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罗杰少爷,罗杰少爷,你怎么睡着了!快醒醒啊,要轮到你上场了!”
侍女的呼声将罗杰从朦胧中惊醒,他用力揉了揉脸,这才渐渐恢复清醒,原本有些混乱的思绪也重新清晰起来。
今天可是大日子,是二十年一次,格林家族各个分支的年轻人较量比试的日子。
自从伟大的传奇法师“绿海住客”阁下开创格林家族,迄今已经过了四百多年。原本孑然一身的他,子子孙孙不断繁衍,已经是有着六个分支,总数超过了二百人的大家族。
传奇法师再怎么神通广大,也不可能培养这么多子孙。何况那些资质粗劣之辈,也没有什么培养的价值。所以自从两百年前开始,大师就定下了规矩,家族中的子孙后辈如果想要有所发展,不甘心安安稳稳做个富家翁,就要凭自己的本事参加比试。只有在比试之中力压群雄,让族人服气,才能够得到大师的用心栽培。
这样的比试每二十年举行一次,换句话说,除非自己有所成就,否则大多数的格林家族成员,一辈子也就参加一次罢了。
就算上次参赛的时候才十岁,等到第二次的时候也三十岁了,三十岁的人,哪里还能算是年轻人!
罗杰算是比较占便宜的,他今年二十七岁,距离三十岁的最后期限已经不远,实力差不多也已经到了青年时代的顶峰。而他的对手们,最年长的一位不过也才二十五岁,比他小了不少。
对此他当然很满意,或许有人会斥之为运气,但运气也是实力的一部分啊!
他的目光扫过不远处的赛场,目前正有两位同样姓格林的年轻人在那里较量。他们没有真的动手交锋,而是很文雅地探讨着法术的知识——这种“文比”的方式不仅安全,而且也能够充分体现施法者最重要的知识储备,一个人能够在探讨中占到上风,实力多半就肯定胜过对手。
那两个年轻人的水平还是有明显差距的,没过多久其中一人就被驳斥得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胜负由此决定。
“下一场,第二支的罗杰,对第三支的唐纳!”主持比试的老法师用扩音术发出命令,“双方下场!”
罗杰整理了一下自己的东西,调节好心情,走向赛场。
他的脚步不快,保持着一个均匀而稳定的速度,以便随时应对任何突发情况。
他的对手唐纳可不是一般人,虽然才十九岁,却已经能够施展中级法术“任意门”。这个法术让他拥有不可思议的行动力,随时可能出现在赛场的任何位置。过去那些练习性质的较量中,他的对手甚至连他的模样都没能看清,就被他绕到背后,一击淘汰。
罗杰的天赋只能说还不错,自从十二岁回归格林家族,开始接触法术以来,他花了十五年的时间看,依然还没有能够掌握哪怕一个中级法术。但初级法术已经掌握了超过二十个,其中不少还颇为熟练。在过去的练习中,凭借法术的配合,他也赢过很多人。
这正是他有勇气踏上赛产的底气所在。
只要赢了唐纳,他就能够为自己多争得一份资源。而且进入复赛之后,无论是赢还是输,都能够得到在伟大的传奇法师面前展露才华的机会。
对于他来说,这是个很好的机会,一定要把握住!
这样想着,罗杰走上了赛场,面对着同样严阵以待的唐纳。
“赢的肯定会是我!”唐纳斩钉截铁地说,“虽然很抱歉,但我需要这个机会!”
“彼此彼此。”罗杰淡淡地说,不等对方做好准备,就抬起了手,开始念诵咒语。
按照格林家族比试的规矩,在主持人下令之前,双方是不能互相攻击的——然而“念诵咒语”和“攻击”是两码事,只要罗杰没有将法术完成,就不算攻击。
这是他早已想好的计划,本想用在决赛之中,结果现在就已经用掉了。
没办法,和那些真正的天才相比,他终究差了一截。不充分利用战术的话,绝对不可能赢得了唐纳。
年迈的老法师沉吟了一下,并没有组织罗杰的行为,而是下达了比试开始的命令。
这个时候,罗杰的法术已经差不多准备完了。
唐纳当然是识货的,一眼就看出罗杰的法术是号称最恶毒的“臭云术”,皱起了眉头。
臭云术的威力不算很大,可恶心的气味却能让每一个中招的人都痛不欲生。甚至有人因此换上了厌食症,必须去神殿接受专门的治疗。
在罗杰掌握的法术里面,这个法术的豁免难度是最高的。尽管它有些地图炮,敌我不分。然而罗杰专门练习过对臭气的忍耐力,能够在臭云术里面施法。相比之下,就算唐纳的施法能力比他更加高明一些,但在恶臭之中头晕目眩而无法施法,也必定只能败下阵来。
然而,唐纳的选择却远远出乎了罗杰的预料。
他掏出了一个空间袋,从里面拿出了一件已经上好了弦、装好了弩矢的十字弩。
法师类比试所用的赛场并不大,一个臭云术就能覆盖大半,这也意味着罗杰根本不可能在如此近距离躲过唐纳的射击。
一个孱弱的法师,在这么近的距离挨了一发十字弩,结果会怎么样?
罗杰吓得魂不附体,原本几乎完成的法术也没能发出来。电光石火之间,他猛地想到一件事,大叫:“你犯规!”
他转过头,向主持比试的老法师提出控诉:“大师,唐纳在法师的比试中使用弓弩,这是违反规则的!”
然而大师只是叹了一声,摇摇头。
罗杰一愣,转头看去,却见唐纳手上的十字弩骤然消失,反而有魔法的光芒亮起。
下一瞬间,几颗魔法飞弹从本该拿着十字弩的手上飞起,转瞬间就越过了彼此之间的距离,轰在了他的身上。
玻璃破碎一般的声音在罗杰身上响起,这意味着他已经受到了严重的伤害,无法再战。
他被淘汰了。
直到这时,年迈的主持人才说:“打规则的擦边球,当然不是不行。但提前施法,结果法术还比别人慢了一筹,这差距实在太明显。而且你只顾着自己施法,完全没注意到唐纳的法术——他施展了一个‘无声幻影’,虽然法术级别很低,可成功地骗过了你。”
“不仅如此,你在被一把十字弩瞄准了的情况下居然不赶快想办法抵挡或者躲闪,而是选择向我投诉,这简直是荒谬——如果真的有犯规行为,难道我不会阻止吗?而且现实的法师较量,难道还可以去向裁判投诉吗?”
“看看唐纳吧,他面对你有些犯规的行为,选择的是立刻反击,把胜利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上,这才是一个施法者应有的素质!”
“罗杰,你不仅在施法能力上输掉了,更在眼光和心理素质上输掉了,彻头彻尾的失败!”
罗杰茫然地站在那里,不知所措。
怎么会这样?才第一场比试,他怎么就输掉了!
“不应该啊!”他失声大叫,眼前的景象骤然破碎。
光影闪烁,他从幻境返回了现实,目瞪口呆地坐在地上,面前是冷笑的巨大水母。
“没有卡恩的拦路,你也一样没办法成功。”隋雄冷冷地说,“一个在卡恩手下被轻松击败的年轻人,你都赢不了。”
“胡说!我先天基础太差而已!”罗杰大叫,“我十二岁才回到格林家族,浪费了太多的时间。而且身为私生子的我,就算得到了承认,也无法获得很多的资源——如果我从小就得到卡恩那样的资源和栽培,一定能赢!”
隋雄冷笑:“是这样吗?那么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魔法的光芒一闪,罗杰眼前一阵模糊,又陷入了幻境之中。
这次他完全顶替了卡恩,成为了格林家族第二支的嫡子,从小就得到名师教导,得到大量的资源。在这优裕的条件下,他很快就成长了起来,才二十岁的时候,已经是一个颇有本事的法师,甚至开始研究中级法术。
然而家族里面像他一样优秀的年轻人还有好几位,每一个分支的嫡子差不多都有这样的水平,有的甚至还比他更强。
为了赢得二十年一次的家族比试,他招募了一些冒险者,前往太古森林里面探险,寻找一个颇有名气的遗迹,希望从中得到一些能够增强自己的宝物。
他失败了,从小处优养尊的他在真正面对危险的时候反应不及,虽然靠着牺牲部下而侥幸逃生,却受到了严重的伤害。最糟糕的是由于精神受创的缘故,他的施法能力直线下降。
家族为了治疗他,也花了不少功夫,然而在确定他的情况难以挽救之后,就放弃了对他的培养,转而培养一个年纪比他稍稍小一些,天赋也并不比他强,但心理素质和努力程度都远在他之上的私生子。
最后,他只能坐在观众席上,看着那个他一直连正眼都不看的杂种小子,一路过关斩将,磕磕碰碰地一场场赢下去,最终赢得了格林家族二十年一度的大比武。
此后的生活乏善可陈,他越来越消沉,越来越沮丧,很快就开始堕落。依靠酒精、美色和药物来麻痹自己。
大约三十岁的时候,他终于因为长期酗酒和纵欲无度,在一次服用迷幻类药物之后,再也没有能够从幻觉中醒来。
光影闪烁,幻境消失,但罗杰却再也没有睁开眼睛。
他死了,死于绝望。
或许他早已醒悟,自己只是在幻境之中。然而即便是得到了嫡子的资源和栽培,他依然没有能够取得成功。一直以来为之自傲的才能,其实不过是他的幻觉罢了。
他根本不优秀!
意识到这一点之后,他就再也活不下去了。
第九十二章
隋雄平静地注视着已经断了气的罗杰,看着他的灵魂坠入冥界,被送往地狱受罚,摇摇头,转而看向传奇法师格林。
“现在,轮到你了!”
格林脸色阴沉,从刚才战败被擒开始就一言不发,即使目睹自己最优秀的晚辈死去,也不曾有半点动容。但此刻他终于还是开口了:“你真的想和秘法塔联邦开战吗?”
“哦?”隋雄不置可否,勉强算是应了他一声。
格林阴沉沉地说:“我看你的情况,应该是个刚刚突破的半神,多半走的还是自然源力方向。你这样的神祇成长是很慢的,或许过了一千年之后,才成长了一点点。我们联邦的议长也是一位半神,估计用不了一千年,他就能够成为真神,而且他早已得到奥秘之主(智慧和魔法之神)的允诺,一旦封神就将得到‘法师’这个神职。你现在把秘法塔联邦得罪狠了,将来就等着被法师之神消灭吧!”
隋雄并没有回答,只是似笑非笑地看着他,触手在空中缓缓交织,勾画着一个深奥的魔法阵。
“我们联邦有不少关于自然源力的研究资料,我作为联邦上议员,可以帮你借阅这些资料。”格林说,“一边是自寻死路,一边是合作共赢,我想你应该知道该如何选择才对。”
隋雄点了点头,问:“你还有什么别的要说吗?”
“喂!难道你不仔细考虑考虑吗?”
“我是问,你不觉得自己忽略了什么重要的东西吗?”隋雄的语气变重了,“说实话我也不想惹上太大的麻烦,所以提醒你一下——仔细想想,你有没有忽略什么重要的东西。”
格林终于有些慌张,仔细思考起来。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他提出了多个有利条件,试图从各个方面来说服或者诱惑隋雄。然而隋雄却始终没有答应放过他,反而眼神越发阴沉。
终于,在他又想起某个跟秘法塔联邦合作的好处时,隋雄忍无可忍地大喝一声,打断了他的话。
“够了!”隋雄伸出触手,将他缠住,带着他向城镇外面飞去,“对你这种家伙有所期待,是我的错!”
说着,他触手挥动,将刚才施展的那个魔法释放了出去,化为一圈蓝色的光芒,覆盖了整个绿树城。
光芒顷刻间散去,仿佛什么都没发生。
“你究竟想要什么?说清楚啊!”格林越发慌张,大声叫喊,“要讨价还价,起码应该拿出你的价码来吧!”
“闭上你的臭嘴!”隋雄怒喝着,触手一挥,在旁边一棵树上卷了许多叶子,揉成一团塞进他的嘴里,把他那些威胁利诱的交涉话语全都堵了回去。
片刻之后,他们来到了城外一片开阔的空地上。
隋雄仔细看了看周围的情形,满意地点点头。
这里地方宽敞,又不是什么交通要道,很适合他接下来要做的事情。
“不要说我不给你机会!”他对格林说,“我给你机会了,但你自己没能抓住。”
被触手缠住的格林努力挣扎,但无济于事。因为被堵住了嘴巴的缘故,他一句话都说不出来,鼻子呼哧呼哧喘着气,脸涨得通红。
然而,被隋雄用神力封禁了魔力,又被强有力的触手死死缠住,他根本就毫无办法。
“你这个人呢,太自私,满脑子都只想到自己。”隋雄叹了口气,批评格林,“为什么你没想过那些因为你的错误教导,被你教出来的那些邪恶的学生和子嗣们所伤害的人们呢?我想你是肯定不会想到的,因为你从来就没把他们放在心上过。”
“刚才罗杰和卡恩先后来袭击我们的时候,你多半是知道的——起码卡恩来的时候你肯定知道。可你只是冷眼旁观,完全没有出手阻止的意思。或许你说得对,他们自讨苦吃,你没必要管。可我刚才惩罚他们,处死卡恩和罗杰的时候,你也毫无反应。”
“我知道你现在不能说话,我也不打算再让你说话了。你那些自私自利的话语,那些鬼域心思小人伎俩,实在让我恶心!”
说着,他将格林扔在地上,自己则纵身一跃,化作一道水流融入大地,将一大片土地变成了泥泞的沼泽。
然后,这片沼泽蠕动起来,缓缓上升,在空中慢慢变形,最后化成犹如竖立手掌形状的小山,重重落下,把格林压在了下面。
格林眼见一座小山砸下来,吓得魂飞魄散,绝望地闭上了眼睛。
但他并没有等到让自己化为齑粉的致命一击,却见周围一片漆黑,漆黑之中,有许多光芒慢慢亮起,组成了一个个复杂的魔法阵。
在这些魔法阵的中央,是一片不大的区域,大约足够他站起来,来回走个三五步,仅此而已。
毫无疑问,他被囚禁了。
而从外面看去,当小山落在地上之后,原本还没有完全坚实的山体迅速凝固,最后和周围土地化作浑然一体,从山峰到下面的山根,完全是一块坚固的巨石。
这座手掌般的巨石山峰里面,有一个小小的房间,房间遍布各种魔法阵,不仅能够阻断一切联系,让他无法求救,也能让被囚禁的格林维持生机,不至于饿死渴死。
至于孤独寂寞什么的,魔法阵会将绿树城的情况传送过来,让他看到。
不仅如此,每当城中法师作恶的时候,魔法阵就会让格林的意识和受害者同步,让他自己也一起承受痛苦。
而想要从外面入手救他出去,也是没什么可能的。这座山的山体经过隋雄特别加强,就算比之钢铁也毫不逊色,普通的斧凿砸上去只能溅起一片火星,连个印子都别想留下。
如果是法术或者强力的剑技,其力量还会被魔法阵吸收,反过来加强山体。
当然世事无绝对,或许也会有厉害的高手出手,将山体攻破。但那样依然救不出格林,因为在山体被攻破的时候,魔法阵就会将所有残余的魔力一起引爆,强大的魔力将会形成一次恐怖的爆炸,别说是格林,就连想要救他的人,或许都会被一起炸死。
在魔法阵里面,隋雄给将要被囚禁很久的格林留下了一些话,详细解释了这些魔法阵的构造,也提醒了他可能的危险。
“镇压住你的,不是我的神力,不是这座山,而是你心中的恶念。什么时候你能够痛改前非,明白自己昔日的错误,改邪归正走上正路,什么时候这座山就会自然瓦解。”
“不要寄希望于我放你出来,我并没有在魔法阵里面留下什么控制的手段,唯一能够拯救你的,只有你自己。”
格林坐在地上,听着这段话,看着魔法阵传来的景象,陷入了沉思。
这位神祇大费周章将自己镇压囚禁在这里,究竟是为了什么?
他要自己悔改,究竟是希望自己悔改什么?
过去的自己……究竟都做错了什么?
而这个时候,隋雄他们早已经离开了绿树城,一路向南而去。
“陛下您居然放过了那个传奇法师,这可真难得。”雷说,“我还以为您会把他也打死。”
“我看起来那么凶恶吗?”
“不是凶恶的问题,而是……”雷想了一下,说,“我感觉您是个很喜欢打抱不平的人,面对坏人坏事,您多半会选择一巴掌拍死。”
“这么说倒也没错……”
“该不会真的被那个老头唬住了吧?”重新又变回了飞天小红猪的丝蒂尔拿出木板,飞快地在上面写字,“他绝对是骗人!”
“是啊!绝对是骗人的!”雷用力地点头,差点把隋雄从他头顶上摔下来,“哪个神这么无聊,会为了区区一个凡人出手!”
“我不就是吗?”
“哈哈……您是特例。”
隋雄笑了一会儿,才慢慢地向他们解释起来。
“你们有没有注意到,绿树城其实发展得还不错?”
“嗯,的确是这样。”雷回忆了一下,微微点头,“不过这也不能算格林的功劳吧,要归功也只能归功于城主和那些市政官员们。”
“归功于城主和市政官员?你这话直接把劳动人民的贡献给抹杀了啊……究竟谁让城市繁华,这是个很深刻的话题,有机会我再给你好好讲讲。”隋雄笑着说,“我的意思是,绿树城能够到现在这个地步,格林所提供的保护是不可或缺的。虽然他也犯下了巨大的错误,但他所立下的功劳同样不可忽略。”
“所以您才没有处死他?”
“嗯,我希望他能够痛改前非,成为一个正派的传奇法师。”隋雄说,“一位像他这么有本事人,如果能够走上正路,教导学生和子嗣们去做有利于社会和大众的事情,一定能够让这座城市更加繁荣,让更多的人为之受益。”
“如果他死不悔改呢?”雷问。
“他会悔改的。”隋雄嘿嘿笑了几声,“作为传奇法师,他有足够的时间可以慢慢悔悟。”
孙悟空那么凶悍的家伙,跟一票吃人妖怪们称兄道弟狼狈为奸,稍有不顺心就逆反天庭公然造反,几次大战殃及苍生……就这么个放在骑士小说里面绝对属于超级大魔王的狠人,被在五指山下压了五百年之后都能够改邪归正,何况格林呢。
传奇法师的寿命漫长得很,格林才活了五六百岁,就算被关押个五百年,也才上千岁,远没到老死的时候。
如果他真直到老死都不悔改,那就老死在山里面算了!
一行人说着笑着,悠悠然一路向南。
第九十三章
秘法塔联邦这个国家说起来很奇怪,它没有像样的政府,决定国家大政的是由法师们组成的大议会。大议会分为两部分,由高级法师组成的下议院负责处理国家的主要政务,诸如财政税收人事之类,全部由下议院来处理。而由传奇法师组成的上议院则只负责外交军事之类大事——大师们很忙,没空理睬那些小事。
“那些传奇法师们究竟在忙什么?”隋雄好奇地问。
雷想了想,说:“大致上,应该都是在研究怎么突破生物极限,踏入半神领域吧——反正我知道的几个大师都在研究这些。”
“你还认识传奇法师吗?”
“谈不上认识,我倒是认识人家,可人家对我多半是没印象的。”雷笑着说,“我少年时代来这里学习过一段时间,当时是在秘法塔联邦的首府,至高之塔。因为一些运气的缘故吧,我有幸拜见过两位大师,也曾经遇到过另外两位大师,再加上那位格林大师。整个秘法塔联邦全部的十四位传奇法师里面,我倒是认识了正好一只手的数目,说起来一定会羡煞很多中低级法师吧。”
“以你目前的实力,就算不考虑出身,也完全有资格去拜会那些传奇法师吧。”隋雄饶有兴趣地说,“咱们这一路上会不会经过哪位传奇法师的地盘?我觉得可以去拜会一下。”
雷仔细回忆了一下,摇头:“说实话,我对于诸位大师究竟住在哪里,也不是很有印象——就比方说‘绿海住客’阁下,我知道他的存在,却根本不知道他原来就在绿树城。”
“这种消息是被保密的吗?”
“大概没有保密吧,但我那时候对于情报之类毫无兴趣。等到年纪稍稍大一些,开始对这些感兴趣的时候,却已经……”雷的脸色突然一黯,深深地叹了口气,不再说话。
很显然,他又想起了一些伤心的往事。
隋雄用轻轻拍拍他的肩膀,以示安慰:“别难过了,人不能总活在记忆里面。你的前途远大着呢,何必总是为过去那些不开心的事情纠结呢!”
“您说得对。”雷笑着点点头,但神情依旧郁郁寡欢。
不过他毕竟是个老牌冒险者,很善于调节情绪,没过多久就恢复了正常,将那些伤心的往事又一次深深埋进了心底。
秘法塔联邦由一个个城镇组成,因为有魔法塔守护的缘故,所以城内的治安往往挺好的,可一旦出了城,那就各种各样的妖蛾子层出不穷,即使是大路上,也常常有许多的魔怪出没。
这是因为这里地势很高——主位面大陆南方是一片高原,魔力浓度较高。法师们之所以选择在这里集中修建魔法塔,原因也正在于此。
较高的魔力浓度,使得这里聚集了大量的法师,逐渐发展成了法师之国。然而较高的魔力浓度,也使得这里的魔怪层出不穷,简直犹如原野上的杂草,斩之不尽灭之不绝,甚至有时候明明巡逻队才在某个地区扫荡过,一转眼下场雨,大批的魔怪就犹如雨后春笋一般,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了。
雷挥动长剑,一剑将一个怒吼的牛头怪连人带斧头一起劈成了四半,然后看也不看,反手长枪刺出,将一只尖叫着呼啸而来的鸟身人刺了个透心凉,与此同时,他脚下也没闲着,一边奔跑如飞,顺便还把一个浑身尖刺的变异史莱姆踹飞出去,极为巧妙的力量在它撞到一棵大树的时候才完全爆发,把这本该能够免疫大多数物理攻击的怪物震成了一滩烂泥,四处飞溅。
一转眼的工夫,十几个魔怪就被他杀得干干净净,污血满地,一片狼藉。
“这里怪物怎么这么多啊?”隋雄纳闷地说,“灰石山脉也好,古木荒沼也罢,都没这么多的怪物啊!”
丝蒂尔从不远处飞回来,手上拿着一块木板,上面一行大字:你问我,我问谁?
于是一人一猪都把目光投向了雷。
在他们这群人里面,雷是唯一以前来过秘法塔联邦的。
“我也不知道啊,我当初是坐船从水路过来的,然后从白塔港登陆,直接用短距离传送法阵前往至高之塔。”雷说,“后来上学的时候,我基本上一步都没出过至高之塔,所以秘法塔联邦的实际情况,我也是通过书本了解的。”
“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你当年很有应试教育的风格啊!”
“什么是应试教育?”
“就像你一样,专心读书,别的什么都不管。”
“那可真是不错的生活方式。”雷笑着说,“安稳平静,与世无争,我的老师当年就一直希望我做个学者,不要学人家打打杀杀去当骑士。”
丝蒂尔大笑,拿出木板来,刷刷刷写了两行字:杀人放火的学者?强盗学专精?
雷也忍不住苦笑起来,一边笑一边摇头。
隋雄想了想,问:“那你现在呢?想当学者还是骑士?或者……你已经打定主意,要当一个成功的强盗?”
“可以的话,我还是想当骑士。”雷说,“不过不大可能了吧,骑士的要求很高的。”
“我不这么觉得,你都是已经快要到达传奇境界的强者了,这都不够要求的话,那世界上还能有几个骑士?”
雷叹了口气:“这不是实力的问题,而是品德的问题。要成为骑士,必须遵循八种美德,谦逊、荣誉、牺牲、英勇、怜悯、信仰、诚实、公正,与此对应的誓言我就不一一赘述了……总之,我已经背离了骑士的美德,就算实力再强,也算不上是一个骑士。”
“看来骑士似乎很高档的样子……”隋雄小声嘀咕,“居然还有这么高的道德标准……”
丝蒂尔又大笑,拿出木板写了一个大字:骗!
“骗?什么意思?”隋雄好奇地问。
见丝蒂尔又拿出木板来,他干脆手一挥,给大家用了个临时的通晓语言,让丝蒂尔可以直接用语言来交流。
“骑士美德什么的,无非是册封骑士的时候走的过场罢了。领主或者主教主持仪式,被册封的骑士假惺惺发个誓——其实谁也不会拿它当真的。”丝蒂尔笑着说,“我也见过不少骑士,别说八种美德,能够符合其中一半的,我都没见过。”
“只符合一半的都没有?”
“当然。”丝蒂尔拿出木板来,把八种美德写上去,一个一个解说,“谦逊,这要求骑士对任何人都谦逊,把自己的态度放低,不要骄傲,不能盛气凌人。有实力的人大多比较骄傲,只有弱者才会谦逊。我见过的骑士们,在面对地位身份比他们高的人时的确是谦逊的,但也仅此而已。”
“这也算半条吧。”隋雄说。
“好,就算半条。”丝蒂尔继续说,“荣誉,要求骑士坚定地守护自己的荣誉,不做有损于荣誉的事情,为了维护荣誉的时候绝不退缩。这个算是骑士品德里面最常常被人提到的,‘荣誉即吾命’被很多人挂在嘴边——然而真正当他们需要冒着风险去维护荣誉,或者付出代价来维护荣誉的时候,大多数都退缩了。我只是偶尔见过愿意维护荣誉的骑士——好在,终究还是有的。”
“那这算一条。”
“嗯。牺牲就不用说了,骑士毕竟是服从于领主或者教会的战士,做战士的临阵退缩,那还像什么话?所以这条算是骑士品德里面,被执行得最好的。”
“两条半了。”
“英勇,很多愣头青都能做到。但愣头青大多做不了骑士,能成为骑士的,已经没多少是英勇的了。”丝蒂尔说,“贵族骑士里面基本没英勇的了,不过如果把教会的骑士算上,那么教会骑士里面倒还是有些英勇的。”
“这算一条?”
“顶多半条。”丝蒂尔说,“接下来是怜悯,反正我没见过具有这个美德的骑士。什么时候你们见到了,可以叫我去参观一下,开个眼界;信仰,贵族骑士没啥信仰,教会骑士当然有信仰,然而人家信仰的不是正义也不是公理,而是自家的神——即便是邪恶的神祇,也是一样。”
“这算是符合美德吗?”隋雄问。
“或许有人觉得吧,但我可不觉得狂热地信仰神祇,对于任何与自己神祇教义冲突的人都拔剑相向,称得上是一种美德。”
隋雄笑了:“这的确不能算。”
“诚实和公正,这两件事要一起算——因为我都没见过。和怜悯一样,这三种美德都稀罕得很,我不仅在骑士里面没见过,在贵族里面就没见过这些东西。”丝蒂尔在木板上一番涂涂画画,最后笑了。
剩下的美德,总共就三条而已。
隋雄转头看向雷,他的神情有些阴沉,很显然丝蒂尔对骑士们道德水平的批评,让他非常的不高兴。
“只有遵循八德,才能称得上是骑士。”他强调,“假货什么地方都有,又不是只有骑士里面才这样——贵族也有规则的美德标准,可谁见过有几个贵族能履行的?”
丝蒂尔笑了两声,不以为意:“贵族本来就烂透了嘛!你看看我,除了有点好色之外,还有什么别的缺点吗?不照样被人给剥夺了继承权……”
“你不是‘有点’好色,你是好色过头了!”
“无所谓啊,不过是一点私人作风问题嘛……”
雷和丝蒂尔又习惯性地吵吵闹闹起来,隋雄默默看着,心中暗暗盘算。
或许……等自己的教会建好了,该给雷举行个册封仪式?
嗯,就这么办吧!
第九十四章
“嘿!”
雷一声怒喝,纵身跃起,跳到了面前那个举着大树当棒子的独眼巨人武器上,沿着大树一路飞奔,冲到了它的脑袋那里,剑光一闪。
巨大的魔物发出恐惧的吼声,但只吼了半声就变成了格格的喘气,暗红色的污血混着气泡喷了出来,化作无数的血沫,流淌得满地都是。
硕大的身躯摇晃了几下,无力地摔在了地上,犹如地震一般。
而这个时候,雷已经跳回了地面,把剑四顾。
只见周围乱七八糟,尸体躺了一地,既有各种各样的魔怪,也有商人和保镖。
因为首领被杀死的缘故,残余的魔怪们一哄而散,不久前还在惨烈厮杀的战场,此刻只剩下伤者的哀鸣之声此起彼伏。
眼见魔怪们都被消灭或者赶跑了,一直战战兢兢躲在马车下面的商队首领爬了出来,向雷千恩万谢,坚持要重重地酬谢他。
雷并没有拒绝,对于冒险者来说,帮助别人之后收取报酬,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只是当他看到那作为酬谢的一小袋宝石时,不由得有些惊讶。
这太多了,有些不合规矩。
诚然,他的功劳是很大。在商队的防御圈被巨人麾下的食人魔们攻破,眼看就要爆发血腥屠杀的时候,他犹如神兵天降,一人一剑把大群魔怪杀得溃不成军,最终连这群魔怪的首领,一只传奇怪物“独眼巨人”都被他杀了,将整个商队从灭亡的边缘拯救了下来。
但是,不管怎么说,这份报酬还是太高了一点。
然而商队首领实在很会说话,真称得上是好话一箩筐。雷根本说不过他,只好有些不安地收下了这笔巨款。
作为回报,他决定暂时跟商队一起行动,护送他们抵达下一个城镇。
傍晚宿营的时候,一直忙着治疗伤员而累得头昏眼花的丝蒂尔抱怨着回到了分配给他们的马车上。
“累死我了!”她说,“今天足足治疗了二十几个人,其中致命伤就有六个,还复活了一个……我感觉自己都快变成神殿里面的祭司了!”
“能者多劳嘛,闲着也是闲着。”隋雄笑呵呵地说,“救人的感觉如何?有没有感到发自内心的快乐?”
丝蒂尔仔细想了一会儿,若有所思地笑了。
虽然她什么都没说,径直到一边躺下睡觉,但看着她右手手背上那一团正在轻轻跳动的蓝色光焰,隋雄也笑了。
过了一会儿,出去巡逻的雷也回来了。他身上有明显的血腥味,显然是又刚刚厮杀过一阵。
“又杀了什么?”隋雄问。
“一只奇美拉。”雷满不在意地说。
“哦?哪一种奇美拉?”
“奇美拉”只是一个泛称,但凡是那些身体表现出几种怪物嵌合特征的魔物,都可以被称之为奇美拉。它们有善有恶、有强有弱,总的来说邪恶的多善良的少,强大的多弱小的少,是一种很著名的魔物。
雷随手将空间袋递了过去:“喏,尸体还在里面呢,我准备等到了城镇再脱手。这东西大约可以卖点钱吧。”
隋雄用灵魂感应往空间袋里面一扫,只见独眼巨人那硕大的身躯旁边,多了一个差不多有两个人那么高,长着龙头、狼身、羊蹄,灰色的身体大部分都被厚厚的黑色甲壳覆盖着的硕大怪物。流畅的身躯证明它有着极为敏捷的身手,锋利的牙齿大概连钢铁都能咬得碎。它最厉害的武器大概是三条长长的尾巴,锋利的骨节透出坚韧的皮肤,犹如三把狰狞的链子剑,让人望而生畏。而它嘴巴里面残留的气息,则证明它并非只会肉搏,还有喷吐毒火的能力。
如果不是遇到了只差一步就能踏入传奇领域的超级高手,这样一只恐怖的魔物甚至不用任何帮手,孤身就能摧毁一个小型的城镇。相比之下,独眼巨人虽然力量庞大,可动作实在有些迟缓,只要几位优秀的游侠,就足以将它击退。
“救人的感觉如何?”隋雄问。
“挺不错的,让我隐约有些‘骑士’的感觉。”雷笑着说,随即脸色严肃起来,皱眉说道,“刚才我隐约感觉到有谁在窥探我,而且充满了恶意。那家伙强得离谱,让我不禁有些毛骨悚然。”
“这么厉害?”隋雄一惊,能够让雷如此畏惧,绝非易于之辈!
“嗯。我本来想要活捉那只奇美拉,好好训练,充当坐骑。毕竟我最擅长的其实是骑马战斗,只是寻常战马力量太弱,根本无法承载我这个等级的战斗,才只好步战。像迅龙那样的坐骑很难买到,有价无市,所以看到一匹可以骑的,我就动了心思。”雷有些惋惜地说,“但那人的窥探让我很担心,只好抓紧时间,杀了它算了。”
隋雄微微点头,又问:“那么现在,他还在窥探你吗?”
“没了,在我靠近商队的时候就没了。”雷想了想,说,“我猜……或许他是在忌惮陛下您吧?”
隋雄陷入了沉思,他将自己的灵魂触觉全部展开,细细观察着周围的情况。
过了一会儿,他终于找到了一些蛛丝马迹。
有一个很不起眼,稍不小心就会被忽略的印记,正镌刻在雷的灵魂上。这印记对雷没有任何伤害,甚至没有一点点的影响。它唯一的用处就是做个标记,必要的时候可以方便追寻。
在他身边的时候,可能是因为感受到他的力量,这印记一直隐匿着,从未发送过讯息。但刚才,雷离开了他的身边,脱离了他的保护。所以这印记就发动了,将讯息送了出去,让那个留下印记的强者知道了雷的位置。
所以,他才会有被窥探的感觉。
因为不清楚究竟的缘故,隋雄并未贸然触动这个印记,而是将自己观察的结果告诉了雷。
“一个印记?”雷沉吟了许久,问,“能看出这个印记是什么时候的吗?”
隋雄仔细观察了一段时间,又用心感应了许久,最后大致确定了时间——不会很久,短则个把月,长也不会超过一年。
“那我大致猜到是怎么回事了。”雷显然已有腹稿,和隋雄的观察结果对照了一下,立刻就有了结论,“这可能是残酷猎手(狩猎与屠杀之神)留下的,之前我袭击过祂的神殿,或许就是在那时候,被留下了这个印记。”
不久之前,雷在西荒做了次大买卖。他先用差不多全部的财富去买通一个名叫“黑斧头”的邪恶组织,帮他对付狩猎与屠杀之神的信徒,又趁着双方混战之际袭击了狩猎与屠杀之神的神殿,企图夺取收藏在这里的一枚水晶。
那枚水晶里面,收纳着一缕生命女神留下的神力。如果能够得到它,细细分析,没准就能理解“生命”这个领域,为进军半神境界打下坚实的基础。而如果运气够好的话,甚至有可能一步登天,获得生命神职,成为一位不朽的神祇。
雷的袭击并没有完全达到目的,神殿高层不愧是被自家神祇都有‘残酷猎手’别名的家伙,相当的警惕和狡猾,居然从密道逃了出去。雷哪里可能放过他们,一直追杀到了大戈壁之中,才将他们统统杀了,夺取了水晶。
也就是在那个时候,他遇到了隋雄。结果不仅水晶落到了隋雄手里,他自己也被隋雄抓住,转职当了水母神陛下的坐骑,直到现在。
仔细回忆起来,那其实并不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但当雷此刻回头看的时候,却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跟随在虚空假面陛下身边的这段时间,他过得相当辛苦,可也相当充实。尤其是当他渐渐重拾少年时代的理想,意识到自己正在慢慢回到骑士之路上时,更是被莫名的感动充满了心灵。
此刻回顾当初,真的就像虚空假面陛下说的那样,感觉昨日种种譬如昨日死,今日种种譬如今日生。
现在的他活得抬头挺胸,无论面对谁,无论是战场还是地狱,都可以毫不畏惧地踏进去!
如果他还是在西荒厮混的那个独行大盗,当知道自己已经被残酷猎手下了标记之后,大约早就已经吓得魂不附体,犹如没头的苍蝇一般到处乱窜,却逃不过残酷猎手麾下刺客们的追杀。最后,大概只有绝望自杀这一条路可以走。
但现在,他虽然依旧有些担忧,却没有任何畏惧和退缩的意思。
他已经重新寻回了内心的安宁,对现在的他来说,死亡什么的,已经没什么好害怕的了!
但隋雄了不会让雷被狩猎与屠杀之神的信徒们给杀了,狩猎与屠杀之神自己就是个穷凶极恶的家伙,祂的教义是把世界视为巨大的猎场,将一切的生灵都视为猎物,尽情地狩猎,尽情地杀戮,用血腥让自己满足,让神祇愉悦。能够遵循这种教义的家伙,怎么看都不是好东西,相比已经开始改邪归正的雷,那些家伙才真正该杀!
“原来是那家伙……”他冷冷一笑,说,“祂的真身进不了主位面,估计也派来几个刺客,顶天了再来个神使。放心吧,你顶不住的话,还有我呢!”
“其实您不用出手,这是我自己的事。”
“呸!别忘了东西还在我这里呢,怎么就是你的事了?”隋雄哈哈大笑,“而且……说实话吧,我对于其它神祇们的领域和神职一直很好奇。自己去招惹他们,当然不行。可他们找上门来,我就没有心理压力了。”
“您的意思是……”
“嗯,我肚子饿了,又想弄个神使吃吃,填填肚子。”隋雄笑着说,“上次吃了阴谋之神的神使,大有收获。这次我还蛮期待狩猎与屠杀之神神使的,希望味道不错吧……”
雷沉默了好一会儿,向隋雄单膝跪下,将右手置于左胸,头深深地低了下去。
“虽然不清楚您的教义,没有办法献上信仰,但请您收下我的誓言。”他缓慢地,但很坚定地说,“莱昂·伊戈尔在此向您宣誓,我愿将我的生命和灵魂奉献给您,为您歌颂、为您奔走、为您战斗,即使死亡,也不能让我背离对您的忠诚!”
第九十五章
原本只是打算吃个狩猎和屠杀之神的神使尝尝鲜,结果却让雷感激涕零倒头就拜,就差没有在头顶浮起“忠诚度加一百”的提示,这让隋雄很有些意外的惊喜。
这世界上的事情,真的是不可以预料啊……
比方说,他已经做好了跟狩猎和屠杀之神的神使战上一回的准备,然而直到将商队护送到下一个城镇,甚至大家继续前进,一路抵达金塔城,都没有遇到任何袭击者。
难道“残酷猎手”转性子了?打算和隋雄化干戈为玉帛,大家笑呵呵一起发财?
隋雄暗暗摇头,神祇没有“转性子”可言,祂们的“性格”是由其神职和领域主导的,在神祇们身上并非没有人性,但人性需要向神性让步。狩猎和屠杀之神有残酷、杀戮、复仇等方面的神职或者领域,其中杀戮还是主要神职之一,这意味着祂绝对不可能做出“化干戈为玉帛”的事情来,和祂有了矛盾之后,要么认栽低头,要么把祂打服或者逼退,没有第三种选择。
他并不害怕和狩猎与屠杀之神一战,那个神祇本身并不很强大,背后也没很给力的靠山。虽然理论上属于兽人神系,可祂并不是兽人,在兽人神系里面也只是个边缘人物罢了。正常战斗的话,不大可能招惹到兽人神系的其它神祇。
而如果一对一的话,狩猎与屠杀之神不过是个弱等神,大概也就比暗夜神系那个喜欢找小女孩来当自己祭司的看门大爷高档一点,隋雄还真是一点也不怵祂。
但不管怎么说,没人来找麻烦,终究是一件好事。
“两团火了!”丝蒂尔喜滋滋看着右手手背上那两团轻轻晃动的蓝色的光焰,忍不住笑逐颜开。
这一路上他们帮助了不少遇到魔物的行人,雷的一身武艺固然大放光彩,丝蒂尔的治疗法术也很有用武之地。每次她帮受伤者治疗之后,都能得到人们的感谢,一点点积累下来,也就有了两团蓝火。
“可是还差十团火呢!”丝蒂尔笑过之后,看着手背上剩下的十个空格,叹了口气。
这段时间她救治过的伤者大概已经上了三位数,连复活术都用了两次,可攒下的蓝火才这么点,让她不由得有些心急。
“虚空假面陛下,这蓝火的计量是不是有点问题啊?”仔细思考之后,她还是忍不住向隋雄提出了抗议,“上次救那个商队的时候,我才治了那么点人,就得到了一团蓝火。这段时间我都治疗了那么多人,为什么也才得到一团?”
“德之火不是以你治疗了多少人来计算,而是以你帮助了多少人来计算的。”隋雄解释说,“那个商队人数很多,你和雷将他们从眼看就要被屠杀的危机中拯救出来,这本身就是大德。这段时间你治疗的那些人,虽然数量不少,可总数加起来大概也就跟商队差不多吧。各有一团德之火,合情合理。”
丝蒂尔恍然大悟,点点头坐到旁边去,陷入了沉思。
自从右手手背上的德之火点燃后,她的心思就有些转变,除了例行的发春之外,也将很多的注意力投入了如何积攒德之火上。
隋雄对此当然乐见其成,他给丝蒂尔弄这红蓝两色光焰,就是为了一边约束她的欲念,一边诱导她积极向善。现在看到她的确有向善的苗头,怎么能不高兴呢?
和丝蒂尔相比,雷的变化则更为明显。
自从那天向隋雄宣誓效忠之后,他整个人的气质都在发生转变,透出一股开朗活泼的气息,犹如一棵被石头压着的树木,终于去掉了头顶的重负,精神抖擞。
在路过一个城镇的时候,他甚至特地去了一趟这个城镇的魔法塔,找一位高级法师出手,将自己的皮甲改造了一番。
当他回来的时候,黑色的皮甲已经变成了白色,看起来不再有凶恶的感觉,反而显得很和蔼。
不仅如此,他也开始关注自己的仪表,每天都会把头发梳理得整整齐齐,衣服也都会整理妥帖,不再像之前那样不修边幅。
尤其是他现在一举一动之中往往都透出几分优雅,即使和魔物激战的时候也不例外,让人感觉这不是一个刀头舔血的冒险者,而是一位行侠仗义的流浪骑士。
唯一的不足就是他还没找到合适的坐骑,不过这件事也已经有眉目了,前不久他抓住了一只铜冠飞龙,现在正在慢慢驯服呢。
“其实铜冠飞龙不算很好的坐骑。”某天,他一边翻来覆去地折腾那只凶恶的魔物,通过这种看似玩闹的手段折服它,一边向隋雄说,“它们飞得不算很快,躯干力量也不算很强。主要厉害在尖牙利齿上——可我根本用不着它们本身的战斗力,所以完全浪费了。”
“那什么样的坐骑最合适?”隋雄问。
“当然还是战马!”雷笑着说,“我擅长的骑枪术是针对骑马而设计的,虽然骑别的也不是不行,但毕竟还是骑马最合适,最能发挥我的枪术。”
“可是……要找一匹能够让我骑着战斗的马,不容易啊!”
这段时间,他每到一个城镇,就会去拜访城里的商人,询问有没有好马出售,前后也见到了几匹不错的名马。然而那些马更多体现在智慧或者速度方面,“强壮”略有不足——雷需要的不是什么通灵神驹或者追风宝马,他要的是一匹强壮的高头大马,能够扛得住他和同等级高手骑马厮杀的力量。
但那样的战马当然可遇而不可求,无奈之下,他只好把目光放在了魔物们上面。
这条放在小城镇里面会引起恐慌的铜冠飞龙,就是他退而求次的选择。
但铜冠飞龙实在不是一种容易驯服的生物,直到他们抵达金塔城,这家伙依然凶性未改。它倒是并不排斥雷这个骑士,但只要找到机会,它就想要暴起伤人。
如果雷还是当初那个独行大盗,那他倒也不介意骑着一只凶兽——当初他骑的那只独角迅龙也是凶兽,在战斗的时候还能帮上忙呢。但现在他是骑士了,一位行侠仗义助人为乐的骑士,怎么能够骑凶兽呢?
没准哪天一不注意,这混账就把路边的行人给吃了……
“实在不行的话,只有请陛下出手,给这家伙上个紧箍圈吧。”当他们越过城门进入金塔城的时候,雷一只手在铜冠飞龙的脑袋上敲打,威胁这家伙不许对旁边那几个看起来肉很结实很有嚼头的卫兵下嘴,一边如此想着。
金塔城是秘法塔联邦一座很普通的小城,它位于联邦的中西部,差不多接近边疆。从这里向西大概走一周的路,从高原下到平地,就能抵达雷霆公国——那是一个依附于秘法塔联邦的国家,以种植业和矿产著称。
作为一座小城,金塔城的规模比绿树城还要再稍稍小一些。进城之前隋雄特地用灵魂感应搜索了一番,确定这个城镇中央那座魔法塔的主人尚未踏入传奇境界,只是个高级法师而已。
金塔城的治安并不怎么好,看起来也不繁华。街上的行人不怎么多,倒是有不少冒险者来来往往。除了位于城镇中央那座金灿灿的魔法塔之外,最显眼的大概就是城门外一字排开的绞刑架。
不止一具已经干枯的尸体正挂在绞刑架上,随风摇晃。
“这座城镇给我的感觉有点不舒服。”隋雄说,“总觉得这里好人不多,坏人倒满地都是……”
“每个城镇都有他们自己的生活方式,您不该用自己的喜好去强求别人。”雷劝道,“我们只是来招募那位帕恩骑士的,邀请到他之后,我们就离开。这座城镇的人们怎么生活,都和我们无关。”
“但不应该做点什么吗?”隋雄注意到路边一个小孩正试图从一个喝醉的冒险者身上偷东西,不由得皱起了眉头,“这里的情况,不对劲啊!”
话音未落,那冒险者已经惊觉,粗大的手掌一把就抓住了小孩的右臂,顺手一拧一转,倒霉小偷顿时惨叫着摔了出去——伴随着骨头断裂的声音。
醉醺醺的冒险者骂骂咧咧地走了,只留下被折断骨头的小扒手,躺在地上痛苦地哀嚎,站不起来。
路边有行人走过,却没有谁对他多看一眼,更没有人流露出半点怜悯之意。
“虽然是个小偷,但这样做……过分了一点吧!”隋雄忍不住嘀咕,“揍一顿也就是了,至于连骨头都折断嘛!”
“那可不一定,陛下您或许没注意到,刚才那些绞架上其实写着被绞死的犯人们的罪名,其中不止一个的罪名就是偷窃。”雷摇摇头,轻轻叹了口气,“大概在这个城镇里面,偷窃是死罪吧。”
“偷个东西都要送命?惨了点……”
“谁知道呢……或许这个城镇的领主有他自己的想法吧。”雷说,“领主有权力按照自己的意愿制定和执行法律,只要不和他上级领主的法律发生冲突就行。就我所知,秘法塔联邦的法律里面,似乎没有‘不许处死小偷’这一条,那么本地领主规定‘绞死小偷’就是完全合法的。”
“这法律体系真糟糕!”隋雄抱怨了一下,就让丝蒂尔过去帮那小孩治疗。
丝蒂尔的法术非常有效,很轻松地就让那个少年扒手恢复了健康,他战战兢兢地向看起来很优雅妩媚的大姐姐道谢,然后就急急忙忙走了。
“一个受到恩惠懂得道谢的孩子,挺不错的。”丝蒂尔回到隋雄身边,如此评价,“我觉得他似乎也受过教育,懂得文化。不知道怎么会落魄到当小偷啊……”
“有兴趣帮帮他吗?”雷问。
丝蒂尔想了想,摇摇头:“每个人都有他们自己的生活,我们就算要帮,也只能帮着救个急吧。每个落魄的人都要帮助的话,那可不是凡人能做得到的。”
隋雄被这些话语弄得心烦意乱,挥了挥触手,让大家赶快离开,找人询问帕恩骑士的住所。
他已经打定主意,找到帕恩骑士,说服他参加自己教会之后,立刻就走,一天也不在这座糟糕的城市里面多待下去!
第九十六章
按照撒旦的介绍,帕恩骑士住在金塔城的西城区。那里是定居的冒险者、下级贵族和低级法师们的聚居地,这些人一般都有些本事或者人脉,衣食无忧,但想要进一步往上爬却也并不容易。用地球上的说法,就是所谓的“中产阶级”。
西城区的治安不错,有卫兵在巡逻,没有看到扒手或者流浪汉。和他们进入这个城市的东城区相比,情况实在好的太多。
帕恩骑士的住址是西城区的石斛兰大街,这个世界还没有“门牌号”的概念,所以确切的住址也没办法说得很清楚。
这当然难不倒老资格的冒险者,雷一向信奉“路在嘴上”的做法,随便找了个看起来比较和气的卫兵,拿出两枚银币,笑着说:“这位勤劳的巡逻者,我可以请你喝杯酒吗?”
卫兵停下了脚步,目光在银币上看了看,笑着回答:“这价码可以买一瓶酒了——你想要知道些什么消息吗?我只是个普通的士兵,不知道什么特别的消息。”
雷径直把银币递给了他:“我有个走运的朋友,在一位贵族老爷的领地谋了份差事。那位老爷整天练武,无心政务,想找个能帮他打理杂事的人。我那朋友就推荐了住在这里的一位叫帕恩的骑士。你知道他究竟住在哪里吗?”
卫兵愣了一下,遗憾地叹了口气:“你来迟了,帕恩骑士已经去世了。”
“啊?我那朋友几年前路过这里的时候,他还活得很健康啊!”雷吃了一惊,急忙问道,“怎么突然就死了呢!”
卫兵犹豫了一会儿,左右看了看,低声说:“这事我不方便说,你直接去他家问吧。他家很好认的,门前种着两排金盏花。”
说完,他就转身走了,连一刻也不愿意停留。
雷暗暗皱眉,脸上却不动声色,按照卫兵的指点,去寻找帕恩骑士的家。
与此同时,远在西北四镇的隋雄真身找到了正在忙碌的撒旦。
“什么?!帕恩死了?!这不可能!”撒旦失声惊呼,“他正值壮年,又是高级战士,没理由突然死了啊!”
“我正在追查,很快就会知道结果。”
撒旦低下了头,兜帽遮住了他脸上的怒气:“陛下,如果他是被人所害的话,请允许我暂时请个假,去为他复仇!”
“哦?你跟他关系很好?”
“当初我落魄的时候,就是他帮了我一把。”撒旦说,“如果没有他的帮助,我或许都没办法活着离开金塔城。那时候我身无分文,别说路费,连吃饭都成问题。他接济了我的生活,又帮我联系了一群决心离开秘法塔联邦的冒险者,还帮我伪造了一些必要的文件……在他的帮助下,我才得以安全离开。后来我先去雷霆公国住了一段时间,又乘船来到了金币联邦,最后来到了西北四镇。”
隋雄微微点头:“看来这个人挺不错的啊?”
“是的,帕恩骑士是一位信仰骑士之神的贵族。他坚持怜悯和公正,做事很有章法,热衷于帮助那些真正遇到困难的人们,在金塔城里面颇有威望,还时常为中下层的各个势力调解矛盾,是一位受人尊敬的绅士。”
隋雄暗暗叹了一声,惋惜这样一位人才英年早逝。
就在他和撒旦联系的时候,雷已经按照卫兵的指点,找到了帕恩骑士的家。
那是一间颇为漂亮的小洋房,看得出来主人应该有不错的财力。门前的两排金盏花在阳光下散发着温暖的金光,让人看着就觉得心里暖和。
但仔细看去,却能看出这房子已经很有一些年头,不少地方都需要修缮,或许主人目前的财务状况并不理想。
突然间,雷的眉头一皱,目光落在了墙角一处不起眼的痕迹上。
那是一个小小的凹坑,中间有一段细小的凸出,乍看上去似乎平平无奇,但在他这战斗专家看来,却有些触目惊心。
这是弩矢留下的痕迹,而且是一支整个儿完全射进了墙壁里面的弩矢!
虽然弩矢并不长,可想要把一支弩矢完全射进木头墙壁里面,所需的力量也非同寻常。能够做到这一点的绝对不是普通的弩,而是特制的重型弩。
这种重型弩可以轻易射穿骑士的全身铠甲,就算拿着盾牌也未必挡得住。只要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就算是刚入行的菜鸟,也能用它来杀害强大的战士。而只要在弩上或者弩矢上使用合适的附魔,它同样能够射穿厉害法师的护身法术,一击致命。
这东西不仅造价昂贵,生产和运输也受到严格的管制。雷记得自己当年还是王子的时候,也只是在守卫森严的军火库里面见到过几具而已。后来,其中的一具就给他留下了终身难忘的印象……
“陛下,帕恩骑士的死,恐怕真的有点问题。”他不动声色地通过心灵联系,将自己的发现报告了隋雄。
隋雄沉吟了一下,说:“不管有什么问题,我们既然已经来了,总是要和他的家人见个面的。其它的事情,等跟他的家人详谈之后再说吧。”
雷点点头,带着丝蒂尔走到门前,才敲了一下门,紧闭的大门就打开了。
“你们又来捣乱干什么!约定的还钱时间还没到吧!”
伴随着怒气冲冲的吼声,一个红发少女手持长剑走了出来。
看得出来,她做好了和敌人战斗的准备,然而来的却并不是她的敌人。
“呃……抱歉,我认错人了。”看到两个完全不认识的访客,少女顿时意识到自己弄错了,急忙将长剑插回剑鞘,自己也闹了个大红脸。
雷微微一笑,以无可挑剔的优雅姿势行了个贵族礼:“请不要介意,没有一个骑士会对您这样美丽的小姐动怒。”
少女的脸色顿时更红了。
“我叫雷,她是我的朋友丝蒂尔。我们受到魔法师撒旦先生的委托,邀请帕恩骑士前往开拓领担任政务官。”雷微笑着,明知故问,“请问这里是帕恩骑士的家吗?”
少女愣住了,她呆呆地看着微笑的雷和丝蒂尔,从二人所表现出的唯有经过专门训练才能具备的贵族礼仪,确认了他们的身份。
然而,她的眼中就浮起了泪光。
“……我的父亲,已经不在人世了。”她努力让自己显得坚强一些,让自己的话音不至于颤抖,更努力忍住泪水,不让它流下来,“辜负了你们的好意,非常抱歉!”
雷装作刚刚得知这个消息的样子,惊讶地轻呼了一声,问:“帕恩骑士去世了?可是撒旦先生说过,他是一位杰出的骑士。虽然平时以抄写和教书为生,但他的武艺丝毫不在我之下——恕我无礼,我很难想象一个像我这样的骑士,会在仅仅四十多岁就去世……我可以冒昧地问一下,他是因为疾病还是受伤去世的吗?”
少女沉默了很久,垂下头低声说:“这和你们没关系,总之我父亲已经去世了,不可能去你们的领地担任政务官,请回吧。”
雷悄悄使了个眼色,丝蒂尔立刻接话:“那我们还有一件事情要做。撒旦先生当年受过帕恩骑士的大恩,他现在过得很好,只是工作繁忙不能分身。得知我们要来拜访帕恩骑士,他特地准备了一份礼物,托我们顺路带来。”
她的话成功地吸引了少女的注意,少女连连摆手:“礼物?不用什么礼物,父亲帮助别人,从不要回报的!”
“您这可就让我们为难了。”丝蒂尔温柔地微笑着,仪态大方,犹如春风拂面一般,让那个人不由得心生好感,“撒旦先生在领地里面地位很高,我们平时也经常受他照顾。他托付的事情,于情于理我们都该帮他做到。仅仅只是一份礼物而已,请不要将千里迢迢送来的好意拒之门外,好吗?”
虽然是询问的口气,但她所散发出的温柔气质,却让人难以拒绝她的恳求。
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只要不是铁石心肠的老江湖,面对这样的她,都别想说出拒绝的话来。
少女当然也不能,她犹豫了一下,就将雷和丝蒂尔请进了门。
然后,急忙关上大门,还落下了门闩。
“咦?这个城市的治安很差吗?大白天的也要锁门?”雷适如其分地表现出了惊讶。
少女有些尴尬地笑了笑,没有回答。
看得出来,对于某些问题,她提都不想提。
二人跟着少女进了门,还没等坐下来,就从楼上传来了脆生生的话音:“姐姐!讨厌的客人走了吗?”
少女笑得越发尴尬,急忙向雷和丝蒂尔道歉。
他们当然不会介意这种事情,用一阵笑声化解了尴尬。
随后,他们就见到了从楼上下来的两个人,帕恩骑士的妻子蒂格,和他的二女儿妮丝。
至于帕恩骑士的长女莉芙,当然就是这位有些冒失的红发少女。
蒂格夫人有明显的精灵族特征,大概是一位精灵和人类的混血儿——也就是俗称的半精灵。长女莉芙显然以人类血脉为主,看不出什么精灵特征,而次女妮丝则和妈妈有些相似,同样有着微尖略长的耳朵,和宛若能发光一般的银发。
看得出来,她们的血脉来源,应该是比较少见的月精灵。
双方一番寒暄之后,雷就取出了空间袋,将“撒旦先生的礼物”拿了出来。
那是一套美丽得让人炫目的瓷器,还有一包价值不菲的宝石。
第九十七章
这两件礼物当然不可能真的是撒旦送的,而是雷自掏腰包准备的。
撒旦在江湖上跌打滚爬十年,所得并不多。他遵循“只有用在自己身上的钱才是有用的钱”这个冒险者格言,把自己的收入大多数都用来提升实力,所以才能有那身本事。
即使和“贫穷”尚有一段距离,但要说他能拿出一份像样的礼物来,却也是不可能的。
当然,他也根本没想过这些。在他看来,朋友之间最重要的是互相尊重、互相帮助,礼物和钱财什么的……帕恩骑士虽然不是什么大富大贵之辈,可也绝对不穷,哪里用得着这些东西!
在他印象里面,帕恩骑士最耿耿于怀的就是贵族身份,所以当隋雄想要为自己的圣地找个世俗领主的时候,他就推荐了帕恩骑士——或者可以说,这就是他送给恩人的礼物。
但雷的想法和他就不一样了,大贵族出身的雷很注重礼节,初次拜访的时候怎么能空手上门呢!所以在路过一座繁华城镇的时候,他就准备了一套礼物——就是那套瓷器。
这个世界的工艺水平不算高,瓷器的价格颇为昂贵,尤其精美的瓷器,更是只有大贵族才用得起,诸如帕恩骑士这样的没落贵族,只能用得起精致一些的陶器。用精美的瓷器当礼物,不仅有面子有身份,对于帕恩骑士也会有所帮助。试想日后帕恩骑士家来了客人,他用精美的瓷器招待,那多有面子啊!
只是雷怎么也没想到帕恩骑士已经去世,所以他又在那套瓷器的基础上,临时追加了一包宝石。
帕恩骑士的家人看起来颇为困顿,尤其莉芙刚才说的那句“约定的还钱时间还没到”,差不多已经让他猜测到了原因——无非就是缺钱。
钱嘛,托那些送上门的魔物们的福,他这段时间腰包鼓得很呢!
这包宝石其实就是他专门准备的一笔钱,其中大约一半是砂金石、玉髓、水晶之类单价五十金币左右的低档宝石,另外一半则是诸如白珍珠、玛瑙、绿松石之类十金币左右的便宜宝石。诸如琥珀、珊瑚、尖晶石之类价值在百枚金币左右的也有那么几颗,更高档的就没了。总价值大概在一千五百金币左右。
这当然是为了方便换现,毕竟诸如贝裘里宝石、钻石、君王之泪那种一颗就价值几千金币的宝石,在小一些的城镇根本找不到合适的买家,真到急着用钱的时候,往往只能低价出售。相比之下,这些中低档次的宝石反而方便得多。
所以雷准备了好几包这样的宝石,都是为了在需要的时候能够快速换成现金。
其实对于拥有大型空间袋的他来说,就算随身带个几万金币也没什么不方便的,只是不符合他的习惯罢了。
这样的一包宝石,也比较符合礼仪。千里迢迢送一套瓷器,已经足够高端大气上档次,再配上一些高档宝石的话,未免过于隆重,于礼不合。
雷精心挑选的两件礼物得到了帕恩骑士家人的欢迎,小小的妮丝高兴地从宝石袋里面拿出一颗颗闪闪发光的宝石,看看这个、看看那个,笑得小脸通红;而蒂格和莉芙母女倆的目光则被那套精美的瓷器完全吸引了。
“这礼物……太贵重了!”蒂格夫人显得有些不知所措。
她很清楚这套瓷器的价值,相比那些虽然五光十色价值却并不太高的宝石,这套瓷器才是真正的珍宝。它即使被放在公爵们的会客厅里,也绝对不会失礼。放在她们这个正处于困顿落魄之中的骑士家里,简直有些明珠蒙尘了。
而这段时间一直为钱财发愁的莉芙更是目瞪口呆,不由得喃喃自语:“这要值多少钱啊!”
她也曾经不止一次在销售各种宝石和工艺品的高档商店驻足,欣赏那些精美的商品,所以对这些东西相当熟悉。尤其这段时间的缺钱,让她对于价格更加敏感。比方说那袋宝石,她很轻松地就估算出了其价格。
但是……这套瓷器的价格,她估算不出来。
它们显然是高档货色,不是一般的高档,是非常高档!那个商店的货架上根本没有这个等级的商品,或许只有不对外开放的内屋,才会销售这个等级的商品。
那么,它值多少呢?
两千?五千?还是更多?
对于被金钱折磨了许久,常常觉得自己已经到了看见金色就两眼放光这个地步的莉芙来说,这套昂贵的瓷器实在是太耀眼了,让她甚至有种直视太阳而被灼伤的感觉。
直到母亲提醒,她才发现,原来是泪水流了下来。
雷和丝蒂尔并没有开口,只是微笑着坐在那里,等她们自己收拾好心情。
过了一会儿,母女三人总算是平静了下来,蒂格夫人收下了礼物,让莉芙去把那套瓷器小心收藏,千万不要弄坏了。至于宝石,原本也是应该小心收藏的,不过因为有那套瓷器作为对比,它们就显得黯然失色,以至于她都没在意到它们。
虽然内心有些不安,但贵族礼仪里面很重要的一条就是不能拒绝礼物。尤其这些礼物是撒旦法师所赠,象征着对救命之恩的感谢,那更是不容拒绝的。如果拒绝了它们,就意味着不把救命之恩当回事,潜台词就是“你这人的性命不值什么”。
那实在太失礼了!
“非常抱歉,让你们看到了如此失礼的一幕。”蒂格夫人并没有掩饰家庭目前的困境,苦笑着说,“也非常感谢你们的礼物。如果不着急的话,是否可以留在鄙宅,和我们共进晚餐呢?”
这当然也是应有的礼仪,雷和丝蒂尔对这套礼仪都很熟悉,自然不会拒绝。
只是,当隋雄远远闻到厨房里面传来的味道时,不由得皱起了眉毛。
“丝蒂尔,你去帮个忙。”他悄悄地说。
自从丝蒂尔加入队伍以来,他的嘴巴就被这个厨艺精湛的女人给养刁了。此刻闻到厨房里面那有些糟糕的味道,顿时就觉得有些苦恼,担心会不会遭遇传说中的黑暗料理。
隋雄可不懂贵族礼仪那套,对他来说,天大地大没有自己的胃大。为了面子虐待自己,一边吃着连狗都不屑一顾的东西一边还挤出笑容赞美,那还是在地球上追女朋友时候的事情呢。
遗憾的是,当初他最终还是失败了。倒不是因为饮食的问题,而是因为那个女孩讨厌玩游戏的男人。
虐待他的味蕾和肠胃也就罢了,连玩游戏这点小爱好都无法容忍,这样的大小姐还是去当她的公主好了,雄哥伺候不起!
当丝蒂尔表示要去厨房帮忙的时候,蒂格夫人吃了一惊——这实在是很不合礼仪。但她很快就意识到了原因,苦笑着点了头。
自己现在坐在客厅里面,那在厨房忙碌的会是谁呢?
莉芙的厨艺水平,做妈妈的再清楚不过了!
所以她实在没办法拒绝丝蒂尔的请求,毕竟她不能让客人们吃莉芙做的饭菜。
把千里迢迢来拜访的客人用黑暗料理放倒,这种事情实在说不过去啊!
当丝蒂尔来到厨房的时候,正满脸烟熏火燎,努力和锅碗瓢盆柴米油盐奋斗,却让食物越来越变得狰狞诡异的莉芙尴尬地笑了。
她知道,自己这次帮了倒忙。
“把脸和手洗一下吧,我这边很快就好。”丝蒂尔并没有嘲笑她,只是依然如同春风般和煦地一笑,就径直忙碌了起来。
她的厨艺可谓精湛,甚至于连烧菜做饭的动作都充满了韵律感,配合她那妖娆的身姿,足以让男人们看得兽性大发——这是她专门练过的,原因大家都明白。
莉芙在旁边帮忙,看得艳羡不已,下意识地模仿着丝蒂尔的动作。但当她意识到双方身材的差距时,艳羡就变成了沮丧。
身为一位有四分之一月精灵血统的少女,莉芙也称得上颇有几分美色。然而月精灵一族素来不以性感著称,族人们几乎都是太平公主,这一点在蒂格夫人身上还不算明显,但莉芙不知道是不是返祖的缘故,身材明显体现出了月精灵的风格。
虽然她的身高比丝蒂尔还要高出一些,但论起女性的魅力……唉!这么伤心的话题,不说也罢!
她看看丝蒂尔那惹火的身材,再看看自己那只要换套衣服戴上头盔,分明就是个少年骑士的身材,不由得悲从中来,垂头丧气地返回了客厅。
见长女从厨房回来,蒂格夫人皱了皱眉,对她的失礼稍稍有些不满。但看女儿那一脸沮丧的样子,知女莫若母的她很快就猜出了原因,忍不住摇摇头。
精灵族从不会在意“身材”这种无聊的问题,然而对于生活在人类社会的混血儿来说,这个问题就让人很头疼了。
自己这个女儿似乎继承了父亲的才能,对于剑术、骑马和射击都颇为擅长,文化方面也有不错的表现,然而女人应有的才能,她几乎一样都不懂。
……或许,这次被刺激一下,也未尝不是好事呢。
吩咐莉芙和客人好好聊聊,顺便看好妮丝别让她捣乱,她就往厨房去了。
或许丝蒂尔小姐一个人就能把事情全做好,但让客人忙碌,可不是待客之道。
“莉芙小姐,我刚才注意到一件事,可以冒昧地问一下吗?”等蒂格夫人去了厨房,雷就开口询问起来。
莉芙当然不会介意他“冒昧的提问”,但当她听到问题的具体内容时,脸色却沉了下去。
雷询问的,是门外墙角上那枚弩矢的来历。
第九十八章
“那枚整个都嵌入墙体的弩矢,应该是强化重型弩射出来的吧?这种弩是管制品,整个金塔城恐怕也就一两把,为什么有人拿着这个来找你们麻烦呢?”
莉芙沉默了好一会儿,深深地叹了口气。
“……说来话长!”
因为已经确认对方属于可靠的朋友,她也不再藏着掖着,把事情的原委说了出来。
大约在五年前,贵族之神教会派了一个手腕很厉害的高级祭司过来,加强了在金塔城的势力经营。
贵族之神是人类神系里面的活跃分子,虽然神祇的级别并不高,但这位二百多年前才封神的女神一直在很积极地推广信仰。祂的教会一方面加强和冒险者之间的合作,一方面利用贵族有利地位排挤其他神祇的教会组织,在不少地方都占到了优势。
然而贵族之神也是有对手的,远的不说,仅仅在人类神系里面,就有一位和祂关系相当恶劣的神祇——骑士与开拓之神。
就神力和威能而言,骑士之神是人类神系里面的老牌强者,封神已经几万年,资格甚至于比当代人类神系的神王都老。他象征着人类军事组织的开拓和守护,在古老的时代,甚至曾经一度是人类神系的神王。后来之所以力量下降,则是因为人类社会不断发展,新的神祇不断涌现,分化了他的神职和领域,分薄了他的信仰。
但即便如此,他依然比贵族之神强得多。
可神祇之间的强弱,并不能直接决定他们教会在人间的胜负。骑士们因为先天的地位劣势,被贵族压得死死的,以至于骑士之神的教会也一样处于劣势,几乎成了贵族之神教会的附庸。只有在一些开拓领里面,以流浪骑士和教会骑士作为主力,才能够不被压制。
贵族之神教会的传教,往往就是先从侵占和吞并骑士之神教会的信仰开始。在金塔城,也没有例外。
面对咄咄逼人的贵族之神教会,帕恩骑士作为金塔城最有威望的骑士,本身又没有效忠于任何一个主君,自然就成了骑士之神教会抵抗侵略的中流砥柱。他作为骑士教会世俗力量的领导人,一次次挫败了贵族之神教会的阴谋,牢牢守住了信仰的阵地。任凭那个新来的贵族之神高级祭司怎么玩弄花样,也始终没有能够占到大的便宜。
这种情况持续了三年,直到一次“意外”。
大约两年前,一个在本地经营多年,颇有身家的商人决定做一笔大买卖,他准备了大量取自魔兽的魔法材料,打算经由海运前往位于大陆东部的蓝月亮王国,和盛产香叶(一种可以食用的中低档香料)的加尔斯城交易。
香料和魔法材料的交易,历来是获利最为丰厚的,危险性当然也最大。这种生意多半需要跑远洋,海上的风暴、恐怖的海兽,还有层出不穷的海盗,都可能导致船毁人亡的悲惨结果。为了确保交易的安全,那位商人广发邀请函,几乎把整个金塔城比较靠谱的冒险者全都请了个遍。最终包括帕恩骑士在内的十几位高手决定联合做这笔生意,在商人的建议下,他们也拿出几乎全部的积蓄,购买了魔法材料,一同出发。
按说有这么多的高手坐镇,商人又特地邀请了好几位经验丰富的老船长,船队的安全性应该是比较高的。然而不知道为什么,船队在绕过东南沿海的铁崖山脉“大荒角”时,遭遇了恐怖的魔物,“暗潮”提姆萨尔。
“暗潮”提姆萨尔是东南海域最恐怖也最危险的海怪,称得上是海上的噩梦,但凡遇到它的船队,几乎从没有能够生还的。
据说在远古的时候,曾经有一位名叫“活海啸”萨拉门特的强大半神,它是风暴和巨浪的化身,是海上最恐怖的霸主之一。但它在冲击封神的时候失败了,无数岁月积累的恐怖和怨恨撕裂了半神的身躯,让它一分为二,化为“怒潮”海姆萨拉和“暗潮”提姆萨尔。
“怒潮”海姆萨拉是一位暴躁但理智的半神,它喜欢在近海游荡,每当人们看到有突然而来的狂风暴雨,伴随着巨大的海浪席卷那些荒滩和孤岛的时候,就知道是它来了。这个时候,人们往往会向它送上祭品,祈求它的保佑。这种祈祷一般只有三分之一的机会能够获得回应,但只要海姆萨拉回应了人们的祈祷,就会暂时停止游荡,保护这一片海域不受危险魔怪和暴风雨的袭击,大概一两年之后,它又会在一场狂风大雨中飘然而去,不知所终。
“暗潮”提姆萨尔则恰恰相反,是一个只知道破坏和杀戮的恐怖魔怪,完全没有办法与之交流。每当它出现的时候,都会有一道横穿海底的巨大阴影,所经过之处的海面会被腐朽的迷雾和冰冷的寒潮所笼罩,无数冤魂和水中的不死生物围绕着它,疯狂地攻击海面上的一切生灵,最终将他们都拖入死亡的深渊。它来去无踪,行动毫无征兆,每当人们注意到天空突然变暗,脚下的海水变得漆黑的时候,往往已经来不及逃离它的魔掌。
帕恩骑士所在的船队就遇到了这个恐怖的魔物,他们竭尽全力地战斗,最终还是只有一条船逃出生天。剩下的几艘船,包括船队的旗舰(那位商人当时就在旗舰上)和帕恩骑士所在的那艘船,全都没能逃出来,葬身海底。贵族之神教会的那位高级祭司当时也在船队里面,据说一向喜欢在背后策划阴谋的他当时也英勇地战斗了,却也没有能够挽救自己的生命。
差不多一年前,那艘侥幸逃生的船回到了秘法塔联邦,海上的商路得以建立,日后的海商们将能借此获得丰厚的利润,但为探索商路而死的人们却再也回不来了。
当噩耗传到金塔城的时候,城里至少有四分之一的家庭陷入了悲伤。可还没等大家从悲伤中缓过气来,贵族之神教会突然出面,拿出了许多事先签订的契约,向各家追债。
按照契约,包括帕恩骑士在内的诸位冒险者们都是以“入股”的方式参加这次远航的。如果赚到了钱,他们可以按照股权分红;而如果亏了本,当然就要按照股权赔钱。
老实说这个契约并没什么不对劲,但直到这时,大家才赫然发现当初那位商人竟然从贵族之神教会借了一大笔钱,数目大得惊人!
按照当初的契约,帕恩骑士他们所占的股权都不少,此刻需要赔的钱自然也很多。早已因为海难而血本无归的各个家庭哪里还能拿得出那么大一笔钱来,顿时都陷入了困境。
贵族之神教会可不是什么善男信女,立刻就一家一家上门逼债。有两户冒险者的家人被逼得自杀,剩下的不少都被迫签下了契约,出卖了信仰和劳力,沦为了贵族之神教会的部属。
帕恩骑士家墙角的那枚弩矢,就是莉芙和逼债者发生冲突的时候,逼债者为了威胁她而留下的。
幸运的是,包括帕恩骑士在内的一些人家毕竟还有一些人脉,当时一位高级法师出面劝说,贵族之神教会才悻悻地答应宽限一段时间,但是要算利息。
为了偿还债务,莉芙当了冒险者,和那些同样背负着巨额债务的家庭子女们一起组建了个冒险团,努力去狩猎危险的魔物,挣钱还债。然而这个时候,贵族之神教会又通过商业手段,将本城的魔物材料收购价格大大压低,往往他们冒着生命危险战斗一天,收入还不够支付利息!
在这种情况下,少男少女们的心情当然日渐焦躁,而贵族之神教会又时不时地上门催债,犹如催命鬼一般,提醒他们债务的数目正在不断增加,偿还的日期却在不断减少。
“这么说……刚才我们来的时候,你就以为是贵族之神教会的人?”雷问。
莉芙点了点头,气呼呼地说:“那些家伙真是可恶极了!”
“难道没有别人登门拜访吗?”雷又问。
莉芙摇头,有些沮丧地说:“没了。父亲的朋友不是死在那次远航里面,就是迫于尊贵仕女(贵族之神别称)教会的势力和我们断绝了往来。现在也就我们这些年轻人们互相帮助、互相鼓励……可是,看不到什么希望。”
“姐姐你别伤心了,我们现在有钱了啊!”小小的妮丝看姐姐又消沉了起来,急忙抓着几颗宝石送到她的面前,“你看你看,这么多宝石呢!一定可以把债还清的!”
即使小女孩也是女人,虽然她估算不出这些宝石的价格,但女人的天性告诉她,这些宝石很值钱,完全足以偿还债务。
看着妹妹那一脸关切又高兴的样子,莉芙忍不住笑了。
“是啊,托撒旦先生的福,我们是不用为债务发愁了。”她说,“可一想到伙伴们的境遇,我就很难高兴得起来……”
她并没有借钱的意思,要偿还大家的债务,需要一笔惊人的巨款,就算雷先生和丝蒂尔小姐愿意借钱,远道而来的他们也不可能随身携带那样一笔巨款。
雷沉吟着,微微皱起了眉头。
“这件事……我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劲……”
第九十九章
雷皱着眉头,一边苦苦思索,一边自言自语。
“粗看上去并没有什么问题,一次失败的投资导致若干家庭损失惨重,从而背负了巨大的债务,这种事情并不罕见。但是……要说服诸如帕恩骑士这样早已定居多年的人物参加远航,肯定应该有充足的把握,毕竟对他们来说,哪怕是七成把握的事情——不,就算是八成的把握,他们也不会冒险的!他们一个个都有家庭、有事业,完全没有拿生命冒险去博富贵的理由!”
“但是……问题出在哪里呢?金塔城明明并不靠海,却还要做远洋贸易的那个商人?这不难理解,或许他悄悄地跟加尔斯城搭上了线。商人是逐利的,只要能够赚钱,就算跑个远洋也无妨。而且他这次是开拓商路,如果到海边港口城市再招募合伙人的话,反而容易惹来麻烦。”
“那么,是他明明拉了很多股东,却还私下借了大笔债务的行为?不,那很正常,既然是有着十拿九稳把握的远航贸易,而且是利润最丰厚的第一笔交易,本金当然越多越好,不借债才反而不正常!”
“又或者,问题出在尊贵仕女教会那位主祭身上吗?也不对。他的表现很正常……为了监视对手,也为了获利,所以他同样买了一大批货上了船,然后在遭遇提姆萨尔的时候,他也奋战到死。整个过程看不出任何的异样,没有疑点。唯一让人起疑心的是,教会哪来那么多的钱?他买了一大批货物之后,居然还能有大笔借款放出去?但尊贵仕女教会背后依靠着许多大贵族,有巨款也并不那么奇怪……或许正是因为借出了巨款,那位主祭才跟着上船,想要亲眼监督这笔生意的过程吧……”
“……都不对!肯定哪里有什么问题!”
雷沉吟许久,终究是找不出问题的关键,最终只能向隋雄求助。
当晚餐之后,他们向蒂格夫人、莉芙和妮丝告别之后,来到了旅馆安歇。丝蒂尔又偷偷跑到不知哪里去了,而雷则和隋雄讨论起来。
“这事肯定有问题!”雷说,“虽然我还找不到问题究竟在哪里,但用鼻子都能闻到阴谋的气味!”
“没错,这事不对劲!”隋雄也连连点头,“帕恩骑士他们根本没理由出海,他们又不缺钱!”
“仔细想想,其实他们是缺钱的。”雷说,“开辟骑士(骑士与开拓之神的别称)教会正在和尊贵仕女教会斗争,这中间肯定需要用钱,而且需要很多钱。帕恩骑士他们身家并不丰厚,几年下来只怕已经难以支撑。既然看到了一个稳妥的赚大钱的机会,他们当然不会放过。”
“……说得也是,而且通过这次远航,还可以增强他们的社会关系,只要风险不大,无非就是花上一年左右的时间罢了。”
“嗯,因为尊贵仕女教会的主祭也跟着上了船,所以他们不用担心这段时间被趁虚而入。而那个主祭上船的理由也很充分,没有什么不对。”雷沉吟了许久,最后终于还是无计可施,“陛下,您干脆用魔法看看吧。”
“魔法?没有什么魔法能够探测到其它神祇教会里面的情况啊。”隋雄想了想,摇头说道,“只有某些具备‘阴谋’、‘间谍’之类神职的神祇,有这样的专门法术。”
“不是有个法术,可以邀请不知名的奇异存在回答问题吗?好像正确率还挺高的……”
“哦,你说那个系列的法术啊。虽然觉得未必有用,不过试试也无妨。”受到启发的隋雄就开始准备法术,片刻之后,伴随着黑色的烟雾和冰冷邪恶的气息,一个恐怖的鬼脸浮现在了他们的面前,用令人骨髓都要冻结的阴冷目光注视着他们。
雷被它看得有些毛骨悚然,急忙将问题提了出来:“请回答我的问题,帕恩骑士之死,背后有没有阴谋?”
那个鬼脸的神情变得有些恍惚,这是它正在运用天赋的能力窥探命运的长河,寻找这个问题的答案。
但还没等它找到答案,脸色突然就变得惊恐不安,然后那鬼脸猛地扭曲变形,伴随一声凄厉的怪叫,炸成了一团烟雾。紧跟着所有的烟雾和冰冷都旋转起来,投入一个在空中浮现的漩涡,一会儿就连同那漩涡一起消失得无影无踪。
“……这是怎么回事?”雷吃了一惊,疑惑地问。
“有某个强大的存在出手了。”隋雄很容易地就觉察了问题所在,“只是,我不确定祂是预先设置了一个法术迷锁,让所有对相关内容搜索的法术都自动触发?还是设置了一个警报,一旦触发警报就亲自动手?”
雷沉默了一会儿,问:“祂大概有多强?”
“这很难说,如果是前者的话,那简直强得没边了。”隋雄说,“就算是后者,实力也非同小可。”
“和您相比呢?”
“无论多强的对手,只要我不贸贸然闯进别的世界里面去,也不用诸如命运之类手段去跟祂对抗,在人间的常规战斗里面,我不怕任何敌人。”
雷思考了很长时间,最后还是摇摇头,深深地叹了口气。
“唉!就算想要继续追查下去,也没有线索啊!”他无奈地说,“找不到线索,谁也没办法!”
隋雄也叹了口气,神祇也不是无所不能的。
过了一会儿,雷说:“陛下,帕恩骑士不在了,您还准备为预备建设的圣地找个领主吗?”
“当然。只是我还没想好找谁。”隋雄说,“要找个有能力,人品好,而且信仰上和我没什么冲突的政务人才,不是那么容易的。”
“我认识几个人,或许可以试试。”雷沉吟着说,“虽然也已经很久没和他们联系了,但他们的能力是可以肯定的,信仰方面……问题应该也不大。就是我不确定他们现在人品如何,毕竟人都是会变的。”
“有希望就值得试试,他们住在哪里?”
“雄鹰王国国都,鹰翼城。”雷说,“至少十五年前,他们应该都在鹰翼城。这些年我也没听说过他们的消息,大概还都住在鹰翼城吧。”
“那就好。”隋雄点了点头,先敲定了意向。
但第二天早上,他经过一夜的思考,却又改变了主意。
“这件事不能就这么算了!”他斩钉截铁地说,“以帕恩骑士为首的一批好人死得不明不白,他们的家人还在受到压迫,我既然遇到了这种事,就没理由撒手不管!”
“那么……我们帮他们把债还掉?”雷想了想,问道。
“总觉得不够爽快……”
“事情要一步一步地做,先把眼前的麻烦帮他们解决了再说。”雷说,“何况……如果这件事背后真的有阴谋,那么我们提他们还了债,就是破坏了幕后黑手的后续计划,他们一定会来找我们麻烦的。到时候,线索不就送上门来了吗?”
隋雄连连点头,赞叹不已。
雷的眼光和计谋都的确不错,如果不是他显然对于当领主没什么兴趣的话,或许让他担任自己圣地的领主,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得到了隋雄的鼓励,雷越发积极,经过一番考虑,他又做出了一些谋划,务必狠狠地刺激到那些幕后黑手,让他们失去冷静,自己跳出来。
几个小时之后,他们再次拜访了帕恩骑士的家。今天莉芙已经出去了,只有蒂格夫人和小妮丝在家。
当她们得知雷先生已经通过魔法和领主联系过,领主表示可以帮助那些陷于困境的人们还债的时候,不由大吃一惊。
“可……可是,那是个很惊人的数目啊!”蒂格夫人惊讶得连说话都有些结巴了。
“大概多少?”雷问。
“姐姐算过账的,一共是……”妮丝歪着小脑袋,想了好一会儿,说出了一个足以让比较富裕的家庭都要吓一跳的数目,“啊!利息该怎么算呢?我不会……”
这个数目并没有超出雷的预料,他微微一笑,温和地说:“放心,就算加上利息问题也不大。我这就出发去筹措一下,等今天莉芙小姐回来之后,请她和那些朋友们明天集中到这里,我们详谈一下,如何?”
“没有问题!”蒂格夫人立刻回答,但她又担心地说,“可是……那不是个小数目啊!我们金塔城一年可以支配的税才不过两千多金币而已……”
“那是因为贵族的各种经营大多不交税。”雷笑着说,“您就放心吧,我们的领主是个暴发户,这数目的确不小,但对他来说,无非也就是龇牙咧嘴一下的事情罢了。”
他说着还做了个龇牙咧嘴的动作,把小妮丝都逗笑了。
敲定了这件事之后,雷就告辞离去。他叫醒了还在呼呼大睡,手背上红色火焰一夜之间暴增七团,只差一点就要变成猪的丝蒂尔,俩人结伴来到了城中几处主要经营魔物材料的商店,用掉了所有的现金和宝石,用低价尽可能多地收购了魔物材料。
托贵族之神教会这段时间打压魔物材料交易市场的福,金塔城这类东西的价格的确称得上低廉,他们轻轻松松就收购了大量的材料,只要前往别的城市,哪怕是以较低的价格卖掉,都有些赚头。
可隋雄怎么会满足于低价销售呢?出城之后,他就留下雷当坐标,施展传送法术,带着丝蒂尔一口气跳跃了差不多半个大陆,回到了格尔滕领,来到了“黑刃”沃尓的身边。
自从上次出了点意外之后,隋雄就在传送术上很下了一番苦功。这段时间,他已经成功地将几位虔诚信徒都确定成了传送的坐标。虽然限于传送术本身的限制,只能传送体型较小力量较弱的分身,不能传送过分强大而且也太过庞大的本体,但仅仅用来送货的话,倒也足够了。
他们径直拜访了领主,展示了那批魔物材料。奥莉安立刻将领地的几个大贵族和大商户召集起来,一起共商发财大计。
经过几个小时的讨论或者说争吵,最终那批材料卖出了一个相当不错的价格,参与这次交易的诸位贵族和富商们也一个个笑逐颜开,大家都很满意。
当隋雄带着丝蒂尔又重新回到金塔城外,和正在无聊地折腾那只铜冠飞龙,努力将其训练为坐骑的雷会合时,空间袋里面已经堆满了金币和宝石。
仅仅这一笔生意的收益,就抵得上那笔债务的好几倍!
第一百章
“还是做生意来钱快!”雷接过空间袋只看了一眼,就完全呆住了,呆了许久,才不由得说出这么一句,“不如咱们也别到处找人了,直接专心在大陆各地做生意算了。我觉得这样下去,只要三年五载,您的财富就能够积累到足以买下一个国家!”
“别做梦了!”隋雄大笑,“这种事情怎么能经常做!我身为一个神祇,滥用高等传送术去做生意……就不考虑面子吧,这种坏规矩的事情,别的神也不可能答应啊。你想想,基本上是个神就能做到这种事,为什么别的神不这么做呢?”
雷想了想,摇摇头,叹了口气。
神祇的世界他不懂,但虚空假面陛下的说法很有道理。
这就像王室搞骑士比武大赛,结果王子殿下自己亲自下场参赛,那多不像样子啊!
……等等,这种事情,似乎好像也许……这么眼熟呢!
摸了摸鼻子,他有些尴尬地笑了。
第二天一大早,他们就来到了帕恩骑士家中。这次迎接他们的不仅仅有蒂格夫人和她的两位女儿,还有十几位年轻的少男少女。
他们的脸上都有些担忧,但更多的则是希冀,眼看着有摆脱债务的希望,一个个的眼神都有些忐忑和急切。
雷没有卖关子,开门见山地说:“钱已经凑好了。”
这话真是简洁明了到了极点,然而效果很好,少男少女们的眼睛顿时就全都亮了起来,连呼吸都急促了许多。
“请问……您需要我们做些什么吗?”一个年长一些,看起来也稳重一些的青年问,“坦率地说,这么大一笔数目的金钱,如果您真的要替我们还掉,我们会非常不安。”
雷暗暗点头,笑着说:“那么这笔钱就算是我对你们的投资吧。如果你们能够成长起来,成长为一个优秀的人,那么这笔投资就是值得的。而如果你们运气不好呢……那就是我的运气也不好喽。”
这说话乍看上去似乎蛮有道理,仔细一想却豪气到了极点,无非就是“大家交个朋友”的变体罢了。拿一笔加起来比一个壮汉更重的巨款,来跟大家交个朋友,这做法简直让人难以置信!
“先生,请不要拿我们开玩笑好吗!”那青年苦笑着说,“或许对您来说,这笔钱不算什么。但对我们来说,它是一笔简直能够把我们压垮的可怕巨款。我们没办法承担这样的投资,这会让我们寝食难安!”
雷没有急着回答,目光缓缓扫过诸位少男少女,在众人的脸上、眼神中,看到了差不多的意思。
他忍不住又笑了:“我很高兴认识这么一群正直的年轻人。那么让我们来换一个能让你们安心的方法吧……这笔钱呢,就算是无限期的无息贷款。我还会视必要程度再追加一些,让你们能够好好地成长起来。等你们的实力足够强了,再慢慢攒钱来偿还。我相信一位成熟的冒险者,完全能够慢慢还清这笔贷款。”
这下,少男少女们都松了口气,神情明显安心了许多。
“这群小伙子小姑娘可真是有意思!”隋雄在心灵连接里面笑着说,“一般人都是挖空心思想要占便宜,他们倒好,眼看着有这么大一个便宜不占,反而背上债务之后倒一副如释重负的样子……”
“这就是正直的人啊!不愧是开辟骑士的信徒!我甚至可以由此推想将他们教导出来的长辈们是何等的出色!”雷赞叹而惋惜地说,“可惜啊!那么一群优秀的骑士们,却不幸葬身茫茫大海……”
说到这件事,隋雄顿时被提醒了:“不如问问他们吧,或许他们会有些线索也不一定。”
于是雷就向这些年轻人询问了自己的疑惑,大家都显得很茫然,纷纷表示自己也一无所知。只是雷分明看到之前那个作为代表发言的青年眼中有寒光一闪,似乎和别人不同,知道一些特别的消息。
所以当少男少女们纷纷道谢,拿了足够还债的钱财离开之后,他也告辞离去,悄悄跟上了那个青年。
不久之后,他来到了那个青年的家中。
这是一座简朴的木屋,很有些家徒四壁的意味,从痕迹上看,不少家具应该都是最近刚卖掉的,看得出来这个青年为了还债,差不多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
虽然窘迫至此,但他却能够得到大家的信任,以代表的身份发言,从众人的态度看来,他在少男少女们的小团体中,地位大概犹在莉芙之上。
这就很不容易了!起码雷觉得,自己多半没这个本事。
对于他的造访,青年并没有感觉到意外,还有心情给他倒了杯水。
“抱歉,现在我这里没有仆人、没有美食、也没有酒。”他说,“原本朋友登门,按照叔叔的规矩,怎么也该端出酒来才行,可我前几天把家里最后一瓶酒也卖了,现在家里只有水。”
虽然说着很沮丧的事情,但他却笑得很开朗,没有半点阴霾:“我叫泽生,几个月前还有个‘西屿’的姓氏来着,不过现在没了,庄园和封地都卖掉了……可以请教您的名讳吗?”
“雷,叫我雷就好。”雷微笑着说,“姓氏这东西,其实也就那样了。继承祖先的姓氏固然好,自己开创姓氏让别人继承更好,我相信你会是后者。”
“哈哈!雷先生您真是太看得起我了!”泽生哈哈大笑,笑得非常开心。
笑过之后,他开始讲述自己所知道的情报。
原本他知道得也并不比别人更多,但那次出售庄园和封地的时候,他却偶然得知了一些不同寻常的消息。
据说,当初那个贵族之神教会的主祭在出航之前,就安排好了接任的人,甚至于将当地神殿里面最重要的几件强大魔法道具都留了下来,几乎是赤手空拳上的船。
泽生为此特地去找唯一生还的那艘船上的人问过,说来也巧,几乎每一个人对那位主祭都印象深刻,即便之前没有见过他的,也清楚记得他是怎么死的——那是在遇到提姆萨尔的时候,当时那位主祭高举贵族之神的圣徽大声祈祷,身上光芒万丈,甚至于一度挡住了腐烂阴影的侵蚀。
虽然他只抵挡了不长的时间,不久之后就被蜂拥而来的黑暗和腐烂吞噬,惨死在提姆萨尔手下,但正是因为他的努力,吸引了恐怖魔物的注意力,唯一生还的那艘船才得以逃出生天。
也正是因为如此,才没有人怀疑贵族之神教会在玩花样——怀疑一位舍己救人的勇士,那只有最丧心病狂的人才能做得到!
然而泽生却在诸位生还者的描述之中感觉到了几分不对劲——面对“暗潮”提姆萨尔这样恐怖的魔物,一位主祭为什么只能用那样显眼而简单的手段来对抗?而且身为邪恶神祇的祭司,他居然会牺牲自己拯救别人?
这不合理,这太不合理了!
他偷偷询问过骑士之神的牧师,一位强大的主祭,在遭遇提姆萨尔这样的魔物时,应该怎么办?
那位牧师沉思之后回答,如果是自己的话,会祈祷神祇降下恩典,将自己多年积攒的全部神圣力量一起引爆,拼着粉身碎骨,试试能不能给那魔物以沉重打击。
“您是一位善良的牧师,那么如果是一位邪恶的牧师呢?”当时泽生继续追问。
“邪恶牧师也一样。善良的牧师要保护他人,邪恶的牧师则要打击敌人。虽然出发点不同,但最终的选择却不会有什么差别。”那位牧师不假思索地回答。
于是,泽生心中的疑惑就更深了。
究竟是为了什么,让那位贵族之神的主祭选择了那样光辉灿烂却帮不上多大忙的方式来战斗?为什么不选择直接自爆?
他想来想去,最终只能得出一个结论。
这个主祭之所以那样做,就是为了稍稍救出一些人,并且让那些人清楚地看到自己是怎么死的,从而不会怀疑自己,不会怀疑贵族之神教会。
至于他为什么要让大家不怀疑自己,不怀疑教会,也只能有一个结论。
所有的一切,都是事先安排好的阴谋!
他的讲述到此为止。在整个过程中,雷一言不发,静静地倾听,直到听完了全部的讲述,才在一番思考后提出了问题。
“……也就是说,这一切其实都是你的推测,并没有可靠的证据?”
“是的,我没有任何证据。”泽生苦笑着说,“如果这是阴谋的话,那么相关的人应该并不多,或许只有那位组织这次远航的商人大叔……可他也死了,连同他的管家一起死在了海上。我就算想要追查,也无从查起。”
雷皱起了眉头,正如泽生所说,如果这是贵族之神教会那位主祭的阴谋,那这个阴谋实在是太狠辣了——为了传教,这位主祭不仅牺牲了合作伙伴,甚至连自己都一并牺牲掉了。
想要追查这样一个阴谋,至少在金塔城里面,恐怕是找不到什么线索了。
“或许……去跟蒂格阿姨商量商量如何?”见他愁眉苦脸,泽生劝道,“当年我叔叔还活着的时候,每当有什么疑难,就常常找帕恩大叔和蒂格阿姨商量。他曾经说过,蒂格阿姨是个很有智慧、很有才能的人。虽然缺乏一些长远的眼光,可在有既定目标的时候,往往能够拟定出很好的计划来,或者找出大家没有发现的问题和漏洞。”
雷微微一愣:“那你之前为什么不去问呢?”
“之前是没必要。”泽生苦笑着说,“当时蒂格阿姨都自身难保了,就算我把这些消息告诉她,除了让她徒然烦恼之外,又能有什么用处呢?”
雷叹了口气,接受了他的建议。
不久之后,他就再次拜访了帕恩骑士家,将泽生的情报告诉了她。
第一百零一章
“原来小西屿也已经知道了啊……”令人意外的是,当雷将泽生的情报告诉蒂格夫人的时候,她不仅没有半点惊讶,反而忧郁地叹了口气,“这孩子真是……太机灵了!”
“啊?蒂格夫人您也已经知道了?”雷吃了一惊。
“当然,丈夫莫名其妙死在海上,身为妻子的我当然应该去仔细调查一下。”蒂格夫人平静地说,“我从一开始就肯定这不是偶然,而是阴谋,然后本着‘谁得到好处,谁的嫌疑就大’这样的原则,首先从尊贵仕女教会开始调查,很快就找到了线索。”
她稍稍笑了一下:“虽然已经隐退多年,可我毕竟也曾经是个资深的冒险者啊。当年我以游侠身份走南闯北的时候,也还是有些名气的。我调查的效率,比小西屿那个初出茅庐的家伙可高多了。”
雷恍然大悟,不由得笑了笑。
一直以来,他都下意识地忽略了蒂格夫人的实力,却没想过如果只是一个寻常的妇人,怎么能够和一群实力非凡的冒险者们谈笑风生?帕恩骑士身为高级战士,蒂格夫人最起码也是中级层次的冒险者,很可能实力跟丈夫是一个档次的呢!
“既然您已经知道了,为什么一直都没说呢?”他有些疑惑地问。
“我该跟谁说呢?”蒂格夫人哀伤地叹了口气,“孩子们的实力太弱,知道这种事对他们有害无益。那些我认识的老朋友,不是跟着帕恩一起死在了海里,就是投向了尊贵仕女教会那边。我只能把这个秘密藏在心底,等孩子们长大之后,把她们安顿到别的地方,然后再找人来调查。”
“可您起码应该跟我说啊!”雷说,“这种事情我既然遇到了,就绝对不能视若无睹!而且我的实力也不错——就算我不行,还有我的同伴们。实在不行了,还可以找我们主君出面……”
“你是一位真正的骑士!但我不想为自己的事情让别人陷入危险。”
雷忍不住笑了:“蒂格夫人,既然您承认我是一名骑士,那么就该知道对骑士来说,是否要管一件事,并不由当事人是否委托来决定,而是由他是否认为这件事该管而决定。”
他站了起来,神情肃然:“身为一名骑士,我无法对发生在眼前的邪恶阴谋视若无睹!以我的荣誉发誓,我将竭尽全力,揭穿可能的阴谋!给犯罪者以应有的惩罚!”
话说到这份上,蒂格夫人也就没什么可以推辞的了。
一位骑士以荣誉发誓,是不容拒绝的。如果她还坚持要拒绝雷的帮助,就是在侮辱他的荣誉了。
既然在最关键的问题上已经达成了共识,后续的事情就简单多了。
蒂格夫人将她打听到的消息告诉了雷,和泽生相比,她收集到的情报就详细了很多,尤其是一些关键的事情,让雷不禁为之眼前一亮。
比方说,她查到了和那位发起远航的商人联络的人物。
那人叫希恩?莱利,是加尔斯城城主的儿子,一直负责加尔斯城的商业事务。当初他为了开拓商路,远航来到秘法塔联邦,正好遇到了去白塔港做生意的那位商人,双方就搭上了线。
如果这件事背后有什么阴谋的话,这个希恩?莱利应该也逃不脱干系。没准他才是那个主祭的合作伙伴。
雷微微点头:“这个情报太重要了!这下我总算是有突破口了!我和丝蒂尔等一下就出发,去找这个希恩?莱利谈谈。”
“他可不在这里。现在他要么在加尔斯城,要么在云塔港。”
“云塔港?他们不是在白塔港搭上线的吗?”
“白塔港是我们联邦最重要的港口,鱼龙混杂,厉害的人物和组织数不胜数。他们为了确保利益和安全,当然不会选择以这个港口作为商路的中转站。”蒂格夫人笑着说,“云塔港虽然不大,可对于一个商船队来说,也已经足够了。更重要的是云塔港的统治者只是一位高级法师,就算出了什么问题,也总比传奇法师好应付得多——最起码,他的胃口肯定小得多。”
雷轻轻地点着头,表示自已已经明白了,又询问还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情。
“剩下的只有一件事。”蒂格夫人笑着说,“我们全家人会和你们一起行动。”
“什么?!”雷大吃一惊,“这怎么行!您的实力我是信得过的,莉芙小姐多少也能算个战斗力,可妮丝怎么能参加这么冒险的事情呢!”
“你们为我们出头,冒险去调查阴谋,调查我丈夫的死因。于情于理,我都不可能就这么撒手不管,坐在家里看着你们去冒险,所以我是一定要同行的。”蒂格夫人平静地说,“我走了,以莉芙和妮丝的实力,根本不足以保护自己。把她们留在这里,简直是白白送给敌人去当人质甚至杀害,所以我必须带上她们。”
“……您没必要跟来的,请相信你们的实力。”
“这跟你们的实力无关,正如你身为骑士,有你的原则和荣誉,我身为帕恩的妻子,也有我的原则和荣誉。”蒂格夫人丝毫不为所动,语气虽然很平和,但却犹如斩钉截铁一般,没有任何商榷的余地,“如果你觉得我们是累赘,我们可以远远地跟着,不会给你们带来麻烦。但请恕我直言,我认为,我们一起行动的话,其实是最安全的选择。”
雷皱起了眉头,看向旁边一直安静倾听的丝蒂尔,希望得到她的支持。
然而丝蒂尔支持的反而是蒂格夫人:“蒂格夫人说得对,我也赞成她的看法。我们一起行动,最安全可靠。”
雷不料丝蒂尔居然也这么说,只得又向隋雄请示。
“这有什么问题吗?”隋雄疑惑地反问,“妻子想要为丈夫报仇,追查丈夫的死因,不是理所当然的吗?女儿为父亲报仇,追查父亲的死因,也理所当然啊。至于小妮丝,难道把她一个人放在家里吗?”
“可是……太危险了!或许会爆发激烈的战斗啊!”雷简直要抓狂了,“你们怎么一个个都没想过危险呢!妮丝还那么小啊!”
隋雄终于明白了他的意思,忍不住破口大骂:“靠!你小子眼睛长在头顶上的啊?看不起大哥我是不是!就算你搞不定,不是还有我嘛!甭管战斗怎么激烈,我还能连个小姑娘都护不住吗?”
雷被他骂了个狗血喷头,讪讪地笑了。
于是这件事就这么定了下来,蒂格夫人也是个雷厉风行的人,立刻就带着妮丝一起动手收拾行李,把家里几乎所有值钱的或者有纪念意义的东西全都收了起来。等莉芙和几个朋友一起还清了债务,笑着回来的时候,看到家里一副空荡荡要搬家的样子,不由得目瞪口呆。
“这……这是怎么回事啊?”她讷讷地问,“我们要搬家了吗?”
“不是搬家,我们要去云塔城。”事已至此,蒂格夫人当然没有再保密的必要,“帕恩他们的死,中间很有一些疑点,雷先生答应了我们的请求,他和丝蒂尔小姐将会陪同我们前往云塔港,寻找可能的知情人,追查那次海难的真相。”
莉芙呆呆地看着已经换上了皮甲,背着长弓、挎着箭袋、佩着细剑的母亲,还有居然也换上了一件小号皮甲,正在笑嘻嘻拿着个玩具似的小盾牌跑来跑去的妮丝,不禁有些怀疑自己的眼睛——这究竟是在闹哪一出啊!她可从来不知道自己的妈妈居然还是游侠来着!还有妹妹那身皮甲,该不会是早就准备好了吧!
“……不是船队遭到了‘暗潮’托姆萨尔的袭击吗?”她问。
“事情有些蹊跷,存在疑点。”蒂格夫人说,“既然有疑点,我就要追查下去!”
莉芙皱起了眉毛,过了一会儿,她点了点头,坚定地说:“好,那事不宜迟,我们这就出发!”
隋雄不由得在心里翘起大拇指,悄悄对雷说:“这小姑娘也很果断啊,家教不错!”
“嗯,就是我总有些担心。”雷苦笑着说,“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有些不祥的预感。”
“呸呸呸!你好端端一个骑士,什么时候改行当神棍了?还‘不祥的预感’呢……大哥我都没什么不祥的预感,你哪来的狗屁预感!”
雷哑然,自嘲地笑了笑,将心中的不安压了下去。
正如陛下所说,有祂一路同行,能有什么危险?要是有一位神祇的保护居然还不够安全的话,那天下就没什么事情是安全的,也没什么地方是安全的了。
“大概真的是我想多了……”
“当然!”隋雄冷哼一声,却忍不住悄悄施展了一个占卜法术。
很遗憾,因为牵涉到那个阴谋的缘故,占卜法术受到了干扰,无法确定此行的吉凶。
“法术不好用,真是不方便!”他不由得在心里嘀咕,“唉!当年不会占卜的时候,浑浑噩噩过日子,也从来没觉得有什么不方便的。现在会占卜了,遇到大事不能占卜,就觉得有些不放心……”
他不由得想起了自己出发前作的那次占卜,当时他占卜的是“此行是否顺利”,得到的结果是“顺利,并有意外收获”。
从现在的情况看来,雷和丝蒂尔的确称得上是“意外收获”,然而此行原本的目标却失败了……那么,当初占卜到的“顺利”究竟意味着什么呢?
唉!神棍这行当,不仅凡人做不好,神祇也一样做不好啊!
第一百零二章
资深冒险者们做事一向雷厉风行,仅仅不到半个小时之后,一辆马车和三匹马就从金塔城东门出发,沿着大路向东南方走去。
骑在马上的是雷、丝蒂尔和莉芙,坐在马车里面的是蒂格夫人和小妮丝,至于赶车的,则是那些摆脱了债务的少男少女中的一员,名叫兰克。
在这群少男少女里面,真正身手过硬的没几个,其中自然以泽生为最强。但考虑到如果他不在,这群少男少女们就少了主心骨,只怕不等大家找到线索查明真相,他们就要被贵族之神教会连皮带骨活吞了,所以不仅他必须留下,另外几位身手过硬的也必须要留下。
兰克是那位商人的小儿子,和从小接受商人教育的兄长不同,他一向仰慕骑士的风采,一直跟着帕恩骑士学习骑士所必须的骑术、剑术、枪术和射术。然而他实在有些缺乏天赋,学了五六年,直到现在也不过勉强称得上是个菜鸟,剑术枪术射术全不出色,唯一比较像样的就是骑马。
和拙劣的骑士才能不同,他作为商人的才能倒是不错,无论算账、交涉还是鉴定,都有一定的水平。尤为难得的是他很擅长驾车,赶车的技术就连莉芙这个公认擅长骑马的人都要甘拜下风。
他的哥哥手段了得,已经努力还清了债务。但他却一直和大家一起冒险、一起努力,想要为大家多做些什么。今天去还债的时候,他也主动请缨,出面和贵族之神教会交涉。经过一番讨价还价,还真的把利息砍掉了不少,为大家节约了不少钱。
经过这段时间的艰辛,这些年轻人们都已经明白了钱的重要。能够省下一笔钱来,大家都很高兴,还凑合着买了点酒菜,要到莉芙家开个小聚会,庆祝终于跟该死的债务告别。得知消息之后,大家经过商议——或者说经过一番争执,最终还是兰克说服了大家,跟着一起踏上了旅途。
不可否认,他的驾车技术的确很好,两匹挽马几乎齐头并进,速度几乎一模一样,跑得非常平稳。坐在马车里面只是微微有些震动和摇晃,完全谈不上颠簸。
这也是托了秘法塔联邦法师众多的福,因为法师足够多,所以秘法塔联邦各个城镇之间的大路都是用法术修建的,非常平整。它具体是这么造的:先将地面的泥土夯实了,然后在被夯实的泥土上覆盖碎石,再混合粘土一起夯实,作为路基。然后在路基上面,用法术制造的坚硬石头做成略有弧形的碎石路面。乍看上去和地球上一些古城的石头路面颇为相似——但请注意,这可不是城内的路面,是在一个国家里面,四通八达联系各个城镇的主干道!
整个主位面,只有“法师之国”能够完成如此浩大的工程,原因很简单,他们有足够的中低级法师,能够施展法术,将巨大的石块加工成合适的形状,免去了大量的人力。
事实上,按照秘法塔联邦的规矩,一个法师如果想要建设自己的魔法塔,那就必须保证它有至少一条标准路面,能够联通到整个国家的道路体系里面去,而且还要负责维护自己魔法塔周围一定范围内的道路,确保它们没有损坏。
凭借着如此惊人的投入,这个国家的交通之顺畅,可以说是举世无双。
嗯,前提是不考虑那些数之不尽杀之不绝的魔物们。
天色将晚的时候,他们寻找了一处空地暂且休息。雷留下一句“我把周围清理一下”,就一手枪一手剑,钻进了附近的树林里面。
等到帐篷已经搭好,篝火熊熊点燃,面粉和麦子煮成了粥,干肉变成了肉汤,香味弥漫在营地上空的时候,他才浑身是血地回来,手上还拽着一根特制的粗缆绳,缆绳上捆着一只被五花大绑的怪兽,无精打采地跟在身后,犹如牛羊一般被牵了回来。
这怪物和猿猴有些相似,但那张遍布绒毛的脸上却横肉遍布,远比寻常的猿猴更加狰狞凶恶。尖利的长牙和锋利的爪子,证明它绝对不是什么善良之辈,而那简直让一般野熊都要甘拜下风的魁梧体格,更是证明了它的实力。
最可怕的是,当它呼吸的时候,嘴巴里面分明有细微的火星喷出来,更有一股淡淡的硫磺味传出来。莉芙和兰克这两个缺乏经验的新手也就罢了,蒂格夫人一闻到这股硫磺味,就知道了它的来历。
“炼狱化的凶暴猿?不对,是炼狱化的凶暴巨猿!这可不是容易对付的角色,想不到竟然被你活捉了。”她微笑着说,“雷先生,你真是一位强大的骑士!”
雷笑了笑,放下绳子,让被捆得跟粽子似的魔猿垂头丧气地蹲在一边:“您过奖了,这种家伙其实也并不是特别强,就是想要在不把它伤得太厉害的前提下抓住,稍稍有些麻烦而已。”
莉芙和兰克已经看得目瞪口呆,他们的小小冒险团也曾经遭遇过炼狱化的凶暴生物,当时遇到的是一匹略有炼狱化迹象的凶暴狼,带着四条普通的凶暴狼,形成了一个狼群。那次他们打得惊心动魄,要不是恰巧有一群资深冒险者路过,向他们伸出援手,只怕要死掉好几个人。
众所周知,在各种动物里面,巨猿算是特别强大的。一只炼狱凶暴巨猿,估计需要一队老练的冒险者才能稳稳当当地对抗。而像他们那样的新手冒险团,一旦遇到它,多半就是全军覆灭的下场。
而且就他们所知,猿猴雷魔物和狼一样喜欢拉帮结派,往往三五成群活动。看雷那一身的血污,只怕就是斩杀了整个兽群而染上的。而他竟然把恐怖强大的兽王给活捉回来了,这份武力简直不可思议!
“先……先生,您抓这个干什么呢?”兰克回过神来,好奇地问,“难道它有什么特别的价值吗?”
“也谈不上什么特别的价值,我就是抓它来守夜而已。”雷轻描淡写地说,“这种猿猴类魔物智力都比较高,相对来说容易驯服。我已经把这家伙打服了,从今天开始,它帮我们守夜。”
抓只兽王来守夜?!这下别说莉芙和兰克,就连蒂格夫人都惊呆了。
“真的没问题吗?它不会趁着我们睡觉的时候偷袭我们?”莉芙担心地问。
“不会啊,它又不傻。”雷笑着走到那只巨猿面前,拍拍它的脑袋,“你说是吧?”
原本就垂头丧气的巨猿在他靠近之后,显得更加老实,战战兢兢地蹲在地上一动也不敢动。犹如驯服的狼犬一般老老实实让他拍头,连一声都没发出来。
“你们看,挺懂事的。”
这一幕看得众人默默无语,也不知道雷究竟是怎么个打法,才把这凶恶的魔兽给“打服了”。
“咦?以前不是我们轮流守夜的吗?”丝蒂尔正从帐篷里面钻出来,看到这一幕,好奇地问,“你晚上还准备出去吗?”
雷点了点头:“是的,等到了云塔城,很可能会有一场激战。我要把那只不听话的家伙抓紧时间驯服了,不能再跟它磨蹭下去了。”
“说的也对,你已经跟那家伙磨蹭太久了。”丝蒂尔赞同地说,“依我看,还不如去抓个别的来驯服呢,比方说这只猴子就不错。起码它很聪明,知道打不过就要乖乖听话。”
“别开玩笑了,哪有骑猴子的骑士!”雷摇摇头,笑着走到一边,手一挥,从专门用来囚禁魔物的特制空间袋里面放出了那条铜冠飞龙。
这条铜冠飞龙不愧是一方魔物的霸主,即便被囚禁和折腾了许久,依然凶威不减。刚一出来就摇头摆尾,发出狂野的咆哮,张开血盆大口想要把雷一口咬死。
迎接它的,是一记乍看上去平平无奇,力量却大得不可思议的拳头。只一拳就把它放倒,在地上接连打了几个滚,直到撞在一棵大树上,才停了下来。
“你这蠢货就不能学乖点吗?”雷无可奈何地嘟嚷着,走过去一把揪住铜冠飞龙的尾巴,将这凶悍的魔兽倒拽着,往树林里面走去。
他走了几步,停下来,一拳把又想要挣扎着咬他的飞龙打懵,然后叮嘱蹲在那里的魔兽巨猿:“晚上好好守夜,别出乱子,否则明天早上吃炼狱猴脑!”
高大的巨猿刚才见到铜冠飞龙的时候就吓了一跳,浑身的毛都竖起来了——猿猴类魔物原本就是飞龙类菜单上的佳肴,就算这巨猿远比一般的猿猴更强,可那条飞龙也远比一般的飞龙更强,要是双方在野外遭遇,它只怕依然还是摆脱不了食物的下场。
然而这样一只能够以它为食的恐怖飞龙,在那个块头并不很大的人类面前却毫无还手之力,被打得犹如沙包一般。这让它不禁联想起白天的情景——当时自己率领部族袭击那人,结果一转眼族群全灭,自己也被打昏,醒来时已经身陷囹圄,成了阶下之囚。
现在回忆起来,原来人家已经手下留情了。
而自己之所以能捡条命,大约真的不是想要驯服自己,真的只是为了找条看门狗吧。
原本还有几分不忿,想要找机会逃跑或者弄点手脚的智慧魔兽深深地叹了口气,毛绒绒的脸上露出了沮丧无奈之色。
这下,它是真的死了心,决定老老实实改行当只看门狗了。
兽王的荣耀?魔物的本性?
活下去最重要啊!
第一百零三章
夜色渐浓。
雷带着那条铜冠飞龙,已经走远了。但侧耳倾听的话,隐约还能听到魔兽的吼声和殴打呵斥声,从这些声音就可以知道,雷这次是下了决心,非要把那条双足飞龙里面的异种给驯服了不可。
旅行者们还没睡觉,一方面是按照冒险常识,吃过晚饭之后需要休息一段时间,等食物消化得差不多,才能入睡;另一方面是距离帐篷不远处,那只已经被解开了束缚的炼狱凶暴巨猿,让他们心惊胆战,不敢入睡。
“这样下去可不行。”丝蒂尔嘀咕,“他们的压力太大了,要减减压才行。”
“没错,可怎么给他们减压呢?”隋雄问,“讲个笑话?还是唱个歌跳个舞什么的?”
丝蒂尔神秘地一笑:“我有更好的办法。”
隋雄愣了一下,随即产生了不好的联想,急忙警告她:“喂!你可不要乱来!什么无遮大会之类……我是不会允许的!”
“您别这么小看我啊!我又不是只有那一个办法可以帮人们缓解压力!”丝蒂尔忍不住笑了,“您就等着瞧吧!”
说完,她摇曳生姿,来到了正在小心翼翼认真放哨,忠实履行“看门狗”职责的巨猿面前,娇笑着伸手摸了摸巨猿宽阔的胸膛,用腻得简直能甜掉牙齿的声音说:“强壮的大块头,有兴趣陪我做点放松身心的事情吗?”
巨猿茫然,不明白她说的是什么意思。
猿猴在野兽里面算是比较聪明的,尽管炼狱化和凶暴化都对智力没有帮助(倒是智力下降的反例屡屡出现),然而作为兽群的王者,肯定是相对聪明一些的。这只巨猿的智力差不多已经相当于小孩子的水平,能够听懂不太复杂的通用语——但绝对听不懂丝蒂尔这暗含挑逗的话语。
所以它呆呆地看着丝蒂尔,不知道这个人类的女性究竟要干什么。
说来也怪,明明丝蒂尔体型比它小得多,看起来也并不强大,但它在丝蒂尔的面前却非常老实,甚至比在雷的面前都更加老实。
魔物的直觉告诉它,眼前这个人类的女性是远比自己更加高等的存在,应该老老实实听从她的命令,不要违抗。
但当丝蒂尔开始做某些事情的时候,它还是忍不住反抗了。
毕竟,魔物也是有自尊的啊……
听到外面的吵闹声,在帐篷里面休息的蒂格夫人、莉芙和小妮丝,在马车里休息的兰克,全都被惊动了,纷纷出来看个究竟。
于是他们就看到丝蒂尔被红色的火焰包裹,然后一转眼变成了一只拍着翅膀飞在空中的粉红小猪。
啊?!
言语很难形容四人此刻的心情——不,起码小妮丝的心情是可以形容的,她又惊又喜,兴奋地跑过来,用手指轻轻戳了戳浮在空中的小猪,高兴地说:“是真的猪啊!”
小猪“呼哧”一声吐了个粉红的泡泡,撞在她的脸上,“波”的一声破了。
小妮丝被这一幕吓了一跳,随即反应过来,明白小猪对自己并不抗拒自己的接触,顿时高兴起来,轻轻摸着小猪的背,还想要把它抱起来。
蒂格夫人有些担心地跑过来,想要阻止。却见小猪乖乖待在小妮丝的怀里,既没有攻击她的意思,也没有想要挣脱逃走的样子,这才放下心来。
“这只小猪是怎么回事?”莉芙好奇地问,“刚才我好像看到丝蒂尔小姐了,她人呢?哪里去了?”
在场能够回答她问题的,当然只有那只巨猿——然而它虽然听得懂人话,可不会说。
沉默许久之后,隋雄叹了口气,在空中显出了身影。
“那就是丝蒂尔,这家伙又邪念缠身,变成猪了。”
然而他的解说并没有得到大家的赞同,莉芙和兰克反而很警惕地看着他,不知道这只浮在空中翠绿水母究竟什么来历。
只有单纯的小妮丝完全没考虑那么多,她伸出手去,一把抓住隋雄垂下的触手,用力拽了过来。
“唉?小姑娘你要干嘛?”
隋雄才问了一句,已经被她拽到了面前,于是她一只手抱着粉红小猪,一只手抱着翠绿水母,开心地笑了。
隋雄侧脸无语,正好和笑得很开心的粉红小猪脸对脸。
“丝蒂尔,你是故意的?”隋雄顿时恍然大悟,用心灵连接愤怒地大叫,“你居然连我都算计!”
“这没什么,不过是逗小孩子开心而已。”丝蒂尔完全没有忏悔或者害怕的意思,笑嘻嘻地说,“帮他们减减压啊,您不是也赞成嘛。”
“可我没说要扮宠物来帮他们减压啊!”心灵世界里面,隋雄的吼声简直如同雷霆一般,“我可是堂堂的神祇啊!怎么能给小孩子当宠物!”
“那有什么关系?我一个人类都不在乎面子了,您一个水母有什么好在乎的?”
隋雄被丝蒂尔气得七窍生烟,却无言以对——人不要脸天下无敌,面对丝蒂尔这种兴致来了就完全不把面子当回事的人,就算是神祇也要被说得哑口无言。
他有心挣脱逃走,可看小妮丝笑得那么开心,又有些不忍。想想这可怜的小女孩,年纪小小就没了爹,原本富裕的生活也变得困顿窘迫,现在还要跟着一起颠沛流离,过着刀头舔血的冒险者生活……
最终,强大到凡人难以想象的水母神陛下暗暗叹了口气,默认了自己暂时转职宠物的事实。
当东方的天空开始泛白,雷骑着在他的铁腕镇压下终于低头认命,从魔物变成坐骑的铜冠飞龙回来时,正看到小妮丝打着瞌睡从帐篷里面出来。她的双手还一边一个,分别抱住粉红小猪和翠绿水母。
他愣住了很久,最后哈哈大笑,笑得前仰后合。
过了一会儿,大家收拾好了帐篷,继续出发。
三匹马,一辆由两匹挽马拉着的马车。
不同的是,有两匹马的马背上空荡荡的。
莉芙一个人赶着三匹马,起初稍稍有些手忙脚乱,但很快就找到了窍门。这些战马都是经过专门训练的,很听话。只要她骑着马在前面带路,另外两匹自然会跟在后面,不用她多费事。
她一边不急不慢的行进,一边不时地前后张望。前方不远处,雷正骑着铜冠飞龙一路招摇。双足飞龙虽然看名字似乎是飞行魔怪,可实际上并不擅长飞行。它们只能作短时间的飞行,用来狩猎和战斗,平时依然以步行为主。雷骑着的这只也不例外,而且由于体格比一般的双足飞龙更加庞大魁梧一些的缘故,它飞行的技术也更加拙劣一些,与其说是飞,不如说是跳跃和滑翔的组合技。
这样可不能让雷满意,所以他一边赶路,一边也在训练这家伙飞行。按照他的估计,等到了云塔城,免不了会有一场恶战,到时候很可能需要空战。作为自己的坐骑,就算不能如同鹰隼一般在空中灵活地游弋,起码也要能够有稳定的飞行能力才行。
所以他大大加强了对坐骑的训练力度,让那只铜冠飞龙苦不堪言。但或许正所谓“才能都是逼出来的、本事都是练出来的”,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之后,它的飞行技术突飞猛进,居然真的能够在空中飞行一段时间。如果双足飞龙一族要搞飞行大赛的话,它多半会成为一个大赛区冠军的有力竞争人选。
而那只转职当了看门狗的巨猿则一直很老实,它白天默默跟着队伍赶路,晚上认认真真地守夜,让大家都能睡得安稳。时间久了,就连最担心的兰克也都对它放了心,蒂格夫人准备三餐的时候,甚至会特地帮它也准备一份和大家相同的饭菜。
当这巨猿捧着木碗,像人一样坐在那里吃饭的时候,样子还真是蛮像个人的呢!
从金塔城到云塔港,路上一共花费了十九天的时间。
这是一段很漫长的旅途,也是一段危机四伏的旅途,一路上光是诸如炼狱凶暴巨猿这个等级的魔物,就遭遇了超过十次。而其中有一次,他们还真正遭遇到了恐怖的魔物。
那是一只灰色的巨龙,从光滑如镜的鳞片看来年纪应该不大,但身上散发出的气势,已经让众人为之胆寒。它还没到面前,不论战马还是挽马,就都已经瘫软在地上。蒂格夫人、莉芙和兰克都非常紧张,剑出鞘、弓开弦,做好了战斗的准备。
巨猿曾经想要逃跑,但最终还是没有,壮着胆子留了下来,它折了根粗大的树枝作为武器,只是看它不停颤抖的双腿,只怕真打起来的时候,一点也没办法指望它的武力。
雷跳下了趴在地上向上位种族表示臣服的铜冠飞龙,并没有拔剑,神情严肃地站在那里,和年轻的巨龙对视。
双方对峙了许久,始终一言不发。最后巨龙似乎很扫兴地冷哼了一声,拍打着翅膀,带着一阵狂风冲天而去。
这次的遭遇让大家心有余悸,也让他们对于雷的武力有了一个更为清晰的判断。
这是一位不用拔剑,仅仅依靠气势就能将巨龙逼退的强者!
巨龙离开之后,蒂格夫人就向雷询问,是否可以让莉芙跟着他学习一下。
雷当然不会反对,然后兰克也想要跟着学习,于是他就有了两个学生。
第一百零四章
“这就是云塔城吗?”转过一个山脚,看到前面那个颇为繁荣的城市,前几天才刚刚从猪变回人的丝蒂尔好奇地问,“可塔在哪里呢?”
秘法塔联邦的城市大多以“塔”为名,比如说绿树城就是以绿树魔法塔而得名,金塔城是以那座金色的魔法塔而得名,至于它的首府,干脆就以那座“至高之塔”为名。按照这个规律,云塔城自然也应该有一座魔法塔,或许叫“云塔”,也或许有云彩的特征。
然而丝蒂尔左看看右看看,怎么也看不出那城市里面哪里有什么魔法塔。
“云塔城的塔不在地上。”雷伸手指了指天空,“在天上。”
丝蒂尔抬头看去,只见满天乌云,阴沉沉看不到太阳——也看不到什么魔法塔。
雷这才想起来今天是阴天,根本看不到那座建立在高空云层里面的魔法塔,不由得讪笑两声,给她详细解释了一番。
所谓“云塔”其实是一座浮空的魔法塔。建立这座魔法塔的那位法师从小就向往飞翔,后来成为法师之后,一直精研飞行类的法术。他研究出了一个特殊的传奇法术,能够长期赋予某一区域内的反重力效果,后来建设魔法塔的时候,他就将自己的研究成果用在了上面。
然而这位法师的计算出了点问题,当他发动魔法之后,当时还只有基座的魔法塔犹如离弦之箭一飞冲天,等他总算找到错误所在,将其纠正的时候,基座已经飞到了高空,停留在远离地面,甚至于视力差一点的人直接就看不到的高度。
这位法师经过考虑,觉得或许这样也不错,就将错就错,将魔法塔建设在了高空中。
那是这世界上“最高”的一座人造建筑,根据测算,它的高度甚至超过了建设在断云山脉里面的几座神殿和魔法塔。为了抵御高空的狂风和危险的飞行魔兽,魔法塔常年笼罩在防御魔法阵中,从地面看去,防御法阵就像是一团云彩,簇拥着魔法塔——云塔之名,由此而来。
这番话听得丝蒂尔连连惊叹,就连莉芙、兰克和小妮丝也非常惊讶。他们虽然是秘法塔联邦的本地人,可也只知道“云塔城有一座云中的魔法塔”,并不知道这座塔具体的来龙去脉。直到今天,才明白为什么会有一座这样的魔法塔。
“老师您真是博学!”兰克由衷地赞叹,“果然即便是战士,想要真正成为强者,也需要大量的知识来充实自己!”
雷愣了一下,想起这是不久前自己曾经装模作样教训他们时候说的话,便干咳了两声,摆出一副威严的样子。
“难道那天你没胡扯,真的需要大量的知识才能成为高级战士?”隋雄好奇地在心灵连接里面问。
在隋雄面前,雷当然不会说谎,干笑着说:“其实这是我当年求学的时候,有幸拜谒这座魔法塔的主人伊布苇大师时,他所说的话。当时他说‘虽然你的目标是成为一位伟大的骑士,但无论走什么道路,要成为真正的强者,都必定需要大量的知识来充实自己,所以要努力学习,不可因为自己不是施法者就懈怠’。”
隋雄了然点头,饶有兴趣地问:“看起来这位大师是位博学之人,我可以去拜会他吗?”
“现在恐怕不行,从一百多年前开始,他和几位最厉害的大师就住到了至高之塔,守护正在解析神力,准备封神的伊米亚·兰佩鲁斯大师。如果您想要见到他的话,要去至高之塔才行。”
隋雄点了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他决定等圣地的事情结束了,空闲下来,就去拜会一下那位博学的大师,也顺便和那位据说将会成为法师之神的伊米亚·兰佩鲁斯大师好好交流一番。
他们和那只按照约定被释放,重新获得自由的巨猿道别,走向了云塔城。临别的时候,隋雄还送给了它一根用魔力强化过的大木棍作为谢礼——这一路上几次需要战斗时,它都选择用大树枝作为武器,隋雄觉得或许但凡猴子都喜欢使用棍子,所以帮它特地做了这么一件武器。
至于那只铜冠飞龙,为了不太引人注目,它又被关进了特制的魔兽袋。
当一行人终于进入城门,再也看不见的时候,那只在附近树林里面注视良久的巨猿才发出人性化的感叹声,扛着棍子转身离开。
云塔城相当的繁荣,其热闹和繁华的程度在整个秘法塔联邦里面也名列前茅。这里是联邦一处不错的港口,因为地势很低的缘故,较低的魔力浓度使得这里很少有魔物出现,安全性大有保障,所以也聚集了大量的平民。
或许正是因为这里地势太低,那位伊布苇大师才选择将魔法塔建立在空中。
雷又习惯性地找了个看起来比较和善的年轻卫兵,这次他打听的是城里比较值得一去的商店、口味上佳的饭店,以及消息比较灵通的人士。
那个卫兵收了钱,给他指明了目标。雷并没有去“比较值得一去的商店”和“口味上佳的饭店”,而是直奔一个杂货店——按照卫兵的介绍,这座建设在港口区的杂货店,店主伦道夫虽然经营着杂货店,但他的主业其实是探险和调查,是一位真正意义上的探险家。无论是明面上的知识还是暗地里的消息,他都所知甚多。
雷很快就找到了地方,那是一间不起眼的杂货店,生意也并不红火,乍看上去显得很普通。他让大家在外面等候,自己孤身进入了杂货店——当然,隋雄隐身停在他的头上,宛如帽子一般。
伦道夫是个四十岁上下,戴着一双小圆眼镜,容貌普通的中年人。乍看上去没有任何特别,但无论隋雄还是雷,都能看出他平凡外表下隐藏的强大实力。这人是个出色的战士,而且还懂得法术,身上更携带了不止一件魔法道具——比方说他的眼镜。
或许,这正是他能够完成若干次探险的原因所在。
当他得知雷的来意之后,并没有立刻回答,而是陷入了沉思。
“我是一个讲规矩的人。”思考许久之后,他用低沉的声音说,“情报生意很危险,那些胡乱卖消息的人,下场往往都很糟糕。所以我很讲规矩——无关紧要的事情也就罢了,对于那些重要的消息,我只卖给那些有正当理由,无论在威严的法庭上还是公正的神祇面前,都能够站得住脚理由的人。”
“如果你想要打听和那次海难有关的消息,请先拿出能够站得住脚的理由来吧!”
他目不转睛地注视着雷,眼镜泛起微不可见的蓝光。
“注意,他的眼镜是一件颇有力量的魔法道具,现在正发动‘侦测谎言’。”隋雄立刻注意到了,悄悄提醒雷。
雷考虑了一下,说:“我是为了帮助海难死者的家属而来,他们因为那次事故失去了亲人,而且陷入了困境。我们觉得这件事背后似乎有阴谋,所以想要来探查究竟。”
他说完之后,伦道夫扶了扶蓝光毫无变化的眼镜,笑了。
“你说的是实话。”他说,“很高兴见到一位行侠仗义的好汉,我会把我知道的事情全都告诉你。”
“大概在那次远航前不久,蓝月亮王国加尔斯城城主的儿子希恩·莱利来到了云塔城。表示要在这里建设一条航路,做魔物材料和中低档香料的生意。当时有不少人来和他洽谈,其中实力最为雄厚的甚至包括了本城一位出身高级法师家庭的富商。”
“但是希恩·莱利并没有轻易答应任何一个人,反而秘密和一个没什么社会关系的外地商人搭上了线。为此曾经有不少人想要找他麻烦,但和他交流之后,却又不了了之。”
“不久之后,商队出发。很奇怪的是,希恩本人并没有随船出发,而是留在本城。不仅如此,他从那时开始就在为第二次远航做准备。看他的准备,他似乎对初次远航的前景很不看好,可却又对航路建立充满信心。”
“后来,就传来了船队遭遇海难,被‘暗潮’提姆萨尔袭击,损失惨重的消息。”
“希恩对此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想,他依然在有条不紊地准备下一次远航,并在前段时间组织了一次成功的远航,获利丰厚。”
“现在,他正在筹划下次远航。据说他准备趁着这次远航离开联邦,回到家乡。”
听完了消息,雷微微点头,想了想,问:“那么……你有没有发现,这件事情和尊贵仕女的教会有什么关系?”
伦道夫愣了一下,沉思许久,露出了少许疑惑之色:“你不说,我还真没注意到。尊贵仕女教会的负责人曾经来拜访过希恩,和他谈过什么——我本以为或许是关于传教之类的事情,就没在意。何况那人事后也死在了海难里面……这中间还有什么隐秘吗?”
雷没有回答,拍拍他的肩膀:“过一阵子,你就会知道的。”
说完,他转身离开了杂货店。
伦道夫的确知道很多,远比雷预料的更多。
已经……足够多了!
第一百零五章
伦道夫的情报归纳起来,可以总结为三点:
第一,希恩·莱利对于海难这件事很可能有预见。
第二,海难很可能是那个贵族之神教会主祭安排的。
第三,希恩很快就要离开这里。
“综合起来,我认为希恩·莱利的嫌疑很大。”在旅馆暂时落脚之后,雷将所有的情报都说了出来,然后说出了自己的分析,“这件事很可能就是他和那个主祭共同策划的。”
对于他的分析,大家都没有意见。经过讨论,他们决定第二天早上就去拜访加尔斯商会——也就是希恩·莱利在这里建立的商会。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希恩应该常驻在哪里。
然而意外总是会发生,当次日早上,他们抵达加尔斯商会之后,却被门卫告知希恩会长近来忙着安排下次生意,无暇会客。
雷眉头一皱,向丝蒂尔示意。早已和他培养出默契来的丝蒂尔立刻上前,向门卫使用了魅惑能力。
丝蒂尔的魅惑能力威力强大,乃是她“圣灵”本质的体现。想要抵御她的魅惑,就算传奇强者只怕也有很多人做不到。那门卫不过是个壮汉,顶天了算是刚刚踏入“专业冒险者”的行列,实力比莉芙都不如,怎么可能抵挡得了?
只是和丝蒂尔眼神相对了一两秒钟,他的目光就变得呆滞起来,完全失去了清明。
“希恩会长在吗?”丝蒂尔柔声问道。
“我不知道,已经好几天没看到他了。”
雷皱了皱眉,问:“那么谁能见到他?”
“他说这段时间身体不舒服,谁也不见。”
“他身体不舒服?刚才你可不是这么说的!”
“这是会长之前交代的,他说如果有人要见他的话,就回答‘会长正在忙着安排生意,无暇会客’。”
雷又皱了皱眉,问:“他住在哪里?”
“会长住在二楼靠近海边的那间房间里面。”
雷点了点头,看向隋雄:“陛下,可以请你检查一下那间房间吗?”
按说这点小事不该麻烦隋雄,但他心中此刻充满了不好的预感,一秒钟也不愿等下去了。
隋雄用灵魂感应检查了那间房间,发现里面根本没有什么希恩·莱利,却有一个头发花白的老者趴在地板上,他的背心插着一把匕首,已经死了好几天,只是尸体被魔法封存,所以一直没有腐烂。
希恩·莱利是加尔斯城城主的儿子,按照常理,他的年纪再怎么大,也不可能是个老头。那么这老者究竟是谁呢?他绘什么会被人杀死在希恩的房间里面?
隋雄施展法术,将老者的背影投射在空中,向门卫询问这老者的来历。得知老者竟然是商会的副会长,负责商会的日常事务,也是希恩会长的亲信。
“杀人灭口!”雷冷冷地说,“看来希恩已经跑了!”
片刻之后,整个加尔斯商会乱作一团。会长失踪,副会长被杀,这样的消息顿时闹得人心惶惶。
而隋雄他们则把商会的所有人召集了起来,一个个询问。
花了一段时间,他们终于问出了希恩的去向——一个负责晚上巡逻的守卫曾经在八天前的一个晚上,遇到戴着兜帽的副会长匆匆离去。隋雄经过分析,确定他身上有被法术迷惑的痕迹,再结合副会长的死亡时间推论,当时估计是希恩杀了副会长,用法术变化成他的样子离开的。
只是……希恩为什么这么着急逃跑?甚至于要用这样的手段?他杀害自己的亲信,究竟是为了掩饰什么秘密?
“不管他有什么秘密,总之这是我们现在唯一的线索,我们只能去追他。”雷略一考虑就做出了决定,“他逃跑的目标多半就是加尔斯城,我们追上去就好!”
“要沿着航线飞过去吗?”隋雄问。
“这么多人一起飞,不方便。”雷说,“既然他已经逃走了八天,那也不着急一两天时间了,我们做好准备,就乘船出发,前往加尔斯城!”
于是大家各自去做准备,马车、马匹以及帐篷之类不方便乘船的东西被卖掉,还要寻找前往加尔斯城的船只。
然而他们并没有找到前往加尔斯城的船只,一位经验丰富的老船长建议他们先坐船去白塔港,再从白塔港坐船去达卡商盟,然后从达卡商盟坐船去蓝月亮王国。等抵达蓝月亮王国之后,相信一定能够找到去加尔斯城的船只。
“这并不浪费什么时间。”那位船长说,“最多路上多耽搁七八天而已,对于长途旅行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他说得很有道理,于是事情就这么决定了。
当天下午,他们就乘上这艘船,朝着白塔港驶去。
从云塔港到白塔港,路程并不远。那艘客户混装的船只在风平浪静的近海航行,一路上都很顺利,这艘船常年来往于两个港口之间,无论船长还是水手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段海域对他们来说,简直就像是自家后院,几乎连每一块礁石、每一股暗流都了如指掌。乘坐这艘船航海,不仅没有危险,而且相当的轻松愉快,简直就像是旅游一般。
而从白塔港换船之后,情况差不多也是如此。秘法塔联邦往东,有一个名叫“达卡商盟”的小国家,它以海运立国,航海业极为发达。在过去的很长时间里面,只有达卡商盟的船只才能绕过危险的铁崖山脉,抵达位于大陆东部的蓝月亮王国,从而垄断了这一段的海上交易。
前后差不多二十天的航行,一直困在小小的帆船上,人难免会变得有些懒洋洋,就连蒂格夫人和莉芙都不例外,丝蒂尔更是很没有节操地变成猪,整天和小妮丝玩闹,以打发无聊的时光。
雷当然不会如此,他一边饶有兴趣地向水手们学习航海的技术(船长的航海术是保密的),一边教导新收的弟子练武,闲暇时候就坐在船舷上钓鱼,一点都不觉得无聊。
相比变得有些懒散的莉芙,兰克倒是勤奋得多。他每天都会刻苦锻炼,每次都练到精疲力尽才休息,等休息好了之后就接着锻炼,仔细算算,一天大概要练上十个小时。
正所谓功夫不负苦心人,每一滴汗水都不会白费。短短的二十天时间,他的剑术就有了长足的进步。用雷的说法是“总算有点模样了”,而在和莉芙的对练中,他也不再被单方面压着打,而是能够做到有守有攻,即使暂时落在下风也不会手忙脚乱,的确是有了点剑士的意味。
但是等他们换乘从达卡商盟前往蓝月亮王国的海船之后,生活条件就没这么舒服了。
他们乘坐的是一艘纯客船,虽然船票昂贵,可船舱条件绝对一流,除了空间稍稍狭小一些之外,装饰和用具都不比一般的旅馆客房差。然而船长是个很严格的老头儿,他非常倔强,整天强调“海上很危险”,不允许乘客们在甲板上到处走动。
被闷在船舱里面,时间久了就连雷也有些受不了。至于隋雄,干脆就回到了海里,重新变成了适合水下行动的模样,到处闲逛去了。
反正有他看着,这船能有什么危险呢?
但他实在乐观得太早了。
当船驶过铁崖山脉最著名的暗礁群“地狱湾”的时候,原本晴朗的天空突然乌云密布,平静的海面也翻滚了起来,波浪一个接着一个,就像是一转眼的工夫,便驶入了暴风之中。
船长大吃一惊,立刻让水手们全部行动起来,一边收起部分风帆,降低船速、避免危险,一边加强对海面的观测,小心躲避暗礁,以及或许比暗礁更加危险的东西。
因为实力强大,雷和蒂格夫人都被邀请到了甲板上,和水手长一起戒备。
“遇到海怪了吗?”雷又好奇又兴奋地问。
他冒险了这么多年,杀过山妖,斗过巨龙,见过神祇,却还没遇到过海怪呢!
水手长那饱经风霜的脸上满是凝重之色,忧心忡忡地说:“的确是海怪,而且不是一般的海怪。或许是‘怒潮’海姆萨拉。”
“海姆萨拉?就是和‘暗潮’提姆萨尔齐名的那个?”雷愣了一下,当从水手长那里得到了肯定的答复时,他不由得更加好奇。
“怒潮”和“暗潮”是主位面最有名的两个海怪,它们不仅实力强大,更有着许多传奇的故事。但直到现在,也没有谁弄清它们究竟是什么样子,真身如何。
雷当然清楚,以自己的实力绝对不可能去窥探那只传说中大海怪的真身,可现在还有虚空假面陛下在啊!陛下一定会好奇地去查看究竟,等祂看到了,又怎么会不告诉自己呢?
“想不到出一趟海,居然还能遇到这样的好事!”他忍不住笑了,“或许……我会成为世上第一个知道‘怒潮’真身模样的凡人呢!”
他通过心灵连接把水手长的话转告给了隋雄,隋雄果然很好奇,径直前往风浪的中心地带查看究竟。
在风浪的中央,他看到了一股不断翻腾的魔力,带动周围一团海水仿佛沸腾一般。而又有一团小小的旋风环绕着这团沸腾的海水,形成一个细微的龙卷。
仔细看去,在那团魔力的核心,竟然有一缕神力。它稳定而平静,丝毫不像海水和旋风那样激烈,甚至一动不动,宛若睡熟了一般。
“你好,是海姆萨拉吗?”隋雄试着发出意念,和它打个招呼。
当他的意念触及那团魔力的时候,中央那一缕神力犹如苏醒一般晃动了几下,接着就有回信传来。
那是一段很模糊含混的思绪,总的来说,大约是。
你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