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前路
壁炉里的火烧得正旺,驱散着从门窗缝隙处渗入的寒意。壁炉顶端挂着长有硕大犄角的鹿头,在火光的映照下,犄角在背后墙面上的投影犹如巨大的爪牙。
对面是一张暗红色的长木桌,上面摆满了羊皮纸卷和书籍,大多是等待签署名字的行政令。平时,罗兰就在这里处理公务——自打把城堡三层的屋子改造成办公室后,他便渐渐喜欢上了这里。
透过背后的落地窗户,他能看到小镇在视野前方延伸,尽头处则是连绵不绝的群山。那是几乎纵穿大陆的绝境山脉,将灰堡王国和蛮荒之地隔在东西两边。而北坡山不过是绝境山脉的一处分支。
而脚下,则能看到木栅栏围起来的花园。给安娜训练用的木棚已经拆除,砖池变成了长条桌,以供下午茶时方便摆放餐具。天气好的话他也会到下面去晒晒太阳,或躺在专门定制的摇椅上打个盹。
虽然城堡不大,但好歹也算得上一座拥有独立花园的中型别墅了。放在上辈子,想要坐拥一座真正的石砌城堡,那几乎是天方夜谭,光是参观下都得先掏钱买门票。但现在,他不仅拥有这座城堡,更掌握着一个城镇。
“殿下,最近招募匠人和杂工的花费颇大,这笔钱都是从您的口袋里掏出来的,这样下去恐怕撑不到明年春天了。”巴罗夫捏着一叠羊皮纸,向罗兰汇报近期的财务情况。
边陲镇原本的收入支出十分简单,一条线是矿石、宝石贸易。这条线被长歌要塞垄断,将北坡矿山的产出换成小麦或面包,中间没有税收,由要塞方面派人主持资源交换。用通俗点的话来讲就是,北坡矿山是长歌要塞大贵族们的股份制项目。那些驻扎在边陲镇的贵族可以看做是股东派来的监管人,他们的封地大多在要塞以东,来此地只是暂住,且每年来的人都不尽相同。
事实上,边陲镇的历史还不到三十年,比起已有近两百年的长歌要塞,简直是个新生的婴儿。原本莱恩公爵只是打算在此地建立一个前哨站,对邪兽侵袭做一个早期预警。但没料开荒者们到在北坡山脉发现了丰富的矿产资源,于是干脆就在此地设下镇子,并命名为边陲镇。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正是北坡矿洞造就了小镇。
为了防止偷采瞒报,公爵并没有采纳各贵族自己派出人手开采的建议,而是统一雇佣当地居民和附近的流民、甚至罪犯来充作矿工,产出的矿石按各家投入资源的比例分配。要塞这边只需提供雇佣者全年的粮食和些许佣金,这些报酬都是固定数额,不会因为矿区产出多少而变化。边陲镇的两千余名居民,有大半都是为矿区服务的。
另一条线,则是镇里的其他产业——比如铁匠铺、酒馆、纺织等等。边陲镇的微薄税收主要来自于这里,一年到头很难余下多少。上任领主也没把这贫瘠之地当回事,自罗兰被灰堡之王派来此地后,他干脆待在要塞不过来了。
因此,罗兰想要雇人修城墙就只能从自己口袋里掏钱。若是之前的四王子,那肯定说什么都不会愿意,但对罗兰来说,只要能在边陲镇站稳脚跟,把全部财产花光都是值得的。反正以后的矿石贸易不会再以粮食结算,用货币结算的话这点投入简直是毛毛雨。
唯一的问题是长歌要塞愿不愿意放弃垄断,和边陲镇进行正常贸易——这点颇有些像虎口夺食,但巴罗夫提供的清单数据表明,限于人力开采效率低下和运输不便,事实上矿区每年产出的矿石价值也不过千余枚金龙,对于要塞的整个营收而言不过九牛一毛。唯一利益受损的也就是那些合伙投资的贵族了。
为边陲镇的长远发展作考虑,这一条线必须收回。罗兰心里清楚,哪怕那帮人的投资早在十几年前就全数收回,他们也不会轻易放手。蚊子再小也是肉,何况是这种躺着就能捞钱的好事。他愿意给予先前投资人一定的优惠和补偿,比如半价购买之类。但拖一船矿石回去只换来半船粮食这样的事情,是不允许再发生了。
罗兰盯着清单思考的时候,巴罗夫也在注视着他。
这三个月以来,确切的说,是最近的一个月里,四王子身上发生了一些难以言喻的变化。外人或许尚不清楚,但他天天跟在王子身边,这种变化瞒不过他。
早在灰堡的时候,他就听说过四王子罗兰.温布顿的恶名。我行我素、肆意妄为、毫无贵族风范……诸如此类。总之,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比起他的两位兄弟都差得甚远。
当被陛下派到这儿来时,他曾满心失望,如果不是陛下承诺争王结束后,将委任他为正式的财务大臣,他真想甩手不干了。
初到边陲镇的前两个月,四王子一如既往地表现出了极端幼稚的行径,把能得罪的当地贵族全部得罪了个遍。好在这个镇子本身规模极小,就算行政职务全部空缺出来,他和带来的那十几位文职人员也能填补得上。
再往后,一些事就变得不同了。
变化具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他想,大概……就是从救下那名女巫起。
巴罗夫不是没有怀疑过魔鬼附身这一可能,或王子本人被另一名暗藏的女巫操控了。但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假如魔鬼和女巫有这样的能力,找四王子干吗?直接控制陛下或教皇不更好吗?还有一点打消他怀疑的便是,他亲眼见到王子握住了神罚之锁。
这东西是教会对付女巫的杀手锏,任何邪魔之力都会在神罚之锁面前溃散,可罗兰直接握住了它。换句话说,如果他不是四王子,而是连神力都无需畏惧的魔王,那还有揭发的必要吗。保住自己的命才是第一位的。
王子的作风依然我行我素、肆意妄为,但两者给他的感受并不相同。不,巴罗夫想了想,应该是截然相反。
最大的差别应该是目的性。他察觉到罗兰在计划着什么,为了达成目的,必须采用一些常人难以理解的手段。就像对方尝试说服自己为何要救下一名女巫一样,或许计划并不成熟,漏洞百出,但王子的确在向计划前进,并且对结果深信不疑。
这才是最令人觉得迷惑的地方,王位可能在罗兰兄妹任何一个人中诞生,但绝对不会是四王子本人。这种事他自己应该也十分清楚,在边陲镇这种小地方谈发展?就算诸神也办不到吧!罗兰到底是构想了一个怎样疯狂的计划,疯狂到能让一个建立在边境防线之外的小镇发展得比金穗城还好,还得让自己彻底相信这计划一定会成功?
如果只是疯子的妄想也就罢了,但罗兰大力修建的城墙却表明似乎不是这么回事。他真的打算要在这里驻守下来,靠着水泥这种炼金产品,来修建一道常识里几乎不可能完成的城墙。
巴罗夫的家族中就有炼金师,可他从来没听说过炼金工坊做出了这么个玩意儿。把筑墙方案建立在谁也没见过的东西上,这到底是自信还是胡乱而为?扩展到罗兰谋划的整个计划,四王子到底还藏着多少自己不知道的事?他发现自己对未来的日子隐隐有了兴趣。
第十七章 使者(上)
“这地方,还是这么破,”要塞大使培罗踏出船舱时,一股木头腐朽的味道扑面而来。四周的空气潮湿且沉闷,让人觉得浑身都不舒服。他吸了吸鼻子,抬起头,天空灰蒙蒙一片,似乎有一场大雨正在酝酿。
“您上次来这里,还是一年前吧,”助手殷勤地给大使披上羊毛外套,“这里什么都没有,除了石头。”
“是一年半之前,”培罗纠正说,“公爵大人每季都会抽不同的人来,我上次到边陲镇时还是夏天。而且这里除了石头,还有各种上佳毛皮,以及……”
“什么?”助手露出一脸茫然。
培罗摇摇头,没有回答。他越过船舷,踩上结满青苔的码头,脚下木板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大概还撑个几年,这座码头便会支离破碎,他想。边陲镇不仅有石头,有毛皮,甚至还有……土地。但这些说出来没有意义,助手不过是市政厅名不见经传的一名文书,根本看不到这点。
边陲镇与长歌要塞之间有大片尚未开垦的土地,一边是绝境山脉,一边是赤水河,就像条狭长的走廊。作为要塞的前哨,如果承担起防线的责任,中间大片土地都将会纳入要塞之手。它们未经耕种,不需休耕就能种上好多回,加上两侧的天然屏障,吃下来不需花费多少力气。这正好能缓解要塞人口日益增多导致的一系列问题,边陲镇也会成为要塞的一体,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分开为两个独立的领地。
唯一的缺点,就是需要三至五年的经营,以及大笔先期投入。
可惜,论起投资的预见性,大多数贵族还不如一名蹩脚的商人。
“咦,堆场里怎么是空的?”助手指着远处一块空地道,“他们不应该把矿石都准备好了吗?”
培罗轻轻叹了口气,“我们去城堡觐见殿下。”
“等等……大使先生,您不等他们的接待队吗?”
还不知道有没有呢,他心里这么想却没有说出口,“走吧,马厩就在前面。”
现在,分成两个独立领地的麻烦显然来了,国王一纸争王令把四王子丢到这个荒僻之地,一名正常的贵族或皇室弟子会怎么做?当然是将此地的一切据为己有。让矿石和珠宝来换粮食和面包?王子的眼里恐怕只看得到金龙。
如果是他自己,也会这么做。眼睁睁见到自己领地里的产出被如此低价兑换,恐怕没人愿意接受。而且王子不一定要去要塞,家族里那群人大多忘了一个事实,那就是赤水河并非只经过长歌要塞。他可以把矿石按市场价格卖给柳叶镇、卖给坠龙岭、卖给赤水城,然后带着人民到这些地方避难——无非是路程更远一点。
然后长歌要塞能做什么?堵住河道,截下王子一行?那简直是在公然对抗灰堡王室!谁都知道四王子不受国王喜欢,但再不济他也是国王的血脉,这点毋庸置疑。
两人骑着租来的马,顺着河边石板路缓慢前行。马厩里的都是些老马,毛色混杂,瘦骨如柴,即使是慢行,走起路来也全身发颤。而为了这两匹蠢货,他不得不付了两枚金龙作为押金。
“您看,先生,那是柳叶镇的船?”
听到助手嚷嚷,他朝对方指点的方向看去,只见一艘挂着绿叶与弯刀旗帜的单杆帆船顺着河道缓缓驶来。船身吃水线很高,说明里面载满了货物。
培罗面无表情地点点头,心里却往下一沉,对方行动得比想象中还要快。如果王子已经开始联系赤水河下游的那些城镇,自己手里的筹码就又少了一份。他原本打算游说父亲同意以低于正常价格三成的金额来收购矿石,这样仍然有赚,更别提珠宝这种打磨后身价能翻上好几倍的奢侈品。可惜这门垄断生意不是他说了算,也不是金银花家族说了算。参合边陲镇矿业的有六家贵族,得不到多数同意的话,就无法形成决议。
但他们偏偏反应迟钝,以为局面还和之前一样……又或者,矿区那点产出不值得他们费太多心思关注。反正其余五家无动于衷,父亲也是自信满满地回绝了自己。其实他们大错特错,矿区产出少的主要原因是这种物物交换的模式,如果变为正常贸易,出得越多赚得越多,到明年矿石产量很可能会上一个台阶。
若按之前的垄断方案来谈,十有**,不对,是肯定不可能实现了。培罗心想,从空荡荡的码头堆场就能看出来,王子没打算再让这些石头去换劣质的小麦,他已经在联系其他买家了。
如果仍要把持住这条贸易线,三成折价是他最后的筹码。柳叶镇与边陲镇的距离使得矿石运输费用增高,而且柳叶镇还不止一个矿石来源点,他们开出的价格很可能比市场价低出一半。至于坠龙岭和赤水堡只会开得更低,这样四王子或许会同意仍由长歌要塞来垄断——特别是宝石贸易。
但问题是,自己若擅做主张签下合约,父亲会认同吗?其他五家呢,会觉得自己此举简直是向边陲镇投降,将家族利益拱手出让吗?
毕竟在他们眼中,边陲镇依旧是那个由要塞自己人掌控,予取予求的放牧场罢了。
两人慢慢渡到位于小镇东南角的城堡前,培罗不是第一次来这里,但这一次,此处已换了主人。
卫兵见到大使凭证,立刻进去通知领主。
四王子罗兰.温布顿很快召见了培罗,当两人被引进会客厅时,王子已经在主座上等候了。
“大使先生,请坐。”
罗兰拍拍手,让侍女端上丰盛的餐点。有烤全鸡、蘑菇炖野猪腿、黄油面包和一大盆蔬菜汤。显然在这边陲之地,皇室子弟的个人享受也没有丝毫折损。
培罗自然不会客气,从要塞走水路到边陲镇,即使顺风也需要两天;如果是多桅多浆的货船,则更慢,需要三至五天。船上没有厨房,一般是吃自带的干肉条或小麦饼。看到着热气翻腾的菜肴,他觉得自己口水在喉头涌动。
不过多年的贵族修养让他依旧保持了完美的用餐礼仪,相反殿下的吃相要差很多——特别是刀叉的使用上。培罗注意到,除了切肉时四王子会用到餐刀,其他动作都是用一双小木棍完成的。而且看上去……两根木棍竟比叉子要方便上许多。
“你觉得怎样?”用餐快结束的时候,罗兰忽然问。
“呃,什么?”大使一时没回过神来。
“这个,”对方摇了摇手中的木棍,没等培罗回答,又径直说道,“一把铁餐叉,对大部分人来说都是奢侈物,更别提银叉了。而用手直接抓着吃,则很容易把脏东西一起吃到肚子里去。病从口入,你知道吧?”
大使不知道该如何作答,他不太明白病从口入的意思,但根据前一句的理解,大概是指脏东西粘在食物上吃下去容易得病。不过大家都是这么过来的啊,也没见谁因此病死了。
“一对橡树棍,在迷藏森林里要多少有多少,既干净又易得。我打算在镇里推广这个,”王子抿了口酒,“当然,现在我的领民几乎没有什么肉可吃,可以后会慢慢好起来的。”
培罗松了口气,这句他还是明白该怎么接的。例行性地表示了赞同和祝福后,他心底却不以为然。让领民都有肉吃?简直异想天开,就连灰堡都远远做不到这点,更何况边陲镇这荒僻之地。
第十八章 使者(下)
腹诽归腹诽,宴席仍是要吃的。
正餐气氛还算融洽,四王子没有谈到矿石,他也不便多说什么。
当王子吩咐侍女换上饭后甜点时,培罗试探性地提道,“殿下,根据以往的惯例,今天应该是交割矿石的日子,可我并没有在码头堆场看到任何矿石。”
罗兰放下手中的小木棍,点点头,“很不幸,前阵子北坡矿洞发生了塌方,这一个月来我的人都在试图恢复生产。然而坍塌处的碎石仍未清理完毕,按这进度,矿区开工只怕要拖到明年了。”
塌方?培罗愣了片刻,这么巧?但他很快意识到,对方没必要骗自己。不然去北坡转一次就清楚了,撒这么明显的谎等于是在打自己的脸。
“那……之前两个月的?”
“不太多,按惯例,那么点石头养不起我的领民。”罗兰在惯例一词上加重了语气,“大使先生,你应该还记得两年前的邪魔之月吧?”
培罗当然记得,持续了四个月之久的严寒让边陲镇近两成人民饿死,原因就在于市政官费雷诺贪得无厌。贵族内部也不是没有反对的声音,甚至有人要求事后处罚费雷诺。但最终这起事件不了了之,只因为他是公爵次女的丈夫。
现在被王子提起这事,培罗心中升起了不妙的感觉。
“这一次更糟,”罗兰叹了口气,“如果按之前的方式交割,恐怕只能换到两个月份额的小麦。我的人民撑不过冬天,先生,过去的贸易方式必须废止。”
培罗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该如何反驳。他并不是专业的外交家,面对如充分的理由,他实在挑不出问题,只好先拖延道,“殿下,我对此事表示遗憾,这一次绝不会再重演之前的悲剧,我会让六家共同出借一个月的粮食,您的子民可以等来年恢复生产后慢慢偿还。”
“我卖给柳叶镇的话,可不用什么慢慢偿还。”
“但是……”
“没有什么好但是的,”罗兰打断道,“他们愿意用金龙来购买石头,同时按市价出售小麦、奶酪、面包、蜂蜜……凡是能用金龙买到的,他们都卖。退一步说,大使先生,就算你愿意出借一个月的粮食,其他五家也会认同你的决定吗?据我所知,莱恩公爵可不是那么容易达成协议的人。”
培罗沉默,四王子说得一点没错,不光是其余五家,他甚至连自己的父亲都没把握说服。想要维持垄断权,就必须修改交易方案,可他偏偏没有一锤定音的权利。说是大使,其实不过是传声筒。也许公爵根本不希望有人私自与边陲镇达成任何协议吧?不管对象是之前的领主还是四王子。所以他才每年每季都指派不同的人选,而且这些人从来都不会是家族里的掌权者。
不管结果如何,他总得试一试,想到这儿,培罗摊出了最后的底牌,“三成,”他伸出三根指头,“要塞用低于市价三成的价格收购矿石和宝石原石。我想这个价格应该比柳叶镇开得更高,殿下。”
罗兰摊手道,“的确更高,但还是老问题,你说的话能成为六家一致的决定吗?”
“我明日便启程回长歌要塞,达成协议后,我会带着新的契约而来。”
“但我的人民等不了那么久。你应该知道,贵族之间想要达成一致,通常是很费时间的。”
“殿下,与要塞合作对您和您的子民来说都是更好的选择。柳叶镇太远了,虽然到那里也能躲避邪魔之月,”说到此处培罗觉得嗓子眼有点发干,“但路上容易……发生危险。”
天哪,神灵在上,我究竟在干什么,他心口砰砰直跳,我这是在威胁一位王子?
“哈哈哈哈,”出乎意料的,罗兰没有暴跳如雷,而是大笑起来,“大使先生,你似乎弄错了一些事,我可没有想过要去柳叶镇。”
“您的意思是……”
“当然,我也没打算去长歌要塞,”罗兰一脸玩味地注视着大使,“我哪儿也不去。”
培罗一时怀疑自己的耳朵是否听错了。
好在王子没让这诡异的沉默持续下去,他接着解释道,“这个冬天,我会一直待在边陲镇,边陲镇将成为灰堡王国的新边境线。别那么惊讶,我的朋友,这不是在胡说八道,待会我可以带你去参观下新砌筑的城墙,就在北坡山脚边。”
“城……墙?”
“对,连接北坡和赤水河,高十二尺,宽四尺的石砌城墙。有了这个,我们就能在边陲镇击溃邪兽。”
培罗觉得脑子有些不够用了,上一季大使回去时可没提什么城墙,不对,那时候边陲镇领主还是要塞的人,怎么可能会把有限的人手派去建这个。也就是说,四王子一到这里就开始修城墙?即使这样,到现在也才三个月而已,这么点时间能修出什么东西来?
等等……殿下刚才说什么来着?高十二尺,宽四尺,还要连接北坡和赤水河?培罗心底估算了下,这样规模的城墙没个数年是不可能完成的,首先他就没那么多石匠去切磨石料!边陲镇可不是灰堡,居住于此的人大多只会卖苦力而已。
还未等他消化完这个消息,罗兰的下一句话同样让他震惊无比。
“至于矿石销售,从明年开始,我愿意将价格降低至五成,先生,但不是全部卖给长歌要塞。因为你们不一定会需要那么多矿石。我想比起利润低廉的原矿,你们会更青睐于一些金属成品,比如铁锹、铁铲之类。”说到这儿他停顿片刻,似乎在等培罗理解他话中的含义,“至于宝石原石,则会以拍卖的形式,由出价最高的商人购买。虽然我也很想等宝石切割好后再买个好价钱,但很遗憾目前边陲镇并没有这样的能力。”
那你就有几个月建出一座城墙的能力吗!培罗在心底大吼,而且不需要那么多矿石是什么意思,区区一年才一千枚金龙的产出,就算产量会提高,撑死也就翻一倍吧!两千枚金龙要塞就吃不下了?未免太狂妄了!
他强忍住心中的不忿,尽力维持自己最后的礼仪,“您说的这些我都记下了,殿下。我回去后会立刻和六家协商的。只是,您说的城墙……我想去看看。”
“当然,”罗兰笑了笑,“不过不用太赶,享受完这些王都风味的糕点再出发也不迟,对吧?大使先生。”
第十九章 授课
进入冬天后的首场雨终于落下,而且一下就是两天。
罗兰靠在办公桌前,看着窗外朦胧的小镇。雨水被风卷起,一股接一股拍在玻璃上,激起阵阵波纹。在波纹的折射下,小镇轮廓变得扭曲起来。房子与街道的延伸弯曲变形,不复往日的规整。由于缺乏有效的排水措施,犬牙交错的石板路上积水横流,远远望去,像是许多条波纹粼粼的小溪。
远处的群山和森林都被水雾遮蔽,若隐若现,仿如人间迷境。
这样的风景若放到现代,那肯定是旅游胜地,而如今罗兰更想看到的是钢铁水泥丛林。下雨时城墙建设也不得不停止,这让他对前日成功劝退要塞使者的喜悦都淡了几分。
“你刚说到我们身边的空气是由好多种气体组成的,真的吗?”
清澈的声音打断了罗兰的思绪,安娜眨着她那双漂亮的蓝眼睛问道。
“咳咳,安娜小姐,你称呼殿下时应该用敬语,”一旁的首席骑士提醒说。
“不用那么讲究,”罗兰转过身,“她现在是我的学生。”趁着下雨无事,他把两位女巫和卡特叫来听自己上课——没错,他决定开一门自然科学普及课。石工匠卡尔办学院的事启发了他,连石匠都能开学校,何况自己堂堂工科机械狗。为什么会有歧视,不就因为无知么?普及教育在任何时代都是推动文明发展的最有效手段。
他原本还想叫上大臣助理的,奈何对方最近忙于处理政务,婉言谢绝了。不知为何,罗兰觉得入冬后巴罗夫特别有干劲,几乎一人挑起了边陲镇的日常管理。
听到有新知识可学,安娜立刻就变得神采奕奕,眼睛都仿佛泛起光来。娜娜瓦见不用她救治各种实验动物,也很是开心,卡特则抱着一副闲着也是闲着,就来陪你胡闹好了的神情过来旁听。
但上课开始没多久,骑士的眼神就涣散了。娜娜瓦也是一脸懵懂,盯着自然和科学两词发呆。安娜虽然看上去半懂不懂,仍努力地想把听到的一切都记下来。罗兰不得不暂停下来,让三人先消化片刻。
对于安娜的提问,他笑着点点头,“当然,尽管它们看起来一样。”
“殿下,我不明白,既然看起来都一样,您怎么知道是不同的气体?”卡特对此表示质疑。
“我可以证明给你们看。”
罗兰知道如果光用言语来讲述,恐怕大部分人会被这些听起来玄而又玄的理论绕晕脑袋。他决定用一个简单的试验来激起大家的兴趣。
一支蜡烛,一个玻璃杯,一个木盆,一碗澄清的石灰水——这是他提前准备好的东西,尽管此时的玻璃杯呈淡棕色,远不如后世烧杯透明,勉强用用还是够了。毕竟这个简单试验不需要观察变化过程。
罗兰之前已经预先做过一次,试验结果证明这个世界虽然存在着魔力,但其余自然规则依然和地球一样。他让安娜点燃蜡烛,再把它立在木盆中。
“燃烧需要消耗一种气体,这种气体也跟所有生命息息相关,如果我们停止呼吸,就会像这蜡烛一样。注意看,”罗兰将玻璃杯扣在蜡烛上,火焰摇晃两下,很快便熄灭了。
“它耗尽了空气,殿下,这不奇怪,”首席骑士不以为然道,“没有空气我们当然会死,比如掉进水里。”
娜娜瓦连连点头。
“那么,你觉得杯子里已经什么都没有了?”罗兰边问边将石灰水倒入木盆,水线很快淹没了杯口,最后停在杯身二分之一处。
这个实验是如此经典,以至于大多数小学老师都喜欢用它来作为自然兴趣课的启蒙试验。罗兰至今还记得当时老师在讲桌上的演示和说明给自己带来的震撼感,从此使自己走上了理工科这条不归路。
他轻轻将杯子提起一角,只见几个气泡瞬间从杯口钻出,冒出水面。
接着,澄清的石灰水出现了轻微浑浊,少许白色悬浮物从杯口慢慢扩散开来。
“如果杯子里什么都没有,我们就不会看到气泡和水面的变化。这说明空气中至少含有两种不同的气体。事实上,蜡烛燃烧消耗的只是空气中一部分,而另一部分,是无法参与燃烧的。虽然它和前者一样无色无味,性质却截然相反。”
“似……似乎是这么回事,”卡特想了半天才弄明白两者的关系,“不过知道这些有什么用?”
“如果我们能获取前一种气体,就可以让火焰烧得更久,同样,如果获取后一种气体,就能快速熄灭火焰!”安娜忽然开口说道。
简直是天才,罗兰在心底赞叹,尽管有一小处谬误,但能从气体各自属性不同立刻联想到分离提纯使用,这个思路绝对是天才级的。要知道她可没接受过任何系统的现代教育,能快速想到这点足以说明她的逻辑能力超乎常人——至少远胜自己的首席骑士。
“说得不错,自从人类学会使用火后,就和动物分别开来,而起源不过是一次偶然。或许是雷电点燃了树木,或许是石头撞击迸发的火星引起了火焰。但如果没人注意到这点,没人去尝试利用它,我们现在还和野兽一样,”他循循善诱道,“做这个实验是想告诉你们,好奇和思考是人类进步的动力。自然界还有许多这样潜在的力量,只等我们去发现利用。”
一番话说完,卡特仍是半信半疑的神情,娜娜瓦则属于那种不明觉厉的类型,眼睛直愣愣的望着罗兰。只有安娜低下头,像是在思考着什么。
好吧,罗兰叹了口气,确实,太过超前的理念不会带来震撼,只会让人觉得摸不着头脑。思想的高度决定了他们不可能理解那种力量的强大,只有当实物真正摆在他们面前时,他们才会知道,自然界中潜藏的力量究竟有多么神奇。
这时,挂在壁炉架上的水壶哐哐响了起来,那是蒸汽冲击壶盖的声音。
“啊,水烧开了,”骑士走过去用叉子取出水壶,声响很快停息。他用一块抹布裹住把手,提壶将众人杯中的水满上。
比如这个,罗兰伸手握住杯子,感受杯壁传来的温度。从火被利用的第一天起,它的原理就已成熟。烧开水,无数人目睹过,实践过,却没想到这一缕缕轻柔扬起的水汽,也能蕴含惊人的能量。
这个要在数百年后才会被人类掌握的原动力,在极短的时间就就改变了人类历史。尽管原理简单,但限于工艺问题,并不是大多数人种田的首选。可自己不同,他想,这个世界还有女巫。用魔力去厮杀战斗,不过是野蛮人的想法……用魔力去创造,去取代一些遏制文明进程的关键工艺,才是正确的使用方式。
闲聊到太阳落山,和众人一同吃过晚餐后,罗兰回到自己的卧室。
这个年代毫无夜生活可言,不造人的话,大家都睡得较早。他也曾考虑过是不是利用王子的特权招个侍女来做做运动,但最终碍于脸皮太薄没能说出口。
刚点燃房间蜡烛,他就听到身后传来数下拍掌声,接着有人开口说话道,“真是一场别开生面的授课,没料到,四王子殿下竟是博学之士。”
是个陌生女人的声音。罗兰的冷汗瞬间就冒了出来,能神不知鬼不觉出现在自己房里的陌生人,除了刺客还会是什么!?他拔腿就冲向门口,还没来得及将手放到门把上,一道冷风瞬间从耳边刮过。当他回过神来时,一把银柄匕首牢牢地插在门板上,匕身离自己的脸颊只有一个手指宽的距离。
第二十章 夜莺
“请别冲动,殿下,我无意伤害您,我来这儿只是想和您谈谈。”
见鬼,有这样留人谈话的么?罗兰吞了口口水,慢慢转过身。在匕首的威胁下,他只能先按对方说的办。
在昏暗烛光的映照下,罗兰看到了对方——她正坐在自己床边,全身埋在袍子下,头上罩着兜帽,看不清真实模样。烛光将她的身影投到背后的墙上,占据了大半个墙面。
“你是谁?”
“我没有名字,我的姐妹都称呼我为夜莺,”她站起身,拉起袍角,屈膝半蹲,竟是一个标准的贵族礼,“首先,我在此向您表示感谢,罗兰.温布顿殿下。”
感谢?罗兰注意到对方袍子上的纹路在火光下发出独特的闪光,三个并列三角型,形似眼睛的图案……似乎在哪见过。
——硬币上面的图案……是圣山与魔眼之印,这是女巫共助会的徽记。
他脑中忽然闪过巴罗夫的话,“你……是女巫!?”
“呵呵呵,”她发出一连串轻笑声,“殿下果然学识广博。”
听到对方承认自己的身份,罗兰悄悄松了口气,不是那几个兄妹派来的刺客就好,“你到这偏僻小镇来是为了北坡矿区的女巫?虽然不知道你从哪里听到的消息,不过现在才来也太晚了。如果我真要绞死她,她早就死了。”
“我知道的。而且您要真这么做了,我也不会只想和您谈谈……”夜莺重新坐回到床边,“共助会不大喜欢有人插手世俗事务,特别是跟王权有关的事。但我本就不大爱听他们的话,为了一名女巫杀死位王子可能太过分,不过给您留下个深刻的印象我还是能办到的。”
**裸的威胁。罗兰反而放心下来,“她活得好好的。”
“我知道,除了她,还有一名叫娜娜瓦的小姑娘,”她点点头,“我在一个星期前就到了此地,只是并未和您见面而已。您所做的我都看到了,虽然不太明白为什么您对女巫没有常人惯有的恶意,不管如何,我代表女巫共助会向您表示感谢。”
“一个星期之前就……”罗兰擦了擦额头,还所做的一切都看在眼里?难不成这家伙一直跟着自己,而自己完全没有觉察到?“好罢,你说想跟我谈谈,不会只打算道谢吧?”
“您站着跟我说话不累吗?”她边说边褪下兜帽,“请到这边来说。我长得并不可怕,不会吓到殿下您的。”
何止是不丑,简直可以说得上漂亮,兜帽落下的瞬间,夜莺一头金色卷发如瀑布般洒下,烛光下金色的光斑慢慢晕开;她的鼻梁高挺,双眼神采奕奕,与安娜和娜娜瓦略带稚气的面容不同,她的五官透露出一股成熟的风情。虽然在昏暗的光照下无法仔细端详,不过那错落有致的面部阴影已足以证明她的美貌。
罗兰慢慢渡步过去,并排坐在床边。他倒不是因为被对方的容颜吸引而将危险抛之脑后,只是单纯的觉得对方没有恶意。
“现在你可以说了。”
“果然,你不害怕我,”女子的声音听起来似乎有些高兴,“你和我见过的那些人都不同……他们憎恨我们,是因为他们惧怕我们。我能从他们的眼中看到恐惧,而你……”她忍不住伸出手,轻轻抚过罗兰的脸颊,“只有好奇。”
罗兰尴尬地咳嗽两声,移开脑袋。喂喂,气氛不要变化这么快好不好,刚还是刺客信条,怎么突然就变成霸道总裁风了。
好在对方很快收敛了情绪,“我来这里是想告诉您,我要带走安娜和娜娜瓦。”
“不行!”罗兰心中一惊,直接脱口而出道。随即他又担心拒绝得如此干脆会惹恼对方,只好补充说,“她们在这里过得很好,没人能伤害到她们。再说,你想带她们去哪儿?不会有地方比这里更安全了。”
“带她们去共助会,那里才是她们的归宿,”夜莺并没有因为拒绝而翻脸,她依然用平和的语气说道,“共助会的成员都是她们的同伴,没有歧视,没有迫害……她们也无需再伪装自己。”
“共助会在什么地方,你们根本没有固定的落脚点吧?一个月前我的卫兵在迷藏森林里发现过你们的营地,足迹显示你们在北进……北方有什么,只有无边无际的大山!”
“您说的没错,现在共助会正在绝境山脉中的某处,对女巫来说那里绝对安全。”
“像个野人一样在山里过冬,到底哪里安全了。有干净的饮水吗?有充足的食物吗?有温暖的住所吗?而且邪魔之月就要到了,整个西北方都将成为危险之地,你们到底在想些什——”说到这儿罗兰突然顿住,等等,巴洛夫曾说过什么来着?女巫只有前往圣山,才能获得真正的安宁。共助会建立的目的是想把女巫聚集起来,一同寻找圣山。见鬼,难道……“你们打算在绝境山脉里寻找圣山?”
“请恕我无可奉告,”夜莺苦笑了下,但她的神色分明告诉罗兰,自己猜中了。
“既然如此,我是绝不会答应的,”罗兰一口否决道,“两个月后整个域外都是邪兽的天下,群山中即使能避开人类,也躲不过邪兽。要不这样好了,圣山什么时候都能找,你们干脆都来边陲镇过冬吧,等冬天结束再去找也不迟。”
这回轮到夜莺目瞪口呆了,“共助会搬来这里?您……还真是个有趣的人,”她想了想,终究还是摇摇头,“殿下,就算您不害怕女巫,可您的人民害怕。而且我们一旦暴露在众人的目光下,教会的爪牙很快就会找上门来。”
只要能在女巫的帮助下顺利度过邪魔之月,我的人民便会意识到,她们并非邪恶之徒。只是还没等罗兰开口,对方就制止了他,“另外,我想要带走她们的原因还有一点,安娜快要成年了。”
“成年?”
“没错,”似乎看出了罗兰心中的疑惑,夜莺平静地解释道,“成年是所有女巫需要跨越的第一道难关,通常成为女巫越早,就越难熬过这道关卡。殿下,您知道我们为什么会被看作是魔鬼的化身吗?”
第二十一章 你所希望的
当夜莺讲完,房间重归寂静,只剩下蜡烛燃烧偶尔发出的噼啪声。
罗兰神色严肃,他终于对女巫这个群体有了大致的了解。
大多数女巫的觉醒都发生在邪魔之月,也就是相传地狱之门开启的日子。通常来说,成年是女巫的一道分界线,十八岁后仍未觉醒的女子基本不会再有可能成为女巫,而十八岁之前觉醒的,则每年都会在觉醒之日遭受邪魔噬体的痛苦。
这种痛苦常人难以想象,夜莺说到这个部分的时候声音都带着颤音,据她的亲身体验,就仿如有什么东西想要破体而出,每根血管和筋腱都涨痛难忍,到最后皮肤会渗出血液,眼珠会凸出眼眶……
如果能熬过去,休息四五天身体会缓缓恢复,但坚持不下来的,都会在这番折磨中死去,而且死状惨不忍睹。
夜莺曾目睹过数次同伴的逝去,她们的身体失去支撑能力,变成一团鼓胀的肉球。血水夹杂着内脏从身体孔洞中喷出,遇到空气会化作阵阵黑雾。最终当所有能喷的都喷出后,地上便只剩下一层焦黑的表皮。
这便是女巫被视作魔鬼化身的证据。
普通人看到这一幕早吓得魂不附体,谁还会关心真正死因?加上教会的推波助澜,宣称信仰魔鬼便是这番下场,久而久之,女巫就成了邪恶的代言人。
不管外人怎么看,这种折磨是实实在在的,女巫普遍短命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越到后面就越难熬,不少人选择了自己结束生命。
十八岁成年的这次邪魔噬体堪称为最难渡过的一道关卡,事实上,女巫之前所获得的魔力并不完全,只有在成年后,这种力量才会稳固下来。稳固后的魔力相对之前来说有一个大幅提升,甚至会派生出新的分支能力。
可惜,稳固的过程极为痛苦,噬体魔力之强超过常人能承受的极限,许多女巫都会死在成年这一天。
罗兰听完后沉默许久,才低声问道,“古书上记载,女巫在圣山才能获得永恒的安宁,不必再遭受邪魔噬体的折磨,这是真的吗?”
“谁都不知道,因为圣山只在传说中出现过。不过带她们去共助会营地,活下的几率要更大些。女巫若是不必隐藏自己,能自由生活的话,噬体之力会比以往减弱不少。”
罗兰一时心乱如麻,他的计划里少不了安娜和娜娜瓦的帮助,但因为自己的计划就要让她们承受巨大风险,他实在忍不下心来。最终他有气无力地说道,“安娜就在楼下,我去叫她过来,如果她愿意的话,你就带她离开吧。娜娜瓦的话,我得明天才能见到她。”
“感谢您的理解,我果然没看错您,”夜莺起身致意。
这个时候的安娜仍未入睡,当罗兰去叫她时,她正伏在桌上抄写着什么。见到是罗兰,她看起来有些惊讶。当听到要去王子房间时,安娜也没多问一句话,乖乖地跟着上了楼。
进了房间发现里面还有一个人时,少女着实吓了一跳。罗兰拉着她的手简单介绍了下,三人围着一张圆桌坐了下来。夜莺又把之前所说的话重复了遍,“……在营地,还有许多和你一样的人,她们都是你的伙伴。”
“大概就是这么个情况,安娜小姐,虽然我和你签订了雇佣契约,但在有可能危及生命的情况下,我必须尊重你的意见。如果你答应——”
“我不走。”
罗兰愣了愣,“你说什——”
“我说我不走,”安娜飞快地打断了罗兰的话,“我要留在这里。”
“安娜,我没有骗你,”夜莺皱着眉道,“我能感受到你体内翻涌的魔力,它已经接近成熟了。两个月后的邪魔之月就是你的成年日,早一天到营地你就能多一份安全。”
她没有理睬对方,而是转过头,望向罗兰。
“殿下,你还记得你曾问过我,是否想和娜娜瓦一样,重新回到卡尔老师的学院,和其他孩子一起学习吗?”
罗兰点点头。
“我当时没有回答,你后面说的那些……像正常人一样生活什么的,我也不在意,”安娜的声音平稳自然,“我只想待在殿下的身边,仅此而已。”
罗兰原以为自己读懂了安娜的心理,但现在他才意识到,自己其实一点都不明白。
在对方的眼睛中,他读不到任何情绪。不是依赖,也不是爱慕,什么都看不到……只有深不见底的宁静。
他想起了第一次见面时的场景,也是这般坦然的眼神。
不同的是,此刻她的脸上充满生机,像含苞待放的花蕾。她依然不畏惧死亡,但她不再期待死亡。
“邪魔噬体杀不死我,”安娜一字一句道,“我会战胜它。”
夜莺闭上眼睛,深深吸了口气,“……好罢,我知道了。”
“那么,你会独自离开?”罗兰问。
“不,我也留在这里好了,”她拉上兜帽,站起身,“反正在邪魔之月结束前,营地也不会搬家。”
“为什么?”罗兰大吃一惊,她难道还要监视自己整个冬天不成?
“我想,没有亲历过成年的雏鸟是不会明白它的凶险的。我在死亡边缘挣扎过数回,也亲眼目睹了同伴的消逝,当那一天来临,我好歹能帮上她的忙。假如……”夜莺耸耸肩,“假如她没能挺过去,我也有处理后事的经验。”
她走到门边,拔下匕首,再次向罗兰屈膝行礼,“那么,告辞了。”说完,她的身形渐渐消逝在黑暗中,如同雾气般不留下丝毫痕迹。
这就是夜莺的能力么?罗兰若有所思,毫无声响的匿踪术,简直是天生的刺客。而且从那一手投掷匕首来看,她绝对接受过相关方面的训练。女巫共助会除了收纳同类外,也在发展其自身的力量么?还是说,她在被招入共助会之前,就已经掌握了这些技巧?
这个组织的相关情报实在太少,罗兰在记忆里找不到什么有用的信息,但他有预感,之后一定会再和这个组织碰面,只要他坚持走女巫种田这条道路的话。
“时间不早了,你快回去睡觉吧,”罗兰拍拍少女的头说。
令他有些意外的是,安娜拨开他的手,一语不发地走出房间。
关上门,灯光被隔绝在身后,阴影笼罩了她。她轻轻靠在门板上,之前如湖面般的眼眸中不再平静。
她扬起头,将手臂挡在脸前,最后用几不可闻的声音呢喃道。
“……傻瓜。”
第二十二章 宣言
雨停后的第二天,边陲镇又热闹起来,广场上聚集起许多村民,议论纷纷中等待着四王子的演讲。
为了这次演讲,罗兰前一天便在公告板上贴出了告示,任何赶来广场听讲之人,都能领到一份小麦粥和半块面包。对于镇民来说,这相当于白送的午餐,因此来者比观看绞刑时还多上许多。
将接近中午时,罗兰登上搭好的高台。
面对脚下黑压压的一片人群,他心里要说不紧张那是骗自己。以前他打交道最多的是电脑显示器,就算开会时他也只用在台下鼓鼓掌,这种需要亲自上阵的大场面还是第一次遇到。
但他不得不上,想要将大家留在边陲镇,就必须要有一次总动员。
罗兰挥挥手,让大家安静下来。
这一幕他已独自练习过许多次,但到登台时,嘴巴依然有些发干,“我的领民们,中午好。我是灰堡王国四王子,罗兰.温布顿。在这个时刻将大家召集起来,是因为有一条重要消息要告诉你们!”
“长歌要塞的使者于四日前抵达了此地,他们是为矿石交割而来。大家都清楚,一个月前,我们遭遇了场不幸的事故,北坡矿洞发生了塌方。直到今天,矿区仍未完全恢复生产。这次事故导致矿石上季度只有两个月的产出。”
“我向使者说明了情况,并希望他能按足额的量拨给边陲镇食物,所缺的矿石待冬天结束后补上。但他拒绝了!没有任何协商的余地,他拒绝拨出更多粮食——就如同两年前一样。”
人群中发出阵阵惊呼,显然大家对两年前的缺粮事件印象深刻。
“而这一次显然更糟。灰堡的占星家告诉我,今年的冬天将比以往更为漫长,邪魔之月很可能持续四个月以上。也就是说,这一次所有人很可能会面临两个月的食物缺口。两年前你们失去了两成的同伴,有人失去了兄弟,有人失去了孩子,这一次,你们还要准备失去多少?”
“不!殿下,救救我们!”底下有人大声喊道,接着更多人的喊了起来,“殿下,求求您,帮帮我们吧!”
看来事先准备几个托是正确的选择,罗兰举起手,压下众人的呼声,“当然,我不会丢下我的领民,一个都不会!你们或许不知道,要塞每年运来的小麦和面包,与他们运走的矿石完全不等价。按正常的市场价格,只要两个月的矿石,就足以换来半年的食物!我已经将矿石卖给柳叶镇的商人,他们运送食物的货船很快就会抵达边陲镇。除了面包外,还有奶酪,蜜酒,肉干!足足一个冬天的量,所有人都能吃饱!”
广场上顿时爆发出一阵欢呼。
“但是,这样一来就等于和长歌要塞断绝了关系,他们不会再收容一个人,所以今年冬天,我们将在边陲镇度过。大多数人已经看到,边陲镇的西边,一座坚固的城墙正在建立。我知道有人在担心邪兽来袭时,我们是否能挡住。我要告诉你们,邪兽并不比森林里的猛兽强大多少,尽管它们皮糙肉厚,但爬不上城墙,咬不动石头,皮再厚也不过是一群可怜的靶子!”
“告诉我,我的领民们,你们是愿意躲在要塞的窝棚里,窝囊地饿死,还是在我的率领下,保护你们的亲人和孩子,守卫边陲镇到最后一刻?我在此承诺,只要坚守至邪魔之月结束,所有在城墙上战斗过的镇民,都会获得二十五枚银狼的报酬。凡不幸牺牲的人,他的家人都将得到五枚金龙的补偿!”
“愿为殿下而战!”在托的引导下,众人纷纷高呼誓死一战。见气氛高涨,罗兰适时吩咐发放午餐。他没有指望所有人都会留在边陲镇,只要有一半人愿意留下,他就有把握在此地挡住邪兽东进的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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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罗自然不知道四王子殿下是如何编排他的,当他把消息带回给要塞六家贵族时,得到的回应只是一阵哄笑。
“你说那个天真的王子居然想把我们甩开单独干?敢在冬季来临前抢修城墙,我该夸奖他勇敢好呢还是嘲笑他不自量力好?”
“大王子殿下勇敢无匹是众所周知的事,什么时候四王子也有这个胆子了?无知罢了!”
“没错,他连石匠都没有,就靠着未打磨的石头往上堆,中间糊些湿泥巴,只怕堆高了自己就会垮下来。”
“不管怎么说,这是件好事。如果他逃回长歌要塞,自然任我们摆布。如果他死在边陲镇……我们也可以早点结束这场闹剧。”
一直在闭目沉思的公爵突然开口道,“培罗,你的看法呢?”
培罗怔了片刻,他没想到长歌公爵会询问自己的意见,“呃,我原本是想将垄断经营维持下来,只要低于市价三成,对我们来说仍然是笔值得做的生意。不过……”他脑中飞快整理着思路,“不过殿下并不打算让要塞专营矿石,他愿意降低五成售价卖出矿石,意味着他有计划让明年矿石产量大幅增产。只要增产能达到过去的一倍,我们赚的可能比以往还要多。他还打算自行生产铁器出售,铁器在哪里都是抢手货,转卖也很容易。但……这些都不是重点。”
“哦?重点是什么?”
“如果他能守住边陲镇,对要塞同样是个绝好的消息。我们不必每年都把精力放在对付邪兽上,这能省下一笔巨额支出。第二个好处是,长歌要塞到边陲镇的这一段广阔土地将为我们所有,无论是开垦还是移居都是不错的选择,可以大大缓解目前要塞人口过于拥挤的现状。”培罗将心中的构想一一说出,“而且四王子不会永远待在边陲镇。争王令只有五年,五年后我们将得到一个更为繁荣的边陲镇,那时再将镇子纳入要塞,长歌要塞就会成为王国面积第三大的领地。所以我的建议是……”他瞄了眼公爵,小心翼翼道,“要塞派出人手帮助殿下修建城墙,并协同防守边陲镇。”
“说得不错,”公爵笑笑,“但都是些商人的想法,只看得到利益得失。”
说到这里他直起身子,眼睛缓缓扫过其他与会者,语气渐渐变得森然,“然而我走到今天的地位,不是全凭利益来衡量一切的。我为什么要跟一个不受我掌控的人做生意?有些规矩必须要遵守,违反了就得接受惩罚。边陲镇是繁华还是破败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那是我的地盘,谁都别想把手插进去——即使他是王子也不例外。”
第二十三章 动力之源
“来,试试把这两块铁板合在一起,”罗兰说。
安娜伸出手指,按在铁板的接缝上。火焰从指间喷出,接口处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熔化。
“减小火力,背面再来一次。”
她点点头,照做了遍。两块铁板呈90度拼接,被牢牢焊接在一起。
罗兰仔细检查了下接口,发现效果就如同他想象的那样——一道没有任何瑕疵的完美焊缝。如果稍加打磨,将熔铁时的流体痕迹磨去,两块铁板几乎跟一次成型的锻造体没什么区别。
“很好,安娜小姐,简直太棒了,”罗兰忍不住赞叹道,“接下来,我们把另外两块铁板也接上去。”
“这是什么?一个铁做的……水桶?”
“不,这是一个气缸,”他纠正说。
“气缸?”安娜迷惑地重复道。
“对,它可以用来填充空气,”罗兰指着另一块方形铁板道,“看见上面的小洞了吗?空气从这个小洞进入气缸,推动活塞——呃,活塞就是一个比气缸内径稍小一点的铁板,它能在气缸里自由移动。”
即使是安娜,在如此多生造词面前也绕晕了脑袋,“那这些……气缸,活塞什么的,是为了做什么?”
“为了制造一台能自动动起来的机器。”
蒸汽机,带来了人类第一次工业革命所需的原动力,将人力和畜力彻底解放出来。
它的原理图是每个机械狗都耳熟能详的,简单点说,就是一个放大版的开水壶。烧开的蒸汽被导入气缸,推动活塞和连杆,将热能转化为机械能。
原理异常简单,但不代表它容易制造。它的难点在于气缸与活塞的密闭性,以及输气管制造。金属加工未点够技能时,想要靠手工锻打出一个合格的气缸简直是天方夜谭。
然而安娜的能力完美弥补了工艺上的不足。
罗兰只要事先设计好四块同尺寸的铁板,让铁匠铺浇铸打磨好,接着利用直角板固定好造型,再由安娜进行焊接,就能得到刚度极高的方形气缸。有了女巫的帮助,他不必像传统制作过程那样,先得造台炮筒镗床,再加工出一个圆形气缸。其他大部件也是如此,可以先做成小块再拼接,如此一来,即使是铁匠铺这样的小作坊,也能合力制造出蒸汽机所需要的全部部件。
事实上,焊接被发明前,人们只能靠螺栓或铆接来连接小件,而气缸内部必须要求平滑,常规连接显然做不到这点。
唯一麻烦的是输气管。它的制作方法倒没什么特殊的,将一块长铁板烧至红热,再放进凹槽型模具里,用锤子一锤一锤敲至成型,这也是前装燧发枪枪管的制作方法。只不过枪管还需要事后校直,扩钻膛线等等,更复杂一些罢了。
它麻烦在于,罗兰不可能把铁匠叫到自己的后花园来,女巫暂时还不能曝光,而打铁实在不是自己的强项。无奈之下,他只好让首席骑士代劳,自己在一旁指挥。
就这样折腾了三天,罗兰终于在后院里拼出了首台蒸汽机。
“就这是你的说力大无穷的玩意儿?”卡特皱眉打量着这台奇怪的机器,他首先肯定这玩意儿跟邪教仪式无关。上面每一个铁疙瘩都是他亲手装上去的,看上去就像个密封的炉子。如果魔鬼能被它吸引那也太不合常理了。
不过一堆铁疙瘩要怎么动起来?它看起来就很笨拙,又没有脚,难不成还能飞?
但在罗兰眼里,这台看似简陋的机器却散发着工业之美。站在巨人肩膀上的他自然没再走纽科门蒸汽机——瓦特蒸汽机——改良蒸汽机的路线,他的第一台试制品就已是带双连杆和滑动阀门的高压蒸汽机。它的制作不比最原始的蒸汽机难上多少,关键在于一些思路上的创新。
“待会你就知道了。”
罗兰往蒸气室倒了桶水,让安娜点燃柴火。
十几分钟后,水被烧开,咕隆咕隆地翻滚起来。很快,气缸内传来噼啪声,罗兰知道那是缸体受热膨胀的声音。活塞的铁板较薄,膨胀变型要比缸体来得大,最终会牢牢的抵在缸壁上。
“这不是烧开水么?没想到还真是个炉子,”卡特嘀咕道。
当气缸内充满蒸汽时,令罗兰激动万分的一幕出现了。活塞开始推动连杆向外运动,当运动到顶点时,另一条连杆拉动滑动阀门,蒸汽又将活塞向内推动。两条连杆一来一回带着轮子飞快旋转,随着火力增大,很快速度达到了顶峰。
机器发出刺耳的轰鸣声,排气口呼哧呼哧的吐着白气,有种势不可挡的气势。
“这就是你说的……潜藏在自然中的力量?”安娜呆呆地问。
首席骑士满脸地难以置信,最后的大铁轮是他费了老大力气才安装好的,现在它却像羽毛般飞速旋转,站在旁边甚至能感受到轮子激起的气流扑面而来——这只能说明,眼前这台铁疙瘩的力气大到了一个惊人的地步。
他心底渐渐升起一丝不安。
殿下说它能取代人力和畜力,如果不是骗自己的话,当它取代马匹拉动战车时,光凭这股蛮力,只怕十个骑士都难以抵挡。
培养一名合格的骑士,需要十五年,制造一台这样的铁炉,却只需三天。算上铁匠打造零件的时间,也不过一个星期。
它不需要喂养,不怕寒冷和饥饿,也不怕箭矢和刀枪。只要前面装上撞角,它就能在战场上横冲直撞。
这样一来……传统的骑士还有必要存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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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罗兰回到卧室时,又一次见到了夜莺。
她这次没有戴兜帽,一脸笑意地坐在桌边,手中拨弄着几张羊皮纸,“看来外面的传闻果然不能相信。都说四王子不学无术,性格恶劣,实际上比起宫廷大师也不遑多让。这纸上画的,就是那台铁炉子的设计图?你称呼它为……蒸汽机,对吧?”
我去,还能不能给人留点**了,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你以为这是你家啊!罗兰心里腹诽不已,面上仍若无其事地回道,“是设计图没错,不过没有安娜的帮助,它也仅仅是张图纸。”
“它能做什么?”
“很多,运矿、排水、冶铁、锻造,凡是需要出大力气的地方,它都能起到作用。”
“那我收下了,”夜莺将羊皮纸卷好,放入衣袍内,“共助会里也有能操控火焰的人。”
“喂——”
她摆摆手,制止罗兰的抗议,“当然,我不是白拿您的东西,您先看看这个。”她将一小团白色东西放在桌上。
罗兰走过去,用手指捏起,发现那居然是一卷纸条。
他轻轻展开,扫了两眼,“这是……”
“信鸽传递用的密信,”夜莺用戏谑的语气说道,“收信人是您的侍女长提尔,啧啧,看来您的后宫并不安稳啊。”
“我没有碰过她,”罗兰皱眉道。
提尔,记忆里这名女子似乎很早就跟着自己了,原本四王子对她颇感兴趣,无奈几次骚扰都没能得逞。这次来边陲镇干脆把她升为侍女长,贴身伺候自己,她的房间就安排在隔壁。没想到竟是王兄王姐安排的眼线?
尽管这封信没有署名,但根据内容判断,十有**是出自那几个亲兄妹的手笔。信上写着上次失败令主人十分不悦,下次趁长歌要塞骚乱时动手,绝不允许再失败。好吧,其实你们已经成功了,他想,不然自己也不会成为罗兰.温布顿。
这封信不大可能是夜莺伪造的,因为只有参与了这场阴谋的人,才会清楚地知道第一次暗杀计划。而夜莺想杀自己的话,没必要这么麻烦。
“你从她身上偷来的?”
“您的侍女长才没那么蠢,她看完就打算烧了。只可惜她看的时候我恰好在她背后而已,”她做了个调包的动作,“那么,您打算怎么办?需要我帮忙处理吗?”
罗兰自然明白她口中的处理是什么意思,犹豫片刻,他最终还是点点头,“麻烦你了。”这种事情他实在没有信心自己来做,“如果可以的话……替我问问,她背后的人是谁。”
“如您所愿,殿下,”夜莺笑着弯腰行礼,“那么,这卷图纸就是报酬了。”
第二十四章 发展计划
罗兰早上起来时,伺候他的不是提尔,而是一名年长的侍女。
走出卧室,首席骑士卡特正在门外等他。
“殿下,我得告诉您一个不幸的消息,”他沉声道,“您的侍女长于昨晚死了。”
“什么?”罗兰眼皮跳了跳,尽管早就知道是这个结果,但心里仍有些不太舒服。毕竟这个人是因为他而死。
“她从房间阳台上摔下去的,现场没有打斗痕迹,守卫也没有看到外人进出。所以……应该是她不慎跌落,这是一场意外。”
骑士汇报着调查结果,同时看向罗兰的眼神有些怪异。罗兰当然知道他在想什么,在灰堡的时候,四王子多次想要强占提尔可是众所周知的事。在这个时代,王子和身边侍女发生关系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本来娱乐活动就少,夜生活几乎没有,吃饱饭没事做自然会想着去造人。不光自己造,王子和上层贵族之间还会交换女人,甚至聚在一起开造人派对,所以贵圈真乱并不是单纯的调侃。
四王子在这方便已经算比较收敛的了,换成罗兰后,更是连女人都没碰过——除了提尔外,其余侍女的水平可谓称得上寒碜。加上穿越后就要面对邪魔之月,他脑中几乎全被种田计划塞满,还来不及去享受风花雪月的贵族生活。
“还真是遗憾,”罗兰装出一副惋惜的模样,“提尔的后事交给今早伺候我的那位年长侍女去办吧。她就是新的侍女长了。”
卡特点点头,行礼离开。
罗兰刚踏入办公室,就看到了坐在红木桌上的夜莺。
“问出什么了吗?”
“什么都没,她见到我时就自杀了,”她的语气有些沮丧,“太快了,连丝毫犹豫都没有。”
“你居然没有制住她?”罗兰绕过对方,坐回到靠背椅上。
“我捆住她了啊,”夜莺斜撑着身子靠拢过来,“谁想到她牙齿里藏着毒药。我只好伪造成一场意外坠落。”
“我以为你经验丰富,就这样还好意思收报酬?”
“喂喂,别这么说嘛,虽然没从她口中问到什么,不代表我一无所获啊,”夜莺轻笑两声,将一张折好的纸放到罗兰面前,“从她房间里搜到的。”
罗兰摊开纸,那是一封家书,寄信人称提尔为姐姐,内容只是普通的闲聊。不过他注意到对方多次提到了大海,诸如海边景色好美,她最喜欢待在沙滩上观看日落之类的。信的最后问姐姐何时能回来,她十分想念姐姐。联想到几个兄妹的领地,罗兰不确定地道,“碧水港的三王姐?”
“大概就是这么回事,你的那两位哥哥可看不到海。据我推测,三王女嘉西亚.温布顿手上扣着她妹妹做人质,把她当做暗藏的棋子。从她自杀的果断作风来看,不大可能是随意安排的。也就是说,安插到你身边之前,她至少受过两到三年的相关训练。”
罗兰轻轻叹了口气,果然争王令不会那么容易就结束。就算他不争,也不等于置身事外。为了王位,他的兄弟姐妹根本没有顾虑,类似的事恐怕以后还会再发生。
“啊,有人来了。我先告辞了,殿下。”
夜莺挑逗似地朝罗兰吹出口气,接着转眼间凭空消失了。
尽管不是第一次见,但大白天的玩这么一出,还是让罗兰吓了一跳。他犹豫了下,朝空出来的桌边试探着伸出手指,伸到一半便被只触感柔软的手拦截下来,“殿下,您这么做可会让安娜伤心的。”
好吧,看来她的能力是隐身而不是消失,罗兰想,不然就太可怕了。
门外响起了叩门声,“殿下,我是巴罗夫。”
罗兰收回手指,重回面无表情的模样,“进来。”
大臣助理抱着一大捆卷宗走进办公室,屁股还没坐热便开始汇报近一个星期的政务情况。罗兰也收起心思,聚精会神地听他讲述。经过一个多月的耳濡目染,他发现自己已能跟上对方的节奏,而不是最开始时的晕头转向,完全摸不着头脑。
总的来说,边陲镇财务有了一定程度的好转,主要是将矿石和宝石原石卖给柳叶镇后获得了近两百枚金龙。这笔钱用来购买食物和发放工钱后,仍有九十枚剩余。
巴罗夫也是心情高涨,手中有余钱,渡过这个冬天就不会太难。
不过罗兰注定不会让他闲下来,“我要从领民中挑选一批人来对抗邪兽,他们从现在开始就必须集中起来接受训练。教官就由我的首席骑士担当,具体情况我会和他说明。你要做一个购买计划出来,这批人都得有结实的皮甲和一杆长枪,还要有两套可以更换的冬衣。”
“殿下,这……按惯例来说,不是临时征召领民去作战吗?”
“不经训练就上战场的队伍不过是群乌合之众,仗着人多能吓退邪兽吗?溃散起来反而更麻烦。”
“难道您真的打算死守边陲镇?”巴罗夫犹豫地问。
“实在守不住的话,当然会撤退,不过我不觉得我们连几头变异野兽都对付不了。”
“按您的计划去办的话,又要多出一笔钱了。”
对方一副吝啬鬼的样子把罗兰逗笑了,“这些都是必要支出,快去办吧。”
他自己金库里还有三百多枚金龙,主要用来支付修建城墙的费用。向铁匠铺订购蒸汽机所需的材料和部件也是自己掏的腰包,首台差不多花掉二十枚金龙,而他至少还需要三台。
蒸汽机推动了第一次工业革命这话不假,但不意味着蒸汽机就等于工业革命。历史上英国正是发展到急需一种新动力来取代人和牲畜,以满足矿区生产。瓦特改良蒸汽机后,立即收到了海量订单,这种新动力也在很短时间内普及到各个行业。
此时的边陲镇完全没有工业革命的基础,甚至可以说连工业都不存在。因此罗兰也没指望靠卖蒸汽机来赚第一桶金,他只想在北山矿区中投入这种机器,用于拉矿和碎石。等矿山产量提高后,再扩大蒸汽机使用的规模,相当于从上至下推广工业发展。
第二十五章 民兵队
“这就是你招来的人?”罗兰望着眼前这群衣衫褴褛的平民,心底浮起了掉头就走的冲动。
“殿下,这可是按您的要求筛选的,”卡特掰着手指道,“男性、非罪犯、十八岁以上,四十岁以下、身体无残缺……我可是仔仔细细检查过的。”
好罢,他就知道不能抱太多期待。毕竟这个世界生产力如此低下,吃饱饭都是件困难的事,穿得差点就更正常了。身为王子的待遇让他忽视了这点,只要走出城堡,到处都能看到衣不遮体、靠乞讨为生的流民。实际上就连王国之都灰堡,也会有收尸人这种职业存在——他们所做的,就是每天将倒毙街边的饿殍拖走火化。
那么这个世界的战斗模式到底是怎样的?罗兰闭上眼仔细回想了一遍,嗯……大概比流氓斗殴高级那么一点。一般来说,当领主决定发起战争时(或斗殴时——罗兰一点都不认为这种战斗能和战争二字挂上关系),便会召集他管辖领地里的分封贵族,分封贵族再召集各自领地里更低一阶的分封贵族,比如公爵召唤手下的伯爵,伯爵召唤子爵、男爵,依次类推。
这些贵族大多拥有一批骑士和佣兵作为自己的个人力量,他们是作战的主力,基本盔甲齐全,武器精良。同时,他们还会征召领地上的平民和农夫协同作战——其实就是给部队运送粮草,在需要炮灰填坑时冲在第一线。战斗中伤亡最惨重的都是这些炮灰,贵族间的战斗,只要没死在战场上,一般都会被抓回去好生对待以换取赎金。
罗兰自然不会指望边陲镇那几位贵族来帮他作战,事实上,他们跟边陲镇毫无关系,大多是由长歌要塞领主分封的男爵,领地也在要塞所辖区域。
一支全部由平民组成的部队,在这个时代是件极富有想象力的事情。他们愚笨无知、看不懂文书,理解不了命令、又未经过专业战斗训练,怎么比得上从十岁起就开始练剑的骑士?
卡特靠近罗兰,低声劝道,“殿下,此事本来就不可行。你看看他们,哪个能握得住刀剑?遇见邪兽时恐怕会一哄而散,到时候反而会影响防线稳定。我建议还是从柳叶镇或其它地方雇佣专业的佣兵来守卫城墙,这些人就留着做些杂务好了。”
“不,我就用他们,”罗兰拒绝道。他对那群为钱做事的雇佣兵没有任何好感,再说,他组建军队不仅仅是为了对付邪兽——纵观历史,一支强大且富有生命力的队伍其成员必须来自于人民,无论是封建军队、近代军队还是现代军队,都无数次验证了这个规律。
“好吧,您说了算,”骑士耸耸肩,“那我明天开始训练他们如何握剑?尽管用处可能不大……”
“用剑?不,你先带着他们列队和跑步——”罗兰忽然想到这些训练内容可能首席骑士自己都没体验过,只好改口道,“你把上次找的那个猎人叫来,你们先一起看我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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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纳今天经历的不可思议可能比之前二十年加起来还要多。
他居然近距离瞧见了王国四王子——罗兰.温布顿殿下。他从自己面前走过,还对自己微笑,天哪,王子这是喝醉了吗?
三天前,四王子在广场演讲时,他就知道今年冬天会和以往不同,他们不会前往长歌要塞,而是将在此地渡过漫长的寒冬。王子说的那些道理,他大多没听懂,但对于这个决定,他是打心底赞同的。凡纳的弟弟就是在两年前死在了要塞贫民窟里,整整一个月没有食物供给,他靠着为码头卸货挣来的几枚铜板买些黑面包和弟弟分享。但那年冬天太冷了,贫民窟的窝棚里到处都漏着风,这点吃点连维持身体温度都做不到,弟弟生病昏迷后就再也没醒来。
在边陲镇,他至少有一间土砖砌出来的屋子,无需害怕连降数天的大雪。他也看到码头堆满了从别处运来的麦子,正分批搬入城堡。因此凡纳听到四王子招募民兵的消息,第一时间便赶了过来。
当然,诱惑他放弃碎石工作,立刻赶来应征的理由,还有那一个月高达10枚银狼的薪金。这已经比得上一个熟手的泥工匠了!他已经不小了,等到明年春天,他打算娶酒馆侍女舍丽尔当老婆,现在不多攒点钱怎么行。
至于告示上说的这个民兵该做什么,他完全没有关注。反正不是替那些贵族老爷背东西,就是给巡逻兵打下手,总不会让他们爬上城墙,去对抗疯狂的邪兽罢。
筛选过程还挺严格,那名盔甲闪闪的骑士目光让凡纳有些害怕。幸运的是,他还算壮实的身板通过了审查,许多瘦骨如柴的家伙则被骑士大人拎出了队伍。到最后,前来应招者只剩下一百来人。
但凡纳万万没料到,训练他们的,竟然是王子殿下本人!
通过者都被带到边陲镇西边的草地上,他们身后是正在修建的城墙,眼前便是延绵不断的迷藏森林。
王子命令所有人列队站好,便到一旁休息去了。前几日刚下过雨,地面还是湿乎乎的泥巴,积水顺着鞋缝渗入脚底,令他浑身都觉得不舒服。更别提王子要求的站姿还不一般,手必须垂直贴在大腿两侧,背脊要求挺得笔直。
凡纳才站了一刻钟便觉得疲惫不堪,这简直比轮着大锤碎石头还辛苦。但他咬咬牙,仍努力坚持着。因为殿下之前说了,谁动了,午餐就少一个鸡蛋。天哪,他已经好久没有尝过鸡蛋的味道了。显然周围的人也是这么想的,尽管摇摇晃晃,大多数人都坚持了下来。
直到王子宣布就地休息,凡纳才发现自己已经出了一背的汗,而整个站立时间并不长,最多也就两刻钟。那些没坚持到最后的都懊恼不已,仿佛看到圆滚滚的鸡蛋正在离他们远去。
只是凡纳不太懂,他们练这个有什么用?光站着能多背几袋干粮吗?
如果不是尊敬的王子殿下在训练他们,他早就要嚷嚷起来了。
没想到休息片刻后,殿下宣布的第二个命令更加古怪。他要求所有人继续排成列队站好,这一次,如果大家都没人动弹,则午餐时统统加一个鸡蛋。只要有一个人放弃,所有人都会失去新增鸡蛋的机会。
凡纳听到了一阵吞口水的声音。
见鬼,这是王国贵族阶层流行的把戏么?用一根胡萝卜吊杆把大家耍得团团转,他可不是愚蠢的驴子!
……可是万一,万一大家都能做到的话,岂不是待会就有两个鸡蛋可吃了?
简直是魔鬼的诱惑,凡纳抹了抹嘴角溢出的口水,为了鸡蛋,他拼了!
第二十六章 历史的经验
“殿下,您这是在干什么?”卡特之前觉得四王子只是专断独行了点,现在已经上升为异想天开了。
若论如何训练一名战士,首席骑士觉得不会有人比自己更专业。他的家族有一套完整的训练方法,从十岁起到十五岁,仅仅五年就能培养出一名精通各类武器的战士。如果再多加五年,那就是名熟知上层礼仪的骑士——当然,前提是受训者不得为平民出身。
看看眼前这群蠢货,眼中就只有吃的!而且……鸡蛋很贵的好不好!
罗兰掏掏耳朵,“你看着就好,记住,今后几天的训练也要按此执行。当然会有些细节变化,我会一一罗列在纸上。”
在冷兵器时代,两三个月训练出一批合格的战士?罗兰根本没有这方面的想法,而且他也不需要那种穿个裤衩就能手撕野兽的斯巴达勇士。军队个体战斗力可以不强,但一定要纪律严明、令行禁止。
团队的力量在大多时候都要超过个人,这是人的社会属性决定的。想要快速做到这点,把军训那套搬过来,再按当前环境加以改进大概是个不错的选择。以他的亲身经历来说,仅仅半个月就能把来自全国各地的学生熔成一个整体,不管过程如何,效果还是很明显的。
等这群人彻底知道纪律为何物后,罗兰才好实施下一步计划。
凡纳最终没能吃到第二颗鸡蛋。
这一次站立时长超过了前次的两倍之多,直到有人腿脚发软,忍耐不住地左右摇晃才结束。
四王子恰好在这个时间宣布全体休息,并吩咐侍从发放午餐。此举成功使众人对犯规者的愤怒转移到食物上,但也让凡纳怀疑王子殿下或许根本没打算让他们拿到第二个奖励。
午餐是装在四个大瓦缸里,由几辆马车拖到镇子外面来的。车上除了带着食物,还载有许多木盆和勺子。
凡纳舔舔嘴唇准备一哄而上时,首席骑士拦在了所有人面前。
王子殿下命令所有人排成四条纵队,一个一个上来领取餐具,任何扰乱秩序的,将被强制最后一个分配食物。
人群乱哄哄地挤出四条队伍,他运气很是不错,排在最外侧纵队的前列。当然也有人对此表示出强烈不满,队伍中传来一阵打闹声。很快骑士和几名卫兵冲进人群,将闹事者赶了出来。
傻瓜,凡纳瞟了眼闹事的头头,镇里最好斗的疯拳。平时靠着一身蛮力到处惹事,现在却被人用剑抵着乖乖蹲在一边。瞧他那可怜的模样!
他觉得自己大概已经摸清了王子殿下的喜好。
那就是整齐划一。
站队要站得笔直,队伍必须是一条线,吃饭也要排队,秩序不能打断……凡纳曾听见多识广的大城镇商人说过,一些贵族有种奇怪的嗜好,那就是所有东西都必须摆放得规规矩矩,凡事有一丝对不上,都会强迫自己去整理。
在凡纳意识里,这种人纯属闲得无聊,无事可做,以至故意找些麻烦来折腾自己。
没想到王子殿下也是这样的人。
当瓦缸盖子被揭开时,凡纳闻到了一股浓郁的香味。
四散开来的诱人味道让他几乎沉醉其中,人群中一阵躁动,前面同时传来骑士大人的吼声。大概又要排队了,他想。
果不其然,四王子要求所有人按之前拿木盆和勺子时的顺序,排队领取食物。
尽管所有人都咽着唾沫,肚子里咕咕直叫,但鉴于疯拳的榜样,大家仍老老实实排起了长队。
瓦缸里装的是热腾腾的小麦粥。凡纳惊讶的发现,粥里居然还有肉干!虽然挖到木盆里的只有薄薄一片,可那也是肉啊!盛完粥后,他还如愿以偿地获得了一个额外的鸡蛋。
凡纳几乎狼吞虎咽般吃光了午餐,连盆子底都舔了一遍。鸡蛋甚至都没来得及咬,直接一口便吞进了肚子里。因为吃得太快,他还不小心把舌头烫了个泡。
放下木盆,凡纳拍拍肚子,打了个嗝。他已经很久没有享受过如此美味的食物了。而且更不可思议的是,他竟然感到了饱足感。肉粥的香甜跟黑面包比起来完全是天上地下,他甚至在想,如果每天都能吃到这样的食物,就算在前线对抗邪兽又如何?
吃完饭后是一段较长的休息时间,所有人被带回城墙内,一路步行到镇里巡逻兵居住的营地。一个身材魁梧的异族男子从队伍里走了出来,开始教众人如何搭设帐篷。
凡纳认识他——住在老街的人没几个不认识铁斧的。他那一手精湛的箭术让镇里经验最丰富的老猎人都叹为观止。等等,铁斧现在为四王子办事?似乎之前也看到他一直待在骑士身边。凡纳眉头皱了起来,殿下到底在想什么?他可是沙民。
“您真的打算任命一个沙民当队长吗?”卡特对此抱着同样的疑问,“他不属于灰堡,甚至不属于大陆王国。”
“女巫也不属于灰堡,”罗兰不以为然道,“但他们都属于边陲镇。再说了,这里不是还有你看着吗?”
“可是,殿下……”
“别担心,”罗兰拍了拍骑士的肩膀,“边陲镇不计较出身。只要没有违反王国律法,他们就仍是我的领民。你要真不放心,可以再挑两个出色的做队长,反正今后这支队伍人数还会扩充,现在多培养几个有潜力的也不错。对了,训练条例我已经写好了,比起沙民,我觉得你多关心下这个比较好。”
卡特接过罗兰手中的羊皮纸卷,从头到尾扫了遍,顿时傻了眼。这些训练内容简直闻所未闻——比如下午带着所有人围绕边陲镇跑圈,从鹿时(午后2点)直至太阳落山。条例强调每个人都得完成此项,途中允许互相协助,若无人放弃,晚餐增加一个鸡蛋。又比如晚上等狼时一过立刻吹响集合哨,让所有人在最快时间内穿衣集合。这样折腾下来只怕没几天队伍都要散了吧。
如果说前面几条还稍微能理解,最后一条则让卡特彻底迷糊了。
每天晚餐后,全体前往卡尔先生的学院接受文化培训。
“殿下……文化培训是什么意思?难不成你还要教他们读书识字?”
“我倒希望如此,不过时间太短了,最多只够教一些简单的词语和数字,能读写命令即可。这部分内容我会亲自跟卡尔说明,你只需将他们带过去就好。”
“可,为什么您要这么做?这些对同邪兽战斗毫无帮助啊!”
“谁说的?”罗兰打了个哈欠,“一支善于战斗的队伍,必然是支有文化的队伍,这是历史总结的经验。”
第二十七章 过往
天气一天比一天冷,罗兰也起得一天比一天晚。
作为统治阶级,他当然有睡懒觉的权利。特别是那张垫了三层天鹅绒毛毯的大床,躺下时整个人都会陷入柔软的包围中,更加助长了他的赖床情绪。
当罗兰洗漱完毕走进办公室时,夜莺早就在那儿等他了。
“喏,您的早餐,我趁热吃了一半,现在都凉了,”她朝桌上那盘少了一半的面包努努嘴,俨然一副自己才是此地主人的模样。
“没有人教过你,在王子面前应保持谦卑么,”罗兰伸手拨开盘子,坐回到办公桌前,“记得最开始你还是挺守礼仪来着。”
他在心底叹了口气,真没看出来这家伙居然是个自来熟,不是陪在安娜身边,就跑来自己这儿闲逛。之前还会隐藏身形,现在只要没有外人在,她就大大方方的在办公室里晃来晃去,连兜帽都不戴了。
“像这样吗?”她跳下桌子,躬身行了一个无可挑剔的贵族礼,“您最近起得越来越晚,我看早餐放着也是放着,就帮您解决了一点。殿下,”她凑到罗兰身边,“反正您也不在意对吧?而且您并不喜欢那些繁琐的礼仪,我能看得出来。”
你这家伙是有天眼吗,罗兰腹诽道,这也能看得出来?
他叹了口气,“随你吧,不过以后你吃了早餐,就把它吃完。我想吃的话会再叫一份的。”
“遵命,殿下!”她轻轻一笑,捏起餐盘跑到一边去了。
罗兰铺开一张空白的羊皮纸,准备将昨天画到一半的设计图补充完整。
想要守住边陲镇,冬季来临后的战斗就不能是惨胜。尽管一支没有见过血的军队不是合格的军队,但罗兰担心一旦出现较大损失,这群短期培训出来的人还有没有勇气站在城墙上。
他需要跨时代的武器来获得对邪兽的绝对优势。
毫无疑问,那就是火枪。
事实上,这个时代已经具备了火枪出现的所有条件。炼金师常配置一种被称为雪粉的东西,用于宫廷庆典中的鸣礼。这玩意就是配方错误的火药,燃烧速度慢,放进铜管里大多只能听个响。
大概再过一百年,火枪的雏形——火门枪就会出现。这种火器因为操作繁琐,需要两个人合作才能完成装填射击动作,一般情况下只能作为单发武器使用。而它的射速和威力,还比不上一个训练有素的弓箭手。
罗兰当然没兴趣去重演历史,和蒸汽机一样,他完全可以利用女巫的能力来造出具有实战价值的火枪。
“您没来时我看了下桌上的订单,”夜莺咽下最后一块面包,漫不经心地问,“您打算买那么多冰芒做什么?现在可是冬天,想喝冷藏的麦酒,直接在屋子外放一晚不就行了么?”
上层贵族很喜欢在夏天用冰芒——也就是硝石来制冰,再冷却牛奶、酒或果汁享用。托季节的福,现在收购硝石价格十分低廉。
“做冰镇奶酪吃,现在的气温还不够低,得结冰才行,”罗兰忽悠道。
眼前的女子尽管不是敌人,可也不像安娜一般知根知底。和蒸汽机不同,火枪这种东西没有太多技术壁垒,一旦传播出去,显然对自己的种田计划不利。在没有摸清她的底细前,有些东西还是先瞒着比较好。想到这儿,他试探性地问道,“女巫共助会除了寻找圣山之外,还负责训练杀手吗?”
“不,她们只是群为了梦想聚在一起的可怜人,”夜莺摆摆手,“我加入共助不过是最近两年的事。”
“也就是说,你之前在为别人效力?”她那一手漂亮的投掷技巧没有人指导外加数年苦练是扔不出来的,罗兰对此十分确认,“除了我之外,还有其他人愿意收留女巫?”
“收留?”夜莺的神色变得有些奇怪,“怎么可能……假若知道我会变成女巫,他连大门都不会让我进去。至于后来,若不是我对他还有用的话,只怕早就被秘密处决掉了。”
“噢?能说说看吗?”
夜莺笑着摇了摇头,只不过这一次的笑容中多了些意味不明的情绪,“殿下,等到时机合适的时候,我会告诉您的。我知道您在担心什么,请放心,我在五年前就已经自由了,并不再需要为谁卖命。”
交涉检定失败,看来自己的魅力属性加点不高啊……不过她的回答也从侧面印证了自己的想法——至少在五年之前,她曾为某人做过一些见不得光的事。好在他利用夜莺似乎只是源于一次偶然,而非像自己这样,打算大规招募用女巫。
罗兰没再追问,继续低头画自己的图纸。
令他稍稍有些意外的是,平时老爱往跟前凑的夜莺此刻变得安静下来,房间里只剩下炉火燃烧的声音。等到罗兰抬起头活动酸麻的脖子时,办公室里已不见了她的踪影。
“走都不打个招呼,”他嘀咕了句,将手中的羊皮纸折好,装入贴身的衣袋中。
忙了几天,加上这张图纸,武器的设计——或者说是复刻,就全部完成了。
他打算制作的正是大名鼎鼎的燧发枪。这种武器久经历史考验,制作难度跟火绳枪相近,后装引火药,前装铅丸,射速能接近每分钟三发,用来对付没有智商可言的变异野兽是绰绰有余。
大多数动物不会爬墙,所以射击距离约等于城墙顶部到地面的高度,也就是十二尺。这个距离内就算用脚瞄准也不会打丢目标,而且子弹初速几乎不减,邪兽只要没进化出比钢铁还硬的外皮,基本都能做到一枪毙命。
燧发枪的缺点在于制作时间。它最开始时跟火绳枪一样,都是靠工匠一锤子一锤子敲出来的,从枪管到扳机,整枪制作大致要花去三个月左右。其中枪管是大头,得把铁片敲成圆管状,铁粉糊口,再钻膛刻上膛线。虽然用不到什么精密的仪器,但匠人必须是熟手才能做出合格的枪管。
这也是罗兰为什么要先造出一台蒸汽机的原因了。
有了蒸汽机,他就能利用钢钻头直接在实心铁棍上钻出枪膛,这样一来制作速度可大幅提高,也不需要手熟的工匠来操作,仅需要一个能固定铁棍的工作台即可。
第二十八章 凶疤
不过当罗兰亲自操作起来,才发现实际情况远没有自己所想的那么简单。
在后院里忙活了四五天,硬度较高的钻头倒是顺利做出来了,利用安娜的高温火焰,他可以很容易得到1500度以上的铁水。没有了温度的制约,常规炒钢法便能方便快捷地制得小批量钢铁——即用铁棒快速搅拌铁水,使生铁中过量的碳和其它杂质与空气充分接触氧化,反复几次后铁水冷却下来就能得到高品质的钢。
问题出在蒸汽初号机上。
这台原型机工作起来时噪音和震动都十分惊人,连带着钻头无法稳定的钻完整条铁管。在做粗活重活时,这种程度的震颤无关紧要,但加工枪管显然就行不通了。
想要改善这点,他就得先造出离心调速器来控制蒸汽机的输出功率,再用齿轮组合减少震颤,调整钻头的旋转速率。而加工齿轮又需要简易车床。这样算下来,罗兰发现自己根本没办法在邪魔之月来临前实现这一目标。
最终还是只能用老办法,靠铁匠的双手去一锤锤敲出来。大批量生产火枪的计划破产了,按边陲镇铁匠铺的数量,顶多一个月生产3-4根枪管,这还是在停造第二台蒸汽机的情况下。
唯一的好消息是不用担心枪管的合格率。铁匠只管敲出大致的圆管,再由安娜统一进行合缝,效果跟镗刀削出来的无缝管接近,基本上可以排除炸膛的风险。
罗兰无奈之下只得修改了自己之前的计划,他原本打算招募边陲镇的猎人,组建一支火枪队——他们大多精通射箭,无论是弓还是弩,都是他们得心应手的武器。外加枪械培训耗时短,可以使他们很快具备战斗力。
可现在到邪魔之月最多造出四把燧发枪,如此一来就只能挑选猎人中最杰出的人手来打造一支精英小组了。这事罗兰决定交给铁斧去办,他在边陲镇待了十五年,也是公认最好的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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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莱恩这半个月来过得并不开心。
特别是在街上遇见民兵队的时候,不开心的感觉就会加倍放大……甚至心底还有一丝不甘。
他觉得自己被王子殿下遗忘了。
一个月前被首席骑士叫过去时,他满心兴奋。与四王子近距离接触,接受殿下的亲口询问,这是何等幸运而荣耀的事。
他从小在边陲镇长大,虽然出身普通猎户家庭,但凭借自己的能力担任上了巡逻队长一职。他知道自己没法依靠家门成为一名骑士,只能等待机会立下功绩,接受上位者的册封。
殿下的询问让他觉得机会来了,显然四王子罗兰不愿放弃自己的领地,他在试图寻找对抗邪兽的方法。后来大肆兴建的城墙也证明了一点,毫无疑问,今年他们将在边陲镇渡过邪魔之月。
想要在此地阻挡邪兽的侵袭,就必须组建一支敢于正面作战的队伍。布莱恩原以为自己是当仁不让的人选,他精通侦查、剑术和骑术,每年留守至最后点燃烽火证明他不缺乏勇气,但他万万没料到,殿下竟然打算从平民中选出一支队伍与邪兽战斗!
没错,一支纯粹的平民队伍,不止是他,整个巡逻队十人没一个通过首席骑士的审核。这简直匪夷所思,难不成殿下认为这群从没握过刀剑的人,会比自己更擅长战斗?只怕见到邪兽的凶狠模样他们就会溃不成军!
但殿下似乎是认真的……他不仅在训练这群乌合之众,还给他们配发了统一的服装。每天下午布莱恩都能见到这伙人穿着棕灰相间的皮甲,排成两列纵队从街上跑过。最开始时队伍还稀稀拉拉,最近已经越来越整齐了。
而自己,仍每天执行着枯燥的任务,看不到晋升的希望。
晚上他翻来覆去睡不着时,隔壁传来一阵响动,接着门被推开,有人悄悄走了进来。
“喂,都起来,”来人低声喊道。布莱恩听出了对方的声音,是巡逻队的一员,外号叫凶疤的家伙。
他房里睡着五个人,除了自己和灰狗外,其他三人很快翻身而起,就像早有准备的一样,连外衣都没有脱下。
“队长,快起来,我有件重要的事要跟你说。”
凶疤在长歌要塞有个贵族亲戚,听说还是了不得的大贵族,因此他在队里的地位很高,布莱恩不好无视他,只得爬起来问,“什么事?”
灰狗也被叫醒过来,“这……这么晚了,你……你们不睡……觉吗?”
“我有桩好活介绍给你们,你们想不想被册封为骑士?”
“什……什么?骑士?”灰狗惊讶道。
布莱恩心里也是一跳,连忙问道,“到底是什么活?”
“你们都知道我叔叔希尔泰吧,他是公爵大人分封的伯爵,也是大人的亲信。这消息是他亲**代我的,”凶疤压低声音道,“四王子准备甩开长歌要塞单独干,让公爵大人十分不悦。他决定让王子知道,谁才是西境的主人。”
“难、难、难道……你们打算……刺,刺杀……”灰狗一紧张就更结巴了,短短一句话半天都没说完整。
“怎么可能,”凶疤嗤笑道,“他再怎么样也是个王子,他若死了,就算公爵大人也庇护不了我们。我说了,这是桩好活。”
布莱特下意识觉得这笔交易肯定不像他宣称的那么简单,但册封骑士的诱惑实在太大,他忍不住开口道,“说来听听。”
“粮食。没有粮食,他就只能乖乖滚回长歌要塞。这桩活是公爵大人允诺的,只要我们能成功烧掉四王子买来的粮食,他就为我们举办册封礼,并且在要塞东边划一块封地赐予我们。这可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队长,你觉得呢?”
“你、你疯……啦,殿、殿下不是说了,今年……年邪魔之月很可能持……持续四个月以上,你把粮食烧、烧了,大家吃什么!”灰狗连连摇头道,“两……两年前的事,大、大家都忘了?”
“关我们什么事?”另一人不屑说,“反正我也没打算留在这儿,把莱恩大人的事办了,我们就能在要塞过安逸生活了。”
“没错,你们难道还想在这鬼地方吃一辈子的矿渣吗?”其他人也纷纷帮腔道。
见鬼,他们早就串通好了,布莱特心里一凉,除了自己和灰狗是在边陲镇长大以外,他们大都来自王国各地,对小镇根本没有任何留恋。见无力阻止,他只好转移话题道,“可是那些小麦都被转移到王子殿下的城堡里去了,门口有殿下的亲卫骑士把守,你们又怎么可能进得去?”
“所以我才要叫上你啊,”凶疤得意地笑道,“从小就待在这破地方,没人比你更熟悉这儿的环境了。我记得你曾说过,后山沟里有一处废弃水井,和城堡下方的水道相连。通过它,便可以悄无声息地直达城堡花园。你小时候不是还爬进去过么。怎么样,跟我做上这一笔,你今后也能成为骑士了——还是公爵大人亲自册封的骑士。”
不……骑士应该勇于和不公做斗争,应该不畏强权,保护弱者!单单为了公爵大人的私人恩怨,就置小镇居民于饥饿和死亡的威胁中而不顾?这样的骑士除了一身空壳外,还有什么荣耀可言!
他刚要开口拒绝,灰狗已经叫了起来。
“一、一群疯子!你、你们、居然敢打粮食的主意,我绝、绝不会让你们离开这、这里的!我要报、报告给……咳,”灰狗说到一半,声音陡然凝固,他难以置信地回过头,一名昔日的队友正站在身后朝他冷笑。黑色的匕首从灰狗腰后插入,匕身完全没入了身体。他颤抖了两下,张开嘴想说什么,却只能发出嘶哑的吸气声。
对方将匕首搅动两下,再猛得抽回,灰狗顿时像失去了支撑的布娃娃般,软软地瘫倒在地。
“怎么样?”凶疤靠近布莱特,后者甚至能感觉到他口中呼出的腥臭气息,“我想你应该决定好了吧,队长大人?”
第二十九章 怒火
边陲镇的领主城堡并非一开始就建在它现今所在的位置上。
起初埋设石墙基础时遭遇地下溶洞,地面突然发生塌陷,才不得不移动了位置。
而那些已经挖好的水道,大多在塌陷中被破坏,即使完好的,也因为改址重建而废弃。
布莱恩年少时经常在这些地道里钻来钻去,某天他意外发现有条路线竟可以从一口废井绕到城堡花园的水井中。布莱恩将这个消息告诉了父亲,结果却被吊起来狠狠揍了一顿。父亲告诫他擅闯领主城堡是死罪,一旦被发现就只有上绞架的份。
被吓唬住的布莱恩自然没再走过这条水道,但众人聚在一起喝酒聊天时,他曾不止一次吹嘘过自己能有直达城堡的本事。现在他简直后悔极了。
一行人除了灰狗,共有九人。也就是说,整个巡逻队都被凶疤说服了——能为王国西境的主人莱恩公爵办事,还有如此丰厚的回报,想来没几个人可以经得住这样的诱惑。
那口废井就在最开始塌陷的地方,现在仍是一片荒地。布莱恩被凶疤用剑顶着,夹在队伍中间下了井。小时候还算宽敞的水道,现在已显得十分狭窄。由于常年没人通行,外加水流改道,洞里不少地方都长出了藤蔓。
刺死灰狗的那家伙举着火把躬身走在最前面,他握着把短柄斧头,用来清除障碍。
布莱恩装成回忆道路的样子,心底却在思考脱身之计。
显然在这种行动极为不便的地方,他没有任何逃脱的可能。只有等到了城堡,才可能获得一线机会。到时候该怎么做?大叫两声引来殿下亲卫?不不……那样刀疤只需一抬手就能了结自己,必须先拉距离,否则他的下场就会跟灰狗一样。
想到灰狗,布莱恩的眼神又黯淡了几分。
在边陲镇还没建立前,他和自己就生活在这里,两人几乎从小玩到大,一齐加入巡逻队也是出自布莱恩的主意。没想到的是,他和自己一样,被推选为了巡逻队队长。
布莱恩曾为他高兴了好长一段时间,因为说话结巴的缘故,灰狗一直受尽轻视。如今,他终于得到了被认同的机会——至少在当时,布莱恩是这么想的。
可当灰狗倒下后,布莱恩朝凶疤怒吼时,凶疤却满脸讽刺地告诉他,大家推荐自己和灰狗当选队长的原因。
傻子,巡逻队长可是要留守到邪魔之月,点燃烽火报警的。不让你们做,难道还要老子去冒这个危险吗?
这句话像利刃一般刺入了布莱恩的心脏。
原来那些谦让……那些祝贺都是虚伪的假象,真实理由竟是如此丑陋不堪。他露出一副震惊与绝望交杂的神情,来掩盖心中汹涌而出的愤怒。简直不可原谅,布莱恩暗自咬牙,必须有人为此付出代价!
在干涸的地下水道中穿行了约半个时辰,众人终于听到了水流声。
这意味着他们离目的地不远了。
转过一个弯,前方顿时开朗许多,可容纳两个人并排站立。走在队伍最前头的人说道,“前面没路了,是口竖井。”
“怎么回事?”凶疤用剑顶了顶,问。
“叫他抬头看,”布莱恩沉声说,“我们已经到了。”
这条废弃的水道正好连通在城堡后院水井的中间处,当时修葺时可能由于疏漏,并未将这个接口封死。凶疤贴住井壁探头望去,脚下三尺是奔涌的流水,而头顶则能看到一小圈夜空。
他让人看住布莱恩,自己从背包里掏出捆绳子,系好挂钩,轻轻往上一抛。只听到当的一声,挂钩便牢牢地卡在井口边缘上。
凶疤顺着绳子,小心翼翼地爬了出去。很快地,他在上面扯了扯绳子,示意后面的人都跟上。
一行人费了老半天力气,才从井中爬出。原本只能远远遥望的城堡,现在已经矗立在他们面前。
凶疤抓过布莱恩,低喝道,“快点带我们去仓库。”
布莱恩也只来过这里一次,尽管记忆里城堡的模样已经模糊不清,他仍不动声色地带着众人,撬开离水井最近一扇木门的门锁,钻入城堡内。
此时城堡里大多数人已经入睡,过道墙壁上挂着的油灯也已悉数熄灭,在一片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队伍里有人点燃了火折。微弱的火光仅能照亮附近几尺的范围,布莱恩知道自己等待的机会来了。
当队伍走到一处通往地下室的岔道口时,他瞄准向下方延伸的阶梯,猛地扑过去。守在布莱恩身边的人尽管一直在注意他的动作,但这一跃实在太快,还来不及做出反应,那人便闷哼一声,被撞得一同滚了下去。
跌下阶梯,两人瞬间脱离了火折光照范围,消失在黑暗之中。
“妈的,该死!”凶疤立刻拔出短剑,纵身追了上去。他本以为布莱恩会利用黑暗跟他来一场捉迷藏,没料到对方并没有逃走,而是静静地站在楼梯下,就像是在等他一般。
凶疤注意到被撞下来的同伙已经躺在地上一动不动。而布莱恩手中握着的,正是那人的武器。
“蠢货,你以为自己会有胜算吗?”凶疤保持着警戒姿势,等其他人都下来后才厉声道,“我们还有七个人,而你只有一个。”
布莱恩没有回答,他已无需再压抑自己的怒火。举剑斜劈,快若闪电地一击狠狠砍在凶疤的剑锋上,火星迸射而出。不等对方摆出下一轮姿势,他的直刺已将剑尖送入了凶疤的肩头!
凶疤痛吼一声,往后跌去,另一人跨步上前,挡住了布莱恩的追击。
这是一个绝好的迎击之地,狭窄的过道让对手根本发挥不出人多的优势。他只要站在过道中间正面应敌,对方便无计可施——此处容纳不下两人并排挥动武器。
论剑术,布莱恩有信心不输给巡逻队任何一人。
当这群人渣偷懒、赌博、沉醉于酒吧时,自己仍在磨炼战斗技艺,无论风霜雨雪,数年来不曾中断——这也是他不选择立刻大喊呼救的原因。
他想要亲手为灰狗报仇。
第三十章 来自迷雾
替换上来的人仅接住布莱恩两剑,武器便被直接挑飞。
与其说他们也是巡逻队的一员,倒不如说是群混混罢了,布莱恩愤怒地想,除了勒索和敲诈外,这帮人做过什么?自己和灰狗一丝不苟执行着领主交代的任务,倒成了队伍中的异类。
但是……偏偏就是这群废物,这群为了投靠要塞,不惜祸害镇子的败类杀死了灰狗,用卑鄙至极的手段。
不可原谅!
他挥剑朝一脸惊恐的对手脖子砍去——
就在这时,一道黑影从目标勒下刺出,眨眼之间就逼近了布莱恩的心脏位置。这一击太过隐蔽,当他察觉时已经来不及格挡。
情急之下,他猛蹬地面,身子向后弹出,胸口处同时传来一股刺痛。
翻滚两圈后顺势站起,布莱恩立刻摆出防御姿势。刚才那剑偷袭只刺破了他的外套和皮肤,还好没有大碍。关键是刺出这一剑的人!他印象中巡逻队里没哪个家伙拥有这样的剑术。
“咦?你居然躲开了,”那人推开失去武器的队友,一步步走上前来。
借着火光,布莱恩发现自己竟完全不认识对方——他的个子不高,手却长得过分,垂下来的话几乎可以和膝盖齐平。脸也是陌生模样,布莱恩发誓绝没有见过这副面孔。
“你不是巡逻队的人……你到底是谁?”
尽管和隔壁五人打交道不多,但人总是认得的。眼前这个家伙显然顶替了其中一个,跟着队伍混进了城堡。半夜赶路时自己没有发现并不奇怪,但凶疤他们不可能发现不了。既然他们对此毫不意外,那么只有一个解释,这家伙是凶疤特意安排进来的。
“你已经猜到答案了,又何必问我?”他无所谓地笑了笑,“反正你马上就要死了。”
“妈的,他伤到我了!”凶疤恨恨道,“毒蛇,快剁下他的手脚,我要慢慢放光他的血!”
“很遗憾,希尔斯先生,我必须优先完成伯爵大人交代的任务。”
话音未落,被称作毒蛇的家伙欺身而上,他出手的角度刁钻诡异,加上极长的臂展,布莱恩一时间陷入了苦战,被逼得连连后退,根本找不到反击的机会。
大意了!布莱恩心里有些焦急起来,在地下走道打了这么久,上面的人也该注意到了吧?
原本打算亲手为灰狗报仇,现在只希望能撑得再久一点,等待殿下的亲卫骑士赶来围剿这群恶棍。
“你似乎在期待什么,”毒蛇忽然暂缓攻击道,“我猜是想等王子的人来救你?遗憾的是,这种石砌城堡跟你平时常见的酒馆和旅店不同。那些木头架子搭出来的屋子,有人寻欢作乐时整个楼板都会嘎吱作响。这儿只要将门关上,你就算扯破喉咙大喊,上头也听不到任何动静。”
布莱恩被说中心中想法,不由得一怔,而毒蛇等待的就是这个机会。他保持着持剑向下的姿势以麻痹对手,另一只手微微抬起,触发了藏在袖子中手弩的扳机。
一枚仅食指长的弩箭从袖口射出,布莱恩只听到机弦轻轻的嗡鸣声,这支箭便已没入了他的肺部。
难以忍受的剧痛顿时在胸前炸开,布莱恩向扑上来的毒蛇扔出长剑,转身向后跑去。但从肺部渗出的血液很快涌入气管,让他难以呼吸。没跑出多远,布莱恩便被门槛绊倒,一个踉跄重重跌倒在地。
毒蛇快步赶上,想要结果对手,却被凶疤栏了下来。
“让我来,”他咬牙切齿道,“我要让这家伙知道刺伤我的下场!”
毒蛇面上闪过一丝冷色,但最终还是侧身让开了,“做得利索点,别忘了我们的正事。”
凶疤揪起布莱恩的头发,朝他低吼道,“相信我,你会死得很痛苦。”
布莱恩很想一口血喷在对方脸上,但全身力气如同流水般泄去,他知道自己没有多久可活了。往昔的遗憾纷纷涌上心头,比如尚未相识的妻子、比如无法实现的骑士梦。但最遗憾的是……没能为灰狗报仇。
等等,那是什么?
他眨了眨眼,前方箱子上坐着一个女人,虽然在昏黑的光线下,对方的模样看不太清楚,但那玲珑有致的身材说明她毫无疑问是个女人。
见鬼,这是幻觉么……他摔进这间屋子时,根本没见到里面有人啊。难道是天上的神明听到了他的抱怨,特意制造个幻想来安慰他?
“喂,你们在别人的地盘打得这么热闹,还打算当着我的面杀人,只怕不太合适吧?”
布莱特只觉得凶疤手一抖,猛得松开了自己的头发。周围传来一阵兵器出鞘的声音,几声厉喝同时响起,“你是什么人!?”
他们的反应未免也太……等下,布莱恩意识朦胧地想,难道自己看到的不是幻觉?
“我当然是这里的人,”女子从木桶上跳下,弯腰拍了拍袍子上的灰尘。昏暗的火光中,布莱恩看到她袍子上绣着奇特的图案——三个并列三角型,以及镶嵌在中央的硕大眼睛。眼睛轮廓在火光照射下映衬出点点金光。
“你们呢?从阴沟里溜进来的老鼠吗?”她的声音清脆悦耳,却不带任何感情。这不合常理……任何一个人在看到凶杀场景时都不应该如此镇定。
毒蛇也意识到了这点,他神情凝重,缓缓绕到对方侧面,突然举剑直刺。
女子连头也没转,轻描淡写地将手一挥,毒蛇甚至没看到她的武器,只感到一阵寒风拂过他的身体。
一声惨叫,凶疤不敢置信地瞪大了眼睛,他看到毒蛇冲上去又快速退了回来,原本执剑的部位却已空空如也。
他的胳膊连同剑一起,掉在了地上。
恐惧顿时扼住了凶疤的咽喉,别人或许不知道,但他很清楚毒蛇的底细。出手狠辣,狡诈凶险。这是伯爵大人对此人的评价。能被伯爵看中并招募的人,实力绝对不容小觑,就连布莱恩也难以在他的攻击下撑过半刻钟。可现在,他却被一个女人漫不经心地一击,斩断了整条手臂。
“你们还愣着干什么,快去杀了她!”毒蛇抱着伤口喊道。
失血过多的布莱恩视线开始变得模糊,他听到周围到处都是杂乱的脚步声,武器碰撞声,以及……人体倒地时的闷响。到底发生了什么?他努力转动眼珠,朝前望去——
然后巡逻队长看到了一副他难以理解的画面。
那名女子的身影如同幽灵,她漫步在众人的包围中,时隐时现。每一次出击,都会洞穿敌人的要害。与其说是厮杀,倒不如说在舞蹈,他从未见过有人能把杀人的武器挥舞得如此具有韵律感,剑影上下翻飞,划出一道道不可思议的轨迹。周围的人在相较之下,不过是群笨拙的小丑。他们徒劳地反击,再徒劳地倒下……最终,场中只剩下她一人傲然独立。
那也是布莱恩失去意识前所看到的最后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