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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峨光,我的新文《豪门继女的重生日子》在历经了两个月时间的辛勤码字下终于要上架了。
峨光是个纯粹的新人,这是我的第一个文,可能有许多不成熟的地方,但是幸运的是有大家的支持,让它茁壮地成长起来,对此我表示万分的感谢!
在此,我要真诚地感谢我的责编泡泡,她是一个好编辑,作为一个新人,还是一个电脑小白的新人,她给予了我无微不至的帮助,让我有信心写下去。还要感谢我的编笑笑,是她安排给我这么一个好责编。更要感谢起点给了我这么一个写作的平台,让我的文可以给那么多人看到。
当然,最该感谢的就是各位亲亲的书友们,感谢你们一直在看这篇文,给我点击推荐收藏书评打赏,让我觉得我不是一个人。这些人包括:
泡泡编、晓丹妮、lenfant、chuyinyin、小小真真、志龙小子、冄冄、一朵娇花、一仙难求、燕落閑居、天使蕊蕊、瑶非鱼、zero心灵节奏、铖倩、毛绒绒的狐狸、花落,忆流年、二尺细腰、晚妆迟迟、泡泡鱼11、菲萝、邓桑田、yy3456123、樱花逝、刚下过鱼、风火精灵1、风啸人生、睡神14、可爱苗、湿人一一纠、yun8201、lxghjy、binbin1256、小暴脾气1718、昭花希时、认真走路、紫蓝三色、鱼儿泡、仰望欣、沫沫、虫虫、雷瑟丝、月夜琳萱、家佳女、书友101023173637255、zbzcb、吾非善类、暮烟莫言、随遇而安zp、飘动的溪水、绿色心情一生、妃色爱怜、安可然、清倾我心、粉红泡泡、荔枝l、书友090906111533123、墨灵犀、书友110408152551552、书友14779116、笑蕾女人、为了什么……以及还有许多不知名的书友们!
是你们让我在这条艰难的道路上不再那么孤单,让我觉得自已写文是个正确的选择,是件快乐的事情!
有许多的人喜欢这个文,当然,也有许多的人在骂这个文,有骂女主的,有骂书中人物的,也有骂我的,我生气过,无奈过,甚至被影响写文速度过,但是我从来没有想过放弃过,因为有更多的人在支持我,只要有一个人还在看这个文,我就会坚持下去!
说这个文好的人我即使不知道姓名,也会真心地感谢,说这个文不好的人,我现在可以平静地说一声,继续看下去吧,到了最后,当我写上END时,我尽力让你们说上一个好字,我尽力。
我是第一次写文,文笔可能不太优美,结构可能有时也不太紧凑,我能自夸的只有情节。在我动笔之初,我就想好了大概情节,在动笔之后,又随时增加着情节。
我可以自夸的是,这个文和一般的重生文是不一样的,她有许多与众不同的情节,人物也很多。有人把这个文和别的文比,说阿娆是玉芬转世,我特地去找了那个文看,首先我要谢谢有人拿我的文和那么红的文做比较,再者就是笑了,因为如果我的阿娆有那么厉害就不会重生了,而且我的阿娆是真的继女,不是私生女!
好像有点跑题了。我们来说说文的后续情节吧!
这个文会有几个大看点,就是阿娆最后会选哪个美男当爱人,这点我确定了,但是不会告诉大家,请大家猜,不过可以告诉大家,她会和每个人都有一番纠缠。这些男人现在可能都有各种各样的缺点,但是最后,我相信大家都会喜欢他们,会不知道让阿娆选谁,选了谁都会为别的几个难过的。想知道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就请继续看吧!
还有,就是我们的阿娆手中的泉水和空间会给她的生活带来巨大的变化,是什么变化呢?请继续看吧!
阿娆会去不同的地方,在不同的地方,她会遇到对她的生活掀起巨浪的人,她会发现自已的真实身份!这个是大重点!是主线!想知道女主是什么人吗?请继续看吧!
在文中,女主会差点错过男主,想知道为什么吗?请继续看吧!
有人总是为了阿娆去追江映月骂她抢了继姐季九珠的丈夫,想知道季九珠和江映月之间的秘密吗?想知道季家都是些什么人吗?想看看前世的阿娆到底受了什么委屈而不得不代嫁的吗?想知道她前世的丈夫和感情生活吗?请继续看吧!
还有许多许多你们猜不到的情节,请继续看吧!
上架了,我非常的紧张,从收到泡泡编的通知之后就一直紧张,紧张地一天都在想这个事,想上架那天会不会没有人订阅。说句实话,写书只有订阅量才是这个的最终关键,所以我非常紧张。
我知道,在这些日子来,有许多的亲亲来了,也有许多的亲亲走了,在今天之后,还会有更多的亲亲停留在这个原点,注视着峨光向前走,走那条更加艰难的路。我真的希望大家会有多一点人可以陪着我,让我不孤单不寂寞不害怕。
明天就要上架了,我会争取多更,请大家支持我一把,订阅一下,给我个开门红,让我感受到你们的支持,好吗?好吗?
我想每个新人都会有这么一天,会紧张地睡不着觉,这会是我最难望的一天。
记住,我们明天不见不散。
峨光2011年10月18日星期二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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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披着凤凰外衣的麻雀
二零一一年农历七月初七,中国的情人节,夜晚的天空上银河璀璨,下面的城市中灯火辉煌。在那一片比天上星河还要灿烂夺目的地方,是林海市最著名的圣伊凡大酒店。
今晚的圣伊凡大酒店比往日更热闹了几分,门前来往的尽是名车,从上面下来的无论男女老少,都可以看出来是有身份地位的非凡人物,他们全是来参加一场宴会的,这场宴会是林海市商界名流季氏家族最受宠爱的大小姐">季九珠的婚礼。
晚上八点,婚礼已经开始了,一个女人姗姗来迟!
这个女人大约三十上下,穿着灰紫色的礼服,虽然一看就出自名家之手,却并不能遮掩住她臃肿的身材。盘在脑后的发型本来是最能显示高雅气质的,但是人们只会先看她那张被眼镜遮了一半更显得平凡无奇的脸,虽然她本身身姿举止并不粗鲁,但是却还是让人觉得配着这个发型的她像是一个为了省事盘了头发的主妇!与这个宴会格格不入!
女人走进花厅,正好看见在无数香槟色玫瑰的掩映下俊美的新郎温柔地亲吻着美丽的新娘,她苍白的脸色一下子黯然了。她终于确定,这个她暗恋了多年的男人从此以后就是她的姐夫了,他从此名正言顺地属于季家大小姐">季九珠!
“唐娆你怎么来了?!”
一个低沉中带着凌厉的男子声音传来,女人身体一僵,转过身去看了一眼面前脸色冷漠的英俊男人,低下了头,叫道:“大少爷,我只是想来祝福大小姐">。”
“他们不需要你的祝福,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那点小心思,虽然你根本不是威胁,但是你的出现对这个婚礼也是一个污点!”男人冷酷无情的声音如同冬天的风雪一样,让唐娆从心往外地发冷,她紧抿着唇,什么也不说。
“大少爷,阿娆她没有恶意,你就放过她吧!”一个焦急中带着哀求的声音忽然响起,出现一个打扮的俨然贵妇人的女人,她虽然已进中年,却依然风韵犹存,只是面对这个男人时她即使浑身戴着价值连城的珠宝也显得那么卑微。
那个英俊男人瞥了她一眼,警告道:“让你的女儿快走,不要惹出什么乱子来!”
贵妇见男人走了,松了一口气,回头看着唐娆,叹了口气,说:“阿娆,你快走吧,妈妈有空去看你。”然后她匆匆走了,虽然季九珠不喜欢她,但她还是她的继母,总是要在旁陪着的。
唐娆看着妈妈走在季九珠身边笑的像是全天下最开心的母亲,心已经麻木了,从十五年前妈妈嫁入季家那天,不,从妈妈和季家有了关系起,妈妈就已经远离她了。而她做为季家的继女,注定不能女凭母贵。
唐娆是个豪门继女,但是跟着妈妈进入季家这些年,她并没有过上一天千金小姐">的日子,其中辛酸外人根本不会知道,只以为她过的很风光,只有她自己知道,她只是一只披着凤凰皮的小麻雀。
最后看了一眼正揽着新娘跳舞的新郎,心如刀割地将多年的爱恋一丝一缕地削去,唐娆飞快地向外走去。
心情头脑都十分混乱,当唐娆回过神来时才发现自己居然走到了一个寂静漆黑的路段,她有些害怕。在看见前面有一盏路灯后,她走了过去,却发现那是一个巷子口,从里面传来杂乱的声音,她虽然害怕,却还是往里走了一步,看见是一群人在攻击一个人。
朦胧间唐娆觉得那个男人宛如阿修罗,虽然浑身浴血,却越战越勇,那种冰冷的杀气弥漫在窄小的巷子里,不仅唐娆感觉到了,那些和他对打的人也感觉到了。随着越来越多人的倒下,那些人害怕了,他们开始想逃,但是却一个一个倒在了逃出生天的路上!
最后一个人是倒在离唐娆不到一米的地方,他的手甚到快要抓到唐娆的鞋子,吓得唐娆后退了好几步。她清楚地看见那个人惊恐的几乎扭曲的脸,他眼睛中闪动的求生的**是那么强烈,可是他还是没有逃脱死亡的召唤,一颗子弹结束了他的生命!
唐绕吓坏了,她瞪大眼睛看着那个男人,但是泪水模糊了视线,她看不清,但是她觉得那个男人不会放过自己的,有哪个凶手会放过目击证人的?一定会杀人灭口的!
唐绕当然不会等死,尽管害怕得全身都僵了,但是她还是转身跑了,那个人的枪声没响,他也许没想到唐娆敢跑。
在险境中,人的耳力是非比寻常的,唐娆甚到可以听见那个男人迟疑了一下才追上来的脚步起,她刚刚鼓起的勇气又被那好像是死神的脚步声打破了,她开始慌不择路,忽然间一片刺眼的光亮包围了她,呯地一声,她被一辆车撞的飞了起来!
被车子的剧大撞击力撞得飞到半空,然后重重地摔在地上滚了好几圈,那种惨烈的沉重落地声让唐娆自己都胆战心惊!她想动,但是全身一动就疼的厉害,好像身体里有把火在燃烧,又像是有洪水在泛滥。
唐娆觉得自己已经没救了,看见自己脑袋边全是血,头昏昏的,好像生命在飞快地流逝着,身体在剧烈的疼痛中抽搐着,血从嘴里喷涌而出。她记得看电视电影中那些车祸的人只要一这样就死定了,她想自己要死了。
唐娆看着那个站在自己面前的人,并没有求救,这场车祸成了她生命中的最后一根稻草,她被压垮了,她不想在这个让她压抑痛苦的世界上再活下去了!她不想让她暗恋多年的人看见她这么狼狈的样子,虽然她在他面前从来就没有光彩可言,但是,至少那时候她可以躲进阴暗的角落里舔伤口,而这次却是无处可藏,虽然,她想就算他知道她受伤了也不会去看她,但是这次就是不死也一定不会太好了,她真的不想在若干年后的一天他看见行动不便的她,而他身边陪着娇妻爱子,那是多么讽刺一幅画面!那让她情何以堪!
那个人站在一片车灯的光芒中,脸部掩映在一片阴影中,唐娆看不清她长什么样子,但是看那头长极大腿的海浪一样的卷发和纤细玲珑的身材,依然可以知道那是一个极为美丽的女人,穿着极为飘逸的长裙,裙裾绣满了鲜红如血的罂粟花,妖治异常!
那个女人缓慢地走了过来,动作优雅的像在香榭丽舍大道上散步,然后她在一米开外停了下来,像个高高在上的女王。看着唐娆惨烈的样子,她并没有惊慌害怕的样子,转身离开的动作依然优雅!在她转身的一瞬间,唐娆依稀看见了一张美丽非凡的脸!
陷入了一片黑暗之前,唐娆心中一片悲凉,今晚的一切遭遇让她想起了她痛苦的一生,她就像一棵杂草,任何人都可以践踏!与其这么毫无尊严的活着,死亡是幸福吧?少字她开始全心地祈求,祈求可以获得一个崭新的人生。
如果,如果有来生,再也不要进入豪门,再也不要过那种豪门继女寄人篱下的日子!
新人新作,多多捧场。
第一章披着凤凰外衣的麻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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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重生
西方天际的云厚重繁密,被落日的余晖渲染的一半金黄一半灰蓝,像是无数簇拥着开在一起的硕大花朵,分外妖娆动人。
病床上的少女脸色十分苍白,她细细的眉头紧紧皱着,长长的睫毛像是被困住了的蝴蝶一样慌乱地扑扇着,毫无血色的唇像一张一合像是在大口大口地呼自己着新鲜的空气,好像如果不这样就要窒息了一样。忽然,她猛然睁开了双眼,一双清澈明亮的眼睛瞪的大大的,像是受了极大的惊吓,脸上的冷汗涔涔落下,宛如小溪。
唐娆觉得自己全身都很疼,她压抑住心中的惊慌,四处张望,看着周围一片雪白,知道这里是医院,她想起了之前发生的事不是一场梦,她确实出了车祸,现在应该是被送到医院来了。
为什么?为什么自己没有死,她还是那个被人践踏的不成样子的唐娆,为什么自己没有死呢?!被生活中接连不断的苦难压迫的唐娆被心中汹涌而来的酸楚淹没,大滴大滴的眼泪像是珍珠一样滚落下来。
嘎叽一声门开了,走进来一个身穿白衣头扎白巾的护士,她见唐娆在哭,温和地安慰道:“小姑娘你可算醒了,你都昏迷一天一夜了。你很疼吧?少字放心,只是一些皮外伤,没有伤筋动骨,过几天就可以跑跑跳跳了,不过以后可要小心了,别因为和同学聊的太投入了就走到路中间去了,太危险了!”
唐娆听着护士的话愣住了,她想这个护士在和谁说话呢?她明明看着自己,为什么说的话却好像不是和自己说的。而且这个房间里只有她一个人,没有什么小姑娘啊?!
那个护士见唐娆愣愣的样子,以为她还没有清醒,又继续道:“说的就是你啦!别想逃避挨说。我说你们这个年纪的小姑娘就是这样不知道天高地厚,你这次算是幸运的,撞你的车主刹车及时,否则你就不只是皮肉伤了,轻则骨断筋折,重则小命呜呼!到时你的父母该多伤心啊,想你这么大还没享你一点福,你就让他们白发人送黑发人,也太不孝了!而且那个车主也太倒霉了,无缘无故撞死了人,会留下多在的心理阴影啊!唉,那么帅的一个人如果再不能开着拉风的跑车,是多少令人遗憾的事啊!”
如果现在是漫画世界,唐娆肯定已经满脸黑线了!她在想这个小护士怎么这么啰嗦啊!她还没见过这么啰嗦的人呢!而且她是不是眼神有问题,自己明明已经三十多岁了,她为什么管自己叫小姑娘,她明明比自己还小!不过还没来得及生气,她又被另一个事实打击了,就是她明明记得自己被车撞的血流成河,肋骨断裂的声音连自己都听见了,她为什么说自己只是皮肉伤?
那种死亡降临的感觉是那么强烈,已经刻印在脑海中,唐娆相信那不是梦,但是现在也不是梦,她感觉到了疼痛,梦里是不会有痛觉的。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唐娆迷惑了。
小护士见唐娆还是呆呆的,脸上露出一丝担心的表情,问:“你怎么了?头昏吗?还是疼的厉害说不出话来?”不过见唐娆好像没什么痛苦,只是迷茫,她忽然一拍手,顺手从一边的床头柜上拿过一副大大的黑框眼睛来,架在唐娆脸上,笑道:“是不是看不清我的样子所以觉得雾里看花才会这么迷糊的表情?你得是多少度的近视啊?!一定是个优等生吧?少字”
唐娆其实不戴眼镜也可以看清那个护士,她虽然近视,但是也没到离了眼镜就成瞎子的地步,不过戴上眼镜后果然看的更清楚了。但是她并没在意这些,她只是震惊眼前的这副眼镜。
她看到了什么?!这副土里土气的黑框眼镜还是她上初中时的那副眼镜吧?少字!也是她的第一副眼镜!她不会认错,那副眼镜因为一次掉了,在左边镜片沿上留了个小小的坑,因为不防碍看东西,所以她并没有换新的。因些现在她一眼就认了出来!
怎么会?怎么会!这副眼镜明明已经被妹妹扔了,怎么现在会出现在这里?!唐娆想到刚才小护士叫她小姑娘,说她是和同学说话被车撞到的,她脑海中记起自已只出过一次车祸,她那时念初三,因为被同学耍了难过加难堪的情况下逃走时没有注意车,被撞了,也只是皮外伤,好像也是昏迷了一天一夜!
唐娆僵硬地转动头环视这个病房,见这个病房果然是记忆中的陈旧样子,她又抬起自己的手,看见一条纤细白晳的胳臂,手指纤细修长,完全没有记忆中的肥胖样子。这一刻,唐娆终于确认了一件事,那就是她重生了!
小护士给唐娆换了胳膊和腿上的纱布,又换了快打完的点滴,说:“一会儿我叫医生来给你看一下,估计观察一晚上明天就可以回家了。你刚醒别乱动,好好休息。”说完转身出了病房。
唐娆见护士出去了,她躺在床上让自己冷静了一会儿,然后坐起来,觉得胳膊腿都疼,仔细看了一下,发现只有左胳膊和左腿上有纱布,她记得都不是什么大伤,只是被车擦到在柏油路上噌破了皮,没多少日子就好了,只是那不同于肤色的痕迹留了好长时间,长的让她牢牢地记住了那次侮辱,并且从此再也不敢相信会有人爱上自己。
唐娆觉得有点渴了,她拿起床头柜上的水杯一口气喝光了杯子里的清水,觉得真是爽快,她放下杯子,发现桌子上放了一个红的发亮的大苹果,下面压了一张纸,纸上有字。唐娆拿起苹果把纸拿到手中看了起来,上面只有几行字,字迹清秀,一看就是女孩子写的。
“麻雀虽然平凡,但它伟大在不用飞去南方依然可以在冰天雪地中活下来迎来春天,凤凰虽然高贵,却也要经过涅槃才能得到永生,你只要度过了痛苦,就可以迎来新的生活。”
唐娆轻轻地念着这几句话,良久,浅浅笑了,她想,是的,自已经历了那么多的痛苦,终于迎来了新的生活,这个人生,她一定会成为一只真正的凤凰!
其实我也想重生的说,那样即使成不了大神,也一定不会扑街吧?少字!
第二章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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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情妇的女儿
唐娆吃掉了那只红红的苹果,还是觉得饿,按了按扁扁的肚子,想没有肚腩的身材真好啊,想前世她因为生活压抑而得了抑郁症,用暴饮暴食减少痛苦,体重达到了将近两百斤,胖的连自己都不敢照镜子,也让自己更自卑。
那真是恶梦一样的日子啊,好在现在梦醒了。她依然是体重不足九十斤的唐娆。
虽然很满意自己现在的身材,唐娆还是不想饿肚子,但是她没有钱,就是想去买饭也买不来啊!就在她打算睡觉把饥饿压下去的时候,门又开了,走进来一个珠围玉绕的女人。
走进来的女人是林秋菊,唐娆的妈妈,她看见唐娆坐在床上,很高兴,把提着的保温桶放在床上柜上,坐在床沿上摸着唐娆的头发仔细地看了看她的气色,满意地点点头.
将保温桶打开盖子送到她手里,轻柔道:“你这孩子真是让我不省心,平时不交朋友,好不容易交了朋友,居然会和人家聊天聊到和车撞到一起去!要是这样子我倒宁愿你还是以前那个孤僻的样子。至少我没那么担心。如果你出了事,我怎么对得起你爸?”
唐娆看着依然风韵浓厚的妈妈,觉得眼睛有此发酸,连忙低头喝汤,果然是鸡汤,她已经有将近十五年没有喝过妈妈炖过的汤了,好像自己她们进了季家妈妈就再也没有下过厨。记忆中的味道真好啊!唐娆大口大口地喝着,眼泪大滴大滴地落到鸡汤里。
林秋菊见女儿哭了,愣了一下,也黯然了,她掏出丝帕为女儿擦去眼泪,愧疚地说:“阿娆你是不是怪妈妈没有陪在你身边?对不起,妈妈也是没办法,今天你季伯伯那边有事情,实在脱不开身。”
林秋菊口中的季伯伯叫季盛扬,他所在的季家不要说在滨海市是第一豪门,就是在整个中国也是可以排的上名次的。
季盛扬因为家族而出名,但是让他名声更盛的是他的风流。打个比方说一个人向另一个人背地里指着季盛扬这样介绍‘看,那是季家的大公子">季盛扬,那个季家!’,另一个人为了确定就会问‘那个总是绯闻缠身的季盛扬?’。季盛扬就是这么的有女人缘,而林秋菊就是他众多情妇中的一个,同时也是他时间最长的一个情妇。
唐娆听到妈妈说起季盛扬,忽然想起再过不久妈妈就要嫁入季家了,那么现在她是不是正在为此努力表现自己呢?想到妈妈嫁进季家后过的并不是太好,连带着自己也过的更糟,她心里就一阵黯然。
林秋菊见唐娆神色不好,轻声说:“阿娆,你不要怪妈妈,妈妈也是没办法。”
唐娆看着妈妈眼眶有些发红,连忙摇头,说:“妈妈,我不怪你,爸爸已经走了这么多年了,我也已经长大了,你也该有自己的生活了。”
唐娆说这些话是真心的,她不但不怪妈妈,甚到还觉得对不起妈妈,如果不是她,妈妈或许不至于给人家当了这么多处情妇,也许早嫁了一个好男人,过平凡却舒心的日子。
唐娆的爸爸叫唐忠,在唐娆半岁的时候就去世了。妈妈林秋菊一个人养她非常辛苦,她那时又总是生病,要花很多钱,林秋菊只是个工厂的后勤人员,每月的工资吃饭穿衣都很拮据,唐娆三天两头的去医院几乎让她把能借钱的亲戚都找遍了,借到后来人家都不敢让她进门。林秋菊又向厂子支工资,但是工厂毕竟不是家里开的,支一次行两次行,总支还是不行的,后来就有人给林秋菊出主意,说她长的漂亮就去当业务员,拉了大单子回来那提成奖金可比工资都多,林秋菊也是没办法,就去了,结果第一次陪着厂长去陪客户喝酒就遇上了季盛扬。
季盛扬家里有钱,那是在整个林海市都出名的,他的风流也是和他的家世齐名的,他看中了林秋菊那种小家碧玉温柔娇怯的样子,就留了神,有钱什么打听不出来,他知道林秋菊家里的困难,金钱加上甜言蜜语,很快就将林秋菊勾到了手。
林秋菊很快就怀了季盛扬的孩子,生下了一个女孩儿,叫楚楚。林秋菊是那种有了孩子就被拴住了心的女人,再加上她离开季盛扬也活不了,即使能嫁给别人也过不了这种锦衣玉食的日子,她享受习惯了也不想再过苦日子了,所以即使季盛扬有妻子,她只能当个见不得光的情妇,她也认了。
那么多年来,林秋菊因为给人当情妇受了不少委屈,她性子像水一样,绵软温顺,无论别人怎么讥讽她,她都受着,只是默默流泪,这让唐娆很自责,因为外公外婆和舅舅舅妈姨妈姨父们都说是她拖累了妈妈,说如果没有她,妈妈就不用给人当情妇,可以嫁个好男人过舒心的日子,还说因为有了她给人当情妇即使人家正室死了妈妈也转不了正,因为有她这个拖油瓶。
可是无论谁再怎么说,林秋菊也没有把唐娆丢开,甚至在季家同意她进门时提出了将唐娆带进门的要求,从这一点上,林秋菊已经尽了她所有的能力。唐娆是感激她的,所以在之后,无论她让唐娆做什么唐娆都会去做,甚至彻底让自己的人生走向绝望。
林秋菊听着唐娆的话,觉得今天的女儿非常不一样,如果是平常她决不会这么说。她是那么的胆小,总是怕自己把她丢下,小心翼翼的看着自己的眼睛中闪动着哀求的光。而今天,她居然祝福她了,而且语气眼神是那么的真诚。这样的女儿让她觉得欣慰,又觉得陌生,但这确实是自己的女儿,难道是被车撞了头吗?
唐娆一口气吃完了满满一桶鸡汤,但是动作却非常的优雅,看的林秋菊暗暗惊奇不已,她一直觉得这个女儿过于小家子气的,没想到突然变化这么大,她甚至觉得唐娆做在病床上喝鸡汤的样子像是坐在法国餐厅里吃大餐一样优雅,难道被撞了一下不仅说话大方了,连举止都雅气了?还是自己这些日子忙的连女儿变化这么大都没注意到?想到这里她有些歉疚。
“阿娆,你真是长大了,妈妈忽然之间觉得自己太不称职了,还一直认为你是那个胆小的见到妈妈就低头的小女孩,今天看来,你已经长成一个淑女了。看你这样子如果好好打扮一下,丝毫不比楚楚差呢!妈妈有空陪你去买些衣服做个头发吧,顺便把这眼镜换一下,好不好?不要再不接受妈妈的钱,妈妈的钱就是你的钱啊!”
唐娆听着妈妈的话,摇了摇头,坚持道:“妈妈,我会自已去买,你给我的零用钱我都没花呢!”
林秋菊很无奈,这个大女儿自小时起被小女儿说了一句你花的钱全是我爸爸的之后就再不向自己要钱了,自已每次给她钱她上次的零花钱都还有许多,最后她只能每月固定给她一笔钱,花不了就让她存着,然后从那以后她的衣服也不用自已买了,买的全是一些便宜的地摊货,样子保守颜色土气质量低劣,她去能穿很长时间,虽然没到缝缝补补又三年的地步,却是新三年旧三年,看的她心酸,给她买衣服她也全给了楚楚,真是没办法。
唐娆看出妈妈的心思,说:“妈妈,我会买一些漂亮的衣服的。”然后心里就想着要怎么改变一下自己的形象,她记得自己现在的底子还是不错的,要改变形象还是很容易的。
林秋菊对这个女儿的眼光表示怀疑,但是却也没说什么,心中想着趁着这次带她去见季家人的机会多给她买两件衣服,她穿过了楚楚就不会要了,她也只能收下。
母女两个各怀心思,忽然齐齐被几下轻轻的敲门声拉回神来,然后就看见从门外走进一个人来。
那是一个英俊的年轻男子,手里捧着大捧新鲜的白色百合花,看样子有近百朵,他在后面浅浅地笑着,明亮的夜色眸子望着唐娆。
猜猜这个帅哥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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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情妇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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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张云亚
唐娆浑身是汗地惊醒过来,看着雪白的病房,窗外已经是一片阳光明媚,知道自己刚才只是做了一个梦,但是她并没有放松下来,因为那个梦是真实发生过的!
唐娆梦见了前世的种种,最后梦见前世临死前追她的那个男人拿枪指着她开了一枪,然后就吓醒了。
深吸了口气,唐娆努力让自己僵硬的身体放松下来,不断地劝慰自已已经重生了,一切都不一样了。
门嘎吱响了一声,小护士走进来,笑眯眯地说:“唐娆,你看谁来了?”
唐娆抬眼看去,发现是昨天来过的张云亚,也就是开车撞到自己的人,微微皱眉说:“张丈夫你怎么来了?我说过这次事故是我自己的错,你没有责任,不用再来了。”
张云亚长的非常英俊,身材也很好,是标准的衣服架子,一身白色休闲装让他像白马王子一样光彩照人,现在他又捧着一大束白百色合花,那样子简直是让女人疯狂男人妒恨,相信这一路行来一定收获无数芳心。
张云亚也知道自己的魅力,但是他发现病床上的这个不起眼的小姑娘对他不感兴趣,决不是装的,他见多了那些玩欲擒故纵把戏的女人们,是真心假意他一眼就可以看穿。当然,他不可能让所有人都喜欢他,但是他向来有自信让人不讨厌他,而眼前这个女孩子却是个例外,她讨厌他,带着一种把他当危险物的警惕。这就有意思了。
“那怎么行呢?!我可是个好人!而且我是一个男人!怎么能撞了一个小女孩还当没事一样呢?你说我没责任我可不这么认为,虽然是你突然跑到路中间才撞上我的车的,但是如果我当时开慢一点也许就撞不到你了呢,所以我也有错。你就让我弥补错误吧!否则我会良心不安的。内心受煎熬的人是会消耗青春的,对不对,美丽的护士小姐">?”
张云亚说的义正言辞,问那小护士时却笑眯眯地眨了眨眼,一副雅痞的样子,逗的小护士咯咯直笑,脸飞红云地对唐娆说:“唐娆,张丈夫来是想看你的最后检查,然后送你回家,现在像他这样勇于承担责任的人可不多了,你看现在撞人逃逸的人多多啊!你就不要再拒绝人家的好意了。”
唐娆还要开口回绝,张云亚开口道:“如果你不让我负责,我就天天追着你!当然了,每次都会带着百合花!”
唐娆看着张云亚,想这个人怎么这么死脑筋,她都说不要他负责了,他怎么还要往身上揽责任,别以为她会相信他是个正人君子,是无聊找她的开心还差不多!算了,他要负责就让他负好了,反正自己的伤也不重,等伤好了他也就没理由再跟着自己了。
张云亚见唐娆不说话了,当她默认了,笑眯眯地陪着她去检查。
医生检查完了说唐娆没什么问题,给她开了伤口处要换的药和纱布,就同意她出院了。
唐娆走在医院的走廊里,看着来往的人全盯着身后拿着大捧百合花的张云亚,那眼神全奇奇怪怪的,她隐约听见一个小女生说这么帅的男人怎么会追个丑女啊!这让唐娆心中有点郁闷,她不满地瞪了一眼张云亚,想这人真是祸害!
唐娆回到了病房拿东西,正见到那小护士在闻昨天的那束百合花,一脸陶醉,见他们进来不禁小脸飞红。唐娆把张云亚手里的花送到她手中,谢谢她的照顾,小护士偷偷看一眼张云亚,见他笑眯眯地,就开心地抱在了怀里。
和小护士告了别,唐娆慢慢地走着,努力不去在意身边跟着的那个人。她是真的不想和这个张云亚有太多来往,因为张云亚的手指上有一枚紫色钻石的戒指,而那个在前世用枪指着她的男人手上就有一枚闪着紫色光芒的戒指!
当时那个妖娆的女人已经开车离开,那个男人忽然出现,他蹲在她身前,伸手探她的鼻息,那根食指上就有一枚戒指,她当时已经看不清那戒指什么样了,但是却记得是紫色的,是和张云亚手上这枚戒指一样的璀璨紫色!
而张云亚的身材也和那个男人十分相似,这怎么能不让唐娆对他忌惮?
张云亚看着唐娆板着的小脸,笑眯眯地问:“你好像有些讨厌我,为什么?我这人一向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你这样太伤我的自尊心了!”
唐娆觉得这人真是厚脸皮,看他一眼,说:“你像一个人。”
“哦?”张云亚感兴趣了,暖昧地问:“难道是在感情上给过你伤痛的男人?你的眼光不错啊?如果真是这样,我以身相许吧!”
唐娆瞥他一眼,坚定地摇头,说:“不要!”
张云亚的脸垮了,叫道:“为什么?!像我这么俊美这么强健这么聪明这么善良这么温柔这么迷人这么有钱这么体贴这么威风这么有名这么有背景的男人你上哪里再找第二个啊?!错过我村就没这店了,你再考虑考虑,千万别后悔啊!要不我给你配副眼镜去?”
唐娆看他耍宝的样子,倒是轻松了不少,想这个张云亚身上没有一丝那个男人那种宛如死神般的冷冽气息,也许根本不是那个男人。转念又一想,就算他是,现在和他打好关系,也许他就不会对自己怎么样了?
两个人走出医院,来到张云亚的车前,那是一辆非常漂亮的别克,张云亚见唐娆盯着这车看,连忙说:“这可不是撞你的那辆车啊!我那天开的是朋友的车,他那辆可是一辆法拉利啊!他听我说开了他的车撞了人,就把车收回去了,而且说永远不会让我再开那辆车了。真是小气的人!”
唐娆心想自己前世死在一辆玛莎拉蒂的车下,今生却因为被一辆法拉利撞了而复活,倒是挺有名车缘的,只希望今生不要再死在名车轮子下就好了!胡思乱想着就上了副驾驶,等回过神来时才想起告诉张云亚自己家住在哪里,结果张云亚说要带她去一个地方。
看着面前雄丽的建筑,唐娆认识这是林海市最为标志性的建筑明珠商场,这家商场建在明珠广场最热闹的地方,天天客如云来,是出了名的销金窟,之所以如此了解,是因为这是季家的产业。
明珠商场只卖衣服鞋子,第一层价钱低廉,是服务大众的,第二层价格中等,适合中产阶级,第三层价格昂贵,有许多名牌,但是唐娆前世却是已经知道的,这里只有一些白领和暴发户们为了穿名牌显身份才会来这里一掷千金还沾沾自喜,真正的豪门名流们是不会买这里的衣服的,因为这些衣服在国外远没有这么贵,经常出国的他们是不会捡这个漏儿的!他们的目标是第四层,那里是有专门订制各种名牌的店面,里面的衣服是限量的,甚至是独一无二的!
张云亚就直接带了唐娆走专用电梯到四楼,进了一家名叫‘天衣’的店,这家店装饰的十分雅致,正中间放了两组大沙发,中间放了一张水晶案几,上面放了一大盆黄色玫瑰。此时店里没有客人,一个清美动人的女子正坐在沙发中看一本厚厚的书,那样子慵懒而优雅,让人不觉得进了服装店,而觉得进了一个公主的休息室。
一个穿着银白色小洋装的女孩走上来,说:“张丈夫,欢迎光临!”
张云亚点点头,笑眯眯地说:“小莉,你更漂亮了。”
小莉红了脸,说:“张丈夫又笑话我。”
坐在沙发上的女子从书上收回神来,抬眼看着张云亚,浅浅一笑,说:“云亚,你若是再调戏我的店员我就让你娶了她。”
张云亚急忙叫道:“别啊!我叫你姐姐!今天我可是带着情人来的,你给我留点面子啊!”
给我加油吧!不是默默加油,是让我可以知道的啊!
第四章张云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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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许玫的挑衅
张云亚此话一出,全场静默,许玫和小莉全惊讶地看向了他身后的唐娆,本来她们是以为唐娆不是和张云亚一起的,没想到竟是认识的,而且还是那么密切的关系,这不得不让她们惊讶了。
两人不由地上下打量起唐娆来,发现这女孩真是相貌平凡穿着土气,她刚一进来她们还以为她是因为好奇进来逛逛着玩的呢!
就这么一个不起眼的柴火妞会是张云亚的情人?不仅许玫不信,连小莉都不信,但是能让张云亚开这种玩笑,他应该也是挺喜欢这个女孩子的。
不过这女孩子到底哪里有招人喜欢的地方?
许玫看着眼前这个女孩子不但不因为被张云亚这么一个大帅哥说成情人关系而欣喜羞涩,反而抬着头皱眉着他,立刻知道这女孩子并不喜欢张云亚,张云亚在说谎!
这让许玫有点感兴趣了,她细细打量唐娆,看那头发干枯的像稻草一样,一点发型也没有,皮肤苍白而且干燥,嘴唇都起了皮了,又挂副大黑框眼镜,显得那张脸更加平凡,穿的这身衣服是地摊货吧?少字质量又差款式也是过了时的,不仅品味差而且还没钱。张云亚到底看上了她什么?
许玫心里腹诽着,却没有表现出来,只是微笑着打趣唐娆:“你是云亚的小女友啊?你还未成年吧?少字怎么会看上他这个大叔啊?”
唐娆淡淡道:“他在胡说八道。”
张云亚架不住唐娆的眼刀子,笑嘻嘻地说:“我说的是真的啊!只不过这个情人是指是欠了情的人啦!你们可不要想歪了啊,人家可还是货真价实的黄金单身汉呢!”
许玫脸上的笑容更灿烂了一些,招呼两人坐下。
小莉笑着去倒了一杯咖啡一杯果汁来,然后就去忙了。在这个店里有一些客人是许玫亲自接待的,而张云亚就是其中之一。
张云亚笑闹够了,给两人介绍道:“许玫,这是唐娆。阿娆,这是许玫,这家店的老板,她可是现在非常红的名模,国内外获过无数大奖。她不仅有美貌,还有才华,这家店里的服装有许多都是她设计的。”
唐娆礼貌地冲许玫问好,虽然只是几个字,但是却优雅有礼,那种不卑不亢的气质让许玫十分惊讶,想这个小女孩还真是真人不露相呢,看她那土气便宜的衣着打扮原以为只是个平民女孩上不了台面,没想到不比见过的那些千金小姐">们差多少气势,还真是有点意思呢,难怪张云亚会对她另眼相看。
“唐娆是吧?少字真是个好名字,一看你就是个清纯的小姑娘,怎么会认识云亚这个桃花乱飞的小子?可别被他骗了哦!”
唐娆端着手中的果汁喝着,明明是甜甜的苹果汁却喝出了橘子的酸味。她并不喜欢这个许玫,虽然她笑的十分优雅,说话也十分温和,但是她看出了她眼底深处的鄙夷,虽然她掩饰的很好,但是对曾经常年活在那种目光之下的唐娆来说却是那么明白。
张云亚一听许玫这话,就笑道:“许玫你别这么说啊!阿娆本来就恨着我呢。我和阿娆认识是因为我开车把她撞了,今天带她来这买几身衣服,就当赔她身上的衣服了。告诉你哦,阿娆可是很有意思的小女孩哦,可惜她不肯当我的女朋友,不过她还小,我时间很充足,现在只要献殷勤就好了,相信一定可以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的,你一定要帮弟弟一把,给她做几件漂亮衣服。”
许玫笑道:“既这样,我送阿娆一件好了,其余的我可是要好好的敲你一笔竹杠!”
唐娆听着两人谈笑风生,也不插话,她也是想买几件衣服了,既然有人送她也不会不收,前世虽然是个不被人重视的,但是身在豪门也是见过大场面的,几件衣服她收的还是豪不手软的,何况这两个人都不是她喜欢的人,让他们破费也不错。
说了几句话,许玫站起来对唐娆说:“阿娆,我这里新设计了几款洋装,你来看看有没有喜欢的。”
唐娆起身,张云亚不甘寂寞也站起来跟过去。
许玫设计的衣服在这个年代还是挺时尚漂亮的,但是在唐娆这个看尽了二十一世纪各色服装的人眼中这些衣服并不是多么让她眼前一亮。
张云亚看了这里的衣服对许玫说:“许玫,你设计的服装这么漂亮,怎么还不创立一个品牌?难道是模特的风光生活还没过够?”
许玫笑笑:“模特风光是风光,但是很累的,而且又是青春饭,又有无数后辈追在后面,那种紧张感时间长了我怕精神身体都会受不了,当然想找个后路,但是我现在只在那些千金贵妇和女明星之中有点名气,要想创立一个品牌是需要更大的名气,我想参加一些服装设计方面的大赛获个奖来给自己贴层金,那样会更加被大众接受,当然啦,资金也需要支持,到时云亚能不能帮个忙?”
张云亚一笑:“为美女效劳我当然乐意之极,但是你知道我是个光花钱不做主的,要点零用钱我大哥会给,但是如果是大笔资金就要他做主了。如果你真的需要我可以根他说。不过我的私房钱倒是可以做主的。”
许玫明亮的双眸黯淡了一下,有些惋惜的样子,但是很快又笑了起来,说:“那到时你一定要在你大哥面前给我说好话啊!”
“一定!”
两人闲谈间唐娆已经选好了衣服,她要了三件,因为受伤不能换,直接让小莉装了袋。张云亚嫌她要的少,还要多给她拿几件,唐娆淡淡道:“都不适合我。”
许玫浅笑道:“阿娆要开始打扮啊!做个发型吧,你看你这头发都分杈了,又一点光泽都没有,需要好好修复一下,我给你介绍一家不错的美容美发的店吧,多去几次一定可以让你的头发又黑又亮。那里还做美容,可以调理一下皮肤,让你的皮肤变得白里透红。用不了多久你就可以变成一个小美人,你这个年纪正是谈恋爱的好年纪,一定可以迷倒一片小男生的。”
许玫说这番话时的语气非常温柔亲切,像是个大姐">姐在关心一个非常喜欢的小妹妹,但是唐娆却知道她这些话里全是刺儿,如果她还是以前的那个自卑的唐娆,现在一定心里非常难受。她这是在打击情敌,顺便提醒自己该去找别的男人,张云亚不是她该动的!
唐娆自重生后就想好了,这一世她一定要活出真我来,坚决不会再像前世那样任人欺负,现在这个许玫就是第一个挑衅者,她决不能退缩!
她浅浅一笑,转头问张云亚:“云亚,如果我一直是这个丑样子,你还会和我做朋友吗?”。
张云亚一愣,马上笑眯眯地说:“那当然了,而且我不认为你丑,为了证明我说的话是真的,我可以以身相许。”
无论他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唐娆这一刻因为他的这句话心中的那丝紧张烟消云散,她在这一刻真正变得坚强起来。
许玫虽然笑着,但是却有点勉强,正在她看着唐娆对张云亚笑着的脸努力掩视心中的愤恨时,门口的铃铛响了,又来了客人。她向门口望了过去,脸上露出笑容来,那个笑容很像她刚才对唐娆的笑,但是却是真诚的。
“子茜,你怎么来了?今天不用上课吗?”。
那是个明丽动人的女孩子,弯眉大眼,肤白如雪,唇如桃花,长长的头发像一匹上好的黑色绸缎一样顺滑柔亮。穿了一身白色长裙,宛如出水芙蓉一般清新动人。
“今天蓝黎没去上课,我去找他,他没在家,也没在常去的地方,找累了,来你这里歇歇,然后还得去找。我不放心他。”
她说完看见了张云亚和唐娆,眼睛一下子瞪大了,叫道:“唐娆!你怎么会在这里?这里怎么是你可以来的地方?!”
我知道我是新人,但是我还是要大声地呼呼票票!来吧!来吧!我可是娇娇弱弱的新人,需要营养的。
第五章许玫的挑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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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情敌
张云亚听出那个女孩子话里的蔑视,脸沉了下来,问唐娆:“你认识?”
唐娆点点头,她当然认识这个女孩子。这个女孩子叫安子茜,是她的同班同学,也是班里的班花。就在前天,她还曾狠狠地羞辱过自已,即使过了那么多年,她依然记得她指着自己鼻子大声嘲笑的样子。
而在那之前,她们是情敌的关系。当然,如果许玫是误以为她是情敌的话,那么她是误以为自己成了安子茜的情敌。
每个人都有初恋,而唐娆的初恋发生在初三,那个男孩子就是蓝黎,一个非常英俊的男孩,是被全校男生女生共同承认的校草,学习成绩总是第一名,又是校篮球队的队长,他就像个太阳,所有的人都注视他追随他。唐娆也是佩服他的,那时的她几乎不敢喜欢他,更不相信他会喜欢自己,但是就像是太阳会从东边落下一样,他向她告白了。
唐娆不敢相信这是事实,她开始是躲着蓝黎的,但是蓝黎却总是无时无刻不出现在她眼前,他会因为她头晕而天天放一瓶酸奶在她书桌里,他会在下雨的时候将她拉到他的伞下,他会在她做错的习题旁写出最细密的步骤,他会为她拢好散在脸颊上的乱发,他会在陪她走在马路上的时候让她走在里面。
那时安子茜是全校公认的蓝黎的女友,她当她是情敌,当时的唐娆是歉疚的,直到前天晚上她才知道她这个情敌只是一个笑话。
许玫注意到张云亚听到安子茜的话后微微皱了下眉,就知道坏了,连忙过去抓住安子茜的手说:“子茜,这是张云亚丈夫,他是姐姐的朋友,阿娆是他的朋友,也就是姐姐的朋友,在这里有什么奇怪的?”
重重地捏了一下她的手来警告她不许无礼后,又转回头说:“阿娆,云亚,这是我姑姑家的妹妹安子茜,她就是太直率了,你们不要介意啊。”
唐娆清清冷冷地站着,她现在对这对姐妹">没有一丝好感,只想快快离开。
张云亚又恢复了常有的温和样子,笑问“刚才听安小姐">的话是认识阿娆?是同学?”
安子茜得到了许玫的警告,早已经没有了刚才气势汹汹的样子,得体地笑道:“是啊,我们是同班同学呢,所以我刚才还奇怪她没去上课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呢?”
张云亚虽然猜出安子茜和唐娆关系可能不大好,但是他也不想在这里计较这些,毕竟还是要给许玫一些面子。
安子茜好奇地看向张云亚,想唐娆这么土里土气的女孩怎么会和这么一个大帅哥是朋友,看这衣着打扮是个有钱的公子">哥儿呢!而且已经能让向来眼界高的姐姐看上眼,一定不简单!不由仔细打量起他来,这一看还真觉得他眼熟起来,好像在哪里见过。她低头努力想着,脑海中忽然闪过一个画面。
“我看着张丈夫眼熟,原来是在银河娱乐公司见过一面呢!那时我和我爸爸去那里谈一宗代言,我爸爸是三泰集团的董事长安丰年,想请月人姐来着,当时是张丈夫也在场,张丈夫在那家公司工作?”
银河娱乐公司是一家成立才五年的公司,但是却捧红了无数明星,而江月人就是旗下最著名的一人,不要说在国内,就是在国外也已经因为一部电影而名声大震,是个名副其实的天后,而像她这样的巨星银河还有好几个!
张云亚笑着回答:“只是有一点股份罢了,光分红不管事的。”
安子茜终于明白姐姐为什么这么在意张云亚,原来真的是个超级对她有帮助的男人,又帅脾气又好,不过为什么会和唐娆在一起?想起他刚才因为唐娆给自己甩脸色,她有些羞恼,不能生他的气,只能将这笔帐算在唐娆身上,想这个丑丫头真是讨厌,长这么丑不在家里躲着总是出来瞎走什么?!以后有机会一定整治一下她。
“张丈夫真是年轻有为。其实我的愿望就是有一天能成为一个像月人姐一样的大明星,到时如果签的是银河,还请张丈夫多多关照。”
“一定,安小姐">长的这么漂亮声音又这么好听,一定可以大红大紫。”张云亚笑眯眯地夸赞着,夸女人是他的习惯,不过不防碍他随后腹诽,他现在心中就在想这个小丫头也就当个歌星,演员就是当了也是三流的,从她对唐娆皮笑肉不笑的表情就略知一二了。
安子茜看着唐娆在一边漠视自己的样子实在气的不行,想到蓝黎这些天的不对劲,又想到他以前对这个丑女那股温柔劲儿,不由气往上冲,差点扭曲了脸上的笑。
“唐娆,你这几天去哪里了?蓝黎见你没去上学,可是很关心呢!”
唐娆抬眼看安子茜一眼,轻声说:“我前天看见一群狗,怕被咬成狂犬病,所以就跑了,被云亚撞到了,还真是要谢谢那群狗呢,否则怎么能遇到云亚这样的大帅哥,还被他带到这种高级的地方买衣服。你说是不是?”
安子茜气的俏脸惨白,说不出话来。
许玫怕安子茜闹起来,她可不想因为这个妹妹得罪张云亚,连忙说:“子茜,我给你设计了几款洋装,和我要参赛的那几个款式很像的,你一定会喜欢,快去试穿一下。”
她不断地给安子茜使眼色,见安子茜抿着唇跟着小莉走了,才松了口气,转回头来看着唐娆,想这个小丫头看着平凡,却也是不好惹的主儿啊!想到这儿她温温柔柔地对唐娆一笑说:“阿娆,我这个妹妹哪里都好,就是有点小孩子脾气,你不要在意。”
唐娆看她一眼,说:“只要她不再惹我,我是不会理她的。”
对于以前那些曾经伤害过她的人,经历了一回死亡洗礼,又得到重生的恩赐后,唐娆已经不在那么在意,只要他们不再招惹她,她也不想去理他们,有些记忆就像伤疤,看见了会想起曾经的痛,但只要不碰,慢慢的也就不在意了。
张云亚见唐娆脸上出现了一丝回忆往事而显得伤感的表情,不知为什么不想看到她这样,他抓起她的手放在胸前心脏处,装出一副深情的样子,说:“亲爱的,从此你不用再在意任何人,只要在意我就好了,我会很疼你很爱你,把你放在心口上,你听,我的心在为你跳动,多么有力啊!”
唐娆抽回手来,有点受不了他的肉麻,但是脸上却是露出了一丝笑容。
许玫见到他们温馨的样子,心里一沉,想张云亚不会真的喜欢上这个丑丫头吧,她摇摇头,甩掉这个荒唐的想法。
安子茜换了新衣出来,在他们面前转了一圈欢笑着问:“姐姐,云亚哥,你们看我穿这身漂亮吗?”。
唐娆看了张云亚一眼,想这个男人真是招桃花,这么一会儿又多了一个妹妹。张云亚面不改色,点点头笑道:“很适合你,如果你将来当明星一定可以红。”许玫笑道:“那以后就让子茜签你的银河好了,你一定要多多照顾啊!”
张云亚笑道:“子茜这么可爱,就是我不照顾也会有许多人抢着照顾的,一定会大红大紫的。”说完就像唐娆走来。
“没等急吧?少字我们走吧!”张云亚对唐娆说,提起她手边的几个袋子。
唐娆站起来,看都没看安子茜一眼,对许玫点了点头。
两人坐回车里,张云亚发动车子,问唐娆:“你和那个安子茜有过节吧?少字说给我听听,我也好知道一个人的真面目。我们也算朋友吧?少字说给我听是帮我,当然,我也可以帮你。”
唐娆看他一眼,说:“我不用你帮,这件事已经过去了。不过我可以告诉你是怎么回事,反正你要想知道怎么都会知道。其实事情挺简单的。就是一群小孩子的恶作剧。”唐娆说着,轻轻地叹了口气,脸上有隐隐的阴郁,但是很快就消散了。
“蓝黎是我们学校公认的王子,安子茜是公认的公主,天造地设的一对,我也是这么认为的,我曾经希望自己可以是那个公主,但是也知道是不可能的。可是蓝黎就向我告白了,我不是个傻瓜,但是我不够坚强,还是被他的温柔感动了。结果可想而知,我成了全校的公敌,所有人都说我是破坏别人感情的第三者。蓝黎是我坚持下来的理由,我出身不好,相貌不好,成绩不好,是他让我相信了我可以是个幸福的灰姑娘,可是最后我还是输了。那天我跑了出来,就和你的车撞到了一起。”
张云亚静静听完,看着唐娆平静的脸,还是从那片平静中看到了难过,他将车停在路边,轻轻地将这个受了伤害的女孩子搂在了怀里。
第六章情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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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左手抓才,右手抓财
唐娆看着张云亚的车消失不见,才按响了门铃,很快门开了,她走了进去。这里是一处别墅区,三年前林秋菊才带着两个女儿搬进来,也是在那个时候她和女儿季楚楚才得以见光。
此时正是午后,家里除了保姆什么人也没有。
唐娆离开这里十几年,有点觉得陌生,她觉得脑袋有点乱,快步上了楼,按着记忆中的印象找到了自己的房间。看着眼前熟悉又陌生的房间,她终于松了一口气,再一次确定自己真的重生了。
这是一间适合公主居住的房间,奶白色的家具,粉红色的窗帘地毯床单,那张超大的床上还挂着粉红色的纱帐,地上是粉红色洒满白色花朵的地毯,四处摆放着可爱的毛公仔。这是一间精心布置的房间,但是唐娆并不觉得温馨,因为这是季盛扬给妈妈和妹妹住的,她只是个附带品,这不是她的家。
唐娆想既然要脱离季家,那么不跟着妈妈住进季家大宅,也不能再住在这里了,只能回到爸爸留下的那间房子了,那才是自己的家。
落地窗旁的大书桌上,放着许多书本,还有一个几个水晶罐子,都是非常可爱的胖胖的小爱神的样子,里面放满了她叠好的五颜六色的千纸鹤,那是整整一千只纸鹤,她本来是想要在蓝黎生日那天送给他的,但是她还是有点害羞,想到七夕时两个人单独在一起时再送给他,没有想到再也送不成了。
“蓝黎,真的曾经爱过你吗?也许只是因为在冷漠的世界中太渴望温暖了,所以才会被你吸引吧?少字毕竟你像太阳一样光明而有生气,只可惜我忘了太阳也是会灼伤人的。”
唐娆心中想着,将那些被推到桌角的书本拿起来,一一看起来,发现那时看起来无比艰难的题目现在看起来是那么容易,毕竟自己是上过大学的人,这些题目都只是小儿科了。
看着这些书本,唐娆想起了前世的自已成绩并不好,因为她从小因为母亲给人当情妇被人骂而十分自卑,上课从来不敢提问,后来因为一次考的好,被人家说是作弊,从此以后连黑板都不敢看了,更是不敢考好,渐渐地成绩就更差了,跌跌撞撞地上了现在的学校,如果她没有重生,恐怕连一所三流中学都考不上的。
前世,唐娆却上了林海市最好的英帝高中,当然不是真凭实学,而是因为进了季家后季家认为她进了季家还去念不好的学校太丢面子了,所以就让她也进了英帝高中。英帝高中是所私立学校,而季家是最大的股东,让一个进学校是非常容易的事。
这一世,一定要靠自己的本事考进去,这样才不能让季家的人看轻了,这样也能让林秋菊在季家好过一点吧?少字!
唐娆拿起书桌上的一块电子表,那块表是蓝黎的,一次他带她去滑旱冰为了保护不会滑的她而摔倒了,这块表当时摔坏了,蓝黎给扔了,却让唐娆给捡了回来,她想修好后还给他,没想到还没还那时属于他们的甜蜜时光就已经过去了。
表上的时间是一九九六年五月十五号,离中考还有一个月。
唐娆拿过书包来,把里面的书本全拿出来,又到书桌上的书本全集合起来,仔细地整理了一翻,抽出一张白纸,写了一个复习表。
这最后一个月,唐娆打算在家里复习,她上过一次初三,当然知道中考前最后这段时间每天就是题海战术,学生做题,老师讲题,每个人都被试题熬的昏头昏脑。唐娆自觉离开了十多年课堂,没有把握融入其中,还是自己复习来的好,她知道自己的优点在哪里缺点在哪里,不会浪费时间,而且,她刚刚发生了那件事,一定会成为笑柄,这不是猜测,是事实,前世她可是被嘲笑个够,一直到考试也没平静下来,考的那叫一个惨不忍睹!
如果在家复习,就一定要去买资料,这也是需要一笔钱的,唐娆按照记忆找到自己收零花钱的地方,只有零散的几块钱,她想起那个时候她总是把零花钱给妹妹季楚楚,所以根本没有太多钱。好在身上还有在医院时妈妈给的两百块钱,够买辅导书的了。
遇到了钱的问题,唐娆想起来从许玫那里顺来的东西,她从装衣服的袋子里拿出一本杂志来。
那是一本非常流行的服装杂志,像春天的嫩草一样颜色的页面上,那条消息让唐娆平静的心也像长出了小草一样生动起来。那是一条香港孟氏集团名下的雅色服装公司的大赛征稿启示,前三名都有巨额奖金,另设许多风格奖,如果被他们看中了可以签约。
唐娆对签约什么的没有兴趣,她还小,而且她对服装设计也没有太大的兴趣,虽然前世她学过设计甚到可以做版衣。她感兴趣的是那些奖金。
前世,她虽然穿的低调,但是身在豪门又怎么少看得了那些美丽的衣服,尤其在她最后过上幽禁生活之后她因为无聊而学的无数知识才艺中就有服装设计这一项,相关的书籍图像看了不少。所以十五年前的这些叫作流行的服装根本入不了她的眼,让这她从其中看到了机会,赚钱的机会!
妈妈林秋菊很快就要嫁入季家,这次她不想再跟着进季家,并且不想再接受妈妈的钱,她必须完全独立,才有可能在将来不被季家抓到把柄来让她尽那些讨厌的义务,才有可能让妈妈觉得欠她而不让她去牺牲。
孟氏集团是商业帝国中的巨人,与季氏不分高低,可是它旗下的服装业在前世却是不太出色,那么这一世就从它捞到自己的第一桶金吧!说不定自己以后可以与之长期合作,那么生活就不是太难了。
唐娆拿出了回来时半路叫张亚云停车买的画图工具,开始画服装设计图。她看着窗外明媚的阳光,想了几件另人惊艳却又不太惊世骇俗的服装款式,她可不想一下子就把二十一世纪那多彩多姿的服装画出来,先不说这个时代的人接不接受的了,就她本人来说她还想用这些脑袋中的服装款式长远投资来着,在未来,她打算当个业余服装设计师,赚钱养活自己。相信就凭她这些设计,即使雅色服装公司不重视自己,也会有别的公司会愿意和自己合作。
在天黑之前,唐娆终于把设计图画好了,她小心地将它们封好,想这就是自己重生后的第一笔投资了。
连续坐了好几个小时,唐娆觉得腰酸背疼,走到落地窗前,看着窗外落日的余晖,心情无比舒畅,经过这半天的劳累工作,她感到一种全新的充实感,前世那种犹如困兽一样的苦闷压抑之感一扫而光,她想,这就是为自已而活的动力吧!
唐娆想到还有一个月就要中考,而林秋菊也将在那个时候进入季家,那是自已人生的一个重大转折点,前世,她就是从那里走向了人生的低谷,而今生,她却要在那里走向辉煌!
而现在要走向辉煌的关键就是:一手抓才一手抓财!
夕阳已经不见了,夜幕降临,唐娆坐在书桌前,在台灯的光中做着一张又一张的卷子,窗子外,香樟树的香气阵阵飞来。
第七章左手抓才,右手抓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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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泉水和金莲
门咚咚地响起,唐娆去开了门,见保姆站在外面,问她:“大小姐">,晚饭是在房间里吃还是在楼下?”
“妈妈和楚楚还没回来吗?”。
“小小姐">刚刚回来了,换了衣服出去了,好像是和夫人">老爷去吃晚餐了。”
唐娆心中一黯,想自己住在医院两天却只见了妈妈一面,妹妹都没来看过自己,不但出院没去接,出了院一天去了哪里都没人知道。虽然知道妈妈也是因为即将要嫁入季家太忙,顾不过来自己,但还是不由心酸,想自己形单影支一个人时他们却在一家团聚,到底是将自己排除在外了。
“把饭送到我房间里来吧!我今天要吃一份素炒江菜,一份糖醋鱼片,一碗米饭,再来一杯苹果汁。谢谢。”
保姆记下了,有点惊讶地看了一眼唐娆,发现今天的大小姐">格外优雅尊贵,一点也不像往日那样怯弱阴沉,简直比小小姐">还像个大家闺秀。她吩咐自己时,自己不由自主地就将她当成了主人一样看待,好像遵从她的话是天职一样,这简直是太不可思议了,难道自己真的当佣人当的有了奴性?!
唐娆没空看保姆的脸色,她回了屋子,坐在书桌前,拿起数学书看起来,离中考只有一个月了,虽然她有重生的优势,但还是要努力,她一定要考出最好的成绩来,这一世,她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活出自己的精彩来,她要让所有人知道,即使她只是豪门的一个继女,即使她不进季家,她依然是只凤凰!
吃完了饭,唐娆也累了,她觉得身上有些痒,想自己在医院住了两天,这么热的天气都要有怪味了。虽然身上的伤还没好,洗澡不方便,但是擦一下还是没问题的。她进了浴室,先是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发了一下呆。
虽然已经照过几次镜子了,但是唐娆还是有些不适应自己回到十六岁的年纪。
镜子中的女孩子理了个童花头,有好长时间没修理了,发梢参差不齐,浏海儿挡住了眼镜,只要一低头,两侧的头发连那清瘦苍白的小脸也遮住了,更不要说还有一副大黑框眼镜。身材清削,像是营养不良。再配上那件随处可见的白色背心和黑色七分裤,真的是土的掉渣!
唐娆自己都对自己无语,但是现在她也没空纠结曾经的自己,只想着怎么才能让自己变的漂亮一点。她摘下了那个大眼镜,看着镜子中虽然模糊却变得好看了一些的女孩,想自己的底子还是不错的,只要好好保养,再胖一点,应该可以再漂亮一些。
唐娆放好了水,脱下了身上的衣服,一低头忽然发现肩胛骨处有一枝盛开的金色莲花,那花纹非常精致,宛如纹身一样,在那苍白的皮肤上妖娆着。唐娆吓了一跳,她清清楚楚地记得自己身上没有这个印记,今生没有,前世也没有!
唐娆用手指搓了两下,忽然觉得眼前金色一闪,她抬起头一看,眼前什么也没有,想自已是不是看身上的金莲眼花了。再一看身上的金莲,依然存在,手上一点金粉也没有,那花纹好像镶在了她的身上一样,宛如胎迹一样执着。
看着看着,唐娆觉得这朵花有点眼熟,脑中灵光一闪,她想起来了。
前世,唐娆听说了她爱的那个人的婚讯,多年关在房中的她忽然想一个人出去走走,然后,她在一个地摊上买了一个翡翠玉佛,那个佛相是如来佛祖拈花一笑的造型,这朵花非常像如来佛祖手中的那朵花!
唐娆有点惊呆了,她好像想起来,在她临死前,好像觉得胸口处阵阵发凉,那时她以为临死时的人都会那样,现在回想起来,那股冷意好像是佛相上散发出来的。而且她陷入黑暗后好像有一团金光笼照着,但很快她就失去了意识,醒来后自然没想起来。
难道那个翡翠玉佛让自己重生的?这朵花是佛祖留给自己保佑自己的?唐娆脑子里不住地想这些,她不想相信迷信,但是她连重生这种事都遇到了,也自己然相信有鬼神的存在了。想了一会儿,她又忽然想起前世看小说时,有一个女主因为一块玉穿越,结果附送了一个空间,那么自己会不会也有一个空间呢?
唐娆心中想如果自已有一个空间就好了,那样就可以轻易地发家致富了,这么想着,她的手放到了金莲上,然后她发现面前出现了神奇的一幕。
在本来是瓷砖的地上,忽然出现了一汪清泉,那泉水不大,就两米长宽,四周是翠绿欲滴的大块翡翠围成,也不知是水太深了,还是那翡翠的光彩映射的,水色泛着清澈的嫩绿色,泉眼处正汩汩地向上翻涌,荡起层层波纹,像是被风吹皱的丝绸。
这还不是最让人惊讶的,最令人惊奇的是那泉水中长着一枝孤挺的金色莲花,和唐娆身上的金莲花一模一样!
唐娆看着面前的神奇景象不知道该做何反应,她刚才想空间什么的只是想想,根本没想到上天真的会对自已这么仁慈,不但让自已重生,还会附赠礼品。虽然不是空间,但是这眼泉水和金莲一看就不是凡物,也足以让她惊奇了。
好像过了好久,又好像只是一瞬之后,唐娆平静下来,重生这么离奇的事都发生了,还有什么神奇的事不能接受呢?
唐娆两步走到泉水边,先摸了一下那些清澈如水翠绿欲滴的翡翠,觉得清凉光滑,果然是真的!然后又把水探进了水中,凉凉的,她捧起来喝了一口,甜甜的十分爽口,比那些号称绝对无杂质无污染的山泉水还要好喝!情不自禁地又喝了好几口,直到喝饱了才停下来。因为腿上有伤不宜久蹲干脆坐在了翡翠上,看着那朵金莲,闻着那淡淡的花香,觉得神清气爽。
忽然,门开了,唐娆吓的飞快地看过去,发现身后站的是保姆,她想糟了,这下金莲的秘密保不住了。但是那个大婶却像是没看见那朵金光闪闪的金莲一样,只是奇怪地看着唐娆,有些担心地问:“大小姐">,你怎么坐在地上?是不是摔倒了?我扶你起来。”说着就过来扶唐娆,眼光根本没看一眼唐娆面前的泉水。
唐娆悄悄地松了口气,想原来这个湖水是别人看不见的,但是她仍然怕出现意外,所以尽量平静地说:“我没事了,你要是忙完了工作今天可以提早回家了,反正妈妈她们会回来的很晚,不会用到你的。”
大婶很高兴,转身走了。
唐娆放松了,她用手撑地想要站起来,直到用了力才想起来手上有伤,却已经晚了,只能等着疼痛到来,但是却没有疼的感觉,低头一看,右手上那条本来已经结了薄薄的痂却因为今天握了太长时间的笔而又裂开了的伤口居然已经愈合了!上面覆着的那块痂已经掉了一半,里面的伤口居然没有留下一点痕迹!
最令人惊奇的是,唐娆发现自已的双手好像变得比刚才细白滑嫩了,连本来暗淡无光的指甲都变得粉嫩而有光泽了!
难道这泉水有治伤美白的效果?!唐娆想到这个,把腿上的纱布解开,用水洒在伤口上,只见那个狰狞的伤口以肉眼可以看见的速度飞快地愈合起来,结了一层痂,用手轻轻一揭,那痂就掉了,伤口处没留下任何一丝疤痕。
确定了这一点,唐娆起来锁上门,用盆子盛着泉水往浴缸里倒,倒了一缸,然后她坐在里面好好洗了个澡。洗澡时她又碰到了胸口的金莲,发现那泉水和金莲都消失了。她又碰了一下,又出现了,又碰了一下,又消失了。
洗完澡回到房间里,觉得身上很是疲惫,困意如同潮水一样涌来,就打了哈欠躺到那张柔软的粉红色大床上睡了过去。
这一觉睡的非常舒服,唐娆再次醒来时穿外已经是阳光灿烂,她觉得身上粘粘的,低头一看身上全是黑色的粘液,连被子都弄脏了,想这就是身体里排出来的杂质了,不禁觉得非常脏,连忙跑到浴室里好好冲洗了一番。
还没照镜子,唐娆就觉得有一点不对劲,仔细想了一下才明白过来,原来她没有戴眼镜却看的很清楚,原来这湖水还有治疗的效果,将她那五百度的近视眼治好了!唐娆开心极了,她走到镜子前看着镜子中的自己,有些不敢相信看到的那个人就是自己
第八章泉水和金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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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改变
镜子中有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子,头发滑顺亮泽,乌黑的泛着一层蓝色的光芒,一身如玉一样洁白光滑的皮肤,长长的雅气的娥眉,大大的眼睛安静地凝视着某处时,好像所有的春水在静静地流淌,但是一旦流光顾盼,却灵气逼人,带着一种令人不容置疑的尊贵。挺挺的鼻子,嘴唇是那种极浅的粉色,有点让人觉得冷淡,却也惹人怜惜。
唐娆知道这个人是自己,那五官并没有变,但是却又变了,就像是一模模糊的画,忽然被加重新勾勒了轮廓。
看了半天,直到觉得冷了,打了个哆嗦,唐娆才穿上准备在一边的浴衣吹干了头发,摸着那光滑如水的头发,想以后把头发留长吧,她前世最羡慕的就是那些长发飘飘的人了,真的像个公主一样引人注目。
看了看钟,发现已经十点多了。她想了想,决定先去把参赛作品寄了,再去学校一趟。
打开衣柜,只见那衣柜里全是那种又保守又土气的衣服,没有一丝青春的气息,给大婶穿都不会觉得突兀。唐娆叹息了一声,想自己那时候当然不是因为没审美眼光,只是因为妈妈的缘故。
林秋菊给人当情妇,在当时连女人离婚都要被说三道四的年代那是天大的丑闻,但是所有的丑陋都可以被金钱遮住,林秋菊和楚楚虽然一个是情妇一个是私生女,但是却都是有季盛扬当靠山的,市井小民一向不敢招惹权贵,不敢攻击她们母女,就将所有火力都集要到了唐娆身上,背着林秋菊骂她是小狐狸精。吓得唐娆不敢穿好衣服也不敢打扮漂亮了,她不敢告诉林秋菊,告诉了也没用,因为林秋菊为人十分绵软,她自知自已做情妇理亏,即使自己被人骂了也是不回嘴的。
唐娆不想让妈妈难过,而且,不打扮就不用多花钱,也可以减轻妈妈的负担,她不想成为妈妈的累赘。所以她一直穿的十分朴素保守,再加上长相平凡,更加的不起眼了。
唐娆最终还是穿了校服,白色短袖衫,蓝色及膝裙,让留着童花头的唐娆怎么看怎么清纯可人。
为了不让别人觉得自己改变的太突然而感到奇怪,唐娆还是戴上了眼镜,但是已经不是近视眼了,觉得头晕晕的,只好找出了一副旧的眼镜,也是大黑框,只是更丑,但是唐娆戴上后还是觉得自己比以前好看,仔细一看才明白过来,原来是她的皮肤太过雪白,不是以前的那种苍白,而是带着玉一样的光泽。头发也不再是以前那种乱糟糟如同枯草一样,而是如同最上等的黑丝线一样,根根顺滑光亮,稍一动就轻舞飞扬,真的是非常引人目光。
原来人的皮肤和发质好了,真的可以让一个人变得美丽许多。唐娆想空间的水真是神奇啊,以后要天天喝那里的水,还要用那里的水洗澡。毕竟女孩子没有不爱美的,尤其是一个从来就没有美丽过的女孩子,当她有机会变美丽后,那是再也不愿意再变难看了。
林秋菊早上八点多才起来,听说小女儿楚楚已经上学去了,大女儿唐娆还在房间里,正想着去叫她一起下来吃早餐,就听见楼梯上传来脚步声,抬头望去,忽然发觉大女儿今天有什么地方不一样,直到她走到自己面前来,才发觉哪里不对劲,以往这个大女儿走路都是微微弯腰的,而今天却是挺直着腰,步伐优雅的不比任何一个她见过的名门淑女差。
“要出门吗?”。林秋菊见唐娆头上戴了一顶浅蓝色的荷叶帽,将整张脸几乎都遮住了,手上还拎着一个袋子,关心地问:“身上的伤还疼吗?如果疼就不要去上学了,到时我一定让你进英帝高中。”
唐娆静了一下,说:“看看我考的如何吧!妈妈,今天我想去学校办一下停课申请,很快就要考试了,学校已经没有新课可以教了,每天就是复习再复习,我不想去了,想在家复习。而且我的腿和手都受伤了,也需要好好休息,医生建议我在家休息两周。”
林秋菊想了一下,点点头,她知道这个大女儿成绩实在不怎么好,她也是不指望她靠真才实学升学,那么去不去学校也没关系了。
“你一个人去可以吗?要不要我陪你去一趟。”林秋菊看了一下时间,说:“我还有一个小时时间,我们抓紧一点还是没问题的。”
唐娆摇头:“不用了,我一个人就可以了,如果不行妈妈再去好了。而且,我去的路上要买一些东西,时间肯定不够。”
林秋菊一听就不坚持了,说:“吃一点早饭再走吧!”
“不了,我在路上吃一点就好了。妈妈再见。”
林秋菊看着女儿离去的身影,想这个女儿好像变了,不过却是变好了,她心中很高兴。这次她嫁进季家,季家是不想接收唐娆的,但是她认为女儿还小,一个人生活不太妥当,所以一直在求季盛扬,季盛扬却是不肯松口的,本来她也要放弃了,不过现在看来她还是可以再争取一下的,说不定她进了季家也可以成为一个真正的千金小姐">,那么对自己也是有好处的。
唐娆离开了家,去了邮局把参赛作品寄了,想如果不出意外一个月后就可以有结果了。
坐了两站公车,唐娆到了自已记忆中已经离开了十五年的初中学校。
唐娆就读的是林海市三中,也算是一所不错的学校,校园环境幽美,师资力量雄厚,但是唐娆并不喜欢这里,这里留给她的记忆并不美好,而之其中的一部分就来自己眼前的这个脑满肠肥的班主任。
“你要请假?!现在是什么时候了?是火烧眉毛的关键时刻!你居然要请假?!你以为你是天才吗?你是个拖后腿的后进生!现在这个时候你就该拼命地跟上大家的进度,争取考上一个高中!你现在就给我回班里上课,把这几天的卷子全补做上,不要再费话了。”
唐娆等班主任老师咆哮完了,轻轻地说:“我这里有医院的证明,医生建议我静养两周。”
“医生建议你静养两周你就要静养吗?那他让你今天不要参加中考了你是不是也要不参加中考了?!平时我让你努力学习你怎么不这么听话啊?真是好的不学坏的学,小小年纪不知道勤奋学习,就知道偷懒!你算考高中了!告诉你,技术学校也不是那么好考的,就你那个烂成绩,不要说再休两周假,就是再休两天,技术学校也难保要教钱才能上!”苏志礼尖酸刻薄的话一串一串地从嘴里冒出来,忽然,他阴阴一笑,说:“对啊,听说你妈妈是给人当情妇的,当然有钱给你买学上——”
“你说什么?道歉!”
此时的天气已经很热了,苏志礼虽然坐在吊扇下面,却一直流汗不止,但是不知为什么,听到唐娆的话他打了一个哆嗦,觉得有点冷,好像今天的唐娆有些不一样。但是他并没有想她有哪些不一样了,这么一个不起眼的差生根本入不了他的眼,那一点儿心悸被反应过来被一个学生要求道歉的愤怒冲得没了影儿。
“你说什么?让我道歉?”苏志礼拍案而起,地中海一样的脑袋上汗冒的更多了,虽然他知道自已的话有些不太妥当,但是现在有好两个同事也在办公室里,他怎和以能容忍一个学生如此放肆。
“你这么差的成绩也只能去买学上,我是实话实说,你还怕说吗?你是情妇的女儿人人都知道,我为什么要道歉?要道歉的是你!”
唐娆深吸了口气,努力让自已平静下来,她看着面前这个凶神恶煞的男人,他曾经是她非常惧怕的一个人。就是他听信了别人诬告她做弊的话,让她在班级里站了一个星期,从那以后她就不敢考好成绩了,本来还好的成绩飞快地掉了下来,造成了她后来的平庸!本来,她想自已重生了,不会再因为他毁了前程,就不理他了,可他居然侮辱她的妈妈,她已经不再是前世那个任由别人骂自已和妈妈都不敢吭声的唐娆了,现在的她极力地想要与前世的那个唐娆划分界线,当然不会容忍了。
“我会考上英帝高中。”
“你会考上英帝高中——”苏志礼突然瞪大眼睛,问:“你说什么?英帝高中?”
这个时候,不仅是几个教师,连在教室里的几个学生也抬头看着这个女生,其中一个刚刚进来一直注视着她的男生更是莫名惊诧,觉和是唐娆好像忽然有什么地方变得和以前不一样了!
票票来吧!我扯着衣服接着呢!
第九章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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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为了母亲的尊严
此时已经是春末夏初,办公室里的吊扇飞快地旋转着,因为唐娆的一句话而鸦雀无声的空间里只能听见扇叶的转动声,带着风掀起的清脆纸张声,阳光透过窗外浓密的桐树叶子星星点点地撒进来,有一种时光停滞了的感觉。
最先反应过来的是苏志礼,他收起满脸惊愕的表情,换上好像忽然恍然大悟的表情,声音带着轻蔑地说:
“就凭你要考英帝中学?做梦呢吧!我听说你和蓝黎已经吹了啊,难道还不死心?可你也太不自量力了,先不要说他根本不会看上你,就是你们还有可能,他注定要上英帝高中那种出名的高中的,你已为那是你说上就能上的了的学校吗?就以你现在的成绩,即使是一般的高中你也是上不了的,除非花钱,这我说错了吗?”。
唐娆看着这个为人师表却丝毫不在乎学生自尊的教师,心里是满满的厌恶,她承认他说的对,前世的唐娆确实是成绩很差,连一般的高中都考的艰难,最后还是靠了季家的关系进了最好的英帝高中,但是这不是一个教师可以侮辱学生的理由!
每个人都是有尊严的,而且成绩差并不是罪大恶极的事情,就像是贫穷和残疾并不可耻一样。但是这个世界上总是有一些人用有色眼光看待这些弱势的人,正因为弱势,所以没法反抗,只能任人轻视践踏。唐娆前世就是这样的人,前世面对着苏志礼的鄙视时她一直隐忍着,但是今世的唐娆不会再忍!
“我要考英帝高中和蓝黎没有任何关系,我要去上那个学校是因为它是这里最好的高中,只有那里才适合我。”
唐娆看着苏志礼平静地说:“至于苏志礼你说我是做梦,那只有到时用成绩单说话。不过这对我是一个侮辱,本来看在你教了我三年的份上我可以不在乎,但是你刚才还用言语侮辱了我的母亲,这是我必须计较的。不过从刚才的你的言行来看,你认为自已并没有错,那么你敢和我打一个赌吗?赌只要我用自已真实的成绩考上了英帝,你就要公开道歉,你敢赌吗?!”
唐娆的声音十分清浅,却比刚才宣布要考英帝高中还要让人震惊,宛如一片平静的水面被扔进了一块大石头,办公室里立刻响起窃窃私语的声音,然后声音越来越大。
教室里总共有三个老师,都是初三年级的各科老师,平时也是知道唐娆这个学生的,在他们眼中,这个女生总是缩在教室最后的角落里,除了看黑板很少抬头,也从来不提问,当然老师问她她也回答不上来,成绩只能倒着数。因为家里名声不好的缘故很受班里别的同学的排挤,对这样的学生这些老师总是冷眼旁观的,除了在她给自已所教科目拉了后腿时会找来训斥一番,其余时间真是没什么接触,真天还是第一次看到她发威,好像看到一只小猫去扇老虎的耳光,这种反常让他们全有种下巴脱落的感觉,想难道这孩子让中考逼疯了?
另一个班的班主任有些幸灾乐祸地对苏志礼说:“苏老师啊,没想到你们班还有这么维护母亲的学生,真是扬我们国家孝道的好榜样啊!你真是教育有方,佩服佩服!”
苏志礼脸涨的痛红,瞪了那人一眼,心想:‘孝个毛!她是孝顺她妈了,却把我这个老师不当回事,你以为我听不懂你在讽剌我的学生孝顺却不尊师是我自身有问题吗?’看着那人脸上的笑容,他恨的咬牙切齿,想到这次模拟考让这个死对头踩了,立刻将责任推到了唐娆身上,想如果不是她拖后腿,自已的班怎么会以十分之差屈居第二?!
一个长的微胖的年轻女老师皱着眉对唐娆说:“唐娆,你怎么可以这么对苏老师说话,他怎么说都是你的老师,就算言语上有些冒范了你母亲,也不是你顶撞老师的理由。你现在道歉,就当什么事都没发生过,然后就可以回教室了。”
唐娆看着自已这个英语老师,说:“任何一个侮辱学生母亲的老师都不可能得到学生的尊重,面对一个侮辱自已母亲的人,我只有一个身份,就是保护母亲的孩子。为了我母亲的尊严而和老师打一个赌,我想这也并没有不尊师的嫌疑,虽然,他已经不值的尊重了。”
女老师不说话了,虽然她是一个老师,但她也是一个孩子,她知道如果自已的母亲被人骂了,她也会如此,同时她也是一个母亲,如果她被人侮辱了,自然也希望自已的孩子可以如此维护自已。
另一个语文老师开口了,是个年纪挺大的老头儿,虽然平时对唐娆这种朽木一样的学生采取放羊吃草的态度,但是今天也不由开始正视这个女孩子,对苏志礼说:“苏老师,这件事你们双方都有不对之处,你不愿道歉,唐娆也不相逼,只是要和你打这么一个赌,而且这个赌对她而言难度很大,你做为一个人民教师,就当给她一个动力,同意了吧!”
“对啊!你也说了唐娆考上英帝是做梦,那有什么不敢和她赌的?不会是理亏,所以怕老天爷都让她考上吧?少字”苏志礼的死对头赵老师在一边笑道。
苏志礼气道:“我哪做过什么亏心事,赌就赌!唐娆,如果你真考上了英帝,那我就在返校日那天当着全校师生的面在校礼堂的讲台上向你道歉。当然,你要靠自已的真实成绩,要成绩单为证。”
唐娆点头:“一言为定。”
接下来,苏志礼一反刚才不同意唐娆放假的态度,收了她的病假条同意了她在家休养两个星期。
赵老师在一旁轻蔑地笑,对唐娆笑道:“唐娆啊,你要考英帝高中一定有自已的理由,老师相信你深藏不露,但是准备的越多越好,是不是?初三的好学生都有各科的辅导卷子,老师给你找一份你遮蔽丰做一下吧,很有帮助的。”说着看着唐娆身后,说:“雅生,你把你手里的各科辅导卷子给唐娆复印一份吧!”
唐娆看着苏志礼气的通红的脸,知道这个赵老师并不是多么想帮自已,只是想气苏志礼,但是她还是道谢,并回头去看身后的人,这一看就愣住了。
那是个瘦瘦高高的男生,穿着黑色T恤,白色仔裤,剪了个很像灌篮高手里仙道那样的板寸,配上一张棱角分明的英俊脸孔,是那种在青春校园里非常受女生欢迎的阳光少年。唐娆看着他那张英俊的脸却不是因为喜欢,而是因为对那张脸非常熟悉。
那个男生对唐娆点头微笑,然后走到赵老师身边说:“老师,我发现卷子上有个疑点,怀疑是印错了,老师看一下吧!”
雅生把手中的卷子放在办公桌上,吊扇的风吹过,散发着一股油墨的气味。上面的写满了密密麻麻的试题,一看字迹就是手写的,然后再批量印出来。在当时学校流行这种卷子,几乎每个学校都会有这么一个独立的印刷场地,大批大批的卷子会从那里产生,飞快地将初三的学生们埋没!
“哦?我来看看。”赵老师拿起卷子看着那上面非常明显地用红笔圈起来的地方,点点头,“这里怎么多了一个小数点?一定是印刷时不小心弄上去的。你回班里去告诉那几个有卷子的同学一下。这是第四十三题,雅生啊,这是昨天放学时才发的,你一个晚上就做了一半啊?真是了不起。有没有不懂的,尽管来问老师,不用等到每天的补课时间。”
雅生笑着点头:“谢谢赵老师,我先回去了。”
赵老师点点头笑道:“去学习吧,你一定可以考上英帝高中,虽然我们三中也不错,但是能考上英帝高中也是我们学校的荣誉啊!”
苏志礼看着赵老师对爱徒教诲,再看着唐娆就更觉得碍眼,粗声粗气地说:“没事就走吧,两个星期回来后如果你的成绩更差了,到时即使你初中念的是三中,三中高中部也不会接收你的,给钱也没用!”
唐娆就当耳边过去一阵风,若无其事地转身走人,气的苏志礼有种砸茶杯的冲动。
“唐娆!”
走在散满阳光的走廊上,唐娆听到身后传来叫自已的声音,她转过身,看到在办公室里那个叫雅生的英俊少年宛如太阳神阿波罗一样在一片金黄色光线中行来。
第十章为了母亲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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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旧识
唐娆看着走近自已的少年,记忆深处浮现的全是灰暗的画面,在那些记忆中,眼前这个金光闪闪的少年是个讨厌的小恶魔,将她的命运打的七零八落,虽然加上前世已经十八年没有相见,唐娆还是对和他的重逢露不出一丝欢喜来。
“唐娆,我是郑雅生,你不记得我了吗?”。英俊的少年皱着眉头望着眼前脸色平静一语不发的女孩子,深邃的双眼中有些懊恼又有些忐忑。“我们以前是邻居,三年前你忽然搬走了,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呢,没想到在这里遇到你。”
“有什么事吗?”。
唐娆对这个郑雅生真是没什么好感,曾经,他们是邻居,从懂事起他们就认识,如果关系好,他们也算是青梅竹马了,但是可惜,唐娆妈妈的身份让郑雅生的妈妈非常不齿,就是那个势力八卦的女人将林秋菊给人当情妇的事传的四邻八街都知道,每当看见唐娆时都会尖酸刻薄地数落一顿,有时还要吐口水,对她的儿子郑雅生说唐娆身上有病菌,会传染,是个坏孩子,结果郑雅生就带着一群小孩子欺负唐娆,只要有谁和唐娆说话,他就会把人吓跑,渐渐地,唐娆越来越自卑,越来越孤僻。所以,唐娆前世的苦难其中有一部分也是他造成的,这怎么能让唐娆对他有好感?!
前世,唐娆自从小学毕业搬家后就再也没见过郑雅生,这次居然重逢了,这也是重生改变了蝴蝶翅膀的频率了吧?少字
郑雅生见唐娆冷淡的态度,有点失落,他记得这个女孩子是因为从小到大自已总欺负她,就爱看她要哭不哭的样子,虽然并不漂亮,却像朵清新的小白花,让他有种欲罢不能的感觉,虽然很恶劣,却很愉快,后来她突然消失了,他心里好像空了一大块,那种感觉很难受。他以为再也再不到她了,没想到居然又见到了,只是这次相遇却并不开心,反而觉得有些闷闷的感觉。
“赵老师让我给你卷子,这就要中午放学了,我们去复印一下。”
虽然不太想和这个郑雅生有什么交集,但是唐娆还是想要那些卷子的。她知道那些卷子是学校初三的各科优秀教师专门为那些优等生准备的,普通的学生根本拿不到,因为这张卷子上面的题对于这些成绩拔尖的学生来说都是非常难的。
唐娆记起那时班里经常有几个成绩好的学生拿着卷子凑在一起商量什么,有同学好奇去看都会被鄙视的眼神赶走。
有个骄傲的叫王晴的女生曾经说过老师不把这些卷子发给你们是因为给你们看了也是白看,因为讲给你们听你们都不会懂,与其浪费时间不如去做那些基础题吧!
那个被羞辱的学生不服气,说不做做看怎么知道,结果一做就被第一题难到了,从此,这种小圈子里流传的卷子成了一件神圣的东西,好像做出了这份卷子就可以稳上高中,而且是好高中!
曾经,唐娆也是用敬仰的眼神看着这种集中了精华的卷子的,但是现在,她却并不太那么在乎了。
重生过的人,即使记忆再好也不会将中考卷子的内容记住,但是只要翻一遍书,大概的范围还是想的起来的,至少知道哪块内容是重点,哪块内容只是一扫而过,何况,唐娆在大学时为了补贴生活也是当过家教的,而且因为念的不是知名大学所以教的大多数是初中生,不可毕免地历届中考试题钻研了个滚瓜烂熟。所以,现在唐娆即使不记得每道题,但是那些题的类型却是忘不了的。
不过,如果有这张卷子拿来做参考也不错,前世中考完后听一个做个这种卷子的学生说那些卷子上的题压的很准呢!
“那我在学校外面那棵大梨树下等你,你拿了卷子就来吧!”
唐娆说完话转身就走,却被郑雅生抓住手腕,唐娆想也不想,用力甩开他的手,转过头抿紧双唇看着他,想看他要干什么。
郑雅生手被甩开,脸色有些不好看,他声音中带着一丝懊恼:“我只是想对你说我的书包在天台上,我这就去拿了咱们一起走。你干什么好像要被人强奸了一样,你都有胆子向蓝黎告白了,还怕让我碰一下,难道我比蓝黎差?!”
唐娆听着郑雅生的话,心情一点波动也没有,她早不是前世的唐娆了,如果是前世的唐娆听到这样的话一定会很难受,但是现在的她不再爱蓝黎了,也不再怕郑雅生,听到这样的话只是觉得有点好笑。
“你和他都一样,全是混蛋。”
郑雅生被唐娆骂的脸色发黑,见她要走,一把抓住她,说:“我和他是全混蛋,但是我和他不一样!”
唐娆冷笑道:“有什么不一样,一个是骗子,一个是流氓,全把我当笨蛋耍,是不是很好玩?你现在还有兴趣理我,是不是看我被蓝黎骗了,觉得我比小时候还蠢,所以还想继续耍我?告诉你,蓝黎是最后一次,你没机会了,可以滚了。”说完就要走,又被郑雅生抓住了手腕,她努力去甩,却怎么也甩不开,正在纠缠间,就听到一声女孩子的尖叫声。
“啊——你这个该死的丫头在干什么?!快放开雅生哥!”随着这声尖叫,冲过来一个女孩子,伸手用力推向唐娆。
唐娆被那声尖叫吸引了所以看了过去,见一个女孩子向自已扑过来,连忙快速一躲,因为被郑雅生抓着,躲开之后摇晃间被郑雅生一扶,倒在了他怀里。
那个女孩子没扑到唐娆,用力过猛,一下子扑到了地上,摔的啊啊直叫,一张小脸哭的梨花带雨,在看到唐娆倒在郑雅生怀中时哭的更大声了。
“啊,雅生哥,我摔的好疼!这个坏女人是故意躲开的扑到你怀里的,你不要抱着她啦!你要给我报仇!”
唐娆从郑雅生身上起来,听到那女孩子的话脸色黑了,看向郑雅生:“你的麻烦你解决,只是下次不要再连累我了。”
郑雅生扶起那个女孩子,皱眉说:“欣妍,道歉!”
欣妍泪水已经止住了,刚刚哭过的明眸显得楚楚可怜,雪白的小脸,漆黑的长发,穿了一身黄色连衣裙,坠着蕾丝花边,像是个小公主一样。她听到郑雅生的话,见他板着脸,扁扁红红的小嘴,委屈道:“我为什么要道歉?!明明是这个女人在纠缠你,我来解救你你不谢我还凶我,我去告诉大姨!还要告诉媛媛姐!”
郑雅生无奈地抚住眉心,对唐娆说:“她是我姨家的表妹,从小娇惯坏了,你别在意。”
欣妍不满地嗔道:“雅生哥你怎么能对这个女人说我的坏话!她算是个什么东西?只是一个被人玩的笨蛋!你忘了她就是那个在生日宴上勾引蓝黎的女人,肯定是没勾引上蓝黎,所以现在要对你下手了,你不要上当啊!否则会被人笑话的!”
唐娆脸色彻底黑了,她想起前世因为在蓝黎生日宴上的那次告白给自已惹来的麻烦,因为蓝黎家世不一般,所以结交的全是上层社会的朋友,他们都看到了自已的笑话,这就导致了自已后来即使进了季家也被人认出来嘲笑的结果。这一世坚决不能如此,她一定要给自已正名!坚决不能成为那些人口中的‘花痴’!
郑雅生见唐娆紧抿的嘴唇,猜到她生气了。他连忙说:“欣妍,我今天有事,你去忙你的吧!”
“什么事?”王欣妍警惕地看向唐娆,抱住郑雅生的胳膊说:“如果你是和她在一起,那我也要一起,我要替媛媛姐看着你!”
郑雅生无奈地看了唐娆一眼,说:“好吧!我要去天台拿我的书包,然后从里面拿卷子去给唐娆复印,这是赵老师交待的,你不要捣乱。”
“天台?”王欣妍一愣,明亮的眼珠转了转,拉着郑雅生说:“我们快去吧!一会儿放学了我们出学校就挤了,快点!”
唐娆看着郑雅生被王欣妍拉着走,抿抿唇,跟在他们身后。一起上了最顶楼的天台,那里有一扇铁门,此时门虚掩着,从上面传来一阵粗暴的吼声。
“蓝黎,你小子这几天倒底是怎么了?!子茜不就是说了那个唐娆几句吗?你至于给她甩脸子吗?你知道你这样让她多伤心吗?”。
第十一章旧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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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关于九百九十九朵玫瑰的赌约
蓝黎?蓝黎在上面!唐娆停下了脚步,但是王欣妍已经拉着郑雅生推开门进去了,临行前回过头来看了她一眼,那是兴灾乐祸的眼神,让唐娆回过神来,她想自已在畏缩什么?!明明已经不再在乎他,为什么还要躲着他,再说自已可是要找他为自已正名的,只有那样才能不再接收到像王欣妍这样嘲笑的眼神。
唐娆坚定地走进了天台,看见了那个即使是席地而坐也优雅迷人的男子,看着他闭着眼睛靠在半人高的围壁上,脑海中渐渐浮现那天的画面。
那天是他的生日,他约了自己出去,开车将她带到了郊外的豪华别墅里,他说他的生日只想和她一起度过,那一刻她的心里暖暖的甜甜的,对于她这种生活在绝望中的人,阳光和糖果是最美好的奢望,她得到了,而且是从一个优秀的让她高山仰止的少年那里得到的,这怎么能不让她欣喜若狂,所以她被诱惑了,那一向坚固的心灵城墙就那么轻易地倒塌了,然后就那么**裸地被刺伤了!
在那个巨大的生日蛋糕上的烛光中,她终于说出了他一直想听的那三个字,就在她羞涩的时候,大厅里灯火通明,无数的人疯拥而出,那些熟悉不熟悉的脸都挂着嘲笑的表情,看着她像在看一个小丑!
她懵了,然后王晴嘲笑地开口道:“傻瓜!你以为我们的王子会喜欢你这种垃圾一样的女人吗?这只是一个赌而已,如果蓝黎能让你这个胆小鬼大胆表白,说出我爱你,那他就不用出这次旅行的钱了。”
旁边一个叫张子帅的男生哈哈笑道:“蓝黎你也真是的,你家那么有钱就请我们玩一回又能怎么样,九牛一毛啦!你偏要这么较真答应追这个丑女,这几个月看你对她那么温柔,我都以为你真看上她了,你恶不恶心啊?!”
又有人起哄道:“是啊是啊,有我们安校花做对比,你还能对着那么一张脸笑得那么桃花开,我真服你了,你不会一边看着她一边想着我们安大美女吧?少字!”
安子茜站在蓝黎身侧,瞪了那个男生一眼,那一眼娇媚横生,虽然她年纪尚小,但是仍然让一群青春期荷尔蒙过剩的小子们兴奋不已。
唐娆呆呆地看着笑的欢快的众人,目光终于落到了蓝黎身上,他依然在笑,但是眼底却是没有笑意的,她恨自己为什么以前没有看出来,他的身边站着娇美如花的安子茜,两人真的非常般配,好像天生一对。她想自己真是被油蒙了心,怎么会以为这么出色的人会看上自己呢?他身边明明有那么好的女孩子!
羞愤之下,她没有质问蓝黎,她没勇气质问,事实是那么明显,她如果问只是自取其辱。她只是逃了,逃出了那个过于美丽的噩梦。
那之后,唐娆的日子更不好过了,嘲笑比以前更加明目张胆,她变得更加自卑胆怯,再也没有勇气奢望爱情。然后就那么悲惨地过了一世。
如今,相隔了一世的时光,唐娆再次面对蓝黎,却发现自已对他已经没有感觉了,但是看着那个早已经埋葬在记忆深处的人,那张英俊的脸竟然没有一丝陌生的感觉,她甚至记得他眉梢处有一颗小痣,当目光落在那颗痣上时,她才发现原来忘记一个人真的很难,即使你不去想,但是只要他出现在你的面前,曾经的一点一滴都会如潮涌一样扑过来,让你促不及防!
蓝黎面前站了两男两女,此时正在吵嚷的正是那个粗暴的声音,是一个子高高大大的少年,光看背影就已经很给人威胁的感觉了,他嚷到火起时就要去拉扯蓝黎的衣领,却被另一个身材纤瘦的男子拉住了。
而那两个女孩子一个是安一茜,她正捧着一个精致的保温盒给蓝黎,一直那么伸着胳膊捧在蓝黎面前,好像是捧的时间久了,都有些哆嗦了,却还是倔强地捧着。另一个女子扶着她,见火爆男停嘴了,也张嘴了。
“蓝黎,你在对子茜发什么火?你有什么不满说出来,现在这样闷声不响地沉着个脸算什么意思?!难道真是像子茜说的,你因为她说了那个唐娆去吊了男人才生的气?如果真是那样就是你的不对了。那个唐娆是你什么人?她有没有别的男人关你什么事?!子茜才是你女朋友,她说别的女人两句怎么了?难道她还说不得那个女人了,她才是你的女朋友,那个女人又不是!再说要说伤害你伤她最深,现在又扮什么好人?!”
“王晴,不要说了!”安子茜阻止了王晴尖利的话语,终于举不动手中的保温盒,娇弱地跪坐在蓝黎身前,将那个保温盒放在他身边,哽咽地说:“黎,不要不理我,我又没有做错什么,你这样对我不公平!”
蓝黎终于说话了,他的声音有些沙哑,带着一丝疲惫,说:“子茜,我们需要考虑一下。”
安子茜大声地说:“不!我不需要考虑!我这一生只认定你,你也只能选择我,我会给你时间,哪怕是一辈子,我都会等你,但是你别想甩开我去选别人!我不会允许的!”说完她站起来就往外冲,却在看到了唐娆之后停下了步子,然后她那双盈盈欲滴的水眸在一瞬间燃起怒火。
“唐娆,你怎么会在这里?!”
不仅是蓝黎,那三个人也看了过来,那个虎背熊腰的少年却意外地长了一张憨厚的脸,即使他现在面带怒气也只让人以为他正在伸长正义,和他那光听让人以为是在威胁的粗爆声音真是两个极端。唐娆记得他叫章隆,和另一边那个身材纤细个子不高长相平凡却长了一双狐狸眼的名叫佐安的少年都是蓝黎的朋友。但是他们并不是这所学校的学生,唐娆前世也是在英帝高中才认识他们的,没想到这一世居然提前遇到了。
另一个少女长的不是仅是清秀,长眉上挑,眼神锋利,一看就是个泼辣的角色,这女生叫王晴,是安子茜的好朋友。
王晴见到唐娆,先发难了,轻蔑地看着她说:“哟!好意思来学校了?我还以为你再也没脸见人了呢!看来我还是低估你那脸皮的厚度了,不但敢来上学,居然还敢来找蓝黎?!告诉你,上次蓝黎表示的还不清楚吗?他只是在和你玩,你就不要痴心妄想他会再理你!快走,不要让我们赶你走,那就不好看了!”
章隆瞪大一双虎目上下打量了一下唐娆,回头冲蓝黎说:“你就为了这么个丫头生子茜的气?她哪有子茜长的漂亮,你眼睛有问题吗?”。
佐安见唐娆脸黑了,呵呵一笑,说:“阿隆,说不定我们蓝黎最近开始喜欢内在美。”不知为什么,他就是觉得面前这个大半张脸藏在帽子眼镜下的女孩子有一种惊心动魄却又安定人心的感觉,非常矛盾,却很神秘,很吸引人。
蓝黎睁着那双被全校女生称为电眼的眸子望着唐娆,问:“你这些天为什么没来上课?”
唐娆冷冷地说:“与你无关。”
蓝黎垂了一下眼,又抬起眼深深地望着唐娆说:“那只是一个赌,你需要那么在意吗?”。
“原来只是一个赌吗?”。唐娆心头燃起愤怒的火苗,直视他的眼说:“可是那个赌却是把我当成工具的,你们这样玩弄我的感情,我却上了当,这是我笨,也不与你吵闹,难道心中在意一下也不许吗?!这个赌你赢了,我恭喜你,从此我们就是陌生人,即使相见也不要说相识,即使相识也只能是仇人!”
佐安吹了一声口哨,双眼冒光地说:“难怪蓝黎会念念不忘,居然这么有性格。”
章隆瞪了佐安一眼,但是眼中的轻视也少了一些。
王晴像看到了陌生人,眼睛都快掉下来了,她看了一眼安子茜,见她凶狠地瞪着唐娆,想安子茜说的不会是真的吧,这样的唐娆倒真是有点吸引人,男人中也是有不重外貌只爱性格的,说不定就真有个眼瞎的男人看上唐娆了呢!
“原来你也会生气。“蓝黎看着唐娆冷淡的脸,忽然觉得她变得很美丽。“要怎么样,你才能不生气?”
唐娆的声音听不出是不是生气,平静地说:“我生不生气与你有什么干系?难道你骗了我我还要笑?”
“不是这样。”蓝黎想了想,说:“我只是觉得对不起你,想让你原谅我。”
唐娆笑了,她忽然觉得自已的目标就要达到了,她说:“想要我原谅你,这也简单,既然我们的恩怨从一个赌而来,那么,就由一个赌结束吧!赌什么由你决定,我完成了,你就要答应我一个请求!”
佐安拍手叫好:“这个主意好,刀来剑往,一笑泯恩仇,你们这个赌可比那刀剑刺激多了!不过赌什么由我来提如何,这样才能保持公正性啊!当然,你们有否决权,而且这个要求绝对不会是让你上天摘月下海捞珠那种难事,只要你努力,还是可能完成的。你同意吗?”。
唐娆看了一眼蓝黎,点点头。
佐安兴奋地一笑,抬头看天想了一会儿,脸上露出一个狡猾的笑容,说:“这个条件就是你能靠自已的真实水平考上英帝高中!”
英帝高中,林海市最为著名的高中,分数线为本市之首,成绩垫底的唐娆要考上英帝高中无疑于痴人说梦。
安子茜松了一口气,王晴和王欣妍兴灾乐祸地笑了,章隆有些怜悯地看着唐娆,蓝黎则是面无表情,郑雅生有些纠结地看唐娆,而唐娆笑了,想这还真是天意了,上天都注定让她非上英帝高中不可了。
“我同意这个条件。同时,如果我赢了,我的条件就是:蓝黎你要在返校日那天在所有师生面前送我九百九十九朵红玫瑰!你敢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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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关于九百九十九朵玫瑰的赌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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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拯救沈小夕
林海市是南部沿海的一个中等城市,历史悠久,至今仍保留着许多青石板路,整个城市遍布了郁郁浓浓的香樟树,随着发展近年来又种了银杏泡桐等观赏性极强的树木,更让这个城市增添了一份诗情画意的氛围,大力发展了旅游业,从而吸引了投资,经济飞速发展起来,如今已经成了南方改革城市发展良好的榜样,说出去也是有人知道的了。
唐娆走在青石板路上,抬头看着翠绿欲滴的香樟树叶子中那一丛一丛黄绿色的小花,深深地闻了一下那飘浮在空气中的暗香,思绪纷飞。
从三中出来后唐娆并不想回家,重生后她从医院出来后虽然也看见了这个城市的旧容,但是那是在张云亚的车里,匆匆之下看的并不清楚,只有如今走在其中,被那扑面而来的香樟树的清新气息拂到脸上,她才真的有一种已经回到了一九九六年的故乡的感觉。
那种感觉很兴奋,有一种在历史中漫步的感觉,她清楚地知道所看到的一切会变成什么样子,只要她愿意她就能参与其中,甚至改变这一切,想想就有一种飞上云端的不真实感。
唐娆知道自己不是什么奇才,前世她就对商业不感兴趣,知道的那个圈子里的事情也不多,她不知道买什么股票可以等着成为别人公司的大股东,不知道有什么商界牛人还在艰苦地奋斗她可以去拉上一把分上一杯羹,不知道做什么买卖可以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从而在商界站住脚跟。
就是因为这些不知道,所以她不可能成为像那些重生前辈们一样的能干,动不动就成为一个商业帝国的统治者,那些对她来说实在像浮云一样遥不可及,她真的是有点羡慕那些前辈们平时观察生活参与生活的细心,不像她一样因为自已家世的原因与社会脱轨成了一个封闭的人,幸好的是为了排忧解闷还学了一些技艺,否则这次重生还真的什么也改变不了,她依然只能在无能为力的情况下让自己再次走上任人摆布的人生道路,那真的是重生人士的耻辱,现在虽然不能像那些前辈们一样雄心万丈地打造自己的帝国,至少可以想像出自己以后一定可以悠闲地笑看红尘,而不被红尘弄的灰头土脸了。
清风吹过,几朵黄色的小花从香樟树的叶子间簌簌飘落,落在唐娆的头上肩上,那种刻印在骨子里的香气让她沉浸在对未来的畅想中思绪回到了现实中,她不禁浅浅一笑,想自己想的太远了,现在最重要的是努力考上天外高中,争取独立生活,再也不要走上前世那种寄人篱下让人看不起的日子!
想到中考,唐娆想自己要在家复习还是要去买一些复习资料的,虽然前世因为当家教对那些知识印象非常深,但是毕竟在那之后十年不碰,要想全想起来需要练习的。而那些曾经对她帮助很大的辅导书现在就非常有用了,相信看见它们她会想起来的更快的。
唐娆想起在这附近有一家比较大的书店,就寻着记忆中的印象找了过去。
当经过一个巷子口的时候,唐娆有意识地加快了脚步,她还记得前世临死前经过的那个巷子口,如果不是经过了那里,见到了那如同修罗地狱的场景,她也许就不会在惊慌失措之下被车撞死。所以她对同样的巷子口怀在恐惧心理。
也许真的是想什么来什么,就在唐娆快要到那个巷口时,从里面传来人声和好像是玻璃破碎的声音!
唐娆心里一紧,脚步骤然止住,不知道是向前还是退后,咬了咬唇,她大步向前,想要快步走过去,无论里面发生的是好事还是坏事,她都不会再好奇地去看了,好奇心杀死猫,她可没有九条命,也不敢冒险相信还有一次重生的机会,可是,她在听到一个人的声音后停住了。
那是个女孩子的声音,略有些暗哑,并不难听,带着一股特别的韵味,好像历尽了沧桑的疲惫,但是仍然桀骜。
“张兰,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我对那个许少伟没有兴趣,是他总是缠着我!”
另一个女孩子的声音响起,带着止不住的愤怒低吼道:“胡说!如果你拒绝他他怎么会总是念着你。一定是你我勾引他,他才会对你那么迷恋,你这个不要脸的贱货!”
“你给我嘴巴放干净点!说我贱你更贱,那个许少伟根本就不理你你还巴着他,你想男人想疯了吗?真是给女人丢脸!”
“你敢说我贱?!”那个叫张兰的少女的声音一下子扬高了八度,尖锐的像是猫爪子挠在了玻璃上,尖锐的让人捂耳朵。“你信不信我划花了你那张脸?!别以为你有赵老虎罩着我就怕你,我身后的靠山可是飞哥!”
先前的那个女声嘲笑道:“找人帮你抢男人,你倒真是不要脸,有本事你就自已去找许少伟让她别来烦我,说真的我一点也不喜欢他,如果你没本事把他拉走下次我就动手把他打成猪头,到时你不要太心痛啊。”
“你敢!小丽,小妹,给我上去打她,打的她跪地求饶为止!”
“是,兰姐你放心,她就交给我们了!”
“早就听说市三中的沈小夕是个硬骨头,今天我倒要看看是你的骨头硬还是我的棍子硬!”
随后在传来一阵混乱的声音,有重物击在皮肉上的沉闷声,有尖锐的呼痛声,有压抑的闷哼声,乱七八糟地响成一片。忽然,在巷子口传来一声高呼声:“亮子哥!就在这里,小夕就被堵在那里,对方只有三个小太妹,我带人去堵那边的巷子口,您来这里守着!”
王兰三人之中的小妹被沈小夕用啤酒瓶扎杀了胳膊,小丽和王兰也被踢了好几脚,都疼的白了脸,却也打红了眼,眼看着仗着人多就要将沈小夕放倒了,忽然听到这么一声喊立刻像从天上掉到了地上!
王兰慌了神,她没想到今天临时堵了沈小夕在这里居然会被人反包围了,听对方的人数应该比她们多,而且那个赵老虎手下最猛的亮子居然也来了,如果被抓住了绝对不会有好下场,立刻来不及思考,王兰招呼了小丽小妹两人向另一边的出口跑走,临走不忘对沈小夕摞下一句‘你给我等着’。
沈小夕见人走了,立刻靠在墙上,但是手里的破酒瓶还是没有扔,她警惕地看着那个声音似来的方向,在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后愣了一下,她没想到来的人会是她,真是意想不到。
“你还好吧?少字我送你去医院。”
唐娆走到沈小夕身边,见她脸上被什么东西打了,有些青紫,嘴角流出了血,胳膊上也是伤痕累累,看起来受伤不轻。她拉起沈小夕的一只胳膊搭到自己肩上,搀着她走。
沈小夕看了一下四周,根本没有别的人影,连一点人声都没有,就明白刚才唐娆是在虚张声势骗王兰她们了。
“你胆子变大了。”沈小夕打量着唐娆,她虽然和唐娆没见过多少面,但是她印象中的这个女孩子胆小如鼠,不敢见阳光,听到一点动静就恨不得躲到地缝里,怎么会变得这么胆大,而且还懂得诈人,最重要的是她怎么会知道亮子?“你怎么会知道我认识亮子?”
“无意中听别人说的。”
“今天多谢你了。”沈小夕有点不知道该说什么,她虽然认识唐娆,但是见面次数十根手指头都数的过来,而且每次都不说什么,唐娆是胆小,她是怒其不争。
是为了什么原因关注这个胆小鬼的呢?好像是因为她们都是被父母的过错牵连的小孩,所以同病相怜吧?少字记得第一次见面时她正被人骂是狐狸精情妇的女儿,她那要哭不哭的样子让她想起了曾经的自己,才会为她出了头。从此,她们成了见面不会点头,但是在对方需要帮助时都会伸手的朋友,只是,那都是暗地里,她怕自己连累她,而唐娆这个胆小鬼也许也是这么想的,她们的交情淡如水,而且是死水,她真的没想到会有这么一天这个胆小的唐娆会救了她,这比看到太阳从西边出来还要让人惊讶。
沈小夕并没有让唐娆带她去医院,而是带她来了一家诊所,叫仁爱诊所,很普通的一家诊所,但是里面的医生却是个大帅哥,而且是个不同寻常的大帅哥。
第十三章拯救沈小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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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蝴蝶的另一种含义
仁爱诊所的地理位置不偏僻也不热闹,建筑面积不大也不小,从外表看如果不是那个大大的红十字和仁爱诊所的字样,根本不会有人知道这是个诊所。
诊所前长了一棵非常大的泡桐树,此时正是开花季节,落了一地蓝紫色的硕大花朵,也没有人扫,很有些清冷之意。
可是当推开那两扇落地玻璃门后所看到的情景却和外面给人的感觉是天壤之别,外面寂静的都有些诗情画意的境界了,里面却是热热闹闹的好像是菜市场,不,菜市场里的全是妈妈婆婆级别的,这里的全是青春洋溢的让人觉得生命真美好的少女!对,就是少女,而且全是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少女!
唐娆一进来就觉得有些不对劲,她怎么看那些少女也不觉得她们是病人,有脸色这么红润、眼睛这么明亮、笑容这么欢快、踮着脚伸着脖子兴奋的恨不得跳起来的病人吗?!如果她们是病人,也只能是精神病人!
“小夕,你又受伤了,唉,我说你一个小女生怎么比男生还要调皮呢?真是让人头疼啊!”坐在柜台后负责挂号的小护士看到挂彩的沈小夕摇着头,看到唐娆后露出八卦的星星眼,笑眯眯地说:“哈罗!我是雪莉,小妹妹你是沈小夕的朋友吗?她居然有了你这么一个乖乖样子的朋友,真是像天方夜谭一样地让人惊奇啊!你叫什么名字?”
唐娆觉得这个雪莉真是很可爱,在这个消毒水嚣张的地方像是一缕甜美的香气,让人心情都好了起来。
“我叫唐娆,是小夕的朋友。”她看了看那些花团锦簇的女生,忍不住问:“雪莉,这里是不是有明星在看病啊?不仅全是女生,而且我看没有一个像是有病的样子。”
唐娆看到一个女生拿出小镜子往已经像是白灰墙的脸上又扑了一层粉,她不忍地别开头,怕一会儿看到她眨眼往下掉粉渣的奇景。不过她得承认,这个女生的脸色是最像病人的,而且是那种大限将至的病人。
雪莉听到唐娆的话咯咯笑起来,说:“阿娆你是第一次来这里吧?少字!否则怎么会不知道这是什么情况,不过你猜的也差不多啦!那些女生是没病啦,只是犯花痴而已,这里虽然没有明星,却有个比明星还要让人流口水的大美男噢!而且同样是看病,他不是看病的患者,而是看病的医生啦!”
沈小夕撇撇嘴道:“是医生不错,不过也是个有病的医生。”
雪莉笑的更欢,探头看看沈小夕的伤,说:“虽然你说的很有道理,但是不要让钟医生听到哦!否则你进来时是直着的,出去时可要躺着了。你知道我没吓你的。”
唐娆好奇地问:“这个钟医生很小心眼吗?”。
雪莉笑道:“他那不叫小心眼,那睚眦必报!而且他这个人很毒舌,行为也很诡异,你要好好保护小夕,他很讨厌打架的人啦,尤其讨厌打架的女生,每次小夕受伤来这里,明明是很轻的伤都会很虚弱地走出去哦!看她今天这个情况,会更严重,幸亏有你,可以扶她回家去。”
唐娆微微挑眉,问沈小夕:“真是这样吗?”。
沈小夕皱皱眉,哼道:“虽然很痛,但是好的很快,而且飞虎帮的人全来这里治伤,收费便宜。”
唐娆沉默了,她知道一些沈小夕的事情,她家里困难,这也是她和那些混混搅在一起的原因吧?少字看来钱真是很重要的东西,没有钱,不仅不能做想做的事得到想要的东西,还要做不想做的事失去许多东西!为了自己,为了沈小夕这个朋友,一定要尽快赚钱!
觉默间,两人已经到了那条排的如同盘龙阵的队伍最前方,推开那扇门就走进去,后面的女生敢怒不敢言,只有几个嘀咕着什么,唐娆隐约听到是在骂沈小夕,但是被沈小夕一个冷眼扫过去,吓的忙低下头玩指甲。唐娆脸色好看一些,嘴角微微挑起,想沈小夕的威风看来已经横扫这一片了。
进了门,就见一个女生正坐在一个穿着白大褂的男子身前,双手托着下巴娇声道:“钟医生,怎么办?我天天做梦,而且做的是同一个梦,我很烦恼,但是也很开心,我想一直做着这个梦永远不醒来,但是却每天都会在天亮之后醒来,那时我就会想哭,我想这个梦变成现实。钟医生,只有你能帮我!因为,你就是我那个梦中的主角,我梦见我们相知相爱相许,白头到老,最后一起相拥着死去,真是太美好了!钟医生,你不觉得美好吗?我觉得我们就是天赐的缘份,否则为什么在茫茫人海中,我会遇到你呢?接受我吧!救救我吧!我会让你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
唐娆一进门就听到这么一番爱的告白,眉头抽了抽,想这是诊所还是言情剧拍摄现场?不仅那个女生讲话像在背台词,那个一身白衣的男人也实在太过俊美了,一点也不像个医生,长的不像,表情也不像,他往那里一坐,表情邪魅的只让人想到妖精二字!
那个妖精耐心地听完了娇气女生的大串告白,邪气一笑,桃花眼水光波动,声音如春风拂过:“对不起,我已经名花有主了,所以,我能给你的只有一个建议,就是买上一瓶安眠药,一下子全吃了,肯定你那个梦永远也不会醒来了。记住,要在这里买药,这里绝对没有假药,不会让你再在天亮时醒来痛苦的哭泣,因为那样我会伤心的。好了,你的病已经看完了,请离开,别让我为难。”
娇气女生依依不舍地站起来,走了出去,脸上带着朦胧的笑容,一出门就叫道:“钟医生说我的病不好他会很伤心唉!我真是太开心了!”
唐娆头上掉下一排黑线,想刚才出去的是个疯子还是傻子?
那个俊美的如同妖精的钟医生看一眼沈小夕,邪气一笑,说:“你又受伤了,这次很惨烈呢!又建立了什么丰功伟业啊?说来听听?”
沈小夕抿着嘴,说:“你该治伤就治伤,管那么多干什么?”
唐娆担心这个传说中小心眼的妖精美男会下黑手,说:“小夕这次不是主动打架的,是有人劫她,她为了防卫才动手的。”
钟医生一双桃花眼看向唐娆,笑的兴味十足,问:“你是她什么人?”
“朋友,小夕打架是有原因的,你不要欺负她。”
钟医生笑的更妖艳,说:“谁说我欺负她,你这个小丫头不要冤枉我,我对她可好呢!”说着检查了沈小夕的伤,带她去照了光片,发现骨头没断,只是手臂上有一块被刀子划破的口子要缝合,他为沈小夕清洗了伤口,动作非常仔细,当然动作也很慢,疼的沈小夕冷汗直冒,唐娆终于明白为什么雪莉会说沈小夕会更痛苦了。
这个钟医生清洗一个伤口能把浅伤捅成深伤!就是捅!唐娆有些生气了,再看到他拿着针给沈小夕慢慢地缝合伤口,最后还在线头处打了个没法解开的双飞蝶结扣时,她看着钟医生的眼光已经冒寒光了。
钟医生完全不在乎两个少女愤怒的眼光,欢快地为伤口处包上纱布,却把那个双飞蝶留在了外面,扯了扯,见到沈小夕痛的拧了眉,柔柔地笑道:“我最喜欢蝴蝶了,在我眼中,蝴蝶破茧成蝶,从一只丑丑的毛毛虫到一个丑丑的茧,最后变成一只美丽的蝴蝶,是多么了不起的壮举,它们就是勇者的化身,你们觉得呢?”
沈小夕觉默,她对这个不可理喻的医生从来不假辞色,只想治好了伤快离开,没受伤永远不想见到他。
唐娆忽然一笑,说:“我倒是觉得钟医生很像蝴蝶呢!而且,钟医生你知道蝴蝶还有另一层含义吗?它从虫到茧再到蝴蝶,这是一种什么过程呢?”
钟医生想也不想地说:“蜕变。”
唐娆笑的灿烂,轻轻地说:“是啊,蜕变,所以蝴蝶是变态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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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蝴蝶的另一种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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