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风水宝地
脚下的这座小山叫荆条山,就是因为上面密密麻麻的生长着很多荆条,而北面的那片悬崖也被荆条覆盖,所以只要胆大心细,拉着那些荆条,很容易上下这座悬崖。
当然,如果用来运输,这条道路就绝对不行了,轻来轻去还行,如果带着东西爬悬崖,就太危险了。
所以原来天元村的村民想要出山,就要向西,或者向东,翻越几座相对平坦一些的山脉,才能走出村子。
这么麻烦,自然不适合跟外界交流,所以这座小村子就逐渐废弃了。
如果在古代,不交流也就不交流了,反正小村子自给自足也不算难。
但到了近代,这样的村子可不利于经济发展,所以在四十多年前,整个村子的人都搬迁到了外面。
所以这里才会成为小动物的乐园,这里的野兔、山鸡、獾、黄鼠狼、狼都有,甚至有人还听说这里曾经有过野猪、野牛和梅花鹿出没。
当然,于山更愿意相信,这些大型动物早就被人吃光了,因为他在这类活动了两三年,就从来没有见到过比狗大的动物。
“咦?天眼看世界果然是不同的。”于山站在荆条山上,只能发出一声声惊叹。
虽然意识到泰山是块宝地,但于山从来没有想到,就连这条天元谷,居然也有这种异象,所以他只是扫了一眼下面的峡谷,就发现异常。
于山看过无数次的大峡谷,此时展现在他眼前的景象却完全不同。
这条隐藏在山中的大峡谷,原来于山看过无数次,可只有这次是那么的与众不同。
“看来通灵术的作用还是有点的,最起码这山看着漂亮了不少。”于山喃喃自语的道。
山谷中一片蒸腾的绿色,越是谷底,越是浓郁,而这种绿色还是会流动的,这就如同一条会流动的碧绿河流,在整个大峡谷之中流转,看起来十分壮观。
当然,如果只是一条绿色的河流,于山也用不着惊叹,毕竟刚才他已经看到过这种情景。
刚才外界,各种颜色的地方于山发现了不少,而那些地方,全都不像这条峡谷,居然能够集中所有颜色于一体。
水的蓝色,火的红色,地下浓郁的土黄色,天空灿烂的白色,深谷之中阴沉的黑色,周围崖壁上绚丽的白金色,各种颜色交相辉映,实在是美不胜收。
看了好一会这种壮观的景象,感觉内力消耗有点大,于山才收起天眼,慢慢的走进峡谷。
峡谷口最宽阔的地方,就是原来的天元村,虽然几十年没有人来,但这个村子里还是残存着十几栋建筑。
这些建筑全部用石块垒成,墙壁全部使用的长石条,所以就算几十年没有人维护,也依然屹立不倒。
村里的街道全部用青石板铺就,所以并没有长满杂草,因为石板拼接的十分整齐,就连石缝之中,也没有一丝杂草生长。
顺着青石板路,于山走到一座房子之前,这座房子保存的最完好,占地面积也最大,这座房子原来属于村里的一位大地主。
这里虽然是一条峡谷,但是比较宽阔,所以在这里建房子并没有当着水道。
这样一来,夏季山上流淌下来的雨水,就不会对整条峡谷造成破坏,要不然这个偏远的小山村,也不会存在了那么多年。
于山甚至怀疑,原来这条峡谷应该是很深的,也应该跟其他峡谷一样,谷底十分窄小。
可就是因为被一圈山脉包围,加上没有一条流畅的出口,所以山上冲击下来的泥土草木,全都淤积在谷底,慢慢的把谷底堆高。
而谷底的抬升,让这条峡谷慢慢的变得宽阔,就形成了现在的样子。
这就好像是一个V字形,下面窄小的地方掩埋了,越到上面自然是越宽广。
这里有山有水,加上小溪纵横,自然不会缺少土地,经过无数年草木腐烂和山水冲击,这条峡谷之中的土地十分肥沃,所以也就催生了一家大地主。
原来这家大地主姓卞,村里人都叫他卞地主,解放的时候,全家出逃了,此后就杳无音讯了。
卞地主家的房子全部是石木瓦房,下面从地基到墙壁,全都是花岗岩,大梁、门窗全部是红松木制作,上面涂着一层大漆,至今光滑如昔。
房子上面是一层自己烧制的黑色瓦片,由于房梁没有变形,排列紧密的瓦片就不会有多少损伤,这样雨水也就不会渗透到房子里面,房子也就不会腐朽倒塌。
这样一座房子,如果不破坏它,就算在经历百年风雨,恐怕也能够屹立不倒,只不过现在房子里空荡荡的,显得有点凄凉。
没人住的房子,就没有人气,自然就显得破败,但历经这么多年,它还能完好无损,所以每次于山过来,都会感叹。
站在远处,于山再次看到这座房子,已经变成了惊叹。
开了天眼,于山看到的东西就比原来多了,他此时已经看出来了一点眉目。
“左青龙,右白虎,后有山,前有水,此地藏风聚气,绝对是一块风水宝地,怪不得卞地主当年那么有钱,居然会窝在这个山沟里。”于山看着整座房子外面笼罩的光线,啧啧称叹。
这座房子坐北朝南,而这条峡谷也是南北走向,按理说这座房子这种建筑方位,很难靠的上山,但因为这座房子选择的位置奇特,正好建在西边山脉的一个拐角处,正好让这座房子形成了后有靠的格局。
由于后面有山,房子的地理位置自然拔高了点,在峡谷当中,地势高了是好事,因为这样就不会阴暗潮湿。
房子前面有一座小型湖泊,湖水积存到一定高度,自然会流入藏谷坪那边,所以也不会造成湖水泛滥。
房子左边是一条稍微大点的小溪,是山上的山水流淌汇聚成的,在于山眼中,这条河就是一条流淌的绿色河流。
房子西面,一条小型山脉经过,这条小型山脉全部笼罩在一层白色的光线之中,白色属金,西方金自然是白虎。
“地势奇特,正好藏得住风,本身处在峡谷,自然聚气,藏风聚气纳水,如果不是修炼通灵术开了天眼,谁会相信古代人真的会看风水?”于山看着这座房子,满眼的惊叹。
天地之中,金气白,水色黑,木属青,土玄黄,火赤红。
五色代表五气,那么纯粹的白和黑,自然是代表的阴阳二气,灰色是死气,黄色是龙气?紫色呢?
虽然黄色光线和紫色光线十分少见,但在这座巍峨的大山上,也不是那么稀有。
“嘿!”刚走到卞家大宅门前,于山就突然吐气开声,甩出了一根不锈钢筷子。
“嗤”的一声,筷子瞬间刺穿了一只野兔的脑袋,把它盯在了地上。
土黄色皮毛的肥大野兔,四肢挣扎着猛抓地面,不过脑袋被重伤,它的挣扎也不过是徒劳的,野兔的大脑已经被破坏,自然不会逃脱出于山的毒手。
“嘿嘿,正好饿了,就有自动送上门的烤肉,看来最近我的运气不错。”于山坏笑着附身捡起不锈钢筷子,并顺手提溜起这只肥大的兔子。
“原来就奇怪,怎么这里的兔子格外的大,原来是长在这块风水宝地之中的原因。”提溜起这只兔子,于山啧啧称奇的感叹着。
于山之所以不辞辛苦的,爬山涉水走到这座老村子里狩猎,自然是有原因的。
他们村子其他方向的树林之中,自然也是有野兔的,而且数量也不算少,毕竟现在封山育林,又禁枪,村里人已经没有多少人懂的狩猎,生活好了,也没人愿意做这个了,所以山里的兔子就多了。
于山之所以愿意来这里,自然是因为这里的兔子数量不少,而最重要的还是这里的兔子个头大,更好吃。
原来不清楚原因,现在于山到是猜到了一些。
风水这东西不是万能的,所以有些人不信,但有些事情不是你不信,就没有的。
比如,“橘生淮南则为橘,橘生淮北则为枳”,不一样的土地,生长出来的同一物种,都有那么大的差距,就别说其他了。
走进了卞地主家的四合院,房子的格局很大,虽然也是北方最普通的四合院,不过卞地主家的房子,不管是正房堂屋的格局,还是东西厢房的格局,都是很大的。
比如正房,除了中间的五间堂屋,东西两面还各有三间耳房,东西厢房也是各有五间,特别是西厢房,是一栋三层的小阁楼,而东厢房则是两层。
堂屋虽然修建的比较高大,但只有一层,按理说应该比东西厢房矮,但这种格局是绝对不会出现的。
堂屋为主,自然不能比家里的其他房子矮,所以这座院子借助了后山的地势,把堂屋修建在最高处,这样东西厢房虽然是阁楼,但相比堂屋,还是要矮了一米多。
这样的建筑格局,既增加了使用面积,又有十分好的采光效果,这在山中的峡谷当中,是很重要的。
第十七章排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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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山对卞家老宅已经很熟悉,他走进院子,也没有往里走,而是直接进了南屋的一间房子。
这里面是厨房,厨房里的厨具,全都是土石垒起来的,不过,这些土灶使用的泥土很讲究,使用的时间长了,泥土烧的已经有点砖化了,所以十分坚硬,又有点光滑。
于山准备了不少日常用品放在这里,因为平时他在山中过夜,吃的喝的都是在这里解决。
进了厨房,于山自然是先处理一下手中的这只兔子。
这只兔子是一只成年公兔,个头不小,体重超过八斤,比村里的土鸡还要大不少。
于山经常在这里处理兔子和野鸡,所以很是熟练,他直接把兔子挂在一个专门的铁钩上,接着从兔子的嘴唇上隔开,先把兔子的头上的皮剥开。
接着处理了一下兔子的四肢,该切断的切断,该划开的划开,这个时候,从上到下,拉着兔皮,直接从头扯到尾。
这样处理,于山会得到一个完整的筒子状的兔皮,而且是毛皮朝里的筒子,外面的血水污染不到里面的皮毛。
这个时候,只要割些山上的黄草,填充在里面,阴干兔皮就好了,这就是传说中的剥皮揎草。
一般打到兔子,于山都是烤着吃的,一边烤一边刷上各种调料,最多的还是一些味精、精盐、酱油和蜂蜜,如果喜欢,还可以撒上一些孜然粉。
这样一层层的刷上,等烤熟了,也入味了,烤的金黄的兔肉,特别是兔子腿,绝对是极品美味。
吃兔子还有一个好处,不会让人虚胖,这个对经常吃肉的于山来说,可是很重要的。
相比肌肉,兔肉只要处理好了,是更健康,更美味的肉食。
一般人不愿意吃兔子,只不过是他们不会处理,所以兔肉就含有一股腥味,自然就吃不下去。
兔肉属于高蛋白质、低脂肪、少胆固醇的肉类,含蛋白质高达70%,比一般肉类都高,但脂肪和胆固醇含量,却低于所有的肉类,故对它有“荤中之素”的说法。
每年深秋至冬末间,味道更佳,是肥胖者和心血管病人的理想肉食,所以兔子肉多吃一点也不算是坏事,最起码不会增肥。
这对消耗很大的于山来说,绝对是最合适的美食,能够提供高热量,但又没有太多的副作用,毕竟“荤中之素”的说法不是浪得虚名。
烤熟了的兔子,去除各种消耗,最后还能剩下四斤多净肉,就算于山的饭量不小,也不过吃了一半,而另外一半,则只能晚上再吃。
吃完了饭,收拾了一下厨房,一些垃圾等会儿要掩埋了,要不然留在这里,会招惹一些野生动物过来。
收拾好了,于山拿起刚才使用的蜂蜜瓶子,看着里面的蜂蜜,于山有点头疼:“蜂蜜不多了啊!”
想到采集蜂蜜的艰难,于山更感头疼。
于山嘟囔着,放下蜂蜜瓶,拿起自己的背包,走出了厨房。
虽然很想进房子里,休息一下,睡个午觉,但于山还是走出了房子,向着后面的山谷走去。
蜂蜜山中肯定有,但在哪里,却需要去找,这条山谷之中树木茂盛,找起来可不容易。
现在于山需要钱,而那些金银元宝,却不是一时半会能够处理的了的,所以,现在还需要依靠这山谷之中的蜂蜜。
山谷里面到处是树木,说是森林也不为过,由于常年没人过来,这里的道路十分难走,幸亏于山熟悉这里,才会轻松的穿梭在其中。
在期间,于山碰到了不少野兔和野鸡,不过由于于山明天才下山,而山中又没有冰箱保鲜,所以就算看到了猎物,于山也没有动手。
反正以他的身手,也不怕打不到猎物,等明天下山之前,打两只带回去就好了。
一边走,一边抬头看着周围的树木,当在一边树林之中钻了半个多小时之后,于山才停下了脚步,变得小心翼翼起来。
因为远处传来一阵嗡嗡的声音,不用想,就知道那里有蜂群在活动。
张静雅要的是野生蜂蜜,要不然于山也不会卖到一百八十元一瓶,要知道于山使用的瓶子可不大,一瓶也就半斤沉。
不过,不要看半斤就要一百八十元,这个于山还真不是坑人。
于山采集这些野蜂蜜也不容易,而相比外面市场上的所谓野蜂蜜,更是不可同日而语,要不然张静雅也不会那么喜欢。
泰山林区之中,生活的一般都是大黄蜂,和小蜜蜂,而这边的峡谷之中,却生活着一种黑中带黄的小蜜蜂。
黑色的蜂身,带着一条条黄色的纹路,而最后的尾巴之处,却有一截是黑色的。
这种蜜蜂的蜂巢是单片巢脾,呈排形悬筑在树干上或悬崖上,很像国内西南地区的排蜂。
只不过在国内北方,于山并不知道有没有排蜂,但这种半黑半黄的小蜜蜂,确实跟排蜂的习性很近似。
排蜂,包含大蜜蜂和黑大蜜蜂,还有小蜜蜂和黑小蜜蜂,都属于未驯化的野生蜂蜜品种。
排蜂蜜品质优异,其中黑大蜜蜂民间又称大岩蜂,是世界上最大的蜂种,岩蜂蜜是世界顶级的珍贵蜜种。
这片山谷之中的小蜜蜂,也喜欢筑巢于离地面较高的避风石岩处,和高大的树木上,喜集中聚居。
蜂巢为单脾,巢房分化不明显,生活习性与其他蜜蜂雷同,但较凶暴。
如果你有一次采集这种野生蜂蜜经历的话,你会喜欢上那种刺激的,尤其是被咬了第一口之后,你就得拼命跑了。
于山第一次去采的时候,因为没有经验,躲它们躲了两个山头,最后跳进了一条小溪之中,才躲过了那群蜜蜂的追杀,那是相当刺激!
由于清楚的知道这种小蜜蜂的强悍,所以在听到它们的声音之后,于山就开始变得十分小心。
慢慢的接近,等看到了那只庞大的蜂巢,于山还是惊讶的张大了嘴。
这个巢大了,宽有近1米,长近1.5米!实在是太大了!
上面密密麻麻的布满了无数小蜜蜂,此时它们正进进出出的显得十分忙碌。
这就是排蜂了,屁股黑黄分明,个头差不过有小拇指那么大,原来于山采了三次排蜂蜜,被它们盯过一次,火辣辣的,真可谓是一朝被蛇咬,百年怕井绳。
所以,每当看到不停忙碌的小蜜蜂,于山心中都有点不忍心,甚至带着点强盗的羞耻心。
所以,每当这个时候,他都会有点良心发现,想要打退堂鼓。
当然,不得不说,这种小蜜蜂的凶悍,才是让于山心生退却的一个主要原因。
但是,野生的东西都这样凶悍,如果只是因为它们凶悍就退缩,那也太怂了点。
有了心理准备,加上看到那非常厚的蜂巢巢脾,目测厚度是普通蜂巢巢脾的三倍左右,于山的决心更大了。
做了一番心理建设,于山把准备好的东西取出来,
排蜂被熏走后,才能看清楚蜂巢的全貌,排蜂没熏走之前谁都不敢靠前,一惊动它们连跑都跑不赢。
于山从背包里拿出了一跟草绳,是用山中的一种草编织的,当地人叫这种草为蚊草,每当夏季到来之时,村里每家每户都会拔一些,拧成一根直径七八公分的草绳,晒干了晚上点燃,像蚊香一样释放出白色烟雾用来驱蚊。
这种草绳天然带有驱蚊作用,后来于山发现,这种草绳应该是具有驱虫的效果,所以它不止是能够驱赶蚊子,对蜜蜂和其他一些昆虫也很有效,所以就被于山专门制作出来,对付这里的排蜂。
这种草绳点燃之后,就如同蚊香一样,只是冒烟而不会燃烧,当然,如果你使劲吹,它还是会快速燃烧的,但那样一来,就不会产生太多的烟雾。
于山所在的地方是上风口,点燃草绳之后,草绳燃烧发出的一丝香味,很快就在林子里蔓延开来。
这片树林很茂密,如果没事,一般于山是不会钻进这种林子的,因为这里很阴森,不是说潮湿,而是阴森,单纯的一种感觉,如果是一个人,肯定没有人愿意来。
这种效果完全是因为草木太过旺盛,缺少人气造成的,如果只有一个人过来,就有点瘆的慌,就算不害怕,也会感觉不舒服。
这里处在峡谷底部,加上草木茂盛,所以就算外面刮大风,在这里也不会有多少感觉。
既然不受影响,浓烟自然就会慢慢的淹没整片丛林。
而闻到了这种香味之后的蜜蜂,开始变得十分烦躁。
等到越来越多的蜜蜂飞出蜂巢,于山就笑了。
他的努力已经见效,只要在等几分钟,整片林子,就会全部充满这种蚊草的香味,这些蜜蜂就不得不离开。
果然,没用三分钟,所有蜜蜂就飞到了高空,这个时候,于山快速接近那棵松树。
等快要碰到那棵松树之时,于山双脚蹬上树干,快速向上跑了几步,接着一只手抓住一根树干纵身一跳,就跳上了一根粗大的枝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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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过了主干,松树上面的枝杈就多了,于山几下就接近了蜂巢。
这里已经被浓烟笼罩,所以驱赶了蜜蜂的同时,也让于山很不好受。
他的时间不多,所以于山的速度很快,不过就在于山接近蜂巢的时候,几只排蜂从蜂巢之中飞出,箭一般的的飞向于山。
于山早有准备,他直接用衣袖一挥,就把这几只排蜂扇飞了。
接连扇飞了十几只排蜂,蜂巢之中就再也没有排蜂飞出。
蚊草的味道对排蜂的威胁很大,所以并没有多少兵蜂留在蜂巢之中,就连那些被于山扇飞的排蜂,也没有再次回来攻击于山。
没有了干扰,于山从背包之中摸出一把匕首,一下割下蜂巢,另外一只手抱住蜂巢,直接纵身跳下松树。
几次借助松树的枝桠,减缓下降的速度,于山十分顺利的落在地上。
落地之后,于山收起匕首,双手小心的抱着巨大的蜂巢,立即向远处跑去。
等跑到了草绳之处,一脚踩灭草绳,连草绳也顾不得捡,于山再次拔腿就跑。
于山知道,刚才那十几只兵蜂,会很快带来蜂群,如果他稍微慢一点,就有可能陷入蜂群的群殴之中。
一口气跑出林子,看了看后面,仔细聆听了一下,果然,一阵阵蜂鸣声从不远处传来,而且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响。
于山再次跑了一段,感觉身后没有了任何异响,才放下心来。
这个时候,看着怀中巨大的蜂巢,于山才嘿嘿笑了起来。
一个这么大,这么完整的蜂巢,连上面的蜂路都没有破坏的蜂巢,这里面得有多少蜜蜂?
蜂群生活和繁殖后代的处所,是由巢脾构成就是蜂巢,各巢脾在蜂巢内的空间相互平行悬挂,并与地面垂直,巢脾间距为7~10毫米,称为蜂路。
每张巢脾,由数千个巢房连结在一起组成,是工蜂用自身的蜡腺所分泌的蜂蜡修筑的。
于山虽然把整个蜂巢都弄来了,但他可没有想过要全部带回去。
他小心的找到巢板和王台,巢板要保留,王台也不会破坏,只不过里面的蜂王浆他会带走大部分,当然蜂蜜和花粉他也会留下一些的。
大、小六角形的巢房,分别为培育雄蜂和工蜂的,底面为三个菱形面十分好认。
培育蜂王用的巢房,称为王台,形状似下垂的花生,是蜂群在分蜂前临时修筑的,多在巢脾下部和边角上。
在雄蜂房和工蜂房之间,以及巢脾与巢框的连接处,出现有不规则的过渡型巢房,用于贮存蜂蜜和加固巢脾,这一部分于山会割下来。
“巢板”上的蜂巢,因为不能用来孵化蜜蜂幼虫,所以便会保持光亮颜色,这也十分好认,这一部分于山会全部带走。
采排蜂蜜的人都知道,排蜂的巢储存蜜的地方和产蛹的地方,分得很开很明显的。
采蜜的时候,只采有蜜的那部分,而且不会全部采完,会留一部分下来,让这窝排蜂用来喂养蜂蛹。
排蜂的蜂巢如果被采过一次,那么排蜂就不会继续产蛹了,它们会把现有的蜂蛹孵化出来后,全部飞走,挪到别的地方继续筑巢,所以排蜂并不会采一窝就少一窝。
老巢的截面,能看得出上面的花粉和水灵灵的排蜂蜜。
这块巢里面都是花粉,于山准备拿回家泡米酒了,这种米酒大补,于山的爷爷十分喜欢。
现在于山采集的蜂巢当中的花粉,绝大多数都应该是松花粉,这样的松花粉最适合酿造松花酒。
于山的爷爷年轻的时候,曾经在南方待了很多年,他在那里学会了酿制松花酒。
松花酒是以松花粉和精白糯米为主要原料,辅以药食兼用的枸杞子、桑椹等,采用传统发酵工艺精酿而成,它将松花粉的功能与米酒和气养血、温胃辟寒等功效科学有机的结合在一起。
松花酒对风湿病调理效果甚佳,这对老年人来说,绝对是好东西。
风湿,主要由于正气不足,腠理不密,卫外不固,感受风、寒、湿、热之邪所致。
治疗方法应当以散寒、疏风燥湿、补血、活血为主。
松花粉,味甘、性温,可以除风止血,驱寒外出。
酿酒后,要行气活血,所谓治风先治血,血行风自灭,正是松花酒调理风湿症的机理。
松花酒的功效主要是助阳益阴,温阳散寒。
松花酒以松花粉为君,配伍肉桂增强温阳之性。
枸杞配伍桑葚加强滋阴功效,助阳益阴,温而不燥。
恰如春日暖阳,又似炭火上覆盖一层黄土,使温阳功效持续散发。
可以说,松花酒对先天后天之本同补,先天充足滋养身体,后天强建气血充足,则正气充足,延年益寿。
这样的好东西,于山自然是不能放过。
采集花粉,单独存放,接下来就是收割蜂蜜,等于山处理完,一共收获了八斤半的蜜,一溜十几个瓶子,全都装的满满的。
这座蜂巢的封盖率达到70%左右,实属难得可贵了。
一溜蜂蜜当中,可以看出右下角那两瓶颜色较深,那是老巢蜜。
因为这次的排蜂蜂巢比较大,蜂蜜很多,所以这次于山是分老巢和新巢来压取蜂蜜的。
老巢的蜜混入的花粉较多,颜色就较深,新巢的花粉较少,颜色较浅,透光性更好。
这些瓶子之中,除了一个里面装的是蜂王浆之外,还有几瓶上面有很多泡沫,这是因为里面混了很多花粉。
排蜂蜜混的花粉多了,就容易出现表面有沫的现象,但是并没有酸味和酒味。
于山之前清理过一次花粉了,所以这次的泡沫显得不是很多,如果不处理,那是直接覆盖整个瓶口的。
乐够了,于山把十七个瓶子小心的装进背包里,感觉这个时候那些蜂蜜应该离开了,于山才小心翼翼的再次摸了回去。
蜂巢上面他系上了一根绳子,这是准备再次把蜂巢挂在树上的。
等回到那地方,果然,那群蜜蜂,已经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
于山快速爬上树,重新把蜂巢挂在了原来的位置,下来之后,收拾好没有用完的草绳,于山才慢悠悠的向树林外走去。
这个时候,于山并没有离开,而是在等待,直到听到后面传来熟悉的嗡嗡声,于山才加快脚步。
那群排蜂这么短的时间是肯定不会远走的,所以它们的蜂巢重新回归之后,不长时间它们就能够接到消息赶回来。
回到卞地主的老宅子,放好那些蜂蜜,于山才轻松下来。
八斤半的蜂蜜,其中老巢蜜占了五斤多,新巢蜜只有不到三斤,还有半斤蜂王浆和半斤花蜜,这次可谓是收获巨大。
想到蜂群还会再次筑巢,于山更高兴了。
等明年春天,他还有有这么多的收获,而这样的收获,一年最少有两次。
当然,如果于山能够喂养一下这些排蜂,也许收获会更大。
不过,现在于山可没有那么多的功夫,也不像费那个心思,现在的蜂蜜已经能够给他带来不少利益了。
要知道于山给张静雅的蜂蜜可不是白送的,这样的野生土蜂蜜,每斤要三百多元,于山那种半瓶装的都要一百八十元,可是很贵的。
野生土蜂蜜这种东西,识货的多贵都买,不识货的你就算很便宜给他,他也不会买。
所以有时候卖家是很纠结的,便宜了怕被人认为是假的,贵了卖不了。
而于山的排蜂蜜卖三百六一斤,也没有人一窝蜂来买!
所以靠这个发财不现实,但赚点外快,还是十分容易的。当然,你要找对了买主,让人认识到这种蜂蜜,是真的好,要不然肯定是卖不出去的。
当然,于山在从张静雅那里第一次拿到钱的时候,他也不是没有动过心思,想着专门卖土蜂蜜。
当时他还专门上网查了不少资料,但网上到处是对中国蜂蜜的失望之声。
市面上的蜂蜜真假难辨,大部买家都是花钱买到的是水货,都说儿时在家乡吃过的纯天然的土蜂蜜,味道真的很不同,但是又苦于寻找不到真正的土蜂蜜。
每当于山看到这里,都会感慨,因为他们村里就有人养蜂,每年都要进山放蜂。
每次养蜂人进山放蜂的时候,于山都会凑个热闹,跟着进山野营几天,没事的时候,也帮着管理一下蜂群。
时间长了,对于养蜂,于山也算熟悉了。
所以于山知道,在那些买家迷茫的时候,养真正土蜂的蜂农更难过。
那些人是花高价买不到真品,蜂农是养土蜂不赚钱,或者亏本。
养土蜂,真的不容易。
野生土蜂,都是住在大山里,也只有住在山区的农民才有机会养,大都是传统喂养,很少管理,凭蜜蜂自已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只有在每年的初冬,才开箱割蜂蜜,一年一箱蜂,只能取到20斤左右的蜜,如果那年天气好,会取个30斤左右吧!
可是这样的纯天然土蜂蜜,却没有卖到好价钱,反而是假蜂蜜充斥整个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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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年,土蜂蜜才卖到十几元一斤,今年也才30元一斤,如果价钱高了,农村人嫌贵,不愿意买,这样算算能赚什么钱?
十箱蜂大概产200斤,才6000元,在本地就销完了,哪里还有蜜拿到城市里销?
所以,就这样的收入,很难扩大,也少人去专业养殖,所以很多人也难买到真的蜂蜜了。
在淘宝上都说是土蜂蜜,只要稍微想想,就知道,那有可能是真的土蜂蜜吗?
以于山对土蜂的了解,可以恳定的说,网上销售的蜂蜜,绝大部分不是真正的野生土蜂蜜,要么掺假,要么是意蜂蜜,绝对不是中蜂蜜,因为土蜂蜜产量没那么高,哪里弄来那么多蜜卖?
从国外进口的意大利蜜蜂(简称意蜂),那种蜜蜂便于大量饲养,产量高,其产量是同等条件下中国蜜蜂的几倍到十几倍,所以国内养蜂场绝大部分都是饲养意蜂。
所谓中蜂,既是中国蜜蜂的简称,是我国土生土长的蜜蜂,在我国很多地方有很大部分是野外生存。
中蜂所产蜂蜜(即中蜂蜜)香甜可口,营养丰富,还具有很多保健和药用价值,是超市和商店所卖的那种意蜂蜜所不能比的。
“最近确实需要钱,如果真不行,就弄几块金锭去卖了。”想的头疼,于山也没有想到办法赚点钱,最后只能把主意,打到了昨天弄到的那批金锭上。
没钱实在是不方便,最起码,如果此时他有一部智能手机,就能够在这里上上网,查查资料。
计算了一下手里的蜂蜜,如果全部卖了,也不过两千块钱,这些钱虽然足够买一部智能机了,但蜂蜜却不容易一下都卖出去。
想到张静雅,于山决定,还是要努力一下,有了决定,于山再次拿起兜里的那块汉白玉石头。
靠天靠地不如靠自己,学到手的才是自己,所以自己多一点本事才是根本。
现在于山也只能寄希望于这块石头了,开了天眼之后,这块石头怎么看都不平凡,但上面也只不过记载了那么一丁点的道术,还是让于山十分遗憾的。
通灵术很明显是道术的一种,而所谓的泰山五术,现在于山也有点琢磨过来了,可能是道家五术。
以前,于山可没有听说过所谓的泰山五术,反而听过道家五术,或者是茅山五术。
山医命相卜,也可以说山医星相卜,都属于道家的范畴,通灵术应该属于山术之中的一种道术。
一人一山是为仙,山术就是修仙之术,本来对这种神神怪怪的东西,于山也不是太过感兴趣,但现在,却不一样了。
他刚刚获得了气感,并且修炼成了通灵术,他自然不会认为仙术就是虚无缥缈的。
“有这个时间胡思乱想,还不如多修炼一下呢!”有了决定,于山起身,直接走进了正房当中的堂屋之中。
于山从旁边的卧房的土炕上,拿出来一张破竹席,放在了一个位置。
这个位置,在于山的天眼之下是特别的,在这个地方,聚集起来的绿色生生之气最重,所以于山就很容易推断出,这里是一处自然形成的灵穴,这样的地方,肯定是最适合修炼的地方。
当然,如果有好的法器胚胎,也是可以放在这里进行孕养,只要这里的灵气足够,放置的时间够长,一些没有灵气的东西,也可以孕养成法器。
这就是昨天那只三足金蟾的作用,用来聚集灵穴当中的灵气,全力孕养三足金蟾嘴中的五帝钱。
没有修炼成通灵术的时候,不能开天眼的于山,自然是不能发现灵穴,自然也就看不到灵气,但现在却不同了。
如果昨天于山开了天眼,想来他直接就能够看到那五枚铜钱上面笼罩的气场,也就是五枚铜钱之中蕴含的灵气,那样也就能够第一时间发现三足金蟾嘴里的异常。
到了现在,于山已经知道,当时他之所以能够发现三足金蟾的异常,最后确认五帝钱才是关键,完全是因为他的灵觉,如果用泰山五术当中的专业术语来表示,那就是神识,或者说是灵魂能量。
灵魂足够强大了,自然就能够放出神识,这种能力表现出来,就是灵觉敏锐。
其实,这对于山来说,一点都不难理解,如果说神识太过抽象,不太好懂,那么把神识换成精神力,也许就有很多人懂了。
精神力是什么?现在的人解释是脑电波,大脑发出来的电磁波,这个是经过科学证明了的,人类的大脑是能够发出电磁波的,而且利用这个电磁波,甚至能够控制电脑玩游戏。
现在,于山已经发现了不少精神力强大的好处,比如说对身体的控制,比如说修炼,精神力强大了,能够更好的运转体内的内力,随心所欲的让内力按照需要的路线运转。
这样一来,修炼起来就比较容易了。
刚刚坐下,于山就感觉浑身一阵清凉,接着就如同冰水灌顶一样,让他来了一个透心凉。
是凉,而不是冷,所以虽然感觉很突然,但于山却没有一点惊慌。
等适应了这股凉意,于山反而感觉十分舒服。
运起通灵术,于山开始专注于搬运这股凉意。
于山知道,这股凉意,应该就是天地灵气的一种,也就是他猜测的生生之气,也可以说是东方乙木灵气。
这片峡谷之中草木茂盛,自然不缺乙木灵气,加上这座房子藏风聚气,处在最佳的风水穴位上,房屋正堂位置,自然是这里最好的灵气聚集之地。
随着于山一呼一吸,周围的那股凉意,慢慢的侵入于山的身体筋脉当中,被于山控制着在身体之内流淌,最终聚集在丹田气海当中。
随着搬运这股灵气的时间越长,于山更加能够感受到,身体内部的那股气息的存在。
这种如鱼得水的感觉,实在是太过舒服,让于山舍不得放弃,只有不停的修炼。
到了此时,于山已经十分确定,他是真的修炼出来了传说中的内力。
修炼了一会儿,慢慢的于山皱起了眉头,不是吸收灵气出现了问题,而是他的身体有问题。
刚刚进入状态,于山就发现了问题,随着灵气在他身体内运转,每次运转过程当中,他吸纳进体内的那股灵气,都会消散很多。
仔细观察了一会,于山就发现,这是因为他身体的原因。
随着灵气在他身体内部运行,自然而然的,他的身体就会向外泄露灵气。
人的身体布满了毛孔,自然会泄露灵气,但,这不是跟控制体内热能一个样吗?
不想浪费体内的热能,当时于山就努力控制呼吸节奏,尽量的减少热能呼出,尽可能的把这部分热能回收利用。
而他体内的内力,就是用这部分身体运动产生的热能,转化出来的。
想到刚开始锻炼之时,身体活动开来,自然是全身血液沸腾,浑身精气通过身体的表面,排出体外。
等锻炼了一段时间,感觉这样很浪费,所以就开始试着控制体内的精气,也可以说是热能转化为内力,最后居然真的控制住了,修炼出来了内力。
十二分钟跑四千米下来,身体产生的热能,被于山引导进入丹田,开始重复循环利用。
这个过程,于山并不能把所有热能,全部拘束在身体内部,毕竟身体只要跟外界接触,就不可避免的流逝能量。
但这样的能量流失,也是能够控制的,只要身体的温度不会提高,体表的毛孔就不会打开,这样体内能量流失就会减少很多。
现在也是这个样子,只要关闭全身毛孔,体内的灵气流失也会变少。
于山想到就做,并且,很快就有了成效。
这完全归功于精神力的强大,而精神力为什么那么强大,原来的锻炼肯定是功不可没,但现在他的精神力变得那么强,肯定是因为通灵术的做用,此时于山也感觉出通灵术的好处了。
通灵术的修炼,绝对不是只给于山开通了天眼,通灵术的最根本目的,应该是沟通外界天地灵气,吸引天地灵气,来增强自身灵魂。
灵魂强大了,对自身的控制也就变得强大,这样又会反哺身体,增强身体的实力。
灵魂强大的好处实在是太多了,比如身体外面的毛孔,心脏的跳动,血液的流动速度,这些普通人是绝对没法控制的,但现在于山却能够轻松控制。
毛孔关闭的好处,于山也感觉出来的,比如打拳,全身会发热,稍微活动,身体就会微微出汗,这些都说明元气已经散发出体外,那么再足的力量,经过这么一泄,肯定削减了大半。
但是毛孔一闭,全身的气血涌动,汇聚成为一团,不断的叠加积累,再爆发出来,那就是一股十分恐怖的力量。
这种方法,用在修炼之中也是一样的,全身毛孔关闭,就好像人为的制造出来了一个密封的容器,只要吸收进来的灵气,就可以完全被自己炼化,储存在丹田气海当中,为自己所用。
这样的好事,于山自然不会放过,直到他感觉身体外面的那股凉意消失,于山才睁开眼睛。
第二十章灵魂出窍(新书冲榜,求点击收藏推
“这里的天地灵气,居然这么快就被吸收完了?”看了一眼周围,那股浓绿的绿意已经消失,于山知道,此地积存的大量灵气已经被他吸收干净了。
仔细观察了一会,于山发现这里还在缓慢的聚集灵气,这说明这里确实是一块风水宝地,并不是他吸收完了这里的灵气,这里就废了,这时于山才放下心来。
掏出自己的手机看了看,现在才下午三点钟,不想现在就回家,但不在灵气充足的地方修炼,修炼速度又有点慢,于山转了转眼珠,看向外面。
房子里的灵气吸收光了,外面还有啊!
接下来,于山利用自己的天眼,不停的寻找峡谷之中的灵穴。
这些灵穴有大有小,小的只是聚集起来很稀薄的一层灵气。
在于山活动的范围之内,灵气浓郁的地方并不少,但却没有一个地方,比卞宅的灵气更加充沛的,最好的也不过跟卞宅差不多。
“看来,古人确实不可小视,没想到他们还真是会挑选地方,一个偏僻乡下小地主,都有这种本事,真不知道历代帝王将相能够做到什么程度。”
想到这里,于山心中升起了一股强烈的愿望,他还真想去帝都看看,那种王气聚集的地方,到底会是怎样一个花团锦簇。
“咦!这个地方又有一颗大树,现在看来这应该不是偶然,就是不知道这棵树上是不是也有鸟窝?”于山喃喃自语道。
峡谷地方不小,但很多地方是于山不会去的,特别是山高林密的地方。
活动的范围小了,于山发现的灵穴就不是很多,但现在发现的这些,也足够于山使用的了。
现在于山的修炼速度很慢,只要找到一处灵穴,怎么也能够让他用半个小时。
这么半天下来,于山在自己熟悉的范围之内,发现了十几处灵穴,这些灵穴周围不是杂草茂盛,就是树木密集,而且在灵穴中心的位置,大多数都有一棵强大的植物。
就比如现在这处灵穴,其中心位置,就是一棵巨大的红松树。
“咦?红松?”本来没感觉怎么样,但仔细一想,于山就感觉奇怪了。
红松在泰城这一片可是没有的,这种树种一般是在东北、朝鲜和俄罗斯那片地方生长的。
而且红松的生长,对周围环境的要求很高,红松喜光性强,对土壤水分要求较高,不宜过干、过湿的土壤及严寒气候。
在温寒多雨,相对湿度较高的气候与深厚肥沃、排水良好的酸性棕色森林土上生长最好,这里明显不太适合红松生长。
“不管动植物,都有趋利性,看来这棵红松还真是会挑地方。”说着,于山使劲踹了这棵红松一下,红松上立即飞起几只小鸟。
“羽毛白不拉几的,一看就是杜鹃,刚才看到了喜鹊、黄丽、啄木鸟还有白头翁,这里还真是鸟的天堂。”看着飞走的小鸟,于山已经有了判断,这些鸟是真的懂得挑选地方。
如果说那些树木,是无意中在灵穴当中生长起来的,那么这些鸟,肯定是自己选择的地方,鸟择良木而息,看来不是没有道理的。
“不管是树木,还是兔子、野鸡,只要是在灵穴之中安家的,都长的很好,不知道在这种地方种植粮食蔬菜,会不会种出传说中的灵谷灵果?”于山看着那棵红松嘿嘿傻笑起来。
他可是很穷的,一切能够给他带来利益的事情,于山都是很热衷。
笑了一会,于山才发现,谷中没有几棵果树,有几棵,也只是核桃、栗子、榛子什么的,这些东西,以前于山到是采了不少,不过因为他不愿意吃,就全都带回奶奶家了。
那些东西带回家,不是卖了,就是让于山带回家给姐姐哥哥吃了,或者直接分给了堂哥堂妹们。
“早知道就应该试试,也许味道真的不错。”于山有点后悔。
“不过,红松的松子好像也能吃,有时间多采一些。”想到红松跟核桃一样,油脂比较多,于山又有点失望。
油脂多的东西于山不太愿意吃啊!
其实,这才是他不愿意现在就采松子的原因。
不愿意浪费时间,于山直接在大树之下打坐,很快就吸收干净了这里的灵气。
“咦?这边的灵气比较阴凉啊!”感觉这次吸收的灵气,比先前那些还要凉爽。
于山站起身,奇怪的打量周围的地形。
“感觉吸收这种阴凉的灵气,身体更加舒服,特别是精神,修炼了一个下午,本来有点精神不济,现在居然变得精神百倍了?”看着四周,于山转了一圈,差不多又回到了老宅的周围。
“这里距离明月湖比较近,难道是因为湖水阴气比较重的关系?”于山仔细观察周围的地形,这里跟刚才那些灵穴唯一不同之处,就是靠近明月湖。
现在天色暗了下来,刚才于山没有太过注意,现在才发现,这处灵穴靠近湖边,所以阴气比较重。
于山只是稍微注意,就看到了一丝丝黑气淤积。
“难道阴气我也能够吸收?而且还有增强灵魂的作用?”于山看着一丝丝一缕缕的阴气,感觉自己应该实验一下。“刚才特意避着阴气聚集的地方,现在去找一个稀薄点的试试,这种天然的阴气,应该没有多少负面影响,要不然可就惨了。”于山一边走一边看着天色。
修炼不知时,不知不觉一个下午就过去了,现在已经七点多了,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
此时再看天地之间的景象,白天的各种艳丽的气息,已经看不清楚了,此时天地只有黑白两色。
天空中的白,地下的黑,在黑白之间过度的是一层灰色,或者说是灰白。
而就在这种灰白的颜色之中,有一些地方的黑色就比较浓郁,这些就是阴气聚集的地方。
这种地方,于山修炼出通灵术之后,看到过不少,所以寻找起来并不难。
找了一个阴气最稀薄的地方,于山坐下,感受了一下,确实是先前那种感觉。
阴凉,比刚才还要阴凉。
“应该没错,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试试。”于山直接坐下,运转通灵术。
于山的担心是多余的,只是稍微运转内息,他就十分顺利的把一股股阴凉的灵气,快速的融入了他的身体。
这次于山干脆连身体的毛孔也不控制,直接让这些阴气通过毛孔侵入他的身体,而这些引起一进入他的身体,就自然的消失无踪了。
此时,于山能够清楚的感觉到,阴气进入了自己的灵魂当中,正在不断的壮大着他的灵魂。
这种感觉很清晰,于山感觉到自己的精神一震,那种感觉十分舒服,神清气爽都不足以形容他此时的感觉。
精神振奋、精神百倍、神清气爽、清神醒脑,所有关于精神方面的形容词,一时之间全都从于山的大脑之中蹦了出来。
吸收完了这股阴气,于山哈哈大笑起来。
只有好处,没有坏处,此时于山的身体没有任何异样,看来他真的是赌对了。
现在于山也不嫌天色晚了,又在谷中转悠了起来,越深入谷中,阴气密集之处就越多,于山吸收的也就越快。
“这已经不是阴凉了,应该算是阴寒了吧?”跑出了几公里,在一片密林深处,于山吸收着一处灵穴之中的阴气。
这是他今天晚上,遇到的阴气最重的地方,先前于山吸收的那些阴气,也不过是感觉凉一些,厉害点的也不过是感觉有点冷。
而这里的阴气,引入身体之后,却让他直接打了个哆嗦。
不过,只是刚吸收了一点点,就让于山已经有点麻木的感觉,再次一震。
一股透心凉,从体表深入骨髓,里里外外凉了个透,那舒爽的感觉,简直没法提了,就好像是三伏天里,突然被仍入了北极的冰雪之中。
虽然感觉有点阴寒,但于山知道,这对自己的好处应该更大,所以还是坚持着继续修炼,慢慢一点一点的适应。
于山感觉自己的精神从来没有这么清晰过,此时他能够清晰的看到周围的花草树木,看到藏在不远处的一窝兔子。
那里有两个大兔子还有一窝小兔子,它们蜷缩在一起,不知道是不是感应到了什么,那只成年的公兔,一个机灵醒了过来,警惕的四处查看,直到什么都没发现,才重新趴下。
“树木怎么越来越小了?月亮越来越大了?”于山看着脚下的树木,怎么感觉好像自己飞了起来?
“灵魂出窍?”于山张着嘴,看着坐在草地上的那个人影,那是自己。
于山惊讶的飘呀飘,越漂越远,直到连周围的山脉都落在了他的脚下。
“这种感觉真是太好了。”于山张了张嘴,却并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于山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灵魂,只是一层淡淡的灰影,连形象都看不出来,甚至只有一团灰色,连人形也没有。
感觉道一阵阵凉意,不停的流入自己的身体,于山抬头看了一眼天上挂着的月亮。
第二十一章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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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魂是能够吸收月之精华的,那不停流入身体的凉意,应该就是月华。
这样的事情,于山虽然是第一次经历,但于山就是知道,他现在正在吸收月之精华。
想到这里,于山不由自主的运起通灵术,果然,他的灵魂立即被一团团凉意包围,这是被蜂拥而至的月之精华淹没了。
于山仔细感受着灵魂的变化,直到凉意消失,再也没有什么可以被他吸收,于山才惊醒过来。
于山抬头一看,天上的月亮已经消失,东方露出一丝金光,这让于山本能的有了一丝害怕。
“灵魂果然是害怕阳光照射的。”只是一瞬间,于山就有了这种明悟。
于山心念一动,灵魂立即急速下落,瞬间没入自己的身体当中。
“没想到自己的身体就像磁铁一样,灵魂一接近,居然就能够产生吸力,吸引灵魂入体,刚才还担心灵魂怎么回归呢!”站起身,摸着自己的手臂,于山笑了起来。
一天的修炼,收获不小,最起码打坐了那么长时间,双腿居然一点都没有气血不畅的感觉。
活动了一下四肢,深呼吸了几下,东方的太阳就跳出了云层。
“六点半了,居然不知不觉就修炼了一个晚上。”于山看了一下手机,感觉有点奇怪。
他已经十几个小时没有吃饭了,怎么没有感觉到饿?这有点不科学啊!
于山决定回去立即吃饭,他恐怕是太过兴奋了,连饥饿都感觉不到了。
把手机顺手塞进口袋里,这个时候于山摸到了那块汉白玉。
“这东西绝对是个宝贝。”看着手中的汉白玉,想着那个被活埋在地下洞穴当中的倒霉蛋,于山十分庆幸。
也许那个家伙刚刚得到这块汉白玉,要不然,只要他修炼了通灵术,就不会被人活埋了,所以这都是命。
当然,也有可能是那个家伙资质不行,通灵术修炼的不到家,所以才会被人活埋的,但不管是什么原因,于山都要感谢一下那个好人,如果没有他,于山也不会有现在的成就。
想到这里,于山开始查看周围的环境,从他灵魂出窍开始,于山就知道,这片密林应该不简单,要不然他不可能一下就能够灵魂出窍。
开了天眼,于山发现,现在虽然是白天了,但这里还是阴气弥漫。
“这难道就是钱小豪说的纯阴地?或者说是聚阴地?这样的阴煞汇聚之地,可是十分少见的,没想到今天让我遇到了一处,最近的运气,还真不是一般的好。”
于山看着周围不断涌过来的黑气,很快就弄明白了这里是什么情况。
在天眼之下,四周一股股黑气,不停的涌向于山所在的位置,填补着于山一晚上吸收的阴气。
这里不知道聚集了多少年的阴气,被于山一晚上吸收了个干净,于山收工之后,四周的阴气才补充过来,让这里重新被阴气笼罩。
这也就怪不得于山能够第一次修炼,就能够灵魂出窍。
这完全是因为于山吸收了太多的阴气,才能让他的灵魂强大到可以离体夜游的境界。
于山更加清楚,能够一晚上吸收那么庞大的一股阴气,完全是因为通灵术的原因,因为于山还从来没有听说过,谁可以一晚上吸收那么多的阴气。
在钱小豪的诉说之下,于山知道,阴气浓重的地方,普通人根本就不能靠近,就不要说吸收阴气入体了。
在钱小豪的认知当中,阴气入体的唯一下场,就是全身血脉冻结而死。
于山可不认为自己是个例外,所以唯一例外的就只有通灵术了。
于山的注意力,再次放到了手中的汉白玉上,他还真没想到,上面记载的一道不起眼的道术,居然这么的神奇。
“咦!”当心神完全集中在这块汉白玉上的时候,于山又有了新发现。
此时于山感觉自己好像进入了一个七彩的虚幻空间,瞬息之间,一些杂乱的光线没入了他的身体。
于山的身体直接僵立在一棵大树旁边,不动了。
过了好一会儿,于山才醒了过来,醒过来的于山,顿时哈哈大笑起来,吓得丛林里面的生物,一阵鸡飞狗跳。
笑够了,于山再次看向自己的右手,手上的汉白玉已经消失,等他心念一动,手上一重,那块汉白玉再次出现在他的手心当中。
“这绝对是一件至宝啊!”此时的于山,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他的高兴。
于山知道,这次自己的收获大了,刚才他的精神力无意当中侵入汉白玉内部,居然让这件宝贝直接认主了。
这应该就是传说当中的烙下灵魂烙印,这样的认主,可比滴血认主可靠多了。
这件宝贝认主之后,于山收到了很多的信息,最显眼的就是位列第一的通灵术,之后是寄神术,在这两种道术之后,才是山医命相卜等泰山五术。
此时的于山已经意识到,原来他人之中的一种错误,原来他还以为通灵术只是泰山五术当中的一种,或者直接就是山术当中的一种小道术。
此时于山才意识到,他完全想错了,通灵术和寄神术是独立于泰山五术之外的另外两种独立道术,也可以说是完全不逊于泰山五术的另外两种道术。
通灵术和寄神术,全都是修炼灵魂的道术,寄神术则是比通灵术更加高深的一种道术,或者是辅助修炼灵魂的一种道术,这两种道术相辅相成,又密不可分。
寄神术是一种达到灵魂出窍,或者是灵魂之力外放,才能修炼的一种道术。
刚才于山的灵魂之力,触碰到了手中的汉白玉,无意之中做出了类似寄神术的效果,所以让这件宝贝认了主,顺便读取了里面隐藏的信息。
“我就说这件宝贝,不可能只记载一道通灵术,原来更多的内容隐藏在汉白玉内部。”
于山嘿嘿笑着,把玩着手中的汉白玉,以后这块汉白玉不用放进口袋里了,只要于山一个意动,这块巴掌大的汉白玉,就能融入他的身体,隐藏在他的丹田气海当中。
“不是都说修炼灵魂,最终会开辟识海的吗?”于山有点疑惑的道。
现在于山已经能够灵魂出窍,可他并没有开辟识海,而他的灵魂,居然是隐藏在丹田气海之中的,现在正隐藏在那块汉白玉之中的七彩空间当中。
研究不明白,于山也不再多费功夫,此时他的注意力再次被脑袋当中的其他知识吸引。
这次他的收获不小,山医星相卜,各种知识塞满了脑袋。
不说其他,只是一个山术,就分七个阶段,能够修炼出七种通神。
第一级是“三山诀”保护自己不受一般侵害。
第二级是“刀剑诀”左手为刀,右手为剑,无坚不摧。
第三级是“云雨诀”行云布雨。
第四级是“长春诀”控制草木的一种能力。
第五级是“控火诀”控制火焰的能力。
第六级是“雷神诀”召唤雷神上身,能够施展各种雷法。
第七级是“开天诀”以剑法、罡步加上咒语,可以划破天空,破碎虚空,与神灵对话。
粗略的查看了一下,其中的法术,都是可以修炼的,这还只是山术,山术之后还有一些关于医星相卜方面的介绍,那些记录,可就比山术复杂多了,内容也要多的多。
贪多嚼不烂的道理,于山自然知道,现在这么多法术,他最多也就能够修炼一种,而之前肯定要修炼通灵术和寄神术。
这两种法术,肯定是所有法术的基础,通灵术于山已经修炼入门,而寄神术,却关乎继续修炼下去的机会。
如果不是于山的通灵术修炼的好,让自己的灵魂快速达到出窍的程度,自然也就没有可能,发出寄神术类似的效果,这样也就不可能得到汉白玉石上的后续法术。
这样,不能发现寄神术和其他法术,自然也就与这部道家五术失之交臂了。
稍微查看了一下泰山五术的内容,于山就决定先修炼寄神术,只要有了寄神术,以后就随时可以查看汉白玉石上的内容了,这样也就不怕忘了刚才获得的传承。
“这就是寄神术?鬼上身吧?”仔细看了一下寄神术的修炼方法,于山直接笑了。
寄神术这个名字十分的高大上,不过,说穿了就跟鬼上身的效果一样,就是灵魂附体,只要能够灵魂出窍,寄神术修炼起来就简单的多了。
出窍的灵魂如果遇到了危险,一般就要寻找个地方躲避,而寄神术就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灵魂,而创造出来的一种法术。
灵魂附体,给自己找个外壳保护自己,平时灵魂在自己的身体之中,自然是不用特意保护,等到灵魂出游,遇到了危险,就要就近寻找一个物体,让灵魂躲避。
而最好的自然是生物,有生命,有灵魂的生物,灵魂侵入其肉体,自然就能够躲避一些灾难。
而这样一来,被附身的生物,就不是那么乐意了,所以这个时候,就要有一副强大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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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神术的修炼有几个阶段,灵魂出窍、神游、寄神、夺舍、噬魂、分神、合体。
这完全是为了保护和强化自身灵魂发明出的一种道术,可以说是专门利己,毫不利人,绝对的损人利己的一种道术。
当然,如果你只是寄神,自然对附身的对象没有危害,最多也不过是在它没有同意的情况之下,利用了一下它的身体。
而如果吞噬了人家的灵魂,那么这具身体就完全被你占据了。
这个时候,如果这你能够分神,分化出一部分灵魂占据这个肉身,这就是一具第二化身。
如果不能分神,当你的神魂离体之后,这具身体也就废了,他会成为植物人,也叫失魂症,成了一具没有了灵魂的空壳。
如果能够分裂灵魂,分化出来的灵魂,在第二化身之中继续修炼成长,等到强大,再跟本命神魂合体,这个时候灵魂自然就更加强大。
所以整个寄神术,又分为出窍术、神游术、寄神术、夺舍术、噬魂术、分神术和合体术。
这些都算是寄神术的一个分支,又是可以单独修炼的独立道术,可以说十分神妙,已经算是把灵魂的利用、操作、修炼等各个方面发挥到了极致。
“灵魂白天不能出游,倒是可以利用这个寄神术,附身在一些动物身体上外出,这样一来,白天也就可以自由飞翔了。”
于山看了一眼不远处,树上有一只黄鹂鸟,正在叽叽喳喳叫着,也许它就是一个很好的目标,此时于山已经开始想着,寄神术到底怎么样才好用。
站起身,活动了一下身体,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只有身体强大了,承载的灵魂才能更为强大,这个是相辅相成的,这样,白天修炼身体,晚上修炼灵魂正好。
“外面土灵气最浓于的地方,自然是草木最茂盛的地方,土生木,黄色和绿色聚集的地方,就是土灵穴的所在地。”于山占到了房子后面的那座小山上,观察着周围的地形,寻找着适合修炼的地方。
修炼之路漫长,可能遇到的危险肯定不会少,所以最先修炼的肯定是三山诀,这个也是山术之中的第一级道术。
三山诀就是为了保护自己而研究出来的一种道术,而土系自然是防御力最强的。
虽然牺牲了攻击力,但胜在安全,修炼土系功法,算是稳扎稳打,如果修炼有成,就可以扎下深厚的根基,这对以后修炼帮助很大。
拿出几条绳子,于山一边向峡谷内部走去,一边观察着四周的环境,出来了一天多,也应该弄一些收获回家了。
“嘿!”刚刚穿过一片小树林,于山就扔出去了一块小石子。
小石子击中一只站在树上的大公鸡,大公鸡应声掉落在地上。
看着足有七八斤重的红毛大公鸡,跟于山在峡谷外围遇到的野鸡一点都不同,这只大公鸡除了羽毛更加鲜艳,跟野鸡很相似之外,其他可都像是本地散养的一种红公鸡。
这里之所以有这种公鸡,肯定跟天元村有关系,这只大公鸡应,应该是天元村搬迁时,遗留下来的家鸡和野鸡杂交的后代。
这种红公鸡原来于山也见到过,不过它们的体力更好,也更加机警,而且还能短途飞行,所以于山很难猎到。
而现在却不同了,就像这只公鸡,还没发现他,就被于山发现了,在这只大公鸡做出反应之前,于山就出手了,这样这只大公鸡自然是没法逃跑了。
这种大公鸡不要看着体型巨大,它们可比普通的小野鸡要厉害的多,不管是飞行能力,还是机警程度。
野鸡的体型虽然小,但野鸡一般是不飞行的,只要见过野鸡的都知道,只要不是被逼急了,野鸡一般是不会飞起来的,它们只会在草丛里乱钻。
特别是晚上,如果能够把握住野鸡的逃跑路线,事先在野鸡逃跑的路上放上网子,肯定是一网一个准,算是地道的笨鸡。
收获了一只七八斤沉的大公鸡,于山更高兴了,看来任何付出都不是没有收获的,随着他功力的提高,连狩猎能力都提高了很多。
用绳子把大公鸡的双腿和双翅全都绑起来,放进了一个编织袋中,于山继续前进。
于山一边走,一边寻找猎物,他这么一专注,峡谷之中的动物们可就惨了。
原来于山狩猎,都是惊动了猎物,猎物开始逃跑之后,他才会发现,这时有着足够的反应速度,才能出手击中猎物。
而此时却不一样了,现在,往往于山会提前发现猎物,在猎物还没有做出反应之前,提前出手。
于山几乎是百发百中,只要被他发现的猎物,就没有跑的了的。
这样一来,只是向前走了几百米,于山就用小石块砸晕了两只大公鸡,一只母鸡还有三只成年公兔。
“没想到这条峡谷之中的野物,比我想象的要多很多啊!”于山不得不感叹。
原来于山进来,可没有发现这么多猎物,所以他从来不会无限制的狩猎。
现在这一路走来,于山还真是被谷中的野鸡野兔惊住了。
原来于山只有采集蜂蜜之时,才会进入天元村后面的密林,所以他并不了解后面的具体情况,现在他艺高人胆大,走进了密林,才发现,这里跟他想象之中的情况完全不一样。
也许是因为几十年没有人类过来,所以这里的野生动物要比他想象中的多了太多。
现在于山手中的那些猎物,只是他选择之后猎杀的,其他于山还发现了不少母鸡和母兔,那些于山都没有动,特别是一些小兔子和小鸡,于山更是没想起猎取。
三只兔子,三只鸡,已经足够他利用了,于山把它们绑好,放进编织袋中,找了一棵大树,把编织袋隐藏在了树上。
“这个地方就不错,草木茂盛,地下的土灵气肯定十分浓郁。”于山深入了峡谷五六公里,才找到了一处合适的地方,停留了下来。
这里的四周山势不是那么陡峭,而且坡度不大,这样峡谷的面积就大了。
这样的地方,经过无数年的淤积,自然是土壤肥沃,所以草木更加茂盛。
打开了天眼,于山能够透过浓郁的绿色气息,看到下面隐现的土黄色光芒。
“就这里了,土灵气虽然不算很浓郁,但面积够大,这地方足够我修炼一整天了。”于山找了一棵松树,在下面的草地上坐了下来,直接开始打坐。
反正修炼起来十分舒服,所以时间过得还很快,舒舒爽爽的不知道修炼了多久,于山感觉到一股不安,顿时让他清醒了过来。
低头看了一下自己的手臂,手臂上浮现出一层土黄色的光华,这就是三山诀的效果。
站起来,于山看了看四周,刚才他好像被什么东西盯上了,所以才惊醒了过来。
在这深山老林里,于山还真不知道会遇到什么东西,所以他十分警觉。
“那是人?”当于山看向西面那座山的时候,看到几个人影在山间移动,这让于山十分惊讶,不过他立即就反应过来,想来就是刚才他们在观察他。
于山所在的这棵大松树周围,并没有太多杂草,此时正是正午时分,太阳照在周围,让这里的采光很好。
而于山正好在大树西面打坐,如果那些人有望远镜,应该能够观察到他。
看到那些人,直接冲着他所在的方向过来,于山知道自己的判断应该是对的。
这个时候,其中一个人停下了之后,拿出了望远镜看向于山这边。
看到这种情况,于山笑了,刚才他的感觉完全没错,那几个人确实发现他了。
感觉这几个人,一时半会还不会下来,于山再次打坐起来。
“救命,救命啊!”又不知道修炼了多久,于山被一阵救命声惊醒。
于山看向喊救命的地方,发现西面的山坡上,正有四个人在大声喊着。
看了看手机,于山这次才修炼了半个小时,刚才那些人半个小时还没有翻过眼前的这个小山头?
“救命!”一个男人拿着望远镜,他很明显发现了于山已经醒来,所以开始大喊起来。
于山无奈,只能走向那片山坡,这里不是悬崖,并且离地只有十来米,就算爬,也应该爬得下来。
这四个人既然能够翻山越岭来到这里,这片小山坡就绝对不可能挡住他们的去路。
“我看你们带着绳子,如果害怕有危险,就放下绳子,顺着爬下来,有两个大男人在,叫救命不嫌丢人吗?”于山看着山上的四个人,两男两女,不过他们都极其狼狈。
“我们这里有伤员,这样的斜坡根本没法下去。”拿着望远镜的男人大声喊道。
于山皱了皱眉,这荒山野岭的,防人之心不可无,谁知道这些人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
不过,他们之中确实有个男人是一只坐着的,而另外的那个男人,脸色惨白,浑身冒虚汗,一看就是一个软蛋,这样的家伙对于山也应该没有多少威胁。
第二十三章阴气(新书冲榜,求点击收藏推荐
研究了一番,于山看了看眼前的山坡,坡度只有六十来度,而且是一片花岗岩,这样的坡度,对他来说一点难度都没有。
于山纵身一跳,跳上一块两米的石头,接着跳上石坡,快速向上跑去。
这种地方,只要向前的冲力不消失,中间不停顿,就不可能掉下来。
只有十几米的长度,于山转眼间就蹿了上去。
“啊!”看着站在自己面前的于山,张婷吓了一跳。
“啊!”于山则是被张婷的尖叫吓了一跳,他叫的声音,自然要比张婷的声音更大,在山谷之中不停的回应。
看着比自己的叫声还大的于山,张婷有点不好意思:“我叫张婷,这是我哥张数,那个是藜蒿,坐着的是崔猛,我们需要帮助。”
“看出来了。”于山对他们的戒心还没有消失,所以想要看看,他们需要他怎么帮助。
“小兄弟,下面是不是村庄,能不能找人来帮帮忙,把我这个兄弟抬下山去?”这个时候,张数开口道。
“村子距离这里还有差不多十公里,你确定需要我回去叫人?”看着几个人的惨样,于山可不认为他们能够等他半天。
虽然于山能够抄近路,回到山下的正元村,但村里的村民,很明显不能从那里上来,就算能够从那里上来,也没法从那里把这四个人弄出去。
这样他们只能绕着山路走,如果绕路,那可就不是一二十公里的山路了。
“到了这里,还没有下山吗?”刚才被于山吓了一跳的张婷,失望的问道。
“这里还算是深山。”于山看了一眼这四个人,此时他已经确定,这四个人应该进山不短的时间了,因为他发现他们四个人的身体极其虚弱。
于山自从修炼出天眼之后,虽然没有见到过一个人,但山谷之中的小动物,可是见了不少。
开了天眼之后,于山发现,只要是生物,他就能够看到生物体外笼罩的一层光芒。
这是一层白光,如果仔细观察,就好像外界的自然光一样,看着是白色透明的,其实是七彩的,赤橙黄绿青蓝紫都有,这说明人体是五行俱全的,加上阴阳二气,最少也有八九种颜色。
颜色多了,纠缠在了一起,就变成了白色的光芒,而这种光芒,就能够表现出一个生物的生命强度。
刚才观察野鸡和野兔,于山就发现,越是强壮的野兔和野鸡,其体外笼罩的白光就越盛,而一些瘦弱的,小型的生物,其体外笼罩的白光就很弱。
现在于山观察这四个人,他们的生命强度,居然不比一只成年公兔的生命之光强多少,从此也可以看得出,这四个人应该快要到达山穷水尽的地步了。
“咦?”就在这个时候,于山发现了一种奇怪的气息。
“怎么了?”张婷看着于山。
于山摇了摇头,道:“你们的身体也太虚弱了,能够自己下去吗?”
于山再次开了天眼,仔细观察这四个人,此时于山发现,透过他们体外的那层白光,他们的身上居然沾染着一层黑气。
这种黑气于山太熟悉了,因为最近他吸收了很多,用来修炼灵魂。
看来这四个人也不简单,于山有了想法,自然就对他们更加防备,所以他没有再询问什么。
“我先把这个哥们送下山谷吧!我看他快不行了。”于山指着坐在地上的那个男人道。
四人当中,这个始终坐在地上的人,生命体征最弱,身上沾染的阴气也最终,看的于山都有点担心了。
“他是饿的,不知道小兄弟身上有没有吃的?”崔猛这个时候缓过了一口气,直接问出了重点。
听到吃的,四个人全都看向于山,那眼神就好像饿狼看到了小白兔。
这种目光看的于山浑身一哆嗦:“没有,我身上没有任何吃的,不过,在山上,你们居然也能够饿到这种程度,也算是本事。”
要知道于山进山是来找吃的的,在他认为,山中就是一座宝库,什么吃的、喝的、拿的都有,每次进山,于山都是连吃带拿,他是真的吃饱了兜着走。
而这四个人爬了一回山,居然把自己饿到这种程度,也算是奇葩。
“我们在山里待了将近十天。”这个时候,崔猛道。
于山奇怪的看了一眼这个家伙,就算在山里待半年,也不至于混的这么惨吧?
“我们在山里迷了路,能够用十天走出来,已经很不错了。”张婷看于山不以为然,立即解释道。
“嗯,能够在泰山上迷路,你们也是十分厉害的。”于山更奇怪了,在泰山上迷路也就算了,居然要用十天走出来,这四个真的是奇葩当中的战斗机。
“刚开始,我们特别寻找了人迹罕至的山峰翻越,没想到居然走不出来了。”张数道。
“嗯,登山爱好者,准备的十分充足,所以刚开始自信,后来就成这样了。”张婷自嘲的指着自己道。
于山看着他们,一个个都有一个干瘪了不少的大背包,各种登山装备齐全,看来准备应该很充足,他们现在沦落到这个地步,看来是意外。
不过其中个过程也不难想象,刚开始这四人自信心爆棚登山,专门找没人的地方走,等到发现迷路之后,也不是多么害怕,这正好是一个挑战自我的机会,等到混的山穷水尽,有了生命危险,才知道害怕,这个时候已经晚了。
也幸亏他们有着丰富的野外生存经验,才能走出大山,要不然,他们肯定成为失踪人员了。
遇到这样的人,于山自然不能不帮忙。
整个泰城就指望着旅游业带动经济,特别是于山家,正是指望着这些游客,来赚钱,所以任何一个泰城人,遇到了落难的游客,都不会袖手旁观。
“我先把这位受伤的带下去,给他找点吃的,补充一下体力。”于山指了指崔猛道。
“你小心点,崔猛为了救我,扭伤了脚,要不然这个斜坡,根本困不住我们。”这个时候,另外一个一直没有开口的藜蒿道。
“英雄救美啊?行啊哥们,来,我背着你,那么你们三个就自己下来好了。”既然没有伤员他们能够自己下来,于山也就不用费事了。
于山直接背起崔猛,纵身一跳,踩着石坡越跑越快,只用了两三秒钟就冲下了山。
“啊!”刚刚停下,于山就听到身后传来急促的尖叫声。
“怎么了?”于山猛然转身,看向上面,他还真怕有人从山上滚落下来。
等到于山出声,上面的尖叫之声戈然而止。
“呃!没事,刚才我们还以为你们两个会滚落下去,没事了。”张婷有点讪讪的声音从上面传下来。
于山翻起了白眼,不在管上面的三个人,他背着崔猛,走向他刚才修炼的地方。
“你在这里休息一会,我去给你找点吃的。”放下崔猛,于山向着不远处的一片小树林走去。
于山记得里面好像有些果树的,如果没有果子,找个蜂窝也行。
以此时四个人的身体十分虚弱,所以肉是没法吃的,肉粥倒是可以,不过于山可不耐烦回去给他们炖一锅肉粥,要知道现在这里,距离天元村的旧址,还有四五公里呢!
现在还是让他们先凑付一下,等恢复了体力,自己走出峡谷好了。
于山钻进树林,没有找到蜂窝,却一眼就看到了一棵软枣树,还有一棵柿子树。
软枣和柿子这个时候都熟了,并且晒得半干,软枣呈黑色干瘪状,虽然很多,不过个头太小了,不容易采摘。
柿子虽然少,并且大多数掉落在地上,摔得黄黄的一片,看着很恶心,不过树上总算是还剩下一些。
于山跳起来,几步越过树下的烂柿子,抓住树干,向上爬去。
只是几下,于山就爬上了树,挑选了一枚柿子,捏了捏感觉十分柔软,几乎是一层果皮包裹着一些果汁,这种的正好能吃。
硬柿子是没法吃的,甚至是有毒,只有晒过的柿子才能吃,并且其甜无比。
如果用这种柿子果汁,摊煎饼,更是风味独特的本地特色小吃。
现在煎饼的知名度可是空前提高,就算原来不知道的人,在看过煎饼侠之后,也应该了解一些了。
煎饼,是中国传统食品之一,一般是用面粉和玉米粉调成糊状的杂面摊烙而成。
而于山所在的泰城,原来就以煎饼为主食,现在因为摊煎饼太过麻烦,所以改为吃馒头了,不过煎饼在当地,还是一种主要的食物。
采集了十几个柿子,小心的兜着,于山直接从树上纵身向远处跳去。
借着树枝的弹性,于山一下跳出十几米,直接跳出了这棵柿子树的笼罩范围。
周围的草木茂盛,所以地上长着一层厚厚的草丛,这让从十几米高处跳下来的于山,顺利落在地上。
“早知道就提前来一下,把这里的柿子收了,现在既浪费,看着又恶心。”那黄黄的一滩一滩的,看着实在是不太让人舒服。
第二十四章松菇(新书冲榜,求点击收藏推荐
于山走出树林,就看到那其他三个人已经下来,正坐在草丛上说话。
看来他们还算厉害,这么短的时间,就能够下山。
“也不知道那小子去干什么了,不会是丢下我们跑了吧?”于山听到张数大声的说道。
“没准还真跑了,我们四个可是**烦。”崔猛苦笑道。
“那小孩应该没有你们说的这么不堪,我看他挺热心的。”张婷道。
“那现在去干什么了?”张数道。
崔猛道:“他说去给我们找吃的了。”
“这你也信?在这深山当中,哪里有吃的?”张数丧气的道。
“你们小心点,不要那么口无遮拦的。”就在这个时候,一直没有说几句话的藜蒿,出声道。
“怎么了?我们也没多说什么啊?”张数道。
崔猛这个时候再次开口道:“你们没有想过,他能够背着,我这个一百五十多斤的大男人,用几秒钟的时间就跑下山,是怎么做到的?”
“还有,我们发现他已经一个多小时了吧?崔猛刚才说得清楚,他是一只盘膝坐在这棵树下的,如果让你们盘坐在这里一个小时,你们能够立即站起身?”藜蒿再次道。
“这也不能说明什么啊?最多说明他是个异类。”张数喃喃自语的道。
这个时候张婷对着张数翻了个白眼道:“这还没什么?刚才他上山的时候你们没看到?我可看的十分清楚,本来看到他在山下,可一转眼就到了我眼前,把我吓了一跳,就这还不奇怪?”
“都小心点吧!如果这里距离山下真的还有十公里,那么我们就要注意了,一个小孩无缘无故出现在这里,看着也不像是登山,实在是太过怪异了。”藜蒿道。
“你们两个这么一说,我怎么心里毛毛的?”张数抖了抖肩膀,好像要把身上的凉意敢走。
“你回来了?找到吃的了?山里的东西看着不少,可不能随便乱吃,我们就曾经吃了一种蘑菇,就了一天肚子,要不然我们也不可能变得这么惨。”刚刚加重了一下脚步,于山就被张婷发现了,看来这几个年轻人也不是简单人物。
于山仔细看了一眼这四个人,状态还不错,最起码张婷还有体力说个不停。
“柿子里面含有不少糖分,你们每人吃两个,休息几个小时,应该就能够恢复点体力,到时候我带你们走出这条峡谷。”于山拿出柿子,小心的放在草坪上。
“这柿子不错。”四个饿了几天的人,没有丝毫客气,每人拿起一个柿子就是一口。
咬开了果皮,一吸,甜如蜜的果汁吸入腹中,带着一股特殊的馨香,直达心底。
“爽。”接连吸干了两个柿子,张数再次拿起一个:“可惜这个不打饿啊!如果这里有烧鸡,就算是袋装的,我也能够吃两只下去。”
“那个你们就不用想了,就算现在这里有烧鸡,你们恐怕也不能吃。”这点常识于山还是有的。
“你还真是白活了,我们饿了几天,现在能吃肉吗?就算这个,也不能吃饱了,要不然容易伤到胃。”崔猛看了一眼张数道。
“我当然知道,只不过是说说。”张数有点不好意思的道。
“好了,我们在野外生活过的都知道,野外寻找食物可不容易,小兄弟,真是谢谢了,要不是你,我们是真的要困在这山中了。”崔猛道。
有了他的拖累,他们才会用了那么长的时间来到这里,如果不是崔猛受伤,他们根本没必要绕远路。
“不要这么说,如果不是为了救我,你也不会这样,如果我受伤,可就不止是伤了腿那么简单。”藜蒿道。
“你们休息一下,有事叫我,我去那边的山林之中转转。”看四个人好像活过来了一样,于山开口道。
本来于山想要傍晚下山的,不过现在看来是不行了,既然一会儿就走,他就需要准备一下了。
“你去干什么?又去找吃的?我去给你帮忙。”张数直接站起身道。
于山看了他一眼道:“你不累?”
“不要紧,主要是饿的。”张数道。
于山看他确实能行,也就不再多说,反正他也没有什么害怕让人发现的。
走进树林,这里最多的还是松树,这种松树学名叫油松又名短叶松、黑松,适应性最广,北方区域分布很广,是适应大陆性气候最佳的一种松树品种。
而这几种松树,正好出产最好的松花粉,所以一边走,于山一边观察,如果遇到了蜂窝,那么还能采集一些蜂蜜。
峡谷之中的松树,全都有四五十公分直径粗细,算是很大的松树了。
“这里的树木这么大,不知道有没有适合生长灵植的地方?听说泰山之中的灵芝很好,可我们一株也没有碰到。”此时张数开口道。
“灵芝?这东西我都没有遇到过。”于山笑着道。
“我看着周围的环境,应该适合灵芝生长吧?”张数继续问道。
于山一笑,道:“你别说,这里还真适合灵芝生长,不过,没有灵芝孢子,也长不出灵芝,反而长了不少松菇。”
张数不提醒他,于山还真没有注意,这里还真的长了大量的松菇。
由于这里常年无人过来,加上树林茂密,不常见到太阳,所以每棵松树之下,都有不少蘑菇。
蘑菇的生长离不开松针,而这里的松树都很大,自然不缺松针,加上这里根本没有人过来,所以长了蘑菇,也没有人来采。
这种松树底下的蘑菇有两种,一种是松菇,除具备一般蘑菇生长条件外,还必须与松树生长在一起,与松树根共生。
第二种是松树菌,是一种自然生长在松树脚下的蘑菇,为黄褐色,少量蓝绿,铜紫色。
由于张数抢在了于山的前面,所以这次于山并没有避开一些阴森密集的树林,这样看到的松菇就更多了。
于山发现,张数居然专走树林茂密,周围有小溪经过的潮湿之地,这样的地方,几乎每棵松树之下,都有大量松菇。
“这个好像不是松菇。”看着于山一连采集了好几窝蘑菇,张数忍不住开口道。
“不是松菇?”于山奇怪的看着他道。
是不是松菇于山会不认识?
于山几乎每次进山都会采一些松菇,他当然认识。
只不过原来他活动的范围不在这里,所以从来没有采集到过这么多松菇,早知道这里的松菇这么多,他早就不顾害怕,过来采了。
这里每一棵树下都有一大窝,这样一窝的蘑菇足有一两斤沉,算是于山在山中见到的,出产松菇最多的地方。
只是这么一小会,于山已经采集了半袋子蘑菇,足有十来斤沉。
于山转过头问道:“你怎么会认为这不是松菇?”
“我们四天前吃了一顿蘑菇汤,拉了一天肚子,要不是这样,我们早就下山了。”张数道。
于山一听就乐了,道:“这是松菇没错,你们吃的是鲜松菇,自然不能多吃,如果我没猜错,你们是当饭吃了吧?一顿饭全都吃新鲜的松菇,那样不拉肚子才怪了。”
“还真是这样,难道松菇不能多吃?”张数有点怀疑的道。
“不要说松菇,什么东西都过犹不及,特别是新鲜是松菇,更是不能多吃,这种常识,在我们村里就连几岁的小孩子都知道。”于山道。
看张数还是有点怀疑,于山拿出一个黄色的巴掌大小的松菇道:“这个很好认,就算不认识,看这种松菇的样子,也能认出来不是有毒的蘑菇,这个是基本常识。”
张数苦笑道:“这个我们当然知道,我们也不是第一次爬泰山了,这就是著名的泰山牛肝菌,当时我们也认为能吃,但后来吃了拉肚子,我们就不敢吃了,而且把采集的一包蘑菇全都扔了。”
“这是牛肝菌?我还真不知道,我听说牛肝菌可是好东西。”于山有点疑惑,他还真不知道,这的松菇就是牛肝菌。
于山有点疑惑的看着张数,这些家伙应该是有备而来,那么他们怎么可能在这个范围之内迷路?
如果说是在深山之中迷路还说得过去,但在这泰山外围,只要有指南针,怎么可能迷路?
“这些不可能是松树菌,应该是松菇,牛肝菌就是松菇中的一种,而且牛肝菌的种类也不少,北方地区出产牛肝菌的地方也不多,加上你们这里叫的都是本地的土名,所以不知道也不足为奇。”张数道。
于山看着如数家珍的张数,既然知道的这么多,怎么可能食物中毒?
也许是看到了于山的疑惑,张数不再说话,也开始跟着于山采蘑菇。
这里的蘑菇实在是太多了,那种每次发现,都是一大窝的惊喜,足够让人持续的亢奋下去。
于山也加快速度采集松菇,不管是松菇或者是松树菌,都是难得的美味,最主要是能够卖钱。
两个人一边采蘑菇,一边说话,张数说了一些对松菇的了解。
松树之下最常见的菌种,就是松树菌和松菇,松树菌又名松毛菌,铆钉菇,松针菇。
第二十五章目的(新书冲榜,求点击收藏推荐
松树菌鲜、香、脆、爽、嫩、滑几乎达到中国品鉴食物的极境!
而松菇,在认识上普通人就有点搞不清楚了,松菇是几种松茅野生菌的俗称,平常人们经常将松磨和松口磨都称为松菇,因此常常这两张种野生菌的混淆。
松口磨又名松茸,为牛肝菌科真菌褐环乳牛肝菌,是点柄乳牛肝菌的子实体。
松茸营养丰富,特别是云省的松茸可以说是世界闻名,松茸不止是对人体健康有益的保健食品,不少国家已将其列为国宴上的珍馐,用来招待贵宾,这东西实为野生蘑菇之王。
“这真是松茸?”只用了十几分钟,于山就采集了一大编织袋松菇,现在听张数说这东西是松茸,于山有点不信,如果真是松茸,这些可是有点值钱了。
但这样的机会不算太大,因为张数他们可是有着前科的,这些家伙根本就不认识松菇,刚开始还认为这是毒蘑菇呢!
这样的一个人,他会认识松茸?
看到于山怀疑的目光,张数有点憋屈,他是理论知识一大堆,实践知识没一点,他们四个人在山上转悠了三天,才采集到了十几斤松茸,要不是因为拉肚子,也不会产生怀疑,全都扔了。
现在经过于山证实,他们当地成为莪子的蘑菇,也就是松菇,就是泰山牛肝菌,而泰山牛肝菌也确实是松茸,只不过松茸和松茸也是不相同的,相比云省那边的松茸,这边的可是相差甚远。
“这些晒干了也不过出三四斤干菌。”于山的意思是,不管是不是松茸,都发不了财,本质上还是不信任张数。
“这也不少了,山下一斤干菌卖两百块。”张数道。
“两百?这么贵?”于山惊讶的道。
他也是第一次采集这么多,原来他可不敢一个人,钻进这样阴暗潮湿的丛林之中。
大多数时候,于山只是在天元村不远处的林子里寻找猎物,打到几只猎物,就会回到天元村旧址。
现在于山艺高人胆大,才会在这深山峡谷之中乱钻,没想到这里的松菇这么多,而且价格这么贵。
“我们这边的松茸不太出名,所以这个价格还不算高,如果是南边的几个高原省份出产的松茸,那价格就要贵多了,这可是食用菌之王。”张数道。
松茸近几年年人气暴涨,价格也水涨船高。
“往年云省野生菌一般从5月开始陆续上市,七八月便迎来高峰期,但今年却姗姗来迟,拖到6月才登场,因此今年野生菌的价格,整体比去年同期贵了不少。”
张数每年都爬泰山,都要采摘一些泰山牛肝菌,所以对这个还算熟悉。
虽然说得肯定,其实张数心里也没底,这还是他们第一次进入泰山深处。
原来爬泰山,他们也不过是在旅游路线周围转悠,那地方也没有松菇让他们采,要不然,他们也不会怀疑自己采摘的牛肝菌是毒蘑菇而扔了。
其实想想就知道了,什么东西都过犹不及,就算是人参,吃多了也是要死人的。
张数他们每年都要登泰山,今年十一自然也不例外,这上的山多了,经验丰富了,野心也开始滋长,自然不愿意循规蹈矩,这也让他们有了不少收获,松茸就是其中一种。
松茸或者是牛肝菌,自然是云省的最出名,今年红牛肝菌在昆市批发市场卖到350元/公斤,去年的价格只是150元/公斤;黄牛肝菌现在280元/公斤,去年只要120元/公斤。
“这些价格也不算贵吧?”听到一公斤才这么点钱,于山有点失望。
“人家可是卖的鲜菌,我们这里卖的是干菌,能一样吗?”张数翻了个白眼道。
于山一愣,鲜菌就卖出他们这里干菌的价格了?这可是相差十倍的距离。
“鲜菌?这么说人家普通的鲜菌,每公斤也能够卖到一百二十元?”于山这次是真惊讶了。
“对,质量最差的,也能卖到一百二十元一公斤。”张数道。
“算了,我们这里干菌二百元一斤,一公斤有四百元了,这个价格也不低了,我今天采集的这些,都能够卖到七八百元了,做人不能太贪心。”很快于山就收起了心思。
张数赞赏的看了一眼于山道:“卖新鲜菌子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新鲜菌子的价格受天气影响很厉害,今年6月菌子刚上市时,由于那边普降大雨,菌子价格骤跌,最便宜的白牛肝菌价格一度跌至100元/公斤,但随着天气好转,南云市场上的野生菌价格又开始上涨。”
“这东西我们这里没有几个人会鲜着吃,大多数是晒干了炖鸡或者炖排骨吃,如果遇到了阴雨天气,根本就晒不出来。”于山道。
“相比云省那边的牛肝菌,我们这边的确实差了点,鲜着吃居然能够让人拉肚子,这都比得上见手青了。”张数摇着头道。
“见手青?”于山疑惑的道。
“牛肝菌的种类很多,常见的就有白牛肝菌、黄牛肝菌、红牛肝菌,此外还有一种叫见手青的菌种,堪称‘菌菇界的河豚’,见手青带有毒性,但味道很好,只要料理得当就可放心食用。”张数道。
见手青是一种野生菌,学名叫小美牛肝蕈,手摸到此菌体后,菌子就变成紫青色,顾名思义称之为“见手青”。
“常见的有‘黄见手’、‘红见手’,价格相比松茸、干巴菌、鸡枞菌要便宜很多。”张数一边走一边解释道。
见手青一般在6月下旬成熟,七八月是产量高峰期,进入9月以后就很少了,因此遇到了就要抓紧时间吃。
“你们回来了?这是什么东西,居然这么多?”两个人说着话,不知不觉就回到了于山修炼的那棵大树之下。
“采了一些牛肝菌,就是我们先前吃的那些,我们吃了之所以拉肚子,完全是因为我们吃的鲜菌太多了。”张数解释道。
“只有牛肝菌?”崔猛此时已经恢复了不少,所以也有了说话的兴趣。
张数笑了笑,道:“只有这些,再有就是一些毒蘑菇,灵芝是没有的。”
“我就说灵芝不是那么好找的,深山里面找不到,这里更不会找到了。”此时张婷快人快语的道。
“好了,这场进山总算有点收获,我们还是出山吧!”这时另外一个女人开口道。
于山看了看天色道:“天色不早了,你们在这里休息一会,就顺着这条峡谷向外走,我先回去给你们炖一锅鸡汤,给你们补一补,要不然,时间就太晚了。”于山道。
“下山的路还有很远?”张数问道。
“如果不能抄近路,还有几十公里,今天晚上你们肯定没法下山。”于山道。
“那行,你先走一步,我们慢慢的跟上。”张数看了一眼崔猛,虽然有点担心,但还是一咬牙应承了下来。
于山笑着道:“从这里走,距离谷口还有三四公里,那里原来是我们村子的旧址,还有一些房子能够住人,先到那里再说吧!”
“原来这条山谷之中有村子啊!”于山这么一说,张数四人全都松了口气,不过,于山看着他们,却是有点失望。
不过,想到他们看于山,也应该有点奇怪,所以于山也就见怪不怪了。
于山出现的太过诡异,自然会引人注意,一个十六七岁的小孩子,在深山之中活动了那么长的时间,怎么想怎么怪异。
于山没说什么,直接抓起装着松菇的编织袋,向外走去。
不管这几个人是来找灵芝还是松茸,也不管这是松茸还是牛肝菌,于山的习惯叫法还是松菇,而村里的老人管这东西叫莪子,有这些收获于山就已经很满足了。
至于这四个男女进山的目的,于山却是不关心的,只要他们对于山没有威胁,于山就当做不知道。
等转过一片小树林,感觉张数四人看不到了,于山加快了脚步,几乎是如飞般向外跑去。
只是用了十来分钟,就跑到了他放置野鸡和野兔的那棵大树,从树上取下那个装着野鸡和野兔的编织袋,于山再次加快速度向外赶去。
山谷之中深入一两公里,就全部变成了杂草和树木,由于这里的土地肥沃,所以草木更加茂盛,就算于山,在这种地方也没法跑得太快。
这还是他比较熟悉周围的地形,要不然,速度还要慢。
花费了十几分钟,于山才走出山谷,来到了天元村旧址。
留下了一只母鸡,于山拿起其他东西,直接翻过了荆条山,回到了晒谷坪。
野鸡和野兔塞进了一个小洞里,这个小洞是天然形成的,并不大,只有一米深,一米半高,这样的小洞自然没法住人,但放点东西还是可以的。
把那些松菇全部倒出来,摊平,放在晒谷坪的岩石上暴晒。
十月份的天气已经不算太热,不过被晒了一天的岩石,热度还是有点的,正好晾晒今天采集的松菇。
晾好了,于山翻身再次进入了天元村。
进了村,于山先进厨房烧上了一壶水,接着出去杀鸡。
第二十六章泰山四宝
杀鸡放血,等血液不太流淌了,于山直接把这只母鸡放进一个竹筐里,上面压上了一根大腿粗的松木,不让母鸡蹬开竹筐跳出来。
重新进到厨房,拿出来了一只小碗,又从灶台上找出一个方便袋,里面是一些干菌,从正烧着的壶里到处一些热水,把干菌泡上。
这个时候外面的那只母鸡,应该不在挣扎了,于山出去,取了出来,放进了一只铜盆里。
这只铜盆是于山从房子前面的明月湖里找来的,也不知道是什么年代,有人遗失在了里面,被夏天在里面洗澡的于山发现了,于山平时用它来清洗处理野鸡野兔。
这个时候厨房里的那壶水,已经烧开了,于山提出来,直接冲着母鸡,把一整壶的开水,全都倒入铜盆之中。
放下水壶,趁着水热,于山翻动着母鸡,让母鸡的全身都被浸透,特别是母鸡的两只鸡爪。
感觉烫的差不多了,于山只是几下,就把母鸡身上的长毛全部撸了下来。
接者就是一直泡在水中的两只鸡爪,于山用手一撸,鸡爪上的老皮全部脱落,露出白胖胖的鸡爪。
处理好了鸡爪,又仔细寻找了一下母鸡身上的细小绒毛,等绒毛也没有了,这只鸡也就处理好了。
重新烧上一壶水,于山才开始开膛清洗内脏,接着就是切块,切好了,直接放进厨房的大锅里,倒入花生油翻炒。
这个时候,可以按照个人口味,放入一些调理品,比如葱花、姜丝、八角、桂皮等等。
这样炒个三四成熟,加入水,开始炖。
刚开始于山使用大火猛炖,等锅开了,于山就抽出一些树枝,减小火力,开始小火慢炖。
这个时候,加入松菇,慢慢的炖就行了,炖熟了,一锅小鸡炖蘑菇就完成了。
其实炖鸡汤是最简单的,只要时间够长,加水适度,弄一锅美味的鸡汤,真是一点难度都没有。
在灶下放入几根粗大的松树枝,让它们慢慢的烧着,于山把厨房里的一些锅碗瓢盆,全都拿了出来,仔细的清洗了一遍。
平时于山一个星期才会进山一次,这些东西不经常用,所以每次他使用,都是需要事先清洗一遍。
这里的东西,全部是于山一点一滴添置出来的,像厨房里的大锅,是村里人不用淘汰下来,被他按照废铁的价格买下,搬来了这里。
这里原来就有大锅灶,不过上面的大锅已经被人拿走了,现在重新放上一个正好。
至于其他锅碗瓢盆,虽然不值钱,但对一个没有多少零花钱的十几岁孩子来说,还是需要慢慢积攒的。
到现在为止,于山已经积攒了三年,所以该有的用具,这里也算齐全了。
于山进入天元村旧址,也不过是最近三年的事情,原来于山的爷爷奶奶是不让他单独进山的,直到最近几年,于山大了,于山的爷爷奶奶才让他进山,不过在山中过夜还是不行的。
直到今年夏天,于山跟着爷爷进了一次山,在山中住了一晚,于山的表现得到了爷爷的认可,他才能在山里留宿。
不过,就算这样,爷爷也规定了,只能留宿在天元村之中,其他地方晚上是不能去的。
对于这一条规定,于山是始终遵守的,如果不是现在为了修炼,晚上他也不会留宿在天元村,毕竟这里没有一个人,晚上住在这里,心里还是有点发怵的。
准备好了东西,于山全部放在了院子中的石桌上,石桌外围还有八个石凳,现在坐起来虽然有点凉,但也只能这么凑合了。
这座宅子里,也就这边的石桌可以招呼客人了,其他的东西,除了不能搬走的,已经全部让人搬走了。
等于山炖熟了一锅小鸡炖蘑菇,又小火炜了一个多小时,等到汤浓如冻之时,张数等四人才走进了村子。
于山一直坐在院子里,只要有人进村,从院子里就能够看到。
看到了于山,四个人高兴的走进院子,立即扔下背包,坐在了石凳上。
“累死了,终于能够好好休息一下了。”张婷坐下之后,立即没有形象的趴在了石桌上。
于山笑着道:“那边给你们准备了水,厨房水壶之中有热水,你们可以梳洗一下,我不经常在这里,所以只有一锅小鸡炖蘑菇,没有其他主食,今天你们就只能吃这个了。”
“这个就不错了,在这荒山野外的,能够吃顿热的已经是谢天谢地了。”崔猛露出了难得一见的笑容。
张数走在最后,因为他的背包相比其他三人要重的多。
“你做了小鸡炖蘑菇?就是我们今天采的这种?”张数放下背包,喘了一口气才道。
于山点了点头,没有在说什么。
于山走进厨房,盛了一大盘鸡肉,其他鸡汤,他撇去了上面的浮油,把下面的浓汤盛了四碗,端了出来。
“你们先喝一碗汤,再慢慢的吃一碗鸡肉,我想有了这些补充,你们应该恢复体力。”于山道。
“只吃饭恐怕不行,这里的房子还能不能住?如果能够休息一晚再走就好了。”张婷看着这座房子道。
“有地方住,你们有睡袋吧?只要有就没问题,今天可以休息一晚,明天早晨下山之后,去我们村吃一顿早餐,我想你们就能够完全恢复过来了。”于山看着双眼放绿光的四个人,笑着道。
几人的野外生存经验丰富,虽然闻着鸡汤的香味,十分想要大口吃肉,大碗喝汤,但他们也知道,此时他们的肠胃受不了。
小口的喝着汤,喝几口,就撕一些肌肉,慢慢的嚼碎了,就着鸡汤,一口一口的吃下去。
就这样细嚼慢咽的吃了半个多小时,四个人才吃完了这顿饭。
“我从来没有吃过这么香的小鸡炖蘑菇。”吃完了,碗一放,张婷立即咋呼起来。
休息了快一个小时,又连汤加水的吃饱了,这几天的劳累好像顿时消散了,所以四个人都有了精神。
“饿了吃什么都香。”于山一边收拾着桌子上的碗筷,一边回道。
“这是野**?确实很香。”藜蒿此时也开口道。
崔猛道:“应该是野鸡,这样这一锅野鸡肉得杀两只吧?”
“没看到四只鸡腿啊?”张数道。
于山笑着道:“只有一只母鸡,鸡是在山谷之中捉的,应该是原来这里的村民遗留下来的家鸡,经过这么多年,和山里的野鸡杂交出的品种,在野外放养了这么多年,也算是野鸡了,只不过个头,要比真正的野鸡大多了。”
“这里面的蘑菇真的跟张数采的那些一样?”藜蒿此时开口道。
“一样,我们当地都是采这种松菇,所以这种松菇肯定是没问题的。”于山道。
“那么张数要分给我们一些,我们可是一个整体,收获要归公。”藜蒿认真的道。
“给,小兄弟不要嫌少,我们没带多少现金,四个人就凑出来了这么一千二百块钱,你也听到了,我们四个是AA制,不管是收获还是花费,都是平分的。”吃完了饭,崔猛递给了于山一千二百块钱道。
于山笑了笑,接过来,他数出三张,其他的九百块又还了回去。
“三百块就够了,如果在外面,你们三百块肯定吃不到这么好的大锅鸡,但在村里,三百块还是够的。”于山虽然缺钱,但也不会坑人,收三百算是互不相欠。
“你这样计算可就亏了,越是山中,饮食越贵,收一千二根本不贵。”张婷咋咋呼呼的道。
“别人是别人,我们各自心安就好。”于山坚持道。
“算了,反正每年我们都要蹬一次泰山,以后我们就从这里开始登山好了,这样我们就可以细水长流。”崔猛道。
于山笑了笑,没有说话,从这里上山可不容易,再说,这里也不算是于山的地方,别人想来他也不能阻止。
“壶里还有些水,你们洗一洗就去堂屋睡吧?这里没有被子什么的,既然你们有睡袋,将就一下吧!”于山交代了一下,走出了房子。
于山可不放心跟他们住在一起,毕竟他们还算是陌生人。
对于他们几次提起的泰山灵芝,于山也没有任何隐瞒,他是知道什么说什么。
泰山灵芝又名泰山赤灵芝,源生于泰山,是泰山四宝之一,泰山四宝是泰山参、赤灵芝、何首乌、穿山龙。
泰山灵芝,有治耳聋、利关节、益精气、坚筋骨、疗虚劳的非凡效果,是泰山的珍贵特产。
传说,神农尝百草,在泰山发现此药,因称“神药”。
史书记载,宋真宗到泰山,“王钦若献芝草三万八千余本”。
至今泰城民间视灵芝为珍宝,泰山一带有些民谣这样说“打开泰山扇子崖,金银财宝往外抬”、“鹅卵石砌墙墙不倒”、“吃了泰山灵芝草,返老还童人不老”。
这样的传说多了,采集到泰山灵芝的人也不少,至于是不是能够长生不老,这个就难说了。
对于这四个人对灵芝的兴趣,于山并不感到奇怪,但向他询问哪里适合灵芝生长,自然是扇子崖。
第二十七章灵魂显化(新书冲榜,求点击收藏
“打开泰山扇子崖,金银财宝往外抬”,说的就是扇子崖里面的灵芝最多。
扇子崖位于泰山西溪西侧,那里奇峰突兀,高耸竣峭,形如扇面,故名。
崖上有明人题刻摩崖石刻“仙人掌”,崖西有铁梯,登顶可北眺龙角山,西望傲徕峰,东俯龙潭水库,风景美不胜收。
这么一个地方,就算有灵芝,想要找到也不容易,加上哪里如此出名,就算有灵芝,也不会等着你去采。
至于天元谷之中有没有适合灵芝生长的地方,于山就更不知道了,就算有,难道于山是傻子?会告诉他们?他不会自己去采啊?
对于四人几次的试探,于山只感觉可笑,所以也就不以为意。
于山摇着头,离开了卞家老宅,把房子留给四个人住,他自己则继续找地方修炼。
这两天他越是修炼越是感觉舒服,可以说是修炼成瘾了,一个下午没有修炼,就感觉不习惯了一样。
于山慢慢的在谷中修炼,这附近的灵穴他已经使用了几遍,一般一座灵穴需要五六个小时才能恢复,而越是大的灵穴,恢复的速度越快。
这种大点的灵穴,于山在谷中就发现了四处,在这四处修炼,给他的感觉有点不同,但他又说不出哪里不同。
一直修炼到天黑,于山才小心翼翼的控制着灵魂出窍。
重新站在高处,那种一览众山小的感觉,实在是太过美妙,让于山久久不能回神。
这个时间,天上的月亮还没有升起,也就没有多少月华让于山吸收,于山只能控制着自己的灵魂,飞向谷中的聚阴之地。
一连吸收完了整座山谷之中的阴气,也不过用了两个小时,这个时候的月亮也升了起来,于山控制着灵魂漂浮在空中,吸收着月华。
就这样,一直到东方露出一丝金光,于山才飘回自己的身体附近。
这次他并没有急着回归身体,而是等着早晨的第一缕晨光,照射到了灵魂之上,于山让自己的灵魂感受了一下日光浴,才瞬间回归身体。
以后于山会不可避免的,让自己的灵魂暴露在阳光之下,他要实验一下,这样的暴露,会不会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
毕竟于山不敢保证,以后他灵魂出游,会不会每次都按时回归身体,如果不行,那可就惨了,所以,在可控的范围之内,于山还是想要主动测试一下。
因为他猜到,也许灵魂害怕阳光,这个传说是错的,这一点通过道家五术之中的一些记载,就隐隐说明了这一点。
“啊!”于山一声惨叫,灵魂遁入身体之中。
“咦?只是痛了一下?确实没有太大的伤害。”那种痛入灵魂的感觉,虽然让于山浑身冒冷汗,但除了那痛入骨髓的剧痛,于山并没有感觉到自己的灵魂被消弱。
这种疼痛可谓是痛彻灵魂,但也只是疼痛,因为于山并没有感觉到自己的精神有什么异常。
“再试一下,不就是痛吗?”于山一咬牙,一狠心,慢慢的控制着自己的灵魂,再次冒出自己的身体。
“啊!”于山再次发出一声长长的惨叫。
虽然疼的厉害,但于山明显感觉到,自己的灵魂出现了变化。
等到恢复了,于山的眼中闪过一丝神采,灵魂的体积好像小了,但感觉并没有消弱,反而多了一种控制自如的感觉。
疼痛感消失之后,于山甚至感到了神清气爽的感觉,如果灵魂被伤害了,自然不会有这种舒服的感觉。
太阳光的照射,虽然让灵魂剧痛,但并没有消弱灵魂的强度,反而像是增强了一些,就好像是体积减小了,反而质量提高了。
“难道这也是一种锻炼?”于山若有所思的自言自语着。
痛是痛的厉害,但终归不是伤害,反而因为阳光的照射,驱除了一些杂质,让于山的灵魂变得更加纯净。
“这也是一种净化过程吧?毕竟很多灵魂能量,都是吸收的外界阴气,这些阴气驳杂不纯,让灵魂也变得不是那么纯粹,所以太阳光才会对灵魂起作用。”
灵魂的修炼,是一个不断强大的过程,最后能够做到灵魂显化的境界。
那个时候,灵魂白天也能够出游,甚至能够显形。
这样看来,灵魂强大了,肯定是不惧怕阳光的,所以于山才有底气做这种实验。
再次证明了自己的猜想,于山自然是不会放过锻炼的机会。
于山接连不停的控制着自己的灵魂,在早晨那一丝丝阳光之下,不时的暴露一下。
这样一连进行了六次,于山感觉自己的灵魂好像有点承受不住,精神有点崩溃的感觉,他才不敢继续进行实验了,这才结束了修炼,站起身来。
这个时候,东方的太阳还没有完全挑出云层,只是有一些金光,不时的射出来,这说明,于山的灵魂距离白日显化的境界还很遥远。
灵魂的境界从出窍、神游到显化,肯定有个过程,现在于山的灵魂不过是刚刚出窍,而神游他也只不过是在夜晚出来晃悠一下。
现在只是一丝丝阳光照射,就让他痛不欲生,等到他的灵魂能够白日显形于人前,肯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这个时候,恐怕灵魂还不能完全暴露在阳光之下,如果真的在阳光之下暴晒,恐怕跟肉体跳进沸腾的油锅,并没有什么区别。”
对自己的实力,有了一个清楚的认识,于山也有了以后修炼的计划。
以后每天太阳初升的时候,淬炼一下灵魂还是不错的,这样时间长了,于山相信他的灵魂肯定能够在太阳底下显化身影。
有了目标,修炼起来自然就勤奋。
迎着初升的太阳,于山连续打了半个小时的组合拳,才结束今天的修炼。
组合拳是拳击拳法的一种,他已经联系了三年多,例如:左刺拳+右直拳+左勾拳,就是一套组合拳。
体育运动中,如拳击、武术等,在进攻当中利用各种单一拳法的组合,连续攻击,使对手顾此失彼,达到击中对手的目的。
于山平时锻炼,就是打组合拳,这种拳法简单直接,只要做到一个快准狠,加上足够的力道,于山认为,任何高手都挡不住这种连绵不绝的攻击。
速度要快,劲道要猛,攻击要狠,准确的拳拳到位,肯定要比那些套路拳法要厉害的多。
原来锻炼,于山就不惜力气,每次都是力量耗尽才会停下了,这个可比十二分钟跑累多了。
而今天,他的身体明显要超出他的想象很多,接连半个小时组合拳打下来,于山并没有原来力气耗尽的感觉,但此时他也只能结束锻炼。
打了半个小时,也没感觉体温身高,心跳更是一如既往的平静。
这么心不跳气不喘的,用全力打了半个小时组合拳,居然没有感觉到一丝疲劳,让于山很满意。
“功夫不负有心人,这句话果然不错。”于山一脸微笑的走出山林,向着天元村走去。
已经快六点了,今天星期一,他七点半就要到校,可不能晚了。
走进卞家老宅,张数四个人,已经精神抖擞的站在院子里等他。
于山跟他们打了声招呼,自己走进厨房,抓着一个编织袋,重新走了出来。
张数四人也全都收拾好了,每个人身上都背着一个背包。
“你们带着绳子吧?攀岩可以吧?”把装着野鸡和野兔的编织袋背在背上,于山问道。
“有绳索,攀岩也没问题,只要不是太高,以我们现在的体力,还是能够上的去的,不过崔猛的右脚不能用力,到时候我们只能拉他上去。”藜蒿道。
“十来米高,手脚并用,拉他上去应该没问题。”于山想了一下道。
“那就出发了,出来十天了,还真想外面的世界。”张婷笑着道。
于山带上自己的背包,里面是一些蜂蜜,这个是早就准备好的。
领着四人,走出三四百米,就是荆条山。
“要从这里爬上去?”看着密密麻麻爬满了悬崖的荆条山,张数皱眉眉头道。
于山道:“对,要翻过这座山,到时候还需要跃下另外一座十来米高的陡坡,才能到我们村。”
“如果不走这条路呢?”崔猛道。
于山看了他们一眼道:“如果不走这条路,从这里向东向西都有出口,不过中间还需要翻过几座山,要走出几十公里的山路,才能出山。”
“那就只能从这边走了。”崔猛叹息道。
于山笑着道:“没事,我背着你上去。”
于山蹲下身体,直接把崔猛拉到了自家背上。
“你不用先把这些东西送上去?”看着于山身上的一个背包和一个编织袋,崔猛提醒道。
“不用那么麻烦了,绳子绑在你身上,如果你不害怕的话,用手抓着也行。”于山笑着道。
现在于山对自己的实力可是信心十足,以他此时爆发出的力气,不要说带着两百来斤的重量,就算是三百斤,他也有信心带上去。
“抓着吧!”崔猛说着,使劲保住了于山的脖子,坠在了他的身后。
第二十八章望气(新书冲榜,求点击收藏推荐
于山感觉崔猛准备好了,他把背包挂在自己脖子上,一只手抓着编织袋,另外一只手抓住一根垂下了的荆条,纵身一跳,就跃上去了三四米高。
等向上的力道消失,于山立即松开荆条,接着又抓住另外一根荆条使劲一拉,凶猛的力道,带着他的身体,继续向上飞窜。
于山就这样用一只手,不是的拉一下眼前的荆条,每次拉动荆条,他的身体都会上窜两三米,接连四五下,于山就跳上了荆条山的山顶。
于山的动作很快,看的下面的三个人目不暇接,等他们反映过来,于山已经攀上了荆条山。
“这就上来了?”坐在地上,崔猛瞪着于山,简直不敢相信,他们就这么容易上来了。
“这可是有十几米高,你就这么几下就上来了?”伸出脑袋看了看下面,看的崔猛一阵眼晕。
这么高的悬崖,只是借助了悬崖上的荆条,几下就窜上来了?
看着一只手始终提着编织袋的于山,崔猛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刚才于山是用一只手攀爬上来的?
“我要是爬的太慢,你要坚持不住,掉下去可就惨了。”于山开玩笑的道。
说着话,于山接过了崔猛手中的绳索,绑在了旁边的一块岩石上,并且抖了抖,让绳索自然垂下。
“你们上来吧!我先带崔大哥回去,等会儿过来接你们。”于山对着下面喊了几句,立即背起崔猛,继续下山,今天他还要上学,可没有时间在这里浪费。
修炼了两天,于山此时的功力大增,他最有感觉的还是自己的力气,现在他不管是双手双脚,只要稍微借力,就可以做到原来一些匪夷所思的动作。
比如手,只要稍微借力,他就可以让自己的身体拔高三四米,而双脚一跺地,原地都能拔高两米,真的可以说是身轻如燕。
几个纵跃,于山翻下荆条山,来到晒谷坪。
于山并不停留,直接翻身纵下晒谷坪的悬崖。
他只是双脚点了几下悬崖上突出的石块,并用一只手稳定身体的平衡,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就飘落在崖底。
此时崔猛已经完全麻木了,现在他已经知道,于山为什么敢一个人进入深山,而且还敢在丛林里露宿。
就于山这身功夫,一点都不比电视电影中的那些大侠们飞檐走壁来的弱。
“就你这功夫,如果去打篮球,灌篮和篮板球谁能够抢得过你?”崔猛最后感叹的道。
“你们是在村里休息一天,还是直接离开?如果想要直接离开,我去上学时给你们找辆出租车。”于山没有回答崔猛的话,而是直接问他们的打算。
“如果有车,还是直接去市里吧!跟家里十天没有联系了,再不联系,家里就要着急了。”崔猛道。
“那好,你在这里等一会吧!我上去接应一下他们,到时候你们就可以慢慢的走,我要赶时间上学。”于山道。
“真是麻烦你了,以后去了市里,我们请你吃饭。”崔猛笑着道。
“好。”于山并没有多说,再次翻身攀上了悬崖。
看着于山如同猿猴一样,身体灵巧的借助一些树木和突出的岩石,十分轻巧的攀上这座悬崖,崔猛还是一阵感叹,高手在民间啊!
花费了半个小时,借助绳索,于山把其他三人带下了山。
“如果你赶时间,我们可以不吃早餐,等会儿你找到出租车,可以跟我们一块回城,这是出租车钱。”看到于山,崔猛递过来了二百元钱。
“我就算了,我有办法去学校。”于山并没有接崔猛手中的钱。
“这个算定金,要不然不容易找到出租车。”崔猛看于山没有借钱的意思,立即解释道。
于山是真赶时间,所以也就没有客气,直接接过了那两百块钱,快步跑进了村里。
这个时候,爷爷已经起床了正在院子里刷牙,看到于山背着大包小包的进门,立即埋怨道:“你现在是越来越野了,居然敢两天不进家门,以后要是在这样,我就告诉你爸了。”
于山笑嘻嘻的道:“我住在老村里,你们担心什么?爷爷你不知道,我这两天采了四五十斤松菇,全都放在晒谷坪上晾晒了,你看着点,不要让人给我偷走了。”
“谁会偷你的东西?除了你们这些小子,谁没事爬上晒谷坪?”于成林看着于山,这个小子就会作怪,也不知道这两天去干什么了,这么转移话题。
于山傻笑了两下,道:“爷爷,我抓了几只野鸡和野兔,个头都不小,晚上做了等我回来吃。”
“抓了这么多?吃不了不是白瞎了吗?”看着于山提着的编织袋,于成林皱了皱眉头。
“这次我是抓到活的,什么时候吃,什么时候杀就行了。”于山立即道。
这个时候,奶奶张海平从厨房里走出来道:“你不吃早饭了?赶紧洗刷一下,吃了早饭再走,我这就做好了。”
“不了,我在山上遇到了几个人,他们其中一个脚受伤了,我去给他们找两出租车,再耽搁上学就要晚了。”于山放下编织袋,就想要离开。
“等等,你不用去外面找,你丁大婶家的车正闲着,我去给你说一下,你进来吃了饭再走。”于成林道。
“不急这一会,既然你爷爷帮你去找车,那么等会儿你把这些野鸡和兔子带回去,正好给家里添个菜,晚上你就不用回来了,直接回家去吃。”张海平也道。
“这样啊!那早饭我在路上吃,这些野鸡和野兔,我每样带一只,晚上我还是回来吃饭,这是两百块钱,租车的定金,那四个人也快进村了,爷爷你赶紧去丁大婶家走一趟,我这就走了。”
于山害怕爷爷奶奶询问,这两天他在山里干了什么,所以只是留下了一只野兔和一只野鸡,背着背包,立即撒腿就向外跑。
“这小子,不知道在山上做了什么,居然心虚成这样。”于成林摇着头,看着快步跑远的孙子道。
跑出了村,看了看村西头那片小树林,感觉没有什么异样,于山立即越了过去。
这次十二公里路程,于山一路不停的跑到了头,并没有中途停下调节呼吸。
于山并没有直接去上学,路过他家的烧烤店时,于山把野鸡和野兔留在了那里,并且在隔壁早餐店里,买了两个灌汤包,一边吃着,一边走向学校。
到了学校,站在校门口,看着前来上学的学生,直到张静雅姗姗来迟。
看着缓缓离去的轿车,于山稍微睁大了点眼睛,那是什么?不是黑色,而是一丝紫色?但紫色之中夹杂的那一丝金线又是什意思?
看惯了各种颜色,没想到这次在城市之中,居然也会发现身具紫色气息的人类。
“我说了不用等我,你自己先进去就行了。”张静雅埋怨的道。
于山笑了笑,没有说话,直接跟着张静雅走进了学校。
如果没有张静雅的爸爸帮忙,以于山的学习成绩,绝对进不来这座泰城一中。
这样,为了自己儿子的前途,于爸于妈就算砸锅卖铁,也要缴纳高额的赞助费,把于山送进来。
因为于水是肯定能够考进来的,他们不能偏心,所以于山怎么也是要进来的,于山不想让家里因为他的原因,而雪上加霜,所以就同意了张静雅妈妈的提议,在学校里照顾张静雅。
所以,对于张静雅的爸爸,帮忙让于山进来上学,于山是很感激的。
而鉴于张静雅的身份,于山答应绝对不会窥视张静雅,因为张静雅不是他可以肖想的,这是于山第一次别人打脸,打的啪啪的,他还不能多说一句。
“刚才送你过来的是你爸爸?”于山问道。
张静雅看了一眼于山道:“是我爸爸,怎么了?”
于山笑了,果然如他猜测的那样,大官才会身具紫气:“没什么,看到你幸福的样子,只是羡慕罢了。”
“你以为我是小孩子?我爸爸正好有事路过这里,所以就顺便送我上学,只是捎带罢了。”张静雅撅着嘴道。
看着整个身体,被一层柔和白色的光芒包裹起来的张静雅,于山只能暗叹老天不公,有个好家世就算了,难得还有这么一副容貌。
张静雅长的确实很漂亮,琼鼻小嘴、柳叶眉、鹅蛋脸,也许是由于生气,脸蛋红彤彤的,显得格外可爱。
“我可没说你是小孩子,对了,你要的蜂蜜我带来了,不过钱可不能少,还有,以后我可能没有多少时间采集蜂蜜了,所以这次我带来了十瓶,要是想要,就只能全收下,如果不要,以后就没有了。”于山笑着转移话题道。
“还是一百八一瓶?半斤装?你个黑心肝的。”张静雅像被踩了尾巴的小猫一样,转过身,怒斥着这个小黑人。
于山看到她的样子,笑的更加欢畅:“你可以选择不要,如果想要全部,两千元概不还价。”
张静雅疑惑的看着于山,道:“我怎么感觉,你跟平时不太一样了?”
于山一惊,难道表现的那么明显?
“我跟平时有什么不同?”于山收起笑容,认真的问道。
第二十九章色大伤身
人最忌得意忘形,于山可不想犯这种错误。
“对了,你自信了很多,你这些蜂蜜,原来可是无人问津的,现在怎么那么自信了?”张静雅道。
于山立即松了口气,道:“我这可是真正的好东西,酒香不怕巷子深,难道还会害怕没人买?怎么样,你买不买,给个痛快话。”
“算了,我喝习惯了,现在不想改了,两千就两千好了,不过,你要告诉我,为什么要多收我两百块。”张静雅怒瞪着于山道。
于山不屑的撇了一眼张静雅道:“难道我不知道这种蜂蜜是好东西?两千块钱卖给你十瓶,你偷着乐就行了,居然还占了便宜还卖乖。”
“话不是这么说,说好了的,该是多少就是多少,你无缘无故多收我两百块,就是不对。”张静雅不服的道。
于山跟着张静雅一块走进班里,放下背包,道:“你占大便宜了,里面有一瓶蜂王浆,算是半卖半送。”
“蜂王浆?真的假的?你居然这么好,不行,我先尝尝。”说着张静雅就要打开于山的背包。
看着拿出自己的保温杯,准备滴入蜂王浆的张静雅,于山道:“先付钱,后取货。”
“小气鬼,喝凉水。”张静雅白了于山一眼,取出自己的钱包,看都不看,直接把里面的所有现金全部取出来,扔给了于山。
“你这个家伙,不是看到我钱包里有多少钱了吧?”张静雅打开于山的背包,看着里面的装着黄色蜂蜜的玻璃瓶道。
于山笑着道:“人称铁口直断活神仙的就是我,你现在才知道?”
“什么活神仙?蛮子,你看看我今天交没交桃花运?”这个时候,于山身后的庞桐,凑了过来道。
于山回头看了他一眼道:“你的桃花运没看到,不过我知道,今天你肯定要倒霉。”
“呸呸!童言无忌,大风吹去,你个乌鸦嘴,大早上的就不说好话。”庞桐晦气的道。
于山笑嘻嘻的看着庞桐,这个小子今天是真的会倒霉,虽然他还做不到活神仙的地步,但跟钱小豪混了几年,一些简单的面相,他还是知道,现在有了天眼帮忙,看出庞桐倒霉,却是一点也不难。
早晨来上学的路上,于山就发现,所有人身体都自带光环,普通人一般都是白光,老人和孩子的白光要弱一些。
普通成年人散发出的光芒,是几乎看不太出来的透明白,而身体越好的人,体外的白色光环越是显眼,就比如张静雅,她体外的光环就是乳白色,这说明她的身体很好。
当然,天眼也不止是看这个的,其实刚才于山并没有看到张静雅的爸爸,他之所以猜出来,完全是因为他看到那辆送张静雅来上学的车上,飘荡着一丝紫气。
刚开始于山还以为是黑气,如果是黑气,那么这辆车就要倒大霉,所以于山立即认真看了一下,没想到居然是一丝丝紫气。
紫气缠绕,这是要升官的先找,看来张静雅的爸爸,应该是多年媳妇终于要熬成婆了,但那丝缠绕在紫气当中的金线,却始终萦绕在于山心头。
但是于山毕竟不是专业相师,加上张静雅的爸爸也不会跟于山有所交集,所以于山就算再好奇,也没机会研究明白。
而庞桐,他脸上的那丝黑线,实在是太过显眼了,就在他的两眼之间的印堂穴上,这就是所谓的印堂发暗,肯定是要倒霉的啊!
“咦!”出于好奇,于山再次看了一眼庞桐这个小子,这个时候于山居然发现,庞桐印堂穴上的那丝黑线,居然又长长了一点。
于山疑惑的看着庞桐,难道这小子做了什么缺德的事情,这是要倒大霉的节奏?
“怎么了?你还不赶紧把钱收起来,吃软饭也吃的太过明目张胆了吧?”庞桐抬起头,看了一眼于山,笑嘻嘻的道。
“好了,不要贫了,这就要上课了。”张静雅打断了两个人的互相调侃。
于山掏出自己的破手机,差一分钟七点四十,这就要上课了,而此时庞桐那小子还在低着头,摆弄手里的手机。
看到这种情况,于山笑了。
庞桐那小子的手机,可不是直板机,而是智能机,此时就算于山看不到,也能猜到庞桐正在玩手机。
现在可就要上课了,往往星期一的这个时间,他们的班主任会过来,显然庞桐这小子,忘了这一点。
随着上课铃声的响起,于山他们的班主任李铭,从后门走了进来。
于山发现,这个时候庞桐印堂穴中的那丝黑线,已经不再增长,固定在了那一丝丝的状态之中。
看到这种情况,于山不再担心,而是脸上露出了一丝坏笑。
果然,他们的班主任李铭刚走进教室,立即向着庞桐这边走来,并且直接抽走了庞桐手里的手机。
“一大早上就看小短片?庞桐你够可以的啊?都这么瘦了,你不知道色大伤身啊?”李铭头疼的看着庞桐,不知道该哪这个小子怎么办。
庞桐这个小子是大错不犯小错不断,虽然上课十分老实,但从来不认真学习,每次大考,都要拖班级的后腿。
“老板,现在都素质教育了,我们要全面发展啊!”庞桐笑嘻嘻的说道,他根本不怕李铭,他们现在已经是高三了,学习成绩就那样,他的成绩家里也知道,也不对他抱过大的期望,这一点李铭也知道。
“总是要学一点知识的吧?”李铭无奈,对这样的孩子,打不行,骂不醒,就只能好言相劝了,不过效果极微。
这个时候,庞桐看到了坏笑的于山,心中暗恨,于山这个小子,肯定看到班主任进来了,就这样还不提醒他,这是等着看他的笑话呢!
“你的手机没收了,如果还想要,叫你家长来拿。”李铭直接把手机,塞进自己的口袋里,转身就走。
庞桐一时之间没有反应过来,这是怎么了?
原来不都是高高抬起,轻轻放下,今天怎么可以没收他的手机?
那么今天一天,他怎么在学校之中,度过这漫长的时间?
“老师,于山不务正业,又在看小说了。”庞桐毫不犹豫的想要拉于山垫背,这样也许能够拿回自己的手机。
李铭直接转过身,没好气的道:“你还是管好你自己吧!于山现在不上学了,就算没有学历证明,他也能够买房买车,你行吗?不靠家里,出了学校,你能够养活自己吗?”
庞桐直接无语,而于山则暗笑。
看到班主任的目光扫了过来,于山十分给面子的,晃了一下手中的书,这是一本道德经,还真不是小说。
看于山这么给面子,李铭的脸色好了不少,转过头在教室了巡视了一圈,就离开了。
看到班主任离开,于山转回头,看了一下庞桐。
果然,庞桐脸上的那丝黑气已经消失,看来倒霉已经应验,所以印堂穴之中的那丝黑气就消散了。
这才是于山不提醒庞桐,看着他倒霉的原因。
于山甚至害怕,如果他提醒了庞桐,让他避过了这个小劫,那样他印堂里面的那丝黑气,也许会继续积累。
那样一来就坏了,等到积累到一定程度之后再爆发,那么庞桐还真有可能倒大霉,那样反而害了他。
“我说你要倒霉吧?刚才你还不信,现在应验了吧!”于山小声的嘲笑庞桐。
庞桐咬着牙,小声道:“刚才你赚了一大笔,中午请客,我要多吃一点,去去晦气。”
“你就不要白日做梦了,我要利用这些钱去买部智能手机,以后查点资料就方便了。”于山笑着道。
“你早就应该买部好点的手机了,那种老式直板,早就应该进垃圾箱,对了,今天你怎么改习惯了?看道德经?你不会不锻炼身体,改修道了吧?”庞桐道。
“嘿嘿,以后遇到鬼打墙,鬼上身,见鬼的事情,都可以来找本大师,本人降妖除魔、铁口直断,金口玉言,样样精通,每次一百,概不还价。”于山半真半假的道。
“说你胖你还喘上了?少年,你还是好好锻炼身体吧!没听老班说,以后你依靠出卖肉体,就能够买房买车,这个十分有前途的职业,需要你好好发扬光大。”庞桐坏笑道。
“你小子是得好好学习一下了,要不然以后得饿死。”于山转过头,不再跟庞桐说话,因为他们班里的班长于娜的眼神,已经变得十分不善。
于娜算是于山的本家,不过没有什么亲缘关系,在班里,于娜也算照顾他,平时轻易不找他麻烦,所以于山还是会给她点面子。
早自习很快就过去,这个时候张静雅看了一眼,还盯着道德经看的于山,道:“你不会真的想要学道吧?”
于山抬起头,道:“怎么说?学道和修道可不一样。”
“你真的知道?”张静雅看着于山,这个普通的农家小子,还真是有点不同了。
“知道什么?学道修真?”于山笑了起来。
张静雅松了口气,道:“不要想那些有的没的,好好学习,以后也能够找个好工作,难道你以后真的打算卖肉?”
第三十章夺运(新书冲榜,求点击收藏推荐)
于山放下手中的书,道:“卖肉也不错,我每次都能够弄到一些野味,不知道你妈妈感不感兴趣,如果嫌脏,我可以帮着处理一下再拿来。”
张静雅鄙视的看着于山,不过却没有拒绝:“处理好了就拿来吧!不过,贵了我不要,先说好,如果随便涨价,是绝对不行的。”
于山看着张静雅,还真是好姑娘,害怕伤他的自尊心,每次都说的这么穷凶极恶,却每次都不懂得拒绝,幸亏于山也不是占她的便宜,毕竟他弄到的东西真的很好。
“二十元一斤吧!按照土鸡计算,你占大便宜了。”于山笑着道。
“行吧!不过每星期只要一只,你不要太浪费时间,一只野兔或者一只野鸡,多了我们也吃不了。”张静雅好像想到了什么,脸上露出一丝红晕,让于山看的一阵失神。
“我下去一下。”也许是看到了于山的神情变化,张静雅立即站起身,走了出去。
“张静雅还真是漂亮。”庞桐没有了手机,下了课就在班里四下乱看,紫檀听到了于山和张静雅的谈话。
话说他们高三二,还是有几个上档次的美女的,当然,其中张静雅是最漂亮的,其次就是于娜。
除了她们两个,其他还有几朵清秀小花,也是很值得一看的。
“你小子没事就看美女,也不怕小小年纪就肾亏不举。”于山鄙视的道。
“吖的!刚才我还忘了问你了,你真的看出今天早晨我要倒霉?”刚才的事情,庞桐想了一下,感觉有点不对,所以还是问了出来。
“这还有假?刚才你印堂发暗,一看就是要倒霉。”于山无所谓的道。
“那现在呢?是不是还印堂发暗,我感觉今天还要倒霉。”庞桐想到,要想拿回手机,还需要叫家长,他不倒霉都不行。
“现在已经过去了,应该不会倒霉了。”认真看了一眼庞桐的脸,确实没有倒霉的迹象。
“什么时候大侠改行算命了?”就在这个时候,一个破锣嗓子响了起来。
“高飞?那天没揍你,你不是皮痒了?”看了一眼高飞这小子,于山立即有一股揍他的冲动。
这小子一副杀马特少年的样子,头发弄成了鸡冠头,脸上也许是抹了粉,所以有点惨白,身上零七碎八的挂了不少东西,也不知道早晨他是怎么进校门的,这样的奇装异服,也不怕被校长抓了现行。
“别介啊!我只不过感觉最近诸事不顺,所以想要请于大师给算算,看看我最近是不是桃花缠身?”高飞看了一眼自己身边的萧逸,感觉安全满满,所以继续得瑟的道。
“桃花运?这个你就不要想了,想要交桃花运,怎么也要面现桃花,桃花是粉红色的,你这个惨白的僵尸脸,还想交桃花运?就算有,也肯定是黑色的烂桃花。”于山没好气的道。
“哈哈,你这个就错了,我昨天还真找了一位大师看过相,他说我最近诸事顺遂,最少也要发笔小财。”高飞得意洋洋的道。
“发财?这么说是财运了?”于山仔细查看高飞的脸,这小子肯定是抹了粉,要不然他不可能看不清楚他脸上的面相。
既然看不见,于山直接运起通灵术,开了天眼,这个时候,高飞在于山的眼中,变成了一个发光体。
“咦?这小子还真是走财运,居然脸现金光,如果不是他总体气运不高,也许还真能够发大财,就算这样,发笔小财是肯定的。”虽然对星象之学于山研究的不多,但泰山五术之中也是有记录的,于山总是了解一些。
“人体的气运是不停的在变化的。”于山喃喃自语着。
刚才他看庞桐的印堂穴,就隐隐有这种认知,现在看到高飞脸上的金光,正在一丝丝一缕缕的流失,于山就更加确定了。
刚才庞桐印堂穴中的黑气不停聚集,那是因为快要上课了,他还在不停的摆弄手机,这样自然就会被班主任抓住。
而高飞这个小子脸上的财气,此时不停流逝,那么是不是说,高飞现在正在做的事情,正持续消耗着自己的气运,如果自身气运消耗光了,他是不是就要倒霉?
看到高飞脸上的金光,虽然在消耗,但消耗的速度很慢,于山不禁恶意的心想:“如果能够掠夺他的气运就好了。”
“呃!”就在这个时候,于山突然发现,本来积聚在高飞脸上的一层金光,随着于山的意念,居然从他身上剥离下来,并且向着于山飞来。
于山一愣,接着心念一动,那层金光瞬间落入他的掌心,被他紧紧的握住。
看着透着一丝金光的拳头,于山的心跳突然加速跳了起来:“如果自己吸收这股金光,会不会增加财运?”
于山刚刚想完,他就发现拳头上的金光消失了:“难道被我吸收了?这也太简单了吧?”
于山愕然的看着这一切,不知道该怎么反应,一个人的气运,难道就这么容易被剥夺?
“你小子是怎么了?不会被鬼上身了吧?这是在玩变脸了?”高飞看着于山,这小子刚开始惊讶,接着表情就开始有序的变化,直到愣在了当场。
于山回过神来,看着高飞,刚才他脸上的金光,确实消失了,所以于山笑了出来:“你就要倒霉了。”
“怎么可能?我最近在行大运,绝对是心想事成。”高飞嗤之以鼻的道。
于山嘿嘿怪笑着看了一眼高飞的身后,心道:心想事成是真,可就是不知道是你心想事成,还是我心想事成。
所以于山看着得瑟的高飞,道:“你的运气恐怕到头了,三、二、一,倒霉吧!”
“啊!谁特码踢我,不想活了?简直是吃了雄心豹子胆,老子非玩死你不可。”高飞正得意,他就感觉自己的屁股被人踹了一脚,差点摔倒,心中自然是暴怒。
“赶紧滚蛋,要是再让我看到你骚扰小雅,我就玩残你。”一个身形挺拔俊逸的少年,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了高飞身前。
“李大少?不是听说你去省城了吗?”高飞愕然的看着李清臣,使劲揉了揉自己的眼睛,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
“再次警告你一下,如果再让我听说你骚扰小雅,就算我在国外,也会回来收拾你,以后不要出现在小雅眼前,郑重警告。”李清臣本来清秀的面孔,此时变得恶狠狠的,让人看了有点心寒。
“不会了,我绝对不会骚扰小雅,这次过来是找于山这小子的。”高飞回过神来,赶忙撇清。
“小雅也是你叫的?赶紧滚蛋。”李清臣看到走进教室的张静雅,立即踹了高飞一脚,高飞一个趔趄,又差点摔倒,被早有准备的萧逸扶住了。
“哈哈,于山你还真是铁口直断,说他要倒霉,他就真的倒霉了。”这个时候,刚才看呆了的庞桐,也回过神来。
“早就说我是活神仙了,你不信,现在信了吧?这个小子也就遇到了我,所以才会这么快倒霉,要不然他可是有点危险。”于山笑着道。
“说你胖你还喘上了?”庞桐虽然十分适应于山的厚脸皮,但看他这么不要脸,也忍不住开了嘲讽模式。
“不信就算了。”于山无所谓的道。
“那你给我算算,我怎么才能拿回手机,还不用叫家长。”庞桐把自己的瘦脸凑了过来,有点谄媚的道。
“你那运气是不用想了,如果让小张同学帮忙,或者小李同学都可以,只要他们出马,都能轻松帮你要回来,不过这要折损他们的气运,所以他们不太可能愿意帮你们的忙。”于山笑嘻嘻的道。
“谁愿意帮这个瘦猴?一大清早就看美女图片,也不怕消化不良。”张静雅没好气的道。
庞桐嘿嘿笑着道:“李大少,你这就离开学校了,消耗一点人情,帮个忙呗?”
李清臣不屑的撇了一眼庞桐道:“这也太掉份了,我可丢不起这个人,你自己想办法。”
“别介啊!今天中午我请还不行吗?算是给你李大少送行。”庞桐嬉皮笑脸的道。
“那你以后少浏览一下黄色网址,帮我多注意一下高飞那小子的行踪。”李清臣道。
“没问题,交给我好了,有于山坐镇,加上我查缺补漏,张静雅同学肯定是安全无虞。”庞桐高兴的道。
“看你们的表现了,走了。”李清臣转身就走。
“对了于山,小雅拿回家的蜂蜜,是不是你的?还有没有?给我也弄几瓶,价钱好说。”李清臣本来要走,却突然想起,还有一件事忘了跟李静雅说,可转过头,正好看到李静雅手中的玻璃瓶,他一眼就认出来那是蜂蜜。
“呃!”于山惊讶的看着李清臣,这是什么情况?
原来于山可没有少推销自己采的蜂蜜,记得当时李清臣是十分不屑的,不知道怎么突然又感兴趣了?
难道是刚才的财气?这个时候于山十分希望,借一下张静雅的镜子,看看自己的脸上是不是被金光笼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