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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侃哥     野性之旅txt下载     野性之旅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八十九章 积极出征

    “劫掠团的使命,是给劳苦上环,把贫穷结扎。坚定不移的改善流亡之域的生活环境,拉近流亡之域和外界的贫富差距。”

    ——《曹团长经典语录》

    实际上,劫掠团干的完全是和曹团长这位领导人口中所说完全相反的勾当。

    劫掠团初期的成长经历?这是一个无比疯狂无比传奇的故事,没有人能够想象,甚至没有人能够预言。

    如何做一个贞烈的荡妇,这绝对是一门学问。又想要获得实际的利益,又想要保证名声不变丑,这是难以实现的。曹团长想了老半天,发现自己完全捉摸不透这层学问,索性直接就放弃了思考。在不是太过必要的事上面浪费宝贵的时间,这不是曹团长那崇尚效率的性格。

    完美的道德典范只适合昙花一现,良善君子总是被粗野的蛮王揉折,礼仪之邦则在歌舞升平之后沦亡在纷飞的外族战火之中。这个问题从来都很深刻,所以劫掠团也没必要表现得像是一个翩翩君子。

    没有了绝对威胁的同时,也就意味着劫掠团没有必要继续深居简出了,积极勤奋的外出工作,这才是发家致富之道。比如说现在,劫掠团的所有成员就已经踏上了出征的道路。

    自从劫掠团来到流亡之域后,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展开过正式工作。之前的几次军事行动说是曹团长在开展工作,还不如说是他在扫除自己周边的威胁,以保证自己在这里站得住脚。也正如同现在劫掠团面临的恶劣情况一样,劫掠团来了这里这么久,几乎还没有为自身创收过。除了极为巨大的开始,劫掠团甚至还担负起了填饱一大群人肚子的糊口重任。

    一支以打劫自给自足的队伍,本来应该过的是一种潇洒惬意的生活。无意间走上了这样一条拖家带口的道路,确实颇具讽刺的意味。

    唯一让曹团长心里委屈能够有所削减的。就是广袤的流亡之域其实是一个未经开采的巨大宝藏。这里虽然一直以来都很混乱,但是变向的来看,这里却是从来都未曾有人统治过。

    比蒙的遗民没能做到,人类也没能做到。而这里的土著居民和数不清的盗匪,都是各自安于能够继续繁衍下去的现状。对于他们来说,与其去思考如何统治这么复杂混乱的一片大地,还不如去思考一日三餐如何填报肚子来得实际。

    那么可以肯定的就是这流亡之域无论哪方面,发展潜力都是非常的巨大。一旦有人真正的能够在这片大地上建立霸权,那么他就有可能把整个流亡之域的资源整合起来,从而一步登天。这片未经改造的大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混乱天堂,只不过古往今来还没有人能够达到统治这里的那一步。

    对于曹团长来说,现在就去考虑把整个流亡之域都给吃下来,那只能算白日做梦。曹团长非常务实,他并不指望自己马上就可以把这里都收入囊中,变成一个统治一方的土霸王。最贴合实际的,莫过于先把目前劫掠团能够搞定的东西给实现。

    能够搞定的,无非就是金州匪帮原本统治的这一片区域。劫掠团要成为这里的大哥大,要从那些不服从管教的盗匪团伙身上刮油。就必须得彰显出来自身足够的实力。

    懒羊连自己身上的毛也嫌重,曹团长当然不是一头懒羊。甫一确定了基调,曹团长就踏上了这条不归路。他信奉的是人勤地有恩,遍地出黄金……

    “萧萧春风起。悠悠行万里。”曹团长骑着乌骓,在马背上随着微风轻轻的摇摆着身体,颇像是带着兄弟们外出踏青。

    流亡之域范围实在是太广了,这里的地貌也同样的复杂。曹团长所在的地方。是属于这广阔范围之内的一片大荒原。而这大荒原之所以叫大荒原,主要是因为这里长年累月都是以干旱为主旋律。很多地方连杂草都埋没不了马蹄,可想而知这里的雨水是多么难得一见。

    现在还是春天。就已经让人感觉到了炎热,很难想象真的到了盛夏会让人多么难熬。粮食问题一直都是这里土著老大难的问题,并不是因为这里的土著居民都不够勤奋,而是因为这恶劣的自然环境。哪怕最勤恳务实的农民,在这大荒原上能不能收获足以填饱自己肚子的粮食都得看运气。

    而这样的问题,同样也是这里成为孕育盗匪温床的根本原因。像是今年这样的气候,已经算非常不错了,起码奥老爷子是这样认为的。曹团长也是一个善于苦中作乐的人,既然会长期和这样的恶劣环境打交道,那么抱怨不如享受来得有趣。

    “真是折磨人的地方,亏你还这么享受。在这样的天气,我觉得还是呆在屋子里喝上几碗井水来得滋润。晚上出门不好吗?这一大中午的,连个纳凉的地方都找不到。”皮教头就略微有点不一样了,这货从额头上开始冒汗的时候就一直在喋喋不休的抱怨。

    “我亲爱的皮二愣子,正因为这里大片大片的地方都像是亡灵之地一样死气沉沉,我们才必须得想办法把这里搞出一点生气来。你要弄清楚,这里现在可是你的家园,而且也会长期是你的家园。哪怕你的家再不好,你也该试图去改善它,而不是抱怨。”曹团长翻了翻白眼,颇有点不满。刚有了一点作诗的灵感,就被皮教头给弄没了。

    “怎么改善?我能贡献出来的只有一泡尿,全给挤出来也不能让这片像是饥渴荡妇一样的土地滋润片刻。”皮教头也翻了翻白眼。

    “总是需要青春热血的**在世界上奔驰,这个世界才能够鲜活,不是吗?这也是一种改善。”曹团长一脸轻松的笑容,像是一个诲人不倦的良师。

    曹团长整个人阳光明媚,全身都是横溢而出的笑意。仿佛他正行走在某种人生境界边上,耐人寻味。他的人生哲理,就是莫学老鼠爬阴沟,要学葵花永向阳。

    “看看我们精气十足的大好儿郎们。他们就从来不会抱怨。你身为三百悍匪教头,却没有做好这个榜样。”曹团长努了努嘴,打断了皮教头准备长篇大论的**。

    皮教头只能默默的点点头,比起绝大部分的劫掠团战士来,现在的皮教头确实像一个唠叨的老太婆。

    三百悍匪此刻的形象和曹团长比起来走的是另一个极端,即便是他们还不知道这次的猎物在什么地方,却已经早早的板起了脸庞,一副生人勿近的冷漠形象。这是典型的裤裆上装锁,闷.骚。

    前不久,这些家伙一路上都还嬉皮笑脸的闹个没完。但是当他们也同样被这气候给折磨了一会之后。他们就摇身一变,展露出了这样一幅冷酷的形象。

    皮教头屁股下面还骑着一头座狼,这都是曹团长为了表彰他上一次指挥作战的功劳给他提高的待遇。而劫掠团战士当中有三分之二的人还只能迈着两条腿,他们都没一点怨言,皮教头自然不该身在福中不知福。

    这气候确实很折磨人,但是劫掠团的悍匪们却丝毫不为所动。和他们每天经受的地狱式锻造比起来,在这种天气出来执行任务完全就是轻松差事。特别是不用窝在泥螺幽地里面等着敌人来拜会,能够主动去找别人晦气的时候。他们仿佛卸掉了无形的缓慢和厚重,就连极速行进的脚步都显得轻盈。绚丽奔放。

    头上的高空中已经有一道身影跟着这支前行的队伍很长时间了,一直都在曹团长的脑袋上盘旋着,起码都在一千米一样的高空中。

    经过拷问金州匪帮那帮阶下囚的日子之后,曹团长已经知道了这是什么样的家伙。他的身份也是盗匪。秃鹫人盗匪。这些能够灵活的盘旋在天空中的蓝天悍匪,劫掠团现在还真收拾不了,他们在这个地方等同于是没有天敌。如果不是数量不太多,他们早就已经统治这里了。哪里还轮得上曹团长。

    曹团长那超强的视力哪怕隔着这么远的距离,也能够轻松的看到那是一个背生双翼的秃头大汉。可惜曹团长掌握的远程攻击就只是标枪,那样的攻击手段在这样的距离之下。别说把那秃头给射下来,射掉他一片翎毛都成问题。

    劫掠团也不是没有空中力量,但是旺财同志现在还依然在艰难的成长道路上。虽然旺财现在已经身高一米五六了,一抬脑袋甚至能让曹团长这样的伟男子嗅到它的口臭。但是不幸的是旺财在劫掠团那丰富的伙食供应下,体重也超标了不少。

    前两天曹团长还心血来潮,让那小畜生起飞试试看。旺财最终不负众望,振翼冲向了蓝天。可是最终的结果却让人非常失望,那小畜生架势做得十足,但是最后也就在一群人的注视下歪歪扭扭的飞到了一米半高的半空中。

    天可怜见,劫掠团当中除了体重过大的巨林好汉们之外,其他的悍匪在经过地狱式锻造之后几乎个个都可以比旺财这畜生的腾空高度跳得更高。像是那些本来就善于众跃的泰格武士,更是能在这方面把旺财蹂躏得体无完肤。

    最让人无语的是,旺财那小畜生说是飞还不如说它是在滑翔。它只是达到了自己能够达到的最高腾空高度之后,然后把双翼展开卖命的扇动。可无论如何,都无法阻止星球对它身体的重力吸引,越飞越低,就飞了不到二十米的距离就落地了,还跟痨病鬼一样狂喘粗气。

    旺财的表现除了让它干哥哥巴克利再一次心碎了无痕之外,也被曹团长取消了其抽烟的资格,并且勒令参与一定的训练,直到它把那该死的体重给减下来之后!

    一头双足飞龙,却被带得抽烟喝酒无所不为,膀大腰圆得可以让巨林野猪人羞愧,这让曹团长都难以忍受下去。旺财已经具备了一切叛逆青年可以具备的缺点,再不强迫它悬崖勒马,它这辈子就真的完了,曹团长还得专门为它成立一个少管所。

    “记住,食物不是你的朋友,是你的敌人!”这几天来,几乎曹团长每到饭点都会苦口婆心的把这句话对旺财念叨几遍……(未完待续。。)

第九十章 双面人生

    因为劫掠团防空力量的薄弱,想要杜绝秃鹫盗匪阴魂不散的盯梢就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就算旺财有朝一日能够飞上天,以它那拙劣的飞行技巧也只能去嗅那些秃鹫盗匪在高空中留下的汗臭和体臭。

    这样尴尬的事实,只有两种情况可以解决,要么,就是曹团长再去捕获一头有着高超飞行技巧的强大魔兽。要么,就是打造出一支真正意义上的远程攻击力量。

    第一种可能几乎是玩命的勾当,曹团长可不愿意冒着生命危险去干。又具备高超的飞行技巧,又要有强大的实力……那样的魔兽在魔兽图鉴上都打着显眼的“危险”标志。所以曹团长只能把眼光放在第二种可能上,那就是为劫掠团找到一批合格的弓箭手。

    三百人的编制早就已经让曹团长有点汗颜了,但是曹团长又不得不考虑盲目的招人会不会让劫掠团的素质显得良莠不齐,所以这个问题也同样让曹团长焦头烂额。

    “这货还真无聊,跟了这么大半天又不下来又不离开,难道还准备跟我们一整天不成?”皮教头也注意到了曹团长的目光,笑道。

    语气停顿了片刻,皮教头又一脸神往的道:“可惜我还没成为圣阶的强者,要是哪天我能够达到那个层次,哪还有人敢在老子的头顶上张狂?”

    在泛美大陆上,除了那些天生就具备飞行能力的智慧种族之外,其他的智慧种族同样也是能够上天的。比如说人类,人类有魔法师和武士这些傲视大陆战斗职业,一些魔法师能够借助元素的力量飞上长空,但是大多都是漂浮而已,并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飞行。武士这个职业也几乎这样,他们并不能飞在天上砍人。

    但是也有可能做到那一步,就是当实力足够强大的时候。不只是人类的战斗职业。就连一些其他的智慧种族若是能够出现达到圣阶存在的强者,那就能够具备抵消地心引力的能力,做到真正意义上的踏空独行,高来高去将不再是梦想。

    问题是,达到圣阶并不容易,甚至难于登天。皮教头正是年富力强的年纪就已经成为了亚圣级强者,这修炼天赋显然不用多说,算是非常难得一见了。但是自信的皮教头都不敢保证自己有生之年能够达到那个极致的层次,这就是其意义。

    哪怕涌现出一百个八阶的亚圣级强者,也未必能有一个踏进圣阶。那种高度的存在。不但是国宝级的存在,甚至无论哪个国度出现了一个,都足以成为镇国级的顶尖战斗力,他们甚至有着凭借一己之力左右一场大型战役的强大个人能力。

    圣阶的头衔,也就是说他们已经达到了超凡入圣的层次,不再仅仅只是一个世俗之人。

    “兴许是这家伙的固定任务吧。你知道,哪怕他们不用正面和我们作战,但是当你身边出现了一支可以把金州匪帮给击溃的强大力量时。你必须得保持高度警惕,这些天来飞在我们头上的家伙并不是长着同一张脸。”曹团长一脸睿智的说道。

    敏锐的六感让曹团长认清楚这些阴魂不散的家伙并不是什么难事。每天他们都换人轮流来监视劫掠团,只能说明他们这是刻意而为。正如曹团长所说,哪怕他们和劫掠团没有往来,但是在这片弱肉强食的大地上生存。就有必要熟悉自己周围左近的每一个邻居。

    曾几何时,这些秃鹫人和鹰人雕人都是属于比蒙帝国强悍的空中编制。而今却沦落到了这一步,也不得不让人感慨造化弄人。而今的比蒙帝国羽族凋零,不但有很多羽族分支永久的消失在了历史的尘埃当中。就连还剩下的羽族分支都少得可怜。

    比蒙帝国不但没有了豪华的空中编制,甚至连翱翔于蓝天之中的羽族身影都变得无比稀少。鹰人雕人这些强战种族早在当初的世纪大战当中被人类强大的飞行魔兽骑士和龙骑士给打残了,直到现在都还没有恢复元气。要建立出完整的空中编制都是笑话。他们的身份大多都只是仪仗队,或者成为一些权贵的追随者。

    只有比蒙帝国那些真正的权贵,家族当中才有可能具备羽族的身影。而每一个羽族跟班的身价,都夸张得离谱。因为他们实在是太好用了,无论侦测情报还是通信,高来高去的羽族之人都是第一选择。

    很多羽族只是徒具其名,像是羽族的天鹅人分支以及曹团长导师的孔雀人分支,他们根本不具备飞上高空的能力。能够滑翔一段距离,几乎就已经是他们的极限了。

    这也是为什么曹团长都不敢奢望自己能够打造出一支空中力量的原因,梦想和现实之间的距离有时候夸张得可以让曹团长这种乐观的人都感到悲观。

    秃鹫盗匪的盯梢者确实是组织给予的任务,不然他也不愿意这样无聊的跟在这群悍匪的头顶上。当然,他也觉得有点好奇。从他的视角来看,这支在大荒原上行进的队伍从高空中看去就如同是在沙地上缓慢爬行的蚂蚁一样。

    秃鹫盗匪知道他们一出门肯定就会制造出杀戮,因为这些不明身份的家伙自打来到这里之后,只要他们出现一次,大型的流血事件也就会随之上演一次。

    秃鹫盗匪不着急的是,他们并不是冲着自己出门的,秃鹫盗匪的老巢在另外的一个方向,所以秃鹫盗匪只是在好奇他们是准备寻谁的晦气。

    也只有傻子才会去找秃鹫人的麻烦,秃鹫盗匪甚至有时候会下降几百米的高度去打量一下那些让人望而生畏的身影,以为他知道这群人中没有人有威胁得到他的手段。

    比蒙帝国当中也并不是没有了防空的手段,只要是达到了六阶守望祭司这个层次以上的高阶祭司就有着非常实用的防空手段了。一首重力神曲砸过去,哪怕就是高阶的飞行类魔兽都会颇感吃力,像是秃鹫盗匪这样的存在,顿时就会吃大亏,起码他们再难飞得那么高。

    而高阶的比蒙祭司还远远不止一首重力神曲,其他的负面神曲一起上阵,包括那给人加持防御能力的石肤神曲都能让秃鹫人的飞行动作变得拖泥带水异常吃力。哪怕不用动刀子,都能让秃鹫人喝一壶。

    曹团长懒得去做这些事,是因为那完全就是浪费。曹团长虽然是个败家子,但也不是一个喜欢用神曲光环去照顾一个对象的傻子。除非是真的这些家伙倾巢而出,数量足够庞大,曹团长也不介意让他们尝尝加强版负面神曲是什么效果。

    至于劫掠团那仿佛没有目标的出征,用内部的话来说,就是他们从来就像风一样没有方向,就像风一样习惯流浪。

    要去哪里晃悠寻找猎物,全凭曹团长的决定。但千万别以为这是什么经过深思熟虑的结果。实际情况是,曹团长通过往那张已经标注得密密麻麻的地图上扔金币的方式来决定去哪里狩猎。最后金币停在地图的哪个地方,曹团长就会把目标定在什么地方。

    这是赚钱的买卖,当然得用与之息息相关的途径来获得启示,仿佛一切都是那么正常。对于皮教头对他这种儿戏决定的质疑,曹团长则是固执的解释,打劫这一行都是这样看天吃饭。哪怕第一次的结果,就是远在百里开外的一个小型盗匪团伙,曹团长也二话不说的敲定了军事行动。

    曹团长才不管这一路上会经过多少个盗匪团伙的地盘,他只管完成自己的既定目标。即便这里的盗匪团伙都有各自的活动范围又怎么样?曹团长不找他们麻烦就是好事,如果他们会有什么意见,那曹团长不介意顺手把他们给收拾了。

    曹团长话是这么说,但是在一脸经过了几个小型土著居民部落的时候,皮教头还是发现了原来曹团长那种看似不靠谱的狩猎计划其实也有另一层意思。

    或许曹团长早就想和这里良善的土著居民打打交道了,但又不知道怎么做会不至于显得突兀才用那种抛金币的方式来决定。

    以劫掠团的机动能力,哪怕是百里之外的一个盗匪团伙,他们也完全能像是奔驰的骏马一样过去将之给踹掉,潇潇洒洒的返程。回到泥螺幽地,甚至太阳都还不会落山。可一路走来,曹团长并不着急,真就把这次出征当成了散步一样的休闲活动。

    之前让皮教头颇为不理解的是,在出发之前曹团长还让每人带上了十天的口粮和一些生活物资,并且嘱咐伙食团在主力部队回来之前不用准备饭菜。

    现在皮教头明白了,收拾一个小型的盗匪部落当然用不着那么郑重其事的对待。曹团长这是同事在干两件事,在执行军事行动的同时,也顺带着走访一下这里的土著居民,建立一点群众根基。这两者之间确实不冲突,就连皮教头都颇感难得。

    特别是当皮教头看到了曹团长截然不同的另一副嘴脸时,皮教头这种感慨就变得更加的唏嘘了。曹团长虽然并不是血腥的曹屠夫,但是从他对待盗匪时的态度来看,就知道他同样不是什么善男信女。他是一个愿意把所有盗匪都送上火刑架的刚直人,甚至可以无视那些盗匪呼天抢地的凄厉惨叫和哀求。

    当这样一个人一脸悲天悯人,甚至眼眶微红的画面出现在面前时,那种巨大的反差确实让皮教头在心里惊讶得无以复加……(未完待续。。)

第九十一章 苦难同胞

    事实真就是如此,“信天游”的工作思路只是一个幌子。

    实际的情况是,曹团长骨子里是一个有着截然不同两面的人。就算他现在给自己定义的身份是强盗,那他也是一个仁慈的强盗。

    什么时候铁血强硬,什么时候柔情似水并不取决于曹团长本人的心情,而是取决于出现在他面前的是什么样的人。

    流亡之域土著盗匪让人深恶痛绝,可这里土著居民却可以让任何人潸然泪下。在这样的恶劣环境之中生活,他们不但要与天斗与地斗,甚至还要与人斗。这样的生活,完全没有某位曹团长崇敬的伟人所说的那样其乐无穷,只有无穷的苦难。

    在沿途经过第一个土著居民小部落的领地时,曹团长和一大帮劫掠团悍匪就明白了这里的那些土著居民到底是惨到了何种程度。他们本来就过得紧巴巴的日子,天公不作美就已经让他们举步维艰,还必须要随时接受那些盗匪的洗劫。说他们生活在第三世界都言过其实了,他们和生活在地狱中没有什么两样。

    劫掠团出征路过的第一个土著居民部落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布尔族黄牛人部落,人数不过就是二十来个人。布尔族的黄牛人,这是一个举世闻名以放牧牛群和耕种庄稼为主要生存技能的族群。他们部落第一时间来“迎接”劫掠团的,只是一双躲在暗处望风的眼睛。

    如果不是曹团长感知敏锐,第一时间就感受到了那道盯住自己的目光,甚至很难发现那不过小腿高的一堆枯枝柴禾当中竟然还藏着一个大活人。当那个藏在暗处的人被巴克利揪出来的时候,劫掠团的悍匪们不少都默默的低下了头。

    按照常理来说,那么一堆柴禾当中要藏个正常的黄牛人是几乎不可能的。藏身在里面的是一个半大的布尔族黄牛人小子,见到这么大一群卖相极其暴力的家伙出现在部落那没有什么防御能力的篱笆外面时,他差点没有被吓死。

    一般就算是半大的黄牛人小子,身高也普遍在一米六七左右。成年的能够长到近两米左右的高度。从身高上来说,那个被吓破胆的小子是达标了,可从他的身材上来说,他不像是黄牛人,更像是骷髅人。这个半大小子瘦得几乎都成皮包骨了,在劫掠团一大帮悍匪的环视之下如同是被逮住的鹧鸪一样瑟缩着。

    毛手毛脚的巴克利因此被曹团长一脚踹飞了老远,这货明知道这是土著居民的聚居地还这么粗鲁,简直就是在损害团队的公众形象。

    曹团长让人取来了一身衣服,紧紧的裹在了那孩子的身上。还好出发前让兄弟们都背着不少的生活物资,不然就连点东西都拿不出手。只是这一身衣服。穿在他身上却显得大了七八圈,却也依然让那小子激动得半天都没说上话来。

    这个瘦骨嶙峋得小子曹团长几乎半句话都不用问就能明白他为什么会躲在这个角落里面,显然就是为了帮着自己部落的人提放那些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冒出来抢劫他们盗匪。经过了半天的示好,最后那些到处躲着的黄牛人方才瑟瑟缩缩的来到了劫掠团的面前。

    那个半大小子只是这个部落的一个缩影,几乎这个受尽苦难的部落人人都像是那小子一样的身材,瘦得像是竹竿一样。他们的身材,让人怀疑他们放牧的话是否能够拽得动牲口,要去耕种庄稼,是否又能挥得动锄头。

    老实巴交的黄牛人们用一个答案就同时回答了这两个问题。他们现在一所无有。没有庄稼,也同样没有放牧的牲口。他们的一切,都被洗劫一空了。如果他们真的一无所有,老早就已经死绝了。自然也撑不到劫掠团路过这里。也就说,他们是最近才遭逢此劫的。他们部落几乎已经弹尽粮绝了,劫掠团再晚来两天,估计就只能给这些异乡的同胞收尸了。

    流亡之域的土著居民生活艰苦到了什么程度?只要是能见到的动植物。几乎都能够加入他们的菜单。很可惜的是这个部落周围连草根都非常有限,他们还没被洗劫一空的时候,放牧牲口都要走上老远一段距离。

    而导致他们遭逢打劫的罪魁祸首。还是劫掠团!这不是个玩笑,在弄清楚了这个部落山穷水尽的原因之后,曹团长不但眼眶红了,就连一双拳头都已经捏得劈啪作响了。这个部落的位置就在金州匪帮通向泥螺幽地的必经之路上,当初金州匪帮倾巢而出去包围泥螺幽地路过了这个人数并不多的部落,顺带着也把他们给洗劫了。

    当金州匪帮在泥螺幽地外面围了一段时间之后,明显也遇见了食物短缺的麻烦。他们的应对方式很简单,就是分出了不少的人去这附近就地洗劫,反正他们从来不会为寻常的土著居民活不活得下去担心。这个黄牛人部落因此又被洗劫了第二次,最终他们什么都没能剩下。

    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曹团长第一时间就明白了,这个部落差点全部饿死在这里,他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更让曹团长心里发寒的是,这周围左近还有着不少的土著居民部落。这个黄牛人部落的遭遇,仅仅只是其中之一,究竟还有多少土著居民的部落因为劫掠团和金州匪帮的对峙而遭受噩运就不得而知了。

    曹团长当即就做出了决定,发放了一部分生活物资给这个二十来人的黄牛人部落,让他们这段日子当中起码不至于被饿死。这种帮助顶多也只能帮助他们一时而已,没有了自己的牧群,这个黄牛人部落迟早还会面临同样的问题。

    曹团长让艾弗森登记了一下这个部落的财产损失情况,并当场作出了保证,他们失去的一切,劫掠团一定会一分不少的还给他们。

    劫掠团的悍匪们都纷纷的开始清点物资,吆五喝六的把大捆大捆的生活物资送到了这些黄牛人的家里面。他们看上去就像是一群形象另类的善人,从他们身上找不到丝毫和暴力有关联的因子。他们脸上有的,只是一副“早知道老板”会这样的会意表情。

    皮教头最近可没少听曹团长抱怨囊中羞涩,抱怨手里又紧巴巴之类的话。每当那个时候。他吝啬的就像是一个守财奴。可每当面对那些生活在水深火热当中的良善居民之后,他阔绰得又像是一个视钱财如粪土的高雅之士。

    善良的黄牛人们都被这个大背头的做法给惊呆了,他们老实可并不瞎。当初抢劫他们的并不是面前这些人当中的任何一个,鬣狗人独特的外形几乎很难让人会记不住。这伙人看上去虽然也像是强盗土匪,但是他们的所作所为,却丝毫和强盗土匪没有关联。

    强盗土匪会主动来自己的东西出来无偿捐献给别人吗?不可能。

    黄牛人们甚至还三番五次的询问,是不是拿了曹团长的东西,他们就会因此而成为奴隶。他们的担心完全是有道理的,被生活压力所逼迫,最后不得不卖身为奴的例子在泛美大陆上并不少见。特别是在流亡之域。每年不知道会有多少人因为同样的情况失去自由和生命。

    “我不是人贩子,我是个来自比蒙帝国的驴族人,是你们的同胞。看到我的兄弟们了吗?他们虽然长得不像好人,但同样也是你们的同胞。同胞不会漠视你们行至末路,同胞更不会剥夺你们应有的人权和自由。”曹团长强颜欢笑,打消了这些黄牛人的担心。

    黄牛人部落的族长是一个老年黄牛人,名叫霍利尔。这个黄牛人老者身上有着布尔族牛人特有的老实到憨直的个性,见到劫掠团的人不由分说的就大包小包的往他们家里塞东西。霍利尔本能的想要阻止他们,可他那里拗得过劫掠团那些悍匪。

    准备将功赎罪的巴克利直接把霍利尔大爷拉到了一边。殷勤的给这个黄牛人老头捶肩捏背,一脸谄媚的笑容,仿佛就是一个患了脸部肌肉坏死绝症的丑汉。

    被这些来历不明的人搞得莫名其妙,霍利尔硬着头皮问道:“你们到底是什么人?恕老朽直言。你们看上去……”

    “看上去不像是好人对不对?”巴克利直接接过了话茬,一脸“早知道你会这么说”的通透表情。见到霍利尔茫然的点了点头,巴克利用最直白的言辞把霍利尔的一切问题都给堵了回去:“你管我们是好人还是坏人,有人无偿的送你们粮食物资。让你们部落的人不会饿死,难道还是什么坏事?我要是你的话,我铁定不会问那么没意义的问题。有力气说话。还不如向我们老板多要点东西。放心吧,我们老板可有钱了,不差你们这点!”

    霍利尔仔细想了想,似乎还真是这么回事。那个大背头不但丝毫没有提及为难他们的话,反倒是一直在和善友好的安抚着那些饿得都快站不稳,一接到食物就狼吞虎咽之声大作的族人。这样的人,霍利尔怎么看都不像是坏人。

    巴克利说得也没有错,若是这伙人要对他们有所不利的话根本用不着这么假慈悲,就这么大一群糙汉,哪里是男女老幼加起来才二十多人的黄牛人部落可以抗衡的。

    “那你们到底又是什么身份呢?也是强盗土匪吗?”见到这一票人忙东忙西,霍利尔终于还是没忍住再度发问。

    “实不相瞒,我们也同样以打劫为生。”曹团长看了看霍利尔,一句话差点没把霍利尔给吓晕过去。

    但是曹团长随即又接着道:“但我们只打劫同行,只抢劫强盗土匪。对于你们来说,我们是捍卫你们切身利益的金牌打手。从今天开始,这里就是我们劫掠团管辖的地盘了,以后还有什么人敢来找你们的麻烦,就报我的名字。记住,我是劫掠团团长,猛.男.冈萨雷斯.曹。”

    “那我们需要按时上缴粮食和钱给你们吗?我们没有钱,你也看到了,我们现在连粮食都没有……”霍利尔一听到这种似曾相似的话,心里就是一紧。

    “不需要,你们只需要好好的活下去。同胞们,不要忘了我的话。我们是你们的同胞,我是一个兽神钦点的祭司,哪有压榨自己同胞的祭司?”曹团长温柔的笑了,拍了拍霍利尔干瘦的手掌,一脸的圣洁。

    当一个神棍不是装圣洁而是发自内心的圣洁时,他的笑容会异常有感染力……(未完待续。。)

第九十二章 残酷的前奏

    曹团长的切入点拿捏得非常好,一个比蒙祭司。

    对这些受尽苦难的兽人同胞说什么比蒙帝国,他们甚至不会有什么感想。他们离开比蒙帝国的怀抱已经太久远了,久远得他们甚至都不知道比蒙帝国到底是什么样的存在。那究竟是他们的故国还是他们的敌人,他们只能凭借自己从小听过的那些小道传闻去猜测。

    但是无论脱离的比蒙帝国多长时间,只要身为一个兽人,就没有不知道兽神的。在曹团长看来,兽神这位不知道到底长什么模样的神祗就是所有兽人的老大,是他们最忠实的信仰。就连泥螺幽地的老比尔都曾经和曹团长开玩笑,哪怕是在这流亡之域,那些新生儿从小就会听自己的父母念叨全知全能的兽神。

    这种信仰,是流淌在兽人的血液里代代相传的,永远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淡化。在这方面,神有着无与伦比的魅力。无论是兽人的信奉的兽神,还是其他智慧种族信奉的那一大票诸天众神都一样。

    曹团长并不信兽神,甚至不信有神。但是曹团长也并不会否定别人虔诚的信仰,和这些老实巴交的兽人相处,还有什么比搬出兽神老大来更方便快捷。

    果然,在知道了曹团长是个比蒙祭司之后,所有的黄牛人都直接虔诚的准备下跪了。如果不是劫掠团的悍匪们眼疾手快,曹团长今天又得享受封建的礼仪。

    这些老实巴交的黄牛人从来都没有见过传说中的祭司,但是这并不妨碍祭司在他们心中的形象。在祖祖辈辈的传说中,祭司一直以来就是兽神仆人的身份,一直就是以兽神的旨意为自己行走于世的高贵之人。他们的职责,确实就是帮助所有的兽人同胞。

    在知道面前这个大背头竟然是一个祭司后,霍利尔甚至哭得老泪众横。也不管三七二十一,霍利尔一张口了就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他这一说的架势几乎是想要把他这辈子在流亡之域经受的苦难全给托盘而出一样。

    曹团长并不介怀。宝相庄严的安抚了一下这些虔诚的兽神信徒。不但为他们讲解了一些神殿教义,甚至还不吝啬的为他们洒播神曲光环,让这些生活在异国他乡穷乡僻壤中的同胞第一次感受到了神光的普照。

    皮教头有点无法理解兽人对于兽神那种超乎想象的信仰,就曹团长耽误了一会时间给他们洒播了神曲光环之后,那些老实巴交的黄牛人甚至想要追随曹团长的脚步!

    不过仔细想一想的话,皮教头也可以理解。兽人当中绝大部分的人都有着异常虔诚的信仰,流亡之域的混乱,让比蒙帝国的祭司都避之唯恐不及,几乎现在已经找不到愿意来流亡之域洒播教义的比蒙祭司了。

    像是流亡之域那些渊源流传依然还有祭司的兽人部落也从来不会放任他们的祭司外出,祭司就是他们部落的私有财产。即便是这样。那些有祭司存在的兽人部落也同样是这里无数其他兽人部落趋之若鹜的所在,处处都显得高人一等。

    一个祭司忽然出现在这样一个微型部落的面前,那种震撼的感觉确实难以言喻。

    祭司到底是什么样的人,这个问题见仁见智。祭司当中也同样有坏人,皮教头并不是没有见过那些惨烈的宗教斗争。那些利欲熏心的神职人员,有的时候甚至比皮教头这种以战争为职业的军人制造的杀戮还要多。

    奥老爷子曾经的一番话被无数人传为经典:“引起战争的,无非有几种争论。哪一个民族是最好的,哪一个宗教是最神圣的,哪一种政治形势是最优秀的。当然。还有利益。”

    而说出这番话的奥老爷子,还是人类世界最具权势的光明教会的神职人员,其荣誉职称甚至是红衣大主教。如果细数一下泛美大陆古往今来的每一个战争,全都是出于这几类原因。

    宗教原因引起的战争不但不少。甚至还是这几类原因中引发战争和流血事件最多最大的原因,近乎于无休止。

    曾经总部位于雷克斯帝国的光明教会就以宗教为名义掀起过“神圣十字军团的西征”,那一次浩瀚的征途足足死了几十万人。还有各个教派之间排除异己的斗争,死在其中的人更是馨竹难书。哪怕时至今日。也同样如此。

    最后还是曹团长拍着胸口保证他并不会离这些黄牛人远去,大家还会再见面,甚至留下了固定的通讯地址。方才让这些黄牛人冷静了下来。皮教头几乎可以预见,这些黄牛人在不久的将来,一旦曹团长闲下来了,会成为自由发展联盟的另一批公民。

    曹团长确实让人难以捉摸,这个家伙随时表现出来的往往都是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那种没心没肺,但是他的所作所为却往往都恰好相反,是一种让人动容的有血有肉。他对泥螺幽地的兔人们是这样,成立自由发展联盟的一大原因也是这样。

    见到曹团长走出黄牛人部落时候那张脸转瞬间变得无比阴沉,皮教头就知道要坏菜了。通过这个黄牛人部落,曹团长无疑对盗匪的杀机又重了不少。

    “你相不相信?对付这些土著的强盗,最重要的是讲究以德服人。光依靠这种蛮横的武力,是征服不了他们的,这不是真正的智者做的事。”皮教头试图让曹团长稍微冷静一点。

    这画面更是让一帮劫掠团的悍匪窃笑不已,在出发之前,皮教头看上去更像是个屠夫,而曹团长当时扮演的角色不过是一个一心想要发笔不义之财的奸诈之人。这才出门不到半天的时间,形势就逆转了。

    皮教头自然也有自己的想法,正如奥老爷子私下所说的,曹团长有着走极端的个性。一旦他不爽了,那什么东西都会抛诸脑后。皮教头喜欢装狠,那还真只是装,他并不是那种杀人不眨眼的冷血狂徒。可曹团长要真的要走极端,那性质就完全不一样了。

    曹团长瞥了皮教头一眼。心里一个劲的冷笑。心说:“我信了你我才是傻b,老子花了大价钱给弟兄们配备的大砍刀难道是吃白干饭的?只要拳头够大,有什么征服不了的?就算征服不了他们的心,起码也能征服他们的**。”

    “我们这只不过是求财,大杀特杀并不是我们的行动核心,对不对?”皮教头还在苦口婆心的开导着。

    “放心。我这个人其实还是很讲道理的,冤有头债有主,我不会乱算账。金州匪帮搞出来的事,我会帮记着,到时候一并和他们算。”曹团长的话终于让皮教头松了口气。

    “当然。前提是要被我们光顾的家伙识时务,知道配合。如果不配合的话,那就不要怪我曹某人不给他们面子了。”曹团长又补充了一句。

    “他们要是不配合又怎么办?”皮教头汗毛又是一竖。

    曹团长这么大老远的带着一票武装到肛门的弟兄去抢劫别人,别人也是强盗,怎么可能会老实的配合。所以他先前那番话,说了等于没说。

    “简单,拿他们‘点天灯’,祭旗!”曹团长嗓音一沉,给出了标准答案。

    点天灯也叫倒点人油蜡烛。是一种极为残酷的刑罚。在人的脑上钻个小洞,倒入灯油并点燃,让人在极痛苦中被烧死。这也是火刑的一种,只是比一般的火刑更加的残忍。

    颇具黑色幽默的是。这种残酷的刑罚其首创者正是流亡之域的盗匪,他们研究出来最早的版本是把人扒光衣服,用麻布包裹,再放进油缸里浸泡。最后将之头下脚上拴在一根木杆上。从脚上点燃。

    “拿他们点天灯祭旗是不是太残忍了一点?”皮教头略微有点不忍。以皮教头的性格,更崇尚的是在战场上一刀将之砍死,而非是那种酷刑的折磨。

    “你这话就充分暴露了你不学无术的真面目。据我所知。在古代,人们都以能被选为殉葬者或祭品为荣,那是一种至高无上的荣幸。对祭品的选拔极为严格,得查祖宗三代,政治面目有一丁点儿问题都不成,好多人写血书申请都排不上队。”曹团长一脸轻松的吹了起来。

    见到皮教头一脸哭笑不得,曹团长又接着道:“这种好事落在他们头上,那是他们的造化。他到时候说不定还争先恐后的喊‘拿我祭旗吧,我这身脂肪最适合点天灯,让广大人民等着好消息吧!为了胜利,拿我点灯……’”。

    不过也只是一转眼,曹团长便把艾弗森叫了过来。在曹团长的雷厉风行之下,很快艾弗森随身携带的记事羊皮卷轴上就记下了几笔大宗的采购计划。

    现在已经没有盗匪有能力威胁到劫掠团和斯图加特之间的商贸之路了,曹团长就算想把整个斯图加特城的东西搬过来,只怕也没有人能够刮走半点油水。这些采购计划一如既往的都是大批的生活物资,但明显并不是曹团长所需要的。

    什么粗铁制农具、几百公斤的粮食种子,甚至还有上百头牲口。劫掠团的人可不像是农民,更不是会挥着皮鞭去放牧牲口的牧民,他们的特质就注定了他们只能是战斗民族的一员。这些大宗采购的受益人不用问,皮教头都知道是那些因为金州匪帮倾巢而出而遭受了不白之冤的土著居民。

    画皮难画骨,而皮教头现在觉得就连想画曹团长的皮都是奢侈的想法。这个家伙前一秒钟能恶言恶语的要搞出大把大把的人民,后一秒又能够顺利的进入那悲天悯人的状态,简直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匪夷所思的个体!(未完待续。。)

第九十三章 地精部落

    也许是兽神老大都不想见到曹团长这个小弟大开杀戒,当曹团长带着大队人马赶到目的地的时候,才发现这次专门出来讨伐的目标贝弗利部落,只不过是一个地精盗匪部落而已。

    地精盗匪部落的人虽然还算是比较多,足足有着三百来人,但他们三百来人加一起的战斗力,连劫掠团的六大散人都比不过。想到自己一意孤行带着这么大一票兄弟前来就是这样一个目标,曹团长自己都有点啼笑皆非。

    因为这片区域当中盗匪部落实在是太多了,就连那些被劫掠团俘虏的鬣狗盗匪都有很多资料并不那么详尽。比如说他们当中有人知道这附近有着一个盗匪部落,但是却并不记得这个盗匪部落到底是什么样的部落。

    要是早知道目标只是一群猥琐的地精盗匪,曹团长完全不会把他们放进考虑的范畴当中来,连在地图上用笔单独标注他们都是浪费墨水。盗匪行业还真他妈是个良莠不齐的行业,就这一群地精,也配叫盗匪?他们交出来的金币上甚至都散发着一股挥之不去的臭味。

    说到地精,他们也被很多人称之为“哥布林”。这是泛美大陆上一个非常具有特色的智慧种族,甚至其种族历史还非常的长远丰富。

    在现在,一提到地精,大多数人会想到的形象就是一群肮脏恶臭,不爱干净而且阴险狡诈自私自利的讨厌鬼。老鼠人的名声就已经够臭了吧?但是和地精一比起来,老鼠人就像是善男信女,他们甚至会为了有人把他们和地精拿来做比较而提出决斗。

    很多人都认为他们会为了几个金币就出卖自己最好的朋友,这还不是对他们有偏见的人的看法。这样的评价并非全无根据,如果有这样的买卖,很多地精都或许会慎重考虑,有一些甚至不经过思想挣扎就能轻松的做出来。

    虽然现在地精的名声臭得难以形容,就如同他们那让无数人厌恶的体臭一样。可鲜少有人知道。这个臭名昭著被无数人唾弃的智慧种族,甚至曾经有过极为灿烂的文明。

    这些身高不过就才一米四五,绿皮肤大眼睛个个身材都仿佛是饿死鬼转世的肮脏地精其实非常聪明。人们都说造物者是公平的,他拿走了你某种东西就一定会给你另一种东西,这一点也可以从地精的身上找到答案。

    他们没有平均线以上的长相,也没有强壮的身体,但是他们有着一双极为精巧的小手,同时那和他们身体有点比例失调的大脑袋里面也装着足够多的脑水,以至于他们非常聪明。

    兽人就普遍很强壮,但是据曹团长私下的个人看法。兽人也大多都比较憨直,很少会出现那种狡猾之徒。而地精呢?随手揪一个出来,那都是狡黠得很。

    正因为地精这样的特点,所以在人类还没有成为泛美大陆的霸主之前,有很长一段时间地精的身影都活跃在泛美大陆的各个领域。他们甚至是最出色的商人,在那个时候,几乎在任何地方都可以找到他们寻找商机的身影。坐贾行商通天下,是当时还处在族群文明巅峰的地精最为真实的一个写照。

    他们甚至和另一个身材同样不那么高大的智慧种族侏儒一样,诞生过许多足以青史留名的发明家和工程师。地精和侏儒。是泛美大陆曾经工程学最为先进的两大智慧种族,就连现在泛美大陆的霸主人类,有不少工程都是从地精文明的基础上推陈出新一代代演变成现在所有的格局。

    这样的族群历史,确实可以用辉煌灿烂来形容。如果不是奥老爷子闲聊时经常喜欢讲一些泛美大陆诸多智慧种族的风土人情以及他们的历史。曹团长甚至都不会想到这些三寸钉曾经是泛美大陆上的一大无冕之王。

    他们虽然没有建立过一个正式的霸权,但是他们所做的一切,乃至特色文化都渗透到了社会的各个基层,无冕之王的头衔也是当之无愧。

    可是他们在拥有不错头脑的同时。也有着聪明人的一些特有陋习,比如说市侩贪婪。只要能付给他们适当的价钱,他们甚至能为恶魔效力。

    当初的人类在掀起推翻兽人霸权的世纪大战当中。前期就是用大量的钱财收买了地精,让地精为他们效力。地精也不负人类众望,不但把自己压箱底的本事都传授给了人类,甚至在那场世纪大战中表现得异常的活跃,兽人不知道吃了他们多少苦头。

    而兔死狗烹,鸟尽弓藏。这些在世纪大战当中为人类提供了大力帮助的地精最后也没得到什么好果子吃,人类在把兽人赶出大陆最富饶的土地之后,立马就对地精展开了血腥的大清洗。地精狡猾,人类也同样不差,也许是人类想要防范于未然,免得这些唯利是图又颇有些小聪明的家伙某一天也会在他们背后捅上一刀。

    绝大多数的地精都死在了人类的大清洗之下,最后很多地精走投无路了不得已也只能流窜到米高佐敦大雪山以南,这才为这个智慧种族留下了一点骨血。

    这个结果很好的说明了地精并不能把他们敏锐的商业嗅觉和最起码的道德结合好,若不是这样,他们也不会沦落到这一步,甚至操起了强盗土匪的饭碗。以他们那细胳膊细腿的小身板,曹团长认为他们更适合去干点诈骗,而不是抢劫。

    他们日常的打劫工作是如何开展的曹团长表示自己很难想象,身体素质单薄战斗力低下不说,就连他们的装备都只是一些木头棒子,和半兽人卡尔部落加入自由发展联盟之前完全就是一个类型的。

    或许他们走上强盗土匪这条犯罪道路也是因为他们那精打细算的市侩个性,毕竟这个世界上还没有什么职业比强盗土匪这一行来得更划算,做买卖都不需要成本。

    从他们那三百多号人全都生活在一个臭气哄哄的山洞当中就可以联想得出来他们的打劫工作进展也不顺利,上天注定他们并不是可以依靠杀人越货来过活的那一类强人。

    当凶神恶煞的曹团长以及更加凶神恶煞的劫掠团悍匪们出现在他们家门口的时候,这些混蛋地精甚至还在睡大头觉。曹团长下意识的看了看天上,已经日上三竿了,这一洞的地精连一个起床的都没有!

    谁都知道,强盗土匪这一行也是极其需要积极性的行业,而干这一行的买卖却懒到这样的程度,这些地精简直就是在给这整个行业抹黑。这样的一个部落到今天都还没有饿死,只能说是奇迹。

    一边的皮教头恶趣味的猜测了起来,说不定地精不挑食,连粪便都能够当饭吃。如果不是这样,很难解释这些根本就入错了行的家伙还能在这里睡大头觉。按照常理来说,他们先天条件的缺乏,应该让他们比其他的强盗土匪更加勤劳才有可能保证一家老小的衣食无忧。

    很难想象曹团长等人这次出征剿匪的工作是何其让人哭笑不得,最终那一洞地精发现有客人造访的契机都充满了说不出的戏剧性。因为那山洞实在是太臭了,隔着老远都能嗅到空气当中弥漫着罡风都吹拂不散的恶臭,劫掠团的一行人都是在老远就停了下来,没人愿意去打扰那伙地精的春秋大梦。

    当一个睡眼惺忪的地精提着比他腰围大了足足几圈的裤裆出来清空膀胱的时候,才发现了不对劲。他找了个角落,刚刚完成了每日必做功课之后伸了个拦腰,鬼使神差的转回头看了看,便是发现不远处杵着密密麻麻一群遮天蔽日的身影。

    哪怕就是在劫掠团当中最矮的一个,只有一米八几的曹团长相对于地精的普遍身高来说都能算是遮天蔽日。而劫掠团的每一个人都围着一个面罩在脸上,他们并不是做贼心虚,而是因为他们无法和空气中的臭味相抗衡。

    而落在可怜地精的眼中,这样一群大白天都要蒙面的彪悍家伙更是多出了几许冷漠神秘的味道,他甚至连这个时候该通知族人敌袭的使命都忘了,就那么呆呆的站在那里。那条不知道他从哪里顺来的宽大麻布裤子也因为他双手的麻木而直接垮了下来,露出一条如同受惊鼻涕虫一样的物件,看得劫掠团的一帮悍匪忍不住一阵窃笑。

    和地精比起来,似乎任何雄性生物都能够找到某方面的自信心。造物者或许不那么公平,没有给地精强壮的身体同时也没有给他们傲人的生殖器,真是可悲的一个智慧种族。

    罗德曼捏着鼻子上去“提醒”了一下这个地精此刻的职责,他用的方式或许不是那么温和。面对这样弱势的一个对手,罗德曼依然做足了架子,一个纵跃飞过去,整个人在半空中如同是慢动作回放一样嚎叫着在半空中漫步,然后一脚把那地精给踹翻了。

    那些还在蒙头大睡的地精几乎是被罗德曼的嚎叫声从梦中惊醒的,一个个都慌慌张张的冲了出来。不过每当一个地精骂骂咧咧的扑出来之后,又会马上像被施了定身术一样钉在原地,以至于后面冲出来的地精一个撞一个,撞得一地都是打滚的地精身影,实在是让曹团长和皮教头一阵相顾无言。

    此时此刻,他们在为讨伐这样业余的盗匪团的自己而感到羞耻……(未完待续。。)

第九十四章 啼笑皆非

    示敌以弱高举双手投降并不能为这个地精部落赢来任何的尊严,但却能够保住他们的小命。当发现了呈扇形围住了自己家园的是一群如何恐怖的存在后,每一个地精都丢下了自己手中的武器,老老实实的抱头蹲在了地上。

    随着他们冲出山洞而飘荡开来的浓烈气味也让劫掠团的人都齐齐的退后了一大步,那酸爽,简直难以置信!

    这些家伙这样不爱干净,还喜欢群体生活在通风条件这么恶劣的半封闭环境中,他们几乎已经把泛美大陆“脏乱差”的三害都给承包完了。曹团长甚至怀疑如果今天自己晚来一会,这些家伙自己就能窒息而死,完全不用动手。

    经过六大散人的严刑逼供,劫掠团的人方才知道这些地精盗匪为什么也能干这一行。他们就连从事这一行都充满了他们特有的投机倒把标签,他们毕竟还有着几百人的数量,虽然矮小了一些,也不是不能玩枪弄棒。

    一旦猎物人数不多,看上去也不那么厉害的话,这些家伙就会嚣张的冲出去抢劫对方。而一旦猎物人数多,或者看上去不好招惹的话,他们能很理智的选择藏在一边不冒头。

    他们这样的生存方式也让他们在大荒原上活得非常艰辛,他们不像是那些有实力的匪帮,他们几乎从来没有去抢劫过那些有钱有货的人类商旅队,全都是对着一些人数不多的土著居民部落下手。没办法,先天条件的欠缺极大的限制了他们在盗匪之路上的前进脚步。

    他们部落现在还没有饿死,都已经算是运气爆棚了。据他们的族长贝弗利说,他们部落就连抢劫那些人数并不多的土著居民部落都要承担几大的风险。原因很简单,在这里,土著居民的生活也很艰辛,哪怕是一颗粮食都会让他们异常重视。

    他们在面对那些比较凶狠的盗匪时,为了保命只能够选择乖乖的交出自己的财产。但是当面对的是地精盗匪时。就算是老实巴交的土著居民绝大多数时候都会选择奋起反抗。一旦有反抗,那就一定会有流血事件。

    在流血事件当中,地精盗匪的每一次打劫行动几乎都要付出不小的牺牲。别的盗匪是用暴力打劫,而他们则是用自己的生命在打劫。贝弗利甚至一五一十的把最近几次成功打劫的案例拿出来跟面前这些暴徒分享了一下,曹团长也听得津津有味。

    因为地精在盗匪行业也同样不受人待见,以至于他们干这一行必须得和那些天生就有当强人资本的同行有所不同,那就是动脑子。

    他们说起来是在打劫,实际上玩的几乎都是脑力活。比如说声东击西,利用一部分同伙去吸引目标的注意力,另一伙人负责趁对方被吸引注意力的时候去偷。又比如说瞒天过海。他们经常伪装成逃难的难民,途径目标居住地的时候假意示好诉苦拉近彼此之间的距离,然后趁着对方放松警惕行窃……

    光从技术层面上来说,贝弗利部落的打劫风格比起其他的盗匪显得花样百出。所幸地精身材矮小,饭量也并不大,所以才能够勉强的在这片虎狼横行之地存活下来。控制他们人口增长的无外乎就是两大原因,一是打劫过程中必不可少会有牺牲,二是打劫的收成有限,时不时的他们都必须要放逐一些同胞。

    贝弗利部落一共三百多人。几乎没有一个上了岁数的地精。除了死在打劫活动中之外,一旦他们身体素质有了明显的退化就会在第一时间被赶出家门。成年的地精男子占据了九成的数量,几乎等同于全民皆兵。

    女性地精也同样很少,只有二十来个。她们因为不可能参与“生产”。不能为部落创收,只要长得歪瓜裂枣或者身体柔弱,甚至上了点岁数,都会在第一时间被放逐。

    不得不说这样惨烈的生存制度让人唏嘘不已。可这些家伙甚至就连在这方面都还如此精打细算的去芜存菁,也算是少见了。即便那些瑟瑟缩缩的地精女子在劫掠团悍匪的眼中同样惨不忍睹,但明显要比她们身边的男性长得好看一些。大多都是体态相对比较丰腴的。这是她们身体健康能完成为部落传宗接代最显眼的标记。

    而且就这二十来个女性地精看上去比较干净,为了在部落里面生存下去,她们必须和自己怕水的天性作斗争。她们几乎天天都要洗澡,甚至还要找一些干枯的花花草草打扮自己,让自己看上去能够吸引部落里面有地位的“勇士”。只有受欢迎的女地精,才能优先的分得食物,这也是这个部落的一大规矩。

    这样失调的男女比例却丝毫不影响他们的日常生活,绝大多数的地精都是在为一日三餐发愁,只有族长贝弗利和一些稍微“强壮”一点的地精盗匪有资格享受“美女”,所以这并不会引起什么内部矛盾。很多时候,只要一出门,每一个人都有可能再也回不了家。只要运气够好,也能够等来机会。

    像是这样被人找上门来的情况,贝弗利地精部落几乎从来没有遇见过。用贝弗利的话来说,地精是流亡之域出了名的可怜虫,甚至不用人动手,恶劣的生存环境就时时刻刻准备淘汰他们。他们即便是名为盗匪,实际上一个个几乎都没有杀过人。其他的盗匪也都知道这些可怜虫的生存条件,几乎也都懒得来找他们的麻烦。

    贝弗利甚至还为自己的族人辩解,他们并不是不爱干净,而是这种浓烈的体臭也是他们为了生存而制造出来的“保护层”。试想一下,其他人知道他们身上没有什么油水可捞,而且一靠近还恶心得紧,自然而然他们就更加容易被人忽略了。

    就连金州匪帮在这里呼风唤雨的时候,知道他们的存在却也从来没有寻过他们的晦气几乎就是因为他们这样的特性。活着,却等同于不存在,这样凄凉的生活也让贝弗利有点悲从中来。曾几何时贝弗利不是没有想过去抱金州匪帮的大腿,如果他能够当金州匪帮统治下的一个帮凶,或许能让族人们生活得滋润一些。却被金州匪帮那两个傲慢的大胡子给拒绝了。

    非但如此,他们甚至打断了去大献殷勤的贝弗利的一条腿。如果不是嫌弃把贝弗利打死了还得麻烦下面的弟兄给他收尸,贝弗利早就被当场打死了。两个大胡子告诉贝弗利,肮脏的地精如果再敢出现在他们的面前,一律格杀勿论。就连脏乱差方面的代表人物都嫉妒地精在这方面的独领,可想而知他们维持自己的“保护层”是多么有必要。

    贝弗利还算是狡猾,被打断了腿都是独自在荒原上捡草根续命,自己把伤腿固定起来,一直苟延残喘到伤势好得七七八八了才敢装着若无其事的回到自己的部落。他能成为族长也的确是有道理的,如果他的族人知道他受了伤。绝对不会因为他是族长而关心他,反倒会第一时间把他给放逐了。贝弗利那在部落中首屈一指的压寨夫人可有不少地精都惦记着,还有他那族长的地位也有人一直在觊觎。

    回到部落之后,贝弗利装着自己浑然没事,经过了一段时间族长优先享用食物的特权,总算把自己给调理好了,这才保证他继续坐稳了族长的地位。

    六大散人早就已经不由自主的转过了头,停止了拳打脚踢的逼供,他们甚至一个个转过了脸。还时不时的偷偷抹一下眼角。就连这六个堪称没心没肺的家伙都表现得如此多愁善感,就别说其他的人此刻有多么心酸了。

    到了后面,完全是贝弗利自己关不上话匣子,如同竹筒倒豆子一样把自己受过的苦难都给宣泄了出来。也不管有没有人听他说。

    最后贝弗利非常抱歉的告诉曹团长,如果曹团长是为了钱而来的话,他们什么都拿不出来。如果要抢劫他们那些本就不多而且还大多都已经变质的粮食,还不如直接把他们杀了来得干脆。没有了这些粮食。他们也必然熬不过去。最近这附近的土著居民部落不知道什么原因已经被金州匪帮抢劫得一干二净了,即便是地精出去拼命也不能保证一丁点收成。

    如果曹团长肯高抬贵手放他们一马的话,贝弗利表示自己愿意把自己的压寨夫人让给曹团长享受。与此同时。一个身材达到了臃肿级别的女性地精被推到了曹团长的面前。

    那是一个极其妩媚的女地精,虽然只有一米三左右的高度,可她那独特的饭桶型身材能让任何人不敢忽视,她这一身肉几乎就算是贝弗利部落当中最值钱的家当了。她越众而出的时候,贝弗利甚至不忍的偏过了头,不敢再多看一眼。仿佛多一眼,他就舍不得贡献出这么一位绝代佳人。

    女地精走到曹团长神骏的乌骓马前,根本无需任何人指示,就自顾自的开始搔首弄姿,向曹团长推销起自己来了。她的眼睛上画过眼线,不过看样子应该是找来的碳渣画的,以至于涂抹成了浓墨重彩的烟熏妆。

    她两边的脸蛋上还有着很不均匀的腮红,看样子应该是树皮上去蹭的,她的脸蛋都被磨出了几许小口子。见到曹团长那目瞪口呆的“意乱情迷”模样,她甚至用双手把自己的双峰往中间挤了挤,送了曹团长一个万磅重的秋波。

    就算曹团长没有种族歧视的偏见,但也同样欣赏不来这种身高只能和自己肚脐眼持平,通体绿色皮肤的异族的美貌。如果不是曹团长反应敏捷,勒了一下手中的缰绳,被她搞得有点毛躁的乌骓很有可能一蹄将她踹飞!

    就算是在这么严肃的场合,劫掠团的悍匪们看了看那女地精,又看了看自己老板,都没忍住一阵哄堂大笑。尤其是皮教头,更是笑得从座狼上跌了下来……(未完待续。。)

第九十五章 赔本生意

    哪怕这一天过去了很久,事后的当事人,劫掠团的一众战士都表示劫掠团的第一次行动是最让他们刻骨铭心的。如果老板当时意志稍微不坚定一点,兴许他们会因为那一次正式行动而多出一个袖珍界的重磅老板娘……

    从贝弗利压寨夫人的眼神中可以看得出来,她对曹团长非常有好感。泛美大陆的任何智慧种族审美观都是一样的,骑着高头大马的曹团长一身的柔情铠甲在阳关下闪闪发光,一袭披风随着微风轻轻的荡漾着。

    加上曹团长本人的卖相并不差,虎背狼腰,完全和骑士小说中那白马王子身边潜藏的最大敌人,反派第一帅黑马王子的形象吻合。

    在大荒原上,有地位有实力的男人是足以让无数女人趋之若鹜的,在地精美女的眼中,曹团长不但是高富帅,而且还是可以让她一辈子吃穿不愁的长期饭票。从她完全没有回头看过贝弗利一眼的情况来看,她仿佛已经做好了奔向新生活抛却不堪回首过往的准备。

    “老子看上去像是欺男霸女的那种人吗?”曹团长本人同样哭笑不得的盯住了贝弗利。

    “恕我直言,在我们地精一族传男不传女,传内不传外的传世秘籍《双性百科》中,大人您的长相就是属于篇首单独提过的那一类独特存在!”贝弗利畏首畏尾好半天,方才道。

    “什么独特存在?”曹团长愣了一愣。

    “鼻梁修三寸有余,挺直如枪,翼若张弓,必是身怀大器者。胸宽腰细,肋若削成,其为狗公腰,必是房中有能者。凡男生若此……”贝弗利摇头晃脑,背出了一段文绉绉的古语。

    有点见识的人就可以从贝弗利的话中看出这是泛美大陆通用语的古语格式。归根溯源的话,这门语言还是地精发明了,后来才被人类改良的原始通用语版本。一般没点文化的人别说听明白了,就算是编出来一句都不现实。也就是说,贝弗利还真有一部祖传的奇书,《双性百科》。

    六大散人都是那种半吊子文人,这种古香古色的古语短句他们不那么了解,少不了要让贝弗利解释一番。概括起来,也就是说从曹团长的面部特征来说,一眼就看得出来他男性特征巨大。从身材上来说,他床第间的功夫了得。综合这两者于一身的男子,那就是典型的欲海奇男子,可遇而不可求。

    文雅的说法,就是这一类人不但少见,而且其对异性的需求也更甚于一般的男同胞,对两性之事乐此不疲。粗俗一点的说法,就是曹团长是个少见的有着荒淫无度基因的特殊人。

    从贝弗利那纠结的表情就可以看得出来,他绝对没有撒谎或者隐瞒。如果不是他看出了曹团长那独特的“本质”。又如何会提议出让自己的压寨夫人呢?贝弗利这是典型的把握事物的本质,投曹团长所好,力求用最小的代价解决最大的问题。

    六大散人纷纷拍着贝弗利的肩头笑逐颜开,甚至塞了一根雪茄给受宠若惊贝弗利点上压压惊。贝弗利用这样的一番解释就已经得到了他们的信任。曹团长身怀大器在劫掠团内部并不是什么秘密。

    就连曾经处处比不过曹团长,对自己“凶器”颇为自信的皮教头都曾闹出过这方面的笑话。皮教头借故说自己澡盆坏了,又看不惯曹团长喜欢毒霸澡堂的**独裁,要求和曹团长一起蒸桑拿。他实际的意图就是想在这方面赢回一点尊严。结果就那一次过后,皮教头第二天就说自己做了个新澡盆,就不和曹团长打挤了。

    时候皮教头分析出了原因。曹团长并不是什么**独裁,而是鹤立鸡群。曹团长本人是很乐意在桑拿过程中和朋友把酒言欢的,而是其他弟兄不习惯那种鸡不如人的即视感。

    至于曹团长的床上功夫,那就更不用说了。英雄夜宴上曹团长只凭借一支舞,就在人才济济的斯里兰卡荣获了无数的褒奖。欲海奇男子,这是实至名归。

    艾弗森甚至表示封建文化的糟粕也不是一无可取的,贝弗利这专业的理论知识很显然就是立足在无数的实践之上得出来的宝贵经验。如果不是在场这么多人,艾弗森很有可能已经以借阅为名把那宝典给顺到手了。

    曹团长只能表示自己很无辜,一个黄花大闺男,花儿般娇嫩的自己。在还不知道女人是什么味道的大龄单身阶段就被搞臭了名声,这可如何得了?

    “老板,我们今天究竟还抢不抢他们?”皮教头看了看哭笑不得的曹团长,悄悄说道。

    “你铁石心肠吗?太丧心病狂了!这样的人你都抢,做人难道不需要良知吗?”曹团长顿时把皮教头喷了一脸唾沫。

    “贝弗利,把你的压寨夫人请回去,我可不需要你割爱。”曹团长摆了摆手,止住了这场闹剧。

    “我的兽神!你不是想要把我们全杀了吧……”贝弗利不喜反忧,直接扑到在尘埃之中一阵捶胸顿足的痛哭。

    有的时候脑子灵活反应快了也不是什么好事,贝弗利直觉的认为曹团长拒绝了他的好意是一个非常不好的信号。就连那根雪茄都被贝弗利如遭雷击一样丢到了一边,据贝弗利所知,兽人在处死别人的时候都习惯给将死之人一顿饱饭吃。

    在贝弗利的带头之下,三百多个地精顿时也哭得一塌糊涂。就连先前还在对曹团长频送秋波的地精美女都一屁股跌坐在地,哭得梨花带雨。

    这货甚至把兽神都搬出来了,难道地精也会信奉兽神?曹团长真想把贝弗利提过来踹两脚,这三百多人一起放声大哭的场面简直是惊天动地,最后曹团长都拼得面红耳赤了方才让他们收住了这浩荡的声势。

    “除了你们那搞笑的抢劫,你们还会什么?”曹团长咬牙切齿了好半天方才再度开口。

    曹团长当然不想把这些本就已经没有什么生存空间的地精给逼迫致死,曹团长这已经是经过了内心天人交战之后的结果了。皮教头都看出来了,曹团长这又是动了恻隐之心的表现。会问出这样的问题,显然是曹团长在给自己找一个把这些地精收编的理由,让他自己事后不至于对自己硬不起的心肠那么长吁短叹。

    本来是抱着抢劫盗匪发家致富的目的出门,没想到忙活了这么久,不但一个铜板没捞到,还白捡了这么多张嗷嗷待哺的嘴巴。甚至还有那些因为劫掠团出现在这里而遭受牵连的土著居民部落,时候要真想补偿这些人,花销更是巨大。

    一想到这个,曹团长都差点哭了。这些地精哭那么激动干什么?曹团长连委屈都找不到地方倾诉,他的日子才真是没法过了!来到这里之前计划的劫掠团独善其身的想法,从根本上来说就是一个天大的笑话。

    “回大人,我们还心灵手巧,能够制作一些小手工艺品……”贝弗利想了半天,方才战战兢兢的回答。

    他身边那些族人看他的眼神就像是看白痴一样,这个时候贝弗利似乎更应该说一些对那大背头听上去比较有用的东西才对。制作手工艺品?这算他妈什么本事?你能指望这样的一群人会喜欢那些陶土工艺品?简直就是在拿整个部落的人命开玩笑。

    比起这来,说自己会当牛做马似乎都比手工艺品更有吸引力。精明的地精们无论什么时候都有着这么精细的头脑,他们也品味出了曹团长似乎有几分要饶他们一命的想法。而随之而来的事,几乎都可以敲板了,无非就是把他们贬为奴隶。

    说老实话,地精们还真不排斥成为奴隶,甚至奴隶身份对于他们而言还是好事。运气好的话,一些奴隶主老爷还能给他们饭吃,不至于饱一天饿两天。而且就算成为奴隶,地精们更多的都是死猪不怕滚水烫的心态。很少有人会需要地精奴隶,因为地精干不了什么体力活,又没有精灵那样美丽的容貌,他们干什么都只能是半吊子,有多少个奴隶主会喜欢他们这样绿皮肤而且风评极差的奴隶?

    买地精当奴隶,那是在做亏本买卖!所有地精心里面都在算这样的一笔明细账。理所当然的,贝弗利回答这个大背头的问题更应该处理好一切的措辞。

    “那好,从今天开始,你们贝弗利地精部落就归老子管了。你们现在可以收拾东西跟着我走,或者你们也可以当做没有遇见过我们,我们马上就走。做出你们的选择。”曹团长哪里会去在意什么回答,正如皮教头所想,他只是在找一个理由,让自己看上去不是那么局促。

    如果贝弗利选择后者,看着这货来历不明的悍匪就如同他们莫名其妙出现那样消失,曹团长心里面虽然有些不忍,也能过了自己心里那一关。

    可惜的是,曹团长带着兄弟们踏上归程之后,屁股后面又多了一大群跌跌撞撞的身影。地精的一双小短腿,必须要非常卖力才能跟得上前面那些大步流星的身影……(未完待续。。)

第九十六章 百无一用是炼金师

    看着身后那些一脸迷茫中有带着些许该死期待的绿色面孔,曹团长长长的叹了口气。这已经不知道是自己做的第几次赔本生意了,而这一类稳赔不赚的生意,曹团长自己都快要做习惯了。想到自己之前口口声声在奥老爷子面前叫嚣自己不是那种慈不掌兵的人,曹团长自己都有种想笑的冲动。

    曹团长不但有妇人之仁,甚至比泛美大陆之上绝大多数的妇人还要心软。面对强势的群体,曹团长可以做到心狠手辣。但一旦面对地精这种连生死都不能掌握在自己手上的弱势群体时,那该死的心狠手辣就不知道钻到什么地方去了。

    唯一有所收获的,也就是私下里曹团长把贝弗利私藏的《双性百科》找借口顺了过来,悄悄的揣到了马鞍里面,看样子也是准备自己藏着研究一下这种传世经典……

    贝弗利根本就没有号召过他的族人,在曹团长丢下那番话之后,贝弗利就直接做出了决定,连东西都没有收拾,直接就准备跟着曹团长走了。贝弗利甚至连下一任族长都指定了,连自己的压寨夫人都大方的让给了继任者。

    对于贝弗利来说,做出这样的决定一点都不难。有过在金州匪帮备受歧视的待遇之后,贝弗利无时不刻不是在想摆脱这样的盗匪生活。头脑灵活的贝弗利早就已经发现自己不适合干盗匪这一行了,而他同样不想等到两三年后自己体力有所不济之后被逐出家门。

    流亡之域本就是一个弱肉强食的天堂,在这里最重要的就是实力。当你没有实力的情况下,那就需要想其他的办法。贝弗利能够想到的捷径,就是抱一条足够粗的大腿。金州匪帮的大腿贝弗利是没那运气抱上了,哪怕他们之前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被人狠狠的搞了一把,可也不是贝弗利能够傍上的。

    而现在这一伙彪悍的人马就不一定了,他们当中最瘦弱的一个拉出来看上去都要比贝弗利看过最强壮鬣狗人夯实得多。哪怕是跟在这伙人身后吃残羹剩饭。贝弗利都觉得都比他现在这样朝不保夕的日子要靠谱得多。

    被放逐的地精,在这大荒原上只有死路一条可走,哪怕就连这里的那些土著野兽在食物链上的地位都比落单的地精要高得多。扎堆的地精兴许不害怕游荡的野兽,但是落单的地精只能变成野兽的果腹之物。野兽不是智慧种族,它们不会嫌弃地精精心炮制的体臭,反而那种浓烈的气味是吸引它们到来的最佳导航剂。

    至于其他的地精,他们为什么也跟过来了?曹团长有点不明所以,把贝弗利拉过来问了一下,方才知道那让人哭笑不得的原因。

    地精那喜欢斤斤计较和彼此算计的性格绝不是空穴来风,他们之所以也跟着一起上路。那是因为他们发现族长贝弗利就那么决绝的离开了部落。放在以前,这是他们完全难以想象的情况。无论什么时候,贝弗利看重他的地位都超过了看重生命。

    族长的地位,就意味着在部落里面有着最优厚的待遇,女人,食物……可以数得着的一切东西的优先享受全。为了保住那族长的地位,贝弗利一直以来都无所不用其极。像是今天这样直接一声不吭的就退位让贤,几乎只有可能出现在梦中。

    这种匪夷所思的事真的发生,那就意味着他必然使有了什么更好的去处。他一定是发现了跟着这货家伙能够比在这个部落当中活得更加的滋润。他们跟过来,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不让贝弗利一个人专美于前。

    在这样恶劣的环境当中生存,不但没有死死的抱成团。反倒猜忌成性,曹团长也只能表示叹服。不过多的都去了,也不差这一点了,比起半兽人和鬣狗人来说。地精好歹胃口没那么吓人。要是能够找到一个适合他们的位置,曹团长觉得这笔赔本买卖未尝没有翻身的一天。

    变幻莫测的人生如此艰难,怎么能不叫人感慨万千。曹团长麻木的搓了搓鼻头。即便让那帮地精把距离拉开一点,但是天公却不作美,走在前面的劫掠团刚好处于下风向,曹团长甚至有点怀疑自己回到家的那一刻嗅觉还能不能发挥作用……

    诺背尔深一脚浅一脚的跑着,在这一刻,诺背尔甚至有点痛恨自己已经过世的双亲。无数个名字,为什么偏偏就给自己起了一个这样的名字。诺背尔,还真是够背的。

    作为一个高贵的魔法师,哪怕只是最初级的魔法师学徒,在人类世界当中都应该是受尽万千宠爱的身份。诺背尔曾几何时也是这样觉得的,诺背尔在十来岁的时候就被鉴定出了具备成为魔法师的潜力,这一度让诺背尔欣喜若狂。

    如果是一个强大的火系魔法师,那么诺背尔有可能成为一个受无数势力看重甚至花费巨大的本钱去培养的魔法师。

    或者一个光系魔法师也不错,光系魔法师一直都是深受人类世界最强宗教势力光明教廷看重的苗子,只要有光系魔法天赋,那也就意味着能够踏入教廷的大门。就算再懒惰再不济,也能混个神职人员的身份。即便不能在那些教廷的主要部门里面任职,到一些偏僻一点的乡村当个神甫也不错,起码吃穿不愁,捧着铁饭碗还受无数教廷信徒的敬仰。

    但诺背尔并不是那些让人抢手的天赋,而是一个该死的炼金师。炼金师也是庞大魔法体系当中的一个分支,严格算起来,应该算是金属系的魔法,可又只能算是辅助系。而这个分支的魔法师却并不像是其他分支的同行那样被人看重,反倒有点不受待见的味道。

    导致这个魔法分支如此不受待见的根本原因,就是炼金行业大多都是从事研究工作,研究的课题就是魔法装备,以及那些种类繁多的魔法阵。这个辅助行业的系别让诺背尔苦不堪言,因为有这种天赋的人在人类世界当中并不少,可最后混得好的却屈指可数。

    因为不能有效的提供即战力,普通的炼金师也很难在短时间之内研究出什么巨大的成果。所以这个系别的魔法师渐渐的在人类世界当中都被打上了“吃闲饭”的标签。

    炼金行业曾经有过无比辉煌的年代,那是在人类世界战争不断的时期。炼金师能够研究出一些适应于战争的东西,所以深受各方势力的喜爱。有无数的势力争先恐后的供奉炼金师,给他们提供优厚的待遇,想尽办法为他们提供珍稀的金属和各种材料。

    但是炼金行业要取得突破性的研究并不是那么容易的,甚至无数炼金师终其一生都很难在这个行业有所进展,这个比例,甚至可以达到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九。曾经还有人说过,炼金行业差不多极限也就是那样子了,想要再度获得什么突破性的进展。诞生具有划时代魔法装备几乎已经不可能了。

    总结,就是这个行业已经无限接近于被时代淘汰的位置了。

    炼金师们当然很反对这样的说辞,但是他们对现实的问题却无能为力。怪就只能怪他们的同行虽然多,但争气的却很少。对于炼金师的质疑越来越多,导致的结果就是现在炼金师已经很难成为那些势力争先恐后去追逐供奉的目标了。

    无数的势力也同样在炼金师身上吃够了苦头,供奉一个炼金师比供奉其他系别的魔法师甚至还要花钱得多。他们研究的材料可以涉及到泛美大陆的各个角落,而这些材料又大多价值不菲,不但让供奉他们的势力劳心劳力,而且还要时刻做好拿金币打水漂的思想觉悟。

    这么一比较。供奉那些主系魔法天赋的魔法师就划算得多了。他们需要的材料相对来说比较容易搞到,而且只要有足够的财力给他们提供支持,哪怕一个天赋不那么强的主系魔法师最差也能被培养成一个即战力。好歹他们能够在需要的时候放出两个魔法来,哪怕只是为了活跃宴会气氛。放个绚丽的烟火也能让人感觉钱没有白费。

    花在炼金师身上,那就等同于什么东西都看不到。除非炼金师真的研究出来了什么惊天动地的玩意儿,能够像当初魔法装备诞生那一刻给时代带来的冲击一样巨大,他们的花费才能算是有所意义。可谁都知道。诞生一位那样的炼金师几乎只能是奢望,如果那样的人才遍地都是,人类不但已经统治了泛美大陆。甚至连诸天众神的地盘都被他们一并接管了。

    现在泛美大陆的实际情况就是,炼金师是众多系别的魔法师当中最为畸形的一个分支。因为行业的尴尬现状,一个炼金师只有具备了足够的名声,只有在业界有了一定的成就,才会吸引到那些有钱的金主来进行投资。

    像是诺背尔这种只是炼金学徒职称的炼金师,走到哪里都只能换来白眼。那些不给面子的,当着诺背尔的面就敢戳着他鼻子叫他“江湖骗子”。

    哪怕无数身边的人都曾经劝诫诺背尔,不要太过看重那不找边际的炼金师天赋。诺背尔双亲离世又早,又不是那种世家名门,炼金师哪怕最初级入门都需要花费大量的金钱才能从事相关的研究。所以这个天赋对于诺背尔来说,就是一个可望而不可即的美好蓝图。与其终其一生像他那些前辈一样一无所成,还不如老老实实的找份工作,娶妻生子,过点踏实日子。

    可诺背尔早就培养出了极为坚韧的性格,哪怕全世界的人说不行,只要他自己认定可行,就一定不会放弃。

    这样坚韧到了固执的个性,出现在一个炼金师的身上应该是大好事。可世事无绝对,就这段时间当中发生的一切,让诺背尔恨不得自己当初听从劝告放弃了那遥不可及的梦想!

    好不容易等到了事业上的第一缕春风,谁知道春风得意时,命运那个婊.子却来找诺背尔的麻烦了……(未完待续。。)

第九十七章 疯狂的旅程

    对于诺背尔来说,事业上的第一缕春风来得不但艰辛,而且让人始料未及。诺背尔本来只想要一缕润人的微风,谁知道来的却是一场龙卷风!

    它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它来得太猛,就像龙卷风。而无能承受的诺背尔几乎已经到了无路可逃的绝望困境当中。

    因为没有人愿意在诺背尔这样一个没有证明过自己价值的炼金师身上投注过多的金钱,因为没有足够的名气,因为没有创造出过硬的成绩,诺背尔要想在这条道路上走得更远,除了毅力之外更需要运气。

    诺背尔的决定就是成为一个佣兵。人类世界当中流传着一句很出名的话:“时刻游走在生死边缘的佣兵一点都没理由被人低估,在他们面临数不可数危险的同时,他们也面临着数不可数的机遇。”

    这句话给了诺背尔勇气和希望,事实也异常的残酷。他这样没有什么战斗力的炼金师甚至很多人都不愿意承认他魔法师的身份,特别是当他的工会职称只不过是区区炼金学徒的时候,就连想碰运气从他身上发掘一点潜力和价值的人都找不到。

    文弱的诺背尔显然也不明白那些刀口舔血的佣兵是一些什么样的角色,以至于诺背尔当了几年一边想办法从事炼金研究一边去佣兵工会碰运气接任务的半吊子佣兵也没能找到一个愿意接受他的佣兵团队。

    独行的佣兵向来只有两种人,一种是真的有能力一个人赚大钱的狠角色,一种就是那种没有什么能力完全想碰运气的白痴。以诺背尔的佣兵生涯来说,即便他再执着努力,也难免被人划归为后者。

    在诺背尔居住的城市,他甚至有了一个知名度极高的绰号,“天真烂漫诺背尔”。听上去似乎是个包含褒义和肯定的绰号,实际上却是最常见的讽刺绰号。

    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炼金学徒。有事没事就到佣兵工会去晃悠,看看有没有什么适合他的任务,这确实是让人印象极为深刻的画面。就诺背尔那纤细的身板往那一杵,明显就和周围那些三大五粗的佣兵汉子格格不入。

    他能接什么样的冒险任务?帮贵妇人寻找走失的宠物?还是帮某某人家照顾瘫痪在床的病患?佣兵工会也是一个实力为尊的地盘,没有足够证明实力的手段,甚至连一个优厚的任务都抢不到,顶多就能找点几个铜板报酬的小买卖,那都不应该叫做佣兵任务,更应该叫做公众杂务。真正的佣兵,绝对不会在那种垃圾任务上花费时间。

    可诺背尔关注的偏偏又不是那些杂役工作。他的目光一直都是停留在高级任务区,仿佛想凭借运气捞到一个悬赏高得可以让他一辈子衣食无忧的简单任务一样。他这样的姿态,甚至为自己惹来了不少的麻烦。

    有几次,他都被一些看他不顺眼的佣兵用“看不顺眼”之类不找边际的理由在大庭广众之下修理了一顿。那些野蛮粗鲁的佣兵从来不会放弃任何一个可以哗众取宠的机会,不能指望他们把礼貌当做处事守则。

    这让他的绰号更加响亮,可诺背尔却从来没有改变过自己的生活方式。利用可以研究的一切机会研究自己的专业课程,一旦思路不畅或者有闲暇时间,他依然还会到佣兵工会去游荡。哪怕被其他人揍得鼻青脸肿,他的表现也只不过是若无其事的站起来。拍拍身上的尘土然后继续寻找合适的任务,日复一日。

    他就像是一个哪怕被诸天众神施加了最恶毒的诅咒在身上,都能够通过拉泡屎就拉掉的奇人。天真得就像是智障儿,烂漫得让人心疼。乐观得让人嫉妒。

    而诺背尔在千百次的寻觅当中,还真找到了一个没有什么限制,是人都可以去尝试的探索冒险任务。那是一个去一片遗迹探险的任务,遗迹刚刚被发现不久。除了知道那个遗迹里面机关重重充满危险之外,其他相关信息一无所知,甚至连遗迹属于什么性质都没有线索。

    聪明老练的佣兵只是一看这样的任务。就会嗤之以鼻的转向下一个位置去寻找。谁都知道,这样的任务说得好听一点叫做任务,说得难听一点就叫送死。如果不是危险重重需要很多人拿生命去探路的话,何至于一点限制都没有还有那么丰厚的报酬?哪个有钱大爷会平白无故的花钱让人去冒险只为了弄清楚遗迹的一些信息?

    报酬虽然是佣兵承接任务的一大关键因素,但更加关键的也是要看有没有命去花。

    诺背尔第一时间就报名参加了任务,拿到了相关的一些资料。即便没有一个同伴,甚至没有一句鼓励,诺背尔就把自己的东西收拾了起来,然后只身踏上了旅程。

    除了诺背尔本人之外,没有任何人知道他经历的是怎样的一段死亡之旅。一个文弱的炼金学徒只身闯荡一个危险重重的遗迹,和创意自杀基本上是同样的意思。

    可偏偏就是这样一个不受待见的超级小人物,却完成了对于整个遗迹的探索。除了食物和清水储备略少让诺背尔在完成探索之后显得有点面黄肌瘦之外,他几乎毫发无损的全身而退了。这是一个足以让人震惊的结果,当即就引起了无数人的质疑,有人甚至怀疑诺背尔只是在遗迹里面找了个角落安安静静的睡了几天,然后出来撒谎骗取那高额的佣金。

    诺背尔实力弱,个性却一点都不软弱。他可以忍受自己实力不够被人欺负,但绝不能忍受自己的人格受到玷污。当即,诺背尔就在人多嘴杂的佣兵工会当中坦诚了自己全身而退的秘密以及那遗迹到底是什么性质。

    那个遗迹是曾经轰动一时的炼金大师加弗罗斯的炼金工作室,诺背尔能够从中全身而退,只是因为他是一个优秀的炼金师,仅此而已。

    一个炼金学徒也叫优秀的炼金师?这个说法让诺背尔再一次受尽嘲笑,他们觉得这个智障儿已经想钱想疯了,竟然连这种失去理智的话都说得出来。

    但诺背尔仅仅只是回以冷笑,在从遗迹出来的那一刻开始,诺背尔的人生轨迹都已经发生了巨大的转变。只不过是那些目光短浅的佣兵还没有意识到而已。

    一个炼金学徒算不算优秀的炼金师这要看从什么角度去鉴定,如果光是说诺背尔创造出来的成绩,那他什么都不算。但他用自己能够利用的一切条件完成了他对自己专业领域的摸索,他或许很难买得起一些初级的炼金材料,可他却能够省吃俭用的去买那些炼金行业的专业书,还有那些炼金行业的名人传记。

    加弗罗斯大师曾经在几百年前名噪一时,是炼金行业不折不扣的奇才。他孤僻的性格让他和世俗之间格格不入,是个匪夷所思的怪杰。但却没有人不承认他是千年难得一见的天才人物,据和他同一时代那些同行大拿对于他的评价来形容,就是他在炼金行业上的思维起码领先了当时之人的几个世纪甚至十几个世纪。非常的前卫超前!

    如果不是他的性格过于孤僻,不善与人相处,如果他愿意把自己的研究和发明程度展示给其他的同行,或者公布于世的话,那时代都有可能被他的那些疯狂发明给改变。时代创造英雄,而英雄也同样能够创造时代,加弗罗斯无疑就是那样的一个另类英雄。

    可惜的是,时至今日,也没有人弄明白加弗罗斯晚年为何忽然之间就销声匿迹了。他和他那些疯狂的想法理论。还有那些匪夷所思的发明创作,均已难寻觅处。那是世界的一大损失,这是加弗罗斯传记篇尾的综述。

    甚至后来者还有人评价,如果有谁能够找到他留下的那些宝贵财产。哪怕仅仅是他的日常笔记,不说改变整个世界,起码改变炼金行业的现有落魄面貌是完全不在话下的。而越来越多的后来人则认为这只是落魄的炼金师不愿意承认现实的托辞,徒劳的自欺欺人罢了。

    诺背尔是加弗罗斯大师最忠实的拥趸。无数次诺背尔都以没能和那样的俊杰生在同一个时代而扼腕不已。但凡是诺背尔能够收集到的一切关于这位大师的材料,他都会毫不犹豫的去买下来,哪怕价格高得让他难以承受。他都会想办法。

    诺背尔确实是依靠这样的经历,才从那遗迹活着回来的。他把所有能够找寻到的有关于加弗罗斯的资料都了然于胸,如数家珍。而在那遗迹当中,那些能够索命于须臾之间的机关陷阱,全都是和加弗罗斯流传于世的一些疯狂言辞和论调相吻合的。

    无数同时代人甚至后来者都觉得加弗罗斯的那些疯狂论调是不可能实现的,当时的加弗罗斯就如同诺背尔一样从来没有正面的解释过。一般只有两种人,才会做到真正的不解释。一种是理屈词穷难以惑众的可怜之人,而另一种是境界已经达到了足够高完全不屑于和那些低层次人解释的人龙鬼杰。

    加弗罗斯无疑属于后者,而他并非完全没有解释。在他留下那个颇为浩大的遗迹当中,就遍布了各种各样疯狂想法催生的产物,这才是解释的最高明解释!

    在连续碰到了几次危险之后,诺背尔就发现了那遗迹当中的很多东西和自己所读过的某些加弗罗斯的材料有着离奇的吻合。而他想要保住自己一条小命又能完成任务的唯一办法,就是把自己处在加弗罗斯的位置,设身处地的去理解他当时的心境。

    死亡之旅?不,那是一段让诺背尔荡气回肠的疯狂旅程!(未完待续。。)

致谢几位书友

谢谢zhenghao、鸿鹄1、方就好几位书友投出的宝贵月票,非常感谢!成绩再差都无所谓,只要有你们在默默的支持,就算是成功了。(未完待续。。)

第九十八章 一步之遥

    诺背尔的疯狂旅程是外人无法理解甚至无法去体会的,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加弗罗斯没在他的时代留下只言片语,或许是因为他也同样明白他能够对时代制造出多大的动荡。

    诺背尔确实没有证明自己这段疯狂之旅的物证,他进去时两手空空,出来之后同样也两手空空。只有在旅途的结尾,他收到了一封来至于隔着几个世纪的加弗罗斯大师的信,或者说是几句留言:

    “尊敬的客人,在你逛遍了我的家之后,是不是有种耳目一新的感觉?如果你和我一样是个炼金师的话,也许你在我家的经历会成为你一段特殊的回忆。”

    这就是留言的全貌,署名就是加弗罗斯。

    或许诺背尔真的因为这段疯狂的旅程明白了前辈不屑于解释的那种情怀,所以在受到质疑之后诺背尔虽然为自己的人格去解释过,但也并没有太过在意。对于他来说,那天价的佣金已经不再是他的目标了,而成为了他这辈子最宝贵的回忆。

    最后诺背尔没有等来确认他完成任务的公证人,而是等来了一场噩梦般的遭遇。一群藏头藏尾的神秘杀手找上了诺背尔,如果不是那天诺背尔碰巧的去一个城外小集市碰运气看看买不买得到一些材料的话,只怕他已经被那些身份不明的人干掉了。

    诺背尔发现自己的家门有了异样,就明智的选择了远离那个本就没有什么留恋的立身之地。一个炼金师,在自己的居所布置一点属于自己的印记再正常不过,诺背尔当然知道有人光顾过自己的简陋寒舍。

    更可怕的是,诺背尔准备去找自己的好友寻求帮助的时候,他的那些好友都离奇的失踪了。直到那一刻,诺背尔才知道自己真的摊上了大事,而导致他面对如此待遇的。**不离十就是因为那加弗罗斯大师留下来的遗迹被他给破解了。

    诺背尔只不过是个穷困潦倒的炼金学徒,没有一点背景,面对这样的危险,他甚至不知道该何去何从。他只能乔装打扮,然后颠沛流离。没过几天,就惊人的在另一个城市发现了一张有关于自己的悬赏令!

    诺背尔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值那么多钱,还有人会花那么多钱来悬赏一个落魄的炼金学徒?更让诺背尔惊恐的是,发布悬赏令的竟然是大名鼎鼎的光明教廷!悬赏的理由只是说诺背尔藏有不可告人的秘密,异常危险,如果有人发现了行迹请第一时间通知光明教廷。

    这他妈算是什么鬼理由?诺背尔自己知道自己是什么角色。如果他都算是危险角色的话,那街边上扫大街的阿伯都是可以毁灭世界的存在。

    可这样的悬赏令不只是一处两处,街头巷尾到处都是,完全不可能是恶作剧。漂泊到下一个城市,也是一样。在那一刻,诺背尔就明白了,人类世界之大却已经没有了自己的容身之处。即便他根本不明白光明教廷为什么大肆通缉自己,可他也明白自己要是真落到了那无数人心中神圣无比的教廷手上,只有死路一条。包括他的那些朋友。很有可能已经彻底的和他告别了!

    悲痛之下,诺背尔做出了出走人类世界的艰难决定。光明教廷的触手实在是太广了,经过漫长的发展,教廷的实力甚至比任何一个人类帝国的君王还要更加的强大。关键的是每个人类国度都有光明教廷的忠实信徒。数不胜数,除了逃到教廷影响范围之外的地方,诺背尔没有任何办法。

    哪里才能够让自己获得栖身之处诺背尔不知道,只知道自己的目标是在米高佐敦大雪山之南。那个在无数人类心中只能算是未开化的蛮荒之地。诺背尔没有选择,蛮荒之地也比冥界更有吸引力,所以他义无反顾的踏上了亡命之旅。

    一路蓬头垢面。沿街乞讨,诺背尔方才艰难的飘荡到了流亡之域。正当他大喜过望的时候,才发现教廷早已经安排了专人在米高佐敦大雪山的山口蹲点等他了,神通广大的教廷果然没有什么办不到的。

    仿佛诸天众神有谁忽然怜悯了诺背尔一下,一个外貌和诺背尔极为相近的男子也在诺背尔准备通过那几位神秘人设立的路障时出现了。在那几个神秘人都对“诺背尔”动手的时候,诺背尔抓住了机会,顺利的进入了不法之徒的天堂,臭名昭著的流亡之域。

    这一逃就不知道是多漫长的一段旅程,诺背尔在这个陌生的地域没有一点方向感。而一个人类乞丐的身份也让他在这里受尽了横眉冷对,同样没有立身之地。诺背尔只能一路向西,准备去向那从未到过的比蒙帝国,去兽人的地盘上寻觅活路。

    颠沛流离,靠露水和草根树皮维持生命,时刻面对着苍茫大地上野兽袭来的危险,都没能击败诺背尔的求生**,手无缚鸡之力的诺背尔甚至还徒手勒死了一条凶悍的孤狼。可最不幸的是,在他好不容易从一个好心的土著居民嘴里得知自己马上要穿越整个流亡之域到达目的地的时候,他最不想看到的身影也从天而降了。

    在一片荒原之上,几个骑着飞驰骏马扑来的骑士,让诺背尔绝望的眼神变得异常的独特。这些阴魂不散的家伙,竟然这样都追上来了!

    在流亡之域上艰难漂泊又包含对未来一线希望的这段岁月,该说是某位神祗的怜悯还是恶作剧的嘲弄诺背尔已经不知道了。在最后一刻功败垂成,是每个人都会感觉到遗憾的情况。

    顺境和逆境,好运和厄运,向来都如同是孪生兄弟。在诺背尔觉得冥界的大门已经对自己敞开的时候,一阵雄壮的歌声却忽然飘然而至,就如同天堂的钟声一样让诺背尔燃起了最后一线希望:

    “谁人没试过犹豫,达到理想不太易。

    即使有信心,斗志却抑止。

    谁人定我去或留,定我心中的宇宙。

    只想靠两手,向理想挥手。

    问句天几高?心中志比天更高!

    自信打不死的心态活到老!

    哦…我有我心底故事,亲手写上每段得失乐与悲与梦儿!

    哦…纵有创伤不退避。梦想有日达成找到心底梦想的世界,终可见!”

    三百悍匪的完美大合唱演绎着经典的《不再犹豫》,这首歌曹团长早就教给了麾下的兄弟们,此刻曹团长点了这首歌,无非只是想勉励一下自己。

    当不了天下第一号大善人,但是在某些事上,曹团长觉得自己应该不再犹豫。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地精受尽万千鄙夷又怎么样?他们几乎一无所有又怎么样?正因为如此,他们才比一般人更加需要帮助。

    不少的地精都随着这首节奏鲜明斗志高昂的歌踏着节拍,脚步都轻快了不少。他们不知道下一站到底是什么地方。有什么样的景色,没有人敢主动去和那看起来有点郁闷的大背头团长搭话。但这首歌就连地精都认为唱出了他们的心声,也难得的变得开朗了一些,仿佛美好的新生活在像果断追随这票强人的他们招手。

    诺背尔在那群密密麻麻的身影绕出一片土丘的时候就疯狂的狂奔了过去,诺背尔甚至觉得自己这辈子从来没有跑得这么快过。诺背尔早已经见惯了流亡之域的土著有多么冷漠不近人情,但是诺背尔没有听过这样让人乐观的歌声。

    哪怕这一次最后换来的还是失望,诺背尔都觉得自己该试上一试。就如同在加弗罗斯大师的遗迹当中一样,如果他有任何一瞬间想到放弃了,那早就已经变成了亡灵。

    那些朝着他疾驰而来的身影也在发现他这个举动之后纷纷发出了怒吼。一道激射的斗气也从诺背尔的身边掠过,在诺背尔前方不远处的地方炸开了一片尘土。

    斗气能够离体的高阶武士,至少都是七阶剑舞者才能拥有的技能,甚至更高。毋庸置疑。这是那些追兵在警告诺背尔。

    “诺背尔,别以为你装成这副模样我们就不认识你,识相的赶快把加弗罗斯的炼金笔记和那遗迹当中的秘密交出来,不然的话。天下再大都没有你的容身之地!”

    诺背尔身手一马当先的一个骑士开口了,这一票骑士足足有十个,实力都不弱。而那带头骑士的话。总算为诺背尔揭开了谜团。

    果然是为了那遗迹而来的,诺背尔欲哭无泪,无妄之灾莫过于此。可他却根本不敢停下来,一颗石子如同钉子一样楔入了诺背尔的脚底,让他奔跑的脚步蹒跚了起来,每一步都会留下一个触目惊心的血色印记。那并不算遥远的一段距离,突然之间显得无比的漫长。

    “就止步于此了吗?”诺背尔自嘲的一笑,同时也重重的跌倒在地。

    见到诺背尔跌倒在地,那票骑士发出了一阵猖狂的大笑,他们坐骑的脚步甚至瞬间整齐的放慢了几个节奏,慢悠悠的朝着还不依不饶在地上艰难爬行的诺背尔兴趣。折磨猎物的神经他们经常干,然后在对方完全绝望的情况下来上最后一下,那会让他们有种说不出的畸形成就感。

    他们是教廷的圣骑士,是无数人心中神圣高大捍卫神之荣耀的守护者。但他们同时也是一群极端的宗教疯子,广为人知的一面很多时候是他们惯用的伪装,而他们不为人知的一面,往往才是他们的真面目。

    教廷的人办事,一直有着张狂霸道的特色,奥老爷子这个红衣主教都如是说过,可想而知教廷也并不如同传说中一般神圣。

    那群诺背尔挣扎着想靠近的身影是个圣骑士也自然注意到了,可是他们却丝毫不觉得有什么担心。流亡之域有什么人有资格拦下十个强大的圣骑士?在追逐诺背尔的过程当中,这十个“正义”的圣骑士甚至为了消遣干掉了不少的土著盗匪。

    当然,也不一定,或许还有一些只是流亡之域的土著居民,谁知道呢?他们有时候太抓狂也太无聊,来这种不毛之地追寻这样一个猎物,绝对算不上什么美差,他们也同样需要消遣和发泄!(未完待续。。)

第九十九章 且慢动手

    “光明教廷,这一定是泛美大陆上最大的黑帮。”

    ——曹团长

    “老板,前面有状况!”黑豹帅哥韦德耳朵微微一动,听到了随着风声飘荡过来的狂笑之声,当下便是给出了警示。

    “不过是寥寥几个人而已……不对,好像是人多欺负人少。走,过去看看。”曹团长手搭眼眶一看,就发现了情况似乎并不那么简单。

    十个圣骑士此刻像是把一只老鼠逼到了墙角的猫,他们并不担心诺背尔从他们追杀之下逃跑,就那么不紧不慢的跟在诺背尔的身后,顺着那条血迹斑斑的痕迹往前散步。流亡之域对于一般的人来说属于完全不想让人多做停留的地方,因为这里不但混乱,而且危险。

    但是对于这一行十位强大圣骑士组成的豪华阵容来说,却完全不存在这样的问题。以他们强大的个人实力,哪怕单枪匹马都完全可以游刃有余的在这里散步,更别说是足足十个人了。如果知道他们沿途漫无目的追来过程中身上沾染了多少血腥,就知道他们有多强悍。

    圣骑士是泛美大陆现在公认的第一宗教,光明教廷的特殊编制,性质就像是比蒙的神殿骑士一样,但是他们的编制更加巨大。名义上来说,圣骑士是为了捍卫光明神的荣光而存在,以守护教廷的安危为义务。但实际上,他们是教廷麾下非常强大的军事化组织。

    因为教廷不是一个独立的国家,所以圣骑士身份是神职人员,可没有任何人敢因此小看他们。光明教廷在人类世界里面具备举足轻重的影响力,从来都能吸引到无数的人为之卖命。能够跻身成为圣骑士的,无不是掌握了斗气的高手,而且清一色几乎都是教廷从小培养起来的金牌打手。

    这些特殊的宗教武装只以教廷的意志行事,随着教廷权势的日益膨胀,以至于圣骑士的编制也越发的巨大。时至今日。教廷麾下广为人知的圣骑士团都足足有几十个,大的上万人,小的一千人。加起来的话,甚至不比一个强大的权势国度的兵力少。

    在普通信徒的眼中,圣骑士就是除魔卫道勇士的代名词,但是在那些掌权者的眼中,这些宗教疯子却是不折不扣的威胁。但是随着光明教廷的日益强大,也没有人敢去质疑这些独特的宗教武装。以至于现在人类世界当中但凡是和光明教廷有所关联的,都让人难以小觑,这些圣骑士更是骄横跋扈的代名词。当然,还有强大。

    这一行十人的圣骑士组合只是其中的一个小小缩影而已,他们在人类世界横行无忌,走到哪里都能享受到无数人的敬仰和尊重,除了他们身上也带着教廷的神圣光环之外,他们个人的强悍实力也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人无完人,如果仅仅是因为他们是神职人员就把他们当成悲天悯人的善人无疑是大错特错,在人类世界当中,这些家伙兴许还要顾及自己的行为会对教廷带来什么样的影响而有所收敛。当他们走出了人类世界。来到这流亡之域之后,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

    他们并不是出自光明教廷中最为显赫强大的十字军团,所以和那些同行前辈比起来,他们兴许实力不错。但是对于教义的理解以及自身的行为操守就差了不知道多少。接到追捕一个炼金学徒这样的任务就已经让他们非常不爽了,甚至还因为一时的疏忽不得不深入到流亡之域,这让他们本就不多的耐心全都消磨殆尽。

    这段时间以来,一旦他们有什么不忿。就会在目所能及之处到处找乐子。不少土著盗匪团伙因为他们的光顾而吃了大亏,甚至土著的良善居民都被他们折磨得够呛。这些在人类世界中受尽敬仰的卫道者走出了人类世界大门之后,干的却全是奸淫掳掠的勾当。完全和他们的神职人员身份背道而驰。

    带头的那个骑士马鞍两边挂着的两个麻布口袋是最大也最沉的,显然这些都是他们沿途赚到的外水。其他的骑士马鞍上也同样挂着这样的口袋,只是或大或小的差别。

    “喂!那边的家伙,你们来这里干什么!”曹团长人还未至,吼声却已经先到了。

    诺背尔本来已经都到了绝望的边缘,却没有想到那些远在一方的人主动的赶了过来,尤其是骑着一匹神骏无比的黑马一马当先的那道身影,此刻更是让诺背尔鼓起了余勇,爬行得更加的迅速了。如果要说诺背尔这辈子听到最动听的音符,那无疑就是这一道吼声。

    十个圣骑士面面相觑,又是发出了一阵猖狂的大笑。自从他们来到这里之后,就一直能够遇上这样没有眼水的家伙。只因为这些圣骑士们身上披着厚重的斗篷来掩饰身份,就有无数人把他们当作猎物。不过每每在最后,主客身份都会发生惊人的逆转,笑到最后的只可能是他们,而不是这蛮荒之地的人。

    正如同现在赶来的那些人,落在十位强大的圣骑士眼中,就像是叮当作响的金币一样。一马当先的曹团长更是被带头的圣骑士打上了重点关注的标签,他发现曹团长胯下的乌骓是匹非常难得的好马,这比他的坐骑可要强出不少,看来好运一直都在伴随着他们。

    执行这次任务的确不怎么让人觉得荣幸,但是他们却通过这次任务大肆的敛财,也算没有白来这流亡之域走一遭。这一次可以说是赚得盆满钵满,回去足够他们享受很长一段时间了,直到这任务的收官阶段,都还有人来“孝敬”,他们当然不会推辞。

    至于这伙人有能力妨碍到自己吗?圣骑士们都不这么认为。偌大的流亡之域,他们的豪华阵容似乎都可去得,他们的身份一亮出来,更是任何人都惹不起,这就是他们的底气。

    “诺背尔,你还真是不死心。快点说,你把加弗罗斯的炼金手记和遗迹当中的宝物到底藏在什么地方了。如果爽快一点说出来让哥几个完成任务,我一定也让你死得痛快一点。”带头的骑士多隆好整以暇的一挥手。一柄寒芒顿时激射而出!

    多隆眼力毒辣,只是一眼看去就知道一个人身上有没有藏什么东西。就诺背尔那一身难民的装束,别说是藏什么炼金手记和宝物了,他那破烂的裤裆几乎连他自己的家伙什都捂不住了。毫无疑问,多隆等人追寻万里的东西一定是被诺背尔藏到了其他地方,这也是诺背尔没有直接被击毙的幸运之处。

    还在地上艰难爬动的诺背尔顿时发出了一声惨叫,多隆射出的是一柄足有小臂长短的匕首,精准无比的贯穿了诺背尔小腿肌肉,狠狠的钉入了地面。看来多隆也有点厌倦了这种并没有什么意义的恶趣味游戏,其出手之狠辣更是让飞驰而来的曹团长等人都是一阵心惊。

    “你们这是干什么?人多欺负人少吗?这么凄惨的人都不放过?”曹团长总算是赶到了。一勒缰绳,乌骓顿时希律律的人立而起,两只铁蹄一阵凌空踏动,稳稳的落在了诺背尔旁边。

    曹团长直接盯住了带头行凶的多隆,就多隆刚才出手那一瞬间,曹团长就知道这个家伙也是把好手。包括分列多隆两边的那九个骑士,虽然藏头藏尾的,但是从他们绵长的气息和透体而出的雄浑元素力量波动来看,必然也不是寻常人。

    这些都是斗气修为极为不错的高阶武士!曹团长为自己的发现感到有点惊讶。显而易见。这伙人绝对不是什么善男信女,而且他们也不像是流亡之域的土著。对于那一身破烂血流不止的诺背尔,曹团长也稍微打量了一下,顿时便是猜到了几分情况。

    “我不管你是什么人。朋友。奉劝你一句,好管闲事的人命都不长。”多隆也打量了曹团长一会,淡定自若的道。在他看来,这个大背头一身行头的卖相虽然不错。但是本身却没有什么元素力量的波动,多隆自然也很难提起什么注意力。

    在泛美大陆上,元素力量的波动几乎就是强者的一个标签。多隆自然也是深谙此道的好手。这个来人气势十足,可没有过硬的实力还值不得圣骑士刮目相看。

    “你在跟我说话?脑子坏了吗?”曹团长指了指自己的鼻子,一脸笑意。

    这个时候劫掠团的悍匪们也齐齐的冲到了近前,不得不说,这些家伙在日复一日的地狱式锤炼当中体能耐力和机动力都异常夸张。他们一边跑还一边谈笑风生,似乎更像是赶来看好戏的好事者。唯独那群托架带头的地精在后面跑得气喘吁吁,半天没追过来。

    但是也正是因为他们赶到,多隆一行人明显有点愣了。刚才不注意的时候还没发现端倪,他们只以为这次碰上的又是流亡之域随处可见的普通盗匪团伙。他们完全能够凭借过硬的实力在这种数量的敌人面前杀得他们鬼哭狼嚎,然后潇潇洒洒的扬长而去。

    如今一看,他们才发现自己先前的判断非常离谱。这票强人无论是那夸张的身板还是一个个浑身上下隆起的肌肉,看上去都不是普通盗匪可比的。尤其是这票人的装备,更是甩开了普通的盗匪一大截,每人背上如同孔雀开屏一样背着几根亮晃晃的标枪,一看就是杀人越货的好家伙。

    “我们是教廷的人,外出执行任务追缉逃犯来到此地,还望你们配合。”多隆精明无比,瞬间便分清楚了敌我形势超过了预期,要是硬来的话,对他们没有半点好处。

    多隆使了个眼色,两边的两个骑士顿时心领神会,策骑而出便准备把诺背尔带走。

    可是曹团长已经策动着乌骓踏着轻巧的步点绕到了诺背尔背后,将好不容易缓过口气的诺背尔严严实实的护在了身后!(未完待续。。)

第一百章 当然不给面子!

    “我说了你们可以动手吗?”曹团长挺了挺胸,扫视着两个靠近过来的骑士,顿时便在气势上先声夺人。

    “朋友,我已经说过了,我们是光明教廷的神职人员。此人是我们追捕的逃犯,偷了教廷的东西私自潜逃,希望你们配合……”多隆挂着一副公式化的伪善笑意,选择了暂避锋芒。

    “别听他们的!这位大人,我发誓,我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小炼金学徒,并不是什么逃犯,更加没有偷他们教廷什么东西!”诺背尔顿时急了。他刚在六大散人的帮助下坐起了身,多隆那一记飞刀还嵌在他的小腿中间,一动之下又是疼得惨叫连连。

    “放松一点,你是什么身份我不关心,我只看得出来你是一个落难的人。”曹团长转身压了压手,示意诺背尔淡定。

    或许是在斯里兰卡当曹青天当上瘾了,曹团长一见到这种恃强凌弱的情况就忍不住想要主持一下公道。正如曹团长本人所说,他并不关心诺背尔是什么身份,从诺背尔那衣衫褴褛以及那激动无比的眼神来看,他并不像是什么穷凶极恶之徒。

    “我们为了追捕此人已经忙活了几个月,从雷克斯帝国一路追到此处方才逼迫他就范,还望这位朋友明察。我们光明教廷一向恩怨分明,若是朋友为我们提供帮助,教廷一定会感谢你们。”多隆脸色微微一变,这样的问题上他并不愿意扯得太久,毕竟他们接到的任务要追回的东西也是价值连城的东西。

    财不可露白,一旦加弗罗斯大师的炼金手记和那遗迹中的秘密旁落他人的话,足以让多隆回去吃不了兜着走。这个大背头此刻把场面控制住一板一眼对质的话,对多隆而言可不是什么好消息,他必须得快刀斩乱麻。

    “给老子安静一点!你说你们是教廷的人难道就是了吗?老子还说我是教皇呢。”曹团长面对多隆则就没有什么好脸色了,他轻蔑的眼神像是看着一只吠叫不止的野狗。

    这样的话。哪怕只是玩笑话,都绝不应该在圣骑士的面前提出来。对于他们而言,没有什么职责比捍卫教廷的荣光更加崇高。

    曹团长自称教皇的那种论调,若是发生在人类世界当中,要不了一时半刻就得引起众怒被绑上火刑架去当烧烤材料。即便是在流亡之域,几个圣骑士的脸色也顿时变了,几乎同时摸上了腰间佩剑的剑柄。

    “你算什么东西,竟然敢拿教皇冕下的名头来开玩笑!你已经犯了死罪!”多隆身边的一个骑士甚至已经先一步扯出了佩剑,遥遥的指向了曹团长的鼻尖。

    “你确定你要这么干?”曹团长微微抬了抬眼皮。

    随着他语气落下,劫掠团的悍匪们齐齐踏上前了一步。发出了一声整齐划一的吼声。与此同时,巨林野猪好汉的两把大砍刀,比特斗士的双手大剑,森林狼骑士们的大马士革弯刀以及虎人战士们的骑士长枪都整齐划一的亮了出来。

    那拔剑在手的骑士就像是一个不小心点燃了炸药桶引线的傻瓜,一见到这阵势,就连他胯下的战马都被吓得往后连退,顿时惹得劫掠团悍匪们哄堂大笑。在老板的面前舞枪弄剑,只能说明他社会经验不足。而社会经验不足,就是欠收拾的意思。

    “教廷又怎么样?八抬大轿请老子去当教皇老子还未必愿意呢。真拿自己当回事了?低眉顺眼装孙子,这是你们唯一的出路。老子可不是过来请求你们怎么做,老子只是过来告诉你们该怎么做。明白了?”曹团长一脸戏谑的笑道。

    多隆连忙止住了自己手下不理智的行为,他何尝不是义愤填膺。但是形势比人强。若是在自己的地盘,多隆早就已经让这个不知道厉害的大背头明白锅儿是铁打的了,可现在这不是不在自己的地盘吗?

    多隆甚至一脸赔笑的解开了自己身上的斗篷,露出了自己一身银白色的华丽铠甲。上面除了光明教廷的圣骑士身份徽章之外,还有着流转不定的白色光晕,一看就知道是奇货可居的魔法铠甲。

    不愧是财大气粗的光明教廷。圣骑士当中只要有点地位的人,都有这样一身华丽的魔法铠甲来彰显自己的身份。

    “哟,瞧不出来这货还是有点身份的人,铠甲上还有‘圣光守护’的魔法阵。”皮教头笑嘻嘻的看了看多隆的魔法铠甲,故作惊讶的啧啧称奇。

    “圣光守护”是一个典型的光系防护类魔法,效果就是能够反弹一些低级魔法。将这样的守护魔法镌刻在盔甲上加持,算是非常实用的一种应用途径。有一套这样能够反弹一些低级伤害类魔法的盔甲,无疑也能让穿戴者的安全得到大幅度的保障。

    别看这个“圣光守护”的防护魔法只能反弹一些低级魔法,只要稍微想一想就明白其意义了。泛美大陆上的元素使用者就像是一座金字塔,能处在顶端或者上面位置的永远都只是少数,绝大部分的魔法师都难以跨过中级魔法师的门槛。而他们能够释放的魔法,也大多是单体的低级魔法而已。

    多隆的这套铠甲除了在面对中级以上的魔法师没有什么太大的作用之外,几乎到哪里都能够有不错的表现。比起曹团长身上那一套只有伸缩功能的“柔情”来说,更像是魔法装备。这两者一比较,价值无疑也相差巨大,曹团长的一身泡妞装备估计也就能当别人的零头。

    多隆笑道:“大家不用担心,这位朋友刚才无非就是想确认我们的身份到底是不是真的,没有什么恶意。”

    在这货的调停之下,剑拔弩张的气氛总算是稍微缓和了一点。他的那些跟班也不傻,见到多隆这和稀泥的举动,就明白了自己现在面临什么样的处境。他们现在不是大爷,而是不得不低头的弱势群体,一个个也只能把斗篷给拉开,露出里面的铠甲。

    虽然他们的装备比起多隆那一身魔法装备来说不是一个档次,但全是一水的全身盔甲,清一色的精致银色铠甲,非常精致,也是值钱的货色。

    “阁下现在应该没有什么疑问了吧?是不是可以把身后的那个逃犯交给我们了?”多隆虽然不爽,但也不得不保持温和的态度。

    “没什么疑问了,果然是教廷的人。看样子你们教廷的人还真不是什么好东西,除了追杀逃犯之外,我看你们显然还在这里干了点其他的营生吧?我看你们一个个都盆满钵满的,看样子收成还挺不错。”曹团长直接转移了话题,一双眼睛直勾勾的盯住了多隆马鞍上那鼓囊囊的包裹。

    曹团长的眼力同样非常毒辣,只是看看那麻袋凸起的形状,听听马屁晃动时其中叮当的脆响,曹团长就可以断定这些家伙这一路上绝对也干了不少“好事”。

    教廷的圣骑士就一定是好人吗?曹团长从不那么认为,从曹团长看过的诸多关于光明教廷的历史来说,教廷一直以来都有着极为专横霸道的一面。教廷甚至掀起过无数的宗教争端,而这背后的一切,就是赤.裸裸的利益纠葛,是不加掩饰的敛财。

    教廷当中有没有完全秉承教义的正直圣骑士这个曹团长不知道,但曹团长知道自己面前这些家伙绝对不是正直的圣骑士,他们和土匪强盗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差别,只是在人前更会演戏装正直而已。

    “这是我们的私事,不是阁下该操心的……”多隆心里暗骂,一脸抽抽的道。

    “恩,我也没工夫去操心你们,你们可以滚了。”曹团长挥了挥手,直接下了逐客令。

    “那这人……”多隆指向了诺背尔。

    “我可没说要把人交给你,我质疑你们身份,那是因为这是我的地盘,我有权了解你们的身份。你难道听我说了要把他交给你们吗?”曹团长直接打断了多隆的话。

    “阁下,我们的诚意已经表现得足够多了。你若是这样蛮不讲理的话,我想我可以直接把你的所作所为视作在阻拦我们教廷的公干!”这一来,就连多隆都再也忍不住了,一脸笑容僵在了脸上,却而代之的是一脸怨毒。

    “废话,不阻碍你们,难道我还应该帮你们忙不成?”曹团长却笑了,探手一摸便是从乌骓屁股上的皮囊中摸出了自己的祭司袍,一抖就披在了自己身上。

    随身携带祭司袍以备不时之需,这是曹团长一直以来养成的良好习惯。

    轻轻捋了捋皱巴巴的祭司袍,曹团长突然狞笑道:“老子可是一个正宗的比蒙神殿祭司,你们教廷的人再威风,难不成还能命令老子这个比蒙帝国的神职人员不成?对于老子来说,没有收拾你们这帮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异教徒就已经够给你们教廷面子了,别他妈给脸不要脸。惹毛了,老子现在就把你们抢了!”

    这对于多隆等人来说确实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转变,他们就算是绞尽脑汁,也决计想不到这个大背头竟然会是一个比蒙神殿祭司!

    而对于诺背尔来说,似乎一直阴霾的命运终于难得的放晴了!这群一来就把自己护在中间的兽人汉子,比诺背尔最期待的情况都还要强硬得多。

    只是看看他们那轻松写意的表情,就知道他们对于那位大人的所作所为并不觉得奇怪,他们顶多把那些圣骑士当成了一群被耍的猴,看得津津有味……(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一章 黑吃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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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边是比蒙神殿的神职人员,一边是人类教廷的神职人员,虽然都是甚至人员,但本质上却是曹操诸葛亮,脾气不一样。

    多隆等人还一心希望着把曹团长哄开心了就能够顺顺利利的把诺背尔搞到手,谁知道从头到尾曹团长就没有考虑过把诺背尔交还给他们。如今再看那一袭祭司长袍加身的曹团长,多隆自己都觉得自己可笑,一个教廷的圣骑士去让比蒙祭司给面子,真是天大的玩笑!

    毫不夸张的说,人类教廷和比蒙神殿本来就有着血海深仇。多隆等人对于曹团长来说是异教徒,曹团长对于多隆等人来说又何尝不是异教徒?自从千年之前的世纪之战后,人类教廷和比蒙神殿之间就已经结下了天大的梁子。

    人类教廷的神职人员不会到比蒙兽人的地盘上去牧道,比蒙神殿的祭司也同样不会去人类世界传教,一旦有这样的情况,那就是惨烈的宗教迫害即将上演,绝无半天协调的可能。

    人类联军当初在击败了比蒙联军之后,人类教廷可没有少迫害比蒙祭司,他们无所不用其极的对一切教廷之外的异教徒执行血腥的大清洗。就这些历史恩怨,曹团长确实有理由不给他们面子,哪怕现在就拉开架势干一场都不是什么问题。

    事实上曹团长就是这样想的,只不过是为了更加的名正言顺一些而已。曹团长不是流亡之域的土著,他这个比蒙祭司也是一个外来者,和这些深入流亡之域的圣骑士完全是一个性质。曹团长不主动挑起争端,就是为个名正言顺。反正曹团长现在手上有他们想要的人,无论什么情况。只要自己不给人,那矛盾的争端就存在了。

    从多隆等人的表现来看,傻子都知道难民一样的诺背尔对于教廷的意义绝对不一般,不然的话何至于会这么对待一个并没有什么个人能力的可怜之人?

    “任何人都有选择的权力,我只会给你一个提示而已。听我们话的都还活得风生水起的,和我们对着干的都已经去和冥神哈迪斯喝茶了!你们要么就自己滚,要么,就是被我们动手清理了。”曹团长的脸色也渐渐的阴沉了下来。

    多隆阴晴不定的脸色预示着他内心正在激烈的挣扎,显然也是盘算到底该怎么应对这样蛮不讲理甚至没有理可讲的对手。

    “你们到底是什么人?比蒙神殿祭司为什么会在这流亡之域?据我所知,流亡之域并不欢迎外人。无论是我们还是你们,都一样。”多隆恨恨的盯着曹团长,终于想到了什么。

    “你傻吗?这里是盗匪的天堂,我们在这里混饭吃,当然也是强盗土匪啊!这还用问?”曹团长翻了翻白眼,一脸受不了的表情。

    这样的答案对于圣骑士的冲击无疑比刚才还要更加的巨大,一个比蒙神殿骑士混到了当强盗土匪的地步,还真不是一般的黑色幽默。从曹团长那一身最低级的游历祭司袍来看,这种可能性确实不小。要是阶位高一点的祭司,哪里会过这种刀口舔血的生活?

    不得不说的是,多隆甚至还有点佩服这个游历祭司,起码别人干这一行还干得挺不错的。他麾下这些盗匪不但有整齐划一的制服和精良的装备,一个个看起来都属于精兵强将的行列。能够以一个游历祭司的身份管着这么大一群一看就不好招惹的强盗土匪,只能说他有本事。

    “既然这位朋友你也是在这道上混饭吃的,无非就是求财而已对不对?你看这样好不好。就算我多隆今天从你手上买一个奴隶。”多隆倒也快人快语,直接把马鞍上的两口袋鼓囊囊的家伙什丢向了曹团长。

    多隆当然早就注意到了曹团长看着他这些“收成”时那泛着绿光的贪婪眼神,不然多隆也不会想到这种憋屈折衷的协调方式了。这些东西虽然值钱。但是比起诺背尔来说,还算不得什么。只要能够把诺背尔带回去,多隆不但顺利的完成了任务,甚至还能够获得极为丰厚的赏赐,并不会亏本。

    曹团长拉开一看,黄灿灿的一大片。最多的就是金币,还有不少黄金白银的器皿被压扁了堆在里面,入手就是一沉,比曹团长预期的还要多得多。

    “就这点钱还跟老子谈生意?”曹团长脸上却并不动声色,反倒是一脸嫌弃。

    曹团长的架势让人一看就觉得他是个有钱人,从来不会在乎小钱。言下之意,无非也就是说多隆的钱给得不够多。仿佛为了给他们提示一般,曹团长的眼神还在其他的那些圣骑士的马鞍上一阵晃悠。

    在多隆的命令之下,其他的圣骑士也不得不一脸不情愿的把自己的收成丢过去,他们的不爽就算是赶过来看热闹的地精们都看得出来。他们不像是多隆那样的地位,诺背尔就算是被带回去了,也没有他们多大的事。这一路上,他们等同于白忙活了。

    但他们也知道,如果任务完不成,后果是非常严重的!

    如此一来,曹团长总算是有点满意了,心里甚至都笑开了花,这钱也来得太容易了。这些个傻头傻脑的圣骑士还真是天字第一号冤大头,但是他们这一路抢劫来的财物却不少。虽然搞地精部落一个铜板都没赚到,但是兽神老大还是挺眷顾曹团长的,这都快走到家门口了,还是让人送来了豪礼。

    “看到没?什么才叫做生意。”贝弗利秉承着一个地精良好的商业精神,还在对老板这笔买卖评头论足。

    “你们几个机灵点,跑腿一定要积极。你们几个过去,等会大人点头了,你们就把那个乞丐丢给那群骑马的家伙。”贝弗利甚至还自作主张的吩咐几个地精去守在诺背尔身边,时刻准备着为曹团长献殷勤。

    诺背尔在大喜之后已经有点绝望了,他没想到先前还那么义正言辞的曹团长会是这么一个见钱眼开的货,转眼间就把他给卖了。

    “不管你相不相信。我没有得到加弗罗斯的炼金手记,也没有他们想要的东西,这是真的。”看到曹团长的眼神飘过来,诺背尔反倒变得无比的平静了,定定的看着曹团长道。

    “我当然信你!放心,你老老实实的呆在这就好,天王老子都动不了你一根汗毛。这也是真的。”曹团长并没有说出半个让诺背尔绝望的字眼,反倒是让诺背尔感觉自己听错了。

    “怎么还不走?真要我们动手?”曹团长一脸若无其事的看了看多隆等人,再次下了逐客令。而这一次开口时那不由分说的冰冷语气,竟像最后通牒一般令人胆寒起来。

    “那我们要的人?”多隆有点愣住了。他还有点搞不清楚状况。

    “你们要什么人管我什么事。”曹团长很不耐烦。

    “但是我们已经给你钱了!”多隆的脸色变了。

    “你们什么时候给我钱了?哪只眼睛看到了?你们的钱上面刻了名字吗?”曹团长的无耻再度震惊了世人,毋庸置疑,这一次的曹团长依然还是延续着以往的风格

    李逵吃芝麻,黑吃黑!

    “看到了没有?什么叫做做生意?这就是至高境界。”贝弗利一脸赞叹的跟自己的族人讨论着,他看着曹团长的眼光已经多出了几许盲目的崇拜。

    如果不是曹团长的皮肤是古铜色而不是绿色,如果不是曹团长的身高差一点要当两个地精,贝弗利甚至会误以为曹团长的体内流淌着地精的血液。这个大背头没有愧对他那奸诈的形象,他做生意的手段甚至可以让地精都无地自容。

    “你不要太过分!我们光明教廷可不是好惹的。你要敢食言而肥,你就等着被教廷的圣骑士团踏成齑粉吧!”就算是多隆的脾气再好。此刻也已经到了失去理智的边缘。

    “要不我还是跟他们走吧,我不想连累你们。我并没有他们想要的东西,大不了一死而已。”诺背尔经历了如此多的大起大落,反倒看开了。

    如果面前这群人只是流亡之域的盗匪而已。为了诺背尔和整个光明教廷过不去,那是标准的老头子进妓院,罩不罩得住谁知道。诺背尔求生的**是很强烈,但是却并不像因为自己连累那么多无辜的人。特别是曹团长等人还是诺背尔逃亡了这么久以来第一个愿意为他提供庇护的大好人。

    “闭嘴。我让你说话了吗?我看上去像是人贩子吗?”曹团长却并不给面子。

    “这位大人,我诺背尔很感谢你的救命之恩,但他们毕竟是光明教廷的圣骑士……”诺背尔其实也有点被无耻曹团长惊住了。这个家伙嘴里冒出来的话总能出人意料,诺背尔不得不承认自己的思维和他相差十万八千里。

    “老子哪管他们是什么圣骑士亡灵骑士,在老子的地盘上闹事,也得问问老子手上的砍刀允不允许。”曹团长咧嘴一笑,自从击溃了金州匪帮之后,这里早就被曹团长视作是自己的后花园了。

    这样的话得到了劫掠团悍匪们一致的点头认可,哪怕老板说要把天捅穿,他们都会盲目的觉得老板必定是对的,肯定是天大哥什么地方做得不够好……(天上掉馅饼的好活动,炫酷手机等你拿!关注起~點/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dd即可),马上参加!人人有奖,现在立刻关注dd微信公众号!)(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二章 斩草务必除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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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隆等人今天无疑被曹团长给耍了,而且还被耍得彻头彻尾!

    “你这个不知好歹的混账东西!你一定会为你今天的所作所为付出沉重的代价,等着忏悔吧!”多隆色厉内荏的咆哮着。

    就算眼神不好使,多隆也知道今天他想要在这个不要脸的家伙面前做什么是不太可能了。而诺背尔没能带回去,这很有可能会导致那些价值连城的东西会落入旁人之手,就算多隆现在做什么,都无济于事了。

    唯一还有可能力挽狂澜的,就是立即把这事呈报教廷当中的大人物,等他们来裁定该如何对付这货无耻的盗匪。为了诺背尔在那遗迹当中获得的东西,多隆相信即便是教皇大人都愿意为此大动干戈,专程派遣教廷的圣骑士团来收拾他们。

    不,甚至是裁判所那些冷血无情的执法者!在多隆心中,这个大背头在火刑柱上被烧死一百次都不足以抵消他带给自己的屈辱感!这些不知道天高地厚的乡巴佬还不知道他们今天惹上了何其巨大的麻烦。

    “感谢你的提醒,朋友。刚才我还只想着放你们一条生路,是你提醒了我,斩草要除根。”曹团长翻脸比翻书还快,一语落下,策骑便是朝着多隆冲了过去!

    “动手!”直到乌骓都已经冲出去了几丈远,曹团长的招呼声方才响起。

    但是这并不影响劫掠团的悍匪们动手,他们老早就已经养成了习惯。在老板和别人谈判的时候,他们就必须得打起十二分注意力,随时谁地为老板的谈判提供强有力的武力护航。老板那句话怎么说来着?

    “拥有着强大武力作为后盾,那么你在谈判桌上就是无敌的。”

    老板敲定了黑吃黑的那一刻开始。他们就已经全员做好了战斗准备,需要的不过就是老板的一声令下而已!在曹团长冲出去的那一刻,处在两翼位置的劫掠团悍匪已经射出了第一轮标枪,耳中能够听到的是呜呜的标枪呼啸之声!

    诺背尔和地精们都被吓傻了,他们没有想到曹团长和这票家伙是这么一群说干就干的亡命徒。诺背尔尤其觉得心惊肉跳,那可是足足十个教廷的强大圣骑士。他们就算不是教廷最顶尖的战斗力,但十个人加在一起却也不是寻常人可以媲美的。

    教廷的圣骑士无一不是高阶武士,教廷并不是慈善机构,不会在那些没什么天赋的人身上花费太多的心血。能够被他们挑选成为圣骑士的,必定都是天赋过人的。教廷的圣骑士团无论出现在什么地方。都必定会引起所有人的关注,这些家伙放在战场上说他们是以一当十都丝毫不夸张!

    更让人惊恐万分的事实是,那个自称祭司的团长大人,竟然一马当先的对那些圣骑士发起了冲锋!诺背尔几乎要抓狂了,不是说比蒙祭司和人类魔法师一样,都是属于身体羸弱的存在吗?那这个祭司的举动是不是太疯狂了?

    “走!”多隆这个时候方才如梦方醒的吼道。

    他也完全没有想到这票人说动手就动手,而且他们出手是那么迅疾,仿佛一开始他们就一直在为这一刻做准备一样,心狠手辣到了极点!

    皮教头虽然还有点不适应曹团长那种狠辣的快节奏。但所幸皮教头的反应却丝毫不慢。劫掠团两翼的悍匪标枪齐射刚一出手,皮教头也一声怒吼,一把抽出了背上的巨剑,顺势一挥就抖出了一道漆黑如墨的半月形斗气。朝着多隆飞射而去。

    不愧是八阶的亚圣级高手,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多隆不过是一个七阶剑舞者层次的高手,比起皮教头差了足足一个大阶。如果说八阶亚圣强者和九阶圣阶强者的差距犹如泛美大陆到太阳之间的距离的话,那七阶和八阶之间的差距几乎也等同于泛美大陆到月亮之间的差距。那是截然不同的两种概念。

    多隆同样也已经掌握了斗气离体的高阶斗气应用技巧,但是他拼尽全力能够射出来的斗气顶多也不过就是如同寻常刀剑一般大小的规模而已。皮教头这道剑芒,却像是门板一样巨大!而且看皮教头那信手拈来的架势。就知道这还不是他全力施为的表现。

    多隆对得起自己长久以来为教廷东奔西走的职业生涯,第一时间就嗅到了危险的味道。千钧一发之际,多隆身形一矮,来了个漂亮的镫里藏身,惊险万分的躲过了皮教头这一杀招,顺势扯着缰绳打马便走。

    但是多隆斜后方的一个倒霉圣骑士就没那么好运了,因为多隆在他斜前方,皮教头飞射而来的斗气对于他来说就处在视觉盲点。等到他发现危险袭来的时候,已经完了。那道凝实浑厚又迅疾无比的半月形剑芒就像是一柄锋利的无柄战斧,直接从胸腹之间将那圣骑士给一分为二,无力的坠落到尘埃当中。

    那刀肆虐无忌的剑芒在切开了一个圣骑士之后依然余势不减的飚射到了远方,直到撞上了远方的一个土丘,方才发出一声轰然巨响,炸得尘土飞扬。

    何其惊艳的一击!这伙人真的只是普通的流亡之域乡巴佬吗?这个问题估计没有人能够为多隆解惑。多隆完全能够认出来那是什么样的攻击,这伙人当中竟然有着一个斗气修为甩了他八条街远的超级高手!

    起码都是亚圣级的高手才能够绽放出那种恐怖的攻击!而那个层次的强者,哪怕之后一个,都不是多隆等人应付得了的。多隆现在只剩下了亡命飞奔的份,他趴在马背上甚至都不敢坐直身体,脚上战靴上的马刺已经刺得马腹之上都是一片斑驳的血色了。

    紧随皮教头之后的,才是劫掠团悍匪们标枪建功的画面,两翼的劫掠团悍匪全是集中火力的激射,声势浩荡而且极具威胁。圣骑士们该庆幸的是他们背后的教堂打造他们的时候还是不遗余力的,如果是装备次那么一点,他们这一刻就已经被射成刺猬了!

    他们身上的铠甲救了他们一命,他们的反应没有多隆那么迅疾,只是被那些标枪当中带着的强大力量给撞落马下,盔甲上被戳出了凹陷,而他们的坐骑已经被硬生生的射成了刺猬。

    没有坐骑的他们永远不可能逃得出劫掠团悍匪的手掌心,甚至于他们连面前的绝境都走不过了。劫掠团的悍匪们在射出了第一轮标枪之后就已经怪叫着飞扑了过来,将他们包围了起来,等待他们的只能是被群殴致死。

    “你们这些王八蛋!你们这些养不家的白眼狼,败家子!真亏了老子那么疼你们!你们不能下手轻一点吗?这些家伙身上的装备可是值钱的货色,他妈的剥下来我们自己穿多好?看看那些马匹!你们知道一匹马值多少钱吗?一来就给老子全报销了!”曹团长这个时候甚至勒住了乌骓,一阵怒吼。

    他那悲愤的咆哮声甚至可以让每个人听得清清楚楚,经过他这一吼,所有人方才发现原来老板的心智才是最冷静的。即便在痛下杀手的时候,都还惦记着人家身上的装备。

    曹团长当然惦记,从一开始看到了多隆等人身上的装备,他就已经害上了红眼病。那可都是黄灿灿的金币!曹团长和金币可没有仇。

    “你瞎嚷嚷个什么?他们的装备基本上都不是咱们兄弟的尺码能塞进去的……”皮教头翻了翻白眼,对曹团长的小家子气有点无语。

    “皮二愣子,别以为老子没看到,刚才就是你把那个混蛋一刀两断的,你他妈欠我一套全身铠甲,不还上老子和你没完!”曹团长险些没有被这败家子那理所当然的口吻气炸肺。

    劫掠团的悍匪穿不了,难道不能拿去卖钱吗?那可是光明教廷圣骑士的指示装备,就算是摆在家里面当收藏品,拿出去当礼品送人,也比这么弄坏了要强啊。曹团长觉得自己心痛得无法呼吸。

    “你再不快点,那套魔法铠甲可就没了。”皮教头连忙指了指已经跑出了老远一大截的多隆,把曹团长的注意力引到了一边。至于记账,皮教头一点心理压力都没有,他自己都记不清自己在赌桌上欠曹团长多少钱了。

    之前只是玩博弈游戏输得一干二净,后来打借条和曹团长斗地主又输得一干二净,现在皮教头连自己卖身的权力都拱手让给曹团长了,早已经达到了债多人不愁的至高境界。

    曹团长如梦初醒,连忙策骑狂追而去。还好多隆那个混蛋躲得快,不然最值钱的装备刚才就被皮二愣子那毛手毛脚一买卖给报销了。

    坐骑比不上曹团长的乌骓,骑术也不比曹团长更高超,多隆想要逃过曹团长的追杀,几乎是不可能的。

    打劫光明教廷圣骑士,这应该才算是劫掠团正式开张的第一笔买卖,曹团长宁可杀错十个都绝不会放走一个。虽然嘴上叫的厉害,曹团长却也不想给自己留下什么后患。比蒙祭司率众袭击光明教廷的圣骑士,传出去也并不是那么光彩的事……(天上掉馅饼的好活动,炫酷手机等你拿!关注起~點/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dd即可),马上参加!人人有奖,现在立刻关注dd微信公众号!)(未完待续。。)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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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性之旅介绍:
兽人帝国的守望者,史上唯一踏入圣阶的比蒙巨兽以生命为代价的野性呼唤就换来一个没有斗气也没有魔法的混蛋人类?还是个无耻败类?这个玩笑开大发了! 多愁善感的村支书、腹黑奸诈的治安大队长、坑蒙拐骗的神棍祭司、贪得无厌的匪帮头子、嚣张狂妄的强盗团长、狂野彪悍的败类领主、伤春悲秋的帝国英雄……是感慨变化莫测人生何其艰难?还是唏嘘男人本就不止一面? 紫金人龙、绿甲鬼杰、兽人传奇纷至沓来。英豪争相璀璨,枭雄粉墨登场。热血不灭,壮志不改,红颜不老都奔涌在那一段野性的旅程中…野性之旅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野性之旅,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野性之旅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