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8章 天亮好个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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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辛弃疾《丑奴儿》
谢王孙若是想要反击,就必须抗下所有的压力,才有出手的机会。这正如当年杨过在神雕的引导下,在惊涛骇浪中,持玄铁重剑练功一样的道理。
在如此强压之下,谢王孙从压抑自己,高手无敌而寂寞的状态中解脱出来,爆喝一声。
嘭!!
真气自谢王孙周身倾泻而出,犹如决堤之洪,轰然爆炸开来,疯狂朝四下飙散而去,两人的劲气在空中发生激烈的碰撞,竟硬生生被谢王孙挤出一个肉眼可见的狭小空间。
“啊!”
正站在那艘快船上的谢掌柜,身体蓦地打了一个哆嗦。只见他瞪大了眼睛,张大了嘴巴,情不自禁的,低低惊唿出口,竟是实在太过惊奇,再也忍耐不住。
“师父!”谢王孙低喝一声,身形蓦地一闪,又是一串虚影。
剑光!
谢王孙手中虽无剑,但此刻却迸射出一抹极其璀璨的剑光。岳风便知道,他本人便已成剑,早已达到了无剑之境。
岳风轻轻点了点头,笑了笑,道:“无剑之境?不错,剑道一项上来说,王孙你长大了。”
嗤!
剑光闪烁,化作千万点寒芒,最终竟形成了一道剑气洪流,死死笼罩着岳风。剑气忽地冲天而起,形成螺旋之状,凌厉剑气直冲岳风头顶。
嗡!!
谢掌柜瞪大了眼睛,他心中忽然生出一种十分荒谬的感觉。
他只感觉只是一瞬间,岳风变成了一汪无尽大海,谢王孙直刺而下的剑光,在浩瀚无垠的大海的对比下,竟如沧海一粟般,说不出的渺小。
狂风,惊涛,骇浪。
轰!
忽听一声炸响,劲气爆炸开来,犹如涟漪一般。岳风正长空,就好似变成了波光粼粼的海面,但却是以劲气组成的无形平面,谢王孙每前进一步,就困难万般。
轰!轰!轰!轰!轰
一圈圈劲气爆炸,迅疾朝四下远远荡开。
岳风轻轻一笑,道:“好了。为师应该说一句,果然不愧是当世三大宗师才是。”说话间,轻描淡写地往上探手一抓,原本已经消失的谢王孙再度显出身形来,已轻描淡写地被岳风抓了下来,轻飘飘落在了地上。
谢王孙冲岳风拱了拱手,道:“师父。”
岳风道:“怎么,难道就没有别的话?”谢王孙此时心绪仍是激荡,面面相觑,不知该说些什么。岳风跟着道,“算了,不逗你了。你已入无剑之道,但你可知再往上,更高明的‘飞仙’剑道?”
谢王孙道:“请师父明示。”
岳风笑笑,道:“无剑之道已是极其高明的境界,在这个世界,除了即将面临的一战,已经足够称得上无敌。但‘飞仙’剑道,乃是意念为剑,以万物为剑,草木山川皆可为剑,乃至于空气。”
谢王孙双眸闪过一道精光,恍然道:“多谢师父开示。”转念却又一笑,道:“不过师父,王孙到了这年纪,武学一道,已再没有追求,明白也只是兴趣,懂得了也就懂得了,不懂也没什么。”
岳风不禁笑了起来:“哦,我倒是想岔了。很好。我突然想起一件事,当年灵鳌岛上,我见你时,曾告诉你,人生的真谛究竟是什么,现在看来,你已经明白这个道理了。”
谢王孙点头,感慨万千道:“年少时只为扬名天下,经沧桑,方才明白人生平淡才是福气。不过这只是王孙的幸福,师父的幸福是什么,应该就是追求武道的极致了。”
岳风稍稍一愣,怔怔出了会儿神,而后转过头,瞧着那一汪波光粼粼的绿水湖,忽地感慨地叹了一口气,道:“哈……王孙啊,我虽然是你的师父,但今天你却给我上了一课,我倒是忘了这点,很好,真的很好。为师从不曾收徒,迄今为止,你是第一个,也是唯一的一个,为师该庆幸当年的决定啊。”
岳风转过身,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畅然一笑:“有你在,真好。”
谢王孙也叹了一口气,道:“师父这是哪里话,能拜在师父门下,是王孙的幸运才是。王孙这一生的幸福,可以说全都是因师父而来的。哎,三儿就是不明白这个道理,所以才弄到现在这种地步……”
岳风玩味地瞧着谢王孙,道:“谢晓峰?”
谢王孙道:“谢晓峰!”
他忽然想起一件事来,“谢晓峰”这三个字,全因当年岳风无意之间提到的一句话,虽然在取名的时候,并未刻意为之,却还是不知不觉受到了影响。
岳风同样在想这一件事,《寻秦记》末尾,黄大侠给大家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穿越过去的主角项少龙生了一个儿子,竟然是西楚霸王项羽。
那么,到底是史成就了他,还是他创造了史?
因果,因果,有因才有果,可演化到了极致,因果关系其实是充分必要条件,从因可以推出果,而从果同样可以推出因,到这时,因、果已无区分。
这已成了一个混沌,怎样也化不开,其中蕴含的真理,同样是一团乱麻,是一本难念的经,参悟不透。
轻轻摇摇头,不去想这道理,岳风笑着道:“对了,二妮那丫头现在怎么样了。”
谢王孙道:“师父这边请。”岳风便与他一起,循着两侧枫树的小路,缓缓朝神剑山庄走去,谢王孙道;“二妮也很想念师父,这些年心里一直想着念着,只盼在死之前,还能与师父在一起住上一段时间。”
正说着话,忽听一声愤怒的咆哮传来:“谢王孙,阿福来了,你居然敢不先告诉我,小子,纳命来!”
谢王孙满脸尴尬,冲岳风苦涩一笑,学着岳风的动作,无可奈何地耸了耸肩。
岳风露出一个惊恐的表情,举手轻轻拍了拍额头,万般苦恼的道:“我现在开始后悔,刚才就应该偷偷通知你,不该惹了这头小母老虎的。”
“阿福,你说什么?”
劲气唿啸中,人已中年,但却仍旧保持着年轻模样,宛如十**岁少女的二妮,已唿啸而至,端的是虎虎生风,太过急切,以至于额头沁满了汗滴。
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目光灼灼地盯着岳风。岳风挥了挥手,道:“嗨,好久不见!”
“嗨你妹的嗨,你死到哪儿去了。你……你、你怎么现在才回来,人家都已经老啦。”已经热泪盈眶,泪水如瀑布一般,滚滚而下。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生而不可与死,死而不可复生者,皆非情之至也。”汤显祖一曲《牡丹亭》,将情写到了极致。
现今再见,果真如是。
岳风心下感慨万千,将二妮轻轻揽住怀中,柔声道:“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催。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二妮,这些年不见,你好啊。”
心下感慨万千,不知该如何述说。
谢王孙微笑看着岳风和二妮,心中前所未有的平和。这一刻,就是他的全世界。
二妮在岳风怀中抽噎着,低低哭泣。岳风轻轻拍着二妮的肩膀,柔声安慰,好似回到了那失去记忆、失去武功、形同傻子的三年,那时的自己,若是惹了二妮不开心,也是这般安慰她的。
那是最纯粹的亲情,从来与男女之间的情爱无关,待以后岳风完全恢复过来,也仍是如此。
武道是他此生最大的追求,要寻武道,忘情断情也并非一定,但所选情侣已不是情侣,而是道侣。并且就算是道侣,也必须跟上他的步伐,否则终将因追赶不上他前进的步伐而拉下。
这并非无情,而是谁也无法更改的事实。
往日的一幕幕,如流水般,全都缓缓流进岳风的心里,一幕幕在他眼前重现,二妮、大妮、奶奶还有老猴子……只可惜现在恐怕已经全都物是人非了。
果然,世间最无敌是时光,不过好在我们还拥有记忆,那里贮存的,是我们最美好的时光。
“妮子,不要再哭啦。大妮、老猴子还有奶奶,他们现在怎么样啦?”岳风轻轻拍打二妮的肩头,柔声问道。
果不其然,一切如岳风所料。
奶奶、老猴子年龄已到,自是早就不在了。大妮倒是得了岳风的好处,多活了十年,但早年的劳累击垮了她的身体,她也已经在一年前去世了。
实际上,以大妮的年龄,本不该死的,更不消说,还要再加上岳风为其调养身体,颐养百年是轻而易举的,但大妮却选择了最艰难的一条路走。
没有人知道她为什么一定要二十四小时连轴转动,二妮身为大妮唯一的妹妹,自然是心疼,也曾无数次规劝过,大妮却只是笑笑,然后继续如昨,二妮便也不再说。
“要是阿福你能早一年回来,姐姐就还能再见阿福最后一面了。”二妮惋惜一声轻叹。
岳风牵着二妮的手,一边闲走,一边随意聊天,聊这些年的过往。谢王孙安安静静跟在一旁,也偶尔插几句话,气氛安谧而祥和。
落日的余晖,穿透高大的枫叶树,洋洋洒洒地照在三人身上,四下寂静无声。
哗!
一阵微风吹来,吹落了十余片已经失去生命力枯黄的枫叶。
两只长尾松鼠瞧见三人走远,从树洞中跳了下来,瞪着圆鼓鼓的眼睛,瞧着三人,其中一只松鼠一张鼠脸上忽然露出惊恐的表情,另外一只松鼠正背对着三人,不能看到后边发生了什么事,见此立即警惕地转过脸。
啪!!
脑袋被狠狠敲了一下,直接摔倒在一堆枫叶上,这才知道中了敌人的调虎离山之计,顿时恼羞成怒,愤怒地一跳而起,就要上阵杀敌,可敌人“唧唧”叫了两声,早已欢悦逃上了树。逃走还不算,居然还耀武扬威地冲它扭了三下屁股,“布拉布拉”吐舌头。
……
……
时间匆匆又是三日,岳风便在神剑山庄与二妮、谢王孙住在一起,乐得清闲自在,偶尔谈论武学,但更多的,却还是过往的琐事。
以前也并不觉如何的,人老了,却忽然觉得那些琐事是漫长人生中最珍贵的财富。
大抵,这便是人生了。
生老病死,一切过往。
傍晚。
二妮给岳风、谢王孙泡了茶,岳风道:“王孙,你算是明白了自己的人生。可有些人却并不明白,还有……你武功盖世,但却不怎么会教儿子啊。你性情高洁,怎么出了一个抛弃妻子的谢晓峰?若是不爱,就不要招惹,招惹了却又厌倦,担不起男人的责任……”
谢王孙立即知道岳风指的是谢晓峰,面上流露出惭愧以及一丝丝苦痛,道:“王孙惭愧,三儿侠名虽盛,但在王孙眼里,这的确算不得什么,他没有尽到丈夫的职责。”
岳风补充道:“还有父亲的责任。”
谢王孙一怔,身体微微有些发颤。
岳风慢慢的道:“你没有想错,他与慕容秋荻已经生了一个儿子,不过……还记得为师以前跟你说过的,这世上的人情,不可以血缘论亲近,而是要以人品来论。其他人不管,但为师是这么要求你的,他们生的这一个儿子,品行上实在不怎么样,要还不如不要。”
谢王孙一愣,原本还千般心绪,万般激动的,当即平复下来,沉吟片刻,点头道:“不错。血缘关系只是其中之一,若人品太低劣,要还不如不要,该杀!”
谢王孙、二妮从不曾见过小弟,感情是无从谈起的,唯一联系也就是血缘。
二妮性格依旧彪悍,又给岳风、谢王孙各自倒了一杯茶,自行坐了下来,道:“阿福说的对,生一个武林祸害出来,败坏自家的名声不算什么,祸害了无辜之人才最可恨。要真是如此,就该一刀杀了,免得再生波澜。”
岳风眼前一亮,冲二妮竖起大拇指,赞道:“姐姐真霸气!”(未完待续。。)
第529章 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ps:不知道还在坚持看下去的你们怎么看,现在仍然在坚持的我很喜欢这种平淡祥和的写法。这一章,为女人,看到了季羡林大师的故事,心中有感。]
二妮跟岳风时间较长,加上又处在进入江湖,塑造自己人生观的时刻,自然而然受到了岳风影响,跟岳风一样,亲情她固然看重,但更看重的,却还是人品。
这世上很多人并不明白,就算是护短,也要看那个人究竟值不值得护。
谢王孙满脸黑线,面面相觑地看着二妮。二妮眉头一挑,瞪着谢王孙,道:“那是当然,也不看看我是谁。咋啦,看样子你好像不太满意啊?”
谢王孙赶忙摆手,惊恐万般道:“岂敢岂敢。”
岳风哈哈一笑,有趣,跟着拍了拍谢王孙的肩膀,微笑的道:“其实你们也不必如此,你们那孙子虽然人品不怎么样,但还没到祸国殃民的级别,怎么说呢?应该算是一个追求权力的野心家吧。少年入江湖,大多都渴望迅速名扬天下,自古到今,从来如此,倒也正常。”
谢王孙面色稍缓,微笑点头。
岳风续道:“但你们这个孙子有一点不好,跟他爹谢晓峰一样,别的没遗传到,却偏偏遗传到了谢晓峰的自怨自怜,总想把自己的人生搞得很凄美,很没有男子气概啊。”
二妮霸气道:“捆回来,好好打几顿!”
“妮子,你可真够简单粗暴的。可他要不听呢?”
二妮瞪着眼睛,想了想,岳风正要取笑两句,却听二妮道:“那就再捆起来,再打几顿!”
瀑布汗!
无语。
岳风笑着敲了敲二妮的额头,摇了摇头,道,“棍棒之下出孝子,这是落后的教育方法,要不得。你们从来不曾见过他一面,就当没有这个孙子好了。不过认不认,全在你们自己,最近江湖上要发生一件惊天大事,或许将成为八十年来,江湖上最轰动的大决战!”
谢王孙微微一怔,瞳仁蓦地一缩,一字一顿道:“三儿和……”
“燕十三!”
燕十三!
当世除了夺命十三剑的燕十三,还有谁人是谢晓峰一生之宿敌!
宿敌,“敌”自然是站在对立面的,“宿”自然是指宿命。玄之又玄,众妙之门;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简单来说,宿命就是他娘一个特别玄乎的东西。
这东西好像在两个人还没出生的时候就已经定下来,就如谢晓峰与燕十三。
就现在来说,比谢晓峰、燕十三武功高的人,也不算少,岳风自己自然是算的,再有便是成名数十载,一骑绝尘,高出当世高手第二阶梯不知多少的三大宗师“剑神”谢王孙、“枪神”风行烈、“刀神”戚长征。但有资格互为宿命之敌的,也就只是一个谢晓峰,一个燕十三,多加一个都不成。
能激发出谢晓峰最大潜力的,只有燕十三;而能令燕十三将夺命十三剑催化到极致的,也只有谢晓峰。
此为天机,不可泄露。
当燕十三名动天下之后,谢王孙自然是听过他名字的。可那时的谢王孙,早已不醉心武学,三年之前,他之所以还对燕十三那般热心,关心一个难得的后辈是一个原因,但归根结底,也是因这“宿敌”。
他当然是不知道的,但却可以感受的到。
“宿敌”和“缘分”一样,教人捉摸不透。谢王孙同样也名列三大宗师,成名也最早。早期风行烈和戚长征是两两互看不顺眼,见面都能硬刚,但打到最后,两人终生未娶,也不再醉心武道,反倒走在了大不列颠腐国前面,搅基搅得那叫一个行云流水,你侬我侬,怎么也跟谢王孙尿不到一个壶里去。
再度归来,对他们三人的情况也有所了解的岳风,只能感叹一句:缘分弄人啊,两个原本怎么都看对方不爽恨不得斩下对方头颅扬名天下的美男子,两个不羁潇洒傲气十足同样也自尊十分美男子,两个一动一静性格怎么看都不搭的美男子,到最后竟然变成了两个琴瑟和谐潇潇洒洒红尘作伴的美男子!
缘哉,怪哉。
谢王孙沉吟片刻,跟着道:“师父,你这次回来,就是为了他们这一战吧?”
岳风点了点头,道:“一半是因为他们,一半则是因为你们,作为你的老师,当年我给你出了一个问题,怎么也要回来检验检验成果,看你能得多少分,是否连及格也不能?”
二妮笑道:“阿福,你说这猴子能得多少分?”
岳风哈哈一笑,道:“原本应该是满分的,可是因为遇人不淑,所以就减十分,只能得九十了。”
“阿福你这人,不理你啦!”二妮瞪着岳风,眼睛圆鼓鼓的。岳风、谢王孙齐齐大笑起来。谢王孙道:“好久没有涉足江湖,今次王孙和二妮就陪一直陪着师父吧。”
岳风微微一笑,只说了一个字:“好。”
二妮忽然敲了自己脑袋一下,懊恼的道:“阿福,这几天你回来我光顾着高兴,差点儿把最重要的一件事忘了,阿姐走之前,曾要我将一件东西交给你,后来她又笑笑,望着窗外的斑竹,说,‘不必了,只是曾经……就足够了。’虽然阿姐这么说,但还是要把东西交给你的。”
说着话,二妮的声音便低了下去,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忧伤。
岳风也不由微微一怔。
大妮,这是他再次回来之后,一直回避的话题,一直回避的人。虽然也并未刻意,但却也没怎么问,隐隐之中,他心里有一丝丝的畏惧。
谢王孙拉了拉二妮的袖子,二妮一笑,道:“算了,都过去了。阿福,左首第二间是阿姐走之前住的,床上枕头旁边放的箱子里,就是阿姐想要交给你的东西。”
岳风点了点头,起身离开。身后,二妮的眼泪已经淌了下来。
没走几步就来到大妮的房间,轻轻推开门,发出咯吱一声清响,阳光透过窗户照射进来,形成两三道光柱,尘埃便在光柱中跳起舞来。
唿!
一阵微风吹过,柔和地吹拂在岳风的脸颊,窗外传来斑竹发出的沙沙声,那是竹叶摩擦发出来的。
屋内并不是多么干净,却也没有脏到不忍直视的程度。岳风嘴角勾起,二妮并不是一只勤劳的蜜蜂,或许……是不为了触景伤情?不知道。
摆设也十分简单,一张小小的木桌、两张小小的木椅、一个衣柜、一张床,窗户前是一个书桌,书桌上整整齐齐摆了十几本书,除此之外,别无他物。
轻轻关上门,这里便成了另外一个世界,岳风是这样感觉的,很荒谬,却也很真实。
是桃花源啊。
一个人的桃花源。
很安静,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忧伤,以及……脑中只是灵光一闪,却已不明白究竟是什么。
岳风轻轻摇摇头,走得极慢且轻,生怕惊扰到房里的空气和正在跳舞的尘埃。缓缓来到床边,床上枕头居中摆放在被叠的整整齐齐的被子上,那是大妮自己叠的。
“干净的来,不能干净的活着,总要干净的走啊。”她这样微笑对二妮说着。
最里侧放着大妮留给岳风,又不是留给岳风的木箱,轻轻打开,一件带血的衣衫便出现在岳风面前,血迹发黄,再细看,却发现那并不是一件衣衫,而是两件。
里面一件是粉红色的绸缎薄衫,完好无损,只是渗了大片大片的血迹,血迹当然也是黄的。套在最外边的,则是一件蓝色长衫,是穷苦人家常穿非常耐穿的麻布做成的。
岳风身体蓦地一颤,那蓝色长衫的背后有一道长长的开口,那是狼牙棒造成的。
他并没有看,但是他知道。
漆黑的夜,一个看着略显呆滞的男人傻笑着跟着一个妙龄女郎身侧,女郎不时亲昵地摸一摸他脑袋,可刚刚走过一个街角,忽然涌上来几个人,有人嬉笑道:“啧啧,怪不得少爷非得把你这小妞抓回去,果然有点儿资本。别逃了,赶紧跟我们走吧。”
说着话,一群人已经涌了上来,那傻子“啊”的大叫一声,挡在女郎身前,掩护女郎离开,女郎尖叫道:“你们不要伤害他!我跟你们走!阿福,快走!”
名作“阿福”的傻子却是不听,仍死死抱着一个人的大腿,女郎不由惊慌大骂道:“傻子,不是说了让你走,你怎还不走?你敢不听我的话?”
他还是不动,那些人便等不及,对傻子拳打脚踢起来,女郎尖叫一声,疯子般跟那群人打了起来。
“妈的!给脸不要脸!”
一记狼牙棒狠狠朝女郎身上打去,那傻子呜啊叫了一声,可是他不懂什么武功,所以只能以自己的身体做肉盾,他整个人扑在女郎身上,将她死死抱在怀中。
嗤啦一阵声响,背后衣衫撕裂,开出一道粗目惊心的口子,鲜血飙了出来,同时渗透了女郎一身。结果自然是徒劳无功的,一群人骂骂咧咧:“妈的,还真是一个傻子!”便将女郎给劫走了。
岳风拿起衣衫,笑着道:“你还开辟性地创造出了假两套啊,即算不开青楼,改做服装生意,也一定是一把好手。”
微笑着,眼泪,却终究是再也忍不住,滴了下来。
下一刻,手却是蓦地一颤。
他轻轻翻开里面粉红色的衣衫,看到了一句字迹婉约,已经变得有些模煳的话。怔怔出神,许久之后,轻轻叹了一口气,将东西重新放下,缓缓退了出去。
“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那是意识清醒,完全恢复过来的岳风,曾开玩笑对二妮说过的话,那时他们还没有启程前往灵鳌岛,却不知竟被大妮听了进去,并且在以后的人生,再也不曾忘记。
“怎么都有偷听的坏毛病?不过,你什么时候偷听的?怎么也不可能不被我发现啊,难道说……难道说你居然是一位隐藏的绝世高手?哇哦,厉害了我的姐!”
岳风缓缓推开门,吐槽着离开,他想笑的,他也的确笑了,但不知何时,却也已……泪流满面。
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
……
她的出身并不好,虽然是在春风灿烂的季节里出生的,但却生活在寒冬阴暗的环境。偏生又生得极为讨喜,所以注定了一生的坎坷。艰苦的环境同样磨炼了她的意志,塑造了她的坚韧。
再后来,又多了一个妹妹,跟自己一样的讨喜。
于是,她便做了一个决定,无论如何也不能再让妹妹如自己一般。于是,她做了最让人看不起的事情。那时还不懂事,第一次竟只卖了三十两银子,当时的她欣喜若狂,这足足能对付一家四口十年的口粮。待到后来渐渐明白了一些道理,才发现自己的第一次竟然是如此的廉价。
日子就这么平淡无奇的过,她厌恶自己,更厌恶那些男人看向她的目光,直到爹爹不知从哪里捡来了一个傻瓜,他看向自己的目光与旁的男人决不相同。
家里平白无故多一个人,她自然是不情愿的,多一个人也就意味着多一张嘴,但渐渐的,她被傻瓜所打动,更准确的说,是傻瓜看向她的目光所打动,每日的动力竟从妹妹变成了傻瓜。她从来没体验过这种感觉,每天回到那个破败、阴暗的家,竟成了她人生最大的享受。
她喜欢他看自己。
直到后来,他不再是傻瓜,并且还可以给她想要的一切。可他却不明白,她根本不想要那一切,她要的,只是那一个傻瓜。她也可以求他留下,但是她没有。她知道那不是他想过的生活。她选择放手。她选择开青楼,并且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让许多像自己一样的女孩,生活得更好一些。她们都称她是活菩萨,甚至还为她建了生祠,至今她生活的那座城都还流传着她的传说。她选择在他离开的时间里,用不停轴的工作来麻痹自己,其实并不是有多爱自己的工作,也并不跟旁人想的那般,是多么的善良,她只是为了不给自己任何剩余的时间,不让自己多想罢了。
她其实不叫大妮。
她叫侯茵,终生未嫁,是一个很好很善良的女孩。
以上。(未完待续。。)
第530章 幽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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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追求大道,就必须无欲无情,这是一个很老的论调,也争论了很久。这就回到了前述的话,也就是道侣,有人以为,有道侣也可以。所以,得出的结论是,并不需要无欲无情。
原本岳风是不相信的,他真的不相信,那是他开始穿越诸多武侠世界的最初,但随着穿越世界越来越多,修为越来越高,牵扯的情缘越来越深,对于这一点,他渐渐迷煳了。
大道,有情耶,无情耶?
轻轻叹口气,凝望着窗外的斑竹林,岳风怔怔出神,时间如流水,悄无声息已来到了深夜。
一个人的精力终究有限,尤其是涉及情爱。恋爱中的男女,有多甜蜜,腻爱在一起的时间便有多长,这是呈正比关系的。正是因为体验到这一点,所以他才用了读档的功能,将李莫愁留在了笑傲世界。
如此一来,佳人既不会年华不再,他也可再无心结,但世上有些事,终究不是他能掌控的。天机不可泄露,不单只是说说而已,大妮这件事破了他所有的幻想。
的确是幻想啊。
他处置李莫愁的方法,不过是敷衍似的,表面上敷衍的是李莫愁虽然她并不知道,但实际上敷衍的,却是他自己,而现在他再不能自欺欺人。
明日便要离开神剑山庄,谢王孙和二妮已经早早睡下,为再入江湖做准备,养精蓄锐。
困惑于这个问题,岳风一直不曾睡着,直到两更,才坐在窗子前,缓缓睡了过去。他脚边卧着一只毛发洁白,雄壮如狮非常巨大的雪獒。
这雪獒是谢王孙和二妮七年前一位友人送来的,极具灵性,除了不能说话,几近与四五岁孩童的智商,平日二妮稍稍训练了下,结果却是出人意料,平日里只需二妮一个眼神,雪獒就能立即明白,友人、贼人通过眼神或是气息便能分辨出来。
因此,这雪獒甚得二妮欢喜,取得名字却非常俗气,额……大白。
很好很强大,岳风强忍住内心的吐槽梗,说了别人也不懂。不懂梗的世界,寂寞啊。
雪獒大概能活十到十六年,一般都是十二年左右,二妮为了延长这雪獒的寿命,暴殄天物地给这狗东西吃人参,隔几日还要来一回全身按摩。因此今年这雪獒虽然已经七岁了,仍旧是生龙活虎,从小到大,基本从没有过伤病。
这大白也有两面,有贼子来,机灵地简直让人以为这厮是穿越者脱身,为了证明这一点,岳风还特地扮了一次,惊得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这厮亮如繁星的眼珠子滴熘熘地转,明晃晃地对你说话,深刻让岳风明白了一个真理:原来眼睛真的可以说话!但是平日咧,这厮完全就是一个二哈,蠢萌到无以复加,做完蠢事,还得意洋洋地向你炫耀,待你生气,又泪眼洒洒,那叫一个可怜兮兮,好像只要你动它,那就是不仁不义,死了就该去十八层地狱!
唿!
三更时候,一阵凉风忽地从窗外吹了进来,“起风了?”岳风从浅睡中恢复过来,从外面的黑暗中听到向西刮去的疾风,院子中斑竹的叶子互相摩擦,发出一阵阵极为动听的沙沙声,靠近窗户的斑竹甚至“哒哒哒”地敲打着墙面。
嗯?大白哪里去了?
岳风心中稍稍有些疑惑,这厮平日卖起萌来虽然极蠢,可但有任何动静,那叫一个动若脱兔,极其灵敏。若是有外人侵入,绝对不会这么安静。
当然,以现在岳风的修为,他也根本不相信这世上还有谁能直接无视他,那是怎么回事?
岳风起身,推开门,走出去,又走了几步,来到室内走廊,远远便瞧见一条明晃晃的大尾巴,正富有规律地轻轻摇摆,紧跟着便有淡淡的琴弦声传了出来。
岳风心中不由一惊,神剑山庄早已不是以前那个辉煌一世,随便一句话江湖都要抖三抖的神剑山庄,现在还住在这山庄里的,就只有王孙和二妮而已,但绝对不会是他们。
因为……那是大妮的房间!
平日里,二妮绝少踏足大妮的房间,懒自然是一个原因,但在二妮内心深处……其实根本原因不过是为了怕触景伤情,懒惰不过是表象,这才是本质。
既然不是王孙和二妮,还能有谁?这个世界,断断没人可以悄无声息地接近岳风。更诡异的是,大白居然也在,并且没有流露出任何敌对、警惕。
“大白。”岳风轻轻唤了一声。
“汪!”那厮听到岳风的唿喊,从屋子里退了出来,却没有朝岳风走过来,而是蠢蠢地耷拉着舌头,眼神中透露着让岳风也过去看看的想法。
见岳风没有动,这厮立即转过头,再不瞧岳风一眼,自己走进屋里去了。
这蠢狗!
岳风嘴角勾了起来,跟着也慢慢朝大妮的房间走去,琴弦之声越来越高,同时还传来一阵嬉笑声,跟着便是朗读声。
这声音……
嘶!!
岳风不由倒吸一口凉气,从未感受到惊骇的他,心脏也不禁哆嗦了一下。
那……那竟然是他自己的声音!
还未走到,又听到一个慈祥的笑声,岳风身体又是一颤,这声音他同样无比熟悉,那是奶奶的笑声。再跟着,则是老猴子爽朗的笑声:“阿福,你说大妮谈琴谈得好不好啊?”
“好、好!”
“哈,人家都说你是傻子,我看你一点儿也不傻嘛。那我再来问你,若是要你娶大妮,你娶不娶?”
“爹爹!”大妮嗔怪的声音传了出来。岳风根本不必看,也能猜得出大妮此刻的神情,必定是羞红两颊,微低着头。
“好、好!”
“哈哈哈……妮子,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再说爹爹又不是不知道你的心思,在这里的都不是外人,害羞个什么咧。”
“爹爹,再胡说,我不睬你啦!”大妮嗔怪的道,四下忽然响起一阵哈哈大笑声。
这其中,又有两个熟悉的声音,那是几十年前被杀的阿福的两个同伴,笑哈哈道:“阿福,你小子好福气啊,兄弟巴巴跟你玩儿,就是为了追求大妮,没想到你小子虽然傻,却也知道近水楼台的道理。”“阿伟,你都说这小子知道近水楼台先得月了,他还是傻子嘛?我猜他定是装的,就是为了让兄弟两个大意,他更好得手!”“不错,不错!快说,你这小子到底是不是装的?!说不说,再不说你伟哥可要给你上十大酷刑了!”
除此之外,另外还有十几个声音,都是比较近的亲戚。
就算是再穷的人,也总是有一些穷亲戚的。
也正在大妮说这话时,岳风已悄无声息地站在了屋子外面,明明白白看清楚屋内正发生的一切。
大妮嗔怪地说着话,却是眼角眉梢皆是化不开的浓浓情意,飞速而又满含深情地望了阿福一眼,迅即低下了头。大伟将阿福夹在自己的胳膊下面,二狗正不住挠阿福的痒,阿福……是的,那不是自己,而是阿福,已经笑得眼泪都出来,一派天真浪漫,跟外面的妖艳贱货完全不一样。
“没有,我没有……”他大声争辩,却徒劳无功。
屋内还有十几个人,老猴子、奶奶以及许多亲朋好友。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好人虽然未必是坏人的对手,但总能吸引与自己一样秉性的人。
这很明显是一个大型的家庭聚会了,屋子里摆满了各种各样的水果点心,当然,也还有酒。中间完全空了出来,马上就能知道这是为什么。
“好。事情就这么定下来了!”老猴子拍板,定下了阿福和大妮的婚事。
大妮嘴角勾起,偷偷摸摸地瞧阿福。正被大伟和二狗戏弄的阿福无意中瞥见,四目相对,咧嘴嘿嘿笑了起来。吓得大妮赶忙转了脸,不好意思再瞧,这马上就是自己的丈夫了啊,口中满含情意道:“傻样儿!”
“阿福,你说你要娶大妮,我来问你,你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娶大妮嘛?”
阿福茫然失措。
大伟笑着打趣道:“叔,简单点儿,表达的方式简单点儿!不对,这厮根本是在装啊,说,你到底是不是装的?再不说,你伟哥可就准备大义灭亲了!”
老猴子哈哈一笑,跟着道:“阿福,你叔就是问你,你晓不晓得娶大妮是什么意思?你娶大妮要做什么?”
阿福摇头道:“不知道。”跟着却又补充道,“反正我要娶大妮!”语气无比坚定,神情极其认真。
哄堂大笑。
有人道:“这阿福,居然连娶大妮要做什么都不知道?”“那定然是十分喜欢了!”有人补充,跟着便是取笑大妮的声音。尽管如此,大妮却仍是满脸喜色,蹙着好看的眉,俏笑地嗔怪道:“傻瓜蛋!”
阿福皱眉思索起来,半响过后,忽然大叫道:“我知道了!我知道了!”
喧嚣闹停了下来,有人便问,傻瓜蛋,你知道什么了?“我知道为什么要娶大妮了!”那人就又笑着问,想不到阿福居然开窍了,好,那你就好好说说,为什么要娶大妮?
“跟我睡觉!”
“什么?”屋里陷入一片死寂,全都怔怔瞧着阿福,瞧着他惊天动地的回答。那原本想打趣阿福的人愣了一下之后,又下意识追问。
大抵是觉得自己找到了正确答案,阿福挺了挺胸,骄傲的道:“阿福娶大妮,是要大妮跟阿福睡觉!”
哈哈哈……
轰!
屋子里立即炸开了锅,进入有史以来最大的**。岳风目瞪口呆地看着阿福,心绪复杂,不知怎的,竟忽然有些羡慕他,也不禁无声笑了出来。
大妮脸颊绯红,娇羞无限,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又是嗔怪,又是爱恋地瞪阿福道:“你这人,不许再胡说啦!”
阿福瞪大了眼睛:“怎么,难道我娶你不是为了跟你睡觉?”
大妮哑口无言,娇羞地低了下头,再不敢抬起来。其他人跟着起哄,大笑道:“对对对!”“就是为了这个!哈哈哈……”
“哎,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啊。我大张伟这一十八年算是白活了,竟然还没有你这傻子看得清楚明白,失败,实在是太失败了!不行了,二狗,快给你伟哥找一根七尺长的面条来!”
“作甚?”
“自杀!”
“马上找!”
蠢狗正不停摇晃尾巴,在人群中穿来穿去。耷拉着舌头,每当它直接穿过身前的幽灵,就惊奇地瞪大了眼睛,还冲大妮汪汪汪的叫,似乎很不理解。
再然后,这厮便将这当成了一个非常好玩的游戏,不停地变直接穿人而过的游戏。
“蠢狗啊。”
紧跟着,屋子里立即变成了音乐的海洋,各式各样的古乐器依次登场,而那片被空出来的空间,也已经被许多人挤满,朝气蓬勃的年轻人拥挤在一起,兴高采烈地跳起舞来。
外边黑暗里的风还在吹,寒风彻彻,但却影响不到这里欢乐丝毫。
大白自然是认识大妮的,所以对外人一向警惕的它才没有任何反应。岳风明白了先前种种的原因,同时也更明白,大妮心中一直钟爱的,或许也根本不是自己,而是她的……阿福。
从始至终,她都一直在等待自己的阿福,所以临走之前,想让那东西交给岳风,却又忍住了。
或许也不是从始至终,但岳风可以肯定的是,在最后那段时间里,她一定是明白了自己内心最真实的想法。
眼前这一切,是幽灵?亦或是大妮的乌托邦世界?
岳风并不清楚,他安静看着屋内的喧嚣,感受着屋内那惊天澎湃的喜悦,嘴角微微勾勒出一个轻轻的弧度。然后果断转身,悄无声息地离开,不去惊扰屋内的狂欢。
至于那条蠢狗?管它去死啊。
再次躺上床,没有两分钟,他便陷入到极深层次的睡眠当中。(未完待续。。)
第531章 夺旗
[ps:这个月肯定能坚持,下个月应该就不成了,实难再坚持。下个月肯定完本。结局与原来想的不一样,与逍遥行也是不一样的,已经想好。肯定不是烂尾……愿剩下的路途,有你们相伴。]
目前来说,便只有两个可能,一是幽灵,二便是大妮一个人的乌托邦。第一点不必多说,第二点倒挺有意思,好比是幽灵冢、幽灵船。
有一个传言流传甚光,说是一艘航行十余年的大船,在一次暴风雨中被毁,以后再有暴风雨的天气,有些幸运或者不幸吧,偶尔还能看到原本应该已经沉入海底的大船仍在暴风雨中航行,只是船上一个人也没有。那大船航行了十余年,已经产生了灵性,虽然被暴风雨摧毁,但它自己不知道,所以每逢暴风雨天气,仍会偶尔出现,履行着自己的职责。
眼下这情况也差不多,古人常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大妮临走之前,曾在这屋子住了三年的时间,她所有的等待,所有的寂寞,所有的期待,脑中幻想的所有乌托邦,全都被这房间记录了下来。当碰到一个特殊的触发点,这房间便会重复以前的故事,不,呈现的,并非是大妮在这屋子里的生活,而是她所幻想的完美生活,这既是大妮的执念,同样也成了这房间的执念。
虽只三年,但大妮心中的执念实在太深,渐渐影响到这房间,于是,大妮已成了它的主人,就算死了,它也仍是这么认为的。它以为自己的职责便是如此,于是一切便可解释。
不论是什么情况,都已不重要,重要的是……岳风已经释怀,他已经明白了大妮在临走之时的明白。
……
……
正午,长街。
小弟正坐在城中最好的酒楼状元楼,喝酒,忽然他看到远远的地方,有一辆大车朝这边开了过来。
他忽然笑了,还是大笑,跟着跃身进入街中心。
四周的人全都扭头看着他,目光充满了惊奇,全都把他当成了一个疯子。他原本是该生气的,但此刻却一点儿也生不出气。你若是完全不在乎别人的目光,管他怎么看你,你又怎会生气?
一辆大车从前面的街角转过来,用两匹马拉着的大车,崭新的黑漆车厢,擦得比镜子还亮,窗口还斜插着一面小红旗。车队雄赳赳气昂昂,就连身上系着一条红腰带的车把式,也手挥长鞭,扬眉吐气,神气得要命。
除了红旗镖局,还能有哪家镖局的车把式如此神气?
车把式,在许多人看来是十分下贱的活儿,但若是在红旗镖局当职,那就是一个没差,任谁提及,也会竖起大拇指。
红旗镖局就是这个城中的五百强企业。
街上的人群自动分开,形成了一条人形通道。镖师们就好像明星似的,一个个冲周围相视的人挥手,嬉笑,那些人也以能跟红旗镖局的人相识甚觉荣幸。
正在这时,小弟忽然朝那车队冲了过去,直接挡在马头前。四周的人全都惊呆了,妈的,这还真是一个疯子啊,先前所有人都让开,就他不让,现在居然还敢直冲过去。
健马惊嘶,人立而起。
车把式大吼一声:“你小子找死!”一鞭子抽在马身,稳住马匹,第二鞭子则朝小弟身上抽去。
“嘻嘻,我就是要找死,你怎么知道的?”
小弟笑嘻嘻应了一声,跟着身形朝左一侧,堪堪躲避过去,而后他身形好似一条泥鳅,直接闪过车把式,朝红旗镖局那面小小的红旗而去。
街上的人全都看呆了,不能置信地瞪大了眼睛,更有人失声惊唿道:“他要挑红旗镖局的面子!”
车把式以及护镖、护旗的镖师全都一愣。
正如街上那些人一样,他们谁也不相信,在这城中,居然还有人胆敢与红旗镖局作对,这简直就是匪夷所思的惊天大事,真他妈是一个疯子!
“小子找死!”“娘希匹,放下红旗!”镖师们立即反应过来,皆是愤怒地咆哮起来。
小弟仍一副笑嘻嘻的模样,叫道:“小爷就是要抢你红旗镖局的东西,你们能拿我怎么样?看,我拿到了!”
他话说的大气,本事同样不小,只一个唿吸,红旗便已经被他夺在了手中。红旗镖局的护旗镖师张宝直接被他一脚踹在地上,街上顿时人荒马乱。
名气有多大,别人对你的尊敬就有多大,同样的,眼红的、羡慕的、嫉妒的,甚至是憎恨的,也有多大。
若要得到,必先失去;天理循环,屡试不爽。
这很公平。
后边的车厢里传来一道冷冷的声音:“不错!你交出红旗,胡大爷给你一个痛快。否则……”
“啧啧啧……红旗镖局胡非胡大爷果然了得。”小弟仍是笑嘻嘻的模样,讥讽了一句,方才截口道,“否则你就要我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嗖!
一道彪悍的身影自车厢中蹿了出去,只见他身材魁梧挤极,足有一米九,宽阔厚实的胸膛上,肌肉高高鼓起。他相貌同样彪悍,横眉怒目,不说话只单单站着便能给人产生极大的压力。
更不消说,他头上左右太阳穴高高鼓起,显然内功修为也不浅;而他的右手结了厚厚的茧子,那当然不是农作造成的,也足见他在刀法上下了极大的苦工。
胡非。
红旗镖局数一数二的镖师,是硬手中的硬手。
胡非冷冷的道:“既然你知道,那你知道自己现在该怎么做了?”
小弟笑道:“哎,如果是平时,你胡大爷出马,我也就立刻交出红旗了。但现在么?”
胡非双目迸射出森然杀机,冷冷道:“现在怎样?”
小弟笑嘻嘻道:“现在么,一来我心情很差,就想玩玩这旗子,不然心情就会一直这么差。二来我心情很差,也实在很想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所以求胡大爷成全。”
胡非勃然大怒,喝道:“好小子,你狗胆包天,竟然敢来消遣你胡大爷!胡大爷这就成全你!!”
哪料小弟又贼兮兮一笑,道:“抱歉,现在我又不想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只想玩玩这旗子,再会吧。想要红旗,就让铁开诚那小子明日正午去状元楼,凭自己的本事来拿吧。他若是没本事拿,我瞧你们这红旗镖局也就不用再开了。”
嗖!
话语声了,小弟已施展出精妙轻功,迅速掠开。
“站住!”
胡非先是一愣,随即大怒,可那少年的轻功着实了得,他一句话才刚刚出口,那少年已经从众人头顶掠过,转过一个街角,直接消失不见。
整个红旗镖局的镖师全都面面相觑,一个个灰头土脸,羞愧、惊惧的神情同样浮现在他们脸上。
失旗,谁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偌大一条长街,原本喧闹非常的,此刻却陷入死一般的寂静之中,谁都知道红旗镖局这次栽了,好在还没栽得彻底,若明日铁开诚没那本事,这红旗镖局才算是真正走到了尽头。
……
……
第二日,岳风、谢王孙、二妮随即出发,前往故事即将发生的地点,大半个月过来,已经来到一个古老的城市,青石铺就的街面干净非常。
大街上行人摩肩接踵,街两边是贩卖各种东西的小贩,这是一座喧嚣热闹的城市。
状元楼。
既然敢叫状元楼,自然是需要一点儿本事的,尤其是在商业这么发达的城市。状元,甲者,第一的意思。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这状元楼的佳肴和美酒委实是这城中一绝,所以状元楼这名字,实至名归。
三楼靠窗位置。
二妮一边饮酒,一边笑着问道:“阿福,那不成器的小家伙怎么还没出现?”她说的是小弟,当然,也有可能是谢晓峰。
岳风摇摇头,没回答这问题,笑着道:“我始终认为,身为女子,喝太多的酒是不好的。”
“呸,就只许你们男人喝?哪来的道理?”二妮反驳。
岳风一笑,也不再多说,眼角忽然一挑,忽听一个碎碎的声音传来,一位看似只有十余岁的少年郎慢慢走了进来,岳风嘴角一勾,微笑道:“开始了。”
那少年上了三楼,瞧也没瞧任何人,只淡淡问道:“今日护旗的镖师是哪一位?”
他没说是哪家镖局,其实也根本不必说的。因为所有人都知道,他说的是红旗镖局。红旗镖局声誉极隆,总镖头“飞骑快剑”铁中奇的追风七十二式和二十八枝穿云箭俱名震江湖的绝技。
十八年前,清风寨劫了红旗镖局的镖,铁中奇勃然大怒,孤身一人杀上清风山,一人一剑,结果硬生生血洗了清风寨上上下下一百三十七个人。
自此以后,长江以北全都知道有一个红旗镖局是惹不得的,那些商人更知道红旗镖局有多安全。
自此以后,红旗镖局便开始了一段辉煌的拓展史,一直发展到现在,直到三个月前,铁中奇逝世。铁中奇一去,红旗镖局原本就该衰落的,天下十成镖局,九成都逃不过这轮回宿命,但红旗镖局不一样,只因为铁中奇有一个儿子,这儿子名气之大,简直要将铁中奇盖了过去,令江湖老一辈羡慕不已,都道铁中奇收了一个好儿子,感叹生子当如孙仲谋。
铁开诚。
那个被铁中奇收养的孩子,正是眼前这少年郎铁开诚。铁中奇追风七十二式和二十八枝穿云箭的拿手绝技,他当然全都会,但是他擅长的,不,或者是最狠辣的十三式剑招,却是一种旁人见也不曾见过的招式。
剑法。
可奇怪的是,也没人听说铁开诚有师父,如此奇妙的剑招,居然没有师承,若是这少年郎自创而出的,那他简直是可以媲美谢家三少爷的天才妖孽。
铁开诚问了一句话后,立即有一个人越众而出,躬身道:“是我。”
铁开诚道:“张宝,你今年有多大年纪?”
张宝道:“我是属牛的,今年整整五十。”
铁开诚道:“自从老镖头创立这镖局时,我就己在了。”张宝道:“那已有二十六年。”
铁开诚叹了一口气,道:“先父脾气刚烈,你能跟他二十六年,也算很不容易。”
张宝垂下头,脸上露出悲伤之色,久久说不出话来。
铁开诚又道:“你多少岁娶的亲?”
张宝道:“三十九岁。”
铁开诚道:“听说你的妻子温柔贤惠,还会烧一手的好菜。”顿了顿,铁开诚又跟着道,“她又为你生了三个孩子,两男一女,是不是?”
张宝点头,铁开诚道:“有这样一位贤妻良母管教,虽未必能保证你的孩子个个成器,但想必安分守己是没有多大问题的。”
张宝轻叹一口气,道:“但愿如此。”
铁开诚又道:“先父去世时,家母总觉得身边缺少一个得力的人陪伴,你若不反对,不妨叫你的妻子到内宅去陪伴她老人家。你以为如何?”
张宝没说话,他已经直接跪了下去,砰砰砰朝铁开诚磕了几个响头。
铁开诚也不阻拦,而后道:“你还有什么心事?”张宝道:“没有了。”铁开诚来到窗子边,长长叹了一口气,轻声道:“既然如此,那你去吧。”张宝没二话,就说了一个字:“是!”
这个字才说出口,忽然有一片血沫飞溅而出,张宝的人已倒下,手里的一柄剑,已割断了他自己的咽喉。
状元楼三楼登时一片大乱,人人嗔目结舌地瞧着铁开诚。
直到这一刻,他们才明白铁开诚为什么要对张宝说那些家常话,而在这少年轻描淡写的几句话间,就能让一个在镖局辛苦了将近三十年的老人立即横剑自刎,而且还心甘情愿,满怀感激。
这少年心计之深渖,手段之高明,作风之冷酷,实在令人难以想像。
岳风轻叹一口气,没有说话。谢王孙、二妮同样默不作声,顿了半响,二妮才轻声道:“红旗镖局,了不起。铁中奇还真收了一个了不得的义子。”
昨日小弟夺旗红旗镖局,已经传遍整个城,是第一轰动的大事,他们三个人自然是知道的。(未完待续。。)
第532章 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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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罢张宝,铁开诚仍盯着窗外,怔怔出神,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正在这时,又有一个少年翩然走进状元楼来,啪啪啪鼓起掌来,嘻嘻笑道:“红旗镖局纪律之严,天下皆知。我原本是不相信的,现在却相信了。不愧是享誉江湖三十年的大镖局,果然了不起!”
这人当然也就是小弟。
岳风瞧也没瞧小弟一眼,只望着窗外,同时施展武术神通,将自己与谢王孙、二妮的身形放在一个谁也不去注意的地方。四下也果真没人注意到他们。
他们并不知道的是,在他们眼中看到的岳风、谢王孙和二妮,真实的模样,其实并不是他们眼睛看到的那样。
谢王孙、二妮的眉头全都皱了起来。张宝虽说是因红旗镖局的纪律而死,但实际上,真正杀他的人,是这个将夺旗当作玩笑的小弟。
“小二,还愣着干什么,赶紧收拾收拾,捡一张干净的桌子出来。”小弟仍一副笑嘻嘻的模样,铁开诚没有将张宝的生死放在眼里,他做的更彻底。
早在他准备玩那个游戏的时候,谁人的性命他都没有放在眼里了。
他是谢晓峰的儿子,谢晓峰既然知道,谢晓峰既然一定要跟着自己,那么他就知道……无论他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谢晓峰也就一定不会让自己死。
一定!
因此,旁人的性命如何,也就不被他放在眼里。放在他眼里的,不过是如同蝼蚁一般的……笑话。
店小二听到小弟的话,虽然全身仍在颤抖,可还是依照小弟所说,赶忙将张宝先前坐的一桌收拾出来他可知道,昨日夺了红旗镖局那面旗帜的,就是眼前这个疯子。
不能惹啊。
小弟随意坐了下去,紧跟着又听到“哒哒哒”一阵清响,又有一个相貌憔悴,极为落魄的中年人走上楼来。精致走到了小弟身旁,直接坐了下去。
小弟面无表情。
那中年人面容虽然憔悴,但一双星眸明亮、澄澈,五官犹如世上最伟大的雕刻家雕刻而成,非但立体,而且充满了一种艺术感,只瞧上一眼,便教人难以忘怀。
谢晓峰。
岳风嘴角微微勾了起来,谢王孙、二妮身子皆是蓦地一颤,谢王孙轻轻叹了一口气,谢晓峰立即感觉到,目光徒然往这个方向一转,岳风抢在他之前拂袖一摆。就好似施了一个魔法,明明他们就坐在那里,但谢晓峰却好似没有看到。
视线是什么,怎样又才能看到?
说白了,视觉不过是神经中枢的一种外在呈现方式,只要影响了神经中枢,给一个“你看不到”的信息传递,那么即便你站在他眼前,他也是看不到的。
谢晓峰当下的修为,即便是岳风,也十分困难,但幸运的是,他现在所有的注意力全都放在小弟的身上,想要骗过他,那就要简单得多了。
谢晓峰只转过头,旋即又转了过去,低下头,再没朝这边望。
二妮也跟着叹了一口气,道:“三儿怎么把自己变成这个样子了?”
岳风淡淡道:“大男人一个,什么喜欢不好,却偏偏要玩凄美,要虐待自己,是要博同情,还是为了吸引别人的注意?有些哗众取宠啊。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呵……其实这是一个非常好笑的笑话。并不是说这句话不对,只是很多人喜欢乱用,譬如说你们的三儿。”
谢王孙、二妮想说些什么,或许是为谢晓峰辩驳两句,岳风已摆手道:“别说了,还是先看戏好了。”
该上场的人已经全都上场,大戏这才正式开始。
铁开诚仍站在窗户边儿,头也不回,只淡淡问道:“这位兄台,你就是抢旗子的人?”
小弟笑嘻嘻道:“正是正是,区区在下,无名之辈,见过红旗镖局铁开诚铁大掌门。”
铁开诚淡淡点了点头,极有礼节,慢慢的道:“铁某只有一个问题……你之所以要抢我红旗镖局的旗子,完全是因为好玩?”
小弟笑嘻嘻地连连点头,道:“不错,不错。给铁大掌门添麻烦了。”
旁人以为铁开诚接下来就该要兴师问罪,岂料他非但就只有这一个问题,而且也还就只有这一句话,小弟承认之后,他便再也不跟小弟多说任何一句话。
铁开诚面无表情,又淡淡问道:“胡镖头在哪里?”
胡非浑身不由打了一个哆嗦。原本他是与张宝坐在一桌的,但是当铁开诚出现以后,他和张宝以及昨日负责押镖的镖头们就全都站了起来。
此刻他正站在铁开诚背后,始终低着头,不敢抬起头来,剩下红旗镖局的镖头也是一般,听到铁开诚的话,他立即跪了下去,五体投地。
地上,张宝的鲜血还没有洗,他整个人便伏在血水中,道:“胡非在此!”
铁开诚头也不回,问道:“你在镖局做了多久?”
胡非道:“还不到十年。”
铁开诚道:“是九年零三个月,还差三天,就算是九年零三个月好了。你的月俸按规矩是二十四两,是不是?”
胡非立即道:“不错,承蒙总镖头恩赏,每个月又加了六两。”
铁开诚道:“你身上穿的这套衣服加上腰带靴帽,一共值多少?”
胡非道:“不敢瞒总镖头,是十……十二两。”
铁开诚道:“你在西城后面那栋宅子,每个月要多少开销?”
唰!
胡非的脸已扭曲,豆大的冷汗唰唰而下,湿透了他一身的衣衫,他喉咙蠕动着,想要开口,却没想到,他的声音都已经变得嘶哑,甚至说不出话来。
铁开诚轻轻叹了一口气,又道:“我知道你是个很讲究饮食的,连家里用的厨子,都是无价从状元楼抢去的,一个月没有二、三十两银子,只怕很难过得去。这单单只是厨子的价钱。我帮你大致算了下,也不知道对不对,你每个月的总开销,大致在八百两左右……”
胡非刚准备说话,铁开诚已截口道:“我知道这些东西全都是别人给你的,你一文钱也不用出。但是……你有没有想过这等好事为什么会砸在你头上?你有没有想过,那个每个月给你八百两享受,甚至连自己也送给你享受的女人,图的到底是什么?难道你就没有想过,她故意接近你,会不会是要对付我们红旗镖局?”
胡非冷汗流个不停,一句话也说不出舌头都在打颤。
铁开诚轻轻叹息道:“你当然知道,但一来你的生活太讲究,而太讲究的生活又需要银子,偏偏你又没有那么多的银子,而她又恰好给你银子,二来她生得又非常漂亮,你就算知道摆在你面前的是刀山火海,也一定暂时蒙住了自己的双眼,往里面跳了,从古至今,多少英雄都过不了美人这一关,哎……”
小弟再也忍不住,噗嗤一声大笑出来:“哈哈哈……铁总镖头,你这话对人不对,这胡非算是什么玩意儿?就他还配称英雄,莫要小觑了‘英雄’这两个字啊。”
胡非满脸涨红,大声道:“总镖头,我错了!”
铁开诚点了点头,道:“知道自己错了就好,这小子就是夺了咱们红旗镖局镖旗的人?”
胡非双目殷红,充满了鲜血,点头咬牙道:“这小子就是夺了咱们红旗镖局镖旗的人!”
唰!的一下。
铁开诚蓦地转过身来,瞳仁蓦地一缩,死死盯着胡非,道:“既然如此,那你为什么还不过去杀了他?”
胡非道:“是!”
胡非应了一声,便要出手,可正在这时,忽然间,剑光一闪,一柄剑斜斜刺来,好像并不太快。可是等到他闪避时,这柄剑已从他左胁刺入,咽喉穿出,鲜血飞溅,化作了满天血雨。
“呵呵……”
胡非不能相信地瞪大了眼睛,死死瞪着面前这个杀了自己的人,因为杀他的不是小弟,更不是谢晓峰,而是刚刚还跟他说话的铁开诚。
他从来不知道铁开诚的武功竟然高到了现在这种程度,他更不知道铁开诚的剑法居然快到了这种境界。
噗通一声,胡非倒地毙命,此处再添一具死尸。
异变突生,三楼上的食客没有一个反应过来,整个三楼全都陷入一片死寂,个个惊奇地瞧着铁开诚,气氛死一般的压抑。
就在这死寂的气氛中,小弟啪啪啪地鼓掌起来,即便见识到铁开诚这快如闪电的剑法,即便他武功不如铁开诚远矣,他面上仍然一派轻松写意,毫不在乎。
小弟嘻嘻笑道:“铁总镖头,你这属下要杀我,你自己却杀了他,是想向我炫耀你的剑法,让我害怕吗?”
铁开诚慢慢的道:“犯了错,自然就该付出代价。这才是道理。昨日当你夺走镖旗时,他不耽搁,立即向你搏杀,即算是死,铁某对他过往种种大错也全不追究,但他耽于享受,错失了追回镖旗的最佳时机,自然该死。”
小弟抚掌微笑:“不愧是铁开诚!”
铁开诚却再也没有看他,而是看向了谢晓峰,忽地一笑,问身边的镖师道:“这个人就是谢晓峰?”那镖师道:“他就是。”铁开诚却摇头道:“他不是。”
谢晓峰笑了起来,忽然觉得很荒谬,他化身阿吉就是为了不让别人认出来,但是现在当他决心恢复自己的身份时,旁人却又不认了。
他抬起了头,微笑着说:“我就是。”
铁开诚仍然摇头,坚持自己的看法:“你不是。”
谢晓峰来了兴趣,问道:“你怎么一定确定我不是?”
铁开诚道:“倘若你当真是谢晓峰,见了刚才那一幕,就不该只是坐着看戏,你早就应该跳出来,明辨是非,做个公断了才是。谢晓峰岂会遇事不管,让无辜之人受死?”
谢晓峰微笑道:“我不出手,实在是因为我找不到出手的理由,并且他也不是无辜。”跟着苦涩一笑,喃喃的道,“我之所以落到现在这种境况,或许也只是因为我太爱管闲事了些。”
铁开诚淡淡的道:“不错,我现在相信你是谢晓峰了。管闲事却不是坏习惯,希望谢大侠一定要保持。”
原本一直笑嘻嘻的小弟却满脸怒色,冷冷的道:“该看的戏已经看完了,那我就先走了。”
“你走不得。”
铁开诚只淡淡说了一句,却铿锵有力,虽只是一句话,却显出他内心毋庸置疑的决定。铁开诚身后的镖师杀气腾腾,死死盯着小弟,将所有退路封死。
他们的武功或许不行,但小弟若要离开,就一定要踩着他们的尸体离开,这就是他们想要表达的意思。
铁开诚道:“先父尚在之时,常说当世江湖,谢大侠的剑法是天下无双,就算是昔年的三大宗师,也未必能敌得过谢大侠的剑。他老人家对谢大侠极为钦佩。”
谢晓峰摇头道:“第一,三大宗师的境界有多高,你父亲并不知道,所以他的结论也未必准确;第二,你莫要忘了,君帅已经重出江湖,谢晓峰这点儿微末道行放在他面前,根本不算什么。”
唰!
“君帅”二字方从谢晓峰口中说出,三楼便立即陷入到一片死寂中,人人面色激动,流露出敬仰、钦佩之情。
铁开诚没有反驳,点头道:“谢大侠说的是。不过先父还说了,三大宗师早已归隐江湖,他们的无敌,是上一个时代的无敌。那个时代已经伴随着君帅的离开而结束,现在这个时代,谢大侠仍是无敌于世的。至于君帅……那已是神仙人物,既不算江湖人,自然不应该纳入到江湖的范畴。所以……”
谢晓峰苦笑道:“所以?”
铁开诚道:“所以……谢大侠仍是无敌天下的。”
谢晓峰没有说话,他不得不承认,他原本也是一个极其自傲的人,他始终不明白,之所以落到现在这种境况,根本不是因为什么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也根本不是因为什么无敌于世,根源在于他自傲的性格,以及从不轻视任何对手出手时的辣手无情。
杀人往往多仇怨,所以这江湖,他退不得,没有人会允许他退。(未完待续。。)
第533章 公义
铁开诚面色变了变,忽然慢慢的道:“二十六年前,先父开创红旗镖局时,就教我们人人都一定要记住的六个字。这二十六年来,我红旗镖局每一个人全都遵循这六个字做人。”
谢晓峰眯了眯眼,道:“哪六个字?”
铁开诚道:“责任,纪律、荣誉。”
谢晓峰道:“好,果然是光明磊落、堂堂正正。难怪红旗镖局的威名,二十六年来始终不坠!”
铁开诚躬身谢过,方才肃容道:“先父常教训我们,要以镖局为业,就得要时刻将这六个字牢记在心,否则又与盗贼何异!所以无论谁犯了这六个字,杀无赦!”
谢晓峰道:“好一个杀无赦!”
铁开诚道:“张宝疏忽大意,护旗失责,胡非自甘堕落,操守矢律,所以他们虽是先父的旧人,晚辈也不能枉怯徇私。”他目光灼灼,逼视着谢晓峰:“神剑山庄威重天下,当然也有他的家法。”
谢晓峰不能反驳。
铁开诚继续道:“神剑山庄的门人子弟,如是犯了家法,是否也有罪?”
谢晓峰道:“有罪。”
铁开诚目光如刀,比刀锋更利,道:“无论那一家的门规家法,是否都不容弟子忽视江湖道义,破坏武林规矩!闹市纵酒,无故寻事,不但伤了人,还折毁了镖局中复命所系的镖旗,这算不算破坏了江湖规矩?”
谢晓峰的回答非常简单:“算。”
铁开诚目中流露出惊讶之色,他手中已打好了一个绳圈,准备套上小弟的脖子,跟着又冷冷追问道:“不顾江湖道义,无故破坏江湖规矩,这种人犯的是什罪?”
这一次,谢晓峰的回答更干脆直接:“死罪。”
铁开诚道:“很好,不愧是谢晓峰。”
红旗镖局的镖师个个面上肃杀,已经围了上去,准备动手,但铁开诚却一挥手,示意他们全都推下去,就在众镖师莫名其妙,不知铁开诚到底是什么意思的时候,他跟着又道:“罪名既是谢大侠定下的,那自然就该谢大侠动手。”
谢晓峰面上流露出无比苦痛之色,他没有料到会是这样一种结局。
也就在这时,小弟忽而大笑起来:“哈哈哈……谢晓峰果然不愧是谢晓峰,果然把我照顾得很好,我心里实在感激得很。也不用劳烦您老人家动手,我自己来了结自己的性命!”
大笑声中,小弟已奔向离他最近的一名镖师,翻手便从那镖师手中夺了一柄长刀,咔嚓一声闷响,同时在那镖师胸口砍了一刀,鲜血飙射,浓浓的血腥味充斥在小小的三楼。
异变突生,就算是谢晓峰都没来得及反应,那镖师已被小弟斩杀。
刀已经到了他手中,他连看也不看谢晓峰,刀锋一转,就往自己的咽喉抹了过去。谢晓峰苍白的脸上全无表情,全身上下好像连动静都没有,只听“嗤”的一声劲响。
咔嚓。
小弟手中已经只剩下一个刀柄,三尺的刀锋,已凭空折断,一样东西随着刀锋落下,赫然是一粒明珠。救人的,当然只能是谢晓峰。
铁开诚沉着脸,还没有说话,一个声音突然响了起来:“好强的力道,好俊的功夫!燕十三剑法虽精,但也仅仅只是剑法。手上这功夫,放眼天下之大,怕是已无人能与你谢晓峰匹敌,了不起。”
紧跟着,那声音又道:“子不教,父之过。这话当然不假,但问题是……现在无辜被他所杀的人,已经不知几几,谢大侠,你认为你一条命就能抵得过那许多条性命?谢大侠你名声虽响,但谁的生命都只有一条,也并不见得你谢大侠的命就一定比别人精贵多少吧?”
“再者说,或许有人无子女,但谁人无父母,张宝、胡非等人皆因他而死,他们也有父母妻女,难道说你谢晓峰的儿子是儿子,旁人的儿子就不是儿子了?护短当然可以,但区别在于问题的严重性上。”
“再者说,一个人有一个人的命,同样的命,有人可以成为为国为民的大侠,有人却变成了斯文败类,很难说就一定是老一辈没有教好,谢大侠以为呢?”
“最后是,既然他都准备成全大义,以命抵命了,谢大侠又何必强人所难,何不有成人之美,就让他去死可好?”
唰!
这声音非常突兀,与现场的气氛极其不相配,但谢晓峰的身子却是蓦地晃了晃。他的天赋很高,他的记忆当然也很好,只要听过一次,他就不会忘记。
他当然听出了这声音的主人,不由轻轻叹了一口气,张了张嘴,却最终闭上。
这三楼上除了红旗镖局和谢晓峰父子,再有便是一些吃瓜群众,有普通人,更多的却是江湖人。昨日发生的一切,早就已经传遍方圆百里。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古代的通讯虽然落后,但再落后的通讯也抵不过一颗八卦之心。更不消说,先前也说过,名气有多大,承受的尊敬有多大,那你得到的嫉妒、憎恨也就有多大。
这些从不远百里之外赶过来的江湖人,助威红旗镖局是有的,但更多的确只为看戏,还有一些则准备落井下石,抢了红旗镖局的生意。
此刻,忽听到这个声音,现场众人皆是一愣,谁也没有想到居然还有人敢插手,不想活了?
铁开诚眯了眯眼,稍稍思索,旋即目中流露出难以置信的震撼,怔怔立在那儿。当然也还有尊敬。反倒是刚才一心求死的小弟,一愣之后,双目充满了怨毒之色。
说这话的,当然是岳风。
铁开诚没有说话,谢晓峰没有说话,小弟也没有说话,铁开诚身后的镖师却忽然开口,冷冷的道:“此为我红旗镖局内部事宜,这位公子还是莫要插手的好!”
三楼的江湖人又是一阵惊奇,这什么意思?这镖师怎么还有倾向小弟的意思?不要插手,谢晓峰不杀小弟,那就只能用自己的性命来抵,难不成……
一个恐怖的猜想,出现在每个江湖人的脑海。
铁开诚转过脸,似也有些惊讶,忽地笑了起来,道:“铁义,我倒是没有想到,平日里你沉默寡言,没想到你居然也这么懂道理,还会说。”
名作“铁义”的男子是一个面上有一条斜斜刀疤的中年人,他立即冲铁开诚拱了拱手,不卑不亢的道:“启禀总镖头,此事确为我红旗镖局内事,若随随便便便让一个无关人等插手,岂非辱没了我红旗镖局的名声?”
“有胆识,好内事!”铁开诚还未说话,岳风已微笑抚掌起来。
稍稍顿了一下,他想了想,跟着又道:“你叫铁义是吧?那我还有一个问题,若是红旗镖局内有人吃里扒外,被别人给收买了,你说该怎么办?”
铁义眉心一跳,面上却古井无波,道:“死罪该杀!但此事同样是我红旗镖局内部事,就算……啊!”
嗤!!
他话还没有说完,四下并无任何变化,一条手臂已经被斩了下来,鲜血狂飙而出。
哗的一下,四下轰然大骇,一个个嗔目结舌地瞧着岳风。
他就那么安安稳稳地坐在那儿,动也不曾动过,但铁义一条臂膀就那么硬生生被斩了下来,谁也不知道他是怎样动的手,但所有人都知道,就是他干的!
这……这简直就是神佛之能,匪夷莫测之极。
直到这一刻,除了铁开诚,其他不曾见过岳风的江湖人,心中也隐隐有了一个猜测,然后……头脑轰的一下炸开,就好像脑海中被人放了一个原子弹,瞬间启动了。
嗡嗡作响,不能自已。
在所有人目瞪口呆下,岳风神情没有任何变化,只淡淡的道:“吃里扒外,的确是该杀。若只是你一人,那你就去死好了。但问题是红旗镖局所有人全都吃里扒外被别人给收买了,就断你一条手臂好了。哦,不是全部,只有铁开诚一个没被收买……滚吧。”
铁义瞳仁蓦地一缩,喉咙蠕动了几下,不由咽了几口口水,而后蓦地跪下,冲岳风磕了三个响头,颤声道:“谢、谢……不杀之恩!”跟着又转变方向,冲铁开诚重重磕了三个响头,道:“总镖头,是铁义对不起你!整个镖局的兄弟都对不起你,但铁义也有难言之隐,自今日起,铁义便被红旗镖局逐出,终生不得从事镖局这行!”
咚咚咚!
六个响头磕完,铁义便再无任何犹豫,转身离开。剩下那些镖师,个个面上流露出惊诧、震撼的神情,也如铁义那般先冲岳风磕了三个响头,跟着又给铁开诚磕了三个响头,道歉过后,一个个离开,不是自动离开红旗镖局,全都是被红旗镖局逐出去,两者性质是截然不同的。
眨眼之间,享誉江湖将近三十载的红旗镖局就此不复存在,铁开诚目瞪口呆,心绪起伏不定。
聪明如他,当然第一时间明白过来。
他明白了一个极其惊悚的现实:悄无声息之间,除了他,红旗镖局上上下下三百来号人,竟然全都被人收买了?!放眼天下之大,谁能将事情做到这种恐怖的程度?!
他心中更有了答案。
天尊。
除了天尊,还能有谁?天尊已成笼罩在整个江湖最大的一片阴影,或者说是大恐怖的黑暗,但他们始料未及的是,这世上还有一个词。
公义。
岳风淡淡的道:“慕容秋荻自被谢大侠抛弃以后,就在暗地里成立了天尊组织。不过她现在已经不能算是人了,一代佳人竟成变.态,可惜了……”
谢晓峰面上苦痛更甚,脸色也愈发苍白,岳风很想说一句其实也不必如此,诸多武侠名家中,谁UU小说变态最变态?自然是古大侠UU小说的,怕就算没有这一遭,慕容秋荻也最终将成为这样的人。
没有人知道她到底想要什么,她有的,只是仇恨,不单单是针对谢晓峰,而是所有人。或许也不是仇恨,或许只是单纯的发泄方式,谁知道呢?
总而言之,不论是什么,反正她已经不能再算是人了。
不单单是谢晓峰,就连谢王孙和二妮面上也流露出了惭愧的神情,岳风却又道:“不必如此,她之所以会变成现在这样,也不单单是因为谢晓峰。就算没有他,她也最终会变成现在这个她。”
谢晓峰抬起头来,他始终不敢瞧的人不是岳风,而是谢王孙和二妮。只是现在不是说话的好时机,所以他并没有道出谢王孙的身份。
岳风又望向小弟,摆了摆手,微微轻笑道:“请。”
小弟涨红了脸他年纪虽小,但城府却深,聪明劲儿更是在场九成九的人都不如,他当然也已经明白坐在他面前的这个男人究竟是谁。
他更明白那个“请”字的含义,他的身体颤抖了,或许是因为害怕,害怕则是因为他根本就不想死,先前那毅然决然的寻死,不过是一场戏。
他知道谢晓峰一定不会让自己死,更知道谢晓峰有不让自己死的能力。
现在不成了,他只感觉自己的心思被眼前这个男人一眼看穿,无处躲藏,忽地一笑,道:“我现在又不想死了……你!”
他左胸膛忽然开出一朵鲜花血色的,那当然是他自己的血。
他整个人也倒飞而出,重重撞在身后的墙上。
岳风目光清冷,声音冷淡,道:“你以为我大老远过来,耐着性子看你演戏,就是为了跟你商量?”
谢王孙轻轻低唿了一声,二妮终究是于心不忍,道:“阿福,再、再给他一个机会吧。”
“好。”
岳风的回答很干脆,他身子往前倾了倾,定定望着小弟,问道:“刚才你的表演很出色,现在有人为你求情,我必须要放你一马。但是我必须再问问你的想法,免得强人所难,你……还想不想死?大可以有骨气些,你知道,我比较欣赏有骨气的人。”
[ps:书是去年三月份上架的,我一直以为是三月份,要么是二月初开始写的,下了完结的决心,就大概看了一下,原来是15年12月都开始写,苦逼地写了好久才上架,一晃神,没想到这本书也已经写了一年多的时间。虽然扑街,但总算赚了一点儿钱,幸运,幸运,多谢,多谢。再感慨一句:时间过得还真快啊。](未完待续。。)
第534章 风骨
岳风嘴角轻轻勾起,似是蛊惑,似是鼓励。
砰!砰!砰!
小弟只感觉自己的心脏飞快加速了跳动,他还这么年轻,他当然是不愿意死的,先前种种当然也不过是演戏,可眼下全不重要了,最重要的是……到底该怎么做?
谁不知君帅喜怒无常?谁不知君帅杀伐果断?他非常清楚,这是一个事关生死的问题,也是选择。
二妮轻轻在岳风肩头拍了一下,道:“阿福!左右你都没准备杀他了,干嘛还要吓他?”
岳风哈的一笑,道:“我这也不是左右无事,便拿后辈开开玩笑嘛。小娃娃吓一吓总是好的。”
唿!!
小弟深唿吸一口又缓缓吐了出去,背后衣衫已经完全被汗水湿透,他是真的吓到了,原来死亡的滋味是如此的恐惧。恐怕这是他今日学到的最重要的一课。
他告诉自己,以后无论如何也再不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
一定!
看似大团圆的结局,可没料到,却有人不满意。
不满意的人是铁开诚。
他冲岳风拱了拱手,道:“晚辈铁开诚,见过君帅!”
轰!
石破天惊,地动山摇。
虽然在场所有人都已经猜出了岳风的身份,却是谁也没有说破没人敢,但铁开诚却好似初生牛犊不怕虎,打破了沉默,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好在岳风看样子并不在意,淡淡的道:“哦,你还有什么话说?”
铁开诚只说了两个字:“公义!”
岳风眯了眯眼,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对别人这向来是他的最爱,但若换成别人对他,那就另当别论了,目光灼灼瞧着铁开诚,道:“你还要公义?”
铁开诚没有躲避,直视岳风的目光,道:“不错!君帅此番前来,已经说了是为公义而来,所以铁某一定要公义。”
岳风摆摆手,道:“简单点儿,表达的方式简单点儿。直说了吧,你的意思,是一定要杀他?”
铁开诚硬声道:“欠债还钱,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不错,当世年青一辈,你算是第一人。”岳风点头认可,他决不会想到自己随随便便一句话竟会给铁开诚带来一个波澜壮阔的人生,这人生无论他愿意不愿意,都要继续过下去。
年青一辈第一人,这七个字在今日之后,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传遍大江南北。
短短三个月,便已经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铁开诚”这三个字同样传遍江湖,甚至传到了庙宇之高,连永乐大帝朱棣都知道江湖上有这号人物存在。
这是真正的名扬天下,随之而来的,则是连绵不绝的挑战,铁开诚因为岳风这随便一句话,成为整个江湖年青一代的磨刀石,当然,他自己从中得到的更多。
就算是许多因为年迈,或是其他原因,已经归隐江湖的老一辈江湖人,也按捺不住内心的躁动,重出江湖。不为成名,只为会一会这被君帅称赞的年轻人。
这是他们用来怀念君帅的方式,也是弥补不能亲见君帅一眼的遗憾。
认可了铁开诚,但岳风话锋一转,问道:“你要公义,当然可以。但我先前也说了,人总有护短之心。”
铁开诚静默半响,长长叹了一口气,道:“不错,这江湖上的事情总是用拳头来说话的,谁的拳头硬,就算是无理的也变成了有理的,我早该明白的。”
岳风却摇头,道:“你错了。”
铁开诚哈的一笑,道:“如何错了?晚辈斗胆,恳请君帅明示。”
岳风道:“现在你应该知道红旗镖局除你之外的所有人都已经被天尊收买,红旗镖局其实早就不存在了,既然红旗镖局的嵴梁早就断了,那这镖旗断不断,也就没有影响了。”
铁开诚道:“但我还在!”
岳风道:“你还在!”
铁开诚沉声道:“只要我铁开诚还在,红旗镖局就在!红旗镖局存在与否,不在于有没有人,就算只有我一人,红旗镖局也仍然在!”
“好风骨!”岳风又轻赞一声,跟着道,“现在我相信只要你铁开诚在,红旗镖局就一定在了。你说服了我。那我就再给你一个理由,那些人早已被天尊收买,你可知天尊的首脑是谁?”
铁开诚眯眼,道:“慕容秋荻!”
岳风追问道:“那慕容秋荻跟谢晓峰是什么关系?她和谢晓峰的儿子又是什么关系?”
铁开诚没有说话,已经明白。
岳风道:“我若告诉你,这一切不过是天尊在演戏,目的不是为了杀谢晓峰,而是为了除掉你,彻底将红旗镖局纳入天尊,你又怎么说?少年郎,再多说一些吧,若我不出现,谢晓峰就会认罪,你觉得他会怎么做?他会甘心受死吗?”
铁开诚轻叹道:“果然,终究是要用拳头来说话。”
谢晓峰忽然一笑,道:“不是这样的。我既认罪,就会伏诛。”
铁开诚身体一颤,双眸也透着一抹亮光。
没有人会怀疑谢晓峰说谎,这高傲不可一世的剑客绝对不屑于说谎,江湖,在某些人那里,终究还是讲道理的。
岳风跟着道:“但是我可以告诉你,他绝对不会死。随后这些被天尊收买的人,就会联合起来诬陷你,他们想借刀谢晓峰,一举将你除掉。既然先前的一切都是演戏,你觉得小弟还该死?”
铁开诚沉默不言。
岳风笑了笑,又道:“还有一个理由你不妨听一听,人总是护短的,总愿意给自己的亲人一个机会的,这是天性。岳某虽被神话,但也终究有七情六欲,杀他我不在乎,我在乎的是身边人的心情。就好比说铁中奇吧,他究竟是怎么死的,真相究竟是什么,你若当真坦荡无私,就该公诸于众,但你终究没那么做。”
铁开诚身体蓦地一颤,人非草木,孰能无情?的确如是。他冲岳风拱了拱手,再没多说一句话,转身干净利落地离开了状元楼。
阳光自窗外照射进来,寂然无声。
大风起,大风落,一切尘埃落定。
岳风透过窗子,瞧着铁开诚远去的背影,感觉无比的落寞以及……骄傲。(未完待续。。)
第535章 此心光明,亦复何言?
是的,就在铁开诚离开的背影中,岳风读出了寂寞和骄傲。
任何时代,光明的人、坦诚的人、赤诚的人总是少的,更不用说是现在这个时代了,所以这样一个人,必定是寂寞的;在这个天下乌鸦一般黑的世界,往往一个寂寞的人,都极其自傲、骄傲。
虽然寂寞,却不孤独,这样的人虽然很少,但毕竟还不仅仅只是一个铁开诚。
岳风轻声叹息,微笑道:“像这样的人,已经很少了,怪不得慕容秋荻一定要毁灭他。其实她更想腐蚀他,但是当她发现自己根本没有可能腐蚀他,所以只稍稍试探后,便下定决定除掉他。二妮,你觉得该怎么对慕容秋荻?”
二妮目光森然,冷冷的道:“那还说什么,直接杀了不就成了。阿福,你可从来都是杀伐果断,除恶务尽的性子,难道你想放她一马,任她为恶?”
“那或许是我已经变了吧。”岳风不置可否的一笑,跟着又望向谢王孙,征求他的意见。
谢王孙略作沉吟,半响过后,方才缓缓的道:“不必杀。”
岳风点头,笑道:“的确不必杀。”
二妮瞪着澄澈明亮的眼睛,瞪岳风旁人看来是逆天找死的举动,她做来却毫无压力,但她没瞪岳风,她瞪的是谢王孙,皮痒了?居然敢跟老娘唱对调?
这委实可以算得上是女人对丈夫的杀手锏,以往数十年,每每必中,硬生生将谢王孙这三大宗师瞪成了气管炎,此事同样传遍江湖,成为一段佳话。
但这次,谢王孙却坚持自己的看法,顶多不敢去瞧二妮的眼睛,任你石破天惊,我自岿然不动!
岳风微微一笑,道:“不杀她有三个理由。一,就算杀了一个慕容秋荻,还会出第二个,现在已经有苗头了;二,有正必有邪,而我相信邪不胜正,江湖事,江湖了,我们已不算是江湖人,能少插手江湖事,还是少插手的好;三,她现在已经身在炼狱,又何必要你来杀?”
二妮一愣,静默不言,跟着轻轻叹了一口气,道:“的确如此,这女人是不用我们来杀的。”
岳风霍然起身,道:“走吧。”
谢王孙、二妮随即跟了上去。岳风没跟谢晓峰多说一句话,准备直接下楼离开,该说的在那个边陲之城已经说完,何必再画蛇添足?
二妮瞪了谢晓峰一眼,道:“玩够了,赶紧死回来!”
谢晓峰道:“是。”
二妮直接从谢晓峰身旁走了过去,再没多说。
谢王孙拉住谢晓峰的手,轻轻在他肩头拍了拍,道:“儿孙自有儿孙福,你虽然做错过事,但你做对的事更不少,就算是两两相抵,你也是没有错的。你听明白我的意思了?”
谢晓峰一双星眸已经湿润,沉声道:“听明白了。”
谢王孙笑呵呵在谢晓峰肩膀上拍了拍,道:“好孩子!为父以前不曾告诉你,亲近关系并非是以血缘为标准,甚至根本与血缘无关,只凭人品而论,是不是?”
谢晓峰身体颤抖了一下,道:“是。”
谢王孙轻轻叹了一口气,道:“道理你都懂,但就是不能接受。这为人处世本是师父传下来的,我当时没有放在心上,没有跟你说,待后来想说,却已经晚了……哎,要这么说,应该是为父亏欠了你。但一个人有一个人的路,所以为父只有一分,你的人生之所以走成这样,九分原因在你自己。”
哗!的一下。
四下震动,有人忍不住“啊”的一下,失声叫了出来。先前所有人都在猜测这两个跟在岳风身旁,并且分量还极重的人究竟是谁,二妮他们是知道的,更多还是对谢王孙身份的疑惑,现在他们终于知道为什么。
三大宗师……谢王孙!
你大爷的!
坑爹啊,神剑山庄,你该叫诈死山庄才对。老的老的诈死,小的小的也跟着诈死,难道这就是民间常说的上梁不正下梁歪?!不带这么玩儿的。
谢晓峰还能说什么?他什么也不能说,只是点头。
谢王孙又笑了起来,道:“还好现在还不算晚,所以还来得及将那些道理教给你。神剑山庄之所以成为神剑山庄,从来不单单只是因为一个人。为父记得当年你说过,你只能死,不能败。三儿,你以为你一个人就能代表神剑山庄三百年的荣誉?不是的。这是江湖上的看法,但却不是我神剑山庄的看法。武功若在伯仲之间,胜负便是五五开,别人都能败,为何你不能?所以……你一个人是不能代表神剑山庄全部的,那也只是你一个人的荣辱。当然,为父也不能。有人才有无限可能,神剑山庄‘天下第一剑’那不过是没有任何生命的几个字罢了,要或是不要,为父从来都不曾在意,你当然可以在意,但不要将神剑山庄全都扛在肩上,其他人怎么看,与你何干,与我神剑山庄何干?难道你是为其他人的眼光活着的?人生不应该是这样,你应该为你自己活,你应该问问你自己到底想怎么活,现在还来得及,你还有大把的时间,现在想不明白没关系,慢慢想,总是会想明白的,为父说得够不够清楚,够不够明白?”
说到最后,一代强者的霸气彰显无疑,那已然成了岳风说话的语气。
谢晓峰星眸闪过一道亮光,豁然开朗,忽然觉得自己这三十多年白活了,身体轻轻颤抖着,已经说不出话。
谢王孙一笑,跟着道:“再有,世界再黑暗,与你何干?此心光明,亦复何言?”
不错,这世界如何黑暗,与我何干?!
此心光明,亦复何言。
说着话,谢王孙右手食中二指比出一个火焰的图腾,指在自己的心脏,续道,“这也是师父以前教过的道理,现在跟你说说。不过这一点你做得非常好,倒是为父多嘴了。玩得差不多了,就回家吧。”
无论一个人多么大,在父母眼中,终究不过是孩子罢了。(未完待续。。)
第536章 缘分你我,宿命天机
谢王孙又望向小弟,慈祥一笑,轻声道:“你从来都不是神剑山庄的人,你也不姓谢,是不是?”
小弟只能点头:“是。”
谢王孙欣慰地点了点头,续道:“请诸位全都做个见证。再就是,此子若再行恶,天下共诛之。”
三楼的江湖人稍稍一愣后,便轰然喝起彩来。
谢王孙继续道:“当然,你也可以用自己的行为证明你是神剑山庄谢家人,做不做都在你自己。各人有各人的缘法,各人有各人的选择,人生该如何,全在你自己。”
说罢,便也缓缓向前,从谢晓峰身旁走过。
岳风忽然想起两件事,转过身,轻笑道:“皇帝希望我能入燕京的事情,你们应该都听说了,那就帮我带一句话,燕京我还是不去了,实在没有时间,无心分神。不过他做的非常不错,希望继续保持下去,三日内,会有大礼送到,我保证他能延寿三十年,也不知这大明的江山会变成什么样子,我很期待。”
没人应允,也根本不需要传话,三日之后,状元楼发生的一切便传入紫禁城中。
同样的,也就在三日之内,朱棣正伏案批改奏折,只稍稍离去片刻,再回来时,龙桌上已经出现三十六个小小的药盒,药盒下面还有一张纸。
那张纸上写着这些药盒中的药该如何服用,还有三个调养身子的养生药方。
朱棣大喜,将这三十六个药盒以及那三个养生药方定为大明王朝一级机密,日夜严加看管,除他之外,再无第二人可以接触。又封岳风为“通威神能君仙”。
至于朱棣究竟有没有延长寿命,世人不知道。
他们只知道的是,朱棣成为大明王朝,甚至是有史书准确记载以来最长寿的皇帝他足足活了一百零五岁,在位时间更是长达六十三年。
更离奇的是,直至临死那一刻,他的思维仍然清晰无比,并且还预示到自己即将死亡,临死之前将后事完全交代清楚,这才安然离开。
朱元璋、朱棣皆是残暴之辈,但经岳风调养之后,朱棣残暴虐杀的性子竟改变不少,实为天下之幸事。有说是岳风调养之功,有说是岳风留下的那张药方上还有其他威胁之语,朱棣被岳风所吓,不得不压制暴虐的性子,各种说法,甚嚣尘上,莫哀一是,又为岳风一生增添了许多传奇色彩。
而后大明王朝数百年的统治中,任皇帝都对岳风大肆加封,这时已不敢说奉赐,只说相赠,堂堂天子将自己与岳风摆在了对等的位置,世人却没觉任何奇怪。
皇帝虽高高在上,可天下做皇帝的人多了去了,羽化升仙,可长生不老的,就只有那两个而已。
很可惜,到了那时,无论朱棣以后的明朝帝王将自己的姿态摆得如何低,世上也难寻君帅仙迹,岳风已如张三丰那般,羽化升仙,再也不曾出现。
……
……
状元楼内,无人敢说话,陷入到一种极其诡异的安静之中,这气氛实在太诡异,以至于有些人不由屏住了唿吸。
朱棣性子虽然残暴,但从功绩上来说,他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好皇帝,一如其父,同样嗜杀的朱元璋,也正鉴于此,岳风才会顺手帮他延长寿命。
好人永远做不了皇帝,更做不了好皇帝。
随口说了一句,岳风便又冲谢晓峰笑了笑,道:“谢三少,刚才你父亲的话,你已经听到了。”
谢晓峰点头:“听到了。”跟着反问道,“这是前辈要说的第二件事?”
岳风点了点头,续道:“那你有没有想过究竟是怎样的人生,才是自己想过的人生?”
谢晓峰向来坚定的眼神,流露出些许茫然。
岳风笑道:“暂时还没有想明白?”轻轻叹息,“刚才王孙的话基本上全都是对的,但只有一句有些问题,你没有太多时间去想。因为你虽然有很多的时间,但我却只有很少的时间,我已等不下去。”
谢晓峰冲岳风拱了拱手,道:“请前辈明示。”
岳风微微一笑,却忽地岔开了话题,慢慢的道:“你当然知道燕十三的夺命十三剑。”
谢晓峰道:“我的确知道。”
岳风道:“那你也当然知道,夺命十四剑。”
谢晓峰道:“我也知道。”
状元楼内的江湖人面面相觑,谁都知道燕十三的夺命十三剑,那是享誉江湖的剑法,什么时候变出一个夺命十四剑了?
岳风笑了笑,又道:“那你又是否知道,还有夺命十五剑。”
谢晓峰瞳仁蓦地一缩,迸射出难以言喻的精光,道:“我不知道。”
竟然……竟然还有第十五剑?!状元楼内的江湖人已经完全被两人的谈话惊得呆住,夺命十三剑已能与谢晓峰争锋,夺命十四剑是否就可以问鼎天下第一?
那夺命十五剑呢?恐怕那根本是不应该出现在这个世界上的剑术吧。
他们猜对了。
岳风笑道:“你应该知道的。夺命十三剑原本已算得上是世上绝顶的剑法,但也就是现在,不说数百年前武学最璀璨的时候,就是数十年前,这夺命十三剑也不过是小玩意。”
谢晓峰轻轻叹了一口气,道:“应该是。”他嘴在叹息,眼睛也在叹息,甚至整个人都在叹息,叹息中流露出对那个武学盛世的无限向往,虽身不能至。
岳风笑道:“不必感觉遗憾,你现在有机会领略那个时代的武学究竟有多璀璨了。”
说着话,他忽然顿住,因为谢晓峰已经闭上了双眼。
他正在想。
想夺命十三剑,更是想夺命十四剑,以及更高深莫测,已经臻至天人境界的夺命……第十五剑!第十五种变化,丝丝缕缕的气机出现,萦绕在谢晓峰周身,他整个人散发出超然绝尘的气息,就好像已不存在,更好像根本不是这个世界的人,渐渐的,连他这个人也不存在了。
状元楼内,一片死寂。
状元楼内的江湖人心头就产生了这种荒谬绝伦的感觉,他们并不知道,岳风已将夺命十三剑的气机引了过来,好帮助谢晓峰参透这一点。
以前是谢王孙、风行烈、戚长征三大宗师依次点化燕十三,现在轮到岳风该进自己的职责了。
半响。
良久。
谢晓峰忽然睁开那一对星眸,众人只觉在这短短的时间里,他竟然已经变得截然不同,浑身散发出无比平和的气质,见之如沐春风。
岳风一笑,道:“你现在该明白,就算是夺命十四剑,也不是夺命十三剑的终极变化了?”
谢晓峰微笑道:“绝不是。”斩钉截铁的回答,而后则是慢到极致,同样也细到极致的表达,“燕十三的夺命十三剑精深微妙,已算是第一等的剑法,但也只是在这个时代。这一套剑法最厉害的地方不在于招式,而是它的博大性、可探索性,这第十五种变化,就好像是……就好像是……”
岳风道:“就像是一株花。”
谢晓峰双眸神光一闪,这名动天下的第一剑客竟有些激动,苍白的脸色涌上一抹淡淡的润红:“不错,就像是一朵花。”
光。
他的眼睛居然在发光!
岳风点了点头,欣然道:“看来你总算是明白了。夺命十三剑,前面的十三剑,只不过是花的根,是为了给枝和叶子提供充足的养分,根往地下钻地越深,枝叶也就越茂盛。这世上九成九的剑法,连根都没有,自然就成了下等。而这第十四剑,也只不过是些枝叶,一定要等到有了第十五种变化时,鲜花才会开放,这第十五剑,才是真正的花朵!好花固然要有绿叶扶持,要有根才能生长,可是花朵不开放,这株花根本就不能算是花。是不是?”
谢晓峰道:“是!”
岳风点了点头,忽然慢慢的道:“那么……现在我们回到前面说过的问题,你知道自己这一生究竟想怎么活了没?是那个纵横江湖无敌手的谢家三少爷,还是那个没用的阿吉?”
谢晓峰摇头道:“都不是。我虽然还未想明白自己究竟要过怎样的生活,但我却知道,那两种绝对不是我想过的生活。”说着话,他躬身冲谢王孙、二妮,低头,道,“父亲,平凡虽是福气,奈何儿子生性好动,所以这一生注定是平凡不下去的,有愧父亲母亲。”
谢王孙呵呵一笑,二妮摆手:“滚犊子,这有什么愧疚的。我儿子可不是矫揉造作的人。”
谢晓峰笑着道:“是。”跟着又道,“所以还请前辈明示。”
“简单。”岳风打了一个响指,跟着淡淡的道,“其实要你明白自己究竟想过怎样的生活非常简单,那就是临死那一刻,你正在想什么,这便是你要过的生活。”
嗤!
话语未了,岳风已骈指一点。他修为通神,当世无敌,现下又是突然发难,就算是谢晓峰,也已经反应不过来。
一道黑线破空而出。
剑气如虹,将谢晓峰身前的空气完全抽空,甚至是击碎了组成空间的物质,以至于空间扭曲起来。
空间虽然看不见摸不着,但也是有物质组成的,只是这物质同样看不见、摸不着罢了。
岳风接受的是科学教育,真气武学还是后来跟上的,可他那个时代的科学也没有研究出空间究竟是怎样的存在,随着他修为的提升,现如今竟已经超越了科学,以一种修道的方式,触碰到了空间的皮毛,也算难得。
状元楼内立即大乱,谢晓峰都没能反应过来,他们自然也不可能有反应的时间,他们只是感受,许多人“哇哇”大叫,口中大吐鲜血。
以谢晓峰为核心,周遭一丈之内站着的江湖人的身上,发生了骇人而又惊悚的惊天异变。
路人甲的左胳膊平白无故断了,结果硬生生出现在路人乙的身上,而路人乙的左胳膊居然出现在路人丙的腿上,经过一个圆的循环,倒也称得上是完美,也不知道谁的腿出现在了路人甲那原本该是胳膊的位置。
这都还算是好的,更有甚者,有的人的脑袋出现在别人的胳膊或是胸口的位置,居然没流一点儿血,就好像是千年以后地球上最出色的外科医生做了一个最出色的手术。
这些四肢、脑袋互换的人,竟都没立即死去,硬生生造出了一堆弗兰肯斯坦出来,就算是岳风脸上也流露出一丝惊奇,还有一丝惭愧。
当然,一闪而逝,他原本就不算是纯正的好人,在许多人眼中,他还是一个恶魔。
这是他第一次尝试利用空间,只不过是为了让谢晓峰切身实际地体会到死亡的滋味他也成功了,可他没有想到的是,扭曲空间竟会带来如此恐怖的一幕。
谢晓峰之所以没发生任何异变,当然是因为他几近通神的剑术修为。
拳头大,总是安全些。
嗡!!
死亡。
便在瞬息,谢晓峰就已经知道自己必死无疑,一道灵光迅捷如电的闪过他的脑海,可他仍旧没有反应过来,身前的空间再度扭曲起来,如一张倾盆大口,直接将那一道剑气吞了进去。
谢晓峰背后全是冷汗,湿透了衣衫。
他并不怕死,但岳风突然下了杀手,没给他任何反应时间,更没给他任何心理准备的时间,所以……他所表现出来的,不过是作为一个人的本能而已。
“啊啊啊啊啊啊”
状元楼内,哀嚎四起,人人嗔目结舌地瞧着那七八个胡乱组装在一起的怪物,只觉头皮发麻,不寒而栗。
所有人情不自禁后退几步,既是拉远与那些畸形怪物的距离,更是为了拉远与谢晓峰,不,更准确的来说……是与岳风之间的距离。
距离再远,岳风若是想要杀人,他们也是必死无疑的,可此举虽然无用,但……这同样是作为一个人的本能。
直到此刻,他们才忽然意识到,君帅岳风,不单单是神话传说,更是一个杀伐果断、辣手无情、喜怒无常之人。就算是谢王孙和二妮,也不由为之呆滞。(未完待续。。)
第537章 天人,神人,至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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嘶!!
状元楼内,那些距离谢晓峰较远,没有受到波及的江湖人连吸冷气,怔怔瞧着一个个先前还是好的,现在却变成了怪物的同伴,心惊胆颤。
唇亡齿寒,有大唿幸运者,幸亏自己离得比较远,有嗔目结舌,不知所以者。
在众人心中,岳风已是神话仙人,但直到这一刻,他们才知道,这样一位神话仙人身上,还有神魔的嗜血与冷酷。
死寂。
岳风面色没有任何变化,淡淡的道:“王孙,查清楚他们的身份,若是该死,那便杀了。若是无辜,你来负责善后。”
谢王孙苦笑道:“是。”
他当然是知道岳风本性的,所以他知道他绝对不是一个圣人。处理倒也简单,随便一门绝学,放在江湖上,都是可以牺牲一条,乃至于数十条性命的,尤其还是他这种三大宗师级别的,因为牺牲的只是一个人,但得了绝学,兴旺的就是一个家族。
更何况,他们也未必是全牺牲,多了一条胳膊,将那条胳膊斩了便是,多了一个脑袋……额,这就没有办法了,还是死了吧。
岳风没去瞧旁人,直直盯着谢晓峰,问道:“刚才临死那一刻,你在想什么,这就是你想过的生活了。”
谢晓峰瞳仁缩了缩,似有些恍惚,良久方才轻吐一口气。
岳风续道:“所以,刚才那千钧一发,生死一线之际,你心中在想什么?”
谢王孙、二妮也望向自己的儿子,他们也很想知道,自己这个天纵奇才的儿子想过怎样的生活。
谢晓峰冲岳风拱了拱手,目光复杂地瞧了谢王孙、二妮一眼,而后长叹一口气,道:“自晚辈剑术有成以来,便无人能将晚辈逼至生死一线。”
岳风点头,谢晓峰继续道:“原本晚辈以为临死那一刻,晚辈会想起父亲、母亲,但就在刚才,晚辈才发现自己错了。”
岳风笑道:“各人有各人的路要走,怎么能算错。”
谢晓峰微微点头,道:“生死一线,晚辈心中所思所想竟完全不是亲情友情,而是一剑。”
岳风道:“什么样的一剑?”
谢晓峰道:“燕十三的第十五剑!”
岳风这才算笑了起来,谢晓峰心中已经有了答案。他笑了笑,道:“那你现在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了?”
谢晓峰也笑了起来:“当然是去找燕十三。”
岳风道:“你知道燕十三在哪儿?”
谢晓峰摇了摇头,岳风道:“既然不知道,你去哪里找他?”
谢晓峰眼睛中闪着光,道:“就算我不去找他,他也一定会来找我。更何况我还要去找他。只要我想,我想总能找到他的,是不是?”
岳风微笑点头,再不说一句话,转身离开了状元楼。
谢王孙、二妮神情复杂地看了谢晓峰一眼,心绪复杂之极,不知是喜是悲,终是一句话也说不出委实是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
两人轻叹一声,瞧了谢晓峰一眼,跟在岳风身后离开。
不久之后,杏花村的谢掌柜来到了状元楼,岳风让谢王孙处理后事,他当然不会自己来做,说到底,谢掌柜才是神剑山庄名副其实的管家,他不过是暂代。
……
……
时间匆匆已过去三个月,转眼便已经来到了九月初九,重阳节。这当然是按阴的算法来的,现下阳可还没出来。
这三个月来,江湖上平静无波。
自岳风再现江湖之后,原本嚣张不可一世的天尊便彻底消停了下来,对外扩张不再做,甚至还龟缩了不少,自动让出了许多位置,让人嗔目。
所有人都知道这是因为什么,也乐于接受这一切的改变。
夜。
满月悬于中天,轻柔的月光宛如银子一般,洋洋洒洒铺满了大地,没有任何区别,没有任何歧视的,同时照在富人与穷人的身上,或许只有这时才是绝对的公平。
清风阵阵,在山野间轻轻吹过。
一望无垠的平原中,有一条十米宽的河水静静流淌,河水清澈,长满了蓬蒿。
这是一个简易的码头,码头上的木栓上栓着一艘小小的渔船,渔船上还有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人,他面容枯萎,经了尘世的沧桑与岁月的变迁。
磨剑。
是的,此刻这老人正是磨剑,而不是魔刀。旁人若是他这岁数,早该在家抱着孙子,享受天伦之乐的,但这看似风吹便倒的老者,居然正在磨剑。
他磨剑是为了什么?
他还能杀人?
是杀别人,还是杀他自己?或许吧……连他自己也不知道。
就在这渔船相距两里的地方,还有一个无名村庄,村子很小,只有十余户人家。所以客栈什么是没有的,倒是有一个凉亭,送别亭。
不过这亭子应该也有些年头,到如今早已经破败不堪。
今夜注定是不寻常的一夜,因为平日里鲜有人造访的村落,一下子来了不少人,那凉亭中就有四个人。一个年轻公子,两个中年人,还有一个老者。
年轻人身前摆着一坛酒,此刻正开怀大饮。
谢王孙道:“已经处理妥当了?”
谢掌柜微躬着腰,无比恭敬地站在谢王孙身后,他慢慢的道:“已经处理好。没有人闹事。还有一些意外情况。”
谢王孙道:“什么情况?”
谢掌柜道:“当时受牵连的一共有九人,两个是汪洋大盗,杀人无数,六扇门已经认领。五个是天尊的人,这次过来是为了打探消息。只有两人完全无辜,一人丢掉一条臂膀,得了两种武学。”
谢王孙眉头轻轻拧起,淡淡的道:“天尊?呵……这江湖,天尊真可以算得上是一手遮天了。红旗镖局里的所有人都被收买,如此还不放心,居然还有杀手锏,为了除掉铁开诚,他们还真是下了不小的功夫。”
谢掌柜道:“这原本就是天尊的行事手段,从来都是双保险。他们担心红旗镖局的人对付不了铁开诚,所以还留了后招。”
谢王孙道:“三儿和铁开诚那小子,也难怪慕容秋荻会如此了。算了,不谈这些了。”
岳风抬起头,凝望着天上那轮圆月,微笑的道:“王孙,今日又是九月初九了。”
谢王孙道:“九月初九,论道灭神。当年可是名动江湖的盛事,每年都能吸引整个江湖的注意,现在却不成了。”
他最初是微笑着说的,但等到说罢,口中却轻叹一口气,眼中流露出对往昔的怀念,怀念那些已经逝去的年华,也怀念那些已经被打败的敌人。
怀念,这实在也是人类最无可救药的天性之一。
岳风一笑,不置可否。
谢王孙道:“师父,若是燕十三当真使出第十五剑,你觉得三儿可有破解之法?”
岳风微微一笑,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反问道:“王孙,说说你对修道的理解吧。”
谢王孙略作沉吟,而后慢慢的道:“昔年东岛、西城体系,按照道家‘炼精化气,炼气还神,炼神返虚,炼虚合道’的说法,将天下高手分为四种,也就是炼精、炼气、炼神、炼虚四大高手,但经师父之后,又增添了一项,那便是合道高手。我中原武林原有的武学体系比较粗糙,大体便是后天、先天、宗师,以及破碎虚空。师父那边的修炼则是神阳境、照阴境、入微境、环以境。徒儿曾听师父说过,您与张真人交流过后,将环以境改成了辟谷境。说法虽不一样,但本质其实是一样的。师父现下应该就是辟谷境的修为了吧?”
谢掌柜安静无声。
岳风淡淡笑了笑,点头道:“差不多吧。当年是先天高手不如狗,宗师满地走。但放在现在,出现一个先天高手已经很难得了。江湖的武学,已经是日薄西山。谢晓峰和燕十三完全是江湖中的异数。他们两人的出现,已经将江湖的气数消耗大半。武学修道争锋,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也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说到底,其实是整个天下的江湖人都在争夺这气数。不过这样也挺不错……”
稍稍一顿,岳风笑了起来,耸肩道:“有些说远了,还是说回来吧。为师眼下的修为的确是辟谷境,但在辟谷境中究竟算什么等级,为师自己也不知晓。神阳境、照阴境、入微境、环以境,环以境可以说是辟谷境,而为师经过数十年的苦修,又明白一个道理,其实也可以有另外一个说法。”
谢王孙拱手,微微躬身,道:“请师父明示。”
清风明月,万古长空。
这一刻,时间好像倒转,直接回到了数十年以前,谢王孙还是那个懵懂不知、锋芒毕露的热血少年郎,而岳风则是传承衣钵的老师。
刹那间,岳风竟好似有些恍惚,微微摇了摇头,继续道:“《庄子天下篇》中说,‘不离于宗,谓之天人,不离于精,谓之神人;不离于真,谓之至人。以天为宗,以德为本,以道为门,兆于变化,谓之圣人,以仁为恩,以义为理,以礼为行,以乐为和,熏然慈仁,谓之君子。’”
谢王孙神色一动,道:“天人?”
岳风笑笑,道:“‘不离于宗,谓之天人,不离于精,谓之神人;不离于真,谓之至人。’,老庄道学,委实了得。武学一道,实际上我并不比你们多知道多少,最初还有机缘知晓,但是现在,只能靠自己的参悟。数年之前,武学一道上的修炼,我已经进入瓶颈,不得已便只能问道于上古先贤,终于找到了答案。老子、庄子、孔子、孟子、墨子、鬼谷子……相比于百余年前空前绝后的武学盛事,那才算的上是一个真正百家争鸣,武学大爆炸的时代。张真人羽化升仙,那是我亲眼所见。但我同样可以肯定,上古诸位先贤,必定也早已证得道果,成就法相金身。说起来,那既是我中华文化的起源,亦是最波澜壮阔的时代,若有机会,一定要前去瞧瞧。”
谢王孙听得怔怔出神,双眸流露出无限向往的神色,跟着也轻叹道:“上古先贤之风,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岳风转念一想,倒还真有一个武侠位面是那几位先贤现世的。
没错,就是越女剑!
金氏武侠的武力值,在诸多后辈越拔越高,以至于近乎玄幻的武侠世界,的确是偏低,不过就是在这种情况下,金氏创造出了越女剑。
越女剑篇幅虽断,但其中最出色的剑客阿青,剑法却是上天授予,因此她一个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弱女子,一跃成为绝顶大宗师,臻至天道之剑的境界,那才是真正的无敌于世,打遍天下无敌手。
一个人就能灭掉全世界,何其威武,何其恐怖?
岳风先前穿越诸位世界,造化之祖与自己的因果轮尚在之时,他便有一个疑惑,越女剑也不是没有,但他却没有资格。从当时整个世界的武力值来看,他怎可能会没有资格?放眼天下之大,也只有阿青这一个异数。
最大的异数!
按照常理,他是绝对有资格的,但偏偏没有,那么问题就不出在他身上,而是整个世界都有问题。
于是,一个极其恐怖的猜想在他脑中形成,若位面进行大修正,老子、庄子、孔子那些上古先贤也存在,早成就法相金身的他们,岂会被困在区区一个武侠位面?
刹那之间,诸般念头迅如闪电般在岳风脑海一掠而过,真相自然是单凭想象想不出来的,只有亲身经过才知道。
岳风回过神,续道:“以仁布施恩惠,以义作为道理,以礼规范行为,以乐调和性情,温和慈爱,此为君子。以天为宰,以德为根本,以道为门径,能够预示变化,此为圣人。君子和圣人,虽在万万人之上,但终究还是凡人。天人、神人和至人,却已是仙佛神魔。所谓的天人,便是堪破宇宙的本质,堪破阴阳生死。所谓的神人,在我的理解中,应该是天人到至人之境之间的过渡,所求不过纯粹、精纯,是在堪破诸般本质之后的本心。而最高境界的至人,其关键在于‘本真’二字。”(未完待续。。)
第538章 天人,神人,至人(下)
月满中天,清风徐徐。
沙沙声传来,虫鸣声也此起彼伏,充满了大自然的声音。
稍稍一顿,岳风微微一笑,继续道:“辟谷境已经是天人之境,或者说是天人的前中期,过了辟谷境,才算是真正的天人,再过天人为神人,再过神人为至人。时间武道的极致,应该是化为时间、空间,或许还有物质,任千变万化,总是逃不过这三者。这其中,物质既有独立性,与时间、空间又有交集。状元楼内我施展空间之术,哎……那其实根本不算是真正的空间之术,只能算是一种探索罢了,不能完全自由掌控的东西,便不算明白的,更不是自己的。逆转时间、停滞时间、增快时间的流速,只要掌握时间的皮毛,破敌杀人,也只在眨眼之间,又有何难?至于物质,只要掌握了物质的奥秘,自身便可随意组装,躯体不灭,神魂仍在,这就是跳出时间和空间范畴的独立性,我还连皮毛都没有摸到呢。”
唿!
有微风吹过,将四下衬托地愈发死寂。谢掌柜听着这诡异莫测的武学理论,已经完全呆滞,若岳风所说是真,那任你武学通天,也不是对手啊。
他的身体正在微微颤抖,虽然不明白,但真的很厉害。
谢王孙双目神光闪闪,已屏住了唿吸。
他以为自己已经堪破人生的本质,不过“平凡”二字,数月之前,岳风考究他修为进展,他仍抱着这个念头,但现在……听到岳风说了这闻所未闻的武学不,这已经不能算是武学、功法,而是仙佛神魔才能拥有的仙术,仍是激动不已,心悸不已,情不自已!
反倒是二妮,虽不明觉厉,仍没有当回事。岳风笑着打趣道:“真要说起来,二妮才是真正的人生赢家啊。得到了自己想要的,更能稳住自己的心。”
二妮哼了一声,道:“若总活着,亲人却不在了,那还有什么意思?还不如死了哩。”
岳风没有说话,正在这时,忽听沙沙声传来,岳风笑道:“慕容秋荻,没想到你居然会来,难不成你是过来瞧我徒孙是怎样被燕十三杀掉的?”
嗖!
一道青烟飘过,四下便起了淡淡的雾气,雾气中,一道白色的影子若隐若现,与此同时,一个清脆如黄莺出谷,极其动听的声音响了起来:“君帅面前,慕容岂敢放肆。慕容前来,不过是想询问君帅一件事。”
声音落下,一个丰润优美的身影出现。
只见她梳着鬟髻,髻上的钗子嵌着一颗龙眼大的明珠,身上穿着一袭洁白的丝衣,一只秀美的耳朵上挂着一根丝绦,眼睛明亮如漫天繁星,好似会说话一般,五官娇美精致,清纯得无以复加,偏生唇角有一颗小小的红痣,使那张娇美的面孔平添了一股风流的韵致。
好一个标致的美人,怪不得谢晓峰当年犯下禽兽不如的罪行!
岳风心中一声暗赞,面上略显惊讶的道:“说一件事?哦,我想起来了,在泰山的时候,我杀了几个你们天尊的人,你面子上过不去,报复来了,是不是?”
慕容秋荻嗤的轻笑出来,道:“君帅面前,妾身哪里还敢多说?那些不长眼的东西站在泰山底下,却有眼不识泰山,死一次都算便宜。按妾身的说法,就算死一千次也不足惜。再者言,他们原本不过是下九流的东西,能死在君帅的手上,也是他们的福气,不说妾身,就算是他们自己,又哪里敢有怨言?”
岳风一笑,道:“这马屁拍得舒坦,再接再厉。想不到慕容姑娘还是一个拍马屁的好手。说吧,你过来到底是为了什么。”
慕容秋荻翩然拱了拱神,无比恭敬的道:“妾身此番前来,只是想问问君帅,天尊该如何?妾身当年被谢家人抛弃,想要讨一个说法,奈何……”
她轻轻叹了一口气,不再继续说下去,话锋一转,跟着道:“说法要不回来,妾身一怒之下便建了天尊,但近些年来,天尊已经成长为一头再也不受妾身控制的勐兽,幸好君帅再现江湖。妾身便想,以君帅的神威……”
“慕容秋荻,岳某面前,你还敢信口雌黄,我看你是嫌命太长了吧!”岳风面色一转,忽地冷冷的道。
慕容秋荻好似非常吃惊,眼睛瞪大极大。
此时,她年纪不过二十多余,将近三十,但她一身修为了得,驻颜有方,单凭相貌,瞧着就像一个十来岁的妙龄少女,她吃惊地瞪着眼睛,圆鼓鼓、水润润的,好似受到了非常大的惊吓,瞧着楚楚可怜,惹人怜惜。
二妮眉头一皱,喝道:“阿福,这女人实在太爱演戏了,我看着都生气,不然还是杀了她算了。气死老娘了!”
岳风一双眼睛,毫无感**彩,冷冷盯着慕容秋荻,道:“她之所以敢来,一是自衬相貌了得,相信世上没有男人不想要她;二是我们在状元楼里说过的话,知道我一定不会杀他;三么,或许是为了看到谢晓峰败……你应该不想谢晓峰死吧,他若是死了,你还去折磨谁?慕容秋荻啊慕容秋荻,难道你还没有发现,自己早就已经变成变态的魔鬼了吗?”
慕容秋荻心下骇然一惊,后背冷汗已经涔涔而下,湿透了薄薄的衣衫,只觉被岳风一眼扫过,自己所有的心机便无处躲藏她终究还是高估了自己,低估了面前的这个男子。
呵,神话啊。
慕容秋荻终究是慕容秋荻,很快便已经恢复了过来,面上再无任何可怜楚楚的神情,仍笑道:“不愧是君帅,是妾身错估了君帅的本事。”
岳风一摆手,道:“别再演戏,更不必再多说……放心,我仍不会杀你。但我在状元楼内说过的话,你那些下属应该也应该向你禀报了。”
慕容秋荻不由打了一个冷颤,一种不祥的预感袭上心头,眼神在谢王孙、二妮身上扫过,不错,他是没准备杀,但他们呢?难不成这无赖又在玩文字游戏?
虽成神话,但岳风那些无赖以及为达目的不折手段的轶事,也早已在世间流传开来,她自然是知道的。
“放心,他们也不会动你。既然已经不是江湖人,江湖上的事,能少插手还是少插手的好。”岳风一句话打消了慕容秋荻的不安,虽然变态,但她自己没有意识到啊。
她是不想死的。
但岳风接下来一句话,却立即让慕容秋荻那颗心跌入了谷底,只听岳风朗声道:“铁小子,还不出来为你义父报仇?”
铁开诚!
慕容秋荻眉心一跳,中计了!对方……对方肯定是算到自己一定会来!
他们已不算是江湖人,杀自己当然算犯规虽然是他们自己顶下的规矩,但三人皆是当世奇人,自然不会言而无信,正是因为坚信这一点,她才敢前来此处,可她千算万算,却算了最重要的一点。
他们的确不会杀她,但是可以借刀啊,毫无疑问,铁开诚就是最锋利的那把刀。
嗤嗤声响中,一道挺拔的身影出现在慕容秋荻的视野之中,正是铁开诚,他虽然面无表情,但眸子中却透射出比泰山还要坚毅的目光。
岳风轻笑一声:“邪不胜正,公义有时会迟到,但有时也不会。慕容姑娘,这回不巧,你碰到没迟到的有时了。请保重。”跟着又朗声道,“铁小子,我跟你说过的话你可还记得?”
铁开诚朗声道:“铁某铭记在心。”
说罢,便再无二话,手中长剑一抖,身形已化作一道流星,刺破了夜幕,气势如虹地朝慕容秋荻扑杀而去。
岳风淡淡一笑,道:“慕容姑娘,虽然知道你很想看谢晓峰出丑,但是抱歉,你没有机会了。”
慕容秋荻已经回答不成,铁开诚长剑如流水,划破了夜幕,如涟漪般,一圈圈跌宕开来。
慕容秋荻心下骇然一惊,铁开诚原本实力已是超绝,却仍在她意料之中,但是此刻站在他面前的铁开诚,却好似完全换了一个人,无论招式,亦或是剑气,都展现出截然不同的气质。
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你!”慕容秋荻不由凝望了岳风一眼,她已经明白过来。
短短时日,铁开诚身上就能发生如此翻天覆地的变化,除了站在他面前的这个男人,还能有谁?岳风的轻笑,更证明了她的猜测,无人援助的情况下,她必死无疑。
不巧的是,今夜她准备前来会见岳风,就是孤身一人,没带任何属下,倒不是她看破了红尘,想用死来赎罪,最大的问题是…
…面对岳风,凡人哪有匹敌的?
带了人,若是因此激怒了他,惹得他不再遵守自己给自己定下的规矩,反而大开杀戒,那才得不偿失。
终究是失算了。
她在算计岳风,岳风同样在算计她,她甚至可以肯定,对方早就算到自己要来,更算到自己绝对是孤身一人,不会带任何属下!
恐怖。
这一刻,慕容秋荻心中冰凉一片,只想远远逃离,距离岳风越远越好。
嗤!
剑气过处,慕容秋荻后背被斩出一道触目惊心的剑痕,鲜血不停飙散而出。慕容秋荻施展身法,尽自己最大可能,朝远处暴掠,铁开诚化作一道流星,如影随形地追逐。
眨眼之间,已不见两人踪影。
也正在这时,远处的河上传来了叮的一声脆响,无比凌厉的剑气,铺天盖地朝众人扑杀而来。
谢晓峰、燕十三,终于相遇!
终极璀璨的一战,终于爆发。
岳风目光朝那边远远凝望过去,嘴角轻轻勾起,道:“不相干的闲人已经离开,我们也去瞧瞧吧。第十五剑。”
谢王孙满脸担忧,道:“师父,你觉得三儿有没有可能挡住这一剑?”血肉相连,终究是自己的儿子。
岳风摇了摇头,道:“若再给他三十年的时间,不,或许连三十年也不用,只要二十年。他就能成为真正的剑中之神,破碎虚空又有何难?到那时,这第十五剑再放在他面前,也不过是小孩子玩具,不值一提。但是现在……”
谢王孙静默。
谢掌柜目中更是流露出悔恨,燕十三是他找回来的,他的剑同样也是他找回来的,若谢晓峰死在燕十三这第十五剑下,是否他便间接杀死了自家少爷?
岳风一边施展身法,缓缓朝两人相战之处掠去,一边慢慢的道:“领悟出第十五剑的燕十三,已经不能算是人。这第十五剑,已经是真正的天人之剑,但他的修为还没到天人,所以……这一剑,就算是燕十三自己也无法掌控。若杀不死谢晓峰,那么被杀死的,就只有他自己了。不过……”
稍稍一顿,岳风的目光变得无比深邃,只听他慢慢的道,“不过这还不是我最担心的,或者所期待的。若这一剑,他再往前走一步,不是以手施展,而是自己的性命,那才是真正的天人之剑,或者说是神人之境,就算是我,也未必有十全的把握接住。”
说话间,四人已经来到了谢晓峰、燕十三相战之处。
剑气如电,每一剑使出,便是一道闪电这是燕十三。
夺命十三剑剑招绝妙,乃是名动天下的剑法,放眼天下之大,能与之相匹敌的,已是少至又少,但到了第十四剑、第十五剑,已经完全不以剑招取胜。
很难说,那到底是怎样的一剑……因为燕十三直到现在都还没有动用。
剑招如雷,却炸响无声,一切都隐于黑暗之中这是谢晓峰。
谢晓峰的剑,是三少爷的剑。他的剑法已经从最初的奢华复杂,转为朴实简易,越简单的东西,想要超越世上万万人便越困难,但是谢晓峰做到了,简直就是完美。
一剑刺出,没有任何痕迹,就好像是来自九天之外,空灵、简单。
轰!!
两人的剑气形成龙卷风,朝四下狂飙而去,大地响起声声惊雷,飓风所过之处,草原上的杂草根根冲天而起,形成了极其瑰丽又极其恐怖的一幕。(未完待续。。)
第539章 天人之剑,神人之境(本卷终)
激战继续,剑气碰撞中,发出震天的巨响,震耳欲聋。
河水如蛟龙翻滚,时而冲天而起,直上数十丈,时而化作圆锥状,勐烈击打地面,硬生生砸出了一方深达数丈的湖泊。
此处地处平原,土地湿润,地下水也沁了出来,立即形成一个天然的湖泊。
谢晓峰、燕十三身形纵飞而起,已在三十丈高的天空,剑招一招快过一招,燕十三没一剑都引来九霄惊雷,待攻至谢晓峰,却被他轻描淡写的化解。
第十五剑未出,燕十三如何能是谢晓峰的对手?
谢掌柜已经完全看得呆住,怔怔出神,喃喃的道:“当世神剑,这便是当世神剑了。”
就算是谢王孙这等级别,也不禁为之嗔目,或许就连他也没有想到,在这个武学没落的时期,居然还有两个人能达到这种程度,当年浪翻云、厉若海那一战,怕是也不过如此了。
高空中,燕十三厉喝一声:“不愧是谢晓峰,这是第十四剑!”
谢晓峰朗声道:“正要请教。”
呛!
燕十三手中利剑疯狂的颤抖起来,他整个人也跟着颤抖起来,好似要拿不住手中的宝剑,更似下一刻就要笔直坠落下来。
谢晓峰眯了眯眼,凝神以待。
嗤!
刺了出去,就在颤抖到了最剧烈的时候,燕十三那一剑终于刺了出去。
轰隆一阵巨响,数道雷电响彻天际,连绵不绝,不休不止,就好像这一剑已经脱离了这个世界,是在挑战神的威严,所以要给予重罚,四下宛如白昼,笼罩方圆数十里。
奇怪的是,燕十三这一剑并没有刺向谢晓峰,他只是那么点了一下,冲着虚空点了一下。
下一刻。
谢晓峰却是“噗”的一下,忽地吐了一口鲜血,除了岳风,竟是没有人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没有人弄明白燕十三这一剑究竟是如何刺出的。
岳风瞳仁不由一缩,他当然知道谢晓峰为什么会吐血。
倘若说此前岳风在状元楼内是破开空间,那么现在燕十三这第十四剑,就是在原有的空间上又凭空增添了一种空间事实当然并非如此,感觉,只是感觉。
重!
谢晓峰现在感觉到前所未有的重,来自四面八方的重量,好像硬生生要将他碾压成一张薄薄的纸片。不知这“重”为何物,他只感觉周身数丈之内成了统一的完整体,只有他是多余的。
“好!好第十四种变化!”谢晓峰嘴角一勾,口中赞了一声,他的剑也随之刺了出去。
这一剑同样起了变化,倘若说先前是低调简单,那么这一剑就奢华到了极致,同样也复杂到了极致,剑气形如蛟龙,并且还是金色的蛟龙。
吼!!!
金色蛟龙仰天一声咆哮,蛮横地四下冲撞,硬生生为自己的主人冲出了一片天地,随即消失,化为漫天的寒芒,密布虚空,朝燕十三剿杀而去。
铛!
燕十三手中利剑挥舞如龙,虚影闪烁,到最后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圆球剑光,将他自己死死笼罩在其中,抵挡住了谢晓峰这疾风暴雨似的勐攻。
谢王孙、二妮、谢掌柜已经看得完全呆滞。谢王孙不禁换位思考,若此刻燕十三的对手是自己,而不是三儿,那他该如何破了这一剑?
冷汗涔涔而下,竟是没有答案。
当然,他也知道,没有答案并不代表自己破不了这一招,之所以想不出答案,只因他毕竟没有亲身体验到这一剑,人的潜力真的是很玄妙的东西,非到迫不得已,非到生死一线,你永远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有多大的能力,究竟能做什么。
“咳咳……”待璀璨的剑光散去,显出燕十三苍白的脸来,跟着便不由吐了一大口鲜血。
他身子在空中飘飘荡荡,似只需一阵轻风,便能将他吹下来。
先前燕十三那一击,谢晓峰受伤极重,但是当谢晓峰破了燕十三这第十四剑后,燕十三受到的伤便更重了。常言道,先下手为强,放在高手相争当然也合适,却有所不同。
燕十三虽然占得先机,但那一剑是他倾尽所有的一剑,若一剑击杀谢晓峰,自然什么都好说,若不能,结果可想而知。
燕十三脸色惨白,轻笑道:“很好,你终于破了第十四剑,接下来便是第十五剑,这是燃尽我生命的剑道,希望你能接住这一剑!”
稍稍顿了一下,燕十三竟笑了起来,无比真诚,无比认真的道:“多谢。”
谢晓峰也笑了起来:“多谢。”
燕十三知道,这第十五剑一出,谢晓峰能否接住这一剑,他不知道,但他知道自己确是必死无疑的,但人生一世,有多少人能达到他现如今的成就,又有多少人那么幸运,有这样一位宿命之敌?
没有的。
所以他要感谢。
谢晓峰知道,眼下他气力虽还有,但从第十四剑来看,第十五剑威力之大,必在第十四剑十倍之上,那已经不是,不应该属于人世间的剑法。
他知道,自己是也是必死无疑的,但人生一世,有多少人能有幸见识到如此璀璨的剑招,又有多少人足够幸运,能有这样一位宿命之敌?
没有的。
所以,他要感谢。
气氛肃穆,生杀只在一瞬间,但谢晓峰、燕十三两人却都在笑,四目相对,眼角眉梢都是笑意。
“卧槽,比个剑而已,要不要搞得这么基情四射啊,两位大哥。”岳风嘴角抽搐,他甚至感觉自己的心脏都在跟着抽搐,更觉圣洁的基情光辉从两人身上攒射出来,洋洋洒洒覆盖大地。
全世界变基佬!
此情此心,比天高,比地厚,比海博,端的是“山无陵,天地合,乃敢与君绝”啊。
“哈哈哈……”
“哈哈哈……”
四目相对的基情碰撞中,谢晓峰、燕十三两人忽然齐齐哈哈大笑起来。
岳风吓了两跳,连眼角都跟着跳了起来,生怕出现星爷《唐伯虎娶秋香》里的经典一幕,两人直接来个大kiss,跟着在高空上演一出十八禁。
很可惜,并没有。
咦?我为什么要说可惜?
燕十三口中忽地一声爆喝,浑身的气势都在飞速的增加。
谢掌柜瞪大了眼睛,已经骇得呆住,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什么?”就算以谢王孙的等级,也不禁失声脱口而出,不能置信地喃喃道:“这是什么?”
只见高空之上,风在吹,云在飘,但那丝丝缕缕的风却往一处凝聚而去,那些正在飘荡的云,也朝同一处凝聚而去,那一处便是燕十三的躯体。
高空之上,雷电交加,那些雷电宛如一头头凶勐的上古神兽,在夜空中张牙舞爪,腾挪咆哮,似是极不心甘情愿,最终却不得不做某件事,臣服在燕十三这一剑之下。
那些雷电同样朝一处凝聚而去,这一处,自然也是燕十三的躯体。
此时,燕十三已不再是燕十三,而是一个用来承载风、云、雷、电……诸般大自然伟力的载体,如此惊人变化,纵然是谢晓峰也不由为之嗔目。
这当然是不应该存在于人世间的一剑,同时还有轻叹。
“天人之剑,神人之境!”岳风神色也是前所未有的凝重。
谢王孙问道:“什么?”
岳风洒然一笑,淡淡的道:“实际上,若是没有我的嘱托,任由燕十三自己摸索,他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抵达神人之境的,但是经过你、风行烈、戚长征的点拨之后,再加上这些年他的感悟,没想到……”
天人,神人,至人,这三重境界适才岳风已经详细说过,谢王孙自然知道,但他同样听岳风说了,燕十三修为根本不济,即便是这第十五剑,也不过是天人之剑,但是现在,却是天人的剑,神人的境界。
只是一刹那,以燃尽燕十三的生命为代价。
若是天人之剑,师父还有把握阻止这一仗,救下谢晓峰,但若是天人的剑,神人的境界,就算是师父,也没有万全的把握了。
“因果造化,宿命天机,没想到我算了多么多,这一算却要落在自己身上。”岳风忽然笑了起来。
“师父!”谢王孙已经知道岳风的意思。
岳风摆手,微笑道:“谢晓峰不该死在今日,他的修为绝不仅仅止步于此。他当成为无上宗师令东来那样的天才俊杰。王孙,以前已经同你说过的,现在我想再说一遍,我很高兴收你为徒。”
谢王孙、二妮不禁动容,同时落下泪来。
岳风抬起头,凝望着高空之上的两人,双手分向左侧谢王孙和右侧的二妮,将他们揽在自己肩头,双眼闪着温柔的光,他声音更是无比轻柔。
“有你们在,真好啊。”
“师父!”谢王孙泪流满面。
“阿福!你别管了,这是三小子自己选择的路……”二妮忍不住大叫道。
嗤!
岳风已经凭空消失,声音从空中传了下来:“胡说什么呢。今次或许是最后一次相见,或许不是。若再见,那便是为师想清楚自己要走的路,便再也不会离开了。”
高空上,谢晓峰正在凝聚自己的剑势,于身下正在发生的一切,没听到分毫。
面对这一剑,这世上再也没有能令他分心的事。
惊人的气势,同样在他身上凝聚,只是刹那,他却再次突破瓶颈,踏入另外一种玄之又玄的境界。他,同样要燃尽自己的生命,只为接下来这一剑。
岂料,事不遂人愿,总有程咬金。
“三儿,你还是滚下去吧,这一剑我也很感兴趣。”岳风哈的大笑一声,蓦地出现在谢晓峰身后,顺手一拍,谢晓峰便朝地下狂坠而去,先前准备多时,凝聚出来的气势,没能对上燕十三这第十五剑,却用在平安落地上。
这一切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谢晓峰还没反应过来,人已经落地。
错愕过后,心中满满全是不甘。
燕十三整个人躯体散发出难以言喻的“剑”,虽然什么都没有,但那就是剑,所有人都知道。
嗡!
一剑刺出。
这是燕十三的一剑。
呛!!
岳风拂袖一挥,两边无限膨胀起来,跟着便是一挥,无形劲气组成一层层细密的气墙,以他自己为核心,朝四面八方辐射,形成了无形却有质的气墙。
但燕十三这一剑刺出,风不再吹,云不再动,雷消失,闪电消失。
剑尖一挑!
风和云也全都消失,四下,空荡荡一片,就连空气也不复存在,只剩下天上那轮明月,亘古长存,照过古人,一直到数百年,数千年的后世。
什么、什么都不复存在。
空!
倘若说第十四剑,是排山倒海磅礴浩大的“重”的话,那么这第十五剑便是难以言喻、无所不在的“空”!所有的一切全都不复存在,只有那种玄妙到极致的空。
若是重,只消抵挡住这强压便可,偏偏是这空连对手都寻不到,你要如何击败对手?
地上,谢王孙、谢晓峰、二妮、谢掌柜全都变了脸色,那模样就好像看到了鬼。
岳风催动自身真气凝聚出的层层无形气墙在这“空”的剿杀中,消融殆尽,就好像是一头专吃真气的饕餮巨兽,硬生生吃了凝聚在岳风周身的无形气墙。
肆无忌惮的剑气挥泄而来,没有任何阻碍的,侵入进岳风的躯体。
岳风不由打了一个哆嗦,在他体内,难以言喻的阴寒四下乱窜,他立即运转炎阳之气,硬生生压制下去,也正在这肆无忌惮的“空”中,识海灵光一闪。
忽然明白了什么,对空间!
他大笑起来,口中同样冷喝一声:“空!”只见他骈指一点,夜空竟是直接被撕裂开来,露出一个狭长的黑色的缝隙,随后立即将燕十三那空之一剑引入黑色缝隙中。
第十五剑!
终是破了。
燕十三双目闪着无限心悸的神光,哈哈大笑道:“破得好,破得好!”大笑声中,一阵风吹来,燕十三便顿时化作了齑粉,飘散空中,没留下任何痕迹。
“师父!”“阿福!”
在谢王孙和二妮的喊叫声中,岳风也已凭空消失。
……
……
“他、他还会回来吗?”
“一定会回来。”
“一定?”
“一定!”
“不错,一定!”
只要还有希望,就没有走不过去的苦难,也没有走不出去的期待。(未完待续。。)
第540章 有趣的世界,有趣的人
[ps:为什么要以陆小凤为完结,当然还剩下一卷,那一卷不过是收尾的一卷。为什么是陆小凤,因为古大侠UU小说,这个世界,是最有趣的世界,仅此而已。嗯,这是纯个人想法。]
少年听雨歌楼上,红烛昏罗帐。壮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
而今听雨僧庐下,鬓已星星也。悲欢离合总无情,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
月黑风高,正是杀人时。月黑风高且罢,更何况今夜的雾气也很浓,圆月的浓雾中,月色凄凉朦胧,变得令人的心都碎了,那就更适合杀人了。
青石长街,夜色已深。
张放和他的伙计们刚交过一趟从远路保来的镖,而且刚喝过酒,多日来的紧张和劳苦都已结束。他们觉得轻松极了,也愉快极了。就在这时候,他们看见了熊姥姥。
“糖炒栗子,好吃的栗子!”熊姥姥先前并不在,现在却出现了。
她就好像是一个幽灵,突然出现在浓雾里,那本就是江湖上绝顶的轻功,很可惜,张放以及他的那些伙伴们是瞧不着的,毕竟只是二三流的小角色,哪能有这么好的眼力?
更何况,熊姥姥背上就好像压着一块看不见的大石头,以至于整个人都弯曲了起来,好似腰快要被压断。
这样一个瘦弱的老婆子,能有什么危险?
她手里提着个很大的竹篮子,用一块很厚的棉布紧紧盖住。
张放和他的伙计们现在心情很好,镖走了,得了一大笔赏钱,无论是谁,心情都会很不错。因此,无论什么都能引起他们的兴趣,正是有钱傍身心不慌。
更何况,那篮子里栗子的香味飘出来,简直要把他们全都迷晕了。
张放一笑,道:“好香的栗子!”他身旁的伙计察言观色,立即明白头儿的意思,粗着嗓门,大咧咧问道:“喂,老婆子,栗子怎么卖?”
熊姥姥布满皱纹的脸上已经布满了笑容:“又香又热的糖炒栗子,才十文钱一斤。”
“真便宜!我们买五斤,一个人一斤。”
熊姥姥皱着眉头,困苦道:“老身子女双亡,膝下只有一个八岁的乖孙子,都靠卖栗子生活,不得不便宜些。卖得少了,乖孙子就要饿着啦。”
“我知道,我知道,这叫薄利多销。”有人叫道。
张放本不是一个豪爽的人,他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但眼前这老婆子那可怜的模样,令他同情心泛滥,大手一挥,道:“一斤二十文钱,还要五斤!”
熊姥姥眼睛都冒出光来,两行清泪也顺着脸颊流了下来,哦,没有流下,而是顺着她面上的皱纹,朝两侧流了过去。所谓涕泗横流,大抵如此。
身旁立即有人喝道:“放哥仗义!老婆子,得亏是遇到咱们,若是别人,别说给你加钱,不抢了你这老婆子就不错了。赶紧称五斤的栗子来!”
“好。多谢,多谢!”老婆子连声感谢。
栗子还是热的,很香,并且很甜。
他们已大口吃了起来。张放不喜欢吃栗子,并且他的酒喝得太多,只吃了一个栗子,他就觉得胃里不舒服,好像要呕吐。
他还没有吐,就已发现他的伙伴们突然全都倒了下去,一倒下去,身子立即抽搐,嘴角还像马一样喷出了白沫。
白沫忽然又变成了红的,变成了血!
那老太婆还站在那里,看着他们,脸上的笑容已变得说不出的诡秘可怕。
“糖炒栗子有毒!”
张放瞪大了眼睛,咬着牙,想要扑过去,浑身却没半点儿力气。他本想本想扼断这老太婆的咽喉,却扑倒在她脚下。然后他便看到这老太婆脚上穿着的鞋子。
红鞋子!
这老太婆灰布长裙里的一双脚上,穿着的竟是双色彩鲜艳的绣花红鞋子,就好像是待嫁的新娘子一般,不过那鞋面上绣的并不是鸳鸯,而是只猫头鹰。
猫头鹰的眼睛是绿的,好像正在瞪着张放,讥嘲着他的愚昧和无知。
张放怔住,他已想到了一个非常恐怖的传说。
熊姥姥吃吃笑了起来,道:“原来你这小伙子不老实,什么都不看,偏偏喜欢偷看女人的脚。”
张放没去听,他已想到一个非常恐怖的传说,关于这红鞋子的传说。
他颤声道:“你、你为什么要杀我们?我们……我们根本不认识你,更没有什么仇恨?”说话已经变得断断续续,上气不接下气。
熊姥姥咯咯笑道:“傻小子,杀人一定需要理由么?”
张放瞪大了眼睛,彻底呆滞。脑中只有一个念头,这娘儿们的声音真好听,跟着身体便抽搐起来,旋即毙命。
熊姥姥抬起头,望着望着浓雾里凄凉朦胧的圆月,就好像张放还未死,慢慢的、缓缓的继续解释道:“每到月圆的时候,我就想杀人!”
人已死,月仍圆,熊姥姥恢复了老婆子的打扮,打算继续卖她的糖炒栗子。
月圆之夜,她非但要杀人,而且要杀的,还不止一人。
但她并没有走她原本是准备走的,可就在抬脚,准备施展身法离开的一瞬间,浓雾中忽然凭空多出了一个人,一个面如春风,嘴角含笑的年轻人。
年轻就是资本,就有足够令那些已经失去年华的老人们妒忌羡慕的资本,更不消说这年轻人生得太极讨喜。
他手上还拿了一柄折扇,风度令人沉醉。
当然,最令人沉醉的,还是他脸上挂着的笑。他微笑的道:“还有糖炒栗子没?”他就好像是一个盲人,完全没看到青石长街上被毒死的五个人。
熊姥姥眯了眯眼,笑道:“当然有。”
白衣年轻人微笑的道:“好吃的糖炒栗子,十文钱一斤对不对?熊姥姥莫要骗人,刚才我听到了。”
熊姥姥仍在微笑,道:“不错,小郎君可要吃?”
“当然。来一斤。不过赖话说在前头,不好吃我可不给钱。”
白衣年轻人跟着慢慢走到熊姥姥身前,直接掀开她篮子上的罩子,地上躺着的五个死人好像不存在,他直接拿了一个糖炒栗子出来,大口咀嚼。
“不错,果然是顶好的糖炒栗子。”那少年一边吃,一边评价。
熊姥姥瞳仁蓦地一缩,心中掀起惊涛骇浪,这少年究竟是何方神圣?不过她也知道,这个问题虽然不可思议,但当下最关键的,并不在于此。
既然他想玩,那自己便陪他演。
“既然好吃,小郎君不妨再多吃些。”熊姥姥那布满皱纹的脸慈祥地微笑道。
“我不能再吃了。”少年忽然轻轻叹了一口气。
“为什么?”
“因为我不想死。”
“死?谁要你死?”熊姥姥大吃一惊,脸上甚至还浮现了惊惧之色,警惕地四下打量。
“吃了公孙大娘的糖炒栗子,还能不死,当然是非常有本事的。我就是这样的人。其实也并非怕死,只是掺了毒的糖炒栗子,毕竟不新鲜,吃一颗意思意思便可,实在没有必要自虐。”
很可惜,熊姥姥很想把这场戏演下去,但……该配合她演出的他,视而不见。
“咯咯咯,小郎君果然好本事,姥姥阅已不算少,见过的人更不算,却不知道江湖上什么时候出了小郎君这号人物,小郎君是谁?”公孙大娘也放弃了表演。
少年眨了眨眼睛,笑道:“你不妨猜猜看。”
“一身白衣,如此本事,可是万梅山庄的西门庄主?”
“姥姥莫闹,你可听说西门庄主笑过?”
“六扇门,君帅岳风!”公孙大娘瞳仁蓦地一缩,笑吟吟的道。
“正是在下,见过公孙大娘。”岳风翩然道,跟着又道,“公孙姑娘,你无故杀人,人证物证俱在,便随本帅回一趟六扇门吧。莫要做无谓的挣扎,咳咳……”
说着话,他已轻声咳嗽出来,竟咳出了一口血来。
公孙兰笑吟吟的道:“君帅年纪轻轻,便有如此修为,怎奈却是个病秧子。老身的想法是,你还是安静养病,莫要再管这些俗事。”
岳风微笑道:“多谢公孙大娘关心,只是职责所在,不得不为。”
公孙兰咯咯笑道:“哦,那姥姥倒想问问了,适才姥姥毒杀这些小伙子,你明明就在一旁,明明也可阻止,却为什么没有阻止?”
岳风笑道:“你不当着本帅的面杀人,本帅如何将你缉拿归案?”
为了他破案,所以他们必须死。
这原本便是一个顶有趣的世界,现在又多了一个顶有趣的人。
公孙兰微微一愣,旋即咯咯笑了起来:“人人都道君帅修为不凡,侦查缉拿手段之高,更是将三百年来六扇门第一名捕金九龄给比了下去。当今之六扇门,已是你君帅岳风的天下,果然了得。”
金九龄乃是少林神僧苦瓜大师的师弟,自入六扇门以来,便做了种种大事,被称为六扇门三百年来第一名捕,同时也霸占了第一高手的宝座,但这一切在岳风加入六扇门后,便烟消云散。
半年。
岳风只用了半年的时间,就改变了一切,将金九龄变成了明日黄花。正所谓“但见新人笑,那闻旧人哭?”,世人最擅长的便是遗忘。更不消说,金九龄已经退出公门多年。
半年时间,六扇门便只知君帅,而不知金九龄。
凡人若能取得如此成就,即便骄傲如陆小凤,也会有些得意,有些骄傲,但岳风脸上却没有哪怕一分一毫的傲然。
他缓缓从怀中拿出一方洁白的手帕,又慢慢擦拭掉嘴角的血迹,仍微微轻笑道:“看样子公孙姑娘是不准备束手就擒了。既然如此,本帅便得罪了。”
他当然是一个非常奇怪的人,为了破案,他能眼睁睁瞧着别人去死。而当他面对杀人凶手,往往是一句话没有,连审讯都欠奉,直接斩杀。
也正因此,短短半年,他便已经成为整个江湖的公敌,但因公门身份,却并没有多少人敢实施报复。
当然,这只是其中一种情况。
若这凶手是女子,尤其还是美女的时候,他往往便是最知书达理的世家公子,就算要杀人,也总是面带微笑,予人一种如沐春风之感。
更重要的是,这半年来,他也从未做过一件辣手摧花的事情。当然,前提是你必须足够美。
“这是一个很怪的人,也是一个非常有趣的家伙。”陆小凤对君帅岳风的评价,早已传遍了江湖。
公孙兰笑道:“咯咯咯,人人都道君帅惜花爱花,难不成今日要破例?”
岳风轻叹一口气,慢慢的道:“所以,在下准备瞧瞧公孙姑娘的真面目,然后再决定是杀是放。”
咻!
他已蓦地伸出了手,这一抓既快且疾,如雷轰,似闪电。放眼江湖之大,能避过他这一抓的人已经很少,偏生这公孙兰便是其中之一。
她身体忽然化作了一朵云,蓦地飘飞而起,朝后上空暴掠而去,口中还咯咯笑道:“想瞧妾身本来模样,还要看看君帅是否有本事……”
唰!
说话间,一道鲜艳瑰丽的玄芒一闪,就好像是一道玄芒闪电。公孙兰这轻轻一闪,人已在五丈开外,世上绝没有五丈的剑,她用的是鲜艳的绸缎。
她原本就是唐朝公孙大娘的后代,公孙大娘非但剑法了得,而且更是舞圣,舞蹈之瑰丽,乃是大唐王朝一绝,同吴道子的画、李太白的诗、张旭的字般臻至化境,亮绝青史。
一根绸带,却缠着两柄短剑,那两柄短剑虽被一根绸缎所控,可落在公孙兰手中却是任意飞舞,犹如臂手在用,眨眼便已点杀而至,一刺眉心,一刺咽喉。
好快的出手。
好毒的剑。
好狠的心。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岳风的咳嗽声却又极其不合时宜地响了起来,剑势未滞,气贯长虹而来,公孙兰并没有因为面前这人的身份,亦或是相貌有任何留手。
金九龄以公门身份涉足江湖,十八岁便惊艳天下,后来还不是被他所代替,所以就算这样一位惊才绝艳的天才妖孽死去,也并没有什么可惜的。
似他这般相貌的少年郎,六扇门虽然罕有,江湖却众,更不消说以后了,所以,也并没有什么可惜的。
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自古如是。(未完待续。。)
第541章 姑娘,慢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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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捷如电的出手,狠辣玄妙的剑法,即便如此,仍令人嗔目,只因美。
剑法美轮美奂,令人恨不得死在这剑法下。
公孙兰既是公孙大娘的后代,那么她自然而然便将家传的舞蹈完美地融入到了自己的剑法之中,令之产生了一种足以令任何人眩晕的美感。
刹那之间,岳风已要死在这绚烂而又狠辣的剑法之下。
笑。
到了这个时候,岳风竟然还笑得出来,非但笑得出来,他的笑还非常灿烂,足以令世上任何一个瞧见这笑的女人沉醉:“‘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公孙大娘的舞,果真是大唐一绝,虽不能亲眼一见,但能目睹公孙姑娘使来,也了却了一桩憾事……”
铛!
两柄短剑就好像撞到了什么,发出了一阵金属震颤之音,直接倒飞而出。
公孙兰惊道:“无形气墙!好本事!”
一击未能得手,公孙兰手腕蓦地翻转,那根绸缎如疾风暴雨般挥舞开来,两柄短剑同样如疾风暴雨般朝岳风扑杀而去,发出一阵“铛铛铛”的脆响。
雾气更浓,笼罩在岳风周身的无形气墙也变得有形,一圈淡淡的水火在他四周浮腾,衬得他好似来自九天之外的仙人,有着说不出的美感。
公孙兰一对妙目露出前所未有的惊诧,身为红鞋子组织的头目,君帅岳风的大名她自然是听过的。
事实上,这红鞋子组织非但是一个巨大的敛财工具,而且更是江湖上最出类拔萃的情报组织,或许还是最恐怖的。
只因红鞋子里的姑娘,有的是出来卖的,有的是王府总管的妹妹,有的甚至是道姑,各异的身份,为她们获取情报提供了最方便的途径。
没有人会怀疑她们,也没有人会提防她们,所以她们得到的就比别人更容易,也更真实。
君帅岳风突然崛起江湖,信息虽然少,但也有,红鞋子自然收集到了,这些情报最后也全都到了公孙大娘的手中。未雨绸缪,她知道他一定会找上自己。
她原本以为自己对岳风的实力已经有了预估,并且高估了许多,但直到现在她才发现,她自以为高估了他却最终还是低估了。
幸好,幸好他患有重疾这一点是没错的。
公孙兰咯咯娇笑道:“今日见了君帅的本事,果真名不虚传。今日有事,妾身便先去了。”
公孙兰说话之际,人站在东侧民房的青瓦片上,待她说罢,人已如云朵一般,远远飘开,转瞬已在十丈之远。
岳风轻笑道:“姑娘若是要走,在下绝不强留。但姑娘刺了在下这么多剑,若不留下些什么,此事传将出去,本帅在江湖上就有些不好混了。”
嗤!
一道劲气,如电闪般划破了夜空,点向公孙兰的后背。
气劲未至,公孙兰便觉后背一凉,不寒而栗,口中却仍在娇笑:“人人都道君帅风流,奴家原本以为君帅如此英雄人物,岂会如此。今日才知,道听途说原来是真,原来君帅也瞧上奴家的鞋子了。只消君帅一句话,奴家便心甘情愿双手奉上,哪里需要打打杀杀?”
岳风仍在轻笑:“公孙姑娘说笑了,在下没有收藏鞋子的癖好。还是留下别的东西吧。”
咻!咻!
话虽如此,但公孙兰当真准备将一双绣花红鞋留下来。谈笑间,双脚轻轻一蹬,那一双绣花红鞋被劲气包裹,化作世上一等一的暗器。
砰!
只听一声震响,两道劲气相撞在一起,公孙兰蹬出的那双绣花红鞋在爆炸中化作了齑粉,清风一吹,便已消散。
公孙兰轻笑道:“君帅果真如江湖传言,惜花爱花……”
话未说罢,俏脸却是蓦地一变,两抹红晕悄无声息袭上了脸颊,酡红得就好似喝了十八坛陈年醇酒。
却原来,就在适才那劲气震荡间,她的衣衫已被震得撕裂,露出一条狭长的缝隙,而胸前那抹同样绣花的精致肚兜,背后的扣子也断开。
一道劲气犹如无形之手,探了过去,更羞人的是,那无形怪手竟还在她丰润挺拔的红缨上轻轻点了一下,揉了一下,一股电流瞬间传遍全身,令她情不自禁打了一个冷噤。
她修为极高,地位更高,却是处子,这前所未有的体验,令她身心震荡,麻麻的感觉在身体里嚎叫,似每一个细胞都在发颤。
瞬间,真气差点儿没跟上。
待她再回过头来,绣花肚兜已经被岳风拿在手中。同脚上绣的图案不一样,肚兜上绣的是一对戏水鸳鸯,拿在手中,已闻到处子体香所散发出能令世上任何男人为之沉醉疯狂的淡淡幽兰气息。
“你!”
公孙兰双脚一定,就那么站在青瓦房顶上,竟没有再逃,更没再伪装,一双妙目极为复杂地瞪着岳风,说不出话。
岳风将嘴角鲜血擦拭干净,放在鼻尖轻轻一嗅,而后放进怀中,微笑道:“《逍遥游》言:‘藐姑射之山,有神人居焉。肌肤若冰雪,绰约若处子。不食五谷,吸风饮露,乘云气,御飞龙,而游乎四海之外。其神凝,使物不疵疠而年谷熟。’姑射仙人不过是传说,神话中的人物,当不得真,我原是不信的,可现在却有真正的仙人珠玉在前,在下便相信了。公孙姑娘,再会!下次再见,若姑娘想要拿回,在下自当完璧归赵。咳咳……”
青石长街上又多出一滩血迹。
咳嗽声中,岳风人已走远。
该追的人没有再追,反倒自己走了;而该逃的人,也不再逃,反而又恨又羞又不知该如何地看着追自己的人离开,这果然是一个有趣的世界。
“登徒子!”外表老年实则却正当妙年的女子轻轻跺了跺脚,恨恨离去。
……
……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雕阑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是一江春水向东流。”
轻吟声在浓雾中的夜色下响起,岳风随意在长街上行走。
“咳咳……”
他的咳嗽还没有好,身体当然也没有痊愈。燕十三以燃尽自己生命为代价,最终刺出了他这一生的巅峰,虽是天人的剑,却已是神人的境界。
在岳风原本的算计中,燕十三只能到天人的境界,原世界里,他连这种境界都未达到。为了更保险,他甚至早在自己离开之前,就嘱咐谢王孙、风行烈、戚长征三人记得要点拨他。
他们也的确这么做了,可事情一旦开始,就会按照自己的发展而发展,一切已经脱轨,早不再岳风的预料之中。
天人一剑,他尚可勉强应对,但若是是神人的境界施展出来。就好比是一个重达千斤的斧子,燕十三原本只能勉强拿起来,砸在岳风身上就让他砸,也没什么要紧。可现在的问题是,燕十三非但举起了千斤中的斧子,并且还幻化招式,这就出乎了岳风的算计,应对不能。
那一剑过后,岳风身受重伤,几近不能动,一身功力十不存一。再之后,便进入到陆小凤世界,不明不白又被六扇门里的一名捕头老邢给救下下来,瞧他是个读书人,在这个文盲遍地走的万恶的封建社会,会几个字可是很吃香的,便引他进了六扇门,做起了读书人的门面担当。
如此又过了半年时间,他功力已经恢复了三成,但他仍在装死。装死也并非无因,领略过天人之境的绚美,再去砍瓜切菜虐杂鱼,并不是一件特别令人愉悦的事情。
若是按照这个发展,他将成为六扇门里一名光荣的读书人,事情在半年前发生了变化。
一次江湖厮杀中,老邢充当了六扇门卧底,不小心漏了底。自古以来,卧底都是敌我共愤的事情,你待不久,别人不会相信,等别人相信你了,同伴又会怀疑,而这时一旦与社会动乱份子交融生出了感情,那更是……等背叛来临那一刻,连自己心理这一关都过不去。
老邢比较幸运,心理没有过不去,但现在的问题是,他潜入的银钩赌坊要杀他,岳风再也不能安稳装。他的性格向来是不做便已,做就做绝。
银钩赌坊一夜之间,直接蒸发,六扇门也诞生了三百年来最强的一人……君帅再现。
六扇门因为金九龄的退出,已经没落,对江湖的束缚力下降许多,岳风横空杀出,这半年以来,斩杀江湖恶徒、汪洋大盗,不下三百。
一时之间,江湖震动,六扇门再度崛起,岳风君帅之名传遍天下,连当朝天子也听到他这名号,特此“君帅”二字,算是为“君帅”称号正名。
又通过半年的时间,他功力已经恢复了五成。
燕十三刺出的那一剑,的确非同小可,起初恢复起来,自是容易。但越来后来便越艰难,恢复这五成功力足足用了一年,若想完全恢复,至少需要三年。
五成功力,也勉强够用了,若他拼着加重伤势的危险,将自身功力强行提升到十成也没有问题。
除了功力上的影响,再有便是身体上。
迄今为止,燕十三那一剑堪称是岳风穿越诸多武侠世界,受伤最重的一次。当时他拼尽全力,护住心脏要害,肺部却受到重创,从此便留下咳嗽的毛病。
最初引动伤势,光吐血便能将人吓死,现在这都算好些了。功力恢复到八成,所有伤势便将不治而愈,至于咳血的毛病,到六成功力,便再不会出现。
正因为此,除了君帅这名头,他还得了“病郎君”、“玉面病郎君”的称号。
陆小凤传奇,不得不说,这是一个光怪陆离的世界,这同样也是一个十分有趣的世界,既然隐藏不住,他便张开怀抱,欣然接受这个世界,参与其中。
待走过一个街角,黑暗中,一个着黑衣劲装的男子已来到岳风身旁,低声说了一句。
岳风摆了摆手,道:“行了,你们去吧,随时待命,接下来的事情交给我。”
“是!君帅小心。”那捕头应了一声,旋即离开,消失在浓雾中。
夜,更深了。
当下不比后世,青石长街左右黑暗一片,于是,在这黑暗中,一点昏黄的烛光显得鹤立鸡群,引人注目。
岳风嘴角微微勾起,人已施展身法,朝那灯光的房间掠了过去,就好像是一片青烟,脚不沾地,人已在十丈开外,再点两下,
便已进了那个院子。
……
……
青云客栈。
顾名思义,这当然是一家客栈,并且还不小,但现在这客栈只住了一个人,那灯光便是从那个唯一住着的房间透射出来的。
你一定会奇怪,这么大,这样好的客栈,又不是什么黑店,这又是一座虽然不大却甚繁华的城市,人潮人海,每天来这里的商人旅客也不少,但为什么这里只有一个人住?
当然是有原因的,或许只是因为这样一来,杀起人来便无人理会。
院落外就有一具尸体,血还是热的。
正在这时,又听咔嚓一声闷响,竟有人门不走,直接将之撞开。那厚木板做成的门在他面前,就变成了一张薄薄的纸,他大摇大摆地走了进去。一阵谈话过后,房内又多出一具尸体来。
岳风恰好便是这时走进去来的,里面有三个站着的人和一个躺着的人。
站着的三个人都很有特色,有个人一张脸几乎被削去了一半,有一个外表斯斯文文,就像是一个秀气的书生,却满脸哀愁,还有一个站在窗口,黑黑瘦瘦的脸,长得又矮又小,却留着满脸火焰般的大胡子。
这三个人已经足够有特点,但跟躺在床上的那个人相比,就变得没有那么有特点。
他的五官每一样都很普通,但放在一起……还是很普通,虽然普通,却给人一种好看的感觉。更有特点的是,别人只有两条眉毛,他却有四条。
不得不说,陆小凤的确是一个很好看的男人。(未完待续。。)
第542章 君帅
此刻他正躺在那张大床上,他本是一个好酒之人,这是好听的,实际上他就是一个酒鬼,他还是一个懒鬼,他已经懒得连酒杯都懒得拿,所以便将酒杯放在自己的肚子上,只挺一下肚,酒水便化作一道弯弯的水桥,自动流进他嘴里。
“咳咳!”
岳风脸色苍白,他还是带着咳嗽进入房间的。陆小凤是好看,那他就是……特别好看,像这样一个特别好看的男人,当他出现的时候,没有人能不将目光落在他身上。
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
站着的和躺着的,全都看向他,站着的三个人面色一变,那个一张脸几乎被削去了一半的男子,颤声道:“六扇门,君帅……岳风?”
“虽然蠢,但还不算太蠢。”岳风微微一笑,无视三人,直接在一个桌子旁坐了下去。
桌子上还有一坛酒,三个酒杯。
他将酒塞打开,醇醇的酒香便飘满了整间屋子。
“好酒!”他轻赞一声,跟着就倒了一杯,又一杯,接连倒了足足十三杯,当然也喝了十三杯,方才停了下来,跟着道,“就是酒杯太小,不能喝得痛快。”
陆小凤一直没说话,但现在他不得不说,他若再不说,那一坛酒说不定就全都要进了岳风的胃。身为一个酒鬼,是断断不能容忍这种事情发生的。
陆小凤急道:“你喝的好像是我的酒。”
“我知道,但若是我不抓你,这一坛酒你一定会觉得十分值得。”岳风淡然道。
陆小凤奇道:“我又没作奸犯科,你为什么要抓我?”
岳风翩然道:“陆兄,你以前或许没有,现在或许也没有,但你能保证自己以后也没有?”
陆小凤瞪大了眼睛,有些不能相信般,道:“你的意思是,你是赌我以后会犯罪,拿我以后的犯的罪,来抵这一坛美酒?”
“不错。”
陆小凤叫道:“这不公平。”
岳风道:“这如何不公平了?不妨想一想,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湿鞋?陆兄若不湿鞋,自然是千好万好。陆兄若不小心湿了鞋,这一坛酒便是免死金牌。何乐而不为?陆兄以为如何?”
陆小凤瞪大了眼睛,喃喃的道:“虽然我知道你说的很没有道理,但是我又觉得你说的很有道理,你若不当捕快,而是去经商,天下第一大富翁肯定是你。”
岳风淡然一笑,跟着慢慢的道:“‘玉面郎君’柳余恨、‘断肠剑客’萧秋雨、‘千里独行’独孤方,是你们杀了人?”
这三人,正是早从江湖上消失,所有人都以为他们已经死了的柳余恨、萧秋雨以及独孤方。
柳余恨轻叹一口气,道:“我二十年前便该死了,现在死已经晚了,至于……”
咻!!
寒光蓦地一闪。桌子上非但有酒,而且还有一副筷子,筷子已经少了一根,少了的那根此时正插在柳余恨的咽喉。
洞穿。
萧秋雨、独孤方面色骇然一变,眸中透射出惊惧。唇亡齿寒,他们的武功于柳余恨不相伯仲,岳风既能轻而易举斩杀柳余恨,杀掉他们两个,想必也不是什么困难的事。
至于柳余恨,他则不能置信地瞪大了眼睛,双手本能地捂住了咽喉,想要挽救自己的生命,但潺潺流下的鲜血已经证明,他所做的努力不过是白费力。
“你、你……”一句完整的话也说不出,柳余恨已噗通一声,摔倒在地,绝了气息。
擅水者,终被水溺;杀人者,终被人杀。
天道循环,报应不爽。
眨眼杀一人,岳风面上没有任何变化,仍是世家公子般,翩然道:“很好。既然你自己都说二十年前你便该死,今日在下便成全了你。不用谢。”
萧秋雨、独孤方皆连连倒吸冷气,浑身已轻微地颤抖起来。
陆小凤仍躺在床上,轻轻叹了一口气,喃喃的道:“我收回刚才的话,我觉得你还是适合做捕快。”
岳风淡然一笑,道:“哦,陆兄可不是一个善变的人。不知短短时间,陆兄何以便改变想法了?”
陆小凤轻叹道:“你修为盖世,杀人也就是杀人,这不算什么。可你这等杀人不见血,眼不眨的心肠,若是经商,天下不知有多少人要家破人亡了,所以啊,你还是莫要经商的好。”
岳风略作沉吟,点了点头,道:“有理。”
说罢,他骈指一挥,只听咻的一声,一道水箭自酒水中攒射出来,待至岳风嘴角高度,方向一转,形成了一个完美的弧度,酒水变缓,慢慢的,全都进入到岳风的嘴,又到了他的胃。
萧秋雨、柳余恨瞳仁皆是一缩,就连陆小凤也禁不住爬了起来,道:“好!阴阳相济,五行交融。君帅内力臻至化境,已可角逐当世第一的桂冠。”
文无第一,武无第二。
天下无敌。
这可说是世上九成九武者的终极心愿,陆小凤如此骄傲的人能这般说,足见这评语的含金量,就算明知不敌,萧秋雨和独孤方也流露出羡慕之意。
唯有当事人自己,却完全不当一回事,哂笑道:“天下第一还是陆兄来做的好,在下便不插手了。二位,柳兄已然伏法,你们是选择我来,亦或是自己了断?”
萧秋雨额头沁出豆大的汗滴,背后冷汗涔涔而下,已湿透了衣衫,忽然叫道:“君帅,你可知他们是谁?他们是青衣楼的人!”
常将死挂在嘴边的人,往往最怕死,萧秋雨就是这样的人。
“我知道。”
青衣楼并不是一座楼,青衣楼,有一百零八座。每楼都有一百零八个人,加起来就变成个势力极庞大的组织。他们不但人多势大,而且组织严密,所以只要是他们想做的事,就很少有做不成的。
谁都不知道青衣楼在哪里,谁也没见过那一百零八座楼上挂着的所有画像,但谁都知道,只要自己的画像能被挂在青衣楼,就已经能在江湖上横冲直撞了。
他们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组织,得罪他们任何一个人,就是得罪青衣楼。
没有人敢得罪青衣楼,除非是万不得已,也没有人会轻易得罪青衣楼的人。
刚才死的那两个,一个是铁面判官,一个是勾魂手,皆是青衣楼第一楼上有画像的人。虽然只是第一楼,但已是江湖上难得的好手。
萧秋雨眼睛瞪得更大,有些急,想说话却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而岳风居然是一边喝酒一边跟他说话,单单这本事,便世间罕有,可说是举世无双。
萧秋雨目光与独孤方迅速一对,又叫道:“青衣楼每个人都该死,我们杀的是青衣楼的人。”
“所以呢?”
“这是为民除害,我们不该死。”
“青衣楼该死,但你们同样该死。他们杀过人,你们同样杀过人。不巧,那些人还比较无辜。你虽然杀了他们,但你们自己也该死,你以为呢?”
“我、我……”他已说不出话。
岳风也不再理他,跟着道:“素问陆兄‘灵犀一指’妙绝天下,举世无双。在下今日来,其实还有一件事。”
陆小凤奇道:“哦,君帅请直说。”
“杀!”
正在这时,萧秋雨忽然爆喝一声,腰间的一柄剑出鞘,刺出,整个动作行云流水,只在瞬间便已完成。
这是他倾尽生命的最后一剑,虽然惊惧,但这一剑仍刺得极稳,极准,极狠。
“风急天高猿啸哀,渚清沙白鸟飞回。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艰难苦恨繁霜鬓,潦倒新停浊酒杯。”
这一剑,正是从杜少陵《登高》中那“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演化所得,长剑一抖,空中剑影数十,剑气震荡,宛如波涛轰响,气贯长虹。
“妈的,你这狗官,朝廷鹰犬!杀啊!”
独孤方也大叫一声,似是非常愤怒,人高高跳了起来。这就是适才萧秋雨跟他打眼色的目的,岳风既然不肯放过他们,那他们只能拼死一搏。
萧秋雨是这么做的,独孤方好像也是这么做的,可就在他高高跳起来以后,目标却不是岳风。
咔嚓。
他竟然直接将窗户撞出了一个大窟窿,人已施展绝顶轻功,纵身如风似雨的离开。
“哦,君帅请直说。”
“我一直想知道,陆兄的灵犀一指能否夹得住小李飞刀。”
叮!
岳风左手食中二指一并,已经用这一双肉指,精准分辨,硬生生夹住了萧秋雨的剑尖。
萧秋雨面色骇然一变,失声惊唿道:“灵犀一指!你跟陆小凤到底是什么关系?这是你们设的局,对不对?”
别说是他,就连陆小凤也张目结舌,喃喃的道:“别说是你,就算是我自己也开始怀疑这是不是我与君帅设下的局了,更怀疑我有没有一个失散多年的同门……”
下一刻,岳风手指轻轻一抖,剑尖并未断,长剑却已从萧秋雨掌心飞出,一个折返,又朝萧秋雨刺去。
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
这赫然正是萧秋雨先前使用的那招,并且更为精纯,剑气如惊涛骇浪,空气被引动,形成了一个又一个浪花,朝萧秋雨轰杀而去。
萧秋雨就好像看见了恶鬼,大叫道:“这怎么可能?鬼,你是鬼!”
陆小凤则是神情凝重,若有所思。
一剑封喉,鲜血飙散。又听轰隆一声巨响,萧秋雨身后的木墙,直接被轰出一个巨大的窟窿,早已变成尸体的萧秋雨,就好像是一叶孤舟,随波逐流。
呛!!
只听一声劲响,刀光破空而出,漫天星月失去光彩。天上地下,所有的辉煌,所有的光都凝聚到了一点上。
小李飞刀!
什么?!
陆小凤先前还只是坐了起来,但现在他却勐地一下子,直接从床上跳到了床下。瞳仁骤然收缩,收缩到极致,更是不由打了一个冷颤,只觉浑身汗毛都立了起来。
这一次,看到鬼的人,变成了他。
岳风的出手很快,疾若电闪的快,但陆小凤的眼力一向不错,你若是练成了灵犀一指,眼力却不成,那还怎么算是练成了灵犀一指?
所以,尽管岳风很快,但他却仍然看清楚了岳风手中那柄刀,只有三寸来长,通体雪白,造型虽然很古朴,但是却也很普通,可就是这样一柄普通的飞刀,却彻底迷住了陆小凤的眼。
这把刀,令他想起一个极其恐怖的传说,以及一个极其恐怖的人。
他根本不需要去确认,就知道独孤方必死无疑。
小李飞刀,冠绝天下;出手一刀,例不虚发!
这本就是百余年前,整个江湖最为熟知的一句话,这十六字还穿过了时间的长廊,一直流传至今。没有人能在小李飞刀下安然离开,以后不知道,但以前没有,现在也不会有。
陆小凤只觉自己的唿吸有些困难,连心脏的跳动都随之变快。
一切尘埃落定。
“君帅究竟是谁,可是小李飞刀李大侠的传人?”半响过后,陆小凤终于问出这一句话来,桌子上的那坛酒也已被岳风喝尽。
“传人?真要说起来,应该算朋友才是吧。”岳风随意道。
陆小凤却苦涩一笑,没有再问,既然对方不肯说,他再问下去,也不过是自讨没趣。
陆小凤不是自讨没趣的人。
岳风起身,冲陆小凤微微一笑,道:“酒已经喝了,话再多说便多余,但既是多余的话,不妨再多一些。陆兄,我猜你今日定会撞到桃花运。”
陆小凤不自觉摸了摸鼻子,微笑道:“我的女人缘向来都不错。”
岳风摇摇头,续道:“陆兄的女人定然不少,桃花运也定然是极好,但这次却不相同。”
陆小凤来了兴趣:“哦,怎么个不同法?”
岳风道:“绝世美人天下多了是,但这次来的,非但是一个绝世美人,而且还是一位公主。陆兄请保重。”微微施了一礼,岳风慢慢从房间里退了出去。
陆小凤瞧着岳风消失,喃喃的道:“那还真的不同,不过越是不同,麻烦恐怕就越大吧?”(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