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屠龙计划
巴克利的局部坦诚让曹爵爷打消了继续到处挥洒光环去慢慢收拢人心的打算,这一切其中也穿插着一个曹爵爷很好的指路明灯,干实事。
见惯了尔虞我诈的巨林乡亲们就算是再迟钝再好糊弄,也不会一直笨下去。想要让他们真正的以诚相待,那曹爵爷这个村支书需要的是让他们先感受到自己的诚意,他们才有可能掏心掏肺。谁先真诚,这在曹爵爷看来并不是一个问题。
前途是光明的,道路略微有点曲折而已。曹爵爷还是一如既往的洒脱,他要做的事,并不需要这些乡亲们激烈的响应。虽然需要人帮助,但是仅仅需要一个就可以了。
曹爵爷在村子里呆了两天,那双足巨龙却并没有出现,这还算是个好消息。曹爵爷并不想等这畜生找上门来,它出现在这个地方,就算自己能够和它短兵相接,影响也绝对不小。这里的一切都是乡亲们劳动的产物,都是他们的心血,弄坏了一点曹爵爷都舍不得。
碍于乡亲们对于自己这个祭司的排斥,曹爵爷也没有傻到现在就去解释。能够为曹爵爷提供帮助的,只有苏珊大妈和巴克利母子而已。
苏珊大妈的口风,曹爵爷已经去试探过了。这个和蔼睿智的女村长一听到双足飞龙这个词语,就变了脸色,一脸的忌讳。虽然让曹爵爷知道了他们的烦恼,可并不代表她想要曹爵爷干傻事,她只是想要曹爵爷知难而退。碍于曹爵爷也是得罪了神庙的权贵被近乎于是流放一样塞到这里来,苏珊大妈一想到也是说不出的惆怅,想要这个年轻人回到神庙去请求帮助,怎么看来都不切实际。
而每隔几天就会发生的问题,也实在是太让人头疼了。每一个族人的倒下,都会让她心里沉甸甸的难受,一连许多日,大妈都没好好的吃上一口饭,人也日渐消瘦,这都被曹爵爷默默的看在眼里。
“小曹啊,算大妈求你了,你就别再坚持那些不切实际的疯狂想法了行不行。大妈知道你是一个热血的人,和那些杀千刀的败类祭司不一样。你本来就不属于这里,你要走,也是有办法的,天下之大,你这祭司都可去得,没必要现在葬送自己的生命。有想法是好事,但是过于疯狂的想法却会毁了你。至于你的遭遇,大妈只能告诉你,世界上充满不公平现象,你先不要想去改造它,只能先适应它。”大妈实在是受不了这个年轻人那灼热而又充满迫切的眼神的逼迫,苦口婆心的劝道。丰富的生活阅历,让大妈的每句话听上去都是那么字字珠玑。
“做人没有点疯狂的想法,那和咸鱼有什么分别?”曹爵爷一脸苦笑,翻动着大妈给自己做的早餐,一条硕大的腌咸鱼,仿佛是在感慨。
他知道,自己想要苏珊大妈支持自己,估计是不怎么现实了,就连巴克利似乎都被大妈警告过,一问三不知。偏偏那货又有着倾诉**强烈的眼神,这种欲拒还迎的婊.子姿态更让曹爵爷心里跟猫抓一样难受。
大妈虽然睿智,但却没能走出长期建立起来的以块头和肌肉大小程度来看人的古典主义圈子。在她眼中,巴克利那种糙货儿子怎么看都比这个“柔弱”的祭司要厉害得太多了,连巴克利都没办法对付的双足飞龙又哪里是曹爵爷收拾得了的。
说得夸张点,大妈甚至觉得自己蒲扇大的巴掌呼过去都可以让曹爵爷这个小伙子满地打滚。他想屠龙?屠个獠牙野猪都成问题……
大妈,这次要对不住你了!曹爵爷看着大妈走远的身影,眼神也飘向了正在一边和鱼刺较劲的大块头巴克利,这货面前已经摆着几条剃得干干净净的鱼骨头了,除了硕大的胃口,这货嘴上的功夫也是让曹爵爷好一阵羡慕。
“你想干什么?可不可以不要用这种眼神看着我,你让奴家小心肝好紧张啊!”仿佛是感受到了那颇为阴险的目光,巴克利一抬起头就双手摸住了硕大的胸肌,一脸的惊悚。
这两天这货没少缠着曹爵爷讲故事,对于曹爵爷那些段子和新颖的词汇吸收得倒是挺快的,就是那装模作样的兰花指和努力捏出来如同被阉割了的尖细声音让曹爵爷一阵恶寒。这套动作出现在一个三米多高的巨汉身上,怎么都和妩媚沾不上边。
曹爵爷一脸的冷笑,意味非常的深远。通过这两天的了解,巴克利在曹爵爷心中早就已经被褪下了匹格族特有的憨厚淳朴直爽等等一系列的标志性格,这货虚荣而又狡猾的性格才不过只露出了冰山一角就已经让腹黑的曹爵爷都有种心惊肉跳的感觉了,不坑这家伙一把,实在是说不过去。
对心理学和人性有着一定研究的曹爵爷很善于把握人心和性格,巴克利这货其他的不说,性格上有着极为明显可以利用的地方,是一个被坑的好苗子。那超级虚荣的性格,让曹爵爷这几天耳朵都快被那死鬼青眼蛮牛操出茧子了。就这一个能够证明自己实力的干货,这货的利用率和重复使用率均皆高到了一个骇人听闻的程度。
对这种人,套出双足飞龙的所在,曹爵爷只用了一句话,想不想当屠龙的勇士?
这种问题对于立志要成为传奇的巴克利勇士来说,就是最有诱.惑力的。当初两人相逢的那一天,就算是巴克利运气好一枪戳死了曹爵爷这个游历祭司,他也难以名垂千古,只能在火刑架上被烧成灰然后被倒进粪坑。
而要是能有机会一枪戳死双足飞龙,不,哪怕退一万步,只是戳下一枚鳞片,那都能切实的靠近他理想中的史诗和不朽。一枚双足飞龙的鳞片都比一头青眼蛮牛更能证明武勇,以他的口才不难吹上天。
曹爵爷本来是不想有其余人参与搅和的,尤其是这大妈的独苗儿子。拖上他,无论如何性质都和那些败类祭司相差无几了。要是被大妈知道了,曹爵爷深怕自己会被大妈用那一对温柔的獠牙给戳死。
见到巴克利这货明显蠢蠢欲动却又踌躇未决,一脸害怕曹爵爷拖了自己后腿的表情,曹爵爷只能偷摸着把这货带到了村口。专门开了一场个人秀,给他表演了一下什么叫做力拔千钧和一身让巴克利眼花缭乱的恐怖武技。
巴克利震惊了,这祭司老爷简直就是一深藏不露的猛.男,人如其名!看着那被曹爵爷一记鞭腿抽成了一蓬蓬粉末的巨大卧牛石,巴克利难以自信的捧起了曹爵爷**的小腿,细细的摩挲着曹爵爷的腿毛,愕然发现上面连一点淤青的痕迹都没有!
这要换成巴克利自己,不骨折都已经呼天抢地的惨叫了。想了想这一双腿要是落在自己身上,巴克利勇士得出了自己比恶战青眼蛮牛之后还要惨痛的下场等诸多精细预算和评估后,终于点头承认这屠龙的伟业是具备可行性的。
哪怕是双足飞龙,那也是血肉长的,挨上自己一枪也是一个透明窟窿,巨林野猪勇士的力气不是浪得虚名的。更要是被这个身手敏捷得像是人类盗贼的暴力祭司抓住机会在脑袋上这么来一下,那该死的畜生还不得脑震荡?
仿佛已经见到了双足飞龙晃晃悠悠摔落尘埃的画面,巴克利激动得有点难以自已。
慷慨的曹爵爷甚至允诺他搞定了双足飞龙可以让他先挑选战利品,对外可以声称是在巴克利勇士英明的领导下方才完成了屠龙的伟业!
这个弱点抓得太好了,巴克利对于曹爵爷那一块龙晶可是眼馋得紧,这么好一材料,到了自己手上那注定会编出无数荡气回肠的英雄屠龙故事,鸡儿在曹爵爷手上的开发价值让巴克利都感觉他在为龙晶这种宝贝蒙羞!
双足飞龙的龙晶也不差,而且更具备实际性。自己的斤两巴克利还是很清楚的,风系巨龙自己哪里戳得死?那是速度比双足飞龙更恐怖,还有强大龙语魔法的顶尖魔兽,自己戳得到它的屁都是奇迹。
至于屠双足飞龙领导者这个光荣的头衔,更是火上的一桶油。
两人就如同是奸夫淫妇和**一样,一拍即合。巴克利兴奋得如同打了鸡血一样,他的提议是择日不如撞日,快刀斩乱麻,马上就动手!
巴克利憋得太恼火,被曹爵爷勾起的欲火让他恨不得现在站到村里最高的地方,仰天长啸,屠龙的英雄要诞生了!虚荣到这个份上的匹格不说绝后,肯定是空前了。
曹爵爷的回答是:先缓一下。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连件趁手的兵器都没有,那未免太不合适了。
巴克利立马没二话去村里收刮来了几根和自己手里一样的黑木棍,交到了曹爵爷的手上。这是布莱希村落的特产,用沉铁木磨制的兵器。
比蒙帝国是一个严重缺乏金属的国度,冶炼的水平也是相当的低劣,正规军都没能全部武装上铁制武器,就可见钢铁的贫乏程度了。村子里的菜刀一共都只有几把,还是轮流用的,巴克利搞不来,要是菜刀砍出一个缺,巴克利都会被乡亲们的唾沫来一次热淋浴。
这沉铁木数量并不多,就在村子后边一片林子里面才稀稀疏疏的有几十颗,再多就要跑老远才找得到。这种树产出的木料材质有着近乎恐怖的硬度,连曹爵爷都用了点力气方才有了点弯曲,硬度甚至超过了一些劣质的铁器,韧性更是出奇的吓人,一松手就弹回去,嗡嗡的震动着。
据说这还是村子里汉子们好不容易搞出来的,他们根本伐不了沉铁木,因为他们的菜刀砍上去只会被崩出缺,最多有一点浅浅的痕迹能留在树干上。这种木枪都完全是把沉铁木连根拔起,然后一点点磨制成这样的,好在沉铁木都不算粗,倒也没费太多时间。
看着这种糙货,曹爵爷也只能一阵感慨,比蒙帝国还真落后。
找了几块趁手的鹅卵石,曹爵爷只能想办法磨出点血槽来,不然这玩意儿捅人,就算捅进去了,那内压也能死死的吸住,伤口也能愈合。加点血槽捅起来就顺溜了,放血更是轻松自如,伤口不靠缝合那没有愈合的可能。
这种新奇的理论和对兵刃的熟悉程度,让巴克利同感相逢恨晚,这哪里是祭司,这简直就是一个屠夫!
入夜了曹爵爷就开始了自己磨制血槽的计划,凭借夸张的蛮力和变.态的手速也足足弄了大半夜才磨出了三根,寻思着够用了方才作罢。
巴克利勇士一晚上也没睡好,半夜都能听到这货阴森森的怪笑声,不知道的乡亲还以为村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闹亡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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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火线救援
在明眼人看来这完全是属于被傻血冲昏了头脑的决定,只有两大当事人才能体会到个中奥妙。屠龙计划的落定让巴克利一宿没睡着,红着眼坐在了饭桌上,而奇怪的是比自己体力活干得更多的曹爵爷却跟没事人一样精神抖擞,这让巴克利勇士百思不得其解。
找了个机会,巴克利推说曹爵爷缺两身合身衣服要带着曹爵爷去周围的部落换,顺顺当当就瞒过了苏珊大妈,这让一直没想到什么好说辞的曹爵爷一阵目瞪口呆。
这货为了屠龙,这一夜是智商见涨啊,各种天时地利人和应有尽有。
出了村子,猫着腰又悄悄的绕到了另外一个方向,两人才朝着一个在周围看来颇为显眼的山峰直奔而去。曹爵爷祭司袍已经偷偷的藏好了,免得弄破了回家惹大妈疑心。两柄比自己还长一大截的枪杆子一扛,曹爵爷风格顿时偏向了狂野,近乎裸奔的裤衩双枪将火热出炉。
曹爵爷辛苦磨出来的三杆凶器,也被巴克利厚颜无耻的顺走了一根,他倒很会享受现成。
终于离村子远了,两人跳起来就是一阵飞奔,迅速的朝着目的地靠去。曹爵爷有点佩服起巴克利了,这货为了这次壮烈行动还真他妈舍得折腾,如同变戏法一样变出了一个硕大的皮囊,贼摸摸的灌了一口。豪迈的山歌也响了起来,倒是颇有几分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屠龙畅的洒脱气质。
曹爵爷好半晌才回想起那非常眼熟的皮囊,明明是自己来村子的时候莫名其妙失窃的那一袋子酒。当时还以为是自己策猪狂奔的时候跑丢了,结果是被这货给顺走了,这麻利的手脚让曹爵爷感叹家贼难防。
经过了短暂的对质,巴克利脑袋上多了一个乌青大包,硕大的皮囊回到了曹爵爷的手里。连带着曹爵爷也骑到了巴克利脖子上,仅用一双巴克利的腿来赶路。曹爵爷美其名为有花堪折直须折,身高三米的巴克利的腿更长,更适合赶路。而曹爵爷本人的力气,留着屠龙才是最合理的安排。
这让技不如人的巴克利非常郁闷,被人骑到脖子上,一根大行货放在自己的脑袋上,简直是霉透了。但这小小的屈辱感很快因为要即将带上屠龙勇士头衔的兴奋而被巴克利淡忘了。
双足飞龙很会选择栖息地,似乎也喜欢这种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感觉。它挑的是这周围最高的一座山,所以布莱希村的一些眼尖的人知道它的落脚处,巴克利就是其中之一。
唯一让曹爵爷有点纳闷的是,自己看过的魔兽图鉴上说这双足飞龙是群居性魔兽。这种特性让这种亚龙种强大魔兽就连高真正的巨龙都不想去招惹,哪怕巨龙能在魔法方面占据绝对优势,可被一群皮糙肉厚的双足飞龙扑上来一阵乱扯乱咬,还喷上几头腐蚀性毒液,那就像是狮子遇见了狼群一样,讨得了什么好处。
巴克利偷偷观察过这双足飞龙,确定这山上有且仅有一只双足飞龙而已,不然曹爵爷也会好好掂量掂量。
两人爬到半山腰上,曹爵爷酒喝光了,微醺的感觉让他非常舒畅。而就在这个时候,山顶上却响起了双足飞龙那独特的嘶哑咆哮。这咆哮声不如巨龙的龙吟一样激昂慑人,甚至有点难听,但那其中的愤怒却相当清晰!
两人都是一个激灵,曹爵爷瞬间跳了下来,以自己最快的速度朝着山顶冲去。这情况似乎有点不同寻常。
巴克利腿虽然长,却完全跟不上曹爵爷的速度,只能咬牙狂奔。这种大场面要是错过了一丁点,都会遗憾终生的。
如果就那双足巨龙单独在上面,这愤怒的吼声怎么可能出现。曹爵爷有种直觉,有人比自己和巴克利两人捷足先登去找那双足飞龙的晦气了!
无论这条忽然杀出来的好汉是谁,曹爵爷都想见识一下,顺便掺一脚进去。他没巴克利那么虚荣,而且如果有太平拳可以打,这种好事只会让曹爵爷说四个字,请联系我!
山顶如同被刀削过一样整齐,是属于平顶山类型的山峰,这片非常开阔的地带正在上演的戏码证实了曹爵爷的猜测。
一头足有八米长短,一对肉翼展开足有十五米开外的巨大双足飞龙不断的咆哮着,翱翔在半空中朝着一个渺小的黑影奋力的追逐。一口口飞溅的毒液从半空中洒落,却被那道身影灵敏的躲过了。
强大的双足飞龙没有想到竟然会有弱小的爬虫敢来自己的巢穴捋龙须!这个阴险的家伙趁着自己打盹,竟然砍了自己一刀!
如果不是对于危险的直觉让双足飞龙惊醒避开了要害,这一刀就可以砍进它脆弱的咽喉!而双足飞龙匆忙间的躲避,并没能完全闪开偷袭,仅仅让这一刀砍在了它并没有厚实鳞片防御的嘴角。
这个偷袭者是那么用力,刀都崩断了,也把双足飞龙的血盆巨口旁边砍开了又深又长的一条豁口,甚至连牙根都看得到!喷洒的毒液中还带着双足飞龙那特有的淡蓝色血液,每一下都扯得双足飞龙一阵剧痛,所以它越来越疯狂!
双足飞龙是好惹的吗?一开始还击,这个渺小的对手就被它撵得屁滚尿流的。
这个敢于只身潜入虎穴的勇士一击不中也知道自己的机会没了,除了逃跑之外别无他法。屠龙已经变成了幻想,变成龙粪的可能性却在疯狂的增长。
即使他身手出奇的灵活,可那巨大的双足飞龙也不笨拙,撵得他险象环生。不但要躲避那飞扑下来的獠牙和利爪的威胁,那带着强烈腐蚀性的毒液也不是普通唾沫,沾上一点就可以让他皮开肉裂。
勇士身上的皮甲已经被泼溅开来的毒液腐蚀出了几个洞,黝黑皮肤上也有着不少冒着黑烟的斑点。没办法,毒液太多,溅射面积太大,他没能耐完全躲开。即便这不致命,但那钻心的疼痛还是让他咬紧了牙关。
只身来屠龙的勇士心里叫苦连天,这该死的双足飞龙智慧确实不低,这个巢穴的选址也非常独特。山洞外开阔的地势一览无余,连块该死的石头都没有。如果不是自己潜行功夫还不错,哪能阴上这货一刀?
现在失手了才愕然回味过来,这平顶山只有一条下山的路,其余方向全是陡峭的崖壁。滚下去不死也要摔断几根骨头,而暴怒的双足飞龙是不会停止追杀的,结局还是死。
勇士差点泪奔了,命运这个婊.子,为什么那一刀就偏了?看着手里只剩一截的断刃,勇士也有种肉痛的感觉,这宝贝可是好不容易搞来的。飞速回头把断刃丢了过去,磕在那双足飞龙有着鳞片覆盖的一只粗壮的爪上,只是发出了一声脆响,就被弹开了。
这并不是正规的投掷类兵器,就算勇士力气再大,也不可能砸死那双足飞龙。倒是这一个停顿又让几点毒液溅到,疼得他龇牙咧嘴,差点没惨叫出来。
七阶的超级魔兽那么容易被阴死,那还叫超阶魔兽吗?这双足飞龙如果不是不处在全盛状态,哪能连人靠近自己巢穴都发现不了?在这开阔的地势上,潜行功夫再好也会露出破绽。第一阶段的偷袭,那纯属瞎猫碰上死耗子了。
第二阶段的对垒,双足飞龙占据了绝对的优势。它迅疾的飞行速度彻底封死了对方下山的道路,足够的智慧让它很能分析战斗的关键和细节。勇士除了变成双足飞龙粪便,没有其他可能。
这危险的一幕被飞速冲上来准备打太平拳的曹爵爷看到了,形势一眼即明。
那是一个非常另类的兽人勇士,有着黝黑的皮肤和两米开外的身高,身材非常的匀称,和巴克利那种重量级的暴力型战士有着极大的差别。
之所以他还没翘辫子,全是靠他迅疾无匹的奔驰速度和出色的灵活性。在最危险的时候,他总能凭借一种瞬间提速的冲刺险险躲开致命一击。但这只是暂时性的,他不但正在被那双足飞龙逼向崖边,而且体力的消耗也绝对支撑不了多久。
“同胞莫怕!看洒家来摆平这猖狂的畜生!哇呀呀呀呀……”曹爵爷狂野的呼号吹响了自己加入战斗的号角。
这吼声对于那被追得鸡飞狗跳,眼看就要不行的黑豹族勇士来说,就像发现了救命稻草一样。他陡然来了一个急转弯,整个人身体倾斜得和地面只有三十度夹角,突兀的调转了方向,然后朝着狂奔过来的曹爵爷冲去,这种颠覆了运动学原理的表现显然是被激出了求生的最后潜能!
发现这个迎面飞奔而来,浑身上下仅着一条大裤衩的猛.男还没有自己高壮,黑豹勇士又是一阵揪心。
那双足飞龙也在半空中灵活的折出了一个急转弯,再度追杀过来。曹爵爷见状毫不迟疑,一个踏步拧腰,借着狂猛的冲刺速度和惯性,一根黑枪便是从他手上激射而出,那投掷的标准姿势和波利克莱特大师掷矛者的传世作品不谋而合。
黑枪如同划破了长空的黑色闪电,发出了让人惊骇的尖锐破空声,飚射的速度几乎难以用肉眼去捕获。标枪是朝着双足飞龙庞大的身躯而去,凶悍得不是一星半点!
在曹爵爷传承自圣比蒙的神力爆发之下,哪怕是一根筷子都能够击碎岩石,还别说这是精心磨制的屠龙利器。可惜这狂猛的一枪没能射中那双足飞龙的关键要害,只是从双足飞龙那巨大的肉翼靠近根部的位置穿过,带出了一股蓝色的血液瞬间飞得没影了。双足飞龙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巨大的身躯顿时在半空中一个偏斜。
黑豹勇士被这惊人的一幕吓了一大跳,这个裤衩猛.男简直是太彪悍了!双足飞龙强悍的身体和坚硬的鳞片在那记标枪之下和纸糊的没有任何区别。
巴克利终于也气喘吁吁的冲上来了,看到这场面也被吓了一跳。看到那黑豹勇士飘过来的感动目光,巴克利翻了翻白眼。
狗日的,这个世界太疯狂了!巴爷都只敢来当墙头草,势头不对,立马撤退。这货有什么资格来屠龙?还单枪匹马?你当双足飞龙是绑住了四蹄的母猪吗?巴克利好一阵不爽。
第十一章 醉酒神曲
这个不知名的豹族勇士无疑抢先了一步,打响了屠龙的第一枪。这个发现让巴克利好是郁闷,差点没吐血了,自己设计好华丽的登场台词岂不是没用了!
“好孽畜,且看巴爷爷手段!”最后巴克利本着不能浪费的心思,还是发出了一声怒吼,气势还是要有的。
上山路陡峭坡度的奔跑,让巴克利吼出声了立马弯下腰一阵喘息,并没有冲去过助拳的下文。这长途奔袭外加以弱敌强,显然不是他这一虚荣巨林野猪勇士的套路。
双足飞龙突然被曹爵爷射了一枪,还是在肉翼根部那种极为脆弱和敏感的位置,受创不轻。这个部位是脆弱的关节,受创之后被影响飞行能力那是必然的。爵爷这一枪也射得双足飞龙狂性大发,竟然硬撑着挥动翅膀歪歪斜斜的朝着他飞来。
若是它现在选择飞逃,那曹爵爷还只能干瞪眼。可这傻货吃了自己一枪,又不是瞎子,看到自己手上还有一杆枪也要冲过来,真不知道还说是勇敢还是无知。
“正合我意,看老子今天为匹格同胞们报仇雪恨!”当然,有这种好事曹爵爷也不会放过。在来之前,曹爵爷就给这该死的双足飞龙打上了必杀的标签,不跑还省了他之后准备追杀要面对的一系列麻烦。
依样画葫芦,近乎是和刚才一模一样的又一记标枪飞射!不同的是这一枪选择的是另外一边的翅膀,同样还是靠近翅根的脆弱位置。这一枪也重复了刚才那样帅到掉渣的过程!直接穿过了那双足飞龙另外一边的翅根,然后消失于天际。
曹爵爷准备三根长枪是为了什么?为的就是抓住机会掐死这双足飞龙的飞行能力!
虽然被巴克利顺走了一杆,但是两杆也足够捏掉它这最讨厌的能力了。只要这畜生落下地来,曹爵爷会怕它吗?自信的曹爵爷觉得自己手上有没有武器都一样的可怕。
不动手就不动手,一动手就不能留活口,免得这畜生再来报复。这种超阶魔兽可是很记仇的,要是它找来帮手回来报复,麻烦就大了。
两根标枪不射这双足飞龙的要害,那是因为要害的目标太小。它能够算是绝对弱点和要害的部位,就是没有鳞片覆盖的脖子和一双龙眼外加张开的口腔而已,瞄准这些部位太容易失手了。
当然,它柔嫩的肛门也算弱点,可惜曹爵爷不认为自己投掷得出那样犀利刁钻的标枪,不然会是一个非常好的选择。就算是超阶魔兽,肛门中夹着一杆三米多长的大枪动手,那也会脆弱得和正在做某种古怪的运动一样,敏感不死这畜生……
双足飞龙两翼受创,它也再飞不动了。和这个裤衩猛.男之间剩下接近百米的距离,让它感觉力有未逮,扑扇着多出了两个狰狞创口的双翼,它一头栽落在地。巨大惯性带着它巨大的身躯在地面上拉出了一道足有二十多米长的恐怖痕迹,也刮起了一阵劲风。
扑面而来劲风,掀得双手抱胸的曹爵爷中长发一阵潇洒的飞舞,无动于衷般的他,酷得如同是米高佐敦大雪山上最高的冰峰。要是有美女在场观战,绝对会被爵爷这种潇洒迷得眼冒金星。
双足飞龙带着痛苦和愤怒的嘶哑吼声再度响起,这一下猛摔是标准的侧翻,它左边的肉翅肘部都摔成了反关节,差点贴倒它背上去,彻底宣告成为地板流选手。
这种巨大的创伤让它只想把这个可恶的对手碎尸万段,这种卑鄙凶狠的对手,双足飞龙长这么大都没遇见过。赤红的双眼流露着凶残的杀意,那带角的龙首一阵摇动,仿佛想甩开摔出来的晕眩感。随后龙首又低垂下来,死死的盯住了曹爵爷,一双龙爪犁过地面,那架势是准备用强悍的身躯来搏杀对手。
“大人莫慌!巴克利来助你一臂之力!”巴克利又吼道,可脚下却没有丝毫移动的迹象,仿佛是粘在地面上了。
“先别过来,这货已经傻.逼了。一个连魔法都不会的畜生竟然以为能和老子玩肉搏!反了它了!”曹爵爷头都没回,继续潇洒的装着逼。这种感觉太好了。
他还真没怕这飞不起来的畜生,身躯再强悍庞大打不中目标有什么用?倒是它垂死挣扎的话,这么庞大强悍的身躯动静不会小。
巴克利这货可是曹爵爷骗来的,要是一不小心有个三长两短,曹爵爷就可以等着苏珊大妈找他算血账了。
巴克利默默的点了点头,眼中是一副早知道你会这样说的自信神色。他那理应如此的姿态让一边的黑豹勇士一阵无语,这货是不是太无耻了一点?这么皮实的好身板不去玩肉搏,却在一边观战看着那裤衩哥单干,太不厚道了!就算冲过去当当肉盾什么的也好啊,要是黑豹勇士有巴克利那样壮实的体格,他绝对毫不犹豫。
勇敢无畏的黑豹勇士有资格鄙视巴克利,孤身一人就敢来袭杀双足飞龙的他和虚荣心极强的巴克利显然有本质上的区别。
巴克利若有所觉的瞟了他一眼,让不清楚巴克利为人的黑豹勇士有点错愕。这货的眼神似乎在反问黑豹勇士,杀鸡还用屠龙刀?这谱摆得极大,差点让黑豹勇士把穿着裤衩的曹爵爷当成了巴克利的跟班马仔。
曹爵爷那荡漾着强烈自信的言辞也把黑豹勇士吓得不轻,这裤衩猛.男到底哪里钻出来的?竟然这么狂野!生猛得难以用言语形容。
谁不知道毒液系魔兽在魔法分系繁多的魔兽当中属于很垃圾的系别?可双足飞龙又是七阶的超阶魔兽,这完全是拜天生强悍的肉搏能力加成!曹爵爷不足两米的身高去和那站在地上都有六米开外的双足巨龙贴身肉搏,太张狂也太牛逼了!
黑豹勇士黝黑的脸上也无可避免的涌现了崇拜,比蒙兽人历来都是这样,对那些武力强横的勇士有着最狂热的崇敬。曹爵爷展露出来的战斗风格又是不折不扣的强战系,怎么能不让黑豹勇士崇拜得一塌糊涂?
巴克利其实很想学着曹爵爷刚才那一手如同雷霆一样迅疾的标枪投掷,只不过想到自己不靠谱的准心,和这沉铁木兵器的珍贵,终究没舍得出手。出手了能不能给这双足飞龙破防也是未知数,巴克利很惆怅。
善于思考的巴克利在第一次看到双足飞龙后就一直在想,要是自己真的单独对上了这畜生该怎么办?直到现在有机会近距离观察,他才发现自己的脆弱和对方的强大,根本就没有什么可比性。巴克利连自主狂化都还不会,算不上比蒙高阶武士,让他此刻有种说不出的挫败感。
而曹爵爷和双足飞龙之间的肉搏战已经打响了,双足飞龙现在剩下的攻击手段,也就只剩下了一双强有力的龙爪和灵活如鞭的脖子。在双足飞龙此起彼伏的两只龙爪的踩抓之中,曹爵爷的身体却如同风中飘叶一样摇摆不定,在两只龙爪的轮番攻击中飘来又荡去。看似危险万分,却又从容镇定。
仿佛是感受到自己攻击对于这个灵活对手的无能,双足飞龙的一根带着骨刺的尾巴也加入了战团,不时的翻飞抽打,几乎没有攻击的死角。一张血盆巨口同样没闲着,在那灵活又修长的脖子驱动下,近乎疯狂的追逐着那上蹿下跳的身影,却怎么都够不着。可惜双足飞龙一双翅膀接近报废,不然也能派上用场,让这个该死的对手知道双足飞龙为什么会被誉为肉搏界的一大高手。
之前喝的酒在这阵狂风骤雨的刺激下有点上脑了,一皮囊子酒虽然浓度不高,但胜在量多,足足七八斤。曹爵爷的脚步渐渐有了两分醉酒的味道。
“我颠颠又倒倒,好比浪涛。
有万种的烦恼,付之一笑。
我一下低我一下高,摇摇晃晃不肯倒,酒里乾坤我最知道!
江湖中闯名号,从来不用刀。嘿,洒家不用刀嘞!千斤的重担我一肩挑。
不喊怕也不求饶,对情意我肯弯腰,曹猛.男好汉一条!
莫说狂,狂人心存厚道。莫笑痴,因痴心难找。
莫怕醉,醉过海阔天高。且狂且痴且醉趁年少!”
一首有着别样风情的歌被颠颠倒倒的曹爵爷豪迈的唱了出来,歌词是那么的豪迈潇洒,和他今天的表现可谓是相得益彰。
狗腿子巴克利眼睛都瞪大了,虽然文学细胞不好,但也能感觉出这首小曲特爷们儿!
黑豹勇士的眼睛湿润了,遥想自己刚才被那双足飞龙折磨得多惨,再看看这裤衩**,别人那叫一个潇洒,一边唱歌一边虐龙,何其潇洒的境界!
一道昏黄的光环随着曹爵爷一曲终了而凭空闪现,将那双足飞龙给罩了进去,这一幕更是把黑豹勇士给吓了一跳。
“兽神!你一定是在玩我!这么生猛的一爷们儿竟然会是祭司!?”黑豹勇士觉得这个世界太疯狂了!
黑豹兽人,那也是比蒙帝国强力主战种族当中的佼佼者,虽然以速度见长,力量上不是处在最强的行列,但身为强力主战种族力量能差了吗?比起这祭司来,黑豹勇士发现自己的力量连给他提鞋都不配,这玩笑开大发了!
双足飞龙被这光环罩进去之后,竟然也如同是醉酒了一般,脚下开始晃悠了起来,动作跟着就不协调了。嘴一张仿佛要用出那讨厌的毒液喷吐,却吐出来一蓬还没有消化吸收的血肉残渣。
这是什么神曲?作用如此奇怪,真是闻所未闻啊!比蒙祭司那些神曲全在脑子中过了一遍,没有一首符合现在这样的情景。黑豹勇士觉得这个祭司太神秘了,为何如此与众不同?
本来摇摇晃晃的曹爵爷却突然间清醒了不少,这时候曹爵爷心里只剩下了一句话在不断的闪现:哥们儿这次要火了!要火了啊!
莫名其妙的创作出了一首神曲!天魂咏唱者的天赋吗?曹爵爷简直不敢想象这种疯狂的事就在这种玩笑般的场景中发生在自己身上。
醉酒神曲,强力致晕,强行致吐!毫无疑问这是一首负面加持类神曲,作为研发当事人,这首神曲的效果没谁比曹爵爷更了解。
这是一首一听就知道要火的神曲啊!试想一下,放在战场上,这一神曲丢过去,对方的大片人马忽然之间开始摇摇晃晃的打摆子,呕吐个不止是个什么画面?
就算不用在战场上,还有什么神曲比这醉酒神曲更适合用来对付美女?你不从了大爷,这神曲一闷下来还不得往曹爵爷怀里一软?堪称强烈迷药啊!
第十二章 黑豹闪电侠
震惊归震惊,曹爵爷可没放弃这个趁它病要它命的好机会!
黑豹勇士傻眼了,这位猛.男祭司一个旋身鞭腿朝着那双足巨龙的一只龙爪抽去,这真是喝醉了吗?双足巨龙为什么叫双足巨龙而不叫毒液飞龙?那是因为双足飞龙一双龙爪非常的坚硬,其硬度比起上等精钢都不逊色,是双足飞龙全身上下最大的利器,你拿血肉之躯去拼它的长处,这不疯了吗?
接下来让他更傻眼,骨折声响起了,猛.男祭司屁事没有,那双足巨龙痛吼着倒下了,推金山倒玉柱一般砸落在地上,被曹爵爷扫中的一条腿已经变成了触目惊心的九十度角!骨折的是谁再明显不过。
“大人好腿功!这叫一个帅气,这叫一个犀利……”巴克利的歌功颂德和掌声响了起来,手掌都拍红了,早知道曹爵爷一双腿上功夫了得,可没想到这么了得。
曹爵爷确实还有点醉意,巴克利一吼,倒是有点借着酒劲发起了人来疯。
看爷这一招窝心腿!看爷这一套连环踹!看爷这一记谭腿!
爽不爽?爽不爽你也得嚎两声啊!
曹爵爷一双腿就比手还灵活,一边吼着一边玩命的狠踹,看得两个旁观者都有点傻眼了,那一双腿简直就是变幻无穷,羚羊挂角一般无迹可寻,没有人知道下一刻会从什么角度出现,来上一记生猛得让人眼球都快爆炸的猛击。
双足巨龙不想嚎吗?它那是嚎不出来!
一阵恐怖的骨折声不绝于耳,这可怜的畜生显然是被曹爵爷踹得背过气去了。就算要叫那也得给别人一个机会啊!两人看着一阵心惊肉跳,这猛.男祭司,这么凶悍的双足巨龙在他面前竟然让人觉得可怜。
“看什么看?**了吗?这种时候还不过来群殴?你们这种临场反应以后怎么跟我去屠条巨龙?首发名单都不想写你们,顶多算二套阵容!”曹爵爷非常没有英雄气概的呼叫布置群殴战术,就连死都不让这双足飞龙死得心甘口服。
“别介啊!大人。”巴克利屁颠屁颠的就冲了过去,英雄气概就要单挑?巴克利嗤之以鼻,能四手打双拳还要选择单挑的指定是傻.逼。这曹大人果然不愧是自己相中的老板,还真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豹族勇士傻眼了,明摆着这双足巨龙在那猛.男的胯下已经是进气少出气多了,还用群殴?明明是那么精彩的单挑剧本,这群殴就像是在后面加了一段狗血言情一样不应景。
“黑傻.逼,我日你!”巴克利冲过那豹族勇士的身边还没忘了一声问候,以示对这个豹族勇士抢走屠龙第一击的不满。遇上了曹大人和巴爷,这傻.逼本来该牺牲的小命不但从冥界边上转悠回来了,还成为了屠龙传奇故事当中的一员。这运气,啧啧啧……
屠龙这种好事呢,当然要讲究一个利益均沾,如果没能在这双足飞龙还能喘气的时候补上两下,那么说自己屠龙勇士未免太不切实际了。那是虚构事实,遮蔽历史的真相!巴克利严肃的扪心自问,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
至于荡气回肠的屠龙故事他已经有了一个堪称完美的蓝图,叫做《三枪屠龙传》,只不过主角必须得是自己,曹大人勉强算是男二号,这豹族傻.逼定位是一个站在旁边,专司各种震惊和暗叹等等一系列的龙套职责,主要负责烘托自己屠龙飒爽英姿的。
非常有深度的巧妙布局!人物搭配更是一绝!带着这个美滋滋的想法,巴克利把三枪当中的最后一枪,故事中屠戮邪恶双足巨龙最富有神话色彩的一枪,狠狠的戳进了双足巨龙高高撅起的屁股中间!双足飞龙身上的这个部位,是村子里很多獠牙野猪轮回的终端,巴克利今个儿帮獠牙野猪们报仇了!
这一枪的阴毒和残暴愣是让双足巨龙仿佛回光返照般发出了最后一声痛吼,狂猛的挣扎力让准备充分的巴克利都差点没握住枪杆子。而这一枪竟然真就成了屠龙的最后一枪,双足飞龙挣扎了片刻,然后咽气了。
这让刚回过神来准备冲过来痛殴两记太平拳的黑豹勇士有点郁闷,不解气的鞭尸几脚表示对这生命力脆弱如斯的双足飞龙的不满。
“你叫什么名字?”收拾了双足飞龙之后,曹爵爷才来得及问这黑豹勇士。不说其他的,他敢只身来屠龙,这胆色就让曹爵爷欣赏。
仔细打量了一下,这黑豹族勇士还黑得挺俊俏的,一身破烂的皮甲下肌肉也是棱角分明的,让人一看就有好感。那张脸也让人印象颇为深刻,主要是两个腮帮挺鼓胀的,脑门又圆。这货倒是有一脸福相,略通相术的曹爵爷微微点了点头,这可是标准的天圆地方。
“回祭……祭司老爷,我叫德文·韦德。”仿佛还是有点不敢确定这个猛.男的职业,黑豹帅哥犹豫了一下方才开口。
只有祭司才能挥洒神曲光环,其他人都不行,哪怕是有着灌入神曲魔晶在手都不行,那也必须要祭司相应的元素力量作为驱动才能释放出来。就算不知道这祭司刚才的神曲是什么神曲,但是神曲光环那特有的光环韦德还是认得出来。这点眼水都没有,韦德也不配在江湖上行走了。
“什么?你是韦德?那个黑豹族传奇‘弗莱希’?”刚才半点都瞧不上韦德的巴克利像准备吞自己拳头一样,嘴张得老大。
“不敢当,不敢当,江湖上朋友给面子叫的诨号,哪敢在两位大人面前丢人现眼,简直是贻笑大方了。”韦德非常的谦逊,这让两个腹黑的家伙都很有好感。
“什么‘弗莱希’,虽不明但觉厉,一听就牛逼哄哄的。”曹爵爷一脸好奇。
“曹大人,你太挫了!连这都不知道?这是帝国流行的俚语,就连我这布莱希村的山野村夫都知道是‘闪电’的意思。这韦德可是速度见长的豹族勇士,行动如风,奔驰起来即使是白天都如同黑色闪电一般迅疾,故有此号。他可是大山之间广有侠名,四野皆知。而独大人你无知,不怕惹江湖上好汉耻笑乎?”不知道是不是受了曹爵爷和韦德两人那文墨滔滔的语言影响,巴克利也开始咬文嚼字了起来。
这时候巴克利很感激自己的老妈。若不是她从小的重点培养,自己哪会这种咬文嚼字的游戏,还好跟上潮流了。
韦德还是一脸谦逊,愧不敢当。在这位祭司老爷面前,自己算个什么?闪电?自己速度是快,但是跟着他比起来似乎只能算是玩笑。就别人踢打的速度都比自己“疾速”的种族异能发力奔驰的小脚来得利索,真要跑起来那自己还不输得一塌糊涂。
赞赏巴克利的是曹爵爷四十多码大脚的一记飞踹,巴克利正有此意的配合着飞到了那双足飞龙的尸体边。就地打了个滚,顿时身上便是沾上了不少的蓝色血迹。
激烈战斗的痕迹已经很明显了,巴克利顺手又操起跌落在一边,先前韦德丢出来的断刃。眉毛都没皱一下,先就朝着自己的大腿上重重的划了几道,山里的汉子,忍得住痛,哼都没哼一声。
他划得很有技巧,忽深忽浅,绝不雷同,带着一点细微的弧度,既能够愈合,又能够留下逼真的疤痕,勋章也有了,干货和纪念一应俱全。
韦德被这有自虐倾向的家伙丧心病狂的举动吓了一大跳,想到自己和这货距离那么近,忙不迭的站远了些,一脸的心有余悸。他虽然勇敢,但勇士却并不喜欢和神经病并肩,要是这货手抖的弧度大一点给自己来上几刀怎么办?
“大人,赶紧的,别愣着啊!来个祝福光环给咱垫垫,这可把我疼的啊。”咬着牙干完了这买卖的巴克利终于龇牙咧嘴了,一张狰狞的脸上却荡漾着讨好的笑容。
“滚,一边凉快着去。”曹爵爷翻了翻白眼,他也差点被这货的虚荣心给吓傻了,半天才想起来这货那变.态的虚荣是多么让人发指。
“唉,儿郎血洒疆场,而家母不知其然也……”巴克利又开始了神神叨叨的文艺青年路线,一双贼眼却不时的在曹爵爷身上在转一圈,威胁的意味再明显不过。
曹爵爷这叫一个恨啊,自己把这货当傻.逼,结果自己才是。想到苏珊大妈那和蔼可亲的胖脸,和这货那天生擅长添油加醋的好口才,曹爵爷挥手赏了巴克利一道祝福光环。
默发不就是默唱嘛!容易。熟练度够了,瞬发也不是什么大事。曹爵爷那天的无意的瞬默发显然不只是一时运气来了,这种能力被他很好的掌握了。
接着又是一记飞踹,这次是真的发了点力,巴克利跌了个狗吃屎。
“韦德,你是脑子是昏了还是进水了?你真以为双足飞龙是这么好对付的?身为神殿祭司,我很痛心疾首。为什么我们英勇的武士要做这种近乎于自杀的事?每一个战士都是帝国宝贵的财富,你这样把生命当儿戏,简直就是在违背伦常。兽神的怀抱,都容不下你!”曹爵爷半是严肃半是关心的一通神棍。这确实让他很惆怅,若不是自己脚力够快,这黑小子今天就躺那血泊中飘着了。
巴克利没吭声,这曹大人是在收买人心呢。
“大……大人啊!”一提到这个问题,韦德忽然悲从中来不可断绝,张嘴就嚎啕大哭了起来:“我的西恩沃恩啊!我亲爱的西恩沃恩啊,被那天杀的畜生给吃了啊!你看啊!大人,那就是我的西恩沃恩啊!”
韦德指向了先前双足飞龙吐出来的一滩没来得及消化的血肉,里面赫然有着半边人脸。不注意还好,这会一看,曹爵爷和巴克利两人的胃里都有点反应了。
“瞧不出来这货还是一情种,大人,你英明神武,一定要给他找个媳妇儿,只有美女才能配得上我们的腮帮帅哥。”巴克利很自来熟,也很有大权在握的高位者风范,三言两语就把这事给布置了一个通透……
第十三章 发横财了
“你他.妈才是大人!”曹爵爷被巴克利这货打败了。
瞧不出来别人正在伤心的劲头上?你还拿这事来幽默,当真不怕别人跟你决斗?
倒是韦德哭得太投入了,完全没听出来巴克利这厮那完全可以惹人决斗的话。对于这种痴情汉子,曹爵爷也是一阵不忍。
寻思着开口安慰一下,也不知道是脑抽了还是自个儿最笨,鬼使神差的说了句“旧的不去新的不来”,这黑豹帅哥顿时哭得更起劲了。看着巴克利那带着调侃的嘲笑眼神,曹爵爷送他第三度屁股向后平沙落雁式,这次下脚有点狠,巴克利半晌没爬起来。
韦德虽然被爵爷的话弄得非常伤感,但是想来想去感觉好像也没有什么不对的。这句话里面积极向前的精神,莫不是这位祭司大人在指点自己?
黑豹帅哥止了哭,一抽抽的。他年纪并不大,顶天了就二十岁左右,和曹爵爷还有巴克利属于同龄人。那直勾勾的眼神却锁死了曹爵爷,非常直白,大人你都这么说了,巴克利刚才也给了个不错的提议……反正就是你不给俺介绍个对象,俺不走了!
“成成成,怕了你们了,有机会本大人给你找一个漂亮的。只要你不排斥相亲,只要你不反对包办婚姻……”多单纯的腮帮帅哥,就爵爷的一句话便破涕为笑,先前的伤心去得可比他的外号还快。
曹爵爷阴险一笑,村子里的妙龄少女也不少,这黑豹帅哥也有两分姿色,要是贴个招亲告示,说不定这黑豹帅哥人气会爆棚的。想了半天,曹爵爷也没想出当黑豹族远近驰名的闪电侠遇见了身强体壮的巨林少女会擦出怎样的火花。
“收拾收拾,准备回家,目的总算达成了。”曹爵爷现在可算是志得意满的,搞定了这双足飞龙,现在布莱希村最头疼的麻烦也算是解决了。虽然背着苏珊大妈把巴克利带出来玩这种危险刺激的游戏,但好歹没让这家伙真的有危险。
这个家伙身上一身仿佛惨烈大战过后的血迹和伤,那都是自己搞上去的。在祝福神曲的光环之下,这货倒没那么疼了。祝福神曲虽然没有人类教廷圣光系魔法和僧侣治疗光波那种迅速的治愈效果,但也不垃圾。
“大人,这就走?”韦德还愣愣的站在原地,见着曹爵爷拖着那双足巨龙巨大的尸体就往山下走,忍不住有点纳闷了。
“不走还干什么,难道这还有双足飞龙不成?”曹爵爷理所当然的点了点头。
这双足飞龙可是超阶魔兽啊!傻子也知道这个阶位的魔兽全身是宝。回去把它尸体一解剖,嘿嘿,曹爵爷脸上都浮现出了一抹狞笑,发财了!
韦德纠结的表情和起伏的大腮帮都预示着这个黑豹帅哥现在正在天人交战。
“大人,真的还有一头双足飞龙。”好半天,韦德终于憋出了一句话。
“我操!哪儿呢?”曹爵爷飞快的把巴克利背上剩下的两根标枪扯到了手上,也没忘了顺带一脚再度把巴克利踹飞出去,谁让这家伙的命那么金贵。
曹爵爷猫着腰,习惯性的用那巨大的双足飞龙尸体做起了掩体,一阵鬼鬼祟祟的偷瞄。从战斗的层面来说,他的战斗素养非常高。从形象的层面来说,怎么都透着一股猥琐的味道。
先前一上来抓住了机会就是三板斧把那双足飞龙给干挺了,曹爵爷更多是把这次急速奔袭当做占了便宜。又来一头,这可不是开玩笑。双足飞龙那强悍的身体和恐怖的生命力也绝对不是那么简单的。这一通操劳之后,曹爵爷同样累得有点够呛,力量是够大,自己的身体还暂时没办法完全驾驭圣比蒙的力量,超负荷的运转,同样对自身有影响。
“大人,是双足飞龙蛋。这是一头刚刚生了蛋的雌性双足飞龙。”韦德叹了口气,终究还是把自己偷袭时候惊鸿一瞥看到的宝贝开诚布公。
曹爵爷和巴克利差点没有激动得抱在一起,来一断严肃而又热情洋溢的探戈,这次真发达了啊!双足飞龙的龙蛋!这双头飞龙居然是在这个地方产卵啊!
这双足飞龙又不是巨龙,自然没有巨龙那种喜好收藏宝藏的爱好,它的巢穴里面除了被它吃剩下的残肢剩肉还能有什么?所以曹爵爷压根就没想进那臭气哄哄的巢穴去一探究竟,这个黑豹帅哥前女友的惨象差点没让曹爵爷给吐出来,没想到就是这样的主观直觉,却差点错过了这么一个好宝贝!
“日它奶奶的双足飞龙,吃了村子那么多獠牙野猪,也该还点东西给爷爷了。”巴克利贼眼一转,立马破口大骂了起来。
熟悉这家伙狡猾本性的曹爵爷一阵无力,这货是在宣布那双足飞龙蛋的归属!而这话,显然也是说给黑豹帅哥听的,让他别有什么想法。曹爵爷是布莱希村的村支书,立场当然不用多说,巴克利根本不担心。这货已经一把抓起了断刃,上上下下的打量着韦德,仿佛在想从哪个地方下刀比较合适。
知晓了这个龙蛋的存在,和韦德一些描述,曹爵爷两人想通透了。
这双足飞龙还是很狡猾的,不只是在布莱希村打秋风,就连山脉边上的一些部落都受到了它的袭扰,韦德所在的黑豹部落就是其中之一,只是被打劫走的是他的小女友。
曹爵爷也终于明白了为什么群居性的双足飞龙会孤零零的出现了,他还真从魔兽图鉴上看到过类似的介绍。双足飞龙虽然强大,但生育能力却很低下。强大的魔兽普遍都有这样的缺陷,强大的魔兽生下来就有一定的战斗力,要是能够匹格族的生育能力,这大陆也就没有其他智慧种族什么事了,早被超级魔兽统治了。
因为怀孕来之不易,再加上双足飞龙本来就性情暴躁,妊娠的反应更会让它暴躁如雷。在这种期间,极少数雌性双足飞龙会离群索居进行产卵,直到小双足飞龙破壳而出然后才会叼着自己的小家伙回去。
只不过这种情况是非常少见的,曹爵爷哪里会想到这么凑巧。这头产下了蛋的双足飞龙也正处于虚弱期,对于现在离群索居的它来说,不但捕猎的成功率低,而且一旦受了伤影响也会很大的,双足飞龙再强悍也不是铁打的。
所以它选定的产卵地在这个颇高的山头上,既能够去布莱希村作案,又可以飞到其他的部落流动作案,把这些软弱好欺负的邻居当成了自己坐月子的补品生产商了。之前不逃走,那绝对不是这货脑子笨,这是护雏的表现啊!生育能力低下,它怎么会轻易放弃自己的崽子,外来者对它的卵无疑有巨大的威胁,这才逼得它奋不顾身。
这货真牛逼!巴克利竖了竖大拇指,孕妇杀手布莱希村都敢来,真不怕把自己搞流产了?
巴克利之前的恶毒猜想也命中了,这双足飞龙确实是个没种的怂货。巴克利有点失望的把那双足飞龙的尾巴掀起来看了看,确实没发现自己想要的东西。
龙鞭酒没了!这可是大补啊!瞧瞧别人曹爵爷的裤衩,巴克利又是一阵黯然神伤。
不过这一切遗憾在双足飞龙蛋的面前,却又显得那么的苍白无力。一溜小跑过去,巴克利片刻功夫就抱出了一个足有三尺来长的椭圆形巨卵。那卵上还荡漾着元素波动,就连巴克利都感觉得到,看来里面的小家伙已经成形了,要不了多长时间就要破壳而出了。这一趟来得真是太及时了,晚上一步,这好宝贝可就没了。
“这蛋的尺码有点偏大,怎么感觉像是双黄蛋?”巴克利把蛋往双足飞龙的**凑合了一下,一脸淫笑的说道。
曹爵爷脸色严肃的一阵干咳,弄得韦德一阵莫名其妙的。好在曹爵爷的严肃不是冲着他的,曹爵爷对着巴克利勾了勾手指。
巴克利哭丧着脸把自己手里的巨卵递了过来,曹爵爷摇了摇头,伸手指了指巴克利腰间的皮囊,巴克利脸色更沮丧了。
几颗三阶到四阶不等的魔晶被巴克利乖乖的掏了出来,显然他跑进去找龙蛋这一趟,外水还是非常的丰厚。
在询问了自己能不能暂时保管这些魔晶,分个种类,然后编出一个自己带队干掉了有着一群魔兽大军的双足飞龙的故事被曹爵爷否定之后,巴克利一脸抽抽的把这些亮晶晶的魔晶狠狠的塞到了韦德怀里。
巨大的力量拍得韦德都退后了几步才站稳,一脸的惊骇莫名。韦德脑海中唯一的想法就是,这个匹格太无耻了!韦德想想也明白了,虽然双足飞龙主要是选择一些危险性低的目标,但是这山头附近同样有一些魔兽,它们对于双足飞龙蛋也是有威胁的。加上不开眼撞过来的倒霉魔兽,双足飞龙显然不会轻易的放过,就它这体魄和生产后需要的进补量,一头獠牙野猪都不够它一天的口粮。
韦德的愤怒是有理由的,自己冒死前来,好说也先给了这双足飞龙一刀,让它“大”出血,战斗力暴跌,方才帮助这个祭司大人顺利完成屠龙。而这匹格只不过是在这双足飞龙最后时刻捅了别人肛门一下结束了战斗,意义哪能一样?和巴克利这种人接触了几个回合,韦德的羞耻心显然也正在被自己刻意的雪藏起来,不然这游戏没法玩了。
要知道,刚才韦德要独吞了那龙蛋都是可以的。这双足飞龙可是超阶魔兽啊!龙蛋又已经成形了,里面的小双足飞龙只要一出生,那就会把第一眼见到的人视为亲人。
这种超阶魔兽智慧不低,只要你不虐待它,就算是它成年了明白你不是生它的父母,也同样会选择不离不弃,这不是白捡的金牌打手是什么?
别说一个部落或者村庄了,就是一个小型的城市有着这么一头双足飞龙的存在,那战斗力都会跃升一个台阶。
一个战斗力强劲的超阶魔兽坐骑,还是飞行类的坐骑,这意义简直难以用言语来形容!这匹格倒好,龙蛋死死的抱着不说,竟然连这些贼赃都不放过。如果不是曹爵爷那火眼金睛早就洞悉了这个家伙卑劣的品性,这不是又要被瞒过去了!是可忍孰不可忍也!
曹爵爷才是哭笑不得,巴克利这货属于匹格中的超级异类。如果不是苏珊大妈的品行端正断无巴克利是私生子的可能,曹爵爷甚至怀疑这货是捡来的,甚至不具备纯正匹格血统。
在曹爵爷调停之下,韦德终于没有和巴克利发生决斗这种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玩命买卖。这笔巨大的收获,哪怕一人分个三分之一,都足够每个人赚个盆满钵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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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英雄归来
收拾妥当之后,三人总算下山了。
双足飞龙那夸张的重量哪里是巴克利扛得动的,韦德更没那劳力。于是这买卖只能落到曹爵爷这个高贵祭司的肩头上,实际情况实际分析,不一定身为高贵的祭司老爷就不用干粗活。想到这双足飞龙从头到尾的价值,曹爵爷也没有什么好抱怨的。
龙晶就不多说了,那可是七阶魔晶。等回去找到了工具,把这一身龙鳞给剥下来,那就是超好的软甲材料,一般的箭都射不穿。就双足飞龙这体形贡献出来的材料,可以把三个巴克利尺码的壮汉武装到肛门。
按照曹爵爷利益均沾的分配法则,龙蛋嘛,就属于布莱希村了。那些魔晶,就交给黑豹帅哥韦德了。至于这双足飞龙尸体的利用价值,一人一身皮甲那是没得跑,多出来的还可以给村子里面留一身,这样以后在培养这小双足飞龙能够让它嗅到味道,增加点亲切感。
韦德对这种利益的分配没有丝毫的意见,如果不是这个祭司老爷,自己这一条小命就已经交代了。现在怀里的几颗魔晶还撞得叮当作响,这事情的发展让他觉得如梦似幻的。
老实巴交的韦德压根就没想到自己会有这样的运程,摇身一变就顺利的当土豪了。魔晶从来都有不少的人类商旅团来这边大肆收购,再多都供不应求。虽然在那些精打细算的奸商手上魔晶价格不会达到太高,却也不菲。
这勇士出发之前就没打算活着回去,为了爱情如此执着,真是可歌可泣的一条汉子。虽然临死的时候突然很不想死了,但出发的时候的的确确是可歌可泣的。
傻.逼。巴克利一脸认真给出了自己觉得很中肯的评价。
抱着一颗双足飞龙蛋,巴克利嘴都笑得裂开了,完全不顾这玩意儿是从哪里钻出来的。亲了又摸,摸了又亲,一颗蛋上全是他亮晶晶的口水,就像是他自己拉出来的一样。这龙蛋现在的恶心程度,让韦德都不敢摸上一摸。
巴克利浑然未觉,一脸的志得意满,这是毫无疑问的大丰收!这甚至已经超过了他预期太多太多了。双足飞龙骑士,那可是翱翔在长空下威武不凡,有着七阶的超阶魔兽作为坐骑的蓝天英豪!哪怕这坐骑没什么强力魔法只会吐吐口水,那也比没有强,恶心死人也是不错的选择。
双足飞龙獠牙利爪的肉搏能力在七阶魔兽当中都非常的霸道,唯一的缺陷似乎就是它叫声难听了一点。这难不倒巴克利勇士,他已经打定了主意,一定要在小时候把双足飞龙的声带给掐了!使之变成一头冷酷得像是米高佐敦雪山一样的另类双足飞龙,巴克利腹黑的打算和计划让曹爵爷和韦德两人都不寒而栗,这货的虚荣已经达到了一个变.态的程度。
匹格族历史上都未曾有过这种强大的飞行骑士。巴克利联想到所有人都得抬着脑袋仰望自己,一脸的怪笑,简直太霸气了!
巴克利甚至忘了一个重点。不知道是吃不到葡萄嫌葡萄酸的心理,还是其他什么原因,韦德提醒了他。韦德一阵貌似不经心的感慨让已经把“史诗匹格”和“传奇巨林”等头衔扣到了自己脑袋上的巴克利傻眼了,双足飞龙两百年才能成年,等到能驮着贱躯颇重,足足达到了千磅开外的巴克利驰骋蓝天,只怕那会是自己孙子才能看到的美好画面。
孙子?两百年?在得到曹爵爷这知识渊博的祭司老爷证实下,巴克利差点没有崩溃!两百年后那时候自己是什么模样?只能让自己孙子飞上蓝天的时候家祭无忘告乃翁。
韦德又无意间表示,要是换成他这样体型匀称的黑豹勇士,那哪怕只是二三十岁的未成年双足飞龙都有可能驮得上天。
这种说法是合理的,只是黑豹帅哥在说这话的时候眼睛红得吓人,喘出的粗气都汇成了两道白龙。这是典型害了红眼病的表现。
没门!一贯嘴硬的巴克利断然打消了对方的意.淫,发誓自己一定让自己孙子刨出自己的骸骨,背着飞上蓝天!
据韦德所说,他是偷跑出来的,除了寻短见没有其他的想法。现在也不知道还能干什么,于是他现在干脆打定主意,准备做曹爵爷的追随者。
这种决定被巴克利视作是色迷心窍,如果不是指望祭司老爷的号召力给他找媳妇儿,追随个屁,估计这小子老早跑没边了。
韦德则固执的坚持,自己这条小命就是曹爵爷捡回来的,就算是刀山火海,自己都不走了!哪怕得知这祭司老爷现在就住在诅咒之地,韦德也只是咬了咬牙,根本不打消念头。
诅咒之地的名头吓得倒愚昧的人,却吓唬不了好汉。这个说法深得曹爵爷的认同,总算是认可了自己多出一个追随者。
追随者这个习俗,无论是在比蒙帝国还是在那些人类帝国都是存在的,说白了,就是一种个人崇拜的习俗。很多勇士都会选择成为一些大人物的追随者,因为他们相信这位大人会给予他们荣耀。
比蒙帝国最有追随价值的,那无疑就是祭司了。而人类帝国当中,就是魔法师。当然也有武士追随武士的,只是比较少见而已。
“我要真是走了,我才是傻.逼。”韦德心说,他和巴克利较上劲了。
这祭司的实力韦德也看到了,就算不是祭司,那种强悍的战斗力,一双腿就把双足巨龙给踹死的恐怖角色,毋庸置疑是个超好的偶像型英雄。这无耻的匹格都跟着他混得这么风生水起,自己连这都看不出来的话,那真和瞎子没分别。
到了村口,巴克利不走了。
在他各种暗示之下,曹爵爷无奈的把巴克利怀里的蛋接了过来,然后把把双足飞龙尸体丢地上,顺带着把双足飞龙尖细修长的尾巴递到了一脸贼笑的巴克利手中。
“屠龙勇士巴克利驾到!”
曹爵爷扬声大吼,自己许诺过的事,曹爵爷当然不会赖账。这些对于自己来说,只是虚名而已,曹爵爷不像是斯特恩冕下那一类人。
突然的爆发让韦德吓了一大跳,这吼声洪亮的程度,足以让整个村子人都听见。而巴克利已经装出了一副气喘吁吁操劳过度的模样。即便地上没有拖曳过后的痕迹,但这个画面足以让人能够联想到巴克利勇士拖回这双足飞龙尸体的艰苦过程了。这虚荣的人生如戏,靠的全是精湛的演技啊!
太无耻了!韦德同志眼眶湿润了,这种好事为什么没有落到自己头上?
同时巴克利这种待遇也越发坚定了韦德要追随这个祭司老爷到天涯海角,到海枯石烂的决心。下一次,这种买卖该落到自己身上了吧?看着陆陆续续从村子里面冲出来的人影,韦德好是羡慕。
他无法遏制的幻想,若是主角是自己,这故事如果发生在自己的部落。别说是部落里面的美女随意挑,就算是其他潘瑟族豹人分支的部落都会争先恐后的来自己的部落提亲!英雄难过桃色关,这一说法在韦德勇士的身上表现得非常贴切。
屠龙勇士巴克利的归来,让整个布莱希村陷入了绝对的狂热和疯狂。
六百多村民把整个村口堵得水泄不通,曹爵爷和韦德两人已经被挤得看不见人影了。在这些身高普遍超过三米的巨林野猪人的面前,他们太渺小了。就连村子里老奶奶挤过来的那种势头,都让他们联想到人类帝国威名赫赫的重装骑兵冲锋。
“好小子,当初你一生下来我就知道你不是一般人,我老约瑟果然没有看走眼!”一个肌肉遒劲结实的巨林老勇士用力的拍着巴克利的胸口,拍得震天响。
巴克利憋着体内翻涌的气血回以矜持的笑容,老约瑟的手劲不轻,这老家伙年轻时候也是族里排得上号的猛.男。
“巴克利!你太帅了!你一生下来我就爱上你了,我这辈子非你莫嫁!”这是狂热的巨林小村姑们的狂热吼声。这些淳朴的村民就连激动都只会这么单调的旋律,真是让外围冷眼旁观的两人感触颇深。
搏杀青眼蛮牛在前,闯龙潭屠双足飞龙解决村子的麻烦在后。
曾几何时在村子里面的丑小猪,出了名的坏小子在今天完成了华丽的大转身,成为了族里面的超级大英雄。
“匹格之星”、“巨林骄傲”等等一系列的外号已经飞到了巴克利的脑袋上,一直保持着那矜持含蓄的笑容,被众星捧月的巴克利感觉自己脸部肌肉都抽筋了,现在想严肃点都恢复不过来。整个人云里雾里,如同轻了几百磅,不用双足飞龙,他几乎都要飞上蓝天了!
一群村民对着那双足飞龙一阵指指点点,讨论着这畜生的凶猛程度,以前可没有机会让他们能够这么近距离的观赏这种强大的超阶魔兽。几个胆小的孩子偷偷的摸了一把那坚硬的鳞片和利爪,随即又躲到了自己父母身后偷着眼瞧。
这个为害乡里的恶魔,终于被就地正法了,这让村民们兴奋的欢呼声一浪高过了一浪。
这些单纯的巨林族人们甚至都没想想,要是巴克利真这么厉害,那之前这货为什么之前不去屠龙,还要等着神殿骑士的到来?
当然,这已经不是他们现在关心的重点了。有什么能够比族里面涌现一位足以动摇帝国的勇士更让他们自豪和骄傲的?
就算是在这深山老林隐居再多年,他们骨子里流淌的好斗和荣誉的血液却永远不会冷却。这就是一个英雄族群藏在心底深处的内涵,只有在合适的时候才会让人察觉出他们的狂热。
拥挤的人群中间,苏珊大妈在一脸担忧的翻动着巴克利身上的破烂皮甲。这货身上的血迹吓人,其实都是自己涂鸦的,那些伤口并不深,都已经结痂了。
苏珊大妈的眼神又在人群中慌乱的寻找着,终于看到了被挤到了角落上的曹爵爷,那如释重负的叹息表情让曹爵爷一阵感动。
无论是大妈关切的眼神,还是村民们的狂喜。曹爵爷这一趟奔波都值了!
第十五章 尔虞我诈
苏珊大妈再睿智,也不过就是一个寻常的淳朴妇女,自己的儿子是不是屠龙英雄,这她一点都不关心,只要自己儿子平平安安就比什么都好。天下之大,却有哪个母亲不是这样?
现在巴克利还能虚荣一下,只怕回家了也没有好果子吃,大妈院落里面的藤条同样不是浪得虚名,在皮开肉绽之后巴克利大概会明白村子里武力恐怖的不只是藏得很深的曹爵爷。
接下来的几天,可以说是进入了全村狂欢的时刻。各种流水席,各种坝坝筵,村子里的獠牙野猪遭遇了多年来最大的浩劫,就连双足飞龙的骚扰都没能让它们损失太大。毕竟那只有一张嘴巴,而这村子里六百多号人,从个人的胃口上来说比不了双足飞龙,但是胜在数量的巨大优势。
曹爵爷倒是没太多的去参加这种场合,只是吃了两顿,就老实了下来。那种要把曹爵爷肚子给撑破的架势,实在让他有点扛不住了。索性呆在自己的小木楼里面研究神曲和潜心修炼。在和双足飞龙打斗的过程当中,领悟的那首醉酒神曲让曹爵爷对神曲突然有了很大的兴趣。之前没在意是因为自己觉得作为一个独行者,神曲意义不大,但是在集体生活中,神曲的意义不言而喻。
醉酒神曲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肯定是负面加持的神曲。曹爵爷试过这首神曲的威力,只是一次就可以抽干自己一半的真气,相当于是五首祝福神曲还不止,从级别上来说甚至是达到了高阶神曲的范围。
至于神曲伴生的元素力量,曹爵爷出于闹着玩的心思试了一下去调动和自己的真气比较,结果直接被真气同化吸收了,除了壮大了一丁点真气,倒没有什么其他作用。这让曹爵爷在高兴的同时又有点郁闷,郁闷的是元素力量不过如此,高兴的是自己的真气似乎要比这个世界上所谓的元素力量强上不少。可以说是高了一个级别,不然怎么会有这种情况。
醉酒神曲被巴克利知道后,算是被派上了用场,发挥了最大的价值。大家吃得开心的时候,他会央求着曹爵爷在旁边来上一首小曲,让乡亲们感受感受醉酒的滋味。
曹爵爷欣然同意,这种自告奋勇的实验体,曹爵爷倒不会拒绝。结果就是乡亲们吐得昏天暗地,到处都是摇摇晃晃的人影。等到醒了之后,乡亲们都是后悔莫及。那吐的可全是精华啊,还没在肚子里过夜就没了,太浪费了!
布莱希村本来就贫穷而且落后,平素食物来源主要都是通过挖掘野菜,捕鱼甚至是打猎来满足的。像是这几天这样大手笔的杀猪吃肉,是绝无仅有的。满桌全是腌肉,咸鱼,野菜这之类风格粗糙的菜,连酒都没有,可见贫穷到了什么地步。不然巴克利当初也不会去偷曹爵爷的酒,现在要让乡亲们醉醉酒,都只能靠曹爵爷的小曲了。
鉴于这样的情况,韦德就被曹爵爷安排出去跑了趟腿。认可了这个追随者,好歹也要让他部落里面的亲人知道,韦德第一站就是回家去通告一下情况。顺带吩咐韦德卖掉两块魔晶,去买点粗粮和村民需要的物资回来,韦德毫不犹豫的执行了,甚至是毫无保留的执行了。
交了两块魔晶给家里,报了个平安之外,韦德勇士就匆匆离开了。知道韦德成为了一个祭司追随者,整个部落都是齐声赞扬。能够成为祭司的追随者,这同样是一个巨大的殊荣。往往祭司的追随者挑选的都是高阶武士,韦德虽然在这一片有点小名声,但是距离高阶武士,那还有一段不小的距离,在部落的人看来韦德能够这是运气来了。
其余的魔晶韦帅哥一颗没留,全都换成了布莱希村用得上的各种生活物品,几大车的粗粮,甚至还有一些酒水,几把还没开锋的菜刀。他也同样为布莱希村的贫困感到哀伤,连带着和巴克利斗嘴都少了。这种大山里的可怜孩子也不容易,韦帅哥这么心想。
唯一的私心,就是给自己买了一柄三尺长的腰刀。他的腰刀报销了,没有一把武器装点门面,说是一个高贵祭司的追随者实在太丢人了。这腰刀可是人类商人带过来的好货,精铁打制的,比之前那一柄要强多了。
结果拿给曹爵爷一看,直接丢下了两字,垃圾。
这让韦帅哥很不服气,曹爵爷的说法很简单。就指了指那还没来得及用药水浸泡解剖的双足飞龙的尸体,让韦帅哥砍一刀试试,韦帅哥磨蹭了半天最后还是没舍得下手,他已经在这畜生身上吃过一次亏了。
奸商!韦帅哥这样评价卖刀给自己的商人。曹爵爷是从斯里兰卡皇城来的祭司,见多识广、知识渊博那是肯定的,韦帅哥毫不怀疑。
这颇有点冤枉人类商人的味道,曹爵爷是从高度文明时代走过来的猛人,这种粗糙的精铁武器怎么可能看上眼?
得知这个村子出了一个屠龙的匹格,几个人类商队立即千里迢迢的赶了过来,想要高价收购双足飞龙的七阶魔晶和尸体。他们此刻丝毫不顾忌诅咒之地的威名,可以想象他们是多么的唯利是图。在金钱叮当作响的时候,危险算什么?何况商人都不笨,这是孕妇杀手诅咒,自己一大老爷们儿怕什么?
他们开出的是让布莱希村村民难以想象的天文数字,足以让所有村民大步流星从贫下中农奔向小康的巨大财富。
村民们当然心动不已,只不过他们的道德操守非常之高。不是自己的东西,他们不敢做主。巴克利都只能看曹爵爷脸色,他好歹还有点良心,没有一个人大包大揽,告诉了村民们实情。把自己的个人屠龙光环弱化了一点,但也仅仅是一点而已。
但对外人就不同了,依然还是巴克利勇士孤身闯龙潭的说法,再无其他相关人士。曹爵爷?韦德?那是谁?巴克利胸口拍得震天响,自己没听过。区区一头双足飞龙,巴克利声称自己完全不需要人帮助也能干掉一窝。
可想而知,这个传奇故事很快会通过这些足迹遍布整个比蒙帝国,甚至遍布整个人类世界的商队们流传出去。屠龙勇士巴克利将会成为无数吟游诗人UU小说的主角。
巴克利的小算盘打得叮当作响,最近他脸上的笑容都少了,非常的严肃。说白了就是在装逼。屠龙勇士哪会成天嘻嘻哈哈的,那多不正经,这种完全不同于山野村夫的智慧让曹爵爷再度刮目相看。
曹爵爷想都没想就拒绝了这巨大的交易,他的眼界显然和淳朴的村民们不一样。对于帝国从来不限制魔晶之类的交易和出口,曹爵爷一直以来都表示很不理解。
虽然这和比蒙帝国的贫穷分不开,但这也是无比愚蠢的开放式买卖规律。魔晶在炼金制造业发达的人类国度稍微加工就是魔法武器,转过头来就能要了比蒙勇士的小命。这等同于是出口高级军火原材料给千年老对手,无论如何曹爵爷都接受不了。现在逼于无奈的阶段,卖点中低级魔晶什么的,曹爵爷能接受。但是以后,别说是中低级魔晶,就算魔兽粪便都休想从他手上买到。
当然,交易还是有的。曹爵爷用双足飞龙的血液和人类商队做了个生意,商人们用他们的特殊药水帮助解剖双足飞龙,制成皮甲,报仇就是双足飞龙的血液,仅此而已。
至于双足飞龙的肉和骨头,曹爵爷说什么都不卖。这让人类商队非常郁闷,如果不是得知这个怪咖是个祭司,他们甚至以为曹爵爷是自己的同胞。太精明了,一点都不好忽悠。
白跑一趟显然不可能,所以人类商人最后还是悻悻的接受了这个交易。七阶魔兽的血液,虽然不多,也算是不错的炼金材料了。那些魔法师也愿意出大价钱来采购,因为这是制作魔法卷轴的必备材料,自己只是付出点药水,总归有得赚。
双足飞龙肉?再差那也是亚龙肉,老子就算是请乡亲们开开洋荤,也不会便宜了你们这些狗日的。龙骨汤,那应该也是大补。曹爵爷的小算盘也打得劈啪作响。
巴克利知道了这些,差点没有嚎啕大哭。他那里想过双足飞龙的血还值钱,当初为了证明自己的勇武,双足飞龙的血可没有少往自己身上抹。从他的巨大身材来看,就可以想象浪费了多少双足飞龙的血液。
曹爵爷最后只挤了一个瓶子的蓝色血液,密封了起来。而就这一瓶子血液,就让这些奸似亡灵的人类商人干了这么多活,巴克利觉得自己太浪费了。
其实这一瓶子的双足飞龙血也不少,因为这瓶子是巨林野猪人用的日常容器,尺码会小吗?曹爵爷还觉得这买卖亏大发了,只不过也没办法,谁让这些技术掌握在人类商队的手上?村子里没人调制得出那种软化魔兽尸体的药水,连解剖工具都没有趁手的。就几把菜刀,哪怕全砍缺了也处理不了这尸体。
最后人类商队走了之后,留下了三身皮甲。曹爵爷一身,韦德一身,巴克利一身。本来足够多做出一身正常尺码的,结果一点没剩。人类商队还算厚道,没有贪污。只因为在一群膀大腰圆的巨林壮汉环视之下,他们不好贪污。材料损耗巨大主要是因为巴克利,他的身材本来就是超大号尺码,眼光还特挑剔,工艺还特讲究。什么鳞片要对称,软甲样式要最流行的样式……这之类的要求浪费了不少。
曹爵爷假意吩咐韦德拿着双足飞龙的魔晶送往神殿,去回报一下布莱希村的工作。在人类商人的密切关注下,韦帅哥拿上魔晶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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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全村大会
这些人类商队在和周遭比蒙部落的货物交换中都表现得非常奸猾,不辞千里赶来诅咒之地谈生意,已经说明了他们是胆大贪婪的人。
别人没注意到一些细节,并不代表曹爵爷没有注意到。双足飞龙魔晶取出来的时候,那些人类眼中闪动的贪婪目光让曹爵爷不寒而栗。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这个道理,在哪里都是中肯的。
曹爵爷对这些家伙特别上心,所以他们私下里的一些小动作在曹爵爷火眼金睛下也被看得一清二楚。
几个仿佛是商队护卫的佣兵打扮的家伙借着拜会村民这样的借口,在村子里晃悠了几个来回,他们的目光几乎都停留在一些可以从外面轻松潜入村子里的地方。
这布莱希村本来就不是什么战略要地,生活在这里的巨林猪人虽然是英雄族群,但早就和外界脱节了。村子的防卫也只有巨林野猪人的身躯而已,要潜入进来的缺口比比皆是,根本不用大费周章。
曹爵爷清楚得很,如果不是村民们一看就知道非常悍勇,只怕这些人类商队的武装力量早就直接动手抢了。双足飞龙魔晶这样的宝贝可以让任何人心生歹意,对于唯利是图的这些人类商人,更是如同美酒之于酒鬼一样的吸引力。
巴克利以受之有愧这样匪夷所思的理由,把魔晶的拥有权上交给了曹爵爷。对于这魔晶的用途,曹爵爷也有自己的打算。
所以开采出来的第一时间,曹爵爷就私下对韦帅哥面授机宜。送给神殿,那只是表面上的说法而已。这是刻意当着那些商人的面说的,曹爵爷的用意自然不言而明。
韦帅哥前脚一走,商队的几个佣兵紧跟着就说自己在这里身体不好,仿佛是受了诅咒的影响,他们向负责人申请要到外面等候。不少村民还非常内疚,一个劲的嘘寒问暖,他们以为真是村子里的诅咒把这些人类佣兵给影响到了。
唯有曹爵爷心里冷笑不已,这些家伙真当自己是孕妇了?倒是生两个出来瞧瞧。他们这是上钩了,想要暗度陈仓去追杀韦德才是真的,这些佣兵当中也有几个身手还算不错的家伙,可以想象他们是打算做掉孤身去送魔晶的韦德。
在大草原上追逐豹族勇士韦帅哥?这是一个伪命题。曹爵爷丝毫没当回事,韦帅哥本人更是轻蔑无比。
在这场不为太多人所知的追逐途中,韦帅哥的屁那些人类佣兵吃了不少,但韦帅哥的体毛他们却没摸到一根。韦德的行进方向确实是朝着斯里兰卡而去的,做戏必须要做足。但以他对这一片地域的熟悉度,要整这些外地人太简单了。跟在他屁股后面,草地沼泽这些险恶地形都只能算是小儿科,时不时的被草原上飘荡的野兽甚至是魔兽关怀慰问一下更是让这些人类佣兵苦不堪言,最后他们没有悬念的跟丢了。
等到韦帅哥潇潇洒洒的驰骋了一圈回来,都是半个月后的事了,没有什么意外发生,估计那些家伙也是死心了。饶他们奸似鬼,也只能喝喝曹爵爷的洗脚水。想打七阶魔晶的主意,又哪里是那么容易的?
双足飞龙蛋这种更值钱的东西因为太过关键重要,也被曹爵爷藏得死死的,放在苏珊大妈后院的地窖当中。
一切都非常顺利,在人类商队走后,小双足飞龙破壳而出了。它第一眼看到的不是虚荣的巴克利,而是到地窖搬猪饲料的苏珊大妈。小家伙对苏珊大妈非常有亲切感,就如同是见到了自己生母一样,跟在苏珊大妈脚边,一对爪子跑得非常卖力。现在的它连翅膀都还张不开,就如同是一只长相丑陋的无毛怪鸡。
小双足飞龙被曹爵爷赐名为“旺财”,这是一个非常有乡土气息的名字。但是这样的名字却掩盖不了这小畜生天生的凶残,除了苏珊大妈之外,它谁都不买账,性格和智商都非常的彪悍。
尤其是对巴克利这个干哥哥更不客气,第一次见面就送了巴克利一圈牙印子作为认亲的纪念。然后每次见面都保持着这个优良的传统,任凭巴克利怎么亲近都无济于事。
这不但让曹爵爷差点笑出内伤,更让他对高阶魔兽天生就有趋吉避凶这个本能的说法予以了高度肯定。巴克利肯定不会关心这个干弟弟到底想什么,他只想用最快的方式把它变成一头足够壮实的凶兽,这居心叵测毋庸置疑。
试了几次之后,巴克利只能暂时放弃。那些传说中的御龙骑士和巨龙签订元素契约的本事巴克利没有,曹爵爷现在也弄不出来。巴克利自然也就没办法和旺财心灵相通,这无奈的现实问题让巴克利近来很容易伤春悲秋,敏感得像是一个诗人。这种看得到却吃不了的诱.惑,往往是最折磨人的。
经过了这些小插曲之后,曹爵爷没有歇下来。对于村子隐藏的危险和担忧让他一直在盘算着如何才能从根本上改变这种在群山之间生活的巨大危险,就算抛开那该死的诅咒不说,一直让村子里人口上不去的,还有来自于魔兽的威胁,以及食物的短缺等等问题。
那些不时从山里流窜出来的魔兽,是对村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有最直接威胁的情况,双足飞龙就是最为严重的一次。以往最多也就是一些地面魔兽撞过来,凭借村民的彪悍无畏,基本上都能解决,只有一些特别难缠的魔兽会制造出伤亡事故。
可谁也不敢保证类似于双足飞龙这样的情况不会出现第二次,所以这个问题是现在以村支书自居的曹大人近来主要研究的方向。
把村子里里外外走了个遍,曹支书非常惊讶的发现,村子外围连一个陷阱都没有。这个情况太离奇了,既然明知道山里魔兽威胁巨大,这些村民的神经是不是太粗了一些?连个陷阱都没有,这完全不符合生活在山里的实际情况。
不是说狩猎也是食物主要来源之一吗?那他们是怎么狩猎的,曹支书非常疑惑。
“靠我们的勇武!”
“靠我们的手里的长枪大棒!”
“只要跑得快,有时候还是能够追得上的,运气好的时候也能蒙上一头!”
听着村里面年轻小伙这种不假思索又理所当然的回答,还带着“谁不知道谁傻.逼”的那种语气,曹支书震惊了。
就靠两条腿大奔和人手一杆沉铁木长枪的标配漫山遍野的去追杀魔兽,这是曹支书不敢多想的,多想一分钟曹支书都害怕自己脑溢血。傻子也知道四条腿的魔兽跑得有多快,巨林野猪人虽然身高腿长,但要和这些魔兽玩躲猫猫,那能有什么优势?
“我们人多,一呼百应。一个人打不过,还有其他人。”
“残疾魔兽偶尔也会遇上,也有速度不那么快的魔兽。”
“陷阱机关那种人类盗贼玩的卑鄙玩意儿,咱巨林勇士不屑玩。”
这些不思进取的原始回答更让曹支书痛心疾首。
不屑?那是不会吧!最简单的陷坑能有多难?这些憨货就没一个去想这个问题吗?只要足够深,足够陡峭,就算是一些中阶魔兽掉进去了也只能在里面干瞪眼!
曹支书愤怒了,召开了自己来布莱希村后的第一次全村代表大会。
因为击杀双足飞龙事件中曹支书也功不可没,所以他在村里的人气也渐渐的高了起来。这些山里汉子们就是这么淳朴,只要你为他们着想,为他们考虑,哪怕是微不足道的一件事都能够打动他们,更别说是冒着生命危险去屠龙了。而且参与屠龙的曹支书还是一个“脆皮”祭司,在村民看来自己一枪可以捅三个的弱小存在。这样的弱小存在能有那样的勇气,这也是让村民们很敬佩的。
近来越来越多村里的小伙子喜欢在曹支书屁股后面转悠了,因为他们发现这村支书非常有想象力,也特别有意思。
曹支书本人更认为是自己托韦德带回来的酒的缘故。每天支书大人出门都会灌上满满一皮囊,他又不像是以前那些祭司一样喜欢端着架子,只要高兴了,那些巨林小伙子要喝上两口酒太容易了。比蒙男人没有几个不喜欢喝酒的,不喝酒的也只是因为喝不起酒。
第一次全村代表大会没需要巴克利的号召就顺利的召开了,全村人都参加了。主持会议的曹支书用严肃的态度和苦口婆心的语气阐述了“安全生产重于泰山”这样的全新理念,批评了村里年轻人不思进取安于现状。谴责了他们不但一个劲的原地踏步,甚至还有逆水行舟味道的堕落倾向。
村里有史以来的第一勇士,屠龙英雄巴克利也同样曹支书言之有理。表示曹支书要做出一个足以影响村子长远未来的英明决定,而大家伙都应该无条件的选择支持。
自从巴克利成为“巨林骄傲”后,就连言辞之间都有了非常大的变化,动辄就是古今中外、张口闭口都是圣贤伟人之类的独特口吻。
与会的外族同胞,潘瑟族黑豹勇士韦德,也在会议中间以应邀嘉宾的身份分享了这片土地上其他部落各种各样的捕猎方式。他用团队配合的模式痛斥了村民们的个人英雄主义;以动头脑多思考的精神不断的贬低村民们纯粹依靠天赋作战的落后思想;甚至还用其他部落捕猎的成功率和村民们那低得丧心病狂的成功率做了一番比较。
韦德勇士的一番长篇大论掷地有声,可以说是会议的一大亮点。那铿锵有力的话语震撼着所有村民的**和灵魂,前排的部落长者们甚至被他喷了一脸的唾沫星子。
村里子长期以来狩猎的缺点也显露无疑。这有理由,有观点,有立场,数据干货一应俱全的分析得到了曹支书高度的赞扬,匹格之星巴克利手都拍红了。
村长苏珊大妈在会议最后做了总结,肯定了会议的积极性和重要性,号召大家努力去接受支书大人提倡的先进经验和进取精神。最后发起投票,支书大人的一系列规划和举措获得了全票通过的光辉成绩。
在第二天,村里面刮起了一阵改革进取的狂热浪潮,在曹支书的带头作用下,村子里每家每户都开始加入“我爱我家,安全先发”的运动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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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全民皆兵
这一次全村代表大会的意义在于确定了曹支书对于村子的绝对领导地位,这种号召所有人民主公开的精神让村民们都投身其中,以主人公的精神考虑问题。
曹支书真要独裁的话,那也是同样可以的。只不过曹支书更想要的是积极,主动,自愿。这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族群,要想真正的丰衣足食,依靠一个外人是达不到的。旁人永远只能建议,而不能根本的改变。
而这种新奇的思路和办法,是曹支书现在能够掀起的一个最好开头,也远远不是结尾。让他们习惯了这种模式,集思广益,绝对要比单打独斗更加的有利。一代不行还有下一代,没有付出就没有收获,这也算是曹支书掏心挖肺鼓捣出来的东西了。
“什么是陷阱?陷阱就是能够让猎物一旦掉进去就难以脱身的所在,传统的也就是最实用也最屡试不爽的,陷坑!我只有两个要求,第一,陷坑要够大。第二,陷坑要够深。以猎物跌进去无法再度爬上来为终极目标。保底数据,陷坑直径必须要超过五米,深度不得低于十五米,不能有坡度,直上直下。”曹支书如是讲解。
这种巨型陷坑,一旦成型绝对是有着恐怖的作用,除了真正高阶的魔兽,一般智慧偏低低一点的魔兽野兽掉进去了就没法上来。
“什么是机关?机关就是能够对猎物造成杀伤的布置。我们讲究一个实用,和陷坑相结合就行。在陷坑底部布置上一些磨尖的木刺,一定要足够尖锐,足够粗大,每一根必须磨开血槽。根部要够长,埋好了之后给我用泥土使劲夯实!”曹支书添油加醋的引导着。
这样掉进去的猎物在重力的作用下被刺穿是理所当然的,就算是身强体壮戳不死的,有血槽放血也挺不过一时半刻。魔兽也是血肉之躯,挨打了也会痛,血流多了也会死。曹支书有种感觉,魔兽除了比普通野兽要强悍一点,智慧高一点,有魔兽的魔法之外,也就那么回事。大家都是肉长的,而且比蒙兽人智慧程度明显要比一般的中低阶魔兽高得多,没理由在面对这样的对手的时候还要付出伤亡,这是曹支书不想接受的。
“切记,善于利用连环陷坑,把握之间的距离。大概数据是多少,我发给你们的图纸上面有解释。布置好之后必须要伪装到位,做好所有自己人都看得清楚的标记,这个是重中之重。除了村子里面的人之外,其他任何人都不要告知。”曹支书想了半天,补充了一下。
除了那些来骚扰的魔兽野兽之外,曹支书觉得小心驶得万年船,难保村子以后不会遇见其他的对手。上次的商人行脚商人就给曹支书提了个醒,让曹支书明白这个世界并不是良善之人遍地走的世界。老实人在曹支书看来往往都是吃亏的代名词,阴险腹黑更符合智慧种族发展前进的趋势。而他这个村支书,就有必要让村民们知道这些东西。
随着曹支书开工的口令开始,全民陷入了挖陷坑的热潮当中。天生牛高马大的巨林野猪人动起手来那叫一个麻利,男的专门负责挖坑,女的负责把这些刨出来的泥土掺上水,然后加进去石块,最后夯实。堆砌成村子外围的简易土墙,不一定比全石块结构的墙结实,但却可以在厚实度方面取胜。只不过是几天下来,就达到了曹支书想要的效果。
要捕猎未必需要去山上找,曹支书提出了几个非常狡猾的点子。
村子本来就在山里面,时常都有流窜的野兽魔兽什么的。这些畜生大多都是到处游荡着觅食的,每家每户准备一点剩肉什么的放在陷阱上。那些觅食的畜生鼻子很灵,自己就送过来了。实际操作了一下,效果的确非常好。这种几乎不劳而获就能够有收成的好办法更是让村民们认可了曹支书的睿智,加大了支持力度。
来到村子中间的广场上,遥想前段时间自己被鄙夷的那副场面,曹支书忍不住感概万千。现在情况则不一样了,全村上下老老少少都聚在一边,看着光着膀子露出一身彪悍肌肉的支书大人,目光中多少都带着一点崇敬。曹支书在不知不觉当中已经获得了村民们的信赖和认可,就像是大家庭里面的一员。他既是智慧超群的祭司,又是武力过人的勇士,心肠也着实挺热,给予必要的尊敬那是应该的。
在支书大人的面前,堆放着一大捆一大捆还带着刨木清香的木头棍子。这些都是新近砍伐磨制出来的,每一根都有一米五长短,刻意的削尖了一头,开出了足够深的血槽。
巴克利和曹支书的想法不谋而合,计划出了一个学习班。
见过了支书大人在标枪方面的好手艺之后,巴克利就想学学这种帅气的投掷技巧。而曹支书考虑的是实际情况,巨林野猪人天生就是身材雄壮,力量巨大,对于武技也有浓厚的兴趣。他们完全不惧怕任何的战斗,地面魔兽从来难不倒彪悍的他们。但如果是飞行魔兽,没有地对空的手段那就只能吃瘪。
一直指望着别人来提供帮助是不现实的,最好的方式就是开发出他们天生战士的潜力来,这个方式有很多种,目前比较实用的就是标枪投掷。简单实用,在他们那巨大的膂力之下,只是木制标枪就能够拥有很强的杀伤力。
“看着我的动作。练武之人,讲究的是一个腰马合一!力从脚底起,通过腰部的扭动带到手臂上,要一气呵成!有距离,可以通过助跑来增大惯性和力度。没有距离可以通过以一只脚为中轴脚旋转的离心力来保证力度。就像是这样……”
曹支书一脚踢起一根标枪,一个扭腰就飚出了一道黄光,被吊在三十米开外的一个沙包直接被这道迅疾无匹的标枪穿透而过。沙包只是一声闷响,几乎都没有摇晃。那是因为速度过快,着力点不大,以至于穿透力非常犀利。
曹支书一身怪力着实也惊人,那根标枪余势不减的洞穿了远处一座民房的石墙,响起了一连串乒乓声。曹支书脸色一红,刚想着展现一下手法,却没注意控制力道。但也无所谓了,因为所有村民都被惊呆了,这惊艳的一枪就连不懂的人都能够感受得到恐怖。整个广场上就剩下了那沙袋中沙子滑落的细微声响。就连啃着粗粮窝窝头的旺财,一双眼睛也直勾勾的盯着霸气的曹支书,半晌没有回过神来。
有了一次示范,曹支书几乎没有劝导,就让全村人都表示要学习这种战斗的手法。这里是山里,粗糙标枪的材料满地都是,几乎不用花钱。巨林野猪人骨子里尚武的因子不用多说,这一手中远程攻击手段也引起了他们极大的兴趣。
曹支书也挑选了几个枪棒教头,几乎全是老成持重的老一辈巨林勇士。曹支书细细的教授了他们技巧,如何握枪,如何发力,如何在投掷的时候加上旋转。
他们在其他方面脑子不特别灵光,但对这种攻击技巧上手得倒是挺快。几个教头一会功夫就已经能够依靠自己一身蛮力投出在五十米之内都有巨大杀伤力的标枪了,就是准心差了支书大人很多。
这完全不是问题,现在只要掌握了方式方法就行。准心这东西只能依靠无数次的磨练去感受,每个人发力的细微之处和轨迹都不相同,只有建立在长期的磨练之上才能让所有人都有一手标枪绝技。
巨林野猪人每天的生活其实非常简单,除了喂喂牲口,挖挖野菜什么的就没了,他们又不从事农耕,每天的时间多得数都数不清。而且这个族群也有着执着的精神,一根筋的练习这绝技,迟早都是人手玩得一手好标枪,包括妇女同胞。
支书大人甚至已经看到惊人的一幕,一个巨林女同志一枪飚得四十米外的沙袋弹起一米多高直晃荡。这蛮力也不一般,货真价实的能顶半边天。假以时日,全民皆兵不再是遥不可及的梦想,那时候他们标枪的射程将会更远,也更有威胁!
支书大人定了一个死规定,每人每天都要花一个小时磨练这门技巧。小孩子也要加入这个行列,但是必须在家长指导下进行。教育要从娃娃抓起,曹支书很了解这个道理。
每天花费一小时,安全生活一辈子。曹支书这样的说辞没有人不赞同。
巴克利和韦帅哥两人早就跑到一边去勤学苦练了,这两个家伙早就对这手技巧眼馋得紧,支书大人的指导对于他们来说已经非常清晰了。
曹支书不知道的是,在这个世界上,武技的重要性和隐秘性都达到了一个匪夷所思的程度。哪怕就是一点小技巧,都会被很多家族部落视为不传之秘。无论是人类还是兽人,甚至其他的种族尽皆如此。
像是他这种不藏私的风格,简直是难以想象的。要知道,很多很细微的小技巧,都要无数次的运用总结才能得出来,都是非常宝贵的财富。人类帝国也是有以擅长标枪闻名的军队,训练课程那可都是绝密。
曹支书是个异界舶来人,同时也是一个竞技运动的超级发烧友,标枪也是竞技运动之一。技巧嘛,太容易查了,一个念头的事而已,上个网什么的就能查到不少的技巧。这种得来全不费功夫的技巧,传授给别人对他来说完全没影响。
曹支书揪着旺财的顶花皮提到面前就是一阵阴森森的狞笑,让这小畜生颇有点不满。但自从这小畜生被他踹过几次之后,对他是说不出的客气。
看清楚了面前那张狰狞的脸之后,旺财一个劲的点头哈腰,仿佛在讨好支书大人一样。超阶魔兽的智慧在它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小是小,旺财的狡猾程度却真不逊色于它的便宜干哥巴克利,典型欺软怕恶。
看到小畜生这副嘴脸,曹支书都不得不猜想苏珊大妈家的饲料是不是有什么祖传的秘方,不然喂出来的东西为什么都这么狡猾。曹支书浑然忘记了自己这段时间吃的也同样是苏珊大妈家的大锅饭,而且他同样也狡猾无比。曹支书只在心里打定主意,自己今后要是有后了,一定要送到苏珊大妈家里好好培养改造。
曹支书对这小出生什么时候才能派上用场没报什么浓厚兴趣,如同韦帅哥说的,说不定真要等到自己孙子辈去了。所以他才会兴起这样一个全民皆兵的思路,求人不如求己。自身强大起来了,才能不被别人踩在脚下,曹支书本人一贯都是这样的风格。但是旺财身上也不是没有利用价值,好歹这也是超阶魔兽的种。
“旺财啊,你不知道我有多对不起你啊!小小年纪就让你认贼为兄,干掉你老妈的成了你干哥哥,命运幽你这一默千万不要放在心上啊。你不是根正苗红,就算乡亲们要吃了你都是能够理解的。千万不要误入歧途哦,不然到时候哥哥我都保不住你,无论发生什么情况,都要坚持自己的革命立场,这非常重要!”曹支书不知道是犯了什么病,语重心长的说了一番旁人都未必明白的话。当然就更别说旺财了,小畜生还在一个的点头哈腰。
教授全部村民标枪这种中远程攻击,支书大人可以说是用心良苦啊。而如果知道他的假想敌就是旺财的死鬼老妈,旺财就不会奇怪他这番教导了。
当初旺财的死鬼老妈来这打秋风,干那杀人越货勾当的时候,村民们除了砸砸石头,完全奈何不了它,而砸石头和帮它饶痒痒差不多。但如果之后还有双足飞龙来呢?迎接它的是几百杆势大力沉怒射的尖锐标枪!
标枪啊!看看那多深的血槽啊!几百杆啊!这些彪悍的村民这么卖力的一丢啊!
什么时候再把旺财的毒液或者土配方的毒.药什么的往上一抹……啧啧啧!别说是双足飞龙了,就算是真正的巨龙不注意进入了射程,一不留神都得身染花花绿绿的剧毒,然后变成刺猬“哐当”一声拍地上!
那画面太残暴,腹黑的曹支书都有点不敢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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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无所不能
多愁善感的曹支书现在以为自己只是在教村民们自保,肯定没有想到他这些举措在今后培养出了一个多么恐怖的战斗民族。
巨林野猪人这种天生的好苗子,半大小子就已经是合格的战士了。他们曾经的光辉历史不用多说,哪怕在这深山老林当中,倒在这些早就疏远了格斗技巧和战斗的巨林野猪人脚下的魔兽就不知凡几。依靠天赋身体就达到这种程度,那岂是一般种族可以比拟的!搏杀青眼蛮牛的巴克利甚至连狂化都没有学会,货真价实是靠拳拳到肉搞定的。而巴克利这肥货今年才多大?才十九岁!
腹黑的曹支书还嫌不够,对于这些淳朴的村民,他有着近乎伟大母爱一样的关怀,怎么爱他们都不嫌多。曾经曹支书接受过的军队的那一套纪律和团结,几乎都不用曹支书来提倡。他们天生就很团结,是血浓于水的同胞。至于纪律性,只要他们认同你,那刀山火海都跟着你走,你说打东他们绝不会戳西。
这是事实,现在的曹支书享受的就是这种无条件信任的待遇。无论是教他们战斗技巧还是下狠手,耍花招,他们都在飞快的接受。
没几天时间,所有村民造型都有了新的变化。短短的几天时间当中,他们已经弄出了不少的标枪,现在每个人标配就是背上背着五根一米五长短的标枪。这种长度和重量非常的适合他们投掷,都是曹支书仔细计算和研究的。
若是不清楚村子里变化的人走进来估计会吓一跳,这种威武不凡的打扮就像是一群彪悍的匪徒,男男女女都一样。而且还有演变成新潮服饰的趋势,自从巴克利那天无意中这么装过一次逼过后,第二天这种打扮就如同雨后春笋一样冒出来了,挡都挡不住。要是再多给他们一些时间,曹支书甚至怀疑他们会不会把自己武装成刺猬。
“记住了啊,无论遇见什么魔兽,或者遇见不坏好意的敌人。开干之前都先别主动拉近距离,尽可能多叫点人手,先在有效射程一通齐射。有多少射多少,他们能扛过去不死,再依靠肉搏来一锤定音。”这个指导方针简单明了,大家都能明白。
“以后多买点瓶瓶罐罐什么的,没事就让旺财吐点口水什么,全给攒起来。每家每户至少要保证一罐的量,要是有什么人来找晦气,先往枪头上抹点再说。”还不满月的旺财因为支书大人的这一句话,在这一刻起被全村人当做了战略储备资源来对待。
就巨林野猪人用的那些瓶瓶罐罐的容量来说,旺财以后注定任重而道远的,成长的过程也绝对非常的艰辛。
严格来说,双足飞龙的毒液都不能叫毒液,更适合叫做腐蚀酸液。因为那具备的是超强的腐蚀性,量多是会致命,那也是腐蚀死的而不是中毒死的。现在韦帅哥身上还有的那些斑点就是最好的佐证,可这绝对不影响其战略意义,只要利用到位,一枪射进去,这腐蚀也是由里到外的,痛也痛死人了。
各种简单有效的小团队配合什么的,也是被曹支书一股脑的传授了下来。村民们也都在按部就班的学习,成立的学习班的课程也被曹支书要求尽数记录,通过实践去熟悉和掌握。
村民们不明白,但是曹支书自己清楚,这都是按照训练大头兵的模式在潜移默化的改变他们。
只要有足够的时间,曹支书敢肯定,就算是一个千人团的军人,只要不是王牌精锐。要和这彪悍的六百村民干上一场,估计都只能爬着跑,别说是那些落单的魔兽了。
这么严格,也仅仅是因为曹支书很有居安思危的意识。要是有足够的条件,曹支书恨不得用精良的装备和各种阴险腹黑的思想把所有村民的**和灵魂都给武装上!
一个无意,曹支书发现苏珊大妈喂猪的那些裹着不少泥巴的东西非常的眼熟。洗干净了一看,竟然是马铃薯,个头特别大。
据苏珊大妈说,这玩意儿天生就是猪饲料,只能用来喂猪。这种长在泥地的疙瘩以前有人试过去吃,非常涩口。除非是快要饿死人了,不然没人吃。问了一问,这东西在这漫山遍野都是,差点没把曹支书给吓一大跳。
曹支书笑了,神神秘秘的说以后大家有好东西吃了,大妈只以为他是开玩笑。结果曹支书传授了大妈一手炒菜的技术,用了一些油就把那些猪饲料弄出了一桌子菜,土豆丝,炸薯条什么的应有尽有。
大妈一脸可惜油的表情让曹支书郁闷了半天,但等大妈尝了一口之后,大妈一时的思想非常极端而且危险。她忽然很想把家里的猪都杀了,这么好吃的东西这么多年全被猪给糟蹋了。以前村民们想过不少的方法来摆弄这些土疙瘩,却都因为这些土疙瘩不好料理而放弃了。
曹支书只能说是这个远离红尘太久的小村子烹饪手法太粗犷了,甚至可以说原始。洗干净了连皮都不削,还不切片,就丢锅里煮。这些大土豆的个头那么大,煮很长时间都不一定能熟透,当然涩口。
还好这玩意儿漫山遍野都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挖了又会长得满满的,这种情况也救了村子里那些獠牙野猪一命。
曹支书的炒菜可是一绝,这种新奇的烹饪手法在这个世界上只此一家,别无分店。简单,但是非常实用。教会了大妈之后,大妈立马开了个烹饪培训班,这成为了改变村子饮食结构的一个重大变革,意义深远得让人叹为观止。
这种一个烹饪技巧就变废为宝的桥段,更让曹支书成为了村子里活神仙一样的存在,在不知不觉当中,这个曾经被他们鄙视得差点精神奔溃的祭司简直成了无所不能的代名词。
现在曹支书一出门,全是村民们发自心里的爱戴和尊敬的目光伺候着,就连不那么虚荣的曹支书都有点飘飘然了,也渐渐理解了巴克利。
双手往背后一背,外八字的步子一迈,微笑的四处点头,曹支书越来越有了领导的味道。
曹支书甚至上山下乡看看还有没有自己可以利用的东西,虽然没能再找到这种量大又天然的饮食材料,但却有了一个让曹支书差点幸福得晕过去的发现。
多翻了两座山,有着成片成片的向阳矮坡,密密麻麻全是烟叶!二话没说,曹支书就滥用职权,调了大批年轻村民狠狠的收割了一大片,回去就开始了烘焙加工。
烟这玩意儿,一直都是曹支书惦记的好宝贝。当初赤条条的来到这里,身无一物,可算是把曹支书给憋坏了。有段时间曹支书还以为自己有生之年都抽不上一杆了,没想到幸福来得这么突然。
曹支书以前就是烟酒都来的**主义青年,因为这两大行为可以让当时半大的他觉得自己成熟有魅力。而烟酒沾身,久而久之也就养成了习惯。
以前曹支书还特地研究过这两大宝贝,所以卷烟和酿酒都是曹支书的拿手好戏,上次让韦帅哥换回来的粗粮,曹支书就正在发酵酿酒。这世界上的酒,对他来说简直就是马尿一样的存在,早就让曹支书决定自己弄点出来了。这事他还谁都没告诉,准备留着给乡亲们一个惊喜。
卷烟的过程倒不复杂,几天时间第一批雪茄就出炉了。当熟悉又带着陌生的味道滚到肺里,烟雾缭绕而起的时候,曹支书仿佛到了云端一样飘飘然。
曹支书这种看上去非常潇洒的抽烟动作也很快成了村子里争先效仿的一个潮流,无论男女老少全都叼着一根乌黑的大雪茄。
经过一段时间的熟悉,这个习惯只是在村里男人之间流传开来了,那种抽的是寂寞的文化理念让习惯了家长里短的妇女同胞们难以融入,辛辣的感觉她们也并不是特别的喜欢。
曹支书对此只是一笑,说只有粗糙的爷们儿才喜欢这玩意儿。
这种说法得到了巴克利的赞同,这货嘴上一般叼三根。一点上火整个人常常看不清头脸,几乎整个脑袋都被烟包着,多了一股神秘感。
等到曹支书窖藏白酒的出炉,整个村子疯狂了。酒水一直就算得上是奢侈品的存在,特别是在比蒙帝国。比蒙帝国酿酒工艺一直都很落后,不但产量低下,而且酒水也不好喝,甚至一般只有大富人家或者贵族才有酒喝。当初若不是敲诈了斯特恩冕下一笔,曹支书连口酒水都喝不上。
又是烟又是酒,差点没让曹支书在这穷乡僻壤走上神坛。
曹支书的烟,是潇洒和寂寞的完美结合,是男人的一种独特气质。曹支书的酒,是让人放荡不羁忘乎所以的极品饮料。
有幸喝过从外面换来劣质酒水的村民们被白酒的醇香浓厚给迷得晕头转向。他们没有想过不值钱的杂粮会变成这么好的酒,完全就不是那些劣质酒可以媲美的。只是小小的一碗酒,都能让人飘飘然,劲道也不是一般人受得了的。
窖藏白酒问世,让很长时间没有喝过白酒的曹支书狠狠的醉了一番。
为什么要酩酊大醉一场,曹支书自己也说不明白。有太多原因了,在这个世界上越久,曹支书就越有种想不起自己从前的感觉。在这村子里面的时间一长,他更有了一种茫然,不知道自己到底该干什么。唯一比较有感触的就是,他对比蒙兽人的感情越来越深了。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所以曹支书一直在抓着眼前能够抓到的一切,不愿意放手,害怕这一切会忽然消失,那种患得患失的感觉很难形容。
无论什么情绪,都是需要寄托的。曹支书现在的感情寄托,就是这荒僻的小山村,就是眼前这些淳朴憨厚的村民。
酒醒了,曹支书想了半天,有了一个想要发展乡镇企业的念头。一向很有经济头脑的曹支书还是知道自己学来的酿酒方式有多独到,完全不是这个世界上现在的酿酒工艺能够比拟的。别说白酒了,就是葡萄酒,都是能够炒作出来,然后被无数人追捧的超级奢侈品。
烟就更不用多说了,这玩意儿自带的那种神髓,意味着它是一种独特的文化,无论是实用性还是装逼的功效都别具一格。只要推广得到位,很快就会被大众接受。
钱的重要性,只要不是傻子都知道意味着什么。只要能够搞到足够多的钱,那么要把这个地方打造成社会主义新农村,同时让村民们大步流星奔小康将不再是遥不可及的梦想。
这些都是大好情况,曹支书决定要把这些东西好好的安排个档期来捋一捋,发展成为一个确实可行的路线。
好消息很多,但坏消息也接踵而至。曹支书最不想听到的消息终于来了,老约瑟家出事了。巴克利曾经偷偷意.淫的对象,少妇小村姑约娜流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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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归本溯源
一如曹支书来到这个世界后的规律,他就像是一个没有选择权的怨男。“好日子”这个有着众多情.人的淫妇只有心血来潮了才会翻翻曹支书的牌子,来宠幸他几天,玩腻了立马走人,绝不含糊。而它孪生妹妹“坏日子”才是长期玩弄曹支书**和灵魂还玩不腻的存在,非常执着,甚至对曹支书不离不弃。
当巴克利一脸忧伤把消息传来的时候,曹支书连着抽了几杆烟。这忽然发生的情况,让这个最近欣欣向荣,一天比一天更热火的村子里面瞬间又被一层莫名的阴影给笼罩住了,多出了几许让人压抑的味道。
这段时间以来热火朝天的日子,让村民们都有中快要忘记了身在何处的感觉。
烦人的双足飞龙被干掉,村子甚至还有了一只幼小的双足飞龙,足以成为今后村子的守护神。年轻人们每天干劲十足,把村子建设得越来越好。村子里有了稳定的粮食来源,不用时常的为了食物而顾虑重重,假以时日村子的经济情况将会有长足的进步。
酒这种在传闻中只属于高层人士的奢侈品,也不可思议的走入了每一个平凡村民的家,成了桌上的常客。还有那些一点燃就让人飘飘然的雪茄,就连村子里的长者们都不知道这样的日子,除了沉醉其中之外还需要什么其他追求。
可仅仅就是这一个消息,又把所有人从那不愿意结束的美梦中拖了回来。该来的,始终都是要来的。
一阵阵长吁短叹声中,不少村民的目光也不约而同的望向了苏珊大妈的小院落。因为那里面有着一个另类的热心祭司,自从这个年轻的祭司来到这里之后,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他不但没有怪罪刚认识的时候村民们对他的不敬,甚至还以德报怨。解决了村子里诸多的麻烦不锁,还让一直浑浑噩噩的村民们知道了什么叫做朝气和快乐。
所有的一切,都因为这个年轻人的到来而焕发出了别样的生机。
孕妇杀手的诅咒的悄然造访,这是每年村子里都要面对的残酷事实,它带来的阴影就像是万斤巨石一样压在村民们的心中。千年以来,村民们都已经习惯了这种折磨,选择了默默承受。只是因为那一个遥不可及的预言,一个虚无缥缈的预言。
而仿佛无所不能的曹支书当初一来到这里,就放话说要解除这千年诅咒的激昂身影又被村民们回想了起来。这无疑让众多村民都默默的有了几许期待,人总是需要一点希望的,曹支书现在就是他们能够寄以希望的最佳选项。
可是这个诅咒真能化解吗?没有人知道答案。
来到村子里已经快要两个月了,曹支书也差点快要淡忘了这个诅咒的存在。至少这段时间当中,村子里面有着二十来个孕妇,都没有发生莫名其妙流产这样的事。一切看起来是那么的正常,就难免会让人的注意力有松懈。诅
咒的出现既然无法避免,那么就把给它灭掉,这用得着多想吗?
“走吧,是时候去解决问题了。”曹支书将烟头丢到一边,拍了拍手就朝着院子外面走。
巴克利和韦德两人都有点愣神,刚才还一脸忧伤的曹大人这变化也太快了吧?就算他们两人都以勇士自居,但在听到这种诅咒消息的时候,两人心里多少也有点惶惶的感觉。而曹大人这么干脆利落的表现,总算让他们两人也不再那么讳莫如深了。
避而不谈或者坐在角落里祈祷,永远都不可能真正解决问题。这个道理在这个干劲十足的曹支书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他也仿佛有摆平一切的能力。
“你真别说,曹大人这种时候最酷了!”韦帅哥立马跟了上去,偷偷摸摸的对着巴克利说道。韦德部落里面的长者在谈到布莱希村的诅咒是都是一脸的忌讳,这同样也是所有生活在这片土地上居民一致的表现。不把这种诅咒当回事的人,除了曹支书别无其他。
“那还用你说,我会轻易的佩服人吗?曹大人是唯一的一个。从他刚到这里的时候,我就知道这是我们命中注定的救星。”巴克利一脸不屑的看了看少见多怪韦帅哥,仿佛羞于这种人为伍一般。
若是让韦帅哥知道了曹支书刚到这里的第一难,就是差点被这个恬不知耻的家伙戳死的话,估计韦帅哥会有种把这个匹格给掐死的冲动,这货说的比唱的都还好听。
老约瑟的家里此刻是一片愁云惨雾,别提有多凄凉了。
曹支书的到来总算让这家人有了点精神,老约瑟嘴上叼着三根雪茄,看得出来他此刻抽的忧伤都比平时要多得多。
流产的小村姑约娜脸上有着浓浓的倦意和虚弱,已经睡了过去。这个彪悍的女同胞曹支书记得,之前还挺着肚子在广场上玩过标枪,是个颇为悍勇的女中豪杰。怀孕的时候都不怎么消停,这是对自己不负责任的态度,她当时还被曹支书严肃的上过一堂思想教育课。
动了胎气怎么办?对约娜说的这句话仿佛还在昨天,一想起来,曹支书觉得自己真他妈是个乌鸦嘴。
“怎么发生的?”做到老约瑟旁边,曹支书也点上了一杆雪茄,陪着一起吞云吐雾。
“谁知道怎么就发生了……吃了晚饭没一会,她说疲倦,就先睡下了。你也知道,怀胎六个多月,很容易感觉到累的。然后那该死的诅咒就来了!”老约瑟的手抖了抖,脸上的皱纹也是更深了。沉默了半晌,老约瑟脸上也是挤出了一丝狰狞:“这天杀的诅咒!去他妈的!有种把我们巨林一族杀光了试试看!”
老约瑟的情绪起伏很大,这个曹支书都能感觉得到。
诅咒之地的诅咒,据曹支书了解,并不是每个孕妇都要中招的。如果是每个孕妇都逃不了,巨林猪野人早绝种了。之所以还没有走到那一步,不是因为他们寿命太长什么的。正如曹支书看到的,村子里面同样有小孩子,同样还有孕妇,也就是说还是有人顺利生产的。
这个所谓的诅咒充满了不确定性,几乎没有什么可供寻觅的规律。村民有的怀上了,莫名其妙的流产了。而她们其后还可以再受孕,有可能会顺利的生下来,而有可能还会流产。不到最后,没有谁知道肚子里的小生命保不保得住。
正是因为这样的情况,村民们也从来都没有放弃努力,一次又一次的尝试,所以能够有一些成功生育的例子,勉强延续族群的人口。
在曹支书来之前,差不多已经有半年没有发生过这种情况了,谁想到突然就发生了。老约瑟非常倒霉,这已经是自己女儿的第三次流产了,没有一次成功。
看着别人家蹦蹦跳跳成长的小毛头,老约瑟就说不出的伤心。重复着这种流产的过程,对于女性的身体影响也是非常大的。
曹支书现在也算是对元素有着敏锐的感应,来到老约瑟家后,曹支书就一直在用自己的能力去感应元素力量的韵律。这里一切都很正常,没有任何异常。
哼哼,什么他妈的诅咒!曹支书满心冷笑。
这绝对不是什么诅咒,他现在越发的肯定这一点了。在他来到村子的时候就已经有的一个想法在脑海中渐渐的成形,也激起了他的决心,一定要把这孕妇杀手的谜给破解了!导致村民们流产的,必然是被忽略的细微之处。只要把这个细微之处找出来,那这千年的谜题就要水落石出了!
问了半天,老约瑟还是处在那种语无伦次的情况中,曹支书也就没有继续追问这位老人家了。钻到老约瑟家后院的猪圈里去看了看,猪圈里的刚出生不久的小猪崽比旺财看上去都要肥实得多。
“巴克利,村里有记载这些流产的女子每次流产的资料吗?”曹支书走在回家的路上,心事重重,一直在思考如何摸出这个规律。凡事总有源头,于是曹支书决定从孕妇身上着手。
“没有,流产这种不祥的事,谁会去专门记下来,这不是吃多了吗?记下来有什么用?难道这就能防流产?”巴克利的大嘴一如既往的臭,跟吃了大便一样。
“那好,组织有新的任务交给你。”曹支书一点都不以为意,“你现在马上挨家挨户的去敲门,把每一家的生育情况给我记载下来。无论是顺利生产的,还是流产的,次数,时间,都要给我弄清楚,明天早上我起床之前,我要一份不少的放在我面前。”
“大人,现在已经是晚上了。”巴克利顿时傻眼了,这挨家挨户的去跑,关键是还是去问这个大家都敏感的问题。这可不是屠龙勇士应该干的勾当,巴克利觉得自己真的嘴贱,少说两句不屁事没有吗?
一边的韦德幸灾乐祸的笑了,这死胖子,看他还这么嚣张不。
“我管现在是晚上还是早上,让你干你就马上干,哪那多多婆婆妈妈唧唧歪歪的?再多嘴马上处理你!”曹支书快刀斩乱麻,根本就不给他拒绝的机会。
一扭头,曹支书又盯看住了韦帅哥,道:“你觉得好笑是吗?组织也有任务交给你!”
“你跟着一起,把每家每户牲口的生产情况问清楚,有没有流产,生产情况如何,次数时间一样不少,明天也要放在我面前。”三言两语,曹支书也安排了一个任务给韦德。
看着曹支书大步流星走远,两人都傻眼了。
巴克利很委屈,一个堂堂的屠龙英雄,大晚上跑别人家关心别人的生育问题,亏这个祭司老爷想得出来。
韦德更委屈,自己何尝不是屠龙英雄?你这死胖子还是普查的人,老子普查的是畜生!刚才真是脑抽了,笑什么笑!韦德也觉得自己的窃笑发生在这个敏感的节骨眼上,确实怎么都不像有好果子吃的做法。
曹支书舒舒服服的睡了一个通天亮,什么东西都没有想,全抛到了一边。而两个跟班马仔一晚上可是搞得鸡飞狗跳的,如果不是以曹支书的名字开道,两人大晚上来敲门一个关怀别人家的女性,一个关怀别人家的牲口这种情况,指定会挨村民们一顿毒打。
“大人,我发誓,下次这种买卖就算杀了我也不会去。”巴克利把自己的统计资料拍到了曹支书面前,一脸的不爽。
“哎,这么不识好歹,妇女之友这个响亮的名头都不想要,你还真是傻得可爱。”支书大人一句话就让屠龙勇士眼睛一亮。
巴克利虽然不知道这个称号的含义,但是好歹也是一荣誉头衔,听上去对泡妞似乎也很有帮助。
“可也不用大晚上啊!”巴克利嘟囔着。
“迟一刻都有可能出人命,你说用不用。”曹支书翻了翻白眼。
巴克利不说话了,曹支书的理由无懈可击。无论怎么说,能够帮助同胞,那都是责无旁贷的,他随即便摆出了一脸肃然装酷。
“大人,我也发誓,下次这种买卖我肯定不会去。”韦帅哥觉得祖祖辈辈的脸都被自己丢尽了,他永远忘不了这一夜乡亲们目瞪口呆看着自己的模样。
韦帅哥热泪盈眶,巴克利干的活是妇女之友,那自己是什么?母猪之友?
第二十章 祸从口入
巴克利送来的材料非常的详尽,无论是顺利生产还是流产的情况都非常到位。每个女性对这些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大事都记得非常的清楚,所以理出来并不算太难。
韦德的活,恶心是恶心了一点,但无疑要轻松得多,韦德拿着羊皮卷和猪豪笔完全就没有开张过。所有村民们家里,牲口的生育情况都很正常。
撵走了两个满腹牢骚的家伙,曹支书开始忙活了起来。
他把成功和失败的材料分成了两类,有交叉的单独为一类。漫长的审计和观察,最后却被证实为毫无规律,全是乱的。住在村里四个方向的村民都有成功和失败的案例,所以按照地域来推测是没有意义的。
曹支书只能再用自己熟悉的方式开始列出了各种各样的图表,画出各种各样的横纵轴开始更加复杂的剖析和核对。中间苏珊大妈倒是过来送过饭,曹支书却恍然未觉。
看了看那一副副复杂的图案,苏珊大妈唯一的感觉是心疼。在大妈看来,曹支书的想法和出发点都是很好的,但是要和邪恶的千年诅咒对抗,这确实太不容易了。如果真的那么容易的话,那么多的祭司最后为什么都没能给出一个解决的方案?倒是曹支书的方式方法挺新鲜的,就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写写画画。
其他来这里的祭司,都是近乎相同的举动。到处播洒祝福神曲,这种最具代表性的方式就是那些祭司们的套路。结果他们神曲播洒得再勤,该流产的还是照样流产。
这些前车之鉴让曹支书压根没觉得是有效得解决办法,只有严肃的科学分析,才能找出问题的根源和关键。
不知道抽了多少根烟,地上的烟头早已经密密麻麻堆得吓人了,满屋子都弥漫着一股烟雾。终于,曹支书常常的舒了口气,捏住了一张图表。
这是一张顺产和流产在时间阶段上的体现,只有这一张表,有着让曹支书惊讶的发现。
泛美大陆同样也分为四季,一年同样是十二个月。每个月都是三十天,这是和曹支书原本世界唯一的差别。春夏秋冬特别规律,三个月一轮换,三个月为一个季度的演变。非常规范,不像是曹支书熟悉的世界那样分得那么的细致精准。这个情况,很适合现在曹支书干的统计工作。
无一例外的是,所有成功的人都是在冬季快要结束和春季刚刚来到的时节生产,也就是年底和新年伊始。按照反推,那就是这些在顺产的人,都是在春夏之交怀上的。
只有在那一段非常短暂的周期当中怀上,最后才能顺产。如果超过了这个周期,都会在春季发生意外。其中孕期最短暂的,就是在春季怀上,然后在春季就流产。
曹支书总算是抓住了关键,这个发现不难看出,只要孕期跨越了春季,没有在春季刚开始或者春季之前顺利生产,那就必定会流产!
春季,就是这个有着公认强大生育能力种族至今人口凋零的罪魁祸首。如果真要以诅咒为名的话,那这该叫做春之诅咒。一个号称孕生万物的祥和季节,却在收割着这英雄族群的血脉,这诅咒还真不是一般的奇特。
约娜昨天的流产,刚好和之前每一年流产现象出现的时间最早的时候吻合。也就是说约娜的流产是今年村子里诅咒要开始降临的一个标志,如果不出意外,马上村子里的孕妇就要接二连三的流产了!
曹支书可以肯定,这其中的关键,就是在这春季突然出现在这些孕妇身上不引人注意的细节。同样是血肉之躯的圈养牲口的生育很正常,那么这个不引人注意的范围就被缩小到了一个比较容易推测的范围了。
有什么是这个期间孕妇会遇上,而圈养牲口不会遇上的?大家都是生物,同样日升而起日落而息,都是在重复自己的生活。除了没有什么自由以外,几乎都是一样的。
曹支书觉得自己抓住了关键,但却始终没办法抓住那特别的点。直到目光不经意之间掠过苏珊大妈送来的饭菜的时候,曹支书颇有点无奈的笑了。
要说自己教会苏珊大妈炒菜和开发出马铃薯的食用作用有什么不好的话,那就是最近曹支书一直都在吃马铃薯。苏珊大妈似乎料理这玩意儿上瘾了,而曹支书吃腻了。
不过还没等这个想法完全消失,曹支书灵光一闪,豁然狂笑了起来,声音大得连在院子里吹牛打屁的巴克利和韦德都吓了一大跳。
“春之诅咒,原来他妈的是这么回事!”曹支书那近乎癫狂的声音从楼上飘下来。
“什么是春之诅咒?”韦帅哥有点不了解这个新颖名词。
“不知道,反正听上去挺牛逼的。我正在想,曹大人这么激动,看来哥们儿我妇女之友的头衔是有着落了。”巴克利的眼睛贼亮。
巴克利对曹大人性格的把握倒是挺精准的,只是无意间戳中的韦帅哥的伤心处。
曹支书就顶着一条大裤衩,急急匆匆的跑了下来。那若隐若现的庞然大物让韦帅哥刚刚调节好自己的心情又一阵伤心,巴克利倒是已经习惯了。瞥了一眼一脸茫然的黑豹帅哥,巴克利感叹这小伙伴的心理素质不够强大,实在是太挫了!
“兄弟们!老子要改变这个情况了。走!马上带我去那些怀孕的女人家里。老子要让她们成功的生下来!”曹支书丝毫不觉得自己的话有什么不妥,倒是两个狗腿子笑得快不行了。
仿佛是为了报复曹支书昨天晚上让他们干的工作,两个家伙很有默契的没有提醒曹支书现在的形象很有伤风化。
于是乎村子里的人看到了平素见不到的一面,村支书大人顶着一条大裤衩带着两个狗腿子一路飞奔,造型豪放得让人发指。
“放下手上的碗筷!全都不准吃!”飞快的踹开了一个孕妇家大门,曹支书见到一家人正准备吃饭,连忙一声大吼。
这个仅着一条裤衩悍然踹门,直闯民宅的暴露狂差点挨了两标枪,还好最后关头他们认出了这个暴露狂是曹支书,这才避免了流血事件。
近来村民们的反应锻炼得非常灵敏,他们背上的标枪瞬间就被抽在手上蓄势待发,把曹支书都吓出了一身冷汗。
这个情况在不断的上演,所有孕妇们的家都被曹支书给跑了个遍,硬生生的叫停了他们的午饭,二十多户村民都端着那些饭菜到了老约瑟家里。而老约瑟一家正准备开饭,见到支书大人这么豪放的造型,他们手里的餐具都差点没有落地上。
“统统不许动!”曹支书再次打断了别人家温馨的午餐。
曹支书把这些所有收来的午餐都放到了一起。虽然獠牙野猪的孕期只有村民们的一半长,但是没有它们作为参照物,曹支书绝对找不出这最终的原因。不是曹支书那次心血来潮的表演炒菜,这一切也同样不会有结果,他现在也只能在一边看着孕妇们流产。曹支书突然感觉到一阵庆幸,自从自己到这里之后,还好够细心,还好发生的事够多。
这被曹支书命名为春之诅咒的发作阶段当中,孕妇唯一和獠牙野猪不同的地方,就是在饮食上。苏珊大妈说过,这里喂牲口的只会是漫山遍野疯长,到处都有而獠牙野猪也吃不腻的马铃薯。
一直很贫困的村子并不会出现拿剩菜剩饭去喂猪的习惯,哪怕食物泛酸了,也都会被他们吃掉。一切只是因为太穷了,奢侈不起来。他们勤俭节约到这个份上,也让曹支书忍不住感慨万千。
把自己统计结果和村民们分享了一下,虽然不是每个人都听得懂,但是一些聪明的村民还是明白了。这个诅咒的根源,就是一种在春季被村民们列入食谱的东西。
因为贫穷,村民们只要能吃的东西都会收集起来吃。用曹支书的话来说,就是村民们不懂食材的性质,偏偏喜欢杂食,胃口又出奇的大,只要吃不死人的东西他们都会吃。
曹支书先前压根就没有想到这方面,饿了找东西吃那再正常不过了。但是把这些情况仔细想想,顿时问题就出来了。村民们不知道野菜和药材有什么区别,曹支书可是清楚的。
有的药材和野菜从外表看来没什么区别,吃起来也同样可以当做野菜一样,没什么影响。甚至还有不错的营养,从村民们一个个都还长得肥头大耳的情况就能看出来。但是某些药材要是被频繁大量的食用,在男人身上吃不出反应来,对孕期的女人却是巨大的影响。
因为穷得叮当响,牲口又几乎都是被用作货物交换,不可能杀了顿顿吃。然后又被那个预言死死的钉在这个山凹里,村民们寻觅食材也就被固定在了一个不算太大的范围当中。
所以他们只要不走出这个圈子,也就会一直被困死在死胡同里面。一直受这种药材的影响,一个接一个的流产。
只有在这种药材或者说是带着药性的野菜枯萎的时候,不再被村民从当做日常食物的时候。然后马上成功怀孕,到这种东西再被他们摆上饭桌之前生育,才能够保住自己肚子里的小家伙。
想明白了这一点之后,曹支书差点没有吐血。这个世界上对植物和药材最有了解的无疑是一些智慧种族的药剂师,而这个行业在异界也还没有达到一定的程度。
泛美大陆上就连治病也主要是依靠元素力量,这就和曹支书所熟悉的治病靠吃各种药有很大的差别。如果曹支书本来就是出生在这个世界上的人,也想不到这一点,除了想办法把村民们迁走别无他法。
当然,曹支书近来的很多作为能够改善村子里的经济情况,也可能间接的消除这个诅咒。只不过村子里的经济情况不是一下子就能够调整过来的,也同样需要一段时间的发展和积累才有可能让村民们不再为肚子饿到处去找食材。
曹支书这些本事又是哪里来的?同样也不是这个世界。对于这种诅咒,还真是曹支书才能解的死结,都不知道该说是冥冥之中的注定还是巧合了。
曹支书又把自己的归纳之后很简单的数据分析摆了出来,村民们也都发现了。这一切还真是那样,有着潜在的规律,流产都是集中在这个该死的春天,无一例外。
而成功生产出来的,都是在寒冬腊月。以前没有祭司会曹支书“科学统计”这种高深莫测的手段,所以也就没有人能发现这个规律,这一拖,就拖了千年之久!
有了这样的限定范围,接下来的工作就简单了。在村民们集思广益的指认下,一种类似于马齿苋的植物被挑出来了。曹支书黑着一张脸,以村支书的绝对权威下令,严禁任何村民再把这种东西列入菜单。
村民们纷纷表态,哪怕自己饿得瘦几圈,都不会再碰这该死的东西了,性格急躁一点的村民甚至表示立马要把附近周围的这玩意儿都给连根铲去!
曹支书现在就是无所不能的代名词,更何况现在曹支书开发出来了马铃薯的食用价值,只需要稍作调整,就能够把这从前的饮食习惯给彻底的颠覆。同时村子里的经济一旦提上去了,就可以大规模的和外界交易食品,温饱问题也并不存在。
看着这些仿佛没有一点特色的东西,所有村民都是感慨万千,如果不是曹支书横空出世,谁会发现折腾了他们千年之久的就是这样的玩意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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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路在何方
曹支书的智慧以及决策成效,在接下来的几个月得到了证明。
查尔斯部落很久没有在一段时间连续添丁进口了。而这几个月,提心吊胆的孕妇们最后都很顺利的产下了大胖小子和肉嘟嘟的小丫头。这些都无疑证明了曹支书的判断是准确的,诅咒之地千年的诅咒,就是吃错了东西而已。纸老虎被戳穿,整个村子也一片欢腾。
自从曹支书来到这里了之后,只有小村姑约娜出现了流产的情况。这个都是因为之前没有办法预警,这个并没有人怪曹支书,他们知道这个祭司大人为了这个诅咒比他们任何人都还犯愁。能够在接下来两三天时间当中就解开千年以来都没有人能解开的谜题,这更是对曹支书劳心劳力的最好褒奖。
哪怕经历了这个意外,在苏珊大妈的动员之下,家家户户都给老约瑟家送去了不少好东西帮约娜进补。这个坚强的女子也再度有了喜脉,展现出了自己英雄血脉坚强的一面,相信再过几个月,就可以顺利吃老约瑟家的喜酒了。匹格族让人羡慕的生育能力着实不一般,其后来报喜的比比皆是。虽然还只是怀孕,但显然已经没有村民会担心什么诅咒了。
“只要有曹支书大人在,村里的哪个女人生不出来娃?”越来越多的村民都这么说。
这个口口相传说法传到曹支书的耳朵里,直接把他吓了一大跳,自己什么时候变成生殖膜拜这种歪风邪气的掀起人了?而且这句话怎么听都让他有点不自在,要是传将出去,那怎么得了!万一那些不孕不育的夫人为了借种络绎不绝踏破了自己门槛怎么办?万一被那些心怀嫉妒的男性同胞抓住了机会那还不得把自己乱刀捅死?
“听见没?什么叫先见之明?我巴克利可是有着当预言家的潜质的!我早就说了,曹大人那是不一般,那是司掌生殖之神普赖阿帕斯的私生子!”巴克利把韦德扯到一边,一脸炫耀的说道。
要是被曹支书知道自己继兽神私生子的头衔之后,又被巴克利这货弄出了一个生殖之神私生子的头衔,估计会把这货捅个十刀八刀煞煞这股歪风。
“看看他那话儿!生下来就是播种天下的命。”韦德忙不迭的点头,他总算找到一个能够让自己多日来的郁闷能够释怀的理由了。
男人嘛,都喜欢比比这之类的东西,就如同女同胞也喜欢相互之间挺胸较劲一样。当差距过大的时候,找出点客观原因来心情就会好得多,
曹支书顺理成章的赢得了所有村名发自心底的疯狂崇拜和热爱,这个把一切不可能都变成了可能的大人简直就是世界上最好的人。诅咒之地能够变成今天这种喜气洋洋的模样,哪一点都是和他分不开的。
曹支书本人也非常欣慰,自己的努力能够收获回报,本来就是值得高兴的。虚荣也有点,瞧瞧,村子里这群众基础,本支书打得多扎实!我以真心待人,人以真心待我,多么美好的社会风气!
“小家伙长得挺结实啊!叫什么名字?”喝着村民满月的喜酒,自诩为酒量还算不错的曹支书都有点微醺。捏了捏被抱到自己面前喜宴小主角双腿之间的小丁丁,曹支书觉得这小家伙好是可爱。
“他叫道格拉斯·曹·查尔斯。”孩子的母亲薇莉一脸甜蜜的笑容,她也是怀了三次才有了这一个结晶,别提有多爱不释手了。
“曹?”曹支书一阵疑惑,除了自己的姓氏有这么独特,这个世界上哪里有这样的姓氏中缀?
“是啊!因为大人您可是我家小宝贝的恩人,没有你我怎么会有这个可爱的小宝贝?我决定了!我的孩子就要有大人您高贵的姓氏在里面,还要世世代代的传下去,让后代子孙不能忘了这份恩情,希望大人您不要介意。”保持着母系氏族传统的查尔斯部落,给小孩取名字的当然也是母亲。
“不……不介意……”曹支书酒都差点吓醒了,心虚的瞄了孩子父亲一眼,还好别人没有什么反应,这大姐说话也忒不清不楚了。
薇莉·查尔斯的决定有理有据,也让参加喜宴的人都一阵赞同,纷纷表示这是一个睿智的决定。自此以后,查尔斯部落的后代都有了一个传承的中间姓氏,曹。
作为一向贪慕虚荣的巴克利没有放过这个机会,没有考虑就把这个姓氏也加到了自己的名字中间,这货算是村子里出去得最多的人了。他听人家说过,名字越长、姓氏中间的中缀越多,就越值得尊重这样的说法。足够长的名字,往往代表的是家族历史悠久,有诸多的高贵血统。哪怕一个字,也可以让自己名字长点,巴克利是这么想的。
“你真不要脸。”在从巴克利嘴里知道了这种说法后,韦帅哥愤怒了。他的名字本来就没有巴克利长,如此一来差距更大了。
“瞧瞧你那没出息的样儿!改明儿让大人去你们部落帮你们生几个去,你不也能加了?”巴克利一句话就让韦德不生气了。
“有道理。”韦德认真的想了想,这也是一个睿智的想法。
曹支书在这两货心中的地位,只怕不会比一头种猪的分量重多少,就如同是曹支书当初骑来村子里的那头大种猪一样。那头大种猪不愧也是曾经跟着曹支书混过饭吃的存在,因为独特的长相和气质,还真在这个地方吊了不少的远方表姐表妹,没给曹支书丢人。
“我看青山多妩媚,料青山看我应如是!”吃完喜酒晃晃悠悠走在路上的曹支书也颇有几分志得意满的闷.骚,当初的茫然似乎也不复存在了。
曹支书的姓氏被查尔斯部落传承,或者是村民建议给他立一座石像……等等这些他都没放在心上,但是看见他们那快乐的模样,曹支书觉得自己乐在其中。
只不过是能够健健康康的生育和繁衍下去的渴望而已,这完全就是属于应该的,实现了却能够让查尔斯部落高兴成这样,还真是让人感慨万千。
曹支书也想明白了自己在这异世界想要的是什么,让自己身边的人快乐。这简简单单的一点,何尝不是人生的一种意义?
布莱希“好汉两个半”开了个会,这个组合名字是巴克利想出来的。
理由很充分,在巴克利看来,被全村人视为偶像恩人的曹大人不但有着让人惊叹的智慧,还有着一身堪称恐怖的本事,肯定是一条好汉,这毋庸置疑。
而身高三米,膀大腰圆,有着徒手格杀青眼蛮牛这种不错战绩的巴克利本人显然也是一条好汉,这同样毋庸置疑。
韦德就不好说了,个子矮小不说,身材还瘦削,几块肌肉加一块还没自己一块臀大肌大。虽然他的战斗套路像是在复刻曹大人的模式,但是明显配置是缩水的。屠龙大战也就韦德一个人挂彩了,看在曹大人追随者的面子上,也只能算半条。
“我日。”韦德这样表示了自己对于这个组合名称的赞同之情。
韦德很想用霸气的布莱希三巨头为名字,想了想还是只能作罢。和巴克利单挑,他不一定会输,块头大小从来都不能代表强弱。但现在是在巴胖子主场,这卑鄙小人能够动员小伙伴群殴的时候,那是绝对不会和自己单挑的。曹支书也经常说,好汉不吃眼前亏。韦德觉得自己现在还是低调一点比较合适。
会议是东道主巴克利盛情主持的,唯一的问题也很有一针见血的味道。
“你什么时候离开我们?你肯定不会想一直留在这里的。”巴克利眼中闪烁着泪光,这分不清是演技还是真情流露的一幕,颇让人有点默然。
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巴克利的问题都是无可厚非的。想起曹支书骑着大种猪来这诅咒之地上任的情形,彷如就在昨日。
巴克利也没有忘记这位大人是如何来到这里的,他是接受神殿的调派来到这里的,就算是得罪了神殿的大人物,他也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任务,甚至是超额的完成了任务。神殿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召回他,甚至于他自己都可以昂首挺胸的离开这。
这位祭司大人有着一身多么让人惊叹的实力,别人不知道,巴克利会不知道吗?光是巴克利能够看到的那冰山一角,就已经不是用言语能够形容的,这样一个人会甘于与村民们为伴,空老于山林之下么?
用苏珊大妈的话来说就很中肯,这位大人本来就不属于这个地方,这一切只因为这个小地方当真装不下这么大一个人物。巴克利相信只要有脑子的族人,跟自己都是同样的感受。无论有什么样的想法,要把这样一个人留在这穷乡僻壤,都是自私的表现,这个巨林一族传承的无私奉献精神背道而驰。
“我为什么要离开你们?为什么不会想留在这里?”好不容易刚有了点明悟的曹支书又被巴克利这问题搞得有点莫名了。
曹支书当然知道这家伙是什么意思,但是自己的情况又岂是他知道的那么简单。斯特恩已经重新上位了,这些东西曹支书让韦德出去打听过,情况非常的详细。
斯特恩上台了怎么可能不知道曹支书这个狗头军师被蒙哥马利潜规则了。如果那老货有心拉曹支书一把的话,早就让人来召回曹支书了。这都几个月了,那老货完一点表示都没有,显然他是走的另一个极端,完全不想再见到曹支书。
曹支书也能够理解他的想法,换成自己可能也会用同样的方式。双方之间的关系并不算好,甚至还有点仇怨,自然能够让对手滚多远就滚多远。曹支书是洞悉了斯特恩阴暗一面的人,如果时时刻刻斯特恩都得看到曹支书,岂不是太煞风景了?
这些情况,曹支书会不明白么?曹支书是太明白了!曹支书当初是真的只想做一只闲云野鹤而已,也是正因为有了这诅咒之地的经历,方才明白自己和比蒙兽人这个大家庭已经有了多么强烈的感情羁绊!
至于接下来该怎么走,曹支书自己都还没想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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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土豪狂想曲
敞开心扉的说,曹支书完全能够理解斯特恩,曹支书也觉得保持相互之间的这种不相过问甚至不再见面的情况很合适。
至于目前的情况算什么,曹支书真就不知道了,自己的任务是完成了,那又代表什么?在这里的乡亲们看来他的表现堪称村子里千年以来最伟大的人,那又怎么样?神殿的人甚至根本不关心这个偏僻小村庄的情况。
“从主观上来说,英雄注定是不会甘于平凡的。从客观上来说,有多大的能力就有多大的责任。”巴克利今天的态度出奇的直白,没有以往半点影子。
“如果你是说长得越帅,责任就越大的话,那我一出生就有肩负天地苍生兴旺发达的重任。”曹支书却变成了巴克利的风格,他实在是有点不想继续这样的话题。沉默了良久,方才又道:“不说乡亲们,你们两个跟我接触的时间最长,你们觉得我是什么样的人?”
“大道如青天,你却独不得出。你显然没有正视过自己到底属于哪里这个严肃的问题。我觉得大人你的青春纵身一跳,消失在一个没有名气和回音的山谷里,这对你是不公平的。”巴克利越来越有文艺范儿。
“于平凡处见伟大,于细微处见真情。你是一位有血有肉的真汉子,似神非神的平常人……”韦德咂巴着嘴,给出了一个同样经典的评价。
“得了吧,别把我说得那么伟大?我骄傲了怎么办?我得瑟了怎么办?”曹支书一脸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慈悲嘴脸。
“不怕给你们两个说点正经的,你们眼界还不够宽阔。你们想法是有了,但还欠缺一些周到。远的不说,我们就说点近的,你们以为英雄是那么好当的吗?”
“我之前没有做这些事的时候,也仅仅是抱着能解决一个问题是一个这样的态度。对于自己到底适合干什么,想干什么,我不是没有考虑。我在想,等我把这里的问题给解决了,兴许我就回皇城,我导师还在等我消息呢。但是当我处理完这些事之后,又突然觉得自己想得太简单了,事情还远没有结束。”曹支书一番话,说得两人有点纳闷。
“为什么还没有结束?我的族人们现在的情况已经证明了你确实找到了诅咒的根源,破除了一直以来困扰我们的问题。”巴克利不明白。
韦德非常安静,他现在很理解巴克利,尤其是他知道了关于这个部落的预言之后。
像是巴克利这样虚荣的家伙,对外面英雄并起、豪杰辈出的精彩世界不知道有多向往,而他却偏偏只能在山里面闷着。
巴克利心里面有着不符合山野人的念想和志向,他自己不能走出去,所以他想看着曹大人出去闯出一番名堂。这也算是以志相托的一种表现,韦德完全想得通。
“福兮祸之所倚啊!同志们。”曹支书长叹一声。
“诅咒问题是解决了,你们想过一个问题没有,接下来会发生些什么?你们匹格族强大的生育能力不用我多说吧?之前导致你们被那诅咒困扰的是因为什么?贫穷!因为你们没饭吃,不走出这个地方就会面临各种各样的问题。就算诅咒原因找到了,解决了,接下来的就是你们部族即将到来的人口数量爆炸性增长。人多了嘴巴就多了,难道我明知这个情况,还揣着明白装糊涂一走了之?让你们在山林之下风餐露宿?让你们继续吃不饱肚子?”
曹支书也坦白了,这些问题确实是在他解决了诅咒问题之后,第一时间就意识到的新问题,也是一个大家都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曹支书能做什么?计划生育?只是想了想,他就打消了这个念头,这个英雄族群要繁衍扩大,开枝散叶那是理所应当的。而一旦他们族群壮大,却又会面临恶劣的生存为题,这怎么能不让曹支书继续多愁善感?这些淳朴的村民,现在俨然已经是曹支书的亲人了。
“把这个问题解决了,我想再来讨论现在的问题更合适。”曹支书想了想,补充道。
“你是一个屠龙英雄,是一个化解了诅咒之地的恶毒诅咒的智者,更是挽救了一个英雄族群,完成了无数祭司想完成却没有完成的伟业的祭司。有什么会是你做不到的,只要你想,你就一定能。”巴克利也大喇喇的笑了。
这位支书大人确实是个面冷心热的家伙,还有什么地方是他想不到的?
其实曹支书很想语重心长的说点诸如“同志啊,你这个想法很唯心!”之类的教育说辞。
但巴克利这个马屁确实把曹支书都拍得有点飘飘然了,仔细想想也没什么不对的,连带着看巴克利都顺眼了许多。
“瞧不出来这货还知道那双足飞龙是曹大人屠的。”韦德撇了撇嘴,一脸嘲弄的看了看巴克利。
巴克利的厚脸皮也不是浪得虚名,这货一脸“哥就是这么公私分明的好汉”的表情。公是指在公共场合的时候,面对的都是外人,巴哥也是好面子的人,说什么你都得挺我。私是指在私底下,说话的都是自己人,巴哥削减点个人光环也没什么。
“算了,本来日子近来就突然有点失去了灵感的意思,还没勾勒出未来呢。正好借着这个机会我也考虑一下,明天就开始发展这世界上只有我们才干得出来的乡镇企业,建设一个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些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曹支书的话让两个家伙的眼睛都是一亮。
虽然不明白那种新颖词汇的具体含义,但一听就感觉高大上。特别是那“只有我们才干的出来”的形容,一听就有传奇英雄的色彩,更是惹人遐想非非。
男人嘛,求的就是一个与众不同。什么是英雄,英雄就是指那些专干别人干不出来的壮举的人,比如说曹支书。
曹支书确实没有食言,第二天就热火朝天的开干了,巴克利和韦德两人觉得曹支书不但雷厉风行,他的脑袋瓜子也转得真够快。
特别是听了他对烟草行业的看法和市场前景之后,巴克利和韦德两人仿佛已经看着金山银海呼啸着扑面而来。作为同是穷山恶水中长大成人的两兄弟,他们这辈子对什么都不熟,唯独对贫穷知根知底。一想到自己有可能摇身一变,成为十里八乡的土豪乡绅,就有点激动得难以自制了。
“等咱有了钱,先去斯里兰卡皇城转一圈。斯里兰卡那叫一个繁华,到时候咱就这身行头……不,越破烂越好,就要那种一看上去就穷得叮当响的装束。”
“为啥?”曹支书这番不合情理的话让哥俩一阵不明白,谁有钱还穿破烂?
“不图别的,就一个字,爽!你还别不信,咱这性格,说不定好的东西穿上,你还不舒服。到时候其他的先别干,一人背一麻袋金币。对,就是那种装货的**袋,够结实!穿得必须要有我们山里人的特色,让人一目了然。一口地道带着乡土味的方言,怎么土怎么来。先就去华尔街那些人类商人开的奢侈品店扫场子,甭管什么看得上眼看不上眼的东西,都先给爷拿来试试!你想想,咱一身泥泞,他们能乐意?铁定不会啊!到时候你拽出一把金币,可劲的往他脸上一拍,让那帮孙子敢瞧不起爷!”曹支书一脸阴险。
“这个不错!”巴克利和韦德异口同声。
“知道香水不?那可是稀罕货啊!就算是斯里兰卡那些有点小资的贵族小姐,都不一定买得起。对对对,就是她们买到了还得省着用的,一次就在腋下这些敏感位置喷上一点的。咱啥也不说,当着那些贵族小姐们脱了鞋抠脚!袜子必须穿了两天以上的,没味道的不行。最贵的香水先来两桶洗洗脚!走的时候还得给我打包几桶,拿回去拖地冲茅房!量多的话拿回来给獠牙野猪洗澡!还要请几个知名画师在一边画写真,记录记录我们的飒爽英姿!”曹支书一脸猥琐。
“这个有创意!”巴克利和韦德眉开眼笑。
“‘天上天’听过没有?那可是人类最有名的超级豪华连锁酒店,一个菜没一百金币下不来,掌勺的全是清一色米其林星级大厨。米其林人知道吧?他们可是号称这个世界上最会烹饪的种族,只有‘天上天’才有这班底。一坐进去,就让他们招牌菜都来上一份,尝一口别往下咽,马上就得吐出来,还必须得喷给咱倒酒的**儿一脸!为什么?不合口味!先把厨师叫出来一通骂,不到狗血淋头不罢休,然后当着他的面把咱带的窝窝头拿出来啃!”曹支书一脸霸气。
“这个牛逼!”巴克利和韦德目瞪口呆。
“男人嘛,有了钱哪里能不去寻.欢作乐,对不对?去趟斯里兰卡,不到帝都最大的夜总会去走一遭,那就不是好汉!知道那里被人怎么形容吗?全是要立牌坊的高阶婊.子集中营啊!不懂?就是那被世俗人称之为风尘女子的一个特殊群体,她们一口一个卖艺不卖身,弄得你小心肝一颤一颤的遗憾。一问之下她们卖的艺又偏偏是你想要那种艺的婊.子!什么多手法、多口技吹奏人体管状乐器,冰与火的纠缠两重天,或者就是什么以身做车被老汉推的杂技……等等一系列床第间私密行为。别的不说,咱一人来十个助助兴!不准她们上床,就站那一晚上,看着爷睡觉,听着爷打呼噜,别的都不准干!让她立牌坊!”曹支书一脸高处不胜寒。
“这个叼!”巴克利和韦德已经魂飞天外。
“等我们有了钱,玩的就俩字,刺激!”曹支书唾沫横飞,如同连珠炮似的长篇大论终于有了一个定论。
一边的巴克利和韦德都已经被曹支书这番话给轰傻了,目瞪口呆大半天没缓过神来。
“出其不意,反其道而行之!高明高明!大人的智慧实在让人汗颜,自愧不如,佩服啊佩服。素来以为我巴克利就是绝无仅有存在,没想到大人更是深藏不露啊!”巴克利这次是真心的。
巴克利确实服了,一双眼睛笑得都眯缝起来了,仿佛已经想到了那些惊世骇俗的画面,意.淫的口水流得一下巴都是。巴克利这通马屁也如同曹支书一双腿上的功夫一样,羚羊挂角无迹可寻,拍得曹支书又是一通身心舒畅。
“物极必反,大俗即是大雅,大人何其牛逼也!”韦德也附庸风雅,言简意赅却涵义深刻,隐隐间和巴克利有分庭抗礼之势。
哥俩是看出来了,这曹支书就是一个不走寻常路的人,骨子里面也同样有着那种闷.骚得不可方物的血液在跳动。
但是没得说,这种另类到了丧心病狂的点子,只是那么一想想,就刺激得他们恨不得立马飞奔斯里兰卡。
传统的玩法都被人玩过了,不反过来玩,怎么能明白其中真谛!其他什么不好说,曹支书这老板可算是跟对了。现在什么史诗、不朽、传奇通通靠边站,人傻钱多的土豪才是时代的新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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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老板不好当
想法很美好,但是千里之行却要始于足下。没有资本的原始积累,就没有土豪的奔放人生。这个曹支书再清楚不过了。
巴克利和韦德哥俩本质上已经和其他的村民区别不大了,曹支书在他们看来就是神一样的存在,对曹支书的想法,也只有附和。
因为知道自己带来的先进技术对于这个世界而言意味着什么,所以曹支书非常谨慎。这些好东西,能够带来让人难以想象的好处。但同时,也有可能为村子招来麻烦,这同样是怀璧其罪的道理。
如果消息传开,有人知道这里就是美酒和香烟的原产地,那没人打主意才是怪事。村子里的烟酒产业巨大的利益一旦暴露出来,别说人类,一些兽人同胞都未必信得过。
巴克利和韦德两人也深以为然,以品行高洁著称的祭司里面都能出产无数伤风败俗的货,普通人那就更不用说了。
这些东西必须是“三爱思级”的机密,这个级别也就是泛美大陆用来形容最高机密的特殊等级名词,一般能划入这一类的只有军事机密。
酿酒、卷烟都不是单一的工序,每一道工序都必须要经过独立的加密,负责各个工序的村民之间都不得相互的过问。完全就是封闭式流水线,上一个环节完结了到你手里你就开工,完事了往下传啥也不管。同时开始多个批次的生产,打乱排序来进行,除了苏珊大妈和几个村子里的长者之外,就连烟酒生产的实际经手人都不清楚生产到底有多少环节。
这种安排不是曹支书信不过村民们,而是切切实实的为了他们着想。毕竟他们知道得越多,就越容易泄露秘密,越容易引来麻烦。
而且这些绝对商业机密一旦开了,就不值钱了。就现在村子里面这种资本基础,无论谁都玩不过,别人知道了,也就没曹支书什么菜了,汤都不会剩一口。
在第二次全村代表大会上,曹支书把自己的想法和需要这些村民做的都开诚布公的说了出来。出发点还是不变,必须要是自愿。碍于现在的启动资金也极为有限的,所以曹支书前期并不需要太多的人手。会场的踊跃氛围让曹支书一阵感动,就连半大小子都把自己胸口拍得震天响,叫嚣着谁要跟他们抢事做他们就和谁玩命。
曹支书的乡镇企业第一步就是挑选了一些在村子里还算是脑瓜子转得快的年轻人,然后把他们各自分成了几个小组。按照流水线作业的方式让他们各司其职,开了几个独立的培训班,这个草台班子就初步搭建出来了。
村民们一个个把自己学会的东西都是记得死死的,各种工艺流程什么的,实在记不住的精细环节就做笔记。收割来的烟叶和买来的粗粮都还有不少,他们也很快就上手了,一切有条不紊的在进行着。
就是这几天曹支书一出门就头疼,那些初期没被选上的村民们一个劲的簇拥着他,非要帮支书大人贡献自己的一份力。
巴克利也宣布成为了曹支书的追随者,用他的话来说,这样的祭司那就是勇士梦想中的目标,跟着曹支书混那才真的是注定要青史留名。
这到底是不是支书大人的土豪狂想曲震撼了他,这就不得而知了。他和韦德两人组成的保镖双人组责无旁贷的步步跟在曹支书的身边,这两货倒是试过推搡着狂热的村民,结果他们两被蛮力不小的村民们打出了一头的乌青包。
曹支书不得不再度重申,自己现阶段确实是用不了那么多的人生,不想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等到乡镇企业有了起色,乡亲们都能上岗就业,一个不落。在这样的说辞之下,才没有被埋葬在人民群众的唾沫当中。
虽然村民们都是闹着无偿为支书大人服务,但曹支书却并不这么想。既然村民们有付出,那就一定要有回报,这是支书大人的原则。
现在曹支书不敢给自己初期的这些草台班子许诺什么工资,像是几个铜板这种寒酸的工资,爱面子的曹支书也开不了口。借用相互之间良好的关系来利用村民,那是对这些强大劳动力的侮辱和压榨,是对市场经济残酷的搅和。
想了半天,曹支书采取了折衷的方式。在自己烟酒作坊当中工作的村民们,烟酒都是大量供应,完全可以满足他们日常的需求。
这个决定引起了他们的欢呼,曹支书的白酒那是他们一直都惦念无比的,这好东西喝了一次就让人回味无穷。即便曹支书向来大方,几乎是有求必应,但淳朴的村民们还是没好意思厚着脸皮去登门求酒。烟就更不用说了,现在那个村里的大老爷们儿不是茶前饭后浮上一杆大雪茄,一顿不吞云吐雾就跟少了什么似的难受。
在他们看来,谈工资那是伤感情的,这样的福利待遇,才是他们想要的。这个举措导致的结果是乡镇企业起步的初期烟酒消耗还跟不上内部的需求,可没把曹支书给愁死。
烟还算好的,翻过几座山,烟叶不比那漫山遍野的马铃薯少多少。酒可是要成本的,而村民们那身板是他们能撑善灌的保证,根本就是杯水车薪一样的感觉。村民们的勤劳是不用多说的,关键是原材料的缺乏让曹支书感觉捉襟现肘苦不堪言。
要是按照这种情况发展,雄心勃勃的曹支书要不了多久就得遗憾的宣布破产,用惨不忍睹的成绩阔别自己商通天下的宏伟蓝图。分析出了这个前景,曹支书心里瓦凉瓦凉的。
“日子不好过啊!”曹支书叼着一根雪茄,说不出的多愁善感。
“怎么就不好过了?现在的日子多潇洒,大人你的计划不是顺利的在进行吗?就咱村的人,个顶个都能加入企业从事生产,规模扩大个十倍都不止。”巴克利一如既往的叼着三根雪茄。他最近日子美着呢,好吃好喝,这日子过得赛众神。
巴克利徒有企业副总之名,但却对企业一无所知,在他看来有曹支书这大老总,他什么都不用管。这货其他什么贡献没有,对于企业的消耗倒是最巨大的一个。其他的村民好歹都还有节制,这货完全不知道什么叫客气,反倒是没少利用自己副总的名头大肆的提货。
看看财务负责人苏珊大妈那里,签着巴克利大名的提货单就是厚厚的一叠。
以巴克利一贯的狡诈来看,这货要不知道现在企业面临的困境那是不可能的,他是揣着明白装糊涂,不可不扣的害群之马。他这样的家伙居然是一群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淳朴人民群众中长出来的,简直就像是兽神幽了曹支书一默。
“大人需要的是建设性意见!公司现在缺的是什么?不是人才,是原材料!没有原材料,大家都准备去喝西北风吧!”正在细细擦拭自己龙鳞软甲的韦帅哥抬起了头,一脸严肃的白了巴克利一眼。同样身为副总之一,企业不乐观的情况他很清楚。
曹支书一阵感动,好歹还是有那么个贴心人,瞧瞧人家这操守,也不枉是管理人员。
“要不咱去屠龙吧,大人!这次咱不屠双足飞龙,去搞一条巨龙,这些大家伙不是喜欢收藏财宝吗?干一票,以后还怕没钱买全材料?”没等曹支书感慨完,韦德忽然说道。
韦德一双眼睛那叫一个红啊!怎么着都有几分假公济私的味道。
自从巴克利屠龙归来之后,村子里小姑娘们的眼神看着巴克利的时候都是柔情似水。作为一个情种,而且还是多情种,韦帅哥非常希望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自己的身上。到时候自己带着屠龙的威名在头上,天下之大,哪里去不得?天下的妹子众多,哪一个泡不得?刚好钻过来的旺财被韦帅哥冰冷的眼神扫了一下,立马吓得跑没影了。
旺财的日子同样不比曹支书好过啊,没事就被曹支书虐上两脚,更可怕的是韦帅哥一直看着它的眼神都带着让它害怕的贪婪。
旺财虽小,那也是双足飞龙,实在不行老子把它给做了也行!韦帅哥一直都有这样丧心病狂的想法,手也不经意拂过了自己的精铁长刀。
屠龙?真以为老子天下无敌了?巨龙和双足飞龙能比?成年了就是八阶的魔兽,那可是领主级的超强存在啊。双足飞龙这种蹩脚毒液系魔兽能够和擅长龙语魔法的巨龙相提并论?曹支书真很想给这两货一人一脚。
曹支书还没狂到真以为自己那么牛逼。双足飞龙这种超阶魔兽当中的异类对于其他人来说那是非常危险的,肉搏能力太强。但是当遇见了肉搏能力更强的曹支书,那是显得有些蹩脚。如果是平常时候,哪会有上次那样护犊不逃跑的双足飞龙?也不好把它从天上干下来,因为不是每头双足飞龙都在产后虚弱期。全盛状态的双足飞龙都不好屠,更别说巨龙了。
屠巨龙的勇士和屠亚龙的勇士当然不一样,几乎传说中的屠龙勇士都是名满天下,泡妞跟玩一样,甚至不用泡,到处都有那些花痴少女玩命的倒贴啊!而且龙穴中的财富也同样让这些屠龙勇士富甲一方。泛大陆上哪本骑士小说没有这样的情节?
自知之明是有,曹支书却也难免有点难以克制的冲动。不用怀疑,这是典型已经穷疯了的症状。双足飞龙的魔晶和龙晶在穷疯了的曹支书心里都有了出手的想法,但是想了想这种东西有价无市,出手可能换不来相匹配的价值,只能不甘心的打消。
曹支书最后也只能一声长叹,美好的愿景是有的,实现的可能也是有的,但是目前的问题却是让曹支书一阵头疼。
同时,这种董事长、总经理、迎宾、会计、出纳、保安**一的身份,让曹支书快要操碎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