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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曲墨封     天下布武录txt下载     天下布武录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一百三十六章

    薛定锷是秘密回访,所以没有和华宗岱、宋山内一起回来,也没有公开表明身份,甚至没有带任何从人。

    但他进来时,就是一副趾高气扬的神色,明显对于这小小的岩仓城表露出了极大的不屑。

    他肩头的小白猫也昂着头,神气的模样,不时还跳到薛定锷高高的帽子上,随着冬风摇来晃去却压根不掉下来。

    华宗岱将他引进了装饰精美的客房。

    薛定锷斜着眼,似乎对于这规格并不满意。毕竟天子峰为天下数一数二的武者大派,财力雄厚,自然不是小小的岩仓可比,薛定锷从小到大生活的奢华,也是可想而知的。

    房内早有一位容貌姣好的婢女在等候,随时准备为客人侍寝。

    华宗岱走后,薛定锷淡淡瞄向了那婢女。

    那婢女忍不住脸热心跳,这少年虽然长得孔武有力,说不上俊美,但五官却也异常端正,炯炯如火炬的双目,更是散发出一种极为浓郁的男性气息。

    但薛定锷只是目光扫了扫,便移开了。他抓下头顶的白猫,扔到床上:“给我的猫找点吃的,别委屈了它。”

    这种庸脂俗粉,令薛定锷实在提不起兴致。比起容颜俊美如玉的父亲,薛定锷脸蛋差了许多,但眼光却挑剔了百十倍。

    那婢女微微失落,急忙走了出去,没过一会便捧了一个小碗过来,碗里装着几条刚从水缸里抓出来的小鱼。

    她过去抱那白猫,却见看起来温顺无比的白猫猛地跳到她的脸上,一抓下去,她娇媚的脸蛋顿时闪现出了好几条血痕,凄艳夺目。

    地上的碗,也被她在后退时踩破,瓷片和小鱼散落了一地。

    “我这猫不让下人抱的。”薛定锷淡淡道,声调冷酷而平静:“它也不吃生食,而且这种杂鱼它看不上眼,弄点鲈鱼过来,没有新鲜的,腌好的也成。”

    婢女脸上流血,痛得几乎流泪,却不敢做声,清理干净了地面,用巾子擦了擦脸上的血,便走出去。

    鲈鱼虽然是河鱼,却产于近海,在黄河流域也有,但仅生长在河口地带,这豫州之地当然是没有的。幸亏地窖里还有些从大齐王朝那边买过来的鲈鱼干,婢女叫厨师做熟了半条,端了过来。

    小猫从床上跳下去,一边啃食一边吐刺,很快便把半条鱼吃得干干净净,用毛茸茸的爪子抹着嘴,懒散地哼了几声,似乎却是嫌这鱼不新鲜,口感也不够好。

    薛定锷摸了摸小猫的头,道:“这种小地方只有这种东西啦,回去再让人给你做好吃的。”

    说完,对婢女道:“这里用不着你了,你走罢。”

    婢女忍着脸上的疼痛,走了出去。薛定锷伸了个懒腰,把门关上,自语道:“这种破地方,老爹是怎么愿意和这群人结盟的……”

    ……

    当夜,岩仓城下市镇中,云海岚住处。

    吴锋眼见宅子里有灯光,知道云海岚并未出去修炼,便几个腾身,翻越围墙,从窗口窜了进去。

    云海岚修为远在吴锋之上,发现有人翻墙进来,当即察觉,正要喝问,但与吴锋之间建立起的那种神秘的默契,立刻让她意识到是吴锋来了。

    她笑逐颜开,却带着揶揄的语气道:“终于想起来看我了啊?”

    自从吴锋认真投入工作后,这接近两个月都忙于公务和学习,除了匆匆忙忙算准日子过来提供了两次鲜血之外,也便没有再来过了。

    吴锋见自己虽然好些天没来了,地上仍然干干净净,没有丝毫尘埃,不由笑道:“云大小姐终于学会清扫房间了么?”

    “不然呢?”云海岚微微歪了头,道:“能一直指望你帮忙?”

    吴锋能感觉到云海岚言中隐藏的那种殷切之意。

    当然,并不是那种原因。只不过云海岚沉睡四十年,想要重新融入人类社会,必然十分之困难,再加上她如今不能见阳光,只能昼伏夜出,这便更加不易了。短短一两个月,肯定是绝大多数时间只能孤伶伶一个人呆在宅子中,或是出去修炼。

    吴锋眼见桌上有一幅写到一半的字,墨痕尚新,旁边有染着墨迹的笔和墨砚。

    字是传自卫夫人的簪花小楷一派,风格婉媚清穆,齐整却流丽不呆板,极为流行于仕女群体当中。

    一般的江湖女子是不怎么愿意练字的,但对于贵族女子来说,虽然刺绣等女红并不重要,但书法却是必修功课。大魏民风深受胡人风气影响,妇女穿着暴露,不忌骑射,名门女子不但不重视女红,就连琴艺也不太重视,比起来琵琶胡笳在女子中流行得多。然而对书法的看重上,却和南方是一模一样的。

    云海岚近来寂寞难遣,也只能自己练字消遣了,毕竟恢复功力也是渐进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她虽然不像吴锋那样天生有书法天赋,但书法也算上等,在懂文墨的女子中,这样的笔锋,大约算得上万中无一。

    只是这笔锋太过模仿前人,没什么特点,吴锋其实看不上眼,也不好违心多夸奖,只是随口赞赏了几句。

    云海岚笑着问道:“你最近挺忙的呀。成果如何?”

    “做到这里的军师了,麾下卫士五十人,领地有六七个村子。”吴锋答道。

    “升迁得挺快的呢。”云海岚面露喜色,是真心为吴锋的成功而高兴。

    她随即叹道:“我当年的食邑曾经也有半个郡呢……”

    神堂苏梦枕所控制的地盘,也不过是三川和南阳两个郡,加起来百十个县城。云海岚曾经拥有半郡之地,实在不少了。

    云海岚当初与大魏太子一同试图变革天下,自然不是完全不具备手腕的女子。她的半郡之地,也是靠着所做的事情换取到的,不然一介女流,靠什么享有封地?

    只是当初大魏王朝被修真门派所控制,更是腐败到了极点,满地都是大大小小的割据势力,有主的庄园遍地,云海岚那半个郡究竟有多少真正的掌控力,能调动多少粮食,多少兵马,吴锋虽然不知,却也能猜到绝对好不到哪里去。

    但说起这话,就意味着云海岚又想起了当初的伤心往事,果然,她的水目中又浮上了淡淡的凄迷神色。

    云海岚过往也曾是有高远志向的女子,不过死过一次之后,她似乎理想已经完全崩毁,心丧如死,沉湎于回忆当中,反倒是期望能看着吴锋做出一番事业来。

    吴锋之前便承诺过,到了岩仓后,陪她一起去看洛邑京的废墟,但这一阵却是工作繁忙,完全抽不开身。新进入岩仓殿,每晚都要睡在岩仓城内,而洛邑京废墟在神堂的势力范围内,往返怎么也要一天一夜才行。

    “待我空下来,和你一同去看洛邑京的废墟吧。”吴锋轻声道。

    云海岚轻轻点了点头。

    吴锋见她神色忧郁,虽然带着一股动人的凄美,但仍是希望她高兴起来,又开言道:“还孤单嘛?早点融入这里罢……”

    说着,吴锋调笑道:“不然找个人嫁了?三十岁还真不算老呢。”

    云海岚脸色骤变,脱口道:“嫁给你么?”

    吴锋登时一惊,不敢继续接话头,云海岚却是自知话说过头了,脸色猛地羞红,欲盖弥彰地恨恨道:“小子再打我主意,小心我揍扁你!”

    云海岚出语调戏吴锋的时候,喜欢自称“人家”,她如今却直接说“我”,可见是真的芳心有些乱了。

    两人都脸上发烫,一阵尴尬,好一会才平复下来。

    但云海岚却发现,被吴锋说了那句鬼话一搅合,心情似乎真的好起来了呢……

第一百三十七章 家臣

    其实吴锋实在感觉,之前云海岚看见自己进来时那惊喜的模样,当真有些像个倚门思归人的小妻子一般,神态实在可爱。

    年长的女性坚强的外表下,脆弱的一面未必输给小女孩,往往也容易对正在走向成熟的男性产生强烈的依赖感。

    而吴锋便最喜欢看这种成熟美女露出可爱一面的样子。

    但他却是并不敢说出自己的想法。梦绮舞失踪不久,他实在不愿意便再牵缠上又一段感情,况且云海岚和他的年龄差距也实在偏大,让他感觉还是把对方当作一个能提供心灵慰藉的对象,时而来点小暧昧要更好一些。

    控制好若即若离的状态,是最好的了。毕竟,最好的默契,往往就是若即若离。

    “这是云姨你做我保镖的报酬。”吴锋微微笑道,将一包金铢银两放在桌上,作为云海岚接下来一段日子的生活费用。

    这话并不合理,吴锋之前明确拒绝了云海岚的保护,云海岚做的事情,也就是帮助吴锋挫败了李忠父子控制忘忧谷的阴谋。

    但吴锋知道云海岚这种年长的女子,自尊心是十分强烈的。她曾经是名门的大小姐,更有半郡之地提供收入,如今却要花吴锋的钱,她肯定心中有难以接受的地方。

    “保镖嘛?”云海岚拢了拢闪烁着银芒的发丝,神色幽然:“可是你当初明确拒绝了我的保护提议呢……”

    吴锋没想到云海岚会这么说,却又听她道:“如今你也是一方领主了,是否愿意接受云姨做你的家臣?”

    领主可以决定家臣的俸禄和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领主和家臣之间的关系,又是较为平等的关系。譬如华宗岱是邓爱侯的家臣,两人之间又是知己;当年云海岚也可以算作大魏太子的家臣,云海岚的封地,是太子从自己的属地中拨出,并非来自云家的领地,同时,两人之间却又是盟友的关系。

    家臣并非奴仆,聘请自己的长辈作为家臣的情况,在古代也并非少数。吴锋认了云海岚做姨娘,但这与成为家臣并不矛盾。

    吴锋微微一愕,随即郑重道:“荣幸之至。”

    他不愿意接受云海岚的保护,然而这样一位高手辅佐自己,在以后逐鹿天下的过程中,必然有所助益。

    云海岚嫣然一笑,从桌上取过那包金银,放到柜子里,而后提笔染墨,用了最好的宣纸,在灯下写了一方誓书。

    她又取出一块白玉,玉指轻捏,散发出清润的白色光芒,白玉边缘在白光下迅速粉碎,形成一个方块形状。只见云海岚指甲轻划,玉的下方便留下了她的姓名,不过片刻间,她便以道力雕出一方玉印。

    毋庸置疑,这指甲如果在人身上轻轻一划,那绝对不只是留几道血印,而是可以直接像大刀一样把人体切成几段。

    只不过云大小姐明显是没做过女红的,因此这玉印只是做得方方正正,却全无装饰,并没有多少美感可言。

    之所以不用刻刀,线条便那样规整,不过是她对于道力与空间经纬的感应,已经颇为精纯,所以凭空画出直线,便能几无误差。

    这里没有红色颜料,云海岚直接蘸了墨水,印在誓书上,长袖如同行云流水一般一挥,一股流风吹过,纸张瞬间干透。

    她将誓书折了折,交给吴锋,笑道:“可得保管好哦,不然你以后叫我做事,人家可不认账的。”

    吴锋打开一看,只见上头写的是:大魏云氏女云海岚,与领主吴锋谨订此誓,愿奉彼为主,输其忠诚。为期五年,敬受禄。

    之所以约定五年的时间,是因为接下来五年内她都需要吴锋的鲜血,五年后大概便能完全驱除体内的阴气。然而如果这几年吴锋的实力能够不断壮大,那么双方的联系会更加紧密,这张誓书必然会续期,令她须得以后半生为吴锋效力了。

    吴锋劝她不要灰心,自己做一番事业。现在看来,她的打算是即便做事业,也是依附于吴锋的奋斗而进行。

    “敬受禄”的意思,便是恭敬地接受吴锋给予的俸禄。这誓书写下,便意味着吴锋以后给她的费用是她的固定薪水,并不取决于她是否做了事情,因为领主有义务为家臣发放俸禄。正所谓养士千日用人一时,以此来解释也说得通。

    云海岚在自己的名字前面加了大魏云氏,足见她对已经灭亡四十年的大魏,感情依然深刻无比,难以忘怀。

    看着云海岚此时此刻一副严肃的表情,以及这誓书郑重的语气,吴锋却是不由莞尔,道:“也太严肃了吧?”

    “誓书都是这样的啦。邓爱侯没让你写誓书么?”云海岚也用小手捂住红唇,轻笑道。

    “这……”吴锋这才想起这茬:“不知道是和我聊得太爽快,还是看我没成年,他好像真……没让我写……”

    “这都能忘,什么名门子弟。”云海岚秀眉一挑,轻蔑道:“果然是成不了大事的。”

    吴锋对她这话其实并不认同,在他看来,誓书效忠这种古板的东西,反而正是名门腐化的体现。以后自己有了真正的追随者,断然也不会逼着对方写誓书,只要情义足了,何惧背叛?这种形式化的东西,实在没必要。

    只不过云海岚是官僚体系里面出来的,自然把这种事情看得重。如今她想出这个点子,正在开心,吴锋也不好戳她的面子。

    无论这誓书究竟有多认真,至少能写出这东西,便体现出了她对吴锋的依赖。领主和家臣之间,毕竟是主从关系,而吴锋无论出身还是年龄修为,都远不及她。甘心写出这誓书,足见云海岚已经从心底承认,吴锋虽然还年龄幼小,但无论是才气、格局还是气魄,都远在她之上了。

    又聊了几句,吴锋将誓书收好,道:“云姨,我走啦。”

    “嗯。”

    “我不在的时候,好好照顾自己。”

    “嗯。”

    这样的对话,令吴锋突然感觉有些怪异。但他也没多想,便转身离开,回到岩仓城中。

第一百三十八章 盟议开始

    薛定锷悠悠然走进岩仓城内主阁楼中的秘密会议厅。

    因为是密议所用的房间,所以比较狭小,只能容数人。

    邓爱侯、华宗岱、邓三石等人早已坐好,等候薛定锷。

    薛定锷大大剌剌地坐在椅子上,他那一米九的个头,进门时差点碰到门框。

    吴锋站在华宗岱的身后,他的地位不够,只能站着参加会议,如同侍者一般。

    不过看薛定锷那副大马金刀的样子,他也觉着站得不自在,直接身躯往后一仰,靠在了墙上。

    吴锋骨子里讨厌的就是繁文缛节,他修炼时端正跪坐不会有半点不自在,但是开会的时候让他站着旁听他却会不爽,哪怕有个尊卑制度在里面,他也极为不痛快。

    薛定锷看到吴锋那样一副好像身上没长骨头的样子,不由暗生不快。然而他自己的坐姿就不能看,大概是薛衣人出身卖油郎的缘故,并没能教会儿子贵族应该如何举止,薛定锷又没把岩仓殿当一回事,直接就跷起了二郎腿。

    邓爱侯咳了一声,开言道:“人都到齐了,开始吧。薛大公子,此番我们双方结盟,令尊究竟是如何想法?”

    薛定锷将肩头的白猫抓了下来,放在怀里摩挲着。这猫倒还知道会议上不能乱叫,一副安静的样子,享受地接受主人的抚摸。

    “我父亲全权委任我负责结盟事宜,是否真正结盟,还取决于我的想法。”薛定锷傲然道。

    “哦?”一边的岩仓殿世子邓三石开了口:“又不知道薛兄是如何想法呢?”

    “我的想法?”薛定锷傲然道:“我的想法很简单——贵派与我们天子峰结盟,凭的是什么呢?”

    这话说得极为张狂,甚至包含了不少的挑衅之意。

    众人虽然都知道这小子看不上岩仓殿,但没想到他会把张狂之意,表现得如此露骨。

    邓爱侯闻言,不由变色。

    华宗岱在天子峰与薛衣人商议结盟之事时,并没有受到什么刁难,反而得到了颇为热情的招待。这情况,他也都告知了邓爱侯。但没想到,薛衣人的儿子上来就是这样的话语。

    邓爱侯道:“薛公子。你我两派,有共同的敌人,利益相同,故而结盟,不可全以大小论之。”

    薛定锷冷笑道:“不可全以大小论之?我面前有一个侏儒与我为敌,侏儒脚下有一只蚂蚁,他便想要将那只蚂蚁一脚踩死,于是我就该和那只蚂蚁结盟?”

    这话语配上薛定锷一米九的身高,有着强烈的杀伤力。

    听到这话,邓三石终于忍不住道:“薛公子,令尊是少有的豪杰人物,天子峰和神堂的差距,却并不到侏儒与阁下的程度。至于藐视我岩仓殿如蚁,也未免太……”

    “哪里哪里。”薛定锷挥挥蒲扇大的手掌:“我就是打个比方,毕竟本质如此。”

    他一口将面前的大碗茶喝得一干二净,道:“家父出身草野,攫取天子峰一派,如同探囊取物。苏梦枕东抗大齐王朝,南压三河剑派,号称一时名将,与我父亲初次交手,便遭大败,其贼心不死,又与威名素著的诛仙王联手来袭。当是时也,诛仙王发兵于西,苏梦枕跳梁于东,更有嬴氏兄弟招降纳叛,引动汉中内部豪族叛乱,可谓危急到了极点。家父仗孤军独往,神机妙算,先退诛仙王之兵,十荡十决,全歼苏梦枕军马于汉川之下。苏梦枕当年打得三河李家抬不起头来,也是一时英勇,但在家父面前,急惶惶如丧家之犬,遁回孟津。”

    “数月之前大战之时,家父还未能完全整合天子峰,就能打出如此成绩。现今家父威名大盛,百胜不败的战神之名可谓远近皆知,汉中豪族无不纳头降伏,我天子峰如今兵强马壮,只待休养生息,整军完毕,便可以沿汉水东下,攻灭神堂。与贵派结盟,意义何在?烦请各位说道说道。”

    这薛定锷如此大块头,看起来粗豪模样,不像擅长言辞的样子。但吹起自己的老爹来,却好似天花乱坠、地涌金莲,压根不喘一口气。

    薛定锷一番话说出来,邓爱侯等人一时都被噎住。虽然薛定锷言中多有吹捧之语,但整体来说却实在是事实。

    如今天下名将之中,西漠斯库里隔得太远,很少在中土人们的讨论之中。江东马伯庸、河北尚清影毕竟是新生代人物,名声要起来还需要更长时间的积淀。李清当年名震天下,却莫名其妙地毙命。苏梦枕这次败给了薛衣人,也是威名丧尽。要说风头极劲的,除了蜀中那头最近一口气翻越宁州高原打进南荒的狮子,便要属薛定锷的父亲薛衣人了。

    邓爱侯只考虑到,与天子峰结盟,对岩仓殿有益,那么与岩仓殿结盟,对天子峰有什么明确的好处呢?

    见众人哑口无言,薛定锷脸上越发浮现得意神色。

    “看来我所说的话,大家都难以反驳?那么这所谓的结盟之事……”薛定锷捏着怀中白猫的脖颈上的软皮,瓮声瓮气道。

    那白猫被薛定锷捏着,却是露出极为舒服的表情。

    “百胜不败?薛公子当真以为如此?”这时,靠在墙边的吴锋突然说话了,他眯着眼,露出一副漫不经心的神情。

    薛定锷一惊,没想到这个侍立一边的少年竟然开口说话,冷声道:“你这小子是……”

    但邓爱侯心知吴锋既然开言,必然有破局之道,当下目光致意,表示认可。

    “陈郡阳夏谢氏,谢衣。”吴锋道:“家门落寞,如今只是寄食岩仓殿中的一个小厮,不足挂齿。”

    薛定锷的老爹薛衣人是卖油郎出身,吴锋如今冒充谢家子弟,还强调自己的门第,越发弄得薛定锷不痛快。

    “既然家门落寞,又有什么可说的?”薛定锷轻蔑道。

    吴锋笑笑道:“我们谢家一向有东山再起这个说法。在下虽然家门落寞,但也想做一番事业啊。有人能从一个卖油郎做到大派之主,谢某人有些许志向,又有何不可?”

    薛定锷见吴锋言辞冒犯,一点都不怕自己,便冷冷道:“既然如此,你且把你的鬼话说完便是。”

    吴锋仍旧是靠在墙上,将一条腿压在另一条腿上,一副没骨头的样子,言语却越发傲气:“说起来,薛公子如今倚仗天子峰势力,对我派是备加羞辱,谢某人身为岩仓殿一员,也是受了小小的委屈。但令尊的故事却是极好的励志传奇,这点委屈比起令尊所受的委屈,大概算不得什么……”

    说着,吴锋道:“二十九年前,令尊受其师、天子峰副掌门嬴无疾之命,率领两百四十人袭击妖族长井洞,被无名下将长井凤翔仅以三十人打退,损兵五十。事后遭受嬴无疾责打。”

    听到这话,薛定锷骤惊,却见吴锋口唇翕动不止,毫无停下来的迹象。

    “二十六年前,令尊与柳家庄发生火并,以四百人攻一百八十人,已经打破庄门,攻入庄内,被柳家庄庄主,一介女流柳银环奇袭所败,损失二十五人,令尊身受重伤,抛下部下翻山越岭逃走。十余年后令尊挟愤报复柳家庄,将柳家庄满门男丁全部杀害,柳银环在内所有女子都投入妓寨,以复耻辱。”

    吴锋又说了几条,接着道:“精彩的部分还在后面。令尊如何协助嬴无疾击败嬴无翳,又将嬴无疾囚禁起来,也是大家所津津乐道的话题,被称美为一代枭雄下克上的绝妙表现。然而嬴家兄弟的争斗,持续了整整三年之久,从二十二年前,一直持续到薛大公子出生前半年。”

    吴锋侃侃而谈:“这期间,令尊光是攻打一座城固县城,就耗费了一年之久。期间被打退四十三次,遭到奇袭战败十五次,其中惨败四次,中败两次,小败九次,总共损兵两千一百七十三人。如此战绩,足可称军神。在整个内战过程中,令尊被打败或者攻城不利的次数,共计七十九次。至于此过程中打败令尊的将领,由于太多,我不能一一列出,不过只提一句,光是一位叫做莫仁的千夫长,一个人便打败了令尊十六次,然而薛公子大概未必知道这人的名字。”

    薛定锷听到这些脸色已经开始发青,但他意识到吴锋并没有说谎,因为其中一些败绩,他也知道。

    “令尊在夺取天子峰大权之后的败绩,似乎是少了些,不过……”

    吴锋带着揶揄的神情,长声道:“这几次比较醒目。十三年前在秦岭上与傲视王发生领土争端,傲视王当时仓促难以召集军队,带着一千四百人痛击令尊的两千兵马,令尊不敌溃败,事后进入关中负荆请罪,得到原谅。还有三年前,令尊试图将势力渗入西凉,遭到年仅二十四岁的玄黄教世子陆承祯打击,三千汉中精兵被一千西凉骑兵一冲即溃,损失不详……”

    “至于令尊最光辉的西乡之战——”吴锋顿了顿,微笑道:“诛仙王的部队是受到玄黄教教主陆殇阳牵制,这才退走。毕竟西凉骑兵的战斗力,诛仙王不可能不知道。以六千人击破苏梦枕五千,相对于令尊许多次被人以少胜多,大概算不上太光彩吧。”

第一百三十九章 贬敌之道

    吴锋所说,全部来源于宋山内提供的调查资料,句句属实,几乎没有一句假话。

    正因为如此,薛定锷听着吴锋侃侃而谈,脸色从青到红再到白,半句话都说不出来。

    如果只听吴锋所说,那么薛衣人不但算不上名将,简直就是一个废物了。

    其实这里吴锋玩了一个常见却极为有效的小把戏。

    薛定锷吹捧自己的父亲,是泛泛的吹捧,也是说书人常见的套路,一通溢美之词,说得天花乱坠。

    相信这种话的人,往往是所谓的脑残粉。

    对于脑残粉,最好的方式是数据打脸。但是数据打脸也是最方便矫枉过正的。

    只需要把对方的黑历史全部拿出来,不考虑局势和环境地单调陈列,就能让旁听者感觉这人简直就是个垃圾。

    实际上战争有天时地利人和,胜败乃兵家常事,再优秀的将领,也不可能一生不败。吴锋将薛衣人一生的战史,拆分成一次次很小的战斗,把战斗不利的情况全部拿出来强调。

    但战争的胜负,还在于结果,进攻战本来就不好打,强大的阵法和险峻的地形,很容易就让攻方损失惨重,战局不利简直再常见不过。薛衣人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最终达到了自己的战略目的,击败了敌人,扩大了自己的势力,哪怕中途有所挫折,结局也往往不错。

    至于城固之战,薛衣人表现看似一塌糊涂,攻城一年才攻下,期间被打退四十三次,遭到奇袭战败十五次,其中惨败四次,中败两次,小败九次,总共损兵两千多人。

    然而那无能的表现,其实是薛衣人养寇自重的做法,故意显得攻城无能,不断要求增加援兵,来扩大自己的势力,因此在帮助师傅嬴无疾夺取天子峰掌门位置之后,薛衣人立刻有了足够的实力,把师傅囚禁起来。然而这事情并不光彩,所以一般说得比较模糊,连薛衣人的儿子薛定锷都不太清楚个中细节,吴锋是通过自己的分析才得出如此结论,于他的立场当然不会说出来。

    吴锋说的损兵两千多人,并不只是正规武士,而是包括民兵和运粮的民夫,而且战争中累死病死的也给全部统计进去,才有这个数据。

    两千一百七十三这个数据,也是吴锋随口编的,宋山内在汉中也就呆了几天,靠着走街窜巷问老人来调查,怎么可能精确到个位数?这么说只是让薛定锷震惊于自己的调查能力,不明觉厉罢了。

    其实要论证薛衣人用兵强于苏梦枕,并不困难。薛衣人一生也有深入敌境的时候,但纵然惨败,却总能收拾败兵,保存实力,苏梦枕屡战屡胜且准备充分的五千精兵,被薛衣人以临时召集起来的六千武士击败之后,一路追杀,竟然损失接近三千,苏梦枕只能孤身逃走。

    须知歼灭战是最难打的,不能歼灭敌军大量有生力量,打再多胜仗也不顶用。当年的长平杀神,也常常以多打少,但一生经过百战,歼敌数量总和竟然达到一百六十多万,所以才成就万古战神之名,无人能够超越。

    吴锋当然心底亮堂,知道自己满口都是片面之词。但是贬敌的技巧,就在于说片面之词的时候,要装作底气十足,说得不紧不慢,暗含嘲讽,最大程度地打击辩敌的心理,令对方如被雷击,气势上完全被压制,没有一一反驳的勇气。

    当年称霸北方的一代霸主,被人当面指斥“丞相驱兵到处,战必胜,攻必取,松亦素知。昔日濮阳攻吕布之时,宛城战张绣之日;赤壁遇周郎,华容逢关羽。割须弃袍于潼关,夺船避箭于渭水:此皆无敌于天下也”,也只是恼羞成怒,并不能拿出话语反驳。

    如今薛定锷就被吴锋气得全身发抖,完全说不出话来。

    他似乎已经被吴锋打脸打得神志不清了,感觉到往日心目中天神一般的父亲,形象就要就此崩塌。

    邓爱侯则面现异色,惊异于吴锋这犀利如电的攻势,但又担忧这毕竟是结盟的密议,要是薛定锷不堪羞辱,拂袖而去,应该怎么收场。

    吴锋却明白,薛定锷无比嚣张,正要一击打掉他的气焰,才好谈事。

    话说到这里,有必要给薛定锷打一打圆场了。

    “刚才言辞可能冒犯了些。我说这些,也绝没有瞧不起令尊的意思。然而胜败乃兵家常事,成功人物的头顶,都有一层被神化的光环,当年的三河剑派李清号称三十岁之前便能取得天下,结果一轮乱箭射成筛子,光环瓦解,也就那么一回事,苏梦枕败给令尊,光环也就此黯淡。但令尊和苏梦枕的实力差距,绝没有许多人认为的那么大,天子峰欲灭神堂,也没有那么轻松。不说别的,圣王道宗能看着令尊将这天下最强的两个武者门派合二为一?必须要有多股势力夹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瓜分神堂,而后联手打退来自修真者方面的攻击,才能稳定战果。岩仓殿处在神堂的侧后方,可以威胁苏梦枕的背后,纵然兵力有限,但占据的位置极为紧要,可以牵制住神堂不少力量。就此一点,天子峰值得与岩仓结盟!不知薛兄以为然否?”

    吴锋收了嘲讽的语气,中气十足。

    薛定锷听了这话,脸色才好转过来,停了颤抖,不然他真可能要气得口吐白沫。

    如今薛定锷虽然仍旧是气愤填胸,但这是盟议,他总不能完全不讲道理。

    如果吴锋和他年龄相当,他还可以出言挑战,将吴锋打一顿长面子。然而这少年明显比他小好几岁,以大欺小,也绝对不显本事。

    吴锋说得有理有据,容不得他再提出异议。

    这时,邓爱侯、华宗岱等人也纷纷出言打圆场。

    薛定锷沉吟一阵,呼了口气,道:“谢公子所言有理,结盟一事,我也以为可行。”

    听到这话,邓爱侯、华宗岱都面现喜色,只有邓三石见吴锋大出风头,隐隐不乐。

第一百四十章 你行你上

    盟议进行到这个阶段,终于涉及到了具体细节。包括如何向神堂隐瞒、死不承认,又让苏梦枕隐隐感觉到两派结盟的事实而产生压力,以及天子峰与岩仓殿合作的双方具体义务。

    虽然吴锋将薛定锷打脸打得极惨,但那不过是口舌之快罢了。真正商定细节的时候,天子峰因为势力比岩仓强太多,这盟议就不可能完全平等。

    加上为了保全薛定锷的面子,在吴锋的示意下,邓爱侯又稍稍做出了一定的让步。最后协议达成时,细则中两方的责任义务便大不相同。

    譬如商贸一节,便规定天子峰旗下的正式商队,通过岩仓官方收购特产之时,不但享受优先权,在一定的数量内,更能获得百分之四的优惠。

    而岩仓方去天子峰收购物资,只拥有优先权,可以选择较为物美价廉的产品而已。

    只不过岩仓殿地盘太小,而汉中地区土壤肥沃,物产丰富,能够从汉中地区以较低的价格收购到大量优质战略物资,对于岩仓仍然有益。

    但天子峰这边享受到的百分之四优惠,占的便宜,就很不小了。

    其余的条例,大都类似,也不必详叙。

    双方至此正式交换了盟书,在结盟协议上按上了自己的手印。

    吴锋地位太低,虽然有大功,也没资格按上手印。然而这正合他心意。以后还得从谢衣这个名字改回吴锋,说不定就会成为完全不同的两个人,如今按下手印,岂不是留下证据了么?

    协议已毕,岩仓殿设宴隆重款待薛定锷之后,薛定锷离开岩仓城,沿着山路返回天子峰。

    ……

    “没想到你羞辱那薛家的小子一番之后,他竟然那么乖地签下了协议。”邓爱侯道。

    “原因很简单。如果不准备结盟,薛衣人何必派他来?身为一代枭雄,薛衣人可不会做无谓的举动。薛定锷之所以放出狂言,无非是想要争取更多的利益罢了。殿主你并非看不透这一点,只不过薛衣人的声名太盛,令你惊惧而失去了理智判断。”吴锋毫不留情地道。

    但这话指出邓爱侯缺的并不是智谋,而是胆魄,却让邓爱侯反而心底畅快,觉得自己并不是智力不如吴锋,而是一时胆略不足,以后鼓起勇气,必能成就大事。

    “谢小兄弟说得甚是……”邓爱侯露出闻过则喜的神色道,他越发感觉自己能够虚心纳谏,是个善用人才之人。

    “那薛定锷说话压住殿主和军师,殿主和军师并不是没办法反驳他的吹捧之词,但一时间被他的气势所压迫住。我猛攻他的漏洞,反压他的气势,他也并非完全无法反驳我这些话,但气势已失,再多话反而如同长舌妇一般。薛定锷感觉到多说无益,只好就此签了协议。”

    “所以啊,他这种自尊心极强的人,其实不适合缔结条约。那种死皮赖脸,全无廉耻却又巧舌如簧的牛皮糖,才是最难对付的……”吴锋总结道。

    “只不过找市井上的牛皮糖去缔结条约,又容易让对方看轻己方呢。”邓爱侯终于找到一处自己比吴锋高明的地方。

    “殿主所言不错。”吴锋恰到时机地恭维一句,不冷不热。

    ……

    薛定锷满面怒容地回到天子峰上,自己装饰精美的宅院。

    他虽然不过十八岁,但已经娶妻了,因此有一座自己独立的大宅。只不过他和妻子关系一向不大好,如今老婆也回娘家去了,宅子里就只有几个婢女和家仆。

    之前他向父亲薛衣人报告时,将协议拿了出来,口称邓爱侯和华宗岱虽然口才一般,但素性稳重,自己占到的便宜不多,强装着镇定把这事情敷衍了过去,没将吴锋把薛衣人贬低得一无是处的事情讲出来。

    薛衣人对这盟议其实看得不重,本着多一个盟友不是坏事的想法同意了结盟,也没考虑太多,因此并未多问。

    然而回到自己的住处,他终于怒不可抑。

    门口一名相貌阴柔,如同宫中太监的管家迎上来,满面阿谀的:“小爷,回来啦?看您一路风尘,小的立马给您准备烧好的药泉水,接风洗尘!”

    这管家名叫千里觉罗·修,出身东北女真部落。其母因为部落内讧,带着他逃到汉中,却得罪了天子峰当时的掌门嬴无翳,被发配到南郑城外的军营当营妓,人虽老,却极为劲道,因此受到欢迎,接客成千上万,尤其得到西极过来的黑肤武士喜欢,常常数人齐上,玩得不亦乐乎。而千里觉罗·修因形容俊俏,在窑子里不但做龟公,有时也陪着丘八们上床,惹得大爷们连声称赞。

    后来薛衣人掌权,为了争取人心,释放了一批营妓,以示恩德。千里觉罗·修因此也和母亲一同被放了出来,因为在窑子里学会的一张讨好人的油嘴滑舌,讨得了世子薛定锷的喜欢,当上了薛定锷府中的管家。

    只是如今薛定锷心情极为不悦,直接飞起一脚,将千里觉罗·修踹得撞在门口石狮子上,头破血流,石狮子也被撞飞了一个角。

    不顾在地上痛得哎唷乱叫的千里觉罗·修,薛定锷冷哼一声,走进门去,然而门框不高,被他迈过门槛时直接撞了一块木头下来。

    两名十四五岁,容颜颇为清秀的幼婢眼见主人回来,正要上去问安,却被身高一米九的薛定锷用蒲扇大的手掌一手一个提了起来,抓进房里,直接撕光了衣衫,扔到床上发力蹂躏。

    这两女虽然年纪幼小,但都小有修为,也曾经被薛定锷玩过不少次数,却也承受得住他的粗暴,只是被弄得哭泣不止,眼泪横流。

    那只雪白的猫儿在整个过程中便趴在薛定锷头顶上,兴致盎然地瞧着大块头的主人做着活塞运动,黑宝石一般的大眼睛闪动着莹澈的光。

    薛定锷一轮发泄过后,留下两女在痕迹斑驳的床上,自己长舒一口气,提裤而起。

    只不过这两女对他来说,不过是泄欲工具而已,他缺乏能够说知心话的人,才如此压抑而愤怒。

    吴锋之前为了避免将薛定锷刺激得太狠,故意漏了一条很关键的东西,但已经暗示了。

    嬴氏兄弟内战结束后半年,薛定锷出生。内战结束时,也正是薛定锷发动袭击,囚禁师尊,强抢师娘的时日。

    按照这么算,薛定锷从怀胎到出生不过半年而已。

    更有可能的是,他其实是薛衣人师傅嬴无疾的儿子,根本不是薛衣人的血脉。

    从小,他便也听闻这样的传言,因此与父亲之间,总有着一层隐隐的隔膜。他这次遭受羞辱,也不敢告诉薛衣人,怕自己遭到父亲看轻。

    长叹一声,薛定锷终于按捺不住,向着山顶掌门居宅走去,直接绕到后门,缓步踏入。

    一枚飞针如同电芒一般,激射而至。

    “妹妹,是我!”薛定锷接住飞针,急忙道。

    “是大哥啊……”一个慵懒柔和的声音,宛转传出来,随即冰雪丛中,寒梅底下,骤然闪现出一位紫衣少女,身法翩跹,如同风中舞蝶。

    这少女年纪不大,脸容之上还存着不少稚气,但已是容颜绝丽,有若自仙梦中飘摇而出。若到成年,必当绝色倾城。

    “受气了?”少女看着薛定锷,揶揄地微笑道。

    虽然被妹妹揶揄,薛定锷瞧着对方清澈柔美的眼神,却感觉到气愤霎时消了大半。

    “事情是这样……”薛定锷正要说,却见他肩头的小白猫喵地高叫一声。

    少女哼地一声,突然跃起,捉住那白猫,如同流星一般甩到院子外头,嗔道:“臭猫,我和我哥谈事呢,你快给我滚!”

    那猫表情甚为委屈,但却也不敢再呆,摔在地上后,飞也似地逃走了。

    薛定锷这才将岩仓城里发生的事情,滞滞地一一说出来。

    “这样啊……那个谢衣,挺有意思呢。”少女歪着头,迷离微笑道。

    “妹妹……”薛定锷郑重道:“你且说说,如果你碰上这人,该如何对付他?”

    “很简单啊……”少女用纤纤玉指在空中划了一个圈,肌肤莹澈如玉,竟能折光,直接当空留下一环七彩光影。

    只见她捂着小口,轻笑道:“只需要对他说,你行你上啊。”

    薛定锷闻言,不由大惊失色,没想到这个一向足智多谋的妹妹会讲出这种鬼话来,不由怔怔相对。

    往往是那些市井小民在争吵得气急败坏的时候,才会说这种话,自己说这话,显然比起哑口无言更打自己的脸啊!

    少女踮起脚尖,拉长手臂,在哥哥的额头上猛地敲了一下:“大哥你这傻瓜,难道不明白,最无用的话,也是最通用的话么?那种人最怕的,就是秀才遇上兵,有理说不清。”

    薛定锷噢了一声,如有所悟。

    又只听少女道:“他猜到爹爹已经决定结盟,决定权不在你手里,所以敢于大肆羞辱你,但这只是他的猜想,你若一路胡搅蛮缠,只会让他心虚。如果你问他,假设阁下在家父的位置上,会怎么做的话。他要么凭空瞎分析一阵,可他没领兵打过仗,纸上谈兵肯定破绽越说越多,你大可一一攻讦。要么论证你这个命题本来就是强人所难,你就胡搅蛮缠和他辩论为什么是强人所难。这么几回合纠缠下去,他一气呵成的气势全无,你便不但争取到了面子,还能交涉到更多的利益……”

    只见少女得意地勾着手指,道:“盟议可不是辩论赛,谁对谁错压根不重要,谁将气势握在自己手里,谁便能争取最大的利益。故此,转移话题往往是上上之策。你自己往他坑里跳,中了心理陷阱,自然就说不出话来,但只要一通废话砸下去,将他也带偏了,说不定他一开始的目的都给忘了呢……”

    听到这里,薛定锷不由长叹一声。

    “妹妹,爹爹说得对。你若是男孩子,这继承人的地位,决然轮不到我。”

    少女微笑道:“大哥你放宽心啦,我天生就是个女孩子,能有什么野心?天子峰又不是北燕那种阴盛阳衰的地方……”

    薛定锷道:“说起来,你对那个谢衣,是不怎么以为然?”

    少女摇头道:“不。我之前所说,也只不过凭空分析。此人出身那样的小门派,却能有如此机变,事先便准备那么多资料,在盟议上果然能破掉你的言辞锋芒,正所谓有备无患。这样的人,也的确是很有意思呢……真希望以后能瞧瞧是个什么样的人物啊。”

    见少女神色悠然,薛定锷却是突然道:“你对他这么感兴趣,不会以后当真就嫁给了他罢?”

    少女听到这话,笑容却突然变得诡异起来,哼一声道:“无论如何,那小子将爹爹说得好像一无是处,也实在是可恶到了极点……就算哪天我真不得已嫁给他,也必定让他夜夜跪在搓衣板上,不许他上床睡觉。”

    薛定锷听到妹妹这样说话,反而不由逗得笑了起来,道:“也就你这古灵精怪的丫头,才能有这样的想法……”

第一百四十一章 宋山内的游说

    这一次,吴锋成功折服天子峰少主薛定锷,为岩仓殿再立一功,然而只得到邓爱侯嘉奖,在功劳簿上记下功绩,并没有再得封赏。

    吴锋也知道升迁不可能如同巨火弩射出的火箭一样一飞冲天,所以并不介怀。

    只不过要去白衣营走马上任,不做丝毫准备是不行的。首先要考虑怎么压服那群骄兵悍将,其次要考虑如何通过白衣营立下功绩。

    他当然可以让云海岚躺在白玉棺中,用缩小后的白玉棺轻松击败白衣营内的任何一个高手,甚至让所有人一起上。但这样做的话,很可能面临无法向邓爱侯解释的问题。

    也就是说,不能力敌,只能智取。

    吴锋再次找到了宋山内,两人在吴锋封地上,机风镇中的一座小酒馆的包厢内密谈。

    “山内,白衣营的副统领辛待机,究竟是个什么人物?”吴锋一边往宋山内的碗里送了一大块的烤肉,一边道。

    宋山内道:“辛待机是殿主的书童,容貌俊美,为人温厚,并不仗势欺人。有传言说,他去白衣营之前,是殿主的娈童,但没有真凭实据。然而你不去的话,他便是白衣营的头号实权人物,如今涉及到他自己的切身利益,他必定也受了世子收买,这是没得说的。”

    吴锋又问道:“那么修为呢?”

    宋山内答道:“今年二十岁。至于境界,大概已经接近化龙境的巅峰了吧……”

    吴锋心下了然。

    二十岁达到化龙境巅峰,并不能说明天赋多好,毕竟化龙到更上一层楼的镇野境,才是难以逾越的天堑,绝大部分号称有天赋的武修一生都迈不过去。也只有迈过这道天堑,才能成为真正的强力高手。

    然而吴锋现在初入换血境的实力,比起辛待机直接差了接近两个大境界,自己还不够他一只手镇压的。

    但邓爱侯不是傻子,能听儿子的话让吴锋去白衣营,借此考验吴锋,必然存在着破局之道。

    “那么……你和他交情如何?此人最喜欢的又是什么?”

    “交情?还行吧。他忠于殿主,和其他人的交情都不错,但也没有特别亲热的……至于爱好嘛,他书童出身,喜欢的当然是笔墨纸砚和字画。”宋山内道。

    听到忠于殿主这四个字,吴锋难以压制住自己内心的畅快。

    不出自己所料。

    邓三石这是将功劳往自己手里送啊。这小子,简直比天子峰少主薛定锷还考虑不周详。

    “山内。我请你帮我打点此事,只许如此如此说道……”吴锋附在宋山内耳边,秘授机宜。

    他相信宋山内会全力为自己做事,因为现今宋山内的身份,就是邓爱侯派给自己的副手,两人又意气相投。

    对于朋友,最关键的是信任。只有将自己的后背交给对方,才能换来对方的真心。

    吴锋从乾坤袋中掏出好几样文房之物,有婺源出产的龙尾砚,湖州出产的雪狼毫笔,还有几张名家字画。

    岩仓殿比忘忧谷大了不少,吴锋能拿出乾坤袋这种东西,并不显得奇怪,反而显出他作为谢家子弟,果然储藏不俗。

    这些东西都是古物,风格精致文雅,但价值都算不上极高。送出去,既可以认为是贿赂,又可以认为不过是联络下感情,作为进一步谈论事情的引子而已。

    这个度非常重要,完全敞开了要靠送贵重物品拉拢对方,反而会被小看,被对方认为怕了自己。如果是清高之人,还会感觉送礼者一身铜臭,如果是贪婪之辈,则很可能以后多次索取,不堪其扰。

    “要不,你先挑一件?”吴锋微笑道。

    宋山内竟然也不推辞,直接抓了那支雪狼毫笔,这笔的笔管是用金丝楠木制成,润泽动人。

    所谓的狼毫笔,其实是用黄鼠狼而不是真正的狼的尾毛制成的笔。

    雪狼毫,自然就是白色的黄鼠狼。白化的黄鼬比起白狼更加少见,看起来非常像可爱的白鼬,但天生具备妖力,是妖兽的一种。

    然而这支毛笔却是这几件古物中最不值钱的一件。毛笔容易掉毛,不像其他古董一样随便就能保存上百年,所以这笔的年份也有限,加上并非出自制笔名家之手,价值无非是材料和精湛工艺,没什么文化价值。

    宋山内微笑着向吴锋眨了眨眼,带着几分调皮,一是显示自己对古董这玩意有所了解,二是显示自己坦荡,不刻意拒绝吴锋给他的办事费来故作清高,所以拿一件最不值钱的表示自己领受吴锋的心意了。

    吴锋哈哈大笑起来,拍了拍宋山内的肩头。

    两人将酒肉一扫而空,次日,宋山内悄悄把辛待机约了出来,展开密谈。

    “宋家贤弟……”酒过三巡之后,辛待机微微讶异地问道:“今天你找我出来,究竟是有何事?”

    宋山内见辛待机已经微含醉色,知道他修为虽然较高,但酒量却不行,当即道:“小弟最近淘了几件东西,想赠给兄长,以表情谊。”

    “这个……”辛待机还没说完,宋山内已经把那几件古董拿了出来。

    辛待机眼前一热。

    他长期在邓爱侯身边,邓爱侯当然也赏赐给他不少古董。然而古董这东西,收集得越多,就越想要更多。

    宋山内拿出来的这几件东西,以辛待机的眼光看,实在是不错。而喝得微醉,更是难以抗拒这些珍品的诱惑。

    “你小子……”辛待机脸上发热,眼中也隐隐发光:“无事不登三宝殿,这些东西又不是你舍得随意就送的。是别人托你来的吧?”

    辛待机并不傻。

    然而宋山内也并不慌乱,辛待机不是傻子,那么后面的事情更好谈。

    “不错。是谢衣军师请我来的。世子已经和辛大哥说了,让大哥与谢衣为难,没错吧?”到了这里,宋山内直接开门见山了。

    “唔……”辛待机言辞含糊,但见宋山内目光湛湛,好像要看到自己心里,便只得开口道:“宋小弟啊,你我也是朋友,我不想瞒你,世子的确想要给那谢衣找不痛快。我也只是奉命行事,这事难办,还请把东西拿回去吧……”

    宋山内摆摆手道:“谢兄弟说了,这些东西只是表下心意,不求辛大哥就此帮忙,只是小弟有一言,不知道辛大哥愿意听么?”

    “说罢。”辛待机道。

    “辛大哥是认为谢军师虽然如今是殿主的宠臣,但世子却是下一代的殿主。谢军师无论如何都斗不过世子,对不对?”宋山内问道。

    辛待机叹息一声:“不错。疏不间亲,世子无论如何是殿主的骨肉,什么宠臣能比得上?”

    他虽然很喜欢宋山内带来的珍玩,但是涉及这事,他感觉自己也只能忍痛放弃,不能夹在吴锋和邓三石中间,成为斗争的牺牲品。

    宋山内道:“辛大哥忘记了一件事。但凡少主,不管是太子、世子还是大师兄,地位都是最尴尬的。第一把手既要培养对方的能力,让其在自己百年或者退位之后能够顺利接班,又要防备对方权力太大,起而夺权。这千万年历史上,接班人忍耐不住寂寞,起兵夺权的还少了么?”

    辛待机闻言,心底一惊。不说别的,三河剑派李清就是囚禁自己的祖父李毅夺取门主位置,而北府军马伯庸也放逐了自己的师尊,这都是近些年的人物,李清如今已然化作黄土有些年份,但马伯庸却正如新星般升起。

    宋山内又道:“所以最好的办法,是培养一个年轻的宠臣,令其遭致少主的嫉妒,让少主在和对方的争斗中成长。这个过程需要很多年,除非等到第一把手真正老迈或者想要放弃权力,不然少主是不可能真正胜利的……”

    辛待机心下了然。

    以邓爱侯的权力欲望,刚刚干掉自己的父亲邓嵘,真正把岩仓殿的权力完全握在手里,怎么甘心现在就放掉?

    邓三石也绝不可能在近期就掌握非常大的权力。

    为了几十年后的从龙之功,现在被邓三石拿着当枪使,真的能得到回报么?

第一百四十二章 说服辛待机

    以财货诱人,倘若引起对方的贪婪之心,则索求不休。

    而且吴锋如今成为白衣营统领,虽然修为不够,却是辛待机的顶头上司,怎么能一直给属下送东西?

    财货只作为沟通的渠道,分析清楚利害,令对方从本身利益出发而亲近自己,这才是万全之策。

    宋山内又道:“况且白衣营新建,辛大哥作为这个副统领,不可能立刻升为统领。殿主就算不派谢军师,也会很快派别人来。以谢军师如今受宠的程度,升迁肯定比别人要快,只要他升迁了,辛大哥便能坐上这个统领位置。如果赶走了谢军师,再派一个成熟老成却没太大本事的,赶也赶不走,却长期没法升迁,压着辛大哥一头,岂不是更得不偿失?”

    辛待机目光闪烁,显然为宋山内所动。

    他又喝了一口酒,朦胧着眼问道:“宋小弟,这套话,是你自己想出来的,还是谢军师教你的?”

    宋山内道:“谢兄弟一眼便看出其中利害,但具体游说,在于在下的临场发挥。我说的可能让辛大哥信服?”

    辛待机叹息道:“确实有其道理,只不过我已经接受了世子的命令,现在再去让白衣营不要和谢军师为难,未免不容易啊。”

    宋山内笑道:“辛大哥年龄比谢军师大了七岁,修为也高了太多,如果靠着修为对谢军师出手,殿主不但不会觉得谢军师吃亏,反而会感觉辛大哥故意生事。如果辛大哥袖手旁观,任由下边的人惹事,谢军师自然有办法收拾。这样,辛大哥也好向世子交代。”

    辛待机沉吟一阵道:“谢军师数立大功,的确是少年英雄,不可等闲视之。既然如此,好意我便领受了。明日我在紫气楼回请两位。”

    紫气楼听起来响亮,其实只不过是岩仓城下街市边缘地带的一座小酒馆。

    然而正是如此,谈话才能隐秘,不被邓三石所知道。

    辛待机有意在吴锋去白衣营之前,先与吴锋相见一次,可见经过宋山内的游说,他已经相信了吴锋与邓三石对抗,绝不会没有反抗之力,邓爱侯大概也不会眼看着邓三石把吴锋赶出白衣营。

    宋山内这番说辞,其实非常主观,把邓爱侯描述得非常精明。

    实际上,邓爱侯只是一个看似精明的领导人,能力有限,对于自己的儿子也不见得有什么防备。虽然有时会否决邓三石的意见,但也的确容易受到邓三石的蛊惑。

    然而以阴谋论来说服别人,很能给对方一种说得很有道理的感觉,正所谓不明觉厉。一般人总会觉得上位者们应该无比理智,算无遗策,以此来分析,就能令人信服。

    实际上,上位者也是人,是人就有弱点,怎么可能完全理智,一切符合阴谋算计的道理呢?

    三河剑派李毅是一代名将,结果未能防备自己的孙子李清,遭到囚禁。李清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战无不胜攻无不取,却没有防备自己的部下蓝犁道人,结果被乱箭射成筛子。

    李家这两位掌门的才能,比起邓爱侯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尚且有算计不到的地方,何况看似精明实则凡庸的邓爱侯呢?

    只是,辛待机不可能跑去问邓爱侯:“殿主,您到底对儿子有没有防备?”如果那样做,纯属作死。

    因此,宋山内才可以毫无忌惮地说出这番话来。

    次日,三人如期在紫气楼中会面。

    吴锋收了平时的随意打扮,一袭儒冠深衣,做出读书人的模样。

    辛待机作为邓爱侯的书童,长期接触文墨,最喜欢的也是文墨气质。他与吴锋相见后,只见吴锋容貌秀美绝世,举止有礼有节,一派读书人气质,又不乏男儿当有的英气,不管是容貌还是风度气质,都不知道比世子邓三石高到哪里去了。

    其实这副打扮,让吴锋颇为不爽。他虽然擅长书法,对于文艺多有所学,但骨子里却是天生的武者,讨厌的就是酸儒那副作态。然而如今人在屋檐下,不是他嚣张的时候,既然想要做出一份事业,该装的时候还得装才行。

    而辛待机虽然修为不低,骨子里却是文墨之人,对这样的吴锋便心生激赏。

    文墨之人,往往都是感性的。辛待机本来就被宋山内说服,如今因为喜悦于吴锋的气质风度,而不由越发倾向吴锋,相信这样文武双全的一位少年,一定能带着白衣营建立不菲的功勋。

    酒过三巡,三人也说到如何让辛待机应付邓三石,不至于太过为难。

    毕竟邓三石不可能和辛待机知会一次就罢休,肯定接下来还要多次召见辛待机,询问迫害吴锋的成果。

    吴锋道:“辛兄台不必担心,在下会以示弱之法,令世子以为我害怕了白衣营中众人,无能为力。等他松懈之时,我已经发动行动,建立功勋,那时候他也再不能干预白衣营了。”

    辛待机喜道:“倘若谢军师真有如此才略,在下必然全力相助。只不过白衣营中多有狂妄之人,可不是人人都如同我一般好说话……”

    吴锋微笑道:“兄台只要看在下怎么施行就好了,不同的人,自有不同的相处办法,软硬兼施,这是处事正道。”

    宋山内也道:“我被殿主派到谢兄弟身边与他共事,关于他的行事,我是越看越佩服。正所谓金麟岂是|池中物,一遇风云便化龙,做出一番事业,壮大我岩仓,指日可待。辛大哥只要与谢军师暗中共同进退,以后必然少不了好处,无需多担心。”

    其实宋山内并不认为岩仓的不景气,是吴锋一个人的才能所能改变的,他打算着自己长大了就跳槽呢。只不过辛待机做了这么多年邓爱侯的书童,肯定崇拜邓爱侯,认为邓爱侯治理下的岩仓有出头之日,所以宋山内必须这么说。

    辛待机被说服,白衣营的问题便解决了一大半,吴锋如今可谓无忧矣。

    接下来他要考虑的,便是如何通过白衣营来扩大自己在岩仓殿内的势力,进而一步步夺取岩仓实权的问题了。

第一百四十三章 种小苹果

    去白衣营上任之前,吴锋没什么事情,便在宋山内的陪同下,视察着自己的新领地。

    灵宝一带,号称“七山二塬一分川”,大部分土地都是秦岭余脉形成的丘陵。

    豫州,俗称河南,平原广阔,河流密布,是中土土地最为肥沃的地区之一,更有着曾经的大陆第一名城洛邑京。然而灵宝地区虽然也位于豫州,更位于黄河岸边,却偏偏山丘密布。黄河对岸的并州以多山著称,但正对面的风陵渡一带,土地都要比这边要好。

    这里的耕地,大多是山田,粮食产量有限,一旦遭遇旱灾,更可能颗粒无收。所以这一带渔村颇多,通过渔业来保障粮食需求。

    “百姓生活不易啊。”吴锋看着脚下的土地,感叹道:“缺乏优质的耕地,导致填饱肚子都必须终日辛劳才行。”

    要让人民富饶,就必须大力发展商业。然而从事商业手工业的老百姓太多,就没人种粮食。

    中土多山,就连以平原广阔著称的河南河北,都是山川密布,粮食产量高的土地并不多。

    宋山内道:“中土以外的广袤大地,据说有很多地方都有着巨大的平原,不是像河南平原这样的小平原,而是能把整整几个州都装在里面。”

    吴锋道:“是啊,我知道。其实按照上古传说,在武祖时期,整个大陆都被我们黄肤人占据,那些白肤人只是来自异界的入侵者,如今却占领了比中土广袤更多的土地……”

    在吴锋看来,不光是修真者,西方的咒师一脉更是武者的敌人。哪怕西方没有出现斯库里这样的强大人物,他如果今后能统一中土。也会挥兵西方,夺取那些广袤无垠的平原。

    他又叹息一声:“说这些毕竟是夸夸其谈。现在还是考虑怎么好好发展我如今拥有的领地罢……”

    宋山内道:“嘿,我真羡慕你。现在就有了自己的领地……”

    吴锋道:“要不我向殿主请求一声,分一两座村落给你?”

    宋山内笑道:“不必了。倘若我以后要跳槽。拿了领地费尽心力发展,也是为他人做嫁衣,有什么意义?”

    宋山内与吴锋的不同在于,宋山内眼里老百姓终究不是那么重要。

    吴锋看来,即便自己以后要离开,如果能发展好一个地区,让这里的百姓过上较为富足的生活,也是令自己畅意的。武士和百姓都是人。能为同样长着黄色皮肤的同胞做一些事情,为什么不做呢?

    吴锋道:“我如今领地大小有限,更没有自己控制下的商会,没能力发展商业。要建设只能鼓励百姓生产,提高粮食产量了吧……”

    宋山内道:“提高粮食产量,可不是易事。在这种良田少的地方,老百姓们反而没有生产的热情,习惯于看天吃饭,粮食多就多吃点,粮食少就少吃点。只要不至于饿死。毕竟收成再好,交完赋税之后,也几乎没有余粮可卖……”

    吴锋点头道:“不错。环境的恶劣未必造成勤劳,很可能反而造成怠惰。如果不管怎么努力,改变都微乎其微的话,人民当然会失去努力的动力。”

    宋山内道:“古代曾经有一些变法家,通过强制手段逼迫老百姓勤劳起来,为百姓增加收入。但人性都是怕麻烦的,增加收入的同时也变得更加劳累,所以老百姓未必感激,反而憎恨。凡是变法者。大多没有好下场,而且在后世往往还遭到诟骂。”

    他年纪和吴锋差不多。对于世事却看得非常透。

    吴锋道:“没错。然而如果不让老百姓变得更加辛苦,又让他们增加收入。同时保证领主能收到更多赋税,实在不是容易的事情。在这丘陵地带,尤其如此……”

    他突然灵机一动,道:“我想到了。”

    宋山内讶异道:“想到什么了?”

    “如果只是改善老百姓的生活的话,改种经济作物不就好了?”吴锋道。

    宋山内道:“的确,丘陵地区不适合种粮食,反而更适合经济作物。只不过这一块粮食产量本来就少,改种经济作物的话,一旦碰上缺粮怎么办?”

    吴锋微笑道:“我只是在自己的领地操作,不至于影响整个灵宝地区的农业格局啦。而且殿主最近拿了那么一大笔钱,实在该向平原地区收购大量粮食储备着,以后无论是用兵还是赈灾,都是用得上的。”

    他说的是邓爱侯取得了忘忧谷几百年的珍宝,无疑可以收购大量的粮食。尤其是和薛衣人签订了盟议,更可以从汉中地区购买到大量物美价廉的稻米和面粉。

    缺粮地区必须要在金钱丰足的时候,储备大量的粮食。不然的话,一旦灾害来临,不需要敌方出一兵一卒,就能让整个地区完蛋。

    同时,战争对农业造成的破坏,以及尸体腐烂产生的瘟疫,也会引起粮荒,那往往也是灭顶之灾。

    宋山内道:“是啊,老百姓想要的不是粮,而是能够用的钱币。只要让他们手里有钱,他们自然就卖力了。”

    吴锋得意道:“我的封地除了一个渔村之外,其他都是以种植来维持的。这里的丘陵土壤还算肥沃,只不过因为地形不平坦,导致粮食产量低下。这种土质,种小苹果比较合适呢。”

    宋山内道:“苹果?从西漠的安纳托利亚地区传来的那种果树?”

    吴锋点头:“是啊。那是突利同盟的大本营,是西漠之雄斯库里发家的地方呢。一片不算太贫瘠却也说不上肥沃的高原,粮食产量低下,无数个部落明争暗斗着,动不动就是你死我活。人们为了一口吃的,也许就要杀掉邻居全家人。也只有那种地方,才能产生出比薛衣人可怕得多的枭雄了吧。”

    “那种人物,不是我们所要考虑的。不过我相信他哪怕真有一天能从西域打进来。也会被中土联军赶回去。”宋山内道:“西漠的人口,毕竟还是太稀少了……”

    吴锋笑一笑,他想的是在斯库里统一西漠之前。集结中土的力量,将其在西域之外击败。被人杀进腹地烧杀抢掠一番,最后哪怕反击战胜利,对于中土的修炼者来说又有什么荣耀可言呢?

    “至于渔业,我也有自己的想法。在南方,鱼塘很常见,能够大大提升渔业的收入。北方经常闹干旱,水源不足,加上冬季较长。因此鱼塘不多。但我想来,只要领主出钱挖鱼塘,修比不修是要好的,鱼放在池子里喂养,必然比起要去江河中捕捞,收获更多,也更稳定……”

    吴锋接着道:“我听说南方人更是在池塘边缘大量种植桑树,进行养蚕,以蚕粪喂鱼,鱼粪进入塘泥又能肥桑。形成桑基鱼塘。这样就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豫州虽然是北方,但还不算太冷,此法可行。其实现今优质木料缺乏。老百姓房屋破旧,竹基鱼塘可能更有益,只不过这里的环境实在不适合种植竹子,只能作罢了……”

    其实这些法子,吴锋都只是从书上看到,具体操作也不明白。

    但是作为一个领主,不是什么事情都要自己亲力亲为。只需要聘请通晓相关知识的人员进行指导,就能将产业建设做上路。

    看起来,这都属于细碎的事情。更是显得庸俗。然而正是这些,关系到老百姓的生存命脉啊。

    吴锋将洪蒙、秦予在内的一群保长召集拢来。

    “你们对于民政建设。有什么了解么?”吴锋问道。

    众人面面相觑,都摇头。

    只听洪蒙道:“这不是武士应该做的事情吧……”

    吴锋摇头道:“为什么不该是?在南方的大宋。燕云地区的北燕,许多极为富于能力的民政专家同时也都是武学修为高超的武士。甚至连不少强有力的势力之主,也亲自参与指导民政建设。你们的确忘了,武者也是人民的一员啊……”

    一群人听了这话,不由面有愧色。

    吴锋道:“你们是最基层的管理者,就应该做最基本的事务,不是收收税、抓抓壮丁,就觉得自己完成了任务。我公务繁忙,也不可能什么事都亲力亲为,如今我打算建设桑基鱼塘,并且在丘陵地区开始种植苹果。这些事情,我会聘请专门的农业技师来指导,然而你们也必须有所了解才行。都利用修炼的闲暇去修业吧,修业费用由我承担,但必须有详细的账目。修业完成后我会进行考核,观察你们在民政建设中的具体表现。表现最佳者,我将把领内六座村庄中的一座交给其代理,代理人有权拿走一半本该属于我的税赋。表现最劣者,我将扣发薪水两到三年!”

    吴锋顿了顿,又补充道:“表现较优者,也都会得到加俸的奖励,而表现差的人,每个都会受到扣薪的处罚!”

    一众保长们神色各异。

    一般的小领主,绝对不会像吴锋这样多事。

    然而吴锋开出的奖赏,也的确足够丰厚。只不过惩罚也实在不小就是了。

    吴锋并没有将自己的管理方式上报给邓爱侯,他看来这属于自己的私事。如果传到邓爱侯耳朵里,再去解释便是。

    这就是他的行事风格,独断专行,也雷厉风行。

    宋山内是他的朋友,所以如何管理,会和宋山内商议。邓爱侯作为上司,反而懒得去问,先斩后奏便是。

    过了一会,洪蒙第一个道:“没有赏罚,便没有工作动力。领主实在是英明人物,我第一个举手赞成。”

    吴锋笑道:“好。就凭你这句话,接下来三个月内发放两倍月俸!以后可得好好做事才行。”

    这群保长毕竟都是想提升自己地位的人,总不该如同普通老百姓一样,好似碗里的芋头,拨一下才动一下吧。

    一众保长也都口头上表示了赞成,但也有几人依然隐隐面有难色。

    吴锋一眼就看出这是几个懒汉,看来哪些人受罚,在真正赏罚之前,其实就已经决定了。

    他的思绪,则已经飘上了高空俯视而下,看见了几年后这片土地的景象。低地上密布的鱼塘构成密集的水网,鲜鱼乱窜,茂密的桑树之上,春蚕吐丝。山丘之上,艳红的苹果漫山遍野。

    这些可都是白花花的银子,是人民生活的命脉所在。

    父亲教吴锋以君子之道,可父亲收藏的那大批的古董,不是用钱买来的么?在吴锋看来,钱,其实才是这个世界运行的根本,解决不了这个问题,君子之道都无从谈起。(未完待续)

    ps:上架啦,谢谢各位兄弟姐妹的支持!

第一百四十四章 新官上任无声息

    在岩仓城所在山丘的东侧,有一座不大不小的军营。

    军营座落在两座小山之间,以木料修建成四四方方的形状,如同一个四合院一般,但比起一般的四合院又要大了很多。军营外部用石灰刷成一片雪白,在这冬天里看起来便好似一座冰城一般。

    军营的两侧是武士们居住的房屋,面积都不小。后边是宽大的食堂。正中央宽阔的空地,则是训练用的校场,地面被平整到水平,铺了白石砖,两旁有军鼓和兵器架,还摆了两个三米多高的戟士石雕,威风凛凛地站在门内,在军营外边都能看见。

    白衣营中的五十名武士虽然在城堡里都只是伺候人的下人,但在军营里却都变成了老爷,有不少人直接聘了仆人住进了军营里。只是除非是女兵,不然营中是不让女人进来的,不然该不知道有多少人会整夜和女人滚床单,弄到第二天没力气操练。

    今天就是上任的日子,吴锋便穿着一身便服,踏进了高大的营门。

    门前有两对石狮子,却没有卫士守门。吴锋直接走进去,绕过写着“允文允武”四个字的影壁,就完整地看见了那一对高大的石雕。

    然后便是空无一人的校场了。

    吴锋来得也不算早了,但士兵们似乎都还在睡懒觉呢。

    摇摇头,吴锋淡淡开口道:“没人来迎接么?”

    他见没人理他,又走上了统领发号施令所用的高台,扬声道。

    然后才看到辛待机从门里走出来,开言道:“是新来的统领啊?”

    “是呢。”吴锋道。

    然后辛待机跑去敲那群大头兵的们,那群兵士才一个个打着哈欠,次第从房子里走出来。

    还有几个长得不差的女兵。因为男性武士的数量比起女武士要多得多。在岩仓殿这种小地方,如果女武士分开训练的话徒然增加成本,所以不管在哪都没有分营。

    还算给吴锋面子的是。女兵至少没有从男兵的房间里走出来。

    这群人一个个显出东倒西歪的嘴脸,涎着脸瞧着吴锋。看人数。也没满定额的五十人,看来有好几个人干脆缺席了,明知吴锋要来却昨晚外出不归。

    “喲,是新来的统领啊。”有人阴阳怪气地道。

    “长得挺俏的呢。”一个女兵道,但声气中满含讽刺意味。

    接着,又有个人假装低下头道:“这么小,嘿嘿。也没听说立了什么功劳,不会是那个姓华的老东西喜欢玩幼童吧?”

    这家伙看起来年纪不大。只有十七八岁,不戴头盔,满头卷毛,腆着个大饼脸,皮肤白嫩,嘴似香肠,五官丑陋。

    此人名为天一,是豪族头领天贰江的儿子,却并不是奴仆出身。

    天贰江是岩仓领内有力豪族之一,领地不少。能够动员一百二十名以上的正规武士和三百多名民兵。在这次岩仓殿内战中,天贰江更是立下了功劳,被封赏了更多领地。

    天一是他晚年得子。又见这小子武学天赋不错,更是极为宠爱,不愿意送到岩仓城内给长老们教导,留在领地内自己教,结果弄得无比骄横跋扈。

    本来天贰江把天一送进黑甲卫士营,想要为其谋个好出身。然而华宗岱说天一不能遵守军纪,将天一赶了出来,于是天贰江才又找邓爱侯说好话,把天一送进了新建的白衣营厮混。

    天一知道邓爱侯生活作风一向规矩。而且在乎别人的说法,不敢拿邓爱侯说事。华宗岱对吴锋一向不错。但身为客卿在岩仓殿内地位虽然高,却没有家族势力。所以天一敢于肆无忌惮地拿华宗岱说事。

    天一这嘲讽吴锋的话语,假装压低了声音,但他嗓门粗重,整个校场的人全部听得清清楚楚。

    又有一个头发有几分发红的矮小士兵细声细气道:“不错,那姓华的老东西如今四十多岁了,却连个婆娘都没有,想必是好男风的。新来的统领大人,听说和华老头走得特别近呢……”

    这家伙名叫凰起,同样不是奴仆出身,而是出自凰姓的一家小豪族。

    这个家族世代红发,自称有上古真凰的血统,所以把凰当作姓氏,但从矮小的遗传来看,恐怕是什么山鸡妖怪之类的血统。

    天一、凰起同属那种不学无术的二世祖,一向臭味相投,两人一同游手好闲、为非作歹,仗着家里的势力,也很少有人敢管束。

    吴锋听辛待机向他说起过这俩人。辛待机说,这两人接受了邓三石的赏赐,表示要和吴锋做对到底,不将吴锋从白衣营里赶出去是决不罢休的。

    “哈哈哈……今天……天气不错,天气不错。”吴锋打了个哈哈,道:“大家好。”

    吴锋故意显得举止稚嫩。

    如果是忘忧谷灭门之前,这种事足以让他不痛快。

    现在袁曙林焰都死了,忘忧谷也化为云烟。这种人能让吴锋想起被袁曙林焰冷嘲热讽的岁月,但却无法激起吴锋的愤怒。

    他们比袁曙林焰都不如,纯粹是被拿着当枪使的棋子啊。

    天一的谩骂的确恶毒,然而吴锋并不会因此伤到一根寒毛。

    “统领好。”辛待机开口道。

    他本应该说“拜见新统领”,然而现在这群大头兵都想要和吴锋为难,辛待机不能公然给吴锋面子。

    有少数十几个人稀稀拉拉地随着辛待机说了“统领好”,更多的人压根吱都不吱一声,还在下面自顾自地说着话。

    吴锋挥挥手,道:“我是个闲散的人,也不懂行伍之间的事情。我今天来,只和大家说两件事,我们军士,一是要严肃军纪,二是要守法爱民。训练的事情,就依然交给辛副统领吧。我有空闲会来视察几次,今天见到大家,很是高兴。还有事在身,就先不奉陪了。”

    说完,吴锋竟然是走下台子,直接转身离开了。

    天一猛地向吴锋的背影吐了一口唾沫:“啐,原来是个怂货。”

    凰起道:“怂爆了啊,哈哈哈哈……就这么跑了,果然是毛都没长齐的小屁孩。不过算他知道我们厉害,不敢和我们斗,不然该他有多惨呢……”

    一旁,辛待机淡淡瞧着他们俩。

    而走出营门的吴锋,闲散的目光骤然变得锐利起来,犹如天空上的苍鹰!

    “邓三石,你喜欢用炮灰,但炮灰就该有炮灰的觉悟啊……”吴锋轻轻自语道。

    “我可要大开杀戒了。”吴锋仰面向天,话语飘散在风中,只有风神听见。(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五章

    岩仓城外,一座小酒馆的包厢中。

    “禀世子大人……那小子怂啦,哈哈哈哈!”天一一边捧腹笑着,一边大声道。

    邓三石哦了一声,锐利的眼中闪动着锋刀一样的光芒。

    只听他道:“怎么回事,且说说来?”

    凰起将情况禀于邓三石,道:“这样的废物,实在不足以作为世子的对手啊……”

    邓三石也嘿嘿道:“果然是年纪太小,胆识不够,竟然临阵退缩了么。可他不知道,消极怠工,我照样可以弹劾他,把他的统领位置拿掉啊……”

    天一道:“那么,世子现在就去向殿主弹劾这个废物小子?”

    邓三石摇头:“父亲如今正宠信那小子,现在就弹劾,父亲不过申饬他一顿。要等他怠慢了一个月,再发动弹劾,才能一击克之,让他丢掉位置,而且因此受到处罚,再拿不到新的职司……”

    说着,邓三石抿了抿杯中的酒:“你们这些在前面冲锋陷阵的,就该锋芒毕露。而我躲在后面运筹帷幄,便该沉得住气,不能轻举妄动。那小子自以为有谋,然而我邓三石也是谋者啊!呵呵呵呵……”

    他笑声不大,但眼中满是得意神色。

    天一腆着脸面道:“世子……我们为您做这些事情,能否叫袁雪妃陪咱们兄弟俩几宿?”

    袁雪妃,便是之前在白衣营中嘲讽吴锋的美貌女兵,曾经是邓三石的婢女,和邓三石有合体之缘。

    比起祖父邓嵘的好色如命,邓三石和其父邓爱侯一样,视女人为衣服,对这些事情倒是看得不重。

    他取得袁雪妃红丸之后。觉得这女人味道不过如此,又玩了几次,便不再宠幸了。之后。邓三石也曾听说袁雪妃经常与俊俏的小生过夜,他也不以为意。

    但是天一长得这副大饼脸香肠嘴的土气模样。凰起也是三寸丁的矮子,想到容貌姣好的袁雪妃在这两人胯下婉转呻吟的模样,邓三石未免觉得恶心反胃,却强装出笑容,笑着摆手道:“你们两个,也太贪了罢。袁雪妃是小爷我的女人,想赏也不能轻易就赏了。等你们两个再立几次功劳,然后做打算!”

    天一、凰起不由悻悻然。邓三石又好言抚慰了几句,两人才再次兴高采烈地离去。

    邓三石望着他们远去的背影,嘿嘿两声。

    他不过十六岁,就能够在攻打邓嵘的战争中统领接近一半的部队,足见邓爱侯对他的看重。

    邓爱侯虽然才能不够,但心气不俗。同样,邓三石也不至于是最为低级的那种二世祖。

    对于天一、凰起这种货色,邓三石其实是看得很透,绝不至于和他们推心置腹的。然而在他看来,很多时候要办事。必须得借重这种人不可啊……

    ……

    吴锋声称自己是个闲散的人,但在接下来的十天,却又去了白衣营几次。

    每次他都是在场边背着手绕着。观看辛待机是怎么操练这群骄兵悍将的。

    只见辛待机手持一杆令旗,打着旗语,发号施令。

    这五十名武士便一个个组成小型的鹤翼、鱼鳞、锋矢、长蛇、雁行、方圆、衡轭、锥行等阵形,在演武场上快速行进着。

    白衣营新建,这些人也不是十分认真,显得并不熟练,然而倒也还有些模样可言。

    辛待机又让他们或者“闻鼓则进,鸣金则退”,或者集体做出刺击动作。或者捉对厮杀。

    看见吴锋津津有味地瞧着他们的操练,等到休息时间。邓三石的婢女袁雪妃不由又直接对着吴锋道:“新任的统领大人哟,你怎么只是干看着呢?是巡视还是偷学啊?”

    吴锋微笑不语。

    但袁雪妃却是说对了。吴锋之前对于兵事其实没什么了解。如今观看辛待机如何操练军队,也便是学习了。

    辛待机不但从小便在邓爱侯身边阅读兵书,也随邓爱侯参加过许多演习,对于兵事还是有些了解的。

    而吴锋现今的军事知识,就都来源于书本了,缺乏实践经验。

    只不过倘若白衣营这群人对他没有敌意,他自然可以和辛待机一起指挥,装模作样地发号施令,便能掩饰自己对于军事实践知识的缺失。

    如今他在这边上巡视,却是被袁雪妃看了出来。她不由露出极为得意的神色。

    天一也低头笑道:“哈哈哈……新来的统领,竟然是个连兵事都完全不懂的废物呢……”

    凰起道:“是啊,是啊,让一个屁都不懂的小毛孩来领兵,也真是可笑啊……”

    这两人当着吴锋的面肆意讽刺,完全无所顾忌。

    从羞辱他人中得到快感,是人类的天性中的阴暗一面,而天一、凰起这种鄙陋的二世祖,就越发如此。虽然吴锋是他们的顶头上司,但仗着有邓三石撑腰,他们完全不把吴锋当一回事。

    他们更计划着,如果吴锋对他们发号施令,他们就提出交手的要求,然后将吴锋殴打一顿,让吴锋完全失去颜面。然而吴锋一直都只是干看着,所以天一和凰起也只能低着头乱喷口水。

    “辛副统领,代我好好训练士兵,我先回去了。”吴锋假装完全没有听到那群人的嘲弄之语,对辛待机道。

    辛待机不冷不热地应了一声。

    这群人对着吴锋的背影,又是无尽的嘲讽。

    “哈哈哈,没能力指挥,还在辛统领面前装腔作势。”天一嘿嘿道。

    “我们只认辛统领,不认你这个小屁孩哟。”凰起阴阳怪气。

    “当真是莫装逼,装逼早晚遭雷劈啊,嘿嘿。我看这天气真不好呢,阴云密布的……”天一接过话头。

    “这小屁孩回去了,又该跑到姓华的那里卖屁股了吧……”凰起又道,神色极为恶心。

    辛待机依然只是淡淡地看着他们。

    这白衣营乌烟瘴气的,他其实也看不惯。邓爱侯派他当这个副统领,绝不是想看到一个连大烟馆子都不如的白衣营。

    吴锋私下里对他说得没错,白衣营,该整治了。

    ……

    宋山内与吴锋相对而坐。

    “白衣营那几个混账,还真是不作死就不会死呢。”宋山内冷冷道:“拿舅舅说事,还不止一次……”

    “不知死活的人,这天下从来就不缺。”吴锋道:“不过他们也注定是炮灰。你舅舅不是本地人,却在殿里当二把手,很多地头蛇都有意见吧。”

    “排外毕竟是通病啊。”宋山内道:“这也是我打算成年之后跳槽的原因之一呢。”

    吴锋道:“不过他们这也是逼着外地人抱团,联手对抗他们。如果不是他们说那些鬼话,你舅舅也绝对不会这么轻易地把他暗中组建的密探队借给我们,那么办起事情可就麻烦多了。”

    宋山内拍着吴锋的肩头:“嘿,可不轻易呢。亏我又是添油加醋,又是分析利害,他才肯豁出去一次支持你,但也就是借这么几个人而已,本身不管你做成怎么样,可都不会出手的。所以呢,如果指望其他的客卿譬如四大将帮忙,你就别想啦。”

    “我明白。”吴锋道:“他的位置决定了他只能效忠于殿主一个,不能参与派系争斗。不过现在缺的只不过是人手,华军师肯借这么几个人,大事就定了。”

    “不错。”宋山内道:“你的计划,层层后招,环环相扣,确然称得上是天衣无缝。”他突然露出一丝诡笑:“可是,是不是狠毒了点?看你生得文文静静的,没想到这么大杀气呢。”

    吴锋道:“你觉得挺奇怪?”

    “哈哈哈哈,哪有,哪有。恨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我是对于这小小岩仓殿里的名利,不当一回事。以后谁如果妨碍我的好处,我可不管三七二十一,不管谁有错谁无辜,杀他个血流成河再说呢。”宋山内道。

    吴锋也只是淡笑。

    宋山内有能力,这是没得说的。

    但和吴锋的不同在于,他也是个比较自私的人,着眼的基本上都是自己的利益。对朋友他会讲义气,但对其他人可能就缺乏底线了。

    吴锋这次再度毒计,是因为根据这些天的调查,他想要结果的人,都有其取死之道,并不只是因为与他为难。

    收拾掉这些人,是为了给自己立威,挫败邓三石的陷害。然而也是除虫行动,消灭掉这岩仓领内为非作歹的蛀虫。

    当断则断,对付这种人,应当如同秋风扫落叶、快刀斩乱麻一样,没有丝毫怜悯。故此,吴锋心中无愧。

    对于宋山内的想法,吴锋有不赞同之处。

    只不过,水至清则无鱼,人生在世,不可能不和与自己观念不同的人交朋友。必须要有一群有能力的朋友,自己才能越发进步。

    何况,只要不像袁曙那样阴阳怪气,如宋山内的自私自利,也可视作真性情的一种。

    所谓的“君子之交淡如水”,只不过是理想化的情况罢了。意气和义气,本来就在酒肉之间,在相互帮衬之中。有酒肉未必是兄弟,是兄弟却必定一同喝酒食肉。(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六章 晨曦楼

    入夜,华灯初上,岩仓城下繁华的街市中,处处笙歌。

    四十年前杨麒覆灭大魏王朝,血洗洛邑京,曾经繁华冠于整个大陆的河南地区遭受重创,加上在这四十年中势力割据、长期混战不休,至今还远未能恢复往日的繁荣。就连最繁华的南阳、孟津等城市,繁荣程度也比不上关中地区的长安,以及汉中地区的南郑。

    岩仓更是处于山区,领内总人口也不过几十万而已,只相当于长安城城墙内居住的人口。然而这片街市作为岩仓殿的统治中心,瞧上去还是有些繁茂景象的。

    街市里头,规模不小的酒楼颇有几座。每到晚上,都有美貌的歌女在歌台上载歌载舞,吸引酒客。

    晨曦楼便是在这街市中仅次于龙骧楼的酒店,因处于街市的东部边缘且门口朝东而得名。这座酒楼的招牌,是以从西方传来的玻璃雕刻而成,每到朝阳升起之时,晨曦射在酒楼招牌上,折射出七彩的霞光,瑰丽无比,招牌上的“晨曦楼”三个硕大金字也如同在梦幻中浮动一般。

    但晨曦楼最热闹的时候还是在夜里。这里表演的歌女,不但美貌,而且歌舞技艺精湛,在整个岩仓领地之内都是有名的。

    歌女们并非妓女,并不卖身,但如果有客人能够讨好了某位歌女,得到芳心,也可能邀请她春风一度,结下露水姻缘。如果客人足够俊俏,嘴巴足够甜的话,甚至不用花费分文。

    晨曦楼不但是酒楼,也做旅舍生意,前边三层楼供客人饮酒吃饭,后面是个双层的大型四合院。分隔成许多小房间,供客人居住,院子后边还有马槽。可以在此安置马匹。

    酒楼的三楼上,更有赌场。供游手好闲的浮浪子弟玩乐。

    龙骧楼之所以是岩仓城下街市内最大的酒楼,是因为这酒楼本来就是邓家的地盘,楼里的老板和小二,都是邓爱侯的眼线。

    但因为邓爱侯生活习惯比较清简的缘故,龙骧楼的风格也比较规矩,不以声色招徕顾客,生意反而比不上晨曦楼。

    像天一、凰起这两个二世祖都知道龙骧楼和邓爱侯的关系,当然更不会跑到里头去。

    今夜。天一和凰起和几个浮浪的富家子弟又在晨曦楼的一层要了一张桌子,一边喝酒吃肉,一边瞧着台上的表演。

    “都是些庸脂俗粉,未免没意思。”凰起道,他和天一一同玩过不少女人,眼界也就慢慢高了起来。

    “啐。”天一道:“你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吧。上头那几个虽然不怎么样,但也不是随便就陪睡的。”

    “嘿嘿。”凰起道:“跟着天哥,什么女人玩不到呵。”

    天一听了这话,似乎颇为受用,嘻嘻一笑。

    其实他们几个现在心情都说不上好到哪去。这几位都是从三楼下来的,吃饭前刚赌了一把,输得屁滚尿流。

    只是天一、凰起等人虽然嚣张蛮横。但是赌品却是很好的,愿赌服输。毕竟他们家里并不缺那几个钱,也不至于为此便砸掉赌场。

    只不过输了之后总是心里憋气,所以才下来看看歌女养养眼睛和耳朵。

    “嘿,各位客官听清楚瞧清楚啦,苏姑娘要上来啦……”徐娘半老、风韵犹存的酒店老板娘敞着大嗓门叫道。

    一时间,天一、凰起这几个二世祖都瞪直了眼睛。

    只见一位身穿湖水绿衣衫,荷叶边曳地长裙的婀娜女子,袅袅婷婷地走上了大厅正前方的歌台。

    这女子名叫苏卿怜。说得上是晨曦楼的镇店之宝,生得娇弱秀美。宛若不胜衣一般,一对丹凤眼却又隐含媚意。清纯之中更有一种让人想将她搂进怀中肆意蹂躏的冲动;更兼歌喉婉转,舞姿飘扬,十分动人。

    如果只论容貌,这女子远说不上极美,但婉约动人的神态,加上歌舞双绝的本领,足以让天一、凰起这样没见过太大世面的二世祖发痴了。

    苏卿怜人称“碧水青莲”,气质也的确如同一朵青莲一般,楚楚动人。

    只见她盈盈走上台去,道了一个万福,便惹得台下一片喝彩。

    她是一年前出现在龙骧楼的,自称出身孟津苏家,更是当代神堂堂主苏梦枕的远房侄女,只因为神堂内部的斗争失了父母,才不得已逃到这里做了歌女。

    这话自然不可信。苏梦枕善于体恤族人,是众所皆知的,他没有亲兄弟,对那些堂兄弟甚至远房的族人都是十分重用,两个堂弟苏牧、苏有光更是被他倚重为左膀右臂,怎么可能杀戮自己的族人,逼得远房的侄女逃到岩仓去?

    何况,最近几年也没听说神堂内部发生什么内斗、清洗。

    但是对于好事之人来说,这无疑是个极大的噱头。

    苏家虽然不是什么顶级名门,甚至家格上还比不上岩仓殿的殿主家族邓家,可是隔得近啊。在神堂里头,苏家是几大执政家族之一,而神堂这些年来,一直压得岩仓喘不过气来。

    对于这些富家子弟来说,看着自称苏梦枕堂侄女的这个苏卿怜在台上翩翩起舞,心理就越发畅快,好像孟津苏家果然就不值一提了一样。

    倘若能让这姑娘陪自己渡过春宵,更一定会有一种说不出的征服快感。在二世祖们想来,苏梦枕的女儿号称天下绝色,可惜看都看不到,但如果能玩玩苏梦枕的堂侄女,倒也不错。

    只是苏卿怜虽然暗藏媚态,这一年来却从未听说愿意去哪个客人同衾而眠。有好几人曾送了价值上千两纹银的礼物,苏卿怜收也收了,但却甚至不让对方摸摸小手。

    天一便是那几人之一。

    如今,他瞧着苏卿怜这样走上歌台,一方面为其娇态而心旌动摇,但想起苏卿怜连手都不让自己摸一下,又恨意暗生。

    在天家的领地上,天一看上哪个女人,直接就在路上拖了,弄到家中强暴,对方家人也不敢说半句话。这里是岩仓城下,天一才忍了这么久,但苏卿怜这样对他,却已经令他感到忍无可忍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七章 天一行凶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蒹葭萋萋,白露未晞。所谓伊人,在水之湄。

    溯洄从之,道阻且跻。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坻。

    蒹葭采采,白露未已。所谓伊人,在水之涘。

    溯洄从之,道阻且右。溯游从之,宛在水中沚。”

    苏卿怜在歌台之上,宛转展喉,轻歌曼舞。

    水晶灯吊在天花板之上,绽放出堪比白昼的光华。金色的流苏,自顶上垂下,在灯光中摇曳,宛若弥漫成了一片光雨,令台上的苏卿怜仿佛在梦幻中舞蹈。

    她的歌喉婉转,带着淡淡的忧伤,与歌词的意境绝妙相成,神态凄郁,闪烁的双目如同白水银中养着两丸黑水银,盈盈闪烁,却又带着一股挑逗人心的力量。

    倏然间,她竟是身形飘摇而起,凌空舞蹈起来。

    传说上古之时,能御空飞行者极多。然而现在武者必须修炼到征天境,才能飞行起来,哪怕是修真者,所需的修为也颇高。而且除非修为极高,一般难以高飞,不容易超出弓箭的射程。

    以苏卿怜的低弱修为,自然无法飞行。她这是依靠一根肉眼难见的坚韧丝线拴住纤腰,借着轻功凌空飘摇,因为光线作用令细线完全不可见,看起来就好像真的飞了起来一般,又如同水中的魅女,在蒹葭丛中,或是水波雾气当中,飘飞舞动。

    女子的美貌,本来只该与血统和后天环境的温养有关。然则实际上修为也和美貌有着巨大的关系。刚开始修炼的女武者因为风吹雨淋、皮肤生茧,会损耗气质和美貌,然而一旦修炼上路。皮肤便会变得光滑起来,更会渐渐流露出一种高华之气。倘若是修真者,更有着一种仙踪飘渺的气质,肌肤也越发细嫩。

    北燕的新生代女军神尚清影被好事者称为天下第一美女,未知真假,倘若是真,也必然是其高超修为所致。

    苏卿怜不过略略修习了一些轻功和柔劲,但在舞台之上婉转飘摇,意态优美。刹那间便有了一种山精水魅般的出世气韵,令人心折。

    起始时,唱个一段,停下来时,还有人鼓掌喝彩几声。等到苏卿怜唱了几折,酒客们都沉醉其中,一个个眼目痴痴地望着台上。

    待到歌声徐歇,余音袅袅回荡在台上,好一阵,众人方才醒过神来。随即。喝彩之声大作,金银如同密雨一般向着台上落去。

    苏卿怜纤腰折转,如同风中柳絮。将抛上来的金银次第接住,未曾遗落一颗。那水绿色衣衫也没有口袋,却看不清她将金银收进了哪里。

    只见她莺声呖呖,向众酒客道了谢,轻抛了个媚眼,方才转身下台而去。

    台上灯火很快黯淡,苏卿怜这一曲歌舞之后,今天的表演便告结束。但仍有人定定望着场上。

    然而,沉醉之人当中。天一和凰起等几人绝对不在此列。

    天一的父亲天贰江以善于唱歌著称,曾经多次在岩仓殿的宴会上献歌。深受好评。天一本人也号称能歌善舞,深得其父真传。

    然而天一之所以练习歌舞。完全是为了在上流社会中博一个好一点的名声罢了,他对歌舞其实毫无热爱。而凰起等人,更不是能沉下心来欣赏艺术的人。如今又赌输了钱,心性越发浮躁。

    眼见苏卿怜款款走下台,在两个婢女簇拥下向后院而去,天一当下追上去,一脸迷醉神色道:“苏小姐,今夜良辰美景,可否一同秉烛长谈一轮,交流歌曲经验?”

    苏卿怜见天一那一张大饼脸,一阵恶心,轻声道:“天公子,卿怜今天身体微有不适,便放奴家先去安歇罢。”

    天一皮肤白净,加上其父天贰江的势力,从小便被人夸赞英俊,有些与天家并无利害关系却跟风的好事之人,也整天说他形容英俊。又因为擅长使一根银枪,被家奴吹嘘为西楚霸王,有“银枪小霸王”的称号。

    所以天一一向极为自负,见苏卿怜又不领自己的情面,不由心中怒火燎烧,心下电转,恶毒的念头就已经升腾而起。

    但如今酒馆内人尚多,天一只得忍耐着退回。

    回到酒桌上,他和凰起以及另外几个二世祖附耳说了几句。

    几人不由眼光大炽,道:“天哥当真?”

    天一嘿嘿道:“别看那女人装得那么纯。就小爷我看来,这婊子虽然说不上阅人无数,但绝对不是雏儿,要想让她记性,就得让她下不了床,哭个惨兮兮才过瘾呵……”

    如天一这般无行男人的通病,讨好女人时甜言蜜语、珍玩宝物,永无尽处。一旦得不到,背后什么恶毒的话都说得出口,什么恶毒的点子都想得出来。

    很快,酒客散得差不多了,苏卿怜也已经回到后院里自己的住处。

    天一邀了凰起等几个无行少年,一起悄悄从后门钻了出去。剩下稀稀落落的十几个酒客忙着喝酒,压根没注意到他们的行动。

    苏卿怜所住的房间不小,被隔成两个部分,外边是两个婢女所睡的地方,里边是她自己休息的大间。

    当天一等人过来时,苏卿怜已经洗漱完毕,正要上床就寝,却只听一声巨响,门板刹那破碎,而后便见着天一带着几个凶神恶煞的富家子弟冲了进来!

    “天公子……”苏卿怜大惊失色,两个婢女更是惊吓得说不出话来。只听苏卿怜喘息着道:“你们……你们这是做甚么?”

    “做甚么?”天一怒哼一声,脸上的肥肉抖动,眼中却绽放出色情的光:“小白脸上得,我上不得?今天便让你尝尝小爷的银龙霸气!”

    苏卿怜惊恐道:“你……卿怜今天不方便呵……来人啊,救命!”

    “嘿嘿,不是雏儿了,何必叫得这么大声。你就算叫破了喉咙,也全无用处。”天一嚣狂道。

    而老板娘带着几个打手,已经闻声而至。

    “天公子,你们这是……”老板娘道:“往日让苏姑娘陪酒,她也未曾抗拒。你们何必如此……”

    凰起守在门口,冷哼道:“未曾抗拒?连手都不让我们摸一下,还叫未曾抗拒么?谁想坏我们的好事,领教下我凰起的刀便是!”

    凰起手中弯刀长四尺,如一根牙齿形状,绰号“迷茫之牙”,以迷魂钢打造,一旦砍中人体,钢铁中的玄秘力量,便可能让人昏晕过去。

    他刻意散发了换血境界的强大血气,只见淡青色的光华,自他全身血脉透发而出,在夜空中灼灼夺目,衬托得他红色的头发便如同一蓬跳跃的鬼火一般。

    换血九重天,血脉散发赤橙黄绿青蓝紫黑白九色光芒,凰起散发出青光,这便是换血境五重天的修为。

    这群打手立即知道,绝不是凰起对手。而且,天一家中的势力,更不是晨曦楼惹得起的。

    凰起又扔出一大锭黄金,足有一斤重,稳稳落在地面上。这锭黄金别说赔这扇门板,就是砸了酒楼大厅里全部的桌椅,赔补也绝对是绰绰有余了。

    只听凰起又道:“苏卿怜不是雏儿了,我们只玩一晚,还是还一个完完整整的姑娘给你们,照样能当摇钱树,又有甚么要紧?”

    老板娘见此情状,这群二世祖是铁了心要糟蹋苏卿怜了,救拔不得,叹息一声,捡起地上的黄金便退去。

    苏卿怜眼见老板娘和几个打手退走,几个围观的房客也都只远远瞧着,不由花容完全失色,眼中含泪,惊叫道:“不要……”

    她过往的确曾情之所至,一时难以自控,向英俊的少年献出清白之躯。然而自愿与被人强迫,绝对是完全不同的,她终究是卖艺不卖身的女子,如今更是要遭受几个样貌不好的二世祖来回蹂躏,怎能不恐惧?

    天一却是曾经有多次凌辱女子的经验,苏卿怜越是恐惧,越是泪流满面,他就感觉越有快感。

    凰起拉下门帘,也走到房中。另外几个二世祖也将那两个婢女制住,用床单以四马攒蹄的姿势绑在床上。

    天一淫笑道:“苏婊子就让小爷我先尝尝鲜,你们先折腾那两个。放心,今夜是咱们的开心夜,如同月子圆满无缺,大家慢慢来,都有份!”

    说罢,他已经是把苏卿怜逼到墙角,又亲又抱。

    苏卿怜飞起玉足,想要踢他,但修为差距实在太大,怎么会是天一对手?

    天一如同猫戏老鼠一样,看着苏卿怜挣扎着将墙上的镜子,梳妆台上的玉镯,一个个弄掉在地面上摔得粉碎,自身也因挣扎而衣衫不整,这才将她猛力压倒在床上,双手用粗绳绑在床头,衣衫一条条撕得半遮半露,然后脱下裤子,一枪挑了。

    那两个婢女也难逃蹂躏,被凰起等几个二世祖压在床上,可怜落红如花泪如雨点。

    在院内,大树下的阴暗处,有几个人影一闪即逝,隐隐在风中听见“啐”的声音。(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八章 出征号令

    “你们便眼看着那几个二世祖奸淫妇女么?”吴锋对宋山内道。

    宋山内道:“这也不是你想要发生的么。这些天那几人也做过其他的恶事,但以此来砍脑袋,却都不太好说过去……如今出了这样事情……”

    吴锋叹息一声:“是啊,他们做炮灰便要有做炮灰的觉悟。在这种事情上我若感叹未能及时救拔受害者,就未免太妇人之仁了。这种祸害不除,以后还不知道要有多少无辜之人受害呢,抓住七寸一次打死,才是正路。”

    转眼,又过了五天。

    天一等人那天玩弄了苏卿怜,苏卿怜直接整整两天都不能下床,而那两个婢女没有修为在身,更是受了重伤,险些丧命,如今还躺在医馆里。

    但是天一靠着家里的势力和钱,直接将此事糊弄了过去。

    他们只觉大为尽兴,计划着等苏卿怜恢复了之后,哪天再去玩她一次。

    这一天的夜晚,辛待机带着这群骄兵悍将刚刚训练完,吴锋才施施然走了进来。

    “各位,晚上好啊。”吴锋淡淡道。

    天一正在和凰起讨论苏卿怜那双看似柔嫩的长腿是何等的够劲,看见吴锋,道:“嘿……”

    只听天一拉长了声调:“是新上任的统领又过来了啊?”

    他特意强调了个又字,意思是吴锋不必过来。

    吴锋点头微笑道:“是啊。以往过来,都没什么重要的事情。今天呢,我是想请各位去做一番实战。”

    此言一出,五十名武士大都不由一惊。

    天一却是哈哈道:“实战?辛统领可没说要实战呢。谢衣统领你且说说,打哪里啊?”

    吴锋取出一张羊皮大地图,在众人面前展开。

    “这里是渑池。曾经是由苏梦枕的堂弟苏牧镇守。任务就是监视我们岩仓殿。”吴锋高声道。

    “这谁不知道啊,而且苏牧老小子早嗝屁了,这都老黄历啦。”凰起插嘴道。

    吴锋假装全无怒意:“不错。在进攻汉中的战役中。苏牧因为卫护苏梦枕,被薛衣人亲手杀死。苏牧麾下的精锐武士。也损失过半。现在渑池一带是苏牧的养子时信清负责,新官上任,防卫极为空虚。”

    邓三石的婢女袁雪妃不由冷笑道:“统领大人呵。渑池防守再空虚,一两千战兵是有的,我们这五十个人现在就跑去送死?亏你想得出来?”

    “不不,谁说要打渑池了?”吴锋道:“看这里……这是临剑山。”

    临剑山,处于岩仓殿和神堂领地的交界之处,也是两势力发生摩擦的最前线。

    十年前。苏牧发动了一次小摩擦,趁机夺取了临剑山在内的多个高地。

    而后,临剑山上就出现了一个土匪寨,叫做菩提绿叶寨,寨主是一个不能修真的佛教徒,也就是所谓的武僧,名叫空心上人,法号响亮,修为却比较一般。

    山上的土匪不多,也就几十个人而已。并且从来不在神堂领地内作案,却经常窜进岩仓殿的地盘上,劫掠商队。夺取物资。

    一旦岩仓要说法,苏牧就声称自己不知情,却又声称临剑山是神堂的领地,不允许邓爱侯派军队进来搜查。

    苏牧对苏梦枕的解释是:破坏岩仓殿的补给,达到在经济层面削弱岩仓殿的目的。

    但还有一重原因,就是帮他自己捞钱。

    空心上人是他的亲信,但修为一般。万一哪天邓爱侯忍无可忍,拿钱打点好了直接告到大周王朝中枢去,他把责任都推给空心上人。然后将其卖了,也不算亏。

    吴锋说完这些。道:“据可靠情报,现在时信清这个胆小鬼因为渑池防备空虚。不但顾不上临剑山上的菩提绿叶寨,还把菩提绿叶寨里面的好几个精锐武士都给抽回了渑池城防守,因为这几人是他养父生前的护卫。”

    这情报,是从华宗岱那边得到的。在宋山内的劝说下,华宗岱没把情报直接上报邓爱侯,而是压了下来,愿意给吴锋这个立功机会。

    “我决定,现在开始,大家全体出动,大约在明早拂晓之前,正可赶到临剑山,剿灭菩提绿叶寨,拔掉这颗钉子,在此一举!”吴锋喝道。

    天一当下道:“白衣营训练都没训练完成,何况谁知道你说的情报是真是假,万一将我们带进火坑……”

    吴锋突然神色一肃,全然不像之前的闲淡模样。

    只见他骤然跃上发号施令的高台,大喝道:“统领之命,违抗不遵,是为构军,当何等处置?”

    见无人回答,吴锋吼道:“当斩!”

    他使出了麒麟啸的法门,声如狂雷动地,令众人心惊!

    天一一惊,没想到这十三岁少年,竟然有如此气势,令他都不由惊诧!

    但他自负修为终究高于吴锋,便按下气息,冷笑道:“统领大人,你并无出众武力,何以服众?凭什么说我等抗命不遵?”

    吴锋道:“没有出众武力?”

    天一笑道:“不错。你并不敢与我等交手,之前这半个月消极怠工,不管军务,又该如何处置?倘若我等当斩,是不是该先斩了统领大人?统领大人仗着华军师宠爱,如此拿鸡毛当令箭,又是何等作为?”

    此言一出,不少白衣营军士都点头,心有戚戚焉。

    吴锋眼中怒意如刀,翻滚闪烁。

    只见他喝道:“那你等便大可上来试试!”

    声气凝练,如同惊雷爆响开来!

    “好!”天一叫道。

    他等的就是这么一句话!

    吴锋的境界不过初入换血境界,他想知道,吴锋拿什么和他斗。

    然而天一心中想着要让吴锋刹那间便被打得屁滚尿流,当下对凰起使一个眼色,两人一同运转血气,只见灿烂的血气光芒闪烁,如同浓烟袭人!

    天一手持银枪,凰起手持迷茫之牙大刀,同时向吴锋逼来。

    两人一向共同进退,如今血气相连,配合极为紧密,行步之间,整个校场都在微微颤抖,地砖摇晃着,墙壁仿佛要轰然垮塌!

    “天一、凰起领教统领的高招!”两人狂言道。(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九章 杀人立威,军法严明

    如果吴锋声称天一应该被斩,却被天一和凰起当着众军面前殴打,加上邓三石的弹劾,足够让他直接就丢掉白衣营统领职务。

    而且吴锋更会被整个岩仓殿内的众人看不起,几乎再也得不到翻身的机会!

    邓三石的嫉妒,原因很纯粹,就是看到吴锋如此得到父亲看重,几乎要盖过自己的风头,心中不悦。他并没有考虑到吴锋能对岩仓殿可能做出多少贡献,对他父亲有多少价值。

    然而作为一个十六岁的少年,邓三石的想法又如此地正常。少年人对于比自己更优秀的同龄人,常常有一种强烈的敌意,这种敌意往往带来的便是生死相对!

    少年人,终究是意气用事的多。足智多谋如吴锋,也不可能完全理性,何况邓三石?

    “海电银枪!”天一长吼道,脸上的肥肉抖动着,银枪一挥,直取吴锋当胸,只见银枪上发出海潮一般的怒啸,更隐隐有电芒闪烁着,枪风浩荡,煞气逼人!

    “凰屏刀法!”凰起暴啸,宝刀“迷茫之牙”绽放出赤羽一般的流光,如同凰尾闪烁,直斩向吴锋下盘,炽热的刀芒,令地上溅起的灰尘刹那间都被炙烤出一股焦糊的味道。

    两人的招式都是回旋式的攻击,不留死角,哪怕校场对决不至于下杀手,但如此凶狠凌厉的招式,上下夹攻,吴锋只要中招,必定是全身经脉皆断,至少休养个两三个月才能恢复!

    吴锋只是静静站在高台之上,不做丝毫动弹。

    众军士都不由吃惊,没想到吴锋面对这样凌厉肃杀的夹攻,竟然纹丝不动,神色冷静。

    “吓傻了吧。”有人私下里品评道。

    “只怕是的。天一和凰起的修为。都要在这小统领之上,倘若他是真想站定了挡住这两招,那真是装什么大尾巴狼了。自己找死,怪不得别人呢。”又有一人道。

    一群军士都议论纷纷。只有辛待机目光凝静,看着台上的吴锋。

    只见吴锋身形骤然动了。

    如健鹘骋空,绽放出无与伦比的爆发力!

    “尔其动也,风雨如晦,雷电共作;尔其静也,体象皎镜,星开碧落。”这是一位前代武学大宗师留下的句子,自《武经》中的“风林火山”四字真言演化而来。

    这名武学大宗师著有《碧落赋》一部。虽然不过数百字,却是丝毫不输给《归元宝典》的天功秘笈!曾经有夜帝日后风雨雷电,总共惊天动地六大高手,都是以修行《碧落赋》而成就神通。

    可惜《碧落赋》早已失传。

    但吴锋此时的气象,却得到了《碧落赋》中残句的意境。静时气定神闲,风雅绝世,动时如同风雨雷电齐作,沛然莫当!

    一道优美到极点的弧线,自吴锋掌中闪烁而过,白光骤起。咔嚓两声。

    天一的银枪呛啷折断,分成两段插进地砖的缝隙当中。凰起的“迷茫之牙”宝刀更是寸寸破碎,直接轰然炸开。化为碎片漫天飞舞!

    众人只看见吴锋未曾拔剑,不过轻轻挥掌,天一、凰起两人便受伤吐血,倒飞出去,倒地不起!

    毋庸置疑地,吴锋借用了云海岚的力量,方才发掌之时,白玉棺就在他手掌之中,击飞两人之后。又被他收回袖内。

    然而如果他不是须臾间划出如同行云流水一般的弧线,也不可能恰到好处地击破两人几乎同时来临的攻势。并不让任何人发觉他掌中握着什么!

    大家只看到一道神秘白光闪过,天一、凰起便昏迷在地。失去反抗能力。

    实际上,吴锋虽然未曾修行过《碧落赋》,但父亲的确曾给他仔细讲述过碧落赋当中的意境。方才发招之时,吴锋潜运真气,对于碧落赋意境的些许领悟,便被他施展而出,一击击破二人,圆满无缺。

    也就是说,吴锋的父亲很可能拥有《碧落赋》这一绝世天功的残篇!

    此时此刻,校场中的军士们都完全惊呆。

    只见吴锋一袭青袍,猎猎当风而立,此刻肃容立于高台之上,有一种超世绝俗的气韵。

    虽然脸容还未完全长开,但十三岁的吴锋已经是绝世少有的俊美少年,清雅绝尘而不乏男儿英气。如今焕发出碧落赋意境,收招独立,意态宛若要乘风而去,当真好似谪仙临尘!

    哪怕是对吴锋心怀极大敌意的袁雪妃,此时此刻都不由看得呆住了。

    “来人啊!用冷水把这两人浇醒。”吴锋冷冷道。

    有几名军士当下上来,提着冷水,泼在天一、凰起脸上,只见二人一脸狼狈地醒过来,气哼哼地要骂,但全身经脉受损,又痛哼起来。

    这时,才有人私下里议论道:“奇怪,哪怕统领隐藏了实力,也不该击败这两人如此轻易……”

    “一定是了,他必然修习了一种可以瞬间极大提升实力的奇功,在刹那间可能让修为达到化龙境界!”

    “这种奇功也许使用有限制,一两个月才能用一次。然而这也是极可怕的杀手锏了,谁知道他此时此刻还能不能再用一次?”

    众人都以为然,觉得这是最为合理的解释。

    吴锋冷冷看着天一和凰起:“你们两个还有什么话说?”

    天一急道:“统领……”他意识到自己被吴锋一击而败,吴锋真实实力,实在可怕,再不敢那么嚣张,但想到可能被斩首,忙道:“岩仓殿的军规,本来就不如北府军之类那样严格。何况白衣营新建……”

    吴锋噢了一声,道:“说得也有道理。”

    天一、凰起以为自己保住性命,正在高兴,却听吴锋一声断喝,犹如炸雷:“奸淫妇女又如何?”

    吴锋直接指住了一名军士,此人与天一、凰起曾一同嘲讽吴锋,明显是二人的死党。

    天一、凰起听到吴锋此话。不由骤然大惊失色。而那名军士则被吴锋灼灼夺人的目光逼得一个激灵,感觉身躯如同被人控制了一般,无法自主。

    “奸淫妇女……不管是在什么军队当中……都是可以处斩的。”这人道。

    他也知道天一、凰起干的那些好事。因此只说可以两个字。也就是说,规矩是一回事。很多情况下也有纵容士卒奸淫,不做处置的。

    但吴锋却是击掌,道:“好!记得我当时说的那句话么:我们军士,一是要严肃军纪,二是要守法爱民。”

    一时间,众人心头如同闪电闪过。

    吴锋刚刚来上任的时候,打着哈哈说:“我是个闲散的人,也不懂行伍之间的事情。我今天来。只和大家说两件事,我们军士,一是要严肃军纪,二是要守法爱民。训练的事情,就依然交给辛副统领吧。我有空闲会来视察几次,今天见到大家,很是高兴。还有事在身,就先不奉陪了。”

    大家以为吴锋只是随口一说,只当这个新统领只是个黄口小儿,毫无本事。没想到那时候吴锋就已经打好了军法立威的主意!

    这十三岁的少年,其实是一头吃人不吐骨头的笑面虎啊!

    军营口骤然出现几个蒙面黑衣人,领着一位脸带泪痕的女子。他们的后面还有一串人。被绳子连着,就好像串糖葫芦一般,被最后面一个黑衣人从皮鞭抽打,向前行走。

    天一、凰起完全变色。

    女子自然就是被天一、凰起等人轮暴的苏卿怜,而几个被绳子捆绑,牵引向前行走的,自然是与天一、凰起一同行凶的几个富家子弟!

    “苏姑娘,请问这两人是否羞辱你的主犯?”吴锋淡淡道,眼中却流露出一种温和的光芒。如同太阳一般和煦温暖。

    苏卿怜只觉这少年人风仪绝世,心中的阴影骤然一淡。心想如果陪这样俊美绝世、气度非凡的少年共枕而眠的话,她是无论如何不会抗拒的。

    而看到天一和凰起。她心中的仇恨和恐惧又同时汹涌而出。只见她娇躯颤抖,指着两人道:“就是……是这两个畜生!”

    “你……苏卿怜,你休要血口喷人!”天一高叫道。

    苏卿怜毕竟被几人弄出了阴影,当下几乎又不敢说话。

    一边的袁雪妃也道:“这个苏卿怜只是个出来卖的歌妓,她的话如何能信……”

    吴锋沉声道:“既然如此,把人证带上来吧。另外袁姑娘,五天之前,你在荣宝斋以低价强买一只玉镯,还打伤贺老板。我现在便请贺老板和人证上来指控。”

    袁雪妃花容骤然失色。

    只见又有两个蒙面黑衣人引着一位佝偻着身躯的老人,和另外几个百姓走进军营,包括晨曦楼的老板娘。

    吴锋微笑着,向他们眨了眨眼。

    这些人证当然都畏惧天一家中的势力,然而吴锋不但给了他们不小的好处,更是让宋山内出面表示这事有华宗岱撑腰,无需畏惧。

    这些平头老百姓当然不知道天一、凰起背后是岩仓殿世子邓三石,想着天一的父亲天贰江势力再大,毕竟比不上位置仅次于殿主的华军师对不对?

    一时间,军营中叽叽喳喳,无论是天一、凰起轮奸苏卿怜一案,抑或袁雪妃强买强卖一案,都被顺利指控。

    吴锋高声道:“我们是军营中,自然有军法从事,也不用浪费时间了。来人啊!凰起等人淫辱妇女,就地处斩。袁雪妃强买货物,行凶伤人,重责三十军棍。”

    他目光锐利如鹰隼,转向天一:“看在你父亲面子上,赏你个全尸,送进地牢,土囊压死。”

    几人都如同被冰雪浇身,还想申辩,喉咙却如同被什么堵住,完全说不出话来。

    这就是权力的力量。当吴锋成功展现出权力的力量,这几人哪怕修为高于吴锋,也完全被吴锋的气场所压制!

    “刀斧手……出列!”

    吴锋高声道。

    几名兼任刀斧手的军士骤然从阵中走出。

    “你们……”凰起惊道,看这架势,这几人无疑早已投靠吴锋。他们之前还和天一、凰起一同嘲讽吴锋,没想到都是装出来的!

    辛待机既然选择和吴锋合作,私下里当然会有不少小动作。

    “得罪了。”一名人高马大的军士道,一拳打在凰起胸口,令本来就身受重伤的凰起再次吐出大口鲜血,气脉紊乱,调动不了真气护体。而后按着凰起跪在地上,另一人一刀斩落,凰起人头落地,双眼圆睁,犹自带着怨毒的目光瞧着吴锋。

    “你……谢衣……你不得好死!”天一怒叫道,被几个黑衣人擒拿着,送入地牢当中,诟骂之声渐渐减弱,最后失去了声息。

    几个富家子弟早已吓得屁滚尿流,大小便失禁,却也难逃一死,被刀斧手按倒,砍下头颅。

    “你……你们别过来!”袁雪妃见到这样血腥场面,吓得花容失色,对几个刀斧手高叫道,话音未落,已经被按倒在地。

    袁雪妃被按在石地上,水火棍击打而下,落在她丰盈的翘臀上,发出弹棉花也似的声响,直接打得裙甲破碎,露出雪白的屁股,又被揍成乌青。

    “先送进地牢里关着吧。”吴锋道,随即几名黑衣人把袁雪妃这俏丽女子如同一条死狗一样拖进了地牢当中,但并非是天一被送进去的方向。

    一群证人都被遣散,只剩下贺老板和苏卿怜两个被害人,都向吴锋连声道谢。

    苏卿怜对吴锋盈盈道:“统领为小女子复此大仇,大恩大德,不知如何报答……”

    吴锋淡笑一声:“苏姑娘不必多礼,且回去吧。为将之人,自然有军法,我也是凭着公平之道行事而已。”

    苏卿怜眼见这少年完全不被自己美貌所动,不由心底黯然。但吴锋俊逸绝伦,倘若打扮成女子,美貌要胜过她百十倍,对她全然看不上眼也是正常。她心中暗叹一声,随着一名黑衣人离开军营。

    倒是贺老板反而热络很多,不停地称颂吴锋为青天大老爷。实际上灵宝这里的确也有大周王朝派来的县令,只不过因为岩仓殿的存在,县令除了偶尔和邓爱侯喝喝酒,收取一部分钱粮送回关中之外,基本上就是摆设。

    吴锋安抚贺老板几句,道:“贺老板,这天地之间,自然有公义在,你绝然不用担心有人报复你。”

    贺老板是生意人,等的就是这么一句话。他又磕了几个头,才起身而去。

    吴锋对众军士扬声道:“该处置的都处置了,军法已正,可以出征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章 出征临剑山

    见众人还有疑问,吴锋道:“我曾在绘图阁工作过,已经查阅过临剑山的地图。.访问:. 。山后有一条小道,我等正可由此而上,直取敌寨后方,打一个措手不及。这几日,华军师麾下的密探也已经秘密调查过情况,临剑山的确防备空虚。我等单人格斗能力优秀,何惧那群蟊贼?”

    这时,众白衣营士兵才恍然大悟,这些全身黑衣的神秘人,原来是吴锋从华宗岱那里借来的密探。

    听到吴锋为了攻打临剑山之事,早就做好了准备,众人略略放心。诛杀天一、凰起,杀人立威,已经让这群人见识了吴锋的手段,再无人敢于违抗。

    吴锋道:“既然大家均无异议,所有人换上黑‘色’衣衫,带上一定数量的暗器,潜行到临剑山后方,沿着小道杀上!行军过程中,不得发出任何话语,违者斩之!”

    他语音嘹亮,有掷地作声之气。

    于是众人快速饱食一餐之后,离开白衣营驻地,直接向着临剑山方向过去。而营地,则‘交’给华宗岱的几名密探看守。

    沿着灵宝地区的广袤丘陵,五十名白衣营军士夤夜而行,人人身着黑衣,衔枚疾走,不发出丝毫声音。

    在白衣营驻地到临剑山之间,要经过一个宽两里不到的山谷。

    这谷地名叫葫芦峪,处于两山对峙之间,两边都是难以攀行的高崖。而天家的领地,就在这一块,控制着两万左右的人口。在谷地的正中央,有一座不大不小的坞堡,叫做天城,是天家经营了几百年的产业。里面虽然只有天家的一百多武士,但储备的粮食却足够一千人用上一整年。

    岩仓领地刨除军队几乎完全无法通行的险山,就呈现一个葫芦的形状,上边小,下边大,而葫芦峪就好比葫芦的腰一般。陡然变得狭窄起来。至于临剑山,便位于葫芦嘴附近。

    好几个人都望向吴锋,却不敢说话。吴锋刚下令将天贰江的儿子天一送进地牢,土囊压死,众人如今却要通过天家的领地,须知天一可是天贰江的独苗,到了晚年才得到这条血脉。

    吴锋只是摆摆手,微笑不语。但黑夜之中,他眼目中‘露’出的自信神‘色’。却莫名地让所有人安心。

    如今是和平时期,天家的巡逻兵也都毫无防备,这五十人的小队如同一个幽灵一般,从城堡两侧的田地边缘绕行而过,没有任何人阻拦。

    但穿过谷地的整个过程中,大家都绷紧了心弦,直到到达谷地的另一侧,所有人才松了一口气。

    吴锋的计算非常准确。白衣营虽然新建,但因为岩仓殿里面的仆婢们修为都不会太低。没有弱兵甚至民兵以及辎重队的拖累,行军速度比起一般的军队要快得多。

    在丑时和寅时之‘交’时,军伍进入了神堂和岩仓殿辖区的边界,因为苏牧战死于汉中,导致这里防备极为空虚,并没有人在这边巡逻。

    神堂现在主要防备的。一是薛衣人可能攻过来报仇,二是三河剑派以及三河剑派背后的神霄道趁火打劫,兵力都放在南面,对于自己势力西北面的岩仓殿,实在缺乏提防。

    临剑山在沉沉夜幕之中。如同一头巨兽一般,峙立在前方,山形陡峭,又好像利剑直指天穹。

    山的两侧都是平滑如镜的绝壁,根本无法攀爬而上,前方有一条稍微好走的山道,而后边的小道则隐藏于藤萝之间。

    众人沿着山下的道路,向着临剑山后边绕去。

    ……

    临剑山上,菩提绿叶寨正‘门’方向。

    寨子修建在山顶的一块*平地上,以山上就地砍伐的巨木搭建而成,寨口点着微弱的火光,有两个昏昏‘欲’睡的守夜兵在那靠着寨‘门’对望着。

    火光中,绘着菩提树的旗帜在冷风中飘扬。

    突然间,一名圆脸少年带着两三名仆人打扮者高呼着狂奔上来。

    守夜兵骤然‘激’灵一下,立刻恢复了清醒,‘抽’出大刀‘逼’向几人:“你们是谁?”

    少年道:“我是山下信夫商会会长的儿子,叫罗森。岩仓派人来袭击菩提绿叶寨,我特来报信!”

    听得此言,守夜兵大惊失‘色’。

    不论真假,这事必定得通知寨主空心上人才行。

    守夜兵急忙进去,把空心上人唤醒。

    空心上人虽然是武僧,却并不守清规戒律,不光当山大王,还有自己的压寨夫人,更生了几个儿‘女’,住在山上。

    他晚上正和自己的夫人翻云覆雨了一番,如今睡得跟死猪一样,突然被叫醒,不由气恼。

    但听了传令兵的话,他却也骤然惊得清醒,急忙召少年进寨主的大帐。

    只见少年喘了口气道:“我叫罗森,是信夫商会会长之子,晚上未睡,结果眼见四五十个武士鬼鬼祟祟地绕向后山,特来报信的。”

    空心上人心下一震。

    看来岩仓殿的兵马是想从后山奇袭。

    因为绕向后山需要时间,所以这少年才能在发动奇袭之前赶来报信。

    空心上人知道信夫商会的会长的确姓罗,但还不完全准信,道:“你说你来自信夫商会,有何证据?你是商人,我是匪,你为何要给我们报信?”

    自称罗森的少年道:“寨主名为寇盗,实际上却是神堂官兵,从来不伤神堂领地内的商旅,只袭击岩仓殿旗下的商队,这点大家心知肚明。那岩仓殿也是可恶,每次我等商队经过他们的领地,都要遭受关卡盘剥。寨主袭击他们,是为我等出气。我等身为神堂子民,也该为神堂出力,怎能让敌兵这样轻易地奇袭了寨主?”

    说着,少年又取出信夫商会的白‘玉’印章,作为凭据。空心上人取来蘸了印泥,在纸上印了一个,果然与市面上流行的信夫商会大印一模一样。

    至此,空心上人已经相信了少年,事出仓促,他也来不及再继续询问。只见他眼眸闪烁,道:“向渑池城求援如何?”

    少年急道:“来不及了!敌军现在估计已经到后山的山道上了!”

    空心上人一想,的确如此,现在想要求援根本来不及。

    “那该如何是好?”空心上人道。

    少年道:“寨主休慌。那群武士虽然身着黑衣,背后都‘插’着一根白‘色’羽‘毛’,想必来自那新建的白衣营。这白衣营都是一群不守军纪的岩仓家奴,战斗力有限……”

    空心上人道:“可我寨中现在不过三四十人,人数不及对方……”

    他现在实在有逃走之意,可是寨中还有不少不会武功的家眷,更有许多金银财宝。带着这些东西逃走,速度减慢,必定被追上,不带的话,这群土匪肯抛下金银和家眷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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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布武录介绍:
暴风雨前夜的大陆,光与火闪烁于浩茫夜空。
从岩仓到北极再到浩茫草原,一双冷眼静静地观察着世局的变化。
江东的猛虎正扬眉怒啸,河北的冰龙手持缨枪绽放绝代的芳华,蜀中的雄狮伺机而待,西漠的霸主则已展开如风似火的东进攻势……
当少年磨好他的长剑,便将加入这一场生与死的霸业竞逐当中!
天下布武录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天下布武录,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天下布武录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