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一章.名誉主席
原来,香港那边的大老板海百川早已经和徐浩明认识。两人本身也有部分业务来往。徐浩明去年公司资金紧张,也是海百川出手帮忙。不过商场上有来有往。徐浩明就有意把典当行转手出去,套取大量现金。海百川恰好对这又很感兴趣,毕竟他旗下的新世纪拍卖公司和汇丰典当行“珠联璧合”,于是海百川就开始着手收购这家公司的事宜。
谁知道,这家典当行虽然是徐家的,却还有林逸的1000万股份。海百川知道自己女儿和林逸的关系,就顺势把这次收购交给了宝贝女儿打理。
海棠一向不怎么过问老爸公司的事务,但这次涉及林逸,她不得不上心一次,在海百川的要求下,勉为其难地出任了典当行总裁职务。
海百川对此满意之极,要知道以前他可是劝过女儿很多次让她接受公司业务,她都置之不理,没想到这次竟然如此顺利。
其实海棠也有她自己的心思,她知道林逸虽然喜欢自己,自己也喜欢林逸,可是两人的身份地位还是一定的差距。在香港,她可以不看重这些,但难免别人会胡说八道,于是海棠就有意把这家公司壮大起来,然后交给林逸,作为林逸的产业,到时候林逸的面子上也好看一些,也不会再被人小觑。
可以说,海棠这样做也算是为了林逸着想,甚至怕林逸反对,海棠还把林逸投资新世纪的5000万拿了出来,加上这一年左右的红利合计6800万,全都投资在了汇丰典当行上,这样以来,就等于林逸总共投资了7800万人民币在这家公司里面,占有百分之二十三的股权,也算是个大股东了。
由公司的大股东出任公司的新总裁,这于情于理都说的过去。
当然,这些都是海棠自己这方面计划好的,之前没和林逸通过信儿,在海棠看来,这是个最好的“见面礼”,林逸一定不会拒绝,却没有考虑到林逸这方面的感受。
换成一般的男人,天底下突然掉下这么大的馅饼来,一定会欣喜若狂,可是对于林逸来说,就有些傻眼了。
海棠招呼都不打,毫不客气地把汇丰甩给自己,以为这是小孩子玩过家家呀。
别的林逸不知道,林逸却清楚地知道,汇丰有职员上百人,如果接手这家公司,就等于掌管了这上百人未来的生存。作为总裁,你要给他们发工资,要给他们信心,给他们未来,不是单纯的耀武扬威就ok了。
总裁的责任重若泰山,绝对不是说让就能让的。因此林逸觉得海棠这样做,难免有些儿戏了。再说,林逸深知自己的脾性,让自己做个上班族还可以,当什么总裁就弱了点,本身没那种经商的基因,撂给他这样的重担,只会给公司带来麻烦。
所以林逸在第一时间,毫不迟疑地就拒绝了,对海棠说:“这个,我不能接受。”
林逸的回答,出乎海棠意料之外,在她单纯地看来,男人们不都是有野心的吗,不都希望能够成就大事业吗,林逸怎么会拒绝呢?难道是不好意思……
于是海棠就用美眸白他一眼道:“你呀,难道还真想做一个什么都不干的甩手掌柜?香港那边我会和父亲说的,至于汇丰就交给你了。怎么样,阿逸,就帮一帮我啦,我真的很需要你!”
在海棠的苦苦哀求下,林逸不为所动,因为他太清楚自己的能力了,淘书,画画,或者做做学问还差不多,本身就没有经营偌大公司的经验和实力。
用林逸的一句话来说,我就算不为自己负责,也要为公司的上百职员负责。你把公司交给我,就等于把他们往火坑里推。
眼看说服不了林逸,海棠只好退而求其次,公司还由她来掌管,不过林逸也不能什么都不干,至少要挂个头衔,成为公司的名誉主席,毕竟他可是这家公司的大股东,占有百分之二十三的股份。
林逸也知道这是海棠最后的让步了,再一想,自己也的确需要一些高级的头衔来撑一撑面子,不能再像以前那样随心所欲地生活。毕竟现在的他,不单单为了自己活着,还有家里人,还有自己心爱的人……
……
这次汇丰典当行举办的大型酒会,是以徐浩明的名义举办的,也是依照他的名义邀请众多知名人士出席。
不过徐浩明却没有出现在这样的大型酒会上,反而新上任的香港总裁,成为了这场酒会的主角。
对于这位叫“海棠”的女总裁,参加酒会的众人很多都不陌生,原因是这个女的手腕太厉害了,竟然在短短一个月时间就收购了数家规模不小的典当公司,把汇丰的规模扩大了三倍。并且还和商业银行等建立了战略伙伴关系。
不说别的,就说那商业银行岂是那么好拉拢的,很多公司想要与之来往都不可得,此女却一击命中,不得不说手腕通天。
实际上也的确如此。
海棠以前不怎么接触商业经营这些事情,奈何她的环境不一样,父亲本身就是商海枭雄,本身她就有那种领袖基因,如今接手汇丰,那种强势的经营能力就凸显出来。
不过这种能力,却让林逸不自觉地感到有些“陌生”,在林逸的印象里,或者说记忆里,海棠还是那个灿烂的一尘不染的,喜欢帮助人,喜欢做木工,做水电工的女汉子,而不是霸道女总裁,或者女强人。
尤其当海棠登上酒会的讲台,当着众多商业精英,商界大佬的面儿,侃侃而谈,毫不怯场时,林逸第一次发现,自己和她的距离是这么的远,虽然两人近在咫尺。
……
闫总监,刘经理怎么看林逸都觉得不爽,竟然还像棒槌一样杵在总裁的演讲台旁边。
什么意思?
对被开除不满,准备随时发飙吗?
还有那个宋翘楚宋经理,都是你惹出来的麻烦,怎么还不行动?难道非要我们出手?
其他人也都觉得被开除的林逸不仅出现在这里,还站在演讲台附近,有些太扎眼了。
德叔和康叔两位老人家也看见了林逸,心中叹息一声,年轻人啊,估计心里憋着一团火气,想要找新总裁讨回公道,可这是容易的事吗?
闫总监和刘经理已经悄悄商定好了,甚至叫来了酒店保安,安排他们守候在林逸的左右两侧,只要林逸稍有举动,就拦住他,或者直接把他架出去。
总之,绝不能让林逸破坏了整个酒会的祥和气氛,更不能因为他,破坏自己在公司完美的形象,尤其在新总裁面前---
台上,海棠非常简单地陈述了自己继任公司总裁后的决定,从今往后汇丰公司与其它几家公司合并,改称为“汇丰集团”,自己将担任公司的集团总裁,在总裁之下,将会依照股份多少,设立一位名誉主席,以便监督自己的工作,而这位主席就是……
闫总监和刘经理的心思完全都放在林逸的身上,以至于没怎么听清楚新总裁的发言,当他们看到林逸似乎有所举动,迈步像是要上台时,他们立马快速地作出反应,大声指挥那两位保安道:“抓住他!不要让他上去!”
“新任名誉主席就是,林逸先生---”
闫总监和刘经理突然听清楚了,愣住了,怎么可能?
再看那两个保安已经左右架住了林逸,脸色也一脸懵逼,不可置信地看着台子上。
其他人更是集体傻眼---
海棠含情脉脉地看着林逸,笑靥如花。(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二章.不速之客
如果说今天酒会最大的“惊喜”是什么,无疑就是一个曾经被公司辞退的鉴宝学徒,一跃成为了集团公司的名誉主席。这样的突变,犹如低贱的乞丐突然变身成了高贵的王子,又如一个平民百姓摇身变成了高不可攀的贵族。
即使像德叔和康叔那样对林逸另眼相待的老人家,听到这样的消息,也是瞠目结舌,难以置信地看着林逸。
其他人就更不用说了,一直把林逸看成是“小瘪三”的闫总和刘经理,更是“浑身发颤,犹如电击”,脑袋混混沌沌,像是被雷劈一样,分不清楚眼前事实真相。
其他人也都愕然莫名,宋翘楚虽然早就猜到林逸和新总裁关系不简单,却也没料到,新总裁刚走马上任,林逸刚被公司开除,就宣布了这么一个震撼人心的消息。
林逸,集团名誉主席!
……
在众目睽睽之下,林逸心平气和地对那对傻啦吧唧还架着自己,准备把自己架出去的保安说:“朋友,能不能先松开我?”
两个保安这才回过神来,顿时觉得尴尬无比,忙道歉地松手。
林逸也不理会他们,只是意味深长地朝着闫总和刘经理这边笑了笑。
林逸笑得很温和,很亲切,可是看在闫总和刘经理眼里,简直就是追魂夺魄的味道。
两人顿时,差点软瘫在地上。
……
林逸走上了演讲台,姿态从容地看了一眼四周,要是在平时,这些人可都是一般人必须仰视的对象,不是公司的大老板,就是企业的高管,甚至还有政府的一些官员;但是现在,林逸站在台上,俯视着他们,语气平淡地说道:“谢谢海总裁给我担任名誉主席的机会,也谢谢公司同仁,谢谢莅临嘉宾,不多说,我无才无德,不过会努力做好这个名誉主席的监督工作,以保证集团业务蒸蒸日上,集团发展一日千里……”
简短明了,不卑不亢。
第一次,很多人认识了这个叫林逸的年轻人,认识了这个在古玩市场上火爆走红,如今在商场上崭露头角的神秘青年。
……
接下来,盛大的酒会中,海棠把林逸不失时机地介绍给了到场的嘉宾,以及公司的众多高层,当然,林逸的年轻还是引起了大家的注意。
他们很怀疑,这个叫林逸的年轻人,能否担负起汇丰集团公司名誉主席的重任。
对此,很多人抱有怀疑态度。
这也不能怨他们,俗话说得好,嘴上没毛办事不牢,林逸的年轻。让他们放心不下。
不过既然林逸是新总裁推荐的,并且持有公司很大的股权,再加上名誉主席只是有监督作用,并不能直接干涉公司的政策决策,作为公司高层的这些人也就不好意思再说些什么了。
相比这些不好意思说什么的公司高层,自认得罪了林逸的闫总和刘经理在整个过程中,简直是卑躬屈膝阿谀奉承,差点把林逸当成亲爹看待了。没错,林逸看起来是没什么实权,可是看他和新总裁的关系就能猜出,只要对方稍微吹一口气,就能把他俩吹飞。
酒会后半段,解决了林逸的问题以后。海棠就放开了心,开始和一帮公司友人应酬;期间,林逸也喝了不少的酒。
最后,海棠似乎有些喝多了,那香槟酒酒精含量很低,即使海棠在商业上有很好的经商基因,但在酒量上却没能继承父亲海百川的海量,以至于模样微醺。
作为人事部经理的宋翘楚机警的很,见此就主动过来,要搀扶海总裁回去休息。
海棠却朝她挥挥手说,不用了,你去忙吧,这里还有很多客人需要宋经理你招待;然后回过头冲着林逸嘟起嘴,眼波流转,语气撒娇又有点开玩笑地央求道,亲爱的林主席,你能不能扶我回去休息?
林逸见她醉眼朦胧,面若桃花,不禁心中一荡,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儿又不好意思拒绝,于是就笑了笑,应承了。
看着林逸搀扶着海棠回酒店客房休息,后面宋翘楚美眸闪烁着光芒,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这时候,一些商业公司的老总又过来向她敬酒,宋翘楚这才回过神来。
……
酒店客房内。
林逸好不容易把海棠搀扶到床上坐好。
海棠说,我想喝水。林逸就给她倒水。
海棠说,我想擦脸。林逸就给她拿湿毛巾。
海棠说,我不想你走,林逸就……心脏怦怦地跳起来。
眼看林逸眼神直勾勾地盯着自己,“啐,你瞎想什么?我只是让你陪陪我,我一个人睡觉有些害怕---”海棠啐了一口,马上就明白了其中含义,心中无比羞郝,直恨不得找条地缝钻进去。
“你明白的。”
“我明白什么?”海棠垂着脑袋,不好意思去看林逸。
“真的不知道?”林逸轻柔地把海棠拉进自己怀里,笑道:“嗯哼,可是你不要我走的哦!”
“哼!也不知道害臊……”
海棠红着脸扭动了一下娇躯,却没有把林逸推开。
林逸微微一笑,凑近海棠耳旁道:“好像真正的坏蛋可不是我哦,我也是奉命行事,是谁要求我搀扶她回来的?”林逸这般说着,一只手温柔地抚摸她的秀发。
“讨厌!”海棠娇嗔一声,突然挣扎出林逸的怀抱。双手捂着面颊扑倒在床上。
虽然现在看不清海棠的神情,可她的这番举动却不亚于向林逸发出了某种的信号。
林逸的心湖霎时便荡漾了起来……
海棠趴在床上,面颊埋在了双臂之间,那颗玲珑的心儿都快跳到嗓子眼了,她的意识感到了前所未有的紧张,即便是刚才上台演讲便,她也没像现在这般紧张……
蓦地——
海棠的身子禁不住轻轻一颤,却原来是林逸躺了下来,就在她身边---
“扑通!”
“扑通!”
激烈的心跳声。
就要来了么?
海棠心中喃喃地说了一声。
忽然---
咚咚咚,传来一阵激烈的敲门声,门外,宋翘楚喊道:“海总裁,请问您休息了没有?”
“啊?”
海棠不由地一惊,林逸也是愕然。
怎么回事儿,她来干什么?(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三章.偷吻
打开酒店房间的门。
宋翘楚赫然就站在外面。林逸看着她,她也看着林逸。只不过两人的表情有些不一样。林逸的表情很不自然,像是做了什么坏事儿被人捉到了一样。宋翘楚的表情却是“自然”的有些太自然了,她甚至还非常热情地跟林逸打了声招呼:“嗨。”
林逸也就“嗨”了一声。然后寻思着该怎么回答宋翘楚接下来的提问,比如说,你怎么还在这里?你为什么不回去?你和海总裁到底是什么关系?
可是林逸没想到的是,宋翘楚却什么都没问,而是举了举手中的一样东西说道:“这是我帮海总裁买的醒酒药,她怎么样了?”言语关切,紧张,完全是个好下属模样。
“哦,她很好。刚刚睡着。”林逸说道。
“是吗?”宋翘楚不请自进,走进房间,四处看了看,似乎在找什么东西。
林逸就说:“她在卧室里。”
“我能看看她吗?”宋翘楚嘴里在征求林逸的意见,脚下却已经朝卧室里面走去。
走进卧室,她就看见海棠躺在床上,连鞋子都没脱,似乎睡了过去。
“真是可惜,吃了这会舒服一些的。为此我专门开车跑了好远的地方,这才在一家超市买到……话又说回来,如果我能早一点赶回来就好了---唉,都怨我。”宋翘楚表情惋惜,又十分自责,完全一副为上级着想的好下属模样。
“没关系的,她醉得也不是很厉害---刚才还好好的,只是困了,所以才睡着了。”林逸第一次发现,原来说谎是这么的难。
“哦,那就好了,害我白担心一场。”宋翘楚耸耸香肩,然后当着林逸的面儿,单膝跪地,亲自托起海棠的脚踝,帮她把那高跟鞋脱掉,还将海棠的身子摆好一个舒服的姿势,轻轻地盖上被子。
林逸忽然觉得自己在一旁像是一个多余的人,人家宋翘楚更像是照顾人的角色。
“林逸---”
“啊,什么事儿?”林逸正在胡思乱想,忽然宋翘楚喊他。
“你能不能先出去一下?”宋翘楚说。
“啊,为什么?”林逸有些不解。
宋翘楚就说:“我想帮她把衣服脱了,这样睡着不舒服。”宋翘楚说完就指了指海棠依旧穿着的外套,的确,皱巴巴的,就这样睡着会很难受的。
林逸觉得自己不仅是个多余的人,简直就是个碍事儿的人。
“咳咳,那个---我先到外面。”说着,林逸就脸红地出了卧室。
……
来到客厅,林逸深吸一口气,然后坐在了沙发上,刚才的紧张情绪,让他松懈下来。
这什么跟什么呀。难道说宋翘楚发觉了什么,刚才是故意的?
林逸相信依照宋翘楚的脾性和心机会这样做,但是,人家又好像是真心实意;再说了,自己又凭什么怀疑人家?自己有那个资格吗?
---他心虚呀。
林逸捧着脸胡思乱想,甚至寻思着该不该离开这里。
……
卧室内,宋翘楚看着因为酒醉熟睡中的海总裁,从她不断抖动的眼睫毛,她可以断定,这位令人仰慕的女总裁绝对是在装睡。
如果说海棠在商业决断上有着无比优越的天分,那么在演戏方面就太笨拙了。
本来嘛,女人天生就应该是演戏的能手,比如说此刻的宋翘楚,演戏就像吃饭一样简单,与她这样的影后级人物相比,海棠简直就是个一跑龙套的业余选手。
两人都在演戏。
一个演的入木三分。
一个演的连自己都看不下去。
……
海棠觉得自己演的糟糕极了,表情僵硬,姿态僵硬,最主要的是连心情和情绪都**的,不像是在演一个睡觉的人,而像是在演一个石头人。
她快要忍不住了,心里嘀咕,“这个宋经理怎么还不走?”
然后就发觉宋翘楚好像俯身下来,她要做什么?海棠微微把眼睛睁开一条缝,就发现宋翘楚正在用美眸好奇地看着自己,海棠忙又把眼睛闭上,那模样就像是做坏事儿被逮住的小女孩,胆怯之极。
看着海棠那紧绷起来的模样,宋翘楚不禁觉得好笑,之前的海棠,给人的感觉是神圣不可侵犯,是站在高高讲台上,掌控一切的霸道女总裁;可是现在呢,却像是一个黔驴技穷的小孩子,这种巨大的反差,使得宋翘楚对她充满了好奇。
“那根木头喜欢的就是她吗?”
她果然很漂亮,像画中走出来的仙女一样,不,比仙女还要漂亮三分,单单这长长的睫毛,就让很多女人羡慕不已,还有她这红润润的嘴唇,白里透红的肌肤,这笔挺的鼻子,秀气的眉毛,简直是天生的美人胚子……
怪不得木头会喜欢她,像她这样的美人儿,就连我这个做女人的都忍不住心动。想到这里,宋翘楚忍不住想要伸手去触摸那吹弹可破的面颊,却突然想起来对方那非同寻常的身份,还有强势起来的可怕气场,忙收敛起来。
她可是清楚地知道,对方现在是在装睡。
既然装睡,那么只要把戏继续演下去了。唉,都是为了那该死的木头。不知为何,一想起那木头可能和女总裁在房间里亲亲我我,甚至搞暧昧,宋翘楚就心如刀割,最后再也管不了许多丝毫不顾及对方的身份,跑到超市买了醒酒药就跑过来搅场子---效果很明显,要不是他们做贼心虚,又怎么会这样?
宋翘楚想一想自己这样的举动,就有些后怕,以后这位女总裁会不会给自己穿小鞋?会不会故意整治自己?会不会……
不管了,现在宋翘楚可以说是“骑虎难下”,必须要把这场戏演到底。
“唉,都是那根该死的木头!”宋翘楚已经是第三次诅咒林逸了。
轻轻地帮助海棠把外衣脱掉,宋翘楚完全把自己当成了忠心的仆人,在侍奉尊敬的主子。
动作恭敬,不敢有丝毫亵渎。
本来海棠已经装不下去了,可是见宋翘楚对自己这样恭敬,也就忍着。
终于差不多忍了三分钟,宋翘楚帮她把外套脱掉,然后重新盖了被子,这才做完一切,关门出去。
床上,海棠深深地吐了一口气,天啊,自己都做了什么?为什么要装睡?为什么要怕她?为什么要任她摆布?
可是---
一想到之前自己和林逸单独在房间里,海棠的玉颊就忍不住火烧起来。
“都是因为这该死的木头,让人家做了傻瓜。”
海棠“嘤”地一声,忙用被子蒙住了头。似乎只有这样,才能缓解她内心的羞涩。
……
宋翘楚离开卧室,来到客厅正要找林逸说话,却见林逸斜躺在客厅的沙发上,双眼微闭,俨然已经睡去。
宋翘楚无语,在这样的情况下能够睡着,这个林逸还真是有够心大的。
叹了一口气,看起来今晚这场戏大家演的都很累,连自己也忍不住困乏了。
睡吧,都好好休息一样。
宋翘楚拿来了毛毯,轻轻地盖在了林逸的身上,在临走的时候,她忽然大起胆子来,竟然俯身在林逸的唇边轻轻地吻了一下。
林逸感觉嘴唇有些痒痒,睡梦中吧嗒了一下嘴巴,侧过脸去。
宋翘楚咯咯暗笑,小模样犹如偷吃的狐狸,心满意足;能够当着隔壁海总裁的面儿,吻了她的男人,这种成就感和满足感,是什么都无法代替的。
如果可以话,宋翘楚甚至想大声对那个装睡的女总裁说:“老娘就是亲了你的男人,你又能咋滴?”(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四章.故人
清晨,一缕温馨的阳光,透过窗户照射进来。
海棠悠悠地睁开眼睛,却见一双明亮的眼睛正看着她。
林逸比她醒来的要早,虽然昨晚实在太累了,可他还是清楚地记得后来发生的事儿,尤其宋翘楚的突然杀到那一幕,印象很深刻。
他埋怨自己干嘛要怕别人看见,自己和海棠是男女朋友,又不是见不得光。
“海棠!”
望着睁开美眸,还有些困倦的海棠,林逸蓦地心中一动,俯下身子轻轻地叫了一声。
“嗯?”
嗡嗡的哼声冒了出来,海棠含糊的道,“你……有什么事儿吗?”
“海棠,其实……昨晚你还记得吗……”
“什么?!”海棠即装糊涂,脑袋从棉被下钻出,那乌溜溜的美眸中流露出一副疑惑地神色……
对于女人来说,发生那样的事儿多丢人啊,海棠宁可选择装糊涂,蒙混过去。
“咳咳,哦,也没什么……”
林逸叹口气,“你好好休息,我要走了。”
听林逸说完,海棠沉默了。
实际上海棠也觉得自己和林逸之间仿佛有一层捅不破的隔膜,为什么自己和他不能正大光明地在一起?为什么要在乎别人的眼光?难道说,自己在害怕什么吗?
所以在林逸转身要走的那一瞬间,海棠喊道,“站住。”
“怎么了?”林逸回过身来。
“我昨晚是不是……很糗啊?”海棠鼓起勇气,咬着红嘟嘟的下唇,用那两只水汪汪地美眸直直地凝望着面前地男人。
“咳咳,其实也没什么,只是我们都太傻了。”林逸安慰道。
过了好一会儿,海棠才道:“那你知道……我为什么会那样吗?”
为什么要在乎别人目光,见有人进来就装睡是吗?
林逸心中一动,却假装不知地摇了摇头。
“那以后呢,我们还可不可以在一起?”
林逸道:“当然,不管怎样,我都不会离开你。”
海棠没有吭声。只是叹了口气,掀开被子坐了起来,双手环抱着屈起的小腿,下颔抵在膝盖上。
林逸那坚决的声音仿佛一直在耳边萦绕,让海棠脸上出现一丝愧疚。
见此,林逸心中怜惜,忍不住挪了挪身子,手掌轻柔地抚摸着她黑亮的发丝。
对于林逸的举动,海棠竟似丝毫没有察觉。
过了好几分钟,她好似做出了某种决定,神色突地变得十分轻松。
“阿逸,对不起……”
蓦地,海棠轻唤一声,娇躯却紧紧地抱住了林逸……
林逸一惊,笑道:“海棠,我……”
话还没说完,海棠的手指便贴住了林逸的嘴唇,语带羞涩地道:“什么都不要说,也不要动,现在我只想要紧紧地抱住你,如此而已,好吗?”
你都这样说了,我能拒绝么?
答案很明显,林逸的嘴唇嚅动了几下,终是什么话都没说,只是僵直着身子,任凭海棠在后面紧紧地抱着他,就这样一天一夜,就这样沧海桑田……
……
不管如何,海棠已经决定了做林逸名副其实的女朋友,她这个霸道女总裁,就是要告诉大家,林逸是他的男朋友,她是林逸的女人。
不管你们怎么看,
不管你们怎么说。
似乎为了证明这个决心,海棠死活要拉着林逸去逛街。对于海棠来说,这可是以前从未做过的事情,以前的她最喜欢做的就是做家具,修煤气罐,要么就是做水电工。完全不像个女人的样子。
但是现在,她要变身女人了,并且是依附在林逸旁边,小鸟依人的女人。
她这可不是心血来潮,而是看了很多书,并且询问了很多朋友才下的决定。
人家都说,男人不会喜欢女汉子,只会喜欢那些温柔可爱小鸟般的女孩子。
这样的转变,让海棠觉得别扭,却又十分开心。
别扭是因为她觉得这样的自己不像是自己,开心是因为可以时时刻刻和林逸在一起。
林逸哪里知道海棠私底下为他付出了这么多,更为了迎合他,而改变着自己。
他只是觉得海棠这个样子,让他有些不适应,尤其像现在这样陪她逛街---
女人都喜欢逛街,林逸却是肯定不喜欢的,不过为了让海棠开心,他也就装出很开心的样子。
海棠似乎真的很喜欢逛商场,在四层搂上上下下折腾好几趟,她体质好脸不红气不喘,林逸更不稍逊,只是目光有些迷惑,大概不懂海棠领着自己上上下下干嘛。
三楼是男士服装区,当海棠又走马观花的领着林逸穿行其间时,海棠停下了脚步:指着不远处塑胶模特上地领带:“阿逸,这个挺衬你呢。”
那是一条红黑相间的领带,凝重又不失活力,海棠走到模特身边,对售货员要那条领带看看。
售货员笑着从柜台里面拿了一条新的,说:“妹妹真有眼光,七匹狼,名牌呢。”
林逸无奈只好走了过去,海棠接过领带就帮林逸系,林逸开始有些别扭,但见到海棠清丽玉容上的专注,渐渐的也就放松下来。
售货员笑道:“小两口很恩爱呢。”
林逸不禁有些尴尬,海棠却扑哧一笑,很认真的解释:“我们还没结婚,不过未来他一定是我老公,我也一定是他老婆---命中注定的。”一脸的幸福模样。
售货员再次称赞道:“真的是郎才女貌,那我就先预祝两位白头偕老了。”心中则说,这还真是幸福的一对,尤其这女的,对男的挺痴心的。
见此,林逸只能莞尔一笑。
……
下到二楼女装部时,林逸对海棠道:“这里不像香港,天气变化太大,不如给你买条丝巾吧。”
海棠点头:“恩。”
领着海棠进女装部,林逸为了补偿,看到不错地丝巾就要海棠试,海棠却没显现出一丝不耐烦,每次林逸说这条丝巾不错,要海棠去试试时海棠就会乖乖拿着丝巾,很认真的挽在脖子上。
但时间久了,海棠没怨言,售货员可就不耐烦了,二楼才多大点儿地?客人又不多,眼见这年轻男女从来二楼就挨着柜台找丝巾试,却不买一件,售货员不免就有了意见。
只是这男女二人气质高雅,尤其是那个女的,柳眉凤眼的,看着实在太漂亮,连女人看了都难免动心,售货员有些怨气也就忍下,对海棠,谁也不好恶言相向。
而且渐渐地。售货员倒惊奇起来,因为海棠每次挽好丝巾。都会令她们眼前一亮,就算俗不可耐的款式颜色,挽在海棠身上也仿佛马上亮丽起来,都说人靠衣装,但在海棠面前,却是绿叶需红花照映。
林逸也在感慨,看着海棠挽上不同的丝巾,展现出的不同靓丽味道,心里叹口气,自己何德何能能够拥有这样的女朋友。
开始林逸没注意,后来渐渐发现向这边儿看的售货员多起来,二楼仅有地两名男售货员更是伸长了脖子向这边望,林逸心里就有些不舒服,不管怎么说吧,这也是自己的“女人”。
等海棠摘下脖子上的红色丝巾,又拿起林逸早选好地另一件丝巾准备试一下时,林逸皱皱眉:“别再试了。”
海棠道:“都不好看吗?”
“不是。你穿什么都好看,是这儿的衣服不配你。”天地良心,林逸总算说了一句大实话。
海棠笑眯眯地“哦”了一声,就放下了手上地丝巾。
眼看这对男女挑选了半天,傻东西都没买,那些售货员就有些不乐意了。
其中一名男售货员鄙夷林逸道:“跟这种一毛不拔的人逛街真掉架子,白瞎了这么好看的姑娘。”
这个专柜人本就不多,林逸当场就把这话听得清清楚楚,心中难免气恼,海棠却扑哧一笑,忽而凑到他耳边说:“怎样,还有人帮我打抱不平来着,看你以后还敢对我不好吗。”
林逸,无语。
为了免生事端,林逸就想催促海棠一起离开,忽然一个男人温和的声音道:“我看还是别买了吧……这条丝巾太贵了,一百三十多,都可以给孩子们买十来本书了……”
很熟悉的一个声音。
林逸一看,不禁一怔,只见身后出现那人不是别人,正是自己认识的那个小学校长李为民。
只见他和以前比起来,似乎老了很多,鬓角也变得更加斑白,脸上甚至出现了皱纹,只是那种做久了校长的读书人气息,也变得越发浓重。
而他旁边那位,明显是他的老婆,一个四十来岁的女人,打扮不是很时髦,却很整洁很干净,有一种说不出的质朴。此刻她正满脸犹豫地拿着一条黑色的碎花丝巾,显然很是喜欢,却不知道该买不该买。(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五章.捐书
林逸看见了李为民,李为民也看见了他,恰好因为一条丝巾他正在和老婆斗气。因此看见林逸的时候就显得很尴尬。
林逸主动与他打招呼,“李校长,好久不见啊,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你。”
李为民就不好意思地笑笑说:“是啊,挺巧的。”然后就看见了林逸旁边的海棠,“这位是……你女朋友吧,很漂亮啊。”
林逸就把海棠介绍给了他们夫妻认识。李为民的妻子王彩霞似乎很喜欢海棠,觉得这女娃儿不仅长得漂亮,还很有礼貌,就笑着对林逸说:“林逸啊,你有福气呀,以后可要对人家好一点,这样好的女孩子可是打着灯笼都难找。”
林逸听了只是傻笑。
这边海棠和王彩霞两人说说笑笑,谈一些女人的话题。尤其当王彩霞知道海棠是从香港来的,就更是话题多多,又是问香港那边有没有周润发,说自己很喜欢他演的《上海滩》,又问万梓良现在还演不演戏,自己很喜欢他的《流氓大亨》……
那头,林逸和李为民也聊了起来。
首先李为民对林逸说:“林逸啊,总之要谢谢你,现在学校的建设已经竣工,都是你的帮助---如果有空的话,你可以回去看看。”
“那是当然,其实我也蛮好奇现在学校的样子。”林逸笑道。
一说起学校,李为民就不再那么矜持了,扯开话题,像孩子一样满面红光,兴致勃勃地说了起来,说学校现在是怎么怎么好,有多少间教室,又有多少件新课桌,新座椅,又说孩子们高兴的都睡不着觉,自己作为校长也睡不着觉,看着焕然一新的学校,那种喜悦是说不出来的,有时候做梦都会笑醒。
林逸虽然不能太理解李为民那种高兴的心情,却感受到了他对学校和对学生们的爱。
一个把大半辈子都献给了教育事业的老校长,他也许并不富有,却绝对值得尊敬。
不过让林逸好奇的是,李为民一直都在学校工作,又是出了名的工作狂,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这里?
似乎为了解开林逸的疑惑,李为民就说:“还不是为了学校图书馆的事儿。”
原来,上次林逸把图书馆的七八千册老线装书全都买走了,使得原本就没什么书籍的图书馆显得更加空荡。如今新的图书馆也已经建好,再看那些残留的图书,大多数都是一些破烂不堪被老鼠啃咬过的旧书,内容又大多涉及文-革时期政治的,比如《整风运动》,《实践论》,《鲁迅言论小辑》,要么就是一些冷僻的地理知识书籍,钳工,电工,医药卫生书籍……
这些书籍高深莫测,孩子们根本就看不懂。偶尔有两本儿童图画书,也是缺胳膊少腿,随便一翻看,就散了架。
因此李为民觉得要与时俱进,购买一些新的图书给孩子们学习和阅读。就抠巴巴地从学校经费里挤出来一万块钱,揣着钱来这里购置图书。
不买不知道,一买吓一跳。
李为民在县城做校长那么久,还从没亲自办过这种差事儿,原以为一万块钱已经够多了,记得清楚,以前一本书顶多才几毛钱,几块钱,可是现在的书价直接把他吓傻,一本薄薄的《格林童话》就要18块,一本精装《西游记》要42元,一本大开本彩绘《恐龙知识乐园》竟然要168元!
摸着兜里的一万块,李为民第一次觉得这钱实在太少太少,能买1000本图书就是个奇迹……
当今“书价”惊人的涨幅,让原本踌躇满志,神采飞扬,以为可以拉几卡车图书回去的李为民彻底哑火了。他怎么也没想到,在自己眼里“一万块”的巨款,拿到这大城市,竟然成了买不了几本的“屁钱”。
不是他不明白,是这书价变得太快。
几毛钱,几块钱的书都成了几十块,甚至上百块。
一句话,他买不起呀!
作为经常在书堆里打滚的人物,林逸当然知道当今书籍的价格,不说别的,想要建一个学校的小型图书室,至少要有上万册图书,而这上万册图书的价格加起来,最少也需要七八万块。
一本书七八块钱,已经是新书打折后的最低价位了,当然了,这里所说的新书可都是正版图书,图字清晰,不包括那些打完折四五块钱的盗版书。
……
“不吃一堑不长一智,人生在世,随时都需要学习呀。”李为民苦笑道,“要不是来这里走一趟,我还不知道现在的图书价格已经变得么贵,穷人已经买不起也读不起书了……在我眼里,那些都是成了摆设,摆在新华书店,摆在书架上,能买得起的人少之又少……一个国家,物价上涨情有可原,可是书价远远超过大多数人的购买能力,这就不合理了。国家还鼓励我们多读书,多学习,连书都买不起,谈这些又有屁用。”
林逸已经不是第一次和李为民接触,知道这位看似儒雅的老校长,只要一发牢骚,或者对啥子不满,就会嘴里爆粗。因此听完这些,也只是笑笑,说道:“没错,现在的书价是贵了些,不过学校想要建图书室,可不是很轻松就能完成的,而你也没找对路子……”
“这建图书室还有什么路子?”李为民疑惑道。
林逸就笑道:“像那些有名的学校,建图书室可都是吃香的活儿。为什么这样说,可以申请上面拨款,原本购书只需要五六万,他们却在前面加个一,变成十五六万,然后呢,再和书店联系,搞个回扣什么的,来来回回,就能大赚一笔。反正拿的是国家的钱也不心疼。可是你这边呢,自己学校掏钱,这就有点难办了……”
李为民就苦笑:“连学校修建上面都不批钱下来,现在建个图书馆,他们又哪里会给你批资金?所以我只好硬着头皮从学校牙缝里挤出一点点来。”
“这个我明白。”林逸说,“所以你就不要去考虑买那些新书了,可以考虑买一些书店仓库积压的旧书,或者打折书;再不济也可以联系一些做旧书买卖,旧书生意的,购置一些廉价的学生读物,他们的书籍来的便宜,大多数都是几毛钱论斤称的,你买的量大,也可以论斤来计算,他就算一斤赚你一块钱,也架不住数千斤的总量……”
林逸这番话说得李为民目瞪口呆,半晌才回过劲儿来,咬文嚼字地说:“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啊。没想到买书这点小事儿,还有这么多机巧;只是可惜,我和那些经营旧书生意的人认识的不多,难道要挨个去找他们,他们又哪来那么多的学生读物?”
林逸笑了,说:“那倒不必。如果李校长你信得过我,我倒是可以帮忙---”
“如果这样的话,那就太好了。”李为民知道林逸年纪虽轻,却神通广大,有他帮忙,这事儿一定能成。
“具体需要多少钱,你尽管开口!”虽然嘴上这样说,李为民心里还是有点发虚,现在学校刚修建完毕,手头紧,拿出一万块已经很不容易,万一林逸狮子大开口要求拿出个二三万那该怎么办?转念一想,两三万比起五六万已经少了一大半,既然要为学校办实事,就不能不出血,咬着牙忍一忍就行了。
眼看李为民一副壮士断腕的豪情姿态,林逸不禁莞尔,笑道:“钱嘛,不用你出。”
“不用我出?什么意思?”
“这些书,我全部捐献!”
“啊,什么?”李为民大吃一惊,瞪大了眼睛。
他这一惊一乍倒把旁边谈话的两个女的吓了一跳,诧异地看着他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六章.《双梅景闇丛书》
如今为学校捐书已经成了社会性的公益活动,很多企业和个人都身体力行,购买新书,或者把家中多出的旧书捐赠出去。
林逸的想法很简单,他认识很多买卖旧书的人,对这方面的价格也了如指掌,再说,学生读物本来就是大路货,价格也不高,按照一万本计算,下来也不过万把块钱,他林逸还承受的住。
所以林逸才会非常豪爽地答应李为民校长,为学校图书馆捐赠图书。
说起来,林逸也觉得有责任,毕竟把图书馆里的好书一下子买空,自己大赚了一笔,现在稍微拿出一丁点补偿回去,也是理所应当的。
不过在李为民看起来,林逸这中做法就显得太高尚了,前面刚帮助学校搞完修建,现在又为图书馆捐书,林逸的慷慨大方,弄得李校长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幸亏还有他老婆王彩霞在身边,就代替李校长向林逸表示感激道:“谢谢你啊,林逸。我们家老李不会说话,这一辈都没怎么求过人,也没怎么谢过人,从来都是关了门自己过日子,只有为学校的事情才求爷爷告奶奶,下跪磕头,打圈作揖……”
“咳咳咳!”李为民咳嗽了几声,意思是说有点过火了,自己有那么下作吗。
王彩霞就白他一眼说:“对了,还死要面子,明明那样还死不承认。”
李为民脸红了。
林逸和海棠都忍不住笑了。觉得这对老夫妻蛮可爱的。
“说正题---没个正经的。”李为民呵斥道。
王彩霞就又说:“你们不知道,我们家老李,这辈子都为学校活着,关心学校,关心学校的学生,比关心我还要多。学校里缺啥少啥他都知道,哪个学生家里困难,他比谁都清楚。家里少了啥,我有病没病,他一年四季指不定问几回……说起来,我都快对他死心了,嫁给这样的男人,也是我上辈子欠他的!”嘴上虽然这样说,王彩霞的眼里却满满都是爱,这种爱是藏不住的,像是老酒一样,越藏越醇,越藏越香。
“所以啊,你这次可算是帮了他大忙----这次他拿来买书的钱都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原本是打算下一季拿来改善学生伙食的。按照他的意思,拿了钱买了书,学生以后虽然少吃点肉,却可以多读点书,精神食粮丰富了,比啥都强。”
“好了好了,你说那些没用的干什么。”李为民觉得老婆这样说有些太那个啥了,万一让林逸觉得这是在哭穷,那就不好意思了。
王彩霞可没老公那么多心思,心肠也直,丝毫不理会李为民的提醒,说:“这次你一分钱不要,捐书给学校图书馆,老李嘴里却说不出来,心里头一定感激死了。一定是这样的,我知道他的为人,别人只要对他好呀,他就一辈子都记得,到了你需要帮忙的时候,准把心窝窝掏给你。”
林逸忙点头称是,又说捐书这事儿是自己愿意的,也是心甘情愿的,自己本来就想为学校再做点事儿,刚好遇到这事儿。为此,还要感谢李校长给这个机会。
王彩霞就说,你真会说话,话说的也好,让人听了舒服。又赞林逸心肠好,年轻有为,直夸海棠眼光好,找到这么个优秀的人。
海棠在一旁只是窃笑,一双美眸充满了脉脉情意。
最后离开的时候,林逸向李校长承诺,最短会在一个星期内为学校图书馆捐献一万册学生读物,请学校监督。
李校长忙摆手,嘴里说用不着,只要有那份心就好了,时间也不必强求,只要孩子们有书读,那就比啥都强。
客套的话也不多说了,林逸与李为民夫妇分别。双方分开的时候,海棠来到王彩霞身边,塞给她一手袋,说算是晚辈送长辈的礼物。
王彩霞就唠叨,哪有这样的道理,应该是长辈送礼物给晚辈才对。李为民心情好,就说人家海小姐送的你就收下吧。王彩霞这才把那手袋收了。
等离开了百货公司,王彩霞毕竟是女人,好奇那海丫头送啥给自己了,于是就把那手袋打开,取出来一看,却是之前自己看中的那条黑色碎花丝巾。
看着这条自己老喜欢却舍不得买的丝巾,王彩霞心里不知道是啥滋味,只觉得不管是林逸,还是那个漂亮的海棠,都是心细如丝的好人,热心人。
“但愿好人有好报。”她默默地道。
……
林逸绝对不是那种随便说说,信口开河的人。
既然答应了李为民校长,那么在第二天,他就开始行动起来。
对于周围买卖旧书的,林逸熟悉的不能再熟,比如说董眼镜,王黑子,刘三两,以及何仙姑等人。不过林逸也清楚地知道,现在这些人把自己当神一样地崇拜。如果亲自上去收书,一定会有很大的麻烦。所以还是找个“代言人”为好。
找谁呢?
林逸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曹一刀。
老曹这厮心黑脸皮厚,最主要的是够市侩,完全是一个旧书的二道贩子,办起事情来也像模像样,这事儿交给他来办最合适不过。
有了人选,林逸就准备打电话过去,找老曹商量此事。不过没等林逸打电话,老曹竟然先一步找了过来。
“林逸啊,快点帮我看看,这书到底是真是假?”老曹连门都不敲,直接闯进来,扯着破锣嗓子就冲林逸喊道。
再看他急匆匆的模样,手里拿着一函宝贝,似乎拿来让林逸帮忙鉴定。
见此,林逸不禁莞尔,寻思着,什么时候这厮也玩起了高档次的旧书?要知道,单看那函套就不简单,不是清朝也是民国的。作为一名优秀的旧书二道贩子,老曹的眼界一向着眼于“快狠准”---进手快出手快,卖价狠,买价准。说白了就是花不多的钱,赚很多的钱。这样以来就等于限制了他的收购价,不敢玩太大的,接手的都是一些林逸不怎么关注的货色,可是这次,看模样有些不简单……
这次老曹分明是豁出去了,不说别的,单单那个函套,墨绿色,古色古香,不是清朝也是民国,像这样的老旧函套,很受一些藏家欢迎,如果状况好的话,可以卖到一百块左右,甚至两三百。
老曹的野心明显没在这函套上面,而是在这套书籍上面,林逸接过来一看,愣住了。
只见老曹带来的那一函书,竟然是清末大收藏家叶德辉的《双梅景闇丛书》!
说起这个叶德辉,绝对是中国旧社会的典型的土豪劣绅,但这位“土豪”颇具才情,胡适二十年代曾感慨:“现今的中国学术界真凋敝零落极了。旧式学者只剩王国维、罗振玉、叶德辉、章炳麟四人;其次则半新半旧的过渡学者,也只有梁启超和我们几个人。内中章炳麟是在学术上已半僵了,罗与叶没有条理系统,只有王国维最有希望。”
此语话虽不多,却说明了一个道理,那个叶德辉是个人才。只可惜,这个人才有个特点,好书又好色,其好书,“所藏几二十万卷,本重本插架累累,四库应读之书既已遍读,四库未见之书亦随见随读”;其好色,则逛青楼,捧旦角,粉头断臂,男女通杀。其好书亦如好色,故有“老婆不借书不借”的规条,又有诗云“买书如买妾,美色看不厌。妾衰爱渐弛,书旧芳益烈。……买书胜买妾,书淫过渔色”;其好色而及于书,故又不辞诲淫之讥,汇辑房中、香艳诸书为《双梅景闇丛书》。则比之为学林浪子,岂不相宜?
说白了,这就是个爱书爱美人的人物,因为思想守旧,虽然继承了传统文化,却最终被大革命绞杀的一个封建才子。
但他编辑的书却非常有价值的,尤其这套《双梅景闇丛书》,更是他人生**时期的写照。(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七章.撞到宝
林逸第一次听说“叶德辉”这个名字,是在与朋友闲聊时,对方告诉林逸,长沙曾经有个叫叶德辉的人,编过一部《双梅景暗丛书》,属于**之列。朋友的这番话,引起了林逸的兴趣。要知道,林逸一向对“**”情有独钟,恨不得收藏完天下所有的**版本。
后来,林逸在旧书摊上花费20元钱,购得1992年广东出版社出版的荷兰人“高罗佩”先生著作《秘戏图考》,发现这位荷兰的大汉学家,对叶德辉的治学,有很高的评价。他大概不是很清楚叶德辉在中国声名狼藉,是因为他的为人。老高在书中说,叶德辉是因为在《双梅景暗丛书》中收了五部房中术的文献,并加以出版,才使他“自己的学者声望立刻扫地以尽”。
从那时开始,林逸便知道《双梅景暗丛书》包含中国古代的五种性学文献,即《**经》、《**方》、《玉房秘诀》、《玉房指要》和《洞玄子》。
这套《双梅景暗丛书》有清末木刻版本,民国影印版本,以及五十年代,台湾和日本的影印版本,再后来,1995年海南出版社才在内地出版了《双梅景暗丛书》的影印本,并附有简体横排标点本。如今这本原价才65元的精装本,售价已经高达250元左右。
说来遗憾,林逸收藏旧书这么久,却没有得到过一本《双梅景暗丛书》。但林逸在其他出版物中,读过其中的一些文章。林逸也知道,这套丛书的五种性文献,都是隋唐以前的古籍。《隋书-艺文志》曾有著录,但后来失传了。幸而有一个日本人,在北宋雍熙元年,写成一部《医心方》,将这五种文献列入其中。叶德辉用自己的刻书,同日本学者交换,并从中辑录出来这五种古籍,使湮没失传一千多年的中国古代性学文献得见天日。
叶德辉说过一段话,大意是:如今西方国家所谓的卫生学,无非对饮食男女进行仔细的研究,而有些无知的中国人,却以为是什么了不起的东西。他们不知道中国人在四千年以前就开始进行这方面的研究了。性学的妙处,哪里是后世那些迂腐的儒生所能明白的!
这段话,既表明了叶德辉对古代性学文献的重视,同时——按照高罗佩的意见——也表明他的守旧,表明他对近代科学的蔑视。
但不管怎样,在林逸看来,这《双梅景暗丛书》,绝对是一本奇书。
……
老曹曹一刀跟了林逸这么长时间,简直就是他肚子里的蛔虫,一看林逸翻看这套书的眼神,就知道自己拿来让他鉴定的这套书一定很“了不起”,心中不禁得意起来。
原来这书是昨天他在旧书摊上遇到的。昨天刚好星期六,财神庙聚会买卖古玩旧书的扎成堆。老曹就习惯性地早起的鸟儿有虫吃,连胡辣汤都没顾上喝,就跑到财神庙来淘宝。
转悠了一圈,啥也没发现,正以为自己要空手而归的时候,从外面进来一个老头,提着大麻袋,面生的很。老曹就留了心,为啥,这财神庙就是个江湖,最不起眼的人,往往就是卖老货的高手。尤其像这种提着麻袋的,指不定麻袋里就都是宝贝。这种事儿老曹遇见的多了。
可是老曹知道这些,其他老玩家也都知道,因此当那个陌生老头一进财神庙,就发觉情况不对,自己像是羊进了狼群,一群人都盯着自己,眼睛里冒绿光,老曹等人还主动问他,“麻袋里有啥东西呀?”
老头就紧紧地抱着麻袋,把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似得,“木有啥东西,都是一些旧书……”
一听这话,老曹的眼睛就更亮了,直接像搀扶亲爹一样搀扶着糟老头,说:“能让我先看看吗,有好的就给你高价。”
老头狐疑地看了看老曹那明亮的大光头,觉得脑袋刮光瓢的都不是什么好人。
老曹就用很和煦的笑容,慢慢融化老头的疑神疑鬼,说自己是多么好的人,看人不要看表面,自己还是信佛之人,为啥这么早来这财神庙,就是为了烧香拜佛。
一通话下来,老曹的不要脸彻底征服了老头,老头也一辈子信佛,觉得遇到了知音,于是就把麻袋解开了先给老曹过目。
老曹眼毒,一下子就把这本《双梅景暗丛书》挑了出来,问老头多钱肯卖。老头眨巴小眼,就说既然咱们都是信佛之人,咱就开个实价---1000块。当场没把老曹吓尿。原以为糟老头是个业余人士,自己能够捡个漏,没想到人家是老手啊,这价码开的,想要讨价还价都不好意思开口了,总不能说你给我打个折,优惠900块吧。
老曹的心理价位也就100拿下,现在人家死活要1000块,老曹正蘑菇着呢,旁边有眼尖的,有识货的,已经认出这是本好书,就撺掇老曹不要占着茅坑不拉屎,你不买我们还等着呢。
老曹是什么人,蹲着坑不拉也急死你们,在扯呼了一阵子,见老头雷打不动,死活不肯降价,旁边那帮人又如狼似虎,老曹心一狠,1000就1000,老子买了!
买了以后,老曹就有点心虚,怕自己掉坑里了,对于这种古籍版本他不懂,幸好他有靠山,林逸可是上过《书话》节目,讲解过古籍版本是怎么鉴定的,所以他一大早就拿了书跑来让林逸过目,帮忙鉴定。
……
此刻林逸眼中尽是诧异,因为眼前这套丛书,竟然是光绪癸卯嘉平月长沙叶氏刊线装初版本。
封面天蓝色,略显陈旧,书口和天头撒有碎金花,显得古色典雅,封面书名是手写的宋体字---双梅景暗丛书。再看扉页,著名是“观古堂”刊印,叶德辉刊本并序言……至于整体品相,最起码也能上九品左右。
如此好品相,老曹是捡到宝了,不过让林逸更加诧异的却是,在扉页竟然还有一枚大红印章……
乖乖不得了,依照林逸现在对金石印章的造诣,一眼就看出来,这印章竟然就是叶德辉的,印章四字“直山之印”,而“直山”恰好就是叶德辉的号。
如果这印章是真的话,那么这本书可就立马价值百倍了。虽然叶德辉这人不咋的,可是藏书却是真真的值钱。
看起来老曹这次真的是撞到了宝---!(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八章.贪心
看到如此宝贝,林逸就动了心思,于是就不声不响地问老曹,“老曹啊,你对这本书的作者叶德辉,认识有多少?”先探探口风再说。
在林逸的眼中,老曹一向都是不学无术,对于版本的认识一向很贫乏,他唯一的优点就是懂得审时度势,知道哪些书值钱,哪些书不值钱,哪些书在啥时候容易出手。
可是这一次他错了,低估了老曹的学习能力,也低估了老曹对这本书的认识。
一听林逸考校自己这本书的作者,早已做好了“功课”的老曹就卖弄起来,大刺刺地说,据闻叶德辉这厮是湖南湘潭人,近代史中,这人道德品质败坏,政治立场反动,但他在学术上又确实有不小的建树。因此,有人说他“似乎被历史遗忘,又似乎阴魂不散”。
这些词儿都是老曹从资料中抄来的,此刻背着手,摇着头,倒有几分专家学者的模样。见林逸听得仔细,就继续卖弄道,叶德辉其人,首先长相就不敢恭维。面容清癯,眼睛近視,脸上长滿了麻子,外号“叶麻子”。
在他所处的社会环境里,他的角色是个大劣绅、大恶霸。
叶德辉的劣行,可以列数出很多条。一是傲视乡贤,二是贪爱女色,三是爱财如命,四是为富不仁,五是反对维新,六是对抗革命,七是生性残忍,信手杀人。有了这七条,足够进入江湖“四大恶人”的行列了。至于态度横蛮,动手打人,都只算得是小儿科。
叶德辉背负这些罪名,决不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结果。每一条罪名,都有确凿的事实摆在那里。例如为富不仁这一条,就是无法开脱的。
叶德辉善于经商,开着好几家店铺,当过好多年的长沙商会会长。但是,在全省粮荒时,他家里藏着万担余粮,且不说要他开仓赈灾,就连将粮食降价出售,他也不肯。他只想勾结奸商,牟取暴利。
再说他贪爱女色,也是有目共睹。对于女色,他不仅是贪,而且要霸占。平时他喜欢收集、翻刻青楼女子的诗集文集,对她们品头论足,制作排行榜。他有钱,可以买妾,买了一个又一个,一共买了六个。他有一句名言,说是“买书如买妾,美色看不够”。妻妾成群还不满足,长年到妓院寻花问柳。不光是女色,男色他也爱。有一次看上湘剧小生言道南,逼得人家用鏹水自杀,彻底摆脱他的纠缠。
这件事,也表明他生性残忍。更有甚者,他见十五岁的婢女刘雪梅长得漂亮,便要纳她为妾。可是,刘雪梅不为他的金银珠宝和绸缎所动,宁死也不嫁给他。叶德辉便逼迫大丫头,将一枚银簪钉进刘雪梅的头顶,致使香消玉陨。刘雪梅的惨死,轰动当时的长沙城。
但偏偏是这样一个人,却是一位很有造诣的藏书家、经学家、文字学家、目录版本学家和编辑家。有人说,今人在整理和研究古代文献的时候,“怎么绕也绕不过”叶德辉这个名字。
鲁迅先生在他的著作中,对叶德辉是这样介绍的:“叶德辉,字负彬,号郋园,湖南湘潭人,藏书家。”他还称之为“版本目录学家、藏书家、刻书家”。
荷兰汉学家高罗佩对叶德辉的评价是:“叶德辉的书证明,他是一个博学严谨的学者。”
今人对叶德辉比较有代表性的评价是:叶德辉其人不足道,但其学却有可取。
老曹说完这些,就吧嗒吧嗒嘴,然后看着林逸说:“我对他了解也就这么多了,还有什么需要补充的没有,还请林兄弟你多多指教。”
林逸:“……”
指教个头呀,竟然像背课文一样,把该说的全说了,由此可见老曹在这本书上算是下尽了功夫。林逸也就不好意思再忽悠人家,非常陈恳地说:“你说的没错,叶德辉的确是这样的人,另外这套书是清末刻本,乃叶德辉自辑刻印,白纸大开本,含**经一卷、**方一卷、玉房秘诀一卷附指要、洞玄子一卷、天地阴阳交欢大乐赋一卷、青楼集一卷、板桥杂记三卷、吴门画舫録一卷、燕兰小谱五卷附海沤小谱一卷、桧门观剧绝句三卷、木皮散人鼓词一卷附归庄万古愁曲、乾嘉诗坛点将录一卷附东林点将录一卷、足本诗坛点将录一卷,十三种二十一卷全。”
林逸一口气说下来,说得老曹脑袋直晕,原以为自己刚才那一番话已经够有“水平”了,没想到人家小林子介绍起来那才够专业,头头是道,如数家珍。自己愧不如也。
林逸说完这些,又道:“从版本学上来说,这套书是初印初刻,很有收藏价值,更难得的是那个扉页上的大红印章,据我鉴定,应该是叶德辉本人的私人藏书印章……”
老曹一听这话激动了,跟了林逸这么久,他可是清楚地知道,凡是初刻本还有带印章的,貌似都很值钱。
所以他热血沸腾,屏住呼吸问了一句:“那这本书能值多少钱?”小眼神巴巴地,就等林逸放出一颗炸弹来。
林逸见他这么热切,就笑了笑说道:“这套丛书的品相不错,又是初版初刻,你1000买来,大概能卖个两万五左右,再加上叶德辉的私人藏书印,价码翻上一倍,差不多五万吧。”
原以为老曹会兴奋异常,却不料这厮嘀咕了一句:“靠,才值五万啊。我还以为能像你一样,一本书卖个十几万……”
林逸无语,自己能卖到十几万的书,基本上都是举世罕有的珍本古籍,这本《双梅景暗丛书》虽然很有收藏价值和学术价值,但内容毕竟是把以前的古籍编辑成丛书,并不属于珍本类型,因此在售价上就大打折扣。
打个简单易懂的比方,这套丛书中所搜集的那篇《天地阴阳交欢大乐赋》,其作者是白居易的老弟白行简,原件出自敦煌石窟,而这个原件就是“举世珍本”了,不要说价值十几万,甚至上百万上千万也有可能。
只笑这老曹财迷心窍,1000块买来的东西,翻了50倍,变成5万块竟然还不满足。
“老曹,和你实说了吧,我其实很喜欢这套书,如果你愿意转让给我,我可以掏6万买下来,你看如何?”林逸也不准备再多说什么,直接问曹一刀愿不愿意卖。
老曹一听这话,大脸一板,竟然义正严丝地说道:“兄弟啊,你说这话就见外了---5万的东西你掏6万,那显得哥哥我多不义气呀!按道理,越是熟人越应该打个折扣给点优惠,你反而往上加价,哥哥我又怎么好意思。”
林逸一听这话,心说这老曹还不是无药可救嘛,也没钻进钱眼里,看起来自己对他应该改观一点点了。
可没等林逸寻思完,曹一刀就又来了一句:“不过哥哥我知道你有钱,这样做完全是在照顾哥哥我,我要是拒绝的话,你心里一定难受---我也难受啊,咋也不能拒绝你的好意。6万就6万吧!您看是给现金,还是转账?”
林逸:“……”
还是高看了这个大光头。
……
不过林逸的钱也不是那么好挣的,在银行卡转账,掏了6万买下这套《双梅景暗丛书》之后,老曹就高兴地拍着林逸肩膀说:“这才是好兄弟,痛快,利落。”然后又拍着自己的胸口说:“以后有啥事你说话,做哥哥的我虽然没钱,力气却有一大把!”
林逸见此,就笑眯眯地告诉老曹,既然买卖成了,你又这么大义凛然,那就帮我一个忙吧。
老曹还以为是什么大事儿,原来是让他帮忙张罗着买书,买那些学生读物,说要捐给学校的图书馆。
这种事儿对老曹这种旧书二道贩子来说,还不是小菜一碟,趁机,他又厚着脸问林逸要了三千块的“车马费”,临走时还冲林逸抱怨:“这年头,去哪儿跑都费油啊,尤其你那辆路虎,更是一头喝油的老虎!”
林逸这才想起来,貌似自己那辆路虎已经借给这个光头个把月了,到现在还没还回来。
……
不得不说,这老曹办事儿的速度还是很快的,尤其他这种大面积撒网收旧书,短短三天时间,就从那些买卖旧书的书贩子那里收购了差不多一万本小学生课外读物。
这些书在地摊上也都很便宜,两三块一本,老曹大量购买,收购价更是低到了三块钱一斤,大约七八毛一本。
实际上,很多书贩手里囤积着这种书,倒不是这些书值钱准备囤着升值,相反,这些书太不好卖了。除了那些父母带着孩子在旧书摊上买几本外,基本上就卖不动,就算跑去学校附近摆摊,能不能卖掉也是未知数。究其原因,现在城里的孩子喜欢读书的太少了,都玩手机,打电动,要么就上网玩,谁还看书。反倒是那些山村的孩子,贫困地方的孩子们,他们没有这种优越的条件,能够接触和认知外界的东西,就只有靠阅读这些书籍了。
因此,这些对城里孩子来说根本看不上眼的学生读物,对于那些穷孩子来说,却是打开世界窗口的宝贝---!
(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九章.大势
当老曹把满满一大卡车差不多一万三千本旧书拉到林逸面前的时候,林逸第一次觉得这厮做了件好事儿。
再看时间,与李为民校长约定的时间提前了差不多三天,原本一周内完成的捐书任务,才三四天就完成了。
林逸打电话给李校长,告诉他书籍已经全部准备好了,随时可以运过去。李为民在电话里激动的不得了,口口声声说不用那么麻烦,他会亲自去过去,然后找车拉回去,剩下的事儿就不敢再麻烦林逸了。
林逸笑笑,好事做到底,再说这车都是现成的,就告诉李校长,在学校那边等着就可以了。
当天,林逸就委派老曹托运这些书拉去了县城小学。听说老曹到了那里受到了热情无比的招待,甚至学校还拉横幅欢迎他到来。一辈子没上过台,讲过话的老曹更是登台,当着全校师生的面儿做了现场发言。
那一刻,老曹觉得吃什么苦都值了,一辈子都没这么威风过。
打小老曹学习就不好,在学校是出了名的调皮捣蛋,喜欢上课揪女同学的小辫,掏男同学的鸟蛋,把女老师气哭过,把男老师气晕过,学校校长批评教育他,他就用棍子沾了便便隔着办公室的窗户,蹭地校长的办公桌上。以至于小学上了八年,留了两级。好不容易才混上初中,不是抽烟就是喝酒,屁大个孩子还跑去舞厅玩,简直垃圾的要不成。上了初二就直接退学回家,先是当了泥巴匠,觉得这活太苦太累,于是就和人一起合伙开砂锅摊,觉得这活儿挣钱少,偶然的机会认识了一个倒腾旧书的,感觉来钱挺快,也不累,于是就做了这一行。
眨眼,十来年,老曹觉得自己长时间和书打交道,怎么说也是半个文化人,以前不咋看的书,现在多少都翻翻,甚至有些书比一些专家学者看的都多,出去用嘴巴一咋呼,人家还以为他大学毕业,怎么看也看不出他是个初中都没毕业的二吊子。
虽然在外面装得很有学问,可是老曹心里明白,自己到底有几斤几两,小时候没好好学文化,这是他心中永远的痛。也正是因为如此,老曹这个一向小气市侩的家伙,在受到学校如此高规格的礼遇后,竟然非常大方地宣称,自己将会拿出一万块钱,捐给学校,作为学校的奖励基金,奖励那些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一万块钱还弄啥基金,说出去还不被人笑话死。
可是在这种小地方,在这种一万块就是一大笔钱的穷学校,老曹无疑雪中送炭,成了慷慨的大好人。
最后,这件事儿的结果就是,老曹作为学校的重要贵宾,在学校呆了三天,每天都背着手,像大人物一样在李为民等人的陪同下视察学校,频频点头,频频地讲话,无非是激励那些穷困的学生们,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又告诉大家,只有学习好了,才能走出去,看到外面更加精彩的世界。
那一刻,老曹的大光头像如来佛祖的脑瓜一样,自带光环,让无数没见过世面的小学生崇拜不已。
……
老曹从县城小学回来以后,仿佛打了鸡血一样,亢奋不已,逢人就说自己的思想和精神境界上升到了多少个档次,觉得做人不能把钱财看得太重,要有理想有追求,就像小品里说的那样,眼一闭一天就过去,再一闭一辈子就过去了。
不过他这种高境界没持续几天,就被打回原形,原因是他老婆问他要下个月的生活费,老曹拿不出来,说全都捐给了学校。老婆哪里信他这鬼话,一向抠门惯了的家伙会善心大发,还以为他又把钱糟践到了赌场里,于是就撸袖子和他干了一架。事后,老曹总结,钱这玩意真不是东西,男人要是没钱,就更不是东西!
……
林逸虽然向县城小学捐献了上万册图书,自己却没去,风头都让老曹出了。不过林逸这边也不是啥也没有,老曹回来的时候捎给了林逸很多封信。这些信都是那所小学的小学生们写给林逸的。
这些信都是用很普通的作业纸写成的,没有信封,也没有正规的信纸,写的也都是铅笔字。写好以后,就折叠成三角形,四角形,或者折叠成纸鹤,小星星,寄给林逸。
林逸在好奇心驱使下,就打开几封看了看---
“林逸叔叔,您好,我是二二班的孙小毛,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我,我记得你,你是那个个子高高的大哥哥。老师说你是好人,你给我们秀(修)了学校,有(又)给我们买了很多的书,我们可以坐在里面上学,也可以接(借)书看,现在很兴福(幸福)。老师说,这要谢谢你,所以我就写了这封信。”
另外一封---
“您好,亲爱的林逸叔叔,我是五三班的学生张小花,我今年十一岁了。我很喜欢读书,可是学校图书馆没有书看,所以我很失望。我一直都盼着它里面有很多很多有趣的书,可是这个愿望从没实现过。直到你把这些书送过来,我才相信,原来老天爷早就听到了我的祈祷,你就是上天派来帮助我们的好人。现在我已经读了《鲁滨孙漂流记》,还读了《汤姆索亚历险记》,我觉得这些故事太好了,长大了我也要当作家,写出很多很多有趣的故事,对了,我也要把你的故事写出来,告诉很多人,你是天底下最好的叔叔。”
看完这些稚气未脱,有什么说什么的孩子来信,林逸的心灵受到了冲击。
本来林逸做这件事儿,主要是为了补偿学校。要知道,他在学校花了30万买了七八千册线装书,用灵气修复完后,一转手就卖了三四百万,庞大的暴利,让林逸都有些不好意思了;因此为学校捐书也是他主动要求去做的,没想到事后会收到这么多孩子的来信,并且都把自己当成了天底下最好的大好人。
林逸汗颜啊,继而寻思着,也许自己还能再为大家做点什么。
……
林逸的想法很简单,那就是继续为其它贫困的地方,贫困的学校捐书,让更多没法读书的孩子,全都看上他们喜欢的课外读物。
当然,一个人做这件事儿毕竟能力有限,所以林逸就寻思着借助自己的影响力,以及人气来扩大公益捐书的规模。
首先,林逸联系上了姜立夫,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姜立夫就笑着说,作为记者,这种公益活动他见别人做过很多次,大多数都是一些企业或者企业老总为了沽名钓誉才搞的噱头,像林逸这样真心办事儿的不多。
林逸就说别笑话我了,我只是有这个想法,具体该怎么做,还得摸着石头过河,毕竟现在要捐助的不是一个小学,而是许多小学。
姜立夫就说,有志者事竟成,何况这还是一件好事儿,由我老姜帮你,你就等着出力就行。
不得不说,林逸找姜立夫来帮忙算是找对人了。姜立夫人脉广资源足,通过媒体这么一吆喝,就直接把林逸募集旧书帮助贫困山区的活动给宣传出去了。
电视,报纸,以及网络媒体都开始了“募集活动”,在姜立夫的帮助下,林逸本人更是频频出现在大众视野内,利用自己的知名度和人气,号召起一大批粉丝,加入了旧书募捐行列。
一时间,整个南都市的“旧书募捐活动”,浩浩荡荡地开展起来,吸引了无数人参加,并且声势越来越浩大,越来越引人注目……(未完待续。)
第三百二十章.善心
在幸福小区外面,搭着一个简易的凉棚,凉棚前面竖着一个易拉宝式的募集广告:旧书也有生命---请点燃它们的热情,帮助贫困山区的孩子。
然后下面是一个图画,一个孩子头发蓬乱,脸颊脏兮兮,一双大眼睛充满渴求,配着一句话:我想读书!
两个负责现场募集旧书的大学生,正在整理募集到的旧书,把那些旧书用抹布擦干净,然后酒精消毒后,整整齐齐地装进厚实的纸箱子里。
他们是早上八点左右出来的,现在是十一点钟,短短三个小时候,他们已经募集到了大约一百五十本书。这些书大多数都是一些老爷爷和老奶奶拿过来的。他们说自家的孙子孙女长大了,这些书都不看了,所以就拿出来捐献,希望能够帮到那些山区的小朋友。
让两个大学生印象最深的是,其中有一位老奶奶,是拄着拐杖,提了十几本书,从家里三楼来回上下三次,捐献了三十多本书。事后两位大学生后悔不已,说早知道老奶奶行动不方便,又住那么远,只要通知他们一声,他们可以直接过去取的,不用老奶奶这么费力气。可是老奶奶却说,这书也不重,自己来回上下楼也是在锻炼身体,最主要的是这摊子离不开人,他们要看住了,因为还有很多人要捐书过来。老奶奶又说,自己岁数大了,能做的事情也不多了,能为孩子们办点事儿,这心里舒坦。
十一点四十左右,小区的孩子们放学回来,家长带着他们,骑着电动车,或者自行车,有的还开着汽车,好奇地看着这些募捐广告。
其中有个孩子天真地问爸爸:“他们没书看,干嘛不看电视呀,《喜羊羊》和《熊出没》可好看了。”
爸爸就说:“那些地方没电视。”
孩子:“那就看手机呀,手机上也有动画片。”
爸爸就又说:“那地方也没手机。”
孩子:“那电脑呢,电脑不但能看动画片,还能玩游戏。”
爸爸叹口气说:“那地方也没电脑。”
孩子不言语了,半天说:“那把我的书给他们吧,上面也有喜羊羊,也有熊大,熊二和光头强……”
……
孩子们都是纯真的,孩子们都是善良的。
对于他们来说,并不太清楚这个世界上有的地方和他们一样的孩子,却有着不一样的童年。
当他们在超市缠着妈妈要买玩具的时候,
那些人却在山沟沟里面捡了石头,幻想成脑海里的小汽车,小摩托。
当他们在麦当劳甜滋滋地吃着美味的冰激凌的时候,
那些人却爬到山里的野枣树上,吃着酸不拉唧的小青枣。
当他们在学校抱怨学校食堂菜品太少,鸡腿不够肥美时,
那些人却围在漏雨的教室里,吃着早上从家里带来的咸菜还有**的黑馍馍。
一样的天空,一样的年纪,却有着不一样的童年。
……
单单一个中午,两位在幸福小区蹲守募捐的大学生,就从纯真的孩子们手中募捐到了三百多本书,有《变形金刚》,有《米奇大冒险》,还有《皮皮鲁和鲁西西》,《阿衰正传》,《淘气包马小跳》等。
这些都是他们心爱的书,都是他们曾经看过的书,有的甚至还给书本包了书皮,现在他们全都捐献了出来,因为他们要让那些和他们一样大的孩子,也能看到这么多精彩的故事,看到这么多美丽的童话。
……
像幸福小区这样的旧书募捐活动,一幕幕还在南都市的很多地方上演着。兴旺小区,龙帆小区,金笛小区,还有很多的学校的门口,很多家属楼的过道里,很多商场的广场上---
作为文化界的新起之秀,林逸虽然号召力有限,却也受到了一些名人和大师们的响应,比如说和他关系不错的南都三大书画家,岳汉,江东和王振三位老爷子。他们凭借自己的人脉和能力帮助林逸一下子就募捐到了两万七千册书籍,其中有旧书也有新书。
这让林逸对三人那是感激不尽,直言有机会一定要亲自登门拜谢。
除了三位大师外,让林逸想不到的是那位一向和自己不对路的熊经纪竟然带领着旗下的mp2组合,通过免费“义演”活动,来帮助林逸募捐到了差不多一万三千册旧书。原来,凡是看他们歌舞表演的观众,不需要购买任何门票,但是最少要捐献三本书出来,三四场下来,就募集到了这么多。
当熊经纪和mp2组合把这些书以“mp2组合偶像团队”的名义交给林逸的时候,熊经纪说了一句话,林逸啊,你说咱沽名钓誉也行,说俺们为了出名搞噱头也可以,但是有一句话咱必须要说清楚,那就是,整这些,俺们不单单是为了出风头,也是为了那些孩子!
私人和团体捐书毕竟能力还是有限的,幸亏林逸的影响力越来越高,越来越强。
在林逸的影响下,和他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的南都电视台,也号召全台职工,帮助林逸募捐到了三千多册书籍。这些书籍基本上都是电视台职工从自己家里,或者亲戚朋友家里拿来捐献的。另外电视台还拿出了三万多块钱,购置了七八千册新书,以电视台的名义捐献给林逸。两者合起来,差不多又是一万多册,这让林逸感激不已,觉得,这世上还是好人多。
……
就在林逸引领整个南都进入轰轰烈烈的“旧书募捐”活动时,新成立的汇丰集团,也在海棠的引领下,进入了轰轰烈烈的企业改革。
只是可惜,林逸作为这家新集团的名誉主席,因为忙着募捐旧书这事儿,未能亲自参与进去。不过从一些熟人那里---主要是原先汇丰典当行的同行和朋友口中,林逸得到消息,貌似这次集团改革,很是厉害,大刀阔斧,翻江倒海,作为集团新总裁的海棠可以说下了大魄力,连徐大佬徐浩明都自愧不如,道一句,“还是香港来的小妞会念经啊。”
这不禁让林逸好奇了,海棠她究竟做了什么---?(未完待续。)
第三百二十一章.绝世好情侣
如今的汇丰集团,是数家公司合并后的新企业,公司组建第一次大会,各方高层和股东悉数到坐,当看到总裁海棠时,所有人都愣住了。
虽然大家之前都听说过海棠的大名,知道这个香港来的年轻女孩不好惹,很多公司就是她执行计划吞并的,可是亲眼看到她这个人时,还是大吃一惊。怎么说,太年轻了,也太漂亮了,怎么看都不像是那种传说中的女强人类型。这样柔弱的美女来做自己的顶头上司,裁决公司未来大势,她能行吗?
面对众人质疑她的年轻,质疑她的柔弱,海棠的回应是,一上任就施展雷霆手段开除了几个自以为资历高不把自己放在眼里的公司高层,立马就杀鸡儆猴,震慑住了那帮把她看成美女花瓶纯粹摆设的老家伙们,此时的海棠,绝对是一副霸道女总裁的强人模样。
这还不算,在高层的董事会结束以后,海棠又把下属财务部、销售部、宣传部、策划部……各部们的精英召集了起来,召开了一个大型的圆桌会议。
这次,海棠并没有控制下属的思维、情绪。因为公司的职员和董事会的股东不同,他们的人生价值观不同:大股东们的目的基本上就是为了钱;而这些下属的高级员工,除了钱以外还希望能做出点成绩来,她觉得应该好好启发他们的潜力。
面对这帮公司所谓的“精英人才”,海棠开门见山,宣布:“先告诉大家一个不幸的消息:我已经取得了本公司绝对的控股权。换句话说,我成了独裁者;再告诉大家一个幸运的消息:未来各位的职务不会发生变动,并且薪水上涨两成。”
啪、啪、啪!
“恭喜海总荣登总裁宝座!”
“今后大家要同心协力辅佐海总!”
……
薪水上涨,大家当然要拍巴掌、拍马屁。
海棠笑了,“今后的发展宗旨是:投资多元化,开创未来,打造品牌。一句话,公司发展要靠大家,只有我们一起同心协力,才会有好的未来,在我们香港,这样的话就叫做‘同煲同捞’!”
啪!啪!啪!
“说得好,我们大力支持!”
“海总目光长远、高瞻远瞩、宏图伟略!”
“汇丰未来光明似火,前途似锦!”
……
一通掌声加马屁又拍了过来,海棠无奈的皱了皱眉头,虽然才刚刚上任,海棠已经感受到了这种内地办公室马屁文化的可怕。
“好了,大家不要总给我唱颂歌,我现在想听听你们对于发展公司,建立公司新形象,有什么好的策略?”海棠俏脸沉了下来,开始问到重点。
那些唱颂歌的难免有些马屁精,是靠着拍马才上来的,此刻也知道了这个“女总裁”不简单,貌似在检验他们的能力。
其中那些有真才实干的就兴奋起来,思忖着计划和策略。
须臾,有人站起来说:“目前,我们集团旗下有四家比较大的公司,分别是汇丰典当,三杰拍卖,金正礼品公司,以及伟业投资公司……”
“其中汇丰典当和三杰拍卖可以相辅相成,并且在南都的市场开拓和发展都很不错,无需再费力气去做宣传,相反,金正礼品公司和伟业投资公司各有各的发展渠道,如今正当火,我觉得应该把宣传费用什么的,用到这上面来。”
“我同意这个建议,不过却不同意这个观点。”又有人站起来说,“为什么汇丰和三杰不需要宣传?不,我认为它们不仅需要,并且需要最大力度的宣传!为什么这样说,这两家公司的盈利远远超过金正和伟业,因此,我们应该大力扶持这两家公司的宣传计划,把典当和拍卖扩展出去,走出南都这个小市场,开拓周边,甚至开拓到省内,开拓到海外去!”
哗!
把市场开拓到海外去。
野心很大呀。
很多人都忍不住觉得此人有些太吹牛了,海棠却带头鼓掌道,“说得好,我们必须要有这样的野心。记住,商场如战场,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我们只有不断第前进再前进,才能更好地生存下去。”
“对了,这位同事,你叫什么名字?”海棠问发言人道。
那人戴着厚厚的近视镜,显得斯斯文文,没想到却是个斯文中的野心家。
“您好,海总,我是企划部的李冰……咳咳,刚加盟公司不久。”
“李冰么?呵呵,加盟时间长短没关系,这样吧,你帮忙策划一下,如何把我们汇丰集团的形象包装起来,让全省,甚至全国都知道我们!”
“这个没问题,我一定做好!”
“ok,总之越快越好!”
……
接下里,又有人提议说,现在很多公司流行搞连锁加盟模式,那么汇丰旗下的四家子公司是不是也可以这样做?
这个提议倒也蛮好的,虽然连锁模式大多用于美容,以及餐饮机构,不过很多时候创新也是一个扩大经营的路子。于是海棠也批准了这个建议。
眼看海棠这位女总裁如此具有魄力,那些本身点子多的职员就开始再不藏着掖着,纷纷献计。
海棠将他们的计划和点子统统搜集起来,然后通过可行性研究,以及效果反馈来评估是否能够支持和推广。
不得不说,海棠这番手段,立马就让很多原本没有本事只懂得拍马的人苦不堪言,让那些有才华却得不到施展的人们开始灿烂起来。
一时间,新上任的“霸道女总裁”---海棠,成了大家最热衷谈论的话题。而关于她在香港的许多传说也被扒了出来---听说她出身富豪之家,从小在外面学习,独立性很强,没有娇生惯养的毛病,听说她懂得木工,水工和电工,喜欢吃路边摊,喜欢帮助人修理家电,听说她不喜欢追求物质生活,反而喜欢做一些女孩子不屑去做的事儿,被称为“女汉子”……还听说她好像有了钟意的对象,这次来南都就是为了追爱而来,而那个能够让她舍弃香港不远千里而来的情郎,据说就是---林逸。
林逸,多么神奇的一个名字。
只要是汇丰的老员工,比如德叔,康叔,又比如宋翘楚,苦逼的刘经理,和闫总监,对林逸那可都是“感情丰富”,知根知底,知道的太清楚了。
作为收藏界和文化界的宠儿,林逸横空出世,打破了很多人的世俗观念---原来玩旧书也可以出人头地。
如今的他更是借助自己的名气,在南都掀起了一阵募集旧书捐助贫困学生的热潮,引得人们想不去注意都难。
汇丰这边,似乎为了验证这位霸道女总裁乃是林逸女友的传闻,海棠宣布:汇丰集团将会捐款10万,购置新书支援林逸发起的募捐活动。
一时间,舆论哗然。
什么叫做“打仗父子兵,上阵亲兄弟。”
人家这是“打仗好情侣,上阵女朋友。”
海棠不顾世人的眼光,无条件支持林逸,再次引发了业界的轰动。原来这个行事狠辣,杀伐决断的女总裁,竟然还是个从香港一路追男仔过来的“痴情女”。
与此同时,林逸募捐旧书的义举,以及海棠无限支持男朋友的壮举,也随着媒体舆论的传播,从南都传到了周边,从周边传到了省里,犹如旋风般,人尽皆知。
作为省电视台声名鹊起的名记者,名导演,苏雪时刻都在关注着林逸的情况,因此当这消息传来的时候,她第一反应就是必须要做点什么。(未完待续。)
第三百二十二章.甜蜜
谁也没想到,林逸靠着一己之力发起的旧书募捐活动,竟然在各界引发了强烈的大地震。
林逸这段日子也是忙得不可开交,他并不是像很多人想象的那样,发起活动以后,就什么事情也不做,只等着听消息,而是第一时间坚守在募集第一线的岗位上。
此时,林逸来到金山小区的募捐现场,看见那些做义工的大学生正在整理旧书,他就走去,一起动手帮忙整理。那些人看他一眼,显然没认出来他是谁,还以为是个热心的小伙伴。直到林逸帮他们把那些募集来的旧书全部都塞进纸箱子,然后用透明胶带打包好,这才心满意足地拍拍手。
一个女大学生显然对他很好奇,尤其林逸身上那股子儒雅的书香气息,让她觉得很舒服,就笑眯眯地对他说:“洗洗吧,这里有水,干净的。”林逸就凑过去,洗手。原本一盆子干净的水,在他们洗过手之后就变黑了,由此可见他们刚才的活儿有多脏。
虽然又脏又累,大家伙的心情却是十分高兴的。那个女大学生递给林逸一瓶矿泉水说:“你是哪个大学的呀,我怎么没见过你?”
见林逸摇头,她就又笑着说:“我们都是理工大学的,你不会是师范学院的吧?”
林逸就笑道:“不是的,我不是大学生,我也没上过大学。”
那女大学生马上一脸的不好意思,说:“对不起啊,我是想说……误会了,主要是想谢谢你帮忙。”
林逸就说:“不,是我谢谢你们才是,如果没有你们的帮助,也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募集到这么多旧书,我代表我自己,代表那些山区儿童,谢谢你们!”林逸说完,非常真挚地给这几位义务帮忙的大学生鞠了一躬。
那些人愣住了,半天才回过神来,那女大学生更是一脸惊愕地看着林逸说:“你难道是……林逸?”
其他人也认出了林逸来,“哇,真的是你呀,天啊,我崇拜死你了!”
几个人兴奋起来。
林逸没想到自己还有这么的名气,在对方强烈的要求下,只能与他们拿了手机拍照,并且给他们签名,搞得像电视明星一样。
……
在与这些大学生义工合影留念以后,那个女大学生忽然很暧昧地冲林逸笑笑说:“林大哥,那个海棠到底是谁呀?我们以前只听说过梁山伯与祝英台,双双化蝶羡煞旁人;现在人家海小姐为了你,甘愿捐款10万元,你们的爱情也好伟大哦。”
“什么?海棠捐款10万元?”林逸愣住了。这段时间林逸忙着去各个旧书募集点帮忙,身体力行,用实际行动支持着这次公益活动的成功举办,又哪里知道这些最新的消息。
最后通过询问,林逸总算搞清楚了,原来海棠竟然以汇丰集团的名义捐款10万元来帮助自己。
不在乎别人怎么说。
也不在乎别人怎么看。
海棠为了林逸,我行我素。
对此,就算林逸真的是一根木头,也被这一丝柔情融化掉。
“你们有没有车,借我用一用?”林逸忽然大声问那几个义工。
那女大学生就说:“电动车没有,倒是有自行车,可以吗?”
“当然可以,用完还你!”林逸激动地说。
他要去汇丰,去见海棠。
一分钟也不愿意再耽搁。
迫切地,
他想要见到她,
想要亲口对她说---“谢谢!”
……
下午六点半,汇丰集团办公大楼,那些劳累了一天的公司职员,陆续从高楼涌了出来,然后朝着同一个方向---公司门口,出发。
作为集团公司总裁,身材傲人,容貌俏丽无匹的海棠,在几名高层的陪同下,一边谈论着事情,一边从观光电梯上面下来。她目光不经意地看了一眼外面,然后就看见了在公司门口的一个偏僻地方,林逸推着一辆崭新的自行车,正守候在那里。
他似乎有意避开那些认识的熟人,看他的模样有些紧张又有些害羞,就像是一个初次接女朋友下班恋爱中的男人。
海棠心中一甜,因为她知道,那个幸福的女人是谁,于是她脸上露出了一丝甜蜜的笑。
原本陪伴在她身边,对恭敬有加的几个高层狐疑地看看彼此,不太明白女总裁笑什么,难道说他们刚才的讲解很可笑吗?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可要重新修改提案了,几个人脑门冒出冷汗,直觉这位女总裁的心思高深莫测,对工作的要求也实在太高。
海棠哪里知道,自己只不过开心地微微一笑,却把身边几位高层吓得直冒冷汗,她见电梯已经到底了,就对身边人说:“你们去忙吧,至于提案就按照刚才所说的去办,一切由你们几个负责,辛苦了。”说完,径直离开。
看着女总裁离去的背影,几位高层再次面面相觑,他们摸不着头脑呀,只觉得死里逃生。
……
因为知道林逸偷偷在外面等着自己,海棠故意没去停车场取车。
而是装作心不在焉地从公司门口向外走,看到她的公司职员,无不礼貌地朝她点头问好,显得十分恭敬。
海棠的心思却不在这里,她距离门口越近,越是有些紧张。
他不会真的在等自已吧?
海棠的小心脏不争气的跳了跳,脚下也略微一缓,竟然有些期待又有些害怕,那种感觉很是奇妙。
此时,正是大街上下班的高峰期,林逸站的地方虽然偏僻,却也时不时地有人流从他跟前走过。
林逸就这样矗立在人流中,挺拔的个头,犹如鹤立鸡群,给人一种玉树临风的感觉。
时不时有一些路过他身边的女孩子对他侧目,对他指指点点,然后嘻嘻发笑,或者脸颊泛红。
或许对于这些年轻的女孩子来说,像林逸这样具有吸引力的男子,就是一块充满磁性的磁铁,即使站在那儿不说话,什么也不做,也能吸引她们的注意力。
实则,和其他男人比起来,林逸一点都不像那种普通的上班族,他没有穿那种可笑的业务员式的深色西装,更没有手提那种沉甸甸的公文包,一身做工精细的休闲夹克,深蓝色的牛仔裤,头发也不是像其他男人那样留着时下很时髦的发型,就是那么很自然地梳理起来,露出峥嵘的额角,他的眼睛很亮,仿佛一眼就能看到你的心里去。
稍微犹豫了一下,海棠满怀着甜蜜的心情,鼓足勇气,朝着林逸走了过来。
海棠的心情很甜蜜,也很紧张,期待着林逸像那些爱情电影所写的那样,给她来一个惊喜。
女孩子都是喜欢幻想的,海棠也一样,毕竟她也是女人。
这个傻瓜一定是知道了我帮了他,所以才跑过来的,他会怎么做?
送我一捧鲜花吗?
带我去吃好吃的东西?
请我去看电影?
亦或者是邀请我去他家……要是那样的话,我该拒绝呢,还是忸怩着顺从?
天啊,我怎么会变成这样?海棠啊海棠,你可是女汉子,天不怕地不怕---可是,谁让我喜欢上他呢?在他面前,我是那么的毫无免疫力。
海棠浑身都紧张起来,脚下的步伐开始加快---
慢慢地,她走了过去。
从林逸的身边走了过去。
林逸没有拦住她,也没有开口喊她。
海棠松了一口气,可是一股莫名的失落与惆怅却从心底悄然升起。
难道,他不是在等我?
海棠想要回头看看林逸,却有些不好意思,这种想要做,又不能做的感觉很难受。
海棠的心中像猫挠似得,她努力控制住自己的心情,告诉自己,快走,先离开这里,不要再胡思乱想---
可就在这时,她扭头瞥了一眼,却见该死的木头竟然在和一个路边车内的美女搭讪---
怎么会这样?她愣住了。(未完待续。)
第三百二十三章.珍本诗集《冬夜》
话说刚才,林逸见海棠从身边走过的时候,正要上前拦住她,忽然,他放在兜里的手机响了。
掏出手机一看,却是一个陌生的号码。
“是林逸吗,你猜猜我是谁?”一个很娇媚的声音。
这个声音林逸怎么可能会忘得了,自己上次可是差点就着了她的道。
“苏记者,你有心了,竟然能够找到我的电话号码。”林逸怕苏雪纠缠自己,上次故意没留号码。
“咯咯!”电话那头发出银铃般的笑声。“你的电话也不是很难找嘛,不过你这个人倒是蛮难找的,要不是我做这一行消息灵通,也不知道你现在在汇丰公司门口。”
林逸神色一凛,“你怎么知道?”
“咯咯,你向左边看看就知道了。”
林逸随即转脸,向左边看去。
只见左边道路旁,一辆白色的大众宝来。轿车很小巧,很低调,可是从车上下来的那人却一点都不低调。
浓密的大波浪长发随意地披在肩头,充满了妩媚;浓密的睫毛、魅惑的眼神、性感丰厚的双唇,无时无刻不透露出万种风情;一袭粉紫色的港版超短款披肩小外套更加衬托出她一等一的绝佳身材,再搭配一条嫩黄色天鹅绒齐膝裙,一双黑色的高筒靴,真是娇媚十足。
苏雪手中拿着电话,得意地朝林逸招了招手。
林逸,无语了。
旁边那些下班的男子看见苏雪,立马眼睛就都亮了起来。
“哇,是苏雪啊,真的是她!”
“哪个苏雪?”
“电视台那个女导演……没想到她本人比电视上还要好看!”
……
很多人开始围着她叽叽喳喳开来,尤其那些喜欢搭讪的男子们,更是很牲口地嗷嗷叫。
丝毫没有被围观的尴尬与羞涩,苏雪就像是那些t型台上的模特,突破人群,体态妖媚地朝着林逸款款而来。
如果说电视上那个苏雪是端庄秀丽的导演;那么此刻的苏雪就是很多男生心神荡漾的女神。
而她这种特意为之的性感步伐,使得很多嗷嗷叫的牲口们,都快窒息了,也不知道自己撞了什么大运,能够见到如此场面。
苏雪很自信,她深知成熟女性的魅力,永远会大过那些青涩的小丫头,何况自己还拥有知性的美。女人,内外双修,才是最厉害的。
被众人当作女神崇拜的苏雪径直走到林逸身旁,周围又传来一阵惊呼,嫉妒的呼声。
至于嫉妒什么,不言自喻,其他人全都嫉妒地看着林逸。
此时,海棠恰好回头,然后她就看见了笑吟吟地走向林逸的苏雪。
竟是她,那个苏雪,她找林逸做什么?
一瞬间,海棠心里好象开了锅似的沸腾起来,虽然对自己很自信,对林逸她也很信任,可她毕竟还是女人,苏雪那成熟女人的魅力,让海棠忍不住紧张起来,至于为什么要紧张,她也说不上来。
关心则乱---
虽然海棠自认比苏雪更具有实力和魅力。
……
林逸冷冷地看着巧笑倩兮的苏雪。在很多男人眼中或许她是个性感的女神,可是在林逸眼里,她就是一个普通的朋友。
“没想到我会找到这里来吧,是不是很惊喜?”苏雪笑道。
“惊喜没有,意外倒是有一些。”
“咯咯,随便了。我今天主要是来找你的---”
“找我?什么事儿?”林逸诧异。
“主要是两件事儿,第一,我有一样宝贝希望你能帮忙鉴定一下,第二,有件事儿需要你帮忙。”苏雪笑靥如花,模样更是妩媚可人,人见犹怜。
旁边那些牲口们又开始嗷嗷叫了。
林逸就笑道:“可是我很赶时间。”说完有意无意地看了一眼海棠那边。
苏雪却没留意到,笑吟吟说:“耽误不了你多久---”说着就拿出一本书来,说:“帮我鉴定一下这本吧,朋友送的,是不是好东西?”
林逸但觉一缕书香飘来,心神不由一荡,不由自主地就把那本书接在了手里。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因为那小小的一本书,竟然是近代红学大师俞平伯的新文学诗集---《冬夜》!
……
陈旧而古朴的封面,犹如32开本的横开连环画,而这也是这本诗集的最新颖之处,真是精致新颖,封面很有诗意和意境,一个圆圈中一旗袍女子犹抱琵琶,周围暗蓝色调,凝固着一种寒冷的气氛,右侧两个字“冬夜”,下面是“平伯作”,简单明了。
看版权---
《冬夜》,上海亚东图书馆出版。横32开,247页,1922年,也就是民国11年初版,每册定价六角。
由许敦谷绘制封面,俞平伯自序和朱自清之序。书中收有俞平狛1918至1921年创作的新诗一百零一首,分为四辑。其中既有《如醉梦的踯躅》丶《春天里的寂寥》丶《哭声》等长诗,亦有《小伴》丶《芦》丶《孤山听雨》丶《夜月》等抒情短诗,显示了其多样化的风格和真挚的情感。
《冬夜》是俞平伯的第一部新诗集,也是五四以后的新诗坛继胡适《尝试集》丶郭沫若《女神》之后,出版第三部新诗集。
俞平伯的《冬夜》出版以后,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在一片赞美声中,也有不同的声音。有些认为俞平伯的诗艰深难解,有些神秘;亦有的认为新诗中,有一些旧体诗的痕迹。其中胡适的评价有一定代表性:“俞平伯的《冬夜》诗集出来了。平伯的诗不如白情的诗;但他得力于旧诗词的地方却不少,他的诗不很好懂,也许因为他太琢炼的原故,也许是因为我们不能细心体会的原故。”
应该讲,作为新诗的发起者,胡适的评价有一定的道理,但赞康白情(其诗集《草儿》比《冬夜》稍晚出版)而贬俞平伯,有一点个人喜好的因素在其中。
当时同在北大的顾颉刚在致俞平伯信中,却对俞平伯《冬夜》中的诗赞赏有加:“你的诗我诵读了一过,尤其使我不能忘的是《春天里的寂寥》的末一节。我有一回打了一亇瞌睡,梦中凌乱无绪,醒来要描写那时情景,觉得无从写起。因此,我以为梦的不能描写,与真理的不能言说,同是一样,因为这些都是超出于思想文字之外。现在读你的诗,竟是描写出来了。文学家的异于常人之处就在于此。”这是对俞平伯的诗最好的肯定。
《冬夜》的出版,奠定了俞平伯在文坛的地位,作为五四新文化运动所倡导的新诗创作,俞平伯是较早的实践者之一。中年以后的俞平伯很少再写诗,但一部《冬夜》,足可屹于新诗之林。
……
作为新文学藏家,林逸对新文学中的诗集尤其偏爱,只是可惜,这些诗集都是可遇而不可求,很多藏家视若珍宝,根本就不肯出手。
想要在网上购买,也是有价无市,仅有两本,一本八品标价24000元,一本九品标价35000元,全都高得离谱。
林逸也曾查看过网上出售过的价格,倒是有一个3800元的,不过品相只有七五品左右,拍卖过的也有一本,今年刚上拍的,牛皮纸做了封面,原封面缺失,顶多六品,拍卖了2100元。由此可见,这本书存世量不大,也属于难得一见的珍本,眼前这本最少八五品,按照价格计算,估计在五六千块钱。
每个人都有弱点,林逸也一样,就是对自己喜爱的书没有免疫力,就算他平时再怎么淡定,当遇到自己喜欢的东西时,还是忍不住露出喜悦之色,至少眼前就是如此。
苏雪是什么人,察言观色的高手,何况她也最熟悉最了解林逸,知道他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所以就故意笑笑,然后问道:“怎么样,这本诗集还可以吧?”
林逸就笑道:“岂止不错,简直是新文学中的珍本,好好保存吧---”说着就有些舍不得地将诗集递还给苏雪。
苏雪却“扑哧”一笑,并未去接过去,然后说:“送给你!”
“啊,什么?”林逸吃了一惊。
“怎么,没听清楚?我说这本诗集送给你。”苏雪说,“本来拿给你鉴定就是要送给你的,你也知道我对这种东西不怎么在行,如此珍本在我手里也是明珠暗投,倒不如送给你做个人情。”
“可你这人情太重了,我不能收。”林逸要把诗集还回去,他可是清楚地知道,谁的人情都可以欠,偏偏苏雪的人情欠不得,何况海棠就在不远处看着自己。
苏雪却不理会林逸,笑道:“这也不是白送你的,我不是说了吗,我大老远跑来还有一件事儿需要你帮忙---”
“啊,到底是什么事儿,你先说出来听听。”林逸十分警惕道。
“很简单……”苏雪嫣然一笑,说:“你这次捐书活动搞得很大,我们想要以你为主角,拍一段纪录片!”
“啊,什么?”林逸愣住了。
纪录片?!!(未完待续。)
第三百二十四章.藏界之王
林逸虽然想过很多种可能,苏雪为什么来找自己,可万万没想到她大老远从省里跑过来竟然是要给自己拍摄什么纪录片?
这也太邪乎了点。
眼看林逸一脸诧异,苏雪就笑道:“放心,对你没害处的,相反,只有好处。”
林逸就说:“我不是这个意思,你们这时候拍纪录片做什么?”
“还不是电视台的决定。”苏雪说,“现在省台竞争激烈,尤其卫视节目娱乐性娱乐化严重,上面下了命令,要做一些对社会有益的节目,恰好你捐书这次事件闹得越来越大,于是就很巧合地成了我们的目标。”
“你做的这次活动,意义很大,电视台决定把这个视野扩大化,以你为主角,将你捐书的整个过程以纪录片的形式拍摄下来,然后拿到公益频道播放,以此来唤醒人们的良知,以及社会责任感……”
“对于你来说,这样做只有莫大的好处,第一,你可以藉此成名,继续提高你在文化界的影响力;第二,你也可以借助我们的平台,推广你这种义举,帮助更多的孩子;第三,通过纪录片,你也可以更加充分的展现自我,让更多的人认识你。”苏雪似乎早已经策划好了整个过程,将未来的好处说的一清二楚,林逸连反驳的余地都没有。
揩了揩鼻子,林逸笑道:“你们为我想的实在太周到了,周到的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不过有一点我很疑问,以前也有过很多这种捐书的公益活动,那时候你怎么不拍摄呢?”
苏雪冲着林逸妩媚一笑:“很简单,因为是我推荐的你。”
林逸有些发愣。
“怎么,很意外吗?不用感激我。我只是觉得你很有明星相,是个可以包装和打造的新人,其实文化界和体育界,娱乐圈一样,都是一个造星工厂……你看那个娱乐圈的当红小生,他主导的‘行走的力量’就很公益,影响力也很大,从而使得人们更加喜欢他,他付出努力,得到的无形价值就更多。”
林逸当然知道那个红小生是谁,也很喜欢他演的戏,至少觉得这是个有思想的人,不像其他一些娱乐圈的人都太假太做作了,犹如拍戏工具,不懂得思考。
“我可比不了他,人家多红,我只是个淘书的……”林逸笑笑说。
“你不要妄自菲薄。告诉你知道,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如今的你就是收藏界的后起之秀,前面有王世襄,马未都那样的大家,未来说不定你就是下一个藏界之王。”苏雪倒是很看得起林逸。
藏界之王?
像王世襄,马未都那般光耀天下?
林逸惊了一惊,这个想法他原先想也不敢想,可是此刻却被苏雪激发起来了那蛰伏着的野心。
苏雪是什么人,一看林逸眼神就都明白了,就咯咯笑道:“再说了,这事儿要是成了,受益最大的就是那些山区的孩子们,有书读有书看,比什么都强。”
林逸听完这话,又看看手中舍不得还回去的珍本诗集,终于下了决定,“那好吧,我答应你。”
“就是。这多好啊,从明天开始我们就又是一起工作和战斗的战友了---来,握握手。”苏雪伸出了手。
林逸就也伸出手,与她握了握。
苏雪显得很高兴,又说:“这本诗集就当是你答应帮忙的谢礼了,不用感激什么,也不用说那些客套的---当然,如果你实在觉得不好意思,也可以请我吃顿饭,我是不会拒绝的。”美眸一眨不眨地看着林逸,眼神中透露出来希冀的信息。
林逸却摇头:“对不起,今天不行,我还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做;不管如何,谢谢你这本书,我真的很喜欢。所以下次吧,下次我请你,现在我要失陪了,不好意思!”林逸说完,转身就走。
苏雪没想到林逸会这么不给面子,难道有什么急事儿还比请自己吃饭更加重要?
再看林逸,丝毫不理会后面满脸阴郁的她,推了自行车,径直朝海棠追去。
苏雪看去,立马就发现了林逸追赶的海棠,距离不太远,看得很真切,不是那个香港女孩是谁?
虽然距离稍远,但远远望去,不论是身材还是气质,海棠都是那么出众;尤其她有一种很令人自惭形秽的高贵气息,即使苏雪自认很美,却也不得不承认,在这方面,自己始终不及海棠来得那么自然,那么的毫无雕饰。
装出来的高贵,就像太阳底下的美丽冰雕,总有融化的时候。
像她这么优秀的女孩,到底看上了林逸哪一点?竟然还大老远从香港追到这里,何必呢?
这一刻,苏雪心里产生了古怪的想法,在她看来,林逸和海棠分明属于两个不同阶级,不管从哪个角度来看,都不可能会在一起。
也许她只是觉得好玩才会这样做,等她玩腻味了,也许就会放弃林逸。
一定是这样的,林逸这根木头,被人骗了还不知道。“唉,这个傻瓜。”
这一刻,多情善感的苏雪,觉得林逸是那么的可怜,那么的无知。
……
海棠还在埋头走着,她的心情很不好,至于为什么不好,她也说不出来,只觉得心眼堵得慌,有一股酸酸的味道慢慢地从心底蔓延开来,让她整个人都变得没有力气,无精打采。
就在海棠垂头丧气走着的时候,忽然,叮铃铃,一阵车子铃在她耳边响起,然后海棠抬头就看见了那张俊逸的笑脸。
如果放在之前,海棠一定会觉得很高兴,甚至很喜悦,可是此刻她却气呼呼地说:“你追上来做什么?”
“来谢谢你,并且送你回家呀---你帮我的事情,我都知道了,海棠,谢谢啊。”林逸真挚地说。
“谢谢就不用了,是我自己心甘情愿的,至于送我回去,那就不用了---你还是去陪那个叫苏雪的美女吧!”海棠没好气地说。
“呵呵,海棠,你在吃醋么?”
“谁说的,我才没工夫呢!”海棠低着头,加快脚步,心儿像小鹿乱撞。
“我和她没关系,你要相信我。”林逸推着自行车,追上去说道。
“没关系她怎么会来这里找你,又不找其他人……”海棠说完这些脸就红了,刚才自己还说没工夫搭理这些,现在可就露馅了。
林逸耸耸肩:“我和她之间就认识,你又不是不知道,这次她找我是要帮忙拍摄纪录片……”接着,林逸就把苏雪邀请自己的事儿详细地说了一遍。
海棠听完这些,心中就放下许多,可是没等她重新相信林逸,就见那辆白色大众宝来开了过来,按动喇叭,然后苏雪从车窗里探出脑袋,先是朝着林逸狐媚一笑,然后对海棠说道:“海小姐,没想到你会从香港来这里---有机会吃个便饭吧,我做东;还有啊,你可千万不要相信他的话,别看他斯斯文文,却是个大骗子,姐姐我就是最好的证明!”
林逸:“……”
没等他开口解释,那苏雪就又冲着他说道:“木头,记住答应过我的事儿哦,明天我们就正式开始,不见不散---!”最后还冲林逸来了一个火辣辣的飞眼,然后开车急驰而去。
林逸:“……”
自己彻底低估了这个苏雪的不要脸。
再看海棠,双颊气鼓鼓,用一双很不友好的美眸看着他。
此刻的林逸感觉自己就是脖子上挂了牌子的“千古罪人”,摊摊手,老半天才道:“海棠,你听我解释,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未完待续。)
第三百二十五章.进山
苏雪低估了海棠的智慧,恋爱中的女人不一定都是蠢笨。所以海棠依然相信和信任林逸,并且还主动要求参与这次纪录片的拍摄。
她为什么要这样做?
监视苏雪和林逸吗?
如果这样猜测的话就太小看海棠了,原因很简单,她可是代表公司捐出了10万的书籍给贫困山区,现在也是为公司做宣传的时候了。资本主义香港过来的孩子,脑筋绝对好使。
对于海棠的要求,苏雪也无话可说。所以第二天,一个临时组建起来的团队就成立了。
以林逸为主,海棠为辅,老曹,老黄,作为跟班,苏雪和两名同伴组成摄制组,一起赶赴山区,为孩子们捐书。
老曹听说要拍电视,一开始是兴奋的,长这么大他还从没上过电视,可是这兴奋劲儿没持续多久,他就兴奋不起来了。
因为一开始大家全都是乘坐汽车,后面拉着八千册要捐献的书籍。
可是到了山区外围,因为山路崎岖坎坷,这车就做不了了,改成雇人用毛驴和骡子托运,众人步行。
原本逍遥自在,以为像观光旅游一样爽快,没想到却变成了赶着毛驴骡子,托了书往山里钻的小贩,巨大的落差让老曹哭爹叫娘,尤其在走了四五里地,脚上磨出泡的时候,他就更加后悔了。
相比之下,团队中唯一的两位女士,海棠和苏雪却显得很厉害了,用老曹的话来说,真怀疑她们是不是女人。苏雪还好说,毕竟在做导演之前做过记者,风吹雨打吃苦耐劳那是应该的,可是香港来的那个千金大小姐竟然也能忍着,走了大半天的山路一声不吭,这就邪乎了。
山路不好走,山歌却很好听。
那些赶着骡子和驴子的山民们似乎走惯了这种崎岖不平的山道,一边走,还一边吆喝:“妹子啊从山里来,哥哥呀把山开,昨晚等妹等不着,坐着又怕鬼吓着……”
嘹亮充满趣味的山歌一嗓子一嗓子飘荡在山谷中,荡漾在空旷的高山下,引得林逸等人莞尔不止。
老曹也顾不得脚底疼痛了,就摸出烟递给那些唱山歌的山民,说:“兄弟呀,你们唱的听好的,都能上那啥《中国好声音》了,要不要报名,哥哥我帮你们,等得了奖奖金分我一半……”
那些山民就嘻嘻哈哈地笑,对于他们来说,唱山歌都是随性的,都是生活调剂的一部分,哪里想过去参加什么比赛。
老曹以己之心度人,还以为不管是谁都跟他一样贪钱。
老曹没想到会被拒绝,而拒绝他的还是几个其貌不扬没见过世面的小小山民,就勃然大怒,说:“别以为你们真唱的好,哥哥我也给你们来一手。”
于是,老曹就扯着破锣嗓子吼了起来:“妹妹你大胆你往前走哇,往前走,莫回呀头----”吓得山林中的鸟儿扑棱棱乱飞。
……
差不多走了大半天,到了下午四五点钟的时候,这才到了这座袄子山的援建小学。
小学就建造在一座大石头上,远远看去,还以为是一座庙宇。
当林逸他们赶着骡子和毛驴,见到这所学校的学生和老师时,惊呆了。
眼前只有十六七个孩子,一个个头发蓬乱,穿的破破烂烂,像乞丐一样,岁数也有大有小,小的脸上还挂着鼻涕,大的应该有十三四岁模样,他们脸上全都一样,洋溢着开心快乐的笑容。
那位来山村民办教师大约五十几岁,脸上充满沧桑,额头的皱纹像刀子刻画出来似得,看见他,令林逸不由自主地就想起了很多版画作品上的老农民。
老教师不怎么会说话,拉着孩子们上前,努力挤出一个笑容对林逸他们说:“你们来了?”
林逸就说:“来了。”
老教师就看看那些骡子和驴子,“带书来了?”
林逸说:“是啊,带书来了。”
那老教师脸上就真的高兴起来,说:“我替孩子们谢谢你们啊。”
然后林逸就和他没什么话可说了。
林逸让根烟,老教师说:“抽不惯。”就摸出山上种的烟丝,卷了,说:“我抽这个---”又问:“你要不要尝尝?”
林逸就说:“尝尝也行。”
吸了一口,烟丝实在太难吸,吸进肺里像刀子割一样难受,林逸一脸苦相,只得作罢。
老教师就说:“山里穷,没啥好东西,能将就就将就。”还小心翼翼地把烟丝重新包起来。至于林逸递给他的那根好烟,他也收拾好了,说要留给山里的老巫师抽。
巫师,是山里很尊贵的老人家,懂得驱邪治病,老教师虽然是知识分子,却也很尊敬他。
相比林逸这边的没话说,海棠却早已经和孩子们打成一片,她拿出一些美味的糖果和巧克力,分给孩子们,还把自己身上带的一些小玩意,也送给了孩子们。
海棠的美丽,慷慨,大方,很快就获得了孩子们的喜爱,称赞她是天上来的神仙姐姐。
老曹和老黄两人忙着把骡子和毛驴上的书籍搬下来,苏雪和同伴忙着用摄影机记录这一切。
一切看起来都井然有序,如果不是天上突然打雷的话,会更加和谐和顺利。
人家都说山里的天是孩子的脸,说变就变。
几个闷雷下来,老教师就说,“快点进屋吧,躲躲雨,要下大雨了。”
仿佛这句话就是征兆,吧嗒吧嗒,豆大的雨地就砸落下来。
林逸等人眼看要下大雨了,顾不得许多,一边忙着搬运书籍,一边忙着找地方躲雨。
幸亏那些书籍都用厚厚的纸箱子包裹好了,当那豆大雨滴像筛豆子般砸落下来时,那些书籍已经全都转移到了学校里。
林逸跟那些山民一块儿,冒着大雨,把那些骡子和驴子安置到了棚子里。
雷声太大,这些畜生受到了惊吓,全都咴咴叫着,蹄子乱抛,好不容易让它们安静下来,林逸浑身上下已经全淋湿了。
……
当林逸重新回到学校帮他们找好的落脚点的时候,房间里已经燃起了篝火,老曹和老黄也都浑身**的在烤火,看见林逸就招呼他过来暖暖身子。
林逸这才发觉身上冰冷刺骨。
看起来山里的气候真的变化太大。简直冬夏不分。
海棠和苏雪也被招待去了别的地方,毕竟两人是女人和一群男的围在一起休息不方便。
晚饭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一些馍馍,烤红薯,还有就是竹笋和山野菜,唯一的荤菜就是一盘子野猪肉。
那位老教师说,“孩子们知道你们要来,就准备了这些,也不知道你们能不能吃惯?”
林逸看那些孩子,全都眼巴巴地看着那些“美食”,岁数小的都快流口水了,就说:“没什么吃得惯吃不惯,不过太多了,就一起吃吧!”招呼孩子们入席。
孩子们就都看向老教师,老教师就叹口气说:“吃吧,你们也都是长身体的时候……”
酒席上,孩子们狼吞虎咽。
山里也没啥好酒,不过味道很不错喝,在嘴里甜甜的也酸酸的,这是山里人自己酿制的山酒,据说山里的汉子们每每喝了山酒,就倍有劲头,能上山打死公虎,能上床降服母大虫,林逸听了才知道,这或许就是一种能强身健体的药酒。
越喝越觉得味道不错,林逸就忍不住问老教师,“这酒是怎么做的?”
老教师就嘻嘻一笑说:“很简单,用山里酿成的老酒,再泡一些蚂蚁,刺猬,山鼠……”
没等老教师把话说完,林逸已经把含在嘴里的山酒喷了出来。(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