周围的丛林都被震得瑟瑟作响。

    起码有半柱香的时间,曹团长方才拍了拍手停止了自己毫无意义的举动,最后也没忘了对着那白毛裂地犀牛的尸体吐一口唾沫。

    如果说之前硬抗硬的击败那白毛裂地犀牛就让斯嘉丽明白了曹团长有多恐怖的话,那曹团长这一顿鞭尸,更是让斯嘉丽骇然不已。看曹团长那轻松自在的模样,似乎这个家伙都还没有用尽全力,只是随手而为之。那么,推测一下,这个家伙要认真起来会是什么样的情况?这个家伙就像是一个人形的比蒙巨兽,斯嘉丽觉得这个形容完全不为过。泛美大陆上要说力量的话,无数人第一时间都会想到比蒙巨兽。比蒙巨兽和比蒙兽人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同时,也是公认的泛美大陆最强的肉搏系魔兽。曾经在远古时期,崇尚力量的兽人一直都把比蒙巨兽作为除了兽神之外的图腾,所以兽人方才被称之为比蒙兽人。

    巨龙该算强大了吧?但是巨龙一般碰上比蒙巨兽,都会选择绕开,除非是到了非战不可的程度,巨龙绝对不愿意站到比蒙巨兽的对立面去。比蒙巨兽异常的嗜血好战,把战斗当成最大的爱好,而且不死不休。虽然比蒙巨兽没有什么魔法天赋,就像是寻常的肉搏系魔兽一样,最多有着一些加持给自身的魔法而已,可它们那身结实的皮肉也比巨龙引以为傲的鳞甲都还要能抗,一些高阶魔法都难以对它们造成什么影响。

    所以看着曹团长一步步的走回来,斯嘉丽差点产生错觉,她静静的闭上眼睛,能够感受到的是一股浩瀚庞大的气息正在靠近过来!这种感觉,即便是刚才那头白毛裂地犀牛出现在面前的时候,斯嘉丽都没有感受到。

    劫掠团战士们的聚赌也有了结果,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押中了宝的是旺财。刚才惊心动魄的时候,大家都忘了赌博这回事,结果到头来一算,把所有资产压在了一柱香时间上的旺财,成为了唯一一个中奖的人。旺财押的时间是最长的一个,原因只是因为它的脖子不够长,又没有挤进内围,只能把赌资放在最靠外的位置,其他的人大多都是押的半柱香时间。他们没有想到的是,这场战斗持续了这么半天,仅仅是因为那头该死的畜生尾巴太容易断了……(未完待续。。)

第八章 藏头露尾

    天色将晚之际,那头五千多磅的白毛裂地犀牛被节律团的糙汉们毫不留情的大卸八块插上了木杆烧烤了起来。什么在原始森林当中注意明火之类的问题,根本没有任何人去理会。高阶魔兽烧烤起来的滋味,已经吸引了劫掠团的人所有注意力。

    这头白毛裂地犀牛的肉出人意料的嫩,特别是当烹饪这材料的是米其林月级大厨时,更是让人回味无穷,真不知道杜卡斯在这里的话,会把这上好的原材料料理成什么造型。说实话,那些米其林月级大厨料理的方式还算是比较粗放的,根本就没怎么认真,因为条件的限制,都是一切从简了。即便如此,也吃得所有人的舌头都快要吊下来了。

    心情最复杂的,莫过于是斯嘉丽了。当她手心冒汗的抓着那块黄橙橙的白毛裂地犀牛的魔晶大快朵颐的时候,斯嘉丽情不自禁的联想到了凯莉导师那具美轮美奂的星韵之泪。人的**就是一个无底洞,都说知足才能常乐,可并没有几个人常乐,因为懂得知足的人实在是太少了。星韵之泪那样的珍品,身为女孩子就都会想要一个,对于斯嘉丽这样的祭司来说吸引力更是接近于正无穷。这块六阶的魔晶,已经是超阶魔兽之下档次最高的魔晶了,但是比起超阶魔兽的魔晶来说,还是有着不小的差距。比起星韵之泪上面的双足飞龙的魔晶来说实用性顶多有那双足飞龙的魔晶一半而已,和罗韩的风龙龙晶比起来自然差得更多。

    仔细想了想,曹团长干掉这头白毛裂地犀牛完全不费吹灰之力,斯嘉丽觉得这个时候要是哪头不开眼的双足飞来其实也挺不错的,那她成为一个在战场上拨动着卡侬竖琴的祭司梦就要成真了。只是想想那副画面,即便没有喝一口烈酒,斯嘉丽却已经快要醉了。诚然,追求美丽是每个女孩子都有的权力。而这一场曹团长的个人秀。也不经意之间在斯嘉丽的心里洒下了一颗种子,当事人,似乎都没有半点的察觉……

    之所以做出进入无尽之森当中赶路这样一个决定,那就是因为时间上已经刻不容缓了。而且曹团长自己也清楚,虽然轻松的干掉了这头白毛裂地犀牛,可这并不能代表这个地方就是安全的,很快便会有其他的魔兽赶来。让大家都灌了两罐家得乐之后,整个劫掠团内部都是精神抖擞,曹团长也让大家连夜赶路。因为之前吃了亏,曹团长这次决定还是先赶到目的地。到了地头,再慢慢玩不迟,南征这种大场面,玩起来也更有意思。

    无尽之森当中的参天巨树都是枝繁叶茂,近乎于遮天蔽日,就算是在烈日下面,里面都是一片阴暗潮湿,到了夜晚,更是伸手不见五指。夜晚还是那些强悍魔兽出没的高峰期。这也是为什么曹团长要连夜赶路的原因之一。既然时间上并不充裕,那就尽量把时间利用得更充分一些好。即便嘴上说着不在乎不担心,但是曹团长内心并不敢小觑这片绝地。

    曹团长骑着旺财走在前面开路,就算曹团长擎着两支火把。十米开外的地方,还是一片漆黑,给人一种鬼影重重的感觉。如果不是曹团长就骑在脖子上,旺财绝对没有胆子自己走这种夜路。这小畜生磨磨蹭蹭的,以至于整个队伍行进的速度都不快。这种消极怠工的态度,让曹团长很是无语。刚准备让大家停下来休息。一个意想不到的变故突然发生了。

    “前面来的是什么人?如果再不停步,你们就会葬身于此了!”一道冷酷的声音忽然没来由的响起来了,在这寂静的密林里,显得尤其刺耳。一时之间,几乎所有劫掠团的战士都停住了脚步,显然都是听到了这个声音。

    就只是这么一个小小的变故,就体现出了劫掠团战士久经沙场培养出来的那种超强的直觉和反应。没有任何一个人出声,几乎在同一时间,只听到齐刷刷的一阵铿锵之声,所有人都把腰间的兵器拔了出来。劫掠团三朵金花直接被劫掠团九怪扯进了人群当中保护了起来,劫掠团战士们结成了一个圆阵,背后是车队,这样能够保证任何一个方向袭来的敌人都能在第一时间被发现。白天的时候大家都显得比较业余,那是因为根本就没有那个必要如履薄冰,而晚上就不一样了,谁都知道晚上是最容易分神出问题的时候,所以警惕性也都很高。

    就连那些拉车的鬣狗二哥,都从车辆上面抽出了标配的大砍刀,那几个唯恐天下不乱的米其林大厨也跟发现了新大陆一样,把腰间的菜刀一把扯在手中。正是这些米其林大厨的表现,让这个画面在严肃当中又多出了几许搞笑的味道。千万不要以为这些米其林人只是属于小人族,只是钟爱在锅碗瓢盆之间打滚,那是绝对错误的想法。

    经过劫掠团九怪的多次观察和研究之后得出了一个惊人的劫掠,这些米其林人绝对是尚武份子,甚至比朗多那些烈焰矮人都还要夸张。烈焰矮人顶多就是脾气比较火爆,但是通常情况下其实还是比较容易相处的,都比较好说话。而米其林人,他们和矮人一样,天天都是在火与铁之间舞蹈,在刀口舔血,所以他们骨子里面还透着一丝和他们厨师身份不符合的彪悍,和劫掠团的人待久了之后,他们这份悍勇也渐渐的被开发了出来。

    一旦有什么打架流血的事件,第一时间冲出来看热闹,在一边加油助威的,绝对都是这些米其林人。包括这次南征,当曹团长表示要带几个米其林人一起出发的时候,为了这几个名额,那些米其林大厨们甚至在厨房当中就争得大打出手,差点用菜刀互砍,让整个泥螺幽地的食堂开饭都晚了半个钟。因为这事,曹团长还把那些当班的大厨都扣了一天的工资,并且在会上提出的严肃的批评。最终这些犯错的米其林人的回答也是一绝,他们仅仅是想要参加这种盛大的战争而已,哪怕不能上阵砍人。去看看热闹也是好的。

    用寻常人的角度来定义的话,这些家伙绝对是标标准准的好战分子。就连当组长的杜卡斯,都主动跟曹团长请缨过,只不过曹团长表示泥螺幽地当中还需要他来打点诸多的事宜,方才让他把这个念头打消,同时也把这位日级大厨遗憾得长吁短叹。

    对于这些米其林人的好战本性,曹团长也是无言以对的。这些小人族的成员在泥螺幽地里面被曹团长指名道姓的化为弱势群体,战斗能力几乎是和老鼠人以及地精处于同一个水平线上的。因为他们的专业技能过硬,他们每一个人都是宝贵的财富,如果不是考虑到再苦也不能苦了战士们。哪里会带着这些宝贝米其林人上战场?像是杜卡斯那种日级大厨当然就更不可能让他犯险了,杜卡斯凭借一己之力就给劫掠团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要是这个日级大厨在战场上嗝屁了,曹团长上哪再去找一个可以发明出家得乐的大厨来?

    这几个米其林人那环顾四周的架势还是装得挺像的,但是因为他们是被围在人群最里面的,加上他们的身高,无论他们再怎么认真,能够看到的也仅仅是周围劫掠团壮汉们那一个个硕大而又挺翘的屁股而已,真亏了这几个家伙一脸的专业表情。

    曹团长的脸色同样非常惊奇。如果说要是斜刺里冲出来一头魔兽甚至一群魔兽,曹团长都不会惊讶,毕竟这里可是无尽之森,泛美大陆上现存最大的魔兽天堂。在这里遇见魔兽,就像是在比蒙帝国看到兽人一样正常。但是刚才这个声音明显并不是魔兽发出来的,这是很标准的大陆通用语,而且还是比较老的版本。曹团长甚至还能够从这声音当中听出一丝稚嫩。

    “人类?”曹团长竖起了耳朵,试探的问道。

    “你们……哦,不。你才是肮脏的人类呢!”那稚嫩的声音再度响起,言语之间还颇有几分不爽。不过遗憾的是,就算是曹团长竖起了耳朵,也没听出这声音的来源,仿佛是从四面八方同时响起的一般,没有一个准确的方向,看来这个发出声音的人还有点鬼门道。

    不过曹团长倒是可以从他的言辞当中判断出这个家伙和他有着一个共同点,就是都不喜欢人类。虽然曹团长有着人类典型的身材和外貌,可曹团长也从没把自己当人类看过,他觉得自己比任何一个兽人都还要兽人。

    “那你又是何方宵小?既然遇上了我们,为什么又藏头露尾的不敢出来相见?莫非害怕我们吃了你?”曹团长一脸坏笑的发动了自己的嘲讽技能,是人都知道,曹团长要激怒一个人,有无数种方式,用嘴是他最常用也最管用的一种方式。

    劫掠团的糙汉们也跟着一脸坏笑,即便他们也不知道这个藏头露尾的家伙躲在哪里,但是他们可以保证,现在那个家伙绝对可以看到他们在火把光线之下故意弄得阴森恐怖的脸孔。和曹团长一样,他们也完全能够从这声音当中听出来,这是个涉世未深的家伙。他和曹团长斗嘴的方式,就是典型的小屁孩斗嘴会用的方式。

    “你们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我才不想和你们见面呢。我只是警告你们,你们现在已经进入了别人的地盘,再往前走就要打扰到你们不该打扰的存在了,为了你们的安全起见,我建议你们最好是绕道而行,最好是熄灭你们手上的火把,不然就不要怪我不客气了!”那声音又响起了,不过这次明显带着一点紧张,声音多了一丝颤抖的味道。

    “放你娘的屁!”曹团长咂摸着点燃了一根雪茄,一脸不爽的骂了一句,环视了一圈,又接着道:“你看看我们这些和蔼可亲、平易近人的嘴脸,哪里是什么坏人?什么别人的地盘?这里刻了你的名字?还是说你用你的体液标志出了范围?你一个小屁孩,又算是什么不该打扰的存在?摆明了告诉你,你这说话的方式就有问题,敢这么嚣张跟老子说话的人现在活得都挺不自在的。你要是聪明人的话,最好就是在暗地里藏好了,老老实实的什么都不要过问,免得给自己添麻烦。懂?”

    隔了好半天都没有回应,曹团长还以为是那家伙懂事,刚准备抬脚,那道声音却又响了起来。这次更让曹团长光火,因为那个声音的主人完全是答非所问的说了一句:“你不应该吸那个冒烟的棍子,我能感受得到,那个棍子对你身体不好……”

    曹团长可以保证,绝对没有什么话比这句话更能让人生气的了。曹团长一脸严肃的跟他说狠话示威,目的是要让这个暗中潜伏的家伙知难而退,不要闹得大家都不愉快。至于他到底是什么样的身份,曹团长都并不怎么关心,也不想浪费时间去了解。但是这个家伙,竟然关心起他抽烟有害身体健康这样的事了,这他妈是玩得什么?

    “我家的老爷子活了几百岁,现在都还精神抖擞……”曹团长吐了口唾沫,一脸不屑。

    “哦?怎么可能?抽这个冒烟的棍子会有那么神奇的效果吗?”那声音当中多了一丝怯弱,但是稍微沉寂了片刻,又更加激动的说道:“你休想骗我!我对植物很了解,你这棍子就是用一种植物晒干了熏制出来的,点燃了产生的气体也是有毒有害的,你们家的老爷子怎么可能因为这个东西活几百岁?”

    “小朋友,你理解错了,我们家老爷子活那么大的岁数,是因为他从来不多管闲事……”曹团长的话顿时让劫掠团的所有人都一阵捧腹大笑……(未完待续。。)

第九章 一个犀利的箭手

    可以说换成任何一个人,都会被曹团长和这个陌生家伙之间的对话给逗笑。曹团长的毒舌是毋庸置疑的,而那个藏在暗处的家伙,心思似乎也是单纯得可怕。出来威胁曹团长这种滚刀肉就已经让人啧啧称奇了,他却又很不合时宜的关心抽烟这个问题。

    “饭后一根烟,快活似神仙。我想你绝对没有听过这句话,不然你不会说出这么无知的话来。”曹团长自得其乐的一阵吞云吐雾,他对自己的主打产品一直都很有信心。对于这种诋毁自己产品的言辞,曹团长肯定不会当成耳边风的,他喜欢纠正这种错误的观点。

    这番话引起了劫掠团战士的共鸣,他们确实刚刚吃了饭不久,晚餐可是丰盛的白毛裂地犀牛大餐呢,足足五千多磅重的大家伙,被消灭得一干二净。现在还在劫掠团手里的,只剩下了它脑袋上那根一看就比较值钱的犀牛角,这是做号角的好材料,被曹团长挂在了腰间。

    所以,紧接着,这些老烟枪们也像是得到了提醒一样,一个个都从腰间摸出了雪茄开始吞云吐雾。本来就不算明亮的环境,又因为这些大烟枪一起开喷而变得一片雾蒙蒙的,劫掠团三朵金花被他们围在中间熏得连连皱眉。平素曹团长抽倒也罢了,这些家伙一旦一起抽起来,光凭他们那惊人的肺活量,就能轻易的制造出一片雾霭。

    “你们不许再吸了!你们难道不知道在这原始丛林当中是很忌讳明火的吗?要是把这里点燃了怎么办?”那稚嫩的声音又响了起来,只不过这次明显多了几分焦急的味道。

    “点燃了又怎么样?反正又不是我自己家后院,点燃了也不是我损失个人财产。不用拿那些话来说我们,我们就是一群没素质的人。”曹团长一脸笑意,完全就是在寻这个躲在暗处的家伙开心,曹团长百分之一万的可以肯定,这绝对是个不懂世事的毛头小子。

    “你们若是再不听劝告,我就真的要动手了!”见到良言相劝被劫掠团的人充耳不闻。那躲在暗处的毛头小子也终于发出了**裸的威胁,只不过这种威胁对于曹团长而言,连饶痒痒都算不上,曹团长自己就是个垃圾话大神,想要用言词挑拨他,难于登天。

    “你要是再装逼,老子立马一把火烧了这片鸟丛林,不信你这小缩头乌龟还不现出原形,你信不信?”曹团长一脸不屑,没有辜负大家期望。直接发动了反威胁,甚至一把把巴克利手上的火把提了过来,作举火烧天式准备动手了。

    曹团长从来都是一个敢说敢做的人,他只要张口了,就没有人怀疑他会这么干。之所以这么装腔作势,仅仅是因为曹团长对这个藏头露尾的小家伙还有着一定的兴趣而已。仔细想想的话,劫掠团这么大一票人,就被这个只闻其声未见其人的小家伙挡住了大半天,曹团长自己也有种啼笑皆非的感觉。凭他一贯的风格。从来都是走自己的路,让别人无话可说,什么时候也会变得这么“柔肠百结”了?这完全不是他的风格。

    “这是你们逼我动手的!你们欺人太甚了!”那小家伙被曹团长逼的忍无可忍了。

    而也就是在这一个瞬间,曹团长浑身的汗毛都突然一竖。一种不祥的感觉在瞬间就席卷了曹团长所有的感官细胞。曹团长对这种感觉并不陌生,当无相诀踏入强横的第六层之后,曹团长觉得自己最大的变化,反倒是自己的直觉。力量和身体方面因为一直都没有找到合适的试金石,所以曹团长自己都很难界定到底现在是属于什么样的一个境界。现在的曹团长,变得对任何风吹草动都非常敏感。像是现在这种感觉,就是被人死盯着的时候会有的感觉,而且,还伴随着一定的危险性。

    “咻!”一声脆响自密林当中突然响起,是典型的尖锐之物破空之声。只是听那急促的声响,就知道这不明飞行物来势迅疾,速度非常惊人。曹团长轻而易举的就可以判断出,在这种速度之下,就算飞来的是一根牙签,都能够在瞬间射穿一件质量不错的兽皮软件,更何况,这种声响还并不是牙签那么小的东西能够制造出来的。

    “玩真的?”曹团长的目光猛然之间锁定了一个方向,刚才凭那不知道怎么发出的声音曹团长一直把不准那小家伙的位置,也不知道他用了什么样的潜藏技巧能够瞒过曹团长的如炬慧眼。就这种躲藏的技巧,已经值得曹团长高眼相看了,起码那个潜藏者几乎是和周围的环境都连成了一片。他如果一动不动的话,曹团长都把握把这些小家伙给揪出来,但是他一出手,顿时就相当于是自己打破了那种潜伏的优势,曹团长第一时间就发现了他。

    除了曹团长之外,其他人都根本看不清楚那破空而来的锐器到底是什么东西。曹团长可以拍着自己的胸口保证,如果那潜藏在暗中的家伙不是对着他出手,而是换成在场的其他任何一个人,立马劫掠团从来不战士一个主力的奇迹就要在今天被打破了!

    那破空而来的锐器,曹团长看得真切,分明是一支箭矢!而且这支箭矢还并不是常规的那种箭矢,而是通体翠绿色,只是因为天色太晚,火光有闪烁明灭不定,所以这激射的箭矢并不容易被一般的肉眼捕捉到而已,箭头闪烁着寒光,无疑要比一根牙签锋利得多。而且这支利箭来势汹汹,甚至都不是冲着曹团长那些皮糙肉厚的地方出手,而是曹团长最为脆弱的眼球!如果是换成其他的部位,曹团长甚至有信心可以硬抗下这一箭。他这身皮肉,经过了圣比蒙的传承还有各种强化以及锤炼之后,比起传说中的那些金钟罩铁布衫都还犹有过之,唯独眼球这么脆弱的器官是不可能锻炼得出来的,被射中了只有一个结果,就是死!

    还好曹团长并不是在原地一动不动当靶子,他的实力完全能够从容的闪避过这支箭矢。可他并没有这么做,而是迅疾无比的探出了一只手。众人只听得“嗡”的一声响,就发现了曹团长伸出的手已经牢牢的抓住了一支两尺来长的碧绿色箭矢,因为来势甚急,那箭矢的尾羽还兀自颤动不已,完全可以感受到其中蕴含的巨大力道。

    “我香蕉你个大芭拉,老子跟你客气,你一上来就想要老子的命?”即便没有构成什么实质性的威胁,但是想到要是刚才这个鬼鬼祟祟的家伙要是对着其他人出手的话,曹团长依然还是惊出了一身的冷汗。回过神来也直接有点毛了。

    “咦!?你竟然能够徒手接下我的箭?”那个很有危险性的箭手见状也忍不住发出了惊叹,这次他甚至忘了用刚才那种发生的技巧,劫掠团的战士也都把目光转向了同一个方向。毫无疑问,这个涉世未深的家伙一个不淡定,就把自己暴露在了这群猛男的面前。可以这么说,要是他被劫掠团的战士揪出来,那就真的是倒了血霉了。

    “妈的!让老子来看看你是何方‘箭人’!”曹团长一声怒骂,手掌在旺财的头顶上一按,整个人已经借力如同大鹏展翅一样腾空而起。直接扑向了那箭手的藏身之处。

    而接下来的一幕,更是印证了那个潜藏者恐怖的个人实力,他刚才能够对劫掠团的人发出威胁,绝对不只是嘴上逞能而已。曹团长这一个漂亮得如同鹰击长空的扑击动作。也算是直接威胁到了那个箭手,所以众人又听得一阵弓弦颤动的声音,在一个眨眼之间,那弓弦至少连续被拉动了五次以上。几道急促的破空之声也猛然响起,几点寒星急掠而至,竟然是把扑击姿态的曹团长浑身上下都笼罩在其中。

    那箭手的这一手也瞬间引起了劫掠团战士们的重视。纷纷怒吼出声。就从刚才那支箭矢的速度来看,就可以肯定这箭手用的绝不是一般的弓,必然是很有强度的那种硬弓。而想要拉动那种硬弓,就算是劫掠团战士当中手速最快的一个,都绝对不可能在一秒钟拉动三次以上,那个频率几乎已经是极限了。而这个潜藏的箭手,竟然能够在眨眼间拉动五次以上,这手速得有多快才能办到?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在这种频率之下,他还能够保证每支箭矢都是瞄准了曹团长而去,还全是挑的人体比较脆弱的环节去的。这个混账箭手,竟然还能这么冷静的瞄准,这个心态,在场都没有几个人敢说自己也具备。

    就这个画面来看,除非曹团长背上真的能够长出一对翅膀冲天而起,不然的话,绝无可能躲过这几支箭矢。曹团长自己同样是被吓得口腔消化道末端一紧,他自认为自己的速度和瞬间的爆发都是无可挑剔,要想瞄准他,绝对不是件容易的事,当时那个藏在树丛当中的家伙却轻而易举的办到了,还从容不迫的发出了这么多的攻击,要是曹团长的本事再差一些,绝对要在这个家伙身上吃到不小的苦头。即便不会当场嗝屁,挂点彩也是必然的。

    “好犀利的小杂种!”曹团长连忙探出双手,嘴里也没忘了一阵碎碎念。曹团长并没有打算去躲避,躲避只能是徒劳的。虽然对方只是一个箭手,可曹团长感觉他比自己所知道的那些恐怖的狙击手还要有威胁,这种情况下,曹团长只能去硬扛。

    伸出的双臂在半空中一阵搅动两条腿也是凌空虚踢,一阵叮当作响,瞬间靠自己的蛮力和身体强度将那些箭矢极有技巧的格挡给崩开了。但是因为这个变化,曹团长激射而出的身体也失去了续航的平衡,一个空翻稳稳的落在了地面之上。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曹团长因为刚才那一阵手忙脚乱都有点恼羞成怒了,他的脸上几乎写着今晚上有人要倒大霉了。

    “哇!好厉害的老杂种!我的乖乖,这可不是我不坚守阵地,完全没办法打啊!不好意思各位,我要先跑路了。”那个潜藏的箭手又是一阵惊叫,看样子他也被生猛的曹团长吓得不轻。他的话也让人哭笑不得,几乎是把曹团长的话原封不动的还给了曹团长。当然,你还得承认,这个家伙要跑路还不忘打招呼,老老实实承认自己不是对手。这个家伙如果不是缺一根筋,那就是家教还是很到位的,这个年头像是这么有教养的人也并不多。

    树丛中悉悉索索的一阵响动,眼力好的人,像是那些夜视能力极强的森林狼战士已经能够看到丛林当中一团影子冒了出来。硬特一声咆哮,立马就准备策动胯下的座狼去追捕这个敢螳臂当车的混蛋,但是缺被曹团长伸手拦了下来。就这么一下功夫,那家伙就已经蹿出去了很长一段距离,再给他一点时间,他估计就能真的溜走,或者轻松的再藏起来,让人抓不到。这让人怀疑这个家伙是不是学的专业就是躲猫猫,而且还比平常人多长了两条腿。

    “所有人都不要轻举妄动,这次的点子扎手,要是贸贸然的追杀他,危险系数还挺高的。”曹团长有着自己的担心和顾虑,就从刚才那交锋的情况来看,在这环境当中,那箭手要对劫掠团造成一定的伤亡是非常容易的。曹团长可以保证自己全身而退,但是其他劫掠团的战士要是出了什么问题,曹团长才真会心疼死。

    “那难道就眼睁睁的看着他跑?”加内特龇牙咧嘴,一脸的不爽。像是这种站着挨打却不还手的买卖,劫掠团的人从来没有做过。

    “放心,有我在这里,他是跑不了的。”曹团长自信的挥了挥手,道:“你们原地待命,本团长去去就来!”(未完待续。。)

第十章 有趣的精灵

    曹团长很有前辈高人的风范儿,即便见识到了那箭手在密林当中的灵活性和速度,几乎是属于你多眨一下眼都有可能再也找不到他。曹团长却还是淡定的点燃了一根雪茄,才双脚一蹬,炸出了一声闷响,地面都被蹬出两个坑洞,而同一时间曹团长整个人已经如同炮弹一般飞射了出去,径直朝着那箭手逃窜的方向直追而去!

    如果客观公正的说,身为一个优秀的箭手必备的几个素质,曹团长前面的这个莫名其妙的家伙都已经具备了,而且还远远超过了“优秀”这个范畴。要成为一个优秀的弓箭手,首先,就需要视力上的先天条件,这个家伙精准的目光锁定,包括在这暗夜深林当中的表现,都已经证明了他在这方面的素质非常过硬。其次,要想自己射出去的箭矢具备足够的杀伤力,那么膂力方面的要求也很高,要拉得开硬弓,而且手要够稳。曹团长不得不佩服在前面亡命奔逃的家伙,他的膂力非常之强劲,已经说明了这家伙的膂力完全达标了,就他那并不算厚实宽阔的背影来看,他能有这么强劲的膂力已经很让曹团长意外了。至于他控制弓箭的稳定性和准星也无疑非常好,手速方面更是让人惊叹。

    他这种变态的手速,就连地球上那些优秀的狙击手都绝对比不上,那些狙击手很多时候成败就在一击之间,如果一枪打不中,就直接失去了机会。而且要再开第二枪,还要顶住后坐力,重新调整准心,要是高手过招,一击不中的代价就是死。这个弓箭手变态到了什么程度?能在一瞬间像是万花筒一样狂喷出来箭矢,而且每支箭矢都还具备足够的威胁,说他是一个人形的弩车都是在贬低他。这个家伙刚才要真的放手干,他的杀戮效率会让曹团长痛哭流涕的。要是他不那么莫名其妙的冒出来警告劫掠团的人而是直接出手的话,曹团长觉得起码要付出很多劫掠团战士的伤亡为代价,才能顺利的揪出他来。在他的箭矢威胁之下,曹团长甚至不敢带哪怕多一个人一起行动,已经是对他实力最好的证明了。

    最后,身为一个弓箭手,一个标准的远程攻击手。在实际作战当中能够灵活的转移,和对手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也同样是关键点。弓箭手要长时间浸淫在箭技上面。那么可想而知,他们的近身搏斗技巧一般都很菜,被稍微会点三招两式的人近身了那就很危险了。哪怕是斯嘉丽那样的花拳绣腿,要和比蒙帝国的那些弓箭手单挑,她起码能干翻其中的绝大部分,这就是事实。所以,曹团长很清楚,要算是一个没有绝对短板的弓箭手,还要有魔鬼的步伐。以及的走位技巧,包括逃跑的本事。

    这个神秘的箭手就有着这一切的条件,他这一跑起来,忽左忽右。身影灵活得简直不像是个人。无论是直线还是曲线,这货连速度都没减缓过半点,反倒还有越来越快的趋势。如果不是曹团长的速度异常夸张,估计早就被他甩得连背影都看不到了。在这原始丛林复杂的地形当中。曹团长都必须一直像是猿猴一样在树与树之间来回的弹动掠行,才能保证拉近和那个箭手之间的距离。要是一落地,曹团长绝不敢保证自己跑得像对手一样畅通无阻。那个混蛋箭手。真他妈像是脚底涂了润滑油!

    成为一个优秀的弓箭手,方方面面的限制就注定了是非常艰难的。有可能你能成为一个优秀的战士,但你不一定能够成为一个优秀的弓箭手。这个家伙,天生就是好苗子。

    在逃跑的途中,他也感受到身后的曹团长越追越近,这让他也非常头疼。在这片密林当中,他自问自己的灵活性和速度,就连那些速度型的魔兽都绝对被他甩得连背影都看不到。但是曹团长却如同跗骨之蛆一样缠着他,不知道为什么,他有种泪流满面的冲动。连续在曹团长身上吃瘪不说,就连逃跑都不行,这简直是不给他留活路!

    这货的反应能力同样让曹团长头疼,见到曹团长逼近到比较危险的距离,这货立马会迅速的完成一波密集的攻击,然后再次遁逃。他出手的速度保证了他创造出一定的机会,曹团长上蹿下跳的,始终还是会被他拖延一时半刻。

    很遗憾的是,这个箭手的技术过硬,自身实力也不差,可他的箭矢并不是无穷无尽的。追了足足一柱香时间,他的弹药被曹团长消耗一空。而对他的脚步研究得比较透彻的曹团长也不在玩这种猫追老鼠的游戏了,把力量完全灌注到两条腿当中,曹团长几个蹬踏,终于挡在了这个箭手的面前,宣告游戏结束。

    曹团长之前在追赶的途中就已经想过很多种画面了,甚至连追到了这个家伙之后用的花式折磨手法曹团长都足足想了十来种,可曹团长没有想过自己下不了手的情况。曹团长下不了手的原因有两个,第一,这个箭手真的只是个毛头小子,看面相连成年人都算不上。曹团长再狠,也很难对着一个小孩子下狠手的。只是看着那张清秀中还带着萌蠢的俊脸,曹团长的火气就下去了一大截。第二,就是因为这个小孩子非常识时务,干脆得让曹团长有点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这种冷静和坦然了。

    “叔叔,我错了……你太强,打不过你,我不玩了。”当曹团长出现在他面前的那一个瞬间,这个孩子就说了这样一句话。他一脸的挫败感,但是却异常的没有露出害怕,反倒定定的和曹团长对视着,那双清澈的眼睛,让曹团长感觉这个孩子并不是什么十恶不赦的坏人。

    玩?难道搞得大家伙这么紧张,对于这个半大小子来说只是在玩?这让曹团长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放他走吧,曹团长面子上又觉得挂不住,思前想后了片刻,最后曹团长还是狠下心肠,一把揪住这个萌蠢的小家伙后衣领,如同是提着一只小猫一样,把他带了回去。

    而当这个罪魁祸首出现在劫掠团的人面前时。顿时便让劫掠团的人炸了锅,就像是一锅滚油当中被强行灌了一瓢冷水引起的动静一样。除了他们都没想到这个箭手只是个小屁孩之外,他们还有着一些其他的惊人发现,就连劫掠团三朵金花都忍不住围过来一起八卦了,可想而知这个箭手是多么的不同寻常。

    “你们看到没有,这个家伙竟然是个精灵诶!”平时还算是稳重的斯嘉丽这个时候就跟泥螺幽地里面的那些兔人大婶一样,充满了八卦的心思。尤其是在她发现了这个箭手那一双尖耳朵的时候,更是给人一种喜出望外的感觉。

    这个箭手确实是个精灵,曹团长在把他提回来的时候就发现了。客观公正的来说,这个箭手有着一切精灵该有的特点。长相俊美,一双标新立异的尖耳朵,看起来还有点潮。特别是那张还带着天然萌的脸蛋,更是让曹团长觉得要是把这精灵当成奴隶卖出去,绝对能卖个好价钱,他会让很多有着特殊癖好的有钱大爷为之一掷千金。

    曹团长也仔细观察过这个精灵,最后断定除了这是一个暗夜精灵,因为只有暗夜精灵,才是他这样的外形。紫色的头发。白皙得一看就是没怎么见过太阳的皮肤,细腻得连那些女人都会感到嫉妒。这货穿的不知道是什么纤维编织成的衣衫,嗅觉灵敏的曹团长甚至能够从他衣服上嗅到一种植物的清香味。虽然只是一张娃娃脸,但是这家伙的身材倒是颇为修长。而且肌肉非常结实,和传说中精灵弱不禁风的描述并不怎么相符。

    斯嘉丽甚至伸出了手,还去摸了摸这个精灵的尖耳朵,这个举动让曹团长都有点哭笑不得。现在泛美大陆上的精灵确实少见。但是也不至于激动成这个模样吧。那个精灵完全没有想到这群狠人当中就连这些看上去文质彬彬的女人都这么猖狂,竟然在大庭广众,众目睽睽之下轻薄自己。尤其是劫掠团的战士见状都是一阵坏笑,这让他感觉自己受到了极大的侮辱。这个胸大无脑的漂亮女人,难道不知道精灵的耳朵是非常敏感的位置吗?

    “有话好好说,不要动手动脚的!”那个精灵被逼急了,一阵龇牙咧嘴,像是一条被踩到了爪子的小狗一样。但是他这威胁对于斯嘉丽这样的狠角色来说,跟放屁没有什么区别。

    斯嘉丽是何许人也?那是连曹团长都敢调戏的女人,而且还经常大占上风。欺负欺负这个清纯懵懂的小精灵,那更是信手拈来。斯嘉丽顺手又在那精灵的滑腻的脸上摸了一把,用那被曹团长形容为“五十坐地能吸土”的**大婶的姿态笑嘻嘻的道:“哟呵,你看看这小脸蛋,还红了呢!你原来是这么害羞的小家伙吗?刚才的威风哪里去了?”

    斯嘉丽的话惹得大伙哄堂大笑,就连盖尔和罗韩都是忍不住掩嘴而笑,一旦引起了斯嘉丽的兴趣,那绝对不是什么好事。这个漂亮姐姐玩起人来,手段可不在曹团长之下,她有一万种方式轻而易举就让你下不了台。而这个精灵,很不巧就引起了她的兴趣。

    “我可杀不可辱,千万不要以为我没有一点血气!”那精灵有点气急败坏的吼道,但是因为他那张稚嫩的娃娃脸,还有那同样稚嫩的语气,完全和小孩子赌气时候是同样的情况。

    “嗯……长得还是挺俊的,身材也不错,发育得还算是成熟。”盖尔也心血来潮的加入了这个行列,谁都看得出来,她这完全是在模仿斯嘉丽的那种风格。

    “没有老板长得帅,但是贵在这小屁孩这么天真无邪,这么萌的小大人可不多见呢。”罗韩也过来凑起了热闹,像是阿姨一样拍了拍这个精灵的脑袋。

    “谁是小屁孩?你们才是小屁孩呢,我今年都已经一百五十多岁了呢,可比你们年长得多。按照你们的辈分来算,你们还得叫我一声爷爷呢!”那精灵估计是被三朵金花调戏得恼羞成怒了,一脸激动的咆哮着。

    或许是因为这个精灵那张娃娃脸真的是太无害了,所以劫掠团战士们都只是被他的话逗得捧腹大笑而已,并没有怎么当回事。要是换成其他人敢在劫掠团面前自称“爷爷”,下场就是被打得连爹妈都认不出来。

    精灵是个非常奇特的种族,在泛美大陆的智慧种族当中,他们的平均寿命甚至是排在前列的,人均寿命甚至能够达到八百多岁。有人说,这是造物者对于这个种族的偏爱,他们有着无懈可击的俊美外貌,还有着号称泛美大陆最纯净的内心世界,甚至连寿命都这么长。以他们的聪明才智,学什么都快得很,精灵族历史上可是诞生过很多知名的武士和魔法大师的,即便现在,精灵族也同样有着诸多的俊杰人才。如果他们的人口能再多一些,生育能力再强一点,脾气不要那么倔强的话,估计他们会成为泛美大陆上最好的霸主。

    这个小精灵说自己已经活了一百五十多岁,没有一个人觉得他是在撒谎,因为精灵的寿命本来就很漫长,所以他们的成长周期相对于其他的智慧种族来说也要缓慢很多,一百五十多岁的精灵,换算成人类或者比蒙兽人的年纪的话,他不过就是一个十五岁出头的半大小子而已,甚至还没有度过他人生当中的叛逆期呢。俗话说童言无忌,就是这个道理。

    “大家都是一家人,可不可以不要玩我了……”不过这个小精灵并没有在三朵金花面前撑上太久,就哭丧着脸宣告了投降……(未完待续。。)

第十一章 一家人

    都说精灵的心灵纯洁得像水晶,一尘不染,这个暗夜精灵也比较符合这种传说。被三朵金花调戏了一通,竟然连大家是一家人都说出来了。他这个一家人是怎么算的,很多人都很好奇,是不是大家都生活在泛美大陆上,这就是一家人了?一家人的话,他刚才对着曹团长动手的时候那么狠辣犀利,也完全就没有顾念家人之情啊。

    “谁和你是一家人了?做人可不能太无耻啊,小朋友。”韦德帅哥语重心长的拍了拍精灵的肩膀,以一副过来之人的嘴脸教育着他,只不过韦德一只手上的百炼钢长刀也扯在手上,时不时的在那精灵的双腿之间比划一下,也充满了威胁的味道。

    那精灵都快要被这些粗俗无理的家伙给弄哭了,他是活了一百五十多年,可是从心智还有身体的发育程度而言,确实就和兽人这个族群半大的孩子一个概念。可以说,他自打出娘胎以来,就从来没有遇见过像是劫掠团这样的群体,所以他现在表现得非常无助。

    “我们真的是一家人,我是个混血半精灵,我体内有着一半兽人的血统!”那精灵被憋急了,道出了一句让劫掠团有点惊讶的事实。不过也真是因为他这句话,劫掠团的人还真的奇迹般的客气了不少,就连韦德都不再继续调戏他了。

    “我看不像,他明明就是典型的精灵外形,哪里看得出来半点兽人的模样?而且据说精灵生育能力并不强,跟异族结合这种事很少,要生出混血儿来更不容易。我看这货狡猾狡猾滴,是在骗我们吧!”巴克利俯视着这个还不到他胸口高的孩子,一脸质疑。

    巴克利的论点也是有理有据,众所周知,兽人几乎都是带着种族特征的。而且这些特征会代代相传下去。就连不同的兽人两个种族之间结合,生下来的孩子一般都带着两个兽人种族的特征,兽人和其他的智慧种族,比如说人类结合生下来的孩子,也会带着明显的兽人特征。从这个精灵身上,巴克利一点兽人特征都看不到。

    精灵低下的生育能力这个问题更是大家都明白的,就算是一对相亲相爱的精灵夫妻,要孕育一个小孩都是非常困难的,甚至要花上两三百年的努力,才能成功的孕育一个后代。这种周期。一般的兽人哪里撑得过去?兽人的平均寿命也就是**十岁而已,这其中还是把那些出了名的长寿种族也包含在里面计算出来的结果。

    而精灵族和其他的智慧种族结合,据小道传闻,生育的概率更低。这小道传闻绝对不是空穴来风,而是从人类世界传来的。在人类世界当中,精灵一直都是最昂贵也最稀缺的高级奴隶,因为市场的供不应求,所以涉及到精灵的奴隶贸易,都是有着巨大的利润。

    有巨大的利润。就有着无数铤而走险的人,冒着巨大的风险去到处追捕精灵。所以,流落在人类世界当中的精灵奴隶从人类成为大陆的霸主时代开始,就一直都有许多。精灵和人类孕育的后代半人半精灵,数量却稀少得可怜,几乎都没有怎么听说过。

    “你这个胖子,说话充满了攻击性。你怎么能以貌取人呢?如果不是看你们都是兽人的话,我刚才也会攻击你们的,念在大家都是一家人的份上。我可是对你们手下留情了。你不领情都罢了,但也不能这么不讲道理啊!”那精灵同样也被巴克利的话搞得很不爽,一脸“我已经放过你一马,可没想到你是条白眼狼”的表情,直接可以把巴克利气得喷血。

    “妈的!谁要你对我手下留情了?你这小王八蛋还没有老子的肚脐眼长得高,就这么嚣张了,惹毛了老子,只需要一个屁就能把你崩成重伤你信不信。”如果不是看到那个精灵那张人畜无害的娃娃脸,巴克利真想一个砂钵大的拳头直接呼过去。什么叫胖子?巴克利现在一身都是精壮的肌肉,只是脸上的婴儿肥从他出生开始就已经跟着他了,这个巴克利没办法。

    “别说了,大哥,你长得大坨是没有什么用的,实力才是硬道理。你要是跟我单挑,三招之内,我就让你躺在地上爬不起来。”那精灵反倒也叫起真来了,一脸不屑的盯着巴克利,他言语之间没有给巴克利这个虚荣的家伙留半点面子。

    “来来来,哥几个,你们说句公道话,说说看巴哥能够把这小屁孩虐成什么样。”巴克利长这么大坨,活到现在还没被人这么小觑过,特别是被一个半大小子这么看不起,巴克利觉得自己的男人雄风受到了强烈的质疑,差点就直接进入暴走的状态了。

    那精灵完全没有意识到他现在已经和劫掠团著名的大嘴巴克利卯上了,在他眼中,或许这些劫掠团的糙汉们都是一个类型的人。他们的肌肉看起来是挺吓人的,可是这个精灵觉得自己是技术类型,玩得是精细活,双方的层面都不一样。

    “这个可不好说,虽然这个小屁孩还很小,但是刚才你也看到了,老板都是花了一点工夫才把他给逮住的,这无疑说明了他还是有点门道的。”艾弗森这次并没有站在巴克利的一边,而是给出了一个非常中肯的意见。或者说,劫掠团九怪之间的关系也那么奇怪,大家即便是生死兄弟,但是能落井下石的时候也绝对不会手软的。一看到巴克利那副自信心爆棚的模样,他们会第一时间想办法出来践踏两脚。

    “对啊,身材大小完全不能说明问题的,老板也没我们大,但巴胖子你干得过老板吗?”乐邦在一边偷着笑,挤眉弄眼的对着巴克利狂做鬼脸。

    “到底是这个年纪轻轻的远程攻击手更具实力?还是我们劫掠团干部当中的第一体重男,号称人肉战车的巴克利更胜一筹?这个问题见仁见智,我个人觉得这个必须要通过真实的较量,才能分出一个高下来。”麦诗人还是那么有风度,把自己的精钢折扇一挥,装模作样的给自己扇着风,脸上却是一片幸灾乐祸的表情。

    其他几怪也纷纷点头。赞同他们的观点。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一遛就清楚了。罗德曼已经把聚赌的工具摆了出来,直接开设好了盘口进行开放式下注。让巴克利觉得备受侮辱的是,罗德曼用的下注方式就是之前曹团长和白毛裂地犀牛的那个表,连赔率都没有改一下,只是把曹团长的名字换成了“精灵”,而白毛裂地犀牛的替代品,则是“查尔斯?巴克利”。也就是说,巴克利连胜利的选项都没有,这太侮辱人了。

    “算了。你们这群损友,我和你们根本不在一个高度上。你们成天只想着打打杀杀,而我讲究的是以德服人。对手只是一个未成年的小朋友,我查尔斯爵士拒绝对妇女和儿童动手,这个提议就此作罢!”巴克利却异常大度的挥了挥手,表示自己不准备趟这潭混水。巴克利刚才是差点进入暴走,差的那点就是确定因素。

    巴克利又不是瞎子,如何看不出来这个精灵的难缠之处?如果是在开阔地上的话,巴克利自信还能够仗着一身装备从开春扛到过年。毕竟巴克利的全身重甲完全没有死角,就算干不过这个精灵,起码还是可以确保无虞的,把那曹团长涉及的“鬼面罩”拉下来。连眼睛这种弱点都被保护得严严实实的,就算是那精灵的箭再厉害,那也得能穿透几指厚的重甲才能伤到巴克利。巴克利完全可以坐在地上烧烤,然后看着他上蹿下跳。要想在这原始丛林当中制服这个身手矫健的精灵。巴克利是一点谱都没有的,那个精灵的速度,和巴克利不是一个层面上的。巴克利只能跟在别人屁股后面吃灰。劫掠团的主力战士当中,能够在速度灵敏上和这个精灵一较长短的,也就只有韦德,艾弗森和吉诺比利这样的家伙。

    至于巴克利是不是崇尚以德服人的那个类型,这个问题见仁见智。查尔斯爵士自打出道以来,用过无数种手法收拾敌人,唯独不包括“道德”这种武器。

    “怕了?不敢来就不敢来呗,亏你说得这么冠冕堂皇的,这么大把岁数的人了,你不害臊吗?”没想到那精灵却很不给查尔斯爵士这个面子,他甚至伸出了一根小拇指毫无形象的挖着鼻孔,一脸不屑的表情,直接揭开了查尔斯爵士虚伪的面纱。

    “你们比蒙兽人和人类不是死对头吗?怎么你们这些比蒙好汉却跟着一个万恶的人类?如果不是因为我把你们当成一家人,刚才早对你们出手了,没想到你们竟然出卖我。”感受到身边的曹团长投过来饶有兴致的眼神,那个精灵又补充道。正所谓初生牛犊不怕虎,这个精灵也是这样的。他即便是承认自己打不过曹团长,但是被曹团长抓回来之后,他这张嘴也从来没有消停过,已经为自己吸引了不少的仇恨。他口中所说的人类,自然就是指曹团长了。

    不过也正是因为这样,曹团长才对他充满了兴趣。以曹团长的角度来看,他觉得这个精灵很有劫掠团战士的味道,无论是性格还是那张擅长打嘴炮的嘴,都让曹团长觉得他被调?教的指数非常高,是块标准的可造之材。

    “小孩子不懂事就别乱说,我们老板是标标准准的兽人,比蒙中的比蒙。我家老板可是变异的比蒙兽人,艾斯族驴人出身。”吉诺比利用带鞘的蛇形长剑戳了戳精灵紧绷绷的小屁股,发出了一个善意的提醒。

    “咦?变异兽人?还是艾斯族的驴人?那岂不是我的大表哥?”结果那精灵却像是发现新大陆了一般,上下打量了曹团长好半天。如果这是真的,那这个精灵刚才对曹团长下黑手就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一家人了。

    “不要乱套关系,我可没你这样的表弟,你倒是自报家门,让咱们认识认识。如果你没撒谎,那今天你威胁我们甚至对我们动手的事,咱们就大度的既往不咎了。如果你不能给出一个合理的答复,那不好意思,我们会好好的收拾你一下。”曹团长苦笑不得的看着这个萌蠢的小子,感叹自己还真是有着当哥的潜质。

    “好吧,既然你们这么好奇,那就自我介绍一下吧。”那精灵一脸为难的点了点头,道:“我叫斯蒂芬?库里,是无尽之森亚伯拉罕暗夜精灵部落的成员,之所以说我和你们是一家人,是因为我的父亲就是比蒙帝国豪斯族兽人,戴尔?库里。之所以我不是姓亚伯拉罕,就是因为我父亲的缘故,我母亲坚持要让我用‘库里’这个姓氏。当初我父亲来这无尽之森历险的时候,和我母亲相遇,然后两人结合,最终有了我的诞生,我是一个真正的兽人和精灵混血儿。因为前几天做错了事,所以被族长惩罚,过来守半个月的墓地,然后碰到你们这些粗人过来,接下来发生了什么,你们都知道了。”

    对于曹团长来说,这个自称为斯蒂芬?库里的娃娃脸精灵说的话并没有什么值得奇怪的,顶多是让曹团长知道了关于他的一些个人生活而已。但是对于某些人来说,这个精灵自我介绍的这番话,却无异于是石破天惊的一番话。

    要是有点底蕴的人,可能会更关心他所在的部落名称。精灵也是以部落为单位分散在泛美大陆各个角落的,从部落的姓氏就可以判断出这个精灵部落的历史和文化底蕴,姓氏传承越久的精灵部落,就意味着身份越是高贵,就连在精灵族内部都是这么判断的。而亚伯拉罕,就是一个典型的上古精灵的姓氏!(未完待续。。)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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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性之旅介绍:
兽人帝国的守望者,史上唯一踏入圣阶的比蒙巨兽以生命为代价的野性呼唤就换来一个没有斗气也没有魔法的混蛋人类?还是个无耻败类?这个玩笑开大发了! 多愁善感的村支书、腹黑奸诈的治安大队长、坑蒙拐骗的神棍祭司、贪得无厌的匪帮头子、嚣张狂妄的强盗团长、狂野彪悍的败类领主、伤春悲秋的帝国英雄……是感慨变化莫测人生何其艰难?还是唏嘘男人本就不止一面? 紫金人龙、绿甲鬼杰、兽人传奇纷至沓来。英豪争相璀璨,枭雄粉墨登场。热血不灭,壮志不改,红颜不老都奔涌在那一段野性的旅程中…野性之旅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野性之旅,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野性之旅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