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一章 纳妾
宋玉高坐,运起望气神通。
眼中,就见得一幕奇景!
只见,随着发下封赏,建立体制。
大堂之上,原先有些散乱的气运,已是渐渐沉降,最后彻底稳固。
军气最底,玄黑如墨,其上,有着一层厚厚的白液,如玉石般,圆润光华。
再上,就是赤色,浓烈如火,升腾不定。
最顶部,还有着丝丝金气,汇聚而生。
这四色,光华流转,一见不凡。
宋玉暗中点头,这气象,是文武体制之象,黑色的,乃是军气。
白色的,是为民气,至于赤金之色,却是体制内部官员所现。
“军气和民气,都是充足,只在高级官员上,有些欠缺……”
宋玉观看气象,暗自想着。
这也和他现在治下情况相符,宋玉现在,几可说一统吴南。声势就算在整个天下,都是不小。
但,合适的文官武将,还是缺乏。
“现在,我手上的青色人才,也就贺东明一人,至于叶鸿雁、罗斌,也只有期望随着气运滋养,可以改易命格……”
俗话说,居移气,养移体,就算是草民位格,本命白色,只要不惜气运,大力培养,过个几年十几年,自然有着改善。
以宋玉现在的气运权威,将一个小民培养到本命赤红,还是有把握的。
再上去,要出个金色。就折损巨大,连宋玉都要心疼。
至于青色人才,就只能看天数了。
但叶鸿雁和罗斌二人。却有着机会,他二人,本来就有大将之器,本命纯金,不用从小民培养,这就省了一大笔开销。
并且,宋玉现在。正式打败李如壁,夺了潜龙之位。
这吴州天地,对他麾下。自然有着恩泽,为宋玉搭建班底。
简单的说,就是放开权限,这二人。本命改易的难度。大为减小。
算是赶上了顺风车。
若是自身再加把劲,那本命纯青,却是大有希望。
一旦有着青色,就极为不凡,可以独当一面,为官上,就可当到正三品,就是州牧。也不过如此而已。
宋玉眼中,有着期待。
轰隆!!!
随着众人起身。正式受命,这气象,又有了变化。
潮水般的气运,向外面涌出,宋玉极目远眺,是往着临江、文昌、新安三个方向而去。
虚空中,气运纠缠,成网格状,遍布三府!
“这是……法度?”宋玉一惊,脱口而出。
之前,府城中也有朝廷之气运法度,但随着吴南大乱,这法网,也残破得差不多了。
到得宋玉打下三府,重新建立体制。
这法度,却也需重新换过。
随着宋玉法度确立,气运大网遍布全府。
虚空中,就是一动,一张残破的大乾法度,被排挤而出!
这大乾法度,残缺不全,多有破损之处,看着很是寒碜,并且,近乎全是灰白之色,只在最中心,还有点点红气。
“从这气运法网,便可看出,大乾在吴南的统治,早已名存实亡了!”
宋玉看着,感慨万分。
这气度法网,也可看出王朝气象。
灰白之色,却是民心半失,政令不通之象。
若是纯白,才是刚刚稳固。
全是赤色,就是威严深入人心,号令一统,无有不从之象。
至于金色,那是王朝盛世,才有的气象,一朝两三百载光阴,也不过十几年而已。
“不知我之法度,气象如何?”
宋玉定睛看去。
只见法网稠密,遍布吴南三府。
但各地形状色彩,却是不同。
府城最厚,有着赤色,到了县城,就薄上一分,法网也稀疏一些,只有红白之色。
乡村最少,法网最薄,只有白色。
“这法网,是以府县为中心,向外辐射!”宋玉心中,有着明悟。
总体上看,这气数,也算稳固。宋玉也很是满意。
“不知我开的朝代,会有何色?”宋玉默默想着,不由有些出神。
不过还是很快回复过来。
此时下面文武,也行礼完毕,宋玉说着:“尔等下去,各行其事!沈文彬、孟逐留下!”
“诺!”百官退下,此时堂上,就剩沈文彬和孟逐二人。
这两人,都是心腹,宋玉说话,也就随便一些,淡淡问着:“此次,你二人,也是有功,还在宋思、宋缺之上,各赏白银千两,良田百亩!”
这几月来,宋玉在前线大战,后方诸事,多亏沈文彬和孟逐二人照料。
同时,还要筹备粮饷,为宋玉提供支援。
宋玉听陈云禀告,这两人,每天都睡不到两个时辰,殚精竭虑,此时,都有些早生华发之态。
就劝着:“你们,都是本镇的肱骨,以后还要多多依仗,怎能现在就伤了身子?本镇还盼千百年后,你我君臣相得,成就一场佳话!”
沈文彬和孟逐听着,只觉胸中火热,上前行礼:“谢过主公!”语气中,已是有些哽咽。
之前操劳,顿觉有所价值,不是枉然。
宋玉又勉励了二人一番,才谈到正事。
“还有,你二人,准备下,这节度府,不日内,将有喜事!”
沈文彬,孟逐一惊,现在,既不是宋玉和其父的寿辰,也没有什么大事。
庆功宴就在今夜,也说不上不日之内。
更何况,以宋玉现在的地位,有什么,还可称喜事?
沈文彬心思电转。问着:“莫不是?婚姻之事?”
见宋玉微笑点头,心中就是大惊。
以宋玉现在的地位,能配得上的。也就郡望以上的嫡女一流,若是如此,早该有所听闻,为何全无消息?
并且,宋玉大婚,自要通过宋子谦首肯,说不得。还是老宋自己决定的。
若是如此大事,都瞒着沈家,那……沈文彬额头。就有着冷汗,涔涔而下。
宋玉一见沈文彬如此,就是一笑,“文彬想叉了。本镇虽要娶女。却不过是纳妾而已……”
沈文彬这才回过气来,擦去冷汗,谢罪说着:“微臣失礼,请问主公,中意何人?”
这妾的地位,就比正妻低了很多,只比普通婢女高些。
在大乾,正妻甚至可以将小妾活活打死。事后只要通知丈夫一声即可。
这世门阀世家子弟,到宋玉这年龄。不说大婚,至少也纳了几门妾,整日温香软玉在怀。
宋玉现在,却还是孑然一身,只有个丫头消火,在外人看来,已是自律到不可思议了。
这纳妾,就不需多么郑重,至于三书六礼什么的,只是正妻的待遇,妾婢之流,从来没有。
宋玉收妾,连宋子谦都不必惊动,大可自己做主。
只要随便选个吉日,从侧门迎进就可,事后通知一声就行。
当然,也可隆重一些,全看小妾的受宠程度了。
沈文彬却是心中一动,沈家虽是宋玉母族,但关系上,能多近一分,也是好的,之前就有这意思,但被战事耽搁了,现在,却也是个机会,不由眼前一亮。
“本镇要纳的,却是两位。你等虽未见过,但一定熟悉!”
“一位名为吴心凌、一位名为李秀芳。”
宋玉微笑说着,眼中,却颇有几分玩味之色。
果然,底下二人,张大嘴巴,几乎脱臼,半天回不过神来。
“这……这……这……”沈文彬和孟逐,一时被惊吓不轻,有些结结巴巴。
吴心凌和李秀芳的名字,他二人,自也听过。
吴心凌乃青玉村人士,平民出身,地位有些低下,但既是做妾,却没什么。但此女,乃是城隍祭酒,颇有名声,外人也传得神异,被安昌视为神女下凡,不敢冒犯。
至于李秀芳,乃是何许人也?
沈文彬和孟逐对视一眼,都是苦笑。
这李秀芳,乃是李勋嫡女,李如壁同父同母之胞妹!
之前攻打临江,李家族人,全落入宋玉手中,其中,以女眷为多,宋玉将李氏一族,男丁全部下狱,女眷却妥善安置,不想根源在此!
孟逐深吸口气,上前一步,慎重劝着:
“主公!那吴心凌虽称安昌神女,但实是方外九流,地位卑贱。古语有云,君子远之!更何况人主呢?”
“至于李秀芳,更是逆贼之女,怎能亲近?主公不怕将来,祸起萧墙么?”
“主公英姿勃发,大业在身,的确应该广纳美姬,繁衍子嗣,但这二女,却大可不必!”
沈文彬也回过神来,上前说着:“孟逐之言,大是有理……主公,这万万使不得啊!”
宋玉看着下面二人,有些苦笑说着:“本镇纳此二女,却不是为了美色!”
“娶吴心凌为妾,却是和城隍势力和谈的条件,当时情形,你等也知晓,若不得城隍之助,本镇要杀得李如壁,还有一番麻烦!”
“当时既然答应,又岂能失信?”
“至于李秀芳此女,其中原因,却是不足为外人道也!”
“总之,本镇心意已决,你等准备即可!”
宋玉沉声说着。
此时,他是以节度使的身份下令。
宋玉现今,乃是三府节度,马上就可一统吴南,这身份气运,岂是假的?
沈文彬和孟逐,就顿觉大山压顶,几乎喘不过气,有什么话,都是咽了下去。
此时再不甘,也只能俯首行礼,说着:“臣领命!”(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二章 强逼
“如此,你等便下去准备!”宋玉看着二人俯首,语气终于恢复平静,淡淡说着。
“诺!”沈文彬和孟逐对视一眼,还是恭敬退下。
看着这二人的背影,宋玉缓缓摇头,看这两人态度,就知道,府中众人,对此次之事的态度。
可暗地里的打算,实在不能说,现在,也只有以主君之威,强行压下。
也幸喜,这次,宋玉只是准备纳这两女为妾,若是平妻之类,恐怕整个节度使府,都要沸反盈天,连着宋玉之父宋子谦,也不会答应,生出许多事端。
这么想着,宋玉起身,转到后院。陈云如一个黑影,从角落中转了出来,跟在宋玉后面,小心翼翼,亦步亦趋。看起来极是小心谨慎。
“那荀靖,怎么样了?”宋玉问着,争霸天下,人才最重,就是人主,也得集众,才有气数,荀靖乃是大才,宋玉自然有些关注。
之前李大壮杀入朱十六府中,这荀靖也在,被当场拿下,他只是个文士,手无缚鸡之力,也反抗不得,只得束手就擒。
李大壮得了城隍旨意,也没多刁难,一直好吃好喝的供着,就是不得自由,相当于软禁。
现在过了这些时候,宋玉想起,就问着。
“此事,卑职正想向主公禀告……”陈云声音,有些低沉,听得宋玉,都是眉头一皱。
“那荀靖,起初。还算平静,每日读书论经,间或饮茶下棋。很是安稳。”
“但昨夜,卑职奉主公之命,将李家下场,装作不经意间,透漏给荀靖后,今日……今日……”
“莫不是,自尽了?”宋玉淡淡问着。
此时。他已走到节度府偏僻之处,周围杂草横生,有些荒凉之意。
这里。原本是府衙后院,前几年,闹过鬼,颇是死了几个人。连着知府。也受了惊吓,落下病根,不得不引退。
这就视为不祥,荒废了下来。现在被宋玉重启,作为软禁重要人物的所在。
这不是猜测,而是宋玉眼中,已经见得,不远处。囚禁荀靖之处,有灰黑之气蔓延。中间微吐一点青色。
“已经身死成鬼了么?”宋玉暗自想着。
但此时,就见赤色法网,凭空浮现,中间,甚至带着点点金色,就要压下,磨灭这魂。
“罢了!”宋玉眼中一动,法网随他心意,复又隐去,不见之前威能。
宋玉是法度之主,又身有灵异,自然可以驱动法网,或是赦免鬼魂。
这时,就见一火阴兵过来,将刚逃出大难的荀靖之魂魄带走。
这是本尊得了消息,派来的人手。
“主公料事如神!”这边,陈云还在禀告着:“今日早晨,仆役打扫院落时,就发现荀靖,已经悬梁自尽,救下后,大夫说,已经是命不久矣了。”
“就在刚才,荀靖已经身亡,是以属下特地前来禀告……”
陈云说这话时,身子,还有些微微发抖,毕竟,这看管不利之罪,却是怎么也逃不掉的,陈云做的,都是隐秘阴暗之事,对宋玉之了解,几乎还在陈文彬和孟逐之上。
此时,额头冷汗,涔涔而下,几乎浸湿前衫。
“倒是个忠臣,有什么遗言不?”
宋玉没有处置陈云,反问起其它杂事来。
“有!留下一份遗书!”陈云赶紧应着,从袖中,摸出一块布帛呈上。
宋玉接过,展开一看,血气隐隐,这遗书,竟是用血写就!
血字斑驳,现在,已有黑褐之色,看着有些恐怖,但宋玉何等人?连眼角都不动一下,随意看了下去。
良久,神情才有些变化,叹气说着:“荀先生果乃大才,奈何天意弄人,今生却是对手,可惜,可叹!”
又问着:“这荀靖,还有亲人不?”
“有一妻一妾,还有一个嫡子,只有三岁!”陈云掌管锦衣卫,打探隐秘,对这些事,都是纯熟,不暇思索地说着。
“家里赐田百亩,纹银五十两,另外,再找块好地,将荀靖厚葬!”宋玉吩咐说着。
“诺!”陈云不敢怠慢,赶紧记下。
“倒是你,此次,也算看管不利。本来,这几次大战下来,你刺探敌情,也算有着功劳,该当晋升,现在,就功过相抵,都免了罢……”
宋玉随口,就说出了对陈云的处置。
“多谢主公!”陈云心里,反而一松,只要没夺了他的锦衣卫指挥使之职,就是对他还有信任,这比什么都重要,虽然不能晋升,有些可惜,但天下大着呢!以后,还怕没有功劳么?
“主公……可是要见见荀先生遗体?”陈云心中一松,不由问着。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还管他做甚?”宋玉却是反问说着。
他现在,随着势力大涨,气数渐增,已经越来越觉得威福自用,顺心如意。
这荀靖,不过是个大才,若是投靠,自然亲之重之,但既然以死明志,那还顾他干什么?先前厚葬及恩泽妻儿,也只是显示手段,过后就不放在心上。
宋玉不管陈云,径自穿行着,不久,就来到一处院子前面。
这院子,比起其它建筑,多了几分生气,墙壁上,还依稀可见粉刷痕迹,看来刚修过不久。
“大帅!”门口两个卫士,见了宋玉,都是行礼。
“免了!”宋玉摆手,问着:“里面之人,这两天怎样?”
“回大帅,昨日,说是要要见其它亲人,我等拦住了,也没有再闹……”其中一个卫士,禀告说着。
“很好!”宋玉点头,缓步走入这院。
陈云跟在后面,脸色,就有些奇异。这一块,他自然认得,乃是关押李氏女眷之所。
这宅院内,住的,自然是李秀芳了。
此女,陈云也见过,虽然还算有些姿色,但要说主公沉迷于女色,而特意来此,陈云第一个不信。
见得宋玉进去,陈云刚要抬起脚步跟上,却不知想到什么,最终还是没有进入这宅,反而和两个卫士,一起看守大门。
宋玉进入这宅,就有些皱眉。
这宅院,虽然刚刚修过一遍,但事起仓促,又是看管犯妇之所,工匠就不怎么用心,现在,还可闻到一股刺鼻的腐朽气息。
在院子前方,一小块空地上,正有一个少女,宫装打扮,襦裙拖地,肌肤白皙若雪,润如美玉,倒是个少见的美人。
只是此时,脸色惨白,看着宋玉,手指攥紧,身子微微发抖,似乎对着的,不是个人,而是个猛兽。
这自是李秀芳了,旁边,还有几个粗使婆子伺候,见宋玉来此,都是行礼退下。
小院中,就只剩宋玉和李秀芳二人。
“你这恶贼!为何还来此处?我的母亲弟弟呢?在哪里?”李秀芳和宋玉对视半响,终于鼓足勇气,问着。
她自小,也饱读诗书,家教甚严,这一句贼子,就是最愤恨的字眼。
“本镇来此,就是要告诉你一件事!”宋玉淡淡说着,眼中,丝毫没有**之色。
“本镇已经下令,李家三族之内的男丁,不敢是耄耋老者,还是襁褓婴儿,都处极刑,不日问斩!”
此言一出,李秀芳的身子就是一颤,几欲摔倒,看宋玉的目光,更是怒火雄雄,恨不得食其之肉!
宋玉面色无悲无喜,他还有一点没说,此次,不仅是李家男丁,就连女婿一流,都被拿下,要一起问斩,阻拦者同罪。
“你跟我说这些,到底为何?”李秀芳几乎将下唇咬破,才不甘问着。
“自是要你!”宋玉说着。
“要……我?”这话语,实在有些怪异,李秀芳喃喃着,也是不敢相信。
她是极聪明的女子,从刚才宋玉的语气神态,就可看出,对她并无爱慕之意,再论宋李两家的关系,就更是好笑。
但此时,佳人紧咬玉牙,沉声说着:“好……若你放了奴家之亲眷,奴家就……任你施为!”
说出这话,似乎耗尽了她的勇气,李秀芳两腮微红,目光躲闪,更添一分娇艳。
这佳人娇羞之态,必能引得世间大部分男子动心,为之上刀山,下火海,在所不辞。
但宋玉,连眼角都未动一下。
声音寒冷如冰:“李家男丁,必须全部杀了,任谁求情,都是一样!”
“那你为何来此?”宋玉话一出口,李秀芳脸上,血色尽褪,失声问着。
“李家男丁虽灭,但还有不少女眷,都在我的手上。”宋玉微笑说着,但在李秀芳看来,几如恶鬼,“你若乖乖从我,为本镇之妾,那她们,还可保全,本镇可发还李家族地,以供养之……”
“如若不然,全部充作营妓,为万人之轮!”宋玉声音平静,但任何人,都不觉得他是在说笑。
此言一出,李秀芳如遭雷击,再也站立不定,半瘫在地上。
“你可以有三天时间考虑,三天过后,你的嫂嫂,婶子们,就等不得了……”
宋玉说完,就转身离开,丝毫没有停留之意。
就在快要踏出院门时,后面传来一个声音:“好!我答应你!”(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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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三章 缘由
倒是个聪慧坚强的女子呢!宋玉心里,暗自称赞,脚步不停,走出小院。
心中已经决定,此女进门后,住宅周围,都要派兵看守,平时的丫鬟仆役,也得安插,监视一举一动。
此女以后的生活,必是犹如被打入后宫的妃子,等待的,将是无穷时间的软禁,只是,能不时见得宋玉罢了。
“我此举,还真有些前世恶霸的风范,就是不知,后世,会怎生评价?”
宋玉此时,还有心思乱想。
以李氏全族女眷为要挟,硬纳李秀芳为妾,这行径,逼凌幼女的名头是跑不掉了。
但这,又如何呢?
历来之事,只有成王败寇,宋玉以后,若能登极大位,成就真龙,放眼天下,又有几个敢说?
这次纳妾之事,宋玉心里,却是有着心思。
李秀芳虽然算个美女,但还没能让宋玉做出这事来,宋玉此次,却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之举。
宋玉先前,杀得李如壁和李勋二人,李家的龙气,就夺了九成。
还有一成,却是祖德所钟,奈何不得。
若依常理,这龙气,在李如壁和李勋身死后,不是散布在李勋其它子嗣之身,就是在暗脉上,总之,出不了三族。
宋玉此次,却是将李家三族,连根拔起,鸡犬不留。
甚至,就连几家暗脉,都由本尊出手,查看气运。追根溯源,斩草除根。
如若不然,这一成龙气。也只会在李家子嗣中流传,并且,李如壁起兵之后,未成大势就已身死。
虽不得万民气运供养,但也没造成多大兵劫,这受到的怨气,也极少。
凭着这剩余的龙脉之气。李家必可福泽绵长,子孙中,也可出得大贵之命。带领李家复兴。
但这一切,都被方明打断。
若单是这样,那李家龙气,也轮不到宋玉继承。
龙气凛冽。一往无前。又怎会轻易低头?方明若单纯断了李家香火,那大不了一拍两散,龙气自行散归天地,或许有小部分,会附在李家女婿身上。
论关系,这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在宗法上。都没有继承权。
但若李家男丁死绝,龙气无依。就还有那么几分可能,由女婿继承。
其中关窍,宋玉心知肚明,才不惜大兴监狱,将李家三族,连着女儿女婿,都一网打尽。
所以,只有将李家男丁和女婿杀光,彻底断了龙气指望,宋玉,才有可能染指一二。
虽然此时,硬是夺取龙气,凭着宋玉的潜龙位格,也不是不行,但必有损耗。
此事,宋玉思索良久,最终还是决定,以柔破刚,缓缓图之。
这李秀芳,却是李勋嫡女,李勋又向来是李家嫡脉,主持家族大事,这身份,就很靠近核心。
宋玉纳李秀芳为妾,那勉强和李家,也可扯上关系,这就有了缓解可能。
当然,妾婢之流,先天上,就有些名分不足,再说,祖德有灵,就算因为李如壁争龙失败,祖灵湮灭,但龙气和李家亲近日久,完全可以看作是另一个祖灵,怎会因宋玉纳了李秀芳为妾,就将龙气相让?
所以,此事,还得有最后一步。
宋玉取了李秀芳后,必诏告李家祖祠,今后,两人若有子嗣,必择一过继,继承李家香烟。
如此,就算祖灵龙气再怎么不愿,为了李家存续,也只得支持宋玉。
这就是宋玉为何心思出尽,不惜背上骂名,都要强纳李秀芳为妾的原因!
这些打算,事涉灵异,对着麾下文武,却是解释不得,倒是水莲道人,似乎看出什么端倪。
宋玉这么想着,大步走出庭院。
“主公!”陈云见着,赶紧上前行礼,他一直守在外面,当作看门角色,此时又上前侍奉,极是殷勤。
这姿态,就摆的极低,陈云小民出身,做这事,却是心中毫无阻碍,说来便来。
宋玉虽觉陈云此举,有些做作,但却也见得忠心,陈云所求,就是如此。
对下属这等心思,宋玉不屑猜想,淡淡说着:“院里的人,好生伺候着,本镇不日,就要迎娶过门……”
陈云也是第一次听到这事,虽然事先,就有所揣测,但真的听得宋玉吩咐此事,还是感觉脑中一晕,有些难以置信。
“诺!属下必将李家小姐,安置妥当,但……”陈云立刻应着,却是欲言又止。
“本镇知道你想说什么,这李秀芳的软禁,还是不必解除,之后入我宋府,你还需多加监视,便是以后,有了子嗣,锦衣卫,也不能放松警惕,明白不?”宋玉摆摆手,冷声说着。
陈云一愣,光从这令,就可看出,宋玉完全没将此女放在心上,但为何,又要强纳此女?
心里,就有些猜测,但面上不露,赶紧跪下,说着:“诺!”
暗中却是一叹,这李秀芳,不论多天姿国色,以后,都是注定惨淡收场了。
与此同时。
李大壮府内,也聚得不少人,基本上,安昌庙祝,全都在。
还有一女,风姿绰约,却是吴心凌。
此时半蒙着面纱,有时风吹起一丝半线,露出后面隐藏的丽色,都是让众庙祝一愣,险些失态。
李大壮此时,还在说着:“为表诚意,宋节度使,还会迎娶神女为妾,作为双方之盟……”
此言一出,下面大哗。
这吴心凌素为安昌神女,多受爱戴,底下庙祝,也有倾心者,现在听得,竟要神女给人做妾,不由群情激奋。
一青年庙祝站出,大声说着:“此事万万不可,吴祭酒乃我安昌城隍神女,怎能嫁给凡夫俗子,不怕污了身份,受得神罚么?”
“没错!张庙祝说得在理!”
“我也同意,让神女给人做妾,岂不是白白贬低我等?”
下面庙祝,就有人应和说着。
李大壮眉头一皱,就想说些什么。
“还是让我来说罢!”吴心凌却抢先一步,进得场中。
此时,吴心凌一身祭酒法服,下摆拖地,祭袍虽然宽大,但也掩盖不住凹凸有致的美好身段。
底下众庙祝,都是脸上一红。连着李大壮,都有几分目眩之感,心里暗凛。
他和吴心凌,乃是同村之人,又几乎是同时,受得城隍符箓,有了神通法力。
但吴心凌的神术造诣,却远远在他之上,光看吴心凌也年近三十,却仍貌如少女,李大壮虽精心保养,但耳后,已可见白发,就可见得一斑。
李大壮自问,对城隍,极为虔诚,每日早午晚,都焚香祷祭,从不间断。
但吴心凌,却是整个身心,都注在城隍神上似得,对着城隍神,已经不能单纯得说是信仰了,而是接近与道同在,堪称信徒中的真种子。
吴心凌还在缓缓说着:“……此次和宋玉节度使联手,也是城隍旨意,为了取信于人,心凌区区残躯,又算得了什么?”
众庙祝,不由沉默,虽然在安昌,城隍体系内的庙祝祭酒,地位极高,素得百姓爱戴。
但出了安昌,那还是被看作方外道士法师一流,对读书人来说,更是鄙视。
又出得朱十六这事,整个文昌,对城隍庙祝的印象,能好了才怪!
之前庙祝们,还是有些沉浸在安昌幻想内,现在被吴心凌毫不留情地揭破,脸上,就有些发黑。
即使嘴里再不愿,他们也不得不承认,此时,和宋玉联姻,的确是稳固两方的最好办法。
虽然做妾,是有些低了,但宋玉三府节度,地位尊贵,若是取一巫婆为正妻,那手下,还不立刻反天?连着,还会被整个天下嘲笑,当作笑柄!
为正妻,是不可能。但只要城隍势力犹在,就是吴心凌坚强的后盾,有他们在外支援,吴心凌以后的日子,就有了保障。
同时,吴心凌在宋玉府内,也可为城隍势力张目,这是双惠之事。
政治婚姻,历来如此,百试不爽。
为了这,什么其它顾虑,都可无视。比如,宋玉和吴心凌之间,差了整整十五岁的年纪!
历史上,政治联姻,老夫少妻,或是少夫老妻的例子,还少么?
甚至,还有襁褓中,就成亲的,不也这么过来了。
其它庙祝,心里盘算着,话语声,就低了下去。
只有最先发言的张姓庙祝,还在喝着:“吴祭酒身为神女,怎可嫁给外人?要联姻,我安昌,还出不得女子么?”
此话刚一出口,就觉失礼,赶紧退下。
果然,此时,众庙祝都向他注视。联姻的女子,自然有,但要在城隍体系内身居高位,又云英未嫁的,也就吴心凌一人而已。
这张庙祝,平时就对吴心凌,有些情意,现在,还在激烈抵抗。
这时,张庙祝又想说些什么。
吴心凌却打断说着:“此事,乃经城隍老爷首肯,你等不必再论了!”
她是神女,一举一动,都是代表神祗,这话一出口,方明没有神降反对,就说明了一切。
那张庙祝,顿时如被抽了主心骨,瘫倒在地。
看得众庙祝,都是心中一叹。
随即齐声说着:“既然老爷发话,我等自无异议!”(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四章 金矿
时间入夜。
众庙祝,都已退去,连着那张姓庙祝,虽有些失魂落魄,但也被众庙祝架出,没有滋事。
李大壮持着火折,上前点亮油灯。
豆大的火花明暗不定,照耀得室里,都有些昏暗之意。
此时大厅之中,就只有李大壮和吴心凌二人。
“吴家侄女,此次,可真是苦了你了!”李大壮和吴心凌乃是同村,少时,还受得吴老夫子恩惠,看着吴心凌,就像自家女儿,现在,不由说着。
“这有什么,为了城隍大业,恩泽万民。心凌粉身碎骨,也在所不辞!”吴心凌语气坚定,随着话语,眼中,似乎有着异样的光泽。
“唉!也罢,既然城隍老爷都定了,我老李也无话可说,心凌侄女,以后,若是在宋家受了欺负,尽管来找我,我老李拼了这条性命,也要为你撑腰!”
李大壮注视着吴心凌,语气极为诚恳。
“如此,便多谢李伯伯了!”吴心凌微施一礼,说着。
顿了顿,又道:“宋节度使,乃是英明果决,心细如发之人,想必家宅中,这等事情也少,伯伯不必担忧。”
“更何况,他对我等城隍庙祝,还多有倚重之处,想必也不会为难……”
“呦!还没过门呢,就给夫君说起话来了!”李大壮咧开大嘴,打趣说着。
吴心凌一愣,随即想起宋玉面目。印象中,少年英姿勃发,俊秀不凡。
脸色不由羞红。轻扯衣角,不依说着:“李伯伯莫要打趣人家……”
李大壮一呆,此时的吴心凌,直如被打落尘世的仙女,虽然少了一份高高在上的出尘之气,却更见少女娇羞。
心里,也不由有些欣慰。
“老李本来看你心思都扑在城隍上。连婚事都耽搁了,实在是心急如焚。”
“现在见得你如此,却也是放了大半的心……”眼中。隐有泪光闪过。
“多谢伯伯!”这李大壮,对吴心凌,几乎是当成自己的亲闺女看待,比她的大哥大嫂还亲近。吴心凌的声音。也是不由哽咽。
……
节度使府。书房之中。
宋玉拿着书册,注意力,却不在上面,问着:“纳妾之事,准备得如何?”
下面二人,一是沈文彬,一是孟逐,都是心腹亲信。大管家一流。
“启禀主公,各事都已完备。只等主公选定吉日就可!”若是正式娶亲,哪有这么容易,上午吩咐下来,晚上就办好了。
三书六礼,来回婚书,哪一样,不需时间?
但娶妾不同,随性点的,连喜宴都不必办,小妾连花轿都不用乘,直接进府伺候就可。
在外人看来,小妾和奴婢,实是一流。
但宋玉,到底不是此世之人,心中,还有些门槛,就想办得稍微隆重些,补偿一二。
就问着:“哪几日是吉日?”
孟逐上前,回答说着:“本月十五、下月初九,都是吉日,宜出行,嫁娶……”
宋玉微一沉吟,就说着:“那就本月十五,人月两团圆好了,本镇就在这天,娶二女过门……”
“诺!”孟逐和沈文彬对视一眼,还是觉得事有蹊跷,但主公不说,还是只能忍着。
宋玉见得如此,心里就有了计较,先不说,问着:“刚才只是小事,接下来,才事关本镇兴衰,不可大意!”
说这话时,宋玉面色,凝重之极。
“还请主公示下!”沈文彬和孟逐,赶紧拜下说着。
“孟逐,你为本镇户司参事,清点工作,做得如何?”宋玉却先问着。
“启禀主公!卑职已经将本镇户口,清点完毕。共计有民十万户,五十多万人。当然,这只是在册人数,世家仆役,还有流民,都不在内……”
孟逐素有才干,早在新安府,就职任户司参事,对这些数据,都是随口就来,毫无滞涩。
宋玉点头,现在是王朝末世,土地兼并严重,世家隐瞒的人口,起码也有二十多万。
无地少地,沦为流民的人数,也差不多是这数。
虽然之前有着战乱,但多是局限一地,没有波及全府,户口损失不大。
这么算下来,宋玉此时,已是百万军民之主!
这也和气运相符,在宋玉看来,他顶上,青气汇聚,也有成形之象。
这青气,就不是凡品,在官,必是大贵,出入乘车,上有华盖,威势极盛。
“看来,此世人道青气,非得辖下百万以上,才可有着。”
宋玉心里,自言自语。
“我现在的实际位格,也堪堪正四品而已,气运上,也是金青参半。”
“若要气运纯青,甚至……一窥王业,必须拿下吴州全境才可!”
宋玉暗中思量。
随即说着:“本镇欲设新兵营,在辖下招兵,此次,为的是以后大战,必须招满两万人!”
底下,沈文彬和孟逐,都是不由倒吸一口凉气。
这限度,就很大了,几乎达到民力的极限。
沈文彬出列,问着:“主公!两万新卒,这训练消耗,都是数以万计,怕是……”
两万人,光是粮食消耗,都是按万石来计算,就凭现在宋玉节度府,却是拿不出来。
另一边,孟逐也是眉头紧皱,他知道主公从不出虚言,绞尽脑汁,想着宋玉准备如何解决。
宋玉也不卖关子,说着:“你等看看这个!”
就将一份文书,递给沈文彬和孟逐二人。
二人接过一看,就是不暇思索地说着:“此是天佑主公!”
原来,宋玉给这二人看得,却是一份情报,在临江境内,发现了一条金矿!
这金矿位处临江边界,一条小山脉内。几乎半是露天,开采极其便利。
这却是天降横财了。
想到这里,宋玉就有些苦笑。
这横财,却不是给他的,而是上天,给李如壁这条潜龙预备的。
话说,方明身为城隍神祗,又做过土地,对地气,有着感应,逢着分神要入世争龙,怎会不在这方面动些心思?
早在宋玉还是幼儿之时,方明就暗中巡视吴南山脉,希望发现金矿银矿之类,为将来争霸做准备。
可惜,在新安文昌,几乎是一无所获。
就算侥幸,发现了几条玉矿银矿什么的,也离人迹太远,埋藏极深,含量又低,硬要开采,也只是得不偿失。
要知道,此世,深山老林多凶鬼。
但不少矿脉,又位于深山人迹罕至之地,若发现富矿,每次,都需朝廷出手,发大军镇压鬼类,又征发上万民夫,才能顺利开采。
这些条件,当时的宋玉,都不具备,就算方明暗中相助,也只能赔本。
就是现在,以宋玉势力,也做不到如此。
但这临江金矿不同,不仅含量丰富,距离城池,也并不算远。开采运输极为便利。
据方明估计,这含量,总计有十万两黄金上下。
有这,就是以后争霸天下的本钱!
再联想到此矿就出在临江,分明就是上天给李如壁起家的资本!
幸好李家掌控未稳,就擅启兵锋,被宋玉大败。
若是李家暂时休养生息,又得矿脉黄金之助,那宋玉再是手段滔天,也有倾覆之祸!
沈文彬和孟逐也想到此处,才说是天佑。
“本镇已派宋虎带着一都前去,将矿脉封锁。又命孙淼召集匠人,不日就前赴开采!这金矿储量极丰,足够支持大军数年。”
宋玉淡笑说着,他取代潜龙之位,这金矿,也变成他的助力,如此一来,前期发展的很大一块缺口,就补上了。
“此是主公大幸!”孟逐上前贺礼,却又劝谏说着:“但逢着乱世,粮价必涨!主公可派心腹出青龙关多做准备……”
逢着水旱大灾,粮食精贵,又遇着世家商户囤积居奇,这粮价,是一涨再涨,有时,甚至到了有价无市的局面。
金子不能当饭吃,只是一堆死物,必须尽快转化成实力,才有用处。
谁知宋玉只是一笑,摆手说着:“这批黄金,本镇准备用来充作军饷,或是置办军械,却不准备采买粮食。”
“再说,出青龙关购买,容易露了痕迹,到时反而功败垂成……”
出了青龙关,就不是宋玉的地盘,如此大批量的粮食交易,不引起其它势力的注意才怪,到时出手干涉,宋玉也是鞭长莫及。
沈文彬和孟逐面面相觑,随即说着;“主公必是胸有成竹,腹有良策,还请相告!”
“哈哈……真是什么都瞒不过你等!”宋玉大笑说着。
随即脸色有些奇异,问着:“你等,可知安昌亩产?”
沈文彬出列,说着:“卑职有所耳闻,听说安昌民风奇异,只要拜得城隍神,诚心祈求,就可保得来年丰收,并且,增产近一成!”
“主公麾下红巾一系,就多是城隍庙祝!”
古代农业社会,最重视的,就是田地产出,安昌如此情景,怎能不惹得邻近眼红调查。
宋沈两家,之前也有查探,但那时,方明一心韬光养晦,锋芒不露。
肥地神通,也严令属下,不得过度使用,只给增产一成,就是极限。对着外县,更是半点恩泽都无。(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五章 大策
宋沈两家之人,调查良久,也得出此神神通,只有安昌一地福泽的结论。
只能增产一成,还只在安昌有效。
这平时,还很有些诱惑力,容易生出事端。
但现在是乱世,土地兼并严重,世家几乎占了土地的七八成以上。
土地富余,又逢着兵乱和流民,消息流通不畅,才没有什么大事。
若在平时,就算安昌四大家联手,也阻不住群狼之口。
“若是安昌城隍,愿归附主公,使辖下亩产,都增一成,那也是大功德!”孟逐眼前一亮,赶紧说着。
若是宋玉辖下,亩产都增一成,这综合起来,就不是小数目。
更别说,有土地神在,可保得黎民丰收,免去水旱之馑,这造成的声势,该有多大?
孟逐光是想想,就觉心潮澎湃,不能自已。
“呵呵……不止如此,本镇还和城隍达成协议,将本镇信仰,全部托付,而城隍神,则保证,本镇辖区,每县再开十万亩良田,每亩增长五成!”
宋玉微笑,抛出的消息,却是石破天惊!
“十……十万?五……五成?”
沈文彬和孟逐半跌在地,有些失神落魄,但宋玉视如不见。
这才是常理,正常人听得,都会以为戏语。但沈文彬和孟逐跟随宋玉日久,自然知道,主公向来不说虚语,这消息。可就真正惊天动地!
每县再开十万良田,每亩增长五成,是什么概念?
这意味着每一县。都可多活数万人口,实力暴增一倍都不止!
更不用说,由此带来的名声。
某人治下,鬼类不存,开田万顷,亩增五成!
此事一出,不论宋玉的对手再怎么折腾。也否定不了宋玉天命在身的结论!
这大义名分,一下就有了!
沈文彬和孟逐一想到此,也是激动得差些不能自制。
良久。孟逐才起身,谢罪道:“微臣失礼,敢问主公,刚才之言可真?”却是犹自不能相信。
“这是自然。否则。本镇怎会答应,将辖下信仰大权,尽相让出?”
宋玉十指交叉,沉声说着。
“但城隍麾下,庙祝不足,现在,只能先福泽一府!”宋玉又补充说着。
此世多有凶鬼,盘踞郊外。杀得百姓,吸取人气。
在这个世界。人死成魂,此时就称游魂,一般七日即散,真灵投入轮回。本命高者,也不过能多苟延残喘几日。
若是吸得人气,就可维持魂躯,强留世间,这时,就是凶鬼!
游魂不会伤人,但凶鬼以活人为食,生人勿近。
凶鬼吸取人气渐多,就可进阶,通晓阴力变化,这时就是厉鬼。
厉鬼杀人屠城,恶贯满盈,就成凶鬼,可白日现形。
到得鬼王,则是开府建衙,割据一地,声威滔天,连真人都得暂避锋芒。
大乾百姓,多依城聚居,便是乡村,也是尽量靠近城池,聚众之气运法度以自保。
郊外,就有游荡的凶鬼厉鬼一流,大是凶险,这也造成各地交流不便。
普通村民乡民,通过祭祀,身上只有几丝庇护之气,对着一两个凶鬼,还可支持,但遇着厉鬼,便是无幸。
所以每日耕作过后,在天黑之前,都必须返回村里,避免意外。
这距离,就不能太远,所以县城周围,还有可以开发的余地。
只要将游荡的凶鬼厉鬼一流驱走,大可再开田千顷,这对实力的增长,就不是一点半点了。
可惜,人间,能对抗鬼类的,就那几种,官气和军气,要镇压县城,不能轻动。
祖灵祭祀,也受限制,移动不得,并且,威力有限,不能犁庭扫穴,一扫鬼类。
剩下的,只有道门势力。
但道门子弟,一向稀少。此世道法,对资质要求甚高,并且,还需身有灵脉,天门通透才可。
光这一点,就将九成求道之人,堵在门外。
更何况,大乾做主的,终是朝廷,怎会任由道门在天下搜刮种子?其中多有阻挠。
这样下来,有些道脉,甚至找不到合适的继承人,导致道统断绝!
凭这些道士的数目,要想犁清一府,都有些困难,更别说,鬼类不是杀光就可,毕竟,每日都有新的游魂凶鬼诞生,要想开得良田,必须常驻守护才行。
有如此多的困难,大乾开国百年,却仍不能增加开垦,终于导致乱世。
这农业社会的乱世,就是人太多,田太少,种出的粮食不够吃,只有大杀一番,将人口毁灭一些,才可平息。
但自从方明穿越过来,一切都不同了。
这方世界,多了神道!
方明麾下的庙祝,对资质什么的,完全没有要求,只需信仰虔诚就可。
并且,只要神恩在身,就可快速提拔,毫无阻碍。
现在的吴心凌,短短十几年,在神术上的造诣,比较道门,已是半步真人修为,将许多道门子弟,半辈子的苦修,都比了下去。
就是李大壮,也有核心弟子的修为,不可小觑。
只要神力足够,方明就可培养出数以千万计的庙祝,这些庙祝,对付一般凶鬼厉鬼之流,却是足够。
更不用说,还有城隍阴兵,暗中出手。
若还是不行,其后的土地神,阴兵统领,也会插手。到了最后,方明也不会坐视。
现在吴南,还有谁可抵挡?
等到庙祝培养出来,足够将整个吴南鬼类,一扫而空!
但现在,城隍信仰,还是局限安昌一地,培养出来的班底,也只够扫平一府鬼类,肥地神通,也是如此。
再多,方明神力,就要破产,这万万不可。
“一府,也足够了!”孟逐喃喃自语,又问着:“主公欲选哪府?”
“自然是新安!”宋玉不暇思索地说着。
新安是宋玉起家之地,这意义上,就非同小可,足够左右天下言论。
并且,等到新安整个开发出来,新安百姓,岂是傻子,知道了城隍神的好处,自会虔诚信奉。
积累出的神力,就可用在其余二府的开发上,如此,就像雪球,越滚越大。
沈文彬终于回过神来,郑重拜下恭贺:“主公果是天命在身!属下这生,能遇着明主,共襄大事,实乃毕生所愿……”
对宋玉迎娶神女吴心凌的决意,却是再无二话。
如此大的利益,若不是还要顾忌名声,就是娶作正妻,也无不可。
宋玉点头,说着:“新安城隍庙宇,已经在建,本月底,就可完工,你等记着,早作准备!”
“诺!”沈文彬和孟逐激动得脸睑通红,大声应着。
“有这基础,很多事情,就可做了!”宋玉拿起杯盏,抿了口清茶,说着。
“还请主公示下!”沈文彬和孟逐看宋玉宠辱不惊之态,也是收敛了情绪,齐声问着。
“之前几次大战,本镇老兵,为之披肝沥血,死伤惨重,不得不有所回报!文彬,本镇之前,是如何做得?”
“战死者,赏银二十两,由家属代领。伤残不能归队者,赏银十两,予以退役!”这事一直在做,沈文彬随口就说着。
“太低了,太低了!”宋玉不满说着:“本镇之基业,多赖士卒用命,这恩赏,还是低了!必须有田亩,才可见本镇心意!”
原来主公,是想说这事,沈文彬和孟逐对视一眼,都有些恍然,不由问着:“具体如何?还请主公示下!”
“战死者,除了白银外,加赐良田三十亩。伤残者,加赐良田二十亩!”
宋玉说出了思量已久的打算,有三十亩良田,足够一户人家过活,再加上土地神的肥地神通,增产五成,就可以过得优渥。
“以后,斩首之功,也要加上田亩赏赐!”
“凡是斩首一级者,赏银五两。这里不赐田地。”
“斩首二级,赏银十两,赐田五亩。”能杀敌二人,这运气成分,就小了许多,必是勇武之辈。
“斩首三级,赏银十五两,再赐田十亩!”加上之前五亩,就有二十亩良田。
“斩首四级,赏银二十两,加赐田十五亩!”这就是三十五亩良田,算是富农阶级。
“斩首五级,赏银三十两,赐田二十五亩,若是无官,则保举入演武堂进修,出来后,立授火长!”
这有田六十亩,几乎可算小地主了。毕竟能杀五个敌军,也不是什么身有勇力就可以解释的,运气,武艺,缺一不可。这人才,就不能浪费。
“火长以上,以战功论,不算斩首!”
“以上赏赐,只在大战过后发下,或是战死,由家人继承。”宋玉又补上最后一句,这才是重中之重!
这赏赐的田地银两,都极是丰厚,但只有宋玉政权存在,才有着合法性。为了不鸡飞蛋打,士卒也会拼命奋战。
这些东西,老兵要想有着,除非打败敌人,或者战死,由家人享受。
沈文彬和孟逐听着,都是凝重,久久不语。
待得宋玉手中杯盏已凉,孟逐才开口。
“主公此举,必能激得士卒死战!但赏格,似乎有些太过……”
“不如此,怎能激得士卒用命呢?”宋玉摆手,打断孟逐话语。(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六章 科技
“本镇知你忧虑何事!有着城隍新开田亩,还有金矿,这些赏格,本镇还是发得下的!”
“而且,这只是战时之策,到了平定之后,自有变革!”
“只要能实行下去,没有克扣,那我镇必百战百胜!”
“你等记住了,也告诉手下人,此是底线,若给本镇发现什么猫腻,那灭族,都是轻的!”
这是宋玉战策,关系天下归属,容不得半点马虎。
说这话时,就杀气腾腾。
“诺!若有此等社鼠,敢坏主公大事,不用主公,臣下第一个动手灭之!”沈文彬和孟逐,都是冷汗直下,知道主公这次,真是万分重视,保证说着。
“如此便好!”宋玉沉声说着。
有这政策,只要执行下去,不出几年,就可席卷天下,这是阳谋,不怕别镇学去。
毕竟,这需要的田亩,不是小数,就连门阀世家,都不一定拿得出来。
但有着城隍神通,在各县,都可开田十万的宋玉,有这底气!
而且,这些老兵,都是宋玉的统治根基,分给利益,也是培养壮大之意。
若是以前,宋玉崛起,只有两条路好走。
一是消灭之前的利益阶级,拿自己的势力补上,但这,就失了德望,如同朱十六,名声就不好,得天下的希望,也就小了。
毕竟,得人心者得天下,这人心。就是天下世家之心!
二是与旧的利益阶级妥协,获得资助。或许可以消灭些死硬分子,吃些肉来。但这毕竟是少数。这么一来,主君自身的利益就少了,实力一弱,话语权就小,这就容易受得门阀世家牵制。
历朝太祖,都是在这两条路之间摇摆,其中把握的度。就全看自身水平。
但今天,宋玉却有第三条路——
发掘出新的利益,培养自身统治根基。
这新开的田亩。宋玉一寸都不准备给世家,而是分给自家势力。
除了预备赏赐的之外,剩下的,都是新安节度府自身消耗。
其中。宋家占了大头。沈家紧随其后。
还有叶鸿雁的叶家,孟逐的孟家,都将分得不少田地,瞬间在田亩上,不输县城大户。
这叶鸿雁和孟逐发迹后,自有亲戚前来投靠,形成自身势力,历来都是如此。宋玉也乐见其成。
有这些,根基就稳了。而且,不受外人影响。
再加上之前从旧势力中夺得的利益,宋玉现在的整体实力,也在吴南世家之上。
不仅名声没有受损,还可自立自强,不受外界影响,争夺大位!
有这势力,其它世家,还不老实么?
若还是不服,那灭之没有二话,听话的,就赏几口汤喝,足够将吴南世家敲打臣服,无有不从。
这样的吴南,才是真正的帝王之资!
以后出兵,就是堂堂正正,以势压人!
宋玉之前,本钱太小,不得不多出奇谋,旁人之看到宋玉英明果决之极,却不会想到,一旦事情稍有差池,就是倾覆之祸!
不是不想临之于堂堂正正之兵,实是没有那个本钱!
但现在,一切都不同了。
过个几年,城隍信仰传遍吴南,宋玉的实力,也会暴增数倍,并且,每得一地,只要修养数月,就可很快恢复,并且,打下一府,相当于别人两府!
这是多大的优势?有了这些,宋玉对自身夺取天下,已没有任何疑意!
与这相比,什么攀科技树,开启民智什么的,都可抛在一边!
宋玉身为穿越者,自然也考虑过利用前世科技什么的,但思量再三,还是放弃。
要攀科技树,需要的,可不是一人两人之力,而是整整一个阶层精英的需求!
方明前世看小说,主角脑袋一拍,比划比划,什么兵工厂就搞起来了,农业技术也改进了,当真是方便无比。
但现在看来,荒诞无比!
科技的进步,与整个社会的进步相辅相成,不经过上百年的积累,就要一蹴而就,怎么可能?
更何况,各种现代科技,需要的人手,都是蓝领,好歹也要有初中文凭!
但在大乾,识字的人都少,上哪找那么多人去?
这就只有广开民智,才有几分可能,不说浪费的时间。
光说,开了民智,对宋玉,有好处么?
不论是方明的神祗身份,还是宋玉的地主阶级,都是利益既得者,屁股决定脑袋。
宋玉的位置,自然也是摆得极正。
历来古代统治者,都不约而同得采取了愚民政策,就是百姓有了知识,就会乱想,需求更多的权力,导致既得利益者的灭亡。
宋玉乃是统治者,以后还要争夺真龙大位,自不会挖自己的根基。
而且,科学发展,至神道于何地?
宋玉寿只有百年,而神祗,却可以长存!
比起阳世大位,方明还是更重视神道发展!
更何况,谁没事会记一大堆无用的公式链条,穿越过后,还能一一重现出来。
除了自身关注之物,谁会没事了解其它行业,并且,还是从原料、加工、结构、全都背下,以待后用?
真有这种,不是超人,就是变态!
宋玉自认为,两者都不是,他前世,对这些,一向关注甚少,就连火药什么的,也只记得有硫磺,或者木炭硝石什么的,至于比例,也没注意。
这兵事上,搞两个发明,增加实力,还是可以,宋玉就写了,扔给孙淼,许以重赏,让他鼓捣,就不管不顾了。
但可能因为是两个世界,连着物理法则,都有了细微变化,孙淼现在,也没能出啥成果,就连炸死人的事都没发生。
总之一句话,宋玉对此世科技,不支持,也不反对,就这么看着,任其自由发展。反正按宋玉估计,只要他不插手,这封建农业社会,还可维持上千年!
有这时间,足够方明发展了。
在他心中,还有另外心思。
只要宋玉登极,将城隍信仰散布天下,那整个天下,都可开田无数,活人上亿!
这对人道,是多大功德?
更何况,从此,方明信仰,就和天下百姓,完全绑在一起。
若是后世皇帝,敢废城隍信仰,那没了庙祝和神通,天下百姓,就先得饿死一半以上!
这后果,就是皇帝本人,都承担不起!
试问?谁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硬废城隍?
这就是方明为晋升古神失败,而留下的后手!
毕竟,若是能证位古神,无拘无束,自是最好。但方明心思缜密,未虑胜先虑败,自然要为以后,做些保险。
有这些,就算不能证位古神,方明也可成为最后胜利者,与世长存,慢慢积累。
现在,方明就是要将神力信仰做成第一生产力,按照现在发展,这完全有可能。毕竟,每亩增产五成,可不是小数。
除非农业生产技术,一下突飞猛进,出现好几次革命性变革,否则,都不可能超过。
为了长存,为了超脱,方明不介意将大乾苍生,都绑架上自己的战车!
这些念头,都是一闪而过。
底下,沈文彬和孟逐,还在叩首。
宋玉不由失笑,只是想起今后打算,自己都有些心驰神往,不能自已。
看着下面二人,缓缓说着:“本镇刚经大战,剩下的,就是休养生息!长乐武夷二府,可有什么动向?”
这些,私下里,陈云早就报上,但宋玉还是想听听沈文彬和孟逐的意见。
吴南共有五府,其中,文昌、新安、临江是核心精华,现在都在宋玉手中。
剩下的武夷、长乐二府,不但位置偏僻,而且多崇山峻岭,良田稀少,又有山越野族作乱,百姓多有逃亡,现在已是十室九空。就连知府,都弃官逃亡,州里又无人愿去,导致宋玉和李如壁在吴南大战之时,这两府还是一盘散沙,插手不得。
“这两府,实力羸弱,不堪一击,甚至,只要主公一檄,就可平定。只是,山越野族,却是个麻烦!”
说到这个,孟逐也有些摇头。
“不错!主公,山越性情凶悍,不听教诲,又狡诈野蛮,甚难对付,并且,在武夷长乐二府,几有数十万之众……”
这山越和普通百姓不同,因为生活条件的严酷,老人小孩,都可为兵,上阵打仗。
虽然武器军械原始,但光这数量,就很麻烦了。
“你等,有何策?尽管说来!”宋玉直接问着。
孟逐上前:“臣以为,只有一策,分而治之!万万不可让其串联!”
宋玉点头,这山越,是吴南百姓,对野族的泛称,他们内部,还划分为天弓,黑虎等部,相互攻伐,这才没有出得二府,肆虐吴南。
但若威逼过甚,让他们起了联合的意识,甚至,选出盟主王者,统一号令,就大事不妙。
“主公!臣附议,只有分割包围,化而治之,方是上策!急切不得!”沈文彬也说着。
他自为幕府长史,对吴南势力,就留心不少,这山越的卷宗,在各府,都是堆了满满一屋,各代明主武将,试了各种方法,都收效甚微。
只有这策,前朝吴王用之,大破山越,号称“俘虏十万,择青壮三万入军,其余尽数补为农户……”(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七章 公子
宋玉点头:“两位之言,一语中的,本镇现在,还是以休养生息为上,不得擅启兵锋!”
等到城隍信仰播下,开田万顷,几次丰收,那宋玉的实力,几可暴涨数倍!
到时,就算山越有十几万,也是宜然不惧。
这点,沈文彬和荀靖都是晓得,点头应诺。
……
永安十一年,十月十五。
经过这些日子,临江府的百姓,也渐渐从惊恐中,舒缓过来,至少,街上,已经可见行人,偶尔还有小贩,沿街售卖,算是有了些生气。
至于几家米行布店什么的,却是在宋玉一进城,就被勒令开业,以安民心。
对着宋玉这个把李家三族俱灭,连女婿都不放过的狠人,这些店铺后面的世家,哪敢反抗?
都是不敢有违,米价布价,连着茶米油盐的价钱,都和平时一样。
这样一来,民心,就迅速定了。
临江府的百姓,先是在吴起割据下,战战兢兢十几年,生怕哪一天,朝廷大军,就下得府来,将临江血洗。
历来军队,特别是外地军队,碰上剿匪之事,这军纪,根本不用说。
肆掠乡里,还算好的,最怕的是杀良冒功,现在朝廷,纲纪废弛,大有可能。
这些临江百姓,不管怎么说,一个“附逆”的罪名,却是跑不了的,自然心惊胆颤。
后来,朝廷天兵未至。却来了李家。
虽然李家,有着圣旨大义,但到底有着明白人。李家是何打算,临江百姓,也差不多全知。
但看在李家素有仁名,进府后,又军纪森严,没有扰民之事的份上,临江百姓。也就这么默认了。
但没过几月,李家兵败族灭,临江又落入宋玉掌控。
就算宋玉自身的圣旨是真。他也只是个新安节度使,这未经朝廷军令,发兵攻打,连下两府。威福自用。无论怎么看,都是彻头彻尾的反贼行径!
但过了这么久,也没听着朝廷干涉,似是将吴南一地,彻底忘记了。
此世,也有俗语,事不过三。
这么几次三番,临江百姓。对朝廷的信心,就很成问题了。
在某些长者耄耋看来。这就是王朝末世之象!对朝廷的法度,也是彻底失望。
现在,只要宋玉统治,能维持三年,这几府,甚至就可彻底转化为私有。
而且,有着城隍神力,这过程,还能加快!
此时街上,正有一行主仆二人。
却是一个青年公子,领先闲逛,后面,一个黑衣仆役,牵着匹高头大马,亦步亦趋地跟随。
这青年眉清目秀,器宇轩昂,看着也才十五六岁年纪,脸上却不见青涩,反而颇有英气。
心中,也是暗自一凜:“这新安军,果是军纪严明,我这马,乃是草原天马之后,价值万金,但巡逻卫士,都视如不见,可怖可畏!”
对那宋玉,更是多了几分忌惮,这同龄人,横空出世,几乎夺去了天下年青一辈的所有锋芒!
连着这青年之父,也多拿宋玉事例教子,常有“生子当如宋新安!”之语。
宋玉官面上,还是新安镇节度使,按照此世的叫法,向来是名之后,加个地名。
这是尊称之意,代表着宋玉,在新安,几有独一无二的影响!
想着平素父亲的教诲,这青年,暗中咬了咬牙,头却是突兀一抬,颇有些不服输之意味!
这主仆二人,七转八转,却是走到一处客栈之前。
小二眼尖,赶紧迎上来,问着:“公子是打尖还是住店?”
“住店!”这青年公子随口说着,径自来到柜台前。
将几两碎银,洒在桌面上。不经意间,却是露出指间一枚白玉戒指,这戒指造型古朴,其中,甚至有着血丝缕缕,很是奇异。
若是有高手匠人在此,就可认出,这是“血玉”,因玉中带血,十分罕见,长期佩戴,更有温养气血,养精壮气的奇效!对老年,犹为有用。
光这一枚戒指,就价值数万两白银!
看到这,一边本来有些懒散的掌柜,眼中突然就是有光闪过。这一下,来得快,去得也快。仅仅发生在一瞬间,下一刻,这掌柜又恢复之前惫懒模样。
这青年恍如未觉,订了两间上房,吩咐小二,将饭菜送入房中,就紧闭房门,寸步不出。
时间渐渐到了晚上。
青年公子的房间外,却是黑影一闪,一人如狸猫般闪进门缝。
房间内,却是明烛高照,青年公子和仆役俱在,看来,一开始,就知道这人会来。
在烛火中,人影面貌清晰起来,竟然就是这客栈的掌柜。
“虽然你已经猜出我的身份,但按照规矩,还是得给你看下这个!”青年公子自手中抛出块令牌,这令牌在空中划出一道漂亮的抛物线,落入掌柜手中。
掌柜的眼泛精光,仔细辨认,这令牌通体黝黑,貌不起眼,却隐隐有着古意,近看,还可闻着一股幽香,难以忘记。
“不错!号令都对!”
掌柜的自言自语,随即跪下,大礼参拜,“小人潘卓,见过大公子!大公子此时,实在不该来此,以身犯险!”
“哦?为何这么说?”青年磨蹭着手指上的血玉戒指,淡淡问着。
“新安宋玉,甚是精明,治府一月,整个临江,已是落入掌控,号令无有不从,公子万金之躯,怎能涉入险境?”掌柜不卑不亢地说着,看来,地位也是不低。
“这我也知道,但现在,宋玉明面上,还是朝廷节度使呢!本公子又无罪迹在身,他以何名义动我?”
青年自然不是鲁莽之辈,这话意思,就是两军交战,尚且不斩来使。
这青年,乃是吴州一个大势力的后辈,若是有着损伤,对双方,都是无益。
至于绑作人质、以作要挟?实是笑话!
须知大族之中,容不得半分温情,这青年的父亲,也不止他一个儿子!
就算家主同意让步,其它人,也不会答应。
宋玉也该知道,若是如此,除了两方结怨,彻底不死不休外,别无好处!他是精明之人,自不会如此。
此时的青年,似危实安。从这寥寥几句,也可看出,这少年,也是心思缜密之人,非是草包之辈。
“本公子也不得不承认,这宋玉,乃是一代人杰!吴南之事,虽然有着密报,但不亲自前来,我实在不能放心!”
这青年又苦笑说着。
掌柜心里一动,头放得更低,说着:“公子英明。”
青年摆手,问着:“闲话少提,我明天,也得尽快离开,你将临江情况,再说一遍!”虽然宋玉不会动手,但难保不会有青年世家的敌人出手,挑拨与宋玉的关系,这点,还是不可不防。
“诺!”掌柜点头,想了想,又禀告说着:“宋玉大军,自连下文昌、临江二府之后,也是疲惫!虽然收降纳叛,仍然号称万人,但大军折损,又需整合新旧,至少半年内,是不可能有大战的!”
“就算如此,拥军上万,背后,又有三府,这势力,太盛了……”青年喃喃说着,眉头紧紧皱起。
“这宋玉,一统吴南之势,已是不可避免,之后,势必兵出青龙,征伐吴州!我父也有意吴州,这两虎相争,必有一伤,我当筹谋之!”青年心里,暗暗想着。
此时,叶鸿雁带着一府六千人,镇守青龙关,非十万不可破。
整个吴南,已无什么势力,能够插手吴南统一。
青年面色沉重,问着:“叶鸿雁那边,能影响不?”
掌柜面有难色,说着:“这叶鸿雁,乃是草民出身,被宋玉看重,一路提拔,到得正五品游击将军之位,素来忠心耿耿,我们的人,却是影响不到!”
这叶鸿雁,乃是宋玉一路简拔,待遇之厚,无与伦比。
这时,若要反叛,只会受到天下人的唾弃。
并且,青年家中,正五品的实权将军职位,却也拿不出来。
这方面,已经可以放弃了。
青年心思急转,又问着:“山越情况如何?”
“山越野族,语言不通,又凶悍彪野,我先前派出几波人手,前去联络,都是音讯全无……”
“这方面不要吝啬,人手没了,就再招!愿意去的,赏银五百两,家里全部由我们照顾!”青年不暇思索地说着,这山越势力,是现在吴南,唯一可能影响宋玉统一的人手。
不论付出多少代价,只要能联合山越,给宋玉制造障碍,都是值得!
“属下明日就办!”掌柜点头领命。
“没什么事情的话,你就先下去,我们关系,还是不宜暴露……对了,我今日在街上,见到多处张灯结彩,似乎有什么喜事,你可知晓?”
青年正要打发掌柜离开,末了,却鬼使神差,问了这句。
说到这,掌柜的脸色,就有些奇异,说着:“此事公子不问,我也要禀告,今日,宋府有着喜事,宋玉要纳两名小妾过门!”
“哦?”这青年来了兴趣,好奇问着:“是哪家女子?张家还是云家的?”
豪强兴起,与旧有势力联姻,本是寻常。(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八章 尽得
在世家,也多有政治联姻,连这青年公子,也收了几个。青年默默想着,既是做妾,那自不是门阀郡望,或者,是大户一流?
“都不是!”掌柜摇头说着:“这两名小妾,出身都是奇异,我几方打听,才得确切消息,一女名为吴心凌,乃是安昌青玉村百姓。颇有几分神异。”
“还有一女,更是诡异,竟是李家嫡女,名为秀芳!”
“李家,哪个李家?”青年有些反应不过来,问着。
“自是李勋的李家!这李秀芳,就是李勋的嫡女,李如壁的胞妹!”掌柜沉声说着。
“这……”青年公子捂住嘴巴,有些失态。
娶一个村姑,还可说是秀色可餐,贪恋美色。但纳一个仇人之女为妾,夜夜侍奉左右,这宋玉脑子,到底是怎么长的?
青年摇摇头,有些费解。
随即沉思,这李秀芳,会不会是一枚很好的棋子呢?
正当这青年苦思冥想之时,却看不到,此时的房间内,不知何故,竟多了一人!
方明看着这青年,哑然失笑:“举头三尺有神明,这人,竟然在我的地盘上,打我的主意,是该说无知者无畏,还是说,愚蠢之极呢!”
当然,这也是两边信息的不对等。这青年,虽然知晓,城隍势力,投靠宋玉,却不会晓得,城隍神祗,有此等神通!
方明现在,法力日涨。对着自身领地,也是掌控。
神祗威能,更是有着神异。只要在领地内,有人呼神之名,就可感应。对宋玉之名,也是如此。
这青年不晓得其中关窍,硬生生将自己暴露。
方明打量着这青年,再和情报比对,就认出来了。“原来是那家之人,无怪可以将手插到我的地盘上!看来,这家。对吴州,也有着想法呢!”
却是没有立刻出手,将这几人拿下的打算。
这青年,虽然有几分才干。但也就这样了。算不得什么出奇。
而且,拿下这人,真心没用!
方明自不会以为,只要拿下对方嫡子,就可迫得世家归降,这么想的,都是傻子!
无论在哪里,左右一切的。还是利益!
留着这几人,还可暗中控制。操纵消息。比起全部抓起,却是更有价值。
这么想着,方明微微一笑,挥袖便走,只有几点金光,附在这三人身上,消失不见。
这三人,完全不知,已在鬼门关前,走了一遭。还在絮絮不休,筹划着阴谋诡计!
……
转眼一夜过去,已是清晨。
“春梦了无痕呐!”宋玉伸个懒腰,只觉浑身上下,无不神清气爽,舒畅无比。
昨夜,宋玉连御两女。
这吴心凌和李秀芳,可说春兰秋菊,各擅胜场。
既已嫁给宋玉,也是曲意逢迎,让宋玉很是享了一把艳福。
若不是宋玉天生本钱雄厚,又有神力滋养,恐怕现在,还起不来床。
“夫君!”二女起来,看见宋玉,都是低声叫着,颇有些不胜娇羞的风情。
宋玉哈哈一笑,说着:“你们起得正好,与我一起用膳吧!”
三人来到一处偏厅,早有侍女,准备好了早餐。
一盆熬得浓浓的白粥,上面满是粥油,已放了一段时间,不烫不凉,正好入口。
还有几碟小菜,都是精致,香气扑鼻,只是些咸菜花干之类,却别有一番滋味。
宋玉现在,大可山珍海味,每日更换。
但此时,他已不需以此显示地位。反而对厨子老王的几道家常小菜,大是喜爱。
这老王,也是大厨,听说祖上,还进过御膳房,家传的技艺,也极是不凡。
特别是现在,随着阅历渐增,已有返璞归真之意,这几道小菜,都是于平凡中,见真功夫!
将宋玉之前吃过的珍馐佳肴,都比了下去。
襦裙侍女将粥盛好,恭敬为三人端上,随后退下。
身子婀娜,竟也是个美人,只是眼神之中,似乎有着说不出的幽怨。
宋玉摸摸鼻子,有些苦笑。这人,自是春兰了,宋玉纳妾,她不免有些惴惴,生怕宋玉有了新人,就忘了旧爱!
大手在春兰臀上一拍,看着佳人娇羞退开,笑着说道:“你这妮子,也学什么苦情戏么?放心,本镇不会忘了旧人。下月就娶你过门,也当个主子!”
春兰脸红如血,连耳根子都红透了,但眼中,却有掩饰不住的惊喜。虽然对宋玉前面的苦情戏云云,有些不解,但最后一句,却是真切入耳,一颗心,就定了下来。
虽然也是当妾,但身份上,就与奴婢不同,更何况,她与宋玉青梅竹马,有这情谊,以后只要不犯大忌,一身锦衣玉食,还可福泽家人,却是毫无问题。
周围奴婢,都有羡慕之色。
宋玉哈哈大笑,对着吴心凌和李秀芳说着:“在我府内,都是自家人,不必拘束!”
“是!”二女都是答应,和宋玉一起用膳。
这古代规矩,讲究食不言寝不语。
宋玉和李秀芳,都是出身世家,吴心凌十几年庙祝祭酒,也学得礼仪,早餐时节,寂静无声,就连杯碟碗筷相交的声音,都是极少。
待得用完,宋玉就说着:“心凌回去休息,秀芳,你跟我来!”
随即大步走出。
“妹妹还不快跟上!”两女同时入门,但吴心凌年纪大些,自然居了姐姐。
“是!”李秀芳轻施一礼,提着裙摆,碎步跟上。
宋玉特地放慢了脚步,等到李秀芳上来,才说着:“跟我去个地方!”
就带着李秀芳,来到节度使府一处。
这是个偏僻小房,宋玉支开守卫,亲自推开大门。
一股檀木香气,就是迎面扑来,“还不进来!”宋玉大步走入,随口说着。
李秀芳咬咬牙,走进这屋。
“啊!”屋里的情景,却是让她捂住小嘴,潸然泪下。
这屋子不大,中间一张供桌,上面,密密麻麻的,都是神主牌位,最前面几个还是新制,其中就有李勋和李如壁的名字。
这里,竟然是李家宗庙!
这节度使府,原先是临江府衙,为吴起占据。
李家奉旨起兵,杀得吴起后,俨然又成李宅。
等到宋玉进了临江,这李宅,自然改姓宋了。
李家三族,都灭在宋玉手中,但这祖宗牌位,宋玉却没一把火,全部烧了,而是搬离宗庙,摆放在此。
“父亲!哥哥!”李秀芳看着这些牌位,不由痛哭失声。
宋玉也不阻止,静静等着。
良久,李秀芳才止住哭声,看着宋玉,神色复杂,问着:“大人为何带妾身来此?”
“这里,是你李家宗庙,你可祭拜,昭告祖先!”宋玉却说着。
李秀芳盯着这些牌位,这里,有些,是她自小拜祭的,有些,几十天前,却还是活生生,和她有说有笑,不想现在,却是天人相隔!
这眼前之景,将她被迫嫁与仇人,屈身逢迎的无奈幸酸,全部揭开,让她几有在冰天雪地之中,赤身**之感。
“这是要做什么,享受胜利的快感么?”她是极聪明的女子,又是早熟,自然知道,有些大人物,就有某些奇异的嗜好。
心中,就有些恐惧。
但宋玉话已出口,却是改变不得,李秀芳取了线香,焚香祝祷,闭眼默祈。身子,还在微微颤抖。
“我有这么恐怖么?”宋玉摸摸下巴,有些不解,但也不怎么在意。
默默说着:“李家祖宗在上,宋玉今日,娶李秀芳为妾,日后得子,必择一过继,使李家香烟,不致断绝,祖宗有灵,还请助我!”
此言一出,李家宗庙之中,似乎就有变化。
宋玉开启望气神通,就见到一幕奇异之景!
只见丝丝青紫之气,自各牌位中升起,聚合不定,越聚越多,最后,成为一小片青紫之云,漂浮在神主牌位上空。
青紫之气互相交缠,隐隐有着龙形。
“吼!!!”受此影响,宋玉头顶,气运一动,龙气赤蛟浮现而出,摇头摆尾,神气活现。
龙气赤蛟见了这云,更是大喜扑上。
青紫之云一动,却不抗拒,任凭赤蛟吸取。
赤蛟长龙吸水一般,将青紫气运吸尽,体形顿时涨了三成,鳞甲光华闪现,更见威严!
宋玉心中大定,知道自己纳李秀芳为妾,又允诺过继一子,继承李家香火,终是得了李家龙气首肯。
这剩余的一成龙气,已是全部得了!
“李家祖德隆厚,祖宗机缘巧合,葬入龙脉,才有李如壁这条潜龙出世。”
“若将吴州龙气,分为十成,那起码有六成,落在李如壁身上,剩下的,才被吴州其它群雄瓜分。”
“正因为如此,李如壁才是潜龙,有着王者之命!我打败李如壁,夺得九成龙气,放在整个吴州,也是五成四分。”
“这一半的龙气,要夺吴州,却是有些波折,耗费巨大,不利于以后争霸!”
“但现在,李家最后的祖宗龙气,尽数被我得着,我现在的龙气,起码有着六成,席卷吴州,把握更大!”
宋玉现在,对龙气认识,更为精准。
但也知道,龙气并不是一成不变,治下物产丰厚,人口滋长,自然也会生出龙气。(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九章 微服
等到城隍开田政策下达,那增长的龙气,起码还有两成。
也就是说,宋玉将来,将以八成龙气,攻伐其余四成龙气。
并且,这四成,还不是归于一人,吴州其它枭雄,互相间,也在争夺杀戮。
宋玉占着两倍优势,敌方又是一盘散沙,这战况,必是摧枯拉朽,犁庭扫穴之局。
这么想着,那边,李秀芳已经拜祭完毕。
“你既入我宋家,又诏告了先祖,自是我家之人,但愿我俩能举案齐眉,方不负夫妻一场的情分……”
宋玉看着李秀芳,温言说着。
闻言,李秀芳抬起头,迷茫的双目看着宋玉,这一切,几乎让她有些迷乱。
宋玉不管,上前执起佳人的玉手,只感觉掌中玉手,微微一缩,随后又舒展开来。
不由很是欣慰。若能夫妻相谐,后宅安康,自是宋玉所愿。
这李秀芳,日后,要是安守本分,不止自身荣华可期,就连李家,其余女眷,都会得到赦免,如若不然……宋玉可一直让陈云暗中监视着,雷霆雨露,都看李秀芳自己选择了。
这些念头,只是一动,宋玉微笑说着:“走吧,还得给父亲大人问安呢!”
李秀芳羞红着脸,低低应了声:“是!”
……
“这三府之事,都已安排妥当,接下来,却是该去武夷、长乐二府看看,顺便。也可见识下,传闻中的山越……”临江府外,方明回首看了城墙一眼。喃喃自语。
自成为神祗后,他就一直龟缩于安昌,甚少出来。
现在,大敌已去,不免有些静极思动,想出来一行。另外,这十几年。方明参悟神道规则,也遇得些许瓶颈,这些疑难。可没有人能讨论,只有出来,看看能否在游历中突破。
神祗之道,不能闭门造车。人道和天道。都得兼顾,方明对信徒香火之道,已经了解甚深,但对此方天地,还未彻底探索,必须出来,游历一番,以天地为师。悟得其中的大道至理,才可不断精进。
再说。新安、文昌、临江一统,剩下的武夷、长乐二府,就是接下来的当务之急。
虽然宋玉和手下定了大计,以安稳为上。但个中情况,不亲自前去查看一番,怎能得着真实?
宋玉乃是主君,自不能微服出行,不怕白龙鱼服么?
但本尊正可出手。如此种种,让方明定下计划,亲自动身,前往长乐、武夷二府探查,顺便,还可感悟下天地,期望可以在旅途中,有着收获。
既然是一趟感悟之旅,自然不需带着仆役侍奉,方明单身上路,极是轻便,但没有施展神通赶路,一路走走停停,路程极慢,几日后,才到武夷府边界。
这一日,方明正沿着驿道行走,手中,不时有符文闪现,聚合变化,游走不定,却是之前,有了灵感,正在实验。
就在这时,前方隐隐传来说话之声:“公子,现在兵凶战危,虽然宋玉节度使,已经一统三府,有了兵士巡逻,还算安稳,但这里,可是武夷边界啊!听说那些山越,个个身高八尺,都是生吃活人的野兽,要是遇上了,咱们这两百来斤,还不够人家塞牙缝的呢……”
声音稚嫩,语气之中,还颇有惶急之意。
方明起了兴趣,上前看着,他乃神祗之身,只要不特意现世,普通凡人,自然看之不见。
这两人,却是一对主仆,前面的,乃是一个少年公子,一身青衫,却有些洗的发白。
后面的,就是刚才出声之人,书童打扮,还是个半大孩子,背着个书篓,正自叫苦不迭。
看这情况,就知道,这对主仆,不是大户旁系,就是出自乡绅之家。
毕竟大户人家,几匹马骑,还是出得来的,最不济,也有驴骡等代步。
但又读了书,有着书童,就肯定不是平民。
此世惯例,只有读书人,才可身着青衫,并且,书籍昂贵,不是家境较为殷实之家,根本供养不起。
但这对主仆之间,却又显得有些随便,连着书童,都敢向主子抱怨。
而且,这青年书生,也有些落魄之象。
方明看着,颇起了些兴趣,不紧不慢地跟着。
这时,青年书生回首,说着:“砚儿,正所谓,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我既已答应许兄,要为他送信,自当办到!更何况,现在许兄病重,急欲见得家人,我正可稍尽绵薄之力,又怎可推脱?”
“就算如此,随便叫个巡城马送去,不就好了,何必非得亲自前去呢!”叫做砚儿的书童却还是不满说着。
现在三府大战刚歇,沿途治安,都是有些不太安稳,这主仆二人,能到这里,已经是苍天庇佑了,可再进去,却是武夷地界,比新安三府,还要乱上几倍!
这对主仆又不懂武艺,岂非羊入虎口?
砚儿看得明白,一路上,不知劝过这公子多少次,但这青年公子,就是有着一股犟劲,非得亲自上路,为了怕双亲反对,甚至瞒着家人,离家出走。
“我与许兄平辈论交,他的父母,就是我的长辈,岂可怠慢?再说,夫子之前就讲过,读书人,应该书破万卷,行万里路,方得其中真意!我虽然经义上的道理,还未纯熟,但也该出行百里,增些阅历!”
书童苦笑,知道这少爷,平素就有些呆气,现在发作起来,更是非同小可,暗自后悔,当初没有及时通知老爷夫人,拦下少爷,现在为时已晚。
“这倒是个妙人!”方明在一边,听得经过,就是一笑。
不经意间,运起望气神通,就见得,这青年公子头顶,带着微红,不算什么,但是正中,几股文思之气,郁郁葱葱,倒有些难得。
“我既见得此人,就是缘分,不妨一路跟随,看能见得什么?”就在这时,方明只觉心中一动,似乎抓住了什么,却又隐隐约约,就有些猜测,打定主意。
这也是心血来潮的一种,不过,不是意味着大祸,而是有着机缘!方明出来,不就是求得这个么?不由赶紧跟着。
这主仆二人,脚程不快,到了快入夜,还未到得下个村落。
到得入夜,这荒郊野外,自会成为游魂凶鬼聚集之地,大是凶险。这些,主仆二人,都是知晓,不由加快脚步。
这青年一边疾行,一边训斥着:“都是你,耽搁了时候,若少些抱怨,我等就可赶至釜山村,找人家借宿,何至于此?”
书童砚儿似乎也知道理亏,闷头不说话,只顾赶路。
不多时,这青年气喘吁吁地停下,说着:“呼……呼……我撑不住了,要歇息会,才可继续赶路……”
这青年从小衣食无忧,对着赶路之苦,本就有些承受不住,但凭着一腔书生意气,勉力支持,现在一通疾行,顿时就有些吃不消,只觉双脚如灌铅汞,沉重无比,一刻也不想动,半瘫在地。
“哎呦!我的少爷啊!这可不比乡里县城,一到晚上,各种獠牙厉鬼,就出来了,听说,最爱吸我们这些年青之人身上的阳气,只要被它缠上,‘嗖’的那么一下,整个人,就成干尸了……”
砚儿见少爷停下,不由大急,连声说着。
这乡村之中,多有因故耽搁,没有及时回来,被吸成人干的,这少爷,自也见过几个,想到那枯黄的头发,和笋干差不多的四肢,不由心中大惧。
起了身,又走几步,只是嘴里,还不肯服输,说着:“本公子自幼饱读诗书,夫子也说过,浩然正气,能避鬼魂,只要有厉鬼上来,我就这么一喝,必让那鬼魂飞魄散……”
“是!是!是!少爷神威,就放了那些鬼类一马……还是快些走吧!”砚儿赶紧说着。
这一主一仆,又再次起行。
方明一路跟随,听着这对主仆的对答,也觉好笑。
此世大儒,非但有着浩然正气,更教书育人,桃李天下,地位崇高,汇聚了气运在身,才可一喝退避鬼魂。
这青年,凭着顶上几丝红气,就想退得鬼类,却是有些梦呓。
不过,这青年,倒是出身不低,好歹,还有几丝祖宗庇佑的赤气在身,才可免得凶鬼游魂滋扰,走到现在。
但随着夜幕落下,阴气加深,各种魑魅魍魉,都会出现,仅凭这护身气运,却是有些不足。
正这么想着,前方主仆,又遇着了新的情况!
砚儿带着公子,一路惶惶,突然间,停下脚步,四顾周围,有些呆滞。
“砚儿,为何又停了下来,我还可支撑,快走!快走!”这青年倒也有几分自知之明,之前所言,不过是戏语。
现在见书童停下,不由有些害怕,赶紧催促着。
砚儿回过头,哭丧着脸,说着:“公子,不是小的不想走,而是……我们迷路了!”
“什么?”青年大惊,扫视周围,果然,此时两人,已经不在官道之上,周围景色,更是陌生,极为荒凉。
夜幕深沉,几乎彻底将光亮断绝!(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章 遇妖
“这……这……这……怎么可能,我们之前,不是一直在官道上行走么?怎会来到这里?”青年公子喃喃说着。犹自不敢置信。
“我们……怕是遇上了传闻中的鬼打墙了!”砚儿险些哭出声来,
“鬼打墙!”青年公子一惊,此世传说中,也有这个说法,听闻鬼魂妖邪,多喜用此法,困住生人,磨灭精神气血,再行下手,省些力气。
“我……我们,难道遇上了鬼类?”这青年猜测说着,两股战战。
“我……一直都是沿着驿道走的,怎么会来到这里,必是有鬼类妖邪作祟……”砚儿牙关颤抖相碰,发出“咯咯”声响。显是内心,已经恐惧之极。
他清楚记得,几步之前,周围景色,还是官道之上。
但不知怎的,就来到这里,不仅周围情景,极为陌生,就连脚下,也是杂草丛生,乱石嶙峋,却是来到一片山脉深处。
此世百姓,对着深山,就有着恐惧,现在砚儿见此,更是不知联想到什么,几乎瘫倒在地。
青年公子见此,就欲呵斥,但周围渐渐陷入黑暗,更是让他心里,平添一分恐惧,眼中一热,几乎也哭出来,赶紧转过头,强行忍住。
就在此时,眼角却见着几点光亮,黄豆大小,散发着温暖的光芒。
这青年大喜,踢了砚儿一脚,说着:“起来,起来!快看!有灯火。我们有救了!”
砚儿挣扎爬起,也见着灯火,心中大定。拍着胸脯:“祖宗保佑!老天庇护!这真是死里逃生……”
他们自小,也听得志异杂闻,自然知道,这鬼类妖邪,就算有着火焰,也是暗绿一流,一看便知。这明黄灯火,却是人家之象。
青年和砚儿心中大定,也没去想。这荒山之中,突然出现人家,是一件多么怪异之事,只觉腿脚有了力气。三步并作两步。向灯火方向赶去。
随着距离越近,青年和砚儿也看见了,这灯火,正是出自一处人家!
这是一处农院,外面,还围了一圈篱笆,茅草枯黄,有些灰尘。看来也用了不少年头。
青年公子心中大定,上前叩了叩门。
不多时。大门打开,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谁啊?大半夜还来?让不让人睡了?”
语音娇糯,却是个女子之声!
青年公子只觉眼前一亮,面前,就多了个少女,明眸皓齿,扎着两条辫子,一双水汪汪的大眼闪啊闪的,几乎要将人的魂魄都摄进去。
这少女虽不算得十分绝色,但在青年和砚儿看来,此女神态,就有一种说不出的娇媚之感!
这少女见了青年,就问着:“你是谁啊?半夜敲我家门做甚?”
青年一惊,这才回过神来,做了个揖,行礼说着:“小生马登元,与书童砚儿欲往武夷送信,但不觉迷路,又是天色已晚,才来叨扰,打扰之处,还请勿怪!”
“呦!这话文绉绉的,你是个读书人吗?”少女眼中一亮,居然上前,抱住青年公子的手臂,摇晃问着,很是惊喜的模样。
青年面色涨红,他虽然在家中,也曾与婢女厮混,但与这少女一比,几如珍珠与明月,不可相提并论。
随着少女近前,一股少女体息,混着不知名的香味,就直扑而来。
手臂上,还可感觉到少女胸前惊人的弧度,让青年,不由有些心猿意马。
但到底读了几年书,定神功夫还未落下。
心中一清,默默念了两句非礼勿视,将手从少女怀中抽出,退开几步。
这少女还想上前,这时,就见少年头上,几丝红气闪动,将少女推开,少女面露惊疑之色,倒没有再纠缠。
“晚生倒是读了几本书,不过些许认得几个字,实在贻笑大方!”青年没有发现这些,还是说着。
“这样啊!书生,那你就进来吧!”看着少年有些拘谨的神态,少女噗哧一笑,侧开身子,让出了门,说着。
“如此,多谢了!”青年又施了一礼,才带着砚儿进入大门。
少女引着两人来到前厅,说着:“我去叫爷爷!你们先等着!桌上有茶点,饿了就先吃些,也不打紧!”
马登元正正衣冠,说着:“深夜劳烦老人家,真真是过意不去!”
“嘻嘻……你这人,真有意思……”少女娇笑着,转入后堂。
这娇憨神态,看得马登元和砚儿,都是有些失神。
砚儿年纪尚幼,对男女之事一知半解,很快回复过来,看着桌上,摆着两个粗瓷大碗,盛了些茶水,一边的盘子上,还有些干货果实。
他赶了一天的路,肚子正咕咕叫,看着主家不在,赶紧上前,拿起茶碗,咕噜噜喝了一大口,虽然有些苦涩,但很解渴,只是腹中,饥饿之感更重,赶紧剥了几个干货,大吃起来。
还塞进少爷手里,说着:“少爷,你也饿了吧,赶快吃些,垫垫肚子……”
“主家未至,岂可擅动?”青年摇头说着,却也没有制止。
不多时,咳嗽声响起,马登元赶紧低声喝着:“老人家来了,还不赶紧放下,莫要失了礼数!”
砚儿闻言,涨红着脸,将嘴中谷物,全部咽下,卡得咽喉生疼,赶紧又喝了几大口茶,才觉好些。
随着咳嗽之声,一个老者,在刚才少女的掺扶下,缓步走进。
见了马登元和砚儿,行礼说着:“老朽有恙在身,未能及时出迎,怠慢了贵客,还请莫怪!”
马登元赶紧还礼,说着:“晚生迷路,误入此处,能得收留,已是万幸!”
老者摸摸下巴上的山羊胡,很是开怀的模样,又问了二人的名字。
马登元说后,这老者才说着:“咳咳……咳咳……老朽名为胡春生,乃武夷人士,因一场瘟疫,带去我那苦命的孩儿和媳妇,只留下一个幼女,和老朽相依为命……”
“又逢着灾荒,不得不抛弃家业,舍弃了田地宅院,来到此处,幸喜老朽也会些猎户技艺,也就在此安下家来,二位,还是近年来的首客……”
尽管这老人,交待来历之时,破绽颇多,还有不少不尽不实之处,但马登元和砚儿,恍如未觉,随着老人讲述,甚至大起同情之心,差点潸然泪下。
“唉!人老了,就有些啰嗦,公子莫怪莫怪,来来!还请用茶!”老者又咳嗽了声,才端起茶碗,相敬说着。
马登元和砚儿,赶紧也举起茶碗,礼让过后,就饮用着。
这茶一入口,马登元就是一皱眉,但想着农家猎户,能有什么好东西,就这,也大是不易,为免糟蹋老人好意,还是强行咽下,就想说些什么。
就在此时,异变突起!
砚儿呢喃一声,“怎生头好晕?”身子晃了几晃,终于倒地,昏睡过去。
马登元一惊,就想起身,这时,脑袋之中,也是晕晕乎乎,眼前摇晃不定。
此时,在他眼中,这老者狭长的脸型,居然有着变化,更加瘦长,不似人脸,圆鼓鼓的眼中,也似乎放出绿光。
整个脸看起来,就像一只老狐狸。
这马登元终于知道,中了陷阱,还未来得及说些什么,也是眼前一黑,晕眩过去。
少女看着地上二人,拍手笑道:“爷爷的迷、魂散好厉害,这两人就这么倒了,特别是这人,身上气运好厉害,差点伤了芸儿呢!”
说着,犹自不解气,上前踢了马登元一脚,马登元犹如死人,半点不动。
老者摸摸胡子,笑着说道:“那当然,这些人族,护体气运隆厚,像这人,就算是你爷爷,不出些手段,也拿捏不住。”
“但又何必呢?一包迷、魂散,不就都解决了么?省得不少力气!”
又指着马登元,说着:
“芸儿,你有福了,这姓马的,身上气运不凡,家世不低,又饱读诗书,有着文气,你取了他的精气,道行突飞猛进,不在话下……”
叫做芸儿的少女,看着昏迷不醒的马登元,脸上,就浮现犹豫之色,说着:“我若取了他的精气,那这人,会不会死啊?”
“当然不会,我等乃是妖精,杀人就有罪孽之气,将来渡劫,更是麻烦,你取他精气,最多让这人,大病一场,不会置他于死地的……”
看着芸儿面现犹豫之色,不由催促说着:“还不赶紧!你是第一次取人精气修炼,这人就送上门来,岂不是天赐的么?又是上好货色,拿他筑基,固本培元,将来成就,不可限量……”
“爷爷!可是……”芸儿脸上,就浮现挣扎,踟躇说着。
“还等什么?快点动手!”老者喝着。
芸儿眼睛一闭,就要上前!
这时,一道声音,恍若自九天之上传来:“我道是什么,原来是两只狐狸,好了,戏也看够了,你等还是退场吧!”
随着话语,祖孙二人,就见一轮赤金相间的红日,自虚空中浮现。
日轮之上,还有光焰横空,暴涨数丈!
农家小院、桌椅摆设,都随着烈阳照下,化作灰雾四散。
片刻后,只剩一片白地,上面,仰躺着两个人,旁边,还有两只白狐,聚在一起,簌簌发抖!(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一章 妖精
方明一路跟随那主仆二人,自然发现蹊跷。
在官道上,这主仆二人,就似中了邪术,越走越偏,自身,却还以为方向正对,最终走到这里。
这必是鬼类妖邪一流的精神迷法,蒙蔽了这二人的感官。
但他先不声张,而是暗中查看。
现在见得狐女要吸取人气修炼,虽然有着分寸,但难保这马登元不会因此阳寿大损,甚至殒命当场,于是出手。
方明此世虽是神祗,但之前,也当了二十多年的凡人,这立场,自是摆的极正。
因为我是人族,所以人吃禽兽,便是天经地义!而禽兽吃人,就是天理不容,见之则灭!
这就是敌我之辨,种族立场!
方明前世,对那些将宠物性命,看得比人之性命还重要的,一向嗤之以鼻。
此世虽是神祗,但根基,还是在人道上,对这种事,还是看不过眼。
但既是神祗,不复为人,这十几年来,也学得淡漠,又对这二妖,有些兴趣,才没一下打死,只是破了妖法。
说是妖法,在方明看来,实在粗陋得紧,不过是以神魂修为,幻化出来的景物,刚才的农家小院、桌椅家什,都是虚幻。
方明神眼,自有破虚法力,刚才,就见这主仆二人,在空地上又敲门,又拜访。
对着两只白狐鞠躬作揖,犹如话剧,实在好笑。
在前世。还以为凡是妖族,自能化人,现在看来。这两只白狐,明显不到这个层次,只能以神魂显化,本体上,还是两只狐狸。
方明现在,乃是正六品神祗,灭过真人的狠角色。只是稍稍露些气息,就将这两只白狐布下的幻境破去。
甚至,还可见得两条惶急的神魂。如惊弓之鸟,没入两只白狐的天灵之中。
“看来,此世妖族,修得乃是神魂。这两只狐狸。明显到了神魂出窍的境界,就是不知,在妖族中,算是几流?”
方明有些好奇,看着还在簌簌发抖,四肢趴地的白狐,微微一笑,神念一动。
这荒地四周。又有了变化。
一处法域,似有似无。自虚空中衍生,很快,就将周围占据。
四周景色,穆得一变,金碧辉煌,亭台楼阁,应有尽有,两只狐狸,却被摄到一处大堂,这大堂极是广大,充满着威严肃穆之气,直将这两只狐狸,差点活活吓晕过去。
此乃法域,方明晋升正六品后,已可随时随地,布下结界,形成一小块法域,极是方便,在法域中,就是神祗的主场,还有种种说不出的神妙之处。
这也是另一种意义上的领域!对这两只小妖,自不需如此慎重,方明只是借着法域之便,阻挡外来窥视罢了,这也是方明的谨慎之处!
“你等还不现形,想等本尊动手么?”方明看了下面两只白狐一眼,淡淡说着。
虽语气平淡,但方明久为神祗,言出法随,这两只狐狸,也不知怎的,双双闭目,昏睡在地,两道白烟,自天灵中升起,化作一老一少,正是刚才一对爷孙!
这老者面色煞白,赶紧带着孙女跪下,“小精胡春生,见过大人!大人万福!如有冒犯,还请恕罪……”
这狐女也跟着跪下,只是带着狡黠之色,偷偷抬起头,斜眯方明,似是打量,但随即双目大痛,知道厉害,赶紧底下头,不敢动弹。
“呔!春兰,你怎可冒犯,还不快点谢罪!”胡春生刚微微抬起头,就见自家孙女不知死活的举动,差点没被吓晕过去,赶紧磕头谢罪。
胡春兰也知道厉害,大眼睛中泛着泪花,跟着拜下,颇惹人怜爱。
但方明视如未见,倒是心中一动,此狐女,也叫春兰,这就是缘分了,说不得心血来潮,就是应在这里。
“你等可知,吾为神祗,庇佑人族,你等之前所为,犯吾大忌,当魂飞魄散,永世不得超生!”
虽然心里转着别样的念头,却得先恐吓一番,占据主动。
果然,胡春生听得此言,心中暗暗叫苦,赶紧说着:“尊神容禀,我爷孙二人,还是首次行得此事,刚才的主仆二人,也只是中了小精的**散,不出一时三刻,就可自醒……我等虽有为恶之心,但未有恶行,还请大人开恩,饶过这回吧……”
方明不置可否,又问着,“你自称小精,看来,算是精怪一流,就是不知,在狐族中,算是几等?”
胡春生苦笑,说着:“大人!大乾虽然禽兽繁衍,种族众多,但开启灵智者,还是极少,整个天下的狐妖,都不一定有百数,哪来什么狐族之说?要真论起来,老朽不才,也可算整个吴南狐族的族长了……”
“哦!竟是如此,你细细说来!本尊未尝不可饶你这回!”方明倒是不耻下问。
这胡春生,虽然有些不解,但这些妖精之事,只要年岁日久的道门,都有些了解,也不是什么隐秘,也就一一道来,颇有些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架势。
经过胡春生的讲述,方明才晓得,此世妖族,和前世小说中,到底不同。
在此方世界,只要是飞禽走兽一流,只要开得灵智,都可算妖怪一流。
但就算这点,也是颇难达到,除了幸苦修炼,加上机缘巧合外,就只有经过大妖“点化”。就算如此,开了灵智,也不过是有些灵慧,比同族,多些思考,还是禽兽一流。
既然有了灵智,就可修炼,这时,修炼的只能是神魂,至于肉身化形?做梦!!!
等到神魂出窍,可以施展幻境迷人,这时,就可称“精”,在妖怪中,也算脱离底层,有了自保之力。
再后面,随着神魂修为加深,可脱离肉身而存,这时的精怪,就可称“妖”,这妖后面的修炼,就有两条路。
一是夺舍,就是寻得人类孕妇,神魂彻底脱离妖身,附在孕妇胎儿之中,随着十月怀胎降世,就可做人,因为没有经过轮回,自可保留精怪时的记忆。到时,就可寻得道门法术修行,以求超脱。
但此世豪门世家,庇护之气充足,气运隆重,甚至逢着嫡子出世,还会请得道门大修,前来护持,要想突破,何等不易!因此,夺舍的,多是小家小户!
这种,就称“妖修”!
二是专心打磨妖身,此时的精怪,就可突破本来寿元,体形也会随之大变,方明前世,也曾听得什么五百年的大蟒,有角的蛟龙,就是此类!
这种,就称“大妖”!
至于战力如何,又怎么划分的,胡春生却是不知。
毕竟妖族种类众多,又不成体系,哪会有什么详细划分?就这些,还是胡春生为精日久,自己总结出来的。
“嗯!先是开启灵智,再是精怪,随后才是妖么?”方明点头,这胡春生,倒是个有心人,让方明对妖族,也有了些了解。
按这么说的话,此时的胡春生和胡春兰,都还是精怪一流。虽然神魂可以出窍迷人,但却脱离不得妖身,也不能夺舍重生。
方明点头,若有所思,接着问道:“那你和你孙女,都是精怪修为了?”
胡春兰点头,接着说道:“小精修为高些,可在白日神魂出窍,孙女春兰道行还浅,只能在晚上出来……尊神法力通天,此处甚是神异,不受白日黑夜的限制,精怪一流,都可出窍现形。”
望着大堂周围,胡春兰的眼中,满是艳羡,这法域,在他看来,实是培养妖族的绝佳去处!
方明点头,他这法域,本就是容纳生魂的,这妖族神魂,也是魂魄一类,自然有着益处。
又问着:“你等既开灵智,不在深山苦修,反来这夺取活人精气,到底为何?从实招来!”
胡春兰苦笑回答:“精怪修行不易,狐族又寿元有限,不得不兵行险着,以求突破,大人恕罪……”
又细细解释起来。
方明这才晓得,开启灵智的妖族,也才相当于七八岁儿童的水准,这要修炼,何其困难?
并且,不突破成妖,这寿元,还是会受到种族限制。
若是乌龟王八这类,还可凭着年岁,渐渐修行,可山猪狐狸之类,虽谈不上朝生暮死,但修行时间,也绝对算不上充足,不得不走些邪道!
温和些的,就是由修为高深精怪的下山,迷得教书先生上来,给刚开灵智的禽兽教书认字,通过读书养气,培养智慧,加速成长。
方明在这世,也读了些志怪小说,其中就有某某被侠客高人,请入深山,教授禽兽读书的故事。文人多以为此是儒道大盛,教化万族,却不知根源在此。
还有一法,就比较血腥,就是吸取活人精气,筑基修炼。人是万物灵长,这精气,对精怪,就有大用,可以大增修为。
但这么做,就有罪孽之气缠身,以后少不得要过些劫数。
这胡春生见孙女修炼停滞,不得寸进,为求突破,才来这里,行此法门。
这此对马登元主仆二人,尚是第一次出手。(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二章 狼妖
方明高坐,看着下方正在哀求不断的狐精,面色毫无波澜。
这十几年来,他受得万千百姓祭拜,虽然下面,胡春生哭得老泪纵横,但在方明看来,这点阵仗,连眉头都不必皱一下。
喝着:“你之罪孽,待本尊查明,自有公断,还不收起这等儿女姿态,否则,治你个藐视公堂之罪!”
声如雷霆,这胡春生,就像被扼住喉咙的鸭子,又跪伏在地。
方明想了想,又问着:“胡春生,本尊问你,在吴南,可有什么厉害妖精?”
虽然手下道门散修,也有渠道,回去就可问得,但哪比得上胡春生这个内鬼?
胡春生心里一惊,赶紧说着:“启禀尊神,这吴南,除了老汉我,几乎就没什么别的妖怪了……”
“这是为何?”方明来了兴致,问着。
“这吴南,新安、临江、文昌三府,人道昌盛,气运隆厚,有着法度,妖怪不近,就连长乐、武夷二府,虽然纲纪废弛,法制败坏,适合妖族安家,但奈何已经有着一帮恶鬼占据,岂容他人插手?就连老汉,也只有在这边界之处,才能安稳……”
胡春生苦笑说着。
此世主流,还是人道,妖族鬼类,也只有选着法纪败坏的蛮荒之地,才可修行。
就算是鬼王一流,割据的,也多是穷乡僻壤,地势险要之地。
“恶鬼?”方明问着:“有多少?”
“约莫不下五指之数,这些恶鬼。多受山越各部供奉,还收了不少山越勇士之魂,自成势力。联合起来,就算鬼王,也得有几分忌惮!”
胡春生人老成绩,对这些,都是烂熟,此时娓娓道来。
方明脸色,有些沉重。这些恶鬼,素受山越供奉,互相之间。虽有攻伐,但似乎有着练兵收魂之意,真要遇着外来势力插手,肯定会联合起来。到时。就算镇压下去,也必兵连祸结,损失惨重。
这可不是他想看到的,又细细问了恶鬼情况。
胡春生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末了,还补充一句,“大人,吴南虽然没有什么身负盛名之妖。但在吴州,却有一人。乃是妖修转世,法力通天,号称‘妖仙’,极是不凡!”
“‘妖仙?’不知死活,何人如此大胆!”方明一皱眉头。这仙字,可不是能乱用的,就算道门,也只有真人,这妖竟然敢自称妖仙,必有其过人之处,否则,早被白云观灭了,哪容逍遥至今。
“吴州大将霍立!”胡春生一开口,就说出了一个让方明意外的名字。
上次,若不是宋玉当机立断,不惜血本,打下青龙关,这霍立,就会领军赶到,到时自少不得一场大战。
说不得,宋玉的赢面,还要小上几分,毕竟霍立,乃是当世名将!又有州里朝廷支援。
如此盛名之将,甚至已经有着儒生,要为霍立著书立传,不想此人,竟是妖族出身!
但方明仔细一想,却有几分明白过来。
这霍立,出身低微,却以一条杀路,走到如今地位,没有几分底牌,怎么可能?
若是妖修转世,那一切就都说得通了。
出身低微,才更适合夺舍,有着之前修行法力,战阵杀伐,自然无往不利。才可做到如今职位。
将来宋玉出征,也少不得要与此人交手。这便留上了心,问着:“霍立?本尊倒也听得此人之名,堪称当世名将,不知是何妖出身?”
“这霍立,本是大青山中的一条黑狼,有着百年道行,素来就是一霸。三十年前,修炼成妖,转世为人,就是霍立。老汉听说,这妖不仅法力高深,还将黑狼本体皮毛,炼成一件‘黑狼甲’,极是神异,刀枪不入,水火不侵,贴身穿戴。又取四爪,加以西方精金,制成一套奇门兵器‘夺魂爪’,配合妖力使用,更是神出鬼没,极难抵挡……”
这胡春生,见方明露出饶有兴趣之意,赶紧将自身所知,竹筒倒豆一般说明,以求活命。
“嗯!这等妖修身上的材料,炼制出来的,都是神兵利器,就是不知,那些一意打磨自身的大妖,其体魄妖躯,又该是何等惊人?”
方明淡淡想着。看着还在下面跪着的白狐爷孙二精,笑着说道:“既然你等,未有恶迹,那饶了此次,也无不可!”
没等胡春生叩首谢恩,又说着:“但心生恶意,不可不罚!”
随着话语,两道金芒,横跨长空,没入这二精天灵。
这妖类,主修魂魄,天灵之关,极是重要,丝毫损伤不得,胡家二人,都是吓得脸色苍白,连连叩首:“大人饶命!大人饶命!”
“死罪可免,活罪难饶。本尊罚你等为我城隍苦役,额头上的符文,就是凭证,你等先回安昌城隍庙宇,自有人来处置!”
随着金芒入体,胡春生和胡春兰的额头,都有了一个金色符文,光华流转,极是神异。
胡春生暗中冥想自身,却没发现任何不对,不由苦笑,知道这神法力,远在自己之上,就连布下的手段,也不是自身能够发觉。
知道这点,带着孙女潜逃的心思,就烟消云散,叩首说着:“谨遵法旨!”
“如此甚好,你等自去!”方明点头,撤了法域。
胡春生和胡春兰两条神魂,犹如白雾,散入地上的两只狐狸体内。只是,随着魂魄入体,连狐狸头上,都有了神力印记。
方明微笑,这种神通,除非神力远高于方明之辈出手,否则,就是无解,除了定位之外,还有监视之能。
这胡春生,人老成精,未必没有什么隐瞒,有这神通,还可窥探一二。
两只白狐醒来后,看着方明,有些畏缩,随后人立而起,对着方明,两只前爪并拢,拜了三拜,见得方明首肯,才转身跑开,没入草丛之中,消失不见。
“此世生灵,倒是奇妙!”方明看着两只白狐极为拟人化的动作,不由微笑说着。
此次,虽然没有发现什么机缘,但能遇着这精,听得不少秘闻,也算值回票价。
更何况,这两精,已经落入方明之手,以后,还是上好的研究材料,方明对此世妖族,颇有些好奇。
此时的空地上,除了方明,还有马登元主仆二人,尚在倒地大睡!
“倒是一对活宝!”方明微笑,一挥手,神力涌动。
这二人,似乎被一股无形之力抬起,飘在半空。
“也罢,既然同行这么久,本尊就送你等一程,也算全了一场因缘!”方明自言自语。
带着二人,迅速离开。
他从胡春生那里,知道不少长乐、武夷隐秘,对着那几个恶鬼联盟,终是有些不太放心。欲尽快前往,一探究竟。
这时不是游玩,运起神通,一路风驰电掣,不到片刻时间,就来到一处大城郊外,方明将马登元主仆放下,自身隐没不见。
过了片刻,马登元轻哼一声,醒了过来。看看四周,有些迷惑。
“哈……倒是个好梦!”马登元还以为昨夜之事,都是梦幻,见着砚儿,赶紧上前,踢了一脚,叫着:“还不起来!都日上三杆了!”
砚儿睡得甚死,马登元连踹几脚,都是不醒,最后无法,捧起水壶,吸了一大口,尽数喷在砚儿脸上。
“啊!”砚儿惊叫一声,终于醒了过来。
看见马登元,叫着:“公子,你干啥用水泼我?”
“我看你睡得死猪也似,不如此,你恐怕还得睡上三日三夜,到时在梦中,与周公谈玄论经,虽是畅快,但肉身却得饿死,这才救你一救,还不快快道谢!”
马登元哈哈笑着,打趣说道。
“昨夜不知为啥,头好沉重,公子,我们不是在人家家里做客么?现在是在哪里?胡老爷子呢?”
砚儿起身,看着周围景色,眉头大皱,问着。
“诶!你也梦到了,我还以为只有我做了这个梦呢?”马登元惊喜问着。
“公子!昨夜不是做梦,你还记得不?我们迷路了,误入深山,还遇着一个胡姓少女……”砚儿以手抚额,有些无语,知道这公子,素有几分呆气,现在又发作了。
“哦!原来那不是梦!咦!那现在是在哪里?”马登元如梦初醒,赶紧问着。
“公子你先在这休息,我先去看看!”说到正事,这砚儿,还是仆役,自该先驱。
撒腿跑开,不多时,就回来了,脸上,犹自带着几分不可置信之色,还有些魂不守舍之状。
马登元见状,赶紧问着:“你怎么又呆住了,我们到底是在哪里?”
砚儿面色似悲似喜,惊疑不定,说着:“公子!我们到武夷了,这里,就是釜山县城外!”
“釜山县城?”马登元也是一惊,昨日,他们才到武夷边界,距离此处,起码还有几日路程,怎么一夜过来,就到了这里?
想到这里,昨夜胡春生最后的面孔就浮现出来,特别是眼中的绿光,让马登元汗毛倒竖。
砚儿也是想到此处,哭丧着脸,说着:“公……公子,我们昨夜,莫……莫不是?撞着了妖邪?”(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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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三章 山越
马登元狠狠甩头,说着:“既来之、则安之,那个妖鬼,既然没有损伤你我,又送了我等一程,想来也没有恶意,或许,只是开个玩笑……”
但这话,连他自己都不信。
随即一拍脑袋:“许兄高堂,不就在釜山城内么?我们还是先去送信再说……”
砚儿赶紧点头,这县城,法度严谨,能给他极满足的安全感,自是赶紧进城为上。
马登元正要走,又是一顿,叫着:“砚儿,赶紧取笔墨来!”
砚儿一蒙,不由问着:“公子,你现在还要笔墨作甚?”
“我昨夜奇遇,怎能不记录下来,以遗子孙……”马登元理所当然地说着。
“这公子,没救了……”砚儿以手抚额,翻着白眼……
方明自是不知,身后这对活宝的举动,此时的他,已经深入武夷,到得群山边界。
此时,正见着一幕。
一群野族,赤着上身,露出黝黑的胸膛,下面只有一条靛蓝紧裤,成群结队,正在一处村庄肆掠。
不时有村民,张惶跑着,一边跑,还一边大喊:“山越,山越!”
噗!骨箭穿空,射入这人胸膛,村民又跑了几步,才轰然倒地。
为首的山越,脸上涂了几抹油彩,红绿相间,煞是奇异,呼啸着,催促底下山越上前。
只见底下山越,不时冲进农户。随着几声惨呼,就带着米袋出来,偶而。还扛着铁锅瓢盆等物。
方明知道,这些山越,只能算是两府山越的底层。
十几万的山越人口,光靠山里物资,肯定是养不活的,只有下了山,占据平原耕作。才能发展壮大。
武夷、长乐的山越,也是如此,只有少数。还在山里蹲着,其它山越,都是出外,抢夺平原耕作。获得收成。才可将人口繁衍至万员以上。
但山越那边,社会制度原始,生产技术落后,就算有着肥沃土地,收成还是有些不足全部人口所需,这时,也需出外劫掠,满足需求。
同时。也可掠夺其它资源。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抢夺活人。回去血祭!
方明就见得,此时的山越,虽将粮草物资收集上车,准备押运,却没停手,而是拿出绳索,将俘虏的百姓捆绑,准备一起带走。这其中,多是青年,耄耋极少。
“正好,这些山越,组织严密,看起来,不是小部落的,正可一探究竟!”方明念头一动,选了刚才的山越首领,动用了附体神通!
这山越首领,只觉脑袋一晕,已是彻底昏迷,被方明夺去了意识!
方明一边消化着这山越首领的记忆,一边发出命令,让手下将物资收好,打道回府。
“嗯!这首领是山越天弓部的,有上万人,是个大部落!叫作呼和么?”
神祗的思维,何等强大?只是片刻,这呼和从小到大的记忆,都被方明知晓,就算是亲人,也辨认不出。
从呼和记忆中,方明知道,这天弓部,在山越中,也是一等一的势力,还供奉了个图腾,可以保佑族人,免受游魂滋扰。
而天弓部中,地位最高的,是牧首和大祭司。
接下来,就是各级武士头目,以脸上色彩划分。从最低的一道杠,到最高的五色俱全,称为“贝鲁特”,乃是勇士头目,地位极高,仅在牧首和大祭司之下,并且,有着特权,吃最好的食物,睡最美的女人。
现在的呼和,脸上有三道油彩,算是个中层,管着百来号山越勇士。
今天,就是轮到他前来打猎。这抢夺食物,杀戮百姓,在山越看来,就是打猎!
“果是野族!不通教诲!”方明暗中摇头,表面上,还是那个勇武过人的呼和勇士,催促着手下赶路。
一行山越之间,倒是有说有笑,间或上前抓几个百姓取乐,到得天色全黑,已经回到山越大本营。
越走,方明的心里,却越是沉重“这些山越,性情凶悍,好勇斗狠,单论勇武,各个都在新安兵士之上,对付起来,大是不易!”
说是天弓部的本营,但在方明看来,就是一处极大的营寨。
山越族人,还没到筑城而居的地步,但也有了几分气象。
营寨上的岗哨,见得方明一行,都是欢呼:“呼和勇士回来了!呼喊勇士回来了!”
方明大笑,挥手示意,很快就有人前去通报,不久,营地大门,“哐当”一声,轰然打开。
方明一挥手,底下山越勇士,押着百姓和物资,依次通过大门。
方明最后进入,看着一个守卫,问着:“牧首和大祭司呢?我要见他们!”
“牧首和大祭司都在大帐内,说是呼和勇士一来,就去见他们!”守卫脸上只有一抹油彩,乃是最下等的勇士,对着呼和,自然不敢怠慢,赶紧说着。
“好!我这就去!”方明说着,径直来到营寨中央,这里,以布帛搭成了一个营帐,还以各种油彩装饰,四边,更插着不少羽毛,鲜艳耀眼。
这就是牧首的营帐了。
山越虽然下山,学得耕作。但牧首这边,还改不了从前习性,不时就要搬迁,这也是为了镇压各地,掠夺资源之意。
方明掀开营帐进去,就见一群山越,围成一圈,都是席地而坐,中间,还摆着一只烤全羊,散发着油脂香气!
中间两个,单独坐着,一人周围,还坐着几个山越侍女,一头秀发,垂直落下,乌黑亮丽,不加任何拘束,身上穿着灿烂的异族服侍,倒也别有一番风情。
这人已是中年,底下,还有一层地毯,和周围人,明显不同。
看着方明,大笑说着:“呼和,我的孩子,你回来了,今天的收成怎么样?”
呼和单膝跪下,禀告说着:“牧首,你是天上的雄鹰,你的意志就是我的使命,我今天不仅得了几车粮食,还打到不少白猪,足够祭祀了!”
这牧首还没说话,一边的人就先开口了:“呼和!你是我们伟大的巨树图腾祝福过的勇士,我就知道,你不会让我部的图腾失望……”
这是天弓部的大祭司,老者模样,皮肤紧皱,个子奇矮,但一双眼睛,却极是明亮,几乎可以照彻黑暗。
呼和朝着大祭司行礼:“尊敬的大祭司,若没有你的指引,我就像迷途的羔羊,找不到方向,这次,还是多亏您指出路径,我才能有这么多收获!”
老者脸上笑成一朵菊花,“哈哈……这都是图腾的指引!我的孩子,你不要害怕迷茫,要记住,伟大的巨树图腾,就在你的身边……”
这白猪,就是普通的青年百姓,要祭祀恶鬼,青壮年的效果,自然比老年人的,要好上不少。
这大祭司,身上也有奇异波动,不是凡人,方明小心收敛了自身气息,他的修为,远远高于大祭司,倒也没给发觉。
“来来!勇士们,山里的老虎再厉害,也打不过群狼,今天,我们最勇猛的头狼叫什么?”
看着大祭司在那循循教诲,牧首眼中精光一闪,大声问着。
一人大喊:“是呼和!是呼和!”其它山越勇士,也跟着大喊。
牧首哈哈大笑,问着:“我们的头狼,该有什么奖赏!”
“应该赏赐他羊身上最美的肉!”众人齐声喊着。
“对,就是这样!”牧首上前,自有手下献上一把金色匕首,牧首接过,割了一大块羊肉,呈在金盘上,端给呼和。
“我宣布,等到三天后的大祭,我将赐予呼和巴鲁特的身份!”牧首环视一圈,大声说着。
这巴鲁特,就是四条油彩的勇士,这跨越,就是从中层,到了高层,难度不小。
现在整个天弓部落,都只有三个巴鲁特,权力极大。可以说是大恩了。
“牧首,您是我们的狼王,我就是您手下最忠诚的头狼,愿始终跟随您的脚步!撕碎前方的敌人!”
呼和赶紧跪地。大声说着。
“好!好!”牧首亲自将呼和扶起,又把金色匕首给他,“这东西,就送了你罢!”
一边的大祭司,脸色,却是穆然阴沉下来。
方明故作不知,回到勇士群中,大块吃肉,大口喝酒。
“这神权和王权的矛盾,已经激烈到这个地步了么?”以前的呼和,浑浑噩噩,丝毫没有发现身边的暗流涌动,但方明不同,老于人事的他,一下就从牧首和大祭司的举动中,闻出了异样的味道。
宴会结束后,呼和回到自己的房屋。
山越这边,结构原始,还是公有制社会。呼和虽是中层勇士,自家的房屋,也好不到哪去。
甚至,睡觉的床上,铺的,还是干草。
“呼和,呼和!你在不!”方明正想休息,外面,就传来喊声。
这声音,呼和记忆里,很是熟悉,是他的好兄弟巴颜。
方明既然装作是呼和,对着兄弟,自然不能太冷淡,赶紧出去。
在月光下,一个大汉,面相憨厚,还带着微笑,看着呼和:“恭喜你,我的兄弟,牧首已经说了,要升你为巴鲁特!我就知道,你是天上的雄鹰,不会被荆棘束缚……”(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四章 报恩
这个大汉,脸上也有三道油彩,和方明相等。但方明可不会被他这幅憨厚的外表欺骗,在呼和记忆中,这巴颜,一旦上阵,就如同疯虎,势不可挡。
特别是杀得红眼后,这巴颜,还喜欢生撕活人,噬其血肉,几如修罗!
不知为什么,这巴颜和呼和的关系,却是极好,乃是呼和在天弓部中,为数不多的几个好兄弟之一。
“我的兄弟,你的努力,我相信,牧首和大祭司,一定看在眼里,你很快也可以成为巴鲁特的……”
方明此时,将自己代入呼和,劝慰说着,一举一动,连巴颜都看不出破绽。
这大汉眼中,也有些泛红,大喝一声,说着:“走,我们喝酒去!今天,你从乾民那里抢来的烈酒,我也喝了,味道真是不错,一比起来,我们自己酿的,就像马尿,又骚又涩……”
“我特地给你留了些,走,一起喝去!哈哈……这些乾人,打架不行,造出来的东西,倒是很不错,就该去抢了他们的……”
随着巴颜的大嗓门,呼和和巴颜,越走越远……
“砰!”、“砰!”、“砰!”
尘土飞扬,一个大汉,被呼和狠狠掼在地上,砸出个大坑。
虽然泥土松软,但砸出这么个大坑,想必还是很疼痛。
这大汉却恍如未觉,大笑说着:“哈哈……呼和,几天不见。你的力气,又增长了,之前比试。还没有这么大力气吧!”
又喝着;“我也要认真了,你小心!”状态一变,眼睛通红,直如疯魔,纵身扑上。
带起的劲风,都将呼和衣角掀起。
方明只感觉劲风扑面,若是普通人。遇上这巴颜,光是气势,就被彻底压倒。
光凭这力量和速度。一般所谓的“武林高手”,遇上这巴颜,恐怕就是无幸。
但巴颜虽勇猛过人,也要看对象是谁?方明微微一笑。
身形一闪。躲过巴颜的一扑。随后抓着巴颜的手臂,一声爆喝,竟然将巴颜整个举起,甩飞出去。
这一摔之中,方明还用上了巧力。只见巴颜飞出,在地上打了几个滚,就是爬不起来。
好半天,才起身。问着:“好个呼和,这是怎么弄的。快教教我!”
呼和摇头,说着:“这是我没事时,一个人琢磨出来的,倒是和乾人的武功,有些相似,你想学,就教了你罢!”
“武功?”巴颜摇头,“乾人那些东西,我一向不懂,但是之前,那个被我活撕的,不就号称什么武夷第一高手么?也没见得怎么厉害……”
呼和大笑,问着:“那还学不学了?”
“学!不学的是傻子!”巴颜大声回答。
“要学可以,不过,那些酒,得全归我……”呼和一指巴颜带来的酒壶,说着。
“好……不过你可得保证,一定要教会!”巴颜咽了口口水,才咬牙说着。
“放心,一定教会你!”方明大笑,觉得这大汉,也挺有些意思。
打闹过后,巴颜才说着:“好兄弟,你虏来那么多白猪,我欠你一次,以后有啥事,尽管跟我说!”
语气极为真诚。
方明一愣,这才回忆起来。此次呼和出去打猎的目的。
这山越,既然可以在深山聚居,自然有着办法,可以抵抗凶鬼。
他们的办法,就是祭祀恶鬼!
每月都要出活人,祭祀给恶鬼,称为“血祭”!这恶鬼得了祭品,就可长存,并且,还可养殖手下,聚成势力。
这样,自然会将周围游荡的孤魂野鬼赶走,保护天弓祭民。
但随着恶鬼修为加深,收拢的厉鬼凶鬼增多,这需要的活祭,也就越来越多。
天弓部一旦不能献上祭品,那恶鬼就会率先作祟,为祸天弓。
天弓部的祭品,一向是和别的部落征战后,得来的俘虏,或者是下山劫掠而来的大乾百姓!
一旦数量不足,那就只有用自己族人顶上!
这是传统!毕竟,牺牲几人,总比全族受罪来得好得多。
此次,天弓部在之前与黑虎部的战斗中失利,不仅没有抓到俘虏,反而赔上了不少自己的勇士。
这样一来,实力大损的天弓部,这月的祭品,就凑不齐了。
按照规矩,得从天弓部落中选人,代替祭品。
但恶鬼有灵,老人生气羸弱,也是不要,只有年青祭品,才会接受。
此次,就轮到了巴颜的妹妹!
虽然巴颜,多次带兵出去,劫掠人口,但大乾百姓,与山越这么多年邻居下来,能活下来的,自也不是等闲,不是逃到别府,就是据堡而守,极难掳掠。
巴颜出兵,反而折损不少,掳过来的,也只有区区几个,远远没有达到祭祀数目。
还是呼和,甘冒奇险,带着百人,深入乾民地界,出奇不易,终于大获全胜,掳掠不少,满足了这月需求。
这救命大恩,巴颜自然极为感动。
“我们是兄弟,你妹妹,就是我妹妹,不用说这话了……”呼和灌了一大口酒,看着远方天际,说着:“这月的好了,还有下月呢!这日子,什么时候,才是个头?我们天弓的鲜血,不能白白流走……”
巴颜眼神迷茫,喃喃说着:“不这样,又该怎么办?我部之人,少不了图腾啊!”
这图腾,就是恶鬼标识,它们不敢以真名受祭,免得成为地缚灵,白白收到约束,都是以图腾标志泛祭。
“你说,为什么乾人。不用活人祭祀呢?”呼和又喝了一口酒,将酒壶抛给巴颜,随意问着。只是眼中,似乎有光芒闪过。
“这个?”巴颜接过酒壶,喝了一大口,又抹抹嘴巴,说着:“谁知道呢?可能是因为他们住在城里,凶鬼进不去?”
呼和一拍手,说着;“那我们天弓。如果也进入城里,不也可以不怕凶鬼了么?”
“进城?”巴颜眼神一缩,“你疯啦!上届牧首。就是要搬迁进城,才被巨树图腾杀了的……”
想到当时场景,就连巴颜这个蛮人,都不由脖子一缩。
方明一笑。这恶鬼。之所以保护天弓部,还不是为了血祭?
但若天弓部进城而居,有了法度,那甚至就连恶鬼,都不能轻易进入。
如此自掘根基的事,傻子才去做!
恶鬼图腾,自然希望,天弓部能永远保持原始社会结构。法度松散,才有它装神弄鬼的余地。
上届牧首。主张进城,大犯忌讳,不死才没天理。
但人性本能,就是追求美好生活,方明神念,分明注意到巴颜眼底,一闪而逝的心动与羡慕,心里就是一定。
连着巴颜这个凶人,都向往安定,其它山越族人,还用说么?
见着好兄弟似有所动,巴颜赶紧劝着:“呼和,我知道,你是为了我们部落好,但这事,以后都不要说了……”
“放心!”呼和拍拍好友的肩膀,“我只是胡乱想着,睡过就忘了!”
又打了个哈欠,说着:“这么晚了,我就先回去睡了!”
巴颜没有挽留,只是神色,有些古怪,盯着呼和,说着:“是该早点回去,嘿嘿……搞不好今晚,有惊喜哦!”
“什么惊喜?”呼和摸摸脑袋,问着。
“去了就知道了,管这么多干什么?”巴颜却是口风甚紧,推了呼和一把,“快去!快去!”
若是之前呼和,一定接着再问,但方明,点点头,转身就走。
到了门口,方明神念一扫,就是哭笑不得:“倒真是好个‘惊喜’啊!”
定定神,推门而入。
借着月光,就见得,自己的床铺上,躺着一个半大少女,光着身子,现出了平坦的小腹和其上的山丘。
这人,呼和倒是认识,不由说着:“阿葭,你来这做什么?”
这少女,正是巴颜的亲妹妹,现在,也只有十四五岁,虽然方明早就猜到,是报恩之举,但还是问着。
“你救了阿葭,阿葭就是你的人了,这事……阿兄也是同意的。”
少女低低说着。
方明摸摸鼻子,有些苦笑。这山越,民风开放,甚至有露天野合的。这阿葭,想必也看得多了。
虽然这少女,尚算秀色可餐,更有一股平民百姓没有的野性,但方明妻妾成群,都是绝色,口味早被养刁了。
连着宋玉,也是刚吃了两个,正是情深意切之时,对这事的心思,也就淡了。
不过不得不说,这少女选择呼和,不止是报恩这么简单。
毕竟论着周围,也没有比呼和更出色的男子,跟着呼和,不仅可以报恩,更是以后优渥生活的保障!
“想必巴颜也是看到这点,才不反对的吧!”方明暗自想着。
于是上前,搂着少女,感受着怀里簌簌发抖的娇躯,就是一笑。
“我现在很累,过几天再要你!”
说完,呼和在脸上沾了油彩,在少女额头,画了个奇异的符号。
“现在,你就是我的人了,睡吧!”
山越之中,男女结合,自然没什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两人看得上,又没别人出来抢夺,就可住到一起。
这符号,就是呼和的标记。在阿葭的额头画上,就代表,这阿葭是呼和的人,以后,若是还有男子,想追求阿葭,除非打败呼和,或者征得呼和的同意才可。
这符号一画上阿葭的额头,少女就好像经过一场蜕变,眼神中,也多了几分温柔之色。
方明感觉到,怀中的少女,也不再颤抖,不由一笑,睡了过去。(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五章 黄金血脉
第二天,呼和刚醒过来,就见得少女忙碌的身影。
晨光熹微,照耀在少女红润的脸颊上,虽然已近冬季,但额头,还是有着热汗,冒着丝丝白气。
“你醒了?”阿葭见得呼和起身,赶紧过来伺候。
山越开放,棉衣什么的又少,阿葭穿得不多,方明甚至可以看见少女胸前滚圆的双峰,随着跑动,摇摆不定。
“倒是可以吃了呢!”方明暗自想着。
“呼和哥,你醒了,阿葭做了竹筒饭……”少女眨着水汪汪的大眼,献媚似的说着。
“正好饿了,端上来,我们一起吃吧!”呼和笑着说道。
阿葭答应下来,转去厨房,端出一个大盆,里面,还有十几节竹子,都冒着丝丝热气。
方明尽得呼和的记忆,自然知道,这竹筒饭,是山越的日常主食,乃是取米饭倒入竹筒,再经过蒸煮等程序,做出的美食。
这时,拿起一根竹节,信手掰开,“呲啦”,热气升腾,里面白花花的一片,俱是蒸熟的米饭谷物。
方明倾倒入口,顿觉除了米饭香气,还有一股竹子的清幽味道,不由点头。
另一边,阿葭也是大口大口地吃着,虽然只有米饭,并没什么下饭小菜之类,但少女仍是吃得很开心。
“看来,这些伙食,她也不是经常吃得!”方明暗想。
通过呼和记忆,方明自然知道。这些山越,耕作技术落后,社会原始。粮食产量极低,往往满足不了自己的需求。
这时,就需出外,劫掠乾民过活。但这种事,全看天意,有时收获好,全族都可饱餐一顿。
有时颗粒不得。甚至损失人手,那整个山越部落,也只有跟着忍饥挨饿。
这些粮食。恐怕还是昨日呼和抢夺来的,因为他是统领,分得的一份,也比较大。这顿早餐。在整个天弓部,也是上好的水准了。
“前世看得日本小说,就有写着,战国时,普通百姓,死前最大的愿望,就是吃个饭团,这山越。也差不多了……”
过了片刻,二人吃完。阿葭主动开始打扫。
方明看了下正在劳作的少女,很是满意地说着:“我先出去走走……”
大步迈出,昨日,他还没有仔细逛着整个天弓部,现在正好补上。
呼和背负双手,沿着小路缓缓踱步,偶尔,和几个路过的勇士打着招呼。
一圈下来,倒是对山越的住宅分布,有些些许了解。
这些山越,因为不时需要迁徙,又久居山中,这住宅,都是以轻便简洁为上。
多以竹木所制,挂以艳丽羽毛装饰,之前牧首的大帐,恐怕是自官军中,抢夺而来的。
这里住宅,也是按地位划分。
地位越高者,住宅位置,就越靠近中间,并且,房屋也越大,装饰的羽毛,也是越多。这几乎就是规矩。
例如呼和的房子,就位于整个天弓部落,中间靠里面些的位置,巴颜的,也是如此。
“虽然制度落后,但等级森严么?”方明暗自想着。
这种变化,应该不是山越自带的,和恶鬼图腾的影响,必脱不开关系。
还有,整个天弓中间,就是祭祀图腾的祭坛所在,一直都有一个巴鲁特,带着精锐勇士巡逻,不到祭祀时刻,谁都不能接近,否则,就是大罪!会被献给图腾血祭!
“这祭坛,既然被严密把守,说不准,就有什么隐秘,值得一探……为了不打草惊蛇,只有选在大祭之时,才好动手。毕竟,那时,整个部落的人,都会聚集。”
方明对这恶鬼血祭之道,也有几分兴趣,默默想着。
“呼和!”方明正暗自算计着,就听一个声音,自后面响起。
转过头来,就见着一个大汉,此时正笑吟吟地看着他。平时素觉憨厚的脸上,竟也多了几分打趣之意。
这人,自然就是巴颜了。
方明上前,用力拍了拍巴颜的肩膀,喝着:“好你个巴颜!昨夜,也不跟我说清楚……”
“嘿嘿……”巴颜不说,就是傻笑。看得方明,不觉有气。
恨声说着:“你这样,不怕我回去后,使劲折腾你妹去!”
巴颜大笑:“阿葭过去,就是你的人了,无论你怎么对她,都是她的事……”
又眨眨眼:“尽管使劲折腾去,若是有了小呼和,我就更开心了……哈哈……哈哈……”
说完,就是大笑。
“好你个巴颜!”方明大笑,上前和巴颜打闹起来。
两条大汉,追逐打闹,掀起一阵尘土。周围山越,非但没有上前劝阻,反而都笑嘻嘻地看着。
山越族内,还是淳朴,呼和和巴颜,也是二十多岁的人了,可打闹起来,也是犹如顽童。
放在大乾,那是万万不会如此,还会被说成“有伤风化”。
在山越,却能保持天性,也不知这两边,两边优越?
方明一边和巴颜打闹,一边想着。
良久,二人有些疲倦,这才找了一块较为平坦的地面,席地而坐。
“呼和!我把阿葭交给你了!”巴颜看着呼和,沉声说着,此时的他,眼神刚毅,哪里还有刚才的稚气?
“我答应你!”呼和说着,和巴颜一对拳。
“这我就放心了,整个天弓部,谁不知道,呼和的承诺,比花岗岩还坚固……”巴颜长松口气,说着。
“巴颜,为什么我山越的勇士,还不出去打猎?懒惰的狼犬,是会被饿死的!”
方明转过话题,又看见不远,几个山越勇士,也在无所事事,正以角力取乐,不由问着。
呼和昨日打猎,收获甚多,休息几日,可以理解。
但巴颜和其它山越勇士,还不出去狩猎,抢夺谷物棉衣过冬,就有些说不过去了。
一提到这个,巴颜的脸色,就变得阴沉,几乎可以滴下水来。
“大祭司是有这意向,但被牧首拦下了,说是黑虎部落,有些异动,要勇士留下来,保护家园……”
“好烂的藉口!”方明心里评价着,这到了冬季,各个山越部落,过冬的储备,都有些紧缺。
若不好生劫掠一番,说不得,一场大雪下来,就要冻死饿死不少族人。
这个时候,无论是天弓部落,或者是黑虎部落,都不会轻易挑起战端。
毕竟,比起凶悍野蛮的山越部落,还是温顺软弱的大乾百姓,更好下手,得到的物资,也更丰富。
各个部落的牧首,都不是傻子,怎会舍易取难?
这道理,连巴颜都看出来了。
“天弓部落里面的矛盾,已经激化到这个地步了么?”方明却看得更深。
他之前,就觉得天弓部落中,王权和神权,有着矛盾,但没想到,已经激化到了这个地步,已经可以说是一触即发了。
回想起之前呼和记忆,他属于中间派,哪边的命令都听,但没有明确的倾向。
“这行为,就是墙头草啊!若是之前,矛盾还不明显之时,说不得,靠着左右逢源,也可无恙,甚至,得些好处。但遇着两边开战,第一个灭的就是他,毕竟,谁都不愿留着变数,当了以后的渔翁……”
方明暗自想着。
又看了眼巴颜,这货和呼和是一路,也不知是缺心眼还是装糊涂,也是个中间派,向来不偏不倚。
这个时候说这话,莫不是,意有所指?
方明眨眨眼,笑着说道:“这样不更好么?轻松自在?”
“大山上的野狼,只有成群结队,才能打败狮子老虎。一个狼群,是容不下两匹狼王的……”
巴颜盯着呼和的脸,似乎要在呼和脸上看出朵花来。沉声说着。
这话,就很有意思了,这巴颜看着粗犷,却不是个没心思的。方明暗暗一笑。
半躺下身子,看着天空,默然良久,才说着:“这有什么办法,只有等两匹狼王,决出胜利者,我们再跟随王者就是了!”
“这么做!你甘心么?”巴颜却是反问着。不待呼和开口,又继续说着。
“呼和,你的身上,也有黄金血脉,无论得胜的是谁,都不会轻易放过你的!”
这山越之中,也有血统论,据传,第一代山越首领,自火焰中诞生,血液呈金色,和风之母亲结合,这才有了山越一族。
自此,山越的首领一脉,就被称为黄金血脉,是地位和荣誉的象征!
所以历代山越的牧首,都是由具有黄金血脉者担任。
这呼和和天弓牧首,理论上说,还是亲戚,虽然,不知道隔了几代了。
经过巴颜这么一提,方明倒是想起来了。这呼和,祖上也出过牧首,但盛极而衰,才被其它具有黄金血脉的族人取代。
天弓部牧首,一看血脉,二看实力!
这呼和,理论上,也有担任牧首的可能!
就因这点,呼和小时候,常常受得打压,往往要付出比别人更多的努力,才可得着收获。
呼和的脸色,一下阴沉下来,站起身,说着:“不这样,又能怎么办呢?”
巴颜也跟着站起来,压低声音说着:“呼和,你是我的好兄弟,不论谁要动你,都得先过我这关!”(未完待续。。)