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太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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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城林家。
林、林诗诗失魂落魄的从西苑中离去。
坐着豪华的车辆,折返家中。
下了车。
两人的脸上都失去了神采。
宛如行尸走肉一样,眼睛都空空洞洞的。
回到家中后,没有人去见林老爷。
各自回到自己的房间中,默默的发呆。
林诗诗刚刚回到家中。
林文华便赶了过来。
作为林家的小公主,她也暗中参加了冬梅诗会。
她也亲眼目睹了杨晨在冬梅诗会中意气飞扬,碾压各路文人的无上风采。
举手投足间,无人能比。
她也同时知道了李老爷子说变脸就变脸的嘴脸。
她知道,她姐姐林诗诗和李家大公子的婚事估计是黄了。
也知道,自己的父亲希望通过姐姐攀附李家的希望也破灭了。
她更是知道,自己的哥哥林的名望,在这一次的诗会中受到了沉重的打击,甚至会因此而一蹶不振,未来的路,充满了变数和黯淡。
甚至,她也暗暗担心,当未来有一天,杨晨知道自己并非是他的未婚妻林诗诗的时候,又将会怎样对待林家?
不过,她知道,现在最重要的,则是去安慰自己的姐姐林诗诗。
自己的姐姐,受到的打击对林文华而言当是最重的。
推开了林诗诗的门。
林文华走了进来。
林诗诗坐在那里,动也不动,双眼无神的盯视着一个方向,娇躯颤抖,泪水横流,晶莹的泪水仿佛断了线的珠子一般落在地上。
一滴,一滴,接着又是一滴……
泪水连成了一条线,落在地上,湿了一片。
无声的哭泣,使的整个房间中透着一种说不出来的沉闷和压抑。
林文华来到了林诗诗的对面,找了一张椅子,坐了下来。
静静地坐着,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林诗诗坐在那里,默然无语,唯有泪两行。
美丽的脸庞,失去了应有的光彩,整个人一下子憔悴了下来。
林文华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但是她觉得,这个时候的林诗诗需要有个人来陪。
纵使不说什么,只要静静的坐在她的旁边守护着她,她就会好受许多。
“若是心里难受,便哭出声音来,哭出来,把一切的委屈和心酸都哭出来,哭出来就好了,无论未来怎么样,风风雨雨会过去。”许久,看着依然失魂落魄的林诗诗,林文华的心就像是被针扎了一样的痛。
痛的彻骨。
痛彻心扉。
林诗诗坐在那里不动,仿若是充耳不闻,依然是黯然失色的眸光,依然是仿若失去了魂魄的躯体。
“哭出来吧,一切都会过去!”
“我相信风雨过去,会见彩虹,明天会更好!”
林文华抱住了林诗诗,把林诗诗整个人都抱在了怀中。
紧紧的抱着。
用力的抱着。
“哇哇哇……”
嘤嘤的哭声从林文华的怀中响起,泪水如涌泉一样流了下来。
这一哭,便止不住了一样。
声音越哭越大,泪水肆意横流。
打湿了林文华的衣衫。
打痛了林文华的心。
“好好的哭一场,让一切的不舒服都随着泪水流走!”
林文华轻轻的拍着林诗诗的背。
“为什么?”
“为什么老天爷会这样对我?”
“到底是我做错了什么?”
林诗诗哭着说着痛诉着。
林文华默然无语。
“小时候,在我什么都不知道的时候,父亲把我许配给了我一无所知的杨晨,可是后来杨家家道中落,一贫如洗,杨晨更是个迂腐书生,我怎么能够嫁给这样的一个人。”
“我选择一个好的家庭,选择一个有才华,有势力的人有错吗?”
“难道我不能选择自己的幸福吗?”
林诗诗的泪水中充满了委屈。
这样的委屈,这样的泪水,这样的痛诉让林文华无言以对。
难道让她说,要嫁狗随狗,嫁鸡随鸡,嫁个猴子满山走吗?
“为什么,为什么这个时候峰回路转?”
“为什么让杨晨在这个时候展现出来绝世的风采?”
“是老天爷在惩罚我吗?”
“是惩罚我不守妇道,是惩罚我不能从一而终吗?”
“是我真的错了吗?”
林诗诗的身体中,真气游走,青筋暴跳,一个个血红的血管凸起,整个人都因为情绪的起伏太大,无法再控制体内的真气。
真气游走,十分的紊乱和暴躁。
“不好,姐姐要走火入魔!”
在这一瞬间,林文华的真气应心而动,忙手刀一动,落在林诗诗的脖子上面,一手刀下去,力度适中,恰好把林诗诗击昏过去。
昏倒在林文华的怀中。
林诗诗的脸上挂着泪痕,带着委屈。
“睡吧,睡吧,睡醒了,一切就过去了!”
林文华抱着林诗诗,也是愣愣的坐在那里。
脑海中浮现着杨晨在西苑中的风采。
“希望李家的人不要去找他的麻烦吧?”
作为大家族的女子,她对一些大家族的行事有些了解。
这一次,杨晨得罪了李家、林家。
天知道,这两大家族会怎样对付杨晨?
“至少不能再让林家得罪杨晨了?”
林文华想起自己那一夜前去见杨晨的时候,通过《望气篇》残篇,看到杨晨的屋顶上空,有着数十丈的灵光冲天而起。
有着这样的才华的人,只要没有被扼杀在摇篮中,迟早都会一飞冲天。
天上一轮才捧起,人间万姓抬头看。
到那个时候,谁知道杨晨会不会回头,去把那些曾经得罪过他的人一一处理掉呢?
就在这时,林文华看到就在杨晨的家的方向,一道文光冲日虹,一篇诗歌浮现当空。
林文华身怀绝技,眸子清亮,看的遥远。
远远的就看到那是一首极为通俗的诗歌,名字是卖炭翁。
字字大如斗,光芒耀四方。
“这首诗,也一定是杨晨所做的,渭城中,除了杨晨,再也没有人能有这样的才华。”
“杨晨数年苦读,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啊,如今如大鹏鸟一样要扶摇直上九万里!”
“就算是我爹爹精明一世,也看走了眼。”
光芒照耀了半盏茶工夫才散去。
这首卖炭翁的出现,更坚定了林文华的念头。
无论如何,绝不能让林家在对付杨晨的路上,陷入万丈深渊。
而就在同时,林的房间中。
一个林家的下人,敲响了林的房门。
“少爷,老爷让你去书房一趟!”
吱呀…
门开了。
林走了出来。
一身齐整。
“走吧!”
第三十二章:各方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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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家的庭院深深深几许。
此时却已然打扫的干干净净,清一色齐整的碎石小路上,没有了一点积雪的痕迹。
如许的积雪,早已经被家里的下人清理。
踏着碎石小路。
林不断的调整着自己的状态。
他知道,事情已经发生了。
如今再怎么后悔都没有任何作用。
唯一要做的,就是尽可能的减少对自己家族的损失。
书房中。
林老爷默然坐着。
有关于冬梅诗会上发生的事情,他已然通过其他的渠道得知。
但是他想知道林怎么说?
兼听则明,偏听则暗。
只有听取更多人的意见,掌握更多的信息,才能够做出最为准确的判断。
“说吧,冬梅诗会上都是发生了什么?”林老爷的声音不温不火,慢吞吞的问着,仿佛是问的一件事不关己的事情而已。
很冷静,很理智。
林躬身一礼:“见过父亲!”
林老爷点了点头,面带微笑。
示意林接着说。
林事无巨细,把西苑中发生的一切的事情,都向着林老爷说了一遍。
从东郭四海惊艳出场,到自己的超水平发挥,再到杨晨的横空出世,碾压同辈如无物。
一直到李大公子出言不逊,诬蔑杨晨,再到杨晨临场作诗,诗诗经典,惊动当场,引来冥冥中的神灵诵读,神音降世。
语气缓缓,没有任何的感**彩掺杂其中。
说完后,林便停了下来。
听候林老爷的吩咐。
林老爷听完林的叙述,并没有立即说话,而是微微的半闭着眼睛,坐在椅子上沉思起来,眉头微皱。
心如蛛丝网,中有千千结。
片刻后,皱起的眉头舒展开来。
嘴角一扯,笑了出来。
“,你不用担心,这事儿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林老爷十分淡然,智珠在握。
林有些呀然,这样的事情,看起来并不好解决,神色一动,忍不住问道。
“为什么?”
“呵呵……!”
林老爷轻轻一笑:“你是当局者迷,这一次冬梅诗会,我林家也是受邀前往,你也是做出了生成灵光的好诗,这都是你的名声、人气。”
“至于有人说李家是为了你而开的诗会,你何来这么大的面子,无非是以讹传讹罢了,等过段时间这样的谣言,自然会随风而去,而你依然还是你,渭城四大公子之一。”
林道:“可是我已经去过杨晨那里,且把诗诗的婚约给退了,万一将来杨晨以此为借口,向我林家发难?”
“我们该怎么办?”
“没事!”
林老爷子笑了:“这件事,你不用担心,你可能不知道,在你找杨晨替诗诗退婚的当天晚上,文化她就去了杨晨的家里,自称诗诗,愿意嫁给杨晨。”
“将来若是杨晨真有本事,我不介意让她们姐妹易嫁,可是若是杨晨依然如故,还是百无一用的书生的话,对我林家更是没有任何后患。”
“再说,杨晨他没有任何势力和后台,居然敢得罪渭城李家,他能不能活到阳春三月还是个未知数啊。”
“现在的杨晨什么都不是,就算是死了,也是白死,纵使有些文名,大周朝也不会为了他大动干戈。”
对于有功名的读书人,大周朝自然是分外重视。
但是现在的杨晨只是个读书人,还没有任何功名,也没有记录在册。
这样的人死了,自然引不起大周朝的深入调查,凭着李家在渭城的人脉关系,杀死了杨晨,也不过是损失一些名望。
只是杨晨做出来四首经典的诗词,杀起来,有些麻烦罢了。
林家父子谈话的时候,也看到了映照天空的那首卖炭翁。
林老爷哈哈一笑:“今日的李家真是霉运高照,有了这首卖炭翁,渭城李家将要随之而遗臭万年。”
“快去让人查查,是何方高人,著此大作,千万要拜访一下。”
林老爷看着映照当空的卖炭翁,也是不淡定了。
脸上带着惊喜。
文人杀人不用刀!
一首卖炭翁,弄不好,就敢毁了李家。
“是杨晨!”云起书院的陈夫子的楼上,有人前来禀告。
陈夫子愕然,随即欣然一笑:“小小少年,有此大才,实乃我渭城之幸,却不知他在何处就读,座师是谁?”
在他看来,能够教出杨晨这样的人才的人,定然是当世大儒,学问精深之辈。
这样的大儒,差不多都已经点燃神火,凝聚神格,只要慢慢积累香火念力,就能与世同存,死后化为神灵。
“这杨晨是渭城人,家族人才凋零,父母早亡,形单影只,平时多是一人在家苦读,没有从业恩师。”来人接着道。
“什么?没有从业恩师?”
陈夫子一下子站了起来,脸上带着十分的惊喜。
“你确定杨晨他没有从业恩师?”
来人肯定道:“确实没有!”
“这样说来,这杨晨是天降奇才,无师自通,许多经典诗篇信手拈来,不拘一格,这样的人,无论如何都要收到我云起书院中来。”
“速速去拿着云起书院的金策,招杨晨入学院!”
来人道:“可是他已经得罪了渭城李家!”
陈夫子道:“我云起书院,需要怕他李家吗?”
三味书院。
“什么?写出来卖炭翁的是杨晨!”
陆先生笑了:“想不到在西苑中,那小子还藏了拙,这一首卖炭翁可是要比那几首雪梅深刻了不知道多少倍,必然会名动千古。”
“却不知道他座师是谁,我好去拜访一二!”
“什么?”
“他没有座师,是自学成才?”
陆先生也不淡定了。
“快去把他招入三味书院,哈哈有了他,我三味书院以后定当能够压云起书院一头!”
陆先生来回踱了几步:“不行,这事情,我亲自去办~!”
李家大院。
“你说什么,那卖炭翁是杨晨小儿所做?”李刚双目通红,嫉妒之心上涌,杀意更胜。
“去灵童那里的人回来了没有!?”
“禀告少爷,还没有回来!”
李刚道:“再派人去,告诉他,无论付出怎样的代价,都要请动灵童,诛杀杨晨,以除我李家的心腹大患。”
李老爷全盘掌握,自然知道李刚的一切动静,也是默认放纵。
这样的天才,既然得罪了,唯有趁早下手除之。
不然的话,一旦等他成长起来,后果难测。
家族命运,岂可操之他人之手。
而林家知道了卖炭翁是杨晨所做之后,除了林文华之外,都愣在当场。
“从默默无闻到光芒万丈,这杨晨变化的太快了吧?”
第三十三章:书院相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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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晨的家里。
“咱们是知交好友,说这些干什么?”
杜公子的双眼放光。
目不转睛的盯视着铺在桌子上,还闪烁着宝光的卖炭翁原本神作。
“这首卖炭翁的原稿,能不能送给我?”
“反正你有着满腹才华,随时都能够写出来这种惊天地,动鬼神的诗词来。”
说着,手一伸,就要去拿。
纸张入手,一下子居然没有拿动。
纸张重千斤,诗词压社稷。
“好重!”杜公子惊呼一声。
“想不到这宝贝也受到了元气的洗礼。”
“从此以后,只要随身携带这宝贝,就能让自己和天地元气的联系更为亲密,对武者而言,更能够轻易的感悟出天人合一的至高境界,对仙道而言,则可以体悟天地造化,对神道而言,则可以强大魂魄。”
“这样的宝贝,千金不易!”
“只要你不开口,谁也拿不走!”
杨晨听到杜公子的惊呼,有些呀然。
无论怎么说,杜公子都是个高手,高手,高高手。
应该是见多识广,而且力达千斤的人物才对。
一张纸而已,有那么重吗?
还拿不动?
这么欺骗我,是欺负我读书少吗?
杨晨带着审视和疑惑的表情,看了杜公子一眼,伸出手去,轻轻一拿。
写着卖炭翁的纸张,轻飘飘的,轻若无物。
一点都不重好不好?
一张纸的重量而已嘛!
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两个手指头一夹!
在杜公子的眼前晃了晃。
意思很明显!
干么那么大惊小怪的,这么轻飘飘的,也叫重?
然后眼神怪异的盯视着杜公子。
杜公子单手扶额,苦笑一声。
“杨兄,不要这样看着我,我可没有骗你!”
“这原稿历经天地元气的洗礼,又有你的墨宝神光汇聚,已经不是普通的纸了,这样的纸张少说也是重达千百斤,又轻若无物,别人猛一拿,不注意的话,还真拿不动!”
“但是你是这诗的作者,这纸张上的重量自然对你不起作用!”
“你要是不信,随便找一个人来诗诗,看看谁能够拿的动,而且这诗写的是卖炭翁,内蕴着对穷人的同情,要是心怀邪意的人一碰之下,你这诗还会发出灵光攻击邪人、邪物。”
说着,杜公子上前。
双手用力,真气运转,衣衫无风自动,黑色的头发,根根如针一样,直指上空。
“起!”
仿若托着千斤重物。
很是吃力。
这才把写着卖炭翁的原稿拿了起来。
手一松!
那纸并没有轰然落下去,而是轻飘飘的落在桌子上,轻若无物。
“看你很吃力的样子,确实是像很重,可是要是很重的话,它怎么又飘了下来啊?”杨晨确实不解。
看杜公子的样子,不是作假。
可是自己拿若无物。
而且这纸离开了杜公子的手后,也是轻若无物。
要是真重达千百斤的话,自己的这张破桌子,早就被压碎了。
杜公子解释道:“你这样的诗篇原稿,文光射日虹,历经天地元气洗礼后,就发生了特殊的变化。”
“你拿,或者放在这里,并没有什么特异。”
“但是他人拿,就重达千斤,轻易拿不动,若是邪物来取,这纸张不但会绽放灵光,还重若泰山,难以撼动分毫。”
“只有你同意赠予,受赠的人拿着才不会那么重。”
杨晨呀然,再呀然。
这个大周的世界,果然与众不同。
就这么一首诗,就这么一张纸,就有这么多的调调。
不过,有个事情,可得问清楚。
“哦,原来如此啊。”
杨晨若有所思:“既然你喜欢的话,送给你便是了!”
杜公子大喜。
“多谢,多谢!”
“那我就不客气了!”
欢喜的把铺在桌子上的卖炭翁的原稿收了起来,小心翼翼的叠了一下,放在怀中。
“这样的宝贝,我要放在家里,当做传家之宝,让我的后人都知道,我曾经和一位大才是知交好友!”
杨晨摇了摇头。
“可不要这么说,我是什么大才,不过是一个读了几本书的穷小子而已。”
“杜兄弟,我有个问题要问你!”
杜公子笑道:“尽管问,我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只要我知道的,定然会告诉你!”
“那真是太好了。”
杨晨脸上带着喜色,一脸希翼的问道:“杜兄弟,这样的诗歌,是不是我以后每一次写出来的时候,就会历经一次元气灌顶啊?”
元气灌顶好啊!
效果棒棒哒!
不但可以强健身体,还能令人耳聪目明。
杜公子摇了摇头:“不能,只有生出灵光的诗词,第一次出现的原稿,才有机会引动天地元气灌顶的。”
“第二次写的时候,就没有这样的效果了。”
“诗词生灵光,文章通灵神,想要写出来这样的诗词文章,谈何容易?”
“因为少,所以珍稀金贵,千金不易啊。”
杨晨闻言,先是神色一暗,忽然又仰天大笑起来。
是啊!
这样的经典诗词文章,对别人而言,确实是一辈子都不见得能够写出来一首。
就像写枫桥夜泊的张继。
一辈子只写了这一首夜半钟声到客船的传世诗篇。
可是,杨晨不一样啊。
杨晨继承了造化玉碟中无尽的有关于诗词文章的东西。
随随便便拿出来一首,就是经典,就是传世佳作,就是千古名篇。
有了这么多的名篇?
自己岂不是可以天天接受天地元气的灌顶?
刚刚灌顶的时候,杨晨明显的感觉到自己和天地的联系紧密了一些,而且自己的太极内气也壮大了不少。
这可是比吃一些大补药强多了。
没有一点杂质啊。
纯天然,无污染的超级大补之元气。
而且还是不用花钱的。
“杨兄,为何发笑?”
看着狂笑不止的杨晨,杜公子的眸子里充满了疑惑。
他怎么也不会想到,对别人而言,一辈子都难以写出来一首传世诗篇文章,可是对杨晨而言,这样的传世诗篇文章,简直就是大白菜啊。
完全可以零售加批发,要多少,有多少。
“没什么?”
“没什么?”
杨晨摇了摇手。
“我只是忽然想起来一件很好笑的事情!”
随意的岔开话题。
杨晨自然不会告诉杜公子他脑子里装着无数的传世诗篇文章的事情。
“这里是杨晨家吗?”
这个时候,院子里传来一声温文儒雅的声音。
“我是元气书院的人,是来给杨晨送录名金策的,我们学院的陈夫子希望杨晨能够入云起学院学习。”
那人见杨晨走出屋门,便轻声说着。
“入什么云起,不如进我们三味书院?”陆先生也走了进来。
一挥手。
“你回去吧,告诉陈夫子,这杨晨我三味书院要定了,谁来也不会让!”
第三十四章:故作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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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起书院的人,手拿录名金册,站在杨晨的院子里,愣愣的看着大步走来的陆先生,不由得有些愕然。
没有想到三味书院的陆先生会亲自前来,会对这杨晨这么重视。
也太抬举这杨晨了吧?
不过,仍是赶紧作揖行礼,态度十分的恭敬和谦逊。
“陆先生,你怎么来了?”
“这杨晨,是我院陈夫子指定要收的学子,学生不敢违背尊长的意见,还请陆先生高抬贵手,让一下晚辈。”
陆先生脚下如踩祥云,潇洒而飘逸,一身青色的长袍随风而舞,翩翩当空,声音刚刚落地的时候,整个人也已经到了杨晨的身旁。
仔细的打量了杨晨一番。
忍不住连声赞了杨晨几个好字。
“好!好!好!”
“不愧是渭城才子,从今日起,便名至实归!”
这渭城才子四字,原本是杨晨的几个损友私下的叫着玩的,却不想被陆先生当众叫了出来。
杨晨脸庞微微有些红。
不要这么当众的夸人家好不好?
人家的脸皮很薄,很薄的。
会害羞。
会脸红。
“陆先生过誉了!”
“杨晨天资浅薄,愚鲁草莽,不值得先生如此夸奖。”
“至于那渭城才子,更是愧不敢当,原本是几个朋友闹着玩,戏言而已,当不得真。”
杨晨对陆先生也只是微微一礼,从容不迫,不慌不忙。
并没有因为见到陆先生亲至而变得欣喜若狂,面上依然是波澜不惊,如水无痕,挂着一丝淡然的微笑。
云淡风轻,不为万物而动容。
随后,便又向着那一位云起书院的来人,微微一笑:“这位兄台,杨晨何德何能,能够同时得到云起书院的录名金册和三味书院的陆先生的看重。”
“只是杨晨闲云野鹤惯了,不想加入任何一家书院!”
“我闲读书几卷,夜听风雨声,自由自在自开怀,无拘无束无碍,实在不想入学院中,受那各种规矩的束缚。”
云起书院的来人,并没有被陈夫子授予多大的权利,如今听杨晨一说拒绝,心中暗暗生怒的同时,却不知道该如何办了。
“这杨晨仗着自己有些才华,便如此狂傲无礼,我云起书院的录名金册是何等的珍贵,渭城中不知道有多少学子,都希望能够名录金册,杨晨他反而不愿意,莫非真以为自己是绝世天才吗?”
“要知道,满大街都是满腹才华的失败者,没有他人支持,纵使你满腹才华,也难以施展开来。”
“早晚有一天,你会后悔今日对云起书院的拒绝。”
云起书院的人心中有气,便收了录名金册,脸色铁青,站在那里看了一眼陆先生。
陆先生也显然是一愣。
也没有料到,在自己亲自出面的情况下,杨晨居然会拒绝加入三味书院。
云起书院的人,看陆先生的时候,陆先生还没有从震惊中反应过来。
“哼,这杨晨无礼至极,更是愚蠢如猪,同时拒绝了云起书院、三味书院,我看这以后这渭城中,那一家书院还敢要你这样的学子。”
“没有学院培养,看你凭什么能够通过开春大考!”
云起书院的人,嘿嘿一声冷笑。
也不再理睬杨晨。
而是对着陆先生一行礼,道:“陆先生,这杨晨既然看不中我云起书院,我云起书院也不好在这里继续厚颜叨扰,便先行告辞了。”
刷!
袖子一摆!
看也不看杨晨。
也没有和杨晨告辞。
径自离去。
“这云起书院的人,也太没有礼貌了吧?”杨晨心中暗自嘀咕。
自己只是不想受束缚,不想入云起学院而已。
这么一点事儿,你就给我甩脸子?
就让我难堪?
小气的样!
看着甩袖离去的云起书院的人。
杨晨的心情,顿时不好了。
有什么了不起。
一个书院而已,高傲个什么玩意?
你请老子去,老子还不愿意去呢?
老子满腹诗书,到你那里,你们能教我什么东东,学个球??
什么都教不了,还书院呢,我呸!
陆先生刚刚从杨晨的拒绝中反应过来,就见到云起书院的人,收了录名金册,趾高气扬的离去。
“走的好,走得好!”
“你这一走,再也没有人能够和我争这位渭城的大才!”
“若是能让这位渭城大才加入三味书院,纵使让我受点委屈也没有什么。”
只是陆先生对这云起书院的人临走说的话,也是十分的厌恶。
什么叫做厚颜叨扰?
你这么走了,走的倒是潇洒。
我若是不走的话,难不成还成了厚颜无耻了不成?
我看是那陈老头脑袋进水了,才会让你这样一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东西来这里耀武扬威。
原来,在杨晨拒绝云起书院和三味书院的时候。
陆先生仔细的观察了杨晨的一举一动。
从杨晨的言行举止中,他轻易的看得出来。
这杨晨丝毫没有看不起云起书院和三味书院的意思。
反而是对这两家底蕴深厚的书院非常的尊重。
杨晨他只是不愿意受书院的规矩约束而已。
天赋奇才的人,自然有着与常人不同的性格,性格决定命运,这样的人,才可能在未来站在绝巅。
要是这样的人和普通人一样的话,到了最后,也难免泯然众人矣。
于是,陆先生耐着性子,和蔼可亲的问道:“杨晨,这是怎么回事,莫非你对三味书院有什么意见,你为什么不愿意加入书院呢?”
“要知道,你一旦进了三味书院,就意味着,你已经半只脚踏入了秀才的行列,我们三味书院的读书人,深得书中三味。”
“有了我们三味书院的指导,你开春大考,可以说是有着百分之百的把握高中!”
“读书人有了功名,才能够有荣华富贵!”
杨晨并不清高。
他也喜欢荣华富贵。
可是现在的他的身上,有着太多的秘密。
书院中,人多眼杂,一不小心,万一泄露了身上的秘密,说不准就会给自己引来杀身之祸。
于是,只好装清高,只好装淡然。
淡淡一笑:“人生功名富贵,总有天数,不如图一个眼前快活。”
“我曾作词一首,还请陆先生品鉴!”
陆先生一喜。
忘了要请杨晨入三味书院的事情,忙开口道:“是什么词?”
旁边的杜公子,也凑近了,敞开了耳朵。
杨晨只是一笑,开口念了出来。
第三十五章:是真名士自风【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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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日深杯酒满,朝朝小圃花开。自歌自舞自开怀,无拘无束无碍。青史几番春梦,红尘多少奇才。不须计较与安排,领取而今现在。”
受到了天地元气灌顶的杨晨,体质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站在寒风中,并没有瑟瑟发抖。
声音朗朗,犹如古庙的晨钟响起。
一首小词念来,令人听之如月下松旁的清泉流过碎石发出的叮咚铿锵之音。
辽远而悠长,回味无穷。
声音好!
这首小词更是绝妙。
念动之间,天地之间,仿佛都有了震动。
元气流转,不在山谷中,却依然有着回音不绝,如黄钟大吕,声声不息。
虽非神音降世,却也振聋发聩。
杜公子愣了。
陆先生也愣了。
谁也不曾想到,杨晨真有这样的奇才。
随随便便一首诗词,都是这样的经典,都是这样的名篇。
“杨晨心中有大才,包罗万象,经典诗篇,随手拈来,是大周朝立国以来,千百载难以出现的大才。”
“这样的读书人,将来要是没有什么意外的话,纵使是生前不能成神,死后也必封圣!”
“想不到我陆大伟,今生能得一见一位这样的在世大才,真不知道是我上辈子修了多少年才修来的这样的大福分。”
这一首小词,描述的是一种诗、酒、花为乐事的闲淡生活,用语浅白而意味悠远,流露出一种闲旷的情调。
也表明了杨晨现在的一种心态。
不想入学院求学。
想过一种隐士般的生活。
“好词,好词啊!”
“大周朝诗词曲歌同在,也出现了不少的诗篇大家,可是像杨兄这样,信手拈来,皆是经典的,则从来没有出现过。”
“杨兄绝对是我朝开国以来,最为出色的诗词大家,将来甚至可以以诗词封神成圣,诗圣、词仙由此始!”
杜公子的记性极好,杨晨念诵了一遍,他便已经把这首词牢牢地记在了脑海中,尤其是那元气流转,回音不绝的种种异象,更是挥之不去。
黄钟大吕,如圣道之音响绝当空。
这声音,只在杨晨小院子里缭绕,并没有传到外面去。
“一首小词而已!”
“没有什么的。”
“只要大家用心去写,去感受,都能够做到妙笔生花!”
杨晨看着震撼不已的两人,心中并没有多么的激动。
第一次抄出古人的经典诗词,引人瞩目,令人仰视的时候,杨晨是兴奋的,是激动的,是不能自已的。
隐隐的有着许多虚荣。
第二次抄袭古人的诗词,让众人羡慕的时候,还依然有些自得,有些自鸣。
第三次的时候……
杨晨觉得,自己已经可以做到淡然处之。
吃惊就吃惊吧!
反正又不是第一次了。
我习惯了抄一些诗词卖弄一下,装点一下门面,也习惯了你们的一次又一次的吃惊。
如此而已嘛!
没有什么了不起的。
杨晨站在那里,神情淡然。
并没有因为杜公子的赞誉而飘飘然。
静静的站在那里,不为外物所扰。
陆先生看了,也是暗暗敬服杨晨的气度。
这样的气度,千万人中也少有。
这就是胸中自有沟壑,这就是胸中自有经天纬地之才,这就是大家气度,超越世俗。
“这可是要天赋的,我相信,读再多的书,要是没有你这份才情,想要写出这种种的传世名篇,可谓是难如上青天啊。”
陆先生苦笑一声,他已经从这首小诗中看出来杨晨的决心。
知道请不动了,便没有再次出言相劝。
杨晨笑道:“我相信,世上并没有天才,所谓的天才也只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只要多读书、多思考,多历练人情世故,我相信任何人都能够信手拈来,皆是名篇经典。”
“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杜公子赞叹不已。
“杨兄真是大才,出口就是名言警句,这话说的好,努力才能有所成就,不过小弟愚鲁,却是觉得那一份灵感往往是最重要的,甚至比那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都要重要。”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话太经典了!”陆先生也是抚掌而叹,深觉这一次没有白来,纵使没有把杨晨请进三味书院读书,能得和这样的大才交谈一番,也是受益匪浅。
甚至,陆先生心底已经暗自庆幸没有把杨晨请进三味书院,一旦把杨晨请进三味书院的话,实话实说,真不知道书院的那位先生能够教的了这样的大才。
无论让谁教,那都是压力山大啊。
要是教的时候,教的不好,被这样的大才学子指出了教的不合适的地方,那可就丢人丢大发了。
陆先生轻轻拂了一下额头并没有出现的冷汗。
“幸亏杨晨他没有答应去三味书院!”
“不然的话,给他找一个合适的先生,都是一件艰巨的任务,普通的读书人,根本当不了他的座师。”
杨晨觉得自己有些麻木了。
随随便便一首诗,随随便便一句话,都会让人赞叹不已。
自己这张嘴,简直是金口玉言。
轻易说不得。
赶紧的摇了摇头。
“杜兄弟,陆先生,就不要笑话我了,我才疏学浅,说出去的话,那里有那么多的道理,都是大家都懂的东西而已。”
“屋子里还有酒菜,陆先生,可愿意进屋同谋一醉!”
陆先生闻言大喜,要是能够和这样的大才亲近一二,定然可以有所收获,陆先生当然愿意,忙道:
“固所愿也,不敢请尔!”
杨晨哈哈一笑:“不过是喝杯水酒而已,那里那么多讲究。”
“请请请!”
率先走了进去。
陆先生看着杨晨毫不做作的背影,默默的道:“唯大英雄能本色,是真名士自风【流】”。
真正高雅的人物,用不着装扮做作,其一举一动自然而然地就能显示出超俗洒脱的高品位来。
“陆先生,请!”杜公子微微一笑。
陆先生眸子中精光一闪,看了一眼杜公子,笑道:“杨晨能有杜公子这样的朋友,也算是他的福气,你能够成为杨晨的朋友,也是你的运气到了。”
三人进了破茅庐,再一次推杯换盏。
桌子上一片狼藉。
而此时,李家的下人,已经到了渭城东边的一个乡下的村子。
这村的村名是大王庄。
村子里,最出名的,并不是读书人。
而是一位灵童。
据人说,这位灵童神灵无比,可以说百求百应,无有不准。
第三十六章:金花教主
大王庄。
这个村子的人口并不稠密。
一眼望去,约莫有着五六个胡同,每一个胡同中有着六七家人家。
而灵童所在的地方,便是大王庄中间的一个胡同的院落。
李家的下人外面套着普通百姓的衣衫。
躲躲闪闪的,向着灵童所在的地方快速走去。
很快,便到了地方。
这是一个并不大的院子。
都是砖石砌成。
一间房子,一个院子,明晃晃的大铜门。
这人走进门。
入目所及的,便是院子里放着的一个极大的青铜大鼎,这鼎两耳三足,上面雕刻着神秘的花纹,扭曲盘旋,有着一种古老和沧桑的气息。
大鼎中,燃烧着熊熊的火焰,通红的火舌从大鼎中冒了出来,随风摇摆不定,缕缕香烟弥漫出来,带着一种神秘的味道。
这人轻轻扫了一眼。
大鼎中,放置的都是请灵童的人购买的纸钱。
满满的都是金纸、银纸。
绕过大鼎,便是一间房子。
此时的房子中,挤满了人,一个个的,基本都是附近村子的中老年的妇人。
偶尔也有一些附近的帮会的人的身影匆匆掠过。
李家的下人也挤进人群中。
正看到灵童做法。
就见大堂上,坐着一个中年的女人,这女人此时嘴中念念有词,发出一种怪异的声音,听到这样的声音后,便会让人觉得心惊胆战。
中年女人的旁边,是几张连接在一起的桌子,桌子上面放着许许多多的,各色各样的供品,这些供品多是四季花果。
还有便是香烛,三牲之类的。
而在桌子的后面,则是一尊神像,这尊神像一眼看去,便让人从心地生出一股恐惧。
因为这尊神像是一位看起来慈眉善目的老太太,可是这老太太的背后居然是一条通体血红如红玛瑙一般晶莹剔透的蟒蛇。
李家的下人看了一眼这尊神像,心中便透出一股凉气来。
“快闪开,快闪开!”
那中年女人便是坐堂的灵童,此时吆喝一声。
“金花教主驱送上身的恶鬼了,都不要挡道,不然的话,这恶鬼不离开这里,就会上挡道的人的身上,从而使人运数败坏。”
“从此以后,家宅不宁,人丁不旺。”
这话一出,原本挡着道路的几个妇人,脸上一白,刷的一下,小跑着闪开了一条小道。
那灵童信手一挥。
但觉有着一股阴风,从这闪出的小道中飘了出去。
李家的下人也看的脸上猛然一白。
“这大王庄的灵童,果然有两下子,这一下,公子交代的事情,便有了几分把握做好。”
知道自己一旦完成了公子交代的事情。
公子定然不吝重赏。
这人的心中便是一片火热。
“各位,今日有贵客临门,便不招待大家了,真有什么事情,还请大家明天再来吧!”
中年女人眼睛一瞥,望向了李家的下人,开口道:
“尊贵的客人,还请你到内室说话!”
当下便不再理睬堂中的众人,引着李家的下人到了内室。
内室中,放着满满的各种各样的四季花果,还有着一盆盆的三牲之肉,更有着一叠叠的银票,还有着一堆堆的香烛。
满满的一房子,都是各种各样的东西。
这些四季花果都分成了类,整理成一箱箱的,准备带出去出售。
“你到这里来的事情,金花教主已经告诉我了!”
中年女人把李家的下人让到内室后,直接开门见山的说着:“想让我帮你对付那个人的话,你们公子,必须答应我一个条件,不然的话,我是不会出手的!”
李家下人道:“灵童,这不合规矩吧,你放心就是,我会和其他人一样,无论是四季花果,还是三牲,还是金钱银纸,高香火烛之类的,我一样不少,都会供奉金花奶奶,还请金花奶奶帮我李家对付一个穷酸书生。”
“不过是一个穷酸书生而已,你要是有什么过分要求的话,我家公子,只怕不会答应,你说了也是白说。”
“咯咯…..!”
中年女人笑了一声,却如一条大蛇发出嘶嘶的吐信子的声音一般,带着一股冰寒阴冷的气息,十分的摄人心魄。
“你放心便是,我自然是不会提太过分的要求。”
“我的要求很简单,只要你家公子,愿意为金花教主置办一所小庙,让百姓前来给金花教主上香便可。”
“这样的小事,对李大公子而言,应该算不上是什么大问题吧?”
中年女人眼神灼灼的盯视着李家的下人,不时的闪烁过一丝阴狠残酷的冰冷光芒。
李家下人的脸色,变得一阵青一阵白,心中暗暗叫苦。
没有想到,这位灵童居然狮子大开口。
胆敢提出这样的条件。
要知道,这金花教主可是一位邪灵。
一位邪灵,居然要在光天化日之下,建庙作成道场,接收人间香火,简直是胆大妄为,难道他不担心会引来一身正气的读书人,或者正神正道的讨伐诛杀吗?
而且,一旦让人知道李大公子为邪灵建庙,就会对李家的信誉,形成致命性的打击,危害之大,无与伦比。
“怎么,这一点要求,李大公子也不同意吗?”中年女人的语气有些阴森。
“要知道,金花教主已经看重了李大公子的能力,要是李大公子不同意的话,有一句俗语,你们也是知道的,叫做请神容易送神难!”
“万一将来李家的子孙后辈有什么不测,可不要怨我如今没有提醒过你李家!”
李家下人的脸色一变:“你威胁我李家!”
“你应该知道,我李家是渭城的大家族,人脉深厚,想要请出几位点燃了神火的读书人来为民除害,并不难!”
“金华教主这么做,就不怕引起我李家的反弹。”
中年女人嘶嘶一笑:“金花教主神通广大,自然不怕,大不了一走了之,天下之大,何处不能容身?我就不信,李家能够世代昌盛,总有那走下坡路的时候,到时候,金花教主自然会去找李家的后人,一一的让他们明白祖上拒绝金花教主的下场!”
李家下人,顿时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这金花教主的心思太歹毒了。
“我只是一个下人,还请让我带话回去,这事情,还得让我家老爷做主!”
李家下人只好先拖一下。
第三十七章:世外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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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晨的家中,一片杯盘狼藉。
尤其是杨晨,喝的有些多了,东倒西歪,脚下不稳,终于横躺在地上,呼呼大睡起来,呼吸之间,嘴中冒出一股股的白气。
至于杜公子、陆先生虽然也喝的不少,却并没有醉。
两人眼神清明,默默的扫了一眼躺在地上的杨晨,把他搀扶起来。
“我没有醉!”
“去去去,不要扶我!”
“喝,来!接着喝!”
杨晨大醉酩酊,嘴里吐着胡话。
身形踉跄。
倒在了床上。
杜公子上前,给杨晨盖好被子。
便随着陆先生走了出去。
“杨晨满腹才华,若是不中途夭折的话,将来定成大器,我这就要离开,还请陆先生平时能够照拂一下。”
杜公子站在杨晨的院子里,右手轻轻一扬,一片光华闪耀,光华过后,原本还积存在院子中的白雪,都消失不见。
院子顿时清洁,看起来,也干净爽利了不少。
“杜公子好法力!”陆先生有些羡慕的看了一眼。
“世外仙道中人,和我们读书人就是不一样,我们读书人,若是不能点燃神火,除了不易让邪灵侵身之外,没有任何反击的手段。”
“只有点燃了神火,才会有些许的神通傍身。”
“至于杨晨,你放心就是,杨晨他是我渭城的人,我定然会竭尽全力护佑于他,不过,玉汝于成,艰难困苦,我也不可能时时照拂。”
杜公子微微一笑:“不经历一番苦难,就想要有所成就,世上哪有这么便宜的事情,若是容易得,便作等闲看。”
“我也不曾想让他过得顺顺当当,一切顺其自然,只要你暗中照拂,不让他丢了性命即可,只要你做得好,你放心,纵使你今生点燃不了神火,凝聚不了神格,我也会向师傅为你求取一枚能够益寿延年的丹丸,保你一世富贵。”
陆先生忙躬身道:“如此,就多谢杜公子了!”
如今的陆先生,年纪也已经不小。
声望人气也已经几乎到了人生的最巅峰,想要更进一步,基本是不可能了。
活人想要成神,简直是太难,直如一步登天一样艰难。
没有帝王册封,没有众生祭拜!
也没有托梦成神,收集香火念力的神通。
神魂更是没有强大到可以感应外物,自感成灵的地步。
这一世,陆先生想要封神,若没有天大的机缘的话,完全是没有机会了。
若是能够得到杜公子益寿延年的丹丸,多活上几年,又和杨晨交好,将来弄不好,还真有机会死后封神。
这样的机会,陆先生自然是会竭尽全力把握住。
能够益寿延年的丹丸!
这样的丹丸,珍贵无比,就算是拿座金山银山去换,也不见得能够换了一枚这样的丹丸。
尘世中的凡人,无论是谁,都想益寿延年,最好长生不老。
寿命无价!
那怕只是能够增加一天的寿命的丹丸,也会有无数的人为之疯狂。
就算是当今大周朝的皇帝陛下,若是得知有益寿延年的丹丸的话,也许也会派人来争、来抢。
“好好的守着他!”杜公子望了一眼睡的一塌糊涂的杨晨,身子上飘出一片白光,白光罩体,飘然如飞一样,消失在杨晨的院子中。
“仙道手段,非同凡想。”
陆先生羡慕的看了一眼远际的杜公子的背影,不由的感叹一声:
“没有想到,杨晨居然能够入了仙道中人的法眼,未来的前景,不可限量。”
回头望了一下杨晨的茅庐,陆先生摇摇头,转身离开。
……
那云起书院的人,离开杨晨的家之后。
心中便有些后悔。
这杨晨是陈夫子千叮嘱万叮咛,一定要请进云起书院的人。
在陈夫子看来,云起书院是渭城最好的书院,自然也要有最好的学子。
杨晨是一定要进云起书院的。
可是……
如今杨晨拒绝进入云起书院,自己也一气之下甩袖离开。
待到了书院,可如何向陈夫子交待?
轻轻拂了一下手中的录名金册,这人的嘴角不由得扯出一丝苦笑。
“自己的性子还是太冲动了,沉稳不足啊。”
想起陆先生看向自己的眼神,忍不住骂了一句:“老狐狸!”
“这一次,这样的大才,却要便宜三味书院了,只是不知道,自己将要迎接怎样的暴风雨?”
一想起陈夫子,他便不由得胆儿发颤。
云起书院。
在云起书院的深处,有着一座三层小楼,小楼高耸,有八角,古香古色,小楼附近种植着许多柳树,枝枝桠桠连成一片,围成一个圈。
柳树下,是一个个的木制座位,柳树围成的圈子当中,则是一个面积颇大的池塘,如今的池塘中,一眼望去,全都是厚厚的冰层,在阳光照耀下,散发着蒙蒙的白气。
而在那小楼之上的第二层所在,一人独倚小楼,眺目远望,注视着苍茫长空,仿佛是在看着天空之上的云卷云舒一般。
这人正是云起书院的陈夫子。
就在邀请杨晨加入云起书院的人进入书院的时候,陈夫子的眸子里神光微微一闪,望了过去,就见书院门前,只有一人进来,不见杨晨。
陈夫子的心便是一沉,随即眉头微微皱起。
“怎么回事?”
陈夫子的心中有些不妙的感觉。
待来人走近,见来人的脸色不好,陈夫子心中便明了几分。
“说吧?”陈夫子沉声道:
“怎么就一个人来了,杨晨呢?怎么没有和你一起来?”
这人的心扑腾扑腾的乱跳,寒风中,依然有着冷汗从额头冒出:“夫子,学生无能,并没有把那杨晨邀来。”
“当时三味书院的陆先生也去了,想要让杨晨进入三味书院,可是杨晨拒绝了学生和陆先生的邀请!”
“说是闲云野鹤惯了,受不得书院规矩的束缚,不愿意入学院读书。”
来人说完,陈夫子默然不久,便问道:“奇人自有异行,人各有志,随他去吧,只是后来陆先生是怎么做的,你又是怎么做的?”
最后一句,陈夫子的声音十分的严厉。
这人声音有些打颤,依然实话回复道:“陆先生留了下来,我甩了脸子,甩袖离去,并没有理睬那狂傲无礼之徒。”
第三十八章:我看杨晨就不是那样的人嘛
陈夫子沉默了。
沉默了很长一段时间。
独倚高楼人不语,默默对长空。
这人吓得冷汗直流,呼吸都不敢粗一下。
全身紧张。
“唉,罢了!”
陈夫子终于开口了。
随着开口,就是一声叹息。
陈夫子居高临下的看了眼这人,这人也是云起书院的先生,才气不错,只是过于清高,难以合群。
说起话来,也是直来直去,缺少弯弯肠子,不够圆润,与许多人也相处不来。
“那杨晨是个有着大才的奇人,言行举止,随性自然,并没有刻意针对咱们云起书院,人家不愿意受到束缚,不愿意来云起书院读书,那是人家的自由。”
“你因为这,就给人家脸色看,就甩袖子让人难堪,却是过了。”
“小张,你要是想更进一步的话,需记住我一句话,那就是人可以有傲骨,却不可以有傲气,傲骨铮铮,自然是真诚君子,可傲气冲天,却绝非好事。”
“你要是一直这么清高,一直这么傲气,这浊浊尘世,怕是难有你的存身之地,人生在世,和光同尘才能有所成就。”
和光同尘指不露锋芒,用与世无争的平和处世方法。
也有比喻随波逐流,同流合污。
其实呢,说白了,就是接地气,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但是绝不说对自己不利的话。
就是让你做一个虚伪的人。
张先生今天做错了事情,面对着陈夫子,低下了头,可眼中锋芒未藏,依然桀骜不驯:“夫子,我会注意的,只是我书生本色,喜怒哀乐尽在脸上,没有什么城府心机,想到什么就说什么,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怕是我难以达到夫子的期望。”
陈夫子挥了挥手:“去吧,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徒呼奈何,却是我的错误,不该让你去找杨晨的。”
张先生退了下去。
陈夫子眸子望向了杨晨的家,所在的方向。
心中默然:“不知道那老小子是否把那杨晨请进了三味书院读书。”
“杨晨一人,占尽了渭城的才气,要是他进了三味书院的话,只要杨晨顺利的成长起来,这三味书院将要随着杨晨名垂青史了。”
名垂青史啊!
想一想,都让人浑身的兴奋。
“真是便宜了那老小子!”
“不过,纵使杨晨不进我云起书院,我也应该和杨晨打好关系,过几天,我去杨晨的家里拜访一下。”
“渭城有此大才,怎好不去?”
………
李家的下人,不敢应大王庄灵童的条件。
匆匆向着李家折返回去。
半路上,遇到了第二波前来大王庄的李家的人。
听到第二波人的说,李大公子说了,只要灵童答应整治杨晨,无论什么条件都要应下。
可是李家的下人,仍是不敢前往大王庄。
李大公子只是李家的嫡子,而不是李家的家主。
为邪灵立庙。
这可是事关李家的家族家运的大事,绝不是一个嫡子可以随意做出决策的。
这样的事情,必须让家主来决策。
很快,便重返到了李家。
这下人,并没有去见李老爷。
而是直接去见了李大公子。
李大公子见到进来的人,脸上一喜:“狗令儿,你可是把事情办妥当了,那灵童答应弄死那杨晨了没有?”
狗令儿哭丧着脸。
哀嚎一声:
“公子,大事不好了!”
“这次,咱们可能是捅了篓子,只怕是请神容易送神难了啊。”
李大公子一懵,这个是什么情况啊?
闹不明白!
不过,这点养气工夫,李大公子还是有的。
脸上微微一沉,凝声道:
“不要慌张,有什么事,你尽管说来,有公子在,绝不会让你受半点委屈!”
“那灵童,莫非不同意见我,还是说不同意弄死杨晨?”
狗令儿这会儿,连死的心都有了。
本以为这一次去见灵童,是一个肥差。
会有大把大把的赏赐落在自己手里。
谁知道,这他么的是个苦差事啊,弄不好,自己就被这灵童给坑死了。
“公子!”
“灵童说了,公子要是想要整杨晨的话,需要公子答应金花教主一个条件,不然的话…..!”
这狗令儿,可不敢说出李刚要是不答应这条件,金花教主就会祸患李家后人的事情,一旦说了,谁知道,李刚一怒之下,会不会把自己给咔嚓了。
可是事与愿违。
李大公子听后,心中一股怒火暗涌。
还不然的话!
不然能如何!
一个小小的灵童而已,还翻了天了不成。
沉声道:“不然怎样,他还敢威胁我李家吗?却不知,他提出的是什么条件?”
狗令儿一看,这情况下,绝对不能瞒了。
只好实话实说:“那灵童说,金花教主看中了公子的能力,要公子为那金花教主立庙,还要让普通的百姓进庙上香!”
“不然的话,就会让公子的后人,跟着遭殃倒霉!”
“立庙!”
李大公子一下子站了起来。
神情十分狰狞。
“一个邪灵而已,好大的胆子,居然还想立庙封神,受人间香火,也不看看他自己是什么德性,一个修行了些许岁月的畜生而已,仗着有几分道行,就无法无天了吧。”
在房间里面走了几步,咬牙切齿道:
“一个畜生,还想让我李家的后人遭殃,我先断了你的根,让你魂飞魄散,永生不得超生!”
原本只是想请个灵童,帮忙去祸害杨晨。
谁知道,还没有祸害杨晨,却先把自己给祸害了。
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
李大公子知道,但凭着自己是无法解决这一问题的。
这个时候,必须把事情原原本本的告诉父亲。
让父亲拿一个主意才行。
只是一旦让父亲知道自己做的这些事情,天知道父亲会怎样对自己。
但也顾不得许多了。
李大公子越想越气,越气越恨杨晨。
眼前,仿佛不时的出现杨晨那可恶的嘴脸。
以及那杨晨离开西苑时候所留下的那一道潇洒的背影。
“可恶,杨晨,都是你,要不是你,我也不会陷入如今这进退两难的境地!”
“都是你让我难做,等我处理了这件事,我一定让你生死两难!”
李大公子一跺脚。
一个人离开了房间,朝着李老爷子的房间走去。
而此刻。
林文华则悄悄的离开了林家大院。
一个人来到了杨晨的家。
“这个杨晨,还是蛮勤快的嘛,这么厚的积雪,都一个人清理干净了。”
看着整洁的院子。
林文华暗暗点头不已。
都说读书人四肢不勤,我看杨晨就不是那样的人嘛。
第三十九章:喝醉了也不得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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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晨的家里静悄悄的。
林文华推开篱笆门,走进院子里。
此时的她,女扮男装,一身青衫长袍,玉树临风,顾盼生姿。
一双小脚,踏在湿润的泥土上面,顿时一片泥泞。
“地面太潮湿了!”
林文华的秀眉微蹙。
杨晨宅院,都是泥土,并没有铺什么石板碎石之类的,有些积雪融化在院子里面的地上,从而使得地面非常的泥泞。
一脚踩上去,鞋子就会深深的陷在污泥中。
在这样的环境下,想要出污泥而不染,要不要太难?
“莫非没有人?”
林文华环目四顾,不大的院子里,没有任何动静。
“这个时候,他能去那里?”
林文华朝着杨晨的房子走去。
走近的时候。
鼻子轻轻一抽。
“这是什么味道?”
房间中,杯盘狼藉,酒水四溢,股股酒香遮掩不住,透过茅草的缝隙,散发出来。
人未走近,味已入鼻。
“酒?”
林文华再次皱眉。
“他一个人,大白天的喝什么酒?”
作为林家的小公主,她当然知道酒,也见识过不少各种各样的好酒。
家里的林、林老爷子等人,也都是酒国豪雄。
林文华自己虽然滴酒不沾,可是她也很熟悉酒。
但是作为一个女人,她并不喜欢一个喜欢喝酒的男人。
尤其是一个把自己喝的醉醺醺的,不知道东南西北的男人。
有一句话,最是能说明这样的情况。
出门在外,老婆交代,少喝点酒,多吃点菜。
一个喝醉了的男人,是无法照顾自己的。
尤其是杨晨这样的,更是悲惨,家里只有他一个人,也没有人照顾他。
屋子内,没有任何动静。
看样子,这酒水是喝完了。
就是不知道,是杨晨一个人买醉,还是有人同饮?
林文华有些担心杨晨。
推门走了进去。
房间里面,充斥着浓郁的酒的味道。
鼻子轻轻一抽。
林文华便作呕,想要吐。
这味道!
太难闻了有没有?
桌子上面,酒水、残羹冷炙更是乱七八糟的放着,一片混乱不堪。
简直是太乱了!
就算是猪窝,也要比这好上不少。
亏自己刚刚还在心中夸奖杨晨他是个蛮勤快的人!
我看天下的男人都一样。
眸光掠过酒桌,向着杨晨看去。
如今的杨晨,正在呼呼大睡,身上的被子,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杨晨用脚踹到了一旁。
“这么大的人了,还蹬被子!”
林文华有些好笑的走了过去,伸出手,重新帮杨晨把被子盖好。
趁机轻轻的捏了一下杨晨的鼻子,冷哼道:
“让你喝酒,让你喝酒!”
受到刺激。
杨晨便有了反应。
眼睛也不眨,就那么迷迷糊糊的。
嘴巴张开,双手乱挥。
“水…水…我要喝水!”
“酒呢,再来一杯!”
“我还能喝!”
看着酩酊大醉的,林文华是一阵心疼。
忙寻了一个大瓷碗,倒了一大杯的热水,轻轻一吹,待水温低了些,才伺候着杨晨把水喝了。
“莫非是他在西苑中,受了委屈,没有地方,也没有人听他诉说,便一个人回到家中买醉度日?”
林文华亲眼目睹了西苑冬梅诗会中发生的事情。
自然知道。
在那场诗会中,杨晨虽然出尽风头。
可是却也受尽了委屈。
当李大公子诬蔑杨晨的诗是抄袭的时候,几乎是没有任何人会冒着得罪李大公子的风险为杨晨出头。
那个时候,杨晨孤军奋战,凭着满腹才华,写出经典诗篇,这才力挽狂澜,力挫群雄。
不然的话,杨晨的下场,绝对是凄凄惨惨戚戚。
“唉!”
想起此事。
林文华再也不忍心责备杨晨醉酒。
“不知道,李家会施展怎样的手段来报复杨晨?”
“但是,只要有我林文华在,任是谁,也不能伤害他!”
一脸温柔的看了一眼杨晨,林文华的眸子里充满了母性的光辉。
待杨晨喝完热水。
帮杨晨盖好被子后。
林文华便如一个贤惠的妻子一般,动起手来,收拾着杨晨的房间。
可是作为一个大小姐。
从小到大,她还从来没有做过这样的事情。
第一次动手。
有些笨手笨脚。
卫生还没有收拾好,反而把自己的漂亮的脸蛋儿,弄的是一片灰尘,一抹油的。
“好酒!”
“好酒啊!”
床上的杨晨,貌似是在发酒疯。
大声的说着什么,甚至是吟诵起来。
高歌狂饮者如是。
声声入耳。
“喝醉了也不得安生!”
林文华苦笑了一声。
“以后,再也不能让他喝多了!”
继续收拾着。
就听杨晨吟诵道:
“天若不爱酒,酒星不在天。地若不爱酒,地应无酒泉。天地既爱酒,爱酒不愧天。已闻清比圣,复道浊如贤。贤圣既已饮,何必求神仙。三杯通大道,一斗合自然。但得酒中趣,勿为醒者传。”
一首饮酒诗入耳。
林文华呆了。
虽然在西苑中,见识过杨晨才气逼人,下笔如龙蛇,几乎是不假思索的完成了数篇经典诗篇。
可是那有可能是杨晨事先便已经准备好了有关雪梅的诗词。
毕竟,冬梅诗会已经提前告知众读书人。
那一个读书人不提前准备几首,以免当场出丑露乖。
紧接着,回到家后,杨晨又写了一首卖炭翁,更是文光射日虹,惊动了许多渭城大人物。
本以为,今天的杨晨才气已经用尽。
谁知道,他喝酒喝多了。
居然还能够吟出一首这样的极好的饮酒诗。
简直神了。
“天啊!”
“这样太神了吧!”
“都喝成这样了,还能吟诗!”
“天若不爱酒,酒星不在天。地若不爱酒……”
“弄的我一个不爱喝酒的人,都想尝尝酒到底是什么滋味了。”
轻轻一思索,林文华便知道了这首诗的意思。
这首诗的大意是。
天如若不喜欢酒,喝酒的星宿就不会在天上
地如果不喜欢酒,地上就不应该有酒泉
既然天地都喜欢酒,我喜欢酒就无愧于天地
已经知道清酒称作圣人,就不要再说浊酒称作贤人了
既然贤人和圣人都喝了,为什么还要求神仙?
喝下三杯就通晓了人生的规律,一斗过后你就与万物同生
知道了酒中的乐趣,清醒的人如果要问,我不告诉他!
“这样的诗,我从来没有听说过,应该是杨晨的原创,这样的诗,等他写到纸上,定然也能够引来文光冲天!”
至于引来元气灌顶。
这事儿,林文华没有想过。
也是不敢想。
只有真正好到一定程度的诗词曲歌,才能引来天地共振,元气降临,灌顶作者。
第四十章:五百年必有圣者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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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迷糊糊的。
在杨晨完全不知道的情况下。
一首饮酒诗,出现在了这个世界上。
而林文华,则是这个世界上,第一个听到饮酒诗的人。
“这是饮酒人做的诗吧!”
“天若不爱酒,酒星不在天。地若不爱酒,地应无酒泉,天地既爱酒,爱酒不愧天。已闻清比圣,复道浊如贤。圣贤既已饮,何必求神仙?三杯通大道,一斗合自然。但得醉中趣,勿为醒者传。”
林文华停下了手中的活。
默默的念诵着杨晨的这一首饮酒诗。
“已闻清比圣,复道浊如贤……”。
“圣贤既已饮,何必求神仙?……”。
“为了喝酒,连神仙都可以不做吗,真真是酒中仙了啊。”
“真想不到,只是喝杯酒,居然也能做出这样脍炙人口的诗来。”
林文华眸子里精光闪烁。
施展出来《望气篇》残篇上面的异术。
眼睛中光彩流动,神芒爆射。
朝着杨晨的头顶上空看去。
一望之下。
林文华一个趔趄,差一点摔倒在地。
白嫩的小手,捂着娇艳的朱唇。
一双美丽的大眼睛,此时更是瞪得大大的。
“这怎么可能?”
“还有没有天理啊?”
“他还是人吗?”
在林文华的眼中,原本杨晨的头顶只是弥漫出来数十丈高的灵光,灵光结成一团,仿若一盏灵灯,柔和的光芒照耀四方。
可是如今…..
这才过去多久啊。
区区算来,是一天,还是两天。
绝对超不过三天。
就这么点儿的时间里。
杨晨头顶的灵光,居然足足增加了一倍,甚至是一倍还要多。
“就这两天,他的才华居然激增了一倍?”
人可以信口胡说,可是那代表着才气的灵光,却是不会骗人的。
短短的两天。
才华激增!
而且还是成倍的激增。
这要是说出去。
谁信?
谁敢信?
这还是人吗?
这是天才,还是妖孽?
简直是太不可思议了,林文华觉得,就算是天才,就算是妖孽,他们的灵光也不见得能有这样的速度递增。
这速度。
太吓人了。
谁受得了啊。
至少,此刻的林文华是受到了无比的震撼。
就算是渭城最有名的夫子,云起书院的陈夫子的灵光也只不过是七八尺高。
如今老夫子的灵光想要增加一点,都难如登山。
甚至,这些年来。
老夫子的灵光基本上没有什么变化,只是凝实了不少而已。
可杨晨头顶的灵光,却在区区两天,就发生了这样翻天覆地的变化,实在是让林文华有些接受不了。
不过,接受不了,也得接受。
一些普通人努力一辈子,有时候也抵不过天才的灵光一闪。
林文华服了。
真是服了。
她觉得自己这辈子是注定超越不了杨晨这样的天才了。
这首诗是第一次出现在这个世界。
十分的经典。
在杨晨吟诵出口的时候。
四周的元气,微微的震动。
仿佛是一层水浪轻轻的扫过了杨晨的身体。
扫去了他一身的酒气。
林文华一直沉浸在杨晨的这首饮酒诗中。
还没有从震撼中回过神来。
甚至在想。
这酒真的有那么好吗?
要不要自己也来一杯试试?
若酒真是好东西的话,自己到现在都没有喝过,岂不是太可怜了啊。
想起父兄狂歌痛饮的场面。
念诵着这首豪气飞扬的饮酒诗。
林文华忽然觉得。
若是自己不来一杯,尝一尝酒的味道的话,绝对是自己的损失。
“三杯通大道,一斗合自然。但得醉中趣,勿为醒者传。”
“酒既然这么好,无论如何,我也要喝上一碗!”
林文华回过神来。
刚刚要去寻个干净的瓷碗喝上一些酒水。
却猛地停下了脚步。
愣住了。
眼睛直勾勾的盯视着杨晨。
眸子里面全是震惊。
虽然自己收拾卫生的时候,顺便用热毛巾给杨晨拂拭了一下。
可是那浓浓的酒味,还是依然如故的从杨晨的身体上散发出来,四处飘散,酒气逼人。
但是现在。
杨晨的身上居然没有了一丝的酒味。
清清爽爽的。
甚至还有着一丝淡淡的书香,从杨晨的身体上传来。
“这是怎么回事?”
林文华觉得自己和杨晨在一起,必须得有强大的心脏。
不然的话,老是这么一惊一乍的,谁也受不了。
“难道说,是刚才的那首诗,引动了天地元气,杨晨的身体受到了天地元气的洗礼?”
林文华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若是这首诗落在纸上,出现第一份原稿的话,那杨晨一定能够得到天地元气的灌顶,洗筋伐髓,脱胎换骨。”
“要是在修行武功秘籍的话,一定会进展神速,用不了太久,就能成为一个小高手。”
想起杨晨告诉自己的五行神功。
林文华看向杨晨的眼神,越发的有些迷离了。
“根据自己家的情报得知,这杨晨虽然是书香世家的子弟,可是自出生以来,从来没有资料显示,他曾经出去过渭城。”
“可是在渭城中,谁又能够教出来这样的天纵奇才?”
“莫非真如上古的文章说的那样,人世间五百年必有圣者出,这杨晨就是那生而知之,有如神明在世的圣者吗?”
“林家,绝对惹不起这样的一个天才。”
“如今的杨晨犹如是潜龙在渊,一旦风云际会,便会飞龙在天,君临天下,谁也挡不住他的脚步。”
许久。
才回过神来。
“想那么多干什么?”
林文华笑颜如花。
“先去喝杯酒尝尝,味道是不是他诗里说的那么好?”
“要是不好喝,有你好看。”
找来一个大海碗。
很有气势的倒了一碗酒。
酒香四溢。
一只脚站在地上,一只脚踩在凳子上。
衣襟一摆。
一手端起大海碗。
脖子一仰,学着父兄喝酒的豪爽样子,把一海碗酒,刷的一下,倒进嘴里。
咳咳!
咳咳咳!
咳咳咳咳!
呛着了。
味道很苦,很辣,很不好喝。
刷的一下,随着酒水入嘴。
林文华的眼泪都跟着出来了。
“是那个杀千刀的说酒是好东西的。”
“站出来,本姑娘保证不打死你。”
林文华泪汪汪的。
眼眶里面满满的除了泪水,就是杀气。
这一刻。
林文华真是杀人的心都有了。
“都怪你!”
“都是你,都是你!”
“恨死你了!”
林文华怒气冲冲,狠狠的瞪了杨晨一眼。
“都喝醉了,还念什么怪诗,害的我这么惨。”
跺跺脚。
林文华身子一晃,跑了出去。
赶紧回家换衣服去。
一身酒气,太难闻了。
醉醺醺的杨晨。
根本不知道,在自己喝醉的情况下,居然无意中得罪了林文华。
说起来,真是太无辜了。
喝醉了。
说个胡话而已,碍着谁了啊。
……
此刻,李家大院中。
李大公子离开自己的房间。
一路阴沉着脸。
走到了李老爷子的书房。
“父亲!”
书房外,李大公子收了怒火,文质彬彬,温文尔雅。
“你在书房吗,我有事找你。”
“在!”
书房中,传来一道厚重的声音。
“进来吧!”
第四十一章:兽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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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的书房中。
只有李老爷子、李大公子这对父子两人。
老爷子坐着。
李大公子站在前面低着头,不敢直视。
袖子里面的双手,都有些发抖。
李老爷子带着威严的眸光,看了一眼李大公子,沉声道:
“说吧,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看自己儿子,这紧张的样子。
李老爷子知道,李刚过来找自己要说的这件事,十之**不会是什么好事。
他已经做好了心里准备。
不过,在他看来,整个渭城发生的事情,都能够在他的掌控之下。
故而,他依然云淡风轻,微微斜睨。
“父亲!”
李刚在李老爷子面前,收了所有的狂傲。
他知道,自己的所有的一切,都是来自眼前的老人。
扑腾一下,他跪了下来。
“父亲,我做错了事情,还请父亲惩罚!”
先没有说什么事情,便已经主动认错。
跪了?
李老爷子眸子一凝。
没有想到李刚居然跪了下来。
看样子事情不简单。
李老爷子的心不由得一沉。
“孽畜,你不会又是把天捅破了吧?”
“赶紧说吧,你又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
一股庞大的威严,从李老爷的身体中散发出来,李老爷子居高临下,俯视着李刚,语气严厉,不容拒绝,莫名的气场在书房中四下蔓延。
正襟危坐,目视李刚,身体挺得笔直,犹如标枪一样。
李刚一听,跪在地上的腿肚子都开始打颤。
一滴冷汗,自额头生出而不自知。
“父亲,孩儿一不小心,给家里招惹了麻烦!”
强忍着心中的害怕。
李刚把事情说了一遍。
说到金花教主要求李刚为它建庙,受人间香火,若是李刚不答应,便要找李家后代子孙麻烦的时候。
李老爷子眸子里怒火乱涌,手背上,更是青筋暴跳。
体内真气翻腾,缕缕白气从李老爷子的头顶冒了出来,白气氤氲,如烟似雾。
砰!
一手拍在面前的桌子上面。
强大的力量,直接把这张用上好的木头打造而成的桌子拍的碎裂成无数碎木,满房飞舞。
碎裂的木屑,有的溅到了李刚的脸上。
一点血红渗出。
可是,面对着暴怒的父亲。
李刚身子打颤,却是一动也不敢动。
“好大胆的畜生!”
“不过是一条大蛇,修行了数百年功夫,有了点道行神通而已。”
“就敢这样大言不惭,张狂无礼,想要找我李家后人的麻烦,真是不知死活。”
“当我李家数代经营,都是白玩的了吗?”
“还请神容易送神难,一个畜生,也敢妄自称神,真是马不知脸长。”
“既然你不好好的积功累德,以待功德圆满,我便把你收了,用你的本相,来做一顿蛇羹来补补身体。”
作为渭城的最大的家族之一。
李老爷子比更多的人了解这个世界。
也掌握着一些不为人知的神秘的力量。
怒火过后。
李老爷子沉思了一下。
脸上挂起一抹冷笑,杀机暗涌。
虽然李老爷子不害怕那金花教主,可是他想借此教训一下儿子李刚。
这些年来,儿子李刚借着李家的威势,在整个渭城中没少作威作福,若非是李家势大,李刚不知已经进了多少回衙门了。
想到此处,李老爷眸子里冷光电闪。
大声一喝:
“孽畜,你给家族招来这样的大敌,你可知错?”
李刚低头:“孩儿知错!”
“哦!”
“知错就好!”
李老爷子继续沉声问道:
“那你说说看,你错在那里?”
李刚道:“我错在不该招惹了杨晨,我也没有想到,平时看起来一肚子草包的杨晨,居然隐藏的那么深,明明有着满腹才华,却把自己装成一个不通世事的书呆子。”
“我想,他肯定是知道了,我夺走了他的妻子林诗诗的事情,所以才在西苑中爆发,让我李家难看,以此来报复我李家。”
“这样的人,心思深沉,阴险狡诈,既然已经结下梁子,难以化解,就得先下手为强,趁他没有成长起来,赶紧的除了他,以免后患。”
说到最后,李刚的言语之间,也是杀气隐隐,眸子里闪过一丝嗜血。
作为李家的大公子。
虽然没有亲自动手杀过人。
可是也指挥着手下杀了不少不合自己心意的人。
对于杀人。
李刚并不陌生。
只是,这次要杀的是一个有些名声的读书人。
所以,才有了些麻烦。
“父亲,杨晨这个人,必须杀!”
“杨晨只是个普通人,杀之不难,最多让家族失去些名望。”
“只是金花教主是兽仙,神通广大,该如何是好?”
李老爷子点了点头,深以为然。
杨晨这样的天才人物,既然不能交好的话,只有杀了。
至于兽仙金花教主!
嘿嘿!
李老爷子冷笑一声。
“你知错就好!”
“这件事,你就不用管了,我自会处理!”
“你以后,好好呆在家里,安心读书!”
“要是再让我听到你在外面招花惹草,胡作非为,我定然把你关在思过楼中,让你面壁半年,不能踏出思过楼半步!”
李老爷子正在气头上。
李大公子此时不敢顶撞。
不然的话,一旦真的把自己关进思过楼,那就不爽了。
思过楼是李家祖上,惩戒家族中犯了过错的子弟的地方。
凡是胡作非为,不好好读书的家族子弟,都会被关进思过楼中,好好面壁思过,同时便在思过楼中读书。
直到家族中人,认为你已经改过自新,洗心革面,才会放你出来。
不然的话,你就一个人,在里面好好的熬吧。
除了一日三餐会有人给你送饭之外。
其余的时候,思过楼五十米之内,一个人都不会有。
终日静悄悄的。
只有一个人在里面面壁、读书。
时间长了。
能把人憋疯了。
传说祖上,就曾经有人被关进思过楼后疯了。
“孩儿告退!”李大公子小心翼翼的回话。
随后,抽身离去。
这件事,李老爷子既然接手了。
在李大公子看来,这件事必然能够办的完美无缺。
“金花教主啊金花教主,你一个畜生,竟然妄想享受人间香火,可见是你的死期到了。”
“我姑且先答应你,给你立庙,待你祸害了杨晨,我再把你连根拔起!”
李老爷子心有山川之险,胸有城府之深。
阴险,隐忍,心机很深。
第四十二章:自作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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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爷子,仍是让狗令儿去了大王庄。
把李老爷子的意思传递了过去。
金花教主想要立庙!
想要享受人间香火!
也不是不可以。
不过,在这之前,你们要先把杨晨给解决了。
不然的话,没得谈。
你们要是不同意,我们可以去找别的灵童。
这大渭城,可不止你们一家有灵童坐堂。
真惹火了我们李家,我们李家不介意给另外的兽仙立庙,让另外的兽仙来对付金花教主。
这一番话,夹枪带棒,软中有硬,气势汹汹。
狗令儿,这一次得到了李老爷子的授意,趾高气扬,威风凛凛。
再也不像是第一次来的那样畏畏缩缩。
把话一撂。
转身就要离开。
“兄台慢走!”
中年女人,满脸带笑,一把抓住了狗令儿的衣袖。
“兄台且请内室休息,我去请教教主的意思。”
狗令儿眼皮上翻,理都不理中年女人,啪的一下,打掉了中年女人的手。
“不要碰我!”
“你们尽管商量,商量好了,自去做了那杨晨便是!”
“事后,我们李家自然会知晓!”
“我要回去禀告家主,就不在这里逗留了。”
“告辞!”
龙行虎步,雄赳赳,气昂昂,大踏步离开。
出了灵童的院子。
立即低下了头,四下一望,见没有人注意自己,这才放开步子,运转真气,一溜烟似的,消失在大王庄上。
狗令儿离开后。
中年女人望着狗令儿离去的背影,眸子里充满了狠毒,手指一弹,一缕黑色的青烟飞了出去,冥冥漠漠,肉眼难以察觉。
这缕黑烟,直扑在狗令儿的身上,从他百会穴处,钻了进去。
狗令儿的身子,打了一个寒颤。
倒是没有在意,毕竟大冬天的,从暖和的屋子里出来,被风一吹,打个寒颤是在所难免的。
“可恶!”
“一个小人,一个下人,也敢在我这里狗仗人势,耀武扬威!”
“我会让你明白,得罪一位灵童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一个狗奴才而已,就算是你死了,谅那李家的人也不敢为了你和我金花教主翻脸。”
中年女人如一条大蛇一般,嘶嘶一声怪笑,关了院子的青铜大门,然后一个人走进了内室中。
内室中,悬挂着一副金花教主的神尊图像。
图像前,放置着一炉高香,香烟袅袅,从不断绝。
香炉前,则是一个供人跪拜所用的蒲团。
蒲团已经很是有些陈旧,显然是经常有人在这里跪拜祈祷。
到了蒲团前。
中年女人收敛去冷笑、阴沉。
看着挂在那里的神像,一脸虔诚的跪在蒲团上面。
接着点燃一根高香,放在香炉中。
高香放好后,便叩了三个头。
随后便闭上眼睛,念动咒语,默默的祈祷起来。
作为金花教主的人间代言人。
这灵童和金花教主有着一种心灵上的感应。
这边刚一祈祷,金花教主便有了反应。
若是有着身怀异术的人,此时从这里经过的话,便会看到。
随着灵童的祈祷,灵童的院子上空,从东南方向,飘来一朵黑色的云朵。
云朵中,散发出来一股浓浓的腥臭。
黑云中,精光闪耀,仿若是两盏大灯一样,光芒直射。
黑云游走,落在院子中。
随着祈祷的念力到了内室,灵童见到了这朵黑云,脸上更加的虔诚。
“见过教主!”
灵童对着到来的黑云,五体投地的施大礼叩拜不已。
黑云一聚,化作一个精神矍铄的老太太。
这老太太的样子,和屋中供奉的金花教主的神像一模一样。
这位老太,正是金花教主。
“起来吧!”
声音中透着十分威严。
金花教主高坐在一张椅子上面。
灵通俯首帖耳叩拜几下,这才起身。
“你如今并没有开堂口,让我过来,有什么事情?”
一般情况下。
只要灵童无事,不召唤自己的话。
金花教主都会紧闭洞府,潜心修行。
作为兽仙,很难在人间行走,更难的是在人间积功累德。
毕竟,绝大多数人,对于兽仙,都是心怀恐惧的。
为了方便在人间积功累德,修炼有成的精灵神怪出山为济世渡人,就会在人群中选出自己的弟子,借弟子人身行善渡人。
让灵童代自己行道人间。
他们所做的事情,绝大多数都是为人看病查事。
但是想要成为灵童,并不容易。
一般要成为一个兽仙的灵童,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累世的缘分,灵童前生曾是正神或菩萨的童子,又或是精灵家族的一员,仙家与其前世曾是父子,兄弟,或是师徒,同门的关系。
灵童本身就有着一定的法力,只不过是经历了轮回无法运用,还有这些灵童有的是有过而下界,有些是接了任务下世度人,所以,从生下来开始,就和仙家们捆绑在了一起,一起度人,积累功德,共成正果。
还有一类灵童是家族延续的缘分,也就是其家族祖先曾供奉过仙家,后来祖先过世,兽仙们功德还未积满,依旧逗留于人间,所以要继续找灵童帮其延续堂口香火济世度人。
就这样,他们从原先的灵童的后代中去选择一位较有慧根的子孙去继承堂口大任。
而这位大王庄的中年女人,便是属于后一种灵童。
其祖上为灵童。
而她又有些慧根,便被金花教主选为自己的人间代言人,成为了她的灵童。
成为灵童之后,就会继承一些兽仙的神通。
有的能够通灵……
有的能够附体……
有的能够看病……
有的能够查事……
各个兽仙的能力不同,其灵童的神通也是各自不同。
就如这金花教主,本是山中一头蟒蛇机缘巧合之下吞食灵物,这才开了灵智,吞吐日月精华进行修行。
不过,因为没有得到系统的法门,故而修行极慢。
为了提高修行速度,便寻了这中年女人作为她的灵童,在人间积功累德,受人间香火,希望借助香火之力,壮大自己的神魂。
她没有别的神通,但是她长在深山,自然熟悉许多药材,也能够采摘回来,用许多人世间罕见的珍稀药材,去给人治病,自然药到病除。
久而久之,名声广传,也积累了不少香火信众。
而治病施药,则需要通过灵童来完成。
中年女人见金花教主问话。
脸上带着一抹喜色:“教主,我帮你让渭城李家给你立庙,让你老人家能够光明正大的享受人间香火。”
金花教主嘴巴一张,蛇信子乱吐,嘶嘶不绝。
“怎么回事,你细细说说?”
第四十三章:这不科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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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童为了给金花教主得到一个道场,成为人间真神。
擅自做主,答应了李家人,要整治杨晨。
这件事,灵童事先并没有给金花教主讲。
如今事情办成了。
灵童这才准备向金花教主邀功请赏。
若是再能得金花教主传授几样神通的话,灵童的名望将会传遍整个渭城。
若是金花教主真能成为真神,自己也会水涨船高,修成正果。
“是这样的,教主。”
灵童把事情的经过,向金花教主讲了一遍。
金花教主的神色便是一变。
她没有想到,灵童居然有这样的胆子。
别人不清楚。
可是作为异类得道的金花教主,却是清清楚楚的很。
为什么这个世界中,是以人类为万物之灵,统治无尽疆土。
原因很简单。
那就是在这个世界中,人类是最为强大的。
他们的底蕴也是最为深厚的。
没有一个种族,可以和人类争锋。
这灵童冒冒失失的,去威胁一个渭城的书香世家。
在金花教主看来。
这也太冒险了。
不过,若是杀了那个杨晨,真能得到一个道场的话,却是万分值得的。
为了谨慎起见。
金花教主问道:“灵童,你可查清楚,那杨晨是个普通人,还是有着神秘背景,李家势力庞大,养着那么多的江湖高手,甚至还和世外仙道或者儒教神道有着关联,他们为什么不去找些高手,反而到咱们堂口来干什么?”
灵童虔诚如故,双手合十,躬身回答:“教主,这事情,我已经让灵鬼打听清楚,这李家的公子,夺了杨晨的未婚妻为妾,而杨晨则在西苑诗会中,狠狠的打了李大公子的脸。”
“李大公子气愤不过,认为丢了家族的面子,这才想要整治杨晨。”
“他只是担心,要是此时杨晨死了,会让外人觉得是他李家动手,会影响李家的声望,这才寻咱们动手,让咱们把杨晨的魂魄斩杀,徒留肉身,让他变成一个终身只能够躺在床上,痴痴傻傻的活死人。”
“杨晨不足为道,他原本只是个书香世家的落魄弟子,连自己的妻子都护不住,他大舅哥亲自赶往杨家,退了婚事。”
“原本以为他受了这样的羞辱,一定会大怒,谁知道,他表现的浑不在意,本以为这事儿就过去了,谁又知道,他在西苑诗会中一鸣惊人,才学爆发,在题诗上面,吊打了所有的渭城读书人,更是狠狠的打了李大公子脸面,却也让他名动渭城。”
“然而,纵使他有些名声,此时却仍只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
“他既无背景,也没有反抗的实力,现在杀他,不会惹来任何麻烦。”
“而且杀了他,李家就同意为教主立庙,享受人间香火。”
“有了庙宇做道场,收集香火念力,教主就能够点燃神火,凝聚神格,成为人间真神。”
听到杨晨没有什么危险。
而且一旦整治了杨晨,自己还能够得到一座道场。
有了道场的邪灵、妖灵、生灵,才能称为神灵。
不然的话,就是是游方散修,或者人鬼阴灵,算不上正宗。
金花教主的眼睛亮了。
莫非是我的机遇到了。
老天爷看我修行数百年,积功累德,终于要赐给我一座道场了吗?
不需要做太多。
只需要灭了杨晨的魂魄
就能够得到一座道场。
这样的买卖。
怎么算怎么划算。
只是太划算了,这才让金花教主有些不放心。
“那李家的人,是怎么说的?”
“可是明说了,只要我们害了那杨晨,李家就给我立庙,让我享受人间香火?”
灵童点头。
“李家的来人,确实是这样说的。”
“只要我们害了杨晨,李家就会知道消息。”
“他们得到消息后,就会给教主立庙,组织百姓来给教主上香。”
金花教主听了,眸子里神光流转不息,默默盘算。
杀了杨晨,就能换得道场。
这样的好事,百年不遇,无论真假,我都要尽力去争一下。
杀了也就是杀了。
不过是一个凡人而已。
只是,若是事后,那李家反悔,过河拆桥的话。
我定然会让他李家知道,什么叫做请神容易送神难,什么叫做因果循环,报应不爽。
“这件事,我已经知道了!”
“记住,不要再让任何人知道这件事。”
“凡是那天见过李家来人的人,你今天晚上,便让灵鬼出去,把这些人统统杀了,不要留下一点蛛丝马迹。”
说到最后。
金花教主的脸上,浮现出一丝惊人的杀气。
为了成道,哪怕是杀个血流成河,哪怕是错杀一千一万人,那也都是值得的。
中年女人添了一下嘴唇,露出一丝残酷和冰冷,眸子里更是闪出一丝兴奋。
作为一个灵童
掌握着神通秘法。
有了这种超越了普通人的能力之后,她一直看不起普通的人。
总觉得,自己高高在上,俯视天下百姓。
每一次杀人,在她看来,便如捏死一个个蝼蚁一般,根本是从没有放在心上。
“教主,请你放心!”
“我保证这件事,只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绝不会再有第三个人知道。”
“只待天黑,我立即让灵鬼动手,把见过李府来人的人,统统的杀死,用他们的精血,滋养我的体魄,用他们的灵魂喂养我的灵鬼。”
金花教主点了点头。
“做的干净一点!”
“杨晨你不要动他,把他交给我,我亲自解决掉他!”
“若是没有其他事,我去了。”
灵童弯腰躬身:“恭送教主,教主仙寿恒昌,长生不老。”
一股黑云,从金花教主的身上冒了出来。
这股黑云裹着金花教主,飘出内室,直飞到半空。
刷的一下。
直往东南去了。
时光荏苒。
不知不觉,天色已黄昏。
渭城东南方向的一个石洞中。
金花教主猛地睁开了眼睛,望向了杨晨的家的方向。
“是时候了!”
一拍脑袋。
一个蛇形魂魄,跳出身体,夜游而去。
杨晨的家里。
孤灯,破屋,一人独卧,浑身僵硬。
杨晨睁开了眼睛。
“真是睡了一个好觉!”
摸了一下头。
没有一点酒后的后遗症。
在现代的时候。
杨晨酒量不大。
略微喝一些白酒,便会醉眼朦胧。
严重的时候,更是会吐的一塌糊涂。
第二天,更是头痛欲裂。
需要吃药才能够舒服一点点。
“想不到这大周朝的酒喝着不怎么样,却不上头。”
这个时候,杨晨还不知道,在他喝醉睡着的时候,吟了一首饮酒诗。
这首诗,引动了天地元气,对他的身体洗刷了一遍。
元气纯净无比,透体而入,把身体中的有害的酒精部分,早已经驱除。
不然的话…..
喝那么多酒,怎么可能不头疼。
随后,扫视了一下四周。
杨晨愣住了。
这不科学啊,怎么会这么干净?
第四十四章:危险逼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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陋室不大,一眼扫过,便尽收眼底。
纵使杨晨喝的不省人事,却也知道,那杜公子、陆先生两个人,也是喝过就走了。
绝没有留下来收拾杯盘狼藉的桌子。
“是谁弄的呢?”
杨晨揉了揉头发。
皱眉苦思。
貌似自己似睡似醒的时候,鼻子里传来过一股幽香。
也貌似自己迷离的双眼,曾经看到过一个靓影在自己的眼前飘过。
更貌似,自己的鼻子被人捏过……
杨晨轻轻的抚摸了一下自己的鼻子,手指尖上面,有着淡淡的幽香缭绕。
模糊的靓影,熟悉的味道。
“会是谁呢?”
杨晨的眼前,浮现出来一个美丽的少女的影子。
在这整个渭城中,自己除了几个损友之外,其实没有任何的亲人了吧。
父族?
母族?
杨晨呵呵一笑。
在他的记忆中,他的父族可以说除了他一根独苗之外,已经没有他人了。
杨家数代单传,人丁单薄。
至于母族。
只有一段忧伤的记忆。
杨晨也没有去翻这段记忆,估计也不是什么好事。
“应该就是她了!”
“我可以理解林为何来找我退婚,毕竟,像我这样的条件,怎么可能会有女人愿意嫁给我啊,一个百无一用的书呆子,换作是谁,也不忍心把自己的女儿或者妹妹推入这样的火坑的。”
“只是林诗诗,为何半夜来找我,还要和我继续做未婚夫妻,这估计是大周朝数千载的女德教育作祟吧。”
所谓“女人不能改嫁、好马不配双鞍、一女不嫁二夫……”
更不能退婚。
这便是大周朝的女德教育吧。
如今的杨晨,依然不知道,那天晚上来找自己的,并不是林诗诗,而是林诗诗的妹妹林文华而已。
若是他知道了真相的话,估计也只有一声苦笑吧。
“这一下,我亏欠‘林诗诗’不少了啊。”
“没有想到,她一个大户人家的小姐,也会亲自动手,来帮我打理家里的卫生。”
杨晨现在基本确定,肯定。
这家里的卫生,定然是林家的大小姐‘林诗诗’打扫的。
除了她和自己有些亲近的关系之外,渭城中估计也没有人关心自己的死活了。
揉了揉脑袋。
杨晨苦笑一声:“罢了,走一步算一步吧,咱们有缘没缘的,就让老天爷当家作主吧。”
不再想有关‘林诗诗’的事情。
杨晨看到,家里的卫生虽然收拾的很不错。
可是很显然,还没有收拾完。
他有些想不通。
这‘林诗诗’为什么收拾了一半就走了呢?
是临时有事离开的吗?
不知是什么事情,会让她匆匆离去。
不过,当杨晨看到桌子上还剩下的半海碗的酒水的时候,一张嘴,笑了。
“我貌似是明白,‘林诗诗’是为什么离去了?”
“一个林家的大小姐,居然在我这里偷酒喝,说出去谁信啊?”
摇了摇头。
想象着‘林诗诗‘喝酒的模样。
杨晨忍不住又一次笑了。
笑着继续收拾家里的卫生。
片刻工夫之后,便收拾完了。
家里没有什么东西,收拾起来倒是方便了不少。
干干净净,清洁溜溜。
四处皆空。
把垃圾收拾了,拿起来,走出屋门。
一看,白茫茫一片真干净。
整个院子里的积雪,也都已经被人打扫干净。
杨晨的心里顿时有些莫名的感动。
“莫非这积雪也是‘林诗诗’清理的?”
“她真是个心底善良的好姑娘啊,我要是真能娶上这样一个美丽善良的姑娘当老婆的话,也不知道需要我前辈子敲碎多少木鱼。”
提着垃圾袋,走出院子,找了地方扔了。
折身返回家中。
如今天色已黑,原本是熄灯熟睡的时候。
可是杨晨刚刚睡醒。
精神抖擞,一点儿的睡意都没有。
黑灯瞎火的,坐在椅子上,四面寒风从茅草的缝隙中钻了进来,偶尔吹在身上,冰寒刺骨,令人牙齿打颤。
“我现在手里有着杜公子借给我的几百两银子,暂时是不愁吃的,等到冰雪融化,大地回春的时候,先盖上几间好房子,好好的舒服一些。”
看了一下自己现在住着的这几间破茅庐,摇了摇头,叹息一声:
“这样的房子,怎么住人啊。”
“待房子盖好,就剩下吃穿用度,也要处处花钱。”
“我还要修行工夫,要配药练功,每一种药材都是非常珍贵的。”
“纵使有着这几百两银子,也不够自己这样花,自己必须得想办法赚钱,这样坐吃山空也不是办法。”
说起来。
杨晨觉得自己还是挺憋屈的。
人家一穿越,起码都是什么侯府的少爷,皇宫的皇子,起码也是武林世家的大能的儿子,绝不会为吃喝拉撒发愁。
不想自己,这才穿越到了这个世界几天。
就花了外人两次钱了。
连肚皮都养不好。
一次是几个损友对的钱。
自己海吃海喝花了。
这一次,则是一个一见如故的朋友,本着朋友有通财之谊,借给了自己几百两。
真丢穿越者的脸。
不过,杨晨对这样的朋友是打心里喜欢的。
觉得,这样的朋友那是多多益善才好。
因为,杨晨很明白。
要是换做自己的话,绝不会把几百两银子借给一个才认识了不到一天的人。
“古代人真实在啊。”
“不像我那个时候,尔虞我诈,想向别人借钱,那可是千难万难啊。”
“不是很熟的朋友,一毛钱也不会借给你的。”
“要知道,那个时候,借钱的是孙子,欠债的是大爷,谁敢随便借钱啊。”
借出容易,收回来就难了。
杨晨心里想着杜公子的事情。
越发觉得,这杜公子不是平常人。
举止雍容大度,气质非凡,身穿锦衣,又怀巨款。
妥妥的一个高富帅。
用现代话来说,这就是个土豪啊。
几百两银子,对平常人家来说,是一笔巨款。
而对杜公子这样的土豪而言,说不准都不够一顿盛宴的饭钱。
简直就是九牛一毛。
所以。
杨晨收这钱,收的心安理得。
待自己有了钱,加倍还给他就是。
要是自己不收这钱,身无分文的话,一日三餐都没有着落。
只能喝西北风了。
自己可不是神仙,天天餐风饮露的可受不了。
服气而生者,神明也。
自己还做不到这一步。
“就是不知道他接近我是为了什么?”
“总不会真是羡慕我满腹才华,才倾心结交吧,难不成真有白首如新,倾盖如故一说?”
这话,杨晨自己都觉得有点假。
别的不说,这大周朝立国千载,有才华的人多了去了。
怎么不见得他去结交别人。
“不过,我却没有感觉出来他对自己有什么恶意。”
“但是古人云,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我现在对他还不熟悉,小心一点总是没错。”
“只要他不害我,我便拿他当知交好友。”
把这几天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的脉络理清楚了。
杨晨便不再想这些。
而是一心一意的想着如何赚钱。
“我先去把卖炭翁送到文报那里,看看能有多少润笔费?”
“要是可以的话,我有着满腹文章,说不准,这也能够成为一条生财之道。”
思量之间,却不知此时正有危险逼近。
一股黑烟从东南方向而来,直接落在杨晨的院子里,黑烟凝聚,化作做一条数丈长短的巨大蟒蛇,蟒蛇的周身泛着一层黑色的精光。
蟒蛇吐信,双目生光,望向了杨晨房间。
“我出窍而来,一会进入杨晨的梦里,直接斩杀了杨晨的魂魄,便算功果。”
“不过从这人做的做的诗来看,确实才华惊人,不知道他的才气灵光如何,若是灵光太多,笼罩四周的话,我想杀他,却也不易。”
“我也曾望气渭城,那最有才气的便是云起书院的陈夫子,也不过七八尺高,这人的才气总不会比陈夫子还要厉害吧?”
第四十五章:圣德
天色一擦黑。
金花教主肉身端坐洞府,封闭洞门。
神魂出窍,化作一股肉眼不可见的黑烟,飘然到了杨晨的院落中落了下来。
黑烟落地,就地一滚,显出本相,乃是一条数丈长短的大蟒蛇。
这大蟒蛇水桶粗细,周身遍布着血红的蛇鳞,尾巴摇动,黑烟翻腾。
“屋顶上空,没有灵光凝聚,看样子,这人还没有睡!”
“一个凡人而已,却不必等他睡着,我直接进去,强行灭了他的魂魄,然后赶紧离开。”
“免得惊动了渭城中的儒教中人。”
儒教读书人,大多有浩然正气护身,聪明正直,神魂强大,正是邪灵、邪神的克星。
大蟒蛇趁着夜色,化作一缕黑烟,随风而动,从缝隙中,钻入了杨晨的房间。
此时杨晨,正在寻了笔墨纸砚,写着卖炭翁一诗。
卖炭翁的第一份原稿,已经被他送给了杜公子。
杨晨想要把卖炭翁投到文报的话,还需要重新再写一份。
手一握笔,便神与意合,笔与人合,聚精会神,全神贯注。
手中笔锋如刀剑,铁钩银划,笔走龙蛇。
此时的杨晨,已经注意到了自己的缺点。
那就是自己的字体,写的非常的不好。
俗话说,字如其人。
没有一手好字的读书人,不是一个合格的读书人。
所以,杨晨决定练一手好字。
当他有这中想法的时候,脑海深处的造化玉碟,微微旋转,豪光迸射,烟霞弥漫,使的杨晨的脑海后面,都仿佛出现了一轮光晕一般。
许许多多有关于毛笔书法的知识流转,落在了杨晨的脑海中。
这些知识浩如烟海,不断的在杨晨的脑海中闪烁。
原本已经落笔写了几行卖炭翁的杨晨,眸子一滞,愣愣的站在那里,宛如牵线木偶一样,一动也不动。
许多和书法有关的知识流动起来。
大体可以分为正、草、隶、篆、行等形体.
按书写工具分:硬笔书法、软笔书法
按字体分:甲骨文、小篆、大篆、隶书、楷书、草书、行书、行楷、行草
按书法家分:欧体、颜体、赵体、柳体、瘦金体……
楷书入门和技巧、草书、行书、行楷、行草、隶书等等入门和技巧。
“基本笔画”、“部首偏旁”、“间架结构”……
又有着许多字帖随之浮现。
《兰亭集序》、《寒食诗帖》、《云麾将军碑》……
无尽的字帖,同时生辉。
杨晨走马观花一样,把这些东西,粗粗的浏览着。
从各种字体,到各种书法家的字帖,看的他头昏脑涨,眼花缭乱。
他觉得,这些知识太多。
他自己都看花眼了。
看着楷书不错,看着行书也很漂亮潇洒。
不过,看到草书后,又觉得草书仿佛又十分的气势磅礴,无拘无束。
一时之间,他不知道自己应该是练习那一种书法了。
如今的大周朝,主流的书法,便是楷书,其次便是大小篆书,至于行书、草书之类的,却没有真正的名家。
虽然也有些书法家,写快之后,楷书几乎化为行楷,可是依然没有真正的大家之作问世,形成真正的行楷这一书法字体。
除此之外。
一张张的字帖,也让杨晨无从下手。
书圣王羲之的字不用说了,写的那个漂亮啊。
杨晨觉得应该师从王羲之的书法。
但是赵孟頫的也不错啊,写的也是如行云流水一样,书法自然。
苏轼的字也很好。
颜真卿、柳公权、黄庭坚……
一个个的都写的挠人心。
都他么的写的太好了。
好到了,杨晨那一个都舍不得放弃的地步。
而就在杨晨心神沉醉在各家精妙的书法的知识海洋的时候,金花教主神魂所化的黑烟,已然飘入屋内。
看着呆呆站定的杨晨,发出一个无声的冷笑。
“莫要怪我,谁让你得罪了李家,谁让你的死能够给我换来一个道场,让我能够享受人间香火呢…..。”
“不过从此以后,你魂飞魄散,再也不用遭受轮回之苦,再也不用历经万丈红尘的千劫百难,却也算是我做了一场功德。”
能把杀人当成功德。
也只有畜生说得出来。
望着杨晨。
金花教主神魂所化的黑烟,一股脑儿,朝着杨晨扑了上去。
却在此时。
杨晨的脑海后面,正是光晕显化,无形的光芒照耀诸天万界,仿若是一盏明灯,使天地气象焕然新,一灯之明,洞穿黎明黑暗,烛照众生前路。
更是直接把金花教主的神魂所化的黑烟,统统散去。
只留下一缕真魂本相,化做一条小蛇卷成一团,被光芒笼罩,不得逃脱。
噗嗤!
留在石洞中的金花教主的真身,受此伤害,猛地肉身一颤,嘴巴一张,喷出一道血柱,如利箭一般,直刺在石洞的石壁上面。
随后身子倒在地上,浑身上下,黑烟翻腾,丝丝缕缕的从身体中冒了出来。
这丝丝缕缕的黑烟精气,乃是金花教主数百年修行的道行法力,如今金花教主神魂受损,受制于人,一身道行法力不受控制,都从体内外泄出来,一泄如注,难以阻止。
没有了道行法力。
金花教主再也维持不住人形。
石洞中,黑烟散去,就见一条数丈长短的血红大蟒蛇,气息奄奄的趴在地上。
“这是……”
“这是……这居然是……”
“怎么会?怎么会这样?”
“我这是吃了熊心豹子胆,居然敢找这样的人的麻烦。”
“我这是自作孽,不可活啊。”
金花教主的神魂,呆呆的看着杨晨脑海后方显现的灵光。
冰冷的眸子里面,此时却蕴含着满满的惊骇之色。
她从来没有想到,世间还有这样的存在。
这样的存在,传说之中,也只有在上古年间,曾经出现过。
想不到,这个时候,居然又出现了传说中的存在,这样的人出世,是为了传教法,弘大道,这样的人在世,能使天地气象焕然新,如一灯之明,洞穿黎明黑暗,烛照众生前路。
金花教主绝望了。
她知道,自己一不小心攻击了这样的存在,被这人的灵光一照,所有修为尽付流水。
一身的道行、法力尽付流水不说,以后修行起来,也定然是一路坎坷相伴,气运不在。
“儒教中人说,五百年必有圣者出,我一直以为是个传说,想不到让我碰上了。”
“这是圣德之人啊,是有大智慧薪火相传的人,能逆天改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