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十 四 章 湖畔新家
第十四章湖畔新家
一阵冷风吹过,洛里斯特一个哆嗦,热血上头的脑袋开始清醒。回过神仔细一思索,不禁苦笑,又被莱文斯院长这老狐狸给忽悠了。
从合并黄丝带学院到为了学院发展申请贷款,结果在学院联谊会被羞辱,为了不让他们污蔑自己不惜和学院区所有的学院对赌,然后就变成自己为自己正名的事了。这一切都显得那么的合情合理,就是到最后老狐狸什么责任都没有,轻轻松松的置身于事外看热闹了。
自己就这么莫名的被死老头给架到了台子上,接下来自己要为自己白银无敌的荣誉而战,为学院未来的发展而战,为学院所有教习和学员的期望而战。死老头把一切都摆在明面上,挖了个大坑让自己心甘情愿的跳了进去。自己甚至连放水的念头都不能有,否则一旦失手,学院所有人的指责和埋怨就会将自己活活淹没。
死老头说的光明正大,要真是学院间对赌自己也无话可说。问题是现在死老头授意史胖子到处张贴决斗通告,还不是想趁机大捞一笔。再回去找死老头,死老头一定会说一只羊是放,一群羊也是放,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已,而且这也是为了给自己扬名,给学院增光添彩什么的巴啦巴啦,自己照样还得被忽悠回去。
回头望了望那青灰色塔楼,上面院长办公室窗户上的白色纱帘正随风轻荡。洛里斯特打了个冷战,决定不再找死老头说理,以后还是离这老狐狸远点,不管有事没事都别在他面前晃荡,省得被这老狐狸惦记。
至于现在嘛,洛里斯特掂掂手中的紫铜钥匙,决定先去看看学院给自己发的教习住宅是什么样的,合意的话就早点搬过来。
事实上早在洛里斯特获得伊卡多徽章后学院就给了一间宿舍,只是那宿舍在教习大楼里,那是学院白银教习的大本营,上下左右住的全是白银教习。洛里斯特自己也知道不受白银教习们欢迎,干脆就不去挨白眼了,把宿舍还给了学院。自己跑去和女友同居,在外面住着倒也自由自在。
月湖在晨曦学院的南面,是个近似圆形的小湖泊,湖水清澈涟漪,岸边杨柳飘逸。一向是学员们休闲和谈情说爱的好地方。北面是原黄丝带学院的地盘,临近月湖的是一个小山坡,上面原本是一片桑林,现在桑树被伐的零零落落,代之的是数十间造型别致精巧的阁楼型小别墅。看来那里就是莱文斯院长说的黄金教习住宅区了。
分隔两所学院的围墙已被拆除,洛里斯特顺着湖畔的鹅卵石小路很快便到了小山坡下,只是小山坡被一片竹子做的隔栅围了起来。顺着隔栅过去,不多时就绕到了小山坡的正面,那是一排双层的木屋和一扇大门。
一个穿着仆佣制服的雇工把洛里斯特带到木屋的第一间房子,这是间很大的办公室,里面摆着五张办公桌,最里面的那张办公桌后坐着一个头发已经开始发白的女人,正低头写着什么。雇工指了指那个女人,意思这就是洛里斯特要找的斯嘉莉主管。
接过洛里斯特递过来的紫铜钥匙,看了下上面铭刻的月三十五字样,斯嘉莉主管很亲切的笑道:“原来你就是我们学院传说中的黑铁黄金教习小洛克啊,久仰大名了。呵呵,我以前负责学院在莫伦特城的几处店面,没怎么来学院,所以只听说过没见过你。”
洛里斯特释然,再怎么说自己在晨曦学院呆了十年,大大小小也算个名人,没见过的学院管理层人员还真没几个。
斯嘉莉主管亲自带着洛里斯特去看房,她是个很健谈的女人:“小洛克你的房子靠近湖边,可能幽静了点,旁边三十四号离你也有点远,那里住的是马林教习,你应该认识吧。”
洛里斯特点点头,马林教习就是三年前来学院任职的退役军官之一,生性豪爽,两大嗜好一是好酒,二是爱马。他的口头禅是我的马就是我的第二个老婆。他已成家,有个漂亮温柔的老婆和一个很可爱的女儿。他来学院时不但拖家带口,还带来了一匹老马。据他说,这匹叫珍妮的母马已经在战场上救了他不下三次,所以他到哪都得带着她,直到她回归战神的国度为止。
这是一所木石结构的别墅,应该算是两层半,上面的尖顶是个小阁楼。象斯嘉莉主管说的地方确实幽静了点,这是小山坡临近月湖的角落,因地形的关系周围没别的建筑,站在院子里只能看到远处露出三十四号别墅的半个屋顶。
院子估计有四十多个平方左右,正好占了所有的平地,一排半身高的冬青树形成了围墙。虽然临近月湖,可院子里依然打了一口水井。洛里斯特伸头看了一下,方型青石围成井壁,井底铺满洁白的细纱,这是为了起到过滤井水的作用。
院子里靠山壁的地方还盖了两间木房,斯嘉莉主管一边用钥匙打开别墅的大门一边介绍说:“那是马厩,可以养两匹马,如果有马车的话就停在院子里或者放到大门口那边的车棚里保管。没马的话也可以当作杂务间用。好了,总算打开门了,这新钥匙得上点油才省力,不然太费劲了。进来看看吧。”
进门的第一间就是一个大客厅,有壁炉有沙发,墙壁上还挂着壁毯,虽不名贵,却有一种居家的温馨。洛里斯特点了点头,看来家具都布置好了,不用自己去采买,倒也省了不少事,对自己这种怕麻烦的人来说,这房子就象是贴身打造,很合自己的心意。
斯嘉莉主管一一介绍:“这后面是厨房和餐厅,左边两间是仆人房,右边两间是盥洗室和仓库。楼梯下面也隔出了个小空间可以放置杂物。我们上楼看看。”
楼上是一间起居室,连着主卧室和两间客房,还有一间小书房和一间盥洗室。主卧室很大,有单独的盥洗间和换衣间。起居室再往上的楼梯通向的就是小阁楼了。
斯嘉莉主管笑着说,等将来洛克教习成了家,有了儿女,还可以把小阁楼改成儿童房或是小卧室,相信到时候孩子们一定会很喜欢的。
洛里斯特回答说自己现在单身,成家立业生儿育女的事还早着。
斯嘉莉主管一听来了兴趣,开始打听洛里斯特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有什么要求,看样子是准备回去拉几十个女孩过来让洛里斯特选个作老婆。
洛里斯特忙谢过斯嘉莉主管的好意,推脱说自己现在是修炼的关键时刻,而且接下去要准备学院的挑战决斗,不能分心。这才打消了斯嘉莉主管给自己介绍女朋友的念头。
到了楼下客厅,斯嘉莉主管问洛里斯特觉得这房子怎么样,如果因为地处偏僻的话可以换一套差不多的。反正黄金教习区一共建了五十二所别墅,入住的学院黄金教习才三十八人,还有十四所空着,可以换的。
洛里斯特表示自己对这所房子很满意,不需要换了。明后天就准备把行李带过来。
斯嘉莉主管指着壁炉旁边一条挂下的绿色绳子说:“洛克教习,这条绳子是通往我们住宅区管理办公室的铃绳,拉几下那边的铃声会响,我们就会派人过来询问有什么需要效劳的。你刚入住没贴身仆人的话那有什么杂事要处理都可以交给管理办公室的雇工帮佣去做。”
说着斯嘉莉主管拉了几下铃绳:“过会就会有帮佣过来,你明后天要入住得先把房子打扫清理一下,刚才我看了下,楼梯扶手上都有灰尘了。”
洛里斯特很好奇:“斯嘉莉主管,这里离你那管理办公室有点远吧,这铃绳是怎么带过去的?”
斯嘉莉主管很得意的笑了:“其实很简单,地下埋着竹管,竹管里布着铜丝,这铃绳只是勾住铜丝的拉环。拉几下铃绳就牵动铜丝,带动办公室的铜铃。铜铃上面有编号,一看就知道是哪里的。这个方法是我借鉴了那些大商号埋在墙壁里的召唤铃,那里事更多,墙壁上挂的铜铃铛都有上百个。”
不大一会敲门声响起,然后进来一个身形壮硕的女帮佣。洛里斯特一看,笑了:“可莉,是你啊。”
这个女帮佣就是洛里斯特刚穿越过来养伤期间的女看护,好几年没见那原本胖乎乎的身材已越发的彪悍了。本来洛里斯特穿越的这具身体原主人小洛克的性子是很不讨人喜欢,天天摆着贵族的臭架子,可莉虽是看护也只是看在钱的份上做些该做的护理,平时话都懒的说。
然后就是洛里斯特穿越了,成了这具身体的新主人,虽是照常躺床上养伤,可为了了解这个新世界,就给可莉加了工钱,让她读书念报给自己听,时间久了两人熟悉了可莉开始觉得这个小贵族其实也挺可怜的,年纪轻轻就离家这么远。这么一想女人的天性母爱发作,对洛里斯特精心照顾起来,两人的关系倒是越来越好。若不是后来可莉家里有事回去了,洛里斯特还想长期雇她照顾自己的日常生活。
“啊,是洛克少爷啊!”可莉很快活的向洛里斯特打着招呼。
“那时你家出了什么事?我养好伤去学院管理处问管雇工的人,他说你家有事回去不来学院了。”洛里斯特问道。
“恩,那次是我婆婆生病,我回去照顾了她半年,然后她死了,我就在家种田做事。就这样过了一,二,三,四,五,六年,孩子们长大了,可以给家里做事了,所以我又来学院做帮佣了。”可莉掰着手指数自己在家呆了几年,看得洛里斯特很想笑,他知道可莉算数不大好,想不到几年过去还是老样子。
洛里斯特转身问斯嘉莉主管,能不能雇可莉做自己的仆佣?斯嘉莉主管说可以,可可莉却不愿意,她说现在洛里斯特一个人,做他的仆佣除了打扫清洗就没别的事做,这样她就挣不到小费了,没小费她就不能存钱给自己的孩子们积攒娶老婆的本钱了,所以她不干。
洛里斯特苦笑着摇头:“真是个傻大姐……”
选择了斯嘉莉主管提出的第二个建议,就是雇佣可莉做为长期仆佣,每两天过来清理打扫一下,每次半天,每月五个大银币。于是皆大欢喜。
傻大姐可莉说明天早上就过来打扫,洛里斯特决定在呆会儿,便给了可莉配套的门钥匙,让她以后自行开门进来清理。送走斯嘉莉主管和可莉,洛里斯特再次打量着新房子,从今往后,这房子就是自己的家了。
穿越到盖林特亚十年了,总算拥有了自己的家,属于自己一个人的家。这里是自己在这个世界的落足之地,也是让自己心灵获得安宁的港湾。洛里斯特一步一步的巡视着自己的新领地,心情很是愉悦。若不是突然想到莱文斯院长这死老头坏了心情,洛里斯特甚至还想放声歌唱的。
还有些事该做决断了,站在二楼主卧室的窗边,注视着眼前平静的月湖,洛里斯特又一次回忆起第一次在月湖见到她的情景。心在隐隐的作疼,三年多的感情,就这么走到了尽头,难道贵族的身份真的就这么重要吗,能让她忘记曾经的山盟海誓投身于别人的怀抱,甚至连一起努力打拼的事业都能送出去做为进身之资……
既然要分就分好了,今天自己该去把这一切做个了断了。洛里斯特恨恨的在墙上擂了一拳,下了最后的决心。
第 十 五 章 月光如水(一)
第十五章月光如水(一)
天快要黑了,街上到处是步履匆匆劳累了一天急欲回家的人们。街道两旁的有些房屋里已点起了蜡烛或油灯,昏黄的烛火和偶尔飘来的乱炖香味,让街上的人们不由自主的加快了步伐。或许,在他们此刻心里,一顿简陋而温馨的晚餐,就是最大的渴望。
一辆轻便的出租马车慢慢的行使过来,穿着制服的马车夫不时的拉一下缰绳,控制着拉车的德莱蒙斑纹马慢下脚步,以躲避那些横穿街道的人们。这让拉车的德莱蒙斑纹马开始有些不耐烦,不时的扬起脖子打着粗鼻。
马车夫回头恭敬的问道:“先生,已到东城的凤尾花街区了,请问您在哪里下车?”
洛里斯特“啊”的一声回过神来,看了下周围,指着前面说:“再往前一些,看到那尖角的四层阁楼吗?就在那旁边的小巷口停下。”
出租马车在小巷口停下。
“多少?”
“30个铜子,先生。”
洛里斯特摸出两枚小银币递过去,马车夫一五一十的找了十枚铜币。
洛里斯特只拿了五枚铜币:“剩下这五枚是我对你提供的服务表示的谢意。”
马车夫很高兴的摘下帽子低头致意:“感谢您的慷慨,祝您有个愉快的夜晚。”
在莫伦特城,人们习惯使用福德商业联盟发行的四种金属货币。第一种是金币,上面是福德.莫伦特大公的头像,也称金福德。第二种是银币,上面是大海帆船的图案,官方的正式名称是白帆银币,因个头大分量足被人们称之为大银币。第三种也是银币,上面是莫伦特城的城墙图案,原本叫城墙银币,只是因为其大小分量只有大银币的三分之一而被人们叫做小银币。最后一种是发行量最大的黄铜币,铜币中间是一个很简陋的五芒星,人们有时也称铜币为铜子。
一枚金福德兑换二十枚大银币,一枚大银币兑换五枚小银币,一枚小银币兑换二十枚铜币。随着福德商业联盟的发展和其势力范围的扩大,这四种货币已成为越来越多国家和地区的标准货币。甚至一些王国和公国都不发行自己国家的货币了,直接出真金白银委托福德商业联盟为自己铸造这四种货币作为储备资金。
小巷口一个还未收摊的水果店老板看见洛里斯特走来,楞了一下,然后惊喜的大声招呼:“嘿,小洛克,这么久都跑哪去了,都半年多没见了。来,尝尝新到的草莓,很甜的,”
洛里斯特微笑着点头致意:“吉罗大叔,生意还好吧,前段时间去了外地,是学院的事。这不刚刚才回来吗。”
拈起一个草莓,咬了一口,洛里斯特赞道:“不错,是很甜。吉罗大叔,称两斤。对了,那个蜂蜜水果糖也来一盒。”
“好的。”水果店老板一边动手拿草莓,一边四下看了看,见无人注意便低声问道:“小洛克,你和温莎小姐怎么啦?这半年多你不在,经常看见一个中年贵族送她回来,第二天早上又一起出去。还有,上个月有一队侍卫和骑士过来,赶了好几辆马车,说是接温莎夫人和毕林汉姆小少爷回国继承领地,这些事你知道吗?”
洛里斯特点点头,又摇摇头:“有些事知道,有些事不想知道。吉罗大叔,事实上半年前我们就分手了,这次过来只是拿行李。以后如果有事就去学院找我,我现在住在那里。”
“啊!原来是这样,你们,还真是可惜了。唉!算三个小银币吧。”水果店老板一边叹着气一边把装在纸袋里的草莓和一盒蜂蜜水果糖递了过来。
洛里斯特掏钱付帐,接过草莓和水果糖笑道:“人各有志,无法勉强。合得来在一起,合不来就分手,这没什么大不了的。再见,吉罗大叔。”
转过身洛里斯特的笑容没了,脸也阴沉下来。她竟然敢公开把情夫带回家过夜,让邻里闲言碎语,这是逼自己分手,还真是决绝啊。
小巷不大,只能容纳一辆马车经过,小巷也不长,十来米的距离。出了小巷,就是一个不大的空地,空地的正面是三间四层的暗红色尖顶阁楼,空地的两边是高矮不一土木搭建的双层或三层的平顶楼房。
一个四五岁穿着碎花裙的小女孩正孤零零的坐在左边一间双层楼房的台阶上低着头在把玩着什么,看见洛里斯特从小巷出来,,先是撇了一眼,然后一呆,擦了擦眼,看清楚后兴奋的跳了起来,向洛里斯特冲了过来。
小女孩清脆的笑声犹如一股甘甜的清泉,流淌过洛里斯特的心田。洛里斯特也哈哈笑着,半蹲下身子,张开双手紧紧的搂住小女孩,站起身顺势转了几个圈。
“小洛妮,你刚才在做什么?你奶奶呢?”
“我在等爸爸回家,奶奶在做饭。”小洛妮奶声奶气的回答。
“呵呵,小洛妮真可爱,来,让洛克哥哥亲一下。”
“我不……”小洛妮咯咯笑着拼命摇头,躲闪着不让洛里斯特亲她。
最后洛里斯特还是得逞了。
“哼!”小洛妮一边用手擦脸,一边很生气:“洛克哥哥最坏了,这么久都不来看我,还老是用胡须扎我的脸,我要告诉爸爸,让他打你的屁屁……”
“呵呵……”洛里斯特笑得很开心,拿出蜂蜜水果糖:“看,这是什么?”
“啊!是水果糖,小洛妮最喜欢吃的,洛克哥哥最好了。”小洛妮盯着水果糖,立场转变的很快。
洛里斯特哑然失笑,把水果糖递给小洛妮:“晚上不要吃太多,不然牙齿会痛的。”
“恩,知道了,谢谢洛克哥哥。我拿去给奶奶看。”抱着水果糖小洛妮跑的飞快。
小洛妮的父亲叫摩兰德尔,是一名白银剑士,在莫伦特城的城防军任职。小洛妮的母亲早逝,是奶奶含辛茹苦的把小洛妮养大。小洛妮天天在家门口等爸爸回家,可她的爸爸却因职业的关系一个月才有三天的假期回来看小洛妮。
注视着小洛妮的身影消失在她家那双层楼房里,洛里斯特转过身,抱着装有草莓的纸袋子走向那三间四层的暗红色尖顶阁楼,他曾经住了三年的地方。
扣响了古铜色的门环,不大会门就打开了。只是开门的女仆没想到站在门外的是洛里斯特,一时间吃惊的用手掩住了自己的嘴巴。
洛里斯特温和的笑道:“我可以进来吗。里娜?”
“啊,当然可以,请进,洛克少爷。”
关好门,这个叫里娜的女仆跟在洛里斯特的后面局促不安,双手都不知放哪好。
洛里斯特把装草莓的纸袋递过去:“巷口买的,又甜又新鲜,里娜你拿去尝尝。”
“啊,谢谢洛克少爷,您每次都这么客气。”里娜忙不迭的接过纸袋道谢。
时隔半年,再次回到这里竟让洛里斯特有种旧地重游的感觉:“别紧张,里娜。我这次来只是准备拿回我的行李。东西还在原来的房间吗?”
“啊,是的,您走了后小姐就没让我们进去打扫了,门一直锁着,只是她自己进去过几次。”
“这里家具也少了一大半,你们也准备要走了?”洛里斯特看着显得空落落的大厅问道。
“是的,小姐把这家传的房子给卖了,月底前我们就要搬走。。”
“那凯旋大道的店面也卖了吗?”洛里斯特问。
里娜摇头:“这我不清楚,不过听苏茜说已经在找买家了,只是价钱还没谈好。”
洛里斯特叹了一口气:“看来你们小姐这次是决定离开就不回来了啊!”
里娜点点头,看着洛里斯特问:“洛克少爷,我去给你泡杯茶吧。”
“好吧,以后可能再也喝不到里娜泡的茶了,今天一定要品尝的。”
很快里娜就端过来一杯热茶,洛里斯特深吸了一口气,夸道:“还是这么香,里娜你泡茶的手艺没退步啊。”
里娜低着头,低声的问道:“洛克少爷,您真的要和小姐分手吗?”
洛里斯特盯着热气腾腾的茶杯,沉默了好一会才悠悠的回答:“里娜,不是我要和你们小姐分手,而是你们小姐逼着我和她分手。事实你也清楚,尤其是我离开的这半年里,你们小姐做了什么你别告诉我说不知道。她为了夺回家族领地已经不顾一切了。而我,除了祝愿她如愿外只能离开了。”
里娜很是踌躇了一会,突然很坚决的说:“可,可我总感觉小姐的选择是错的,她不该和你分开的……”
洛里斯特笑了:“里娜,并不是所有人都这么想,你的小姐也有她自己的考虑。”
说着洛里斯特站了起来:“好了,里娜的茶已经喝过了,我上去看看,把东西整理一下,明天早上就运走。”
“啊,洛克少爷,等等,我给你拿蜡烛。”
推开房门,洛里斯特站在门口,呆呆的看着房里熟悉的布置。里娜举着蜡烛灯台跟在后面,疑惑的问道:“洛克少爷,您怎么了?”
洛里斯特回过神,伸手接过蜡烛灯台:“哦,谢谢里娜,让我一个人呆一会儿,我想静一下。”
里娜理解的点头道:“好的,洛克少爷,有什么需要就拉铃绳吧,我就在下面。”
把蜡烛灯台放在书桌上,洛里斯特缓缓的坐在书桌前,往日的情景一幕幕的闪现在眼前:就在这个房间,就在这张书桌前,自己和她为了一款礼服的样式不停的讨论着怎么设计……
为了节省支出费用,自己和她趴在地上裁剪衣料,自己动手缝制……
自己和她为了店面的装饰激烈的争吵……
还有那天,月光如水,她在自己面前脱下了睡衣……
自己躺在地板上,她趴伏在旁边,顽皮的伸出小舌头在自己的胸膛上打圈,要求自己为她多画几张设计稿……
这其实是一个很老套的爱情故事。
那年洛里斯特二十岁,刚被学院正式聘为剑术教习。史胖子弄了点酒菜拖着洛里斯特在学院执法处的办公室里说是为洛里斯特庆祝,结果自己喝高了。洛里斯特因兴奋睡不着,就在学院里闲逛,这一逛就逛到了月湖那里,突然听见一阵低低的缀泣声。洛里斯特很好奇,顺着哭泣声走过去才发现,是一个女孩子在湖边正哭的上气不接下气。
当时洛里斯特很尴尬,因为不知道这女孩子是为了什么而哭泣,如果是失恋什么的自己上去安慰会不会有点那个什么的,正纠结着,却发现那女孩竟然扑向湖里,赶情这是不想活了啊。
洛里斯特抱着落水昏迷的女孩回到学院执法处的办公室,一脚踹醒了史胖子,两人忙活了好一阵女孩才醒来。女孩很漂亮,却闭着嘴什么也不说。不过这难不倒史胖子,第二天中午时分就弄清楚了事情的原由。
女孩叫温莎.碧琳娜,十八岁。她的父亲是奇格达王国的一名子爵。前段时间奇格达的两名大公爵不知为了什么决裂了,各招人马开始械斗。温莎子爵很不幸的站在了失败的大公一方,因领地在最前线也就成了第一批牺牲者,城堡被攻破,领地被瓜分,子爵大人也因冲阵身受重伤蒙战神召唤回归神的国度。温莎夫人和七岁的小少爷自然成了俘虏。
贵族之间的战争,失败者的家属虽不会受到虐待,但平常陪个酒跳个舞娱乐一下也是喜闻乐见,心照不宣的事。温莎夫人徐娘半老,风韵犹存,在军营里自然是大受欢迎。半年后战事平息,两位大公握手言和,温莎家族失去了领地没什么价值,于是温莎夫人和小少爷就被免费释放了。不过温莎夫人已大了肚子,而且还不清楚这孩子是哪位骑士或领主大人的。为了避免丑闻的发生,没办法只好投奔在莫伦特城晨曦学院求学的大女儿温莎.碧琳娜小姐。
生活在蜜罐里的温莎大小姐做梦也没想过自己会有这么一天,母亲和弟弟带来的噩耗让自己从天上的凤凰一下就成了地上的草鸡,失去了父亲就失去了靠山,失去了家族领地就失去了收入财源。平常一向高傲的大小姐为此低声下气的去向自己的那些仰慕者求助,希望能收回一部分的家族领地。
结果就是温莎大小姐被狠狠的羞辱了一番,已知温莎家族领地下场的贵族没一个伸手相助,打深入交流主意的倒是很多。大失所望的温莎大小姐万念俱灰,只觉生不如死,便在半夜溜达到了月湖。当时温莎大小姐是住在学院的女生宿舍,离月湖不远不近。
史胖子说,其实温莎子爵挺会经营的,除了领地,温莎家族在莫伦特城的东城住宅区还有一所房产,在凯旋大道还有两间店面。不说别的,光凭这两处的租金就可以在莫伦特城维持个体面的生活。
洛里斯特多嘴,顺口说了一句,这其实是温莎家族东山再起的本钱啊。
转过身洛里斯特被吓了一跳,原本呆在办公室不言不语,不吃不喝不出声响的女孩正站在自己面前,睁着漂亮的大眼睛问道:“你说我们温莎家族还能东山再起……”
第 十 六 章 月光如水(二)
第十六章月光如水(二)
温莎大小姐真的很美丽,尤其是那双似乎会说话的大眼睛。此刻她犹如一个溺水之人抓住了一根漂浮在水面的稻草,绝望中带着希翼的眼神,紧紧的盯着洛里斯特。
即使洛里斯特两世为人,前世也见多了世间佳丽。但此时眼前这个柔弱的女孩不知怎么的竟让他突然心动了一下,一时之间为之失神。“咕咚”咽下一口口水,洛里斯特有些狼狈的避开那双让自己有点心慌意乱的大眼睛,期期艾艾的说:“大.大小姐,如.如果您不介.介意的话,我,我可以帮您.您分.分析一下温莎家族的困.困境,看看能.能有什么办.办法没有……”
温莎大小姐当然不介意,一旁的史胖子适时的送上一杯清水:“来,先喝点水,看把你急的,说话都结巴了。”
一口气灌下半杯水,平复了下心情,洛里斯特看看裹着毛毯弱不惊风,楚楚可怜的温莎大小姐,想起她昨晚到现在是粒米未进,滴水不沾,不由的心生怜惜。泡了一杯热茶放在桌上,又示意史胖子去弄点蛋糕饼干之类的小点心过来。
指了指女孩身上裹着的毛毯,洛里斯特温和的笑道:“大小姐,您先喝点暖暖身子,再吃点什么回复下精神我们再聊好不好。”
昨晚洛里斯特把这位大小姐从月湖里捞上来的时候,女孩没呛水,只是因为这段时间心力憔悴而昏迷过去。洛里斯特和史胖子虽然大饱眼福,却有贼心没贼胆,没人敢给女孩换下身上的湿衣服,只好拿了两个火盆一前一后的放置,连人带衣服一起烤。最后还怕女孩着凉,弄了条毛毯给她裹上。
温莎大小姐这才发现自己的处境,紧紧的裹了下身上的毛毯,微红着脸点了点头。等女孩吃饱喝足后又借了史胖子办公室里的小盥洗室,稍稍梳理清洗了下,换上史胖子送来的新女学员制服容光焕发的出现洛里斯特和史胖子面前时,两人不由的为女孩的靓丽而惊艳。
洛里斯特楞了一下很快就回过神来,他发现女孩的嘴角正在微微上勾,很显然正因为自己的美丽让洛里斯特和史胖子两人感到震惊而在心里小小的得意着。
洛里斯特拿起一张空白的羊皮纸,开始给大眼睛的女孩和好奇的史胖子上战术分析课:“根据胖子收集的情况,我分析一下温莎家族目前的困境,有什么缺失的地方大小姐再补充一下。”
困境一:温莎家族因战争而失去了领地,目前旧领地已被比邻的四个领主所瓜分,原先的领地守备队和地方行政官员都被解散离职,连温莎夫人和小少爷都被赶出了领地。这表明新领主不希望温莎家族在旧领地上保持着影响力。
困境二:奇格达王国的所有贵族都不愿对遭受不公的温莎家族伸出援手,连原先温莎家族投靠的那位大公也是如此。虽然在王国的法理上,那块领地属于温莎家族,但贵族们已默认了四位新领主的瓜分行径,没人愿意说句公道话。
困境三:由于温莎子爵英勇的战死沙场,结果导致家族失去了能做领军人物的当家人,只留下孤儿寡母和一位娇生惯养的大小姐。能继承家业的小少爷,目前才七岁,正是懵懂时期,对他的期望可以放到遥远的未来。还有那位温莎夫人,正在烦恼肚子里的孩子是哪位骑士或领主大人播下的种,据说怀疑对象的名单已列到了四五十位,一时之间也指望不上。至于那位大小姐,洛里斯特看了下没觉醒斗气的女孩,呵呵,当我没说,就此略过。
“那是我的继母,不是我的亲生母亲。现在温莎家族能做主的只有我了。”女孩涨红了脸,有点羞怒交加。
一番解说后洛里斯特和史胖子才明白,这位温莎夫人原先是个孀居的男爵夫人,认识了温莎子爵就走到了一起,后来怀了小少爷子爵大人这才娶她做第二位夫人,一直住在王都的庄园里。直到三年前温莎大小姐的母亲去世才带着小少爷回到领地,今年还不到三十五岁。
怪不得,当初听到温莎夫人在军营里大了肚子的消息史胖子还嘲笑说那些骑士领主大人们得有多饥*渴,照这位大小姐的年龄推算温莎夫人还不得四十以上,连这样的老娘们也不放过还真是饥不择食啊。原来温莎夫人还不到三十五,恩恩,这样也算情有可原。
情绪激动的女孩根本没想到在场的两个男人早已心不在焉,心思龌龊的联想起温莎夫人在军营的性福生活,甚至两人还心有灵犀的对视了一眼,暗中窃笑不已。
大眼睛的女孩正在发表温莎家族的战斗宣言:“……我决不允许他们就这么践踏温莎家族的尊严,领地一定会被我们夺回来。我也绝不原谅那些袖手旁观的家伙,只要将来有机会,我不会放过他们的……”
史胖子拈起桌上那张写着温莎家族困境的羊皮纸,轻轻的弹了弹,打断了女孩的慷慨激昂:“照这张纸上来说,温莎家族已明显不可救药。等小少爷长大起码还得十年,到时那旧领地上还有没有人记得温莎家族都很难说。事实上很多声名显赫的贵族世家就是这么没落,消逝。失去领地和没有当家人,光这两条致命的弱点就足以让温莎家族万劫不复。我看大小姐还是想开点,毕竟你们家族在莫伦特城还有一所房产和两间店面,这些足以让你们衣食无忧了。”
洛里斯特知道史胖子说的是实话。
温莎大小姐也知道史胖子说的是实话,她就那么呆呆的楞住了,然后那双似乎会说话的大眼睛直往外冒水珠子,不出声的站在那里,双肩一耸一耸的,伤心欲绝……
洛里斯特有点不忍心,长叹了一口气站了起来,找了条白毛巾递了过去,劝慰道:“其实还有个办法能让温莎家族夺回领地的……”
哭泣声哑然而止,泪眼朦胧的女孩惊喜的问道:“真的?”
史胖子狐疑的看看手中的羊皮纸:“不可能……”
洛里斯特又拿起一张空白的羊皮纸和沾水笔,开始刷刷的书写。一,人员。二,密探。三,目标。四,后勤。五,支援。
指了指羊皮纸上写的这五个名词,洛里斯特开始给一头雾水的女孩和史胖子解释:“一,人员。温莎子爵虽然战死沙场,但他原先的那些部下并没全军覆没,而是沦落失散在周遍的城镇村庄里。象这次温莎夫人和小少爷千里迢迢的奔赴莫伦特城,就是一名原守备队长和几名前侍从一路守护才安全抵达。对于这些依然忠于温莎家族的人,温莎家族不能简单的给几枚金币就打发了事。而是不要放弃他们,要把他们组织起来,派遣他们潜入旧领地,继续收拢联络失散的部下。”
“把这些人员收拢起来,就意味着温莎家族有了可靠的武力,就可以举起反抗新领主的旗帜,让人们知道温莎家族没放弃自己的领地,温莎家族并没有屈服。只要在旧领地上有温莎家族领导的反抗军存在,温莎家族就不会被遗忘。”
“只是派往旧领地组织反抗军的人选,要胆大心细,处事谨慎。如果在温莎子爵的旧部中有一定的威望那更好,自身还要拥有足够的自保之力。当然最重要的是对温莎家族的忠诚,大小姐,这样的人选,温莎家族有吗?”
女孩思索了一下,点了点头:“我觉得索姆叔叔可以,他是我们的家族骑士,白银二星阶位,一直掌管着骑兵护卫队,是我父亲最信任的部下。这次战争中我父亲没战死前他就先在战斗中负重伤,父亲把他一家送到王都的庄园里疗伤,很幸运的避开了新领主对旧领地温莎家族势力的清理行动。送母亲和弟弟前来的一名侍从就带了他给我写的信,信上说他伤势已好转,只是还不能骑马,等再过一二个月就会到莫伦特城找我们。恩,索姆叔叔的女儿里娜还是我的贴身侍女。”
“不错,照大小姐的说法这位索姆骑士的确是最适当的反抗军首领的人选。接下来我们说第二点,密探。”洛里斯特看了看有点不以为意的女孩和史胖子,问道:“你们知道密探是什么吗?”
“知道。”女孩抢着回答:“不就是替领主打探消息的人嘛,他们整天在酒馆里晃荡,注意领地里出现的陌生人。领民有什么一举一动都会被他们通报给领主以换取微薄的赏金。”
史胖子也附和的点点头,显然他也是同样的看法。
洛里斯特摇摇头:“我说的不是这种,他们太明显了。象酒馆老板,侍女,仆佣,铁匠,渔夫,农民,裁缝,守卫这些人才是最好的密探人选。只有这些人,才能成为旧领地无所不在的眼睛,盯着新领主的一举一动,甚至连他晚餐吃的是什么都能一清二楚……”
“可我们知道新领主的晚餐是什么有什么用?啊!你莫不是要下毒……”女孩先是弱弱的问,接着似乎是想明白了什么脸色发白。
史胖子倒是恍然大悟:“对啊,只要这些人都成了我们的密探,那还有什么事能满的过我们呢,无论对方有什么举措布置我们都能从容应对了。”
洛里斯特看着还没搞清楚状况的大眼睛女孩只觉得有些牙疼:“大小姐,听到胖子说的话了吗?你想想看,只要这些人都成了温莎家族的眼睛,那么新领主想对反抗军做什么我们都能预先得到消息,先一步转移,让新领主无法找到反抗军,疲于奔命。这样才能让反抗军的声势越来越大,所造成的影响也越来越大。”
女孩红着脸点头示意自己明白了。
洛里斯特继续说:“那些收拢来的旧部,不能成为反抗军的人员和原先地方上属于温莎家族势力被遣散离职的守备队员和行政官员,都是成为温莎家族密探的人选。选择其中依旧忠诚于温莎家族的人员,让他们成为反抗军的眼睛,盯着新领主的各项举动,找出合适的目标让反抗军施以致命一击。”
“第三点,目标。成立反抗军的目的不是攻城拔寨,反抗军的队伍要小而精悍,这样才能灵活,反应迅速。反抗军袭击的目标不是新领主的城堡,不是守备队,而是收税官,地方行政官员,密探,关卡,运输车队,仓库等。让新领主成为瞎子,聋子,无法有效的对领地实施统治才是反抗军的目的。就象对决中,东一个伤口,西一个伤口,持续不断的失血,那么再强壮的人也坚持不了多久。”
“第四点,后勤。要让反抗军保持长久的作战能力就必须建立安全隐秘的营地,使战士们能得到充足的补给和休整的时间。温莎家族还要给他们提供武器装备,美酒美食,甚至还有女人。这样的营地还不能少,要多设立几处以防在紧急情况下反抗军能快速的转移。”
“五,支援。建立反抗军不是把人员派出去就了事,温莎家族还要不断的对反抗军进行人力上的支援,以保证反抗军一直能被家族所掌握。最好的办法是招募白银阶的佣兵,以短期任务的形式让其加入到反抗军,进行几次袭击任务后就可以结算任务余额报酬。这样做的好处一是能保证反抗军武力上对袭击目标的压制,二是减轻反抗军自身的伤亡。”
“只要坚持几年,反抗军的存在就会成为新领主们的噩梦,他们会后悔不该去瓜分温莎家族的领地。当新领主们把温莎家族的旧领地视为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时候,温莎家族再托人说合,以停止反抗军的行动为条件,再给新领主补偿一些财物,相信有很大的可能那些新领主们会同意将领地交还给温莎家族的。”洛里斯特做了最后总结。
“原来还可以这么干……”史胖子成思索状。
女孩的眼神亮了,充满了喜悦。
“不过这么做有两个弊端。”洛里斯特泼了冷水:“一是因为反抗军的存在,会使温莎家族的旧领地遭到新领主的残酷压制,民生会破败不堪。即使温莎家族能夺回领地,也需要极大的财力和很长的时间进行恢复重建。二是温莎家族夺回领地后会遭到附近领主的敌视,必须建立一支精锐的军队来守卫家族领地,这也需要很大的财力和物力。所以,不管是这纸上写的五点还是善后,都有一个共同的前提,那就是需要金币,很多的金币。我估算了下,大概一年需要一千多金币。”
一年一千多金币,这的确是一笔巨款。象洛里斯特,刚刚被学院聘为剑术教习,每个月的薪水是三枚金福德。而史胖子,身为学院执法部的执行队长,现在的薪水是五枚金福德。可他们在绝大多数莫伦特城的居民眼中,已是名副其实的高薪阶层了。当时还在学院门口摆小吃摊的麦道夫一家,没认识洛里斯特前每个月挣个五六枚大银币,也足以让五口人混个温饱,甚至还有点微薄的积蓄。
问题是,现在的温莎家族有这样的财力和能力去夺回领地吗?
第 十 七 章 月光如水 (三)
第十七章月光如水(三)
温莎大小姐从美梦中恍然惊醒,想到了家族的现状,泫然欲滴:“我们快没钱了……”
眼看那双漂亮的大眼睛又要开始往外冒水珠子,洛里斯特忙安慰:“别哭,你们家族在莫伦特城不是还有一所房产和两间店面吗?这就是温莎家族东山再起的本钱啊!只要经营得法,财源滚滚不在话下,等挣到了钱,大小姐你就可以按照那五个步骤去进行安排。我们相信在你的领导下温莎家族一定能夺回领地,重振家风的。”
史胖子在旁边帮腔:“就是,那所房子先不说,光你们家族在凯旋大道那两间店面,就价值不菲。那里可是我们莫伦特城的商业中心,一向是寸土寸金。在那拥有两间店面意味着大小姐您做生意的基础就比别人扎实。想当初那个金号角商会,还不是窝在一个小酒馆里替人跑腿,可五六年经营下来现在已发展成年进百万金币的大商会。大小姐您只要能找到一个好的生意项目,每年挣个一千多金币其实是很简单的事。”
女孩抬起梨花带雨般的俏脸,睁着雾蒙蒙的大眼睛,问了一个既简单又深奥的问题:“那你们知道做什么生意能一年挣到一千多金币?”
“啊!”史胖子仿佛突然想到了什么,立马闪人:“哎呀,我都忘了去巡视学院了。这段时间天干物燥,学员们的火气都很大,很容易打架滋事,我们执法部大白天忙得连歇口气的空闲都没有。现在连晚上都不得安宁,都有人跑月湖里泡澡了。你们慢慢聊,我先走了。”
女孩的脸红了。
史胖子走过女孩的身边还挺有风度的行了个半鞠躬礼,嘴一撇,低声快速的对女孩子说了句“他有办法。”就消失在门外。
洛里斯特很头疼,因为这位温莎大小姐似乎是打定主意赖上自己了。自己去哪她就跟到哪,趋步趋随,甚至连自己去方便她都守在外面不肯离开。这情况已经引起了不少学员的注目和指指点点了,眼看着再发展下去就成围观了。
“怕了你了,大小姐,您到底要干吗?”洛里斯特哭笑不得,看着一脸倔强的女孩。
“谁叫你把我救上来的,现在你要对我负责。”
“晕啊,我救人还救错了吗?那你要我怎么负责。”
“我要你帮我……”
“不行,您那事太复杂太累,我嫌麻烦。”
“你负责就要帮我,你连夺回我们家领地的办法都有,就一定有办法做生意挣钱……”女孩跺脚,犹如向恋人撒娇。
洛里斯特的心软了:“没好处我不干……”
女孩笑了,娇艳如花,非常明媚非常温柔:“那我做你的女朋友好不好……”
洛里斯特迷失在女孩的笑容里……
洛里斯特给新任女朋友温莎大小姐的建议是,把凯旋大道那两间店面做奇洛达王国特产和杂货的生意给停了,重新装饰一下,以后专做女式精品服饰。
女孩睁着大大的眼睛一脸的懵懂,她实在想不明白什么叫女式精品服饰。在她的印象中,贵族夫人和小姐们的服饰不是专人定制就是自己或侍女亲手制作,没有谁会去成衣店里买。要知道成衣店卖的衣服都是造型简单的大众款式,其主要的顾客都是佣兵,雇工,小公务员,主妇,小贩这些市民阶层。没有任何一个贵族会去光顾,那样就太掉价了,传出去会在贵族圈里成为笑话并遭到鄙视。
洛里斯特耐心的解释,我们不做那些成衣店的生意,我们要做的是专门给贵族夫人,小姐们定制的礼服,衣裙等精品服饰,一件女装最起码也能挣个十几枚金币。
这可能吗?会有人来买?女孩很怀疑的看着自己的新男朋友。
当然可能,只要设计好,引起时尚潮流,以那些贵族只买贵的不买对的秉性,再加上互相攀比,到时想不发财都难。
那谁来设计?女孩问。
自然是我了,洛里斯特指了指自己,一脸的自信。
洛里斯特当然很自信,事实上开女式精品服饰专卖店本来就是他早就想好的挣钱点子之一,只不过现在拿出来帮自己的女朋友而已。至于说服装设计,自己前世就拿了设计师资格证。尤其在公主裙和女式礼服这方面,都能称为专家了。
洛里斯特前世还是小工艺品厂的厂长时,接到过一个单子。那是一个土豪为了给七岁的宝贝女儿庆祝生日,发函给全球最大的玩具发行商美泰尔公司,要求定做一百零八个和他女儿一般大小的芭比娃娃,单价十万人民币一个。但有个特殊的要求,就是这一百零八个芭比娃娃身上穿的公主裙和更换的女式礼服要不同的款式,因为他的女儿喜欢穿公主裙,所以这一百零八套芭比娃娃的公主裙和女式礼服就是二百十六套女童装精品,可以随时更换。
美泰尔公司接到这个定单委实蛋疼,你说丫的到底是来买娃娃还是买衣服啊!要是十万美元一个吧,那还可以找个专业的服饰设计公司给你设计定做这些女公主裙和女式礼服,可这十万人民币一个,都不知道够不够设计和服装定制费。后来想了想,中国土豪的事,干脆让中国厂家去头疼吧。于是这单子下到了中国厂家那里,五万人民币一个,要求同上。
那位土豪要的当然是正品的美泰尔公司出品的芭比娃娃,可他忘了当时的中国是世界大工厂,正品的芭比娃娃也是中国制造,美泰尔公司只负责贴标签。定单到了中国厂家那里,厂家也头疼,芭比娃娃好说,改下模具就行,虽然数量少可利润很高。不过这身上的衣服怎么办?找服装公司?二百来套谁看的上?还要求是不同款式的,这等于需要不同的面料不同的制作要求,光这设计就是个麻烦,尤其是那些公主裙和女式礼服需要的金银宝石饰品的装饰,以及那些鲸鱼骨头动物皮毛这些特殊的材料,更是麻烦中的麻烦。最后厂家的一个负责人想到了战友洛里斯特的小工艺品厂,身为厂长的洛里斯特拍了板:接。接下了这二百多套精品女童装的设计和制作。
那三个月,洛里斯特可谓是吃足了苦头,从电影《茜茜公主》到《拿破仑大帝》,从网上服饰论坛到各种娱乐杂志,从世界名画鉴赏到最新的女明星走红毯照片,收集的女式服装款式的资料图片堆积如山,当时办公室的人笑称都可以出一套古今中外女式精品服饰大全了。
洛里斯特和几个设计师夜以继日,废寝忘食的讨论,借鉴,商议,最后终于画出了五百多款公主裙和女式礼服的设计图样,发给中国厂家,然后中国厂家发给美泰尔公司,美泰尔公司再转发给中国土豪,由土豪拍板定下了其中的二百十六套图样,同样再一路转发回小工艺品厂,开始制作。这张单子让小工艺品厂挣了五十来万,当时身为厂长的洛里斯特开始考虑要不要把小工艺品厂改成童装厂得了。
穿越到盖林特亚已经六年了,对这个陌生的世界洛里斯特也有了很深的了解。做为盖林特亚最大的商业城市,莫伦特城一向以开放和自由闻名大陆,也一直引领着盖林特亚的时尚潮流。只是在洛里斯特的眼里,所谓的时尚潮流不过是个笑话。因为这些时尚潮流不外乎是什么魔兽的皮毛更柔软,做披肩最好。什么诗人又写了一首好诗,读起来好感人好浪漫。还有摩尔人武器店刚推出的一款刺剑,锋利又强韧,不容易折断,而且装饰华丽,佩在身边能增添英武之气,很是吸引美女目光等等,这跟时尚有个屁的关系?
贵族一般有专门为自己和家人定做衣服的习惯,但洛里斯特发现,现在贵族穿的衣服款式依旧和几百年前相差不大,只是衣服材料越来越好,或是衣服是增加了些金丝花边什么的小变化。女贵族,夫人还有小姐们就象温莎大小姐想的一样,也是专人定制或是自己和侍女们亲手制作。只是专人定制也是依照老款式,大多在材料上下功夫。而自己新手制作的,也是改变点花纹的结构什么的,然后在聚会时聚在一起唧唧喳喳的讨论谁衣服上的花纹比较精致,谁的刺绣手艺最好什么的。
所以洛里斯特很相信,如果自己设计的那些公主裙,女式礼服出现在这些女贵族,夫人和大小姐们的面前时,一定会让她们疯狂的。每个女性都爱美,只是盖林特亚的女性还没感受到时尚服饰的魅力。不象自己前世,把服装设计师的想象力都发挥到搅尽脑汁无可想象的地步了,结果很多服装设计师都成了秃头。
只是温莎大小姐一直在怀疑新任的男朋友到底靠不靠谱,洛里斯特被那双漂亮又大大的眼睛盯得受不了,于是决定露一手,让这个大小姐瞧瞧什么才叫实力。
女孩把自己的新男朋友带回了东城的家,她的两个贴身侍女里娜和苏茜很是好奇,自己这个大小姐眼高过顶,怎么会把这个长得普普通通的男人带回来?看这打扮,穿得也不怎么样啊。胸口还别着个黑铁牌子,真难看。
洛里斯特自然不知道女朋友的两个侍女正对自己评头论足,随便在三楼找了个光线充足的空房间,要了纸和笔以女孩为模特开始画公主裙设计图样。刚开始女孩还在旁边找岔,什么衣料太少了,暴露这么多你真是个色狼,这么贴身的衣服穿着会让人很害羞什么的。可随着一张张图样的完成女孩不出声了,转过头洛里斯特被吓了一跳,女孩两眼迷离的紧紧瞪着那几张图样,已沉醉在她自己的想象中去了。
洛里斯特在女孩的耳边拍了几下掌,才把女孩从幻梦中惊醒,女孩脸红红的,不管不顾的抓着那几张公主裙图样:“我要马上把它们做出来…….”
说着就跑出房去找自己的侍女。洛里斯特在后面喊:“那我怎么办?”
“你给我老实呆在房里,多画几张设计稿,晚饭我会让人送上来的。”女孩说。
第 十 八 章 月光如水 (四)
第十八章月光如水(四)
若不是还要去晨曦学院上剑术指导课,洛里斯特很可能还要继续被温莎大小姐给软禁在家里画公主裙图样。尤其是她的那两个贴身小侍女,在见过了那几张设计图样后,一下就变得殷勤无比,端茶倒水,照顾的无微不至,让洛里斯特受宠若惊。
洛里斯特让大小姐和她的侍女们从自己连夜画的五十多张图样中选出她们最喜爱的二十四款公主裙和八款女式礼服样式,又花了一个上午的时间教她们如何裁剪衣样。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三个女孩就得窝在家里把这三十二套女装先做出来。洛里斯特准备用这三十二套女装搞一个秋之女神系列,做为打响未来女式精品服饰店名气的招牌。
临走时,洛里斯特又鼓励三个女孩大胆的发挥想象力,只要认为是合适的,就可以在自己设计的样式上进行一些改动和变化。为什么呢?洛里斯特解释说,这是为了避免撞衫。什么是撞衫?呃,这个撞衫的意思很简单,比如你去参加聚会,结果发现有人和你穿的一模一样,那时多尴尬啊。
每个女孩都是从天上坠入人间的天使,她们都是独一无二的存在。所以她们穿的衣服也要各具特色,避免雷同。即使是根据一个样式制作出来的衣裙,也可以在细节方面进行改变,圆领变桃心领,改变装饰花纹的颜色什么的,这些都是你们女孩子的长处,这点要发扬光大,明白了吗?
等洛里斯特走后,温莎大小姐突然发现自己的两个小侍女痴痴呆呆的,两双眼睛都快变成桃心了。又气又乐的大小姐狠狠的给了两女一下:“干吗,都犯花痴啦?”
苏茜在呢喃:“每个女孩都是从天上坠入人间的天使,她们都是独一无二的存在。这句话说的真好……”
里娜哎哟一声,摸着额头抱怨:“小姐,很疼的。不过刚才洛克少爷说话的样子好温柔好帅啊。还有,洛克少爷是那种越看越有味的男人。小姐,你真的找对男朋友了。”
大小姐轻叹一声:“有些人说的比他还好听,只是都是虚的,骗人的,还没他有才华。现在我们也得努力点,这些衣服关系着温莎家族的未来,我们该加把劲了。”
“好的,小姐。”“恩,我会努力的。”两女纷纷点头回应。
过了两天,洛里斯特再度前来拜访,一进来就被三个女孩吓了一跳,怎么都成兔子了?脸色这么白眼睛这么红?一问才知道她们为了做这些衣服是彻夜赶工,三天才睡了八个小时,连吃饭都是随便应付过去。只是她们如此辛苦,可工作效率却不怎么样,三天三夜才完工了四套。
洛里斯特抚额,傻妞,不会招人吗?照你们这做法,明年开春都完不成这三十二套秋之女神系列,还怎么开店做生意啊。
大小姐弱弱的反驳,你不是说这些衣服款式要保密的吗,没开店前都不能让别人知道的。
洛里斯特说,这个简单,你家是三套房子连在一起,左边是温莎夫人和小少爷住了,右边是准备出租的。现在别出租了,开个服装加工场,在附近招些针线活好的主妇过来专门缝制。你们先在这里裁剪好衣样,再拿过去让她们缝制加工,你们只用进行指导和监督,不需要这么辛苦。不然就算挣了钱把自己给累病了累跨了那也是很划不来的。
大小姐点了点头,那好吧,就依你说的办,我先去休息了。打了个哈欠就上楼了。苏茜和里娜的眼睛又成了桃心:哇,洛克少爷好霸道好有男子气概啊!
安排好了服装加工场的事,洛里斯特又特意跟了几天,眼见服装的生产和加工被大小姐和两个侍女管理的井井有条,这才放下了心,考虑起凯旋大道那两间店面的装饰和布置。
经过实地考察,洛里斯特很快就拿出了重新装饰的方案,只是这费用有点高,需要六十余枚金福德。为此,洛里斯特和温莎大小姐第一次发生了争吵。
大小姐认为不该把钱花在这些店面外表的装饰上,只要店面整洁干净就好了,我们卖的是衣服,没人会去看那些无用的装饰。
洛里斯特苦口婆心的劝说,只有店面装饰富丽豪华的让人震惊,才能把店面的档次提升上去,店面的档次提升上去了自然就显得我们的服饰高贵典雅,卓而不凡,这样才能卖的起高价,说不定一套衣服就能把整个店面的装饰费用给挣回来了。
可任凭洛里斯特怎么劝说,大小姐就是无动于衷,依然坚持店面简单布置就行了,没必要搞什么豪华装饰。
为什么这么简单的道理这个大小姐就是想不明白呢?洛里斯特非常郁闷,最后还是里娜偷偷的告诉他,大小姐已经没钱了,现在家里就剩十来枚金币,还不知道够不够下个月家里和服装加工场的支出花费。
洛里斯特恍然大悟,点点头就出去了。过了半晌洛里斯特回来,把手里一个鼓鼓囊囊的皮袋子放在桌上,温和的对大眼睛的女孩说:“你应该早点告诉我手里的金币不够了,没必要一个人担忧。我现在是你的男朋友,有什么困难我们可以一起面对。这里是我的积蓄,一百零六枚金币,足够我们支付装饰费用和接下去两三个月家里的开销了。”
女孩睁着漂亮的大眼睛楞了半天,然后一头扎进洛里斯特的怀里泪如雨下,边哭边把洛里斯特搂得死紧死紧。
洛里斯特轻轻拍打女孩的后背,他知道这段时间女孩的精神压力很大。从知道父亲和家族领地的消息后女孩就一直压抑着,尤其是四处求告无门萌发寻死念头后,更多的是想寻求解脱,一了百了。被自己救回后经过开导还抱着重振家门夺回家族领地的希望,这才使美人计赖上自己也只是想自己帮她做生意挣钱。
虽然自己设计的这些公主裙和女式礼服在她眼里也是很漂亮很想拥有,但对这种生意她心里委实没什么把握,不知道能不能卖出去,再加上手头不多的金币为了购买材料招收缝纫女雇工什么的流水般的花费出去,自然让她产生了想尽快把这些衣服卖出去回流些本钱的想法。还有她自己也知道做洛里斯特的女朋友只是想利用,并不是为了爱情,所以也就不好意思向洛里斯特求助,只能一个人暗地里忧心。
女孩越哭越大声,似乎要把这段时间埋在心底的苦楚都哭出来。两个侍女赶过来也只能在旁边瞪眼,因为大小姐搂着洛里斯特不放。洛里斯特只好边拍着她边安慰:“别哭了,再哭眼睛就肿了,眼睛肿了就不漂亮了,不漂亮我就不要你做女朋友了。”
女孩破涕为笑,狠狠的掐了洛里斯特一下:“你敢!”
然后又把头埋在洛里斯特的怀里继续哭泣,只是哭泣声越来越小,最后…….女孩睡着了。
从那天开始女孩就要求洛里斯特叫她温娜,因为这是她的小名,也是她的昵称,身为男朋友的洛里斯特如果还叫她大小姐的话,是不是太生分了?洛里斯特自然乐于遵命。
两个月后,处于莫伦特城凯旋大道的温莎女装精品服饰专卖店开业了,只是开业后三天,连一个踏足店里的人都没有。原因很简单,原先做杂货店的双层两间平顶楼房现在装饰的富丽堂皇堪比王宫,虽然样子小了点,可门前依然肃立着四名衣着整齐,身披银甲的白银剑士。甚至连门前小广场上也铺上了价值不菲的云金石地砖,这样的情况下,别说顾客进门,就是路过的人都要绕着弯特意避开。
温娜大小姐已经心急火燎的连饭都吃不下了,嘴角还起了几个小燎泡,她埋怨骆里斯特不该把店面装饰的这么豪华,这下没人进来就没生意,那些辛苦制作的女装还有那三十二套秋之女神系列都卖不出去了。温娜大小姐又开始想哭,洛里斯特却好整以暇的伸了个懒腰:“急啥,时候还没到呢。我们这店不是那些成衣店,我们这里卖一件就够吃一个月的,不是一天要卖一百件才不亏本的。只要有一个顾客,生意马上就滚滚而来。”
“呸,信你才怪……”温娜大小姐继续充满期待又忧心忡忡看着店门外。
第五天,终于来了第一波顾客。说来也好笑,其实真正想进店来看看的是那位男的,因为他是专卖店过了大道斜对面一家卖金银制品的店老板。自从专卖店开业后他就一直很好奇,这个招牌说是什么服饰专卖店,到底是卖啥呢?干吗在门口站着四名警卫的白银剑士。
就这么踌躇了几天,早上终于鼓起勇气想进来看看,结果在门口被白银剑士给拦住了:“对不起,先生,本店男士禁止入内。”
什么意思?男的不能进去?店老板很纳闷。然后白银剑士示意他看向门口墙上一块告示牌,上面写着本店为女性服装服饰精品专卖,谢绝男士单独进入。如有女性陪同并有女性担保,男士方可随同入内。下面还有一行金字:本店为高尚女性会所,随同男士自觉保持绅士风度。
店老板闷闷不乐的回到店里,一上午都不开心。中午吃饭时,老板娘问他怎么了,他说了上午被拒之门外的事。老板娘很彪悍,当即说,不是男的单独不能进去吗?下午老娘和女儿陪你去,两个女的一个男的总该进得去吧。
在老板娘为丈夫担保和女儿为父亲担保的情况下,店老板进来了。只是他很快就后悔了,因为他的老婆和他的女儿已经快疯癫了,那一个个木制模特身上穿的裙子,礼服在头顶水晶烛灯的照射下,正散发着魔幻般的魅力。
“哦,天哪,好美的裙子…….”老板娘在喃喃自语。
“我想要它,这是我梦中的衣服,她是我的……”这是女儿,她的两只眼睛已经迷失在前面的衣服上,再也看不到什么。
店老板心惊肉跳的看着那些木头模特身上穿的衣服下面挂的标签,那一个个数字让他的灵魂都在颤抖,什么时候一件衣服的价格结算单位成了金币?而且还是金福德?
最后店老板发现自己的老婆站在了一件黑丝绒的礼服前,那礼服上的碎钻和宝石散发的光芒犹如夜空的繁星,是那么的神秘而又那么的耀眼。不过下面标签上写的一百八十八这个数字马上让店老板清醒过来,上前拉着老板娘准备离开。
只是老板娘的两只脚似乎在光洁的地板上生了根,怎么也拉不开。无奈的老板只好指了指下面的标签,希望老板娘清醒一点,这价格买不起。谁知老板娘一把甩开他的手,低声吼道:“老娘的私房钱够了。”
这时一个天籁般的声音在店老板的耳边响起:“很抱歉,尊敬的夫人和先生,这件晚礼服名为夜之咏叹,如果没有贵族头衔的话,是没有资格购买的。”
大喜过望的店老板拉着悻悻的老板娘离开了这件夜之咏叹晚礼服,生平第一次对贵族有了好感,帮自己省了多少钱啊,一百八十八枚金福德啊,够自己辛苦一年的了。
但店老板还是高兴太早,最终老板娘和女儿两人在这个专卖店里消费了五十六枚金福德。店老板实在想不明白,为什么一件女性家居常服会要一个金币,在外面的成衣店都能买几十件了。不过老板娘的眼神让他明白,如果他说不的话,晚上就得跪在床前而不是躺在床上过夜了。
恩,其实这店里的环境不错,服务也很周到,自己还从来没这么享受过,店老板喝着香茶,吃着可口的点心,坐在皮制沙发上十分惬意。因为老板娘和女儿都选购了一件晚礼服,所以两人被请上二楼,由专人根据她们的身材进行现场修饰,以便穿着更具魅力。
店老板在三天后,带着夫人和女儿参加了金银制品行业商会举办的一个答谢宴会。店老板发现,自己那姿色一般的老婆和女儿在宴会上竟成了众人瞩目的中心,就象一个高贵的皇后和美丽的公主,那两件晚礼服在她们身上熠熠生辉,光彩耀眼。无数的目光在追随着她们,她们成了宴会的主角。店老板突然觉得,那几十枚金福德实在是物有所值啊。
从这天起,一辆辆私家豪华马车在温莎女装精品服饰专卖店的门口停下,一位位贵妇人,小姐们如同扑火的飞蛾冲向专卖店的大门。店里人满为患,洛里斯特不得已只好谢绝男士随同入内,并在门前的小广场上布置了茶几坐椅,专供等候的先生们小歇,顺便在小广场上开了个茶吧,时日一久,在莫伦特城流传起一句话:贵族老爷和大人们都去哪了?在凯旋大道喝茶晒太阳呢。
月底结算日,温娜大小姐傻傻的看着在桌上堆成小山的金币:“这真是我们挣的?”
里娜很不耐烦:“是真的,小姐,这是我回答你的第七遍了。我最后再说一次,桌上一共是三千零八十三枚金福德,都是我们这个月挣的!”
温娜大小姐突然跳了起来,扑向一边含笑看着她们的洛里斯特,一口吻在他的嘴上:“谢谢,谢谢……”
“啊!痛死了,傻妞,你这是咬,不是吻,话说这不是你的初吻吧?还是我教你吧。”
两个人影又合在了一起。
里娜说:“好羞人啊…..”用手蒙住了脸,然后从分开的手指间紧紧的盯着热吻中的那对恋人。
第 十 九 章 月光如水(五)
第十九章月光如水(五)
手里有了金币,温娜大小姐就显得魄力十足,先是出高价盘下了专卖店后面的那幢三层平顶楼,然后将两所房子和中间那条两米多宽的小巷连在一起全部建了围墙,重新翻修了一下,将刚买的三层楼房和前面的两间店面连起来,一下就将营业面积增加了一倍多。又听从洛里斯特的建议,在后面增设了t型台,招聘了几名身材超棒的美女做模特,没事就在台上走走猫步,展示下新推出的系列服装。
一个月前潜回温莎旧领地探听消息的前守备队长回来时带回了几十人,基本都是原先在温莎城堡效力的仆佣和守卫。新领主到来后,出于安全的考虑,这些温莎家族的老人都被扫地出门。流落在外。听说温莎大小姐和小少爷在莫伦特城,愿意收拢他们就跟着来了。
新来的老人中有一对父子,既是皮匠又是鞋匠,一向是温莎家族的专用制鞋人。他们的到来让洛里斯特大喜。不久,温莎女装精品服饰专卖店又推出了高跟鞋系列,很快就风靡整个莫伦特城。虽然也有很多商人在仿制温莎专卖店的系列产品,但富人和贵族们就是认准了温莎专卖店那个小小的美人鱼商标。温莎,在古精灵语中指的就是人鱼。温莎家族的徽章,绘的就是一个挥舞着三股叉战斗的人鱼。
现在莫伦特城的贵族和富人办聚会,家里的女眷如果没几套温莎专卖店的礼服和公主裙换着出席那简直就是丢脸,甚至有个商会会长的女儿,在宴会上一共换了十七套衣服和七双高跟鞋,生生把她父亲举办的答谢宴会变成了温莎专卖店的服装发布会。
温娜大小姐如今已深刻理解了什么叫财源滚滚这个词,把专卖店丢给苏茜,把服装加工场交给里娜,有这两名侍女的任劳任怨,大小姐开始把目光转向家族的旧领地。
侍女里娜的父亲索姆骑士已经在一个多月前到达莫伦特城,还带了里娜的母亲和两个弟弟。不过他身上的伤势还未痊愈,还得休养一段时间才能恢复身手。
洛里斯特很欣赏这个沉默寡言的壮汉,有时还会恶趣味的想里娜不是亲生的吧,两者的脾性完全两样,很难相信这个忠诚稳重的汉子会有那么一个俏皮又捣蛋的女儿。不过里娜和她的母亲长的很象,只是她母亲温柔和善。不象小丫头,长着一张伶牙利嘴,得势不饶人。
温莎家族那个忠诚的前守备队长带回家族那些老人的同时,也带回了旧领地的消息。由于新领主的横征暴敛,旧领地一片哀鸿,人们都在怀念温莎家族统治的昔日时光。而且那些失散的原守备队员和家族军队士兵,更是纷纷落草为寇,旧领地是烽烟四起,一片乱象。
这在盖林特亚其实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得到一片新领地后,新领主往往会采取高压政策压榨新领地的居民,一是为了弥补自己付出的代价,二是给新领地的居民一个下马威。等到居民忍无可忍准备暴动之时,出动军队进行镇压,杀掉那些忠于旧领主的人。杀鸡儆猴后,剩下的居民只能逆来顺受,这时新领主再慢慢的放宽统治,施行一些抚慰安民的政策。不出几年,新领地的居民自然就会忘了旧领主,改而对新领主死心踏地。
洛里斯特认为这个时候正是潜入旧领地组织反抗军的最佳时机,不容错过。索姆骑士也点头赞同。温娜大小姐当即决定,在参加完自己十八岁生日的成人典礼之后,索姆骑士就带一支十余人的队伍返回旧领地,成立温莎家族的反抗军。前期的任务是设置几个隐秘安全的营地,然后就是收拢那些还忠于家族的士兵和守卫,布置密探监视领地。等前期的准备工作完成,温娜大小姐就会在莫伦特城组织武力人员和装备送到旧领地,支援索姆骑士对新领主展开袭击。
成人典礼,是盖林特亚一种传统的贵族礼仪,既是家中子女成年值得祝贺的庆典,也是长辈对后辈未来发展寄于厚望的一种表现形式。一般是由德高厚重的长辈赐于男子佩剑,或为成年的女性戴上花冠,并说上一段祝福的言语。而后就是举办宴会进行狂欢。
但温娜大小姐十八岁生日的成人典礼布置的很简陋,在场的人数也不多。索姆骑士的夫人为大眼睛的女孩戴上洁白的花冠,洒上圣水,然后合掌祝愿女孩的生活能无忧无虑,找到情投意合的爱人,成为一个光荣的母亲和贤惠的夫人。
成人典礼后,就是温莎家族当家人的接任仪式,所有温莎家族的老人都一一走向前去,向端坐在上头戴着花冠的女孩行礼致意,表示自己将为温莎家族的荣耀和复兴而尽职尽责,忠诚不逾。连披着黑色斗篷遮蔽住日渐臃肿身子的温莎夫人也牵着一脸好奇的小少爷走到女孩的面前,行了个半鞠躬礼。
等所有人都行礼完毕,刚成为家主的女孩站了起来,让那位叫赫德的前守备队长来到自己面前跪下,拔出剑放在他的肩头:“在温莎家族的荣耀沦落蒙尘之时,是你,英勇的卫士,不忘职责,给弱小的人带来了守护,给绝望的人带来了希望。为了向勇士致敬,为了奖赏忠诚的行为,我,温莎家族的第十一代家主,温莎.碧琳娜,任命赫德勇士成为温莎家族的守护骑士。”
女孩用剑身在赫德的肩上拍打了两下。
索姆骑士上前几步,大声喝问:“赫德骑士,你是否愿意成为人鱼城堡的最后一道屏障?”
“我愿意!”
“赫德骑士,你是否愿意在人鱼的旗帜下奋战致死?”
“我愿意!”
“赫德骑士,你是否愿意在人鱼的号角声中冲锋陷阵,一往无前?”
“我愿意!”
“赫德骑士,你是否愿意为人鱼徽章的荣耀而奉献终生,至死不逾?”
“我愿意!”赫德骑士回答的越来越大声,激动的浑身颤抖。
“那么欢迎你的加入,我的兄弟!”索姆骑士大步向前,从地上扶起赫德骑士,紧紧的拥抱在一起。
在场的所有人都开始鼓掌,掌声连成了一片。
做为被邀请的观礼者,洛里斯特一真很安静的坐在一边观看了整个典礼过程,只是眼前的场景似乎触动了掩藏在心底深处的记忆,这是身体原主人小洛克的记忆,好象诺顿家族在小洛克小时候也举办过这样的一次晋升家族骑士的典礼,同样的肃穆同样的豪迈,只是参加典礼的人更多,气氛更热闹。
典礼过后,洛里斯特,刚成为温莎家族当家人还带着花冠的女孩,马上要带队出发的索姆骑士以及新晋的赫德骑士坐在一起进行最后的计划安排。温娜大小姐已经决定成立温莎商会,以商会的名义收购武器装备和招聘白银阶的佣兵。并否决了赫德骑士希望能和索姆骑士一起回到旧领地组织反抗军的建议。
温娜大小姐认为赫德骑士的当务之急是先把家族赐于他的高阶木属性斗气秘籍给练好,这本高阶斗气秘籍是温娜花了大价钱收购来的,就为了在晋升家族骑士仪式上做为赐予赫德骑士的礼物。前守备队长是黑铁三星,木属性,有了这本木属性的高阶斗气秘籍,不需半年就可晋升为白银阶。
不过赫德骑士急于报主,效力心切。最后温娜大小姐答应让赫德骑士负责武器装备的运送和人员的接应。
洛里斯特则一直在告戒索姆骑士,到了旧领地后第一要务不是招收反抗军的成员壮大队伍,而是先选择营地和隐秘的藏身之所,建立密探网络,收集新领主的情报。千万不要一时冲动去攻击新领主的城堡和军队,刚开始阶段,一切以自保为主。
索姆骑士则好笑的点着头,大小姐的这个男友还真是有意思,他忘了这些要求已经重复过三遍了吗?不过索姆骑士还是谢过洛里斯特,表示自己前去一定不会忘记这些忠告的。
夜深了,洛里斯特还有点不想睡,不知道是不是晚上温莎家族骑士晋升仪式给他带来的触动,他突然发现自己似乎对贵族有着很深的误解。或许是受前世的影响太多,在他心里一直以为贵族都是虚伪,娇柔做作的家伙,就象前世那些漫画讽刺的一样,贵族就是趴在民众身上的吸血鬼,吃的肥头肥脑的蛀虫。但今天,内心深处的记忆告诉他,并不是所有的贵族都是自己想象的那样,忠诚,勇敢,公正,自律,这样的贵族也不少,他们同样尽忠职守,同样的热血豪迈。
房间门被悄悄的推开了,戴着花冠的女孩穿着洁白的丝绸睡衣偷偷的溜了进来,先是往床上一看,发现没人,漂亮的鼻子皱了起来,轻声自语:“这臭家伙跑哪去了……”
洛里斯特“呵呵”的轻笑起来,女孩被吓了一大跳,转身看见洛里斯特站在窗前,嗔怒道:“大半夜的还不睡,想干什么?”
洛里斯特无语……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房间,最后又指了指女孩。意思是这是我的房间,你大半夜的跑进来干吗?
女孩犹如一阵轻风,转瞬间已扑到洛里斯特的怀里,双手勾住洛里斯特的脖颈,吐气如兰:“今天晚上我真的很高兴,怎么也睡不着。洛克,谢谢你,没有你就没有今天的我,是你给了我希望,也给了我明天……”
女孩闭上眼,主动献上香吻。
洛里斯特热烈回应。
吻着吻着,两人逐渐情动,洛里斯特发觉自己有些控制不住了。
女孩猛的一把推开了洛里斯特,双颊通红:“洛克,我想跳舞,我想为你跳一只舞。”
赤着脚的女孩,在皎洁的银白月光里,在暗红色的木地板上翩翩起舞,就象传说中的月精灵,为她们的银月母神献上最虔诚的祈祷。洁白的睡裙,就象一朵白色的在静夜慢慢绽放的夜来香,悄悄的吐露着芬芳。
结束了最后一个舞蹈动作,女孩凝在了银色的月光里,一动不动,犹如一樽绝美的雕像。
洛里斯特伸出了两手的大拇指。
女孩的脸又慢慢的红了,缓缓的抬起手,轻轻的拉开肩头的丝带,洁白的睡裙悄然飘落在地……
如美玉般光润的身躯就这么出现在洛里斯特的面前,呼吸已变得粗重……
女孩带着颤抖的声音响起:“洛.洛克,你看我美吗?”
洛里斯特化身为狼……
……
那一夜,月光如水……
……
呵呵,这的确是一个很老套的爱情故事……
第 二 十 章 月光如水(六)
第二十章月光如水(六)
是的,自己曾经以为这段恋情会天长地久,如此的甜蜜,如此的热烈。当时的自己,是那么的洋洋得意,搬出了学院那间小小的学员宿舍,和温娜同居在一起。
洛里斯特在晨曦学院既是学员又是剑术教习,因不受学院里那些白银教习的待见,懒的去住学院分配给他的教习宿舍,免得遭人白眼。一直都窝在他穿越伊始的那间学员宿舍里。
是什么时候起两人的关系慢慢发生转变的?是因为自己的斗气停滞在黑铁颠峰无法突破发生的第一次争执,还是她缠着自己给她专门设计两套晚礼服,好让她参加聚会时有面子,结果自己说了她两句怎么这么爱慕虚荣,她很生气的那次?那天之后,她便寻找借口不回东城的家住了,在专卖店的后面又置办了一所楼房,装饰的极度豪华,做为温莎商会在莫伦特城的总部。她就住在那里,还经常举办聚会派对,使那里成了莫伦特城有名的一个沙龙会所。
还有去年那次两人最后的缠绵,极尽的欢乐之后,她懒洋洋的靠在自己的怀里,说起她为自己未来的打算。她希望自己能尽快的突破到白银阶,成为温莎家族的家族骑士,那样就可以派遣自己去家族旧领地去统领反抗军。
如今那里的形势一片大好,新领主们为领地发生的暴乱焦头烂额,四处忙着扑火却收效甚微,平乱的军事开销已大大的超过了领地的收入,新领主们只好加大征收压榨领民,困苦的领民开始投靠反抗军,进一步增加了新领主们的镇压难度。
上次索姆骑士传来的新消息说,反抗军现在已经把目光转向了那些新领主们的原有领地,准备让这些新领主们后院起火,在已经大大倾斜的战争天平上放上最后一颗决定成败的砝码。
温娜大小姐希望洛里斯特能成为家族的白银骑士,在夺回家族领地的战争中建立功勋,这样自己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嫁给洛里斯特,而不会被人笑话自己喜欢的男人只是个黑铁剑士。以后温娜就可以把家族领地托付给洛里斯特治理,等她的弟弟长大再移交。而她自己只用照管好温莎商会和专卖店,给家族提供源源不断的后勤支援就好了。相信不需要多久,温莎家族就能重新兴旺发达。
怀里玉人的请求,让洛里斯特那一刻很想答应下来,可来自心底的一缕骄傲和坚持,让他住了口。他的眼前似乎出现一个壮实的贵族,驻着一柄双手剑,骄傲的宣称:除了克里森帝国的皇帝和自己的长辈,诺顿家族,不会向任何人屈下自己的膝盖。
这是这具身体原主人小洛克的坚持,刻在灵魂里的诺顿家族的骄傲。洛里斯特迟疑了,成为温莎家族的家族骑士,意味着他将背负起温莎家族的兴衰的责任,而且也将屈膝在人鱼徽章的面前。
女孩见情郎犹豫不决,一边伸手抚摩他的脸庞,一边温言良语:“洛克,你就不为我们俩的将来打算吗?只要你的斗气突破黑铁阶,就能成为家族的白银骑士,那时没有谁能阻止我们在一起了……”
对了,还有斗气,洛里斯特苦笑不已。他无法告诉自己怀里正在撒娇的情人,现在他修炼的是前世家传的金水决,都停在明劲颠峰了。这是他心底最深处的秘密,无法和任何人分享,即使是最亲密的爱人也不例外。而修炼斗气的六芒星血液大循环,已经成了大筛子,存不下一丝一毫的斗气,很有可能,他这辈子都无法突破黑铁阶了。
他可以告诉女孩,自己是晨曦学院的双重黄金教习,自己在学院里是白银无敌,自己可以单抢匹马完成那些连三个白银颠峰都无法完成的佣兵任务。可这有用吗?女孩不懂斗气,她只知道贵族世家的传统习俗,只有成为白银剑士或者白银骑士,家族才会在其身上寄于厚望,认为其有培养前途,才能独挡一面。
除非是那些子裔稀少的贵族,否则没有哪个贵族会让自己无法觉醒斗气或者斗气实力低微的孩子继承家族爵位。所以温娜大小姐理所当然的认为自己的情郎出众的是智慧和才华,斗气实力低微。她宁愿自己的洛克没觉醒斗气,也不愿洛里斯特整天佩带着黑铁牌子在人前晃悠。只要洛里斯特不去学院或佣兵工会,她都要他把胸前的黑铁斗气牌子拿下,免得丢人显眼。
洛里斯特希望自己最爱的女孩能理解自己,没必要在自己的黑铁斗气上纠结。两个人在一起快乐就行了,何必在乎别人怎么看。可他无法说服女孩,在女孩的世界,有了钱就更应该大张旗鼓的炫耀自己,越炫耀家族才越有面子,因为自己是温莎家族的当家人,因为这样人们才不会将温莎家族遗忘。所以她无法容忍家族的声誉被人诋毁,她希望洛里斯特能成为白银骑士堂堂正正的和她一起出现在人们面前,而不是遭人耻笑的黑铁剑士。
就象大前年温莎夫人生下那个没有父亲的男婴后,温娜大小姐连夜就命人把婴儿带走随便送给哪个农户。连温莎夫人都没能仔细看自己的孩子一眼。这事让温莎夫人产后伤心了好长一段时间,都快疯魔了。直到洛里斯特知道后,出于对一个母亲的同情让人找到了那婴儿的下落安排温莎夫人前去看望,这才让她的神智逐渐恢复正常。
洛里斯特缓缓的摇头,他告诉自己的爱人,他可以为她赴汤蹈火,也可以马上动身去温莎家族旧领地,不是去统领,而是去协助索姆骑士和赫德骑士指挥反抗军对新领主们的战争。只是他修炼的是家族斗气,无法改练别的,现在又和家族失去联系,只能等待。短时间内只怕让女孩失望了,他不可能突破黑铁阶。
还有,他不能答应成为温莎家族的家族骑士。即使他是一个被家族放逐的人,也要等待诺顿家族的召唤,不能为别的家族效力。当然,这只是洛里斯特的借口,做为穿越者,他的天性就是热爱自由,从心里抵触等级森严的贵族制度,他无法接受所谓的家规戒律的约束。就象他曾经对学院的史胖子说的,希望在莫伦特城风景秀丽的布林山上买一栋大房子,和温娜自由自在幸福的生活在一起,这就是洛里斯特的愿望。
女孩听了洛里斯特的回答,一言不发,起身,穿衣,直到出门前才转过头,冷冷的说:“洛里斯特,你自己心里明白,你并不是真的爱我,你也象那些男人一样,嘴里说的好听,但实际上只是说说而已,你真正爱的是你自己,你从来没为我考虑过……”
洛里斯特无力的躺倒在床上,自己爱她吗?当然爱,这是自己两世为人真正的爱上一个人。前世自己是因为年纪大了被父母逼着去相亲,相处不到两个月就成家了。一年后有了儿子,夫妻两人相敬如宾却缺乏激情,生活一直是平平淡淡的。直到穿越后,自己才真正明白了书上描写的那些爱情不是虚构的,爱是激烈的热情的的火,让人心甘情愿的投身进去燃烧成灰,一句轻轻的言语,就能打动心扉,一个隐蔽的眼神,就能心有灵犀。爱,就是你眼中只有我,我眼中也只有你。
什么时候这爱变成了单方面的付出而不求回报,难道自己心底的坚持和原则都应该为爱而改变吗?爱不是应该两个人的互相体谅互相依偎吗?究竟是我自私了还是她的心变了?洛里斯特想不明白,也懒的去想。或许,先让两个人都冷静一下再好好的谈谈是个不错的主意。
只是洛里斯特没想到,那天之后自己再也没在家见到过她,甚至连需要新的设计图样都是苏茜过来。自己去温莎商会总部她也是借口忙不见或是匆匆公式般的应付一下就闪人了。洛里斯特还以为她在闹小姐脾气。直到那天晚上,自己在温莎商会总部的花园里,见到她和那位中年贵族依偎在一起,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神采飞扬。
也就是那天晚上,她正式向自己提出了分手的要求。那一天晚上,心真的好痛,无法形容,一种窒息般的感觉,心仿佛裂开了两半,剧烈的疼痛深深的被刻记在自己的灵魂深处。
洛里斯特只记得那天晚上自己踉踉跄跄的出现在他们面前时,她的笑容凝住了,脸色一下便惨白惨白的。倒是那个中年贵族,极有风度的将她挡在身后,有点疑惑的问道:“先生,你怎么了?”
转头看看躲在他身后的女孩,再转过来看着自己,神情开始变得严肃:“你是谁?有什么事?”
洛里斯特当时说不出话,只是指指女孩。
女孩神色变幻,迟疑了一会终于从中年贵族的身后走了出来:“洛克,我真的已经对你失望了。你有你的坚持,你从不肯为了迁就我而委屈你自己。虽然你给了我最大的帮助,也拯救了我和温莎家族,但我考虑很久了,我们在一起不合适。为了温莎家族的未来,我只能选择和你分手。你是个好人,请你理解我。”
这是被背叛的感觉吗?撕心裂肺……
从来没想到会在这个异世收获自己的第一张好人卡,洛里斯特很想载倒在地,大口的呼吸,那种窒息的感觉已让他透不过气来。但心底一丝隐隐的骄傲在支持着他,他坚硬的点了下头,转身步履蹒跚的离开。
怎么回去的洛里斯特已经记不起来了,只知道开门的里娜被行尸走肉般的自己吓的不轻。
第二天洛里斯特还昏昏沉沉的躺在床上,里娜进来说有客来访。然后昨天晚上和她在一起的那位中年贵族出现在自己面前。
中年贵族语气温和,他告诉洛里斯特,他已经知道了事情的全部经过,虽然对洛里斯特很同情,但爱情是自私的,他很爱温娜,无法为此责怪她,只能向洛里斯特说声抱歉了。现在温娜已经向洛里斯特提出了分手,虽然洛里斯特没言语,但至少也没反对。在这种情况下,他个人认为洛里斯特仍旧住在温娜家是很不妥当的。所以这次前来就是想看看洛里斯特需要什么补偿,只要他能做到就一定会答应。
洛里斯特这才注意到中年贵族的胸口别着一枚金质的火鸟图案的斗气徽章。金质,代表着斗气是黄金阶,火鸟,即能算家族徽章图案也代表着斗气是火属性。想不到这位风度极佳的中年贵族竟是个高手。
洛里斯特摇头,声音嘶哑的表示自己不需要什么补偿,谢谢他的好意,至于搬走,不用他的提醒自己今天也会去做的。互相致意后中年贵族就礼貌的告辞了。
洛里斯特简单的收拾了几件衣服就离开了这个呆了三年的地方,这里有他和她的欢笑,有甜言蜜语,有山盟海誓,也有争吵,有别扭,还有刻在灵魂里的痛苦,最后还有那张好人卡。
洛里斯特搬到了红鸦酒馆,在三楼包了个客房,然后委托他的朋友埃尔去打探那位中年贵族的底细。
很快,那位中年贵族的情报便摆在了洛里斯特的面前。中年贵族叫罗非.福斯塔,三十八岁,黄金一星。是奇格达王国的侯爵,极得王室看重。值得注意的是他的父亲是奇格达国王的堂兄弟,掌握着王国禁卫军团,既是一位实力庞大的军事贵族,也是奇格达王国的亲王殿下。
这位罗非侯爵是去年奉王命携带一批金银来到莫伦特城和商业联盟商议铸造金银币的加工事宜。慕名携带夫人前去专卖店购买服饰,然后和温娜大小姐相识,因同属一个王国,所以相互之间关系融洽。这位罗非阁下办完公事后借故停留在莫伦特城已有半年,对温娜大小姐展开了热烈的追求。
“他夫人不知道?”洛里斯特问。
“知道。”埃尔说:“不但知道,还很支持。而且温莎大小姐和他夫人还是非常要好的朋友,无话不谈。”
日,那女人有病。洛里斯特心说。
埃尔摇头晃脑:“算了,兄弟。男女之间的事我见的多了。男人变心,女人是可怜,但男人还有回头的机会。而女人变心那是可恨,基本上是一条道走到底了,撞墙也不会回头的。再说你拿什么和那位侯爵阁下比?比家世?比财富?比实力?你都不是对手。那位阁下才识过人,风度翩翩,所有人都对他赞不绝口,而且他才三十八岁,就是黄金一星了,前途不可估量,所以你那位情人才会对他动心。”
“说句难听的话吧,这位阁下可不是往昔那些贪图美色希望人财双收的贵族浪荡子弟,知道你是那位大小姐的情人后找人埋伏你或是和你决斗的白痴。他根本就不会把你放在心上,在他眼里你不是一个等级的对手。就算你想找他决斗,别忘了人家是黄金一星,而你只是个只能欺负我们这些白银的黑铁剑士,你斗不过他的。”埃尔语重心长的劝告。
洛里斯特默不作声,三天后,他在晨曦学院报名参加前往遗迹群岛的探险考察队。或许,在他当时的心里,还期望着过个半年,等自己回来后事情会有所变化。只是,他回来了,等待他的依旧是失望。
第 二 十 一 章 月光如水(七)
第二十一章月光如水(七)
蜡烛已经熄灭了,银色的月光慢慢的铺满了有层薄薄灰尘的桌面。
洛里斯特就这么静静的坐着,看着月光洒满自己的全身,地面,给房间涂上了一层银色的光漆。今晚的银月好亮啊……
一阵辚辚的马车声,从远处传来,很快马车在楼下停下,拉车健马的嘶鸣声,马车夫低低的呵斥声,开门声接连响起。那曾经熟悉的脚步声,很急促的在楼梯上回荡,然后,就停在房间门口。
门被拉开了,烛光照了进来,把房间里的银色月光搅成了一片片破碎的光影。
温莎大小姐就站在门口,身上穿的是一件露肩的白色公主裙,这应该是她自己改过的样式吧,金丝花纹用的多了点,原本象征纯洁的公主裙竟被她穿出了一种别样的性感和诱惑。或许是正在开派对得到里娜传来的消息这才匆匆赶来,上楼有点急,还在不停的喘气。
看来他和她都明白,错过今天,也许他们再也不会相见了。
洛里斯特的声音很平静:“可以把蜡烛熄了吗?我喜欢房间里这片银色的月光。”
温莎大小姐默默的吹熄烛火,把烛台放到一边,静静的走到银色的月光里,停下脚步,一动不动,就象那个月光如水的夜晚。
两人都静默不语。洛里斯特看着眼前百合花般的女孩,心中百感交集,自己曾经最爱的人,即将离去,嫁为人妇。当初自己得到这消息时,恨不得生出双翅,飞到她的身边。可此刻相见,心里依然难过,却再无那种难分难舍之念。
“或许我该称您为侯爵夫人了。”洛里斯特淡淡的说,打破了房间里的静溢。
“你知道了?”女孩抬起了头。
“三个月前,我在遗迹群岛,遇到了一队来自奇格达王国的佣兵。听他们说罗非家族的侯爵大人年底将在王都举办盛大的婚礼宴会,迎娶第二位夫人。而他们就是受罗非家族所托,前往遗迹群岛采办宴会所需的一些珍贵材料。闲聊时他们还在猜测这位二夫人是王国的哪位名嫒,而我就知道一定是你。”
洛里斯特轻轻的笑了起来:“你们的保密工作做的不错,相信莫伦特城的人都不知道你在三个多月前就答应了侯爵阁下的求婚,甚至连你的侍女都不知道,我来的时候里娜还求我不要和你分手。呵呵……”
“我没有办法,洛克。我知道你恨我,恨我移情别恋,恨我见异思迁,恨我贪慕权势,可我真的没办法啊,为了家族,我不得不这么做。”女孩直接坐在了地板上,泪水涟涟:“你走了之后,他让他的家族出面,强迫那四个新领主把夺走的领地归还给温莎家族。可是领地夺回来了,却一直遭到那些领主的袭扰,赫德骑士受了重伤,索姆骑士顾此失彼。那些领主派人假装匪徒,烧毁我们的田地房屋,掳掠我们的领民卖做奴隶,无恶不作。这样的情况下领地根本发展不起来。”
“这时,他提了个建议,如果我愿意嫁给他的话,他就可以名正言顺的派出家族军队帮助温莎家族度过难关。我答应了,只等我回到王都,到了婚礼举办的那一天,罗非家族就会宣布因为和温莎家族联姻而向那四个领主宣战,从此温莎家族的敌人就是罗非家族的敌人。而那时,他的家族军队已经部署在那四家领地周围,同时发动袭击,彻底将那四家领主连根拔起,使我们家族的领地免除后患得到休养和发展的时间。”
“这样的机会,我能拒绝吗?为了温莎家族的未来,就算我不爱他我也必须接受他的求婚。而且他还答应,清除了那四家领主,两家领主的领地会被收回王室,一家领地归罗非家族,还有一家领地给予温莎家族做为补偿。那时我会将这块领地赐给索姆骑士,并加封他为男爵,以表彰他统领反抗军为家族立下的功勋。”
女孩坐在地板上喋喋不休,似乎想把所有的话都说完:“里娜不知道他向我求婚的事也是他要求的,这事就我和苏茜知道,为了保密,以免那四家领主有所察觉。他说此事的关键就在于出其不意。婚礼一开始,罗菲家族就宣战,那么奇格达的贵族应对不及无法反应,等占领了那四家领地造成即定事实,再由王室出面宣布剥夺那四个领主的爵位收回领地,到时所有人都无话可说。而温莎家族以后有了罗非家族做依靠,就不会再发生我父亲的悲剧了。”
洛里斯特的眼神一凝,好厉害的算计,好周密的布置啊。当初自己制定的策略是反抗军最少还得战斗半年左右,直到那四位新领主的军事实力损伤惨重,对反抗军无能为力,对温莎旧领地无法构成军事威胁的时候,再想法托人说和,那时收回家族领地就会有一段和平的发展时光。只要温莎家族趁此良机建立起一支精悍的守卫部队,就不需要忧心遭到袭击了。
谁知道那位侯爵大人竟然横插一手,破坏了原定的计划。先是强迫那四位新领主归还了温莎旧领地,让温莎家族欠了自己一个大人情。为了守卫领地,温莎家族只能让反抗军充当守备部队。而那四位新领主被迫归还领地后明显心有不甘,加上手里的军事实力未遭受大的损伤,再看到昔日找不到行踪的的反抗军现在摆在了明处,那还不玩命的进行报复。
只是提前了半年,领地形势大变,反抗军成了领主守备部队,而新领主则带着手下成了反抗军,两方掉了个。如今是温莎家族吃亏挨打,无法应付这种出乎意外的情况变化,只能任由领地被荼毒。而这时,救星再次登场,他向温莎大小姐求婚,以此为条件出动家族军队帮助温莎家族对付敌人,趁机清除那四家领主。然后将两家领地归还给王室,让王室出面背了黑锅,使整个王国的贵族把矛头对准王室。而他和温莎家族平分了剩下的两家领地,即得了实惠,又搏得了仁义的名声,最后还获得了温莎家族这个铁杆的盟友。
这算一箭五雕还是六雕?洛里斯特倒吸一口冷气。旁观者清,或许当初策划在温莎家族旧领地成立反抗军的时候,那发生的一切就被有心人看在眼里,算计的清清楚楚。借势生事,顺水推舟,浑水摸鱼,瞒天过海,暗度陈仓,反客为主,无中生有。一整套安排下来,结果罗非家族这个原本看热闹的得了最大的好处。那个罗非侯爵实在是不简单啊。
看着女孩自以为是的述说着温莎家族有了罗非家族做后盾之后的好处,洛里斯特突然一阵心灰意冷,这就是自己曾经最爱的女孩吗?这就是自己心中的那个天使吗?虚荣,无知又固执,被人当成棋子摆弄的团团转而不自知。可怜的大小姐,你除了美丽还能剩下什么?
好象温莎家族和罗非家族联姻是你做出了莫大的牺牲一样,其实这不是你所盼望的吗?成为侯爵夫人,出入的是宫廷会所,结交的是皇后贵妇,高高在上,所有人都奉承你,仰望你,这不就是你所希望的生活吗?单纯没脑子的大小姐啊,家族的实力可不是表现在这方面,家族的荣誉也不是在宴席聚会上争取,把罗非家族当成最大的靠山说不定什么时候温莎家族被人卖了你还帮着数钱。靠人不如靠自己,大小姐你什么时候才能明白这个道理啊。
只是这和我又有什么关系呢?洛里斯特意兴阑珊的摇了摇头,突然觉得那时因为分手而伤心欲绝是多么的可笑。当自己死心之后,整个人竟有种身心轻松的感觉,仿佛卸下了什么负累似的。
“你怎么了。洛克?”女孩看到洛里斯特摇头,疑惑的问道。
“没什么,从遗迹群岛回来,坐了个把月的船,刚到了陆地还感觉在海上一样,时不时会有晕船的感觉。”洛里斯特随便找了个借口:“对了,他对你好吗?”
“恩,很好。”女孩点了点头:“和他在一起有一种被捧在手心受宠爱的感觉,他把所有的一切事情都安排的非常完美,不象你,什么事都要我自己去想个明白,自己去弄清楚。说实话,洛克,和你在一起感觉真的好累,我整天忙的要死,而你却那么清闲,什么事到了你手上三言两语就不成问题,那时我真的很羡慕你啊。”
“呵呵,那是因为你笨嘛。”洛里斯特轻笑起来:“我很好奇,为什么他的夫人会支持他向你求婚?”
“你说拉菲娜姐姐?她身体不好,曾经因坠马流了产,御医说她很有可能不能怀孕了。而且她喜欢清净,讨厌那些聚会应酬。所以她希望罗非向我求婚,以后让我替她参加聚会应酬什么的,还希望我能早日生下罗非家族的继承人。”女孩说的时候脸有点红。
恩,很好,大小姐你被当成了应酬的替身和生育的工具,等你生下孩子后我敢保证那位大夫人会借口大小姐你对外应酬忙没时间主动把孩子接过去抚养,让大小姐你感激不尽,等过个几年那孩子不认你这个亲妈了你才会明白的。洛里斯特满怀恶意的碎碎念。
洛里斯特问:“为什么把莫伦特城的生意结束?把房子和店面都卖了?”
“家族领地被破坏的很厉害,索姆骑士来信说整个领地找不到一所完好的民房,重建和恢复民生需要大量的物资和开销,还列了个单子,需要一万多金币。再加上我还得置办嫁妆什么的,一时没这么多现金。他就劝我把这里的一切都卖了,去王都重新开始。那里是他的地盘,他会帮我安排好一切的。”大小姐说起这些脸上有种很满足的表情。
洛里斯特真得很想鼓掌,表达对那位罗非侯爵犹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般的敬意,你看看人家,不但抱的美人归,顺便搂草打兔子,连美人手里会下金蛋的老母鸡也给抱走了。到了王都,侯爵大人安排好了一切,大小姐顺利的从老板成为高级打工者,到时女装精品服饰专卖店的利润就会持续不断的流向侯爵大人的腰包,只希望这位侯爵大人吃干不要抹净,给大小姐留点汤喝。
“那你今天晚上跑过来干吗?就为了见上这最后一面?有这必要吗?明天早上我会把我的这些书和杂物搬走,而房子你也卖了,这里除了回忆不会再有什么了。”洛里斯特发现自己已经懒得对女孩生气了,他相信就算自己把一切都说的明明白白这位大小姐也不会相信自己的话,只会相信自己是在嫉妒,是在挑拨。算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自己和这位大小姐只是两颗交错而过的流星,彼此留下过一段绚烂的记忆罢了。
“我想见你一面又怎么了,毕竟我爱了你四年,虽然你让我很失望,可我就是忘不了你。你总是这样,拿定了主意就冷酷无情。难道你就没有一点留恋吗?难道你就不能说一句别离开我吗?我说分手你就什么也不说离开了。我知道你恨我,不肯原谅我,这一切都是我自作自受。可我还是想再看看你,哪怕是最后一面……”女孩子的声音也大了起来,洛里斯特刚才说话的不客气让她爆发了。
敢爱敢恨,这是大小姐的优点。
“唉…..”洛里斯特长叹了一口气,站起身来:“相见不如怀念,何必多此一举呢。就让这段感情成为我们彼此之间最美好的回忆不行吗……”
“我不,我想再看看你,再抱抱你,再吻吻你。我知道是我对不起你,你为了我和我的家族做了很多,从来没要求过什么。我知道给你金币那是在侮辱你,所以我收购了这几本秘籍留给你,希望对你突破黑铁斗气有所帮助。”女孩来到书桌前,打开一个抽屉,里面是五本属性各异的高阶斗气秘籍。然后女孩转身,抱住了洛里斯特,把头靠在他的怀里。
“再抱我一次,再吻我一次好吗?”女孩闭上眼睛喃喃的说。
洛里斯特苦笑,女孩念念不忘的还是他的黑铁斗气,却不知这些高阶斗气秘籍对他来说毫无用处,还不如金币实用点。
“别忘了你现在是侯爵夫人。”洛里斯特提醒道。
“婚礼没举行前我还是自由的。”女孩回答。
呃,还能这样?
“不行,我不习惯吻别人的女友。”洛里斯特说。
“洛克,我想今晚留下来陪你好嘛……”女孩紧紧的抱着洛里斯特的腰,不肯放开。
“那个,楼下的侯爵大人能等到天亮吗?我倒是不介意,可他好象有点不耐烦了。”洛里斯特站起来后透过窗正好可以看到楼下大门口停着的那辆马车,侯爵大人不知道为什么没在大厅里等候,而是在外面绕着马车转悠,还时不时的抬起头看一下三楼的窗户。
“扑哧……”女孩笑了起来,掂起脚在洛里斯特的嘴上快速的吻了一下,然后放开了洛里斯特:“好了,见过了,抱过了,吻过了,我已经满足了,再见,洛克。”
女孩下楼的脚步声响起,很快,马车的辚辚声一路远去,直至消失。
洛里斯特再度坐回到椅子上,良久,突然说话了:“你准备站到什么时候?埃尔?”
第二十二章 洛克和埃尔(一)
第二十二章洛克和埃尔(一)
垂挂在墙角的窗帘无风自动,一个又瘦又高的黑影从墙角窗户和书架的缝隙里无声无息的挤了出来。
“啧啧,高贵的侯爵夫人投怀入抱主动勾引都能让你拒之门外,你还真是铁石心肠啊。难道分手了就不能继续上个床什么的做点愉快的事吗?真是翻脸无情,太让人失望了,本以为晚上能看场好戏的。唉……”
黑影边走边摇头,似是为洛里斯特丢失了大好的猎*艳机会而可惜,走了几步,黑影站住了,懊恼的一拍头:“不对,你小子怎么知道老哥上来的,莫不是诈我吧?我不该出来,你以前都不知道我潜藏在哪里的。”
“呵呵。”洛里斯特轻笑,那是以前,如今自己已突破到暗劲之境,耳聪目明,四五丈之内,别说躲人,就是一只老鼠溜过都逃不脱自己的精神感应。何况房间才这么大,黑影自以为自己躲的隐秘,屏气息声,稳丝不动,却不知他的心跳和血脉里血液在大循环的运转奔腾就象黑夜里的明灯,早引起了洛里斯特的注意。
“大小姐上来熄灭了蜡烛后,过了一会坐到地上时,你从门口钻进来,借着黑暗躲到那个角落,用窗帘把自己的身影遮住。我说的没错吧,埃尔。”洛里斯特干脆的点明了黑影的行动过程。
“哎,没道理啊,我进来时你不是看着你那小情人吗?我都已经特意避开你注视的方向了。”黑影大大咧咧的走到桌前,瞥了一眼抽屉里的五本高阶斗气秘籍:“还不错,这五本秘籍市面上可不多见,还不是现抄的。看这兽皮纸,估计得有百来年了。你那小情人也算为你煞费苦心,这些秘籍说不定就是那些浪荡贵族子弟偷了家族传承拿出来换钱的,就算贱卖最少也得三四千个金福德才能弄到手。”
黑影就是洛里斯特的好友埃尔,大名布鲁南.埃文伯特,红鸦酒馆老板布鲁南.加里兰多的亲侄子,白银二星,还是管理附近三个街区的社团组织的黑老大。
说起洛里斯特和埃尔的相识,是极其的戏剧性。那时洛里斯特还是十九岁,经常和晨曦学院的史胖子组队去佣兵工会接任务赚外快。有次做个采集任务的时候运气好碰上一群黑角魔羚,这是一种低阶魔兽,生活在悬崖峭壁之间,皮毛和黑角比较值钱。两人费了几天功夫才把这群黑角魔羚给收拾了,带了战利品匆匆回城。
史胖子有事先回学院,便让洛里斯特到他们两人在外租的一所房子里把东西放好,等他回来再去找人处理战利品。租来的房子不大,主要是他们有时外出回来先在这里歇歇脚清洗一番,同时把一些做任务需要的工具和装备什么的存放在这里,免得带到学院里碍眼。
洛里斯特进了房间,忘了把门关紧,东西一扔直接脱衣服洗澡,在外面风餐露宿了好几天身上难受的要命,都恨不得泡水里了。正洗得痛快,突听门响,然后是关门的声音,还以为是史胖子回来,叫了几声没人回答,就走过去看看。
刚出了盥洗室洛里斯特吓了一大跳,却见一个棕发的妙龄少妇正靠在门上大喘气,一见洛里斯特惊得差点大叫,用手紧紧塞住了自己的嘴巴,一双大眼睛紧盯着洛里斯特的要害。
洛里斯特那个尴尬啊,急忙弄了张椅子先挡在前面遮住光屁股,然后三两下穿上衣服,还没扣上扣子,那少妇已扑了过来,跪在洛里斯特前面抱住他的双腿,低声哀求:“先生可怜可怜我吧,救救我好吗。”
洛里斯特刚洗完澡,而且匆忙间只套上一条裤子,这少妇跪倒在前面抱住自己的双腿那张脸正对着自己的关键部位,稍微这么一摩擦洛里斯特就有了反应,毕竟是年轻,血气方刚。这下慌得洛里斯特忙去扶少妇,问是怎么回事。
少妇不肯起来,就抱着洛里斯特的大腿半是哀声半是哭泣的述说了事情的经过。也就是那么一回事,新婚少妇,因姿色被黑老大看上,设下阴谋引诱她的丈夫赌博,欠下一笔巨债,结果丈夫被卖给海船做奴隶还不抵债,现在要抓她去卖身,她无奈只好东躲西藏,所以便跑到这里来了。
少妇明显感受到洛里斯特下半身的变化,娇声哀求,只要洛里斯特救了她,她会报答洛里斯特的,做什么都行,说着还舔了下舌头。
这时外面已有人在砸门了,洛里斯特忙让少妇起来,躲好,只要有他在,决不会让她被人抓走。然后洛里斯特拿了剑就出门了。
这是洛里斯特第一次见到埃尔,当时他赤着上身,露出一身排骨,肩上披着一件外衣,手里还拿着个大鸡腿,上面已啃了几口,还留着牙印,嘴里骂骂咧咧,满口酒气,似乎正在吃喝的中途得到手下的报告出了漏子才急忙赶来。身前还站着几个垂头丧气的汉子正被他挨个斥骂。
见到洛里斯特出来,埃尔很不客气的让洛里斯特把那少妇交出来,别抵赖,有人看到那娘们跑你房间去了,你要对这娘们有什么想法也行,给你一个下午的时间和她玩玩,不贵,一个大银币就够了。识相点,别自找麻烦。
洛里斯特自然反唇相讥,让埃尔这个臭流氓滚蛋,别把人想的和他自己一般下流。三言两语,两人就越骂越火,当即动起手来。让洛里斯特惊讶的是,埃尔这个流氓老大好象挺守规矩,没让手下一哄而上,而是挑了个斗气也是黑铁阶的手下上,这可能是他看到洛里斯特的衣服上别着黑铁斗气牌子的缘故,似乎这样做就不是以强凌弱一般。
黑铁的手下自然不是洛里斯特的对手,接连几个手下都败了埃尔不信邪,决定自己上,还牛气哄哄的让洛里斯特自动认输,因为他是白银一星。然后……他就趴洛里斯特脚下了。
第一次趴下埃尔还不服气,认为自己是大意,接二连三,第五次趴下埃尔承认是自己喝多了酒站不住脚所以被洛里斯特占了大便宜。洛里斯特被他的无赖搞的哭笑不得,明明被自己揍得哭爹喊娘了偏偏就是不认输,死缠烂打。洛里斯特无奈的踹了他几下,让他滚蛋,自己要回屋。结果埃尔抱住洛里斯特的脚不让走,说自己去请救兵了,只要洛里斯特打败他的救兵他就一定滚蛋,今天这事就算了,以后也不再找那娘们的麻烦。
他这么说洛里斯特只好留下,何况埃尔还躺在地上抱着他的脚不放,他又不能当真一剑劈了埃尔,既然不放手洛里斯特干脆一只脚踩在他身上,让他抱个痛快。埃尔也不在意,一边抱着洛里斯特的脚,一边还和旁边看热闹的街坊邻居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
洛里斯特觉得自己真是倒霉,怎么对上了这么个货色,赶情两人成了耍猴戏的被围观了。不过他倒是注意到这些看热闹的邻居老头老太太并不怕埃尔这个社团组织的黑老大,反而打趣他怎么被人揍趴下了。埃尔还在嘴硬,说自己酒喝多了,赶明天就会找回场子什么的。
这时埃尔的叔叔加里兰多来了,一见洛里斯特踩在埃尔身上自然认为是洛里斯特在欺负人,二话不说拔剑就上。洛里斯特见救兵已到也踢开了埃尔,对上了加里兰多这个黄金一星。
可怜洛里斯特以为埃尔找来的救兵最多也是个白银阶的,谁想会是个黄金阶的高手啊。当时洛里斯特还没到黑铁颠峰,练得也是家传的烈焰斗气,不是前世祖传的金水决。这下哪是加里兰多的对手,才过了七八招手中的剑就被挑飞,人被制住了。
鼻青脸肿的埃尔得意洋洋的从地上爬起来,二话不说,先给洛里斯特的肚子来了两拳:“啊哈,刚才揍我揍得爽不,现在轮到你了。”
洛里斯特挨打了自然不干,破口大骂埃尔丧尽天良,逼良为娼什么的。埃尔则反骂洛里斯特不知好歹,仗势欺人等等。加里兰多在旁边越听越不对劲,制止了两人的对骂,把事情的经过说清楚。结果两方一对照,两人都傻了眼,这是什么跟什么啊,两人说的是驴唇不对马嘴,根本就不是一码事。
埃尔气急败坏:“什么我见色起意,设下圈套让他老公赌博?他老公本来就是水手,一年才三四个月在家。那娘们原本就不是个安分的主,每次他老公一出门就勾三搭四找男人鬼混。而且嗜赌如命,前天晚上跑我开的赌场出老千被我的手下抓住,欠了三个金币,没钱还。我看她是个荡货就让她去妓馆接客还钱,谁想她今天中午偷了客人的钱袋跑了,这才急着抓她。谁吃饱了撑得逼良为娼啊,浪娘们多的是还用得着逼吗?你问问旁边这些大爷大婶子,水手索尔家的浪婆娘他们都知道的。”
看着围观的老头老太太纷纷附和埃尔的话指责自己不明是非逞强出头,洛里斯特当时恨不得地上裂开一条缝好让自己钻进去,实在是无地自容啊。倒是加里兰多提醒了一句,快开门看看人还在不?
洛里斯特开门,门从里面被锁住了,好象还顶上了什么家具。叫人,无应答。洛里斯特发了狠,运起斗气撞开了门,才发现房间里空空荡荡,人没了,自己洗澡时换下的皮甲什么的也没了,钱袋也没了,房间里比较值钱的东西都没了,连刚带回来的那些黑角魔羚的皮毛和零碎也不见了。
人是从后窗逃出去的,可这些东西那娘们怎么一个人带的走?
过了大半天,埃尔的一个手下带来了一个出租马车夫。马车夫说是有这么个女人,说自己被老公锁在家里不让她出门看望她病重的母亲,所以她决定带着嫁妆回家去,就让马车夫把马车停在后窗把东西接出去,因为前门被他老公锁了。至于为什么她的嫁妆都是些佣兵的工具和武器装备,她的解释是她老公本来就是个佣兵,只是现在天天在外鬼混不去做任务。这些物品都是她用嫁妆的钱为老公买的,为了避免被她的老公拿去赌博或还债,所以先带回家去,等她老公浪子回头再拿给他。
众人叹服,这娘们实在是胆大啊,竟趁着大伙凑在前面看热闹之机在后面把东西一扫而光,还叫了马车运送,要知道这房子前后相隔不过十米,一不小心就露馅。
洛里斯特欲哭无泪,这次英雄救美的损失超过了十枚金币,还不知道会被史胖子怎么数落,想来会有一段时间不得安宁了。
书上不是说英雄救美最后都是人财两得吗?洛里斯特承认自己当时是有一点点心动,那娘们长得也可以,身材很棒,穿越到这个世界洛里斯特还没有过女人,被那娘们一跪一抱就有了反应,出门前还在想是不是打跑了埃尔这些流氓后把这少妇收为贴身侍女,暖床叠被似乎也不错。麻痹,果然书上说的都是骗人的,老子英雄救美的结果是人财两失。洛里斯特抱头蹲在地上,后悔不已。
马车夫说那女的就在离这里两个街区的小河道边下的车,所以他才回来的这么快。不过大家都知道没指望抓到那娘们了,那小河道是小船云集的小码头,只要上了船,顺着河道可以通往白银河到达法力丘平原的任何一座城池,这还怎么抓人啊,简直是大海捞针。
埃尔好气又好笑的拍了拍洛里斯特的肩膀:“好了,商人有句老话叫财失人安乐,一般是碰到强盗后说的。看你这么惨,老哥就把这句话送给你,你今天把老哥揍趴下五次的事老哥大人有大量不和你计较了。来啊,我们走人。”
这是洛里斯特和埃尔的第一次会面,两人都比较惨,埃尔是被揍的惨,洛里斯特则是失财失的惨。
第二十二章 洛克和埃尔 (二)
第二十二章洛克和埃尔(二)
洛里斯特第二次看到埃尔的时候,埃尔似乎正在……裸奔?如果说不着寸缕,身上沾满了石膏粉,跑的气喘吁吁不算裸奔的话,那洛里斯特就不知道什么才叫裸奔了。
距那次英雄救美事件时隔一个半月,洛里斯特总算才从失财的痛苦中恢复过来,史胖子最近也念叨少了,耳根清净多了。好运也回来了,一位贵族聘请洛里斯特为他的孩子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基础剑术训练,薪酬为三个金福德。这件好事是学院的克鲁德教习为他介绍的,本来那位贵族拜托的是克鲁德教习,不过他说自己抽不出时间,推荐了洛里斯特。
这天晚上,对那贵族子弟进行完两个小时的剑术训练后,洛里斯特见夜风习习,秋高气爽,一时兴起,便决定一路走回学院,顺便在路上买点什么做夜宵。
只要拐过前面这个街角,洛里斯特记得有家卖卤牛肉的小店,史胖子带他吃过一两回,味道还不错。恩,去买点卤牛肉,再带桶麦酒回去堵住史胖子的嘴。正盘算着,前面街角冲出一个人,浑身惨白,再一看,原来是光着身子。
日,碰上神经病了。洛里斯特连忙往旁边退了几步,准备避开这迎面冲来的疯子。
谁知这疯子跑过身边的时候,看了洛里斯特一眼,竟停下了脚步,转身一把抓住洛里斯特的肩膀,快活的叫道:“哎,是你啊兄弟,太好了,帮老哥一个忙,这件外披风你借我用一下。”
这声音有点耳熟,洛里斯特原本还想挣脱的,听了声音仔细一打量,呀?这不是埃尔吗,身上沾满了石膏粉,跑的上气不接下气,汗迹和污迹在身上形成了一块块的抽象图案。
“你这是怎么啦?”洛里斯特很惊讶,没听说过有哪个社团组织的老大是街头行为艺术的爱好者啊。
“别提了,跟人打赌失手了。你这件外披风借我遮下,快点。”埃尔催促道。
好吧,这件外披风本来是预防夜间小雨的,今晚月色很好,天气晴朗,那就借给他吧。
洛里斯特解下外披风,又给埃尔披上。埃尔转身继续跑路,还好心的提醒了一下:“你也跑吧,不然就来不及了。”
我跑什么啊,我又不是神经病……洛里斯特转身,然后傻眼了……
什么时候街角拐过来这么黑压压的一大群人啊,还拿着扫把竹竿捅火炉的插杆,还有水勺,这是打算干吗?都这么晚了不会准备进行街道清洁大扫除吧?
还没等洛里斯特弄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却听那边人群在喊:“他们是一伙的……”“他把衣服给那个淫贼了……”“揍他……”“别让他跑了……”“抓住他……”
于是洛里斯特被围了个水泄不通,扫把,竹竿,水勺什么的兜头便砸了过来。一边伸手护着头,洛里斯特一边喊:“住手……你们干吗……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乱糟糟中只听见“揍死他……”“……浴室……偷看…….”“……同伙……”等杂七杂八的支言片语。
洛里斯特想反击,可他发现这些正在揍他的人们没一个是有斗气的,全是普通人。这下他也不好还手了,万一拿捏不住可是要出人命的。无奈之下洛里斯特只好运起斗气护身,苦苦捱打。
一个老太太提着水勺总算挤到了前面,打量了洛里斯特几眼说:“把斗气撤了。”
“啥?”洛里斯特听不明白。
“我说让你把护身斗气撤了!”老太太大声说。
“你想干吗?”
“你不撤斗气我怎么教训你啊,老胳膊老腿的,没打你几下就累的慌了,开着斗气打上去还不是给你挠痒痒啊!”老太太的口气象是在教训孙子。
这时旁边的人们早打累了,都停下手了,外面的只知道里面在打人,打谁都不知道,有些外面的人举着手里的家伙被挤得东西南北都分不清,只在那里嚷嚷:“那小贼呢?”“抓住了吧……”“带出来带出来……”
洛里斯特见旁边的都消停了,也松了口气,撤了斗气对老太太说:“好吧,不过这是怎么一回…….”
话没说完,就见一个水勺底在眼前变大,“铛”的一声结结实实的砸在眼眶上,眼前金星乱舞。嗷,好痛,却听那老太太在骂:“叫你不学好……”
“嘭”又一下,“叫你跑女浴室偷看……”
“咚”“叫你装石膏像……”
本来洛里斯特挨了第一下就想用斗气护身的,可一听老太太骂自己跑女浴室偷看还装石膏像,就一下泄了气。总算明白埃尔为什么全身石膏粉还裸奔了。我日,埃尔,你给我等着……
“我冤啊!不是我……呕……”洛里斯特的叫声听起来是那么的悲惨。
洛里斯特结结实实的挨了老太太的一顿水勺痛击,趁其不备趴在地上从人群的腿缝里找空子钻了出来,身上连踢带踹的挨了好多下。等脱出重围后穿的衣服不但脏的不成样子,而且还被撕了一个个破洞,都快衣不遮体了。
找了个角落刚坐下想歇口气,“当”一枚铜币落在前面的地上。原来旁边经过一人看到洛里斯特以为是乞丐,这模样的确凄惨了点,不由同情心大作,就顺手施舍了一下。
洛里斯特抓住铜币恨得咬牙切齿:“埃尔,埃尔你给我等着……”
可是去哪找埃尔呢?洛里斯特想起史胖子说的,这家伙一向居无定所,神出鬼没的。虽说是三个街区的社团组织老大,可正事都是他的手下在负责。不过他的叔叔是红鸦酒馆的老板,而埃尔,最怕的就是他这个叔叔。
对了,找他叔叔加里兰多去,这老头是个正派人,要是知道埃尔跑女浴室扮石膏像偷看女人洗澡,那一定会给埃尔一个很美好的回忆的。
洛里斯特拦了一辆出租马车,不过让马车夫相信他不是乞丐费了不少工夫,最后还是先付车费马车夫才答应送他到红鸦酒馆。等洛里斯特下车的时候,那马车夫还彬彬有礼的来了一句:“先生,虽然你这身打扮很有个性,可我还是要劝你换一身再进去,否则不能保证你会不会被人扔出来。祝你好运,先生。”
运气还好,洛里斯特没被扔出去,加里兰多还记得这个把自己的侄子揍的躺地上耍赖的年青人。唯一让老头纳闷的是,谁能把这身手不错的年青人搞得这么凄惨?要说受伤倒是没有,血淋淋的伤口没看见,就看见鼻青脸肿被揍的很惨的样子。
“你怎么搞成这样子?”加里兰多问。
“大叔,看见埃尔了没?我这全是被他连累的啊!”
洛里斯特说就因为自己在街上看见埃尔光着身子跑路,出于好心便借了件外披风给他遮丑,谁想竟被当成是埃尔的同伙,白白的挨了顿揍的同时,才知道埃尔跑到女浴室扮石膏像偷看女人洗澡惹起众怒才被追着裸奔的。早知道这样他就假装不认识埃尔了,管他去死。
旁边的酒客和侍女们笑的前仰后俯,纷纷插嘴道:“这不奇怪,埃尔最喜欢干的就是这些偷窥的勾当,酒馆的侍女和客人欢好或者者洗澡的时候,哪个没被他偷看过,你问问就知道了。”
老头加里兰多脸黑黑的,吩咐侍女露易丝给洛里斯特上杯黑梅麦酒压压惊,自己转身出门找埃尔去了。
不多时老头揪着埃尔的耳朵进来,埃尔穿着睡衣,睡衣上还有几个脚印,很明显是躺床上被老头给踹起来的。
老头不时给埃尔几下,嘴里碎碎念:“叫你跑女浴室去,叫你装石膏像,少做些丢人的事行不,天天去偷看老娘们洗澡很过瘾是不是……”
埃尔一边叫疼一边还嘴:“我那不是偷看,我只是在练潜行,谁有兴趣看老娘们洗澡啊……”
老头把埃尔推倒了洛里斯特前面:“说,到底是怎么回事?”
埃尔回头看见洛里斯特吓了一大跳:“呀?兄弟是怎么了,刚才在街上还不是好好的吗?”
洛里斯特恨不得把手里的酒杯砸他脸上去:“你说呢?那么多人追你干吗?你还有脸问我?”
埃尔明白了:“原来你被他们抓住了啊?我不是好心提醒你快跑吗?不听老哥的话吃亏了吧。”
“我……我日,我又没跑女浴室偷看我跑什么跑啊!”洛里斯特怒了。
“别生气好兄弟,老哥向你道歉向你赔个不是,这样吧,今晚的酒老哥请了,你尽量多喝点。”埃尔很大方的拍拍洛里斯特的肩膀。
日,我是为了几杯酒找你的吗?洛里斯特突然很泄气,上次打交道就应该知道这货是多么的惫懒,没皮没脸的,或许自己就不应该来找这货算帐的。
这边埃尔已经没大没小的吩咐酒馆的侍女给在座的酒客们都上一杯麦酒算他请客,并引起了酒客们的哄然叫好声,浑不顾老头加里兰多黑黑的脸色。
老头给了他一个暴栗:“请客,你小子请客哪次掏过钱?说清楚你今天晚上跑女浴室去干吗,不说清楚别怪我打断你的腿,省得你天天出去丢人显眼。”
埃尔捂着脑袋总算老实下来。事情其实并不复杂,埃尔的确是和人打了赌才跑女浴室去的,这点他没骗人。
埃尔有个梦想,他希望重现魔法文明时代的盗贼职业,传说那时的盗贼并不是现在的毛贼,那时的盗贼个个都是神处鬼没,开锁,潜行,匿迹,刺杀,侦察,寻踪,陷阱等无所不精,还有那神秘的盗贼工会。埃尔为之深深着迷。
巧合的是埃尔的家传斗气是罕见的暗属性,所以埃尔认为自己的祖先就是那传说中的盗贼,于是他就苦练那些传说中盗贼职业的天赋技能,这些技能都是他自个瞎琢磨出来的,比如他嘴里嚷嚷的潜行什么的。
前两天埃尔和朋友喝酒,又在吹嘘自己的盗贼技能怎么练怎么牛,结果一个朋友说,盗贼技能要真牛的话也不会失传了。那本描写魔法文明时代的什么英雄历险记上面不是有一段,说的是盗贼潜入敌国公主的浴室,偷听了公主和情人设下陷害英雄的阴谋。我也不要你潜入什么公主的浴室,喏,看见前面街口的公共浴室吗?你要能进入女浴室躲到他们打烊那刻没被人发现,我就承认你说的盗贼技能厉害……
埃尔答应了,不过他发现潜进去容易,可没地方躲藏。女浴室是个大房间,里面除了三大四小的浴池外都是空荡荡的,一目了然,两条走廊也是直的,不时还有五大三粗的大妈在巡视。
最后埃尔把主意打到浴室一角扔的一个废弃的石膏像上。这个石膏像是一个真人大小伫立沉思的男子造型,可能是浴室老板觉得它摆在女浴室中间有点不太合适,就给挪到了角落里。
埃尔先是早一天深夜进入女浴室把石膏像打碎带走,然后等第二天晚上女浴室还没开业前进去,在身上涂满石膏粉,扮成那个石膏像伫立在那里。
埃尔很自信,认为没人会发现自己,一是这个石膏像是放在角落,面朝的也是墙壁,自己只要姿势摆对别人大都是一瞥而过。二是女浴室灯火不是很亮,再加上水气什么的朦朦胧胧,自己就算稍微有点小动作也不会引起他人注意。
事实也是如此,可万事都有个意外。这不,两个年轻女人嬉笑着直奔埃尔而来,然后在埃尔身边停下,原来这两个女的是要找个没人的地方说点悄悄话。
一个体态丰盈的女子正在和自己的闺蜜述说着昨晚和情郎度过的激情又浪漫一夜,另一女子未经人事,听得即羡慕又害怕。那丰盈女子说的兴起,竟一把扯落旁边石膏像腰间围着的一块破布。
那石膏像本来就是光身子的,虽然挪到了角落,可也有女顾客提出了异议,最后浴室老板弄了块破布在石膏像腰间围了一下,也算避免有伤风化。
埃尔扮石膏像自然要把这破布围在腰间,此刻却被那丰盈女子一把扯下,只觉下面一凉,却是那丰盈女子指着自己的小鸟对另一女子说:“来,看看,一般男的那小鸟长的就这模样。别看他小,只要我们轻轻拨弄几下,它就会变得又粗又长,如果你用嘴的话,它硬得最快。”
那丰盈女子说着还用手撸了几下,喜道:“对,就是这种手感,妹子你也来试几下,它马上就会变长变硬的。”
旁边那女子惊骇的张大了嘴巴,看着那个石膏像整个在敕敕发抖。而丰盈女子犹不自觉,仍低头拨弄个不休:“你看,妹子,就是这样的,变长变硬了,多撸几下还会冲你吐口水呢。就象这样……”
死命的撸了好几下,还张开嘴巴匝巴匝的,然后手里的小鸟如愿以偿的吐出了口水。
“这个太快了,而且还没我昨晚那男朋友的大,真不中用……”丰盈女子评论道。
埃尔已经扮不下去了,尤其是丰盈女子的最后一句,对他的杀伤力太大了。“真不中用真不中用…….”
一把推开面前两女子,埃尔从石膏像基座上跳下来就往浴室出口跑去,心里直想找个地方痛哭一场。“真不中用真不中用…….”此刻他的脑海里只回荡着这一句话。
“石膏像活了……”“天啊,女神在上,这是怎么回事?”
“不对,那是人扮的,那是男人……”有反应快的已经醒悟过来了。
“是男人,光着身子,抓住这个偷看的淫贼……”
整个女浴室里乱成一团,那边那个丰盈的女子这才明白过来,恼羞成怒下那尖叫声撕心裂肺:“抓住他,敢占老娘便宜,打死他……”
在浴室门口守卫的三个虎背熊腰的大妈目瞪口呆的看着女浴室里面冲出一个光屁股的男人,直到听清里面的尖叫声才恍然大悟:“给老娘站住,你这个不要脸跑女浴室偷看的恶贼!”
然后整条街都轰动了。
埃尔跑出浴室才回过神来,可现在后面追着一条街的人,想找点遮丑的衣服都没法,只好继续跑。然后就是拐过街角看见了洛里斯特。
这是洛里斯特和埃尔的第二次会面,两人都受伤了。洛里斯特伤的是身体,埃尔伤的是心灵。为此他自卑了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
第二十三章 洛克和埃尔(三)
第二十三章洛克和埃尔(三)
阳光明媚,今天会是个好天气。
学院刚放了假,史胖子就接了一个私活,把洛里斯特支使的团团转,累死累活的忙了三天,才把一应需要的物品给准备好。现在,他正和尤里从租来的房子里把一个个铁笼子往一辆四轮的长途马车上装,这些铁笼子都是这次任务需要的,主要是用来设置对付小型魔兽的陷阱。
尤里是晨曦学院的学员,也是马术教导专业的教习助理,黑铁二阶。他和洛里斯特一样,都是半工半读,也常常一起组队去接佣兵工会的低级任务赚点外快。
十四个铁笼子都装上车后,又用绳索绑好固定在车上,洛里斯特再次检查了一遍需要带上的东西,确定没啥遗漏之后,才下了车拿了个水袋,扭开松木塞,喝了几口水。万事俱备,就等史胖子他们回来就可以出发了。
所谓的私活一般是指佣兵没经过佣兵工会的公证和认可,私下和雇主谈好报酬所接的任务,这样虽然避开了佣兵工会的任务抽成,但却增大了任务的风险。事后反悔,翻脸不认,黑吃黑,客串强盗等等这类事并不少见。只是佣兵工会的抽成实在是太狠,吃完雇主吃佣兵,有些报酬丰厚的任务抽成加起来都到三四成了。所以如果条件不错的话,佣兵们并不介意冒风险接点私活干。
“嘿,洛克老弟,你们在干吗?”埃尔披着一件外套大摇大摆的过来,到了马车前瞅瞅那些铁笼子,又伸头往车厢里看了看:“噢,你们又要去做任务了啊。”
洛里斯特看见埃尔就觉得头疼,这半年碰上埃尔两次自己就倒霉两次。第一次是失财,当然洛里斯特是绝不承认自己那时有点色迷心窍,他认为若不是埃尔耍无赖不认输抱着自己的脚不放说不定自己早就回房了,那臭娘们就不会有时间偷走那么多东西了。第二次纯粹是无妄之灾,好心借给埃尔一件外披风却被人当成是埃尔的同伙白挨了一顿揍。最气恼的是自己还不能还手,都是老大娘老头小媳妇大叔这样的普通人,自己不敢也不能对他们出手,只能眼睁睁的吃亏。
所以在洛里斯特眼里,埃尔就是一个活生生的灾星,自己碰上他就没好事。今天得留点神小心些,免得又要倒霉。
偏偏埃尔自个毫无灾星的自觉,大白天的出来乱晃悠。和洛里斯特打了两次交道认为已是朋友了,称兄道弟的好不亲热。这不,看了马车上准备的任务用品,埃尔认为该给自己的这位老弟一些前辈的指点了。
“咳,我说洛克老弟啊,老是去对付这些低阶魔兽既没意思,也没啥前途。做为一名佣兵,应该把眼光放的长远些。象落日山脉深处的魔兽森林,奇格达王国的末日海滩,乌鲁巴哈的地下洞穴,宁静海的遗迹群岛等才是佣兵该去冒险的地方。这些地方虽然危险大了点,可收获却很丰厚。上次独角兽佣兵团不是从魔兽森林回来吗,那趟他们就发了大财,全团四十三人每人都分到了一百多个金福德。”埃尔口沫横飞。
洛里斯特翻着白眼,这位老兄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嘴里报出的地名全是大陆公认的凶险之地,你让我一个黑铁阶的佣兵去那些地方是给魔兽送菜上门吧。尽听些市井八卦,也不想想那独角兽佣兵团原来是多少人?一百二十五个白银阶以上的好手进入魔兽森林,一个月不到只回来四十三个,交了任务后团长和副团长两个黄金阶的高手蹲在佣兵工会的大厅哭的象个五六岁的孩子,见者心酸啊。
“我说你一个黑老大是不是闲得没事干了,大白天的瞎晃悠,该干嘛干嘛去。佣兵的事你不懂别胡说八道。”洛里斯特毫不客气。
“呵,你小子不服气是吧,老哥也是佣兵,还是白银佣兵。”埃尔得意洋洋的不知从哪掏出一枚佣兵工会发的白银徽章别在了外套的胸口部位。
“咦?你一个黑老大弄个白银佣兵的徽章干吗?你又用不上啊。”洛里斯特很纳闷。
“这个佣兵徽章是他以前在学院里做任务弄到的,原本是黑铁的,后来他成了黑老大晋升到白银阶后又拿到佣兵工会换成白银佣兵的徽章。”旁边传来史胖子的声音,替埃尔做了回答。
洛里斯特抬头一看,史胖子和特尔曼骑着两匹马回来了。
特尔曼是学院执法部的一名执法成员,白银一阶,也是洛里斯特在晨曦学院为数不多的要好朋友之一。
来到近前,史胖子一指埃尔,对尤里和特尔曼说:“你们认识一下,他叫布鲁南.埃文伯特。也是晨曦学院出来的,算是你们的学长。他和我当时是一个班的,只是毕业后成了这边街区的社团组织的老大。”
“你好,我是尤文.里德斯,叫我尤里好了。”
“你好,我叫维波利.特尔曼。”
埃尔和他们点头致意,算是互相认识了。然后埃尔好奇的问:“胖子,你们要去哪里做任务?”
史胖子说:“克里斯多丘陵,那边有个矿场发现噬金鼠。我们得去灭了它们。”
噬金鼠是一种喜食金属矿石的低阶小型群居类魔兽,大如猫狗,形似老鼠。胆小却生性凶残,一旦激发凶性往往会死缠到底,不死不休。普通人碰到噬金鼠,首先是不能慌,要尽力做出有威胁的样子,形成对峙,再慢慢退开,这样才能脱险。如果觉醒了斗气,就算青铜一星也能很容易的对付一只落单的噬金鼠。只是噬金鼠落单的很少,对上敌人往往会呼朋唤友,招来众多的同类进行围攻。
在洛里斯特学的魔兽知识这门专业课上,噬金鼠是非常有名的,因为传说第一个觉醒斗气的勇士碰到的那头凶猛的魔兽就是噬金鼠,运气好的是那是只落单的,噬金鼠只有在发情期才会离群寻找伴侣。不然勇士就没机会觉醒斗气了,人类说不定还得再黑暗千年时光。
在地下众多魔兽的食谱上,噬金鼠大多位列前矛。所以对人类的矿场来说,发现噬金鼠就是一件大事,必须将噬金鼠赶尽杀绝,或者至少要将鼠群的雌鼠王给灭掉,这样剩余的噬金鼠才会离开这个地区。不然鼠群数量一多必会引来地下其他凶猛的猎食者,那样极容易殃及矿场。
盖林特亚三大帝国之一的罗蒙帝国就曾经发生过这样一起著名的矿场事件,那是罗蒙帝国最大的金矿产地,因管理不善噬金鼠成灾,结果引来了两条巨大的独角岩蟒占踞了矿场,矿工死亡人数高达三千余人。最终罗蒙帝国出动了剑圣和六十余名黄金阶的高手以惨重的伤亡为代价才斩杀了两条独角岩蟒。事后被此事牵连而斩首抄家的贵族就有四十余家。这起事件之后,大陆所有的矿场都引以为戒,发现噬金鼠是有一只杀一只,绝不放过。
“怎么了,史迪夫他们没来?”洛里斯特见史胖子两人去两人回,没约到人手有点奇怪。
“恩,这些家伙有异性没人性,那个美术二年三班不是要去本兹冈写生画画吗?史迪夫这家伙带了科尔两兄弟赶去护花了。是啊,守着美女总比跟我们去钻矿洞强吧。”史胖子很懊恼,接了这私活尽忙着准备物件了,忘了早点打招呼拉好队伍,结果临出发了才发现人手不足。
一旁的埃尔听史胖子说人手不足时眼睛亮了:“哎,哎,胖子,你看我怎么样。要不我跟你们走一趟?”
史胖子一楞:“埃尔?你想去?你黑老大做得好好的,跟我们去冒险干吗?再说这趟是私活,风险很大的。”
洛里斯特坚决反对:“史胖子,别听他瞎扯,人家黑老大要冒险也是去魔兽森林末日海滩啥的,他才看不上去杀噬金鼠这样的小买卖。他只是在开玩笑。”
埃尔正色说:“我不开玩笑,说实话,胖子你也知道,我做这个黑老大也是被逼的,兄弟们硬把我架上这个位子我也没办法。事情都是他们在负责,我这个黑老大没事天天在街区闲逛实在是腻味透了,做梦也想去冒险啊,好怀念在学院跟着大家一起去做佣兵任务的时候。你和我相识多年了,知道我的为人。怎么样,行不行,反正你现在也缺人手,加上我实力应该足够应付风险了吧。”
“这个……”史胖子有点迟疑。
“不行。”洛里斯特再次反对,要被这灾星缠上这趟任务最好还是别做了,大家都回去洗白白睡觉好了,不然肯定会倒霉的。
“胖子,你知道我修炼的斗气是什么属性,我的天赋技能你很清楚,去矿洞带上我会有很大的好处的。”埃尔又在天平上加了一块砝码。
恩?这家伙还有天赋技能?洛里斯特来了好奇心。
“洛克,你反对他加入是理由是什么?”史胖子问洛里斯特。
“这个……”洛里斯特心说我总不能说他是灾星吧,让他加入大伙会倒霉的:“这个他没跟我们一起做过任务,我怕配合不起来。”
总算是找了个理由,洛里斯特擦了擦额头的汗。
“我一定服从指挥。”埃尔说。
“你保证?”史胖子问。
“我保证。”
“好吧,那欢迎你加入这次的冒险队伍,我是队长史瑞德。现在给你半小时去做准备,然后回来集合,我们马上要出发了。这次前往克里斯多丘陵,估计来回需要二十余天,没问题吧?”史胖子做了最终决定。
“没问题。那个,胖子,哦不,队长,我觉得我们最好在红鸦酒馆集合。那是个私活集中地,你让我叔叔给你看看那个委托的本子,有什么顺路的任务可以一并接了,你就说我让你去的就行,其实那死老头看见洛克就会相信你的。”刚加入队伍埃尔就送上一份大礼。
史胖子心动了,原来红鸦酒馆暗地里还有这么一手,这是在挖佣兵工会的墙角啊,不过对我们佣兵来说可是个好地方,毕竟酒馆接的总比自己私下接洽的风险小,再说酒馆老板是不会为不认识不相关的人提供担保的。
“那好,我们就在红鸦酒馆集合。”
事实上还没等史胖子想好怎么对红鸦酒馆老板的措辞,加里兰多看见洛里斯特,听说他们要去完成一个私活就主动拿出了那个记载着委托任务的小本子,招呼洛里斯特他们过去看看有什么可以顺路完成的。
史胖子看了小本子,发现上面大多数都是跑腿和代买什么东西的委托,这些委托如果放到佣兵工会发布的话,也基本是青铜或黑铁佣兵跑腿的活,只是从佣兵工会接这些委托的话就没什么好的收益,最多顺路带一下。而从红鸦酒馆接的话,这些委托的报酬就足够一个人专门跑一趟的了。
史胖子和大伙商议了下,接了十七个委托,算起来全完成的话每个人能多一个金福德的收入,确实不错。加里兰多也说,这些委托虽然数额不大,报酬不高,但胜在量多,他常常为找不到可信任的佣兵而头疼。如果这次完成好的话,那以后欢迎大家到这里接私活挣外快。
埃尔穿了一件崭新的火蜥蜴皮甲进来,这种火蜥蜴的皮做的皮甲能有效的保持温度,驱除蚊蝇蛇蝎,是很不错的地下探险装备。价格不便宜,是一般的佣兵冒险者装备不起的高档货。皮甲的左胸别着那枚白银佣兵的徽章。
埃尔大声的和酒馆里每一个认识的人打招呼,恨不得让所有人都知道他是个佣兵,现在要去冒险了。让洛里斯特奇怪的是他的叔叔,酒馆老板加里兰多似乎对埃尔要加入洛里斯特他们的冒险队伍毫不介意,相反还乐见其成般的给每人送来一杯黑梅麦酒,并祝愿大家此行顺利事事如意。
出城后,史胖子骑着马靠近马车,问坐在驾驶座旁边正和躺在后面的洛里斯特斗嘴的埃尔:“为什么你叔叔这么相信小洛克,看见他就主动拿出任务委托本?”
这问题洛里斯特也很奇怪,自己只不过见了老加尔两次,第一次还是动手相斗,怎么老加尔会对自己另眼相待?
埃尔懒洋洋的撇了洛里斯特一眼,无精打采的回答:“死老头说小洛克人品好,第一次虽然被个臭娘们给骗了却是因为他为人正直,乐于助人才会上当。第二次被冤枉被那些普通人殴打却能克制住自己不还手,宁愿自己被揍的很惨也不出手伤人。象这样心中自有分寸,做事自有主张的年轻人真的很少见了,所以死老头才这么欣赏小洛克,还让我向他学习。却不想想我可是个白银高手,宁愿逃跑也不向后面追我的普通人出手,这种容忍和大度比小洛克可强多了。”
“切……”洛里斯特反唇相讥:“别忘了你当时光着身子,跑都来不及还敢回头动手?”
众人大笑。
第二十四章 洛克和埃尔(四)
第二十四章洛克和埃尔(四)
克里斯多丘陵位于法力丘平原的边沿,和铁达尼尼山脉相连接。也是福德商业联盟和矮人王国的势力缓冲地带。传说在末法年代,剩余的魔法师为了盖林特亚人类的未来和发展,开启了时空门,把盖林特亚其他的智慧种族全送往别的次位面世界。但不知怎么的遗漏了在铁达尼尼山脉的这支矮人部族,历经两千余年,这支矮人部族慢慢的发展起来,以铁达尼尼山脉为中心建立了矮人王国。
这是目前在盖林特亚发现的唯一的和人类相似的文明智慧种族。不过矮人一族喜欢的活动范围大多在高山区域,和人类有接触,没发生过什么冲突,相反不时的还有一些商贸往来。
克里斯多丘陵名义上属于商业联盟的势力范围之内,但实际上商业联盟也无法对克里斯多丘陵进行有效的行政划分和管辖。说句难听的话,生活在这里的山民生性桀骜,勇而好斗,一句玩笑话,一个碰撞就有可能发生大规模的流血械斗事件。目前商业联盟采取的是安抚政策,据说有提议将克里斯多丘陵分成一块块区域,做为对商业联盟立功之人的分封之地,对此提议商业联盟还在考虑中。
三天两夜,史胖子带着洛里斯特他们到达了目的地,一个叫巴卡的小村,迎接他们的正是这件私活的委托人,巴卡村的村长,也是矿场的场主,一个叫巴姆的中年人。
说起来巴姆也是洛里斯特他们的学长,从晨曦学院毕业的。巴姆的父亲曾经参加过商业联盟对抗克里森帝国的入侵战争,后来受了伤回到家乡,见过世面的他想改变村庄的贫穷落后,就咬牙凑了学费将巴姆送到晨曦学院上学。巴姆学了三年,两门专业是资源探测和矿产开发。只是晨曦学院的这两门专业一向冷门,教授这两门课程的导师也不怎么专业,都是照本宣科和纸上谈兵,以至后来学院撤消了这两门专业学科。
回到家乡后巴姆费了五六年才结合自己学到的理论知识和实际经验,终于在巴卡小村附近的一座小山岭下发现了一个矿脉,开采后发现是一个银锡伴生矿。虽然出产不多,但这个小矿场却成了周边五六个小村的生存支柱。有了这个小矿场,这十余年周边的小村没有出现饿死人的现象,基本保证了温饱。而巴姆也依靠这个小矿场的利润把村里有天分的孩子都送到了莫伦特求学,希望他们长大后能有更好的发展。
和巴姆一番交谈后大伙都很敬佩巴姆这个老学长,能放弃在莫伦特城的发展回到家乡改变贫穷的局面不是谁都能做到的,尤其是他在开办了小矿场后还用挣来的钱送村里孩子们去求学更是难得。洛里斯特和尤里深有体会,在莫伦特城的维持几个孩子的学费可不是小数目。
巴姆学长很直爽,他介绍说一年前在矿洞深处就发现过噬金鼠的踪迹,他身为黑铁剑士就带人下去杀了两头,然后消停了一阵。后来陆续发现噬金鼠的行踪都是他自己带人下去巡视,一年下来大概杀了十几头。直到两个月前,正在作业的矿工遭到噬金鼠的袭击,三死五伤,他才感觉不妙,招集了周边村庄所有觉醒了斗气的人手,连上他一共是三黑铁十一个青铜剑士,准备下矿洞对噬金鼠进行一次大清除。
不过这次清除行动没能达成目的,巴姆的队伍在矿洞里遭到了近百只噬金鼠的疯狂攻击,十四人的队伍措手不及,几乎是人人带伤。虽说也杀了不下三十余头噬金鼠,可挡不住噬金鼠群一波接一波的进攻,最后是勉强才撤回地面,负出了九人重伤的代价。
这时巴姆已经意识到矿洞里的噬金鼠成灾了,唯一的办法就是发布任务委托找佣兵来消灭噬金鼠了。只是手头有点紧,支付矿工的抚恤和自己这些人的医疗费后剩下的不足三十枚金币,而且这一个多月因为关闭了矿洞没进帐还要留点钱购买粮食分发给周边的村庄,所以能拿出的任务报酬只有十几枚金币。而佣兵工会打听来的消息让他很失望,象他这样的任务委托单单抽成就要五枚金福德,剩下的根本不足支付佣兵做任务的报酬。
巴姆突然想起以前在晨曦学院求学的时候,学院里那些学员经常组成冒险队伍去接任务挣外快,于是就让那几个在学院求学的孩子打听了一下,结果找到了史胖子。
听完巴姆述说的事情原由,大伙也放下了心,这件私活应该没什么风险,而且巴姆村长的人品大家也信的过。史胖子给大家分析了一下,按照巴姆学长提供的情报,矿洞下面噬金鼠的数量应该在两百至三百头左右,算是一个小型正在往中型发展的鼠群,如果是大型鼠群的话,那围攻巴姆学长一行的最少会有近千只。近百只围攻的话凭他们五人三白银两黑铁足以对付,就算不能杀光噬金鼠那也能把雌鼠王干掉,迫使剩余的噬金鼠离开矿场所在的地域。
虽然巴姆学长付出的十八枚金福德的报酬有点不足,但也足够大伙挣上一笔了。何况巴姆学长还会带两名青铜剑士加入队伍,一是做向导二是帮大伙带行李,全是免费服务。最重要的一点是这次任务过程中的所有收获都是属于冒险小队,在噬金鼠的老窝里往往能发现贵重的金属矿石,以前就有人得到过大块的狗头金,那可是好东西。所以这次冒险是很值得的,大伙好好休息一晚,明天就出发。
“……一般来说,噬金鼠的肉有点微酸,却可以放心的食用,做成熏肉干的话口味好一些。内脏血液要全丢掉,这些无法食用,有重金属毒素。噬金鼠最厉害的是那两颗大门牙,坚硬非常,市面上一颗门牙的收购价是一枚小银币。不过它的皮毛却没啥用,主要是那股气味无法清除干净,再怎么鞣制都有种类似下水道阴沟的臭气残留在上面,很是招引蚊蝇,所以都是丢弃不要……”
矿洞里,埃尔被指派突前侦察,史胖子和尤里,特尔曼走在中间,洛里斯特和巴姆学长以及背着铁笼子的两名青铜剑士跟在后面。洛里斯特边走边向巴姆学长卖弄自己在魔兽知识这门专业课程上学到的知识:“噬金鼠最讨厌的是松树的气味,尤其是松树根,刚才我们在岔道口涂抹上的药水就是松树的老根提炼出的,这是为了避免噬金鼠四处逃窜,隔绝它们的活动空间……”
“恩,对,这是去年发表的研究成果,是我们学院魔兽知识这门专业的导师斯纳得.搏格教授的最新发现,为此他获得了福德研究奖,得了二十万金福德的奖金,一下就发了。这个发现是所有矿场主的福音,只要定期在矿洞涂抹药水,就能驱赶噬金鼠远离矿区,免遭袭扰。”
“价格不贵,一大桶也就三个金福德,能保持一个月之久。事实上你用的久了矿区自然会保留下松树的气味,用个一两年就不需要再涂抹药水了,这真的很合算啊!巴姆学长你考虑考虑,想买的话你给我托个信。现在这药水供不应求,学院生产有限,不是内部人士可弄不到手,你要用的话凭我们的交情我一定给你弄到。”
洛里斯特挺得意,只要巴姆学长动了心,一桶就能让自己得到一枚金币的销售分成,一年十二桶药水,那自己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得到十二枚金福德。这可是个好买卖,要不这趟回去后自己专门跑那些矿场推销这药水去?
洛里斯特他们越走越往下,已经碰上两波噬金鼠群了,两百多只噬金鼠横尸在冒险小队的剑下。不说史胖子,埃尔和特尔曼三名白银阶的实力,光是尤里和洛里斯特两个黑铁的表现就让巴姆学长和那两名青铜剑士为之咋舌。
尤里站在史胖子,埃尔和特尔曼三人组成的三角中间,面对蜂拥而来的噬金鼠群,他不担任主攻,而是捡漏补缺,使史胖子三人没了后顾之忧,放手砍杀。而洛里斯特就更夸张了,一人一剑,独自站在一边,一剑一头噬金鼠,连杀数十头身上连一滴鼠血都没沾到,并且杀的还不比史胖子他们慢。
巴姆三人惭愧啊,自己十四人下洞,碰到同样数量的噬金鼠群,哪个不是手忙脚乱,不但被噬金鼠群追的连滚带爬的逃出洞,还有九人负了重伤。现在看别人,杀的那个轻松啊,就象练剑一般。
杀了这两波噬金鼠群,史胖子决定大伙先休整一下,歇口气,随便收拾一下战利品。尤里拿了把大钳子准备去给噬金鼠拔牙。巴姆学长问过大伙不要噬金鼠的尸体,惦记起洛里斯特说的鼠肉可食用的话,就让一名青铜剑士回村找些人把这些噬金鼠的尸体都搬回去给村里人添点肉食。
吃了点干粮,小睡了一会,史胖子决定大伙兵分两路,他带着特尔曼和尤里走左边的岔道,洛里斯特和埃尔走右边的岔道,反正剩下的噬金鼠应该不多了,现在只要找到鼠窝杀了雌鼠王就可以完事大吉。
洛里斯特背着装了驱离噬金鼠药水的袋子,一边走一边随意涂抹。
埃尔问:“你在干吗?”
洛里斯特简略的介绍了下药水的功效,因为埃尔不开矿场,所以他没意思卖力推销。
埃尔很怀疑这药水的功效,于是两人又斗起嘴来。
走了半天,没什么发现,眼看前面主矿道都快到头了,既没什么发现也没碰上噬金鼠,埃尔说:“回去吧,这里什么也没有。”
话刚说完,却见前面岩壁突然拱起,然后“轰隆”一声崩裂,一个黑呼呼的巨大的头颅钻了出来,似乎在空气里嗅了几下就直朝洛里斯特和埃尔猛扑过来。
“什么东西?”洛里斯特吓的连手中的火把也掉了,这玩意太大了点吧,这头颅的直径都有两米了。
“还不快逃!”埃尔一把抓住洛里斯特转身就跑。
“日,我就知道遇见你没好事。上两次我已经够倒霉的,这次你非要加入我就一直提心吊胆的担心什么时候会倒霉,这下总算是放心了,杀老鼠杀出这么个玩意,倒霉也倒霉到头了。”洛里斯特边跟在埃尔后面跑边吐槽。
“你还没谢谢老哥拉你一把,不然你早被那玩意给吞了,没看你刚才都吓傻了连火把都掉了吗?”埃尔回道。
“我只是突然想起了传说中矿场事件的独角岩蟒,我怕后面的是这家伙,刚才看见那头颅那长长的身体想到是那玩意这才发楞。”洛里斯特脸有点发烫,刚才自己的确是吓得楞住了,幸好埃尔拉了自己一把。
埃尔边跑边回头看,过了会说:“我看不象是独角岩蟒,后面这东西速度不快,头是圆的,好象也没眼睛,身上没长鳞片……”
“不是吧,这么黑漆漆的你也看得见?别把我当小孩,我看起来很好骗吗?还有,别跑那么快,我们什么也看不清小心撞到岩壁上。”洛里斯特说。
“哈哈,”埃尔得意的一笑:“老哥我练得是暗属性的斗气你是知道的,可你不知道修炼暗属性斗气能让人拥有夜视能力吧,这里虽然黑可对老哥来说就象白天一样,这就是老哥的天赋能力。怎么样,厉害吧,羡慕吧,不象你丢了火把就成了瞎子。”
“日,哥哥我有的是金币,买得起灯油。不象你从不点灯……”洛里斯特羡慕交加,这家伙的夜视能力好象比我的动态视觉也差不了多少,尤其在夜间就占了大便宜啊。
“这么说其实你那天跑到女浴室应该看的很爽吧,虽然里面光线很暗可对你来说是不成问题的。”洛里斯特气喘吁吁的问。
“我说别提那天的事行不?老哥真的是面壁,没看那些老娘们……”洛里斯特一说埃尔又想起那揪心的四个字,急了。结果没留神被一块石头给拌倒了。
洛里斯特忙过去扶,埃尔抓着洛里斯特的手臂爬了起来:“咦?洛克,你怎么受伤了?衣服上湿漉漉的?”
洛里斯特一惊,上下一摸:“哦,不是我受伤,是那装药水的袋子破了,药水都倒身上去了。你没事吧,后面好象又听到动静了。”
“我没事,那东西又追上来了,我们快跑吧。”
不一会儿就看到史胖子他们在原先休整的地方等着,两人跑的快没气了说不出话只好挥手示意大伙快跑。结果史胖子他们看着洛里斯特和埃尔手舞足蹈的样子还觉得很搞笑,站在那里笑个不停,然后他们就看到两人的背后“轰隆隆”的追来了一个大家伙。这下就热闹了,大伙鸡飞狗跳般的回头拼命的往矿外面跑。
史胖子人虽胖可跑得最快,一马当先的跑出了矿洞,接着是尤里,特尔曼,巴姆和一个青铜剑士,最后是埃尔和洛里斯特。矿洞外面的另一个青铜剑士和那些准备将噬金鼠的尸体装上车运回村的村民看着逃出生天惊魂未定的他们都楞了,又出什么事了?
史胖子冲着他们叫:“快跑,散开,别在洞口,里面有魔兽要出来了!”
众人顿时如鸟兽散。还好,洞里面追来的大家伙似乎怕光,追到洞口又缩回去了。
史胖子松了口气,问洛里斯特和埃尔:“那是啥玩意,你们是怎么遇上的?呸呸,洛克,你身上是啥气味?尿尿了?”
洛里斯特说:“不是,是药水倒在身上了,就是我们学院斯纳得.搏格教授发明的那个驱离噬金鼠的药水。因为这趟活就是杀噬金鼠,所以我就带了一桶过来。”
“我日!你坑爹啊,把那药水给弄过来了,我知道那里面的玩意是什么了。”史胖子一蹦三丈,气的抡拳想揍洛里斯特。
“不是,史胖子你说清楚,这药水能驱离噬金鼠,不是挺好的吗?”洛里斯特边躲边问。
“好个屁!这药水能驱离噬金鼠不假,可却能招引地龙过来,里面那玩意就是地龙,被你这药水给招引来的。”
“你知不知道什么是地龙啊,这玩意就是蚯蚓的魔化变种,最喜欢的就是这松树根提炼的药水了,你要不信自个去松树下挖挖看,保证是一大窝蚯蚓。学院都有人用这药水来专门猎捕地龙了。”
“搏格教授当初发明这药水还想大发一笔的,结果驱走了噬金鼠引来了地龙,害得他把那二十万的奖金都赔光了,生产出来的药水都堆积在学院里卖不出去你不知道吧?日,也就你这样的傻瓜会上教授的当!”史胖子气急败坏。
我也日,怪不得教授许诺自己一桶三个金币卖一桶自己就能得到一枚金币,天下哪有这么好的买卖啊!洛里斯特抱着头蹲地上了:“你打吧,大家都过来揍我一顿出出气吧。”
没人过来打他,事情既然到这样的地步就得想想该怎么解决。相比其它魔兽,地龙还是比较容易解决的。商量了半天,大伙觉得还是采用钓的办法比较靠谱点。
地龙实际上就是特大号的蚯蚓,怕水怕光,一种性情还算温和的食腐类魔兽,对活蹦乱跳的目标没有什么主动攻击性,当然这和它身躯庞大,速度不快,反应不灵敏也有很大的关系。史胖子带着大伙在巴姆村长和村民的协助下费了六天工夫整出了一条近百米长的粗绳,又打了个船锚一样的大铁钩,然后洛里斯特将功赎罪,一个人背着系了粗绳的大铁钩进了矿洞。
正往里走着,发现身边多了个人,却是埃尔。洛里斯特问:“你来干吗?”
埃尔说:“老哥当然来陪你啊,要不是史胖子让尤里和特尔曼帮着拉绳子,他们也会一起来的。因为我们是同伴。”
洛里斯特当场被感动的热泪盈眶。
走了一会,埃尔说差不多了吧。于是把大铁钩放下,缠上破布,洛里斯特把剩下的半桶药水往大铁狗和破布上倒。
很快,矿洞里又传来了“呼哧呼哧”的声响,埃尔说快跑,两人往洞外冲去。
还没到洞口,就见地上的粗绳一下跳了起来,在一米高的空中崩得紧紧的。洛里斯特喜道:“上钩了。”
矿洞外面,史胖子正指挥着村民利用几个大轱辘和洞里的地龙展开了拔河比赛。从上午拉到下午,总算把地龙拉到了洞口,可地龙在洞里不知顶住了什么,死活也不出来。最后在大家喊着“一二三用力”的口号声中,洛里斯特看见矿洞里犹如山洪爆发,黑色腥臭的血水和黏液喷涌而出,大铁钩飞了出来,上面还钩着大大小小的管状长条。
史胖子走近看了看,满意的说:“不错,内脏全拉出来了,地龙死定了。明天我们再进去把皮给拉出来。”
地龙的再生能力很强,外面身体的伤害很容易复原。所以人们利用地龙吃东西一口直接吞到肠子的特点,想出了钓地龙这个猎杀方法。只要把地龙的内脏拉出来地龙就完蛋了。
地龙身上没什么有价值的东西,唯一还有点用的就是那厚厚的外皮。人们把外皮切成一块块投入锅里,等煮成汤汁的时候就成了很好的黏合剂,拌入泥沙就可以修筑墙壁打好地基,等干透之后就连为一体极其坚固。
因为是洛里斯特惹出的事端,所以史胖子把地龙的皮送给巴姆学长,这让他十分高兴。有了地龙的皮做黏合剂,他就可以在村里盖上一批好房子给村民住了。
又花了三天,洛里斯特和伙伴们清除了矿洞里所有的噬金鼠,并在角落里挂上铁笼子,笼子里放进一头噬金鼠的尸体让其自然腐烂。这样以后再有噬金鼠经过,就会闻到铁笼子留下的噬金鼠的死亡气息,自然会对矿区避之远离。
搞好了这一切,大伙才向巴姆学长告辞,踏上了回城的路。
第二十五章 埃尔的拜托
第二十五章埃尔的拜托
也就是那次地龙事件之后,洛里斯特才改变了对埃尔的看法。接下来的几次冒险之旅两人配合默契,随着了解的加深,洛里斯特和埃尔竟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时间过的真快啊,那年自己才十九岁,现在二十四了,五年的光阴,足够让洛里斯特从一个常闹出洋相和捅出漏子的菜鸟成长为一个经验丰富,处变不惊的老佣兵了。
今天晚上自己是怎么了,怎么老回想起过去的事?或许是刚才温娜离去时的潇洒和今晚注定的分手才使自己有这么多感慨吧,毕竟是四年的感情,再怎么下决心,心中的那份留恋还是难以割舍,也许只有时间慢慢的过去,自己才会渐渐的把她遗忘。希望明天太阳出来的时候,会是一个崭新的开始。
“你怎么来了,想看我的热闹?”洛里斯特摸了摸脸,还好,自己没有流泪,否则又会被埃尔笑话的。
“听卖水果的吉罗说你回来了,我当然要过来看看啊。本来还以为是一出难分难舍的生死离别,怎么也得来个旧情复燃,互诉衷肠,最后恋奸情热,大被同眠之类的场景。谁想男的无情,女的干脆,就这么一拍两散,太让人失望了。”埃尔还是老样子,满嘴的胡说八道。
“呵呵,真抱歉让你失望了。”洛里斯特轻笑。
“没事,老哥知道你没那个呤唱者的天分,表演不来也是情由可原。对了,这两天那个到处张贴的决斗通告是怎么回事?我正想明天去学院找史胖子问问究竟的。”埃尔问。
“也没什么大事,就是院长莱文斯那个死老头和学院区所有其他的学院打了个赌,赌我能不能打败那些学院的白银教习。然后死老头想捞点外快,顺便让学院的名声更上一筹,就让史胖子差人到处贴决斗通告。”洛里斯特简略的把自己被莱文斯院长推进大坑的情况介绍了下。
埃尔可没同情自己的这位老弟的遭遇,相反还有点兴高采烈:“这么说这可是个来钱的好机会啊,我们要不要设个盘子,赌你能胜多少场,相信会财源滚滚的。”
洛里斯特苦笑,自己交的都是些什么样的损友啊,一句安慰的话也不说反而只想着从这件事上怎么大捞一笔,真是的。于是给埃尔拨了盆冷水:“学院区你就别想了,莱文斯院长这老狐狸肯定是早有安排了,他比你思虑周全,不可能放过这个圈钱的好机会,说不定整个莫伦特城都在他的算计之中。你想设盘子,最多也就在酒馆开个小的,加上分润和上下打点,没你想象的那么多利润。”
“酒馆也行,莫伦特城四十八个街区,加上新设的三个社区,二十七个老大,我只要每个街区和社区都有一个酒馆开设盘子就行了。那些老大好说话就分他们一成,不给面子就让他好看,老哥想让手下的兄弟们都独立出来,正愁没位子安排呢。至于院长那老狐狸,他再怎么能算计也得照规矩来。老哥把盘子的奖金拉的高,他明面上的怎么和我地下的比,到时候看谁的盘子有吸引力。”埃尔说着说着开始兴奋起来,迫不及待的想大干一番。
洛里斯特暗自感叹,五年前的埃尔是那么的玩世不恭,虽是黑老大却什么也不管,一心只想出去冒险成为一个大名鼎鼎的佣兵传奇。现在却气势雄浑,处世稳重,抓时机的眼光一流,越来越象个名副其实的黑老大了。看来这五年有所改变的不只是自己,这些朋友也或多或少的发生了变化。
“如果这样做的话你还真的能从这块大馅饼上割下大的一块。只是我说你就没想想我的心情,哥可是被逼着去决斗啊。要是心情不爽手一松那输赢就难说了。”
“呵呵,别人不靠谱自家的兄弟老哥还不了解吗?兄弟你若输了那才是天大的笑话。老哥的暗属性斗气难练了点,这几年才升到白银二星,比不上胖子,都已到了白银三星,不说别的,在莫伦特城,还真没几个白银阶的佣兵和剑士放在我们眼中。可在你手下,我们两个就没胜过一场。还有那次我们两个联手和你比剑,也只是支持了一百来招。兄弟你会输给白银阶,打死老哥也不信。”埃尔比洛里斯特自己还信心十足。
洛里斯特翻了翻白眼。
“行了,兄弟,老哥不会让你白辛苦的。这样吧,盘子分你一成,不行?那一成半,还摇头?最多两成,不能再多了,兄弟。老哥还要去打点,手下还有这么多人要吃饭的。”埃尔说。
“好吧,成交。”洛里斯特懒洋洋的伸出一支手:“明天你自个去找史胖子,问他要决斗的日程安排和那些挑战者的资料,这些都是可以提供嘘头引人下注的。还有,别忘了史胖子也要分润的。”
“知道,最多给他一成,加上你两成,上下打点一到两成,那些老大一成,还有酒馆人手安排算一成费用,这样老哥剩下还有三四成的收入,不算白干。”埃尔狠狠的在洛里斯特伸来的手掌上拍了一下,想到即将有这么一大笔金币落袋,他的心情变得愉快起来。
“恩,洛克,老哥忘了还有两件什么事找你来着,刚才和你说盘子的事都说忘记了。对了,我给你找了个徒弟。”埃尔皱着眉头想了半天才想起来。
“啥?你说给我找徒弟?不是说笑吧?”洛里斯特被埃尔的话吓了一跳,拜托,你不看看我才多大,给人当师傅这不是笑话吗?
“这个……”埃尔迟疑了一会,苦恼的抓着自己的头发:“其实也不算是师傅,就让他跟在你的身边,有空指点指点他吧。你就当自己多了个随从或者仆人得了,什么累活脏活都让他干,反正这小子人高马大的,做这些事不费劲。”
听埃尔这么说洛里斯特来了兴致:“说说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埃尔说:“好吧,洛克老弟,你是知道我们那帮兄弟情况的,事情是这样的……”
洛里斯特几年前就知道埃尔那个黑老大是怎么来的。二十多年前埃尔的父亲和母亲都是黄金剑士,一对有名的佣兵团的团长夫妇。但二十年前,埃尔的父母带着佣兵团参加了白鹿镇之战,那一战让克里森帝国唯一的一位剑圣陨落沙场,但福德商业联盟也付出了极大的代价,伤亡非常惨重。象埃尔父母率领的佣兵团就几乎全军覆没,埃尔的母亲战死沙场,父亲身付重伤缠绵病榻几年后也不治去世。佣兵团就剩下埃尔的叔叔加里兰多这名唯一的黄金剑士和几名白银阶的佣兵,而加里兰多也因伤了大腿血脉成了瘸子,终生无法再晋升到黄金二星了。
整个佣兵团就剩这几只小猫自然无法维持下去,只好解散。幸好出战前埃尔的父母已考虑到最坏的情况,对佣兵团的弟兄们的家属做了周密的安排,整个佣兵团的亲属都住在一个街区。虽然佣兵团没了,但失去亲人的家属们一方面互相照顾,另一方面莫伦特城对这些英勇战死的佣兵的抚恤也很优厚,这使他们免去了衣食之忧。
加里兰多开了红鸦酒馆,也是为了方便照顾和教导这些佣兵团兄弟们留下的子女,他把希望放在这些孩子身上,期盼着孩子们长大能重新竖起佣兵团的旗帜。在这些孩子当中,埃尔是名副其实的老大,这是因为他年纪最大,二是武力值最高,三是他很会带这些弟弟妹妹,毕竟都是从小跟在他屁股后面长大的。
眼看着孩子们越来越大,埃尔也要从晨曦学院毕业了,加里兰多满心欢喜,重新成立佣兵团的日子看来不远了。结果,人算不如天算,发生了一件事,把埃尔给推到了黑老大的位置。
福德商业联盟把街区的管理权交给地下社团组织负责这个政策真的很奇葩。虽然这政策给了大多数地下社团组织的黑老大由黑洗白的机会,减少了各类刑事案件的发生和地下社团组织之间的冲突,但并不是所有的黑老大都是规规矩矩的按照约定办事。埃尔他们所在的街区就摊上了这么一位黑老大。
平常收税交管理费什么的比别的街区多上那么一大截就不说了,这位黑老大还别出心裁的巧立名目,增收什么晒衣费,占地费,马路折旧费等等,结果遭到了整个街区的抗议,差点酿成了暴动事件。而埃尔他们所住的这一大片,人心最齐,不但拒绝了黑老大的不合理摊派,甚至还把过来收费的社团组织成员给揍进了医护所。都是年轻人,比较冲动这是可理解的。
但黑老大不这么想,他认为埃尔他们所住的那一片街区是整个街区的榜样,就是埃尔他们带头才使所有人都反对自己。这使黑老大把埃尔他们看成了眼中钉,恨不得除之而欲快。这时他手下的小弟给他带来了一个消息更使这黑老大怒火中烧。据说整个街区的人们已经准备在年底街区评审大会上发起请愿和抗议行动,迫使市政厅罢免自己这个社团组织对街区的管理权。
这还了得,黑老大跳了起来,自己为了得到这个街区的管理权付出了多少的公关费用,现在连成本还没收回来,这怎么行。混黑社会的脑子有时是不大灵光,黑老大思来想去憋出一个主意,就是来个杀鸡儆猴。至于那只鸡嘛,埃尔他们当之无愧。
不过光凭黑老大手下的武力可不是埃尔他们的对手,更何况埃尔他们背后还有个黄金剑士。黑老大又舍不得花大钱雇人,于是竟让自己的手下半夜三更带桶火油去那片住宅区放火,准备烧死埃尔他们然后推到失火上去。
这主意有多臭就不说了,问题是黑老大的手下刚刚到达埃尔那里就被发现了,先揍一顿再一威逼,那手下就什么都说了。这下是整个街区轰动,人们连夜把黑老大的住宅围得水泄不通。黑老大逃都逃不掉,被埃尔他们抓出去后还嘴硬,结果愤怒的居民们一拥而上,埃尔他们还没反应过来黑老大就已经玩完了。
没了黑老大的社团组织那街区的管理怎么办?几十个街区里比较有声望的老人一商量,得,埃尔你上,于是埃尔就这么不负众望的成了黑老大。
身不由已的成了黑老大埃尔自然是心不甘情不愿,什么事也不想管。可他不想管挡不住他的那些兄弟们,个个有热情有才干,什么事情都办得稳稳妥妥,甚至还不用埃尔操心,等过了年埃尔才发现连隔壁的两个街区也已经由自己负责管理了。就这样,黄金剑士加里兰多寄于厚望的未来佣兵团的班底成了一个街区社团组织,还是莫伦特城最有活力最有发展前景的一个。
当年佣兵团解散的时候,有个白银剑士和加里兰多很要好,他来自罗蒙帝国,沙场余生后准备回到家乡。送别时加里兰多和他说了自己的打算,希望将来弟兄们的孩子能重新竖成佣兵团的旗帜。三个月前,有个来自罗蒙帝国的小乞丐来找加里兰多,老头一问,才知道是当年自己的好友,那个白银剑士的儿子。
加里兰多这才知道白银剑士去年逝世了,他昔日好友的家乡是一个偏僻的小乡村,白银剑士回家之后成了村里的守备队长,过了两年成了家,然后有了老头面前的小乞丐。前两年村里发了疫病,小乞丐的父母也无法避免,先是母亲去世,白银剑士多拖了半年,临终前吩咐孩子去找加里兰多,加入佣兵团。
这孩子从罗蒙帝国到莫伦特城竟然走了半年之久,事实上坐长途公共马车的话不用半个月,可孩子不知道,就用两只脚一路走来,钱没了就做点零活要点吃的,晚上就睡在旅馆外面或草堆里,这半年一路走来没被那些黑心的奴隶主抓去当奴隶还真是不容易。到了莫伦特城就问当年佣兵亲属所在的街区在哪里,到了街区又问加里兰多,这才被人带到了老头面前。
听了这小乞丐一路过来的经历,老头眼泪都出来了,不但好吃好喝好招待,还吩咐埃尔把这孩子当自己的亲兄弟看待。可当这孩子知道埃尔他们没成立佣兵团反而成了社团组织后,开始闹别扭了,死活也不愿跟着埃尔他们。那去上学总行吧,恩,今天晚上又回来了,还带回那学院的开除通知,因为他把全班同学都给揍趴下了。
“这已经是第三所初级学院了啊,我们还期望他一年后去报考晨曦学院的。可现在看样子是不可能了。老头问他想学什么,他说想学剑,将来成为一名伟大的佣兵,去世界各地冒险。可问题不是他想不想学,而是他有没有这个天份……”
埃尔一直在抱怨:““这小子从小在山村里长大,整天在山林里玩,他父母又对他很放纵,结果这性子太野了,又十分固执,有时候脑子就是一根筋,认准了就不回头。就说学剑吧,我认为给他一根木棒也比他手拿着大铁剑有威胁,他今年才十六岁,斗气都青铜二星了,而且人长的很高大,看上去二十来岁一般。力气也非常大,这应该是个习武的好材料吧,可你一定没想到,这小子拿着剑就非常愚笨,你教了他一招,不到十分钟他就能把刚学的剑招全忘记,拿着剑就象拿木棒一样乱砸,气都气死你。”
“现在连老头都拿他没办法,所以我才想到了你,如果说有人能教他使剑的话,我想除了你就没别人了。”埃尔说。
洛里斯特呵呵笑了两声:“老加尔可是黄金剑士啊,他都没法教那个小子学剑,我这个黑铁还能有什么办法?”
“你不一样,洛克老弟,你的剑法比我那个死老头叔叔高明多了。你就当帮老哥这个忙行不,如果他跟你一段时间后你发现他不是学剑的材料,那可以让他回来。”埃尔恳求道。
洛里斯特沉思了一会,点头道:“好吧,如果他不是学剑的料我会让他去找你的。”
注:在莫伦特城,象晨曦学院这样的大学院不是报名就能上的,还要通过一些简单的入学考试,确认学员有一定的文化基础才能上学。所以莫伦特城就有了很多一年制的初等学院,就象洛里斯特前世的那些高考补习班一样,专门加强巩固学员的文化基础知识,已便学员能顺利的通过入学考试进入大的学院。
第二十六章 最后的安排
第二十六章最后的安排
“谢谢了兄弟,平时你就当他是仆人,有空再指点指点他怎么练剑。虽说这小子性子很野,很固执,可也不算顽劣,做事也很勤快。跟在你身边也能让我放心点,不用再为这小子的事发愁了。”埃尔一脸的感激。
洛里斯特摆摆手笑着说:“呵呵,自己兄弟,不用客气。再说我现在搬到了学院的黄金教习住宅区,房子很大,正愁一个人该怎么打理,你就给我送了个免费的仆人,我还得谢谢你呢。”
“对了,还有一件什么事我怎么就想不起来呢?”谢过洛里斯特的帮忙后埃尔又开始努力回想自己找洛里斯特的第二件事是什么?
“恩,我和勒多斯在一起,卖水果的吉罗传来消息说你回来了。我就准备来找你,勒多斯听说你回来了说了一句什么?好象是劳德兄弟的事。劳德兄弟?隔壁街区,乌蒙巴德议员,那个色老头?啊!我想起来了。”埃尔怎么也想不起来,急得在房间里团团转,最后喃喃自语,终于想起了到底是什么事。
“嘿嘿,洛克兄弟,你去遗迹群岛前我托你带的东西弄回来了没有?”埃尔搓着手,笑得很猥琐。
“恩,那个特伦斯驴鞭吧,费了好大的劲才弄到了一根,不过被老加尔给没收了。你叔叔说你小子这段时间不好好练功,尽趴女人身上了,年纪轻轻的就需要这玩意来壮阳,实在太不象话了。所以他决定由他来保管那玩意,你要用就去找他拿吧。”洛里斯特如实的复述了一遍老加尔的言语。
“什么?那东西被我叔叔拿去了?”埃尔一下就跳了起来:“胡说八道,死老头尽在后面给我添乱,我身体棒得很,我才不需要这玩意呢!我托你弄这玩意是用来给乌蒙巴德议员那个色老头送礼公关用的。我隔壁那两个街区的老伊西不想干了,我和他已经谈妥,过了年就接收他负责的那两个街区的管理,现在只要乌蒙巴德这色老头同意在市议会为我们游说这事就定了。”
男人果然不能被人说不行,看埃尔那气急败坏的模样洛里斯特笑了一会,又奇怪的问:“哎,埃尔,市政厅不是规定每个社团组织负责管理的街区不能超过三个吗?你已经有三个街区了,现在还要去接收隔壁的两个街区,那市议会能同意吗?”
“是勒多斯出的主意,让劳德兄弟出头,我们这里出一半人,老伊西留下的人也挑选一半,再成立个社团组织管理那两个街区。明面上是两家,实际上还是一家人。”埃尔气呼呼的说:“乌蒙巴德这老家伙贪得无厌,上次我送了一百金币过去,他还是不肯把话说死,只说会尽力帮忙。然后和我大谈什么特伦斯驴鞭的疗效是怎么怎么的好,回来后勒多斯说这老家伙还要那玩意,正好你要去遗迹群岛这才托你弄一根。真希望这老家伙吃了这玩意后能雄风不减,如愿死在女人身上。”
埃尔也只是嘴上说说,他可不希望乌蒙巴德这老家伙真的死在女人身上,那样他更麻烦损失更大,又得重新花一大笔钱在市议会寻找能为他们代言的议员了。
洛里斯特想了想,给埃尔出了个主意。事实上他在遗迹群岛弄到特伦斯驴鞭的时候已经打听清楚了,事前只要吃那么薄薄的一片就足够服用者威风一夜了,而他弄来的那根东西那长度和分量足够切个一两百片了。所以洛里斯特建议埃尔先把那玩意切片,再定制一批漂亮的玻璃瓶子,配上药酒每个瓶子装个十几片再拿去送礼,这样显的更高档更美观,收礼的人也更有面子。最重要的是控制住数量,而不是象埃尔原本打算的把一根特伦斯驴鞭都送给乌蒙巴德那老家伙,那样的话老家伙足够使用三年了,下次再有什么事要他帮忙那老家伙又会狮子大开口了。
“对啊!我怎么没想到,还是兄弟你考虑的周全。”埃尔很高兴,洛里斯特的话犹如在他面前又打开了一扇新的窗户,他马上举一反三:“或许我们可以专门做这个生意,先派人去遗迹群岛,把那里的特伦斯驴鞭全给收购了,即使花两三倍的价格也行,弄回来后先切片,象你说的重新进行包装后再上市出售,相信这也是一个收益不少的买卖。不过有点麻烦的是玻璃瓶子的问题。”
洛里斯特点点头,埃尔说的玻璃瓶子倒是个问题。盖林特亚只出产两种玻璃产品,一种是绿玻,这是一种面积不大的平板玻璃,湖绿色,透明度不好,只能用来做窗户玻璃,价格不贵。另一种是油玻,很透明很清晰,是专门用来生产制做玻璃试管和玻璃器具的,如茶具酒具杯子盘碗这些,价格很昂贵。
这两种玻璃都是福德商业联盟西南方向的邻居特林伯王国的特产,因为特林伯王国里有一座巨大的石英山,这是生产两种玻璃的主要配料。而这两种玻璃的生产配方是特林伯王国的最大机密,一向严防死守以免被人窃取。传说在魔法文明时代,魔法师们都是用魔法阵来生产制造玻璃制品,那时的玻璃制品精美的无与伦比。可惜末法时代的来临使一切的繁荣都成为泡影。
有一位魔法师费尽心思想出了绿玻和油玻不依靠魔法阵也能生产制造的方式和配方,他把这些传给了自己的子女。后来特林伯王国成立,魔法师的后代把祖传的配方和生产方式献给了国王,因此受封为大公爵。而这两种玻璃就成为了特林伯王国的特产。
洛里斯特见过两种玻璃,绿玻他认为是生产配料中的杂质没处理干净才这么浑浊不透明,让他奇怪的是特林伯**产两种玻璃已达百年之久,怎么就没想过改进生产工艺呢?百年来绿玻的大小质量没有一点的进展还真是没有进取心啊。
至于油玻,则是洛里斯特前世都没见过的一种玻璃,看起来和那些透明玻璃很相似,但它有一种奇异的属性,那就是玻璃本身好象具有一种油性,没有任何一种东西能粘在上面。传说魔法师们利用油玻的特性制作巨大的实验装置,一是为了方便观察试验过程中的变化,二是清洗方便,只要实验后用清水一冲,什么残留物都无法黏结在上面。
洛里斯特自己也曾经做过试验,用各类黏结剂涂在油玻试管上。隔了一天一夜后再看,黏结剂早已干了,可拿起油玻试管一抖,上面干结的黏结剂就象层纸飘落下来。的确无法粘在油玻上。
当初洛里斯特设计装饰那个女装精品服饰专卖店的时候就为这玻璃伤透了脑筋,绿玻不适用,油玻不生产平板玻璃。最后洛里斯特额外花了十几枚金币进了一大批白水晶请人加工成平板才解决了这问题,剩余的水晶碎料被洛里斯特让人加工成水晶吊灯,也算一举两得了。
“现在世面上最常见的油玻试管是一个大银币一个,那些制作精美的油玻茶具都是几个金币一套。你可以先找人设计好瓶子的式样,去特林伯王国问下定制一个需要多少?只要不超过一个金币就行。反正这些你都可以归到成本之中。外包装越精美你卖的价格越高那些买这玩意的人反而会觉得很值,越贵越有面子。”洛里斯特对埃尔说。
“恩,被你这么一说我相信这一定会是个好买卖。不行,我得马上去酒馆,免得死老头自个把这玩意给用了,那损失就大了。”埃尔呆不住了,准备马上就回红鸦酒馆去找加里兰多拿东西。
洛里斯特笑骂道:“尽胡扯,老加尔用这玩意干吗。别老是跟你叔叔顶嘴,他也是为了你好。还有,为了弄这玩意我花了十八个金福德,你记得交柜上去。”
“呃,你可能还不知道吧,上个月我那死老头叔叔向露易丝求婚,露易丝她答应了。再过两个月她就成红鸦酒馆的老板娘了。你说死老头早几年干吗去了,都快六十了才老树发芽,枯木逢春。也不想想他几乎比露易丝大一倍的年纪,也亏露易丝愿意。你说现在我能放心那玩意落在我那死老头叔叔的手中吗?”埃尔向洛里斯特透露了一个大新闻。
“这是真的?”洛里斯特一下坐直了身体。
“当然,大家早知道了,这是一个月前的事,你刚回来他们可能忘了告诉你了。”埃尔说。
洛里斯特为露易丝大姐感到由衷的高兴,有个好归宿是件值得祝福的事。老加尔人不错,虽然年纪大了点,可他是黄金剑士,身体比普通人健壮的多,说不定过个一两年还能给埃尔增添个弟弟或妹妹。
“看来我得给老加尔和露易丝大姐准备结婚礼物了。”洛里斯特说。
“还有两个月,你慢慢选,顺便也帮我准备一个,我懒得费那脑筋,想起来就头疼。”埃尔看着洛里斯特说:“我现在回红鸦酒馆,你要一起去吗?”
“不去了,我就在这呆最后一个晚上。明天早上你派几辆马车过来,帮我把这些书和别的东西运到学院去。那个要学剑的小子你也可以让他过来跟着我。”
“那好吧,我先走了。”埃尔无声无息的消失了人影,就象他从没在房间里出现过一样。
天渐渐的亮了,整个城市开始从寂静中苏醒过来,车马声和喧哗声慢慢的连成了一片,莫伦特城再一次充满了生机和活力。
洛里斯特在书桌前坐了一夜。他看着银色的月光从房间里一步步的退出,看着双月在天际消失了踪影,看着绚烂的朝霞在天边聚结,看着初生的太阳露出了笑脸。
这是新的一天,也是一个崭新的开始。
楼下传来仆佣说话和走动的声音,不久,房门就被敲响了。
进来的是里娜和另一个女仆,她们给洛里斯特送来了丰盛的早餐,就象那三年的每一个早上。
里娜的眼睛有点肿,似乎是昨晚哭了一场。
让另一个女仆退下,里娜要留在这里侍侯洛里斯特用餐。
洛里斯特感觉很好笑的盯着里娜红肿的双眼:“怎么不用两个鸡蛋搓一下,很好消肿的。”
“我没事,我只是忙得忘了。”里娜扭转身躯,不让洛里斯特看自己脸。
“唉……”洛里斯特站了起来,来到书架前,抽了一本厚厚的大部头的书出来,书的封面被桑书纸包着,上面写着书名《明古拉克骑士的奇幻之旅》,这应该是一部关于骑士冒险的通俗小说吧。
洛里斯特把书放在里娜的面前:“里娜,这书送给你。”
里娜一楞,洛里斯特笑道:“我知道你和大小姐一样,不喜欢看这种小说,认为这些都是作者胡扯骗钱的,不过你翻开这书看看,会有惊喜的。”
里娜半信半疑,翻开书一看,顿时惊愕的捂住了自己的嘴。书里面全是一幅幅彩色的女装图样。
“这些都是我去年画的,大小姐以前看过一部分,她想都制作出来推向市场,被我阻止了。因为太多的款式一起推向市场的话很容易造成混乱,无法让我们掌控住时尚的流行,那样就会减少很多收益了。所以前几年我们只推出了一百多种款式,再加上你们的改变已足够应付顾客的需求了。这里还有三百多款新式的女装图样,都是没出现过的。现在我把它们送给你了,里娜。”
“大,大小姐她知道吗?”里娜抱着那本书如同抱着一个烫手的火炉,想放又舍不得。
“她知道,但不知道我画了这么多。你看这房间被翻的乱七八糟的,就是你的大小姐干的,她想找这些图样,可是不知道我把它们都集中在一起伪装成这本书,就这么摆在书架上,所以她找不到。可能以为我怀恨她吧,昨天晚上她也没向我要。”洛里斯特笑的有点苦涩。
“接下来的话除了你父亲,你不要对任何人提起,明白吗?”洛里斯特望着里娜的眼睛。
“我,我可以发.发誓……”里娜结结巴巴的说。
“你告诉你父亲,索姆骑士。我认为温莎家族全面的投向罗非家族是很不理智的行为。大小姐一心想嫁入罗非家族成为侯爵夫人,以为这样可以给温莎家族带来庇护。但万一罗非家族对温莎家族起了心思,那温莎家族就走投无路了。尤其是大小姐变卖在莫伦特城的产业更是自断后路。现在大家都无法阻止,也只能祈祷罗非侯爵对大小姐是真心实意,没怀有别的什么目的。”
“昨天大小姐透露侯爵大人有个计划,能给那四家侵占你们家族领地的领主以致命的打击,事后会给温莎家族补偿一块领地。而大小姐会把那领地赐给你父亲,晋升他为男爵。如果事情顺利的话,里娜你也很快会成为贵族小姐了。到时你要提醒你父亲,对罗非家族,别的都可以退让,有两件事绝不能答应。”
“一是温莎小少爷现在才十一岁,不要让他接受罗非家族为他提供的领主教育或骑士培训,以免发生意外,放你父亲身边是最安全的。等小少爷年纪大了就送到莫伦特城求学,远离罗非家族。二是小少爷长大了罗非家族很可能会提出联姻,为了避免这事你应该提醒你父亲尽快的寻找合适的人选为小少爷定下婚事,避免罗非家族的插手。”
“最后一点是关于你的,里娜。我给你的这些图样你不要让别人知道,大小姐和苏茜都不行。这次大小姐决定去奇格达的王城重新开业,是因为侯爵大人会给她安排好一切。所以我担心这个温莎女装精品服饰专卖店会落入罗非家族的手中。那到时就得靠你手中的图样才能东山再起。如果你让人知道了手中有这么多的图样,我怕你也会遭遇危险。所以一定不能让别人知道明白吗?”
里娜紧张的拼命点头,小脸通红,两眼又雾朦朦起来。
“如果罗非家族没什么坏心眼的话,那王城的服饰店依然是大小姐的产业,你就可以隔一个月或两个月拿一幅图样出来,就说是你自己的设计。真的,里娜,你一直负责女装的生产和细节的改变,很有天分,在设计方面有自己的想法是最重要的,只要你能成为一个知名的女装设计大师,以后再推出什么新款式就不会引起别人的怀疑了。”
洛里斯特看了看窗外:“恩,运东西的马车到了。我们也该说再见了。我刚才说的话你都记住了吗?”
“记住了,洛克少爷。我会照你的话去做的。”
第二十七章 求助和买书
第二十七章求助和买书
三辆货运马车很快就到了晨曦学院黄金教习住宅区的三十五号别墅,洛里斯特发现别墅的门开着,门口还放着一个装垃圾的藤桶。看来可莉来的很早,已经在进行室内大扫除了。还是别给她添乱了,洛里斯特指挥着三个马车夫把车上运载的书籍书架和杂物都卸到了院子里那两间预备做马廊的木房子里。
给每个马车夫发了三个小银币,打发走喜出望外,不住嘴表示感谢的他们后,洛里斯特看着两个房间堆积如山的书籍苦笑,得花费好几天的时间进行整理了。这几年洛里斯特挣的外快基本都花在购买书籍上,不知不觉中自己的书籍数量已超过了一千本,都可以办个小型图书馆了。
这可不是前世那些印刷出版的书,盖林特亚没有那种可以书写的白纸,所有的书籍都是用羊皮纸或兽皮纸制作而成,然后雇专人抄写。所以一本书不但价格昂贵,而且分量也不轻。象洛里斯特购买的那上中下三本的《诸神之殇》,每一本都超过了五斤,当年为了了解那个传说中的魔法文明时代,洛里斯特皱着眉头忍着肉痛花了三个金福德才把这三本书给弄到手。
别墅的二楼有个小书房,不过面积可没大小姐那边的房间大,洛里斯特准备把书给分类一下,有关历史,地理,风俗人情,自然常识这些书搬到上面去。剩下的那些神话传说,小说诗歌这些书籍就在客厅的一角放两个大书架,应该足够放的下了。以后购买书籍的时候自己得留点神,别又买了重复的。都怪那些无良的商人,把书名和主角的名字改下换个封面当新书上市,洛里斯特还屡屡上当,回去看书时才发现是自己已经买过的。
跟正在擦洗家具的可莉打了个招呼,洛里斯特抱着几本书上了二楼,正要去书房,却看见主卧的门开着,一个大胖子躺在床上打着呼噜。
日,这是新房,这是新床,哥都还没睡你这大胖子倒抢了先。洛里斯特过去就是一脚,大胖子睁着朦胧的睡眼坐了起来,发了半天呆才反应过来:“有病啊小洛克,踢哥哥干吗?”
洛里斯特说:“问你自己在干吗,大白天的跑我这睡觉,你那执法部清闲的没事干吗?”
史胖子这才发现自己躺的是洛里斯特的新床,裂着嘴干笑几声:“哥不是累吗,这几天学院里闹的象个菜市场,哥忙的团团转,过来找你看见这床就想躺下试试,谁知道一躺下就睡着了。”
“找我干吗?”洛里斯特问。
“还不是那个剑术社的事,兄弟,这你得帮帮忙,哥哥这个执法部实在顶不住了,昨天晚上去巡逻的两个小组累的在路上睡着了,结果执法部以为出了什么事,鸡飞狗跳般的出动了所有人,然后发现两组人员躺路上睡的跟死猪一样。要不我早上过来能睡的这么香吗?”
洛里斯特奇道:“这关剑术社什么事?我能帮上什么忙?”
“唉!”史胖子长叹:“兄弟啊,你帮我出的点子你自己怎么都忘了啊?这才半年啊,你去遗迹群岛历练,哥哥也没闲着,上窜下跳求爹告娘的,总算让学院高层同意学员们成立剑术社,也同意剑术社的精英会员成为执法部的预备队员。现在哥哥正缺人手,你这个剑术社的新任社长还不快点把这个剑术社给弄好派人员来执法部帮忙啊。”
哦,想起来了,洛里斯特不好意思的摸摸头。半年前和史胖子小酌,史胖子借酒消愁,大骂学院高层个个都是吝啬鬼,不给学院执法部人员编制,到现在执法部人员才八十余名,不但要负责学院风纪,还要负责守卫和巡逻。史胖子几次申请增加人手都被驳了回来。
史胖子发牢骚说学院学员五千余人,执法人员的比例连五十比一都不到,万一出了什么乱子这点执法人员自保都不足,更别提什么维持秩序了。到时候看那些学院高层怎么出来收场。
洛里斯特说史胖子不会变通,前段时间学院的学员们不是自发要成立什么剑术社吗?后来学院因为考虑到要提供场地,资金援助以及承担意外的伤害事故责任才拒绝了学员们的申请,那些学员还闹了一阵,听说最近在串联,正在拉人头。因为学院的规章制度上说,如果有超过学院全体学员十分之一的人数申请要成立某个业余兴致爱好的社团时,学院必须同意并提供协助。
你可以跟学院商量,如果学员们非要成立剑术社的话,学院最后还是得妥协,既然这样不如先下手为强,把这个剑术社纳入执法部的管辖之下,这样一来,你就可以让剑术社的精英会员成为执法部的预备人员,象白天执勤,夜间巡逻这样的琐事都可以交给预备人员去处理,这也算变相的增加了执法部的人手不是?
史胖子大喜,拍着桌子大夸洛里斯特的脑筋就是比别人灵光,一转眼就想出了这么个好主意。于是史胖子开始为成立剑术社的事奔波,而洛里斯特则拍拍屁股去了遗迹群岛。
只是洛里斯特没想到,自己就这么信口一说,却让史胖子为成立剑术社的事费尽了脑汁,为了征得学院高层的同意,史胖子把申请书改了大半,如剑术社的社长由原先的学员自发推选改成了由学院指定,如此就等于把剑术社的主导权交到了学院手里,当然这个剑术社的社长就算是学院指定也必须获得剑术社会员们的承认。这样一来,剑术社的社长人选就只剩下唯一的一个人选了,他的名字就是洛里斯特。
噢,我还是剑术社的社长啊!洛里斯特这才想起昨天莱文斯院长这死老头在自己告辞前说的话,好象还让我把剑术社的规章制度给完善好呈报上去。日,我一个人忙得过来吗?
洛里斯特摊了摊手,对史胖子说:“胖子,不是我不帮你,只是前天刚下船,昨天又去了大小姐那把东西搬了回来,这几天实在没什么心情处理那剑术社的事,而且刚刚搬了新家,总得给我几天的时间收拾一番,然后还要养足精神准备学院决斗的事。你看,我哪有空闲啊,要不,你就再多熬一段时间吧。”
史胖子都快哭了:“兄弟,不带这样的,你不能把哥哥放火上熬啊,再过几天哥哥就不成人样了,实在顶不住啊。尤其是这两天,学院出了那个决斗通告后,学院里的事务增加了好几倍,那些外来的和学员们的冲突都发生近百起了。我们执法部个个累得跟死狗似的。你可不能见死不救啊……”
“活该,谁叫你推我当什么剑术社社长的,还有,你不是贴决斗通告贴的很起劲吗,累死你才好。”
史胖子这才明白自己是哪里得罪了洛里斯特,忙轻轻的扇了自己一个嘴巴:“是哥哥不对,没想到兄弟你的感受。可兄弟你也得体谅一下哥哥啊。剑术社如果不是你当社长,那学院不同意不说,那些学员更不会心服口服,只有你出马,学院和学员们才不会扯皮扯到明年去。哥哥也是为了快刀斩乱麻只好推荐了你。至于那决斗通告,兄弟你也不能怨我,哥哥也顶不住啊,那死老头比狐狸还鬼,他要认真的话很容易找些哥哥的小把柄让哥哥吃点苦头教训,哥哥不是不帮你,而是别无办法啊。”
洛里斯特倒不是不肯帮,而是在想有什么办法让自己清闲些:“别摆出这幅摸样,哭丧着脸给谁看,让我想想……”
史胖子马上变脸:“好,好,兄弟你慢慢想,想个好主意让哥哥过了这个难关就行。”边说边拿起一本书殷勤的给洛里斯特扇风:“兄弟有什么需要只管说,哥哥是要人给人,要钱……没钱。”
洛里斯特想了一会对史胖子说:“这样吧,你让特尔曼来帮我,他为人稳重,处理事情头脑清晰,我任命他为执行副社长,负责剑术社具体的行政事务。你拿个笔记一下,你让特尔曼先成立剑术社执委会,让尤里和史迪夫进去当个执委,你再选择三个人,先占据五个执委名额。那学员中不是有七个为首的吗,让他们也进去当执委,再给他们三个名额让他们自己选,一共十五个执委人选,加上我和特尔曼总共是十七人。”
“告诉他们,这次执委会成员就先由我任命,三年后由全体剑术社会员进行投票选举,票数最高的十二人成为执委会成员,另外三名执委成员和执行副社长由社长自行任命。以后剑术社所有的具体事务都由他们经办和建议执行,执行副社长进行监督和日常管理。你呆会派人找到他们,通知他们成为剑术社执委会成员的消息,然后把他们集中到一个房间开会,让他们讨论出剑术社的规章制度。为了避免他们扯皮,你派人守着,让他们没讨论完之前就别想从房间里出来。”
“另外告诉特尔曼,他只负责协调,别参与到具体的讨论中。让那十五个人自己商量扯皮去,胖子你有什么要求可以先告诉自己人,让他们提出建议和那些为首的学员讨论。等他们拿出剑术社的规章制度后,你告诉他们,每个人有五个推荐精英学员的名额,也要他们马上推荐上来,你可以从中选择五十个人先让他们成为执法部的预备队员。”
“还有,既然剑术社现在由学院主导,那学院必须提供相应的人员编制,经费预算和福利补贴。社长,执行副社长和十五名执委每月三枚金福德的办公经费补贴。剑术社行政办公室人员编制为十二人,从剑术社会员中选拔,每月给予一枚金币的生活补贴,办公室每月的行政经费为十枚金币,负责人为执行副社长。成为执法部预备队员的精英会员每月生活补贴一枚金币,其他福利由执法部根据其表现发放。”
“此外,申请参加剑术社的见习会员每月需交一枚小银币,正式会员每年交一枚大银币,精英会员不需交纳任何费用。见习会员可在剑术社进行训练对战或接受剑术指导等活动,正式会员可在精英会员的带领下参加各类佣兵任务和冒险活动,其收益上交剑术社百分之五外自行分配。这些上交的会费和任务的收益将成为剑术社的活动经费和每年对优秀会员的奖励。”
“基本上就是这样了,胖子你记下了没有,先去找人,让他们开会讨论,我的那些提议也让他们讨论一下,等他们弄好了再给我看看,可以的话就直接交上去。你今天忙一下明天就有五十个预备队员了。”洛里斯特结束了自己的长篇大论。
“啧啧。”史胖子看着手里记得满满的羊皮纸赞叹道:“小洛克啊,你说你这脑子是怎么长的,就这么一会儿想出了这么一个完整的组织方案。哥哥想了三天还摸不着头绪,想不出怎么成立这个剑术社,人员怎么安排。还是你这个方案好,就照你说的办。”
洛里斯特问:“那个决斗的日程学院是怎么安排的?”
“还没确定,我们学院的提议是每个学院先选拔出二十名白银教习,在下个月开始,每双日为学院决斗日,让那些学院自行抽签谁先谁后,一个个学院轮流前来我们学院挑战,直到比完为止。如果那些选拔不上的白银教习不服气落选,那也可以自行到我们学院报名参加单日举办的对外挑战日的决斗。现在只等那些学院的回复了。”史胖子想了一下回答。
“日,双日是学院决斗,单日是对外挑战,就没给我安排个休息日吗?真当我是铁人啊!”洛里斯特抱怨道。
“这个嘛,哈哈,洛克老弟,你这新房真不错啊,环境优美,真是羡慕你啊,学院对黄金教习的照顾和待遇还真不错。”史胖子顾左右而言他。
“羡慕?把这身肥肉减下来,多努力两年,早日冲上黄金阶,你也可以得到这么一套房子。”洛里斯特一本正经的教训史胖子。
史胖子哑口无言,丫的,你自己才黑铁阶还教训哥哥,真是岂有此理……
两人一起往楼下走去,洛里斯特说:“这两天埃尔可能会找你。”
“找我干吗?”
“他想插一手,说好分你一成。”洛里斯特把埃尔想设盘子的事说了一遍。
“太好了,这事我赞成,咱们兄弟累死累活,院长那死老头在后面数金币,哥哥早就看不下眼了。没说的,我会配合埃尔把这事办得漂漂亮亮的。”一说到挣钱史胖子就来了精神。
两人往门口走去,史胖子受宠若惊:“留步留步,洛克兄弟,你不用送我的,自己兄弟何必客气,哥哥自己走就是,你留步……”
洛里斯特骂道:“送你个大头鬼,我搬来的书都在外面的木房子里,我要去整理。”
史胖子来了兴趣,跟着洛里斯特到了木房子里,看到地上堆满了书叹道:“小洛克,你把钱都花在这上面了啊,真是大手笔啊,这么多书。要不我们在学院里弄个房间办个租书点怎么样,相信会挣不少钱的。”
洛里斯特摇头:“租书的人一多书就被糟蹋没用了,我这些书都是自己收藏的,不会拿出去租的。”
史胖子很遗憾:“可惜了,这么多书。要不借几本给哥哥看吧。”
“概不外借,尤其是对借东西老不还的人。”洛里斯特说。
“那哥哥买几本总可以吧?”史胖子怒了,这小子太不给面子了吧,几本书而已。
“你还有时间看书?”洛里斯特很怀疑的看着史胖子。
史胖子脸红了:“我不看拿来当枕头行不行?”
“好好,那边一堆你自己选。”
那边百来本都是洛里斯特买重复了的书籍。
史胖子埋头挑选了半天,最后找出了七本大部头的书:“就这七本,怎么算?”
“我怎么觉得你买书不是想看书,反而好象是有什么别的用意呢?”洛里斯特真的很奇怪。
“这个,哥哥办公室里那个书架不是很空吗,这几本放上去也显得哥哥有文化有素质些。”史胖子很干脆的承认了自己买书的用途。
洛里斯特摇了摇头,看了看书,还是给史胖子报了个公道价:“三金币八个大银币,别还价,我已经是半卖半送了,还价我就不卖了。”
这价格是很公道,史胖子心里也明白,在外面起码得七个金币才能买到:“好吧,你爽快哥哥也爽快,就这个价了。”
伸手在怀里和兜里摸了半天,史胖子在洛里斯特张开的手上“一,二,三……七,八。”放上八枚大银币:“大头已经付了,那三枚金币的零头就去了吧,再见,兄弟。”
史胖子很敏捷的抱着书一路远去…….
洛里斯特目瞪口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