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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镔铁     旧书大亨txt下载     旧书大亨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六百二十五章.相见恨晚

    林逸没想到这位大名鼎鼎的万公子竟然也“听说”过自己,可见,上次自己伤他老爸伤的有多深。

    既然被认出来了,林逸也就无所谓了,等着这位万公子为父报仇,为父雪恨。

    旁边带林逸来的秦钟有些尴尬,不知道万公子会如何对待林逸,是把他直接轰出去,还是……

    万公子哈哈一笑,斜着眼,看着林逸,开口了:“好啊你,知道吗,你是我第一个佩服的人---厉害,竟然让我老爸吃瘪!”说完还狠狠地拍了拍林逸的肩膀,一副无比佩服模样。

    林逸,懵逼了。

    旁边秦钟也有些傻眼,他原以为万公子会对林逸很不客气,可结果却是,一百八十度的转变。

    怎么会这样?

    再看那万公子似乎不是作假,真的很佩服,很欣赏林逸,竟然对着林逸热聊起来。

    “你不知道啊,我那个老爸号称用不吃亏,不管是谁做他的对手,都要脱一层皮,就连我这个做儿子的,他也六亲不认。上次我建立的游戏公司和他的公司合作一个项目,最后他竟然还坑了我一把……你说说看,这世上哪有这样的老爸,不帮儿子就算了,还挖坑差点坑死我,美其名曰,让我以后吃一堑长一智,多长个心眼,又说了,他不坑我,也会有别人坑我,与其让别人坑,不如便宜他得了---”

    万公子嘴巴不停,林逸听得却目瞪口呆,这对中国最有名的父子,也太奇葩了。

    “还有啊,你知道我是个网红,喜欢在网上发表一些言论,事实上这也是一种自我价值的炒作,这一招也是我老爸教我的,表面上他似乎很不赞同我曝光率太高,私底下都快高兴死了,有了我这个宝贝儿子,帮他免费打了多少广告……往往他公司有什么活动,有什么电影要上映,他就会在饭桌上隔山打牛地知会我一声,公司怎么怎么了,让我最近消停一下,不要再在网上胡说八道,内心戏却是,儿子,去说吧,最好能掀起一场舆论风暴,你说的越邪乎,对我的公司就越好---明白了吧,他就是这种人,喜欢占便宜,从不吃亏!”

    “可是你这次,真是干得漂亮!当我听说你从他手里抢走价值三个亿的艺术品,他楞是被你蒙得一愣一愣的,晚上连最爱吃的青岛鲜面条都吃不下去,我就知道,他输得有多惨,哈哈哈!报应啊---!”万公子仰天大笑,犹如神经病。

    林逸则是目瞪口呆,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只感觉,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貌似这万家的经念歪了。

    不过再一想这位万公子不按照常理出牌的风格,林逸就又释然了。

    好像有一次这位万公子和一位大牌女明星掀起骂战,那女明星说“你找你的爸,我干我的活,我们都算自强不息。”惹得这位万公子直接把这女明星的花边史给抖了出来,一时间无数明星纷纷躺枪,还有的女明星站出来战队,却被万公子直接开黄腔给炮轰了,搞得事情越闹越大,就在人们集体围观的时候,这两位人物竟然又主动和解了,忽悠得吃瓜观众那个憋气之极。

    这位万公子不按常理出牌的风格,也让林逸明白了,这上流社会的林子大了,也会出现一些特殊的鸟。

    事实上林逸不知道,这万家的教育方式是跟别人家不一样。万建豪能够成为大陆首富,那也不是浪得虚名,做生意不奸诈,连鬼都骗不住,更别说发财了。能够把家族企业做那么大,甚至收购好莱坞电影公司,万建豪成功的词典里“占尽便宜”是最主要的词汇。不管便宜大小,都要你不理占尽,就算多赚一块钱,你就比别人的财富中多出一块。而人性---准确地说商人本性就是奸诈,万建豪连儿子都能坑,就是在告诉他,商场如战场,连你老爹都不能信。

    这万公子在老爹手头吃多了亏,就忍不住想要看看自己老爹啥时候跌一个大跟头。这次,林逸做到了。因此万公子才会对林逸刮目相看。

    能够让万公子这么开心,并且主动示好,一时间林逸神秘的身份让很多客人好奇起来。

    这位万公子虽然在网上言论很突兀,私底下却很是幽默风趣,至少短短时间内,林逸就觉得他是个很不错的人,甚至有相见恨晚的感觉。

    对于万公子来说,周围年轻一代中大多都是一些熘须拍马,阿谀奉承的人。他的真心朋友,很少。林逸不像那些人,无论言语举止全都不卑不亢,甚至于两人都有同一兴趣,那就是看书。万公子说自己在英国留学的时候,翻看过很多大英博物馆的古籍,其中还有一些中国的。林逸对这很感兴趣,然后两人就谈论起来古籍版本方面的学问。没想到这位万公子对古籍版本竟然也很熟悉,不过在中国古籍方面没有林逸那么深厚,相反,因为在英国的缘故,对于一些英国古籍版本却知之甚深。

    比如说他对莎士比亚的各个年代的版本着作就很熟悉,告诉林逸,他最喜欢的一套莎士比亚版本是1805年伦敦版《莎士比亚全集》铜版画集。

    该书上下两册,由英国皇家艺术学院编辑,原为英国国王乔治三世旧藏,后转为全球备受推崇的顶级古籍收藏家阿姆斯珍藏。卷首附其藏书票一枚,扉页有国王乔治三世肖像。这套开本极其宏大、豪华硬皮精装、三体刷金,由博伊德尔兄弟约翰和约西亚自1786年印制,于1805年完成,汇集英国百位绘画及铜版雕刻名家,时20年之久。是书经乔治三世批准,原本计划印制100部,特供于英国王室及欧洲显要贵族。然印成之后不久即遭大火焚毁,只抢救出不足十套,至今有据可查的只存世两套而已。

    据史料记载,俄国沙皇亚山大一世?帕夫洛维奇曾有一部秘藏于冬宫,1905年美国金融大亨j.p.摩根趁沙皇俄国爆发了第一次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混乱之际委托其好友,不惜重金购得后列为镇馆之宝,十分珍贵。

    ……

    万公子侃侃而谈,林逸听的津津有味,甚至于忘记了自己身在何处。没办法,他就是这么一个书迷,听到好书就忘记一切。

    万公子呢,一般和人聊天,不是聊美酒,女人,就是聊游戏,网络等等,很少有机会和人炫耀自己这种博学的英国文学版本知识。见林逸听的津津有味,大有知己感。于是就聊得更痛快了。

    万公子对林逸说,自己在英国的时候,有幸看到过这套书的真本,知道此本铜版画册精选莎剧中最精彩、最受欢迎的数十部戏剧,分上下两卷,由18世纪欧洲最为顶级之绘画大师集体创作,铜版雕刻名家联合制版,盛况空前。其中喜剧包括暴风雨、错中错、两位绅士、温莎的风流娘儿们、第十二夜、恶有恶报、无事生非、威尼斯的商人、仲夏夜之梦、爱的徒劳、终成眷属、皆大欢喜等;悲剧包括麦克白、辛白林、李尔王、奥赛罗、凯撒大帝、雅典的泰门、罗密欧与朱丽叶、安东尼与克丽奥佩托拉、特洛伊罗斯与克瑞西达等。

    万公子说到这里,忽然神秘兮兮地对林逸说,“知道吗,这套书如今是无价之宝,多少钱也买不到,不过没关系的……”

    “有钱能使鬼推磨,在英国也一样,我花了差不多3万英镑特意影印了五套,其中三套送人了,还剩下两套,怎么样,感不感兴趣?”说完还鬼马地朝林逸眨了眨眼睛。

    林逸莞尔,“当然感兴趣---如果你觉得可以,能不能卖给我一套?”

    “挑,你和那些人一样俗!什么卖给你,我缺那点钱吗?送给你!”万公子非常豪气地说。

    林逸一怔,不过马上就明白这是真的。因为听说这位不喜欢按常理出牌的万公子,某次在自己旗下的直播平台查班,见一个女直播员苦诉说过节没钱也没时间去外面玩,于是万公子就直接打赏她30万,填满了她直播平台上的菜篮子……一时间,传为奇谈。

    因此这时候他说要送林逸一套这么珍贵的书,绝对是真心话,也绝对不会问林逸要钱。

    “好了,你要是不信的话,我这就去给你把那套书拿出来。”说完这些,万公子也不等林逸回答,就径直转身了进了屋子。

    林逸讶然,虽然两人看起来不错,不过毕竟第一次见面,也不知道等会儿该不该收下那套书。

    就在林逸思忖着的时候,秦钟对他说道:“放开心,他就是这种人。要做什么没人能拦得住。既然你喜欢那套书,等会儿他拿出来之后,你轻松收下就是。”

    秦钟没想到林逸会有这种机缘,和传说中的万公子交好,忍不住指点他一下。

    就在两人说话时,一个气质非凡的女人,穿着一件款式简单的旗袍。摇曳着腰肢,走了过来。整体看上去绝对可以当得上明艳动人这四个字,当然不是说她长得多么的五官精致,而是整个人的保养以及气质,一看就系出名门,这绝对不是一天两天能够养成的,必然是从小就在名门望族之中长大的。

    “秦钟,你可真是很久都没来了。怎么着,一点儿都不挂念这里的老朋友们?”女人轻松地跟秦钟打着招唿,言谈得体。

    秦钟似乎对这个女的很客气,“嫂子,我现在闲散惯了,也没什么可跟大家交流的,就来的少了。”

    对方不说话了,只是扫了一眼秦钟,也跟他点点头,然后就把目光转到林逸身上。

    秦钟见状,连忙出声,“嫂子,我来介绍一下,这个就是我提到过的朋友,林逸。”

    “您好,夫人要是愿意,可以叫我林逸。”

    那女的听了,脸上微微一笑,然后居然对林逸挤挤眼睛,这倒让林逸很是有些意外。她说,“林逸,这个名字很熟悉啊,好像前几天还有人在我耳边嘀咕呢!”

    秦钟笑了,“可不就是嘛,上次他不懂事儿,和三哥有些小矛盾。”

    林逸知道了,这个女人竟然万建豪的老婆,传说她是个红二代背景很深,家族更是了不得。当年万建豪起家的时候她的家族也帮了不少忙,要不然万氏企业也不可能在短短二三十年做到这种规模。

    “这位是这儿的主人,刘鸿……”看到刘鸿眼皮稍稍抬了抬,秦钟干笑了一声,解释说,“哦,是惊鸿一瞥的鸿,不是红色的红……怎么这么久了,嫂子还是这样,每次都要强调一下这个字。”秦钟故意拖长了声调,果然是跟这里的主人关系不错。

    刘鸿笑了,花芳带露,“红字太多了,也太俗了,还是惊鸿的鸿好一些,不是吗?”

    果然,这个刘鸿就是那个刘鸿,万大佬的妻子,传说中不显山不露水的红二代。

    不过不管如何,林逸知道她的名字之后还是迅速的打了个招唿,“刘姐好,您这里弄的很别致,很有点儿南京拉贝故居的味道。”

    刘鸿听了稍稍扬了扬眉,“哦?你倒是对这些还有点儿研究。还是叫我红姐吧,我就爱听那个‘鸿’字儿。”

    林逸点点头,“嗯,鸿姐,我之前去过南京,曾在那里逗留过,所以还比较熟悉。”

    “呵呵,还真别说,眼光不错,这儿还就是请了个德国的设计师设计的,他设计的时候就说仿了那个拉贝故居,只是几年了,我还没去看看拉贝故居什么样子。

    林逸连忙接了一句,“鸿姐您是贵人事忙,以后一定会有机会去的。”

    刘鸿这才认真的把林逸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然后微微的颔首,“看来我们那口子真是走眼了,换做是我,就算是丢掉三个亿,也要认识一下你这个后生。”

    林逸莞尔,也不知道这位万大佬的老婆,万公子的老妈这是在夸自己还是在损自己。

    总之,这万家人全都是奇葩。(未完待续。。)

第六百二十六章.京城四少

    作为这里的主人,刘鸿似得很忙,那边又有贵妇人朝她招手,示意她过去一下。

    于是刘鸿就朝她们挥手,打了招唿,然后对林逸和秦钟说:“你们就随意了,我去那边招唿一下!”

    秦钟笑着做了个悉听尊便的手势,“嫂子忙吧!我们自己走动走动!”

    等刘鸿走开,秦钟又低声向林逸解释,“知道么,虽然她不在万氏集团担任任何职位,却是这大集团真正的幕后女主人,甚至连万建豪也要听她的建议行事---这就是典型的,成功男人背后有一个厉害的女人。”

    似乎怕林逸不了解这个女人的厉害,秦钟就又说,“知道我为什么这样说么?有一个很简单的例子,现在娱乐圈不是有个不会演戏,被人说演技很烂的女孩子吗,就是刘鸿在后面捧着的,所以才会有大戏开拍,甚至有很多大牌明星都给她配戏……”

    林逸仔细想了想,突然想起来那个叫什么甜的女明星。以前听八卦说她幕后有个大金主,因为力捧她,她才会不断出演大制作,可没想到那个大金主竟然是刘鸿。

    女人跟女人……这是什么关系?

    关于这样的八卦林逸也不想多问,于是只是点了点头,“秦哥你知道的消息还蛮多的,看起来对这里也很熟悉……”

    秦钟笑了笑,“嗯,我和三哥的关系还不错,其实他以前当过兵,身上有一股子军人的脾气,你要是了解透彻,就会很好相处。他尤其天性喜好热闹,每周都要在这里举办一两次的聚会。慢慢的,反倒成了几个家族里我们这一代人在上海的一个聚集点,现在跟他关系也不大了,大家都形成了一个习惯,没到时间就不由自主的往这里来。”

    秦钟这样一说,林逸才大致有些了解,也难怪,现在的万建豪名气实在太大了,就算你和他有亲戚关系,还是会有那种高下的距离。

    就在林逸沉吟着的时候,万公子拿了那套《莎士比亚全集》过来了,一看见林逸,就挥着手说:“找到了,怎么样,就是这套书,全部铜版纸插画,我费了好大工夫才影印的。”

    林逸接过那套书一看,上下两本,厚重,砸在手里沉甸甸的,翻看那本子,里面全都是无比精美的外国版画。林逸对版画向来喜爱,对国外版画也有涉猎,最着名的就是鲁迅推荐的德国木刻家梅斐尔德《士敏土之图》、苏联版画《引玉集》、《苏联版画选集》、比利时画家麦绥莱勒的《一个人的遭遇》、德国《凯绥?珂勒惠支版画选集》等等。

    因此,林逸对这些外国版画也是有一定研究的,并不是一窍不通。翻看着的时候,林逸几乎忘记了身边的一切,万公子就在一旁说啊说。他很喜欢林逸这种认真翻看的态度,说明了他对这画册真的很喜欢,说明了他对自己劳动成果的认可。

    不一会儿,针对这画册上面的版画,林逸就和万公子热聊起来,秦钟在旁边苦笑不已,自己倒像是成了多余的人。

    幸亏这时候拍卖会即将开始,更多的人涌入庭院。万公子不得已,只好暂且放下和林逸的谈论,不断跟不同的人打招唿,那些人也纷纷回应,但是更多的,都是把目光在林逸身上做了一些停驻,可能是觉得万公子会这么热情地和一个完全陌生的人热聊,感到有些奇怪吧,若是说万公子的私交好友,就算他们没见过,也至少都是一些名门之后,但是林逸这样的生面孔显然不可能是万公子的什么好朋友,于是乎他们有些奇怪也是正常的。

    一圈下来,随着万公子和秦钟不断的低声介绍,林逸也对这里的人有了个大致的了解。

    能够来这里参加拍卖活动的人,基本上非富则贵,再不济也是世家子弟,要么至少也得是秦钟这种身份的富豪,总之都是打个喷嚏就能唿风唤雨的人。

    经不住的,林逸心里有些忐忑,因为这些人平素虽然都很低调,但是身份都显赫异常,林逸还真有点儿担心自己在这儿呆的时间长会不会出错。

    正当林逸还在胡乱琢磨的时候,却看到刚才自己进来的那个入口处又开了一辆车过来。这辆车跟刚才停车场里的那些车比起来就略显得有些招摇了,方形的车头,一看就知道是宾利的雅致系列的,售价至少也在四五百万人民币以上。车子沿着那条小路缓缓向屋后驶去,在车子转弯的时候,从车窗中林逸看到一张似乎有些熟悉的脸,他觉得有些奇怪,很怀疑自己看错了,那个人绝对没可能出现在这里。

    由于心里做出了判断,于是林逸认定是自己看错了,“可能只是略微有些相似吧……”林逸摇摇头,默默的对自己说。

    那头秦钟笑着对万公子努努嘴说。“真没想到,连京城四少中的叶大少今晚也专门从京城赶到上海来了,呵呵,他也是半年难得露上一面的人!”

    万公子淡淡一笑,顺手拿了杯酒,放到唇边,停顿了一下,又移开,“希望他今儿不要大大咧咧的,坐在车上的不知道又是哪个小明星。天知道叶家怎么会出现这样的一个家伙,那么喜欢玩小明星,这些年被他包过的小明星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了吧?”

    秦钟也拿了一杯酒,“呵呵,每个人爱好不同,叶大少似乎就喜欢显山露水,八十是没有,三五十个总是难免……”心中却觉得好笑,你还说别人呢,你自己不是也女朋友一个换一个,不过大多都是网红而已。

    事实上,那位叶大少还真的很有名气,话说在内地有不少喜欢和女明星传绯闻的富二代,其中几个年轻帅气的被戏称为“京城四少“。

    在京城有四家少爷,一个继承家族事业经营餐饮酒店,如今娶了台湾的女明星,可以说其妻生子,已经安顿了一下。一个是上海高官海协会长的儿子,喜欢飙车,曾经在路上撞烂一辆价值千万的兰博基尼眼都不眨一下,可以说是一撞成名。另外一位老爸是鲁省的民营企业家,本人成立了一家投资公司,去年娶了一位姓刘的女主持人兼演员做老婆,可谓春风得意。最后一位就是这叶大少了,其父是澳籍华人富商,如今主要在内地投资,并且投资规模很大,和万建豪很有交情,因此这叶大少在内地也很吃得开。并且这叶大少也颇有经商头脑,在地产投资商赚了不少钱,被誉为业内新的投资明星。

    正说着,那个叶大少已经从房子里边走了出来。林逸这才知道。原来那个停车场是可以直接通往房子里边地。只是从屋内走出来,未免显得有些招摇,因此刚才秦钟才会选择带着他原路返回,从后边绕过来。

    等到林逸仔细的看过去,心里蓦然一惊……

    原来他刚才并没有看错,站在叶大少身边的果然就是她……

    看着她亲热的挽着叶大少的胳膊,林逸心里一股说不出的滋味儿。原本林逸对她印象还不错,还真是没想到,不过她也挺能耐的,居然能从电视台起家,傍上赫赫有名的京城四少。

    秦钟显然也注意到那个人了,回头看了林逸一眼,林逸微微一笑,然后低声对他说。“她也算挺能耐了,傍上个了叶大少,超小康步入大康了!”

    万公子给了林逸一个制止的眼神,林逸立刻醒悟,这种不够含蓄的话不能说,毕竟身边都有人,难免有歧义。

    “她不就是在豫省电视台做导演那个美女吗……嗯,叫什么……”秦钟思索着她的名字。

    林逸就叹口气,说道:“嗯,就是她,苏雪---原先南都电视台的花旦,然后调到了省台,是出了名的女记者,女导演。”

    秦钟点点头,“对了,就是她。刚才车子过去的时候我也觉得眼熟,不过倒是一下子没想起来。

    叶大少带着女明星出场大家见得多了,刚才林逸还以为是在哪里看到过,倒是一下子没反应过来。这个世界倒是挺小的,呵呵。

    林逸这两声干笑之中,绝不是仅仅感慨苏雪跟了叶大少的含义,很明显的是在提醒自己。这种提醒显然也有两个方面,一是让林逸懂得处理跟苏雪之间的关系,虽然以前苏雪表示过对林逸的喜爱,不过两人的关系一直都是说不清道不明的,尤其苏雪野心太重,心机也太深,这些都是林逸所不喜欢的。也许是处于电视台这个敏感的公所场所,对名利苏雪有着一股子炙热的追逐,为了向上爬,她可以做出很多让林逸想到不到的事情,比如此时挽住叶大少的胳膊……

    见林逸有些发呆,万公子就示意秦钟说说看,这女孩和林逸有什么小秘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万公子也有八卦的潜质。

    秦钟就把苏雪和林逸的关系说了,最后叹口气:“想不到啊,这苏雪挺厉害的,竟然连叶大少都能搞定,比那些小明星可强多了。”

    万公子没想到自己新交的朋友,竟然还有这么一段剪不断理还乱的情史,觉得作为朋友有必要鼓励他一下,于是就咳嗽一声对林逸说:“算了,女人嘛,哪里都能找到更好的,再不济我明个给你介绍几个网红妹妹,无论是颜值还是身材,都比她好!”说完,还安慰性质地拍了拍林逸的肩膀。

    林逸连连点头,“万公子过虑了,我对这样的女孩子没什么兴趣。”

    万公子听完不置可否,倒是扬起手跟快走过来的叶大少打了个招唿,姿态慵懒,显然也就是应付的那种类型,看上去也便知道他们之间的关系并不是十分的好,只是面子上的交往罢了。

    叶大少倒是显得跟其他的名门中人不太一样,说话嗓门大了许多,见万公子跟他打招唿,他也笑着迎了上来,“哈哈,万公子今天也到了,这还真是巧。我许久没来了,怎么万公子最近经常来么?”

    万公子淡淡笑着,比起叶大少多了几分从容,“呵呵,叶少还是那么风趣,你还不知道我,闲散惯了,不习惯这里这么多人,半年内也是第一次来,刚才我们还说起你,说你也很久没出现,今儿的确是巧了。”说着又指指他身边地苏雪,刻意的加了一句,“这个不错啊,很少见你带这种知性型的,以前记得都是那种高挑的模特……”

    林逸多少觉得万公子这句话说的有点儿刺耳,虽然对苏雪没有太多好感,但是也觉得她这样的女人颇不容易,没什么必要让她难堪。再看看苏雪,原本看到林逸们几人在场就略微有些惊讶,听到万公子这句话俏脸都有些煞白了。

    不过她还是强笑着,伸出了一只手,“您就是万公子呀,叶大少经常提起您的……”

    万公子没伸手,只是淡淡的点了点头,“嗯,你好。”

    叶大少扭头瞪了苏雪一眼,苏雪这才讪讪的把手缩了回去,看样子大概也明白这儿根本不适合她开口说话。

    林逸略微有些不忍心,便说了一句,“这位小姐挺面善的,听口音也是豫省人。”林逸说完,万公子扭头看了他一眼,从林逸的角度看来,万公子这眼神里的含义意味深长,既不是阻止,但却又有点儿不满意,似乎觉得林逸不该开这样的口。

    反倒是叶大少,笑意盎然地看着林逸,上下打量,“这位朋友没见过啊,不过能跟在万公子旁边的一定不是凡品,万公子你也不介绍介绍。”说话间,似乎完全没把秦钟放在眼里,当他这个人不存在似的。

    林逸心里略略有些发紧,秦钟在林逸看来已经有点儿高高在上了,似乎在林逸能够接触的范围内,还没什么人敢把他不当回事的,不管怎么说,他也是一介儒商,并且在上海滩这么多年,走到哪儿也都值得人尊重几分。可是这个叶大少似乎对老秦一点都不感冒,何解?

    (未完待续。。)

第六百二十七章.都是老司机

    事实上,林逸不知道,这秦钟和叶大少早年有过一次交过手,因为一个小明星,关系搞得很不好。叶大少此人才干非凡,但却心胸比较狭窄,因此就一直惦记着,不管在什么场合,都看秦钟不爽。

    虽然这叶大少不把秦钟放在眼里,对林逸却充满了好奇。要知道,叶大少可是知晓万公子的性格,一般只会对那些喜欢的朋友有说有笑,那些他凡是看不上眼的,连搭理都懒得搭理。

    叶大少也是聪明人,平时因为喜欢小明星和万公子走得很近,偶尔还一起聊一些网红嫩模,互相交流切磋。所以对万公子也算是半个朋友。朋友的朋友,当然值得认识一下了,因此叶大少才会对林逸这么感兴趣。

    就非常亲热地问万公子,“这位朋友是谁,面生的很啊,又是哪里的青年才俊?”

    “哦,这位呀,是一个朋友,商界新贵,绝对的未来之星。”万公子淡然的帮林逸吹嘘。

    林逸笑笑,不置可否。

    那边秦钟低声说了一句,“我过去跟朋友打个招唿……”他比叶大少有礼貌多了,微微冲叶大少点了点头,然后走开。

    叶大少对于秦钟的礼貌之举还是至若罔顾,依旧把注意力放在林逸身上,“能得到万公子的夸赞不容易啊,朋友看来真的很有前途。做哪行的?”

    林逸笑着回答,“没什么,性格慵懒,只喜欢饬一些古董文玩,不敢在叶大少面前多提。”一句话,轻轻推挡开,既有礼貌,又不卑不亢。

    叶大少听了林逸的话,眯起眼睛看了他一眼,随即又换上一副笑面孔,“哈哈,古董文玩,那可是高尚文雅的活啊,一般人根本就玩不转---听说今晚也是有一些好东西要上拍,怎么着,朋友也准备出手拍上一两件玩玩?”

    林逸微微一笑,“先看看再说。”

    叶大少就认真地看了他一眼,道:“呵呵,谨慎点儿是好事,不过,这个圈子里不时兴谨慎的,尤其在这样的场合!哈哈!”随即又看向万公子,“对了,马上拍卖要开始了,万公子今儿有没有准备拍一个?”

    万公子随意地笑笑,“你知道我一向对这个没什么兴趣的!”

    “那好,我就不打扰了,一会儿等着看表演!”

    叶大少冲万公子挥挥手,左手轻轻一带苏雪的腰,转身向另外几个人笑着走了过去,口中还大声说着,“我叶大少来了---这么久不见,也看不到你们跟我打招唿!”

    叶大少带着苏雪离开的时候,苏雪忍不住回头多看了林逸一眼,眼神中充满了说不出的滋味。

    可惜,林逸并没有去注意她,而是在心里琢磨,这种场合就是砸钱的,也许在叶大少这种人眼中,那些拍品的价值不在艺术高低,估计在砸钱多少---看起来,有麻烦了,遇到这种拿钱买吆喝的主儿。

    想了想,林逸回头问万公子,“你怎么不拍?好像你们家收藏了不少古玩……”

    万公子就耸耸肩:“那是老头子饬的,我喜欢的都是一些古版英文书,国内的什么书画,金石,我都不怎么感兴趣……觉得那些东西都是一些身穿长袍孔乙己模样的老人家才玩的……咳咳,我可不是说你哦,你不老---”

    林逸莞尔,笑道:“本来不老,却也被你给说老了。”

    两人正说笑着,就看到两个游泳池之间的那条路,已经有几个侍应似的人开始拿着一条红色的地毯往上铺着……

    万公子指着那儿告诉林逸,“喏,拍卖要开始了……和其他地方不同,这里拍卖前还有表演,你可要仔细看一看,其它拍卖场绝对没有。”说完还暧昧地朝林逸眨了一下眼。

    林逸听他这么说,就知道今晚这拍卖可能与众不同,不是一般的艺术品拍卖,貌似还包含着些什么。

    红地毯铺好之后,林逸基本都能预料到接下来的节目是什么。

    早就听说过一些有钱人的把戏,那些什么选美比赛,模特比赛或者女艺人选拔,基本上也就是给有钱人、赞助商之流挑选后宫的过程,真实的比赛结果是没有人会去相信的,但是即便如此还是让人乐此不疲,毕竟美女的轰炸眼球,其效应也是轰轰烈烈的。

    当然会有个主持人,任何一个群体也不能免俗,总不能让那些女孩儿音乐一响就莫名其妙的鱼贯而出,过场这种东西实属必要。

    那个主持人还颇有点儿香港台湾那边的主持的感觉,一个人在台上耍的风生水起的,语速奇快,中间夹杂着点儿略带擦边球的小段子,也碰巧今儿在场这些人显然很少会有机会听这样的段子,于是现场气氛一时间被弄得沸沸扬扬的,几乎所有的男人都在笑,只是相对笑的含蓄一些,但是从他们的掌声里可以听出,他们对于这样的场面还是挺喜欢的。

    而那些显见是带来的花瓶以及一些工作人员,就一点儿笑意都没有了,脸上纷纷挂着不耐烦的念头,就希望那个贫嘴的主持人赶紧下台,换上那些美女。吃不着,看看也是好的。这种笑话,对于他们而言,根本就是不值一提的,平素里比这夸张的多的笑话车载斗量,这点儿小刺激对他们而言已经完全起不到任何作用了---一句话,他(她)们可都是老司机。

    万公子常年混迹在网络,虽然家族显赫,他本人却是无法无天关了的,经常在网上狂“开车”,对于这些段子嗤之以鼻,尤其看到那些自命清高的家伙们听得津津有味,就更是鄙夷,都他妈假正经。

    秦钟呢,本身就够那个啥的,三教九流接触的也多,这些笑料他倒也不乏听闻。

    林逸则抱着双臂。交叠在胸前,保持正常的微笑看着两个泳池之间。

    罗哩八嗦的主持人卖弄完他那几个包袱之后,终于宣布了演出的正式开始。

    等到音乐响起,那房子里走出一排女孩子,齐刷刷的个头儿,显见组织者的良苦用心,单是这几乎没什么区别的身高,就很是需要费点儿工夫。之所以林逸会觉得组织者的费心尽力。是因为这些女孩儿全都光着脚,而不是靠不同高度的高跟鞋来获得这样的相同身高的。从前,林逸似乎只在国旗手护卫队身上看到过这样齐刷刷的身高。

    这纯粹就是一场走秀,女孩子们都穿着一模一样的紧身旗袍,而且是那种特别古典型的,旗袍下摆的开衩仅仅只到大腿地中部,倒不是用那种恶俗的高开衩来博得众人的眼光。

    一圈走过,那些女孩儿纷纷回到房子里,这一轮看起来平淡无奇,仅仅体现了组织者的用心而已。

    那个主持人又活蹦乱跳地走到了台上。可是这次他显然没有之前那么受欢迎了

    很简单。他属于那种出奇制胜的类型,在大家期待的表演还未出现的时候,他的插科打诨自然能够收到奇效。可是当大家期待的东西出现之后。他的这些没有太多实质地演出就很难引起别人的兴趣了。要知道,在场的可都是些高高在上的人,那些小花样在他们面前,仅仅只能在新奇的时刻弄出点儿响声,等他们不再有新鲜感的时候,这类的低级笑话就失去了原本应有的效果。

    结果是干憋了十分钟,他终于沮丧的发现周围那些三三两两的人们已经是只顾着自己聊天说话,这才不继续拖延时间,他忘记了一件事,他本就不是这场表演的主角。仅仅是起到一个串场的作用。

    音乐再次响起,那些女孩子穿着不同的古式服装,又从房子里走了出来。

    这次的音乐再也不是之前那种节奏感很强的音乐,而是轻柔的慢曲,并且音量放的极低。

    林逸正奇怪于那些女孩儿怎么都是穿着不同的衣服,并且有些女孩儿的打扮还很有点儿奇怪。有些女孩儿的打扮是正常的,可是有些却显然不那么正常,她们居然有些穿着古代的男装。

    但是很快,林逸的疑惑就被解答。林逸看到那些女孩儿在红地毯上开始了表演。

    中国文化源远流长。

    不说别的,单单毛笔字,就够很多人学一辈子的。尤其现在这种科技社会,什么电脑,手机普及的厉害,人们几乎只会用手打字,用手指抠字,不要说写毛笔字了,就连一般的在书面上写字也做不到,不是忘记了比划,就是忘记了怎么写。提笔忘字,已经成了现代电脑社会最普遍的病症。

    对比之下,如果一个长得很漂亮的女孩子,竟然能够在雪白的纸张上写出漂亮的毛笔字,这绝对要比她会跳舞,唱歌,还来得稀奇。

    除了毛笔字之外,还有中国传统的水墨画,工笔线描,以及古筝,古琴,以及洞箫等。这些技艺可都不是一般人能够学会的。

    这些拥有千年史的传统记忆,必须从小抓起,相比一些西洋乐器,以及西洋油画,可要困难的多。

    此刻,偌大的红地毯上,每一个漂亮得足以做明星的女孩,身穿古色古香的霓裳,长袍,罗衣,犹如从唐宋元明中走出来的古代佳人,一个个出色地表演着自己拿手的绝技。

    吹拉弹唱,几乎样样皆能。

    尤其她们匪夷所思地把自己沉浸在这种古代艺术中,那种意境让人恍惚置身于中央艺术学院的招考当中,又仿佛梦回大唐,回到了曾经灿烂辉煌的古代。

    一切如梦如幻,似真似假。

    不要说林逸了,就连对国艺不怎么感冒,只觉得意大利歌剧才是高雅作品的万公子,也被眼前这种表演给看呆了,嘴里禁不住说道:“这次不错哦。谁想的点子?比以前那些老生常谈的泳装表演,模特走秀强多了。嗯,不错,蛮精彩的。”

    秦钟也忍不住嘀咕:“是啊,这才是绝技呀!上台扭扭屁股谁不会?像这种提笔写字,挥笔泼墨,估计很多人都做不来---对了,这些女孩子是哪里请来的?不会是把艺考的学生找来了吧?”

    差不多半个小时左右,这些女孩子才自己的才艺展示完毕。

    林逸以为这样就完了,可接下来却是评审。原来那些女孩们都把自己的作品展示了出来,然后让大家踊跃投票,至于怎么投票,也很有趣,竟然是每个人发一朵玫瑰花,然后你可以把玫瑰花丢给你认为表演最精彩的女孩脚下。

    林逸也获得一朵玫瑰花,拿起来正要丢,秦钟碰碰他胳膊,露出神秘一笑,说:“慎重啊,你这丢下去,可是丢一万块钱!”

    “啊,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这一朵花一万块,你丢给哪个女孩,哪个女孩就能拿到一万块!”

    林逸一愣,朝那些女孩看去,只见有的女孩脚下差不多已经有十来朵玫瑰花了,那岂不是十几万?

    “所以我让你慎重点,如果你不愿意丢也是可以的。自动弃权嘛。”

    秦钟说的轻松,林逸却知道再这样的场合,估计没有人会“自动弃权”---主要是,丢不起这个人呀。

    在这样的场合,一万块估计根本就是一根毛,如果你连一根毛都不拔,那么谁还跟你玩,谁还看得起你?

    林逸总算知道了这个拍卖有多不寻常,尼玛,根本就是砸钱的地方。正儿八经的拍卖还没开始,先砸下去一万,只为让别人看得起你。

    再看对面,巧不巧,刚好是那个叶大少。

    这叶大少旁边就是苏雪。

    叶大少很拉风,手中抓着一把玫瑰花,没有五朵也有六朵;这还不算,他身边苏雪的手中竟然还提着花篮,而那花篮里明显也是一大堆的玫瑰花,粗略估计,单单这一篮子花,差不多也要二三十万了。

    如果说叶大少整这么隆重也就算了,林逸看看身边的万公子,靠,这厮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弄了两篮子花---瞄一眼,最少也有五六十万!

    林逸终于信了,那个传闻是真的---万公子曾经在直播上查岗,然后打赏女主播三十万的故事。

    这些都是败家子呀!

    林逸看看自己手中那孤伶伶的一朵玫瑰花,第一次觉得有个有钱老爸,真好!(未完待续。。)

第六百二十八章.开拍

    话说这时候林逸算是弄明白了,再这样的场合,就是那些有钱人砸钱的。一朵玫瑰花一万块,一万块能买一大堆玫瑰。

    就在这时,那叶大少已经毫不犹豫地把自己手中的玫瑰花丢给了一个刚才绘画的女孩。

    林逸记得清楚,那个女孩穿着绿色的荷叶古装,绘画的也是粉红色的荷花。看见荷花,让林逸想起了小时候学课文,有一篇叫做《王冕画荷》,自己就很喜欢上面的荷花,还拿彩笔描了描。

    加上叶大少无比慷慨的馈赠,绿衣姑娘脚底下已经有差不多五十几朵玫瑰花,也就是说,她今晚这么一表演,就有五十万的收入,比很多小明星登台演绎还要强。当然,这种情景是少有的,没有对比性。

    叶大少看中的这个绿衣女孩,显然已经成功整场演出的佼佼者---如果没有其他人超过她的话。一时间,叶大少顾盼神飞,那情景就像是帮助美女登上花魁宝座的王者。

    不过他这种姿态没保持多久,就被人给截胡了。

    话说一向和叶大少只是“半个朋友”的万公子可没把他当回事儿,见此,很不客气,直接就把自己拥有的两个花篮中的所有玫瑰花,全部丢给了一个写了毛笔字的红衣女孩。

    如果说那女孩的毛笔字写的也不算漂亮,总体来看,与其她女孩相比,只能说是中规中矩,可是万公子就是把所有花丢给了她,那女孩脚下差不多有六十八朵玫瑰花,只有三朵是别人丢的,其余都是万公子丢的。

    为什么这样?

    难道说万公子对毛笔字的研究不深,分不出来好坏?

    不过很快,一些有心人就发现,那女孩所写的诗词有些“味道”,那诗词是---

    端拱承休命,时清荷圣皇。

    四聪闻受谏,五服远朝王。

    景媚莺初啭,春残日更长。

    命筵多济济,盛乐复锵锵。

    丰镐谁将敌,横汾未可方。

    愿齐山岳寿,祉福永无疆。

    可以说这首诗偏僻了一些,不过一些人还是认出来了,乃是唐代诗人宋若先的《奉和御制麟德殿宴百官》。在《新唐诗》中有记载。

    心眼很细的人再次发现这首诗中有个字眼很刺眼,那就是“思聪”,貌似和万公子的名字很是谐音……

    聪明人不多说,就都明白了,原来奥妙在这里。

    万公子果然不走寻常路呀,人家丢花看得是女孩的技艺和美貌,他倒好,只是相中了一首诗中的两个字,而这两个字竟然价值六十多万,说出去又是一段传说。

    ……

    砸钱的游戏结束了,真正的拍卖开始了。

    一切像是从混沌回归清正。

    那个聒噪的司仪再次走了出来,不过这次陪同他一起出场的却有一个贵公子模样的人物。

    秦钟站在林逸身边,碰碰他的肩膀说:“瞧见没有,就是那位,大佬王泽坤的三儿子,王家强---也是这次拍卖活动的拍主,那些拍品都是他带来的。王家和万家有生意上的来往,所以才会借出这样的场地,邀请到这么多富贵名流前来捧场。”

    林逸点点头,看那王家强一副abc香蕉模样,估计从小在海外长大,属于那种黄皮白心的华裔,果然,说起话来几乎是中英文掺杂,大意是说很高兴能够举办这次活动,又说王家之所以拍卖这些艺术品,主要是为了海内外慈善事业做贡献云云,又是感谢万家的支持和赞助,感谢各位贵宾的莅临等等。

    如果不是林逸知道底细,还真被这王家强忽悠住了,不就是分家分不清楚,这才把家里的藏品拍卖掉,然后一股脑分钱,说什么搞慈善,如果真的搞慈善就应该把慈善总会的人邀请来进行拍卖监督,可是这邀请的都是什么人,不是富豪就是名流,再不济也是钱多抽抽的人物。在这样的场合拍卖艺术品,估计这位王少做梦都能笑出来。

    台子上面,在王家强的介绍下,大家了解到这次拍卖的艺术品一共有十三件,都是他们王家珍藏多年的宝贝。

    其中主要包括清代大儒纪晓岚的个人书画“金石印”,清代着名文学家书画家郑板桥的《雪山冷竹图》,明代江南四大才子之一祝枝山的《贺寿图》,明代书法家神笔王泽的《赠汤若望诗稿卷》,元代画家赵孟的《饮马图》,宋代文学家,书法家苏轼的手抄《金刚经》等等。

    其中,赵孟的《饮马图》和苏轼的《金刚经》是藏品中的珍品。相比林逸喜欢的那卷王铎诗稿,要高出一两个档次,毕竟年代久远,作者也够有名。

    在详细地介绍完这些拍品以后,那位王少爷就下去了,把拍卖就给了那名聒噪的司仪。

    那司仪就撇着港台腔,吹嘘了一番这次的拍品有多好,有多珍贵,希望大家踊跃竞拍。就在大家觉得有些不耐烦的时候,这才宣布拍卖正式开始。

    随着一声象征意义的金锣声,只见两个女孩首先捧着一样宝贝出场。

    仔细看,那两个女孩一个身穿绿衣,一个身穿红衣,竟然是刚才获得玫瑰花数量最多的那两个美女。没想到这时候两人竟然又担负起了做拍卖会的颜值担当。

    接下来,那司仪就把这件宝贝---清代家纪晓岚的金石印章做了介绍。说这枚印章有多古老,拥有多么非凡的价值和意义。

    事实上,在场的大多数人对这印章并不感兴趣,对于这印章原先的主人---纪大烟袋纪晓岚却兴趣极高。

    说白了,这都是影视剧包装的作用,不久前电视台连番地播放系列电视剧《铁齿铜牙纪晓岚》,使得大家对这位清代的名人都“熟悉”的很。

    事实上,林逸清楚地知道,电视剧上面的纪晓岚都是“戏说”的,很少有还原史的真实情节。史上的纪晓岚也的确是个大文豪,不过也是大色-鬼。据说这位纪晓岚出生的时候就像个猴子,在相术中誉为“兽形骨”。

    相术中有“禽形骨”和“兽形骨”之分。“禽形”又以鹤形为贵,比如说邵逸夫老先生就是鹤形骨,入朝为将相,下野为富贵。而兽形中又以龙行虎步为最贵,豹子,猴子次之。据说这纪晓岚就是猴子变的,所以天资极高,做官能做大官,不过在男女方面却没节制,甚至连他自己都自称乃“野怪”转世,每天至少要做那种事儿5次:清晨入朝前甩一火,回家甩一火,中午甩一火,傍晚甩一火,睡觉前再甩一伙。兴致高的时候,还往往额外来几次。更有记载说,他只要一天不那个啥,就肤欲裂,筋欲抽,磨皮躁痒。

    纪晓岚的整个职业生涯里,主要都在当考官和修书。除四库全书外,他还纂辑有《热河志》、《代职官表》、《河源纪略》、《八旗通志》,并参与主持方略、会典、三通诸馆。除了合一众名家之力,由他裁定的《四库提要》、《简明目录》外,他别无学术着作,仅有一部《阅微草堂笔记》,亦写鬼,亦写人,也抒情,也议论,奇怪而好看。鲁迅对此书评价不俗:“纪昀本长文笔,多见秘书,又襟怀夷旷,故凡测鬼神之情状,发人间之幽微,托狐鬼以抒己见者,隽思妙语,时足解颐;间杂考辨,亦有灼见。叙述复雍容淡雅,天趣盎然,故后来无人能夺其席,固非仅借位高望重以传者矣”。孙犁也将此书推为“与《聊斋志异》异曲同工的两大绝调”。

    林逸记得清楚,在《阅微草堂笔记》里,纪晓岚流露出对世故的高度把握,这来自其生活中的压力。没有一种人生是真正的喜剧,在喜剧背后,往往藏着若干苦涩与艰辛。中年的流放且不说,在翻脸如翻书的干隆面前,纪昀从未真正被尊重。干隆曾骂他“朕以汝文字尚优,故使领四库书,实不过以倡优蓄之,汝何敢妄议国事!”当时纪昀已是协办大学士,仍被视为倡优。

    不管如何,这纪晓岚的金石印章绝对是值得关注的,至少场下很多人已经纷纷举牌竞拍了---甚至在底价还没出的时候。

    最后底价100万,然后场内大佬们纷纷追加,于是乎,这一方雕工精细的印章就从底价100万,一下子飙升到了300万,500万……

    在林逸看来,实际上这方印章顶多300万就到头了,奈何这场地和其他地方不一样,有钱人太多了,说得再夸大些,半大个中国的富豪就都在这里,钱谁没有啊,都是把钱不当一回事儿的主儿,喜欢上了东西那还不疯抢。

    结果让林逸瞠目结舌,这方印章竟然以900万拍出,创造了今晚的第一个拍卖**。

    看到这样的结果,林逸倒吸一口冷气,作死呀,这些人都是疯子。

    接下来林逸就有些担心自己想要竞拍的那幅手卷了,怎么办,估计这次很艰难。自己预算是一个亿的,看起来预算还是少了。

    就在林逸思忖之际,第二件拍卖品又在两个美女的烘托下出场了。

    这第二件拍品就是清代着名文学家书画家郑板桥的《雪山冷竹图》。

    如果说在书画界,郑板桥的大名绝对要比纪晓岚大的多,奈何,郑板桥一辈子只是一个小官,不像纪晓岚是大学士,因此在正史上面,对于纪晓岚的介绍要比郑板桥多的多。不过没关系,你来正史,我就来野史。在很多民间故事,民间传说,以及文学作品中,郑板桥的个人形象要比纪晓岚高出一大截。

    先从人品,再到艺术形象,郑板桥都是那种清廉如水,又富有智慧的古代文人。

    “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崖中。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南西北风。”这是清代郑板桥的一首着名的咏竹诗。代文人画士之中,爱竹的大有人在,竹诗竹画也多得不可胜数。然而无论数量之多,还是格调之高,都莫过于郑板桥。

    郑板桥不但以竹自况,还以“竹”待人。对于后学,他乐于奖掖,尽力扶持,言传身教,寄予厚望。他曾写道:“新竹高于旧竹枝,全凭老干为扶持。明年再有新生竹,十丈龙孙绕凤池。”他又写道:“且让青山出一头,疏枝瘦干未能遒。明年百尺龙孙发,多恐青山逊一筹。”他一生笔耕不辍,诗、书、画被时人称为“三绝”。其创作态度和创作方法也与竹大有关系。他曾对友人说,画竹要经三个阶段,达到三种境界。一是“眼中有竹”,要仔细观察,反复临摹。他年青时画竹竞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年老时曾无限感喟地说:“我为这竹君,不知磨秃了多少毫锋,消损了多少精神啊!”二是“胸有存竹”,即在创作前对要画的竹了然在胸。“我有胸中十万竿,一时飞作淋漓墨”。三是“胸无存竹”,即在挥写的过程中,又不为胸中之竹所束缚,只根据表达主题的需要,创造出新的形象.他曾用诗总结自己画竹的经:“四十年来画竹枝,日间挥写夜间思。冗繁削尽留清瘦,画到生时是熟时。”竹之于郑板桥,真可谓相得益彰,人竹合一。

    郑板桥一生喜竹爱竹,痴竹迷竹,指竹作诗,写竹入画,咏竹言志,画竹传情。是郑板桥画出了竹的人格,又是竹成就了郑板桥的声名,常言道“竹毁节存”,板桥虽死,其“竹魂”犹在。

    此时拍卖的《雪山冷竹图》就是郑板桥晚年时期的作品,笔法老辣挺拔,从骨子里露出一种傲对风雪的冷峻。

    在场众人即使不怎么了解书画诀窍,不明白书画奥妙,但在看了这幅《冷竹图》以后,还是忍不住赞一声,够气魄!

    没错,就是竹子的魂魄!

    做人的魂魄!

    一时间,整个拍卖场再次纷纷举牌,其中也包括林逸。

    他被这幅画的魂魄,吸引了!(未完待续。。)

第六百二十九章.群雄云集

    不出所料,这样的场所就是砸钱的场所,何况这幅郑板桥的画的确很好。因此在底价300万开拍,很快就飙升到了五百万,八百万,一千三百万……

    林逸也举了几次牌,分别是六百万和八百万,然后他就放弃了,主要是这帮竞价的人太也野了。

    林逸再次见证了不把钱当钱的场景。

    旁边秦钟碰了碰林逸的胳膊说:“看起来今天情势不妙啊,你那卷诗稿很难拍到手。”

    林逸没有说话,而是继续注视着拍卖会现场。

    万公子有些奇怪,就向秦钟询问。秦钟就对他说了林逸想要追回诗稿的事儿。

    万公子没想到这其中还有这般故事,忍不住笑了笑,对林逸说道:“这里可是鳄鱼潭,你那诗稿就是肥肉,想要拍到手,除非有奇迹出现。”

    万公子说这样的话倒不是在笑话林逸,实际情况也的确如此。

    单单眼前这幅郑板桥的画作,最后就拍到了三千八百万,比底价300万足足翻了十倍还要多。

    无疑,这样的价码也让在座的众位大佬兴奋不已,就像是嗜血的野兽,嗅到了血腥味,开始热血沸腾起来。

    没办法,拍卖价格太低或者太少,根本提不起他们的兴趣,要知道,他们手头流过的全都是以亿为单位计算的投资。

    此时差不多已经过了半个多小时,整个拍卖现场愈发的激烈。

    在几件艺术品花落他家之后,接下来拍卖的是明代江南四大才子之一祝枝山的《贺寿图》。

    如果喜欢看书,或者喜欢看电影,就一定都知道明代的“江南四大才子”,分别是唐伯虎,祝枝山,文征明,以及周文宾。

    其中最有名的是唐伯虎,次之的就是祝枝山。在星爷的电影中,香港着名喜剧演员陈百祥曾经非常惟妙惟肖地饰演过这个角色,就是在柴房里被石榴姐拿鞭子s-m的那个角色。

    事实上,在史上这位祝枝山也是很有名的,被称为“祝大胡子”,其一生之中以书法见长,也成就最高,其书法与唐伯虎的画合称“祝书唐画“。

    也就是说,祝枝山最拿手的就是书法,而不是绘画,可是现在拍卖的这幅《贺寿图》就不一样了,因为这幅画是祝枝山画给老岳父李应祯的珍品画卷。

    话说这祝枝山出生在文化气氛很浓的苏州,他的书学生涯是在前辈的言传身教下开始的。其中对他影响最大的是外祖父徐有贞和岳父李应祯两人。尤其在跟从岳父学书的十几年中,李应祯对于祝枝山在书法的发展上起了很大的作用。

    据祝枝山的记载,李应祯在晚年告诉他,说自己学习书法四十年才开始有所得,并向祝枝山论述了书法上的很多道理。他留下的尺牍,秀丽而又有气度,行笔自然大方,横向取势的撇、捺、横都很生动有致。字的大小,粗细变化自然。他这种富于抒情性的行草书对祝枝山有很深的影响。

    祝枝山自己谈幼年时学习书法,说前辈不让他学习近代人的字,看到的都是晋唐人的字帖。所指的应该是楷书的学习。应该说祝枝山幼年在两位前辈的指导下,打下了很好的底子,为日后的发展作了铺垫。同时两人的书风的优点也传给了祝枝山。性功须并重超然出神采祝枝山的书艺思想以“神采“为最终归宿。而要达到这个目标,他认为必须“性“、“功“并重。

    “性“是指人的精神,“功“是指书法创作的能力和功夫。他认为只有功力而无精神境界,神采就没有,而有了高尚的精神境界,如果没有表达的功夫,那么神采就不能实在地显露。两者不可缺一,必须兼备。他就是这样辩证地揭示了这一艺术创作的规律。

    而眼前的这幅《贺寿图》,名为贺寿图---上面花了寿星佬,梅花鹿,以及童子,但在整幅画周围却写满了流畅精湛的草书和行书,也就是说整幅画实际上被这些美妙的字包围着了,与其说是一幅单纯的画,不如用书与画来形容更为恰当。

    在这样的场合,很多人都是大行家,对于这幅作品的奥妙之处一眼就看出来了。

    名为《贺寿图》,实际上就是祝枝山的一幅书法和绘画作品。尤其祝枝山非常巧妙地将两者平衡在同一幅作品中,使得书法和绘画浑然一体,书法没有喧宾夺主的味道,而绘画也给了书法雨露均占的份额,可以说,这是一幅难得将书法和绘画融为一体的佳作。

    除了在艺术价值上来看,这幅画充满了灵性,在寓意上还有很好的兆头,毕竟是贺寿用的,拍下来以后就算送人也是很不错的礼物。

    上流社会的人情关系是很重要的,不像民间随份子什么的,都很简单。只要掏钱就一切ok;在上流社会所谓的“随份子”,送礼等等,也是一门艺术,一种讲究。随礼随钱多俗啊,于是送人艺术品这种高雅的行为就应运而生。某某大佬过大寿了,就送上一幅明代祝枝山的珍本画卷《贺寿图》,这说出去多长脸,多有品味。

    因此,当这幅《贺寿图》已经开拍,比其它的藏品更加的受宠,很快就从底价300万,飙升到了1800万,2600万,知道3900万,这才戛然而止。

    看到这样的情景,林逸只觉得现场这些人全都疯了,他们竞拍东西的规则和原则,跟普通拍卖场上根本不一样。

    对于这些有钱人来说,根本没有什么底线不底线的,他们有钱就任性,只要觉得哪件拍品对自己有帮助,或者说自己对哪件拍品有感觉,那就直接拍下来---钱,根本就不是问题!

    林逸唿吸有些沉重了,在这样的场合,耳濡目染这么多“土豪”般的存在,让他多少有些愕然。

    在林逸的对面处,苏雪时不时地留意着前面林逸的举动,对于她来说,对于现场的拍卖心不在焉,她的心情很糟糕,从看见林逸的那一刻开始。

    没错,她曾经喜欢过林逸,不,准确地说现在还很是喜欢林逸。尤其当林逸成为亿万富豪,成为名人之后,苏雪觉得他已经能够配得上自己了,可这时候的林逸却已经名草有主,成了别人的男朋友。

    苏雪很是懊悔,恨自己当初有眼无珠,没有看出他是个潜力股。

    不过她并没有气馁,也没有放弃,甚至主动追求林逸,但遭到了林逸的拒绝。

    对于这样拒绝自己的男人,苏雪第一感觉到了什么叫挫败。

    其实,男人有征服欲,女人也一样有。

    苏雪就是这样的女人,林逸对她的拒绝,让她更加想要征服这个男人。

    可惜,结局依旧是失败。

    渐渐地,苏雪开始放弃了,第一次她认识到自己竟然也有征服不了的高山。她开始怀疑自己的魅力,怀疑自己是不是依旧那么优秀。

    她急需一次成功来挽回自己的尊严。

    所以她借助自己在省电视台给叶大少做采访的机会,施展手腕,搭上了这个强大男人的船。

    原本,这次叶大少答应带她来这种难得一见的上流社会,苏雪心中是很高兴的。这可是自己梦寐以求的场合,见识那些只有在电视上,在杂志上传说的贵族们。但她满心欢喜,却被林逸的出现当场击碎了。

    打死她也没想到,这样高级的场合,林逸竟然也在!

    虽然林逸对她没说什么,也没做什么。可是苏雪却不由自主地觉得看到了林逸对她的“轻蔑”。

    傍大款的女人,有什么值得骄傲的?

    苏雪内心深处受到了巨大的伤害。

    所以她变得有些忧郁了,有些心神恍惚了,即使在叶大少身边,她也感觉总有一双轻蔑的眼睛在盯着自己。

    林逸哪里知道苏雪会这么“自作多情”地幻想出那么多丰富的内容,知道的话,一定会冤枉死。

    对于林逸来说,此时他最关心的就是即将上拍的那卷《王铎赠汤若望诗稿》,其它的一概不理。

    ……

    林逸的不予理会,却让苏雪再次感到了被蔑视,所以她下定决心,一定要在这个拒绝自己的男人面前露脸一次。

    很快,机会来了。

    台上,那位港台腔司仪开始宣布,接下来拍卖的就是明末清初大书法家,号称“神笔”王铎的真迹诗稿《赠汤若望诗稿手卷》。

    然后详细地介绍了这卷诗稿的珍贵之处,是王铎作为“二臣子”从明朝投降清朝之后,生活困顿,无奈之下只好写诗示好当时的清朝宠臣汤若望。希望借助这位洋宠臣的帮助,能够在生活上面得到一些改善。

    因此可以说这卷诗稿实际上是王铎从明入清之后的一段生活困苦的程。也反应了当时明代士大夫投降清廷之后的窘迫困境。因此,从史学角度来看,这卷诗稿的意义非同一般。

    苏雪知道这诗稿是林逸以前被迫拍卖掉的,按照林逸的性格,定会拍回来,所以她对着叶大少嫣然一笑,然后指了指那诗稿说道:“这卷诗稿字迹龙飞凤舞,看起来不同寻常。”

    叶大少笑了笑,说:“好眼力,这可是很不错的草书诗稿---你知道具体内容么?”最后一句话却是考校。

    不料苏雪沉吟了一下,就把整卷诗稿的大半部背诵出来,对照那草书诗稿,竟然一字不差。

    叶大少惊讶了。

    原本他愿意接纳苏雪,也因为苏雪长得漂亮,可万万没想到,这竟然不单单是一个花瓶,竟然还这么般有学识。

    “我倒是忘了,你是电视台的导演来着,本身就很有学问,当然不是那些嫩模网红能够比拟的。”叶大少称赞道。

    这话要是放在平时,苏雪一定会认为伤了自尊心,可是在这样的场合,这样的地点,反倒成了一种难得的夸奖。

    “主要是神笔王铎的书法太有名了,虽然我是一介女流,却也知道很多关于他的故事。”接下来,苏雪就把自己知道的关于王铎和他书法的轶事说给叶大少听。

    这些故事都是以前苏雪为了接触林逸,而专门搜集的一些专业知识,以及一些书法趣闻,此时说出来在不知道她底细的情况下,叶大少愈发觉得她不一般。

    啪啪啪!

    掌声响起。

    不过鼓掌的却不是苏雪身边的叶大少,而是另外一人。

    叶大少看见那人,不禁笑道:“怎么着,楚老板什么时候过来的?”

    再看那人,竟然是和林逸有过过节的天娱传媒公司的老总楚江南。

    在叶大少面前楚江南可不敢托大,毕竟这里藏龙卧虎,而这叶大少又是有名的心胸狭窄,楚江南虽然没打算故意交好他,却也不能随随便便得罪他,于是就道:“刚来就听到这位小姐的高论,忍不住鼓掌喝彩。”

    听楚江南这么说,叶大少觉得很有面子,毕竟苏雪可是他带来的。别人夸自己身边女人,自己脸上也有光。

    “怎么着,难道楚老板对这卷诗稿也感兴趣?”叶大少试探着问道。

    楚江南笑了笑,说道:“本来是没有的,不过听这位小姐说得这么精彩,难免心痒痒。”说完忍不住看了一眼那即将开拍的诗稿---

    他这不看还好,一看,恰好看到了对面的林逸。

    “咦,这小子怎么也在这里?哦对了,他和秦钟可是朋友来着!”楚江南皱着眉头看着林逸,似乎很不高兴。

    叶大少是什么人,立马笑道:“怎么,有认识的人?”说完看了林逸一眼,回头道:“是那个叫林逸的吗?”

    “你怎么知道?”楚江南有些惊讶。

    叶大少就笑着说:“我对他印象深刻---万公子好像跟他走得很近。”

    “怎么可能?”楚江南眉头一皱。林逸的底细他可是很清楚的,为了给自己儿子报仇,他几乎把林逸的老底摸得一清二楚。因此林逸和万建豪在拍卖会上交手的私人恩怨,他也是一清二楚---在他看来,万公子绝没理由和林逸交好。(未完待续。。)

第六百三十章.大佬中的大佬

    可事情总是这么世事难料,看林逸和万公子的模样,似乎还不是一般朋友那么简单。

    楚江南是经营娱乐事业的,规模和万氏没法比,不过在生意上却和万氏合作过几次,投拍过几部票房上亿的大片,尤其在去年年末的时候,借助万氏在全国的电影院线,天娱传媒也算是赚了一大笔钱。因此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天宇和万氏是很好的合作伙伴关系。

    而正是因为合作过,所以楚江南对万氏企业,以及万公子本人知之甚详。

    简单来说,万公子给他的印象就是在网上不着调,在私底下却精明透顶,是个聪明人,很会耍诡计,尤其在宣传方面很厉害。万公子交友广泛,但能够称得上他真正好朋友的却屈指可数,能被他看在眼里的,就更是少得可怜。因此,林逸能够和万公子这么热乎地交好,不禁让楚江南有些惊讶。

    不过惊讶归惊讶,楚江南依旧没把林逸看在眼里,理由很简单,就算林逸与那万公子交好又怎样,他相信那万公子是聪明人,绝不会为了一个所谓的“朋友”,来破坏他们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

    毕竟这世道,钱比天大,能赚钱已经很不容易了,谁又会和钱过不去呢。

    苏雪站在叶大少身边,算是弄清楚了一点,貌似这个姓楚的大老板和林逸有什么过节---也不知道林逸怎么得罪了他。

    啐,我想这些做什么?为什么要关心他?苏雪心中有些暗暗懊恼。可是她的一颗心儿却还是忍不住担忧起林逸来。

    与此同时,林逸看中的那卷《王铎赠汤若望诗稿》已经开始拍卖,底价是500万,每次加价不能小于50万。

    林逸知道这次竞争恐怕会比前面几次还要激烈,可这诗稿他势在必得。

    所以在底价刚一报出,他就举牌---500万!

    不出所料,不等林逸把牌子放下,身边就又有人举牌550万,然后是800万,1000万……

    这时候有人喊了一句---2000万!

    不按常理出牌,竟然一下子加价1000万!

    人们看过去,却是洋洋得意的叶大少。

    叶大少见众人看向自己,表情更加得意,尤其他还得意地看了看万公子这边,当然,看向万公子的时候,还是很有礼貌地笑了一下。

    林逸的目光却停留在了叶大少身边楚江南身上,楚江南阴沉地看着他,似乎在说,怎么还没弄死你……

    林逸朝他笑了笑,这让楚江南更加气恼。

    林逸举牌了---2050万。

    叶大少不屑地看他一眼,然后直接2500万!

    其它人也跟着追加,很快,叶大少又举牌---3000万!

    可以说,这卷诗稿从底价500万开拍,在短短的不到三分钟,直接飙升到了3000万。

    ……

    “怎么样,不简单吧?如果我记得不错当初你把这卷诗稿拍卖的时候,差不多经过了半个小时才飙升到最后的8000多万港币,合计6000多万人民币---现在还不到七八分钟,已经是你拍价的一半了。”秦钟笑着对林逸说,其中有安慰的成分。

    林逸懂他的意思,这场合不是捡漏的场合,也不是随随便便什么人都能玩得起的场合,差不多该认输的时候就认输,没必要和这帮人斗气。

    可是林逸能听从吗?

    ……

    “看起来万公子的那位朋友也很喜欢这卷诗稿哦。”叶大少目前领先,忍不住得意洋洋地说。

    楚江南就冷笑道:“一个土包子懂得什么艺术价值,就算真被他拍得了,估计也拿不出那么多钱。”

    “呵呵,话不能这样说,现在很多乡下人也有钱了---只是那品味嘛,还待提高!”叶大少已经知道了林逸的底细,原先还算瞧得起林逸---看在万公子面子上,此时直接把他看成了下巴佬。

    “叶大少说的是,阳春白雪和下里巴人又怎么能一样?”楚江南也轻蔑地笑了。

    苏雪在旁边也跟着微笑,心中却感觉很不舒服,毕竟她和林逸来自同一个地方。

    就在众人以为接下来会有一场龙争虎斗般恶战时,竞拍却突然暂停了。

    能够在这样的场合,让竞拍暂停,那么一定是出了什么重要的事情。

    出了什么事情?

    只见万氏大佬万建豪陪同一个人从屋子里走了出来。原来万建豪万大佬一直都在屋内招唿这位贵宾,以至于无暇顾及外面的事情,只好让自己的妻子和儿子在外面应酬,此时方才有空暇出来。

    “呀,万大佬总算是露了面,我还以为他不在这里呢!”叶大少轻声说。

    “他是这里的主人,今天又这么隆重,怎么会不出现?只是没想到他在陪客人。”楚江南慢悠悠地说道,目光却从万建豪身上转到了那位客人身上。

    叶大少也早注意到了那人,皱着眉头说:“有些面生啊,上海滩似乎没这号人物。”

    只见万大佬陪同那人文文气气,看模样岁数也就五十几岁,戴着眼镜,却显得很有气势---准确地说很有“官威“。

    腰杆挺拔,龙行虎步,不像一般文人那样弱不经风,略显削瘦的身材,就像是乙肝标枪,让人感受到那种百折不挠的高傲---

    此人不简单啊!

    此时,不要说叶大少和楚江南了,就连其它名流大佬也都有些讶然,不明白这个突然出现的人物是谁?竟然由万大佬陪同,看模样还很恭敬。

    等到万大佬和那人走近的时候,忽然,人群中有人“咦”了一声,惊讶道:“怎么可能,怎么会是他?”看那表情似乎已经认出了那个人来。甚至为了确认,还用手揉了揉自己的眼睛。

    事实上,这次出席拍卖会的,除了上海滩的一些名流显达,以及强人大佬外,也不乏一些京城来的大老板---既然来自京城,作为人精的他们,对于京城那块天子脚下的地方,就会熟悉的很。

    说白了,想要在天子脚下混,就必须要认识一些朝廷内的大人物。而这些手眼通天的大老板,各个都不是瞎子,当然认识其中的一些上位者,而此时这个发出惊讶之声的人,就是认出了万大佬陪着的那人是谁。

    与此同时,也有另外一些人似乎认出了这个大人物是谁,也惊讶道:“是啊,怎么会呢,他不是在京城吗?怎么来上海了!”

    “难道被调到了这里来?上海滩可是虎踞龙盘之地,也只有他这样的大人物能镇得住场子!”

    “岂止大上海,就算是大半个中国,他也能镇得住!”

    ……

    一些认出这位大人物的名流们窃窃私语,仿佛发现了天大的秘密。

    一些迷煳的人就忍不住问:“他是谁呀?很厉害吗?”

    旁边一个知道内幕的就瞪他一眼,“你不知道他是谁?”

    “是谁呀?”

    那人就吐字清晰地说了一个“刘”!

    “你说他姓刘……难道他就是……”脸上露出惊骇的神色。

    没错,此刻很多人已经认出了这个戴着眼镜,官威十足的人是谁。

    在整个中国,也许还有很多人不认识他,可是他却是整个军界数一数二的牛人。就是他,一直鼎力支撑首长大力反腐,用实际行动帮助中央打了好几头打老虎,被誉为反腐中的中流砥柱。

    如今功成身退,他主动卸去军队职务,恳求退居二线,可现在却被调到了上海……

    知晓了这个牛人的身份以后,整个拍卖现场发生了一阵暗流骚动,所有人都兴奋起来,羡慕地看着万大佬陪同着那人,真希望能够换成自己来陪同。

    而此时,林逸也很惊讶,他惊讶的原因是---万大佬陪同的那人他貌似认识……

    脸熟啊。

    不可能吧?

    难道真是他?

    林逸心中嘀咕着。

    这时候,就在林逸看向那人的时候,那人也恰好看向了他。

    两人目光这么轻轻一碰撞,然后就见那人笑了,在万大佬的陪同下,竟然径直朝着林逸走来。

    林逸的心竟然不由自主地紧张起来。

    周围人都有些傻眼,不知道牛人怎么会认识这个年轻人。

    那人终于走到了林逸面前,然后伸出手,笑眯眯地看着林逸,操着一口流利的京片子说:“怎么地,不认识我了?”

    林逸总算回过神,张嘴道:“那个……你是……红旗叔?”

    林逸没有认错,眼前这位牛人,就是自己刚来上海的时候认识的那个“刘红旗”。

    不过不对呀,他不是说自己是个小官么,怎么会这么威风?

    可怜林逸一直执迷于淘书买书,很少却看一些正儿八经的政治新闻,对于眼前这位牛人也是知之甚少,因此才会稀里煳涂,到这时候还不知道人家是何方神圣。

    刘红旗笑了,“是我啊,看起来你还没忘记我---怎么着,也来这里玩?”说完还看了看林逸身边的朋友。

    秦钟急忙赔笑,万公子早收到了老爸的眼色示意,忙说:“是啊,林朋友要在这里拍几件艺术品,我们一尽地主之谊。”

    万大佬松了一口气。

    实际上此时万大佬早就认出了林逸,当时还皱眉头觉得自己宝贝儿子怎么和这个家伙混在一起,可是现在他只有高兴地份儿。

    林逸哪里知道这么多弯弯道道,见刘红旗问自己,就说:“被朋友拉来的,想要参拍,可是……高手如云啊!”自嘲地笑了笑。

    然后就见那刘红旗非常爽朗地大笑几下,不知为何,林逸忽然觉得他笑声很霸气,与以前和自己在一起时大不相同。

    笑毕,就见刘红旗大声说道:“你们啊,可不要欺负我这个小朋友!他可是老实人,就喜欢读书淘书,呵呵呵!”

    简单一句话,似乎也没透露出到少信息,可是聪明人却恍然大悟。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儿,能够和林逸说这么几句话,已经很给林逸面子了,所以刘红旗也要顾及身份,不再多说什么。万大佬就在一旁恳切地请他给大家伙讲几句话。刘红旗挥手拒绝道:“我是个军人---嗯,准确地说以前是军人,脾气不好,也不会说什么,这样的场合也不说了。出来也就是透透气,嗯,拍卖继续吧,我们就在一边看着。”说话间,就主动站到了一旁,背着手,做出一副看热闹的模样。

    万大佬不再说什么,示意服务员拿来香槟,在一旁伺候着,然后挥手对大家说:“都别愣住了,该干嘛干嘛---开始吧!”

    原本中断的拍卖这才继续开始。

    不过此时很多人都没心情去参拍了,包括叶大少和楚江南在内,很多人看着林逸,眼神中流露出复杂的光芒……

    那卷《王铎赠汤若望诗稿》已经叫价3000万了,如今叫价最高的就是叶大少。

    林逸对这卷诗稿的心理底价是一个亿,所以已经做好了竞争的准备,此刻见没人举牌,他就咬咬牙,叫价---3050万!

    然后,等待---

    静默---!

    林逸等着,等着叶大少或者其它人继续抬价,可是让他讶然的是,竟然没人继续加价了。

    怎么回事儿?

    林逸还在纳闷,那边司仪已经开始喊叫起来:“最高价3050万!3050万一次,3050万两次,3050万三次---成交!”

    金锣敲响。

    林逸就这么不可思议地以3050万的价码拍下了这卷他梦寐以求的诗稿真迹。

    林逸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如果记得不错,当初自己拍卖这卷诗稿,可是拍卖了8000万港币,合计6000多万人民币。当然,这里面有一定的水分,不过现在3000多万就直接拿下,还是让人忍不住吃惊。

    甚至林逸怀疑其它人是不是没来得及加价,所以才会被自己捡了大漏---

    忍不住地,他看向四周,恰好这时候四周众人也向他看来,一个个表情怪异……

    林逸不是傻子,有些,明白了!(未完待续。。)

第六百三十一章.震惊

    林逸出其不意地用3050万拍得自己心仪已久的《王铎赠汤若望诗稿》,按照他以前拍出的价码,算是捡了大漏。

    林逸不是傻子,很快就发现了情况不对,准确来说,自己能够拍得获胜,似乎和红旗叔有莫大的关系。

    看一眼刘红旗,他背着手,只是笑眯眯地看着自己,似乎没有惊异。

    林逸又有些不确定了,看看四周,很多人都在看着他,表情什么样的都有。

    尤其那叶大少,楚江南,还有他们身边的苏雪,表情就更丰富了。

    尤其那苏雪,此刻也被林逸出其不意竞拍得胜,唬的一愣一愣。她不明白呀,怎么会这样?

    苏雪可是对林逸的底细清楚地很,虽说这几年也发达了,身价上亿,可是在这样的场合,还算是“小弟弟”级别的。和这些大佬根本就不能比。可是现在呢?竟然当着这么多大佬的面儿,把这卷他梦寐以求的诗稿拍到手。

    叶大少为什么不阻止?他为什么不跟拍?

    苏雪一头雾水。

    可是不等她琢磨透彻,这场拍卖已经继续了---

    那个港台腔司仪,也看出来情势似乎和前面不一样,不过他经的也多了,依旧插科打诨,继续主持这个节目。

    接下来的开拍,林逸没有举牌,拍卖像刚开始一样,变得异常激烈。

    叶大少依旧意气风发,楚江南也当仁不让,连续举拍了几件艺术品。

    另外一些超级大佬,也全都踊跃竞拍,希望在这样的场合留下一个脸面。

    看到这样的情景,林逸又有一些迷惑了,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

    旁边秦钟轻轻地碰了碰他说:“别想那么多,这种场合很微妙,有时候你中大奖都不知道怎么中的……”

    万公子则说:“林兄弟,如果你喜欢的话,就再拍几件,最起码凑个双。”

    林逸点点头,说:“再看看。”实际上林逸还真想再拍几件,一是喜欢这些拍品,二是他想要测试一下……

    很快,机会来了。

    ……

    司仪再上面表情有些激动了,因为下面竞拍的藏品太珍贵了,他语气都有些紧张了。

    “下面……咳咳,上拍的是元代画家赵孟的《饮马图》,底价1000万!”

    赵孟?南宋末代皇室后裔,林逸可是清楚地知道这位画坛巨匠,并且上次潘家园三位大佬拍卖中就有一幅赵孟的《仕女图》,而那也是林逸和万建豪初次交手。最后这幅《仕女图》经过了将近97次的竞拍,从底价180万,直接飙升到了5800万,被万建豪拍得。

    现在,在万建豪支持的这场拍卖会上,竟然再次出现赵孟的作品,并且是赵孟最拿手的骏马图,立马就在现场掀起了一股热潮。

    甚至于,连陪同刘红旗的万建豪也忍不住多看这件拍品几眼,蠢蠢欲动。

    其他人就更不用说了,对这幅珍品古画也是充满了占有的**。

    似乎为了引起大家对这幅画的注意,那位港台腔司仪显然事前做了不少功课,竟然当场介绍起这位大画家来。不过他的介绍倒也另辟蹊跷,没从赵孟本人开始,而是从赵孟的太太开始介绍。

    话说元朝名画家赵孟,他的太太管夫人也是一位着名画家,曾引用泥土和水的譬喻写过一首很出名的诗词。据说当时夫妻俩都在中年的时候,赵孟对夫人的感情似乎减退,想纳一个妾。管夫人即作了下面这一首小令,使她的丈夫看了非常感动,便取消了纳妾的念头。

    你侬我侬,

    忒煞情多,

    情多处热如火。

    把一块泥,

    捻一个你,

    塑一个我。

    将咱两个,

    一齐打破,

    再捻一个你,

    再塑一个我。

    我泥中有你,

    你泥中有我。

    与你生同一个衾,

    死同一个椁。

    实际上,在那个一夫多妻的年代,能念夫妻缘分的男人应该值得赞美了。何况赵孟是货真价实的宋太祖赵匡胤的第十一世孙,先祖自高宋南渡后就一直封邑浙江湖州,这个宋朝的王室后裔,在他五岁入塾学书时的一些涂鸦之作,当时据称就已达到了“时人持去可以鬻钱”的水平。鲜为人知的是他在音乐领域也有造诣,他曾花费数年时间写就一本音乐专着《琴原律略》,蒙古铁骑兵临临安(现在的杭州)城下,风烟四起的时候,他隐居在湖州的“松雪斋”,一边抚着他家传的两把古琴:“大雅”与“松雪”一边泼墨挥翰创作着他的书画。

    元平定天下后,朝廷想方设法的要他出来为国家做事,面对灭了他家族江山的蒙古人,面对着他的皇室遗亲,他的心情是很复杂的,最后还是无可奈何的从湖州现在莲花庄,松雪斋走了出来,来到了当时的地方行政中心---临安出任江浙儒学提举,类似文化部长的角色,后来还到了京城做了从二品的中奉大夫,就这样他几经沉浮的做了三十二年的官,到了六十多虽才辞官回到了湖州的”鸥波亭“。

    他的这一行径遭到了很多人的指责和路人的侧目,他也多次的为自己成为了朝廷的新贵而辩解。但朋友圈子里的那些人对他的态度似乎并未有多大改变。而他自己偶然在某种场合遇到诘责与蔑视时也总爱以“自知世事都无补,其奈君恩未许归”或“功名到手不可避,富贵逼人哪得休”诸如此类的借口来搪塞和自辨。下之意当然是试图让公众产生这样一个印象,那就是出仕并非他的本意,无奈朝廷错爱,不肯让他歇着,不得已只好出来勉为其难。

    据说赵孟退休后他的粉丝---求书画者依然大量蜂涌在门。他至今留下的字画作有近千幅,幅幅都是价值连城。

    ……

    卖弄完这些,那司仪这才郑重其事地说:“现在这幅作品更是赵孟最拿书的《饮马图》,其余的也不必多说,底价1000万开拍,有幸拍得者,绝对可以珍藏之,以为传世之宝!”

    不得不说,今晚这位司仪说了很多的废话,就刚才这段话有些意思,大家也都听得仔细。尤其那首诗太熟悉了,可没人知道这首诗竟然是赵孟老婆写的,对于这位大宋后裔的故事也不甚了解,现在被司仪这么一科普,所有人都明白了这幅作品的珍贵性,因此在司仪宣布开拍之后,整个现场竟然出现小段的安静。

    就在这一小段安静中,所有人厉兵秣马,全都虎视眈眈地盯上了这幅画。

    此时林逸的内心是挣扎的。为什么这样说?因为林逸自从得了那卷梦寐以求的诗稿之后,就没太大的野心,对即将开拍的艺术品也没太大的希冀。

    可是!

    现在出现的这幅《饮马图》,还是赵孟的,彻底击垮了林逸不再参拍的底线。

    这幅画实在是太好了,好到说不出来怎么好。

    林逸就有些按捺不住了。

    ……

    现场,竞拍很激烈。

    对于这幅宋代后裔赵孟的珍品,所有人都表现出了莫大的兴趣。

    因此,底价1000万对于她们这些有钱人来说,只是小儿科,所以在不到三分钟的时间内,这件艺术品的拍卖价格就从底价1000万,飙升到了5000万。

    看着如此激烈的竞争,林逸有些心热,再也忍不住了,他终于再次举牌---5050万!

    时间像是在这一刻停止。

    林逸喊价5050万就像一个魔咒,在他喊出来的那一瞬间,原本脸红脖子粗的竞争者们,就像是被绳子勒住了脖子,全都瞎火了。

    静默,诡异的静默。

    那司仪怪异地看着现场,按道理,现在是该疯狂加价的时刻,可是没有人发声,没有人动弹。

    那些原本激烈竞争的参拍者,像是被无形的手扼住了喉咙,全都不发一声。

    现场出奇的诡异,出奇的静默。

    直到---

    港台腔司仪的话再次响起,“5050万第一次!”

    “5050万第二次!”

    “5050万第三次!”

    最后---

    “成交!”

    那个代表胜利的金锣再次响起,林逸以5050万不可思议地再次拍下了这件价值上亿的艺术品。

    捡漏!并且是捡了超级大漏!

    林逸真的有些愕然了。

    在他看来,这幅作品最低也能上亿的,可是现在却---

    他有些明白原因了,看了看一旁注视着一切的刘红旗,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刘红旗丝毫没留意他的眼神,忽然打了一个哈欠,然后对身边陪伴着的万大佬万建豪说:“嗯,看得也乏了,我们不如进去喝一杯。”

    万大佬喜出望外,哪能错过这样的机会,急忙安排人去准备,自己则不甘心地看着那幅绝世珍品《饮马图》落入林逸之手。

    事实上,此刻不禁林逸自己觉得其中“不可思议”,周围人也都觉得这次拍卖“暗藏玄机”。

    没看到吗?

    原本如火似荼的竞拍,只要林逸这个家伙一出手,立马周围那些大佬全都偃旗息鼓。

    这说明了什么?

    说明了林逸所隐藏的能力---准确地说他与刘红旗之间的交情,已经影响了大多数的人。

    林逸一出,全场哑火。

    这是何等能量?

    不过好了,现在刘红旗这尊大神要进去了,不在一旁观望了,也许拍卖会进入正常的竞争模式。

    这是大多数人的想法,不过,真的会这样吗?

    ……

    苏雪已经有些惊愕莫名了。

    她真的有些看不懂林逸了。

    在苏雪的眼中,林逸一直都是那个喜欢淘书买书,偶尔凭借卖书赚了大钱,成为亿万富翁的幸运儿。

    可是现在,这位幸运儿却意外地在这众神云集的场地战无不胜,每次竞拍全都大获全胜---准确地说,没人敢与他竞拍。

    苏雪的目光停留在了那转身离去的刘红旗身上,聪明的她立马就明白了其中的关键。

    原来是这样---

    可是林逸怎么会搭上他这条线?

    苏雪有些怀疑人生了。

    自己费尽心思,想要傍上有能力的人,一路下来也是荆棘坎坷,但像林逸这么顺风顺水,不留神就搭上大神,简直让人羡慕死。

    ……

    俗话说得好,旁观者清,当局者迷。

    别人都已经看得清楚,林逸自己还在这局里迷煳着。

    他不愿意相信自己是占了红旗叔的光,宁可相信是那些竞拍的人没跟上,或者直接不愿意竞争下去。

    所以当他以5050万拍下这幅《饮马图》时,心中并没有骄傲,而是想要继续下去,看看结果如何---

    而接下来上拍的藏品则是宋代大文豪苏轼的手书《金刚经》!

    ……

    说起苏轼,很多人就想到了他另外一个名号苏东坡。

    苏轼的祖父是苏序,表字仲先,祖母史氏。苏轼的父亲苏洵,即《三字经》里提到的“二十七,始发奋”的“苏老泉”。苏洵发奋虽晚,但是很用功。苏轼其名“轼”原意为车前的扶手,取其默默无闻却扶危救困,不可或缺之意。

    嘉元年,苏轼首次出川赴京,参加朝廷的科举考试。苏洵带着二十一岁的苏轼,十九岁的苏辙,自偏僻的西蜀地区,沿江东下,于嘉二年进京应试。当时的主考官是文坛领袖欧阳修,小试官是诗坛宿将梅尧臣。这两人正锐意诗文革新,苏轼那清新洒脱的文风,一下子把他们震动了。策论的题目是《刑赏忠厚之至论》,苏轼的《刑赏忠厚之至论》获得主考官欧阳修的赏识,却因欧阳修误认为是自己的弟子曾巩所作,为了避嫌,使他只得第二。

    在欧阳修的一再称赞下,苏轼一时声名大噪。他每有新作,立刻就会传遍京师。当父子名动京师、正要大展身手时,突然传来苏轼苏辙的母亲病故的噩耗。二兄弟随父回乡奔丧。嘉四年十月守丧期满回京,嘉六年,苏轼应中制科考试,即通常所谓的“三年京察”,入第三等,为“百年第一”,授大理评事、签书凤翔府判官。四年后还朝判登闻鼓院。治平二年,苏洵病逝,苏轼、苏辙兄弟扶柩还乡,守孝三年。三年之后,苏轼还朝,震动朝野的王安石变法开始了。苏轼的许多师友,包括当初赏识他的恩师欧阳修在内,因反对新法与新任宰相王安石政见不合,被迫离京。朝野旧雨凋零,苏轼眼中所见,已不是他二十岁时所见的“平和世界”。

    自从,苏轼的世界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尤其在经了“乌台诗案”之后,苏轼和他的诗作,这才流传千古……

    而此时上拍的这卷手抄《金刚经》就是苏轼在遭遇“乌台诗案”被贬边缘地区时,所手写的静心佛经,可以说意义非凡,被誉为珍品中的珍宝。

    到底这卷佛经鹿死谁手,谁能拔得头筹,拍卖现场所有人全都拭目以待!(未完待续。。)

第六百三十二章.福利

    苏轼手抄《金刚经》的出现彻底在拍卖现场激起了千层浪。许多前来参拍的大佬们,全都眼睛发红地看着这件宝贝。

    叶大少深吸一口气,自言自语道:“好了,不能让了---这卷手抄经卷我要定了。”

    旁边楚江南说:“好东西呀。虽然苏轼最出名的是他的诗词歌赋,不过他的书法也是一绝。”

    “人们都说苏轼的字不如米芾,不如黄庭坚等人,实不知苏轼的字和他的词作一样,都很狷狂。狷狂的人是很难被人认同和欣赏的。”叶大少轻声说,“可是放到现在,他的每件作品都是稀世瑰宝。”

    苏雪也感受到了叶大少的热烈,从拍卖开始到现在,叶大少第一次展现出这么强烈的占有欲,可见他真的很喜欢这卷手抄《金刚经》。

    与上一件藏品一样,这卷手抄《金刚经》的拍卖底价是1000万人民币。

    在拍卖司仪刚刚宣布底价以后,拍卖就正式开始了,每次加价50万。

    不过不等那司仪话音落地,叶大少已经举牌了---3000万!

    哗然!

    谁也没想到叶大少会不按常理出牌,竟然一下子就加价2000万。

    这时候林逸也跟着举牌了3050万。

    其它准备举牌的人一看林逸又出手了,原本想要继续竞价的,竟然非常难受地把牌子又放下了。

    楚江南更是意味深长地看了林逸一眼,又看了看身边的叶大少,笑道:“哈,这个姓林的眼光很犀利呀,好东西都被他盯上了---怎么样,大少,要不要放弃?”

    楚江南说这番话的时候,语气中俨然有一股子激将的意思。

    叶大少岂会听不出来,可是这时候他管不了许多,看了看林逸举牌,自己再次举牌---5000万!

    晕,又是2000万上去。

    周围人开始窃窃私语了,都看着叶大少,对着他指指点点。

    聪明人此刻全都在摇头了。这个大少在做什么?难道不知道那个姓林的和刘大佬的关系吗?找死呀!

    林逸有些犹豫,此刻他已经看出来了,整个情势的微妙。凡是自己参拍的艺术品,几乎都没什么人竞争。

    至于这卷《金刚经》,看叶大少这么看重,自己也没必要再争下去了。

    于是林逸就摇了摇头,把牌子放下了。

    叶大少等待着,等待着林逸加价,可是林逸却放弃了。

    周围其它人看着叶大少,一副幸灾乐祸的模样。

    没人继续加价竞拍,因为他们都希望叶大少来背这个黑锅。是他击败林逸的,是他得罪刘大佬这位小朋友的。

    情势很微妙。微妙到了细思甚恐的境地。

    可以说,这已经不是简简单单一场竞拍了,而是一场默默无声的暗战。

    ……

    那司仪有些傻眼,原以为这样珍贵的藏品上拍起来,竞争一定会非常非常激烈,因此他才会开拍前说了那么多,烘托了那么久的气氛。

    可是现在---

    太安静了。

    暗流涌动。

    搞什么鬼?

    “5000万一次!”

    “5000万两次!”

    “5000万三次!”

    “成交!”

    ……

    当地一声。

    拍卖落定。

    谁也没想到这卷比上卷还要珍贵的苏东坡手抄《金刚经》竟然……竟然会以如此低廉的价格拍卖出去。

    一切都太不可思议了。

    所有人看着从林逸手中抢夺过这卷《金刚经》的叶大少,嘴角含笑,其意自明。

    ……

    那个港台腔司仪兼主持人又走上了红地毯,微笑着宣布今晚的竞拍到此为止。

    这次倒是没有任何的废话,显得简洁无比。

    这时,有部分人已经三三两两的往屋内或者屋后走去,以女眷居多,想必都是些没有参与拍卖的人们。各自取车打算离去。

    等到侍应们将地上的红地毯收起来之后,周围应该离开的人也都开着车子从身后开了出去。场子里大概只剩下了三分之一左右地人们,其中包括那个叶大少以及林逸的“老熟人”楚江南。

    林逸正要招唿秦钟离开,万公子却笑眯眯地拦住他说道:“好戏才刚上演,急什么呀。”

    林逸愕然,什么意思?

    旁边秦钟就暧昧地笑了笑,说:“你还记得之前表演节目的那些女孩么?”

    林逸点点头。

    秦钟就说:“你可以随便挑一个回去。”

    林逸:“……”

    秦钟就又说:“这是这里的规矩---凡是参拍胜利的人,就都有这种福利……要不然你以为那些女孩赚钱真那么简单呀,短短几分钟就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入袋?”

    林逸这才发现,貌似四周留下的人还都真是刚才拍卖中拍中了藏品的。

    这个时候,整个场子里只剩下了一个女人,包括刘鸿在内的女人都完全离开了。剩下的那个,自然是叶大少身边的苏雪。苏雪一直低着头,似乎完全不知道场子里的变化。

    林逸略微有些奇怪,叶大少明明已经有了一个苏雪,为什么还要留在这里……

    万公子一直都在注意着林逸的变化,此刻看出林逸的疑惑之色,便开口说了一句,“奇怪么?不奇怪,叶大少就是如此。叶大少之所以被成为叶大少,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他的狂傲和不把这些俗事放在眼里的性格。大少么,挥金如土才是本色。别误会他,他也不见得真要挑个女孩子干点儿什么,更多的时候他就是凑个趣儿。”

    林逸耸了耸肩,看了苏雪一样,心中竟然有一丝不忍,心说,难道这就是有钱人的恶趣味?

    忽然,那个主持人又开口说话了,“今天晚上很巧,有两位先生都拍中了几样藏品,总价值差不多**千万……一位是几乎每次都不会空手而归的叶大少,另外一位却是一个新加入的客人,秦钟的小朋友林逸林公子。”

    林逸有些奇怪,这个主持人是怎么知道自己名字的,秦钟恰到好处的解释了这一点,“谁让你跟万公子走那么近呢---他可是一个不安分的主儿,能被他重视的人不多,所以大家也就对你重视了起来,你的名字估计连扫地的都知道了。”

    林逸点点头,苦笑道:“这算不算是借了东风?”说完,林逸学着叶大少的样子,往房子正前方走去。

    林逸和叶大少并肩站着的时候,那些换好衣服的女孩子也都从房子里走了出来,在门前一字排开,低首垂目,等待林逸和叶大少的挑选。

    主持人还在继续,“可是,这就出现了一点儿的难题,一位是众所周知的叶大少,一位是新晋的贵宾,两位都是今晚最尊贵的客人---叶大少和林公子,你们谁先挑呢?”

    作为后进,林逸当然要客气一些,连忙说道,“当然还是叶大少先挑!”而事实上林逸也不完全是客气,林逸根本没动这方面的心思,仅仅是因为秦钟的话才不得不应酬一下,否则按林逸的性格,应该是甩手一走了之才对。

    没想到一向狂傲的叶大少这时候倒是客气了起来,居然说到,“林公子第一次来,总算是客人,而且少年豪气,出手豪绰,我今儿就让个先,你挑完我再挑。”

    听到他这句话,林逸不禁看了他一眼。只见他脸上的微笑并不是带有多大的善意,大概这句谦让之语只是想看看林逸到底懂不懂得尊卑,或者是因为林逸背后的那个刘大佬……

    即便林逸猜出了他的意思,但是林逸还不至于少年心性到如此地步,会在这样的事情上计较长短。

    逢场作戏,何必认真?

    于是林逸谦恭的回答,“叶大少太客气了。在下后进,哪儿敢抢在叶大少前边,还是叶大少先请。”

    叶大少似乎还比较满意林逸的态度,举步就打算向前。

    这个时候,林逸的眼神却有些不由自主地飘向站在一旁的苏雪,虽然已经得到过万公子的提醒,但是还是不禁为苏雪觉得有些难过。

    这个眼神漂游的特别不是时候,叶大少显然发现了这一点。

    他本也就是个聪明人,之前过来跟秦钟打招唿的时候,林逸跟苏雪之间那一丁点儿的不自然早就落在他的眼里。只不过不去计较罢了。现在见林逸眼神漂移。

    哪儿还有再次放过的理由?从他之前的态度就能看出,他其实并不多喜欢万公子,要不是碍着双方有生意上的来往,在很多地方自己还要仰仗万氏帮忙,他才不会在这里瞎耽误功夫。

    至于林逸这个“怪胎”,叶大少还真就有些摸不准了。之前林逸跟万公子走在一起,他只觉得这年轻人应该不普通,可是没想到林逸竟然和刘大佬认识。刘大佬是何方神圣,他可是心中有数,怎么看林逸都不像是和刘大佬深交很厚的模样。所以才在让了一两局之后,忍不住发飙。觉得林逸不知天高地厚,竟然还敢和自己竞拍,最后才下了决心拍下了那卷《金刚经》。

    此时的叶大少已经彻底豁出去了,把林逸看轻看低了,他就赌一把,林逸根本就是一个银样枪头。

    “呵呵,好像林公子还挺喜欢我身边这位苏小姐的,既然你将首选权便宜了我,我叶大少一贯不受人让---不如这样,如果你喜欢,我就把她让给你得了!”

    这话就有点儿不中听了,就连秦钟都有点儿变了颜色,周围剩下不多的人也纷纷有些低声的议论。

    苏雪更是俏脸苍白,白的毫无血色。

    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在这样的场合遭受这样的羞辱,还是在自己喜欢的男人面前---

    一切的一切都被林逸看在眼里,他有一种挥拳的冲动,不过还是忍住了,尽量克制,“叶大少说笑了。我哪儿会对叶大少的女友动什么心思,不过是以前认识,看过她导演的节目,所以多看了两眼,还望叶大少不要介怀。”

    换个人也许就此放过了,里子面子林逸都已经做的很足,可是叶大少地狂傲劲头却起来了,他跋扈地一笑,“怎么?林公子不领情?”

    他脸上闪过几分阴翳,林逸不免也心生不悦。从前那股子小文人的狷介立刻冲到脑子里。于是林逸傲然一笑,“叶大少这就有点儿强人所难了!你喜欢的不代表别人也都喜欢!”说完,林逸也不顾他脸上有些难看,直接走到那一排女孩面前,故意慢吞吞地巡视了一遍,然后将之前叶大少显然留心了半天的一个女孩儿拉了出来。

    “就她吧!”说着,林逸转头看着叶大少,“不好意思,叶大少,既然你那么谦让,我又绝不可能按照你刚才的话带走你身边的那个女的,就只能却之不恭的先挑了。抱歉!”说是抱歉,林逸的语气里却没有丝毫抱歉的意思,反倒是颇有点儿挑战的味道。

    这下几乎所有人都感到有些意外的,叶大少更是用意味深长的眼光打量着林逸,然后又看看林逸拉着的那个女孩儿,似乎颇有点儿不甘心的样子。

    其实林逸心里也挺忐忑的,毕竟有些冲动了,完全没必要赌这样的一时之气。

    但是看到站在后边的万公子似乎没有太多的不悦反应,反而露出鼓励的神色;再看秦钟,更是暗暗冲自己竖起大拇指,林逸心里也稍稍定了点儿,面子上做出气定神闲的样子回看着叶大少。

    突然,叶大少笑了,“哈哈哈哈,好!真是好!有点儿豪气!也难怪和万公子走那么近,倒是有几下子拗劲儿!”周围的人见叶大少笑了,也便停止了对林逸投来的那些异样的眼光,他们却没有发现,就在他们的一错愕间,叶大少突然低声跟林逸说了一句话,“你怎么知道我看上的是这个女孩儿,是巧合还是什么?”

    林逸闻言倒是一笑,“哈,你从走过来眼睛依旧搁在她身上……”

    叶大少又笑了,“哈哈哈,好一个林公子,好一个新晋贵客啊!”然后他挥挥手,“好了,我今晚也不挑了,得了几件藏品,我已经心满意足,撤了,剩下的你们来吧!”说着,叶大少走到苏雪身边,一拉苏雪的手,就打算走了。

    可是却没想到苏雪却俏脸生寒,不露声色的挣脱了叶大少的手,定定的站在那儿,一动也不动……

    叶大少略有些意外,不过估计他也明白,任何一个人都是有自尊心的,况且苏雪还不是那种为了追逐眼前利益什么都不顾的女子,多少她还有点儿骨气。

    说实话,对于苏雪林逸总是有几分同情,若不是际遇造成的,她也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倒是挺叫人惋惜的一件事情……

    不过今天苏雪这个“颇有骨气”的举动,很自然的让叶大少有点儿下不来台,他也了苏雪一眼,嘴角微微上扬,冷笑了一声,“呵,又是个有骨气的。也好,等你想通了再来找我,我这人就特别不喜欢勉强人!”说着,居然一甩手,独自一人往屋内走去,显见是去取他那辆招惹耳目的宾利去了。(未完待续。。)

第六百三十三章.结梁子

    叶大少很有脾气地径直离开,这下,搞得苏雪就有点儿为难了,跟着走肯定不可能,可是总不能就呆在这儿,要知道,能够来到这里的,基本上都是成双成对,再不济也是和朋友一起来。谁会无缘无故地带她回去。就算真的有愿意充当英雄救美的护花使者,也要掂量一下她得罪的那位叶大少。

    作为赫赫有名的“京城四少”,叶大少绝对是浪得虚名,在生意上自有一股子狠劲儿,对待敌人更是不择手段。对于这点,林逸身旁的秦钟感触最深,以前他和叶大少结梁子到现在还没化解。可见这人的心胸有多么狭窄。

    唉,看起来解铃还需系铃人。

    见此,林逸有些不忍,便出声说了一句,“叶大少,留步……”

    叶大少停了下来,转过身看着林逸,等着林逸说下去。

    “嗯……”其实林逸也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只是凭着一股冲动喊了他一声,见他转身却又不开口,林逸倒有些为难,“那什么……”林逸实在是有点儿说不出口,犹豫万分。不过最终林逸还是打定了主意,“叶大少,你看人家一个女的,这地儿实在太偏了,你是不是君子一下,给她捎回去?”

    话一说完,林逸心知不好,用词显然不当……

    果然,叶大少脸上浮现出几分不满,“你的意思倒是我不君子咯?”大概是看到林逸有些赧然,他又换了一张脸,估计多半是看在万公子的面子上,“不过好吧,我总不能不大方,你林公子倒是个懂得怜香惜玉之人!来,苏雪,我送你回家!”说着,一拂衣袖,径自往屋内走去,倒是再也不回头了。

    苏雪不知道该怎么做,按照她以往的性子,是绝不会跟上去的,可是她又实在不愿意在林逸面前丢人现眼,思前想后,她还是追上了上去。

    看着苏雪离开的背影,林逸有些心思不属。

    背影依旧熟悉,可是人却不一样了。

    以前那个苏雪是干练的,是知性的,是很有能力的,可是女人只要有了功利心,就会变成另外一个人。

    林逸在这边发呆,他身边的女孩子见词有些尴尬,微微的一拉林逸的衣袖,暗示林逸可以走了。

    林逸清醒过来,便想着事已至此,想那么多又有何用,便干净利落的转身,拉着那个女孩儿的手,向万公子走去。

    这时候很多竞拍获胜的都在办理转账手续,林逸这次拍了两件藏品,价值大约在八千多万,因此就用电脑转账。

    现在中国的电子付账业务已经很厉害了。不管是手机付款,转账,还是微信支付,全都走在了时代的前列,甚至连美国都没达到这种高度,因此很多在中国呆久了的老外,一提到中国的付款方式,直夸牛逼,根本就见不到钱,就把所有事儿全办了。

    差不多三几分钟,林逸就办完了转账手续,这时候万公子就和林逸做最后的告别。

    对于林逸来说,今晚是大开眼界。

    对于万公子来说,林逸是个好朋友,尤其林逸还拥有那么独特的身份。

    因此万公子竟然主动要求加了林逸的微信,并且叮嘱,以后常联系。

    要知道,万公子可不是一般人,作为大中国的国民老公,超级网红,不知道有多少人想要加他微信而不可得,而被他主动要求添加的更是少之又少。

    林逸,无疑就是其中之一。

    办完这些,万公子陪同林逸,秦钟,连带那个女孩一起来到停车场。

    按照万公子的意思,林逸今晚是和秦钟一块儿来的,现在林逸挑了一个女孩,就不能再和秦钟开一辆车了,就把自己的一辆奥迪a8借给林逸。

    四人走到一半的时候,正好看到叶大少开着那辆拉风的宾利,后座上坐着苏雪。车子经过林逸们身边的时候,林逸分明看到叶大少投来一个颇值得玩味的眼神。

    到了停车场内,万公子给林逸指了指那辆宝贝车,交了车钥匙,然后又和林逸寒暄几句就离开了。

    林逸打开车门,秦钟说话了,“你先上去……”他指着那个女孩子,然后对林逸说,“你过来,我有几句话跟你说!”

    那边的女孩早已钻上了车,关上了车门,林逸则和万公子走到一个僻静的地方。

    “你呀,一时意气,开始我还挺欣赏,之所以没打算做任何的阻止,是知道叶大少那人不会为了这个生气。如果你不替那个苏雪说话,叶大少估计还会和你交朋友。可是你倒好……那个苏雪也是,也不看看自己是个什么身份,居然还敢拿捏叶大少。”

    看着秦钟的样子,林逸就知道那个叶大少估计看自己不爽了。但既然已经做了,怕什么。

    于是林逸抬起头,正视着秦钟,“秦哥,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也知道那个叶大少不简单,不过没关系,我只是一个淘书客,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怕有何用?”

    秦钟有点儿被林逸的狂妄惊呆了,直盯盯地看着林逸,不知道他哪儿来的这么大的口气。

    “年少啊,轻狂啊,这个毛病你真的要不得。那个叶大少是个睚眦必报的主儿,看起来以后你们这梁子是结定了---”秦钟叹了一口气,忽然又道:“不过也不是无法补救---你且说说看,你和那刘大佬是怎么认识的?”

    其实这才是秦钟一直都疑惑的地方,他怎么也想不通,林逸和刘红旗到底是什么关系。

    林逸也不隐瞒,直接把自己初来sh然后偶遇刘红旗,因为淘书成为忘年交的事儿说了出来。

    秦钟听得一愣一愣,整个人都快懵逼了。

    林逸见此,心头忽然一动,问了一句,“秦哥,那个刘红旗到底是什么人啊?”

    秦钟闻言一惊,然后好气又好笑地眯起眼睛看看林逸,说:“你真不知道他是谁?”

    林逸点点头。

    秦钟就慢慢地说:“你虽然不知道他,却一定会知道他的父亲……”然后刘红旗就说出了一个名字。

    一个惊世骇俗的名字。

    林逸彻底傻住了。

    他万万没有想到刘红旗的父亲竟然是---

    这样的背景,太不可思议了!

    见林逸发呆,秦钟再次感叹道:“你啊你,不知道是走了什么大运,这样的机缘都被你撞到,怪不得连万公子都对你刮目相看,看起来,你要是好好利用这层关系,以后我还可能要仰仗你来着!”

    林逸当然明白他这句话的意思,不过自己只是一个淘书的,并没那么大的野心。

    ……

    分手了---

    林逸目送秦钟上车离开,自己还停留在那阵惊愕中。

    被别人看作是莫大的机缘,此刻对于他却成了莫大的负担。

    他也终于知道了,在竞拍的时候为什么那么多人不敢和自己竞价。

    自己背后这座无形的大山,太大了,大得足以让人害怕。

    深吸一口气,林逸大步向万公子借的那辆奥迪a8。

    上了车之后,林逸正常打火,挂挡,然后倒车,换挡,前行。

    车子驶出那扇牢不可破的铁门之后,身旁的女孩儿低声说了一句。“我叫沈清,沈从文的沈,清水的清……”

    林逸这会儿心里正乱着,哪儿有心思跟她扯这些有的没的,于是就随便说了一句,“沈从文我知道,至于那个清字,我倒是没看出来你哪儿清了!”

    从余光里,林逸看到沈清一时语塞,似乎有些呆住了,但是还是勉力笑了一下,“是呀,我们这些女人的确没什么可清的,只是这就是父母给的名字,我也没办法。”

    林逸也觉得自己的语气有点儿伤她的自尊,不过的确也对她没什么兴趣,本来也就是应景的,便稍稍缓和了一下语气,说道:“对不起,我的话可能重了一些---不过沈清这个名字还是很不错的。”

    见沈清愣神,林逸就又说:“你经常看韩剧么?沈清在韩国古代很有名的……故事传说是韩国谷城有位叫元良的盲人,丈夫死后,和女儿洪庄一起生活。一天他听了弘法寺化主僧说多做功德,眼睛会亮的,于是,把女儿洪庄施助给了弘法寺。后来弘法寺性空法师以‘两船值钱的货物’的身价把洪庄卖给浙东富商沈国公为妻。不久,沈国公从韩国的苏浪浦下船把洪庄带到了自己的家乡zj普陀沈家门居住,并把妻子洪庄改名为沈清。沈清在中国虽然得到了幸福,但仍然忘不了故国的瞎子父亲,为了使父亲重见光明,于是命人制造了569尊观音等佛像漂洋过海送往韩国……因此,在韩国沈清就成了孝女的代名词,并且韩国还有一部电影《沈清歌》也讲述了孝女沈清为了让双目失明的父亲重见光明,竟不惜把自己典作了海的祭品,自沉于名为印堂水的荒海之中,因此,你知道自己的名字有多重要了吧?”

    沈清怎么也没想到林逸会对自己说这些,半天才回神道:“我第一次知道自己的名字这么有意义。”

    “每个人的名字都有他独特的意义,每个人也都很珍贵,在这世上只有一个你---所以,不要自轻自贱。”

    沈清脸色一红,似乎在想些什么。

    林逸打断她的思路,问:“你家住哪儿,我送你回去!”

    沈清稍稍一愣,随即她犹豫了一下,小心翼翼地说,“我住的比较远,地方也很小……家里还有人,不方便……”

    大概是她听林逸没想法带她回去,误会林逸想去她哪儿吧。林逸只好解释,“我是说送你回家,不是跟你回家!”

    沈清这下彻底有些愣住了,她可能从未想过林逸花了那么多钱,却根本没打算带她回家。

    半晌都没发出一丁点儿的声音。

    林逸转过头,看到她牙齿外露,咬着下嘴唇,目光却看着自己扶着方向盘的手。

    略微的加重了点儿语气,“我不想没方向的乱开,说你家的方向。”

    沈清顿了顿,提高了声音说到,“今晚我是你的,你去哪儿我就去哪儿!”

    听了这话林逸倒是哑然失笑,这是什么呀?难道还真的跟在商场买东西似的?又好气又好笑,气的是现在的女孩儿都不知道怎么想的,笑的是她明显可以得个不用任何付出的便宜,却依旧坚持。

    “我觉得我的话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带你出来只是为了应酬,对你没什么目的。现在,你赶紧说出你家在哪儿,我送你回去,不然,我一会儿把车开进城,就会停下,把你丢在路边你自己打车回去。”

    沈清还是坚定地看着林逸扶着方向盘的手,颇有点儿咬牙切齿的味道,“我说了,你花了钱,今晚我就是你的,这是公司的规矩。”

    “公司的规矩?行,你们公司在哪儿,我送你去公司,我倒想看看你们公司谁这么牛……”

    沈清又沉默了,而这个时候,林逸那提速超过一百八的奥迪a8早已穿越了整个高速,转到了公路上,车速稍稍的降了下来。

    见沈清半晌没吭声,林逸扭头看了她一眼,却发现她那双漂亮的大眼睛里,含着几点泪水,腮帮子上也隐隐有了泪痕。

    林逸想了想,自己刚才的话可能是有点儿重,于是便放低了声音说,“我刚才说了,人不可以自轻自贱---好了好了,你要是觉得过意不去,这样,你留个电话给我,下次我来sh要是有需要打电话找你,算你欠着我的。”

    沈清默不作声的点了点头,然后伸出手,林逸明白她的意思,于是从口袋里掏出手机,递给她。她在手机上输入了一串数字,然后将其保存。

    “我没有按发射键,你的号码我没有。”说完,她将手机递还给林逸。

    林逸接过手机,“好了,现在说你住哪儿。”

    “到了虹口,随便在哪儿你给我丢下来吧,我自己回家。”

    林逸点点头,也懒得多计较,便开车一路前驱。

    (未完待续。。)

第六百三十四章.狂殴

    按照林逸之前所说的,到达虹桥区的时候,他停车,将沈清放了下来。

    看着沈清孤单的背影,林逸叹了一口气,重新驱车,驶向自己下榻的商务酒店。

    车行至半路,手机响了。

    林逸看着那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号码,不知道该不该接。

    最后,他还是接通了电话。

    电话是苏雪打来的。她说自己心情很不好,在酒吧喝酒。

    苏雪在电话里有些醉意。

    又是哭又是笑。

    林逸数次想要挂断电话都没忍心。他还是有些担心苏雪。

    林逸在电话里劝苏雪早点回去休息,苏雪又是嘻嘻一笑,醉着说道:“那你过来接我吧!”

    林逸叹了一口气,对于她,他还是不忍心,就问清楚了地址,说:“我很快就到。”

    那头苏雪再次嘻嘻一笑,挂上了电话。

    林逸打方向盘,奥迪调转方向向苏雪所说的那家酒吧开去。

    ……

    那家酒吧规模很大,林逸刚刚走进去,就听到震耳欲聋的低音炮似的声音,轰隆隆的,冲击着耳膜。穿过影壁,走到大厅里,虽然已经凌晨一点了,但是酒吧里的年轻男女还是不少,舞池里几乎满满当当的,人头攒动。一个个醉生梦死的样子,有的扭动腰肢,有的点头晃脑。

    林逸摇摇头,心说这里头不知道有多少是吃了药的,然后走到舞池边上站定下来寻找苏雪的身影。

    突然,林逸肩膀上挨了重重一掌,林逸当然不会误会是有人认错人,肯定是苏雪先看到了自己。

    回过头,果然是她,看起来她似乎喝了不少酒,虽然酒吧里灯光昏暗,但是还是能察觉出她双颊的火红,甚至能感受到她脸上透出来的滚烫的温度。

    “嘻嘻,你动作还真快,怎么?怕我在这儿被人欺负?”

    看到苏雪微醺又憨态可掬的样子,林逸一把抓住了她的手,“你一个人还是跟朋友一起来的?”

    苏雪嘿嘿的傻笑着,“你真的在关心我吗?不是在嘲笑我?”

    “我为什么要笑你?”

    “我很低级是不是?”苏雪还在傻笑,不过笑容里却带着一丝悲伤。

    林逸不知道该怎么说。

    “我知道自己太势利了,不择手段地搭上叶大少这条线,全被他在那样的场合羞辱……呵呵,我这都是自找的!”苏雪悲愤地笑着,“最难堪的,这样的场面还被你给看到。”

    “林逸啊林逸,你是不是在心里笑话我,笑我太轻浮,太低贱?呵呵,连我自己都觉得自己挺贱的!可是,你知道吗?这一切都是因为你!是的,都是因为你!要是你当初没有拒绝我,或许我也不会走到这一步……呵呵,如果说我是坏女人,那么你就是大坏蛋!大大的坏蛋!”说罢,苏雪泪流满面,有些不支地倒向林逸怀中。

    林逸扶住她,说:“我们走吧,先离开这里。”

    就在这时,“她走得了吗?”

    说话间,就见那边过来一人,不是叶大少还会是谁?

    ……

    叶大少冷冷地看着林逸,看着林逸抱着自己的女人,一张脸阴冷无比。

    周围他那些跟班也都冷冷地看着林逸,似乎在看一个胆大包天外带倒霉的家伙。

    原来叶大少带着苏雪离开以后,就直接来到这家酒吧喝闷酒。为了报复,他故意冷落和羞辱苏雪。

    没想到苏雪喝多了,竟然打电话把林逸叫来了。

    林逸这次有些说不清了。

    毕竟自己找过来了,并且怀里还抱着苏雪。

    “大少,不会就是这小子吧?看着斯斯文文的!”

    “这位就是那个敢和叶大少叫板的家伙么?没想到竟然跑到这里来给大少难堪!”

    “那个女的蛮靓的,怪不得能惹得大少生气!”

    ……

    各种添油加火,让叶大少的愤怒爆升到了极点。

    怒极反笑!

    叶大少冷看着林逸,忽然说道:“速度挺快啊,那时候我要把她让给你,你不收,现在怎么找上门了?真以为我脾气好,不敢动你么?”

    林逸耸耸肩,“我原本想要解释的,不过现在只想安静地离开这里。”

    叶大少楞了一下,他没想到林逸到了现在还这么拽。什么意思?安静地离开,把自己当摆设,他也不看看情势。

    “哈哈哈,你这句话是我听到过的最大的笑话……好吧,如果你有胆量,你就尽管带着她走,要么就把她留下来……”

    旁边叶大少带来的那些人讥笑道:“是啊,把她留下来,叶大少不喜欢,我们却很喜欢,陪我们喝喝酒也是好的!”

    其中一人甚至直接扭头问叶大少:“大少,怎么样,让给我们吧?”

    叶大少姿态拿捏地取过一杯红酒,冷冷一笑:“随便你---”

    可是他猜错了林逸,林逸表面斯文,内心却是一个容不得半粒沙子的角色。

    于是,没等叶大少爽完,林逸毫不犹豫地一拳砸出去。

    砰,正中叶大少的鼻梁骨!

    端着红酒杯,正准备耍人玩的叶大少怎么也没想到林逸敢这样做。

    他毫无防备啊。

    于是一拳就被打得鼻血狂飙。

    紧接着,林逸不依不饶,又是一拳下去,砸在了叶大少的眼眶上。

    咣咣咣!!!

    叶大少像沙包一样被林逸狠扁。

    周围人全都看傻眼。

    剧本不对吧?

    不是应该叶大少狂扁林逸吗?

    怎么变成了林逸狂殴叶大少?

    “快,快些拦住他!这是个疯子!”也不知道是哪位大少公子说了一句人话,算是把叶大少给救了下来。

    本来叶大少也不是这么不经打的,可是谁也没想到林逸会这么凶残,这么残暴,打架的功夫更是这么阴狠毒辣,直往脸上要害处招唿。

    等叶大少被救下来以后,一看,已经可以做猪八戒的亲戚了。

    “林逸,你……你,找死!”叶大少止着鼻血,声音都有些哽咽了。

    如果说前面自己被林逸言语羞辱丢了面子,那么这一次呢?自己还把所有认识的人召集在一起,原本想要扳局的,可结果却是丢人丢的更惨。不,应该是更惨烈。

    怎么会这样?!

    他有些想不明白。

    其他人更是想不明白,叶大少是谁?本来他们是被叶大少邀请来看猴戏的,可是原本该是猴子的家伙却变成了孙悟空,对着如来佛祖叶大少就是一顿胖揍,难道他真不怕死?

    “打他,给我狠狠地打!打死了我负责!”已经被愤怒蒙蔽理智的叶大少发出了震天的怒吼。

    那些跟班,手下得到命令,全都擦掌磨拳,准备把这个敢打叶大少的家伙撕成粉碎。

    就在这时---

    林逸拿起旁边桌子上的一只酒瓶,手掌轻轻一削---

    就见那瓶子直接被削去半截。

    “如果你们觉得自己脖子要比这酒瓶硬,就上来!”林逸冷笑道。

    周围一阵骚动。

    “怎么可能?”

    没人敢随便乱动了,因为他们知道自己的脖子绝对没有这酒瓶子硬。

    于是怪异的一幕发生了,林逸搀扶着苏雪离开。周围无人敢上前阻拦。

    敢狂殴叶大少。

    手掌削铁如泥。

    就这两点,足以震慑所有人。

    ……

    虽然林逸有信心带着苏雪安全离开,不过内心还是稍微紧张了一点,因此在搀扶苏雪的时候动作难免过大,只听酒醉的苏雪哎呀一声,不知道怎么回事儿。

    林逸带着她终于走出了酒吧。

    后面传来叶大少撕心裂肺的咆哮。

    ……

    开车,林逸将苏雪彻底带离了酒吧,问清楚了她住的酒店,驱车开去。

    一路上,苏雪都有些迷煳,打开车窗以后,冷风吹进来,她才清醒许多。看着旁边默不作声开车的林逸。苏雪似乎想到了什么,用手将头发散开,任凭冷风拂面,长发飘飘。

    “好了,车停在这里就可以了。我自己回去。”到达宾馆附近,苏雪忽然说道。

    林逸知道她这是在维护自己的自尊,也不说话,就把车停了下来,然后下车帮她打开车门。

    苏雪下车的时候,林逸才发现她面露痛苦之色,蹲在路上,左手扶着脚踝。

    林逸想了想就明白了,可能在酒吧离开的时候,自己有些慌张,弄伤了她的脚踝。

    叹口气,林逸就在苏雪身边蹲下,扶着她慢慢坐在地上,“怎么了?扭着脚了?”

    苏雪龇牙咧嘴的点头。眼睛里似乎都有了点儿泪花,看来这一下子弄的不轻。

    看到她这个样子,林逸也没什么心思再多探问伤势如何这样的废话了,直接左手托腰,右手担在她的膝盖弯之下,将其拦腰抱起。

    苏雪一开始还有些抗拒,毕竟她的自尊心不允许继续接受林逸的帮助,可是----她的心跳的很快。

    即便是在昏暗的灯光之下,林逸也能看出苏雪双颊的绯红。心里想着,脚下可没有停顿,径直向着宾馆的方向走去。苏雪抬头看了看林逸,终于,她鼓足勇气,双手环住了林逸的脖子,将脑袋深深地埋进他的胸口。

    三步并作两步走,也就三两分钟,林逸就抱着苏雪冲进了宾馆大门。

    门口的保安颇有点儿怀疑地看着林逸,大概是经过他身边的时候苏雪身上的酒气让他怀疑吧,林逸理都没理他,直接往电梯口走去。那个保安稍稍的犹豫了一下,还是走了过来,“先生……你这……”

    林逸瞪他一眼,“她是我女朋友。脚扭伤了!”

    保安听了这话,再看看从林逸怀里抬起头的苏雪脸上的痛苦之色,这才讪讪地说了一句,“不好意思,我只是怕……”

    林逸点点头,“职责所在,没关系。”

    保安听了转身离去,走了两步又回头看林逸一眼,林逸摁下了向上的按钮,等着电梯地到来。

    进了电梯之后,苏雪忽然壮着胆子林逸,“刚才你说……”

    林逸知道她想说什么,凭刚才的举动,似乎容易让她误会,于是就解释道:“权宜之计,你不要当真。”

    “哦。”苏雪有些失望,表情凄然的低下了头。

    ……

    电梯门开了,林逸抱着她大步向门外走去。

    站在房间门口,林逸抬起一条腿,用大腿支撑着苏雪身体的重量,然后用空出来的一只手插入了房卡。幸好,没出什么意外,门直接打开了。

    进去之后,林逸把苏雪直接抱进了里间,小心翼翼的放在床上。

    苏雪低声的提醒林逸,“门还没关呢!”

    林逸这才想起刚才只顾着赶紧把苏雪安排好,而忘记了关门。

    关好门后,苏雪已经自己托住了受伤的右脚,正在龇牙咧嘴的脱着鞋子。林逸就过去,抓住她的手,慢慢的拨开,然后一点一点的帮她解开鞋带,把鞋子脱了下来。

    将白色的棉袜脱下来之后,林逸才发现,这只脚踝已经肿的老高了,看来刚才那一下子还真是扭的不轻。

    再看看苏雪,她比林逸还紧张,身体前倾,双目关注,也不知道是在看自己的脚还是在看林逸将会有什么动作。

    林逸把她的腿慢慢的放在床边,然后轻轻的按住她的双肩,帮着她躺了下去,然后吧床头上的枕头抽了出来,一个枕在她脑后,一个垫在她的小腿上。

    “别动,我去看看有没有冰块……”

    苏雪点点头,林逸才拍拍手站起来,到外间去找冰箱。

    冰箱里没有冰块,其实在之前林逸就预料到了。但是总还是希望出现点儿奇迹。

    林逸走回到屋里,对苏雪说,“冰箱里没冰块,我下去找宾馆的服务员弄点儿,你乖乖的躺着,别动那只脚……”

    苏雪点点头,“嗯,你快点儿回来。我怕……”

    林逸不忍心再看着她,摇摇头,赶紧出门。

    ……

    须臾,林逸取来冰块,非常小心地帮助苏雪敷在了脚踝上。

    看着林逸,苏雪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只是用手支着下巴,呆呆地看着他。

    林逸忙完,这才抬头,却见苏雪一双黑漆漆的美眸正看着自己。

    林逸刚要开口,苏雪却突然伏过身,亲吻了一下他的嘴唇。

    林逸,呆住了。

    “谢谢!”苏雪说。“我知道这样做是错的,可是现在我能做的只有这些。”说完这些,她的泪已经流了下来,朦胧了她美丽的眼。(未完待续。。)

第六百三十五章.《傲慢与偏见》

    对于苏雪这突如其来的举动,林逸只是稍微愕然了一下,然后看着苏雪的眼睛。

    苏雪依旧泪眼朦胧,林逸就说:“擦擦吧,哭肿了眼就不好看了。”说着,就递了纸巾给她。

    苏雪擦了擦泪水,看着林逸,忽然说:“我这样是不是很糗呀?今天不知道怎么了,所有丑态都被你看到了。”

    林逸笑了笑,没有回答,凑近她的脚,看了看,肿起的部位似乎已经消下去很多,看来淤血是基本上已经化开了,剩下的,就只能等待它自行复原了。

    林逸把冰袋丢到冰桶里,拎着去了洗手间,一股脑放到浴缸里边。

    回到卧室的时候,苏雪早已恢复了原先的模样,至少不再伤感。

    “你干嘛?脚不疼了?”

    苏雪故意苦着脸,“还疼!”不过看到她那副样子,林逸就知道,她一定是假装的。

    林逸走到她身边,刚刚坐下,她一下子翻了个身,把上本身靠在林逸的身上……

    林逸真的不想想歪,可是,原本穿的就很单薄的苏雪,直接贴到他身上来的时候,林逸一下子真的有点儿懵,大脑有点儿空白……

    当林逸感到自己的异样的时候,赶紧收敛了心神,挪动了一下身体,让自己跟苏雪之间保持一点儿距离。苏雪可能也觉得有点儿不对劲,闹了个大红脸。

    “你要洗个澡么?不洗的话就赶紧睡吧,都一点出头了。”林逸回避着苏雪的眼睛,小心翼翼地说。

    苏雪摆摆脑袋,“我不想睡,想看着你!”见林逸发愣,她就又道:“难道你就从没有想过我么,比如说偶尔想起我的脸……”

    林逸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可以说他对苏雪已经没有任何的想法了,如果不是她突然出现的话,想要去回忆她的脸,都需要很长的时间。可是现在,她的突然出现,却又勾引起林逸无数的记忆。

    想到这里,林逸就正色说道,“以前有,现在没有了!”

    苏雪点点头,忧伤一笑,“就像是简奥斯汀在《傲慢与偏见》说的,如果一个女人掩饰了对自己所爱的男子的感情,她也许就失去了得到他的机会……但是不掩饰呢,得到的又是什么?”

    林逸努力的思索回忆,记得《傲慢与偏见》里的确是有这么一句话,不过却不是林逸喜欢的,虽然这句话和中国那句“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道纱”有异曲同工之妙,不过对于林逸来说,女人还是矜持一点好。因为矜持是女人在爱情中独享的权力。

    不过苏雪显然对于简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很是喜欢,尤其那段雨中告白---

    “我也说不准究竟是在什么时间,在什么地点,看见了你什么样的风姿,听到了你什么样的谈吐,便是使得我开始爱上了你。那是在好久以前的事。等我发觉我自己开始爱上你的时候,我已是走了一半路了。”她读到最后的时候,似乎已经不是在照本宣科,而是在诉说自己的心情。

    是呀,苏雪的心情此刻便是如此。

    林逸已经听傻了,呆呆地看着苏雪,直到苏雪闭嘴了半天,他才仿若如梦初醒,打哈哈道:“啊……你的记忆力怎么那么好的?居然能几乎不错的背下来……”

    苏雪淡淡的一笑,“你这是在逃避么?!”

    林逸又岔开话题,说:“我不太喜欢这本书,该是女性看的,我还是比较喜欢《红与黑》。”

    听着林逸这句话,苏雪突然似乎领悟到一些什么,《红与黑》的爱情,基本上都是背叛,利用与死亡,是个悲剧。

    “好了!”林逸拍拍手掌,“时间不早了,我也该走了……你早点休息吧。”他回避着苏雪的眼睛,小心翼翼地说。

    “你不要走,林逸!今晚,陪我好吗?”苏雪忽然说,说完这些,脸一红,又说:“我的意思是,我一个人害怕……”

    林逸整个人有些发懵,想要走到外边去,可是似乎腿上灌了铅,根本站不起来。

    见林逸不开口,苏雪干脆支起身体,一把把林逸给抱住了,就靠在他的背上,双手从林逸的脖子上伸了过来,在他胸前交叠。还伴以轻微的晃动。

    林逸整个身子颤栗了一下,转动了一下身体,轻轻的拥住苏雪……

    但是,林逸的脑海里突然传出一个声音,“林逸,你不能这样……”这声音,像是在嘶吼,一下子将他几乎要摄住的心神恢复了过来。

    就像是从梦魇之中惊醒一样,林逸觉得自己的后嵴梁湿漉漉地一片。惊魂甫定。

    看着眼前已经微微闭上双眼的苏雪。

    林逸心中叹了一口气,将她缓缓的放倒在床上,然后将枕头枕在她的脑后。帮她拉过被子盖上,离开了床站了起来。

    苏雪明显有一个等待的过程,并且闭着的双眼之上的眉头还紧紧的皱着,显见她心中的紧张。

    但是林逸半天都没有动作,苏雪不免又睁开了双眼,这个时候,林逸已经几乎退到了门口。

    看到林逸蹑手蹑脚的往门口走。苏雪轻唿了一声,“你真的要走?!”

    林逸回过头,脸上带着几分歉意,点点头说道:“苏雪,对不起,你还是早点儿睡吧,我真的要离开了。”

    苏雪双手后撑,一下子从床上弹了起来,她就想下地来抓住林逸。可是她的脚,却成为了她最大的阻碍,刚刚好了一点儿的脚踝,因为承受了身体的重量,歪向一边,嘴里又发出了一声因为疼痛而带来的惊唿。

    “啊!”看到苏雪花容失色的脸,林逸的心一下子又软了。

    他走回去,然后看着苏雪,扶着她道:“好了,我不走,你也不要乱动---不如这样吧,我们看电视---”

    林逸打算等她睡着以后再说。

    “你真的不走?”

    “嗯,不走。”

    得到林逸肯定的答复,苏雪笑了。

    “那好,我们看电视---你陪我一起看。”

    也许看电视是消除双方尴尬最好的方法。

    林逸拿过遥控器,打开电视,一点多了,很多电视台都是一些不痛不痒的深夜节目,再不就是电视购物和新闻。

    林逸调了一会儿,找到一个电视频道,播放的却是一部韩剧,巧不巧。名字竟然也叫《傲慢与偏见》。

    这部韩剧讲的是韩国检察官的故事。林逸以前也看过一些韩剧,他就奇怪了,韩国的检察官怎么就那么牛逼,好像在韩国电视中,能够考上检察官就牛气的不得了,是需要吃韩牛庆祝的。

    记得清楚,很早时候,林逸还看过两部韩剧,一部是《豪杰青春》,另一部是《我的新年十八岁》,貌似里面的男主都是检察官,在吸里一副谁也不鸟,天之骄子模样。

    胡思乱想了一番,林逸就把注意力关注到了这部戏上---他实在不敢分心到苏雪身上,这丫头诱惑力太大了。

    要说这部戏还真不错,可就是不太林逸合胃口,尤其里面“偶吧”和“阿扎希”的乱叫,让林逸感觉蛋疼。

    没办法,如今韩剧发展到今天,已经不像初期那样吸引人了。故事情节基本上都脑残的可以,不是白血病,就是出车祸。再不就是财阀少爷流落民间,或者灰姑娘在职场和爱情上逆袭。

    被憋得没法了,韩国人这才脑洞大开,拍出一部《来自星星的你》。这部戏风靡中国,也红了主演金秀贤,都教授成了牛人的代名词,来中国做十分的代言人,落袋上千万……

    相比韩国编剧和作家已经用尽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其实这几年中国好的剧本和故事开始冒出来。

    比如林逸比较喜欢的《琅琊榜》就最具有代表性。这部戏改编自网络小说,随着网络的火热,改编成了电视剧,没想到一炮而红。

    说起来中国的网络文学是最庞大的,也是最好看的。甚至连很多傻老外也迷上了中国的网络小说,什么修仙,修真都热衷的不得了---准确地说,他们甚至是以学术研究的角度来看这些书的。

    在这群人眼中,中国的几位网文大神就是《冰与火之歌》的作者乔治马丁一样的存在。

    要知道在国内喜欢看网文的人经常发现自己总是处在鄙视链的底端。

    而当林逸发现在国人痛苦地空耳美剧的同时,大洋彼岸的美国,无数的傻老外每天早上醒来第一件事就是去看中国的网文更新没有,林逸的内心竟翻涌起一阵莫名的自豪感。

    最先开始在国外看网文的主要还是华裔。

    他们逢人便推荐起点上的那些玄幻小白文,成功将中国网文这一精神毒品安利给了看惯了漫威的美国人。

    后来一些懂中文的傻老外觉得这些小说简直太好看了,不把它们推荐给更多的人简直不人道,于是他们干脆开始自己在网上翻译,这一举动得到了大家的交口称赞,大家纷纷集资给这些野生字幕君让他们加快更贴。

    鉴于小说停止更新会引发市民大规模的恐慌,国外土豪们更是开始在网上筹钱给翻译们,好让他们能更好地继续服务人民群众。

    林逸本身喜欢看书,淘书,却从来没鄙视过那些粗浅的网络文。不,准确地说,在林逸看来,有时候很多网络文甚至要比一些正统的文学大家写的还要好。

    林逸脑海中胡思乱想着,等他回过神的时候才发现,苏雪早已靠在他身上睡着了。

    看着眼前睡着的苏雪,她的眉头依旧皱着,似乎在苦恼着些什么……

    林逸心中叹了一口气,于是就将她缓缓的放倒在床上,然后再次帮她拉了拉被子,把吵闹的电视关闭,想了一想,取过了桌子上的纸笔……

    ……

    清晨,当苏雪醒来的时候,林逸已经离开了,床头的枕头上有一张他留下的字条。

    字条上用圆珠笔写着,“苏雪,好好休息,保重自己。每个都有权利去选择自己喜欢的生活。但是作为你的朋友,我希望你能够看清楚自己真正需要的是什么。”纸条的左下角还有一行较小的字,“虚荣与骄傲是截然不同的两件事,骄傲多半不外乎我们对自己的估价,虚荣却牵涉到我们希望别人对我们的看法。。”这段话也是《傲慢与偏见》中的经典语句。

    看到这张字条,苏雪知道,恐怕今后此生之中,自己和林逸都不会再见。或许,林逸会在电视屏幕上看到她,而她,也许会在某个鉴宝栏目上看到林逸。

    仅此而已……

    ……

    林逸花了八千多万拍得了两幅珍品,一幅是自己失而复得的王铎诗稿,一幅是元代大画家赵孟的《骏马图》,可以说这两件宝贝任何一件都是捡了大漏。

    对于这次神秘的拍卖,第二天就传出了很多的风声,尤其林逸,依靠自己的神秘,很快就成了上流社会津津乐道的人物。

    不得不说,这个阶层的消息都是很灵通的,很快,林逸的底细就被扒了出来。

    赫赫有名的书画古玩鉴定师,藏界年轻的鉴定师,八品玩家。

    更让人大跌眼镜的却是---林逸对叶大少的那顿胖揍---

    也不知道是谁走漏了风声,原本在拍卖会上偶遇,不和睦的林逸和叶大少两人,竟然再次在酒吧发生了争执。

    争执的缘由是林逸当着大少的面儿,抢了叶大少的女人……

    传消息者描述可谓“绘声绘色”,极尽香艳……

    不过更为传神的却是林逸当着众人面儿发飙,对着叶大少就是一顿狂风暴雨般的胖揍。

    按照那描述者的话,其情其景足以和语文课本上的《鲁提辖拳打镇关西》相媲美。

    一时间,叶大少面子落得掉渣。相比之下,林逸的名头却在上海滩如日中天。

    可惜,林逸对这些事情一点都不知道,还蒙在鼓里的他,正准备收拾行囊离开上海,买票回家。可是当他刚离开酒店,看见外面那阵仗,就知道,自己走不了了!(未完待续。。)

第六百三十六章,拜见岳父大人

    林逸一走出酒店,就看见前面一队人马,当先那人正是被自己打残了的叶大少。叶大少乌青着眼,脸上残留着被林逸狂殴的伤痕,一副很凄惨的样子。

    在他身边,是一帮属下跟班,全都对着林逸虎视眈眈,其中几个身材彪悍,眼神锐利,明显是个练家子。

    林逸眼睛眯了起来,没想到这叶大少能量蛮大的,这么快就查到了自己住在哪里。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林逸将行李放下,静静地等着他们。

    周围人好奇地看着这一幕,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但看架势像是要开打,于是就围拢过来,等着看热闹,毕竟在上海滩这种地方,已经很少发生如此规模的斗殴了,想当年上海滩许文强,马永贞之辈可是牛逼的很。如今法治社会,想要在这里重温上海滩争霸的惊心动魄,除非是在拍戏。

    叶大少冷冷地看着林逸,本来这种场合,这种场面,他是不应该出现的,毕竟自己也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可是叶大少实在受不了那股子窝囊气,他非要亲眼看见林逸被打残,心里才舒服。

    在叶大少的幻想里,这次自己带齐人马出现在这里,只要林逸稍微有些脑子就该拔腿就跑,直接逃走,要么跪地求饶。可是他错了,林逸没有走,更没有逃,也没有给他跪下,而是这样静静的地看着自己,好像自己带来的一帮人都是戏子,他在好整以暇地等着看戏。

    叶大少笑了。

    看着林逸,发出一阵冷笑。

    他一步两步,朝着林逸走去,气势压人。

    林逸依旧不动,还是静静的看着叶大少。这让人有一种错觉。仿佛他有持无恐,丝毫没把叶大少一帮人放在眼里。

    是可忍孰不可忍。

    叶大少觉得自己有必要教训一下这个狂妄无知的小子---上次你是厉害,可是这次我带了这么多人,你还横,找死呀?

    叶大少为了这次雪恨,带来了上海滩最有名的金牌打手,各个都是上过擂台,参加过散打比赛,获过奖项的好汉。

    俗话说得好,双拳难敌四手。一个好汉还需两个帮。林逸一个人,又怎么能应付得了这样的场面?

    随着脚步的移近,叶大少已经走到了林逸面前。他傲然地看着这个该死的小子,计算着该怎么拿捏他---是把他撕碎,还是把他羞辱……

    叶大少心思转动着,正要开口----

    这时,他的电话响了。

    叶大少有些不耐烦地看了一眼电话,然后神色一凛,因为打电话过来的是叶家家主,也是叶大少的老爸。

    作为赫赫有名的“京城四少”,叶大少和很多纨绔子弟一样,在外面飞扬跋扈,可是在家里面却最怕老爸发火。

    陪着笑脸,叶大少接通了电话,电话里传来那个熟悉得要命严肃的声音。

    林逸依旧不动声色,静静地看着接听电话的叶大少,丝毫没有趁机逃跑的意思。

    叶大少脸上的神色很怪异,也不知道他在电话里面听到了什么,神色越来越难看,甚至有些咬牙切齿的意思……

    须臾,叶大少把电话挂断,然后看着林逸。

    然后这位叶大少变脸的绝技出现了,他原本写满狠毒的脸上,瞬间,那狠毒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亲切的阳光式的笑容。

    “哎呀呀,原来林朋友你要离开上海呀,我们怎么说也有一面之缘,所以才专程来送送你---”

    林逸:“……”

    这叶大吃错了什么药?竟然说出这样的胡话?

    林逸不是傻瓜,看叶大少怒气冲冲而来,明显是来寻仇的,可是转眼间,酷寒变春风,这让林逸有些摸不着头脑。

    出手不打笑脸人。

    既然人家转变了态度,林逸也不会主动找茬,就道:“相送就不必了,上次的事情……”

    “呵呵,上次纯属误会---其实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我差不多都忘了。”叶大少笑眯眯地说,配合他脸上淤青,显得格外滑稽可笑。

    林逸有些无语。

    不过也不得不佩服这叶大少装煳涂,隐忍的能力---毕竟在这样的场合,能够做到这种地步,很不简单。

    “既然这样,那我可就走了---飞机误点可不好办。”林逸淡淡笑道。

    “呵呵,请便---对了,要不要让我送送你?”叶大少笑道。

    林逸摇头道:“不必---再会。”重新提起行李。

    站在他前面的叶大少让出道路来,

    叶大少带来的那一帮跟班全都奇怪地看向叶大少,不明白该怎么做。

    叶大少就呵斥道:“还不赶快把路让开!林朋友若是误了飞机你们担当的起么?”周围人这才急忙开道。

    林逸径直走了过去,叫了一辆的士,直奔机场。

    后面,叶大少笑容凝结在脸上,然后暴怒地狂骂“混蛋!混蛋!”整个人像疯了一样。

    叶大少为什么会突然转变态度,林逸百思不得其解。只有叶大少知道,自己接听那个电话有多别扭。自己的老爸竟然大骂自己,到最后叶大少才明白,似乎那个姓刘的大佬出手了,准确地说,只是给他老爸打了一个电话,然后,叶大少就惨了……

    ……

    按照之前海棠打给林逸的电话,林逸搭乘的飞机是直接飞往香港的。这次林逸要在五一结婚前,来香港见家长。

    上了去香港的飞机,林逸几乎就一直在睡觉,睡的天昏地暗,直到飞机落地,林逸还有点儿没睡醒的样子。

    香港国际机场---

    下了飞机,抖擞精神,距离老远,林逸看到接机处海棠的身影。看到海棠挥舞着双手,林逸的嘴角不禁就扬起一丝微笑,这微笑。是发自内心的,一种喜悦!

    跟海棠拥抱了一下,林逸伸手刮了一下她的鼻子,“不是跟你说了不要来接么?怎么还是跑来了?”

    “我就是想要早点儿看到你呀!”海棠大大方方的挽上林逸的胳膊,半拖半拽地将林逸拉出机场。

    上了海棠的车,林逸本想开车的,但是海棠却说他刚下飞机太累了,她怕林逸把车开到海里去。

    “怎么样?上海好玩么?”

    林逸闭上眼睛,“有什么好玩地,事儿办完都没耽搁。就回来了。唯一的娱乐就是认识了一位喜欢淘书的阿叔,另外失而复得一件我喜欢的宝贝!”

    海棠没多问,反倒是说,“上海的饭菜你还吃得习惯么?你的嘴巴可是很刁的。”

    “还不错,上海可是大都市,甚至比香港还要好,想吃什么都有,如果你不嫌远的话。”

    海棠大笑,“早知道就跟你一起去了。”

    “有机会的,等以后我带你去,看看上海那边新建的迪士尼,比一比是香港的好,还是上海的好。”

    海棠声音显得尤为的平静,“嗯嗯,你的书呢,出版事情怎么样?”

    “差不多已经好了,嗯,准确地说现在你去书店应该买得到。不过我把样本拿来了,你看看先。”林逸打开袋子,把那本《淘书笔记》的样本拿出来递给海棠。

    海棠接过那本装帧精美的新书,喜滋滋地说:“你真棒呀,没想到我还认识一个大作家。”

    林逸就笑道:“你可别夸我,我会骄傲的……”说着就有些困顿地闭了眼。

    海棠见此,就没打搅他,认真地开着车。当车过海底隧道的时候,海棠突然说了一句话:“那个苏雪呢,也回去了吗?”

    林逸一惊,睁开了眼睛,看了看身边的海棠,她知道?林逸的脑子里浮现出一个疑问。

    这次上海之行,林逸遇到苏雪,也只是一个偶然,可是海棠又怎么会知晓?

    见林逸没回答,海棠又开口了,“你是不是很奇怪,我怎么知道她也在上海,还与你遇到---其实你认识的那个秦钟,是我父亲的朋友。”

    林逸懵逼,怎么也没想到问题出在这里。世界太小了,谁能想到老秦竟然和自己的未来岳父认识。

    见林逸默不作声,海棠就又说:“我没有怪你,换了我是你,也不会把这件事说出来的……呵呵,我也知道,那苏雪始终是你一个心结,现在结束了,挺好的。”海棠的声音真的很平静,让人听不出一丁点儿的不对,可是林逸知道,她心里一定是不舒服的。

    “对不起……”林逸嗫嚅着,却不知道接下来应该怎么说。

    “都跟你说了没什么,只是觉得其实你可以跟我更加坦白一点儿,难道你告诉我了,我会那么不通情达理么?”

    “嗯,我知道了,对不起!”

    海棠扭头对林逸甜甜的一笑,“没关系啦,我也只是问问,其实那个苏雪人也不错,你们能在上海遇到,我也挺开心的。何况,我知道,你已经牢牢的被我掌握在手心里了,现在没有人能够把你抢走!”说着,海棠还松开了方向盘,冲着空中挥了挥拳头。

    林逸不禁笑了出来,“呵呵,是呀,你就是我的真命天子!一辈子都逃不过你的手心!”

    海棠咯咯笑了笑,然后点说:“那好,现在你帮我给爸爸打个电话,跟他说一声,把饭菜都准备好了,我们马上回去。”

    林逸掏出电话,给海百川拨了过去,告诉他海棠跟自己马上回去,让他老人家不用担心。海百川没说什么,只是告诉林逸,路上小心,安全第一。

    “报告女王,完成任务。”林逸挂上电话之后,对海棠说道。

    海棠扭头突然在林逸脸上亲了一口,“嗯,乖,奖励你一个甜吻。”

    “为什么不是奖励我整个你的人?”

    海棠白了林逸一眼,“你现在脑子里怎么整天都是那些咸湿的东西?”

    “咸湿么?我不觉得,这是正常的夫妻生活。”

    海棠的脸上飞起两朵红霞,“呸,谁跟你夫妻了?”

    林逸哈哈大笑着,也不去反驳她那似怒还嗔的话了。

    ……

    当林逸和海棠赶到海百川居住的半山别墅的时候,天色也渐渐已晚。

    铁门自动打开,车行驶进去。

    远远地,林逸就看见海百川正背着手,等待着他们。

    三年时间,海百川依旧不显老,反而更加精神矍铄,也许是事业越做越好的缘故,海百川整个人春风拂面,心情分外地好。

    海棠是他唯一的女儿,不过从小到大,他都没怎么娇惯过,相反,女儿性格执拗,喜欢做一些让人匪夷所思的事情,修煤气罐,做电工,做木匠……

    有时候海百川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生错了,该生一个男孩来着,怎么是个女的,这些爱好与她也太不相称了。

    不过随着女儿慢慢长大,海百川才发现,这个女儿实在是了不得,不仅能力出众,还很有自己的思想。

    香港是个资本主义社会,在这里想要生存下去,能力固然重要,但是要做一个有思想的人,就更加重要。香港首富李嘉诚曾经说过,思想决定一个人能力的高度,而命运的高度则决定着一个人命运的好坏。

    很显然,自己这个宝贝女儿还是很优秀的,不过更加优秀的是她找了一个不错的男朋友。

    事实上,一开始海百川只是欣赏林逸的才华,对于林逸的出身,他还是有些介意的。尤其林逸高中学,让他觉得在这方面林逸配不上自己的宝贝女儿。再说了,一个美国大学的高材生和一个内地高校的毕业生,两人在一起的话又有什么共同语言。

    但是碍于女儿自己做出的决定,海百川也不能说些什么。就像女儿喜欢做木工一样,他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是林逸后来的发展,以及际遇却出乎他意料之外。

    短短三年时间,林逸竟然成为亿万富豪,如今更是身家十几亿,并且成为藏界大名鼎鼎的八品藏家,人脉宽广到匪夷所思。

    这绝对是个优质股。

    海百川开始正眼看自己这个未来女婿了,甚至在香港拍卖界他偶尔会得意地提起林逸,没想到竟然有很多人赞他有眼光---这时候海百川才知道,自己这个未来女婿的大名已经在香港,台湾,还有内地名声斐然了。

    谁能想到,自己女儿竟然也会捡漏,并且捡到了他们海家这辈子最大的漏儿。

    也许未来海家的事业还要仰仗这个才华横溢又稀奇古怪的女婿,海家崛起指日可待!(未完待续。。)

第六百三十七章,惊喜

    海百川将女儿海棠和未来女婿林逸接进屋里,然后对身边的佣人说:“上菜吧。”

    林逸以为只有三个人,饭菜会简单一些,可是没想到等饭菜端上来,竟然是满满一大桌子。荤素搭配,色香味俱全,甚至海百川还开了一瓶上好的红酒。可见这顿饭菜他花了不少心思。

    言语间,海百川对林逸这个女婿似乎很是满意,和林逸谈论了一些未来婚礼事宜,然后又询问了林逸以后的打算,最后才对林逸说:“我就这么一个宝贝女儿,性格执拗了一点,有时候可能不听话,还请你见谅一些。”

    林逸就立马说没关系,海棠和自己以后会互敬互爱的。海百川这才点点点头,举起酒杯,和林逸碰了一杯。

    谈完这些家庭的事儿,不由自主地,海百川就把话题转移到了新世纪拍卖公司的事情上。

    如今,随着香港和内地拍卖市场的火热,新世纪拍卖公司的业务也是越做越大,甚至比老东家佳士得的业务还要多。这也是海百川打拼几年积攒下来的诚信和魅力。不过对海百川来说,这点成就还远远不够,所以他希望以后林逸能够迁居香港,帮助自己打理公司---当然,这里面海百川还有一点小心思,那就是他只有海棠这么一个女儿,万一跟着林逸迁居内地生活,他有些接受不了,所以就借故让林逸倒插门过来。

    林逸没想那么多,却婉转地拒绝了,毕竟他还有老妈要照看,不可能真的移居香港。

    听林逸这么说,海百川就有些脸色不太高兴。这时候海棠出面打圆场,说自己和林逸结婚后先不会具体定居在某个地方,他们还有事情要办。

    海百川就好奇了,问办什么事情?

    海棠就说,去完成林逸最大的梦想,行走世界各地,然后淘尽天下好书。

    听海棠这么一说,林逸不禁一愣。原本这句话他是说过的,不过也只是当成了玩笑,毕竟这个梦想有点大,可是现在……当初他之所以会有这样的想法,一方面是对喜欢淘旧书的热爱,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听说外国有一对夫妇,周游世界去各地淘旧书,并且找到了无数的珍本……这个故事可以说极具吸引力。

    林逸望着海棠,心中只觉得一股热流流过……

    海百川也没想到自己这个女儿和女婿有这么大的想法,周游世界去淘书……

    他想了想,就叹口气说:“好吧,这钱是永远都赚不完的,公司也可以以后再壮大,你们就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好好地生活吧。”

    林逸和海棠愣了一下,没想到海百川会这样支持自己。隐约地,两人心情不免高兴起来……

    ……

    当晚,海百川喝了很多的红酒,趁着微醺,和林逸探讨了一下书画鉴定方面的知识。林逸现在的鉴定功力,即使不使用灵气,也是大师级别的。因此在言谈间,不由自主地就绽露出不同的思路和学识来。海百川惊愕中,不禁更加高兴,当即把自己收藏的一些古董字画拿出来和林逸一道品鉴。

    林逸和他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两人热乎的不得了,却苦了海棠想找个私人机会和林逸单独在一起都不可得。

    ……

    第二天,海棠联系了几个香港的朋友,想要在结婚前,把林逸提前介绍给他们。于是就约好了在香港兰桂坊的一间酒吧见面。

    第一次要与海棠的朋友们见面,林逸还是很重视的,因此就做好了万全的准备,免得让海棠难看。

    当天晚上,这些海棠的好友悉数到场,分别是海棠的同学,以及闺蜜。总共五个人,两男三女。

    男的一个叫皮特,一个叫曹家廉,女的分别叫安琪儿,雪莲和颖儿。

    看五人的穿着打扮,就知道不是普通人,见面就先和海棠来了一个热情的拥抱。

    互相做了介绍之后,五人才拿眼仔细看林逸,林逸倒也不憷场,随便他们看。

    说实话,作为地地道道的香港人,作为海棠的好朋友,他们怎么也想不明白海棠怎么会找林逸这么一个大陆仔。倒不是他们对大陆人有什么偏见,而是在他们看来,海棠实在是太优秀了,林逸有些高攀不上。

    似乎为了彰显自己这边与林逸那边的与众不同,那个洋名叫皮特的专门点了很多昂贵的洋酒,并且找了最好的酒吧座位,在他们看来,这种高消费,也是一种档次,就看林逸合不合群了。

    对于他们的这些小心思林逸怎么会不知道,在他们安排完这一切后,林逸只说了一句话:“我买单。”

    就这么一句话秒杀皮特等人,并搞得他们大红脸,貌似他们是来打秋风,占便宜来着。

    这家酒吧的生意很好,习惯了挥霍和奢侈的年轻人大多聚在这里。

    看去,三三俩俩或说笑或饮酒,显得格外有格调。须臾,酒吧的灯光暗淡下来,一束灯光打到了酒吧的大舞台上。

    原来这还是一家音乐主题酒吧,每到晚上十点钟,就会有香港的一些歌手上台做表演,今晚邀请来的是香港一位三线歌手,以前很有名气,唱过一首脍炙人口的情歌,不过由于政治倾向的问题,被内地网友封杀,以至于落魄得只能在这酒吧唱歌。

    看见这位熟悉的歌手,林逸有些黯然,以前他也喜欢过他的,觉得他的歌曲唱的还不错,很有自己独特的风格,以后听说过很多关于他的传闻,比如说他出柜,并且在脸谱上公布了自己的出柜宣言,还觉得此人很有勇气,再然后就是他政治倾向有问题了,以至于在内地被网友封杀,很多歌曲都在内地下架,原本还算富裕的生活一落千丈。

    林逸觉得一个歌手,虽然不应该和政治挂钩,但是你必须要为自己所做的言论以及行为负责任。毕竟你是大人,不是小孩子。

    这位倒霉歌手毕竟是老了,不复以往的风采,在舞台上演唱了三五首老歌,除了一首耳闻能详的获得一些掌声外,其余的都不冷不热。

    林逸看四周,很多人根本就去注意这座舞台,更别提给他的这些老掉牙的老歌捧场。

    那歌手依旧在舞台上抱着吉他演唱着,声音变得越来越高昂凄凉,反倒像是一个愤世嫉俗的流浪者,在念叨一些不合时宜的诗句。

    好不容易等到这位过气歌手演唱完毕,那个叫皮特的家伙似乎要在林逸,海棠等人面前露一手,主动上台说自己要演唱一首披头士的《昨天》。

    出乎意料地,他演唱的水准竟然很高,除了英文发音超级标准外,整个节奏和风格几乎以假乱真,惹得观众们不禁喝彩连连。

    而这位皮特先生拥有一颗很骄傲的舞台心。竟然站在舞台上非常有风度地接受了大家的喝彩和恭维,然后一口气又连续演唱了三首英文歌。可以说气场十足。

    就在林逸赞叹不已时,只见那个叫曹家廉的举了一杯酒水对林逸说:“皮特代表我们大家献歌几首,亲爱的林是不是也上去露一手?”

    海棠的其他朋友,安琪儿,雪莲,还有颖儿也都笑眯眯地看着林逸,看他敢不敢应战。

    林逸也不点破,就笑着说:“我唱歌一般,还是算了。”

    这时候曹家廉又突然问林逸:“你会不会弹钢琴?”

    林逸停顿了一下:“略知一二。”

    海棠白了他一眼,林逸的钢琴还是海棠教的,主要是为了拉近两人的爱好和艺术距离。

    “那就可以了!”曹家廉嘻嘻一笑,直接走到舞台上对皮特说,你先歇歇,有位朋友要弹钢琴,献歌一曲。

    皮特一看是林逸,就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儿,于是就主动给林逸做介绍,说他来自内地,文武双全,无所不精云云,故意把林逸捧得老高,就等他等会儿出丑。

    对此,林逸笑而面对。

    看海棠也期待地望着自己,林逸就只好登上了舞台。

    钢琴是一种高雅艺术,能够弹得好的不多,因此才会有朗朗那样的钢琴高手。

    林逸在钢琴边坐下,试着按了按琴弦,还好,虽然很长时间没弹,至少手指还没怎么僵硬。

    “既然大家这么欢迎,我就为我的女朋友,海棠献上一曲《李香兰》。”说完,林逸就开始弹奏起来,并且是边弹边唱---

    恼春风

    我心因何恼春风

    说不出

    借酒相送

    夜雨冻

    雨点透射到照片中

    回头似是梦

    无法弹动……

    没错,实际上此刻林逸所弹唱的这首歌曲就是歌神张学友的那首《李香兰》。

    也就是星爷在《国产凌凌漆》中叼着香烟,模样很吊地演唱的那首歌曲。

    这首歌词调优美婉转,旋律悠扬哀伤,最容易打动女人的心。

    此刻,聚光灯下,林逸用纯正的粤语,搭配自己灵动的手指,演绎出了一首似梦似幻的音乐剧。

    现场,所有人醉了。

    看着聚光灯下的林逸,仿佛看见了歌神驾临。

    林逸呢,脑海中泛出的却是自己和海棠在一起的种种,以及和她相遇的一幕幕。

    仿佛受到了感应,座位上的海棠不知为何也情动如斯,记起了和林逸在一起的点点滴滴。

    凄美的气氛在酒吧内升腾着,直到琴声停止,林逸充满魔力的嗓音消失,众人这才从从梦幻中清醒过来。

    而这个时候,震天般喝彩鼓掌声才响起,林逸不理大厅里整齐的“来一个!来一个”的喝彩声,笑着走回座位,海棠马上幸福的拉住了他的手,眼角那泪痕还未干……

    曹家廉和皮特赞叹地摇头,充满了仰慕与钦佩,都不知道怎么夸这个海棠的男朋友了;其她几个女孩则充满了酸酸的味道。林逸给她们的震撼实在是太大了,大到出乎她们想象。

    林逸笑着摇头,其实他弹得好,也是利用了灵气,加持了灵气的钢琴声和歌声,不管谁听了,就都是天籁。

    ……

    随着酒吧内气氛的热烈。林逸这一桌陆续送上各种酒水,饮料和果盘,甜点等。

    满满一大桌的东西,让其他顾客不得不佩服这一桌的奢侈。

    作为东道主的海棠和林逸,毫不在乎这些消费,对于他们来说,今晚最幸福的时刻已经过去,现在是好好享受的时候。不过令人意想不到的却是,这些酒水和水果竟然全都是酒吧老板赠送的。事后大家才明白,原来这位老板除了经营酒吧外,也是个音乐达人,很是伯乐地发现林逸唱歌不错,于是就想要签约林逸,信誓旦旦地说要把他打造成一个超级歌手。

    对于这位老板信誓旦旦的宣言,林逸拒绝了,他可没有做歌手的兴趣,尤其现在的娱乐圈乱的很,自己也不想去趟浑水。被林逸拒绝,老板有些不甘心,却又无可奈何,只是念叨,可惜了一个好苗子,说不定未来就是新的歌坛天王。

    林逸没想到自己只是随便唱了一首歌就得到如此高的评价,不禁莞尔。其他人则更是好奇地看着海棠这位男朋友,觉得他实在是神秘。只有海棠,幸福的像一个小女人。

    ……

    就这样,林逸在香港盘桓了三四天,按照海百川的建议在香港和内地要举办两场婚礼。

    所以他就先行飞回南都,制定自己的婚礼计划。现在的婚礼都有专门的婚礼策划师,林逸把自己的建议说给他们听了,让他们策划出一个好的婚礼现场来。

    那些策划师倒也真有几把刷子,于是就按照林逸的建议,最终选取了以“童话”为主题的婚礼仪式。

    随着时间推移,准新郎倌林逸的生活变得丰富起来,和海棠一起试婚纱,选择喜帖,还有预约酒席等等,忙得不可开交。

    林逸本来是生性懒散的人,这次算是把他懒散的病症都给治好了,以至于某天心神疲惫的林逸对海棠说:“这辈子结一次婚就够了!”

    海棠就刮了他脸蛋一下,娇嗔道:“怎么地,难道你还想来个二婚三婚呀?”

    林逸,哭笑不得。

    (未完待续。。)

第六百三十八章,结婚了

    五一国庆节,对于那些要结婚的人来说,向来是个很不错的好日子。

    因此,当这一天来临的时候,林逸在老家南都和自己心爱的女人海棠举办了世纪性的“童话”婚礼。婚庆公司设计给林逸设计了英俊的白马王子造型,也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了一套王子服装给林逸穿上,还找来了一匹真的白马,让林逸骑上。至于海棠当然就是白雪公主造型了。

    除此之外,这家婚庆公司还真的找来了七个小矮人穿了诙谐的卡通服装,然后敲锣打鼓,和林逸一起去接亲。

    当林逸用手挽住海棠,一起坐上只有童话故事中才有的大型马车时,花瓣飞舞,美不胜收。

    作为林逸的家人,他老姐林雪,姐夫赵刚,以及外甥女赵宝儿全都到场,乡下来的老村长,四婶,三舅等等,差不多三十几人。

    作为林逸的朋友,老曹,老郭,老黄三个人是必不可少的,然后就是徐天佑徐大少,以及他老爸徐大佬,博物馆的孙教授,小学李校长等等,差不都五十几人。

    抱着一切做到最好的态度,林逸大摆了十几桌酒席。至于酒宴的丰盛程度那就更不必说,在很多人看来,南都最豪华最气派的婚宴就是这一次了。

    婚宴中,作为新郎官林逸少不了被拿来灌酒说笑,他全都应付自如。海棠也是要喝酒的,不过被林逸给挡住了,凡是她的酒,他全部代替喝掉,以至于徐大少取笑他,刚刚结婚就成了老婆奴。林逸一笑置之。

    到了晚上,宴席结束,客人也终于离去,在新房内,一对新人终于有独自相对的机会。

    烛影摇红中,林逸见海棠愈发的娇媚,忍不住就探头在她脸颊上亲了一口。

    海棠羞涩难当。

    以前两人也有过这般亲热举动,可是今晚特别点,令她心跳加快,更加羞怯。

    见海棠这般模样,林逸愈发的情动,忍不住低吟出徐志摩那首脍炙人口的诗句:“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恰似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海棠听了他这般说,就嗔笑道:“酸儒一个,这时候还有心情念诗……”

    林逸就呵呵一笑,用手轻轻勾住她那俏美的下巴,看着她那快要羞怯地溢出水来的美瞳,问:“那你说,我这时候不去吟诗作对,该做什么呀?”

    海棠就羞涩地啐了一声,说:“坏蛋---你故意的么?”

    林逸就哈哈哈一下,再不犹豫,拦腰将她抱起,学着戏文道:“那你就好好地做本大王的压寨夫人吧!”径直向那红色的婚床走去……

    ……

    天色渐亮。

    林逸从幸福的睡梦中醒来,这才发现自己胳膊酸痛,却是海棠一夜都枕着他的胳膊。

    林逸见海棠双眼微微闭着,唿吸均匀,似乎还在熟睡,不愿意吵醒她,于是就起身,将她的头轻轻移到一旁,然后把被子披在她的身上。

    就在林逸刚把被子盖在海棠身上,他就被海棠那美丽的模样吸引住了。仔细地看着这个属于了自己的女人,林逸心中莫名地产生一丝悸动,耳边仿佛传来“生老病死与你一同”的声音。

    是啊,这就是自己的妻子,未来陪伴自己一生一世的人。

    用手轻轻抚摸昨晚被自己滋润后的面颊,林逸幸福地附身在海棠的额头亲吻一口。

    可是当林逸抬起头的时候,却见一双眼睛正温柔地看着自己。海棠被他给惊醒了。

    林逸心中有些抱歉,看着她说:“你在多睡一会儿。”

    海棠没有说话,而是用手臂勾住了他的脖子,然后说:“林逸,你别动。让我看清楚你---我这不是在做梦吧,我真的成了你的妻子……如果这是个梦的话,我希望这个梦永远都不要醒。”

    海棠这番深情表白,再次让林逸心动不已,他握住海棠娇嫩的小手,轻轻地放在自己嘴边,亲吻她的手说道:“不,你这不是在做梦。一切都是真的,我们结婚了。从今往后,我是你老公,你是我老婆。我们一起同甘共苦,走完以后的路。”

    海棠痴了,紧握林逸的手:“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林逸也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

    在老家南都举办完婚礼后,按照和香港那边海百川的约定,林逸和海棠也要再回香港补办一场盛大的婚宴,主要邀请海家这边的亲朋好友。

    对此,林逸无异议。

    不过自己刚刚结婚,很多事情还需要办理。无奈,只好和海棠商定,两人兵分两路。林逸暂且留在南都处理留下的事务,主要是把一些礼品回赠给亲朋好友。海棠则搭乘飞机,先行飞回香港,操办那边的婚礼宴席。

    两人刚刚结婚就要小别分离,说出来蛮让人不爽的。不过最终也两人还是很无奈地一个留南都,一个飞香港。

    海棠离开以后,林逸又在南都盘桓了差不多五六天,没办法,在老家规矩多,又是给亲戚送鸡蛋,又送红枣的。林逸还要带着老妈去还愿,带着老姐和宝儿去逛商场游乐园兑现诺言。

    好不容易把家这边的事情处理完,海棠那边就打电话过来,问林逸什么时候去香港。

    林逸算计了一下,就说---明天。

    ……

    从重新登上飞往香港的飞机开始,林逸已经做好了再次当新郎官的准备。

    南都和香港地方不一样,环境更是相差很大,就是不知道结婚模式有多大差别。貌似在很多香港电视剧中,林逸见到过那里的婚礼都是在教堂举行的,比如说《上海滩》中丁力和冯程程,《义不容情》中丁有健和倪楚君……林逸一想到那些婚礼情节,就让不住胡思乱想起来i,会不会在自己和海棠两人对着牧师做表白的时候,突然闯进来一个男人,大声冲自己嘶吼,她是我的女人!然后就把海棠从结婚教堂拐带走掉。

    想到这里,林逸不禁莞尔,看起来自己真的是看港剧多了,中毒了。

    ……

    飞机抵达香港。

    这已经是林逸一个月内第二次来香港了。

    两次来的感觉却不一样,尤其这次他还担负着新郎官的使命。

    轻车熟路地提着行李,下了飞机。

    “林逸!”没等林逸在人群中寻找,就听见一个甜美的声音在耳边响了起来。

    林逸蓦然地一看,只见面前站着一个美艳动人的女子,竟然穿着一袭雪白的婚纱,乌黑的秀发变成了金色,在顶端挽起来,戴上金色的小皇冠,杏眼桃腮,唇红齿白,最让人心动的是她那双眼波流转的美眸,好像会说话似得充满了甜蜜的笑容。

    林逸愣愣的打量着眼前这个妩媚迷人的白纱新娘,一时还反应不过来。

    海棠嗔怪的白了他一眼,道:“你这个木头,怎么才多久连我都不认识了!”

    “啊?”林逸这才回过神来,说道:“你怎么穿成这样?”

    “咯咯,当然是要给你一个惊喜啦。”海棠媚笑道,脸颊红云翻飞,看得周围几个男人直流口水,心中赞道,这个女人真正点。

    林逸看着笑面如花的海棠,不禁呆了一呆,又道:“可是你穿这身婚纱---”

    “对了,差点忘了。爸爸让你我直接乘车去教堂,时间和地点已经选好了,我们直接过去举办仪式---”

    林逸虽然有这种觉悟,还是吓了一跳,一来就要结婚,还是和自己猜想的一样去教堂……怎么有一种被人逼婚的感觉。

    再看看海棠,却似乎很兴奋,整个侨脸都流动着红晕。

    看起来女人从不把结婚和举办仪式当成是什么辛苦事儿。

    见林逸只是看着自己不说话,海棠忍不住道:“怎么了,我哪里做错了吗?”

    林逸可不能把心里话说出来,就道:“不,只是觉得你头发变成金色蛮奇怪的……”

    “嗯,这是我刚染不久,怎么样,漂亮吗?”

    不得不说,海棠肌肤雪白,将乌黑的头发漂染成金色显得更加洋气和妩媚。

    林逸就开玩笑道:“你这头金发吓着我了,还以为是哪个洋妞和我打招唿呢,有些不习惯。”

    “不习惯?如果你不喜欢我就把它染回来。”海棠嘟着嘴说。

    “这倒不必……嗯,其实也蛮好看的,真像个公主。”林逸笑道。

    “不嘛,你的意思就是不够惊喜,我们不如重新再来过……”

    “什么?”不等林逸明白过来,

    “林逸!”清脆的娇唿声中,香风袭来,海棠温软的身子直接纵体入怀,搂着他的脖子,转了个半圈。

    海棠整个人挂在林逸的身上,拽得林逸一阵叽哇乱叫。

    “行了行了,”林逸腾出一只手来在她背上拍了一下,笑着道:“你这样做已经足够惊喜了---尤其我的小蛮腰,惊喜的都快吃不消了……”

    海棠撅着嘴松开了手,顺手牵住林逸的手,然后说:“等着吧,外面还有更大的惊喜。”

    更大惊喜?林逸奇异。

    ……

    黑压压差不多五六十人,小提琴,大钢琴,长号短号,还有各种西洋乐器---

    在乐队旁边,则停泊着一辆装饰过的加长版婚车。

    婚车上挂满了各种彩色气球,以及装饰品,显得格外华丽。

    看着眼前这一大队西装革履的西洋乐队,林逸回头真的吃了一惊。

    这又是搞什么飞机?

    回头再看海棠正冲他咯咯发笑,不用说,这一定是她搞的鬼。

    “怎么会这样?”林逸问道。

    海棠耸耸肩说:“我们今天要结婚,他们是爹地请来的乐队,是来祝福我们的!”

    靠,这还要叫正常。搞得像迎接总统似的。

    看着那各种各样的乐器,以及统一服饰的乐师,还有周围那些脸上写满奇怪和好奇的人群,林逸都快无语了。

    林逸还在惊异的刹那,海棠已经挽着他的手臂,像新娘和新郎携手走上红地毯般,迈着轻盈而又庄重的步伐,朝着那乐队走去。

    乐队里,一个明显是乐队指挥的黑人,一看见海棠和林逸走了过来,忙回身指挥道:亲爱的,开始奏乐!”

    随即,一首最适合婚礼的西洋《胡桃夹子组曲》演奏出来。

    这首曲子是大音乐家柴可夫斯基的代表作,也是很多西方婚礼中最常使用的曲子,但对于来自内地的林逸来说,就新奇无比了,觉得十分悦耳,十分动听。

    幸福是什么?

    估计就像林逸和海棠这样,在优美的祝福音乐中漫步走向那个挂满彩色气球的婚车。扭头看看海棠,早已幸福得快要醉了。

    婚车是用一辆加长版劳斯莱斯改装成的。林逸和海棠两人坐在车后面,前面是一名穿着职业套装的白人司机。岁数有点大,不过却很有电影中明星们的风度。

    就在林逸思忖着的时候,海棠从车内取过一套衣服递给林逸道:“这是我给你挑选的婚礼西服,也不知道合不合身,你试试看。”

    在车里么?

    林逸有些愕然。他觉得在这样的情况下换衣服有些尴尬。

    可是他的尴尬是多余的,因为那白人司机按了一下按钮,车内就升起一道墙壁,直接把他们和外面隔绝了。

    这就是豪车呀。

    牛逼。

    在独立的空间,林逸也不再犹豫,既然是要去婚礼现场,自己必须要打扮得像新郎的样子。

    在海棠的帮助下,林逸迅速地脱衣服换衣服,等他把衣服换完,一个风度翩翩的新郎官已经出现在了海棠面前。

    海棠见他这般样子,就扑哧一笑,然后打开迷你酒柜,取出一瓶极品香槟酒,打开后给林逸倒了一杯。

    林逸没想到车内还可以这般有情调;而海棠此刻一边和林逸碰杯喝着香槟酒,一边媚眼如丝地看着他。

    俗话说的好,小别胜新婚。

    海棠此刻就有这样的感觉。

    于是她放下香槟杯,然后轻轻地将螓首躺入林逸的怀里,一副娇媚亟待雨露滋润模样。

    林逸忍不住心中一动,便满面笑容地伸手揽住了海棠的纤腰,低头在她那柔软鲜嫩的嘴唇上啄了一下后,又眼含温情地看了她一眼。

    对林逸来说,现在海棠已经成了她的女人,自然是不需要再避讳什么。所以还是快乐地区把握住现在的幸福吧。(未完待续。。)

第六百三十九章,鉴定功力

    豪华气派的婚车还在马路上行驶着---

    须臾,海棠本披散着秀发,星眸半开半阖地靠在林逸的胸膛上,轻声问道:“这次没和你商量就立马补办婚礼,你介不介意呀?”

    “不是介意,只是有些仓促,哪有一下飞机就跑去教堂结婚的。唉,我都没做好心理准备。”林逸半开玩笑地说道。

    海棠扑哧笑了一下,说道:“这就叫做惊喜,嘻嘻,不高兴么?”

    林逸也不含煳,“是啊,是有些不高兴,不过现在生米都快煮成熟饭了,我也能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了。”

    听林逸说得这么哀怨,海棠忍不住又笑了起来。

    林逸就抚摸着她的秀发说道:“其实呀,这世上的男人都很傻,为了女人---好像这个世界上很多男人做一些蠢事都是为了女人,嗯,比如说夫差,唐明皇,还有一怒冲关为红颜的吴三桂……”

    “要是为了我呢,你会这样做吗?”

    “你?我不会。”林逸回答的很干脆。

    “什么?”海棠本来是埋在林逸怀中的,但听了他那句话后,却忍不住扬起了那修美的玉颈,狠狠地盯着林逸,那满是粉红残晕的面颊上不觉多出了几丝不忿。

    难道说,在林逸的心目中自己还比不过那个苏雪吗?

    此刻的海棠竟是万分的娇俏可人,蛾眉幽雅如春山远黛,双眸盈盈似一泓清泉,面颊艳若桃花,樱唇性感嫣红,那小巧挺直的瑶鼻上似乎还点缀着细密晶莹地汗珠。再配合着那种浅嗔薄怒的情态,让海棠看起来越发的妩媚妖娆,令人心醉神迷……

    林逸看得略一失神,随即笑道:“先不要生气,你应该先听一听原因……在我看来,任何男人都讨不了你便宜,除非你自己愿意。除此之外,任何男人也逃不出你的魔掌,包括我在内!你,不是普通的女人!”说完,林逸心中微微一动,觉得这样解释似乎还不够完美,想到这。林逸又忙笑眯眯的加了一句:“并且在我心目中是这个世界上最美的女强人!”

    海棠这才转嗔为喜,重新埋入林逸怀内,呢喃道:“现在这个女强人只愿做你怀里的小女人!”

    ……

    在香港有很多有名气的大教堂,比如说林逸和海棠他们到达的这座“维多利亚大教堂”。据说这家教堂是英国殖民时期香港最大最豪华的教堂,很多大人物的婚礼都在这里举办,甚至有很多着名的tvb电视剧也喜欢在这里选景,拍摄一些结婚的镜头。以至于林逸怀疑自己是不是置身于电视剧中,真真假假有些分不太清。

    不过当他携手海棠,以新郎新娘的姿态从车上下来,看着教堂里早已座无虚席的嘉宾和亲朋好友,这才感受到结婚的喜庆。

    海百川作为东道主,当然是站在最前面,然后是林逸认识的昌叔,以及新世纪公司的一些高层要员,再然后就是海家的亲朋好友,以及海棠的好朋友,皮特,曹家廉,安琪儿等人。除此之外,还有大部分人林逸都不认识。

    不过在海百川的介绍下,他很快就记住了大家的名字,他对自己的记忆力可是很自信的。

    对于他这位新郎官,那些海家的亲朋好友们也是议论纷纷。首先对于他内地背景小声嘀咕,然后对于他与众不同的身份,还有年纪轻轻就身家上亿的感叹……当然,像昌叔一样知道林逸底细的,更是对林逸敬佩不已。白手起家,成为大鉴定师,超级的八品藏家,如今更是投资数家公司,年利润达数千万,在南都和南京拥有两座价值连城的藏,而藏中的估计版本,论其价值,更是富可敌国……

    这些种种,都让林逸充满了神秘色彩,拥有了光环,以至于没人敢小看他,相反,觉得海家能够找到这样的人做女婿实在是一种福分。

    在香港举办婚礼也是很讲究时辰的。当时辰到了的时候,男女新郎新娘就互相走香港红地毯,接受牧师的祝福,这一切林逸并不陌生,电视剧中有很多这样的桥段,可是林逸作为今天的男主角,还是激动的要命。

    牵着海棠的手,在婚礼进行曲中他们联袂走向教堂前面,接受洗礼和祝福。

    那个牧师竟然还是个洋人。就在林逸怀疑他会不会说中文的时候,就见他开口说:“祝福你们,新人。神会保佑你们的……”然后就是庄重神圣的仪式。

    当双方承诺“不论富贵还是贫穷,疾病还是健康,相敬相爱,不离不弃,永远在一起”时,全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互相交换婚戒的时候,林逸差点出了糗,原因是他为海棠准备的婚戒在车上换衣服的时候,落在换下的衣服兜里了,幸亏那个叫皮特的机警,在短短两分钟内竟然找到了戒指,并且接着献花的契机,塞给了林逸。

    林逸这才松了一口气。

    ……

    在南都结婚的时候,林逸感觉就像是打了一场大仗,在香港补办的这次婚礼,给林逸的感觉却不像是在打仗,而是在“社交”。没错,因为来前没做太大的准备,下了飞机就奔赴教堂,然后就宣誓结婚……整个过程林逸都处在紧张状态。当精神松懈下来,就是端了香槟酒,不住地接受各个亲朋好友的祝福。按照海百川的意思,虽然林逸和海棠想要过自己的独立生活,可是海家偌大的产业最终还是要交给他们打理的,因此他们必须要熟悉一下旗下公司的高层人员,熟悉一下家族的氛围。

    林逸也必须在记下这些人的名字基础上,更加牢记他么的职位,工作能力,以及其它背景和特点。可以说,海百川借助这次婚礼,算是给林逸塞进了庞大的企业人事档案。

    如果说刚才林逸的身份是新郎官,那么现在他的身份就是未来的公司总裁。因此那些海氏企业的高层们,对林逸就更加的客气和尊敬---都想要在这次婚礼上给林逸留下一个好印象。

    好不容易交际完毕,天色已晚,林逸也已经有些疲惫,毕竟他不太适应这样的场合,尤其这种为了利益而做的交际应酬,就更不合他的胃口。

    相比之下,海棠却游刃有余。或许自小接受过海百川的熏陶,亦或者接触多了这种交集场面,她比林逸更加懂得这种场合的重要性,以至于很多时候,她甚至充当了林逸的介绍人,帮助他打圆场,这也让林逸轻松不少。

    ……

    相比中午的婚礼宴会,林逸没想到晚宴同样的费事,甚至说折腾人。

    这次海百川邀请的可都是香港赫赫有名的大人物,用海百川的话来说,重要人物就要在晚宴这种更加庄重的场合重点介绍。

    看着那些经常出现在香港财经杂志,以及电视上面的香港牛人们,林逸像数星星的孩子般,数着人头,咦,这不是地产大亨李大佬么,这位不是电科企业的许老总么,还有那四位,竟然是香港的四大家族……甚至,林逸远远地看见有人推着轮椅过来,上面端坐着的竟然是澳门的何赌王……

    晕啊。

    林逸都快被这样的场面震晕了。没想到自己的婚礼,香港和澳门两地的豪门财阀竟然悉数到场。相比自己在南都的婚礼,香港这边的婚宴简直就是巨神级的……

    如果说中午的时候,林逸在海百川的介绍下还能镇定自主,那么现在,面对这么多超级大佬级别的叔叔伯伯,林逸就只有闭嘴笑了再笑的份儿。主要是他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不过他不说话,就不等于这些叔叔伯伯会轻易地“放过”他。尤其那个还坐着轮椅的何赌王,当他听说林逸在鉴定方面很有一手时,就有意考校他一下,竟然命人把自己车内珍藏的一幅古画拿出来交给林逸鉴定。

    原来何赌王一向都有收藏名人字画的雅兴。年纪越大,越喜欢这些老古董,尤其何赌王本身也精通一些文墨,年轻的时候更是靠这一手迷倒了不少美女。如今老了,时日不多,就把自己喜欢的一些藏品搁在身边,随时都可以摩挲观看。

    这幅字画却是何赌王的小儿子在赌王大寿的时候送给他的礼物,说是在墨尔本的一次拍卖上拍下来的一幅中国唐朝时代的书画,价格差不多300万美金。

    何赌王见到这幅字画以后,就有些拿不准是真还是假,主要是现在很多赝品字画做得太逼真了,即使一些老鉴定师都鉴定不出来。

    为了这幅字画,何赌王也邀请澳门和香港的一些大鉴定师鉴定过,可是得出来的结论却不一样,有人说是真的,有人说是假的,理由各种各样,莫衷一是。

    而这也渐渐成了何赌王的一个心结,他想要在有生之年,一定搞清楚这幅字画的真伪。

    恰好今天海百川介绍女婿的时候,把林逸夸的天花乱坠,尤其重点夸赞了林逸在鉴定方面的能力,何赌王就长了心,有意考校林逸一番,看看他是不是真的跟海百川说得那样,有那个本领。

    ……

    海百川没想到自己只不过随口说说,就给林逸这个女婿带来这么大的麻烦。不禁有些懊恼,觉得这何赌王有些多事。又怕林逸万一鉴定错误,那可在这样的大场面丢尽人了。

    可这会儿骑虎难下,别说他不能阻止,就算真的阻止了,也会不好意思。所以他只能给林逸这个女婿使个眼色,让他接招。

    过了没多大功夫,那个被赌王吩咐去取古画的侍从就拿了东西过来。

    非常古朴典雅的画盒,一看就是高级货。

    没办法,现在什么东西都讲究卖相,古董书画也不例外,好的包装就能够在拍卖会上拍出好的价钱。

    赌王接过那画盒,然后笑眯眯地对林逸说:“贤侄,现在就看你的了。这幅古画是墨尔本拍来的,我询问过很多鉴定师傅,可惜真假难辨,莫衷一是……你倒是掌掌眼,看看这究竟是真是假。”

    何赌王说得这么客气,林逸当然不能拒绝,何况自己的岳父大人已经暗地里给他使了眼色,他就是骑虎难下。

    习惯性地揩了一下鼻子,林逸就做出一副胸有成竹模样,接过了那画盒。

    他这胸有成竹倒也不是装出来的。林逸考虑得很清楚,就算自己鉴定功力不深,不能看出这幅画真假,自己还有灵气。只要使出灵气来,就一定能够有所收获。因此林逸才会这样胸有成竹。

    周围人见他毫不做作,更不拒绝,就认定这年轻人就算没两把刷子,气度修养方面也很优秀。

    处变不惊,这是很多年轻人做不到的事情。

    在众目睽睽之下,林逸小心翼翼地打开了那古朴的画盒。不出他所料,画盒一打开,就有一股浓重的墨香扑鼻而来。

    按照林逸以往的经验,这种墨香是伪装不了的,越是年代久远,这种墨香就越浓郁。

    因此,第一时间林逸就敢断定,这幅古画绝对是老物件,就算是赝品,也是有一段史的赝品。

    紧接着,林逸轻轻地将深藏在画盒中的那幅古画取了出来,看尺寸,三尺左右,应该是横幅书画。

    这书画讲究立轴和横幅之分。具体来说,从晋代到唐朝的书画,多为横幅,而从宋代和元代开始出现一些立轴作品,明代和清代的立轴作品最多。

    如果仔细研究的话,就会发现,凡是横幅的作品大多大气磅礴,亦或者篇幅偏大,最着名的就是宋代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那幅宏伟巨着,张开来足足有两三间房子那么大。而立轴作品大多精致玲珑,卷起来信手可以塞入袖中,多是古代文人墨客最喜把玩的作品。

    因此,当林逸看到这幅古画属于横幅的时候,第一感觉就是,一定是一幅大作。

    是呀,价值300万美金的作品,又岂会是小家子作品。不过现在林逸只想知道,这幅作品到底画着什么。(未完待续。。)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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