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识字(下)
在上一世,读写文字只能算是基本技能,甚至有人说过,不会使用计算机,都可以算做文盲。即使是出身烂仔的他,也一样可以流利的写字,后来被莫尼卡收留后,有一个美女教师以解锁各种姿势为奖励,学起来就更是一日千里。提出要纸笔时,也是想的天经地义。可是苏寒芝一说,他才想起来,自己的表现,似乎有点超常了。
这个时代读书是一种特权,并不是赵冠侯这种穷人所能享受的待遇,像是曹仲昆,是其父亲宁可自己挨饿,也要供孩子读书,才有机会在私塾念了两年。赵冠侯生长的环境中,并没有这样的家长存在,绝大多数人,也意识不到把自己的孩子送去念书有什么意义。毕竟科举这种事,肯定跟他们无缘,读书又中不了功名,就不去浪费钱了。
苏瞎子并非是那些装瞎子博取同情的,他的眼睛确实看不见,所谓的命相术,还是摸骨批八字,学的是一套江湖术,所识的字也极为有限。赵冠侯只是跟他学徒时,学过几个字,勉强能写自己的名字,家里自然不会备有文墨。再说,他想要的钢笔、笔记本这一类东西,只有洋行可以买到,普通人家即使有人读书,也只有毛笔和毛边纸。
他心思一动,忽然对苏寒芝道:“姐,你是不知道,我过去没跟你说,我在街上开逛时,在租界那边认识了几个洋人,我不但跟他们学过写字,还和他们学过洋话。我教你说洋话怎么样?”
苏寒芝笑着搓着衣服“洋话?你这本事是越来越大,再有些日子,你就该能上天了。姐啊,就是个普通的女人,会写几个字,就算是难得了,学会那洋话也没什么用。你会洋话好啊,将来到洋行去当个跑街,过几年说不定就能转成个正式职员,到月拿钱,也挺好的。比你现在这样强,像那辛各庄的事,又拿刀又动枪,听着怪吓人的。要不是你答应了马大鼻子,我可不让你去。可回头一想,又觉得新娘子怪可怜的,被几个大老爷们绑走好几天,以后可怎么有脸见人啊。”
说起这事,她又是一脸的惋惜,对于那位陌生的新娘,充满了同情。赵冠侯朝她招着手“怎么没脸见人了?如果她的丈夫真的爱她,这点事,就不会成为他们之间的障碍,本来也不是她的错。你放心,我会想办法把事情做圆满,不会让这位女孩太难过的。咱不说她,先说咱。姐,你不应该只会收拾房子,做饭洗衣服,应该有自己的事业。……别笑,我不会让你就当一辈子家庭主妇,我要把你打造成时尚的女性。那些洋人会什么,你也会会什么,而且会比她们做的更好。姐你坐过来,我真的能教你认识字。……不骗你,保证不碰你还不行么?”
苏寒芝被他说的没办法,先把衣服挂起来,又把院门关上,由于不知道谁会来,院门没有上闩,红着脸挪到赵冠侯身边小声道:“可不许瞎闹,一会不定又有锅伙里的谁来看你,我可不想让人笑话。”
“姐,你放心吧。你拿碗水过来,咱就在炕桌上,我给你比画。”
夏日午后,胡同里一片寂静,跤场的人还没过来,混混们也多半在消化可以到大酒缸拿常例那件事,又或者知道苏寒芝在,有意给他们留空,并没人上门。微风吹拂起含羞的柳条,送来蝉鸣阵阵,小小的一方天地间,少年用手蘸了水在桌上比画,一旁的少女初时只是由着他淘气,但是到后来,表情却变成了惊讶。
“所以啊,这个笨猪和杀驴,就都是卡佩语里,你好的意思。你见到卡佩人,只管说一句杀驴或是笨猪,绝对不是骂街,他们会很开心的也这么称呼你……我说的是真的,没开玩笑。好吧,要不咱们学阿尔比昂语,这个也很时髦。”
苏寒芝自然不会去和洋鬼子交谈,若遇到卡佩人肯定是转头就跑,定不会杀驴笨猪的过去。可是看赵冠侯手指在桌子上书写的样子,与过去握毛笔如持重锤的笨拙与吃力大不相同,书写的异常流利。
那些鬼画符自己是不认识的,可是看过一些洋货上,似乎真的是这样的文字。冠侯懂洋文字,这自然是好事,可是她却总觉得,这个和自己一起长大,在心中已经认定的良人,在站笼里出来之后就变得有些不一样了。
她痴痴的看着赵冠侯,后者也发觉出来,笑着将手放到了苏寒芝的腰间,这次她却没有躲开。“姐,怎么了,怎么突然间就呆住了,吓我一大跳。”
“没什么,只是觉得你有点变了,姐有点认不出你了。过去姐可记得你就会喝酒打架,可不记得你跟洋人学过写字。要不是你说话神智清醒,姐就以为你撞邪了。”
赵冠侯也知道,自己所拥有的东西,早晚有一天,会吓坏眼前的女人,唯一能做的,就是尽量让她早一点接受这些。另外,他也考虑到苏振邦、李秀山等人对苏寒芝颇有些想法,苏瞎子的举动也有点反常。倒不是被迫害妄想,只是考虑着,在自己能力范围内,让苏寒芝成长的更优秀一些,至少可以过滤掉一部分上不了台面的男人。
这个时代不管男女,只要有了一定的名声,就多了一道护身符,若是她能够脱离这个狗窝,成为一只腾空翱翔的凤凰,也就不用担心渣滓们的觊觎。本来这些东西,他是可以当做自己的一个秘密武器用,但是眼下,他已经决定,把这些东西教给面前的女子。上一世是莫尼卡守护自己,这一世,就让自己守护眼前这个天使吧。
他坏笑了一下“我变没变,姐姐一试就知道了。我倒要看看,姐你变没变?”边说边将手向苏寒芝衣服里伸,后者叫了一声,挣扎几下,不注意碰到了赵冠侯的腿。见他脸上露出痛苦异常的表情,反倒是把苏寒芝吓的没了脉。
“碰疼没有?压没压坏骨头?我不知道……我没留神。姐不乱动了,你……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姐绝对不动了。”
她边说边抓起赵冠侯的手,主动放到了自己的衣服里,赵冠侯脸上的表情瞬间就换成了得意的笑脸。
“姐,我这腿原本是有点疼的,可是这一摸到你的身子,就一点也不疼了。你就是我的药,比什么灵丹都好用。”
苏寒芝意识到上当,在赵冠侯的胳膊上拧了一记“你就不学好吧。没事就知道吓唬我,我还真以为把你碰疼了,快把手拿出来,一会叫人看见……那……那不行。”她陡然间像是中了箭的天鹅似的,惊叫一声,身子一阵剧烈的抖动,张开檀口剧烈呼吸,身子无力的瘫软下去。就在此时,院门被人一把推开,姜凤芝叫着
“寒芝姐,我来了。”一步冲到房里,随即就看到苏寒芝局促不安的站在炕边,面红耳赤的整理着衣服,发丝还有一些凌乱。而赵冠侯则颇有些怨念的看着她,很是有些不满。
姜凤芝身后进来的,正是师兄丁剑鸣,两人上午帮着姜不倒料理着跤场,姜凤芝自己也练些弹弓刀法,赚几个零钱使。丁剑鸣手上提着一条死鱼,准备晚上加菜,没想到看到这情景,姜凤芝又不是傻瓜,自然可以想象的出,自己搅了人家的好事。
她忙向苏寒芝陪着不是“我不知道,怪我,早知道我晚来一会就对了。师弟你也是,腿都这样了,怎么还不老实呢。大白天的……下回你们先把门闩上吧。”
被她这么一说,苏寒芝就更下不来台,只好期期艾艾地说“不是……妹子……你误会了。不是你想的那样,冠侯正教我写字呢。”
“他教你写字?我记得他的字,还是姐你教的吧?”姜凤芝是个不怎么拘小节的性格,大大咧咧的说着,丁剑鸣在后面连咳了几声,她都没往心里去。
“不是,我教他的是中国字,他教我写洋文呢。卡佩的、阿尔比昂的,冠侯都认识。就连扶桑人的字,他也会写。”
姜凤芝倒是来了兴趣,她和丁剑鸣都属于文盲,除了自己的名字外,认识的字屈指可数,一听到赵冠侯会洋文,就低下头去看着他“师弟,你涨本事了?还会写洋文了?也一起教教我啊,让我也涨点学问。”
赵冠侯心道:教你我是没有意见,但是你身后的剑鸣师兄,怕是就要大有意见,若是你知道我的学费的话,恐怕自己也要考虑考虑了。但是嘴上却是笑着道:
“这个简单啊。你听着啊,山上五棵树,架上五壶醋,林中五只鹿,箱里五条裤。伐了山上树,搬下架上的醋,射死林中的鹿,取出箱中的裤。你说快一点,嘴里再不利索一点,就跟阿尔比昂话差不多了……”
姜凤芝气的举手欲打,丁剑鸣连忙拉她的胳膊“师弟跟你闹笑话呢,怎么不识逗呢。”结果反被姜凤芝一把甩开“合着在你们眼里,我就是一傻子是么?想学点东西,就拿这个糊弄我,这不欺负人么?”
苏寒芝也笑着在赵冠侯身上打了一下,又拉着姜凤芝“他就这样,刚才叫我卡佩话,也是什么笨猪杀驴的,说是见到卡佩人就喊人家笨猪。你说真要这么喊了,人家还不翻脸?”
赵冠侯说道:“师姐,别急,咱不闹笑话。想学洋文,这个不叫事,我回头教你们,你们可以去问那洋行里做事的,看我这个是不是真的洋文。现在啊,我先给你们讲个故事,正好这故事里也有四个人,正合适。这故事就发生在卡佩,名字叫三个火枪手……”
第十五章 猜疑
时间如流水,包括苏寒芝这个贤惠温柔的女人在内,都已经沉浸在故事中,也忽略了该去做饭这么重要的事。
在上一世,赵冠侯曾经以讲师的身份进入过一些大企业,也曾经与那些善于演讲,蛊惑人心的邪叫头目谈笑风生,口才上是没有问题的。对付这么几个见识浅薄的金国百姓,倒是有点大材小用,滔滔不绝的讲述起来,把三个人牢牢吸引住,至于那点不快,姜凤芝也早就忘了。
直到他实在忍不住尿意要去小解,几个人才意识过来,天已经不早了,苏寒芝连忙拉了姜凤芝帮她做饭,后者则对赵冠侯道:“吃完饭接着讲啊。这泰西剑侠图太好玩了,我们还等着听呢。”
那条死鱼已经发臭了,不管多心疼,也是没法再吃,好在现在赵冠侯手里有钱,苏寒芝索性到外面小酒铺里打了些酒,又要了两个素菜一个荤菜又买了几张烙饼回来,晚上这顿就可以算是极为丰盛。
趁着买菜的当口,姜凤芝却悄悄对她说道:“师弟这人吧,我不是说他坏话啊,过去他什么样,咱心里都有数,不算坏人,但是也好不到哪去。有了钱就是吃喝耍钱,可没听说他跟泰西人学过说洋话写洋文。这是洋行里的职员,才有的本事,他要有这能耐,还至于混锅伙?再说就听他讲那故事,也不是从书场听来的,你说这是从哪来的?”
苏寒芝不明白她要说什么,一脸疑惑的看着,姜凤芝的脸红了红,看看左右,才小声道:“听说租界里,有泰西来的窖姐儿。虽然收钱比咱们大金国的女人高,可是好多男的,还都上赶着去开洋荤。我就担心,他是不是跟哪个外国窖姐儿搭上了,从那帮人那学的洋话,连这故事,也是从那帮女人那学来的。找那女人花钱多是一,主要就是害怕,别再把什么洋病带回来。”
她在跤场与人接触,性格极为开朗,也没那么多忌讳,虽然是个大姑娘,可是说起这种话来也毫不避讳,反倒是把苏寒芝羞的不行,连连捶着她“你说的都是什么啊,这要让人听见,还活不活了。我觉得……冠侯不是那样的人。”
“我也希望他不是,可他万一要是,你不就亏大了。痴情女子负心汉,这样的见的多了,再说他们男的,就没一个好人。你要不长个心眼,他再把你也传上,你哭都找不到门。趁着他这段时间动不了,赶紧的,把他的心给栓住,最好是腿一好,就把亲成了。成了家,他就收了心,也就不想着外头那些野女人。当然,要是他有病,那你就赶紧换人……如果他真能学好了洋文,也不是坏事,先到洋行当个跑街,就他那机灵劲,用不了几年就能当上买办,到时候你就是买办太太了。”
一听到买办太太,苏寒芝很有些不好意思,却又想象着若是真成了买办太太,自己的日子就可以好过许多,脸上不自觉的露出了幸福的笑容。
她与赵冠侯的事,苏瞎子自是极为反对的,苏家人丁单薄,没有多少亲属。
苏寒芝是苏瞎子唯一的亲人,也是他将来的倚靠,谁要想娶走她,自然有照顾苏瞎子晚年的义务。苏瞎子为人很直接,言明,不要女婿养老送终,只要将这些年养育女儿的开销,加上未来的棺材钱,发送钱,以及未来若干年的伙食、大烟以及到窖子里找女人的钱一次性付清,自己就会把女儿送上花轿。
这么大一笔开支,自不是赵冠侯出的起的,事实上,按照他的算法,能出的起这么大一笔款子的人也很有限。
当然津门为商贾汇聚之地,有钱人众多,自然是有人能拿的出这么一笔钱款,可是有这个财力的人亦早有良配,又怎么看的上一个算命瞎子的女儿。苏寒芝的婚姻,也就这么蹉跎下去,始终是个小姑独处之局。
之前赵冠侯喝酒赌钱,打架闹事,任是哪个家长,怕也不会高兴自己的女儿许他为妻。可若是他真的可以在洋行找到一份工作,即使不做买办,只要每月可以拿到家里固定的工资,自己就可以和父亲争取一下,或许这门亲事就能成了。
毕竟自己年纪已经不小,父亲想要把自己卖个高价,也不那么容易,是该考虑着妥协让步的时候了。
他昨天心情不错,若是这种心情可以保持的话,自己的请求或许可以得到批准,毕竟冠侯也是他的弟子,照顾起他来,比外人总归放心一些。至于他抽大烟的需求,也只有委屈他一下,一个月少抽几天。只要和冠侯在一起,就算日月艰难一些,自己也是高兴的。
她忽然想起什么,拉着姜凤芝道:“你明天受累帮我问问圣玛丽医院怎么走,我想去把那镯子赎回来。苏大夫是个男人,我的镯子总在他手里,不合适。还有,找个洋行,帮冠侯买点笔纸回来,不要毛笔,要一支泰西人的羽毛笔,再买他们那种本。”
姜凤芝的做事效率不错,第二天就把两件事都办个妥当,赵冠侯想要的钢笔由于价格太贵没能买到,只买了几只鹅毛笔,以及两瓶泰西墨水,外加几个记事本。加上赎回镯子的费用以及这两天买的营养,曹仲昆送来的十两银子,已经用去了一半有余。
好在李四不管怎么想,场面上的事总是要做,送了五块大洋作为慰问,加上混混们的慰问金,凑起来也有个八块钱左右,倒是可以支持一阵子,不用着急生计。苏瞎子的表现则比较古怪,天天过的很悠闲,很晚才出去摆摊,晚上必然要在外面喝个大醉抽足大烟才回来。到了第三天晚上,干脆派个人来家里送信,说苏先生今天在含烟姑娘那里睡,就不回来了。
他这种举动很是有些奇怪,按说他的收入,根本不足以支持这种开销,问了一下姜凤芝,后者也不是太清楚他走了什么运。只是听说,有一位穿长袍的先生最近与苏瞎子成了朋友,这些开支都是那位先生请客,至于来人是什么路数,连她也说不大清楚。只是安慰着,有自己家跤场的弟子照看,苏瞎子人不会吃亏,苏寒芝无须担心。
等到苏瞎子回来,也对这些事语焉不详,只是笑着说大人的事小孩子不必过问,自己家就要交好运了。居然又拿了二两多银子出来交给苏寒芝,要她给自己买些布做身新衣服,把自己收拾的漂亮一些,其他的话,就不肯多说。
苏寒芝的心里很是有些不安,总觉得父亲的举动很是反常,可是赵冠侯腿上有伤,她也不好用这些事来分他的心,只把那二两多银子也填到了日子里,为赵冠侯多买营养品滋补。
白天里,跤场的弟子都知趣的不来打扰,把时间留给两人。苏寒芝伺候着赵冠侯吃东西,又为他缝补着衣服,收拾着房子,接下来,就依偎在他怀里,由赵冠侯牵着她的手,教她写字。
曾经赵冠侯的文化,都是跟苏寒芝学的,两人的文墨功力相当,都属于半文盲水准。可是赵冠侯这回表现的,让苏寒芝大为吃惊,他居然认识这么多的字?还有那些洋文,他是在哪学的?
赵冠侯曾经写过几个字,丁剑鸣找了个认识的洋行跑街去看了,那跑街又问了一个洋行里的翻译,随后就被翻译骂了一顿“你脑子里装的是什么?这人的阿尔比昂语写的这么工整,若是让大班看见,自然要聘用,咱们洋行里位子就这么多,他来,我又到哪里去?记住,这个人千万不可以来往,否则我先开了你再说。”
这种话,那位跑街就告诉了丁剑鸣,还撺掇着他让这位朋友到洋行来,把那个混蛋翻译顶走再说。有了这句话,赵冠侯懂得洋文的事,就算是板上钉钉。苏寒芝心里却真的有些相信,冠侯兄弟恐怕真是认识了那些不要脸的洋婆子,否则这洋文又是和谁学的。
赵冠侯教起来,其实也是有些郁闷,这些繁体字,他是深恶痛绝的,要不是当初莫尼卡逼着,才不会学这种该死的文字。他勉强可以认,但是写出来就难免出错,而且字也不是很工整。对比起来,反倒是阿尔比昂语与卡佩语写起来更简便,教导起来也更容易。
苏寒芝是个极有灵性的女子,学起语言和书写的速度很快,进步速度可说一日千里。当然这其中赵冠侯以达不到什么要求,就要对她这样那样的激励方式,也功不可没。
只是苏寒芝无奈的发现,自己学的快的奖励,与学的慢的惩罚是一样的,最后都难免要被他占些手口便宜。好在赵冠侯腿上有伤,真正的事是做不成的,也就是讨些便宜,不至于真的把她怎么样。
虽然是个很内向的女子,但是和自己属意的人这样亲近,她是并不讨厌的,甚至心里还有些小窃喜。至少冠侯的心还在自己这里,没被那些洋婆子勾去,听说那些女妖精会法术,找了她们的男人都会把魂丢在那,一有钱就朝那跑。冠侯的魂还在,这就一切都好。
姜凤芝每天下午都会过来,有时是丁剑鸣陪同,有时是其他守夜的同门。这些人开始对于伺候赵冠侯未必真的愿意,毕竟大家感情不深,没人愿意伺候病人。可后来,却是大家抢着来,因为来这里伺候,有着额外的福利,可以听他讲故事。而那些故事,却是书场里听不到的,能听这一段故事,就足以抵一夜辛苦。
也就在这期间,马大鼻子那边也取得了进展,辛各庄的人,答应再次谈判。
第十六章 借艇割禾(一)
双方会谈的地点,是在一处名为状元楼的酒楼之内,那里是津门极为高级的饭店,这次马大鼻子也是出了血本,居然选了这么个地方会谈。赵冠侯笑着对苏寒芝打趣“姐,要不你跟我一起来吧。换身衣服,就说是我的兄弟……”
“我才不去呢,我在家等着你。”苏寒芝温柔的说着,又细心的为他整理着衣服,那是赵冠侯最好的一套衣服,她收拾的很细心。“到了那谈的成或谈不成,都没什么关系,反正不是咱自己的事,你也年轻,就算谈不成,也没谁会笑话你。千万别和人家打架,那些菜农连人家新娘子都抢,肯定是不讲道理的,万一他们动手,你现在这个样子是要吃亏的。”
姜凤芝在旁笑着安慰“怕什么?我和剑鸣师兄都跟着,不就是一群菜农么,有三个五个,也伤不了师弟。”
她和丁剑鸣以保镖的身份同行,实际上,就是到状元楼里混一顿吃喝,毕竟这地方就算是姜不倒,也是消费不起的。赵冠侯这几天受他们照顾,这次也算是借花献佛,借以报答这份恩情。
他笑着安慰着苏寒芝“姐,我没事,那些菜农再厉害,也是比不了李秀山的。连他我都不怕,还怕区区几个卖菜的?谈判这种事我最擅长,保证不会有事的。马大鼻子送来那两块钱定金你收好,苏伯这几天日子过的逍遥,就怕过几天再让他过以前的日子不习惯,你留点钱,好让他能抽点大烟。”
对苏瞎子的行动,赵冠侯心里也是不怎么踏实,总觉得这里会有什么事发生。可问题是他现在再怎么担心,也做不了什么,手上能用的资源实在太有限了,想要搜集资料,也无从查起。
小鞋坊的混混们,自己还没法支使,毕竟自己还不是锅伙里的首领,没权力给人安排事做。至于跤场那边,那些人打探消息的水平低劣,费了半天力气,也查不出什么究竟。
现在只能先把大酒缸的事办妥,自己先有了名气也有了资本,再去慢慢查这事,不管招待苏瞎子的人是什么企图,自己总要为苏寒芝遮住风雨。
这次出面的调停人除了他,另外一人则是一个上了几岁年纪的袍带混混蒋友成,这人在津门的混混中,属于半红不黑,混了一辈子,也没混出什么名堂,面子也也很一般。马大鼻子邀请他出面,纯粹就是图他要钱不多,上次把事闹僵,就有他的因素在里面。可是终归是他开的头,后面的事,也得带着他,只是指望不上。
考虑到赵冠侯两腿不便,大酒缸特意来了几个混混抬了门板,将人放在门板上,一路抬到了状元楼。伙计与掌柜显然知道赵冠侯的身份,并没有人开口询问或是阻拦,只有一名伙计在前头领着,将一行人引上了二楼的雅座里。
姜凤芝与丁剑鸣都穿着劲装短打,身上还带了件兵器防身,看模样,十足是戏台上的一位刀马与一位大武生,很是有几分精神。那位蒋友成打量了两人几眼,不住点头称赞
“好两个年轻护卫,有他们在,那些卖菜的,总该收敛一些了。你们是不知道啊,不是老朽夸口,我十六岁上街开逛,大风大浪也见过不少,天佑十年,海河那边抢码头,两边各自邀集了几百人。那要是打起来,怕是得几十条人命了,最后还不是我跟着了的事,那么大的场面,蒋某也是没含糊过,那么长的刀子,架在我的脖子上,咱怎么样,连眉头都没皱过一下。靠的是什么,还不是靠的这身骨头,外加津门地面上的规矩。”
“可是对上那些卖菜的玩意,咱这规矩,可就不好使了,他们不听你这套啊,你跟他们讲规矩他们不理,三句话不过就知道骂街。仗着有肉票在手,就跟你玩混不论,这事就没法谈。要是我说,还是备人,准备着动手吧。”
赵冠侯由两个人搀扶着,靠坐在太师椅上,听蒋友成这么说,笑着点点头“蒋老说的没错,事情确实不好办,可是咱是吃这碗饭的,要是遇到事只想着动手,那津门的事,就没个了结了。这件事要说打,怕也是十几条人命填进去,几辈子的仇恨就算结下了,咱们还是以和为贵。”
这时,外面响起一阵响亮的脚步声,似乎是马靴踩着楼板的声音,还有些人在说着什么,伙计在那里殷勤的说着“这边,几位这边请。”
听声音,就知道不是菜农,他们穿的是草鞋或是便鞋,不会发出这种动静。赵冠侯使个眼色,丁剑鸣将一名伙计叫进来询问,那名伙计道:“几位爷不知道,今天这事有点巧,水梯子李大老爷,和云武举在这摆了酒席吃饭。”
赵冠侯听到水梯子李大老爷,立刻就想起了李秀山,这个世界,还真是不大,居然在这里又见面了。当然,这也不难理解。状元楼的东家本就是津门的文混混出身,混混中有什么矛盾,若是摆酒讲和,也多爱选他的地盘讲数。多半李家也是纠缠到一些混混的纠纷中,在这里摆酒,用了这块地皮。
他从怀里拿了五角银洋出来,递给伙计,对方见了钱,就来了兴趣,说的就详细一些。李家是水梯子一带的鱼锅伙的把头,凡是鱼船卖鱼,都得由鱼锅伙开秤定价,自己没有定价权。乃至将鱼卖给谁,也是鱼锅伙一言而决,鱼民本身并无权力定夺。
交易完成后,渔民还要向鱼锅伙交纳一笔佣金,像是李家这里,就是小船五百,大船一吊的数字,盘剥比起官府的税收还要重一些。这些渔民中,也不乏桀骜之辈,加上高丽战后,朝廷要赔偿扶桑人巨款,于国内征收日重,渔民日子越发难过。渔民中就有人想要纠合人手,与李家拼个死活。
云武举身上有功名,在津门地面上,算是个很有手段也很有地位的体面人,手眼通天,与官府也有往来。由他出面压住了渔民,给他们讲了一番要和平不要战争的道理,最后还是要谈判解决。
今天在这边,是云家、李家以及渔民的代表见面,将鱼税的事,商量出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数字来。李秀山是李家最出色的子弟,在新军里混的很是得意,这次也被自己老爹叫来壮声势。方才那阵马靴踩楼板的声音,就是他发出来的。状元楼是做惯这种生意的,倒是习以为常,没放到心里。赵冠侯则点点头:看来不止一个兵,今天这事,就着落在他们身上了。
于马大鼻子或是蒋友成来说,这件事连个岔曲都算不上,李家这事跟自己的事是没什么关系的,菜农们虽然不如渔民善战,可问题是他们手里有肉票,投鼠忌器,并不容易对付。再有就是马大鼻子的部下,也远不如李家的子弟善战,真若说发展到武力的地步,他其实是没什么胜算的。
蒋友成上一次会谈中,能说的话差不多已经说尽了,这次不认为能谈出什么结果,对于赵冠侯这种年少的人杰,他是很佩服的。可是真到这个人杰来跟自己抢饭碗时,他就不怎么高兴了。若是真被他把事谈成了,自己的老脸往哪放,这次就抱着看笑话的心态。见他关心李秀山的问题,蒋友成干笑两声
“冠侯啊,你这腿是在李哨官手里断的是没错,可是人家是军官,不是咱们混星子。你要真拿江湖上的规矩去套他,留神他翻脸,那大家脸上就都难看了。还是先顾着王掌柜的闺女,那边的事,就别想了。”
姜凤芝瞪了蒋友成一眼,如果不是考虑到场合和对方的身份,她怕是就要呛声过去,还是丁剑鸣拉拉她,让她明白现在不是发作的时候。赵冠侯则满面带笑“蒋老说的是,现在还是救人要紧,您年纪大,见识广,待会人来了,想必是您打头阵了。”
他这一句话,把蒋友成噎的没了话,赵冠侯则将扇子轻轻扇着风,朝姜凤芝两人一比画“别客气,吃吧。一会等他们来了,我们聊我们的,你们吃你们的,别拿他们当成事情。越拿他们当一回事,他们就越认为自己是个人物,反倒是拿起架子来了。要是不拿他们当回事,这些人自己就老实了。”
伙计这时已经将凉菜摆上来,按说热菜是要等客人到齐了才能上,可是赵冠侯这一说,马大鼻子也只好对伙计点头道:“没错,就按我兄弟说的,上菜,上酒。”
这次他是花了血本的,这桌酒席虽然在状元楼内,只能算是最为便宜那一等,可是花费足以抵的上外面五桌酒席有余。
状元楼可以把价格定的这么高,手艺自是无可挑剔。姜凤芝开始不好意思动筷子,小心的夹了两口凉菜,放在嘴里慢慢嚼着,可很快,她手中的筷子就变成了收割庄稼的镰刀,在各个盘子上高速转动,其他什么都顾不上。
赵冠侯倒是不紧不慢,只把一杯酒放在口边,缓慢的品尝。他的耐性很好,就算是拿这一杯酒坐等一晚,也不会心急,拖延战术对他是没什么意义的。辛各庄的人,大抵是有意磨一磨他们的性子,来的故意很迟。直到热菜上齐之后,在一阵纷乱的脚步之后,雅间的门才被人用力推开,随后一群人就如狂风般冲了进来。
为首的是个五十开外的老者,身材适中,虽然不算魁梧但却很结实,枣红面皮留着山羊胡须,花白的发辫盘在脖子上。小褂的前扣敞开,露出黑红色的胸膛,右手拿着草帽在胸前扇风,一根罗汉竹的烟袋别在腰系。在他身后,是十几个强壮的后生,全都穿着小褂,长裤、草鞋,裤腿高高的挽起来,露着满是黑泥的小腿。
在他们腰里大多带着短斧或是镰刀,杀气腾腾的闯进来,眼睛直瞪着马大鼻子,表情仿佛是看到了杀父仇人。姜凤芝与丁剑鸣这时也把筷子放下,手轻轻移到刀柄上。
那名老人看了看几人,哼了一声“几位够急的,先吃上了。怎么,今天这顿席,原来不是请我们吃的?那我们还来干什么,孩子们,咱走,回去把那新媳妇看着送谁炕上去,这事,没的谈了!”
第十七章 借艇割禾(二)
这名老人是辛各庄推出来的首领,自身属于半混不混的那一种,不是混混中人,可也和他们有些交往,对于混混的规矩似懂非懂。
不管说的话多狠,又或者做了多少准备,辛各庄实际是不怎么想拼命的。这不取决于武力高低,而取决于经济基础。
以耕种为本的农庄,和专门以打斗闹事为本业的混混走上武力冲突之路,绝对是以己之短,攻彼之长。不需要有多高的见识,也不需要读过多少书,只要是有脑子的人,就都知道这条路走不得。光是预备一群后生成天舞弄刀枪,预备着随时可能的战斗,就让村里不堪重负,更别提一旦开战,需要的抚恤,汤药,以及打点官司的开支,这些钱款,可不是小小的村子所能负担的。
现在农人们唯一的凭仗,就是手里有一张肉票,也就是这张肉票,确保他们进可攻,退可守,几可立于不败之地。
果然,听到这老农的话,马大鼻子第一个垮了下来,起身就要去叫住他,赵冠侯却不叫人,反倒是把酒一口喝了下去,伸出筷子夹起一片鱼肉,放到口内轻轻咀嚼。
“走啊,那就不送了。反正你们辛各庄从抢完新娘以后,就没人敢进津门卖菜吧?这么热的天,菜差不多就烂在家里,要是你们想着今后都改行做别的,那这事就不谈。再说,谈崩了也没什么要紧,反正就是你们村家家出殡,户户挂孝而已。”
他这话既像是对那老人说的,又像是自言自语,说完之后,就又去夹菜,不再理会那些人。可是他这话仿佛是个定身法,想要出去的人,全被叫住,一个年轻人回头瞪着赵冠侯
“你是谁?是来做什么的?我们辛各庄的人,不吃你们这一套,你们敢来,我们也不怕你。现在有袁道台在小站招兵,我们村里就有好几个人都去报了名,你们敢跟我们耍土匪,我们就找袁大人去要个公道。”
“哦?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你们可以走了,没必要在这浪费时间。强抢新娘,还以为自己有理了么?袁大人治军最严,你们不是有同乡在军营里当兵么,我想听说这事之后,他们该是第一个倒霉的,你们,是第二个。”
赵冠侯身子不动,脸上露出一丝冷笑“告诉你们一件事,小站新军曹帮带,那是我的换贴弟兄,你们觉得在新军那打官司,有几成胜算?要是不信,可以往三号雅座那里去看看,新军李秀山李哨官就在那里坐着,还有一位云武举。想打官司很简单,我只要跟李哨官说一句,你们这些人一个都逃不了,连带辛各庄这个匪窝,也可以一鼓而平。”
一个年轻人推门出去,不多时就满面惶恐的跑回来,这些人从小在村里长大,憨厚老实没有心机,进门就喊道:
“我问了伙计了,二号那里坐的确实是李哨官,还有一个云武举。门口还有四个大兵,全都背着枪呢。这帮人设的是鸿门宴,要暗算咱们,大爷,咱跟他们拼了!”说话间,伸手从腰里抽出了一把短斧,那边姜凤芝动作却比他快的多,已经摘下了弹弓,另一手里也扣上了弹丸。
反倒是赵冠侯挥挥手“师姐,把家伙收起来,用不上。借他们几个胆子,他们也不敢乱动,这斧子再快,它也快不过枪子儿吧?我这边招呼一声,那四个弟兄进来,就这些人还不够他们练手的。坐下,吃菜。”
那四名士兵,实际是李秀山拉来,给自己家谈判撞门面的,即使枪里不装子药,也足以吓住那些渔民。可是辛各庄这些百姓一来是怕官,二来性子直没有心机,三来却也是穷惯了。这次冲突就是为了那些税金与损失,自然是舍不得用钱打点小二,询问实情。
伙计得不到赏赐,回答的也就模糊,只是告诉他那雅间里确实是李哨官和云武举,至于为什么坐在那里以及四个大兵是干什么的却是没提。
这后生也是个猛张飞,见了士兵,就当真的是来给大酒缸撑腰的,细节的东西,却都没想。听了赵冠侯这话,他自己也知道,斧头是绝对斗不过快枪的,干举着斧子,不知该怎么办。
他们不是混混,没有混混那种关键时刻敢撒泼耍无赖的劲,不会躺在地上任士兵开枪来打,只一想到那快枪子药的威力,面皮就有些发白。
那为首的老者抽出烟袋,在他头上狠敲一记“还不把斧子收起来?丢人现世的东西,丢光了老少爷们的脸。”又回头打量几眼赵冠侯
“这位老弟,大概就是在县衙门外面站笼唱戏,卖打折腿的赵冠侯吧?老朽辛大庆,无名小卒,早年间也在街面上走动过,虽不是锅伙中人,却也与你们有来往。后来在毅军玉帅手下当过兵,也曾上过战阵,与人真刀真枪的撕杀过,区区几杆快枪,还吓不住我。我也是吃粮的,与那几位兄弟人不亲号褂子还亲,算的上是一家人。辛各庄的老少爷们,可不是那么好打发的。”
他顿了一顿,索性不再看马大鼻子与蒋友成,只盯着赵冠侯。“新娘子虽然人在我们那,但是我保证,大家对她没有过任何冒犯,谁敢摸她一把,我亲手骟了他。现在,就是跟你们商量,怎么把人放出来的事。这几年辛各庄老少,被他们大酒缸的人欺负惨了,这些人不是官府,却设卡抽税。就连住在那的小孩子,都能从我们的嘴里抢饭吃,眼睛里根本没把我们当人看,这笔债,是不是该算一算了。要想交回新娘子是可以的,但是这几年从我们手里抢走的钱,就得算算清楚,将来怎么做,也得定个章程。”
赵冠侯蔑视的看了他一眼,似乎没把这老人当成个谈判对手“辛老看来是辛各庄推出的首领了?这些人都惟你马首是瞻,听你的吩咐,在村子里,想必是能做主的。那好,我就和你谈这件事,算清楚帐目这个要求,不用我说,你自己也知道行不通。那笔钱要是能赔出来,大酒缸还是趁早解散了算了。”
方才那名抽斧的年轻人急道:“要是不还钱,人你们就别想领走。”
赵冠侯看看辛大庆“这就是你带来的伙计?看着不怎么样么。当头领的没说话,下面人就敢插嘴,这要是不教教规矩,将来你可怎么往外混啊。”
辛大庆见他这似笑非笑的模样,分明是对自己有些嘲笑的味道在里面,脸上很有些挂不住,回手给了那后生一个嘴巴。“铁强,你要是觉得自己能,那我就不管了,这事你来。要是还认我这个大爷,就给我老实待着别说话。这么一桌子菜,还堵不住你们的嘴么?”
这名叫铁强的后生,虽然年轻冲动,但还不至于蠢到和辛大庆对着干。这是全村好不容易找出来一个,懂得跟混混沟通的人,如果他真的甩手不管,这个事就没办法收场了。总归是农人胆小,真要是把官兵引来,整个村子都要保不住了。见他发作,就吓的不敢说话,乖乖低头吃菜。
这时候,就体现出赵冠侯方才让姜凤芝等人先吃的英明,因为现在都低头吃菜,这两人根本就比不过那十几个饥肠辘辘的年轻农夫。只能看着他们风卷残云似的消灭东西,发出阵阵声响,想要下筷子,都不知道从哪动手。
辛大庆点着了烟袋,边抽着烟边看着赵冠侯“赵朋友,这事,你是怎么个看法,我也想听听。难不成我们这么把人送出来,以后接着受气?事情能这么个了法?”
“倒也不是这么个了法,代价,肯定是要付出一些。”赵冠侯依旧不紧不慢,倒了杯酒慢慢喝着“可是,我先要跟你们说一句,我结拜兄长曹仲昆,卖布的曹三,在新军里做帮带,他前几天来看我的时候,跟我说过一个消息。袁道台在小站练兵,虽然操练的很勤,可是部队毕竟没经过实战。所以想着要找一支土匪来打一打,给手下的弟兄们练手。”
他说到这里,下面的话就不再说,只看着辛大庆。这些农人并不知道曹仲昆这个帮带实际上比哨官混的还惨,对他们而言,帮带已经是了不起的大员。
毕竟村里几个当兵的,都只是做最普通的步兵,距离帮带差了一天一地。这样的大官,在军营里一定是能说上话的,真若说带着新军把辛各庄当匪剿,这全村老少的性命,就都要搭进去了。
金国自立国之时,军功注重破城拔寨,于首级所求不高。自渡江灭宋一统南北之后,战斗任务多为国内敉平叛乱,消灭土匪之类的治安战斗。
对于这种战斗,破敌拔寨之类的叙功方法太不实用,是以于数百年前,军功铨叙就改为斩首记功模式。部队论功升转及战后赏赐,多赖首级多寡,若是首级与上报不符,还会被言馆弹劾。
后来金兵军制糜烂,军队为得首级,也往往不择手段。每遇战事,杀良冒功,诬良为盗事曾出不穷。
昔日洪****兴,曾以两万大军北伐,谋克女真统领于大名府截击太平军“报斩贼五十级,而妇孺之首三十有五”,这还是有良心的将领。
另有一部长毛犯浙江,金将以猛安汉军迎战,小胜,即令县令报功,县令问:“无首级何以报?”将答:“易耳!”不一会,进千级,其中竟有庠士八十余。乃至于官军持械追杀平民,口称“借脑袋献功”者也屡见不鲜。
新军只知装备精良,请西人为教官,据说是一等能战的部队,想来杀人冒功的本事也是第一流,真若是发起狠来,一个辛各庄又怎么架的住人家打。赵冠侯这时又抛出第二枚炸弹
“我听说,辛各庄还有几杆火枪?有人说过,若是大酒缸的混混敢来抢人,就把他们打成筛子。这火枪,可不是百姓该有的物件,我看要是认真查一查的话,问题怕是有不少呢。”
金人自洪杨之乱后,对于民间持有火器很是忌讳,大搞严防死守,禁令也日渐严格。当然,越是严禁的东西,民间就越多,古今都是一理。加上津门附近地面也不太平,偶尔会闹些土匪强盗,辛各庄备几条火枪防备,也是无可奈何之举。但是这种事,如果被人抓住做文章,在新军里再有门路的话情况可就大为不妙。
赵冠侯将杯中酒再次都喝了下去“跟你交个底,这次我们准备了二百块大洋,就买李哨官手下那一哨兵,让他到辛各庄去走一走,杀一杀人头。新娘子一个大姑娘,被你们关了这么多天,现在你们就算想放人,人家王掌柜也不想要了。他豁出去倾家荡产,就为了出这一口气,我们也是受人钱财,替人消灾,辛老,趁着现在,赶紧多吃几口菜吧。等过几天想吃,怕是也吃不上了。”
第十八章 借艇割禾(三)
原本赵冠侯搜集了一些辛各庄的消息,也想过一些如何与他们谈判的手段,这种事于他而言,只能算做小儿科。
上一世,与帮会大佬或是商业精英又或者是其他杀手都进行过谈判,基本每次都能确保自己一方的利益,守住自己的底线。对付一些村民,简直就是牛刀杀鸡。包括经济制裁,或是武力威胁在内,他有足够的方法,逼对方低头。
李秀山的出现,让他找到了一条更为便捷的路,那支力量虽然不属于自己,但是这个情况,村民并不掌握。只要自己操作的合适,就足以吓的这些村民拱手投降。
辛大庆的脸色变了几变,那些后生也没人再吃的下去东西,都放下筷子,静静的看着辛大庆。这时候就算让他们拿刀砍人,他们也不敢了。说到底,他们都是些朴实的村民,不是杀人放火的强盗,即使金国这些年国势日衰,官府在他们眼中,依旧是不可战胜的强大存在。
人说此时金国格局为“官怕洋人,洋人怕老百姓,老百姓怕官。”中间一条真假存疑,一头一尾,却是总结的无比正确。
百姓畏惧官府,正如金国朝廷上下畏惧泰西夷人一样,差不多都是谈之色变。加上金国国运不昌,于外屡屡受挫,于自己百姓头上,也就越发严苛起来。辙有小错,便施重惩,县衙门外站笼里那些死尸,就是最好的证据。
二百块大洋买来的部队,未必真的会把辛各庄连根拔起,可即便是随意走上一走,扫上一扫,也足以让这个小村子家家戴孝外加十年都缓不起元气。这帮人虽然是村里选出胆大好斗之徒,可一想到新军的威风和他们背后背的快枪,现在都有点后悔,劫新娘这事,太莽撞了。
“王掌柜可以来看一看,他那儿媳妇没人摸一手指头,这么多天,人连衣服都没换,一直跟我老伴住在一起。他……他怎么能这样?”
辛大庆虽然当过兵,但若真是精锐,也不会回来务农。事实上,他只是在毅军马玉仑部下做过几天火头军,胆量在村里算大,拿到大的环境里看,也不值一提。
反倒是曾经的军旅生涯,让他比那些年轻人更清楚金兵的可怕与贪婪,全村老少的人头,加起来差不多能值几千两银子。要是按毅军的行事风格,就算不为两百大洋,他们也会兴高采烈的过来杀人抢钱。新建陆军甚至不需要一哨,只要来一棚,就能让辛各庄从此成为历史。
他手中的烟袋,无力的落在了桌上,自己却全没发觉,自谈判开始以来,辛各庄就摆出混不论的态度,稍不如意就破口大骂或是摔东西闹事,再不然就威胁人质。总归是要把这些混混闹的服帖了才算了局,这还是第一次,他们露出恐惧的神色。
赵冠侯伸手抄起那对拐杖,撑着站起来,又看看辛大庆“屋里太闷,咱过道里聊几句,连透透风。”
辛大庆茫然的拾起烟袋,跟着赵冠侯来到雅间外的走廊内,就也看见那二号雅间外站的四名士兵。赵冠侯朝四人做了个打招呼的动作,四名士兵虽然目不斜视,但是也朝他点头示意。在辛大庆看来,这更证明了,赵冠侯确实与他们认识,否则怎么彼此招呼?
他却不知,这些士兵今天的任务就是替李家撑威风,每人再赚五角的零花钱,绝不敢惹是生非。何况今天是渔民与李家谈判的日子,渔民方面来的人里也邀请了几个混混,像赵冠侯这种人,他们就更没法得罪,否则破坏了和谈,这个责任就不好说。
赵冠侯拄着拐,与辛大庆来到一边的走廊里,回头问道:“要不要我带你进去,看看李哨官,大家见一面?”
“不……千万别了。我们庄稼人天生怕官,可是不敢和这么大的武官朝面,您有什么话,只管说吧。只要能给我们留一条活路,我们辛各庄的老少,都是安善良民,不是土匪强盗,不干那绑票勒索的事。只是他们把我们挤兑的,实在没有活路了,我们也是没办法啊。”
赵冠侯的表情很是温和,主动点着头“没错,你说的不差,确实你们是被挤兑的没办法,我对于他们的做法,也不怎么认同。这次我出头,也不是专门为了压谁,总归是要讲一个道理。这事,咱们要想个解决的办法,让咱们几方面,都能交代的下去。”
所谓谈判,自然就是各自讲各自的条件,然后互相妥协一下,最后实现彼此的满意。赵冠侯在这中间,最注意的,自然就是自己的利益。
大酒缸的两成分红,他肯定是要拿的,但是这事如果解决的真正利落,马大鼻子事后不认帐,乃至连剩余几元尾数都不付的可能,他也要考虑进去。
再者辛各庄虽然没请自己,可是他们不请自己,就是最大的错误,也得让他们知道,不单是大酒缸的混混能让他们出血,凡是混混,都有让人出血破财的能力。
他提出的这个解决方案,论起对辛各庄菜农的负担来,实际是比过去还要重几分的。但是这里面的名目,就从给混混上的贡,变成了交的保护费。这个费用里,既包含了给大酒缸的保护费,也包含了上供给新军的买命钱。
过去整个大酒缸这一片的人,都可以对菜农随意欺负,拿几根菜也是常事。可是今后,大酒缸的混混就对菜农有了保护义务,除了混混以外,其他人不享受欺压菜农之权力,如果还有人像过去一样想拿什么就拿什么,将被视同侵犯了混混在菜农领域的权益,必将受到沉重打击。除此以外,这些农人们在市场里卖菜,如果再受到欺压,大酒缸的混混,也有为他们出头找场子的义务。
至于给新军的那一份,就更不必说,袁道台在小站练兵,就是保护津门父老平安,作为津门父老中的一员,享受着洋枪队的保护,这待遇都赶上朝廷大员了,略微出点小钱作为佣金难道不应该么?谁如果对这个有反对意见,就是反对袁道台,就是反对新建陆军,凡是反对新建陆军者皆有土匪嫌疑,理应先行枪毙再详细调查。
一个丧权辱国条约的签定,背后往往藏着很多不可告人之秘密,丧权辱村的条约,也不例外。
辛各庄固然弱村无外交,可是这种条件一答应,老少爷们每月要交的钱比过去还多,这实际是很难通过的。但是辛长庆最终被说服的重要原因,固然有新军快枪的压力,但更大的压力,则来自赵冠侯提出的收入分配方案。
这些厘金将分成四部分,最大一部分,自然是上缴新军曹帮带,请曹帮带多多说项,让新军不要到辛各庄剿匪。另三部分,则是由大酒缸、小鞋坊、辛大庆三家均分。同时,凡是辛大庆的子侄,都可以享受减免厘金的权力,算是对他的优待。
辛大庆虽然号称是出来混事的,但收入其实也很有限,他这种人都是游手好闲之徒,对于伺候庄稼这种工作,没什么兴趣。村子里没有他抄手拿佣的空间,要想在城里靠混混吃饭,又没有这份硬骨头。平日里生活,过的其实也艰难的很,如果不是村子里刚好发生这种事,根本没人会想到有他这么一号。
即使成功解决这件事,免去村里卖菜的那份过路费,他也不过是收获一点谢意,外加一点小礼物,太多的好处,是落不下的。相反,倒是这个条约签定后,他就可以从乡亲身上提取一份固定收入,还能在村里买个好,于他而言,乃是一件极好的买卖。于是,就在状元楼的走廊之中,辛大庆一脸正气的背叛了自己的村子,成了混混在辛各庄的卧底。
等商量到后来,他干脆拉着赵冠侯“老弟,你们城里人就是脑子灵活,比我们这些土里刨食的人强的多。待会回去,还麻烦你跟我演一出戏,让我在村里,也有个交代。毕竟我将来还要在那住下去,总是要维持一点面子的。这事不会让你白帮忙,你这腿是被棍子打断的吧,我倒是能帮你想想办法。”
他在毅军里服役时,虽然只是个火头军,但总是认识一些人。军中吃的是刀枪饭,刀枪骨伤,都是寻常事,其中有个军医就有个方子,膏药加上丸药,能让骨头生长的速度加快。这方子他是不肯告诉人的,可是成药却有一些,辛大庆靠着给他带些酒肉,便讨了些药过来。
他也是半个出来混的,讨这些东西,本来是准备自己万一骨头被打断时,好来救急。可是他虽有做混混之念头,却无做混混之胆色,更没有那份刮骨疗毒的忍耐力。一棍子下来,就忍不住叫娘,这一行里没他的饭,那药也用不上。
现在他手里,还存有那些药品,他情愿拿出一部分送给赵冠侯,换他配合自己演这一出戏。再者,王掌柜的儿媳妇被抢进来容易,怎么抬出辛各庄也是个问题。
如果最后新人因为名节问题投水自尽,等于还是多了一个大仇家。辛大庆虽然混不出什么名堂来,但是眼睛雪亮,看的出比起蒋友成他们,赵冠侯才是真正有主意能做事的,这件事要想稳妥解决,最后还是要靠他来想办法。
等到回了雅座时,那几个同来的村民,先是围住辛大庆询问,等得到回应后,不出意料的喧闹起来。辛大庆表现的亦如坚贞的烈士,坚决要维护本村的利益,随后两边就表现的剑拔弩张似乎一触即发,马大鼻子与蒋友成几乎认为谈判再一次失败了。可是就在不久之后,两人脸上就都露出了一丝笑容,毕竟是跑江湖的,从言语中两人已经明白,这个辛大庆已经反水,这一次注定是自己这边得胜。
第十九章 引起关注
马大鼻子等人从状元楼走下来时,天色已经很晚了,好在如今夜禁不严,倒是不担心被巡夜的衙役逮捕。原本蒋友成对于赵冠侯,只是佩服他年轻胆大,也有着能吃苦,能挺刑的狠劲。可此时,却觉得这个年轻人若是做文混混,反倒比武混混更有前途。
“拜干爹,这个办法确实是好啊,蒋某虽然也在街面上混了半辈子,但是这个主意,说实话,我是真想不到。这样好啊,新娘子认了辛大庆做干爹,在辛各庄就等于是住娘家。到时候轿子从庄子里抬走,也就没人会说闲话,大酒缸和辛各庄,也算是都下的来台,王掌柜那边也保全了面子,想必也该满意了。”
作为一名袍带混混,他能够把这么大的事圆满了结,于他的名声大有好处。文混混不靠武力吃饭,也不靠卖打耍骨头,在行内的身份,全靠自己的资历与靠山。有了这次的经历,将来津门再发生大规模武斗争端,他就有资格参与调停,于未来大有好处。加上赵冠侯言谈话语中,也表达出对于做文混混并无兴趣,也就不会和蒋友成抢饭吃。
同行是冤家,若不是同行,自然就能以客观视角看待。没有了利益冲突,蒋友成对于这位少年的看法极好,不住的夸奖。马大鼻子也觉得事情能够这样顺利解决,既免去了一场刀兵,也没堕了自己的面子,自己的大洋总算没有白花,情绪也很激动。
姜凤芝看着赵冠侯的眼神,却也发生了一点变化,过去她对于这个师弟,看法很是一般。觉得这就是一块扶不上墙的烂泥,与一般的混混没什么区别,将来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苏寒芝这样的好女人跟着他,纯属瞎眼。
可是今天她全程参与了谈判,那些农人的气势她是见到的。赵冠侯不动刀枪,只借四个大兵外加李秀山的势,就把那些牛脾气的菜农压住,这份急智已是可观。更重要的是,他谈判中所表现出来的那种气度,却是她以往从没见过的。
以往她也经历过一些江湖上的谈判,大家谈来谈去,时而问候一下对方祖上女性亲属,时而挽起胳膊做白刃相击的架势,实际上都是装样子的成分多。装样子吓人,总归就是看谁装的像,谁能把对方吓住。
可是赵冠侯谈判全程,并没有表现的多激动,神情举止间,总是那么从容淡定。这种气度,不就是戏台上的诸葛亮、周公瑾么?
姜凤芝没念过书,所有的知识不是来自戏台,就是来自书场,按那些先生说的,只有真正大人物,才有这种气派,叫什么泰山崩于前而不乱。这样的气度和沉稳,只有读过许多书,真正有大智慧的人,才能拥有。怕是津门县县令,也没这么一份沉稳劲。就只看这份气度,便绝不是池中之物。
她回想着在酒楼上,他就这么轻描淡写的,就把那些菜农摆布的团团转,连那位新娘子的问题,也都顺利解决,脸微微一烫,再看身边的师兄丁剑鸣,就总觉得欠缺了一点什么。
状元楼内,李家与渔民之间,也达成了协定,众人从雅座内走出来,李秀山走在后面,一把拉住伙计,问了几句一号雅座的情形。正如赵冠侯发现他一样,他也发现了赵冠侯,只不过没必要去打招呼。直到这时把自己的事处理完,他才觉得可以关心一下,这个混混在状元楼,又是为了什么。
对于这么个借自己的手扬名的人,他当然是没什么好感,另外还有一些自己的小算计在,就更不喜欢这个人。如果有可能,他是不介意破坏一下赵冠侯的谋算,给他一点小小的教训的。
以他李家少东的身份,伙计自然知不无不言,李秀山听说对方居然是借着自己的名号和四个士兵完成了自己的谋算,更觉得有些气闷。怎么自己又成了这个小子的垫脚石,成全了他的谋划?
按他的想法,很是想派个人去支会辛各庄一声,戳破了他的把戏,看看他怎么收场。可这时,一个身材中等,身穿黑绸长袍下穿礼服呢便鞋的老人,伸手拍了拍李秀山的肩膀“秀山,扶爹下去,岁数大了,自己下不了楼了。”
这个老人,就是李家现任的当家李荣庆。本来他是李秀山的大伯,因为没有儿子,就把李秀山过继到他名下。这还是李秀山孩童时的事,现在两人的关系,与普通的父子也没什么区别。
李秀山在新建陆军内官运亨通,也很是依靠老爹拿出大笔银子出来帮他开路,对于父亲,也自然是尊重的很。连忙说道:“爹,我扶着您走,其实让几个下人抬着您多好,省得您自己走路了。”
“我的手,还是放在自己儿子手里,才比较心安。”李荣庆很是慈祥的一笑“咱李家是靠着一身硬骨头,加上有个好脑子,才在水梯子这块地方站住脚的。在街面上混事,要是光有骨头,光是不怕死,早晚就是个横死街头的结局,这样的人,也就不必要理会,没有什么大出息。倒是既有狠劲又有脑子的人,却要多加小心,能够当朋友,就别把他当仇人。”
他年纪虽然大,身体却是很好,下楼实际是没什么问题的。这时站在中间的楼梯上,用拐杖戳了戳楼板。
“津门这地方是宝地,能养人,可是也有一个顶坏的毛病,太好面子。大家活着,仿佛都是为了面子活,谁要是丢了脸,就仿佛比丢了命还重要。可是爹看来,这天下最要紧的,就是自己的命,要是连命都没了,留着虚名又有什么用?那些关公调,是糊弄下面那些小喽罗的,做掌柜的自己心里得有个数。想当初林大人在广州禁烟,老百姓都觉得是好事,给自己涨了脸了,可结果呢?阿尔比昂人的战船一来,什么面子都没了。做人要务实一点,别学那些讲面子的毛病,只要对咱有好处的事,就去做,对咱们有用的人,就去交,别考虑那些虚名。”
李秀山恭敬的问道:“爹,您都听见了?”
“是啊,都听见了。这个小子心眼挺活啊,没跟你通气,就敢借你的名字吓人,有点道行。如果他只是有把子硬骨头,我也懒得理他。津门这地方什么都缺,就是不缺不怕死的。哪年抢码头,油锅里都得炸死几个不要命的,没必要记。可是既有胆略,又有谋略的,我们就不能等闲视之。这样的人,能交一个是一个,能不得罪,千万别得罪。你有什么想法,瞒不了爹,可是爹要说一句,要成大事者,切不可因小失大。”
李秀山尴尬的一笑,搀着老父亲继续下楼,边走边道:“爹,您说的儿子记下了,那按您的意思是?”
“派点人,扫听着他干什么,真要是有什么动静,咱心里也得有数,知道该怎么招待。你现在是军官了,街面上的事,爹能替你办的,就替你办了。真到需要你出面的时候,你也要想好该如何与他相处,这个事本来就是你有错在先,若是真结了大仇,就更糊涂。这点小过失,好在不难弥补,两下也没有死仇。只要能给他帮点忙,化敌为友的事,在津门也不算少见。跟这样的人交朋友,有好处。再说曹帮带你不管怎么看不上,他也是你的上司,该给的面子,一定要给。谁也不知道哪片云彩有雨,多个朋友多条路,多个冤家多道墙。人生在世,多给自己留几条路,总是没错的。”
赵冠侯并不清楚,自己随意玩的小把戏,已经引起了李荣庆的关注,于他看来,辛各庄这种事,于上一世他的人生经历中,实在算不得什么,根本就没什么可在意的。
可是其他人,显然并不这么看,第二天刚一放亮,锅伙里就有人举着早点过来,连带着伺候他的事,锅伙里也都抽好了签,不再需要跤场那边来人。
飞刀李四是个才具平庸之人,锅伙里的军师刘雄,也并没有多少才干。这两人手段不行,小鞋坊这些年处境尴尬,李四的帐目还不怎么清楚,锅伙已经有维持不下去的危险。
像是赵冠侯这种有谋略,有手段又有骨头的年轻人,于这帮混混看来,就是锅伙的希望。现在站笼里把不少大混混都站死了,津门正好处于一个群龙无首的阶段,若是有这么个人出来带着自己干,说不定小鞋坊就能横扫津门江湖,从此成为这片风水宝地最大的势力。
有几个胆大的人,已经在试探着赵冠侯的态度,只要他有这个想法,就又人想要炸伙。武力逼着李四与刘雄交帐,趁早换了主人。
赵冠侯却没有这种心思,他前世里,和许多大的帮派头目有过接触,也见过一些地下帝国的威风。对比起那些可以与所在国家正规力量叫板的团体,这个小小的锅伙,是养不住他这条大龙的。只要他想要,这个团体的首脑,随时可以拿过来,根本就用不着拿刀动枪的搞成大新闻。
比起这些江湖上的小事,他现在真正的大事,是培养改造苏寒芝。他立志要把这个温柔善良的小家碧玉,打造成一个优秀的新时代女性,所用的方法,则是这个时代一个常见的金手指:写小说。
第二十章 侠盗罗平
本来写小说算是他为自己考虑的一个赚钱金手指,可是思忖再三之下,他却还是放弃了用小说赚钱的想法。究其原因,总结起来还是两个字:身份。
如果自己想要赚到钱,肯定是要写出一定名气,到了那个时候,自己想要隐身幕后就不可能。等转到台前时,自己的混混身份,必然会成为一大障碍。没人会相信,一个混迹于市井,以卖弄武力,吃打讹要为生的混混,有能力写出这么多小说来,到时候恐怕又会惹出无数的麻烦。
再者,他也不是非要写小说不可,虽然在这个时代发大财并不容易,但是以他的能力,要想过上一份衣食无忧的生活还是不难的,这个靠写作赚钱并且出名的机会,他还是想留给苏寒芝。
最近苏瞎子的行为越发反常,经常三天两头不回家,后来听说是在三等小班里包了一个纪女,整天就住在那里。偶尔回家来看看,也会给苏寒芝留下一两左右的碎银子作为零花,北大关那边,却也不见他出摊算命。
往日里他从没有过这么宽余的时候,见到苏寒芝只是要钱,绝不会给钱,更别说一两银子这种巨款,肯定是要拿去孝敬给烟馆,几时会拿给闺女。
有人问起来,他只说自己交上了好运,与人合伙做生意即将发大财,再不做这江湖营生。至于是和什么人合伙,做什么生意,即使是苏寒芝也问不出来。如果不是知道他确实是个瞎子,而且素来胆小怕事,苏寒芝都要怀疑自己的父亲是不是学了那传说中的梁山好汉。
对于这些反常举动,赵冠侯很是有些不安,只是手里掌握的情报太少,推敲不出真正的原因。所能做的,就只有加强自身力量,让苏寒芝快速成长起来,有了属于自己的基础,惟有如此,才有可能决定自己的命运。
随着他的“惩罚”越来越频繁,苏寒芝的进步也异常明显,她心灵手巧,对于语言方面也有着过人的天赋。现在已经能用鹅毛笔,在记事本上写出较为工整的文字。
赵冠侯斜着身子,看着她在那里低头书写,阳光落在她白皙的颈上,泛起洁白反光,只觉得这是上天给自己最好的礼物。他在对待女人的问题上,比起过去的赵冠侯不能同日而语,也毫不介意施用手段,如果不是身体原因,他甚至不介意把苏寒芝直接吃下去,免得再生其他变数。
苏寒芝初时对他的亲昵也是用力反抗的,但人的接受底线,总是在逐渐变化。既考虑到可能有个不要脸的洋婆子存在,她就只好任他胡闹一下。再后来,这个底线一退再退,就被占去无数手口便宜,只是死守住自己最后的防线而已。
无意中,苏寒芝抬起头来,却正对上赵冠侯那热情的目光,想起方才他的手在自己身上作怪时的情景,心内一阵乱跳“别胡闹了,时候不早了,一会凤芝他们该来了,让他们看见不像话。”
“我知道。但是我这不是胡闹,而是很正经的亲热,咱们是要做夫妻的,做夫妻不能亲热,又叫个什么夫妻了?姐,等我的腿好了,就跟师父提亲,他要是不乐意啊,我们就来个先斩后奏……”
苏寒芝在他身上轻轻打了一记“谁和你先斩后奏,那不要脸的事,我可干不出来。成亲就得名媒正娶,随便就……那样了,跟那些不正经的男女,不就一样了?你放心吧,只要你能正经做事,有个好前途,我爹也不会反对咱的事的。我岁数也不小了,不嫁人,还能当一辈子老姑娘?总归是你的,跑不掉。”
她袒露了心扉之后,害羞的低下头去,将写好的东西放到赵冠侯手里“你看看,这样写成不成?”
赵冠侯只看了两页,姜凤芝就风风火火的跑进来,天气炎热,她跑了一头大汗,高耸的胸脯在剧烈的起伏着。进屋里先是抄起茶壶灌了几口水,接着就劈手去夺那个本子
“我看看,给我看看。侠盗罗平……这个故事写完了吧?昨天看的时候就没写完,弄的我一宿觉都没睡好。”
苏寒芝笑着向后张望“丁师兄呢?他没来?”
“别理他,又犯什么驴病了,今天一上午就在那犯牛脾气,跟我又吵了一架,就仿佛我怕他似的。别说没成亲,就算成亲了,他也别想管着我。姑奶奶,可不受人这个气。”
姜凤芝气呼呼的说着,找了把椅子坐下,开始翻看起记事本上的故事。她原本不认识什么字,还是这段时间跟着赵冠侯学认字,倒是认识了一些,遇到不认识的,就去问苏寒芝或是赵冠侯,算是个囫囵吞枣。她自己甚至攒了一些钱,也买了两支铅笔以及一个记事本,歪歪扭扭的学着写字,还要跟赵冠侯学洋文。
丁剑鸣初时对于赵冠侯的故事也是很感兴趣的,但是最近,因为姜凤芝学洋文及书写的事,于赵冠侯的态度上,也有些冷淡。这种冷淡并不是太明显,如果不是赵冠侯自己就是个察言观色方面的好手,也是感觉不出来的。
当然,他不至于真的因此就和赵冠侯理论或是争执,可是基于男人是天的思路,他还是想要管住姜凤芝,让她和赵冠侯保持距离。他和姜凤芝的关系虽然没有确定,但是不出意外的话,将来也是要走到一起的。
这两人青梅竹马,彼此熟悉的很,对于这个女孩身上发生的变化,还是可以感觉的出来,这种变化,让他的感觉,很有些不放心,总觉得照这样下去,她的心思会不在自己这。
至少,一个女人认识太多字,没事再去看书,就会变的心眼活泛,不安于室。他娶老婆,是要在家收拾屋子,伺候他吃喝的,并不希望她变成那种在外面独当一面的女子。再者,她总是去听西洋故事,万一变的像那些洋鬼子女人一样,由着自己的心意去挑丈夫那还了得?
可是姜凤芝是有名的小辣椒,虽然是女儿身,却是个男人性子,对于丁剑鸣的约束很不耐烦,两人在赵家就小吵过几次,这回显然是闹的比较大。苏寒芝数落着她,让她去给丁剑鸣赔个不是,她却不耐烦的摇着头
“我才不去呢,他爱生气就生气,跟我有什么关系,才懒得理他。就算是我爹,也别想让我全听他的,何况是个师兄。别提他,提他心里烦,一会连饭都吃不下去了。姐,一会你教我认字吧,我现在也能写不少字呢。”
苏寒芝微微一笑“你找你师弟学去,我给你们去做饭,今天早晨我买了只鸡回来,一会就给它炖上。”
辛各庄那件事顺利解决,新娘子顺利的过了门,也压下了街巷间的非议。于了事的层面看,就要算最大的成功。赵冠侯虽然没去喝喜酒,但是那对新人上了门磕头道谢,还送了两包点心来,表示了心意。
与赵冠侯想的一样,事情一结束,马大鼻子的尾款付的就有点不痛快,但是苏瞎子突然富裕起来,苏寒芝的手里,也就宽松了许多。她虽然善于持家,但是在赵冠侯身上,也极舍得花钱,为了给他补身体,荤腥就一直没有断过。
这片贫民区里,就算一个月能吃上一顿白面,就已经得算是好日子。现在赵家天天不是炖肉就炖鸡,只要一做饭,一条胡同的人都闻着香味吃自己手里的窝头。
姜凤芝举着本子坐过去,也和赵冠侯不见外“师弟,你教教我写字吧。你上次教我那一百个字,我现在能记住三十一个,能写十九个,怎么样,够聪明的吧?那个剩下的,你还得再教我。不过你放心,我也不白跟你学,这个稿子,我明天就给你送到卡佩租界那边的报馆去,等着他们给咱寄番佛。”
苏寒芝一边忙和着弄吃的,一边笑道:“你别听他胡扯,这东西是写着玩的,就是卖给说书的先生,人家也未必肯要。还拿到卡佩的报馆去,简直就是自己找难看,到时候人家奚落你几句,你可要好好听着,不许和人家打架。”
姜凤芝理了理自己头上包的绢帕“我信的着冠侯师弟,姐,你是没看见。那天在状元楼,冠侯师弟谈笑自如,把那帮菜农收拾的服服帖贴。那个模样就像是戏台上的大都督周公谨,这样的人,怎么会胡说呢?再说这故事我也听了,确实好听啊,何况你这还写了一份洋文,说不定报馆的人一看,还把你招去做翻译呢。那个公理报是卡佩租界的报纸,听说连泰西人都看,说不定这个东西一发啊,姐姐就成名了。到时候连泰西人都知道你的名字,还要来小鞋坊看你呢。”
“这洋文和故事,都是冠侯写的,要是写,也是用他的名字才对,可是他非要让我来,还给我起个什么九河侠隐的绰号。这个绰号要是给姜大伯还合适,要是让人知道是我这么个大姑娘,不也羞死个人了。他啊,就是成心拿我开心呢,你别给他送,不丢这人。”
赵冠侯纠正了一句“那不是绰号,而是笔名,我如果不是腿不好,就自己去送了。这小说虽然字不多,折成咱的文字,也不过几万而已,可是要我看来,这东西可是能给姐换来大钱的。你不是这几天担心师父惹祸么,等到稿费到手,你存在手里,将来有什么麻烦,也可以靠这笔钱支撑一下。”
于苏寒芝而言,并不怎么相信自己写的这些文字,真的可以换来钱,甚至还因为九河侠隐这个绰号,而觉得有些羞耻。只是赵冠侯说的笃定,她不好去拂他的意,就依着他的性子行事。
于赵冠侯而言,本以为这个侠盗罗平中的两个小故事,换来稿费是板上钉钉的事,可是姜凤芝把书稿送过去,一连过了数天都没有回应,既没有得到稿费,也没有得到反馈信息,这倒是让他第一次有了挫败感。
第二十一章 总领事的要求
在上一世,赵冠侯为了搜集情报,要进入一个小圈子。那个圈子十分封闭,只吸收自己看的顺眼,有一定经济实力,且对于文学名著有兴趣的人。经济实力之类的东西,他可以通过一些手段伪造出来,但是文学名著方面,其要求十分严格,甚至要求对作品能够背诵其中章节。
他的记忆力可以算做天才那一类,只要是有心背诵,可以算做过目不忘,背下那些文学名著的章节不成问题。原本他对书籍看的有限,可是在完成了任务之后,他对文学从心里产生了兴趣,又去刻苦攻读过。
由于身份的关系,侠盗罗平这部塑造了一个介乎于侦探与盗贼之间,多情浪子形象的文学作品,很对他的胃口,记的非常清楚,就连法文原版,也背的很熟。
苏寒芝所写的两个故事,是他从里面挑选出来的短篇,既有趣味性,也有一定的悬疑色彩,很适合在报纸上进行连载。所选择的公理报,是华人雄野松于去年兴办的报纸。
他打听过消息,知道这报纸开设有文学版,确实会刊登一些小说之类的文学作品,这部侠盗罗平,按说是不会有问题的。难道遇到了一个无目编辑,不识真神,反倒是走了宝?
他却并不知道,此时公理报的报馆内,围绕着这份寄出的书稿,也闹出了一番不小的风波。
对于这份小说的质量,实际是没什么争议的,虽然汉语部分文法不很通顺,与时下的半古半白的文法不合,文字上也用的多是简体字,不算什么佳作。可是其发来的是中卡文字对照版,能在这报社工作的,都精通卡佩文字,不管是负责审核的编辑还是报社的管理者,都一致认定,这是一篇非常优秀的短篇小说。
雄野松甚至有一种感觉,这只是一部长篇小说里的节选,恐怕后面还有大量的内容。单以质量论,自己报纸所发表过的几篇小说,都不能与其相比。
问题还是出现在苏寒芝的那份卡佩文字上,汉语部分写的那么别扭,卡佩文却又写的这么好,这就让收到投稿的编辑犯了难。虽然在投稿上表标明了是原著,可是他没有办法断定,这份书稿到底是这个九河侠隐的原创,还是他对外国小说的翻译。
这稿子的书写字体娟秀,看上去是出自女子之手,字体上也还算工整,但是看的出,书写人的笔力平庸,似乎是刚学会写字的新手。这种新手,现在还是在努力把字写好的阶段,说是这种人能写怎么好的小说,他第一个不肯信。
再者,津门之中,确实有一些饱学之士从事小说创作,但是文风上,不离旧派小说的桎梏,更不可能卡佩文版比汉文版流畅。这种文风和用词方法,西洋味道十足,也让人无法相信是出自华人之手。
当然,公理报并非不接受翻译作品,事实上,翻译泰西文学著作,在这个时代是一项名利双收的好差使。但是他既然标明了是原著,作为编辑,总是有义务弄清楚这一切,确认稿件的性质。这既涉及到了稿费的标准,也避免报社卷到什么法律纠纷中去。
编辑自己无法做主,就把书稿上交到了报社的副主编钱牧云手里,钱牧云虽然博览群书,却也不敢确定自己看过所有的卡佩小说。如果搞出了乌龙,也是一件不大不小的麻烦。只好请了自己一个朋友,卡佩工部局的董事弗郎索瓦,请他去卡佩的书店问一下,这到底是不是已有的卡佩著作。
这种请托算不上急事,他也没指望对方会很快给他答复,公理报手头的稿子极多,这个小说不管多好,也没到非发不可的地步。可是没想到,第三天的早上,弗郎索瓦就急匆匆的跑到报社里,一把拉过了钱牧云。他在华多年,一口官话说的比金国许多外省官员还要地道,语言习惯上,也尽量入乡随俗。
“牧云兄,你委托我的事,我已经帮你打听过了。这部小说,确实是我们卡佩人所写,不过并没有发行到金国,所以知道的人不多。这个什么九河侠隐,居然声称这是自己的作品,实在是太无耻了……我今天来,一是向你通报这个消息,二是希望你把他的住址提供给我,我要当面向他提出抗议,对他这种无耻的行为,做出有力的批判。”
钱牧云见他这份义愤填膺的样子,心里颇有些后怕,多亏自己多问了几句,否则不知道要闹出什么风波来。可这时,报社主编雄野松却来到两人身边,笑着摆摆手“牧云,不要告诉他。弗郎索瓦董事,并没有对我们说实话。”
“野松兄,你这是什么意思?我一直以为,我们是最好的朋友,作为至友,你不该对我的人品有所怀疑。你要知道,怀疑一个绅士的人品,是对这名绅士最大的冒犯。”
“弗郎索瓦董事,我想你也要知道,我们金人最重诚信,讲究一诺千金,对朋友不忠,是会被人看不起的。”
雄野松微微一笑“如果这份小说真的是冒名,那我们也可以当做翻译小说发表。凭心而论,能把卡佩文字翻译到这种地步,也绝对可以算的上人才。董事先生这么急着问人的姓名,恐怕不是要讨公道这么简单。工部局里有这么多的事,我想董事还不至于这么闲吧?如果你不肯告诉我们实情,这个人的联系方式,你就别想得到。”
弗郎索瓦被揭穿了谎言,却也并不尴尬,反倒是一阵大笑“哈哈……野松兄,你确实比牧云兄更为睿智。……看来,我必须对你说事实了。这份书稿,确实是这位九河侠隐女士自己的创作,当然,这没有什么,我是一个商人,并不是一个侦探小说爱好者。可问题是,我们的领事阁下,却是个实打实的侦探小说迷。而他,又凑巧在我的办公室,发现了那份手稿,并且马上就被它迷住了。你们要知道,现在欧洲最出名的侦探小说,是阿尔比昂人写的,写的还是一个阿尔比昂侦探,这一点,让领事阁下很不高兴。”
作为当今世界排名第一第二的强国,阿尔比昂和卡佩,差不多已经到了什么事情都要比一比的程度。
阿尔比昂说自己的海军天下无敌,卡佩就要强调一句,自己的陆军无人可比。阿尔比昂人建立了庞大的殖民地,卡佩就也要建立殖民地。卡佩把自己的国王送到铡刀之下,阿尔比昂也要说一句,我们比你干的还早。总之,除了比谁死的早以外,其他什么都要分个上下。
卡佩驻津门总领事安托万,也是一个狂热的大卡佩主义分子,什么事都想要和阿尔比昂论个胜负的。就连这侦探小说一项,他也认为卡佩的侦探应该强过阿尔比昂的那个住在贝克街上的侦探。
“尊敬的领事阁下认为这部侠盗罗平的主要优点有以下三点……”弗郎索瓦学着总领事的样子,比画着“第一,主人公是卡佩人;第二,主人公是一名出色的冒险家;第三,主人公是一名来自卡佩的出色冒险家。这三点,就足以让总领事阁下成为九河侠隐女士的书迷。”
“女士?”钱牧云愣了一下,他不记得自己告诉过这位董事,他怀疑作者是个女人。
“牧云兄,我已经说过了,我们的总领事阁下是一位侦探小说爱好者,所以他在日常生活中,也很喜欢进行推理。通过字体,他可以确定,这部作品的作者,就是一个女人,而且是个刚刚学会卡佩语不久的华人女性。一个刚刚学会卡佩语的华人女性,就可以写出巴黎的情况,我们只能说她是个天才。而总领事阁下,有一些想法,希望转达给这位天才女性。”
雄野松此时却是占据了主动,他在卡佩租界办报纸,自然要看卡佩工部局的面子,而卡佩总领事是卡佩工部局的最高管理者。能跟他建立起关系,对于整个报社都是大有好处的事,这种好事,不可能让弗郎索瓦独享受,这件事,必须共同完成,利益均沾,否则就谁也别想做。
他笑着问道:“弗郎索瓦董事,您找这位作者,到底为了什么?如果您不说清楚,我可不敢把她的住址告诉您。再者,她并不住在卡佩租界,您也要知道,租界外的普通百姓对于卡佩人,并不总是友好的。有些事,还是交给我们来做,更方便一些。”
弗郎索瓦耸了耸肩膀,两手一摊“好吧,我必须承认你说的是对的,很多时候,我们离不开你们的帮忙,大家需要合作,才能共赢。我总是对我的手下这么说,今天,我自己也要身体力行了。是这样的,总领事阁下有个想法,他希望三件事,一,这个故事在贵刊上尽快发表;二,希望贵刊能够允许,在我们卡佩自己的报纸上,发表这部小说的卡佩文版;三,我需要和作者当面谈一谈,总领事希望在不久的将来,看到亚森?罗平战胜贝克街上那位侦探的情节。如果能做到这一点,总领事阁下会很高兴,而让总领事阁下高兴,对我们也没有什么害处,不是么?”
雄野松知道,弗郎索瓦在工部局里想要谋一个更好的位置,最近正在不遗余力的讨好总领事。这件事,自己如果可以办成,既可以跟他加深友谊,也可以在总领事那里,落一个人情。
他点了点头,点起了一只雪茄“弗郎索瓦,我的朋友,我愿意尽我最大的努力帮助你,可是要想做到这事,其实并不容易,那位作者并没有留下太多信息。我想,我们需要讨论一下,该怎么合作,才能完成这个总领事阁下交给我们的任务。”
第二十二章登门造访
房间里,几个人的眼睛都睁到最大,聚精会神,关注着赵冠侯的脚步。慢慢的扔下拐杖,试探着向前迈出步子,一步……两步……三步,随后赵冠侯无力的坐回炕沿,摇了摇头“果然是不行啊。你们看看,明显左腿比右腿短了点,难道以后我要做个瘸子?”
苏春华的膏药配合辛大庆给的药丸,只十八天的功夫,他就可以勉强下地。他上一世做过一些地下组织的秘医,对于急救方面,很是有些心得和手段,于骨科上,也有着不凡的造诣。但是他的治疗手段主要是依赖科学仪器和现代药品,在这个时代,就大受限制。
他对于人体骨骼方面的了解,实际是比这个时代大多数医生要多的,毕竟此时金国的郎中,对于解剖之类的事,轻易是不敢做的,即使是分解一具死尸都可能惹上关系。而他,却曾经做过上百例以上的解剖试验,还摘取过不少人的器官,对于人体构造,可说了然于胸。
在骨头生长过程中,他已经感觉出有一些不对劲,觉得腿并没有像想象中那样,彻底复原。可是苏寒芝以及姜凤芝对于苏春华都有着绝对的信任,反倒是认为他疑心生暗鬼,过分小心,直到今天他可以行动时,她们才不得不承认,赵冠侯的腿现在确实是一瘸一拐。
步履蹒跚,行走并不顺畅,更重要的是两条腿长度是不一样的。当然,现在他能够走路,就可以说是不幸中的万幸,在一般的郎中那,这种情况就可以算做治好。混混中,像是这种瘸子,也不知道有多少。
苏寒芝主动坐到赵冠侯身边,抓起他的手“冠侯,你别多想,就算你的腿瘸了,姐也不会嫌弃你。今后你就在家待着,姐来伺候你,你能写洋文,还怕吃不上饭么?”
见赵冠侯成了瘸子,丁剑鸣的心里,反倒是一块石头落了地,偷眼看了一眼姜凤芝,见她面色焦急的样子,又有点不快。但不管怎么说,师妹绝对不会给一个瘸子当二房,这种事是连想都不用想的。
他这种情绪不足为外人道,上前安慰着赵冠侯“师弟,你也别多想,医治不死病,佛渡有缘人。若是苏大夫都看不好你的腿,那可着津门,就没有第二家能治了。现在这样,其实也算凑合了,也能下地走动,也能操持点营生,以后好好过日子就是了。但是师兄要劝你一句,今后还是安分守己吧。”
赵冠侯对于丁剑鸣神情间的变化,还是能够捕捉到,只是没有必要说破,只笑了一笑“师兄说的有道理,不过,他苏三两敢收三两库平,把腿治成这样,恐怕是说不过去。我得去找他理论理论,让他给个说法。”
“对,得找他要个说法,咱几个师弟胳膊折腿断了,哪次也没治成这样啊。若是治成个踮脚,那何必给他三两银子,路上随便找个郎中不就完了?”
“找他?这个,恐怕是很难说的出道理吧?”丁剑鸣语重心长“郎中也是治病不治命,若是伤势如此,他也不是神仙,怕也没有太多的好办法想。你找人家,讲不出道理啊。苏先生与洋人也有往来,与官府之中也有门路,你去他那里闹,当心他找人把你送到牢房里。这种事,你没法认定是他的错处,抓不住他的。”
苏寒芝听到抓到牢房里,也害了怕,死死抓住赵冠侯的胳膊“冠侯,听丁师兄的,不能去找人家苏大夫闹。那天咱去的时候,和他打牌的就有一个防营的哨长,咱哪惹的起,就别再惹祸了。其实你腿这样也没事,省得你总出去乱跑,我倒放心了。若是那稿子像你说的,人家用了,姐挣了钱,一样可以让你吃好喝好的。”
丁剑鸣一笑“大姐,那报社的事,你就是别想了。咱们自己闹着玩还行,总不能拿玩笑当真事。人家公理报是开在卡佩租界的报馆,是体面人,据说连卡佩工部局都能随便出入,哪会看的上咱的杨家将、施公案啊。好在师弟现在有了名气,大酒缸那边,有他的份钱身股,这边也有他的钱粮,总是勉强可以度日的。”
正在这当口,忽然胡同里响起一个人的大嗓门“雄爷,就这个门!您要说找人,就得问我李四,这片归我管啊。姜凤芝姜姑娘,没在跤场,那就是在这呢。”
院门被推开,一个穿着小褂的矮个谢顶的中年男人出现在那,他的两条胳膊上各纹有一条青龙,敞开的衣襟,露出胸前的猛虎下山冈刺青。却正是小鞋坊这里锅伙的寨主头领,飞刀李四。
自从赵冠侯受伤后,他始终没有露过面,即使是派人送钱慰问,也是部下出面,他自己从来没有出来过。今天算是第一次碰头,可是却连看都没看赵冠侯,只把手朝里面伸着,又朝姜凤芝点头“大姑娘,有贵客来找你,正好我碰见了,就给人领过来了。您这面子可真不小,把雄主编都惊动来了。”
在他身后,一个头戴巴拿马草帽,衬衫长裤手拿文明杖的中年男子,对李四说了声“谢谢。”随手从怀里拿了两枚银角,放到李四手中,再不看他,而是迈步走进院子。
李四在后面连连作揖,喊着“雄爷,您这是干什么?咱是什么交情,哪里用这么见外,今后您有什么事,只管知会一声就行,在这一片,就没有我李四办不了的事。咱们谁跟谁,您要是每回都给钱,那就显的生份……”
他还想再说什么,在这个中年人身后,两个很是干练的年轻人,已经随手带上了院门,把他隔在了院子外面。而那名中年人自己,则低头猫腰,来到了房间里,摘下草帽,向众人鞠躬行礼“鄙人,公理报主编雄野松,敢问哪位是姜女士?”
只看他的打扮,就知道不是住在这片地方的苦力,再听到他的名字,姜凤芝就像装了弹簧一样,从炕边跳起来,颇有些手足无措,不知该如何是好。她并不怕生,也不怕男人,但是面对一个可以办报纸的饱学之士,她却有些不知如何自处。
于此时的普通百姓而言,新闻纸是跟自己没什么关系的,连字都认不得,怎么可能看的懂这个。更无法理解,他们是怎么知道那么多的大事,又能发出那么多议论的,都是当做神仙星宿来看待,她脸红耳热的低着头,半天才结巴着说“是……我就是……姜凤……凤芝。”
雄野松微微一笑“姜女士你好,在下未曾预约冒昧拜访,还请您原谅。实在是事情比较紧急,在下也只好不顾礼数,在此,请允许我向您表示歉意。”
说完话,他就又鞠了个躬,倒是让姜凤芝不知如何是好,连忙挥着手“别……您可别给我鞠躬……您一鞠躬我不知道怎么办了。冠侯,说话!”
她潜意识里,此时已经认定,遇到这种场面,自己是没办法的,丁剑鸣虽然是个男人,却也只能和粗鲁人打交道,只有赵冠侯才能接待这样的客人。说来奇怪,赵冠侯也不过是个混混而已,论身份与飞刀李四没什么差别,可是她从心里就认定,赵冠侯肯定可以接待好这位雄主编,如果他不行,别人就谁也不行。
赵冠侯笑了笑,站起来,朝雄野松施个礼“雄先生您好,在下赵冠侯,是这间房子的主人。腿有些不方便,方才没来得及跟您见礼,还请见谅。蜗居简陋,不足以接待贵客,让雄先生见笑了。您请坐,我们有话慢慢说。我这里没有咖啡也没有红茶,只有一些高碎,雄先生请将就着喝几口。”
雄野松进来时,并没有注意赵冠侯,此时才发现,这里还坐着一个高大英俊的年轻人。
看这房间低矮破旧,证明主人的经济实力一般,布置上也很简陋,而他的穿着与那个叫李四的混混头子没什么差别,身上也刺有几样刺青,多半是一类人。可是看他的谈吐气质,却又仿佛是念过书,有一定的修养,让他有些摸不清底细。
对于他这种人来说,一般的小混混是入不了法眼的,但是对于一个有知识有涵养的人,他则要给予同样的尊重。点点头,表示了一下谢意,找了一把椅子坐下,两边只寒暄几句,他就切入了正题。
“不知几位,哪位是向鄙刊投稿的九河侠隐?”
他说话时,眼睛看向姜凤芝,姜凤芝的脸一下子涨的通红,拼命摇着脑袋“您别看我啊,我可写不出来这个,这是我寒芝姐写的,她就是九河侠隐。”说着话,就用手拽着苏寒芝,拉到雄野松面前。
苏寒芝的脸红的比姜凤芝还厉害,她以为只是去寄了稿子,就没有其他的事,从没想过可以收到钱,更没想到,会把人家的主编给招到家来。这种当面锣对面鼓的事,超出了她的接受上限,让她不知该如和是好,就连基本的对答都做不到。
还是赵冠侯接过话来“雄主编,她是我的义姐,这部侠盗罗平,确实出自她的手笔。只是姐姐生性腼腆,不怎么喜欢和外人交谈,雄主编有何指教,对我说也是一样的。”
第二十三章 大新闻(一)
雄野松看了一眼苏寒芝,后者点点头,就又低下头去不说话。这个时代的女性,大多数就是如此,雄野松倒也不觉得意外,唯一有些疑惑的,就是一个对西学精通的女子,为什么会这么内向,又为什么和这么一个混混模样的男人走在一起?
他身为报人,平时见多了世上丑恶,脑海里,已经构想出许多不堪的情节。这个女人恐怕是被这个男人强占在身边的,只是这种事发生的多了,他只是个报人,与这个女子之间,跟多的是合作关系,对方不开口的话,他也犯不上为其出头解决什么问题。
见苏寒芝自己同意,雄野松也不多说什么,先是询问了一下苏寒芝的姓名,又旁敲侧击的询问了一下她的求学经历。赵冠侯在发表文章之前,就已经想到会有这种询问,把卡佩文的事,说成是前几年一个老修女教授给苏寒芝的,这个人现在已经离开,不知下落,无处查访。
至于这个故事,就是苏寒芝自己,根据修女描述的巴黎,在脑海里构思出的故事而已。受华人自己文化的影响,她的故事里,难免有侠义公案小说的影子,罗平先生武艺高强,自己也是半个绿林中人。与传统的欧洲侦探形象,并不是完全重合。
前些年津门发生教案,教堂被烧,传教士被打杀,修女流落在外的事,也并非不可能。雄野松如果想要调查,以他的人脉,倒是能查出这个修女是否存在,可问题是,是否有这个必要。他所关心的,只是这个故事剩下还有多少,以及苏寒芝是否有能力完成他的委托。
听赵冠侯简单叙述几句,雄野松就断定,这个侠盗罗平的故事是一部长篇作品,作者脑海里,应该已经有了相对系统的构思和大纲,自己只要肯付钱,她就会源源不断的提供后续书稿。其实,侠盗罗平的故事刚刚刊登,效果还看不出来,可是雄野松能够在卡佩租界内办第一家华语报纸,自然不是一个糊涂人。
既然卡佩总领事都对这个故事感兴趣,报纸的销量怎么会差?现在的津门,报业还是新兴产业,圈子小的可怜,有什么消息都瞒不住人,自己如果不抢先下手,这个作者说不定就被哪个同行挖去了。
他从怀里取出了一个封套,往桌上一放“苏女士,这里是二十元鹰洋,其中十五元,是你的稿酬。你的作品共计两万五千字,我们每一万字付鹰洋六元。另外五元,是我向您预约稿件所支付的费用,您这部侠盗罗平后续章节,我公理报要独家刊登。如果日后要刊印出版的话,会另行支付稿费。”
鹰洋为泰西流入的银币,其价值比金洋为高,老百姓则给其起了个番佛的绰号。二十元鹰洋,差不多可以兑换十二两左右的库平银。苏寒芝颇有些不敢相信,就自己写了那么点字,就能值二十尊番佛?忍不住转头去看赵冠侯,却见赵冠侯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对那钱,也没去点收。
“哦,这事倒是不能草率决定。稿费我们会收下,至于拿五元定金,我觉得雄先生该拿回去,罗平这个故事的销路未必很好,如果写出来没有人看,不是让您白白损失了定金?我们做事要讲良心,雄先生如此厚爱,我们不能随意敷衍。寒芝构思出的故事,远不止罗平一个,若是这个故事不好,其他的故事,或许更符合读者的需求。到那个时候再行预定也不晚,这本罗平如果仓促定金,我怕为时过早,将来您会后悔的。”
雄野松自然明白,对面的年轻混混口口声声说要讲良心,实际就是嫌代价给的不够,不想和把罗平后续的故事卖给他,准备待价而沽。如果是其他人,此时的雄野松完全可以一走了之,接近三两的银子,换一个新人的稿子,这已经是天价。
不管小说写的多好,一个新人,也不能奢望太高的价钱,再说她的书还捏在自己手里。只要自己撤下罗平的小说不发表,她的故事再好,没有人知道,一分钱也换不回来。再看这房子的简陋程度,这户人家怕是连隔宿之粮都没有,跟自己打消耗战,最终只能是他们先撑不住。
但问题在于,现在时间并不在他这一边。总领事大人的要求,是不能够轻视的,如果迟迟做不好这件事,弗郎索瓦那边可不会始终等待自己。
租界里愿意为总领事效力的人很多,自己并不是唯一的选择。再说总领事既然成了这本书的爱好者,自己想要封杀她,也根本做不到,这个故事,自己如果拿不下来,最终被其他报馆抢去,公理报就成了业界的大笑话。
他笑了笑,又掏出两枚鹰洋“先生客气了,以雄某报人的眼光来看,这部小说的质量无可挑剔,我有信心,它将成为一部有影响力的优秀作品。不但能在报纸上连载,将来有机会,我还要将它出版,发行到海外去。近年来,泰西人的小说行销我大金,我大金的作品却很少销往泰西,这次,我们就要开一个先河。请你们相信,公理报是一家有实力的报馆,雄某与卡佩的总领事也是很好的朋友,只要苏小姐和我们合作,她的作品销售到卡佩甚至整个欧罗巴,都不是梦想。”
一边姜凤芝已经听着意动,不住的示意苏寒芝,可是苏寒芝的眼睛只落在赵冠侯身上。赵冠侯却是不慌不忙,从雄野松手中接过拟订好的合同,看了几遍之后,才对苏寒芝道:“姐,既然雄主编有此美意,我们也就不好拂了人家的面子,签了吧。”
苏寒芝点点头,拿起羽毛笔,在那份合约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又按上了鲜红的手印。这个时代的合约,内容条款上都比较粗糙,也没什么公平性可言,严格说,对于苏寒芝的权力是没保障的。
可是客观上,现在的报业发展缓慢,没有多少人可选,对比而言公理报给的稿费,已经算是良心价。不和他签约,也没有更好的报社可供选择。
赵冠侯只是看到雄野松亲自上门,意识到这书稿可能引发了自己不知道的某些反响,应该是有个大人物,或是某些有势力的人,对这书产生了兴趣。他的心态很好,雄野松从里面得到多少利润,并不是重点,总归自己不吃亏就可以了。至于将来的合作,有公理报的资源在,如果对方真的肯推一下苏寒芝的作品,对于打造苏寒芝的名气,也是一件好事。
雄野松见这份契约终于敲定下来,心里也略微放松了一些,随后又说道:“既然合约签订,我们今后就是合作伙伴,以后一定要多多来往,互通有无。另外,鄙刊这里,还有一点小事,希望苏小姐帮忙。鄙人有位好友,也是个侦探小说爱好者,他有一个想法……”
苏寒芝听完他的提议后,嘴巴微微张开,脸上的表情很有些迷茫,她压根就不知道福尔摩斯是何许人也,怎么可能把这个人物放到故事里。她也不认为冠侯会知道这个人,也不认为他会有什么办法。
可是赵冠侯一脸淡定,只点点头“哦,这写书的事我是不懂的,但是我听过书,也听过戏。总归就是加个人进去,不算难事,既然那是雄爷的朋友,就也是我们的朋友,帮点小忙,也是应该的。只是这故事,毕竟得重新弄,您得给我们点时间,不能立刻就要。”
“那是自然,这一点我们是懂的。只是给苏小姐一点建议,时间上么,不急,我们可以慢慢来。”
即使苏寒芝现在真的写了罗平大战福尔摩斯,雄野松也不会现在用出去,对比福尔摩斯的大名,罗平差的太远。总要把这个角色的知名度打出去,让读者知道有这么个人存在,再把福尔摩斯加进去,才有效果。总之,总领事阁下想看,只要能保证时间,按时供稿,其他的问题,就不是问题。
他见谈判的很是顺利,心情也是极好,至于多付出的两块鹰洋,于他而言,实际算不了什么。笑着问道:“苏女士是否有空,到租界的罗曼餐厅坐一坐?那里有我一个位子,不久前,有一位非常出色的卡佩大厨刚刚被他们聘请为厨师长,他做的鲜蚝汤,绝对不会逊色于那些巴黎饭店的口味。为了庆祝我们的合作,我想请我们应该喝一杯,不知苏女士意下如何。”
苏寒芝摇了摇头“我……我要照看冠侯……他的腿。”
听到苏寒芝这么说,雄野松忙笑道:“这怪我,是我没有注意这一点。这位先生的腿似乎有些不方便,在津门,要说治疗骨伤,还是要到金家窖去拜访苏郎中。我与他有一面之识,你可以拿我的名片去找他……”
赵冠侯摇摇头“感谢雄爷好意,不过您这话说晚了,我这腿,就是在苏大夫那看的。看完以后,就成了现在这样了。也不怕您笑话,成了个踮脚。”他边说边站起来,走动了几步,并不因为自己的不方便而有什么惭愧。
雄野松先是一愣,可是片刻之后,忽然眼前一亮,朝着外面高喊“小刘,你回报社再叫两个人,把相机拿上。小张,你到外面去叫人力车,送这位先生到金家窖去,我觉得我们可以做一个采访,拿出点本事来,把新闻给我做好一点。”
第二十四章 大新闻(二)
按说即使是苏寒芝签约,雄野松也是犯不上这么巴结她的,两下的关系中,雄野松是强势方,苏寒芝是弱势方。
当然,她是一个很美貌的作者,如果要稿时用的上,不要稿时可以上,雄野松也乐得收这么个私宠。可是他老于世故,自也看的出来,这个美丽的姑娘,不是那种为了成名勇于奉献的性格。既然跟自己没关系,那么再漂亮又有什么用,讨好她是没什么意义的。所以他这次的安排,实际真的和苏寒芝没什么关系。
能够在租界开报馆的,自然没有省油的灯,雄野松本人是教民,受过洗,又在海外自费留学,将泰西记者鹰目犬鼻飞毛腿黑心肝的本事学的炉火纯青,隐约有青出于蓝之势。
苏春华的名字他自然是知道,两人还算有点交情,但是在新闻价值面前,不管是人情还是旧交,全都是可以拿来牺牲的。古人可以大义灭亲,他雄主编自可以为公正而害友,何况区区一苏郎中?
苏春华对于列强的态度并不一致,总体而言,是亲阿尔比昂,而疏远卡佩,比如他孙子在阿尔比昂医院工作,他自己与阿尔比昂工部局的人,也多有往来。墨林洋行的华人帐房,还是他的麻将搭子。
对比而言,卡佩这边和苏春华的关系就比较淡,只有医疗上的往来,私交就很一般。要知,卡佩租界总领事既然是坚定的反阿尔比昂分子,身为租界中的一员,自然也承担着反阿尔比昂的重担。公开站出来跟阿尔比昂人打对台,借他雄野松几个胆子也是不敢的,可是迂回前进,隔山打牛,这个胆子他还是有的。
凭借他一支生花妙笔,到时候,还怕不能把阿尔比昂牵连进去,不疼不痒的骂上几句?反正阿尔比昂人不怎么看华文报纸,不会记恨上他,自己还能在总领事面前买个好,何乐不为。
更重要的是,苏春华在津门是有头有脸的知名人物,报人与混混一样,放倒名流,都是自己成功的不二法门。津门百姓中,关心时事的人远不如关心八卦逸闻的人多,只要自己把这事炒起来,一些平日不喜欢买报的,也多半会买上一份。不但能把销量炒上去,更重要的是能推广知名度,报纸只要有了知名度,还愁没有经济利益么。
两名他带来的随员,一个回去叫人,顺带去搬那沉重的古董相机,另一个就忙出去喊人力车。雄野松一副义愤填膺的模样
“不像话,实在是太不像话了。苏郎中人称杏林妙手,其医术,我是绝对信任的。如今看来,这根本不是水平问题,而是个态度问题,他对于病人,太不负责任了。把好好的一个人,治成了这副样子,这是在犯罪,这是在草菅人命!我公理报为公理代言,绝不可袖手旁观,这件事,我肯定要讨一个公道回来。”
伟大的雄主编此时已经忽略了,如果一个人真的是好好的,又怎么会送到苏三两那里,献上三两库平?
可是这不重要,总之,只要我们雄主编认可的事情,那就一定是真相,不管赵冠侯的腿是否是医疗事故,只要他认定是医疗事故,那就一定是医疗事故。除非苏春华拿出几十两银子在报纸上包个广告位,否则的话,就算是把泰西医疗泰斗请来,他依旧是个草菅人命的无良医生。
苏寒芝等三人,已经彻底不知所谓了,怎么好端端的,把事情闹到了这一步,连报馆都掺和进来了?他们都是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心态生活的和平主义者,这种变化,让几个人都有点接受不能。
尤其是丁剑鸣,他没想到赵冠侯随便写的东西,居然可以换来二十几块鹰洋,以他丁剑鸣的本事,就算是一年不吃不喝,也未必攒的下怎么多钱,心里的不舒服就越发严重了。
这时见堂堂公理报的主编都为他出头,一种无力感袭来,让他觉得,自己离师妹似乎远了一些。他忍不住向前凑了了凑“冠侯师弟,我陪你过去吧。”
“丁师兄,这就不必了,我们去那里是讲道理,不是动手打架,带人多了没用。有公理报几位记者在,就比的上百万雄兵,您就只管放心。”
等到公理报的三名记者扛着复杂的照相器材满头大汗的跑来时,人力车也早就准备妥当,苏寒芝和姜凤芝也一人跳上一辆洋车,跟着往苏家赶,雄野松贵人事忙,自然不可能跟随,只吩咐着手下用心做事,自己先行回转报馆,只留下丁剑鸣看着房子,心里五味杂陈。
人力车赶到苏家的四合院时,院里很是忙碌,十几个人在院子里等着,看样子就知道,都是身上有伤的病号。
原来今天是租界紫竹林码头因为卸船,两个锅伙起了纠纷,两边的寨主都死在站笼里,现在的脚行把头,都是新上来的,脾气很是火暴,又想立威,所以事情很快激化起来。几十条好汉相对而立,抽了签的人站出来,用棍棒打断自己的手,比着谁更有骨气。
袁慰亭治理地面用法严苛,聚众斗殴,说不定要被关上几年。但是话说回来,大金律上,自伤是不犯法的,用棍子打断别人的手要吃官司,打断自己的手,只需要吃药。
于是两下都选择了这种方式较量,一场比并下来,打碎骨头无数。这种伤若是救治不及时,一辈子就废了,码头这碗饭也吃不了。两下的把头早就准备好了银子,人一受伤,就有车朝这里拉,苏大夫今天财源广进,生意兴隆,忙的不可开交。
赵冠侯走进院里,朝众人拱了拱手,朗声道:“在下,小鞋坊赵冠侯,前者在津门县衙门外头唱戏卖打的就是我,两条腿被水梯子李少把打断了,多亏苏大夫的膏药,让我从瘫子变成了踮脚。这个恩德,我是要报答的,今天特意上门,就是来给苏大夫挂匾道谢,各位老少爷们,还请行个方便吧。”
这些混混中,有一些人是知道津门县衙门外发生之事的,这时一听他的言语,就知道原来那位少年好汉就在眼前。再看他的腿一长一短,就知道这是上门闹事,也不说话,只是移开身体,让出一条路来。
苏春华见他进来时,先是愣了一愣,但随后就恢复如常,依旧忙着给眼前的病人接骨,直到赵冠侯说完话,他才笑着一抱拳“恕老朽眼拙,一时没认出,原来是赵二爷来了。来,有话咱们里面说,几位,对不起,我们这里有点事情要说,等说清楚,再给各位医治。”
津门规矩,从不称呼人大爷,因为大爷单指从天后宫栓来的泥娃娃,也就是所谓的娃娃大哥。在家行大的,都称二爷,余者类推。苏春华能在津门街面生存,且与混混结交,除了一身过硬的医术外,自身也是个极有胆略之人。并没有因为对方的兴师问罪而胆怯,也没因为那几个扛着照相机的记者就害怕什么。
几名记者进了书房后,刚刚架起机器,苏春华就扬起了手“且慢,都是街面上的事,就别架这个了。你们是哪家报馆的?我与几家报馆的主笔都有交情,大家是朋友,摆弄这些,就不讲交情了吧。”
一名年轻的记者一脸正气的大喊道:“新闻自由,采访自由,乃是神圣不可侵犯之权力,我等都是有良心的新闻人士,不会受你的威胁。不管你认识谁,也别想阻挠我们探求真相的决心。”
他话音没落,苏家老管家已经走进来,给每人递上了一个小小的红包,每个红包内,都包着六元金洋。苏春华则捻髯笑道:“今天老朽生意不错,几位也都沾沾光。苏某若果真是欺世盗名之徒,这些人,又怎么会上赶着把六块大洋送我?”
事实证明,有单纯有良心,是做不成事的,这个世界上威力最大的是大洋而非良心。几位空有良心而无大洋的记者,在大洋攻势面前溃不成军,将相机收起来,不再拍摄,还有人开始在本上记录着津门国手,药到病除,一日之间救治数十人之类的文字。
姜凤芝却不吃这一套,她叉着腰问道:“苏伯父,我们把师弟送来那天,我姐为了求您,脑袋都快磕肿了,图的就是您能妙手回春。可是这人怎么治来治去治成了个踮脚,一条腿长一条腿短,你苏三两就不怕砸了招牌?”
苏春华微微一笑,管家又递过一个小小的封包来“这里是库平银二十两,就在你们来之前,有人送到了我的府上。至于谁送的,赵二爷心里应该有个数,谁打的您,这钱就是谁拿的。人家的意思也简单,让您成了踮脚,说是给您长长记性,知道津门的规矩。小老儿是个江湖郎中,不是你们这些人物字号,惹不起那等好汉,就只好按着人家的吩咐办事。您的腿,阴天下雨不疼,走路不受影响,现在走的慢,只要走开了以后,也就可以恢复正常。唯一遗憾,就是左腿比右腿短上三分,这是接骨时的手法,您就算到了泰西的医馆,也没什么办法。错非是今后再遇到这等情形,断后重接,只要是小老儿动手,保证他恢复如初,两腿一般长短。”
他叹了口气“那天我不接您的腿,就是想让您另请高明,津门这地方藏龙卧虎,不知道哪里就有一位骨科圣手在,换个别人,也就没这么多麻烦了。可是苏姑娘宁可当了镯子,也要让我出手,我实在推辞不开。这二十两银子,我分文未动,赵二爷拿去买点好药补身,就当是小老儿的一点心意了。”
姜凤芝气的就要去拉刀,苏寒芝虽然没说什么,但是眼神里也充满了怒火,几个记者小声嘀咕着,觉得这事实际大有新闻可做。可是再想想人家送上的六元钱,做人是要讲良心的,收了钱,怎好还去暴光?
赵冠侯拉住两个女人,又朝苏春华一抱拳“原来如此,那是我误会苏大夫了。您是好手艺,华佗再世,在下佩服。我不怪您,要不是您老出手,可能我现在已经废了,到现在这样,就算不错,可是我要问一句,若是这腿真的再断一次,您真的能保证他复原?”
“赵二爷,若是这一点做不到,老朽就把自己的两条腿赔给您就是。”
“既然如此,那我就告辞了!”赵冠侯起身,也不去拿钱,拉着两个女人向外就走,苏春华见他如此痛快,心里倒是一块石头落地,连忙送出来。等来到院里,赵冠侯朝那些等待治疗的混混一抱拳“几位老少爷们,我这腿不是苏大夫手艺不好,实在是有小人从中作梗,大家别疑心人家的医术。苏大夫说了,只要我这腿断后重接,保证恢复如初,今天就请几位做个见证。”
他边说,边来到苏家门首,猛的坐下去,将左腿放在门槛上,右手抄起一块身旁的青砖,回头问道:“苏大夫,您倒是指一下,到底是哪块骨头差了三分没对上茬,我这也好动手。”
说话之间,手中砖头高高举起,苏春华刚刚一指,他就猛的将砖头朝着自己的左腿猛的砸了下去。
第二十五章 再次折腿
一声闷响,伴随的是两个女人的尖叫,甚至分不出谁快谁慢,两个女人差不多同时扑到赵冠侯身上。
“你疯了!”
“你这是干什么啊?哪有自己砸自己的?”
在身后,一声“砰”的响声,一道亮光闪起,随行的记者不愧是新闻界的精英人士,赵冠侯说话时,就有人意识到了有事要发生,三名记者手脚利落的将相机架好,及时抓拍到了这张照片。
既要讲良心,也要抢新闻,苏春华庸医的新闻不能做,就用这混混自残的新闻吧。作为华文报纸,主要销售的对象还是金国人,燕赵之地,自古就羡慕游侠。像是这等任侠使气之徒,很有群众基础,一些读书人,也会将之当做谈资讲述,这一期的报纸,应该不会难卖。
这时,一个身穿长袍,头戴瓜皮帽的年轻人正从外面进来,看到那镁光灯闪起,下意识的用袍袖一遮脸,但是随即,来人的注意力,就被赵冠侯吸引了。
他的左腿无力的耷拉在地上,神色如常,面不更色。一群混混虽然也是敢卖打断手的主,但是在实行前是抽了签,不得不为,动手时也是由同伙代劳,完事之后也难免疼的冷汗直流,或是小声哼哼几声。见赵冠侯只一下就把自己的腿砸断,神色如常,不见半点痛苦表情的样子,心里都有些敬畏。
只见赵冠侯朝苏春华拱拱手“苏大夫,这回能治了吧?您摸摸看,如果还不成,我就接着砸,您说哪不对劲,我就砸哪。只要它能走道,怎么砸都行。”又朝一众混混抱抱拳“列位,对不住,我先夹个塞。哪位要是急呢,就说一声,咱商量着办。”
见他这副模样,已经没人敢出来跟他抢位置,这样的好汉,可不是自己惹的起的。跟他抢个先后,就算自己的同伙也要帮着外人的。
那名进来的年轻人这时主动来到赵冠侯面前蹲下身子,伸手摸了摸他的左腿,用带着山东口音的官话道:“朋友,你这腿砸的可够狠的,能自己对自己下这种手,确实是个硬汉,在下佩服。咱们这是第二次见面,交个朋友吧。”
来人年纪比赵冠侯略大一两岁的样子,麦色皮肤,高鼻大眼细眉毛,相貌很是俊俏,一身穿戴也是个有钱人家的少爷打扮。津门为五方杂地,各省商人都有,倒也不觉得意外,忙抱拳还礼
“您老客气。在下小鞋坊掩骨会的赵冠侯,未敢请教?”
“山东临清人,我姓孙,你就叫我孙掌柜就行。在下自幼习武,也懂得一些医术,虽然不敢与苏大夫相比,但是一般的骨伤,也是能治的。若是这腿苏大夫不好接,孙某愿意代劳。”
苏春华已经吩咐两名学徒来抬着赵冠侯到房里去,边走边高挑大指“赵二爷确实是个好汉,自己砸折自己的腿,面不改色气不长出,可比当年刮骨疗毒关夫子,苏某服了。孙掌柜的,您只管放心,这腿要是治不好,苏某从今以后,就闭门谢客,再不行医。您只管到客房休息,我先给几位治伤,回头再聊。”
赵冠侯这一砖的力气,并不比李秀山那一棍来的轻,原本长好的骨头,又被砸了开来。苏春华依旧是以双手接骨,又以柳木做了夹板,最后亲自取了些膏药和丸药出来。
“上次的膏药别用了,用这个吧。这个膏药光是本钱,三两银子就下不来,一般的病人用不上,非得是我们苏家的好朋友,或是亲近之人,才肯给这个药。您十八天能下地,多半是吃了外人送的丸药,实不相瞒,那个药其实也是我家的方子,还是那话,太贵。要是卖的话,五两银子起价,所以很少往外散,赵二爷是条好汉,苏某佩服,这膏药和丸药,就当是我给赵二爷赔礼之用。这次您好了以后,若是还有什么闪失,您只管一把火,烧了我的房子,我绝对没有二话。”
他是在街面上跑的主,自然知道,赵冠侯这种年轻气盛的混混,比那些有一定社会地位,也有了家业的混混更为难惹。他们一无所有,又年少冲动,如果记恨上自己,那也是后患无穷。
再者,这是砸折自己的腿都面不改色的人,若是收拾起别人来,只会更狠。苏家毕竟不是混混,又有家业有子弟,犯不上与这种人结大仇,干脆做一些姿态,拿出点诚意来,两下就都该退一步了。
果然,赵冠侯并没有推辞这些药,反倒是对苏春华道:“苏先生放心,这事是我跟水梯子的事,与您没什么关系。将来腿好之后,我还要给您送匾,感谢您的妙手呢。您这还有客,我就不多叨扰了,告辞。”
一名记者出去叫了人力车,赵冠侯这次是一腿断了,倒是也可以坐车,不用再躺床板。出门时,那二十两银子的封包,被苏春华递给了姜凤芝,后者可不会和他客气,一把夺过钱,转手塞给了苏寒芝。
到了院子里,见赵冠侯拄着单拐,如同铁拐李似的向外挪动与身边的人谈笑自如,并没有痛苦的表情更没发出痛苦的叫声,院子里的混混不知是谁忽然喊道:
“小鞋坊真出好汉啊,二次折腿,是个人物。咱津门这块地方,又出一个爷字号的人物了。”随后,就是一阵雷鸣般的喝彩声。
三名记者拿到了照片,就记着回去编辑发稿,赵冠侯这边回了自己的家里,姜凤芝看他的目光里,又多了几分崇拜。一进家,就滔滔不断的介绍起赵冠侯是何等英勇,一砖头砸断自己的腿混若无事的样子,又骂起李秀山如何不是东西,居然以二十两银子就要买人残废。
丁剑鸣的脸色越发难看下去,可是姜凤芝没发觉,还在那说着,自己看到一砖头下去时,是何等的揪心,等看到赵冠侯的腿断掉时,自己又是如何的难过。
等到吃晚饭时,丁剑鸣只说是忽然有事告辞离开,如今晚上有小鞋坊这边的混混过来伺候,倒是不需要把式场的人。姜凤芝却看看天色
“着什么急?这离天大黑还有一阵呢,回去那么早干嘛,吃完饭,陪寒芝姐说会话再回吧。那个什么雄主编,不是留下二十几块钱,要买那书的后续么,我们正好听师弟说说,后面的事怎么写。”
“我家里还有事,你要是不回,那我就先回了。”丁剑鸣瓮声瓮气的说着。姜凤芝不在乎的一甩脑袋“那你就先回吧,我晚上回去也不害怕,再不行,就跟寒芝姐那睡去。反正这些日子,瞎子叔也不回来,正好给寒芝姐那做伴。”
丁剑鸣没再说话,只朝苏寒芝点个头,自己转身出去。苏寒芝戳了姜凤芝一下“还不赶紧追出去?他这又不高兴了。”
“爱高兴不高兴,挺大个老爷们还得别人哄他,你看师弟,一砖把自己腿拍折了,不也好好的么?”
赵冠侯苦笑一声“这个不是一回事,如果是姐这么跑出去,我现在就算是一条腿蹦着走,也要追出去了。他人现在走不远,以师姐的脚程,追上没问题。赶紧赶上去,有什么误会澄清一下为好,日子拖久了,真把问题留在心里,就成了疙瘩。误会比较容易化解,疙瘩,可是很难解开的。”
姜凤芝嘀咕了一句“就你知道的多。”伸手撕了条鸡腿下来,向外面跑出去。苏寒芝摇摇头,伸手撕下另一条鸡腿递给赵冠侯
“你多吃一点,赶紧把你的腿补好了。真没想到,苏三两会暗算你,要不是几个记者跟着,还不知道会怎么样。怎么样,伤口疼不疼。”
“有姐在,自然就不疼了。”
苏寒芝啐了一口,从身上将那二十两银子拿出来,又把雄野松给她的鹰洋都拿了出来“这些钱你留下,加起来就有三十几两银子,若是省着点用,足够办喜事,下聘礼的。我又不是什么大家闺秀,成亲没这么多讲究。你又能写故事,将来我们的日子错不了,我想爹那里,也不会拒绝的。”
赵冠侯并没有接钱,反倒是把钱朝她那一推“这钱我不要,连这二十两,也都你带着。今后咱家的钱,全都是你来管。不管我有多少银子,都会交给你。”
苏寒芝心里一暖,任他拉着自己的手,将身子靠在他的怀里,呢喃着“你自从站笼里出来之后,这嘴是越发的会哄人了,也不知道是跟谁学的。反正我这辈子,就注定是你的人,也不用想着法子骗我什么。今天我一直想跟雄主编说,那些东西都是你写的,让你有个正道出身,总比当个混星子强。可是你是男人,家里你说了算,你说怎么办,就怎么办。”
听到她说这句,赵冠侯心里顿时就有了一些别样想法,手不由自主的就朝她衣服里伸过去,苏寒芝扭动了两下身子,却还是任他施为。眼看就要得手,姜凤芝就气冲冲的从外面冲进来,将气氛完全破坏了。
开单章推本书
推一本好友的著作《混战浮生记》
他于民国历史的修养,远在我之上,行文也很好,可以算做我的良师益友。写这段故事,算是我们两人不谋而合,希望大家给予关注
地址:/book/
第二十六章 津门大案
看她进来的样子,不用问也知道,她追出去的解释,并没有起到效果,反倒是让事态变的更糟糕了。只是她是个辣椒性格,这个时候,没人会去问她究竟发生了什么。感情上的问题,最终只能自己解决,外人很难帮的上手。再者赵冠侯看来,也许丁剑鸣真的不是很适合姜凤芝,至少连起码的信任都做不到,心眼实在是小了一些。
可是由于她的不开心,苏寒芝就只好去安慰姐妹淘,加上赵冠侯的右腿已经好了许多,她的关注,自然就要转移到好朋友身上,倒是让赵冠侯颇有些失落。
第二天清晨,他刚刚醒过来,马大鼻子又一次端着早点上了门,进门之后,就满面赔笑“兄弟,你不对啊。昨天找苏春华闹事,怎么不叫着哥哥啊,怎么,看不起我?你要是带着我,昨天咱非拆了那老东西的忘八窝不可。好大胆子,敢给咱哥们下黑手,这事不能这么算了,回头咱叫点人去,好好跟他算帐。”
“算帐就不用了,人家也不容易,既在江湖内,就是苦命人。大家都是出来讨生活的,很多事情也是身不由己,我也不怪他。当然,要是谁拿咱当成好欺负的,我也不会放过他。苏大夫这人不错,很是会做人,我就不计较这些过去的事,只要他言而有信,让我一切恢复如初,也就不与他一般见识了。”
马大鼻子听他说起言而有信,似乎想起了什么,忙朝自己后脑上一拍“看我这记性,上次就说给兄弟送来,结果被事情一耽搁,就给忘了,这话是怎么说的。”他说话间伸手入怀,摸索出四枚银元放在桌上“这是上次辛各庄那事的尾款,一直就在我怀里揣着,可是我这脑子真是不行,总是忘事,兄弟别过意。”
王掌柜的事顺利解决之后,马大鼻子的尾款就付的不怎么情愿,赵冠侯这次折腿扬名,在混混里,已经把脸露到了天上。更重要的是,这件事上了报纸,今天公理报在华界大销,其中逸事版上,不但有赵冠侯折腿始末描写(当然,对于折腿原因使用了春秋笔法,确保苏春华名声无损),还配了大幅照片。
一般的武混混是不认识字的,对于报纸,也不感什么兴趣。可是津门有专门的文混混,也有一帮爱看报的读书人,混混中间,也有着自己的消息渠道。马大鼻子从熟人那里得到了消息,就知道赵冠侯又露了一次脸,虽然现在还是个普通混混,但就算一些新晋上位大大把头,见到他也要称一声老弟。自己黑了他的尾款,等他腿好之后,怕是不会跟自己善罢甘休。
一想到他连砸断自己的腿都面不改色,一砖头下去,就把腿砸断的狠劲,马大鼻子心里也有些害怕,早早的买了份报纸过来弥缝。见赵冠侯那起报纸来,他还在那陪着好话
“也就是兄弟你,哥哥我可是看不懂这个,不认识字,睁眼瞎。看这照片,照的你多威风,这要是在戏台上那么一亮相,这不就是一黄天霸么。”
这个时代的相机原始,那张照片照的很是仓促,实际是不怎么清晰的,赵冠侯费了好大气力,才勉强确认那是自己,朝马大鼻子一笑,没有说什么。他并不关注这点,相反,对于报纸上其他的内容,关注度更高。
首先注意的,就是侠盗罗平那部小说,雄野松办事能力和效率都不错,罗平的故事已经出现在了连载版上。至于这个故事能带来多大的收益,从堂堂主编亲自登门来谈合同这一点,他就可以断定,销路肯定不会太差。
匆匆扫了一眼,确定没有什么问题后,他就转去看其他版面。这个时代消息太过闭塞,既没有电脑也没有网络,想要获取外界信息太过困难,他原本是想买报纸看,只是这片地方住的基本都是文盲,有脑子的报童都不会往这里来,他想买也很困难。今天第一次看到报纸,自然如饥似渴的阅读起来。
这份报纸既有华语也有卡佩语,华文部分目标读者就是津门认识字的人群,很多地方使用的都是这个时代的半白话文,看起来很有些不顺畅。另外一点,就是报纸上的文字之间没有标点,读起来很费力气,但总归还是能看明白。
上面的新闻,倒是没有什么太稀罕的,既有一些京师里的人事变动,也有一些租界里的船期、货物价格之类的信息。还有一些,就是从海外传来的情况,从内容看,现在泰西诸国一团和气,大金国国运昌隆,虽然地面上有一些小问题,但是没有动摇根基的大事发生。除了这些信息外,还有一些,就是对一些地方官员的臧否,评点一下施政得失。
翻过这几版,就是津门本地新闻,像赵冠侯的行为,就被作为燕赵侠士的典范,在这里被大大吹捧了一番。他又向旁边看去,忽然,目光就留在了一条消息上。
“志诚信票号昨日傍晚遭劫,损失巨万之资,幸者无人员之伤亡,本报将全程关注进一步案情发展。”赵冠侯看着新闻内容,转头问马大鼻子“志诚信票号被抢的事,马哥知道么?咱们津门可是水旱码头,城里有防营有衙门,什么人这么大胆子,敢在这抢票号?”
马大鼻子一听这话,顿时来了精神“这你就是问我,问旁人多半是不知道的。津门县衙门里的孙班头跟我是过命交情,我们两昨天抽烟的时候,他亲口跟我说的,这次的事大了。报纸上说是五万两,那还是藏着说的,怕是让人听了害怕,不敢存钱,实话告诉你,这次志诚信倒了血霉,让人抢去十几万银子。这话你知道就完了,可千万别说出去。志诚信的东家说了,谁要是能帮他访出贼人下落,他愿意拿出二百两银子作为答谢。二百两啊,要是我能找到这个贼,可就发了大财了。”
案值十几万两的劫案,在此时绝对算的上通天大案,二百两的赏格,也算的上少有重赏。赵冠侯也来了兴趣,“志诚信东家不是好惹的,听说那票号里养着十几个好把式,怎么会让人砸了明火?不知道去了多少贼人?十几万两银子,光是搬运这些银两,就得用不少人手,这么大的队伍进城,都没人发现,巡防营干什么吃的?”
马大鼻子一笑“哪有那么多人啊,我跟你说,一共就一个人,就把这票号给抢了。没错,这票号里是有十几个好把式,可是那顶什么用啊,那强人据说武艺高强,飞檐走壁,刀枪不入。两个旋风腿,护院的让人划拉倒了一片。这还不算,人家手里拿着带响的家伙呢。”
他边说边用手比画了一下“两杆洋枪,就那么一比,咱们津门的老少爷们平时也是好汉,可是谁见过这个。一看见洋枪,谁还敢动,只好乖乖的给人家拿钱了。”
一个人?赵冠侯颇有些难以置信“一个人,他怎么拿的走十几万银子,就让他自己搬,也把他累死了。即使是黄金,这数目也不小,一个人怕是也拿不走吧。再说票号里,平时也不放那么多黄金啊。”
“票号里哪有那么多金条,我跟你说吧,根本不是金子,是纸!这个贼来的是时候,志诚信的东家,一向与朝廷合作,还帮着办过库款。新近认购了一批昭信股票,足有十三万两,这回倒好,倒是都便宜了那强盗。那些股票就是一堆纸,拿着方便的很。那是不记名,不挂失的,若是强人把股票出了手,我看志诚信的东家,也没什么办法了。”
金国前者于扶桑会猎于高丽,金兵太过英勇善战,搞的金天佑帝不得不裁减士兵,编练新军,以免吓坏了友邦。为了安抚友邦受伤的心灵,要赔偿给友邦扶桑汤药费两万万两白银,又见扶桑用兵甚勤,百姓羸弱,特补助扶桑军费纹银三千万,前后合计两万万又三千万两之数。
大金虽然富有四海,物富民丰,然近年来与泰西诸国亲善,帮各国贴补军费,资助贫苦,耗费甚大。前些年又闹了长毛,朝廷开支本就入不敷出。现今每年岁入不过九千万两之数,要想支付两万万两白银的汤药费,便有些有心无力。
朝廷里有些大员是见过世面,与泰西人打过交道的,便献了这个发行公债,募集经费的办法。昭信股票虽然有股票之名,实际上,还是金国以田赋及盐税为担保发行的公债,约定年利五厘,每年付息,至二十年时,一次还本。
志诚信票号与朝廷关系甚深,甚至帮着户部经营国库盈余,这股票一发行,就认购了很大一笔数字。一个强盗,劫走了十几万两银子的有价证券,让赵冠侯觉得很有些意思。他将报纸一丢“马哥,别想了,人家手里有两杆洋枪,就你的人,就算看到了他,又能怎么样呢?毕竟票号里十几个保镖都没能把人拿下,咱的人,就别逞这个能了。”
“话也不是这么说。”俗话说人为财死,马大鼻子本来是不敢和有枪的人作对的,可是一想到二百两的花红,又有些蠢蠢欲动。“又不是让咱的人上去动手拿人,左右就是访查消息,在津门这块地方,论起耳目灵通,咱哥们可是头份。等到查清楚人落在哪,向着防营那边一报告,就算二百两银子不都落到咱手里,少说也得有个一百两吧?你说这一百两到手,我还用犯愁过日子么?”
这起票号劫案的性质,事实上远比马大鼻子感觉的严重的多,就在他做着发财美梦时,津门衙门、防营以及其控制下的地下势力,正在津门开始了挖地三尺似的大搜索。
侯家后,三等小班内,几名巡兵推开了房门,惊醒了还没睡醒的一对男女,几个巡兵的眼神,不怀好意的朝那女人的胸前看。而那个年近五十,体型干瘦的瞎眼老人,虽然看不到巡兵的行为,却因为被扰了清梦而破口大骂。
一个巡兵见他一个老瞎子还敢骂自己,抬手就给了他一记耳光,可是等到那老人报出一个名字后,几个巡兵全都面面相觑不敢做声,一个人跑出去请示上级,时间不长,带队的棚头就冲到屋里,把几个巡兵挨个扇了耳光,又跪在苏瞎子面前说起好话来。
而在小站,新军军营里,李秀山眼前也放着这份公理报,他的目光紧紧落在赵冠侯折腿那一幕上,一动不动。
第二十七章 婚事
送报纸来的,乃是李家的一名心腹下人,与李秀山很是熟悉的,在一旁开解着“老太爷让我送报纸过来的意思,就是让少爷看看,这个赵冠侯,确实是个人物。跟这样的人,能交就交,最好别得罪。”
他见李秀山的眼睛紧落在报纸上,生怕这位大少爷想要闹别的事,忍不住提醒着他,不可因小失大。
过了半晌之后,李秀山忽然一阵大笑“忠义,你搞错了,我看的压根不是赵冠侯。我跟他的事,没什么大不了的,光棍打光棍,一顿还一顿,这没什么可说的。我确实拿二十两银子买他的腿脚不便,他要是不服气,就找机会把我的腿砸断便好。若是做不到,就该认栽服输,现在是我强他弱,我用的着考虑着对他下手么,没必要。我现在看的,根本就不是他。”
他用手指了指照片的角落,一个青年人似乎是从外面进来,正好被镁光灯扫到。虽然他做出了举袖子遮脸的动作,但还是被照进去一部分。
“我的能耐你是知道的,看人最准不过。前两年,山东那边发来过孙美瑶的通缉令,那上面正好也有一张照片,是他抢洋人的货车,被车上的记者拍到的。据说他没见过相机是什么东西,还当是洋人用暗器,吓的落荒而走。从那以后落下一个毛病,就怕镁光灯。虽然两张照片都不是太清楚,可是我总觉得,这张照片上的人,就是那个孙美瑶。”
这名叫忠义的仆人是家里的管事,于江湖上的事也有所了解,知道孙美瑶是山东新近崛起的巨匪,据说手下有几百号人马,是山东响马中,极有势力的大山头。他不禁又看向报纸另一版“大少,您的意思是,这个劫案,是孙美瑶做的?他一个山东的响马,敢来津门抢票号,活腻味了?”
“这话可难说,能开票号的,没有省油的灯,他要是在山东抢票号,才是活腻味了。可是这津门的票号,想要追到山东去报仇,总归是不方便的,他若是能顺利离开津门,志诚信也很难把他怎么样。再说,孙美瑶本就是胆大妄为之徒,当初他起家时,带着人抢了普鲁士人在山东开的洋行,夺走了十几杆快枪。整个基业,就是那时候打来的,这人胆大心雄,敢想敢干,说他干出这事来,我倒是会相信。”
“那大少您看,要不要我们通知一下防营的庞管带?”
“庞金标?我通知他干什么?他破了这案子,只会请我喝顿花酒,若是想喝花酒,我请他就好了。面额十三万的昭信股票啊,若是落在我们手里,还给志诚信六成,他们就要对我们感恩戴德,不敢多说什么。我跟你交个底,孙美瑶是个土鳖,不懂得这里面的细节,这次朝廷发行的股票,销路很成问题,他抢过来也早晚成了废纸。可若是落在我们手里,趁着眼下还没彻底完蛋,我们折半卖出去,也是几万两银子。”
他眼中露出贪婪之意,手在空中一挥“我算是看明白了,这天下要想成事,第一就是要有钱。小站新军,操法器械,全都是假的。这些士兵为什么这么卖命,还不是为了军饷。有了饷,就有忠心,就有军火,就连洋人也得为我们干活。将来想要做点大事,手里必须多存点钱,这几万两银子,我要定了。”
他做出了决断,忠义也不好再劝,再者孙美瑶进津门,并没拜李老太爷的码头,李家就对他没有保护的义务,于是回到府里,开始组织人手,参与起官府的搜检来。
苏瞎子这边虽然赚足了面子,可是被几个巡兵一闹,原本就不怎么强悍的某一方面,似乎有受惊吓过度需要静养歇假的趋势。一想到若是晚上不能完成任务,怕是要被含烟姑娘笑话,再一想起今天发生的事情,叫了一辆人力车把自己送回了家里。
苏寒芝正在赵冠侯那学着写字,听到父亲的叫喊,只好擦了擦手,向回就跑。姜凤芝一脸严肃的,用手握着笔,学着苏寒芝的样子写字,即使房间里只剩了她和赵冠侯两人,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或者说她的注意力已经全被知识所吸引,对于其他的事,都已经顾不上了。
苏瞎子虽然心忧某一部分功能陷入沉眠不能再起,可是听到姑娘的声音后,情绪还是不错的,又从身上拿了二两银子出来,递给女儿
“别委屈自己,想买什么,就买点什么,爹眼睛不行,看不见东西,就算有这个心,也没这个本事,你自己随便买。这些年,爹没能耐,没给你置办下什么像样的衣服首饰,将来啊,会有人为你都备办齐的。老天开眼,我有个像样的好闺女,不但自己有好日子过,连爹,都能跟着沾光。”
苏寒芝听父亲说的迷糊,自己也不知道做何解,但还是从身上把那二十两银子,和二十二块鹰洋都拿了出来,放到了桌子上。接着又面红耳赤的,把赵冠侯提亲的事说了,边说边小心翼翼的看着苏瞎子的表情。
提亲的事,赵冠侯以前说过几次,每次都被苏瞎子骂回去,如果不是忌惮他是个混混,苏瞎子是不会让女儿再和他来往的。饶是如此,他也是像防贼一样的防着他,不让他跟女儿有太多接触。当然,他反对的理由也很充分,自己的女儿,是不能嫁给一个穷鬼的。除非赵冠侯能管的起自己下半辈子的吃喝还有大烟,否则就别打自己女儿的主意。
按苏寒芝看来,现在的赵冠侯今非昔比,能拿出三十几两银子作为聘礼,于小鞋坊这片贫民区而言,这笔钱可以算的上是一个天价,就算是娶几个年轻的大姑娘多半都够了。自己的父亲,或许真的能看在这笔巨款的份上,答应下这件婚事。
苏瞎子却似真的见过大场面,变成了很有身份,见过大钱的人,听到三十几两银子这个数字,居然还能稳如泰山,没像被蝎子蜇到一样跳起来,反倒是用手捋着稀疏的胡须冷哼道:
“三十几两银子?行啊,我苏某收徒也不算白收,居然收了一个能赚来三十两银子的徒弟,在这片地方,就得算是出类拔萃了。可惜啊,终归还是格局有限,没离开小鞋坊这点地方。闺女,你也是让爹连累了,这些年,一直在这点地方待着,没见过多少天地,一听三十两银子,就动心了?在小鞋坊,三十两银子确实算是一笔大钱,可是到了外面,这点钱,连个水花都翻不起来。知道人家有钱人一顿饭花多少么?知道人家听一出戏,随手赏下去的钱又是多少么?等你将来见了大世面就知道,冠侯这两下子,差的远了。”
他咳嗽一声,伸手拿起茶碗喝了一口,又吐了出去“咱这的水,就是不能喝,太咸。还是你含烟姨那的水好喝,是甜的。我跟你说啊大闺女,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想嫁人,是没错的,爹也不会反对。但是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一时冲动,随便找个男人嫁了,将来,就该是你自己哭都找不到门了。你娘死的早,爹把你拉扯大不容易,不急着把你嫁出去,就是想为你找个好人家,总算是皇天不负有心人,这个好人家,让你爹我找到了。”
苏寒芝一听这话,面色变的一白,急道:“爹,您……您这些天在外头,是给我找人了?”
“瞧你说的,爹还能把你卖了么?我给你找的,是个正经人家,进门去,是当夫人,吃香喝辣穿金戴银,让人伺候的。这个人,也不是赵冠侯那样的混星子臭无赖,而是顶天立地的大英雄。咱们津门巡防营,庞金标庞管带看上你了,要娶你做个二房。前些天,就是庞府上的管家,到北大关找你爹我,说这个事情。”
他颇为得意的一挑大指“庞金标,那是咱们津门的这个。中过武举,头上有功名,身上有功夫,七八个汉子近不了身。在高丽,跟扶桑人刀对刀枪对枪打过仗,一把大刀,砍死了十几个东洋人,谁不得说他是一声好汉?据说连章桐章中堂,马玉仑马大将军,都没少夸他。比起那只会卖打折腿的赵冠侯,不强到了天上去?还有啊,他的亲叔叔,就在宫里当差,是在万岁身边当差的,还是个总管!跟那皮硝李比起来,也不相上下。皇上家三天两头的就赏点什么小物件下来,他也没有别的子侄,最后不都给了庞管带?那些都是皇上用的好东西,随便拿一样出来,都价值连城,你跟着庞爷,还会受罪么?”
庞金标?苏寒芝此时终于知道,父亲最近做的是什么生意,又哪来的这么多钱逍遥。她只觉得周身的血液,都向头上涌去,牙齿不住的打颤,眼睛里充满了悲伤和绝望,颤抖着声音道:“爹,除了冠侯,我谁都不嫁!”
她的态度很是坚决,可是这话说出来时,却只在嗓子眼打转,声音小的,除了她自己,没有人能听见。这是自己的父亲,是他把自己拉扯长大的,与父亲对抗,她却下不了这个决心。
苏瞎子却自顾的说道:“庞管带虽然比你大了二十几岁,可是那算什么了?男人大点好,知道疼人,再说你也二十多了,是老姑娘了,论岁数,是人家庞管带吃亏了。他家里是有个正室,你去做个小,可那又有什么关系了?他那大妇我是知道的,是出名的药罐子,津门大小中医就没有没给她看过病的,没用!什么药都治不了,始终半死不活,比死人多口气,用不了多久,一踹腿,你就可以扶正当大夫人了。你再给庞爷生几个孩子,这份家业还不都是你的……”
他在那里口若悬河的说着,直到听到一声重物坠地的声音,才知道情况有异,连喊了几声大闺女,都得不到回应。苏寒芝此时已经从炕边滑落在地上,眼睛紧闭,脸上全都是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