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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侃哥     野性之旅txt下载     野性之旅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一百三十三章 改朝换代

    要说奥老爷子的建议是一个另辟蹊径的发展计划,还不如说这是一个英雄培养计划。

    就像是泛美大陆上的一句俗语:这世界上本来没有什么英雄,当某些人被吹捧得多了,自然而然就有了英雄。

    曹团长本人从来就不想当什么英雄,他的梦想就是当一个成功的暴徒,能够让人只是听到他的大名就虎躯一震、肛门一紧。但是没办法,为了集体的利益,曹团长不得不“屈从”在这个英雄培养计划当中。

    一个英雄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就是和宣传以及吹捧分不开关系的,这就像是地球上的那些明星一样的道理。自从认识了莱昂纳多之后,曹团长就越来越对这个帝国的传奇英雄感兴趣了,因为莱昂纳多完美得不像是一个尘世的人。

    如果真要说合适莱昂纳多的身份,曹团长觉得只有诸天众神哪一位站出来禅位给他才合适,那才应该是他那种人龙俊杰之辈最合适的归宿。现在在曹团长的帐篷当中还有着一本厚厚的人物传记,整本书只记载了一个人,那就是莱昂纳多。

    就像曹团长读过的很多名人传记一样,那本传记几乎是从莱昂纳多生下来开始揭开的篇章。而曹团长从里面读到了不少的笑料,有种熟悉的味道。

    曹团长只在小时候听故事的时候听过那样的奇闻异事,诸如什么圣人之类的存在出生的时候就有伴随而来的天地异象这一类夸张迷信的说法。看了莱昂纳多的传记之后,曹团长方才发现原来这个不仅仅是中华封建迷信时候的专利,哪怕异世界也同样有这些调调。

    那本传记上说莱昂纳多降生的那天,西部行省的银狐世袭领地之上雷电交加乌云密布,正午时分突然间飞沙走石。上一刻还是青天白日万里层云,下一刻就已经伸手不见五指,半空中隐隐之间还有身影闪动,仿佛诸天众神都在上面静候着他呱呱坠地一般。

    当看到这里的时候。曹团长差点吐了。作为一个玄学大师的继承人,曹团长虽然没有学到什么真材实料,但是一张嘴那也是能说会道,编点这之类的背景更是信手拈来。可是,曹团长就从来没有相信过这一类迷信的说法,因为他到目前为止还没见过这一类天地异象。

    想了半天,曹团长觉得莱昂纳多问世的时候,天地之间该且仅该响起一句悠悠的描述:你好帅!

    莱帅哥的长相那是实打实的,至于什么天地异象,曹团长被死鬼圣比蒙的绝唱拉过来的时候都没有享受到。没理由莱帅哥就出个生便那么惊天地泣鬼神的。这不符合常理!就算碰巧天地异象,谁说就一定是

    一直信奉无神论,而且习惯用科学的眼光看世界的曹团长当时直接想把书都给丢掉。

    不过下细想一下,莱昂纳多的长相和才华,甚至能力都是属于现象级的,他出名了之后自然免不了炒作。好歹别人也是银狐纯血贵族,还有自己的一个领导班子,有那么多的数据和干货可以证明他的独特,没理由不找几个文笔好的枪手为他的人生润润色什么的。

    哪怕旁白用词夸张略显浮夸。但是传记里面莱昂纳多的履历简直是太恐怖了。别人莱帅哥从十四岁开始就单枪匹马的周游列国,泛舟极地,畅游人类世界,所到之处无不惊世骇俗。

    二十岁还不到。就已经被无数人公认为是数千年才出一个的超级天才,无论在哪个领域都独领,无人能撄其锋,这些都不含半点夸张。诗词歌赋、琴棋书画、行军打仗、除魔卫道……几乎任何能想到的好事都有莱昂纳多的身影。

    关键的是。莱昂纳多现在还不到三十岁,他的人生履历还将不停的丰富下去,最后他这传奇的一生到底会达到什么样的层次那只有天大哥才清楚。

    客观来说曹团长和莱昂纳多之间还有着一些相似之处。比如说两人都是得到了佩德罗陛下的支持然后开始走上了传奇之路。莱昂纳多年少成名的时候,也是刚刚即位的佩德罗陛下力排众议,大胆的任用莱昂纳多。在佩德罗陛下那种近乎宠溺的栽培之下,莱昂纳多更是一飞冲天。不但南征北讨屡立奇功,就连施政一方也同样崭露头角。

    只是莱昂纳多最后和佩德罗陛下之间的关系似乎变了味道,当莱昂纳多渐渐坐大之后,他并没有成为佩德罗陛下强有力的支持者,而是立足于泰格族和莱茵族之间成为了帝国的第三巨头。曹团长不是傻子,通过那本传记就已经品读出了无数背后的故事。

    哪怕没有从那个时代走过来,但这并不妨碍曹团长的判断。

    没有攀比的心那就不能算是一个正常人,曹团长表面上都是大大咧咧的,但其实心里面也是颇有点傲气。一般的人曹团长从来不屑一比,要比,也得和莱昂纳多这种当时人杰去比才有意思。加上两人之间有着一定程度上的相似,曹团长更是对莱昂纳多有种说不出的感觉。

    曹团长自己并不知道自己要是真混出头了会不会也是选择坐大一方,谁的面子都不给。但是曹团长可以清楚的感觉到,自己和莱昂纳多之间的价值观以及取舍还是有很大差异的。

    甩了甩头发,看了看生机勃勃的泥螺幽地,曹团长自己也乐了。要真想混得莱昂纳多那么好,可不是动脑子想想,再找人炒作一下就能达到的。

    为了计划的顺利进行,曹团长抛开了那些不切实际的想法,带着老班子再一次踏上了征途。这一次,曹团长势必要把那些还没有问候过的盗匪团伙都给洗劫一遍!

    劫掠团能够横扫一方仰仗的资本其实很简单,说白了曹团长无非就是,哥兵多将广,人强马壮,我的弟兄就是比你高比你壮,比你更残暴,装备更精良。似乎是很简单的优势,可这种优势偏偏却是其他土匪强盗永远无法触及的痛。

    再加上曹团长和皮教头这样的顶级武力存在,以及曹团长那超乎寻常的祭司功力,这支队伍除了奥老爷子口中那些还未曾打过交道的强大土著部落之外,在这里等同于是没有天敌。

    在见识或者听说了劫掠团战士抢劫的手段之后,周围左近所有土著强盗都哭了,他们现在才明白,原来无论哪个行业,都需要绝对的专业。和劫掠团那些神出鬼没的人比起来,他们业余得就像是一群行动不便的残障。

    特别是在知道了最近不少的同行都在劫掠团手里栽了大跟头之后,他们现在别说出门去勤奋的揽生意了,就连走出了自己家门口撒泡尿晃荡一下,都得先挨个向诸天众神祷告一番,寻求一下庇护,不然谁知道劫掠团的人会不会忽然之间冒出来搞他们一把。

    强盗土匪当到这个份上,真是把这个行业号称亡命徒的脸都给丢光了。

    再怎么桀骜不驯的盗匪在劫掠团面前都是乖孩子的典范,因为劫掠团有比他们更大更有力的拳头,更因为劫掠团比这些不成气候的土著盗匪更加的狂野而不可教化。

    罗韩抵达斯图加特的同一时间,曹团长几乎已经让这个片区所有的盗匪都改头换面,成为了劫掠团的下线势力。有人不服气他们这是肯定的,曹团长的应对之策也很简答,有谁不服就打,打到服为止。

    到了这个时候,曹团长是真的已经做到了自己当初所说的那一步。机会他已经给那些强盗土匪留够了,怎么取舍完全就不是曹团长该关心的问题。不能把这些强盗土匪变成曹团长想要的好人,那就坚定不移的把他们变成死人!

    暴力有时候解决不了问题,但是解决这些心怀不轨的盗匪却是绰绰有余。特别是当一个半兽人部落一面虚以为蛇一面又想和其他的盗匪势力联合起来对付劫掠团的时候,曹团长干了一次杀鸡儆猴的买卖,把整个半兽人部落都给扫平了。除了老弱妇孺之外,成年的半兽人盗匪一个不留。

    这可以算是一个非常残忍的决策,但是曹团长没有那么多时间和这些盗匪慢慢去耗了,乱世须用重典,必须让他们明白劫掠团的铁律。

    忙活完之后,劫掠团算是基本上成为了这个片区的霸主。毋庸置疑,他们也是最快成为流亡之域盗匪界一方豪强的团伙。

    曹团长对这些盗匪管理的手腕也非常强硬,他们所有人都上缴了买命钱,这钱同时也被曹团长叫做“免讨金”。顾名思义,交了这笔钱,只要你老老实实的按照劫掠团的规矩来办事,那一年之内劫掠团不会再来找你的麻烦。

    一年之后?那就该交下一次的免讨金了。用曹团长的话来说,干盗匪这一行,从来就不流行买断的说法。只要他们一天还在从事这个行业,那么就得按照这硬性的规定来。

    杀鸡取卵的勾当,曹团长从来都不会干……(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四章 匪帮使者

    大荒原上现在是风声鹤唳,草木皆兵。谁也不知道那仿佛如同亡灵一般居无定所的劫掠团下一刻会从什么地方冒出来,即便曹团长在把该收拾的目标都给收拾了之后带着兄弟们偃旗息鼓了好长一段时间,可就这段时间劫掠团带来的阴影并不是瞬间就会消散的。

    唯一还能让荒原上的盗匪们感到庆幸的是,曹团长还算得上是一位一言九鼎的人。他的胃口固然巨大,不过他收到了免讨金之后还是表现得非常安分的,没有贪得无厌的一次又一次来打扰盗匪们的日常生活。

    做任何生意都要讲究一个诚信,曹团长并不愿意把自己的信誉值给搞臭了。

    碍于那些土著强大部落的虎视眈眈,曹团长不得不暂时搁浅了自己规划后花园大肆搬迁土著部落的计划。所幸劫掠团抢来的资金从斯图加特换来了大批大批的生活物资和粮食,这全都被曹团长花销在了那些土著居民的身上。

    取之于盗,用之于民。曹团长安慰自己,不义之财必须得用,不然放在家里败人品,这才没有让自己心痛死。借助着这些物资的无偿提供以及教义的宣传,曹团长总算是收拢了不少土著居民的心,这也勉强算是取得了一定程度上的成功。

    而这其中花销最大的还是给一百个山魈勇士采购装备,比蒙帝国的军工行业一直都是处于落后的状态。虽然斯图加特也有比蒙开设的武器铺子,但挑剔的曹团长却也完全瞧不上自己同胞的那些粗犷风格作品。

    比蒙现在在冶炼工艺上最多就能锻造出精铁材质的武器,装备又偏偏是战士的第二生命,曹团长都不得不伸出脖子去让那些人类奸商痛宰。精钢材质的武器,可以说是奢侈品当中的奢侈品,一百个山魈勇士清一色的双手钢钉大棒。

    山魈人强大的臂力以及他们攻击的特点都偏向于枪棒类的武器,而且他们的要求是分量要称手。这样单一的要求无疑证明了他们的暴力倾向非常严重,他们走的都是直来直往的套路。崇尚将敌人一棍子爆头的粗野风格。

    曹团长忍痛应承了下来,精钢武器都是论磅收费的,为了满足兄弟们的需求,曹团长的财政顿时被宰掉了一大截。这样的残酷的现实状况让曹团长非常惆怅,因为劫掠团现在的正式编制连一半都还没有达到。

    用强力的主战种族来凑齐劫掠团的编制这个想法非常的美好,但是仔细想一下,就算是找够了人。要把他们都给武装得整整齐齐的也是一个头疼的问题,这简直就是不要曹团长活了。直到现在,劫掠团的战士都仅仅是武器武装到位了而已,至于关键的防具。全是清一色的小牛皮铠甲。

    只是想了想那些家伙超常的体格,曹团长就一点也快乐不起来。谁都知道曹团长想把兄弟们武装到肛门的心思,因为他把每个兄弟的命看得比什么都重,但是要做到那种程度,就算把手里面的钱都给凑起来,连两百人的全身金属铠甲都还买不起。

    在这样的内忧之下,曹团长的目光再度转向了大荒原,被憋急的曹团长已经有了一个江洋大盗所有的特征。就连这几天跟他说话的人都能够感觉到他心不在焉,仿佛下一秒钟他就会神经质的带着人出去晃荡。想办法干上一票。

    不过很遗憾,现在可供曹团长扫荡的目标,有且仅有一个,而且还不容易下手。

    曹团长心里明白。劫掠团虽然崛起的速度快,但是在很多土著盗匪看来相互之间还是很有芥蒂的,即便现在他们都跪下高献降表,但顶多算是屈服在劫掠团强悍的武力之下。除了相互之间接触的时间并不多之外。另外一个关键原因就是因为金州匪帮。

    金州匪帮大伤元气之后已经是今不如昔,但是他长久以来建立起的统治地位对于很多土著盗匪来说就像是百足之虫一样死而不僵。劫掠团并不是踏碎了金州匪帮之后建立起的霸权,而是在金州匪帮躲在老窝里舔伤口的时候完成的一切。

    一山难容二虎。劫掠团在到处征服土著盗匪的时候,金州匪帮这个曾经的老大同样还躲在暗处虎视眈眈。想都不用想,他们同样还做着卷土重来的美梦,只要有足够的时间,他们绝对会再一次站到劫掠团的对面来一次大碰撞。

    所有的盗匪都不是瞎子,他们同样知道这个情况,所以与其说他们现在是在沉默中酝酿什么计划,还不如说他们是在观望,观望劫掠团和金州匪帮之间的最终结果。

    用奥老爷子的话来说,这就是金州匪帮经营多年树立起来的圈子。要想让这些土著盗匪都明白时代确实变了,那就必须正式完成这个新旧老大的交替仪式。说得通俗一点,叫做赶尽杀绝。金州匪帮一天还在,那就意味着劫掠团顶多算是个准备虎口夺食的亡命徒而已。

    对此,曹团长本人深表赞同。一连半个多月,曹团长都在想一个确切可行的办法。之前没有趁他病要他命,无非就是曹团长不愿意强攻金州匪帮盘踞的险山。

    那座险山在当地人的嘴里有着一个非常独特的名字,叫做“不回头”。意思就是上山下山只有一条极其狭窄的羊肠小道,就连金州匪帮的人要出门或者回家都必须得鱼贯而行,其中最狭窄的地方连两人通行都不够,回个头都嫌挤,这就是这个名字的来历。

    除了那条唯一的交通咽喉之外,其他地方都是陡峭的崖壁,植被不生。山顶像是平切出来的一个大广场,金州匪帮的人就在那里养精蓄锐。有着这种天险的庇佑,想要拿下他们决非易事。但想想他们在这里称霸了这么久,家底子必然殷实无比,曹团长就难以割舍。

    劫掠团固然兵精将强,但在别人险要的主场作战却也显得头疼。整个劫掠团当中,最擅长攀爬的就是那些双臂奇长的山魈勇士,要从峭壁上攀爬上去进行高空作业显然不能把希望寄托于身高三米多,体重超过了千磅的巨林好汉。其他的主力部队也同样面临着这样的苦恼,他们也并不像是山魈勇士一样擅长攀爬。

    曹团长发誓,要是劫掠团再多出一批能够胜任的战士,他早就已经红着眼去搞金州匪帮了。对于曹团长来说,金州匪帮在他心里就是黄灿灿的金币,武装劫掠团主力部队的着落也完全落在了他们的身上。

    无巧不巧的是,在曹团长闷闷不乐的节骨眼上,金州匪帮的人倒是自己找上门来了!

    上次金州匪帮大举进犯被打残之后,这么两个月时间,他们显然还恢复不了元气。这次来的并不是他们的盗匪,仅仅是一个经过精心打扮的鬣狗二哥。他并不敢单枪匹马的深入龙潭虎穴,他的身份是金州匪帮派来和曹团长谈业务的使者。

    “谁能告诉我,这货是不是谁专程找来逗我开心的?”见到这个所谓使者的第一时间,曹团长一口酒就直接喷了使者一脸。

    使者觉得自己很委屈,他确实是经过精心打扮来应付这个正式场合的,只不过是那一身衣服的大小有点不合身而已。

    这个使者穿着一身丝质的长袍,看样式还是几年前在贵族圈里面风靡一时的小翻领对襟袍。看这身衣服的尺码,显然穿它的人应该是一个风度翩翩身材匀称的人类贵族帅哥才对,更适合的场合也是那些糜烂贵族圈的奢华晚宴。

    很明显,这应该是金州匪帮曾经打劫过往的商旅团时候顺手抢来的。盗匪也有自己的审美观,这些东西几乎被抢来除了当做抹脚布之外几乎一点都和他们的世界沾不上边。估计是他们为了显得有礼貌一点,方才翻箱倒柜的找出这么一身行头来给这位勇气可嘉的使者包装一下,让他看上去不那么突兀。

    曹团长愣是憋了半天,终于把笑意给憋回去了,毕竟别人煞费苦心,不能太不给他们面子了。当这身穿在一个身高两米多的鬣狗盗匪身上,曹团长真心觉得金州匪帮的家伙很善于活跃气氛。

    这位使者厚实的胸膛撑得连那件丝袍的扣子都系不上,大大咧咧的敞着,从曹团长的角度看过去可以清楚的看到他旺盛的胸毛从脖颈下方一直蔓延到了他里面仅着的一条宽松裤.衩边缘。而且因为尺码不合适,那位使者两边腋下的缝合线都已经被撑破了,黑油油的腋毛也不甘寂寞的在风中摇摆。任凭那位使者拉扯不停,但是那件“礼服”还是遮上就不能遮下,徒留一双穿着带洞皮靴的大脚随着他昂首挺胸的步伐甩动不已。

    “尊敬的曹团长,鄙人谨代表我们金州匪帮的两位首领向你致意!”使者走到曹团长面前,用一个蹩脚的抚胸礼和文绉绉的词句拉开了序幕。

    “哦?那我是不是该有劳你们两位当家的牵肠挂肚了?说吧,你来是为了什么?看在你搏我一笑的份上,我今天就不捉弄你了。”曹团长爽朗的拍了拍使者的肩头,巨大的力量直接拍得他差点没有跪下去。

    使者一脸嗔怪的揉了揉自己的肩膀,依然有条不紊的道:“我们两位首领想要和曹团长你做一笔生意……”(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五章 与虎谋皮

    “生意?!”一听到这个敏感的词汇,曹团长瞬间就是一个激灵。

    最近的曹团长尤其听不得这种直接和金钱有关联的词语,虽然未曾想过金州匪帮还会派人来主动交涉,但一想到有利可图,曹团长顿时恨不得把这个滑稽的使者抱着亲两口。

    “放心,我们劫掠团崇尚的是人道主义。上次你们战败被俘的那些家人朋友都还健在人间,每天被我们劫掠团好吃好喝的候着,这些日子都长了不少肉。你们终于想通了要赎回他们了是不是?早说嘛!我都已经望眼欲穿了,我这个人对金钱没有一点抵抗力……”曹团长顿时对着身边的奥老爷子一阵眉开眼笑,当下就准备把那些阶下囚带过来。

    要说劫掠团和金州匪帮之间能有什么生意往来,除了那批现在养尊处优好吃懒做的阶下囚之外,再没有其他可能。

    曹团长还真没信口胡诌,估计整个泛美大陆都找不到第二家像是劫掠团一样优待战俘的地方了。除了最开始把那些阶下囚下了一段时间的水牢之外,他们在这里还真是一点委屈都没受。特别是当他们配合的提供了很多情报给曹团长之后,他们除了只能在方圆百米的一个篱笆院里活动之外几乎和常人无异。

    就连这些胃口奇大的阶下囚,曹团长也从来都没有委屈过他们。劫掠团的战士们吃什么,他们就跟着吃什么。在这荒原上,每天都有人的体重在往下跌,而自打那些阶下囚被俘虏之后,他们的体重与日俱增。名义上是劫掠团的阶下囚,但是曹团长很怀疑自己就算是敞开门放他们逃跑,这些家伙也不会挪窝。

    还好,金州匪帮的人终于想明白了,曹团长为自己当初的心慈手软感到一阵庆幸。在曹团长的心中。甚至已经想好了这些人质交易的方式。那不能按人头算,一定要过磅,每一磅肉都必须得算成钱才能弥补一点损失。

    “非常抱歉,曹团长,这次鄙人的来意并不是为了这些被你们俘虏的家伙。在被你们俘虏的那一刻开始,他们在我们看来就已经等同于死人了。死人,我们怎么可能花钱来赎回?”鬣狗使者皱了皱眉,很客气的说道。

    而他的话让曹团长的笑容僵在了脸上,转回头,曹团长顿时不爽了:“你们到底有没有人性?懂不懂什么叫做人道主义?连自己的同胞都不要?”

    曹团长的不爽完全可以理解。虽然都知道在流亡之域过活的人十有**都生活在水生火热当中,虽然都知道这里是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但是金州匪帮这种完全不在乎自己同胞手足的做派,却也太过残酷了。更关键的是,这意味着曹团长钟爱的金币突然间没了。

    奥老爷子在一边窃笑不已,曹团长还真当别人都和他一样,和强盗土匪讲人道主义,这就像让曹团长从此不再爱钱一样,完全就是行不通的伪命题。

    “他们并不是我关心事。不过你的意见我会带回去给两位当家的说一下。对于曹团长你高抬贵手放了他们一马,我只能说是他们运气不错。”使者依然面无表情,异常的公式化。流亡之域的盗匪团伙当中能够诞生一个这么颇具特色的“外交官”,也算是别具一格了。

    “那你们来找老子谈什么生意?你最好尽量斟酌你的言辞。我这个人心态不好,听不得不好的消息,容易上火。”曹团长翻脸比翻书还快,瞬间露出了一脸冷笑。

    “不用吓唬我。曹团长,既然你是这么有爱的人,想必你应该比我更加赞同两国相交不斩来使这个道理。让我们尽量用积极配合的态度来谈我们之间的生意吧。”使者风趣的耸了耸肩,还真没有一点惧色。

    能在曹团长面前这么淡定从容的鬣狗二哥,没有人见过,这个使者成功的为自己赢得了不少的注目礼。就连先前一个劲吹牛打屁的劫掠团七雄都闻声侧目,细细的打量着他。

    “瞧不出来这货胆子倒挺肥的……”艾弗森由衷的给予了他表扬。

    “去他妈的,就一个不入流的匪帮,还跟老子玩什么‘两国相交’,真当巴哥手里面的砍刀没见过血吗?”巴克利不乐意了,伸手一探就已经捉刀在手,振臂一挥,刀锋险险的停在了那位使者后脑处不足一寸的距离。

    只不过巴克利的恐吓没能让那位使者有丝毫色变,他甚至连头都没有回,仿佛这里就只有他和曹团长两人一般。

    “好吧,我承认,你的胆色让我刮目相看了。”曹团长微微点了点头,道:“起码我能够保证你今天全身而退。”

    曹团长的兴致已经被消磨了不少,除了那批被扣留在泥螺幽地里面的人质之外,曹团长完全想不到有什么生意可言。

    “不过说来也凑巧,鄙人这次前来要和曹团长你谈的生意,同样也是和人质有关。只不过,是我们两位首领希望曹团长你出钱从我们手里把你们劫掠团的人给赎回去。”使者抱着双手好整以暇的说道。

    “你他妈防什么屁?”曹团长眼神陡然变得凌厉了起来。

    那位使者顿时也轻轻抖了抖,曹团长这眼神让他有种如芒在背的感觉。即便是刚才被巴克利恐吓他都未曾有丝毫惊慌,谁料这个大背头只是一个眼神就让他有种窒息的感觉。

    别说是曹团长反应过激了,鬣狗使者这番话一丢出来,大厅当中劫掠团的所有首脑人物都已经变了脸色。劫掠团七雄已经靠近了鬣狗使者,如果他不为自己所说的话给出一个合理解释的话,只怕他今天的这次旅程不会那么愉快。

    老板只是说保证他全身而退,这个很简单。劫掠团七雄早就已经练出了一身过硬的用刑手段,即便是不搞得断手断脚也同样可以让目标任务欲仙欲死。

    不过只是片刻功夫,曹团长却又笑了,挥了挥手,示意大家不用那么紧张。金州匪帮绑架劫掠团的人,这不是开玩笑吗?

    劫掠团乃至发展联盟的所有人都在这泥螺幽地里面,别说是有人口失踪这种大案重案了,风吹草动都瞒不过曹团长的双眼。自从曹团长入主这里以来,就没有发生过被人搞了一把的情况。外出的人只有罗韩以及配给她的一批保镖,那可都是发展联盟护卫队里面一等一的好手,有山魈勇士也有半兽人和鬣狗人。

    因为他们需要采购大批量的物资,所以足足去了几百人之多。他们也是经过了组织强有力的锻造,久经考验,要把他们一锅端掉那更不可能。就算是遇袭,也必然有人能够逃回来跟曹团长汇报情况,绝无可能全军覆没。

    而且罗韩这一走才一个多月的时间而已,她这次斯图加特之行肩头的担子还是很重,这么点时间显然还无法造势完毕。

    反观金州匪帮,那帮惊弓之鸟现在成天就会窝在老巢里深居简出,哪还有胆子在外面晃荡?就这样的态势,他们绑架自己人还差不多。

    “看来我小看了你,你还有点出人意料的幽默细胞。就你们金州匪帮,能绑到一个劫掠团的人,老子就倒过来走路。”曹团长乐了。

    “我说的句句属实,我们抓了你们劫掠团两个重要的干部,在我们的逼问之下,他们已经坦诚了自己属于劫掠团的身份,难道我像是那种没事喜欢白忙活的人吗?”鬣狗使者也笑了,他觉得这大背头一定是觉得自己面子上挂不住在嘴硬。

    “送客送客,把这个冒失鬼给丢回去,我才没闲工夫陪他吹牛。”曹团长下了逐客令。

    “且慢!你可不要因为一时的冲动就白白损失了两个重要人物,我们两位当家说了,如果你不答应,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将他们处以极刑!”鬣狗使者奋力的在巴克利的钳制中挣扎着,咬定青山不放松。

    “我不管你们抓的是什么人,就算要来开玩笑,也起码得有点证据吧?凭什么肯定他们就是我们劫掠团的人?看看你旁边,我们劫掠团都是这样的好汉。就凭你们……我看连抓他们的屁都嫌不够。”曹团长耸了耸肩道。

    “你们是从比蒙帝国来的吧?莱茵族的狮人从来不会出现在流亡之域,因为我们和他们有着不共戴天之仇,他们只有可能在比蒙帝国。如果不是你们的人,还会是什么地方冒出来的?他们自己都已经承认了。我们鬣狗人和狮人之间的仇恨不用我多说,如果你不交钱出来,他们将会被我们撕成碎片!”鬣狗使者也激动了。

    鬣狗人和狮人狭路相逢确实只有一种可能,不是你死就是我活,这一点奥老爷子早就告诉过曹团长。金州匪帮抓了两个莱茵族的狮人没有立即处死,这确实是他们具备耐心的表现。

    可是劫掠团的骨干都知道,曹团长和莱茵族的人也从来都尿不到一个壶里,劫掠团内部有很多种族的人,但绝对没有莱茵族的人!(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六章 单刀赴会

    以曹团长的性格来说,他不去绑架别人就已经是难能可贵了。以绑架曹团长的人来勒索他,简直就是与虎谋皮自寻死路的做法。

    “哦……原来如此。”曹团长煞有介事的露出了一脸惊讶,道:“你们两位当家想要我掏钱是不是?如果我不愿意,你们就撕票?”

    “当然!既然他们是你们劫掠团的干部,那他们的赎金也必须得对得起他们的身份才行。一人一万个金币的赎身费,少了一个子儿,你就准备给他们收尸吧!”鬣狗使者依然不依不饶,他感觉不出来曹团长的表情是故意摆出来娱乐他的。

    “也就是说,我想要人的话,就得摸两万个金币出来?”曹团长又笑了,得到了肯定的答复之后,曹团长一脸古怪的道:“你看这样好不好,我给你们三万,你们帮我弄死他,多出来的钱就当是你们动手的劳务费,顺手把他们给埋了吧。”

    曹团长的话顿时便让鬣狗使者愣了,一看曹团长那似笑非笑的表情方才知道对方完全是在戏弄自己。不过他已经没有多说下去的机会了,劫掠团七雄已经七手八脚的把他抓了起来,一边往外走一边在他身上上下其手。不一会,他的惨叫声都快听不见了。

    在劫掠团的地盘这么嚣张的对着曹团长大吼大叫,很难让七个败类想到一个放过他的理由。略施惩戒,这是这位使者为自己赢得的优厚待遇。

    曹团长的话毋庸置疑是大姑娘张开腿深呼吸,纯属空穴来风。

    鬣狗盗匪要搞那些讨厌的狮人,曹团长只会喜闻乐见,怎么可能自掏腰包去赎人?如果金州匪帮不介意的话,他们甚至可以高薪聘请曹团长去观刑,曹团长绝对会不吝啬的以客座嘉宾的身份提供更多更惨烈的刑罚,保准他们大开眼界。

    “这些混蛋真当老子是二百五?还掏腰包给他们钱?他们怎么不去吃屎!”曹团长一脸晦气,最近看来走的都是破财运。就连金州匪帮都想从他身上榨油水了。

    “你真一点兴趣都没有?”一边的奥老爷子直到这个时候方才不紧不慢的开口了。

    “怎么,老爷子难不成有什么建设性意见?”曹团长眨了眨眼。

    一般来说奥老爷子都是以寡言少语的形象示人,但凡是他发出了声响,哪怕只是放个屁,都要斟酌一下其中的真意。这个说法有点夸张,不过可以从这看出奥老爷子在这劫掠团内部至高无上的地位。从认识到现在,曹团长能够走得这么一帆风顺其中奥老爷子功不可没。

    “刚才那金州匪帮的使者说得没错,流亡之域一直以来都被你们莱茵族的同胞们视为禁地。如果不是万不得已的话,他们绝对不会出现在这个地方。就算是没见识的人都知道,这流亡之域分布得最广也最多的就是鬣狗人。他们相互之间的敌意代代相传,估计是永远没有办法调停的。你说说,如果是两个莱茵族的狮人,他们为什么会忽然出现在流亡之域?”奥老爷子沉吟了片刻,直接切中了要害。

    “说实话,这个我一点都不关心。”曹团长也老老实实的回了一句,与其去关心别人的事,还不如多操心操心自己的小金库。

    “别说我没提醒你,如果真有这回事。那两个狮人还自报是劫掠团的干部,那他们很有可能就是奔着你这混小子而来的。”奥老爷子微微一笑,若有所思的看向了曹团长。

    “为我而来?得了吧,我跟那些串脸胡没有什么交情。几乎我认识的每一个狮人,那都是我的敌人。我的血管里说不定流淌着鬣狗人的血液,和他们一样讨厌狮人。”曹团长不惜自贬身份也要和莱茵族划清界限。

    “你不要忘了,罗韩那小丫头现在可是在斯图加特到处宣扬你的光辉事迹。我看这两个傻头傻脑的家伙。八成是连劫掠团所在之地都没有搞清楚就冒失的闯过来,偏偏还一头撞到了你冤家对头的怀抱当中。”奥老爷子提了个醒。

    见到曹团长沉默不语,老爷子又缓缓道:“就算你曾经和莱茵族又过节。难道每个莱茵族的成员都招惹你了不成?以你平常那同胞至上的个性来说,这种态度似乎偏激了许多。”

    与其说奥老爷子是在提醒曹团长,还不如说他这是在潜移默化曹团长的一些观点。在奥老爷子看来,曹团长现在再怎么说手下也是有着劫掠团和发展联盟这两个组织。一个合格的领导者有时候需要的不仅仅是一腔热血,还需要比海洋还宽阔的胸襟。

    再者,奥老爷子本人就是一个慈祥仁爱的人,如果可能的话,他自然也想导引曹团长向善。这是对他自己选择的负责,如果曹团长在成长的道路上越来越残暴,越来越没有人情味的话,那奥老爷子现在做的所有事都是在助纣为虐。

    “你说得对,有这样的可能性。如果他们真是为我而来的话,那他们出事了我却袖手旁观,这在今后肯定会影响我在外界的风评,对不对?”曹团长还是那么一点就透,只是思索了片刻,就笑道:“您老人家苦心经营想要把我打造成一个高大光辉的英雄,但如果一个英雄连这点间隙都永远那么耿耿于怀的话,又算哪门子英雄?”

    有的话永远不必说得太直白,点到即止就可以了。就像是奥老爷子和曹团长之间,从来都保持着这样的默契。

    当然,要说一点好奇都没有那是骗人的,曹团长同样也想看看这两个落到金州匪帮手里面的莱茵族狮人到底是干什么的。莱茵族可都是世袭贵族的身份,就算是出自落魄的寒门贵族之家,那也不是一般的兽人平民可以比拟的。放着在国内的大好日子不过,他们跑来瞎凑什么热闹?

    罗韩小妮子在跟着组织走南闯北这么久之后,能力也同样水涨船高。去斯图加特搞宣传,还有凯莉导师帮忙,这么段时间确实也足够给曹团长搞出一定的知名度了。算算日子的话,这两个狮人出现的时间上确实耐人寻味,也只有奥老爷子这样心思缜密得不像是人的老妖怪才能在瞬间就把握住这些关联。

    “我决定了,我马上就启程。”曹团长拍了拍手,意气风发的道。

    “老板去哪?又有买卖可以做了?”劫掠团七雄刚刚把那金州匪帮的使者丢出去折返回来,一见到曹团长的架势,吉诺比利顿时就乐了。

    其他六个败类也一脸的跃跃欲试,最近闲得慌的远远不只是曹团长一个人。

    “你们老老实实的带着,我要单枪匹马去一趟‘不回头’。”曹团长倒是一点都不犹豫。

    “老板你不会是想要去救人吧?”罗德曼颇有点失望,这种事一想起来就让人躁动。

    “废话,难道我长得像是老老实实去送钱的人吗?就算是要救人,那也是偷偷摸摸把活给干了。”曹团长守财奴的嘴脸又暴露出来了。

    “我们不参与?那总该拟定一个行动计划吧!”加内特也急了。

    “行动计划?计划就是我单刀赴会,你们老老实实的在家里面呆着!一言不合摸出刀来就捅,需要什么行动计划吗?”曹团长咧嘴一笑,顿时就掐断了七个败类的最后一线希望。

    仿佛为了证实自己没开玩笑,曹团长笑意盈盈的抽出了自己腰间的坎查短刃,包括奥老爷子在内的所有人都无语了。

    一言不合摸刀就捅,这确实也是一种计划,属于最无脑的一类计划。那“不回头”上面可有着足足几千号人,就算一动不动的站在那让人捅,也可以累得人手抽筋了。不过所有人又都得承认一个无力得事实,就是曹团长是个极大的异数。

    往往荒谬无比的计划都是出自一个荒谬头脑,曹团长却不属于这个行列。这种不着调的行动计划对于他这个执行者而言却是属于返璞归真这样的性质,只要见识过曹团长的身手,知道他那一身本事的人都想得通。

    曹团长那身肌肉,早就已臻化境,在面对一群盗匪的时候,又需要什么其他的计划?

    金州匪帮的老巢从战略上来说是一个易守难攻的险地,但若是孤身一人行动,曹团长却有把握悄无声息的摸上去。要说到攀爬的话,个人能力超群的曹团长也同样很擅长。

    除了看看那两个傻头傻脑的狮人,曹团长也早就想去看看金州匪帮的老巢到底是什么模样了,摸个底以后行动起来才能更方便。

    金州匪帮的使者前脚刚走,鬼鬼祟祟的曹团长就已经远远的坠在他身后了。那个使者还骑着一匹身材臃肿的斑马,每年都会有迁徙的斑马群途径这片荒原,只不过它们停留的时间很短。这货不知道从哪里搞到这么一匹坐骑,倒也颇有种特立独行的味道。

    一边是四条腿,一边只是两条腿,但是从远处看去,两条腿跟进的曹团长却一点都不慢。他仿佛是闲庭信步一样一摇一晃的跟在后面,但每一步的频率却快得出奇,步幅也大得离谱,一步就能够蹿出丈许长短。

    那潇洒的身影,很像是传说中的轻功……(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七章 潜入敌穴

    “不回头”山高上千刃,就算是金州匪帮的人,也早就已经认定了自己的老巢固若金汤。除了在正面那条曲折蜿蜒的小道上设有一些岗哨之外,其他方向连巡视的人都没有。

    曹团长是绕到后山开始攀爬的,这不回头和大荒原一样,连植被都异常稀疏。后山更是大片大片褐黄蔓延着龟裂纹的岩石,如同是刀削过一样平整,直上直下。这也是金州匪帮最不操心的地方,连巡罗都是浪费资源。

    行至近前,曹团长猛然间狠吸一口气,以最快的速度猛然的朝着岩壁冲去,速度快得几乎化为了一道黑线,就连周围的空气仿佛都因为这个突兀的闯入者而变得扭曲。

    直至在几乎要一头撞上崖壁的那一瞬间,曹团长整个人方才以不符合运动力学原理的一个折身扶摇直上。上冲之势几乎达到了极限之后,方才一脚探出,然后借助瞬间的爆发力再度跃升到另一个高度。

    整套攀爬动作堪称一绝,仿佛是在峭壁直上漫步一般。直至一路攀升到接近崖顶的位置,曹团长整个人方才轻轻的贴在崖壁直上,依靠岩石之间的缝隙和凹凸之处固定住了身形,如同是一只壁虎一般飞速的朝着上方奔行。

    这座险山上面的空间其实远比曹团长想象当中更宽阔,到处都是嘈杂的响动声,这一点倒完全符合鬣狗人脏乱差的生活习性。发展联盟的那些鬣狗人同样有着类似的坏毛病,都是曹团长花费了不少心血方才有所改观。

    不过这样也好,这样的环境有利于曹团长掩藏自己的形迹。为了不让自己看起来那么明显,曹团长一身行头还是出发时从哪些金州匪帮的阶下囚那里借来的,一件宽松的兽皮背心,外加一条到处都是破洞的亚麻裤。

    从卖相上来说,曹团长已经很有流亡之域土著居民的特色了。就是体形显得纤细了一些,就连那些嘴边刚长绒毛的半大鬣狗人小子都要比曹团长粗壮得多。

    好在金州匪帮今天也算是个热闹的日子。被劫掠团打残的阴影困扰了他们非常久的时间,直到现在都还让他们所有人隐隐作痛。在这个地方,只是劫掠团的名字,几乎都是不可触及的禁忌,有不少的冒失鬼都因为随口抱怨了几句而被两个首领骂得狗血淋头的。

    戴维斯和哈登两个家伙觉得自己现在已经跌入了人生的最低谷,再没有什么比这段时间的煎熬更让他们痛苦了。唯一让他们感觉心情好一点的事,无非就是两天前莫名其妙的抓到的那两个愣头青了。

    说到那两个莫名其妙来到金州匪帮地盘上的莱茵族狮人,两个大胡子就有种啼笑皆非的感觉。从来没有那个狮人在落入了一群鬣狗盗匪手上之后还能活下来的,这两个狮人打破了这个真理。两个大胡子第一时间想到的也是把这两个忘了流亡之域是狮人绝地的愣头青个给处死,最终让他们手软的仅仅是因为这两个家伙自称是劫掠团的人。

    又是狮人。又是劫掠团的干活,这理应让这两个愣头青死得更快更惨才对。但是两个大胡子在思前想后之下却暂时没有下毒手,因为劫掠团给予金州匪帮的打击和影响太沉重了,简简单单的就把这两个愣头青干掉,他们几乎什么都得不到。

    最后,他们想出的办法就是扣留这两个人质,狠狠的勒索一下劫掠团!

    现在的劫掠团正在外面疯狂的扫荡着以前对金州匪帮言听计从的盗匪,这性质已经等同于是在切断金州匪帮的根基了。以他们那种风暴一般的速度和效率,金州匪帮几乎还没有回过神来。一切都已经接近了尾声。

    即便他们有心去阻止这一切,但是现在的他们都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哪里还敢下山去和劫掠团摆开打?这样恶劣的形势之下,两个大胡子不得不想办法另谋出路。他们能够清晰的感觉到金州匪帮的霸主地位即将被劫掠团给顶替掉。留给他们自己的时间都已经不多了。最适合他们的套路,就是另外换一个地方谋生,离劫掠团那群瘟神越远越好。

    两万金币并不算什么大数目,金州匪帮自身的底蕴还是颇为厚实的。他们派使者去和劫掠团协商只不过是想要出口气,做点有回报的勾当。

    想法固然是不错,可他们却没有搞清楚一些问题。首先。劫掠团的干部为什么会莫名其妙的进入他们的视线范围?其次,劫掠团的人形象非常突出,和那两个看上去落魄无比的莱茵族狮人可是判若云泥。

    如果说劫掠团那帮暴徒的装备是小康之家的层次,那两个狮人一身行头顶多只能算是难民,他们衣不蔽体的模样甚至比金州匪帮的人都还要寒碜,哪里像是财大气粗的劫掠团?

    不过这两个莱茵族狮人自从被抓来之后就成了金州匪帮这两天最受“宠幸”的存在,两个倒霉家伙就被绑在广场中间的一座石柱之上,耷拉着脑袋说不出的丧气。即便没有直接要了他们两人的小命,但他们的处境也同样不容乐观。

    荒原上的强盗在摆弄阶下囚的时候也同样有着一些独到的方式,他们现在四肢大张,整个身体都被绷到了极限,背靠背,四肢还被连在一起。两个人都不敢轻举妄动,一动就会拉扯得对方也跟着受累。

    两个身高在两米七八的大汉被捆缚成这种模样也真够衰的,两个家伙都披头散发,看不清状态如何。最搞笑的是他们身上还贴着不少发臭的菜叶子和果皮之内的东西,在曹团长看来,这是古中国那些贪官污吏被绑在车上游街的时候才能享受到的待遇。

    曹团长都潜入了金州匪帮好一阵时间,偷偷摸摸的都靠近金州匪帮中心处的广场了,金州匪帮的使者方才刚刚抵达大本营。

    “怎么回事?”大首领戴维斯皱眉道,见到使者两手空空的回来,显然并不顺利。

    “他们拒绝了我们的提议,那个姓曹的不愿意为这两个混蛋狮人付钱,还纵容手下把我羞辱了一番。”使者一脸的怨气。

    两个大胡子不善的眼光顿时转向了那两个仿佛奄奄一息的狮人,两个狮人自然也听到了那使者带回来的话。即便背靠背的绑着,但他们也能联想到彼此脸上是浮现着怎样一种绝望。他们同样对这个金州匪帮的使者报以极大的期待,冒充劫掠团重要干部这个身份的他们也是为了引起那个近来在斯图加特声名鹊起的劫掠团长的注意,好搭救他们一把。

    但现在,这个使者带回来的消息对于他们而言等同于是一封死亡判决书。看他们衣衫褴褛的模样就知道他们自己是不可能掏出钱来为自己赎身的。他们的身份是一对师徒,属于浪漫而且唯美的吟游诗人界。唯一的希望就是那个在传言中大慈大悲的劫掠团长身上,不过现在看来,那传言一点都不靠谱。

    传言具有越传越夸大的虚假特点,这个众所周知。

    比如说曹团长带着一般英雄无畏的弟兄在荒原上进行的剿匪活动,只不过仅仅才是刚开了个好头而已。流亡之域太广阔了,哪能一天两天就能把所有盗匪剿干净?

    就连劫掠团自身的性质都是盗匪团伙,但在那些数不胜数的小道传闻中,劫掠团俨然已经成为了光辉和侠义的化身。他们几乎已经要扫平流亡之域,纵马北疆踏平人类世界,高唱“还我比蒙河山”的凯旋战歌了。带领比蒙重返故土,似乎指日可待了。

    在崇尚浪漫的吟游界来说,曹团长和那帮英勇无畏的劫掠团战士就是他们一生都在追逐的英雄和传奇的典型,不来实地看看,编上几段诗歌实在是对不起吟游诗人这个浪漫的身份。

    这两师徒的的确确就是因为这样可笑的原因来到这里,然后因为没有钱买地图,最后一头撞进金州匪帮地盘的。

    “他妈的,看来那帮混蛋比我们还要绝情!”二首领哈登一脸肉拓油也在颤抖着,他的话没有一点自知之明,甚至连曾经被劫掠团的人饶过一命的往事都被他抛诸脑后了。

    曹团长借着这个功夫总算是看清楚了两个莱茵族狮人的外貌,他们比普通狮人要强壮得多,身高也要显得更高一些。普通的狮人一般身高在两米三四左右,而这两个狮人的身高要足足高出一头。从他们裸露的胸肌和腹肌来看,这两个家伙的身体素质也非常不错。

    其中一个年纪稍长,估摸着都应该有三十来岁接近四十岁的模样了。而另外一个年轻一点的有着一双仿佛没睡醒般的死鱼眼,最多也就二十出头,在这样生死悬于一线的关头,他的脸上还罩着一层说不出的迷茫,像是在人生的旅途中失去了方向。

    如果曹团长没猜错的话,这两个家伙应该是属于莱茵族当中一个比较特别的分支,他们是阿特拉斯巨狮人!(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八章 落难师徒

    阿特拉斯巨狮人分支在莱茵族庞大的谱系当中同样也是声名赫赫,他们的特别之处就在于他们比其他表亲更加的高大也更加的强壮。

    莱茵族被誉为比蒙的两大王者之族并不是没有原因的,他们不但天生武力超群,而且头脑也非常灵活。哪怕是莱茵族族群当中最弱小的山狮人,也是帝国一线的主力成员之一。

    阿特拉斯巨狮人则是莱茵族当中最强的一个分支,即便他们没有纯血贵族的光环,那仅仅是因为他们这个分支的人一直以来都太少了,几乎难寻觅处。但是只要对比蒙历史有所了解的人就知道,阿特拉斯巨狮人却是莱茵族庞大的谱系当中最值得看重的成员。

    他们不但和其他的表情一样能文能武,甚至还更加的突出。除了这两个从事吟游诗人行业的阿特拉斯巨狮人之外,曹团长也同样见过这个莱茵族分支的成员,而且还是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时间,曹团长就见过了。

    斯特恩身边那十二个号称神殿最顶尖战斗力的黄金棒槌,就是十二个领悟了自主狂化的阿特拉斯巨狮人,卖相极为不错,他们高大强壮的形象很符合一般人对于卫道者的想象。

    “西蒙斯导师,我觉得情况似乎有点不妙。”那个有着一双惺忪睡眼比较年轻的狮人突然皱了皱眉,扯了扯手上的铁链。

    “废话,这还用你说?”叫做西蒙斯的年长狮人翻了翻白眼。

    那个使者声音那么大,聋子都能听见了,那位劫掠团长并没有把他们两个当回事,甚至还把金州匪帮派去的使者给羞辱了一顿,情况当然很不妙!

    一想到这两天的遭遇,西蒙斯不禁悲从中来。一个吟游诗人有着浪漫主义情怀是非常值得肯定的优点,但是这个优点也是葬送了西蒙斯师徒的根源。如果不是对那个近来声名鹊起的劫掠团长产生了好奇,西蒙斯哪里可能来这流亡之域追寻传奇的脚步。

    斯图加特这段日子因为那个劫掠团长的各种故事显得无比热闹。不但甲骨文主神殿在大力的赞扬他把神殿的教义播洒到了流亡之域这样的禁地,就连大名鼎鼎的夜舞军团都有人在传言那位劫掠团长在荒原上的剿匪大大的稳定了东部边境线上的安全问题,为他们分担了不少的责任。

    比尔.西蒙斯在知道了这些消息的第一时间,就敏锐的觉得那个劫掠团长应该还会再创辉煌,作为一个浪漫主义的吟游诗人,西蒙斯觉得这是自己这辈子成名的最好机会。如果能够在第一时间见证那位劫掠团长的壮举,他创作出来的诗歌也必然会随之名扬国内,从此摆脱在吟游诗人界这种高不成低不就的凄凉现状。

    这个行业浪漫是够浪漫的,但是客观的来说,如果没有混出点名堂的话。那就一点都不浪漫了,甚至连一日三餐糊口都要绞尽脑汁。

    被金州匪帮捕获之后,西蒙斯是被逼无奈才只好试试运气,以劫掠团高级干部的身份来粉饰自己,希望能够因此而获得一线生机。起初这个计划是成功的,本来他们两天前就该被这些穷凶极恶的鬣狗盗匪折磨致死的,完全是因为西蒙斯假冒的身份才暂时保住了一命。

    但是人算不如天算,这些金州匪帮的家伙留下他们两师徒一命并不是因为惧怕劫掠团的名声,而是因为他们和劫掠团有着不共戴天之仇。他们两师徒唯一的作用。就是帮金州匪帮换来点钱。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一旦不能奏效,西蒙斯很清楚是什么结果,这些穷凶极恶的鬣狗盗匪是绝对不可能把他们当客人养着的。他们只会在第一时间选择残忍的撕票。没有人愿意为之付出赎金的人质,根本就算不上人质。

    西蒙斯的谎言能够骗过金州匪帮一时,却完全不能瞒过劫掠团的内部人,这一点西蒙斯早就已经想到了。他只不过是赌一赌自己的运气。遗憾的是,幸运女神这一次还是没有垂青于他。看看金州匪帮那两个大胡子匪首渐渐变得阴冷的脸色,西蒙斯的一颗心也跌落到了肛门周围。透凉。

    斯图加特不是都说劫掠团已经把这一片区域都给肃清了吗?那这些金州匪帮的家伙为什么还在这里和劫掠团对着干?一想到那些不靠谱的小道传闻,西蒙斯更是气不打一处来。要是早知道这么危险,他绝对不会任由自己体内的浪漫因子主导自己的行为。

    “麦迪,今天落到这一步,你怪导师吗?”西蒙斯也轻轻扯了扯手上的铁链。所谓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西蒙斯也难得的在自己学徒面前露出了自己温柔的一面。

    “不……不怪。”而就是西蒙斯这简简单单的一句闻言细语,却让那睡眼惺忪仿佛一辈子都睡不够的年轻狮人一阵心惊肉跳。

    在特雷西.麦格雷迪的印象中,一直对自己呼来喝去,恶言恶语的才是自己熟悉的那个导师。像是现在这样的温柔,麦迪发誓自己从来没有见识过。

    说来也好笑,身为一个阿特拉斯巨狮人,这种强大种族的血统就足以让很多兽人同胞羡慕不已。哪怕是出自于落魄的贵族寒门,也没有人会小看麦迪。他只需要在自己成年之后走到帝国的征兵处,填上一份自己的个人简历,然后就可以顺利的进入新兵训练营,甚至连任何考核都不用。完成了为期一年半载的新兵训练课程,他就能顺利的跻身为光荣的狮心军团,成为这个帝国王牌劲旅的一份子。

    这一点都不夸张,这就是阿特拉斯巨狮人的天赋。只要有这个莱茵族分支的苗子,狮心军团绝对不可能视而不见,会在第一时间向他们伸出橄榄枝。

    只不过麦迪和其他的阿特拉斯同胞不一样,他这个人从小就不喜欢什么打打杀杀,而是透着一股浓浓的文艺青年味道。他很明白自己的这个倾向,所以他决定要走上文学的道路。最终,他变成了现在这样一个跟着导师到处想办法混口饭吃的穷酸秀才……

    麦迪本来的理想是师从一位在帝国上下都颇具名气的文学大师,然后打下坚实的文学基础,最后顺利的成为引领的一代文学大家。大家都说阿特拉斯巨狮人除了身体天赋之外头脑也挺好用的,这个人生计划似乎没有一点瑕疵。

    但是当麦迪真正走上文学这条道路之后,才发现原来这条路并不像自己想象中那么好走。那些颇具名气的文学大师就是这一界的大神,他们大多都是自成一派,自己的时间都嫌不够用,哪里会耗费宝贵的时间去授徒呢?

    一般点的文学家看到麦迪那五大三粗的模样,往往都会语重心长的告诉他,踏上疆场才是最合适他的出路。

    麦迪还是对自己的梦想坚定不移,直到他遇上了自己人生中的导师西蒙斯。西蒙斯相对于那些大名鼎鼎的文学大师来说纯粹就是一个扑街的存在,他那一身本事就连养活自己都成问题。在比蒙帝国吟游诗人这个行业,西蒙斯有的只是恶名,没有一点正面的评价。

    熟悉西蒙斯的人都叫他比尔.毒舌.西蒙斯。这个称呼就很能说明西蒙斯的吟游风格了,他从来不懂什么察言观色,而且口无遮拦。一旦心情不好了,那就会破口大骂,言辞恶毒,这才得到了“毒舌”的头衔。

    但是和麦迪一样,西蒙斯也是阿特拉斯巨狮人的一员。看到年轻的麦迪时,西蒙斯觉得就像是看到了年轻时候的自己,西蒙斯当初的求学之路同样不堪回首,顿时就有了一种同病相怜的感觉。即便西蒙斯自己都知道自己靠打油诗根本填不饱自己一个人的肚子,还是义无返顾的把麦迪收入门下。

    这个决定不但是西蒙斯在误人子弟,同时也是让两人绑在一起流落社会底层。西蒙斯一直觉得自己才高八斗,可惜怀才不遇。事实是不是这样没谁说得清楚,麦迪倒是挺尊敬自己这位导师,而且对此深信不疑,跟着他勤学苦读,然后混得一天不如一天……

    “告诉导师,你的人生中还有什么遗憾吗?”西蒙斯仿佛准备在今天这个绝命的日子里把自己一生的温柔都给用完一般,脸上甚至还浮现出了一抹释然的笑容。

    “导师,我遗憾太多了!跟着你学习了这么久,我还没有一部能够流传于世的创世巨作,这就是我人生最大的遗憾了!”麦迪一双睡眼都睁大了许多,一脸惊喜的问道:“难道导师你有什么办法能够不再遗憾吗?”

    “傻孩子,导师只能告诉你,不是所有的遗憾都要填满,也不是所有的疼痛都要呐喊。有缺憾的人生才是人生,一会你我都难逃那临头一刀之痛,记住,要表现得像是一个男子汉一样,不要大吼大叫的给导师丢人。”西蒙斯摇了摇头,劝慰起了自己的学生:“记住自己的遗憾吧,如果有下辈子,记得不要找一个我这样的导师。”

    耳聪目明的曹团长即便鬼鬼祟祟的躲在一边的角落里,依然也能清楚的听到这两师徒的对话,闻言不禁也点了点头。这两个莱茵族的家伙,似乎也不是自己想象中那么讨厌,甚至于曹团长还觉得他们有点可爱……(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九章 借题发挥

    西蒙斯和麦迪两师徒最不愿意见到的情况出现了,在那两个大胡子的授意之下,一群鬣狗人盗匪朝着他们靠近了过来。

    “你……你们想要干什么?离我远点好不好?你们这样让我很没有安全感啊!”麦迪还是没有把自己导师的尊尊教诲听进去,正如他平时吊儿郎当的时候一样。一见到那些鬣狗人盗匪一脸阴森的笑意,麦迪差一点就开始尖叫了。

    一边躲着的曹团长情不自禁的咧嘴一笑,这个睡眼惺忪的狮人这句话无疑戳中了他的笑穴。就连在这样的情况下,麦迪那双睡眼似乎都难以睁大一些,而他这种独特的面部特征很容易让人误会他是在故意的奚落对方。

    金州匪帮的鬣狗盗匪们也是这样认为的,尖叫的时候面部表情往往都是很惊悚的,哪有这种不动声色的模样?一马当先的一个鬣狗盗匪当下便是给了麦迪肚子上一拳,还好阿特拉斯巨狮人的族群身体天赋不是吹出来的,麦迪只是发出了一声闷哼而已。

    “很不好意思告诉你们这个结果,你们的老大并不把你们当回事。所以你们马上要被执行火刑了,你们的骨灰将会被倒进我们的茅厕当中。还有什么遗愿吗?我们是开明的人,允许你在生命的最终时刻说出来,我们会尽量的满足。”戴维斯挥了挥手,旁边的小弟们立马开始往两人的周围堆设干柴。

    金州匪帮也有着自己的一套用刑手段,虽然达不到琳琅满目花样百出的程度,可也分门别类应有尽有。火刑,就是金州匪帮的所有人最喜欢的一种死刑,他们喜欢看着对方在熊熊的烈火中惨嚎着化为灰烬,而且还不用浪费人力去打理尸体。正如戴维斯所说,把烧剩下来的渣滓往茅坑里面一倒就完事。

    “你们没有换来我们需要的东西,所以怪不得我们辣手无情了。要怪就怪你们那个该死的团长吧。他根本就不在乎你们这两个瘪三。”哈登的心情也非常不好,脸色铁青得可以拧出水来。

    这段时间的哈登已经将胡子梳成了大人模样,穿上了一身拉风的匪装。被劫掠团那个蛇人刀客大大方方的放了一马之后,哈登并没有太多的感激,甚至一直没有把自己被擒获那回事带回部落,他也是很好面子的人。

    在金州匪帮,哈登是名符其实的第一高手,他可不愿意看着自己高大的形象就此坍塌。一旦被兄弟们知道了他都是被劫掠团心血来潮的放掉才逃出生天,他在这也混不走了。流亡之域的每个角落都不会同情弱者,以哈登的二首领身份来说。他被擒获只该有一个表现,那就是死战不退,直到自己咽气为止。

    想到这个问题,哈登就觉得自己很惆怅,难道盗匪就一点不在乎自己的生命吗?哈登虽然胡子一大把,实际上却才二十多岁,正是风华正茂的年纪。

    “你们太友善了!还会尽量实现我们的愿望。那赶快就把我们的镣铐松开,把那该死的火把灭了,放我们走吧!”麦迪顿时喜出望外的叫道。

    不过这个遗愿显然不在两个大胡子的考虑范围当中。他们只是使了个眼色,然后麦迪又被身边的一个鬣狗二哥重重的在肚子上殴打了几拳。

    曹团长这会才是真的哭笑不得,所有人都说曹团长是个粗神经的乐观主义者,可和这个睡眼惺忪的家伙比起来。简直是差了十万八千里。

    西蒙斯同样已经对自己这个学生无言以对了,他这种个性,其实打从一开始就不适合干吟游诗人这个行业。西蒙斯觉得,如果要从个性来定义麦迪的话。他还真该成为一个洒血疆场的比蒙勇士,而不是成天念叨着花前月下良辰美景。

    麦迪身体天赋就算是放在天赋名列比蒙帝国前茅的阿特拉斯巨狮人族群当中都显得鹤立鸡群,可遗憾的是他惰性十足。只有在身后有一群狼在追赶他的时候。他才肯拼命奔跑,时不时的把那让人艳羡的天赋显露出来一点。

    平心而论,要是西蒙斯有他那样惊人的身体天赋,早就不干这一行了。跑去从军,最次也能混个大队长,甚至更高的职位,吃香的喝辣的都不在话下。

    两人身边的干柴都已经堆得有半人高了,曹团长依然还按耐住性子丝毫没有着急,他在等待一个最佳的时机。毕竟是孤身一人潜入敌穴单独作业,可不像是以往一样仗着人多欺负人少。曹团长必须要制造一场足够大的混乱,才能如愿以偿的带着两个累赘一起跑路。

    这该死的险山,不但上来不容易,就连要下去也同样艰难。曹团长要是孑然一身的话,那倒没什么问题,但是曹团长不敢指望这两个狮人也和自己的身手一样全面。

    仿佛为了解恨,鬣狗盗匪们在那堆柴禾之上倾泻了大量易燃的沥青油,似乎深怕这两个狮人被烧死了柴禾都还烧不完一样,这种浪费的手法顿时让曹团长一阵窃喜。

    随着哈登将一支火把扬手丢到干柴堆上,一道火线顿时便朝着两边蔓延开来,绕了一个大圈,整堆柴禾都被引燃了!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一直耐着性子的曹团长也动了!

    曹团长猫着腰从藏身的角落猛窜出来,完美的演绎了什么叫做静若处子动若脱兔。两点之间显然是直线最短,所以曹团长是一头直接撞向被人群层层包在中间的火堆,因为他的突然暴起,顿时便是响起了一大片的惨叫声。

    曹团长完全可以看做一头人形比蒙巨兽,虽然因为体形的比较袖珍难以达到圣比蒙巨兽那种在战场上的恐怖杀伤力,但是光说点对点的冲击力,曹团长完全就不是一般人可以理解的,哪怕巨林野猪好汉们的莽撞比起曹团长的野蛮冲撞都要差上几个等级,这就是绝对的力量能够起到的效果。

    一开始跑动就是最快时速,曹团长甚至比这泛美大陆上最好的战马都还要战马,零到一百公里加速只需要一个念头,而他整个人也变成了一道幻影推土机。但凡是挡在他突进线路上的鬣狗盗匪连反应的时间都来不及就已经被撞飞到了半空之中,顿时引起了一片大乱。

    这里可是金州匪帮的地盘,东道主们完全还没搞清楚是发生了什么情况,每个人都在茫然的转头四顾,寻找混乱的根源。而这个时候,曹团长已经撞到了火堆面前。

    “嘭嘭嘭!”

    一连串的响声忽然间扬起,金州匪帮的所有人在今天见识了一场让他们终生难忘的绚丽表演,这完全是一场不讲理的个人秀。

    那些刚刚点燃不到两个呼吸时间的柴火堆在曹团长的旋风扫叶腿之下顿时被轰得散落开来,或者是直接砸向周围围观火刑的鬣狗人群,或者是直接被巧力给震上了半空。

    人群太过密集这个时候显露出了弊端,金州匪帮的人完全没有想过会有人敢在自己的老巢里放肆,半路杀出的曹团长不但在第一时间制造出了一片混乱,而且那些被他震飞过来的火把也让挤在一起的鬣狗盗匪们好好的喝了一壶。

    咒骂声连天,周围的鬣狗盗匪们疯狂的拥挤着,他们当中的绝大多数人身上都是穿着兽皮这样的易燃物,被那些带着火油火把碰上瞬间就能引燃。鬣狗人不但怕水,他们同样也怕火,几乎没有动物不怕火的。

    水火无情,它们在生活中兴许是必不可少的生存必备条件,但是在它们肆虐的时候,却也是最无情的杀手。就短短一会时间,就有十多个鬣狗盗匪惨叫着在地上打滚了,他们身上无一例外的都披着一层火焰外衣。

    西蒙斯和麦迪师徒这个时候已经死死的闭上了眼睛向兽神祈祷了,希望自己身死之后灵魂可以回归父神的怀抱。但是那灼热的感觉才刚刚袭来,再想感受时却已经无迹可寻了,倒是两人都感觉身边爆响不止,一阵阵的空气流动将他们出窍的意识都给拉扯了回来。

    兽神显灵了?当然不是,是兽神私生子曹团长发飙了!

    西蒙斯和麦迪只能看到一道模糊的身影围着他们两人被锁住的石柱如同走马灯一样疯狂的转着圈,因为曹团长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以至于就连西蒙斯和麦迪两人都看傻眼了,半天没看清楚这个来客到底长什么样子。

    曹团长的身体不时的跃起落下,就如同是之前进行过无数次演戏一样精准,先前被他用巧劲震上半空的那些带火柴火一落下来,就会在瞬间被他一脚挑飞,在半空中画出一道动人的抛物线后飞向远处。

    这些火把是曹团长刻意留下来单独使用的,它们并不是留着用来对付鬣狗盗匪,而是那些远处密挨密的房舍!曹团长这招也是真够毒的,完全准备在今天把这金州匪帮的地盘给搅得天翻地覆……(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章 免费劳工

    脑筋灵活的人都知道怎么把有利条件最大化,如果把货拿去烧人,曹团长顶多只能够制造一时的骚乱而已。毕竟人是活的,看到火把飞来了都会躲,被引燃了也会在短时间之内想办法扑灭。

    但是稍远处的那些鬣狗盗匪们的房舍就不一样了,它们可不会跑。在之前曹团长就已经仔细的观察过这里的特色,这里简直就是纵火犯梦寐以求的作案场所。

    因为这座险山之上只有这个平整的山顶可以居住人,所以金州匪帮的所有房舍都集中在这周围。金州匪帮之前的规模颇大,以至于整个山顶上到处都是房舍。他们只不过是强盗土匪而已,并不是什么建筑师,以至于所有的房舍都是泥土、茅草以及木头构筑出来的。

    流亡之域偏偏又是出了名的气候干旱,这些房舍完全都可以看做是易燃物,一点就着。这山顶之上的空气流通性也极为不错,风助火势火涨风威,只是一会时间周围就已经有不少的房舍熊熊燃烧了起来,而且火势还在飞速的朝四周蔓延开去。

    今天这一切说是运气还不如说是天注定,金州匪帮本来有无数种办法可以处决西蒙斯和麦迪两人,什么千刀万剐,掏心挖肺这样的酷刑在曹团长看来都比火刑要来得过瘾得多。但这帮傻鸟偏偏喜欢热闹,非要把这么简单的买卖搞得这么复杂。

    一切纵火的条件都给曹团长准备得妥妥当当的,不借题发挥实在是对不起他们的良苦用心。而且更方便的是,这火只要纵起来,不但能够让金州匪帮上下乱成一团方便曹团长救人,甚至还能直接对金州匪帮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简直是一石二鸟。

    一想到这个问题,曹团长就发自心底的感谢这两个作茧自缚,舍己为人的大胡子。

    曹团长终于停下来了。但凡是见到了他的鬣狗盗匪无不脸色剧变。这个大背头给他们留下的印象实在是太深刻了,就是这个家伙当初的各种折磨,才让他们在泥螺幽地外折戟沉沙!

    “竟然是你这个混蛋!”哈登看清楚了来人,顿时就傻眼了。还好哈登的反应一点都不慢,连退了几大步,同时还没忘记把戴维斯一起拉着,躲到了人群当中。

    哈登当初就知道这个大背头不简单,尤其是刚才,他那一连串的动作简直快得哈登的眼睛都快跟不上了。显而易见这是个非常危险的人物,只有躲在人群当中。哈登才有安全感。

    “这……这位大哥,请问你是?”西蒙斯被曹团长转得眼睛都快花了,这会才回过神来。

    “老子是劫掠团的人。你们不是自称劫掠团的高级干部吗?怎么连我都不认识?”曹团长好整以暇的看着西蒙斯,一脸的促狭,显然也是在捉弄这个冒充劫掠团的家伙。

    西蒙斯瞬间惭愧的低下了头,他冒充劫掠团的人那是被逼得没办法了。

    但一边的麦迪却顾不得这许多,一听到曹团长自报家门,麦迪忙不迭的吼道:“大哥、英雄、好汉!救命啊!我们是自己人呐!”

    麦迪这句话说出来的时候,应该自带一段儿哀恸悲伤的背景音乐。因为他看起来十分悲惨。就好像他遇到了人生当中能够遇到最不幸的事情。

    “救命?冒充劫掠团的人性质是非常恶劣的,给我一个救你们的理由先。”曹团长一脸戏谑,完全没有一点着急的模样。

    周围那些蠢蠢欲动的鬣狗盗匪在曹团长面前和土鸡瓦狗没有什么差别,单是那种不可一世的气度。就已经让周围那些鬣狗盗匪们畏首畏尾了。他们当中的不少人还在到处乱望,深怕当初那些暴徒又一次莫名其妙的冒出来。

    “我一看你就知道你是咱比蒙的好兄弟啊!天大地大没有兄弟情大,这年头没有兄弟可活不下去啊,大哥!”麦迪实在是投入了。就像是落水的人抓住了最后一根浮木。

    曹团长顿时捧腹大笑,眼泪都快冒出来了。这睡眼惺忪的家伙还真不是一般的有才,就这么一见面的工夫就已经套上近乎了。看来在生命威胁面前就连人的思维都会活跃不少。

    “这位朋友,事不宜迟啊!你难道不是来救我们的吗?相信我们,我们只是一对落难的吟游诗人,千里迢迢来到流亡之域就是为了寻找你们劫掠团的踪迹。我们是来追逐曹团长的步伐的,专程前来为他立传,歌颂他的丰功伟绩!”西蒙斯无疑要冷静得多,连忙把自己能想到的一切全都给交代了出来。

    “你们干这行怎么收费?”曹团长却好死不死了来了点沟通的兴致。

    “大哥!这是无偿的!我们可是最浪漫的吟游诗人,称颂英雄,高歌传奇这些都是我们的真情流露,怎么可能以此收费?”西蒙斯急了。

    “当然,如果大哥你觉得我们说得好,要捧个钱场也不是不可以……”一说到钱,麦迪连忙弱弱的补充了一句。他现在几天没有吃东西,已经饿得有点头昏眼花了。在这样的情况下,麦迪觉得应该要改变一下现状。

    曹团长刻薄的咂了砸嘴,道:“那这么说,你们是来给我们劫掠团免费打工的?”

    “当然啊!大哥,只要你救我们师徒一命,别说打工了,当牛做马我们都干啊!”西蒙斯连忙大丢承诺,恨不得掏心挖肺出来给面前这个大背头看。

    在这个时候,曹团长唯一有感触的就是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奥老爷子真是料事如神,这两个家伙看来真是被罗韩的那些宣传给忽悠过来的。吟游诗人,这个行业在曹团长看来完全就是一个难以理解的神经质行业。

    他们浪不浪漫这个曹团长不知道,曹团长只知道他们很浪费,浪费自己的人生。但是也只有这个行业的人,才会专以干这种心血来潮的事为己任。

    曹团长甚至拖着下巴围着石柱子绕了几圈,不时的捏捏西蒙斯的肱二头肌,拍拍麦迪壮硕的胸肌,像是在菜市场准备买肉的大妈一样。这是曹团长鉴定劳动力的惯用手段,以肌肉的强弱程度为检验的唯一标准。

    值得庆幸的是,这两个家伙都有着极为结实的身板。又不用花钱,又是上好的劳动力,这个买卖曹团长觉得还是能做的。而旁边金州匪帮的鬣狗盗匪们却已经被这三个人一唱一和的表演给弄得有点神经质了,冲上去吧,他们又怕那大背头太过残暴。不冲过去吧,两个首领又在不停的给他们使眼色,示意他们一拥而上。

    在这个节骨眼上,不少的鬣狗盗匪都在刻意的避免和两位首领的目光相接触。就连这两个在部落里面最为勇武的首领此刻都在人群中后退,这难道不是对那大背头危险性的最好说明吗?傻子才会去抢着投胎!

    旁边的嘈杂声也越来越大了,被曹团长挑拨起来的火势席卷开来有了一种难以控制的趋势,整个金州匪帮都乱作了一团。外面是熊熊大火,里面又是这么诡异的情况,就算心态再好的人都有种顾头不顾腚的慌乱感。

    “好吧!我就勉为其难的救你们一命,但是你们要记住刚才说的话,无偿为劫掠团做出贡献,这是我的出手费。”曹团长很市侩的点了点头,终于说出了两个狮人最期待的话。

    “太好了!大哥,钥匙在……”麦迪连忙抬起一双睡眼准备在混乱的人群中寻找目标,但是他的话只说了一半就没有了下文。

    曹团长仿佛漫不经心的拉出了把他们两人所在一起的铁镣,轻轻一拉,西蒙斯和麦迪两人顿时就觉得手上一轻,那根铁镣已经从中分成了两段!

    “噢!我的兽神!我这是饿得头晕眼花了吗?”西蒙斯被解放出来的一只手拍了拍额头,他有种发自心底的震撼感觉。

    这个大背头只是那么轻轻一拉而已!那可是足有拇指粗细的毛铁锁链,除了扎实牢靠之外没有其他特点,在那大背头的手上却不必面粉炸出来的麻花硬多少!

    三下两下曹团长就直接把他们手脚上的铁链用蛮力给扯断了,曹团长是个效率狂人,能直接拽断的玩意儿他绝不会花时间去找钥匙。他这种不经意之间的暴力流露也把周围的鬣狗盗匪们吓得够呛,即便现在已经确定这个大背头是孤身一人闯入这里,但是见到了这一幕之后,又有几个人敢上前去?

    不时有人被身后的同伴推出来,但是他们立马会惊声尖叫着冲回去,仿佛屁股上着火了一般。绝对的力量有着绝对的威慑效果,而这仅仅是曹团长随意发挥而已。

    西蒙斯和麦迪没有了相互之间的牵绊之后,反倒双双跪倒在地,被锁了两天滴水未进,他们几乎都要脱力了。可见到这些鬣狗盗匪如此丢人的一幕,他们又忍不住自己想笑的冲动。这些穷凶极恶的鬣狗盗匪,似乎也不过如此。

    这里只有一个劫掠团的人,就搅得金州匪帮足足上千人一片大乱,无人敢直缨其锋,要是传说中劫掠团的四百勇士全部在这里的话,那会是什么样的一副画面?(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一章 烈火焚山

    劫掠团并不是每个人都像是曹团长一样变.态,但是在现在风靡斯图加特的各种小道传闻当中,劫掠团的人本就披着一层神秘的无敌外衣。

    只是见到曹团长制造出来的动乱,西蒙斯和麦迪就信了一大半。这个自称劫掠团来客的大背头第一眼给人的感觉似乎并没有什么威胁,毕竟他相对于比蒙的那些强战种族来说是那么的“矮小瘦弱”。西蒙斯和麦迪两人即便是半跪在地,看上去也比曹团长要大几圈。

    “你这个混蛋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戴维斯惊怒莫名。

    “人,我要带走。钱,一分没有。就这么简单,下次最好搞清楚对手的性格再做生意。老子就是勒索界的宗师,你们两个傻逼竟然勒索老子。呵呵,真是吃了雄心豹子胆了……”曹团长看了看两个躲在人群后面的大胡子,一脸不屑。

    “有空关心我的话,还不如看看你们的老窝吧,再不搞快一点,只怕你们就没地方住了。”曹团长手搭凉棚,望了望越来越大的火势,语气说不出的玩味。

    这次纵火比曹团长想象当中都还要顺利得多,那些手忙脚乱的鬣狗二哥和二姐齐上阵依然还是无法有效的遏制住火势的蔓延,他们的抢救在那熊熊烈焰面前显得苍白而又无力。

    “喂,你们两个,赶紧起来!”曹团长看了看西蒙斯和麦迪,顿时也无语了,这两个家伙亏得长了那么一副好身板,在地上磨蹭了半天都还没爬起来。

    “阁下,我们被锁了两天两夜,手脚都已经不听使唤了……”看了看曹团长,再看了看自己,西蒙斯非常汗颜。

    “妈的!”曹团长一声暗骂。

    有道是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既然专程为这两个狮人跑了一趟,曹团长自然也不可能丢下他们不管,索性一手一个将西蒙斯和麦迪直接托举过顶。对着两个大胡子咧嘴一笑,曹团长朝着下山的小路拔腿就跑!

    “给我把他拦下来!赶紧动手!”戴维斯连忙吼道。

    被那大背头杀到家里救走两个人质不说,还被他一把火把老巢都给烧得面目全非,这样的情况下还让对方给逃掉的话,那戴维斯才是真的不用混了!

    “不要怕他!他手上有人,给我围上去砍!今天他是插翅难飞!”哈登也一个劲的叫嚣着。哈登倒是狡猾,见到曹团长铁了心要带着两个累赘,哈登顿时觉得大事可为。

    光凭曹团长那一身彪悍的本事。他要走的话哈登不得不承认几乎是挡不住的。但是西蒙斯和麦迪这两个家伙,却是不折不扣的累赘。举着两个体重超过六百磅的家伙还想从这么多的鬣狗人当中突围,怎么看都不现实。

    在哈登的提醒之下,那些鬣狗盗匪顿时也纷纷想明白了这个问题,刚才还瑟瑟缩缩的他们连忙乱糟糟的猛扑过来。前面几个拖着青铜长枪长戟的鬣狗盗匪顿时也顾不了那么多了,看到那大背头冲过来,闭着眼睛就捅。

    曹团长一脸冷笑,哪怕扛着两个累赘,对他而言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影响。看到一排长枪大戟捅过来。曹团长双腿在地上一蹬,整个人便是如同一只大鸟般扶摇直上飘到了半空中,足足飞起了近两丈的高度,朝着外围落去。

    从鬣狗盗匪们的视角去看。完全感觉不到曹团长是扛着上千磅重的肉在半空中纵跃。三个人堆叠在一起,甚至把天空中的阳光都给遮蔽住了一大片,但那该死的地心引力却仿佛在这个时候对他们三人失去了效果!

    “一群傻.逼……”曹团长腾在半空中还不忘喷点垃圾话,头也没回的一伸腿。一脚便是扫在了后面飞来的一件东西上,直接将之扫得横飞了出去。

    那是哈登的精铁佩刀,见到曹团长这么轻松的就要突围。哈登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用出了自己不擅长的飞刀。虽然没有对那个该死的大背头造成实质性的威胁,但是也成功的拖住了他逃跑的脚步。

    “快快快!给我往死里面捅!”见到大背头的身影落下来,哈登也连忙放声大吼。

    西蒙斯和麦迪两人在半空中惊叫连连,他们从没想过自己有朝一日还能像是羽族的同胞一样在蓝天中滑翔。就那么电光火石的一瞬间,他们脆弱的小心肝就被吓得发颤。那柄准心不错的飞刀是直奔曹团长屁股而去的,他们甚至还没来得及示警就已经飞到了近前。

    还好曹团长仿佛脑后长着眼,头都没回就给自己解了围。不过很不幸的是,他似乎一口气也有点没接上来,弹起来的身体也开始朝着地面上坠去。看到那些鬣狗盗匪纷纷调整枪头准备捅过来,西蒙斯和麦迪再一次尖叫了起来,他们现在就像是两个被一群彪形大汉拖到了高粱地里准备强行做那苟且之事的无助少女。

    就这一会的工夫,他们两人却不约而同的觉得自己今天似乎把这辈子能用的尖叫都给用光了!他们两个可是阿特拉斯巨狮人,身高两米六七的彪形大汉!哪怕走的文艺路线,也不该如此花容失色,整个阿特拉斯分支的形象几乎都被他们两人今天没出息的表现给拉低了。

    曹团长却不慌不忙,即便两只手上还高高的托着两个大活人,可曹团长的一双腿也着实不该被人小觑。

    比如说现在,在众人瞠目结舌的注视下,他跃起半空中的身体一个舒展,一记扫腿便将几柄疾刺而来的长枪给荡开到了一边,而且还借着那扭腰的惯性漂亮的续上了一招空中转体七百二十度的高难度动作。紧接着,用一招无比暴力也无比扣人心弦的大风车鞭腿,自上而下抽碎了两个鬣狗二哥的脑袋!

    太恐怖了!明明曹团长浑身都像是不设防,但一旦靠近了才能够感受到他的恐怖。别说是被他抽碎脑袋的那两个鬣狗盗匪,就连那些手中武器被他一脚扫开的鬣狗盗匪都是觉得手掌一痛,根本拿捏不住自己的家伙什,虎口在一瞬间就被撕裂开了!

    “妈的,赶紧跑!”连续几个纵跃,曹团长已经到了鬣狗盗匪们的包围圈外围。而这个时候,曹团长都已经有点受不了手上两个家伙一路上的大呼小叫了,双臂一振,一股巧劲顿时将西蒙斯和麦迪两人给推送到了外面。

    劈手从身边一个鬣狗盗匪手上抢来了一杆青铜长枪,曹团长想都没想,横过枪杆子就是一扫,首当其冲追过来的几个鬣狗盗匪顿时被砸得筋断骨折如同断线风筝一样飞上了半空。曹团长手上的青铜长枪也在作用力下弯成了一张弓的形状,不过这没关系,双手一拉,曹团站瞬间又将之拉得笔直,甚至还拉长了一截!

    也亏得这抢过来的家伙是延伸性比较好的青铜材质,换做是铁,估计都被曹团长给拉断了。但也正是这个画面,让冲过来的鬣狗盗匪们又齐齐的收住了脚,守在路口上的曹团长有种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气势,任凭两个大胡子怎么吆喝,他们就是不肯再上前半步。

    在曹团长手上那柄青铜长枪的横扫半径之内俨然已经成为了死亡禁区,枪是用来捅的,但是在曹团长手上,那杆枪却像是板斧重锤。先前看着几个倒霉的同伴被直接砸飞,那种视觉震撼力可比捅要来得吓人得多。

    “不来了?那我可走了!”见到对方踌躇不前,曹团长也没了大杀一通的兴致,拧腰将那杆长枪激射而出,曹团长却连看都没看转身就朝着山下溜去。

    那杆长枪竟然硬生生的透过了足足七个鬣狗盗匪的身体方才戛然而止,几个鬣狗盗匪死不瞑目的被钉成了一串。不过鬣狗盗匪们现在也来不及震惊了,火势还在疯狂的蔓延着,要不了一时半刻,估计正片山顶上都会被熊熊烈火覆盖。

    紧随曹团长三人之后,金州匪帮的所有人也乱糟糟的朝着山下逃命,混乱之中不知道有多少人因为一脚没踩稳而成为了踩踏事故的牺牲者。

    凡事有利就必然有弊,比如说这“不回头”险山。上山下山就那么一条曲折蜿蜒的小道可以通行,这个险要的地势守护了金州匪帮很长时间。可当后院起火的时候,这条小道却变成了他们挥之不去的噩梦!

    在死亡的步步紧逼之下,不少的鬣狗盗匪完全慌了神,哪怕自己前面是朝夕与共的同伴,也会被他们直接推到在地,然后越过惨叫的他们继续奔逃。而他们身后还有不少的人根本就没有逃命的机会,只能在席卷而来的火势当中咽下最后一口气。

    戴维斯和哈登已经抽出武器对着身边乱砍了,在死亡的威胁之下,他们两人表现得不比任何一个同胞强多少,甚至更加的无情。只要是挡在他们两人前进道路上的同胞,根本不管三七二十一挥刀就砍。

    经此一难,完全可以想象金州匪帮会面临着什么问题。一旦人心散了,队伍可就不好带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二章 偏执的诗人

    身后的惨叫声距离三个跑在前面的家伙而言没有什么太大的影响,什么都不管埋头猛冲就是他们专注的方向。

    西蒙斯和麦迪好歹还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支撑起了自己的身体,在屁股后面有着无数鬣狗盗匪以及熊熊烈火的情况之下,他们两人也几乎把自己的所有潜力都给挖掘了出来。后面跟上来的曹团长甚至一时半刻还没能追上他们的脚步,可想而知他们此刻有多神速。

    麦迪冲在自己的导师前面,在这样的时候,他还是义无返顾的承担起了保护自己导师的重任。这是他性格中的闪光点,也是无奈的特色。只有当狼在后面追的时候,麦迪才会拼命的奔跑。被曹团长带出包围圈之后,他们面前剩下对手只有沿路的那几个岗哨位置了。

    就像是荒原上的雄狮不会惧怕鬣狗一样,身为莱茵族光荣的阿特拉斯分支一份子的麦迪也不会真的惧怕鬣狗盗匪。他们两族之间是有着不共戴天的仇恨,而这种传承的仇恨也不仅仅是单向的,鬣狗人痛恨狮人,狮人又何尝不痛恨鬣狗人?

    当一个鬣狗盗匪听到动静不对往山上冲的时候,他和麦迪两人狭路相逢了。哪怕不知道这两个狮人是怎么逃脱钳制下山的,但是鬣狗盗匪还是本能的一枪朝着麦迪捅去。在这种狭长地带,只有真正的勇者才笑得到最后。

    一直以文艺优雅一面示人的麦迪也红眼了,一声怒吼就跳到了半空中,仿佛是受了曹团长的影响。在那鬣狗盗匪还没有回过神的时候,麦迪福至心灵的用出了一招惊天动地的剪刀腿,瞬间完成了对那鬣狗盗匪的锁喉,轻轻松松的扭断了对方的脖子。

    鬣狗盗匪的脑袋被直接扭转了一百八十度,无力的跪倒在地,而麦迪也因为这个帅气的高难度动作而半天没爬起来。

    “还愣着干什么?赶紧走啊!”刚刚赶上来的曹团长也见到了那一幕。

    不得不说。这个睡眼惺忪的家伙一旦认真起来还是有两把刷子的,那招剪刀腿就连曹团长都觉得拉风,这身手还真够俊的。之前曹团长还把这两个狮人当弱者,可仔细想一下,比蒙强力主战种族的成员又有谁真的会是弱者?

    但是时间显然是不等人的,曹团长刚才独当一面把鬣狗盗匪们挡住了一会,导致的结果就是现在屁股后面一片混乱。真等那些慌不择路的鬣狗盗匪全部冲下来,挡在他们面前的一切人都会被踩成肉泥。

    “啊!我想我被烧伤了”麦迪的声音不无幽怨。

    “哪里烧伤了?”曹团长皱了皱眉,他明明记得自己出手很及时,这两个家伙完全就没可能被烧伤才对。

    “我的腿毛!我的腿毛被烧没了!”麦迪大惊小怪的抱怨着。

    “别傻了。你他妈根本就没有一根该死的腿毛!”西蒙斯倒是颇为熟悉自己学生的个性,直接在他屁股上踹了一脚,麦迪也悻悻的爬了起来,继续晃着屁股跑路。

    客观的来说,麦迪这个家伙有着一双极为**的小腿,非常特立独行,不但没有其他兽人那样旺盛的毛发覆盖于其上,而且纤细修长,跟腱奇长。即便是搭配着他上半身那样雄壮的身材。也一点不让人觉得不协调。

    更让一般人嫉妒的是,这个家伙的小腿有着超强的爆发力!比如说刚才被逼急了用出来的剪刀腿,那就是他这双腿颇具实力的一个表现。

    曹团长这次对金州匪帮造成了多大的损害就连曹团长自己现在都没谱,反正把他们折腾得够呛就是了。有了曹团长在前面开路。以最简单也最直接的方式清除掉了岗哨之后,后面的西蒙斯和麦迪没费什么功夫终于逃离了这个让他们终生难忘的地方。

    完全可以想象得到,当曹团长风尘仆仆带着两个高大的狮人回到泥螺幽地的时候又引起了一场讨论的热潮。

    不少人都在背后说曹团长生来就是穷苦命,在日常生活当中。时不时的都会捡回来一些不相关的人吃闲饭,这次同样也没能逃出这个怪圈子。

    而泥螺幽地这个彷如世外桃源的地方之后,西蒙斯和麦迪也被完全惊呆了。他们不少的同行都来过流亡之域。而他们两师徒因为身份和其他的吟游诗人不一样,以至于这里对于他们来说是禁地。

    但是从那些同行带回来的消息看,流亡之域完全就是一个鸡不下蛋鸟不拉屎的地方,从他们之前的所看到的一切来说确实如此,直到他们来到了梦寐以求的劫掠团的营地之后,才发现这不能一概而论。和外面那万里荒芜比起来,这里山清水秀生机勃勃。

    西蒙斯和麦迪两人相视一眼,仿佛在一瞬间找到了灵感,但是两人脸都憋红了,愣是半天没憋出一句歪诗,这场面也看得曹团长叹为观止。

    在知道了这两个家伙是吟游诗人之后,曹团长就觉得非常好奇。曹团长和一般的俗人一样,觉得阿特拉斯巨狮人天生就适合打仗的干活,他们那身板生来注定就该干点杀人见血的勾当。至于当诗人……曹团长完全感受不出来他们有什么优势。

    事实似乎证明曹团长这种看法是正确的,就看这两货如同便秘一样半天憋不出个屁的模样,曹团长就完全能够理解他们为什么在这个行业混得这么不着调了。

    “老板,这次捡回来这俩傻帽看样子就挺能吃的……”见到曹团长又带了两个吃闲饭的回来,巴克利这个在内部号称资历最老的家伙顿时就过来混脸熟了。在打量了西蒙斯和麦迪半天之后,巴克利顿时笑了,这两个狮人都长得挺有特色的。

    “老板?这么说,你就是这劫掠团的曹团长?”西蒙斯这个时候方才想起来,知道现在他们甚至还不知道这个孤身闯入金州匪帮地盘把他们救出来的人是什么身份。

    得到了肯定的答复之后,西蒙斯顿时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有颇有点复杂的念头。他早就觉得以这个大背头的身手,在劫掠团当中应该也不是个等闲之辈,倒是没有想到他就是那个被传得神乎其神的团长大人。

    “老板?不就是个团长吗?你还能是老板?”麦迪则有点不开窍,即便知道了曹团长的老大身份,还有点没反应过来。

    “老子难道长得不像老板吗?你小子厥屁股望天,有眼无珠!”曹团长翻了翻白眼,一脸的不爽。这一路走来,麦迪这个傻小子让曹团长略微有点心碎了无痕的感觉。

    考虑到他身材和运动能力惨绝人寰的结合,曹团长觉得他已经具备了成为劫掠团一份子的所有素质,只要稍加培养就能够成为一个战场上的大杀器。即便他还没有受过一天专业训练,但是他的身手却异常的矫健敏捷。

    让曹团长心碎的是,这个好苗子对于成为一个光荣传奇的劫掠团战士却并不感冒。

    “作为一个浪漫主义诗人,我胆小,怕见血。我不愿意看到这充满美丽的尘世间被蛮野狂放的暴力所摧残。”麦迪是这么来回应曹团长的。

    从金州匪帮一路走回来,麦迪口口声声都不离自己诗人的身份,深怕曹团长看不出来他是个诗人一样,仿佛这年头没点文化都没发言权。

    而在曹团长心中,西蒙斯还勉强说得过去,西蒙斯虽然文采不见得有多好,可从他时不时就喷出一点脏字,爆几句粗口的情况来看,他的嘴皮子上还是有点功力的。

    麦迪就说不过去了,他不但穷酸,而且几乎不存在什么文采可言。这到底是因为西蒙斯这个老师水平有限还是因为麦迪选择了一条不适合自己的道路,就没有人说得准了。

    “我们退一万步说,就算你能够吟诗作赋又怎么样?难道经过了之前的事你还不明白吗?身为一个男人,没有点实力的话,你甚至连自己的生命都无法左右。要是老子今天没有心血来潮去凑个热闹,你这一身上好的肌肉可就交代在那了!”曹团长苦口婆心,一直在试图把麦迪扭曲的人生观给拉直。

    “兽神说过,凡是为攻击我而造的武器都必将被摧毁,凡是在审判中诋毁我的言论都必将被定罪。”麦迪挽起了自己烂兮兮的衣袖,露出了粗壮的肱二头肌上的一段刺青。

    这句话还真是出自比蒙的神殿教义,而麦迪这个傻小子竟然把这句并没有太大意义的文字刺在了手臂上。曹团长知道他这种人,是属于盲目崇尚和平的那一类。

    “兽神还说过,你再这样冥顽不灵他老人家也表示无能为力。”曹团长也亮出了自己的祭司身份,不停的对他言传身教,希望顺利的完成洗脑,只不过麦迪却不为所动。

    曹团长觉得麦迪这个傻小子身上有种近乎疯狂的偏执,就像是他想要弄一个光头,但偏偏他不去理发,而是选择做化疗……(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三章 高雅和低俗

    西蒙斯自打到了泥螺幽地之后,就有了一种随遇而安的心态。原因只是因为曹团长非常大度的给予了他包吃包住的待遇,顺带着还册封他劫掠团宣传官一职。

    有饭吃有衣穿,每天可以睡到自然醒,想创作就创作,想要偷懒就偷懒,西蒙斯完全找不到拒绝的理由。原本他是为了歌颂劫掠团而来,甚至还有着给曹团长立传的想法,但是现在他直接被这种从来未曾经历过的**生活给腐朽了意志。

    西蒙斯这辈子还没过过这样的清闲日子,生平第一次不用再为了生计而发愁,这就已经足够他感恩戴德了。对于自己从一个吟游诗人到公务员的转变,西蒙斯也非常适应,他觉得这之间并没有什么冲突,甚至还觉得曹团长看到了他身上的闪光点。以至于就这几天的时间,西蒙斯就已经不止一次在人前叫嚣着以自己的文化底蕴为劫掠团做贡献了。

    曹团长做出这个决定是因为除了罗韩小妮子之外,劫掠团还没有其他的文职工作者,半吊子吟游诗人好歹也算是文人。反正白养着,还不如给西蒙斯安一个职位,让他尽心尽力的在这里奉献一点热量。而之后的教育工作,很有可能还要落在西蒙斯的肩头上。

    至于麦迪,他这几天过得很不开心。特别是在和曹团长以及那些传奇的劫掠团战士们相处了几天时间之后,麦迪觉得心中高大光辉的英雄形象坍塌了。

    传说中的曹团长是一个风流儒雅,睿智而又英武的传奇人物。在斯图加特的很多小道传闻中,曹团长甚至都有了和帝国传奇英雄莱昂纳多相媲美的资本。

    实际上,曹团长偏偏是个顶着庸俗奸诈的大背头,成天脏话连篇没有丝毫贵族风范的抠脚土老板。理想和现实的差距一直都有,可麦迪没想过差距会这么巨大。

    麦迪依然还固执的以文化人自居,但是他却能够感觉到自己在这个地方的尴尬处境。如果说这泥螺幽地是一片汪洋的话。那麦迪就像是一滴水,有他不多,没他也不少。

    像是麦迪的导师西蒙斯就表现得很好了,西蒙斯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向麦迪这个学生展示了什么叫做“随遇而安”。对于曹团长给他安排的宣传官一职,西蒙斯连磨合的时间都不需要直接就融入了进去,现在和劫掠团俨然已经严丝合缝了。

    这才不过几天时间,西蒙斯就学会了以劫掠团的身份自居,张口闭口都是“咱劫掠团”,似乎早已经将不堪回首的过往丢得一干二净。

    就连对麦迪的态度,都变得古怪了起来。想当初两师徒在江湖上到处漂泊的时候。过的都是相依为命的日子,但是现在,因为麦迪对劫掠团伸出的橄榄枝不感冒,拒绝成为一个光荣的劫掠团战士。以至于就连西蒙斯看着自己学生的眼神都充满了恨铁不成钢的味道,认为麦迪的思想觉悟太低,朽木不可雕。

    在前两天,为了讨好曹老板,西蒙斯甚至主动而又谄媚的为劫掠团设计了专属的旗帜。

    那面旗帜在麦迪看来也并没有多大的含金量,无非就是一个顶着大背头头型的骷髅头。下面交叉的横着两把大砍刀,和那些海盗的骷髅旗颇有点异曲同工的味道。就那样的抽象作品,麦迪觉得自己一天就可以设计出几十个。

    倒是劫掠团的所有人都对西蒙斯设计的团旗颇为满意,本来大家都是强盗土匪的干活。那么理所当然的,团旗就应该体现出来这个本质。西蒙斯设计的团旗无他,唯一的优势就是简明扼要的点明了主题。

    最后在劫掠团那帮坏得流油的家伙七嘴八舌之下,倒也让那面旗帜上多了一些点缀。想到这里。麦迪就觉得一阵无语。按理说,吟游诗人这个行业就是非常看重名誉和声望的行业了,说得庸俗一点。这个行业就是一个追名逐利,满足自己闷骚虚荣心的行业。

    可见到了劫掠团那帮二不挂五的骨干分子之后,麦迪才知道自己之前的想法都是错的。这个世界上最虚荣的绝对不是文人雅士,而是劫掠团的成员。

    泛美大陆上有着一些渊源流传的传统习惯,这个麦迪也有所了解。像是军事化组织,这样的组织一直以来都非常讲究这些方面。

    一个军事化组织不但有着自己独特的氛围,一些历史悠久的王牌劲旅甚至还有着自成体系的一套文化传统,以此来体现自身的地位和身份。

    比如说塞尔提克帝国的绿甲雄师,比如说雷克斯帝国的紫金军团,像是这一类劲旅之所以在整个大陆上都有着赫赫威名,归根结底,这和他们的历程以及代代相传的文化传统就是分不开的。他们把这些东西变成了军魂,也成为了他们强大的一个组成部分。

    比蒙帝国同样也有这样的王牌劲旅,无论是虎贲军团、狮心军团还是夜舞军团,这些都是历史渊源流传的劲旅。像是这样的老牌而且广为人知的劲旅,自然有资格用各种各样的手段来包装自己。但是无论怎么想,麦迪都不觉得劫掠团能和这些王牌劲旅划等号。

    这只不过是一个二流的军事化组织而已,说得难听一点,甚至还是一个以打劫为本职工作的团体,充其量不过是一个有着军事化组织头衔的盗匪团伙。之前麦迪听到的那些传闻已经不能再影响麦迪的认知了,在这里呆了一段时间之后,麦迪哪里还能不知道那是一帮什么样的家伙?

    粗鲁、低俗、蛮野……几乎所有负面的形容词都能够套在劫掠团的脑袋上。而就是这样的一帮家伙,偏偏脸皮还不是一般的厚。西蒙斯刚刚把团旗设计好,那帮混蛋就已经挖空心思的在往团旗上润色了。

    在泛美大陆上,为军旗润色是很正常的事,比如说一个队伍要是干出了什么壮举,有了什么光辉的战绩,就可以把这些变成一个里程碑,将之绣在军旗上,借此来体现团队的光辉历程。这是整个大陆都流行的手法,但凡是懂行一点的人,一眼就能够从军旗上看出这支队伍有着如何光辉的历史,有多少光荣的沉淀。

    而劫掠团那帮虚荣的混蛋,则是想到了什么就往上面添什么。这个劫掠团满打满算成立到现在甚至还不到半年的时间,它的历史只能用月为单位来计算,但是在那帮虚荣的混蛋一番加工之后,那面军旗之上的东西多得可以让人眼花缭乱。

    麦迪在斯图加特城待了很长一段时间,夜舞军团的军旗自然也没少看。就连夜舞军团军旗上的刺绣,比起劫掠团的军旗都显得无比的寒酸!

    麦迪听说过,曾经传得沸沸扬扬的屠龙双子星就在劫掠团当中,虽然这是巴克利和韦德两人曾经的个人光辉,但是他们要把这个荣誉算在团队的脑袋上也说得过去,麦迪可以接受那帮混蛋在军旗上刺上一个滴血的双足飞龙龙首。

    但是那帮家伙还在旁边刺上了一个带着缰绳的双足飞龙龙首,这样的标志可是代表着这个团队当中有着一位驭龙勇士!哪怕不是真正的龙骑士,只是一位双足飞龙骑士,那也是极为夸张的一个荣誉了!

    而麦迪来到泥螺幽地里面之后,还未曾见过在天空中高来高去的双足飞龙骑士。想都不用想,那帮混蛋这是在乱搞,他们根本就不尊重事实,把光荣的军旗当成了任由他们涂鸦的羊皮卷!麦迪自诩为是一个品行高洁的吟游诗人,自然看不惯那帮虚荣混蛋这样扭曲事实的做法,当下就提出了质疑。

    在军旗上乱动手脚,这不但不会对劫掠团的形象有什么正面帮助,反倒一被人发现了,这群混蛋就会身败名裂!

    面对麦迪的质疑,巴克利也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揪出来了一头叫做旺财,模样古怪的魔兽,声称它就是一头根正苗红的双足飞龙。不只是巴克利,就连劫掠团的其他人都一口咬定那就是一头双足飞龙,一群人还借机把麦迪给拐弯抹角的骂了一顿。

    麦迪哪怕只是初入门,那也是吟游诗人。吟游诗人就是博学多才的代名词,麦迪多少也读过一些书,哪里会不认识双足飞龙?

    双足飞龙,那可是七阶的超阶魔兽,双翼展开超过了十米的庞然大物。麦迪把旺财打量了好半天,也没发现那个身材臃肿得像是马桶一样的畜生有什么地方和双足飞龙挂钩。当旺财被揪到麦迪面前的时候,一双眼睛里面满是血丝,一看就是喝高了的模样,连站都站不稳。

    虽然旺财也有一对鳞翅,但连滑翔个几米远都异常吃力,脑袋上还顶着两个大包。如果这也配叫双足飞龙,那麦迪觉得自己单枪匹马就可以屠一群!

    残酷的现实让麦迪欲哭无泪,追逐英雄的脚步只是黄粱一梦而已,真实的情况是他莫名其妙的误入了贼窝……(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四章 每个人都是传奇

    “血淋淋的现实告诉我们,即使你长得很高大,即使你长得很俊,即使你有无限才华,遇见了曹这一类人的时候最好也夹着尾巴做人。不要卖弄,不要心比天高,不要心存侥幸,更不要盲目自信,这些都能成为葬送你的原因。暂且忘掉面子尊严什么的吧!在冰冷的暴力面前,这些又算得了什么。”

    ——出自特雷西.麦格雷迪的知名论著《当面对无法抗拒的暴力加身时应有的取舍》

    一面军旗上两个双足飞龙龙首,这麦迪都忍了。

    但是麦迪无法忍受那帮虚荣的混蛋在旁边即兴创作的一系列刺绣,那帮混蛋几乎是想到了什么就往上面刺什么!劫掠团内部有多少个组成种族,军旗上面就有多少个种族图腾的刺绣,从驴人刺绣、猫人刺绣到狼人刺绣应有尽有。

    麦迪从来没有听说过有哪个队伍会这样玷污需要用自己生命去捍卫的军旗,泛大陆又有那支队伍会在军旗上刺一些这样的东西?这是军旗,又不是花名册!退一万步说,他们借此来体现自身的团结和凝聚力也能勉强的解释一下,但是在上面刺上兔人和半兽人这些刺绣又是什么情况?这里的兔人和半兽人甚至根本就不是劫掠团的在编人员。

    “你们这是在糟蹋泛美大陆的传统文化,你们会被兽神诅咒的!”麦迪独木难支,只能把兽神老大拖出来给自己撑腰。

    “放心,兽神老大和我可好了,他才不会诅咒我。”曹团长连眼皮都没抬一下就默许了自己兄弟的胡作非为,甚至还冥思苦想了好半天,道:“我他妈还是一个天魂咏唱者呢,可惜天魂咏唱者没有什么独特的标志,弄得我都没办法彰显独特的身份……”

    有这样一个无良的老板,麦迪也就完全能明白为什么劫掠团全是一帮这样无耻的混蛋了。上梁不正下梁歪。这个团队就是因为带头的曹团长毫无廉耻之心,才导致下面一大帮人都跟着变得厚颜无耻。

    看着自己的导师西蒙斯已经被劫掠团的大锅饭给圈走了,麦迪越发的觉得自己找不到自己的位置。本来落魄的职业生涯就已经让麦迪憔悴不已,留在泥螺幽地里面,麦迪更是有种伤心人又入绝情谷的即视感。

    坐在护村河边,麦迪狠狠的闷了口酒,极为深沉的抽了一口烟,眼神有些迷茫。他认为自己是个老实人,却在人生道路上迷失了方向。看到曹团长不死心的摸了过来,麦迪使劲缩了缩自己的脖子。他都快被这个大背头给缠坏了。

    无论麦迪怎么拒绝,曹团长就是不肯放弃拉他入伙的想法。麦迪不是没有想过远走高飞,但是一文钱难倒英雄汉,囊中羞涩的麦迪身上连一个铜板都没有。要离开这个管吃管住的地方,麦迪很有可能会在几天之内被饿得回归兽神的怀抱。这片大荒原上,甚至连可以充饥的野菜和草根都要走个几十里地才能找到那么一两株。

    还好,曹团长虽然奸诈,却从来没有在口粮上限制过麦迪,但凡是麦大诗人有什么生活上的需求。都可以自取。吃了别人的嘴软,麦迪也不得不随时面对曹团长的耳边扰。

    “这么多天了,一见到我就这么紧张,至于吗?我难道长得像是只会使用暴力的人吗?”曹团长叼着一根烟卷并肩坐到了麦迪旁边。一脸的戏谑。

    麦迪侧过脸看了看这个光着膀子露出一身劲爆肌肉的大背头,好半晌方才道:“恕我直言,曹团长,你反正长得不像是文雅人。”

    “你这人。说话也要有点良知啊。我这个人有时候是比较直白,但是在这里混饭吃,就算我是一个伤春悲秋的文人。也不得不忍痛把这些给雪藏起来。下面那么多张嘴巴要吃饭,难道你还真以为我能只靠吟诗作赋就把那么多人都养活?”曹团长拍了拍麦迪厚实的肩膀,又开始了苦口婆心的说教。

    见到麦迪埋头不语,曹团长又道:“你也要认清楚现实问题,不会砍人只会吟诗作赋,你来这里干啥?你这身板天生就不是舞文弄墨的那家人。以后也少跟咱咬文嚼字,咱都是大老粗,靠玩嘴皮子挥笔杆子可干不过强盗土匪。你能够活到现在,全是靠的咱劫掠团好汉的大砍刀,你可曾见咱对那些强盗土匪讲人生哲理?童话故事和诗词歌赋能服人吗?那只能被人服!你这样执迷不悟,真是把老子当初单枪匹马救你出虎口的恩情都给白瞎了!”

    “团长,人家有文化的人说话文明着呢,人家就不说老子的。”麦迪看了看自己手里的烟酒,志气也落了一大截。真正的高雅之士不该为半斗米折腰,麦迪距离那个境界显然还差着一大截。

    要一直过以前那种饱一顿饿两顿的穷日子倒也罢了,习惯成自然。但是在这泥螺幽地里面好酒好肉的**了一段时间,麦迪也感觉得到自己吃苦耐劳的精神正在被飞速的腐蚀着。特别是劫掠团的烟酒,半天不碰麦迪就心慌。

    “放你娘的屁,谁敢说老子没文化?你跟兄弟们问问,当年本团长在斯里兰卡吟诗作赋技惊四座的往事还能被世人遗忘了不成?”曹团长吹鼻子瞪眼,一脸不爽:“我已经不止一次的教育你,武力的确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但是在这个地方,在这个阶段,我们劫掠团需要的就是武力。如果你成天这样自甘堕落,甚至连那些身高不到你那话儿的老鼠人都比不上。”

    “反正我就是不想靠杀人的凶器来混饭吃,更不想和你们去打家劫舍。难道世界上不应该倡导真善美吗?难道和平不该是时代的主旋律吗?成天打打杀杀的,就是你一生的追求?”麦迪抓了抓斗大的脑袋,抛出了一连串的问题,直接把曹团长都给问得哑巴了。

    抛开其他的不说,麦迪这家伙的思想还真够超前的。

    “怎么?是不是被我说得无言以对了?”见到曹团长半天没吭声,麦迪颇有点洋洋自得。

    “无言以对?我需要和你动嘴皮子吗?你不过是一个有点缚鸡之力的文人,而我,是十里八乡远近驰名的曹屠夫。只需要一个呼吸的时间,我就可以把你打得哭天抢地的,你信不信?”曹团长眼皮子都没抬一下,丢出的话却让麦迪浑身一寒。

    “反正我的话已经说得够多了,如果你还要把我们劫富济贫,开创和谐社会的壮举看得这么渺小低微的话,那我不会再试图拉你入伙。我们需要的是志同道合的朋友,你如果真觉得这里不适合你,那我会尽快安排人送你回斯图加特。”曹团长长身而起,也忍不住唏嘘的叹了口气。和麦迪这样的偏执狂打交道,曹团长的脑筋也快被绞碎了。

    “难道你就不怕我会斯图加特之后会把劫掠团真实的情况传扬出去?恕我直言,你们劫掠团和斯图加特大街小巷风行的流言可是大相径庭。”麦迪仿佛是想到了什么,看了看这个突然变得有点多愁善感的大背头,缓缓说道。

    曹团长洒然一笑:“一百个人眼中就有一百个劫掠团,其他人怎么看我们,对于我来说从来就不重要,难道你觉得我像是那种在乎别人怎么看的人?”

    麦迪默不作声,曹团长确实不像是一个在乎不相关人言论的家伙,在这泥螺幽地里面,曹团长几乎就是独断独行的代名词。麦迪只不过也就是那么随口一说而已,一想到真要离开这个地方,麦迪反倒自己有点忐忑了起来。

    虽然劫掠团的人在麦迪看来都是一帮没心没肺的混蛋,但却不得不说,这些家伙是麦迪这么长时间以来遇见的最洒脱的一票人。别的不说,就他们那种大块吃肉大块喝酒,天塌下来都可以当被子盖的生活态度,就是麦迪从来没有看见过的。

    他们的确是低俗了一点,但是和这样的一群人生活在一起倒是从来都不会少了乐子。他们是蛮野了一点,但是麦迪也越来越觉得男人就应该是这个样子。他们的神经是粗了一些,可麦迪也开始认同起了精打细算的人生是没有激情的。

    “如果没有我们劫掠团在流亡之域肃清盗匪,那帝国的东部边境将永无宁日。就算我们没少干打家劫舍的买卖,但也从来没有对良善之人下过毒手。我们团结友爱,志向高远,这样的队伍你都不跟,还整天闹着要追逐英雄的脚步,岂不是有点主次不分了?”曹团长饱含深意的看了麦迪一眼,道:“与其去追逐歌颂别人的伟大,为什么不书写自己的传奇?”

    一席话说完,曹团长挥了挥手,头也不回就走了。不过可以看得出,这番话对于麦迪这个固执的吟游诗人也极有触动。

    在沉寂了良久之后,麦迪猛然间站起身,朝着喧嚣的劫掠团营地狂奔而去。与以往不同的是,这一次麦迪的脸上再没有了以往的执拗,取而代之的是一脸的激动,或者说是冲动……(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五章 双边关系

    麦迪被曹团长点拨了一番之后,还真是想明白了。确实,正如曹团长所说的,与其去追逐歌颂别人的丰功伟绩,为什么不自己书写一段属于自己的传奇?

    这个阿特拉斯巨狮人终于在曹团长的殷切期待之下加入了这个光荣的序列,有鉴于他出色的身体天赋和那独特的气质,曹团长破格提拔他成为了劫掠团的干部,和原本的劫掠团七雄组成了新的组合,并称为劫掠团八大金刚。

    除此之外,金州匪帮的动向也是再一次传来了好消息。在去营救西蒙斯和麦迪的时候,曹团长也在山上纵了一把大火。就是这一把火,把金州匪帮折腾得不轻。

    原本金州匪帮在被劫掠团击溃之后就已经元气大伤,深居简出。曹团长这次放火烧山再一次给予了金州匪帮灾难性的影响,金州匪帮偌大的山寨被付诸一炬之后烧得干干净净,就那一场大火就烧掉了八成的鬣狗盗匪。

    曹团长当时不过也只是想要制造一场混乱而已,却没有想到随手一下就搞出了这么严重的后果,就连金州匪帮原本的大首领巴朗.戴维斯都葬身在了火海当中,最后逃下山来的只剩下了哈登以及三百来个鬣狗盗匪。

    那把大火不但烧死了金州匪帮绝大多数的人,也同时将他们的粮食和积蓄都给烧得干干净净,这是曹团长都想不到的。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再蹲在那荒山之上也只剩下了死路一条,哈登只能带着一帮难兄难弟另谋出路。

    很不幸的是,曹团长火烧不回头的消息也被周围左近的土著都给知道了。原本还有不少的盗匪部落抱着隔岸观火的心思在等着看劫掠团和金州匪帮之间的剧烈碰撞,看看究竟是谁笑到最后。却没人想到,就曹团长这个突发的单刀赴会,就一举将金州匪帮推向了覆灭。

    毋庸置疑,现在的劫掠团俨然已经成为了这片大地上的老大。那些盗匪部落倒也聪明。见到金州匪帮失势之后,纷纷跳出来痛打落水狗,借此来向劫掠团表明态度。

    最倒霉的自然也就是金州匪帮,哈登本来打定主意想带着一帮难兄难弟远离这里,反正流亡之域够大,哪怕成为一票无根流寇都行,最早的金州匪帮也就是那么一步步坐大的。但是今时不同往日,树倒猢狲散,墙倒众人推。

    在金州匪帮老巢被付之一炬之后,他们所到之处人人喊打。甚至曾经那些哈登不屑一顾,唯金州匪帮马首是瞻的小型盗匪团伙都磨刀霍霍准备随时跳出来捅他们两刀。想到带着这三百来号人离开这里,已经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哈登甚至可以想象,一旦劫掠团得知消息衔尾追杀过来,等待他们的是死路一条。

    在这样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的情况之下,哈登总算是想起了曾经曹团长大发慈悲放他一马的往事。与其坐等劫掠团追杀过来,还不如主动投诚,承认劫掠团在这里的霸主地位。这也算是无奈之举了。哈登也想不到比这更好的办法。

    唯一可以肯定的就是他们主动送上门,受到的待遇反倒会更好一些。原因很简单,流亡之域从来就有盗匪团伙彼此之间的火并,很少会出现赶尽杀绝的情况。一旦当一方认输之后。都还能苟延残喘。

    劫掠团从一开始就搞得沸沸扬扬人心惶惶的,如果真连金州匪帮剩下的这点散兵游勇都不放过的话,那其他的那些土著盗匪也都在一边看着。做得太绝了,劫掠团今后要想让周围的盗匪团伙没有其他想法也不可能。

    想明白了这些利害关系之后。曹团长也不得不皱着眉头把这些金州匪帮的余孽给纳入麾下,和之前那些被扣留的阶下囚一并并入发展联盟当中。

    奥老爷子说得没错,在这里剿匪建立自己的势力不是一锤子买卖。什么东西都得进行长远计划。如果太激进,那就是断了自己的后路。曹团长倒也想节约开支,把金州匪帮这些王八蛋都给坑杀了。但是要真这么做了,今后谁还敢和劫掠团共谋事业?

    曹团长的理想是布武整个流亡之域,接过金州匪帮的权杖之后只不过意味着万里长征迈出了第一步而已,距离最终的目标还差了十万八千里远。

    唯一值得曹团长庆幸的就是成为了这片区域的霸主之后,劫掠团好歹也能名正言顺的以老大哥的身份做点事了。曹团长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收纳一点人才来为自己所用。

    在曹团长的监管之下,起码这里的盗匪都和以前有了巨大的差别。以前他们完全是看天吃饭,想抢谁抢谁。但是现在,他们就连日常的打劫工作都必须要经过劫掠团的首肯。除了过往此地的比蒙商人不能抢之外,就连劫掠团控制范围当中的土著居民都不能下手。

    而在以往,这些目标就是这里的盗匪最主要的收入来源,一旦把他们的收入来源给掐断了,那劫掠团对他们的控制力能够延续多久也是个头疼的问题。曹团长是想要把自己控制之下的地方和比蒙帝国的东部行省之间建立起稳定的双边关系,保证双方商贸活动的往来。

    无论放眼现在还是未来,这个决定都是没有错的。比蒙帝国一直以来商业活动就不算发达,这主要就是因为外界的形式,让比蒙帝国的商贸几乎都被限制在国内,没有真正的走出国门。而流亡之域则是不存在正规的商贸活动,这里只有所谓的黑市,充满了不公平的交易。

    一旦建立起了一个稳定的双边商贸关系,不但有助于改善比蒙帝国尴尬的自产自销现状,也同样能够把曹团长控制之下的地盘变得更加的稳定。一旦有了贸易往来,就以为着比蒙帝国的商品能够全方位的流入流亡之域。

    比蒙帝国可以通过在流亡之域进行商贸活动来提高国库甚至帝国下面的商人的收入,不至于把很多农牧产品低价的出让给人类商人。而流亡之域的土著居民也能够通过以货易货等等方式引入公平对等的交易模式,和比蒙帝国各取所需。

    流亡之域被生活所逼而误入歧途的盗匪始终都是占据绝大多数,曹团长这就是在从根本上改变流亡之域这个盗匪摇篮。一旦把他们的温饱和生活问题给解决了,自然也就不会有那么多人前赴后继的去当强盗土匪。

    唯一比较麻烦的,就仅仅是要让这一切顺利成章的实现,也需要不短的时间。这里的盗匪在被曹团长剥削了之后,虽然有了曹团长给他们提供的临时商贸平台可以暂时没有生活上的问题。但是他们现在却没有什么收入,总有坐吃山空的时候,这就是存在的安全隐患。

    除了一面尽力的加快双边的商贸往来,让人在东部行省大力的宣传鼓励比蒙商人过来行商之外,曹团长也必须得加强劫掠团的自身实力,这是劫掠团在这里统治的根本保障。

    在消息放出去之后,比蒙帝国就已经有不少的商人蠢蠢欲动了。流亡之域幅员辽阔,一直就是无数商人梦寐以求的新大陆,只不过因为这里混乱的秩序,一般的比蒙商人都没胆子把生意做到这里来。

    曹团长好歹之前也混到过“国民经济教父”的头衔,在罗韩大力的造势之下,自然而然的引起了新一轮的刺激。

    有了劫掠团的担保承诺,一些胆子大的比蒙商人终于纷纷前来。初期阶段涌入这里的商人都只是抱着碰运气的态度来观察市场,他们只需要向劫掠团交纳一定的费用,他们在这里的商贸活动就能够受到劫掠团的全程保障。

    曹团长这是做的无本买卖,这里已经成为了劫掠团的地盘,根本就无需做任何事,就能够征收一定商业税。而那些比蒙商人也同样无法拒绝这样的诱惑,劫掠团的收费并不高,他们也完全能够接受。虽然劫掠团现在在这流亡之域控制的范围只不过是区区一隅,但也足够他们削尖了脑袋往这里钻了,完全就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来这里碰运气的比蒙商人几乎都尝到了甜头,这个消息自然也就在比蒙帝国内部越传越广,尤其是在东部行省,这段时间当中突然之间就出现了不少的商旅团,几乎都是准备过来行商的人。

    那些土著的盗匪虽然对此颇有微词,但碍于劫掠团现在的凶名甚嚣尘上,倒也没有人敢真的表示什么不满。让盗匪老老实实的花钱买东西,这听上去多少都有点可笑的味道。

    可这些土著盗匪同样不傻,把这些比蒙商人和那些人类商人相互比较一下,他们的怨气也越来越小。好歹这些比蒙商人都是做的诚信买卖,曹团长并不是全是照顾自己的同胞,他同样也有一套管理这些比蒙商人的方法。一旦比蒙商人也在这里做黑心买卖,那么他们也会被劫掠团丢进黑名单当中,在这里的一切商贸活动都不受到保护。

    这些盗匪团伙多多少少都还有点积蓄,以前他们这些积蓄要是和那些人类商人做生意,根本就算不上什么。但是现在和比蒙帝国的商人做生意,却能买到不少的东西,这是货真价实的双赢……(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六章 招贤纳士

    在比蒙帝国和流亡之域之间的商贸活动越来越频繁之后,笑得最开心的当然还是曹团长。这种土霸王式的管制,让近期劫掠团财政表上的数字都变得赏心悦目了起来。

    哪怕现在曹团长在流亡之域当中只控制了微不足道的一块地盘,都已经取得了这样的效果,自然也就让曹团长的胃口渐渐变得更大了。

    严格的说起来,现在曹团长在流亡之域当中只不过是继承了金州匪帮的衣钵而已,和整个流亡之域比起来,顶多也就是九牛一毛。想要赚得更多,那势必就得把劫掠团控制的范围变得更大。腰包稍微充实了一点之后,曹团长立马就想到了扩大劫掠团的正式编制。

    在金州匪帮那些走投无路的余孽加入之后,发展联盟的护卫队无疑又扩大了不少,但曹团长给予他们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势力范围之内的秩序。说归到底,还是劫掠团的人才是曹团长最看重的老本,也是曹团长最大的依仗。

    劫掠团正式编制一直都是以曹团长想象当中的基调为主,高精尖,以及多元化。流亡之域地大人杂,其中还有着不少的比蒙遗族。现在劫掠团好不容易混出了一点名声,正适合到处搞搞宣传,拉点合适的对象入伙。

    在曹团长的面授机宜之下,劫掠团宣传官西蒙斯同志临时扛起了人力资源方面的任务,迅速的起草了一份通俗易懂而且深得曹团长认同的征兵令:

    “你忍心蜗居在不到十尺方圆的泥土小屋里吗?你忍心看着自己的女友和你奋斗一辈子还供不起一套房吗?你忍心看着你父母缩衣节食,把仅有的一点棺材本帮你补贴家用而老来无依无靠吗?劫掠团才是实现你梦想的地方!加入我们,待遇从优,装备齐全,食宿全免。一身专属制服,一把大砍刀,试用期十个银币底薪加提成,转正待遇面谈。移动式全景帐篷。无可挑剔的居住环境。全团实行多劳多得政策,只要大干一票,在比蒙帝国皇城买房将不再是梦想;干两票,跻身上层社会,直接与名流贵族对话不再是距离。别再犹豫了,给你一个机遇,换你一生奇迹!非诚勿扰。”

    ——劫掠团人力资源部。

    劫掠团的征兵理念很简单,自愿,成年,男性。关键的是其工资很高。光是试用期一个月就是十个银币,这样的福利待遇曹团长觉得还是很有市场的。

    短时间之内还没有收到什么效果,除了几个半大的牛人小子和一些半兽人鬣狗人来参加过面试之外,几乎就没有了其他人过问。随着这些征兵令传播开来,今后迟早会有大批大批的有志之士来应聘的。

    别人带个队伍那都是领导给安排好的,唯独只有曹团长,要当个团长还得自己找小弟,一想到这些,曹团长就止不住悲从中来。

    在劫掠团现有势力范围当中广发征兵令近半个月的时间。一个合适的战士都没有找到,倒是等来了一个意料之外的人。

    之所以说是意料之外的人,是因为曹团长并没有打算找什么文职工作者,但是现在这个出现在曹团长面前面试的。就是一个文职工作者。比较离奇是这个应聘者的身份,是一个福克斯的狐族人。

    让曹团长很有好感的是,这个看上去年纪最多不过二十多岁的英俊狐人帅哥顶着一个和曹团长非常神似的大背头。如果说大背头在曹团长的脑袋上让人感觉到一股匪气的话,那么顶在这个狐人帅哥的脑袋上。就给人一种精明的感觉。

    “我喜欢你的头型,一般留这种发型的都是聪明人,比如说我。”曹团长见面的第一句话。就厚颜无耻的把自己捧了一捧。看了看面前的狐人帅哥,曹团长又道:“当然,你看上去也像是有点脑子的人,从你的眼神中我也看得出来。”

    曹团长这番话还真是有感而发的,面前这个狐族人虽然穿着一身极为朴素还带着补丁的劣质亚麻布长袍,但却瑕不掩瑜,遮盖不了主人那珠玉本质。像是这样简陋的穿着打扮,在流亡之域当中可以说是比比皆是,曹团长转来转去都能看到不少。

    不同的是,即便是这狐族男子衣着寒酸,可从头到脚却极为干净整洁,给人非常好的第一感觉,一看就知道主人是个很讲究的人。就连那红色大背头,也同样梳得一丝不苟。哪怕年纪并不算太大,这个名字叫做帕特.莱利的狐族人脸上却带着一股厚重的沧桑感,一看就知道是个很有故事的人。

    如果他的穿着打扮再体面一点的话,曹团长第一眼会觉得他是一个成功的商人。特别是从他眼底不时掠过的精明光芒来看,他一看就像是个成功的生意人。这倒不是曹团长主观,在比蒙帝国,福克斯狐族人一直都是聪明的代名词,这个种族古往今来也诞生了不少成功的生意人。要说到比蒙帝国商贸最发达的,那就是西部行省,莱昂纳多治下的那个著名的狐族之城。整个比蒙帝国,有资格和精明的人类商人相媲美的,也就是他们。

    “谢谢曹团长的赞美,不过我认为一个人是否精明能干,不是看发型,而是内涵。”帕特.莱利谦虚的笑了笑,一语双关的说道。很显然,莱利对曹团长第一感觉也和一般人一样,感觉到的更多的是曹团长身上的那股匪气,而不是智慧的闪光。

    曹团长一脸古怪的笑了笑,这个狐族男子胆色倒是不错,一来还拐弯抹角的影射了一下曹团长。这样的应聘者,曹团长这个面试官当了这么长时间还没有遇见过。其他那些看到劫掠团征兵令而来的应聘者见了曹团长大多都是唯唯诺诺的,鲜少有和曹团长叫板的。帕特.莱利的言辞虽然不尖锐,可明显带着一丝叫板的味道。

    “确实,我也觉得可能你没有我想象中那么聪明。在我面前装逼,伪装高人从来都是行不通的。”曹团长皮笑肉不笑的咧了咧嘴,道:“而且如果你真的够聪明的话,也应该知道我们劫掠团现在招募的仅仅是战士,而不是你这样手无缚鸡之力的文职工作者。”

    “此言差矣,你如果是这样想,那只能说明你这个劫掠团团长当得很不称职。上到国家,下到行伍,无论什么样的集体,都一定是有文有武,各司其职。只偏重一方,那就是失衡。更何况曹团长你在这流亡之域动作频频,看样子也不只是想偏安一隅,眼光和胃口自然也不会差了。而我,正是你想要寻觅,或者说是需要的那一类人才。”莱利只是淡淡的一笑,便毛遂自荐了起来,言语中的自信更是让人刮目相看。

    “哦?你凭什么觉得我就需要你这样的下属?你又凭什么觉得你自己是人才?就看阁下这一身装束,也不像是混得好的人。若真是有真才实学的话,也不至于沦落到这样的地步吧?”曹团长不动声色的看了看这个自信洋溢的家伙,又道:“而且你又想没想过,我们劫掠团并不需要闲杂人等,或许阁下对于我们劫掠团来说,只不过是个可有可无的小角色。”

    曹团长的话也绝不是没有道理,若是唤作心情不好的时候,莱利这种装大尾巴蛆的姿态早就已经让曹团长喷他一脸的唾沫星子了。曹团长一贯的性格就是容许自己人狂,偏偏看不得其他人在面前张扬。

    莱利虽然气度不错,但是狐族人可是世袭贵族,而莱利这身行头混得连个普通的平民都不如。而且这货一来就这么大言不惭的,很容易让人多想。像是他这种以精明著称的世袭贵族出身的人,只有两种可能混得这么落魄。

    要么,就是这家伙演技不错,肚子里其实没有什么真才实学。要么,就是这家伙有真才实学,却因为脾气性格这些不好所以郁郁不得志。而无论是哪种情况,同样也是曹团长也不喜欢的。现在泥螺幽地里面都有一大票吃闲饭的人了,曹团长在这方面怨气也重的很。

    “若天下人都是有眼光的人,古往今来就不会有那么多明珠蒙尘,我帕特.莱利只不过是其中的一个而已,也不是最后一个。今日前来也无非是听说曹团长你招贤纳士,才特意过来看看。而今一看,似乎也不是量大之人。”莱利还是那一脸不咸不淡的微笑,言辞却渐渐的露出了峥嵘。

    见曹团长还是那一脸耐人寻味的模样,莱利仿佛提醒般的说道:“山不厌寸土方能成其雄伟,海不拒细流故而成其广大。若是劫掠团连我区区一个莱利都容不下,我看还不如趁早解散了好。”

    “好吧,我承认,你引起了我一点兴趣。”凝视了莱利良久,曹团长脸上的表情终于缓和了一些。要是说这都是莱利装出来的,那这货的演技也未免太好了一些。

    看样子这家伙还真可能是因为脾气臭才让满腹经纶找不到地方使的,虽然曹团长也并不喜欢这一类人,但劫掠团现阶段确实是什么人才都缺。脾气不好这倒不是什么大问题,曹团长有个特长就是打磨别人的棱角。

    “说说吧,你有什么特长。你主动来应聘,总得有点拿得出手的本事吧?”曹团长切入了正题,倒是想看看莱利这自信到底从何而来……(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七章 胃口不小

    莱利毫不介意,手掌一翻,便如同变戏法一样变出一个一尺来长的小算盘。木制的算盘并不是什么稀罕货色,从那些珠子圆润光亮的模样来看,主人应该没有少把玩。

    一个精致的算盘在莱利手上灵巧的转动了两圈,而莱利一只快手也在算盘上一阵拨弄,珠子相互碰撞的清脆响声不绝于耳,这一手功夫倒是颇为俊俏。

    “我们福克斯狐族人天生就心灵手巧,对金钱利益颇为敏感。我莱利也没有什么其他的本事,最擅长的,莫过于是统计工作。”莱利耸了耸肩道。

    曹团长寻摸了片刻,这所谓的统计工作,说穿了也就是说这货是个账房先生。就连这特长,也不是一般的福克斯人青睐的热门工作。像是这一类工作,就算是智商一般点的人同样也能做得了,世袭贵族如何会去干这种低贱的买卖?

    “如果想打动我的话,你还需要说点我关心的,比较实际的问题。”曹团长面无表情的盯着莱利,还是不为所动。

    这种落差还是挺大的,刚才莱利那“老子天下第一”的架势,完全可以让人把他当做是那种五百年才出一个经天纬地之才,就算是诸葛武侯,大概也就那种程度的自信了。说到头来,这货不过只是一个区区的账房先生,说得高级一点也就是管家师爷之类的干活,确实让曹团长略微有点失落。

    莱利无奈的苦笑了一下,这一类的质疑从一开始就从来没有少过。正常人都会质疑他一个堂堂世袭贵族出生的人怎么回去干这一类勾当,但是莱利也是只能有苦自知。

    他确实只是一个落魄的福克斯贵族子弟,一向眼高于顶,自诩自己才华出众,甚至还给自己取了一个雅号“神算子”。但就是因为他从事的行业太过偏门,所以就连偌大的斯里兰卡都没找到容身之地。

    莱利都完全是流落到了斯图加特城,然后听说了劫掠团最近的那些风云之事。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莱利才跟随着一个比蒙的粮食商队来到了流亡之域。这一次若是还找不到地方去,莱利都不知道自己还能到什么地方混口饭吃。

    曹团长这么一问,莱利只能试探的答道:“有我帮你统管财政,起码你每一分钱都会用在点子上。我有守财奴的个性,不是万不得已绝对不会有多余的支出和开销……”

    曹团长眼睛顿时亮了,一想到罗韩那小妮子每次处理这些财务琐事时候那一脸的苦大仇深,曹团长也觉得劫掠团确实有必要有一位专职的财会了。最难能可贵的,就是莱利还有着那守财奴的秉性,这是最让曹团长满意的。曹团长甚至恨不得莱利是属貔貅的,只出不进那就是曹团长最想要的人才。

    “好吧,我给你一个从业的机会。从今天开始,你便是我们劫掠团财务部的部长了,试用期一个月十个银币,包吃包住吗,试用期三个月。虽然前期工资不高,但是你可以在这里获得快速的成长,这对你这样的年轻人来说是最重要的……”曹团长仔细斟酌了一下。然后小心翼翼的说道。

    作为一个自主艰苦创业的老板,曹团长现在渐渐进化成了抠了屁眼都要吮指头那一类勤俭节约的人。莱利是完全属于计划之外招来的人,能节约一分是一分。

    谁知道莱利想都没想就直接一口应承下来了,似乎还暗自吞了口唾沫。两只眼睛都像有泪光在闪动。这个发现让曹团长一阵惆怅,看样子还是大手大脚了一些,看莱利那模样,似乎只要有个包吃包住的待遇他就会抛头颅洒热血了……

    劫掠团的生产发展搞得有声有色的。但是对于曹团长控制范围当中的那些盗匪团伙可就不那么好过了。他们现在除了得老老实实的夹着尾巴做人之外,几乎都没有什么收入。特别是人多一点的组织,每天就看着钱变少。过得别提有多揪心了。

    曹团长的确说话算话,每年就收一次免讨金,其他时候倒也不会去敲诈勒索这些小兄弟。可对于这些没有什么生产技能的盗匪来说,一旦不能随心所欲的打劫,那就等同于是自废武功,成了废人。别说明年的免讨金到哪去找,就连现在,日子都过得紧巴巴的。再不想点其他办法,他们就只能饿死!

    自从曹团长带着一大帮兄弟来到这里之后,这里的所有土著强盗土匪状态下坠的速度能让宇宙间任何一颗彗星自惭形秽。

    “老板,周围那些盗匪部落联名送了一封书信过来。”安生日子没过上几天,艾弗森捏着一张皱巴巴的羊皮卷找到了曹团长。

    “嗯?难道这群没出息的东西吃了熊心豹子胆想要反抗老子的暴力统治了?”曹团长挑了挑眉头,倒是想不到这些盗匪什么时候也学到发展联盟搞的联名的那一套了。

    “不是,他们全都是想要投靠老板你。”艾弗森显然已经看过那封联名函了,一脸贱笑的对着曹团长挤眉弄眼。

    “告诉他们,现在还不是时候,以后再说。”曹团长几乎想都没想就一口拒绝了。

    “老板,为什么不就现在呢?要知道就连金州匪帮之前都没能让这些土著盗匪联盟献降书,我们这是划时代的创举啊!若是让帝国知道老板你征服了这边所有的强盗,那么你就可以扬名立万了!”巴克利连忙站出来了。

    “放屁!一看就知道你是个好大喜功的怂货!”曹团长翻了翻白眼,道:“扬名立万有个什么好处?老子要的是实际的好处。我们现在连一个稳定的产业都没有,绝大部分的积蓄都是之前从他们手上抢来。你懂么?如果忽然间多出来那么多张嘴巴,老子养得起么?”

    曹团长的话让八大金刚都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他们成天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闲下来就三五成群的打牌娱乐,哪里会关心其他的事。不过仔细想来,老板说得还真没错。

    “若是他们继续现在这份光荣的职业,老子还可以不时从他们身上打打秋风,你们才有肉吃!”曹团长详细的解释了一下羊毛处在羊身上这个道理。

    “虽然我不是很明白,但是我还是觉得老板说得很有道理。”艾弗森装傻充愣的点了点头,大家都知道,一说到钱老板就容易苦大仇深的。

    即便艾弗森也和巴克利等人的看法一样,觉得老板要是接纳了这些荒原上的强盗名声又会再上升一个高度,大家都会跟着水涨船高。可多出来的花销谁负责?

    “瞧瞧现在多好?他们老老实实的夹着尾巴做人,我安安静静的发点小财,大家都轻松。要都是自己人了,他们还会怕我吗?我今后要不爽了,又收拾谁去?”曹团长一脸没心没肺,那些土著盗匪现在虽然都是劫掠团的下线附庸势力,但他们可没有什么举重轻重的地位。

    “大多数的人一辈子只做了三件事:自欺、欺人、被人欺。人家怕你,并不是一种福。”在旁边一直没有说话的奥老爷子直到这个时候才叹了口气,淡淡的说道。

    “老爷子,瞧你说得!你说的话我可都还记着呢。放心,我知道他们现在为什么联名想要来劫掠团吃大锅饭,无非也是觉得在我管理下盗匪这个行业越来越不好做了。这也是我计划中的一环,不让这些家伙先消停一下,今后他们就不知道什么叫做服从。就像那些角斗场一样,要让猛兽更具凶性,往往都会先饿上它们一段时间。”曹团长一脸高深莫测的笑容。

    奥老爷子难得的挑了挑眉头,一张老脸也荡漾起了一抹笑意,道:“那你的计划是什么样的?你可要知道,你现在对他们的那些规定,几乎算是对他们下了禁足令。他们现在成天待在窝里,等着那些比蒙商人去找他们做生意,赚他们的钱,身为强盗土匪的他们哪里过过这样的日子?只怕早就一肚子的怨气了。”

    “我的计划,就是要彻底的整编他们,让他们变成劫掠团的鹰犬爪牙!老爷子你可不要忘了,我们劫掠团的工作重心从开始到现在从来都没有变过。”曹团长摇头晃脑的道:“劫掠团,那是专门干打家劫舍这样的勾当。光是依靠我们现在的编制,流亡之域又那么大,我们能抢多少?必须要让他们都参与进来,我们的打劫工作才会做得红红火火。”

    “说得轻松。他们可不都是你们劫掠团的本部人马,真要带着他们一起出去作案,我看你们未必能一条心。他们现在都只是迫于生计方才低头,要真是有猎物可以抢,他们和现在又不一样了。”奥老爷子言之凿凿。

    曹团长摆了摆手,道:“你老人家说过,这些强盗也有信仰,并且都很虔诚而执着,那就是只要活着就行。而我如果能够让他们滋滋润润的活下去,那我会成为他们的信仰……”(未完待续。。)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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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性之旅介绍:
兽人帝国的守望者,史上唯一踏入圣阶的比蒙巨兽以生命为代价的野性呼唤就换来一个没有斗气也没有魔法的混蛋人类?还是个无耻败类?这个玩笑开大发了! 多愁善感的村支书、腹黑奸诈的治安大队长、坑蒙拐骗的神棍祭司、贪得无厌的匪帮头子、嚣张狂妄的强盗团长、狂野彪悍的败类领主、伤春悲秋的帝国英雄……是感慨变化莫测人生何其艰难?还是唏嘘男人本就不止一面? 紫金人龙、绿甲鬼杰、兽人传奇纷至沓来。英豪争相璀璨,枭雄粉墨登场。热血不灭,壮志不改,红颜不老都奔涌在那一段野性的旅程中…野性之旅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野性之旅,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野性之旅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