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卑鄙无耻
战斗是按照曹团长的意愿点到即止的,甚至可以说是曹团长控制着这场混战点到即止作为完结的。
曹团长结束战斗的方式很耐人寻味,甚至对于七个狼人团长来说,是给足了他们面子,这一点他们自己都看得到。曹团长一跳出战圈,一只脚就在地面上不着痕迹的跺了一下。隔得远的人或许看不出什么痕迹来,曹团长这次又是用的巧劲。
但是距离曹团长比较近的人就看出不同之处来了,曹团长一脚落下去之后,如同蛛网一般的裂纹已经以他的脚掌为圆心开始一圈圈的辐射开来了。这变化异常的迅猛,只是一个眨眼之间,就已经扩大到了一丈方圆。劫掠团六大散人低头瞥了一眼,双眼就已经发直了,裂纹都已经蔓延到了他们的脚前。
当曹团长脚掌移开之后,七个狼人团长赫然发现一个清晰的脚掌印,随着风一古荡,无数细尘也是飞舞了起来。七人的眼眶都隐隐的跳动了一下,这是要何其霸道的力量才能这么轻松的把这条石给踏成齑粉,还一点声响都没发出?他们都是高手,不难理解这个不起眼动作背后的深意,同时也在心里给这个大背头打上了一个极度危险的标签。就算是生死对头,能够把力量控制得妙到颠毫也是值得人尊敬的,更何况这个一脸贱笑让俏秘书给他点上雪茄的大背头还这么给他们面子。
这可以看作是曹团长在示威,更可以看作是曹团长善意的提醒。因为在刚才的混战结束之后,这七个狼人团长每一个人身上各个软肋和要害都或多或少有几个灰扑扑的脚印,全是曹团长在混战当中给他们留下的纪念印章。哪怕有一脚用上了这样的力道,他们七个都已经不可能这么毫发无损的站在这里了,甚至根本不可能坚持那么久的时间。
之所以所他们输得毫无悬念,是因为这七个狼人团长身上的石肤神曲以及狂化神曲的效果已经消失了,他们恢复了自主狂化的状态。那些体貌的剧烈变化都已经恢复了原样。神曲的效果是有时间限制的,两个狈人祭司的神曲持续时常比起曹团长来显然是差了老远一截。
曹团长几乎就是以这种平常人不容易反应过来的方式告诉七个狼人团长他们是赢不了的,但是身为局中人,谁输谁赢大家都心知肚明。就算是刚才他们六个人都处在二度狂化的超级状态之中,也没有人能够摸到这大背头一根汗毛,现在当然就更不用提了。再厚着脸皮纠缠,那就是不识趣了。
这难道不是给七个团长面子吗?这种不战而屈人的方式可以说是给足他们面子了。这就像是武林盟主和几个三岁的小孩子打拳击,本着和谐和友好态度一直拖到了回合末,然后以打点的分数来宣告胜利的归属一样。
“知进退,明得失。夜舞军团果然名不虚传。只是几个人就能够和本团长打成平手,果然不愧是王牌劲旅的勇士!”曹团长虚伪的抱了抱拳,故意摆出了一脸大言不惭的模样。
这番话自然也是让周围那些围观民众听的,效果还不错,那些围观的人一个个都是一脸鄙夷的看着曹团长,显然都觉得这个大背头情知打下去要输才故意拉开距离结束战斗的。
这货还真奸诈!不少人心里都是给曹团长下了个评定。同时,也有不少狼人嗷呜嗷呜的乱叫了起来,为夜舞军团的团长们叫好。大背头示弱的表现,让他们觉得夜舞军团好歹还是保住了一点面子。毕竟先前夜舞军团的人丢脸丢大发了。
曹团长给他们面子是因为他敬这些戍边的铁血军人,哪怕不怕事,但多一事还是不如少一事的。谁知道今后会不会和夜舞军团有接触呢,现在把别人羞辱狠了。变相的在给自己树敌,说不定还是自绝后路,谁让这斯图加特就靠着流亡之域呢?
七个团长倒是都没有应声,他们连自主狂化的状态都已经解除了。一个个还是有点虚脱的在喘着粗气,那么大幅度的增幅,他们也觉得有点吃不消。劫掠团团长这幅嘴脸。他们要不明白是什么用意才怪了。对方已经主动给了一个台阶让他们下,他们也不能不识抬举。劫掠团既站住了理,又有那么强大的实力,确实也该别人趾高气扬。
“来啊!小的们,把本团长装逼的套装拿过来。”曹团长打了个响指。
六大散人连忙搬过来一个精致的铁皮箱子,一打开,七手八脚就把“柔情”魔法铠甲给老板穿戴整齐了,为了体现一下老板威武的形象,艾弗森甚至把那斯巴达式的头盔都给老板扣在了脑袋上。
人靠衣装马靠鞍,刚才狂野祭司造型的曹团长顿时变成了一个英武不凡的将军,随着六大散人把铠甲后面的披风一甩,顿时更显得高大了。
这魔法盔甲帅气是帅气,多少还是有点美中不足,六大散人甚至还偷偷在一边合计了一下。今后要是老婆本攒的够多了,一定要请一个炼金术师在老板这披风上加上一个“微风术”,那么这装逼套装就真的达到极致了,走到哪里这披风都是猎猎飘扬,好不帅气!
“看到了吗?本团长为什么是这皇家征贡团的团长?因为本团长是帝国的英豪,足足获得了帝国和神殿六枚最高等级的荣誉勋章,你们能跟本团长打成平手,就算以后老了跟你们孙子吹牛那都是倍儿有面子的事。”曹团长指了指自己胸前的两排勋章。他把这装逼套装拿出来当然不是为了泡这七个狼人团长,而是在提醒他们拿出该有的尊敬来。
当然,也有其他的用意。顿了一顿,曹团长便是沉声说道:“本团长在执行任务之前特地来一趟斯图加特也是有国王陛下的密令,专门调查一下上次加内特等人剿匪获罪的详细情况。帝国永远不会对不起任何一个英勇的战士,英明的国王陛下觉得事有蹊跷,今日本团长一查,果然如此!”
曹团长说起谎来连脸皮都没红一下,直接便是把七个狼人团长给唬得一愣一愣的。因为今天本来就是临时行动,所以他们完全吃不准这些说辞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唯一可以让他们参考的,就是那六枚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的黄金荣誉勋章,一个能够获得六枚最高等级荣誉勋章的英雄会撒这种谎吗?
谁他妈敢说会?七个狼人团长估计第一时间就会冲上去把质疑的人乱刀分尸。别说六枚了,哪怕就是一枚,那也是品德高尚的最好证明,这样的人会撒谎就像是死人会吹牛一样,不可能发生。
只有劫掠团的人憋笑憋得费劲,老板的腹黑他们已经不是第一次见到了,这撒谎的功夫也不是浪得虚名。尤其是把一切条件都准备得妥妥当当的。让人不相信都不行。如果他们不是老板忠实的跟班,也铁定会被骗过去,人长期树立起来的观点总是容易对人产生误导,这是老板经常念叨的一个道理。现在就是老板在给他们证明这个道理有多正确。
“今天的事,你们不知道我也不怪你们,毕竟不知者不罪,本团长也是一个恩怨分明的人。你们可以回去问问你们的军团长佩科维奇大人,他也算是本团长的故交了,对于本团长的品行他了解得很。既然今天查出了真相。那么本团长就先越俎代庖,替老朋友清理一下门户了。”曹团长大义凛然的说道。
无论什么事,只要开了个头,后面的就不容易收拾住了。比如说曹团长吹这牛。不但把自己包装成了深受国王陛下器重信任的红人,还成了夜舞军团最高长官佩科维奇的老朋友。其演技之精湛,估计佩科维奇本人在这里都可能会冥思苦想自己是什么时候认识这个劫掠团团长的,两者完全就是风马牛不相及的存在。
堂堂夜舞军团的老大会去了解一个劫掠团团长的品行吗?除非佩科维奇大人闲得蛋疼。那才会有可能。
但是早已经被六枚最高荣誉勋章镇住的七个团长已经深信不疑了,哪怕觉得这个劫掠团团长这雷厉风行的处事手腕有点不妥,可也找不到什么反驳的理由。就算要拦住手脚麻利的劫掠团六大散人。按照曹团长的说法他们也该去请示一下佩科维奇。
曹团长颐指气使,就如同是在自己家里面一样,在万众瞩目之下,指挥着六大散人直接把布鲁尔给吊在了城墙之上。还是钉在十字架上面的,劫掠团里面有不少人之前都干过这活,别提手脚有多利索了。布鲁尔被疼醒了几次,不过每次惨叫都没来得及发出,他又会被六大散人眼疾手快的打晕过去,这种残暴的手段看得无数人都是一阵寒毛直竖。
这还不够,曹团长还准备了笔墨纸砚,用比蒙古语大书特书了一个条幅,挂在了布鲁尔的脖子上,从十来丈的半空中一直拖到了地上,浪费了好大一卷白色的布匹。
这次才是曹团长真正的装逼,在场的除了罗韩小秘书之外,几乎没有其他人认识比蒙古语,现在还能写比蒙古语的,除了比蒙祭司基本上没有其他人了。一些历史悠久的老牌贵族或许也认识,但是使用率绝对不高。
这种字体,曹团长觉得会显得自己有文化,也更有说服力。看了看,连曹团长自己都非常满意的点了点头。
大书特书的主题很简单,《数布鲁尔的十宗罪》。曹团长是有的没有的屎盆子全都扣在了布鲁尔的脑袋上,拐卖儿童、猥亵少女、奸淫大妈、虐待父母、坑害同胞、挑起帝国内部矛盾……等等一系列能想到的全都写上去了。
曹团长还卖弄的给七个团长翻译了一下,却听得他们七人毛骨悚然。布鲁尔他们也不是不认识,坑害加内特等几十个原夜舞军团士兵这个应该是真的,但是其他的罪名,怎么看都像是打开棺材喊捉贼——冤枉死人。布鲁尔的嘴都让加内特用袜子给堵死了,这过犹不及的做法更是让人遐想非非。
七个狼人团长交换了一个眼神,都从彼此眼中看到了同样的意思,今后就算是倒血霉,都要千方百计的不要撞在劫掠团这帮暴徒的手上,不然死了都会被戳脊梁骨。
他们实在是太阴险了!太无耻了!(未完待续。。)
第十五章 寻找营地
老板的卑鄙无耻再度让劫掠团战士们再度大开眼界,明眼人都知道,布鲁尔这货这次是死定了。无论他怎么解释,之后都绝对会被夜舞军团的高层严肃处理,哪怕他狡辩得了一星半点,但也绝对不可能再作为夜舞军团的人出现在人前,等待他的几乎只有一条路,就是被夜舞军团私下里面直接干掉!
如果这做法算是在给加内特等人报一箭之仇的话,之后发生的一切,连劫掠团战士们都有点看不下去了。把布鲁尔收拾完了之后,曹团长又带着罗韩小秘书一脸悲天悯人的给斯图加特的民众们派送祝福神曲了,一如当初在斯里兰卡时候的做派,在场的人人有份。祝福神曲在单位区域的密度甚至达到了浪费的程度,又是宁可刷你三四次,绝不漏掉一个人的土豪作风。这种当完了婊.子没有丝毫停顿就当众立牌坊的手段,也让劫掠团的战士们明白了老板的厚脸皮是如何养成的。
效果是显而易见的,曹团长脸不红气不喘一片片祝福神曲洒下去,就连那七个狼人团长和两个狈人祭司都在悄悄的询问劫掠团六大散人曹团长祭司造诣到底有多高。一个人能够把武技锻炼得如此出色激战七个二度狂化得狼人团长就已经让人啧啧称奇了,同时还能这么浪费神曲,简直就是他们不敢想象的事实。两个狈人祭司甚至还严肃的用祝福神曲消耗的元素力量计算了一下,就曹团长洒出了那些祝福神曲的数量,只怕是六阶守望祭司都未必能行。
六大散人矜持的笑了笑,什么都没说。他们也渐渐明白了跟着老板一起装逼一起飞的要领,有时候什么都不说比什么都说还更有效果。
最后当众照本宣科了老半天的曹神棍,还是被斯图加特城那些感恩戴德的民众热情簇拥着送出东城门的。这也难怪,曹神棍祝福神曲慷慨挥洒程度如此奢侈,那些在场民众甚至比那些前赴后继去神殿前朝拜的同胞都还要幸运。得来全不费工夫,就这一点,他们就可以回味老半天了。特别是曹神棍一脸悲天悯传播神殿教义的嘴脸,注定改变了所有人对于他的印象,就连夜舞军团的人都听得一脸感触良深,可想而知他多么擅长忽悠。
罗韩小秘书最后的急得不行,连续催促了老板几次,方才摆脱了前赴后继的狂热民众,离开了斯图加特。老板仿佛已经迷失了,有种在装神棍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的架势。而下面的兄弟都在担心要是消息传开了,人来多了可就没那么容易脱身了。
“同胞们!我爱你们!”曹团长最后近乎于是挥泪和斯图加特的同胞们告别,然后毅然决然的带着劫掠团一路东进。
留给斯图加特的,是一片肩负着捍卫帝国边境安稳而准备慷慨就义一般的壮烈背影,无数斯图加特民众都忍不住唏嘘万千。可以想象,之后劫掠团的名声绝对会在斯图加特城内传扬一段时间,哪怕劫掠团已不在这里,这里也会流传着有关于他们的传说。
曹团长确实一点都不担心,比蒙的心思太单纯了。哪怕是夜舞军团的那些个团长士兵都是如此。曹团长这种骗人技巧对于他们来说行得通一是因为有足够的干货证明自己,一是因为在比蒙帝国祭司的身份实在是太崇高了。就算夜舞军团的高层知道了又怎么样?就凭今天曹团长做的那些事,他们还得表示深切的感谢!曹团长和麾下的兄弟们不一样,他一直热衷于研究人的心理。所以对很多事有着一些自己的理解方式。
两天之后的清晨,穿过了夜舞军团战士守护的一个边境哨卡之后,曹团长等人终于踏入了传说中的流亡之域。
在这个风吹裤裆毛飞扬的大好时节,一马平川的流亡之域也是显得非常动人。从斯图加特过来。先经过的是一片在春风中摇曳的平原绿地。曹团长都舍不得前进得太快,生怕错过了大好的风光,这种原生态的绿地让曹团长感觉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劫掠团的其他成员也是一样,见到这般风光,心情都畅快了不少。这让不少人谈之色变的流亡之域,并不是他们想象中的穷山恶水。
在这里,甚至还能够看到一些来自于斯图加特的贵族,一问,他们无一例外都是借着这大好春光来这里踏青的,观赏观赏风景。只不过他们也聪明,都不会离开边境线太远,随身也带着不少的护卫。
用曹团长的话来说,这些贵族纯属吃多了没事干,简直就是在拿着生命踏青。要是真个运气不好,遇见点强悍点的强盗土匪,就他们平均几十个护卫的编制,还不够给别人塞牙缝的。为了保护这些有贵族身份的特权家伙,夜舞军团在这个时节还得派出不少的哨兵在他们经常游玩的区域外面巡逻,免得他们被人给干掉了。
这是对帝国资源的浪费,这是对帝**人的不尊重。想到这等级制度森严的世界,曹团长又是一阵唏嘘。他还算是运气好的,来到这个世界虽然看起来磕磕绊绊的,实际上却算得上幸运了,比起这个世界生活在水深火热当中的底层阶级,他的日子只能用天堂来形容。
一边走,一边掏出了小秘书在斯图加特买来的一份流亡之域的大地图,曹团长也细细的开始研究了起来。罗韩去执行采购任务之前,曹团长就千叮咛万嘱咐,这地图一定要买好,越详尽越好,花再多钱都别心疼。
罗韩也不辱使命,她甚至没有去比蒙同胞的店铺照顾生意,直接去找的人类商人的店铺。在绘制地图方面,人类世界也是公认的大陆第一,人类也同样是有着让人赞叹的天赋和底蕴。他们的学习能力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几乎在各个领域的金字塔顶端,都有他们活跃的身影。罗韩一共从人类商人的手上高价收购了近十副地图,有大有小,曹团长现在研究的就是其中最详尽也最大的一副。
用专业眼光来看待的话,这副出自人类手笔的流亡之域地图完全可以算得上是军用地图了。曹团长想要看到的一切,这里面都有。这副地图,就可以证明人类是多么的精细,只要是他们能够遇上的,他们都会想尽办法去将之弄明白。他们的这种态度,也是他们现在能够屹立于泛美大陆之巅的根本原因。
细细的研究了好半天,曹团长才总结出流亡之域有着多么巨大的版图,其面积甚至不下于比蒙帝国两个大行省面积的总和。而这个巨大的版图,全是今后劫掠团活动的范围。劫掠团没有什么指定的活动位置,所以从某种方面来说也非常的自由。
再把流亡之域巨大版图当中那复杂的地形地貌梳理了一番之后。曹团长微微一笑,像是一个意味深长的伏笔。
看着身边不时放声高歌的劫掠团战士,曹团长脸上的笑容就更加灿烂了。现在是属于劫掠团自由奔放的时间了,从今以后的一切举动,都不用再去看别人的脸色了。无论是对于曹团长还是对于麾下的这些好汉,这都是一个值得庆祝的事实。
劫掠团,顾名思义,那就是奉旨抢劫的强盗。在现在这个时代,劫掠团在帝国内部不可能混得开。也不可能千里迢迢的跑去和人类过不去,但是在这复杂的流亡之域,可就派上用场了。曹团长的第一步计划,就是要混成流亡之域的第一大强盗团伙。
带着这么一大帮暴力特征明显。从一生下来骨子里就带着彪悍气质的兄弟,曹团长觉得真心没什么职业比劫掠团还更符合实际情况,也更加没理由做不成强盗界的业界之王。一想到这里,曹团长心里顿时雄心万丈!
想法和蓝图永远都是宏伟而美好的。但是万丈高楼也要平地起。如果一开始就把劫掠团定义为流动的悍匪组织,那么对于劫掠团以后的成长来说是极为不利的。流动组织有太多不稳定性了,想要扎根壮大。这种状态就是完全不可取的。
所以,曹团长还得寻找一个合适于劫掠团长期驻扎的营地。这个营地必须要有一些特点,有山有水、交通便利、方便补给、易守难攻、最好还要有土著作为劫掠团的民众基础。
曹团长倒是很想在这片绿地上扎根,但是研究了一下,最后还是放弃了。因为这片绿地可以算是比蒙帝国和流亡之域的战略缓冲地带,无论是比蒙帝国还是流亡之域的土著,都很有默契的没有任何人在这片绿地上生活,就像是双方约定俗成的一个规律。用东部行省的一句俗话来说,这片绿地曾经正是因为比蒙帝国的战士和流亡之地的豪杰鲜血尽染过的,所以才这么美丽动人。有着这样的传说,就不难理解双方的态度了,都是在有意无意的回避一切可能产生的摩擦和矛盾。
流亡之域的人不介意比蒙帝国东部行省的一些牧民在水草不丰厚的时候来这里放牧什么的,这已经是他们慷慨的表现了。如果劫掠团长期驻扎在这个地方,那么就会变得非常敏感,这种举动拉仇恨太过严重,是不可取的。
更关键的是,待在这个地方甚至连流亡之域的外围都算不上,要剿匪或者布道什么的,光是出门一趟都要花上大半个月的时间。曹团长现在想的是为自己打工,自己真正的当一个山高皇帝远的土霸王,那么当然不能消极怠工。
最后地方还是敲定了,在越过这片绿地后面之后继续前进个百里地,就能够进入流亡之域的大草原。那里紧邻流亡之域的母亲河,发源于米高佐敦大雪山之上,由北向南纵贯了整个流亡之域,叫做泥螺河。泥螺河两岸的地形都挺复杂的,曹团长选择的是一个滩涂比较开阔位置旁边的丘陵地带,算得上是有山有水了。稍微建设一下,那就是易守难攻的典型地势,要是发展起来了,水路陆路的交通也同样是四通八达的。
最关键的是,地图上标注着,在那个位置还有着一个上千人的兽人部落。如果曹团长能够做好的话,那说不定就能够和这个兽人部落打成一片,顺利的获得在流亡之域的第一批群众根基。
这一切,似乎都很诱人……(未完待续。。)
第十六章 兔人部落
当曹团长带着劫掠团踏入流亡之域那一刻开始,他也同时踏入了大陆的恶人谱。而且谁都没有想到,当这一票不速之客出现在流亡之域的那一天开始,就是打劫行业开始在这个地方开始兴旺发达时代的开端。
曹团长选定了目的地之后,甚至觉得自己就像是被兽神老大亲切关照的小弟一样运气十足。他选中的这个地方不但有山有水得天独厚,而且地图上也详细的标注了,那里有着一个兽人部落。
如果是什么蛮野或者强悍的兽人部落的话,那曹团长还不会这么高兴,因为那样的同胞不是那么容易亲近的。根据收集来的消息和各种情报,用脚趾头想,都知道这流亡之域的土著排外性非常强。而这个千人上下的兽人部落,是一个莱比特兔族兽人部落。
兔族兽人是什么样的性格,这个所有人都知道。他们就是温柔的代名词,兔族的女性是出了名乖巧可人的兔女郎,男性也同样是善解人意的平民绅士。这个部落是这样的兽人,那么理所当然的,就是非常容易亲近的对象了。而且兔族兽人也没有什么强大的武力,可以说是非常弱小的兽人种族。
曹团长甚至已经开始忍不住感叹这样一个温柔善良的种族是如何在这流亡之域定居繁衍的,这就好比是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生活在强盗窝里,而且还没有压寨夫人的身份一样。
自诩有着良好的判断能力的曹团长在劫掠团内部会议上甚至表示,这个兔族人部落十有**都是一贫如洗的贫穷部落,甚至于早就已经和时代脱节了。正规的护卫力量最多也就是几条瘦得跟得了痨病一样的荒原土狗,可以说对劫掠团一点威胁都没有。若是劫掠团以守护神的形象出现,并且给他们提供一定的帮助,应该能够和他们顺利的达成合作,大家一起过大锅饭生活,然后大步流星的奔小康。
这个说法也赢得了所有人一致的赞同。和流亡之域的人多多少少打过点交道的加内特更是说流亡之域绝大多数人都是过的“手里捧着窝窝头,眼泪止不住的往下流”这种水深火热的日子,只要曹团长慷慨解囊,这就是最简单和他们打成一片的做法。
退一步说,就算是他们依然排外不喜欢劫掠团的人,但是要强行在这个地方落脚,这个兔族人部落又能有什么办法?狗急了会跳起来咬人,可是谁听说过兔子急了也会跳起来咬人的?这是罗韩小秘书一针见血的说法,只不过引起了艾弗森一阵不满。
这不怪小秘书信口雌黄,而是流亡之域本来就是弱肉强食的一个地方。没有强大的武力护航,那必然过得很凄凉。就算是有人要骑到他们头上,估计他们也没有什么办法。这个兔族人部落能够有千人以上的规模,还没有遭受什么噩运,都已经值得人感慨他们的好运气了。
曹团长最后的决定是先展示劫掠团友好的一面,哪怕是离心的兽人同胞,那也同样流淌着兽神的血液。任何时候,曹团长都拒绝对弱势同胞挥起屠刀,连斥诸暴力都是不可取的。如果他们反对的话。那就和他们商谈一下花钱跟他们租一块地皮,求同存异的比邻而居。这都还行不通的话,最后才用武力恐吓一下。
随着在这个世界经历的时间流逝以及在比蒙帝国生活的时间越长,曹团长也身上的大比蒙沙文主义也有了抬头的迹象。任何时候曹团长潜意识都在把兽人同胞放在考虑的首位。可他偏偏并不是一个真正的比蒙兽人。
打定了主意之后,劫掠团连着赶了两天路,方才抵达了目的地。顺着泥螺河的河岸前进,没有费多大的功夫就靠近了那兔族人部落所在地。
现在是泥螺河的春汛时期。畅快流动的河水让曹团长有想要一猛子扎进去的冲动。泥螺河两岸起码有百丈宽,而这个兔族人部落所在的位置河水流动还是颇为平稳,很符合曹团长对于背水环境的要求。小秘书罗韩恶作剧的放了一首醉酒神曲往河里一丢。不一会就飘上来了不少肚皮雪白的大鱼,还有着不少巴克利巴掌大的龙虾。不用说,这些倒霉的泥螺河动物就是被醉酒神曲强行致晕的。
罗韩小秘书的脑袋瓜子里面倒是随时都有点古灵精怪的点子,她这心血来潮的举动赢得了曹团长一阵表扬。起码住在这里没事也可以捞点新鲜的河鲜来换换口味,这倒是个非常不错的生活条件。只是看了看这些鱼虾那超乎寻常的尺码,就知道这泥螺河里面水产不是一般的充足,还是纯天然无污染的。本来就是源自于米高佐敦大雪山上的冰川河流,说不定河里还有很多高山上顺流而下的特产。
曹团长没事喜欢把祝福神曲当成鲜花到处撒,罗韩更是把老板这些手笔发扬得更加广大。用神曲来打渔,这要是被神殿知晓了,小妮子异端的罪名铁定会坐实。不过这在劫掠团内部,职能解释为艺术源自于生活,自然也该造福于生活。
骑着神骏的乌骓围绕着这片丘陵地区奔驰了一个来回之后,曹团长更是觉得自己的打算太名字了。如果有评分系统,曹团长会给这个地方五颗星外加超过五百字好评,这个营地简直就是为劫掠团量身定做的,地形地势稍加建设一下,就能够建造出一个易守难攻的堡垒。地图上上甚至都不能体现这个地方的优势,经过了实地勘测才能够感受到切实的好处。曹团长好歹也是受过正规军事教育的,眼光也非常不错。
在这个时候,意气风发的曹团长很想来上一段感言,宣告“比蒙帝国皇家劫掠团要从这个地方站起来了!”。不过没等曹团长喊出口,一群兔族男子从丘陵当中走出来了。
出现的兔族人和曹团长等人想象中的形象差得老远。他们确确实实是莱比特白兔人,绝对不是什么穷凶极恶的暴徒。但是从他们的形象来看,也绝对不是什么贫穷困苦啃着窝窝头而且还没有什么武装力量的部落就是了。
这些兔族人一个个虽然都是穿着亚麻布编织的粗糙服饰,但是一个个都是精神抖擞的模样,手里面还都拿着一根木棒。这种磨尖了一端的木棒显然就是他们的常用武器了,同时也很容易让曹团长联想到布莱希村。因为布莱希村的沉铁木武器也就是这种样式的。如今看来,这多少有种比蒙传统的味道在里面,美中不足的就是这些武器尖锐的一端没有磨开血槽,没那么专业,不然的话杀伤力还会更强一些。
曹团长甚至能够看出这些木棍长年累月都被他们把握着,以至于这些简易木枪上面都是被摩挲得光滑发亮,看来这些兔族男子还是一些练家子,握抢的虎口处甚至还有着厚厚的茧。
劫掠团的所有人都是知道兔族人是什么模样的,而这次见到的这些兔族人比起他们见过的兔族人差别还是很大的。这差别主要是存在于气质上,生活在比蒙帝国境内的兔族人从来给人的感觉都是温和恬淡的。而这些兔族人却让劫掠团的人感觉他们身上甚至透着一股军人的味道。这几十个兔族人走出来的队列非常的整齐,相互之间的间距都是保持得很一致,一停下来,就已经摆出了双手持枪面对劫掠团众人的架势,显然不是普通山野村夫该有的表现。
甚至于眼尖一点的,还能够看到这些兔族人身板也比生活在帝国境内的兔族人要结实一些,看来他们平时锻炼得还是比较勤。如果要给他们一个合适的形容词的话,他们像是这个兔人部落的民兵。
在劫掠团的人对他们评头论足的时候,这些兔族人也是在细细的打量着这一大群不速之客。只是从劫掠团这帮家伙那膀大腰圆的身板还有举手投足间流露出来惯匪一般的气质。这些兔族人就觉得劫掠团的人几乎不用化妆,都能够让胆小的人见了自己自觉把钱包交出来了。
兔族人们明显也有点紧张,曹团长注意到了他们当中不少人捏着木枪的手都因为过度用力而发白了。
这都是因为兔族人们看到了这些悍匪每人背上都背着一排明晃晃的钢枪,以及他们手上或者腰间那沉甸甸的凶器之后感受到的压力。
如果是普通的良善百姓突然面对着这么大一群武装到肛门的暴徒。估计早就已经吓得屁滚尿流了,这些兔族人虽然紧张但是依然还保持着镇定和摆出来的阵势,这已经让曹团长刮目相看了。
能够把一群天性就不善于争斗的兔二爷训练到这样的程度,就算用屁股想。也知道绝对不是普通人能够办到的。众所周知的,兔族人不但女子是乖巧可人的兔女郎,就连男性的兔族人也是人类世界那些有钱人和权贵颇为喜欢的奴隶。他们和兔女郎一样。都有着一对长长的尖耳朵,长相也都挺萌的,一些口味比较独特的人喜欢把他们培养成听话的娈童。不只是人类世界,就连比蒙帝国都有人这么干,只不过干这事的都干得比较私密而已。
这里是流亡之域吗?这里又真的只是一个土著兔族人部落吗?为什么给人感觉像是进入了一个军队的营地呢?
曹团长真是百思不得其解。当然,这些兔族人那如临大敌的模样根本就难以引起曹团长丝毫的兴趣,虽然他们的气势还算是到位,但是要真刀真枪的干起来,劫掠团的悍匪们只需要一轮标枪齐射就可以把他们全部放翻在地了。日复一日的练习当中,劫掠团的悍匪们几乎人人都能射出一手好标枪。这可是他们绩效考核的一部分,所以他们也都异常认真,闲暇时候还经常会坐下来相互交流和学习,这种氛围让曹团长一直都非常满意。
劫掠团的人也都是气定神闲的,不少人甚至脸上还挂着讥讽的笑容。在他们眼中,哪怕这些兔二爷受过训练,也不过是弱者而已,天赋就注定了他们不可能成为真正的强力战士。甚至都不需要拔武器,劫掠团战士们一双腿上的花活都不一定用得完就可以把这群兔二爷给踹死在地。(未完待续。。)
第十七章 种族异能
布拉德利?比尔的手心都因为紧张而捏了一大把冷汗了。
比尔这么紧张只是因为这些来路不明穿着金色制服的家伙给人的感觉实在是太压抑了,身为莱比特兔人的比尔站在他们的面前就像是米高佐敦大雪山面前的一个小土丘一样,是那么的渺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而这些高大壮的家伙的眼神也是让比尔一阵心惊肉跳的,他们看着自己同胞就像是看着一地的尸体一样,说不出的彪悍。
身为部落族长的长子,比尔是这个兔人部落的少族长,也是未来的当家人。他带着部落里面久经训练而且有着一定战斗经验的族人出现在这里,就是因为放哨的族人发现了这一群来路不明的家伙。比尔当即便是把轮值的族人尽数组织了起来,然后急匆匆的赶来。保卫部落的同胞,维持部落正常的运转,这是身为少族长的比尔现在正在熟悉的责任。历代族长正式继位之前,都需要明白自己肩头的责任是多么的重,老比尔在几年前就开始让比尔熟悉这一切了,比尔也早已经融入进了这个角色。
可是现在面对的情况,还是多少让比尔觉得有点应付不过来。比尔的部落能够在这个水草还算是丰富的泥螺河边上定居,还是有一定底蕴的。莱比特兔人在流亡之域的地位并不算高,如果不是部落里面有着一些不为外人所知的秘密,他们也不可能守得住这样的地位。
来之前,比尔信心还是十足的,如果只是小股的强盗土匪的话,就凭借比尔长年累月锻炼出来的一身武技,以及这些同样英雄无畏的族人,应该应付得了。但是实际情况却让比尔的一颗心直接掉到了肛门,比尔甚至想把今天负责执勤放哨的同胞骂上一顿。
要是这些家伙是强盗土匪的话。比尔这一群人冲出来就是送死的。一群老鼠冲出洞外发现面前蹲着几百只大猫会是什么心情?比尔现在大概能够想明白了。如果这些强壮得像是铁塔一样的家伙真的是要对部落有什么不利的举动,那么最该做的就是在大本营里面死守,利用族人们挖出来的陷阱和防御工事和他们周旋。不然的话,只有一条死路可走。而现在,比尔就算是想要让族人们撤退,看样子已经来不及了。
那是匹格猪人吗?猪人什么时候能够长到三米五六的高度了?还一个个都那么壮!我的天!泰格族虎人怎么可能出现在流亡之域?虎人不是比蒙帝国现在的执政者佩德罗陛下的族人吗?他们不是比蒙帝国的世袭贵族吗?怎么可能出现在这爹爹不亲妈妈不爱的流亡之域?那些扯着一头头牛犊子般大小比特猛犬的就是传说中好勇斗狠的比特斗士吧?比尔虽然没有多少在外面游走的经历,但是这点眼力劲还是有的。至于那些狼人骑士,只是看看他们胯下目光凶狠不时吐出血红色舌头的巨大座狼,比尔就感觉到一阵心惊胆颤。兔族人天生就害怕狼人,更害怕狼类动物。无论是魔兽还是普通野兽,都会让他们灵魂悸动。
叼着雪茄的艾弗森笑嘻嘻的朝着比尔靠近了过去,从来以有志青年自诩的艾弗森最喜欢充当的角色就是交涉人员了,这能够让他有机会发挥发挥从老板嘴里学来的新鲜词句。
艾弗森自以为是非常温柔和蔼的笑容落在比尔的眼睛里却如同是冥神的笑容一样邪恶,这主要也是因为艾弗森的地垄沟头型一看就不像是什么好鸟,脖子上那拇指粗细的金链子更是让人联想他是一个杀人越货的江洋大盗,特别是从领口下面一直爬到了脖子上那些夸张狰狞的刺青。第一眼看去,谁都不会觉得他是良善之人。
比尔没有辜负自己父亲和老师的淳淳教诲,在这种现实的压迫之下。比尔选择的是用自己鲜活的生命为自己的族人树立一个最好的榜样。
“哪怕当你发现你的对手是你无法战胜的,而他又威胁到你最珍视的亲人的时候,你应该做的就是死战不退!男人手上的武器不是用来耍帅或者当摆设的,那是用来守护自己关爱之人的工具。从来没有人能拒绝冥界的邀请。但每个人却都能选择如何走向冥界。卑微或者伟大,往往只在一线之间。能够死得其所,这就是真正的勇士。”
比尔在跟着老师学习战斗技巧的时候,第一堂课就是学习的身为一个武士应该有的气节。这些话就如同是烙印一样深深的嵌在比尔的灵魂当中。而这一次,比尔发现了和老师描述的情况近乎一致的形势。
卑微还是伟大?比尔一瞬间就做出了决定,他选择的是后者。哪怕这会是他生命的绝唱。比尔也毫不犹豫。在这一瞬间,比尔甚至想到了漫山遍野怒放的野花。也许正因为它们不惧怕风吹雨打,能够以最顽强的姿态去面对凋谢,才会让它们看上去那么灿烂!
艾弗森的烟头直接掉在了地上,他完全没有想到这个长得颇有几许英气的兔族小帅哥一上来就动手,连个招呼都不打!看着那朝着自己戳来的枪头来势甚猛,要是被戳中了只怕要在自己身上开出一个血洞来,艾弗森连忙一个跳步退开了。
可艾弗森还没来得及做出一个暂停的手势,甚至还没来得及开骂,那根木枪的尖端竟然又朝着他的胸口袭来,愣是打算要把艾弗森戳死才肯罢休!艾弗森虽然还知道闪避,但是脑子里面也忽然有点转不过来了。作为比特斗士的领军人,艾弗森一身武艺那是得到公认的,速度也是快得离谱,无论是可绕式移动还是闪躲,都是劫掠团一绝。他这一跳可是足足退后了三米远的距离,谁知道这个兔人竟然能够跟得上他的速度。而且这第二记直戳更是换了一个方向,变得更加的刁钻,是直接朝着艾弗森的心脏戳来的!
兔人的速度怎么会这么快?兔人的武技什么时候也能这么刁钻?而且,兔人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狠了?
比尔还是不依不饶的追杀,两人之间兔起鹘落瞬间就已经过了几招。比尔这是本着老师的指导,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就绝对要抱着制敌于死地的信念。容不得丝毫的心软。在战斗中,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这同样是老师耳提面命的教诲。
只有旁观的人才看清楚了,比尔一枪落空之后反应可以说是相当的迅速,两条腿就像是扭麻花一样扭出了一个诡异的脚步便是如同跗骨之蛆一样再度贴向了艾弗森。知识渊博的曹团长瞬间就辨认出了这个兔族人的步伐是属于兔族人的种族异能,“扑朔”!
或许是因为兔族人天生就不是强力种族,所以兽神对于这个温柔如水的种族也是给予了单独的恩赐,兔族人在种族异能上和其他的兽人种族都不一样。
其他的兽人种族分支都是只有一个种族异能而已,比如说豹族黑豹分支的韦德,种族异能就是“潜行”。当初韦德敢去偷袭双足飞龙。很大程度上是仗着种族异能的存在。
比特斗士肌肉结实,骨骼密度惊人,种族异能也是与这个特点相匹配的“铁骨”,不但抗击打能力出众,他们的耐力同样惊人。古往今来,他们一直都是不明白疲倦为何物的铁人。
狼人就不用多说了,所有狼人分支都是一样的种族异能“啸月”。圆月之夜下的狼人,哪怕是普通狼人,都是非常恐怖的存在。
巨林野猪人的种族异能是“莽撞”。类似于一种独特的冲撞技巧,哪怕是轻骑兵碰上了巨林野猪人的种族异能都只能被撞飞出去,这是这个英雄族群曾经在战场上给无数敌人留下惨痛记忆的一大特色,甚至于比蒙帝国传统的以步抗骑最早就是指的他们。
虎人的种族异能是“虎跃”。是一种纵跃技巧,能够瞬间跳出诡异的弧线,出其不意的拉近敌我之间距离的一种能力。
而蛇人的种族异能是“灵击”,蛇人极好的身体柔韧性甚至能够贴地蜿蜒而行。而当他们的攻击建立在这个特点之上,就如同是灵光闪现的一击,被攻击的对象甚至到倒下的那一刻。都难以明白那攻击是从什么角度来的,又为什么那么刁钻迅疾。这个异能,就是因此而得名。
吉诺比利把种族异能和刀法技巧结合得非常好,就连曹团长都对这个另类的刀客赞不绝口,吉诺比利玩起刀来出其不意,骚气与想象力十足。如果不是实力远高于他的对手,几乎很难判断得清楚他刀法的轨迹。而在你明白过来之前,很有可能已经被潇洒的蛇人刀客斩落首级了。
罗韩小秘书是波斯猫人,猫人的种族异能其实不叫做猫步,真正的叫法是“蹑足”。也是一种独特的脚上功夫,猫人女子用这种种族异能或许能够走出妖娆的味道来,但是这种种族异能却是泛美大陆无数刺客都喜欢去研究和模仿的能力。猫人武士的身手普遍都很好,而其中从事刺客杀手这一类职业的猫人,更是无数人都忌惮的存在。“蹑足”是指猫人能够在行进当中无声无息,和黑豹人的“潜行”一样,都是玩暗杀人的超级法宝。只不过潜行更多的是在于把自己和周围的环境共融,而“蹑足”是哪怕他靠近你身边了,你都未必察觉得到。
之所以说兔人的种族异能和其他兽人种族都不一样,是因为兔人的种族异能是因性别而异的。兔族分支不多,每个分支在种族异能方面却是完全一样的,都有截然不同的两种。
“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这是比蒙帝国的一句俗语,就是对兔族人种族异能的最好写照。
“迷离”是兔女郎的种族异能,是指兔女郎能够调节自己的眼神,让自己看起来变得楚楚可怜。无数人都把这认为是兽神担心这个弱势种族而给予她们的一种在危急关头保命的技能,甚至还有过这样的例子。曾经一个兔女郎在郊外被一群觅食的饿狼给盯上了,最后却因为这个种族异能离奇的让那群饿狼放过了她。这个种族异能是种罕见的眼神交流类能力,能够唤醒对方心底的善意,从而让对手不辣手摧花。就连饿狼都能够如此反常,可想而知这个能力是多么的独特。
但是这异能随着文明的进步却显得并不只是保命的技能了,比如说人类世界当中那些心理变态的人物,很多就对兔女郎情有独钟。他们就喜欢在这种楚楚可怜的眼神中去施暴,发泄自己的兽欲,肆无忌惮的展现自己的心理阴暗面。
“扑朔”同样也是一种脚上功夫,每个男兔人为什么都是跳踢踏舞的高手?那就是因为他们的这个种族异能。一旦使出来,他下一步会出现在什么位置,你根本就不好判断。这有点曹团长看过小说里面“凌波微步”低配版的意思。
兔二爷“扑朔”的种族异能一直以来也是被认为是保命的技巧,因为这种异能只要发挥得好,那就能够在刀光剑影当中游走。
从今天见识过比尔这兔二爷追杀艾弗森的画面之后,估计所有人对“扑朔”会有全新的认识了。能够用来闪躲和逃命的独特步伐,那么只要训练得合适,同样也能够用来进攻,置人于死地。
当温柔的兔二爷红了眼铁了心要玩命的时候,这种种族异能当然就能够放出别样的光彩,成为他们行凶的一大辅助手段!(未完待续。。)
第十八章 狂人杀手
曾经人类世界出现过一个非常传奇的天才杀手,直到现在,这个天才杀手还是这个行业的传奇人物。原因很简单,这个天才杀手虽然身为人类,但是他干杀手这一行却和其他的同行大不一样。人类的杀手也是剑士的一个分支,同样是应该修炼斗气和锻炼各种杀手技巧的。
而那个传奇的天才杀手普林西普不这么认为,他觉得杀手这个职业越来越有种套路化的味道,这对于这个行业来说有种走到了瓶颈的感觉。比如说在当时,就已经出现了很多侦测斗气波动的魔法道具,只要这种魔法道具品级够高,甚至就连能够把自己斗气隐藏得很好的高手都揪出来。普林西普所在的时代,有很多出名的杀手都是栽在这一类辅助道具之下的。
普林西普出自人类一个小种族,是塞尔维亚人。塞尔维亚人盛产的就是盗贼,刺客,杀手这一类行走在幕后取人性命的人。普林西普的出现,彻底改变了这个职业的特点。普林西普的一个至交好友就是因为侦测类魔法道具的出现而殒命的,这让普林西普敏锐的感觉到如果这个行业不做出转变的话,那么就到了上不了台面的阶段了。
为了谋求在这个职业上的创新,普林西普甚至直接把自己高达七阶剑舞者的黑暗斗气给废掉了,引起了当时不小的一阵轰动。能够修炼到七阶,绝对都是付出过不为人知的心血的。如果说逼于无奈之下壮士断腕可以理解的话,那普林西普闲得蛋疼自废修炼到七阶斗气就像是闲得没事做于是就斩断了自己四肢的超级傻.逼,根本无法理解。
而普林西普却完全不在乎别人的看法,他这只是提醒自己不要在依靠传统的套路,不然只会走进死胡同。要做就做得绝一点,他是这么打算的。那些如同雨后春笋一般出现的侦测类魔法道具已经严重的威胁到了他的行业,作为一个内心自负的杀手,普林西普觉得自己能够从根本上改变这个行业。最后的结果是。他做到了。
普林西普在那之后消失了很长一段时间,没有人知道他去了什么地方。而当他再次出现之后,被所有人看做是废物的普林西普却在短短一段时间当中连续的承接了几个难度超高的暗杀任务,不但顺利的完成了,甚至于还都全身而退了,顿时便是成为了杀手界的神话。
让他直到现在都还被人铭记的也正是他人生完成的最后一次刺杀,在那次任务当中,他完成了自己要刺杀的目标,同时也葬送了自己。
当时人类世界还有着一个非常强大的庞然大物,奥匈帝国。塞尔维亚人有着一个当时极为出名的杀手组织“黑手社”。而这个社团的一批精英被身份不明的人收买,在短时间之内刺杀了不少奥匈帝国的政要人物。
在当时,正好是奥匈帝国几大王子争夺帝王之位的敏感时期,被刺杀的全是帝国第一皇位继承人斐迪南皇子的党羽。引起的直接后果,就是斐迪南皇子大发雷霆,对塞尔维亚人聚居地展开了血腥的大清洗,只要是带塞尔维亚人血统的,宁可错杀一千都绝不放过一个。目的就是要把塞尔维亚人的骄傲,“黑手社”给斩草除根。当那样强势的帝国展开对一个只能算是小型种族的人举起屠刀。结局肯定是灾难性的。
无数的塞尔维亚人迎来了噩运,这个当时有着几十万人口的种族被愤怒的斐迪南杀掉了超过七成。而普林西普在消失之前就是“黑手社”的一大标志性人物,见到自己的族人被迫害,见到“黑手社”被杀得十不存一。普林西普终于看不下去了。
在斐迪南皇子率领着他上万铁骑和众多宫廷高手准备一举踏平塞尔维亚人的发源地萨拉热窝的时候,普林西普出手了。当时没有人会想到有一个杀手敢潜入千军万马之中,甚至于在无数最高等级的侦测类魔法道具和大批宫廷顶尖高手的拱卫中去刺杀斐迪南皇子的。别说一个杀手了,就算是一只蚊子想要飞进去叮斐迪南一口。结果都是被那些大内高手乱刀分尸的下场。
最后普林西普不但做到了,而且在众目睽睽之下,在一群大内高手的眼皮子下面忽然冒了出来。然后连捅了斐迪南七刀。当众多大内高手回过神来围杀他的时候,普林西普直接横刀自我了断了。他延续了他自己的神话。从他当杀手以来,只有他杀人,没有人能够杀他,能杀他的,只能是他自己。
而且因为皇储被人刺杀,强大的奥匈帝国也是大为震怒,后面的一系列连锁反应甚至引发了人类世界内部的第一次世界大战。奥匈帝国最后被一直虎视眈眈准备崛起的赛尔提克帝国和雷克斯帝国给瓜分了,直接从历史上除名。
直到现在,都还有很多人对此难以置信,不但是因为一个杀手刺杀行动引发的世界大战,更因为那不敢想象的刺杀人物。在那样的环境之下连捅斐迪南七刀,然后还有足够的机会自尽,这俨然成为了无法模仿和复制的世纪大刺杀。泛美第一杀手普林西普是实至名归,塞尔维亚人至今都还在发展和繁衍,而奥匈帝国却已经没有多少人会提起了。
普林西普为什么如此犀利,在很久之后才被人所知晓,源自于他留给自己族人的一本修行笔记。当时他自废斗气然后消失的那一段时间当中,他来到了当时窝在米高佐敦大雪山以南苟延残喘的比蒙帝国,因为他觉得比蒙武士身上有很多值得他学习的东西。他想要学习的,不是比蒙武士出名的狂化,而是除了狂化之外的兽人的种族异能。
普林西普早年游历的时候和兽人打过交道,从那个时候,他就感觉出兽人之所以强大绝对不仅仅是狂化而已。数不胜数的兽人种族异能,也同样的强大,作为一个武者,普林西普的眼光和在战场上的那些军事家显然大不一样。当时他就认为只要能够把兽人的种族异能学会几样,哪怕是模仿到位。都能够在武道上发挥极大的作用。
自废斗气之后,就是普林西普下定决心要从这方面重新开始的一个表态。他很清楚自己,甚至还经过详细的摸索和了解,才对自己痛下狠手的。他甚至认为,斗气的存在不但会影响他作案的成功率,容易暴露行迹,甚至于还会对之养成割舍不掉的依赖,只有把自己斗气废了,才能够全心全意的去摸索兽人的种族异能。
他最后确实如愿以偿的学到了自己想要学的一些兽人种族异能,也全是和杀手这个行业息息相关的种族异能。在萨拉热窝事件这个引发人类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导火线之中。他把自己在兽人身上学来的四种种族异能发挥得淋漓尽致。
兽人鳞族蜥蜴人分支变色龙人的“融景”异能,以及兽族猫人的“蹑足”、黑豹人的“潜行”、以及兔人的“扑朔”。后面三种都是依靠他自身的身体条件和悟性就学会的,而鳞族变色龙人的“融景”是他借助了一些辅助道具模仿出来的。
在“融景”的帮助下,他甚至没有惊动任何人就摸进了守卫森严的斐迪南皇子正在开军事会议的中军帐,在“潜行”和“蹑足”的帮助下,他像是亡灵一样忽然出现在了目标的面前,然后又用“蹑足”在一众高手的围攻之下如影随形的贴着目标,连捅了七刀。
但是那毕竟是众多的宫廷高手,普林西普也知道自己的世纪刺杀哪怕成功了也难以全身而退。于是在刀剑加身之前潇洒的叫嚣着“天下杀手,无能再出我左右者。”这样的狂妄之语然后自绝而死。
他留下的话虽然狂,但是直到现在,也没有人能够反驳他的这句话。不但因为他世纪刺杀是泛美大陆有史以来最为传奇的刺杀行动。而且像是普林西普那样极端的杀手也没有再出现第二个。放弃人类斗气的绝学不去修炼,而专攻比蒙兽人的种族异能,这样的事即便是放到现在都还是让人觉得匪夷所思,甚至觉得疯狂!
但是他却是给不少明眼人指出了一条路。虽然后世没有哪个杀手做到普林西普那一步,但是他确实改变了传统的杀手行业,给这个行业注入了新鲜的血液。以至于直到现在。杀手的存在也是无数人一想到就头疼的,没有让这个群体从历史的舞台上淡去,这就是普林西普最为成功的一面。
曹团长也读到过这个狂人杀手的传奇故事,也认为这种疯狂的传奇举动,也只有这种疯狂极端的人才干得出来。他的成功和引起的结果甚至在后世的影响力都绝非偶然,能够第一个发现比蒙兽人百族的种族异能隐藏着多么深刻涵义这一点,就足以证明这个狂人杀手是个真正的天才。能够在短短几年时间当中就学会三种兽人的种族异能,完美的模仿一种种族异能,这同样也是执拗的天才才能干出来的。
当时曹团长只不过是把这些当做是小说和故事来欣赏的,今天见到比尔这兔二爷的表现,才又让曹团长兴起了一种别样的心思。自己同样是一个看重武技的人,如果自己也能够从这方面踏出坚实的一步,那曹团长觉得自己会迎来更加广阔的一片天地。
不少兽人的种族异能都带着“武功”的属性,曹团长越来越这么觉得了。每个华夏男人儿时都有一个武侠的梦,曹团长也不例外。甚至于他在地球最后一段旅程是去打黑拳,也有着这方面的原因。而他学会的诸多格斗技还没能让他感受到自己是一个能够飞檐走壁的大侠,倒是兽人的种族异能,就像是那些传说中的高深武学。
一旦学会了,加以扩展,曹团长有可能会成为一个真正的武林高手!(未完待续。。)
第十九章 先小人后君子
曹团长可以说是一个暴力倾向严重的人,也可以说是一个从来就有着武痴属性的人。从小,这货就对那种为了寻求极致力量而做出极端行为的武痴狂人有特别的好感。今天比尔这兔二爷和艾弗森的交锋,无疑是悄悄的催生了曹团长心里的一颗种子。
刚才艾弗森还是一副玉皇大帝放屁,神气活现的模样。在比尔的连续追杀之下,也显得颇为狼狈了。但是劫掠团的人都还很沉得住气,没有一个人有什么动作,甚至没有哪一个人呼吸出现变化。艾弗森散人的实力,内部人都是有目共睹的。
他被这个抽风的兔二爷逼出狼狈的模样,很大程度上都是因为这货先前装逼耍帅,结果对方一来就打了他一个措手不及的缘故。如果就这点场面他就扳不回局势的话,那他就不配说自己跟着老板混了那么久,更对不起自己光荣的“散人”头衔了。
果不其然,艾弗森摸上了腰间的坎查短刃,一个侧身就抽了出来。要在对方连绵不绝的杀招当中躲闪,那只有可能一直躲闪下去,不是扳回局势的好选择。艾弗森一挥手,寒光就削在了那木枪的前端,强劲的膂力和锋利的坎查短刃直接把那木枪给削断了。精良的装备,同样是战斗中的一大关键因素。这还算是艾弗森给兔二爷面子了,不然他抽出来的可以是那把略显夸张的双手十字剑,那就更没有悬念了。
这个变故让比尔顿时有点无措了,动作也慢了一拍,连绵不断的攻势被艾弗森强制性中断了,让比尔说不出的难受。这就像是一个憋了几十年**的风情大妈好不容易遇见了一个能够一战的壮汉,却在高.潮来临之前却被中断了一样的感觉。比尔不是这里的第一高手,他的师父才是,但是比尔绝对是这个兔人部落当中的第一条好汉。没有哪个同胞能够和他一较高下。他虽然是铁了心的玩命,但是越打也越兴起,甚至非常投入,哪曾想这么快就没得玩了。除了难受之外,比尔也难免有点心生佩服。
就连比尔的老师都说过,比尔一旦全力施为之下,只要抢到了先手,哪怕就是一个高阶武士都未必能够躲过他的攻击。哪怕艾弗森是仗着装备之利,但是比尔也不傻,他狂风暴雨的攻了这么一会儿。对方却一直有惊无险,就已经足够比尔明白对手的实力有多强了。
“要玩晃动是吧?老子今天跟你卯上了!”艾弗森被撵得鸡飞狗跳好半天,也是憋着一肚子气了,喘过一口气就吼道。
比尔的“扑朔”步伐确实类似于晃动,而艾弗森散人同样是浸淫此道的高手。艾弗森话语一落,比尔就觉得眼前一花,艾弗森的身影忽然变成了两道,那是因为晃动速度过快照成的视觉效果,确切的说应该是忽左忽右。
没等比尔做出应对之策。艾弗森骤然间压低重心就是一记漂亮的扫堂腿把比尔给放翻了,而艾弗森已经一屁股盘腿坐到了比尔的胸口,寒气森森的坎查短刃也已经贴上了比尔的咽喉,瞬间就激起比尔一大片鸡皮疙瘩。
“年轻人。晃动的精髓不仅仅是在脚上。高深一点的,要有身形的配合,肩头的摇动才算是完整的晃动。向我这种高手,哪怕只是脸上的表情。都可以晃翻你。老子可是大名鼎鼎的‘九街脚踝终结者’!”艾弗森伸手入怀掏出一根雪茄点燃,一脸高手姿态仰望天空,直接把比尔给震撼得无以复加。
“亲们请放心!我们都是兽人。不是过来找你们麻烦的,你们可不要误会。他们之间只是男人之间的切磋而已,不会伤人性命的。”见到剩下的那些兔二爷一个个都一脸惊惶,曹团长也虚压了压双手。
兔二爷们确实被吓得不轻,比尔可是老师多次赞扬的少年高手,他那拼命三郎的架势一摆出来,就算是两三个半兽人强盗都只能躺下。谁知道今天见亡灵了,对方只是走出了一个体形只能算是团队中最矮的家伙,就把比尔给放翻了,这如何让他们不害怕?哪怕是流亡之域的兽人,也依然还保留着比蒙传统的眼光,喜欢用体形来判断对手的强弱。艾弗森在他们眼中被理解为敌人当中最逊的角色,而这样的角色对方还有一百人左右,更别提只是往那一杵就能遮挡出一片阴影的巨林好汉了。
要是艾弗森知道自己装了大半天的逼就换来兔二爷们这样的评价,必然会郁闷得吐血。
“咋的了?出了庙门就充武林高手?还不给我放人。”曹团长先受不了艾弗森那高手寂寞的嘴脸了,哭笑不得的说道。
艾弗森立马跳起来,顺带着还把比尔拖了起来,甚至还换上了一脸惺惺相惜的模样。哪怕他并不觉得比尔这兔二爷有什么了不起,但是老板的想法他还是知道的。装逼这回事,过犹不及就落了下层,适可为止才是高手。
见到这群悍匪一样的不速之客这么客气,一群兔二爷倒是有点楞了。艾弗森解释了半天,比尔才明白自己刚才的表现有多冲动,顿时就涨红了脸。
罗韩小秘书是劫掠团当中看上去最斯文也最有亲和力的,所以和这些受了点惊吓的兔二爷交流的重任就落到了她的香肩之上。
结果漂亮的小秘书一站出来就撸起了袖子,露出一双洁白的藕臂,甚至还抹出了一个风情万种的大背头。没有丝毫迟疑,小秘书一来就是一脸讥讽的把这群兔二爷拐弯抹角的嘲笑了一番,甚至连一点面子都没给他们留。小秘书的一张樱桃小嘴里面喷出来的垃圾话让人完全想象不到她是一个高贵文雅的祭司,更让人怀疑波斯猫女子是否真的如同传说中一样天生就自带贵族气质。
小秘书坦言,这群兔二爷纯粹就是一群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没有正常人的眼水,身为同胞却连完全不知道什么叫做同胞之间的感情。小秘书更是斩钉截铁的表示这群兔二爷的礼仪老师肯定死得早,不然他们也不会连待客之道是什么都不懂。说到兴起,小秘书更是让他们回去把家长请过来,免得浪费她的口水。这番调侃简直是弄得这群兔二爷走也不是。留也不是,说不出的局促尴尬。
比尔倒是想解释两句,结果小秘书劈头盖脸的就是一顿臭骂:“你他妈是不是男人啊?知不知道什么叫绅士风度啊?堂堂男子汉,还要跟女人斗嘴,不害臊吗?”
指望着小秘书散发个人魅力去征服这群兔二爷的曹团长只剩下了翻白眼的份,劫掠团的战士们也是笑得不行了。小秘书的学习能力太强了,一个不留神,她的自由发挥就已经把这群兔二爷骂得无地自容,甚至开始怀疑人生了。如果不是曹团长见势不妙跳下来捂住她的樱桃小嘴把一脸激动昂扬的她拖开,这群兔二爷当中会不会有人想不开寻短见都不好说。
有了小秘书唱白脸。曹团长再唱红脸就显得很轻松了。有对比才有凸显,他像是个温柔的绅士一样,把一群兔二爷给安抚了下来。
三言两语表明了来意,却被一群兔二爷给拒绝了。他们的说法也很简单,他们并不是这里管事的人,哪怕比尔这个少族长说了都不算。整个兔人部落也就是一千人左右而已,骤然之间要接纳三百多个这样来路不明的彪形大汉,兔儿爷们都感觉有种引狼入室的感觉。他们的性情是比较善良温和,但是这不代表他们没脑子。不会考虑事情。
比尔只能表示需要通告一下真正能够做主的人,曹团长客客气气的请他回去通告,只不过比尔的一帮族人,也被劫掠团的人“热情”的围起来一阵嘘寒问暖。这倒不是劫掠团的人阴险狡诈。他们都看出了这群兔二爷并不是那么欢迎自己,而老板的意思表现得很明显,这地方就是理想中的劫掠团营地,要是这些家伙一去不复返。那就不好处理了。
刚刚悄悄去查看了一下情况的几个比特斗士也带回来了一些情报,他们隔着那兔人部落所在的村子老远,就看见了对方村子里面有角落和一些防御工事。甚至村子外面还挖出了一条巨大的壕沟,泥螺河的河水都被这个兔人部落引过来当护村河了,足足有着十多米的宽度。进出村子的只有一座吊桥而已,要是他们把那吊桥给收回去的话,那劫掠团的人只能站在外面干瞪眼。
虽然劫掠团里面不少人都略通水性,但是要想游泳过去,那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护村河的对面,甚至还用不少的木桩竖起了一道结实的木墙,游泳过去面对的也是兔人居高临下的擂木炮石之类的工具。这个兔人部落几乎是按照一个小型堡垒的构思打造出来的,是真正的易守难攻,和曹团长的想法近乎一致。
流亡之域的普通土著显然是没有这样的见识,一路走来曹团长也见到过几个流民部落,没有一个像是这样苦心经营聚居地的,曹团长都难免对这个部落真正管事人有着几分好奇。别的不说,能够建设出这样一个小型堡垒的人,必然是受过正规军事教育的人,流亡之域的土著,似乎并没有这样的条件,而且流亡之域也没有什么军事学院,这一点所有人都知道。
因为这些原因,曹团长都觉得扣留一点人质在手上是有必要的,劫掠团不会杀害他们,但是为了不让这些家伙一回去就摆出严阵以待的阵势和劫掠团对着干,都必须要留下他们来。打了一会交道之后,曹团长也能感觉到这些兔二爷不是无知的人。要是这些兔二爷一龟缩回去就翻脸不认人,之后就不好沟通了。
比尔倒是没有太多的担心,吩咐了自己族人几句,就匆匆的赶回了村子。看比尔的模样,他似乎还颇有点兴致勃勃的,这也让曹团长有点留意。(未完待续。。)
第二十章 始料未及
劫掠团的做法无疑是典型的“先小人,后君子”,流亡之域不比帝国境内,这在出发之前,曹团长就已经强调过很多次了。哪怕厚颜无耻,表现的卑鄙一点都无所谓,毕竟劫掠团是不折不扣的外来者,想要在这里扎根壮大,那就应该无所不用其极。
不多时,比尔就带着一个高壮的男子赶了过来。那男子比起比尔要高出一大截,足足有近两米的高度。这身高比起劫掠团的悍匪来说算不得什么,但是在莱比特兔人当中就明显不一样了,兔族人的身高大多是在一米七左右,远远的,就感觉这个男子比比尔要高一个脑袋。
真正让曹团长和劫掠团的人都大吃一惊的是,等到他们走近了才发现这个看上去大概三十岁左右的壮年男人根本就不是兔人!
他不但没有兔人标志性的长耳朵,那身板也不是一般的魁梧,穿着一身亚麻布坎肩,只是露在外面的两根臂膀就如同是钢铁铸就一样结实有力,一看就知道有着颇为强悍的力量。而且他背上还斜背着一柄极为显眼的宽重大剑,那柄剑也明显不是凡品,有着弧度柔和修长的剑柄,既可以单手使用,也可以当做是双手剑,足足有着一尺来宽。虽然还没见这柄重剑出鞘,但是就按这外形来看,哪怕是粗铁武器,按斤两算也相当值钱了。这种武器在流亡之域这样贫穷的地方,几乎可以算得上是神器一般的存在。而那汉子一双粗糙的大手虎口位置也是有着厚实的茧,看来是个精通双手使剑的好手。
就连劫掠团刀客吉诺比利的左手虎口,都没有那种让人一看就难忘的粗茧,而他每天起码有半天的时间都在练习他的左手刀,是个非常勤奋的刀客。
流亡之域因为是一个百族聚居的复杂地方,所以鱼龙混杂也是可以想象的。而这里不少人口基数庞大的土著种族甚至还停留在比较原始的阶段。比如说最常见的半兽人,他们甚至连锻造工艺都不具备。最常见的武器就是巨大的木头棒子。上面要不就是绑着一块奇形石充当石斧,要不就是穿着几根锈迹斑斑的长钉子客串一下充满城乡结合部气息的狼牙棒。就连青铜武器,都是半兽人的首领或者勇者才有资格使用的武器。
流亡之域的贫穷程度从这些地方就可见一斑,其他的智慧种族像是矮人之类擅长锻造兵器的种族,那几乎是这个地方神一般的存在。只不过矮人的部落并不多,那些武大郎一样五短身材的家伙脾气也非常暴躁,性格十分倔強,大多只喜欢和同族交往,不喜欢和其他的智慧种族打交道。在流亡之域,像是矮人这种能够自己生产装备。武力值也比较高的智慧种族,几乎是没有人回去主动招惹的,算是流亡之域的几大强势族群之一。
比尔带来的这个汉子长相比较平凡,但是他那张因为常年曝晒而显得黝黑的脸膛上却透着一股粗豪的味道,一头板寸自然卷棕色头发贴在脑袋上,也有着些许彪悍的味道。用曹团长的话来说,这是劳改犯的专用头型。他的长相是属于看了一眼之后丢到人堆里面你就不容易再记得清楚的类型,但是你却会记得他眼神中透露出来的铁血悍勇的味道而铭记住他。
曹团长等人惊讶的是,这个汉子是一个人类!泛美大陆现在的头号霸者种族。一个不折不扣的人类!就算是曹团长打破了脑袋,都不会想到这个兔人部落会和人类扯上关系,更不会想到一个兽人部落里面管事的人竟然会是一个人类。
流亡之域的土著和比蒙帝国的兽人之间有着很多隔阂,这顶多只能算是隔阂而已。但是流亡之域的土著和人类之间。只能用仇视来形容。人类给流亡之域的土著居民们留下了无数惨痛的回忆,哪怕直到现在,人类依然还有不少恶徒时常在流亡之域当中乱搞,还在日复一日的加剧相互之间的矛盾。
在这里定居的兔人部落不但源自于比蒙兽人的一脉。而且也是这流亡之域的标准土著,让一个人类来领导他们,这就像是一群老鼠找了一只猫来当老大一样。怎么看都透着一抹让人难以理解的黑色幽默味道。
比蒙兽人对于人类的感情也从来都不友善,这兔人部落和这个人类壮汉之间的关系,无论是哪个比蒙兽人看到了都会觉得匪夷所思。那传递千年的仇恨就像是比蒙兽人心中的一个敏感基点,稍微触碰一下,就足以让他们高.潮迭起,失声怒吼。
比如说现在的曹团长和一大帮劫掠团的战士,他们虽然还没有怒吼出声,但是一个个的眼神都瞬间多出了一丝冷冽的味道。
更加让劫掠团战士们怒不可遏的是,这个壮汉来到他们面前之后,一双彪悍的虎眼就死死的盯住了曹团长,就如同是嗅到了猎物气味的猛兽一样。那壮汉厚实的肩头甚至都微微耸起了一点,也和猛兽准备扑杀猎物之前的架势极为神似。这种明显流露的敌意,落在劫掠团众人的眼中,就像是宣战的表态。如果不是曹团长没有什么表示,他们已经扑上去把这个二愣子乱刀捅翻在地了。
“老板,那家伙看起来很跩啊!”吉诺比利凑到曹团长身边低声说道。
自诩为劫掠团第一刀客的蛇人确实是一个比其他战友更有武者气息的人,吉诺比利曾几何时也算得上是伯纳乌王宫里面混饭吃的大内高手,自然也是能够感受到这个壮汉的不凡之处。吉诺比利甚至能够从他身上感受到一股危险的味道,可以肯定他是个罕见的高手。
那壮汉耳朵一动,显然是把吉诺比利的悄悄话听得一清二楚。他轻蔑的眼神在蛇人脸上一闪而过就是他的表态,仿佛在说蛇人还没资格对他评头论足。
这个家伙竟然嚣张如斯,顿时又让劫掠团的一大帮悍匪觉得看他更不顺眼了。
曹团长也感觉得出这个壮汉的不凡,自从他出现之后,曹团长就能够感受得到他体内雄浑的元素力量律动。那是人类高阶武士的斗气波动,曹团长之前遇见过最高等级的斗气使用者,不过就是六阶剑行者的死鬼多兰骑士而已。而这个壮汉体内的斗气波动不知道要比多兰强多少倍。如果说多兰给曹团长的感觉就是一只老鼠的话,那这个壮汉给他的感觉就是一只老虎。
老鼠没有什么危险性,而老虎就不一样了。能够让曹团长感觉到危险的,这个人类壮汉还是第一人。从这点出发的话,他那嚣张的架势还是有所依仗的。他之所以死死地盯着曹团长,想必也是感觉到了这一大帮不速之客当中就曹团长对他有莫大的威胁。
这个家伙的斗气修为甚至超过了八阶的层次,和莱昂纳多接触过的曹团长可以肯定这一点。这样一个亚圣级别的高手确实有资格不把三百劫掠团战士看在眼里,就算他不一定干得过开启最强状态的三百劫掠团战士,但是要跑应该没有多大的问题。
“跩?我养的旺财也很跩。”曹团长也还以轻蔑的一笑,用了一句让劫掠团悍匪们哄堂大笑的话来刺激了一下那人类壮汉。
“比尔。你必须要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为什么兽人部落会和一个人类关系这么密切,你不要告诉我你去找的管事的人就是这个家伙。如果是的话,那么我只能告诉你,我现在很生气,后果超级严重。”曹团长看向了显得极为局促的比尔。
“是的,这位大人。这是我们部落最尊贵的朋友,同时他也是我和我的族人们的武技老师。请你注意你的言辞。”刚才还对劫掠团的人颇为畏惧的比尔此刻竟然也长了脾气,怡然不惧的挺胸抬头。
仿佛这个人类壮汉就是兽神一样,让比尔有了无限勇气。他甚至都敢于直面气势逼人的曹团长的眼神了。比尔确实是非常尊敬自己的老师,从比尔的眼神也可以看出他不但维护这个人类老师,而且还发自心底的尊崇他。
“哦?原来就是这个家伙指导的你们,本团长还正奇怪兔族人什么时候也能变成颇有战斗力的战士呢。”听了比尔这番话之后。曹团长的脸色倒是缓和了一些。
无论对人类的感情如何,就冲着这人类壮汉能够把比尔等人操练得这么精良的手段来看,他就是一个值得人尊重的家伙。曹团长也是一个尊重强者的人,这壮汉算是达标了。而且刚才的疑惑。似乎也有了最好的解释,这个兔人部落能够有这样的面貌,应该也是和他有必然联系。
曹团长现在好奇的是。这个精通军事而且还是超过了八阶的人类斗气高手为什么会出现在流亡之域的一个兔人部落里面。这样的高手,就算是在人类世界当中,都必然是极为抢手的强者了,凭他的本事,在人类世界任何地方都可以成为被供奉的坐上贵宾,屈身在这里,当然是奇怪无比。这很像是曹团长当初在布莱希村的时候村民们对他的那种感觉一样,一个真正有实力有能力的人,绝对不会心甘情愿的空老于山林之下。
而且这个家伙还把这个兔人的部落建设得这么牢实,甚至是这些兔人小伙的武技导师,就更让人难以理解了。人类高手帮着流亡之域的比蒙兽人建设家园,还教授他们武技,这种情况如果不是亲眼看见甚至让人难以置信。
一个有能力混得风生水起的人偏偏要窝在偏远农村吃粗茶淡饭,一般只有两种情况。要么就是他有什么难言之隐不得不躲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要么就是他有大贤隐士的风范不屑于在尘世之间行走。
无论是哪一种情况,这都值得曹团长深思。如果抛开他个人原因来看的话,那就更加不容小觑了。流亡之域是人类不该涉足的禁地,但这并不代表人类对这片广阔的大地没有**。如果这个家伙不是因为个人原因待在这里的话,那其背后的深意就很耐人寻味了!(未完待续。。)
第二十一章 一场赌斗
气氛颇有点怪异,曹团长的态度全权代表着劫掠团的态度。曹团长也没想到自己精挑细选出来的营地会有这么多蹊跷,不弄明白的话,曹团长自己甚至都不知道怎么下定论。
“你们就是比蒙帝国新近成立的劫掠团?你就是团长?”壮汉倒先一步发问了,对着曹团长扬了扬下巴。得到了曹团长肯定的答复之后,壮汉一脸讥讽的笑道:“真是没想到比蒙帝国怎么会复兴一个这样的强盗序列出来?难道比蒙的文明在这么多年之后还越发展越退后了吗?你们来这个地方不会是想要洗劫你们的兽人同胞吧?奉劝一句,这里可不是你们该来的地方,兔族人们不欢迎你们这些强盗。你要见我,我来了,答复和他们一样,你们最好是尽快离开这里。”
壮汉的嘴也如同是吃了大便一样臭,完全没有给劫掠团面子。他这种敢于横眉冷对劫掠团悍匪的勇气值得表扬,可是咄咄逼人的言辞却实实在在的在拉仇恨。在劫掠团看来,这个二愣子左边脸上写着欠操,右边脸上刻着缺肉,额头上还顶着闪闪发光的四个大字“来咬我呀”,气焰十分嚣张。
“妈的!这货重度口臭病患者打呵欠,好大的口气!竟然敢在劫掠团好汉面前耍帅装逼!你以为你是谁?”冲动易怒的艾弗森直接跳出来咆哮道。
“放开我!老子要去干掉这个蠢货!那汉子,明年的今天就是他的忌日!”韦德帅哥鼓着腮帮子也跳出来了,他和艾弗森两人向来都是穿一条裤子的。
还好巴克利眼疾手快,一手一个把这两个冲动的家伙抱在了怀里。巴胖子一脸义正言辞的教育道:“你两个傻帽耳朵里面耳屎塞满了吗?团长平时怎么教育你们的?劫掠团的人要有素质,有格调!他是素质低的愣头青二百五!你说你们怎么能跟他学,不害臊吗?”
这三个家伙一台戏也是唬得那壮汉都一愣一愣的,他估计也没有想到比蒙兽人嘴皮子还这么能翻,还这么睚眦必报。一转眼。就开始损起他来了,还损得这么有技术含量。
那些被劫掠团的好汉把武器“借”去研究的兔二爷们也和比尔一样,一听到这些悍匪都开始阴阳怪气拐弯抹角得骂他们老师,他们顿时也不满了。但这不满也就是一瞬间的事而已,当劫掠团的悍匪把背上的标枪扯下来不经意之间抵住他们胯下和排泄道末端的时候,他们含蓄的表示自己刚才有可能是出现了幻听。
见到这些兔二爷被胁迫,壮汉的一对浓眉也竖了起来,一脸不满的横加指责。在他嘴里,劫掠团的人顿时变成了没有素质,连自己同胞头不放过的冷血屠夫。
曹团长也是有点哭笑不得。这壮汉还真是猪鼻子插葱装起象来了。劫掠团的人好歹也是兽人,比他更像是这些兔族人的同胞。这货倒不知道什么叫做廉耻,搞得劫掠团是要来奸淫掳掠兽人同胞,而他才像是救世主一样,情况完全搞反了。
“我说你这汉子也有意思,我们过来是和兽人同胞谈合作,看看能不能相互依靠,你一人类来这里凑什么热闹?跟本团长这么说话,你又算什么东西?就冲着你刚才侮辱劫掠团的那些话。老子就可以把你就地正法以儆效尤了!”曹团长也忍不住冷冷一笑。
“他妈的!来就来,你以为我会怕你?有种先放人,我倒是要看看你这劫掠团长有什么本事,咱们手底下见真章!”壮汉屹然不惧。
“好。别说本团长不给你机会。咱俩来场赌斗,只要你胜过本团长一招半式,老子立马放人带队就走,没二话。要是你输了。乖乖的开门把劫掠团的好汉请进去,怎么样?”曹团长扭脖子拧腰的便开始热身了,噼里啪啦的骨节响动声也连成了一片。
乖巧的小秘书已经帮老板脱下了宽大的祭司袍。直接把老板那带着狰狞可怖伤疤的劲爆**释放了出来。壮汉的眉头隐隐跳了跳,曹团长虽然是穿着一身祭司袍准备给自己增加点形象分的,但是壮汉也不是一般人,早就看出了这个大背头团长是个练家子。见到他这狂野的一面,只能印证壮汉眼光不错,他也仅仅只是有点吃惊而已。
壮汉略微思索了一下,便是点了点头,算是应承了这场赌斗。在他看来,这场赌斗同样没有不接受的理由。一大群兔二爷都还扣在劫掠团的手上,天知道这些悍匪会不会搞出什么血腥事件,壮汉和这些朝夕相处的兔人小伙子还是很有感情的。除此之外,他对自己的武力也相当自信,所有有真本事的人都有这样的自信。曹团长既然是比蒙帝国的,那么充其量就是一个高阶兽人武士而已,而且还不是兽人强力主战种族的成员,更像是一个人类。
高阶兽人武士的本事,只要是对兽人有所了解的人都知道。无外乎就是自主狂化而已,能够借助祭司神曲催动进入二度狂化,顶天了也就相当于七阶的斗气修炼者而已。就算是那些基础战斗力锻炼得极为出色的强大神殿骑士在二度狂化之下也一般不可能达到八阶亚圣的层次,而曹团长显然也不像是神殿骑士,那自然不可能是这壮汉的对手。
“猛.男?冈萨雷斯?曹,记住这个名字,以为你即将被这个名字的主人揍得满地找牙。本团长不打无名之辈,传出去了丢人。你姓甚名谁,来自何方?到这里又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目的,先一一说来。”曹团长不动声色的叫嚣着,跳动着灵活的步伐,也玩出了一套漂亮的组合拳,打得虎虎生风,帅气逼人。
赌斗肯定是要斗上一场的,但是搞清楚这个壮汉的身份来历也是曹团长的一大目的,如果不是这样,曹团长才懒得和这家伙扯这么多。
劫掠团的悍匪们或是吹起口哨,或是擂动自己的胸肌呐喊,疯狂的为老板加油助威。劫掠团内部经常搞各种联赛,而老板是最大的一个异数。无论是摔角还是拳击甚至是搏击。老板都是公认的第一高手,不但早就囊括了所有项目的金腰带,而且还是所有重量级别的金腰带。到现在,他已经没有资格参赛了,不然就没得玩,也没法赌,只能充当特邀评委。当这个劫掠团大杀器收拾这个看上去还比较厉害的人类二愣子的时候,那自然就变得非常精彩了。
今天老板看样子要玩的是自由搏击,六大散人已经开始开设盘口让大家伙下注了。本着规则,曹老板爆冷憾负的选择还是有的。赔率超高,一赔一万。但是劫掠团没有人去赌这个冷门,绝大多数人都是把手里的金币压到了老板一个回合,也就是十分钟之内“克欧”对手。压其他选项的,只有一个。压老板靠点数胜出的,没有。
只有早已经输得囊中羞涩的韦德帅哥,才压的那人类壮汉能够挺过一个回合。韦德现在连斗地主都没赌本上桌子了,只能希望巨大的赔率能够玩个咸鱼翻身了。韦德是把自己所有制式装备都给作价压了上去,虽然这种行为很可能会招来老板的思想教育。但是韦德觉得自己没有选择了。实在不行,就学学巴克利那货的垃圾牌品,输不起就跑,韦德对自己的速度还是很有自信的。起码比巴胖子腿脚利索得多。
韦德手上都捏了一把冷汗了,劫掠团内部关于老板的盘口早就没人开了,老板从来不放水的,基本上不会超过一个回合。今天是因为对手比较陌生。才开了这个盘口,本来大家都觉得是开不下去的,因为全都是押的同一个选项。正是因为韦德的铤而走险,才让这盘赌局有可能继续下去。
“克欧”是拳击场上的一个专有名词,用强力而迅猛的招式一击将对手放倒使其失去再战能力,只有这种形势,才能叫做“克欧”,这样的场面也是最令人热血沸腾的桥段。与老板在擂台上交手过的好汉,无一没有被老板“克欧”过。
“塞尔提克帝国人,保罗?皮尔斯。”那壮汉在这个问题上犹豫了片刻,最后还是大大方方的报上了大名。顿了一顿,又接着道:“至于我为什么在这里,你有本事胜过我再说!”
曹团长挑了挑眉头,没想到这家伙来头还真不小,竟然是人类世界两大霸主帝国之一的赛尔提克人。这个名字曹团长好想在哪里见过,但是仔细想却又半天都没想到究竟是在哪里见过,应该不是什么大人物。但是这也已经让曹团长有了足够的理由要踢踢这个家伙的屁股,让他老老实实把一切都交代清楚。
曹团长身上有着谁要玩命就奉陪到底的死磕态度和偶尔耍坏的痞子气质,以及全能的身手、十八般武艺、耍诈欺骗。所以曹团长非常有信心把这个刚才卖弄的家伙胖揍一顿,教他一个人生哲理,装逼也是要分人的。
在曹团长勾着手指的挑衅和示意下,皮尔斯轻轻推开了比尔,昂首阔步的就走了出来。无论在泛美大陆的哪个角落,一个修为达到了八阶的亚圣层次高手,都可以说是站在泛美大陆金字塔顶端的巅峰强者。
皮尔斯又何尝不是抱着把曹团长揍得满地爬的想法?如果曹团长能够和皮尔斯一较高下的话,也不至于混得来带劫掠团这样臭名远扬的队伍了。皮尔斯心里跟明镜一样,比蒙帝国佩德罗陛下知人善用的名声可以说是泛大陆皆有所闻,不至于会做出这种不合理的安排。
皮尔斯流落到这流亡之域那是逼于无奈,可以理解。他觉得这个大背头怎么看都不可能和曾经的自己相提并论。皮尔斯也是天生的赛尔提克人,血管中流淌着被无数人称道的绿色血液,有着近乎于偏执的好勇斗狠,对血腥和战斗有着本能的反应。
自从来到这里之后,皮尔斯还没有像今天这样蠢蠢欲动想要打上一场的冲动,他只能希望这个大背头能够给力一点,好歹让他也过过瘾。
小秘书敲响了一口小铜钟,宣告了战斗开始。几乎是在同一时间,两道吼声就一起炸响,曹团长和皮尔斯两人的身影几乎是在瞬间就化为了一丝残影,狠狠的撞到了一起!(未完待续。。)
第二十二章 黑曜斗气
皮尔斯的强劲超乎了劫掠团所有人的预期,他在战斗方面的反应竟然能够和老板分庭抗礼,这种情况还是劫掠团的人第一次见到。
曹团长还是一如既往的风格,以自己迅疾的速度和恐怖的爆发力拉开了单挑的序幕。他强悍的身体素质和灵活多变的身法在来到这个世界后还未尝一败,有着圣比蒙过继的怪力,曹团长从来都认为没有任何人能够在近身搏斗上让自己吃瘪。
但是曹团长也不得不承认,皮尔斯这个对手也是他到目前为止遇见的最强劲的一个家伙,超过了之前任何一个对手。皮尔斯一动手,那反应就不是曹团长之前的对手能够比拟的,无论是多兰骑士,还是骄傲的海因策,甚至于超阶魔兽双足飞龙,遇上了这壮汉估计都只能哭。
一开始,曹团长借助着灵活的步伐就开始试探了起来。强悍的爆发力之下,曹团长的每一个滑步都能够画出一个闪电般的弯折,出现在皮尔斯的侧面就是连串的直拳勾拳猛攻。皮尔斯要拉开距离,就是冲刺步接上梦幻一般的强袭连续组合拳。
曹团长的招式无疑是非常新奇而且独特的,一上来就让皮尔斯都吃了个暗亏,连续被曹团长在胸腹之间狂殴了几记。就算是皮尔斯身板不是一般的结实,也同样被揍得有点上气不接下气了。他没想到曹团长速度这么快不说,还这么灵活,甚至力量也是大到了丧心病狂的程度。皮尔斯感觉自己不是在和一个人单挑,更像是在和一头力大无穷的魔兽战斗。
就算是比蒙神殿的那些强力神殿骑士都绝对不可能比这个混蛋的拳头更重!皮尔斯疼得龇牙咧嘴的,如果不是他本来就皮实,就这开头的一连串猛击就可以让他躺下了。皮尔斯的拳路是大开大合的狂猛型套路,但是却硬生生的被更加狂猛的曹团长给压了一头。
想要拉开距离,曹团长却像是一块粘性十足的牛皮糖一样。贴着他形影不离。皮尔斯退他就进,皮尔斯进他就退,仗着速度和灵活性的优势,皮尔斯拳头连他的油皮都没蹭破一块,倒是被他连续不断的各种冲拳直拳勾拳甚至寸拳得手。
曹团长是抱定了主意好狠狠的痛揍皮尔斯一顿,但是他和皮尔斯一样,越打越是有点心惊。一开始曹团长还没有怎么发力,但是皮尔斯的抗击打能力也绝对不比曾经的双足飞龙逊色,这让曹团长都吓了一跳。每一拳,曹团长的力量都会大一分。打到现在,曹团长都已经用上的自己七成力,而皮尔斯除了时不时脸皮痛得直抽抽之外,竟然连叫都没叫一声。这货简直就是顶级的沙包,换成劫掠团的人,早就被揍得骨折了!
劫掠团的人也看得一阵目瞪口呆,接着就有不少人在不满的发牢骚了。他们很多人甚至认为老板是在放水,不然的话皮尔斯怎么可能挨了这么多下都还不躺下?五大散人冷着脸把韦德围在了中间,他们同样都身为评委裁判。有着彻查一切猫腻的责任,他们怀疑韦德很可能是私下和老板串通。而韦德已经有点激动得说不出话了,他问心无愧,皮尔斯这匹黑马的表现简直就是超乎了他的想象。看来撑过一个回合都不是梦想了!
皮尔斯现在是叫花子打伞——苦撑。他已经被揍得快要背过气去了,如果不是牙关咬得紧,他早就被揍得痛叫连连了。天知道皮尔斯已经有多长时间没有感觉到痛了,今天算是一次性全来了。刚刚摸到了对手一点脚步上的韵律。谁知道曹团长立马又换了顺逆变幻莫定的环绕步,不知道他怎么就扭到身后然后一脚踹在皮尔斯的屁股上了。
皮尔斯自问也是对各种武技都有着一定的了解和涉猎,像是这种被人一来就劈头盖脸揍得有点分不清东南西北的时候还是第一次。属于完全进入了别人的战斗节奏被牵着鼻子走,当然该他挨揍。
忍无可忍的皮尔斯终于爆发了,随着他一声怒吼,一道黑色的光晕陡然之间从他的身体内部闪耀而起。曹团长刚才又加了一份力道,恰好在这一时间轰在了皮尔斯的肋间,两道人影都是腾腾腾的弹开了几步!
“黑曜斗气!我的天!老师竟然被逼得用出了黑曜斗气!”一群被劫掠团悍匪围在中间的兔二爷顿时一阵窃窃私语。感受到了那些悍匪飘过来想要杀人的凶悍目光,他们顿时又老实了不少,嘴上不说话了,但是他们的眼神还是充满了说不出的惊讶。
黑曜斗气,这是皮尔斯压箱底的本事了。如果是换作以往,皮尔斯绝对不会想到这个世界上有人能够赤手空拳的把自己逼得用出这看家法宝才喘过一口气来。直到现在才放出自己的斗气,皮尔斯完全都是在赌一口气,他很不愿意承认这个事实。
可惜这里不是人类世界,旁观者也根本就不知道皮尔斯的黑曜斗气曾经是多么显赫的存在。皮尔斯觉得自己嘴里莫名其妙的涌起了一分苦涩的味道,什么时候自己的黑曜斗气都跟自己这个主人一样沦落到了这种地步,用来跟人斗殴了。
顾名思义,黑曜斗气一旦实质化了,其硬度甚至能够和硬度在泛美大陆都排得上号的黑曜石相提并论。只要斗气修炼达到了第七阶,就能够拥有斗气实质化的能力,这是人类斗气高手的一个让人惊叹的本事,皮尔斯早就已经融会贯通了。究其本质的话,黑曜斗气是土属性斗气,只是比一般的土属性斗气要强出几个档次。土属性斗气当中比较高层次的就是石属性斗气,而黑曜斗气是石属性斗气当中的顶尖存在。
这种层次的斗气,根本就不是一般的武者能够有幸修炼到的。流传在人类世界普通武者之间的,大多数都是一些品级比较低的斗气。像是黑曜斗气这种高层次的猛货,只有人类世界当中顶级的势力才可能拥有的。如果是有识货的人,只从这种斗气就能够联想到皮尔斯曾经的身份必然是非常恐怖的。
也不排除一些斗气修炼的超级天才能够修炼低等斗气还修炼到极高的层次,甚至悟出力量的本质从而跻身为极道高手。但是那种惊艳绝伦的天才毕竟还是少数,所以修炼的斗气品级,从很大程度上来说意义是非同凡响的。从起点上来说。修炼黑曜斗气的皮尔斯就比那些修炼一般斗气的武者高出了不少。
土属性斗气的修炼者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劳力好,能挨打。修炼土属性当中顶级黑曜斗气的皮尔斯自然也有着这样的特点,而且皮尔斯比那些普通土属性斗气修炼者还要有劳力,更能挨打。一般土属性斗气修炼者的短板,速度方面,黑曜斗气也有着良好的特性。能够在提升自己身体素质和力量的同时还能够保留极好的灵活性和速度,已经是非常不容易了,而黑曜斗气修炼到七阶以上,能够返璞归真,圆转如意。
兔二爷们惊讶连天。皮尔斯本人却苦不堪言。以往动用黑曜斗气的时候,他都是志得意满的,今天却只能感受到满满的挫败感。兔二爷们也只见识过一次皮尔斯的黑曜斗气而已,而那一次,是兔人部落被七百多个身强体壮的强大半兽人强盗团猛攻的时候。仗着黑曜斗气,皮尔斯杀入半兽人的重镇击毙了强盗头子解了围,和今天被逼用出来显然是不同的。
有着那样骄人的战绩,皮尔斯的黑曜斗气自然让兔二爷们印象深刻。皮尔斯就是这个兔人部落所有人心中战无不胜的守护神一样的形象,所以他在兔二爷们心里的地位才会那么高。皮尔斯在这个兔人部落有这么高的声望。那也是货真价实用命拼出来的。
皮尔斯甩动着自己左边臂膀,被轰中软肋,让他半边身子都是一阵痉挛,皮尔斯真怀疑自己要是慢上一拍。会不会被那大背头硬生生的轰得背过气去。实在是太恐怖了!皮尔斯从来没想过比蒙兽人当中会有彪悍到了这种程度的家伙。
曹团长感受也并没有好到什么地方去,这一拳让曹团长也感受到了久违的疼痛感,就如同是轰在了钢铁城墙上一样。捏动着自己的拳头,曹团长也感觉有点麻痹。
天下高手何其之多!曹团长忍不住心生感慨。之前曹团长也挺闷骚的,他甚至不止一次的觉得自己得到了圣比蒙传承之后有了天下无双的暴力。再加上自己一身苦练的本事,似乎普天之下都大可去得。如今看来。这种坐井观天的井底之蛙心态充满了可笑。
一个亚圣级别的斗气高手就有着这么恐怖的战斗力,曹团长也很难想象九阶的圣阶强者会有多么难缠。如果不是仗着自己的套路和招式便宜,曹团长也知道自己未必能够一上来就把皮尔斯给打蒙。他要是早用出这什么黑曜斗气,曹团长也不可能连续殴打他那么久。在曹团长看来,皮尔斯应该骄傲而不是这么沮丧,能够在这种攻击强度下被痛殴这么久还没失去战斗力,这都不能说皮尔斯牛逼了,该说他龙逼!
“当当当……”这个时候,一丝不苟的小秘书也再度敲响了铜钟,宣告了两人第一回合的交锋结束。两人之间的交锋虽然如同疾风骤雨看得旁人目眩神迷,但却已经足足过了十分钟之久,只能说难以想象。
“妈的!给你机会歇口气。”曹团长恨恨的吐了口唾沫,一脸不爽的回到了本阵。
体贴的罗韩小秘书找出了一条湿毛巾,给老板细细的擦拭着头山和身上的汗水。六大散人也纷纷冲过来又是帮老板按摩四肢又是帮老板放松筋骨,点烟倒酒,做得相当的到位。
反观之下,皮尔斯就没那么好运了。他确实需要缓一口气,曹团长给他这个机会他还感觉有点不可思议。但是看看曹团长的待遇再看看自己身边愣头愣脑不知道该做什么的比尔,皮尔斯觉得人比人真的会气死人。
韦德帅哥是最积极的,他又是兴奋又是郁闷,内心是标准的冰火两重天。兴奋的是他这次赌冷门赚大发了,郁闷的是皮尔斯竟然真的能够撑过一个回合。相比起来,韦德甚至希望自己赌输了脚底抹油躲过风头,这样起码老板在他们心中至高无上的形象没有丝毫的改变。现在看来,老板虽然还是彪悍,但显然这世界上的好汉也不少。
“老板,你今天一定是状态不好!来,狠狠的抽一口雪茄,保准第二回合一上去就摆平他!”巴克利捏着一根点燃的雪茄让老板深吸了一口。
“来,老板,闷了这碗‘毛台’找回状态,我相信你能打得他五官变形!”艾弗森也在献殷勤。
“你们没眼水,那货也就皮实而已,没看见他刚才一直在挨打吗?”罗德曼一脸淡定自若。按照点数算,老板已经甩了皮尔斯几条街了。
“对,就是老板没有全力施为而已。等会给他来上点狠的,什么撩阴脚、猴子偷桃、海底捞毛都给用上,我保准他撑不过一分钟!”加内特也一脸愤然。
“老板,你的黄金右脚和黄金左脚已经饥渴难耐了!”正在帮曹团长按摩小腿的吉诺比利一脸的痴迷,老板一双腿上的功夫才是最让人记忆犹新的。
当然不用他们多说,曹团长自己也是在心里发狠,等会一上去就拿出压箱底的本事来,让皮尔斯这家伙知道为什么花儿会这么红!
组合拳只是曹团长的一项本事而已,曹团长还有神鬼莫测的腿功,还有丧心病狂的各种擒拿手,关节技……没理由在速度和灵活占优的情况下还制不住对手的道理。
皮尔斯缓过了一口气,也已经再度站到了场中,对着曹团长挑衅的勾了勾手指。看得出来,他对刚才自己的状态也很不满意,已经按捺不住要扳回一城了。
第二回合的龙争虎斗,正式开始!(未完待续。。)
第二十三章 诡异身份
两人都不甘心第一回合那看似各有千秋平分秋色的结果,第二个回合自然从一开始就已经充满了浓烈的火药味,两人的眼中都有着火光在跳动。
仿佛也是已经打得兴起了,皮尔斯也脱掉了自己的上衣,露出了一身如同黑曜石雕塑一般的结实肌肉。这一身肌肉可真够彪悍的,就连劫掠团的好汉们都不吝啬的给了他一阵口哨声表示赞赏。皮尔斯的身上甚至还有着一道道黑色的光晕在流转不停,看样子这第二回合一开始,他就已经准备全力施为了。
更让一大帮劫掠团战士有点惊讶的是皮尔斯裸露的上身之上也有着触目惊心的伤疤,老板前身的那些狰狞伤疤从来都是劫掠团战士们心中一副难以忘怀的图案。他的背后却是光滑得连一点瑕疵都没有,这是老板从不背对敌人逃跑的最好写照。
而皮尔斯身上的伤疤也可以说是颇具特色,足足有着十一道,都是清一色超过了一寸长度的伤疤,看形状应该是剑创。而这还不是最让人惊讶的,在皮尔斯活动筋骨的时候,众人都发现了,皮尔斯厚实的背部肌肉上也同样有着十一道这样的伤疤!
前胸后背上的伤疤位置对应,模样也近乎一致,也就是说皮尔斯这家伙曾经被人捅了对穿的十一剑!如果不是被捅对穿,那不可能留下这么恐怖的贯通伤。而他被刺的位置全是胸腹之间这种人体的要害,只是想一下就知道多么吓人了。
那可是在要害位置被开了二十二个血洞,这样的伤势,哪怕是生命力顽强的魔兽都会流血过多而死,而皮尔斯现在还生龙活虎的,就可以想象这个家伙的生命力有多顽强了,甚至只能用奇迹来形容。冥神哈迪斯都抱住了他,他愣是挣脱了开来。
这样顽强的人值得劫掠团的人肃然起敬。同样也让劫掠团的人有种臭味相投的感觉,因为这些伤痕也足以说明这皮尔斯也是一个亡命徒。
第二回合的较量一上来就是白热化的激战,曹团长和皮尔斯都是一上来就拿出了压箱底的本事。曹团长满足了众多劫掠团战士的愿望,一上来就是自己最擅长的踢打技,只不过是威力削弱版的,因为没有对皮尔斯用撩阴脚和断子绝孙腿之类的阴招,所以杀伤力在劫掠团悍匪的眼中只能算是削弱版。
两人的战圈可以看到的是曹团长的身影漫天飞舞,时而在左时而在右,时而从天而降时而拔地而起。可以说在曹团长的一双腿下,没有任何死角。曹团长平时确实比较喜欢练腿。这不仅仅是因为曹团长觉得自己手上功夫已经很到位了,更是因为曹团长知道腿部的力量是要强过手臂的。无论是腿部的肌肉还是筋骨,都要比手臂更加的结实。
因为这样的条件,所以曹团长的一双腿更加能够发挥自己的一身怪力。只要用好了,绝对是标标准准的大杀器,事实也确实是这样的。那些个兔二爷已经看得陷入了痴呆状态,他们绝对没有想到这个劫掠团里面最厉害的会是这个大背头团长。毕竟劫掠团的雄性牲口当中,曹团长是最矮也最细的一个。
而皮尔斯从一开始就没有像先前那样鲁莽,而是异常的沉着镇定。他像是一座能够灵活移动的铁塔。见招拆招。躲不过去的就调整自己结实的部位去硬抗,看上去要比第一个回合好得多。
因为没有被曹团长的节奏带走,所以皮尔斯这个回合发挥得非常出色,劫掠团的人甚至都在有意识的观摩皮尔斯的诸多动作。老板的腿法不是那么好学的。这个他们谁都知道,而皮尔斯的动作则让他们嗅出了可学性。
皮尔斯和刚才疲于奔命的挨打截然不同,他甚至表现出了一个武技高手应有的战斗节奏。时而来一个灵活的后撤步,时而还会做出诸多逼真的假动作。他的假动作可以说是一绝。有几次甚至把曹团长都给骗了。他挨上一脚的时候会让人感觉他像是扛不住了,结果这货扭腰转身忽然之间便是变出来一记反攻!在速度和灵活性明显比曹团长弱了一筹的情况下,他就用这种变幻莫测的万花筒般的虚虚实实的招式和曹团长展开了激烈的对攻。可圈可点。
第二回合时间过半,曹团长的耐心也快要被消磨一空了。瞅准了时机,曹团长一改打法,不再飘忽不定的四处甩腿,而是如同滑溜的泥鳅一样朝着皮尔斯缠了过去。熟悉曹团长本事的人都知道,他这是要准备用出那些柔术的关节锁定技了。
这同样是皮尔斯难以适应的贴身格斗技巧,他的表现也让劫掠团的人再一次叹为观止。哪怕是他第一次面对上老板的这些刁钻招式,也以他同样精妙的技巧挣扎了好一会。皮尔斯黑曜斗气以及多年磨练出来的战斗技巧,都发挥到了极致。
挣脱了曹团长的一次飞身十字固,和一次空中翻转十字固,无论是力量还是嗅觉都生猛到了极点。连曹团长一次好不容易设套布置出来的木村锁也被皮尔斯在成形的那一瞬间挣脱了,他的经验丰富到了一个难以想象的程度。
皮尔斯的难缠把曹团长也逼得拿出了压箱底的本事,灵活多变的擒拿手一次又一次的把皮尔斯给擒住,然后夹臂过肩摔、夹颈摔、强力摔……
嘭嘭嘭的闷响不绝于耳,砸得泥土地面上都多出了几个人形的大坑。画面残暴得让劫掠团的战士都感慨万千,就算是钢筋铁骨,再这种摔法之下都要变形了,真亏了皮尔斯还能一次次的爬起来摇摇脑袋又上。第二回合早该结束了,但是罗韩也被那激烈劲爆的战斗吸引得全神贯注,忘记了敲响小铜钟。这个时候,也没有人再去关心这个问题了。
皮尔斯确实也只是血肉之躯,被这一通狠摔狠砸之后,就算身体还扛得住,但是脑子也被砸得有点昏昏沉沉了。支撑他站起来的,完全是一股不甘屈服的战意。
最后同样气喘吁吁的曹团长来了一套极为帅气的穿行。猫着腰如同闪电一样冲过去,抱住皮尔斯的腰一转就到了他的背后,接着就是一声咆哮连同一记势大力沉彪悍到了极致的后翻投,皮尔斯整个人如同是虾米一样弯曲着被砸到了土里足有一寸的深度!
这几乎是后脑勺着地,围观的人都是心里一紧,仿佛能够感同身受一样。皮尔斯这次没那么轻松的清醒了,曹团长也裹了上去,强悍的裸绞架设了出来。
皮尔斯的黑曜斗气全力爆发之下,比起曹团长还没能完全开发完的圣比蒙之力也有一段不小的距离,在这种纯粹力量之间的竞争中再没有丝毫可以取巧的地方了。这个顽强的赛尔提克人终于败下阵来了。被曹团长勒得脸上一片血红,眼珠子都几乎要凸出来了。
最后曹团长松手了,他还没有把皮尔斯给勒死的想法,虽然对皮尔斯出现在这个地方感到十分不解,但毕竟双方没有生死仇怨。这只是一场意气之争,不是生死搏斗。彪悍的曹团长让劫掠团的战士怒吼连连,而皮尔斯也赢得了所有人的掌声。
伟大的对决,一定都会有一个伟大的对手,这样才能被人所铭记。而皮尔斯今天扮演的就是这个伟大的对手。这个如同钢浇铁铸的汉子和他那如同小强一般打不死的旺盛生命力才谱写出了这样一场伟大的对决。赛尔提克人的顽强,在他身上有着完美的体现。
“妈的!真是一身好筋骨,这么打都还爬得起来。”曹团长点上了一根雪茄,都难免有了惺惺相惜的心思。哪怕皮尔斯是个人类。他的表现也很符合曹团长的审美观。
“我不是很擅长拳脚功夫……”结果皮尔斯一句话顿时让所有人都翻了翻白眼。
这他妈还叫不擅长拳脚功夫?能够和曹团长打到这个份上,在劫掠团的人看来,皮尔斯甚至都可以在他的墓志铭上大书特书了。这货典型就是不想认输,脸皮还真不是一般的厚。
“我是一个剑客。一身修为都在这剑上面……”皮尔斯确实表现出了他的厚脸皮,一把抓起了自己那把宽重的大剑。
一声龙吟剑出鞘,果然是一把好剑。一尺宽的剑身。剑脊足有手掌厚,还是以巴克利手掌作为参照物。这是一把超级重剑,只是一看就知道其分量异常惊人,剑身上隐隐有着塞尔提克帝国标志性的三叶草的隐纹,密密麻麻的遍布整个宽大的剑身,一看就知道其锻造工艺达到了一个让人发指的高深层次。
而且剑身的材质是泛绿色的金属,很像是塞尔提克帝国非常出名的珍贵金属,绿幻银。这把剑也是秉承着重剑无锋这样的思路,没有开锋,也没有血槽。用专业眼光去分析,它用来砸人比用来捅人更合适。
皮尔斯确实是个剑客,也确实是个贱客。劫掠团的人都是这么认为,这时候还想要再来一场扳回一城,多少有了点给脸不要脸的味道了。刚才曹团长的裸绞要勒死他,就跟要捏死一只蚂蚁一样简单。
不过,拔剑在手的皮尔斯的确有了几分和刚才不一样的味道,甚至有点得道高人韵味。用通晓斯里兰卡旧事的一些劫掠团战士的眼光来评判,皮尔斯这卖相都有资格自称为皮真人了,完全可以和当初曹团长精心打造出来的“孤独的求败者”波真人一较长短。
唯一有区别的就是就他们雅号的开头一个字的差别,波和皮。波真人掺了点水分,而皮真人却是没有水分的。
通过这把剑,曹团长总算是看到了这皮尔斯诡异身份的冰山一角。能够在武器和装备上用上三叶草隐纹的,就算是在塞尔提克帝国当中,也只有军人才有这样的资格,曹团长顿时觉得自己的担心的确是有必要的。
至于绿幻银,那可是超级值钱的珍稀魔法金属,不是一般的钢铁可以比拟的,属于赛尔提克的特产金属。雷克斯帝国也有这样标志性的特产珍稀魔法金属,是透着紫色的紫昙金。
这两大人类帝国都有着其代表性的绝对王牌,赛尔提克帝国的绿甲雄师,雷克斯帝国的紫金军团。他们的军团大名,就是来自于这两种特产金属,有资格用这种珍稀金属来打造武器防具的,只能是这两个军团出身的人!(未完待续。。)
第二十四章 泥螺幽地
皮尔斯已经说了自己是赛尔提克人,从他的行头上来看,他的确没有说谎。而且他还不是一个普通的赛尔提克人,极有可能是赛尔提克赫赫有名的绿甲雄师当中的高层人物啊!
为什么会是高层?一个八阶的亚圣高手,难道会是绿甲雄师的伙夫吗?泛美大陆哪个军队能这么叼?而且就皮尔斯这把剑,少说也有几百斤的重量,研究过大陆那些王牌劲旅的曹团长也不是没有知识底蕴的人。
哪怕就是绿甲雄师的成员,也不是每个人都穿着清一色绿幻银打造的全身重甲。之所以绿幻银是“珍稀”的魔法金属,就是因为其产量并不高。耗费这么多绿幻银锻造出这样一把重剑,也绝不可能是给大头伙夫用来切肉的。在军队当中,使用的武器属于什么层次,几乎也就是标志着这个人的身份高低。在泛美大陆,这个道理放之四海而皆准。
皮尔斯的身份越来越让曹团长好奇了,不过曹团长表面上却是不动声色。如果真的有不同寻常的情况,也不应该现在就表现出来,万一打草惊蛇了怎么办?虽然年纪不大,但是曹团长学东西却挺快,深知放长线才能钓大鱼。
“就算是刀剑相见,你也打不过我的。”曹团长摇了摇头,云淡风气的一笑,颇有种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高手风范。
“那可未必。”皮尔斯厚着脸皮,一脸的笃定。文无第一,武无第二。曹团长虽然赢得光明正大,但是皮尔斯却输得并不甘心。他甚至无视了劫掠团众人的目光,有种要一条路走到黑的架势。
“你个傻鸟,难道没看见老子刚才穿的是祭司袍吗?你的造诣在剑上面,但是老子的造诣可是在神曲上面!有哪个祭司不是把神曲当压箱底的本事?刚才没用那是给你留点面子。你有斗气显摆难道老子不能用神曲搞定你?老子要是用神曲虐你,你早跪在地上找牙了。”曹团长翻了翻白眼。
在皮尔斯看来。这大背头还真不要脸。这货怎么看都像是一个暴力分子而不是一个祭司,而且皮尔斯也认得出那是一件游历祭司袍。游历祭司能放什么神曲?难道靠祝福光环虐人?皮尔斯甚至感觉不到曹团长体内有元素力量的波动。而且哪个祭司敢在一个八阶剑宗面前吟唱神曲?一句歌词没唱完就足够捅他几十剑了。
皮尔斯一脸鄙夷摆明了不相信,但是碍于自己已经输了一场,也不好公然叫嚣。皮尔斯敢这么表态,也是看刚才曹团长打到那个份上都没有用出自主狂化才有勇气的,皮尔斯觉得曹团长应该是没掌握这项技能。
曹团长也懒得解释,直接对着六大散人使了个眼色。六大散人会意的点了点头,不多时,穿着黄马褂的旺财就被巴克利揪着顶花皮丢到了一边的空地上。刚才旺财在老板和人对决的时候都窝在货车上睡觉,没有起来加油助威。所以现在报应来了。它很荣幸的要成为曹团长的神曲实验体了。
“这是双足飞龙?”皮尔斯看到被摘掉了顶戴花翎的旺财,有点不敢置信的问道。
皮尔斯倒是很有眼力,在得到了肯定的答复之后,他差点没咬到自己舌头。皮尔斯有点后悔自己的倔强了,这个劫掠团哪里是能够用常理去揣度的?连超阶魔兽都被这些家伙当狗一样的养,真心不知道还有什么是他们做不出来的。
更让皮尔斯吃惊的还在后面,曹团长雪茄都没离开嘴巴,挥着手唰唰唰就是几道神曲光环刷到了旺财身上。旺财顿时装死倒在了地上,哄大家伙高兴了一把。旺财全身上下都闪动着五颜六色的光晕。而皮尔斯的剑也直接滑落到了地上。
瞬默发神曲!这个大背头还真是个神曲造诣恐怖到了这种程度的超级祭司?皮尔斯震惊了,他顿时觉得曹团长没有吹牛了,曹团长放神曲完全不需要丝毫缓冲时间。而且皮尔斯也是识货之人,可以轻易的判断出曹团长甚至能够放出六阶荣耀祭司的神曲。瞬默发如此多神曲的祭司。皮尔斯还是头一次听说,他看着曹团长的眼神都已经变了。
“老子要是把这些负面神曲给你爽一把都够你喝一壶了,还跟我嘴硬?难道老子不会狂化吗?老子要是二度狂化,你只能哭!”曹团长一脸冷笑的盯着皮尔斯。像是教育小孩一样道:“想清楚再告诉我,还来吗?”
这次,皮尔斯默然的摇了摇头。彻底死心了。和正常人有法打,和这种变.态猛人却是没办法打的。能够把武技和元素力量都修炼到皮尔斯看不出来的程度,皮尔斯只能说这大背头确确实实超过自己太多了,不然不可能像谜一样,几乎无法去猜测。
能剩下的,也只有喟然长叹。对方还没有狂化就已经生猛得不像样了,若真是进入狂化状态那还得了?这样的情况,想不服都不行。
曹团长还真没吹牛,他没领悟自主狂化是事实,但是他有独领的兽血狂化。神曲狂化加兽血狂化,那可是八倍增幅,比起自主狂化加神曲狂化的六倍增幅都还要更加狂野。那才是曹团长真正压箱底的究极形态,用神挡杀神佛挡杀佛来形容都不为过。只需要一拳就可以把皮尔斯轰飞,完全以压倒性的力量让皮尔斯泪如雨下。
皮尔斯觉得今天的经过太离奇了,他一开始也不觉得这个大背头会是比蒙帝国的大角色,而偏偏大背头却强得离谱。个人武力可以勇冠三军,神曲造诣可以燃烧万众,这样的人真是吃饱了撑的,在比蒙帝国哪里不能混得风生水起,跑来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干什么劫掠团啊?皮尔斯觉得父神在跟自己开玩笑。
愿赌就的服输,皮尔斯没有多话,亲自带队把劫掠团的人请进了村子。这不是皮尔斯不关心这个兔人部落,而是他很明白现实的情况。为什么皮尔斯接受了曹团长的赌斗?不但是因为皮尔斯对自己的实力有自信,同样也是在从侧面上考察这股悍匪的实力。
劫掠团的成员们皮尔斯已经见到了,一个个装备精良还全都是比蒙强力主战种族的成员。这样的队伍,哪怕只有三百多人。其战斗力也不是流亡之域一般的流寇组织可以媲美的。如果单纯只是这三百劫掠团悍匪,依靠近一年时间打造出来的堡垒,皮尔斯也有信心能够把这三百悍匪给击退。毕竟兔人部落里面还有着他这样一个超级高手的坐镇,在这种小规模的战斗当中,一个亚圣级别的高手可以说有着绝对性的统治力。别说三百悍匪,就算在多上三倍皮尔斯都能有信心把他们击退。
而通过和曹团长的赌斗,皮尔斯知道了这一次来的家伙不是那么容易打发的。自己确实够强悍,但是曹团长更强悍,对于战胜他们皮尔斯都没有什么信心。村子里还有不少的老弱妇孺,能够踏上战场的兔人并不多。也和劫掠团的人没法比,而曹团长的存在,也足以在顶尖战力上匹配,皮尔斯根本发挥不了太大的作用。
最关键的一点,是经过和曹团长的接触之后,皮尔斯发现曹团长并不是想象中那么穷凶极恶,不然刚才他完全可以下杀手。把皮尔斯给干掉了,直接一路杀进村子里都不是什么难事。而哪怕是曹团长赢了,也没有咄咄逼人。还是客客气气的表示他只是觉得这个地方非常适合用来当营地。如果村民们愿意和劫掠团混居的话,他不介意交点房租。如果谈不拢,他在周围其他地方选一个地方当营地也不是不可以。
就这些原因,皮尔斯觉得自己找不到不兑现自己诺言的任何理由。劫掠团也并没有威胁到任何一个兔族村民。从曹团长望向兔族人的眼神中,皮尔斯甚至能够发现一丝温柔。如果这都是装出来的,皮尔斯只能说是这个大背头演技已经到了一个出神入化的程度。
而且在把劫掠团的人带进村子里之后,皮尔斯觉得自己还有点高兴。因为曹团长从走进村子的那一刻开始。就一直在对这村子里面布局赞不绝口。任何细节,在曹团长眼神掠过之后都能第一时间被发现其构思和优势。
这村子都是皮尔斯指导兔人们建设起来的,可以说是倾注了皮尔斯不少的心血。曹团长能够慧眼识珠。这多少也让皮尔斯有了几分知己的感觉。人都是需要欣赏的,皮尔斯也同样不例外。起码曹团长这眼光,就值得皮尔斯高看两眼。
曹团长的赞扬完全是真心实意的,这个不过一千来人的村子虽然算不上大,但是却规划得错落有致,阡陌分明。用泥螺河边特有的红泥白石构造出来的兔人房屋也都显得非常精致,颇有点世外桃源的意境,这地方的名字也挺不错,叫泥螺幽地。
看到了劫掠团的三百悍匪那仿佛遮掉了半边天的浩荡大队,不少村民们也聚在一边指指点点。虽然眼神中多少有点惊慌,但是看到他们是被皮尔斯大人请进来的,倒也没把他们吓到。一些长着兔牙的可爱小鬼头胆子还挺大的,看着这些巨人走进来,这些小家伙还跟在他们屁股后面转来转去。劫掠团的糙汉们也是不介怀的和这些小毛头疯来疯去,逗得他们不时发出一串清脆的笑声。这几乎是走进了画卷一般的感觉,就连这些悍匪都变得细腻温柔了。
这一块还算是非常宽阔的泥螺河冲积平原被开发得相当得好,村子里面甚至还兴修了不少极为精细的水利工程,把泥螺河水引到了村子的各个角落。以至于在这村子里到处都可以看到兔族人栽种的萝卜田,同样是方方正正的。
这是兔族人的一大特色,他们对于萝卜这种植物的喜好,就如同曹团长对于烟酒的痴迷一样,是不可割舍的。兔族人定居的地方,一定有萝卜田,栽种不出萝卜的地方,绝对不会让兔族人停下脚步,这头也是一个比蒙兽人都知道的定律。
而且走进村子里,才发现这些兔族人不但有自己的庄稼,还有自己的畜牧业,他们放牧的兔子也到处活蹦乱跳的,见到生人都不怎么惊慌,罗韩甚至抱起了一只跳到脚边的大白兔,高兴得眉开眼笑的。
流亡之域也有这样安居乐业的地方,这也算是一大意料之外的发现了。但曹团长也知道,在这片大地上,这样安安乐乐的地方并不会太多。(未完待续。。)
第二十五章 宿命的相逢
“当帝国皇室冈萨雷斯家族组建的劫掠团首脑,曹团长初到流亡之域遇见一个人类老者的时候,谁都不会想到这会是一场仿若宿命般的相逢。”
——《比蒙帝国皇家征贡团志》
曹团长的意思是去拜访一下兔族人的族长老比尔,然后和他商谈一下关于劫掠团能不能在村子里面驻扎的问题。
曹团长并不认为自己的提议会被拒绝。首先,这泥螺幽地面积足够大,这所有兔族人只不过才占据了十分之一。后面还有大片大片的空地,几乎是还没有开垦出来使用的,不存在劫掠团的到来会影响兔族人正常秩序这样的矛盾。
其次,就从他们把自己家园建设得这么周密的情况来看,他们对于居住在这里的安全问题显然还是相当看重的。劫掠团如果在这里驻扎下来,曹团长甚至愿意为这些兔族人提供庇护,劫掠团就是他们的免费保镖。这样的条件,老比尔会拒绝那才真的是怪事。
而皮尔斯和比尔都表示老比尔已经有很长时间根本就不过问村子里面的事了,这个老族长生活非常惬意,没事就喜欢到处瞎转悠,和族人们吹牛打屁什么的。劫掠团要在这里驻扎,找老比尔没有用,得去找另外一个幕后老板。
据皮尔斯所说,这个幕后老板和皮尔斯是来自于同一个地方,也同样是个人类。自从他和皮尔斯来到流亡之域和这个兔人部落结识了之后,就成为了兔人部落的朋友。起初老比尔还是什么事都亲力亲为的,后来发现皮尔斯就是一个现成的人力资源,索性把族里的事物都丢给了皮尔斯去负责,他自己完全是当起了甩手掌柜。
这老比尔倒是真够看得开的,把自己族人都丢给了一个外族来负责,曹团长都不知道该说他是有赌徒的魄力还是说他真有识人的目光。不过仔细想了想,曹团长发现换做是自己。估计也好不到哪里去。有人不用过期可就要作废的,这皮尔斯确实是个比较全面的人才,而且还在兔人心中有着极高的威望,只要他没有什么坏心肠,那完全找不到理由不交给他。如果不是皮尔斯,这些兔人不可能如同现在一样安居乐业。
而皮尔斯这样彪悍的人物都还不是这个兔人部落的幕后大老板,皮尔斯之上还有一个地位更高的人类,这简直是兽神再跟曹团长开玩笑!
这个兔人部落难不成还能有什么惊天大秘密不成,连皮尔斯这种高手一提到都一脸尊敬肃然的表情,那幕后大老板怎么着都不可能是个简单角色。皮尔斯都已经是亚圣级别的高手了。那真正的那个幕后大老板会是什么样的存在?圣阶强者吗?那就是真正站在泛美大陆顶端俯瞰芸芸众人的极道强者了。
两个超级高手和八竿子打不到一起的兔人部落裹在一起过日子,如此消磨自己本该无比的人生,也让人费解。
曹团长觉得自己运气还真不是一般的好,只是想要为劫掠团找一个驻扎的营地而已,却弄得像是过五关斩六将一样麻烦,而且最后守关的大老鬼如果真如猜测一般是一个圣阶高手,那还不是曹团长能够干得过的。
本着既来之则安之的想法,曹团长还是坚持要去拜访一下这个幕后大老板。这个时候半途而废,曹团长绝对不甘心。谈不拢也没必要害怕。就算是圣阶强者,那同样是两个肩膀扛一个脑袋,被捅几刀还是会死人。亡命徒一般的曹团长腰里还别着一把锋利的坎查短刃,要是那厮要来硬的。那摸出来就捅!
幕后老板住在一个精致的全木小筑里面,像是一个小小的庄园,引进来的泥螺河水在这小庄园外面饶了一圈,小桥流水人家的意境分毫不差。水流旁边还有一个竹筒小水车。不时的舀起水来灌注到挖掘出来的一片小田地当中。
这片小田地明显和一路走来见到的兔人的庄稼不同,一眼看去是深黑色的,像是从泥螺河底下抠出来的淤泥。这种淤泥极为肥沃。精心搞出来也并不是用来种萝卜的,而是栽种着不少的矮树和花草。还隔着老远,就能够嗅到空气中飘来的一股馥郁香味。
“这些是药材吗?”曹团长颇有点诧异。
其中不少的植物曹团长都认识,几乎全是一些常用的药草。虽然泛美大陆上药剂行业并不发达,但是却也一直都在缓慢的前进着,比如说巫医这个职业,就是以研究药草为主的。药剂行业不发达,也仅仅是因为巫医在这个世界的地位不高,一般来说只有没有元素力量天赋的人才会选择从事这个行业,而且如果不是有着极高的素养,想要在这个行业取得突破也不容易。久而久之的,巫医在泛美大陆上就等同于是蹩脚大夫一样的存在。
人类世界的医疗行业算是非常发达的,但是都主要是元素力量的医疗手段。教廷的神职人员和僧侣都是代表人物,僧侣几乎是专司治疗的,教廷的神父元素力量除了治疗,更多时候也是用在战斗当中。巫医依靠药剂的治疗效果比起元素使用者的治疗手段来说见效慢,其中还有不少比例的庸医,以至于巫医很不受人待见。在一些智慧种族当中,巫医的涵义甚至是毒师,他们不用研究怎么治病救人,而是专门研究毒药。
因为本来不属于这个世界,所以曹团长并没有和泛美大陆上的普通人一样戴着有色眼镜去看待巫医,对这个独特的行业,曹团长也曾经了解过一些。特别是在有了诅咒之地的经历之后,曹团长更是想弄明白巫医这个行业到底在这个世界上能发挥什么作用。如果当初有一个合格称职的巫医,布莱希村的村民们何至于痛苦千年之久?
这里种植的这些药材是被研究得比较透彻的一些药材,大多数都是用来制造诸如金疮药,跌打药这样的药材。曹团长好歹是在华尔街上混过饭吃的,那里也有着药剂行,在收保护费的时候,曹团长也学到了不少。这些种类的药材,也是人类商人经常会大批量收购的。回去加工成了药剂之后,再卖到比蒙帝国去。有点良心的药剂效果还算一般,黑心一点的掺水勾兑的都不在少数,当初曹团长也没有少折腾那些黑心家伙。
如果说这幕后大老板是一个极道高手的话,应该不会浪费时间在制作这些简单药剂上面,那像是不务正业,这是曹团长的看法。
皮尔斯的说法是,村子里面多少都用得上一些药剂,这片小药田几乎就是因为这样的需要而存在的。比尔也一脸尊敬的告知了劫掠团的人一些事,说这药田的主人。也就是那位和善的人类老先生是个非常有本事的老者。
比尔的话甚至还带着强烈的主观色彩,在他看来,那位老先生简直就是无所不能的代名词。他不但聪慧无比,而且知识非常的渊博,没有人知道他的岁数到底有多大,甚至连他的名字都只有皮尔斯才知道。可以肯定的是,他绝对超过了一百五十岁。村子里不少人都喜欢听老先生讲一些奇闻异事,那是他们日常生活当中最好的调味剂。而除此之外,村子里面的人有什么伤病。只要老先生出马,那就没有解决不了的。
这样的话惹得劫掠团的一大帮人有点不高兴,因为在他们看来只有老板这样的人才配被称为无所不能,老板经常吹嘘自己是万能曹。这在劫掠团内部都是被当做真理,因为还没有什么事难到过老板,有着足够的证据。
曹团长表面上不动声色,但是心里面却惦记上了。人类和比蒙兽人的寿命差不多。身体好一点的活个一百来岁是比较正常的。而只有在元素力量造诣上达到了极高造诣的人,寿命才会大幅度的延长。
这个老怪物有那么大的岁数的话,几乎可以肯定是一个元素使用者。而且还是一个此道高手。他能够这么关怀备至的对待这些兔人,似乎也是挑不出来什么毛病。
登门拜访,曹团长一个人就足够了。于是曹团长命令所有人就在外面等着,他自己一个人就进去了,曹团长的谨慎和细心也可见一斑。谁知道那老怪物到底是什么样的人,能够活那么久,起码人生阅历就不同凡响,不严正以待很容易吃亏的。
有几类人曹团长很不喜欢与之打交道,其中一种就是活得很久的老怪物,因为很多时候在这种人面前,曹团长会显得跟嫩苗一样。
走进那精致的小木楼,曹团长看到了一个一脸笑荣的老头子。如果要发自内心的说,曹团长对这个老头子的第一印象非常之好。因为这个老头子很有种曹老先生的感觉,那双眼睛充满了睿智,还有那挑不出一丝瑕疵的慈祥笑容,都让曹团长心里泛起了涟漪,颇有点莫名的感触。
老头子脸上皱纹不少,都是属于那种经常挂着笑容才形成的皱纹,所以显得他的脸特别有亲和力。头发已经变成了根根银丝,连一根花白的都找不到,发际线已经快褪到头顶上了,所以天庭显得非常饱满。有着纯正赛尔提克血统的北国人特有的深邃五官,几乎一眼看去,就能够发现一股厚重的沧桑,确实是上了年纪的人。
曹团长很细心的和这老头子对视的良久,得出了一个深不可测的结论。他身上的气质很独特,慈祥当中又透着一股晦涩的威严,仙风道骨却又让人感觉他风尘缠身,目光明明和柔和却仿佛能看穿人一样。这肯定是一个有故事的老家伙!他这独特的气场,让曹团长有高山仰止的即视感。
“真是个不错的年轻人,都快记不清有多久没有这样的客人了。呵呵……”老头子也仔细打量了曹团长半天,率先拉开了话匣子,示意曹团长坐下。一开口,这老头子便是给了曹团长一个表扬,倒像是个关爱后进的长者。
曹团长却之不恭,大大咧咧一屁股就做到了老头子对面。看着老头子一阵咳嗽,曹团长微微皱了皱眉,老头子看上去身子骨颇为硬朗,但是这咳嗽声却透着一股气虚血弱的味道,好歹是练家子,这个曹团长还是听得出来的。(未完待续。。)
第二十六章 似曾相识
这确实很让曹团长奇怪。哪怕这老头子深藏不露,曹团长也能隐约的察觉到他体内确实有着一股晦涩的元素波动,比皮尔斯还要浑厚,他当然是一个少见的高手。具体是不是圣阶的高手,曹团长不敢肯定,可绝对不会比皮尔斯差。
泛美大陆上,元素力量的律动就是强者最直观的标识,混了这么久,曹团长还是清楚这一点的。曹团长也算见过了不少元素力量方面的高手,只有两个人让曹团长感觉深不可测,一个是莱昂纳多,然后就是这老头子了。
这样的高手,却气虚体弱,多少有点让曹团长想不明白。在老头子面前的矮木几上,还摆着一碗飘着热气的汤药,看样子是他熬给自己喝的。不过这并不是曹团长该关心的东西,曹团长现在唯一想弄清楚的就是这老头子和皮尔斯两人怎么会在这个地方窝着,自己想要在这里落脚的目标能不能达成。当然,这个目标现在也多了一抹别样的味道,也是因为这老头子和皮尔斯两人的存在,让曹团长难以确定自己的想法到底是对还是错。
三言两语曹团长就把自己的身份和目的表明了,很直白。曹团长是在征询他的意见,但是语气当中却也透着不容拒绝的味道。
“你喜欢这里那是对于这个地方的一种肯定,这地方没有什么产权,你想带人住下来当然没有什么不可以。无需和我说这些,我又不是神,也没心情管别人。当然,如果能不打扰到这里的原住民,那是最好的。”老头子笑容可掬,一脸温和的道。
曹团长想过很多种可能出现的回答,但是却并不包括这一种。这就同意了?这老头子甚至连态度都没明确的表明,不是说这老家伙相当于是这村子的最高决策者吗?那他如何摆得出这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姿态?
而且老家伙那仿佛是慷慨施舍一样的态度。也让心高气傲的曹团长略微有点不爽。如果他提出质疑的话,那曹团长肚子里准备的诸多猛料就准备放出来了。
好在曹团长也不是那种出乎自己预料之外就不知所措的人,点上了一支雪茄,直接就发难了:“你们两个人在这个地方是有什么用意?这里可不是你们这种本该风起云涌的大人物待的地方。不要给我说什么你们安贫乐道,也不要说你们喜欢这鸟不拉屎的地方。”
曹团长咄咄逼人的架势和老头子恬静淡然的模样相映成趣,如果说曹团长像是一条择人欲噬的猛兽,那老头子就像是一个有着无数驯兽经历的饲养员。
老头子当然明白曹团长言下所指,只不过他还是那一脸笑眯眯的模样,甚至还从容的伸出两根手指比划着曹团长那夹着雪茄的模样。这插科打诨的手法也是浑然天成,曹团长最后也只能翻了翻白眼。乖乖的套出一支雪茄,给老头子点上了。
老头子被一口浓烟呛得咳得比刚才还厉害,却又固执的再度抽个不停。从生涩慢慢到熟练,老头子也笑得更加得意了,都不知道他是享受雪茄的滋味还是在享受自己终于学会了摆弄这种新奇事物的成就感。
曹团长觉得这老头子的个性有点像是一个老顽童,一大把年纪了还喜欢到处折腾。学会抽个烟就乐成这样,真容易满足。
“我想我的造型一定很帅……”老头子看了有点不耐烦的曹团长一眼,仿佛在自言自语。
更让曹团长哭笑不得的是老头子一只手也在自己那发际线都褪了一大半的脑袋上不停的抹动,直到把那头银丝都抹得向后柔顺贴服了之后。方才罢手。这显然是在模仿曹团长的大背头,只不过老头子模仿不出来曹团长那奸诈的神韵,反倒是把这头型拨乱反正,抹出了几许刚正的味道。
“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曹团长瘪了瘪嘴。一脸的不爽。
“为什么我们不能在这里?难道这里写了不准人类定居吗?流亡之域,顾名思义,那就是流亡之人居住的地方吧?我们嘛……也算是流亡之人,自然可以在这里呆着。”老头子也不见怪。道:“更何况,广厦三千,夜寝不过六尺之地。腰缠万贯。一日不过三餐果腹。潇潇洒洒的终老于此,那也是一种人生的选择嘛!”
这番话又让曹团长不可遏制的想到了曹老先生,这老头子虽然漫不经心,但是言语却非常纯澈自然,并不像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能够有强大的实力,还能甘于这样闲云野鹤的生活,不是看破红尘,就是饱经沧桑。
这个老头必然是个脑袋灵光,见多识广的老头。一看就知道肚子里藏了不少货,跟澡堂里指点江山的搓背大爷有得一拼。说话的时候声音透出那股仿佛阅尽众生百态的味道,绝对不是经历一般的人能散发出来的闷骚气质。
老头子端起面前那碗汤药,仿佛准备就着这汤药来下雪茄一样,还一脸的享受。
曹团长粗鲁的劈手夺过了那汤药碗,直接倒掉了里面黑黢黢的药水。把碗一放,曹团长把自己腰间装着毛台的大皮囊取了下来,给老头子满满的倒上了一碗。老头子让曹团长的鼻子略微有点泛酸,回忆是非常折磨人的东西,曹团长此刻就被诸多前尘往事折磨着。
曹老先生自知大限已至的时候,表现和这个老头子殊无二致。那是真正勘破人生的姿态,曹团长可以理解,但是却无法贯通。哪怕直到现在,都还没有完全的放下。曹团长很享受老头子带给自己这片刻的念想,倒酒也是有感而发。
“这是什么酒?倍儿香!”老头子只端起来嗅了一嗅,顿时一张老脸就眉开眼笑了。
“甭管什么酒,反正不是你那些垃圾药汤比得上的。你气虚血弱的,喝点这个保准不一样。”曹团长也一脸笑容,这一幕同样似曾相似。
“哦?你还看得出我气虚血弱?”老头子颇有点惊怪。
“废话!不然会给你享受这好东西?”曹团长翻了翻白眼。
这还真不是曹团长瞎吹,白酒真是很适合气虚血弱人的好东西。像是劫掠团一大帮酒囊饭袋那种喝法,完全就是图个氛围。那不叫喝酒,那叫灌黄汤。适当的饮酒。能够促进血液循环,对身体有诸多的好处。气虚血弱的人,容易感到手足发冷,喝这种烈酒更是一种享受。
浅抿了一口,老头子的眼神顿时亮了。那如同是火线一样直贯入肺腑的酒液确实让他说不出的受用,他还没喝过这种烈性的好酒,确实不是他那汤药比得上的。喝上了就停不下来,一边灌,还一边冲着曹团长直竖大拇指。
曹团长一脸傲然,难得的和老头子吹了通牛。愣是把自己的白酒吹成了壮阳神器。女人喝多了都得一声狂吼,然后冒根小兄弟出来。
在曹团长和神秘老头子聊个没完的时候,劫掠团六大散人也没闲着,他们把皮尔斯烦得都想要自杀了。一般自来熟的人,也比不上他们这种第一次相处和别人相处就像是亲手足一样的架势。
巴克利不时嘘寒问暖,问长问短。尤其是对皮尔斯身上的十一道贯通伤疤,巴克利前前后后就含沙射影的问了几遍,虚荣的巴克利一直对这种男人的勋章特别有兴趣。
皮尔斯被缠得没法了,最后只能推说是一场江湖恩怨留给自己的纪念。他以为这样就能让自己逃过一劫。却没想到只是灾难的开始。
巴克利因此给他取了个很有别致的名字,“保罗?十一刀?皮尔斯”。这个称号让其他五大散人也拍手称快,连说般配。
如果六大散人只有这种玩笑的套路也就罢了,偏偏他们并不是安生的主儿。
粗鲁的往皮尔斯的两边耳朵上和嘴巴上塞了几根大雪茄之后。六大散人顿时认为彼此的关系已经拉近到足够生死相托的地步了。
于是他们开始询问皮尔斯有没有兴趣干劫掠团,并一脸中肯的游说皮尔斯,声称皮尔斯的这一身本事,完全可以和名声显赫的劫掠团六大散人相提并论。尤其是皮尔斯和曹团长单挑时候。表现出来的厚脸皮韵味也和劫掠团有臭味相投的意思,简直就是天作之合。
六大散人豪爽的拍着胸口表示,只要皮尔斯点个头。这买卖就成了。从今以后劫掠团就没有什么六大散人了,有的是霸气的劫掠团七雄,或者是文雅的劫掠团七子。要是皮尔斯舍不得他江湖中人的身份,那么迁就他一下,组合叫劫掠团七侠都没问题。
毕竟劫掠团的本职工作就是在这里剿匪,以暴制暴,劫富济贫,行侠仗义。封个侠名,那也是理所应当的。
皮尔斯装模作样纠结的想了半天,最后还是“忍痛”拒绝了六大散人的提议,他的理由是他还要照顾年老体衰的老爷子,没有什么机会和劫掠团混饭吃。这个光荣的组合,注定是要和他绝缘的。
老子要是跟你们这帮悍匪混到一起,老子的名声岂不是全毁了?皮尔斯心里却是这般思忖。只是看看这六个败类清一色腹黑奸诈的嘴脸,以及那吞云吐雾时流露出来的流氓神韵,皮尔斯就觉得一阵无力。
再想想自己和他们裹到一起之后的形象,皮尔斯更觉得一阵不寒而栗。虽然他脸皮是厚了点,但是比起这六个败类来还是差了不少。更何况自己堂堂一个剑宗境界的高手,在人类世界那都是足以开山立派的高手了。跑去抢劫土著强盗,皮尔斯觉得自己真丢不起那人。
皮尔斯本来就是有外号的,而且还很拉风,叫做“真理”。这个外号来源于他一副钢浇铁铸的躯壳,就如同是真理一样,永远不会倒下。这副身躯之中所隐藏的无数种进攻技巧,也完全可以号称进攻万花筒。除此之外,这个绰号也有另外一层含义,只不过现在却已经变得遥不可及了。
甚至六大散人还表示要给他免费设计一个酷炫狂拽的威猛造型,他们都认为要是皮尔斯脑门上绑一根发带肯定会有种特别的男人味。
皮尔斯最后实在是没办法了,只能把这群家伙晾在一边。犹豫了片刻,皮尔斯也钻进了木屋里面,免得眼见这些家伙的嘴脸心烦。(未完待续。。)
第二十七章 奥尔巴赫
如果不是那似曾相识的感觉,曹团长也不会那么触景生情,这一扯就和老头子天南地北的扯了老半天,仿佛都忘了自己的来意。
就连老头子询问劫掠团到这流亡之域的打算和计划,曹团长都没有太多的粉饰,直言不讳的说自己是来这里当土霸王的。起码和这老头子交流起来,曹团长觉得还是很放松的。
直到皮尔斯走进来,曹团长方才停住了自己唾沫星子横飞的架势。
“我的来意,你已经明白了。相逢即是有缘,实不相瞒,一开始我是抱着把你直接撵出这里的打算,但是现在我改变主意了。”曹团长瞥了一眼皮尔斯,自顾自的说着。
这种无理嚣张的说辞,直接让刚走进来的皮尔斯变了脸色。看他胸口那急剧起伏的模样,似乎恨不得飞扑过来把曹团长按在地上一通胖揍。
“哦?怎么改变主意了?”老头子却不以为意,还故意装出了一脸惊怪。
“我觉得你这老先生还是挺好相处的,你这性格我比较欣赏。这里的兔人同胞虽然早已经不承认自己的帝国母亲了,但是那也是咱兽人同胞。据说你在这里经常为他们提供帮助,同胞的朋友,那也应该是我们的朋友。如果你们不和我们劫掠团对着干,不是别有图谋,那么就算你们在这里住到天荒地老海枯石烂,咱们都相安无事。”曹团长一脸大度豪爽,仿佛他才是这里的地主一样,皮尔斯的脸色更不爽了。
“当然当然。曹团长所言甚是。”老头子仿佛早就料到曹团长会这么说一样,连连点头。
“哼!你以为你是谁?有什么资格在这里趾高气扬?”皮尔斯终究还是没忍住,上前几步,直接如同铁塔一样杵在曹团长面前,沉声道:“你们这种带着强盗团伙性质的军事组织,走到哪里都不会受人欢迎的。好意思说这些兔族人是你们的同胞。如果你们真把他们当成是同胞,就不应该留在这里,为他们招来骂名!不要以为这里是流亡之域你们就可以为所欲为,当强盗土匪,走到哪里都只会让人鄙夷!”
“呵呵,你不懂事我不怪你。本团长做事向来不喜欢解释,咱们可以骑驴看唱本,走着瞧。至于其他人不爽,这个就更无所谓了。想当初。我们还在斯里兰卡就已经和强盗土匪没什么分别了,现在兼职转全职更没有不好好工作天天向上的理由。流亡之域就是这个世界上最适合我们讨生活的地方。如果有谁看不惯我们在这混饭吃,我们就要……”曹团长一张脸陡然间也变得凌厉了起来:“打!”
从他一脸不加掩饰的彪悍蛮野就可以看得出来,他绝对不是在开玩笑。那种从头到尾都充斥着不合理的亡命徒逻辑,更是让皮尔斯听得目瞪口呆。
曹团长没有装纯,甚至非常坦诚。早在当上劫掠团团长之前,他就已经辜负了马列毛邓对自己的期待和错爱,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你们二位看样子也是精通军略之人,不然也不至于把这地方建设成这样的所在了,倒是我捡了一个现成。我也不是什么不知好歹之人。占了便宜肯定要认,只要今后我们劫掠团能够给你们提供帮助的,我也毫不迟疑。当然,要是你们真的想和我们劫掠团成为朋友。而不仅仅只是泛泛之交,那也是有办法的……”曹团长像是没有注意到皮尔斯的模样一般,还在自顾自的说着。
“哦?那我们应该怎么做呢?”老头子洒然而笑,被曹团长这种浑然忘我的姿态给逗乐了。要说曹团长讲道理吧。他却处处透着蛮野。要说他蛮野吧,他又像是讲道理。
“简单,有力的出力。本团长来流亡之域的一大主要任务。就是帮助这里离散的兽人同胞去除麻烦,剿掉这里多如牛毛的盗匪。干这种买卖,光依靠初来乍到的我们显然有点力有未逮。而你们两位在这里的时间显然不短了,而且都是深藏不露的高人,如果你们愿意帮助我们剿匪,让我们少走一点弯路,少吃点亏,我想我们会相处得非常愉快。”曹团长和自己手下的兄弟一样,自来熟。就这么一会,就已经在以老板的身份发号施令了。
“凭什么你以为我们会帮你?”皮尔斯一脸冷笑。
“不不不,皮尔斯先生,请你搞清楚。你们不仅仅是在帮我而已,你可以说这是我们互相帮助。”曹团长理了理自己的衣襟,皱眉说道。
“放屁!我们才不需要你的帮助,少自作多情。”皮尔斯就差没有破口大骂了。
“你还别不承认,你忌惮我们劫掠团无非就是先入为主的认为我们是强盗团体吧?虽然我不否认我们确实是要干点打家劫舍的买卖,但是同时我也要告诉你,我们的目标从来就不是良善之人。会成为我们目标的,也就是那些威胁流亡之域社会稳定的强盗土匪。皮二愣子,别说我没提醒你,仔细想想,这难道不是在帮你们吗?”曹团长倒是说不出的淡定自若,俨然已经成为了这里的最高决策者。
顿了一顿,又接着道:“你们把这里建设成为这样的堡垒型地势,难道不是为了庇护这些善良兔族人吗?如果我没看错的话,他们在你们心中甚至有着至关重要的地位吧?虽然我不知道你们为什么对外族这么友善,但是这是事实,你们也不用否认。那么,你们的假想敌是谁?难道不是那些穷凶极恶的盗匪?这些兔族人也同样是我们的同胞,请你不要忘了这一点,我们在这里,不但能够从根本上改变这里的武装力量。同样的,我们也在保护这些兔族人,难道我们的目标不是一样的吗?”
皮尔斯直接被曹团长这一番抢白给弄得欲辩无言,皮尔斯不得不承认,如果曹团长确实是以这为目标的话,那确实和他们没有丝毫的矛盾可言。而且曹团长的分析也是一针见血,他们把这建设成泥螺幽地,就是为了这些曾经在他们落魄之时提供了帮助的兔族人提供保护。让他们能够安居乐业。
老头子终于是对曹团长刮目相看,刚才他们两人交流的时候,一直都是曹团长在侃侃而谈。老头子几乎还没有多做自我介绍,而曹团长甚至能够看出他们对这些兔族人的态度,还以他们的心中所想为谈判的契合点,看来这个大大咧咧的家伙并不是个粗心大意的家伙。相反,他对人性似乎有着极为深刻的研究。
“你想我们怎么帮你剿匪?”老头子不动声色的说道。
“你们可以成为我们劫掠团的高级幕僚,不用担心我让你们两个去砍人,这些脏活累活都是咱劫掠团的工作,轮不到你们。你们既然在这里这么长的时间。不说远了,起码对这周围的一些盗匪势力有着了解吧?或许,你们有非常详尽的情报。只需要把这些提供给我,就算是在帮我了。”曹团长目光灼灼的盯住了老头子,言简意赅的说道。这已经不是在推测了,是主观的臆断。
“你说得不错,我们已经和周围的盗匪打过不少交道了。我不排斥帮你,但是你能说一下你对这些土著盗匪的态度吗?”老头子皱了皱眉,仿佛略微有点担心什么。
“乱世须用重典。这流亡之域就是一个乱世。我刚好不是善人,慈不掌兵,对于扮演一个有着铁腕手段的狠角色我已经有足够的思想觉悟了。我现在代表的是比蒙帝国正义的武装力量,既没义务。也不需要煞费苦心地把这些社会蛀虫变成好人,只需要坚定果断地把他们变成死人!一个字……杀!”曹团长的眼神一冷,沉声道。
“这样的态度是不是太残忍了一点?作为过来人,我想要告诉你的是。待人以善者,善亦所趋!这样的态度,才应该是在这里获得尊重的根本。你也知道。这个地方的民族构成非常复杂,不仅仅是单一的种族,而是涵盖了上百个智慧种族。除了你们比蒙的遗民,还有许多其他的智慧种族。太过血腥的手段,只会为你们自己招来灾祸。而我们如果为虎作伥,那么就是在打破这里的平衡了,我们并不想成为这种事的幕后黑手。”老头子眉头皱得更深了,他也没有想到曹团长的想法是如此的激进。
“我想问一下,哪些盗匪哪个不是草菅人命的凶恶之人?对这样的人,我需要像是对朋友一样客气吗?你们帮我,我会这么干。你们不帮我,我同样也会这么干。反正当恶人都已经当惯了,也不差这一点了。既然敢来这里混饭吃,我就有这样的觉悟。真理从来都不会是清一色的,不是清一色,我可以把它搓成清一色。”曹团长的话依然带着属于他自己那种标准的蛮野风格,就如同是吃了秤砣一样固执。
这确实是曹团长一老早就想好的事,流亡之域这些盗匪千百年来不知道坑害了多少兽人的生命,现在也是曹团长来清算总账的时候了。对这些盗匪都要心慈手软,那才真是没办法在这个地方混下去了。
“光靠杀是不能解决问题的。这里的盗匪多得超乎你的想象,甚至其中还有你们比蒙不少的部落就是依靠打劫为生的,你怎么处理他们?难道也毫不犹豫的举起屠刀?”老头子苦口婆心的劝着,仿佛想把这头犟驴给拉回头。
“如果是比蒙,那有可能是他们太久没有感受到兽神的光辉,方才误入歧途的。看见没?我可是个祭司。”曹团长显摆了一下身上的祭司袍,道:“我相信我能感化误入歧途的比蒙。”
他这话带着强烈的唯心主义和极端的大比蒙民族主义,仿佛在他心中,比蒙兽人的地位要高于其他任何一个智慧种族。
“有你这么求人帮忙的吗?对于你们比蒙来说,我们人类似乎和你们更苦大仇深,你既然这么有信心,何须我们的帮助?我家大人才不会帮着你干这种残暴的勾当!”皮尔斯终于忍无可忍了,一脸愤慨的咆哮了起来。
“说得跟这老头子像是什么大人物一样,至于吗?”奸诈的曹团长心里顿时乐了,要的就是皮尔斯这种激动的表现。
“你这个混蛋!老子要和你决斗!”皮尔斯出乎意料的激动,只是一瞬间,皮尔斯的双眼都已经变得一片血红。呛啷一声,他的巨剑也再度出鞘。
皮尔斯这么冲动的模样,就连曹团长心里都微微一惊。可是这货表面上还是那么淡定,一脸不信邪的道:“我说过,我从来不喜欢和无名之辈打交道。和你们废这么多话,已经是给足你们面子了,别敬酒不吃吃罚酒!”
“你在侮辱的是雷德?奥尔巴赫!你在侮辱的是赛尔提克人的神话!如果你还是个男人的话,就和我决一死战!”皮尔斯扬手一挥,剑锋几乎已经贴上了曹团长的鼻尖。
巨剑的森然寒气已经可以感觉得到了,而曹团长却愣了。这个名字,曹团长知道。甚至于因为这一个名字,曹团长也想起了自己为什么对保罗?皮尔斯这个名字也有种熟悉的感觉。
他妈的!这个老头子竟然会是奥尔巴赫!(未完待续。。)
第二十八章 光辉的传奇
曹团长是很想把这老头子的身份试探出来,刚才他不是没有请教过这老头子的尊姓大名,只不过老头子打了一个哈哈就转移了话题,倒是让曹团长一拳打在了棉花上。
现在他的名字知道了,但是曹团长自己却被惊呆了。这就像是你本来只想在河里吊一条草鱼起来,这是很正常的思维。有鱼儿上钩了,你卖力的一拉线,结果却赫然发现一头鲨鱼冒出了水面!
之前曹团长就已经对皮尔斯的身份猜测半天了,几乎已经敲定了皮尔斯是和塞尔提克帝国赫赫有名的绿甲雄师有着不为人知的关系。而今,曹团长的猜测被证实了。无论是皮尔斯还是奥尔巴赫,这两个名字都是曹团长在读塞尔提克帝国名人传记的时候读到过的。
对皮尔斯的印象有点模糊,那是因为皮尔斯在那本厚厚的传记上只是被放在军事人物的靠后位置,由此可见他在塞尔提克帝国的地位并不是那么高。曹团长哪怕就算是要研究别国历史,也没有必要把那个国家上到皇帝下到普通军方官员都给了解得一清二楚吧。
其实皮尔斯没能在那本传记的显赫位置出现,是因为他还只是属于塞尔提克帝国近代的军方新贵而已,出道的时间不长,自然成名的时间也不会太长。但是能够在短短几年时间当中就出现在那本传记上,也足以说明皮尔斯的不一般了。他“真理”的外号,除了他个人在武技方面的造诣之外,也是对他在战场上统军变化多端的进攻手段一种褒奖。
无论是三十岁出头就成为一个八阶剑宗这样的亚圣级别高手,还是他那高超的统军造诣,皮尔斯今后的成就都绝对不是那本传记上的位置可以表现出来的。
如果说皮尔斯这样的身份像是一头藏在老鼠窝里的猪,那奥尔巴赫也在这个地方,完全就是老鼠窝里面藏着一头大象!无论是分量还是意义都超过一头猪太多了。
曹团长在斯里兰卡有着一个并不那么名符其实的绰号,“国民经济教父”。曹团长那几板斧。全是搬来的,而不是自己的功劳,顶多只能算是个剽窃犯而已。而奥尔巴赫也有着一个教父的外号,“赛尔提克国民教父”,这个外号还是名符其实的,半点水分都没有。
同样都是教父,可从字面上的意思来看就已经不是一个层面的比较了。曹团长就算是实至名归,那也不过是比蒙帝国这个二流帝国的某个领域的教父。而奥尔巴赫,却是当今泛美大陆最具权势的两大帝国之一,威名赫赫的塞尔提克帝国的王朝教父!
提起奥尔巴赫这个名字。泛大陆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来形容就毫不为过。曹团长以前坑蒙拐骗的时候就喜欢自诩为帝国基石,那同样也是虚的,而奥尔巴赫是真正的赛尔提克的基石。非但如此,甚至就连曹团长读过的那本传记上的描述上都称其为赛尔提克帝国的肱骨之臣,货真价实的赛尔提克的灵魂人物之一。
没有奥尔巴赫,就没有如今强大无比的赛尔提克帝国。没有奥尔巴赫,就没有威名赫赫的绿甲雄师。这是一句赛尔提克人都知道的名言,对于彰显这个传奇人物的分量恰到好处。
当初最早塞尔提克帝国地处泛美大陆西北一隅,资源和矿产等等都难以和占据大陆东北半边天的雷克斯帝国相提并论。能够和和雷克斯帝国并肩而立于泛美大陆之巅。几乎全靠奥尔巴赫这样一个人物。当时赛尔提克帝国为了掠夺资源发动了对外战争,挡在他们面前的是当时盛极一时的亚特兰大王国。
虽然只是以王国为名,但是亚特兰大却早已经不逊色于赛尔提克帝国了,它的崛起甚至威胁到了塞尔提克帝国的地位。两国之间一共发动了五次惊天动地的大战。第一场大战的时候,奥尔巴赫甚至还只是一个大头兵。塞尔提克帝国被对手打得落花流水,溃退上千里。在这样的战败情况下,奥尔巴赫渐渐的崛起了。并迅速在帝国的军方取得了绝对领导的地位。他的崛起速度之快,时至今日都让人感慨。
其后的四次会战,奥尔巴赫带着好勇斗狠的赛尔提克人四战四捷。全都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这样骄人的战绩不但奠定了他王朝教父的事实,也同时毁灭了亚特兰大王国,并将亚特兰大王国的疆域纳入了塞尔提克帝国的版图。
与此同时,当时的雷克斯帝国也正在大肆扩张,依靠掠夺以战养战,本来就富强的雷克斯帝国风头强劲无比。而他们的下一步目标,就是挥师西进,击败日益膨胀的塞尔提克帝国问鼎泛美大陆之巅。
权势者的野心一旦膨胀起来往往都是遏制不了的,奥尔巴赫在其后率军东行,连续在两次会战当中击溃了雷克斯帝国的大军,同样是大获全胜。而就是在那个时候,和雷克斯帝国赫赫有名的紫金军团分庭抗礼的绿甲雄师才出现在历史的舞台之上,而这绿甲雄师的领导者,也是奥尔巴赫。说这王牌劲旅的缔造者是他,都没有丝毫的过誉。
但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奥尔巴赫当时拒绝了君王的提议,停住了脚步,不肯乘胜追击攻进雷克斯帝国的边境线。这个决定在当时引起了巨大的轰动,直到现在,都还有无数的史学家认为,如果不是奥尔巴赫拒绝东进,那么现在很有可能是塞尔提克帝国一家独大引领的时代。连续两次世纪会战都大获全胜,当时的塞尔提克帝国可以说是达到了历史的巅峰。
奥尔巴赫拒绝的理由也是让人褒贬不一,他拒绝再打下去,是因为战争的性质变了。当初他火线崛起,成为塞尔提克帝国的头面人物,是因为亚特兰大王国威胁到了帝国的安危。为了帮助帝国富强和自保,他才率军攻克了这个顽强的敌人,奠定了帝国稳固的根基。说是侵略战,更不如说是被迫的卫国战。
而当时的塞尔提克帝国在继续进军。那就不只是单纯的卫国之战了,而是侵略战。在当时两大帝国夹缝之中有着不少的弱势国度,如果两大帝国的战火全面燃烧起来,第一批遭殃的就是这些间缝中求生的无辜者。他们会被两大帝国之间的争斗粉碎,他们的人民会遭受巨大的浩劫,奥尔巴赫不忍心,所以拒绝了。
而当时塞尔提克帝国的君王也同样野心勃勃,一意孤行,认为帝国已经足够强大,即便没有奥尔巴赫。也同样能打赢这场战斗。结果很明显,塞尔提克帝国兵败。败在了雷克斯帝国和被雷克斯帝国鼓动而联合起来的诸多人类王国公国的联军之下,如同奥尔巴赫所说的,当战争的性质变了,很难能够在违逆人心的情况下取得胜利。
此消彼长之下,两大帝国之间总算进入了相对和平的阶段。那些在两大帝国夹缝中的小国家也一直延续到了现如今,不但是两国之间的战略缓冲地带,也成为了他们相互明争暗斗的一颗颗棋子,随着权力天秤的摇摆而在两大帝国之间摇摆不定。
赞赏的人认为奥尔巴赫的眼光长远无比。当时能够在风口浪尖看清一切的猫腻和局势,这是难能可贵的。反对的人则是认为如果奥尔巴赫这样一个足以改变时代的大人物全力投入到塞尔提克帝国争霸的部队当中,即便是当时雷克斯帝国联合了诸多中小型国度,都未必能够抵挡得了赛尔提克人的铁蹄。
奥尔巴赫是用兵如神的实质量化人物。曹团长看的那本传记上在谈到奥尔巴赫用兵手段的时候甚至有这样的描述:奥尔巴赫可以先让一群老太太耕完塞尔提克帝国所有的土地之后,再把她们派上战场,然后打得对手找不着北。
奥尔巴赫的统军层次,仿佛是这个世界上的其他任何智慧生物都不曾企及的高度。这句话同样在很多熟知大陆历史的人口中广为流传。从来没有停歇过。
如果奥尔巴赫参加了,牺牲肯定是会变得更加的巨大。但是没有牺牲就没有胜利,这是所有军人都知道的一个真理。到底他的决定是对是错。已经没有人说得清楚了,时代永远在大步向前,不会因为某人某事而永远的停留下来。
更颇具讽刺味道的是,在两大帝国的争霸进入冷战之后,在雷克斯帝国和诸多中小型国度有着巨大影响力的教廷,大力的鼓吹奥尔巴赫为反战英雄,宣称是这个英雄挽救了无数的无辜生命。教廷甚至还史无前例的册封了奥尔巴赫为教廷的红衣主教,更是让无数人都感慨万千。
谁都知道,雷克斯帝国是全民信仰教廷教义的,连雷克斯帝国的帝都千湖之城斯台普斯都被称作为圣城,是天使之城,因为曾经出现过天使展示神迹。可塞尔提克帝国的信仰却很众多,教廷的影响力一直都普及不到塞尔提克帝国绝大多数人。如果要真正算起来,奥尔巴赫算成是阻挡了教廷扩大影响力的异教徒都说得过去,毕竟没有他的话,雷克斯帝国兴许已经击破了这个强大的对手。
而教廷能够以这样的理由硬生生的册封敌国的王朝教父为红衣主教,哪怕只是一个没有实权的荣誉头衔,也都显得那么突兀。而最后奥尔巴赫还欣然接受了,因为奥尔巴赫也是一个有着圣光系天赋的修炼者,也算得上是一个教廷的合格信徒。
这让当时很多质疑奥尔巴赫的人横加猜测,大肆宣传他拒绝帝国一统天下的宏图伟业,就是和教廷有所勾结之类的闲话。只不过奥尔巴赫身为当事人,却从来未曾站出来解释过什么,只有他那被人中伤的“红衣主教”荣誉职称,成为了他的一个响亮外号。
即便不解释一个字,奥尔巴赫是塞尔提克王朝的传奇英雄,甚至是整个泛美大陆的传奇英雄都是实至名归的。没有人可以动摇得了这样的地位,那些质疑他的人也不能。世界上兴许有很多奇闻异事,但是却并不存在一群鸡蛋联合起来能够敲碎钢铁城墙这样的事。
就连在比蒙帝国,奥尔巴赫都有一定的影响力。不少比蒙史学家也认为奥尔巴赫当初是变相的挽救了整个泛美大陆生灵涂炭,包括躲在米高佐敦大雪山以南的比蒙帝国和其他智慧种族。人类世界一家独大,这是一个想一想就让其他智慧种族心惊胆颤的情况。
曹团长不但惊呆了,而且差点吓尿了。这样一个光辉的传奇出现在流亡之域,解释为他心血来潮游山玩水出来闲逛隐居什么的,是能够说得过去的。
关键的是,无论哪一部记载奥尔巴赫这个传奇人物的史书传记,对于这个大人物的标注,都是已经身故!这出现在曹团长面前的,难不成是亡灵?(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