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茅支队生气了
“孙老师,你真漂亮!”
当卫无双见到公孙兰的时候,不由得啧啧赞叹,恭维话脱口而出。
“我从来没见过一个律师长得像你这么漂亮的。”
公孙兰就笑了,轻声说道:“卫警官,你是不是有点怀疑我律师身份的真实性?”
卫无双不由得愣怔了一下,对公孙兰立时刮目相看。这位孙老师不但人长得漂亮,而且极其聪明,一下子就看穿了她内心深处的真实想法。
她确实对公孙兰的业务能力颇为怀疑。
燕飞扬说,要找一个懂催眠术的人来帮忙,听得卫无双将信将疑。不过,因为是她主动请燕飞扬帮忙,最终还是决定相信燕飞扬。
正所谓疑人不用,用人不疑。
只是卫无双再也想不到,燕飞扬请来的催眠大师,竟然这么娇怯怯的,简直就像不食人间烟火的空谷幽兰,而且,燕飞扬居然还说,公孙兰是执业律师。
一个执业律师,外加催眠大师,正式工作却是高中化学教师!
尽管卫无双有着极其天马行空的思维,自诩见多识广,对这样的事,还是抱着严重怀疑的态度。
当然,公孙兰可以懂法律的同时也懂催眠还懂化学,但在卫无双想来,公孙兰的职业应该是律师,而不是化学老师。
尤其公孙兰是从省城来的,无论怎么说,在省城的话,一个女律师的逼格,绝对比一个女老师的逼格要高。收入方面应该也不是普通高中老师可比的。
而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卫无双觉得公孙兰这样的美女。就该是金丝雀,被一个有钱或者有权的男人娶回家去。用金屋好好藏起来,从此养在深闺人未识。
抛什么头露什么面,做什么老师做什么律师?
“嘿嘿,孙老师你误会了,我只是觉得你太漂亮了,简直漂亮得不像话!”
公孙兰微笑说道:“卫警官,有没人告诉你,你其实也漂亮得过分!”
这句话还真不是恭维。
单以五官轮廓的端正度而论,卫无双还真的不在公孙兰之下。只是两人的气质完全迥异,基本上没有任何可比性,公孙兰的女人味,比卫无双足多了。
“好,我相信你了。”
卫无双大咧咧地说道,不但嘴里是这么说,眼里的狐疑之色也消除得干干净净。
公孙兰一句话就说服了她。
既然你这么漂亮能做刑警,凭什么我就不能是律师?
在卫无双的运作下,胡静辞了陈律师。重新委托公孙兰为自己的辩护律师。其实对胡静来说,她是没得选择的,因为她不懂。卫警官是专案组成员,愿意主动帮她。她就感激不尽了,对卫无双简直是言听计从,卫无双说什么就是什么。
但卫无双这么做。却明显引起了专案组负责人的不满。
专案组的负责人就是茅先锋。
卫周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在市区发生凶杀案了,燕飞扬干掉梁文梁武那两回都不算。因为那哥俩是劫匪,犯罪过程中被燕飞扬击毙。只能算是制止犯罪,决不能说是凶杀案。
故而夏河这个案子,引起了市里领导的重视,责成公安局尽快破案,给全市人民一个交代。
茅先锋是刑侦支队业务能力最强的尖子,自然成为专案组组长。
这个案子简单明了,专案组三下五除二就搞清楚了缘由,将谋杀亲夫的胡静抓捕归案,虽然还有一个凶手钟俊尚未抓到,只要将胡静一定罪,这个案子就算是了结了。以后什么时候抓到钟俊,什么时候开庭审理,但那已经无关大局。
实际上,有很多类似的案子,多少年都抓不到凶手,最终都成了悬案。
但卫无双这么弄,却明显是和专案组其他同志唱反调。
茅先锋一个电话就将卫无双叫到了自己办公室。
“卫无双,你怎么回事?”
在办公室里,茅先锋黑着脸,两眼直勾勾地盯住了她。
在刑侦支队,茅先锋是出了名的冷面冷心,眼里只有案子,没有别的。原先一般叫“小卫”,现在直接连名带姓了,足见茅支队心中十分不满。
“茅支队,我对这个案子有不同看法。我认为胡静是冤枉的,这个案子不是情杀!”
卫无双当然知道是怎么回事,也不装傻,直截了当地说道。
茅先锋敲了敲桌子,说道:“你对案子有不同看法,可以提出来。但你现在这么做,是无组织无纪律!”
“我早提出来过,你们谁听?”
茅先锋就憋了一下。
卫无双确实明明白白在专案组会议上提出过自己的不同意见,但被否了,除了茅先锋,专案组其他两位副组长也都不支持卫无双的意见。尽管这个案子还有些疑点,可是基本能够确定是情杀。
不然,你也找不到其他的犯罪动机。
如果说为了劫财,胡静已经确定,并没有丢什么贵重物品,夏河的一些邮票,古钱币收藏都在,至于现金,他们本就没多少。
不为劫财,只能是为情所困。
这是专案组大部分成员的共识!
而且卫无双反对的最主要原因,是她以前认识胡静,直觉告诉她,胡静不是杀人凶手。
这样的理由简直莫名奇妙,不值一驳!
虽然说刑警多数时候是凭直觉破案,但如今证据确凿,可以直接定案,再凭直觉,那就是扯淡了。
照卫无双这个逻辑,只要你们没听我的,我就可以“乱来”,反正我的意见肯定正确。
“你提了意见,没被接受。也不能无组织无纪律乱来啊!”
“我怎么无组织无纪律了?”
“哼,你私下里和胡静见面。这不是无组织无纪律是什么?”
“我跟她见面没说别的,就是告诉她。可以请律师为自己辩护。这是她的权利。再说,我也不是私下和她会面,每次见面的时候,都有其他同志在场,可以为我作证。”
卫无双毫不客气地反驳道。
她虽然敬重茅先锋是前辈,但想压服她,那绝无可能。
“那好,我问你,燕飞扬是怎么回事?他什么时候变成律师助手了?”
茅先锋也不跟她绕弯子。开门见山地问道,目光炯炯。实则茅先锋心里,却没来由的一阵紧张。可以说这些年来,燕飞扬给他的震撼最大。
这个卫周一中的在校学生,小小年纪,手里已经有了两条人命。茅先锋是老刑警,也很少见过这么干净利落,心狠手辣的家伙。
关键是,他还能将自己摘得干干净净。两条人命,都没有对他造成任何影响。
这个人很古怪,明明长得十分阳光,却给人一种神秘莫测的诡异感觉。就好像和他们不是来自同一个世界。
但燕飞扬突然出现在这个案子之中,可以想见,一定是卫无双在推波助澜。
卫无双就笑。说道:“茅支队,他成为律师助手。只要律师自己同意就行了,和我有什么关系?”
“得了吧。那个小陈。你以为我不知道?他在追你,你说什么他都奉若圣旨。”
茅先锋很不悦地说道。
都说光棍眼里揉不得沙子。
卫无双在他面前说这样的话,那是打他的脸。
“这我不管,茅支队,起码这不违反纪律吧?”
茅先锋冷冷说道:“违不违反纪律,你自己心里有数。不过我警告你,小卫,到此为止,你不能再这么乱来了。再有下次的话,我会让你离开专案组。”
卫无双的老爸,也是市里某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身份地位不低,故而她在局里的人缘很不错,纵算是局领导,对她也是客客气气。
茅先锋大约是唯一一个会这么板着脸毫不客气训斥她的领导。
但这样一来,算是彻底激发了卫无双的“大小姐”脾气,倏忽挺直了身子,居高临下地看着茅先锋,正色说道:“茅支队,我也再次提醒你,这个案子必须慎重。人头不是韭菜,一旦落地就捡不起来了。这么草率地定案,把胡静送进监狱关上二十年,就一定对得起死去的受害人吗?就一定能给广大人民群众一个交代吗?”
“你有没有想过她的家庭,想过她的两个孩子?”
茅先锋哼了一声,说道:“我是个刑警,就管破案。这些事,我管不了。”
“这个案子有疑问!”
卫无双几乎要咬牙切齿了。
茅先锋连连摇头。
谈话到这里,其实已经进了死胡同,再绕下去,也不会有任何结果。除非他们中的一个,能拿出确凿无疑的新证据,来证明对方是错误的。
“你去吧,不要在这里跟我吵了,吵架不解决任何问题。我只是要提醒你,你身为一名警察,要遵守组织纪律,不能乱来。”
茅先锋有些疲惫地挥了挥手,再也不看卫无双一眼,掏出烟来,自顾自点上,就趴在桌子上看起了案卷。
“茅支队长,我也要郑重提醒你,身为一名警察,对待每个案子都要慎重,绝对不能想当然。那是草菅人命!”
卫无双板着脸,一字一句说道。
这分明就是抬杠。
茅先锋再不吭声,只是有点不耐烦地又一次挥了挥手。
卫无双转身大步出门,“砰”地一声,将茅先锋办公室的房门碰得哐哐作响,将大办公室里的很多警察都吓了一跳,都抬起头来看她。
卫无双哪里去理会这个?
大踏步出门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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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态度不好
公孙兰和燕飞扬前往看守所会见胡静,遭到了阻扰。
看守所刘所长亲自出面接待了他们。
见到公孙兰的瞬间,刘所长和另一位看守所民警都愣了一下。再没想到,孙律师竟然是这样一位年轻漂亮的姑娘,和他们印象中的律师,可是大相径庭。
“孙律师是哪个律师事务所的?”
刘所长翻看着公孙兰的证件,随口问道。看得十分仔细,似乎想要从中找出什么不妥来。
公孙兰微笑说道:“我没有加入律师事务所,我的本职工作是教师。我现在就在卫周一中上班。”
“啊?”
刘所长和那位民警更是惊讶到十分,仔仔细细打量着公孙兰,像是绝不相信似的。
“孙老师啊,这个我们还真是没想到……不过孙老师,不知道是谁介绍你接手这个案子的?这个案子可不好搞啊……”
刘所长将律师证交还给公孙兰,拖着长音说道。
“怎么不好搞呢?”
“这个案子,怎么说呢,这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这个胡静不守妇道,勾结奸夫,谋杀亲夫。很多律师都不愿意为她辩护,怕损害自己的名声。”
刘所长说着,脸上露出了鄙视的神情。
所谓不为这种人辩护,怕损害名声,在大城市里肯定有点扯淡,但在卫周这种偏地小城,封建思想还很严重,这种担忧。还真的存在。
这句话其实就是在明着提醒公孙兰,这案子麻烦。你还是算了吧,别弄了。回一中教你的书。
公孙兰轻声反问道:“刘所长,你说的这个,是专案组的结论吗?”
“啊?不是不是,这是我个人的推理……”
刘所长一惊,马上矢口否认,眼里便多了几分警惕之意。
这个孙兰,看上去温文尔雅,人畜无害,这张嘴可不简单。不愧是做律师的,别一不小心就被人揪住了小辫子。
他身边那个年轻民警都没有那样的机心,随口说道:“孙律师,这个案子吧,不要说你,任何一个律师都不好弄。市里头头亲自下了指示,要从严惩治。”
刘所长倒也并没有制止他,反倒嘴角一翘,露出了一丝意味深长的笑容。
“是吗?不知道是哪位领导下的指示?”
公孙兰始终保持着微笑。柔和地反问道。
那年轻民警看她一眼,毫无顾忌地说道:“是岳正文……”
公孙兰微微颔首。
卫周地处偏僻,一贯不是公孙家主要经营的地方,不过对卫周的几个主要负责人。她还是心中有数,岳正文确实要算是个大人物了,是这一块的主管领导。
“领导虽然做了从严惩治的指示。那也还是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获得辩护。也是胡静的正当权利。”
“是啊,到开庭的时候。辩护席上总得有人嘛,哈哈……”
刘所长就不再说,转而望向燕飞扬,双眼便眯缝起来,脸上的神情也变得皮笑肉不笑。
“这位小同志,也是律师吗?”
自始至终,燕飞扬就安安静静站在旁边,一声不吭,脸上神色平淡如水,听刘所长问起,才淡淡答道:“我不是律师,我是孙律师的助理。”
“是吗?你可别骗我哦,我看你年纪不大,应该是在校学生吧?”
刘所长似笑非笑的。
“是。我叫燕飞扬,是孙老师的学生,也是她的助手。”
“开什么玩笑?”
刘所长顿时就垮了脸,满面威严之色。
“你以为这是做游戏过家家吗?这是法律!你一个在校学生,怎么可以充当辩护人?还有没有规矩了?真是的!”
燕飞扬闭上嘴巴,又变得一声不吭,不过任谁都看得出来,他对刘所长这番话的不屑一顾。
公孙兰秀眉微微一蹙,说道:“刘所长,请谁当我的助理,是我的权力。燕飞扬是守法公民,没有任何违法犯罪的案底,我请他在本案中担任我的助手,不违反规定。”
刘所长脑袋一昂,傲然说道:“违不违反规定我不管,总之我这里是有规矩的。孙律师,你可以进去。他不行。”
公孙兰眉头蹙得更紧,缓缓说道:“这个事,刘所长,恐怕还真不是你说了算的。”
“是吗?嘿嘿,还真有点意思了,我是这里的所长,我说了不算,那谁说了才算?”
刘所长的声音不知不觉间就拖长了,依旧高昂着脑袋,一副睥睨四方,舍我其谁的样子。
他身边那年轻民警更是“嗤”地一笑,说道:“孙老师,你大概是头一回在我们卫周来办案子吧?以前没经验……别的地方我不敢说,在这里,就得按咱们所长的规矩办。谁不服都不行!”
公孙兰看了他一眼,微微颔首,再不多言,随手掏出了手机,青葱般的手指轻动,拨了一个长长的电话号码。
也不避讳,就这么当着众人的面打的。
刘所长还是高昂着脑袋,不过眼睛却时时刻刻关注着公孙兰的反应,见她当场打电话,嘴角又浮起一丝冷笑。
我不管你有什么靠山有什么关系,今儿在我这里,没有我老刘的批准,这个燕飞扬就别想进门!
这可是局领导亲口下的指示。
据说上次燕飞扬进了看守所,刑侦支队的老茅很不高兴,亲自跑局领导那里告状去了。老茅眼下是刑侦支队的台柱子,据说用不了多久就要当支队长了,局领导也很看重他。再说胡静这个案子是他在办的,局里也得尊重他的意见。
电话一拨就通,那边响起了一个颇为优雅的柔和男声。
“你好,谭秘书,是我……对,我现在在卫周,遇到一点情况……对,是这样的……”
公孙兰在电话里言简意赅地说明了情况,听得出来,她和这位谭秘书之间的关系十分熟络,甚至都不用自报家门,对方就知道她是谁。
而且从那个谭秘书优雅柔和,不徐不疾的声音来判断,这位的身份,怕是非同小可。
一个秘书,楞是比一般领导的派头还要大!
古话说得好:宰相家丁七品官。
“谭秘书,我就想知道,卫周市公安局这边的规矩,到底是法律定的,还是私人订的?为什么依法办事,在他们这里这么难呢?”
公孙兰有些不悦地说道。
刘所长脸色微微一变,轻“哼”了一声,这是当面告状啊。但刘所长也不是很在意,他还真不相信,那什么谭秘书,是个多了不得的人物。
多半就是眼前这小姑娘般的孙律师装模作样,故意吓唬人的。
刘所长四十几岁的人了,什么没见过,可不是谁乱打一个电话,就能吓得住他的。
眼见公孙兰挂断了电话,刘所长冷冷说道:“孙律师,我这里的规矩就是这样,今天不管你找谁来,我都是这个话。你可以进去,他不可以。”
公孙兰点点头,脸上神色已经恢复了平静,就这么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也不说话,甚至目光都平静非常,绝不东张西望,丝毫都没有和不熟的人面对面站着那种尴尬。感觉上,她的眼睛在关注着你,但你看回去,却发现她压根就没注意你,而是在关注着别的东西。
明明这么大个人就站在面前,却仿佛一道虚影似的,如真似幻,难以琢磨。
不对!
不是一道虚影,是两道虚影。
站在她身边的燕飞扬,也是一般无二,好像忽然间就超然物外了。
对刘所长这么直截了当地针对他,燕飞扬居然也没有任何不悦或者过激的反应,如果换一个人,要不就是尴尬难言,要不就是冲着刘所长大喊大叫,问凭什么不让自己进去。
一对怪物!
刘所长和那位民警对视一眼,都觉得心中一凉,一股寒气自脚底升腾而起,刹那间浑身都不自在了。
正尴尬的时候,刘所长腰间的手机“嘟嘟嘟”地震响起来。
现阶段,凡是有手机的,都会在皮带上绑个手机盒,挺胸凸肚,唯恐别人看不到。这个东西,绝对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世纪之初,在内地能用得起手机的,不是大款就是领导。
“喂……”
刘所长掏出电话,看都不看,就按下接听键,中气十足地应了一声。
“老刘!”
电话那边,传来一个威严的声音,不过听上去,这个威严的声音现在很愤怒。
“你怎么回事?”
“局长……”
刘所长顿时就矮了三分,情不自禁地点头哈腰,眼睛余光一瞥公孙兰和燕飞扬,握着电话,向一边快步走去。
“局长,我不是那个意思……这个,这就是个误会,误会……啊?”
说话间,刘所长眼神不住往这边瞥,忽然惊呼了一声,就呆住了,嘴巴大大张开,仿佛听到了某件不可思议的事情,一下子就将他吓住了,半晌回不过神来。
“是是是,我知道了,我马上改正错误,哎哎,局长放心,我知道该怎么做……”
随即,刘所长便一迭连声地向着电话里下保证。
不一会,刘所长挂断电话,一溜小跑往这边跑了过来,额头上早已布满了细密的汗珠,这短短一两分钟的通话,就好像被放在火炉上烤了半个小时似的。
“对不起对不起,孙律师,燕……燕同学,这个,你们两位请进……”
“刚才是我态度不好,请你们两位多多原谅,多多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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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催眠术
接下来,事情变得异常顺利。
在刘所长的亲自引领之下,公孙兰和燕飞扬来到了里边的审讯室。
很快,胡静就在值班民警的看押之下,来到了公孙兰和燕飞扬面前,这一次,她没有一只低垂着头,而是一进门就抬起头,很讶异地看着公孙兰。
纵算同样身为女人,胡静也觉得公孙兰真是太好看了,没想到世界上还会有这么好看的女孩。
只不过,她来这里做什么?
胡静一时间,压根就没有将公孙兰和她的辩护律师联系在一起。尽管她到目前为止,都没有搞清楚律师到底是个啥玩意,然而能够和法官平起平坐(陈律师语),那就好了不得,绝对是需要她仰望的对象。
像陈律师那样,都已经太年轻了,实话说,胡静不是很相信他。如果对方是个四十岁开外的中年男人,一身黑色西装或者中山装,大背头,满脸威严,胡静就信了。
在她心目中,那才是强有力的人。
随即她又看到了燕飞扬,心里头不由一颤。
她有点怕燕飞扬。
这个人太冷了,冷到了骨子里头。问完话之后,就再不开口,直到结束会见,再也不说一个字。胡静就怕这种人,谁都不知道他心里到底在想什么。
可是这个人又来了,还是一如既往的冷,看着她,一句话不说,眼神平静得吓人,就好像上回他们根本就没见过面。
“胡静。你好,我叫孙兰。是你委托的新律师。从现在开始,你的案子由我来接手。我会为你辩护,为你争取最好的结果。”
公孙兰微笑着说道,语气平和,略带一分暖意。
对公孙兰而言,这已经很不错了。
本质上,她和燕飞扬就是同一类人,都很冷!
或许是看着胡静可怜,同为女人,触动了心底深处的柔软。或许就是纯粹为了工作需要。想要催眠一个人,首先就要让她信任你。否则,事倍功半。
说来也怪,这么略带一丝暖意的话,立马就引起了胡静的共鸣,从她的眼神之中,就能看得出来,她在瞬间就相信了公孙兰的身份。
人家虽然年轻,又好看。但这派头就很了得,一看就不是普通人。
“胡静,相信陈律师已经跟你说过了,我们律师就是为你说话的。我们会尽可能地帮你。如果你真的没罪,我们会尽量为你做无罪辩护。”
公孙兰继续平和地说道,语气之中的暖意。又增加了一分,听上去。也比刚才更加轻柔。
连燕飞扬听在耳里,都有一种说不出的舒服感。
这就开始了?
燕飞扬不由得愣怔了一下。连忙收慑心神,灵台顿时清明,公孙兰的话再传到他耳朵里,就没有魅惑作用了,不过听起来还是很舒服。
燕飞扬暗暗心惊。
没想到公孙兰的催眠术这么厉害,如果不是事先知道她要对胡静施展催眠术,只怕燕飞扬自己都会在不知不觉间着了道儿。
爷爷就曾明白跟他说过,他修炼的内功固然极其了得,是普天下数一数二的厉害功夫,但在定力方面的锻炼,却不见得如何的出色。故而面对擅长心学之人,需要特别小心在意,千万不能堕入彀中,否则,一不小心就会走火入魔。
当然,如果他真能将“九息服气”练到极高深的境界,源源不断汲取日月精华,天地能量为己所用,这定力自然也会跟着水涨船高。
就目前来说,他的“九息服气”将将打通了三息,离九脉齐通还差得远呢。
“我没罪,我没罪,我没杀他,我没有杀他……”
胡静忽然嚷嚷起来,神情十分激动。
燕飞扬微微一惊。
好在刘所长很识趣,并没有派人在一旁陪同。原本按照刑侦支队的要求,从今往后,不但不准燕飞扬接触胡静,每次律师会见,看守所都要派员陪同。说是陪同,其实就是监督。
谁知公孙兰竟然如此厉害,一个电话就搬动了大神,刘所长又不是傻子,自然知道该怎么做。
得罪了刑警队和老茅,那没事,最多是被他们抱怨几句,得罪了局长,事情就大条了。
“我知道你没杀他,我知道你没杀他。”
公孙兰轻声说道,语气却极其坚定。
胡静果然就安静下来,很感激地望着公孙兰,从她的眼神里,燕飞扬看到了她对公孙兰的绝对信任,心中不由又是一动。
这个催眠术,可比他所了解的厉害多了。
在他想来,凡是被催眠的人,就进入了睡梦状态,浑浑噩噩,问什么答什么。
现在看来,胡静似乎还很清醒,并没有进入睡眠状态。
不过从她望向公孙兰的目光之中,燕飞扬还是能发现,她实际上已经被催眠了,只是外表不是那么明显,似乎还有自己的思维,其实完全被公孙兰所左右。
燕飞扬并没有联系过催眠术,却也知道,催眠术通常都需要一个道具,但自从进门之后,却没有看到公孙兰使用什么特别的物品,就是很轻柔地和胡静说话,宛如聊天一般,胡静就在不知不觉间被催眠了。
当真是神乎其技。
但接下来,燕飞扬仔细看去,忽然在胡静的瞳孔之中看到耀眼的光芒一闪,心中一动,顺着那道光芒,就看到了公孙兰纤巧的小手,青葱般的无名指上,戴着一枚小巧精致的戒指。
应该是钻戒。
燕飞扬没见过钻石,然而想也想得到,公孙兰不可能戴锆石戒指。以她的性格,要么不戴戒指。戴了就肯定是货真价实的钻戒。
平时倒是没看到公孙兰戴戒指。
看来这就是公孙兰的道具了,专门为了催眠胡静戴上的。
“胡静。把你和钟俊的事情,和我们说一遍。”
公孙兰望着胡静憔悴的脸。柔声说道。
“好……”
胡静点了点头。
这和燕飞扬第一次见她的情形,又自不同。那一回,陈律师也提到了钟俊,胡静脸上立马露出又是羞恼又是愤恨的神情,犹豫再三才开口。这一回,却十分平静,几乎没有任何迟疑,就开始讲述她和钟俊之间发生的一切。
大致和他们已经掌握的情况差不多,但胡静描述得很清楚。确定无疑是钟俊主动勾引她。
她本来只是喜欢到钟俊家里打麻将,基本上没对钟俊动过什么心思。双方外貌和年龄差距摆在那里,胡静又怎会“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钟俊第一次勾引她的时候,胡静还很吃惊,有些不敢相信。
当然,接下来的事情就“水到渠成”了,面对钟俊的“爱情攻势”,毫无婚外情经验的胡静完全抵挡不住,很快就被钟俊哄到了床上。成了他的情人。
“钟俊向你打听过什么东西?”
公孙兰问道。
燕飞扬情不自禁地竖起了耳朵。
到戏肉了!
“他问过我,夏河有没有收藏什么特别的东西……”
“什么特别的东西?他有没有给你看过样品?”
“看过。”
燕飞扬精神一振,这可是前所未有的突破,在以往的资料中。胡静从未说过,钟俊给她看过样品。
“是什么样的样品?”
“是一张照片,黑白照片。很模糊,几乎看不清上边是什么东西。好像有点像是个动物,不知道是老虎还是狗……”
胡静迷惑地说道。
燕飞扬就汗了一个。
老虎和狗。这两者之间的区别也太大了吧?居然连这个都无法区分,这张照片,是有多模糊?
再看公孙兰的神情,却已经变得极其凝重,慢慢打开了面前的卷宗。
既然是执业律师,这些道具总归是齐全的。
“他给你看过的照片,是不是这张?”
公孙兰从卷宗里抽出了一张照片,站起身来,走到胡静面前,将照片放在她的眼前。
燕飞扬不由一愣。
公孙兰怎么会准备有这么一张照片?
难道钟俊向胡静打听的东西,曾经广为人知,以至于很多人手里都有类似的照片?
“是,就是这张。”
谁知胡静马上就给了十分肯定的答复,不住点头,以示对自己答案的笃定。
公孙兰将照片收了回来,慢慢转身,却没有将照片收回档案袋,而是递给了燕飞扬。
燕飞扬满腹狐疑地接过了照片,只看了一眼,就猛地坐直了身子,脸上露出极度震惊的神色,脱口惊呼:“这不可能……”
这是一张很模糊的黑白照片,看得出来,是翻拍的,不过翻拍的水平极高,基本上就是原貌,只不过作为母本的黑白照片本身,实在太过模糊,一看就知道是照相技术刚刚发明不久拍摄的作品。
整张照片模糊到看不清楚到底拍的是什么,胡静说的像个动物,其实就是寥寥数笔,勾勒出一个最简单的形状,确确实实分不清楚,到底是老虎还是狗。
而燕飞扬却知道,这照片里的动物,既不是老虎也不是狗,而是——狼!
“那天晚上,钟俊掐住夏河的脖子,到底问了什么?”
公孙兰不理会燕飞扬的震惊,自顾自继续询问胡静。
胡静脸上露出极其困惑的神情,迟疑半晌,才低声说道:“他,他问的好像是,好像是……狼头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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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庐山真面目
狼头令!
尽管公孙兰和燕飞扬都已有了心理准备,但这三个字从胡静嘴里说出来,还是让两人嗔目结舌了好一阵。
然而,无论如何,这三个字胡静是绝对杜撰不出来的。
纵算是江湖中人,也并不是人人都听说过“狼头令”的传闻。
可以说,这是数百年来,江湖上最为经久不息的一个传说,每次有关狼头令的传闻一出现,都会搅动整个术师江湖,风起云涌。
因为,狼头令不仅仅是一个传说,而是实实在在存在的传奇。
稍顷,公孙兰才终于收敛了心神,又再仔仔细细地询问了胡静很多的细节,其中一些,早已超出命案的范围,基本都是围绕着狼头令展开的。
但是,没有所获。
胡静那天晚上,也是头一回听到“狼头令”这个名词,完全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
足足两个小时过去,公孙兰才终于结束了询问,身子轻轻靠在木制椅背里,清秀绝伦的脸上,透出极其明显的疲惫之意。
胡静更是脸色苍白,连站都站不起来了。
催眠两小时,不停地触发她潜意识深处的记忆,不管对施术者还是受术者,都是极其沉重的精神负担,也亏得是公孙兰,才能坚持这么久,一般的催眠师,早就顶不住了。
那些一催眠就是好几个小时的催眠师,其实只是营造了一个梦境,让受术者自己沉浸在梦境之中,绝对没人像公孙兰这样,接连不住地向胡静发问,时时刻刻掌控她的精神状态。
只有极少数高明至极的催眠大师。才有这样的水准。
招呼看守所工作人员将胡静送回号子里去之后,公孙兰又在会客室内休息了片刻,这才收拾卷宗,起身离开。
燕飞扬一声不吭,跟随在后,但与公孙兰之间的距离。却在不知不觉间拉开了,足足相隔七八米,再不是先前那样并肩而行。
两人搭乘公共汽车来的,眼下却是步行,并且不是前往学校的方向。
公孙兰直接走向卫水之畔。
卫水是卫周城的两条主要河流之一,横穿整个城市,世纪之初,工业污染还不算特别严重,卫水部分河段还算清澈。
在卫水之畔。建有卫水公园。
今天是周日,天气晴好,卫水公园游人较多。不过公园面积够大,总是能够找到较为安静的所在。
一路上,两个人都不说话,各自想着自己的心事。
一直来到卫水河边,四周静寂,无人靠近。
公孙兰终于停住了脚步。转过身来,淡淡地看着燕飞扬。柳叶条条垂下,将她的容颜掩映得若隐若现。
“孙老师。”
燕飞扬淡淡地叫了一声,语气平静,脸色也平静,只是目光炯炯。
“我其实不姓孙,而是姓公孙。我祖父是公孙霸,我是公孙兰。”
稍顷,公孙兰轻声说道。
燕飞扬吃了一惊:“气吞万里公孙霸?”
那张黑白照片从公孙兰的卷宗里一拿出来,燕飞扬就已经知道,孙老师绝对不简单。应该也是术师江湖的通道,却也还是没想到,来头竟然如此之大。
数十年前,气吞万里公孙霸,可是术师江湖大名鼎鼎的人物,轻轻一跺脚,不说天下震动,至少这西南地界,会地动山摇。
“正是。”
“生裂虎豹常不悔,清水芙蓉公孙兰?”
燕飞扬益发目光烁烁,盯住了公孙兰。不远处的这名美丽女郎,此刻忽然变得模糊不清起来,仿佛隐身在迷雾之中,让人难以捉摸。
“不敢!”
公孙兰微微欠了欠身子,嘴角浮起一丝浅浅的笑容。
直上云霄九天凤,惊天动地燕如龙;气吞万里公孙霸,明察秋毫上官鹰;拔山举鼎项不破,踏雪无痕林清霜……
这是多年前,术师江湖名动一时的风云人物。
只是,时间渐渐久远,昔日的一代天骄,也日渐凋零,淡出了人们的视线。
然而,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数百年。
老一辈传奇人物谢幕,新一辈传奇人物又已登台。
神力常不悔,知书公孙兰!
这是近年开始在江湖上流传的新传奇。
“孙老师,我不明白……”
燕飞扬依旧对公孙兰保持着相当的恭敬,但他的疑惑也是显而易见的。当今术师江湖十六门的大致情形,爷爷和李叔他们跟自己聊过,有些说得比较详细,有些隔得太远,语焉不详。
多年前,术师江湖的活动范围,还比较有局限。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进步,术师江湖也早就走出国门,遍布天下了。一些走出国门,主要在国外发展的术师流派,爷爷和李叔就说得比较简单。
然而中八门的公孙家,却是李叔向他介绍的重点。
倒也不是因为公孙家特别强大,而是因为,益东省是公孙家的“老巢”,江湖中人,通常都会将益东视为公孙家的“势力范围”。卫周在益东的辖境之内,对公孙家这个地头蛇,自然要多加关注。
好在十几年来,大家都相安无事。
卫周也从来都不在公孙家的关注范围之内。公孙家在卫周的存在感,一直都偏弱。当然,肯定不是完全无视,还是有一定势力渗透的。
公孙兰虽然年轻,但随着公孙霸逐渐退隐,公孙家的权杖,已经渐渐移交到了公孙兰的手里。
也就是说,公孙兰其实才是益东地下世界的巨魁。
不过,时代不同,这个所谓地下世界,也早就和大家认识当中的地下世界有了很大的不同,公孙家的产业都很干净,多数都是脱去原罪,上得了台盘的。公孙兰也不是寻常意义上的“大姐大”。
只是。那些所谓的“大姐头”,在她眼里,就和蝼蚁差不多了。
这么一位掌握着无数金钱和巨大权势的“少主”,不好好待在省城,运筹帷幄,指点江山。巴巴的跑到卫周一中来当什么化学教师,还直接给燕飞扬当老师,那就太令人费解了。
难道卫周要出什么大事么?
“当然是为你而来!”
公孙兰直截了当地说道。
既然已经决定在燕飞扬面前摊牌,那就不必藏着掖着了。至少到目前为止,公孙兰没有对燕飞扬表示出任何的恶意,不管是作为师生还是作为朋友,他们之间的关系,都堪称融洽。
这个时候把话挑明了说,是比较合适的时机。
公孙兰是这么认为的。
真要是等哪一天一不小心露出了马脚。让燕飞扬心中起疑,再反过来防范她,那就太晚了。人一旦起了疑心,再要将这疑心抹平,可就千难万难了。
公孙兰在新一代江湖风云榜上,有“智者”之称,自然懂得把握最佳时机。
“为我而来?”
燕飞扬就笑了,边笑边摇头。
“我不觉得自己有那么重要。”
这倒是真心话。
燕飞扬虽然在一票同学之间是如此的“卓尔不群”。无论“文治武功”都出类拔萃,但也仅此而已。放在整个术师江湖。他这样的水准,就有点不够瞧了。
说到底,他还太年轻,不过是个三脉术士罢了。
连术师都还称不上。
三脉术士,相信每个术师门派都有不少。就眼前这位看上去娇柔如水的孙老师,其修为造诣。恐怕便远在自己之上。
为了区区一个初出茅庐的三脉术士,公孙家少主亲自出马,实在太小题大做了。
完全不值得。
“因为你姓燕!”
公孙兰微微一笑,说道。
燕飞扬愣怔了一下,随即摇头说道:“孙老师。恐怕要让你失望了,此燕非彼燕。江湖上除了燕家的子弟,难道其他人都不许姓燕了?”
公孙兰妙目之中,精光一闪。
看得出来,燕飞扬对术师江湖的事,知道得不少,连“清水芙蓉公孙兰”都听说过了,她的大名,也是这几年才渐渐在江湖中叫响的。
而现在,燕飞扬却告诉她,“此燕非彼燕”!
这世界上,姓燕的人不少,绝大多数都是普通人,并非江南燕家的子弟。然而,一个姓燕的术士,而且是天才术士,十七八岁就有了三脉的水准,却说他和江南燕家没关系!
这种事,怎么听都觉得有点不大对。
不过她看得出来,燕飞扬是认真的,至少他自己就是这么认为的,并没有说谎。
一瞬间,公孙兰几乎就要信了他的话。
但是,高度疑似“惊雷手”是怎么回事?
她可以接受“此燕非彼燕”,毕竟天下之大,同姓之人太多。可是一名懂得“惊雷手”的燕姓少年,绝不可能真的和江南燕家没有关联。不要说她绝不相信,就算是燕家,燕王孙本人,知道了这回事后,只怕也绝不相信。
不过,公孙兰相信,燕飞扬自己,确实是不知道的。
他一点不像是作伪。
况且,他的长辈将他送到卫周一中来读书,而不是和江南燕家嫡传子弟一样,打小就送到世界名校去培养,似乎也足以说明,他这个“燕”,是有些特别的。
燕飞扬不止一次和她说过,他的目标是上首都中医大学,将来当一名好医生。
怎么看,都不像是江南燕家的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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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 狼头令
“我没失望。不管此燕是不是彼燕,我都没失望。”
稍顷,公孙兰低声说道。
“谢谢孙老师。”
燕飞扬微微鞠躬。虽然公孙兰已经明白告诉他自己的真实身份,但燕飞扬显然并没打算改口。只要公孙兰在卫周一中一天,她都是燕飞扬的老师。
“关于狼头令,你知道多少?”
公孙兰轻轻颔首,终于转到了最重要的问题上。
她原本没打算这么快就在燕飞扬面前抖搂身份的,还可以再等一等,原计划是等燕飞扬在全省化学竞赛之中取得好名次之后,再找个适当的机会向他“摊牌”,这样可以将冲击波减到最低。
狼头令打乱了这个计划。
在看过夏河的尸检报告之后,公孙兰完全同意燕飞扬对此事的分析——夏河绝不是普通人,乃是江湖中人,这一点,确定无疑。
一个江湖高手因之丢了性命的东西,会是什么?
结合到夏河隐藏在水塘街的身份,公孙兰几乎立即就想到了狼头令。
当然,还有其他很多东西,也足以让夏河丧命,江湖中的好宝贝,远远不止狼头令这么一件。但公孙兰的直觉告诉她,此事或许就和狼头令相关。
身为一族之主,公孙兰的直觉惊人的准确。有时候,许多看上去条件差不多的人,最终的成就却相去甚远,有人脱颖而出,有人泯然众人,这其中,直觉起着很大的作用。
结果一催眠胡静,还真的就是狼头令!
公孙兰就只好提前在燕飞扬面前透露真实身份了。
为了狼头令。无疑是值得这么做的。
甚至,就算燕飞扬真的是她猜测之中的那个燕家子弟,和狼头令比起来,仍然有所不如。让公孙兰二者择其一的话,她还是会选狼头令。
“听说过一点。”
燕飞扬轻轻点头,沉声说道。
这话倒不是谦虚。关于狼头令,他确实所知不多。因为这个东西,对现代术师江湖的人来说,实在有些太遥远了。虽然说,狼头令一直是掀起江湖腥风血雨的“不二法宝”,然而数百年的岁月流逝,还是让这令牌的血腥味渐渐离江湖远去。
或许他的长辈们觉得暂时还没必要跟他详细谈论狼头令,所以只是和他随便聊了聊,没深入。
既然眼前有一位号称“知书”的公孙兰。江湖上人称“智者”,好好从她那里汲取一些有关狼头令的知识,自是再好不过。
“多年以前,术师江湖的门派,不是十六家而是二十家,这个你知道的吧?”
“知道。天狼宗是上五门之首。”
这个倒是难不住燕飞扬。
事实上,术师江湖的门派传承,一直都不是固定不变的。在历史的长河中,有不少门派兴起。但也有不少门派没落。
潮起潮落,云卷云舒,理所当然。
最近的一次大变更,发生在数百年前。
那时节,术师江湖的门派,一共二十家。上五中八下七门!
而天狼宗,是公认的上五门之首。较之其他四门的实力都要更加强大,隐隐有君临天下的架势。势力之大,连朝廷都极其忌惮。
在一连出了好几位雄才大略的宗主之后,天狼宗实力一再暴涨。很有希望“千秋万载,一统江湖”。
正所谓“物极必反”“盛极而衰”,天狼宗也不例外。
最后一代天狼宗主,终于将“不作不死”发挥到了极致!
故老相传,这位末代大狼主,是数百年难得一见的天才,其天赋之高,超过了天狼宗历代大狼主,传言说是世界几百年,江湖几千年才出一个这样的天纵奇才!
也是术师江湖传言中,曾经达到过九脉境界的大天师。
八脉俱通,是为天师!
而九脉,则是传说中八脉合一,更上层楼的至高境界。
有史以来,术师江湖数千年传承,据说只出现过寥寥数位大天师,每一位都是惊天动地的大人物,其所作所为,在术师江湖大名垂于千古,代代流传。
末代大狼主的风采,盖过了前代所有大天师。
他居然要混一天下,将二十个门派合而为一,从此真正的“千秋万代,一统江湖”。
在他的威逼之下,各门派被迫将本门的传功宝典送往天狼宗,大狼主扬言,要修撰一部真正的《术藏》,将普天下所有的“法术”都收藏进去。
大狼主发下宏愿,要汇聚完整的天罡三十六术,地煞七十二变,开亘古未有之盛世,一统天下。
“这其实就是痴心幻想,完全不可能……”
说到这里,公孙兰情不自禁地微微摇头,轻轻舒了口气。
看着清丽脱俗的孙老师娓娓道来,口中说的都是普通人闻所未闻的江湖典故,诡异故事,燕飞扬居然并没有丝毫违和感,反倒听得津津有味。
“是不大可能。”
对公孙兰这个说法,燕飞扬比较赞同。
虽然术师江湖一直都自称传承的是天罡地煞一百零八术数,但很多术数事实上早就失传了,不少门派传承的天罡术和地煞变,都是重复的。当然,细微处略有不同,每个门派都有各自的特色。
比如现在江湖上威名最盛的江南燕家,号称传承了天罡九术地煞十八变,也不是每一门术数,都有人在精研,真正修炼得最多的,自然是最拿手的那几项,其他的只是凑个数罢了。
他们公孙家,也有“九息服气”的天罡传承。
否则,就不会有“气吞万里”这样威风霸气的绰号了。
但公孙家的“九息服气”与燕家的“九息服气”,区别很大,很难兼容。
大狼主说要汇聚完整的一百零八术数,只不过是个借口罢了,主旨是要夺取各门派借以立足江湖的根基。试想将各大门派最重要的传承功法收走之后。这些门派在天狼宗面前,就好像一座不设防的城市,不穿衣服的角斗士,只能在敌人强大的武力面前瑟瑟发抖,再没有挣扎抗拒的余地。
不过,当时慑于天狼宗的强悍实力和大狼主九脉大天师的巨大威压。大部分门派还是交出了本门的功法传承,尽管没有全部交出,也交出了一部分。
天狼宗的《术藏》,由此益发丰富。
紧接着,末代大狼主又开始更变本加厉的“作死”。
他居然要求各大门派将最杰出最有潜力的优秀弟子都送往天狼宗,说是要亲自提携指点。
明眼人一看就明白,这是在强征“质子”。
一旦这些最杰出最有潜力的优秀弟子送到了天狼宗,各大门派基本也就没有了反抗天狼宗的能力。
这件事,成了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各大门派不堪忍受。终于联手一致,开始反击。
那一场大战,打得惊天动地,惨烈无比。
原本术师江湖一直都是秘而不宣,在地下运行的,有自己的游戏规则,明面上对朝廷还是很恭敬的。毕竟历代统治者对这样的事,抓得就很严。
这场旷世之战。由地下打到地面,几乎将朝廷都牵扯了进去。引发了风起云涌的农民起义,最终导致改朝换代。
而天狼宗在各大门派的合力攻击之下,终于抵挡不住,闹了个全军覆没。
历史上最杰出的九脉大天师,身败名裂,为天下笑。
在见识了术数江湖的巨大能量之后。新上台的当权者,严禁道门,竭尽全力对术师江湖的“余孽”赶尽杀绝,术师江湖再一次完全转入地下。
这一战的结果,是将二十家术师门派。硬生生灭掉了四家。
除了天狼宗举族全灭,另外还有三家术师门派,在这场大战中彻底消亡,成了天狼宗的殉葬品。
原先排在上五门之内的一个大宗派,因为门内杰出弟子损失惨重,被硬生生的打落到中等门派的水准,成为中八门之一。
而原先中九门之中的两家,下六门中的一家,完全消亡。
眼下术师江湖上三中八下五门的格局,就是从那时候定下来的。数百年间,各门派实力此消彼长,变化很大,然而基本格局没变,变的只是各门派的排名。
原本在上五门中敬陪末席的江南燕家,经过几百年发展,赫然跃居第一,号称“天下江湖,燕家其半”。
“据说当年,在彻底覆没之前,末代大狼主将天狼宗的功法传承和惊天财富,都藏了起来……”
公孙兰低声说道,双眼熠熠生辉。
金钱多寡,已经很难打动她的心,但是天狼宗的功法传承,只要是江湖中人,就没有不眼红心热的。
狼头令,便是寻找这些宝藏的线索,也就是俗话所言的“藏宝图”。
“狼头令的传说,在江湖上流传了几百年。可是,难道真的有人找到过宝藏?”
“当然!”
公孙兰很肯定地说道。
“天狼宗的财富太多,那么巨大的宝藏,不可能藏在一个地方。为了将来天狼宗还能东山再起,末代大狼主将宝藏分为好多处,功法传承也分别和这些宝藏放在一起。数百年来,已经不止一次有人找到宝藏了……”
说到这里,公孙兰顿了一下,一双妙目盯住了燕飞扬。
“江南燕家,之所以能走到今天这一步,也多亏了宝藏之力。江湖上言之凿凿,一百多年前,燕家找到过一处天狼宝藏,不但得到了天文数字般的财富,更重要的是,得到了天狼宗的好些传承功法。”
“惊雷手,据说就是从天狼杀之中演变而来的,成为燕家最强绝技。”
一直目光烁烁望着燕飞扬的公孙兰,略略有些失望。
燕飞扬面不改色,并没有因为“惊雷手”三个字而有特别的表情。(未完待续。)
第109章 四脉术师
“以夏河的身份,他是怎么得到狼头令的?如果他手里真有狼头令,为什么不去寻宝,还要躲在水塘街当个体户?连老婆都看不住……”
燕飞扬有些疑惑地说道。
虽然他们都已经确定夏河是江湖中人,但这个人在江湖中的地位肯定不高,否则以公孙兰的博学,不可能没听说过他。这么一个出身唐门支系的小人物,怎么会和狼头令扯上关系的?
公孙兰摇了摇头,说道:“机缘巧合吧。据说已经出现过的几枚狼头令,都是在极其偶然的时候被人发现的。包括燕家一百多年前找到的那处天狼宝藏,一开始也不过是出现在一个赌徒手里,拿去燕家开的赌场抵押,才被发现的。那个赌徒,可不是江湖中人。”
燕飞扬笑了笑,说道:“孙老师对燕家可是关注得很。”
公孙兰淡然说道:“燕家现在是第一豪门,身在江湖,又怎么可能不关注?”
不然,你以为我会特意从省城赶到这里来当什么狗屁老师?公孙家每天不知有多少大事等着我去决断呢,谁有时间陪你玩小孩子过家家的游戏?
“好吧,就算夏河机缘巧合得到了一枚狼头令,还是那个问题,他为什么不去寻宝?”
公孙兰轻声说道:“你觉得有了狼头令,寻宝就变得很容易吗?”
“难道不是这样?”
“当然不是。虽然狼头令本身确实是藏宝图,然而这藏宝图,一般人可看不懂。据说当年,狼头令都是由末代大狼主亲手加持的,以无上功法,将藏宝图封印在狼头令之中。想要得到藏宝图。首先就要勘破末代大狼主的封印。而要勘破这个封印,又必须先练成狼头令上传承的功法。”
公孙兰一口气说到这里,脸上也显示出热切的神情。
狼头令上传承的功法,乃是当年天狼宗和各大门派的镇教绝技,哪怕只要练成其中一样,甚至只要能有所参考。都能受益无穷。
燕飞扬却倒抽了一口凉气。
末代大狼主可是九脉大天师,数千年来,寥寥数位术道宗师之一。他亲手封印的传承功法,又岂是他这样区区的三脉术士所能勘破的?连门都入不了,又谈何练成?
夏河这种唐门旁系弟子,年纪虽大,也不知道有没有打通三脉,从他炙烤冲脉,阴跷脉和阳跷脉来看。可能最多就是三脉术士的水准,和燕飞扬大致相当。
不过这种远门旁支的三脉术士,和燕飞扬完全没有任何可比性。纵算夏河不被杀掉,终其一生,也许就停留在三脉境界了,难以再进一步。燕飞扬却才刚刚开始迈进快车道,异日前程,未可限量。
同样的三脉术士。修为上可以相差甚远。
寻常术士入门,都是从其他经脉开始练起。燕飞扬却反其道而行之,一上来就练的任督二脉,打通任督二脉之后,直接练的带脉,俱皆是主导性的经脉。
这种练法最艰难,如果不是百年难见的天才。再加上自信到了极点的师父,绝对没有人会这样入门的。天赋寻常者这样去练习,只怕一辈子下来,也未必能打通任督二脉中的任何一脉,到死也就是个刚入门的一脉术士。
当然。这样入门也有个最大的好处,那就是基础极其牢靠。任督二脉加上带脉都是主脉,三者贯通,就能构成一个完整的周天脉络,其他经脉都在这三大主脉的引导之下。
一旦三脉打通,基础便稳固无比,再往后练习,就事半功倍了。
据说那些能够修炼到七脉以上的大术师,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按照这种法子来练习的。
而天赋稍次的,会选择修炼任督二脉中的一脉,打通之后,再练习其他经脉。
多数人则是直接抛开任督二脉,从其他经脉练起。这样一来,最开始的进步会比较快速,哪怕天赋一般,至少也能在有生之年练成三脉,不说名扬天下,但也有了自保之力。
这说的是术法上的造诣,打通经脉越多,术法造诣越高。比如燕飞扬如今是三脉术士,他在施展“逆知未来”这种天罡术时,就需要借助很多其他外力,才能得到相对比较准确的结果。假如能够踏入四脉境界,那么不但起卦的流程要简化许多,在没办法得到太多外力帮助的情况之下,也能得到比较准确的结果,而且能够卜算的范围也要大得多。
举例来说,他那次寻找萧观的下落,就必须要在萧观平时住的地方布阵起卦,又要得到萧观掉落的牙齿这种“血品”,还要借助萧潇这个亲姐姐和萧观之间的血缘联系,才能得到精准卦象。
假如萧观被绑匪转移到了很远的地方,纵算有这些条件,那也是无能为力的。
然而,只要他打通带脉,迈入四脉术师的境界,他的能力就会立即猛涨一大截,那些外力条件模糊一点,或者萧观被转移到了一两百里外的地方,也还是能够找得到。
燕飞扬七岁开始正式入门,十二岁打通任脉,十六岁打通督脉,如今正在全力打通带脉,不过才刚刚练习了一年左右,彻底打通带脉还早着呢。
李无归和他一样,七岁开始正式入门,十三岁打通督脉,十六岁打通阳跷脉,目前正在练习阳维脉。
两人练习的术法也大不相同,燕飞扬以练习天罡术为主,兼而练习一些地煞变。李无归刚好相反,他是练习地煞变为主,练习天罡术为辅。
在术师江湖中,天罡之术比地煞之变要“高大上”得多了。
天罡术是大道,地煞变是旁门。
燕家有九大天罡术传承,而一些下等门派,最寒酸的甚至只有一门天罡术传承,其他的都是以地煞变来凑数。
燕飞扬和李无归是铁哥们,感情胜过亲兄弟,但两人却分属不同的流派。
自然,术师在术法上的造诣,和武术上的造诣,并不是一致的。
术师江湖,以术为主,武术修为不过是起个护法之用,乃是细枝末节,颇有一些术法上造诣高深的大术师,不会半点武功,手无缚鸡之力。尤其随着时代进步,热武器横行,传统武术护身却敌的作用大为降低,已经越来越沦为强身健体之用了,和其他体育锻炼不再有本质的区别。
俗话说得好:功夫再高,也怕菜刀;武功再好,一枪撂倒!
不过大多数修为精深的术师,同时也是武术高手。
磨练脉络筋骨,充盈丹田内息,大幅提高人体感官的灵敏度,不但是修炼术法的窍门,对于武术而言,也是不二法门,就这么浪费掉了,实在可惜。
似乎知道燕飞扬心里在想什么,公孙兰微笑着说道:“夏河看不明白的东西,未必你也看不明白。”
燕飞扬微微颔首,眼望公孙兰,问道:“孙老师,你现在修炼到几脉了?”
“四脉。”
对燕飞扬提出的这个问题,公孙兰没有觉得丝毫的意外,燕飞扬话音刚落,就做了答复。
“我练的是任脉,带脉,冲脉和阴维脉。”
任脉号称“阴脉之海”,冲脉号称“血海”,阴维脉维络诸阴,带脉如同腰带一般,束腰一圈,约束纵行诸脉。从公孙兰修炼的这几条经脉来看,立即就能判断得出,这是名门大派的传承功法。
作为公孙家未来的家主,公孙兰肩上的担子极重,打好基础很有必要。
她年纪轻轻,就能打通四脉,天赋也是极其杰出了。
“你以后,还会在一中当老师吗?”
燕飞扬忽然问了个和狼头令不相干的问题。
公孙兰轻轻一笑,伸手捋了捋乌亮的披肩秀发,反问道:“你是希望我留下还是希望我走?”
“希望你留下。”
燕飞扬毫不迟疑地答道。
他是真心希望公孙兰留下。虽然他知道自己是属于江湖的人,然而长到这么大,他接触过的真正江湖中人,只有爷爷,李叔李婶这么几个最亲近的人。这些人和他的关系,让他完全感觉不到江湖的存在。
顾白莲和公孙兰,是他接触的其他门派的传人。
这才是他想象中的江湖人。
至少现在看上去,公孙兰对他没什么恶意,虽然是因为他才来到卫周一中当老师,但燕飞扬觉得,彼此之间,应该不会有太大的利益冲突。
他并不想卷入江湖之中去,只想好好学习,将来考上中医大学,成为一个受人尊敬,有高尚生活质量的体面人。
只要他不侵害公孙家的利益,公孙兰肯定不至于针对他。
更何况,公孙兰是如此的好看。
哪个男生不喜欢这么漂亮的老师给自己上课?
“好,那我就留下。”
公孙兰嫣然一笑,说道。
燕飞扬也笑了,随即说道:“对了,孙老师,我今天下午打算回家一趟,要去看我爷爷。好久没回过家了。”
“好啊,我也要回家去看爷爷。”
燕飞扬诧异地说道:“只看爷爷吗?不看爸爸妈妈?”
公孙兰脸上的笑容瞬间隐敛不见,轻轻摇头,低声说道:“我没有爸爸妈妈,我很小的时候,爸爸妈妈就不在了,是爷爷把我带大的。”
燕飞扬心中恻然。
原来他们都是孤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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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老龟寨
下午时分,一台桑塔纳风尘仆仆开进了吴山乡。
开车的是李无归,副驾驶座上则是燕飞扬,李不醉两口子坐在后边,一路颠簸,两人都有点昏昏欲睡,只有李无归和燕飞扬还是那么精神十足。
年轻就是不一样。
对普通人来说,李不醉两口子都是不折不扣的高手,然而高手一样会老,一样会疲倦,一样无法摆脱自然规律。
这一回,他们并没有在吴山乡政府停留,直接绕镇而过,往深山之中开去。
老龟寨是吴山乡政府深入三十里之遥后,唯一还通车的一个村寨。
在卫星地图上可以看得很清楚,那条水泥公路是直奔老龟寨去的,从吴山乡政府出来之后,几乎就没“三心二意”过。当然,水泥公路两边也密密麻麻长出了不少“蜘蛛网”,但一看就知道是后来加建的,路面质量较之主干道要差得远了,绝大部分压根就是黄土路,只不过比其他的羊肠小道略宽一些,打了硬质路基,可以勉强通车。
一旦到了雨雪天气,这些泥泞不堪的山间黄土路,绝对没人敢将机动车开上去,哪怕你驾车技术再好,一不小心就会掉落悬崖。
唯独通往老龟寨的水泥公路,得到了很好的养护。
照理,在老龟寨这里会形成一个集镇,这里比吴山乡政府足足近了三十里。三十里山路,对于山民来说,一来一回几乎就是一天的时间。无疑,在老龟寨赶集,比前往乡政府赶集要方便得多了。
任何一个地方,只要条件合适。都会有人想要做点生意。
这是所有人类的共同点。
这个集镇确实是存在的,但不在老龟寨,而是在离老龟寨五里之外的三孔桥。
那里原本不是集镇,只有十来户人家聚居,因为靠近公路,又靠近水源。就在小河之畔渐渐形成了一个集镇,附近数十里之内的山民,都肩挑手提,带着自己的土产,到这里来交易。
一开始的时候,这种集市不是每天都开,大约每过五六天会赶一次集。后来慢慢有人在这里常驻,开起了小店铺,久而久之。居然也有了点小集镇的规模。
如今天气好,几乎每天都会有人来赶集,倒也颇为热闹。
不过李无归也没有在三孔桥停留,驾车疾驰而过,急速开往老龟寨。
太阳马上就要下山了,再在路上耽搁,到家连晚饭都赶不上。
和煦的下午阳光,照射着掩映在郁郁葱葱树林之中的老龟寨。让这古老的山寨显得幽静而安谧,同时也充满着生机与活力。
老龟寨建在山腰一处平整的坡地之上。远远看去,就像一只憨厚的老龟,安静地趴在大山腰际,微微昂首向天。
寨子也因此而得名。
一条小河,围绕着半个山寨蜿蜒向南。河面不宽,但河水清亮。水量充沛,一年到头从来都不见枯萎,整个山寨,背靠高山,面对流水。占据了形胜,算是颇为难得的一处风水宝地。
燕飞扬和李无归,就在这山寨之中长大。
老龟寨地处偏僻,人口稀少,只有二三十户人家,寥落地分散在寨子之中,像是点缀一般。
相对来说,老龟寨的山民们,不如外间想象的那么贫困,家家户户的房子,都还建得不错,一部分是砖瓦结构的水泥房,还有一部分则保持着吊脚楼似的木制建筑,不管是那种材质,房子都很结实。
家家户户的屋梁上,都挂着一些风鸡,腊肉什么的,一幅比较富足的山居村落图。
通常来说,开春以后,腊肉就不好吃了,会变味,然而在老龟寨,通风良好,腊肉能保存更长的时间。当然,重盐腌制也是必要的条件。
能保持到现在的腊肉也好,风鸡也好,腌的盐都比较多,下锅之前,要用开水反复煮过,才能去掉那苦咸的味道。
大伙在这小小的山村生活了十多年,每家每户都是熟人,进了寨子,李无归早就将窗户摇了下来,车速也放得很慢。一路上不住和人点头打招呼,大声问好。时不时还要停下来,打开后备箱,取出一些东西交到村民手里。
多数都是日常用品,李不醉和老婆答应给人家买回来的,乡里乡亲的,幸好没忘,不然多不好意思。
“哟,李老板,买车了,发财了啊……”
间或也会响起这样的声音。
都是调侃,没有任何“羡慕嫉妒恨”之意,这么多年,老龟寨这二三十户人家,百来号人,就跟一家人一样,彼此相亲相爱。因为燕飞扬和李无归去城里读书,李不醉夫妻两个才离开村庄的。
现在已经很少有人记得,燕飞扬爷孙和李不醉一家,其实不是老龟寨的原住民,是十几年前搬来的。随着他们的到来,老龟寨就开始大变样了。水泥公路修了起来,燕老爷子还掏钱给村里人建房子,购置必要的家具。
还在小河上游建了个小水坝,安装了一套小水电,可以保证寨子里每家每户的照明用电。当然,前提是白天不用电,晚上才供电。
只有老爷子的住所和李不醉家里,才是二十四小时供电的。
然而这不是老爷子对这个小山村最主要的贡献,老爷子最大的贡献来自于两个方面,第一是给村里人看病治疗,第二则是指点他们辨药识药,采挖药材。
在此之前,老龟寨和吴山深处其他所有山寨村庄没有任何区别,医疗卫生条件极其落后,山民普遍寿命不长,三四十岁的人,就浑身病痛,衰老不堪。一旦得了重一点的病,就只能躺在家里等死。
绝对无钱治疗。
老爷子来了之后,村里就再没有人上过医院。
那中草药和针灸,简直就是神了。
所以在老龟寨,老爷子就是当之无愧的一寨之主,秉承老爷子的教导,大伙都亲如一家。
而老爷子教大家辨识中药材,更是给大家指出了一条过上小康生活的明路。吴山深处,别的东西没有,各种名贵药材不少。
山外的唐医生,隔段时间就到这里来收购一次,很多时候,唐医师还亲自进山去采药。
有了这条门路,大伙的小日子过得滋滋润润的,有人甚至还买了摩托车。
当然,总体来说,老龟寨还是很落后很原始,只是相对其他山民村落日子要过得舒适一些。
老爷子住在寨子靠北的山坡上,一个独门独户的小院子,四周是苍翠欲滴的绿树翠竹,山风徐来,林涛阵阵,当真是好一处清静福地。
这个小院子看上去十分普通,但和卫周市这边流行的宅邸式样大相径庭,倒有点像是江南水乡的四合院,静谧幽深,虽然是十几年前建造的,感觉上就好像经历了数百年的沧桑。
不过眼下,院子的大门是敞开的,院子里传来轻声低语。
桑塔纳远远就停了下来,没有直接开到四合院边上。
四个人跳下车,提着大包小包的,在如血的夕阳映照之下,兴冲冲地向四合院走去。
院子之中,一棵歪脖子老树之下,摆着一张八仙木桌,桌旁两把老师硬木太师椅,两个人对面而坐,正在喝茶聊天。
坐在左首的是一位白发老人,看上去,和大多数上了年纪的老人一样,没有多大的区别,气色还算不错,面容清癯,神态安详,双目平静,并没有目光炯炯。
在很多家庭,都有这么一位容色慈祥的老爷子。也不知道是七十几岁还是八十岁,又或者还不到七十岁。谁知道呢,老人的年纪本就难拿。
无疑,这就是燕飞扬的爷爷,燕老爷子了。
不过这祖孙俩的长相还真没有太多的相似之处。相对来说,老爷子脸上的线条比较柔和,看上去慈眉善目,是与人为善的性格。而燕飞扬则是棱角分明,锋芒毕露。
或许,经过那么多年岁月的打磨,老爷子的棱角早就消失不见了。
又或许,这只是老爷子的表象,雷霆隐于九天之上!
坐在老爷子对面,微笑烹茶的,则是一位四十几岁五十岁左右的中年汉子,中等略偏高的身材,鬓角已经有些斑白,脸上神色儒雅中透出刚毅之色,显然是极有决断的人。
这样的人,要说他是位医生,还真的很少有人会相信。
但他偏偏就是个医生,而且是卫周大名鼎鼎的名医。
唐敬炎。
只不过,这位连市里第一领导都不放在眼里的名医,在老爷子面前,却神色恭谨,仿佛弟子一般。实际上,唐敬炎对老爷子也是执弟子礼。
“爷爷!”
燕飞扬大步走进四合院,一眼就看到了老爷子,不由得高声叫道,脚下再加快了几分。
差不多有一个月没回来看爷爷了,心里头怪想的。
“回来了。”
老爷子闻言抬起头来,嘴角顿时浮起慈祥的笑容,两只不大的眼睛眯缝了起来,不停颔首。
看得出来,老爷子心里是真高兴。
“对,我们都回来了……师父,您也在呢……”
燕飞扬又忙着向唐敬炎打招呼。
虽然唐敬炎从来都不承认自己是燕飞扬的老师,燕飞扬却坚持这样称呼他,纠正几回没作用,唐敬炎也就随他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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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佛门愿力
夜色渐深。
虽然已经进入初夏,深山之中的老龟寨,晚上还是很凉的。
西厢房里比较温暖。
老爷子穿了件薄毛衣,双腿上还罩着一条薄薄的毛毯。
怕冷,这是多年的老毛病了。
老爷子自己精通医理,还有唐敬炎这样堪称国手的大医生,也治不好这个老毛病。燕飞扬曾经不止一次给爷爷把脉,却也是无可奈何。
这不是病,这是伤!
争战多年留下的种种伤痛,已经和老爷子的身子骨纠缠在一起,不管用什么药石,都是无效的。好在这么多年过去,也并没有进一步恶化。
燕飞扬心里清楚得很,爷爷昔年在江湖上是惊天动地的大人物,在许多人眼中,乃是天神一般的无上存在。不过,燕飞扬也从未细究爷爷当初的身份。
老爷子到底是谁,对于他来说,并不是非搞清楚不可的。如果爷爷觉得有必要告诉他的时候,一定会告诉他。
这世界上,就没有谁比爷爷更加疼爱自己。
房里的灯光很柔和,燕飞扬坐在爷爷脚边,抬头仰望着爷爷慈祥的面容。
小时候,也不知有多少个夜晚,就是在爷爷的故事之中沉沉入睡的。爷爷的口才非常好,给他讲过很多很多的故事,江湖上的许多规矩,就是通过这一个个真实发生过的小故事,灌输到燕飞扬脑海之中的。
效果比板着脸教训不知道好了多少倍。
这也是燕飞扬年纪轻轻,却俨然老江湖的主要原因,打小就被熏陶。
现在,房子里还有其他椅子,足可以和爷爷平起平坐,燕飞扬却依旧习惯性地选择这样的坐姿。坐在爷爷脚边。心里很安然。
燕飞扬将三根手指搭在爷爷的脉腕之上,这也是个习惯性的动作。
“爷爷,狼头令可能有线索了。”
稍顷,燕飞扬低声说道。
这间西厢房里,只有他们祖孙两人。
平日里,还有两个人和老爷子住在一起。是夫妻两人,负责照顾老爷子的生活起居。在这世外桃源似的所在,老爷子安然地过着日子。
因为大家都回来了,晚餐很热闹,老爷子甚至破例多喝了一小杯酒,多添了半碗白米饭。
老年人胃口好不好,实则就是判断他身体好不好的主要标准之一。
大家扯闲篇到很晚才有些恋恋不舍地告辞而去,现在,是他们爷孙俩独处的时间。
“哦?”
老爷子略显稀疏的寿眉微微扬了起来。显然来了兴趣。
如果说,这世界上还有什么能够刺激到老爷子的神经,可能也只有狼头令了。
这还真是个大消息。
只要和狼头令相关的,都是大消息。
燕飞扬便将水塘街发生的那个凶杀案,以及自己和公孙兰催眠胡静之后查探的结果,都一五一十地说给了爷爷知晓。平日里,燕飞扬惜言如金,无论描述什么事情都是尽量简单。这一回却反其道而行之,将每一个细节都描述得非常详尽。
“公孙兰?”
老爷子很敏锐地抓住了这个名字。
“嗯。她现在是我的化学老师,自称是气吞万里公孙霸的孙女。”
“江湖上号称才女的清水芙蓉?”
老爷子双眉微蹙。
燕飞扬吃了一惊,再也想不到,老爷子居然连公孙兰这样一个年轻后辈的外号都能记得那么清楚,而且还知道公孙兰再江湖上号称才女。
看来,老爷子虽然身在深山。对江湖上的事,从来都没有放松过。
燕飞扬估摸着,这些江湖上的最新动向,一定是李不醉两口子给老爷子说的。李不醉和李婶,俱皆是老爷子的记名弟子。实际上。比亲传弟子还亲。
之所以是记名弟子,燕飞扬估计和双方原属门派有关。
李不醉是下五门排名第二的聂家传承,多年前,在江湖上就算是小有名气了,不知什么原因,这些年一直隐居不出,这才渐渐被江湖人士遗忘。
李不醉夫妇既然是聂家弟子,再没有得到师门允许之前,就不能再拜其他人为师。老爷子就算有心要收他们为徒,也不能鼓励他们公然背反自己的门派。
越是老一辈的人,越是将江湖规矩看得很重。
记名弟子无疑是解决这个难题的好办法。
不过老爷子先不去关注狼头令,反倒一下子就盯上了公孙兰,也让燕飞扬略略有些讶异。莫非在老爷子心目中,公孙兰比狼头令还更加要紧?
“这益东本是他们公孙家的老巢,据说公孙兰是下一任家主的继承人,为了你专程跑到卫周去当化学老师,也算是用心良苦了。”
老爷子缓缓说道,神色略显严肃。
燕飞扬略略一愣。
实话说,他到现在也没有觉得,公孙兰出现在卫周一中,是专程为了他而来的。
因为他想不出合适的理由。
以他现在的造诣,在同学们眼里,当然是好了不起好了不起,可是放在真正的术师江湖,却也不过是一个初出茅庐的三脉术士,公孙家就算想要招揽他,也没必要下这么大的本钱,让未来家主亲自乔装改扮来接近他。
“他们把我当成江南燕家的子弟了。”
燕飞扬微笑说道。
这是唯一的理由,不过还是有些牵强。真要是将他当成了江南燕家的子弟,公孙兰就更没有理由来接近他啊,燕家怎么可能容许自己的子弟被其他门派招揽?
虽然说,随着时代的进步,术师江湖也有着翻天覆地般的变化,不少门派都有外派弟子加入,彼此融合,或者说彼此合作,在现代社会,是做大做强的必由之路。
然而任何一个门派的核心弟子,永远都是最优先的保护对象,绝不可能被别的门派招揽。
老爷子看了他一眼,微微颔首,说道:“不过,那个小丫头能够主动来接触你,起码证明他们还是很谨慎的……只要守规矩就好。”
随即,老爷子将话题转到了狼头令之上。
“你觉得,狼头令之事,有几分可信?”
燕飞扬谨慎地说道:“我觉得有七八分可信……胡静很明显是个寻常的家庭妇女,而且是被催眠,她不大可能编造有关狼头令的假话。所以,这事八成是真的。现在,就不知道这狼头令是否已经落在了钟俊的手里。”
“没有。”
老爷子立即摇头,很笃定地说道。
燕飞扬就专注地望着老爷子,希望他有进一步的解释。
老爷子拍了拍他放在自己腿上的手掌,微笑说道:“因为胡静还活着。”
燕飞扬猛醒。
确实如此。
假设钟俊已经得到了狼头令,那他就会毫不客气地杀掉胡静灭口。狼头令这种东西,对任何一个江湖人来说,一方面是无价之宝,另一方面也是催命符。当然是知道消息的人越少越好。
一旦被别人知道狼头令在他手里,只怕整个江湖都会追杀他,那可真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了。
胡静只不过是他用来打探夏河秘密的一步棋子,虽然一起上过床睡过觉,却绝不会有什么感情可言。钟俊也不可能是心慈手软之辈。之所以留下胡静一条命,自然是还想要从她嘴里掏出些有用的东西来。尽管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总也好过一点希望都没有。
一想通了这个关节,前因后果便都贯通了。
一时间,燕飞扬望着老爷子,又惊又佩。
果然姜还是老的辣。
这种透过表象一下子就抓住本质的能耐,可不知道是经过了多少年的千锤百炼才练出来的。
“不管真假,这个事都值得去深究一下。既然这里是益东省,倒是不妨和公孙家那个丫头合作,他们终归地头熟。不过要多长一个心眼。”
稍顷,老爷子沉声说道。
“是!”
燕飞扬连忙点头称是,却又忍不住为公孙兰辩解了一句。
“以我看,公孙兰不像是两面三刀的人。”
老爷子微微颔首。
他相信孙儿的眼光,既然他这么说了,至少也有七八成的把握。燕飞扬在相术上的造诣,可是非同小可。再说那丫头是公孙家未来家主,胸襟气魄想来必定不小。
“还是要小心在意,毕竟这个诱惑实在太大了。”
利益大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其他便都变得等而下之了。
“是。”
燕飞扬再次点头应诺。
老爷子又打量了燕飞扬几眼,脸色凝重,忽然说道:“飞扬,你身上的气息,变得有点奇怪……怎么会有佛门之力?”
燕飞扬马上弯下脖颈,将谷婆婆送给他的那个护身符取出来,交到了老爷子手里,说道:“这是谷婆婆送给我的。”
有关谷婆婆和水晶庵的事,燕飞扬以前就跟爷爷说起过的,爷爷很赞成。
老爷子接过护身符,一双皮肤都有点皱起来的大手,仔细抚摸着光滑油润的护身符,频频点头。
“好宝贝!”
“好佛门之宝!”
老爷子由衷地赞叹道。
“这件护身符,至少也有二十年愿力凝聚其中……你一定要随身佩戴,不要取下来。还要再去好好感谢谷婆婆。”
老爷子很认真地吩咐道。
“是,爷爷,我明白。我每个礼拜都会去水晶庵看谷婆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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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小狼主
老龟寨祖孙夜话的时候,省会元平市郊外巨宅之中,也有一对祖孙在谈论狼头令。
公孙霸面前摆着一套茶具,紫砂壶里噗噗地冒着热气。
这水其实已经煮得太老,不能泡茶了。
不过显然,祖孙俩的注意力,都没有放在茶水上。
公孙霸双眉紧紧蹙了起来,沉吟着说道:“这么说,这个年轻人也许和燕家没关系?”
公孙兰端起茶杯送到嘴边,却没有喝,想了想,说道:“他自己不清楚,但不代表着真的和燕家没关系。我总觉得,他不简单。尤其是上次绑匪的事,那忽然出现的两个男女,很明显是冲着燕飞扬去的。如果他真的没有一点背景,人家没必要这样劳神费力来对付他。”
公孙霸微微颔首,却又轻轻叹了口气,说道:“丫头,就算你的预感是对的,这小子那么年轻,最多也做个长线投资,远水解不了近渴啊。”
公孙兰脸色略略一变,轻哼一声,说道:“唐门和常家,真要是敢沆瀣一气,咱们也不和他们客气了。”
公孙霸眉头拧在了一起。
公孙家祖上的根基,其实并不在益东,而是在中原膏腴之地。百多年来,在江湖争斗中,祖业渐渐被人蚕食,而且兵连祸结,中原四战之地,实在是呆不下去了,才慢慢向西迁移,最终在益东立足。
眼下,似乎益东是他们公孙家的“势力范围”,然而巴蜀唐门却并不这么认为。
唐门雄踞巴蜀长达数百年之久,在巴蜀大地,势力可谓根深蒂固。益东紧邻巴蜀,一贯被唐门视为自己的卧榻之侧。只不过因为益东在过去实在太穷,属于典型的穷山恶水,这才没有着力经营。
加上二十世纪的惊世大战,巴蜀之地骤然成为战时权力中心,各种势力蜂拥而入,公的私的。纠缠在一起,将唐门在巴蜀大地的传统势力一下子冲击得七零八落。
虽然说强龙不压地头蛇,可是这强龙实力如果太强,而且强龙数量很多,地头蛇也只能避其锋锐了。
当时不要说中八门下五门的高人异士大批涌入,连上三门的高手,都涌进来不少。唐门数次主动出手,结果都铩羽而归,最终只得收缩力量。固守几个最要紧的城市和最要紧的行当。苦苦和那些过江龙对峙,对益东那边,就完全顾不上了。
公孙家就是再那个时候大举进入益东。
当时公孙家的家主,就是公孙霸的父亲,作出了不入巴蜀,就在益东经营的决策,举全派之力,全力经营益东。
无疑这是个十分正确的策略。
如果也和其他门派一样。一窝蜂的涌进巴蜀,去唐门的饭碗里抢肉吃。以公孙家的实力,能抢到点汤汤水水的边角料,就算是祖上有灵了。
那时的益东,简直就是要穷疯了,落后得惊人,而且是作为巴蜀门户存在的。直面侵略者的兵锋,很少有大帮大派愿意留在益东经营。
益东的“哥老会”,“袍哥”等组织,也和巴蜀的哥老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基本上是作为一个分舵存在的。本身的力量并不强,组织体系也比较松散。面对强势的过江龙,他们自己是抵挡不住的,唯一对抗的办法就是向唐门求援。
唐门无力东顾,其他大帮大派也不愿在这里耗费太多人力物力,结果最终就便宜了公孙家,逐渐将益东经营成了大本营。
但是现在,情况起了很大的变化。
唐门在休养生息这么多年后,终于重新整合了巴蜀地面的各种势力,“一统江湖”,实力逐渐膨胀,便开始向东发展,准备重新染指益东,如果可能的话,甚至想要将这个传统的“前进基地”再次收入囊中。
本就是我嘴里的肉嘛,凭什么被你们霸占那么多年?
和实力蒸蒸日上的唐门比较而言,公孙家实力颇有不如。
更何况,据说唐门还在积极和常家接触,希望能够与常家结成同盟,共同挤压公孙家在益东的生存空间。如果他们两家真的联手,公孙家的境况之窘迫,就可想而知了。
公孙霸知道自己这孙女外柔内刚的性子,敌人越是强大,她越是傲气,绝不肯低头服软,不过眼下情势确实不容乐观。
“丫头,常家那小子,你就真的那么看不上眼?听人说,这小子其实还不错的。”
公孙霸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叹息着说道。
“生裂虎豹常不悔,清水芙蓉公孙兰。”
常家这一代的少主,在江湖上也已经大名鼎鼎,与公孙兰齐名,据说是难得一见的少年俊彦。自从见过公孙兰之后,就立即为其倾倒,曾经展开过极其热烈的追求,却被公孙兰毫不客气地拒之门外。
如果这桩婚事能成,唐门和常家的联合,自然就无疾而终。
公孙家和常家结为秦晋之好,两家联手,唐门就休想再踏进益东一步。
公孙兰笑了笑,淡淡说道:“爷爷,常不悔是个好小子,也有很多女孩子喜欢他……但是,我不喜欢。”
公孙霸只有叹着气,终止了这个话题,转到狼头令上去,说道:“丫头,这个狼头令,出现得实在有些突兀啊……”
公孙兰略略一怔,说道:“爷爷,你的意思是,有假?”
公孙霸摇摇头,说道:“真假先不说,反正数百年来,有关狼头令的消息,从来都是假的多真的少,却也从来都没有人肯置之不理。毕竟还是出现过真的,而且有人得到过。燕家就是捡了个大便宜……所以,不管真假,这个事情肯定要追下去。我就担心,这个消息只怕瞒不住,很快就会泄露出去,到时候。咱益东就热闹了。”
狼头令在益东出现,这个消息一传扬出去,只怕数不清的高人异士立时就会蜂拥而来。
公孙家作为益东的地头蛇,想要置身事外都不可能。
况且,这消息真假难辨,公孙家也绝不可能置身事外——万一是真的呢?
得到狼头令。得到惊天财富和天狼宗功法传承,对江湖中人而言,难道还有比这更能激动人心的吗?
“把小德子他们调回来。”
公孙霸随即下了决心。
不管是什么势力,只要形成了一定的规模,都会有核心力量和外围力量的区别。公孙家也不例外。公孙霸嘴里的小德子他们,无疑就是公孙家的核心力量。
公孙兰迟疑地说道:“可是,京城那边……”
小德子可是派驻京城,独当一面的大将,现在将他和他的团队调回益东。京城那边的局面,可就不好维持了。
“凡事都有轻重缓急,先顾着眼前再说。真有狼头令现世,哪怕拼光了血本也值。”
公孙霸脸上露出决然的神色,一股凌人的气息,瞬间爆发出来。
气吞万里!
这绰号绝不是白来的。
公孙兰轻轻点了点头,没有再反对。
与此同时,卫周市已经暗流涌动。
在卫水公园旁边的一个楼盘里。五楼一个单元房亮着灯光,书房内光线昏暗。一人背光而坐,只能看到一个模模糊糊的影子,给人的感觉,十分压抑。
“钟元展参见小狼主!”
一名身材高大的男子,单腿下跪,给这个模糊的人影打了个千。动作干净利落。
这种古老的礼节,进入二十一世纪,已经极其罕见了,单从这样的礼节和钟元展的话语就能看得出来,这两个都不是寻常市民。
“嗯。”
背光的模糊人影略一点头。算是答礼。
由此可见这位“小狼主”的傲气,连一个“免礼”都懒得出口。
钟元展站起身来,在昏暗的灯光下,依旧能看得出此人不过三十上下,容貌俊朗,堪称美男子。如果卫无双在这里,见到此人一定会大吃一惊。
这就是钟俊!
根据胡静的描述画出来的画像,和此人有八分神似。
眼下,他可是不折不扣的杀人犯。
原以为他杀人之后,早已畏罪潜逃,有多远跑多远,谁知还滞留在卫周市。
“钟元展,狼头令还没有线索吗?”
模糊人影淡淡问道,语气有点冷。
钟元展忙即一躬身,说道:“报告小狼主,现在情况变得比较复杂了……”
“什么意思?”
“公孙家已经正式插手进来。”
“嗯?”
模糊人影的声音变得颇为不悦。
钟元展心中战战兢兢,壮着胆子说道:“根据我们的线报,夏河的老婆胡静,前不久委托了一名辩护律师……这名辩护律师叫孙兰,表面上是卫周一中的老师,实际上,她是公孙家的人……据说,她就是公孙家少主公孙兰……”
“清水芙蓉公孙兰?”
模糊人影似乎也有些意想不到。
“是的,就是她。”
“她在卫周一中当老师?”
模糊人影简直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是这样,不过,她是不久之前才到卫周一中去当老师的,暂时还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小狼主,现在情形有变,我觉得应该马上向总舵申请支援……毕竟这益东是公孙家的地盘,他们插手进来,我们现有的力量,就显得比较薄弱了。”
钟元展急急说道。
屋里陷入了沉寂之中,良久,小狼主才轻轻“哼”了一声,却没有开口说话,谁都不清楚他心里到底在想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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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燕七爷
很少有人想到,发生在西南偏僻小城的一件杀人案,竟然很快就惊动了远在数千里之外的明珠市。
大海之滨,东方明珠,流光溢彩,璀璨生辉。
在春江之畔的一栋高楼之上,一个硕大的阳台,探出高楼之外,视野极其开阔,纵算在晚间,也能看出很远很远。
这是最新开发的江畔楼房,国内还比较少见的电梯楼房,足足有三十六层之高。
一名男子,站在阳台之上,俯瞰着夜景。
这是在第三十五楼,在这个位置上,他不但能将春江夜景尽收眼底,甚至能看到小半个城市。
明珠市实在太大了,大到连燕七爷这样的牛人,都觉得很难一手掌控!
此刻站在硕大阳台之上的,正是在整个明珠市都大名鼎鼎的燕七爷。明珠市商业界的大腕,就算没有见过燕七爷,至少也听说过。
其实燕七爷的大名,不仅仅在明珠市响亮无比,在整个东部数省的商界,都可谓如雷贯耳。
没人知道他手下有多少产业,更没人知道他到底有多大的能耐。
总而言之,在明珠商界,燕七爷是属于金字塔最顶端那个圈子里的。
那是一个很小的圈子。
每一个能挤进那个圈子的人,全都是最出类拔萃的天才,也是最背景深厚的红顶商人。
纵算在这个小圈子里,燕七爷也堪称光芒耀眼。
现在,只能看到燕七爷的背影。雪白的衬衫,笔挺的黑色西裤。银色的小马甲,身材挺拔无比。哪怕只看这个背影,也能让人立马相信,这一定是位难得一见的美男子。
光彩四射!
屋子里安安静静的,谁都知道燕七爷的规矩,没有得到召唤,擅自闯进去,后果相当严重。最严重的时候,很可能在阳台上一脚踏空,不小心从三十五楼直接摔下去。
曾经就有人这么不小心过。
自从那一次之后。燕七爷的规矩就被每个人记得牢牢的,哪怕睡觉都不会忘记。
燕七爷喜欢听话的人,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只要听话就好。
不过凡事总会有例外。
就好像有规矩就一定会有坏规矩的人。
这一回坏燕七爷规矩的,是一个女人。
一个很漂亮的女人。
都说漂亮的女人傲气,这个女人的傲气,直接就写在了脸上,甚至脸上都还放不下,傲气充满了四肢百骸。浑身上下每一寸肌肤,都透出高人一等的傲然。
她没有经过任何通报,直接就推门走了进来。
这套房子,只是燕七爷在明珠的“行宫”之一。这样的“行宫”,光明珠就有四五处,全国各地加起来。没有三十处也有二十七八处。若是全世界各地加起来,怕是要超过五十处了。
燕七爷的财力可见一斑。
大家都知道。燕七爷是个讲规矩的人,而且很多规矩还十分“古老”。所以。大伙都认为,燕七爷是个老派人。
只有进入过燕七爷“行宫”的人,才知道,燕七爷到底是不是老派人。
客厅很大,但这不是客人关注的重点。
重点是客厅的装饰品和家具,都极其具有抽象主义的气质,沙发是布艺的,茶几是不锈钢加玻璃的……大多数家具和装饰品,时代气息都非常浓郁,十分超前。
头一回来的人,还以为自己来错了地方,来到了一个超现实主义艺术家的创作室。
不通报甚至连门都不敲就直接进来的美丽女子,对这一切显然早就见怪不怪,连眼角的余光都懒得瞥一下,径直向着阳台走去。高跟鞋敲打着骨瓷瓷板镶嵌的地面,发出清脆的撞击声。
美丽女子很高挑,是标准的模特身材,该凸的地方凸,该凹的地方凹,正所谓增一分太肥减一分太瘦,每走一步,都摇曳生姿。
长得也极漂亮,唯一的遗憾是脸上线条太过刚毅,感觉上竟然和那些手握手握生杀大权,生死予夺,一言而决的超级大豪一样,外加她俏脸上那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傲岸,让人一见之下就心生惧意,等闲不敢接近。
美丽女子大步走上阳台,却并没有如同大家预料的那样,从后边搂住阳台上那个挺拔的男人,反倒将腕上的手包一甩,就坐在了阳台上的藤椅之中,从胸中重重吁出一口浊气。
她双颊酡红,看上去刚刚喝了不少酒。
“那帮京城来的孙子,一个个土鳖似的,没见过女人。一见女人就流哈喇子,走不动道了。”
美丽女子拿起藤椅旁边几上的香烟,叼了一支在嘴里,“哒”地一声,点上了火,深深吸一口,再慢慢喷出两股烟雾,俏脸上顿时就露出了十分惬意的样子。
“那是因为,他们见的不是普通女人,他们见的是大美女。”
一直面向楼外站着的燕七爷,终于转过身来,双手抱胸,眼望美丽女子,微笑着说道。
大伙猜得没错,燕七爷果然是位美男子,长相和美丽女子颇有几分相似之处,不过线条没有那么刚硬,略显柔和,因此整个人看上去就不是那么锋锐,反倒显出几分绅士风度来。
在外间,燕七爷的博学多才和风度翩翩,一贯都是颇为受人称道的。
“七哥,以后这种事,我不去了,看着那帮自以为是的孙子就来气!”
美丽女子抽着烟,很不爽地说道。
燕七爷笑着说道:“你还是要去的,那帮孙子虽然土鳖了点,好歹也算是二代出身,家里有权有势,咱们要想在北方施展拳脚,还得他们多帮忙。”
美丽女子双眉一扬,说道:“七哥,我们这么搞,三哥不会有意见吧?毕竟京城那边的业务,是以他为主的。还有内府那几个老家伙,可是把规矩看得比天还大!”
燕七爷笑了笑,说道:“咱们这是帮三哥呢,他能有什么意见?再说,他去了京城那么多年,局面一直都打不开,被凤家的人压得那么厉害,再不出手帮一把,搞不好咱们燕家的名声都要被搞没了。”
美丽女子脸上立即露出深以为然的神色,不屑地说道:“说得也是。三哥那人,就是太肉了,该硬的时候总也硬不起来。和凤家那帮人,有什么客气可讲?实在不行就撕破脸,先干掉几个再说!”
一番话说得杀气腾腾的,倒是和她满脸的刚毅很相称。
“前怕狼后怕虎的,真不知道七叔为什么要派他去北边。”
燕七爷嘴角翘了一下,嘿嘿一笑,说道:“派他去北边,可不见得就是七叔的意见,只怕多半是内府那几位老人家的意思。这几年,你见过七叔几回?他老人家都不怎么露面了。”
“现如今,从内府传出来的命令,到底是七叔的决定,还是九阿公的意思,谁知道呢?”
“也许是练功练到要紧关头了吧……”
美丽女子说道,声音不由自主地低了许多分贝,脸上也露出肃然之色,显然不大愿意在背后议论七叔,九阿公和内府的事。
燕七爷笑了笑,也没有继续就这个话题谈论下去。
“燕子,可能我们要关注一下西边的事了……”
“西边?西边能有什么事啊?”
美丽女子一脸不解之色。
“益东,卫周!”
从燕七爷嘴里,轻轻冒出这样两个地名。
美丽女子就愣了一下,连递到嘴边的香烟都忘记抽了,诧异地说道:“七哥,你还在关注这个事呢?到底真的假的,现在都没搞清楚,我看八成就是个谣传……再说了,就算是真的,我看这个事也还是要慎重,不要轻举妄动。”
迟疑了一下,美丽女子又说道:“那边可是五叔管的地盘,咱们去插手,要是被五叔追究起来,怎么解释?五叔现在虽然还没进入内府,迟早是要进的。毕竟他是长辈……”
要说得罪了主管北边事务的三哥,美丽女子还无所谓,但要得罪五叔,似乎就严重得多了。
“谁说跟那个事有关?”
燕七爷反问道。
“哦?”
美丽女子如同男人剑眉般粗重的眉毛扬了起来,不解地望着燕七爷。
燕七爷抬起头来,悠悠地说道:“狼头令!”
“什么?”
美丽女子差点跳了起来。
“七哥,你说什么?”
她实在想不到,会从七哥嘴里迸出这么三个字来。
狼头令,对她而言,实在太古老了,古老到她觉得自己这辈子,都不可能和这东西发生半点关系。这应该算作是考古学的范畴了。
“有消息传来,说在卫周发现了狼头令的踪迹!”
燕七爷很笃定地说道。
“消息可靠吗?”
美丽女子到底不愧是燕家出身,马上就从震惊中冷静下来,不过腰身也还是挺得笔直。毕竟这样令人震惊的大事,想要一下子消化得熨熨帖帖,也不那么容易。
“可靠。公孙家的那个公孙兰,都已经赶到卫周去了。”
“哼!”
美丽女子就很不屑地哼了一声。
在她眼里,整个公孙家都不值一提,更不用说什么公孙兰了,偏偏这个公孙兰,却在江湖上博得了“智者”的大名,得了个“清水芙蓉”的外号,在整个江湖,比她的名气大得多了。
燕七爷笑了笑,他当然知道这个妹妹的心思,但他可没有小看公孙兰的意思。
既然公孙兰都专程去了卫周,看来这个事,还真的很值得关注了。(未完待续。)
第114章 萧潇的心事
虽然有了狼头令的线索,但这件事并没有太多地影响到燕飞扬的学习。
作为一个学生,他最主要的任务就是学习。
这一点,殆无疑问。
不但燕飞扬是这么认为的,其他人包括老爷子在内,都是这么认为的。相对来说,公孙兰的时间就比较充足,所以这个事,眼下是以公孙兰为主。
尽管没有明确的订立什么“协议”,不过燕飞扬信得过公孙兰,相信她不会吃独食,一旦有了线索,肯定会第一时间与自己通气。
而且,在寻物这个方面,燕飞扬有着其他人无可比拟的优势。
公孙兰也是知道的,所以,背信弃义的可能性进一步降低。
有句话叫做“干一行爱一行”,燕飞扬认为很有道理,做什么就要像什么。他现在是学生,就要像个学生的样子,不能总是“不务正业”。
这一日吃完中饭,燕飞扬和萧潇回到教室休息。
中午休息的时间比较短,大部分走读的同学,都是在教室里稍事休息,当然,寄宿的同学可以回宿舍躺一会。
普通班的同学,有的会利用这难得的休息时间去干点别的,比如打打球,偷偷摸摸和同学幽个会,或者直接看小说。
奥赛班和精英班的同学,多数都会休息,要不就是看书学习。
没有人逼迫,一切都是靠自觉。
燕飞扬和萧潇一般会休息,就趴在桌上打个盹。中午休息好,对下午的学习至关重要。这一点,燕飞扬心中有数。他不但是个学生。还正儿八经是个医生,有处方权的执业中医师。
不过今天。萧潇明显心神不宁,就这么趴在他的身边,和他面对面,彼此间的直接距离,只有不到十厘米,以往这个时候,萧潇通常都是满眼含笑地注视燕飞扬一阵,偷偷在桌面下握住他的手,满足地闭上眼睛。进入睡眠之中。
每次看着萧潇明艳的脸庞和娇嫩欲滴的红唇,燕飞扬都需要强行克制自己的冲动,真的好像亲一口。
现在,小丫头却蹙起了眉头。
“怎么啦?”
燕飞扬主动握住她柔嫩的小手,轻轻摩挲着,低声问道。
“我爸……这几天好像有心思,心神不宁的,问他又不说……但是我觉得,他可能是遇上比较大的麻烦了……”
萧潇更是压低了声音说道。似乎生怕其他同学听见了。
其实同学们都很识趣,谁都不会来打扰他们的。
这么点默契,同学之间哪能没有?
虽然他们在一起,让数不清的男生女生嫉妒。但也仅仅只是嫉妒而已。
萧潇还是怕被人听到,若是让人知道她爸爸遇到了大麻烦,只怕马上就会谣言满天飞了。不知道多少人在暗中盼她倒霉呢。
红眼病不分年龄,人人都有的。
“不会有太大的问题。”
燕飞扬笑了笑。低声安慰她。
“你怎么知道?”
萧潇觉得有些奇怪。连她都不知道萧雄遇到了什么难题,燕飞扬又怎能如此肯定不会有大问题?
“我前两天去你家的时候见过他。没有发现什么特别不对的地方。”
燕飞扬微笑说道。
至于什么才是特别不对的地方,那就不必向萧潇详细解释了,反正解释了她也还是不明白。面相占卜这种事,能明白的本来就不多。
“我还是觉得有点不对,要不,今晚上你跟他聊聊吧……你说的话,他能听。除了顾叔叔,平时也没人和他说话,连我妈和他说得都不多……顾叔叔那个性格,你也是知道的,一天到晚,不知道能不能讲上三句话……”
萧潇依旧忧心忡忡。
“好。”
燕飞扬微笑着答应了,手上略略加点劲,握了握萧潇的手。
萧潇便满足地一笑,长长的睫毛闪动,慢慢闭上了眼睛,却又轻轻移动小脑袋瓜,将彼此之间的距离,更加拉近了些,呼吸可闻。
燕飞扬更加紧握了她的小手。
片刻之后,萧潇的呼吸就变得十分平稳轻柔,已经怡然入梦。
恋爱中的女孩,是幸福而甜蜜的。
这个晚上,燕飞扬照例要去凤凰新区三号别墅为萧潇补课,以往都是吃完饭后,七点钟燕飞扬准时赶到,这回,却是放学之后,两人就一起骑车前往凤凰新区。萧潇下午就给家里保姆阿姨打了电话,说燕飞扬要来家吃饭。
萧雄在家里吃饭是没有定准的,不过自从燕飞扬开始给萧潇补课之后,一般情况下,只要没有应酬,燕飞扬来补课的每周两个晚上,萧雄都尽量待在家里,和燕飞扬见个面,聊上几句。等燕飞扬离开之后,再外出应酬。
他的应酬形式很多,不一定是吃饭,也可以是唱歌,喝酒,吃夜宵,或者打牌。
听说燕飞扬要来家吃饭,保姆阿姨就特意多煮了饭,又多做了两个肉菜,分量都很足。以往在家里吃饭的人,只有顾白莲胃口最好,一个人差不多要吃三个人的量。
练武之人,消耗大。
燕飞扬的胃口比顾白莲还大,来家吃饭一定要预先通知,不然做的饭菜肯定不够吃。
燕飞扬和萧潇赶到的时候,桌子上已经摆了好几个菜碗,都有同样大小的菜碗小心地倒扣着,自然是为了保温。
虽然现在天气越来越热,菜肴做好之后,放上十几二十分钟没有多大问题,保姆阿姨还是很小心。
她知道燕飞扬在萧家的地位,这是未来的姑爷。
尤其是萧潇,你怠慢了她自己没事,倘若怠慢了燕飞扬,立马就变脸。
萧妈妈乐呵呵地在一旁帮忙。
“妈,我们回来了。爸爸呢?还没回来?”
“我给他打过电话,他知道飞扬要来吃饭,马上就快回来了……飞扬啊,你先坐,我给你泡茶……”
萧妈妈笑嘻嘻的,心情很不错。
虽然她也看出来,这几天萧雄心情不好,却也没怎么往心里去,做生意嘛,哪有一帆风顺的?以往萧雄也碰到过不少难题,最终还不是一一解决掉了?
她很相信老公的能力。
“阿姨,不客气,我自己来。”
燕飞扬忙即说道。
“妈,你坐着吧,哪能麻烦你啊,你是长辈呢,是不是?我来吧!”
萧潇笑吟吟的,将书包往沙发上一丢,蹦蹦跳跳的给燕飞扬泡茶去了。通常年轻人都喜欢喝冷茶,燕飞扬算是个另类,喜欢喝热茶。
有时还会和萧雄,顾白莲三个人躲在书房里泡一种很费事的功夫茶。
萧潇知道他们其实是为了聊天时有点事做,不闲着手。
泡功夫茶,是聊天的好道具。
其实萧潇在家里的时候,也不是这么“淑女”的,时不时还会指使老妈,给她端茶倒水,娇娇得厉害。萧妈妈也是甘之如饴,有时保姆要动手她还不干,非得自己亲自动手,伺候一双儿女。
她现在是全职太太,这些事都不做的话,简直就是无所事事了,每天跟人打麻将也不是个事。
眼下燕飞扬不是在吗,萧潇就表现得非常的懂礼数。
谁在热烈的时候,不是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现出来?
很快,萧潇就泡了一杯俨俨的热茶出来,端给燕飞扬,燕飞扬大马金刀地坐在沙发里,很老爷的样子。萧潇便冲他做个鬼脸,“哼”了一声。
燕飞扬微微一笑,自不在意。
十来分钟之后,门外响起汽车喇叭声,随即萧雄顾白莲和司机小五走了进来。
燕飞扬忙即起身。
“飞扬来了……”
萧雄笑哈哈地跟他打招呼,进门的时候,还是双眉紧蹙,满怀心事的样子,转眼间就变得笑容满面,“笑面虎”之称,名不虚传。
“萧叔叔。”
客厅里益发热闹起来。
保姆阿姨随即招呼大伙入座,按时开饭。
吃饭的时候,萧雄神态自若,还不时和燕飞扬说上几句话。
萧家毕竟不是三代贵族,严格来说,乃是暴发户,什么“食莫言寝莫语”的规矩,自然也是没有的。不像燕飞扬,老爷子打小对这些礼仪方面的东西就抓得很严。这个严格,不是指别的方面,主要来自于老爷子的言传身教。
那是真的站有站相,坐有坐相,自然而然就讲究得很,丝毫也不像是刻意做作。
老爷子以前过的,肯定是一种人上人的生活。
正所谓居移气养移体!
直到吃完饭,萧潇见燕飞扬始终没有主动开口说要和萧雄交流,终于忍不住说道:“爸,飞扬说有话要跟你聊……”
倒也不失为一个“赶鸭子上架”的好办法。
萧雄望了女儿一眼,颇为诧异。
燕飞扬一般很少主动提出要和他聊天的,今儿有点反常。
不过萧雄自然不会拒绝,马上就笑哈哈地说道:“好啊好啊,刚好吃完饭,聊聊天,挺好的……来,飞扬,咱们去书房聊天吧,泡点茶水喝。”
燕飞扬点头应诺。
当下三人站起身来,相继进了书房,保姆阿姨急匆匆跟了进来,将本就整洁的书房再收拾了一下,又给他们准备好了泡功夫茶的茶具,这才退了出去。
萧潇本来也想参加旁听的,最终还是忍住了。
她知道,男人有很多的规矩,哪怕年纪再小的男人,只要有自己的主见,都一样。
这些规矩,还是不要随意去挑战的好。(未完待续。)
第115章 吴山金矿
“最近这段时间,我都在忙矿山的事。是不是萧潇在学校发生什么事了?”
萧雄点起一支烟,对燕飞扬说道,神情颇为关注。
萧潇说燕飞扬有话要跟他说,萧雄这也算是正常的反应。
燕飞扬笑了笑,说道:“萧叔叔,萧潇说你这些天都有些心神不宁,肯定是碰上什么烦心事了,让我跟你聊聊,看看能不能帮得上忙。”
萧雄先是一愣,随即大笑起来。
顾白莲也脸露微笑。
“好啊好啊,难得她一片孝心,这丫头,我没白疼她。”
萧雄边笑边连连点头,神情颇为高兴,这些日子的郁闷,似乎都因之消散了。
不用你们担心,这事,我处理得了。
萧雄正准备这么说,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说出来的却变成了另外一番话:“确实遇到点麻烦……吴山金矿,你听说过吧?”
燕飞扬微微颔首,说道:“我老家就是吴山的。”
吴山金矿,并不是一个什么新名词。吴山出产金子,两百多年前就有人在采挖了。只不过因为交通实在太不便利,自然环境也太过恶劣,所以才一直没有大规模开采,只有零零碎碎的采挖。
随着时代进步,整个卫周市的交通条件都有所改善,吴山金矿才逐渐变成了一个热词。
不过到目前为止,也只有一个小型的国有矿业公司在那里进行采挖,规模很小,相对于吴山金矿探明的储量来说。这个国有的矿业公司,实在太小了。按照他们的采掘水平,怕是要几千年才能把吴山金矿的矿石采挖干净。
吴山的范围很大。老龟寨和吴山金矿的所在地简直就是南辕北辙,相隔极远。
但这并不妨碍燕飞扬听说过吴山金矿。
“嗯……”
萧雄点点头,继续往下说。
这些年,国家的政策放开了,允许私人资本进入采矿业,当然,限制还是很多的,绝不是什么人都能扛着家伙就进山挖金子的。
在此之前,吴山金矿的矿脉上。到处都是手工掘进的孔洞,这些都是非法的,执法人员也不知道抓过多少盗采分子,判刑的判刑,拘留的拘留,罚款的罚款,却很难根治。
毕竟金子对人们的诱惑实在太大了。
萧雄这段时间,正在组建一个大型的矿业公司,准备进驻吴山金矿。采挖黄金。只要这个矿业公司一旦投入运作,按照最保守的估计,只需要两三年,萧雄的财富就要翻番。所以。萧雄和整个雄汉公司都在全力以赴,这是近期最重要的工作,所有其他工作都要为这个事让路。
“挺好的……”
燕飞扬轻轻颔首。
没什么不对的地方嘛。以萧雄在卫周市的实力。想必组建这个矿业公司不会有什么麻烦。
但萧雄却告诉他,现在万事俱备。东风都却忽然停下来了。
“萧叔叔,这是什么意思?”
饶是燕飞扬绝顶聪明。这当儿也有些犯迷糊。
都说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现在萧雄却说他的东风停下来了。也就是说,东风原本有的,现在忽然停了。
“意思就是,能帮我的那个人,出问题了!”
萧雄说着,重重喷出一口浊气,神情变得颇为郁闷。
“萧叔叔,能说得具体一点吗?”
原来萧雄在市里的一个大靠山,一位姓齐的大领导,前几天忽然病倒了,这病来势汹汹,直接送进了卫周人民医院。
“生老病死,很正常啊。”
燕飞扬有点不以为然。
这位齐领导,只要还是个人,就会生病。有病,治就是了。他身为领导,肯帝能享受到第一流的医疗服务,只要不是绝症,总能治好的。
现如今不比从前,医疗服务水平也大幅度提高了,尤其是市里的大领导,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定期组织体检,有什么隐患暗疾,一般都能提前查出来,所以他们忽然被诊断出得了绝症的可能性是比较小的。就算是恶性肿瘤之类,通常也在早期就被发现了。
故而燕飞扬认为,这位齐领导应该是某种急病忽然发作,来势尽管汹汹,要治好想必也不难。
住几天院,不至于影响到萧雄的矿业公司吧?
萧雄摇摇头,说道:“要是别的时候病了,也没什么,就这几天,却是最关键的时候……市里马上就要研究矿山的事,好几家矿业公司在争夺。吴山金矿虽然是遍地黄金,但真正好的矿脉,就那么几条,一旦被人家抢走,就没咱们雄汉什么事了。”
说着,眉头又蹙了起来。
燕飞扬恍然大悟。
他终究还年轻,对市里的运作不是那么清楚,萧雄这么一解释,才算是明白过来。
齐领导固然是市里的大领导,到底也不是一把手,市里研究矿山问题的时候,他要是在场,自然就能为萧雄争取到好的矿脉,若是不在场,只怕这好矿脉就被别的公司抢走了。
这么大一块肥肉,盯住的人肯定不少。
当然,如果齐领导是市里的一把手,自有另当别论。
不管他生不生病,只要上级没有将他的一把手拿掉,就算躺在病床上,他也能把这事定下来。
萧雄虽然在卫周是个人物,却也不见得就一定能搭上一把手的线。像萧雄这种多年的坐地虎,关系最好的,通常还是本土领导。和一把手的关系当然要处理好,不过,通常不是关系最铁的。
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官嘛。
况且,这位齐领导和萧雄关系那么深,平日里萧雄仰仗他的地方还多着呢。要是就这么一病不起,对萧雄来说。绝对是极其巨大的损失,意味着他必须要重新布局。再寻找一位深度合作的伙伴才行。
这东西还真不那么容易,得看运气才行。
“其他矿业公司,都是我们卫周的吗?”
燕飞扬随口问了一句。
如果都是卫周的矿业公司,以萧雄在卫周的实力,倒也不怕他们来竞争。不说吃独食,起码自己那一份是肯定不会被人抢走的。
“不是。”
萧雄轻轻舒口气,摇了摇头。
金矿历来是大肥肉,盯住的这块肥肉的,又怎会只有卫周一隅之地的商人?
“这个齐领导。到底得了什么病?”
燕飞扬问道。
他相信,只要不是病得起不来,齐领导肯定不会长时间在医院躺着。他们这些当领导的,最忌讳的就是身体不好,这是给了上级调整他们的名正言顺的理由啊。
在医院躺的时间长了,就算不被调整,大权旁落却是必定无疑的。
“麻烦就在这里!”
萧雄郁闷地说道。
“人民医院压根就查不出来,齐领导到底得了什么病……”
燕飞扬不由得望了顾白莲一眼,顾白莲轻轻摇头。表示自己也茫然不解。他虽然是顾家二爷,却并不擅长医术之道。当然,普通的跌打损伤是会治的。
“如果这两天人民医院再查不出所以然来,齐领导可能就要去首都看病了。”
萧雄双眉紧蹙。
市里研究矿山问题的会议就在这几天要召开。齐领导这一去首都,无论如何都是难以参加这个会议了。雄汉公司那么久的精心准备,只怕要泡汤。
燕飞扬放下茶杯。站了起来,说道:“走吧。萧叔叔,我们去人民医院看看。”
萧雄不由得愣怔了一下。
他想燕飞扬说这些。只是找个人拉拉话,将这些日子憋在心里头的话倒出来,算是个发泄,再没想到,燕飞扬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去人民医院看看,有什么好看的?
难道你还会治病?
燕医生这个称呼,并未流传甚广,萧雄暂时还没有听说过。
顾白莲也站起身来。
“好吧,去看看。”
萧雄看了看顾白莲,终于做了决定。
“哎,你们去哪里?”
一直都在客厅里等着的萧潇见三人从书房里出来,马上就跳了起来,急急问道。
“我们去看一个朋友,飞扬也要一起去,今晚上你自己学习吧。”
萧雄微笑着对女儿说道。
萧潇立即就不干了,马上说道:“去看什么朋友啊,我也要去。”
她早已经习惯每周有两个晚上和燕飞扬待在一起的时间,太甜蜜了,忽然之间,今晚上这甜蜜时光要泡汤,立马不乐意。
这也算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
萧雄笑道:“我们去医院看个病人,你就不用去了。医院又不是什么好地方,脏。”
他知道女儿有小洁癖,不到万不得已,不愿意去医院。
谁知这回却是不灵了,萧潇嬉笑着过来,站在燕飞扬旁边,笑着说道:“没事,我不怕,我们一起去……”
看得出来,她是想拉住燕飞扬的手,不过当着爸爸妈妈的面,终究还是忍住了。
萧雄便望了燕飞扬一眼,燕飞扬笑了笑,说道:“一起去吧。”
其实萧潇还真没必要一起去,燕飞扬这是惯着她。
萧潇顿时便兴高采烈的。
萧雄摇摇头,不过还是叮嘱了一句:“萧潇,是齐伯伯病了,在住院,你去了别乱说话。”
两家之间关系密切,逢年过节的时候,萧雄也带全家大小去给齐领导拜过年。
“哼,我什么时候乱说话了。爸你真是的……”
小丫头便猛翻白眼。
在燕飞扬面前说这样的话,显得自己还是个小孩子,老爸真不讲究。
萧雄哈哈一笑,自也不以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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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 怪病
人民医院特护病房外边的情形,令燕飞扬叹为观止。
他年纪尚幼,自然谈不上见多识广,但时常听爷爷师父李叔等人谈起江湖上的诸多轶闻趣事,也算博闻强记。未曾行万里路,却已破万卷书。
不过,谁都没有跟他谈到过,领导生病时,病房外的情形会有这样夸张。
燕飞扬见过排队等唐敬炎看病的病人,最多的时候,加上陪同的家属,得有好几十个,从院子里一直排到大门外。可是,和特护病房门口的情形比较而言,绝对是小巫见大巫。
排队等着来探望领导的,足足有五六十人之多,几乎将通往特护病房的走廊围得水泄不通。
每个人都提着装点得花团锦簇的水果篮,要不就是高级营养品,林林总总,不一而足,一个个伸长脖子往里张望,自然是在点人头,看什么时候能够轮到自己。
这些人大多衣冠齐整,神情俨然,一看就不是普通人,而是有单位有工作的体面人,其中不少应该是手握权力的人物,平日里也是有无数人捧着的。眼下却乖乖在这里排队,还不敢露出丝毫焦虑和不悦的神色来。
怎么,来探望领导,你心不甘情不愿么?
萧雄颇费了些劲才从人群中挤过去。
一路上不少人和他打招呼,“萧董”“萧总”“萧老板”之声,不绝于耳。偶尔还有叫“三哥”的,不过一般都刻意压低了声音,神色谨慎。
平日里没旁人的时候。叫“三哥”没事,甚至叫“三爷”都没问题。如今这许多同僚在,那还是要注意点。讲究一下的。
正因为这不绝于耳的“萧老板”,这些在此排队的人才勉强让出一条道来。
萧三爷在卫周,着实是个人物,谁也不愿意无缘无故得罪了他。
好不容易挤到病房门口,却发现病房房门紧闭。
这也是必然的,要是大敞开,外边这许多人,早就挤进去了。
萧雄也不客气,抬起手来就敲门。
“萧董。稍安勿躁,刚才从省里来了两位专家,正在里面会诊呢。”
已经排到了门前的一位四十来岁干部模样的男子,低声提醒了萧雄一句。
“哦,谢谢!”
萧雄闻言便停止了敲门,随即掏出手机,拨了一个号码。
电话接通讲了几句,片刻后,病房的门就打开了。一个三十几岁的男子探头出来,见是萧雄,便微微颔首,将房门再打开些。让萧雄一行人进去了。
其他人只能眼睁睁看着,尽管心中极其不满,却也只能憋着。谁也不敢抱怨出声。
这时候抱怨,不但得罪了萧雄。也得罪了领导。
能守在这里等着见领导一面的人,谁都不是傻鸟。机灵得很。
特护病房和普通病房完全不一样,是宾馆套间似的结构,外间是一个会客室,有沙发有茶几,家具一应俱全,说这是医院病房,还真没几个人相信。
里面是卧室,哦,应该叫病房。
热闹得很。
那个三十几岁开门的男子,显然是齐领导的秘书,目光在燕飞扬和萧潇身上扫来扫去,嘴里虽然不说什么,那意思特别明显。
萧总你带俩孩子到这来是几个意思?
萧雄笑了笑,也不多做解释。实在是他不知道该怎样解释,原本他自己都不明白,燕飞扬为什么要提出到医院来看齐领导。
燕飞扬看了里间一眼,问道:“病人是在里间吗?我们进去看看吧。”
“哎哎,你干什么……”
秘书吓了一跳,忙不迭地压低声音嚷嚷起来。
“省人民医院的莫教授和甘院长正在里面给领导会诊呢……”
这人简直莫名奇妙。
“张主任,这个,飞扬是我女儿的同学,有些规矩他还不是很明白……”
萧雄忙即向秘书解释了一句。
“我是医生,有执业证的。”
燕飞扬却直截了当地说道,甚至还将自己的执业证掏了出来,在张处长面前摆了一下。
“啊?”
饶是张主任见多识广,八面玲珑,这当儿也被这莫名奇妙的小年轻搞晕了。且不说你这医生的执业证是真是假,就算是你真的是个医生,那也不能随便往领导的病房里钻啊。
这市人民医院几百名医生,有资格进入里边病房的,也只有区区数人罢了。
眼下,甚至人民医院的甘院长都只是个陪客,省人民医院大名鼎鼎的莫教授在给领导看病呢。
不等张主任回过神来,燕飞扬已经径直推开里间房门走了进去。
“哎……萧总,这是怎么回事?”
张主任吃惊之余,完全来不及阻拦,顿时急得直跳脚,对萧雄瞪起了眼睛。虽然他知道萧雄和领导之间,关系非比寻常,但这会也不能带个小屁孩过来胡闹吧?
“放心,张主任,他有分寸。”
对燕飞扬这个动作,萧雄也意想不到,但这时候只能这么说了。
张主任气得脸色都变了,却也不便对萧雄发作,只好紧跟着也进了里间病房。
里间病房也比普通病房要大,和宾馆的豪华单间一样,一张洁白的病床摆在房子中间,病床边吊着两瓶盐水,一位五十来岁的中年男子,躺在病床上,形容憔悴,双眉紧蹙,显然就是齐领导。
好几位身穿白大褂的医生,站在病床边,为首的一位,也是五十来岁的样子,身材略胖,有些谢顶,红光满面,戴着一副黑框眼镜,俨然大知识分子。
想必这就是省人民医院赶过来的莫教授了。
还有一位同样五十来岁的男子,也是白大褂,与莫教授并肩而立,站在齐领导面前,从这个位置来分析,此人应该是卫周市人民医院的甘院长,也不知是正的还是副的。
另外还有两名中年医生,一男一女,以及两名女护士,都在三十岁以上,一看就知道是护理经验比较丰富的资深护士。
领导身边,可不能叫些太年轻的护士过来,万一扎针扎得鲜血直喷,甘院长如何向领导交代?
除了医生护士,病房里还有几个人。
一位五十来岁的中年女子,略显富态,卷着大波浪,衣着十分考究,就坐在齐领导的病床一侧,很专注地望着莫教授和甘院长,看情形,应该是齐领导的夫人。
她的身边,则站着一对青年男女,女的约莫二十七八,男的年纪略大几岁。女子的面貌长相十分端正,眉目间与躺在床上的齐领导以及坐在一侧的领导夫人,都有些相似,估计是齐领导的女儿。
与她并肩而立的,自然就是齐家的东床娇客了。
“莫教授,这到底是什么病?”
富态的中年女子问道,满脸焦虑之色。
莫教授稀疏的眉毛拧得紧紧的,迟疑着说道:“从各种检查的结果来看,齐领导应该是受到了某种病毒的感染……”
语气很不肯定。
“病毒感染?那是什么病毒呢?”
莫教授摇摇头,说道:“现在还不清楚,需要做病毒培养,才能有确切的结果。”
说着,与身边的甘院长对视了一眼。
甘院长也是一筹莫展。
实际上,从各种检查结果来看,齐领导压根就没病!
检查几乎一切正常。
当然,一些中老年男人普遍都存在的慢性疾病,器质性病变什么的,那是不可避免。但这绝不是齐领导住院的原因。
“那……莫教授,是不是马上送省医院去啊?”
中年妇人说道。
卫周地处偏僻,市人民医院的水平,还是太差了些,尤其在这些领导家人眼里,只要病情略微严重些,头一想到的就是往省里送,再不行就直接上京了。
反正也不用为费用的事情操心。
莫教授沉吟着说道:“这个情况,就算马上送到我们医院,检查也是差不多的,无非就是这么个流程……还是先等病毒培养的结果再说吧。”
在他看来,齐领导就是个“好人”。
但齐领导和他夫人,显然都不这么认为。
“好吧,那就再等一天。”
中年妇人也有些无奈,不过看得出来,她对莫教授的话,也不是很信服。只不过现在已经是晚上,要去省里那也是白天走比较方便。从卫周到元平,山路多平路少,晚上开车容易出事故。
卫周市又不是没有领导在前往省城的路上出车祸的。
“我们一切都听你的安排,莫教授……”
躺在病床上输液的齐领导有气无力地说道。
莫教授可不是市医院的医生,就算在省人民医院,那也大牌得很,这回,若不是通过他一个在省里某部门负责的老同学从中牵线搭桥,人莫教授才不乐意车马劳顿的赶到这鸟不拉屎的卫周来呢。
齐领导显然是怕自己老婆言辞不注意,得罪了莫教授。
就算去了省医院,也还得是请莫教授看病。
在省里可不比在卫周,齐领导在人莫教授眼里,也就是一个地方干部。请莫教授看病的省领导,都不知道有多少呢。
一言未毕,齐领导忽然“哎呀”一声惨叫起来,随即脸色骤变,猛地抱住了脑袋,在床上蜷缩成一团,惨叫不绝,片刻间,满头满脸都是汗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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